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军神回归 > 正文 第370章 杀,还是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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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贾总真的没有责怪自己的擅做主张,鹿水晴暗暗松了口气,注意力开始集中起来,就把秦经理所讲的那些,详细重复了一遍。

    “一个面首,会在顷刻间,把我们娱乐场所三个美女女打手打废?有意思。”

    贾迎春听完后,脸上呈现捉摸不定的笑意,喃喃地说了句,手一摆:“你先去忙吧,这事到此为止,暂时不要深究了。”

    京州的人,废了自己娱乐场所三个美女打手,贾总却不深究,鹿水晴感到有些奇怪,却没敢多问,只是低低应了声,退后几步转身快步出去了。

    贾迎春盯着远处,沉默了好一会儿,从桌上的果盘里,捏起一颗葡萄,放在嘴里缓缓地嚼着,又朝桌上的手机看去。

    手机里,还存着王富贵的手机号,虽说他已经死在红奴的蜈蚣亲吻下,不过他毕竟是贾迎春第一个男人,为了怀念他,并没删掉他的手机号码。

    “难道说,他并没有死?”

    贾迎春抓起手机,找到王富贵的号码,轻点了一下拨打键。

    嘟,嘟嘟,手机内传来了清晰的等待接通的声音。

    贾迎春一下坐直了身子,脸上的神情更是复杂,捉摸不定:“这么些天过去了,一个早就死了的人,手机怎么还会接通?”

    手机响起时,王富贵已经回到了京州酒店的客房内。

    今晚他休息,晚上终于能睡个囫囵觉了,至于打废三个女打手,他才不会往心里去,真以为他人好讲话,张三李四的就能随便欺负他了?

    看到是个来自京城的陌生号码,他也没太注意,在茶几上拿起手机按了接通键,问:“谁啊,电话打错了吧?”

    没人回答,王富贵却能听到里面响起的呼吸声,等了一会儿,有些不耐烦:“你谁啊,怎么不讲话?再不讲话,那我挂了啊。”

    “你是,王富贵。三横的王,王富贵的富贵!”

    王富贵正打算挂了电话时,手机那头的人终于讲话了,是个女人,声音嘶哑,微微有些耳熟。

    王富贵更奇怪了:“是啊,我就是王富贵,你是谁?”

    手机那头的女人,不答反问:“你,居然还没死?”

    王富贵生气了,张嘴就骂:“靠,你他么的到底是谁啊,这是怎么讲话的?老子活的很自在,为什么要死?”

    女人继续问:“你现在叫罗裳。吹我罗裳开的罗裳,对吧?”

    “咦,你怎么晓得的?”

    王富贵怔了一下,随后茅塞顿开:“啊,我知道了。哈,罗美女,原来是你啊。好长时间不见,一向可好?”

    在京城桨声灯影舞厅,无缘无故上了个叫罗裳的美女这件事,是王富贵有生以来最优秀的两大艳遇之一。

    另一段艳遇,当然是和韩总在她家的那次。

    他为什么牢记这两段艳遇,不仅仅是这俩女人都好看的不得了,关键都是云英未嫁之身,把第一次奉献给了他。

    “是,就是我。”

    贾迎春沉默了一会儿,好像在喃喃自语:“奇怪,你怎么会没死呢?”

    “美女,你这么说就太绝情了吧?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虽说相处没一整天,可也是真刀实枪的‘交流’过了。没感情,也应该有‘一日’情吧?”

    王富贵笑眯眯的问:“我想起来了,那天晚上你以前咒骂我活不到天亮,就天真的以为,我会真死了。啧啧,小罗裳,看你冰清玉洁很现代的样子,怎么就这样迷信呢?这可不好……”

    贾迎春打断了他的话:“你现在京州驭龙娱乐场所,当面首?”

    “对。”

    王富贵倚靠在桌子上,信口胡诌:“干上这一行后,我才知道以前是白活了。这肯定是男人挣钱、享福两不耽误的好工作,前途远大,让人憧憬。”

    贾迎春没有搭理王富贵的信口雌黄,甚至都没注意他是不是个狼牙棒,只是震惊他怎么会没死。

    对于红奴的蜈蚣毒,贾迎春是肯定信任的,凡是让它咬了一口的动物,除了同类外,就算是眼镜蛇那种毒物,都是受不了的,定死无疑。

    那晚红奴回来后,她检查过它的牙,看到牙已经成了淡红色,那就是咬了人并见到血的铁证……那么,王富贵为什么没死,他又为什么死不了呢?

    贾迎春从不怀疑红奴咬错了猎物,因为蜈蚣是靠着嗅觉来猎杀目标的,那触角左右摆动张牙舞爪的样子,它的嗅觉,能辨出二十米外的猎物,更何况王富贵的身上,还留有她的体液味?

    红奴不会咬错目标,但王富贵偏没有死,现在还生龙活虎的在京州当面首。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他会像武侠小说中段誉那样对百毒免疫?

    “美女,怎么了,你怎又不吱声了呢?”

    久没有听到贾迎春说话,那边的王富贵又穷嘴起来:“是不是在回想,那晚我给你的那舒爽感?”

    “是的。”

    贾迎春收起心神,淡然地说:“这段时间,每天夜里,我都在回味,你留给我的那种舒爽感。从没有过,至死都不会忘的。”

    她没有说谎,真的每晚倒在床上后,都会情不自禁地品味那种说不出来的舒爽,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就会偷偷请出‘小五子’,闭眼想像着王富贵的样子,一个人发出愉快的轻吟。

    成语食髓知味,就是古人用实践行动总结出来,留给后人用来表达某种东西吃下去很美味,之后还想再次尝试。

    “哈,是吗?那你来京州吧,我可以不要你钱,让你舒爽个够。”

    贾迎春的坦白,让王富贵很是洋洋自得,自动脑补了她是怎么晓得他是干面首的了,肯定是听人说起京州有个叫罗裳的狼牙棒,这才想到了他,专门打电话来问。

    “好,我肯定会去的。”

    贾迎春一口答应。

    “什么时候来?”

    “不一定。”

    “行,那我随时恭候大驾光顾。在来之前,最好先打个电话给我,我也好有个准备,不要忘了啊。”

    “知道了。到时候,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贾迎春说完,挂断了电话。

    其实不要王富贵的‘盛情邀请’,她也会来京州一趟的。

    她要搞明白,王富贵在被红奴咬了后,为什么没有死。

    她还想再体验一下食髓的味道后,再让他去死。

    除了史玉龙,没有谁能在和贾迎春交战后,还能安稳的活下去。

    可是,他是狼牙棒,是唯一能和白色老唬相配的男人,贾迎春要是杀了他,那么她这一辈子就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另一个这样的人了。

    一时间,贾迎春陷入了矛盾中,轻声自语:“杀,还是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