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军神回归 > 正文 第196章 得不到和已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
    胡梅泉看到文萍的头一眼,就深深喜欢上了她,祈求路过的各路神仙,能帮他娶得美人归,那么他以后就也不再去欢乐场了。

    坐下后,胡梅泉就摇动三寸舌,以他们是嫡堂校友为话题,向学妹开展了无微不至的猛攻,说吃过晚饭后,到体育馆大礼堂看演出。

    今晚九点,大礼堂内有一场歌唱会,火遍九州的实力派歌星沈茜,将向京州粉丝展示她的美妙的歌喉。

    当然了,要想听到沈茜的美妙的歌声,肯定是要‘掏两文’的,一张三百块的门票,这还是后排的,要想坐在前排,还需要掏六、七倍,甚至十倍的价钱。

    这还是正规价,普通人是肯定是买不到的,早在演唱会要开的前一个半月,门票就卖光光了,后来的‘茜粉’想要亲自到现场看沈茜唱歌,中间的票都已被黄牛卖到了二千多了,至于第一排票对于工薪阶层来说,肯定是没办法承受的。

    可就算是这样,也是一票难求。

    大礼堂,就在萧湖公园西七,八百米处,胡梅泉说他来的时候,就看到十几个人,争着买黄牛手里一张票的场景,‘茜粉’对自己偶像的热爱,又岂是一个痴迷能形容的?

    文萍,也是‘茜粉’中的一员,在上大学的当儿就已经是了,那时候文父生意正兴隆时,就曾远赴羊城,花了起码二万多,去给沈茜捧场。

    不过后来随着老爸的钱财让人骗走,她只有把对沈茜那份痴迷的爱,埋在心里深处……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生活费的小女孩,只有脑子给门夹过了,才会呆到不惜卖一个肾,也要去追捧偶像。

    现在文家生活又好起来了,文萍带的钱,能从黄牛手中买到二张票,前提是要有王富贵陪着。

    可这王富贵怎么还没有进来啊,迷路了,还是让车撞死了?

    文萍脸上露着秘书招待客商时的职业微笑,跟胡梅泉敷衍着,不时朝门口张望。

    咖啡都已经冷了了,不住显示我家有钱,我很男人的胡梅泉嗓子都有点沙哑了,王富贵还没有出现,就在听了一个小时左右,除了听到他班主任是顾世明外其它都没有听进去的文萍,心中很生气,准备说对不起我非常忙,扔下他走人时,王富贵来条微信了。

    你爸,就在外面。不过,他不知道我已经看见他了。作为一个好女孩,不要惹爸爸生气,才是最要紧的。

    看到这条微信后,文萍茅塞顿开,难怪王富贵不进来掩护我呢,原来是我爸尾随到此,防着她‘偷王换胡’呢。

    要不是王富贵提醒,千万不要为此生气,文萍肯定会跑出去,当面责问老文想干什么,老不死的,女儿谈个恋爱居然尾随来……

    “我们去看演唱会吧,现在已经八点半分了。”

    等文萍吃了一小碗饭后,胡梅泉立马拿出二张票,不过位置要好一些,在中间靠前一点,吹牛说他多么的有先见之明,早已知道今晚要佳人有约,提前抢购了二张,现在黑市上起码也要值四、五千块了。

    “胡先生,很抱歉,我陡地有点不舒服,想早点回家休息。下次吧,我再约你吃饭。”

    文萍站起来,抱歉的笑了一下,不待他讲什么,转身快步走出了咖啡厅。

    为了照顾老爸的情绪,文萍硬是坐在那儿,听胡梅泉吹牛吹了接近一个多小时,让她自己都感动了,爸,看你女儿多孝顺?

    扶着电线杆子站的腿都酸疼了的老文,也很满意,自己的行踪也不躲了,快步追上去:“萍萍,感觉怎么样?”

    “爸,你怎么在这儿?”

    文萍一脸的惊讶,这孩子受王富贵的所影响,现在说谎都不带脸红的了。

    “路过,正好经过这儿,呵呵。”

    老文当然不会承认他是尾随女儿很久了,讪笑着又把话题扯到了胡梅泉身上。

    文萍脚下不停的朝前走,回答说两人第一次见面,能有什么特殊感觉啊,怎么着也要多接触几回看一下。

    老文满口说是,又问她到哪儿去。

    文萍说想到那边看演唱会,问老文去不去,她请客。

    老文才不会呆到给那些明星送钱,当然是一口拒绝,推说有事,又一再叮嘱女儿在外小心些,早点回家后,走了……

    人在晚上逛马路时,哪儿人多就会到哪儿去,这是本能的行为。

    王富贵来到大礼堂附近时,看到很多人在争抢着什么,还以为发生什么车祸了呢,连忙挤过去一看,等弄明白原来是一群粉丝为看一下偶像,在抢黄牛手里的门票后,骂了声一群呆逼,挤出人群打算找地方喝二两。

    到目前为止,王富贵都搞不懂那些粉丝,对女明星为什么就这么痴迷,难道说女明星那地方都是镶金带银的?

    王富贵敢对天发誓才不会是镶金带银的,以前他睡过几个国外明星,她们和其他女人一样爽了会喊‘买爱嘎的’,照样睡觉吃饭拉屎放屁什么的。

    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得不到和已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

    “哟,侠士,你也来看演唱会啊!”

    王富贵刚侧身躲开一个想吃自己豆腐的肥婆子,胳膊让人抓住了,一张个性很明显的脸,跳在了他眼前。

    “程咬锦,你小子在这儿干嘛呢?”

    看到程咬锦和自己一样,也穿的人五人六后,王富贵明白了:“我知道了,你是想去看演唱会。”

    “不是,我才没呆逼到为了看那娘们,就要花二三千的地步。”

    程咬锦也不怕身边那些‘茜粉’,听到他这么说后会围攻他,得意的说:“她啊,只是我赚钱的工具而已,一个半月前,我就已盼着这场演唱会早点开始了。”

    王富贵被他惊倒了,后退二步仔细端详着他:“哇,原来你是她的经纪人,不好意思,失敬了。”

    “侠士,我哪有你讲的那么牛逼?”

    程咬锦开心的笑着,拍了一下鼓囔囔的口袋,向周围张望了一眼,凑到王富贵耳边小声道:“我是黄牛。一个半月前,就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票了。”

    高中差一年毕业的程咬锦,在社会上滚爬了这么多年,最后混成了为那点钱就敢行刺谭步成的业余死刺,怎么看都不大像是个缺钱的人。

    多了没有,七、八万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不过颇有‘黄牛气质’的程咬锦,一个半月前在知道沈茜要来京州唱歌后,立马就嗅到这里面藏着巨大的赚钱机会了,求了所有的人脉,把自己所有的钱都买成了演唱会门票。

    最后,就没有吃的了……还有个还在念高中,就学他不学无术不学好的妹妹,惹了个祸,急需要钱来摆平,否则就学校就开除她,这才走投无路,行刺谭步成。

    幸好遇到王富贵,这才撂下倚天剑,立马成黄牛,地狱边上勒住马,没滑向阴冷的地狱,而是挖空心思,不抽烟不喝酒,总算熬到了沈茜的演唱会开始了。

    当初他用了八万块,就一个晚上,就净挣了二三十万,这都是沈茜带来的财气,所以就吹牛逼说沈茜是他的挣钱工具,也还说的过去。

    “靠,原来是这样啊。可以,不错,留着这二三十万做个小买卖,不要整天这样瞎混,终究不是个事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