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之西域演义》 正文 第一章月夜思归雁(一) , ……引子…… 一秒钟之后,我即将死去。 我的脚猛踩刹车,但是一切都太迟了。我只看见不断闪烁的车灯和逼近的卡车。四五十吨钢铁,就像一条喘息的巨龙,挟着沉重的呼啸向我袭来。我看见卡车司机满眼的惊恐。我感到时间仿佛变慢了,我的过往人生一幕幕闪现在眼前。那一刹那,我脑中唯有一个念头:“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 呜呼哀哉,然而下一秒,直觉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汉武帝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经过漠南、河西、漠北三场大战,匈奴元气大伤。然而为了击败匈奴,大汉也已经倾尽全力,当时国库空虚,已经无力再对匈奴一战。此时,联合乌孙,东西夹击匈奴成了重中之重。乌孙和汉朝分别在匈奴的东西两侧,如果能够和他们结成联盟,匈奴就会两面受敌,再难大动兵戈。 曾经出使西域的张骞向武帝建议,联络乌孙,同时与他们和亲,结为同盟。刘彻极为赞赏,派遣他出使乌孙,同时在宗室中寻觅合适的和亲人选。最终选中刘细君作为和亲对象。 细君公主皇族出身,但是因为家族的原因很小就被皇室除名。后来汉武帝为了能够巩固乌孙联盟,将细君封为公主,嫁去了乌孙。细君公主自知自己是身负重任,所以即使是骨子里再怎么倔强,公主依然是十分顺从汉武帝的决策,毅然决然踏上远嫁西域的路途。 …… 发源于狼居胥山的余吾水,向西南过姑衍山,在燕然山余脉的阻截下转向西北,曲曲折折汇入安侯河。安侯河汇入同样发源于燕然山的郅居水,流入北海,那是世界上最深和蓄水量最多的断层陷落淡水湖泊。 斜阳近晚,黑林一带的草地上散漫地游动着大大小小的马、牛、羊群,许多毡房和附近的骆驼远远近近点缀在宛转迂回的流水旁边,犬不时到正在煮肉的女主人身边猛烈地摇摆尾巴讨好,又去刚刚从委顿中抖起精神的草地上来回飞奔,朝着回归的牧群狂吠着撒欢。女人向远处瞭望,边欠下身子朝架锅的石块之间添进柴禾,又从散发着浓重膻味的沸汤表面撇去浮向锅边的褐色血沫。牲畜的叫声和男人嘹亮的胡哨此起彼伏,把草原上的生态涂抹得五彩缤纷。 毕利格酋长带领一队剽悍的骑卫,鹰一般掠过晚霞初现的金灿灿的草原,傍着随地势流转的水流向稍高处的最大的帐蓬飞驰。快要到了,毕力格却一勒缰绳,随即松开,坐骑前蹄扬起,在后蹄的舞步间掉转了方向,碎步跑向大帐不远处侧面一座非常小的毡帐,骑队随之放慢了速度。 尚离有一箭之地,毕力格便跃身下马,马蹄尚未落定,他的双脚已经稳稳地扎在草地上。他拍拍坐骑的下颌,顺势把长满胡须的黑红脸膛在伙伴长长的鼻梁边贴了一下,把缰绳和鞭子一齐丢到卫队长侥直那手中。那马犹自腾挪四蹄,把头摆向体态健硕的侥直那,彼此却也十分亲近。 这是一匹浑身浮满云朵儿的青骢宝马,日行千里体力不减,而且久历战阵,多次把毕力格救离险境。毕力格把这匹坐骑看得如同手足,也看成保护神一般,好像与自己共有一条生命。他给马起的名字却很另类,叫作“赛努”,意思就是伙伴或兄弟。为的是紧急中这青骢马便如同一名奋不顾身的侠义勇士,倒在它蹄下的敌人已经不少于十几二十个。 听到马蹄声响,这个破破烂烂的小小帐篷里钻出一个少年郎,这少年人身体单瘦,长相和草原的人完全不一样,细致而精致,甚至比草原上的女人更加的漂亮。他大概十二三岁,他穿着一身奇怪的衣服,非常大,上面有些花花绿绿的花纹,像是兽皮又不太像。少年郎见来的是首领,吓得赶紧趴伏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 毕力格上前一把提住他的腰带,只一拽把那细嫩的身体揽入怀中,用坚硬的胡须去厮磨孩子被草原风打磨得鲜红的小脸蛋:“奥日赖,你的药汤很好。我的身体完全好了!你真不愧是我的新赛努,可惜你这小子不够强壮!当不了不足的勇士。”那少年根本听不懂他的话,被吓得缩成一团,牙齿间便发出响亮的“咯咯”声,毕力格身上的恶臭差点把他熏死。 “奥日赖”是这个部落的酋长毕力格给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在草原上的少年郎起的名字,意思是下雨天捡到的孩子。可惜这个小子既不会说草原上的话,也听不懂。再加上他如此的瘦弱,在众人的眼里就是个废物。如果是过去,毕力格想都不想就会杀了他。不过事有凑巧,他遇到这少年的时候正好患病,浑身发烫几乎奄奄一息。正是这个少年郎从草原上随便摘了几种药草,用陶罐熬了一锅汤汁让他喝了,这才救下了他。 正因为如此,毕力格始终认为这少年和他胯下的青骢马一样,是天神派来帮助他的,因此,对这少年郎算是比较照顾的了。毕力格相信有了神的帮助。总有一天,他的部落一定会强大起来的。毕力格哈哈大笑,像是拎着一个小羊羔一样朝自己的帐篷走去,部落里的勇士们用马鞭戏弄着这可怜的少年,少年郎根本无力反抗。 眼前是一顶被外饰装点得别有情致的毡房。门帘掀动处,走出一个体态窈窕举步款款的年轻女子。毕力格偷眼瞥见,便觉心花盛开,急忙就近把少年郎扔到一边,三步两步到了女子跟前,这速度刚巧接住了从浓香中飘来的水灵灵的渴望。扑入毕力格硕大怀抱的女人两脚离开了地面,只在少年那回头之间,酋长和他心爱的小阏氏便消失在那扇花样点缀的毡帘后面。 牧场上心潮起伏的一夜纵情。有些疲惫的毕力格满足地闭了眼,迷迷糊糊听着臂弯里的呢喃,只待胡须被揪得有些刺痒时,才不得已点点头,顺势应出声来。 夜深了,草原上秋夜里的气温很低,那残余的篝火在呼啸的寒风中颤栗,顽强地抵挡着寒意,让人在这个宁静的夜晚不那么太寂寞和无助。远方,野兽的嘶叫声此起彼伏,提醒着人们在旷野中是如此的危险,尤其是这茫茫黑夜。那死一般的夜色如同鬼蜮,让人心虚胆怯。 我就是那少年,我叫李同,曾经是名医生。我真是倒霉透了!出诊的路上,一场车祸把我送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四十好几的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少年郎!在这个世界,我几乎是一无所有。除了一个被我早早藏起来的黑色药箱,唯一的财产,就是身上的衣服和鞋袜。幸亏穿越的时候是冬天,要不然自己早就冻死了。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百天了,我依然听不懂周边人的话。这些人身上非常的肮脏,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身上都散发出一股恶臭,头发里还爬满了虱子,自己现在跟他们也差不多,我几乎记不得洗澡的滋味了。这个小小的窝棚是我自己亲手搭建的,与其他牧民的帐篷不一样,我在地上挖了一个坑,铺上鹅卵石,还挖了一个排烟的烟道,这样虽然我的帐篷很破,但比其他人的帐篷更加的暖和。 这是一个蛮荒的世界!而这个小小的窝棚是我唯一能够栖身的地方,离开这个部落,未成年的我肯怕连一天的活不下去。我来的第一天,就差点死了,差点死在刚才抱我的那个男人手上。 一百多天过去了,我依然不知道这是在哪里,这里没有gps,也没有北斗导航,四周都是满满的草原和远处的青山。这里什么都没有,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往日里最寻常的东西都看不到,唯有的就是杀戮。才来百天,我已经见到过十余次杀戮就发生在我的眼前。 我很沮丧,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可我又不敢逃跑,上一个逃跑牧奴的尸体现在还被挂在一棵树下,如牧民们在狩猎季节风干的猎物一般。我也不想自杀,只能够在这里苦苦的煎熬着,想尽一切办法努力的活下去。夜深了,我依然无法入睡。残缺的月亮发出惨白的光芒照着这个世界,显得更加的凄凉。黑暗中,我再一次无声的嚎啕大哭…… 哭过了,没有任何作用,想要活着只能够继续忍受。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日子过得飞快。从夏营地转移到秋营地,又从秋营地转移到冬营地,我学会了拾粪、捉牛犊哄起春季里的小羊羔……学会了套上犍牛游牧去,我这个医生成了一个地道的牧奴,但是我的身体依然很单薄…… 天渐渐地炎热起来,我所经历的第六个夏天再一次来了。草原上毫无遮挡的大地,太阳在上方炙烤着草原上的万物,那经过一个春天疯长的青草,似乎都承受不起太阳的热情,纷纷耷拉着脑袋。 这个时候,部落的牧民们总会在仲夏来临之前,收拾好家什,赶着牛羊,沿着先辈们曾经走过的路线,向着远处白雪皑皑的山下迁移,来到一处有大片森林与草原交接的地方,那些生长了千百年的树林是夏天最受牧民欢迎的地方。 这里是他们避暑之地,有着大山和森林的保护,这是我唯一能够逃跑的机会。我已经计划了很久,我要遁入这莽莽的森林之中,哪怕是冻死或者饿死在森林里,我也要逃走,哪怕是死去,我不想再做别人的奴隶!这是我最后的尊严。 (为了方便行文,后面不再使用第一人称) …… 李同如愿以偿的逃出来了,他沿着不知名的河流往下游走,他心中有个信念,只要走到下游的尽头,他就能够看到大海,他就能够辨认出方向。此刻,他的身后牵着两匹马,其中的一匹正是毕力格酋长的座骑。他心中在想,恐怕那位酋长都快疯了吧。 正所谓得意不能忘形!李同刚把水囊放好才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人就陷下去了。他每挣扎一下,脚下的淤泥将他吞没的速度就加快一点。才挣扎了几下。淤泥就埋到了他的腋窝处,每一次呼气,胸腔一缩小,沉重的淤泥就迅速填满空隙。他惊恐地喘了几大口气,淤泥和水不断填实空隙,挤压胸腔,把他紧紧的吸住,现在他的呼吸开始变得困难。 毒太阳射出白炽的光,寂静中炙烤着李同。此刻他后悔极了,只怪自己粗心,竟然没有注意到自己进入了一片沼泽地。他太大意了!明显的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还在下沉。奇怪的是,他现在渐渐的不害怕了,甚至在想,听说沼泽地最适合保存遗体,甚至是万年不化。如果未来有科学家挖到他的骨骸,会不会被他身上的衣服和出土的年代搞疯掉!想到这里,他竟然还有闲暇露出一个笑容。 也许这样解脱也不错,这些年,他实在受够了! () 正文 第二章月夜思归雁(二) , 李同没有成为未来科学家研究的出土文物,因为他得救了。当酋长的卫队长侥直那出现面前的时候,李同根本说不清楚自己是兴奋,还是悲哀?他虽然侥幸得救了,能够继续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机会,但这样活着比死了更难受! 侥直那把他带回了部落,毕力格勃然大怒,于是他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李同被绑在了大树上整整三天三夜,任凭草原上风吹雨大和那些凶猛的蚊虫叮咬,就在他即将死去的时候,毕力格五岁的儿子伊勒德和他的母亲小阏氏救下了李同。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善良,主要的原因是李同曾经救过小阏氏,他的儿子伊勒德就是李同亲手接生的。 毕力哥其实也不想杀了李同,毕竟这个人太神奇了,巫师都无法治好的病,往往在他的手中迎刃而解。因为有了他,部落里夭折的孩子这些年都少了很多,他的部落人丁越发的兴旺起来。不过,对于逃跑的人,毕力格认为必要的教训还是要给的。 三天三夜的折磨让李同死去活来,但他被解下来的时候,已经陷入了昏迷,而且高烧不退,他挣扎在垂死的边缘。当秋天快来临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九死一生的李同,才算是恢复了过来,这天黄昏的时候,事隔两个月,他终于走出了自己的帐篷,走到了河边,打算好好清洗一下全身。 美丽的余吾水在草地上迂回,连续绕着一串压缩在眼帘里的曲折的湾。低低的斜阳把散漫的水流照耀得金灿灿闪光,搅扰着缭乱着草原的心。水的弯曲中传来了鹿的鸣叫,弥漫的光晕里隐约着一只仿佛凝固了的小鹿,又飘飘地移来一只母鹿,都雕塑似的站立着,都在水光中缥缈着,如同一支美妙而婉约动人的歌。 黄昏前的初秋是美丽的,风景也格外的美好。部落里的孩童们也都在河边嬉戏,猎犬们跑到水畔狂吠,急切徘徊跃动,一旦得到主人的指令便要扑向水里,去追逐、撕咬和拖回猎物。但兴奋了好一阵子,看看小主人没有什么反应,便都泄了劲头,安静下来。李同怀中抱着小阏氏刚刚送给他的小狗,跪坐在河边,默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面无表情。 日将西沉,正在草地上和毕立格温存中的小阏氏心意飘移,偷眼向远处看来看去,忽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这叫声给四周的草原带来一片惶惑。毕力格下意识地收紧双臂,猛地裹定了怀里的女人,一双因警觉而绷开的黄眼睛迅速由近及远地搜索,很快,他的目光锁住了叫声落定的地方。 漫天烂漫的浮云下边,一骑马兀立在斑斓的河水中央,卫队长张弓搭箭就蹬上起身,其势已在千钧一发间。河湾暂时地屏住了呼吸,任凭每一条毛细血管膨胀着,无声地爆裂。那人的箭已离弦,朝着母鹿和小鹿的方向闪电般刺去。小阏氏的尖叫声呼啦啦惊起一大片水鸟,密密匝匝遮挡了侥直那的视野。水鸟乱纷纷鸣叫着铺天盖地地翻飞,绕定了侥直那盘旋,片刻才向下游远远地离去了。 卫队长侥直那放马过去,马蹄溅起的水花在夕阳中闪成一团。已经找不到母鹿和小鹿的踪影了,侥直那就马上侧身,从水中捞起那支射出的箭。箭上串着两只湿漉漉的野鸭。血与水掺和着,顺箭镞滴进河里,在水中衍成一线,与霞光一起流散。 千骑长莫日根马不停蹄地追赶着坚昆部马队的踪迹,马蹄不时激起的细尘,像一道喷雾的溪流悬挂在大山赭蓝的背景上。虽然还隔着好几里地,莫日根已经嗅到了烟火的气息,便纵身站立在马背上眺望,从尚未散尽的荒烟中寻觅坚昆单于一众的影子。他浑身被汗湿透,已经感觉十分疲劳。 又跑过一阵,莫日根麻利地蹦下马,顺势俯身到水面喝饱了肚子,坐骑也自饮过了。不敢耽搁,他边上马继续赶路,边从挂在马鞍边的皮囊里掏出一块酸奶疙瘩塞进嘴里。 当毕力格和小阏氏此时正同骑在“赛努”的背上回到营地叶,莫日根恰巧赶到,就着跑动的坐骑矫健地一纵,双脚着地,紧赶几步,在毕力格的马前单膝跪下。 他从怀里取出书写在羊皮上的信,举过头顶:“禀报坚昆王,乌孙王命小将专程前来给您送信!”毕力格点点头,旁边卫士接了呈上毕力格酋长。然后,莫日根就被引领着加入到席地而坐、依然熬着喝酒吃肉的卫队中去了。 这里显然有十分重要的事情,毕力格把小阏氏放回她自己的小母马上。不用招呼,立刻有部落里的长老过来,为毕力格直接翻译着念那信的内容,大意是这样的: “乌孙王敬问坚昆王无恙。听说坚昆王有意去河水牧马,乌孙不敢与盟友相争。只是面对如今日益强大的匈奴,乌孙朝野忐忑不安。大家面临着共同的敌人大兵压境,乌孙王希望和坚昆王来山南协商一下共同抗击匈奴的事宜。不过为了表示诚意,乌孙王希望坚昆王能派遣一名王子到山南暂住,我们将用草原上最最可口的食物供养他,挑选最美丽的女人日夜服侍他,让他享受如同在坚昆部落时的高贵待遇,也好日夜向他请教……” 信没念完,毕力格就已经勃然大怒,说:“我这里正想把你乌孙变成一块炖在锅里的羊肉,你倒自己转到锅边上来了!”大呼:“侥直那,侥直那呢?” 卫队长已经立在一旁,随手丢了湿淋淋的野鸭,应道:“请大王吩咐!”毕力格突然瞥见刚才扎在草地上的野鸭一愣,立即收了怒气,改口说:“把那东西拿来!” 侥直那以为自己听错了,正不知要做什么,毕力格又说:“还不快些拿来!” 旁边反应灵敏的小阏氏拿眼示意,纤纤细指不由得也指向地上。侥直那这才转过弯来,疑惑着俯身捡起野鸭双手奉上。毕力格把野鸭拿在手中,反复地掂量。 侥直那灵机一动,问:“大王莫非也在想用一支箭射下两只大雁来?” 毕力格眉头紧蹙,咬牙切齿的问:“不行吗?” 侥直那回答:“凭大王的无比威力和上天赐予坚昆部的机遇,一支箭射下三只大雁也不是啥难事,只是……”说到这,他抬眼看一看酋长的反应。 毕力格却没有继续那个话题,只吩咐:“今晚早点歇息,明早集合队伍,我们去山南!”说过了,转脸去看自己的小阏氏,明显流露着一丝儿歉意。 …… 又是一轮满月,悬挂在晴朗的天空上。月光扯起一张朦胧的大网铺天遮地,把原野罩入一片混沌之中。在一线闪烁的水波点缀着的营地旁边,饕餮的士兵们依然不屈不挠地坚持着,像鏖战般胶着于火星零落的酒囊边。 这一口锅边开放式地劝酒,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豪爽地款待朋友;那一堆火旁掏心窝子聊天,让不听使唤的舌头在嘴里搅动岁月的残渣。有人敲打着剔干了肉的骨头唱歌,踉跄着步伐起舞,看不清表情,只晃动着滑稽的身姿。敞开了封口的酒像流水一样汩汩地涌入腹中,在脏腑中滤留酒精,反复燃起神经对于酒的热情,而把残留的水分灌注到任意一片草地上。 像这样源蹙流长,恐怕是一座湖泊也要被喝干了。然而,草原人只要得到机会,酒,就是这种整法,哪怕明日喝西北风呢。乌孙的使者莫日根自管了个不渴不饿,早就到一边的露天里,把长长的马缰绳绕在手腕上,怀里抱紧了刀鞘,腮帮子贴着刀柄睡熟了。 在牧民和士兵之间,他更是一名士兵,这一点,他和卫队长侥直那颇为相似。赶走了疲劳,到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照样弯弓驰骋,照样无比地剽悍而机敏。不过,此时他的注意力在一个奇怪的少年身上。这个少年明显不是草原人,他实在太瘦弱了,在他的眼睛里这根本就是个废物! 这个少年人的身份明显是个奴隶。但他却诧异地发现,坚昆部落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很尊敬他,尤其是那些骁勇的战士,对他格外的客气。这实在是个有趣的现象! 忙碌了一个晚上的李同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他的帐篷,他一头扎在几张老羊皮铺的木架子上,很快就昏昏的睡去。这具年轻的身体需要充足的睡眠。 下半夜的时候他从睡梦中惊醒。凭着直觉,他感觉有人进入了他的帐篷里,他霍地坐了起来,借着微弱的月光他看清楚了来人,一个其他部落的使者。他想干什么?李同心中嘀咕,暗暗戒备却没有开口说话。 “你会治病?”莫日根问。 他用的是坚昆部落的语言,李同已经能够听懂。但他从来没有说过话,现在依然不想说话。见他没有说话,莫日根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这个少年,现在他看的很清楚,这明显是位汉人。他曾经去过大汉朝进贡,知道那是一个强大的国家。这汉家少年郎怎么会流落到这里来呢?实在太奇怪了。 “他们都叫你奥日赖,但我看得出来你不是坚昆人,你是被掳来的汉人,想回家吗?小子,我可以帮助你。”莫日根又问。 这次他用的是汉话,可令他失望的是这少年人根本就没有反应,只是警惕的注视着他。他不知道,李同他的确是听不懂,这个时代的汉话跟后世的普通话,根本就是两回事,对方说的所有的话里他只听懂了汉人两个字。莫日根并不知道,就是这两个字,已经激起了李同心中的波澜,至少他确认,在这个世界的确还有他的同胞,他不是穿越到了异度空间。 李同依旧没有反应。难道这人已经傻了?莫日根很失望,当他听那些喝醉酒的人吹嘘这名少年的医术时,他就动了心思。乌孙王已经病了很长时间了,如果能够把这个少年带回去,治好自家大王的病,他可就立下了大功,也许他会因此娶上乌孙王的女儿。他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正准备离开这个狭小的帐篷,此时,背后传来那名少年沙哑的声音。 “汉人是谁在当皇帝?”李同用坚昆话问。 莫日根闻言大喜,立刻回过头来说道:“是刘彻!你是汉朝人,我去过大汉国的都城长安。”李同平复了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又问:“现在是汉朝哪一年?” 正在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莫日根使者,你不应该来这里。”两个人回头看去,只见侥直那抱着他的弯刀站在帐篷外面,脸色铁青。 今日的宴会比较隆重,出于善意,侥直那耐着性子让手下尽兴。看看不能再拖延,便招呼卫士们停止吃喝,拿水来浇灭了各处的火堆,放了夜哨。安排好宿营后,他才发现乌孙部落的使者竟然溜进了奥日赖的帐篷。他蹑手蹑脚的跟在后面倾听,没有惊动其他人。 侥直那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李同多次挽救了他不下的生命,因此他不想让李同再次受到惩罚,这孩子再也经不起折腾了。如果让毕力格知道,奥日赖根本活不过今年的冬天,他们的部落从此也会失去一个最好的医生,影响最大的是他们这些在战场上拼杀的勇士。 侥直那继续冷冰冰的说道:“莫日根,我警告你不要打奥日赖的主意。你是客人,这次我可以装作没有看见。跟我走吧。坚昆王有事找你。” “对不起!“末日更显得异常的平静,诚恳地说道,”侥直那将军,我只是想起奥日赖看一下病。容我再多问几句话,行吗?”说完,他根本不管对方答不答应,扭头问道,“奥日赖,四肢冰凉,肚子时常疼痛难忍,你能够治疗吗?可以告诉我治疗的办法吗?” “不能!我需要看到病人,才能够判断用什么办法治疗?否则会害死人的。”李同平淡地回答说。 “我明白了,谢谢!”莫日根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侥直那鼻子里哼了一声,对李同说了句“别再给自己找麻烦,否则你活不过今年冬天的”,然后瞪了面无表情的李同一眼,也跟着走了出去。 酋长毡帐外,毕力格让侥直那去叫来乌孙的使者莫日根。他们拣一块草地盘腿坐了,毕力格开始仔细匈奴右屠耆王的动向,乌孙王信中讲到的合作可以达到怎样的程度?莫日根回答得很是认真,但他实在是知之甚少,毕力格心中焦躁,但也不必过分为难使者,便打发他去歇息。 等莫日根去了,毕力格朝侥直那说:“你接着方才的说!” 侥直那开言道:“大王,您想一箭射下两只大雁,那没什么可说的。但是,请大王看看这个。”说着,他起身从马鞍上解下那两只射穿在一起的野鸭,“即使如此,那箭也是先射中一只,再刺中另一只的。同样的道理,对于匈奴右屠耆王来说,攻打坚昆或者乌孙,总是会有一前一后的。” 毕力格沉思半晌,说:“你认为该怎么对付右屠耆王?” 侥直那回答:“右屠耆王意图牧马北假,乌孙氏肯定是想到了这一点,特意来要挟,其实是试探虚实。如果他们侥幸得到人质,便掌握了主动,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这也就是陷我坚昆部于被动之中,如果新人先进攻乌孙,他就会以人质相胁,要求我们夹击匈奴人。如果我们遭到匈奴人的进攻,他却可以坐山观虎斗。” 毕力格问:“侥直那,如果是你,那这件事如何处理?” 侥直那回答:“比较乌孙,我们虽强大,却奈何它不得,目前乌孙还是我们最重要的盟友。假使我们现在和他们闹翻了,再与匈奴拼得两败俱伤,战局一旦不利,我们周边的东胡、呼揭、鬲昆、丁零、浑窳、屈射、新犁等大小部落难免群起而从中取利,那时,最为有利的就是乌孙,因此,我们应该……” 话到这里,侥直那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表态:“如果大王有用得着的地方,末将必定万死不辞!” 毕力格点点头,表示嘉许。转即沉吟有时,觉得周围有些阴冷,没来由丝丝儿寒气穿透了身体,直在心底里发抖,又琢磨不出是怎么回事。他问侥直那:“侥直那,你身上冷吗?” “这天儿是有些凉了,可我还总在出汗呢!”侥直那回道,他感到毕力格的问话蹊跷,反问:“大王今夜没喝多少酒,怎就会畏寒呢,可是身体不爽快了?” 毕力格有所省悟,摇摇头,说:“睡觉去吧,天亮还得赶去山南和乌孙王会面,出发前,让奥日赖帮我诊断一下。嗯。干脆明天把他也带上。” 侥直那点点头,恭身告退。 …… 夜晚,草原上只有半个月亮,远山晦暗,近林幽冥,云扰光晕不可捉摸。李同根本无法入睡,来到一条蜿蜒的小溪边,溪水轻轻流动,在虫鸣的静谧中潺潺如同细碎的心声。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他穿越到了西汉年间,通过莫日根的只言片语,他猜测现在刘彻还很年轻,大汉与匈奴之间的战争,大汉还处在被动的地位。 这样看来,自己想要回到中原,根本不可能办到。无他,他所在的部落和大汉帝国之间还横亘着强大野蛮的匈奴帝国,想穿过匈奴人的控制区,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自己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在中亚的某个地方,但究竟是在哪里?他根本搞不清楚。 “乌孙氏”——上辈子读书的时候倒是见过这个名字。但坚昆氏这个名字他上辈子闻所未闻。他所在的这个部落的人差不多都是白种人,中间夹杂着少量的蒙古人种。最让人头痛的事,那些坚昆人口中的山水地名他也没有听说过。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欧洲或者是俄罗斯某个地方。 这真是个笑话!上辈子他曾经自驾游走遍了新疆和中亚许多地方。但现在他是两眼一抹黑,根本不认识路。就在这种患得患失的胡思乱想中,李同昏昏沉沉的睡去…… 一大早,李同就被人唤醒去给毕力格看病。毕力格的确病了,不过只是个小毛病,对于他来说是举手之劳。不过让李同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毕力格竟然要把他带上出一趟远门。 喝完药后,毕力格就带着卫士们上了路。李同获得了一匹母马代步。他的骑术很差,这种没有马蹄铁没有马镫的马骑起来非常费劲。但他不想把这两样东西制作出来,他的良心不允许他这样做。 毕力格这次去山南,本应先向西再往南,惬意地走那条异常熟悉的草原之路,享受山间的水草和温馨。但他一反常态,选择了直接向南逐渐有些偏西的路线。 他们顺姑衍山而下,行二三百里便脱离山地草原,进入了高原的中心位置。这里是东、西部大山和南部阴山大幕的延伸交汇地带。东北部水量充沛的河流只管反向地流走;西部的水系从高高山岭上发源,飞快地倾泻到山下的草原,向北、向南、向西,毫无例外地遗弃了这片宽广的相对低地,任由其中分布着的许多浅显的洼地苦涩地干涸。 一路上,李同默默的观察沿途的景色,希望能够找到熟悉的地形地貌,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没有大山和深涧阻隔的大幕西缘台地上下,高高低低直直弯弯,到处都是若隐若现的道路。路有大有小,大的路带动小路通向更远的地方,就像大河汇集小河一样。沿途处处可见裸露的垄岗,满目荒凉。 风暴经年累月地雕琢这里的地貌,亘古洪水冲刷遗留了极度夸张的创伤裂痕。稀疏难寻的荒漠植被,依照自然地理的残酷选择性作有限渲染,与大片的沙碛交织铺陈,贫瘠地描摹出高原腹心的底色。沿途能遇到水的残留和渗出,以及微小河沟的点滴滋养、微量降雨吝啬的恩赐。 刚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毕力格总算开恩,宣布停下来休息。浑身疼痛不已的李同艰难的下了马背,他掏出羊皮水囊,仰头喝上几口,然后又放了回去。回望高远处的北方,那里河流汇集处,有鲜花和绿草点缀的蓝色北海。休息了大概半个时辰,吃了一些干粮,照顾好马匹,毕力格一声令下,队伍继续前行。 在白天的炎热和夜晚的寒冷中,又艰难地走过了三四百里,渐渐的,沼泽和植被逐渐增多起来,这里已经靠近蒲奴水西侧了。李同跟在毕力格的身后,默不作声的听他和身边的将领讨论。 这些地名他一个都不熟悉,也从来没有听说过。现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他只能够默默的记在心中,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慢慢的绘制出一副地图出来。 上一次逃跑实在是太轻率了,他不想再犯这样的错误。两天过后,地势缓缓上升,山多起来,据说再行一二百里,就到达夫羊句山狭了,毕力格打算在那里迎候乌孙王…… () 正文 第三章月夜思归雁(三) , 夫羊句山狭位于涿邪山末梢。这里东接习惯称为“大幕”的两千里大漠,东南跨流沙、大幕交接地带与阴山西端的阳山遥相呼应。向西南穿过鞮汗山的谷地,就可以进入居延湿地了。 流沙是中国古代对巴丹吉林沙漠、乌兰布和沙漠、腾格里沙漠的统称;居延泽的东、西两个湖泊,都是来自河西走廊的黑河的尾闾。黑河出酒泉东北山口流入半荒漠、荒漠地带,当时称为弱水。 过了夫羊句山狭南边的鞮汗山,就要进入一片广大的不确定地域,那里是匈奴人、月氏人、汉人,甚至西域人都可以走来走去的地段,是缓冲带,是平衡点,但也意味着,无论谁加强对这个地带的控制,谁的军队走到这里,就会引起多方警惕,甚或破坏战略平衡。 脱离了蒲奴水,真正要走山路了。所有横越山脉的路,都是从山的峡谷中找寻出来的。峡谷蜿蜒着,过了这山上那山,上升了,下降,又上升,盘来绕去,到了涿邪山南的一个险要峡口。跟在毕力格身后的李同注意到,夫羊句山狭的山坡上屯驻着一支人马,那应该是乌孙王的兵马了…… 阳光依恋地照耀着弱水和它身边奇诡的土地,照耀着北边的坚昆和西边的乌孙,也照耀着流沙东边那个神秘富有而又战乱连连的中原。处于弱水两头双方,都在暗中做驱逐和掠夺的幻想,大梦延续已久,只是机遇难求。 当苍天赐予风吹草长的肥沃牧地时,也用霜雪、干旱、蝗虫、沙暴的戕害和人性的贪婪,挑动族群间去做无休无止的争斗,彼此抢掠,杀戮,发动战争,一代代在设定的圈套中轮回,让草原的宿命变得无道而深邃,难以自拔。 乌孙本就生存在与月氏、匈奴的三角平衡中,匈奴势力在汉朝的逼迫下后退,乌孙立即沦为了月氏的附庸,当然也逐渐失去了独立存在的理由。历来月氏种种迫使乌孙就范的举措,都类似于隔靴搔痒。正因为如此,当坚昆部伸出橄榄枝,乌孙王毫不犹豫的同意了结盟,甚至连坚昆部侵占他们的草场这件事连提都没有提。 乌孙王猎骄靡期望这次稳定了北方后,毕其功于一役,剔除了南面的月氏这块卡在喉咙口的骨头。靠天养畜使生存的危机始终伴随游牧族群。同一个形象生存空间,会因为风调雨顺而内在膨胀,也会因为天灾人祸而萎缩其实质。牧民在丰足和贫弱的交替中,因为恐惧死亡而无视喋血与死亡,像追逐猎物那样追逐微末的利益,草原上的人终究只信奉他们不曾听说过的丛林法则。 ……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追求,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活法。李同现在就是个蝼蚁般的小人物,不过因为他有精湛的医术,再加上他身体瘦弱,因此他在奴隶中的日子过的还算是不错的。至少他可以拥有他的个人财产,尤其是那个从不离身的医药箱,没有人敢动他的箱子,因为没有人知道怎么打开这个有密码锁的铝制医药箱。 毕力格也曾经想用刀砍开看看,但被李同以死相挟这才放弃。毕力格实在舍不得身边失去这样一个人才。不过鉴于他有过逃跑的记录,因此他的身边现在总是有一个孔武有力的勇士在监管着他,几乎是形影不离。 今天奉毕力格的命令替乌孙王看完病后,李同背着药箱走出了正在举行宴会的乌孙王王帐,乌孙王猎骄靡有严重的风湿病,在现有的条件下,他开出的药方只能够缓解病状,根本无法根治。他手上的药材实在有限,这还是他这些年一点一点的收集起来的。这也是他现在主要的工作。 走出乌烟瘴气的毡帐,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李同只觉得身上轻松了很多。俄而,山谷处悠悠地飘荡出一丝天籁之音,他的神经立刻被牵制住,逐渐地逐渐地松弛下来。坐在山坡上,远看羊群溪水般从谷口汩出,歌声率意着野性的清纯,顺着树的间隙流淌过来:“北山北山草茸茸,祁连祁连树蒙蒙;白山望断黑山路,近草远树遮雪峰。小妹牧羊北山南,阿哥狩猎南山中;三年不见哥哥面,春去夏来复秋冬……” 那歌声中掺杂了许多的“那个哟嗬咿呀”,随着风向的摆动断断续续,止止歇歇。还在唱:“牡鹿怜怜依山林,牝驹戚戚恋草丛。林深草长寻不见,两情无意割秋冬……” 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李同依旧凝神倾听,歌声悠远绵长,确实美妙动听,只是唱的心情和语境完全不同,像是有口无心的那种,让人难以领会。再要听时,又更加听不清了,羊群往那边的山坡去了,越去越远,没有了歌声,歌却久久地在心底里缥缈着,似未曾离去。 …… 因为两大部落有着共同的利益。乌孙和坚昆很快就达成了协议。为了表示感谢和庆贺,乌孙王提议举行一次草原赛马大会,毕力格欣然接受了邀请。湖滩开阔的水草地上,已经整齐地栽上了旗杆,悬挂起旗号。 乌孙的士兵铺开一大片粗糙的毡毯,又把标志着王座和贵宾席的精细些的小片毡垫,分置在中间和两边。酒装在陶制的坛子里,马**灌在皮囊内,都由高轮车运来。“肉”是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赶”过来的,预备当着宾客的面屠宰,以食物的新鲜来表示必要的尊重。 早几天就有牧民拖家带口陆续赶来,小海子的周围平添了许多毡房,无意中为大王的宴请提前热场。大筵尚未铺张就绪,无数的小席已经在水边任意地开吃开喝。吃的喝的都是预先备好的,显然,牧民们不被允许在这种场合大肆铺张烟火。 夜散发了昨日的炎热,灰云又把太阳的炽热阻隔在高空。凉风吹来,下雨了。一阵子雨过了,露出些阳光,贮存了水珠的花儿更显出不同的精神。陆续有许多形神与装扮各异的王公贵族来到,负责接待的乌孙官员们忙碌得不可开交。 从南边山里远道而来的酋长们有的披发,有的束丝,有的净面,有的乱须,有的刺颊,有的文身,有的皮草遮体,有的袒胸露背,有的作势造姿,有的粗野不羁。他们的头颅、脖颈、前胸、手臂,甚至腿脚,承载了过多的奇异佩饰,有牙骨的、贝类的、石头的、木草的、毛皮的、土陶的、金属的,还有个别的玉件和人骨。 更让人啧啧称奇的是,这些部落见面的礼节也是千奇百怪,热情至亲吻拥抱,夸张至手舞足蹈,竭尽丰富。这些稀奇古怪的人都是乌孙人邀请来的羌人酋长。山里的羌人酋长们非常狡猾,他们唯利是图,擅长随风转舵、趁火打劫。乌孙氏也需要时时照应,未雨绸缪。 乌孙王不希望看到自己族群的命运像秋后的草原一样枯萎;他居安思危,虽在河西一家独大但仍以和为主导恩威并施,着力打造自己在祁连诸戎中的核心形象。 开宴的仪式,是由士兵牵出一只当年出生的肥羊,等候在席前预先立好的去了皮的杂树木架下方。说是“牵”,其实就是提溜着两只后腿倒拽过来,羊和人一样,也是不肯自动走向刑场的。巫师指天指地指东指西念念有词,然后大呼一声,仿佛是与鬼神沟通了,他为乌孙王所做的请求得到了应允。 于是,羊被当地放倒。在“咩咩”的凄惨叫声中,力士用锋利的屠刀朝羊脖子上一抹,顿时血如泉涌。放干了血,割下羊头,把四蹄丢到一边。举起肉的主体挂上木架,麻利地连片带扯剥去整块羊皮,再从腹部纵向剖开,掏出杂碎也丢在一旁,立刻有下手把那些拾掇去了。这个过程一气呵成,只在转眼间。 有穿舞裙的娇柔美貌女子托过两个木制的盘子来,力士就羊尾巴处捏住,手腕灵活地带动刀锋,便有两块宽约两指的肥膘被放到托盘里,款款地分别捧献到坚昆王毕力格和乌孙王猎骄靡的席前。带着牺牲尚留的体温,两块油脂被丢进嘴里,只一吸,便直接吞了。在连声的热烈欢呼中,二合一的最隆重的欢迎仪式和开宴仪式宣告完成。 木架撤去,宰过的羊被挪去一边,和其余被宰的羊一起,或烤或煮。这边已经喝起用马奶发酵酿制的酒,不一时,烤好的肉带着油烟和香料的浓郁气味,纷纷献到席前。 作为主人的乌孙王猎骄靡没有发表演说,也没有提及任何军国大事,只是一味地劝吃劝喝,很是实在。不多久,官员显贵便纷纷离座,向客人敬酒叙旧,或相互介绍结识。酒越酣,话越多,本性越露,人越坦率;肉愈饱,兴愈起,感情愈近,气氛愈浓。在羊哀“咩咩”、烤肉煮肉的腾腾烟雾气中,宴会进入到游戏阶段。席间有力士拽着角引来一头高大健壮的种公羊,象征性地由乌孙王亲自交到坚昆王毕力格手里,这是一项千人注目的荣誉。 观看的人群被驱开,让出一定的宽度。从宽度出发的,是沿小海子边的平坦草地,那是一条只有目标没有画线的跑道。光背赛马开始了。之所以说“光背”,是因为受生产力发展和新技术推广水平的限制,此时的马鞍基本只限于王公贵族和战阵使用,牧民依然传统地骑在光背的马上放牧,或只在马背上垫一块毡垫之类。 赛马这样的民间娱乐活动,当然也是骑在光背的马上进行。马当然全是出类拔萃的,在起跑线上急切地捯动四蹄,只等主人松开缰绳。骑手不分男女长幼,选择条件是人马默契程度、个人驾驭能力及体重等综合性状。经过主持官员煞有介事的商讨和争执,发令官终于响亮而悠长地吆喝一声,迫不及待的马们便像离弦的箭一般,朝设在远处山坡边的返回目标飞驰,于是,呐喊之声四起,混淆了士兵牧民,淹没了王公将相。 这边,原本出发的地方转换成了终点,发令官摇身变成了终点裁判官。所有的观众都带着自己的倾向性,所有的助威者都忘乎所以。许多匹马在赛道两旁飞跑,有以接力方式为自己部落的赛手领跑鼓劲的,也有故意扰乱秩序的。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侥直那接到了毕力格的秘密命令:今日下半夜向乌孙氏发动袭击!俘虏乌孙王猎骄靡为质。这命令使他大吃一惊。大王怎么说变就变了。联合乌孙氏共同抗击匈奴这是国策呀!这让他十分不解,但是毕力格的命令是不容许违背的。他也只能够硬着头皮做好准备。到时候,走一步是一步喽。 () 正文 第四章月夜思归雁(四) , 激烈的赛马结束了,疯狂的助威声变成了热烈的喝彩声,还夹杂着此起彼伏不明立场的胡哨声。有许多人站到了马背上,向被围得水泄不通的乌孙王宴前观看,那里正在进行颁奖仪式。 李同也夹杂在人群中,他那一头的乱发,加上瘦高的身材,即使躲在人群的一角,倒也显得十分的打眼。获得第一名的骑手和赛马在发疯似的呐喊中,双双站到了领奖的位置。衣着鲜亮的美貌女子用木盘托上一条皮制的腰带和两个花环来。作为首席颁奖嘉宾,毕力格先是把腰带系在勇士腰间,接着,为骑手和赛马戴上花环。 在这个季节里,也只有百花池附近的山里才能采到鲜丽的野花。骑手从力士手里接过那头漂亮雄壮的种公羊,并向毕力格致意。这时,站在毕力格身后的李同注意到获奖的那位骑手一双明亮的眼睛不时瞥向旁边,原来正与托盘子的姑娘眉目传情呢。“可能是一对恋人”,他想。此刻他根本没注意到,有人也正在偷偷的观察他。 这时,又有盘子端上来了,那是由乌孙大王赐予的满满一银碗酒。毕力格把碗递到骑手面前,小伙子瞪大了朴实而稚气的眼睛,仰头一口气喝下酒去,于是喝彩声和呼哨声又暴风般响起。 席间的吃喝与草地上的娱乐同步进行,不让须臾。下一个节目是顶羊,就是由各部落推荐参赛的公羊,在现场进行决赛。这种比赛规模虽小,但氛围集中,属于身体对抗活动,而且要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淘汰,自有其激烈与煽动性。助威声一浪高过一浪,最终,在爆炸般的惊呼中,一头羊最终用坚硬的角刺穿了另一头的眼睛。 倒下的公羊被迅速拖走,腾开地方给获胜的羊主人和犄角带血的公羊冠军颁奖。奖品是一只处在生育旺盛期的母羊,由第二颁奖嘉宾乌孙王授予,当然也有两只花环。照例由乌孙大王赐给满满一银碗酒,由羊主人一口气喝下,照例又响起喝彩声和呼哨声。 这边颁奖方得完毕,湖畔响出一声嘹亮的口哨。人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附近山坳里马群催开,漫过山坡,轰隆隆蹄声动地而来。响鞭炸裂,于是,欢呼雀跃的声音响彻草原。一骑白马从群中逸出,傍着边儿飞驰。动静太大,嘉宾尽皆惊异。 李同回身看去,将近他的面前,白马上甩出一根极长的套马索,在马群上空虚晃一圈,“倏”地收了回去。这出手一招煞是利落,引得行家里手们连声叫绝。吆喝声嘹亮。白马放慢速度,从群中引出一匹光背的枣红马来。 令人没有想到的事。那白马直抵身为奴隶的李同面前,马背上的年轻女子欠身施礼,稍带递过顽皮和挑逗,透露出三分野性七分妩媚。没等李同做出反应,那女子已经返身一跃,落定在跟来的光背枣红马上,然后指指他,随手轻拂马鬃,飞奔而去,把白马留在了席前。在草原上,这算是一种邀请,也是善意的挑战。 李同有些发懵,他回身看毕力格和侥直那,毕力格和侥直那也正看他呢。只见乌孙王猎骄靡不知在毕力格耳边说了些什么,只见毕力格微微点点头,吩咐了侥直那几句话,然后侥直那就走了过来。对李同说道:“大王让你应战!快追上去吧!” “我?你知道我的骑术很差。”李同无奈的说道。 “输不要紧!但你必须应战,这是坚昆王的命令。”绕直那的语气很生硬。 伴随着一迭声催命似的怂恿,不由李同迟疑,就向席间毕力格看去,毕力格神情复杂的看着他,微微点点头。李同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此刻也容不得他迟疑。他略施一礼,在侥直那的帮助下,走出人群跨上马鞍,两腿一夹,朝枣红马追去。 枣红马兜过一个小圈,马上突然又抛过那条套索,正正落向随后赶来的李同头顶。李同尽管猝不及防,但就在下意识闪避的瞬间,却顺手接住了索套,刚要发力去拽,忽然想到那头是名女子,便即放手,让那虚卷的套环自行收去了。女子勒马,直立嘶鸣。 此刻,李同已经赶到,见女子已经立起在马背。李同的骑术实在太差,双手只能够死死的抓住马缰,这才不会让自己从马背上掉下去。与此同时,女子已稳稳坐在空出的马鞍上,不料又抛过套马索来。李同见她反复拿一条驯马的绳套来逗弄羞辱自己,不由得心生怒意,却也发作不得。李同只好弯下腰再次闪避。人方躲得过,身子却没能坐稳,便顺着光溜溜的马背滑落下来,只一条腿挂住在马背,一手慌乱地揪紧马鬃,那样子实在狼狈不堪。 四周先是一片惊叫,然而,在一个齐整的停顿之后,仿佛嬉闹之性突然醒悟,前后爆发出接力般幸灾乐祸的哄笑,响彻山野。就在这时候,有许多马匹纷纷追随着看热闹,把两个人裹在马群中间,突兀的呼哨声传达着来自四面的奚落与蔑视。 白马被揪扯,极不舒适,便用力偏仰起脖颈,随即猛地低头尥起后蹄,拼命地颠簸,直把那粘住在自己一侧的讨厌家伙向草地上抖落。尚未沾地,李同忽然感到被一股柔软的力量圈住,身体不由自主地找回了重心,稳稳地被扯回到马背上。那女子闪电般驰到,已自一抖手腕收去了那条柔软的套索。 李同方得重新坐稳,被戏弄的他怒目看去。只见女子洁白亮丽的脸上闪过动人而狡黠的一笑,轻抖缰绳,箭一般去追赶马群。风过处,一缕异香在鼻翼间萦绕。 李同脸色紫红,浑身燥热,大颗的汗珠顺着脸颊流进腮边的绒须,流入脖颈。耳畔,讥刺与哄笑反复响遍小海子,本来寂静的树涛飞瀑,也空旷地随声应和。众目睽睽之下,李同如同一个马戏团里红小丑一样,被人失魂落魄地被展示着,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侥直那飞马赶到,伸手一提,就将他拎到自己的坐骑上。眼看马群像一片云彩般地飘去了,侥直那举目看那乱纷纷的场面,双腿一夹胯下的马匹,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朝着坚昆部的营地匆匆离去。 宾客自行离席是常见的现象,草原上醉醺醺的欢宴,有时就是这样有头没尾。席间,乌孙王得意地看着毕力格,见毕力格冷冷一笑,显然对这种做法不很赞赏,当然,他内心此刻也充满了狐疑,这女子究竟是什么人?怎么独独挑了自己手下的这名汉人奴隶羞辱,难道有什么阴谋? 恰好这时,乌孙王猎骄靡又侧过头来看他,毕力格便有意转过身去,不让他看到自己脸上不愉的神情。无论什么事情都无法影响发疯似的吃喝,大多数人的宴乐照常进行。席间多了一个下酒的话题,那就是坚昆部的男人被一名牧马女子尽情戏弄,恐怕这会成为草原上永久的笑谈。 李同无法理解草原上各部落首领的勾心斗角,也想不明白刚才的那一幕究竟是什么情况。自己只是一个棋子,甚至连棋子都算不上。他的肉体不属于自己,那是部落酋长的私人财产,只有他思想此刻才是自由的。营地外,他坐在山坡上的岩石上,看着远去连绵不断的山脉发呆。 总是拉下脸来的天色更加晦暗,不时弥漫起黑云,给草原反复涂抹沉闷和阴森的气息,而西边的天空却流动着一抹胭红。有“咩咩”的羊群从不远的地点经过,又传来了委婉动听的歌声,其情态依然让人难以理会:“山前山前日炎炎,山头山头雪绵绵。浅草不问秋消息,明夜后夜风雨寒……”还是那般的“哟嗬咿呀”。 侥直那踅出毡房瞭望,向前几步从树干上解下自己坐骑的缰绳。他正准备上马回到宴席上,却一眼撇见了坐在山坡上发呆的李同,又想起了刚才赛马场上诡异的一幕,此时,听到附近牧羊女传来的歌声,心中不由得警惕起来。 “那牧羊歌里像是在唠叨……”他敏感地寻思。接着又自嘲:“一个放羊的女人罢了,值啥疑惑!”于是他放下心思,仔细琢磨今天夜里将要发动的突袭,虽然他不理解毕力格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他必须不折不扣的去执行。 侥直那骑上马走了,他一直很忙碌。李同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情复杂。这个人他恨不起来,虽然是他把自己抓回来的,让自己受尽了折磨。但也是他把自己从垂死的边缘救了回来。“轰轰”的马蹄声又一次传来,直觉告诉李同,正是刚才他那已经熟悉了的马群。看到马群又一次从坡下掠过远去,心中失落莫名。 浓重的乌云在空中翻滚着,向头顶压来,瞬间遮黑了大半个草原。起风了,风拍打着毡墙,发出“啪啪嘭嘭”的声响,林木也“哗哗”地作出拼命抵御的摆动姿态。草浪层层起伏,山野从胸腹中发出喧嚣。 再也看不见马群了,但李同知道马群中有一匹带鞍的白色骏马和一匹尚未驯熟的枣红色儿马。在那里,有一个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白皮肤女子,就骑在那匹白马上,任性地戏耍自己,毫不掩饰地唱那些有口无心的情歌。这一瞬间,李同竟然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名奴隶。 果然,李同又听到了若断还续的歌声:“阿妹阿妹恋北山,阿哥阿哥去天边,山高水远草尽头,牵着马儿回头看。天上云里电闪闪,山头树梢雷连连,马儿羊儿寻不见,却在阿哥毡房边……” 这歌声在万籁喧腾的缝隙中缥缈,李同的双眸渐渐湿润…… () 正文 第五章风雨夜逃遁(一) , 整个下午,侥直那一直在神神秘秘地忙碌着,营地里的气氛有些异样。李同发现负责看管他的勇士也心不在焉,不时会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 近晚时分,残余的红云彻底消失了。风变得阴凉,已经嗅到了暴雨的气息。李同悄悄的去把两匹马牵到毡房里,他好像有点预感,便在无意中把能吃能喝的全都拴牢在自己的马鞍上,然后双手捧住马的下颌端详。他看到这伙伴的眼神似乎想诉说什么,就用腮帮子在战马的鼻梁上紧紧贴了贴,再拿手在它的脑门上摩弄了几下。心里感到有点踏实了,又摸了摸跟在自己脚边小狗的头,便照旧去毡房躺下,这是他和其他奴隶唯一不同的地方,不用睡在马棚里。 暴风雨来了!夜幕提早降临,草原上间或有闪电掠过。李同又起身,到毡房外面看。光闪过后,停留在视网膜上的山影在沉闷的雷声翻滚中恍若梦境,悠远若隔世。透过间歇的小雨,似乎还能听到如丝如缕的歌声。说来奇怪,李同自从听到牧羊女那歌,歌就不停地在耳边唱,就是想别的什么事,歌声也自萦绕不绝。只觉得歌有点动情了,嗓音更加动听。 李同注意到营地里的气氛很不寻常,他熟悉的那些勇士脸上都充斥着兴奋和紧张的表情,马棚里所有的马背上都装好了马鞍,一副即将出征的情形。李同瞬间就明白了:今晚有大战! 身后传来脚步声,李同回头看去,暗影中,侥直那全身披挂整齐走了过来。李同正想着呢,侥直那直接走进他的毡房,躺在他的床上,闭着眼睛说:“今天夜里,雨会很大!留在营地里不要乱跑。” “你们今夜想要偷营?我劝你们最好放弃。” “闭嘴!这不关你的事。记住你的身份。” “是啊!这的确不关我的事。但我不想看你白白去送死。” “怎么说?” “暴风雨来了,你们半途中就会遭遇山洪。而且人家早就有准备,乌孙人的哨骑一直在外面盯着。” “会有山洪?” “很可能!” “很可能啥呀?” “发洪水呀!” “会冲到这里来吗?” “这里是在哪里?“ “你问这个干吗?又打算逃跑吗?” ”天晓得……” 毡房里的侥直那警觉起来。那倒不是因为洪水会来,而是听到了“早有人盯着”这句话。侥直那随即起身,从毡房的缝隙里朝外瞥。恰巧一道闪电划过,树林附近的草地上果然游弋着一匹熟悉的马的轮廓。李同也凑在一起看。 “看到吗?”李同调侃道。 “真的有一匹马。咦?”砸地一个霹雳,炸得侥直那的舌头都扭了个结,他咽了口唾沫说道,“好像是今天你骑过的那匹儿马!” 雷“轰隆隆”坠落到草原,向四面八方滚动它的轰响。接连不断的雷声从闪电刺亮的裂隙中崩溃而出,远远近近地炸响。巨大的轰鸣裹挟着树的草的和万物的剧烈颤抖,排山倒海般向西北山口的方向一路盖过去。他们听见了咆哮、凄号、哀鸣、呜咽、呻吟,山原在震撼、荡涤、锤击、撕扯中飘摇欲坠。 “奥日赖,你还会掉下来吗?” “谁知道呢?” “嘿嘿——”两人在透进的闪光中相视冷笑。 …… 侥直那到底还是带着人马走了,他就是一根筋,坚昆王毕力格吩咐他做任何事情,他都会不折不扣的去执行。哪怕是明知风险很大,他也义无反顾。只不过,临行之前,他留下了两个人专门负责看守李同。 风狂号漫扯着,就要把毡房掀翻。一个霹雷向毡房顶上落下,几乎穿透人的躯体。有沉重的雨点击打到毡墙上。就在这样的天气中,侥直那带着人马出发了。他的坐骑纵身出门,箭一般冲向前去,后面的战士也跟了过去,没有任何人表现出哪怕一点点迟疑。李同站在毡房门口,面无表情的看着远处黑暗中隐隐绰绰的乌孙王营地,他身后的两名看守也紧张的朝远处眺望。 时间在无声的流逝着。突然间,远处传来一声呼哨,瞬间,近处的树后,草地上,不远处的毡房里,到处都亮起了火把,层层叠叠,喊声伴着雷声响得惊天动地。李同猛然醒悟,他猜对了,对手的确有准备。草原上就是这样,不是你算计我,就是我算计你,谁都不是省油的灯…… 侥直那一马当先挥刀冲开层层阻截,血光在开始密集的雨点中飞溅。两边的骑兵相互绞杀在一起,将弯刀狠狠的砍向对方。这真是一副搞笑的画面。白天还一起喝酒吃肉,晚上就以命相搏。 又一阵狂风横扫,闪电像数柄贯空的利剑接连刺向旷野,万钧雷霆从空中坠落,大雨倾盆而下,火把纷纷熄灭。黑暗中,山谷中的密林里又发出一阵喊声,一支人马从斜刺里冲了出来。那是乌孙人早就埋伏在黑森林里的骑兵,他们已经等待多日了。 从这一点看,乌孙人准备的更加的充分。猝不及防的坚昆部立刻陷入了困境。毕力格大吃一惊,坚昆部的阵脚开始乱了。在这危急关头,侥直那一声暴喝,带领着卫士们簇拥着毕力格开始突围。古代的战场上,猛将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 电光雷鸣中,侥直那在前面开道,那风雨就转化成了逃遁的掩护,但乌孙兵马却还是不依不饶,紧追不舍。正这时,一道闪电落地,小树林忽然燃起大火。林中的营地和搭建的毡房,包括留守的乌孙人,瞬间被大火吞没。这一刻,雷火似乎代表了上天的旨意,乌孙人被震慑了,追击暂时停止。 狂风夹杂暴雨时急时缓,毕力格和侥直那率领着部众侥幸脱离了追击,回望雷火已经熄灭,坚昆部人人心中惊惶不已。笃信神灵的坚昆王毕力格下马跪倒在雨水横流的草地上,仰面迷望上苍表示无限感激,然后连连叩首。及到起身,心中依然在祈祷。哪怕是身后隐隐约约传来追兵马蹄的轰鸣声。 心急如焚的侥直那提醒:“大王,我们得快些赶到北山口营地,越是耽搁,就越是危险!”毕力格恍然,立刻上马,众人簇拥着他如顺流的扁舟,飞速驰向半荒漠中,闪电把远去的影像接连叠印在暴风雨之夜。 等他们赶到营地,却发现营地里一片狼藉,显然这里也遭到了乌孙人突袭,当坚昆王算计对方的时候,对方也在算计他。毕力格悲痛欲绝,最让他伤心的是,他的“御医”李同也失踪了! …… 让我们把视线回到大战之前的北山口,当坚昆营地遭到乌孙人突袭的时候,早有准备的李同按照事先计划好的路线逃跑了。风雨中的夜行终究十分艰难。晴日里干涸的荒野早已水流纵横。有溪的地段水漫成河,有草的洼地聚水成沼,有沼的湿地水涨成湖。 不只是李同为生存而在这茫茫泽国中求渡逃生,那些来不及躲避的、失群的、羸弱的豺狐兔鼠,全都在雷电的惊吓和风雨的裹挟下坠落命运的峡谷随水湍流。大自然的变脸术其实远远超出人类与兽类发动的恶争酷战,无辜置乞求与顽抗的灵魂于九死一生,使疆场上刀戟箭矢的搏杀、殿堂和毡庭中阴险狡诈的权谋尽皆黯然失色。 频繁的闪电、交汇的声响、经验和留心者,都是生死逃亡中的航标。而极端恶劣的天气,早已使那些尚可借一片毡毯挡风遮雨的追击者和潜在的阻击者,产生了浓重的畏难与避祸心理。然而,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不一样的人锲而不舍,风雨中依然有人在后面紧追不舍。尽管早有准备,李同挑选的马匹强壮超群,但这一夜,在风雨中漫长而艰难的奔波终于使它筋疲力尽,遍体鳞伤。 它滞留在水漫的草滩上,不再能向前一步,訇然倒在了风歇雨止的凌晨。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失去了马匹,这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活下去的机会。李同很清醒的知道这一点,当马匹倒下的那一刻,他忍不住嚎啕大哭。他已经崩溃了! 李同双膝跪在战马的头边,倾听着枯萎了的呼吸,感同身受,让泪水越过略高的颧骨流到口边,滴落到伙佯失去了神采的眼里。这一刻,他十分的无助。他帮助这些年形影不离陪伴着他的伙伴合上双眼,手捧雨水洗净它脸上凝结的血痕和泥斑,用弯刀在地面挑一些带泥的草茎撒在它的躯体上。他把眼泪从嗓眼里憋回去,任它在心房汩汩流淌,汇入奔涌的血液中,冲决周身一道道哽咽的阻滞,疯狂地倾泻…… 一匹漂亮的枣红马出现在早晨太阳升起的旷野上,紧接着一个小小的马群出现在它的身后。山间湿漉漉的草地更加鲜亮。它们无视渐流渐逝的残溪、折断的孤树和抛落的动物尸体,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马群瞬间就到了面前。还没等李同有所反应,一根套马杆伸出,把他直接放翻在地。 两个乌孙士兵从后面跑过来,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跌得鼻青脸肿的李同已经看清楚了领头的人。正是白日里戏弄他的那位少女。这女子亮丽的脸上闪过动人而狡黠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用坚昆话戏谑道:“喂,汉家小子,你现在是我的奴隶啦!” …… 就这样,李同悲催的又成为了奴隶,只不过主子从毕力格变成了乌孙王猎骄靡的小女儿夷莪。 乌孙国是西汉时由游牧民族乌孙在西域建立的行国,乌孙国地处天山北麓,极盛时占有整个伊犁河流域和西天山的广大土地,庭帐(首都)设在离今伊塞克湖南岸不远的赤谷城。乌孙的国土包括今天的新疆西北、哈萨克斯坦东南、吉尔吉斯斯坦东部及中部。“东与匈奴接壤”,据《新疆图志.建置志》说绥来(玛纳斯)“汉为乌訾离与乌孙东境”。 今天的阿克苏地区巴尔喀什湖乌孙国南面和天山以南的塔里木盆地诸国相接。焉耆、经龟兹(库车)、姑墨(阿克苏)、温宿(乌什)以北的天山山区都属乌孙国和特克斯河流域都是乌孙国的势力范围。 一路上,李同并没有受到任何虐待,相反,乌孙人对他异常的客气,这让他感到很奇怪。直到某一天,俘虏他的乌孙公主夷莪才告诉他事情的真相。懵懵懂懂的李同才知道自己竟然已经成为了草原上被传唱的对象。因为他精湛的医术,坚昆部有个神医的消息早已传遍了整个大草原,连匈奴的乌维大单于都知道他的名声,曾经派出使者向坚昆王索要,被毕力格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换句话说,他现在已经成为了草原人争夺的对象。 乌孙国的庭帐坐落在天山北麓,这是一座东西长约七十里、南北宽四十里的郁郁葱葱的山脉,山上依高下气候分布着云杉、油松、泡桐、杨树等各类乔木林,间有多种野生果树。山间草原夏季凉爽,水草丰盛。天山在这个时期又名白山,常年有雪。天山山脉最高峰是托木尔峰。境内的锡尔河、楚河和伊犁河都发源于天山。 李同很兴奋,因为他认出了托木尔峰。上辈子,这地方他曾经多次来过,非常熟悉这个地方。来到这个时空七年过去了,他总算是知道自己身处在何地,再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了。更加令他惊喜的是,在这里,他在这里遇到了许多汉人,足足有上千人之多。 这支队伍中还有支军队,据说是大汉帝国的御林军,足足有两百余人,后来李同才知道:他们是护送汉朝公主远嫁乌孙国的护卫以及陪嫁的工匠和仆役。见到这些素不相识的同胞,他的心中竟然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他也知道了今年的年号是元封六年,虽然他不知道这是公元哪一年。但对他来讲,这已经足够了。 汉武帝元封六年,经过漠南、河西、漠北三场大战,匈奴元气大伤。然而为了击败匈奴,大汉也已经倾尽全力,当时国库空虚,已经无力再对匈奴一战。此时,联合乌孙,东西夹击匈奴成了重中之重。乌孙和汉朝分别在匈奴的东西两侧,如果能够和他们结成联盟,匈奴就会两面受敌,再难大动兵戈。 曾经出使西域的张骞向武帝建议,联络乌孙,同时与他们和亲,结为同盟。刘彻极为赞赏,派遣他出使乌孙,同时在宗室中寻觅合适的和亲人选。最终选中刘细君作为和亲对象。 不同于以往的和亲,刘细君具有正宗的皇家血脉,是名副其实的汉室公主。刘细君祖父是刘彻的同宗哥哥刘非,父亲是江都王刘建,她过去也曾被称为江都公主。公元前121年刘建企图谋反失败后自杀,刘细君的母亲因为同罪而被处死。她因为年纪太小而幸免于难。 刘细君被汉武帝赐予公主的名号嫁到乌孙后,牢记自己的使命,她用刘彻赏赐的丰厚礼物,广泛交游,在乌孙国上下巧妙周旋。因为其知识渊博、多才多艺、所以赢得了乌孙国上下的尊重。 原本的历史上,乌孙王猎骄靡已经年老,按照乌孙习俗,刘细君要嫁给新任乌孙王。但是这不符合汉家传统礼仪,让细君无法接受。她上书武帝,请求在老乌孙王去世以后,能够回到汉朝。刘彻为了汉朝疆域的稳定却下旨让她遵循乌孙的习俗。 万般无奈,刘细君只能再次嫁给新任乌孙王。西域风土不似中原,成长在江南水乡的刘细君难以承受恶劣的环境,再加上对故乡的思念,在嫁入乌孙五年之后郁郁而终。然而她的付出换来了边境数十年的安定。刘细君作为华夏历史上第一位远嫁西域的公主,为维护汉朝的边境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但她的人生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悲剧。李同这个穿越者的到来,两个人是否会有所交集,李同能否改变细君公主的命运呢?这时候,谁都没有料到这一刻,一只小蝴蝶翅膀的扇动,会改变了整个西域的历史,甚至会影响到大汉帝国的历史进程。 …… 时间回到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清明那天,卫青从茂陵返回京城后,就病倒了。与其说是受了风寒,倒不如说他像一颗燃烧的星,终于在元封五年的春天渐渐冷却,甚至有了熄灭的预感。 从元狩六年到元封五年,整整十一个年头,卫青一直没有踏进茂陵邑一步。这不仅因为他是霍去病的长辈,以长者悼念少者,于礼制有违。还因为他的心承受不了那种生命易碎的压力。可这一次,他却不顾皇后和长公主的劝阻在清明的前两天,约了赵破奴、公孙贺和公孙敖,驱车去了茂陵。 坐落在茂陵司马道东侧的霍去病墓,自东南向西北逶迤起伏,俨然一座小祁连。那一次,皇上没有恩准卫青的请求,而是把大战河西的机会给了霍去病。而现在,那里已设立了酒泉、张掖、武威、天水四郡。站在霍去病墓前,卫青忽然想,假如当初是他率军西去,将会是怎样的结局呢? 卫青看见赵破奴的眼里含着泪水,他一定是想起了与霍去病一起餐风露宿的那些日子。唉!他身上去病的影子太多了。元封三年,赵破虏奉诏进击车师国,一举俘虏楼兰王,而后又发兵围困乌孙、大宛边境城池达数月之久。他还在从酒泉到玉门的数百里边陲上修筑亭障,这是何等巨大的业绩啊! 而如今,大汉王朝的朝廷像这样的将军不多了! 眼前皇上的陵寝——茂陵,从开始动工,已经整整修了三十六年了。修墓的人一茬换了一茬,而当年栽下的松柏树苗,如今都长成了大树。高大的松枝从高筑的墙头伸出,十分挺拔。这一切都让卫青有些迷茫,皇上一方面到处寻求长生不老药,另一方面又不断地扩充陵墓的面积,这二者在皇上心里,究竟是怎样相处的呢? 这两年皇上起用孔瑾、桑弘羊推行盐铁官营,日见其效。大农令呈送给皇上的奏章说:“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可与此相反的是,将才却渐渐不济,作为中朝之首,他自觉责任甚大。此次皇上回京,他一定要陈奏朝廷,希望皇上下诏命各郡推举贤才。 第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卫青忽然起了雨中踏青的意念。他邀集几位同行,换车乘马,披着雨丝,朝着邑外去了。此时,正值麦子出穗的时节,被雨水洗涤一新的田禾,显得更加碧绿葱茏。麦垄间,分布着星星点点金黄菜花,倒也有些情趣。 路过司马相如的墓时,他忽然忆起解东瓯之围时与他相处的日子,像这样的雨天,他若是同行,定会诗兴大发的。过了司马相如的坟茔,是一田间小径,众位将军下马步行,朝着霍去病墓东南方向的一处高地走去。登上高坡,转目西望,施工中的茂陵气势磅礴,回眸霍去病墓,与高坡遥遥相对。 卫青凝视良久,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来:“此处甚佳。” 公孙敖不解道:“大司马此话何意?” “诸位看看,这高坡西伏茂陵,北与去病墓相对,倘若本官百年之后葬于此地,岂不与去病对茂陵形成拱卫之势,也不枉与皇上君臣一场了。”一句话说得在场的人沉默不语。许久,公孙贺故意怪道:“大人也是,好好的踏青,却说出如此令我等寒心的话来。” 卫青却很豁然地笑了笑道:“人活百岁,终有一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么。”……于是,一语成谶,回到京城长安,卫青就一病不起了。几个月后,茂陵又添了一座巨大的坟冢,太子刘据的心也从送别大司马那一天起,积下了像山冢一样的块垒。 卫青薨陨的消息他是在博望苑中听到的。他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身后的一座山崩塌了,从此守护他的就只有母亲卫子夫了。刘据的心里明白,父皇一面借助卫氏甥舅,为大汉拓疆开土,另一面又对舅父在朝野的威信睁眼警惕着,所以,母后总是要舅父宁可大智若愚,也不可锋芒外露。 与当年表兄霍去病去世相比,舅父的葬礼规模不免逊色,既没有发属国玄甲,父皇也没有亲自送大司马到茂陵安排,而只写了“功垂千秋”绢帛。刘据相信,面对舅父的亡灵,母后心里面一定有许多话要说,父皇厚此薄彼,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然而,在椒房殿詹事代她行祭奠之礼时,她只是抚摸着大司马的灵柩默默流泪。他发觉母后忽然一下子变得很迟钝了,在登上銮驾时,几乎都挪不动脚步了……这情景让刘据很难受,也由此而生了对父皇的诸多怨恨。且不说那些因为后宫纠葛给母后带来的伤害,单是父皇这些年越来越笃信方士,让两个姐姐承担了那么多痛苦,就让刘据一想起来就心垒郁结。 从大司马府回来,他请太子太傅卜式为他拟了一道奏章,提出要亲自送舅父到茂陵,看着他安葬。父皇很快地就允准了他的奏疏,并特意安排金曰磾为他驾车。这让他觉得父皇对他来说,是一个难以琢磨的谜。 () 正文 第六章风雨夜逃遁(二) , 元封六年,对于大汉帝国皇帝刘彻来讲,注定是一个萧瑟的年份。大将军卫青与刘彻最喜欢的女儿阳石公主相继离世后,刘彻最宠爱的妃子李夫人李妍也怀着无尽的牵挂和眷念去了。 李夫人李妍去世的时候,刘彻正在宣室殿与石庆和児宽等人商议派遣使团去乌孙国送江都公主出嫁的事宜。包桑将李夫人去世的消息告诉刘彻时,他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李妍这些年拒不见他的纠结顷刻间就冰释了。 他将事情交给石庆,便让児宽速传宗正和太仆为李夫人筹办葬礼事宜,然后就匆忙赶往丹景台了。刘彻径直走入内室,就看见李妍那张熟悉的脸早已没了昔日的娇艳,蜡黄中透着苍白,而曾经柔软丰腴的身体也瘦骨嶙峋。至此,刘彻明白了夫人当初拒不见他的用心。 他忽然觉得,这丹景台是上天专为淑良雅操的女人恩赐的。卫子夫、李妍,只要沾了这里的地气,没有一个不懿德馨香的。卫子夫向十分伤怀的刘彻建议道:“夫人自入宫以来,贤淑仁爱,德馨流芳,臣妾恳请皇上以皇后之礼葬之茂陵。” 刘彻吃惊地看着卫子夫,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李夫人走了,在茂陵西侧矗立起一座高大的墓冢,与王太后在阳陵的墓冢可以一拼大小。只是这个时候,贤良淑德的卫子夫万万没有想到,多年之后,她作为大汉的皇后却会死无葬身之地…… 这诸多变故使得改元成为包括皇帝刘彻在内的朝野人士的共识。年轻的太史令司马迁与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率先向刘彻呈上奏说:“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胜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惟陛下发圣德,宜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 这奏章在刘彻的案头放了数日,每天打理完国政,他都会拿出来反复地浏览揣摩。他要有司找来历代历法,上溯三代,下迄嬴秦,一一参验。终于在十月的一天,他决定将奏章交朝会廷议。石庆、児宽等认为,嬴秦以降,十月为岁首,与农时节气错位,多有不便,宜行新历。 司马迁也道:“臣与精通律历者落下闳、邓平诸君测算,年为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分,月为二十九日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以孟春正月为岁首。如此则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上利朝廷循晦朔而朝觐祭祀,下利农桑据节气而耕作。请皇上定夺。”群臣皆以为司马迁言之有理,纷纷赞成改元变历。 刘彻于是下诏,改元太初,汉历名为《太初历》。从这一年起,岁首与正月合为一体。太初元年的正月,就在这喜与忧的动荡中来到了。过了初五,长安的各街各巷纷纷挂起千姿百态的花灯,整个京城变成了一个花灯的世界。 官府、商贾、百姓都把灯节看成过年的最后一次喜庆。灯虽有大小、繁简、精粗的差别,然而,心境却都是一样的。未央宫、长乐宫的歌舞百戏也在加紧排练,鼓乐、笙声每日一大早就在乐坊上空飘荡,直到午夜才渐渐平息。到处都弥漫着歌舞升平的氤氲。从皇上到三公九卿,都暂时将烦恼抛在一边,一心一意的投入到迎接上元节的喜庆中。 而与此同时,傅介子所率领的送嫁队伍已经西出玉门关,进入了漫漫的戈壁沙漠。太初元年五月初三,护送江都公主的送嫁队伍历经艰辛万苦,抵达乌孙国都——赤谷城。事情就这么凑巧,我们的穿越客李同童靴在公主抵达的第三天,也被押送到了赤谷城,开启了他波澜壮阔的传奇人生。 …… 言归正传,正值芳龄的细君公主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会成为名垂青史的“西域和亲第一人”。细君公主出阳关,过盐泽,经楼兰,越天山,万里迢迢来到乌孙国都赤谷城。当细君看见这个所谓的都城时,那简陋的建筑,没有城墙的都城,她失望极了。 赤谷城的主体建筑是就地取材建成的,垒石为墙,树干为椽,其实很是简陋,只不过尽量装饰得好些,尽量安排得舒适些而已。周围的山坡地上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毡房,说句实话,这里的建筑连大汉国的一个县城都不如。 而且那位乌孙国王猎骄靡更愿意住在毡房里,他仅仅把土石的宫殿作为一种象征物,还是愿意过那种游牧民的生活。与此相反,习惯了宫榭楼台的细君公主一时难以适应乌孙的生活方式,跟送亲大使傅介子商议过后,细君公主只得决定另建宫室独自居住,哪怕是再简陋,也比住帐篷强。于是这项工作就交给了陪嫁过来的工匠。 细君公主的宫殿刚刚开工没有多久,傅介子又传来一个坏消息,刚刚收到的情报,匈奴大单于也将嫁一位公主过来。目的不言而喻,就是为了破坏大汉帝国与乌孙的联盟关系。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乌孙国本来是匈奴的一个“附属国”,每年都得按时交给匈奴牛羊及一些其它的财物做为“保护费”。原因很简单,乌孙国当时很弱小,而匈奴国太强大。乌孙国不委屈求权不行。 但乌孙国在给匈奴好处的同时,也得到了好处,在匈奴国的庇护下,乌孙国一天比一天强大,一天比一天富有。而此时的匈奴却接连被汉朝的双子星座卫青和霍去病打的落花流水,渐成“昨日黄花”之迹象,此消彼长。 正因为如此,乌孙国就在这种情况下宣布“站起来”了,他马上和匈奴有了这样一个约定: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光道。总之一句话,没有任何关系可言。 乌孙国就是这样一个极具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发展中的国家,当初博望侯张骞把目标直指乌孙国,足以证明张骞眼光的独特。用张骞的话来说就是,只要搞定了西域的实力派国家乌孙国,其它的小国如大宛、康居、月氏等自然会闻风归顺,想建交也是一句话的事了。应该说张骞想的很美,但事实证明,想的很美和看上去很美有的一比。 当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时,乌孙国面对从天而降的汉使,又惊又喜。惊就不用说了,喜的是他们见到了许多从来都不有见过的东西。张骞带来的丝绸、锦画等,简直如同天赖之音,闻所未闻,自然更别说见到了。 乌孙昆莫猎骄靡接见张骞,并且说出了心中的疑问:“无功不受禄,不知贵国不远千里送这些贵重东西给寡人有何所图啊?”俗话说真菩萨面前烧不得假香,猎骄靡的直言相问,张骞也就不再遮起盖起,他回答了这位乌孙昆莫两个字:“结盟。” 随后说出了他和汉朝结盟的好处:一、把汉朝的公主嫁给大王为夫人。二、每年赠送给大王大量财物。面对财色的双重诱惑,当时昆莫虽然有些心动,但要他拍板却还是很难一下子做决定的。于是他最后来了一句:让我考虑考虑。 张骞原本以为这样的考虑也只是走过场而已,哪里会料到,猎骄靡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召集了朝中大臣商议,但结果是:犹豫不决。原因是财色固然重要,但匈奴却象一块阴影一样,让他们挥之不去,虽说此时的匈奴已是江河日下,不可与往昔同日而语,但瘦的骆驼比马大,这个道理,作为乌孙昆莫,猎骄靡还是懂的。 张骞在等猎骄靡考虑的同时,也没有闲着,他派副手到大宛、康居、大夏、安息、月氏、身毒等国去联络“结盟”的事。猎骄靡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不能做决定。于是他决定派人到汉朝,去看看汉朝究竟怎么样,究竟强不强大。 于是乌孙派出了使者和张骞一同回汉朝。而这个使者就是莫日根。做为礼尚往来,猎骄靡还精心挑选了十多匹上等良马做为谢礼送给汉武帝。而汉武帝一生最大的嗜爱就是马。这十多匹绝世好马让汉武帝爱不释手。为了体现实力,随后他安排了“军事演习”。 使者莫日根把汉朝的强大转告了昆莫。然而,乌孙昆莫猎骄靡派使者到汉朝完全是出于礼貌,他知道汉朝强大,但强大又如何,远水解不了近渴,他最终还是不敢签下同盟的合约,和匈奴彻底决裂。他最终答应双边进行贸易来往,只谈经济不谈政治。 至此,可以说张骞的第二西游仍然以失败告终,然而,张骞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的二次出访增加了与西域各国的交流和沟通,其影响是深远的。在张骞和副手的努力下,从此,西域都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匈奴之外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名叫大汉。随后汉朝和西域各国礼尚往来,西域的良马是汉武帝所垂涎的,而汉朝的金银珠宝,丝绸字画等奇珍异品亦是西域各国人所渴望的。 特别是汉朝的丝绸“纤细如蛛丝、灿烂若云霞,色泽之鲜艳可爱赛过野花”,被西域人视为“神品”。从此,汉朝的丝绸从长安开始,经过甘肃的河西走廊,穿过塔里木盆地,越过帕米尔高原,直抵西域各国,再往西就是经过中亚和西亚,到达欧洲所在地——地中海。这就是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 而丝绸之路的开创者张骞,却因为疲劳过度,元鼎三年(公元前年),也就是第二次西游归来的第二年,离开了人世,结束了其光辉而短暂的一生。但张骞一生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两次西游的壮举和丰功伟绩已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历史上树立了一座丰碑。 言归正传,猎骄靡没有答应和汉朝和盟的请求,是有难言之隐的。除了畏惧近在咫尺的匈奴是真,还有自身的烦恼。他生了十多个儿子,大凡帝王将相,生子多的好处除了众所周知的传宗接代外,还可以增加朝中负担。猎骄靡本来早就立了大儿子为太子,无奈大儿子命太薄,年纪轻轻就到阎王那里报道去了。 太子死则死耳,但他还是不心甘的,于是临死前对猎骄靡说了一句遗言:请父皇立岑陬为太子。 岑陬是太子的儿子,也是他的长孙。这太子的意思很明显了,既然他这个做太子的命薄,但让他儿子来继续他的太子位置才没有遗憾。但是猎骄靡的二儿子大禄就不干了,他心里是这么想的,按禅让的角度来说,既然兄长命薄,太子一位理应由他这个“老二”来做,岑陬是孙子辈了,怎么能越长而立为太子呢?也正是因为这样,猎骄靡就着急啊。 手心也是肉,手背也是肉,时刻担心着儿孙之间的“武力冲突”。因此,他当时根本就无暇和汉朝结为和盟。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猎骄靡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个问题。说来也巧,张骞第二次西游强烈要求联盟的事,匈奴人知道了。以匈奴人的牛脾气,当然很生气了,后果自然很严重了。 匈奴人扬言要踏平乌孙国。猎骄靡一听吓的屁滚尿流,为了避免让匈奴人的豪言实现,他决定接受汉朝联盟的请求。面对匈奴人帮的忙,汉武帝自然高兴了,于是采取了汉初对匈奴的政策,为了让这位盟友天长地久下去,决定以美人来拴住别人的心的老政策。 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也就是离张骞第二次西游到达到乌孙国后的第七个年头,猎骄靡送上了几十匹绝世佳马做为聘礼,正式迎娶汉朝的公主,从此以后,两国结为百年之好。 江都王刘建的掌上明珠细君公主有幸成为这次联盟的“牺牲品”。猎骄靡对这位美貌如花的公主庞爱不已,立马封为右夫人。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但后知后觉的匈奴人直到猎骄靡抱得美人归时,才知道他们自己的愚蠢,居然对两个对手起到了推风助澜的作用。 匈奴人的四肢虽然明显比头脑发达些,但此时也终于开窍了,他们也决定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于是也选了一位秀色可餐的公主,向猎骄靡提出了“和亲”联盟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已经年过花甲的猎骄靡面对这样的桃花运,虽然心里诚惶诚恐,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但匈奴人他最终还是不敢得罪,于是采取了来者不拒的政策,接纳了匈奴的公主,并且打算把她封为左夫人。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对乌孙昆莫猎骄靡的人品肯定有个大致的了解了,他属于典型的“小人”角色。 但这样的好处是,使得他的乌孙国内暂时平静下来。乌孙国倒是平静了,猎骄靡这个糟老头子也有两国美女左拥右抱,但公主刘细君却极度不满了。自己这位堂堂的大汉公主嫁给了一个糟老头子还不算,还要与匈奴蛮女共伺一夫,这简直是岂有此理!猎骄靡发了,我们的刘细君公主却郁闷了。 作为政治婚姻的产物,或许她不敢去想那些单纯而美丽的爱情。她现在要做的工作,就是跟昆莫套近乎,替他生儿育女。有朝一日,儿女长大,送回汉朝,或留学镀金,或认亲拜祖,也是一件很美的事。愿望看起来很小,可是完成的难度相当大。 来了快半年了,我们可怜的公主,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宫中,独守空房,虚度年华。猎骄靡偶尔来看望她,就摆个宴席,让刘细君作陪。酒喝完了,然后挥一挥衣袖就走人了,就算是完成两人的约会。莫怪猎骄靡故意要冷落咱们的公主,他也是有难言之隐的。 他的困难就在于,首先,他老了。身体老了,连心态也老了。还有,他和汉朝公主在一起,两个人非但没有共同语言,甚至因为言语不通,连交流都成了问题。跟匈奴公主就不一样,虽然也不能那个啥,但两个人语言沟通没有任何问题,细君公主明显就处于劣势。 细君公主又气又恼:我要的幸福,昆莫猎骄靡给不起,这可如何是好?这位被干晾着的公主,只得日日思归。她的思念,飘在空中,化成远飞的鸽子,飞回了汉朝,落在了刘彻的手掌。 “寂寞宫中泪,谁解其中味。纵有世间富贵千万种,又怎能换一颗温暖的心和一束迟来的玫瑰?” 说实话,公主的心,刘彻是知道的;公主的孤独,昆莫猎骄靡也是知道的。于是,心生愧疚的猎骄靡,决定要跟公主好好谈谈她的将来。这天,昆莫与刘细君公主会面,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老了!! 刘细君公主很伤感地看着昆莫:我早知道你老了。昆莫接着说:可是我的孙子岑陬,还很年轻。刘细君不知昆莫葫芦里装着啥药,眼睛迷茫,心情沉重地看着对方。这时,昆莫只好一股脑儿地掏出心里的话:我死了,你就跟我孙儿过去吧。原来昆莫一直摆宴席,将自己应付过去,竟然是留着给自家孙子的。 刘细君当即晕菜,一下子就拒绝了昆莫的要求。要知道,论辈分,那个岑陬都可以叫她一声奶奶,岑陬娶刘细君,这是绝对的乱伦。这事如果放在汉朝,装猪笼,割舌头,四捆六绑,抬上火架,不煎得你流油嘶叫,都不会罢休。于是,公主快手修书一封,叫人送回汉朝,哭诉了昆莫荒谬的想法。 又很快地,汉朝使者传话过来了。只有一句话: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这话的意思大约就是,请入乡随俗吧,对不起!只能委屈你了。我们大汉必须联合乌孙,灭掉匈奴。要联合乌孙,就必须留在乌孙。要留在乌孙,就必须做昆莫孙子的老婆。要做人家的老婆,就必须忍辱负重。 又羞又怒之下,公主病了!跟来的御医想尽了办法,但公主的病情依旧无没有好转。正在这时,曾经出使过汉朝,对汉朝生活无比向往的乌孙使者莫日根好心的向汉使傅介子推荐李同。 而且他还向傅介子说明,这位医生并不是草原上的巫医,而是刘洛大草原上的汉人。傅介子听后将信将疑,不过此刻公主的病情不见好转。为了朝廷的大局,他只得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试试看的态度,亲自去请和鉴别一下这位在草原上称为神医的野人奥日赖。 至少现在,傅介子的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 李同自从被夷莪公主掳掠回来以后,倒也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位公主一直庇护着他,对他很不错,不仅允许他在赤谷城内自由的到处走动,还赏赐给了他不少财物。李同也不想无所事事,被人看做吃软饭的小白脸。于是,他找到那些陪同细君公主来的工匠,利用这些财物聘请汉人为自己在城中修了一座小院开了一家医馆,名曰同仁堂。 赤谷城坐落在天山山脉西段北面的一条面向西北方的宽大的谷地。离开谷地不费多少里程便是东西狭长而宽阔的一处大湖,名曰伊色克湖。赤谷城顾名思义,山谷岩石皆泛红色。这里气候温润,草原广阔,森林密布,野花飘香。宽大的山谷中,毡帐星罗棋布。湖边的山坡上有一座与众不同的小屋,在白色帐围浅红色帐顶丛中,格外醒目耀眼。 那里就是李同的同仁堂医馆。傅介子下了马,信步走进这个小院。今天天气很好,院子里晒满了各种各样的药材,散发出奇异的药香。隔着栅栏,傅介子看到院子中间有两名汉人的小童正在那里忙碌。听到门口的动静,两个小童立刻过来招呼:“傅大使好!” 见到他俩,傅介子露出了笑意。这两孩子他认识,正是陪嫁队伍里工匠张老三家中的娃子。前段日子听说这俩孩子因为水土不服病得很厉害,眼瞅着就快不行了,没想到今天一见,他俩竟然生龙活虎,身体也强壮了不少。 见到两个小子红润的脸,他对这名川奥日赖的医生有了些许信心,于是问道:“张家小娃,这里的主人奥日赖医生呢?” “回傅大人的话,乌孙夷莪公主请师傅去给昆莫看病了,每天这个时候我师傅都要进宫一次替昆莫针灸。”说到这,童子张大狗又抬头看了一下太阳,又说,“嗯,辰时已过,师傅应该很快忙完,就会回了。傅大人不如在屋里坐一坐。稍微等一下。” “好啊!张家小娃,最近长进不少啊!竟然能够咬文爵字了。你们已经拜了这位草原医生为师么?”傅介子边走进堂屋边问,言语中带着调侃的意思。另一个小童张二狗却不高兴了,抢白道:“傅大人,我家师傅才不是什么草原医生呢!师傅他老人家不仅读书识字,还是我们正经的汉人。听师傅说,他的祖先是赵国大将军李牧,因为机缘巧合流落到草原。我师傅可不是什么蛮子,他可是正正经经的汉人了!” “什么?你师傅是李牧大将军的后代,此言当真?”傅介子听了大吃一惊,连忙追问。 “那当然,拜师的时候,我曾经见过李牧大将军的牌位了。”张大狗得意洋洋的说道。 傅介子脸上惊疑不定,此刻,堂屋正中悬挂的一块匾额映入他的眼帘,上面用隶书写的“同仁堂”三个大字苍劲有力,字体与现在的汉隶有些不同,不过显得更加的好看,也更加的圆润华丽。即使现在还不习惯这种字体,但也让见多识广的傅介子啧啧称奇,他现在倒是有几分相信这位从未谋面的草原神医真有可能是李牧的后代。 他现在更加期待等下与这位神医相见的那一刻了,也许今天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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