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玄幻小说 > 傲世古源 >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清醒”
    但见那两名黑衣汉子,随手取出牛筋,直接缠在了“小偷”的手腕上,这才将其翻转过来。

    摸索了两下,从“小偷”怀中取出一个木匣,黑衣汉子,随手打开,高高举起:

    “大家请看,”

    “贵凝楼的琉璃壶,镇店之宝,被这人盗取了!”

    “大家看看!”

    说着,汉子将木匣端了起来,绕着围观者转了一圈。

    其中就包括方宏宇。

    “鼻烟壶?!”

    心中惊讶,方宏宇没想到居然看到了地球上的一种工艺品!

    正当方宏宇惊讶之时,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立刻走上前来:

    “这位仁兄说的没错,”

    “整个过程大家也都看的清楚,”

    “只要证明这琉璃壶,乃是贵凝楼的物件,没有买卖文书,便可证实此人为小偷!”

    “在下江俊豪,愿意作证!”

    说着,青年又往前一步,挺了挺胸膛。

    “在下王希郅,同样愿意作证!”

    旁边的三级筋骨境书生,正义凛然。

    旁边的围观之人纷纷点头附和:

    这江俊豪说的在理,

    这两个黑衣人也没有什么栽赃的动作;

    再看那小偷一脸的灰败之色,

    想来此事是没有悬念了!

    正说着,一队身着蓝底红边服饰的差役赶了过来。

    为首者,七尺多高,身体敦实壮硕,面容冷峻,眼神凌厉:

    “什么事,为何在此斗殴?”

    来人扫了一眼场中的情形,朗声道。

    “大人,我们二人是贵凝楼的护院,……”

    手中端着木匣的黑衣汉子,立刻上前,将之前的话语,再讲述一遍。

    旁边,两位书生走上前去,愿意作证。

    面色少缓,为首的差役又征询了周围几人的意见,没有疑问后,这才带着一众人,一起离开了。

    直到此刻,方宏宇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那差役首领,居然是纳气境的强者!

    身上的气息,丝毫不弱于当时追杀他的骑兵统领,只是少了些煞气,多了些冷峻!

    “这,大唐到底是什么地方?”

    心中震撼不已,方宏宇目送众人离开,暗暗咋舌。

    过了片刻,人群已然恢复了秩序,他的心情才平静了下来。

    缓缓向前走去,他竖起耳朵,瞪大了眼睛,愈发认真的搜集着周围的信息:

    这里,人太多了;

    比起草原的情形,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貌似是个集市,虽不说摩肩擦踵,但也是熙熙攘攘,川流不息;

    街道边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东西琳琅满目,询价者络绎不绝;

    其中,居然又见到了售卖玻璃物件的地方,只是那数量较少,也较为粗糙,在这里被称为琉璃。

    心中讶然,他暗暗嘀咕

    “居然有玻璃,不,琉璃,”

    “我记得在地球华国,好像也是宋以后才有的吧?”

    “不知道还有没其他的东西?”

    “会不会有蒸汽机什么的呀?”

    “不会有火器之类的东西吧?”

    脑中思绪纷飞,他一不留神,碰到了一人身上,被撞得倒退了两步。

    “兄台,走怎么不看路呀?”

    皱了皱眉,被碰着,乃是一名中年男子,一脸的不悦之色。

    “抱歉,抱歉,走神儿了!”

    赶忙抱拳一礼,方宏宇可不想惹事。

    还待开口说两句,男子身旁的女人,轻轻拽了一下他的衣衫:

    “夫君,莫要生事了,母亲还在家等着呢!”

    女子声音绵软,虽说相貌一般,却是显得温柔。

    “下次好好看路!”

    没再多说,男子撇了撇夏明,便离开了。

    目送对方离开,方宏宇微微松了一口气,心中又是一番感慨:

    刚刚这位男子,至少是筋骨境四级以上水准!

    这才几步路,居然又碰到了一位强者,在胡拉部落中,都能成为百夫长的人了!

    压下心中的震惊,他仔细的观察,很快便发现了规律:

    往来间的人流,大约有十分之一的人,都身具功夫,脚步十分的沉稳;

    男子中,大约有三成如此,女子中,差不多二十人出一个,孩童没有;

    毕竟都是些普通百姓的模样,这比例可是有些惊人;

    关键是,人口密度好大呀!

    之前的嘎村,恨不得天天训练战斗,能进入筋骨境的比例,貌似还要低了一筹。

    压下心中的震惊,他愈发的小心谨慎,继续往前溜达。

    足足一个时辰,总共前行数里而已,依旧还是集市的模样,再次让他咋舌。

    至于,消息,却是没能听到什么,都是些家长里短,讨价还价类的细碎之事。

    皱了皱眉,他找了一条岔道,走了进去,想要看看其他位置的情况。

    又是一个时辰,他又赶忙退了回来,额头微微见汗:

    这里实在是太大了,足足十多里走出去,依旧是各式的集市民居,丝毫见不到边际的模样;

    而且,道路四通八达,如同蛛网般密集,险些就让他迷了路!

    最让他紧张的是那种身份证明:

    在这里貌似叫路引,他也在小说上听说过;

    就像他用的身份证一样,官方办的身份证明。

    客栈、牙行都需要这东西,甚至在街上,都有差役不时的抽查!

    他可没有那文书,自然不敢再走下去了,这要是被查住,拿了下狱,可就倒了大霉了!

    循着原路,退回了医馆,他趁着没人,从小巷中翻了回去。

    原封不动的将衣服之类的东西放好,这才退回了自己的房间,继续装“伤患”。

    一边闭目装昏迷,他一边思索:

    不是凌云王国,却是一个名叫大唐的国家,貌似比凌云王国还要强的多;

    如此说来,被俘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这样的话,小圣被抓的可能性也就小了很多;

    当然,也不除外,小圣被人抓走了,自己被人丢弃了而已;

    若非如此,凭小圣的本事,早就该找到了自己了!

    所以,现阶段,首先要弄清楚自己身处何处;

    了解清楚后,再想办法找到小圣;

    然后,继续自己的回家大业。

    不过,幸远的是,这里的文明好像比草原部落更加强大,也许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也说不定。

    现在的难题,就是自己的身份问题:

    需要想办法弄到那种文书才行,

    否则,寸步难行!

    除非自己天天在野地里,不进城,这也太不现实了!

    再就是如何解释自己的身份了:

    之前,在部落当中,自己胡诌八扯,反到有了个“痴傻”的名声;

    在这里,看着文明的程度,未必就能如此阴差阳错了;

    若是再那么说,没准,会被官家给来个妖言惑众之类的,拘起来,可就麻烦了;

    所以,也得跟那些穿越主角一样,先隐藏一下身份才行了;

    甚至,就算是部落身份,也不能暴露;

    免得这大唐跟草原部落也有仇怨,自己可就吃瓜落了;

    只是,不知道这聂大夫,当初救自己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自己一身草原的打扮;

    若是看到了,这谎话,还真不好编了。

    对了,脑袋上不是也有几道伤口吗?

    干脆,就装失忆好了,记不得自己的来历就好了!

    当然,也不能完全忘记了,好歹,得记得“凌云王国”这个名字;

    这样,后面就算再问起这方面的问题,也就不那么突兀了!

    最后就是清醒的时机问题了,

    其实也不用刻意,突然醒了便是,地球上的“植物人”,不也有突然清醒的嘛!

    想到这里,他心中有了定计,便放松了下来,不一会便睡着了。

    又过了几个时辰,他忽然感到嘴唇处一阵温软,跟着就是一个坚硬的东西捅了进来!

    “嗯?!”

    猛然睁开双眼,他下意识的歪了歪头,将那物吐了出去。

    “你醒了?!”

    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女子的清脆的话语声,传入他的耳中。

    思绪立刻恢复了过来,他“下意识”的坐了起来,看向女子,目光渐渐聚焦:

    “你,你,我,我……”

    忽然感到胸腹处的不适,他一把捂住了伤口,眉头微皱:

    小爷的演技应该还可以吧?

    不过,这声音,怎么有些变化?

    好像浑厚了一些,不,是沙哑了一些,显得浑厚了呢!

    “不要紧张,不要紧张,你受了伤,莫要剧烈的活动!”

    声音依旧清脆,女子话语间带着一丝温和的笑意。

    没有功夫细想了,方宏宇继续表演:

    完全就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愣愣的看了看女子,

    又看了周围的环境,

    目中满是疑惑之色。

    笑容不减,女子继续道:

    “不用紧张,这是我家,”

    “你受伤了,被人送来这里,已经养了两月有余了,”

    “我叫聂晓云,你呢,叫什么名字?”

    声音温柔清脆,聂晓云试图缓解方宏宇的情绪。

    没有立刻开口,方宏宇看了对方半晌,又摸了摸自己的胸腹,做“思索”状。

    跟着,他的面色“一变”,露出痛苦的表情:

    “啊!”

    双手抱头,声音凄厉,仿佛剧痛难忍的模样!

    电视剧上好像就是这样演的,失忆的人,一想过往的事情,就开始头疼了!

    果然,女子见他这幅模样,黛眉微蹙,赶忙道:

    “莫要想了,莫要想了,放松,放松!”

    抱着头,“挣扎”了足足十多个呼吸,方宏宇这才恢复了过来,双目微微赤红,仿佛用力过度的模样:

    装的很辛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