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野人》 正文 新书 , 下一本书的名字已经确定了叫做——《我不是野人》! 这一次我们将会回到远古时期,见识一下我们的老祖宗。 见识一下被猪脚提醒学会冶炼青铜,最后提着青铜轩辕剑的黄帝把骑着大熊猫手持两柄石斧的恶霸蚩尤打的狼狈逃窜的故事,见识一下炎帝的老奸巨猾,见识一下刑天如何被黄帝砍掉脑袋之后还能战斗的故事。 看看夸父一族是如何背着猪脚追日的,看看炎帝的女儿是如何被猪脚忽悠着填海的…… 看看我们的先祖是如何在野兽横行,毒虫肆虐的世界里求活的, 看看猪脚是如何看着中华文明是如何一点点诞生的。 看看仓颉造字的时候猪脚是如何吹喇叭的。 见识一下猪脚如何为了活下去尝百草的故事,看看猪脚是如何开启我大中华什么都吃的习惯的…… 总之,文明在某一个清晨……就突然出现了…… 为什么要写洪荒呢,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写唐朝被骂看了我的书犹如十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写宋朝,骂我甘心当人家的狗奴才,写汉朝,说猪脚面对汉武帝刘彻的时候就该抢走阿娇,蹂躏卫青,脚踩霍去病,不该俯首做小。 写明朝——卧槽,我发现这就是巨大无比的泥坑—— 写清朝?这辈子都不会碰的题材, 真的想写五代十国啊,可惜,没读者看,写了还有限制。 三国大爱,可是,写三国的书多如牛毛,我查了一下,四千多本,娘的,恐怕赤兔马都被穿的千疮百孔了吧。 所以,咱写洪荒,那是一个没有历史考证的时代,总不会再有人骂我篡改历史了吧? 咱老老实实的用现有的神话传说写一本真正的洪荒历史这总成了吧? 在这本书里面,皇帝就是一个强壮的人,蚩尤就是一个骑着熊猫装逼的恶霸,炎帝就是一个喜欢挑拨两个年轻部落首领火并的老银币。 刑天就是一个喜欢暴打不平的二杆子,夸父一族就是一群身高两米以上的人组成的族群,精卫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孩子。 猪脚就是一个做梦都想回到后世继续享受文明成果的家伙,为了能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他必须自己找食材,自己找茶叶喝,自己酿酒,酿酒不成就做醋,做酱油,为了一口吃的,他绞尽脑汁,历经千辛万苦。 在这个世界里做皇帝? 你可算了吧,做皇帝那有捉一些野猪慢慢圈养,最后驯化野猪,再把猪阉掉,最后落得一碗红烧肉来的实在啊。 以上,就是这个故事,我们在苦难中寻找阳光,在困苦中露出笑脸,在于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寻找到我们至高无上的位置。 另外,求票啊,这可是明天下最后 正文 前言:大地的G点 大地的G点 昆仑山上白雪皑皑,昆仑山下绿草如茵,且凉风习习。 雪雕高傲的飞翔在蓝天与雪山间,时时刻刻的监视着那些正在悬崖上吃草的岩羊。 如果不是碧绿的草地上多了一条将近二十米长的丑陋疤痕,这里完全称得上是人间仙境。 不论是白雪,还是青草,清风,亦或是雪雕,岩羊,对于正在卖力挖地质探槽的云川来说都不怎么重要。 挖一条二十米长,上口八十公分宽,底部五十公分宽,深八十公分的地质探槽对他来说更加重要。 一条探槽三千块这个含义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即便是破坏了这里仙境一般的环境,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多挖一条探槽,就多三千块,也就距离自己期望的婚礼更近一步了。 未婚妻不是美人,身材也没有那么好,只是很适合结婚。 对于婚礼,云川没有那么渴盼,新婚夜该做的事情,一年前就做过了,之所以要努力挣钱弄一个婚礼,不过是为了满足父母,岳父母,未婚妻的仪式感罢了。 至于他,没人关心,只关心他能不能弄到更多的钱,好装扮一场跟爱情没有多大关系的婚礼。 父母的G点在于只要儿子结婚,他们就完成了自己身为父母的职责。 岳父母的G点在于把自己平庸的女儿热热闹闹的嫁掉,好在亲戚朋友中间扬眉吐气。 未婚妻的G点不在身体上,在美丽的秀禾服上。 至于云川的G点就是如何满足这些人的G点上,这样的G点自然引不起他任何层面的兴奋,只是一场苦劳。 他有时候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活成这样,偏偏没有答案。 身体兴奋不起来,干起活来就非常的累,尤其是在昆仑山脚下这种半高海拔地区干活更是如此。 镐头破开的是处女地,他这个地质队员现在要做的就是破开这块亘古以来的处女地,看看地下有没有宝藏。 他挖掘的地方在一处深谷的横截面上,除过碎石之外没有任何奇特之处。 他没有失望的情绪。 挖探槽就是这个样子的,一百个探槽能有一个有意义,就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 眼看着探槽就要完成,云川抬头看看巍峨的没有尽头的昆仑山,再看看被他破开的大地,咬咬牙,就举着镐头重重的刨了下去。 “咚——” 镐头像是刨在一面巨鼓上,一声苍凉的鼓声响起,镐头高高地弹起来,从云川的手里脱离了出去,从他的耳边擦过,就不知所踪。 云川来不及庆幸,就发现自己的双手已经被肉眼可见的音波震荡成了一团血雾。 一阵酥麻的感觉才传导到了大脑,他的身体就爆炸成了一团更大的血雾。 在眼球变成粉末之前,他似乎看到,白雪皑皑的昆仑山变成了金色……似乎有一座巍峨的宫殿若隐若现。 正文 第一章我来时春色满天 第一章我来时春色满天 因为是春天,所以,今天的雨水就显得很轻,很柔。 密密的,细细的雨丝斜斜的落在小野牛厚重的皮毛上。 小野牛身上的毛很密,这是一身新毛,油脂很丰富,雨水落在上面就滑落了,只有很少的一点水汽会钻进毛皮,冰冰的,凉凉的。 冬毛就不会这样,厚重干燥不但能抵御雨水,还能抵御冰雪。 每次冬毛褪去,小野牛就觉得这个世界对它非常的不友好。 所以,小野牛轻微的抖动一下,那些雨水就被它抖的飞了出去,化作浓密的水雾。 水雾落在别的野牛身上,并没有招来不满,春日里刚刚长出来的青草不容许,它们轻易地为这点小事浪费进食的时间。 小野牛的身影在野牛群中显得很矮小,它对此没有什么不满的,再努力的吃两年青草,它就能长得跟父亲一般高大。 想到这里,小野牛就忍不住朝站在最高处的父亲看过去,羡慕之情溢于言表,父亲黝黑,高大,四肢粗壮有力,粗粗的脖颈连着硕大的头颅浑然一体,这就保证了父亲头上的那一对长长的弯角在与敌人碰撞的时候,占尽上风。 风吹动了父亲脖颈上垂下的长毛,长毛微微拂动,加上父亲那一双忧郁,深沉的眼睛,小野牛觉得父亲天生就该是野牛之王。 低头看看水洼里自己的模样,小野牛觉得自己也应该是野牛之王。 另外一只小母牛的蹄子踩碎了小小的水洼,也踩碎了小野牛俊俏的模样。 水洼变得浑浊,涟漪四起。 小野牛喘着粗气,眼睛逐渐变红,脖颈沉下来,一只前蹄刨着地面,它猛地向前一冲,没有刚刚长出半截小角的脑袋就撞在那个踏碎它影子的小母牛屁.股上。 小母牛被撞得趔趄了一下,然后就惊恐的跑了。 小野牛也安静了下来,继续守在水洼边上,它知道,只要再等片刻,这个水洼就会从浑浊变得清澈,最后恢复成原来的模样。 然而,水洼里的涟漪并没有像它想象的那样逐渐平息下来,反而激荡的越发厉害。 “哞——” 野牛王低沉雄壮的声音突然响起来。 正在吃草的野牛们顿时停止了吃草,全部警惕的朝父亲看了过去。 原本站在高处的野牛王坦克一般的冲下高坡,守在牛群的西北角,弯角朝外,四肢紧紧地抓着地面,像是在防备最恐怖的敌人。 牛群也迅速的动了起来,强壮的公牛们统统学着野牛王的模样,将自己的弯角朝外,迅速的形成了一个圆圈,将母牛,小牛包围在这个圆圈中。 小野牛发现这一状况的时候,野牛阵形已经形成,它惨叫着拼命的往圈子里钻,可惜,那些强壮的公牛们的身体太过沉重,不是他这个半大的野牛所能撼动的。 小野牛挤不进去,只好惊恐的抬起头四处寻找危险的来源。 高坡上没有出现那头白色的狼王,水洼处也没有出现鳄鱼游动时产生的水波,天空中虽然有一群兀鹫在盘旋,不过,它们正在努力散开,似乎有什么危险正在降临。 兀鹫这东西不是它们野牛群的敌人。 那么,危险在哪? 几匹青色的狼从隐藏地站起来,头都不回的向远方狂奔,这让小野牛更加的害怕,更加用力的向牛群里钻。 “哞——”野牛王再一次吼叫了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小野牛的四肢一软,就跪在了地上,父亲上一次发出这种吼叫的时候,还是遇到了剑齿虎王的时候。 那一次,侥幸逃脱的父亲后背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伤痕。 小野牛屁滚尿流的从公牛腿底下钻进了牛群。 颤抖着,将头藏在一头母牛的两腿中间,恨不得钻进去。 “咚——” 高天上隐隐有一声巨响。 原本灰蒙蒙的天空,似乎如同小野牛刚刚踩碎的那个水洼一样,泛起了巨大的波澜,只是这些波澜推开了云雾,露出了云雾后边湛蓝的天空。 “哞——” 野牛王再一次大吼一声,这一次却将一双弯角对准了天空。 一个闪亮的光球从天空慢慢的飘落下来,所有野牛都盯着那颗算不上大的光球。 光球看似下降的很慢,其实很快,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光球就落在了牛群中间,旋即,光球炸裂,一圈白色的光波四散开来,光波如同一柄锋利的刀子,毫无阻碍的切开了野牛的身体。 小野牛眼睁睁的看着保护自己的母牛的身体从大腿上方被齐齐的切开,慢慢的滑落,砸在它的身体上,临死前,还低沉的叫了一声。 “噗通,噗通……” 基本上所有野牛的身体都被齐平的切开,当然,还有一些小牛没有被切开身体,只是,它们的脑袋都掉了下来。 光波没有停止扩散,只是力量在迅速减弱,斩断了一些灌木,一些树木,最后重重的斩进高地,扬起一圈尘土之后,就消失了。 小野牛看到了野牛王的身体,它的眼睛不再深沉,锐利,而是蒙上了一层失去了光芒的薄膜,于是,小野牛就把头藏在母牛的半边身体下面,它什么都不想知道。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空中的兀鹫开始啄食地上野牛尸体的时候,小野牛才把脑袋从母牛尸体下抽出来。 这一次,它一抬头,就看见了小小的,软软的,白白的小云川。 云川呆滞的坐在地上,小野牛看他的时候,他也正看着小野牛。 不论是云川,还是小野牛,他们的目光中都充满了疑惑与无知。 云川的手太小了,还没有力气,他的腿也很短,胖胖的,就像是一个米其林轮胎人。 就连嘴里也仅仅长了三颗牙齿。 这样的云川人畜无害。 可是,害怕的快要抽搐的小野牛,蹭着身体靠近云川,将脑袋贴在地上,承认云川是它新的王……别的野牛来争夺王位……只杀野牛王,或者再杀一两头强壮的公牛,最多再踩死几头小牛,而这个浑身光溜溜的小小的奇怪生物,把除过它之外的野牛全部杀死了。 云川蜷缩着身体坐在草地上,一只粪甲虫推着一个足足有兵乓球大小的粪球从他脚边艰难的走过,还有一只他从未见过的巨大粉彩蝴蝶离开了避雨地,在他的眼前翩翩起舞。 被乌云笼罩的天空中赫然有一个巨大的洞,透过这个洞,云川能看见湛蓝的天空。 高天上的风一定很大,云川看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那个云洞就从规则的圆形被风撕扯的不规则了。 又过了片刻,浓密的阴云就完全把蓝天遮住了,只是丝丝缕缕的小雨变得更加缠绵了。 身边的草很长,至少对云川来说很长,他伸出左手,没有抓到,很是失望。 一个面目丑陋且沾满了污血的牛头拖着一个半大的牛身瑟瑟发抖的趴在草地上。 云川转身就逃,他不知道逃了多久,回头看那颗污浊的牛头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逃出了不到十米远。 看看自己肥硕的手臂,再看看那颗愚蠢的牛头,云川准备停下来,先好好地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田地。 在云川开始思考的时候,世界就安静了下来。 而且安静的令人窒息。 安静,仅仅维系了片刻光阴,紧接着,一匹牛犊子大小的青狼赫然出现在云川的眼前。 它脸部的皮毛皱起,露出一嘴的獠牙一步步的向云川靠过来,云川甚至能看到它嘴角的口水。 云川低头看看自己肥嫩的胖腿,莫说这匹狼喜欢他,就连他也觉得自己的肉应该很好吃…… 趴在地上的小野牛可没有云川认命的心思,翻身甩开蹄子就跑了。 青狼凶暴的目光分别在云川跟小野牛身上巡梭一下,纵身一跃就去追小野牛了。 不等云川钻进草里,他就听见一声凄厉的狼嚎,刚刚跳出去的那匹青狼翻滚着跌落在他的面前,脑袋软塌塌的贴在地上,一股股的血从它的嘴角流淌出来。 然后,云川就看到了一头毛色斑斓的猛虎。 他发誓,这是自己第一次在野外近距离看到兽中之王的模样。 它的毛色如同阳光下的锦缎一般,随着老虎迈步就荡起一圈涟漪。 这家伙走路的速度很慢,每一步都走的很稳当,即便周围露出来很多的狼头,它依然在闲庭信步。 当它动弹的时候,云川全身的血都在向他的脑袋上涌动,他这才发现,当老虎跳到空中张开四肢扑向狼群的时候,它的身体是如此的巨大。 四只爪子弹出十几根两寸钢钩一般的尖刺,看似只在狼头上轻轻划过,那头狼就重重的掉在云川身边,脑袋稀碎稀碎的。 小野牛在狼群跟老虎战斗的圈子里不断地奔跑着,似乎在很努力的求生,可惜,每当它就要逃出这个厮杀圈子的时候,总是被一匹狼给赶回圈子。 逃无可逃的情况下,小野牛就看到了坐在圈子中间一动不动的云川。 于是,它就迅速的跳到云川身边,把自己庞大的身体藏在云川的背后。 猛虎与狼群的战斗血腥无比,云川此时已经完全放弃了求生,只是睁大了眼睛饶有趣味的观看眼前这场难得一见的大战。 正文 第二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第二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把自己放在食品,或者财货一样地位上的时候,心态就会非常的平稳。 反正已经是食物了,就看被谁吃了。 相比狼群,云川觉得自己喂老虎其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至少,老虎的嘴很大,有一口把自己吞下去的可能。 可惜,老虎的实力虽然强大,在面对这个很大的狼群的围攻下,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因为云川清楚地看到,外围的野牛尸体,已经被一些狼给拖走了。 一头青狼凶狠的咬在老虎的脊背上,老虎咆哮一声就地翻滚一下,等它再站起来,那匹狼依旧没有松口,就在老虎想要甩拖那匹狼的时候,又有两匹青狼扑在了老虎的身上,一匹咬住了老虎的肩胛骨,另一匹狼则咬住了老虎的尾巴。 老虎人立而起,钢钩一般的爪子勾住了一匹狼,硬是把狼从身体上摘了下来,然后云川就看到,老虎的大嘴居然把狼头生生的给咬碎了。 就在这个功夫,老虎的尾巴横着甩起来,把咬住它尾巴的那匹狼砸在地上,另一只爪子已经把咬住它脊背皮不松口的狼给钩了过来。 用爪子牢牢地按住,咬住这匹狼的顶瓜皮用力一撕,这匹狼的狼皮居然被生生的撕下来一半。 老虎张开染血的大嘴“嗷”的吼叫一声,加上被它按住的那匹被剥皮的狼发出的惨叫声,让准备围攻它的狼群不断地后退。 云川叹息一声,用手遮盖住了小野牛的眼睛,这是他这个当王的人唯一能为它做的事情。 争斗到了这个时候,应该要停下来了,要嘛是老虎跑路,要嘛是狼群跑路。 不过,看着狼群又一次围拢上来,云川觉得自己成为狼粪的可能性更大了一些。 果然,伤痕累累的老虎终于退却了,它看了距离不到十米远的云川一眼,眼中满是不舍,然后就朝一个狼群刻意留下来的缺口跑了。 狼群追着老虎跑了…… 云川没有半点得救的想法,常年在野外工作,他知道,狼对于食物的态度是什么样的。 没有任何放弃他这口肥美的食物可能。 就在他觉得疲惫,准备靠着小野牛的脑袋休息一下的时候,小野牛腾的站起身,又跑了。 一匹青狼敏捷的从云川脑袋上掠过,去追小野牛了。 云川什么都做不了,好在,青草中间有一颗野草莓已经成熟了,就立刻摘下来含在嘴里,享受人间馈赠给他的最后一丝清甜。 “咚咚咚,嗷嗷嗷……” 一阵奇怪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云川立刻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可惜,他的脖子太短,野草太高,什么都看不见。 不过,狼群好像忘记了他的存在,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朝天嚎叫。 马上,透过草叶,发现一群**着上身,腰间束着皮毛,手持竹矛,木棒的人形动物就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 云川只看到一双双大脚从他的头顶越过,也看到了很多或者属于男人,或者属于女人的生殖器。 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小雀雀,云川确定,这些人是他的同类。 来不及想自己的同类为什么会如此的不修边幅,他立刻就想到了自己的处境。 婴幼儿状态的他没有办法在野外独自存活。 刚刚经历了一场难以言说的古怪事情,云川觉得自己没有机会选择养育自己的人。 而人类的幼崽状态是最招人喜欢的形态,他觉得这些人只要不是铁石心肠,就会收留他。 所以,云川倒在地上手舞足蹈发出“呀呀”的声音想要引起这些人的注意,可惜,那些人似乎对满地的牛肉更加的感兴趣,对他这个小小的人视而不见。 狼群跑路了。 就在云川为自己的运气开心的时候,他又看到了一场谋杀案。 一个人才背起一头死狼,就被身后一个人一棒子敲在脑袋上,然后,这个人就像麻袋一样轰然倒地。 紧接着,云川就看到了更多的谋杀案,刚刚还托着自己胸部勾引男人的女人就用一柄骨刺刺进了那个男人的脖子,刚刚还合伙撵走一匹狼的两个伙伴,一个就把另一个摔倒在地上,拼命的掐着对方的脖子,而对方则不断地用石快击打这个家伙的脑袋。 云川亲眼看到一个人张大了嘴巴,生生的咬断了对方的喉管,还咕咚咕咚的喝血,他还看到一个男人用长矛刺进了一个女人的肚子,直到把对方钉死在地上方才罢休。 云川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他理解老虎为什么要跟狼群作战,也理解狼群拼死抵抗老虎的原因。 而眼前这些人形动物却在自相残杀! 一群人终于被打跑了,剩下的这群人则举着竹矛,石斧一类的武器高兴地“嗷嗷”大叫。 小野牛的逃跑没有成功,被人捆绑起来抬着走了,满地的牛肉狼尸被人扛到了背上,一个大胡子男人路过云川的时候,提起了他的腿拎起来,还把他的身子放在鼻子下边嗅嗅,待遇跟那些牛肉没有半分差别。 这不是一个有善心的族群! 云川绝望的看着天空,他很希望上苍能把他消失掉的血肉还给他。 上天不能把一个强壮的云川碾碎之后,再还给他一个婴儿身体,这不公平! 也就在这个时候,云川多么希望那头老虎能回来,再不济,那些狼回来也成。 与人吃人相比,云川更加希望被老虎,或者狼吃掉。 云川第一次朝天空哀嚎,可惜,他的哀嚎声离开嗓子,就变成了婴儿毫无意义的啼哭声。 提着他的那个有着一根看起来很雄伟**的男人没有好脾气,随意抖搂云川两下,就用藤蔓绑住他的脚,挂在腰上。 被人倒提着,他看到的世界也就是倒着的,天空是绵延的青草地,而大地则变成了铅灰色的天空。 既然没有被人当场烤着吃掉,云川就没有继续哭泣,甚至研究了一下最靠近自己身体的那只大腿。 这是一个非常粗壮的大腿,比云川以前见过的任何大腿都要粗壮,不仅仅粗壮,这条腿更像是雕塑家手下的雕塑,肌肉线条优美而流畅,每一次跑动,大腿上的肌肉变化流畅的如同一架精美的机器。 大腿上的汗毛是淡黑色的,这说明他身体其余地方的毛也应该是这个颜色。 通过黑色的腿毛,云川就大致认为自己跟这条大腿应该是来自同一种族。 别看这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于云川来说就是很大的大事。 事关他能不能寄生在这群人中间的大事。 “嘟嘟——”一头山一样庞大的大象出现在地平线上,冲着人群呼扇着两只大耳朵似乎要冲击这支队伍,随着叽叽喳喳的一阵讨论之后,这些人明显转向了,然后,大象又消失在地平线上。 云川有些失望。 几匹青灰色的野狼又出现在地平线上,它们看起来有些不甘心,这些人就“喽喽喽”的叫喊着向野狼群发起了冲锋,然后,野狼也跑了。 云川有些失望。 路过一处丘陵地带的时候,一头巨大的不可思议的斑斓猛虎从高处跳进人群,云川眼看着老虎巨大的爪子,抓碎了一个人的脑袋,而人群则迅速的奔跑起来,抛弃了伙伴,留下了一块牛肉,也抖散了他的视线。 云川何其的失望! 一条带着白色斑纹的毒蛇躲在草丛中不怀好意的盯着云川看,他甚至能看到蛇吐出来的舌头,感受到蛇冰冷的体温。 就在他觉得自己要死的时候,一只大手捉住了蛇的七寸,随便抖弄两下之后,这条蛇就不由自主的张开了嘴巴,再被大手用力一捏,这条蛇就软了下来,被那只大手随便挂在腰上。 蛇头不断地撞击着云川的脸颊,为了不被这条蛇的牙齿伤害,他就伸出小手去抓那个胡摇乱晃的蛇头。 他小心的避开了还挂着一丝晶莹毒液的牙齿,捉住了蛇头,他不想被毒牙戳破他白嫩的皮肤。 小孩子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他只想保护自己,却不小心让毒蛇的毒牙触碰到了这条大腿上。 毒牙勾住了大腿,毒蛇虽然死了,却猛地闭上了嘴巴,大量的毒液注射进了这条大腿。 云川呆住了,慌忙松开了蛇…… 这条蛇怎么看都不像是善类,不论是身体上黄色的条纹,还是白色的环状斑纹,亦或是那两根尖锐的毒牙,都证明这是一条毒蛇。 大腿的主人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摘豆角一般的从大腿上拽下毒蛇,以至于带着毒腺的毒牙还留在大腿上。 他又摘下了毒腺,随手丢弃,就继续上路。 云川一直注意着这条大腿的变化,过了十分钟的样子,这条大腿就肿起来了,而这条大腿的主人却继续飞快的赶路,毒液似乎对他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条腿在坚持不懈的走路,走了足足四个小时,在太阳就要落山的时候,那条原本肿胀的腿居然慢慢的消肿了。 就云川判断,最多过一个晚上,毒性就会消失。 远处出现了一堆篝火,篝火很旺,在山腰的位置上显得格外明显。 正文 第三章云川的第一场战斗 第三章云川的第一场战斗 天边最后一丝鱼肚白消失的时候,云川就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前。 山洞前边有木头栅栏,上面有很多横七竖八的木头尖刺,这东西应该是用来防御的。 这些东西还算正常,只是,栅栏最高处的几根木头上却插着几颗已经腐烂发臭的人头。 大腿的主人回到栅栏里之后,就把云川以及背负的牛肉统统丢在食物堆上,这让云川的感觉一瞬间坏到了极点。 没错,他身下就是冰冷的带皮牛肉,而且应该是一条牛腿才对,牛腿上的毛很硬,刺的他后背好痛。 他努力的从食物堆上滚落下来,瞅准了一个无人角落准备偷偷地爬过去。 栅栏里的人都很高兴,这应该是获得了足够多食物的原因吧,大家围着另一堆更加高大的食物山丘欢呼,没人在意那一小堆食物。 云川飞快的在地上爬,他不想成为食物的一部分。 他的身体却被一只枯瘦的如同鸡爪的手捉住了,手掌中的茧子如同砂纸一般摩擦着他的身体。 云川没有哭,所以他就抬起头瞅着那只手的主人。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老的女人。 甚至是云川平生见过的最衰老的一具女人的身体,她的身体漆黑如墨,皮肤下的每一根肋骨都清晰浮现,一对干瘪的只剩下两张皮的**挂在胸前,就像两只破口袋,她嘴里一颗牙齿都没有,一只眼眶里是一个恐怖的黑洞,而另外一只眼睛也被白翳给遮挡了大半。 头发只剩下稀疏的几根,她双手抱住云川,并且将他紧紧地贴在胸前,没有牙齿的嘴巴里喷吐着腐烂的味道冲着别人喊叫。 云川跟她肌肤相亲,发现这个女人的身体冰凉的如同一具尸体,只是因为喊叫,胸腔急促的起伏才让云川不觉得这是一个死人。 可惜,这个女人的呼喊并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云川发现,大家都在用木棍挑着肉块烧烤,对这个老女人的喊叫不闻不问。 女人的喊叫的话语,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云川很饿! 他就大哭了起来。 老女人喊叫了一阵子见没人理会,就不再喊叫了,抱着云川来到火堆边上,找了一个胸脯很大的年轻女人就把云川送了过去。 在这个女人的怀里还有一个孩子,他正叼着一个**大吃大喝,云川就凶猛的扑了过去,叼着另外一只**用力的吸吮。 人乳的味道对于婴儿来说是无上的美味,对于云川这种成年人来说算不得好。 随着一口口人奶吞咽进了肚子,饥饿感迅速褪去,他只觉得全身的细胞似乎都在欢呼,那些奶水才流淌进胃里,就变成了养料,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在这个时候,多吃一口就能长得更加强壮,所以云川没有半分客气。 不仅仅如此,他甚至用脚踩着另外一个孩子的脸,让他的嘴巴远离**。 年轻女人正在吃肉,她对这场发生在自己怀里的战争一无所知。 喝光了一只**里的奶,云川就果决的转换了战场,跟那个瘦弱的孩子转换了位置。 那个孩子的身体很脏,女人的身体也很脏且沾满了草木灰,云川在这个抢夺食物的战场上,很快就有意识地把自己弄成了一个脏孩子,甚至比那个孩子还要脏。 云川吃光了两只**里的奶水,那个脏孩子没得吃,所以,就张嘴哭泣起来。 正在吃肉的女人烦躁的低下头看,发现自己怀里有两个孩子,而身边还站着族群里最老的那个独眼女人。 她就愤怒的将那个哭闹不休的孩子丢给了老女人,却把肥硕的云川抱得更紧了。 云川呀呀的叫唤着张开双臂抱住了女人的脖子,不断地用脸去摩擦女人的胖脸。 很明显,年轻女人很享受这个不喜欢哭闹的孩子跟她温存,就从嘴里掏出一疙瘩嚼烂的肉糜塞进了云川的嘴里…… 云川吞下去了…… 云川吞下去了! 为了求活,云川果断的吞下去了。 毕竟,看着那个脏孩子趴在老女人怀里用力的吸吮那两只只有两张皮的**的样子,他就知道,食物在这一刻太珍贵了。 把自己弄成一个脏孩子并且取代那个脏孩子,对于云川来说非常的重要啊。 只有彻底的融入一个族群,他才能活下去。 就像老鹰窝里的两只雏鹰,只有把另外一只雏鹰推出窝,摔死它,另外一只才能长得健壮,最终活下来。 云川就是其中的一只雏鹰,而且是一只外来的雏鹰。 躲在年轻女人的怀里,云川悲哀的看着围坐在火堆边上的这群人,从他们吃饭的状态来看,这还是一群没有完全开化的——野人。 他们的工具极其的简陋,木棒,竹矛,加上一些锋利的石片,石锤,就是他们能拥有的所有工具。 至于吃饭,虽然已经脱离了茹毛饮血,也不过是仅仅烤熟了吃罢了,甚至,没有烤熟。 云川在确认了这些人的身份之后,苦思冥想了很久,还是觉得在昆仑山附近发现野人部落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 年轻女人用力的吸吮一根牛腿骨,吸满了一口牛骨髓,想要吞咽下去,不知怎么想的,又嘴对嘴渡给了云川一口。 云川嘴里嚼着鼻涕一样的牛骨髓用尽全身力气才把这口充满母爱意味的牛骨髓吞了下去。 这一场牛肉盛宴直到半夜才结束。 云川被年轻女人抱着回到了山洞,山洞里铺满了干草,以及各种野兽的皮。 人群才回到山洞,云川就听到臭虫从岩壁上爬下来的淅淅索索的声音,如同雨声。 这声音对云川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在昆仑山深处的饭店里,他与这些东西鏖战过。 年轻女人随手就把云川丢到一张羊皮上,自己躺在一张石床上,顷刻间就鼾声如雷。 一个身材高大的野人守在洞口,他还有照料火堆的任务。 火的作用可不仅仅用来取暖,更多的还是防护作用。 开始的时候,云川借着明灭不定的火光可以看到臭虫排着队从岩壁上下来,后来,他就看到了蚰蜒,蜘蛛,蜈蚣一类的东西也从石头缝隙里爬出来,这让云川大为惊恐。 很明显,它们的目标就是这一山洞的野人。 这个刚刚用**喂养了他的年轻女人的睡眠很好, 云川毫无睡意! 他也不觉得困倦,原本想要认真思考一下自己今天经历的事情,结果,一晚上,他都在跟臭虫,蚰蜒,蜈蚣,蜘蛛作战中。 年轻女人很受欢迎,一晚上来找她的男人很多,不过,她好像一直在睡觉,任凭那些男人在她身上耸动。 这让云川难以理解。 不过,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这个部落里的女人属于所有人,也就是说这个部落里的所有东西都属于所有人。 这还是一个处在公有制时期的部落。 云川是学地质的,他的学习范畴本就不包括现代,而人类的出现的时间对于地质时间来说过于短暂。 不过,因为采矿是有历史传承的,传承又属于人类特有的一种习惯,所以,云川对于古人类演变也算是熟悉。 女人属于共有,那么,孩子也必定属于共有,在掐死一个臭虫之后云川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能冒充年轻女人孩子的原因。 或许,那个被他踢走的孩子,也有很大的可能不是她生的。 果然,在太阳出来的时候,睡醒的女人显得很是迷茫,云川“呀呀”的叫唤两声之后,年轻女人这才惊喜的看到了云川。 抱起云川亲了一口之后,就离开山洞叉开腿坐在一个石头上开始哺乳。 清晨的太阳像是从水中捞出来的一般,显得湿漉漉的,胭脂一般的颜色,在太阳爬上山顶之后就逐渐褪色,最后变成了白色。 或许是昨晚女人吃的很饱,今天她的奶水很足,云川也吃的很饱。 喂饱云川之后,那个年轻女人就随手把他丢在地上,提着一个很大的篮子就离开了营地。 男人们出发的更早,当这些女人离开营地之后,山洞前就爬满了小孩子。 至于大一点的孩子也跟着女人走了。 六个年迈的男人,女人守着这些小孩子。 其中那个独眼老妪,还在孩子群中努力的搜索昨夜那个白的,足够让她这个半瞎的老婆子看见的孩子。 云川眼看着她从自己的面前经过,此时的他比那些脏孩子更脏,尤其是在他从碳灰中滚了一圈,又沾了露水之后,身上就多了一层碳灰壳。 不是云川不爱干净,而是这层碳灰壳可以减少他被跳蚤,蜈蚣一类的毒虫侵袭的概率。 此时肮脏的云川肯定与老妪脑海中的白孩子是不一样的。 老妪在孩子群里不断地搜索,检查了每一个孩子之后,她就无力的将瘦弱的身体靠在岩壁上。 她永远,永远失去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 老妪靠在岩壁上一动不动,独眼睁得大大的,当云川看到草木灰落在了她灰白色的眼里而她依旧一动不动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老妪已经死了。 剩余的几个老人直到中午的时候才发现那个老妪死了,他们就抬着这个老妪的身体来到悬崖前边,把老妪的身体丢进了悬崖,就继续背靠着岩壁晒太阳。 没有悲伤,也没有不舍,更没有传说中的葬礼。 死掉一个人,就像枯萎了一朵花,死去了一棵草,消失了一片云彩一般的——自然。 正文 第四章我到底成了一个野人 第四章我到底成了一个野人 看到这一幕,云川终于放心了,在这个看似同生共死,共同拥有所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里,多一个人,少一个人,他们没有任何的概念。 “从此,我就是一个野人了?” 云川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 一股无名的悲伤一瞬间涌上心头,这让他眼中的泪水如同开闸的洪水瞬间就倾泻出来,将他漆黑的脸蛋冲出两条洁白的泪痕。 一个孩子不小心被一条毒蛇给咬死了,那几个老人察觉孩子死了之后,就把他的身体也丢下了悬崖。 毒蛇是从山洞里钻出来的…… 经历了昨晚那个恐怖的夜之后,山洞带不给云川一星半点的安全感。 在他看来,那个山洞就是一个充满森林法则的斗兽场。 看看身边的乱爬的那些孩子,以及一些嗷嗷待哺的婴儿,云川,就不知不觉的靠近了火堆,点燃了一根小小的树枝。 他小心的维护着树枝上的那一点火星,在别的孩子的掩护下爬进了山洞。 此时的山洞里一个人都没有。 即便是刚刚出生的婴儿也被丢在大太阳底下曝晒,云川吹红了火星,点燃了一束茅草,然后就悄悄地重新爬回那个大平台。 老人们实在是太老了,他们身体里的所有热量似乎都来自于太阳,在太阳光的曝晒下,他们才像是活着。 然后,山洞就着火了。 这个山洞似乎是通的,火苗才起来,山洞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烟囱,“轰隆隆”的着火声音从山洞里传来骇人心弦。 几个老人弹簧一般从地上蹦起来冲进了山洞。 云川则瞅着大平台左侧的牲畜圈,以及另外一个山洞,他昨晚看的很清楚,那个山洞才是实物仓库。 这边的山洞就是提供给所有人睡觉用的。 这把大火等于给山洞消毒! 这样的事情本来就该隔一段时间就烧一次的,可以起到清洁,灭虫的效果。 看到自己家着火了,在外的人们统统赶回来了。 长相凶恶的族长在查看了依旧在燃烧的山洞之后,就毫不犹豫的将那五个老人丢下了悬崖。 然后,这件事就过去,所有人都等着山洞里的火焰熄灭。 这个过程不会太短,山洞里有足够两百六十多个人使用的卧具以及储存下的大量的木头柴草。 而且,山洞里起了大火之后,石头热胀冷缩会崩塌一部分,想要重新居住,就要清理掉落石。 当晚,云川是躲在哪个年轻女人怀里睡觉的,这一夜没有男人来打扰她,她睡得非常香甜。 云川睡得比她还要香甜,白天干的事情出现了少许的差错,他没有想到,山洞着火事件会让那五个老人被族长处死。 如果有人感到悲伤,云川一定会非常内疚的。 现如今,没有人感到悲伤难过,更没有人站出来为那五个老人说话,就连那五个老人被丢下悬崖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罪有应得。 因此,云川也就悲伤不起来,内疚不起来,毕竟,不论是悲伤还是内疚都是共情的一种表现。 睡到后半夜的时候,突然开始下雨了。 云川还以为族长会让大家统统躲进仓库山洞里避雨,结果,没有。 族长带着几个女人进了那座山洞,并且关上了山洞门,留下他两百多个族人在雨中瑟瑟发抖。 男人们占据了悬崖边上的一点点干燥地方,女人们以及瘦弱的老人以及孩子们就只能披着羊皮,相互依偎着坐在雨地里相互取暖。 云川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不进入牲口圈里躲雨,等待了很长时间,他发现一些人宁愿冒着落石的危险进入着火的山洞口避雨,也不愿意进入牲口圈。 他似乎明白了——在这里牲口地位比人高。 云川将自己的头埋进年轻女人的脖颈里,味道虽然不好闻,却是他目前唯一的依靠。 雨继续下着,没有人喊叫,也没有叫苦,就连最小的孩子也没有哭叫。 远处的山谷里传来一阵阵猿猴的叫声,随即又有狼嚎声附和,猿猴的声音急促而慌张,颇有一些色厉内荏的意思在里面,而狼嚎声就显得非常悠长而平和,没有抱怨老天的意思。 不论是猿啼还是狼嚎都掩盖不住大象悠长的鸣叫声,混合起来就像是一场演奏。 云川必须往好里去描绘现在的场景。 放火之前,他预料到了会有人受惩罚,没想到会是所有人受惩罚。 春季的雨水很冷,云川恨不得马上长大。 天亮的时候,所人有冒着小雨出去寻觅食物的时候,云川不愿意爬,所以,他就站立了起来。 这本该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云川的意志贯彻到他弱小的身体里,这股意志是如此的强大,身体不得不屈服,于是,他就真的站立起来了。 这是一种拔苗助长的过程,不是那么稳妥。 可是,云川明白,只要他的婴儿期长一天,他夭折的可能性就高一分。 早晨,女人走的时候没有喂奶,事实上她也没有多少奶水,昨天晚上就被云川给吃光了。 一个黑乎乎的女人被留下来了,她用一个陶罐煮了粥,或者是别的东西。 因为是绿了吧唧的,云川没法子分辨。 从陶罐开始冒热气开始,这个女人就不停地用木勺挖里面的东西吃,直到吃的饱饱的,肚皮都鼓起来之后,她又往里面添加了一部分的凉水,最后把陶罐里绿了吧唧的东西倒在一个天然有凹坑的石头里。 年纪小的婴儿在哇哇的哭泣,会走路的孩子则蜂拥向石头,猪一样的围着石头,最后用手挖东西吃。 毫无疑问,云川是最机灵的一个,他挖了一口温热的食物塞嘴里之后,就被奇怪的味道熏得想要呕吐,他在自己的胃部打了一拳,这才制止了呕吐。 他吃了很多,尽量的吃,即便是吃不下去了也用这些绿糊糊塞满了嘴巴。 吃的太多,云川一动不动的就像是一尊雕塑,没有大人理睬他,只有几个饥饿的孩子围着他,有一个甚至探出舌头去舔舐他嘴角的残渣。 当一个人脸上有五六根舌头舔舐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就是食物,云川强行向一边滚开,可是,不论他到了那里,身后总跟着几根饥饿的舌头。 他的胃很坚强,非常的强大,他期待中的腹泻没有到来,那些跟他吃了同样食物的孩子们也没有腹泻。 看来,能腹泻的孩子已经被淘汰了。 山洞里的火焰渐渐熄灭了,依旧冒着浓烟,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浓烟也变得稀薄。 去野外收集食物的女人们回来了,并不理想,春天里本身就没有太多的食物,能拿回来的只有一些草根,草籽,以及树皮,云川还看到了一块类似葛根黄精一类的东西。 他很想要,可惜,被族长拿走了,他一个人坐在一个小火堆边上烤这个东西吃。 女人们显得非常疲惫,围坐在火堆边上烤火,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采集来的野菜。 所有人都在等待男人们可以带回来更多的食物,就像前天一样。 可惜,男人们回来的时候就带回来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 族长很愤怒,用棒子敲打着每一个男人,口中还发出一些云川听不懂的单音字。 晚饭自然是乏善可陈的,弄来了什么东西就吃什么,族长没有动用存粮的意思。 于是,云川就再一次吃到了上午吃的那种绿糊糊,只不过绿糊糊里面多了一些肉丝。 云川准确的找到了那个可以保护自己的女人,一头扑进她的怀里,亲昵的用头拱她的下巴,女人也热烈的抱住了云川,趁着左右都忙着吃饭的时候,往云川的嘴里塞了一颗鸟蛋。 云川的嘴巴被塞得很大,女人担心别人发现鸟蛋,于是,就托着云川的下巴用力的合拢。 鸟蛋碎裂了,云春吸吮了蛋液,却把碎裂的蛋壳吐了出来,女人顺手丢进自己的嘴里,嚼了几下就吞咽下去了。 人们吃了饭之后就进了黑漆漆的山洞,此时的山洞里很暖和,意外的,人们也发现了大量的食物。 就地上被烤死的蜈蚣数量而言,云川一度认为,这个山洞应该是属于蜈蚣的,而不是属于人类。 这里不仅仅有烤死的蜈蚣,还有烤死的蛇,烤死的蚰蜒,烤死的蛤蟆,蝎子,甲虫等等。 女人丢开了云川,蹲在地上捡拾那些毒虫,她吃蜈蚣的动作极其的熟练,拧掉头之后,捏着蜈蚣尾巴,就从壳子里拽出一条白肉,丢进嘴里之后,手就捏住了另外一条。 她走到哪里,云川就跟到哪里,直到女人收获了一条被烤的焦香的大虫子,这才想起她还有一个儿子。 虫子被烤的黑乎乎的,云川用仅有的几颗牙咬了一下,丰富的汁水就蕴满了嘴巴,很香——这是蛋白质的味道。 “轰隆” 岩洞上方掉下来一块大石头,就落在女人的身边,她对此似乎并不感到惊讶,继续蹲在地上向山洞深处搜索。 正文 第五章开天辟地第一大盗 第五章开天辟地第一大盗 云川跟在女人身后,思忖了良久,终于还是决定追随女人向山洞里搜索。 他从石缝里找到了一条被火烤死的蜈蚣,这条蜈蚣很大,足足有半尺长,蜈蚣被烤焦了一半,另一半还栩栩如生。 女人拿到了儿子的馈赠,欢喜的在云川干净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就掐掉蜈蚣脑袋,仰起头,将一整根蜈蚣吞食了下去,就像吞下了一根面条。 这一夜,山洞里灯火通明,没有人睡觉,所有人都在搜索食物。 只有吃饱的云川睡得很是香甜。 身下的干草是新的,没有臭虫来骚扰他,没有蜈蚣,蝎子来伤害他,更没有毒蛇窥伺他美味的**。 这几乎是他来到新世界之后睡得最香甜的一次。 他醒来的很晚,如果不是过于剧烈的饥饿感让他不得不从睡梦中醒来,他必然是不肯起来的。 醒来以后他就发现,自己不仅有**喝,还能夹杂一些高蛋白的烤肉充当辅食。 所有人都留在了这个山洞里,而洞外,暴雨如注。 就连最贪心的族长也没有发出寻找食物的命令。 既然是闲着,人们就只能在山洞里继续寻找昨夜遗留的漏网之鱼,可是,不论人们如何努力,山洞里残留的虫子终究不够这么多人吃的,甚至连塞牙缝都算不上。 云川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食物,山洞里的人似乎很平和,一个个不是躺着就是安静的靠在岩壁上休息。 看起来应该是没有饭吃了。 云川“嗷嗷”的跟眼前这个母亲说着外星话,希望能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或者通过这种方式学会她们的语言。 没想到这位母亲同样用“嗷嗷”这样的外星语言想要跟云川交流…… 母亲太傻了…… 云川只好注意大人与大人之间的交流,结果,他听到了很多单字发音,语调古怪而且难以模仿。 从炊具上,云川已经知晓,这个部族应该进入了土陶时期,并且已经学会了饲养家畜,学会了用火,学会了用植物的外皮制作衣衫,那么——文明之光应该已经显现了。 可是呢,他们的语言却非常的贫乏,只有一些简单的单音来表达含义,如果说到一些复杂的东西的时候,他们更加喜欢通过唱歌一样的语言来表达。 一唱歌,就要舞蹈,舞蹈不是字面意义上的舞蹈,更多的是一种肢体语言。 这很好。 聪慧的云川很快就从一个对母亲献媚的家伙的舞蹈中明白了一件事——他曾经杀死了一头熊。 母亲举起饥肠辘辘的云川对着那个号称杀死了一头熊的家伙。 那个家伙为难的想要把云川扒拉到一边,毕竟,他的目标是好生养的母亲,而不是眼前这个肉墩墩的胖孩子。 母亲固执的把云川放在两人中间,含义很清楚,没有喂饱眼前这个孩子,就不能靠近她。 于是,这个男人咬着牙从兽皮裙子外边挂着的一个小篓里掏出来了一条很小的熟蜈蚣。 云川转手就递给了母亲,母亲笑着就拧头,吃肉一气呵成,然后,云川继续向男人探出了自己的胖手。 男人又拿出来了一条,云川不吃蜈蚣,所以又便宜了母亲,云川的胖手再一次伸出来了…… 直到这个男人拿出来了两条指头粗的烤熟的虫子,云川这才吃了下去。 虫子真的很好吃,云川再次探出手,而男人的小篓里却已经空了。 母亲见男人的小篓里再也拿不出食物之后,就抱着云川去了人群深处。 男人则懊恼的蹲在地上用力的磕自己的小篓,看样子,他也很想从小篓里面倒出更多的食物。 母亲坐的地方其实很讲究,那里都是抱着小孩子的女人,那些女人见母亲回来了,马上就有女人抱着自己的孩子占据了刚才母亲获得食物的地方。 她们的学习能力很强,有男人过来了,就把孩子放在两人中间……结果,男人给的东西很快就被那些孩子给吃了。 孩子不知道继续索要食物! 表示交易已经达成。 眼看着那个饥饿的女人被男人抗走,母亲笑的很大声,把云川抱得紧紧的,生怕别人抢走。 云川走的很稳当,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脚也比前两天大了一圈! 这不正常,云川却满怀期待。 山洞外边电闪雷鸣。 每一声雷鸣都会把山洞里的人们吓得捂住耳朵,尤其是闪电击中了山洞口的一棵松树,并且将松树劈成两半的时候,他们竟然全部跪在地上朝那株在雨中燃烧的松树顶礼膜拜。 或许是膜拜起了作用,燃烧的松树组成的火把被大雨浇灭了,这些人却膜拜的更加起劲。 很快,云川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些人包括母亲在内,她们在膜拜的时候极为虔诚,甚至陷入了一种奇妙的精神世界里面,对外界的感知似乎也丧失了。 以至于连偷窃他们食物的云川都视而不见。 云川偷到的食物装满了母亲的小篓,云川也一口气吃了七八条那种烤熟的虫子。 他没有照着一个人的小篓下手,而是从每一个人的小篓里偷一点,最后积累了很多东西。 膜拜结束之后,这些人显得非常疲惫,开始有人进食,不过,他们似乎对于食物变少了没有感觉。 不仅仅这些人对食物的数量多少没有感觉,母亲对自己小篓里突然装满了食物这件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很欢喜,非常的欢喜。 至此,云川突然发现,自己很有可能是这个族群里的第一个小偷。 也很有可能是这个时代中的第一个小偷。 这个世界强盗或许会有很多,小偷?应该只有他一个! 下第一天雨的时候,云川过的很开心,第二天也不错,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当族长开始让人宰杀牲畜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嚎哭…… 云川很不解, 那头云川认识的小牛因为太小的缘故逃过了一劫,族长杀的也仅仅是一只羊。 这只羊死的很惨。 是被石头砸死的…… 人们一边流泪一边分割羊肉的场面让云川难以理解。 这只羊被利用的极为充分,它身体上所有能食用的地方都被小心的丢进陶锅里。 云川不想靠近煮内脏的那一锅汤,他不觉得这些人能把羊内脏尤其是羊肠子可以烹调成一锅美味。 母亲却举着他靠近了那个锅,让他一度以为母亲要把他也丢进汤锅里,毕竟,肥肥胖胖的他看起来比那只瘦羊更加有吃头。 母亲很骄傲,能养出云川这么一个胖儿子就是她的荣耀,族群里别的孩子一个个瘦的肚皮鼓得高高的,肋骨清晰可见,脑袋大大的,只有云川脑袋大,身体胖,浑身都是肉,这样的形体才是一个健康的动物幼崽该有的模样。 云川其实很能理解母亲的心思,族群中强壮的男丁才是族群的希望,只有强壮的男人才能带回来更多的猎物,继而养活全族。 族长第一次把目光落在了云川的身上,从母亲手中接过云川,一双大手把云川浑身的脂肪摸了一个遍,最后满意的看看他胯下显著地男性特征,又把云川还给了母亲。 围坐在陶罐附近的男人们就让出来了一个位置,好让母亲抱着云川坐下。 自从羊变成羊肉之后,大家就高兴起来了,一把把也不知有没有发霉的干菜就丢进了陶锅,直到把陶锅塞满这才罢休。 干菜加上羊内脏的味道飘散出来对云川伤害很大,可是,围坐在陶锅周边的人明显不这么看,他们的目光都盯在陶锅上,直到族长从一个皮口袋里掏出一些灰褐色的粉末倒进陶锅,族人们的对食物似乎更加的向往了。 族长见云川一直看着他手里的皮口袋,就从袋子里取出一点粉末涂抹在云川的嘴唇上。 云川小心的尝试了一下,是盐。 不过,从颜色上来看,盐里蕴含的杂质一定非常多,尤其是发灰的盐巴里面,很有可能含有一些不良元素。 一只瘦羊,无论如何都不够全族上下三百口人吃的,分到每一个人的嘴里的只有寡淡的肉汤。 云川把分给自己的肉给了母亲,他看的很清楚,肉汤中还漂着羊没有来得及拉出来的半成型的羊粪。 所以,他果断的选择了先把母亲喂饱,然后再吃母亲**。 云川下手很快,弄肉的手段比母亲,乃至族长他们都要高明,因为他会用筷子,而不像那些人还在用手在热锅里捞肉。 即便是皮糙肉厚的人,也经不起开水烧煮。 所以,云川总能从汤锅里找到肉,再喂给母亲,母亲吃的非常开心,自己的手被烫了几次之后,她就很开心的张大了嘴巴,等着儿子往她嘴里填东西。 这一幕落在族长眼中,他并没有阻拦云川的抢劫行为,也阻止了别人想要跟云川抢食物的意图。 他甚至弄了两根与云川手里一样的木棍,学着捞热锅里的食物,很笨拙,但是,经过几次尝试之后,他就愉快的用筷子捞到了一些干菜,准确的说,他是用挑的! 族长是全族最聪明的人,也担负着全族进化的责任,他的一言一行永远都是族人效仿的对象。 很快,族人们就不再嘻嘻哈哈的用手抓食物了,改用木棍捞取。 正文 第六章这是一个大丰收的时刻 第六章这是一个大丰收的时刻 大雨还在下着,没有一丝一毫要停止的迹象。 山洞下的峡谷里浊浪滔天,半天前形成的山洪,愈演愈烈,轰隆隆的从山洞下方奔流。 山洪中夹带着大量的巨石,树木,甚至还有一些野兽,在山洪中滚动的巨石,有的甚至有房子大小,所到之处声势惊人,砸到山谷拐弯处,整座山似乎都有摇动的迹象。 云川坐在母亲的怀里瞅着山洞外的暴雨陷入了沉思,他知道蛮荒时代的自然环境很恶劣,只是没有想到会如此的恶劣。 怪不得远古神话中,总有天河漏了的传说,这样的大雨,说是天河漏了,没有夸张。 不可能有女娲娘娘来补天的。 云川看看母亲担忧的模样,忽然觉得,此时此刻母亲的心中,应该有女娲娘娘的存在。 山间的山洪,应该是一个能改变地貌的动态存在,云川不知道等自己长大之后,自己降临的地方会变成什么样子。 放眼望去,在视线可及的地方,有无数的瀑布垂下来,山洞上方也不例外。 族长下令,用厚厚的草帘子遮盖了山洞,防止潮气入侵。 云川前些天放火烧山洞的行为,此时变成了一桩好事,大火烤干了山洞里的潮气,否则,此时的山洞一定是一个湿漉漉的地方。 好地方自然会有入侵者。 尤其是在大雨滂沱的时候,那些失去了藏身之地的动物更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座干燥的山洞。 率先出现的是大量的蛇,蜘蛛,蝎子,蜈蚣一类的爬虫。 好在,山洞里还有一群饥肠辘辘的人,这些爬虫毫无例外的都成了人们的食物。 而且,他们获取食物的方式极为简单,只要取下那个草帘子,再换上新的草帘子,就能愉快的捕捉附着在帘子上的爬虫了。 他们的动作非常的娴熟,看样子,不论是大人还是那些半大的孩子动作都很迅速。 不论捉到了什么东西,他们都会丢进身后的火堆里,然后就有专门负责烘烤的人把烤熟的爬虫从灰烬里拨出来。 蛇这种大型食物自然不会这样处置,而是拧掉头,去掉毒腺之后挂在火堆上方烘烤,一条条的垂下来如同晾晒豆角,至于内脏一类的东西他们是不去的,毕竟,那也是食物。 这些东西云川是不碰的,这事情其实很危险,他不止一次见到了被毒蛇咬,被蝎子,蜈蚣蛰的人,就连母亲也被一条指头长的蝎子叮了,而且就叮在她的脚踝上。 那只脚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母亲一点都不在乎,她更在乎多捉一些蝎子。 不仅仅如此,她还拉来了云川当帮手,因为云川无意中流露出来他会用筷子夹蝎子。 在被蝎子叮咬与抓蝎子之间,云川选择了抓蝎子,很快,他就发现,人只要到了绝境,都能爆发出极大的生命潜力。 在一口气捉了八只蝎子并且准确的丢到火堆里,云川认为,自己以后如果不能用筷子夹住苍蝇,都对不起他现在受的苦。 干这些事情也有好处,那就是有数不尽的蛋白质吃,云川已经习惯吃烤蜈蚣,烤蝎子了。 在充足的蛋白质跟母乳的催动下,不到五天的时间,云川的身体又大了一圈。 这一点云川自己清楚。 部落里的人却没人发现,就连母亲也没有感到奇怪,现在的云川已经比昔日那些跟他一般大的孩子大粗大一倍。 云川在捉蝎子,捉蜈蚣,捉各种爬虫,那些吃奶的孩子也在捉,云川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幼小的孩子捉到了一只蜈蚣,然后笑着将这条扭动不已的蜈蚣送进了嘴里,他想用筷子夹过来,终究晚了一步。 天黑的时候,那个孩子就死了。 一个男人抓起死孩子,像投掷石块一般把那孩子的小尸体丢进了雨地里,其余的人,依旧忙着捉爬虫。 云川原以为大雨滂沱的时候,就是这个以狩猎为主要谋生手段的部族饿肚子的时候,没想到,这场大雨却能带给他们极为丰富的食物。 云川原以为狩猎的目的就是那些野兽以及野牛,野羊,野鹿,野兔,野鸡,鱼一类的东西,没想到他们的主要狩猎目标却是各种虫子。 “嗷”,一声悠长的野兽嚎叫声传进了云川的耳朵。 云川没有动弹,而是把目光落在了族长的身上。 族长很是镇定,听到声音之后就带着一群男人拿起竹矛,木刺,石斧走出了山洞。 山洞里的人对这一声凄厉的嚎叫也不怎么关心,一群男男女女依旧忙着收割源源不断爬进来的各种爬虫。 “嗷——” 外边的声音更大,也更近了,声音中充满了威胁的意味。 他很想掀开帘子看看外边的战况,只是帘子上爬满了各种毒虫,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 出去了十一个人,云川数过,他一边用筷子夹着毒虫,一边注意着帘子。 也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出去的十一个人,回来了十一个人,族长一行人湿漉漉的,有两人带着伤,很重,回来之后倒地就睡。 听声音,云川觉得外边咆哮的野兽应该是老虎,这应该是一头很大的老虎。 族长往食物堆里丢了一只小狗。 湿漉漉的,好像死了。 云川扒拉一下这只狗一样的东西,这东西猛地抬头凶狠的咬住了他的手指,吃了一惊想要抽回来,却发现这一口并没有什么威力,这是一只仅仅长出乳牙的小狗。 他抽回自己的胖手,抱着这个湿漉漉的比小猫大不了多少的东西来到族长面前。 族长正在用石头在黑漆漆的岩壁上绘画。 画面上是一个大火柴人带着十个小火柴人跟一头野兽作战的场面。 画面上那头野兽非常大,也非常的凶恶。 族长在这头野兽身上用墨很多,以至于云川不但认出来这是一头老虎,还是一头传说中早就灭绝的剑齿虎。 主要是族长把这头老虎的两颗牙齿描绘的太大了,这两颗牙齿从老虎嘴里探出来,按照比例来看每一颗牙齿都有一尺长。 云川不是没有见过老虎,人家老虎的嘴巴好好地闭着,只有张嘴的时候才能看见两颗一寸长的大牙齿,不像这个家伙牙齿大的根本就藏不住。 想到洞外就有一头这样的猛兽,云川非常希望这幅画是族长夸张的艺术创作,而不是写实…… “狼!” 族长看看云川怀里的东西,终于说话了。 云川紧紧地抱住了狼崽子,学着族长的发音道:“狼!” 族长夺过云川的狼崽子,随手丢进了一个浅水坑,不仅仅如此,他还用草木灰用力的揉搓狼崽子。 如此清洗了三遍才丢给云川,此时,狼崽子已经冻得瑟瑟发抖,翻着白眼看着就要死了。 云川抱着狼崽子来到火堆边上烘烤这东西。 母亲她们还在忙碌,不仅仅要忙碌前洞门,还要分出去一批人去后洞门,那里虽然说是悬崖,对于蜈蚣,蛇这些爬虫来说跟平地差别不大,无非就是多费一点时间罢了。 狼崽子的毛烤干之后,看起来就顺眼多了,只是它的毛色是青灰色的,原本应该是一头大灰狼幼崽。 族长不杀这匹狼,看样子还交给了云川饲养,现在,这家伙能不能活,就看它能不能吃这些虫子了。 好在这家伙很是彪悍,不但吃蜈蚣,还吃蝎子,哪怕是蛇它也敢上去挑战一下。 而且相对于熟食,它好像更加喜欢吃生的,这让云川不断地感慨,能在这片大地上生存下来的东西,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关于生命的选择题他们都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活下去,虽然云川还没有从他们的生活中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却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很想活下去。 说实话,他们的生活不过是吃喝拉撒以及交配,即便是如此低级的生活,他们还处在最基础的层面上。 与云川心中的生活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些人的生活质量未必能超越后世猪圈里的猪。 既然他们都能拼尽全身力气活下去,云川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加强大,更加充足的理由活下去,且活得一定要比别人好。 等蜘蛛,蜈蚣,蝎子以及各种各样的虫子渐渐变少的时候,就预示着这场暴雨就要过去了。 这场暴雨下了整整七天七夜。 雨停的时候,云川跑出去看了一眼,然后就回来了。 因为他什么都看不见。 洞外,是浓的几乎像是固体的雾气。 按照云川的生活常识,大雨过后不会出现雾气的,可是,这里的雾气偏偏就这么出现了,且浓的几乎化不开。 有时候风会把浓雾吹开露出一线天,这时候就能看见深蓝色的天空,也能看见太阳也火辣辣的挂在天上。 浓密的几乎如同云彩一般的雾气低低的压在头顶,有时候被风一吹就会落在地上。 天空中总有惊雷出现,云川亲眼看见云雾中出现一个亮点,然后会猛地炸开。 声音——震耳欲聋,马上就会出现云川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奇观——矮雨。 为什么说是矮雨呢,原因就是从云层到地面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十米。 旱雷炸一次,浓雾就会下雨,浓雾下雨之后,就会变得轻薄,然后太阳继续蒸发地面上的水,再一次组成浓雾,没有休止。 下雨的时候没有死掉的人,起了雾气之后就死掉了。 今年不好,婴儿除过云川之外都死掉了。 勉强度过婴儿期的小孩子也死掉了两个,那两个被剑齿虎弄伤的汉子也死掉了。 他们的伤口化脓了,其中一个人的伤口在肚皮上,化脓之后,他的内脏就暴露在空气中,云川甚至看到了他蠕动的肠子。 族长是一个非常果决的人,他亲手杀死了那两个还没有断气的族人,是用石头砸死的。 砸死他们之后,他一个人拖着两具尸体离开了山洞,过了很久才回来。 正文 第七章神奇其实没有那么神奇 第七章神奇其实没有那么神奇 这几天,云川没有喝水,尤其是喝族人们储存起来的水。 水坑里的水已经有细细的红色线虫在翻滚,喝这样的水,有九成的可能活不到天晴。 如果口渴了,他宁愿爬到山洞口,呼吸浓雾,呼吸几下,就满口生津。 他还不准母亲喝水,带着她一起来山洞口呼吸云雾,毕竟,她要是染病了,自己就没有安全的奶水喝了。 到了后来,全族人都不再喝水了,全部挤在狭小的洞口张口呼吸,如同一条条焦渴的鱼。 云川也不再吃那些没有完全煮熟的食物,更不肯碰那些放置了好多天的食物。 族长很聪明,处处跟着云川的生活习惯走,并且奉为圭臬。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族里不再凶猛的死人了。 大雾又弥漫了十天。 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吹开了云雾,天地才重新变得清明起来。 此时,云川已经有一米高了。 一米高的孩子在族中已经算是少年人了。 毕竟,身体最高的族长也不过一米六左右,目测体重不会超过一百三十斤。 随着身高体重的增加,云川的力气也在增加,只是力气的增加,还在云川理解的范畴之内,并没有在身高一米,体重五十斤的时候就能拔山填海。 充其量也就比其余少年的力气大了一点而已。 因为雾气侵扰,山洞重新变得湿漉漉的。 族长让族人们弄来很多潮湿的柴火放在平台上曝晒,同时,也把山洞里存储的食物也搬出来曝晒。 然后,他就干了一件让云川难以理解的事情,他点燃了山洞里重新储存的茅草以及木柴。 山洞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大烟囱,浓烟从山洞的后方冒出来,烟雾弥漫了整个后山。 族长这一次的准备非常的充分,前面的干柴燃烧的时候烘干了后面的湿柴,于是,山洞就变成了一个窑! 云川以为如此猛烈的大火会把山洞烧塌,没想到,这个山洞非常的结实,除过跌落了很多石头之外,并没有如云川预料的那样坍塌。 山川地貌被一场山洪彻底的给改变了。 原本平缓的山坡被山洪切割成了悬崖,原本是草原的地方,突兀的多出来了一条大河。 这条大河如此之大,让站在山洞口瞭望的云川颇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这条河比云川见过的任何一条河流都要大,比长江还要大上五倍不止,生生的将大地劈成了南北两岸。 这条河让原本坐落在山峦丘陵地带的部族,变成了一个临河而居的部族。 看到这条河,云川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己的部族从此以后的主要食物将是——鱼。 他相信,这条河流会打破这里原来的生态。 这是云川第一次看见的一条不受人类管控的河流…… 不过,他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河流不受管控对于一个想要安居乐业的人类聚集地就是一个灾难。 他现在更加担心,自己的身体会不受管控的继续长下去,一个半月的时间就从婴儿状态长到了一米高,这不符合人的成长规律。 想到这里,云川总是忍不住要低头瞅瞅自己夹在两条胖腿中间的雀雀。 还好,这东西看起来还是那么精致,跟身体很相称,没有变的更大,也没有变的更小,更没有长成畸形。 总体上,自己的身体成长的很快,却是均衡成长的。 母亲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对于儿子这么长,她没有任何的疑问,反而总是牵着他四处炫耀。 至于族群里的人,也没有对这种不科学的事情发出疑问。 或者说,他们觉得孩子就应该在一夜之间就长大,第二天就能跟随他们一起去狩猎。 对于眼前突兀的出现的河流,族长很是谨慎,虽然天气已经放晴了,还是不准许部落里的人靠近大河,他总觉得那里充满了危险。 事实上族长的担忧是很有必要的。 因为,在以后的三天时间里,那条大河正在慢慢的变小,于是部落里的人就朝大河跪拜了一番。 只有云川明白,眼前的大河并不是变小了,而是变深了,汹涌的河水不断冲刷着这片黄土平原,向下切实必然的事情。 再加上大雨已经停了,河流没有那么多的水补给,也是他变小的原因之一。 此时的云川已经可以跟随母亲去原野上收集任何能吃的东西了。 对于自主寻找食物这件事,云川已经期盼很久了。 身体已经长大,母亲的**即便是再饱满,也喂不饱他这个巨婴了。 不过,当他第一次赤着脚进了荒原,他才发现,想要在这个春季寻找到足够的食物,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春日的荒原上很美,一望无际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设到了天际,原野上有数不尽的野花,星星点点的装扮在其间,巴掌大的蝴蝶翩翩起舞,指头肚一样大的蜜蜂辛勤的采着花蜜。 这样的景色真的很美,不过呢,这是吃饱之后才能欣赏的东西,饿着肚子的时候,再美的景色,也绝对没有一块饼来的实惠。 母亲坦克一般在半人高的草丛里横冲直撞,还大声吆喝着,这是在给儿子开路呢。 云川紧紧的跟在母亲身后,他总觉得在他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还隐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 草丛里除过蜗牛之外,没几样能吃的东西,不过,母亲总能找到让云川欢喜的东西——比如各种蛋。 在寻到两枚拳头大小的鹅蛋之后,母亲就刻意的避开人群,母子两躲在一个草窝子里,将两个鹅蛋敲开一个口子,相互傻笑着,吸允这难得的美味。 吃完鹅蛋,母亲消灭了偷吃的痕迹,牵着她的胖儿子继续在草丛中搜寻食物。 云川瞅着大河消退之后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沼泽地,沼泽地上空满是飞翔的鸟儿,有些鸟儿飞着,飞着就一头栽倒下来。 再飞起来的时候,尖嘴上往往就叼着一条鱼。 看到这一幕,云川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去那里看看。 母亲虽然不情愿,她还是拗不过这个让她在部落里地位高涨的儿子,不情不愿的跟着去了沼泽地。 沼泽地里的境况很符合云川的判断,甚至可以说,远远超过了他的判断,他没有想到,这片沼泽地里会留下这么多的鱼。 一个两尺见方的水洼里,竟然全是密密麻麻的鱼头,鱼算不上大,最大的也不过巴掌长,在不远处的浅水里,云川甚至看到了沿着浅水拍打着鱼鳍乱跑的大鱼。 这里根本就不是什么沼泽,而是一处物产丰富的鱼塘。 母亲看到这么多的鱼,纵身就扑进了浅水里,先抓到了一条鱼咬在嘴里,两只手还抓着两条鱼,然后就焦灼的瞅着满池子的鱼发愣。 她的目光忽然落在自己胖儿子身上,从水里跳出来,把一条鱼塞儿子嘴里让他咬着,又把另外两条活蹦乱跳的鱼放在儿子的手里,她再一次跳进了水里。 云川叹口气吐掉嘴里的鱼,折下一根嫩柳树枝条,从鱼鳃位置穿过去,就朝嘴里叼着鱼,手里抓着鱼的母亲大喊:“抓鱼!” 母亲看到了云川的新发明,高兴极了,把三条鱼甩上岸,自己继续抓鱼。 片刻功夫,云川就串了十几串鱼,每一串至少有五六斤重,就她们母子的力气,这该是极限。 母亲已经迷上捉鱼这件事了,直到云川大喊大叫着将她从丰收的迷幻中唤醒的时候,她依旧不满足于眼前的这点收获。 母亲上岸了,手里握着两条一尺长的鲫鱼,这一次她没有把鱼交给云川,而是粗暴的扭掉了鲫鱼的头,再用石片划几下,就把鱼皮个撕扯了下来,自己狼吞虎咽的吃了一条生鱼,这次依法施为,给云川炮制了一道生鱼宴席。 云川以前就没吃过一尺长的鲫鱼,那时候,巴掌大的鲫鱼已经算是大鲫鱼了。 吃鲫鱼的时候也不是这样生吞活剥,而是去了鱼鳞跟内脏之后,用油细细的煎炸过下酒,如果想喝鱼汤,再加水煮成奶白色…… “吃!” 母亲的眼中满是宠溺之色,一双沾满泥巴的手捧着一条明显抽过鱼刺的鱼,让云川拒绝不得。 鱼肉很香甜,有些脆,还很弹牙,虽然还有一些微微的土腥味,还残存了一些软刺,却是云川来这个世界以来,除过母乳之外最好的食物。 以至于让云川生出鲫鱼本就该这么吃才对的想法。 “回去?”云川问母亲。 母亲在看了云川的身体语言之后才明白这两个字的意思,不过,她好像没有半点要回部落的意思,而是继续剥开了一条鱼…… 于是,母亲一口气吃了四条鱼,云川吃了两条,母亲在确定云川吃不下去之后,这才把那些拴在树枝上的鱼挂在身上,带着云川穿过那片潮湿的草地,回到了部落。 母亲的步伐很快,云川需要跑才能跟上,即便是这样,回到山洞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母亲的收获太大了,所以在回到部落的时候,整个部落里的人都惊诧的看着母亲,马上,惊诧就变成了狂欢。 云川以为母亲会告诉族长这些食物的来源,结果,母亲一句话都没有说,还在族长他们把鱼烤熟之后,率先拿走了两条,一条自己吃,一条给了儿子。 没有除鱼鳞,没有掏内脏的烤鱼,虽然散发着香味,云川依旧吃不下去,而是献给了族长。 族长在拿到那条烤鱼的时候明显迷茫了一下,不过,他还是拿走了鱼。 正文 第八章:母亲是天生的政治家? 第八章:母亲是天生的政治家? 这一夜,云川睡得很好,母亲就靠在儿子身边睡觉,那些拿着食物想要换取跟母亲春宵一度的家伙们没有一个得逞。 有了足够食物吃,母亲就变得很骄傲。 第二天,母亲还是带着云川早早就出发了,这一次,她带了一个火把。 先是在河边点燃了好大一堆火,然后,就继续下水抓鱼。 这一次,云川准备自己烤鱼吃,为此,他已经从族长那里弄来了一些盐巴。 刮掉鱼鳞,掏掉内脏,将鱼穿在树枝上放在火堆边上烘烤。 他烘烤的很仔细,直到每条鱼都熟透了,这才撒上一点点盐巴。 想要召唤母亲的时候,才发现她已经蹲在火堆边上瞅着他手里的烤鱼口水流了半尺长。 吃一口烤鱼,云川终于相信,真正的美食真的可以让人流泪。 不仅仅他在流泪,母亲也在流泪。 这一口鱼,让云川回忆起自己以前吃过的美食,却不知道母亲流泪又是为了什么。 难道说,野人也有情绪? 鱼抓了很多,比昨天还要多,可是,河边还是只有他们母子,见不到族人过来。 按理说,这不难猜测啊,想要抓鱼就要去河边,即便是想不到这些,只要跟着母亲,就能来到河边抓到鱼。 这样简单地逻辑关系,整个部落里的人就想不到? 母子两人吃的饱饱的,躺在柳树下睡了一觉又一觉,眼看着太阳西沉,母亲把鱼串子挂在身上,牵着云川向部落走去。 “我们明天带族人过来一起抓鱼!” 母亲在读懂了云川的话语之后,显得很是惊慌,一把捂住云川的嘴巴,呜哩哇啦的说了好长一段话。 虽然云川听不懂母亲到底说了些什么,通过她的肢体语言,云川还是弄懂了母亲的想法。 “都来了,我们就吃不饱了!” 云川指着逐渐干涸的沙地对母亲道:“那些鱼会死,坚持不了几天。” 母亲弄明白了云川的话之后,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哭的极其惨烈,她也明白,她的食物就要丢失了。 她今天一边捉鱼,还要跟抢夺她食物的鸟儿们战斗,每当有一只鸟叼走了一条鱼,她就会难过很长时间,所以,这一天,母亲就是在欢喜跟难过这两种情绪不断变换中过来的。 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一次河边站满族人。 每一个人都非常的高兴。 看到族人急匆匆的跳进水里抓鱼,母亲却不下水了,而是骄傲的重新用火把点了一个火堆。 还在族人们丢上岸的鱼中间不断地挑拣,最后找到两条最满意的鱼,就学云川昨天的样子,去鱼鳞,鱼鳃,内脏。 看到母亲粗暴的从族长腰上抢走了盐袋子,云川很不理解,可是,见族长顺从的样子,他似乎又明白了一些事情。 这个巨大的鱼塘是母亲发现的,母亲给族群提供了足够多的食物,所以,这一刻是她说了算。 看得出来,族长还是有些不满的。 不过,当母亲烤好了美味的鱼,并且撒上一点盐巴,递给那个把云川挂在腰上回来的壮男的时候,云川忽然觉得,母亲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政治家。 母亲分鱼的时候很讲究次序,第一时间吃到好吃的烤鱼的人一般都是身强力壮之辈,而族长则失落的站在水里继续抓鱼。 他吃到烤鱼的时候很晚,甚至比一些女人吃到的时间还要晚。 这一顿烤鱼大宴进行了整整一天,不过,还是在太阳落山之前,人们回到了山洞。 这一次,族长很自然的离开了他独居的山洞,母亲带着云川住了进去,而盐袋子也顺理成章的挂在母亲的腰上。 族长居住的山洞不算大,里面还挂着很少的一点干肉,在一块石板上堆着一小堆盐巴。 放进来好多烤的半干的鱼干之后,这里才变得充裕起来。 山洞里的味道说不清道不白,总之,云川宁愿睡在野地里,都不愿意待在这个可以让人窒息的山洞里。 母亲看起来非常兴奋,尤其是看到了一张狼皮,她就倒在上面打滚。 云川一个人坐在山洞外边守着火堆。 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将大地照耀成了白色,云川死死地盯着天上的月亮看了不知道多长时间。 认真观察了这颗行星之后,云川就确定自己还留在地球上,因为月亮上的瘢痕都跟他以前看过的一模一样。 而以前出现的大雨,以及突兀出现的河流,又让云川心如死灰。 这么大的地质改变状况,天空中的卫星没理由发现不了。 最让云川绝望的是,白雪皑皑的昆仑山从他来的第一天,就好像完全消失了。 就在云川努力回忆自己看到的那座金色的宫殿的时候,那个最粗壮的野人,从山洞里走了出来,经过云川身边的时候,他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同时也看到了鲜血横流的族长。 族长被他抗在肩膀上,脑袋无力的耷拉着,脸上全是血,甚至有一串串的血滴从他的鼻尖,下巴上流淌下来,似乎死的不能再死了。 那个家伙扛着族长来到悬崖处,稍微用力,抗在肩膀上的族长就被丢下了悬崖。 “啊——”族长惨叫起来,声音拖得老长,看来他死的还不够彻底。 族长临死前的惨叫引来了几声狼嚎,云川低下头继续看着眼前的火堆发愣。 那个强壮的家伙冲着云川“嘎嘎”的笑了两声,最终走进了母亲居住的山洞,不一会,云川就听到了他们剧烈的喘息声。 母亲的政变完全成功了,简单,有效,且抓住了所有能抓住的机会,调动了能调动的所有力量,堪称完美。 云川来到了牲口棚,那头小野牛安静的卧在地上,见云川进来了,就“哞”的叫唤一声,继续反刍着胃里的食物。 见云川打开了牲口棚的门,已经长大了一圈的小野牛就温顺的走了出来,跟云川一起守在火堆边上,等着日出。 那头小狼也从山洞里走了出来,它有些畏惧火,就躲在小野牛制造的阴影里,也哀愁的看着天上的圆月。 鸟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响起,紧接着远山就传来各种野兽的叫唤声,猴子的声音很大,只是在一声虎啸之后就乖乖地闭上了嘴巴,只有一声声凄厉的象鸣声,对虎啸完成了最后的围堵。 云川站在悬崖边上,瞅着远山,河流,突然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一股难以言说的热流在他的腹中流转,不呼叫不足以发泄胸中的郁闷之气。 果然,他的呼喝声才是最后的王者,经过山谷的共鸣,传播的更远,也更久。 先是母亲从山洞里跑出来,紧接着那个男人也跑了出来,母亲很担心云川,以为他发生了危险,至于那个男人,则非常的不满,似乎在怪罪云川打扰了他的好事。 小野牛豁然站起来,那只小狼也冲着那个男人“呜呜”的叫唤,云川则安静的坐在火堆边上烤鱼。 当烤鱼的香味弥漫的时候,所有人,包括那只小狼统统忘记了刚才的不快。 整个山洞前的广场上,只有吃鱼的声音。 没有人问族长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关心这件事,他们的眼中只有食物。 母亲想要给大家分食物的时候,那个强壮的男人似乎很是不满,好几次都对母亲把最好的食物分给云川表达了不满。 云川则笑着将最好的食物给了这个家伙。 母亲想要抢夺回来,却被一次次的推倒。 云川在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这就是政变之后的后遗症,一旦政变成了习惯,每个人心中都会产生一种错觉——彼可取而代之! 想要打消野心家的坏心思,除过杀戮之外别无他法,而每一次政变,对于族群来说其实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失。 可是,现在,母亲既然已经发动了政变,就要承担政变的后果。 美味的烤鱼,则是母亲现在唯一能笼络人心的手段。 至于那个强壮的,连毒蛇都咬不死的男人,他必须死。 不是云川心狠,他不这么干,这个男人一定会先弄死他,就像狮子群里一旦出现了新的狮子王,小狮子一定会被弄死一个道理。 果然,母亲不再允许云川乱跑,而是牢牢地看着他,她不仅仅要看好云川,还要想办法讨好那个帮她政变成功的男人。 全族人去河边继续捉鱼,人人都很努力,除过云川,母亲,以及那个已经当自己是族长的男人。 母亲在边上一边烤鱼,一边盯着给那个男人捉头发里虱子的云川。 这人头发早就结成毡片了,头上的虱子不用捉,就在毡片上乱跑,至于毡片下边,则是一层层白色的虮子,云川还能看到有小虱子正在从虮子中向外钻的模样。 这家伙躺在柳树下很舒服,且鼾声如雷。 云川找到了一个尖锐的如同钢钉一般的木头橛子,不停地用这根木头橛子给这个把自己带回到族群的人挠头。 让那个男人非常的舒服。 正文 第九章!! 第九章我不是野人!! 母亲不断的回过头来看云川,发现他们相处的似乎很愉快,也放下心来,开始按照云川教的那样用柴烟来熏鱼。 熏鱼需要的时间很长,今天晚上,族人们没有回到山洞里,而是在河边点起了一堆堆的篝火,连夜熏鱼。 傍晚的时候,云川也参与了熏鱼,不过,他没有像那些族人一样把鱼熏制成干燥的鱼干,而是涂抹上盐巴,制作成了咸鱼。 今天收获的鱼实在是太多了。 而今天的太阳也实在是猛烈。 不过,烤鱼的味道远远地传了出去,引来了很多不怀好意的狩猎者。 小野牛紧紧靠着云川,它的身体在发抖,而小野狼不停地朝狼群叫唤,几次都想冲进黑暗,最终还是蜷缩在云川脚下发出一阵阵“呜呜”的叫声。 眼看着黑暗的地方全是绿莹莹的眼珠子,母亲连忙去柳树下寻找那个还在睡觉的人。 结果,这个人怎么呼唤都醒不来,母亲举着火把仔细地检查了这个男人,结果,他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只是人死了。 云川点燃了草根上的厚厚的一层没有变绿的枯草,从河面上吹来的风,很快就让火焰变得高涨起来。 狼嚎声响起,它们不再沉默,只是当火光向外漫卷的时候,它们第一时间就逃走了。 火光照亮了草地,那些绿色或者黄色的光斑基本上就慢慢的消失了,只有两团似乎在燃烧的绿光依旧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忙碌的人群。 火焰慢慢的向后退,隔着金黄色的火焰,云川看到了一头巨虎。 这头巨虎并没有因为草原起火就逃掉,而是站在火焰的另一边用它淡黄色的眼睛看着云川。 云川没有从这双眼睛中读到任何情绪波动,这说明,这家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野兽。 云川不相信一头野兽会不害怕火,所以,就点起另一根火把,用尽全身力气向猛虎身后的枯草投掷了过去。 他发现,这头老虎的一对半尺长的獠牙很适合制作两柄匕首。 老虎淡漠的回头看看落地的火把,直到火焰升腾起来了,这才重新回过头隔着越烧越近的火焰,看了云川一眼,就连续几个纵跃,一头钻进青草中,掀起一道笔直的涟漪,消失不见了。 没什么好怕的,云川这样告诉自己,只是心底的绝望感快要让他窒息了。 在亲眼看到一头剑齿虎之后,云川的心,早就变成了一颗石头。 剑齿虎是什么时代的产物,云川很清楚……这东西就不该出现在智人时代。 在他生活的时代里,绝对没有出现这种动物的可能,一点都没有。 死了,就不存在了!就像刚才那个被他用木头橛子钉进太阳穴的野人一样,死了,就只是一团臭肉而已。 此时的云川愤怒的这样想。 杀掉剑齿虎,剑齿虎就不存在了。 冰河世纪,中新世,更新世这三个属于地质时代的世纪就不存在了。 所以,狂怒的云川冲着剑齿虎所在的地方大声的吼叫了起来。 “嗷——” 剑齿虎的声音比他的声音更快一步的进入他的耳朵。 那个人死了。 经过大家一致讨论之后,认为这个人是被剑齿虎吓死的。 至少母亲是这样告诉大家的,这是一个合格政治家该有的素质表现。 云川刚才甩出一根火把,吓退了可怕的剑齿虎,跟野狼,所有人都看到了,一个个不再用看小孩子的目光看云川,当然,母亲族长的位置也就彻底的坐稳了。 每个人都在认真的熏鱼,没有一个人偷懒,只有把食物准备的足足的,族群才能活下去。 云川不属于劳动人群,他让母亲把几块大石头烧热,然后扒拉进一个水坑里,石头很快就把水坑里的水烧热了。 云川跳进水坑,开始清洗自己肮脏的身体。 洗澡的过程就更鸡蛋剥壳是一样的,身上的污垢在泡软之后,轻轻地提起一个角,就能撕下来好大一块。 至于头发,云川也不知道用了多少草木灰,才算梳理干净,此时,水坑里的水早就凉了。 在云川跳进热水池子的时候,族人们都围拢过来了,他们呆滞的看着这个孩子用热水煮自己,一些年轻的男孩,女孩,还把手探进水坑试探云川有没有可能被煮熟。 从水里走出来的时候,云川就变成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少年,全身白皙的不可思议。 这让那些黑乎乎,脏了吧唧,满口黄牙的族人们敬畏如神。 于是,就有胆大的少年也跳进了云川洗澡的水坑,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云川的模样。 不过,这样做是徒劳的,他们黑乎乎的身体,即便是洗干净之后也仅仅变成了焦黄色而已。 云川用草木灰加上盐巴努力的清洗自己的乳牙,他的牙齿长得很快,不过依旧是乳牙。 用草木灰清洗之后,他的牙齿就变得雪白。 母亲是云川最重要的拥护者,她知道如何烧热石头,在如何用石头加热水坑。 所以,当她躺进热水池子的时候,云川听到了她惬意至极的呻吟声。 这一夜,部落里所有的人都学会了一件事——洗澡。 天亮的时候,一串串的鱼干,风铃一般在晨风中摇晃着,每个族人看着如此多的鱼干,眼中都闪烁着光芒。 白天的时候,他们继续不辞辛劳的继续抓鱼,大河褪去之后留下的无数个水坑里,有取之不尽的鱼。 不仅仅有鱼,他们甚至捉到了一只足足有脸盆大小的乌龟。 乌龟肉被他们生生的拽了出来,留给了云川一个完整的龟壳,母亲用最坚韧的藤条给龟壳编制了一个底,又在云川的指挥下,在龟壳上钻了四个洞,拴上砸碎的藤条纤维编织的带子,他就有了一个龟壳背包。 龟壳绿莹莹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乌龟。 草原上的大火没有熄灭,继续不急不缓的向远方延伸,对于这个状况,云川是不管的。 大火所到之处,一定会把那些恐怖的狩猎者驱赶的远远地,至于燃烧引起的浓烟,已经把天空都给笼罩了。 浓烟也有好处,那就是把那些跟他们争夺鱼的大鸟驱逐的远远地。 母亲洗干净了之后,还是那么丑……上了年纪的族人洗干净了之后还是是那么丑,至于那些刚刚在胸口长出小鼓包的少女们,也丑的没办法看。 不过,这些丑人在看云川的时候,目光也不对头,好多人的表情基本上就是嫌弃的模样。 一群傻子。 云川觉得自己现在很需要一双鞋子,一套衣服,每天遛鸟的生活对小孩子来说无所谓,可是,他还是有羞耻心的。 在母亲身上也仅仅只有一条短皮裙的状况下,族群里其他人当然更加的不堪。 强壮的男人们多少还好一些,基本上都有一条短皮裙遮住了隐私部位,至于那些年纪小的,每一个都跟云川一样,光着屁股蛋。 这是一个非常穷的部落。 全部落原本只有两百六十四个人,强壮男人只有八十七个,母亲政变的时候弄死了一个,自己为了绝后患,又弄死一个,现在,就剩下八十五个青壮男人了。 这年头,男人要负责狩猎,死亡率实在是太高了。 女人很多,尤其是不知道怎么长大的女孩子更多,按照云川经历的幼儿期来看,这些女孩子能长大,实在是一个奇迹,跟他一起进入婴儿期的孩子,今年,就活下来他一个。 按照母亲的说法,今年要带着十几个女孩子去别的部落换同样数量的女孩回来。 如果别的部落没有那么多的女孩,就用女孩换一口陶锅。 云川觉得用鱼干换可能更好一点,母亲却提都没有提拿鱼干换东西的话。 道理云川自然明白,不能在族群中繁衍,这会给部落找来没顶之灾的。 不过,他还是觉得用女孩去换锅太过分了。 陶锅他自己就会制造,手艺还是传自塔城赫赫有名的黑陶锅,这东西远比部落里当宝贝用的三口红泥陶锅好得多。 太阳西斜的时候,族人们就扛着沉重的鱼干向家的方向出发,鱼干太多了,不仅仅是每个人身上挂满了鱼串子,小野牛身上驮着的鱼干更多。 总算是把所有的鱼干都带上了,一群人这才迈着沉重的脚步,踩着草原上燃烧后的灰烬向山丘走去。 回到了家里,也不能休息,如何储存这些鱼干就成了重中之重的事情。 母亲把所有的鱼干都存进了小山洞,不过,在存储这些鱼干之前,她又在小山洞里放了一把火。 这个山洞跟大山洞一样,里面还是有很多的虫子。 说实话,自从来到部落之后,云川吃过的虫子比他上一辈子见过的虫子还要多。 总以为身为一个狩猎部落,应该是一群人举着长矛,提着弓箭,大家在荒野中慢慢的向猎物围拢过去,然后突然丢出长矛,射出弓箭,然后一窝蜂的冲上去,杀死猎物,捕捉猎物。 他甚至还认真的考虑过设陷阱捕捉大象…… 结果错的离谱。 大家的主要食物居然是虫子跟草籽,捕杀一匹狼就是好汉,能捕捉到野猪跟狗熊的,基本上是十余年一见。 至于大象跟老虎这种层次的猎物,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人家才是食物链顶端的存在。 这个世界还是属于野兽们的世界,它们在这个世界里活得快活写意,掌管大地。 而人类,只能在野兽稀少的地方吃着虫子跟草籽苟活。 当然,这是属于野人的生活。 云川觉得自己不是野人。 正文 第十章穴居人与有巢氏 第十章穴居人与有巢氏 小野狼昨晚没有跑掉,小野牛昨晚也没有临阵脱逃,这是很好的伙伴。 所以,云川就把它们带去山洞下的小溪里洗澡。 这是一个极为浩大的工程,他不仅仅要把小野牛跟小野狼洗干净,最重要的是要给它们除虫。 云川唯一能使用的清洁工具就是碱水以及草木灰。 一整天的时间,他除过清洗小野牛以及小野狼之外,别的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族人们又去了河边继续抓鱼,晒鱼干,不过,这一次去的人只有一部分,另一部分人要留在山洞里继续晾晒拿回来的鱼干。 山洞下的山坡上长满了竹子,这里的竹子非常的多,蔓延开来至少有三五千亩之多。 这在云川的眼中,不仅仅是重要的食物来源地,还是他即将创造文明所需的基地。 这个时候,就显露出掌握一种文明的好处来了,即便仅仅是竹子文明。 云川有信心利用竹子来开启一个崭新的文明。 母亲觉得应该利用竹竿来晾晒鱼干,可惜,竹子的砍伐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超过成人手腕粗细的竹子基本上超出了手工砍伐的范围,那些粗陋的石器斧头砍在竹子上,只会蹦起老高,甚至会伤到脑袋,对竹子却毫无损伤。 当然,这难不倒云川。 他教会了族人在竹子底下点一小堆火烧烤,被火烧烤过的竹子很快就变软倒下了,只要反复弯折几次竹子就会断裂。 那些轻易可以得到的枯竹云川是不要的,他只想要翠竹。 族人们采集了枯竹用来当架子,晾晒鱼干,云川需要翠竹来给自己修建一座真正的房子。 他坚持认为自己不是野人,既然不是穴居野人,那么,就该有一个合格的房子,哪怕这个房子是用竹子修建成的。 傍晚的时候,疲惫的母亲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部落里的盐巴没有了,她准备带上部落里的女孩子们去换点盐巴回来。 云川瞅瞅部落里那些丑丑的姑娘们,觉得很不妥,母亲不能把这些女孩子当成昔日农村家里养的鸡,没有油盐酱醋了就拿一只去换。 更何况这些小姑娘们真的是小姑娘,从她们胸口鼓起地两个鸡蛋大小的包来看,绝对没有成年,这个时候嫁给人家一族的男人,云川不寒而栗,他准备把自己这些姐妹们再养两年。 对于一个昔日的精英地质队员来说,找到一处盐矿,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他们居住的这座山上就有,因为他在岩石上看到了好多贝壳。 有贝壳,就说明这里原本是汪洋大海,既然是汪洋大海,有盐矿就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 海水没有了,海水里的盐以及各种矿物质不会溜走。 至于怎么找寻这些盐矿,那就更加的简单了,牵着小野牛走一圈,它就能找到盐矿。 事情比云川想的还要简单,因为小野牛在吃饱了之后就开始舔舐山壁上的岩石。 云川也舔舐了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就是硫酸钠盐矿,能明显品尝出浓重的咸味,说明这个矿的氯化钠含量不错。 颜色呈灰色,只能说明这些盐里面的杂质太多需要用水重新溶解,过滤掉杂质之后基本可以食用了。 食盐的来历是上一任族长宁死都不说的秘密,或者说那个把族长丢悬崖下的凶手根本就没有想起来问,就连母亲也只想着如何当上族长,也没有想族人没了食盐该怎么生活下去这个问题。 好在有云川。 敲下来一堆灰色的盐矿给了母亲,母亲品尝过这些三成是杂质的食盐之后很满意的继续去当她的族长了。 她现在是部落中最重要的人了,一个带领大家捉到数不尽的鱼的人,也是能给大家继续提供食盐的人。 云川很忙。 在解决了族人的吃饭,跟吃盐问题之后,他就一心一意的要带着族群进化一下,争取从穴居人向有巢氏进化。 别看这仅仅是从洞里住到屋子里,其代表的意义极为重大,要知道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进化过程中,仅仅走出这一步,就用了数十万年。 而房子的出现则代表着有着固定伴侣的家庭同时出现了。 就这一点而言,云川经历过的后世与现在差别不大。 不能再一大群人住在一起,不能再给女人一点食物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再这么下去,一个人染病灭全族的故事就要在这里上演了。 两百来人的部落,收集食物的人总是最多的,所以能帮云川修建房屋的人就很少了。 不过,当云川指挥修建的第一座竹楼出现之后,人们还是惊诧了好久,母亲甚至意图占领这座漂亮的竹楼,被云川毫不犹豫的给撵走了。 无他,主要是母亲对于洗澡这回事一点都不热衷,跟她躺在一起,云川总能闻到以咸鱼味道,腐肉味道为主混以各种各样难以描绘的奇怪味道组成的足以杀人的气味。 而她最喜欢的睡觉方式就是如同八爪鱼一般的搂着她的胖儿子睡,且在睡觉过程中绝不松手。 在需要母亲保护的日子里,为了活下去,再难闻的气味云川也能忍下去。 现在,就没有受这个罪的必要了。 竹楼修好了,就矗立在山洞前边的平地上,云川在里边住了一夜之后等不到天明,就开始重新筹备山洞周边的防御体系。 就在昨夜,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野兽来过,天明之后,他在竹楼下不但发现了野猪的粪便,还看到了苍白色的狼粪。 再想想上一任族长跟剑齿虎搏斗的故事,这让云川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住在竹楼上,就像是一块悬在高处的美味肉块,那些野兽只是没力气跳的那么高,加上竹楼实在是太结实了,昨夜才没有发生一场惨剧。 为了报复,云川第一时间就把小河对岸的松林给点燃了,因为那些野兽的脚印最终都消失在松林里。 这种油性松树本来就很好烧,在云川刻意放火之后,整座山都燃烧了起来,火势还不断地向后山蔓延。 看到滔天的火势,母亲以及族人被这个场面吓坏了,一个个鹌鹑一样的缩在山洞里,对这场大火充满了敬畏。 放火烧山,野人们干不出来,云川这个文明人完全能干的出来。 他现在需要的是时间,只有给自己充足的时间,才能把老天爷欠他的血肉迅速补回来。 至于会造成环境灾难这种事,云川一点都不在乎,他只在乎自己能否在这个严苛的环境中活下去。 而火这个东西,是他目前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只要有了这场大火,加上那条改变了附近生态的河流,云川觉得可以让自己的部落不受野兽惊扰,从而安静一阵子。 竹林里的竹子分成了很多个群落,除过高大的楠竹之外,还有绿竹,麻竹,楠竹可以提供好吃的春笋,冬笋,而绿竹,麻竹则能在夏天,秋天依旧供应笋子。 所以说,如果制作了笋干,或者酸笋,一年四季都有东西吃。 再加上河滩里的鱼,烧掉用来狩猎的松林饿不死族人的。 再说了,云川到现在都分不清楚,到底是族人在狩猎,还是在主动给野兽送肉吃! 只要族人进入了松林……回来的时候总会少那么一两个,或者受伤那么几个。 至于他们打回来的猎物,与投入极其的不相称。 既然是这个结果,不如一把火烧了,给族人创造一片安全的空间。 野兽对于火有着天然的敬畏感,而一场巨大的山火,会把恐惧两个字深深地镌刻进野兽的基因里。 尤其是那头剑齿虎,一定不能继续在这里生活,否则,整个族群的人都不够它吃的。 松林里传来几声悠长的虎啸声,从这几声虎啸中,云川能听出慌张的意味出来。 一头熊熊燃烧的野猪从松林里突围出来,它身上那层厚厚的松脂已经被山火点燃了,从松林里跑出来不长时间,就一头倒在灰烬里。 母亲自然不会眼看着珍贵的脂肪被火烧掉,命令两个强壮的族人把这头死猪拖回来,丢进小河。 有了收获,母亲就高兴起来了,族人也高兴起来了,所以,他们就守在火场边上,等待被山火烧的迷头转向的野兽自己送上门来。 收获很不错,仅仅是野猪就收获了五头,虽然有些焦。 狗熊也收获了两头,一大一小,死前大狗熊还抱着小狗熊,大狗熊的皮已经完全无法利用了,小狗熊的皮还是很完整的。 按理说,看到这一幕,身为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感触,可是,族人们唯一的感触就是——流口水。 云川自己收获了一头豪猪,他对豪猪肉不感兴趣,对于豪猪仅存不多的刺很有好感,一根根的收集起来。 豪猪刺有毒,云川找不到试炼对象,就用小野牛的屁股实验一下,结果,小野牛的屁股很快就鼓起来了一个包。 山火继续燃烧着,这么大的一座山,山上的松树长得极为茂盛,其中有两棵高达三十米,七八个人都抱不拢的松树在夜色中极为醒目——就像两棵巨大的火把。 有这样的两个火把照亮,族人们难得的没有在山洞里过夜,烤肉的味道再重,也不可能招来什么野兽,所以,当明月出东山的时候,人们都很高兴。 正文 第十一章天生万物为人所用 第十一章天生万物为人所用 母亲路过看月亮的云川,若无其事的把一片肥嫩的白色脂肪塞进儿子的嘴里。 这东西应该是从小狗熊身上撕下来的,非常嫩,云川吸溜一下,那一片脂肪就进了肚子。 他甚至感受到了脂肪进了胃之后,就迅速地融化分解,然后就变成了属于他的脂肪。 月亮很亮,不知什么原因,他总觉得今天看到的满月比他往常看到的月亮都要大。 不仅仅是大这么简单,这颗月亮的亮度也比往日看到的月亮更亮,他可以轻易地看到月亮上的环形山。 明暗交错处,一片阴影果然很像一棵树,树下,也赫然有一个人形暗点,真的很像正在砍伐桂花树的吴刚。 没有什么同情心! 吃了小狗熊的身体上最嫩的地方之后,心中还是没有什么同情心。 因为这种事他经历过,当他突然变成婴儿的时候,如果没有努力求生,他身体上的脂肪应该会被别人或者别的野兽当成更加珍贵的东西,毕竟,就他当时掐一下就能出水的身体,脂肪像水一样,应该更加的滋养身体。 身为一个连人都谋杀过的谋杀犯,这时候谈感情,就像月亮里那个不断砍伐桂花树的蠢货一样的可笑。 第二天的时候,云川终于有了一件遮盖身体的衣服。 他的衣服就是一张光板没毛的皮子,皮子很硬,至于做工……很有野人风,其实就是在一块皮子上挖三个洞,最大的一个洞用来套头,两个小洞用来穿胳膊。 皮子不够大,四面漏风不说,还仅仅能遮住屁股,只要站起来,雀雀依旧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不止如此,皮子里边的脂肪似乎都没有刮干净,穿在身上黏糊糊的。 这自然是不成的,云川解下皮衣,让一个壮汉用竹刀,石片把上边残余的脂肪刮干净。 壮汉很喜欢干这个活,因为可以一边刮一边吃。 刮干净的皮子又被云川放进锅里煮,他往锅里添加了好多,好多盐,这些盐里面含有硝,皮子一定要硝过之后穿起来才软。 他只是没想到皮子被水煮之后居然变厚了,变成了可以食用的样子。 强行阻止了族人要把这张皮子分食的建议,只是让那个壮汉把皮子再刮一遍,顺便满足一下他那个好像永远都填不饱的胃口。 撑在架子上阴的半干之后,皮子就变得很硬,好在,皮子变薄了,那个壮汉很希望云川还能让他把皮子刮一遍。 只是这一次,他的活计没有预料中那么好,现在,他需要用盐把这张皮子揉软…… 六天后,在山火已经烧去远方的时候,云川穿上了一条皮裤衩,一件皮坎肩,考虑到他长得飞快的身体,这套衣衫是比照大人体型制作的。 对于他来说,皮裤衩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皮大衣。 总是遛鸟,对他精神上的伤害很大。 在这个时间段内,他还制作了一双对于野人们来说毫无用处的鞋子。 他们的脚在云川看来,就不该称之为脚,应该叫蹄子,脚底板上厚厚的茧子跟野牛蹄子上的角质层很像,在荆棘碎石遍地的平原,山地上奔走如飞,没有受伤的事情发生。 云川的脚就不一样了,还是很娇嫩,受不了这种苦。 鞋子是长筒的靴子,底子是两层野猪皮,被云川用水煮软之后添加了好多松胶,把两块皮子黏在一起,趁着猪皮变软,用骨针扎了上百个小洞,密密的用藤条皮拧成的线牢牢地固定在一起。 作为靴筒的熊皮也是用同样的原理制作成功了,在熊皮,猪皮还没有变凉的时候,云川往里边塞了鞋楦子。 在云川努力打扮自己的同时,母亲也没有闲着,族人们要捕鱼,要去山火过后的山上捡拾烧的半熟的食物,还要命令族人烧断了好多竹子,就在云川的房子边上,也盖了一座竹楼。 看过母亲的竹楼之后,云川不得不承认,人之所以能在以后的岁月里成为百兽之灵长,学习能力确实是一流的。 至少,母亲居住的这座竹楼,跟云川修建的那座竹楼,几乎一摸一样。 在母亲的竹楼修建好之后,族人们并没有停下,最近,河边的鱼已经抓的差不多,想要抓更多的鱼,就要向下游,或者上游走。 随着河道继续下切,那些被困在浅滩里的鱼得不到水,大部分已经干死了。 想要去河道上游或者下游,就不是一天能赶回来的事情。 一群没有强大武力支持的人,在荒原上过夜,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云川就叫停了捕鱼事业,让族人专心去火场寻找被烧死的野兽。 如此一来,很多人就闲下来了,一部分人专心挖夏笋,一部分人专心盖竹楼。 盖竹楼也是不得已的事情,这段时间弄到的鱼干,肉干,已经快要把山洞塞满了。 这是部落从未有过的丰饶岁月。 草原被烧了,松林被烧了,绿盈盈的大地上多了两块黑色的区域。 绿色代表着生机,而黑色一定代表着毁灭,这两者就像白天与黑夜一般泾渭分明。 这一幕是云川站在最高处的山峰上看到的。 此时,他非常的确定,文明之火只会给大地本身带来灾难。 云川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生感慨,母亲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却在欢呼跳跃。 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高兴。 此时,云川的身高几乎快要追上母亲了,那一套大了很多的皮裤衩跟皮坎肩,现在穿上已经不那么宽松了,只有脚上的皮靴穿上之后还有些晃荡。 母亲也有一件皮坎肩,跟一条过膝的皮裙子,她不喜欢这两样东西,是云川强行让她穿上的。 虽然这个便宜母亲傻瓜了一些,云川却发自内心的爱她,因为她对云川的爱——非常的纯粹,质朴。 云川的身体拔高了一截,身上的脂肪就消退了一些,胖脸变成了长条脸,这让母亲很是担心,总以为他吃不饱。 她把族人从竹林里找到的竹虫统统烤给云川吃了,这东西看起来很难看,可是放在石片上烤熟了撒上盐,味道好的能钻进人们的梦里。 母亲的身高在部落里算是高挑的,即便是高挑也不过一米五,就这样的身高已经比得上一些男人了。 至于男人,最高的也就一米七左右,体重绝对不超过一百二,这样的体型跟一头成年青狼差不多,遇到狗熊,一巴掌就能扇飞。 在武器没有压倒性的压制野兽的尖牙利爪之前,云川根本就不打算拿青狼,狗熊,野猪,老虎豹子,大象这些高蛋白野兽为主食。 就部落里的这些人的武力,能坚持活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 今天来竹林这边,主要是为了挖红胶泥。 云川一直想要弄一套属于自己个人的炊具,现在,到时候了。 整日里跟着部落里的人吃猪食,他的耐性明显已经到了极限。 用小野牛托着两个竹篓,竹篓里装满了红胶泥,回去之后,先把红胶泥砸成粉末,再用水泡上几天,用脚细细的踩过之后,自然阴的半干,就可以动手制作料坯了。 云川知道的陶器制造知识就这么多,至于能造出什么样的陶器,只有天知道。 不过啊,在这个时候,不管造出什么样的怪物,都比没有要好。 老天什么东西都给准备好了,就看谁能发掘出真正的用途来,老虎,豹子,狼这些野兽发展了自己的爪牙。 人选择了发展自己的脑袋跟双手。 可以说从最初的选择上,人,已经占据了上风。 现在,只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已。 天上下着小雨,打在竹林上莎莎作响,山间还起了一点小雾,雾气在山间慢慢滑动,被雨水清洗一阵之后也就渐渐消失了。 从一个小口袋里抓一把焦香的竹虫塞嘴里,云川就带着族人开始挖掘红胶泥。 对于部落来说,这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可就是这样的大工程,围观的只有一些肥肥的竹鼠。 云川轻易不进竹林,他不是部落里这些不怕毒蛇的人,竹林里有青碧色的竹叶青毒蛇,这种的蛇大多数只有筷子粗细,一般趴在竹竿,竹枝上,跟竹子一个颜色,被这种蛇咬一口……族人们无所谓,云川…… 一个族人在挖红泥的时候找到了一块石头,狠狠的一甩手,一只竹鼠就被砸翻了,他快速跑过去把竹鼠捡回来继续挖泥。 刚刚被吓得一哄而散的竹鼠很快又站在一个小土堆上看云川挖泥,于是,又一块石头飞了过去…… 两天时间里,云川挖了好多红泥,运输到山洞前的一个水坑里泡着,还让族里的小孩子们尽情的用脚踩。 云川则对竹鼠更感兴趣。 他来这里之前,人们已经不允许吃这种东西了,主要是因为这东西太蠢,很容易把蠢病传染给人类。 现在无所谓了,云川放眼望去的人群似乎都不怎么聪明的样子,吃一点无所谓,不吃会变得更蠢。 族群里的人现在对于美味的烤肉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大家现在没事干都喜欢炖煮出来的食物。 毕竟,炖煮出来的食物更加容易被身体吸收。 一只只被打理的白白胖胖的竹鼠在陶锅里随着水浪翻腾,香气很快就传了出来。 其实啊,想要在原始部落里夺权很容易,没有杀人的必要,母亲的路走偏了。 当初,她如果告诉云川她想政变,云川早就把炖竹鼠这道菜拿出来了。 只要掌握了这道菜,并且掌握了竹大勺,谁就能变成新的部落首领。 正文卷 第十二章真正的王者之道! 第十二章真正的王者之道! 云川在部落中超绝的社会地位就是这么得来的。 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他还利用现有的条件创造性的拿出来了腌笃鲜这道旷世名菜。 部落里有最好的咸猪肉,有最新鲜的竹笋,有试过没有毒的木耳,还有漫山遍野的野韭菜,所以,也就具备了出现腌笃鲜这道名菜的现实条件。 竹鼠肉是用陶锅炖煮的,腌笃鲜是用薄石板炒的。 当云川一边炖肉,一边炒腌笃鲜这道菜的时候,就是他从母亲手里攫取权力的时候。 毕竟,被食物控制了大脑之后,流口水最多的人就是母亲。 云川成功的勾起了这个原始部里的人的原始欲望。 从火烧地捡回来一头半死的野猪的人,吃到了竹鼠跟腌笃鲜这两道菜。 从悬崖下的河边找到一个自然鱼塘的人,吃到了竹鼠跟腌笃鲜。 为了保护云川,自己被竹叶青咬的哇哇大叫的族人,吃到了竹鼠跟腌笃鲜。 当然,还有一个从火烧地边缘背回来一个半死人的族人,同样吃到了这两道菜。 吃饭成了族人们最大的享受。 以前吃饭是为了治疗饥饿。 现在盼着吃饭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那个被族人背回来的半死的人,吃了族里的粗茶淡饭之后活下来了。 按照母亲的意思,就不该给这个人吃饭,而是应该把他的脑袋剁下来,放在锅里煮煮,去除皮肉之后制作成骷髅头好插在云川新制作的竹矛防御体系最前沿,好彰显部落的武力。 云川觉得部落里的人太少了,尤其是这个人还是一个精壮的男人,更加不能随便浪费了。 再加上,这个人的伤势不重,基本都是些皮外伤,脸上的那道伤口看起来似乎很大,其实就是鼻子被狼给舔掉了,等到伤口愈合了,并不影响给部落干活。 没了鼻子不要紧,四肢健全就好。 这个人时代的人似乎很耐活,尤其是在吃饱了之后,好像再重的伤势都能愈合。 当云川开始在他特制的圆盘上制作陶盆的时候,那个受伤的人已经可以在边上帮着运送泥巴了。 云川到底没有制作花里胡哨的人面鱼纹盆,主要是他不会。 圆盘转动起来之后圆心不稳,所以,制作出来的陶盆就没有那么圆,厚薄也不均匀。 在这种情况下,云川果断舍弃了所有的精巧之处,把陶盆制作的又厚又笨。 陶盆如此,陶锅也是一样,至于大缸一类的东西更是如此。 这样的东西云川做了好多,反正没几样能成功,这一点他非常的肯定,只能寄希望于概率学。 今天,两个女人弄到了一些不错的草籽,云川仔细辨认之后,眼泪立刻就下来了。 因为,这是谷子。 有了谷子能做什么呢? 当然是熬一锅小米粥,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云川几乎要忘记主食是什么滋味。 火苗舔舐着小陶罐的底部,这个小陶罐是他之前的试验品,陶罐里的小米粥咕嘟嘟的翻滚着,眼看着小小的,黄黄的小米,在水中绽开一朵朵黄色的小花,云川抬头看着屋顶一言不发。 母亲来看了三次,每一次都很疑惑,她不喜欢喝草籽汤,她更喜欢吃肉。 小米花很快就没了最初的形状碎裂开来,而清澈的水却变得粘稠起来,云川撤掉了一把火,让仅存的一点碳火烤着。 火小了,小米粥就不再翻滚,偶尔会冒气一两个气泡。 云川用竹勺不停地搅着这锅小米粥,一刻都不敢停,很久以前他就知道,想要一锅好粥,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搅。 小米的外壁已经融化,变成了粥的一部分,它坚固的内核也变得柔软,在粘稠的粥的禁锢下,如同一颗颗小小的黄色星星镶嵌在淡白色的粥里,美不胜收。 这时候云川把陶罐从火上挪开,准备晾一下,不久,一层珠光色的米油就覆盖了粥的表面。 云川用竹勺刮了一勺米油放进了嘴里,灼热的米油灼烫着云川的口腔,此时,他只感受到了小米的清香,对于并不强烈的疼痛毫不在意。 眼泪滴进了小米粥中,倏然不见。 吃了一锅小米粥的云川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吃饱了,拍拍自己鼓鼓的肚子,叫来那两个采集到谷子的女人,温柔的对她们道:“我请你们吃竹鼠。” “竹鼠!” “竹鼠啊!” 两个被幸福砸昏脑袋的女人不断地重复着竹鼠两个字,现在,她们已经知道云川口中的竹鼠,就是竹林里那种傻傻的,笨笨的肉疙瘩。 她们不仅仅说出了竹鼠两个字,还生怕理解错了云川的话,不停地模仿着竹鼠傻头傻脑的样子。 可能是刚刚喝了一罐子小米粥的缘故,云川的笑容很温暖,起身从竹架子上取过一个风干的竹鼠,准备用一下午的时间来犒劳她们。 小米粥带给了云川很多东西,这东西在最大程度上温暖了他的心,所以,他眼中属于野人的一些东西消失了,脸上没有了那股子凶厉模样,五官也变得更加的柔和。 他的模样倒影在陶罐里,看起来很像是一个人。 食物的香气很快就在竹楼中间萦绕,马上就引来了很多的食客。 他们见火上只有一个小罐子,而那两个女人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就迅速散去了,他们已经明白,小罐子里的东西是奖励,不是大家的常食。 鼻子被狼舔掉的那个人并没有被这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相反,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云川身上。 自从被这个部落的野人背回来,他已经做好了被吃掉的准备。 没想到这些野人没有吃他,还给他食物,这让他很不解。 直到他看到这个少年和煦的笑容,才觉得自己好像不会被吃,可以活下来了。 给两个贪吃的女人分食物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她们生怕对方分到的比自己分到的多。 所以,她们的神经高度的紧张。 她们简单的大脑似乎算不清楚到底吃哪一碗更合适,所以,她们就扭打起来了。 胜利的那个女人欢喜的拿走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大的竹碗,失败的女人一边抽泣,一边端走了小碗。 其实,刚才她就能拿走个大碗,而拿小碗的那个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意见。 她们非要打一架再拿走,好像不这样,不足以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在云川看来,那个大碗看起来大,实际上浅,小碗看起来小,实际上比较深。 给她们装东西的时候,云川用竹勺量过,小碗装的比大碗多…… 云川回头看看那个靠在岩壁上看天的没鼻子男人,提起竹条就狠狠地抽了他一顿。 这个男人也不反抗,就那么懒懒的靠在岩壁上任由他抽打。 在云川抽打这个男人的时候,过来了很多帮他的族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抽打了这个没鼻子男人。 很好,现在族群里每一个人的地位都比这个家伙高,不仅仅是每一个人揍过他,就连小野牛跟小狼也凑过来了,一个仗着强壮的身子把这个没鼻子的人撞倒,一个撕咬着这个人的脚好一阵子才罢休。 聪明人遇见聪明人的时候,大多是抱有敌意的,族群里人都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看这家伙的眼睛贼光烁烁的,就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打过之后就好了。 云川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表现得就很好了。 从他的嘴里,云川终于听到了比较连贯的语言。 没有错,这家伙说的是一种比较有系统的语言,听起来要比部族里面那些鸟叫强多了,除了听不懂之外,没有别的毛病。 好在肢体语言是这个时代的流行语言,两人面对面手舞足蹈一番之后,云川大致明白了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人。 也直到此刻,云川才算是弄明白了自己的部族在这个时代有什么样的地位。 这么说吧,在一个蔚蓝色的星球上有一个国家叫做中国,在中国最贫穷的省叫做甘肃省,在甘肃省有一个贫穷的城市叫白银市,在白银市有一个贫穷的县叫做景泰县,景泰县里有一个贫穷的村叫做狼跑水村……云川部落在这个时代的地位相当于狼跑水村外的荒原上,捡羊粪吃的——野狗! 这个人之所以笃定的说云川他们就是一群野狗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农耕部落,部落非常的大,足足有一百个云川部落这么大。 他们种植谷子,豆子,高粱,最重要的是他们还种植了麻! 这一次,他之所以要钻进这片洪荒地的目的,就是为了采集谷子跟糜子的种子,也就是部落里人常说的草籽。 既然会种地,那就一定是人才,所以,云川就让族人用坚韧的皮绳绑住这个家伙,免得他跑了。 云川瞅瞅逐渐变黄的树叶,觉得现在不是一个好的种植作物的时间,就告诉母亲,部族应该收集更多的草籽才好。 而他最近应该会非常的忙,秋天已经到来了,他必须要给这些竹楼加上瓦片了。 不仅仅是瓦片,他还需要给竹楼加上土坯并且要抹上一层厚厚的红泥。 于是,山洞前边的大广场上整日里火光冲天,烟火不熄。 早在建设竹楼的时候,云川就没有指望这种房子过冬,这种房子不仅仅不能用来过冬,也不能拿来防御野兽。 在他看来,防御野兽的性能要比取暖的优先等级更高。 剑齿虎都出来了,云川不敢想在他看不见的区域里还会出现什么奇奇怪怪的野兽。 这时候,就算是出现一两头恐龙他都不感到奇怪,毕竟,在历史传说中,龙凤,麒麟一类的东西就是出自这个时代。 天气晴朗的时候,母亲就会让族人把山洞里储藏的食物拿出来晾晒,并且会把山洞再狠狠的烧一遍。 每烧一次山洞,山洞里的虫子就会减少很多,现在烧山洞最重要的目的是除湿,去异味。 族人们很勤快,非常的勤快,他们似乎不需要休息,只要是母亲以及云川安顿下来的活计,他们都能认真的完成。 当小河边不多的一些阔叶树开始落叶的时候,云川已经穿上了皮衣。 他的身体在长到比母亲高半头之后就不再迅速长大了,对于这个结果,云川是接受的,哪怕身体不再长高他也可以接受。 正文卷 第十三章没了领地的王下场都不好 第十三章没了领地的王下场都不好 昭示冬天来临的表现往往不是雪,而是一场绵绵不尽的冬雨。 云川之所以知道冬天已经来临,完全是因为他在晚上看到了北斗七星的斗柄已经指向了北方。 斗杓东指,天下皆春; 斗杓南指,天下皆夏; 斗杓西指,天下皆秋; 斗杓北指,天下皆冬。 秋雨打在瓦片上发出的声音很动听。 透过小小的窗户,云川看见了袅袅的炊烟。 是的,云川把部族中储存的粮食,分给了每一个人,他没有一次分完,而是给了每一个人可以吃一个月的粮食。 有了房子,很自然的就出现了家庭,女人们都喜欢找强壮的男人组成家庭,把两人的食物混在一起吃。 最强壮的女人自然会找到最强壮的男人,不强壮的女人自然只能跟不那么强壮的男人混在一起。 当然,部落中也出现了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居住在一起的现象。 这些云川都没有去干涉。 没成年的男孩,女孩自然是要跟着母亲这个族长一起生活的,在母亲的调配下,他们获得的资源自然是最多的。 那个没有鼻子的男人成了云川的奴隶。 没有错,他真的是云川的奴隶,跟小野牛,小狼一起睡。 这个人很危险! 云川跟这个男人相处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成功的从这个人口中掏出了他们部族的一些信息。 假如让这个男人走掉,只要让他平安的回到他的部族,他一定会带领更多的族人来到这里,把云川部落里的人全部抓走。 被抓走的族人,除过当奴隶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原始时期的人之所以是原始人,那是因为只有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平均分配,才能让大部分人活下来,是一种很无奈的选择。 之所以会出现奴隶,完全是因为他们学会了种地,一个人的产出有了剩余,所以,也就出现了剥夺别人剩余价值的奴隶主存在。 这就是云川部落属于原始社会,而没鼻子的男人部落属于最早的奴隶社会的原因。 狩猎,采集部落没有剩余价值,自然不存在剥削,农耕部落有剩余价值,自然会产生剥削。 尽量的压缩奴隶的消费,剥夺更多的剩余价值,好让自己脱离艰苦的劳作,这就是奴隶主最基本的操作罢了。 云川不敢放这个没鼻子的男人离开,如果是原始人的肉搏混战,他其实是不怎么害怕的,毕竟,在他的部族里,已经出现了弓箭,虽然是竹弓竹箭。 可是,没鼻子人的部落里却已经出现了青铜剑! 按照云川的估计,没鼻子人的部落也并非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在他们的东方,还有更多的更加强大的部落。 那些强大的部落该有多么的先进,云川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不要紧,他们即便是再先进,也不可能比自己更加的先进。 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罢了。 抓一把油炸竹虫塞嘴里,云川吃的脆生生的,小小的陶锅里还有小米粥在轻轻地咕嘟着。 喝一口竹沥水,解一下竹虫带来的油腻感,竹虫这东西吃多了容易上火,喝一口竹沥水就没有这个后顾之忧了。 火炕很暖和,导致屋子里也春意盎然的,小狼将脑袋放在两只前爪上睡得呼噜,呼噜的。 已经长成半大野牛的小野牛,卧在炕边上不断地反刍,偶尔用自己长出来不长时间的角磨蹭一下云川的竹桌腿。 母亲嚣张的叫声在房子外边不断响起,今天就是母亲要去集市的日子。 她总是盘算着要把族里的那些多余的小姑娘带出去换成别的东西,那些在部族中可以吃饱穿暖的小姑娘们自然是不肯的,在哪里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云川烦躁的把脑袋伸出窗户,对拖着一个小姑娘发飙的母亲吼叫道:“她不愿意就不要把她弄出去!” 母亲抬头看看儿子执拗的摇摇头道:“不成,已经有族里的男人钻她的竹楼了。” “那就收拾那些男人!” “不成,男人要干活!” “那就用鱼干或者盐巴,再或者是背篓,陶锅换一些可以钻她竹楼的男人回来。” “不成!” 母亲舍不得那些东西,在她看来族里的女人太多了,尤其是这种不能给族里生产小崽子的女人太多了。 云川不明白,母亲要那么多的东西做什么。 满满一山洞的鱼干,肉干,菜干,以及装了七八个大缸的草籽,再加上堆积如山的干竹笋,新鲜竹笋,以及腌竹笋,足够族人吃上一年多,现在不拿去交换东西,等到来年的梅雨期到来,一定是腐烂的下场。 至于陶器,竹器,部落里更是多的没处用。 这些东西早就该拿去跟别的部落互通有无了。 母亲现在没来由的有些害怕云川,见儿子反对,就松开了那个女孩子,冲着云川嘀咕道:“等部落里尽出死孩子的时候你就知道后悔了。” 一年的时间里,云部落里的人已经渐渐习惯了云川的话,尤其是跟云川朝夕相处的母亲,更是掌握了非常多的词汇。 没鼻子的男人背着老大一背篓还泛着青色的草回到了云川的屋子。 野牛看到了青草,就出门来到了背篓跟前,用牛角挑翻背篓,找了一束最新鲜的野草开始吃。 云川喝完小米粥之后,母亲也把队伍整顿好了,足足五十个男人背着五十个大背篓,每一个背篓里都装满了货物,其中,以盐矿最多。 部落里的人早就达成一致意见,不拿粮食去跟别人换没用的东西。 至于准备用来换亲的少女们,在云川的强力干涉下,众人拟定的货物清单里,就没有她们的存在了。 见一群少女躲在云川的房子里叽叽喳喳的告状,她就非常的担心,担心儿子会把这些少女留在他的屋子里。 所以,当云川提出要跟她一起去换亲市场,她非常的高兴。 穿皮衣的好处就在于这东西不怕水,雨水落在上面就迅速地滑走了,只是戴在头顶的皮帽子因为有毛的缘故,很快就变得湿漉漉的。 皮帽子只有云川有,别人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他们赤脚踩着湿滑的土地走的又快又稳。 野牛身上驮着两个硕大的竹筐,筐子里装满了各种食物,当然,最多的还是鱼干。 它走的也很稳当,就是偶尔会吃一口遇见的美味青草。 小狼精瘦,不断地在队伍中跑来跑去,皮毛被雨水打湿之后,就变得有些瘦骨嶙峋了。 其实这一次母亲也不确定换亲市场还在不在,突兀的出现了一条大河,改变的很多的东西。 不知不觉,云川跟随队伍走到了大河边,此时,大河因为不断地下切,河床变窄了很多,河边也出现了很多鹅卵石,看样子,这条河就要安稳下来了。 众人躲在河床下切形成的一个干涸的凹陷处,还点起了火。 众人迅速的在火堆上烤着咸鱼,干肉一类的食物。 云川抓了一把油炸竹虫塞嘴里,又把一块腌肉放在小狼的嘴边,把注意力放在了大河上。 尽管天上还下着雨,河水却非常的清澈,整条河水呈青碧色,流淌起来就像是玉浆在流动。 水流湍急,看不见鱼,偶尔会有一朵浪花激起,在绽放出白色花朵之后便迅速的消失了。 铅灰色的天,碧沉沉的水,很快就把世界变成了一幅素色水彩画。 众人吃过了饭,便围着火堆打盹,云川很谨慎的把自己藏在最里面。 只要离开部落,云川一定是最胆小的那个,他深深地知道,生命对于人来说,只有一次,容不得粗心大意。 “嗷——” 一声熟悉的嚎叫声引起云川的好奇,昏昏欲睡的人们也立刻精神了起来,他们很快就准备好了竹矛,以及弓箭。 “嗷嗷嗷——” 又有三声低沉的虎啸声传来。 这一次云川面如土色。 一头剑齿虎或许能对付,四头老虎对于这五十个装备了最简陋武器的人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众人慢慢的,从那个坑里爬出来,小心的探出头去,终于在河边的一颗大石头上看到了那头剑齿虎。 只是此时的剑齿虎完全没有了那天宛若从太阳里走出来的模样,一身漂亮的皮毛上到处都是伤痕,就连它硕大的脑袋上,都有好大一条创口,血不断地从脑袋上滴下来。 它目前的处境很不妙,在大石头下边有三头猛虎呈品字形站位正打算围剿它。 这三头老虎看起来就顺眼多了,尽管脑门上顶着一个王字也张着嘴冲着剑齿虎咆哮,它们的嘴里却没有那么一对凶恶的匕首。 正常老虎就该是这个模样。 剑齿虎不停地在大石头上打转,看起来有些凄凉,它需要同时应付三头老虎的进攻。 一头花皮老虎猛地朝大石头上的剑齿虎扑了过去,却被人立而起的剑齿虎一掌拍在脑袋上,这一掌的力气很大,径直打断了这头老虎的进攻,重重的摔在地上。 可就在剑齿虎应对这一头老虎的进攻的时候,另外一头毛色偏黑的老虎却偷袭得手,云川看的很清楚,虎掌中弹出两寸长的爪子,重重的拍在剑齿虎的屁股上。 “嗷” 一股鲜血从身后飚起,剑齿虎咆哮一声,身体凌空转过来,一口咬在另一头准备偷袭它的猛虎脖子上,匕首一样的尖牙深深地刺了进去,然后就看见剑齿虎的虎头猛地甩动一下,那头老虎吧唧一声掉在石头下边,血如同泉水一般的喷涌而出,染红了大片的石头。 这头老虎歪歪扭扭的站起来,脑袋却偏向一边,勉强走了两步就摔倒在乱石滩上轻微抽搐着。 正文卷 第十四章王,一般都是宁死不屈的 , 第十四章王,一般都是宁死不屈的 此时的剑齿虎并没有好多少,它的身体已经伤痕累累,一黑一黄两头老虎不肯放过它,依旧绕着巨石踱步,没有离开的意思。 剑齿虎的尾巴已经断了一截,仅剩的大约两尺长的尾巴其中有一尺多长是没有虎皮包裹的,血乎乎的翘在它的身后,就像是一只白骨旗杆。 四头老虎在打架,厮杀声震天动地的,河边的野兽不论是吃素的还是吃肉的都已经跑光了。 小野牛也想跑,被云川按着脑袋不得不看这一场明显超出它承受范围的恶斗。 而小狼却似乎看的血脉贲张,好几次都想叫唤,被云川捏住了嘴巴喊不出来。 看到剑齿虎的惨状,云川暗暗叹息一声,这家伙就是一个失去了领地的王,可能不小心闯进了别的老虎的领地,现在被人家围剿。 一头老虎打不过剑齿虎,现在,人家纠集了很多伙伴一起来围剿它,谁说老虎不懂兵法? 就在此时,巨石上的恶斗已经到了要分胜负的关键时刻了,剑齿虎的牙齿咬在黄老虎的腰上,而黑老虎的爪子牢牢地抓着剑齿虎的脊背,一张血盆大口也死死地咬住剑齿虎的肩胛。 三头老虎同时从巨石上跌落下来,在乱石滩里翻滚成一团,搅的鹅卵石四处乱飞,沙尘漫天。 云川将背靠在一棵巨大的柳树上,距离柳树不远的地方燃烧着大火,这是母亲她们为自己布置的安全阵地。 云川离开了安全区,忍着灼热感冷漠的看着这场即将要分出胜负的恶斗。 剑齿虎丢掉了嘴里的黄色老虎,探出爪子从黑老虎的脸上划过,黑老虎的两颗眼珠子顿时就被扣了出来。 黑老虎惨叫一声,两只爪子在剑齿虎金黄色的皮毛上胡乱抓了起来,每一爪子过后,剑齿虎的身体就飚出大片的血花。 剑齿虎的嘴巴张的如此之大,两枚匕首一般的尖牙深深地刺进了黑老虎的脑袋,黑老虎的正在反抗的身形猛地停滞了下来,然后就带着剑齿虎轰然倒地。 胜负已分,赢的是云川。 剑齿虎虽然还能勉强抬起头,淡黄色的眼珠子依旧阴冷,沉静,没有什么神思,可是,它拖在地上的内脏告诉云川,剑齿虎活不了多久了。 云川当然不会靠近它,可是,身后的大火逼迫他不得不向河边靠拢。 因此,他只能站在高高的河岸边上俯视着这头兽中之王,在他身后,那棵高大的柳树正燃烧的如同一个巨大的火炬。 剑齿虎也在看着他,一人一虎都没有说话,或者吼叫的心情,就这么冷冷的对视着。 云川依旧瘦弱,力气还是很小,至少,与剑齿虎是没有办法相比的,哪怕剑齿虎最具威慑力的两只大牙齿已经留在黑老虎身上了,它还是一头兽中之王。 只是,剑齿虎的伤势很重。 普通老虎不喜欢剑齿虎,就像普通老虎会杀死狮虎兽一样,这是来自生命本身的仇恨。 牙齿断了,它的爪子也折断了,锋利的爪子收不回去,翻折断裂吊在皮肤外边。 剑齿虎的四肢终于撑不住了,沉重的身体趴在地上,就这样压在他裸露在外边的内脏上,脑袋也耷拉在地上,巨大的鼻子不再翕动,那双沉静的眼睛也渐渐地失去了神采。 云川走上前揪下来一个断裂的爪子,发现上半截是空心的,就套在自己的手指上,来回活动几下,发现很合适当指刀。 “嗷——” 剑齿虎咆哮一声,却有气无力的,随着它用力的咆哮,它拖在地上的肠子断裂了,留存在肠子里的食物残渣流淌了一地,臭气熏天。 云川用手肘遮挡了一下鼻子,那头已经奄奄一息的剑齿虎猛地站立起来,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跳了起来,不过,它没有追杀云川,而是一头扎进了波涛滚滚的大河之中。 或许是已经用尽了最后一口气,剑齿虎跳进大河之后,仅仅翻滚了一下,就带着大蓬血水消失在碧波之中。 云川的心情并没有什么波动,在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才是最需要同情的动物,这头剑齿虎王之死,不过是自然法则下的一个缩影罢了。 云川站在浅浅的河水中,等待身后的火焰慢慢熄灭。 又等了很长时间,倒在地上的三头老虎再也没有动弹。 云川取走了掉在地上的爪子,也拿走了镶嵌在黑老虎头上的两柄匕首一般的牙齿。 这两柄牙齿非常的锋利,表面已经有玉化的模样,握着剑齿虎的牙髓部分,就像是握着一柄匕首的刀柄,很顺手。 地上还有三头死去的老虎,他就试着用这两颗牙齿的内环部分切割一下虎皮,结果——势如破竹。 平白多了将近一千斤老虎肉,母亲就不愿意继续赶路了。 她派了人沿着大河去搜寻那头跳河的剑齿虎,想要把它的肉也利用一下,结果,派出去的人什么都没有找到。 野牛亲眼看着四头老虎死掉了,所以也就没了对老虎的敬畏之心,至于小狼,它以小小的身躯硬是吞掉了两颗老虎的心。 母亲不想丢弃老虎的肠子跟肚子,在云川的强硬要求下,最后还是把老虎的肠子,肚子丢进了大河,他不想破坏胃口。 出门在外,老虎肉一定是舍不得吃的,三头老虎的心,肝,肺,肾脏乃至虎鞭就成了众人的口中食。 虎鞭从中破开之后扒掉里面一层白色的膜,穿在竹枝上烤,不一会,虎鞭特有的腥臊味就弥漫开来。 撒上盐巴之后,云川咬了一口,这东西咬起来很有弹性,肉块在嘴里不断地蹦跳,需要凝神捕捉,才能嚼碎吞下肚子。 一根一尺多长的虎鞭下了肚子,云川多少有些暴殄天物的感觉,此时,无论如何都该有孜然跟辣椒的。 母亲不喜欢吃这东西,别人也觉得味道不好,他们更加喜欢水煮之后大块,大块的老虎肝脏,像吃馒头一样的啃。 就这一点而言,云川比他们更像野人。 吃了一整支烤虎鞭,云川偷偷地拉开裤头看看小弟,结果,一点变化都没有,心中也没有产生一星半点的欲望。 这让云川很是担心——毕竟,虎鞭在后世可是神一样的男科圣品。 现在,这东西唯一的作用就是——小狼不敢靠近他了。 就连野牛也不怎么喜欢靠近云川。 老虎是用尿液来圈势力范围的。 老虎是用尿液来警告入侵者的。 尿液中还有老虎自身的激素,现在,云川吃了老虎太多的激素…… 在得到三头老虎的时候,母亲就派了十个人背着老虎肉老虎皮回部落了。 云川不打算那这东西去交换货物,或者说,野人们的货物他多少有些看不上。 走了十个人,剩下的人就要在河边等。 他们按照云川的吩咐举着火把走的,而且边走边烧河边的草原,因为靠着河流,他们烧的很是放肆,所以,他们远去的地方便是一路烟尘。 傍晚的时候,云川放火把河边的草原给烧了,草有些湿,火着不大,烟非常的多。 这就够了,不论是火,还是浓烟都有驱赶野兽的功效,即便是南迁的大象,犀牛遇到烟火,也会自动避开。 此时,河的对岸,也出现了烟火,借着太阳的余晖,云川看到对岸也有一群人,而且也正在看着他们。 “他们怎么过河?”云川问母亲。 母亲吃了一惊,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云川道:“不能过河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制作竹筏吗?” “竹筏只有我们部落里有,他们不会。” 云川没有问他们是不是会游泳过来的话,因为那样问就太蠢了,他的部族里除过他之外,没有一个会游泳的,相信对岸的那群同为丘陵野人的部族也没人会游泳。 母亲做事很简单,她相信总会有地方可以过河,大家只需要继续向前走就是了。 根本就不考虑路途会影响货物性价比的事情。 在河边停留了三天,送虎皮虎肉回去的族人赶回来了,走一路,放一路火的办法很有效,走了十个人,回来的依旧是十个人。 众人是沿着大河溯流而上的。 越往上走,基本上就离开了丘陵地带逐渐进入了山区,大河的河道就越来越窄。 直到云川看到了一座天生桥横跨在大河上,云川才真正开始佩服起母亲来。 金年的集市就在天生桥边上,他们一行人抵达集市的时候,天生桥边上的空地里,已经坐着,躺着很多人。 在他们的面前摆着他们需要交换的货物,有的人面前可能摆着一两个陶罐,有的人面前摆着几张皮子,有的人面前摆着一大筐或者一大袋盐巴,甚至在某些人面前站着几个或者一群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小姑娘。 总体上,他们带来的货物都不多。 正文卷 第十五章古人诚,不能欺! , 第十五章古人诚,不能欺! 母亲是骄傲的,族人们很快就占领了好大一块地放,整整齐齐的放了五十几个背篓,掀开背篓上的竹叶编织的盖子,赫然露出一筐筐咸鱼,立刻就成了市场上最耀眼的明星。 云川牵着野牛,带着不情愿跟着他的小狼在市场上流浪。 最后,他在一个独眼老野人的跟前停下脚步。 独眼老野人举起面前香瓜大小的黑色石头,指指野牛,表示要用这块石头换云川的野牛。 云川从野牛背上的背篓里抽出一根梆梆硬的咸鱼递给了老野人,然后拿走了老野人手上的磁石。 就在云川在等老野人讨价还价的时候,老野人拿出来一条满是绳结的绳子在上面结了一个疙瘩。 他对磁石换咸鱼没有任何意见,刚才要野牛,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 于是,云川又拿出一条咸鱼,老野人就拿出一块磁石,云川又拿出一条,老野人就继续拿出磁石。 在一口气换了十块磁石之后,老野人拿出来的终于不再是磁石了,而是一块拳头大小灰褐色上面遍布黄色亮斑的石头。 云川瞅了一眼,并没有露出什么欢喜的神色,这就是一块黄铜矿,含铜量应该超不过百分之四十,是一个好东西。 云川在昆仑山下挖探槽的时候,要是能捡到这样的一块黄铜矿,他至少能获得十万块以上的奖励。 现在,就算了吧,他不准备炼铜。 老野人见云川要走很是着急,就把自己的背篓推倒,露出里面各种颜色的石头。 云川扫了一眼,终于还是低下头从筐子里捡出七八块带有铜星的黄铜矿,又挑拣了七八块靛蓝色的铜蓝放回野牛背上的竹筐里。 想了想,取出三条咸鱼递给了老野人。 老野人对这场交易很满意,给绳子重新绑了三个小小的绳结,就拿着一条咸鱼满意的舔舐上面的盐。 对面换陶盆的野人伸长了脖子急切的盼望云川能去看看他家的货物。 结果,云川连看的兴趣都没有,就去了旁边有草籽的摊子。 他制作的陶盆,比云川制作的陶盆更加的不堪。 很好,云川在这个换草籽的女野人的摊子上找到了黄豆跟高粱。 数量不多,只有两袋子,而且两者混合在一起,这是一种很有心机的做法,高粱坚硬的外壳不好去除,跟黄豆装在一起就能换到黄豆的价钱。 云川叹口气,先是拿出两根咸鱼,见女人的眼睛在发亮,就放回去了一条,交给女人一根咸鱼。 女人没有失望,拿过咸鱼愉快的学那个独眼野人舔舐。 云川部落的咸鱼很好,因为盐巴是自己产的,所以放的很厚,古人动不动就说的鱼盐之利,云川的部落算是都占了,一条咸鱼代表着盐巴跟鱼,这是高级货。 集市上很安静,看不到后世集市上的喧闹,也看不见有人讨价还价。 会结绳记事的人很多,所以,云川在给了一个野人四条咸鱼,换取了一块麻布之后,就在他的绳结上帮他结了三个结。 主要是这个野人太喜欢咸鱼了,云川看他舔咸鱼舔的过于忘我,就想要给他留一条咸鱼的回扣, 然后,就引来了很大的麻烦…… 这个野人开始抱着绳结哭泣,然后就倒在地上打滚,再然后就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 哪怕云川改正了自己的错误,甚至多给了他一条咸鱼,他却哭的更加凄惨了,仅仅听他的声音,云川就明白,自己闯了很大的祸。 果然,来了一群穿着麻衣的野人,这些人仅仅看了被云川修改过的绳结,就捉住了这个满地打滚的野人,抬到一块大青石上,脑袋耷拉在石头外边,一个粗壮的野人取过一柄石斧就要剁掉他的脑袋。 要被砍头的野人眼神已经变得很空洞,不再哭泣,好像已经认命了,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 直到云川提出用两根咸鱼换这个人的时候,那些穿着麻衣的壮汉们才松开了他,提着云川给的咸鱼扬长而去。 云川注意到了,他们丢弃了那条结了很多疙瘩的绳子。 阿布很老实的跟着云川走了,没错,阿布这个名字是云川给他起的。 为了补偿这个可怜人,云川给了他一条咸鱼。 云川还在市场上看到了一柄青铜斧头,这柄斧头其实是残破的,斧头镶嵌在一根油光水滑的木棍上,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木头。 要斧头,云川就要付出一筐咸鱼,还要加上野牛,如果不是小狼太瘦的话,可能还要加上小狼才能达成交换。 云川想用阿布当添头交换,对方的眼中满是嘲讽之色。 那个有无数豁口的烂青铜斧头,云川一点兴趣都没有,铜本身就不该拿来制作工具。 当然,如果他能回到他原来的世界的话,这柄有花纹的青铜斧头应该能卖一个好价钱。 现在?不过是一件废物罢了。 好在云川很聪明,又提出用斧头柄等长的咸鱼换斧头柄,不要青铜斧,对方就很愉快的答应了。 自从云川做成这笔生意之后,就有很多莫名其妙的野人围过来想要跟他交换东西了。 母亲匆匆的赶来,老虎一样的驱赶走了那些围着云川兜售货物的家伙们,在检查了儿子换到的烂石头,烂木头,以及烂人之后,就重重的踢了阿布几十脚,却舍不得惩罚愚蠢的儿子,就牵着野牛,带着儿子回到了自己族里的摊位上。 母亲的战果累累! 云川看到了厚厚一卷子麻布,还有数量更多的皮毛,当然,还有二十五六个健壮的妙龄少女。 族群里不缺粮食,以后的粮食也似乎有保证,母亲就花了大价钱从别的族群里换了最好的少女。 女人才是一个部族能否繁荣昌盛的标志! 而一大群健壮的少女则是部族长盛不衰的保证。 就这一点来看,母亲真的很聪明,很有大局观。 拿食物出来作为交换筹码的部落很少,即便是有,也仅仅是草籽而已,拿肉食换东西的部落就他们这一家。 云川走遍了集市,也没有找到多少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集市在他眼中,几乎就是孩子过家家游戏一般简陋。 看不惯母亲粗暴掰开小姑娘嘴巴,腿检查牲口一般的粗暴行为,云川就靠在卧倒反刍的野牛身上,抱着惊恐的小狼瞅着这个原始的集市。 阿布走到哪里都会挨打,最后就蜷缩在云川的脚下,只要云川族人不看他,就猛猛的舔几口咸鱼。 天黑的时候,集市上就点起了好多篝火,每一堆篝火上都架着或者吊着一个陶锅。 很奇怪,几百人一起做饭,云川却闻不到饭菜的香气,只有一些复杂难闻的味道再集市上空弥漫。 云川部落的陶锅里煮着咸鱼,干肉,笋干,干菜汤,每个人都捧着自己的竹碗,拿着一双筷子凶猛的吃饭。 那些不会用筷子的新人,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阿布很想加入吃饭大军,才堪堪靠近,就被不知谁弹出来的大脚给踹翻了。 自从部族里有了足够多的草籽之后,云川一般都吃素,没有香料调和的肉食,对他来说不是食物,而是毒药。 当然,如果有野鸡,竹鼠这般只要用盐就能逼出食物本来香味的肉食他还是很喜欢吃的。 云川的粥内容很丰富,里面有泡软的各种豆子,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在加上一点盐巴跟干竹虫后,香味就很浓郁了。 粥的味道很好,很香,可是,阿布宁愿看着族人们啃咸鱼流口水,对云川美味的草籽也不肯多看一眼。 母亲剔牙的习惯是从云川这里学来的,她已经变得很奢侈了,从牙缝里挑出来的肉排已经不愿意吃下去了,而是豪奢的一口吐掉,最后还用肉汤漱漱口,想要吐掉又舍不得,最终咕咚一声吞下去,完成了吃饭的全部过程。 直到族人们吃饱了,那些小姑娘加上阿布,这才走到变凉的陶锅跟前,争先恐后的用手捞食物吃。 食物终究是不够的,母亲认为族人剩余的一点汤底足够这些小姑娘跟阿布这个废物吃的。 事实上人是一种最耐活的生物,那些人吃的很愉快,很满足,好像真的吃饱了。 不过,在篝火旁,月光下躺倒等待天明的时候,总喜欢把目光落在小狼的嘴上。 因为,小狼正在啃一块煮熟的虎肉。 跟一大群野人一起睡觉最糟糕的事情就是他们不肯消停。 尤其是跟一大群吃饱了没事干一心想为部族发展贡献力量的男性野人们一起睡觉,简直就是一场磨难。 那些美丽的,容易繁衍后代的闺女们在一夜之间就成了妇人。 不仅仅是她们,就连母亲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在惨白的月光下篝火把人的模样照的红彤彤的,惨叫声,浪叫声,打夯一般的声音,不绝于耳。 云川很想说这是生命延续的美好时光,可是,不论他如何想要美化这个集体苟合的事情,他的大脑却在不断地咆哮,警告他不能学这些混蛋。 躺在野牛的怀里,他怎么都睡不着,野牛的冬毛已经长出来了,很飘逸,很柔顺,也非常的温暖。 小野狼看到了天上的圆月,伸长了脖子朝天发出一阵阵凄厉的嚎叫。 正文卷 第十六章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 第十六章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 云川被早晨的寒露弄醒的时候,集市上终于安静下来了。 很安详! 只有薄薄的一层寒雾飘在半空中,而昨晚还熊熊燃烧的篝火,此时都半死不活的冒着残存的一点青烟。 那些本来就没有穿什么衣衫的女子们已经脱离了男人们的纠缠,挤成一团躺在不知道还有没有温暖可言的柴灰里,露在外边的永远是脂肪最多的臀部。 按理说这样的场面会让男人血脉贲张,云川看过之后仅仅是长叹一声。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听地质队的老师傅们说过的一些话,他们在走进牧区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白帐篷,每一座白帐篷里都有牧人家的姑娘。 路人进入这座白帐篷里会受到牧羊女极为贴心的照顾,包括晚上春风一度。 如果你喜欢这个姑娘,多留两天也是可以的,不喜欢,直接走就是了。 谈不到谁亏欠谁,牧羊女唯一需要的就是一个孩子…… 母亲换这些女孩过来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让部族里有更多的人拱她使用,至于孩子是谁的不重要,只要健康就好。 太阳出来了,薄雾就散开了。 母亲也回来了,脸上还有昨夜欢愉过后的倦色。 给部落繁衍人口的任务不仅仅属于那些女孩子,同样也适用于她。 今天,有更多的部落会来到这个集市。 还没到中午,原本只有数百人的集市,已经有了上千人。 这时候到来的部落比最先到来的部落更加的富裕,至少,云川就看到了七八头野牛,以及一些驴子跟马。 狗子就更多了,犬吠声嘈杂的厉害,这让小野狼不得不守在野牛的肚子下边,轻易不敢离开。 这一次,云川看到了青铜器,最贵的是一口青铜鼎,也就是青铜锅。 这东西应该不是部落自产的,只可能是来自于抢劫。 这座青铜鼎上没有任何花纹,更没有文字,两尺来高,一点都不厚,外皮有一层厚厚的碳灰,看样子就是被某一个部落当锅用的。 云川想要换,问过价格之后,就离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人总是把目光盯在云川的小牛身上。 他承认,这头小牛被他饲养的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的,还非常的听话,绝不是那些部族带来的那些瘦骨嶙峋的野牛所能比拟的。 可就算是这样,拿一口满是气泡孔的破铜锅过来换算怎么回事呢? 云川部落唯一欠缺的就是麻布,丘陵部落就不出产这东西,所有的麻布都来于平原部落。 有麻布的丘陵部落一般都与平原部落相邻。 卖青铜鼎的部落跟别的丘陵部落的人有很大的区别。 骑在野牛背上的云川,站在野人群中显得极为醒目,不算他胯下的膘肥体壮的野牛,仅仅是他一身豪奢的装束就足够让别的野人肃然起敬了。 现在,他有对手了。 那个站在青铜鼎后边的少年的装束并不比云川差,一身的皮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个少年头上戴着一顶狐狸帽子,只是脚上没有鞋子,帽子该是用一整只狐狸皮制作的,狐狸蓬松的尾巴垂在脑后,被风吹得摆来摆去,极为骚气。 云川没有戴帽子,他原本有一顶竹鼠皮的帽子,后来嫌弃这东西吸水,就送给了母亲。 面对这个少年,云川也不是没有优势,他有一双暖和的皮靴! 所以,云川把关注点放在这顶看起来极为漂亮的狐狸皮帽子上,而这个少年的注意力全部在云川脚上的皮靴上。 “我是平原有熊氏的儿子轩辕!” 这句话云川听懂了,因为他说的是很纯正的丘陵野人部落的话语。 “我是丘陵云川氏的儿子云川!”云川自然而然的道。 轩辕一步跨过那个简陋的青铜鼎来到骑牛的云川面前咄咄逼人的道:“你们里的部落食物多吗?” 云川强忍着心头的惊骇面无表情的道:“你们部落里的鼎多吗?” 轩辕笑着道:“很多,你可以来换,只是要很多粮食才成。” 云川点点头道:“有时间我会去换。” 轩辕又上前一步,抚摸着野牛的脑袋道:“你们部落里这种野牛多吗?” 云川笑道:“满坑满谷都是,这只是一头小牛。” 轩辕满意的摸摸小牛脖子上厚厚的膘看着云川脚上的靴子道:“穿上这个东西应该很暖和吧?” 云川居高临下的瞅着轩辕道:“很暖和,还有其它的用处。” 轩辕笑了,他的牙齿白的如同白石头一样,满意的对云川道:“你们部落里还有会做这种东西的人吧?” 云川点点头道:“有,很多。” 轩辕羡慕的看着云川母亲身后堆积如山的货物又道:“这个冬天,你们的日子好过了。” 云川笑道:“我们族里的日子一直比较好过。” 轩辕低下头想了想朝着云川挤出一个灿烂的笑脸道:“以后,我们部落的日子也会好过起来的。” 说罢,转身就走了,一边走,还一边朝云川摆手。 眼看着这个少年走进了自己族人群中,开始热情的招待那些想要换东西的野人,云川这才把双手从怀里抽出来,在这之前,他手中一直握着那两柄剑齿虎的长牙。 他努力的让自己身体不要发抖,不要露出自己的恐惧感。 他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是自己曾经在延安祭拜过的那个人。 如果真的是那个人,他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方式来面对。 幸好,这个人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是强横的一面,如果他对云川表现得更加温柔一些,云川觉得自己可能被这个家伙忽悠走,继而成为他门下最忠诚的走狗,且不会有半点屈辱的感觉。 云川在集市上溜达了一阵子,很快就发现,轩辕家的货物出奇的便宜,除过那个让人眼红的青铜鼎之外,别的货物,比如皮货,麻布,盐巴,都便宜的惊人。 只是,这些货物怎么看都不像是来自平原的货物,更像是丘陵野人的东西。 云川心头一阵阵的发虚。 母亲却乘机用自家的咸鱼从轩辕家换来好多的麻布,堆在一起体积庞大,非常的便宜,百十条咸鱼就换了这些。 轩辕家的人似乎并没有吃亏的自觉,反而笑呵呵的看着母亲带着族人搬运麻布,就像看自家人一般和蔼。 直到此时,云川这才把注意力放在了集市的环境上。 观察完了环境,云川惊讶的发现,只要自己在天生桥上布置一处防御点,不用很多人就能把天生桥封锁掉。 集市看起来平坦,其实,地势很低,三面被丘陵跟小山包围,一面是天生桥,如果…… 他再一次路过轩辕家的摊位,想要跟轩辕说说话,再试探一下,结果,轩辕已经不在了。 云川取出两条咸鱼,换取了一张毛色淡黄的老狼皮,交割的时候问面前的壮汉:“轩辕呢?” 壮汉抬头道:“他睡觉去了。” 云川抬头看看明晃晃的太阳,点点头就来到了母亲身边。 母亲带来的咸鱼,陶器,盐巴已经不剩什么了,就在母亲琢磨要不要再削减一下族人的食物,好多换一些东西回去的时候,云川小声道:“我们现在就该走了。” 母亲把手头的麻布放下,不解的看着儿子。 “有人会抢我们的东西。”云川忽然想起轩辕那一嘴白石头一样的牙齿不由自主的道。 母亲闻言立刻紧张起来,前后左右的看了一遍道:“谁会抢我们?” 云川道:“轩辕!” “轩辕是谁?” 云川长吸了一口气道:“一个牙齿像白石头的人。” 母亲很了很害怕,一嘴的黑牙都开始作响了。 牙齿像白石头的人很厉害,这是她经常夸云川的话。 因为,云川的牙齿就白的像白石头,现在,又出来一个牙齿跟白石头一样的人,毫无疑问,一定很厉害。 她一秒钟都没有浪费,立刻收拢了族人,带上所有能带的货物,二话不说就要离开。 云川没有立刻走,他觉得自己应该吸引轩辕族人的注意力,掩护母亲他们快些过天生桥。 他不觉得轩辕会给自己很多时间。 八十几个人离开,对一个足足有一千多人的集市影响不大,再加上云川骑着野牛,带着阿布还在四处晃荡,母亲一行人的离开,基本上就没人注意。 不过,这点障眼法对有心人来说还是造不成什么障碍的。 那个卖给云川一张狼皮的壮汉走了过来,对云川道:“这就要走?轩辕还有更好地货物就要来了。” 云川看着这个貌似憨厚的汉子道:“你是谁?” 汉子笑道:“我是风后氏!” 云川回头见母亲一行人已经上了天生桥,就没有跟这个传说中黄帝陛下最忠诚的走狗多说一句话,让一无所知的阿布殿后,匆匆的骑着野牛向天生桥狂奔而去。 风后氏不太会管理自己的表情,失望之色溢于言表,声声呼唤云川留下来过完夜再走。 云川自然不理会他那张骗人的嘴,他越是喊叫,云川跑的就越快。 而且在临走前,还让阿布用最大的声音喊了一嗓子。 “夸父族人来了!” 云川坚信,如果自己是这个时代第一个小偷,轩辕绝对是这个时代最大的一个骗子跟强盗! 不说别的,光是他骗了刑天,趁人不备把人家脑袋砍下来这件事,就没办法把他洗白。 云川不认为自己有多聪明,现在,跟这位号称人类智慧之祖打交道实在是太危险了。 野牛跑的很快,小狼跑的很快,阿布似乎跑的更快,等到风后氏想起要追的时候,他们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即便他想追,此时也顾不上了,集市上的野人们听到有人喊“夸父族人来了”早就乱成了一团,一个个就像没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跑,乱撞。 夸父族人吃人,这是野人心中最深沉的恐惧。 风后氏也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根粗大的木棒,重重的敲在一个经过他身边的野人脑袋上,一棒子就把人家的脑袋砸的稀巴烂,然后举着染血的木棒吼叫道:“别跑!” 正文卷 第十七章我叫轩辕,听话啊! 第十七章我叫轩辕,听话啊! “别跑?” 即便是野人,这个时候跑的也更加快了。 一个提着一根大木棒的人把一个野人的脑袋都给砸碎了,弄得满地都是血跟脑浆,这么恐怖的场面你居然要我别跑? 眼看着野人们跑的更快了,风后氏大怒,快跑两步抓住一个野人的脖子提了起来。 然后将他摔在地上,高高地跳起来双脚踩踏在野人的胸口,只听喀嚓一声,野人的胸膛就塌陷了下去,他不顾野人口中喷涌出来的大股鲜血,双手攥着野人的脑袋用力的转圈,直到生生的扭断脖子再用力一扯。 这个野人的脑袋就连着一根染血的白森森的脊椎骨就被扯了出来。 风后氏满身浴血,堵住野人前往天生桥的道路,高举着那根连接着脊椎骨的脑袋大吼道:“别跑!” 这一次野人们不跑了,他们纷纷举起竹矛,木枪,石斧向风后氏围拢了过去。 风后氏哈哈大笑,捡起自己的大木棒就迎了上去,木棒只是一抡,就砸断磕飞了数根竹矛木枪,他揉身撞进人群,用蛮力撞倒七八个野人之后,再翻身撞回来,没几下,野人围成的圈圈就被他撞得七零八落。 一个惊恐到了极点的野人,从高处跃起,双手举着石斧向风后氏兜头劈了下去,风后氏想要阻拦却已经晚了,只好把刚刚抓到的野人举着迎向石斧。 野人与石斧相撞,巨大的力道把野人的尸体几乎砍成两半,原本不怎么锋利的石斧穿过尸体,继续向风后氏砍了下来,风后氏被野人的血肉弄了一脸,睁不开眼睛,连忙丢掉半截尸体向后滚落。 野人见突袭有了成效,就再次高高地跳起来,举着石斧向风后氏劈了下来。 不等那个野人达成目标,一支羽箭就射穿了他的胸膛,锋利的石头制作的箭头从后背穿出,他走了两步,就抱着胸口的羽箭,大声的哀嚎起来。 轩辕脸上和煦的笑容早就不见了,只见他提着一张弓,从矮山后边走出来,一边走,一边发射羽箭,只要弓弦响起,必定会有一个强悍的野人中箭倒地。 在他身后不断地有人出现,他们披着兽皮,握着各种武器,并不急着杀入战团,而是在外围形成一个包围圈,逐渐向中心挤压。 投枪,羽箭的杀伤力极大,野人们尽管很英勇,手中的竹矛,木枪却没有办法抵挡这些会飞的武器,一时间,纷纷倒地。 包围圈形成的时候,轩辕就收起了自己的弓箭,瞅着迎接他的风后氏道:“怎么发动的这么早?” 风后氏甩甩头发上的血不甘的道:“都是云川氏坏了我们的好事!” 轩辕朝包围圈中看了一眼,没找见云川,也没有看见那头牛,也不觉得失望,大踏步的来到包围圈前边,让族人让开一条路,自己站在缺口处对野人们吼道:“听我的话吗?” 已经挤成一团的野人们乱了起来,一个族人都死了的强壮的野人才举着石斧踏出一步,他的身体就被羽箭射成了刺猬。 轩辕恼怒的对身后的族人道:“不要杀他,他已经要听我的话了。” 轩辕来到那个跟刺猬一样的野人跟前,瞅着他烂糟糟的身体道:“我会埋葬你。” 野人颤巍巍的伸出双手,想要抓轩辕的脸,最终还是无力的垂了下去。 轩辕站起身对人挤人已经挤成一个球的野人们道:“听话!” 说着话,就随手扯掉一个野人手中的竹矛,对他大声道:“去收拾东西,我们换个地方去吃饭。” 说完话转身就走了,那些手持竹矛木枪的人明明只要用力刺一下,就能把轩辕刺成豪猪一般,却没有一个野人敢这样做,反而纷纷丢下竹矛木枪,离开人群去收拾满是尸体的集市了,就像他们本来就是轩辕的部下一般。 所谓收拾集市,就是把死掉的人,受重伤的人统统丢进大河,再把集市里的货物归拢到一起。 云川就站在河对岸,把这一幕看的清清楚楚,大河在这里宽不过二十米,只是水流湍急,人不能渡。 河水很深,反而没有了浅水的喧嚣,这就让云川把对岸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看了一个遍。 看完了轩辕的手段,云川后脊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以前他总觉得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傻,现在他不这样认为了,虽然轩辕只说了几个简单的字,他却觉得如果让他来扩写的话,写出几万字的感想根本就不成问题。 轩辕也看到了对岸的云川,就来到河边朝云川招手道:“过来!” 云川猛烈地摇着头道:“我不去!” 轩辕怒道:“不杀你!” 云川的脑袋摇的更加猛烈了。 “你想要我家的粮食,你还想要我的靴子跟牛!” 轩辕的目光有些焦灼,瞅着云川道:“下了大雨,平地成了水池,水直到现在都没有退去。 种植的草籽全部被水淹了,一棵都没有活,桑树上全是毒蛇,水里到处都是龙,人们没法子采桑果,没法子下水抓鱼,全部拥挤在几块高地上,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死人也吃光了,食物还是不够。 这个时候,你就该留一点粮食,饿不死就成,把你们多出来的食物拿出来让那些饿坏了的人吃!” 云川闻言,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他从来没想过杀人抢东西居然比他还要理直气壮。 云川大叫道:“你既然是他们的首领,在下雨之前就该留够下雨时吃的食物,他们现在没饭吃,是你这个首领没当好,你总要别人听你的话,你就必须在危难的时候能给他们一条活路才成。 如果你不能让所有人吃饱,不能带着所有人战胜灾难,那就不配让所有人都听你的话。 我还有五千个族人要养活,把粮食给了你,饿死他们?这事我不干!” 轩辕无所谓的笑一声道:“我不是正在给他们找活路吗?另外,云川氏真的有五千个人?” 云川瞅瞅轩辕背上的弓,谨慎的向后退了几步道:“有!” 轩辕笑着坐了下来,还朝云川招招手道:“过来说话,不杀你,你是一个不错的人,丘陵部落出了你这样的人不容易,只要你们交出粮食,我就准许你成为我的部下。” “当你的部下有什么好处?” “所有的人听我的话,也可以听你的话,当然,你要听我的话!” “我马上就要当族长了,所有人都要听我的话,我干嘛还要听你的话呢? 另外,你的部下都要饿死了,我不喜欢饿死。” 轩辕沉吟一下道:“族人多了,我们才能有更多的食物,才能打死更多的毒蛇猛兽,人少了,不容易活。” 云川朝天生桥的方向看了一下,见那里腾起一股浓烟,就哈哈大笑起来,指着轩辕道:“人多了,人就会吃人。” 轩辕也看到了天生桥上的浓烟怒道:“我们不吃人,夸父族才吃人。” 云川指着暗暗奔腾的河水道:“你今天就吃了很多人,只不过没有进你的肚子,进了大河的肚子罢了。 好了,我们也不要相互扯淡了,你想拖住我让你的人绕过天生桥来抓我,我也想拖住你,让我的人在天生桥上点火。 现在,火已经点着了,我要回家,你也该回家了。” “我要杀了你。” 云川见轩辕已经拉开了弓,就把身上绑了竹片的阿布拽过来挡在身前,一点点的离开了河边。 云川很期待轩辕把那支箭射过来,他的粗糙的骨头箭应该还破不开阿布身上的竹片甲。 不知为何,轩辕终究没有射出那支箭,所以,阿布除过吓尿了之外,没有别的损伤。 母亲她们在天生桥上堆积了很多柴草,火势很大,一时半会不会熄灭。 等大火熄灭了,云川一行人早就走远了。 大火熄灭了,轩辕也没有派人追击云川。 他在集市的屠杀并不完美,终究还是有很多人逃出去了,那些逃出去的人一定会把平原有熊氏部落抢劫集市的事情告诉本族人。 每年,集市交易的时候,丘陵部落里的人不会相互攻伐,这也是丘陵部落中最平和的时期。 轩辕这一次利用了这个规则,杀了很多人,最重要的是,他几乎抢走了丘陵部落人过冬的重要物资。 少了这些东西,丘陵部落这个冬天将会非常的难熬,会死很多人。 此时此刻,河那边的丘陵部落或许已经吹响了牛角号,所有部落的男子已经开始出动了,他们一定会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轩辕只有迅速撤退。 在云川看来,强大聪慧的轩辕这一次之所以深入丘陵部落抢劫集市,打的一定是速战速决的算盘。 只要他能完全控制了集市上所有人,他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丘陵部落。 可惜,他的谋划还是落空了。 丘陵野人部落的人就算傻了一些,只要云川还在把一个女野人喊母亲,丘陵野人部落的智商就不会太低。 至于那个想要所有人看他眼色,听他话活着的轩辕,虽然在云川胸中掀起了万丈狂澜,终究只是狂澜而已,云川胸中的堤坝,好歹还能拦住。 正文卷 第十八章不值钱的大熊猫 第十八章不值钱的大熊猫 去集市上换东西就能碰到轩辕这样的人,云川很快就从这家伙造成的恐惧阴影中走了出来。 他本来以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将会无比的枯燥无味,没想到,竟然遇到了霸道的轩辕,这一下子就让他的生活变得有希望,且充实了起来。 普通野人的生活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挑战。 他在部落里的生活更像是小孩子们才玩的过家家,现在好了,霸道的轩辕来了,云川很快就把这家伙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或者说是同类人。 轩辕制造的集市大惨案,布局很清晰,目的很明确,手段很毒辣,是一个完美的犯罪闭环操作。 既然轩辕可以对丘陵野人这样做,云川觉得自己也能对他做同样的事情。 不过,轩辕身边的武士看起起来很是厉害,那个叫做风后氏的家伙居然能徒手把人的脊椎骨抽出来,这样的好汉他身边可没有。 身边不仅仅缺少这样的猛士,部落里的人也太少了,加上这次换回来的女人,全部落的人加起来也不过三百人。 如果仅仅依靠族群自然繁衍,想要达到五千这个数字,估计需要好几十年或者上百年。 必须要想别的法子才成。 云川回到部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阿布把那个没鼻子的人绑起来,不停地用竹条抽打。 他相信,这个家伙即便不是轩辕派来的密探,也一定是有其他目的的坏人。 母亲跟族人们依旧没心没肺的傻乐,她们天真的以为,轩辕这家伙不会跑这么远来对付云川一族。 事实上云川部族距离天生桥又有多远呢?步行六天的路途而已,而且还是负重步行六天的路程。 这点路途对于云川部落里的人来说可能是一段极为遥远的距离,可是,对于云川来说,区区百来公里的路途,就是隔壁啊。 再想想历史传说中那个可以飞天遁地的轩辕,云川很担心一觉起来会看到轩辕坐在他的床头露出满嘴的白牙对他笑。 这件事想想都觉得恐怖,无论如何要把防御做好。 初冬时分很冷,却不会下雪。 阴雨绵绵的时候人不活动,会冻僵的,因此,云川发动全部落的人开始修整自家的防御体系。 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悬崖另一侧平缓的山坡取直,刻意的制造出一个人为天堑出来。 山坡取直还不算,云川还打算在山坡底下挖掘了一个环形深沟,引来小河水灌满,弄了一个护城河。 当然,这些都是云川的谋划,就他部落里的三百人累死也干不完这个庞大的工程。 不管如何,这个工程依旧开始了。 当阔叶林的树木落叶掉光的时候,云川策划的大工程的进展依旧不能让人满意。 用竹子做的工具,在面对这么大的土方工程的时候,显得有心无力。 为了先度过这个冬天,族人在山坡位置上插了非常多的竹矛,还在空地上洒满了有三根尖锐枝杈的天然竹钉。 每一样工程进度都慢的让人发疯…… 更何况,他还不能把所有的族人都撵去改造土坡,还要留出来一群人继续寻找食物。 竹林里能挖到的笋子已经很少了,竹鼠似乎也被抓的差不多了,族人们也不敢太深入竹林,深入的太过分了,就会遇到大熊猫。 此时的大熊猫跟云川记忆中的大熊猫根本就不算是同一个物种。 虽然它们同样都长着一颗圆圆的脑袋,戴着两只黑眼圈,有黑色的四肢,一个白肚皮,身体同样圆滚滚的。 只是,当云川看到这东西一嘴就把手臂粗的竹子咬断,一边啃咬竹子,一边用尖锐的竹子断茬蹭屁股的模样,就不太想让族人靠近这东西。 说起来熊猫这东西还是很讲道理的,它们允许云川部落的人在竹林外围采竹笋,捉竹鼠,搜寻竹虫。 一旦这些人进入了竹林深处,就会有成群结队的大熊猫出现。 这东西在竹林里纵跃如飞,身手矫健的令人难以置信。 最要命的是这东西会爬树,会把粗大的竹子扭成麻花模样,再把好几根扭成麻花的粗竹子在半空中搭在一起,最后用找来的竹叶铺在竹竿形成的空档里,搭建一个舒适的窝。 显得既聪明又能干。 它们的数量很多,居住在这片竹林里的熊猫,比以前那个时代里所有的熊猫加起来都多。 就是因为竹林里有凶残的熊猫群,云川才认为自己只需要布置部族山洞前方的缓坡,就能弄好自己的防御体系。 如果轩辕愿意走竹林来偷袭云川部落,这是云川所乐意看到的,假如轩辕这样还能成功,云川认命! 天气越来越冷,水还是没有结冰的现象,可是,这样的天气比云川在西北遇到的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冷。 小河没有结冰,可是竹林里已经出现了冰挂。 这样的天气里,再让族人继续挖土方就太不人道了。 所以,全族人跟狗熊一样,统统进入了冬眠期。 然而,大熊猫是不会冬眠的,这东西在寒冬食物匮乏的情况下,时不时地会来云川部落寻找一些食物。 当然,它们要寻找的食物就是云川部落里的人。 在听母亲讲述了以前被大熊猫拖走族人的凄惨下场之后,云川就让族人在熊猫容易下来的地方点了火堆,日夜不熄。 结果不太好。 大熊猫这种东西不但古老,还愚蠢,脑袋一根筋,见到山洞前总有食物走来走去的,它们就忘记了眼前还有火。 于是,云川部落里的人从能看到大熊猫眼睛瞅着那些食物,四肢却踩进了火里。 然后,一个熊猫状的火球就会出现,继而惨叫着从斜坡上跌落。 熊猫是摔不死的,尤其是十来米的斜坡还对他形不成威胁,不过,身上的毛全部被烧光之后,这样的熊猫在这个寒冬中根本就撑不过一夜。 每出现一个熊猫火球,这些东西就会安静两天,安静了两天之后,总会有忍不住食物诱惑的熊猫试探穿过火焰,再然后,熊猫火球就会再次出现。 云川喜欢吃老虎肉,然而,对于母亲极为喜欢的熊猫肉,他拿起筷子试探了好几次,总是无法下筷子。 这没办法,他只要看到陶锅里翻滚的熊猫肉,脑海中就会浮现熊猫那颗人畜无害的黑白色的圆脑袋。 母亲跟族人们没有这个心理负担,在他们的世界里,凡是能放进陶锅里的东西永远只有一个名字——食物。 不得不说,熊猫这东西是真的善解人意,在上一头熊猫刚刚被族人吃完的时候,就会有另外一头从上边滚落。 熊猫这样的行为让云川族人的冬天变得活泼起来,每天,都有嘴馋的族人在等待食物自动送上门。 太阳的运行轨迹越来越低,白天的时间越来越短,云川观察了放在窗口的陶盆,里面的水并没有结冰,把手放进去,只有彻骨的奇寒。 这样的寒冷程度云川尝试过,部落所在的地方的温度应该他曾经去过的汉中差不多。 或者比汉中还要暖和一些,如果非要与一个确切的地方相比,云川觉得这里的气温应该与武汉仿佛。 云川盘腿坐在自己的炕上,母亲躺在另一边愉快的打着呼噜——她怀孕了。 因为怀孕的关系,她的胆子变得很小,只有跟云川在一起,她似乎才有绝对的安全感。 云川不相信这个简陋的火炕的安全性,就没有把窗户堵死,因此当寒风钻进来的时候,睡梦中的母亲就会把身体蜷缩起来。 云川把母亲踢开的虎皮给她重新盖上,这才离开了屋子,来到了牛棚。 阿布抱着野牛睡得香甜,小狼从野牛的肚皮下睁开眼睛看了一眼云川,懒得起身,就把长嘴重新埋在了野牛的肚皮下。 野牛对这种程度的寒冷无所谓,恬淡的吃着干草。 没鼻子的男人快要冻死了。 阿布把他绑在牛圈的柱子上,绑的很结实,以至于没鼻子的男人想要缩着身子取暖,就只能依靠腰力把双脚从地上拔起来。 云川看着没鼻子的男人的眼睛,淡淡的道:“我在今年的集市上遇见了轩辕,他想要我听他的话,也想要我部落里的粮食。” 没鼻子的男人哼哧哼哧良久,才用他特殊的漏风声音含糊的道:“听他的话吧!” 云川笑了,能沟通就好,随即就解开了绑绳,没鼻子的男人立刻就蹲在地上,把双手夹在两腿中间蹦跳了良久,这才安静下来。 “因为他是轩辕?”云川又问。 “他生下来就会说话。”没鼻子的男人瓮声瓮气的道。 “谁生下来不会说话呢?”云川笑吟吟的瞅着这人。 “他见风就长,一个寒暑就长成了大人。”没鼻子的男人似乎有些生气。 “谁又不是这么长大的呢?”云川又笑着道。 “轩辕能猎虎射熊!” 云川赶紧从屋子里的取出一张虎皮披在身上瞅着这个愤怒的残疾人一声不吭。 没鼻子的男人似乎愤怒的无以复加,指着云川道:“他有熊、罴、貔、貅、貙、虎六个部落帮他,你有什么?就你族里这些瘦弱的野人?” 云川沉默不语。 见阿布已经醒来了,就摆摆手,示意阿布把这个伤害了他心灵的家伙从悬崖上丢下去。 阿布扑上来要捉这个家伙,他却跑开了,阿布就在后边大呼小叫的追逐。 这家伙受伤了,跑不远的,也没力气反抗吃饱喝足的阿布,被捉住丢悬崖是迟早的事情。 回到房间,没有看见母亲,过了一会阿布回来了,脸上有伤痕,像是被竹条抽的。 他表现得很委屈,蹲在野牛身边不吭声。 他脸上的伤痕毫无疑问是母亲的手笔。 正文卷 第十九章被他妈放逐了…… 第十九章被他妈放逐了…… 嗯? 这是母亲第一次阻止了云川的意志。 云川想了一下,就不再继续追杀那个没鼻子的男人了。 说起来,母亲其实很年轻,根据云川估算,她的真实年龄可能只有十八岁,甚至更小。 当然,就外表而言,母亲至少有三十岁了。 在这个洪荒的时代里,人的寿命被严重的缩短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被自然环境严重的简化了。 十岁,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已经担负起部族人口繁衍的重任,可想而知,在这种环境下,婴儿夭折,孕妇死亡的概率该是多么大。 当然,不会有人来统计这些数据的。 族群里其他人也是如此,如果按照后世人的年龄来算,云川部落其实是一个总体年龄很年轻的部落。 母亲害怕长着一嘴白牙的人!!! 整个部族里只有云川一个人长着一嘴的白牙,如果仔细计算,长着满嘴白牙的人应该有两个,一个是云川,另一个就是——轩辕。 阿布脸上的伤痕是母亲抽的,所以,云川没有办法帮他报仇,当然,阿布也没有这个奢望。 太阳光出来的时候,人们基本上就不愿意干活了,一个个躺在工地上摊开身体让久违的阳光照射在他们的身上。 至今,这些人还有在阳光下捉虱子吃的习惯,只是,翻遍身上简陋的皮衣找不到虱子,这让他们非常的焦急。 晒太阳的时候如果不能从裤裆里找到一两只肥硕的虱子丢嘴里咬爆,这个太阳晒的就没有任何意义。 有一些瘾头很大的人不断地在同伴头发里找虱子,把他们的脑袋细细的搜寻一遍之后,最终还是遗憾的放弃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幸运儿,搜寻到一只漏网之鱼,就高声嚎叫起来,捏着虱子在所有人羡慕的目光中放进嘴里,细细的咬爆,“啪”的一声响动之后,他就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看到那家伙享受的模样,莫说别人,就连云川的嘴角都流下来羡慕的口水。 工程已经进行了一个月了,进度……基本上没有什么进度,指望一群拿着石头,木头,竹子制作的工具的人来完成一个工程,基本上没有什么指望。 在中午时分阳光最猛烈的时候,一群人从黑色的灰烬地走了过来,每一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些东西,等他们走近竹刺防御工事前边的时候,就很乖巧的停了下来,并且坐在地上,等云川部落的人过去。 “又有人来部落了。” 阿布隔着野牛坐在另一边。 “部落壮大了。” 云川嘴里咬着一根草茎也很高兴。 “他们是来吃东西的。” “我们的食物很多啊。” 阿布看着云川洁白的牙齿有些羡慕,就弄了一根树枝摩擦他的黄板牙。 “再多的食物也不够,他们总是吃不饱,有些人吃饱了还在吃,直到把自己的肚子撑破。” 云川站起身道:“他们需要帮助。” 不等云川走过去,母亲就在很多人的簇拥下去见那些人了。那个没鼻子的人走在最前边,用自己的身体把母亲跟那些野人分开,似乎在时时刻刻保护着母亲,看他张开双臂的样子,非常的狗腿。 “还要杀那个人吗?” “不杀了,不过,他很快就要死了。” “族里人说你杀死了康。” “康是谁?” “那个要杀死你,然后当族长的人。” “有人看到我杀那个人了吗?” “看到了,说你用石头把一根木刺钉进康的脑袋,后来还拔出木刺用胶泥堵住了口子。” “嗯,没错,现在他们害怕我吗?” “非常害怕,不过,他们更加害怕你一嘴的白牙。” “嗯?这是什么道理?” “只有孩子的牙是白的,有人看见你小的时候吃小孩,你每吃一个小孩就长大很多,把所有的孩子都吃了,你才长的这么大。” “谁说的?”云川听到谣言之后很是奇怪,他不觉得云川部落里有这样聪明的人。 这个谣言的前半段是真的,云川就是那样把那个人给杀死了,问题是故事的后半段就很扯淡了,他什么时候吃过孩子? 不过,就是因为这样,谣言的可信度变高了。 “那个没鼻子的人说的。” 云川低头沉吟一阵子叹口气道:“这不是逼着我杀他吗。” 阿布见云川不理会他,就把头枕在野牛的肚皮上,摊开四肢晒太阳。 外族人来了很多,尤其是在母亲把第一批人收留了之后,就有更多的人从灰烬地另一头走过来要求加入部落。 今年这个冬天对他们部族来说非常的难熬。 一场超级暴雨,加上云川制造的两场大火让他们的生活变得非常艰难。 在这种艰难的状况下,轩辕又抢走了他们仅存的一点东西,于是,这个冬天就熬不过去了。 聪明人才是灾难之源。 通过这几件事,云川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聪明人死掉越多,这些野人们的生活才能过的更加平静,虽然代价是继续过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 即便是这样,也比聪明人带来的突然死亡要好。 部落人没有分辨善恶,好坏的能力,他们的生命过于短促,还没有学会这个技能生命就走到了终点。 那个没鼻子的男人就死掉了。 死的很凄惨,也很诡异,吃饱饭不久,他就开始大喊大叫,还大笑,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嘴角还有白沫流出来,好几次想要跳下悬崖,都被族人给拉扯回来了。 最后,他还是在大笑中失去了生命。 自始至终,云川没有靠近这个过这个没鼻子的男人,所以大家就认为这个人的死跟云川没有半点关系。 这种死法虽然诡异了一些,对于野人部落来说也不算太奇怪,有些被毒蛇咬过的人会出现这种状况,有些吃错东西的人也会出现这个问题。 母亲指挥新来的野人们把这个男人的尸体丢下悬崖,不过,这一次她没有来到云川身边,跟他一起想用小砂锅里面的美食,而是坐在男人群里吃那些她早就不习惯吃的猪食。 晚上睡觉的时候,母亲的竹楼摇晃了一夜,进出的都是那些刚刚投靠部落的新人。 吃早饭的时候,云川忽然发现他好像被孤立了。 以前,他虽然也是一个人吃饭,可是,那时候大家总会来到他身边看看他的食物,有些好奇的还会用竹勺品尝一口。 现在,不对了,他们在云川吃饭的时候躲得远远地,只要云川的目光投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把头转过去,就连母亲也不例外。 中午的时候,有十六个少男,少女背着竹筐来到了云川的身边,他们的竹筐里装满了麻布,食物,以及陶罐,其中一个陶罐里面装满了熬煮出来的猪油,这是部落里最珍贵的东西。 云川笑着看着母亲。 这一次母亲没有躲藏,站在人群里笑着看云川。 云川走了过去,拥抱了一下母亲,在她耳边道:“再见,女王陛下!” 说完单膝跪地,亲吻了一下她黝黑的手,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竹楼,吩咐阿布将所有东西统统装进筐子里,驮在野牛的背上,然后,就领着小狼,野牛,阿布离开了部落,至于那十六个男女会不会跟上来,他一点都不在乎。 事实证明,云川的魅力不足,更没有什么天生的王八之气,十六个男女愿意跟他走的只有六个人,而且是四个男的两个女的。 这一次没人走在云川前边帮他开路了,所以,开路的任务只能是云川自己来。 早上起来的时候他还没有想过离开部族的事情。 此时,太阳才走到天中间,他已经踏上了离家的路。 “你昨晚应该……” 阿布昨晚帮助云川用毒蘑菇弄死了那个没鼻子的男人,所以,如今走在被驱逐的道路上,他就觉得昨晚应该多做一些事情的,比如连母亲一起弄死这种事。 云川摇摇头,从始至终,他心中从来没有过弄死母亲这种想法,即便现在被母亲放逐了,他还是没有这个想法。 如果他真的想要那个部落,现在回去弄死母亲也不晚。 云川回过头看着那六个背着背篓跟随他出来的六个少年道:“你们他妈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六个少年齐齐的朝他咧开了嘴笑,很快,云川就发现,这六个家伙可能是部落里牙齿最白的六个人。 离开了灰烬地,竹矛,投枪,弓箭,剑齿虎的牙刀,就要武装起来了。 灰烬地的外围就是一望无际的荒野,此时的荒野里荒草萋萋,看不见半点绿色。 只能在一个个不算大的土包上能看到一个个直立起来看着他们这群人的土拨鼠。 在更远处的黄草里,偶尔能看见一两只呆滞的狐狸,而狼,这种东西早就跟枯草混为一体了。 大河里碧波滔滔,滚滚东流,偶尔会有一两条硕大的金色大鲤鱼从碧波中一跃而起,金鳞在阳光下沾着水花闪闪发光,纵越之后就重新跌入水中,好像在这湛蓝的天空下似乎真的有一道龙门。 远处的荒草中已经开始泛起一道道的竖波纹,而且呈半圆形向云川一行人包抄过来。 小狼嚎叫起来,野牛也惊恐地踩踏着四蹄,六个少年与阿布将竹矛朝外伸出,把云川保护在中间。 云川用口水弄湿食指,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陶管,抽掉上面的竹帽,小心的吹了一下,一小团火苗就跳了出来。 干燥的荒草被点燃了,从一个点很快就成了一个片,马上就势成燎原。 一只土黄色的狼从荒草中跳跃出来,引吭高歌了一声,就有无数的狼跟着嚎叫,然后,就没命的向远方逃窜。 云川背着手站在河边的一块巨石上,眼看着狼群远遁,大火燎原低声道:“老子来这个世界,就是来破坏的。” 正文卷 第二十章:我是一朵蒲公英 第二十章:我是一朵蒲公英 云川把愤怒强加给了大自然。 然后,就有了火灾。 因为吹得是北风,所以火苗一路向东。 火苗烧的不快也不慢,恰好跟云川他们向东走的速度匹配。 被大火烧过的土地很干净,没有野兽,没有虫子,即便是有,那也不是危害,而是食物。 湛蓝色的天空再一次变得灰蒙蒙的,不是要下雨,而是大地着火了。 烟柱偏向东方,然后散开,就渲染了天空,宣示云川来了。 大地着火了,丘陵着火了,最后,连一些比较高大的山峰也着火了,这该是一场生态灾难。 不过,在被大火舔舐过的土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块空地,这块空地上一根草都没有长。 而且呈诡异整齐的大圆。 这就是云川的目的地之一。 野牛“哞”的叫了一声就跪在地上,拼命地将大脑袋藏在云川身后,直到云川骑在他的脖子上,才慢慢平静下来。 圆形空地上布满了白色的骨骼,惨白的牛头骨最多。 在这个大圆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坑,坑不大却很深,里面贮满了水。 云川没有理会小野牛,径直走到荒地最中心,水坑周围的泥土已经成了琉璃,琉璃上面都是一些放射状的花纹,美不胜收。 他抬手捞了一把水喝了一口,什么神奇的事件都没有发生,水的味道不好,比不上山谷里的清泉。 他走遍了整个荒地,除过那个不算大的坑,以及遍地的野牛白骨之外,什么发现都没有。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发现,那就是越靠近荒地中心的灰烬就越少,哪怕有水流流过,水边也没有野草焚烧的痕迹。 这说明,那里就没有长草。 这该是辐射造成的后果。 就不知道是那种辐射了。 不管是热辐射,还是核辐射,云川都不怎么在乎,他自己就是从辐射的核心出现的,这时候再纠结是那种辐射毫无意义。 抬头四处看看,不远处的小山腰部还有一道巨大的伤痕,像是被巨大的斩马刀砍过一刀似的,留下了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 这就是云川降临的地方。 他从到来的那一刻,带给这个世界的只有灾难。 阿布不明白云川为什么这么悲伤。 他带着其余六个伙伴在灰烬里找食物,食物很丰盛,以兔子,野鸡,旱獭最多。 对他们来说,只要食物丰富,其余的都是枝节小事。 水坑里的水是温的,所以,云川就把身体浸泡在这个诡异的水坑里。 从傍晚一直泡到星斗出现,除过把皮肤泡皱之外,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妈的,老子被抛弃的很彻底啊。” 云川最后离开了水坑,加入到了吃饭人的大军中来了。 追溯过去没有屁用,这是云川最渺茫的一个希望,现在证实过了,就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家,不可能安置在这里的。 这里是一片平原区,四面都是未知的敌人,云川想要找一个易守难攻且资源丰富的地方来繁衍自己的部落。 这样的地方应该不太难找,尤其是在这条大河的边上,应该有很多符合条件的地方。 离开母亲的部落,对云川来说没有什么失落的感觉,他只是想不通母亲为什么会认为他想杀她。 离开的时候拥抱母亲的时候,她的身子在发抖,眼神中满是恐惧感。 自己难道真的不那么招人喜欢吗? 一只烤鸡进了肚子,云川摊开腿坐在水坑边上问阿布。 “我真的那么让人害怕吗?” 阿布往火堆跟前靠靠,瞅着云川道:“是。” 云川再看看其余六个因为牙齿太白不得不跟着自己离开部落的六个人,发现他们看自己的眼神也是畏惧的,就没有多余的问他们的感受。 反正,时间还长着呢,大家迟早会知道自己是一个何等善良,仁慈,公正,勇敢的酋长的。 此时,这个吃饱了饭的善良,仁慈,公正,勇敢的酋长不知道的是,在月光下有多少野兽以及野人在即将到来的野火前边飞奔。 他不知道,在月光下,在火光中,残存的野兽们向东跑,不管是何种野兽,这一刻似乎都忘记了属性,野狼与野羊并肩奔跑,豹子与野鹿一起奔跑,野人们与老虎混在一起狂奔,在它们的脚下是密密匝匝的老鼠,刺猬,兔子…… 山下原本清澈的水潭被山火烧的滚烫,里漂满了死鱼,死兔子,死蛇,死老鼠,水面上覆盖了厚厚一层黑灰。 一头被毛犀再也跑不动了,气喘吁吁地被山火吞没,一头被山火唤醒的狗熊在野兽群中横冲直撞,在耗尽最后一丝力气之后绝望的倒在火焰中,旋即,燃起更大的一堆火。 天亮的时候,火线已经远去了,灰烬地上依旧冒着淡淡的烟,云川看着远处新冒起来的浓烟对阿布道:“这里的植被真是繁茂,大火烧了半天一夜,居然没有熄灭。” 阿布道:“吃饭吗?” 云川看看他熬制的蛇羹,摇摇头道:“冬眠的蛇没什么吃头。” 阿布道:“那就走吧,我们早点找到一个山洞,也好早点安家。” 对于迅速找到安身之所这件事,那六个少年比云川跟阿布更加的急切,没有一个好的山洞,就没有安全感可言。 云川从野牛头骨眼眶位置上拔出一朵没有被风吹散的蒲公英,张口一吹,蒲公英上的绒毛就飞了起来。 云川指着蒲公英飞去的方向大声道:“走啊,蒲公英落地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家。” 蒲公英在空中慢慢的飞着,云川他们就在地上紧紧的跟着,蒲公英一路向东,他们就一路向东。 蒲公英翻过了一座小山丘,他们就越过小山丘,蒲公英飞越了一条小溪,他们就跳过小溪继续追寻。 有的蒲公英种子落在了灰烬地上,云川他们就放弃了这颗种子,继续追寻剩下的种子。 有的种子飞上了高空,最后不见了踪影,也有的种子就在他们的头顶继续飞翔,不紧不慢的,像是在领路。 晚上的时候,蒲公英种子彻底的消亡在夜空中了,云川也不着急,带着七个人倒头就睡。 清晨,再找寻一朵蒲公英继续当做目标,继续寻找安身的家园。 云川想要离母亲的部落远远地……他其实有些伤心。 一朵朵的蒲公英被云川拔起,一座座丘陵被云川甩在身后,一道道河湾从云川的视野里消失,希望总是在前面。 一朵雪花落在云川手掌心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步履匆匆的同伴道:“到地方了。” 阿布不解的瞅着眼前被烧成灰烬的荒原,不明白云川为什么说已经找到了地方。 云川抬手指着地平线上的高山道:“这里很合适。” 说话的功夫,天上的雪花就大片,大片的落了下来,这东西等不到落地就变成了水。 只有落在灰烬上的雪花才能保留片刻,就像是在为那些烧死的野兽,烧死的树木戴孝。 大火渐渐地熄灭了。 云川他们也来到了一个新的河湾地。 山的这一边是黑色的死亡之地,山的另一边是草木葱茏的翠竹林。 有些竹子直接长进了大河里,它们的株杆向河流的方向倒伏着,水里还有更多的竹子趴在水面上,只不过它们的枝叶还在努力的向上生长。 在倒伏的竹子尽头,大河从这里一分为二,中间有一座高大的丘陵把河水劈开。 大河无奈的绕开丘陵,最后在丘陵顾及不到的位置上,再把它重新合围。 所以,这他妈是一个岛。 这座大山是丘陵地带上最后一座有些高度的山峰,大河离开这座山峰之后,河面就豁然开朗,不仅仅河面急剧变宽,就连水流都变得非常平缓。 云川觉得弄一个竹筏,应该能抵达这座岛。 阿布觉得不稳当,他觉得人下水就是找死,陆地上有老虎,豹子,狗熊,水里面就该有鳄鱼,或者更加恐怖的怪兽,总之,在陆地上还能跑,在水里只有喂鱼的份。 云川觉得他的话很愚蠢! 黄河里会有鳄鱼? 不过,云川还是很谨慎的,他以前的经验在这个时候没有半点用处,鳄鱼?这附近不是没有,虽然不太大,毕竟也是鳄鱼。 这里不仅仅有鳄鱼,还有大象跟被毛犀,再看看手里头剑齿虎的大牙,他觉得还是稳当些比较好。 于是,他决定让阿布带两个人先上去看情况,他跟另外四个人守在岸边,一旦真的发现有鳄鱼或者有别的水怪侵袭竹筏,他们也好打消上河心岛的念头。 河边断裂的竹子很多,大多是粗大的竹子,收拢在一起添加横杠之后用皮绳绑在一起就是一个结实的竹筏。 从岸边到河心岛的位置不过五十米,岛上长了更多的竹子,如果上了岛,不遇到大熊猫这种祸害,仅仅依靠竹虫,竹鼠,竹笋,他们七个人就能活得很好。 云川把虎皮切割成了皮绳绑在竹筏上,虎皮绳子很长,切割了两张虎皮,这让云川的心很痛。 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举着一根竹篙上了竹筏,看他怒目圆睁的样子,云川就知道此时此刻,这家伙很恨他。 竹筏是从上游放下来的,随波逐流,阿布很聪明的带着两个少年用竹篙撑着竹筏向河心岛漂过去。 水流缓慢,没有鳄鱼,没有蛟龙跑出来祸害他们。 竹筏在向下漂流了一里地左右,终于靠上了河心岛,阿布欢喜的在河心岛上又蹦又跳。 云川看的很清楚,在竹林边缘的石台上,有几只熊猫坐在那里一边挠着肚皮,一边看新到的三个人。 见大熊猫没有吃这三个人的打算,云川他们就把竹筏用虎皮绳子给拉回来了。 剩下的三个人很是惊恐,他们很怕云川把他们留下,因为竹筏明显没法子一次把剩下的人都送过去。 没办法,云川只好让他们带着小狼上了竹筏,自己跟野牛留在岸边。 这一次同样平安,大河里没有奇怪的东西跳出来,只是这几个笨蛋不会操控竹筏,让云川拉着绳子多跑了半里地。 正文卷 第二十一章会救火的大象 第二十一章会救火的大象 野牛这家伙无论如何不肯把它的蹄子放在滑溜溜的竹竿上,在被狂怒的云川用鞭子催促下,这家伙直接跳进了水里。 看着野牛在水里游泳,握着牛缰绳的云川紧张的浑身发抖。 他一直以为野牛是不会游泳的,可是现在,看着这家伙的四蹄在清澈的水中不断地倒腾,多少有些呆滞,直到牛缰绳拖着竹筏缓缓向河心岛移动的时候,他才快速的把缰绳绑在横杠上,自己举起竹篙帮忙。 野牛这家伙游水的时候很恶心,一连串水泡从水中浮上来,然后炸裂,恶臭的气息迎面扑在云川的脸上,让他烦恶欲呕。 云川顾不得这些,在竹篙撑不到水底的时候,他就需要举着锋利的竹篙监视水中的动静。 河水清澈,游鱼可见,尤其是一条条金黄颜色的黄河大鲤鱼成群结队的从竹筏边上游过,让云川一度以为这河中真的有金龙。 野牛想要追逐这个力争上游的鲤鱼群,最终还是被竹筏拖着顺着河流向下走。 挣扎了几下之后,野牛也就放弃了,它觉得冷,就想快点上岸。 野牛的脚踩踏到了沙地,云川就松开了缰绳,背着自己的龟壳包跳上了河心岛。 竹筏被阿布带着人拖上沙滩,云川看看那些依旧一边吃竹子,一边看热闹的大熊猫,觉得还是应该远离它们才好。 河心岛的迎水面是一块巨大的红砂岩,这就是河流为什么会在这里一分为二的原因。 在红砂岩背面,有好大一片平原,这片平原上草木繁盛,荒草几乎能没过人,在这些荒草中间,零零星星的长着一些树冠很大的树木,隔得远,树叶子又光秃秃的,看不清是什么树种。 总觉得这些树很熟悉,就在云川想要进一步查看的时候,一阵倾盆大雨朝他侵袭过来,浇了一头一脸。 野牛刚刚抖完身上的水,就卧在距离火堆很近的地方休息,如同得道高牛。 阿布把四只烤熟的兔子放在火上热着,其余六人好像也没有什么说话的兴致,伸着手烤火。 “没找见山洞。” 阿布终究说出来了他们心中的忧虑。 云川撕下一条兔子腿,把剩余的兔子给了小狼,坐在火堆边上道:“盖房子吧,这里挺好的,以后就是我们的家。” “竹林那边有大熊猫,我刚才看过了,数量不少。” “那就赶走它们。” “我们打不过。” “那就点火。” “点火之后我们连草籽都找不到。” “我们吃鱼,吃竹笋,吃竹鼠,吃任何能吃的东西。” 听云川这么说,那六个少年显然对云川更有信心一点,立刻就从树枝上取过烤兔子吃了起来。 阿布也想起大熊猫在原来部落里的惨状,也就有了一些信心,继续吃喝。 第二天,阿布被冻醒,转头找寻云川,却发现他昨晚睡觉的地方只剩下厚厚的一层干草,人不见了,不仅是牛不见了,就连小狼也不见了。 阿布吃了一惊,翻身坐起,四处观看,视野之内看不到云川,只有六个依旧呼呼大睡的少年男女。 他抛弃我们了。 这是阿布心头升起的第一个念头,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心惊慌的厉害,一点着落都没有。 一下子蹿起来,踢醒那六个少年,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大声呼唤道:“云川——” 正在河边捕鱼的云川听见了阿布凄厉的喊声,微微皱眉,手抖动了一下,一条眼看就要咬他手指的大鲤鱼倏忽转一个身,钻进深水里去了。 鱼没有了,云川恼怒的吼叫道:“你叫什么叫!” 也不知怎么回事,听到云川的声音,阿布心中所有的不安立刻就消失了,其余六个才露出惊惶之色的少年也立刻变得正常了,至于刚刚流出来的眼泪是说不回去了。 云川收回冻得通红的手,夹在膈肢洼里暖着,循声赶来的阿布几人看到被树枝串起来的两条一尺多长的大鱼还在有气无力的蹦跶,马上就围拢过来,想知道云川是怎么捕鱼的。 “这里的鱼蠢的厉害,你只要把手伸进水里,就有鱼过来咬手指,你趁机捏住鱼嘴把它丢上岸就成了。 阿布,你带三个人继续钓鱼,我准备绕着河岸走一遍。” 已经把手指放进水里的阿布闻言,连连点头,云川就带着三个少年牵着野牛离开了这个水流平静的回水湾。 云川是点着三根火把离开红砂岩营地的。 “吆——嗬嗬。” 少年们大叫起来,惊飞了无数的麻雀,草丛中偶尔还有野鸡,野兔慌忙逃遁。 这个时候不点火烧山,就不用担心蛇,云川勇敢的踏进了这片荒草平原。 他在那些树冠很大的树下捡到了很多桃核,很明显,这些树都是桃树。 树枝上还有一些风干的桃子,从模样来看,这些桃子都不大,鸡蛋大小而已,看来,是野桃树。 想到这里云川就笑了,他不觉得这个时代有培育好的大桃子可以让他吃。 桃子不大,桃树却很老了,其中一棵桃树的树冠是如此之大,几乎笼罩了一亩地。 五六个人都抱不拢的树干上虬枝百结,人头大小的桃胶挂在树干上,树枝上,像是挂满了人头。 少年们很害怕,总觉得这棵树会吃人,不敢靠近。 云川看过《倩女幽魂》这样的电影,更知晓有树姥姥这样的恐怖存在,见到这棵树之后,觉得跟树姥姥很像,不过呢,他还是取出剑齿虎的牙切下来很多桃胶装在少年们背上的筐子里。 以前听说这东西都被爱美的女人给吃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他还听说在随州一些地方还有人依靠这东西发了财。 他当然没有吃这东西的想法,他只是单纯的想要一些粘合剂罢了,胶水这东西很重要。 这棵桃树上的桃胶估计跟割一吨,云川没法子运走,在切割了两颗最大的桃胶之后,云川就带着人继续向前探索。 心情很好,即便是桃子不怎么样,开春的时候,桃花是一定会开的,那时候,这座岛一定很美。 云川计算了自己的步数之后就认为,这片平原至少有两公里长,宽度有五百米,这样算下来这是一片一平方公里大小的可耕田地,且土地肥沃。 计算完毕了可耕土地,他就把目光投放在了平原对面的丘陵上,这片丘陵不算高,已经被竹子给遮盖的严严实实,就像阿布说的那样,这里的大熊猫实在是太多了。 从近处竹林被损毁的状态来看,大熊猫的数量已经超过了竹林的承载量。 云川知道,这东西其实就是一头杂食性的熊,食物充足的时候它们可能人畜无害。 一旦食物短缺,它们就会立刻爆发出自己熊的本质,基本上是有什么吃什么。 从河边稀少的石头就能看出来,这座岛是最近几十年才形成的,河道分叉隔绝了熊猫的天敌,这家伙又太懒,就这样留在岛上无忧无虑的过活了。 几十年间繁育出这么多,让云川对后世的大熊猫保护政策严重不满,或许,只要给这东西一个合适的生活环境,根本就用不着保护。 想到这里,云川就在山脚下点起了一道火墙。 熊猫们慢慢的丢下自己手里的竹子,慢吞吞的回竹林去了。 这是一个警告,如果它们再不搬走,云川就会用火逐渐逼迫它们离开,至于怎么离开,他是不管的,反正连野牛都会游水,大熊猫这种凶悍的存在没理由不会。 至于竹子被点燃的事情,云川一点都不担心,只要地下的竹鞭还存在,竹林再长起来,是自然的事情。 至于大熊猫,它们自然是要搬家离开的,此时,人才是应该被保护的动物。 大火烧起来了,云川忽然听到竹林里传来一阵“嘟嘟”的叫声,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他实在是想不通,这座小小的岛上怎么会有大象这种东西存在。 他想都不想的转身就跑,就在他刚刚逃到老桃树附近的时候,他就看到竹林那边竹子剧烈的摇晃起来。 两头大象呼扇着大耳朵从竹林里冲了出来,不仅仅如此,它们甚至聪明到了用鼻子卷着竹子来抽打火墙。 火墙本来就是枯草跟树枝搭建的,被大象用巨大的竹子扫把拍打几下之后,就散了。 火墙逐渐熄灭,大象丢弃了竹子扫把,冲着空旷的桃树平原“嘟嘟”的叫唤几声,又转身回到竹林去了。 云川带着三个吓破胆的少年人心惊胆战的从桃树上爬下来,面面相觑一番之后,就带着野牛蹑手蹑脚的回到了红砂岩区域。 现在,他开始明白竹林地消耗为什么会那么大了。 有两头一天要吃数百斤竹子的大象存在,竹林的消耗要不大那才见鬼了。 鉴于此,云川觉得烧毁竹林的计划必须提前了,哪怕那两头大象会扑火! 冬季竹林干燥,地上由铺满了干枯的竹叶,正是放火的好时候。 自封为桃花岛岛主的云川沿着河岸终于查探完毕了这座船形的河心岛。 岛屿不大,总长度不超过五公里,其中一半以上的地域长满了竹子,剩下一大部分是平原地带,至于云川目前占据的红砂岩区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云川觉得这很合理,居住区本来就不需要大。 只是,那两头该死的大象以及那些恼人的熊猫才是他的心腹大患。 正文卷 第二十二章:刨除人性的物竞天择 第二十二章:刨除人性的物竞天择 大河里面的鱼很蠢,用手指就能钓上来。 从阿布身边那一串串的鱼就能看出鱼的愚蠢程度。 钓到了鱼,今天的食物就是鱼。 云川有身在蛮荒时代的自觉。 “嗯嗯,鱼烤的不错,过两天我们把这座岛弄明白之后,我们就可以吃烤熊猫或者烤大象了。” “我们打不过熊猫,也打不过大象。”老成持重的阿布希望云川能够对自己能力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大熊猫,大象这些名词都是出于云川之口,部落里的人早就学会了,知道这两个名词代表着什么,所以那六个少年人也停止了进食,担忧的看着云川。 他们现在是一个小部落,一个很小,很小的部落,经不起人手损失。 “没关系,我们放火,用弓箭放火,不用靠近竹林,射完火箭之后就爬上老桃树,放心,后路我早就想好了。 这一次我们八个人都去,在不同的地方射箭,点着火之后就马上去老桃树汇合。” “其实,熊猫跟大象不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就不要驱赶它们了,它们来的比我们早。” 云川惊诧的看着面前这个有朴素道德观的野人,看的阿布都低下了头,这才道:“我们是万物之灵长!所以,这个大地上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我们的,包括这座岛,包括那些竹子,当然,也包括那些该死的熊猫跟大象。” “我们吃的很饱!”一个脸上有疤的少年人咬了一口肥美的鱼肉对云川道。 “我们应该吃的更饱!”云川一巴掌抽在这个少年的脑袋上,用最短的时间打消了他得过且过的想法。 在云川的记忆里,只有那些懒惰的民族才会有这种得过且过的思维,这个思维很危险,中华一族历来是以勤劳著称的,要继续保持才好,不能跑偏了。 野蛮时代里,什么都慢,想要过上好日子,就要快,要有效率。 于是,在月亮爬上天空的时候,云川就准备带上自己的部下去竹林放火,准备一劳永逸的解决岛上领土争端问题。 红砂岩上火光熊熊,将八人一牛,一狼的面孔照耀的格外阴森。 云川背上弓箭,看看所有人道:“准备好了吗?” 几个人正要点头的时候,小狼突然朝着黑暗的地方狂叫起来,云川才回过头,就看见黑暗中隐约有两头跟山一样巨大的大象,它们的鼻子上各自卷着一根竹子,直挺挺的向火堆冲了过来。 它们的蹄子才踏上红砂岩,地动山摇的感觉就来了。 野牛“哞”的叫了一声就钻进了另一侧的黑暗之中,小狼叫唤的更加起劲,还勇猛的冲向怒气冲冲的大象。 云川一个翻身就从红砂岩上翻滚了下去,没等到他落地,就被早就跑掉的伙伴接住,扶着他疯狂的向河边跑。 红砂岩上火光冲天,细碎的木炭粉被竹扫把甩到半空,如同漫天飞舞的萤火虫。 这两头大象似乎对火并不在意,随着竹扫把不断地扫动,刚刚还熊熊燃烧的火堆就散开了,一些树枝虚弱的燃烧着,最后就没有了任何气势。 大象不知疲倦的扫着任何敢于燃烧的火焰,直到火苗消失,最后成了一地冰冷的木炭。 云川躲在河边的红砂岩后边瑟瑟发抖,大象沉重的脚步还在红砂岩上徘徊。 天亮了,大象走了,满地的狼藉。 没人提议点火,因为大象会来灭火,八个人一牛,一狼就这么围在冰冷的木炭边上瑟瑟发抖的咬着冰冷的食物。 小狼昨夜太过勇猛,导致它的腿有些瘸,被云川抱在怀里,才能忍痛吃一点鱼干。 “族长,我们走吧!”阿布对那两头大象充满了敬畏感。 少年人们更是利索,已经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往竹筏上搬。 云川把冰冷的鱼肉咬了一口吞了下去,冷冷的道:“要走,也要等到今晚点燃竹林之后再走。” 说完,就找了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裹着兽皮睡觉。 小狼找了一个空隙钻进了兽皮,帮云川挡住乱钻的寒风。 野牛也靠在云川身边,开始反刍没有消化的草料。 阿布几人相互看了看,最终,阿布还是找出自己的兽皮裹在身上躺在云川旁边,最后,所有人都裹着兽皮开始睡觉。 冬日里的白昼很短,傍晚时分云川醒来了,开始往竹箭上缠绕撕成条的麻布,抹一层分家的时候分到的猪油,再缠绕一层麻布。 上一次他只是给竹箭上涂抹了一点猪油作为助燃剂,自从发现大象会灭火会偷袭之后,他就准备的更加充分了。 小狼总想舔竹箭上的猪油,被云川无情的推开,阿布几个人强忍着要舔舐猪油的冲动,还是完成了十六根火箭。 “猪油少了很多。” 阿布惋惜的瞅着少了很多猪油的猪油罐子,多少有些呵斥败家子的意思。 河面上的风大多是顺流吹拂的,而放火这种事情一定要观察好风向才能成功。 也就是说,放火这种事情也需要一定的智慧才能放手施为。 分配好放火点之后,云川觉得那两头大象今晚应该非常的忙碌。 风从身后吹过来,吹得荒草沙沙作响,云川觉得自己的心跳动的很厉害,因为心跳声如同擂鼓一般。 银白色月光照耀在大地上,将八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暴露在荒原上,可能是月亮不忍心看到即将发生的一幕,特意将这八个人的身影拖得老长,老长。 熊猫们或许在睡觉,或许在忙着吃竹子,没有发现敌人已经靠近了,大象们也同样一无所知。 云川摸到了竹林边,从背上解下一截竹筒,把竹筒平放在地上,这样一来,竹筒里的灯火就不会显露出来。 两枝竹箭伸进了粗竹筒,慢慢的被点燃了,熬煮猪油的香味一点点的被风吹散。 云川猛地站起来,把一枝火箭搭在弓弦上,快速的拉开竹弓,然后迅速的松手,一道火光就在黑夜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钻进了竹林。 一支箭才出去,另一支箭已经搭在竹弓上,随即也划出一道弧线钻进了黝黑的竹林。 同样的事情在一个扇面上同时发生,十六支火箭让开了竹林浓密的树冠,钻进了竹林。 云川没有看火箭射出之后的战果,背上竹弓亡命的向老桃树所在的方向狂奔。 同样的,其余七个人也正在做着同样的动作。 云川一口气爬到老桃树树冠,坐在一根横枝上狠狠地喘息了两口气,这才回头看自己的阴谋到底对竹林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 竹林烧起来了。 原先翠绿的竹林就像是一堵墙,挡住了沿河而下的风,现在,风终于开始报复了。 它吹动了火势。 干燥的竹叶在大火中逐渐卷曲,然后冒出一股烟之后,就立刻加入了燃烧的战场。 “嘟嘟嘟……”竹林中响起大象的鸣叫声,这一次,云川明显的从大象的鸣叫声中听到了恐慌的意味。 地火很快就沿着被熊猫啃咬了一半且已经枯萎的竹子,把地火送上了半空。 于是,枯萎的竹子就像火把一样开始燃烧,并迅速烤干了身边的翠竹,先是竹叶着火,然后,整棵竹子开始燃烧了。 风吹着火墙迅速的向竹林里蔓延,一道火光突然从竹林里蹿起来,如同鬼火一般脱离了燃烧的竹冠,一步越过十余米的空间落在另一顶竹冠上燃烧。 旋即,有更多的鬼火落进竹林,片刻功夫火点就遍布了翠绿的竹林。 云川从未听过熊猫的惨叫声会如此的渗人,如此的大,如此的凄惨,如此的绝望。 这是末世才有的景象。 “嘟嘟嘟……” 大象开始哀鸣,高大的竹子被它们庞大的身体硬生生的挤开,折断,在漫天的大火中,竹林里出现了一道不断向前延伸的黑色道路。 云川站的高,所以看得很清楚,有些熊猫被大火吞噬了,但是,却有更多的熊猫跟着大象踩踏出来的道路仓惶逃窜。 在火焰照亮的空间里,云川看到已经着火的大象一头钻进了大河,那些皮毛被火烤着的熊猫们也毫不犹豫的跳进了大河。 河面被火光照耀成了血色。 大象的长鼻子伸在水面上,它在泅渡,河面上还露出很多圆滚滚的熊猫脑袋,它们也在游泳,只是,一些幼小的熊猫漂在水面上,“嗯嗯,嘤嘤”的呼唤着随波逐流,最终消失在火焰照耀不到的黑暗里。 一头小象站在河边,甩着软塌塌的长鼻子,一会下到水里,马上又回到了岸上,哀哀的呼唤着母亲,始终不敢下水。 或许是母象听到了小象的呼唤,河水中一根快要抵达对岸的长鼻子忽然掉头回来了。 一头伤痕累累的大象逐渐回到岸边,用长鼻子卷住小象的鼻子,再一次进入了水中。 一根燃烧的竹子轰然倒下砸在红艳艳的河水中,很快就熄灭了。 云川目送那一对大象母子上了河对岸,眼看着一群熊猫狼狈的爬上了河对岸。 长出了一口气对喜盈盈的阿布等人道:“现在,这座岛就属于我们了。 开春的时候,竹子会重新生长出来,我们会有很多的竹笋吃,也会有很多的竹子慢慢长大,最后长成我们需要的竹材。 随着竹子长大,竹虫会有的,竹鼠的洞挖的足够深,它们也会活下来的,这样,我们就有吃不完的食物了。” 正文卷 第二十三章报应来的好快 第二十三章报应来的好快 大火烧过的竹林里有非常多的食物。 阿布带着六个少年人在冒着袅袅残烟的竹林里搜寻,收获非常的大。 因为太多的缘故,他们只割取食物身上最肥美的部分,大部分的东西都抛弃了。 云川不愿意走进竹林,所以,他带着野牛跟小狼在河边钓鱼。 只有把手放进冰冷的河水里,云川才能忘记昨晚看到的那一幕,以前,他是一个看日本人屠杀海豚视频都会流泪的人,现在,杀起大熊猫来毫不手软。 倒不是说大熊猫比海豚更加的高贵,只能说,云川的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以前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他,要有怜悯之心,要有共情,要懂得适可而止。 对岸很吵,非常的吵,不过,有大河拦着,对面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没有钓鱼重要。 一条鱼咬住了云川的手臂! 没错,是大半个手臂,并且用力的把云川往水里拖。 云川淡漠的看着这条足足有一米长的大鲤鱼,且纹丝不动。 他的身体早就被皮绳连接在一块有两吨重的巨石上,尽管手臂被扯得笔直,他依旧淡漠如风。 直到五指从鱼鳃位置穿出来之后,那条鱼才开始着急,可惜已经晚了。 这条鱼很大,手臂被鱼嘴嘬的好痛,即便是这样,云川也不打算放开,他今天准备吃全鱼宴。 小狼在河边瘸着腿蹦跳着朝那条大鱼呜呜的叫,到现在,他都没有学会汪汪叫。 鱼在水里的力气很大,不过,鱼头在他手里,这条鱼没办法向后退,只能左右摇摆,云川紧紧扣住鱼鳃,放松身体,消耗这条鱼的力气。 见半米宽的鱼尾巴左右呼扇,云川就呵斥小狼让它快点滚,别被人家一尾巴给拍死。 这条鱼也不知怎么的,猛地向前一蹿,于是,云川的整个胳膊就塞进了鱼肚子,这一次,云川的手刺破了鱼的内脏,还抓住了鱼鳔。 鱼鳔被捏扁之后,这条鱼就不怎么愿意动弹了,最后被云川拖上岸。 有了这条鱼,云川就不愿意再把手塞进冰冷的河水里,取出牙刀刮鱼鳞。 这条鱼的鱼鳞很大,放在手里跟小贝壳一般,小狼凑过来嗅嗅,似乎不怎么喜欢,就去找野牛看看有没有新的好玩的事情。 野牛在吃干草,永远慢吞吞的,它不着急,反正现在吃掉的草晚上回去还要再嚼一遍。 云川处理好了鱼,把鱼的下水丢进了河流,又用清水洗涮了一下他用来杀鱼的石板,然后,就安静的坐下来看河对面正在进行的杀戮。 事实上对面的杀戮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了,很无聊,一群野人在追杀另外一群野人。 只要看一眼他们正在争夺的战利品就知道,昨晚逃离这座岛的熊猫们以及大象的结果不太好。 母象不知道去了哪里,那只小象被人捆住,没有动弹,似乎已经死了。 野人们在很认真的相互厮杀着,没人看到对岸看热闹的云川,这两股人的数量差不多,男人的数量也差不多,所以呢,厮杀快一个小时了还是没有分出胜负。 阿布他们找到云川的时候,发现云川已经点燃了篝火,正在认真的烤鱼。 他们也看到了对岸的厮杀,也没有参与的意愿,就围坐在篝火旁边,等待云川把鱼烤熟,也等待对岸的野人们分出胜负。 他们总会分出胜负的…… 云川烤的鱼自然是很好吃的,配上挖出来的辣辣根味道就更上一层楼了。 鱼头上的肉最香,而这个鱼头太大,云川只能放在一个破开的大竹槽里,吃的非常认真。 吞掉那颗巨大的鱼眼珠之后,云川抬起头继续看战争进程,此时,河对岸的战争已经到了尾声。 实力相当的时候,不死不休的战争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两败俱伤。 而战争中最先战死的往往都是族群里最强壮的人,强壮的人与强壮的人作战,他们之间的战争也最惨烈。 看到一个野人把石斧镶嵌在另一个野人的胸口,云川就知道,这个受伤的野人死定了。 而那个受伤的野人也很厉害,被斧头砍中了,他还能抱着对方一起摔进河里,没有受伤的野人在河水中扑腾,每当他就要成功的时候,他就会重新沉下去,最后,就开始了没有止境的潜泳。 一边哭,一边作战是孩子跟妇人的权利。 男人死的差不多了,就轮到他们上场了,尽管他们的哭声很大,下手却干净利索,不管是把竹矛刺进人家的肚子,还是用石斧砍在人家脖子上的时候,都没有半点犹豫。 云川没来由的想起母亲部落里那两个为两碗竹鼠肉打架的女人,那场架在云川看来是毫无意义的。 在看了眼前这场厮杀之后,他忽然发现,人家才是对的。 野人们的心中没有平分这种概念,要嘛我全部得到,要嘛,我们光荣的战死。 这种决绝的心思来自于他们的记忆遗传,没有这种决绝心思的部落早就灭绝了。 云川看的很清楚,不论这两个小部族战斗的多么激烈,战场中心的猎物们却很安全,那头被云川认为已经死掉的小象,此时正在无聊的甩着鼻子,一会甩在左边,一会甩在右边……还不时地“嘟嘟”叫两声。 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孩子被一个女人丢进了河里,然后就有一个看起来更小的孩子跳上她的后背,张嘴咬住了她的脖子。 小孩子被女人丢的很远,转瞬间那个孩子就被水流带到了河中间,阿布站在河边把一根长长的竹子伸出去,那个孩子在水流中抓到了竹子,就被阿布给拖回来了。 小孩子上了岸,除了被冻得打哆嗦之外,什么都做不了,直到一个少年把他带到火堆边,递给他一块肥美的鱼肉,他立刻就活了过来。 鱼太大,云川他们吃不完,为了不浪费粮食,阿布就紧盯着对面的战场,期待又有孩子被丢进河里。 自家部落里的人还是太少了。 “阿布,你说大象会不会来找它们的孩子?” “大象可能死了。” “不可能,就这些人手里的工具,他们杀不死那两头大象的。” 阿布又从河里捞上来一个小女子,搓搓快要冻僵的手道:“大象来了会找我们报仇。” 云川摇摇头道:“大象会找他们报仇,我们是无辜的。” 阿布不明白云川的话,马上,他就明白了。 两头伤痕累累的大象疯了一样举着长鼻子从竹林里钻了出来。 它们真的很聪明,还懂得两面包抄,被大象鼻子卷到的人来不及发出惨叫声,就被大象用鼻子给卷死了,且死状凄惨。 踩——一泡血。 踏——一滩血。 人——如蝼蚁。 两头大象发狂了,造成的伤害让云川不忍再看。 大象的目标很明确,它喜欢个头大的,所以死掉的绝大部分都是成年人,且不论男女。 跳水的孩子就多了起来,阿布干脆把竹竿横在河面上,能抓住竹竿的就活,抓不住竹竿的他也没办法。 然后就有两个少年人把云川拴在河边的竹筏撑走了。 大象找不到撒气的对象,把地上已经被它们踩扁的人又踩了一遍,导致河对岸最方便当渡口的地方布满了人皮。 大象带着小象走了,还带走了几头没死的半大熊猫,它们排成队跟着大象走进了竹林。 云川看的出来,大象走的时候心情好像比较愉快,蒲扇一样的大耳朵懒洋洋的煽动着,就像一个大仇得报的侠客。 云川有了一个真正意味上的部落,全族三十七个人,就是部落里的人年龄偏小了一些。 而且分成了两派,有点水火不容的意思在里面。 也不知道这些小孩子们哪来那么大的仇恨。 要想在红砂岩上开凿住处,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之所以说比较难而不是非常难,主要是这里的红砂岩的质地比较疏松。 最奇妙的是,这里的红砂岩的构成是片状的,只要把石片插进缝隙,就能撬下来好大一片,云川认为把这些红砂岩片打磨成大小一致的块,就是很好的建筑材料。 现在,他有足够多的人手来做这件事。 人之所以会被冻死,主要跟食物不足有很大的关联,云川部落的食品非常的丰富。 那些被人类的血糊满的熊猫肉云川是不吃的,炖煮之后,那些孩子们很喜欢,他们不介意上面有他们昔日族人的血。 想要杀死大象,竹矛,木枪,石斧是不够的,必须要用金属武器才好。 云川的牙刀用来分割食物是很好用的器具,用来分解大象,犀牛,鳄鱼,这些皮糙肉厚的食物就不怎么管用了。 他分家的时候带走了自己储存的所有矿石,其中,有好几块都是不错的铜矿。 云川不打算用铜这种柔软的金属当工具。 铁是大地上最普通的一种金属,它们几乎无处不在,铁矿石就算是被拿来了,云川也拿拿东西没办法。 因此上,云川就带着他的磁石去了河边。 把磁石在河沙上滚动一下,磁石上边就沾满了黑色的铁粉。 据说,真正的龙泉宝剑,就是匠人们利用这种法子从沙子中间得到了铁粉,最后熔铸,锻造成一柄柄无双利器的。 正文卷 第二十四章云川需要一枚锤子 , 第二十四章云川需要一枚锤子 就在云川准备动手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连一柄锤子都没有,没有这东西,如何锻造出一柄旷世奇兵呢? 而他从沙子里弄出来的都是带有磁性的四氧化三铁,还需要不断地进行熔铸筛选,最后才能成为铸造神兵利器的好材料。 云川一想到自己还需要建造冶铁炉子,还要烧制硬木炭,还要……算了吧,神兵利器这种东西本来就需要机缘才能得到,太容易得到了可能会被雷劈。 或许是快要到春天的缘故吧,太阳留给桃花岛的温度超过了以往,红砂岩砖石也积累了不少,一座像模像样的房子已经有了雏形。 这是一座红色的房子,颜色是红砂岩的本色,族人们的对建造这样的一座房子热情很高,短短时间里,就用最粗糙的工具给云川制造出来了大量的红砂岩砖。 没有粘合剂,砖石堆积的高了,会有危险,云川就准备用卯榫工艺来堆积。 所谓卯榫结构,就是在砖石的两侧一边弄凹槽,一边弄凸起,两块砖合在一起不用粘合剂就很稳当。 修整凹槽,或者凸起的小工具的制造,对云川来说没有什么难度,磨制出合适的石刀再绑上规定宽度的木条就能刮出合格的凹槽或者凸起。 族人们的脑子不太好,可是,他们的手真的是很灵巧,云川教了一遍之后,他们立刻就能上手,而且,做出来的东西比云川做出来的要好。 或者,这与他们时时刻刻都要用手来讨生活的习惯有关。 在放弃寻找食物,全职来制作红砂岩砖,房子修建的进度就很快了,六天之后,当云川站在脚手架上,把最后一捆草铺在房顶上之后,一个八面漏风的房子就出现在了桃花岛上。 剩下的工作就简单了,用泥巴补漏,用加了荒草的泥巴糊房顶,这些事情阿布带着他们就能干的很好。 此时,云川又开始烧制陶器,制作瓦片,同时,他还想烧出一口合适的坩埚。 这些天来,老天爷很给脸面,没有下雨,虽然还是很冷,不过,终究能让人活下来。 当阿布把瓦片铺设在房顶之后,云川相信,这么高大奢华的房子应该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有了这座房子,极大的激发了族人们的想象力,他们用尽心思来装扮这座房子。 然后,云川就得到了一个绘满抽象派,野兽派,火柴人画作的极具印第安风格红房子。 他们还特别暖心的给云川留下了老大一块空白,供他来肆意的涂鸦。 云川决定把这座房子称之为红宫! 说起来,云川部落应该是丘陵部落中最富裕的一个部落,就连母亲的部落也赶不上,因为——他们每个人至少都有一张兽皮御寒,有一条麻布裤衩穿,而那些已经开始发育的女孩子甚至还能在胸口围一块麻布。 共通的命运,共同的生活很容易把仇恨给消弭,原本仇视的两帮新来的少年们,渐渐放下来戒备,开始进入新的生活。 巨大的陶罐里奶白色的鱼汤在翻滚着,云川抓了一把刚刚长出来的野菜嫩芽丢进汤锅,鱼汤的味道就更加的香浓了。 熊猫肉云川是不吃的,不过,他很喜欢用熊猫身上的肥肉炼制出来的荤油。 用一点荤油把鱼两面煎黄,再用热水煮一下,鱼汤想不变成奶白色都难。 野人们的寿命短,很大程度上跟食物太过粗粝有关,再加上疾病的折磨,再加上风雨侵蚀,想活得长一些根本就不可能。 云川的对策就是——汤! 熊猫汤,老虎汤,牛肉汤,鱼汤,野菜汤。 在各种各样的大补汤的催促下,他瘦弱的族人们的脸上终于没有了菜色,身体看起来也正常多了。 每天晚上,族人们就会围着云川躺在一块被掏空的红砂岩石板上看璀璨的星河。 红砂岩板下边的火星偶尔会被夜风吹得发亮,那些躺在被火烘烤的温热的石板上的少年们的眼睛也在闪闪发亮。 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云川就会指着天上的星星,给他们讲一个又一个人死后会变成星星的故事。 “你们看,那几颗星星如果连起来像不像一头老虎?你们要注意,老虎嘴的方向,那里原本应该有两颗大牙的,现在之所以没有了,那是因为它的牙在我这里。” 云川说着话就把自己的一对牙刀拿来出来,等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这两柄牙刀上之后,他就抬起胳膊,把牙刀举的高高地,像是要把这对大牙还给已经死掉,变成星星的剑齿虎。 阿布早就迷上了这些故事,他不仅仅喜欢听,还能在故事的中间添加一些桥段,比如把云川添加进去。 云川的故事讲得很长,直到族人们撑不住终于睡过去的时候,云川才停了下来。 他要多说话,才能让族人们跟他多说话,话说的多了,以后他就不会再寂寞了。 天亮了,只是出现了早霞,还是类似火烧云一般的早霞。 冬天出现这样的东西,云川也拿不准会不会下雨,为了保险起见,他让少年们把晾晒在外边的咸鱼,统统收回房子里。 云川这时候最大的天敌就是鸟! 在平原上的桃花刚刚起了花苞的时候,他把带来的谷子,高粱,糜子,小麦种了下去。 没想到才种下去,就被铺天盖地的鸟群给祸害光了。 为此,云川发动族人把一大块麻布给拆成了线,加上细细的竹篾之后弄了一张粘鸟的大网。 不用投放什么诱饵,在太阳出来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云川就收获了一箩筐小鸟,什么鸟都有,其中以麻雀最多。 乌鸦这种混账东西就可恶了,它们的体型太大,而网子的质量太差,没有捕捉到这种东西,还让人家把网弄了好几个大洞。 云川看着这些大洞忍不住想,如果有后世那种鱼线编织的网子,自己这一族,完全没有狩猎的必要了,只要把网子支起来,就有吃不完的鸟。 鸟,太多了……这是农业的大敌,至此,云川才明白母亲的部族明明有可以吃的草籽,为什么从来都不种地了,因为,条件不允许。 麻雀也就罢了,这种鸟最大的种群不过是千八百只,最恐怖的是椋鸟,这东西的种群实在是过于庞大了,当它们在空中飞舞的时候,堪称遮天蔽日,每天傍晚,当这些椋鸟归巢的时候,就能看见它们的表演。 一会像巨鲸,一会像猛虎,一会像凤凰,一会儿像长蛇,每当云川看到这一幕,他就对这个时代的农业深深地担忧着。 好在,它们是有天敌的,各种老鹰,各种鹞子,红嘴的,白嘴的乌鸦,可惜,这些鸟在的时候,椋鸟,麻雀们就会消失,一旦这些东西吃饱了走了,云川的桃花岛就会再一次变成鸟类的天堂。 冬天都是如此,云川不敢想开春之后迁徙的鸟儿回来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黑陶坩埚被烧的通红,云川把砸成粉末的铜矿石丢进坩埚,一边用陶棍搅拌着,一边查看有没有铜被融化。 跟野人们融铜的艰难过程不同,云川这边因为制作了七八个竹子风筒,因此火焰的温度很高,不一会,就把铜矿石粉末给融化了。 云川用长柄陶勺刮掉杂质,红艳艳的铜水就安静的留在坩埚底部。 云川没有锡,在集市上只弄到了一点铅,他想都没想的就把手里的一点铅丢进了铜水里。 铅进了铜水很快就融化了,云川不停地用陶棍搅拌着,见他们已经彻底融合了,就拔掉堵在坩埚缺口处的陶片,眼看着一道红线注进了一个锤子模样的被烘干的沙子模型里。 然后,云川就得到了一把锤头,这把锤头很奇怪,只有一面像后世的锤子,另一面是平的。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就手头的这点材料,云川弄不出一个可以扣合的模子。 云川用了半天的时间才给这个锤头装上了锤柄,随意的挥舞几下,除过偏重之外没有别的毛病。 每个人都喜欢这柄锤子,且不论男女,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柄锤子,而云川手里的铜矿实在是太少了。 他手里的铜矿仅仅能铸造出来一柄铜锤,一块铜板,而这两样东西都是云川冶铁用的最重要的器具。 铸造这些东西很容易,就是太费炉子了,基本上冶炼一次,炉子就废了,坩埚上也会沾满铜以及杂质,也就废掉了。 而冶铁是一个极为繁琐的重复性工作,第一炉出来的铁什么都不是,也就比石头黏一点,没有用,除非可以重复不断地冶炼,铸造,才能得到一块比较有用的铁。 铁出来之后,还需要继续冶炼用力搅拌才能变成钢,铁目前对云川的作用不大,除非他能把钢弄出来。 云川低头看看自己因为炼铜被火烤的蜕皮的两条胳膊,抬头看看风雨欲来的天空,重重的叹了口气。 亲力亲为的感觉实在是太差了。 正文卷 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 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站在族人中间,云川自觉不自觉地就高人一等。 没错,就是高人一等,这与他的身份无关,只跟能力有关。 在母亲的部落中,有能力的人总是会出头的,就算不出头,族人们也会帮他出头,就像母亲,就像他在部落中自然占据了高位是一样的。 在这方面,野人并不是野人,而是一个个极为聪明的裁判者,他们能用最朴素的视角判断出谁必须要干活,谁可以不干活。 在部落中,每一个人都要干活,每一个人都要战斗,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不干活光吃饭。 除非这个人不干活却能给大家创造出更多的食物才成。 云川毫无疑问就是这么一个人。 远处的桃树已经泛红,大地上也有了星星点点的绿色,碧沉沉的河水开始上涨,有时候还能从河水看到零星的冰块。 当然,还有零星的尸体。 河水里的尸体比正常人大的多,也就是所谓的巨人观。 这个模样的尸体应该在河水里浸泡了很长时间了。 所以,云川可以肯定,在大河的上游,正在发生一场战争。 一具尸体停留在了回水湾附近,几条鲶鱼正在啃咬尸体,在河水的掩护下,鲶鱼推动了尸体,那个尸体好像活过来一般。 云川仔细的观察着尸体,没有打搅鲶鱼进食,这是一具没了一条胳膊的尸体,一条鲶鱼正在啃咬断口处,就好像他的胳膊又长出来了一般。 尸体没什么看头,是一具男人的尸骨,一如既往地丑陋,死后呈现出来的巨人观模样,反而像是把他打扮了一下,让他原本扁平的脸变得立体了一些,也比活着的时候更好看了一些。 这些不重要,云川看的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胳膊的断口处,虽然这里被鱼啃咬的不像样子,即便如此,云川依旧能看的出来,创口整齐,这个人的胳膊是被刀子砍掉的。 石斧没有这样的能力,只有金属武器才有这样的本事。 想到金属武器,云川就没来由的想到了那个带着青铜剑的轩辕。 平原部落因为去年的那场洪水没了饭吃,那么,以轩辕的智慧他绝对想不出除过抢劫之外任何可以帮助族人的办法的。 抢劫集市不过是他应急的一种方式,抢劫丘陵野人部落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 因为是冬日的缘故,浮尸没有腐烂,只是被泡成了巨人观,这样的尸体,在水中至少泡了十天的样子。 也就是说,十天前,在这条河的上游,发生了丘陵部落与平原部落之间的战争。 用竹竿把尸体推到河道里让他继续旅行,云川就没来由的想起那个被他毒死的没鼻子的男人。 云川很肯定,那个人那么聪明,一定是轩辕派来探路的探子。 既然如此,就说明,轩辕来丘陵部落不仅仅是要抢夺物资,还有劫掠这里的野人给他们当奴隶的想法。 毕竟,那么大的一场洪水,他的部族人口一定损失惨重。 阿布今天捕捉到了很多鲶鱼,他们好像更喜欢这种肉很多,油很大的鱼,唯独云川对这东西没有半点兴趣。 以前,人们总说杞人忧天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其实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人其实都是智者。 就像云川能通过一具尸体,再连接自己以前得到的一些消息,相互印证之下,就基本得到了轩辕迟早会来到自己部落的消息。 所以,钢铁的冶炼再也不能等了。 铁沙不经烧,一捧铁沙倒进坩埚之留下一点铁水,而杂质实在是太多了。 云川一遍遍的刮掉杂质,以至于两百多斤铁沙,最后只弄出来了一个七八斤重的铁条。 铁条很脆,掉红砂岩上就摔成了七八块,云川把这块铁继续放进炉子里烧,还让阿布带着五六个少年疯狂的用竹筒往炉子里打气。 炉火熊熊,铁块再一次融化,依旧出现了很多杂质。 炼铁的过程云川重复了四次,才得到了一块品质稍微好一点的生铁。 下一次,就要开始炒钢了,云川不知道能不能成,他手头的东西实在是太欠缺了。 把坩埚里也不知是铁水,还是钢水的液体倒进了沙模里,一柄云川常见的刀的模样就出现了。 等这柄刀冷却下来了,云川抠出这柄刀,在竹子上砍了两下,还没有开锋,刀上就多了几个凹坑……这仅仅是砍竹子而已。 云川失望至极,将这柄刀丢在红砂岩上就回到了他的红宫。 因为,下雨了。 烟雨笼罩了大地,世界成了灰蒙蒙的样子,透着一股子寒酸的意味。 雷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像是来自远古,河对岸的大象不肯离开,听到了雷声,也跟着“嘟嘟”的叫唤。 一群群的蚂蚁钻进了黏在地上的人皮,它们吃光了人皮里面的肉,却把人皮独独留了下来。 雷声终于从远古回到了现在,“喀嚓”一声,在红宫的头顶炸响。 “今天应该是惊蛰!” 云川把头从床上抬起来,懒懒的对躺在他对面的阿布道。 “什么是惊蛰?” “冬天就要过去了,第一声雷响起,地里的虫子应该活过来了。” “知道了,今天是惊蛰。”阿布起身,在红宫的墙壁上用炭黑描绘了一条闪电,然后在闪电下边又描绘了几条蛇一样的虫子。 又一声惊雷在红宫上方炸响,云川忍不住缩缩脖子,没有咒骂老天爷。 他觉得自己当初烧草地,烧山,烧海岛的行为,足够让雷公把自己劈死了。 “咔嚓嚓”又一声惊雷在云川耳边炸响,随即,窗户边上亮如白昼。 应该是闪电击打在红砂岩上了。 云川不敢出去,怕被雷劈。 春天的第一道雷就来劈自己很正常,在干了那么多的坏事之后,云川有这个心理准备。 部落里的少年们已经从小老虎变成了鹌鹑,自从小狼跳进云川怀里发抖,野牛趴在云川床下低着头,别的族人也不知怎么的,就开始往云川背后躲,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等最后一个人躲在云川背后的时候,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老鹰捉小鸡的队形,云川就是那只母鸡。 而此时的云川早就被这些人从床上挤下去了,再挤下去,他就要离开红宫了。 云川没有什么不满的,自己既然是部落的老大,那么,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危险的时候,他自然要第一个上的。 云川有这种当老大的自觉。 雷暴很快就过去了,也该过去了。 带有正电荷的阴云,与带有负电荷的阴云相遇,就会打雷,等能量释放没了,也就没有雷可以打了。 不再打雷了,部落里的少年们也就不害怕了,还有人鼓噪趁着火没灭,可以增加一顿饭,还说他饿得很。 云川是一个大度的人,已经忘记了这些人刚才把他推到雷暴最前沿的行为,准许他们再炖煮一锅鲶鱼汤。 天亮的时候,小雨依旧下着,空气清新的让人沉醉,这是氧离子太多的缘故。 这种清新的空气云川一点都不稀罕,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种好空气早就闻厌烦了,与此相比,他更想闻闻他那个世界里的雾霾。 出门之后云川忽然发现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变成了斧头的模样。 为什么这么说呢,完全是因为他的那柄刀融化了,刀头那个地方不平坦,有一个小小的凹坑,刀融化之后一部分就汇聚到了那个凹坑里,好好地一柄刀,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把斧头。 这是一柄丑陋的淡蓝色斧头,淡蓝色应该来自于雷电。 云川举起这柄丑陋的斧头砍了一下竹子,竹子没有被砍断,斧头弹了起来,云川看了看斧头锋刃位置,结果,没有开刃的斧头没有任何痕迹。 云川抬头想了一下,就明白了,雷电融化了刀子,因为有雨,在快速凝固过程中,等于给这柄斧头淬了火。 云川单手举着斧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另一只手挠挠下巴,眼中满是疑惑。 难道说古书中说每当有神兵利刃出世的时候,真的会有天象来应答吗? 不管是怎么回事,云川觉得自己终于还是有了一柄神兵,在这个蛮荒世界终于有了一点武力上的依靠。 有春雨,所以火场里的竹笋正在猛长,春笋的味道很好,云川不愿意放过,所有的少年人都被派出去挖竹笋,独独留下阿布帮他摇砂轮磨斧头。 斧头的毛边,飞刺被完全清理干净干净之后,一柄闪闪发光的斧头就出现在了云川的面前。 这柄斧头如果放在后世,估计能卖二十块钱,可是,现在,当云川一斧头就砍断了一根竹子且毫发无伤后,阿布就疯了。 现如今,族群里有太多,太多没被烧死的竹子需要修理了。 有了斧头之后,他的工作热情极度的高涨。 云川瞅着疯狂干活的阿布若有所思,看来,更高,更快,更强这样的要求,放在这个时代也是合适的。 同时,云川弄明白了一件事,上一次,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其实已经是钢刀了,只是炒制的次数不够,如果多融化一次,那柄刀就能淬火,最后成真正的钢制品。 正文卷 第二十六章夸父,夸夸父亲? 第二十六章夸父,夸夸父亲? 以前的云川可没有现在这么细心,也不可能费力气去回溯整个事件的过程,再分析结果。 因为用不着,有比他更加聪明,更加负责的人在做这样的事情。 可惜,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只能依靠自己。 有回溯并分析过往能力的人,人们一般把他们称之为人才,现在,云川也有了这个能力,可见,人才其实很多,就看我们肯不肯开发大脑。 桃花绽放的时候,云川很想大醉一场,很像树姥姥的那棵老桃树上的桃花开的就像阳光一样灿烂。 云川不敢去那棵桃树下沐浴桃花雨,因为风吹动的时候,桃花片片脱落,就像时光又发生了变化一样。 云川不喜欢变化,他总觉得自己应该以一个地质队员的身份结婚,生子,老去,最后一命呜呼。 不该来到这个蛮荒的世界带着一群野人挖竹笋。 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蛮荒的世界,他觉得也能活,只是千万不要再变化了,否则,他又要重新熟悉这个世界,这很麻烦。 一只竹鼠从小洞里探出头来,呆呆傻傻的瞅着手握牙刀收割竹笋的云川不知道逃跑。 云川在这个蠢货的脑袋上用指头弹了一下,它才凄厉的叫着回到了洞里。 这样愚蠢的竹鼠太小,且养肥一些再动手不迟。 这只竹鼠的目标就是他脚下一根刚刚冒尖的竹笋,本来想用牙刀切掉,云川微微叹息一声,终究还是放过了脚下的竹笋,把目光盯在另一个又大又肥的。 大河是流动的,能带来很多远方的消息。 阿布捕鱼的时候捞到了一个竹筐,他原以为是一件能用的工具,用竹枝把竹筐捞过来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婴儿。 婴儿肥胖可爱,且干净,虽然快要被冻死了,还是让人心生怜爱之意,阿布用兽皮包裹住放在火堆边上片刻功夫,这个孩子就开始哭泣了。 云川刮了一层米油喂给孩子,他吃了半盆子,终于不哭泣了,挥舞着小胖手冲着云川“呀呀”的拍着马屁。 云川费了好大功夫才确定这不是一个穿越者。 如果不是穿越者,那么,这个孩子是从哪里来的?云川很确定,丘陵部落里除过他小时候这么可爱之外,别的孩子都是讨债鬼,一般每天都张着嘴要食物。 阿布在河边又等了好久,没有捞到这个孩子的母亲。 不过,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沿着大河风一样的狂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你就没想过叫唤一声,人家说不定是这孩子的父亲。” “父亲?”阿布对这个名词很是陌生,至少他这是第一次听到。 一个孩子有母亲是对的,至于父亲,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要知道就连轩辕这样的人都自称是有熊氏之子,而不是说他是某某人的儿子。 父亲在这个时候是不确定的,孩子出生的方式也是各种各样的,母亲被一条蛇侵犯了,生下来了一个孩子,母亲不小心踩到了巨人的脚印,生下来一个孩子,还有被发光的人指指肚子,睡醒之后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过了许久才生下一个孩子。 总之,孩子的出生永远都是意外。 就像那个喜欢追着浪花狂奔的夸父族人一样。他一定不是在追逐一个藏在竹筐里的孩子。 对阿布这个预测,云川多少还是满意的,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只因为夸父族人喜欢吃人这一点,任何一个野人都不会认为他们有什么仁慈之心,更不要说喜欢孩子了。 假如那个高大的夸父族人真的在追逐这个小不点,也一定是在追逐自己最可口的食物,与人的情感没有半分关系。 又到了岛上的人吃饭的时间,岛上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一个徘徊在河边的夸父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用游泳的方式度过这五十米宽的河面。 于是,云川这群人就站在河边用弓箭对付这个吃人的人。 箭如飞蝗,那个夸父族人不但要游泳,还要防备羽箭,这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只能任凭羽箭落在他的身上,不一会,他的血就染红了一大片河水,只是浪花翻滚一下,血迹也就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那个夸父族人。 云川一行人欢呼了起来,能干掉一个夸父族人,对他们来说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不过,他们马上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那个夸父族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红砂岩的最高处,还举着一块百十斤重的红砂岩向他们丢了过来。 阿布迎着碎裂的石快奋力向红砂岩上攀爬,同时冒死向上攀爬的还有云川的族人,唯一能保持镇定的人就是云川。 他没有迎着石快向上爬,而是从竹筐里提出那个胖孩子,准备丢进大河里去。 夸父族人力大无穷,身上插着十几根羽箭依旧勇不可当的样子,云川不觉得自己的族人可以战胜他。 为了避免这个孩子被夸父吃掉,最仁慈的办法就是把他丢进大河去喂鱼。 看到食物要被丢进大河了,那个高大的夸父卑微的单膝跪在地上束手就擒,一个山一样高大的汉子,哭的像一个婴儿。 云川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馋的人,仅仅为了一块可口的肉,就卑微成了这个样子。 阿布把这个夸父捆绑的非常结实,用的是老虎皮绳子,他胸口上的羽箭被拔掉了,所以,成串成串的血就从红砂岩上流淌下来,把红砂岩给弄得黑了吧唧的。 云川确定这个夸父族人已经被绑的很牢固了,这才抱着那个孩子来到这个夸父身边。 很早以前,云川以为夸父族人必须身高百丈,或者万丈才成,否则,他凭什么追逐太阳,凭什么一口喝干渭水跟黄河呢? 这个夸父可能是夸父族中的侏儒,身高最多只有两米,体重应该不超过三百斤。 他被人绑住了,浑身几十个洞都在流血,他好像不觉得痛,只是看着那个云川手里那个白白胖胖的孩子,狰狞的面容逐渐变得温和,最后居然能让云川看出一丝憨厚来。 云川看看胖孩子的雀雀,没什么奇怪之处,就是一个小小的精致的雀雀。 “这是你的孩子?” “吃我,不要吃他。” 云川看看孩子,再看看手脚都被绑在背后的夸父道:“我不是夸父族,我们不吃人。” 夸父贪婪地看着孩子道:“如果能吃饱,我们也不喜欢吃人。” 云川不得不承认,这个夸父族人其实长得很英俊,有点像大了四五个号的自己。 “好,我们杀了你,把这个孩子养大,你吃过人,他可没有。” 这句话有些复杂,夸父想了半天,终于明白了云川的意思,就努力的抬起脖子露出自己手指粗细的大动脉,示意云川可以动手了。 云川看看阿布他们,再看看引颈就戮的夸父,脑袋里竟然莫名其妙的出现了轩辕那两排白石块一样的牙齿。 他准备赌一下。 赌赢了,他就能带着部落祥和快活的继续在这座岛上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这座岛弄成自己想要的一个家。 赌输了,他们这些人很可能有几个活不下去,还有可能被这个夸父族人烤着吃掉。 最终云川咬着牙在阿布他们惊恐的眼神中割断了这个夸父手脚上的绑绳,且在第一时间把孩子塞给了这个巨人。 孩子才被送到巨人怀里就哭泣了起来,巨人用一只手拖着这个孩子,将他放在胸口,云川惊奇的发现,他居然把孩子的嘴巴凑在他的伤口上,让孩子吸吮他的血。 在米油跟人血之间,这个孩子果断的选择了米油,他执拗的不肯吸血,依旧哇哇大哭。 巨人有些慌张,四处乱看,云川觉得他似乎在考虑把某一个人抓住弄成肉糜喂孩子。 在巨人准备行动之前,阿布终于聪明了一次,飞快的回到红宫,抱着一个不大的瓦罐跑了过来,举着瓦罐递给了巨人。 巨人看看罐子,就盘膝坐了下来,用两根粗大的指头捏着竹勺,挖里面的米汤喂孩子。 孩子喜欢吃米汤,这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孩子吃饱了,就靠在巨人的胸口上睡着了,云川瞅着千疮百孔的巨人道:“留下来跟我们一起过吧。” 巨人俯视着云川道:“我最强大。” 云川笑道:“你庇护的那些族人应该都死了吧?” 巨人低下头看着孩子轻声道:“都死了。” 云川制止围在他身边的族人道:“我的族人活得很好,每个人都能吃饱饭。” 巨人道:“我吃的很多。” 云川踮起脚尖,拍拍巨人的肩膀道:“我养得起你。” 巨人嘿嘿笑道:“你如果让我吃饱,谁打你们,我就打他。” 云川认真的道:“我们不吃人,饿死都不吃人。” 巨人冷笑一声道:“那是你没有饿过,现在,我饿了,给我吃的。” 云川微微一笑对阿布道:“把最大的那条鱼拿来,我亲自煮鱼。” 阿布等人听云川这么说,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们吃过云川煮的鱼,可以说,为了吃到那口鱼,他们宁愿把自己的命交给云川。 这件事是没有什么例外的,这个夸父也就是身体巨大了一些,与旁人没有区别。 正文卷 第二十七章烤人大会 第二十七章烤人大会 夸父虽然吃过人,他却是云川在这里见过的人中,最像后世人的一个人形活物。 虽然用自己的血来养育孩子显得很变态,可是呢,云川听过罗马人一些更变态的传闻,人家用男人的生命精华在喂养孩子,据说这样可以让孩子更加的强壮。 总之,这都是浓浓的父爱,孩子接不接受无所谓,重点是他们的父亲确实付出了。 所以,爱孩子是应该的,人类进化了很多年之后才知道如何把这种爱用在正确。 夸父吃了云川烤的鱼,立刻就爱上了这座岛,爱上了这里的人,也心甘情愿的接受云川的驱使。 他不仅仅迷上了烤鱼,更喜欢云川用砂锅炖出来各种汤水,所以,这个夸父就信誓旦旦的表示臣服云川。 夸父夸张的表现,在云川眼中就是一种最朴素的骗术罢了,他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是希望借助云川的手艺把他的儿子养活。 夸父看的出来,这个不到一岁的孩子,留在云川手里,才能有大概率活下去。 对这样的关系,云川大致是满意的,相互利用其实才是人类生活中最正常的一种关系。 桃花岛上的人太少了,三十几个人的族群是经不起大风浪的,他希望有了夸父这个猛将之后,能开始扩大自己的领地与统治人口。 一座孤独的岛屿是不能建立一个国度或者王朝的。云川希望能把对面竹林里的两头大象撵走,希望在那里安置更多的族人,如果能出现一些自然村落就再好不过了。 云川把开疆拓土,收拢人口的重任交给了阿布,具体由夸父来实施。 阿布把斧头藏在身上,对于夸父他提防的厉害,他晚上总是睡不着,总觉得那个夸父会在半夜慢慢爬起来,把他们这些人的脖子拗断,然后再涂抹上盐,腌制之后慢慢吃。 所以,在听到云川准备派他跟夸父出去捉人的时候,对云川的安排很满意。 夸父看着孩子在云川怀里愉快的跳跃着,扭头就出了红宫,带着阿布等四个少年,乘坐一个大竹筏离开了桃花岛。 猛将的用处就是这样的,不能放在首领的身边,要让他时时刻刻动起来,唯有这样,才能把猛将的作用最大化,同时,也可以让猛将在永无止境的战斗中死掉。 在筚路蓝缕的创业生涯中,最重要的是活着。 为了这个目标云川活得非常谨慎。 晚上的时候猛将,猛士们回来了,他们的收获非常的丰富,一个五十多人的部落自愿搬来岛上居住。 这是一个不错的部落,主要是因为他们是一个纯粹的以农耕,采集为主要活命手段的部族。 这种部落的战力一般都很弱,如果他们能狩猎的话,绝对不会在这里种庄稼。 听阿布说,当夸父出现在这些人的面前的时候,他们并不惊慌,而是很干脆的从族群里找到一个长得最肥的人献给了夸父。 为了让夸父满意,他们甚至弄死了这个肥人,分成几大块装在箩筐里,好方便夸父带走。 云川听了经过之后,觉得这些人很适合当奴隶,不知道反抗,只一味的讨好敌人,这样的人呢是最好的奴隶,他们甚至是最好的奴隶种子,只要给他们一个平静的生活,他们就能繁衍出一大批合适的小奴隶。 为此,这些人上了岛之后,迎接他们的就是一通臭揍,之所以揍他们是为让他们感到害怕,诱发他们心底最深处的恐惧感,最终让他们想不起反抗。 果然,打过他们之后,这些人就表现得非常听话,即便是不准他们进入红宫睡觉,他们也没有什么意见,最后围着红宫,躺在墙根上度过了他们在桃花岛上的第一个夜晚。 事情总会发生偏差。 就在云川给这些人吃灰烬地捡回来的肉食的时候,他们立刻就变成了狼。 云川,阿布,以及六个母族带来的伙伴们已经进化的高级了一些,他们也喜欢上了喝小米粥,豆子粥,高粱粥,只是还要添加一些肉食,不像云川,早就放弃了吃肉,他宁愿吃草也不愿意吃那些粗制滥造的肉。 夸父对此嗤之以鼻,勇猛的给自己儿子喂肉糜,还说夸父族的孩子都是这么养大的。 孩子自然不听他的,他不喜欢吃肉糜,一口都不吃,只对云川瓦罐里的米汤感兴趣。 这孩子明显不是这个夸父的,孩子的双眼皮很明显,黑黑的眼珠子,黑头发,而夸父尽管眼睛很大,却是单眼皮,眼珠是黄褐色,头发卷曲而浓密,可惜颜色是黑中带黄。 这样的父亲要是能生出这样的孩子那才是见鬼了。 当然,云川当然不会告诉他这一点,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夸父为什么会离开族人流浪,这中间一定有一段离奇的故事。 夸父族人与普通人不一样,他们由于战力强大的缘故,虽然选择跟族人住在一起却比较分散,喜欢独居。 这是有道理的,就像老虎,狮子这些猛兽也因为战力强大的缘故,一般也是独居,不成群。 吃饱了肉食的奴隶们很高兴,对于云川安排他们烧荒种粮食不仅不反对,反而由衷的感谢。 他们种地的手艺很娴熟,不但知道把草根挖出来晒干,把土地弄平整,还知道一把火把挖出来的草烧成灰烬,埋进地里。 对于种地,这些人确实是专业的,在云川的提醒下,他们从竹林弄来了更多的灰烬,统统埋进地里,最后用竹矛在地上扎一个不深不浅的洞,把种子丢进去,再覆盖上土。 他们最聪明的地方在于会赶鸟,这群人不论大小,只要把手聚拢在嘴巴边上,就能发出惟妙惟肖的老鹰叫声。 并且不知道疲惫,可以从早上喊到晚上。 鉴于此,云川对岛上的粮食丰收抱着很大的期望。 河里已经很久没有尸体流淌下来了,看来轩辕的战争已经告一段落了,当然,也有很大的可能是轩辕把人杀了没有丢河里,而是丢弃在了陆地上,总之,有很多种可能。 夸父他们出门的时间越来越长,附近的部落已经被他们抓的差不多了。 很多部落初来乍到的时候总想着逃跑,往往在吃了一顿饭之后想要逃跑的人就很少了。 岛上太安全了,没有猛地跳出来的老虎,也没有躲在草丛里的狼群,更没有能把孩子叼走的巨鹰,就连毒蛇,在岛上也很罕见。 然而,这些并非是他们留下来的主要原因,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期盼红宫广场上有炊烟升起。 这东西已经成了他们归家的讯号,每当炊烟升起的时候,他们就会停下手里的活计,洗干净双手之后,端着属于自己的竹碗,等着云川给他们分发食物。 食物很丰盛,有时候是熊猫肉,有时候是鱼肉,更多的时候是鸟肉,而且都是添加了盐巴的,虽然他们对云川往肉汤里丢野草的行为很不满,一样不妨碍他们猛烈的进食。 人手多了十倍不止,食物的来源逐渐有了侧重点,云川竹子编制了渔网,让捕鱼的效率激增。 所谓的渔网,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由细细的竹篾编织成的网兜,只要把网兜横在平静的水面上,不出一顿饭的功夫,就能抓到很多鱼,让云川经常感叹这条河的物产之丰。 云川在闲暇之余,也会乘坐竹筏去两岸走走,大河虽然被桃花岛劈成两半,另一边的河道却远比这边的河道宽,且水流湍急。 他让两个会游泳的奴隶乘坐上竹筏去了另一边的河道开拓航道,结果,一瞬间的功夫,两个奴隶连同竹筏就被河水冲的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回来。 桃花落了很久了,树上结出了一个个指头大小的青果子,密密匝匝的青果子对桃树来说不是一个好现象,云川就派人把多余的果子摘掉,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他期望这些青果子可以长成可以吃的水果。 食物必须丰盛起来啊。 这是云川心中最殷切的呼唤。 竹子生长的真的很快,尤其是在竹子的主杆被火烧掉之后,扎在泥土深处的竹根就把所有的养分玩命的贡献给了竹笋。 尽管云川的族人们在努力的挖掘竹笋,在一场春雨过后,数不清的竹笋还是躲过了人类的杀戮,快速的从竹笋变成了竹子。 绿色覆盖了黑色灰烬,再有半个多月的时间,竹林那里又会是一片生机盎然的模样。 今天,云川不能在竹林里多加停留,主要是夸父这个人要举行一场烤人大会,他比必须到场。 这场烤人大会是阿布在云川的授意下举行的。 简单来说,就是夸父当坏蛋,云川最后当好人的一场戏码。 这绝对是无奈之举,不是所有的部落人都懦弱的如同鹌鹑一般,总有一些部落人依旧认同自己的部落,不愿意臣服在云川脚下。 这个时候,一定程度的威慑是非常有必要的,夸父以为把人烤熟了分给那些不听话的人吃,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云川不这么认为,吃人这种事情是野兽行径,人,能不沾这种事最好不要沾。 当然,吓唬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云川回到红砂岩营地的时候,夸父的烤人大会已经要开始了。 人,火堆,烧烤架一样都不缺,并且,连观众都已经到位了。 平台下黑压压的一片脑袋,乱糟糟的,云川仔细看过,这些人中,有麻木不仁的,有痛苦地,有愤怒的,当然,也有跃跃欲试的人。 这就对了,只有在人群中能因为同一件事出现这么多样的情感表现。 如果是狼群,或者别的什么群在开这样的大会,假如它们有情感的话,那么,这些情感必定是一致的。 被夸父绑在烧烤架上的男人是一个英雄,也是夸父在征服这些部落的过程中,唯一给他制造了阻碍的人,并且,就是这个人用投枪伤到了夸父。 正文卷 第二十八章丑陋的人类 第二十八章丑陋的人类 有反抗心的部族一般都是比较聪明的部族,也就是说是所有臣服的部族中实力最强悍的部族。 如果不能让他们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混,最后,一定会出问题的,所以,这一场烤人大会的举行势在必行。 被烤的这个人是山顶部落的族长,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英雄,他有一顶虎头盔,是用老虎头骨制作的帽子。 也就是说,他杀死了一头老虎。 他能杀死一头老虎,却不能杀死夸父,主要原因在于夸父比老虎聪明的多。 这是一位遇到危险身先士卒的好族长,也是一位做事非常公平的族长,所以,他的族人很敬爱他。 今天,云川就准备毁掉这个族长的名声,毁掉这个族长统御族人的法理基础。 人已经放在烧烤架上了,柴火也准备好了,另一边的火堆上竹笋熊猫肉汤已经开始快要烧开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夸父把这个叫做“绘”的男人烤熟,大家就能开饭了。 绘,赤身**,大字型的躺在烧烤架上,夸父正在用一柄锋利的石刀收拾他身上的毛发,眼中满满的都是对食物的敬意。 云川随意的来到绘昔日的族人中间,虽然这些人眼中满是恨意,云川却不在乎,既然他们能够投降,就说明他们都是胆小鬼,这个时候表现出来的恨意,不过是一种廉价的自我鼓励罢了。 “你看起来很老了,看过多少次花开花落?”云川问身边那个看起来像部族老二的人。 “不知道。”老二回答的很是坚硬。 “他什么时候开始给你们当族长的?” “不知道。” “自从你懂得自己需要吃饱才能活下去以来,你吃饱过吗?” “没有,食物总是不够吃。” “为什么不够吃呢?” “野兽不好抓。” “你们来到岛上已经见过四次太阳了,那么,你告诉我,你在这岛上吃饱了吗?” “吃的很饱。” “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族人之所以吃不饱肚子,会不会是你们族长的原因呢?” “族长打死过老虎。” “老虎肉好吃吗?” 老二舔舔嘴唇道:“没有吃过。” “族长不给你吃?” “他自己吃。” “既然这样,他打死了老虎对你们有什么用处呢?我就不一样,你们吃的鱼中间有我抓到的,你们吃的竹笋有我挖的,你们吃的盐,是我采集的,所以,我是一个最好的族长,你们应该听我的话。” “绘才是族长。” “他就要被你们吃掉了,当不成祖长,以后我就是你们的族长。” 老二看起来非常的矛盾,半天才说:“杀了绘,不要吃他。” “不吃他,你们就会听我的?” “我们听话。”老二似乎一下子就有了精气神,他觉得是他拯救了绘免于被吃掉。 背叛的理由云川已经帮他们想好了,就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这些人的领悟力还是不成,让他说了很多没意思的废话。 云川给这些人找到背叛的理由之后,夸父已经把“绘”收拾的一根毛都不剩。 石刀不太锋利,除毛的时候难免要用到“刮”字诀,加上夸父的力气太大,此时的绘身上到处都是伤口,早就成了一个血人。 眼看着夸父就要用石刀给绘开膛破肚,云川叫停了夸父,来到目光已经涣散的“绘”身边叹息一声道:“你的族人要我杀了你。” 原本已经精神崩溃的“绘”猛地抬起头,瞅着本族的老二大声道:“苗,你要杀我?” 老二一副为老大好的模样大声道:“你去死吧。” 绘愤怒的在烧烤架上摇晃起来,导致他身上的伤口齐齐的崩裂,血流淌的跟漏雨的房顶一般。 云川用牙刀悄悄地割断了“绘”的绑绳,当这个粗豪的人以为自己已经挣脱了绑绳,不假思索的拿起夸父给他除毛的石刀,重重的一刀就砍在老二的脖子上。 老二脖子上的血飚起老高,狂怒的“绘”在砍死了老二之后还不罢休,亲自把老二的尸体绑在烧烤架上,在那里用力的给老二除毛。 云川抱着双臂冷冷的看着绘,夸父也笑眯眯的站在一边看着绘,阿布仰天长叹一声,敬畏的瞅瞅云川的背影,自觉不自觉地把腰板挺得笔直,他可不想让自家族长认为自己是一个笨蛋。 绘在狂怒中给老二的尸体除了毛,还开膛破肚,收拾干净了内脏,最后点起一堆火,开始烤自家老二。 “我不吃人。”云川转身离开。 “我也不吃人。”夸父抱着自己的儿子也走了。 “我们部落饿死都不吃人!”阿布大声对“绘”部落的人道。 “我喜欢吃鱼。”最早跟随云川的六个狗腿子迅速的道。 “绘,喜欢吃人。”这是一个投降部落的族长的话。 最后,就连绘部落的人也纷纷发誓,自己没吃过人。 人们拿走了熬煮好的熊猫肉竹笋汤,偌大的红砂岩广场上只留下呆滞的“绘”,以及被火烤的“滋滋”作响的老二。 “我不吃人——”绘孤独而凄厉的声音从红砂岩方向传来,正在吃熊猫肉喝竹笋汤的人们齐齐的摇摇头,继续低下头吃自己此生难得吃到的美味。 云川长叹一声,端起一碗熊猫肉竹笋汤来到不知所措的“绘”的身边,把熊猫肉汤递给他道:“以后不要吃人了,我们的食物还有很多。” 端着熊猫肉汤的“绘”大口的吃着肉喝着汤,一边吃一边对云川道:“你看见了,我不吃人。” 话说完了,见云川正在斜睨架子上快要被烧焦的老二,也不顾老二的肉很烫,举起烧烤架就跑到河边,“噗通”一声,就把老二的尸体丢大河里去了。 云川重新把竹碗递给“绘”,摸着他血湖刺啦的脑袋道:“以后要听话。” 绘连连点头。 云川很满意,特意让他晚上睡到自己身边。 一个五百多人的部族留在岛上,对这座岛的自然环境是很大的伤害,比当初熊猫跟大象加起来的伤害还要重十倍。 人多了,岛上完全没有了其余动物生存的空间,就连愚蠢的竹鼠都似乎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飞翔在高空中的鸟儿,自从在海岛上损失了大量的族人之后,也就慢慢的不来岛上找食物吃了。 趁着这个机会,云川命族人把草地上的草全部清除干净,统统种上了糜子,谷子,跟高粱。 草地上的荒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一千五百亩大小的阡陌农田。 云川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这个时代第一片成规模的农田,他知道,只要这一千五百亩农田开始有产出了,自己的王国也就正式形成了。 在夏天到来的时候,云川在五十米的副河道上架起了一道竹桥,竹桥看起来不是稳当的样子,但是,云川却非常的得意,这是人类文明之光第一次战胜了天堑。 河对岸那些被大象踩踏出来的人皮已经被蚂蚁吃的差不多了,现在,蚂蚁正在搬运仅存的一点皮料。 估计再过几天,那些恐怖的人皮就会完全消失在历史的时空中了。 夸父,阿布,绘,这些部族中最勇猛的人与大象的战争还在进行着。 经过无数次的恶战之后,大象已经伤痕累累了,眼看着再来几次战争,人象之争就要以人类的胜利告终了。 在有指挥,有安排,有计谋的人类面前,大象即便是力大无穷,终究难以幸免。 那头雄性大象的耳朵已经被撕扯的如同撕烂的蒲扇一般,雄壮的身体上伤痕累累,但是,这个家伙依旧骄傲,继续守着河对岸的那一大片竹林不肯退缩。 眼看着大象在茂密的中林中如履平地的模样,云川就一次次的未这种美丽的生物叹息。 它的身体可以轻易折断竹子,可以轻易地在竹林中踩踏出一条条的道路,它却不知道,这些道路正是云川需要的,假如不需要大象继续为他开拓那片竹海,这两大一小三头大象,早就被他们分解之后放在陶锅里煮熟吃掉了。 直到有一天公象落进了陷阱,它在难以转身的坑里上下翻腾,想要脱困,而母象一次又一次的想要冲过来救助公象,却被数百人投掷出来的投枪一次又一次的逼退。 当公象的眼睛被滚烫的桃胶糊住,它终于停止了折腾,而是仰起头朝天“嘟嘟,嘟嘟”的叫着,声音低沉而悲伤,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 竹林中,再一次被逼退的母象听到了公象的叫声,也开始“嘟嘟,嘟嘟”的叫唤。 叫唤了一阵之后,母象就用鼻子牵着小象的鼻子钻进了茫茫竹海,最终消失不见。 公象此时也不再挣扎,似乎放弃了抵抗,云川用早就最结实的藤条绑住了大象的四肢,再用杠杆原理把大象弄到底下有竹竿的竹排上,数百人一起拖拽,让竹排在竹竿上滚动起来,随着竹竿不断地向前铺设,大象终于过了竹桥,回到了岛上。 最终,这头大象被云川安置在一个狭小的红砂岩坑洞里,在这里,被除掉桃胶的大象只能看到一片小而怪异的天空。 “我们不吃了它吗?”夸父对大象肉充满了渴望。 “不吃,我们需要大象的力气来帮我们干一些我们干不了的事情。” “它不会听话的。” 云川看看夸父笑了一下道:“它一定会听话的,就像你一样。” “跟我一样?” “没错,就跟你一样,你想想看,你是因为什么才听我的话的?” “我想让你帮我养儿子。” “那是你以前的想法,说实话,你现在怎么想的?” “云川,说实话,我有些怕你了,我最怕你有一天会杀了我的儿子。” “我不杀孩子,永远都不会。” “我也觉得你可能不会杀我跟孩子,可是,最让我害怕的是我不能肯定的认为你不会杀我们。” 云川握住夸父蒲扇般的大手道:“我在等你跟我说你流浪的原因,等哪一天你跟我说了你流浪的真实原因,我想,你就不会再害怕我了。” 正文卷 第二十九章异食癖者 第二十九章异食癖者 想要进入别人的心里,就一定要沉下心来听别人讲故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故事,主题不外乎悲凉或者伤残,能不能讲好这个故事,能不能渲染人让别人生出共情,这主要跟个人的文化修养有关。 文化修养好的一般能把一个故事讲得婉转动人,沁人心脾,潸然泪下。 文化修养不好的一般只能扯着嗓子干嚎——我好惨啊! 如果谈不到修养的,就会抽一口烟淡淡的道:“我他妈的真不容易啊。” 很久以前,云川就是第四种层次的人,把所有的苦闷都藏在心底,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查看四处无人,这才能用蚊子哼哼一般大小的声音对自己说:“我好难……” 说出去的话如同在人群中放屁一般,不敢高声,不敢放松,还要祈祷这是一个没有臭味的屁……结果,所有的人都捂住了鼻子,用惊恐的眼神看着他——因为他早就拉裤子里了,且黄汤四溢! 夸父自然不属于这四种人,因为让他感到难过的人都被他给杀了。 一般的野人哪来的资格让他感到难过呢,能让他感到难过的一般都是跟他一样强壮的族人。 所以,他杀的是自己的族人。 坐在碧桃树下说这些故事的时候,碧桃树听得极为兴奋,在风中微微的摇动枝干,就像一个即将受孕的女人。 “这么说,你被族人抛弃了?” “不是抛弃,他们要杀我。” “孩子是怎么回事?” “那是我的孩子!” “你是怎么确定那个孩子是你的孩子?” “我睡了一个菜人,第二天她就生了这个孩子。” 云川瞪大了眼珠子瞅着这个禽兽,看了许久,许久,不过,他还是努力的把注意力放在菜人两个字上面。 “你知道的,菜人就是那种能当菜吃的人!它们的皮肤很嫩,咬一口就出水,它们的胸脯很大,煮熟了之后一口咬在上面……比你煮的竹鼠好吃,还没有骨头。 最好的地方在于把它们放进锅里的时候很容易熟,一把柴没有烧完就熟了。” 云川很想把这个混蛋说的这几句话当成流氓话来听,可是,以他对夸父的了解,十成十就是字面的意思。 “你长得其实很像菜人!”夸父用粗大的指头点着云川的眉眼絮絮叨叨的道:“就是的,你真的很像菜人,跟它们一样白净。” “你不会吃了我吧?” “我不吃人!菜人也没有吃过,我见过别人吃,他们说好吃!”夸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像是一个有了信仰一般的光荣之人,浑身似乎都在散发着光辉。 “明白了,你被驱逐的原因是你不吃人,你是你们族群里的异类。” “不是,它们要吃我的孩子,抢着要吃我的孩子。” “所以,你杀了它们?” “也不是,我以前就不吃人,它们吃它们的人,我吃我的四条腿猎物,那一天,孩子生下来了,那个菜人死了,被它们丢进锅里,一个家伙准备吃我的孩子,我觉得这不对,非常的生气,就把那个家伙的脖子给打断了。 他的母亲不干,要咬我,也被我一拳给打死了,再后来他母亲的儿子们就不干了,我只好把它们全部打死,打死了一窝之后,我觉得可以了,结果,来了好几窝的人,都要杀我。 打不过,就把孩子装箩筐里渡河跑了,有一窝人追下水,箩筐被水带走了,等我打死那一窝人之后,孩子不见了,就顺着河水跑,就遇见了你。” 听完夸父的故事之后,云川欣慰的站起来拍着夸父的肩膀道:“他们的食物该是四条腿的猎物,不该是人,它们吃错了。” 夸父认真的道:“我就知道它们吃错了。” 很简单的谈话,就让云川对这个夸父有了进一步的认知,至少,这家伙该是一个天生的好人,虽然睡了一个菜人第二天就生孩子这种事显得惨不忍睹,不过,这依旧不代表他不是一个好人。 他不过对生育这种事情有一点不同看法而已。 一般的上位者在这人还有巨大利用价值的时候都有这样的容人雅量。 田野里面的谷物已经长出来了,因为加了草木灰的缘故,长势不错,就是嫩苗稀疏了一些。 刀耕火种的时候不敢要求太高。 五百七十一个人,这是云川在清晨清点自己不足人手的时候得出来的一个最新数据。 夸父本来还想继续去山林里捉丘陵野人,被云川给阻止了,因为,此时的云川部族的生产力,只能养活这么些人。 河里的鱼,成了部族中最可靠的食物来源,可靠程度甚至超过了竹笋,跟天空中的飞鸟。 为了扩大食物的来源途径,夸父就带着阿布他们再一次离开了桃花岛,踏上对面的大山去搜寻食物。 人数多了,狩猎的时候得手的机会也就多。 每天傍晚这些人回来的时候很少有空手而归的,有时候是一两只熊猫,有时候是一头狗熊,大多数时候都是野鹿,野羊,只有极少的时候能带回来一两只野牛。 族人们不喜欢抓野牛,野羊,野鹿,野猪一类的猎物,因为抓到这些东西,族长就不允许大家杀掉吃肉,而是养在竹林里。 听族长说,这些东西养的越多,将来就会有更多的肉食吃,会有更多的皮子可以用,同时草籽也会长的更好。 如今,草籽正在疯长,那些被关进竹林的牛羊猪鹿们也慢慢的适应了竹林的环境,也开始安静的生活了。 云川终于有时间继续研究自己的冶铁术。 这些日子里,那些年幼的族人们已经帮他收集了更多的铁粉,所以,云川也没有闲着,开始日以及日的给族人们准备工具。 云川的偏头铜锤早就变成了一柄真正的铁锤,他也有了一块铁砧,铁锤敲打在烧红的铁块上火花四溅,这才是他所熟悉的锻造。 只是这样的锻造术锻造出来的刀子依旧不符合云川的期望,不论他如何操弄,最后,造出来的刀子依旧不怎么耐用。 这是云川弄出来的铁料不成,达不到钢的程度,而熟铁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淬火的, 所以,当夸父终于拥有了一柄白蜡木柄的十八磅熟铁大铁锤的时候,他已经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 极少数分配到小刀的族人们更是欣喜若狂,虽然一柄铁刀需要小心使用,且需要经常在石头上磨才能保持锋利,他们依旧对族长分配给他们的工具爱若性命。 云川用了几乎所有能想到的手段,熟铁就是没办法变成钢,至于上一次,完全是雷电的力量,误打误撞才成功,与云川个人的努力一点关系都没有。 直到一个喜欢拿着磁石胡乱吸东西的孩子拿给他一块铁陨石之后,这个问题才解决。 铁陨石不大,就是没办法烧成液态,也没办法熔铸成一柄剑或者一把刀,云川只能不断地把这块烧的通红的陨石拿出来用铁条砸,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煅烧了无数次,才在陨石中间砸出来了一个洞。 等陨石冷却之后,云川发现自己好像又得到了一柄锤子,不过,这一柄锤子非常的坚硬,是一个打铁的好工具。 云川丢下锤子,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中万里无云,没有要下雨,或者打雷的迹象,他就郁闷的去看那头大象了。 他觉得老天总是在跟他作对,每当他想做成一件事的时候,后果一般都不由他来掌握。 总是会出现偏差,总是不会有他希望的结果出现。 为此,他对自己目前耗尽心血建设的这座岛的前途充满了忧虑。 大象快要被自己的粪便淹没了。 即便是如此,这头大象依旧没有屈服的意思,每天都在吃大量的食物,排出大量的粪便,可是,只要人类接近,哪怕是给它喂食,它也会尝试着攻击这个喂食者。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它身体上的溃口没有及时愈合,在这个糟糕的环境中,很多伤口已经开始溃烂了。 云川盯着大象那双血红的眼睛道:“我以前不是一个宿命论者,更不是一个有神论者,现在,我好像开始接受神这个东西了。 你如果能告诉我神在那里,我就放了你。” 大象见云川距离它很远,伸长鼻子也够不到,就安静的吃着人们丢给它的竹子,一声不吭。 云川向前走了一步,大象又神出鬼没的把鼻子伸出来了,这一次依旧够不到,失望的大象用鼻子吹起一股尘土,弄得云川灰头土脸的。 “我好像见过神,准确的说,我应该见到了神殿,你活得足够久,你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神灵这样的东西存在? ” 这一次,大象停止了进食,焦虑的把长鼻子伸了出来,不仅如此,它甚至把身体紧紧地贴靠在红砂岩坑洞的墙壁上,急切的想要用鼻子抚摸云川。 “你已经疯了是吗?” 云川忍不住倒退一步,左右看看,没有人在附近,就压低声音道:“我其实疯的比你还要厉害,我用了二十几年才建立的世界观,在过去的一年中,就被摧毁殆尽。 我的道德底线一次次的降低,至今,已经低到了地平线上,再往下,我的道德观就成负数了。 我希望你不要挑战了,你应该听我的话才对。 要不然,我不介意成为一个异食癖者,开始吃你的肉。” 用尽力气的大象倒在了他的粪水里,鼻子如同手臂一般在坑里伸得笔直,就像一根粗大的中指。 云川笑了,他往大象身上丢了好多黄精,木薯一类的东西,他希望这头大象可以好好的活着,多多的养精蓄锐,最后能活着找到他失踪的妻子跟孩子。 毕竟,这头大象好像比他更像是一个人。 正文卷 第三十章阶级这东西就是为统治服务的 , 第三十章阶级这东西就是为统治服务的 软弱只能是一瞬间的事情,万万不可长久,对于一个部落酋长来说,更不能将软弱这种情绪表现出来。 云川在偷偷地宣泄了软弱的情绪之后,就让夸父他们把这头大象放掉。 他发现,只要自己干了一件伤天害理的事情之后,总会有报应降临在自己的身上,且奇准无比。 夸父不知道云川为什么要放走如此大的一块肉,心头未免有些不愉快,可是,当他看到云川笑吟吟的样子,就立刻去准备了。 红砂岩坑洞的边上有一道狭窄的门,这道门是用粗大的松木堆积出来的,只要把其中一根松木抽掉,这道门就会立刻崩塌。 门开了,首先涌出来的是大象的粪便,然后才是那头肮脏的没有模样的大象。 大象来到外边,先是在地上跪了许久,这不是说他已经屈服了,而是因为他在那个小坑里站的时间太长了消耗了太多的力气。 云川一直在等待这头大象对他展开报复,他也做好了承受这头大象怒火的准备,结果,大象这时候好像更加的思念自己的老婆孩子,才勉强站起来,就下了河道。 他不屑走云川他们搭建的桥梁,而是准备游过去。 这家伙才下水,身边就围满了鱼群,对于河里的鱼来说,满身粪便的大象下水,就好比是一大块鱼食下了水。 下水的大象吸了满满一鼻子的水,冲着云川所在的方向喷了出去,水雾弥漫,甚至出现了一道小小的彩虹。 肮脏的大象从河对岸出来之后,就已经很干净了,他没有停留,而是一头钻进了前边的竹海。 随着大象的屁股渐远,云川内心那种紧绷的感觉似乎消失了,他淡淡的对阿布道:“继续砍竹子,我要制作一架水车。” 阿布不知道什么是水车,他只知道,这个时候需要尽快的去完成云川的命令。 在云川放走大象的时候,他们的族人的眼神已经不那么对劲了。 毫无疑问,大象是好大,好大一块肉,能让全族人吃好几天,现在,云川把大象放走了,就等于放走了他们的食物。 云川低头看看对他有些仇视的族人们,无奈的笑了一下,就对手里拿着鞭子的“绘”道:“抽打他们,直到他们学会敬畏,我要他们匍匐在我的脚下,我还要他们学会服从。” 已经完全沦为云川走狗的“绘”没有迟疑半秒钟,就抡起手里的鞭子向族人们抽打了过去。 绘开始动手了,阿布也就下手帮忙,云川最早带来的六个伙伴也开始做同样的动作,最后,直到夸父也开始加入镇压族人的队伍之后,这些人终于按照云川的吩咐,乖乖地匍匐在地上。 挨打的人远比打人的人多,可是,挨打的人似乎对反抗这种事有抗拒,所以呢,他们中的很多人就被鞭子抽的血淋淋的。 不论是绘,还是阿布,亦或是夸父他们在打人的时候都是有选择的。 他们的鞭子总会有意无意的避开那些实力强悍的族人,总是会把鞭子落在弱小的族人身上。 在必要的时候,阿布甚至会把鞭子交给其中一些实力强悍的族人,让他接替他用鞭子抽打自己的族人。 所以,到了后来,打人的人越来越多,直到全族四分之一的人手里头有了鞭子之后,打人者的数目才没有继续扩大。 到了晚上的时候,挨打的人难过的发现,那些打了他们的人晚上吃到的东西要比他们好,有大块的鱼肉,兽肉,他们的锅里边只有一些肉渣跟骨头。 一些挨打的族人很愤怒,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竹条开始抽打跟自己一起挨打的伙伴,把伙伴打了一顿之后,他们就理直气壮地凑到打人者的锅边上,用竹筷捞肉吃。 在打人者的锅边围满了人之后,这些打人者就开始排斥那些后来的打人者,将那些想通过打人混进打人者队伍的后来者,又殴打了一边。 云川将肉汤倒进小米干饭里边,用筷子把小米饭搅散,让肉汤跟小米饭彻底的融合,再把一颗煮熟的野鸡蛋用野牛的鬃毛切开摆在竹碗上,最后放两棵水煮的野荠菜作为装饰,欣赏了好一阵子,在族人们的惊叹中,把它们全部吃进了肚子。 当强力者的权利被维护之后,他们就会在自觉不自觉之间开始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因为,他们之间的利益是相通的。 云川可以预见,在以后的岁月里,应该不会再有什么人来反对他的意见了,在以后的岁月里,他的话应该就是最高的指令。 金字塔的雏形已经构建好了,剩下的就看那些挨打的族人们能不能在自己的屁股下边,再弄出一层人来。 当竹子制作的水车矗立在大河边,并吱吱呀呀的转动着,将一竹筒又一竹筒的水从河里提上来,倒进一个水槽里,再流淌进田地里的时候。 族人们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他们围着水车狂魔乱舞了大半个晚上,很多人故意站在水槽上,让水冲刷他们的身体,就像是在沐浴神的光辉。 第二天,当云川从红宫里面走出来的时候,桃花岛上终于出现了该有的秩序感。 夸父带着一群人离开桃花岛去狩猎了。 阿布带着一些人在用渔网捕捉河鱼。 三个最初的小伙伴们带着一群人在遵循云川的意见拔田地里的野草。 另外三个伙伴带着另外一些人在低矮的竹林里照看那些被捕捉来的野牛,野鹿,野羊,野猪。 至于绘,带着十几个背负弓箭的人在桃花岛上四处游走,一边射鸟,一边巡逻。 女人们在收拾兽皮,孩子们光着屁股蛋在整理草籽,高高地红砂岩上,还有一些人最肥壮的家伙们正在把一块块肉,一条条鱼,往排成好几排的砂锅里倾倒。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做。 云川笑了,这该是一个欣欣向荣的部族。 他之所以这么努力的维持一个部族,最大的原因不是什么王霸天下,更不是什么要统一个什么,平灭个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想要让自己脱离这些最低级的劳动。 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好起来,让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 很好,野牛稳稳的驮着他,小狼在他身边愉快的奔跑,老桃树上已经被族人们安置了一个很好的树屋。 在这座树屋里,他只要抬抬头,就能看到他的子民们正在辛勤的劳动,正在为他们自己能有一个更好地明天奋斗着。 这就对了。 社会就该是如此的有秩序。 社会就该是如此的有法律。 社会就该是这种让聪明人受益,让勇敢者受益,让勤劳者受益的模样。 至于在这个过程中有多少污秽跟交易,那不是重点。 竹林里都是小竹子,所以这里的竹虫大多肥嫩,用荤油细细的煎炸过后,再撒上细盐,应该就是这个时代最昂贵的佳肴。 至于酒,在这个时候是没有的,好在云川有茶,茶不是茶叶炒制的,而是竹叶茶。 采集最鲜嫩的竹芽,阴干之后放在砂锅里慢慢炒制,直到竹子的清香出现,就可以装在竹罐里储存起来,喝的时候用开水冲泡,就是一杯香气四溢的好饮料。 竹虫跟竹叶茶很配。 整个部落里,有资格享用这两样东西的人,只有云川跟阿布,有时候夸父也会凑过来,他实在是用不惯喝指头大小的陶碗装的茶水,所以,不怎么喝。 不过,他一直在努力的为自己的孩子争取每天都能吃到竹虫的权利。 夏天的时候,云川基本上是不穿皮衣的,现在,他全身上下都是麻布衣衫,脚上穿的也是兽皮底麻布帮子的软鞋。 云川本来想把灰白色的麻布染一下的,后来放弃了,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太短,他还没有收集到足够多的矿物质,也没有收集到足够多的植物染料,至少蓝草这种有十几种亚科的植物他就没有找到。 云川今年也种植了不少的麻,这种植物的生长力很好,才到夏天,就已经有半人高了。 比田地里那些低矮的谷子,糜子,麦子要高出不少,唯独比高粱低一些。 谷子,糜子,麦子纷纷开始抽穗,云川看过这些植物的穗子之后,就对今年的粮食产量基本不抱什么希望,也就比种一葫芦收两瓢的结果好一些。 至于高粱更是一言难尽,这东西疯狂的长杆子,头顶上却不长什么高粱米,跟云川在九粮液酒厂见到的那种一半杆子,一半高粱穗子的高产作物根本就是两种东西。 就在云川陷入自嘲情绪中的时候,阿布来到了木屋,他先是很有仪式感的喝了三杯竹叶茶,用两根手指捏了一条看起来比较肥说的竹虫丢嘴里,细细的品尝了竹叶茶的清香以及油煎竹虫的浓香之后,对云川道:“有一个很大的部族准备投靠我们,收不收?” 云川将小狼的脑袋从木屋的窗户上推出去懒懒的道:“大部族,有多大?” 阿布翻着眼睛在心里组织一下自己的语言,然后张开把手臂张到最大。 云川点点头道:“确实很大,三百人的部族,为什么要投靠我们呢?” 阿布又喝了一口竹叶茶道:“轩辕来了。” 正文卷 第三十一章听话!我是你的爸 , 第三十一章听话!我是你的爸 轩辕要来了,云川认为自己要做一些准备。 所以,他先查看了部族的粮食储备状况。 结果还不错,有一群辛勤的族人,云川部落里的粮食储备状况很好,主要是鱼比较多。 自从族人学会了在大河边上挖一个大水口子,把河水引进桃花岛的低洼地带之后,就有很多鱼从口子处游进来,毕竟,这里的食物比较丰富,结果,这些来吃食物的鱼,就成了族人的食物。 晒鱼干是云川部族独有的储存食物的方法,或许还不能这样说,母亲的部族应该也会。 自从人们学会了晒鱼干,部族的食物就再也没有短缺过,云川从未想过一条大河就跟一个鱼塘一样,居然有如此丰富的鱼类,这里的鱼,不但大,还多。 后来吃多了这里的鱼,从鱼肚子里找到太多的鱼卵之后,云川就猜测,这片水域很可能是这些鱼的产卵地。 关于鱼类产卵地的知识,云川还是有一些的,他知道,以这些鱼类对产卵地的执著,即便是自己抓到再多的鱼,只要这种鱼没有绝种,它们还是会前赴后继的把自己送上门来。 他不准备执行什么长远发展的法则,也不准备执行什么抓大放小的手段,鱼卵对于人的大脑发育来说太重要了,不能因为可怜这群鱼,就让自己的部族里傻子横行。 而学会用脑子想办法捕鱼,云川认为这是部落人智力的一大飞跃,因为这个过程云川从头至尾都没有参与。 挖鱼塘诱捕河鱼的法子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 挖鱼塘诱捕河鱼可以得到大量的食物,晒鱼干又能有效的解决粮食的储存问题,这是一个很不错的闭环经历,对部落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 轩辕终究是来了。 或许,轩辕征服丘陵部落的过程,就是他统一华夏的过程的开始,云川不打算屈服。 因为轩辕的口头禅就是——听话! 上一辈子云川听话了一辈子,听国家的话,听学校的话,听父母的话,听岳父母的话,听地质队领导的话,听师傅的话,听女朋友的话,就连上厕所的时候,尿池墙上都有要他往前靠靠的话。 好像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人上人,只有云川自己是一个该死的奴隶。 这一次,他想看看不听话的后果。 尤其是不听这个可能是他元祖的话,会不会被雷劈。 当初选择这个岛屿,就是看中了这里的地形,说实话,居住在岛上的生活并不便利。 区区一座小岛不能支撑五百多人的生活,必须要离开岛屿,去更加广阔的空间,才能弄到足够多的食物。 不过,居住在岛上也有好处,那就是可以远离伤害。 在这个世界里,人并非是最强大的存在,河对岸那些被大象踩踏成人皮的死人们最清楚,如果有选择,他们一定愿意居住在没有伤害的岛上,哪怕那里生活不便利。 云川读过一些远古历史,史书上说,远古的圣王们之所以被称之为圣王,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可以带着部族把凶猛的野兽从身边驱赶走,保护自己部落里的人。 在确定粮食可以支撑两个月之后,他就下令在外的族人全部回归,并且收起吊桥,全族人躲在岛上继续过自己的日子,正好,红宫的规模太小,趁着这段时间,好好地再盖一些附属建筑。 此时,部落里的工具已经趁手多了,熟铁制造出来的工具一点都不好用,却也聊胜于无,至少超过了竹器,木器,以及骨器,只是在使用的时候要小心。 砂岩砖一块块的被族人从红砂岩上剥离,取而代之的将是一座带有高大围墙的城堡。 对于防御敌人进攻,这也刚刚脱离野人范畴的族人们经验非常的丰富。 他们居然在造墙! 一堵用竹子建造的墙。 岛上烧剩下竹子还有很多,他们就把这些竹子插进泥土里,绕着桃花岛修建了一堵篱笆墙。 云川试过了,只要有两个他这种力气的人,就能把篱笆墙推倒,更不要说篱笆墙中间还有大大小小的漏洞,有些地方别说人,大象都能钻进来。 这就是族人们工作的方式——只要我认为安全了,那就一定是安全的。 最后云川认为,有修建篱笆墙的功夫,不如多准备一些弓箭,多准备一些竹矛,投枪,防御的效果会更好。 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从族群里挑选出来了一百个吃干饭的,这些人不是废物,就是吃干饭的,因为他们每个月都有一次吃小米干饭的机会。 保卫桃花岛的工作是万万不能交付给那些吃骨头,喝鱼汤,吃草根的族人的。 云川觉得他们可能会背叛,只要轩辕答应给他们吃肉,他们就会纷纷倒戈投敌。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多了,云川清楚,决定族人人心向背的从来都不是远近亲疏的关系,跟不是什么道德约束,而是你能否把那些嗷嗷待哺的嘴巴填满的程度。 族人的忠心与否,永远与你填饱他们肚皮的程度有关。 所以,没意思的笼络人心的手段根本就没有用,这里的人不在乎你是不是把他们当牲口用,只在乎能否吃饱。 如果你能每天让他们吃的饱饱的,他们完全可以趴下来手脚着地,请你把他们当牲口用。 就这一点而言,洪荒时代跟灯红酒绿的时代没有太大的差别。 谁出来混,其实都是为了碎银几两,不比这个时代为几口吃的就给别人当牲口高贵到那里去。 规则,早在人类之初就已经形成了,并非后世人所独有。 这就是社会的真谛,掌握了这个真谛之后,云川就能心安理得的当一个剥削主,可以心安理得去盘剥这些人的剩余价值。 不用愧疚,他们会感激云川让他们吃饱的。 轩辕现在干的就是云川将要干的事情,以武力征服,以物质弥补,只是云川很看不起轩辕,因为他做事情的手段太粗糙,也太原始了。 以现在的人的运输能力而言,轩辕征服丘陵野人部落的手段必定是以战养战。 他绝对没有办法携带大量的粮草进行远征的。 只能就地取材,以被征服部落的粮食储存为补给,借着征服下一个部落,一旦有一个部落打不下来,他的粮草补给就会有很大的问题。 他也不可能带成千上万的人过来,仅仅依靠狩猎,抢劫,是没有办法维持这么大的一支军队的。 所以呢,这就注定了云川将要迎接的战斗是一场小规模,类似古惑仔殴斗的战争。 只要云川把吊桥扯起来,轩辕就进不来,更没有办法跟云川对峙,离开,去找下一个更加容易征服的部落是轩辕唯一的选择。 云川前前后后都思考了,觉得没有什么漏洞,就不再把所有的心思用在轩辕将要到来这件事上。 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做,比如筛选种子。 云川种植的谷子已经成熟了,只是这些谷子没有像云川学过的文章里描述的那样,因为饱满,成功,所以会低下头。 他种出来的谷子一个个跟狗尾巴草一样骄傲的仰着头,云川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谷子地里偶尔出现的谦虚,谨慎的好谷子跟别的骄傲的败类分开来。 谦虚使人进步,这句话用在谷子身上绝对正确,只有那些低着头的谷子穗才有把自己的基因流传下去的可能。 仰着头骄傲自满的家伙们,活该只能活一季。 糜子,麦子,高粱的处置方法都是一样的,这里面,云川最关心的一直是麦子。 不过,这个关注直到麦子抽穗之后他就放弃了,因为,此时的麦子跟他记忆中的麦子完全是两回事。 麦穗小也就罢了,麦粒也小,咬开之后,见不到多少白色的淀粉,倒是麸皮很厚,这样的麦子不论怎么烹饪,都不会好吃的。 就在云川带领着族人开始收割平原阡陌上的粮食的时候,轩辕来了。 他就站在吊桥对面,面对着阳光,导致他一嘴的白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身后站着两百来个带着各种凶形恶像的大汉,这些大汉都在用贪婪地目光看着岛上茂密的庄稼,恨不得立刻发起进攻。 只有轩辕的目光是柔和的,看着岛上高大的红宫,以及将要收获的茂盛庄稼,眼睛里似乎能滴出水来。 云川面色阴冷的站在吊桥上,周围被竹盾保护着,只露出一个脑袋,他想再看看轩辕那张嚣张的嘴脸。 “云川,我是你的父亲!” 就在云川以为轩辕在骂他的时候,轩辕从人群里拖拽出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骄傲的展示给云川看。 “从今往后,嫫母就是我的妻子,云川,你是嫫母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儿子,我已经制定了规矩,从今往后,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当然,像我这样的人自然能有好几个女人。 你如果能养活更多的人,你也能拥有很多妻子。” 云川从背上解下自己那个绿的发亮的龟壳包,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然后奋力丢进了大河。 正文卷 第三十二章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第三十二章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男人的一生中,对两个女人有着最强烈的独占欲,在幼年时期,他们独占的对象是母亲,等到长大之后独占的对象就变成了妻子。 在野人中间,这不是一个什么问题,反正,他们对母亲,或者妻子这两个名词概念了解的没有那么清晰。 不论是母亲再嫁,还是妻子找了别的男人,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偏偏对云川来说,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非常的严重! 轩辕以为睡了云川的母亲会让他们成为一家人,关系变得更加亲近。 看到母亲被轩辕搂在怀中假装亲密的时候,云川此时只想着如何干掉这两个让他产生了剧烈羞耻感的人。 场面安静下来了。 一只老鹰不知道从哪里捉到了一只兔子,从河道中间飞过,可能是看到这里有很多人形动物,就炫耀一般的将那只肥硕的兔子抓到高空,然后松开爪子让兔子掉下来,等兔子向下掉了一截,它就俯冲下来重新把兔子抓住,再次飞上高空,然后再丢下来,再抓住,再飞高,再丢下来……没完没了。 在老鹰准备再一次炫技的时候,一支羽箭呼啸着飞上了半空,竹子制造的羽箭对它的伤害性并不大,一翅膀就把羽箭给拍飞了,羽箭掉落,老鹰的翅膀上仅仅掉下来两根毛。 至于那只兔子,则跌进了大河。 轩辕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他的感觉很敏锐,总觉得云川那边并没有因为他们两人成了父子,就有欢乐的事情发生,反而因为这件事,有了更加浓厚的敌意。 “云川,你应该知道,我是因为你才要了你的母亲,你要感激我。” 说着话,还把抱着一个婴儿的嫫母推到最前边。 嫫母站在两个长着一嘴白牙齿的人中间,瑟瑟发抖。 尽管一个是她的儿子,一个是她的丈夫,可是,在两人中间流转的寒意,比她生命中经历过的最严寒的冬天还要冷。 “作战吧!”云川的目光离开那个被他称之为母亲的女人,冷冰冰的从嘴里迸出三个字。 轩辕瞅着云川摇摇头道:“你应该听我的话的,你也知道,我做的事情是真确的。 部族间相互厮杀,是不对的,所有人只应该有一个公正的首领,所有的食物都应该交给唯一公正的首领来分配,唯有如此,全部人才能活下去,我们才能变得更加强大,无论是多么凶恶的猛兽都将成为我们的食物。” 云川再次把目光放在母亲身上对轩辕道:“我不喜欢跟很多人混在一起,我只想拥有这座岛,带着这些人愉快的生活,你远大的想法,完全可以在别的地方施展,在这里,我不接受。” 轩辕大笑道:“我之所以会远征你们丘陵野人部落,真正的目的在你,不在那些野人身上。 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几乎跟我一般的聪明,如果你成为我的部下,我们就能一路向东去征服神农氏与九黎族,那里有吃不完的食物,穿不完的衣服,我们会一起建立一个比你这座岛还要大的宫殿,而我,准许你住在这个宫殿里,凡我有的,你都能有。” 云川淡漠的摇头道:“我跟你不一样,我只想要最好的,如果有人要跟我分享最好的东西,那么,我一定会杀了这个人。 轩辕,既然我们是一样的人,那么,我所想的,就是你所想的,这个世界最讨厌的一点就是聪明人太多,而傻子太少。” 轩辕郑重的道:“我不会杀你。” 云川道:“不,等到我们征服神农氏,九黎族之后,你就会想杀我了,这种事不会因为你愿意不愿意而发生半点改变。” 轩辕沉默了片刻,终于从背上取下一柄青铜剑,指着云川道:“我要捉住你。” 云川咬着牙对傻了吧唧的站在两人中间的嫫母大吼道:“还不跑啊?” 一句话惊醒了嫫母,她哆嗦了一下,立刻就抱着自己的孩子斜刺里冲进了竹林。 “跑错了——”云川再一次大声吼叫,竹林里有熊猫,有毒蛇,还可能有两头时刻准备报复人类的大象。 可惜嫫母跑的很快,转瞬间就不见了。 轩辕见云川似乎很担心嫫母,就笑着派人进竹林去找嫫母了。 云川也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世界上人类所表现出来的顶级战力。 一个手长腿长的家伙,在竹子制造的桥梁上助跑一段,然后就纵身一跃,他的身体就划过十米宽的河面,然后牢牢地抓住了吊桥上的绑绳,把身体挂在已经被提起来的吊桥上。 然后,被阿布从吊桥的空挡里刺了一矛,这家伙虽然吊在半空中,却像一只猴子一般在吊桥上快速移动,让阿布刺处的竹矛每一次都落空。 直到云川挥挥手,一群部下举着竹矛冲过来,锋利的竹矛遍布吊桥的空隙,才让这个男人避无可避,松手掉进了大河,然后,箭如雨下,不一会,这个掉进水里的人就被竹箭射成了刺猬,插满竹箭的尸体随着河水远去。 云川觉得很可惜,这是一个比后世跳远世界冠军跳的远,他以为十米长的吊桥,已经杜绝了人类能跳过来的极限,没想到,人家随便出来一个人就突破了这个极限。 轩辕这边的人射出了更多的羽箭,可惜,云川他们有竹子编织的盾牌,那些精准的羽箭落在盾牌上纷纷落地。 看来轩辕手中能跳出十米远的人也不多,在发现自己的羽箭对云川不起作用之后,轩辕就停止了进攻。 很快,轩辕他们就从山里抬来一棵大树,几十人抬着大树在桥面上狂奔,为首的四个人还举着刚刚制作好的盾牌抵挡岛上射过来的羽箭,这是他们刚刚学会的阻挡羽箭的手段。 随着那棵树不断地向竖起来的吊桥靠近,阿布让族人用长长的竹竿抵住这棵树,不让它继续靠近。 一时间,形成了胶着状态,一棵大树被两方人的蛮力定在空中,既不前进也不后退。 他们还不满足这样的角力,不断的有投枪,竹矛被丢来丢去,时不时地就有一个倒霉鬼被射中,倒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音。 吊桥被修建在河道最窄的地方,云川却带着夸父来到了河道最宽处。 河道窄的地方水流急,河道宽的地方水流平缓,云川刚刚拨开挡住他视线的野草,就看见河里漂着十几个人,他们正在努力的向岛上游。 眼看着这些人就要上岸了,迎接他们的是一波密集的箭雨,以及带着破风声的投枪。 不得已,这些身在水中没有抵抗力的人只能掉头回去,于是,他们的伤亡就更加惨重了。 吊桥那边的树最终还是跌进了水里,轩辕发起的进攻再一次停了下来。 而此时,太阳就要落山了。 两方都选择了停战,准备吃饭。 轩辕这边的饭食极为简单,大多是一些干鱼,干肉,或者一点烤熟的草籽,不过,这样的饭食依旧让他们吃的非常香甜。 云川这边的饭食味道就很好了,为了提升战力,他们拿出来了最好的食物,供这些参与战斗的人员享用。 尤其是炖野鸡的香味,即便是隔着河,依旧能让落在下风味的轩辕他们馋涎欲滴。 “等我们征服云川部,以后天天吃这样的饭食。”轩辕咬了一口干鱼,用力的撕扯一下,就咬下来半截干鱼,用力的嚼了很久才吞了下去。 一阵油煎竹虫的香味飘过来的时候,轩辕抽抽鼻子问嫫母:“这是什么?” 嫫母把一团刚刚用口水泡软的鱼肉喂给孩子之后道:“竹子里面的虫子,香得很。” 轩辕皱着眉头看看嫫母怀中的孩子道:“去给孩子要一些。” 于是,嫫母就抱着孩子来到吊桥下冲着对面大喊云川的名字。 听闻嫫母在问他要竹虫吃,云川胸口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扶着竹子喘息了好一阵子才说服自己,不值得为这样的事情生气。 因为,他心中的愤怒嫫母根本就无法理解,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对云川的伤害有多大。 她也不觉得问云川给她的孩子要一点吃的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云川最后还是用竹竿挑着一竹筒煎炸好的竹虫给了嫫母。 看到火光下嫫母把竹虫喂给孩子自己还偷偷吃了一口后满足的样子,云川莫名其妙的觉得温暖。 当初,在那个满是毒虫的山洞里,嫫母就是这样把抓到的肥硕的虫子烤熟之后喂给他的。 “你的族人呢?”云川想了想还是率先关心起嫫母来。 听云川这么问,嫫母立刻就哭泣了起来,指着站在一个火堆旁看这边动静的轩辕道:“有些被他杀了,剩下的都被他带走了。” “你怎么跟了他?” “在集市上,他睡了我,我要吃的,他就打我,还用他的白牙齿咬我。” 云川立刻就想起母亲在集市上度过的那个混乱的夜,也立刻明白,为什么从集市上回来,母亲就一再说长了一口白牙的人很厉害这样的话了。 在那一夜,轩辕就已经给了当时非常骄傲的母亲心中种下了恐怖的阴影。 正文卷 第三十三章没上过学的下场 第三十三章没上过学的下场 母亲很笨。 话也说不清楚。 那一夜,她之所以会出去,是为了给部族繁衍出健康的后代,这是她天赋的责任。 没想到,遇到了轩辕这个别有用心的渣男。 轩辕发现母亲是集市上最富裕的一个财主,也是集市上最干净的一个女人,更是集市上穿衣服最得体,最漂亮的一个女人。 而此时的轩辕很穷……他的部族遭遇了水灾,他想要更多的粮食,更多的皮毛。 而他一嘴的大白牙对母亲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母亲以为那一夜只是一场繁衍行为,没想到,轩辕要的更多。 想到这里,云川的怒火几乎要从鼻子里喷出来了,他拿起一块拳头大小的时候,奋力朝轩辕投掷了过去。 石头越过五十米的河面,却没有打中轩辕,轩辕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云川丢了过来,云川想要躲开,石块却先一步打在他的大腿根部,剧痛让云川不得不弯下腰,蹲在地上,痛的连气都喘不上来。 好在夸父丢出的一块石头把对方的一个人脑袋给砸爆了。 “杀了轩辕!” 云川对阿布下令。 于是,河面上的石块乱飞,密集如雨。 云川放下吊桥,希望母亲能够快快的过来,没想到,母亲却抱着她的儿子畏畏缩缩的回到了轩辕身边。 相比凶恶的轩辕,云川更让嫫母恐惧。 狂怒的云川用最后一丝理智下令收起吊桥,双手连环将短矛投掷了出去,用来阻挡轩辕部族那些想要抢夺吊桥的人。 吊桥收起来了,同时也收起来了一些轩辕族人,这些人随着吊桥一起渐渐升高,然后大喊大叫着从吊桥上跳下来,杀入了云川部落。 夸父大叫着挥舞他的巨锤,一锤子就把一个强壮的家伙砸的骨断筋折,再挥舞铁锤,锤头就陷入了一个敌人的胸口,即便是凶恶的风后氏面对夸父也不得连连退避。 厮杀起来了,云川的心反而平静下来,将夸父与绘留在最前沿,其余人缓缓后撤,给这两个装备了竹甲,装备了金属武器的家伙留足战斗的空间。 云川的人手才撤开,天空中就掉落了很多轩辕族人,其中,就包括手持青铜剑的轩辕。 云川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混蛋居然是用撑杆跳的方式越过了十米宽的断桥,虽然有一部分人因为掌握不好掉进了河里,更多的人却已经过了断桥。 轩辕很强大,即便是跟夸父对战,也丝毫不落下风,夸父的巨锤虽然被抡的呼呼作响,轩辕却总能避开,而且每一次反击都让夸父手忙脚乱。 至于绘在对上风后氏之后,也明显不是人家的对手,如果不是因为身上有竹甲,早就被风后氏用巨大的骨刀砍死了。 “准备——” 云川凄厉的声音从后边传来,苦苦支撑的夸父跟绘两个人撒腿就跑,轩辕才要大笑,就发现一道长长的竹墙向他们横推过来,在竹墙的间隙里,满是锋利的竹矛,他的青铜剑砍断两根竹矛,马上就有两根新的竹矛从竹墙的孔洞里穿出来,其中一柄竹矛擦着他的腰肋穿了过去,几乎当场要了他的命。 风后氏的骨刀却砍不断竹子,他干脆丢开骨刀,双手抓着两枝竹矛用力一抽,竹矛就被他抽出来老大一截,身体却被竹墙狠狠地撞上,收势不住身形,被竹墙撞得踉踉跄跄的向后退,眼看着一支竹矛从孔洞里钻出来,直奔他的咽喉。 风后氏绝望的大叫,身上的皮衣一紧,却是轩辕抓住了他的衣领,用力把他甩了出去,那支可以要了风后氏性命的竹矛在轩辕的手臂上划出老长一道口子,鲜血立刻就涌了出来。 他来不及做出反应,一个虎跳就已经退到了河边。 云川站在竹墙后边冷冷的看着轩辕,对于竹矛上穿着的十余个还在挣扎的轩辕族人视而不见。 随着竹墙坚定地向前推进,轩辕族人纷纷退进河水里。 “准备——” 云川再次大喊一声,前排的竹墙忽然侧着竖起来,几十个手持竹弓的族人一起发力,拉开了竹弓。 轩辕大叫一声,一头就钻进了河水里,紧跟着风后氏也一头钻进了水里。 箭如飞蝗,“噗噗噗……” 区区几米的距离里,竹箭发挥出来了恐怖的杀伤力,一些强力竹弓射出来的羽箭几乎入体半尺。 中箭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浅水中,在河水的簇拥下,相互轻轻触碰着,然后就顺流而下。 云川再次下令放下吊桥,在一群举着竹墙的族人掩护下来到了竹桥的尽头。 此时,轩辕已经爬上了河岸,浑身**的站在月光下朝着云川大吼道:“云川——” 云川抬起头,让月光照在自己清秀的脸上,淡淡的对轩辕道:“以后,这里就是我的领地,你就不要来了。” 轩辕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川道:“所有部族终究是要聚合在一起的,你也不能例外。 一座小小的岛,阻挡不住我族的征伐,下一次,我保证下一次你将会臣服。” 云川摇摇头道:“你做错了,你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对付神农氏与九黎族,而不是在我这里无谓的耗费的力量。” 轩辕思虑了一阵摇摇头道:“不对,你比神农氏,九黎族更加的危险。” 云川道:“你弄错了,我没心情参与你们之间的战争,我只想在这里建造一个属于我的国度,我的力量只有这么大,我希望能用我有限的力量来庇护这些忠诚与我的人。 让他们不受饥寒,不受野兽侵扰的过上好日子。 你要把所有族群都聚集在你的脚下,那是你得想法,不是我的。” “云川——”轩辕忍不住向前迈出一步,看着人群中的云川有些伤感的道:“去年一场洪水,让有熊族失去了一半的人口,力量变小后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们与神农氏,九黎族的共同集市上,再也换不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想要用东西,唯一的途径就是用女人去交换,有熊氏的女人已经不多了。 云川,是我们有熊氏帮你们挡住了贪婪地神农氏,残暴的九黎族,你必须帮助我们,如果我们倒下了,就轮到你来面对神农氏跟九黎族。 如果你见过他们,就会知道有熊氏是何等的仁慈。”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这里太偏远,神农氏,九黎族不会来的。” 轩辕凄厉的大笑道:“神农氏逐河而居,大河改道就意味着他们一定会溯流而上,九黎族一直想要最肥沃的土地跟神农氏学习耕种,你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他们迟早会来的。 云川,你今天躲开了,难道说你以后也能继续躲开? 告诉你吧,你不杀野兽,野兽就一定会杀你,你没有选择。” 云川沉默了许久,才对轩辕道:“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我会在大河边上开一个新的集市,任何人都能来这个集市以物易物,明年,我会储存尽量多的食物等你来交换。” “什么都能交换?” “是的,什么都能交换。” “包括你刚才打败我的这些竹墙?” “当然。” “你就不怕我学会了来对付你?” “你下次来的时候,我会用更加凶残的方法让你彻底忘记跟我打仗的念头。” “你有更好地办法?” “记住了,对我母亲好一点,她如果跟你在一起过的不好,我会让你的日子过的比她还要艰难。” 轩辕回头看看陆续回到他身后的伙伴,指着云川道:“你不肯听我的话,迟早会后悔的。” 云川笑道:“后悔的时候再说。” 云川说完话扭头就走,一个瘦弱的族人背着一个硕大的竹筐战战兢兢地来到嫫母的身边,放下筐子之后就跑。 轩辕没有阻止,嫫母欢喜的抱住筐子警惕的看着轩辕,最后,在轩辕的怒视下,将筐子里面的东西一一摆在火堆边上。 里面有好大一包竹虫,七八只风干的野鸡跟兔子,一大包青白色的盐,一大包竹叶茶,还有七八罐子小米以及一捆麻布。 嫫母从东西堆里取出一个竹子制作的拨浪鼓,轻轻摇动一下,就发出咚咚声。 这东西很好玩,嫫母拿起来之后就放不下了,孩子的目光也被拨浪鼓吸引,一时间,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刚刚发生的那一场残暴的战争,目光都被那枚咚咚作响的拨浪鼓所吸引。 轩辕看看伤痕累累的部下,取走了鸡跟兔子,统统丢进了那口陶锅里,锅里的水已经烧开很长时间了。 他们以为可以很快战胜云川,获得云川部落里的食物,所以来的时候就没有带多少食物。 此时,锅里煮着敌人赏赐的食物,所有人围坐在陶锅边上,沉默不语,只有嫫母依旧把拨浪鼓摇的咚咚作响,很像雨点击打皮牛的声音。 “嘿呀呀呀呀呀——嘿!”一个肩膀上还插着一支羽箭的黑瘦汉子忽然拍着瘪瘪的肚皮从嘴里吐出很长的一段毫无意义的声音。 虽然毫无意义,不论谁听了心头都会泛起一阵伤悲之意,随即就有更多的人拍着自己的肚皮加入到了吟唱大军中来。 “嘿呀呀呀呀呀呀——嘿!” 河水打着旋将岸边的尸体带走。 “嘿呀呀呀呀呀牙——嘿!” 很多尸体并没有漂浮起来,而是沉入了水底。 “嘿————呀!”轩辕的声音突然变得高亢起来,以至于回到岛上的云川也听得清清楚楚。 “他们要干什么?”阿布低声问云川。 “他们心中的悲伤没法子用语言来表现,就只能这样了。” “那个轩辕看起来很聪明啊。” “很聪明也不能掩盖他从来没有上过学这个事实。” “上学?这是什么?” “一种能让人变得聪明起来的法子。” “我要上学!”阿布急切的抱住云川的胳膊。 “滚!” 正文卷 胖子,都是罪恶的人 听话,我是轩辕 “听话,我是轩辕!” 一辆汽车呼啸着从轩辕面前经过,没有听他的话,更没有因为他站在路边的怒喝而给出任何反应。 听话,我是轩辕! 藏在人偶服里的广告派发员,往轩辕怀里塞了一张广告纸,又去找下一个目标了。 云川从后边的包子店里走出来,一边吃一边把一个包子塞给了轩辕。 轩辕咬了一口包子,就跟云川一起坐在台阶上一边吃包子一边看车水马龙的街道。 “这东西很好吃。”轩辕朝云川扬扬手。 云川低着头喝了一口水,苦笑一声道:“比这好吃的东西很多。” “为什么我们不吃更好吃的东西呢?在你的部落里,我可是听说,你只吃竹虫,还必须是油煎炸过的。” 云川拍拍屁股站起来道:“没钱啊。” 轩辕的目光放在一个很胖的人身上,这个人是他这一生中见过的人中间,属于最胖的。 胖子之所以是胖子,除了吃了太多东西之后,没有别的借口。 云川的手才伸出去,轩辕就已经蹿了出去,下一刻,胖子就倒在了他的脚下。 然后,云川就看到轩辕已经把那个胖子剥光了,连内裤都没有给他留。 再然后,云川就看到轩辕把胖子的衣服穿在身上,还把人家的墨镜戴在鼻梁上。 看不见轩辕的眼神,之能听见轩辕有力的声音。 “听话,我是轩辕!” 轩辕对另外一个胖子道。 正文卷 第三十五章星垂大野 第三十五章星垂大野 轩辕说过,他还会回来的,这种人说出来的话一般都是真的。 如果他回来时候,云川部族又有了新的发展,新的军事手段,轩辕就会默认目前这种局面。 如果到时候,云川部族没有什么大的发展,他吞并云川部族的时候不会有半分的负罪感。 政治家就是这么纯粹的一种人,不会为感情所累,更不会为虚名所惑。 即便是捞甩袖汤,也一定用稳准狠三字诀从汤锅底部开始捞起,直到弄满满一勺子干货才会罢休。 直到这个时候,云川才发现,在这个发展与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时代里,人们很愿意做出改变,没有什么门派之见,只要好用,就一定会拿来用。 比如云川此次表现出来的军阵! 轩辕之所以急着走了,就是为了试验一下他看到的军阵,这种有纪律的作战方式,比他们一窝蜂涌上去乱打要强。 这也是云川给轩辕的馈赠。 云川不喜欢轩辕这个人,一点都不喜欢,可是呢,这种人对社会文明形成的过程太重要了。 几乎是不可取代的。 所以便宜一下这种天命之子是应该的,毕竟,这也是人家该有的福利。 本来还准备把竹甲的秘密一起告诉他,毕竟,竹墙枪阵这种作战方式要跟甲胄联合起来用才好,没想到轩辕看出云川在帮他,骄傲的选择了拒绝。 他以为自己已经弄懂云川的竹墙枪阵了,很是自以为是。 云川最终的目的是准备建立一座城池,一座辉煌的城池,所以,他不介意吸纳人才。 只是这些人才,一定要先证明自己是人才才可以。 只会泡竹叶茶是万万不能被称之为人才的。 这座城,在云川的梦中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看那个世界最后一眼的时候,已经看到了那座城池。 人,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越是艰苦的生活,就一定要有最美好的梦想,云川的梦想就是建立那样的一座城,一座金光闪闪,辉煌无比的城。 那座城,应该能承载他所有的梦想,所有的幻想,所有的希望,以及所有的生活。 仰着头透过树叶看太阳的时候,太阳依旧刺眼,不过,他也看到了一颗硕大的桃子,这枚桃子的表面已经被太阳染上了一点红色,云川并没有着急摘下来,他觉得自己还能等。 事实上,等待永远都会有结果。 就在这个叫做槐的伤号,已经把冲泡竹叶茶的手段练习到了顶峰,也不见云川接纳他的时候,他就吐露出来了一个秘密。 一个即便是被轩辕快把他全族都杀光的情况下都没有说的秘密。 云川原以为野人的秘密一般不太值钱,这一次,听了槐的诉说之后,云川觉得自己应该走一趟。 第二天,云川留下阿布看家,自己带着夸父,绘,三个最早跟着自己的少年族人,以及五十个强壮的族人离开了桃花岛。 离开桃花岛的时候,野牛是不怎么愿意的,这家伙如今已经长大了,身体比他父亲还要高大,就是胆子很小。 至于小狼,褪过两次毛以后,已经彻底的长成了一头成年狼,不过呢,可能跟这野牛厮混的时间太长,也完全没了狼的野性,这家伙甚至跟野牛学过反刍,幸好没有成功…… 槐,在成为向导之后,也很悲愤,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有获得云川的认可,这让他觉得自己很亏。 云川离开桃花岛基本上就没有了安全感,强忍着放火的冲动,在夸父跟绘的保护下走进了林莽。 原始森林没什么好说的,幸好是西北的原始森林,林子里的灌木不多,毒蛇也很少,就是没有什么路,幸好,有大象这种生物存在,森林里也就有了路。 云川他们走的就是一条象道。 自从族人身上穿了竹甲之后,他们的胆子就大了很多,即便是明知道眼前这条路是象道,他们也走的心安理得。 云川看着头顶高大的树冠,总觉得那里似乎隐藏着不知名的危险,一遍遍的取出火折子,又一次次的装回去。 他觉得还是应该放一把火为好。 光明应该可以驱散所有的邪恶。 一头花豹趴在一根横枝上,狡黠的瞅着从树下经过的这群人,三角形的眼睛里满是恶毒的意味,直到被夸父瞪了一眼之后,就迅速在树枝间跳跃几次最终消失不见。 一头胸口有一个白月牙的狗熊站在灌木丛中,呆滞的看着云川一行人,直到发现云川人多势众,就悄无声息的放下前爪,走进了一片黑松林。 小狼跳上野牛宽厚的脊背,把自己的后背放在云川怀里,这才得意的朝树枝浓密处大声的咆哮。 虽然外边是晴天,可是林间小道依旧泥泞难行,这没有难倒云川的族人,他们赤着脚踩在泥巴上,快捷如风。 在森林里面行军,人们很容易变得沉默,幸好有小狼时不时的嚎叫一嗓子,才让整支队伍不至于过于沉闷。 领头的槐伤势刚刚痊愈,身体还很虚弱,可是走起路来,却比云川这个毫发无伤的人更加利索,云川只有骑在野牛背上,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这一路上,云川一直在看槐的背影,他很想自己的双眼具有透视功能,这样,就能看透槐的心肝脾肺肾。 如果不是他派出去追踪轩辕他们的探子回报说轩辕已经走远了,云川绝对不会离开桃花岛进行这样的一场远足。 这应该不是轩辕的计谋。 树林里边的树莓很多,云川没有采食的欲望,族人们倒是采集了不少,边走边吃,队形已经有些散乱了。 军队的建设依旧是一个道阻且长的过程,没办法在一朝一夕就建成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想要建立那样的一支军队,首先文化必须跟上,只有在部族中形成固定的武士阶层文化,军队才能正式走向正规化,而这,比草创一支军队难得多。 槐一直走到傍晚时分,才在一处干爽的空地上停留了下来,所有人准备在这里过夜。 此处正是山巅,风很大,即便是炎炎夏日,这里依旧有些寒冷,山间常见的竹林已经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大的松林。 植物与植物之间有着明显的地域分化,山顶的松林里铺着厚厚的一层松针,有松树在松针上快速的划过,再不见别的小动物。 没有小动物就说明这里没有大型食肉野兽,因为寒冷,这里也就不会有太多的毒虫。 翻过了这座山,距离槐说的地方还要走两天时间。 如果是食物,或者矿物这样的小事情,云川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自己的老窝钻山林子的。 问题就在于,槐悄悄地告诉他,在一年多前,有一颗大星坠落在了山的那一边。 如果是仅仅是流星,云川也不会太在意。 从槐连说带比划中,云川知道了那颗大星坠落的时候,也发出了一道光波,这道光波与他降临的时候一样,摧毁了周围的树木,甚至连合抱粗的石柱也拦腰斩断。 而一年多前,正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 槐说的非常详细,云川断定这不是槐那个脑细胞少的可怜的脑袋能编造出来的事情。 对于自己突兀的来到这个世界受苦,云川一直耿耿于怀,就算不能报复老天爷,弄清楚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还是很有必要的,否则,只能在这个世界做一个糊涂鬼。 晚上睡眠之前,云川收回窥伺星空的眼神,瞅着近在咫尺的夸父道:“你知道天上的星星会掉下来这件事吗?” 夸父的眼神立刻就变得迷离。 “族长死掉的时候,就有一颗很大的星星从天上掉下来了,那颗星星太大了,大的……” “睡吧!” 云川没兴趣听夸父讲什么神话故事,自从见过轩辕之后,云川现在只要听到任何神化的故事就犯瞌睡。 轩辕连十米宽的河沟都跳不过去,这时候再说神话中可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腾云驾雾驾驭神龙如同驾驭牛马的那个人就是轩辕,云川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中国的历史起源便是三皇五帝,而这八个人中,最有名的毫无疑问就是一统原始社会的轩辕。 连他都靠不住,更不要别人了。 了不起这八个人都是为了炎黄文明出过大力的人。 加上野人们没有什么文化,以讹传讹的就把这八个人给神话了,毕竟,如果他们没有那些神话中的本领,没有神话中那些离奇的遭遇,怎么可能建立那么大的功勋呢? 相比之下,云川觉得自己到来这件事才能比肩那些瑰丽的神话传说。 夸父睡着了,鼾声如雷,云川的脑子却在咕嘟咕嘟的冒泡,精神了一个晚上,直到天边才泛出鱼肚白,他就一骨碌爬起来催促所有人赶快弄早饭,吃过之后好继续赶路。 云川催促的很急,加上已经离开始下山,众人赶路的速度更快了。 山间的平地已经被植物覆盖的没有任何踏脚地,直到云川他们又找到了一条象道,这才开始继续前进。 这是一条很新鲜的象道,不像别的象道那么宽阔,像是只有很少的几只大象从这里经过。 云川无意中看到了成年大象脚印中夹杂着的小象脚印,就没来由的想起那头耳朵被他撕扯的像一柄破蒲扇一样的成年公象。 正文卷 第三十四章这才是生活 第三十四章这才是生活 轩辕他们嘿嘿呀呀的吟唱了一晚上。 云川部族的人也握着武器防备了一个晚上。 天刚刚亮的时候,轩辕他们熄灭了篝火,带着一些伤员离开了。 几乎每一个人都表现得非常悲伤,除过嫫母,她把孩子放进了这个可以背起来的竹筐里,一路摇着拨浪鼓走的。 就像她当初带着云川在草原上寻找食物一般,显得那么的朝气蓬勃。 儿子没了,女王的位置没了,丰盛的食物没有了,对她好像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她只是单纯的快乐着。 好像那些东西统统都是身外之物,不值得留恋,舍弃了,也就舍弃了。 她快乐了,把悲伤留给了云川这样的废物。 轩辕走在队伍最前边,这是最危险的一个位置,不过,他没有丝毫的犹豫,迈开大步在前边领路,后边的残兵败将们紧紧地跟上,即便是失败了,这些人依旧相信轩辕。 他给云川留下了四个人,以及两具尸体,四个人都是伤势很重的人,其余两个是伤重不治死去的人。 轩辕没有拜托云川救治那四个人,径直走了。 或者轩辕认为这种事不用说,云川也会帮助那四个重伤的人。 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尸体丢进河里这是基本操作,埋进土地里会被野兽刨出来吃掉,还不如丢河里喂鱼。 活着的人最终被云川弄到了岛上,在桃树底下修建了一座竹屋供他们居住。 战争就是生活的一部分,结束了,生活还要继续。 云川阿布以及六个追随自己最长时间的族人带着百十人散落在广阔的田地里收集种子。 田地里的谷子,糜子,麦子已经成熟了,就剩下高粱还需要继续在光合作用下积蓄淀粉。 一寸长的谷穗,很瘦弱,这已经是田地里长得最好的谷子了,一棵糜子苗上只生长了二十几颗糜子的收成同样让云川绝望,至于麦子,云川准备下一季的时候应该大量减少麦子的种植规模。 田地里没有出现麦浪滚滚的壮观景象,麦子虽然已经变黄了,可是呢,它们直挺挺的站立在那里如同野草。 优中选优,培育种子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至于打铁这种事情已经完全托付给了夸父。 这个背着孩子打铁的壮汉,不论在照顾孩子上,还是打铁都表现出来了云川从未见过的强大耐性。 很多活计就是一个水磨石功夫的活计,发明或者需要有个聪慧的大脑,可是,实现聪明人想法的往往是有耐心的笨蛋们。 烧红的铁块,在夸父的锤子下如同面团一般改变着形状,偶尔会迸射出一些火花,这样锻造出来的铁块,已经比云川弄出来的铁块强了很多。 云川衷心的期望,这家伙能真的锻造出钢来。 用了两天时间,云川把田野中所有能收集到的最好的作物都收集完毕了。 然后就是全部族人下场,收割作物。 收割作物很简单,割掉穗子收好就成。 云川又收集了大量的麦秆之后,族人们就把这块田地上的秸秆,一块地,一块地的给烧成了灰烬还田。 云川很想把土地耕耘一下,可惜,他做不到,族人们没有休息,立刻用竹矛在地上戳出一个又一个的小洞,再把新的种子种进田地里。 一场大雨过后,庄稼再一次从田地里冒出头,生命新的轮回又开始了。 手,是上苍给人类的恩赐,所有的粮食脱壳能依赖的只有手,这需要全族持之以恒的努力才能完成这一重任。 今年的粮食装满了一百个用麦草编织的粮囤,云川估量过,一个粮囤最多能装五百斤粮食,也就是说,被云川寄予厚望的一千多亩土地,亩产粮食不到五十斤。 五万斤粮食无论如何都不够六百个人吃一年,尤其是在这些人的食量都奇大无比的情况下,这些粮食对于部族来说有些杯水车薪的意思。 即便是这样,族人们在看到满满一百囤粮食的时候,依旧欢喜,每个人都很欢喜。 云川不满意的收成,在他们眼中是天大的幸福。 阿布带着一群人在竹林里狂奔,他们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捕捉竹林里放养的那些牲畜。 按照云川的吩咐,凡是公牲畜,只留下最强壮的几个,剩下的都要杀掉,这里以后只饲养母牲畜。 饲养牲畜的问题跟种植庄稼的问题是一样的,收成都不好,养了好久的牲畜们虽然繁衍了一批,可是,个头却怎么都长不大,一个个精瘦精瘦的,一点油水都没有。 再继续饲养下去,竹林会被这些牲口嚯嚯光,却不会给云川提供太多的蛋白质。 竹林里饲养的牲畜以野猪最多,这东西一旦开始繁衍了,拓展的速度很快,它们也是损害竹林的主力军。 阿布他们捉到最多的牲畜就是这些小野猪。 等这些未成年的公野猪被捉来之后,云川忽然改变主意了,在阿布,绘,夸父这些等着吃烤乳猪的家伙们的恐惧的目光下,他抓了猪摁倒在地。 左脚用力,半跪在猪身上,右脚用力支撑地面。 拿出牙刀,让不知所措的阿布双手抓住小公猪裆下的一对**,捏住。 他腾出右手,拿过刀划开猪的皮肤,用牙刀上天然的弯钩,钩出猪肚里的“花花肠子”。 再麻利地将刀对沿着阿布捏起的卵子,轻轻划两下,伴随一阵凄惨的哀嚎,两个像去了外壳的荔枝果似的肉蛋蛋,就落在了地上,云川又在伤口处涂上一把黑黑的柴草灰,整个手术差不多只五分钟。 夸父眼看着那头被松开的小猪狂嚎着逃走,不解的挠挠头指着地上的蛋蛋道:“你准备吃?” 云川看着夸父道:“不吃,不这么做,猪长不胖,其实母猪也应该来一刀的,我只见过人家这样整治公猪,没见过处理母猪的,就只好这样了。” 云川接连处理了三头猪之后,就把一柄牙刀递给了阿布,让他接手。 自己去了桃树所在地去看树下那四个伤病去了。 傍晚的时候,云川从桃树木屋里睡醒,发现阿布拿来了三头死掉的小公猪,且是收拾干净的,正好用树枝撑起来用桃木烤。 死掉的小猪是阿布手艺太潮造成的。 云川用桃木烘烤出来的乳猪味道一如既往地好,只是,所有人看他的目光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以敬畏之色最多。 他们啃完的骨头,被族人们丢进陶锅里狠狠的煮了一遍,就成了一锅香浓的骨头汤。 这锅汤是给那四个伤病准备的,他们吃的很是香甜,毕竟,这是一锅添加了小米的浓粥。 云川部族没有浪费粮食的习惯,这四个伤病中间,一定有伤害云川族人的凶手在里面,毕竟,那一场恶战之后,云川部族也战死了三个人。 没有把这四个人当场杀死丢河里,已经是云川经过了激烈思想斗争的结果。 阿布这些人不允许云川把部族的粮食白白给这四个屁用不顶的废人。 云川最后决定,用自己的口粮来养活这四个人,其实也不算是养活,用一点粮食吊住命不死罢了,他们自己会拖着身体在桃树下捡拾跌落的桃子吃,捉草丛里的虫子吃。 这四个人中间有一个可以吃饱,不过,他吃饱的代价便是其余三个人更加饥饿了。 这个能吃饱的人也不是有熊氏的人,他是鹿部落的人,最大的本事就是会收拾皮子,是这四个人中间唯一的一个有用的人才。 每一次,云川让人送来食物,都必须经过这个人的手才能分发下去,只要其余三个人敢提出异议,送饭的人就会殴打他们一顿。 经过这段时间观察,这个皮匠已经明显的不能融入他们的小团队里去了,尽管他们曾经是生死相依的兄弟。 当这个皮匠拖着病体给云川弄出来一张柔软的鹿皮之后,他就被云川部落正式接纳了。 于是,他对昔日的三个兄弟使用的手段就更加恶毒了,以至于其余三人心中充满了仇恨,心头又满怀希望,希望云川能够把他们三个也接纳进来。 老桃树上的桃子已经长到婴儿拳头大小,看样子还有继续长大的可能,初春的时候,云川摘除了过多果实的手段,终于见效了。 现在啃起来还非常的苦涩,云川希望桃子成熟之后会变得好吃。 桃树遮蔽了夏日里毒辣的阳光,桃树下柔软的青草地上,云川坐在一张竹凳上,面前是一张竹桌,竹桌上摆着一个小小的红泥炉子。 一个猥琐的大汉精心的照料着炉子,只要炉子里的火苗快要没了,就迅速往里边丢一颗干松果。 水开了,大汉就提起陶壶,往一个比较大的深口陶碗里注水,淡绿色的竹叶茶就随着水花游动,煞是好看。 云川轻呷一口茶水,瞟了一眼躬着身子的大汉道:“想要加入部落,你就要表现出你的价值,部落不要浪费粮食的人。 你学会给我煮茶,这不够。” 正文卷 第三十六章搓澡的二次元运用 第三十六章搓澡的二次元运用 云川随着象道一路翻山越岭,中间还跨过了好几条小河。 越是往前走,云川就越是沉默。 当他翻过最后一座山的时候,面前是一个春意盎然的小盆地。 站在山上,就能看到有无数条象道从四面八方汇集到了小盆地。 云川极目四望,却没有发现有大象的踪迹,不仅仅没有大象的踪迹,就连其余野兽的踪迹也找不见。 山林间聒噪的猴子不见了,乱跑的松鼠不见了,偶尔会在树林中短途飞行的野鸡,以及被人惊的兔子也一只都看不见。 他很不安。 这么多的象道,绝对不可能是两头大象,或者一群大象踩踏出来的,应该是很多大象齐心协力的结果。 道路边上长着一棵害事的大松树,因为过于靠近路边,粗糙的树皮都已经被大象的身体快给盘出包浆了,也就是说,在大星没有坠落之前,这里就是大象们的聚集地? 夸父见云川满眼的狐疑之色,就捏着槐的脖子提到云川身边。 “你说的大星就是落在这里了?” 云川问道。 “是啊,是啊,就落在这里,那个水潭就是。” 云川仔细看了看盆地,果然,在盆地中心位置上有一个圆圆的水潭,水潭不大,也就一丈方圆。 看到这个水潭,云川失望极了。 根据他的常识,能造成这么大的一个水坑的流星,不可能太大…… 鉴于盆地里诡异的模样,云川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让槐先下去探查一下。 眼看着槐沿着象道走到了水潭边上,还能愉快的冲他们招手,云川这才带着大部队下到了盆地。 才踏上盆地,夸父就停下了脚步,双手握住自己手里的巨锤,似乎有人在抢夺他的锤子一般。 云川也觉得似乎有人在拽他的腰带,低头看才发现悬挂在腰上的一柄小刀活过来一般的将连接在腰带上的绳子撑得笔直。 云川向后退几步,磁力消失了,夸父也连连向后退几步,停下脚步对云川道:“有人想要抢我的锤子。” 云川解开匕首,丢给了族人,重新走进了草地,仔细打量这片草地。 盆地四周都是茂密的森林,唯有盆地里只长着密密的柔柔的小草,所有的小草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营养不良。 云川俯身拔起一棵草,基本上没有浪费什么力气,仔细看小草的根部,才发现,这棵草的根是横向长得,根是扁平的,扎进土里的部分连一寸都没有。 他又拔起来了一棵草,结果是一样的。 于是,云川就让族人把这片青草连根拔起。 很快就清理出来一块十米方圆的空地。 再清理掉薄薄的土层,一块黝黑的巨大磁石就露出了地面。 云川踩踏在上面,此时,才若有所思的将目光投向那个水潭。 那个水潭是被陨石砸在磁铁上形成的,有一丈方圆已经很了不起了。 夸父不肯下到盆地,他总觉得有人要抢他的大锤,而且,想要抢他大锤的那个人力气很大。 凡是身上带有铁器的族人都是同样的心思,不论是锤子,还是刀子,都是比他们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他们不肯轻易放弃。 云川走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终究还是走到了那个水潭边上。 水潭边上寸草不生。 不是因为磁力的缘故,而是这里根本就没有可以供野草生长的土壤。 流星砸裂了巨大的磁石,碎裂的磁石在水坑里相互吸引成了各种奇形怪状的造型。 一股清泉从坑洞里不断涌出来,然后顺着磁石碎裂后形成的缝隙流走了。 这很麻烦,说明大星已经击穿了磁石,跑到地下去了。 找不到大星,云川就把目光放在这个磁铁矿上,一般情况下磁铁矿都是伴生矿,主要矿物质是四氧化三铁,含铁量很高,一般在七成左右。 云川以前见过不少的磁铁矿,像眼前这么纯净的磁铁矿还是第一次见到。 用一根竹矛试探一下这个水潭的深度,结果,深不可测,与云川的预测没有半点差别。 这块巨大的磁铁矿改变了这里的磁场,所以,见不到鸟儿,见不到野兽实在是太正常了。 很多时候,人的五感是很迟钝的,跟这些鸟儿,野兽是没有办法比的。 潭水似乎是温水,云川没在谭水里发现鸟雀鱼虫的尸体,干净的不像话。 发现槐这个家伙的身体很脏,就让他下去洗洗。 很好。 槐洗干净身体之后,他的身体上没有出现溃烂,脓包,就连细微的过敏症状都没有,云川就觉得自己应该给族人们带个头,在这种磁化温泉水里好好地洗洗。 洗的正愉快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族人的惊叫声,抬头看的时候,发现水潭对面有一头肮脏的大象正一步步地下了水潭。 它下来了,云川自然就要跑。 大象没有追击他,而是把身体沉浸在水潭里,还用鼻子吸水喷在自己还露在水面上的脑壳上。 这是一头凄惨的大象,它粗大的象牙折断了一根,折断处还垂着半尺长的一截牙髓。 自从它进入水潭之后,这头大象就表现得非常悠闲,即便是周围站满了人,它依旧不理不睬,继续泡澡。 这头大象身上的伤痕可不仅仅是牙断了这一处,肚子上一个洞,相对应的前腿上方也有一个洞,这明显是被另一头大象造成的伤害。 云川蹲在潭水对面打量这头大象,大象对云川的窥伺无动于衷,直到又一头大象进入了水潭,这头大象才向一边挪挪身子。 一丈方圆的水池子,一头大象进来已经快要满了,又一头大象进来之后,就把池子塞得满满当当的。 两头大象好像不在乎,它们的身体挤满了池子,就那么安静的待着吗,直到地下水重新把它们身体间地空隙填满为止。 第一头大象看起来有些老,第二头大象云川觉得自己好像认识,因为他的大耳朵就像一柄破蒲扇。 很明显,这头大象也认出了云川,不过,它好像忘记了云川曾经伤害过他,努力的把身子朝老象那边挤挤,给云川留出来一尺宽的一个缝隙,好让他一起泡。 云川读懂了这头大象的想法,不过,他并没有跳下去继续泡澡,他觉得把自己瘦弱的身体放在两头大象中间是很危险的事情。 据说,野兽在水源地或者埋骨地是不会自相残杀的,从这头大象身上,云川看到了这一美德。 两头伤痕累累的大象,在“人”的包围中,并没有选择战斗,而是选择了自行其是,不是他们觉得打不过“人”,而是他们认为“人”不会在这个地方伤害他们。 云川忽然觉得这是一个跟大象和解的好机会。 他就把手里的竹矛破开,制作成了一柄大耙子,包上麻布之后用力的在大象身上来回耙。 在洗澡的时候谁能拒绝搓澡呢? 很明显,大象也不能! 在云川帮他搓背之后,他还站起来,用鼻子勾着耙子送到肚子上,示意云川把他的肚子也搓搓。 云川很卖力的帮大象搓澡,热的满头大汗。 另一头老象继续趴在池子里耐心的等待,直到这头大象全身上下每一处,包括隐私部位都被搓洗了一遍之后,他就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排队等着搓澡。 此时,搓澡的人早就换成了“槐”。 “槐”是一个天生的好搓澡师,他比云川更有耐心,更有力气,也更加的具有荣誉感。 云川在确定这头大象不会在此时伤人,就取出牙刀,将这头大象掉下来的牙髓切割掉。 不仅仅如此,他还剜掉了断牙中腐烂的牙髓,找来了大量的蒲公英捣碎之后填进牙齿空腔里,最后用麻布包裹住。 这个过程对大象来说是一个痛苦地过程,不过,这头老象就静静地站在水池里,一边享受被搓澡的快乐,一边接受云川给他医疗。 夸父不明白云川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这两头大象,觉得这时候更应该用他的巨锤,狠狠的砸在大象的脑袋上,这样,就有很多肉可以吃了。 两头泡过澡,洗过澡的大象离开了水潭,老的一头静静地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晒着太阳,另一头年轻的大象掉头走了,走的好像有点急。 云川让族人们采集来很多肥嫩多汁的树枝放在老象的嘴边,老象就这么躺在地上,用鼻子卷这些树枝吃。 老象的身体非常的虚弱,吃饱了之后,他就再一次进入水潭泡澡,这一次云川看的很清楚,老象会把伤口浸泡在水中,很刻意。 槐身上也有很多伤口,这都是云川造成的,所以,云川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就把槐也给赶进了水潭。 刚开始的时候,槐疼的大叫,很快,他就不叫唤了,反而找了一个舒适得地方,安静的躺在水中,不久,居然睡着了。 在确定槐不是死掉,或者昏迷之后,云川终于可以肯定的说——这个水潭对于外伤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而且这里是一片难得的和平之地。 在这里开始驯象,绝对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了,现在,云川就在等待一头落单的,孤独的,饥饿的,受伤的小象…… 正文卷 第三十七章杀戮不是最好的选项 第三十七章杀戮不是最好的选项 云川之所以会追寻大星,完全是因为他寂寞的快要疯掉了,希望能找到一个跟他有同样经历的人来分担一下。 现在,既然已经确定,这里就是一个流星落地的地方,渺茫的希望也就随之湮灭了。 不过,发现一个有治疗效果的水潭,这是上苍给他的一项福利,他觉得必须要很好的利用起来,至少要修建一个疗养院一类的机构。 所以,他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带着族人在这里伐木修建房子。 房子就修建在距离水潭不远的地方,因为地下全是坚硬的磁石矿,这些房子也就没有什么地基可言,就是几栋有顶棚可以防雨的木头棚子。 原以为这些脆弱的棚子很快就会被野兽弄坏,没想到这里的野兽比云川想象的要有素质的多。 它们都是从大门走进来,然后再找一个铺满了干草的地方躺下,没有一个用蛮力破坏棚子的,就连野猪都不肯把粪便留在棚子里。 短短的三天时间,云川不仅仅看到了来泡澡的大象,也看到了来泡澡的老虎,狗熊,熊猫,豹子,野猪,狼。 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都有伤病。 它们另外一个明显的行为特征就是——全是和平主义者,云川甚至看到老虎用带有倒刺的舌头为一头受伤的野猪舔舐伤口,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馋猪肉了,还是帮野猪疗伤,总之——那头野猪似乎很享受。 另外,这里还有一个明显的族群分化——来的全是猛兽,看不见任何弱小的食草动物。 对老虎这些猛兽,云川自然不会主动提供什么搓澡服务,更不会殷勤的帮它们疗伤。 这种高级待遇,永远只有大象才能享受到。 任何一只来到疗养院的大象都会受到人类无微不至的关怀,就连一头因为伤势太重,最终死去的大象,云川都不忍心让他曝尸荒野,在大象们的注视下,云川让人在山脚下的林子里挖了好大一个坑给埋掉了。 原本,清理这片草原,让草原保持干净的工作属于大象,现在,被人类接手了。 住在这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蚊虫的侵扰,最大的坏处就是这里没有任何食物可以补给。 或许,这也是野兽们明明知道这里是一个好地方却没有办法长期占有的原因。 云川在帮一头主动求他的老虎去掉扎在掌心的一根尖刺之后,那头老虎看他的时候,就有了一些温情,云川估计,这头老虎此时心里一定在想,离开这里之后吃这个家伙的时候,一定不让他感受到痛苦。 这是云川一厢情愿的想法。 主要是因为这里的人与野兽相处的环境实在是太好了,美好的不像是真的。 云川希望等到的小象没有到来,倒是那头老象似乎已经与人类有了共生关系。 这些天来这里治疗的大象很多,有时候干脆就是一个象群,可是,从始至终,那头老象都没有回到族群里的意思,他宁愿跟云川待在一起,跟野牛一起去山脚下吃草,也能容忍小狼跳上他的后背。 光山秃岭上放射状的小路一般都是山羊,或者别的羊开出来的。 而森林中的道路则一般都是大象开出来的。 没有路,就没有交流,没有交流,文明进化的速度会非常的慢。 虽然交流会带来分歧,屠戮,谋杀,战争种种弊端,然而,人类就是这个样子的,天生的受虐狂,喜欢在痛苦中前进,融合,分裂,再融合,再进步,无休无止,且永不改正。 反正注定就是这个样子了,云川当然不会逆天下大势而上的,更不会搞什么圣王之治那一套,他知道,那一套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主流。 人的天性注定了——自私,才是浩浩汤汤的历史主流。 所以,他准备敞开心扉,敞开怀抱迎接将要到来的奴隶时代,让一部分人先脱离野蛮,让一部分先成为引领社会前进的动力。 至于那些后进的,可以慢慢等待,历史长河很长,他们总能等到的。 这是一头因为年迈,被象群新的王驱赶出象群的过去的王。 老象的身体很大,就是太瘦了,折断了一根牙齿之后,他求生的能力就下降了一大截,需要与共生伙伴在一起,才能继续活下去。 小狼在老象宽阔的脊背上“哦哦”的叫着,好像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王。 云川一直希望小狼能够“汪汪”叫,而不是“哦哦”叫,他需要一只狗,不需要一匹狼。 看来条狗的进化之路还很漫长。 那只耳朵被撕扯的像破蒲扇一样的大象,在享受了云川以及槐的数次搓澡服务之后,终于放下了戒心,带着他的老婆儿子一起来享受这一服务。 母象的脾气很糟糕,戒心依旧很重,她可能忘不了她丈夫被人拖走时的场景,那只小象则纯粹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存在,在品尝了云川的糜子馒头之后,好像就永远都记住了粮食清甜的味道,这就导致他跟云川在一起的时间,比跟她母亲一起吃树枝的时间要长。 又过了六天,槐身上的伤痕已经痊愈了,云川搜变了草原,也没有新的发现。 出门已经半个月了,该回家了,也到了考验云川驯象的成果的时候了。 云川先是往野牛背上放了一些物资,野牛非常的安静,然后又往老象的背上同样放了一些,老象也很安静的接受了。 云川小心的来到破耳朵大象身边,准备把帐篷放上去的时候,破耳朵居然跪下来方便云川放东西。 这很好,云川随手就把两个巨大的糜子馒头塞进了大象嘴巴。 原本用鼻子牵着母亲尾巴的小象,突然发现父亲有糜子馒头吃,立刻就松开了母亲的尾巴,卷着小鼻子来到云川身边,他自然也得到了一个糜子馒头。 小狼跳上老象的脊背又开始“哦哦”叫,夸父就牵着老象率先离开了这片贫瘠的草原进入了山林,野牛跟了上来,破耳朵也站起来跟了上来,随后便是小象,母象“嘟嘟”的叫唤两声,想要唤回误入歧途的丈夫跟孩子,而那两头象充耳不闻,母象无奈,也只好跟在后边,将小象放在中间。 夸父走的心惊胆战,他总是担心领头的大象会突然发狂,把他踩踏成一滩肉酱。 然而,两天时间过去了,大象们没有发狂,云川停,他们就停,云川走,他们就走,很听话。 “你厉害!” 虽然不明白云川是怎么让这四头大象听话的,这并不妨碍他开始害怕云川了。 云川坐在野牛背上喝一口竹筒里的竹叶茶道:“有的时候,杀戮并不是必要的。” “它们很能吃!” “山那边有太多的竹林,吃不完。” “既然是这样,当初为什么要把它们赶走?” “那个时候,它们是敌人,现在,它们是朋友,是助力。” “只要是你的朋友就能住在附近吗?” “是的,只有听我话的朋友就能住在我们跟前。” “可以上岛吗?” “可以,只不过需要给我们食物,麻布以及我们需要的好石头。” “他们要是打架怎么办?” “住在我们跟前,他们就不能打架,谁打架我们就打谁。” “夸父族也能过来?” “不能。”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是同一种族。” “我也是夸父啊。” “不,你不是。” “我长得很高大!” “不,你不是,夸父吃人你不吃人,你不过是一个长得比较高大的人族而已。” “可是,你还是把我叫做夸父!” “那是因为你这个名字可以让敌人害怕。” 跟云川谈话,夸父很容易陷入思维的死角,而云川又不愿意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给他讲,这就导致夸父的思维在很多时候都是混乱的。 有大象存在,回程的时候,就没有野兽敢凑过来,云川又看到那头趴在树上的花豹。 它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地阴险,这一次,它没有动弹,而是有些失望的看着被大象惊走的猴子们。 当这支队伍从林莽中走出来的时候,看到大象的族人们立刻就慌乱起来,吱哩哇啦的叫着向吊桥奔跑,一队穿着竹甲拿着竹矛的人在阿布的带领下就已经在竹桥头上做好了攻击准备。 当阿布看到站在老象脑袋上衣袂飘飘的模样,他立刻就跪下来了。 他跪下来了,其余的族人也就跟着跪下来了。 老象很给云川面子,慢慢跪下来,把头杵在地上,好让云川从他的脑袋上走下来。 云川在族人惊恐的眼神中下了大象,还用手抚摸了大象的大脑袋几下,然后就对阿布道:“卸掉东西,给它们最好的竹笋吃。” 说完,云川就背着手从竹甲武士队列中穿过,回到了自己的岛上。 族人们以为的伤害没有到来,大象身上的货物被卸掉之后,阿布就大着胆子给大象喂食鲜嫩多汁的竹笋。 大象们吃的很香甜,只有小象甩着软塌塌的鼻子跟着野牛与小狼尾随云川上了岛。 正文卷 第三十八章享受我的劳动果实 第三十八章享受我的劳动果实 时隔半个月,云川再一次回到了岛上。 跟他离去的时候一样,桃花岛依旧富庶,祥和。 假如不考虑战争因素的话,不论是这里的人,还是这里的风貌都堪称是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对这个世界来说其实贬义的,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称之为桃花源。 唯一的问题是环境太好,对人却不友善。 三头大象去了河岸上的竹林,现在,它们可以尽情的享用这片竹林,不会再有人来驱赶它们。 十五天的时间,田野里的新庄稼又发芽了,平原上葱茏一片,桃树上的桃子也开始成熟。 云川从一棵小树上摘了一颗桃子吃了一口,味道很寡淡,跟啃木头的味道差不多,品尝不到多少甜味。 随手把啃剩下的桃子塞野牛嘴里,它很喜欢。 云川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颗巨大的老桃树上,希望它结的果子能够让人满意。 一路走,一路吃路边树上的桃子,很快,云川就发现,越是靠近那棵老桃树的桃树上结的果子就越是好吃。 因为是自然繁衍的结果,所有的桃树都是围绕着老桃树生长的,且明显是东西两边多,南北两边少。 估计,这是风造成的后果。 在一棵足足有五百年树龄的桃树上摘下一颗桃子,云川终于闻到了久违的桃子的清香。 咬一口,虽然还有些酸涩,不过呢,已经可以当成水果来吃了。 小象伸长鼻子努力的从树上摘下一颗桃子送进嘴里,很明显这东西太适合它的胃口了,于是,它就停在那棵树下,不停地摘桃子吃,偶尔也会给野牛留一颗,至于小狼,还是愿意跟着云川跑,它对果子一点兴趣都没有。 老桃树的树荫底下,跌落了一层桃子,没有人来捡拾。 云川对这一幕很欣慰,因为他在离开的时候曾经告诉过阿布,他不在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许靠近老桃树。 看样子,这道禁令被执行的不错。 人,需要约束,也需要教育,这个过程跟驯兽差别不大,甚至更难一些。 有纪律,听话的人才是好人,这就是轩辕为什么会把“听话”这两个字一直挂在嘴边。 云川不得不承认,轩辕的这一个要求是对的,愚蠢,蒙昧的人就不该思考,应该把思考这种事情交给聪明人,比如轩辕这种看起来似乎没有私心的聪明人。 如果交给云川这种聪明人,后果极其严重。 原始的社会里才能培养出轩辕这种很纯粹的人,至于云川的世界里没有培养毫无私心的土壤。 这并不是说轩辕本人要比云川高明,完全是因为这两个人是两个发展程度不一样的社会产物。 轩辕身为这个时代的顶尖人物,心中有一个想法,就会持之以恒的去追求,并且会显得很纯洁。 云川就不一样了,他的社会发展程度比轩辕的社会高明了数千年,历史太长,计谋太深,经历太多,所以,也就纯粹不起来了。 其实啊,简单的才是最持久的,这一点从工具的发展上就能看出来,最原始的工具,也一定是最简单的,以及最耐用的。(取自工具发展简史。 人,也是这样。 老桃树上的桃子甜的跟蜜糖一样…… 能品尝到的人却不多。 阿布可以吃,夸父跟他的儿子可以吃,野牛可以吃,小象可以吃,小狼偶尔啃一个,剩下的人是没有资格吃的。 绘,槐,以及六个追随云川来到这里的人偶尔能吃一两个,如果想大量的吃,就只能吃老桃树周边也算老树结的桃子。 其余族人可以大量的吃更远处小树上的桃子。 至今为止,他们还没有养成享受的习惯,只要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就是好东西。 阿布,夸父吃了很多,很多桃子……他们非常赞成云川的决定,不论他们几个人能不能把这棵老树上的桃子吃完,他们都不打算把这东西分给别的族人吃。 好东西永远都不可能共享,宁可烂掉都不能共享,且永远……永远都不能共享,因为这是权力的标志。 族人们对于这项禁令没有反抗的意思,也没有这个想法,他们每天都能吃饱,这已经非常幸福了,不敢要求太多。 高大的红砂岩已经被勤劳的族人们给取平了,原本是小山峰一般的红砂岩,现在变成了七八座红砂岩砖修建的房子。 从气势上来看——跟云川以前在农村见过的土别墅差不多,可能还有所不足,毕竟,族人们的审美观很有问题,充满了原始粗犷的风范。 最过分的是,这些房子的墙壁上绘满了涂鸦,其中以云川高大的形象最为突出。 有云川烧竹林驱赶熊猫跟大象的图,有云川用手抓河鱼的图,有云川烧制陶锅,陶盆的图,有云川打铁的图,更有云川划分阡陌以及种植庄稼的图…… 可以说,阿布这个家伙其实很有艺术天赋,在云川住进新的红宫之前,他又补上了云川站在大象头顶接受族人膜拜的图画。 至此,在云川看来,自己保护百姓之神,战争之神,种植之神……的神位已经非常的稳当了。 尤其是在小象把它的爹妈以及一个老伯伯三头大象领到岛上吃了桃子之后,就连最小心,最固执的母象也渐渐对岛上的人放开了心扉。 不过呢,它们是不能住在岛上的,所以,在天快黑的时候,三头大象就带着一头小象离开桃花岛回到岸上,表现得非常悠闲。 云川已经开始教阿布识字了。 没有教他甲骨文。 因为云川自己都不会,教的就是简体字。 阿布的学习能力很强,云川一度以为这个家伙有过目不挖忘的能力,直到他看到满墙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以及天地人”这些简单的字符之后,他才确定,阿布是一个非常勤劳的人。 勤劳的人相对应的就是懒惰的人。 云川就是一个懒惰的人,他没有在这个时代里称王称霸的想法,毕竟,人,不会生出去当猴王的想法。 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让自己过的更加舒坦。 一切都很好,也很平安,夸父带着军队征伐于外,阿布带着族人辛劳于内,云川整天做着一些族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有时候,他会要求族人出外的时候尽量寻找更多的植物的,叶,茎,花,根,以及果实,并且要分的清清楚楚的带回来。 有时候,云川又会要求他们把所有能找到的奇怪的石头给带回来,并且要记住这些石头在哪里发现的。 云川很忙,不过,他把更多的时间用来思考。 桃树上的桃子已经全部成熟了,周围桃树上的桃子已经被族人加上四头大象给吃光了,只有那颗老桃树上依旧结满了桃子,只是,地上跌落的桃子更多。 野牛最近桃子吃多了,比较吸引喜欢甜味的蚂蚁,在被蚂蚁袭击了几次之后,野牛也就不太喜欢吃桃子,更喜欢找一个水坑待着慢慢的反刍。 秋老虎来的时候,地里的作物已经开始抽穗了,从这一次抽穗的结果来看,普遍好于夏粮。 毕竟播种夏粮的时候,种子是没有办法保证的,能把那么大的一片土地都种上粮食,已经是云川部落的力量极限了。 土地边缘上种植的麻已经成熟了,云川让族人收取了麻籽,这东西可以榨油,还能做成美味的麻麸,即便是炒熟了当零食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在云川眼中最重要的还是麻杆,这种脆弱的杆子没什么用,可是呢,它的皮用处很大。 族人们把麻杆丢进了水坑里沤麻,等竿子腐烂了,麻就会自然脱落,在经过水煮,浸泡,抽线之后,就能用来纺织麻布了。 编织麻布很简单,几根木棍加上一个梭子就可以了,只是这样编织出来的麻布很硬,只能用来做麻袋。 再被蒸煮几次,多捶打几次之后,麻布片就成了真正的麻布。 这些活计都属于妇人,事实上,农田劳作也属于妇人们的工作范畴,云川要做的,就是等妇人们把麻布弄好之后,教会她们怎么样用麻布来缝制衣服。 岛上居住的人越发的多了,不过呢,云川固执的将人数定在一千人,而且是四百个男人,三百个女人,三百个孩子。 就像在母亲部族中做的一样,他允许阿布把部落里储存的食物分给个人,也允许,他们自愿结合,组成家庭。 虽然这个要求是轩辕第一个提出来的,云川属于跟风者,对于这一点,云川不在乎。 从部落向家庭转变,这是大势,阻拦不住的。 对的,就是对的,无所谓谁先谁后。 阡陌交通周边终于有了袅袅炊烟,尤其是在烟雨中有炊烟散落在竹林上,很好看。 人人都有食物,人人都有遮蔽身体的麻布,对族人来说,就是幸福。 小象“嘟嘟”的叫着从地上捡起一颗烂透的桃子用鼻子递给云川,坐在树杈上的云川摇摇头,小象就把桃子塞嘴里吃掉。 如今,地上的烂桃子已经是很稀罕的食物,树上也没有几颗桃子了,能偶尔找到一颗,小象很高兴。 云川的眉头突然皱起来了,现在是傍晚,吊桥应该已经收起来了,小象怎么还会留在岛上呢? 正文卷 第三十九章当我的兄弟吧! 第三十九章当我的兄弟吧! 第二天的清晨,云川来到了竹桥头,此时的桥头已经站满了人,都是准备过竹桥去岛上干活的人。 桥头的这片空地上已经修建了很多竹楼,再过十几天,人们就该按照岛上人的吩咐用泥巴把竹楼覆盖一遍。 岛上的人很聪明,可以让所有人都能吃饱,虽然吃饱饭的时间不长,他们还是很满意。 有些部族是翻山越岭流浪过来的,有些部族是被夸父驱赶过来的,更多的人是羡慕夸父他们吃饭的样子,主动跟过来的。 总之,所有的动力都来自于食物。 云川统治他们的基础也来自于食物。 他一般很少出现在人前,今日反常的站在桥头,这让阿布这群人的内心多少有些忐忑。 几次三番想要凑过去跟云川说话,都被小狼给撵开了。 桥的那一边居住的人已经不算少了,粗粗估计一下,应该不少于五百人。 这些人占据了桥头的空地,并且在靠近竹林的方向修建了一条竹子栅栏。 这些竹子栅栏跟岛上那些中看不中用的栅栏一模一样,看来也是出自阿布的安排。 栅栏中间很贴心留出来一道大门,这是给大象留的,此时,三头成年大象就在栅栏外边,没有吃东西,而是烦躁的走来走去,破耳朵还时不时地朝竹林方向鸣叫几声。 独牙老象躲在破耳朵的身后,甚至不如那头母象勇敢。 竹林上空有大群的飞鸟在盘旋,久久不肯落下,所以说,竹林里一定有什么奇怪的事情正在发生。 阿布也发现了这一诡异的现象,把绘从角落里拖出来,指指竹林,绘立刻就带着十几个人越过大象,一头钻进了竹林。 “早晨派出去的人多吗?” “不多,都是去远山寻找草籽的,狩猎队才回来不长时间,需要休息。” 云川看看桥头空地上那些人,对阿布道:“让他们全部上岛,外边不怎么对头。” “我们有大象。” 云川一巴掌抽在阿布的脑袋上怒道:“没看见大象现在也很不安吗?” 阿布迅速从怀里抽出一根牛角制作的号角“嘟嘟”的吹了起来。 原本还在桥头上干活的人马上就慌乱起来,聪明些的,丢下手头的活计三两下就蹿到桥上向岛上狂奔,愚笨些的,先是呆滞一阵子,似乎想起什么可怕的事情,也朝着岛上狂奔。 看着丢了一地的小孩子,云川深深地叹了口气,感情这种东西还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 他走出竹桥从地上捡起两个脏孩子提着回到了桥上交给了阿布。 阿布很不解云川的行为。 云川轻声对阿布道:“以后,部族吃饭以孩子优先,遇到危险,孩子优先。” 阿布抱着两个孩子转身就走,马上,他又转回来问道:“为什么?” 云川盯着阿布的眼睛道:“野兽都是这么干的,我们生而为人,怎么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把孩子当成累赘丢掉呢?” 阿布指着那些已经跑上桥,又折返回去抱孩子的族人道:“他们没有丢掉孩子,只是一时间忘了。” 果然,桥头对面乱爬的孩子马上就被一群人抱着跑了,云川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 竹林长在高处,云川身在低矮的河谷,看不到竹林深处,即便是如此,他还是发现山坡上的碧绿色竹林泛起了层层涟漪。 破耳朵没有半点的担当,见所有人都在朝岛上跑,它也就甩着破耳朵慢吞吞的上竹桥。 竹桥立刻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阿布连忙让竹桥上的快快上岛,把这个脆弱的竹桥留给破耳朵。 三头大象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时上桥的,一旦这样做了,桥坍塌是唯一的结果。 三头大象依次上了岛,云川却不能马上就离开,更不能现在就把吊桥拉起来,绘带着打探消息的人还没有回来呢。 这个时候,首领站在桥头等待他们归来,可以起到很好的安定人心的作用。 他没有等多久,马上,他就看到十几个从竹林里连滚带爬跑出来的人。 绘跑的最快,一边跑,一边大声的朝云川这边喊着什么。 这个时候,竹林发出的声音已经很大了,淹没了他的声音。 “跑,快跑!” 云川站在桥头大喊。 下一刻,他就看到了这辈子永生难忘的场景——熊猫潮! 此时的熊猫早就不再是平日里那副憨憨傻傻的模样,而是真正的变成了传说中的食铁兽。 一头巨大的让云川感到战栗的熊猫人立而起,一巴掌就把跑的最慢的一个族人拍飞了。 真的是拍飞了,这个族人足足飞出去两米多才落地,然后,就有七八只凶残的食铁兽围拢过去,只是片刻光景,熊猫散开,地上只剩下一滩血迹,再无其它。 一两只食铁兽云川不在意,甚至会有一种想要亲近一下的感觉,七八只食铁兽云川也不会在乎,甚至会生出圈养它们的冲动,当三十只以上的食铁兽出现的时候,云川心头唯一的想法就是用火驱逐它们。 现在,眼前是一大群食铁兽,视野所到之处,都是黑白颜色,它们在地上翻滚,奔跑,追逐,撕咬,冲撞,一波浪潮过后,广场上已经看不到一座完好的竹屋了。 绘的奔跑速度已经提到了极限,即便这样,他与食铁兽之间的距离并没有拉长,而是在急剧的缩短。 又一个族人被食铁兽扑倒,淹没在兽群之中,没有听到他发出惨叫声,就被食铁兽彻底的撕碎。 人的肉体在食铁兽的爪牙下如同纸张一般脆弱。 云川忍不住连连后退,他不想这样做的,想要站在原地给绘他们更多的鼓励,可就是双腿不听话。 一边后退,一边看着自己的族人被食铁兽一个接一个的追上,然后被撕碎,被吞咽。 此时此刻,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不断地后退。 以前的时候,云川对食铁兽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只觉得这是一种饿得时候可以吃,饱的时候可以玩耍的东西。 现在!看着它们目露凶光,张着大嘴,流着口涎,大嘴两侧的肥厚肌肉坟起的凶残模样,后世生活中的熊猫模样已经彻底的离开了他的脑海。 亲眼看着它们撞倒了竹屋,看着它们三两口咬断了胳膊粗的竹子,看着它们将有一个族人撕碎,云川觉得一切都很不对头。 “准备……” 阿布已经准备好了战阵,坚定地站在云川背后,让云川没了后退的余地。 “滚开啊——”云川又一巴掌抽在阿布脑袋上,这家伙太蠢了,竹盾可以对付人,那里能抗的住体重将近两百斤的食铁兽的冲击。 不论是火牛阵,还是火马阵,亦或是野猪阵统统都是这种竹盾阵的克星,熊猫阵也是如此。 而且,他们摆出密集的阵势,完全挡住了云川逃跑的路不说,且把他放在军阵前边充当炮灰。 事实上,不用云川催促,竹盾阵在食铁兽们已经跑上竹桥的时候就已经溃散了。 云川跑过吊桥,阿布在第一时间就转动了绞盘,要把吊桥拉起来,此时,实在是顾不上绘他们几个人了。 在前边疯跑的绘大声的喊叫着,哀求着,在奔跑到断桥处,纵身一跃,就飞过了很长一段距离,并且死死地抓住了吊桥。 随即,三五个仅存的族人也纵身跃起,想要抓住吊桥。最终没能得手,统统掉进了大河里。 与此同时,几头刹不住车的食铁兽也跟着掉进了水里。 秋日的大河水远比往日凶猛,几个人,几只食铁兽掉进河里,泛起一朵朵水花之后,就被水流带走了。 其余的熊猫挤在竹桥上揉成了一疙瘩,然后,密集的箭雨就覆盖了过来。 受伤的食铁兽显得更加癫狂,它们在箭雨中开始在竹桥上蹦跳,撕咬,槌击。 脆弱的竹桥再也支撑不住它们沉重的身体,轰然倒塌,溅起大片的水花。 夸父挥舞着铁锤勇猛的站在码头上,只要看到一只从水里探出来的食铁兽脑袋,就一锤子敲碎。 偶尔有漏掉的便会被族人用投枪吗,竹矛处理掉。 掉进水里的族人救起来了两个,其余的,被食铁兽纠缠住,最后死的不能再死了。 或许是眼前没有道路了,这些疯狂的食铁兽渐渐平静了下来,一个个呆萌的坐在地上,瞅着对面慌乱的人们,以及正在河里挣扎的同伴。 一些肚子饿了的家伙,开始啃食地上散落的竹子,有些幸运的家伙还能找到谷子,糜子,这些好东西,更是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云川的视线没有落在这些作恶的食铁兽身上,而是继续看着早就安静下来的竹林。 吃光了食物的食铁兽们,挠挠屁股就慢吞吞的向竹林走去了,毕竟吗,那里的食物才多。 它们走的看似很慢,实际上速度很快,只留下一只大的过分的熊猫留在原地,目光炯炯的看着云川。 熊猫开始说话了。 “喂,云川,当我的兄弟怎么样?” 声音粗犷而豪迈,与它巨大的身形很是相配。 云川的目光随着声音落在这头巨大的熊猫身上,看了许久,他叹了口气道:“九黎族的蚩尤?” 熊猫大笑起来,就在云川的眼皮子底下站起来,熊猫皮脱落,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魁梧大汉出现在云川面前。 “轩辕说你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蚩尤整理一下自己头上有些歪斜的熊猫头盔,继续对云川道:“做我的兄弟吧,我们一起干掉轩辕,他老婆归你,其余的归我!” 正文卷 第四十章智慧为神 第四十章智慧为神 云川听了这话,脑子多少有些呆滞。 在他的认知中,杀人越货顺便分人家的老婆的事情一定要在暗中商讨,暗中谋划,再悄悄地执行。 不能这样大鸣大放的说出来,更不能毫无廉耻心的把这种阴暗的事情当成荣耀公之于众。 蚩尤更不能在抢夺云川基业不成的情况下再提出合伙对付轩辕的要求,云川如果答应的话,会把他的道德底线拉低到跟蚩尤一个层面。 云川自认不是野人,当然不会答应蚩尤这种毫无人性的要求。 更何况阿布刚刚告诉他,自己的九个部下被蚩尤带来的熊猫弄死了。 很明显,这是威逼,人家根本就没有看得起云川,只是没有在第一时间攻破云川的岛屿,这才很聪明的提出要合伙。 这种最初级的威逼利诱很容易让云川变得愤怒起来。 所以,云川向他投掷出了一柄投枪作为回答。 见过轩辕的做事风格之后,再有蚩尤这样的人打底,云川已经对这个世界不抱什么温柔的心思了。 这就是一个强硬的世界,也是一个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把自己弄得跟岩石一般坚硬的世界。 蚩尤单手捉住了云川投掷过来的投枪,一把扯掉头上的熊猫头皮,熊猫皮毛下边便是一个硕大的熊猫头骨制作成的头盔,马上,一个滑稽可爱的彪形大汉立刻就成了一个野蛮彪悍的原始人。 他把云川丢过来的投枪还了回来,投枪带着风声从云川身边掠过,最后钉在高大的木头柱子上,嗡嗡作响。 一声唿哨过后,一群身着兽皮的彪形大汉就从竹林里冲了出来,举着皮盾把蚩尤包围起来。 蚩尤站在人群中才要继续威胁云川,却发现一阵密集的石头雨从天而降,人头大小的鹅卵石砸在脆弱的皮盾上,顷刻间,就把蚩尤刚刚弄好的阵势砸的七零八落。 其中有两个最倒霉的家伙,脑袋直接被鹅卵石给砸碎了,只留下一个没头的尸体在哪里狂喷鲜血。 吐血的人可不止这两人,被鹅卵石砸到胸口,肚子的人也同样在喷血,只是他们还有嘴巴可以喷,不像那两个人是在用脖颈喷。 鹅卵石只来了一轮就停止了。 云川瞅着屹立在尸山血海中的蚩尤道:“愚蠢,轩辕就是怕你不死,才让你到我这里来的。” 挨了打的蚩尤显得谦卑了很多,他明知道还会有石头雨落下来,还是固执的向前走了几步,好方便属下把受伤的人带离战场。 “轩辕说过,你的盾阵很厉害,这一次西羌与东夷的战争中,轩辕就是用了你的盾阵,才让神农氏吃了大亏。 我来找你,就是想看看的盾阵能不能经得起兽群冲击,从你刚才逃跑的样子来看,盾阵经不住兽群冲击。” 云川看着重新把熊猫皮帽子戴好,重新恢复呆萌模样的蚩尤轻笑了一声道:“你可以告诉轩辕,我这里有大力士可以投掷大石头砸人,问问他有没有什么可以应对的办法。” 蚩尤低头看看陷入地面一尺深的鹅卵石,俯身抓起一颗,奋力朝云川丢了过来,可惜,这块石头在空中飞行了不到二十米,就跌落河中,溅起老大一片水花。 “这不可能!没有人的力气会比我的力气更大,即便是夸父也不成!” 云川无奈的耸耸肩膀,在他身后立刻就有七八块人头大小的鹅卵石飞了起来,越过五十米宽的河面,呼啸着向蚩尤砸了过来。 蚩尤大叫一声,慌忙躲避,等这些石头再一次落地,就重新回到可以对话的距离,死死地盯着云川。 “我是神,你应该听我的话!” “你不要学轩辕那个混蛋说话!” “你也可以当我的兄弟,只是你要听我的话。” “你也不要学我说话!” “你觉得我该怎么说——臣服于我,不答应者死!” 蚩尤摇摇头道:“你可以来陆地上打我,如果失败,我不会再来杀你。” 云川笑道:“你要是被我打败了,你有机会逃走吗?” “你的族人太少,就算你再厉害,也不可能打败我们全族,我来的时候已经搜寻过,已经把你附近的族群统统给杀了,这样,你就没有足够多的人手。 顺便告诉你,我是从大河下游上来的,轩辕离开的放向是大河上游。 不论是轩辕,还是我都清空了周围的部落,不给你变强大的机会。” “我可以去河对岸。”云川指指大河的另一边。 “河对岸是神农氏,你可以去试试。” 云川闻言沉默片刻道:“这么说,你们已经给我划定了疆界,那么,我很想知道我的疆域边界在哪里?” “大河下游五天的路程!” “轩辕怎么说?他也给了我向大河上游五天的路程?” “他给了你三天的路程。” “为什么你这么大方多给了我两天的路程?” “你有丢大石头的力士!” 云川点点头道:“河对岸的神农氏是不是也给了我河对岸五天路程以内的疆域?” 蚩尤嘿嘿笑道:“人家说了,你要是敢过河,就杀你!” 云川瞅着湛蓝的天空悠悠的道:“我是一个自由的人。” “什么意思?” “自由的人的意思就是我想去那里就去那里,别人不能让我听他的话,不能强迫我当他兄弟,也不能给我划定疆域,把我当野兽对待!” 蚩尤挥挥手,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大声道:“你会死的,你一定会死的。” 云川大笑道:“你不同意,我就联合轩辕来打你,轩辕不同意,我就联合你去打他,神农氏不同意,我们三个就联合起来瓜分神农氏的疆域。 总之,我想去那里就去那里,你们不准,那就准备迎接战争吧!” 蚩尤停下脚步扭过头给了云川一个狰狞的笑脸道:“也可能是我们三个联合起来先杀了你!” 云川继续大笑道:“你的想法对我来说太危险了,我现在就要邀请轩辕一起攻打你。” 蚩尤停下了脚步,转身回到原来的地方,或许是太热的缘故,他摘掉熊猫帽子,露出一个硕大的光头,很诚恳的盘膝坐在地上对云川道:“你准备用什么礼物来邀请轩辕?” 云川惊诧的道:“你在问我?问你的敌人怎么收拾你?” “你说了,我才知道该不该对你好一些。” 云川再次愣了一下,他发现蚩尤的话好像很有道理,自己竟然不知道怎么拒绝。 “我跟轩辕已经商量好了,以后会在这里开一个老大的集市,大家都拿出好东西来交换。” “你有什么?” “我有很多,很多鱼,很多很多盐,很多很多草籽,麻布,陶锅,陶盆,就连你们视作珍宝的青铜器我将来也会有很多。” “你真的不怕我们来抢?” “不怕,只要把你们一个个的打痛,打的难以忘怀,你们就没当贼骨头的心思了。” “你很强大吗?” “不,不是我很强大,而是你们太弱小了,当你们认为力气大就能战无不胜的时候,我已经用一些工具弥补了力量上差距,当你们以为人多便是强大的时候,我已经用工具弥补了人数的差异。 当你们虔诚的向苍天献祭的时候,我已经窃取了属于上苍的力量为我所用。 当你们认真的感谢大地的时候,并且为它舞蹈,歌唱的时候,我无所不用其极的破坏大地,继而获得好处。 蚩尤,你们的视野还在五里之地巡梭的时候,我的目光已经在九霄云外。 好好地学,好好地看,这里必将成为一座辉煌之城,如同你们梦想中的神宫。 我还要告诉你,天空中没有神祇。只有无尽的寒冷。 我们,人,才是这个世界的王。 当我们第一次开始用智慧地眼光审视大地,天空的时候神就诞生了,神就是我们!” 蚩尤站起身淡漠的看了一眼死去的兄弟,重新戴好熊猫头盔,一头巨大的过分的披着一块虎皮的熊猫从竹林里走出来。 蚩尤跨上熊猫,双脚拖在地上,向竹林方向走去,这一次,他没有回头,走的比较坚决。 云川不知道蚩尤能不能听懂他说的那些话,大概是听懂了吧,要不然他不会就那么走了,连狠话都不说一句。 “首领,我们可以在夜晚游过河。”一个戴着狼头盔的兄弟悄声向蚩尤建议着。 “就算上了岸,石头砸过来怎么办? 他们用盾阵推你下河怎么办? 云川驱赶大象来追击你怎么办?” 蚩尤拒绝了兄弟们的建议,今天才接触一下,自己就损失了十几个兄弟,这是他所不能忍受的。 云川今天朝他丢过来的石头实在是太多了,这让他对云川起了深深地戒心,也明白了,轩辕为什么明明知道双方是敌人,还要告诉他云川这里很富庶,有吃不完的粮食的原因了。 虽然云川最后那一长串话,他大部分没有听懂,没听懂归没听懂,从云川的表现来看,他确定,这些话应该很重要,尤其是最后一段——人——才是大地之王! 蚩尤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这句话很对他的胃口,如果不是云川部族里有能丢大石头的力士,他其实很想捉住云川,再仔细跟他商量做兄弟这件事。 他来云川部落已经六天了,在这六天中,他们一直在窥伺这个神秘的部落。 他们看见了岛上那一片石头房子,看到了平原上正在疯长的庄稼,看到了竹林中时隐时现的各种牲畜。 同时,也看到了这个部族的富足。 因为云川又盾阵的缘故,蚩尤费尽心思从偌大的竹林里把那些懒惰的家伙们驱赶到一起,再诱发它们的狂性,想要一举击溃云川的盾阵。 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正面应对兽潮,反而回到了岛上,收起了吊桥,而那些懒货的发狂时间实在是太短,不能一往无前的攻击。 身边传来一阵清脆的啃咬竹笋的声音,蚩尤循声看过去,只见自己的坐骑正坐在地上,抱着一根粗大的竹笋啃咬的“嘎吱,嘎吱”的,也就没了商量事情的心思,对狼头盔兄弟道:“我们也吃饭吧!” 正文卷 第四十一章呆萌的人,恶毒的计 第四十一章呆萌的人,恶毒的计 蚩尤在烤食铁兽的肉。 今天死掉的食铁兽有点多,所以,一群身穿兽皮戴着各种野兽头盔的壮汉们围着几堆篝火将肥美的食铁兽的肉烤的滋滋作响。 蚩尤满足的啃了一根骨头,见他的坐骑就靠在他身边,就把骨头递给坐骑。 食铁兽坐骑似乎对这里的竹笋更加感兴趣一些,只是嗅嗅,就继续坐在旁边啃竹子。 吃饱了,蚩尤就觉得脑袋好像又好使唤了一些,对狼头盔兄弟道:“明天再去见见那个云川。” 狼头盔兄弟点头道:“我们一起去。” 蚩尤想了一下道:“他不能乱丢石头。” 狼头盔兄弟道:“也不能派出大象,这些天,我们好不容易把大象撵出竹林,要是再回来,这里的食铁兽可不会再听我们的了。 另外,首领啊,你为什么一定要选这头食铁兽当坐骑呢? 你也看见了,它驮着你跑不快,还颠簸,最麻烦的是,它跑一会就要吃东西,我很担心有一天遇到危险它会先跑。” 蚩尤笑着在坐骑的脑袋上用力揉一下道:“小吉是一个好孩子,也是大巫给我指定的伙伴。 你也知道,大巫不会错的。” “大象其实挺好的。”一个啃骨头的兄弟含含糊糊的道。 “我们不是没有试过,大象太危险,还野性难驯。” “云川那里就有四头大象,他是怎么做到的?” “明天问问。”蚩尤啃完最后一根骨头,把骨头随手丢掉,就把坐骑按倒,将脑袋枕在坐骑柔软的肚皮上,顷刻间,就鼾声如雷。 竹林里传来一阵淅淅索索的响动,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蚩尤的营地里。 食铁兽小吉才要叫唤,一根鲜嫩的竹笋就递到了嘴边,小吉立刻抓住竹笋啃咬了起来。 火光将来人的面庞照耀的红彤彤的,正在酣睡的蚩尤睁开眼睛看着头顶的大汉懒洋洋的道:“跟了我们三天了,这才来啊?” 大汉看看周围已经翻身坐起的兽头盔大汉们,轻轻摇摇头,竹林里就钻出更多的壮汉。 蚩尤坐起身抚摸着食铁兽圆圆的脑袋又道:“你成功的让我损失了十三个兄弟。” 来人笑道:“在云川这里我的损失更大。” 蚩尤大笑道:“我不恨云川,但是,我非常的讨厌你!” 说着话就向大汉扑了过去。 大汉避开蚩尤的扑击,躲在一丛粗大的竹子后边对蚩尤道:“我这一次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蚩尤站住身形冷冷的道:“你要是来偷袭,这时候早就死了。” “听话,我是为你好。” 轩辕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推开想要凑到他脖子上乱嗅的食铁兽,诚心诚意的对蚩尤道。 蚩尤左右看看少了十三个人的兄弟群强忍着把拳头砸在轩辕脸上的冲动道:“你没有告诉我云川那里有力士可以丢石头。” 轩辕把一块黄精丢到火堆里,用灰烬埋上,瞅着黑沉沉的竹林道:“不是力士丢的石头,是竹子丢出来的石头。” 蚩尤一把夺过熊猫手里的竹笋塞给轩辕道:“你现在就给我用竹子丢石头!” 轩辕把竹笋还给熊猫有些不耐烦地道:“是大竹子!” 强壮的蚩尤一把揽过一根胳膊粗的竹子怒道:“这棵够大吧?” 轩辕看着弯成弓一样的竹子,点点头道:“就是这样的,两棵竹子被一个转盘一样的东西给拉弯,中间有一个皮兜子,放上石头之后,松开钩子,石头就飞出去了。” 蚩尤松开竹子,眼看着竹子凶猛的回弹出去,疑惑地道:“就这?” 轩辕点点头道:“就这,已经能把你这样的人打的屁滚尿流,没有还手之力。” “你不是也被人家的盾阵追杀的无路可逃,最后要不是跳河,估计早就被杀了。” 轩辕叹口气道:“知道不,我从不担心你。” 蚩尤大笑道:“你觉得你比我强大?” 轩辕摇摇头道:“不是你不够强大,而是你作战的模样我可以理解,同样的,我会怎么样作战,你也了解,我们两个人不论谁战败了,我们至少都知道原因。 不像跟云川作战,失败了,也会不明白到底输在那里,蚩尤,你就不感到害怕吗?” 蚩尤沉默了下来,用竹棍扒拉出轩辕烤的黄精,丢给轩辕一块,自己一边剥皮,一边思考。 吃完了黄精,蚩尤看着轩辕道:“听说你要跟云川做生意?” 轩辕摊摊手道:“我试过了,打不过,那就只好交易了。” 蚩尤皱眉道:“东黎族没有你东羌族富裕,拿不出太多的好东西交易。” 轩辕冷笑一声道:“不管是什么货物,只要我们能拿出来,他云川就必须跟我们交换。” 蚩尤满是胡须的脸上立刻就有了笑容,对轩辕道:“这个办法真好。 如果我们肯下死力气攻伐云川,他的本事再大,也扛不住我们人多。 让奴隶背石头往河里丢,迟早会填平那道河沟,只要不怕死的人多,就他岛上的那几个人,磨都会磨死云川。” 轩辕丢掉黄精皮,抹抹嘴巴道:“问题就在于我们真的害怕死的人太多。 我在大河上游开拓出老大一片不怕水淹的高地,要种植草籽,种植桑麻,我还开辟了阡陌井田,还要修建一座带围墙的城市,处处都需要人手,这个时候,即便是奴隶,我也损失不起。” 蚩尤淡淡的道:“我们也在修建九黎城,大巫准备离开森林到平原上居住。 这些日子里,我们也在收拢野人,也是处处需要人手,也消耗不起。” 轩辕耸耸肩膀道:“这还谈个屁啊。” 蚩尤笑道:“我们舍不得消耗人手,你觉得神农氏怎么样?他手里人多,又比较蠢,还老。 你说,我们要是让他跟云川打的你死我活的,我们藏在一边抢在神农氏之前拿下这座岛,你觉得怎么样?” 轩辕摇摇头道:“不怎么样。” “为什么?我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 “那就说明你不够聪明,你想啊,云川富庶还是神农氏富庶?” “神农氏富庶。” “既然我们有机会偷偷地占便宜,为什么不去占一个大便宜,非要占一个小小的便宜呢?” “你是说趁他们打架的时候,我们联合起来去抢神农氏?” 轩辕站起身舒展一下腰身,对蚩尤道:“就这么说好了,在这之前,我们一定要找云川多换一些东西,才能发动这样的战争。” 轩辕说完话,就隐入了竹林,蚩尤盯着轩辕的背影看了半天,回头对狼头盔道:“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干掉轩辕?” 狼头盔道:“轩辕带来的人很多,我们杀不了他。” 蚩尤点点头,正要睡觉,却发现他的食铁兽还拿着一根竹笋啃得嘎吱,嘎吱的,就一把拍掉熊猫手里的竹笋怒道:“就知道吃,就知道吃!” 食铁兽委屈的挪动一下硕大的屁股,从地上捡起半截竹笋幽怨的瞅着蚩尤,直到蚩尤倒头睡觉了,这才抱着竹笋继续啃咬,只是声音小了很多。 天亮了,竹海茫茫,阳光洒遍竹林,竹林更加的青翠欲滴,除过一些探头探脑的竹鼠,以及一些在竹枝间游走的竹叶青,就剩下一些四处寻找嫩竹子吃的熊猫了。 昨天的那场战争彻底毁掉了半截竹桥,所以,从今天起,就要重新修建这座桥。 这一次云川不准备再修一座竹桥,毕竟竹子被水泡的时间长了就腐朽了,不结实。 所以呢,这一次要修建的桥就该是一座木桥了。 实际上,这个计划已经开展很久了,自从斧头出现之后,砍伐树木的工作就一直在进行中。 岛上已经储存了很多木头,大部分都是松木,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现在制造出来的斧头也只能勉强对付一下松木,那些木质坚硬的木头,斧头挨上去,就会卷刃,磨斧头的时间比用斧头的时间还要长。 粗大的木料的根部已经被削尖,并且用火烧过,直到烧成半碳化这才算是成功。 没有了战争,生活就要继续。 云川站在岸边看着族人们正在努力的用木槌将粗大的树木向河道里钉。 这是一个非常费力气,费时间的活计,十余米长的树木,一点点的被钉进河床里,最后露出水面的部分连三米都不到。 这还是不成的。 今年的雨水不多,河水没有泛滥,如果像云川刚来那一年那样的大雨,这样的桥根本就抵抗不住。 这个时代想要给大地上留下永久性的建筑,这基本上就不可能,怪不得中华史书上会出现夏商周断代这样的遗憾。 所有的人都来到了岛上,岛内的治安就是一个大问题,夸父要巡视河道,所以,阿布就必须把这些人都管起来。 还是老规矩,人人都很忙碌,一刻不得闲。 云川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就是架桥,以及切削河道。 切削河道的意思就是把河岸平缓的地方取直,因为都是红砂岩的缘故,族人们做起这样的事情来很有经验。 取直河道时采集下来的红砂岩砖,就趁机垒在河边,当成第一道防波堤,也是第一道城墙。 这是一个水磨石功夫的事情,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不过,云川觉得什么时候动手都不算晚,迟早有一天,整座岛都会被高大的城墙包围起来的。 正文卷 第四十二章论见多识广的恐怖性 第四十二章论见多识广的恐怖性 蚩尤走了之后,就没有来,一条更结实的桥修建好了,大象们却不愿意上岸了。 这跟云川最初的想法是背道而驰的,大象怎么能不上岸呢,就靠它们来开拓河对岸那片巨大的竹林呢,没有它们在竹林里走出象道,族人们就没有办法深入竹林,获取更多的食物。 再强大的生物,也喜欢待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而不是去荒蛮的世界里跟天争命。 在岛上它们有带棚子的房子住,有机会吃到香甜的粮食,就这样,惰性也就慢慢的养成了。 这些日子里,大象们除过去对面森林里拖了一些木头回来之后,就屁事没干,整天吃吃喝喝,有时候甚至去庄稼地里啃几口。 阿布为了防止再次被熊猫突袭的事件发生,特意在面对竹林的方向,用大量的竹子修建了很高的篱笆,给族人隔出来一块相对安全的居住地。 为了重新修建竹楼,靠近山脚的竹林已经被云川下令砍伐一空,这样,就有更多的地方安置云川期望中的市场。 秋收的时候,轩辕没有来,云川多少有一点失望,他很希望在这里建立一个可以自由交换物资的集市。 要知道市场才是一个城市立足的根本,一个没有物资流通能力的城市绝对不可能长久。 而一个不能用市场来剥削周边地区,服务周边地区的城市,只能是一座毫无用处的城市。 只要轩辕,蚩尤敢来,云川就准备用这个市场调配有无的能力,不断地从他们两个巨大的部族中吸血。 这样做虽然很危险,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这两个家伙都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主,可以说,他们两个都是天生的王。 当然,这一点云川清楚,他们自己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云川要的就是时间,只要给他时间,他就能修建一座险要的城池,而且是一座石头城池,一座有着天然护城河保护的城池。 这样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基本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除非轩辕,蚩尤真的有传说中那些呼风唤雨,拔山填海的能力,否则,在这样有完整防御手段的城池面前,他们就是一群渣渣。 所以,时间很重要。 秋收之后,这一代就开始不停地下雨,颇有些秋雨绵绵的意思。 云川用一个尖头竹管插进装粮食的垛子,抽出来之后,把竹管里的粮食倒在手中看。 还好,粮食没有受潮,不过,在这样的天气下受潮是迟早的事情。 大河上本来就水汽充足,就不是一个好的储粮地方,再加上阴雨绵绵,云川很担心这些粮食被浪费掉。 秋粮的收获是夏粮的一倍左右,这说明种子对于粮食产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现在提升速度会很快,一旦种子的潜力被消耗光,产量就会长久维持在一个平衡点上,再想更进一步,难如登天。 云川回到了房间,野牛不在,现在正是它的放屁时间,它不敢留在屋子里,不仅仅云川会收拾它,小狼也会收拾它的。 小象可怜巴巴的站在窗口,正在用鼻子触探窗户,它很希望进到这间房子里去,却总是被小狼撵走。 云川推门走进了房间,阿布,夸父紧紧地跟着,刚刚坐在竹椅上,阿布就迫不及待的道:“我们的人不够,想要在暖和之前把城墙修建好,做不到。” 阿布根本就不知道云川口中的城墙是个什么概念,以为城墙就是一道墙,跟盖房子垒墙是一个道理。 云川道:“慢慢来,如果能用五六个寒暑垒好城墙,就已经是非常快的速度了。” 阿布抓着头发没办法想象六个寒暑以后的事情,他以前最远只会想到冬天。 夸父凑过来笑道:“咱们周围果然没有人了,我找到了几个荒废的部落,那里一个人都没有,有些地方还被一把火给烧了。” 云川笑道:“不着急,轩辕,蚩尤他们实际上没有多少可以跟我们交换的东西,只有人,他们是富裕的。 再或许,他们会在这些人中间塞几个聪明一些的探子,你看着吧,他们很快就要来了。” 云川说的没有错,在第六天的时候,轩辕来了,带着很多东西跟人来了。 有各种各样的草籽,能食用的一样都没有,他带来了很多很多植物的根茎叶,其中一些还散发着奇怪的味道。 他带来了很多奇形怪状的石头,有一些还非常的黑。 不仅仅如此,他还带来一块丝绸…… 丝绸是一个高个子女人带来的,根据轩辕介绍,这个女人叫做嫘,是他最珍贵的妻子。 丝绸是个好东西,可是,要用这东西换满满一屯粮食,云川还是不肯的。 直到轩辕戏谑的拿出来了一个巨大的干枯的树叶,树叶没有什么稀奇的,倒是树叶上有密密麻麻的黑点,这些黑点看起来很恶心。 他以为云川一定不会要这种恶心的东西,而且这东西的开价依旧是一屯粮食。 没想到云川想都没想就接受了,轩辕立刻翻脸,不肯交换了。 直到云川用鄙视的目光看了他许久之后,他才怏怏的把这个不满黑色斑点的树叶给了云川。 “就算你猜到这是好东西,你也不知道怎么用。”轩辕恶狠狠地道。 云川没有理会轩辕,看着身材高大的嫘恭敬地道:“可以到岛上做客吗?” 嫘笑着点点头,率先踏上了木桥,她对云川的这座岛非常的感兴趣。 “以后,你就是这座岛的贵客。” 轩辕也想跟着上岛,却被阿布给拦住了,因为云川没有邀请他。 嫘并没有要求云川让轩辕跟她一起上岛,相反,她好像在轩辕的部族中有很高的地位,身边甚至还有六个强壮的护卫,以及两个丑丑的女随从。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嫘品尝了一口云川的竹叶茶,吃了一口煎炸的竹虫,并且对云川的桃子干赞不绝口。 “这东西应该叫做蚕!” “蚕?”嫘皱起来眉头,“应该叫做丝虫,你知道这丝虫吃什么,怎么饲养吗?” 云川笑道:“我手上的这些蚕,应该是椿蚕!专门吃椿树叶子生长的蚕。” “椿?” 云川摇摇手上的枯叶道:“这就是椿树叶子。” 嫘笑了一下,这是云川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最具灵性的一张笑脸,虽然嫘在云川眼中算不得漂亮,可是,智慧这东西已经把她装扮出另外一幅模样,可以让人忽视她黝黑粗糙的皮肤。 看到了嫘的笑容之后,云川顿时觉得嫫母真的只适合当嫘的帮手。 “竹叶茶很好喝。”云川立刻送了一大包竹叶茶给嫘。 “竹虫很好吃。”云川马上就送了嫘一大包竹虫。 “这个桃子干也好……”云川立刻…… 无休止的付出不是没有收获的,作为回礼,云川收到了两个女人,两个会养蚕的女人。 轩辕的脸色很难看,不过,嫘好像并不在乎,她的六个随从背上全是云川赠送的礼物,不仅仅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一整套看起来就觉得漂亮的竹子家具。 最夸张的便是一张巨大的竹床,床面是用麻编织的床面,睡在上面柔软又舒服。 “嫘不会嫁给你的,她是我妻子,真正的妻子。” 云川还以为轩辕会质问蚕的事情,没想到这个家伙却在担心他的老婆。 这让云川把这个家伙高看了一眼,说真的,这才是一个人,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正常思维。 “是不是有些心虚?”云川笑吟吟的问轩辕。 “我已经找到了一座同样的岛,也开始盖你岛上的那种房子,开始在岛上种粮食,饲养牲畜,就连小象我也捉到了四头,你的部族永远都不如我的部族。” 这是云川第一次发现轩辕有了慌张的情绪,就以前的几次接触来看,这家伙好像对任何事情都抱着可以毁灭,然后重建的念头。 看来,嫘这个人对他,或者对他的部族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川不理会轩辕,而是文质彬彬的对将要离开的嫘道:“这里永远都欢迎你,如果你再过一百个黑夜之后来,会看到桃花开的跟火一样,如果你再过两百个黑夜来,会品尝到你从未品尝过的美味。” 嫘的眼睛很大,很动人,听了云川的一番话之后笑眯眯的道:“好的,我到时候会来看火一样的花,吃你说的美味。” 云川斜睨了轩辕一眼道:“你不会失望的,到时候,在赏花,品尝美味的时候,我还想跟你说说丝绸的很多使用的方法。” 嫘笑着离开了,而轩辕的一双眼睛已经有些发红了。 云川目送嫘远去,这才对轩辕道:“就因为有你老婆,我才允许你用一堆没用的东西换了我那么多的好东西。 说起来,你不吃亏!” 轩辕低下头沉思片刻,再抬起头的时候两只眼睛已经变得平静无波,瞅着云川道:“这么说,我们的这种交易还能继续进行吗?” 云川点点头道:“以后,我只要这些东西。”说着话,云川从轩辕拿来的垃圾中找出来了一颗野茶树。 “还要这东西。”云川又从垃圾中找出来了一颗带刺的花椒树。 “还要这东西。”这是一颗野生的生姜。 “还要这东西。”这是一棵佩兰。 “这东西也要。”这是一棵辛夷。 这一次,轩辕为了戏弄云川,带来的植物大多是有强烈气味的植物,比如野茶树,比如花椒,比如生姜,比如佩兰,比如辛夷,他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毒物。 当然,毒物也不是没有,而且很多,就像天南星就有不少。 正文卷 第四十三章令人难以接受的货物 第四十三章令人难以接受的货物 云川拿起一块无烟煤皱着眉头对轩辕道:“这是死人石头,你拿给我做什么?” 轩辕的神情很古怪,三分狐疑,一半窃喜,还有两分鄙视。 “这东西你要吗?” “要!有多少,要多少。” “你拿来做什么呢?” “哦,用来防备你跟蚩尤,下一次,你要是再想攻伐我,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这种死人石头的厉害。” 轩辕拿过无烟煤翻看了一遍,狐疑的道:“砸我们?” 云川也不多说话,找来了一些木柴,将无烟煤放在木柴上,点燃木柴之后,不大功夫,这块无烟煤就就开始燃烧了。 云川指着无烟煤发出来的淡蓝色煤烟道:“这是毒,能杀死你。” 轩辕并不相信,因为云川就站在燃烧的无烟煤边上,并没有躲避的意思。 他只是见识少,而不是愚蠢。 所以,他就大口的吸了一下煤烟…… 这东西很上头……轩辕强忍着不适,直挺挺的站在地上,过了好长时间,他的肺才把煤烟给吸收完,虽然还有一些轻微的不适,轩辕直愣愣的对云川道:“我没死!” 云川看着轩辕的眼睛道:“你一直都是这么勇敢的吗?” 轩辕沉声道:“我是首领,就必须知道这东西会不会把人杀死,要不然,会死很多人。” 云川仰着头瞅着天空回忆了一下神农氏的传说,原来,部族首领不但要领着族人与野兽争锋,还要负责给族人寻找到更多的可以食用的东西,分辨出那些东西有毒,那些东西可以吃。 从轩辕的行为来看,神农氏尝百草的典故并非仅仅来自于神农氏,几乎所有的部族首领都有这样的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部族首领死于尝百草,只是神农氏命大,活下来了而已。 云川此时想起自己有危险就让族人上的恶习,微微有些脸红,不过,为族人打头阵的想法仅仅在脑袋里出现了一瞬间,立刻就被大脑中的另外一个念头给剿灭了。 轩辕拿来的东西真的很多,唯独没有一件是跟粮食有关的,不仅仅没有粮食,甚至连兽肉,兽皮这种最常见的货物也欠奉。 青铜鼎,青铜盘,青铜簋,这些别的族人认为的好东西,云川一个都不要,因为好多青铜器都是漏的,上面有密密麻麻的气孔。 反正,但凡是好东西,轩辕都不可能拿来跟云川交易,说实话,轩辕多少有些看不起云川部这个新兴的小部落的,他以为拿来了青铜器,就该让云川欣喜若狂了。 不仅仅有青铜器,还有龟壳,以及一些看上去就年代久远的大骨头,这些东西是占卜用的。 在云川拒绝用青铜器交换食物之后,轩辕就很不情愿的从怀里掏出一把锯齿草,仿佛做了激烈心理斗争之后,才一把拍在云川手上道:“如果不是部落里实在缺少粮食,我不会给你最好的蓍草。” 云川很想说死草枯骨如何决定人之命运的话,可是呢,一想起自己的来历,以及最后一眼看到的辉煌的宫殿,就再也说不出来了。 这些没用的龟壳,枯骨,以及锯齿草,对于轩辕来说真的很珍贵。 不仅仅对轩辕来说是珍贵的,对除过云川的所有人都是极为珍贵的。 因为,这是部族巫祝才能接触到的东西,而部族巫祝的地位在羌族中仅次于部族首领。 在东夷族中,巫祝的地位比部族首领的地位还要高。 云川认为,这很可能就是为什么统一大战最后的胜利者是轩辕黄帝,而不是蚩尤的重要原因所在。 也是,我大中华自古以来就没有神权高于皇权这样的先例的原因。 因为,轩辕可以在族人吃不饱肚子的时候,把巫祝的东西拿出来换东西,而这一点,蚩尤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的出来,族人即便是真的饿死了,他也不会这样做,因为,没有神,他们就活不下去。 而神灵这种东西,最是靠不住!!! 轩辕最后带走了两万斤粮食,是背走的,最珍贵的东西是椿蚕,以及对云川来说没用的龟壳,枯骨,以及蓍草。 数量最大的却是无烟煤。 有了这东西,云川准备土法炼焦,再尝试一次如何炼钢。 轩辕走了,走的很急,看样子是急着挽回嫘的芳心。 毕竟,有他逼迫嫫母的例子在前边,他很担心云川会走同样的路。 云川依旧在为岛上的粮食太多而烦闷。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中,粮食太多就是一个伪命题,粮食永远是不够的。 只是人们有意无意的给粮食分了等级。 因为肉食比较容易饱腹,他们就认为肉食是最好的食物。 而肉食的来源太不稳定,太稀少,肉食的价值就被高估了,在有肉食的情况下,自己族人中间没有几个喜欢吃粮食,他们更喜欢吃鱼,吃肉,吃虫子……吃任何能吃的动物。 草籽,永远都是最后的选择。 岛上,鱼是不缺的,大河里的鱼太傻,捕捉起来太过容易,而且就目前的捕鱼速度来看,根本就比不上鱼群自动送死的速度。 每天傍晚,阿布就会带着人打开水坑口子上的竹栅栏,往水坑里丢一些糜子或者谷子,有时候还会丢一些云川吃剩的骨头,等到天快亮的时候,就会把竹子栅栏放下来,然后就有一群人跳进水坑里摸鱼。 收获总是很好。 有时候,在太阳西斜,将大河照耀成血红一片的时候,河面上就会有无数的鱼从河水里跳起来,一个个都是那么的肥硕,那么的愚蠢。 基于此,云川觉得老天爷还算是给他几分薄面,把这片鱼获繁多的土地给了他。 蚩尤比轩辕厚道的多。 至少,他带来的货物看起来就像是货物,而不是一堆毫无用处的草根树皮。 蚩尤的履历跟轩辕非常的相似,他以兴农耕、冶铜铁、制五兵、创百艺、明天道、理教化,这些成就最终成为中华三祖的。 除过坐骑是熊猫这一点被人们诟病了数千年外,他勉强算的上是一个好人。 这个时代的好人的主要缺点就是没事干就杀人,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他们总是在不停地剥夺别人的生命,包括人的,野兽的,这一点也没办法诟病,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大地很大,资源却不多,为了让自己亲近的人活下去,难免就会伤害那些不认识的人的利益。 蚩尤带来的货物其实也是食物,这种食物他们部族已经不吃了,正好带来跟云川交换一些他的部族喜欢吃的食物,比如——草籽,比如鱼。 云川在看了蚩尤带来的整整二十头食物后,他的脸皮在抽搐,眼睛的狂跳,心跳的如同擂鼓。 很长一段时间里,云川觉得蚩尤把后世维秘模特团给连锅端了。 这些食物有金色毛发的,有栗色毛发的,还有灰色毛发的,它们的身体普遍显得高大。 最奇特的一点就是它们的眼珠还是褐色的,还有一些是灰色眼珠。 “这些都是味道最好的。”蚩尤把话说的非常诚恳。 云川再次看了一眼蚩尤口中所谓的食物,他承认,蚩尤说的是实话,相貌丑的,估计活不到现在。 “你也看见了,这些都是颜色鲜艳的,本来是最好的祭品,我统统都给你送来了,我要很多粮食。” “你们从那里抓到的这些人?” “人?”蚩尤疑惑地看看云川,拉着云川来到河边,将自己的脸跟云川的脸贴在一起,指着河水中的倒影道:“我们才是人。” 云川有些烦躁的瞅瞅水里面的两个丑人,叹口气道:“我们部族不吃这样的食物。” 蚩尤抓抓脑袋道:“我的部族也不吃,这些都是小部族给我们的,据说是从靠近轩辕部落的地方抓来的,你可以从我这里换走,再换给轩辕,我想,他一定喜欢吃。” “轩辕也不喜欢吃!” “那怎么办呢?” 蚩尤的目光在这些颜色鲜艳的人身上巡梭,而这些人则如同木头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连害怕的意思都没有。 蚩尤的眼神逐渐变得凶残,云川连忙阻止了蚩尤想要就地处理货物的冲动,对他道:“我看看你带来的皮子。” 九黎族与轩辕的部落不同,他们更加注重狩猎,而不是农耕,因此,他们部落里的兽皮是最多的。 这毫无疑问是一笔大买卖,仅仅龙皮就有三十张之多,虎皮没有,豹子皮,野猪皮,狼皮数量最多。 还有很多很多云川叫不上名字的兽皮也夹杂其中。 蚩尤一边跟云川商量如何兑换,一边若有若无的想从云川嘴里问出轩辕是那什么东西跟云川换了那么多的粮食的。 “丝绸。”云川也不隐瞒。 “他怎么舍得?”蚩尤瞪大了眼睛。 “青铜器!” “这不可能!” “还有其它一些珍贵的东西。” “比如轩辕的妻子嫘?”蚩尤毫不犹豫的把安插在附近监视云川的人手给暴露了。 云川看一眼猥琐的蚩尤,淡淡的道:“看样子你跟轩辕很熟悉啊,连他妻子的模样都知道。” 蚩尤也发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故作镇定的道:“如果不是轩辕抢先一步,西陵氏嫘应该是我的妻子。 怎么,你也觉得嫘不错?” 云川一巴掌拍在蚩尤的胸前道:“跟我打交道最好的一点就在于,我从不打别人妻子的主意,还有母亲!” 正文卷 第四十四章美好的东西总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第四十四章美好的东西总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我也不喜欢打别人妻子跟母亲的主意。”蚩尤表现得非常豪迈,跟他的外貌极为匹配。 听着蚩尤多少有些谄媚的话,云川笑道:“这个冬天不好过吗?” 蚩尤摇头道:“好过。” 云川见蚩尤不肯说,也就不再追问,在商言商,大家伙把自己的利益把握好,最好能做到互赢就很好了。 皮子已经被阿布他们送去了岛上,那二十个颜色鲜艳的人云川也一并收下了。 如果不收,这二十个人的下场就很令人担忧了,加上云川还要询问这些人的来历,留下,也就留下了。 “下一次,你手里如果有多余的人,也可以给我送来,你也看见了,我这里的人不够。” 蚩尤摇头道:“不能给你太多的人,你的人多了,我们就会很麻烦。” “这种事你们掌握不住地,追求美好生活,追求过上好日子这是人的天性,你们封锁的越是紧密,就有更多的人愿意来到我这里讨生活。” “除了我们,没有人知道你这里的日子很好过,我们也不会说,所以,不会有人来你这里的。” “不用你们说,消息总会传出去的,不是轩辕,就是你,或者是神农氏,你们一定会传出去,而我也一定会建设一座辉煌之城,让这里成为大地的中心。” “不可能!” 对于云川的话,蚩尤一句都不相信,不过,看到自己带来的族人正在用羡慕的眼光看岛上那些穿着衣服的人,他心头还是有些发虚。 “你可以去岛上看看。”云川进一步发出了邀请。 蚩尤想了一下,也就答应了,毕竟,他对这座岛的认识还非常的不足,他也很想知道云川是怎么生活的。 “你把木头钉进了水里?”当蚩尤走在宽阔的木桥上,仔细地研究了木桥之后,他还是很诧异。 “以后会换成石头的。”云川继续向前走。 岛上桥头位置有人正在修建堡垒,这是一座石头堆砌成的碉楼,不算高,只有七八米,即便是这样已就给了蚩尤很大的震撼。 “这是干什么用的。” 云川面无表情的道:“下一次,你的人如果再想越过河面攀爬吊桥,就会被这座碉楼上的人用投枪,或者弓箭射死。 即便是你们越过了吊桥,站在碉楼上的人往下丢石头也能砸死你们。” “轩辕说你没有力气很大的力士,丢石头的是竹子。” “嗯,以后会换成木头,那种更加的可怕,能丢这么大的石头。” 蚩尤看看云川正在拍着的一块百十斤重的条石,沉默了许久。 上了岛,蚩尤就看到一头独牙大象慢吞吞的拖着一根木头向河边走,就指着大象道:“你是怎么驯服大象的?” 云川瞥了蚩尤一眼道:“不是我驯服了大象,是大象准备用劳动从我这里换取更好地食物。” 蚩尤瞅着大象把木头拖到目的地之后,立刻就有一个人往大象嘴里塞成捆的鲜嫩竹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过了桥,红宫就在眼前。 此时的红宫远不是最初修建的那座石头屋子,而是一座颇具规模的两层楼,这座楼阁很大,占据了最好的位置,站在红砂岩下边看,怎么看怎么觉得高大。 在这座两层楼旁边,是密密麻麻的红砂岩屋子,只在中间留下一道长长的阶梯直通最高处的红宫。 两人拾阶而上,路上的族人纷纷让路,想要上去的就从左边走,想要下来的就沿着右边走,把中间宽阔的道路留给云川。 他们很有秩序,且没有多余的喧哗之声。 一个有秩序的地方,即便是很穷,人很少,也比无秩序的哄闹繁华更加的让人觉得舒服。 两人不知不觉的来到了红宫平台,两个妇人端来了一张竹桌,两把竹凳。 云川邀请蚩尤坐下,在坐下之前,蚩尤研究了这个竹凳,一遍遍的站起,坐下,试探了几次之后,觉得这东西很不错。 荞麦炒熟之后冲水喝,就变成了一种香气四溢的好饮料,蚩尤喝了一口,就不肯放下。 “你来我岛上,就不怕我弄死你?”云川抽抽鼻子道。 蚩尤喝了一大口荞麦茶无所谓的道:“我还没有听说过,有谁邀请别人去他的部族,最后被弄死的,一个都没有。 如果你以后来我的部族,我也会请你吃最好的食物,然后再把你送回来。 如果我们需要打仗,那也是你回到部族以后的事情。” “这么说,你们一般不杀客人?” “不杀,你也不能杀!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所有的部族都会认为你的部族就是一个野人部族,会把你们全部杀死的。” “我以前就是出身野人部族。” 蚩尤端起陶杯喝了一口茶水道:“现在不是了。” 环顾四周,蚩尤指着空空的田地道:“你没有种草籽?” “种了,已经收割完毕了,你看啊,地上的黑色东西,是烧掉的草籽杆子,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只要在你耕种的土地上丢大量的草木灰烬,来年种地,会有一个不错的收成。” 蚩尤认真的点点头,这一次他看到了红宫墙壁上那些涂鸦,抱着崇敬的心思仔细浏览了一遍,最后指着云川冶铁的图画道:“你也会制造青铜器?” “会一点,不过我不喜欢这东西,估计有很多人比我更擅长制作青铜器。” 蚩尤嗬嗬笑道:“是的,我们是东夷族,在很远的地方还有一支夷人部落,他们的部落更大,制作的青铜器最好看,大巫手中就有一根他们做的权杖,上面包着闪闪发亮的东西,大巫通过这个东西,能与死人说话。 我还想找个机会,去他们的部落里做客呢,最好能学会怎么制作青铜器,有了这些东西,祭祀的时候,我们的祖先会更高兴。” 云川没来由的想起了自己来这个世界之前发生的一件考古大事,就随手指向西方道:“他们在那个方向?” 轩辕奇怪的看了云川一眼道:“是那个方向,就是路太远了,当年大巫去树林寻找神灵的时候,走了很远,很远,去的时候有三百人,回来的时候就剩下十一个人。 我跟大巫说我想带着兄弟们去那里,大巫不同意。” 云川点点头道:“是啊,路太远了,还要经过很多的森林,高山,大河,不容易。” “你去过那里?” “我在梦中去过。” 蚩尤点点头算是认可,在他的族群中,很多人都会做梦,而大巫做的梦是最多的,也是最神奇的。 “人一定要聚居在一起才成啊。”云川看着不远处翠绿的桃树树冠由衷的感慨一声。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轩辕同样如此,就是神农氏不这样看,他们觉得自己人最多,力量最大,就想从我们的部落里要食物,要东西,不给,他们就打我们。 我已经忍耐他们很久了,轩辕同样如此,我们部落的粮食原本是够过冬的,现在,要给神农氏一部分,就不够吃了。” 云川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们那种吃饭方法,也好意思称之为吃饭?” 蚩尤冷冷的瞪了云川一眼道:“我没有笨到连饭都不会吃的地步。” 云川跟着冷笑一声道:“等着。”说完话就走了。 蚩尤一个人待在平台上有些无聊,就主动参观了一下这座属于云川的红宫。 对于房子,他没有多少兴趣,无非就是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再好跟他们部族的茅房差别不大。 他只是单纯的喜欢看红宫墙壁上的岩画。 看完了岩画,他就彻底的了解了云川部族,了解了他们如何诞生,如何壮大,如何生活,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情,有什么样积极地进步。 蚩尤看的如饥似渴,就像一个间谍在阅读地方最高的机密。 当云川再回来的时候,云川部在蚩尤眼中已经没有了秘密可言,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偷袭云川部落一次。 他相信,这一次一定不会再出差错。 为了招待蚩尤,云川特意命人杀了一只羊,这只羊与精瘦的野羊不同,完全是在羊圈里育肥的,因为没有过多地运动消耗,特点就是肉肥,油多。 这种羊最好吃的做法就是——手把肉。 巨大的陶锅里羊肉跟冷水一起下锅,中间什么调料都不放,大火开煮,一根手臂粗的剥皮松木棒丢进锅里,羊汤立刻就没有了浓烈的膻味,想要羊汤变成奶白色,剥离的羊蹄筋是不能少的,这东西跟骨头一起煮,煮的时间越长汤色就越白。 等陶锅端到蚩尤面前的时候,云川丢了一把野葱下去,很快,这东西散发出来的香味就彻底的把蚩尤给俘虏了。 在这一锅羊汤出现在蚩尤鼻子下方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来岛上的目的,只想把自己的灵魂放在这锅汤里浸泡一下,然后再一口吃掉。 蚩尤是用一把青铜匕首吃羊肉的,对于筷子这种高级货,他还不懂,这引来了两个伺候他们吃饭的妇人的鄙视。 蚩尤没有发现别人对他的不敬。 云川没有机会把筷子伸进汤锅里,因为,他只要伸一下筷子,蚩尤嘴里就会发出一阵阵野狼护食的咆哮。 很快,一只不大的羊就全部进了蚩尤的肚子,此时,回过神来到蚩尤才觉得有些难堪,不仅仅是云川在鄙视他,他觉得这座岛上的所有人都在鄙视他。 如果不能把这座岛上的所有人都杀掉,蚩尤就觉得很对不起自己。 杀心才起,云川就把一碗浇了羊汤的荞面疙瘩放在他的面前道:“肉有什么好吃的。” 沾了羊肉汤的荞面爽滑,细腻,虽然微微发苦,却偏偏把羊肉汤的香味激发到了极致。 蚩尤暂时忘记了屈辱,重新开始大吃,特吃,他觉得可以暂时放云川一条活路,至少要把这盖世无双的美味吃完。 正文卷 第四十五章野性难驯 第四十五章野性难驯 “下回来,我请你吃炖猪肉,那东西的滋味更好。” “桂花糕你没吃过吧?我最近弄到了一些蜂蜜。” “等我手里的豆子足够多,我就能制作出酱油来,到时候你来尝尝我做的红烧肉,那滋味……” “另外,我们说好了的,你要帮我找到稻子,没错,就是你说的那种草籽。 到时候啊,把红烧肉往白白的米饭上一浇,你就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了。” “明年天气转暖的时候你再来,我养的鸡应该从野鸡变成家养的鸡了,到时候给你炖一只,汤上面漂着厚厚一层油花,就算把木头泡进汤里,你也会吃的有滋有味……” 云川滔滔不绝的给蚩尤讲述菜谱,绘声绘色的给他描述每一种佳肴的可取之处,说到动情处,云川自己都口水长流,蚩尤比他更加的不堪。 “人活着就是为了吃?”蚩尤努力的把自己的思绪从舌头上拔出来,他觉得云川说的不对。 云川也不废话,随便拉过一个路人道:“罚你两天不准吃饭。” 无辜的路人立刻就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哭的非常凄惨,即便是旁人也投来怜悯的目光。 “你看,他们努力干活,就是为了吃到一口美味的饭食,人活着不为了吃饭,难道是为了吃苦受累,打生打死的统一周边的部落? 你就算是让所有人都听你的话,到了吃饭的时候,人家给你端来的还是野猪才吃的那些东西,一口这样的东西下肚,你觉得活着有意思吗? 人啊,就要活得跟野兽有区别才成,整天跟在野猪屁股后边找食物吃,野猪吃什么,人吃什么,那么,我就想问你,你努力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把自己活成野猪?” “你这么想是不对的。”蚩尤努力的坚持自己的理念。 “来人,抓一头小猪过来,再把我的蜂蜜一并拿来,我要请九黎族的首领吃烤乳猪。” 蚩尤很好奇…… 屠宰好的小猪先是被送进了竹子制作的蒸笼里加上一些不知名的野草蒸。 大火蒸了一个小时之后,云川就把那头小野猪泡进冷水里,然后拿出来往上面涂抹蜂蜜,用竹架子撑起来,放进一个有火的烤炉里边,继续慢慢的烘烤。 云川安置好小猪之后,见蚩尤看的很认真,就摊摊手道:“你看,人,就是这个样子,上一顿饭才吃完,很快啊,肚子又开始感到饥饿。 为了这个肚子,我们一生都必须劳碌奔波,才能勉强安抚好他。 人其实是很脆弱的,我们会感到饥饿,会感觉到冷暖,会生病,会遇到危险,这一生呢,我们仅仅是照顾自己的身体都照顾不过来,更不要说我们还要繁衍,你还要一统天下,说实话,你忙的过来吗? 你就不想跟我一样找一个小岛住下来,招募一些部族,不用去想更多的事情,把这些人照顾好,顺便让自己过的更好不成吗? 天冷的时候,我们坐在竹桌边上喝茶,吃饭,做游戏,旁边就是暖暖的火炉,身边就是自己最喜欢的人,推开窗户,外边就是你勤劳的部族,他们每个人都很结实,吃的很饱,而天上还在下雪。 你喝了一杯热腾腾的茶,觉得累了,就扯过一张厚厚的兽皮盖在身上,你最喜欢的女人坐在你的脚下干着小活,你的孩子在你身边爬来爬去,窗外的雪有时候会飘进来,落在你的脸上,你只想沉沉的睡去。 这样的日子不好吗?” 云川用语言给蚩尤制造了一个美丽的幻境,让闻着烤肉香味的蚩尤一时间沉迷其中。 云川见蚩尤脸上露出了迷醉的意味,就微微一笑,把烤炉打开了一个小小的缝隙,让更多的浓香从炉子里透出来。 至于烤乳猪能不能烤好,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不论他怎么做饭,最后出来的饭食对于蚩尤来说,依旧是人间美味。 一阵风吹过,蚩尤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顿时就清醒过来,他绣着烤乳猪浓烈的香味,用极大的毅力瞅着云川道:“我不吃了!” 说罢,就飞快的跑下红宫,跑的非常狼狈,他很担心,自己一旦停下脚步,就会向云川讨要那头好吃的小猪。 云川放肆的大笑从身后传来,蚩尤跑的更快了,下了台阶,穿过广场,踏上木桥,而后骑上他的食铁兽,不管正在忙碌的族人,烟尘滚滚的去了。 目送蚩尤远去,阿布悄悄来到云川身后道:“没有留下他。” 云川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遗憾的道:“可惜,酿造的桃子酒失败了……好了,这头猪你跟夸父吃吧。” 阿布大喜。 秋日里的大河涨水了,水量不算大,河水仅仅漫卷上了浅滩,距离石头堆砌的城墙根基还远。 距离去年发大水的时候留下的水印更加遥远。 这座岛原本是跟陆地连在一起的,是去年的那场大水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将这块陆地跟河岸切割开来的,最终形成了这座岛。 下切的河道已经形成,这座岛估计可以长久的屹立在河道中央。 大自然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他们可以轻易的改变山川地貌,而依附在这些山川上生活的人类,也只能被动的接受,人们将之成为——命运。 超出人力范围之外的事物,人类只能被动的接受,在接受之后,人们就能将自己的不满发泄到下一个层次动物的身上。 云川把这个过程称之为狩猎。 秋天是一个成熟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就会有大群的山羊离开贫瘠的高山,下到平原,河道边吃这里丰富的食物。 它们准备多积蓄一点脂肪,好迎接将要到来的食物匮乏期。 这场狩猎云川看的很重。 假如这场狩猎能够成功,他的部族将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养殖。 六百人出现在山谷,他们用各种东西,制造着各种噪音,并且将包围圈一步步的缩小。 山谷中有很多山羊,一边是断崖,一边是已经用竹篱笆围好的陷阱。 人们从两边陡峭的山坡上逐步逼近,山羊们越发的不安,强壮的公羊想要回到悬崖上去,它们无视包围它的人群,用自己的角作为武器,向山坡上的人群发起进攻。 很明显,这样的攻击是人群所喜闻乐见的,他们捉住了羊角,把山羊摔倒在地上,再用麻绳把山羊的四个蹄子绑在一起,然后高兴地大喊大叫。 只有不多的几只山羊以灵活机动避开人类捕捉。 一只头上长着一对大角,颌下有长胡须的老山羊,在逃脱之后,并没有立刻远远地逃开,而是站在人类不及的悬崖上瞅着被围困在山谷里的那些山羊“咩咩”的叫着,似乎在鼓励更多的山羊逃离人类的围捕。 云川朝那只年迈的山羊拱拱手,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就对夸父道:“抓活的。” 夸父答应一声,大声的吆喝着,带着人群继续向山下压迫,对面的阿布也同样慢慢的向山谷底部挤压。 如果人群能够下到谷底,这些山羊就无路可逃了。 山羊的身手很敏捷,可是,这群人的身手也很好,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付一头山羊都不成问题。 云川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端着竹筒喝水,他刚才大致数过,这群山羊足足有一百多只,如果全部被他捉住,部族的养羊大业就能开始了。 这对部族来说,将是一门新的活路。 看着聚精会神捕捉山羊的族人们,云川多少有些骄傲,自己指引的道路绝对不会错的,现在,就看族人们组成的团队能否完成他的计划了。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问题不大。 忽然,他觉得身后有风声传来,想都不想的就一头从石头上栽下来,不等站起来就抽出牙刀准备反击,却看见那头强壮的老羊从石头上跃过,自上而下的撞翻了几个族人,再一次跟山谷里的羊群汇合了。 原本慌张的羊群,随着老羊的回归,立刻就安静了下来,只见这头老羊领头,带着羊群向悬崖方向跑了过去。 前边没有路,这一点族人们都清楚,依旧不紧不慢的下到了山谷,并且在山脚下形成两个队列,向不远处的山羊群逼迫了过去。 云川擦一下鼻子上的血,对夸父道:“把那头老羊杀掉。” 夸父答应一声,快步向前,奋力投掷出了竹矛,竹矛带着呼啸声向老羊飞过去,却被老羊躲过去了,竹矛扎在另一头山羊的肚子上,且把它牢牢地钉在地上。 前方是一道悬崖,悬崖虽然不高,却非常的陡峭,山羊们已经无路可走了。 老山羊试探着踩着悬崖上不大的凸起部位,走了几步之后,发现前方并没有借力的地方,就重新跳了回来。 此时,夸父再一次投掷出了竹矛。 竹矛再一次落空,夸父气的哇哇叫。 阿布耻笑了夸父几声,就开始忙着捕捉挤成一疙瘩的山羊。 此时,山羊们已经被人群驱赶的无路可逃了,族人们对这种工作非常的熟练,有人负责按倒山羊,有人负责捆绑,不大功夫,地上就倒了很多的山羊,它们都在大声的叫唤,似乎在期望自己的首领能够拯救它们出去。 老山羊在拥挤的羊群中来回奔跑,它粗大的身体就像是一个推土机,推开羊群,不断地向靠近山羊的人群冲击,它脑袋上的那对角很大,冲撞起来也非常的有力气,瘦弱的族人们竟然被这头山羊给冲击的人仰马翻。 正文卷 第四十六章原始人的大道理 第四十六章原始人的大道理 云川下到悬崖底部,瞅着满地被摔得烂糟糟的山羊尸体发愣。 他完全没有想到那头该死的老山羊在被夸父一斧头砸断了一只羊角之后,居然会带着羊群跳崖。 尽管这一场景为他亲眼所见,他还是难以相信。 几头羊腿被摔断的山羊“咩咩”的叫着,还有几只摔在其余山羊尸体上侥幸存活的山羊正在向峡谷深处狂奔。 老山羊摔在一块石头上,已经死了,他的另外一只角也摔断了,小小的羊脑袋上有两个可怕的血洞,正在向外冒着血。 一些肋骨刺穿了厚厚的羊皮,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只是那双灵动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灰尘,再无灵光。 摔死了五十二只羊,那些摔断腿的山羊,也被夸父他们给杀死了,这种受伤的羊,没有办法饲养。 事实上,成年的山羊都不怎么好饲养,为了防止那些活着的山羊逃跑,云川给山羊的两条后腿上绑好了绊绳。 这样一来,山羊们就不能快跑了。 只要剥夺了它们的跑步速度,基本上只能接受被驯化的命运。 部族中的皮匠,给云川用这些山羊的皮制作了一张很大的羊皮地毯。 铺满了云川的房间,赤着双脚踩在上面,如同踩在白云上一般。 自从有了上一次大规模捕捉山羊的经验,部落里的人一般就不会偷懒,选择那种有绝路的地方,而是在数量众多的山羊进入某一处峡谷之后,就在两侧都修建了竹子栅栏,为的就是把这些山羊统统活捉。 山羊很好捕捉,野猪就不太容易了,竹子栅栏很容易被狂暴的野猪撞断,撞坏,而木头栅栏因为工具问题,还不能普遍使用。 野牛这种东西,云川一般是不建议捕捉的,因为,他试探过一次,被狂暴的野牛们给羞辱了,不论是挖陷阱,还是制作栅栏,在野牛群面前,都屁用不顶。 野牛没有捕捉到,他养的那头野牛却从野外带回来了两头小野牛,这也算是意外的惊喜。 自从绵绵的秋雨开始落下之后,大象们就不肯回到河对岸的竹林里去了,相比寒冷的竹林,它们现在更喜欢倒在铺满麦草的棚子底下,悠闲地吃那些叶子不会变黄的竹子。 这个棚子以前属于野牛,大象来了之后,野牛就只好再找地方。 最后没有办法,就跟小狼住在一起了。 阴雨天,云川屋子里的壁炉火烧的很旺,柴火都是松木,因此,在燃烧的时候有淡淡的松香。 左前窗前,云川一抬头就能看到木桥。 木桥上人来人往很是有些繁忙的模样。 野兽们,牲畜们都休息了,忙碌的只有人。 岛上的竹林位置彻底的变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饲养场,以至于这里的竹子已经被牲畜们完全给损坏了,好在靠**原这一边的竹林被云川要求保留了。 一来呢,这片竹林可以有效的隔绝饲养场那边难闻的气味,二来,也能有效的防止牲畜们跑到平原这边来。 饲养场云川一般是不去的,因为那里像一座监牢,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看的。 野鸡的翅膀被切掉,没法子飞了,野羊的腿上绑着绊绳,没法子快速奔跑了,野猪已经被阉掉了,现在虽然还有一些野性,不过,下一代已经很温顺了,开始留恋被人饲养的生活。 兔子被饲养了一茬之后,就被云川下令给杀光了,这东西在岛上胡乱挖洞,一旦脱离了羁绊,对平原上的井田就是灭顶之灾。 有了这个很大的饲养场,仅仅是饲养这些牲畜的草,就让岛上的人们就不得半分闲暇时光。 雨水击打在青瓦上铮铮作响,很有韵律,如同音乐一般,一个光溜溜的金发女子跪着面对墙角,偶尔会发出类似松鼠吃食一样的声音。 看到哪个美丽的背影,云川总是有些兴致盎然的意味,只是,每当那个女人转过身来,再大的兴致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群颜色鲜艳的人,身体,容貌进化的很好,唯一不好的地方就在于脑子。 如果这人是一个心智健全与云川这些人毫无二致的人,在这个没有律法的时代里,哪怕是用强,云川也会果断的得到这个女人。 可惜,不是,云川即便是再寂寞,也不会对一个智力有缺陷的人下手,他觉得这是做人的基本底线。 这个长得很好看的女人,已经是那二十个中间最聪明的一个,至少,她还知道问云川要吃的。 只要给了她吃的,她就会立刻脱光族人们给她穿好的衣服。 或许,这也是她们的一种生存本能。 如果在后世,云川有这样的一座岛,有这样一位光溜溜的美人,绝对是世人羡慕的对象。 可惜,现在,屁用不顶。 每天早上,云川都能看到一群赤裸的俊男美女们站在最高处,向初升的太阳张开双臂,像是要拥抱太阳。 每个日落的傍晚,云川也能看到这群赤裸的俊男美女们向落日跪拜。 这应该是一种宗教仪式,比如拜日教,反正以太阳为崇拜对象的宗教多的数不过来,云川也不确定到底是哪一种。 云川尝试过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太阳,这样,他们膜拜的对象就会变成自己,可惜,那些人的眼中根本就没有云川的存在,神念透过云川的身体继续朝拜太阳。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现象,云川想要弄明白,这些人却明显跟他没有办法交流,即便是肢体语言,他们也听不懂。 而蚩尤这个混蛋,自从上次被烤乳猪吓跑之后,就再也没来过,没有交换东西,也没有来岛上做客。 轩辕也没有来,倒是嫘来了两次。 嫘每次来到岛上做客,就是不停地吃,吃吃,吃完之后立刻就走,绝对不多做停留。 人家每次也不白吃,每次都给云川手帕大小的一块丝绸,这东西积累的多了,云川就能做一件拼凑出来的丝绸乞丐装。 看的出来,这个时候的丝绸还在不断地改进之中,每一次的进步……几乎没有什么进步,丝绸松松垮垮的,即便是这样,也比丑陋的麻布衣服要好,毕竟,麻袋穿在身上实在是太扎人了。 烟雨笼罩大地的时候,人的心就会变得敏感起来。 这是一种强迫式样的感官错觉。 会让更加荒凉的原野,变得更加空旷凄凉,人的心情也会随之变坏。 孤独的蚩尤骑着一头孤独的熊猫出现在木桥上,背后背着长长的青铜剑,用兽皮包裹的剑柄孤独的从他肩后冒出来,又被他披散的长发给包裹住,整个人看起来又孤独又骄傲。 他直起身子的时候,熊猫就从他的胯下溜走了,很熟练的找到了野牛跟小狼居住的棚子,找了一块草最厚的地方躺了下去,然后就伸出双手冲着棚子外边那些背着草料,竹子的云川族人们叫唤。 这个时候竹笋不多,也不好找,族人只能把一捆竹子给了这头披着兽皮的熊猫。 小狼对于这头占据了它的窝的熊猫毫无办法,即便是用嘴咬上去,人家只要稍微扒拉一下,就把小狼塞屁股底下去了。 蚩尤这一次来,要比上一次来岛上有信心的多,至少,在云川邀请他吃烤鸡的时候,没有变得那么忘乎所以,还能正常交流。 “你上一次说的不对!” 蚩尤撕下来一根鸡腿,在嘴里漱了一下,扯出一根光溜溜的骨头丢给委屈的小狼。 云川喝了一口竹叶茶笑眯眯的道:“那你说说,人生除过吃喝拉撒之外还有什么?” “应该有战胜一切的勇气。” “很好,生如蝼蚁当有鸿鹄之志,命如纸薄当有不屈之心。”云川说完这句鸡汤话,发现蚩尤无知的看着他,就撇撇嘴解释道。 “就是说,生而为人,老虎吃的,我也想吃,即便吃不到,我也要有相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吃到的信心,不论是谁,都不能阻止我享受好生活。” “大巫不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说?” “大巫说,我一个人吃饱不算吃饱。,我一个人不寒冷不算暖和,如果像你这样处处让自己好过,处处让自己舒适,你就不是一个好首领。 大巫还说,一个好首领可以吃不到最美味的食物,却能让他的部族都吃饱,一个好首领可以穿不到最暖和的衣服,却能让自己部族的人都感觉不到寒冷。 大巫还说,部族之所以要选出一个首领,是因为大家都相信这个首领能让残废的,伤病的,年老,年幼的不能产出食物的人通过首领的调配最终吃饱。 这才是一个首领存在的意义,总之,一个总能吃到好东西的首领不是一个好首领,一个总能让自己感到舒服的首领不会是一个好首领。 大巫还说,一个人吃到了好东西,就想吃到更好地东西,一个穿到了好的衣衫,就想穿到更好地衣衫,如果他吃的比一般族人好一些,族人还能吃饱,这时候族人们允许他吃这样的东西,穿这样的东西。 如果他吃的越来越多,穿的越来越好,族人们的食物就会不够吃,族人的衣衫就会不够穿。 最后饥寒交迫的族人就会推翻首领,重新选出一个好首领。而且天神也允许族人这样做。 我看过了,你吃的东西跟你的族人吃的东西不一样,他们吃的东西远远比不上你,穿的也远远不如你,住的房子也远远不如你,你要小心了,我觉得你的族人会杀死你。” 正文卷 第四十七章新看法,新认知 第四十七章新看法,新认知 蚩尤说的话很淳朴,也非常的正确,对人性的了解也到了一定的程度,不过,多少有些片面。 他在努力的把所有人都在向好的一面论述,没有论及人性的黑暗面。 不过不要紧,至少对于蚩尤来说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毕竟,他有随时随地杀人的权力。 胆敢忤逆他的杀掉就行。 胆敢不听话的杀掉就成。 做了错事情的人杀掉就原谅他了。 只要自己能够保持住强大的武力,那么,人性的黑暗对他来说我所谓,就像一个人的脚长了一颗鸡眼,把脑袋砍掉一定会治愈这种小毛病的。 今天的蚩尤很不对劲,这家伙不仅仅吃了烤鸡,还吃了烤乳猪,喝了竹鼠汤,享受了酸笋的清香,吃到了石板鸡蛋炒野韭菜,并且对仆妇端来的桃子干家蜂蜜甜汤表达了极高的敬意。 这就很麻烦了,这家伙确实是在享受美食,还表现的很有理智与礼貌。 这根本就不是云川需要的,云川需要蚩尤沉迷其中,需要美食牢牢地把控住蚩尤的脑袋。 现在看起来应该是失败了。 人类对于美食其实是有瘾的,准确的説这是一种疾病。 食物的本来功能是给身体提供一定的能量,好让这具身体可以动起来,可以让生命得以延续。 就像汽车里添加的汽油。 什么样的油对汽车来说其实是无所谓的,了不起就是动力的强大与否会不会损坏发动机的问题。 现在,蚩尤这辆汽车开始有自己的思维了,知道挑剔汽油,机油,以及路面了。 危险,非常的危险!! 以前,云川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敬畏之情,在部落里待得时间长了,身体也长大了,就觉得自己在这世界应该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存在。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能被他那颗聪明的脑袋指挥的团团转,现在,蚩尤明显在他妈的反击! 没错啊,就是反击,他享受了云川提供的美食,却没有表现出对美食的留恋,相反,他很清醒。 这一刻,云川对蚩尤口中的大巫非常的感兴趣,他已经产生了要见见这位智者的冲动。 蚩尤喝完了最后一口桃子汤,瞅着平台上那群对着夕阳膜拜的食物道:“他们在干什么?” 云川道:“很明显,他们在跟太阳告别。” “为什么要跟太阳告别?” “他们在感谢太阳照耀了他们一天,给了他们温暖,让他们的世界变得明亮。” “为什么要感谢呢?太阳落下,明天再升起来,这难道不是应该的事情吗?” “凭什么会是应该的事情呢?就像我请你吃饭,是因为我喜欢你这个人,想亲近你,才给你最好的食物。 你凭什么认为太阳就该每天升起,给你阳光,给你温暖,这中间一定是有原因的,没好处的事情谁会做呢? 他们虽然不知道太阳为什么会这么无私,他们却知晓,别人对你付出了,你就一定要有感恩的心,即便是做不到什么实际的报答,每天朝拜一下,至少能让太阳知道,他们不是毫无感恩之心的混账,值得太阳每天付出。” 蚩尤点点头道:“嗯嗯,你说的很对,所以呢,过几天我会派人来帮你处理一下你买走的那些皮子。 当然,你要给他们食物吃。” 对于蚩尤的聪慧,云川已经不怀疑了,这家伙能听出话语里的隐喻,再说人家是傻蛋,那自己就该是一个傻蛋了。 “我记得前几天请你吃烤乳猪的时候你跑了。” “不跑不成,我当时就太想吃你烤的猪了,甚至生出了用所有的东西去换你那头烤猪的念头。 这是不对的,可是呢,那个想法太强烈了,强烈的让我无法抑制,所以呢,我只能跑路。 回到部族之后,我坐在一个瀑布下边不停地浇水,直到把想要吃东西的想法从脑袋里赶走,又请教了大巫,这才能重新回到你这里享受美味的食物。” “嗯嗯,这一次你就不怕沉迷了?” “不怕,大巫说了,只要吃的不是自己部族的东西,不是在耗费自己部族的粮食就没事。” 蚩尤的话很朴素,却非常的有道理,云川觉得这样不要脸的蚩尤基本上没有什么缺点可以被利用了。 然后,他就对站在窗口的阿布道:“照顾好蚩尤兄弟的坐骑,我很喜欢那个家伙。” 然后,阿布就匆匆的走了。 云川指着刚刚感谢完太阳的那群人对蚩尤道:“这些人会干活,且很听话,就是脑袋里空空的,只要时间到了,他们就一定要朝拜太阳,不论他们在干什么,不论在哪里,只要太阳升起来了,他们都会立刻朝拜。 另外,告诉你一件事,这二十个男女住在一间房子里,却没有任何的繁衍行为。 你能告诉我,这些人你是从那里弄到的,我很想去那个地方看看。” 蚩尤挺起胸膛道:“不能告诉你。” 云川撇撇嘴并不以为意,继而道:“太阳已经落山了,今天就住在红宫吧,如果需要人陪你,就去问,只要人家同意就成。” 蚩尤站起身俯视着云川道:“我要是想要繁衍,会寻找我部族中最好的女人,不会给你留下一个强壮族人的机会。” 云川翻了一个白眼,自己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 人家要走,云川自然是不会阻拦的,说不定此时此刻,人家的八十一个兄弟正躲在竹林里,焦急的等待首领回家。 两人离开了房间,蚩尤打了一个唿哨,却不见熊猫坐骑跑过来,他就死死地盯着云川看,觉得云川已经把他心爱的坐骑给杀掉煮汤了。 见云川摇头,他又打了一个更加响亮的唿哨,结果,还是没有动静。 这一次蚩尤显得更加愤怒! 云川无奈的道:“你叫不来自己的坐骑关我屁事!” “你没有把它关起来,或者绑起来?” “没有的事。” “既然没有,你告诉我,阿吉在那里?” 云川看看阿布,阿布连忙道:“在牛棚里。” 云川,蚩尤来到牛棚果然找到了阿吉。 此时的阿吉正抱着一个女仆的腿不肯松开,巨大的身体快要把女仆淹没了,口中却发出一阵阵类似婴儿的“嘤嘤”叫声。 不仅如此,它还不断的伸出舌头舔舐女仆的脸,让女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笑声。 云川指着阿吉问蚩尤:“它在干什么?” 蚩尤铁青着脸道:“它在要吃的。” 云川又问阿布:“你们没有给它喂食?” 阿布连连摇头道:“喂了,开始竹子,他吃了,后来又是麸皮饼,它也吃了,再后来给它喂了一些羊奶,喝完了还要,又给了一些,它喝完了,还要,就这个样子了。” 云川笑眯眯的看着蚩尤道:“看样子阿吉很喜欢喝羊奶,来的都是客,客人不满意是我这个当主人的失误,你就留一晚上,让这个家伙把羊奶喝足了再走不迟。” 蚩尤一脸的尴尬,不过,他马上抓住熊猫阿吉的顶瓜皮,他的力气很大,居然一只手就把这头看起来至少有五百斤的巨大熊猫从女仆身上撕下来。 然后,云川就一脸不忍的转过头,至于阿布则不停地吸着凉气看蚩尤的拳头雨点般的落在抱住脑袋的熊猫身上。 女仆已经“哇”的一声哭出来了,用哀求的目光看着自家族长,希望族长能把可怜的,圆滚滚的熊猫阿吉从蚩尤的魔爪中拯救出来。 云川自然是没办法,人家蚩尤在教训自家的坐骑,他没有阻止参与的理由,更何况,此时的蚩尤已经是恼羞成怒了。 最终,熊猫阿吉万般无奈的跟着蚩尤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红宫,那个好心的女仆甚至在阿吉临走之前,又弄来了一些羊奶,喂给了阿吉。 云川对女仆的机智很满意,他发现,这些跟随自己时间长的人,在自己的影响下越来越聪明了。 洪荒世界生活其实很无聊,如果不是狂热的环境,景色爱好者很难在这个世界里过的快活。 云川身为地质队员,常年走在人迹罕至的野外,对现代化的世界本身就有隔阂。 所以,没了手机,没了电视,没了电影,没了那些现代化的设施对他来说虽然难受,也不是不能克服。 很多地质队员,在经历大半年的荒野生活后,很喜欢去人多热闹的地方,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看看人,有时候,在商场门口一坐就是一天。 由此,可以看出来,人绝对是一种需要群居的动物。 深秋的桃花岛,处处都是工地,也处处都是景致,不论是远山上开的如火如荼的红叶,还是最远处山巅上逐渐出现的一些白雪,都能给人带来一股股烦躁的怒火。 冰火两重天的日子不好过,一个人孤独的时候,看什么都看不出意境来。 桃花岛上的建设进程对洪荒来说是日新月异的,但是在云川眼中则是一成不变的。 太慢了。 砌墙的进度太慢了,干了这么久,只有半米高。 砍伐竹子开拓空地的进程太慢了,到现在,连一万根竹子的砍伐工作都没有完成。 岛上道路硬化的速度太慢了,就铺设一层片岩而已,到现在,就弄完了居住区,连接居住区与养殖区的道路一点影子都没有,每次去养殖区查看都弄得两脚泥。 不过,族人们真的已经尽力了,放眼望去,看不到偷懒的人,就连大象,野牛,都没有偷懒,运输片岩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它们完成的。 每个人都很努力,只有云川的心是焦急的。 正文卷 第四十八章西陵国的古今嬗变 第四十八章西陵国的古今嬗变 嫘,又来了。 这一次她带了八个人。 每个人都很能吃。 唯一的好处就是除过嫘,其余的人对食物都不挑拣。 一盘子熏制之后的香肠,让嫘对生命又有了新的看法。 云川之所以不遗余力的讨好嫘,并不是因为嫘很聪明,也不是因为嫘会养蚕,织绸,他的目的在于了解传说的西陵神国! 云川以前去过四川盐亭县,境内多盐井,盐卤出产丰富得名盐亭,而云川去盐亭却不是为了买盐,而是为了猪。 他去的时候,盐早就不是一种可以左右民生的物资,养猪远比煮盐来钱快。 也就是在那个著名的养猪大县,云川第一次听到了西陵神国,以及嫘祖的存在。 当然,历史实在是太过久远,云川很难相信一个四川绵阳盐亭县的姑娘嫘,会跨越那么远的距离,嫁给中原地带的轩辕。 在他的认知中,嫘嫁给轩辕的概率跟他云川娶月球居民嫦娥的概率差不多。 要知道,当时高铁没有开通,云川从甘肃到绵阳跑了两千里地,汽车跑了三天…… 西陵国,一个传说中的古老国度。 许多人并不知道西陵国的存在,这并不奇怪。这个古国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只存在于史书的记载中。 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黄帝居轩辕之丘,娶西陵氏之女,是为螺祖。骡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解释说:“西陵,国名也。 这两处史料结合到一起,就是说,住在轩辕之丘的黄帝娶了西陵国王之女为妻。 也就是说,我们最尊敬的祖先黄帝的妻子嫘祖,原本是西陵国人。 云川相信黄帝确有其人,也相信嫘祖确有其人,因为嫘祖就坐在他对面吃香肠呢。 因此,这个西陵国就既有可能确实存在。 那么,这个西陵国在哪里呢? 据四川专家学者考证,四川绵阳市盐亭县就是当年西陵国的所在。 然后,人们在盐亭发现了大量的出土蚕桑文物、化石、嫘祖文化遗迹、唐代《嫘祖圣地》碑,还发现了许多关于嫘祖发现天虫、养蚕制丝的传说。 人们因此相信,盐亭县应该就是当年嫘祖的出生地,也是西陵国的所在。 再后来,人们在盐亭县城南的公里还有一座嫘祖山,上面有个嫘祖穴,据说是嫘祖出生地。 上个世纪末,人们又在当地祖家湾古墓群中发现两幅石刻,分别是《轩辕酋长礼天祈年图》和《萤尤风后归墟扶桑值夜图》。 如今,盐亭每个与丝织有关的地名都有一个嫘祖蚕桑织业的故事在流传,老百姓仍保留有每年祭祀嫘祖的民俗。 当然,盐亭只是西陵国管辖境内的一个区域。西陵国的势力范围到底有多大,详细数据无从考证。 于是,专家学者们又做一下猜测。 盐亭境内有一条河叫做潺水,上古时称西陵河。 当时生活在附近的上古各小部落,就是沿西陵河建起了西陵诸侯国,选后来出生了嫘祖的部落的领袖为酋长。 其势力大约北达今天四川的樟渣、剑阁、昭化、广元,西至四川的三台、中江、广汉,南抵四川的射洪、蓬溪,东止四川的阆中、南部、仪陇、巴中。 如果这个西陵神国如此巨大,对于云川来说具有极大的参考意义。 不过,云川觉得没有这个可能! 因为太大了。 靠脚板走路的时代里,没有可能统御这么大的一片地方。 轩辕的部落因为一场大洪水不得不离开了轩辕丘,蚩尤的部落同样因为洪水问题不得不向西边的高地挺进。 而巴蜀之地因为靠近长江,而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长江,危害将是大河的一百倍不止。 除非西陵神国也在向这边的高地迁徙。 “我很想知道一些远方的事情,能说说你们西陵族吗?”云川把新的一盘香肠往嫘的跟前推一下,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问道。 “有水,有山,有树,山间有大象,有犀牛,水里有数不清的恶龙,更有数不尽的毒虫。 有时候,大雨会下个不停,平地上就会被水淹掉,洪水一个寒暑或者好几个寒暑都不退去。 其实啊,退去又怎么样呢?到处都是水,到处都是**的,我讨厌那个喘口气都能把虫子吸进嘴里的地方。 每个人都脏脏的,都要把泥巴涂在身上,每个人都好像从来没有吃饱过,永远都有人死,到处都是腐烂的味道。 你问西陵氏做什么,那里是一个连火都点不起来的潮湿地方。” 看着一片片香肠进了嫘的嘴巴,云川又问道。 “你嫁给轩辕,就是为了帮助西陵族迁徙?” “是这样的,轩辕想要丝绸,西陵族想要搬离那个潮湿的地方,结果,轩辕留下了我,留下了会养丝虫,会抽丝剥茧的女人,把送我过来的西陵族男人全给杀了。 然后,我就留在轩辕族养丝虫,织绸子。” 云川看看嫘祖,没有从她的表情中看到任何悲伤,或者遗憾的表情,只有一种随遇而安的庆幸。 不过,这应该是她真实的想法,毕竟,她们还没有学会管理表情,任何人都没有学会管理表情,当然,云川除外。 看样子西陵族是真实存在的,不过呢,西陵神国是否存在就很有阙商的余地了。 或许后世的专家学者们认为的西陵神国遗迹,很大的可能是这个部族流浪时居住过的地方。 “你也想要西陵族的女人吗?我是不成的,你要是娶了我,轩辕一定会生气,会死很多很多人。 西陵族的女人都想离开那个潮湿的地方,你如果想,我可以让每年去西陵族取丝绸的人带一些女人出来。” 对于洪荒人的直率,云川已经习惯了,摇摇头道:“我想要的女人还没有出现。” 嫘用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云川道:“我还能继续吃这个香肠吗?” 云川笑了,温柔的对这个让他第一次觉得这个时代还有女人的人道:“当然可以,走的时候还可以带一些,我在树叶开始落的时候杀了四头猪,这东西还有很多。” 嫘满意的笑了,赶紧把一片香肠放进嘴里,闭上眼睛慢慢的品尝,似乎要把每一片香肠的每一丝香气都要吸纳掉。 红宫的地势最高,坐在红宫的平台上,四周的景色就会一览无余。 右手是涛涛的大河,左手是平静的河流分支,桃花岛最前边坚硬岩石劈开了大河,波涛滚滚,只要稍微将目光投注在大河两岸,就能感觉到桃花岛像是活过来一般,正在劈波斩浪的溯流而上。 而岛上的人,就像是乘坐在一艘巨大的船只上。 如果把目光投注在船上,船上的人,就会觉得两岸正在快速的向下飞奔。 云川自然知道,这是参照物不同产生的不同结果罢了,这并不妨碍岛上的人们将这一现象称之为神迹,而云川就是那个创造了神迹的人。 云川突然看到了轩辕。 这家伙不在岸边,更没有从桥上通过,他如今就站在大河里,手握一柄竹篙,脚踩一艘竹筏,正随着滚滚波涛快速的向云川所在的桃花岛挺进。 可能是因为速度很快的缘故,他头上那顶狐狸皮帽子的尾巴被风扯得笔直。 手里的竹篙不时地左右点一下,就能控制住竹筏前进的方向。 嚣张,极其的嚣张! 云川勉强按捺住要用投石机轰击这个家伙的冲动,对沉迷在美食中的嫘道:“轩辕来了。” 嫘先是看了看那座桥,然后就随着云川的目光看向大河,随后,他就看到了威风凛凛的如同神祇一样的轩辕。 “好啊,他战胜了大河!” 嫘欢呼起来,还跳跃着拍手,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我如果不派人用钩子把他勾住,他会一直嚣张的跑进大海。 哦,大海是一个水更多的地方,你不会喜欢的。” 嫘看了云川一眼道:“不会的,轩辕已经在大河上泡了很长很长时间,他说,他已经了解了大河,知道了大河,已经与大河成了最好的伙伴。” 云川露出一嘴的大白牙嘿嘿笑道:“水性无常。” 两人说话的功夫,轩辕已经抵达了桃花岛,只见他用力的投掷出了竹篙,让连接着绳子的竹篙飞到岸上,然后迅速拉回竹篙,竹篙上有一个青铜制造的钩子,钩子勾住了岸边的柳树,随即,那个竹筏就迅速的转向桃花岛,在靠岸的一瞬间,轩辕跳上了岛,而那艘竹筏因为速度太快的缘故,撞在岸边的岩石上粉身碎骨了。 云川招招手,阿布快速的跑过来,云川指着岸边那些原本很好看的柳树愤怒的道:“全给老子砍了,我要河岸边光溜溜的,一棵草都不准长!” 阿布快步离开去办事了,轩辕却如同一只猿猴一般敏捷的爬上了红宫平台。 在继续朝他欢呼的嫘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就坐在云川对面,把嫘吃剩下的半盘子香肠倒嘴里,胡乱嚼几下,就咽了。 把陶盘丢在竹桌上对云川道:“既然是请人吃饭,这点东西够谁吃的?” 正文卷 第四十九章天生的杠精 , 第四十九章天生的杠精 云川瞅着竹桌上被摔成两瓣的陶盘,再看看轩辕,压抑着怒火道:“赔我盘子!” 轩辕用鄙视的目光回敬了云川一眼道:“你马上就要欠我很多东西了,从里面扣除就是了。” 云川的目光在轩辕的身上巡梭片刻道:“我不觉得你的皮短裤里能藏下可以赔我陶盘的东西。” 轩辕却从皮短褂里取出一张薄薄的兽皮,摊开了放在云川的面前道:“看看,如果你愿意,里面的东西分你一份。” 云川瞅瞅这张破烂的兽皮,他并不是很在意,轩辕他们这时代几乎可以称之为穷鬼的时代。 黄金,白银,珍珠宝贝这时候一钱不值,就青铜器可能值点钱,不过呢,那也要等几千年后才成。 这时候掏出一张藏宝图,云川很害怕自己历经千难万险之后得到的是一堆破烂贝壳。 所以,他对藏宝图什么的半点兴趣都欠奉,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什么让人争夺的宝贝,那也一定是他亲手制造的。 出于想要鉴定轩辕有多愚蠢的目的,云川勉为其难的瞅了一眼竹桌上的兽皮。 不得不说,这东西真的很有趣。 宝藏什么的先不说,仅仅是这张薄如蝉翼,近乎透明的兽皮就已经引起了云川的兴趣。 首先,云川可以很肯定的说,这是一张牛皮! 云川部族不是没有牛皮,只是他部族里的牛皮一般都很厚,不像这一块这般吹弹可破。 其二,云川还知道,这张牛皮是从一张牛皮上剥离出来的,这种技术后世有很多黑心商人都会,唯独不能出现在这个时代。 其三,这张牛皮上绘制的图形,根本就不具备参考价值,野人不懂得比例尺,万一,这张图上描绘的是他家茅坑那就凄惨了,毕竟,他们家茅坑的地形也是一坨一坨的,有的还是一滩。 中间那条水道很有可能是制造那一坨坨东西的时候顺便弄出来的,毕竟,两坨东西之间夹杂一条水道的图形太过诡异。 “这条水道就是以前的河道,自从大河去年改道之后,这条河道就干涸了,我们可以从中间穿过,最后抵达这里!” 轩辕的手指狠狠的点在一个黑洞的位置上,很是得意。 云川想要拿走地图,轩辕不许,手指头点在地图上就不肯挪开。 云川只好叹口气道:“你还没说这里到底有什么。” 轩辕将不怀好意的目光盯在那些又把自己脱得光溜溜的膜拜太阳的男女们,也不怕嫘当场发火。 没了香肠,嫘就开始吃竹虫了,这种咬在嘴里脆脆的食物,对于嫘来说诱惑力更大。 “你想要这些傻子?拿走好了,另外,有好好地大路你不走,非要撑着竹筏来我的岛上,我很想知道你这么干的目的何在?” 轩辕爆出了一阵爽朗的大笑,指着云川道:“跟你在一起,总是让我很不舒服。” “因为我不肯听你话?” “是的,我总要做出一些让你肯听我话的事情来才好。” “蚩尤也不肯听你的话,神农氏也不肯听你的话,也没有见你有多生气。” 轩辕停止了爽朗的大笑,而是认真的对云川道:“你是不同的,我总觉得我们天生就该是一伙的。” 云川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身体里有这家伙血脉的可能性不大,不可能产生基因吸引这种事。 “那是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才好。” 轩辕双手撑在竹桌上,很有压迫感的盯着云川的眼睛道:“你明明有杀死我的机会,你放弃了。 我不觉得这是因为嫫母的缘故。” “我也没有杀蚩尤,还让他在我的岛上混了好几次饭。” 轩辕收回撑在竹桌上的手,不再用心理学上的压迫手段对付云川了,而是环抱着双臂,瞅着滚滚东流水颇有些沧桑的道。 “你要小心大巫!” 云川笑道:“我不见他就是了。” “不,你已经见过了。” 听轩辕如此肯定的说,云川快速整理了一下自己与蚩尤之间的回忆,就连最细微的小事都回忆了一遍,没有发现有大巫的存在,假如大巫是蚩尤那八十一个愚蠢的兄弟的话,云川就认栽。 “你们距离很近,甚至面对面的吃过饭。”轩辕又露出那种掌握了一切的愚蠢模样。 云川果断的摇头道:“没见过!” 轩辕冷笑一声道:“你确定你见过的蚩尤就是蚩尤,而不是大巫?” 云川怵然一惊,他终于想起来了,很多次,蚩尤都在说——大巫说……大巫说…… 每当蚩尤用这种第三人称说话的时候,整个人就显得格外的睿智,不再是那个脾气暴躁的蚩尤。 另外,这个家伙明明非常喜欢阿吉,却在云川透过诱惑阿吉,想要留蚩尤在岛上住一晚上的时候,把阿吉狠狠地揍了一顿,是真的揍了一顿,不是演戏。 云川让蚩尤在岛上居住一晚,是在培养蚩尤跟桃花岛的亲切感,这是一种拉拢人的手段,也是自保手段,没想到蚩尤的反应会如此的激烈。 云川用怪异的目光看着轩辕道:“你不要告诉我蚩尤的身体里装着两个人,白天是蚩尤,晚上就成了大巫。” 轩辕又大笑起来,这一次的笑声非常大,导致红宫周围的人都在看他。 在轩辕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之后,他终于压低了声音在云川耳边道:“你很聪明,就是这样的,你知道吗,我找蚩尤商量事情从来不会在白天商量,只会选择晚上。 白天出来的那个蚩尤只负责作战,晚上出来的大巫,才是真正能做主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 轩辕微微一笑,轻声道:“我跟蚩尤打架打了很多次,很多,很多次。” 最了解一个人的人,往往是他的敌人,对于这句话,云川是持保留意见的。 在轩辕眼中觉得神秘莫测的事情,在云川这里是有答案的,就蚩尤这种状况,很有可能是双重人格,如果是病,云川听说过身体里有十几个人格的人,每一种人格发作,就像是换了一个人,算不上稀奇。 不过呢,云川更想把蚩尤身上的这种情况认为是——这家伙在故意装傻! 既然轩辕跟他共享了如此重要的秘密,云川就觉得轩辕已经有了吃羊肉的资格。 拍拍手,两个仆妇就提着一个人头大小的砂锅走了过来,小心的放在竹桌上,掀开盖子之后,还不忘往里面丢一把绿色的野蒜,再用长柄竹筷搅动一下,布置好两套竹子餐具之后弯腰施礼,就离开了平台。 用食物勾引轩辕这种蠢事,云川早就不做了,这家伙心志如铁,一心想要统一天下,一心想要所有人都听他的话,吃饭这种事情根本就无法影响他的决断。 所以,轩辕在嗅到羊肉汤的香味之后,注意力并没有放在食物上,即便是野蒜的香味完全被热汤激发出来之后,这家伙最注意的也是两个仆妇,以及,桌子上的餐具。 餐具是放在两块平整的麻布上的,有竹筷,竹筷下边有筷架,边上还有一柄竹勺,这是拿来喝汤的,一个翠绿的竹碗以及一个黑色的陶盘。 轩辕没有急着吃东西,而嫘早就迫不及待了,她已经被云川用这种方式招待过很多次了,所以,使用起这些餐具,也非常的得心应手,不仅仅如此,她还知晓在吃羊肉之前,最好先喝一碗香浓的羊汤来润润喉咙。 轩辕看着嫘在那里用大竹勺把汤装进竹碗,放下大竹勺,再用小竹勺一点点的喝汤,就皱起眉头道:“为什么?” 云川笑道:“你是问我为什么把吃饭的过程弄得如此复杂,还是问我为什么要请你吃羊肉?” 轩辕道:“你请我吃羊肉,是因为避免了你被蚩尤骗,我现在就想知道你为什么把吃饭的过程弄得这么复杂。” 云川沉默片刻道:“一来呢,是尊敬食物,二来呢,是因我想把人类进食的习惯跟野兽区分开来。 我有一次带着族人们去狩猎,族人们没有找到猎物,不过呢,一匹狼却捉到了一头羊。 族人们驱赶走了那匹狼,自然就获得了那只羊,因为我们出来好几天了,食物不太够,有些饥饿的族人就趴在狼啃食过的地方,跟狼一样的啃咬生肉。 当时他的手上,嘴上全是血,目光阴冷,吃生肉的时候喉咙里还会发出野兽一般的呜咽声,跟那匹狼一模一样。 我们有幸生而为人,就应该有我们的一套生活方式,不能与野兽为伍,所以呢,就有了目前这种吃饭的方式。” 轩辕点点头,学着嫘的样子给自己装了一碗羊汤,喝了一口之后,似笑非笑的瞅着云川道:“你在可怜那只羊,还是在可怜那匹狼? 还是说,你以后在准备宰杀猎物的时候,会面带笑容? 你觉得你脸上带着笑容,被杀死的那头猎物就感觉不到疼痛?” 云川不想把生活习惯带入到高深的人性层面去讨论。 轩辕这种人,本来就是天生的杠精! 跟他讨论任何事情,结果都不会太好,或者说,你如果不听他的,就没有结果。 所以,云川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淡淡的道:“我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看!” 正文卷 第五十章一个都不能少 , 第五十章一个都不能少 “去寻找宝藏这种事情一定不能缺少蚩尤!” 云川放下筷子,用麻布轻轻地沾沾嘴角,显得高贵又优雅。 轩辕一口喝完了羊汤,也不清理一下下颌黑乎乎的绒毛上的汤汁,摊开腿坐在竹椅子上道:“当然要带上他,要不然,他趁着我们不在攻伐我们怎么办?” 云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有道理,问题是,蚩尤会听我们两个的话吗?” 轩辕冷笑一声道:“我们可以合伙攻伐他!” 云川觉得轩辕的这个建议很好,且有很高的可行性,就再次点头道:“你去说?” 轩辕摇头道:“我去说的话,只会有打架这一个结果,还是应该你去说。” 云川摊摊手道:“我如何才能让蚩尤相信,我们两个把他弄出来是要去寻找宝藏,而不是趁机把他干掉呢?” 轩辕不解的看着云川道:“我们可以发誓啊。” 云川听了这话,生生的将“发誓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这句话吞进了肚子。 很好的掩饰了自己是一个不信守诺言的卑鄙小人这个事实。 重重的点头道:“嗯,可以发誓,要发重誓!” 轩辕每次来找云川的目的性都很强,目的达到了,一刻钟都不愿意停留,尽管嫘在吃了很多东西之后依旧在期望更多的东西,还是被轩辕给拖走了。 “下次来请走大门。我不想去东海捞你的尸体。”云川送出了临别赠言。 “等我教会了族人操舟之术,就是你听我话的时候。”轩辕热情的回报了云川的善意。 “我已经有了防备你从水上偷袭的办法,好好地活着不好吗?” 云川把声音远远地送了出去,轩辕像是没有听见一般,与嫘手牵手离开了桃花岛。 轩辕定下了去探险的时间,那就是天气彻底变得寒冷之后就动身。 那个时候天寒地冻的,人们都在想办法别被冻死,没有机会干别的事情,也是最保险的探险时间。 派阿布带着地图去了大河下游的蚩尤部落邀请蚩尤一起参与探险后,云川就早早地进入了冬眠时间。 云川冬眠的有些早,大河边上还有狗熊在继续觅食呢,它们跟云川一样孤独,只是在没有把自己喂养的胖胖的之前,在没有给一双熊掌上涂抹上足够多,足够厚的果汁与蜂蜜供自己躲在洞里舔舐之前,它们还没有资格冬眠。 熊猫这种明明是熊的东西,偏偏就不愿意冬眠,它们对付冬天的手段极其的无耻——那就是从高山竹林里下到山脚竹林里。 自从云川不再把这东西列入族人食谱之后,它们很容易的与云川族人达成了和解——你不吃我,我也不吃你! 如果仅仅是这样其实也不错。 可惜,人类还是高估了熊猫的无耻特性,因为它们占便宜就没个够。 自从有一只熊猫发现人类贮藏烧炕干草的棚子里很暖和之后,一夜之间,干草棚子里就住满了这种黑白色的熊。 导致云川族人每次取干草烧炕的时候像是在做贼。 这种事情云川是不会理睬的,他的每一个族人都是在荒野中可以媲美贝爷的求生高高手,这件事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砍伐竹子的进程还在继续,而竹子这种东西只要主杆被砍掉了,它们埋藏在地下的竹鞭就会疯狂的生长。 大部分的时候竹子还是很讲道理的,只在室外生长,可是呢,也有一部分的竹子没有那么讲理,会从床下,或者竹楼底下穿出来。 这个时候,懒惰的熊猫就有了大用场,它们喜欢这些细嫩的新竹子…… 阿布从蚩尤部落回来了,还带了一个蚩尤信得过的兄弟,就是那个戴着狼头盔的家伙。 他来云川部落的主要目的就在于监视云川发誓。 监视完云川发誓之后,他还要去轩辕部落监视轩辕发誓。 云川不想发誓,尽管他以前发誓当喝凉水一般简单,这个时候他却对发誓这种事情产生了抵抗情绪。 “带我向大巫问好。”云川站在温暖的屋子里,完全没有邀请狼头盔进来躲避一下阴冷的秋风的意思。 狼头盔没有动弹,连回应都没有,看样子是来之前,已经被蚩尤或者大巫警告过,要少说话,最好不说话。 当美食都端出来了,这个家伙只流口水,吞咽口水,依旧表现得像一块石头,云川只能按照蚩尤规定的誓词发誓了。 在发誓之前,云川发现狼头盔的眼珠子很有意思,不像蚩尤的眼珠是纯粹的黑色,更像轩辕那样,黑中带着一丝褐色。 现在,这个可能是轩辕部族中的叛徒,执拗的瞅着云川同样是黄褐色的眼珠一言不发,表现得极为坚定。 “我发誓,此去与蚩尤同生共死!” 狼头盔对云川亲口说出来的规定誓言很满意,转身就走了。 就在云川觉得野人傻的可爱的时候,天边隐隐有雷声传来。 云川警惕的瞅瞅铅灰色的天空,这道雷应该是这一年中最后的一道雷。 他不知道自己当初在昆仑山下,是不是因为一个人挖探坑的时候太过孤独随口发过誓言,才被人家弄得粉身碎骨然后来到这里来的。 不过呢,即便是打雷也不要紧,云川没有想着弄死蚩尤,只是对同生共死这一点有一点点的保留意见。 “凭什么蚩尤死了,我就要跟着死?” 云川有些愤怒。 正在为孩子总不能像他一样长得高大担忧的夸父停下给孩子喂汤的手,忧愁的道:“我可以不去吗?” 云川看着夸父怀中依旧瘦弱的孩子道:“你不去,第一个死的一定是我。” 夸父把孩子放在羊毛地毯上,瞅着乱爬的孩子道:“首领,你说,这个孩子为什么不如我族中的孩子那么肥壮? 生下来这么久的孩子,应该长这么大。” 夸父双手比划的该是一个正常的三岁大小的孩子,而他的孩子已经一岁了,长得也就比猪崽大一些。 不仅仅如此,这孩子的眼珠已经开始泛蓝了,头上不多的头发啊看起来也不像是正常的黑色,而且还在褪色,逐渐向褐色发展。 夸父睡了一个大肚子孕妇,第二天就生出来一个孩子的事情云川是知晓的。 可是,夸父不在乎,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就是他的,云川就没办法说这孩子跟他没半点关系的话,更不可能按照夸父族小孩子的生长速度来衡量这个孩子的生长速度。 “你可以给他多炖煮一些骨头汤,再多喝一些羊奶,说不定就能长得大一些。” 云川给出的建议很是中肯,毕竟,这个法子,在后世也被那些担心孩子长不高的母亲经常使用,应该不会错。 夸父大喜,连忙抱着自己的孩子去找骨头汤跟羊奶去了。 瞅着夸父一步跨三级台阶急匆匆的模样,云川总觉得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冷,总是有温暖的光照耀着每一个人。 清晨的时候,云川被那个作息时间比闹钟还要准确的颜色鲜艳的那群人吵醒。 不是他们突然说话了,而是他们今天膜拜太阳的动静比往常大了好多。 脑袋触碰在红砂岩广场上咚咚作响,而且,他们每一个人的额头都已经开始出血了。 规劝是无效的,云川试验过,如果不让他们膜拜太阳,他们宁愿去死。 好像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膜拜太阳,而不是为了其它。 这是一群人形躯壳,这一点云川很肯定,他试验过很多次,不论是肉体的疼痛,还是精神压榨,他们都没有感觉,只有在膜拜太阳的时候,他们才像是活着。 云川决定带这些人一起去探险,地图上那个隐晦的太阳图案云川没有跟轩辕说。 既然轩辕知道此次探险跟这些人有关系,那就没必要说,至于蚩尤,这些人是他抓回来的,想必,他知道的会更多。 云川瞅着这些满脑袋都是血的人,觉得把他们送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应该是做了一件好事。 去探险,自然要准备工具,云川让族人帮自己弄了两根很长,很结实的麻绳,又亲自上手打造了一些丑陋却用料结实的环扣,以及钩子。 超大型的火折子云川觉得应该多准备一些,毕竟,地图上的那个黑洞被制图的人涂得很黑。 然后,他就进入了漫长的等待。 大河边寻找鱼的狗熊们终于老老实实的钻进了树洞开始冬眠了,云川却一天比一天变得清醒。 可是,轩辕却迟迟的没有送来出发的消息,而蚩尤好像也完全忘记了这件事,也没有什么动静。 这让云川很是焦躁,他迫切地想要知道是谁把厚厚的牛皮分成那么薄的一张的。 他更想知道,是不是有比轩辕,蚩尤更加聪明的人形生物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不论是哪一种猜测成功,都预示着云川要随即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目前这种生活方式,对付轩辕,蚩尤是可以的,如果……那就非常的危险了。 “这一次,一个都不能少。”云川喃喃自语,心中又是期盼,又是忧愁。 正文卷 月初求票,一定要求啊。 写书十年了,我以为书的成绩好坏,是我个人的事情,直到前几天我突然发现,《我不是野人》这本书有了将近两万个投资者之后,就开始慌了。 我以为成绩好坏只跟我个人的收入有关,我以为在书的世界里我才是王,结果发现,成绩好坏跟很多人有关系,我不是他妈的王,只是一个打工仔。 所以呢,月票依旧需要,成绩依旧需要,孑2需要继续保持旺盛的写作欲望,而欲望出现了,那就什么都想要,如果您有多余的月票,就赏给孑2吧。 正文卷 第五十一章魔鬼是真的存在啊! 第五十一章魔鬼是真的存在啊! 云川对于这个时代的任何宝藏都没有任何的兴趣! 他之所以要跟着轩辕,蚩尤一起去寻找宝藏,完全是因为他太闲了。 俗称闲得蛋疼! 整天躺在红宫温暖的房子里撸狼,看手下干活,一两天还好,时间长了,就变成伤害了。 他早就想跑出去看看,如果外边不危险的话。 他早就想去经历一下以前没有经历过的生活,假如外边不危险的话。 现在,可以了,有蚩尤,有轩辕,他很确定这两个家伙其实就是天命之子,他们既然怎么折腾目前都不会死的话,云川觉得自己好像也不会随便挂掉。 假如自己再小心一些的话,是不是既能领略一下洪荒的残酷美,又能散发一下自己心中的郁闷呢? 基于此,云川对这一场探宝行动非常的期待。 当太阳不再从头顶掠过的时候,冬天就到来了。 远山披上了孝衣,近处依旧翠绿翠绿的,白色与翠绿色一向都很搭,只是中间一定会搭配上一抹血红,才算完美。 轩辕鼻子上的血就很红,蚩尤的眼眶跟他的坐骑一模一样。 这就是两个猛人斗殴之后的结果。 就在这段云川以为非常平静的日子里,轩辕部与蚩尤部其实早就打的血流成河了。 战争的起因非常简单,云川在了解情况之后,将之称为——第一次野猪战争! 云川做的烤猪很好吃,轩辕很喜欢,蚩尤更加喜欢,然后,他们两个就对自己的部族下达了捉猪的指令,准备学云川的样子,把野猪饲养起来,这样天天就能吃美味的烤猪了。 族人们都很努力,可是呢,野猪最多的地方偏偏就在两族交界处的一片灌木林子里。 由于蚩尤跟轩辕两人对给部下下达的捉猪指标很高,族人们自然就把这件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既然都认真,那么,一头被轩辕部打伤的野猪最后被蚩尤部的人捉住之后,第一次野猪战争也就难以避免了。 蚩尤部战死了十六个人,轩辕部战死了二十一个人,虽然死了这点人对于两个庞大的部族来说不算什么事情,可是,当轩辕邀请蚩尤,云川一起出发准备去探险寻找宝藏的时候,蚩尤讥笑了轩辕部族战力不强这个事实。 然后,两人就打起来了。 云川当然不会居中规劝,而是找来了椅子,找来了茶水,找来了油煎竹虫,跟啃竹子的阿吉一起看眼前难得一见的大场面。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两人不打了。 他们虽然痛恨对方,却没有一个喜欢被云川看猴戏,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是猴子,云川是看猴戏的人。 见两人暂时休战,云川往嘴里填了一把竹虫,含含糊糊的道:“怎么不打了,继续啊。” 轩辕朝蚩尤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然后道:“今天就这样吧,你如果不把那头猪还给我,战争将不会停止。” 蚩尤也很有礼貌的道:“那头猪已经被我给烤着吃了,今天晚上的时候那头猪就会从我的屁眼里跑出来,我会记得给你留着。” 轩辕笑道:“很好。” 然后,三人就各自带着自己的队伍,离开了桃花岛。 云川本来想带一头大象走的,可惜,大象们没有一个愿意离开桃花岛,他只能带着野牛,小狼,一男一女两个漂亮人,再加上夸父以及三十个有竹甲,有铁头长矛,背着弓箭的族人踏上寻宝的路途。 轩辕带了风后氏,也带了三十个膘肥体壮的部下,而蚩尤就很简单了,带了他的三十个兄弟。 这样的人数配比原本是非常公平的,可是呢,走了一天路,到晚上吃饭的时候,蚩尤,轩辕就发现这样的人数配备,根本就不公平。 因为云川的那条狼,吃的东西也远远比他们两位首领吃的好。 其实,东西都是一样的东西,出远门,大家携带的不外乎就是肉干,草籽,加上咸鱼这三样。 可是,云川部吃的东西不论怎么看,都比他们那种把食材一锅烩做出来的食物好吃一百倍。 云川部的肉干是跟草籽一起熬煮的,金黄浓稠的米汤里星星点点的布满了指头大小的肉丁,再把晒干的野姜,野蒜弄成粉末洒进汤锅里,浓粥的香味就很缺德了,七八碗这样的热粥下肚,每个族人都吃的满头大汗。 至于咸鱼,云川部族的人拿出很多干菜混在一起蒸,蒸的时间很长,直到把咸鱼里面的油脂彻底的蒸出来,且与干菜混为一体之后,这些人才会拿出来,放在一个破开的竹筒里,五个人围着一边喝粥,一边就着咸鱼。 云川吃的咸鱼是用竹笋干一起蒸的,看起来油汪汪的,他只吃了一口,就把鱼干给了夸父,自己只喝小米粥。 轩辕吃一口自家的猪食,就抬头看一眼正在跟肉干较劲的小狼。 而蚩尤则对狼吞虎咽的夸父充满了仇恨。 明明知道云川那里的饭食很好吃,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没有像往常一样凑过来,而是选择跟自己的部下,自己的兄弟们一起吃猪食。 这一次凑过来的是云川。 他端着自己的小米粥来到轩辕的锅边上,吃了一口猪食,皱皱眉头,再来到蚩尤的锅边上,同样吃了一口猪食,然后,眉头就拧成了一疙瘩。 蚩尤冷笑一声道:“你的饭食再好吃,我也不会吃的,我的兄弟们也不会吃的。” 轩辕同样瞅着云川道:“你们的饭食好吃,是你们的本事,我们的饭食不好吃,却是我们自己的,你不用管我们,吃的美食去吧。” 云川用看白痴一般的眼神看着轩辕跟蚩尤,在这两人即将爆发之前淡淡的道:“你喜欢吃猪食是你自己的事情,平日里我当然不会管。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三个现在不是敌人,而是伙伴,我们吃好吃的饭食,你们吃猪食,这样很容易把我们三队人分成明显的三个部分。 你们两个都是战场上的高手,你们觉得这样的三队人,能不能在遇到危险之后共同作战?” 轩辕并没有太大的反应淡淡的道:“我的人,只听我的话。” 蚩尤也跟着道:“我的兄弟不会听别人的。” 云川摊开手很真诚的道:“没让你的人听我的话,我说的话他们也不会听,这一点我很清楚。 我要说的意思是,你们应该把所有的粮食都交给我,由我来负责所有人的食物,而你们,就要担负起我们所有人的安危。” “为什么?” “凭什么?” 云川阴郁的看看轩辕,再看看蚩尤,他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即所有的领导者都是杠精,不论他是原始人的首领,还是文明人的首领,在抬杠这件事上,从来没有过什么变化。 “这件事用的着疑问?我的人最擅长做饭,蚩尤的人最擅长野外作战,轩辕的人个人武力最强。 我们自然要拿出各自最强的一面来,这样,在面对敌人的时候,我们总能用最强的一面面对。” 轩辕瞅着云川道:“你觉得我们这一次会遇到危险?” 云川看着蚩尤道:“那些人是你抓来的,你虽然没有说当时是怎么抓到那些人的,可是呢,就你对这件事的积极态度而言,我相信,这个过程一定不会太过愉快,你一定吃了很大的亏,否则,你早就说了。” 话说完了,就跟轩辕一起瞅着蚩尤。 蚩尤继续吃饭,被说中了心思,人家的手连抖动一下的意思都欠奉。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了。 蚩尤慢条斯理的吃完饭,用手背抹一下油光光的嘴巴道:“我没有去过轩辕说的那个地方,不过,当初在大河改道之后,我的人突然发现河道里有很多,很多的鱼。 然后,族人们就沿着干涸河道向上走,捕捉那些水坑里的鱼,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收获非常的丰厚,每天都有很多的收获,当我们离开部族领地继续向上走寻找鱼的时候,有一些事情发生了,每一天,我们的族人都会失踪几个。 开始仅仅是几个,我以为是野兽干的,后来,我就不再让妇孺们打头去搜索鱼获,只派强壮的男人去探索。 结果不好,强壮的男人也会消失。 然后,我就派了我的兄弟们去。” 说到这里,蚩尤抬起头,他的眼睛显得亮晶晶的,跟白天那个易怒,暴躁的蚩尤判若两人。 云川与轩辕对视一眼,然后继续看着大巫,等他把话说完。 “我派了六个兄弟,他们每一个都是可以跟狗熊战斗的猛士,结果,只回来了两个。 与其说是人回来了,不如说尸体回来了更加准确,他是被另外一个兄弟背回来的,等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一个早就死了,另一个也仅仅剩下了一口气,见到我就说了一句“菜人”就死了。” 大巫刚刚说到这里,就听轩辕插话道:“菜人?” 大巫起身从人群里拖出云川带来的那一对男女丢在地上道:“就是他们。” 轩辕皱眉道:“菜人杀了你可以干死狗熊的兄弟?” 大巫淡淡的道:“就是这样。” “你没有去找他们?”云川忍不住问道。 大巫明显不愿意回答云川这种脑残问题,继续叙述道:“我找到了他们的巢穴,就找到了不到五十个菜人。 在山洞里的时候,那五十个菜人很勇猛,被我杀了一些,制服之后,我才发现山洞深处到处都是人的骸骨,我查看了那些骸骨,有些骸骨上还有牙印。 也就是说,这些菜人吃人,我失踪的部族没有找到,估计已经变成了他们的食物,继而被吃掉了。 这原本没有什么,吃人的部族多了,比如夸父,比如刑天,多了一群吃人的菜人也不稀奇。” 话说到这里,大巫停滞了一下,一字一句的道:“问题在于,我在一座悬崖下边,找到了太多的骸骨,骸骨之多,超过了云川部族的人,而且,都是新鲜骸骨!” 正文卷 第五十二章黄帝曰:食人者,死! 第五十二章黄帝曰:食人者,死! “然后,你就回来了?”轩辕话语中带着浓浓的嘲讽之意。 大巫并没有像暴躁的蚩尤那样跳起来攻击轩辕,而是平静的对轩辕道:“当时,我的部族刚刚从沼泽中走出来,人口损失严重,而且因为饥饿的时间太长,没什么力气。 这个时候,不是一个好的作战时间,再说了,那里能有那么多具新鲜的骸骨,就说明吃人的人有很多,绝对不可能只有那么五十几个人。 所以,我选择了退回来,轩辕,你觉得我的选择是错的?” 轩辕早就收起了那张嘲讽嘴脸,认真的点点头道:“如果是我,也会这么做。” 云川不知为什么,感觉很不好,这一次,事情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 他隐隐觉得,不仅仅大巫在算计他,就连轩辕也在算计他。 他们中的一个在这件事情中吃了大亏,另一个手中有那么一张地图,难道他就是无辜的? 云川现在很怀念自己那间铺着羊皮地毯的温暖房间! 他以为可以跟轩辕结成短暂的同盟,还可以跟蚩尤勾勾搭搭,没想到,现在是人家两人结成了同盟,要把云川往一个无底的深渊里拖。 这件事不用猜测了,只要看这两个人齐齐的用颇为玩味的目光看他这件事,就可以很肯定了。 “我们周围出现了食人族,就必须清除掉。”轩辕的意思很明确。 “我同意云川的话,可以把所有食物交给他,由他来保证我们这些人的饭食。”大巫的眼睛依旧亮晶晶的充满了智慧。 “食人族的人数很多。”云川尽量让自己的表情自然一些,不要露出后悔,害怕这些无用的情绪。 “我们一定要寻找到他们,然后再决定该如何处置,大家睡吧,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轩辕一锤定音,然后就倒在一张狼皮上睡了起来。 云川的卧具在三个人中间是最好的,是白色的羊皮,不但暖和,还非常的醒目。 云川很想跟蚩尤换一下,换上他那张纯黑色的熊皮,毕竟,睡在一张白色羊毛毯子里的那个人,很有可能是食人族第一袭击目标。 云川以前不喜欢跟夸父一起睡,这家伙的呼噜声非常的大,现在,背靠着夸父睡,听着他打雷一样的呼噜声,云川第一次觉得这呼噜声其实挺好听的。 只是看到头顶黑乎乎的高大的树冠,他总觉得那里藏着一个……不,好几十个食人族。 队伍终于走进了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上怪石嶙峋,有很多造型奇特的石头云川很想搬回桃花岛当做装饰。 河道两旁是高高地山丘,这些山丘上长满了杂树,都不算高,只是密密匝匝的纠缠在一起,很是阴森。 狼头盔兄弟走在第一位,这家伙一看就属于无敌猛将那种人,手里的木质狼牙棒造型凶狠,很不好惹的样子。 走在队伍最后的是风后氏,不知为什么,这家伙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两旁的高山上,而是凶狠的盯着云川的脖子看。 轩辕走在他的队列中间,跟周围的族人说说笑笑的,好像这群人并不是去找凶恶的食人族,而是在进行一场夏日的远足。 蚩尤又恢复了活泼的样子,从河道上捡了一颗雪白的石头不停地抛来抛去,不论怎么抛,最终,白石头都会落在他的手上。 就数云川的队伍最沉闷,活泼的小狼也不再乱跑,而是紧紧地跟着野牛,一步不落。 河道两边除过一阵清脆的鸟鸣之外,没有别的声音,昔日很喜欢乱吼的吼猴,这时候也不见了踪影。 倒是有一大群红嘴巴的乌鸦时不时地从树枝上起飞,乌云一般的跟着这支一百人的队伍。 有两个人很特殊。 就是那两个颜色鲜艳的人。 他们已经被绑起来了,自从云川听说他们是食人族之后,心中最后一丝怜悯之意也就消失了。 什么样的东西才吃人? 死敌! 乌鸦已经习惯了跟在人群后边寻找食物…… 河道里的浅坑里,还残存着一些死鱼的痕迹,乌鸦们却对这些食物视而不见,继续跟在队伍的后边,有时候也会飞到队伍的前方,肥墩墩的蹲在树枝上瞅着队伍从眼前经过,然后再次飞到前方继续等待。 “哇——” 一只肥墩墩的乌鸦被轩辕用箭给射死了,从树上咕咚一声就掉在地上,其余的乌鸦并没有飞走,继续用诡异的目光看着队伍,直到队伍中的所有人都举起竹弓,这些乌鸦才想到要跑。 晚了。 乌鸦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仅存的几只振翅高飞,再也看不到踪影。 “这种东西,杀掉就好了。” 轩辕踢了乌鸦的尸体一脚,对云川道。 蚩尤却看着前方两座门扇一般的高山道:“过了这座大门一样的地方,他们就要出现了。” “准备——” 云川喊了一声,夸父带着三十个甲士立刻就把云川包围在中间。 “准备——” 轩辕喊了一声,三十个手持长矛,竹盾的武士立刻就摆成了一个三角形,轩辕在最前边。 “准备——” 蚩尤喊了一声,他的兄弟们就排成了三排,将蚩尤放在最前边。 云川前后看看,并没有感到羞耻,他觉得前边一个三角形,中间一个圆,后边一个长方形,很有艺术感。 原本好好地一场探险,变成了剿灭食人族的战斗,这不是云川的意愿所在。 一个能吃掉两千人的部族,该有多少人,云川心中是有数的,五千人,应该是一个最低的数字。 问题就在这里,如果这群人的食谱如此的单一的话,根本就不可能维持这么大的一个族群。 一定有云川不知道的原因在里边。 轩辕豪迈的走在最前边,这一次,不论是云川,还是蚩尤都选择了听他的话——缓缓前进。 石门一样的两扇山峰过后,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也只能说,这里更加的安静。 云川不觉得食人族会兵法,不过呢,偷袭这种举动应该是所有狩猎部族们都会的行为方式。 一般情况下他们会隐藏的更好,毕竟,他们能不能吃上饭,就看他们会不会隐藏自己。 云川部族中的很多人就是匿影潜形的高高手,有一次云川在桃树下散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人的手,那个人才委屈的站起来,埋怨云川吓跑了他要捕捉的野鸡。 没有其它的什么工具,就是把自己藏在草地上,弄点草绑在身上,伸出一只手假装是树杈,树杈上有一根谷穗,然后就等野鸡把脑袋伸过来啄食谷穗的时候,再一把捏住野鸡的脑袋。 过程就这么简单。 鉴于此,云川觉得应该放一把火把河道两边的枯草燃烧一下,看看有没有藏着人。 放火这种事情云川早就干的得心应手,用不着跟轩辕,蚩尤商量,趁着河道里的风是在朝上游吹拂的时候,把竹管火折子吹着,再隐蔽的丢出去就成。 云川手里的火折子很多,又小巧,所以,往外丢的时候即便是跟在他队伍后边的蚩尤都没有注意到。 等他看到的时候,干燥厚实的荒草已经烧起来了。 这种大火不是一泡尿或者一皮囊水就能浇灭的,等轩辕发现大火之后,此时的大火已经形成了燎原之势。 原本严整的队伍立刻就散了。 “为什么点火?” 轩辕直接问云川。 云川笑道:“因为心里没底。” “心里没底你就要放火?” 云川继续笑道:“不公平!蚩尤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很明显,你也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只有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在蚩尤给我送那些吃人的人的时候,你们就已经商量好了要把我拖进这个泥坑。 剿灭食人族对我们这些从不吃人的族群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所以,即便是被你们算计了,我也没有放弃。 既然你们两个都能瞒着我做事情,我为什么就不能瞒着你们放火呢? 现在,火烧起来了,而且在向上游漫卷,如果真的有你说的那些食人族,一把火烧死也不错,你说呢?” “不对!” 轩辕的双眼中满是焦灼之色,他在反对了云川的话之后,他上前一步诚恳的对云川道:“一个部族中,只要有一个人吃人,那么,整个部族都必须要清除。 因为这个部族迟早会变成一个食人族。 一个食人族,就必须干净彻底地剿灭,一个不留才是不留后患的做法。 你知不知道,人最容易捕获的猎物是什么?我告诉你,就是人! 我们在旷野里追击猎物,往往要跑一整天都可能一无所获,遇到猛兽可能还要被狩猎。 可是呢,比猎物要大,肉更多的人,在食人族看来要比野兽好猎获得多。 抓到一个人,整个族群就能吃一顿饱饭,抓到一群人,它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就不会为食物发愁。 当吃人成为大部分种族的一种习惯之后,最后的两个人中间,一定有一个是被另一个人吃掉的。 这关系到我们人族生死存亡的大事,我们要做的不是用火驱赶走他们,而是要把它们一个个杀死,同时,也通过杀死它们这件事告诫自己部族的人,吃人,就代表着死! 现在,这场火只会把食人族驱赶走。 云川,他们可能会去我的部族,也可能会去蚩尤的部族,更有可能去距离最近的你的部族。 我以为,剿灭食人族这件事用不着跟你说的很清楚,这本身就是你身为一个部落酋长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不能把遇到的食人族驱赶了事,而是必须把每一个食人族就地杀死! 在山上遇见,就在山上杀死,在河里遇见,就在河里杀死,即便是把他们杀死了,也必须要砍下他们的脑袋,如此才能稳妥。 你记住了吗?” 正文卷 第五十三章你不要跑!! 第五十三章你不要跑!! 轩辕在吼完云川之后,立刻就带着自己的人向前狂奔,似乎很担心去晚了那些食人族会跑掉,完全没有考虑自己只有三十个人,而人家数量有很多这个事情。 勇猛的让云川目瞪口呆。 不仅仅是轩辕这样做了,蚩尤这个时候也好像也回归了蚩尤本身,没有了大巫坐镇,也变得狂暴起来,很快就越过云川的队伍跑到了轩辕的队伍后边。 于是,他们的队伍就变成了三角在前,方块在中,零蛋在后了。 虽然被两人丢在后边,云川并没有羞愧感,一点点的羞愧感都没有,他甚至安排夸父靠近他,不要被轩辕跟蚩尤他们的突然爆发给弄乱了队伍。 打仗嘛,跑的最快的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就像李广,就像张郃,就像夏侯渊,就像裴元庆,就像青化砭战役中被抓的敌31旅旅长李纪云。 只要那两个被绳子拴着的狂热的太阳爱好者没有变得焦躁或者冲动,就说明此时距离他们的老巢还远。 反正所有的物资都在云川这里,身为后勤部队,要有后勤部队的自觉,不能像那个谁一样,把炊事班弄得比特种部队还猛。 这样做是不对的。 云川其实是很理解轩辕的,甚至可以说他是轩辕在这时代不多的知己。 要某种动物吃过人,猎人们就有责任把这头吃人的猛兽杀死! 绝对不会出现只驱赶不追杀这样的事情的。 就这一点,轩辕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现如今,火焰已经蔓延上了山岭,在强劲的山风的吹拂下,如果不下雨,这场火可能要燃烧很久,很久。 只要不是傻子,在面对这种火灾的时候,都会逃跑。 所以,轩辕对于云川这种行为极为愤怒,火势是在向大河上游蔓延,也就是说,那些食人族最有可能逃跑的方向,将是他的部落。 这才是轩辕表现得远比蚩尤更加愤怒的原因。 任何大道理底下其实都有一些私心的影子在里面,对于这一点,云川是知道的,而蚩尤则不在乎。 他有的是时间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到了晚上再思考一遍,到了那个时候,他也会清楚的。 火焰在两边的山峦上燃烧,浓烟去了高空,因为低的缘故,河道里的空气还不错,就是原本有些寒冷的河道,慢慢的变得炎热起来了。 云川身上没有了那种阴冷的感觉,整个人都变得快活起来。 轩辕在前边加快了步伐,他想去看看那些食人族有没有离开。 三队人在河谷里走了一天,什么都没有遇到,别说人,就连常见的野鸡,野兔都没有发现。 荒野里连这些东西都看不见是很不对劲的,要知道云川已经习惯放火了,也习惯看到火焰起来之后野兽们狼奔豕突的狼狈模样,这时候一只野兽都没有跑出来,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 今天所有人的食物就很可口了。 云川亲自品尝了每一口陶锅里面的肉粥之后,才邀请轩辕,蚩尤他们一群人进食。 轩辕,蚩尤对云川率先品尝食物的做法很是厌烦,他们认为这是云川想要强行当他们俩个人的首领。 至于,云川想要用这种方式表明自己没有在食物里下毒这个光明磊落的行为,在他们面前,纯粹属于明珠暗投,还落了一身的埋怨。 看着轩辕,蚩尤,以及他们带来的人狼吞虎咽的吃东西,云川突然明白了一件事——这些人的心中还没有在食物里下毒这个概念。 云川觉得自己好像又解锁了一个新的技能!!! 概念差在这种东西非常非常的恐怖,这不是聪慧能改变的东西,一个人即便是再聪慧,当他脑袋里没有下毒这个概念的时候,他就不会刻意的去防范。 因为,他的脑袋告诉他——下毒这种事就不可能发生,就像天不会突然掉下来一样,属于固定模式。 云川端着竹碗想要凑到轩辕跟蚩尤跟前一起吃,没想到轩辕这个家伙反而向后退了两步,似乎不愿意跟云川这个蠢货为伍。 云川看看已经暗下来的天空,就对恢复了大巫模式的蚩尤道:“今天的食物可口吗?” 大巫低着头猛烈地吃着饭,对于云川的问话置若罔闻。 为了表示亲近,云川掏出一把竹虫放进大巫的竹碗里,大巫来者不拒,把脆香的竹虫连带肉粥一起倒进嘴里,然后就去了陶锅那边继续装饭。 “明天就要到我与食人者厮杀的地方了,你不会跑吧?”大巫趁着装饭的功夫问云川。 “不会,我发过誓的。” 大巫听云川这样说,就继续低着头吃饭,似乎这句话已经把他心中的忧虑给打消了。 看来,大巫的聪明程度也就这样了。 轩辕把陶锅里边最后一点肉粥倒进竹碗,仰着脖子喝光之后,又添了一点水,把食物残余统统倒进嘴里,这才把干净的不用清洗的竹碗装进一个筐子里,大步来到云川跟前道:“明天,你要尽力,我告诉你,一旦开战,你要是敢跑,我宁愿放过食人族,也一定要杀了你!” 云川瞪大了眼睛道:“我们不是发过誓要同生共死的吗?你杀了我违背了誓言怎么办?” 轩辕冷笑道:“你战死了,我也一定会战死,你逃跑了,我杀你,你死,我活,苍天不会怪罪我。” 云川忧愁的道:“你这样做不好吧,毕竟,誓言就是誓言,不能随便更改。” 轩辕不理会云川,而是走到一边,往一块石头上倒了点水,开始磨自己的青铜剑,哧哧的声音很是刺耳。 不光是轩辕在磨青铜剑,蚩尤也在做同样的事情,甚至那些拥有青铜武器的人也开始修整武器。 没办法,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异类,云川也只好拿出一柄铁刀,开始磨。 天亮的时候,风向变了,山火已经烧到了前头,只是风向变了,右边的山火烧到河谷地带之后便烧无可烧,在半夜时分就熄灭了,左边的山火却燃烧的越发猛烈,向荒原深处席卷而去。 云川在为山火不能按照他的意愿前进而懊恼,轩辕却在山火拐弯这事脸上紧绷的表情终于松弛下来了。 只有蚩尤依旧保持着不悲不喜的状态,看来大巫这时候还没有离开。 走了不长时间,河谷地带里的气味就变得很不好了。 拐过一个河湾之后,云川就看到了一具被吊在树上的残尸。 云川不想用文字来表述这具尸体的凄惨模样,只想说,食人族在吃人的时候非常挑剔。 蚩尤亲自从树上解下这具高度**的残尸,找来一些柴火,把残尸放上去,点了一把火之后就继续前进。 云川经过火堆的时候,那具残尸突然在火堆中坐了起来,用早就没了眼珠子的空眼眶死死地瞅着云川。 好在野牛走的很平稳,没有把云川颠下来,而那具残尸也在坐了片刻,看了一会云川之后就重新倒在火堆中继续燃烧。 “战斗的时候你要是跑,我也会杀你!”蚩尤泛着冰渣子的声音在云川后背响起,这家伙已经跟轩辕学坏了。 云川回头看着蚩尤道:“你可以放心的把你的后背交给我来保护。” 蚩尤点点头,再一次走在了云川的前边。 那具残尸明显属于蚩尤部族的人,这一点云川清楚,这个时候的蚩尤悲伤一些,难过一些,是可以理解的。 轩辕却离开了开路的领头位置,站在路边等云川跟蚩尤,就在云川以为轩辕会再次警告他不要逃跑的时候,轩辕却对蚩尤道:“按照我们说好的,这里应该是轩辕族的地盘,你不解释一下,为什么你的人会出现在这里?” 蚩尤平静的道:“是被食人族拖过来的。” 这个理由非常的充足,轩辕想了一下,就没有继续追究这件事,重新回到了最前边开路。 继续向前走,转眼间,上午饭时间就到了,轩辕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取出一条肉干吃了几口,就当是上午饭了。 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做的,除过云川,他早上喝了两碗小米粥,还吃了两颗鸡蛋,这个时候一点都不饿。 在云川部落里,别人一天只吃两顿,只有云川依旧保持着一天吃三顿的模式,即便是在外边,他也没有想着改变这个习惯,因为,这样做对身体好。 在太阳光不再猛烈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出了河谷,大河在这里拐了一个直角弯之后去了另外一个山谷。 旧的河谷口被无数巨石给挡住了,而左边的山峰坍塌了半边。 导致河流改道的罪魁祸首找到了,就是眼前这座残破的山峰,大雨侵蚀了山峰,导致这座山崩塌了半边,海量的巨石掉进河谷,形成了一个堰塞湖,最终,河流从低处找到了突破口,继而改变了整个河流的走向。 轩辕跳上了最高,最大的一颗石头,俯视着脚下的滚滚大河,狐狸皮帽子尾巴迎风飘扬,看到这一幕,云川终于觉得这家伙之所以能被尊称为黄帝,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仅仅是这种看起来很傻的黄帝做派,不论是云川,还是蚩尤都会觉得很羞耻,只有他,如同一杆标枪一般站在巨石上,就像一个漂亮的箭靶。 正文卷 第五十四章地缝里的村庄 第五十四章地缝里的村庄 云川等了好久,都没有出现轩辕变成刺猬的场面。 山洞就在右边的山壁上,在轩辕卖弄风骚的时候,蚩尤已经带人来到了山洞口。 这两个人配合的很不错,一个在前边吸引食人族的注意力,另一个就悄悄的摸过去,准备占领山洞。 对于这两个人的配合,云川不是没有看懂,他只是没有从那两个野人身上看到什么激烈的反应,就知道这座山洞是空的。 果然,蚩尤很快就从山洞里出来了,遗憾的朝轩辕摆摆手,表示一无所获。 云川在那两个男女食人族的腿上用牙刀各自插了一刀,然后就放开了他们。 看着那两个受伤的野人一瘸一拐的离去,轩辕冲着云川点点头,迅速跟上。 那座山洞其实很不错,洞口不算大,且面对朝阳,只要太阳升起,在清晨的时候阳光一定会照射进去的。 这地方以前应该是属于某一个部落的,只是,食人族来了之后,这个部族的人的下场就很明显了。 食人族绝对不可能因为蚩尤来过一次就放弃这么好的藏身之所,现在,既然放弃了,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他们有了更好地去处。 云川下手很有分寸,那两刀只会减缓他们奔跑的速度,却又不至于给他们造成很重的伤势。 两个食人族熟练的拨开乱草,一条小路就出现在众人面前,看着食人族踏上小路,神色凝重的轩辕看看云川道:“不要放火了,不远处就是野牛部。” 轩辕挥挥手,就有一个轩辕部的人一头钻进草丛里不见了,而轩辕自己终于披上了竹甲。 行走在荒草萋萋的平原上,大风不断地从前方吹来,冬日里的荒草如同波浪一般随风起伏,美不胜收。 这样的场景,云川以前只在倭国芦之湖见过,现在,他只担心自己会成为博望坡的曹仁。 在这种地方,只要点一把火,不论是云川,还是轩辕,亦或是奔跑如飞的蚩尤都没有活命的可能。 对于草原大火,或者森林大火,别人会侥幸的以为只要自己跑的足够快就不会被烧。 作为放火专家的云川却知道,当大火起来之后,火就会飞…… 蚩尤在云川背后拍了一巴掌,把他吓了一跳,回头瞅着蚩尤道:“我要是现在开始放火,你能跑掉不?” 蚩尤瞪了云川一眼道:“野兽都不会毁坏自家的家。” “那是你不知道放火的好处,这里的野草毁不掉的,今年放火烧掉,等太阳变暖和之后,新的草就会从地里长出来,而且会长得更加旺盛。” 蚩尤不愿意跟云川讨论放火的事情,而是压低了声音道:“轩辕真的急了。” 云川同样不愿意跟蚩尤讨论轩辕的不是,两人相互瞪了一眼,就迅速的分开了。 所谓的小路,其实就是一道被人踩踏出来的下路,从一些湿润的脚印来看,这些食人族的人是不穿鞋子的。 这片草原很大,云川他们足足走了四个小时,依旧没有走出去。 那两个野人已经很累了,他们就相互依偎着躺在一片荒草被踏平的圆形地方,很熟练。 趁着这个机会,轩辕,云川,蚩尤三人也吃了一些干粮,喝点水,野人在休息,他们这九十几个人也开始休息,即便是这样,依旧没办法把这片被踩倒的荒地填满。 云川根据野人们留下来的痕迹算计了一下对轩辕跟蚩尤道:“野人太多了。” 蚩尤伸开手臂对云川跟轩辕道:“至少有这么多。” 云川看看蚩尤手臂开合度的大小,点点头道:“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跟三个敌人作战。” 轩辕低着头道:“我能打六个。” 蚩尤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道:“我能打八个。” 轩辕,蚩尤说的数字,是云川猜测出来的,他觉得这两人在吹牛,尤其是轩辕。 说实话,野人们的战斗力其实是不弱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亦或是小孩都不能小看,一个个整天跟大自然争命的人,把他们看的太弱小,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条件合适,我一个人能打一千个,条件不合适,我最多只能对付一个,还不能是最强壮的。” 同样的,轩辕跟蚩尤见云川已经把手臂的张合度快要达到三百六十度了,自然认为他在吹牛。 有些人能休息,有些人就不能休息,蚩尤那个戴狼皮帽子的兄弟就不能休息。 云川看着他在草丛中掀起一阵波浪之后就消失在乱草中,很是羡慕,他的部族中就没有这样的人物。 太阳已经偏西了,那两个野人不想在野外睡觉,挣扎着站起来,继续沿着小路向西边前进。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狼皮帽子兄弟回来了,在路过那两个野人的时候,很干脆的拗断了他们的脖子,刚刚还活蹦乱跳的人,下一刻就成了两具美丽的尸体。 蚩尤道:“荒找到他们了!” 云川看看风向,再一次建议道:“我们应该去上风位放火。” 轩辕跟蚩尤两人对这个建议嗤之以鼻。 云川非常的不理解,还是跟着荒一头扎进了草丛。 首领去当侦察兵这是不对的,可是呢,轩辕,跟蚩尤要这样做,云川没法子拒绝。 在荒草中奔跑的时候对人的神经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草叶晃动时,声音很大,而偏偏在这种环境里,你还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喘息声以及心跳声。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云川眼前猛地一空,他看到了一条小溪,正在潺潺流淌。 荒毫不犹豫的踏进了小溪顺流而下,轩辕,蚩尤同样下了水,云川无奈只好跟着下去。 冬日的溪水冰冷刺骨,脚下全是鹅卵石与细沙,四个人在溪水中散开,云川才发现这条小溪的其实很宽,就是水很浅,将将淹没小腿。 沿着小溪向下走了一里路左右,突然,脚下的水流变得湍急了起来,不远处还传来水砸在石头上的轰鸣声。 荒走上了小溪,三人紧紧跟随,不用荒多说话,云川就发现脚下的道路完全断绝了,在平坦的大地上突然出现了一道悬崖,白白的水流一头栽进悬崖,变成了一道瀑布。 一道巨大的地缝裂隙出现在四个人面前。 云川探头朝下看看,立刻就看见了一座村庄,此时,几乎要落进地平线的太阳给大地留下了最后的一缕阳光,这股温暖的阳光照耀在瀑布上面,有说不出的美丽。 地缝不算深,也不算宽,最深处也不过二十米出头,最宽处也不过不超过百米,所以,云川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正在膜拜太阳的人。 黑压压的一片,似乎没有没有尽头。 只看了这一眼,云川就觉得自己这些人应该立即撤退,而不是来这里送死。 “可以点火吗?”轩辕犹豫之后立刻问云川。 云川摇头道:“我在河谷里点过火,结果,我们走在峡谷里一点伤害都没有,此时,在这里点火,火只能烧到我们,烧不到这个地缝里的人。” 太阳下山了,天空就变成了紫色,再过片刻,天空就会被黑色主宰。 “太多了。”蚩尤咬着牙道。 来的时候,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估算过敌人的数量,可是,眼前的人数还是超过了他们最高预计的十倍以上。 尤其是这些人朝拜完太阳之后,开始散开的时候,并且点起火堆之后,星星点点的火堆就散布在这条地缝里,绵延出两三里。 朝拜结束了,地缝里也就变得嘈杂起来。 孩子们在火堆中间钻来钻去,女人们不时的呼唤几声。 不仅仅如此,云川还听到牛羊的叫声,以及金属武器碰撞的特殊声音。 轩辕,蚩尤很明显也听到了,他们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这群人不仅仅会吃人,他们甚至拥有饲养牛羊的本领,甚至还拥有数量不菲的金属武器。 “回去吧,我们要召集所有我们能召集的到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这些祸害全部杀死。 云川,我要你的竹子投石机。” 云川犹豫了一下,马上就点头道:“没问题。” 轩辕又对蚩尤道:“蚩尤,这一次我希望你能把所有的战士都带来,幸好现在是冬天,这些人需要留在这个地缝里躲避严寒。 等到太阳再次变得温暖的时候,这些人就会离开地缝,向我们所有人的部落转移,谁都逃不掉。 我还会试着邀请神农氏参与进来,当这些长相明显跟我们不同的人来到这里,我觉得我们没有与他们共存的可能。” 对于轩辕的决断,云川跟蚩尤都没有提出反对,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了一些女人正在从悬挂在树上的残尸上取肉的场面。 “你的野牛部完蛋了是吗?”在回去的路上,云川低声问道。 “那张牛皮是野牛部的人送来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了野牛部的消息。 而这条地缝,其实是野牛部冬日的牧场。” “咦?野牛部饲养野牛吗?” “有一些,不多。” “哪来的小牛?” “他们在野牛经常出现的草地上挖坑,然后再藏进洞里,等牛群过来的时候,就偷偷的抓牛群中的小牛,日积月累,就有了一些牛群,他们不仅仅有牛群,还有一些羊群。 他们是轩辕族麾下的部落中最富庶的一个部落,只不过他们似乎不愿意跟我们共同享受他们的牛群跟羊群,所以独居在外。 我早就想杀掉野牛部的蛮,就是这个家伙太过于自私,这才导致野牛部全族被人家给吃掉。 他们不愿意给我们的牛羊,现在全部成了食人族的食物,如果蛮还活着,我很想问问他,这么做落得这个下场,到底值不值。” 正文卷 第五十五章神话的由来! , 第五十五章神话的由来! 荒这个人天生就是一个干侦察兵的料子。 短短的时间里,就带着云川三人绕着地缝走了一遍,虽然是黑夜,因为地缝里的人为了取暖,点了好多的火堆,他们正好趁着夜色对地缝里面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了解完毕之后,轩辕,蚩尤,云川三人就悄悄地离开了地缝。 事实证明轩辕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没有见到野牛部的人正在被别人当菜吃,就愤怒的跳下地缝,去跟数千个人硬拼。 蚩尤也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即便这家伙以脾气暴躁著名,这时候依旧表现得非常安静,没有大吵大闹,故意暴露踪迹让地缝里的人发现他们。 云川当然是一个非常识时务的人,只要轩辕跟蚩尤的行为是正确的,他从来不提出反驳意见,甚至故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尤其是在这种史诗级战斗即将开始的时候。 住在这个地缝里的那群人,既然用火烧不死,云川就考虑过是不是可以利用那条小河。 仔细考虑过后发现没法用。 首先,在平坦的荒原上,就没法子蓄水,就现代这些人手里的工具,根本就没法子在短时间里修建出一个对地缝居民有威胁的蓄水池。 自古以来的作战计谋中,水火二计被使用的最勤,也往往是最有效的。 遥想当年田单火牛阵打破燕军,一战收复齐国损失的六百里土地,何等的痛快。 再遥想当年秦将王贲决水灌大梁,一战之下,强魏灭国。 再遥想诸葛亮博望坡一场大火烧的曹仁丢盔弃甲。 再遥想周瑜长江水面一场大火,让曹操百万大军狼奔豕突,铁锁横江的舰队灰飞烟灭。 再遥想关羽在荆州水淹七军,全歼七军,擒于禁、斩庞德是何等的豪迈。 再看看陆逊火烧刘备七百里连营,火势滔天,一代枭雄最终病死白帝城。 所以说,两军对垒的时候,一定要用火烧,要不然就用水淹,如此方能无视对方人数多寡,达到取胜的目的。 在这两种计谋都不没有条件使用的时候,云川觉得就只能用绝粮计了。 毕竟三十六计中的很多计谋,因为太高级的缘故,像什么瞒天过海,围魏救赵,借刀杀人,以逸待劳,趁火打劫,声东击西,无中生有,暗渡陈仓,隔岸观火,笑里藏刀,李代桃僵,顺手牵羊,打草惊蛇,借尸还魂,调虎离山,欲擒故纵……等等好计策用在这群食人族的身上太过浪费,估计就是用了人家也不知道自己中计了,会让使用计策的人非常的没有成就感。 食人族为什么吃人? 就是因为太饿了。 如果他们有足够多的食物,估计他们也不会喜欢吃同类的,即便是在野兽群中,吃同类也一样是最后的选择。 吃人,就说明他们的食物非常的匮乏。 而陡峭的地缝毫无疑问就是一个现成的牢笼,只要堵住出口,毁掉他们的食物,这个原本很好的躲避严寒的地方,就成了一个军事上的死地。 占据了地理优势的轩辕,蚩尤,云川,正好可以利用很少的兵力困住这些吃人的人,只要时间够久,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会自相残杀,相食殆尽。 刚才的时候,云川看了,牛圈,羊圈,正好在地缝的最深处,那里三面都是悬崖,牛啊,羊啊想要跑,只能穿过野人们的营地, 再到那个狭窄的出口。 这个时候,田单的火牛计策就能适当的运用一下,另外,把那些长着一对大角的山羊的尾巴也点燃,估计也能起到一些作用。 食人族们储藏了不少的粮食,比如,野牛部的人,小的,弱的已经被吃光了,剩下的大多是身强力壮的人,这些人耐活,他们可以饲养起来慢慢吃。 当然,这些人对于食人族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不稳定因素,一旦把他们从山壁上掏出来的山洞里放出来,应该能给这些食人族制造一点麻烦。 目前,最麻烦的就是他们的人手实在是太少了,不足以放手绵延三四里长的地缝。 平均二十米高的山壁,对云川来说可能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对于这些野人来说,就未必了。 既然轩辕的目标是一个都不能放走,那就要做到万无一失。 从地缝回到营地的路上,云川的军事思考已经基本完成。 因为距离地缝太近了,营地里没有生大火,每个人都静静的坐在干草上,瞅着营地最中间一堆小小的火焰上。 轩辕找来几个石块,摆成一长溜,表示地缝,又在地缝周围放了很多的小石块表示自己人。 然后一拳砸在地面上斩钉截铁的对云川跟蚩尤道:“等我们的人来了,就站在山崖上往下丢石头,射箭,把这些食人族一路驱赶到地缝口子上,再由我跟蚩尤带人堵死他们,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云川就带着其余的人往地缝里丢石头,射箭,不让那些食人族从地缝里爬出来。” 蚩尤点头道:“出口太小,我们的人摆不开,你先上,等你疲倦了我再上,等我疲倦了,你再上,我们先要把这些人都困死在地缝里才成。” 云川道:“很好啊,你们两个负责堵口子,我负责往下丢东西砸他们。” 轩辕见云川,蚩尤都已经理解了他的作战意图,立刻干脆的对两人道:“现在,就派人去召集我们的人,要尽量的多。” 这句话与其是在对云川跟蚩尤两个人说,不如说他主要是在对云川说,因为,轩辕的目光一直就没有离开云川的脸。 探宝变成了作战,这与轩辕初期告诉云川的事情稍微有些不同,而轩辕则一点点内疚的意思都没有,看样子这种先拉人上船,然后再利用大义的名义屠宰的事情他一点都没有少干。 否则,他麾下也不至于会有熊、罴、貔、貅、貙、虎六个主要部族,以及无数个类似野牛部这样的附庸部族了。 这是政治家们的基本手段,云川很理解,没有再说多余的话,派了两个人连夜回去召唤五百个族人带着投石车过来就是。 轩辕显得非常兴奋,他还自作主张的给云川跟蚩尤下令,从现在起,应该在这片大草原上逐步剿灭那些留在地面上的食人族。 云川很担心他这么做会打草惊蛇,见蚩尤不反对,云川就下意识的认为是自己多虑了。 毕竟,轩辕,蚩尤,才是这个世界上的魁首,他们比云川更加的了解这个世界的人。 云川习惯性的高估敌人,只是这个时代的人实在是没必要高估,一再高估,只会让自己看起来是一个胆小鬼。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地缝里的人又开始膜拜太阳了,他们的祈祷声非常的整齐且宏大,即便是云川这种根本就不信什么太阳神的人,此刻也莫名的对太阳生出一丝敬意来。 至于轩辕跟蚩尤,他们两个已经学会了尊敬太阳,轩辕在朝着太阳朝拜之后,就张开手臂如同一个神棍一样的给他的部下们布道。 布道的主要内容就是——他!轩辕!就是太阳神!由于他的身影挡住了族人们看太阳的角度,他的身影就自动带着光,所以,部族们在朝拜太阳之后,又朝拜了他。 当一只乌鸦从他背后飞过且朝着太阳的方向飞去,并且好像消失在太阳中的时候,他马上又说,这只三足乌就是他派去跟太阳沟通的使者。 云川使劲看,也没有发现这只乌鸦是不是长了三条腿,可是,轩辕的族人们很相信,云川也就相信了,因为,在中国的神话体系中,三足乌真的是代表着太阳。 至于蚩尤,这家伙就简单粗暴的多,指着自己的眼珠告诉族人,他的眼睛在白天就是太阳,在夜晚的时候就是月亮。 每天当他睡醒的时候,太阳就会升起,每当他睡觉的时候,月亮就会升起,阴雨天就是他补觉的时候…… 云川同样相信,毕竟,在《白虎通易》这本书里,蚩尤是一个身高百丈,走起路来地动山摇的一个巨人。 这样凶猛的一个巨人,用太阳跟月亮当眼珠,实在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云川的族人们在倾听了轩辕跟蚩尤的教义之后,一个个都用渴盼的目光看着自家首领,希望自家首领可以比这两个家伙更加的牛逼,千万不要被那两个家伙给比下去。 “我出生以前,曾经在天地的中心种了一棵树,这棵树两万个寒暑就长得高大无比。 天地的中心,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这里四季常青,百谷自然生长,这里不分四季,无论是春夏秋冬,都是适合播种的季节,也是适合丰收的季节,所以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灾害。 人们只要醒来,伸手就能摘到甜美的果子,睡下之后,就会有树叶包裹住人们的身体,让他感受不到半点寒冷。 这里不仅适合农作物生长,许多,许多漂亮的鸟儿也在这里成群结队的出现。 有展开翅膀如同云霞一般美丽的鸾鸟凤凰,有张开尾羽就像彩虹一般灿烂得孔雀…… 最重要的是这棵树,也就是建木,长得非常奇怪,细长的主干直插入云霄,没有一点旁生枝节,只是在树的顶端才生了些弯弯曲曲的树枝,如果人可以爬到树顶,就可以直接到天上。 轩辕的那只三足乌,只要飞累了,就会去那棵树上栖息,休息好了就会从树上起飞,继续照耀大地。 这就是为什么你们每天看到的太阳都是从树梢上起来的原因。 蚩尤每天也必须到建木树地下的泉水里清洗眼睛,如果一天不清洗,太阳就不会那么明亮,月亮也会变得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 大家放心,终究有一天,我会带着大家搬去那个美丽的地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正文卷 第五十六章原始版的合纵连横 , 第五十六章原始版的合纵连横 话说完了,云川有些羞耻。 轩辕跟蚩尤两个也用硕大的眼睛瞪着他看。 然后,三人相视一笑,各自散开去干自己的事情了。 每一个开化部落的首领,都懂得时刻提高自己的地位,也知道该怎么巩固自己的地位。 他们是知识的创造者,也是所有人的领路人,更是人类努力向前发展的引领者,开创者。 有了这三个人不同的布道之后,族人们再看地缝里膜拜太阳的那群食人族就很不屑。 夸父听了云川的布道之后,满脸憧憬的道:“迟早有一天,我会追上太阳,把他抱在怀里。” 云川瞅着愚蠢的夸父道:“你以后想要太阳,就告诉我一声,我带你晚上去看太阳。” 夸父瞅瞅天空中的太阳不解的道:“为什么是晚上?” “因为白天的太阳太热了。” 夸父很感激…… 一百个人想要地毯式搜索荒原,这个难度很高,搜索的人还需要避开陈群结队出来的食人族,只能找一些落单的,或者数量少一些的群体下手。 有心算无心之下,云川的战果还不错。 就是夸父的铁锤过于凶猛,被他砸到的人就会变形,很难看出一些真正的食人族的特点来。 云川重点想看他们的牙齿,结果,牙齿周全的人不多,大部分都给砸碎了。 云川从地上捡起一排还黏在一起的牙齿,仔细看了之后,微微叹息一声。 食人族的牙齿与阿布他们的牙齿没有什么区别,两颗尖锐的虎牙也没有像小狼的犬齿那么突出,这样的牙齿本身就不是为吃肉,狩猎安排的,可见,食人族的食谱跟部落人的食谱相差不大。 云川还以为这些食人族一个个都会长成蚩尤捉到的那些人一样,各个艳丽异常,结果发现,他们普遍长得矮小,丑陋,且肮脏,由此可见,那些漂亮人是专门为了侍奉太阳神选择出来的。 他们不事生产,不用思考,一心一意的念经就成了,所以才会表现得跟一个蠢货一样,脑袋里除过太阳神之外,什么都没有。 云川准备回去之后,就把剩下的漂亮人全部处理掉。 不是因为他们太过于愚蠢,而是因为他们吃人。 这种事情是原罪,没有赦免的可能。 云川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引领这个世界的人们一步步变得文明就是自己的天职,而不是变得更加野蛮。 虽然这个天职是云川自己添加上去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到了这个世界,就应该是自己说了算。 傍晚的时候,轩辕,蚩尤也回来了。 轩辕的数学已经很好了,才见到云川,就张开手,叉开五指道:“我今天杀死了七个野人!” 很明显,蚩尤的数学更好,他懒懒的坐下,从怀里掏出一根肉干放在小小的火堆上烤着,等轩辕把话说完,才道:“我杀了九个。” 夸父见自家首领一言不发,在一边着急道:“我家首领杀了十一个。” 云川满意的哼了一声道:“少了那么多的食人族,他们的首领会不会怀疑?” 轩辕笑道:“那么多人,少了这么点,没人在意,或者说没人清楚。” 云川道:“我的人即便是少了一个我也知道。” 轩辕道:“你每天都要数?” 云川道:“红宫的一面墙上挂了好多好多的竹牌,族人们白天拿走竹牌绑在脖子上,晚上回来之后再把竹牌挂在墙上,少一个都能看的清清楚楚,所以,我每天都知道我族人的数量。” 轩辕皱皱眉头,四处看看,突然间,用一柄青铜小刀从竹甲上切下一面竹牌,用小刀在竹牌上刻画了几笔,递给风后氏道:“这是我胸口的竹牌,以后就代表着你,我的胸口没有竹甲护卫了,就由你来护卫。” 风后氏接过竹甲片,劈开一条牛皮绳绑在脖子上,然后从自己的竹甲上拆下一块竹牌固定在轩辕的竹甲上沉声道:“以后,这块竹牌就是我,我愿意用命来保护你的胸口。” 轩辕很满意,不断地从自己的竹甲上拆下竹牌递给部下,一边说着勉励的话,而部下们的回答也非常的肉麻。 云川没有看轩辕那里发生的肉麻事情,而是目光炯炯的看着蚩尤,跟轩辕比起来,蚩尤显得迟钝一点,当然,也仅仅是一点点而已。 蚩尤也在分发竹牌,不过,他割破手指,在每一块竹牌上滴上血,涂均匀了才给他的那些兄弟们。 夸父看着这一幕,不由得笑了,从脖子上取下巴掌大的牌子得意的朝别的人晃荡,在云川一族,他的桃木牌是最大的。 同样的,其余族人掏出来的也是桃木牌,这种牌子不像竹牌那么普通,就目前而言,没有可能被冒充。 族人的骄傲感,尊贵感就是通过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慢慢积攒起来。 总之,云川部族的人现在很自豪,因为他们穿的比轩辕,蚩尤部族好,吃的比他们好,就连脖子上悬挂的牌子也比他们的牌子要好。 所以,云川部比天下所有部族都要好,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 轩辕分发了出去了三十个竹甲片,又收回来了三十个竹甲片,所以,他的竹甲依旧是完整的,而他的部下们,每个人的竹甲上都少了一片,而且都是最重要的胸口位置少了一片。 蚩尤部也是如此。 尽管竹甲少了一片,所有的人的精神好像变得不一样了,云川以为,即便是以前对轩辕,蚩尤不满的部下,这时候也一定变成了他们的死忠,且是死不旋踵的那种。 狩猎活动进行了三天之后,地缝里的食人族好像有了察觉,毕竟,每一天都会少几个熟面孔,这是很不对劲的。 所以,他们派出来了更多的人,这些人有的在捕鱼,有的在狩猎,有的在拔草,而且,绝对就在地缝周边。 “嗷——” 蚩尤伸长脖子学了一声虎叫。 “嘟嘟——” 整天跟大象一起混,云川现在学大象叫唤几乎可以乱真。 “嗷嗷——” 一阵雄壮的狗熊叫声从云川背后响起,他愤怒的转过头瞅着轩辕道:“冬天哪来的狗熊?” 轩辕冷笑一声道:“谁告诉你冬天没有狗熊的?我家里就有两头!每年冬天,只有被狗熊簇拥着,才能睡得暖和。” 云川恨恨的摆摆手,这明显就是个例做不得数的。 随着三个首领开始学野兽叫唤,各种各样的野兽叫声就此起彼伏的在荒原上响起。 而且一个个听起来跟真正的野兽没有差别,给人的感觉就是有一大群野兽正在荒原上徘徊狩猎呢。 简单的计谋起作用了,那些出来干活的食人族迅速的离开了荒原,回到地缝里去了。 野人们遇到兽潮,大部分的反应都是回到洞里,小心的守卫老巢,轻易不敢与这群荒野中的王者碰触,如果一不小心遇到巨大的狼群,灭族都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这样做最多吓唬他们两天,两天之后,为了地缝里的那些牛羊,他们也会冒死出来割草。”云川不无担忧的道,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那些食人族老老实实的待在地缝里。 “两天时间足够了,最多明天,我族的人手就会到来,可以封死地缝出口。 云川,你的部族距离最近,今晚就应该到了吧?” 云川点点头道:“应该是这样,不过呢,我的人少,我建议,在蚩尤族人没有到来之前,我们不应该立刻发动。” 正在烤肉吃的蚩尤抬头看看轩辕跟云川,再看看大河下游的方向,淡淡的道:“我的人太阳落山之前就会到。” 云川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蚩尤瞅着地平线悠悠的道:“雄鹰已经飞起来了。” 云川手搭凉棚仔细地看向地平线,只能勉强看见几个黑点,分不清那是乌鸦还是蚩尤所谓的雄鹰。 轩辕也在看,看完之后跟云川交换了一个颇为玩味的眼神,两个人都变得沉默起来。 都在想,以后再跟蚩尤部打仗的时候,该如何对付这些在天上飞的老鹰。 东夷族人天生跟野兽亲近,有豢养老鹰的本事,不论是轩辕,还是云川都不奇怪。 毕竟,蚩尤就曾经驱使熊猫群冲击过云川的桃花岛,虽然熊猫这种东西最擅长的并不是作战,还是把云川他们辛苦建立的竹楼群给毁坏的七零八落了。 现在,云川很担心这里会出现一群骑着熊猫的武士出现,他对蚩尤的武士们充满了信心,唯独对熊猫这东西一点信心都没有。 蚩尤的眼神是倨傲的。 豢养老鹰这个消息是他故意放出来的,他就是希望轩辕,云川这两个混蛋,在图谋他部族的时候可以多思量一下。 一场巨大的水患,让轩辕部落离开了古老的轩辕丘一路向高处走,同样的,也是一场水患,让处在大河下游的蚩尤部也不得不向高处搬迁。 在经历了一场艰苦的跋涉之后,不论是轩辕族,还是蚩尤族,都是力量最弱小的时候,经不起太大的灾难了。 也就是眼前的食人族实在是心腹大患,否则,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不愿意借助外人的力量来绞杀食人族。 毕竟,在这个时代里,自己拥有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正文卷 第五十七章见面不如闻名 , 第五十七章见面不如闻名 傍晚的时候,蚩尤的族人来了。 在看到这些人之后,云川才第一次认识到了人族的强大。 不论是兽潮,还是什么样的天灾,此时都比不上上千个身着兽皮,手持石斧,或者木棒的原始人踩踏着荒草向他们走来的场面让云川震撼。 那种天生的桀骜不驯,那种立刻就想要投入到战斗的蓬勃气势,让云川对轩辕部族有了新的认知。 他们距离最远,却第一个到达。 蚩尤站在最前边,张开双臂迎接他的草莽兄弟们,虽然看起来杂乱无章,那股子从心底洋溢出来的热情,让云川发自内心的羡慕。 穷点不算什么。 脏点不算什么。 牙齿缝隙里还镶嵌着肉丝也不算什么。 就算有一个家伙行走间时不时地露出鸟,也从猥琐变成了豪放不羁。 “担心你打不过,我们都来了。” 一个戴着水獭皮帽子的汉子热情的拍打着蚩尤的后背,恨不得把蚩尤融入到他的身体里。 这是一种血脉交融的感情,可以同生,也可以共死。 看到这里,云川踢了夸父一脚,夸父不解的看着首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踢自己。 “我的人来了,明天,我先上!” 蚩尤回头对轩辕跟云川说了一声,就带着自己的兄弟们走了,营地里很快就安静下来。 云川跟轩辕都没有什么说话的心思,不约而同的取出一根干肉条放在火上烘烤。 一根肉条很快就吃完了,云川瞅着轩辕被火映红的脸道:“我们三个中间,蚩尤过的最好。” 轩辕嗤的冷笑一声道:“他也是最穷的一个。” 云川摇摇头道:“有的时候,有这么一群兄弟,比整日里吃山珍海味要舒坦。 轩辕,说实话,我羡慕他了。” 轩辕沉默片刻道:“部落小的时候,我不介意像蚩尤这样,部落大了,蚩尤这样做就是在自寻死路。” 云川承认,轩辕说的一点都没错,蚩尤跟部族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个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人情不是把部族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而是制约部族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 云川躺在羊毛毯子上瞅着黑缎子一般的夜空悠悠的道:“这样的蚩尤是打不垮,杀不死的。” 已经躺下的轩辕低声道:“这世上没有杀不死的人。” “我的人今晚来不了了,他们会在清晨抵达。” “为什么?” “我从不不允许我的部下,在漆黑的夜晚匆匆赶路,睡吧,明天,一定是漫长的一天。” 蚩尤的部下赶来,云川就不再觉得这片荒原空旷了,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天色微微亮的时候,云川坐起来,用柳条枝子沾上漆黑的竹炭粉,细细的清洗自己的牙齿。 轩辕站在边上,看着云川一遍又一遍的吐出黑水,直到变成清水他才发问。 “这么做的好处是什么?” “我还要活很长很长时间,想要活得长久,保护我这一嘴牙是重中之重。 我有时候在想,我如果不能用武力战胜你们,那么,我就准备活得比你们两个都长,等你们熬不过我,一一死去的时候,就是我胜利之时。” 轩辕沉默片刻,慢慢的道:“死亡这种事不由人,你先熬过这场战斗再说吧。” 云川喝了一口清水,淡淡的道:“照顾好你自己,你们两个要是死了,我会非常的寂寞。” 天光大亮的时候,槐与绘带着五百个族人终于赶来了,他们很有纪律,排着队,扛着竹矛,背着弓箭,带着拆卸开的竹子大弹弓,以及非常多的食物。 他们很听话,站成四排等待云川检阅。 云川从他们身边慢慢的走过,看了每一个人的脸,还帮一个没有长大的少年整理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 没有给他们休息的时间,立刻就去了地缝,他很担心,蚩尤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战斗了。 另外,他还想趁着食人族膜拜太阳的时候对他们形成第一波充足的伤害。 轩辕的脸色很难看,因为他的人直到现在都没有来,不仅仅轩辕的脸色难看,风后氏那群人的脸色也非常的难看。 尽管在神话传说中,轩辕的名声不好,此时此刻,云川还是选择相信轩辕。 来到地缝上面之后,正是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地缝里的人又开始膜拜太阳了。 他们全体进入了他们的精神世界,暂时忘身物外,冗长的吟诵声响彻地缝,显得既神圣,又恐怖。 小河里的鹅卵石很多,地缝周边的荒草更多,云川要的就是这些东西,他吩咐族人,将荒草捆扎起来弄成一个又一个的大草球,等草球有了二十个,就立刻点燃了草球丢进了食人族的牛群里。 不等大火球落地,密集的石头雨就铺天盖地一般的砸向那些还在膜拜太阳的人群里。 近处的可以丢石头砸,远处的就可以用大弹弓把石头发射出去砸。 人头大小的鹅卵石落在人群里,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只要是被鹅卵石砸到的人,不论砸在身体的哪一个位置上,都是严重的伤害。 一些人仰头看着地缝上面,他们明明看到了正在丢石头的云川,蚩尤两族人,也切实的看到了地上被砸的烂糟糟的同伴,即便是这样,他们也仅仅是怒视着他们,并没有停止对太阳的膜拜。 他们的眼睛很快就变成了了血红色,因为身边的伙伴死伤越来越严重,而那些可恶的人并没有停止亵渎太阳神,而是继续往下丢更多的石头以及大火球。 被火球击中的牛圈燃起了大火,很多已经被驯化的野牛,在大火的威胁下,不断地用头撞击坚固的木栅栏。 刚开始的时候,大火球还稀稀疏疏的,很快,大火球就密集的向地缝里落下,点燃了他们的帐篷,点燃了他们的草房,点燃了他们的家。 “啊——”一个粗壮的食人族猛地从地上跳起来,手脚并用的攀爬不到二十米高的陡坡。 云川正要安排人先把这家伙给砸下去,一支羽箭却从后背贯穿了他的胸膛,他难以置信的回头看,最终无力的从悬崖上滚落。 向他射击的是一个身穿豹子皮的家伙,他射杀了那个同伴之后,就放下弓箭,依旧虔诚的膜拜太阳。 看到一些人即便是被火笼罩了,依旧坚持自己的信仰,云川的心头一阵阵的发寒。 拉开竹弓,疯狂的向下射击。 每一个部族人都是很好的射手,云川是他们中间最差的,当石头跟草球供应不上的时候,站在地缝边缘的人也开始向下射击。 “轰——” 一头纯黑色的野牛终于撞开了栅栏,连蹦带跳的低着头向人群冲了过去,在它身后,是一群牛毛着火野性勃发的野牛。 “阿里啦——”豹子皮野人在发出一声悠长的感叹之后,原本匍匐在地上的食人族们,弹簧一样从地上弹起来,每一个人都很有目的的奔跑,等他们再次折返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个全副武装的战士。 他们似乎无所畏惧,站在密集的箭雨中与上方的云川对射,即便是被竹箭射成了刺猬,也迟迟不肯倒下,依旧在努力的还击。 一百多头牛洪水一般的冲了过来,那些站在地缝中间的人却不愿意避开,一旦避开,这些食物就会跑掉。 就在云川以为这些人将会被发疯的野牛踩踏成肉泥的时候,一个跟山一样壮硕,且浑身插满竹箭的家伙,居然炮弹一般的迎头向黑色的野牛撞了过去。 “咚” 一人一牛,狠狠地撞击在一起,狂暴的野牛身体停滞了一下,那个壮汉虽然被牛撞的飞了出去,却也成功的让第一头牛停下了脚步。 随即,紧跟在黑色野牛身后的野牛们就接二连三的撞在黑野牛的身上,它们扭成了一疙瘩,然后又被后面的野牛踩踏而过。 正常人干不出跟野牛正面碰撞的事情,可是,地缝里的食人族它们不是正常人,当第一个壮汉被野牛撞死之后,后面就有更多的人向越过牛山的野牛撞击了过去。 他们的力量是如此大…… 虽然被野牛撞飞了不少,可是,也用血肉之躯让这些野牛慢慢停下了脚步。 大火球再次落下,野牛们再次“哞哞”叫着乱跑起来,不等野牛再次狂暴,就有食人族的人冒着箭雨,石头雨,抓着野牛钻进了崖璧处的山洞。 “停——”云川大叫一声,命族人们停止了向下丢石头,以及射箭。 其实他不用喊,人们也暂停了攻击。 此时,除过受伤,死掉的食人族,地缝中间,已经没有一个站立着的食人族了。 这里的战事暂时结束了,先前,给了云川很大帮助的大火球,现在成了食人族的庇护,因为,浓烟笼罩了地缝。 每个人都警惕的瞅着山崖,生怕有一个食人族从浓烟中探出头来。 不等这里的浓烟散去,地缝谷口那边却升起了一股股更加浓的烟雾,即便是距离很远,那边的厮杀声,云川依旧能听得清清楚楚。 一个刀条脸背着一张大弓的男人走了过来,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云川,然后道:“你应该下到谷底,把食人族从那些洞里撵出来。” 云川瞅着这个难看的男人道:“你下去。” 男人点点头,就带着一群似乎是轩辕族的人就开始准备下到地缝里去。 “你叫什么名字。”云川还是忍不住问了这个蠢货一句。 “我叫力牧,是轩辕族长请来的部下,既然云川首领不愿意接受驱赶食人族的荣光,就由我来。” 风后氏,力牧,这两个人轩辕对云川炫耀过,根据轩辕说,力牧是他在大泽遇到的一个很厉害的家伙。 当时,这个家伙正在大泽边上牧羊,天空飞来一对大雁,这个牧羊人就用背上的大弓射击天空中的大雁。 结果,他一箭就穿透了两只正在飞行的大雁,当这支竹箭带着两只大雁跌落进水的时候,这支箭有扎死了一条鱼。 就在力牧进入大泽准备收获猎物的时候,有龙袭击力牧,结果一条十余米(按照轩辕手臂伸张的角度判断)的龙,被力牧夹在胳膊下边,生生的给夹死了。 他邀请力牧成为他的部下,听他的话,结果,力牧愉快的答应了,从此,跟随他南征北战,死不旋踵。 “听说你可以一箭双雕,羽箭掉下来还能扎到一条鱼?”云川面对这样的猛人,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问道。 力牧皱眉道:“没有。” 云川又问道:“听说你用胳膊夹死了那么长的一条龙?” 力牧瞅着云川胳膊伸张的角度再次皱眉道:“没有那么长,只有这么长一条。” 云川仔细研究了力牧胳膊伸张的角度之后,长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夹死一条一米多长的鳄鱼,还在人的力量范围之内。” 就在力牧准备询问云川为什么要问这些话的原因的时候,云川又道:“如果你没有上述的这些本事,那就不要下去,老老实实的跟我待在一起,用羽箭跟石头,把他们困在那些山洞里,等轩辕,蚩尤那边有了结果之后,再决定要不要下到地缝里驱赶这些人。” 正文卷 不管了,我爆发了 我参与了起点爆发求月票活动,据说一天万更,连续七天,就会有不少的好处,好处什么的孑2不在意,我只在意月票,我会连续不断的继续爆更,每日至少一万字,直到我更新不动为止。 另外,兄弟姐妹们咱们商量一下,我负责爆更,你们负责给我投票好吗?没有月票,推荐票也成啊,我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圈任务,出不了圈,对不起投资的兄弟们。 拜托了。‘ 孑2拜上’ 正文卷 第五十八章人,只能靠自己 第五十八章人,只能靠自己 力牧真的很强大。 他的弓箭与旁人的弓箭不同,是木头制作的,而且是好几种木头拼接而成的,至于弓弦,听他说是龙筋。 箭也是木头制作的,比竹箭重,箭头是龙牙,箭羽是天鹅的羽毛,据说,只有天鹅的羽毛制作的箭羽,才不会在箭射出去的那一刹那,被强力抖碎羽绒,准确性更高。 羽箭很珍贵,所以,力牧射出去的每一箭都必须有所收获。 一个红脸的食人族被他超长的羽箭钉在土崖上,另一个把头发跟红泥揉在一起风干,增加自身高度的食人族的脑袋被射穿了,还有一个很谨慎的食人族只露出来了半只脸查看情况的时候,一支箭射进了他的眼眶…… 这还是在浓烟缭绕的情况下,云川怀疑,力牧可能有盲射的能力。 想想都害怕,假如轩辕那一次攻打桃花岛带来的不是风后氏而是力牧…… 看来啊,那一次心头一软,没有干掉轩辕是对的,否则,力牧一定会找上门来,有这么一个敌人,想要睡好觉很难。 大火球起不到杀人的作用力,反而会给敌人创造逃跑的机会,所以,云川就没有让人继续往下丢大火球。 因为都是草球,不大功夫,这些火球也就熄灭了,地缝里也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烟雾。 云川扼守的这一段地缝,恰巧是地缝的中段,地缝在这里变窄,让偌大的一个地缝变成了葫芦状。 只要固守住这里,居住在后半段的食人族就没法子去支援前半段的同伴。 云川相信,轩辕与蚩尤一定会一点点的把居住在地缝前半段的食人族逐一杀死。 获得胜利,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可是,云川很快就发现,地缝前半段的战争依旧进行的如火如荼,不论轩辕,蚩尤他们杀死多少食人族,依旧会有食人族源源不断的出现在地缝前半段。 这就很麻烦了,食人族把岩壁上的洞给挖通了。 力牧二话不说就扯着绳子下到了地缝中,勇猛的让云川都有些措手不及。 然后,就有很多轩辕族人也顺着绳子下去了,蚩尤部的猛人也没有半分的犹豫。 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准备攻进两侧的山洞,阻断食人族的增援。 不得不说,这个法子愚蠢至极,因为你斩断对方的增援渠道,明显的,你就要面对人家两面夹攻。 轩辕,蚩尤以及那么多凶猛的人在食人族悍不畏死的进攻下都只能勉强固守出口,力牧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带人迎接食人族的两面夹攻。 云川自然不会下去的,食人族即便是把山洞挖通了,也没有办法一下子挤过去那么多人,面对轩辕,蚩尤的压制,只能使用添油战术,死一批空出位置之后再上去死一批。 这样其实也不错,可以站在有利地势上把食人族一点点的给消耗干净,当然,不好的一点就是,轩辕部,蚩尤部也会死不少人。 夸父眼看着力牧下了地缝,且勇猛的冲进山洞,有些不好意思,不断地瞟着自家首领,只要自家首领点点头,哪怕是无意中点点头,他也准备下到地缝里跟食人族死拼。 可惜,他家首领站在那里就像是一颗大石头。 果然,才冲进山洞的力牧,就慌忙退了出来,随他进去的几个人一个都没有回来。 那些追击出来的食人族才露头,就被早就准备好攻击的云川下令用竹箭给射死了好多,其余的慌忙退回去了。 “继续引诱敌人出来。” 云川站在地缝上边给力牧下令。 力牧看了云川良久,这才重新举着自己的青铜剑杀进了山洞,然后,又迅速退出来,云川又是一阵箭雨,一阵乱石。 看到了战果的力牧,这一次没有再犹豫,再一次冲进了山洞,然后又退出来,云川又是一阵箭雨,一阵乱石。 这种类似打地鼠一样的战斗进行了七八次之后,食人族在死了五六十个人之后,他们终于聪明的不再追击力牧了。 力牧又试探了两次,人家都不肯出来,最后一次,差点把力牧留在山洞里出不来。 没办法的力牧重新抬头看向云川,却发现云川已经下到了地缝里,就站在他的身后。 云川那个身材高大的夸父族部下,手里还提着两个巨大的干草球。 力牧心生感动,刚才他还觉得云川就是一个胆小鬼,现在,人家下来了,就说明,人家下不下到地缝,完全是在看情况而定,该下来的时候人家一定会下来,不下来,那就说明没必要下来。 当然,他没有注意到云川背后还拴着一条绳子,只要有危险,站在地缝上面的槐会用最快的速度用绞盘把他提上地缝。 下到地缝里的人统统贴着墙壁站着,因为总有羽箭从山洞里被射出来,而对面山壁上的洞口正在被密密匝匝的竹箭封锁。 夸父用竹子把一个点着的干草球举起来,迅速的塞进洞里,马上,云川也同样用竹竿把熊熊燃烧的干草球给塞进山洞里,就像在桃花岛往炕洞里填柴火一般。 力牧等人也明白了云川的用意,纷纷点燃满地的干草球向山洞里填塞。 给这些愚蠢的人做过示范之后,云川就招招手,在力牧这些人惊诧的目光下,冉冉飞起,真的如同神人一般。 烟雾缭绕下,云川从嫘那里拿到的白色丝线绳子基本上就看不清,力牧等人真的以为云川会飞。 “看什么看,继续往山洞里塞火球!”正在飞升的云川大声呵斥。 这一次,力牧一群人没有半点不满,一个个趁着两边的山洞被火球塞住,继续点燃火球向里面继续塞。 云川飞到地缝上边,是被槐拉住,然后给抱到地面上的,没办法,云川的手脚已经酥软了,没办法自己上去。 天知道云川为了走这一遭地缝下了多大的决心,如果不是看到了力牧恐怖的箭术他才不愿意走这一遭呢。 就像蚩尤有意无意的向云川跟轩辕炫耀自己部族的养了警戒用的老鹰,云川同样需要告诉轩辕跟蚩尤,他也有神秘的武器,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所有的山洞都开始冒烟,这证实了云川的猜测,那些山洞确实是被挖通了的,就是不知道是野牛部的人挖通的,还是这些食人族挖通的。 火球对山洞里的人伤害不大,可是呢,浓烟对他们的伤害就很大了,很多人大喊着从山洞里跑出来,迎接他们的依旧是箭雨跟石头。 轩辕走过来了,他很疲惫,来到云川边上坐了下来,云川把挂在腰上的竹子水壶递给了轩辕。 轩辕喝了一口道:“加了蜂蜜?” “这是竹子里面的水,多喝点,对你有好处。” 喝了一壶水,轩辕脱下竹甲,在浅水里边涮洗一下,竹甲立刻就把溪水给染红了。 他无视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披上竹甲之后对云川道:“仓颉快死了,你能救活他吗?” 云川瞅着地缝里遍地的尸体淡淡的道:“谁都会死,他有什么特别的?” “他很聪明,正在把我们镌刻在岩石上的岩画变成简单易懂的符号,听说快要成功了,结果,在上午战斗的时候,被羽箭杀伤了,很严重。” “聪明人多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轩辕原本只是跟云川抱怨一下,他并不期待云川可以就救活胸口中箭的仓颉。 现在,他却从云川口中得到了一个可以救活仓颉的希望,立刻拉着云川的手道:“救活他,我欠你一次!” “你发誓!” 轩辕马上站的笔直,仰头看着天空道:“我轩辕在此立誓,只要云川救活仓颉,我可以饶恕他一次!” 云川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半天,没听就雷声,有些愤怒的道:“什么叫你可以饶恕我一次?” 轩辕同样愤怒的道:“就是在你犯错之后,我不杀你!” “我他妈的下一次跟你见面的时候,不小心先迈出了左脚,没有用右脚,你没有怪罪我,算不算你饶恕我一次?” “当然不是,你明白的!” “我不明白,你要说仔细,要不然你骗了我我也没地方讲理去。” “你明白的,我没有胡乱发誓。” 云川见轩辕翻来覆去的就是一句“你明白的”作为最高解释,就说明轩辕还是把誓言看的很重,就点点头道:“你其实不用发誓,此时,仓颉是我的伙伴,你发不发誓,我都会救他的,不过,你要把他交给我,天气暖和的时候我还你一个新的仓颉。” 轩辕一巴掌拍在云川的肩膀上感慨的道:“我就知道你是我的兄弟。” 云川扒拉掉轩辕的手冷笑道:“跟你当兄弟是我的不幸。” “你喜欢当蚩尤的兄弟?” “我也不喜欢当蚩尤的兄弟,他确实是在真心对待他的兄弟,可就是他的兄弟死的比较快,你也看见了,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死了那么多,总数却从来没变过,他死一个兄弟,就再结交一个兄弟,这样的兄弟不当也罢。” 轩辕哈哈大笑道:“确实,人,只能靠自己!” 正文卷 第五十九章现实的令人伤感的世界 第五十九章现实的令人伤感的世界 “让力牧上来吧,那些吃人的人,就要亡命出击了。” 轩辕只是看看地缝里的战斗,就迅速做出了判断。 云川点点头,一个轩辕族的人就吹响了一个号角,力牧他们听到号角声之后,就抓着绳子从地缝里爬了上来。 轩辕见力牧上来了,就指着牛角号对云川道:“你以后也可以用这个东西,吹两下,就进攻,吹一声长音,就是撤退。” 云川大为钦佩,他以后决定用鼓! 力牧上来不久,山洞里的火堆就被人给推出来了,确实是被人给推出来的,只不过是把人当推土机的铲子用,再用长竿子推着人,再把火堆推出山洞。 轩辕瞅瞅那个被当成推土机铲子的人,对云川道:“那个人就是野牛部的酋长蛮。” 这个人虽然被人当成了灰耙子,可是呢,因为跟火接触的时间短的缘故,并没有被烧死,只是眼睛出了一点问题,什么都看不见,就站在地缝中间大喊大叫,有两个音很像是“轩辕”。 “野牛部几乎是我轩辕部中最富裕的一个部族,他们的酋长蛮,也是一个很勇敢的人。 当我们准备离开轩辕丘的时候,蛮的野牛部走在最前面,为所有人开路,就在我以为蛮终于学会了担当的时候,我们失去了野牛部的消息,直到我接收到了那张图。 我以为这是蛮留给我们的路线图,甚至以为蛮当初之所以与我们失去了联系,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危险。 等我找到几个野牛部的人问过之后才知道,蛮一直想要脱离我们轩辕部,他送我那张路线图,也不是要给我引路,而是想在那个大河口攻击我。 就在我准备在大河口布置陷阱,准备弄死蛮的时候,我们又发现了食人族。 蚩尤没有说错,河谷口悬崖下的尸骨都来自于野牛部。 发现食人族存在的第一个人就是蛮,他把食人族引诱到大河口安居,等我过去了,好被食人族抓住吃掉,这样,他的野牛部就能彻底的离开轩辕部,利用我轩辕部给他们抓来的野牛,过上好日子。 现在,他就要死了。” 轩辕说着话站起身,拉弓射箭,一箭就把那个傻乎乎站在地缝中间大喊大叫的蛮的脖子给射穿了。 脖子被射穿了,蛮依旧没有死,只是没法子呼喊而已,从他脖子上一阵,一阵的向外喷血的状况来看,他口中喊的依旧是轩辕二字。 叛徒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杀死一个叛徒带给人们的快感远远超过杀死一个敌人带来的快感。 这种情绪很是微妙,因为杀死叛徒的过程是一个自我肯定的一个过程。 蛮死不死的跟云川一点关系都没有,轩辕之所以要说这个哀伤又令人心痛的故事,完全是轩辕这家伙,在发现胜利已经指日可待的时候,想要把这一次最主要的战利品——野牛据为己有。 这段话里面,其余的话都是废话,只有一句是真正有用的——野牛部就能彻底的离开轩辕部,利用我轩辕部给他们抓来的野牛,过上好日子。 野牛是轩辕部抓的,野牛部不过是一个饲养者,一个奴仆,一个工具! 轩辕已经在有意无意中确定了战利品的分配权力,他想要全部的野牛。 “我跟嫘聊天的时候,嫘曾经告诉过我,你们轩辕部还没有学会饲养牲口,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野牛饲养者了? 我云川部如此适合饲养牲畜的部族,至今才三头野牛,其中一头还是我的坐骑,我的兄弟。” 谎言被拆穿的轩辕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表情,依旧看着趴在地上扭动挣命的蛮,可能是看的厌烦了,又射出了一箭,然后又是一箭,直到蛮变成了刺猬,一动不动了,才回过头问云川:“你说什么?” 云川咳嗽一声道:“就算我愿意,蚩尤也不肯。” 轩辕的双手按在云川的肩膀上真诚的道:“你愿意就好,蚩尤不要野牛,他想要所有的羊以及青铜器。” 云川眨巴着眼睛道:“牛羊青铜器都没有了,我还能剩下什么?” 轩辕笑道:“活着的野人统统给你,只不过,我们会把那些人弄成聋子,刺瞎一只眼,砍掉大脚趾,最后交给你。” 云川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我要这些聋子,半瞎子,瘸子做什么用呢? 我不吃人,这一点你应该知道。” “这是你的事情,好了,东西分配结束,现在我们说说如何快快的把这些人都弄死。” 云川看看地缝里那些举着尸体或者活人冲出山洞的食人族,对夸父道:“丢石头吧,砸死他们。” 轩辕走了,走的很愉快,他不但解决了仓颉的治病问题,也把战利品的分配事宜也给解决了。 云川苦笑不已,这就是实力的作用。 轩辕,蚩尤默认自己比云川实力强大,所以,在分配战利品的时候拿走了最好的,连残渣都没有给他留。 这种分配方式很公平,云川在恼怒了一阵子之后,也就接受了。 并且调整了自己的心态,认真作战。 此时,烦恼情绪没有半点用处,反而会因为怒火冲昏了头脑,做出一些不该做的错误决定。 轩辕麾下有风后氏,有力牧,有仓颉,有嫘,还有更多没有接触的英雄豪杰。 蚩尤有八十一个兄弟,尽管他的兄弟经常换来换去的,可是,八十一个兄弟的实力是没有问题的。 云川自己的麾下只有夸父,绘,以及槐,再加上一个战力严重不足的阿布,他确实没有能力在这里分一杯羹。 分不到战利品,这是弱小的原罪,不是云川的罪过,假如云川部足够强大,强大到远超轩辕,蚩尤两部,那么,这一次的战利品,他也不会分给轩辕跟蚩尤。 食人族的身体非常的强悍,二十米高的悬崖,他们凭借双手,就能把自己提上来。 尽管有更多的人,在攀爬的过程中被杀死,终究有野人爬上了山崖,他们如同疯狂的野兽一般在人群中撕咬,抓挠,想要制造更大的混乱,让自己更多的伙伴爬上来。 云川连连后退,力牧,夸父挡在他的跟前,迎战这些最强壮的食人族。 云川把这些强悍的敌人留给了力牧,夸父他们,他依旧指挥着其余部族人用竹矛,用弓箭,用石头对付攀爬悬崖的食人族。 猛将的作用非常的明显,不论是食人族,还是部族人,他们中间都有很强大的存在。 当力牧,夸父被其余的食人族缠住的时候,再出现的食人族强者,云川就只能用盾阵来对付他。 这个时候,就展现出了盾阵的威力,强大的食人族不断地用石器砸飞了部族人,在他砸飞部族人的时候,总有一根竹矛会让他受到伤害。 只要他受伤,手脚慢下来,推不开那些逼近的竹盾,就会有更多的竹矛,木枪刺在他的身上,或者,被盾墙把他推落悬崖。 太阳上升到头顶的时候,战况已经变得非常激烈了。 整个地缝周边都有人在战斗,云川终于碰到了一个手持青铜战斧的家伙。 他的战斧轻轻一挥,竹盾在他的战斧下立刻就碎裂了,他抱着战斧蛮牛一般的冲向盾阵,坚固的盾阵就会四分五裂。 一个蚩尤部的猛士扑上去抱住了他的双腿,却被此人抬抬脚,就给甩到悬崖底下去了。 力牧眼看着此人在人群中纵横捭阖所向无敌,就一口气射出了三支箭,那人躲过两支箭,拼着第三支箭插在肩头,快步向前踏出十步挥舞着战斧冲着力牧的脑袋砸了下来。 力牧的狼牙棒已经到了手中,用力的迎了上去,狼牙棒与战碰撞之后,镶嵌在了一起,身高,体重都不及这个凶猛食人族的力牧,没有后退,反而双手推着自己的木质狼牙棒想要把这个食人者退下悬崖。 食人者后退两步,空出一只手,揽住一支偷袭的竹矛,用力扯过来之后,竹矛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半圆,带着风声搂头向力牧砸了下来。 就在此时,他的腰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痛楚,一支投枪深深的扎进了他的左腰。竹矛偏了一下,砸在力牧的肩膀上,喀嚓一声,力牧的肩胛骨断裂,力牧惨叫一声,丢开狼牙棒连连后退。 食人者拔出腰上的投枪,愤怒的向袭击者投掷了过来,云川躲在石头后边,这根投枪撞击在石头上,寸寸断裂。 眼瞅着这个食人者盯上了云川,夸父一锤子砸飞了一个食人者,快步向前冲,同时,槐,绘两人也各自丢弃了对手,向云川这边奔跑。 他们跑了,场面就非常的糟糕了,那些没人指挥的盾阵小队,也有了分散的迹象。 “回去——”云川大声嘶吼,战战兢兢地从石头后面站出来,面对这个强大的食人者。 食人者也发现了云川是这些人的首领这个事实,见云川举着一杆木枪刺过来,单臂夹住刺来的木枪,狞笑着将青铜战斧高高举起用力挥下。 战斧凶猛的落地,眼前却不见了云川,就在他四处寻找云川的时候,一头雄壮的青灰色公牛从石头后边冲出来,一对尖锐的牛角毫无阻碍的刺进了他的肚子。 于此同时,石头后边又飞出一柄投枪,没入了他的胸膛。 野牛用力的抬头向上挑动,食人者的肚子顿时就被两根牛角给生生的划开,内脏流了野牛满身,满脑袋。 眼看着这个食人者挂在野牛的角上不再动弹,眼看着夸父,槐,绘,这些人又回到了盾阵中继续刺杀,挤压那些趁机爬上来的食人者,云川的双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是哪里受伤了,不断地有血从他的额头滑下来,糊住了他的双眼,透过这些血,他隐约发现整个世界都是血红色的。 正文卷 第六十章量变诱发质变 第六十章量变诱发质变 命,这个东西很多时候就是拿来拼的。 该拼命的时候一定要拼,千万别退缩,退缩了,或许能保住命,不过,这条命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很多人只是分不清什么时候该拼命,什么时候该惜命,该拼命的时候惜身,该惜命的时候拼命,你的命就会变得很苦。 《三国演义》:操笑曰:“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 云川今天清晰的感觉到,到自己拼命地时候了,所以他拼了,最后活下来了。 肩胛骨被砸断的力牧神色难明的看着满脸血的云川,默默地走开,去一边等着骨折自己愈合去了。 身高两米多,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夸父看自家首领的眼神灼热的都要冒火星子了。 至于槐,绘这些人,以及其余的云川族人,已经彻底的把自家首领当成了神。 杀死一个凶悍的足足有两米高的食人者,比云川吹一千个牛皮更加的让族人敬服。 食人族的战斧从他头顶掠过的时候,因为冶金工艺粗糙,战斧上有很多的疤痕,就是这些疤痕带走了云川额头上一大撮子头发,最终才导致他血流满面的。 野牛是立下功劳的,小狼屁用不顶,所以,野牛今天有粮食跟鸡蛋吃,小狼只能在一边看着。 在云川杀死那个食人者之后,其余爬上来的食人者就被大家齐心协力的杀死了,即便是有没有杀死的,也自己跳了悬崖。 黄昏的时候,战事终于停了下来,云川有了难得的喘息时间。 地缝里边又传来食人者虔诚的祈祷声。 不知为什么,轩辕,蚩尤都没有选择在这个时间里向食人者发起进攻。 就在云川以为这两个人会抱着一个伟大的信念,才没有发动战争的时候,他看到这两个人。 很凄惨…… 蚩尤瘸着一条腿,大腿位置上有一条恐怖的伤口,皮肉翻卷血淋淋的。 轩辕的肩头不断地向外渗着血,看样子是中了一箭。 云川脑袋上的头发缺失了一块,风一吹都疼,所以就用麻布包裹起来了。 云川把刚刚拿到的热肉粥递给了蚩尤,他的精神很不好,更需要这碗热粥来续命。 轩辕在云川的饭锅里装了一碗肉粥,坐在一块石头慢慢的喝。 “你们那边的战况如何?”云川低声问轩辕。 轩辕看看云川脑袋上的麻布,摇摇头道:“你这里都打的如此激烈,我们那里只会更加的难过。” 说着话指指蚩尤道:“他又要找二十七个新的兄弟,你不考虑加入一下?” 云川轻轻地摇摇头。 蚩尤抬头看看轩辕对云川道:“他麾下的两个族长死了,一个是虎族的族长,被人家一锤子砸碎了脑袋,另一个是貔族的族长,被人家咬在脖子上把血都给吸干了。 虎族的地盘离你的桃花岛很近,你可谋算一下。” 轩辕一点都不生气,喝了一口热粥后道:“食人族战死了至少一半,后面就好打了。” 云川摇摇头道:“今天下午的时候,应该是这群人的试探性攻击,我想,明天的日子会更加难过,我甚至以为,今晚的日子可能都不会好过的。” 轩辕笑道:“从我们开始决定要剿灭这些食人者的时候,就注定了事情会非常的麻烦。 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做下去就是了,做事情吗,总要有个结尾是不是?” 云川呲呲牙齿,主要是他又听到了做事有始有终这几个字,还是从轩辕这种土著嘴里听到的。 他最恨的就是做事有始有终的人了。 挖一条地质探坑,二十米长,上边一米宽,底部五十公分,差一点都是做事不能有始有终的人,即便是改正了,还是会被扣钱。 想睡一个女人,假装谈个恋爱,结果,不结婚,不生孩子,不照顾这个女人以及孩子一生一世,就是做事不能有始有终的人。 可是,要求你做事要有始有终的人,他们一般都不会这么做,而是怎么舒坦怎么来。 所以,当轩辕说出这句话之后,云川对轩辕最后一丝丝的信任也荡然无存了。 反正这些食人者在他的领地范围里面,受灾最严重的一定是他轩辕部。 既然这些食人者无论如何也要消灭掉,这个时候,他自然希望云川跟蚩尤这两个打手可以把事情干的有始有终。 蚩尤是一个很好的人,只知道闷头吃饭,一口气喝了七八碗肉粥之后,才开始注意云川跟轩辕的谈话。 听了片刻觉得很没有意思,一转头就看见云川缴获的那柄战斧。 “这家伙来你这里了?” 蚩尤提起那柄斧头随手耍几下又道:“被谁杀了?” 云川用食指指指自己,然后露出一个平和的笑容,准备接受蚩尤的赞美。 “不可能!”蚩尤断然否决。 “是他杀的。”肩胛骨断了的力牧在一边费力的道。 “不可能!”蚩尤依旧一口否决。 然后指着自己腿上的伤口道:“这道口子就是这柄斧头弄的,我想要杀他的时候,他退回去了。” 云川安静的坐在火堆边上,慢慢的喝自己的粥,他相信,这一刻会有很多抱打不平的人帮他说话,他只要保持好这种平静无波的模样就可以了。 果然,夸父,槐,绘,这些人都围过来了,一个个口沫横飞的给蚩尤讲述云川大战食人者的场面。 不用听他们说话,只要看他们手臂晃动的程度,就知道他们已经在这件事上添加了很多他们自己的理解。 蚩尤终于相信了,他很有礼貌的把那柄战斧放在云川身边,因为是人家的战利品,蚩尤没理由,也没脸拿走。 蚩尤,轩辕两人匆匆的收拾了一下伤口之后,就走了,把漫长的地缝周边留给了云川守卫。 天刚刚黑的时候,云川,就让人在地缝周边点燃了很多的火堆,还把很多的火球丢进了地缝,他不再固守地缝边缘,而是向后退出五步,把所有人的身影隐藏在黑暗中。 人在黑暗中看光明处的时候,光明处就显得格外的光明,有一千五百双眼睛帮他盯着地缝,疲倦至极的云川准备打个盹,按照他的估计,敌人即便是要偷袭,也是后半夜的事情。 守在最前方的是小狼。 云川睡着的时候,力牧开始发烧了,他的伤势很重,食人者那一击,给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伤口如同火烫一般,这让力牧忍不住呻吟出声。 其实,云川是比较奇怪的,轩辕可以为仓颉向云川提出治疗的恳求,却不肯对力牧这个人发出同样的恳求。 既然别人没这个要求,云川自然不会多事,哪怕蚩尤腿上的伤口有很大的感染几率,云川也没有主动提出帮助蚩尤清理一下伤口的要求。 各安天命吧。 羽箭破空的声音响了一夜,直到天亮的时候,食人者们也没有出现大规模偷袭事件,只有零星几个食人者想要利用夜色作掩护,离开地缝这个牢笼。 太阳出来的时候,云川本来想继续收割一波食人者生命的,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些食人者终于不肯再膜拜太阳了。 天刚刚亮的时候,又有大批的食人者开始爬悬崖了,这一次,食人者爬悬崖的动作笨拙了很多。 被羽箭,石头伤害一下,就会从悬崖上掉下去,已经没有办法像昨天那些爬墙的,可以在悬崖上来回挪动避开伤害。 当太阳光照耀到这些食人者的身上的时候,云川赫然发现,此时攀爬悬崖的全是一些女人以及孩童。 云川张弓搭箭,射中了对面悬崖上努力攀爬的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惨叫一声没有掉下去,反而向上攀爬的更快了。 云川又射出一箭,正中那个女人的后背,这一次,这个女人没有叫唤,只是笔直的从悬崖上掉了下去,重重的砸在尸体堆里。 过了一会,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从那个女人的怀里爬出来,站在母亲的尸体上嗷嗷大哭。 云川被这个小孩的哭声弄得心很烦,几次拉开了弓,最终却没有把羽箭射出去。 不得已,将射击的目标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一个身穿兽皮的人站在地缝下,右手高举一个泛着金光的棍子,口中咿咿呀呀的喊着云川听不懂的话。 他也发现了那个小孩子,这个家伙冒着箭雨扑向那个孩子,云川不知为何手中的弓箭又换了一个方向,随着云川换方向,其余的族人也同样更换了方向,开始向崖璧上的人射击。 尸体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云川摇摇头,准备欣赏一下那个人是如何拯救那个小孩的,结果,他的眼睛忍不住瞪的快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 因为,那个家伙并没有拯救那个孩子,而是用手里的棒子,一棒子就把那个正在啼哭的小孩的脑袋给砸的稀碎。 云川张弓搭箭,一支羽箭准确的命中这人的胸膛,随即,就有更多的羽箭落在这个人的身上,直到他被一颗石头砸中,脑袋彻底的裂开才罢休。 这一幕,让云川警觉了。 自己面对的是一群食人者,而不是一伙正常的人。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绘道:“把我们这些天收集的全部干草球丢下去,把这里烧掉吧。” 从一开始,云川就分出很多人去准备干草球,即便是在发现干草球伤害不到那些藏在洞里的人,他依旧没有停下收集干草球的工作。 之前,那些干草球之所以对这些人形不成伤害,那是因为数量不够。 当干草球铺天盖地的被投入到地缝里点燃,云川相信,量变一定会诱发质变的。 正文卷 第六十一章我是一个公平的人 第六十一章我是一个公平的人 那个杀死了自己同族孩子的食人族,让云川心中最后一丝怜悯泯灭了。 堆积如山的干草球其实就是云川准备好的最后一击,他之前还在幻想,如果这些食人者还能表现出一些属于人性的东西,他可以给他们一条活路,尽管这条活路可能不那么好走,不过,活路就是活路,已经是最坏状况下的最好选择了。 燃烧的草球少的时候,他们只是一个火堆,避开就是了。 当数千个草球成了火球之后,整个地缝就成了一个炉子,而地缝的地形又是里面深,外边高,所以那些联通的山洞,也就成了烟囱。 点完火之后,云川就离开了地缝边缘,他不想闻到烧肉的味道,也不想看那些食人者在火里挣扎的场面。 即便是离开了,地缝里惨绝人寰的叫声依旧让云川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没有捂上耳朵,来到小河边上,把双手浸没在刺骨的冰水中让自己强行冷静下来。 此时此刻,轩辕跟蚩尤他们面临的压力一定非常的大。 云川点火的时候非常的讲究顺序,是从后向前点的,这样一来,机灵一些的食人者就有时间逃跑了。 围三阙一,古时候的人们经常用这个法子……云川希望上天能够体会到他的仁慈之心。 至于,让不让这些食人者逃离,那是轩辕跟蚩尤的事情,放了,是他们的仁慈,不放,使他们罪孽,与云川无关。 地缝里的惨叫声很快就消失了,云川的心情也就安静下来了,擦干净手,从怀里摸出一包焦脆的竹虫,一只一只的吃了起来。 “族长,牛都被烧死了。” 绘的心远比云川硬,他是完整的欣赏完毕了族长大火烧食人者的全过程,可是,唯一让他感到心痛的却是那些被烧死的牛。 “族长,羊也被烧死了。” 槐的行为方式与绘没有什么区别,他喜欢吃羊,所以更加关心羊的死活。 云川听了两个部下这么说,吃了一惊,连忙站起来道:“啊?牛羊全部都烧死了?” 夸父快步走过来道:“都烧死了,我刚才还看到一头牛在努力爬悬崖,最后没有爬上来,掉火里烧死了,倒是有两只山羊爬上来了。” “太可惜了。”云川的脸都抽了。 力牧休息了一夜,骨头还是没有长好,人却热的更加厉害了,见云川放火把地缝彻底的给烧了,就一头扎进小河里,把身体埋在冰冷的河水里,直到冻得哆嗦,才站起来,带着轩辕族人就去支援正在苦战的轩辕了。 同样的,蚩尤的兄弟也走了,只把云川部族的人留在当地,负责诛杀几个漏网之鱼。 外人走了,云川脸上的惋惜之色就不见了,夸父也把藏起来的两只羊从岩石后边牵出来了。 槐,绘两个人立刻就把羊给杀了剥皮,支起两个最大的陶锅准备煮羊肉吃。 太阳偏西的时候,云川部族已经吃喝完毕,而地缝里的野草也燃烧殆尽,再也没有人往悬崖上攀爬了,倒是悬崖上还挂着很多尸体,这些都是被大火生生烤死的人,即便是死,他们的手还插在岩石缝隙里,惨不忍睹。 人是被活活烤死的,有些甚至烤熟了,用竹竿一捅,胳膊就跟身体脱离了跌进灰烬里。 云川带人一路清理尸体,最后来到了地缝口子上。 这里的战事也结束了,狭窄的地缝被尸体堆满了,层层叠叠的。 最主要的是这些尸体的头颅都被砍下来了,被轩辕跟蚩尤两个堆得老高。 人头塔! 堆积的很是精致,如果忽略那些呲牙列嘴的人头,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标准的金字塔。 最底下的一层横着数九颗人头,竖着数也是九颗,这说明垫底的人头数目就有八十一颗。 第二层七颗,也就是四十九颗人头,再到二十五颗,九颗,三颗,一颗……非常的壮观。 轩辕的竹甲已经破烂的穿不成了,整个人就像是从血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蚩尤同样如此,只是他身上的伤痕更多了。 云川过来的时候,两人正在争论最上面那颗人头的归属,这两个人好像都很想要这颗人头。 云川仔细看了一遍,没发现有什么特殊的。 “这是食人族的族长。” 云川点点头,就把目光落在他们身后那些幸存者的身上……非常的凄惨。 “我的人战死了十六个,伤了二十三个。”云川的心情非常的沉痛。 轩辕没有说话,只是眼中的悲凉之意怎么都掩饰不住,边上的蚩尤也没了跟轩辕争人头的兴趣,他的人也死伤惨重。 这些天来虽然说每天都有十几个人战死,因为数量不多,又比较分散,所以,他们心中不好受,却也勉强可以接受。 可是,今天呢? 地缝里起了大火,所有的食人者都疯狂的向外突围,人杀了一个又一个,却震慑不住那些食人者,他们踩着同伴的尸体,举着同伴的尸体,甚至用同伴的尸体当武器,也要冲到外边去。 箭雨,石头雨,根本就挡不住他们,不得已,轩辕,蚩尤才带着所有的精锐手下用肉身来阻挡这些发狂的野人。 不想被火烧死的食人者爆发出来了轩辕他们从未见过的战力,轩辕,蚩尤他们在这里坚守了三个小时,他们的部下就不停地死了三个小时。 如果说云川死伤四十个人,已经让他伤筋动骨了,那么,这一次,轩辕,蚩尤绝对是已经断腿了。 “所有的牛都被烧死了。”轩辕低下头默哀了片刻就想到了补偿问题。 “不快快的弄死他们,我们的损失更大。”云川的话全部说在道理上。 原本,按照他们三人的分工,云川负责防备这些食人者爬悬崖逃走,轩辕,蚩尤负责把这些食人者全部干掉。 从程序上来说,云川做的一点错都没有,甚至是有功的。 现在,食人者全死了,一个都没有活下来,三个人最初的目的已经达到。 可是呢,落得这个结果,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两人都高兴不起来。 “好了,我要回家了。” 云川看看轩辕跟蚩尤提出了回家的意愿。 “把仓颉带上,希望他能活下来。” 云川点点头,派人去把等候了两天的仓颉带上一刻不停的就准备离开这片血腥冲天的地方。 进地缝搜索的轩辕族人,在轩辕的示意下给了云川两条牛腿,云川也没有拒绝,带上这唯一的战利品就走了。 轩辕,蚩尤疲惫的坐在人头塔下,瞅着渐渐偏西的夕阳,谁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蚩尤淡淡的对轩辕道:“这一场战争,让本不富裕的蚩尤部变得更加穷困了。” 轩辕点点头道:“轩辕部也是。” 蚩尤又道:“云川部的损失不大。” 轩辕道:“云川部太小,即便是我们拿下了云川部,也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损失。” 蚩尤道:“我说的是神农氏。” 轩辕摇摇头道:“还不是时候。” 蚩尤站起身道:“我要回去了。” 轩辕也站起来道:“我也要回去了,无论如何,这个寒冷的时候,我们闲不下来了。” 蚩尤点点头,骑上他的熊猫,在族人的簇拥下朝夕阳的方向走了。 风后氏来到轩辕身边道:“力牧昏过去了。” 轩辕道:“我们也走吧。” 风后氏遗憾的看看还在冒烟的地缝道:“巨鹿部可以安置在这里。” 轩辕道:“要等我把这里修整完毕之后再准许他们进驻,这一次,我们的损伤太大了,你看过云川的军阵之术了吗?” 风后氏道:“看了,主要是不乱,让每一个人都发挥了他应该发挥得作用,我会安排好的。” 轩辕单手提过人头塔上最高处的那颗头颅递给风后氏道:“剥掉皮肉,我要用它来制作权杖,告诫所有人不得食人,否则,死!” 云川离开了轩辕跟蚩尤之后,催着自家队伍急急忙忙的赶路,夸父对于云川如从匆忙的离开,非常的不理解。 好几次想要问,云川都让他闭上臭嘴。 为此夸父把手捂在嘴上,然后嗅嗅,没有发现有什么臭味,就更加的想要跟云川把话说清楚,至少,他的嘴巴不臭。 对于云川来说,轩辕,蚩尤这两个家伙比食人者还要来的可怕。 这一次,自己利用一场大火狠狠地坑了这两个家伙,让他们的部族在短时间内没有力量再发动一次战争。 就目前看来,他们两个虽然对这件事不满意,却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更没有察觉这是云川有意为之。 时间长了,他们说不定就会忘记,如果继续跟他们在一起,说不定会触动他们脑海中的某一根神经,让他们变得聪明起来,继而想到这场战争的不妥之处。 那样的话,实在是太糟糕了。 食人族被剿灭了,云川也就放心大胆地开始走夜路,第三天的时候,他就已经回到了桃花岛。 派槐带着人护卫着伤员去了那片有疗伤效果的温泉去疗伤,他一回到桃花岛上,就让部下们拉起吊桥,全族进入了真正的过冬模式。 正文卷 第六十二章青铜鼎 第六十二章青铜鼎 桃花岛是云川的家。 这个家事云川自己创造的。 晚上枕着大河波涛进入梦乡已经成了云川心灵上最大的安慰。 所以呢,第二天中午,云川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心情非常的好。 主要是族人们很给力。 刚刚睁开眼睛,就有仆妇端着陶盆进来,里面是温水,把脸埋在温热的水中,咕噜咕噜的吹几个泡泡,水泡温柔的摩擦着脸庞,最后从眼睛上方溜走。 麻布粗糙了一些,不过,不要紧,用力擦拭几下,就能把昨天洗澡没洗干净的污垢搓下来。 猪油,云川是不抹脸的,现在,他即便是再怎么糟蹋自己的脸,对于这些人来说,依旧是一个弱小的小白脸。 丝绸内衣紧紧地贴在身上,滑溜溜的,再把被捶打过很多遍已经变得非常柔软的麻衣披上,就跟后世的生活差不多了……不对,在后世,他没有没有这样享受过。 就是刷牙的时候比较麻烦,必须用竹炭跟弄出花毛的柳枝,不过呢,蹭完牙齿,再漱干净之后,嘴里就一点异味都没有了。 伸一个懒腰,仆妇帮着推开沉重的木头门,阳光就一下子照在脸上了。 赤着脚踩过厚厚的白的如同雪一样的羊皮地毯,仆妇就会把羊皮软鞋放在门口,脚,轮换着轻轻抬起,一双被仆妇烤的温热的鞋子就套到了脚上。 给仆妇一个温暖的笑脸,挥挥有些宽大的袖子,沐浴着阳光走出房门。 平台上已经布好了矮桌子跟一个厚厚的羊毛蒲团,他喜欢的小米粥已经连着小小的陶锅,小小的红泥火炉一并抬来了。 两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一个很大的贝壳里面,很像是两颗白色的珍珠。 桃花岛上生产的小麦只适合泡软之后用锤子砸扁,然后添加一些煮的稀烂的小米汤,强行揉捏在一起,加了一点盐之后,再放进烤炉里烘烤,一个个焦黄香脆的,巴掌大的椭圆形全麦饼就成功了。 饭桌上,竹虫是必不可少的,桃子制作的果脯也不可缺。 总之,除过肉类,云川的早餐种类很多。 云川喝了一口小米粥之后问阿布。 “族人们都吃过了吗?” 阿布躬身道:“已经吃过了。” “吃的什么?” “鱼干小米汤,腌酸笋,麦饭。” “吃的饱吗?” “吃的很饱,他们已经开始干活了。” 云川笑了,对阿布道:“告诉所有族人,等我们明年收获更多食物之后,他们就可以跟我一样,每天吃三顿饭了。” 阿布再次躬身道:“感谢族长。” 云川吃过一个鸡蛋之后,放下筷子沉默片刻,然后对阿布道:“把那些人都杀了吧!” 阿布没有询问族长要杀的人是谁,很自然的把目光落在那些即便在大中午的时候,也要膜拜太阳的人。 云川的午餐吃的很愉快,有谷物,有蛋白,还有竹虫,有果脯满足了身体所有的需要。 想要长命,吃的上面就不能马虎,这些东西在云川族中算不得最好,很多族人对于族长不喜欢跟他们一样吃肉这件事,多少有些不满。 在以前的族群里,他们的原来的族长更加喜欢吃肉,而草籽是他们的主粮。 如今倒过来了,他们整天吃肉,族长每天吃草籽。 云川认为烤肉,或者炖肉这种食物不能天天吃,吃了之后对身体不怎么好。 当然,如果这里的人认为活到二三十岁就是人生终点的话,这样吃当然没有问题。 而云川是一个想要努力活到八十岁的人。 目标不同,做法自然不同。 小狼站在平台上张大了嘴巴打哈欠,它也刚刚起来,来到云川的餐桌边上嗅嗅,然后就跑开了,它喜欢吃肉。 破耳朵大象拖着一根粗大的树木从吊桥那边走了过来,**着上身的夸父就举起斧头开始分解这一棵树木,树枝,树杈,被族人们收拾整齐摆在太阳照射的到的地方晒着。 稍微粗大一些的木头,他们就会收起来,放在阴凉处等着阴干。 树干部分,被夸父斩成两截,然后被族人们推着放到阴凉的地方,等明年再用。 这样的树干,在桃花岛上有很多,云川想等到更多的工具被制造出来,好用这些东西来建造更加舒适,更加坚固的住房,好跟有巢氏的人比比看,谁建造的房子更好。 燧人氏这个族群依旧居住在山洞里,他们的神火昼夜不息,云川想着等自己空闲了,就去燧人氏的地方去看看。 跟轩辕,蚩尤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云川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就清晰了很多。 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轩辕氏,九黎氏基本上就是轩辕口中最强大的几个族群。 这里面的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对云川而言也算是如雷贯耳,倒是轩辕强行把轩辕氏,跟九黎氏加进来,很可能又是轩辕这个喜欢把事情夸大的人的政治宣传。 因为,通过这一次与食人族的战争,云川明显的发现,轩辕,九黎两族虽然强大,这个强大却是指云川族而言,云川不觉得轩辕族,九黎族,现在可以跟前面三个族群相媲美。 在云川看来,轩辕,九黎两族的实力连西陵族都比不上。 想到这里,云川就把目光投向河对岸,按照轩辕所说的,河对岸就该是神农氏的地盘。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神农氏的人。 在跟轩辕结识之后,云川对认识神农氏的人的兴趣不大,主要是将来的站队会非常的麻烦。 同时,他也想看看神农氏是如何看待他这个新兴的云川氏的。 事物的变化一直是随机的,总体上来看是向前的,不能死守着一个念头跟别的族**往。 云川不会成为轩辕的部下,也不可能成为蚩尤的兄弟,所以,也不可能跟神农氏有太过亲密的关系。 所以,云川在处理族群关系的时候,奉行的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方针。 方针就这么愉快的制定了,至于这种方针能不能成为这个世界主流的外交方式,那就要看云川族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能不能变得更加强大。 如果强大到了一定的程度,再修改就是了,毕竟,一个族群不能死抱着一个念头往下活,需要灵活,需要看大势再定。 至于目前……还是先全力修建城墙吧。 石头城墙其实是最好的,可是呢,云川现在都没有制造出足够坚硬的铁钎子,其余的东西对改变石头的形状没有任何帮助。 对于用红砂岩修建城墙这事,云川已经很满意了,老天爷从来都没有给过他最好的东西,现在能有这样的局面,他已经很满足了。 云川从红宫平台下来的时候,小牛已经等候在台阶下边了,云川不等走下最后两个台阶,就纵身一跃,跳上了小牛宽阔的后背。 不用云川说话,小牛就带着他去了吊桥处。 今天,吊桥另一边的空地上会非常的热闹,因为好多部族已经把“人市”设定在了云川部。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设定,不是因为云川个人的威名有多大,而是,只有云川部在不停地收纳别的族群多出来的女人。 直到现在,云川一族还是一个男多女少的族群,云川也觉得需要尽量多的女人,给部族繁衍更多的后代。 自己生的孩子才是自己的,这个念头在云川心中稳如泰山。 从别的部族弄来的孩子,有时候是有后患的,万一有一个孩子认为自己是被抢来的,或者买来的,长大了以后,生出仇恨之心怎么办? 如果部族里面都不安定,怎么发展壮大呢? 野牛才过木桥,云川立刻就后悔来这里了。 基本上,“人市”开始了之后,这个市场就会变成一场交欢大会。 很多部族都打着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自家的姑娘换不掉,怀上孩子回来也不错。 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这里,而是这群人根本就不选地方,只要不是大路,他们就能开始繁衍后代。 野牛从野鸳鸯中间走过,云川心无旁骛,主要是实在没有什么看头。 两个脏呼呼黑啦吧唧的人抱在一起,那个模样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漫步走过“人市”,再向前走十几步,这里就是“人市”捎带的交换货物的地方。 这一次可交换的货物不多,种类最多的还是兽皮,如今,天气寒冷,正是兽皮最值钱的时候,云川问过几家,他们都想要交换食物。 就是熟皮子的手艺不好,每一张皮子都硬邦邦的,看样子从野兽身上扒皮之后,就直接阴干就算完事了,好多的皮子真的是光板没毛的皮子。 云川在一个脸黑乎乎的肮脏少年的摊子跟前停下了脚步。 少年的面前放着一个青铜鼎! 这座青铜鼎可不是轩辕欺骗云川的时候拿来的烂货,而是一个非常精致的青铜鼎。 云川拿起这个只有人头大小的青铜鼎,稍微看了一下,发现上面遍布方格纹,就确定这该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鼎!!! 正文卷 第六十三章精卫啊—— 第六十三章精卫啊—— “你想用这口锅换什么东西?” 云川抱着这尊三足圆形青铜鼎不放手。 像他这样买古董,在后世一定会人宰的连他妈妈都认不出来了,可是,在这个时候,云川早就对人们的淳朴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 就算自己表现出了急迫的心情,人们还是会给他一个实在价,不会出高价骗他。 少年人的眼睛很漂亮,且乌黑发亮,还有一双纤细的手,她的手指很细很长,假如洗干净的话会非常的漂亮。 另外,这个少年人连喉结都没有,鼻子淘气的微微有些上翘,睫毛跟刷子一般,只要眨动,就有说不出的灵动之意。 “我要三头牛!” 少年同样瞅着干净的不像话的云川,多少有些惭愧,故意把手缩回她的烂皮袍里边了。 少年的说话的语调很是奇特,偏向轩辕族的口音,不是蚩尤族的口音,更不是周边那些连话都说不全的野人部落的人。 他说话的时候话语似乎有了更多的变化,不像云川在听轩辕,蚩尤这些人说话的时候需要猜,有时候甚至要加上自己的理解的肢体语言,再美化之后才能理解。 云川看看少年,再看看那些依旧在野地里野合的男女们,最后把目光落在野牛身上,摇摇头道:“换一个东西,我的牛不换,比如,你可以换猪,告诉你吧,烤乳猪可好吃了。” “猪不好吃!”少年不知为何胆子突然变大了。 “你要是不换,我就拿走了。”云川抱着三足鼎假装要走,他很希望这个少年能够拦住他,他好进行下一步。 “你敢!”少年的声音陡然变大,且变得有些坚定。 云川停下脚步,再一次看看这个少年,他忽然笑了,对少年道:“你不肯换,是因为你不知道烤乳猪有多么的好吃,等你吃过了,你一定会同意交换的。 要不,我请你去吃一次,你就知道了。” 少年人不说话,依旧用坚定地目光看着骗子云川。 云川放下三足鼎,从野牛角上挂着的袋子里取出一包油炸竹虫递给少年道:“你先尝尝这个东西,然后我们再去岛上品尝烤乳猪。 你放心,我不会杀你抢东西的,我是云川族的族长,你是我邀请的客人,没人会伤害你。” 云川对自家早上刚刚用油煎炸过的新鲜竹虫非常的有信心,这东西是他的零食,从来到这个世界一直吃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吃腻了的情况。 更何况这包竹虫还温温的,且浓香四溢,现在吃正是最脆,最香的时候,他不觉得这个美丽的少年能够抵挡的住。 果然,竹虫出马手到擒来,当初嫘就是没法子抵挡这东西的浓香,才变成云川族座上客的。 自从云川把大树叶包裹的竹虫放在少年的面前,这个身材矮小的少年的口水就大量分泌出来了。 不仅仅是口水分泌出来了,她原本显得有些威严的目光也被竹虫的香味给腐蚀成了渴望。 即便是这样,少年依旧控制着自己的手不愿意伸出来接。 云川豪迈的抓了一把竹虫塞嘴里,酥脆的竹虫进到云川的嘴里,立刻就被他雪白的牙齿给咬的粉碎,一些碎末甚至在他的齿间跳跃。 少年死死地盯着云川上下开合的嘴巴,恨不能钻进去把那些竹虫从他嘴里掏出来。 云川一边吃,一边把竹虫又往少年的面前送一下,现在,竹虫距离他的鼻子只有半尺。 “咕咚”,少年吞咽口水的声音很大,而且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东西滑落,丝线拉的老长。 看的出来,他眼中的清明基本消失了,如果云川没有猜错,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正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且想要吃东西的小人快要把拒绝吃东西的那个小人掐死了。 他的手不由自主的伸出来,小心的抓了一枚竹虫放进蓄满口水的嘴巴……然后那个拒绝吃东西的小人就被想吃东西的小人给生吞活剥了。 一个竹虫根本就不能让陡然爆炸的食欲得到满足,所以,他的另一只手就凶狠的抓在包裹竹虫的树叶上,一把就抓走了近乎一半的竹虫。 第一根竹虫进入嘴里,这个少年的眼睛就亮的如同月亮。 云川从地上拿起那尊三足鼎,伸出一只手臂揽着少年的肩膀,簇拥着他向吊桥方向走去。 而一个正沉浸在美食中的人,脑子早就不知去向了,这个时候,就算是一头猪拱着他前进,他也会跟着这头猪走,就像接电话的人,你给他什么东西,他都会下意识的拿着。 少年人在吃了一大口竹虫之后立刻就后悔了,觉得这种美食就不该这么吃,而是应该细嚼慢咽,一只只的吃才能幸福的长久一些。 云川揽着少年向岛上走的时候,他的目光一直在注意四周的状况,很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居然没有人出来阻拦他骗走这个少年。 三足圆鼎是一个什么东西云川很清楚,这东西应该是什么人才能拥有,云川更加的清楚。 就这个通体浑圆,见不到一个沙眼的顶级青铜鼎,绝对不可能出自一个小部落。 再者,从看到这个小少年的第一眼,云川就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女人。 一个如此年幼的女人真的可以带着这么一个珍贵的青铜鼎可以到处乱跑,在没有护卫的情况下来到“人市”换东西?他就不怕自己被人家给换了? 洪荒世界或许只有云川这么一个骗子,可是,强盗却到处都是啊。 直到走过吊桥来到岛上,云川还是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在意这个少女。 “你有名字吗?”云川放松了警惕,又恢复了春风满面的骗子模样。 “我叫精卫!” 少女精卫吃光了最后一只竹虫,遗憾的舔舐着沾满油脂的手指道:“我可以换这东西吗?我要好多,好多。” 云川看了一下精卫手臂的张合程度,点点头道:“可以,不过呢,我还是建议你换小猪,那东西比竹虫要好吃的多。” “不换,我就要竹虫。” “好好,你喜欢就好,不过呢,我还是邀请你吃烤乳猪。” 云川很是大度,没办法,神农氏的女儿嘛,无论如何都该享受一点特殊待遇的。 云川又塞给精卫一包桃脯,精卫吃了之后,立刻要求用三足青铜鼎换取桃脯。 自从来到了岛上,精卫的嘴巴就没有空过,一嘴的细瓷白牙如同铡刀一般,只要是送到嘴里的食物,统统都粉身碎骨了。 “咦,你的水很好喝!” 精卫在喝了一口添加了蜂蜜的温竹叶茶之后立刻就发现了新的好东西。 云川抱着一杯没有添加蜂蜜的竹叶茶笑眯眯的道:“你可以用你的锅交换的。” “我已经换了竹虫,换了果脯,还能换这种水吗?” “当然可以,为什么不能呢?” “好,我每一样都要很多。” 云川继续笑眯眯的道:“可以,可以。” 精卫抬起头惊诧的看了云川一眼,不过,她很快就低下了头,一口一口的喝着好喝的茶水,只是,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竹桌上的红泥小炉子给吸引了。 她发现,自己又很想要用青铜鼎换这个小炉子,尤其是架在小炉子上的那个黑陶壶,陶壶上一边绘着一头肥肥的小牛,另一边绘着一匹同样肥的狼。 云川怎么会不了解这个少女的心思呢,立刻就让仆妇把夸父房间里的小炉子以及黑陶壶,黑陶杯给拿来了,这东西是正常人使用的东西,夸父整天用两只鼓槌一般粗大的手指捏着黑陶杯喝茶不够丢人的,正好拿来送给精卫,了不起以后送他一套大号的。 一套红泥炉子放在精卫身边,在野人们的交易中,就算是属于她的了,毕竟,云川已经把那口锅供在一张细长的竹桌上了。 “你会游水吗?”云川多少有些宠你的瞅着这个在传说中被海水淹死的少女,希望她能学会游泳,这样,说不定以后能救她一命。 再也不用化作一只鸟,满怀怨气的想要把东海给填平。 “游水?”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 云川也不知该怎么解释这件事,突然发现阿布正在驱赶着那十八个颜色鲜艳的食人者向大河里跳。 就指着一个个跳进大河立刻就被河水淹没的食人者道:“不会游水的下场就是这样。” 原以为精卫会被这样的场面吓到,谁知道精卫在仔细看了那十几个人的模样之后,就恨恨的道:“食人者!” 云川愣了一下,马上道:“你们部族也碰到了食人族?” 精卫笑道:“我就是趁着族长带着刑天他们去杀食人者的时候跑出来的。” 云川再一次愣住了,他很不明白,如此弱小的一个小姑娘是如何绕了十几天的路程从天生桥来到大河这边的。 “我听说刑天也吃人?” “刑天只吃最强壮的人,他吃人是为了增涨力气,不是为了不饿肚子才吃人的。” “哦,这很好啊,这么说,他不是食人者?” “不是,族长说刑天不是食人者,是战士!” 有了精卫说的这句话,云川已经对河东的实际掌控者神农氏的人品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他跟轩辕,蚩尤这些人没有什么区别……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在草木发芽的时候看到这里树变得红彤彤的,那时候就想过来看看,后来,我捡到了一个把竹子捆在一起的东西,它可以漂在水上,我跳上去,它还能把我带着漂起来,然后,我就站在这捆竹子上漂过来了。” 云川的族人们很不小心,当初丢了不少竹筏……现在,云川终于知晓精卫为什么会被海水吞没了。 说实话,像她这样的好奇心旺盛到爆炸的小女子,不被大海淹死才是怪事情。 正文卷 继续求月票,求各种票 厚颜无耻的再喊一嗓子,求点月票,没法子,按照游戏规则,我这几天无论如何要凑够两万张月票,请兄弟姐妹们帮帮忙。 帮助孑2完成这个挑战任务。 完不成挑战,那也太丢人了,咱好歹也是白金作家是不是?更新呢,孑2已经很凶猛了,没上架就爆更的傻子不多,孑2算一个,只是为了让读者老爷们看的高兴了,能赏几张月票给孑2. 拜托了。 孑2敬上 正文卷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野人爱情观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野人爱情观 《史记》中记载:炎帝欲侵陵诸侯。 甚至《路史后纪三》中也记载:斧燧不供,乃伐斧燧。 这句话在云川的理解中可以认为是,强大的神农氏命有巢氏,燧人氏交出他们看家吃饭的家伙,有巢氏,燧人氏不服从,于是,神农氏就长时间的与有巢氏,燧人氏作战。 就是因为有了这个事情,才会有轩辕氏,九黎氏壮大的机会。 以前,云川总以为每一个部族的领地都非常的大,现在,不这样认为了。 轩辕氏全族不过一万余人,蚩尤部的人口比轩辕氏还要少一点,最多一万人。 这么点人口是没法子占领太大的土地的,就像云川的部族,已经有了两千多人了,真正占领的地方不超过方圆十里地。 五平方公里的土地,在目前,已经可以养活云川的族群了,所以,没必要,也没有能力继续向外扩张。 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为了确定这五平方公里的领地,云川需要不断地派出夸父,槐,绘这些人带着部下驱逐闯入的野兽,杀死意图盘踞在这片土地上的野兽。 即便是这样,云川部族的人依旧会时不时地没一个。 如果没有绞杀野兽的事情,云川这里除过桃花岛,绝对不适合人生存,就连岛上,以前也是人家大象跟熊猫们的乐园。 既然云川部族是这个样子,那么,轩辕部,蚩尤部也好不到那里去,再往远处想一下,那么,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占据的地盘也不会太大。 人跟野兽差别不大,最早的有巢氏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他占据的地盘应该是最大的,燧人氏次之,神农氏再次之,这与实力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跟占据地盘的时间长短有关。 力量不够大,时间不够久,杀死的野兽不够多,没有让野兽避开这片土地的自觉,是没有办法牢固占领一片地方的,其中时间最重要。 估计这也是轩辕氏,九黎氏从远方搬来这里定居的原因,只有依靠在三个庞大种族的边缘,开拓新土地的时候也相对容易一些。 不过呢,这样做明显是不合适的,大家都聚在一起,野兽倒是不敢来了,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会产生,并且会因为发展问题,迟早会引来一场比驱逐野兽还要残酷得多的战争。 在云川的设想中,如果这个时候的诸侯大战开始了,那么,规模绝对属于一个县里的恶势力相互斗殴的层面。 放在后世,一队警察就能平息的事情,到了现在,可能会形成不死不休的局面。 轩辕绝对是一头志向远大的猛虎,而蚩尤则是一条把身体藏在水下,只露出鼻孔跟眼睛的巨鳄。 至于云川自己,他觉得更像是一头披着老虎皮的狐狸,正警惕的查看着四周局势,且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事情可为,就高墙壁垒,等待天时,事情不可为,就收拾细软带着族人跑路,绝对不能把自己陷入到这场无谓的战争中。 看了轩辕跟蚩尤的作战方式,云川已经看出,这个时代打仗,看的就是谁人多,谁的力量大,谁更加的抗揍并且能犀利的反击。 如果仗这么打,云川有理由相信,自己的部族一定会成为轩辕跟蚩尤两人的炮灰,最后,绝对是死干净的下场。 好在,精卫来了…… 烤猪端上来的时候,精卫的精神世界就彻底的崩塌了…… 最原始的食欲控制了的身体,大脑,乃至毛发。 当加了一点盐的肉食对精卫来说都是美味佳肴的时候,云川让人端来的精心烹制后的烤猪,精卫即便是再聪明,这时候,脑子里除过想要吃这一个念头,再也容不下其他。 万事等吃完之后再说。 也就是这个时候,云川才能仔细地看看精卫。 小姑娘很小,绝对不超过十三岁,不过呢,十三岁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闺女,绝对可以嫁人了。 或许因为她是神农氏的女儿,食物不缺,身体看起来很健康,头脸皮肤看起来黑了一点,不过,这不要紧,在这个时代里能保持皮肤细嫩的只有云川一个。 如果把她留在桃花岛一段时间,这孩子应该可以变成符合云川审美的一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对云川来说太重要了,因为,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精卫是他发现的唯一一个适合结婚的对象。 嫘这样的人,也不过是气质出众一些,而精卫,就不一样了……至于那里不一样,云川自己都说不清楚。 都说一见钟情不过是一时的见色起意,云川不在乎,就在精卫完全沉浸在美食中不可自拔的时候,云川已经开始考虑如何跟神农氏提起换亲这件事。 没错,就是换亲。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嫁娶的观念,女人都是部族中重要的生育工具,是部族能够繁衍下去的希望。 云川如果想要精卫,就要拿女人,或者东西去换,而且这场交换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公平交易。 就在云川正在脑海中盘算,自己需要用什么东西才能顺利的把精卫交换过来的时候。 精卫一边把嘴里的很香的小猪骨头从左边挪到右边,又把骨头从右边挪到左边,且一双眼睛贼兮兮的。 人只要吃饱了,对美食的欲望就会降低,灵魂就会回归,智商也会提高到正常水平。 “你想要我?” 精卫从小嘴里吐出一根洁白的骨头,依旧贼兮兮的看着云川。 云川把她吐在地上的骨头放在骨碟里,抬头看着精卫道:“可以吗?” “你长得很丑啊,也不够雄壮。” 云川叹口气,这该死的野人的审美观。 “你觉得你美丽吗?” 精卫叹口气道:“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叫羲和,一个叫常曦,她们两个都是天神的女人,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都是世上最好的女人。 我还有一个哥哥叫临魁,比你高的多,也强壮的多,听族长说,他上天之后,就是临魁当族长。 我比不上她们。” “你两个姐姐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听精卫这样说,云川很担心轩辕,蚩尤两人的谎言被拆穿,毕竟,他们两个一个自称是太阳的化身,一个自称自己的两只眼珠,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来着。 “是啊,族长把她们送去神国的时候,烈山氏点燃了一整座山为她们送行,然后,她们两个就背着自己的东西手拉着手走进山里去了,然后,就成了神的女人。 过了一个寒暑之后,族长很高兴的说:羲和跟常曦她们两个很能干,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神还赐给了羲和,常曦一人一个很大的部族,一个叫做常曦国,一个叫做羲和国。 我也想成为神的女人,就去央求族长,结果,族长说我长得太丑了,不能侍奉神。” 云川听了精卫的话,强行让自己安静下来,平视着精卫道:“你两个姐姐很美吗?” 精卫点点头道:“真的很美,羲和可以捉住野牛,常曦可以爬上最高的树捉猴子。” 云川脑海中立刻就出现了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美人,一个手长腿长,瘦弱的如同麻杆一样的美女。 一个美女有力拽九牛回的强大本领,一个美女有在树林里攀援着藤条,一边跳跃,一边捶着胸口“嗷嗷”叫的强大本领。 只是,这两个美女大姨子被当成祭品一把火给烧了,下场实在是凄惨。 “她们真的很美啊——”云川勉强从嘴里挤出这几个字,毕竟,对逝者口出不敬,不符合他的修养。 精卫咕咚一声倒在平台上,瞅着天空悲伤的道:“我太丑了,神不要我,刑天也不要我,烈山氏也不要我,没有人要我。” 云川小心的挪动屁股,蹭到精卫跟前温柔的道:“我——云川氏要你。” 精卫抖掉蓄满眼眶的泪水,看了云川片刻猛烈的摇头道:“你太丑了,头不够大,个子不够高,也不够强壮,脸上连毛都没有,跟着你没饭吃!” 精卫悲伤的不能自已,她喜欢的神啦,男人啦没有一个喜欢她,每一个人都嫌弃她长得丑。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却长的跟弱鸡一样,且非常的丑…… 云川心中的悲伤也如同大海的波涛一般大,大的几乎能掀翻百万吨巨轮。 想当初,在地质队的时候,自己的外号就叫“小鲜肉”,怎么到了这里就成了丑逼? “没关系,我长得丑,你也长的丑,我们以后就是最好的朋友,你喜欢谁就告诉我,我帮你!” “我喜欢刑天!” “没关系,他死定……不,他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没用的,刑天喜欢大个子的女人,那些女人的腰跟那棵树一样粗,屁股就像那块石头一样圆,他不会喜欢我的……” “嗯嗯,他不喜欢你,你就不要喜欢他,这样做是对的。” “烈山氏,就好一点,他不喜欢高胖的女人,你去跟他说说?” “吭吭吭……”云川剧烈的咳嗽了好长时间,终于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认真的对精卫道:“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以后,要是喜欢上谁,就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帮你达成心愿。” 精卫瞅着云川那张狰狞的面孔,探出一只手摸着他的脸庞道:“你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好看了。” 正文卷 第六十五章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对 第六十五章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对 云川傲视整个野人世界的容貌,在精卫看来一文不值不说,还是他最大,最大的缺点。 野人喜欢的是大猩猩一样的男人,认为只有跟这样的男人生出来的孩子才是最强壮的后代。 只有这样的男人在大猩猩袭来的时候啊,才能保护她们安然逃脱,像云川这种四肢一点都不发达的家伙,大猩猩一屁股就能坐死,毫无安全感可言。 说起来很有道理啊,这个时代身体才是混世界的本钱。 云川这种主攻大脑发展的人,对她们来说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好在,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看待云川的,至少那几个专门留在红宫照顾这所宫殿的仆妇们就不这样看。 她们时时刻刻都在等待云川招呼她们进被窝,却一直没能如愿,现在,云川却对一个丑的难以言说的女人大献殷勤,这让她们也很难理解。 总之,得不到的永远在等待,得到的总是那么的有恃无恐。 精卫满载而归。 为了不让精卫淹死在大河里,云川特意派人用竹筏去了河对岸,还带去了一条粗大的竹索,这种竹索外边是竹皮,里边是麻绳与藤条,云川部族的吊桥绳子,就是这种。 这条绳子原本是用来替换吊桥绳索的,现在,被云川弄去给精卫拉了一条溜索。 红宫的地势很高,大河对面的地势低,给一个巨大的竹篮子上安装上两片竹子,滑溜的竹子外皮在竹索上滑行的时候就非常的顺溜了。 而且,从这边向大河对岸滑行的时候非常的方便,松开竹篮子,篮子就会自动滑到河对岸,想从对岸过来,就需要用一条细绳子用力扯,才能从抵处向高处滑动。 云川用力的拥抱了一下精卫单薄的身体,在她耳边道:“以后要多吃一点,你也会变得强壮起来的。” 精卫明显不明白云川为什么会抱住她,不过,她还是欢喜,毕竟,云川是第一个愿意听她说心事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很想要她。 竹篮子里装满了东西,有大包的竹虫,大包的竹叶茶,一罐子蜂蜜,一头烘烤的香喷喷的乳猪,一个漂亮的红泥炉子,一套茶具,一套精美的餐具,甚至还有一柄用铁做的锋利小刀。 云川挥手致意,精卫在尖叫中迅速离开了桃花岛,瞬息之间就到了河对岸。 夸父恋恋不舍的挥手致意,他很希望云川能改变主意,不要把他的红泥炉子送给这个丑陋的女人,可惜,红泥炉子还是走了。 已经处理完食人者的阿布也在向精卫挥手致意,他深深地认为,族长与这个丑陋的女人在一起,应该非常的相配。 眼看着精卫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艰难的进入了洪荒,云川立刻转过头冲着夸父一群人咆哮道。 “刑天凭什么能娶她?就凭他脑袋被砍掉之后,叽霸上面全是脑袋? 那颗脑袋有什么用处? 除过装满了大便之外,还有什么? 叽霸距离嘴巴那么近,只要他够男人,够长,还娶什么女人,一双手,一张大嘴不够他用的吗? 还有那个烈山氏,除过放火烧山种田之外还会什么? 阿布,以后只要遇到这两个人,就立刻给我弄死他们,在山里遇见就在山里弄死,在水里遇见,就在水里弄死,在大便的时候遇见,就用大便淹死他们。 总之,我要弄死他们——” 面对疯狂咆哮的云川,想要探听消息的阿布愣住了,想要问云川讨要红泥炉子以及茶具的夸父愣住了,就连红宫里的仆妇们也愣住了,他们都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族长会如此的可怕,如此的疯狂。 就因为一个丑的没办法看的女人? 他们没办法理解此时的云川。 在云川眼中精卫就是他不容拒绝,不容放弃的唯一伴侣,错过这个,他想再遇见一个想要娶的女人,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向野人们学习,向野人的审美观靠近,娶一个或者几个腰粗的像大树,屁股圆的像圆滚滚的巨石一般的女人? 精卫于他,就像一头公的剑齿虎翻遍洪荒终于遇见了一个雌性剑齿虎一般难得,也是他唯一想要繁衍后代的对象。 或许是春天到了,这一夜,云川作了一夜的春梦,梦中的精卫在红烛下娇媚动人,红艳艳的嘴唇铺天盖地一般的笼罩下来,让他沉浸在无边的幸福中不可自拔。 就在云川沉浸在春梦中美的不可方物的时候,红宫向阳的墙角,正有一棵青草顶破上边的泥土,绿油油的在夜风中招摇。 繁衍,对于人类来说是永恒的话题。 在洪荒时代,繁衍,留存基因几乎是人类唯一的追求,他们会利用任何机会,任何时间来繁衍,继而将自己的基因留存于世。 这不是什么主观上的决定造成的特殊现象,而是生活环境逼迫他们不得不如此。 人,与兽都有这样的要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小小云川又何能例外? 爱情? 云川懂,问题是除过他之外,又有谁懂? 所以,还是关注繁衍吧……爱情不过是繁衍过程中的衍生品。 早晨醒来的时候,云川依旧觉得疲倦,在梦中战斗了一夜,身体也同样兴奋了一夜。 开始的时候只有精卫,后来可能是因为丝绸内裤是嫘亲手织造出来的缘故,嫘也加入了战团……再后来,***,小泽老师等等好人也不知为什么加入了战团,导致云川睡醒之后,依旧疲倦万分。 小狼一次又一次的想要钻进云川的兽皮被子想要一探究竟,它嗅到了平日里没有嗅到过得味道。 路过红宫准备去吃向阳坡上的青草的野牛也好奇的把头从窗户里探进来。 再后来,大象的长鼻子也探进来了,且夺走了云川的兽皮被子,早就把丝绸内裤丢掉的云川也就赤裸裸的站在清晨的寒风里,而身体依旧燥热。 没有发现奇怪的东西,大象把兽皮被子还给了云川,野牛也慢吞吞的去吃青草了,小狼也把注意力放在丝绸内裤上了,云川也就走进了一个陶瓮开始洗澡。 仆妇们进来温柔的帮他清洗身体,云川此时却无欲无求。 高山上的白雪消融了,大河的水上涨了一米,原本平静的河流开始咆哮起来,水也从清澈的碧玉色变得有些浑浊。 竹索孤独的横跨在大河上,被风吹得左摇右晃,精卫没有来。 云川相信,等桃树上的花苞开始绽放的时候,精卫一定会来的,她喜欢桃花。 今年的桃花注定没有去年多,那是因为云川把外围结不出好味道桃子的桃树的枝条都给砍掉了,嫁接上了老桃树的枝条。 如今,这些枝条都活过来了,有一些还有了花苞,不过呢,花苞不多,也结不了桃子。 老桃树也损失了很多枝条,好在它足够大。 夸父,阿布在桃树下埋了很多死人,所以呢,今年的桃树就显得生机勃勃。 在桃树范围外边,就是一望无际的良田了,竹子水车吱吱呀呀的转动着,不断地将大河水运上来,顺着水渠流淌到高处一个巨大的天然水坑里,然后,再从水坑底下的一排陶管中流淌出来,再次进入水渠,灌溉这里的土地。 有些田地已经被浇灌过了,有一些还没有被浇灌,浇灌过水的田地颜色很深,没有浇灌过的田地依旧焦渴。 等田地里的水浸透了田地,地面变得有些干了,今年的春耕也就正式开始了。还没有种庄稼,燕子倒是已经飞来了,红宫屋檐下有两处燕子窝,这是云川刻意保留下来的。 对此,族人们很不理解,他们不明白族长为什么会让这种黑白色的鸟留在岛上,却不允许别的鸟儿留在岛上,尤其是麻雀,族长对这种东西有些痛恨。 族人们聪明的认为,族长就是喜欢黑白色的东西,比如熊猫,比如燕子。 长久的不吃熊猫肉,现在,这些圆滚滚的黑白色肉团愈发的嚣张了。 除过不能上岛,它们已经与岛外的居民混为一体了,即便是在竹林深处遇见了,也会热情的打一番招呼,主要的打招呼行为就是拿走人们辛苦采集的竹笋。 这样也不错,人与熊猫可以共存,可以共同开发这一大片无边无际的竹林了。 当桃树绽放出第一朵花朵的时候,精卫没有来。 云川的春梦也渐渐的没有了,云川非常的遗憾。 在这中间,蚩尤的好兄弟狼头盔来过一次,还是用兽皮换走了很多咸鱼。 听他说,蚩尤部族正在向西推进,蚩尤本人正在征服一个叫做“蓦”的部落,进程不是那么顺利,导致粮食有些不够了。 咸鱼是最好的军粮,带上它,行军在外的时候就不用了到处寻找盐巴,即便是没时间蒸煮,用火烤一下就很好吃。, 轩辕没有来,嫘好像也消失了,至于精卫,更是不见踪影。 时间长了,云川的脾气就变得非常暴躁,就像是一头到了发情期却得不到配偶的公牛。 在又一个无聊的夜晚过去之后,云川瞅着还在问他讨要红泥炉子的夸父道:“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好!” 正文卷 第六十六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第六十六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云川终于第一次用文字将苏轼的这首《蝶恋花·春景》用刀子镌刻在了红宫的墙壁上。 因为是用刀子,加上红砂岩墙壁也不算软,所以上面的字丑丑的,很符合野人的风格。 阿布对云川没有在红宫墙壁上绘制火柴人记录本族历史的行为很不满,他认为云川是在胡乱刻画,破坏了红宫壁画的整体美感。 几次三番向云川进言,希望族长能把这些鬼画符用刀子刮掉,如果族长不想动弹,他可以代劳。 然后,阿布就被云川殴打了一顿。 部下就要时不时地殴打一顿,才能彰显自己的权威。 放在后世骂一顿就了事的事情,放在这个时代就需要殴打一顿。 跟他们讲道理太累,而且也讲不通,所以,用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 打完之后,云川又邀请阿布吃了炖羊肉,脸上的淤青还没有下去,鼻子上的血还没有擦干净,当第一口肉进嘴之后,阿布已经迅速的原谅了族长殴打他的不理智行为。 夸父知道阿布想吃炖羊肉已经很久了,见他如愿以偿,就主动邀请云川殴打他一顿,好得到一套新的茶具跟一个红泥炉子。 夸父求仁得仁,得到了他的红泥炉子。 是大一号……或者是大两号的。 夸父对此并不满意,他还是喜欢那个小小的红泥炉子,也喜欢那一套精致的茶具,现在拿到的这一套什么都大,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云川收获了春韭,有了韭菜,不吃一顿韭菜饺子对不起韭菜们,也对不起自己。 韭菜,鸡蛋云川不缺,这东西只要加点猪油,盐巴,味道就已经很好了。 可是,面粉从哪里弄呢? 糜子面,跟谷子面这两种东西在包饺子一道上是上不了台面的,所以,云川必须磨出麦面粉来才能吃到一顿可口的饺子。 去年种植的麦子颗粒小不说,还很瘪,麦粒里面的面粉不多,麸皮却多的可怕。 人们在吃麦子的时候,都是把整颗的麦子放进锅里煮,等煮软了就可以吃了。 这样的麦子自然是不好吃的,远远不如谷子跟糜子,甚至连高粱米都比不上。 云川认为,这可能就是麦子在中华历史上好几千年中都没有获得它应该有的位置的原因。 石磨被云川弄出来了,这该是一项伟大的发明,随着麦子被投进磨眼被碾成粉末之后,麸皮与面粉终于分离开来。 再用丝线编织的萝筛筛选之后,云川想要的面粉终于出世了。 制作饺子太慢,云川等不及,迅速制作了一碗拉条子,面条才下水,就隐约听见河对岸有人的大喊。 精卫小小的身影在河边又蹦又跳,一边喊一边挥手,云川回头看看就要出锅的拉条子,再看看已经坐进箩筐的精卫,无奈的朝阿布挥挥手。 于是,乘坐着箩筐的精卫很快就从河对岸来到了红宫。 看得出来,她非常的欢喜,双脚才落地,就把一个青铜簋放在云川身边,自己则搓着手瞅着云川手上的那碗香喷喷的猪油青蒜拌拉条子。 “这是麦!” “麦不是这样的。” 云川把饭碗放进精卫的手里,自己端起那个漂亮的双耳青铜簋研究了起来。 它敞口束颈,双耳对称,微鼓的腹下是安稳的圈足,耳的正面各有一只怒目暴突的饕餮,吃的意念不言自明;双耳间配置了两个对称的兽头,凶悍之风更为浓烈。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器,价值连城! “这不是麦子!”吃了一口面条的精卫,头都不抬的道。 “你怎么来的这么晚,桃花已经开了。” 精卫放下饭碗,有些委屈的一把扯开衣服,指着胸口上的淤青道:“被打了一顿。” 云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精卫的衣服拉好,并且气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了。 他知道,只要天气再热一点,精卫她们甚至会脱掉衣裳,光着上身跑来跑去。 看惯了族群里别的女人这样做,云川却没有办法接受精卫这样豪放大胆。 见精卫委屈的端起饭碗继续吃饭,云川就温言道:“谁打的?” “族长……哦还有临魁。” “因为拿了青铜鼎?” “嗯,我换了好多东西,东西都被他们拿走了,烤猪也被族长吃了,他们拿走了东西,吃了烤猪,还是打了我一顿。” “这就是你来晚的原因?” “我的腿被打伤了,走不了路,他们还把青铜器藏在山洞里,不准许我进那个山洞,我拿不到青铜器,就没有办法来看你,每天看着这边的桃花就要开了,我很着急,昨晚趁着族长跟临魁他们商量征伐轩辕族的事情,我就偷偷进到山洞,随便拿了一个青铜器就过来了。” 瞅着精卫大颗,大颗的泪珠跌进饭碗,云川的心都要碎了,她明知道再拿青铜器出来,接受的惩罚只会更重,她还是义无反顾的来了。 虽然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正是贪吃的年纪,为了贪吃挨这么重的打,明显是不合适的,只能说,精卫非常喜欢这里。 云川把架子上的三足青铜鼎跟这个漂亮的青铜簋都放在精卫脚下,他不要这东西了,准备以后正大光明的从神农氏手里抢过来。 嘴巴塞满面条的精卫惊诧的看着云川。 云川蹲在精卫身边笑道:“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给你,不用这些东西来换,这两个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要。” “你不是喜欢青铜器吗?” “没错,我很喜欢青铜器,不过,为了这些东西让你挨打,甚至被杀的话,我就一点都不喜欢了。” 精卫咀嚼几口,把面条吞咽下去道:“你好奇怪哦。” 云川笑着摇头,把精卫手里的空碗拿过来,重新装了面条,撒上野葱,野蒜末,添加了一点果醋跟盐巴,用滚烫的热猪油泼过之后,搅拌妥当,重新塞给了精卫。 “你不吃吗?”精卫吃了一口面条抬头看看不断吞咽口水的云川“我觉得你很想吃。” 说完,尽管还想继续吃,还是把饭碗递过来了。 云川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重,把饭碗推还给精卫道:“锅里还有,你继续吃。” 精卫狐疑的瞅瞅水花翻滚的陶锅,摇摇头,就继续埋头干饭。 精卫吃第三碗的时候,云川终于吃到了第一碗,为了不让夸父,阿布这些吞咽口水的人影响两人吃饭的心情,云川把他们都给撵出平台了。 蒜香扑鼻的面条,蒸熟的腊肉,香肠,猪油炒的韭菜,就是一顿非常不错的午饭。 期间,两人交谈的非常愉快,精卫给云川看了自己被父兄殴打后留下来的惨烈伤痕,还跟云川一起咒骂了毫无人性的父兄,顺便一起思念一下她那两个生出太阳跟月亮的姐姐。 最后还商讨了一下精卫成为刑天女人的可能性,以及烈山氏能否要精卫的可能性有多大。 云川建议只要击败这两个人,就算他们不愿意,在刀子的逼迫下,他们一定会同意。 精卫对云川能否击败刑天跟烈山氏表示怀疑,于是,云川下令让阿布带着竹甲兵演示了一下军阵合击之术,还让夸父把最大的石头放在竹子投石机上,表演了乱石攻击。 看了这些之后吗,精卫觉得自己成为刑天的女人不再是一个梦,成为烈山氏老婆更是手拿把抓的事实。 精卫头戴桃花花环,敏捷的在桃花盛开的大桃树上纵越,如同一个桃花花神。 听着精卫在花丛中发出脆生生的笑声,云川觉得既然神农氏开始对付轩辕氏了,自己对付刑天跟烈山氏的行动也必须开始了。 跟随轩辕一起上战场? 这一点可能都没有。 云川讨厌的是刑天以及烈山氏,甚至还有殴打精卫的神农氏与他的儿子临魁,至于精卫其他的族人,云川并不想跟他们为敌。 好朋友就该相互帮助,云川觉得弄死刑天跟烈山氏就是很好的报答精卫这个好朋友的机会。 精卫在桃树上很快活,也很幸福,就是腿稍微有一点瘸,没有长好的伤势也因为剧烈的活动给崩开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川才想起还在陨石平原上的泉眼里疗伤的仓颉。 本族的伤员已经返回桃花岛了,那个仓颉为什么还赖在温泉里不愿意离去? 云川决定带着受伤的精卫去温泉泡澡,顺便再带上大象,野牛跟小狼一起去度假。 至于轩辕族马上就要跟神农氏开战的事情,不算什么大事,这种大族群开战,在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有时候可能需要几年,时间长的话,一辈子都有可能。 放放吧,人与人的纷争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在族人们开始在井田上耕作的时候,云川带着夸父以及五十个武士,离开了桃花岛。 短时间内,不让轩辕找到他,也是一个完美的拒绝跟他一起作战的理由。 正文卷 第六十七章造字的时候会被雷劈? 第六十七章造字的时候会被雷劈? 这一路上,云川的心情很好,精卫的心情也很好,她一会爬上野牛的背,一会再踩着野牛的背抱着大象的鼻子,被烂耳朵大象送上后背。 有时候,她会让大象用鼻子顶着她去采摘高处的花朵,有时候,又会从大象的鼻子上溜下来采摘最嫩的树枝喂给大象。 每当精卫调皮的时候,云川就抱着双臂站在一边看,哪怕精卫将揉碎的花朵汁液涂抹在他的脸上,把他弄成了一个大花脸,他也毫不生气。 跟野人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已经忘记了当一个智慧人的快乐了,现在,精卫来了,不管她的年纪,不管她的身份,他只知道,只有跟精卫在一起,他才有身为人的所有快乐。 欢乐的气息可以掩盖所有的磨难,乃至危险。 这一路上并不太平。 一阵风,一阵雨的,这样的变化毫无征兆,不过,因为跟精卫在一起,云川即便是被淋成落汤鸡也是快乐的。 半夜时分,雷电交加,云川又带着人嘻嘻哈哈的笑着离开树林,来到了低矮的宽阔地上,免得被雷电击中。 还以为马上就会有瓢泼大雨,等了良久,星星却出现了,天空变得晴朗了,只是闷雷依旧滚滚不停。 云川就能清晰地看到漫天的繁星,只是在遥远的陨石平原方向却电闪雷鸣,不断地有叉子状的闪电从漆黑的天空中迸射出来,在半空炸响,让那里的天空变得如同神魔大战一般恐怖。 云川脸上的笑容慢慢消退了。 他的脸色极为凝重,看到这一幕,不知为何,他的心中忽然迸出一句话——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 因为仓颉就在陨石平原! 此刻,只有仓颉一个人待在陨石平原,云川部族的伤号在伤势痊愈之后就离开了陨石平原。 不是他们抛弃仓颉的,而是那个家伙希望留在陨石平原准备造字。 因为不是云川部落的人,槐在带着伤号们离开的时候问过他,他不走,对于部落人来说,你不走,那就留着,至于生死与部落一点关系都没有。 因此,槐自然走了。 雷电击打在陨石平原上非常的危险,因为整个陨石平原就是一大块巨大的磁铁,这东西不但导电不说,还是雷暴的自然吸引器。 仓颉留在陨石平原上,一定会遭受雷暴的洗礼。 “呀,好漂亮的叉子。”又一道闪电刺破黑夜,精卫站在大象的背上拍着手欢呼。 云川皱着眉头朝精卫喊道:“下来,雷电会劈你。” 精卫抱着大象的鼻子滑下来,抓着云川的胳膊道:“被雷电劈中的人会怎么样?” “会马上燃烧,变成一堆焦炭,也有的被雷电劈中之后会原地爆炸,当然,也有人被劈中之后屁事没有。” “雷电会劈什么样的人?” 云川看看精卫那双纯洁无瑕的眼睛笑道:“自然是坏人。” “谁是坏人?” “比如刑天,比如烈山氏,比如经常打你的族长,以及临魁。” “刑天不能劈,烈山氏可以轻轻劈一下,族长可以快快的劈死,临魁的双手被雷劈掉就好了。” 这个难题并没有让精卫难为多长时间,很快他就给了云川一个可以她可以接受的被雷劈的顺序。 云川抬手抹掉精卫发梢上的雨水,轻笑一声道:“你一定会如愿以偿的。” 精卫很高兴,站在野牛背上大声道:“雷电啊,请你劈死族长吧,也把临魁喜欢打人的双手劈掉吧。” 云川没有问精卫为什么如此的痛恨自己的父亲,与自己的哥哥,他觉得这应该是神农氏与临魁的错。 就精卫这样单纯的女孩子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在自己弱小的时候,那是一定要讲究一个对错的,当自己身处在一个很难界定对错的时代里,那就只好随遇而安了。 至少,他现在很肯定,喜欢精卫一点错都没有。 到处电闪雷鸣的就没法子安心睡觉,云川干脆让夸父他们举着火把继续赶路。 云川跟精卫抵达陨石平原的时候,仓颉正坐在温泉池子里享受难得闲暇时光。 **枯瘦的胸膛上虽然伤疤很多,却没有一处是雷电造成的,他看起来不仅平安,而且活得很好。 在他的左边蹲坐着一头伤痕累累的老虎,在他的右边是一头巨大而肮脏的野猪。 这两只野兽身上的伤势都很重,不过,相比之下,野猪的伤势似乎更重一些,毕竟,这家伙的一只前蹄都没了。 仓颉一点都不挑拣,还不断地把温水往野猪伤口上泼,有时候还用力清洗一下野猪的鬃毛,显得很友好。 云川带着大象过来的时候,老虎跟野猪就离开温泉池子一步一回头的走了。 刚刚走出陨石平原,老虎就一嘴咬在瘸子野猪的脖子上。 野猪发出巨大的嘶鸣声,挣扎一会就没动静了,这个时候,老虎就趴在野猪身边,一口,一口的撕咬着肥美的猪肉。 “你刚才把野猪洗干净的目的就想让它喂老虎?” “那头母虎刚刚生产了两个小虎崽,而那头野猪却是被猪群驱赶出来的流浪野猪。 牺牲野猪一条命,可以活三条命,我为什么不做呢?” 云川闻言笑了,指着那头已经被老虎咬的稀烂的野猪道:“你问过野猪愿不愿意了没有?” 仓颉抬起头看着云川道:“这个泉水可以治伤病,你为什么要独占呢?” 云川道:“上天赐予的,不受的话会遭遇横祸,如果我不取,你的首领轩辕会不会独占呢? 这里属于我的时候,我还会允许猛兽们来这里疗伤,这里一旦属于轩辕的时候,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首领即便是独占此地,也是为了万民的福祉。”仓颉想了一下对云川道。 他看起来很坚定,好像真的认为轩辕一定会这样做,轩辕的所作所为一定是为了所有人。 “道理呢?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轩辕拿到了不会封锁起来供自己独享呢?” 仓颉淡淡一笑,黝黑瘦长的脸上似乎蕴满了希望,深情的对云川道:“轩辕常说你是一个很有用的人,他很希望你能够成为他的部下。 为了你,他接纳了嫫母,并且把自己珍贵的种子赐予了嫫母,并成功诞下一个婴孩,让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至于孤独。 云川,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只能依靠身边的伙伴,有了这个依靠,让我们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不至于感到恐惧。 我听轩辕给我说过,他给你留下了一个兄弟,你却把这些好意视为极大的耻辱。 为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云川笑道:“因为我认为,给我留下一个兄弟这种事只有我的父亲才有这个资格。 旁人留给我的兄弟,只会让我感到羞辱。 另外,我不想跟你讨论这件事,对我来说,即便是提起这件事就让我怒火中烧。 现在,你可以离开这个泉眼了。” 云川说完话,就让夸父把仓颉从池子里捞出来丢在一边,然后等了很长时间,等泉水完全换成新的了,才留下两个仆妇帮助精卫洗澡,自己带着仓颉去了棚子。 “我应该离开了。”仓颉被人匆匆的套上兽皮之后就对云川道。 “听轩辕说你在造字,现在造了多少字了?” 仓颉微微一笑,指着陨石平原道:“我藏起来了,就在草皮底下,你掀开看看,能认识多少。” 云川揭开草皮,立刻就露出黑黝黝的陨石,果然,如仓颉所说,黑黝黝的陨石风化面上刻满了字符。 随着族人们帮着掀开附近的草皮,越来越多的字符出现在云川的面前。 “结绳记事不方便,有时候我们明明做了绳结,可是呢,我们还是会记错,看着自己结的绳结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身为轩辕记录大事的部下,很多时候我甚至记不清上一个寒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常常被轩辕呵斥。 云川,你说,我以后要是用这些字来代替结绳记事,你觉得怎么样? 我再也不会因为漏掉事情被首领呵斥了。” 云川蹲在地上小心的看着那些字,他没一个认识的,在他眼中,这些字都是一些弯弯曲曲的符号,很奇怪,每一个字的边上都会有几颗糜子,难道说这就是天雨粟的由来? “你造了多少字?”云川再次看了一遍脚下的字,确定自己一个都不认识之后,就拍拍手站起来问道。 仓颉从棚子里取出一个空空的麻布口袋对云川道:“每造一个字,我就在字的边上放五颗糜子,现在,你让人给我留下的半口袋糜子没有了。” “你以后准备告诉别人你造了半口袋字?这样记录,还不如不记录,连结绳记事都不如。” 仓颉摸着自己的心对云川道:“我都记在这里了。” 云川瞅着几乎被揭开一半的陨石平原,摇着头道:“你记不住的,没人能记得住,你一定会弄乱的。” “我记得住!” 云川抱着仓颉的脑袋仔细研究了好久,没找见插头,也没有看到内存,硬盘一类的东西,就认真的对仓颉道:“你记不住,就算你记住了,顺序会混乱。” 仓颉怒道:“我早就想到了,造字的时候,即便是顺序弄混乱了也不会影响别人读懂!” 正文卷 第六十八章学问?学问! 第六十八章学问?学问! 云川觉得仓颉这句话一点毛病都没有,竟然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他。 “这些字真的是你造出来的?” 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字迹,即便是鬼画符一般的文字,云川依旧不相信仓颉会神奇到这个地步。 想要了解一个古人,就不能从书上了解,尤其是从史书上了解,史书对此人的描述一般都是寥寥几笔,或者只说此人的丰功伟绩或者滔天罪恶,其余的事情都一笔带过,不足为凭。 如果云川只是诵读史书上的仓颉,一定会说——颉有四目,仰观天象。 因俪乌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 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 现在,仓颉就站在他的面前,虽然有些骄傲,对云川依旧保持着一定的礼遇。只是完全没有神的模样。 “听说你是看了乌龟爬行的痕迹才创出文字的?” “那里有这么容易,为了造字,我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才有了一些想法。 就这,来到这片陨石平原,与百兽作伴,观察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这才造出了这些字。 你也看到了,就在昨晚我写完了最后一个字,然后便是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我躲在草棚里不敢出去,眼看着雷电无数次的击打在地面上,火蛇在地上蜿蜒爬行,鬼神在棚子外边整夜的哭嚎。 为此,我不得不重新用草皮盖住这些字,隔绝了鬼神的目光,如此,这些字才能保全。 云川族长,你族有幸成为第一个目睹这些字的部族,所以,你们应该向我族首领献上礼物,以示顺从。” 云川朝泉眼看过去,发现精卫跟两个仆妇脱得光溜溜的正在愉快的戏水,看了一会,就收回目光瞅着地面上的字问道。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仓颉瞟了一眼道:“这是个“日”字。” 云川瞅着这个圆圈圈再看看太阳道:“这是按照太阳的模样画的?” 仓颉挺起胸膛道:“正是如此!” 云川又指着旁边的一个字道:“这是什么?人字?” 仓颉大笑道:“族长真是聪慧啊,这确实是一个人字,我是看着人的侧面画的。” 云川不知所谓的摇摇头,然后指着一个字道:“这么说,这个字一定是月亮的月字?” 仓颉笑的越发开心,连连点头。 “这是月牙的形状。” 云川又看着一个鸟爪模样的字肯定的道:“这一定是爪子的爪字。” 仓颉笑的眼睛都眯缝起来了。 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咬着舌头费力的在地上画了一些圈圈以及奇怪的符号。 丢掉树枝对云川道:“连起来读一下。” 云川摇摇头道:“不会,只认识里面的两个字,一个“日”,一个是“人”,别的不认识。” 仓颉脸上的笑容更加浓烈,一张丑脸皱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朵盛开的菊。 “轩辕日,云川人!” 云川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努力的克制住想要殴打仓颉的冲动,咬着牙道:“在你眼中,轩辕是神,我是人?” 仓颉大笑道:“我族之长本就是天生的神人,你虽然聪慧,却还是人。 云川族长,你也看到了,字我已经造出来了,现在,你还不臣服于我族长吗?” 云川挥挥手,示意夸父他们赶快吧这个刚刚造出字就开车的混蛋从陨石平原上给丢出去。 免得过一会,他再用甲骨文给云川写出一本民国版的《金瓶梅》来。 仓颉被夸父夹在胳膊底下就给抱走了,仓颉并不害怕,也不恼怒,反而大笑着对云川道:“你得到这些字没有用处,我不教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云川充耳不闻,对于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送上神坛的家伙,他都没有什么好感。 尽管仓颉此人非常,非常的伟大,对中华一族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云川还是看不惯他说的,什么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死了千八百回才造出文字的话。 骗谁呢? 即便是不喜欢仓颉这个人,云川还是让人给他准备了竹甲,武器,以及一大袋子最好的食物给仓颉。 反正这家伙一时半会死不掉,就派了两个手下去护送,还必须蒙上眼睛,免得他下次带着轩辕过来。 他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走的时候龙精虎猛的,还挥舞着竹矛扬天狂啸,生猛的就像《狮子王》电影里的那头蓝脸老狒狒。有这样的结果云川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这位文字的创造者。 当然,他也明白,仓颉并非是一个人创造出来了这么多的文字,汉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应该是先民长期累积发展的结果。 在仓颉出生之前就有陶文、有龟骨契刻符号。 之所以流传下来的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现在,几乎实锤了。 无论如何,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华历史走进了由文字记载的时代,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水岭。 云川挺羡慕的…… 真正知晓仓颉造字意义的人是云川,不是轩辕,不是蚩尤,就连仓颉本人都没有云川更加清楚。 他只是不想在向他高调炫耀的仓颉服软,不愿意表露出敬佩之意罢了。 又看了一遍这些字,云川还是只认识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字,印象最深的不外乎“日”,不外乎“人”。 虽然只认识这两个字显得很没学问,还非常的下流,不过啊,在这个时代里,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两个字跟人类的繁衍行为联系到一起。 都说出浴的女人最好看,这句话半点不假,当精卫被两个妇人用竹炭粉加稀释的碱水从头到脚清洗了好几遍之后,再把云川部的女人服饰穿好,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小姑娘藏起来,锁进柜子里,不让别人看见,尤其是刑天,烈山氏等人。 他很担心这个模样的精卫一旦被他们看见了,会改变他们的审美观。 还以为这姑娘的皮肤黑,洗干净了之后才知道她就是脏,人家的皮肤比云川细嫩的多,也洁白的多,白净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再加上刷子一样的长睫毛,眨巴两下,云川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 精卫很喜欢那套丝绸内衣,这东西滑滑的,凉凉的,穿上他之后就像是多了一层皮肤。 再套上一件被捶打的软软的麻衣,外边再套一件羊毛坎肩,穿上一双牛皮靴子,人的模样也就彻底的出来了。 云川历来以华夏正统自居,也不管华夏之名是否出在轩辕,蚩尤,神农氏的时代之后,既然他已经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当自己是华夏第一人好了。 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此为华夏。 精卫既然已经穿上华夏的衣衫,那么就该是华夏人的媳妇。 丢掉烂皮袄的精卫,此时灿烂的如同一只蝴蝶。 云川让人把仓颉制造的文字盖上,他觉得这些文字虽然很有意义,在实际操作上来说,基本没什么用处,因为,字实在是太多了,而那些符号也实在是太难了。 这样的字将来推广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这也是甲骨文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因。 传说,仓颉造字的数量有三斗小米的数量那么多,孔丘学习了一辈子只学会了七成。 既然学习天才孔丘也仅仅学会了七成就能成为文圣,那么,普通人完全没有必要学习这么多。 就像云川不能把《新华字典》里的字都认全一样。 如此,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生命太短,学习需要的时间太长,所以,就必须在学习的过程中淘汰一些没用的学问。 比如——高等数学,云川已经几乎完全忘记了,因为啊,在他以后的生活中没有机会再用,而他当初为这个没用的学问……说出来几乎全是血泪。 学习那里有欣赏绝色美人舒坦呢? 所以,云川很快就把仓颉毕生的心血抛到脑后。 拉住精卫的小手,小手很粗糙,看来小姑娘还需要富养才好,神农氏不知道如何疼爱闺女,云川准备补上。 看到美味的食物还是会流口水? 这也是不成的,云川准备在短时间内让精卫享用尽量多的美食,让她习惯美食。让她习惯远比野人生活更加精致的生活,并且认为这种生活才是生活的常态。 如此,她就没法子离开云川部落了,因为,除过云川部落,她在别的原始,野蛮的地方,根本就没法活。 重新吃到烤乳猪的精卫无疑是幸福的,大眼睛笑的已经变弯了。 “族长,你看那个女人的样子很像正在看猎物的狼。” 夸父憨厚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川看看跟他一起趴在软草地上的小狼,小狼伸出长舌头绕嘴一周,把已经流出来的口水收了回去,一本正经的看着不远处抱着烤乳猪嘴对嘴猛啃得精卫。 正文卷 第六十九章爱学习的精卫 第六十九章爱学习的精卫 “今年啊,族里要多养一些猪。”云川看着啃猪头的精卫对夸父道。 “这个女人太能吃了,族长如果想要她,一会我就捉住她,帮你按住手……” 身材高大的夸父蹲在云川与小狼的身边,对精卫如此消耗本族的食物非常的不满。 云川瞅着吃的忘我的精卫,低声道:“我其实很期望她能一直在我身边这样吃下去。” “太丑了,跟那些颜色艳丽的食人者一样啊,以后,族长要是跟她睡在一起的时候,我一定要睡在中间,万一她是一个食人者的话,可以先吃我。” 对于夸父忠心耿耿的话语,云川心中一点都不激动,还很想再殴打他一次。 这家伙尽管是夸父一族中最聪明的一个,就目前来看,还不够聪明。 “我只有跟她才能给你们生出一个神一样的小族长出来,这样啊,你的孩子以后就会像你跟着我一样,永远有饭吃,永远都不会感受到饥饿,不会感受到寒冷。” 也不知道夸父听懂了没有,看他不停地点着大脑袋,云川估摸着应该是听懂了。 自从被云川用孩子逼迫着夸父臣服之后,这个家伙桀骜不驯的野人性格似乎正在慢慢的褪去,跟着云川学了很多东西,每一种本领在夸父看来都是非常奇妙的。 尤其是每次吃饱之后,他都会不由自主的看向红宫平台上孤独的喝着竹叶茶的首领。 他原本是居住在红宫的,后来因为族长把所有食物都放进石头建成的红宫边缘,他就搬去了粮食仓库隔壁,只有每天嗅着咸鱼的香味,才能睡一个踏实觉。 饥饿,是洪荒世界永恒的话题。 所有人都挨过饿,除过云川族目前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其余的族群里的人依旧在挨饿。 包括轩辕,包括蚩尤,也包括高高在上的神农氏。 云川部是因为粮食有了盈余,所以,才能允许云川如此奢侈的将粮食浪费在精卫这种外人身上。 如果,轩辕,蚩尤,神农氏他们也跟云川一般浪费,那么,他们的族人一定会暴乱的。 云川其实就是在利用自己掌握了食物分配权,并且能让每一个人吃饱,才利用这个食物分配权攫取了部族的统治权。 就目前看,族人们对云川的拥护度非常高,因为能吃饱,所以,他们甘愿被云川驱使,哪怕去死。 饥饿,寒冷,濒临死亡的感觉太恐怖了,所以,这些品尝过这些恐怖感觉的人,才愿意用命来维护云川的统治。 云川部目前的盈余不多,他计算过,库存的食物,加上随时能补充的食物,可以支持云川部的人在遭遇了灾年之时吃三个月。 当然,这是维持在现在食物供给量的情况下,如果立刻恢复到野人的日常水平,可以吃半年乃至十个月。 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有了这些结余,云川部族就能度过灾年,保证不因为食物短缺饿死人。 食物充足给部族带来最大的一个改变就是——云川部族的人,如果不被野兽咬死,不被毒蛇咬死,不被敌人杀死的情况下,很少有死人的现象发生。 说实话,云川部族的人,在云川看来,整体上是一个非常年轻的部族,最年长的人的年龄也不超过三十岁。 不过呢,在这个十岁就已经基本被人当做大人对待的年代里,三十岁真的已经很老很老了。 没人觉得精卫是一个小女孩,在别的部族,十岁的女孩子就应该担负起部族人口繁衍的重任,要嘛被换亲,要嘛与外来战俘一起为本族的人口做贡献。 精卫之所以现在还能保持纯真,一来,她的父亲是神农氏,二来,身材娇小的精卫,不是一个好的生育对象。 云川之所以着急,就是担心精卫有一天被谁一棒子敲晕,给带回山洞成了别人的女人。 这个概率实在是太高了。 这一次,云川绝对不会允许精卫再回到神农氏。 为了不让神农氏发火,云川在来陨石平原之前,已经派遣阿布带着两个花大价钱从轩辕部弄来的生育经验丰富的绝世美人去了神农氏换亲。 云川可以很负责任的讲,这两位美人绝对是绝世美人,符合神农氏一族对美人的所有幻想。 她们每一个人的胸部都跟山峰一般高耸,每一个人的腰部就像大树一样粗壮,至于屁股,自然是跟河边的大石头一般浑圆。 为此,云川付出了两头牛,十只羊的惨重代价,这还是轩辕认为是云川需要这样的美人,特意给了一个优惠价。 一件完全与道德背道而驰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办起来不仅合理还充满了情谊。 云川沉默的时候,他的族人一般都不会去打扰他思考,精卫自己也很有原始女人的自觉。 在族长思考的时候,她不停地把一根小骨头在嘴里转来转去,好像这东西是最甜美的棒棒糖。 她并没有把烤乳猪全部吃完,而是吃掉了烤乳猪的头,肥美的四条猪腿,她一口都没有动。 她知道,其中一条腿应该是云川的,一条腿应该是夸父的,另外两条腿与猪身子应该是属于槐与其余武士们的。 族长在思考,一句话都没有说,她就只能等着,她很希望云川在拿到属于他的那条猪腿后,可以分给她。 云川从思考中醒来,见精卫呆呆地看着他,就笑道:“怎么不吃了?你应该没有吃饱。” 精卫缩缩身子,把装着大半只烤乳猪的竹盘恭敬地朝云川推过来,然后装作不在意的模样吞咽着口水,等待云川分割冷猪肉。 云川自然明白精卫的心思,撕下一条猪腿递给了夸父,又撕下来一条猪腿给了槐,最后撕下一条猪腿放在自己面前,再把剩下的肉推给了那些馋涎欲滴的武士们。 在精卫殷切的目光中,云川把属于他的猪腿给了精卫。 精卫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脸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吃饱了的精卫,就跟云川一起掀开地上的草皮,观看仓颉留下来的字。 事实上,精卫似乎表现得比云川要好,很多云川不认识的字,精卫却能猜出来。 比如——鱼,比如——鸟,比如——田,比如云川的川字,比如——家! 女孩子就是这么灵动与聪慧,完全不像是仓颉那个家伙,一张口就是让人难以接受的荤话。 精卫似乎对这些字非常的感兴趣,在认出来几个字之后,兴致勃发,拖着早就不耐烦地云川,认真的辨识这些象形文字。 以后的两天时间里,云川不是陪着精卫泡澡,就是一起研究这些字的意思。 中间,精卫还想要研究云川的身体,被他拒绝了,虽然精卫的身体已经有了一些女人的苗头,云川还是不想酿成惨剧,就这一点,他还等得起。 精卫已经能认识一百个字了。 她能认识多少甲骨文云川不在乎,是不是正确他也不在乎,他更在乎精卫在一天之内,就能准确地从一,数到一百。 云川不得不赞叹,这个时代的人恐怖的学习能力。当然,夸父是不能算在内的。 他到现在只能数到五,就这样,第二天醒来之后呢,还要重新学一遍才成。 很快,云川就发现了这些人的一个特点。 越是身材矮小,越是战斗力弱的人,学这些东西的时候接受能力就越高,越是武力值高的人,接受能力就弱一些。 不仅仅是认字,识数这两点,他们在学习说话,编织,种田,操舟,设置陷阱上,也普遍比那些身材高大的,身体壮硕的家伙们来的快。 这个发现让云川非常的惊喜,他利用自己总结出来的这个规律向前延伸性的大胆猜测一下。 那就是身材高大,武力值高的人更在意自己的武力,而身材矮小的家伙们之所能在严苛的自然条件下活到现在,依靠的就是自己的脑袋。 脑袋这个东西常用常新,不使用的话就会变成夸父这样的蠢货。 身材矮小,又不肯动脑筋的人,早就被大自然给淘汰了。 要知道,这种淘汰赛,可是从婴儿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对此,云川自己深有体会。 “一二什么来着?”夸父认真的搬着指头问云川。 云川面无表情的道:“一二三四五。” “哦,一二四五?” “不,是一二三四五!” “哦,一二三五?” 云川不再解说,真诚的对夸父道:“你以后只要努力的练习力气,把所有想要夺取我们食物的家伙统统砸死就好,数数这种事情还是交给精卫她们去做。” “不,我就要数清楚我到底有几根手指,要不然,哪一天掉了一根都不知道,送我女人的那个夸父族的女人,就是因为掉手指,脚趾,死掉的。 我不想死!” “我来教你。”精卫趴在云川后背上,把小脑袋从云川的脑袋后边伸出来对夸父说。 夸父不耐烦的挠挠耳朵道:“我要族长教,不用你!” 云川长叹一声,捏着夸父鼓槌一般粗大的手指,一个个的往下按。 “这是一,这是二,这是三,这是四,这是五,你一只手上有五个手指头,另一只手上也有五只,所以,你总共有十根手指。” “不对,我见过手指比我多的人,我们手贴手比划过,他的手指就是比我多。” 云川的面皮微微的抽搐着,他勉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准备跟夸父讲一下有人天生就有六根手指头这件事,却听精卫在他脑后道:“是啊,是啊,我也见过一只手上长六根手指的人。” 正文卷 第七十章报仇不能等到天亮 第七十章报仇不能等到天亮 “哦,一只手长六根手指的虽然不多,还是有的,不是多出来一根手指力气就会大,多出来的拿一根手指基本上没有用处,反而是累赘。 老天之所以给人弄五根手指头,是有道理的,你的手很好看,不用羡慕别人。” 跟精卫说话的时候云川就很有耐性了。 对于族长的两种面孔,夸父早就习惯了,从自己的竹筐里取出那份大号茶具跟红泥炉子对精卫道:“这个你拿走,把我的那个还给我。” 精卫瞅着这套大号的茶具为难的摇摇头道:“被族长拿走了,我要不回来,要不然,我下一次来帮你偷回来?” 夸父觉得精卫在骗他,他知道,精卫回不去了,他以后要长时间的面对这个丑陋的女人。 云川揽住精卫的肩膀道:“在我这里待着不好吗?” 精卫低着头不说话,过了一会才低声道:“族长跟我哥哥不会同意的,他们要出征,我可能也会被献给天神,成为天神的女人。 成为天神的女人就要住在天国,回不来了。” 云川淡漠的瞅着精卫道:“不是说你因为丑,不配成为天神的女人吗?” “族长做了一个梦,天神要我。” “你不是很喜欢成为天神的女人吗?” “不是的!”精卫突然大哭了起来。 “羲和她们被烧死了,我看见了,烈山氏把山给烧了,羲和她们是被烧死的。 火灭了之后,我去了山上,羲和跟常曦被火烧死了,她们躲进了一个石缝里,紧紧地抱在一起,还是被火烧死了,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们的身体从石缝里拉出来,那时候,她们的身体已经黏在一起了。 我把她们放在太阳底下晒,以为能活过来,结果,她们竟然融化了…… 我知道,她们没有嫁给神,是死了,是被大火给烧死了。 我害怕极了,因为我也是族长的女儿,将来肯定有一天也会被族长献给神,就央求刑天要我,刑天不要,还说我很丑,后来就央求烈山氏要我,结果,烈山氏也不要。 我上一次是想逃出来的,从你这里换了那么多食物,就是想跑远的,结果,才回到大河那边,就被捉住了。 这一次,如果不是丑丑帮我,我逃不出来。 你上一次说想要我,是真的吗? 我虽然丑,会把你伺候的很好的,可以不吃好吃的,还能尽量的少吃一点。” 云川闻言笑了,将瘦弱的精卫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瞅着她被泪水迷住的眼睛道:“我当然要你,也不怕你吃的多。” 精卫哽咽着道:“你想好,我是神的女人。” 云川伸出食指轻轻地在精卫翘翘的鼻子上摁了一下一本正经的道:“我就是神。” “你不是,你是云川。” “我是云川,同时我也是神,你不知道啊,很久以前我种了一棵树……” 听云川准备讲故事,夸父立刻就来了兴致,他打断云川的话接着道:“你是不知道啊,当初族长在天地中心种植了一棵树,这棵树光长树干不长枝叶,就这么笔直的往上长了两万个寒暑,结果这棵树就长到天上去了。 族长就顺着这棵树爬到了天上,然后就成了天神。” 云川赞许的看看夸父,虽然这个人混蛋明知道他们两人正在进行一场不适合有外人的谈话,他偏偏要靠的很近,且瞪大了眼睛看着族长抱起精卫,竖起耳朵听族长跟精卫之间的情话。 即便是这样,云川还是对夸父这种一心为他着想的行为很满意。 至于合适不合适,那是人的智商问题,只要动机与出发点是好的,就没有问题。 这已经是云川对夸父这个人的最后要求了。 精卫的说法,解开了云川心头的很多疑惑。 比如精卫为什么那么殷切的希望雷电轰死她爹,弄残她哥哥,却对刑天,烈山氏这种人物充满了期待的原因。 精卫不是傻子,就算她爹把常曦她们的死描绘的多么美好,也架不住精卫亲眼看到两个姐姐死了这一现实。 伦理经不起死亡威胁,这在这个时候几乎是一定的,更何况轩辕正在建立的伦理关系,还没有进入她们神农氏。 一群孩子无数个父亲,才是这个时代的主要人物关系,部族里的任何一个出色的孩子都能称呼神农氏为父亲。 所以,精卫这个神农氏女儿的名头,非常的不靠谱,或许,就是神农氏选择了精卫作为神的祭品,她才成了神农氏的女儿,这恐怕也是刑天,烈山氏不敢打精卫主意的原因。 否则,在一个半原始的部族里,哪一个女孩可以不受侵扰的长到精卫现在的年纪? 夸父的解释给了精卫极大的希望,她抱着云川的脖子,将自己的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久久不愿松开。 云川本来想要避开轩辕氏与神农氏的战争,现在看来,是避不开了。 如果精卫是人家选择的牺牲,那么,阿布带去的那两个绝世美人就起不到多大作用了。 换是不可能换到了,那就只好硬抢! 反正,不管是神农氏胜利,还是轩辕胜利,云川部的日子都不可能好过,既然如此,不如参与战争,让云川部成为左右战争进程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也好。 “你能带多少族人来云川部生活呢?” 云川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就低声问精卫。 “不多,不过丑丑他们一定愿意过来。” “能联系到他们吗?” “可以,只要在河对岸点一堆火,丑丑他们就会来接我。”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这是标准的公主逃亡故事,看样子,童话故事没有骗人。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云川见精卫的伤口也渐渐痊愈了,就带着一群人重新回到了桃花岛。 就像云川预料的那样,当轩辕部开始跟神农氏起冲突之后,云川部就成了一片世外桃源。 再加上蚩尤正在跟强大的“募”部落作战,就让云川部更加成了人间仙境。 封锁云川部的人手都被抽走打仗去了,所以,来云川部避难的人也就更多了。 阿布一瘸一拐的正在一个一个的登记新人,石板上一个火柴人就代表一个新人。 从他身后堆放的石板来看,他已经招募了非常多的人手,至于到底有多少,云川需要数过石板上的火柴人才能确定。 看了阿布的模样云川就知道换亲计划没有成功,瞅着鼻青脸肿的阿布,以及他拖着的那条腿,云川心中怒火中烧。 阿布是他最忠心的手下,他打的时候都没有下过这样的重手,现在却被神农氏的打,估计还不仅仅是挨打这么简单。 “我没有见到神农氏,也没有见到临魁,走到半路,美人就被刑天部的人给抢走了。 把我们几个打了一顿,还要我告诉你,把精卫送回去,同时,他还要十头牛,否则,就弄死我们。” “这么说,你应该知道刑天部在什么地方是吗?” “知道,我去了刑天部,那两个美人刑天部的人很喜欢,” “那么,你知道烈山部在什么地方吗?” 阿布摇摇头,精卫忽然道:“我知道,就在刑天部边上。” 云川瞅瞅西斜的太阳,就对阿布道:“能走路吗?” 阿布咬咬牙道:“能走。” 云川挥挥手道:“现在就睡觉,天黑的时候吃饭,月亮升起来之后我们过河。” 夸父咧开大嘴哈哈哈一笑,就率先回房间去了,不长时间沉重的鼾声就传了出来。 阿布低着头道:“刑天部的人很多。” 云川冷声道:“强壮的都去找轩辕的麻烦了。” “用火烧吗?” “既然烈山氏就在刑天部的隔壁,不用火烧一下,对不起这么好的机会。 精卫,我要你现在就去召集那些愿意跟你走的人,今天晚上,我希望他们能够帮我假扮烈山氏的人。” 精卫站起身就乖乖地坐进箩筐,槐跟着坐了进去,云川把自己的火折子放在精卫的手上道:“我的人被打了,这是我不能容忍的事情,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打回来,这样我才能心安。 你放心,以后你就是我云川部的人,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如果有,我们一定打的他连他母亲都认不出来。” 精卫认真的点点头,云川冲着她笑一下,就解开了绳索,吊篮顿时就顺着溜索,滑到河对面去了。 阿布有些担心,就对云川道:“刑天部的人很多。” 云川笑道:“我们过去就点把火,跟他们稍微接触一下就朝烈山氏的地盘跑。” “烈山部会帮着刑天部打我们的。” “不一样,我要放两场火,一把火烧刑天部,一把火烧烈山部,等他们两个部族的人都愤怒起来了,打起来了,我们就乘坐溜索回桃花岛。 所以啊,阿布,你今晚要跑很多的路,不知道你的腿能不能坚持住?” 阿布听了云川的计划之后,面孔立刻就变得红红的,咬着牙在云川身边快走几步道:“我一定可以,你看,我的腿已经好了,他们的房子都是茅草房子,很好烧。” 云川又对阿布吩咐道:“告诉战士们,如果被他们抓到了,就说自己是是轩辕部的人,能不死就尽量不要死,我迟早会把他们救出来。” 正文卷 第七十一章祸水东引 第七十一章祸水东引 偷袭最近的刑天部与烈山部是云川早就想好的事情。 从那道溜索建成的那一天开始,他已经在研究这件事的可行性了。 槐,绘俩个人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狩猎,也从河对岸带回来了不少的人。 云川自己也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 除过刑天部,烈山部特殊的语言没有人掌握以外,其余的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 现在,有精卫带人过来,云川就觉得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了,他就一刻钟都不想等。 天黑之前,精卫,槐回来了,然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几个人。 他们的年纪都不大,最大的就是精卫自己,其中最小的在云川看来,连十岁都没有,最多七八岁顶天了。 即便是这样,他们身上看不到半点幼稚的模样,只有属于野人的彪悍与警觉。 为首的那个男孩从背篓里掏出一条扭成麻花的菜花蛇单手递给了云川。 这是他的贡品,也是他想要加入云川部的必要过程。 云川从他手里接过那条菜花蛇,任由菜花蛇缠在他的手臂上,从腰带上抽出一柄短短的小匕首递给这个孩子。 孩子接过匕首,就带着那三个孩子匍匐在云川脚下,精卫骄傲的对云川道:“丑丑以后一定会成为猛士的,比刑天都要强大的猛士。” 云川笑着道:“我看的出来,这些都是年轻的猛士。” “只要让他们吃饱,他们能做任何事。” 精卫不停地帮这几个孩子说着好话,她生怕云川嫌弃这些孩子太小。 丑丑人如其名,这真是一个丑丑的小男孩,他的耳朵少了一只,鼻子也没有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带孔的肉瘤,这该是被熊带着倒刺的舌头舔过形成的。 云川很难相信,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需要面对巨大的狗熊。 面对狗熊其实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孩子居然从狗熊嘴中逃出来,并且活下去了。 “你知道烈山部在哪里吗?”云川笑着问道。 “我知道,我以前常去烈山部拿食物。” “神农氏不管他们吗?”云川瞅着精卫问道。 “族长说他们已经长大了。” 云川点点头,想想自己的遭遇,他们确实是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能在族群里白吃白喝。 “会说刑天部的话吗?” 丑丑点点头,随即就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会说烈山部的话吗?” 丑丑再次点点头,还是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云川对阿布道:“你们现在就要学会这几句话,在遇到刑天部的时候说烈山部的话,在遇到烈山部的时候说刑天部的话。” 阿布,槐,绘他们听的很认真,夸父还在酣睡,而这些小孩子们的所有注意力已经放在了仆妇们抬来的大锅上。 既然饭已经好了,云川没有让他们失望,一下都没有耽搁立刻开饭。 饭好了,夸父也就睡醒了,他现在不仅仅在吃饭一道上很有经验,连放火这种事也有了不错的经验。 他的饭碗比常人大,这是云川特意给他烧的一个黑陶碗,装一碗饭,那个陶锅里的饭食就没了一半。 再往陶碗里丢一条两三斤重的蒸咸鱼,他的晚饭基本上就够了。 云川的饭是小米饭跟蒸咸鱼,精卫第一次吃到了云川部落的正常饭食,没有失望,反而非常的激动。 这个时代的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基本上没人愿意说话,多说一句话,就少吃一口饭的道理他们还是懂得。 夸父明明是最后一个吃饭的,却第一个结束,放下饭碗,他就弄来了很多松明。 松明就是松柏树枝中含油量最多的部分,燃烧起来之后光明很稳定,也很持久,是云川部落中主要的照明工具,更是云川平时放火的神兵利器。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了,而月亮也慢慢升上了天空,夸父背好自己的锤子带了大量的松明率先过了河。 等夸父在对岸点亮火把之后,云川,精卫带着小狼也就顺着溜索,进入了神农氏的地盘。 等所有人到来之后,云川就站在那棵大柳树下对阿布,夸父一行人道:“听阿布的话,等刑天部跟烈山部的人打起来之后,你们就离开,我在这里等你们。” 阿布答应一声,就带着一百个人离开了大柳树。 偷袭的时候人不能太多,云川在匆忙间,也只能寻找到这么合格的人。 所谓合格的人,就是一群能在晚上看见道路的人。 能在夜晚看见道路的人,基本上来自狩猎部落,云川部族中的人手很杂,农耕,狩猎部落的人都有,其中,大部分来自于被轩辕,蚩尤,神农氏欺负的弱小农耕部族。 能不能走夜路,这跟人们吃肉多少有关系,吃肉多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数量就多一些,吃肉少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总量就少,只要在云川部落好好地吃饭,好好地生活,那些农耕部落来的人,迟早也能在夜晚活动。 人很快就走了,云川谨慎的爬上了大柳树坐进了竹筐,把小狼放在平原上,只要小狼发现有危险降临,云川立刻就能通过溜索回到桃花岛。 生命太过珍贵,云川不打算冒险。 说实话,如果不是为了给部下们壮胆,云川绝对不会轻易离开桃花岛参加到一场战斗中。 精卫猴子一样爬到了柳树的最高处,充当云川的哨兵。 说起来河东要比河西平坦的多。 河西多山,而河东却是一马平川。 在云川看来,河东的这块平原属于冲积平原,也就是说这片平原是大河上一次泛蓝的时候硬生生的冲击出来的。 所以,在河东的河岸上,除过这棵根深叶茂的粗大柳树,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树木。 河水冲击出来的平原,土质肥沃,所以,这里的植被茂盛,荒草足足有一人多高,如果爬上柳树顶端,视野就极为开阔。 根据精卫讲,刑天部有很多的牛羊,所以,他们选择的居住地基本上都在水草丰茂的地方。 他们居住的房子吗,大多是草房,春夏的时候会来到河湾,平原上放牧,秋冬的时候就会离开平原,去丘陵地带过冬。 烈山部与刑天部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善于点火烧荒,烧掉一片草地之后,就会把种子洒在地里,然后就放任不管,就等着作物成熟之后收割。 所以呢,烈山部一般都会在靠近山丘的地方居住。 刑天部珍惜草场,而烈山部喜欢放火,所以,这两个部族天生就是有矛盾的。 云川一个人坐在竹筐里,听着草丛里的虫子鸣叫,也顺便听着精卫吱吱喳喳的声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川发现月亮已经走到了最高处,并且开始下落了,就问精卫。 “看到火光了吗?” “没有。”骑在最高处树干的精卫此时比云川还要紧张,他很担心那一百个人有去无回。 小狼自从到了平原处,就趴在草丛里一声不吭,身为狼族一员,在陌生的,没有保护的地方,它有足够的谨慎与耐心。 黑夜中突然有了一道光,紧接着,更多的火光在地平线上升起,寂静的黑夜顿时就变得嘈杂了起来。 云川猛地站起身,无法保持平静,他摸黑迅速爬上大柳树,坐在精卫身边朝着火的地方看过去。 此时,大火已经连成了一片,将那边漆黑的夜空照耀的通红。 “刑天部着火了。”精卫钦佩的看着云川。 “接下来才是最危险的,我不仅仅要烧掉刑天部,也要烧掉烈山部,更要这两个部族在这个黑夜里互相厮杀,流淌足够多的血,积蓄更多的仇恨。” “为什么呢?”精卫不明白云川的思维逻辑,在她看来,烧掉刑天部就是对刑天最大的惩罚。 云川低声道:“你要学会多想,一件事的发生,从来都不是孤独的,发生了一件事,就说明还有很多的事情即将发生。 真正的聪明人看到一件事情,他就能立刻想到两件,三件,甚至十件事情。 看到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并做好防御,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做事的方法。 你以前,总以为武力上的强大,就是强大,所以你不惜去求刑天要你,去求烈山氏要你。 希望他们能够拯救你,保护你,最终一次次的失败了。 你要多想,当武力比不过别人的时候,你就要想别的法子,借用别人的武力去对付强大的敌人。 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退路,我们必须活着,只有活着,才有无数的击败敌人的机会。” 精卫一边听云川说话,一边继续瞅着远方,她听不明白云川说的话,她却生生的给记住了,总有一天会明白,会听懂这些话的。 “烈山部也着火了。”精卫的呼吸急促了起来。 云川抬眼看过去,果然,在被月光照耀的雪白的黑山下,也有一个又一个的火点出现了。 虽然看不见夸父,阿布他们的身影,云川的心也不由得剧烈的跳动起来了。 目标第二步已经完成,接下来就要看至关重要的第三步了,看看这两场大火能不能把刑天部,与烈山部的怒火勾引起来。 只有让这两个部族火并,刑天部的人才会忘记曾经去过他们部落给他们送美女,并且被他们羞辱并殴打的阿布。 想要掩盖一件事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弄出一件更大的事情 正文卷 第七十三章野人比想象中好骗 第七十三章野人比想象中好骗 云川不想让精卫这个小人儿一直占据神农氏这种大人物的心。 必须让他烦躁起来,必须让他没有任何时间去理睬除过神农氏生死攸关之外的事情。 很多麻烦都是因为大人物太过闲暇才出现的。 所以,从现在起,云川准备制造大量的麻烦让神农氏动起来,忙起来,慌起来。 等神农氏度过这段忙碌的时光后,一个弱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精卫说不定就被神农氏给遗忘了。 在这之前,精卫还是需要淹死一次…… 云川轻易不敢改变历史的发展进程,就像他能杀轩辕而不杀,能杀蚩尤而不杀是一个道理。 乱了历史进程,对云川来说半点好处都没有,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轩辕,蚩尤,就是他的指路明灯。 没有了这两个人,云川对未来的就没有了预见能力,只能两眼一抹黑,跟野人一样,在洪荒这片万古长夜中跟瞎子一般摸索。 所以啊,精卫必须被淹死,她的故事一定要流传的足够广,足够长远。 “精卫,你淹死一次怎么样?” 精卫听云川这么说,手脚顿时冰凉……带着哭腔道:“你要我成为河神的女人?” 云川道:“你只会成为我的女人。” 精卫悄悄的凑到云川身边,仰着那张苍白的小脸靠着云川的肩膀道:“我不想死。” 云川笑道:“精卫不死,你以后就没有好日子过,想要过上好日子,你就必须假装被淹死。” 听云川这么说,精卫仓惶的神情才变得正常,苍白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 “为什么呢?” “主要是必须让神农氏,临魁,刑天,烈山氏这些人认为你死了,你才能无牵无挂过自己的好日子。” 云川解释清楚之后,精卫立刻就把目光投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大有一头跳进大河的意思。 云川一把拉住精卫道:“先不急,这是最后的手段。” 黑夜中的火光越来越盛,而且,在强劲的夜风的帮助下,一团火光正在迅速的向另一团火光接近,而靠山的那团火光也正在迅速的向山丘上蔓延。 抬头看看已经落到山头的月亮,云川忍不住焦急了,按照约定,阿布,夸父,槐,绘这些人应该回来了,他们必须在月亮落山之前回到桃花岛。 云川带着精卫,再一次回到了竹筐里,火折子已经捏在手中,假如月亮落山夸父他们还没有回来,云川就准备立刻点亮火折子,回到桃花岛。 小狼的眼睛依旧绿莹莹的在黑夜中闪着光,这说明附近根本就没有人赶来。 云川攥着火折子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这一次,云川部精锐尽出,如果全部折损在这里,云川就只有带着部族向陨石平原转移了。 离开了桃花岛这个食物丰富的地方,云川很难再给部族提供如此充沛的食物了。 可以预见,在那种情况下,一个武力值并不高的首领,大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有食物,就有权力,没有食物,注定没有权力,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绝情,现实。 眼看着月亮只剩下半张脸了,云川闭上眼睛,准备吹亮火折子的时候,小狼开始低声咆哮起来。 云川立刻从竹筐中跳下来,跟站起身并没有发出攻击的小狼一起迎接胜利归来的猛士们。 等到云川听到一连串沉重的脚步声之后,小狼已经收起了龇牙咧嘴的丑模样,重新变得欢快了起来。 率先赶回来的是绘,他是云川部族中跑的最快的人,当他看到云川的那一刻,就忍不住高兴地道:“族长,打起来了,他们真的打起来了。” 云川长吁了一口气道:“不是说好了月亮下沉的时候就往回走的吗?怎么拖到现在?” 紧紧跟在槐身后回来的绘连忙道:“主要是在等夸父。” “他受伤了?”云川踮起脚尖朝绘的身后看去。 阿布慢悠悠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夸父觉得本族的美人,不能白白送给刑天部,他趁着刑天部的人跟烈山部的人在黑暗中打起来的时候,又摸回混乱的刑天部找我们送出去的两个美人去了。” “混账!”云川匆匆骂了一声,见几个人是被搀扶着回来的,立刻就点亮了火折子,划几个圈,让对岸准备开始拖拽竹筐,先把伤员带回去。 既然场面都在控制之中,云川就不着急第一个回桃花岛了,而是选择最后一个回去。 这是一个好的族长,一个勇敢的族长应该有的操作。 竹筐一次最多能装六个人,必须在天亮之前全部撤回桃花岛。 小狼低声呜咽两声,云川马上就听到了一阵极为沉重的脚步声,随即,身材高大的夸父就从黑暗中钻了出来。 云川首先看到的并非是夸父,而是两个硕大的臀部,云川眨眨眼,以为自己看错了,仔细一看,才发现夸父的两个肩膀上扛着两个光溜溜的女人。 只因为这两个女子臀部朝前,云川才误会夸父的肩头又长出来两个屁股一样的脑袋。 “族长,我把美人给你抢回来了,这样,你就不用跟那个丑人睡觉了。” 夸父的出现,让云川在瞬间就没有了收揽人心的想法,等第三趟竹筐回来的时候,云川带着精卫,小狼以及阿布,槐,绘,头都不回的跳上竹筐,顷刻间就被竹筐带去了桃花岛。 “你带着美人最后回来。” 云川清朗的声音从漆黑的河面上传来。 很快,夸父身边就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 夸父在妇人肥硕的臀部拍了一巴掌朝已经远去的云川喊道:“你看,真的是美人!” 黑夜中,夸父没有压抑嗓门,因为偷袭成功而欢乐的精卫拉着云川的胳膊高兴的道:“她们真的是美人,一定能给族长生出最强壮的儿子。” 云川冷笑一声道:“要是给我生出夸父一般的儿子,会把我活活气死的。” 说话的功夫,竹筐就已经到了桃花岛,几人下了竹筐,就迅速来到了红宫。 云川进来的时候,先是查看了一下伤员,发现他们的伤势不是很重,这才问阿布。 “我们死了多少人?” “没死人,去了多少,回来了多少,那个丑丑很有用,跑的快不说,还会用一个皮兜子甩石头,就是他用石头打伤了刑天部的守夜人,我们才能悄悄地摸进去放火。 族长,这个丑丑交给我,跟我一段时间之后,就能派上大用场。” 听说这一次没有死人,云川的心情就变得更好了。 早在出发之前,云川就已经让仆妇们煮了三只大羊,此刻正是羊肉酥烂,羊汤鲜美的时候。 等仆妇们准备好了宴席,一群脏呼呼的人立刻就欢呼起来,炽热的目光盯在汤锅上,速度快的已经拿好了竹碗,竹勺,就等着族长一声令下之后,大家开始抢夺。 夸父没来,云川只是微笑着与阿布,槐,绘,精卫说笑,还时不时地探出手摸摸几个少年的脑袋。 这一次丑丑没有拒绝,云川瞅着光亮下丑丑那张被熊舔舐的乱七八糟的脸,站起身从一个竹箱子里翻出一个能掩盖住半张脸的大眼睛青铜面具,用自己的小刀在薄薄的青铜面具上戳了四个眼,扯开一条嫘送的丝绸布,分成四条拴在面具的孔上。 然后来到丑丑的身后,将青铜面具戴在他的脸上轻声道:“这张脸更好看,也更加的威猛。” 青铜面具上的花纹为回字纹,造型古朴粗犷,最妙的是这张面具恰好遮盖住丑丑那张被狗熊舔舐的乱七八糟的上半边脸,却把他的嘴巴露在外边,并不影响进食。 “你以后就不能叫做丑丑了,戴上这个面具哪里丑了,多威武啊,谁见了都会害怕,以后你不叫丑丑,叫睚眦。” 丑丑看着水盆中的倒影,嘴角微微上斜,对眼泪模糊的精卫道:“我以后叫睚眦,不叫丑丑!” 精卫上前拥抱住丑丑低声道:“对,你以后叫睚眦,要让所有人都害怕你。” 正当众人的视线从羊肉汤锅转移到睚眦身上的时候,夸父推开大门走了进来。 还是方才的雄伟模样,依旧是两个肥硕的臀部夹一个硕大的脑袋。 才进门就看到了羊肉汤,刚刚被云川抛弃的不快迅速就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将肩头的两个女人随手丢到墙角,利用巨大的身体挤开了两个族人,强行坐在中间,然后就瞪着一双巨大的眼睛瞪着云川发出开吃的命令。 至于刚才云川好不容易塑造的温馨场面,立刻就消失了,每一个人,包括刚才还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睚眦跟精卫,也把注意力放在了羊肉汤上。 有夸父在的地方,每一个人都要努力争夺食物,否则,绝对吃不饱。 云川强忍住心头的怒火,挥挥手道:“吃吧!” 顷刻间,十二个巨大的汤锅就被一百颗脑袋给遮盖住了,其中一颗最大的脑袋,占据了半个汤锅。 等到脑袋们消失,云川只能端起装满小米饭的竹碗,用勺子挖了一些羊汤,浇在小米饭上,递给被人群差点挤死的精卫道:“吃吧,羊肉是不用想了。” 正文卷 上架前的最后哀鸣 公众章节写了二十三万字,所以,明天就要上架了,没挑时间,没管状况,连强推都不在意,至于订阅怎么样,只有天知道,随遇而安就好。 问题是,我的月票啊,我已经跟人家吹牛逼,说弄两万张月票小事情,几天就好……结果被活生生的打脸了。 明天就要上架了,孑2只能发出最后的哀鸣,求票啊,孑2已经开始无底线创作了。求票啊,跟脸面有关的事情不能麻痹大意。 孑2拜上 正文卷 第七十三章初遇计谋的野人们 第七十三章初遇计谋的野人们 吃完饭,忙碌了一夜的族人们就纷纷退下了,云川让槐带着受伤的族人去陨石平原的泉眼里养伤,其余的人平日里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可以的掩盖。 说实话,后边的命令云川下的非常无奈。 指望一群还没有脱离野人状态的人学会掩饰这么高深的行为,有些难为他们了。 夸父抢夺回来的两个美人,并没有因为身上没衣服就羞涩,更没有因为又换了一个地方就不吃饭。 虽然羊肉她们没有抢到,糜子饭却一点没少吃,并且还学会了往糜子饭上浇肉汤。 吃饱了,就理直气壮地往云川洁白的羊毛地毯上一躺,睡得稀里哗啦的,至于云川要不要临幸她们,那是云川自己的事情。 美人儿就是这么有自信。 眼看着羊毛地毯被这两个丑女人弄出来两个乌黑的人形污渍,云川已经非常,非常的愤怒了。 回头寻找夸父的时候,却听见这家伙沉重的呼噜声从咸鱼仓库那边传来。 精卫找来一根竹条,开始抽打那两个绝世美人,美人们吃痛跳了起来,匆忙离开了屋子,又不敢走远,才出门,又倒头在门口睡了。 云川以前就喜欢干净,只是没有严重到洁癖的程度,自从在母亲的部族跟他们厮混了一年之后,他喜欢干净的毛病不但没有被肮脏的野人部落治愈,反而进一步发展到了洁癖的程度。 平日里羊毛地毯就是他睡觉的地方,现在,他一点都不想睡,即便精卫把自己脱光了,盖上兽皮被子不断地朝云川眨巴眼睛,他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房子,并且命令精卫睡醒之后,记得把羊毛毯子重新洗涮一遍。 精卫非常的失望……脑海中已经开始搜索,如何让自己变得美起来的方法。 不是云川故作清高,而是他脑海中的禁忌条例不允许他这么做。 不管野人部落的习俗是什么样子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就是十二三岁的女孩,即便野人部落里的女孩初潮来的比后世的女孩早,同样掩盖不了,精卫还是一个孩子的事实。 自忖做不出禽兽之举,再加上精卫的身体那么单薄,还是再养几年再说。 就在精卫认为云川去找那两个绝世美人去的时候,云川让仆妇给两个一丝不挂的女人带来了衣衫。 从她们疲惫的程度来看,估计她们自从到了刑天部落就没有穿衣服的机会。 太阳还是一如既往地升上了半空,大地一片光明,所有藏在黑暗中的阴谋,污秽,淫猥,恶毒都被太阳光蒸发的一滴不剩。 早出去河对岸竹林里采集竹笋,竹虫,竹鼠的族人们已经背着背篓跨过刚刚放下来的吊桥去了竹林。 负责饲养牲畜的族人驱赶着羊群,猪群,鸡群来到河边饮水。 田地里负责种植粮食的族人也下到了田地里,拔除禾苗间的杂草。 水渠里的水清亮亮的流淌着,竹子水车因为水面涨高,转动的很艰难,那些粗大的木头跟竹子不断地发出危险的吱吱呀呀的声音,不过,竹筒还是有条不紊的将一桶又一桶的河水倾倒进水槽里,且水花四溅。 一大群光屁股的男孩,女孩们巡梭在外围的桃树下,此时的桃子酸涩难吃,依旧是他们最渴望的零食。 大象从茅草棚子里走了出来,三头大象一头小象,在宽阔的道路上形成了好看的大象漫步,只是后面总是一头牛,弄不对颜色,也弄不对节奏,破坏了大象漫步的美感。 小狼不肯睡觉,蜷缩在红宫的平台上,只有在仆妇们端着锅或者竹碗的时候,才懒洋洋的过去检查一遍,没看到吃的,就重新趴下,将尖尖的狼嘴埋在新长出来的软毛中间,只露出一只眼睛显得非常阴险。 桃花岛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所以,不管烧出多少砖瓦都是不够的,今天看样子正是砖瓦出窑的日子,砖窑上蒸汽缭绕,一个只穿着一条麻布裤衩的精壮男人吆喝一声,粗大的竹管里就喷出大量的水浇在砖窑上,一时间,整个砖窑都被雾气笼罩。 与火气斐然的砖瓦窑相比,陶器窑这边就显得平和的多,干这活的大多数都是有些年纪的族人,他们有的正在踩泥,有的正在拉胚,有的用竹棍正在雕刻花纹。 一些有志气的小孩子则蹲在匠人们身边,看这些人如何将一块块泥巴,最后变成一件件好看的陶器的。 巨大的蚕房外边,妇人们已经在门口放置了一排排巨大的竹匾,上面都是清晨才摘的柞树叶子。 喂蚕的树叶一定要洗干净之后晾干,不能有水渍。 这一季的柞蚕长成之后,云川部落就能自己制作丝绸了。 一股草木被烧焦的味道从河对岸飘过来,昨夜的那两场大火已经蔓延到了河边。 溜索依旧完好无损,一群人正站在溜索的那一头仔细地研究这道绑在大柳树上的粗大竹索。 阿布不知何时站在了云川身后,低声道:“他们发现溜索了。” 云川平静的道:“派一个人过去,问问他们昨夜那场火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要在有人的地方放火。” 阿布笑道:“是该问问,要是火星子飞过河,烧到我们怎么办,我亲自去问。” “不要上岸!” 云川吩咐完毕就回到了红宫平台,这个时候越是装作若无其事,交涉的结果就越好。 眼看着阿布乘坐竹筐过了河,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飞到岸边,而是让控制绳索的人把他放在可以跟那些人交流的位置上。 过了好一阵子,阿布回来了。 “他们在问我们,有没有发现烈山部的人,我说没有,还说他们这样随便放火是不对的,他们说火不是他们放的,是烈山部的人放的,还说,我们要是生气,可以去找烈山部的麻烦,他们刑天部一定帮忙。” 听着这些傻精傻精的话,云川并没有露出得意的模样,刑天部没有跟烈山部死拼到底,还有人活着,就算是计谋的失败。 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从此,刑天部跟烈山部应该成了不死不休的死敌了吧。 虽然这一次的突袭计划漏洞百出,云川依旧不怎么担心,就他跟野人混了这么长时间的经验来看,他们一般懒得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同时,这种复杂的事情一般都是刑天这种大人物思考的问题,跟普通族人无关。 等刑天发现部族被偷袭了,还被人一把火给烧了,再从跟轩辕作战的前线赶回来的时候,他那些愚蠢的族人恐怕连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说不清楚。 毕竟,这种程度的复杂算计,还不在野人们的思考范围之内。 要知道夸父这种人并非是野人部落中的奇葩,而是野人部落中的普遍现象。 “族长,天气渐渐变热了,刑天部说他们部族中很多牛羊都被大火烧死了,还能吃,就是数量太多了,他们想用这些烧死的牛羊,跟我们换一些锅。” “他们要换多少?” “十口锅。” “告诉他们,可以,另外,如果他们能拿来更多的牛羊,我是说处理好的牛羊,可以跟我们换取更多的东西,比如可以吃的竹笋,草籽也能少量的换给他们一些。” 阿布原本转身要去办事,听云川这么说又停在原地不解的问道:“为什么给他们粮食呢,他们是敌人。” 云川冷笑一声道:“除过我们自己,所有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包括轩辕跟蚩尤。 神农氏强大,我们就一定要帮助轩辕打神农氏,现在,刑天部,烈山部火并,对于轩辕来说是最大的好消息。 他一定会在战斗中占便宜的,轩辕可以占神农氏的便宜,可是呢,他不能现在就打败神农氏,所以,我们既要削弱神农氏的力量,又不能让神农氏彻底失败,你明白吗?” 这个道理对阿布来说实在是太过深奥,他理解了好久,还是摇着头问道:“为什么?” 云川瞅着一脸茫然的阿布道:“因为轩辕干掉神农氏之后,下一个要干掉的部族一定是我们。” 等云川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给阿布讲述一遍之后,阿布才带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去跟刑天部交易去了。 第二天,桃花岛上的肉食就堆积如山,云川不得不调集很多人集体处理这些肉。 有些肉已经有味道了,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用盐腌制了,快快的用松枝熏制,然后好拿去跟轩辕交换更多的草籽出来。 没有味道的肉,云川自然要留下来自己吃,反正这个时代没有卫生管理局,只要是食物,就是最好的东西,容得你挑挑拣拣? 即便是这些变质的肉吃死了人,剩下的人也会接过那个死人的碗继续吃,直到吃死为止。 不过,这只是云川的意淫,跟乌鸦争夺腐肉的事情那些人都没少干,仅仅是轻微变质的肉,对他们的肠胃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云川没有往肉里下毒,已经是难得的好商人了。 精卫认真的数肉山里属于牛的那一部分。 “十六头牛!”精卫得到这个数字之后笑的很开心。 “刑天部有二十四头牛,就算还剩下八头,他们今年也绝对不好过。” 云川笑了,拍拍精卫粗糙的小手道:“算数不是这么用的,那么大的一场火人都被烧的很惨,就不要说牛了,食物一定是烧光了,他们自己也需要留下来一部分牛肉。 第二,牲畜虽然死伤惨重,可是呢,他们的人也损伤的很严重,不过,死伤的大部分都是女人跟小孩,能打仗的都被刑天带走了,所以说啊,人家的实力还是很强大的。” 正文卷 第七十四章不跟妖孽做朋友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七十四章不跟妖孽做朋友第七十四章不跟妖孽做朋友 很久,很久以前,云川的妈妈在云川小时候被同学揍了,欺骗了,伤害了之后,往往就会告诉云川一句话,吃亏就是占便宜!!! 云川曾经把这句话奉为圭臬。 结果,他很快就发现,自己被人殴打,欺负,伤害的次数更加的频繁了,而且快要让他疯狂,崩溃了。 然后,云川就开始反击,他的鼻子破了,不在乎,对手的鼻子一定要破的更加厉害。 他的牙掉了一颗,不要紧,以后还会长出来,所以,他就用砖头敲掉了对手半嘴的牙。 然后,就没人欺负他了,只是,他跟妈妈站在空旷的操场上,无人理会——校长果断的把他开除了。 云川觉得很解气,可是妈妈却再一次苦涩的告诉他——吃亏就是福。 云川不以为意,直到妈妈带着他到处寻找可以上学的学校经历的各种诘难以及遭遇之后,他才知道,有时候拳头打在身上,牙齿被打掉并不是最疼的。 从此,云川就学会了隐忍,不过,他还是会反击,只是这种反击从未给他带来任何麻烦。 因为,云川发现,母亲的话是错的,自己一味地用暴力解决事情的方式也是错的。 所以呢,云川以后的生活就变得很顺利,考上大学,参加工作,哄骗师傅把女儿嫁给他,虽然说彩礼要的多了一些,师傅的闺女也太平庸了一些,娇惯了一些,还好,女人基本的操守还是没问题的。 日子过的平庸而顺利,这就是云川从无数痛苦中总结出来的法子,带给他的福利。 所以,我们从痛苦跟磨难中学会的本领仅仅是让自己过上平庸的生活? 云川不服气哦,他准备把母亲那套吃亏就是福的那一套理论用在别人身上,看看有没有更好地结果。 具体的操作办法就是用计谋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别人,催促别人成长,催促别人上进,催促别人变得聪明,就像他小时候的那些同学对他做的一样。 轩辕这人基本上不用上进,不用变得聪明,更不用成长了,因为他早就进化到了人类能进化的巅峰状态了。 如果再让他不眠不休的上网一年,接触一下后世海量的知识,他真的会变成神。 在看了云川准备跟他交易的烟熏肉,咸肉,以及大量的香肠之后,轩辕立刻就道:“所以说,刑天部跟烈山部的火并是你弄出来的?” “胡说八道,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我这么弱小,只能在你们这些大人物的夹缝中苟且偷生的我,怎么可能会干出这么大的事情?”云川当然一口否定。 “说说看,你是怎么办到的?我非常地好奇。” “我都说了,不是我干的。” “让我猜一下啊,你有一条索道连接着河对岸,然后呢,你就趁着天黑悄悄地溜过去,点了人家的部落,然后又把烈山部的部落给点着了,你说不定还带着人去袭击了刑天部,又让你的部下去袭击了烈山部。 打了之后就跑,然后跑着,跑着,刑天部的人跟烈山部的人就碰在了一起……” “不是,你胡说!”云川否定的斩钉截铁。 轩辕并不在意云川的否定,急需慢条斯理的道。 “那时候天很黑,部落着火大家又很生气,反正只要不是自己部族的人,就一定是放火的人。 再加上烈山部喜欢放火的名声在外,刑天部自然就跟烈山部的人打起来了。 再然后呢,两帮人忙着打架,没机会拯救着火的部落,所以啊,牛羊都被烧死了。 而草原大火又不能把牛羊烧成灰,还留下了大量的肉,这个时候,你恰好出现,提出用陶锅,草籽跟人家交换这些不好保存的肉食。 然后再用这些肉食跟急需肉食提升战力的我交换更多的草籽。 云川,不得不说,你真的很厉害。” 云川平淡的将一杯竹叶茶推到轩辕身边道。 “喝口茶,说了那么多的话,嘴边都有白沫子了。” 轩辕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既然你的东西来的容易,能不能不从我身上扒皮了?” 云川怒道:“这些肉食都是我族之人辛苦弄来的,牛是我的,羊也是我的,你想白白拿走,做梦!” 轩辕用手搓搓脸,一脸痛苦的道:“牛是刑天的,羊也是人家刑天的,是你从人家手里夺回来的。 现在,你又想从我手里抢夺更多的草籽? 天底下的好处被你一个人占尽了,这不公平。” 云川听了轩辕的话马上就安静下来了,把玩着手里的杯子道:“我可以跟蚩尤交换。” 轩辕站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笑着道。 “蚩尤正在跟募部落作战,你知不知道,募部落最多的是什么吗? 我告诉你,就是牛羊跟鹿! 战争的原因是募部落的牛羊吃了蚩尤部落的禾苗,所以,人家不缺你这点肉食。” 云川皱眉道:“说清楚啊,蚩尤跟募部落作战的时候是冬天,哪来的禾苗让牛羊啃?” 轩辕四仰八叉的坐在椅子上大笑道:“反正蚩尤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跟募部落说,他们部落的牛羊就是因为吃了他家的禾苗,才长的又大又肥。 必须把这些又大又肥的牛羊补偿给他,他才能不生气。 募部落提出给他一半,他不干,然后就打起来,估计再有几天,募部落的人就要死光了。 所以呢,你想要换东西,只能找我换。” 轩辕说着话坐直了身子,把两只胳膊肘子支棱在竹桌上,目光炯炯的平视着云川道:“你看,你有多大一堆肉食,我就给你两堆同样大的草籽你看如何?” 云川冷笑道:“你做梦!” 轩辕收起胳膊肘子抱回怀里笑眯眯的道:“我会把刚才猜到的消息告诉刑天,你觉得他会不会相信?” 云川瞅着轩辕道:“你不会这么坏吧?” 轩辕露出一嘴的大白牙道:“你说呢?” 云川笑了,指着轩辕道:“就算我把这些肉白给你,你也一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刑天,我甚至猜测,你已经告诉了刑天。” 轩辕摆摆手道:“我们是亲戚,不会这么做的。” 云川摆摆手道:“反正不是我干的,你告诉刑天我烧了他的部族,我就告诉他这事是你干的。” 轩辕大笑道:“我们两个正在打仗,我难道不该干这种事情吗? 我以前就邀请你跟我一起对付神农氏,你不愿意,现在,刑天知道了是你烧的人家的部族,狂怒之下,自然会找你算账。 而我这边,已经有三天没有战事发生了。” “你还真的出卖了我。” “你不是说这事不是你干的吗?” 轩辕似乎觉得吃死了云川,得意的表情再也掩饰不住,在那里哈哈大笑起来。 云川瞅着轩辕一言不发,他很确定,自己今天算是碰到流氓了。 而且是一个放到他原来的世界中也排的上号的大流氓。 “既然你看中我的战争价值,那么,这些肉食的价格可能会高一些。” 轩辕点点头道:“不错,当时在决定把你的事情告诉刑天之前,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决定告诉了刑天,这样一来呢,刑天就会找你的麻烦,烈山部也会找你的麻烦。 你这边麻烦大了,我这边的麻烦就小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云川摆摆手道:“既然事情已经成这样了,你给我草籽,我给你肉食,先把这件事办好。” 轩辕并不是小气之人,很痛快的让族人把带来的草籽给了云川,自己拿走了云川部族中所有得肉食。 交易完成。 “好好地应对刑天部跟烈山部,放心,临魁不敢参与你们的战争,我会把他拖住的。” 轩辕走了,走的时候心情非常的愉快,最近的战事让他感到非常的疲惫。 部族中每天都在死人,虽然轩辕已经在尽量的避免跟神农氏正面作战,可是,战争就要死人,哪怕每天只死很少的人,三个月下来,轩辕部的人口减少了两成。 如果没有云川偷袭刑天部跟烈山部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撤离这一带的决定。 现在,就没必要了,有云川这座很难攻打的岛,一半的敌人被吸引走了,轩辕准备跟神农氏的临魁正式战斗一次。 他相信,临魁不是他的对手。 轩辕走了,蚩尤立刻就来了,他想用兽皮,兽肉跟云川换一些草籽。 这家伙是傍晚来的,所以,顶着一双亮晶晶眼睛的肯定不是蚩尤,而是大巫。 大巫先是盛赞了云川的桃花岛,还说如果自己有一天要是疲倦了,就打算住到桃花岛上来。 看的出来,大巫对于他跟蚩尤公用一具身体的事情一无所知,或者说,他根本就假装不知道。 只要是需要蚩尤那个莽夫出马的时候,云川相信,蚩尤会立刻接管这具身体。 运用之妙在于一心而已,人家也玩的很愉快。 “听说你偷袭了刑天部跟烈山部?” 大巫喝完了手里的竹叶茶,似笑非笑的盯着云川道。 云川喝了一口茶水,摸摸阿吉的大脑袋顾左右而言他。 “你上一次把阿吉打的好惨。” “你决定好了?” “什么决定好了?” “帮助轩辕,彻底的倒向轩辕?” 云川用力的揉揉发木的面孔,喃喃自语道:“老子干点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什么所有人都知道?” 正文卷 第七十五章不死药的传说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七十五章不死药的传说第七十五章不死药的传说 轩辕很聪明,眼前的大巫或者蚩尤也很老辣,这种简单的计谋,还瞒不住他们。 “你不会告诉烈山氏是我烧了他的部族,并且让他的族人跟刑天的族人火并的吧?” 大巫笑呵呵的道:“是这样的,既然是敌人,那就摆明了大战一场,这对你以后吸引野人来投靠你,有很大的好处。” 云川笑了,这个世界果然就没有什么好人。 越聪明的越坏,比如轩辕,比如大巫,越愚笨的越好,比如夸父,比如身边的这头熊猫阿吉。 “在你来之前,轩辕跟我说了同样的话,那么,现在,你想要草籽,那就要给出一个不错的价钱。” 大巫笑道:“只要你不投入到轩辕那里,我自然是愿意吃一点亏的。” 话说明白了,再多说一点好处都没有,云川很喜欢蚩尤留下来过夜,但是,对于大巫,他还是觉得离远一点最好。 人家来的时候,就已经带了非常多的货物,似乎早就预料到是这个结果,所以,大巫跟轩辕一样,都获得了满意的东西,或者答案。 云川这里就不怎么妙了。 大清早起来,大河对岸就聚集了黑压压的两片人,正冲着桃花岛鼓噪叫嚣,弄得云川没有睡好觉。 两个野人如同猿猴一般的竟然顺着竹索攀爬过来了,阿布的意思是斩断竹索,让那两个人淹死。 云川不这样看,他觉得应该跟对面的刑天,烈山氏好好地谈谈。 不一会,那两个人就在万众瞩目中来到了桃花岛。 这是两个极端愤怒的人……还好夸父用他雄壮的身体,以及硕大的锤子终究让这两个人黑乎乎的人安静了下来。 从他们被火烧的乱七八糟的头发,以及水泡破了,还在流着黄水的头脸,就能看的出来,这两个家伙应该是那晚大火的幸存者。 因为刚刚获得了大量的好兽皮,云川红宫前边的平台上,铺了厚厚一层兽皮。 云川身着干净的麻衣静静地坐在一张竹桌后边看着这两个愤怒的人。 “客人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 客人还没有从雄伟的红宫,奢侈的兽皮地毯,以及瘦弱的首领的震惊中醒过来,阿布就连忙道:“他们说,他们身上的是我们造成的。” 云川微微一笑,摇摇头道:“既然是客人来了,那就准备饭食吧,在这之前,我们应该为尊贵的客人治疗一下伤患,阿布,带他们下去好好地洗洗,再把我们新熬制的獾子油给这两位客人抹上,再给他们一套新衣服我们好说话。” 两位客人想要挣扎一下,却被四个比他们干净一百倍的仆妇簇拥着离开去洗澡了。 “野人什么都好,比如诚实,质朴,善良,就是不爱干净这一点不好。” 云川喝了一口茶水斜着眼睛看夸父。 夸父立刻举起袖子嗅嗅,他认为族长是在说阿布,不是说他,他很干净。 “阿布,你曾经说过,咱们的蜂蜜桃浆水喝了之后,真的能让人忘记忧愁?” 阿布坚定地点点头道:“我只要有了烦恼,有了伤痛,喝一杯蜂蜜桃浆水,就会马上忘记烦恼,忘记痛楚。” “为什么,我喝了这么多,一点作用都没有呢?” “就是因为族长喝的太多,才会没有那种奇妙的感觉。” 云川觉得阿布说的话很有道理,一个从来没有品尝过真正的甜味的人确实应该会感到幸福的。 “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我不想跟刑天,烈山氏开战,也不想成为轩辕,或者蚩尤的附庸,你觉得刑天,烈山氏他们能过河来打我们吗?” 阿布摇摇头道:“河水很大,很急,他们过不来。” 云川又问道:“他们要是从天生桥上绕过来呢?” “上游的天生桥在轩辕手里,下游的浅河滩又是蚩尤的家,他们想要过来,首先就要击败轩辕或者蚩尤。” 听阿布这样说,云川笑了,对阿布道:“那就去好好地招呼一下我们的客人,顺便帮我给河对岸的刑天族长,烈山氏族长送去好吃的食物,就说,云川族的族长云川邀请他们来岛上吃饭。” 夸父在一边听得愣住了,连忙道:“他们要是真的来吃饭呢?” 云川跟走了一半听到这句傻话的阿布齐齐的看向夸父。 夸父这一次难得的聪明了一次,挠着脑袋道:“对啊,他们要是敢过来吃饭,我就一锤子一个敲死他们。” 阿布听夸父这么聪明,就放心的走了。去照顾那两个被火烧的很严重,且已经发炎的送死鬼。 如果河对岸的刑天,烈山氏能够聪明一些,吞咽下这口气,这两个人就能活着回去,当做桃花岛跟刑天部,以及烈山部的之间的沟通桥梁。 如果刑天,烈山氏依旧暴跳不休,想要利用口舌之争,让云川部屈服,这两个人的人头就会被竹筐带给河东的人。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非常担心云川投靠神农氏,如果云川投靠了神农氏,他们两族就无险可守,马上就要面临被神农氏包围的危险。 这就是轩辕,蚩尤一定要把云川伤害了刑天部,烈山部告诉他们对头的原因,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担心云川那一天突然用竹索运送很多神农氏的人在他们后背。 为此他们宁愿在货物交换的时候给云川一些便宜占的原因。 在原始社会里,突然把政治玩出了一个新的高度,说实话,云川很不习惯。 既然轩辕,大巫他们都要玩政治,云川就觉得自己应该跟神农氏和解。 政治家从不把自己的路走成死路,相互猜忌,相互提防,相互利用才是政治家的生活真谛。 不长时间,两个洗的干干净净,穿着麻衣头发乱糟糟的野人就出现在云川的面前。 他们身上的水泡都被挑开了,抹上治疗烫伤的圣药獾子油,再裹上一层薄薄的麻布,立刻就让这两个原本认为会死的人,立刻就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云川死死地盯着这两个忐忑的人看了好长时间,才对跟过来的阿布道:“他们活了。” 阿布道:“可是,他们喝了族长的不死药。” 云川见两个送死鬼的身体颤抖的如同筛子,就微微摇摇头道:“不算什么,我们吃饭吧。” 阿布拍拍手,马上就有仆妇端着竹子编织的盘子,送来了各种各样精美的食物,只是数量不多,每人面前只有一点点,如果按照分量来看,甚至都不够这两个野人塞牙缝的。 云川摆摆手对那两个已经变得木讷的野人道:“这是我从天神那里学着做的一些食物,你们尝尝。” 菜肴摆在漂亮的陶盘里,一块金黄的鸡肉,一块肥瘦相间的羊肉,羊肉上面还顶着一朵不知名的野花,竹笋使用肉汁子焖过,摆在盘子里条索分明,很好看。 这都是出自精卫的手,自从来到岛上,这个小女子的天性彻底的被释放了。 她喜欢吃,也喜欢做饭吃,当云川教会她如何摆盘之后,她就完全沉迷的其中了,现在,已经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 最重要的是,不死药,这三个字就是精卫告诉云川的,因为她的父亲轩辕氏之所以要把她们姐妹都献给天神,完全是因为听了一位巫祝的话才这么干的。 那个巫祝说,只有获得天神的欢心,才能从天神那里得到不死药,而神农氏太老了,就要死了。 他非常的害怕死亡,为了能够不死,他愿意付出所有。 云川先要做的,就是把这两个送死鬼救活,然后通过他们把不死药的消息传给刑天,与烈山氏。 为此,云川还跟阿布,精卫打了一个赌,云川赌这两个人会隐瞒不死药的消息。 阿布,精卫认为刑天,烈山氏会把不死药的消息告诉神农氏,且非常的肯定云川已经输掉了赌注。 原来啊,云川也不确定刑天,烈山氏会不会把不死药的消息告诉神农氏,以表示自己的忠诚。 可是,自从被轩辕跟蚩尤两个人胁迫之后,云川就很确定,刑天,烈山氏这两个混蛋一定不会把不死药的消息告知神农氏的。 这两个家伙应该是两个野心勃勃的人物,他们既然一个能把轩辕压迫的喘不过气来,一个能在河对岸压制的蚩尤不能与轩辕并肩作战,那就绝对不是一般的蠢人。 一个长久活着的神农氏对他们来说真的好吗? 两个自以为探听到天大好消息的家伙,在云川的注视下,战战兢兢地吃了一顿饭,虽然每一道菜的味道美的让他们几乎想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可惜,每一道菜刚刚把他们的食欲激发到极点的时候,却没有了。 “好东西不能吃太多,否则天神会发怒的,你们既然已经喝了不死药水,就死不了了。 回去之后告诉刑天,烈山氏两位族长,不要相信轩辕跟蚩尤的话,你们部族遭遇了大火,我也很难过,虽然不知道是谁干的,但是呢,我可以发誓,这不是我干的。” 两个可怜的野人,根本就不知道等待他们回去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此时,只想尽快的离去。 “刑天,烈山氏两位族长接受了我们送去的食物……”阿布匆匆赶来,轻声对云川道。 云川笑着点点头,对这两个野人道:“你们可以回去了。” 正文卷 第七十六章我只要一座岛都不成吗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七十六章我只要一座岛都不成吗第七十六章我只要一座岛都不成吗 尽管云川已经考虑到了刑天跟烈山氏会隐忍,没想到这两个人居然把事情做的这么绝。 当两个洗干净的野人被送回去之后说了自己喝了香甜的不死水之后,刑天立刻就把两人的脑袋砍下来了。 等了一个小时,这两个脑袋被砍掉的人没有活过来,于是,刑天愉快的宣布了,他们没有喝不死水,云川部落也没有什么狗屁的不死水。 他再一次给云川发出最后警告,如果不能赔偿他一百张皮子,一百堆肉,一百堆草籽,他就要联合烈山氏把云川部落踏为平地。 云川非常害怕,派来一个叫做阿布的使者哀告刑天,云川部只是一个不足两千人的小部族,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的东西,希望刑天部首领能够怜悯云川部,准许云川部以祖传的最后一罐子不死水,换取继续活着的资格。 刑天要两罐子! 于是,云川就把一罐子不死水分成两罐子送给了刑天。 刑天,烈山氏在拿到两小罐子不死水之后当场一口喝掉,然后就带着人走了。 “这么说,刑天对我们的不死水非常满意?” “非常的满意。” 听阿布这样说,云川就点点头,就该是这个结果。 屈服对于野人来说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被吞并,另一种就是赔偿。 刑天自忖没有办法吞并云川部,也没有办法像蚩尤恐吓募部落一般要云川部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各退一步,云川拿出珍贵的不死水,刑天表面上饶恕了云川部,大家又可以好好地生活了,挺好的。 至于云川部打不过刑天部,烈山部,向人家求饶的事情,刑天,烈山,蚩尤,轩辕他们很在意,云川? 他真的不怎么在意。 只要自己的部族稳稳当当的,不胡乱死人,丢不丢人的,没关系,云川有的是强大的心态来面对这点羞辱。 毕竟,云川有韩信接受胯下之辱的经典励志事件作为心理上强大的支撑,轩辕,蚩尤,刑天,烈山氏他们可没有,在他们眼中与其让他们接受这样的羞辱,不如去死。 说起云川对这几个人的真实看法只有四个字概括——又穷又硬! 尽管他们自己感受不到自己是穷逼,可是呢,在真正见识过繁华的云川看来,这可能是他在这些人身上发现的唯一的光芒点。 他们不低头,不妥协,说话千金一诺,一旦答应就可以水里来火里去,随抛头颅洒热血也毫无怨言。 说起来这样的人挺蠢的,可是呢,云川自己都明白,能让中华传承亿万年,并且节节壮大的始祖只可能是这些云川眼中的蠢人。 云川这种人私心太重,杂乱的想法太多,心机太重,这样的人带领的种族虽然可以昌盛于一时,想要流传千古,这种事想都不用想。 只有这些笨人,才会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带着自己的部族一步步前进,最终走进大发展时代。 这一次交易,云川部赚了很多,先是把不好的肉高价换给了轩辕部,再从蚩尤部换来了更好地兽肉,最后给了刑天,烈山两罐子蜂蜜桃浆水结束了这一次的纷争。 至于,是不是真的结束,只有天知道,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刑天,烈山氏,他们不过是在等机会,等下一次可以施展抱负的机会。 春天,所有人都很忙,在经历了一个严酷的冬天之后,大量的储备食物,种植庄稼,饲养牛羊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云川部也不例外。 除过修建城墙这种事情还需要持之以恒的进行以外,捕鱼,采集,狩猎,商贸,都要同时进行。 桃花岛吊桥边上,已经形成了一个自然的集市,自从云川准许刑天部,烈山部的妇人,小孩们通过竹索来这个集市交易之后。 桃花岛很快就成了方圆一百里地之内,最大的货物交换地。 云川当然不收地皮钱。 不过呢,即便是这样,一个繁荣的商贸地也给桃花岛带来的好处说都说不完。 在某一个清晨,一个美丽轻盈的就像是一只百灵鸟一样的女子,在竹索上晃荡,就在人们齐齐夸赞这个精灵一样的女孩的时候,她掉进了大河里。 “啊——” 人人都在惊呼,人人都在惋惜,人人都想把那个女子拯救回来,可惜,大河的浪花一卷,那个美丽的女人就消失了。 “精卫淹死了。” 一个头戴半截美丽青铜面具的少年在河边惊叫一声,迅速就跳进了波涛滚滚的大河。 不长时间,少年人从大河中探出头,在水中凄厉的大喊精卫的名字。 可是,人们在河面上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女子,只见一只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的鸟儿从水中钻了出来直冲云霄。 “精卫——”带着青铜面具的少年绝望的把手探向高空,而那只鸟却在高傲的飞翔,飞翔一阵之后就去河边捡拾了一颗石头,飞到河中间把石头丢进了水里,似乎要把这条淹死她的大河填平。 嫘听云川讲述了这个故事之后悲伤的不能自已,转头看向大河,眼中也满是浓浓的仇恨之色。 于是,云川才用了一次的漂亮茶壶就被嫘帮着精卫填河了。 嫘这一次来,目的就在帮助云川部落缫丝,因为,这里的柞蚕已经爬上了麦秸山,开始吐丝了。 精卫帮着嫘拿来了另一套茶壶添满水,嫘依旧没有从悲伤情绪中走出来。 这一次,多少还有些理智,找来了一些石头愤怒的丢进大河,能帮精卫一点就帮一点。 精卫很感激。 嫘朝河里丢了很多石头之后,终于累了,也饿了。 精卫就端来很多好看的食物,对于面食,嫘最喜欢了。 “这个美丽的女人就是你的妻子?”嫘一边吃着野蒜,一边吃着面,还有空闲关心云川的终身大事。 “是啊,她也叫精卫。” 嫘停下手里的筷子看看精卫,再看看云川道:“那个美丽的精卫死了,你就找了一个美丽的女子代替?” “你觉得她很美?”云川有些惊讶。 精卫第一次被人称为美女,立刻就来了精神,蹲在嫘的边上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等着嫘继续夸奖。 嫘把抓了野蒜的手在衣服上蹭蹭,然后捏着精卫漂亮的脸蛋对云川道:“轩辕他们都喜欢个子高,腰粗的,屁股大的,胸部大的,那是你们男人的看法,我喜欢这种小小的,软软的,香香的小精卫,晚上抱在怀里跟抱了一个丝绸娃娃一样。 今晚跟我睡吧?” 嫘说着话,就要把精卫抱在怀里,连她心爱的面条都不肯吃。 精卫被吓跑了。 看到这一幕,云川才觉得精卫好像真的变成了一个单纯的女孩。 野人们干一些高精尖的活计的时候,总是充满了仪式感,尤其是当嫘在头上扎好柞树树枝,还用薄薄的丝绸条子把自己的身体绑的如同一只蚕一样,趴在柞树叶子身上假装自己是一只蚕,还把漂亮的身子左右上下前后扭动,其余几个负责养蚕的仆妇也同样打扮,同样动作。 这让一直只看嫘扭动的云川鼻血都流出来了。 不得不说,嫘除过脸黑了一些,她的身材真是没的说。 云川在看嫘,轩辕的目光却在几个仆妇的身上来回扫动,看了半天之后道:“你族中果真没有一个美人儿。” 云川继续瞅着嫘对轩辕道:“嫘很美。” 轩辕嗤的笑了一声,用看乡巴佬的目光看着云川。 云川没有辩驳,毕竟,老婆还是人家的好。 看完嫘的祭祀蚕祖的仪式之后,云川与轩辕就来到了河边漫步。 因为要修建城墙的关系,环岛小路已经被踩踏出来了,走在这样的红砂岩小路上,即便是天上还落着小雨,一样打消不了云川与轩辕漫步的心情。 城墙在族人持续的修建下,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这段时间城墙的高度又长了一尺,已经到云川胸前了。 轩辕一个纵身就跃上城墙,看着足足有一米宽的城墙道:“为什么要修这么宽的墙,你在防备谁呢?” 云川道:“我这人胆子小,一定要用又宽又高的墙把自己包围起来,才不会感到害怕。” “是我上一次的行为让你感到不安?你不用担心,我们是亲戚,我只会帮助你,不会害你。” 云川摇摇头道:“外面的世界太可怕了,我还是喜欢留在自己的岛上,不管外边的世界如何变幻,我至少能拥有一座岛。” 轩辕俯视着城墙下的云川道:“听话啊,你想要守住一座岛,那么,就要先守住岛外的土地,你要想守住岛外的土地,那就要保护这条河,不让刑天,烈山氏乃至神农氏过来。 你明白的,只要他们过来了,你什么都守不住。” 云川看着站在城墙上高大的轩辕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刑天去邀请夸父一族过来参战了。你手下就有一个夸父族的人,你去问问他,当他的族人到来之后,你这座岛会有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云川,你只要一座岛,主动是要死掉的。” 正文卷 第七十七章永无止境的威胁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七十七章永无止境的威胁第七十七章永无止境的威胁 云川没想到轩辕现在就有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这样宏伟大气的发展观。 看来,清代陈澹然这个人一定是抄袭了轩辕的政治精神,给自己弄了老大的名声。 尽管轩辕说的话很有道理,云川还是认为,一个县里的各种恶势力一通恶斗,还用不到这么高深的道理。 只要自己把城墙修的足够高,武器发展足够快,这座岛就是自己的,谁来要都不给。 不过,看在轩辕说话很有道理的份上,云川准备听他的,谋一下万世,谋一下全局,在城池修建好之后,就把他们统统撵走。 上游是很好的农业区,中游是很好的捕鱼区,下游是很好的牧区,就连河对岸都是非常好的农业区,只要把那些荒草除掉,一定能种出很多,很多粮食。 不过呢,不用通过战争。 反正自己城墙修建好了之后他们一定打不进来,只要自己钉在这里,迟早,他们会受不住离开这片土地。 没有人比云川更清楚一个繁华的城市是如何掠夺周边地区的。 一旦这座城市真正建成,他就是一个巨大的水泵,可以轻易地把轩辕,蚩尤,刑天,烈山氏他们的血肉吸的干干净净。 至于轩辕说的夸父族,这个族群当然厉害,不过呢,他们只会对轩辕,蚩尤他们形成威胁,云川打算制造一些大号的竹子弩弓,用很大的羽箭。 到时候,夸父族的人来了,就是很好的箭靶。 他们的身材高大,也毕竟没有高大到巨人的程度,巨型竹子羽箭正好对付他们这种体型很大的家伙。 轩辕看不起云川跟刑天,烈山氏他们定下的城下之盟,虽然他也不相信云川手中有什么不死水。 可是,云川居然准许刑天,烈山两部过河跟他们做生意,这已经表示着云川此人不可靠。 这种感觉让他非常的不舒服。 “今年收获之后,我就要带着部族继续向大河上游出发,我听蚩尤説,他准备带着族人去大泽边上居住。 不论是他,还是我,都经不起继续战斗了。” “你们要把我顶在最前面?” 轩辕淡淡的道:“你也可以搬走。” 云川摇摇头道:“我哪里都不去,这里是我开拓出来的,我不会给你,也不会给蚩尤,更不会给神农氏,即便是天神来了,我也不给。” 听云川这样说,轩辕顿时就愤怒起来了,冲着云川吼道:“既然你没打算让任何人占据你的地方,为什么你会像一个胆小鬼一样向刑天,烈山氏求饶?” 云川笑道:“我很讨厌战争,我就想带着一群人过我们自己想过的日子。 不是让他们一个个战死,如果可以不战,我一定会选择不战斗。 轩辕,我们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神农氏,而是荒原里的狼群,丛林里的老虎,水里面的蛟龙。” 轩辕怒道:“你把这些话对神农氏说吧。” 说完,就气咻咻的走了。 云川把身子靠在城墙上,见夸父从小竹林里走出来,就懒懒的道:“你的族人要来找你了。” 夸父也把身子靠在城墙上对云川道:“不管来的是谁,想要这座岛,就全部杀掉。” 云川拍拍夸父的胳膊道:“好,有这个想法就好,我们一起守好自己的岛,谁都不给。” 夸父听了哈哈哈笑了起来,云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情况更加糟糕又怎么样,老子就是不愿意放弃。 轩辕通过这种教育式样的谈话告诉云川,他撑不住了,他敌不过强大的神农氏,他想跑。 他想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或者,他能等到,云川清楚,他等到了,最后的胜利者一定是轩辕。 可这一次,云川不想跟着他一起等机会。 太阳总会升起,黑夜总会来临,不外乎早一点晚一点罢了。 如果计谋不能让云川守住这座岛,那么,云川也不缺少战斗的勇气。 “我今晚就去杀了刑天,烈山氏,就用上次的办法。” 夸父刚刚聪明了三秒钟,立刻又开始说傻话了。 云川打了一个唿哨,小狼就从竹林里钻出来了,在它身后跟着一溜子小猪,这些小猪统统带着野猪特有的斑纹,不过,它们现在非常的温顺,一个个争抢着用嘴去拱小狼的肚子,似乎要从那里找到一排可以让它们吃饱的阀门。 云川回到平台上的时候,轩辕已经离开了桃花岛,只有嫘带着六个仆妇依旧在柞树叶上扭动,在她们身边的暗房里,一只又一只的柞蚕,正在扭动着身子吐丝。 如果仔细看,嫘扭动的动作跟蚕吐丝的动作一模一样,云川相信,这个时候的嫘坚信自己就是一只蚕,一只很大很大的蚕。 她也相信,只有自己扭动了,那些蚕才会跟着一起扭动,才会吐丝。 云川没有告诉嫘,即便是她不辛苦的扭动,那些蚕也会自动吐丝,可就是这一刻,瞅着大汗淋漓的嫘,云川忽然就不想给嫘科普桑蚕吐丝的知识了。 并开始用崇敬的目光看着嫘继续扭动,他甚至愿意相信,嫘就是蚕神。 或许,这就是一个人变成神的过程,相信这样的神一点坏处都没有,为什么不相信呢? 桃花早就落尽了,一个个毛茸茸的青果子已经黏在树枝上正在悄悄地长大。 三根粗大的竹子被捆绑在一起,在众人齐心协力的拉动下,即便是牛筋,野兽筋,与桑蚕丝糅合在一起的弓弦,此刻也与竹子一起发出吱吱格格的声音。 捆在一起的竹子逐渐弯曲,弓弦终于停在了一个竹子制作的倒钩上。 绘把一根胳膊粗的巨型竹尾箭放在一个破开的粗大竹子里。 守在倒钩位置上的槐看看高处的云川,见云川点头了,就用一柄木槌砸在另一个位置相反的倒钩上。 “嗵”的一声响,捆在一起并且弯曲成弓的竹子陡然绷直,那根巨大的竹箭就飞了出去,且发出可怕的破风声。 那支羽箭越过大河,落在河对面的空地上,溅起一阵灰尘之后,只能看到高高翘起的尾羽。 不大功夫,河对岸的阿布乘坐竹筐抱着那支箭,回到了桃花岛,匆匆来到云川身边道:“人少不适用,人多了就很好用。” 云川检查一下生铁箭头,箭头已经被强大的冲击力撞碎了,其实这很无所谓,只要这样粗制滥造的巨型弓箭有杀伤力就成。 “继续制造这样的羽箭,多储备一些,天知道夸父族什么时候来。” “族长,轩辕他们真的要离开了?” “是啊,他告诉我说收割了粮食之后才离开呢,没想到人家现在就离开了,粮食都不要了。 我让你收集的粮食你弄到了多少?” 阿布指指云川背后的红宫道:“已经全部放在屋子里了,除过族长居住的地方,其余的地方都堆满了。 不过,我们只收粮食,族里储存的罐子,锅,碗,丝绸,就连精卫拿来的那两个青铜器,也全部换成了粮食。 另外,狩猎队最近收获也不错,打到了两头熊,四匹狼,两头大野猪,活捉了十一头小野猪,山羊也抓到了不少,今晚就能运回来。” 云川点点头,再看看空荡荡的桥头市场,就对阿布道:“等狩猎队回来之后,就把岛外的人都安置到岛上来,我们不再出去了。” 阿布连忙道:“现在正是采竹笋的好时候,要是一个人都不出去……” 云川道:“别犹豫,别忘了上一次我们是在那里看到夸父的,这家伙会游泳,也就是说,他的族人也会。 夸父族人一旦来了,外边的那些人跑不掉的。” 阿布也看着空荡荡的市场愤懑的一拳砸在平台上。 “那些人在我们这里做生意,我们保护了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跑的比谁都快。” 云川笑了,指着空地道:“等我们守住了岛,那些人还是会回来的,不过,下次回来,每个做生意的部族都要给我们缴纳一定的粮食,或者货物才可以。” 阿布闻言,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他喜欢这种不用劳作,就能有所收获的事情。 傍晚的时候,狩猎队带着不多的几只山羊回来,前往竹林收割竹笋的妇人们也回来了。 云川立刻就下令收起吊桥。 随着宽大的吊桥被缓缓收起,桃花岛外已经不见一个生灵。 不过,也不能这样说,一个骑着熊猫的壮汉出现在吊桥外边,熊猫上坐着蚩尤。 “你真的不走吗?现在走还来得及,我的部族就在山的那一边,只要你来,我就认你这个兄弟。” 云川分不清来的人是蚩尤还是大巫,毕竟,太阳刚刚下山,天空中还有薄光。 “我不走,你们走吧,等你们再回来的时候,来这里交易的时候,我要收三成的货物。” 蚩尤烦躁的抓抓自己的熊猫骨头头盔,又朝着云川大力的挥挥手,就催动熊猫阿吉,向竹林走去。 “喂,你们真的很怕夸父一族吗?”云川扯着嗓子问。 蚩尤沉闷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不是怕,是会死很多人,我们的人少,经不起损伤。” 云川大笑道:“等你回来的时候,欢迎你来我这里换东西,另外,既然你的地方你们不要了,就归我了怎么样?” 蚩尤一言不发,宽大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竹林里了。 正文卷 第七十八章不努力什么都没有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七十八章不努力什么都没有第七十八章不努力什么都没有 “小心戒备轩辕跟蚩尤!” 蚩尤离开了,云川脸上的笑脸立刻就消失了。 “轩辕跟蚩尤没有走?” 云川摇摇头道:“他们的族人或许离开了,但是,轩辕,蚩尤绝对没有走。 轩辕放不下地里的禾苗,蚩尤也绝对放不下刚刚建设的差不多的部族领地,你不是跟我说过吗,蚩尤也在建城。” “蚩尤的城就是一排木头围起来的一个圈圈,他们还在圈圈里放了很多的石头。” 云川笑了,对阿布道:“他是真的想要建城,只不过蚩尤比不过轩辕,他没有向我请教建城之道。” “这么说,轩辕请教了?” “他不仅仅请教了,问的非常详细,还带着人帮着我们修了两天的城墙。” 阿布恨恨的道:“都不是好人!” 云川看着吊桥咣当一声上升到最高,把最后一丝光亮留在了桃花岛,把无边的黑暗留给了外边的洪荒世界,心有所触的道。 “这已经比我预想的结果要好的太多了,我还以为轩辕,蚩尤他们彻底的抛弃了我们,会联合夸父,刑天,烈山氏一起来吞并掉我们。” “不会把,轩辕……蚩尤……” “我们还是相信自己比较好。”云川用冰冷的话语结束了这场没有多少意义的谈话。 从人类诞生之初,人类的秉性就从来没有过一丝一毫的改变。 人之初,性本恶,只有来到人类的源头,才能看清楚这个混沌的世界里依旧是兽性在统治这个世界。 天亮的时候,在河对岸的大柳树下又聚集了一群恶霸。 因为没有竹筐可以乘坐,又有一个脏了吧唧的人顺着竹索攀援过来了。 这该是刑天派来吓唬人的使者。 轩辕他们虽然已经撤离了,可是呢,从河东到河西,依旧有五六天的路需要走。 刑天,烈山氏认为云川就是一个软骨头,所以,想省点事,派一个人过来吓唬一下云川,让他投降。 云川笑眯眯的接纳了这个使者,主要是他觉得这件事非常的新鲜,毕竟,这应该是最古老的战争使者了。 “你想说什么?”云川往嘴里丢了一把竹虫,一边嚼着,一边俯视着眼前这个矮小的送死鬼。 “投降,把我们接过来,准备好美人,粮食,还有不死水!” 云川点点头道:“就这些,没有别的了?” “你们害死了精卫,要赔偿。” “还有没有?” “没有了。” 过来的使者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即便是威胁,依旧带着浓浓的野人风范。 所要的不多,不外乎,美人,粮食,蜂蜜桃浆罢了。 云川想要遵循一下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传统,结果,槐,绘,阿布,夸父都不肯同意,就连没有长大的睚眦也不肯同意。 在经过一阵简单的争论之后,他们把那个老实的使者举着离开了云川的房间。 然后,外边传来一声急促的惨叫,没多久,云川就听到竹筐子在竹索上滑动的声音。 夸父拍着手走了进来,他还是那么的不知干净,暗白色的麻衣衣襟上沾染了指头大一块血渍。 “夸父族没有来。” “你怎么知道的?” “我能闻见他们的味道。” “他们很脏,味道很浓郁?” “我是夸父中间最干净的一个。” 夸父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是,云川很相信他的话,因为这家伙从来就没有说过假话。 他说夸父们没有来,他说夸父们身上的味道非常浓郁,那么,就一定会浓郁到让他隔着一条河也能闻见。 刑天收获了一筐子肉之后,非常愤怒的斩断了连接大河两岸的竹索。 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了桃花岛的上空,就连一些嗅觉比夸父更加灵敏的乌鸦也从远方赶来,准备随时投入到一场难得一见得盛宴中去。 男人们都武装起来了,女人们却似乎对战争很迟钝,她们没有流露出紧张的表情,或者什么慌张的行为。 每天依旧做着自己已经习惯做的事情,编织,纺织,收拾农田,给桃树间果,饲养牛羊,小猪,以及一群被剪掉翅膀的野鸡。 她们以为来的是刑天跟烈山氏,如果来的是这些部族,身为女人那就不用害怕,反正,不管谁来当族长,她们是女人终究会有一口饭吃。 她们不知道的是,来的人会是夸父族,一群以人为辅食的巨人。 精卫是一个非常勤劳的人,她揽下了照料那颗老桃树的所有任务。 虽然每天都在树枝上蹦蹦跳跳的如同一只勤劳的松鼠非常的疲惫,她也不肯让别人来触碰一下这棵老桃树。 她对现在的生活满意极了。 精卫也是一个简朴的人,即便是从老桃树上摘下来的没用的小果子,她也舍不得丢掉。 一把一把的喂给了野牛,即便是口粗的野牛,也被小郭子的酸涩味道弄得流了一地的口水。 小象,或者那些老象似乎没有味觉。 不管精卫往大小象嘴里喂多少酸果子,它们还是会一口口的吃下去,后来嫌弃精卫的手小,一下子拿不了多少,三条粗大的鼻子,加上一条细长的鼻子,统统塞进竹篮里去了,只是一瞬间,竹篮子里连一颗酸桃子都找不到了。 精卫喂过野牛以及大象们之后,提着一个空空的大篮子像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的来到平台。 云川今天试验做馒头,结果,蒸出来的馒头是酸的,看来是蓬草灰水放少了,里面的碱的力量不够,没法子中和掉面粉发酵之后产生的酸味。 咸鱼配上馒头,本来是一个不错的晚餐,有了酸馒头之后,云川就不肯吃了。 精卫吃的非常愉快,只是经常要捂捂嘴巴,她的牙齿在吃了太多的酸桃子之后,终于变得敏感了。 “太酸,就不要吃了,可以喝这碗蛋汤。” 精卫立刻端起蛋汤,一口气喝的精光,左右看看才发现事情好像不对劲。 今天的晚餐时间里,没有看到夸父狼吞虎咽的模样,也没有听到阿布吧嗒嘴的声音,就连贪吃的小狼也不见了踪影。 “刑天,烈山氏他们打不过来的,如果他们敢乘坐竹筏过来,我就跟睚眦去水里把他们的竹筏统统弄翻。” “以后啊,即便是人家真的乘坐竹筏过来了,你也不要试图去弄翻竹筏,你在水里是没法子把沉重的竹筏弄翻,遇到这种情况啊,你最好用那把小刀子把竹筏上的绳子割断,他们就掉水里了。” 云川说着话,把一碗小米饭推给了精卫,桌子上的酸馒头一会夸父过来自然会解决掉。 “我看到你在城墙上架设了很多巨大的竹弓,要对付谁?刑天,他们还在大河那一边,想要过来,至少要走八天。” “刑天请来了很强大的帮手。” “夸父?”精卫的脸顿时就变得苍白。 “刑天跟夸父一族关系很好,他以前总把抓到的没有用处的人送给夸父们吃。 有时候抓来的人不够夸父吃的,他就把族里的老弱也一并送给夸父吃。 因为这个事情族长曾经惩罚过他,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族长也开始把族里没用的人送给夸父吃了。” 对于精卫说出来的这个结果,云川一点都不奇怪,以前,在母亲的部族里,在那个难熬的冬天里,他们的族群里也会莫名其妙的少几个人。 云川曾经猜测出来了一个答案,最终没有去求证,如果真的如他所想,答案非常的可怕。 “夸父也是人,我曾经让咱们的夸父试验过这些竹弓,竹箭,夸父看了射箭的过程之后,肯定的说过,如果被这样巨大的箭给射中,他一定会死。 所以啊,你不要害怕,他们来了,也只是送死而已。” 两人正在说话的功夫,夸父湿淋淋的走上平台,在他的手里还拎着一个湿淋淋光溜溜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脖子软软的耷拉着,像是脖子被拗断了。 “我从水里抓出来的。” 夸父把尸体往角落里一丢,就把目光落在云川刚刚蒸出来的一锅酸馒头上。 “吃的?”夸父抽抽鼻子,用粗大的指头指指酸馒头,看到云川点头之后,就立刻抓了一个热馒头丢嘴里,含含糊糊的道:“好吃,软软的……” 如此礼貌的夸父是云川花费了好多时间才给养成的,以前,只要云川吃饭,夸父就会及时杀到。 且丝毫不顾别人,什么东西都抓起来吃,直到有一天,云川在野外发现了黄连。 他为了炮制一些常用药,就把黄连蒸了一下,夸父来了之后,以为云川又在试验新的事物,抓起来就吃。 从此之后,夸父就养成了吃饭之前问问云川能不能吃的好习惯。 正文卷 第七十九章谁是恶人? 第七十九章谁是恶人? “以后不要把尸体带到吃饭的地方。” “以前,在我吃饭的地方,没有尸体就没有饭吃!” 云川看着灰啦吧唧的尸体干呕了一声,立刻让夸父这个混蛋滚开。 夸父一脸得意的带着尸体一边吃着酸馒头,一边离开了。 现在,夸父已经变得很聪明了,还知道把战利品送到云川跟前邀功,要知道以前他可不是这么干的。 一个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很多人,这可能就是榜样的力量吧。 有了云川这个好榜样,阿布会数数了,精卫活成精致女孩了,绘变成了一个干练的武士,槐变成了最好的守夜者,睚眦带着一群孩子正在努力训练,准备用自己的皮兜子甩石头杀死更多的人。 这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部落了。 干活的时候没人偷懒,吃饭的时候各个争先,表现优异的给一件衣服,或者一个好吃的东西,就会人人满足。 这其实就是云川最期望的部落模样,只要这一次的战争中,不出现叛徒,或者逃跑者,云川就再也没有什么更高的期望了。, 这是一个很慢的世界。 所有的变化都很慢,就像禾苗需要三个月的生长才能收获一样,战争也是需要等待的。 在等待战争的日子里,阿布不断地派出最聪明伶俐的猎人留在岛外打探夸父族的消息。 根据夸父自己说,夸父族就住在一座很大的山后边,山后边就是一片巨大的沼泽。 沼泽里有龙,他们平日里最常吃的食物就是龙肉,只不过龙肉太硬,不好咬,也不好烤,所以,他们才更喜欢吃细嫩的人肉。 夸父族人的身体很大,可是呢,他们却跑不过人,如果人类奔跑起来,高大的夸父们基本上是追不上的。 所以,他们在狩猎野人的时候,更喜欢晚上悄悄地来,趁着野人睡觉的功夫抓住他们,吃掉他们。 夸父——以龙为食!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云川不止一次的见过龙,也就是鳄鱼,这东西真的很多,有时候路过一个小泥塘的时候,泥塘里都会有一双蛇一样浑浊的眼睛偷偷地盯着你看。 只要你敢下泥塘,或者靠近泥塘,龙就会猛地钻出来把你拖走,然后在泥塘里凶猛的转圈把你弄死。 好在这一带龙的体型都不算大,最长的加上尾巴也就三米左右,没有那种体型几十米,上百米的变态存在。 夸父族来的时候,云川非常的失望。 因为他看到的不是一群拎着巨大木棒,或者沉重石斧的野兽,而是一群瘦弱的,身材高大的逃荒者。 与自家夸父粗壮的身体,漂亮的外形完全没有办法比。 一个族群都来了,就在桃花岛外边,他们不理睬岛上的人,自顾自的留在竹弓的射程外边烧火做饭。 看到夸父们将整条鳄鱼穿在棍子上烧烤,一群人可怜巴巴的夸父们蹲在火堆边上等着鳄鱼备烤熟,这模样,很难让云川把这些人跟传说中凶残的食人族联想到一起。 夸父跃跃欲试,因为短短的时间里他就看到了好几个曾经追杀他,殴打他的仇人。 尤其是一个秃脑壳,脑后长着一圈钢针一般头发的夸父族人,让夸父恨得差点咬碎了牙齿。 如果不是云川压制,他已经想要跳出去跟人家决斗了。 云川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群拖家带口的夸父族,正在研究他们族群的构成关系。 一般情况下,一个火堆就是一个小小的团体,一般有两个公夸父,两个母夸父,以及两个到三个小夸父。 一条一米长的小鳄鱼,明显不能让他们吃饱,云川看的很清楚,最先动手吃烤鳄鱼的人永远都是一伙夸父中最强壮的那个,然后是小夸父,最后才是一个瘦弱的公夸父跟那些母夸父们吃。 他们吃的非常干净。 一条鳄鱼最后什么都没有剩下,就连内脏,包括内脏里的东西也照单全收。 云川看看身边的夸父,忍不住向外跨出了一步。 聪明的夸父顿时就感受到了浓浓的羞辱,冲着云川咆哮道:“我不吃屎!” 向来话少的绘低声道:“你小的时候一定吃过。”说罢,就用手指指一个正在捋鳄鱼肠子张嘴接里面东西的小夸父。 “我小的时候不是这样!”夸父真的很愤怒了。 云川终于看完了一场原生态的夸父进食方式,就问夸父,他们为什么不进攻? 夸父指指天空中的太阳道:“他们在等天黑。” 云川惊讶的道:“为什么?如果要偷袭,他们不是应该先躲起来吗?” 夸父道:“我知道夸父们如果想要捉到人,就必须是晚上。” 云川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对阿布道:“准备好大量的松明,同时准备好竹筏,再给竹筏上堆积松明点燃,无论如何要支持到明天早上。” 阿布匆匆的去准备了,云川瞅着对面倒在地上休息的夸父族人呢,摇摇头,他不知道夸父们会利用什么样的方式攻击挑花岛,不过,如果想用上一次夸父攻击的方式,那么,他们一定会后悔。 竹桥早就变成了木桥,中间的跨度也不再是区区十米,而是十五米,而吊桥的背面全是犬牙交错的竹刺,再想跳过来抓住吊桥过河,纯属做梦。 云川等了很长时间,天空的太阳还是不肯落山,夸父们依旧在酣睡,就连最调皮的小夸父们也不愿意多动弹一下。 夸父往嘴里丢了一块糜子馒头道:“他们就是这样子的,只要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就绝对不坐着。 不论是坐着,还是站着,很容易饿,除非像我这样不停地吃才成。 族长,等一会是全部杀光还是留下一些干活?我们的城墙修的太慢了,有他们在,只要让他们吃饱,城墙很快就可以修好了。” 云川摇头道:“他们吃人,跟我们不是一回事,留不得。” 夸父看看身边的阿布他们摇摇头道:“有资格吃人的夸父可不多,只有每个火堆的首领才有资格吃,别的人,别说吃人,就连人屎都捞不到。” 云川皱眉道:“没法子分辨,全杀了吧。” “好分辨啊,冲在最前边的都是最勇猛的,把他们杀掉其余的就听话了,尤其是那些还孩子,养两个寒暑就会干活,不像我那个孩子,养了一年了,才勉强会走,只有这么高一点。” 云川看着夸父笑了。 夸父有些难为情的低下头。 不过,云川一点都不怪他,一个智慧生物,如果在自己同类将要遭受屠杀的时候还能继续保持冷血,这样的人,说实话,云川不敢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他。 也就是说,一个强者身边追随的人,最好是一些心软的人,这样的人看似有感情漏洞,却是最不容易背叛的一批人,如果真的一个个都是铁石心肠,将来背叛起来也会毫不犹豫。 “胆敢向我们发起进攻的一个不留。” 夸父闻言立刻就笑的张大了嘴巴,他本来只想要一个活着的夸父族小孩,没想到他会得到一群夸父族小孩。 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云川终于面对面的见到了刑天。 这是一个身体不怎么高,却壮硕的如同大树根一样的人物,一手持着一柄青铜战斧,另一手举着一面光溜溜的青铜盾,每当这个家伙举着青铜盾来到吊桥边上查看情况的时候,就会把脑袋藏在青铜盾的后边,非常的谨慎。 而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没脑袋的人。 事实上,他的脑袋作用真的不大,一个大木头桩子上搁一个小的木头块,没有脖子,这样的人难怪后人认为他没了脑袋还能继续作战。 云川搭弓射箭,竹箭扎在青铜盾上,发出一声很大的声音,刑天的方块脑袋也就从盾牌下面探出来,瞅着云川怒吼道:“我要吃了你。” 云川站在吊桥另一边的矮墙后边笑嘻嘻的道:“我会把你煮熟了喂给夸父吃。” 云川说话的功夫,高大的夸父就站在他的身后,闻言还伸出长舌头舔舐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装作一副很饥渴的模样。 暴怒的刑天向前又走了两步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就是你烧了我的部族吗?” 云川摇头道:“不是我烧的,这一点你心里应该明白,桃花岛是一个从不害人的地方,我希望这里将来能成为所有人都能安心换东西的一个地方。 刑天,找错了人,轩辕有多么的阴险,狡猾,你是知道的,他杀死了你那么多的人,你竟然还会相信他的话,为什么呢? 我们就不能好好地过日子吗? 你在河对岸放牧,我在这边种禾苗,你的肉多的吃不完的时候,就可以来跟我换草籽来换换口味。 这样一来,你有了草籽,我有了肉食,族人吃的东西多了,也就会更爱我们这些族长。, 现在,你就算把桃花岛打下来,又能得到什么呢,我的草籽早就被轩辕跟蚩尤他们抢走了,你为什么不能去追他们,却来找我的麻烦,这不对啊,刑天,你不该这样做。” 云川刚刚跟刑天说完话,就立刻问阿布:“准备好了吗?” 阿布狞笑着点点头,云川重新把脑袋探出去苦口婆心的对刑天道:“我真的没有烧你的部落……” 刑天大笑着对云川道:“我不需要你们的草籽,我只需要你们,我有一群饿得很的兄弟,要用你们的肉……” 话说了一半,阿布等人就立刻用木槌砸开了机关,只听“嗵嗵嗵嗵”四声沉闷的响声,四根两米长的粗大竹箭就向刑天飞了过去。 正文卷 第八十章贼骨头一定要打死 第八十章贼骨头一定要打死 四根粗大的竹箭带着云川无限的期盼射向了刑天。 很准确,四根竹箭全部穿透了刑天的青铜盾,并且将刑天牢牢地固定在地上。 桃花岛上一片欢呼声, 云川正要加入欢呼的行列,却发现被竹箭钉在地上的青铜盾竟然滚动了起来,还带着四根竹箭一起滚动起来,片刻功夫,就在桃花岛众人惊诧的目光下滚得老远。 然后,所有人就看见刑天从盾牌后边跳出来,他的衣服已经被竹箭完全撕扯开了,然而,他的身体却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两根竹箭射击的位置有些高了,另外两枝羽箭的射击位置有些低了,完美的避开了刑天粗大的身子。 “杀,给我杀——死掉的也能吃!” 光溜溜的刑天才站稳,就带着族人一起向断桥便涌过来。 没有能杀死刑天,云川非常的遗憾,重新将目光盯在依旧慢吞吞的向河边走的夸父族人,至于刑天这种没脑子的冲锋,他懒得理会。 明知道桥是断的,还带着人向前冲,云川很难理解,阿布,槐,绘等人却继续砸下了机关,让平射的竹箭尽量的可以多杀一些人。 与此同时,族人们手里的弓箭也纷纷拉开,“蓬”的一声,无数根竹箭就飞上了天空,而投石机里的石头也同时飞起,暴雨一般的向人群笼罩了下去。 这就是云川的准备,他要在敌人没有察觉的时候,尽量的在一开始就要多杀伤他们。 原始世界里的战争,基本上没有过多地讲究,谁杀死的敌人多,谁就占据优势,如果能在一开始就杀死大量的敌人,那么,自己这一方就能少损失很多人。 对野人来说,争斗永远只有一波冲锋,如果这一波冲锋不能打败敌人,那么,一定是自己被敌人打败了。 在夕阳的余晖下,站在一棵大树上的轩辕眼看着那种粗大的竹子在一瞬间把两三个串在一起的惨状,就微微叹息一声,他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 竹箭跟石头雨虽然也杀死了很多人,可是呢,那些东西杀死的人再多,也不如大竹箭杀人来的让轩辕震撼。 轩辕自己的箭术就很好,所以,竹箭杀人引不起他半点兴趣,石头雨杀人,他听蚩尤说过,很残酷,但是还能对付,至少用盾牌挡住就问题不大。 只有这种巨大的竹箭,让轩辕紧皱的眉头迟迟不能松开,一想到自己将来也要面对这种大型竹箭,他的后背隐隐发凉。 最坚固的青铜盾是抵挡不住竹箭轰击的,刑天之所以能活,跟他肉球一般的身体是分不开的,假如当时站在最前边的是轩辕自己,此时,恐怕早就死了。 刑天带来的人在大竹箭,羽箭,石头的攻击下死了一大片,而那些身材高大的夸父们却迟迟不肯投入到战斗中,一个个如同丧尸一般在河边看热闹。 刑天的老虎头盔被石头砸的不知道去了哪里,刑天自己也满头都是血,一边冒着石头雨,箭雨向回跑,一边朝那些行动缓慢的夸父族人大喊:“上啊!” “嗵嗵嗵”又是三声沉闷的响声,刑天怪叫一声,蜷缩在地上,一根巨大的竹箭带走了他肩膀上好大一块肉,刑天惨叫一声,再一次爬起来向外跑。 残存的族人紧紧地跟在刑天身后,生怕他跑丢了。 刑天一再确认自己安全了,这才站稳脚跟,回头看即将隐没在黑暗中的桃花岛。 桃花岛上灯火通明,就在黑夜降临的那一刻,桃花岛上就燃起来了无数根火把,将碧青色的河水照耀的如血一般。 刑天看看剩下的族人,不到原来的一半,现在,只能依靠夸父族了。 不知为什么,刑天总觉得这一百多个夸父族也很不靠谱,尤其看他们只在外围晃荡,没有半点进攻的意思,就知道,这些夸父族人也在害怕。 天色越来越黑,刑天很想一走了之,可是,他还是怀着一丝侥幸之心,想要看看夸父一族跟云川的战况如何。 在火光中,一个比夸父族人还要高大的一个人就站在火把下边,他的模样才出在光明之下,一个夸父族人不知为何就激动起来,从河边捡起一块石头,就向河对岸的夸父丢了过去, 距离太远了,这块石头失去力量的帮助之后,就跌进了河水里。 夸父跳上城墙,然后从低矮的城墙上跳下来,冲着河对岸的夸父族人大喊大叫。 不知为何,原本跟僵尸一样的夸父族人,自从看到夸父之后,一个个都显得很是激动。 纷纷开始向他投掷石块,一块块的石头最后无力的落进河水里,而夸父显得更加高兴,不论是喊叫的声音,还是蹦跳的高度都有了一个新的突破。 最愤怒的那个夸父族人终于忍不住了,他双手举着一块大石头,一步步地走进河水里。 旋即,就有更多的夸父用同样的方法走进了大河里。 走进去之后,他们的身体就完全消失在河水里,只剩下几十个母夸父带着二十几个小夸父眼巴巴的看着大河。 夸父不再叫嚷,也不再跳跃,而是举着一根足足有五米长的竹管目光炯炯的瞅着河面。 当一个夸父族人湿淋淋的脑袋才从河水里露面,夸父的长竹竿就凶猛的刺了出去,穿透了这个还没有来得及换气的夸父族人的咽喉。 见夸父的手段起作用了,就有更多的人提着长长的竹竿守在河岸边,他们用竹竿的尖头刺杀夸父的手段更加高明,只要有夸父族人的脑袋露出水面,他们就会准确的进行刺杀。 顷刻间就有三个夸父族人被这些常年累月站在河边用竹竿刺鱼的人们用杀鱼的方式给杀掉了。 越来越多的夸父族人的脑袋从水底露出来,竹竿再刺过来的时候,就有了准备,一个人的竹竿才刺过去,就被人家捉住了,然后,用力一挑,就把这个不愿意松开竹竿的人给丢到水里。 蚩尤看到那些巨大的竹箭已经瞄准了大河,就哀叹一声,带着人去找轩辕汇合了,今天,不管云川这边战事如何,都是他跟轩辕两人最好的狩猎机会。 猎物有可能是云川,也有可能是刑天,就目前的局面来看,猎物就是刑天了。 轩辕已经堵住了刑天的去路。 刑天想都不想的就挥舞着斧子向轩辕冲杀了过去,跟云川打仗实在是太难受了,现在,遇到了轩辕,刑天认为自己应该有所收获。 刑天非常的勇猛,面对轩辕毫无畏惧之心,一手破盾,一手巨斧,跟手持青铜剑的轩辕杀的难解难分。 蚩尤抱着斧头,站在黑暗中看着刑天与轩辕厮杀,并没有参战,就站在黑暗中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们死战。 云川那边的战斗毫无观看的价值,大竹箭每发射一次,就有一个夸父族人被大竹箭穿透,被河水带走。 在这里,轩辕跟刑天的战斗就有意思多了,不论是轩辕敏捷的身手,还是刑天被砍了四五剑之后还能浴血奋战,都让蚩尤那颗想要战斗的心砰砰直跳。 他此刻非常的暴躁,目前看似安静,实际上,他早就想挥舞着斧头把眼前这些没用的刑天族人一个个砍死。 “去帮帮轩辕吧。”蚩尤终于没有出手,仅仅对自己的兄弟狼头盔吩咐了一声,就摸着黑再一次去了夸父他们的战场。 刑天在黑夜中厮杀的气喘吁吁,每当他砍死一个敌人之后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立刻就有更多的敌人从黑暗中出来,在火把的照耀下继续跟他战斗。 云川这边的战斗已经停止很长时间了,桃花岛上的灯火也已经逐渐熄灭了。 整座岛在黑夜中只能看见一个大致的轮廓,站在蚩尤的位置看过去,就像是一头黑色的猛虎卧在河中央。 “刑天跑了,”阿布吃宵夜的时候非常的不甘心。 “他跑不掉。”云川吃一口面条胸有成竹的道。 “他已经跑了。”槐吸溜了一口面条,还用筷子指指刑天逃跑的方向。 “轩辕,蚩尤不会让刑天跑掉的。” 阿布停下手里的筷子不解的道:“轩辕,蚩尤会帮助我们?” 云川喝掉饭碗里的面汤小声道:“他们一直都在附近,如果我们失败了,要逃走,他们就抓我们,如果刑天他们战败了,他们就打刑天。 总之,不管我们今天的战斗是谁赢了,最后胜利的一定是轩辕跟蚩尤。 所以,我早就告诉过你们,别人靠不住,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 众人齐齐的点头,且深以为然。 云川放下手里的竹碗,左右看看没找见夸父,就烦躁的道:“夸父又去哪里了?我不是说过,今晚不准任何人离开桃花岛吗?” 槐指着河边道:“夸父正在忙着打捞夸父族的尸体呢,他还说,只有让族长看到的敌人的尸体,才是真正死掉的敌人,他还说,这句话是族长说的,所以,我就没有阻拦他。” 云川叹息一声道:“我只说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哪里说过他说的那些话,算了,跟这个故作聪明的家伙就说不清。 我们今晚还是分片守着桃花岛,不到天亮,绝对不能松懈,至于别的事情,明天早上再说。” 阿布笑道:“这一次,应该没有人有胆量再来我们这里找麻烦了。” 云川微微一笑摆摆手道:“敌人是打不完的,只要我们粮食多,总会有人想着来抢。” 正文卷 第八十一章谁的生活 不是生活呢 第八十一章谁的生活不是生活呢 刑天逃跑了。 他是跳河跑的。 在水里的时候满身都是肥肉脂肪的胖子的优势就立刻被表现出来了。 众所周知,胖子的V排要比瘦子的V排要大,所以相对应的,浮力也就增强了,这就让胖子刑天可以在水里载沉载浮的时候,还能冲着轩辕大喊——我还会回来的。 轩辕本来可以一箭射死这个这个家伙的,但是,在看了看黑暗中的桃花岛,他收起了弓箭,转身对黑暗处的蚩尤道:“你也不想杀死刑天是吗?” 蚩尤从黑暗中走出来,抖掉身上的露珠道。 “云川比我们想的要强大,你也比我想的要强大。” 轩辕收起弓箭面对着天边漏出来的一丝光明道: “他成不了大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他看不起我们,我们认为对的事情,在他那里总是有另外一套解释,每当我以为他走进了死路,他偏偏能从死路里走出一条活路,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他强大的原因。 不过,他的强大,只是个人的强大,这是他的优势,也是他的缺点,所以……” 蚩尤笑道:“所以,他只能拥有一座岛?” 轩辕笑道:“就算这座岛被他打造成天宫,也不过是一座岛而已……” 蚩尤笑道:“强大的人终究会有一些优待的,比如独占一座岛。” 轩辕的心很大,他的目光一直在九天之上,他一心一意要做的事情就是让所有人都听他的话。 他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所说的话都是最正确的,全部的人类只有在他的指挥下,才能过上更好地日子,才会生活的更加幸福。 自始至终,这个念头在他心中从未停歇过。 大地很大,桃花岛就是大地上的一个点,轩辕相信,再给他一些时间,等他让更多的部族都听了他的话之后,即便是桀骜不驯的云川,也必须向他低头。 蚩尤眯缝着眼睛瞅着站在光明中的轩辕,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的身体缩回阴影中。 云川或许只看到轩辕在不停地陷害他,不停地利用他,还把他放在矛盾最激烈的点上,而且看起来有些弱小。 他不知道的是,轩辕同样把自己放在了最前线,他带着自己的部族抵抗刑天,烈山氏的进攻,他一个人面对云川这个突兀出现的家伙,还要与他蚩尤联合起来才能灭掉一股食人者。 只有蚩尤知道,轩辕麾下的熊罴貔貅貙虎六大部族却在不断地搜寻山野间的野人部落,并一一降服。 只要轩辕能维持住目前的局面,他的部下们自然会帮他将轩辕一族迅速扩大。 轩辕说完话,回头就不见了蚩尤,他冷笑一声,让部下打扫战场,该丢河里的丢河里,该接受头像的接受投降,然后,就给云川留下一片满是血迹的战场,就离开了。 吃饭这事,是桃花岛上最永恒的话题,什么时候吃饭都好,什么时候吃饭大家都是快乐的。 所以,昨晚吃了很多面条之后,今早还要吃米粥跟肉干。 云川不让夸父吃! 最喜爱吃饭的人突然不让他吃了,这对夸父来说基本上就是天塌了。 不是云川心狠,而是夸父带回来了将近五十几张嘴! 还是五十几张没有底的血盆大嘴。 好在,最能吃的五十几个夸父被他带着人给弄死了,如果全族来投,云川绝对没有胆量接纳的。 也不是云川不准夸父吃饭,更是因为,夸父在清晨的时候成了新的夸父族族长之后,他就带着人已经狂吃了一遍。 现在,他们还要吃—— 或者说,只要看到被人嘴巴动,他们全体就感到饥饿! 阿布对此极度不满,多了五十几个母夸父,小夸父之后,他负责的食物供给事项,压力大的难以想象。 这五十几个人,几乎要比三百个人吃的还要多。 这在阿布看来完全是一件亏本的事情,五十几个夸父干活的能力赶不上三百个族人,吃饭一道上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族长接纳了这些夸父,那么,就一定要在岛外开辟新的土地,或者开辟新的食物来源才成。 夸父雄壮的身躯蹲在云川的饭桌前边,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这一次,食物对他的诱惑力似乎没有了。 “我以前就是他们的族长。” 就在云川喝完粥之前,夸父终于把他唯一的秘密说了出来。 云川抬头想了一下,马上就把夸父族群斗争失败,然后偷了一个孩子独自潜逃,被族人追杀的事情弥补好了。 不能让夸父自己说,要是按照他自己说的,一定又是一个距离事实更加遥远的版本。 “留下他们也不是不可以,从今天起,他们就要负责清除掉咱们周围泥塘里的所有鳄鱼。” “我不想吃鳄鱼。”夸父有些悲伤,自从来到岛上之后,他就抛弃了深恶痛绝的鳄鱼。 “那就拿鳄鱼回来换你们爱吃的食物,注意,我说清除泥塘里的鳄鱼,是指一条都不剩,哪怕是鳄鱼蛋,你们也要弄干净。尤其是竹林边上的那个泥塘,里边的鳄鱼够你们抓一阵子的。” 夸父可怜兮兮的道:“能抓鳄鱼的都死了,剩下的是不会抓鳄鱼的女人跟孩子。” 云川想了一下,就从自己的房间里拿出一根带铁箍的长竹竿,这个长竹竿很特别,最前面不是铁尖,而是一个绳索,他举起竹竿猛地套在栏杆上的柱子上,迅速收紧了绳子,然后,绳子就牢牢地拴在柱子头上。 云川把东西丢给阿布道:“蚩尤送来的稻子已经种出来了,马上就要移栽到有水的泥塘里。 你带着夸父尽快的把那块水塘里的鳄鱼全部抓干净,就要移栽稻子,我不想有人被鳄鱼咬死。” 就在夸父还不停地眨巴眼睛的时候,阿布已经明白了云川的要求,就在夸父的胸口捶一拳道:“走吧,吃了饭就要帮我们干活,你的部族族长收下了。” 夸父听阿布这么说,先是高兴地站了起来,拍着胸口对云川道:“一定把所有的鳄鱼都抓光,保证一个不留。” 云川脸上却没有多少喜欢的模样,瞅着夸父道:“看着他们,也告诉他们,吃人,就会死,而且是全部死!” 夸父认真的点点头,这一次,他没有嚣张的拿云川桌子上的食物,而是吞咽了一口口水,就要离开。 云川把一盘子不酸的馒头递给了他,夸父接过来倒进口袋,就大踏步的走了。 云川又对阿布道:“看好这些夸父,我担心他们会忍不住吃人。” 阿布点点头,提着捉拿鳄鱼的工具就追着兴奋地夸父走了。 云川叹口气低声道:“这算怎么回事呢?应该杀掉的。” 坏心情来的快,去的也快,主要是桃花岛上的人们很快乐,这一次战争的胜利,让族人们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在所有人都快乐的时候,云川就不打算给众人添堵。 就在云川担心族人们不肯接受夸父一族的时候,族人的表现远比云川预料的要大度的太多了。 他们围观夸父,他们触摸夸父,他们拿小石头,木片砸夸父,更有甚者会用竹竿挑起夸父缠在腰上的兽皮,看小夸父跟自己有什么不同。 触摸完毕了就跑,砸完了就跑,看完夸父的下体之后也会跑,没看到夸父追杀他们,也没有看到夸父把他们抓住串在杠子上烤着吃。 反而那些夸父表现得傻乎乎的,即便是比族人高大的夸父族的孩子们也惊恐地抱着母夸父,有的还哇哇大哭。 这就很有意思了…… 他们不怕夸父一族,觉得自己很强大,尤其是在晚上的时候杀死过凶猛夸父的族人,更是对表现得极为骄傲,对这些夸父族的老弱病残们保持了上位者的宽容。 夸父成了云川族的附庸,成了云川部可以任意驱使的战争武器,干活的机器,莫名其妙的让族人兴奋起来。 就像驯服了一头头的老虎,由害怕再到光荣,最后觉得老虎毛茸茸的很可爱…… 总之,野人们的心思,云川是没办法理解的。 夸父们没有时间哀悼死去的族人,他们必须要为自己的肚子努力,没有猎物,就要挨饿,这是野人世界里的共识。 竹林南边的沼泽地因为有鳄鱼,有很多,很多,一直是云川部族人的禁地。 现在,以龙为食的夸父们来了,族人们都想看看夸父们是如何抓龙,也就是鳄鱼的。 他们站在沼泽边上,瞅着夸父带着一些成年夸父下了沼泽,阿布,还把一些散发着恶臭的血水往沼泽里泼。 不一会,整个沼泽似乎都动起来了,那些跟木头一样浮在烂泥上的鳄鱼们,纷纷向泼洒血水的地方涌过来。 站在泥水里的夸父们,立刻就跑了。 他们以前是抓过鳄鱼,那也是一条一条抓的,一旦鳄鱼们铺天盖地办的涌过来,不跑的才是傻子,更何况,他们的新族长跑的比谁都快。 只有阿布是冷静的,他一边退,一边继续往泥水里撒污血,直到把鳄鱼们引上岸。 一条跑的最快的鳄鱼已经上岸了,快速的挪动着四根小短腿追着咬夸父,结果,被夸父抡起锤子就砸在鳄鱼头上,这一击很重,鳄鱼的脑袋彻底碎裂了,就连云川想要的鳄鱼皮也破了一个大洞。 “用工具!”阿布大怒! 正文卷 第八十二章刑天的诗集 第八十二章刑天的诗集 “用工具!” 这句话是云川常说的一句话。 但凡是能用工具的活计,云川一般不准族人们直接上手。 虽然这样做在很多时候会让劳动效率变慢,云川却一直坚持这样做,即便是变慢,也一定要使用工具。 人呢,其实就是在不断摸索,不断使用工具,发明工具,最后才变得更加聪明的。 现在,云川对族人唯一不满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太笨了。 好在,他们现在至少知道用筷子,勺子,叉子,竹碗,竹盘吃饭,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云川还给每一个族人配了一把铁质小刀。 割草的时候就该用镰刀,砍树的时候就该用斧头,挖地的时候就该用铁锹。 绝对不该用手把锯齿草,更不应该在急躁之下用牙去咬树…… 即便镰刀没有钢口,斧头也不耐用砍几下就要磨也要比以前好的太多了。 这是铁的标号达不到,达不到可以淬火的程度造成的,云川希望某一天有一个铁匠忽然脑子开窍了,可以把铁的问题解决掉。 开始,夸父很不习惯用绳套锁住鳄鱼嘴,还是会下意识的扑下去抱住鳄鱼角力。 慢慢的,他开始有经验了,绳套可以准确的套在鳄鱼嘴上,当鳄鱼嘴巴被绑起来,夸父们又发现,用不上嘴巴的鳄鱼,实在是不堪一击。 直到傍晚的时候,夸父就带着五十几条鳄鱼来到了岛上。 这个壮举立刻就在岛上引起了轰动。 人人都拿着自己的小刀子赶过来扒鳄鱼皮,云川发现剥下来的鳄鱼皮铺满了广场,这才满意的去睡觉了。 他不知道的是,剩下的鳄鱼肉阿布只留下来十条,剩下的都让夸父拿去喂养那些饥肠辘辘的夸父们了。 这一次,夸父们终于吃到了不带皮的鳄鱼肉,没有了厚皮的鳄鱼肉很香甜,尤其是放在巨大的陶锅里加盐,加野菜煮过之后,夸父们第一次觉得鳄鱼肉竟然如此的好吃。 而且,今晚有足足四十条鳄鱼肉可以让他们吃,他们可以吃到天亮。 没错,云川没有可以的限制夸父们的饮食,这些巨人饿得太久了,营养严重不良,即便是营养严重不良的状况下,他们每个人还能长到两米以上,而且身体不见半点畸形,一个个看起来很协调。 这就让云川非常的惊讶了。 他很想知道,当这些巨人得到足够多的食物,足够好的生活条件,他们会不会长得更高,长得更加壮实,会不会把个人的武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呢? 最主要的是云川很想知道,自己的族群中会不会出现一群身高超过三米的真正巨人。 而且,这些巨人的脑子也会发育的很好,就像夸父这个混蛋一样,虽然没有变成一个威武的军事统领,反而变成了一个小丑一样的人物,但是呢,这依旧表明,他的脑袋是正常的,只是跟着自己学废了而已。 想要长身体,就要摄入大量的食物,按照能量守恒定律来看,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 同时,因为巨人们抓了很多的鳄鱼,而泥塘里似乎还有更多的鳄鱼,而巨人们很能抓鳄鱼,足够自己自足的,这让族人们对巨人族吃光他们食物的担心终于消去了。 不与自己争夺利益的人总是很受欢迎的,古今皆然。 所以,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巨人们拿着绳套,提着装污血的竹罐子再次向沼泽前进的时候,去竹林里采竹笋,挖竹虫,捉竹鼠的族人们就很自然的跟他们走在了一起。 他们进入了竹林,各自去寻找相熟的熊猫组队去了竹林深处,而巨人们则再一次来到沼泽边上,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活动。 战争带给桃花岛的烦恼并不多,几乎在一夜之间就给解决了。 可是呢,这场战争害了很多人,比如刑天。 一个在水中根本就沉不下去的人,很容易就被大河送到了河对岸,虽然,这里已经距离桃花岛至少有五十里。 刑天爬上岸之后,原本臃肿的身体,更加的臃肿了,就在他上岸的地方,横七竖八的趴着七八个夸父的尸体,他们一样被大河送到了这里。 狼狈的刑天冲着那些愚蠢的夸父们吐了口口水,就踉踉跄跄的向常羊山走去。 常羊山是一座孤独的高峰,在丘陵地带显得非常高大,此刻,正是常羊山最郁郁葱葱的时候。 神农氏就居住在这里,刑天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一次神农氏,向这位仁慈的族长倾诉自己的遭遇。 他不恨云川了。 因为他发现,云川可能真的不是烧毁了他与烈山部的罪恶元凶,无论如何,烧毁他部落的人应该一定是轩辕。 也必须是轩辕。 云川的胆子太小,连野战都不敢,就知道躲在那个岛上用巨大的竹箭御敌。 像半夜偷偷摸摸的去烧他部落的事情,怎么想都该是轩辕才能做的出来的事情。 其实,这事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从轩辕躲在暗处拦住他,并且突袭他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轩辕将是他一生的死敌。 刑天来的时候带着一群最厉害的族人,没想到天亮之后,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强烈的挫败感让爬上岸的刑天在第一时间就仰天长啸。 “啊——” “啊——” “啊——” 三声咆哮之后,刑天终于觉得舒服些了,摸一摸瘪瘪的肚子,迈开腿向常羊山走去。 才走了几步,就觉得双腿发软,他停下脚步,随便抓了两把草塞嘴里,嚼几下吞咽下去,继续赶路。 直到两匹灰色的狼悄无声息的一前一后堵住他的时候,刑天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 趁着狼还没有张嘴嚎叫呼唤更多同伴的时候,刑天无力的倒在地上,身体微微蜷缩,将肥硕的屁股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 果然,这两匹狼见猎物已经受伤了,且倒在了地上,也就放弃了召唤同伴的相法,不约而同的扑向了肥硕的刑天。 一匹狼的大嘴狠狠地咬在刑天肥硕的屁股上,刑天不等这匹狼开始撕咬,就忍着痛坐了起来,一瞬间,就用屁股重重地压住了这匹狼。 而他的双手,却已经死死地掐住了另外一匹狼的咽喉。 此刻,刑天那双漆黑的眼睛里,再没了半分软弱与愤怒,只剩下狂暴与沉静。 他粗大的手指刺穿了那头狼的咽喉,在掰断狼的嘴巴之后,刑天也不理睬那匹被他坐在屁股下边的狼,而是低声咆哮一声,就咬住了狼的咽喉,撕咬几下之后,就咬断了狼脖子上的血管,滚烫的狼血大股大股的喷进了他的嘴巴,他不怒反喜,已经被寒冷的河水浸泡了半夜的身体,实在是太需要这些热食了。 随着更多的狼血被他吞进肚子,刚才还在挣扎的狼慢慢的平息了下来。 满头满脸都被狼血糊满的刑天,慢慢丢下手上的狼,低头看着那个脑袋被他坐在屁股下边,依旧不肯松口的狼。 此时,他的屁股已经快要不成了,被这匹狼的爪子抓的血淋淋的。 刑天狞笑着抓住狼的爪子,随意的掰断,直到四只爪子全部呈直角翻折且露出被血染红的骨头。 刑天这才抬起屁股,冷漠的看着这头嘴里还咬着他一块肉的狼。 刚才这一番剧烈的挣扎,那块肉终于被狼给咬下来了。 为了防止狼把他的肉给吞了,刑天抓住了狼嘴,用力把它的嘴巴掰开到最大,最后再一用力,这匹狼的嘴巴就永远的合不上了。 刑天小心的取出狼嘴里那块核桃大小的肉,往屁股上安了两次,肉块都掉了下来。 眼见这块肉,将要永远的离开自己的身体,刑天张开嘴巴把肉丢进大嘴里,细细的咀嚼后,吞了下去。 肉有些少,刑天还是感到饥饿,刚才那顿狼血只能解解他的饥渴。 嘴巴被掰开,四肢被掰断的狼依旧活着,刑天蹲下来,双手扯着狼肚子上的皮,再发一次力,这匹狼肚子上的皮就被他生生的给扯开了,露出五颜六色的内脏。 推开狼的肝肺,刑天找到了那颗依旧在剧烈跳动的狼心,单手就连着一根很大的血管给扯出来了。 他先是吸吮了血管里储存的狼血,然后一口口的把温热的狼心给吃了。 吃了一颗狼心刑天依旧不满足,依法施为扯开了另一匹狼的肚皮,只是这只狼的心不再跳动了。 刑天也不顾这么多,就摘下狼心,站起身,一边吃着狼心,一边一瘸一拐的继续向常羊山走去。 对他来说,杀狼容易,可是,如何才能说服那个固执的老头子才是真正的考验。 献上礼物? 部族的人已经不多了,而粮食还奇缺,可惜云川送来的那两个美人了,如果那两个美人没有被轩辕抢走,这时候就该能派上用场。 直到狼心被吃完了,刑天心中还是没有计较。 万般无奈之下,刑天觉得只能再为那个老头子做一首歌。 “上一次做了《扶犁》,老头子那么高兴,这一次是不是应该再做一首《丰收》呢?” 想到这里,刑天就张开血糊糊的嘴巴,对着常羊山高歌道:“啊——我把大鼓敲得咚咚响,好伟大呵!又钜丽呵!摆起我们的小鼓和大鼓。鼓的声音和美又洪亮——” (史书曰:刑天乃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能臣,曾经为神农氏作歌《扶犁》《丰收》,收录于他个人的诗歌集《卜谋》,以歌颂当时人民幸福快乐的生活。) 正文卷 第八十三章常羊山下蠢货多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八十三章常羊山下蠢货多第八十三章常羊山下蠢货多 “常羊山下常羊坡,常羊坡下蠢猪多……” 看到临魁的时候,刑天依旧在唱歌,对于这位神农氏的长子,他没有半分的尊敬可言。 常羊山下最多的并非是杂种,而是牛羊,刑天在看到临魁之后立刻就把牛羊改成蠢猪了。 在刑天心中,族群中唯一能让他低头的只有神农氏,除过这位之外,任何想要爬到他头上向他发号施令的家伙,即便是神农氏的儿子,也绝对是一头吃屎的猪。 光着身子,满身血污的刑天载歌载舞的过来了,而临魁对于歌舞的欣赏水平也在常人之上,自然听懂了刑天歌词里面的意思。 “你在羞辱我?”临魁从一头高大的白色巨牛的身上跳下来,拦在刑天的前边。 他的身材很高,刑天虽然强壮,却毕竟矮,看临魁的时候需要仰视才好。 刑天很讨厌别人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所以,他伸手就抓了一大把临魁腰肋上的软肉,手并且开始旋转。 “你敢叫出声,我就弄死你。” 临魁的身体慢慢的倾斜,最后不得不慢慢的斜着躺在刑天脚下,在确认了刑天狂暴的眼神之后,他果然没有发出惨叫声破坏那位老人的睡眠。 临魁倒在地上,愤怒的看着赤身裸体站在他身边的刑天,用一只手按着让他痛不可挡的腰肋,大声道:“你要造反吗?” 刑天抬起一只脚踩踏在临魁的脖子上,俯视着他道:“你也配跟我说背叛?” “我会告诉父亲你是如何羞辱我的。” 刑天笑了,指指自己胯下的第弟道:“从我弟弟只有蚕茧大小的时候我就开始羞辱你了,一直羞辱到弟弟长成巨蟒,这些年我的弟弟都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你却从来没有变过。 以前,只要我羞辱了你,你就要告诉族长,现在,你还是这一套,你告诉我,这么多年,你把我羞辱你的事情告诉了族长那么多次,那一次有用?” 临魁大叫道:“那是父亲宠幸你。” 一滴血从刑天的屁股上滴落,落在一张草叶上,刑天皱皱眉头,刚才为了抓这个家伙用了一点力气,伤口又开始流血了。 他随手从身边的一只羊身上抓了一把羊毛黏在伤口上,然后毫无趣味的道:“族长为什么会宠幸我?” “因为你会作歌!” 刑天想起族长以前对自己说过不要总是欺负临魁的话,就把脚从临魁的身上拿开。 看着漫山遍野的牛羊对临魁道:“这个世界已经变得极为危险了,临魁,如果你还不能变得强大,等待你的只有死。” 刑天的脚拿开了,临魁依旧不敢爬起来,他有惨痛的经验,在刑天没有让他起来之前,他私自起来,会被他再次打的躺下的。 “你战败了是吗?”临魁瞅着狼狈的刑天,他很想笑,却一定要忍住,他实在是被刑天打的连胆子都没有了。 刑天认真的点点头道:“我战败了。” “你没有打败云川氏?” 刑天抬头瞅着羊群一般洁白的云朵,慢悠悠的道:“这就是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个世界变危险的原因所在。 以前,我们只知道轩辕很厉害,蚩尤很厉害,现在,又知道了云川氏很厉害。 临魁,现在啊,我们面对的敌人一个比一个强大,似乎只要出现一个需要征伐的对象,他们都能打败我们。 你来告诉我,这是什么道理呢? 到底是那些人太强大,还是我们变得软弱了?” 临魁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躺在草地上不屑的道:“那是你,要是族长让我带着夸父们去征伐云川氏,这个时候,云川氏的脑袋已经被我插在杠子上了。” 刑天被临魁逗笑了,蹲了下来,导致他的弟弟耷拉在地上,临魁不想跟刑天的弟弟接触,就把头扭了过去。 刑天抓住他的下巴又把头扭了过来,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临魁道:“族长给了你六个战俘,二十只羊,命你带去夸父族让他们吃一顿饱饭然后好开战。 你来告诉我,为什么那些夸父到了桃花岛却一个个饿得半死不活的? 他们不要说作战了,即便是走路都发飘,临魁,我只想问你一句话,那些战俘跟羊去了哪里?” “自然交给了夸父。”临魁开始真正感到不安了,以前,刑天虽然还是会揍他,可是,揍归揍,却绝对不会伤害他的性命,这一次,他觉得刑天似乎很想拗断他的脖子。 “既然给了夸父,为什么那些夸父还那么饿呢?” “或许他们把食物藏起来了!” 刑天听了临魁的辩解,不怒反笑,仰头看了一眼飘满云朵的天空,用两根手指捏着临魁的鼻子使劲往上提,直到临魁泪流满面哭的不像样子,才松开手指,让他的脑袋砸在地上。 “夸父们每天都在为食物奔波,每天都吃不饱饭,你竟然告诉我夸父们有了存粮的习惯。 临魁,你这是找死! 平日里你拿我的东西,我就笑笑,平日里你跟我作对,我也就揍你一顿,现在,你竟然把主意打到征伐这样的大事上了。 既然如此,你就不要怪我了。” 刑天刚刚举起拳头,临魁就抱着头缩成一团,并大声喊道:“这不是我的错,是烈山氏给我出的主意,是他想要那六个燧人氏战俘,他跟我找到了夸父族的族长,威胁族长出兵攻伐桃花岛,却没有把食物给夸父。 刑天,真的不是我,是烈山氏,你知道的,我害怕你,不敢破坏你的事情。” 刑天高举的拳头慢慢落下来,看他的表情似乎有些难过。 “所以,烈山氏拿走了战俘,你拿走了二十只羊是不是?” 临魁连连点头,还指着刑天背后的那头雪白的大牛道:“他还多给了我一头牛。” 刑天这一下连殴打临魁的心思都没有了,用脚踢踢临魁道:“起来吧。” “你不要打我!”临魁显得更加害怕,这时候,他宁愿刑天能够揍他一顿。 刑天把目光投向常羊山。 常羊山的半山腰上有一个巨大的山洞,这座山洞很好,冬暖夏凉,在山洞上方还有一个小洞,每天清晨,阳光就会从小山洞里投进大山洞,将大山洞照耀的亮堂堂的。 族长一直喜欢住在那个山洞里,不喜欢居住在四面漏风的房子里,这个时候,正是暖和的阳光照耀进山洞的时候,族长想必正坐在他的石头椅子上晒太阳吧。 “临魁,你与燧人氏在长草原作战,战败了,毁了腾蛇部落,又与有巢氏在黑松林作战,战败了,损失了骞部落,你跟轩辕在大河口一战,又失败了,损失了公羊,骈俪两个部落,并且让轩辕成功的带着他从大河下游迁徙来的族人在大河上游安了家。 你又带着红鱼部落,募部落与蚩尤在浅水滩作战,红鱼部落被蚩尤杀的只剩下老弱妇孺。而募部落,被你丢弃在大河的另一边,不能回来,现在,想必已经被蚩尤降服了,或者杀光了。 临魁,你明明就不适合带人攻伐他人,你为什么非要一次次的越过我们去攻伐别人呢?” 临魁的黝黑的脸色顿时就没了血色,嘴唇发白,哆嗦了良久才道:“我跟父亲说想当族长,父亲就告诉我,想要当族长,就一定要能征善战。” 刑天哑口无言,三两步走进了小河里,开始洗涮自己的身体。 随着血水从身上滚滚落下,一些近乎透明的小鱼,也就倏然游去了远方。 然后,他就听见了一声惨叫,是临魁的。 刑天没有回头,继续清洗身体,就听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刑天,这一次我不杀你!” 刑天笑着转过头,先是看了看被人插在那头巨牛牛角上痛苦哀嚎的临魁,这才把目光落在烈山氏的身上。 刑天一张嘴吐出一口水柱,然后张开双臂,露出自己硕大的肚皮以及宽阔的胸膛,微微闭上眼睛对烈山氏道:“来,杀我,不用说什么饶恕我的话!” 烈山氏手里拿着一张弓,弓上面搭着一支箭,而且整只弓已经被他拉成了满月,只要一松手,这支箭就会落在刑天的身上。 “烈山氏,离开了神农氏,你烈山氏部落活不下去,就像我刚才对临魁说的话。 这个世界变得危险了。 你一旦脱离神农氏,马上就要被轩辕,蚩尤,以及云川氏围攻,你活不下去。 听话,放下你的弓箭,至于杀了临魁这是小事,只要你补偿族长五十头牛,五十只羊,就会没事的。” 烈山氏慢慢的向后挪动,眼睛却盯着刑天道:“我知道,杀临魁确实不是一件大事,赔偿族长五十头牛,五十只羊对我来说也不是大事。 问题是,族长已经下令了,命我辅佐临魁去浅水滩征伐蚩尤。 刑天,如果是我一起去浅水滩,去了也就去了,可是,跟着临魁一起去,我不干!” 刑天连忙道:“这事还可以继续商量。” 毛茸茸的烈山氏跳上一头牛使劲抽打着向常羊坡下跑,一边跑,一边大喊道:“刑天,你也跑吧,族长太老了。” 正文卷 第八十四章族长太老了 第八十四章族长太老了 烈山氏跑了,这一跑,可能就不回来了。 山风从刑天的胯下掠过,这个钢浇铁铸的汉子,第一次感受到了凉意。 被烈山氏戳在牛角上的临魁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可就是这样,他还是努力眨巴着眼睛向刑天求救。 刑天不忍心,就把他的身体往牛角根部插了插,这一下,临魁就不求救了,瞪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看着天上的朵朵白云,显得很是深沉,也很有意境。 “我对你说过的,这个世界变得危险了,以前无敌的夸父是可以被大竹子插死的,我这么聪明的人也会被人伏击的,我都快要没活路了,你这样的笨蛋又该怎么活呢? 死了也好,死了也好……不用面对那些烦恼的事情。” 巨大的白牛带着临魁的尸体去了野草茂密的地方,刑天也就一步一挪的上了常羊山。 死掉一个临魁没有什么大碍,反正还有二十一个临魁等着死呢。 族长当年给他们起名临魁,意思就是即将登顶的意思,一个临魁登顶失败,也不知道后边的临魁能不能登顶成功,反正刑天是持悲观态度的。 山洞里有很多美人。 壮硕且赤裸着身子的刑天走进去之后,立刻就引来了无数道炽热的目光。 而刑天却心如止水。 一道光束从头顶的山洞里落下来,正好落在一张高大的石头椅子上,椅子上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他显得很衰弱,即便是被如此猛烈的阳光照射着,他还是觉得冷,需要盖上厚厚的兽皮。 兽皮是老虎皮,这张虎皮非常的完整且巨大,整张皮子油光水滑的,在阳光的照射下因为观看角度不同,还会反射出不同的光线,真正的绚烂如火。 刑天没有走进那道光圈,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等待那个老人醒来,只是黏在他屁股上的羊毛掉了,这让他很烦恼。 “嗯——”一道慵懒而又深沉的叹息声从虎皮下边传来,就像是从最深的深渊里传出来的叹息声。 “我闻到了临魁死亡的味道。” 刑天恭敬的道:“是的,临魁已经死了,是烈山氏杀了他,而烈山氏已经跑了。” “你没有去追烈山氏?你应该告诉那个孩子,死一个临魁不要紧,他不用如此害怕。” “我战败了,也受伤了,没有力气,也没有能力让烈山氏回来。” 椅子上的老人沉默了片刻道:“不要紧,人总会有的,力气也会生长出来的。 我只是好奇,谁能把带着一群夸父去征伐的小刑天击败呢?” “族长,夸父很虚弱,临魁,烈山氏去邀请夸父们出战的时候没有给他们提供粮食。” “小刑天啊,把失败的责任推给别人,这可不是你一向的行为,说说吧,是什么样的人让你如此恐惧?” “他们用竹子打败了夸父,杀死夸父就像杀死了一只羊那么简单,不仅仅是这样,就在夸父攻击桃花岛的时候,轩辕,蚩尤联合攻击了我。 我的族长大河的另一边,已经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们如果不能尽快的征伐他们,以后,离开这里再次寻找安身之所的将是我们。” 老人听了夸父说的话,呵呵笑了,好像听到了一个最好笑的话,他用一只手拍着椅子扶手道:“小刑天啊,你现在连带着族人重新寻找领地的勇气都消失了吗? 大地环境多变,苍天喜怒无常,人在大地上生活,又受苍天照拂,大地不喜欢我们留在一个地方,我们就要离开,苍天不准我们享受太久的平安,我们就要做好迎接灾难的准备。 大地给我们的恩赐已经太多,我们不能继续苛求。” 刑天沉声道:“族长,这里地势平坦,水草丰茂,牛羊繁衍的很好,而大河边上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正是我们繁衍生息的好地方,离开这里,我不知道那里才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所。” 老人或许感到了一丝寒意,就重新缩回虎皮下边,疲惫的声音从虎皮下传来。 “不愿意退让,那就征伐,在我们最强大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部族联姻,来交好所有部族。 在部族孱弱的时候,我们就要用武力让别人害怕,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我们不被伤害。” 刑天又等待了片刻,没有听到老人的声音,就一步一步的退出了山洞。 在山洞口,拥挤着一群美人,她们每个人都很忙碌,可是,眼睛却总是看着刑天雄壮的身体舍不得挪开。 刑天随便从美人群中抓了两个抗在肩膀上就下了常羊山,他一刻不停地来到烈山部。 此时,烈山部的人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了,刑天的到来让他们非常的害怕。 直到刑天将两个美人丢给烈山氏,烈山氏才从惊惶中走出来,这两个美人穿着昂贵的丝绸衣服,很明显这是从族长那里拿来的女人。 “族长说,死一个临魁不算什么。” 烈山氏听刑天这么说,脸上立刻又泛起更加浓重的忧愁之色。 “刑天,十个寒暑前,如果我杀了临魁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 刑天斩钉截铁的道:“灭其族!” 烈山氏摊摊手道:“为什么现在又是这样的结果呢?” 刑天苦笑道:“族长已经老的杀不了人了。” “这就是我忧虑的地方,还有,我讨厌所有临魁。” 刑天淡淡的道:“我也讨厌!”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当我赤身裸体,浑身伤痕,且刚刚打了一个大败仗,没有一个手下在跟前的时候,我当然很好说话。” “我觉得你还有话没有说完。” “给我一件衣服,再给我一队人。” “衣服可以理解,你在这边要人干什么?”烈山氏虽然这样问了,他还是找来了一队人交给了刑天,当然,刑天也终于穿上了衣服。 此后的三天里,刑天非常的忙,他只给那位老人留下了四个看起来最老的美人,拿着其余的美人走遍了神农氏的六个大部落。 当他终于用这些美人换取了足够多的部下之后,他终于再一次来到了烈山部准备把借到的人还给烈山氏。 烈山氏每次看到手持青铜巨盾,跟战斧的刑天,都会感到非常的不自在。 不过,这一次似乎有点不一样,刑天的目光很柔和,态度也显得有些谦卑。 不仅仅把借走的一队人还了回来,还宰杀了很多的羊,就在一块空地上烧烤,邀请烈山氏吃羊。 烈山氏很满意,啃着一只羊腿问刑天。 “你把族长的美人都给拿走了,就不担心族长问起来?” “不担心,也就是借给别的部族几天,等刑天部跟烈山部合并之后,再要回来还给族长就是了。” 烈山氏奇怪的看着刑天道:“烈山部什么时候要跟刑天部合并了?另外,你刑天部现在除过有一群女人跟孩子之外,还有什么?我可不要那些累赘。” 刑天把手上的羊腿骨啃得一丝肉都不剩,然后就把羊腿骨尖锐的断茬插进了烈山氏的太阳穴。 烈山氏手里的羊腿无力的从手中跌落,被刑天伸手接住,抱着羊腿继续啃。 直到烈山氏的尸体无力的扑倒在地上,刑天才把羊腿从嘴上拿开,低声道:“你不要刑天部,我要烈山部。” 就在烈山氏的尸体栽倒的时候,刑天借来的那些人纷纷丢下手中的羊肉,在一些烈山部的人的带领下,推开木栅栏,举着各种武器杀进了烈山部。 烈山部的反抗意愿并不强烈,尤其是当一个被烈山氏借给刑天的烈山部的人举着族长的人头示众之后,原本就不怎么激烈的反抗,就变成了微弱的反抗。 几处刚刚燃起来的火头,也迅速被人用羊皮口袋里的水给浇灭了。 刑天砍下几颗头颅之后,就正式对所有人宣布——烈山部正式并入了刑天部。 又过了两天,当刑天把那些疲惫的美人重新还给大族长的时候,大族长显得很有精神。 “很不错啊,小刑天,这一下神农氏就没有叛逃的部族了。” 刑天这一次用半边屁股坐在一个木墩上低声道:“这依旧改变不了神农氏日渐衰落的模样。” 老人笑呵呵的道:“那就继续壮大吧。” “族长想让我继续攻伐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云川?” “小刑天哟,你不能在一棵大树上撞了鼻子之后,就想继续用鼻子把大树撞倒吧? 就连轩辕这样的小娃娃都知道把自己放在最前边吸引我们攻伐,却把他最强大的手下派去征伐野人部落,从而在不知不觉中壮大自己的力量。 你为什么就不能去找那些可以击败,并且愿意合并到我们神农氏的部族呢?” 刑天瞅瞅躺了一山洞的美人们,平静的问道:“我也去征伐野人部?” 老人悠悠然的道:“那样做太慢了,轩辕比你下手早,你如何努力都追不上他。 有两根老骨头我已经帮你啃了一大半,我觉得这一次,你去就能一口咬下来。” 刑天严肃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举起身边的战斧跟举盾撞击一声,山洞里顿时就响起来兵戈之音。 在老人的大笑声中,刑天道:“我只有拿下有巢氏,燧人氏这两个富庶的老骨头,才能迅速弥补与轩辕的发展差距!” 正文卷 第八十五章轩辕造车! 第八十五章轩辕造车! 云川常说自己的目光长远,其实,他的目光连大河上飘拂的白雾都看不透。 刑天正在跟有巢氏发生的残酷战争他看不见,也听不到。 轩辕六部正在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扩张,他也看不见,听不见。 就连蚩尤在吞并募部落之后,开始向高山地带进发的宏伟场面,云川也看不见,听不着。 他觉得桃花岛挺好的。 在数量与质量之间,云川选择质量。 随着一个个泥塘里的鳄鱼被清理出来,云川在排光水塘里的水,将水塘清理平整之后,他终于可以栽种水稻了。 水稻很好吃……那种存在于云川记忆深处的清香,让他在水稻还仅仅在长叶子的时候,就开始幻想白米饭是如何的好吃了。 尤其是在别人都在努力奋进的时候,他独自一人苟且偷安,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舒服。 一直在观察云川的轩辕,发现这家伙在大发神威之后,突然就从一方诸侯变成了一个整天混吃等死不思进取的蠢蛋,这种变化让轩辕担心了很长时间。 本来,在他看来,云川在击败刑天,夸父的联合攻击并且取得大胜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主动划定地界。 就像他跟蚩尤以前给云川划定地界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换成了云川来划定地界。 他已经做好了放弃大河上游领地得想法,蚩尤同样准备放弃大河下游土地的想法,到时候,他们两族就能脱离与神农氏的接触,让相对温和的云川成为缓冲地。 如果云川部夹在神农氏与轩辕,蚩尤这三部之间,不但因为地域关系没了拓展的空间,也没有了吸纳新族人的机会,对需要时间的轩辕,蚩尤两部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云川部没有派人接管大河上游的那座天生桥,也没有派人固守大河下游的浅滩区。 他们全族人马,不是在捉鳄鱼,就是进竹林找寻食物,再就是不断地修城墙,种庄稼,养牲畜,就算是还有一部分空闲人手,他们也要忙着寻找新的草籽,新的矿石,以及去云川找到的盐矿上采集食盐。 他唯一做出来的扩张动作就是——在河岸边上的水塘里种上了稻子。 云川可以不管那座天生桥,轩辕不能不管,同理,云川不会理睬大河下游的浅滩区,蚩尤不能不管,所以,在经历了一场闹剧一般的战争后,局势一点都没有变化。 又重新回到了原地,轩辕,蚩尤还是需要跟神农氏对峙,云川部依旧过的没心没肺的愉快。 就在轩辕,蚩尤,刑天三个人狂飙猛进的抢夺地盘的时候,云川更加关心,收到的鳄鱼皮数量到底能不能满足族人穿鞋子的欲望。能不能让全族人都穿上鞋子,在云川看来比抢占地盘什么的重要的太多了。 不管你干什么,土地他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不管你要不要,土地他就在那里,不损,不灭。 土地上的人不过是草木罢了,春天来了,生长出来的草木,未必就是上一年的青草。 云川觉得这事不急。 不吃人的巨人,其实是一个很憨厚老实的种族,至于云川家的夸父,早就退化成了一种类似哈士奇一般的存在。 在跟巨人们相处了半个月之后,云川发现,他们其实是最好的部下,只要食物给足,他们任劳任怨,而且还不挑拣食物。 “族长,我们今天不吃鱼了吧?” 清晨,云川跟夸父漫步在河边的红砂岩小路上,沐浴着薄薄的晨雾享受难得的闲暇时光。 云川吧嗒一下嘴巴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明明在不久前,你还在捋鳄鱼肠子里的屎吃,怎么,现在连咸鱼,熏鱼,这种食物都看不上了?” “我不吃屎。” “既然你不愿吃河里的鲤鱼,鲶鱼,那就吃鳄鱼肉吧,你也知道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艰难日子,别的部族全部靠吃草过日子呢,自家的东西还是省着点吃,就算有剩余的,我们也要拿去开市场,交换更多的东西。” “我昨天捉回来了很多鹿……” “你就不要想了,我准备再建设一个鹿厩,专门饲养这东西,等繁衍的多了,你到时候吃多少都有。” “羊呢?” “现在正是母羊产仔的时候,你竟然要吃母羊?” “那就吃猪。” 云川看来夸父一眼,继续沿着红砂岩小路查看城墙修建工作进行的如何了。 事实上很不错,最艰难的石头地基工作已经完成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把雕刻好的红砂岩砖块对整齐垒上去就好了。 对于这道城墙,云川的要求非常高,这道墙最主要的作用并不是为了抵御敌人,而是为了抵御洪水。 这个时代就是一个大洪水的时代。 云川知晓,在他那个世界的神话传说中,任何一种神话,都有关于大洪水的记载。 比如:比尔人的洪水故事,中美洲惠乔尔人的洪水故事,阿特拉西斯史诗中的洪水故事,尼普尔人的洪水故事,印度《百道梵书》中记载的洪水故事,至于后来的中国共工与祝融大战弄出来的洪水故事,以及诺亚方舟的洪水故事,就显得非常诚实可信了。 别的洪水故事云川不清楚,可是,大禹治水的故事可是在他之后才出现的。 要知道,在大禹治水之前,尧舜就已经开始治水了,也就说,大洪水还在尧舜之前。 云川不认为自己现在的时代距离尧舜时期有多么的遥远,做到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所以,防洪,防涝工作,云川一直抓的很紧,为此,他还专门研究了一下整座岛屿的地质结构。 结果让云川很是欣慰,这座岛就是一个由一块巨大的红砂岩结构组成的一座岛。 在这座岛下面,地基是一整块巨大的红砂岩层,地质结构那是非常,非常的稳定。 即便是有了巨大的洪水,洪水也只会改变周边松软的黄土高原地貌,而不会改变由一块石头组成的桃花岛地貌。 夸父没有吃到鹿,羊,猪,非常的失望,虽然他觉得自己最近的功绩很大,配得上吃这些食物的荣耀,可是族长不答应,他也没有办法。 云川早就改吃素为主了,有时候也会吃一点睚眦用石子打下来的野鸟,比如野鸡,斑鸠,鹧鸪或者野鸽子。 他也不得不节省一点,有时候嫫母会来给她的孩子弄一点有营养的食物,有时候嫘还会过来吃一点有油水的食物,这些食物都是从云川的例份里出的,不能占大家过多地便宜。 尽管族人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命运共同体,云川还是按照这一法则开始给族人制定各自享受食物的规矩了。 这才是最合适野人们的生活法则,至于,以前他们享受的那种共同生产,共同享用的法则,实在是太原始了。 没关系,他们慢慢地就会接受,毕竟,这都是为了他们好。 就像野人们开始不愿意穿鞋子,现在抢着穿鞋子一个道理,只要是好东西,大家迟早就会接受的。 云川现在很不喜欢轩辕。 主要是轩辕总想着骗他。 比如,这一次,他居然弄来了一辆有两轱辘,一个木板,再由两条车辕组成的板车准备贩卖给云川。 还说这东西是他发明的,还用他的名字命名了这东西,一张嘴就要用这东西跟云川换取五百双漂亮的鳄鱼皮鞋子。 在云川诡异的目光下,轩辕还亲自往板车上堆放了很多东西,一个人就拉着这辆吱吱呀呀随时要散架的板车前进了半里地。 最后,得意洋洋的抱着双手,准备等待云川跪地膜拜,顺便拿出五百双鳄鱼皮鞋子跪求这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板车。 云川没有跪拜,但是,同意了这一场交易,因为他是一个尊重版权的人,就像在他后世,即便是看网络小说也会看正版一样,都属于尊重人家的发明创造。 “给你算是便宜的,你知道蚩尤用多少东西才换走了一辆车?”轩辕的表情既下贱又欠揍。 “多少?”云川很识趣的当捧哏。 “五十张熊皮,五十张豹子皮。”说到得意处,轩辕端起云川煮的甜汤一饮而尽。 “好东西我只给自己人。”轩辕收起得意的嘴脸之后,立刻就变得非常的伟大,光明,正派! 云川连连点头,指着那辆破烂板车道:“这东西虽然只是木头制作的,看似简单,可是呢,轩辕你为了制造这东西,也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心思,区区五百双鞋子就能换到这辆车,我确实是占到了大便宜。 以后啊,我们要尊重这种创造才成,也必须允许第一个创造出来好东西的人获得巨大的好处。 如此,我们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好东西用,轩辕,你说我的话是不是很有道理啊。” 轩辕重重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哦,这个甜汤不错,再给我来一碗。” 云川从善如流。 “以后,这个话也要告诉蚩尤才成,有了一个好规矩,大家就一定要共同遵守,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轩辕明显从云川的话语中察觉了一丝丝的不对头,不过,看看自己制造的宝贝板车,他还是重重的点点头。 于是,云川又给轩辕添了一碗甜汤,这一次,他特意多添了一朵银耳。 正文卷 第八十六章造神时代 第八十六章造神时代 自从离开那个被轩辕吞并的部族之后,云川一般就不愿意再看到这个世界上最原始的人类。 他见过,体验过一群所谓的人在凄风苦雨中挣扎的模样,也见识过母亲背着小小的孩子与野兽争夺食物。 更见识过,生命之花凋落的时候莫说有蜂蜜蝴蝶,就连野狗都不肯回顾一眼的场面。 在最凄惨的时候,云川发过誓,他要过上人才能过的好日子,他也发誓,一定要善待那些相信他,并且追随他的人,并且带着他们一起过上好日子。 可是,就在今天,一个女子死去了,她是难产死的,这个女子就是他离开部落的时候追随他的六个少年人中的一个。 她与另外一个同行的少年相爱,组成了家庭,而后,在桃花岛食物充足的时候怀上了孩子。 就在云川满怀希望的期待第一个真正属于自己部族的孩子降生的时候,这个女子死了,云川想了很多办法,最后还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死去,一尸两命。 夸父瞅着死去的女人依旧高高耸起的肚皮道:“她太小了。” 这一次云川没有鄙视夸父,因为他说的是正确的,这个女子的年纪应该不超过十二岁…… 可是,夸父紧接着就拉过来一个女巨人拍着人家的屁股对云川道:“多大的孩子都能生出来,我还见过她们在吃饭的时候,一边吃一边就把孩子生下来了。” 云川又点点头,夸父还是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巨人妇女的身材高大,而她们平日里又严重的营养不良,肚子里的孩子看似比人类的孩子要大的多,实际上也是一个营养不良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而这个女孩子,由于是老资格的云川部大人物,还担负着照料岛上所有野鸡的重任,平日里破了的野鸡蛋,因为怀孕的关系,全部被她给吃了。 加上,因为岛上只有陶锅,云川发明的菜式绝大多数都是炖菜,为了保护族人的牙齿,云川还特意的让仆妇把肉炖的稀烂……于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她的身体摄入的营养就过剩了,导致她肚子里的孩子非常大…… 亲眼看着这个女孩子死掉全过程的精卫,一张小脸煞白,煞白的,目光一直盯着那个女孩子高耸的肚皮发呆。 听了夸父的话之后,立刻就忍不住拉住了云川的手。 云川叹口气道:“你看,这就是我不愿意碰你的原因,而你还以为我不要你,故意躲着我。” 女子的丈夫抱起尸体,就要丢河里,被云川给拒绝了,让他在岛外找了一个美丽的向阳坡,挖了一个坑把女人下葬了。 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对于岛上那些年轻女孩来说都是一个很严重的教训。 她们不能再遵循野人的习俗,随便找个男人就睡觉,快乐是一时的,一旦怀孕之后,下场就非常凄惨了。 所以,在以后的岁月中,一句向阳坡上的女子,就是岛上女子拒绝苟合的最好的借口。 精卫不时地偷看一眼比她高一倍的巨人族妇女,显得非常绝望,她很肯定,自己一定长不了那么高。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过几年就好了。”云川看出了精卫的担心,就出言劝她。 效果很好,一个不整天想着往云川被窝钻的精卫,气质一下子就显现出来了,对所有男人都有些冷若冰霜的样子,这很符合她当初的人设——神农氏的女儿,也就是公主身份。 不过,自从有了云川跟夸父的那一番谈话之后,虐待孕妇,就成了岛上特有的习俗。 比如不肯给临产的孕妇吃好吃的,比如逼迫不方便动弹的孕妇干大量的活,总之,五花八门的,云川也不怎么管。 因为,他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好是坏,必须要等结果出来才好判定。 大象生小象就没有这么麻烦了,破耳朵的老婆也给它生了一头小母象。 于是,桃花岛上的大象家族就从四头变成了五头。 独牙大象因为是所有大象中最温顺的一头,谁需要帮忙它都去,所以,原本衰弱的身体,渐渐地恢复过来了,并且重新散发了活力,最近一直在向破耳朵的老婆大献殷勤,看来,他也想把自己基因遗传下去。 大象有了婚外情会非常的麻烦,如果两头成年公象在岛上开战,很容易就把这座岛给毁掉。 所以,云川最近不准独牙大象来岛上,让它守在岛外帮助族人从森林中拖木头回来,盖木头房子。 岛上也需要大量的木头,这个工作一般由破耳朵来担任,他毕竟年轻,有的是力气。 这些事情都需要云川这个族长调停,安排,想要让桃花岛上的人与兽组成一架精密的机器不断运行,云川非常的忙,也非常的伤脑筋。 进入夏天之后,田地里的禾苗就开始吐穗灌浆了,这段时间要精心照顾,给足水是必须的,但是,又不能给太多的水,只要保持地面湿润即可。 这中间有一个度,连云川都把握不好,可是呢,一个叫做“禾”的族人却能掌握的非常好。 云川只知道这时候应该浇水,却不知道,浇水多少合适,还是在扬花期浇水,还是在抽穗期浇水,总之,对于这期间的作物管理,云川只知道一个大概。 禾知道! 当他告诉族长,浇水一定要在扬花期前十天浇透,小麦抽穗之后,扬花结束,还需要给一次透水,之后,就再不浇水,直至禾苗成熟。 云川很惊讶他是如何知道这些事情的,结果,禾当着云川的面吃了一些土之后,告诉云川,这些禾苗现在活得很快活,有水喝,有土吃,今年一定给族长一个好收成作为回报, 听了这些话,云川就沉默了。 吃土能不能知道禾苗所需云川不知道,他只知道禾已经把自己当做禾苗来对待了。 这非常的神话,可是呢,从麦田的反应来看,效果好像真的不错。 于是,云川就让阿布,用岩画的形式把这一重大发现刻画在红宫最重要的一面墙上,作为重大历史记录。 于是,红宫墙面上,就出现了一株巨大的人面禾身的怪物。 人称——禾神! 云川看过禾神照料禾苗图之后,很是奇怪,他发明了那么多东西,却从来没有人把他当做神仙对待,所以,他准备试探一下。 云川是从清晨开始自己发明大业的。 他把一块烧红的铁块放在铁砧上用力的砸,砸的火星四溅,在足足砸了一万八千锤之后,一个长条铁片就出现了。 为了让阿布这些人明白,长条铁片的重要性,云川还把他们喊过来观礼。 让他们亲眼看到族长是如何将一块平平无奇的铁片变成一件极为趁手的工具的。 没错,云川很希望成为“锯神!” 在阿布,夸父等人聚精会神的关注下,云川终于给这个长达半米的铁片上弄满了锯齿。 然后,故作高深的给锯子的上半部分裹上黄泥,只露出锯齿部分,然后烧红,最后放进冷水中淬火。 这道淬火工序有没有用,云川不知道,这要看铁片是不是有了钢性,无论如何,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所以,在一片白雾中,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支锯子就出现了。 虽然这枚锯子的锯片厚了一些,笨拙了一些,锯齿也不是很规则。 可就是这样的锯子在装上两边的手柄之后,找到木头拿来试验了一下。 看到效果之后,阿布等人立刻就疯狂了起来,一大群人拿着这柄锯子立刻就进入了森林。 等他们从森林里回来,云川立刻就被众人敬畏的目光洗礼了足足三天。 因为,有了锯子,伐木的功效提高了十倍不止。 过程云川很享受,可是,结果不太好,禾苗之神的边上并没有出现伟大的“锯子之神”却出现了以为更加伟大的“伐木之神”。 就是一个人手持锯子伐木的样子。 不过,这个神怎么看,怎么像瘦的麻杆一样的阿布,而不是丰神俊朗的云川。 在“伐木之神”的背后,描绘的是堆积如山的木头…… 神农氏尝百草的图画,绘满了整座山洞,轩辕造车的图画听说也占据了半个岩洞,蚩尤发明青铜剑铠矛戟的图画更是被人家宣传的所有人都知道,就连他的八十一个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且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兄弟也在图画上有所表现,唯有云川没有这样的待遇。 哦,也不是没有,红宫的墙面上有云川发明“鞋子”的图画,只是藏在一个角落里,不那么显眼罢了。 充当一个“鞋子之神”,名字不太好听,而锯子之神又变成了“伐木之神”阿布,这让云川非常的郁闷。 当云川把自己的烦恼悄悄告诉精卫之后,精卫就带着云川来到了竹林外的一片岩石区。 这片岩石区非常的高大,很多石头估计有几十上百吨,在一座最高,最大的石头表面上,描绘着一位高高在上,且坐在一张石头座椅上,用竹子发簪绾发威严无双的人,在他高大的身影周围,还描绘了许许多多的小人以及火柴人作战,农耕,编织,捕鱼的画面。 精卫还特意爬上大石头,用竹竿指着一个身材婀娜,端着装满谷物,果实,以及人头的陶盘向云川敬献的仕女给云川看,并且强烈表示,这个只有云川画像巴掌大的仕女,就是她。 全野人区域,只有云川一个人喜欢用簪子绾发,其余的人都喜欢披散着头发,所以那个绾发的人一定就是云川本人。 至于仕女,很不像精卫,因为壁画上的仕女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肥硕屁股与高高耸立的夸张胸部! 正文卷 第八十七章让人无话可说的轩辕 第八十七章让人无话可说的轩辕 轩辕看了云川的神像之后觉得好! 尤其是对阿布的画工赞不绝口,甚至还提出建议,觉得应该把云川的画像描绘的更大一些,这样人物也就更加突出了。 大人物的画像自然要大,这是一定的。 夸赞完毕云川的画像之后,轩辕就提出想要看看云川部落刚刚发明的锯子。 他听说了,云川部落如今只需要两个人一天就能砍伐出五十根人腰粗细的树木。 自从,有巢氏搭建房子的技术传播开来之后,开化的人类基本上都开始居住房子了。 住在山洞里的弊端太多了,尤其是到了雨季,山洞里的虫子就多的吓人,如果虫子多一些,族群里的婴儿基本上没有能活过两岁的,再怎么照看,这些粉嫩的肉也会被虫子祸害掉。 人们已经认识到大规模聚居在一个山洞里害处很大,不仅仅是安全上的,还对轩辕刚刚提出来的人的伦理有着很大的伤害。 繁衍行为能带给人很大的愉悦感,这是上天刻意这样安排的,如果繁衍的过程中没有这些愉悦感支撑,不会有人会对繁衍有着如此巨大的热情。 尤其是女人,因为繁衍的主要工作都是由她们来完成的,而生育会对她的身体造成巨大的痛苦,如果繁衍的过程中连这点愉悦感都不给,后果很严重。 当然,生育的时候给身体带来的巨大痛苦,又让女人付出了巨大的沉没成本,等孩子出生之后,因为沉没成本的缘故,母爱这种行为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当然,以上论述,完全剥离的人的情感,只适用于野人时代,而在兽性多于理性的时代里,没有奖赏,就没有繁衍。 居住在一个山洞里的人,一旦有两个人开始了繁衍的行为,就会自发的勾起其余成年人的繁衍冲动,再然后……云川一点都不愿意回忆了。 轩辕想要锯子的原因,就在这里,他准备让族人以家庭为单位,开始分居,并且准备制造血缘这个概念,从而让一个家庭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 自己生的孩子自己疼,这就是轩辕发布的政治口号,不能再随便把生出来的孩子丢的满地都是,最终便宜了虫子。 他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明确父亲的责任,突出父亲在繁衍过程中重要性,通过后期的养育,也让父亲对等产出与母亲同样多的沉没成本,最终达到父亲,母亲一起照料后代,从而大大提高后代的成活率。 以上的话当然是云川自己总结出来的,轩辕只说了一句话——“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叙。” 说完大道理之后,轩辕就希望云川能够把锯子无偿的拿出来,为人类的人伦大业添砖加瓦。 问题是——锯子这东西云川本来准备拿来发财的,就像轩辕拿来一个破板车,就从云川这里拿走了五百双鳄鱼皮鞋子一样,这一次他本来想用一把锯子跟轩辕换五十个青铜器的。 轩辕从听说云川制造出来了锯子开始,就明白了云川的盘算,所以,就带了一张嘴,没带货物,就想从云川这里拿走一个锯子。 这种行为真的很恶劣! 如果云川不知道人伦的重要性,不理解轩辕这样做的必要性,不同意他这种开天辟地一般的行为的话,他完全可以一口回绝轩辕的要求。 问题是——野人们真的不能再过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是谁的日子了,更不能再过不知羞臊的群居生活了,男人们不能像古希腊众神一样,只管种,不管养了。 云川更不希望,他后世那些让他痛不欲生的亲戚们一个个消失,否则,他受过的苦,别人受不到怎么办呢? “我觉得应该提高女子怀孕的年纪,我部族里的一个怀孕的女子就是因为年纪太小,身体没有长成,所以难产死了,我们应该推后女子生育,你以为呢?”云川的锯子避免不了被轩辕白白拿走的命运,他还想垂死挣扎一下。 “人口不足,这是我人族最大的弱点,但凡使我麾下有满山,满谷之众,就是天神,我也敢向他战斗,必将让人族成为天地间的主人!” 轩辕对云川莫名其妙的建议嗤之以鼻,他认为云川的建议纯属吃饱了撑的。 他还说,云川部那个死掉的孕妇,就是因为吃的太多,导致孩子太大才死掉的。 如果云川愿意把桃花岛上多余的粮食分给总是感到饥饿的轩辕部,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 云川没办法,如果有多余的粮食,云川打算用来喂猪,不能给轩辕部,所以,只能看着轩辕拿着自己发明的珍贵的锯子吃饱喝足之后走了。 谁让人家目前为止,一直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呢? 规定了人伦,就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伟业,后人曰:“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最近不断地有野人来投靠云川部,很多面孔看起来似乎有些熟悉。 云川问过之后才知道,这些人大部分来自轩辕,蚩尤二部,还有一些人来自于刑天,烈山二部。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些人都是最古老的间谍,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云川很确定,这些人就是为了能过上好日子才来到云川部的。 或许是能吃饱的缘故,他们干起活来远比云川部的人卖力,打起仗来他们也远比云川部的人更加的拼命。 至于当间谍,这种事根本就不存在,目前,他们最恨的就是自己原来的待着的部族,且不允许别人在他们面前谈及以前的部族。 这种心态云川很能理解,毕竟,在后世,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这样的人虽然看起来让人恶心,可是呢,干起活来却很让云川满意,再加上打仗也肯拼命,对于云川部来说好处很多,所以,云川也就捏着鼻子让他们留下了,只是不准许他们去岛上生活罢了。 他们非常的理解云川部的这一决定,云川部的族人也认为这样的安排恰如其分。 这样很好,他们感觉不到羞辱,云川自然装作看不见。 有时候,云川看着水盆里自己那张年轻的过分的脸,常常会发一阵子癔症。 自从用一年的时间一口气长到十五岁的模样之后,他的身体就再也没有变化了。 不论是身高,还是模样,就像是被时光定在了这个年龄,他希望自己可以长出跟轩辕,蚩尤一样浓密的胡须,哪怕胡须长得跟刑天那样满脸都是都可以的。 可惜啊,他的上嘴唇的上面,还是只有一点柔软的绒毛,上一次他用刀子剃掉了,结果,花了大半年才长出来,还更加的柔软,稀薄。 云川很怕连这一点男人的象征都消失掉,再也没敢打胡须的主意了。 有时候偷偷解开裤子查看一下,毛发不旺盛的担忧又会加重。 他知道自己这具身体是速成的,如果按照正常的身体发育,他这个时候最多只有四岁,而不是变成一个身高八尺以上的男人。 胡须不旺盛,就说明他这具身体里的男性荷尔蒙分泌的一点都不旺盛。 所以,他也就理解了自己为何只有过一次严重的性冲动,之后,哪怕精卫脱得光光的钻他被子,他都能随时保持理智的原因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好在,每天早上,弟弟会变得茁壮,这才让他熄灭了多吃虎鞭一类促进荷尔蒙发育的药物的想法。 现在,周围的山林里老虎很多,在云川看来,这东西已经泛滥成灾了。 由于没有天敌,还在食物链的顶端,它们好像比人类更像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因为,几乎每座山,每个山谷里都有这东西。 尤其是到了傍晚的时候,虎啸之声就会在群山里此起彼伏,即便是一些平原上,也会有老虎威慑入侵者从而发出来的咆哮声。 所以,云川想要多少虎鞭都有,只要跟蚩尤说一声,要多少就会有多少,且无论是什么鞭! 蚩尤准备跟云川制定一个盟约。 《不得相互收留对方叛徒约》! 这个盟约很明显对云川是不利的,所以,被云川无情的拒绝了。 他跟轩辕两个已经把方圆三五百里内的野人部落全部都给吞并了,云川曾经让夸父带着槐,绘他们试着去找寻一些回来,结果,他们只找到了野人曾经居住过的山洞,连一根人毛都没有带回来。 在这种状况下,云川认为自己收留轩辕,蚩尤两部的叛徒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从哪一方面都能说得通。 轩辕在这一点上就很讲道理,只要他部落里的跨过一片板栗树林,追杀叛徒的人就会主动停下脚步,不像蚩尤的人,即便是叛徒跑进属于云川的竹林区,他们依旧会追杀。 最近一次追杀叛徒的时候,他们的运气非常不好,正好遇到捉龙回来的巨人一族。 不但没有杀死叛徒,就连追杀的人也被一群捉龙的巨人给顺便捉回来了。 这些人被巨人们吊在集市上,供所有来往的客人们围观,其中,就有蚩尤最看中的狼头盔兄弟。 正文卷 第八十八章情谊多少钱一斤? 第八十八章情谊多少钱一斤? 在所有人都讲道理的时候,云川也就很讲道理。 在蚩尤不讲道理的时候,云川就没有办法讲道理了。 轩辕的大老婆嫘把蚕种几乎无偿的给了云川,还派来专门饲养柞蚕的专家教岛上的仆妇们,在柞蚕吐丝结茧的时候,担心这些柞蚕来到一个新地方忘记怎么吐丝,嫘更是亲自下场,以舞蹈的形式教那些柞蚕吐丝,柞蚕吐丝吐了多久,嫘就跳了多长时间的吐丝舞。 这是一种很高尚的行为,高尚的让云川难以理解! 嫘是轩辕从西陵神国花了极大代价娶回来的,与其说,轩辕是在娶嫘,不如说轩辕要的就是柞蚕养殖与缫丝,织绸的工艺。 现在,不仅仅是轩辕部有柞蚕养殖,云川部有柞蚕养殖,就连蚩尤部也有柞蚕养殖。 轩辕把嫘娶回来之后,柞蚕养殖技术也就在轩辕选定的几个部落里开始流传了,而丝绸作为与青铜器同样地位的顶级货物,从轩辕部落独有变成了一种昂贵却并不神奇的货物,并且随着蚕种不断扩散,柞蚕养殖也就在大河上下游地区流传开来了。 云川部落就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因为,他比轩辕,嫘这两人更加知晓丝绸对华夏的意义,可以说,没有丝绸,就没有华夏二字中光彩夺目的“华”字。 很多时候,轩辕在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变现的非常大公无私。 云川更愿意把这种大公无私认定是轩辕对自己将最终取得最后胜利充满了信心。 因为确定自己将是唯一的胜利者,所以,无需隐藏什么,现在给其它部落好处,就等于给自己将来的部下,以及听他话的人好处,这一点其实并不难以理解。 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不管是身处蛮荒世界,还是身处繁华世界,该有的荣光与魅力同样煊赫九州。 对于轩辕的雄心壮志,云川是乐见其成的。 如果没有轩辕,没有蚩尤,或许就该是他来承担这些繁杂且琐碎的大任了。 能担当大任者,非大心胸,大气魄者不可得。 云川自忖不是一位盖世英雄,尽管他在此时表现得极为妖孽,他还是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可以担当大任的人。 以前不是,现在,环境改变了,奋斗的难度降低了,他依旧不是。 毕竟,他不会为了除过父母妻儿之外的人或者一件事情,一个理想牺牲自己的性命。 这有点,云川非常的肯定。 轩辕可以为族群献身,蚩尤也没问题,就连刑天这样的人也问题不大,只有云川是有问题的。 蚩尤来的时候非常的悲愤! 他胯下的熊猫阿吉则非常的饥饿! 所以,一个悲愤人去找云川理论。 一头饥饿的熊猫去找仆妇寻找食物上的安慰。 “我听说你把锯子给了轩辕?”见到云川之后,蚩尤对于自己被吊起来示众的兄弟不闻不问,他只想知道属于他的锯子在哪里。 “嗯,给了。” “轩辕用什么东西换的?我也要!” “轩辕用情谊换的。” “情谊是什么东西?很昂贵吗?多少张虎皮能换到?” “有时候是无价之宝,有时候贱如草芥。” 蚩尤不解的道:“轩辕给你的情谊有多值钱?” 云川指指窗外阴凉处挂着的蚕丝道:“至少价值那么多的蚕丝。” 蚩尤看看丝线的数量,点点头道:“五十张虎皮,五十张狼皮,五十张狐狸皮,回去就送来。” 然后,云川就拿出来了一把锯子递给了蚩尤。 蚩尤找来一根木头试验了一下,然后就抱着锯子准备离开,却被云川给叫住了。 “我记得你的兄弟还被吊在树上呢。” 蚩尤平静的看着云川道:“你会杀他们吗?” 云川想了一下摇摇头道:“毕竟一起战斗过,我下不去手。” 蚩尤原本冷酷的脸上逐渐有了一丝笑容,在云川的胸口捶了一下道:“这就是你说的情谊?不错,果真不便宜。既然你跟我讲情义,那么,我也就跟你讲情义,我会让准备好抢人的兄弟们都回去,你把吊着的人还给我。 我给你一个承诺,以后,我们就以竹林为界,竹林以上的地方是你的,竹林以下的地方是我的。 除过来换东西的人,其余进入竹林的人将由你处置,即便是有逃人,追杀他们的人也将在竹林止步。” 云川笑着伸出手,蚩尤犹豫一下,也学着云川的样子伸出手,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盟约成! 手里拿着锯子的蚩尤在离开云川房间之后,再一次失去了他的熊猫。 当他在仆妇房间找到那头依偎在仆妇身边抱着陶盆喝羊奶的坐骑的时候,他平生第一次有了更换坐骑的想法。 “你看,野兽也是如此,谁对他好,他就亲近谁,你如果能让的部族人都能吃饱,对他们和善一些,我相信,就不会有逃人出现了。” 蚩尤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我的部族虽然不富裕,吃饱还是没有问题的,主要是我颁布了一些规矩,这些人都是受不了这些规矩才跑来你这里的。” 云川瞅着喝一口奶,就拿大头蹭蹭仆妇脸的熊猫阿吉,疑惑地道:“你都颁布了一些什么规矩?” 蚩尤叹口气道:“刑天打败了有巢氏,如今正在攻伐燧人氏,原本已经出现溃散模样的神农氏,又被刑天捏成了一团。 轩辕的远征部落也渐渐地回来了,给他带来了数不清的东西跟新的部下。 我虽然吞并了募部落,收获却比不上轩辕,比不上刑天,所以,我就希望每一个蚩尤部落的人,都应该是一个强壮的战士,每一个蚩尤部落的人,都必须加入武士队伍,有战事的时候作战,没战事的时候狩猎。 猎人部落的人听了我的话,而那些以捡拾草籽,寻找虫子为生的部落人不愿意,那些会造房子,造陶器,会编织的族人们也不愿意,然后,如你所见,他们逃跑了。” 云川听了蚩尤的话,沉默了,这关系到人群分工的一个问题,全民皆兵说起来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可是呢,部族中有些人已经可以脱离集体,独立生存了,这个时候,再要求农夫,工匠这些容易生存的人去作战,自然就有很多人不愿意,不愿意死在战场上。 随着人族种群扩大,这样的问题迟早会来,云川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这么急。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其实就是云川。 因为食物总有富余,在云川部,战士就是战士,农夫就是农夫,工匠就是工匠,他们分工明确,各自有各自的任务。 战士的职责就是专门负责作战,负责狩猎,负责清除有威胁的野兽,给族人打造一个相对平安的环境。 他们不参与农耕,不参与手工作业,而且在食物的分配上也比其余人来的充沛一些,再加上云川部几次作战,死的人很少,所以就有很多人愿意当战士。 轩辕部也是如此,有的部族专门负责战斗,有的部族专门负责寻找食物,因为他的人手是三部中最多的,就让轩辕有了调配的空间。 蚩尤部最尴尬,人数不多不少,遵循的又是原始部落的那一套管理模式,没有明确的统治理念,是大巫硬生生的用信仰把所有人揉捏在了一起。 各个部落的联系相对松散,所以,才会出现让蚩尤感到上情下达的时候总是缩手缩脚,不像轩辕部,云川部那么自如。 偏偏,他们受到神农氏压迫最严重的一个部族,因为刚刚被刑天攻破的有巢氏,就在蚩尤部的下方。 这一次,蚩尤没有殴打熊猫阿吉,而是带着足够的耐心等阿吉喝完了羊奶,这才打了一个唿哨,骑上阿吉离开了云川部落。 在他走了不长时间,云川就让夸父放了狼头盔他们,等狼头盔他们走出竹林,蚩尤就站在竹林外等他们,据躲在竹林里观察蚩尤部动向的槐回来汇报说,蚩尤拥抱了每一个兄弟,还把自己的熊猫头盔给了失去了狼头盔的狼头盔兄弟。 最后就回去了,人数很多。 第二天,轩辕又来了。 这一次,他带来了很多人,云川瞄了一眼这些人,心中就隐隐发凉,这些人通通带着各种恶样的穷形恶相。 他们没有衣服,就这么赤裸裸的站在地上,虚弱的似乎随时都会倒在地上。 云川甚至在人群中看到了不少脑袋尖尖或者眉间广尺的明显是智力发育不全的人,且他们的手脚奇大,脚掌很长,脚趾却萎缩的只剩下五个小小的肉球。 “我知道你一直在为部落人少发愁,这一次我的部下远征,弄来了不少人,想到你的难处,就特意给你送来了一些,别嫌少,收下吧。” 轩辕作恶的时候永远是那么的让人如沐春风。 “这些人都是你挑拣剩下的?” 轩辕毫无愧疚之意的点点头,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你这是在害我。” 轩辕笑道:“你如果不要我就带走了。” 云川想了一下,笑着道:“好,你的好意我接受了。” 轩辕大笑着拍拍云川的肩膀道:“我就知道你会想明白的,我并不是不想要这些人,而是,我用不上他们的本事。 这些人是虎部落在大泽边上捉到的人,在陆地上他们行走缓慢,人畜无害,可是,一旦让他们进入水中,他们就是最凶恶的恶鬼。” 正文卷 第八十九章天罗地网 第八十九章天罗地网 “他们必须回到岸上生活吗?” 云川在仔细研究了这些两栖人,发现这些人的手脚都因为长期在水中生活的缘故,已经变得更像船桨跟鱼鳍。 他们双脚上的脚趾变得奇短无比,脚掌却又长又宽,在云川看来,那就不是一双正常的人脚,更像是一双橡皮脚蹼。 他们的手也是如此,十根手指头也短,几乎只有正常人的一半长,手掌也是又肥又大。 有这样手脚的人,在水中一定非常的厉害。 云川还刻意的检查了他们的耳朵后边,还好,没有像电影《水世界》里的那个男人一样,长出一对腮。 尖脑袋眼睛更加的向两边扩张,这也是鱼才有的特点,毕竟,这样的结构可以扩大他们在水中的优势。 当这些人看到大河的时候,他们嘴中突然发出一阵阵类似鸟鸣一样的声音,即便是听不懂,云川还是能感受到他们对水的渴望。 “是的,虎族捕捉到他们的时候,是在一个晚上,晚上他们还是要上岸的。 不过,不要让他们靠近水,一旦靠近水,他们就会逃走,在我那里的时候,让一个跳水里了,要不是被力牧一箭射死,这家伙就能成为这条大河里的祸害。” 轩辕在云川检查这些人的时候,把身体靠在一棵槐树上,懒懒的,他知道云川对什么东西好奇,也觉得把这些麻烦给云川送过来,而不是杀掉,是一个可以拖住云川部发展的好办法。 跟云川对话的时候,轩辕能感觉到自己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这种感觉很不好。 云川依旧在研究这些人。 他们的皮肤与别人也有很大的不同,很薄,皮肤上似乎有一层薄薄的油脂,这层油脂应该是从他们身体里渗出来,大概是为了防水。 瞅着一个小小的鱼人紧紧地依偎在一个母鱼人的身边,而母鱼人也紧紧地抱着这个孩子,周边的男性鱼人,还有意无意的将小鱼人,母鱼人包裹在人群中,似乎很害怕她们遭受伤害。 于是,云川就有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他解开一个小鱼人身上的绳子,把他送去了水边。 然后,云川跟轩辕就站在水边瞅着平静无波的河面发呆,因为,那个小鱼人才到大河边上,就跳进去了,连水花都没有溅起来,然后……然后就不见了。 “哈!这是你的麻烦,以后,你的人就不要靠近水边了。”轩辕嘲笑完云川的愚蠢行径之后,就走了。 云川让夸父把剩余的鱼人放进一个浅浅的水塘里,在烈日下,这些鱼快要被烤死了。 进入水塘的鱼人们精气神立刻就来了,他们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无比殷切的看着大河,只是从水塘到大河之间的百十米的距离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道天堑。 小鱼人终于露面了,他的半个身子浮在大河之上,即便夏日里的大河水汹涌奔流,他的身体依旧停留在原地,冲着河岸水塘里的族人发出尖利的鸣叫。 水塘里的一个母鱼人也从水塘里跳出来,却没有站稳,摔倒在地上,鱼一样的在蹦跶,口中也发出一连串焦急的鸣叫。 其余鱼人也纷纷冲着河里的那个小鱼人鸣叫,云川不用猜都知道,岸上的这些鱼人都在催促那个小鱼人赶快离开。 一个小鱼人,一个大鱼人在这一刻表现出来的情感,让云川极为动容。 这般纯粹的情感,即便是在部落人身上,也非常非常的罕见,这些人才是真正相濡以沫的关系。 云川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我就知道,傻子怎么可能在这个世界长大,怎么可能在这个世界活出一个族群,这一次,老子很可能是真的捡到宝贝了。” 云川笑吟吟的瞅着河里那个屹立在波浪之上的小鱼人,不准族人们用弓箭来吓唬他,更不准人们阻拦那个母鱼人。 母鱼人在地上爬了一多半路程,眼看着再爬一阵子就要抵达河边,这个时候,母鱼人却停了下来,因为,在水塘里,还有一个更小的鱼人正在哭喊。 云川放走的时候本来就是挑拣过的,这个母鱼人的两只胳膊底下各自保护着一个小鱼人…… 放走一个,留一个,这是常规操作。 “我的眼睛进了尘土,该死的!”块头最大,杀人最多的夸父首先受不了这样生离死别的场面,第一个流出了眼泪。 这让云川极为惊诧。 精卫哭成一个泪人云川很能理解,毕竟这个小姑娘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纯粹的情感,突然间见到了,就对这种看似悲凉,实则令人羡慕的情感非常的向往。 人家的父亲,母亲都在想着法的用命来保护自己的孩子,而自己的父亲却总想着烧死她。 难过的不止他们两个,心如铁石的阿布此刻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槐的眉头皱的很紧,绘的手早就离开了他的铁刀,最讨厌的是还有一大群平均身高超过两米的巨人正在嚎哭。 云川在此刻,成了世界上最恶毒的人。 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在笑,而且是冲着小鱼人在笑,且笑的极其的猥琐。 母鱼人最终从地上爬起来,一步一回头的回到了水塘里,抱着另外一个小鱼人像是要把身体里的水份统统都要哭出来。 跳进大河里的小鱼人在云川看来是一个半大的鱼人,这个年纪的少年人一般都比较蠢,或者纯! 为了爱情他们可以奋不顾身。 为了理想他们可以奋不顾身。 为了亲人他们可以奋不顾身。 反正就是那种把自己的命完全不当一回事,也要让自己的情感舒服了再说。 想到这里,云川脸上的笑容就变得越发的邪恶了。 站在波涛间的小鱼人捶着胸口仰天大叫一声,然后就一头钻进了水里,不大功夫,他又从水里钻了出来,这一次,他的怀里抱着一只硕大的金黄色鲤鱼。 这条鲤鱼几乎是云川见过的最大的一条鲤鱼,不仅仅颜色鲜艳,而且足足有一米多长。 小鱼人的一只手臂穿过鱼鳃,从鱼嘴里露出来,于是,这条鱼就完全没法子逃脱了,只知道拼命地甩动尾巴,带着小鱼人溯流而上。 小鱼人的身体附在鱼背上,就像是一个熟练的骑手,随着大鱼破开波浪,那副自由自在又勇猛无畴的模样,看的云川非常的羡慕。 大鱼在小鱼人的控制下最后跳上河岸,小鱼人拖着这条还在蹦跶的大鲤鱼来到云川面前,先是指指鱼,然后再指指池塘里的族人,看样子想用鱼来交换族人。 云川当然不肯,不过,他可没有表现出来,而是自然的牵住了小鱼人的手,示意他去岛上做客。 小鱼人见族人身上的绳子全部被解开了,还留在池塘里,这让他对云川多少生出来了一丝好意。 阿布在看过族长的脸色之后,就把目光盯在池塘里的鱼人身上,开始热情的招呼族人们把这些鱼人邀请去岛上。 而身材高大的夸父则提起那条大鱼,俯身拍拍小鱼人的肩膀,在他眼前挑起了他粗大的大拇指。 于是,趁着小鱼人还弄不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跟他的族人就被云川部的人簇拥着过了木桥,来到了岛上。 终于从悲伤中清醒过来的精卫,也在第一时间就领悟了族长的心思。 从一个仆妇身上扒下一件衣裳给那个惶恐不安的母鱼人披上,还亲热的拉住她的手,叽里呱啦的热情的问候着。 听不懂没关系,只要那个母鱼人知晓,她对她没有半点恶意就好。 此时的桃花岛早就脱离了蛮荒的概念。 平整的红砂岩道路,漂亮的青砖房子,平坦有序的田地,以及果实累累的桃树,再加上掩映在高大树木中的雄伟红宫,都让这些来自蛮荒世界的鱼人们目不暇接。 鱼人很多,总共只有两百二十八个,这个数目云川早就数过了,此刻,他的眼睛亮的吓人,就像是得到了一座金山。 想要认真的探索这个世界,目前只能借助眼前这条大河,想要利用大河,就需要有一批水性很好的人,现在,他终于找到了,找到了一群比鱼还要更加熟悉水性的——人! 不久,他们就来到了红宫广场,迎接鱼人们的是一批更加热情,更加和善的仆妇。 她们比阿布,夸父,槐,绘,精卫,睚眦更懂得如何招待客人,毕竟,在伺候人,笼络人,收买人这一方面,她们是云川专门训练出来的专业人才。 如何收买野人呢? 自然是吃! 仆妇们热情的邀请这些鱼人在一张张五颜六色的兽皮上坐了下来,首先给没人弄了一杯蜂蜜水解渴。 马上,就两两相对提来了二十个中型红泥炉子,装满干干的松果之后,一把火就给点燃了。 随着陶锅一点点被加热,每个陶锅里就放了满满一竹勺猪油,猪油被热锅炼化,一把野蒜,野葱,野姜丢进去之后,与油脂混合,一股浓香就从陶锅里窜了出来。 紧接着,咸鱼,咸肉以及新鲜的竹笋就被丢进了锅里,随着食材与热油混合之后,刺啦,刺啦的爆炒声就已经控制了所有人的神经,包括那个看起来很聪明的母鱼人。 也不知道她曾经遭遇了什么事情,虽然陶锅里的香味让人销魂,她的手依旧紧紧搂着身边那个更小的鱼人。 正文卷 第九十章未雨绸缪 第九十章未雨绸缪 金色的大鲤鱼放在一张精致的竹子编织的桌子上,云川掏出剑齿虎牙齿做的匕首,递给了小鱼人一柄,自己拿着一柄。 大鲤鱼还活着,只是没有力气反抗了,巨大的嘴巴无力的翕张着,一面完整的腮偶尔也会张开。 云川用牙匕,飞速的去除了大鲤鱼一边的鱼鳞,露出粉红色的皮肤。 小鱼人不甘示弱,把大鲤鱼翻过来,别看他的手好像很不适合干活,可是,在除鱼鳞这个活计上,他做的比云川好得多,他没有使用牙匕,用短粗的手指不断地在大鱼身上来回搓动,鱼鳞就纷纷落地了,整条鱼被处理的又干净又完整。 云川笑了,用牙匕切开大鱼的尾部与头部,轻易地拽出来两根筷子粗细的鱼线,然后破开鱼肚子,去除了内脏,鱼鳃。 清水洗干净之后,云川就把这条鱼劈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然后去除了鱼骨,以及带着细刺的鱼边,最后,两大片看起来粉嫩Q弹的鲜鱼肉就出现在了竹桌上。 云川没有把这两片肉弄熟,而是用牙匕切成漂亮的斜片,轻轻一抖,这些被麻布吸干了多余水份的鱼肉就像一朵花一般摆在云川跟小鱼人的面前。 这个时候,仆妇就捂着鼻子端来了刚刚在石臼里研磨好的芥子粉,这东西的味道很冲,小鱼人已经泪流满面了,云川却微微一笑,抓过一个去核的青桃子,用手使劲地攥,一些青色的汁液就从他的手中流淌在芥子粉上。 云川用勺子调好了芥子粉跟青桃制作的酱料,自己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在芥末里边沾一下,然后就送进了口中,而后,便是无穷的享受模样。 小鱼人回头看看不吃饭,只是担忧的看着他的母亲,他也抓起了一双筷子,想要弄一片鱼肉,却怎么都弄不上来,这让他一瞬间就面红耳赤了。 云川递给他一个小巧的竹夹子,自己也丢弃了筷子,再次用竹夹子夹起一片鱼肉丢嘴里大嚼。 小鱼人终于用竹夹子弄起来了好几片生鱼肉狠狠地在芥末碗里沾一下,然后一口吞下。 然后,小鱼人就像一条鱼一样在地上不停地蹦跶,眼泪,鼻涕,汗水,甚至还撒了一点尿。 云川哈哈大笑,母鱼人悲愤的指着云川正要跳过来拼命的时候,倒在地上的小鱼人,却一个鲤鱼打挺又站立起来,这一次,他又弄了很多鱼肉,却只是很轻微的弄了一点芥末,迟疑片刻,再一口把鱼肉塞进嘴里。 在所有鱼人的注视下,小鱼人这一次的反应就很奇特了,先是疑惑,然后就是狂喜,接下来,夹子就再也没有停过。 他不停,云川自然也没有停的道理,这种金黄色的大鲤鱼是大河中最狡猾的存在。 平日里,族人偶尔能遇到一条,不过,想要用捕捉别的愚蠢的鱼的方法,对这种金黄色的大鲤鱼半点用处都没有。 自从发现了芥末之后,云川早就想吃了,却苦于捉不到这种极度适合生吃的鲜鱼。 看了小野人的吃相之后,他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可以经常吃到这种鲜味。 一条鱼五六十斤,能用于生吃的部位,也只有十斤而已,看似一大坨,却经不起两个饕餮祸害,再加上夸父,阿布,槐,绘,精卫,睚眦都围过来要吃。 所以,片刻时间生鱼片就一点不剩了。 再然后,所有人就把目光重新投向小鱼人,目的已经极度的明显了。 这一次,小鱼人就显得有些骄傲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从红宫的最高处一跃而下,跳进了大河的主河道。 看的出来,这些人中能做主的是小鱼人的母亲,那个母鱼人。 云川从粥锅里装了一碗温热的小米粥递给了母鱼人身边的那个最小的鱼人,见小鱼人笨拙的开始喝粥,就比划着手势对母鱼人道:“在这里安家如何?” 母鱼人死死地看着云川不做声。 云川又比划道:“我们一起生活,你们捕鱼,我们保护你们。” 母鱼人看懂了云川的手势,还是固执的摇摇头。 云川再看看其余埋头吃饭的鱼人们,又打手势道:“大泽你们是回不去了,就算我放了你们,在陆地上,你们也打不过野兽,最终还是会死掉的。” “我……活……水里。”母鱼人突然张口说话了,是一种很古怪的野人话语,好在,加上手势,云川还是猜到了她的意思。 就邀请她一起来到桃花岛的另一侧,指着一个小港湾一样的地方对她道:“这里也有水,而且没有野兽,也没有别的部族来抓你们。 你的孩子们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长大,你的族人们也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活下去。” 母鱼人不再说话,而是回到鱼人群里,四处张望,看到的场面让她非常的失望,鱼人们都在埋头吃饭……如果不是因为必须喘气,他们甚至连呼吸这种浪费吃饭时间的事情都想省略掉。 直到小儿子吃完了一碗粥,用双手笨拙的捧着竹碗递给母亲,想要让母亲再给他弄一碗香浓的粥吃。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半大的小鱼人再次从激流中露出水面,这一次,他又抓到了一条巨大的金色大鲤鱼。 云川懒得再劝这个固执的女人,抓过小鱼人手里的碗,重新给他装了满满一碗小米粥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向坐在夸父肩膀上,被众人簇拥着,英雄归来一般的小鱼人。 而小鱼人也完全从悲伤,愤怒的情绪中走了出来,骄傲的指着被阿布抗在肩膀上的大鱼不断地发出一阵阵特殊的嘶鸣声,看的出来,他非常的骄傲。 所有人都向这个能干的小伙子挑起了大拇指,夸父挑的最高,最显眼,几乎就在小鱼人的脸上,因为他的大拇指最粗,最大。 这一次,不等云川动手,小鱼人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夸父的肩膀上跳了下来,不用云川的牙匕,用他锉刀一样的双手,在鲤鱼来不及死的状况下,就已经完成了去鱼鳞,抽鱼筋,去内脏,去头尾的工作。 云川用牙匕切下鲤鱼脑袋的时候,这条鱼的嘴巴依旧在动弹。 两人配合的非常密切,云川才去掉鱼骨,小鱼人就剥掉了鱼皮,云川才切好鱼片,小鱼人就用夹子夹了一大盘子鱼肉,带着一个调好的芥末碗来到了母亲身边。 殷勤的弄好了鱼肉,就要放进母亲嘴里。 不等母亲张嘴,旁边的小小鱼人就“啊呜”一口把哥哥弄给母亲的生鱼片给吃了。 随即,他就大哭起来,鱼一样的在地上蹦跶,这一次,轮到半大的小鱼人哈哈大笑了。 母鱼人在大儿子结实的胸膛上捶了一拳头,抱着蹦跶的小鱼人往他的嘴里灌刚才没舍得喝的蜂蜜桃浆水。 这东西是桃子晒干之后,磨成粉,添加蜂蜜水调和之后的产物,小鱼人喝了一大碗,这才把嘴里的芥末味道去除。 只是这一次,小鱼人就再也不想吃生鱼片了。 瞅着母鱼人一家三口在那边吃生鱼片,阿布低声道:“族长,这些人一定要留下来,有了他们,我们就有吃不完的鱼。” 云川点点头道:“当然要留下来,有了他们,我们就能乘船去遥远的地方。” 阿布愣了一下道:“桃花岛已经非常好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离开这里去遥远的地方呢?” 云川的脸色慢慢从平淡转向阴郁,低声对阿布道:“你还记得四年前的那场大雨吗?” 阿布点点头道:“记得,那场大雨下了好长时间,好多部族人都被洪水淹死了,我原来的部族也饿死了很多很多人。” 云川叹口气道:“那场大雨改变了很多事情,有些山没有了,有些河没有了,有些河又出现了,以前,距离我们很远的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轩辕部,蚩尤部他们被这场大洪水逼迫着离开了原来的故土。 我跟轩辕谈过,他们以前大河下游修建过城池,大水到来之后,顷刻间就被淹没了,他们的人只能爬上桑树,而桑树上满是蛇虫,他们想要涉水离开,水里面却有数不尽的鳄鱼,那一场大灾难过后,轩辕氏至少损失了一半的人口,为此,他们不得不抛弃原来的家园,溯流而上,寻找高地生活。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蚩尤氏他们的身上。 阿布,我总觉得大洪水还会出现,我们固然要建设好桃花岛,可是,一旦那种程度的大洪水再度袭来,我也希望我们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一个智慧者,绝对不会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一个地方,不管在任何时候,我都不想在大灾难来临的时候,看到我的族人在风雨中哀嚎,死去,我们都要活着,都要好好活着,如此,方不负我们这条珍贵的生命。” 阿布听完了云川的话,恭敬地匍匐在云川脚下,抓着云川的脚恭敬的道:“不管您要去哪里,不管您要做什么,请允许阿布走在最前边,为您驱赶野兽,为您点亮火把,为您踩踏出一条路。” 正文卷 第九十一章温柔的权柄 第九十一章温柔的权柄 鱼人自然集体决定留下来了。 尤其是那个半大的鱼人王更是强烈要求留下来,不仅仅是这里有非常多好吃的,重点是这里还有大象,有野牛,有狼,还有很多没事干就乱跑的熊猫。 这里的大象是你可以爬上它的后背却不发怒,把你踩成肉泥的,这里的野牛只是一心一意吃草的,就算你抚摸它的长毛,它也不发火用牛角顶你,这里的狼只要你肯给食物,就可以容忍你抚摸它的脑地的,至于这里的熊猫,只要你愿意给他一根竹笋,即便是你拿走它的崽子玩,它也不会生气的。 最让小鱼人喜欢的是这里的睡觉的地方,他分到了一张虎皮,一张豹子皮。 豹子皮可以铺在竹床上,虎皮则能盖在身上,晚上睡觉的时候热的要命,不过,小鱼人很喜欢。 就是族长要他一定要穿上一条牛皮裤衩,这个他一点都不喜欢,太束缚不说,下水之后牛皮被泡发了这东西就更像刑具。 不过,后来的麻布裤衩就好多了。 清晨,鸡叫的时候小鱼人被热醒了,他一骨碌从竹床上爬起来,先是警惕的查看四周,过来好久,他才想起自己如今不用为族群的安危担心了。 母亲抱着弟弟在另外一张竹床上睡得非常安逸,弟弟的胖手还抓着母亲的**,她们身上盖的虎皮已经掉在了地上。 小鱼人捡起虎皮给依旧沉睡的母亲跟弟弟盖上,就推开竹门走了出去。 站在竹楼外边,他仔细地看着眼前的这座竹楼,这是昨天全族人一起出动为他们修建的竹楼。 小鱼人记得很清楚,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微笑,大象们从河对岸的竹林里运来了好多,好多竹子,每个人都动手帮他们修剪竹子,帮他们修建竹楼,有的在高处,有的在低处,没有一个人闲着,当夜色很深的时候,二十座竹楼已经修建好了。 小鱼人抚摸着竹楼上青翠的竹子,将脸贴在竹子上,然后拍拍粗大的竹子,觉得无比的幸福。 阿布送来的陶锅就放在一张竹桌上,还有一很适合装鱼的竹篓,一柄锋利的小匕首,跟族长的那两柄牙匕的模样很像。 一个早起的仆妇站在他家竹楼外边,她是来教母亲如何做饭的,听说每一个新来的,都会有人教会她们如何才能做出好吃的饭食。 “我去抓条鱼回来。”小鱼人冲着那个丑丑的仆妇笑了一下,就脱掉身上的麻衣,准备跳河抓鱼。 “等等!”阿布抱着一块不大的石板来到小鱼人的身边,指指石板上的图形对小鱼人道:“我计算过了,鱼人部每天需要消耗粮食一篓,肉食三挂,鱼五十条,竹笋等素食两篓才能保证吃饱。 鉴于此,鱼人部从今天开始,每天要贡献五百条这么大的鱼才成。” 阿布说着话,就用手比划了一下鱼的大小。 小鱼人虽然听不懂阿布说的话,不过,他还是很聪明的通过石板上画的那些粮食,肉食,鱼干,以及竹笋明白了阿布的意思。 “我们可以弄到更多的鱼!”小鱼人比划道。 阿布点点头比划道:“不能太多,而且,你们只能去下游捕鱼,不能在部族附近,要不然把鱼抓光了,以后就没有鱼吃了。” “好的!”不能竭泽而渔这个道理小鱼人他比阿布知道的更加清楚。 说完话就要把鱼篓挂在腰上,准备去桃花岛竹林下游的河道去捕鱼,这里其实真的很好,至少,不像大泽里面有那么多的龙。 小鱼人不怕龙,在水里他无所畏惧,可是……一旦到了岸上,即便是一匹狼,一条毒蛇就能要了他的命。 现在好了,昨晚睡得无忧无虑,没有讨厌的野兽,没有悄悄爬进来的毒蛇,没有各种毒虫,更没有那些让人厌恶的飞虫。 临睡之前,他站在竹楼上看了,岛上很多地方都点着松明,还有好多举着竹矛背着竹弓的族人似乎永不停歇的绕着岛游走,走到竹楼下的时候,还有人跟他打招呼,让他放心睡觉。 这一切都给了小鱼人极大的安全感。 所以,他带着族人走在红砂岩道路上的时候,大脚片子踩在路上吧唧吧唧的很威风。 他们这群人是岛上居民中唯一不穿鞋子的人,不是云川不给,而是他们的这双脚就没法穿鞋子,大不说,还都是大平足,穿上鞋子之后,他们连路都没办法好好走了,也只好这样了。 路过农田的时候,站在农田里的人向他们招手,经过桃林的时候,负责伺候桃树的族人也向他们招手,祝愿他们今天能有一个好收成,路过猪圈的时候,猪倌会希望他们再抓几条大鲤鱼生吃,路过鹿厩的时候,养鹿人会告诉他们等到冬天,第一茬鹿就能宰杀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吃。 小鱼人很享受这种感觉,来到桃花岛的最尽头,挥舞一下族长交给他们的带倒刺的鱼叉,冲着族人大叫一声,就率先跳进了大河。 这一幕云川都看在眼里,等鱼人们纷纷进了水,云川就问阿布。 “教鱼人母亲做饭的人派去了吗?” “去了,是饭食做的最好的姜。” “教仔细些。” “我已经这样吩咐了,尤其是如何做鱼,他们喜欢吃鱼。” “嗯,教会如何做饭之后,立刻教她如何处理麻线,再到纺织,最后,还要教会她如何做衣服。” 阿布点点头道:“我觉得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都应该交给这位鱼人族的女首领。” 云川点点头,又道:“只要他们族中有男子喜欢她,记得要努力促成,如果我们的族人有了这个想法,你记得也一定要大力促成。” 说到这里,阿布就有些不理解了,他没有问,只是在等族长给他解释,他相信族长会告诉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低下头喝了一口茶水,这是真正的茶水,轩辕他们用来糊弄云川的那些茶树,已经开始给云川供应茶叶了,就是在炒茶的时候,手艺很潮,茶叶苦涩不说,味道也不是那么香浓,即便是如此,也比竹叶茶满是青草味道的茶水好的太多了。 “鱼人族由那个母鱼人说了算这是很不妥当的,她是一个有些懦弱且胆小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她一点都不干脆。 让这样的女人继续号令鱼人族非常的不妥,所以,我们要利用厨艺,织布,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把她一点点的逼进厨房,逼上织机,逼进蚕房,逼进绣房,她干什么都好,唯独不能参与鱼人族的管理。 我们还要大力培养小鱼人的信心,骄傲,光荣感,以及习惯于发号施令,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控制小鱼人,教育小鱼人,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与我们形成一体,水乳交融,最终生死与共!” 阿布点点头,表示听明白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精卫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过一次了。 只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阿布以前以为这是族长疼爱精卫的原因,现在看来,族长或许是疼爱精卫的,可是,这种疼爱,依旧是有限度的…… 阿布走了,云川就抬手摸摸趴在他身边的小狼的脑袋,或许再叫小狼已经不合适了,小狼已经长得有一米高了,站起来的时候前爪都能搭在云川的肩膀上了。 有些话云川可以跟阿布说,更多的话可以跟小狼说,至于所有的话,就连鬼他都不肯说。 大河下游突然泛起了一道道隆起的涟漪,这些涟漪的尽头,一条条大鱼从水中高高跃起,不等大鱼跌落水中,就立刻有一柄竹竿铁头的鱼叉刺穿了大鱼的身体, 大鱼带着鱼叉落水之后,挣扎两下,就被鱼叉后边的绳子迅速拉回来,一个个鱼人族的脑袋露出水面,举起被插到的大鱼,在水中高兴地哇哇叫。 而阿布蹲在一丛竹子底下,将双脚泡进清凉的河水里,在他的身边的竹筐里,已经装满了鱼,且有十几筐之多。 当小鱼人再次从河里出来,把一条鱼丢进一个筐子里,即便他很好强,很强壮,此时,也感到疲惫了。 阿布用干麻布擦干了他的手,从一个竹筒里倒出来一把油炸竹虫放在小鱼人的手上,做了一个吃的动作。 小鱼人毫不犹豫的就吃了,才吃了一口,眼睛就瞪大了,急不可耐的抢夺阿布手中的竹筒。 阿布笑着把竹筒给了他,比划着道:“这是一族之长才有的东西,好吃吧?” 匆匆往嘴里又塞了一大把竹虫吃的正香甜的时候,听到阿布这么说,小鱼人鼓鼓的嘴巴,立刻就不动弹了,还把竹筒还给了阿布。 阿布笑道:“你这么能干,以后迟早会是族长的,你吃,还是你母亲吃有什么差别。 难道说,你母亲拿到了,就不会给你吃了?” 小鱼人废了好大劲才弄明白了阿布说话的意思,沉思了片刻,就重新拿过竹筒,往一个刚刚上岸的鱼人兄弟的手里倒了一些,虽然不多,看的出来,小鱼人在努力做到每一个人都尽量吃到。 当小鱼人回头看阿布脸色的时候,看到了阿布笑的跟一朵菊花一样的脸,以及高高挑起的大拇指! 正文卷 第九十二章得过且过很舒服啊 第九十二章得过且过很舒服啊 云川部夏粮开始收割的时候,轩辕来了。 这一次,轩辕的模样改变的非常厉害,脸上乱糟糟的胡须被修剪的很整齐,脑袋上的狐狸皮帽子看样子是丢了,现在,跟云川以前一样把头发盘起来再用一根树枝插住,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丝绸衣衫,这东西穿在身上确实很凉快,就是有些透,加上他来的时候走路走的比较匆忙,丝绸衣服都被汗水黏在身上,以至于,云川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一个近乎赤裸的轩辕。 可能是因为太热,太黏,轩辕抓着自己的兄弟挪了一个位置,然后对云川道:“丝绸衣衫不好。” 云川摇头道:“穿丝绸的人就不该在大日头下面赶路,应该坐车,车上应该有凉棚,走路的时候头顶必须有遮阴的东西,还不能走快了,坐下的时候必须把腰背挺直,否则丝绸会起褶皱,这需要一整套的训练,是你使用不对,不是丝绸的错。” 轩辕点点头,然后就对云川道:“借我一套麻衣。” 不大功夫,仆妇就拿来一套麻衣,轩辕当即换上,活动一下腰胯,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完,舒服的吐了口气道:“丝绸只适合敬神!对了,你的这个水比上次的好喝,哪弄来的?” 云川笑道:“你送我的。” 轩辕沉默了许久,才抬起头道:“我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送了你什么好东西?” 云川看了一眼广场上挂的一排排的大咸鱼,不做声。 轩辕顺着云川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几个大脚丫子的鱼族女人正摇摇晃晃的往竹架子上挂处理好的鲜鱼,看她们的模样,似乎心情很好,还用鱼族特有的语言吱吱喳喳的说话。 而挂在架子上的那些鱼一个个都很大,很肥,最重要的是,数量极多。 “你还是把鱼人放水里去了?” 云川摊摊手道:“他们自然就亲近水,不放他们下水,他们活不了,我也养不起。” “他们没有逃走?” “没有啊,现在,每天都在努力的捕鱼,还说要给全部族的人储存够过冬的食物呢。” 轩辕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过这个表情仅仅在脸上表现了一刹那的时光,很快就变成了笑脸,他还在云川的肩膀上重重拍一下道:“果然,这些人还是最适合你,我也想收服他们,结果,就连一个女人在我鞭子的抽打下,也不肯追随我。 你是怎么弄得?” 云川重新给两个茶杯填满了茶水,端起自己的一杯慢慢啜饮一口,放下茶杯道:“我跟她们比划说,跟着我吧,有好日子过,然后,他们纳头就拜,敬我为他们的族长!” “不可能!”轩辕愤怒的差点跳起来。 “怎么就不可能,你送过来的当天,他们就奉我为族长,我让人在河湾里给他们盖了几座竹楼,第二天天不亮,他们就下河捕鱼去了,哦,别说,这个族群的人很勤快,捕鱼也好,干杂活也罢,虽然慢些,却贵在勤快,不怕累,我也就收下他们了。” 轩辕额头上的青筋暴起,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云川咆哮道:“不可能,你一定用了别的手段,说说看,你杀了多少鱼人,才让他们屈服的?” 云川不耐烦的道:“杀,杀,杀,我杀了一大半他们才屈服的好了吧?” 听云川终于承认他使用了杀戮手段,轩辕这才满意的坐下来继续喝茶。 “你还是要小心,虽然通过杀戮可以让人害怕,不过,他们还是对你心怀恨意,平日里最好不要让他们接近你,我觉得这个鱼人族还是很看重自己族人的,小心他们突然跳起来杀你。” 云川从善如流。 就在两人交谈甚欢的时候,小鱼人甩着大脚丫子吧唧吧唧的从外边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冲着云川大喊:“鱼,鱼,鱼。” 这孩子手里捧着一条圆咕隆咚的红色的鱼,光知道低着头跑路,好不容易来到云川面前,把手上的这条不大的鱼放在竹桌上兴奋的比划着手势道:“这条鱼会飞!” 云川看过鱼的模样后笑了,也比划着对小鱼人道:“这种鱼叫做鸽子鱼,它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短暂的离开水面,在半空滑翔一段距离再入水,不过你说的不错,这种鱼真的很好吃,尤其是炖汤,鲜美无比。” “炖……炖……汤!” 看到小鱼人贪吃的样子,云川摸摸他的尖脑袋道:“拿给姜,放水里养着,晚上我做。” 小鱼人高兴地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突然,他看到了坐在对面的轩辕,立刻就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然后,鱼都不要了,就甩着大脚丫子以从未有过的速度跑了,不仅仅跑了,来到河边,衣服都不脱,直接跳水里去了。 云川无奈的道:“你吓坏他了。” 轩辕有些意兴阑珊,喝口茶水道:“看得出来,他们是真的服你了,你也真的没有杀戮,威逼他们。” 云川瞅着轩辕无所谓的道:“要不要换换你的做事方法?” 轩辕用力的挥挥手道:“我没错,用武力威胁野人,是我已经用了很久的法子,你对他们好,他们感受不到,你要是一味地对他们好,最后他们会要的更多。 如果对他们好,那么,最早跟着我的那一批人该怎么安排?是不是要对他们更好? 这样的好,我给不起,也不能给,他们必须要对部族做出极大的贡献,才能与我的老部族们平起平坐,否则,他们就必须干最多的活,吃最差的饭,这一点没的商量! 以后,再遇到鱼人部这种不屈服的野人,我还是会给你送来,你说了很多废话,但是有一句是对的,那就是不要对我们的同类杀戮过重,毕竟,我们想要强大起来,族群就一定要大,人数一定要多!” 云川明白了轩辕话里的意思,在所有能被轩辕称之为对手的族群里,云川部是最弱小的一个,却是对他轩辕部最和善的一个,既然不能吞并云川部,他就准备扶持出一个比较强大的盟友。 虽然给云川部的东西都是他认为的垃圾,如果云川能接住,那就是宝贝,如果云川接不住,活该倒霉。 可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轩辕的预料,云川偏偏从这些垃圾里面找到了茶叶,花椒,金银花,以及鱼人部落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子。 虽然这种发现让轩辕有些心痛,他还是决定坚决的执行最初的计划,至少,要看到对他有利的效果之后,再看要不要改正。 他今天来,是找云川修理锯子顺便看看鱼人族有没有祸害云川部。 现在,没看到热闹,反而被人家看了热闹,那就只好拿出修理锯子这个借口了。 事实上,在拿到那个铁锯子之后,他试着用青铜铸造了一些锯子,可是,青铜发脆,在锯木头的过程中很容易损坏。 青铜很昂贵,即便是轩辕这样的豪族,也没有法子把青铜用到工具上。 铁锯子很快就重新开好了齿,又重新淬火一次,也不管能不能使用的长久,云川就把这个倒霉锯子还给了轩辕。 轩辕的回礼是一块丝绸。 现在,轩辕最喜欢用的礼物就是丝绸,就像他来的时候说的那样,丝绸这个东西穿在劳动人民身上非常的不合适,拿来当做礼物却是最好不过了。 轩辕走的时候很匆忙,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突然。 云川知道这是轩辕在刻意的向他示好,独自前来,跟带着大军前来,结果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友好的象征,后者是霸权。 傍晚,云川炖好了鸽子鱼,却没有等到小鱼人,使唤人去喊,这个小家伙才不情不愿的来了。 “不高兴?”云川分了一个小竹夹子给小鱼人,他的手实在是用不好筷子。 小鱼人抬起头脸上全是泪水,哽咽着连比划带蹦字的给云川诉说了他们一族被轩辕部落抓的经历。 确实是血泪斑斑, 云川静静地听完,抬手帮小鱼人擦干了眼泪,比划道:“一个伟大的族长从来不会哭。” 小鱼人立刻就不哭了。 云川又道:“杀不死我们的,必将使我们更加的强大!只有坚信这一点的族长,才能带领自己的族人走向强大。 谁欠了你的,强大以后亲手讨回来就是,弱小的时候要知道忍耐,哪怕被他踩在脚底下,也一定要坚持活下去,只有活着,你才能完成心中所想,死了,就什么都不剩了,还给了敌人踩踏着你的尸体嘲笑你的机会。 现在,你应该多考虑如何让自己变得强大,让自己的族群变得繁盛。 现在,吃鱼,好让自己早日长大!” 小鱼人认真的点点头,立刻就开始吃鱼,且吃的极为贪婪,云川扒拉开小鱼人的脑袋埋怨道:“多少给我留一些,这种鱼我还只是听说,一口没吃到呢。” 小鱼人轻笑一声,云川心头非常的欣慰,这家伙看样子已经走出了心理阴影,就是不知道他长大了以后,会如何报复轩辕。 不管了,怎么说都是以后的事情,到时候再说。 正文卷 第九十三章人类需要有长足的进步 第九十三章人类需要有长足的进步 云川背着背篓在田野中寻找长势最好的庄稼,用牙匕切下穗子之后,就放进背篓里。 今年的麦子,谷子,糜子,高粱的长势明显比去年好一些,谷穗也大一些。 随手抓过一个已经成熟的麦穗,在手里揉碎了,吹去麦壳,数了数,有十六个麦粒。 确认自己没有丢掉一个麦粒,再数了一遍,确实是十六个麦粒。 云川微微叹口气,他本来就出身农家,对于一穗麦子该有多少粒麦子还是知道的。 中位数应该是三十四粒到三十七粒之间,高产的麦子的粒数应该在四十二到四十七之间。 目前,他手中的上等麦穗只有十六粒…… 虽然,不算人力成本的话,种田应该有十五倍的利润。 按理说,有这样的利润,云川应该很高兴才对,可是,这里的田地里的麦子种的很稀疏。 睚眦背着背篓来到云川身边,见族长站在这片已经成熟的麦田地长吁短叹的很不理解,麦子成熟且要收割了,应该高兴才对,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难过。 见睚眦呆呆地看着他,云川立刻换上一张笑脸道:“小子,最近把你的弹子练习的怎么样了?” 睚眦立刻卸下背篓,掏出自己的羊毛绳子抖开,往皮兜子上放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就要对桃树树枝上栖息的一只鸟下手,云川连忙阻拦住他,指指一只蹲在柳树上等候吃桃子的大乌鸦道:“打它。” 带着青铜面具的睚眦给了云川一个笑脸,就缓缓地甩动自己的羊毛绳子,随着羊毛绳子越转越快,睚眦猛地松开了一条绳子,皮兜子里的石块就猛地飞了出去,越过足足三十米的距离,准确的打在那只鬼头鬼脑的乌鸦身上。 乌鸦被打飞了。 睚眦飞快的跑过去,取来了那只硕大的乌鸦给云川看。 这一块石头击打的真是又准又好,正好打在乌鸦的脑袋上,石头已经彻底的把乌鸦的脑袋给打碎了。 “很好,继续练习,争取把更大的石头能丢的更准,更远,这样你会变得很厉害。” 睚眦裂开嘴巴笑了一下,反手就把乌鸦丢背篓里,看样子这家伙准备回去就烤了吃。 “乌鸦吃腐肉,不要吃它的肉,丢了吧。” 睚眦有些舍不得,云川从他的背篓里取出乌鸦丢给了正在田埂上无所事事的小狼。 小狼立刻叼住乌鸦跑下了河滩,跳上一人高的城墙,然后就把死掉的乌鸦丢河里去了。 对于小狼来说,乌鸦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在他的食谱上。 “以前吃过不少乌鸦。”睚眦有些不甘心,他觉得乌鸦肉还可以。 云川在睚眦的脑袋上敲了一个爆栗道:“吃这东西会让你生病的,以后不要再吃了。 快点把这一片地里的够格的麦穗切下来,他们好收割。” 睚眦答应一声,就继续忙着寻找大麦穗去了。 小鱼人的脚很不适合干这个活计,但是,云川还是把他叫来挑选饱满的大麦穗。 别的鱼人可以不管这些庄稼,小鱼人既然将来是要当族长的,这些农事他必须知道。 鱼人不可能一直待在水里,他们的食物也不能永远都是鱼,多多少少还是需要摄入一些粮食作物的。 忙碌到中午,云川才带着七八个人搜遍了这片农田,立刻就有大群的族人进入农田,用自己的小刀子割麦穗。 麦穗割掉之后,麦秸还要接着割掉,麦秸这时候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冬天的时候,大家还需要用这东西铺床呢。 桃树上的桃子依旧是青色的,已经有鸡蛋大小了,再过一个月多一点,这些桃子就要成熟了。 跟麦子一样,今年的桃子长势比去年还要好一些,只是桃树上的桃子不如去年多,主要是云川拼命间果的原因,他想要品相最好的大桃子,至少,这棵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桃树上的桃子一定要这样。 至于周围的小桃树上的桃子,数量就更少了,这是在去年冬天,云川砍掉了太多枝条的缘故,今年春天,他又嫁接了很多枝条,新嫁接的枝条几乎就不结果子,不过,等到来年,这些休养过来的小桃树,一定会给云川一个大大的惊喜的。 精卫现在不喜欢住在红宫,她更喜欢住在老桃树上的树屋里,老桃树上有三个树屋,一个属于云川,一个属于精卫,另一个属于两个跟着精卫照料老桃树的少女的。 现在,三个少女整天在老桃树的枝丫上跳来跳去的,云川感觉她们似乎快要变成仙女了。 就是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一只猴子会把她们用法术定住,好偷这里的桃子。 小鱼人从来没有吃过果子,目光一直盯在青涩的桃子上,精卫从树上摘下几个品相不好的青桃子丢给了小鱼人跟睚眦,睚眦哪里会上这种当,自然是不吃的。 只有小鱼人傻笑着把青涩的桃子放嘴里咬的嘎吱,嘎吱的,睚眦光是听这声音口水就不断地往下流,而小鱼人似乎对此一无所知,一边吃,一边看小鹿一般在树杈间跳来跳去的精卫三人。 睚眦看不下去了,就比划着对小鱼人道:“你长得太丑了,她们不会喜欢的。” 小鱼人翻了一个白眼,打着手势对睚眦道:“你更丑,我母亲说我是族里最好看的男子。” 睚眦忍不住摸摸脸上的青铜面具,指着面具对小鱼人道:“族长说我才是最好看的男子。” 云川笑呵呵的吃着精卫送来的食物,对两个小家伙之间的争执毫不在意。 那个男人在这一生中,没有被母亲欺骗过,那个男子又没有被领导欺骗过呢? 这都是正常的生活,以后,他们回想起来,不会感到悲伤,只会喜欢这样的欺骗。 “昨天,又有两个烈山部的人来投靠我们,我问过他们了,刑天杀死了烈山氏,强行把烈山部并入了刑天部,还带着烈山部跟神农氏的六部去征伐了有巢氏。 按照他们的说法,有巢氏已经被刑天打败了,有巢氏的首领本来都投降了,最后,还是被刑天给杀了。 刑天拿到了有巢氏所有的东西,不仅仅弥补了他跟烈山部之前的损失,还多出来好多东西,听说,这一次参战的六个部落都得到了不少好处。 刑天在把大部分的东西献给了神农氏,得到了神农氏的全力支持,他下一个要攻伐的目标就是燧人氏。 或许现在,刑天已经跟燧人氏开战了。” 云川拍拍精卫的小手道:“好好地当你的幸福女孩,别为这些事情操心,今天刑天打赢了如何,失败了又如何,我们人类最大的敌人从来都不是人类,而是面前的这个世界。 大地无情,苍天也很无情,风雨无情,山川无情,大自然从不在乎大雨多少天,也从来不在乎干旱多少天,大地,苍天可以不在乎,我们却不能不在乎。 我们要做的首先一件事就是在大自然降下灾难的时候活下来,如果可能,我们要做好准备,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云川说的话跟深奥,精卫听不懂,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用敬佩的目光看着云川。 一个听了刑天这样的恶人的残暴事迹后依旧能如此平和的对待,再想想刑天在桃花岛面前被杀的丢盔弃甲裸身逃跑的事情,精卫又觉得云川在听到手下败将的事迹,确实没有必要惊讶。 云川等人在老桃树下避开了中午猛烈的阳光之后,就背着背篓回到红宫去了。 他们把宝贵的种子摊开晾晒在烈日下,就各自回自己的地方睡觉去了。 阿布住在云川的隔壁,听到他的房间里有叮叮当当的声音,云川很好奇,就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云川就忍不住笑了,因为阿布正在侍弄那架被云川花高价换来的板车。 此时,阿布已经把板车拆开了,木头零件摆了一地,看样子,阿布正在尝试把这辆板车拼回去,却怎么都弄不好,正满头大汗的在那里忙碌。 云川轻轻咳嗽一声,阿布抬起头,才发现云川正端着一杯茶水,靠在门框上看他瞎忙活。 阿布放下车轮,不好意思的对云川道:“我弄坏了族长的宝贝。” 云川嗤的一声笑了,用茶杯指指地上的木头零件笑道:“这样的车算什么,我们可以弄出更好地。” 阿布听族长这样说,立刻长吁一口气道:“轩辕造出来的车应该非常有用,我有时候常想,如果有了很多辆这种车子拿来搬运石头跟砖头,再也不用人背了,以后修建城墙的速度就能快得多。” 云川端着茶杯缓缓在零件中慢慢走过,看完之后脸上满是不屑,轩辕制造出来的车子根本就不能拿来运送砖石,如果强行运送,散架是这辆板车唯一的下场。 当初之所以会花大价钱换下这辆板车,只不过是在鼓励轩辕多创造,多弄出一些新东西。 毕竟,在很多传说中,轩辕就是一个发明狂人,如果连轩辕都在制造奇巧淫技,以后,再有人发明出东西的时候就不会有人说是奇巧淫技了。 正文卷 第九十四章人人都该有辆车 第九十四章人人都该有辆车 轩辕造的车基本上已经符合了车的几个要素。 比如,有轮子,有轴,有辐条,有车辕,有车厢,这些其实已经具备一辆车子的基本形态跟功用了。 之所以不好用,就在于细节没有那么完美罢了。 车轴是重点,间隙配合是重点,车轮不够结实也是重点,辐条分布不够合理再加上没有合适的工具加工,导致整部车子呈现出原始人制造特有的粗犷感。 其实,车轴跟车轮之间的连接部分应该用一点青铜的,在这个问题上云川认为轩辕其实已经考虑到了,在装车轮的时候云川发现了车轴与车轮之间有装过青铜轴头与青铜轴瓦的痕迹,可惜,轩辕在把车子卖给云川的时候,把这东西去掉了。 这样的做法非常的美国人,一副我希望你发展的快一些,但是绝对不能快过我的模样,不用怀疑,轩辕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所以,云川跟阿布就对轩辕车做了一些大胆地改变,比如装上铁质的轴头,与铁质的轴瓦,最奇妙的是云川还用制作陶器的转盘制作了一个简易人力磨头。 这东西虽然不能将车轴与轴瓦之间的间隙配合弄到极致,用在这辆车子上,这样的精度已经足够了。 当然,有轴承事情就简单的多了,可惜,云川没有,估计以后也不可能制造出这个东西。 把人力板车当做车辆的极致形态这毫无疑问是极为愚蠢的,所以,云川就特意加长了车辕,给车轮钉上小铁块,这样,就能在野牛拉车的状况下,增加不少的负重。 有了这个想法,云川又要给野牛制作专门的挽具,这也是一件非常考究智慧地事情。 好在,云川部目前领先世界的制造业是以冶铁业,皮革业,制陶业,竹业联合开发业为首的。 其中冶铁业更是独步世界!有着绝对统治性的地位。 所以,一整套挽具,在云川亲自督造下,在一个红霞满天的清晨终于新鲜出炉了。 野牛站在车辕中间威风凛凛,镶满铜钉的挽具套在身上之后,就显得更加的威风。 这套挽具从牛笼头开始,再到让牛发力的雍脖,再到提供一个向上力量的四条背带,两条肚带,让野牛身上的原始野性消退的干干净净。 云川把野牛跟制作的板车联系到一起之后,他就坐在车上,轻轻抖一下缰绳,野牛就慢慢开始走了,它开始走了,板车也就跟着走了。 所有人都向坐车! 精卫跟小狼是第一个跳上来的,阿布是第二个,紧接着槐,绘,睚眦统统跳上板车,即便是走路快不起来的小鱼人,也甩着大脚丫子追上牛车,最后跳上了板车。 很不错,移动摩擦变成滚动摩擦之后,对于力的要求就降低了很多。 野牛用板车拉着这么多人,依旧显得轻松自如,只是,当夸父也跳上板车之后,灾难也就降临了。 假如他是从前边跳上车的,那么,最多给野牛增加一部分压力,可是,这家伙是从后边跳上来的,而且因为他的大屁股太占地方,导致重心向后偏移的厉害,杠杆原理就出现了。 云川,精卫,再加上一匹狼的重量完全不足以与夸父的体重抗衡。 于是,车头高高地翘起,整车人都被掀翻在地上也就在所难免了。 野牛哞哞的叫着,四只脚已经全部悬空,在所有人都滚到板车后半部分且把所有的重量都压在夸父身上之后,杠杆后部的力量又加强了,所以,牛,也就飞起来了。 这样的车子蠢人用不了,因为在往板车上装东西的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智慧负责给车子配一个合适的重。 野牛不干了,自从被杠杆原理把它挑起来之后,野牛就再也不肯进入车辕中间了,那里对它来说很危险,而且,它还隐隐觉得自己如果屈服了,以后大概率要一辈子干这种事情。 所以,罪魁祸首夸父就必须替代野牛的位置。 不得不说,夸父拉车要比野牛拉的好,不但快,而且稳,最重要的是——他喜欢拉车。 云川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诡异的状况,但是看到夸父拉着车乐此不疲的模样,他也不好说什么。 不但夸父喜欢拉车,别的巨人们也对这个车很感兴趣,甚至还有一些女巨人也对这东西情有独钟。 阿布作为岛上的大管家,对这种状况很喜欢,为此,他央求云川特意为巨人们改造一下车辕,比如,将直溜溜的车辕,改成曲状,这样,巨人们在拉车的时候就不用了弯腰了,也不至于在巨人们直起身子拉车的时候,让板车向后倾斜,把货物从车子后方倒掉。 野牛不喜欢拉车,一点都不喜欢,云川觉得这家伙可能跟随自己时间长了,已经知道了该如何趋吉避凶。 相比之下,云川部族人的整体智商堪忧。 看到夸父愉快的拉车,巨人们随时随地拖着一辆车,于是,他们也开始要车! 板车太大,对他们来说非常的不合适,阿布就希望借助族长的智慧,再给族人们弄一种可以单人驾驶的车子。 于是,鸡公车又华丽丽的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于是,人人都想要一辆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独轮车甚至成了很多,很多族人的梦想。 这东西只需要一个轮子就成,所以啊,制造的成本就会大幅度的降低,虽然比不上巨人们拉的车子庞大,能装东西,可是呢,这东西非常适合洪荒的地形,只要是人能走的路,独轮的鸡公车就能过去。 原本需要人力背七八趟才能背回来的竹笋,现在,有了一辆鸡公车,就能轻松地运回来。 原本需要人力一趟趟背的麦秸,现在一个身体强壮的部族人就能推起老大的一堆。 而夸父的那辆板车在装满麦秸行走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以为一座麦秸山正在缓缓移动。 轩辕来问过鸡公车的事情,听了云川给出的大价钱之后,他在仔细地研究了鸡公车之后,没有提出购买或者交换的要求,似乎心有成竹的回去了。 把以前跟云川约定的尊重知识产权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不要紧,云川觉得轩辕迟早会回来找他的,那时候,鸡公车就能换更多的东西了。 蚩尤也很喜欢鸡公车,对于板车这种高级货他有些嗤之以鼻,认为这东西除过能在道路整齐的桃花岛跑跑,离开桃花岛之后就屁用不顶。 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就像兰博基尼一类的跑车只能适应城市道路一样,根本就不适合越野。 一头牛,一辆鸡公车的价格,云川还是满意的,不过,蚩尤购买的数量有些少,他也就购买了三辆。 虽然知道蚩尤这样做就是为了拿到鸡公车回去做逆向研究用的,云川还是愉快的卖给了蚩尤。 不仅仅如此,云川还让人带话给刑天,问他需不需要这种豪华的车辆。 如果可能,云川很想把这东西卖给所有出得起价格的族群。 世界大同就是云川这样的做法,他很希望能够用鸡公车这种东西打开与所有部族进行交易的大门。 从而也把桃花岛定位为所有部族最忠实的朋友,以及最重要的商贸伙伴。 虽然誓言跟盟约在这个时代非常的靠谱,云川还是觉得有着统一的利益基础会把关系维系的更加牢固。 因为从他认识的几个人来看,不论是轩辕,蚩尤,还是刑天,烈山氏,这些人似乎都有随时突破誓言跟盟约束缚的倾向。 轩辕到底还是制造出来了鸡公车,而且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他甚至认为,即便是偷窃,也是云川先偷窃了他的板车,然后在板车的基础上造出来了鸡公车。 不过,造出来鸡公车的话,是轩辕自己说的,云川没有看到实物,所以很可能是轩辕为了压低鸡公车售卖价格而进行的一场大型商业讹诈。 轩辕要求降价的要求自然被云川无情的拒绝了,最终,轩辕以一辆车,一捆丝绸的价格从云川这里换走了三辆鸡公车。 他要这东西肯定也是为了进行逆向研究用的,不管他怎么逆向研究,云川已经决定用铁轴头跟铁轴套,轩辕就不会考虑用木头碰木头来制作运转摩擦系统的。 这一点,关系到人的知识盲点,以及眼界盲点,所有拿到鸡公车进行逆向研究的人,最终会肯定铁这个东西的作用,会下意识的以为这东西就不能直接用木头。 就像西红柿出现的时候,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狼桃这种东西有剧毒,从来没有尝试过,直到第一个吃狼桃的人出现之后,人们才知道这东西是何等的美味多汁。 为了可以跟富裕的刑天做交易,云川特意让鱼人族游过大河,重新把收回来的竹索道跟那棵巨大的柳树连接到了一起。 不得不说,刑天是一个很好的客人,虽然他不愿意来云川部落做客,却在得到云川发誓赌咒之后,通过巨大的竹筐送来了六头牛,又通过竹筐得到了三辆鸡公车。 在云川特意派阿布去给刑天示范过之后,刑天也就很满意的带着三辆车离开了大河边。 尽管他花大价钱买鸡公车也是为了进行逆向研究,云川却不怎么在乎,反正第一次的交易很成功,双方建立了初步的信任,对以后的商贸往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正文卷 第九十五章粮食永远都是不够的 第九十五章粮食永远都是不够的 桃花岛有了一个新的产业,那就是——造车业。 这个行业出现的很晚,可是发展的奇快无比。 轩辕在买走三辆车子之后过了五天,他又增加了十辆鸡公车的订单,并且在下订单的同时,十捆丝绸已经先一步支付了。 由此可以看出轩辕的造车大业至今还没有大的突破,而族人对鸡公车的需求很大,所以才有这样的豪迈举动。 当然,也有轩辕不看好丝绸这东西的长远价值,为了使部族积存的财富有一个新的增长点,就用丝绸换取鸡公车,从而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有些事情或许是云川想多了,可是,在面对轩辕的时候,云川觉得还是多想一点好。 在每月一次吃部族大锅饭的时候,云川发现,自己麾下已经有了三千六百二十七个人。 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云川非常的骄傲,三千六百多人的大部族,在这个时代绝对不会很多。 让蚩尤征战半年,损伤无数的募部落,也不过是一个拥有两千多人口的部落。 而这个部落,在神农氏的下属部落中,就人数而论,已经可以进入前十了。 由于生产力的缘故,部落的规模往往大不起来。 人数多,力量强的部落,往往都是一些部落联盟,是由几个或者十几个部落联合组成的。 即便是在强大的神农氏部落中,像云川部这种规模的单一部落依旧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部落大了,就会出现分裂,这种分裂不不是因为内部产生矛盾才发生分裂的,而是因为过多的人聚居在一起,过小的疆域以及生产力低下的缘故,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以及粗犷,无序的放牧方式,效率低下的野外采集活动,都不是一种可以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式。 相反,云川的部落因为聚居在小岛上的原因,才能出现把一座小岛的资源彻底充分利用起来的事情。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部落才能在很小的一块地方养活这么多人。 云川知道,如果不能持续发展,这样的状况并不能维持太久。 如今,部落中的主食是鱼,而不是粮食,养殖业还没有发展起来,起不到补充蛋白质的作用。 想要部落可以继续维持目前的规模,或者扩大规模,粮食产量就必须得到长足的发展,亦或是养殖业也有了质的飞跃。 云川很怀疑,在鱼人部落加入之后,虽然桃花岛上鱼的产量大增,可是,因为这也是狩猎的一部分,原始的河道里,即便是鱼类再丰富,恐怕也很难支撑如此疯狂的捕捞。 好在,就目前来看,小鱼人他们每天的收获,并没有出现断崖似的下降。 稻子给了云川很大的安慰,从蚩尤那里拿到的稻种,质量很好,虽然生长的时间比麦子长了一些,直到现在才开始出现了稻穗,就目前来看,稻子的产量应该强于小麦。 一个成年人一年需要粮食八百斤才能没有饥饿的危险,如果还能辅佐一些肉食,那么,对粮食的需求就会降低到五百斤以下。 如今,云川在桃花岛上的一千五百多亩土地的农业产出,还远不能满足三千六百人所需的粮食,甚至不到总人口口粮的三成,即便是一天吃两顿,也不成。 三千六百多人一起吃饭的样子非常非常的壮观,而且是三千六百个把吃饭当命的人一起吃饭的样子就非常的恐怖了。 尤其是夸父跟巨人族们,他们的胃口似乎永远都没有满足的时候。 唯一的好处就在于,他们并不挑拣。 估计也就是口粗的缘故,他们才能勉强在这个贫瘠的洪荒时代活下来。 “还是要把粮食的种类丰富起来才成啊!”云川喃喃自语一声,就无心吃饭,放下了饭碗。 说真的,只要每月跟族人们一起吃大锅饭的时候,云川的胃口都不会太好,不是大锅饭不好吃,而是每每看到族人们吃饭的贪婪模样,他的心头就会升起一个疑问——自己真的能带领着这些人顿顿吃饱? 云川非常怀疑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见族人们似乎对自己的族长充满了信心,他也只好假定自己可以做到。 精卫见云川不吃饭了,就连忙问道:“怎么不吃了?” 云川笑道:“吃饱了。” “你才吃了一碗,我已经吃了三碗了,还能吃一碗。”精卫的鼻子头上还沾着一片菜叶。 云川帮她清理掉菜叶,顺便再她的鼻头上按一下道:“那就争取再吃两碗。” 精卫笑笑,迅速清空碗,拿着碗又去大锅边上装饭。 夸父端着自己那个比云川脑袋还大的碗凑到云川身边,一边吃饭,一边把目光落在云川面前的凉拌竹笋上,用筷子指指云川没怎么动的凉拌竹笋道:“族长吃饱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立刻就把那一盘凉拌竹笋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吃的喀嚓,喀嚓的。 吃了片刻又看看云川,指着桌子上一盘吃剩下的蒸熏鱼道:“这个也不吃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又把熏鱼也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可能觉得这样做不妥,就从饭碗里捞出一块黏糊糊的鳄鱼肉放在盘子里充当回礼。 看的出来,这一块鳄鱼肉一直被夸父珍藏在粥碗最底下,是他用来压碗的最珍贵的食物,一般情况下,他都是等别人吃完饭了,才捞出这块压碗肉当着所有人的面吃,这样会让他非常的有面子。 这块肉,夸父只舍得给云川,因为云川从来不吃他的压碗肉,最后,这块肉还是他的,所以他就很喜欢跟云川客气。 今天,他错了,云川无论如何都不会吃这一块肉的这没错,可是他忘记了今天云川吃饭的时候精卫在。 所以,当夸父惊恐的发现,自己的那块肉被精卫夹走了。 他很想夺过来,最终只能叹口气,大碗里的其余食物顿时就不怎么香甜了。 这样的小插曲云川自然不会注意到,他一直在看穿梭在人群中安排所有人吃饭的阿布。 云川最近看阿布的眼神越来越温柔,有时候看着阿布的时候云川甚至会不由自主的啧啧赞叹。 阿布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且是一个很好的商业人才。 他天生就好像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虽然商人这个称呼还要等上千年才会出现,不过云川还是固执的认为他就是一个商人。 云川愿意把“商人”理解为商量着做事情的人。或许,人家本来就是这样的解释。 任何一种工具的发明,都是人类在发展这条远征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会使用火这件事一下子把人类在黑暗时代中的存活率提高了百倍。 发明了弓箭,使得人类在狩猎过程中的存活率提高了十倍。 发明了渔网,使得人类在捕鱼一道上,提高了十倍乃至百倍的效率。 现在,板车跟独轮车的发明,又让人类的运输能力提高了十倍不止。 这些东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很平常,可就是这些简单,平常的东西正在坚定不移的把人类送上哺乳动物的顶峰位置,最终达到超然,独具一格。 然而,制作一辆独轮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假如云川没有发明锯子,卯榫结构基本上就不能被运用与车辆生产。 而云川在工艺分工一道上的造诣,更不是轩辕,蚩尤等人能比较的,所以,有了初步分工合作的云川部的工匠们,他们造车的速度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 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也就是一天能生产三辆鸡公车,这还是十几个人通力合作的结果。 更是阿布不眠不休在中间雕凿卯榫连接的功劳。 卯榫结构才是云川笃定的认为轩辕他们造不出真正的鸡公车以及像样板车的最大依仗,铁部件不过是为了抬高制造鸡公车门槛的一种奢侈行为,也是让人家觉得一个木头制作的架子能价值一头牛的原因所在。 轩辕先前制造的车子之所以会被云川看不起,完全就是因为他制造的车子,是用绳子捆绑来达到连接目的的,身怀铁钉技术与卯榫技术的云川当然会严重的看不起。 阿布不仅仅学会了卯榫技术,还开拓性的将两个可以随时拆卸的竹筐装在了鸡公车上,继而使得鸡公车的运载量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云川身上惊天动地的技术很多,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可以用很短的时间掌握技术的人,毫无疑问,阿布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有这样一位管家一般的得力帮手,是云川的幸运。 既然阿布都这样努力,云川身为主人,就更没有借口偷懒了。 这一次,他决定主动出击,去轩辕的部落看看,再去蚩尤的部落看看。 野人们一般都粗心,很容易把一些好东西当做垃圾给丢掉,云川想去他们的部落看看,看看他们还有什么不需要的好东西,可以拿出来换鸡公车,或者别的手工制品。 当然,粮食是最好的。 可惜,这个道理不仅云川懂,轩辕,蚩尤也懂的厉害,能有选择的情况下,用粮食换东西永远都是他们最后的选择。 正文卷 第九十六章初见轩辕族 第九十六章初见轩辕族 云川要去轩辕家拜访,夸父,槐自然是要跟着去的,同行的还有二十个全副武装的武士。 夸父现在已经离不开他的板车了,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生怕这东西一点离开手,就会被人拿走。 夸父极力邀请云川乘坐他的车子,被云川给拒绝了,相比夸父那辆颠簸的要死的车子,云川更喜欢骑牛。 野牛已经彻底长成了他期望中父亲的模样,或许,在体型上,他可能比他的父亲还要大。 无论如何,他父亲是一头纯粹的野牛,这样的野牛即便是长的再大,也比不上无忧无虑的小野牛。 相比野牛父亲吃一口嫩草就当过年的生活,小野牛的生活堪称精致,富贵,过了两年风雨无侵的日子,毛发鲜亮的如同一匹黑色的锦缎。 后背宽阔且多肉,云川甚至能在它的后背上躺下来,就这,野牛还会温馨的用大牛角架着云川不好安放的长腿。 因为云川部与轩辕部来往过于密切,连接两个部族的道路也比别处的道路宽阔的多,至少,夸父的板车可以从容地经过。 由于还在云川部的地盘里面,云川部的人不时的出现在他们这群人的眼帘里,只是越靠近黑松林,人的踪迹就越少。 从云川部到轩辕部,要走三天,穿过黑松林之后,才算是踏进了轩辕部的地盘。 这里已经是纯粹的丘陵地带,一个又一个碧绿色的土包绵延到了天边。 轩辕喜欢丘陵地带,他的老家轩辕丘其实也是一个满是丘陵的地带,云川从后世的神话传说中听说,轩辕离开轩辕丘之后呢,他的家就被一窝狐狸给占据了,后来狐狸修炼成精,变成了九尾狐,且法力无边。 以前,云川认为这个传说,纯属胡说八道,属于一种文学上的再创造。 现在,他认为发生这样故事的可能性很大,毕竟,轩辕就是一只没有毛的狐狸,且是一只老狐狸,他老家的屋子里出一只九尾狐一点都不奇怪。 一头老虎站在高高地丘陵上,显得非常无聊,看到云川这群人也不扑上来觅食,打了一个老大的哈欠,就懒洋洋的下了丘陵,钻进深草里去了。 才说到狐狸,一只赤红色的母狐狸就带着两只狐狸崽子,匆匆的穿过道路,母狐狸发现了云川一行人,就蹲在道路上看着他们,直到它的两个孩子过了道路,钻进草丛之后,这才急匆匆的拖着尾巴钻进了草丛。 它不知道的是,如果刚才不是云川阻止了睚眦要甩石头的行为,它的两个孩子早就没妈了。 “那只狐狸的皮很不错。”睚眦有些不甘心。 躺在牛背上的云川吐掉嘴里的草茎懒懒的道:“不饥饿的时候就不要胡乱杀,没看见刚才那头老虎也不是每吃我们吗?” “那是老虎不敢来!”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敢来?人要知道感恩,要谢谢人家的不杀之恩,然后再把老虎的一片好心还给那只狐狸,这很符合天道。” “天道?” “没错,就是天道,所谓的天道就是大自然的道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道理比大自然给出的道理更大,我们还是谦卑一些,多听听他的道理没错。” 旁边拉着小狼一起前进的夸父听了连连点头,好像他刚才真的听懂了这段话一样,引起睚眦的很大不满,然后,睚眦也就跳上了夸父的板车,抱着云川带给嫘跟嫫母的礼物不做声了。 转过几个丘陵之后,大河赫然又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太阳已经升起老高,既然到了大河边上,云川也就安排众人在这里吃过饭再走。 河边又一股青烟冒起,云川等人来到冒烟处,发现正有一群黑乎乎的野人也在吃饭。 几根树干搭建的建议烤架上赫然放着一条肥硕的鲶鱼,此时鲶鱼早就被烧烤的黑乎乎的,边上还有一些用树叶包裹的不知名的食物,看着是一条条的,应该是黄精,葛根一类的东西。 一群人围着火堆,目光直勾勾的瞅着烤架上的食物。 云川等人过来了,这些人也仅仅是看了一眼,就继续看着自己的食物,没有把食物分享给这些云川部的人的想法。 武士们去准备午饭去了,云川却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些轩辕族的人如何吃饭。 或许是云川在盯着看的缘故,这些人不等鲶鱼被烤熟,立刻就七手八脚的抓这条被烤的外焦里生的鲶鱼肉吃,几乎是一瞬间,鲶鱼肉就不见了,过了片刻,鱼骨头也不见了。 这些人在做饭的时候,这里没有一丝一毫的食物香气散溢出来,不论是鱼,还是那些条状食物。 夸父看看这些人腰上围着的破兽皮,故意掸掸自己麻布裤脚上的灰尘,然后哼了一声就离开了这些野人去找不待见他的睚眦去了。 这些轩辕部的人显得非常沉默,他们打开一个个用树叶包裹起来的长条食物,果然是黄精,不过,中间还夹杂着一根竹笋。 这东西他们一人一根,没有抢,而他们吃饭的速度很快,一根两尺长的黄精,吃完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两个年轻人提起一个两头被扎起来的树皮盆去了河边,他们直接从河里舀水端回来。 夏日的大河,河水湍急,泥沙俱下,树皮盆子里的水泛黄,还满是草叶一类的东西。 云川部喝的也是大河水,但是,他们从河里把水弄上来之后,会放在大水瓮里沉淀,沉淀掉泥沙再饮用。 而这些人不管这些,一个个趴在树皮盆上,畅饮猛啜。 喝完水之后,他们就倒在树荫下睡觉。 云川观察完毕了他们吃饭的过程之后,就拿来几个糜子馒头放在树叶上。 看的出来,这些人并没有睡着,他们也看见了云川放下的食物,几个少年人想要爬起来,却被另外几个年纪大的用腿给压住了,动弹不得。 云川笑了笑,觉得可能是自己在的缘故吧,就离开了这些人的视野,回到夸父他们那里去了。 云川等人的中午饭乏善可陈,糜子馒头,几条酸笋,一块蒸好的咸鱼。 一行人匆匆的吃完了,休憩了片刻就要重新赶路。 临走前,云川又去轩辕部的人休憩的地方,树叶上的糜子馒头已经不见了。 就在云川脸上露出笑容的那一刻,突然发现,他留下来的几个馒头被人用树枝穿着挂在一根被剥了皮的树枝上,一个都不少。 很明显,这些人没有接受云川的馈赠,或者他们把云川的举动当成了一种羞辱!他们的自尊不允许他们接受嗟来之食,不过,他们又认为食物非常的珍贵,不能丢在地上被虫子祸害了,所以就串起来挂在树枝上。 又担心虫子沿着树枝爬到食物上,就刻意的剥掉了树皮…… 说实话,不论是自尊,还是羞耻感,亦或是怜惜食物,这三种情感都是非常高级的情感。 这跟他们脏了吧唧的身体,黑乎乎的手脚,以及拙劣的烹饪方式,粗野的进食方式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他们已经是一群很有自己思想的人,且情感非常的丰富。 “轩辕对部族人的教化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吗?” 看着夸父往回收食物,云川忍不住自问。 轩辕族整体应该还是非常穷的,这能从这些人刚才吃的食物上看出来。 至于这些人的做法,则让云川非常的吃惊。 众人又走了半天,直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川终于看到了轩辕的村落。 整个村子坐落在两座大型丘陵之间,一条小河从丘陵深处蜿蜒而下将村子分成两半。 小河的河道很深,河道上且布满了巨大的岩石,数百,上千座圆顶茅屋就修建在小河的两侧。 不过,这些茅屋都修建在地势高的地方,从云川眼前,一直延伸到丘陵深处。 仓颉就站在村子外边的道路上,看样子是在等云川一行人过来,且有一段时间了。 也就是说,轩辕早就直到云川他们来了。 见到云川,仓颉似乎完全忘记了云川当初让他一个人走黑松林的旧事,脸上只有笑容。 “族长已经等你们半天了,还以为你们中午就会到,没想到拖延到了这个时候,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族长还有事情处理,就派我继续等你。” 仓颉穿着一套松松垮垮的麻衣,长发也是用簪子绾住的,虽然还是显得杂乱无章,不过,配上这家伙那颗亮晶晶的眼睛,一下子就把自己弄成了一个高人隐士。 为此,云川刻意的多看了看仓颉,他想看看这家伙是不是已经有了成仙的趋势。 还好,他的脚步显得很沉重,且有浓重的口气,闻味道应该是吃了鱼,还生吃了好多野葱。 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成仙吧? 云川下意识的向外跨出一步,离仓颉远点,这家伙刚才说话的时候又放了一个屁,也带着浓郁的野葱味道。 “族长好福气,力牧今天正好猎获了一头老虎,族人也抓到了一只红色的母狐狸,这下,族长就不用再为如何给你送回礼发愁了。” 正文卷 第九十七章轩辕的龙计划 第九十七章轩辕的龙计划 文化人做事很毒! 仓颉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他嘴上说着最热情洋溢的欢迎词,最恶毒的诅咒却不断地从他屁股的位置传来。 看样子,上次派人把他眼睛蒙住送出陨石平原的事情,他一点都没有忘记。 上边的这张嘴正在执行轩辕族长的命令,热情的迎接云川部的族长,下边却在不断地爆发私怨,也不知道在等云川到来的时间里,他刻意吃了多少野葱。 云川几次三番想要走到上风位上,仓颉总能利用灵巧的步伐抢占上风位,不给云川逃离的机会。 危难时分,终究还是夸父靠谱,他也被熏得受不了了,一把抓住仓颉的脖子高高举起,作势要把他丢进小河里,仓颉这才闭上了嘴。 一枝力道强劲的羽箭破空而来,准确的插在夸父左脚前一尺的地方,夸父被吓了一跳,丢开胡乱放屁的仓颉,就躲在了板车后边,失去支撑的仓颉顿时就掉在地上,被摔得呲牙列嘴的。 再见到力牧的时候,云川很是有些唏嘘,昔日那个健壮的如山一样的汉子,如今变得精瘦,最要命的是他左边的肩膀塌下来了,这就让他整个人在向左倾斜。 看来,地缝一战中,他受伤的肩膀没有获得很好的治疗,骨头长错位置了,才导致一个好好地汉子成了残废。 可是呢,这家伙手里的大弓依旧稳如泰山,箭法依旧强悍,看样子对轩辕也依旧是忠心耿耿的。 有人射箭了,云川部的二十个武士顿时就围住了云川,投枪已经握在手中蓄势待发,睚眦手里的羊毛绳子已经开始缓缓转动。 云川推开了部下,把仓颉从地上拉起来道:“别放屁了,再敢这样我会让你放一辈子的屁。” 仓颉哼了一声就把头扭向另一边没好气的道:“一辆鸡公车索要一捆丝绸,你也能做的出来?” 云川同样哼了一声道:“一辆破车换我部族五百双鞋,你们不也做出来了吗?” “这不同——”仓颉拖着长音还准备狡辩一下,云川一把推开他的散发着葱味的脑袋,对不远处的力牧道:“你又是为了什么?” 力牧松开大弓缓缓地道:“你有神泉却不肯帮我!” 云川笑了一声道:“我有神泉为什么要帮你呢?” 力牧正要发怒却听见轩辕的声音从他身后的木房子里传出来。 “还不邀请族长进来,在那里聒噪什么?” 云川伸手在力牧塌掉的肩膀上拍一下道:“我如果告诉你,那个泉水只能治疗外伤,对你这种骨折病没有任何帮助你信不信? 不管你信不信,你以后有伤,我还是不肯让你进入神泉治疗,因为你的头不对。” 云川说完,就换上一张笑脸朝迎出门的轩辕走了过去。 “你的部下不成啊,处处为难我。” 轩辕看看仓颉跟力牧淡淡的道:“下去吧。” 见两人走远了,轩辕才道:“仓颉恨你独霸了他的字,力牧恨你不给他治病,这都是私怨。” 云川道:“我当初问过仓颉,他造了那么多字能不能记住,结果他说他非常的聪明,全记住了。” 轩辕摇头道:“他忘记了很多,也弄混了很多,他造字的时候太随意了,有些字写出来连他都不认识。被我呵斥过几次之后,开始重新修订文字了,不过,如果可能的话,找个时间让他回去看看,这件事太重要了。 至于力牧的事情就算了,我相信你不让他去一定有你的道理。” 云川摊摊手道:“我的道理就是那个泉水没有那么神奇,对于骨骼上的毛病一点办法都没有。” 轩辕摆摆手道:“不说了,你进来看看。” 云川跟着轩辕穿过那座木头房子进入了一个由围墙围起来的石头房子。 这座房子很像红宫,不过没有红宫那么精致,但是,人家用的石料却比红宫用的红砂岩好的太多了。 其中墙角堆放着很多,很多薄薄的石片,每个石片上都有一些绘画,以及符号,一些只有痕迹,一些甚至是彩色的。 “这是我轩辕一族自诞生直到今日的所有的大事记录,以前,我没有把这些当做一回事,自从看了你红宫上的壁画之后,我也就萌生了建造一座与红宫一样的宫殿。 这座宫殿不住人,拿来供奉我的祖先,我一直相信,轩辕部之所以能走到今日,完全依赖祖宗庇佑。 对一个大族而言,大事只有两个,一个是战争,另外一个就是祭祀。 战争主宗族生死存亡,祭祀主宗族团结安定,这两者缺一不可。 战争这件事不说也罢,各自有各自的道理,但是祭祀一说我以为应当一致。 很久以来,各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图腾有自己的神灵,供奉各自不同的先祖。 我以为,这才是人族祸乱纷争的源泉。 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云川瞅着轩辕道:“我是来做客的,水都没有喝到一口,你就突然跟我说这么重要的事情,容我考虑一下如何?” 轩辕怒道:“大丈夫说话想说就说,有什么好考虑的。” 云川摆手道:“大事情还是想清楚之后再决定不迟,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去见嫘跟嫫母。,我给她们带来了礼物。” 云川说完就走,轩辕在他身后咆哮道:“大丈夫不做正事,却关心女子口头上的一点癖好,云川,你不配当一个大族的族长。” 云川边走边大笑道:“是不是一个好族长,得我的族人评价才好,你说了不算。” 看着轩辕暴跳如雷的模样,云川终于理解鸿门宴之后,范增大喊“竖子不足与谋”这句话时的心情了。 此时此刻,他就是那个不争气的项羽,轩辕就是那个愤怒的范增。 不过,与暴躁的项羽不同,云川是完全理解轩辕这家伙要做什么事情了——他要统一信仰!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这句话云川再熟悉不过了,只是不知道这话原来是轩辕说的,后来丢失了,直到身为鲁国史官的左丘明整理到了,就给记录在了《左传》中了。(以上为玩笑话,别当真!) 轩辕发现,现在各个部落的势力已经逐渐稳定下来了,战争出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没法子在这个时候发动战争,那么,就必须另外找一个突破口,于是,他就很聪明的选择了很重要的祭祀。 现在的各个部落中,除过云川部没有烧龟壳燃蓍草占卜的习惯之外,其余的部落里都有,轩辕部落中的巫婆数量还不少,而蚩尤部落里的更是迷信这个东西,就连蚩尤自己都可以化身为大巫,借用神的力量来统治自己的部族。 自从人类开智之后,从事生产活动了。 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宽泛,自然界作为人之外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撞击也越来越大。 比如打雷,狂风,暴雨,闪电,山火,水灾,地震,等等自然现象的出现,更是加深了人们的猜测。 人们猜测到,应当有那么一个力大无穷的,“神”主宰着指挥着操纵着管理着这些动物和天象,象一个氏族必有一个头领那样;或者说,这些动物和自然天象是这个“神物”的品性体现,像人要说话,要呼叫,要吃喝拉撒睡,要嘻笑怒骂一样。 神,作为一种崇拜现象,一种对不可思议的自然力的一种“理解”,也就从这个时候起,开始了对神的崇拜。 氏族社会中,人们最亲近的人就是自己的祖先,而祖先去世之后又去了哪里呢? 得不到答案跟解释,于是,人们往往相信自己的祖先是一种特定的动物、植物或其它无生命的东西,这种物种就成为氏族祖先的象征和保护神,且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现在,轩辕在闲的没事干的情况下准备统一神权,先弄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图腾,只要大家接受了,以后大家对将来的人的统一就没有那么抵触了。 云川甚至清楚地知道,轩辕要弄出来的新图腾一定是——龙图腾! 让云川信仰龙图腾,云川一点意见或者别扭的心态都没有,他以前信得就是龙图腾。 但是要让他主动参与到整合龙图腾,云川还是觉得一点都不好。 雄心勃勃的轩辕提出来的哪一个建议不是震古烁今的计划?问题是,越是这样的计划,执行起来就越是危险。 尤其是云川一想到蚩尤他们家信仰的那只奇怪的大鸟,就觉得那个图腾应该不是善类。 这种巨大的计划,还是留给轩辕这样的猛人去执行,自己只是一个卑微的生意人,还是不要参与的好。 在轩辕部,只要不跟轩辕谈政治,跟仓颉谈文字,跟力牧谈治病,剩下的,不论谈什么都非常的让人愉快。 嫘端来了桑椹,嫫母拿来了肉块,跟这两位故人谈天论地,说族人桑麻,说小孩子成长太慢是一种病,都非常的愉快。 尤其是当夸父从板车上拿出云川给她们准备的礼物的时候,大家谈话的兴致就更高了。 正文卷 第九十八章我是龙的传人 第九十八章我是龙的传人 “我以前不怎么喜欢吃干鱼,没想到你拿来的干鱼一点都不硬,柔柔的很好吃。” 嫘对于云川拿来的食物,评价从未低过。 云川笑着把鱼干放在他送给嫘的红泥小炉子上慢慢烘烤,等热量把鱼干里的鱼油都逼出来之后,就放在陶盘里任由嫘跟嫫母自取。 这种鱼干是甜咸味道的,是复合味,选用最肥的鱼,在被盐巴腌渍之后,就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晒到七八成干燥的时候拿下来再涂抹上蜂蜜,继续阴干。 等蜂蜜完全结晶,而结晶层覆盖了鱼干,就可以放在竹筒里收起来了,吃的时候用火烘烤一下,蜂蜜与盐巴混合,再加上鱼油浸润,整条鱼干就变成了绝世美味。 根据云川估计,在他以前的世界里,这样的一条鱼干没有三五百元下不来。 嫫母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子,已经一年了,这个孩子还是那么的小,才刚刚学会走路,这让嫫母非常的烦恼,她记得自己带云川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烦恼的事情。 一岁大的云川,早就可以跟她一起去河边抓鱼了,并且懂得制作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好用的东西。 听了嫫母的絮叨之后,因为生气光顾着吃鱼干不说话的轩辕终于抬起头诧异的看着云川道:“你果真一个寒暑就从婴儿长成了少年?” 云川点点头道:“我要是不快点长大,就活不成了。” 轩辕从嫫母怀里取过自己的儿子,上下左右瞅了半天,就把孩子丢给嫫母,摸摸鼻子道:“为什么他不成?” 云川瞅着轩辕道:“孩子厉不厉害,跟父亲有很大的关系,嫫母在野外采集草籽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龙的脚印,然后就有了我,所以啊,我是龙的传人,算不得嫫母的孩子,是她在我最弱小的时候保护了我,所以呢,我愿意尊敬她。” 嫫母在边上眨巴着眼睛,连连点头,还伸出双臂表示那个龙的脚印又那么大。 轩辕跟嫫母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了,自然之道自己老婆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 见云川有些得意洋洋的,且正在跟嫘吹嘘龙的各种变化,就忍不住道:“嗯,龙的传人?我是天帝之子,生而能言,五个寒暑过后,就已经无所不知了,不信,你问嫘跟嫫母是不是这样的。” 正在跟云川寒暄的嫘听轩辕这么说,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勉强的点点头,而嫫母早就把脑袋点的如同小鸡啄米一般。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道:“真是了不起啊,不过啊,我听说你们轩辕族最初的图腾是一条大蛇?” 轩辕从背后拿过一个石板,上面描绘的正是一条蛇,或者是龙的生物。 因为这条蛇身上长着鲤鱼的鳞片,马的脸,兔子的眼睛,蛤蟆的肚皮,老鹰的爪子,老虎的掌,牛的耳朵。 看到这个奇怪的东西,云川就在心中叹了口气,果然,吹牛逼是要以实力为基础的。 轩辕族的图腾本来是一条大蛇,他每征服一个部落,就把人家部落图腾的一部分嫁接在他轩辕族的大蛇图腾上。 而这洪荒世界中,有图腾的部落都不是小部落,像嫫母原来数百人的部落中,根本就产生不了图腾文化,能有图腾的部落都是文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部落。 现在,除过本身信仰大蛇图腾的轩辕部落之外,轩辕还征服了鱼部落,马部落,兔子部落,蛤蟆部落,老鹰部落,以及另一个老虎部落,牛部落。 轩辕拿出来的这条龙,其实已经非常完整了,就差一个鹿角,云川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鹿部落也一定会被他征服。 轩辕见云川看着那张石板愣住了,就缓缓的道:“母亲疼爱儿子的缘故,你说什么她都会信,妻子尊敬丈夫的缘故,我说什么她们都会附和。 仓颉造字的时候,曾经说过,“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 所以说,你自己都不信的话语,就不要拿出来让别人相信,你的龙,不过是人言,而我的龙,乃是诞生于血海之中,成长与尸骸之上,呼吁天地之气,遨游于云海之上,顺则可以让天下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怒则可以让江河倾覆,暴雨倾盆,此龙可挟风,裹云,驭雷,发电,可为天下人之图腾乎?” 云川被轩辕灼人的目光看的有些慌乱,自己是龙的传人这件事他知道很久了,却从来都没有信过,就像自己另一个身份是某某主义的接班人的身份。 现在,轩辕为了让自己成为龙的传人,人家是真的在干!干死了鱼部落,马部落,兔子部落,蛤蟆部落,老鹰部落,老虎部落,牛部落,以后还要干死更多的部落。 就付出而言,人家轩辕这种实干家,实在是比自己这个口头上的龙的传人更加有资格驾驭这条龙。 “你既然自称是龙的传人,那么,以后,我准许你这么称呼,以后,只要自称是龙的传人的部族,将在我轩辕部不伐之列。” 话说完了,轩辕还斜着眼睛看着云川,就等他回话呢。 云川左右看看,没看到左右有刀斧手,只有夸父跟仓颉在不远处聊天,也不知道在聊什么,看样子非常的愉快。 “龙这个东西,据我所知,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如今,已然到了暑气最盛之时,不知轩辕族长的这条龙,到底是准备飞腾于宇宙之上呢,还是准备暂时潜伏于波涛之内呢? 云川部如同一尾大鱼,居住在巨龙身畔,肥美而多汁,整日面对巨龙之威惶惶不可终日,生怕有一天会被巨龙吞入腹中,不知轩辕族长能否高知巨龙对云川部这尾大鱼的看法。” 轩辕认真的听了云川的话,沉默良久道:“我发现你这人与所有人都不同,直到现在我还看不清楚你到底想要干什么,说你的出现会对人族有害处,到现在为止,我没有发现,说你的出现对人族有好处,说实话,我也没有发现。 你更像是在给人们确立规矩,这段时间内,你控制了市场,确定了粮食与肉食该如何交换,粮食与兽皮该如何交换,粮食与陶器,竹器,青铜器,麻布,丝绸等等货物该如何交换。 你已经把粮食定为交换的基础,让人们先把自己的货物兑换成粮食,然后再用粮食去交换其余的东西,即便是两件跟食物没有关系的东西,也必须用粮食作为更换的标准。 我命大隶计算你这样做的道理,大隶计算之后告诉我,交易很公平,你并没有从中取利,这让我很难理解,因为,你不是一个愿意一心一意帮助人族的人。 这与你的心性不符合,云川,让不让巨龙对你这条肥鱼起不起吞并之心,在你这条鱼,不在巨龙。” 云川笑道:“肥鱼自由自在的遨游于大河之中,与旁人没有关系,巨龙为什么一定要吞并肥鱼呢?” “老虎吃狼,狼吃羊,羊吃草,老虎死后草吃它,你来告诉我,难道狼的存在威胁到老虎了吗?还是说草的存在妨碍到了羊?这就是天之道。” 云川苦笑道:“这就是巨龙要吞肥鱼的理由?” 轩辕不屑的摆摆手道:“巨龙吞鱼,与老虎吃狼,狼吃羊一样,不需要理由,只是因为肚子太饿罢了。” 云川点点头道:“看来,我回去之后就该加强守卫,想想办法,不让巨龙把我这条肥鱼吃掉。” “你如果供奉龙图腾,你就是巨龙的朋友,不是敌人,也不是巨龙的食物。” “就像你麾下的熊、罴、狼、豹、貙、虎六大部落一样吗?亦或是你还是要我一定听你的话?” 轩辕沉吟片刻道:“听我的话有什么不对吗?” 云川摇头道:“不是不对,而是我觉得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听从自己的心比较舒服。” 轩辕大笑道:“我征服了不听话的部落,驱赶走了食人的野兽,时时刻刻替你们防备着野人的入侵,难道你们就不该听我的话吗?” 云川瞅着轩辕道:“神农氏不肯听你的话,人家还要你听他们的话。” 轩辕大手豪迈的挥舞了一下道:“迟早,神农氏会听我的话。” 云川又道:“骑熊猫的蚩尤看样子也是一位英雄,他估计也不肯听你的话。” 轩辕看着云川慢慢的道:“他迟早会听的。” 云川鼓掌大笑道:“好啊,如果你让所有的部落都听你的话,我们到时候再说!” 轩辕淡淡的道:“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你想听我的话,也不不想让你听了。 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会放逐你云川氏,让你离开人群,去蛮荒独自生活,自己去应对野人,野兽,以及各种灾难。” 云川看着天上闪烁的繁星,慢慢的道:“在我降生的那一刻,我隐约看到了一座恢弘的宫殿,那座宫殿像是隐藏在云彩之中,我只能看到一角华丽的飞檐,隐约听到一些动听的声音,以及一抹微不可查的馥郁香味。 轩辕,我想去那里,如果不能,我就建造一个那样的存在!” 正文卷 第九十九章早安,我的神龙 第九十九章早安,我的神龙 有时候就该把话说清楚,不要让别人猜。 猜忌的后果很严重。 尤其是在云川看了灯火阑珊的轩辕族之后,他很高兴自己刚才跟轩辕把话说清楚了。 那就是——云川部奉行独立自主的建设方针,不投靠任何一方。 这是轩辕勉强能接受的一种方案,于是,轩辕就下令原本陷入黑暗中的轩辕部,每一家都应该点亮一堆火。 然后,密密匝匝的火堆就把整个庞大的山谷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 云川粗略估算了一下,至少有三千个火堆……按照轩辕制定的规矩,五个人应该有一个火堆,那么,这里就有一万五千个人。 “你把所有部族都召集到这里来了?”云川不相信,一万五千个人聚居在一个地方,唯一的下场就是活活饿死。 “天亮之后就是我轩辕一族供奉龙图腾的时刻!” “天亮之后?”云川怵然一惊,他料想轩辕会做这件事,没想到会做的这么快。 这一万五千人是轩辕刻意召集起来,他明天就准备开大会。 “我们有龙!”嫫母得意的对云川道。 云川再次把目光投在轩辕身上,而轩辕正在用一种病态的,迷醉的,骄傲的眼神看着脚下的万家灯火。 当这些火焰被点燃之后,每个火堆边上就会站立五个人,他们齐声发出“嗬嗬”的吼声,虽然一两个人的声音不够大,可是一万五千人一起喊的时候,声音就装满了山谷,且扶摇直上。 不等这些喊声结束,那些手持竹矛,木枪身着兽皮,麻衣的族人们,纷纷向轩辕单膝跪倒表示臣服。 “这些人都是我的臣民,云川,你不想加入进来吗?”轩辕一脸骄傲的对云川道。 云川拱拱手道:“你做你的王,我当我的族长,挺好的,就不要改变了。” 轩辕贪婪地看着属于他的族人们,低声道:“与我共同走过荆棘者,我的卧榻当有他的一席之地,与我共同战胜险阻者,我的饭食当有他的一口。 与我共同走向坦途者,我给他十倍的回报,与我共同走向荣耀者,我必分享荣光给他。” 云川点点头道:“应该的,应该的,伙伴,战友不可弃之不顾,付出多少,收到多少回报也是应该的。 你以后就把我当成客人就好,一碗谷子换你一碗麦子,一辆鸡公车换你一捆丝绸,我已经很满足了。 好了,不妨碍你享受荣光了,我要去休息了,明日我们做一些交易之后,我就离开。” 轩辕摇头道:“你完全不知道你放弃了什么,你会后悔的。” 云川笑了一声,就跟夸父他们去了轩辕让人安置好的客房。 这一夜,云川就没有机会入睡,因为,轩辕部的人,吆喝了一晚上,他们还歌唱了一晚上,还有人吹着难听至极的笛子吵得云川根本就没法子睡觉。 “族长,挺好听的。”睡在云川脚下的夸父忍不住夸赞道。 “族长,他们的人真多啊。”睡在夸父身边的槐,也忍不住赞叹。 云川“嗯”了一声,就当做回答了,夸父,槐这些人无心睡眠,趴在窗子上看着那些轩辕族人围着火堆跳舞…… 云川强力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不去观看,可是,每当明月升上天空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阵急促而又高亢的念咒一样的声音,而夸父跟槐两人也只剩下了吸气的声音。 云川再也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趴在夸父与槐的中间看,果然,那里出现了一条龙,一条着火的龙。 上万人开始嘶声呐喊,几千座火堆的火苗也在这一瞬间变得更加明亮,几个戴着青铜面具的鬼怪人,敲打着手鼓,一边鼓,一边舞,他们似乎在为鬼神领路。 火龙是麦草扎成的,上面插满了松明,拿着龙头的那个人努力的把龙头甩起来,凶恶的龙头也就不停地翻滚,像是要择人而噬。 麦秸上插松明,很容易引起火灾,云川眼看着松油滴在了麦秸上,很快就把整条龙都给点燃了,人们依旧举着长长的杆子,继续摇晃着这条龙,直到这条龙燃为灰烬。 舞龙的场景云川不是没有见过,他见过的龙,要比轩辕部的这条龙好看一百倍,威猛一百倍,舞龙的花样也比他们多一百倍,可是,能让所有人跪拜的龙,说实话,云川就见过这么一条。 对龙如此狂热的人,云川也就见过这么一群。 火龙最终燃烧殆尽,只有一群带着狰狞青铜面具的人依旧在那里舞蹈,那里欢呼。 睚眦看的热血澎湃,他很想加入到那群人中间去,可是呢,看看族长那张被月亮照耀的惨白的脸,终究吞咽了几下口水,往族长身边靠靠,不去想加入的事情了。 一张青铜鬼脸突然出现在窗前,惹得众人吃了一惊,摘掉鬼脸之后的轩辕,满头,满脸都是汗水,尽管很疲惫,但是,这家伙好像一点都感觉不到,即便是跟云川说话的时候,也一边跳着极为夸张的舞蹈。 他们的舞蹈其实也很没样子,一群人跳的时候看起来极为壮观,极为好看,一个人跳的时候就很像一只捶胸口,跺脚,腿抽筋,手臂成慢动作的傻样子了。 轩辕单手抓着自己满是汗水的青铜面具递到云川面前道:“加入我们,你可以戴这个面具,总有一天,你会成为神灵!” 云川坚定地摇摇头,指着明月道:“我一定会在天上建立一座属于我们的宫阙。” 轩辕哈哈大笑,一边跳一边走了。 “天一亮我们就回去。” 云川倒头就睡。 “族长,你不是说我们来轩辕部是要淘宝的吗?” 云川恨恨的踹了夸父好几脚怒道:“就这样了还淘个屁的宝贝,再待下去,你们都要被轩辕淘走了。” 云川相信,这一场盛大的仪式,并不是轩辕刻意为他设计的,驱动全族的战士,来参加这样的一场盛典,对轩辕来说简直不要太重要,云川虽然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人物,可是,在这样的大典面前,说真的,他还不怎么配。 等一群手捧骷髅头的青铜面具人从山谷深处走出来的时候,轩辕双膝跪地,高举着双手最后完全匍匐在了地上。 这是人家轩辕族膜拜祖先的场面,就连窥伺欲最重的夸父都把大脑袋缩回来了,不敢再看。 如果这个时候要是不小心笑出来,或者放一个屁,他都死定了。 祭祖的时候,这里就成了死一样的安静,困倦的云川一行人终于睡着了。 因为轩辕部里不养鸡,所以没有什么鸡叫,云川睁开眼睛的时候,夸父他们又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见自家族长醒来了,夸父就羡慕的道:“族长快来,轩辕部正在杀猪,杀羊,杀牛,不知道给不给我们吃。” 云川慢慢起身,懒懒的道:“那叫三牲,是要留给神或者祖先吃的,跟我们没关系。” 说完话,就拿着自己的毛巾去小河边洗漱。 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一些近乎透明的小鱼,在水中快速的移动,几只水蚂蚱划动着长腿,利用水的张力,稳稳地站在禁止不动的回水湾里,云川来了,就迅速的踩着水跑了。 云川打湿了毛巾,擦了脸,至于漱口这种事他准备回去把水烧开了再弄,说实话,对于如此大的一个村庄里的水源地的卫生,他不怎么放心。 不过,就在云川拧干了毛巾抬头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轩辕。 这一次的轩辕与昨日白天见过的深沉四海的轩辕完全不同,与昨夜那个活力四射的轩辕也不一样。 今天的轩辕眼睛很红,这不难理解,毕竟他昨夜跳舞唱歌的弄了一晚上,休息不好正常,只是他一手提着一架至少有十八个杈的巨大鹿角,另一手里提着一颗刚刚被他用河水洗干净的脑袋,这就很不正常了。 云川看看河水,再看看自己手里的毛巾,就向上游走了十几步,重新洗脸。 “这里是水源,我不会在这条河里洗人头。” 听轩辕这么说,云川这才拿毛巾擦把脸站起来,瞅着那颗人头道:“谁的?” “鹿族族长图!” 云川仔细地打量一下那颗人头点点头道:“挺英俊的一个人,脑袋没了,很可惜。” “五天前,我们的龙已经成型了,可是,伶伦在吹奏麦秸做的笛子的时候说,他的歌不能与龙共应,仓颉就说这条龙还不够完善,差了一些东西。 我们商谈了很长时间,最后决定从鹿族借来他们供奉的神角安放在龙头之上。” 云川叹口气指指鹿族族长图的首级道:“看样子他不肯!” 轩辕点点头道:“这就是下场。” 云川拍拍胸口道:“幸亏我是龙的传人,要不然龙身上缺少了什么东西,你来我族里拿怎么办?” 轩辕听了哈哈大笑,见警告的目的已经达成,就一手提着鹿角,一手提着人头朝村子最高处的一处悬崖走去。 直到此刻,云川才看到,在那面不高的悬崖上,竟然雕刻着一条巨大的龙。 这条龙的一半身子隐藏在山里,另一半蜿蜒曲折,鳞爪飞扬的做朝天怒吼状。 会用麦秸杆子吹音乐的伶伦说的一点错都没有,这条龙长着一对鲤鱼的胡须,脑袋上却光秃秃的,确实不好看。 云川站在河边继续等待,直到轩辕将那枚硕大的鹿角安放在龙的脑袋上的时候,整条龙似乎一下子就活过来了,一瞬间就从可笑的模样,变得威风凛凛不可直视。 云川笑着扬起手臂,向这头造型熟悉的龙挥挥手道:“早安,我的神龙!” 正文卷 第一百章自己的才是真正拥有的 第一百章自己的才是真正拥有的 云川离开热闹的轩辕部的时候,收获了很多礼物。 他之所以能收到很多礼物的原因就在于,轩辕收到了山一样多的礼物。 夸父的板车上装满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礼物,不如小一号的鹿角,大一号的兽皮,稀奇的石头,古怪的木头,以及一些树苗,其中一棵云川认识,是梨树,礼物真的很多,唯独没有一样是能吃的。 这一次来轩辕部做客,云川终于对轩辕部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知,轩辕是一个厉害的首领也就罢了,问题是,更让云川触目惊心的是他那一大票厉害的手下。 在轩辕送别他的时候,他见到了手里拿着算筹的大隶,见到了会吹笛子的伶伦,见到了全形态下的仓颉,见到了一心想要见识一下陨石平原的岐伯,风后氏对他不理不睬,力牧对他心怀仇恨,嫘,嫫母对他恋恋不舍。 只有轩辕的那张脸看不透,不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不过,云川觉得该表明的态度已经表明了,该说的话也说完了。 总体上算是一次不错的国事访问。 在轩辕部的领地上,云川走的非常平安,果真如轩辕所说,这里只要出现吃人的野兽就会被他干掉,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尽可能的处理掉了危险因素,使得这一片土地成了宜居之所。 才靠近黑松林,绘就带着人来迎接了,这是早就安排好的,他们足足有五百人。 进入了黑松林,这里就成了野兽的世界,一路上虎啸猿啼不绝于耳,看来,就地方治理而言,云川不如轩辕。 事实上,黑松林这个地方也不适合人类生存,就算是猎人来了,估计也是被野兽猎杀,而不是他去猎杀野兽。 走了一天时间,云川就跟逛了一次动物园一般,见到了老虎,豹子,狗熊,丛林狼,猞猁,胳膊粗的蟒蛇也见到了几条,至于山鸡,野兔,野羊,野鹿,更是数不胜数。 最危险的一次不是老虎,豹子,狗熊,狼,这些野兽造成的,而是有一头羚牛。 它嫌弃这队人马妨碍了他吃草,仗着自己足够愚蠢,足够勇猛,足够皮糙肉厚就单枪匹马的杀进人群,将不少的武士撞的人仰马翻。 最后遇到了云川的野牛,一头精壮的荷尔蒙无处宣泄的野牛,头对头的猛撞七八下,最后的胜出者是野牛,它高兴地哞哞叫,而那头嚣张的羚牛,则被体型更大的野牛撞得四脚朝天,最后成了这五百多人的晚餐。 用了两天时间终于走出了黑松林,这让云川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黑松林中基本上看不到太阳,放眼望去都是黑灰色的树干,即便是地上的小草也长得很柔弱,倒是有一些藤萝一类的东西却攀援着大树,可以接触到高处的阳光。 走出了黑松林,云川就把轩辕部见到的事情抛到了脑后,原本想着访问完了轩辕部,就要马不停蹄的去访问蚩尤部,看了轩辕部的模样之后,云川就准备缓一缓再去蚩尤部。 轩辕部的人口数量是云川部的十倍以上,这一点云川非常的肯定,这与云川最初的估算多出来了将近两万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偏差。 以此类推,如果这样规模的轩辕部依旧被神农氏压着打,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神农氏的人口还要多过轩辕氏。 再加上一个实力并不比轩辕弱小多少的蚩尤部,那么,云川完全可以断言,自己身处在一个很大的人类势力范围内,这个范围是由十万人的力量确定的势力范围。 十万人真的不算少了,是真正可以建立城市的一个人口基础。 云川很想当这个城市的市长,可惜,他的部族只有三千多人,完全上不了台面。 在回家的路上,云川第一个遇见的人群,就是巨人族,他们已经清理干净了桃花岛附近的鳄鱼,现在,正向外搜寻鳄鱼呢。 看过他们的板车上装的猎物之后,云川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骄傲感。 上边有一头被捆绑的结结实实的狗熊,这头狗熊的身体非常的大,放在板车上,就把整辆车塞得严严实实。 这东西还没死,偶尔还会发出一声嚎叫。 只要狗熊开始叫唤,立刻就有一个砂锅大小的拳头砸在它的脑袋上。 狗熊的模样凄惨,一嘴的牙好像掉了一大半,一张嘴,满嘴都是血沫子。 “撞树上了!”一个巨人一本正经的跟云川解释。 野猪撞树上比较常见,狗熊撞树上就很罕见了,这东西别看傻了吧唧的,可是,一旦发怒,在丛林里就是无敌的存在,老虎见了它都要退避三舍。 云川抬头看看给他做解释的巨人,笑着点点头,就算是认可了他的谎话。 这个巨人的身高比夸父还要高一些,以前的时候经常吃不饱,所以总是佝偻着腰,在桃花岛待了半年,整日里可以吃饱穿暖,因此,原本丧尸模样的巨人们,立刻就恢复了他们原本该有的模样。 抬手捏捏巨人粗壮的手臂,云川不禁感慨万分。 巨人们就是靠饱饭支撑着,才有现在跟狗熊打架的本钱,只有阿布这个家伙才明白,为了让这些巨人恢复原有的模样,云川部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几个个头比云川还高的小巨人正蹲在一堆火跟前烤鳄鱼蛋,这东西腥味非常的重,最要命的是这东西居然煮不熟。(在泰国吃过,腥味太重,害的我一天吃不下饭。)煮半天,打开之后依旧是稀汤汤。 这些孩子却不管这些,烤热了之后就敲开一个口子,用力的吸里面的东西。 蛋黄黏在嘴边依旧很难看,不过,这总比捋鳄鱼肠子吃里面的东西要好。 黑松林边上的水塘是一个方圆一里地的一个大水塘,这里的鳄鱼也更多。 看巨人们在空地上摞起来老大一堆被绑着嘴巴跟四肢的鳄鱼,云川隐隐有些心痛,他知道这又是自己后世养成的一些坏习惯在作祟。 往常的时候,这些鳄鱼要用两天的时间才能运回桃花岛,现在不用了,巨人们拖着板车就能一次性运走。 巨人族的孩子们很喜欢被云川摸头,一般情况下被摸头的孩子都会得到奖励,有时候是一把竹虫,有时候是几片果脯。 所以,经常有孩子拉着云川的手摸他们的脑袋。 有五六十个巨人加入了回家的队伍,云川心头最后一丝隐忧也就消除了。 即将回到岛上的时候,云川刻意的在稻田边上停留了一下,稻子已经低下头了,正处在灌浆的关键时候,等灌浆结束,这两片稻子就能收割了。 仅仅就稻穗来看,种稻子要比种麦子划算,这东西看起来产量一定会高过麦子不少。 不过,种这东西实在是太费人了,只要看负责种稻子的那些族人小腿上密密麻麻的伤疤就知道,这里有该死的水蛭,而且数量不少。 云川决定,回去之后,就研究如何用鳄鱼皮来制作连脚皮裤,水蛭对族人的伤害还不算大,最多被吸点血,要是这里有血吸虫就麻烦了。 这个时候要是得了血吸虫病,就只能大着肚子等死了。 阿布,精卫,小鱼人他们已经知道云川回来了,特意站在外城的城门口等他。 才到城门,阿布就扑过来,拉住云川上下仔细地打量,看了好久,才红着眼睛道:“太危险了。” 云川拍拍阿布的肩头,就朝精卫张开了手臂,精卫一个虎跳就扑进云川怀里,被转了好几圈之后才放下。 小鱼人用尖脑袋顶开人群,也想跳进云川怀里,被他一脚踢走。 此时,太阳已经慢慢的消失在远山后边,在外的族人除过看守稻子的几个巨人之外,其余的人都随着云川过了进了城门,而后,城门就被缓缓的关上,与桃花岛自成一体。 之所以被称之为外城,是因为这里的木头城墙已经修建了一大半了,在冬天来临之前,外城的木头城墙就应该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形两边进入河道,彻底的成为桃花岛的第一道屏障。 这都是锯子跟大象们的功劳,自从这东西出现之后,伐木的速度就快的不是一点。 现如今,竹林对面的松树林已经快要被砍伐光了,山坡上一棵高过一丈的树木都没有,倒是山上的灌木如今正在疯长。 外城里的竹楼已经连成了一片,多少有些后世市井的模样,由于是夏天,人们都赤裸着上身,坐在竹楼下点着一堆堆驱逐蚊虫的艾草火堆,一边喝着竹叶茶,一边享受难得的闲暇时光。 妇人们忙着用麻线织布,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的疯跑,他们看起来很健康,壮硕的跟牛犊子一样,没有一个是大肚子,大脑袋营养不足的模样。 在桃花岛吊桥升起来的那一刻,云川心头暖洋洋的,轩辕再厉害又如何,轩辕人再多又如何,我不必跟着你再走一遍那条崎岖坎坷的道路,我有我自己的道路可以走。 正文卷 第一零一章成神是一种时尚 第一零一章成神是一种时尚 在见识过轩辕之所以狂傲的本钱之后,云川决定让云川部先有自保之力再论及其他。 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这个世界跟他以前的世界上的法则没有任何差别。 实力为尊依旧是一个硬道理,轩辕就是因为自身有强悍的实力,才会对每一个他遇见的人说——听话! 蚩尤也是这样的,他需要数不清的兄弟来为他的理想流血牺牲,所以,铁打的蚩尤,流水的兄弟就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观。 这两个人都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但凡是浪漫主义者,他们就对自己的前途极为看好,即便是前进的道路上死几个人,或者死一群人,他们都会认为这是必要的牺牲,时间长了,人命就不再是人命,而是一个个能让他们理想实现的踏脚石。 这样做没有什么错误,只要心怀同样高尚,伟大的理想为之牺牲,为之献身那是一种极为高尚的行为。 一般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家国民族最为危险的时候,那个时候不拼命就没命,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很多仁人志士。 就在几年前,云川还生活在一个繁荣富庶的时代,虽然还要努力的工作,那也是因为自己要求太高,要娶老婆,所以才拼命挖探槽的。 需要用彩礼娶回来的老婆,可以让他流汗水去赚钱,如果要为之付出生命,云川大半是不肯的。 云川就是一个流水线教育产业下的工业制成品,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指望这样的人有过于高尚的情操与奉献精神,那就对他要求过高了。 精卫很可爱,只要再长几年,就能成为一个很漂亮的女子,老桃树经过云川精心照料之后吗,正在焕发第二春,说不定就能结出美味的桃子。 桃花岛上的城墙正在不断加高,目前虽然还不清楚什么时候才能达到云川需要的高度,但是,它在努力的向目标靠近。 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在云川的掌握之中。 部族依旧在不断地扩大,每天,阿布总能收纳几个前来投奔的人,以前,轩辕族的人最多,可是,最近呢,轩辕族的人自从有了龙之后,人家就不愿意再来了,人人都以龙的传人自居,宁愿吃树根也不愿意再来了。 而云川部跟蚩尤部交界处,悬挂着几颗已经腐烂的人头,这些人头已经被乌鸦啄食的差不多了,模样很恐怖,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人再过来了。 东西方向没有人来,就只能依靠南北方向了,河北方向是大河,大河那边是刑天部的地盘,本来没什么人能够过来,直到小鱼人学会驾驶竹筏之后,来的人也就多起来了。 南边来的人,其实是不怎么愿意来的,后来经过夸父他们的积极劝说之后,也就有一些不大的部落愿意来桃花岛这边定居。 总体上,云川部的扩张是缓慢而坚定地,云川一再要求有多少剩余粮食,就招纳多少人的指令,被阿布坚定不移的执行着,只是这样一来部族的扩张就没有那么快。 仓库里有一些可以长久储存的食物,比如火腿,腌竹笋,干肉,以及一定量的粮食,云川从不允许阿布他们轻易动这些食物,这些都是储备粮,数量不多,只够全族人按照现在的吃法吃十五天,如果遇到灾难,如果定量供应,这些食物应该能让族人在天灾面前撑过一个月。 云川再一次检查了粮食储备仓库之后,就上了小鱼人带着三个族人驾驶的竹筏。 今天,要试验风帆! 之前云川对小鱼人他们说过,竹筏其实可以逆流而上的,他们这些傻鱼人根本就不相信。 在他们的意识里,随波逐流才是大道理,溯流而上,是他们鱼人一族特殊的本领,除过他们,没有任何人可以在激流中溯流而上。 然后,云川就在竹筏上安装了两面三角帆,丝绸制作的三角帆,有了这两面可以活动借风的三角帆,云川觉得溯流而上应该不是梦。 此时,河面上鼓荡着强劲的东风。 会游泳的夸父就是最好的压舱石人选,这是阿布安排的,自从云川走了一趟轩辕部之后,阿布就不允许云川再冒险了。 “这东西真的可以让竹筏溯流而上?”在云川将要登上竹筏的时候,阿布小声问了一句。 云川笑道:“竹筏很轻,上面承载的人也不多,虽然河水流淌的急了一些,而风很大,我觉得可以。” 阿布点点头,然后就召集了很多族人来岸边观看,云川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看阿布一脸的严肃,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缆绳刚刚解开,竹筏就急不可待的顺流而下,站在竹筏最前端的小鱼人咧开大嘴冲着云川笑。 夸父很想让这条该死的小鱼人闭上嘴巴,而心性淳朴的小鱼人磕磕巴巴的对云川道:“族长,我……们……下水……推?” 云川白了小鱼人一眼,抓着桅杆站稳之后,就缓缓地张开了三角帆。 三层丝绸制作的三角帆刚刚被打开,立刻就兜满了风,正在急速向下游飞奔的竹筏猛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缓缓地停住,不再向下动弹了。 三角帆的力道非常的大,吃满风的时候,竹筏前部猛地离开了水面,差点把坐在竹筏前边配重的夸父颠下去,慌忙抓住了竹筏才坐稳。 而小鱼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这个把大河当做自己家的孩子,在竹筏停顿的那一瞬间就掉进了大河里,旋即,就被河水冲出去老远。 云川见竹筏在停顿了一下之后,又开始缓慢的向下游滑动,就把另外一张三角帆给打开了。 这一下,船上的所有人顿时感到了不适,就在刚才他们的目光落在岸上的时候,因为参照物的原因,他们与河流一同滚滚向东,现在,两岸在缓缓的向下,而他们的身体却在溯流而上。 当云川操纵者风帆回到出发点的时候,阿布突然拜倒在地上,不停地朝船上的云川膜拜,一边膜拜一边大喊:“风伯……” 开始只有他一个人在喊,很快,精卫,睚眦带着一群少年人一起喊了起来。 再然后,就是鱼人族的人,以及所有岛上居民,都开始膜拜了。 竹筏上行的速度并不快,但是,他坚定地一直向上游游走的行为却真正吓坏了小鱼人。 他在河中奋力游泳,终于追上了竹筏,当他湿淋淋的跳上竹筏的时候,立刻就学阿布的样子对云川顶礼膜拜,夸父也想这样做,可是,只要他一动弹,竹筏就会变得非常不稳当,所以,他只好坐在竹筏前边,坐在地上将双手按在地上当做膜拜了。 夏天的风比较乱,云川顾不得接受族人的膜拜,而是手忙脚乱的寻找最适合的风向,不断地调整着船帆,这就导致竹筏向上漫溯的速度很不稳当,一会快,一会慢的。 竹筏沿着河道上行了十里地,眼看着前面是一个呈九十度的大拐弯,云川这才放弃了继续探索的想法,收起船帆,于是,竹筏就向下游飞奔。 上岸的云川本来还想着问问阿布自己为什么会成为风伯,阿布却不愿意跟他说话,而是匍匐在他的脚下,不断地亲吻他的鞋子,这让他多少有些烦躁。 按照本心来说,云川不喜欢把所有事情都神话,他更加喜欢族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环顾四周,精卫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的浓情蜜意快要溢出来了,云川甚至相信,现在的精卫即便是拼着怀孕,也一定很想跟他亲近一下的。 睚眦这孩子已经哭了,伸出手想要去抓云川的手,却又快速的收回来了。 其余族人也是如此,一些留在岛上干活的巨人族妇女也吃力的把自己庞大的身子匍匐在地上,嘴里天知道在捣鼓些什么话。 小鱼人的母亲在云川的精心安排下,又怀孕了,当所有人都在顶礼膜拜的时候,只有她把身子靠在一棵柳树上,怔怔的看着云川,眼中,满是担忧之色。 看来,小鱼人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怀孕就变笨,相反,她对事物的考量显得更加深邃了。 夸父把云川放在自己宽阔的肩膀上,而刚刚还在云川脚下涕泪横流的阿布,这一会已经站在高高地红宫平台上,高举双手仰面朝天,正在大声的向上苍宣告着什么,在他身后,一个巨大的火堆已经燃起了冲天大火,十几个仆妇正在把松柏枝蓍草,龟壳一类的东西向火堆里丢。 在一个巨大的竹桌上还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成条的香肠,整只的火腿,巨大的咸鱼,以及两条疑似刚刚挖回来的夏笋。 云川在被人群簇拥着上了红宫高台,阿布正好把要跟老天要说的话说完了。 对着坐在夸父肩膀上的云川大声道:“风伯在,以后我族必定风调雨顺。” 云川从夸父的肩膀上下来,也站在火堆边上,学着阿布的样子高举双手道:“从此之后,我必定让我的族人永不受风雨之苦!” 说完话,就在阿布的引领下,来到供桌边上,忍痛将竹桌上的香肠,火腿,咸鱼等食物丢进火堆。 眼看着这些珍惜的食物被大火吞灭,云川见四下里无人,就恶狠狠地对阿布道:“多好的粮食啊。” 阿布淡淡的道:“其实您最应该往火堆里丢的是我!” “这又是为什么?” “但凡是这种程度的大祭祀,总要往火里丢一个祭祀先一步去找苍天,为我风伯打前站。” 云川点点头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还是往火里丢鱼吧。” 正文卷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被人当成可以驾驭风的神,云川多少还是有些羞涩的。 当他听阿布说了蚩尤的操作之后,他就立刻不羞涩了。 如果说云川部祭司阿布的操作多少让人觉得羞耻的话,那么,蚩尤部族的操作就可以让云川直接社会性死亡了。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预言了一次下雨的时间,结果这个兄弟就成了雨师。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被云川部的投石车丢出来的石头砸在脑门上没砸死,人家就成了铜头神。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打死过一头老虎,结果人家就成了虎神…… 在轩辕的龙没有出来之前,大家都没有这么夸张,轩辕部的龙神出来了,这个世界上一夜之间变成了天神漫天的模样。 此后的战争,也就演变成了神与神的战争。 云川在这个时代里也得到了一个神位——风伯! 假如阿布愿意在办这事之前跟云川商量一下的话,云川可能会想出神位更高的神灵,而不是一个简单无趣的风伯,这样的名字,在后世一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神。 最差也应该是这样的——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弄成风伯,这是阿布这人的心胸眼光狭窄造成的,看在阿布此人素来忠心耿耿,云川也就不再多说了。 把一个老实人丢进火里烧死,这样做太残忍了。 阿布自己不这样看,他总觉得没有把事情办好,总是怂恿云川,应该找一些人丢火里烧死,敬献给天帝,继而获得天帝的宠爱。 阿布的这个建议把云川吓了一跳,他还以为阿布给自己弄一个风伯的神位是一种政治考量,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把这事当真的了。 在他的眼里,云川真的是一个可以掌控风的神,如果不是他觉得自己留在云川身边还有用处,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献给天帝,好在天帝那边继续帮云川说好话。 至此,云川才猛地惊醒——他认为的玩笑一样的封神故事,在野人们看来,这都是真的。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除过云川之外,没人不把祭祀这种大事放在心上。 当阿布已经在部族中搜寻狂热的献身者的时候,精卫感到恐惧,她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选中当祭品,是非常肯定的事情。 所以,当她抱着云川大哭的时候,云川心头的酸涩难以言说。 不仅仅是精卫有这样的恐惧,族中很多少女也有同样的恐惧,阿布愿意把自己敬献给天神,不代表其余那些觉悟不够的人也这样想。 他认为是幸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大恐怖。 上一次往火堆里丢了火腿,香肠跟咸鱼都让云川有一种撕裂的痛感,更不要说往火堆里丢人了。 如果这样做了,那就真的太丢人了。 阿布被云川叫来的时候,他依旧是一脸的兴奋,见到云川就急促的道:“族长,我已经找到了两个愿意当祭品的女子。” 云川笑道:“那就带来让我看看,神会不会满意。” 阿布闻言,立刻就出去了,不一会,就带来了两个女孩子,年纪都不会超过十岁,见到云川的时候一脸的勇敢,纯真模样…… 云川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两个小女子,为难的摇摇头道:“不成,她们长得太丑了,神不会满意的。”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也认同的点点头,这两个女孩子真的不怎么好看,一个头发黄黄的,另外一个还正在流鼻涕。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把目光投向精卫。 精卫就像被电击了一下,猛地就跳起来,一边分辨说:“我更丑,我更丑。”一边马上撅着屁股藏到云川背后瑟瑟发抖。 云川见阿布好像要说话,就摇摇头道:“不用找了,咱们族里没有那种可以让神喜欢的女子。” 阿布咬咬牙道:“要不然我走一趟轩辕部,再花大价钱买四个美人回来。”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我们的神跟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的神不一样,他们不喜欢美人儿,喜欢听我吹奏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说着话,云川扬一扬手上那根翠绿的竹笛。 阿布不放心的问道:“我们的神真的不需要美人献祭吗?我听说轩辕部在迎接神龙的时候,用了十六个鹿族美人的血,蚩尤那边也用了募部落的美人血。 族长,祭祀这种事不能随便应付,如果惹怒天神,我们云川部将有灭族之忧。” 云川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把精卫从背后扯出来,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又把那两个十岁的连祭品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的傻孩子同样拉过来,让她们靠在自己身边,然后,在阿布请期待的目光中将笛子放在了嘴边…… 很久,很久以后,阿布在弥留之际,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族长能看在他为云川部劳苦一生的情面上,再吹奏一曲《春到湘江》。 那笛声清冽悠远,似乎江风吹皱了江水,涟漪荡开;吹起水花,层层微澜;吹起波浪,翻滚不尽。 又像天鹅的起飞的双足划破江面,优美的展翅翱翔,直插云霄……那声音清澈优美,美不胜收。 在初次听笛声的时候,阿布仿佛真的来到了天神的面前,天神的容貌慈祥又威严…… “在遥远的山上,有一座金色的宫殿,它无比的恢弘,无比的壮阔,那里四季常青,那里百花常在,那里果木飘香,那里的仙子可以自由的在空中翻飞…… 阿布,我们的神没有住在天上,而是住在那座宫殿里,所有抵达那座宫殿的人,可以无病无灾,所有抵达那里的人,每一个都将获得长久的幸福……不过,只有善良的好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了族群舍生忘死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族群鞠躬尽瘁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在那里,这些人吃过的苦,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疲惫都将获得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补偿。” 族长温柔的声音伴随着阿布的灵魂在天堂里游弋,直到阿布的灵魂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音乐才再一次响起,这一刻,即便阿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呼吸,可是,他的灵魂还在享受那永远的笛声。 云川吹奏这首《春到湘江》的时候,因为时间足够长,引来了所有的族人们聆听。 为此,云川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吹奏曲子,直到嘴唇出血,气息不足才罢休。 云川放下那根竹笛的时候,阿布双手捧着竹笛,亲自将这根笛子与供奉在精卫偷来的青铜鼎,以及青铜簋的上方,毫无疑问,那地方是阿布认为距离天神最近的地方。 吹笛子事件过后,云川部的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用人来当祭品取悦天神的事情。 人们只知道云川部的天神喜欢音乐,喜欢用陶土烧制的绝世美人,这些用陶土烧制出来的美人,每一个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满胸部,与丰盈的臀部。 此事过后,云川立刻就变得孤独了,以前总喜欢从他盘子里找吃的的夸父,自从音乐事件过后,就再也没有这样做过,好几次都把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放在饭碗的最上面期待云川拿走,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精卫再也不会野蛮的从桃树上跳进云川怀里了,每一次见到云川都满怀敬畏之心,不多说话…… 就连睚眦,小鱼人这些平日里总喜欢跟云川嘻嘻哈哈玩闹的少年人,好像都在一夜间长大了,行为越来越像阿布。 唯一对云川没有表现出敬畏感的只有野牛跟小狼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身上的神性也就不知不觉的传染给了野牛跟狼。 这两个家伙整天被族人伺候的一尘不染,野牛还好说,他本来事情就少,只要吃饱喝足,就卧在云川门口慢慢的反刍,回味青草的滋味。 狼就不同了,一天洗八回澡,已经让他怒不可遏了,后来发现,只要紧跟着云川,那些人就不抓他洗澡了,于是,就跟云川越发的寸步不离。 神终归还是要吃饭的,在某一个清晨,阿布拿来了一袋子雪白的糯米。 他们种在泥塘里的稻子终于成熟了。 云川将脸埋进装糯米的口袋里,深深嗅着稻米的幽香。 “族长,蚩尤部那边派来的人说稻子割掉之后要留根,来年不用种稻子了,它们会自己再长出来。” 云川呆滞了一下,马上道:“把稻子根全部拔出来,给稻田灌满水,再从其它地方弄一些淤泥放进稻田里,我们来年再种。” 阿布没有反驳族长的话,答应一声就去干活了,昨天忙碌了很长时间,才给族长弄到一小袋稻米,阿布觉得很羞耻。 至于蚩尤族人传授的经验,根本就是胡扯,这个世上,只有族长这种真正的神灵,说出来的话才是正确的。 云川不知道阿布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只想赶快弄一锅红烧肉,再蒸上一锅黏黏的糯米饭,好好地过一把神灵才能享受的生活! 正文卷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什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像云川拿到的这种精米,蚩尤一辈子都没有吃过,想要做出精米,就要把稻谷的谷壳、果皮、种皮等全部脱去只留下胚乳部分的制品,颜色是白色的。 而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留着的,颜色通常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云川知道糙米的营养价值比精白米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世界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粗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全是食物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主要食物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排便困难问题。 白米饭配红烧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食物问题,对于此时的云川来说他就是一个信仰问题。 所以,为了能吃到一口最好吃,最满意的米饭配红烧肉,云川是从选猪开始的。 猪嘴太长的这种原生态野猪云川自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种猪身上还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第二代被阉割的猪看起来就很好了,猪嘴没有那么长,颜色黑,整头猪的身体呈漂亮的马鞍形,肚子下垂,前腿跟后腿比较小,明显没有野猪的彪悍之气,这种猪产出的肉一定是肥瘦相间的,尤其是肚子上的五花肉定然美丽的如同一块红白相间的大理石。 云川挑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甚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种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的放血,趁着猪还没有死透的功夫,借助它身体的自然律动,将更多的血从它的肉中间挤出来。 第二把是一柄开山刀,这种刀的后背很厚,用来分开猪的脊椎骨。 第三把刀就是一柄剔骨尖刀,专门用来分离骨肉用的。 这些东西云川觉得一定要准备好,这也是吃红烧肉配米饭的一种信仰。 信仰这东西,其实就是把一种简单的事物弄得复杂化,仪式化,最后上升到精神层面。 不过,云川认为这非常的值得。 为了这顿期待已久的红烧肉配米饭,云川从昨天,每顿饭就只喝小米粥,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让自己的身体时刻保持微微的饥饿感,又不至于太饿,如此,才是食欲最旺盛的时候。 槐,杀猪的本事不错,尤其是听族长说,只要他能把这头猪收拾的合乎族长的心意,这三把杀猪刀就归他个人所有。 因此,槐,在杀猪的时候,也把这件事当成一件神圣的工作来看待。 平日里杀猪杀的多了,加上家伙趁手,槐一刀就命中了猪的心脏,这头猪原本低沉的嚎叫声,立刻变得尖锐起来,然后就迅速的戛然而止。 两个仆妇端着陶盆紧张的等着接猪血,槐的桃叶刀刺进去的那一瞬间,一股殷红的血就飚了出来,随着槐微微转动一下杀猪刀,血流又变得凶猛,他就站在那里用桃叶刀撬开伤口,好让猪血流淌的更加快一些。 当猪血流干净之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之后,夸父就一个人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槐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的腱子肉,手里拿着一块漂浮在水面上的火山石冲着猪的身体就狠狠地蹭了下去。 猪毛纷纷跌落,露出雪白的肉皮。 槐一直是一个很能干的人,片刻功夫,整头猪就被他整治的清洁溜溜,一根毛都不留。 在云川的指挥下,夸父又把这头褪毛完毕的猪挂在一个竹架子上,槐用开山刀斩下了那个硕大的猪头,倒吊着这头没脑袋的猪继续让它流残血。 几盆热水泼上去之后,这头猪就从活物变成了真正的食物了。 槐再用牛耳尖刀划开猪肚皮,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肠子就落在一个竹匾上,槐用绳子绑住肠子的两头,就切断了肠子跟猪胃的连接,自然有人端走竹匾,去清理那些猪肠子。 最后两遍云川打算自己亲自来,如此处理后的猪肠子才能被叫做食物。 云川眼看着槐摘走了猪的心肝脾肺肾,看着他从猪肚子上剥离了两大块雪白的板油。 等槐按照云川的吩咐,将两扇猪肉分成前胛,猪颈,后腿,后丘,里脊,排骨,五花之后,就带着一块最好的五花三层的猪肉走了。 制作红烧肉的五花肉,一定要在风中晾一两个小时,为的是去除肉里边更多的水份,也是为了排除猪肉的腥臊味。 直到五花肉不再粘手了,这才到了制作红烧肉的步奏。 云川手头的香料除过姜葱蒜之外,就剩下花椒这一种了,所以就要进一步去味。 猪肉被放在一个陶锅里,添加了姜片凉水之后,火要小,水不能冒汽。 半小时后,会出现整锅水泛红的现象,其上浮着一层淋巴杂质,气味奇臭,此时肉尚生,水为温水,将水倒掉,使用温水冲洗并将猪肉搓揉一遍,如此便去除了猪肉的腥骚味。 云川捞出猪肉用清水洗了几遍之后,就把姜葱蒜都丢在猪肉上,用竹筚盖起来。 做完这些就开始淘米蒸米饭,蒸米饭用的东西依旧是陶锅…… 虽然云川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偌大的红宫平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头上便是朗朗晴天,身边便是滔滔大河,面前还有极具生活气息的各种厨具,云川还不停地忙碌着,可就是这样,站在远处围观他的人却觉得族长此时非常的可怜。 “不要看,躲开,族长在邀请天神吃饭。”这是心地朴素的阿布唯一能把族长突然诡异的勤快起来的行为跟做饭联系方式。 “族长在哭!”伸长脖子的夸父小声对阿布道。 “我过去看看。”精卫也发现了云川眼泪从脸上滴落。 “不要去!”阿布断然拒绝,还喝令围观的族人们马上消失在族长的视线里。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在阿布的驱赶下,众人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他们可怜的族长。 此时,米饭已经放在小炉子上开始蒸了,云川正在剁姜米,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一直在淌水。 而且流淌的几乎没法子抑制,可能是被姜熏的,于是,他就加快了剁姜米的速度,只是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重重的一刀,居然把面前的案板剁成了两瓣。 眼看着陶锅已经被烧热,云川就挖了两勺子蜂蜜放进去,用竹铲子慢慢的划动,炒到蜂蜜起泡,就把切好的猪肉倒进去翻炒上色,不多的花椒丢进去,不多的姜米丢进去,不多的葱结丢进去,添上一大勺热水,就盖上盖子,蹲在火炉边上,往里面添柴。 两口陶锅都在微微颤抖,这是里面的水在沸腾,米的香味已经传出来了,是一种粮食的清甜味道,肉的味道也在不久之后也散发了出来,是一种让云川思念已久的味道。 两种味道单独分开,都不能勾起云川的心绪,可是,当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把把刀子插在了云川的心头。 红烧肉这道菜,云川来这里之后做过不少,感觉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 听到陶锅里的红烧肉已经收干了汁水,云川又往里面添加了半勺热水,想要做出好吃的红烧肉,就要不停地让肉收干汤汁,再加汤,让肉吐出吸收到的汤汁,再吸收,如此,才能用汤汁替换掉猪肉里面原来的水份。 米饭锅已经不再有太多的水汽冒出,云川就抽掉了小炉子里的柴火,只要让陶锅继续把米饭焖一下就能吃了。 红烧肉的汤汁也再一次被收干了,云川听到猪肉在高温下发出的哧啦哧啦的响声。 揭开盖子,撒了一点盐,丢了一把蒜瓣,就不停地翻搅,猪肉红彤彤的,看起来很是软糯。 米饭也蒸好了,还有一层锅巴香味已经笼罩了偌大的红宫平台,此时,肉香,米香已经沾满衣袖。 云川把米饭装在碧绿色的竹碗,红烧肉装在黑灰色的陶盘里,米饭晶莹剔透,红烧肉浓香四溢,云川招招手,精卫,睚眦,小鱼人就吧嗒吧嗒的跑过来。 云川笑着对她们道:“吃吧!” 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道:“你不吃吗?” 云川拍拍肚子道:“我已经吃饱了。” 说完,就唤过野牛跟小狼,跳上野牛背,将双脚搭在牛角上,在野牛哒哒的蹄声中,取出一根很短的竹笛,吹着一首轻松欢快的《牧童》曲,走下红宫,经过木桥,穿过外城,直奔青翠的竹林。 “跟上!”阿布踢了夸父一脚,醒悟过来的夸父连忙跑下红宫,追着云川的背影去了。 槐,绘,也纷纷跟着走了,只留下阿布一个人看着平台上狼吞虎咽的三个少年。 他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对自己道:“以后敬神之后的祭品,我们应该吃掉而不是烧掉。 神的唾余,应该是人类求之不得的圣物。” 正文卷 被困在机场了。 人在机场码字中,今天飞兰州的飞机晚点了,不知道晚多久,餐食都发了,看样子不会太早的。所以,她最好多晚点,我好把所有的章节写出来。 正文卷 第一零四章不得安生 第一零四章不得安生 野牛进了竹林,就很自然的找到了在这里的觅食的大象破耳朵一家四口,两头大象,两头小象,这在大象家族可不怎么常见,大象一般很少在幼崽还小的时候继续生崽。 云川怀疑这里面有那头独牙公象的功劳,可是破耳朵大象对孩子很疼爱,云川自然不会把自己的怀疑告诉破耳朵。 夏日的竹林对大象非常的友好,一些已经长到两三米高的老竹笋大小正适合大象吃。 破耳朵在前边推倒竹笋,他的老婆孩子就在后边跟着捡食物吃。 野牛参与到了捡拾食物的队伍里,骑在牛背上的云川也自然就跟着了。 小狼几次三番的要跳上破耳朵的脊背,却总是跳不上去,开始的时候破耳朵还表现了一定的耐心,几次三番之后,小狼还没完没了的,就被破耳朵一脚踢飞。 竹林是一个幽闭的空间,炎热而潮湿。 进了竹林之后,云川就不再吹笛子了,汗水哗哗的从头上流淌下来,弄得全身都不舒服,哪有心情吹笛子呢。 他之所以要进竹林,完全是因为跟人约好的。 云川沿着竹林小道抵达山顶的时候,才有凉爽的风吹进来,此时的竹林才有了一些意境,被风一吹就起了波浪。 云川实在没想到阿布说好的神秘人,竟然就是蚩尤的头号兄弟狼头盔。 阿布已经跟神秘人交易好多次了,每次都是青铜器换粮食,而且都是极为精美的青铜器。 阿布不会做亏本生意的,所以,青铜器的价格很低,根据阿布说,几乎就是半卖半送。 云川看过那些青铜器,全是蚩尤族风格的,这说明这东西应该是属于蚩尤。 蚩尤的东西被别人拿出来换东西,这就很有意思了,所以,云川就很想来看看这个人是谁。 今天的交易本该是阿布来的,狼头盔突然看到了骑在牛背上的云川立刻就惊惶起来了。 见云川似笑非笑的模样,他干脆抱着一尊三足鸟模样的青铜器,放在云川脚下,摆出一副还要继续做生意的样子。 槐,绘,夸父他们把七八个口袋放在狼头盔的面前,狼头盔打开口袋仔细检查,不仅仅如此,他还把胳膊插进袋子深处,从最底部捞起粮食查看,非常的谨慎。 云川就站在一边看着,当他看到一只玄鸟青铜尊被槐送到他手上的时候,忍不住再次看了狼头盔一眼。 玄鸟,是蚩尤本族图腾。 狼头盔低着头不敢看云川的眼睛,召唤来几个人,就扛着粮食口袋迅速进入了竹林,很快就不见了。 云川瞅着换到的六个青铜器,摇摇头,对槐跟绘道:“以后不要交换了。” 槐笑道:“族长,这不关我们的事情,是人家愿意的,我们没有抢夺。” 云川道:“蚩尤部一定发生事情了,封锁边境才是你该做的事情,停止跟蚩尤部落交换东西,我觉得会有很大的麻烦。” 尽管槐还对狼头盔手里的青铜器馋涎欲滴的,可是,族长说不让接触了,那就只好这样了,以后,不准狼头盔他们再进竹林。 云川不太相信狼头盔这家伙会吃里扒外,或者说,除过精卫之外,这个时代还没有人会这样做。 回到岛上的云川,随便对付了几口吃的,就被阿布拉到不远处的神房里。 进去一看,云川就吃了一惊,以前,这里最贵重的青铜器不过是精卫偷来的三足鼎与青铜簋,现在,这里摆着的青铜器不下二十件,几乎要凑够一套祭祀用的青铜器了。 “这些东西都来自于蚩尤部?” 阿布点点头道:“蚩尤部的人遭天罚了,族人们的皮开始烂了。所有的大巫都在忙着作法,蚩尤也带着皮没有烂的族人去了高山上,留下狼头盔负责照顾烂皮的族人。 他们没有粮食,什么都没有,吃的东西都被蚩尤带走了……” 云川不等阿布把话说完,就大吼道:“立刻,马上,检查每一个族人,看看他们的皮肤有没有溃烂。” 阿布不解地看着云川道:“蚩尤部遭受了天罚,我们……” “快去!”云川明显的已经开始发急了,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蚩尤部这个时候应该是起了瘟疫。 云川不清楚什么样的瘟疫会让人的皮肤溃烂,可是,他知道,起了瘟疫之后,就必须马上把发病的人隔离,而且越快越好。 在云川的严令下,云川部所有人,都必须脱掉衣衫接受检查,阿布,槐,绘,负责男人,精卫带着一群仆妇负责女人,夸父负责巨人族,小鱼人负责检查鱼人。 只要发现有皮肤溃烂的人不论男女,都要送到云川这边检查。 直到月亮升上半空,云川部的身体检查才结束。 不查不知道,云川部有三个人的皮肤有了溃烂的症状,跟他们密切接触的人云川也没有放过,统统放进石灰水里消毒。 不仅这些人需要泡石灰水,云川连自己都没有放过。 幸好,早先烧砖的时候烧了大量的生石灰,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生石灰丢进水里,水立刻就沸腾起来了,等水温降下来,云川第一个跳进了装满石灰水的大瓮里,而且将自己的头脸全部埋进石灰水里,停留了好长时间,这才冒出头,然后就惨叫着跳进大河里,快速的洗澡。 即便是这样快,云川从大河里出来的时候,只能跨着腿走路了,眼睛怕石灰水,可以紧紧闭上,问题是,小兄弟也怕啊,他没有办法,只能强行忍受着。 石灰水能不能杀死病毒云川不知道,他只知道石灰水是他目前手头仅有的消毒用品。 手头有什么,就用什么,这是云川从后世一场大灾难中学到的手段,无论如何,做了就会有效果。 族人惨叫连天,但是,不论男女老少,没有一个退缩的,明知道下了石灰水身体就会很遭罪,可是,大家排着队跳,就是小孩子不懂得保护自己,受的罪更大一些。 看着族人无条件的接受自己的命令,云川心头还是很欣慰的,至少说明,自己从这一刻起,是这些人真正意义上的首领。 他不知道蚩尤为什么不把自己族群里发生这种事的消息告诉别人,也不知道是出于无知,还是有其它的目的。 云川在尽量的往好的一方面去想,他希望这是蚩尤无知的缘故。 桃花岛被云川给封了。 从外城开始封锁,由于出现的三个病患都是来自于外城,云川不得不把阿布留在外城,再把内城跟外城的交通断绝。 槐,带着三个病患去了陨石平原,云川希望那个温泉能够帮助这三个可怜的人。 同时,派出绘,去向轩辕示警,现如今,他正好把族中丁壮都召集到了一起,听说是要分派职责,也就是封官,听说,轩辕族神龙出现的时候,朝霞满天,有蚯蚓状的长条形云彩覆盖了天空。 所以,轩辕就认为这是祥瑞之兆,就以云为名,设置了五个最重要的官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 虽然轩辕这样做基本上确定了国家的雏形,可是,他如果对瘟疫也置若罔闻的话,云川觉得他创造的王朝应该说非常短命的一个王朝。 封闭了云川部之后,云川就下令烧制更多的生石灰,并且在族人中间开始了杀虫,灭蚊运动,每一间屋子里都要洒石灰,每一个池塘里都要撒石灰,是甚至连草叶上也站满了石灰。 也就趁着这个机会,云川终于发布严令,命令族人不得再随地大小便,厕所,这个新生事物,也就出现在了人间。 族人每天都要接受检查,每天都要泡一会石灰水,渐渐地,人们也就习惯了,要是哪一天不泡石灰水了,反而觉得缺少一些什么。 十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天神保佑,云川部的人都很健康,就在云川准备打开外城准许族人外出觅食的时候,一个人踉踉跄跄的来到了外城城下,要求见云川。 来的是狼头盔,云川仅仅看了他一眼,就下令射杀! 因为狼头盔已经没有人的形状了,他的皮肤脱落,露出鲜红色的肌肉,就连眼皮也没有了,瞪着一双圆圆的眼睛不断哀求云川救他。 羽箭射穿了狼头盔的胸膛,他没有躲避的想法,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力气来躲避这些羽箭了。 云川见狼头盔死了,就继续下令用火箭射击狼头盔的尸体,密密匝匝的火箭落在狼头盔的身上,转瞬间,就起了大火,直到尸体彻底化成灰烬之后,云川才命令连个个人出去,往骨灰的位置上再次堆放了很多的柴火,把他再烧一遍。 狼头盔的模样给族人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阿布悔恨的想要去死。 “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阿布,这不是神在惩罚蚩尤族,而是在惩罚我们所有人。” 云川说着话,将手在阿布的肩头拍一拍,又道:“大家继续在城里待着吧,这场瘟疫不过去,我们不出城。” 正文卷 第一零五章雪上加霜 第一零五章雪上加霜 轩辕还是一个非常有魄力的人,当绘告知他灾难降临之后,轩辕立刻就下令族人回归本族。 不仅如此,他还把前往报信的绘给强行驱逐出了自己的领地,并且在黑森林边上的草原,放了一把大火。 结果,放火这种事情会传染,河对岸的刑天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居然也把河对岸的草原给烧了,还把云川拴在大柳树上的竹索也给切断了。 至于,大河下游,更是火势滔天,应该是蚩尤把他们的村子给一把火烧掉了。 人人都显得很有魄力,轩辕甚至从上游放下竹筏,派人站在竹筏上大声警告云川不得离开桃花岛,否则,杀! 听到这话,云川就让鱼人们下水弄翻了那艘竹筏……眼看着那两个大嗓门的人在水里挣扎,最后消失不见。 轩辕的做派明显不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方式,或许他以为云川部此时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槐带来口信说,皮肤溃烂的人被放进温泉之后,状况就不再恶化,只是一个年纪大一些的那个人,没能支撑到温泉就死了。 另外,就是负责驮运那三个人的牛,身上也开始出现烂疮,把牛放进温泉水之后,牛的烂疮就没有继续扩大。 随行的人,因为遵守了云川的吩咐,接触伤患的时候戴着鳄鱼皮手套,没有被传染上。 他们准备在温泉地多待一阵子,最好等到深秋了再回来。 听到了槐的口信,云川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从这些口信中,他判断出,这一次出现的瘟疫的传染方式是接触式传染,或者是因为皮肤溃烂培养的病菌接触到好皮肤上,才会形成新的传染源。 理论上来说,不接触,不得病。 明白了瘟疫的传染方式之后,云川就下令打开城门,族人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只是要主意,不要喝生水,不要接触死尸,鉴于连牛都会被这种毒素传染,云川不准族人们狩猎。 不狩猎,那就要种庄稼,经过两年摸索,云川觉得桃花岛周边应该可以种两茬粮食,尤其是麦子,谷子跟糜子,以这里冬日都不下雪的自然环境,冬天短促,种两季粮食应该不成问题。 被人家联合抛弃了,云川就想趁机多干点事情,把城墙加高,把外城的木头城墙换成石头的,还要在冬天来临之前多种地,多产粮食。 当然,云川还在考虑要必要利用一下这次瘟疫,把自己的部族打造成一个病毒部族,用这东西把蚩尤,轩辕,刑天这些人全部恶心走。 云川把弄到的梨树,栽种到桃园边上,他希望四五年之后能吃到可口的梨子。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云川就学会了等待,且非常的有耐心。 主要是目标一直在,那就慢慢的一步步向目标前进就是了。 今年的第一茬桃子成熟了,看着精卫带着仆妇们提着篮子在老桃树上寻找已经完全成熟的桃子的时候,云川总觉得自己这时候就该化身成一只猴子。 他变成猴子之后,定住这些女子,不是想要吃桃子,而是想要**卫。 所以,只要定住精卫一个就成了,别人的还要给他干活呢。 精卫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从一个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至少身条完全抽出来了。 大姑娘跟小女孩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前者让人幻想,后者让人变得冷静。 尤其是当精卫站在云川头顶的桃树枝上伸出胳膊去摘桃子的时候,从她宽大的衣袖里,云川总能看到一抹不一样的风景。 云川对于这种感觉很满意,以前还怀疑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出问题了,现在看来不是的。 一枚带着两片桃叶的大桃子从天而降,准确的落在云川的手里,桃子是树梢上的精品桃子,被太阳光照射的红彤彤的,桃子才落进手里,一股馥郁的桃子香味就传进了鼻子。 云川恋恋不舍的将目光从精卫的身影上收回来,用袖子擦掉桃子上的绒毛,就啃了起来。 河道上总有竹筏从上游漂下来,上面每次都会站着两个眼睛很大的大眼贼。 鱼人们总是会弄翻他们的竹筏,在鱼人面前,竹筏上站着的那些手持弓箭的人,在水中对他们没有任何的威胁。 终于,轩辕站在了竹筏上,他站立在竹筏上冷冷的看着桃花岛,在他背后,力牧已经张开了他的大弓。 云川站在红宫平台上,看着用一根长钩子勾住河边岩石的轩辕,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片刻之后,云川道:“你要来岛上做客吗?” 轩辕摇摇头道:“太危险,你还不走,就不怕死在这里吗?” 云川笑道:“瘟疫起来了,你这个时候就不该来,你应该知道,瘟疫杀人的时候是不管你是不是神,更不管你是不是族长。 而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我们哪里都不去,死在这里都不去。” 轩辕从竹筏上丢出两个蓑衣,对云川道:“嫘跟嫫母以为你已经死了,特意制作了两个蓑衣让我盖在你的尸体上,你自己穿上吧。” 云川道:“你的部族死人了吗?” 轩辕苦涩的道:“虎族死伤惨重,岐伯对这个瘟疫没有办法。” 云川摇头道:“你如果没有趁着瘟疫图谋蚩尤部,虎族就不会有你说的损伤。” 轩辕摆摆手道:“你以为蚩尤就没有趁机图谋我吗?”说到这里轩辕变得激动起来,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松开了钩子,用竹篙撑船离开了桃花岛,出去很远之后就在刑天的地盘上靠岸,然后就丢弃了竹筏,沿着大河向上游走了。 云川看了那两件蓑衣,编织的很不错,还用麻线仔细地将竹叶串起来,这样的蓑衣很耐用。 云川放下蓑衣,对阿布道:“不要派人再去联系槐,我觉得轩辕,蚩尤他们正在寻找咱们的陨石平原。 轩辕这一次来是给我施加压力来的,他希望我感到恐惧,带着大家离开桃花岛去陨石平原躲避瘟疫。 我甚至敢断言,蚩尤,轩辕他们的探子一定躲在暗处,就等着我们去陨石平原,他们好跟着去。” 于是,阿布在种完外城的田地之后,就再一次下令关闭了外城的城门,云川部的人不用外出了。 夏日里的雨水说来就来,一片乌云遮蔽了太阳之后,这片乌云就像是有了磁力一般,迅速的将四周的云彩都给拉过来了,并且成功的让这些原本发白的云彩变成了黑色。 轰隆一声暴雷过后,暴雨如注。 红宫屋檐下的细流很快就变成了水柱,无数条水柱从红宫顶上倾泻而下,红宫平台立刻就变成了一座湖泊。 然后,就有瀑布从平台上垂下,落在红砂岩路上,马上,这条五米宽的红砂岩道路就变成了一条河流。 云川坐在窗户边上,忧愁的看着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他很担心刚刚种下去的禾苗会被暴雨给毁掉。 夸父冒着雨走了进来,对云川道:“有几座竹楼塌了,砸伤了两个人。” “严重吗?” “不严重,一个头破了,一个腿上划出来一扎长的口子。” 夸父的一扎长足足有一尺多,云川起身准备查看的时候,阿布披着蓑衣走了进来,对云川道:“不严重,已经安顿好了,禾苗我也去看了,没什么问题,倒是我们的稻田又成了一个大水塘,等天晴了,还要把里面的水排干晒田。” 云川听阿布这么说,就重新坐下来,继续用自己的牙匕切削桃子皮。 桃花岛的桃子一时之间吃不完,大部分都要拿来制作桃脯的,精卫对这个东西永远都吃不够,嫘,嫫母也喜欢的很,云川准备多做一些,留给这三个女人吃。 也就是这三个女人才会真正把自己放在心上,一个把他当成朋友看,一个把他当成情侣看,当然,还有一位把他当成儿子看。 还以为这就是一场急雨,没想到天黑之后,暴雨不但没有变小,反而越来越暴烈。 平台湖泊的水量越来越大,瀑布的水量也越来越大,街道河流已经冲垮了道路两边的封土,冲开一条新路,来到吊桥附近,大水漫上吊桥长长的甬道,最后跌落大河。 大河的水量没有变化,看来,这是一场小范围内的大雨,问题不大。 天亮的时候,不仅仅是小狼进入了云川的卧室,野牛不知什么时候也钻进来了,一个躺在云川身边睡觉,一个笃定的反刍着青草,好像永远都不感到厌烦。 竹楼上的土坯被大雨剥的干干净净,所以,四处漏雨的竹楼也就没法子继续住人了。 所有人都挤在红宫里面,跟云川一样,毫无办法的看着我外边的大雨。 “人都出去,给牲口腾位置。”阿布在红宫外边怒吼,一边喊还一边用鞭子抽人。 族人觉得给牲口腾位置是应该的,自古以来,牲畜的命都比人的命更加珍贵,他们有这个觉悟。 这样的觉悟云川也有,所以,他也就披上蓑衣跟精卫,睚眦他们一起躲在大象的肚皮下边。 整个部族里,只有大象跟鱼人们是喜欢这种暴雨的,大象欢喜的不停地嚎叫,鱼人们则需要在这个时候充当族里干活的主力。 他们的油性皮肤根本就不怕被水泡。 正文卷 第一零六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第一零六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接触性传播的瘟疫,突如其来的暴雨,放在后世也就能在新闻上出现几次,而后就会销声匿迹。 现在,很麻烦了。 只要看看裹挟着巨石泥浆的山洪从各个山谷疯狂的涌进大河,云川就有一种天要塌下来的感觉。 假如说,大河是一头巨龙的话,那么那些山洪就是前来撕咬巨龙的无数条巨蟒。 河水,几乎在一瞬间就漫上了木桥,然后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就把云川耗费了几个月才修建好的木桥摧毁的一点都不剩,高大的吊桥,吊塔也被洪水冲垮,带走,在河道狭窄处停下来,形成了一个涝坝,河水立刻起了逆流,在两岸的河堤拍起七八米高的波涛,声势极为惊人。 云川眼看着几千斤重的巨石在河道里翻滚,冲撞,最后将横亘在河道上的吊桥撞得粉碎,然后继续滚滚前进,最终消失在更深处的河道上。 拦截河水的吊桥被撞断,刚刚蓄积起来的河水随着缺口倾泻而下,原本已经淹到城墙的洪水,迅速回落。 云川松了一口气,看着昔日繁华的吊桥处,变得千疮百孔,云川第一次觉得自己把家安在河道上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在洪荒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包括大河,包括大山,自然也包括人。 从轩辕的口中云川知晓,在大河的下游,轩辕的父祖们其实已经把轩辕丘建设的很好了,甚至有了一座不错的城池,可就是因为四年前的那场大洪水,他们家园被洪水淹没了,城池被淤泥填平,桑树被洪水冲垮,田地被洪水撕扯成破烂的沟渠……每每轩辕说起这些事情,眼中就浮现出了泪光。 想要在这个世界里当首领,看来,需要一颗足够大的心脏,而百折不挠这种意志,几乎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拥有的。 在后世,人们讲究人定胜天,现在,是上天决定人的生活。 大雨还在下,黑沉沉的乌云依旧笼罩在天空上,天地昏暗。 “没事,等大雨停了,我们再修建一座更加结实的石头桥梁,绝不让洪水再破坏我们的家。”云川站在高处,笑吟吟的对一脸丧气的阿布,以及夸父道。 他知道,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在看他,所以,他必须说点什么。 “可是,河道更深了。”阿布指着脚下的河道小声提醒云川。 云川这时再看的时候,他发现,河面依旧在下降,很快就下降到了平日里是河底的地方。 方才还随着水流乱滚的巨石,此时一个都看不到了,他连忙来到主河道这边,昔日波涛滚滚的主河道,此时却水波不兴,一些巨大的岩石已经从河道里露出头来。 且宽阔的水面,比以往至少狭窄了一半左右。 云川抓抓脑袋,无奈的道:“看来,我们以后要向刑天他们的地盘发展了。 嗯,就按照这个方向准备吧,以后跟刑天做交易的时候,可以增加一些量。” “刑天部跟我们有仇啊。” “问题不大,刑天部跟我们的仇恨不大,他更讨厌轩辕跟蚩尤。” “族长,您是说我们以后跟刑天部交好,远离轩辕部跟蚩尤部?”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我们继续跟轩辕,蚩尤交好,我们就成了顶在这三个部族仇恨的最顶端。 说起来,还是我们不够强大,如果我们足够强大,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活着了。 好在有瘟疫,这时候大家都不想接触,也不愿意打仗,我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弄好我们的防御。” 阿布瞅着依旧在下的暴雨,咬着牙道:“不如现在就开始,要不然,等到那边河床露出来,刑天部会来打我们的。” 云川摇摇头道:“不用,还是等雨停了吧,现在干什么都没有太大的意义。” 云川等人在忧虑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到了傍晚的时候,大雨慢慢变小,山洪也不再像上午那般狂暴,河道的改变似乎也停止了。 事情没有像阿布预料的那样糟糕,也不如云川预料的那么美好,昔日的主河道变成了支流,昔日的支流变成了主河道,真正印证了那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老话。 主河道狭窄,但是水流湍急,且深,支流河道宽阔,却变得很浅,很多地方完全可以泅渡。 当初,这里之所以会出现支流河道,就是因为这边的土质疏松的缘故,经过一场大雨,以及山洪的肆虐,土质疏松的地方河道下切的厉害,引走了主河道上的水,这才有了主副变幻的局面。 也就是因为地理环境发生了变化,云川的外交政策,也就必须随之发生改变。 地缘政治,一直都是政治外交的核心内容,对于这一点,云川还是知道的。 就目前来看,随着云川部日益发展壮大,跟轩辕部,蚩尤部的矛盾正在不断加深,且有些不可调和的模样。 现在,也确实到了需要改变一下现状的时候了。 谁是正义的一方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族人能够活下来,能够日益变得富强才重要。 以后的胜利者是轩辕,这一点云川也是清楚地,可是呢,轩辕取得胜利的道路实在是过于曲折,根据历史传说,轩辕经历了五十二场大战,最终才百战功成。 云川很担心,要是跟着轩辕,可能等不到五十二场大战结束,云川部就先灭亡了。 所以,先凑合着活吧。 很多历史上首鼠两端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在历史上的评价也很低,云川以前也对这种人不屑一顾,可是呢,事情落到他的头上之后,他才发现,选择真的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 好在,自己还有其它的路可以走,用不着现在就做出决定。 雨停了,因为太阳过于猛烈的缘故,大地就再一次被大雾笼罩,不过,这一次的大雾,远不及上一次经历的那种弥天大雾。 太阳在天空悬挂着,地上到处都是彩虹,可以说,不论你从哪一个方向看过去都有彩虹。 云川部首先要做的就是重新修建桥梁跟吊桥,可是,这一次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当做桥墩的木头,才被鱼人族全力安放到合适的位置上,白天才钉下去,不到中午时分,就会被河水冲走。 原本二十米宽的河道,现在也已经扩大到了五十米,这么宽的跨度,没有桥墩,桥梁就没法子修建。 云川只好让鱼人族潜下水底先看看河底的地形,选好了可以架设桥梁的地形之后,再用竹排在河面上修建一座浮桥,让滞留在岛上的破耳朵跟独牙两头成年公象来到岸上,再从黑森林里选择长度超过三十米的的巨型松柏树,截成二十米长的树干,加上滚木之后请大象把这些大树拖到工地上,再竖起来。 然后再去寻找最结实的藤蔓,一截截扭开,编织成巨大的绳索,用桐油浸泡之后阴干,就能当做吊索用了。 当这项巨大的工程开展之后,云川第一次觉得自己部族的人还是太少了。 所有人都在忙碌,而人手却永远都不够用。 由于河道下切,主河道这边的城墙一下子就增高了两丈,只要再修建一些防御设施,就算成功了,可是,原来的主河道那边的城墙却需要继续加高,总体上,工程量没有什么变化。 高高地八根巨大的被火烧烤过的松木柱子已经被树立起来了,这在阿布这些人眼中,简直就是神迹。 不过,阿布很不理解,族长放着好好地浮桥不用,为何一定要修建这么一座宏伟的桥梁呢。 云川当然不会告诉他,这就是建筑的作用,凡是高大的,宏伟的建筑,往往就会让人在这样的建筑面前生出一个小来。 更是一个族群的能力的展现,有了这样的一座桥,云川告诉那些前来投靠他的野人们说,自己比轩辕部还要强大,也一定会有非常多的信众的。 同时,有了这样一座桥,云川部的族人们,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奇妙的骄傲感,而这种骄傲感,就是族群向心力的由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云川以前上学的时候,就曾经参加过一个用筷子搭建桥梁的活动,他们的小组,在那个比赛中拿到了第三名,他很想把那个用筷子搭建的桥梁在现实中呈现出来。 因为人手不够,云川也就必须要亲力亲为的下手干活了。 他负责修建桥梁,阿布带着人负责加高原来主河道那边的城墙,在桥梁的建设上,巨人族的用处不大,所以,阿布那边的工程进度非常的喜人。 倒是云川这边进行的非常慢。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梦想照进现实一定是需要很多时间的。 直到秋天来临的时候,云川的桥梁工程依旧只是一个雏形,而阿布那边的城墙,因为材料充足的缘故,已经加高到了一丈二的高度。 就在云川忙的焦头烂额的时候,,第二茬秋粮也到了收割的时候了,饱满而谦虚的低着头的禾穗给了云川自下半年以来最大的安慰。 云川将之归功于上苍的照顾,看样子,上苍在降下灾祸的时候,总会给人类一个生存的机会。 正文卷 第一零七章恶毒的故事啊—— 第一零七章恶毒的故事啊—— 云川派阿布带着粮食样品去刑天部问他们要不要用牛羊换。 结果,阿布走了一天之后就回来了,告诉云川说刑天部不见了。 自从刑天在听说起了疫情之后,这家伙在草原上放了一把火之后,人就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他们的部族。 刑天部搬家比较容易,毕竟他们族群是以放牧为生的,只要把那些牛羊皮制作的帐篷放在牛背上,赶着牛就能去任何地方,丢弃的不过是一些简陋的用茅草搭建的临时房舍。 同时,因为那一场暴雨的缘故,草原也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沼泽地,而且是一块刚刚被刑天放了一把火,弄得满地都是草木灰的肥沃沼泽地。 云川听了阿布的报告之后,就很想在这里种稻子。 这边的土地远比河对岸的土地大,河对岸多山,多竹林,多黑松林,这边以前就是大河的河道,只是这条大河总是左右摇摆,最终淤塞出来了这么大的一片平原。 为了能种更多的稻子,云川决定亲自走一趟河对岸,他很想看看有着尝百草声誉的神农氏是如何面对这场小瘟疫的。 精卫对云川要去神农氏的地盘冒险非常的不同意,在她的记忆中,神农氏就是一个不讲道理的老家伙。 道理这两个字还是她跟着云川学来的,因为云川以前为了躲避她,经常跟她讲道理,阐明少女怀孕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她才学会这两个字的。 云川不听她的,执意要去河对岸,精卫就打算带着睚眦跟另外几个小伙伴给云川带路。 “我们能不能不去?” 过河前,精卫再一次劝诫云川。 “不能,我们的人口越来越多,现存的土地不够养活他们的,如果我们能占有河对岸这片肥沃的土地,我们的部族以后将不会有人再饿肚子。” 精卫知道,族人每一次出去觅食,其实都是一场场的生死较量,人们之所以学会了种地,就是因为种地是危险程度最低的一种获取食物的方法。 为了吃饱肚子,这个理由过于强大,精卫没法子反驳。 这是云川第二次踏上河北的土地,上一次过来,只想着如何放火烧了刑天部,没来得及看这里的土地。 这一次,云川准备好好地看看。 削尖并打通竹节的竹子深深地插进土地里,再拔出来,用另外一根细一点的竹子把竹管里的淤泥推出来,云川就看到了足足有两尺厚的黑土地。 每前进十米,云川就会用竹管扎一下大地,每一次观察竹管里的淤泥之后,云川的心就会噗通,噗通的跳。 精卫见云川看淤泥的样子很恶心,就不满的道:“你也应该这样看看我。” 云川看看精卫,然后再看看手上的淤泥,最后还是果断的将目光投在淤泥上。 精卫有的是时间看,这样的淤泥可不是哪里都有的,尤其是这种富含腐殖土的淤泥,说实话,在云川眼中,跟金子差不多,或许,比金子还要重要。 丢掉淤泥,云川极目四望,河湾非常的大,仅仅是这一片河湾地,就不下一万亩。 随着竹管不断地从地里拔出黑淤泥,云川的脑海里已经出现了稻海飘香的画面了。 这片河湾地原本是刑天部放牧牛羊的地方,现在,已经被刑天部彻底的放弃了。 离开了河湾地,众人沿着一道斜坡踏上坚硬的山地,走了不到十里地,就看到了一座死寂的村落。 这里的苍蝇多的让人难以理解,云川命令众人穿好鳄鱼皮的连身衣服,戴好丝绸与麻布混合缝制的口罩,戴好轻便的鳄鱼皮手套,即便是眼睛也用白纱罩住,相互检查没有露肉的地方,这才带着人慢慢的进入了村庄。 一头纯黑色的牛就站在村口,呆滞的看着众人,不知道跑,也不知道避开,就那么傻愣愣的站着。 睚眦觉得不对劲,就丢出去了一个石子,石子还没有靠近这头牛,牛身上的皮肤顿时就自己飞了起来,如同龙卷风一般攀援直上高空。 云川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刚才飞起来的是一群大苍蝇。 而站立在地上的那头牛,皮肤早就变成了暗黑色,许许多多的白色蛆虫在它的肉上蠕动。 这头牛居然还没有死,身上少了十几斤苍蝇,居然还能低下头去啃食道路边上的青草。 众人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待在原地不动。 不是他们不愿意动,而是他们的双腿已经被吓得不会动弹了。 云川跨前一步,准备去看看这头牛,才走了一步,就被精卫死死地抱住胳膊,不准他前进。 刚刚被睚眦丢的小石头吓跑的苍蝇,在半空中盘旋一阵之后,又一个俯冲,重新趴在牛的背上,那一头牛毫无知觉,依旧在吃草,只是吃着,吃着两只前腿猛地跪在地上,绝望的“哞哞”叫了两声,就倒在草丛中了,这一次,它真的死了。 在这头倒毙的死牛前边,还倒着更多的牛,倒是羊好像没有受到影响,还活着,自发的在草地上吃草。 众人不敢再进村子,绕着村子寻找有没有活着的人。 人看见了不少,却没有一个是活着的。 这是一座死亡村落。 云川点燃了火箭,射向了村子里密密匝匝的茅舍,众人也纷纷用火箭射击,片刻功夫,整个村落就陷入了火海之中,众人又把火把丢在死去的牲畜身上,眼看着被烧成白骨才罢休。 众人随着云川的脚步慢慢退回河湾地,站在河水里彻底的清洗了一遍鳄鱼皮连体衣,确定众人身上没有趴着苍蝇,云川这才卸掉口罩,深深地吸了两口气。 “都死了。”精卫战战兢兢的,死活不愿意把口罩摘下来。 云川坐在河边的大鹅卵石上久久不愿意出声。 “都死了。”精卫有些失魂落魄。 在云川看来,这个瘟疫不严重,任何需要依靠人体接触才能传染的瘟疫都不会严重到那里去。 所以,这一场瘟疫很可能是一场人祸! 于是,云川就再一次想到了被自己下令射死的狼头盔。 也终于明白了轩辕为何会对自己表现得那么凶狠且无情了。 自己部族中得病的那三个人,恰好就是跟随阿布跟狼头盔交换青铜器的人。 所以,云川有理由相信,既然狼头盔能找云川部用青铜器换食物,那么,会不会有虎头盔兄弟去找轩辕换东西呢? 如果设想的再恶毒一些,那么,会不会有豹头盔兄弟去找刑天部的人换东西呢? 一个族人病了,就会有其它的族人来照顾他,后来照顾生病族人的族人也病了,就会有更多的人来照顾他们…… 再想想轩辕部人吃东西的方式,喝水的方式,以及照顾人的方式,这种死全族的事情发生,云川一点都不感到奇怪。 想到这里,云川寒毛直竖。 或许,这个故事会更加的复杂…… 现在,一座恐怖的死亡村子坐落在刑天部通往云川部的咽喉要道上。 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云川又带着人沿着大河向上搜索,果然,在黑森林的外边,看到了一座被烧成灰烬的村子,草木灰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了,只留下许多被焚烧后的白色骨骼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些骨骼有些来自于牲畜,更多的来自于人。 云川看完了这一幕,面无表情的带着众人回到了桃花岛,歇息了一天之后,云川又带人去大河下游看了蚩尤部。 还没有到蚩尤部,云川一行人就看到了很多烂糟糟的野狼。 这些野狼大多是孤狼,它们应该是被狼群驱赶出来的,就这一点,野狼的敏锐性,甚至超过了人类。 云川下令射杀了这些野狼,并且把它们的尸体焚烧掉,等他第三天抵达了轩辕部之后才发现,这里已经被火烧成了一片白地。 其余的地方就没有什么好看的了,云川带着人回到了桃花岛。 看着逐渐变红的树叶,云川第一次无比渴望冬天快快来临。 能在短时间内吞噬掉人的皮肤,那么,这该是一种恐怖的肉食性细菌。 听说,这种细菌喜欢高温,不耐低温…… 亲眼看过了死亡村子的惨状,族人们就彻底的爱上了用石灰水洗澡,尽管这样做很痛苦,可是,能活! 所以,云川现在可以骄傲的向全世界宣布,他的云川部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部落。 云川命槐带着已经痊愈的族人回来之后,就下令关上了外城的大门,去寻找槐的人没有刻意的躲避,就那么直接走着去了陨石平原,槐他们回来的时候也没有鬼鬼祟祟的,也是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一路上或许遇见了人,或许没有被别人发现,不过,云川心里舒服多了。 想要陨石平原上的温泉,那就给你们,至于你们有没有发现,那就看天意了。 就像老天爷放过云川,给了他一场大丰收一般,云川也不能把事情做绝。 陨石平原上野兽们都能和平共处,希望他们也能如此。 正文卷 第一零八章一醉方能解千愁 第一零八章一醉方能解千愁 跨度足足有六十米的斜拉藤索大桥毫无例外的倒塌了,云川三个月的努力终究化为泡影。 不是他的设计有问题,而是现在的施工条件,根本就不允许他树立起八个高度足足有二十米高的立柱。 地上的软土早就被大河给侵蚀光了,剩下的不是红砂岩就是坚硬的岩石层,云川想要把木头插进去三米深,这根本就是扯淡。 本身应该最坚固的立柱都不能做到稳稳当当的,这座超越了时代能力的大桥自然就建造不起来。 桥梁倒塌的那一刻,全族的人脸上都没有一丝表情,尤其是发现族长正用凶猛的目光四下巡梭的时候,大家就只能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族长最近脾气不好。”阿布从人群中走出来,淡淡的对族人们道。 “是啊,是啊,起了瘟疫还死了人,族长很难过。” “是啊,是啊,昨天有仆妇没照顾好桃脯长了毛,族长本来要踢那个女人,最后还是放过她了,当时,我就看到族长气的脸色通红。” “说起来族长是一个好人,今早吃饭的时候还把鸡蛋给了我儿子,他自己都舍不得吃……” 族人们说什么的都有,唯独没有人提起眼前这座已经倒塌的桥梁。 “问题出在那里呢?”云川蹲在柱子跟前,眉头紧皱。 “族长,你昨晚就没有睡好,现在回去睡一觉,等睡醒了再弄这座桥,反正我看河里的那条浮桥很好用,大象也能走过去,结实得很,不妨碍事。” 阿布悄悄地凑过来,在云川耳边低声道。 云川站起身,捶打一下酸困的腰,对阿布道:“这里的东西不要动,等我想明白之后,再来,我就不信了,一座桥我都建不好。” 阿布呵呵笑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先睡觉,一觉醒来我们再想办法。” 云川骂骂咧咧的离开了工地,他觉得自己此时很需要好好地睡一觉。 阿布目送云川在精卫的陪伴下回红宫去了,就对杵在身边的夸父大骂道:“你是一个死人啊,还不赶快带着你的人把这几根柱子拆掉! 槐呢?你躲什么躲,赶紧把这些藤索从柱子上解下来……鱼人,鱼人你死哪里去了,快滚下水,把那些竹子给我拆开送到岸上来……” 云川静静地躺在羊皮地毯上,精卫给他盖上羊毛毯子,忽然听到外边传来人们干活的号子声,就好奇的伸出头去看,发现那一群人正在拆云川的倒塌掉的桥。 就急忙对已经闭上眼睛的云川道:“他们在拆你的桥。” 云川就当没有听见,继续睡觉。 精卫发现槐居然爬上倾斜的柱子,用斧头把上面的藤索给砍断了就有些发急,摇晃着云川道:“快醒醒,他们把藤索砍断了,那可是你费了大力气才弄好的。” 云川把头藏进毯子里。 精卫焦急的把云川从毯子里拖出来,推着他来到窗口,指着外边热闹的拆卸工地道:“他们趁你睡觉,在拆你的桥。” 云川无力的转过头,看着精卫道:“难道你觉得他们应该当着我的面拆桥?” 精卫瞪大了眼睛道:“你也不管管。” 云川见跟精卫说不清楚,就重新回到被窝里,准备舒舒服服的睡一个好觉。 精卫直到这个时候,好像才反应过来,不再折腾云川了,也觉得这个时候睡觉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假装打了一个哈欠,也就钻进了云川的毯子。 云川这一觉睡得很是安稳,直到第二天天亮才睡醒,左右看看,没发现精卫,就拿着自己的猪毛牙刷跟竹炭粉去洗漱。 精卫不知道大清早干了些什么事情,此时正汗津津的提着一桶水过来。 帮云川挖了一竹碗水递给他。 云川看看精卫从下巴上往下滴的汗水,就不解的问道:“你干什么了?” 精卫嘿嘿傻笑一阵,就跑开了。 云川摇摇头,开始刷牙,等他漱口完毕,精卫就小心的端着一个竹碗来到云川身边,小心的把竹碗放在他跟前,然后就是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云川瞅瞅竹碗里那半碗碧绿色的液体,再抬头看看精卫道:“你打算毒死我?” 精卫二话不说,就把嘴巴凑到竹碗上,喝了一口,然后,原本红扑扑的小脸变得更红了。 云川端起竹碗嗅了嗅,然后惊讶的抬起头看着精卫道:“哪来的酒?” “酒?”精卫听的一脸的茫然。 “这水是我一大早跟睚眦几个从猴子窝里掏来的。” 云川上下看看精卫,见她的头发有些散乱,手臂上还有好几道血痕,就拉起她的衣袖看看,伤势比他预料的还要严重。 没有药,云川也没有办法,只好把她的袖子撸下来,有些恼怒的道:“你好端端的惹那些猴子做什么?” 精卫低着头,两只手抱在一起低声道:“睚眦说这东西酸酸甜甜的,喝了之后人就会晕乎乎的,很舒服,会忘掉所有不高兴的事情。 你昨晚睡梦里骂了一晚上的人,还说什么刘春堂是个大傻逼,连力量比都算不好,害得你丢丑。 对了,刘春堂是谁?大傻逼是什么意思?丢丑又是什么意思?” 云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刘春堂是一个跟猪一样蠢的人,至于别的,就当我在说胡话。” 精卫平日里听云川胡诌的事情多了,根本就没有把这些事往心里去,这时候,他就希望云川能把这碗从猴子窝里弄来的水喝掉,然后继续睡觉。 阿布他们还在拆卸那座巨大的废桥,活没有干完呢,阿布让精卫尽量拖住族长,不要让他看到这伤心的一幕。 以前,睚眦他们喝了这种水之后,就会晕乎乎的睡觉,所以,精卫很希望云川快快的喝了,早点去睡觉。 云川看看手里的竹碗,这猴儿酒呈诡异的青碧色,说它是毒药云川相信,说它是酒,云川一点都不信。 最过分的是,云川还从猴儿酒里看到了几根灰色的猴子毛,另外,酒里面还漂着一条肥硕的虫子。 且不说这酒到底好不好,仅仅是卫生不达标这一点,云川就不想喝。 在精卫失望的目光中,云川放下了猴儿酒,找来了一个绷着细纱的竹子制作的过滤器,把酒倒在过滤器上,过滤掉了酒里边的猴子毛,虫子,以及一些可疑的黑色渣滓。 终于竹碗里的猴儿酒变得清澈了一些,云川端起竹碗,在精卫的鼓励声中,接连试了三次,最终还是喝不下去,他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起小夸父们捋鳄鱼肠子吃的场面。 见精卫非常的失望,云川拍拍脑袋,决定自己酿酒,虽然只能做成甜米酒,也比这碗猴子酿制出来的酒靠谱。 反正精卫只是不想让他去桥梁工地,他拉着精卫一起制造老酒曲也是可以的。 酿酒其实就是一个让粮食自然糖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促成糖转化酒精,就可以了。 能让糯米里的糖转化成酒精的,只有酶有这个本事,只要让酶进行无氧呼吸,糖就能转化成酒精。 酶这个东西云川,精卫嘴巴里就有,用起来很方便, 所以,云川首先需要的东西就是糯米。 云川把糯米蒸熟之后,就弄了一团糯米让精卫用嘴巴嚼,自己也嚼,嚼烂之后就吐出来,云川再揉成一个小球,直到两人把所有的糯米都嚼过了,且保证这些糯米都充分的被口水浸润之后,就放在了一个蒸笼里,找了一间屋子,把蒸笼包好,还往炕里填塞了一点柴火点燃,提高一下温度。 这种制造老曲的法子,是云川去贵州探矿的时候跟一个老妪学的,据说,这个老妪制作的甜酒堪称冠绝一村,云川历来是一个好奇宝宝,提了一只鸡非要跟老妪学习如何制作美味的甜酒,学完之后,云川就再也没有喝过那个村子生产的甜酒了。 用嘴巴( ̄~ ̄)嚼糯米的过程,就是用嘴巴里的酶来培养菌种的一个过程。 等这些糯米通过发酵长出霉菌了,再用辣蓼花跟米粉,添加这种霉菌就能生产出酒曲了。 云川耐心的把这个手艺传给了精卫,却发现精卫的脸红的厉害,稍微扒拉她一下,就软软的倒在地上了。 再看看装猴儿酒的竹碗,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云川制作酒曲用了三天时间,等他的酒曲成功的时候,阿布已经带着人把那座宏伟的失败的桥梁的痕迹,清理的干干净净。 恢复清澈的河面上铺着一条浮桥,人们背着背篓在浮桥上说笑往来,就像这里从来没有过一座失败的藤索斜拉大桥。 “族长真是聪慧啊,听精卫说你在酿酒?酒是个什么东西?能不能先告诉我,让我有个准备。” 云川看了看阿布那张担忧的脸,苦笑一声道:“酒,就是忘忧水,人只要喝了这个东西,就能一醉解千愁。 阿布,你会喜欢上这个东西的。” 阿布脸上露出笑容,拍着手道:“是用来喝的?族长做出来的吃喝,阿布自然是喜欢的。” 正文卷 第一零九章小城故事多 第一零九章小城故事多 时间是最好的催化剂,他能鉴别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谁是真正的聪明人,谁是傻瓜。 时间以及族人们的肚皮跟胃,证明了云川是一个非常合格的族长。 虽然族长建造的大桥倒塌了,以至于让大家不得不忙碌了好几天才清理干净。 不过,族长酿的甜酒是真的好喝。 其实呢,云川做出来的东西不叫酒,应该叫醪糟,这是一种饮料,也是一种粮食,没有浪费一分一毫的粮食,而食物的品质却增加了很多倍。 自从云川部有了这种食物之后,大家对于每一次开全族大锅饭,就非常的期待了。 因为,只有在这一天,人们才能吃到美味的醪糟。 美味的食物属于劳动者的奖赏,想要获得最美味的食物,人们就要付出极大的辛劳。 劳动的痛苦过后呢,才有资格享用这世上的美味。 夸父喝醪糟的时候放了很多蜂蜜,甚至,每喝一口温热的醪糟,他都要往自己的大碗里放一勺蜂蜜。 对于夸父这种近乎浪费的行径,云川没有说他,阿布没有指责他,所有人都对他的行为给予了足够的宽容。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当一个人的脑袋被马蜂蛰的足足有以前一个半大小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不会指责他的。 云川身后有两个陶罐,每个陶罐大约能装一百斤蜂蜜,现在,这两个陶罐里装满了蜂蜜。 取得蜂蜜的代价全部表现在了夸父的脸上,是他牺牲了自己一人,保全了偷蜂蜜的大家伙。 精卫正在用小小的竹夹子给夸父拔脸上的蜂刺,不长时间,精卫已经拔出来二十几根,而夸父的头发里应该还有更多,毕竟,只要看看他佛祖一样的脑袋,就知道事情很严重。 “这不赖我。”睚眦一口把自己竹碗里的醪糟喝完,指着夸父道:“我告诉他那是一个马蜂巢,里面没有蜂蜜,是他自己说只要是蜂子就会产蜜。还是他拿了一个长竹竿去捅马蜂窝的,那个马蜂窝那么大……” 云川看了一眼睚眦手臂的伸展程度,就知道那个巨大的马蜂窝就是一个大祸害。 夸父虽然说是为了取蜂蜜才被马蜂蛰的,可是呢,对部族来说,清理掉族人生活区里的马蜂窝,也是他的职责。 而且,马蜂会咬死蜜蜂,这对部族的产蜜大业非常的不利,所以说,夸父这一次的愚蠢行动还算是歪打正着,是正确的。 窗户外边秋雨绵绵,天气已经有些冷了,族人们则坐在巨大的平台上,一人抱着一个竹碗,或者陶碗喝着温热甜蜜的醪糟,只要碗里的醪糟没有了,就有仆妇们用长柄竹勺往他们的碗里面添加。 平台上已经被阿布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盖子,茅屋房顶的模样,虽然四面透风,可是,因为人多,大家伙也感觉不到冷。 现在啊,全族人都知晓,每隔七天,就有一天是休憩的日子,这一天呢,全族人除过需要巡逻的武士之外,其余人都是不用干活的。 只是阿布这个人很讨厌,他选择的休憩日子不是刮风就是下雨,有时候阴雨绵绵的日子里,大家就会连续休憩,等到天气好转,大家又要无休止的干活,不管到不到第七天,都要干活。 “好日子就要干活,干活才有好日子!”这是阿布对族人说的一句话。 族人们想想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的,也就认同了。 当然,云川对这种事情早就习以为常了,他在地质队出野外的时候,他的领导也是这么干的。 精卫终于把夸父脑袋上的蜂刺拔光了,夸父喘着粗气,特意选了一个靠近云川的地方躺下来。 云川从红泥小炉子上取下陶壶,把沸水倒进一个装了一点茶叶的陶杯,等茶叶在沸水中舒展开身形的时候,云川就看着这个滚烫的茶碗高声道。 “很久,很久以前,在河湾处住着一位智者,因为他非常的聪明,能解答所有人的问题,于是……人们就把他成为河曲智叟。 在大河的下游,住着一个野人,这个野人,除过寻找食物之外,每一天都要从门口的山上取走一些土……” 没错,每次遇到这种大集会,云川都会给族人们讲述一些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起的作用就是引导他们学会思考。 一个人在吃饱喝足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学会思考,云川认为,思考这个东西太重要了,甚至在某些时候比寻找到更多的食物还要重要。 云川只讲故事,不做解说,解说是阿布要做的事情,他不想用自己的思维去衡量野人们的思维。 当然,云川的愚公移山的故事里,可没有夸娥氏二子负二山的情节,只有这个愚公在山里开凿出一条道路的故事。 每次讲完故事之后,云川就会给大家吹奏一首歌,今天吹奏的故事便是《小城故事》。 桃花岛目前来说就是一座小城,内城,外城共计居住着不到四千人,直到现在,小城里还没有发现什么恶性事件,如果有,那就是云川没有修造成功的那条大桥。 这些人对云川的要求其实非常的低,他们只希望云川能带着他们吃饱饭。 现在,云川早就满足了族人们的最低要求,他希望能用这些有启发的故事,以及动听的音乐来改变这些人。 棚子外边的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棚子里的族人们则静静地听着云川吹笛子。 尽管好多曲谱云川都已经忘记了,可是,对这些野人来说,已经足够享受了。 很多时候,云川都怀疑,野人中间有很多的音乐奇才,一些歌曲,云川吹奏一遍之后,他们就能哼出来,且错误不多。 想要开发大脑,那么,就一定要多说话,云川牢牢地记着自己老师的一句名言——脑子这东西是越用越多,不用就越少的东西。 所以,对云川而言,好多野人们的脑子都是全新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怎么用过的新脑子,必须要开发。 吹完一首曲子之后,外边的雨水没有停,族人们依旧相互依偎着没有动弹。 云川喝口温度刚刚好的茶水,清清嗓子,又给他们吹奏了一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这首曲字婉转动人,音调悠长,有很强的催眠作用,云川一曲吹奏完毕,棚子底下的好多人已经睡着了。 阿布气的暴跳如雷,掏出鞭子就要对这些蠢货下手,却被云川给阻止了,能让人的心平静下来,安然入睡,本就是音乐的效果之一。 这些天以来,族人们长久的被恐惧所包围,刑天部死了那么多人,轩辕部死了那么多人,蚩尤部也死了那么多人,只有云川部直到现在就死了一个人,而那个人还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在族人们看来,那个年纪的人,即便是不死于瘟疫,也会死于别的时候。 相反的,如果本族也死了很多人,幸存的人才会觉得灾难已经过去了。 现在,死的人太少了,这对他们来说太不真实了。 自从天气转凉之后,因为那三个部族的人离开了,附近的没人的地方很快就成了野兽的乐园。 老虎进了竹林之后,熊猫们就倒霉了,虽然它们能够合力打跑老虎,可是,那些小崽子们却难免会成为猛兽们的口中食物。 在过去的岁月里,蚩尤宠着这些熊猫,云川也宠着这些熊猫,轩辕虽然不喜欢这种愚蠢的动物,但是,他那里的没有竹林,熊猫也同样不喜欢他。 这样的环境就造成了一个后果,那就是熊猫幼崽泛滥,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幼崽们的成活率很高,以至于,就因为有这么多美味的幼崽,那些大型食肉动物们才对竹林趋之若鹜的。 天空中许久不见的兀鹫出现了,已经被睚眦他们杀的差不多的乌鸦们也从四面八方赶过来了,整天待在岛上的桃树上,哇哇的叫着讨人嫌。 这样的状况出现了,就导致云川族人想要出外觅食的时候,危险性就增加了很多。 也就是此时,云川才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是洪荒。 硕大的金雕会猛地从云层中扑下来,抓住羊圈的里一只羊,或者是一头小猪,然后就飞走了。 猪一样大的水獭会游过大河,悄悄地摸到岛上的鱼塘里,大肆祸害一番之后再悄悄离开。 甚至有一天,有一头狗熊竟然攀援着横在河面上的竹索,如果不是被族人发现,这家伙差一步就能偷袭云川的红宫了。 幸好,所有的粮食已经入库,否则,就今天岛上的这些数量庞大的鸟群,就能把粮食祸害光。 为此,云川不得不派出人手去狩猎,去防范水獭,金雕这些小偷,夜间的巡逻也必须加强,免得部族被这些野兽给突袭了。 以前,云川部是被三个强大部族包围着的,这些事情不用云川操心,蚩尤,轩辕,刑天他们自己就会保卫好人类的栖息地。 现在,任何事情都要由云川亲力亲为了。 直面猛兽的事情一般都交给了夸父,他带着一群女性巨人,以及少量的男性巨人,离开桃花岛整天在外边晃荡,配合上短小精悍且射箭水平很好的槐,才出去几天,就有了很好的收获。 至于水獭这东西,在遇到小鱼人他们之后,就变成了云川的地毯,说真的踩在它们的皮毛上,就像踩在水流上一般光滑。 云川想要捕获金雕,设计了几个陷阱之后也捉到了金雕,只是云川的熬鹰的本事太差,往往是金雕没有被驯服,云川自己差点先崩溃了。 最后,还是体贴的阿布接管了这个事情,云川这才得以在白天呼呼大睡。 正文卷 第一一零章人间天堂 第一一零章人间天堂 蚩尤他们家就有金雕! 在蚩尤跟云川,轩辕炫耀过他们家的金雕之后,不到半年,轩辕他们家也有了金雕。 刑天家有没有云川不知道,不过呢,神农氏家里有金雕这事是肯定的,因为精卫以前就看到过。 事情说起来有些诡异,蚩尤他们家在很早以前跟神农氏是一家,只是后来变得强大了,这才分的家。 轩辕他们家以前呢也是神农氏的手下,跟蚩尤一样,也是在神农氏极为盛大的时候被分出去了。 这样的话,事情就很有意思了,蚩尤他们家是九黎族,是东夷族的一个分支。 而轩辕他们族群是西羌族,西羌族的轩辕为什么也曾经是神农氏的部下呢,这是不是说神农氏曾经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统一了华夏大地上的两个强大种族呢? 以上,就是云川最近闲着没事干,产生出来的疑问。 尽管这一段历史距离现在绝对不会超过一百年,不论是蚩尤,还是轩辕都对这件事闭口不提,他们在刻意的跟神农氏保持距离。 或许,这就是野心在作祟吧。 阿布训练金雕失败了,晚上,云川就品尝到了金雕肉煮的汤。 原本,按照云川的想法,既然不能让金雕屈服,就该放人家离开,毕竟,宁折不弯的品质应该好好地尊敬一下,也就是后人所说的敬畏大自然。 阿布明显不这样想,金雕既然不肯屈服,那就是一块肉,自家的肉总是不够吃,那里有把到手的肉给放飞的道理? 巨大的老鹰腿肉不如鸡腿肉好吃,老鹰胸脯上的肉也没有肌肉那么松软好吃。 仆妇们用做鸡的法子制作了老鹰,结果,这味道真是一言难尽。 于是,一条老鹰腿给了阿布,一条老鹰腿给了夸父,一只翅膀给了槐,一只翅膀给了绘,老鹰胸部的肉分给了睚眦跟小鱼人,肚子上的一些肉给了精卫。 云川独自享用老鹰的脑袋跟脖子。 事实上脑袋跟脖子趁着没人看见最后便宜了小狼,云川基本上一口老鹰肉都没有吃。 部族里的人,现在每天吃的东西营养已经比较均衡了,不再是狩猎的人死命的吃肉,种地的人没完没了的吃草籽了。 荤素搭配,再加上少量的桃子粉末的摄入,造成的结果就是族中人现在很少生病。 都说傻孩子天照顾,这句话确实是有道理的,族中的这些人,只要不受外伤,基本上就没有器质性的病变。 他们的身体健康的让云川非常的羡慕,即便是已经到秋天了,大人依旧穿着薄薄的单衣,小孩子们还光着身子到处乱跑,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的不妥。 鱼塘周围的芦苇花开了,这个季节正是芦苇开花的时候,毛茸茸的芦苇花,远看是一片雪白,近看却有各种不同的颜色,有奶白色的,还有淡青色的。 一阵微风吹来,那如细碎的棉絮的芦苇花,便在夕阳下摇荡,放眼望去,好像白色的波浪,周围的树上便漂满白色好似下层霜似的。 在这样的美景中,往往就会出现精卫睚眦,小鱼人他们的身影,他们最喜欢在芦苇丛中狂奔,摇晃那些芦苇杆子,直到芦苇花全部飞到空中,并且连成一片云彩之后,才会靠在一起目送那些芦苇花远去。 纯粹的童真,看的云川羡慕极了,他也想加入进去,可惜,阿布这个已经变成大内总管一样的家伙,却在死命的劝诫他不要去。 云川知道,阿布就是一心一意的要把他塑造成一个神的模样,或许是要把云川塑造成一个他希望中的神的模样。 所以,云川的童真还没有开始,就被阿布给掐死了。 没有了恶邻居,桃花岛的生活就彻底变成了世外桃源的模样,这里的人们虽然没有一分钱,可是呢,他们总能做到自给自足。 他们甚至觉得部族就该把外城门关上,大家在城墙的保护下,就这么自由自在,愉快的活下去。 阿布,云川,现在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把这里的幸福生活记录下来,这一点上,云川比不过阿布,阿布总能把那些野兽,以及牲畜用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简笔画画出来。 即便是一些想象中的东西,阿布也能生动的描绘出来,比如,魑魅魍魉。 云川原以为,这四种东西都是鬼,经过阿布解释之后,云川才明白,这四种东西可以表达的事物有很多,任何超出人们见识范围内的东西,没法子解释的东西,都可以归类到这四种东西里面。 比如,一家四口在睡觉,临睡觉前,女人会习惯性的数一数露在兽皮外边的脚指头,这个时候,魑魅魍魉就会来了,因为她坐起来数的脚指头,与她躺下之后数的脚指头数目总是对不上。 这就太恐怖了,自家的被窝里一会多一个人,一会少一人,谁能受得了这个? 于是,数不对脚指头的妇人,往往就会哭整整一个晚上,她觉得自己家就要失去一个人了。 往往这个时候就会把男人吵醒,暴怒的男人就会打这个女人一顿。 “族人们目光短浅,见识少,没见过的东西,往往就会让他们感到害怕,现在,我把他们没见过的东西画下来,他们看过这些图画之后,就不会害怕的那么厉害了。” 云川翻看了阿布绘制的那些石板画,说真的,好多东西就连云川都没有见过。 其中有一只足足有一尺长的人面蜘蛛,就让云川非常的疑惑,他不觉得这是现实生活中的东西。 “这叫山蜘蛛,听说最大的有车轮那么大,它们最喜欢用自己的丝把人捆绑住,然后拖回洞里慢慢吃。 我听轩辕部的人说过这东西,说轩辕在山里走,有一只山蜘蛛,垂下的丝像是一匹布,将要触到轩辕的时候,他弯弓将蜘蛛射退了。 那只山蜘蛛就像车轮那么大。他将蛛丝割下几尺长,收藏起来。 部下将士如果打仗受了伤,剪下方寸大小贴上,血立刻就止住了。 对了,族长,你要记住,你的衣服领子里有一条山蜘蛛的丝,是我花了大价钱从轩辕部的人那里换来的,就怕你受伤了没法子治伤,我就弄了一块让仆妇们缝制到你的衣服领子去了,遇到危险的时候,要记得拿出来用。” 云川吃了一惊,立刻伸手去摸自己的衣领,果然,衣服领子里有厚厚的一层东西。 他二话不说就撕开衣领,把那一块山蜘蛛丝拿出来观看,很害怕蜘蛛丝上沾染了山蜘蛛的卵,趁着他睡着之后孵化出来,然后再排着队钻进他的耳朵里。 阿布以为云川是惊喜,哪里知道云川是惊吓。 云川眼前的东西就是一片蜘蛛丝,还是一片被人粘成一个长条的蜘蛛丝,这东西看起来灰啦吧唧的,连弹性都失去了,依靠这东西真的能止血? 自古以来很多动物消失了,灭亡了,有很多云川不认识的动物这非常的正常,可是,像山蜘蛛这种东西还是超出了云川的理解范畴。 阿布走了之后,云川就把那块蜘蛛丝给丢进了火塘里,一阵焦臭味道传来之后,那块蜘蛛丝很快融化成了一团,其中并没有什么神异的事件发生。 今天晚上跟睚眦,小鱼人约好了要去抓水獭,所以,现在就要睡觉,云川瞅瞅窗外忙碌着翻晒咸鱼,腌肉的族人,就打了一个很大的哈欠,倒在新的水獭皮地毯上,盖上一件水獭皮,枕着一个用羊羔皮加麦草缝制的枕头,呻吟一声,就闭上了眼睛。 见云川睡了,小狼就习惯性的趴在房门口低声咆哮两声,不知道跑去那里的野牛,就会甩着尾巴从房子后边转过来,习惯性的倒在已经被蹭的明晃晃的青砖窗户下,慢慢的倒腾着嘴巴,回味刚才吃下去的秋草。 月亮刚刚升起来的时候,睚眦,小鱼人,精卫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睚眦准备好了皮兜子,背上了弓箭,小鱼人手里的鱼叉在月光下闪着寒光,精卫背好了自己心爱的竹子背篓,其余几个小家伙也是如此。 云川悄悄地从窗户里翻了出来,踩在牛背上四处看看,没发现阿布的身影。 小狼迈着轻快的步伐从屋子里出来,弄出了好大的开门声。 几个人齐齐的怒视小狼,小狼立刻就夹着尾巴,躲在云川的背后。 幸好,没有惊醒阿布,几个少年人就一起悄悄地向副河道那边摸了过去。 阿布站在窗前,目送他们离开,忍不住摇摇头,族长虽然很聪明,年纪到底还小…… 以前,副河道水流湍急的时候是见不到这种大水獭的,自从主副河道变幻之后,这些大水獭就经常来岛上偷鱼塘里的鱼吃。 这些强盗从来都是成群结队来的,它们不仅仅自己来,还会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来,几只大水獭仰面朝天倒在水面上,还手拉着手,形成一个个小船模样的组合,它们的孩子就在它们父母的肚皮上玩耍,顺便乘坐这艘船来桃花岛上偷东西。 潜伏在水里的小鱼人突然站起来,甩出了手里的渔网,刚才还严整的小船,立刻就散开了,一些被渔网网住,更多的则四散游水逃走。 水獭的皮毛非常得好,即便在月光下还反射着幽幽的光芒,一个站在浅水区里的少年,正举着锋利的鱼叉向一头巨大的水獭狠狠地刺了下去,而那只水獭猛地钻进了水里,从少年的胯下逃脱了。 正文卷 第一一一章舍不得离开你 第一一一章舍不得离开你 那只巨大的水獭潜入水中跑掉了,不论是睚眦的石子,还是云川的弓箭,都被它给躲过了。 它一边向下游逃跑,一边大声的叫着,声音非常的凄厉,且满怀仇恨的意味。 被渔网罩住的几只水獭,在暗黑色的水中不断地游动,如同大老鼠一般想要逃离,最终都被小鱼人,睚眦,云川三人一一打死。 几个人站成三排挡在浅水区里,争取不让任何一头祸害鱼塘的家伙逃走。 从水里把这几头湿漉漉的水獭捞出来丢在岸上,说起来很奇怪,这些水獭活着的时候,它们的皮毛不沾水,可是,当它们死掉之后,立刻就变的湿漉漉的,这非常的神奇。 夸父脑袋上的伤终于好的七七八八了,他站在远处羡慕的瞅着跟水獭作战的云川他们。 如果不是阿布不准许他靠近,这个时候,他一定非常高兴地跟他们一起抓水獭。 刚才,他看的很清楚,有一头大水獭逃走了,不过,这头水獭应该逃不掉的,槐带着一群人守在下游。 云川抓水獭,只想要皮,不要肉,在他的意识中,水獭这种东西跟旱獭一样,都有可能传染瘟疫。 可是,睚眦,小鱼人他们可不这样看,水獭肉肉质鲜美,肥肉多瘦肉少,只要丢进开水里煮一下,放点盐,就是绝对的美味。 如果,再请仆妇们帮忙把这些水獭肉切成小块,穿成肥瘦相间的串,放在炭火上烘烤一下,天啊,肥肉出油脂,浸润了瘦肉之后,撒上盐,稍微放一点芥末,再来一把野蒜…… 他们保证晚上吃完这一顿,明天干活可以一天都不停歇。 平日里这些孩子很听云川的话,即便是让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敢。 可是呢,遇到食物的时候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在他们族长什么都好,也能制作出最美味的食物,就是太浪费食物了,就像今晚抓到的这些水獭,足足有一百多斤,真多的肉,在这些人看来比他们的命都珍贵。 不光是他们几个不乐意把肉丢掉,就连精卫也不同意。 云川见他们几个的吃烤肉的意志非常的坚定,就只好答应,不过,他还是要亲眼盯着他们吃彻底被烤熟的肉,不允许吃生肉。 火堆很快就生好了,都是不容易生烟的好木头,睚眦很快就清理出来了一只水獭,竹签子也被其余的少年们给弄来了,云川切肉的手艺很好,加上他的牙匕在切割肉的时候好像显得更加锋利,切肉的活计就交给了。 就在众人准备让精卫潜回去到大厨房偷一些盐巴跟芥末回来的时候,夸父抱着一堆东西过来了。 哗啦啦倒在草地上,云川定睛一看,果然,各种调料已经齐全了,他甚至还拿来了一些蜜糖。 看着夸父盘腿坐在火堆边上,众人也就无话可说了,云川把木炭拨出来,开始烤肉。 自从云川酿造出来了醪糟,夸父就喜欢随身携带一个很大的葫芦。 每天早上,他都要从仆妇那里讨要满满一葫芦醪糟,时不时地拿出来喝一口。 葫芦放在火堆边上,慢慢的烘烤,这样一会喝起来就是温热的。 虽然制作醪糟的老曲是用云川跟精卫的口水制作的,可是,云川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夸父的口水,所以,醪糟他是不喝的。 小鱼人不知道从哪来掏来了一根粗大的莲藕,随手折断,分给了众人。 云川用刀子削掉莲藕皮,咬了一口脆生生的莲藕对小鱼人道:“这东西哪来的?” 小鱼人道:“是在下游的一个水塘里挖的,多得很,我们以前在大泽生活的时候,主要吃的就是这个东西,自从来到岛上,就不怎么吃了,不好吃。” 云川一把抓住小鱼人的耳朵道:“怎么不早说?” 小鱼人挣脱云川的手大声道:“不好吃!” 精卫,夸父,睚眦他们也纷纷摇头说不好吃,像是在给小鱼人背书。 云川恶狠狠地看着这几个人道:“你们都吃过是不是?” 精卫道:“吃过啊,小鱼人拿给我们吃的,就是不好吃,还发苦!” 云川把自己这根削过皮的莲藕递给精卫道:“尝尝。” 精卫吃了一口莲藕,立刻就欢喜的道:“脆脆的,还有些甜。” 很快,云川的莲藕就被几个人分着吃了,还都觉得好吃。 云川很是无言以对。 在没有食物的时候,莫说是莲藕,即便是树皮草根,虫子也是大家的日常事物。 现在倒好,食物充足了之后,这些人连莲藕都看不上了。 天可怜见,这些天,天知道云川品尝过多少种草,他总想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给族人再多添一样菜蔬。 莲藕他不是没有想到过,不过呢,他在族群周边根本就没有发现过莲花,没有莲花,自然就下意识的以为没有莲藕,就像很多北方人的想法一样,觉得莲藕是南方才有的一种食物。 不过,也能理解,有了肉,有了粮食,谁还会把莲藕当命一样对待呢。 再加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莲藕这东西到底该怎么吃,更加不知道莲子不抽芯子就是苦的。 在他们的印象中,凡是发苦的植物都有毒。 有了莲藕,云川就立刻想念起在湖北吃过的莲藕炖排骨,新莲藕切成大块,跟排骨炖在一起,等熟透了,夹起一块莲藕,咬一口,都能抽出老长的丝。 这还不是主要的,云川更想要的东西就是莲子跟藕粉,当莲藕变成藕粉之后,基本上就是一种主食。 一种产量比麦子,谷子还要高的主食。 云川部如果有了莲藕,有了竹笋,再搭配上粮食,肉食,以及一些菜干,整个族人冬天的膳食,就会得到极大的优化。 云川满脑子都是莲藕的深加工,而面前的这些混蛋们,则吃烤肉吃的不亦乐乎。 直到阿布看不下去了,前来催促云川回去睡觉,众人这才拿着水獭皮,背着水獭肉很不高兴的回去睡觉了。 云川白天睡了一觉,现在虽然觉得困,却还能坚持,把发现莲藕的事情跟阿布说了,阿布说天亮他就组织全族人的去那个水塘里挖莲藕。 云川这才重新睡下。 日上三竿的时候,云川起来了,发现岛上空荡荡的,问过精卫之后才知道,阿布大清早就带着鱼人族,巨人族,以及大量的族人去了小鱼人所说的那个池塘。 听小鱼人说池塘里有鳄鱼,这是巨人族的工作,他们首先要把鳄鱼清理干净,别的族人才好下水挖莲藕。 阿布带人出去了,那么,云川就必须留在岛上,这是他们两个早就约定好的,不到云川部生死存亡的时刻,两人不得同时离开桃花岛。 坐在平台上,桃花岛的状况尽收眼底,砖窑,陶瓷窑,以及铁匠铺子里冒着烟,这些烟柱已经变成了桃花岛上近乎永恒的标志,很多时候,离开桃花岛的族人,只要在遥远的地方看到烟柱,就知道自己的家在什么地方,就会非常的心安。 这些年来,云川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打消野人们的野蛮特性,让他们懂得相互帮助,相互保护,相互爱护。 配养他们同呼吸共命运的归属感。 一个部族,不是一群相互扶持着生存的乌合之众,而应该是一群同呼吸共命运的一个群体。 唯有这样,部族才能永远的存在下去。 在遥远的地方,也突然有烟柱冒起来,云川的脸色顿时就变得很难看。 那里是大河的上游,难道说轩辕他们回来了? 难道说他们已经抗过了瘟疫,开始回归正常生活了? 云川恨不得马上去那边看看。 就在云川心神不定的时候,一声响亮而悠长的鹰呖又在云川的头顶响起。 云川抬头看去,只见两只金雕在桃花岛上空盘旋,一边盘旋,一边鸣叫。 云川冷哼了一声,看来,蚩尤也回来了。 云川立刻就把目光投向河对岸的竹林,竹林里有大群,大群的鸟儿离开竹林,在空中盘旋,久久不肯落入竹林。 一些熊猫带着幼崽也匆匆的逃离了竹林,趁着外城的城门还没有关,连滚带爬的进了外城。 有外人进了竹林。 云川又把目光投向河的另一面,还好,这里很安静,被烧过的黑色大地上,只有很少的几只羊在上面徜徉。 云川下令关闭了城门,在关闭城门之前,也命人点燃了烽火,阿布他们应该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赶回桃花岛。 同时,在外边的族人也会赶回来,见到了烽火,族人们就明白,有敌人来了。 “我不是敌人!”首先出现在云川眼帘的人就是轩辕,这一次,云川没有打开城门邀请他进来喝茶。 “我也不是敌人!”脸色阴郁的蚩尤不久之后也从竹林里出来,跟轩辕一起站在城门前边对城头的云川道。 云川摇摇头道:“你们离开了,我没有占领你们的丢弃的地盘,怎么,你们才回来,就带着人来践踏我的地盘了?” 轩辕沉默片刻道:“瘟疫出现,我的粮食全烂在地里了。” “瘟疫来了,我损失了很多兄弟,也损失了很多的牛。”蚩尤将双手抱在胸前淡淡的道。 云川笑了,指着轩辕跟蚩尤道:“看来,你们不打算跟我用交换的方式得到你们想要的东西了?” 轩辕双眼看着天空,悠悠的道:“我们想要借一些粮食。” 蚩尤也笑道:“对啊,借粮食。” 云川笑道:“我如果不借呢?” 轩辕笑道:“我的人快要饿死了,你借给我们粮食,我们大家就一起活着,你要是不借,大家只好都饿死。” 云川笑了,对早就准备好的绘道:“射死这些家伙!” 绘重重的挥挥手,顿时,城头上的大竹箭就率先飞了出来。 正文卷 第一一二章无聊的战争 第一一二章无聊的战争 云川部制造的巨型弓箭力量很大,可是呢,速度就慢下来了,尤其是在竹箭飞出五十米之后,速度就更慢了。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可以用自己的武器将飞过来的竹箭斩落。 当然,云川之所以会用竹箭射击他们,警告的意味远比诛杀的意味来的强。 自从竹箭射出之后,就表明,云川不再与轩辕跟蚩尤部落是睦邻友好部落了,而是敌人。 轩辕击落了一根巨大的竹箭之后,举着青铜剑对云川喊道:“我对你的部族没有觊觎之心,我只想要粮食。” 云川道:“想要粮食你可以用交换的方式,而不是用武力威胁,这里的粮食有,但是,每一粒粮食都是我们的族人辛苦劳作得来的,我不能白白送给你,因为,这没有道理,同时,你并没有与云川部积攒下足够多的交情,可以让我们放弃那些粮食,白白的赠送给你们。” 轩辕将手中的青铜剑的剑尖落在地上,双手扶着剑柄再一次对云川道:“那么说,你现在开始相信刑天部了?” 云川摊摊手道:“没办法,刑天部自从与我交换东西以来,给的从来都是高价!” 蚩尤猛地抬起头看着云川道:“你确定不是因为大河改道,才改变主意的?” 云川点头道:“没错,就是这样,我很确定,不论是你,还是轩辕,亦或是刑天,对我们云川部都是有想法的,以前,大河用自己的意志命令我不得不与你们交好,现在,大河改变主意了,我只好选择与刑天部交好。 这一切都是天意,如果有一天,大河又改道了,我们再好好地一起相处也不迟。” 蚩尤被云川毫无羞耻感的话给刺激的不怒反笑,用手里的青铜战斧指着云川道:“你觉得那个时候,还有这样的可能吗?” 云川笑了,同样用短剑指着蚩尤道:“只要我还有利用价值,我想,到时候我们一定会成为亲密无间的兄弟的。” 轩辕眯缝着眼睛盯着站在城头的云川,那个昔日里总是对他表现得有些恭敬的人,如今已然变得不可理喻了。 他不再废话,挥挥手,就有人从山脚处的隐蔽地方跳了出来,举着竹盾向云川部的外城扑了过来。 同样的,竹林里也杀出一队人马,如同一股黑色旋风,嗷嗷叫着向外城扑过来。 云川目不转睛的看着冲上来的敌人,槐在他的耳边轻声道:“让他们再靠近一些。” 云川点点头,就对轩辕大喊道:“你如果现在离开,我们之间依旧可以交易。” 轩辕摇头道:“我们很缺粮食,从你这里拿是最快的一种解决饥饿的一种方式。” 云川大怒道:“那就去死吧!” 话音刚落,率先冲到木头城寨跟前的敌人脚下一软,扑通一声就掉进了深深地陷阱,而陷阱底下,插满了尖锐的竹钉…… 冲击城寨的人群被这道陷阱拦住了去路,而城头的槐,却已经下令,松开简易投石机的绳索,于是,乱石暴雨一般的砸了下来。 很明显,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的人,都练习过如何抵挡投石机的战策,他们齐齐的将竹盾高高举起,最底下一层的人举着竹盾蹲着,中间一层举着竹盾站着,另一群人居然站在伙伴的身上,再给两层竹盾上面添加一层倾斜的竹盾,如同房顶一般保护着竹盾下的人。 乱石砸落,砸开了第一层竹盾,这一层竹盾就像是纸糊的一般纷纷碎裂,而那些站的高的战士,也纷纷被石头砸的头破血流,即便是这样,他们的身体倒在第二层竹盾上,用肉体为其余的同伴制造一线生机。 云川看到了这么惨烈的一幕,就转过头去,但是,槐却像是没有看到那些人的惨状,依旧在不停地挥手,让武士们继续松开投石机将更多的石头从城头丢出去。 看到这边的战事没有预料中艰难,绘就转身离开了,按照以前跟族长,阿布他们讨论的结果来看,河道上应该有敌人过来了,否则,轩辕,蚩尤不会故意让这么多的人前来送死。 轩辕即便是在上次生气离开的时候,依旧在试探用竹筏,钩锁登上挑花岛的可能性。 现在,或许轩辕跟蚩尤两人会选择从河的那一边对桃花岛发起进攻。 就在今天早上,他们发现,陆地上强悍的夸父族,水中精悍的鱼人族已经离开了部族,去下游清理一个大池塘去了,所以,轩辕,蚩尤,才想着突击桃花岛一次,如果这次得逞,今年过冬的食物缺口就会大大的缩小。 云川部的富庶,以及云川部族人每日里食用的食物,才是让轩辕,蚩尤怒火万丈的原因。 凭什么一个小小的云川部就能吃饱穿暖,活得其乐无穷,为什么他们这两个强大的部族却在瘟疫的围剿之下,狼奔豕突的逃离自己刚刚建设好的家园,去荒野里当野人。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云川一个人独占了可以肉白骨,活死人的神泉,眼看着他们的族人死的痛苦不堪,却不知道拉他们一把。 无数的仇恨积累到极点之后,他们终于在族中不再有人病死,以为瘟疫已经过去了,就想趁着云川部人手出门去采集,而乘机偷袭一次。 他们不知道的是,云川部因为食物充足的原因,早就专门分出五百名身体强悍的族人来充当职业武士,这些武士中,有巨人族,有鱼人族,自然也有数量众多的人族。 他们平日里会参与巡逻,狩猎,甚至是种田,却从来都不会承担采集的任务。 他们平日里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远离桃花岛,即便是出门狩猎,也只是一小队,一小队的出去。 他们的任务非常的明确,就是保卫桃花岛,保卫自家的家园。 而统领这些人的首领,就是在云川部从来都不显山不露水的槐,与绘。 城外的工地上已经被鹅卵石给覆盖了,在鹅卵石下,铺着厚厚的一层尸体,即便轩辕他们的盾阵用的非常好,可是,人的身体毕竟是肉做的,而云川这边的石头却多的数不胜数。 盾阵能抗住一波石头攻击,勉强能扛得住三波石头攻击,当石头攻击无休无止的时候,就算是铁人,也会被这些人头大小的石头砸的稀巴烂。 更不要说,轩辕,蚩尤参与正面攻击的人手还不到两百。 无论如何,云川都不会给轩辕,蚩尤他们近距离混战的机会,如果战争真的沦落到需要肉搏的时候,云川就一定会果断的带着族人离开桃花岛,丢掉桃花岛。 他宁愿带着族人筚路蓝缕中再开拓一个世外桃源,也不肯让这些相信自己,尊敬自己的族人死在青铜刀剑之下。 轩辕,蚩尤正面发起进攻的人,活着回去的不到十个人,更多的人则被石头砸的骨断筋折,倒在石头下边奄奄一息,至于掉进陷阱的那一些人,已经好久没有声音传出来了。 “你可以把受伤的人都带回去,我给你这个机会。” 云川终究不忍心听到那些人的惨嚎,冷静的对轩辕,跟蚩尤道。 面对满地的尸体,轩辕视作不见,只是说话的声音低沉了很多。 “我们迟早会攻下你的这座岛。” 云川点点头道:“这一点我相信,不过,你要做好死掉一半族人的准备。” 说完之后又对蚩尤道:“你应该欠我一个解释,蚩尤,你来告诉我,为什么你的狼头盔兄弟在明知道自己已经沾染了瘟疫,还要带着珍贵的货物来找我们交易呢?” 蚩尤冷冷的道:“我走的时候,忘记给他们留下粮食了,他们想要活着,就只能拿祭坛上的青铜器找你交换粮食。 说起来,还是你占便宜了不是?一袋粮食一件青铜器,好大的便宜啊。 如果你不想着占蚩尤部的便宜,如果你不拿走沾满尸水的青铜器,谁能害的到你? 怎么,你的族人也死伤惨重吗?哈哈哈哈……” 云川点点头道:“死了一个!” “这不可能!”蚩尤暴跳起来,用脚踢飞了几块滚到他脚下的石头后,又平静了下来,盯着云川道:“我知道了,你有一座能让死人活过来的神泉!” 云川摇摇头道:“神泉谁都可以去,槐当初发现神泉的时候是跟着大象找到的,你们如果想要知道神泉在哪里,就该跟着我们去治伤的人去那里,我从来没有阻拦过你们。” 蚩尤道:“你该告诉我们的。” 云川大笑道:“既然是神泉,自然就会有神的规矩,我在发现瘟疫的第一时间,就让部下带着病人去了神泉,我以为你们会跟着去。没想到你们害怕瘟疫害怕到了一刻都不敢多待的地步。 一个胆小懦弱的人有什么资格进入神泉,获得神的眷顾? 蚩尤,继续派人来攻城吧,你的受伤的族人已经把血流干净了,继续派人攻城吧,不要期望你的人能在另一个方向有所收获,我告诉你们,他们只会死的比你这边更快。” 正文卷 第一一三章他们是来送人头的? 第一一三章他们是来送人头的? 一支箭穿透了绘的竹盾,又穿透了他的肩膀。 绘没有立刻拔箭,这样就不会流多少血,他的心情很稳定,暗自揣摩,这样的伤势躺在温泉里多久能痊愈。 仔细想过之后,他觉得有个七八天,伤口就会好的差不多了。 所以,他就再次勇敢的站在城墙后面,瞅着那些站在竹筏上的人。 射了他一箭的人是力牧。 这个仇绘打算记下来。 “投石机给我放!” 绘大声的吼叫着,于是,他的左肋又中了一箭。 这一箭也没有立刻要了他的命,只是让绘变得恼怒起来了,他不怎么喜欢躺在温泉里,这两箭让他必须在温泉里跟一头野猪,或者是一头老虎共同沐浴十天左右,这才是真正要了他的命。 如果再运气不好一些,跟两头大象挤在一起共浴,这日子简直就没办法过了。 桃花岛上的防御工程,从来都没有高精尖一类的东西,就是依靠凶猛的火力无差别的打击对方。 而竹子制作的投石机,简直就把这种覆盖式打击发挥到了极致,反正,大河边上,最不缺少的就是鹅卵石。 河里下起了鹅卵石暴雨,那些竹筏上伸出来一个个钩子,想要冒着石头雨靠岸。 这样的做法无疑是非常惨烈的,竹筏只要挨上一块大石头,就会被砸的散开。 就在水中,还隐藏着一群对轩辕部无比仇恨的鱼人,小鱼人的妈妈自从给小鱼人生了一个妹妹之后,基本上就等于放弃了族长的权力,现在,她又成了统领鱼人族武士的首领。 别看她在岸上表现得很蠢笨,可是,进入水里之后,所表现出来的杀性,即便是云川也看的触目惊心。 只要是跌入河水里的人,基本上冒气一团血污之后,人就不见了。 力牧已经顾不得再对那个勇敢的云川部的武士首领下手了,一个接连中了他两箭的人,还敢把身子从城墙后边冒出来,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预料了。 首领都这样勇猛,其余的武士们也纷纷从城墙后边冒出头来,向经过的竹筏猛烈的射击。 头上有石头雨,水中有能杀人的鱼,侧边还有密集的箭雨,就如同云川所说的那样,在这里靠岸,基本上没有可能。 落水的人越来越多,力牧发急,呼啸着向水中射出了两支箭,再用青铜盾格挡开两块石头,至于腿上中的那一支箭,他已经不在乎了。 直到现在,一百多艘竹筏,还没有一艘竹筏能够靠岸。力牧奋力投掷出一个钩锁,钩锁抓住了一个树桩,力牧大喊着让部下举着盾牌帮他抵挡落石,以及羽箭,自己双臂用力,猛地扯着钩锁,让竹筏迅速的向岸边靠近。 眼看着竹筏就要靠岸了,他脚下的竹筏却毫无征兆的散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一般的女人,正冲着手忙脚乱的力牧狞笑。 力牧趁着竹筏还没有彻底的散开,抓住一根粗大的竹子,狠狠的向河底捅了下去,竹子落在何地的岩石上,直立起来,力牧撑着竹子就像城墙上飞纵。 一块平飞的石头砸中了力牧的上嘴唇,力道非常大,他觉得自己上面的一排牙齿已经飞走了不少,剧痛让他的力气迅速失去,飞跃了一半,就掉在了怪石嶙峋的河岸上,听到“喀嚓”一声响,力牧心中顿时大叫一声——完蛋了。 绘眼看着力牧掉在乱石堆上,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自己挨了两箭,只要撑到战争结束,族长一定会派人送自己去温泉里疗伤的,再过一些时候,自己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好汉。 可是,掉在石头堆里的力牧就不一样了,只要看看他那条弯折成奇怪角度的腿就该知道,这家伙无论如何都完蛋了。 就在绘一边痛苦,一边高兴地时候,他忽然看到几艘竹筏从大河下游溯流而上。 站在最前边一艘竹筏上的人正是夸父,他将手里的铁锤与铁盾敲击的咣咣作响,似乎迫不及待的就要加入到战团里。 小鱼人早早就跳进了河里,逆水而上,速度远超竹筏溯流而上的速度,当一艘没有来得及靠岸的竹筏与他接近的时候,他从水面上立刻消失,转眼间,那个捆绑的非常结实的竹筏立刻就散乱成了竹子,竹筏上的人跌落水中,就被更多大大小小的鱼人缠住,按在水里淹个半死之后,再丢到岸上,用树藤捆起来。 绘哈哈大笑着不断地命令自己的部下继续向河面上丢石头,原本平静的河面上就暴起无数白色的水花,石头落进水里,强大的力道立刻就被河水给抵消掉了,晃晃悠悠的落进何底,而在水中潜行的鱼人们则对这样的石头视若无睹。 “我的人回来了。” 面对不肯再派人前来送死的轩辕,蚩尤,云川也表现的非常平静,他们两个既然觉得把自己这个族长拖在这里对他们有利,云川也就无所谓了能把他们两个拖在这里的对他来说更好。 反正,在打仗这回事上,他是不成的,而轩辕,蚩尤两人,才是他们族群中战力最强大的两个人。 “我们走!”轩辕也得到了同样的消息,至于一直盯着天空中金雕看的蚩尤,显然知道的更加清楚。 “我们走!”蚩尤按住了一心想往城门跑的熊猫阿吉,转头就走。 云川又道:“被我抓住的人,以后就是我的人了,这一点两位没有意见吧。” 轩辕冷笑一声道:“你能带走算你本事!” 蚩尤也跟着大笑道:“我的兄弟都是铁骨铮铮的好汉!” 云川摇头道:“不见得!” “你可以试试!”蚩尤怒吼一声就催动熊猫阿吉向竹林走去。 “轩辕,你真的不要那些受伤的部下了吗?”云川大声吼叫道。 “蚩尤,你可以带走他们,我保证不丢石头了。” 轩辕的脚步停顿一下,转过头看着云川道:“回到族里,他们也没法子活,你粮食多,又有神泉,照顾好他们,算我欠你的,如果他们愿意跟着你,我会把他们的妻子,孩子送过来。” 云川点点头道:“好,一言为定!蚩尤,你怎么说?” 蚩尤怒吼一声道:“蚩尤部没有投降的软蛋!” 云川就笑眯眯的对守在身边的槐道:“好的,你记住蚩尤族长的话,留轩辕部人一条命,将蚩尤部的人统统杀光。” 云川的话音刚落,战场上原本此起彼伏的呻吟声,顿时就少了一半。 轩辕不舍得回头看,最终长叹一声,就向大河上游走。 蚩尤僵直的站在原地良久,最后凄凉的大吼一声,就催动不情不愿的熊猫阿吉进入了竹林。 他们走了,战争也就结束了,这场战争开始的非常突然,结束的也非常匆忙。 战争以不愿意继续扩大伤亡的轩辕,蚩尤的失败而告终。 就像云川说的那样,这两个部族联合起来不是拿不下桃花岛,而是不值得。 拼着损失一半战力的代价拿下桃花岛,轩辕损失不起,蚩尤更加损失不起。 既然战争的手段在云川部面前失效了,那么,和平自然就会降临。 外城这边受伤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被竹箭造成的伤害,竹箭的杀伤力其实很有限,尤其是在武士们都穿上了竹甲之后,杀伤力就更弱了。 所以,除过六个被射中咽喉跟眼睛,头面的人,其余人的伤势不值一提。 可是,外城下边那些被石头砸过的人,就很麻烦了,他们绝大部分都骨折了,而云川根本就不会治疗骨折,或者说,这个时代的人就不会治疗骨折,轩辕门下大名鼎鼎的岐伯,也没有治好力牧肩膀上的骨伤,别人就更不可能了。 云川自然不会把蚩尤部的人杀掉,该杀掉的是蚩尤。 抱着有什么用什么的原则,云川还是亲自出手帮他们治疗骨折病。 他能做的就是把弯折成九十度的手臂再捋直,再用木板把胳膊夹住绑起来,就成了,胳膊伤了的人这样治疗,槐很快就把腿部受伤的人也这样治疗了,至于脑袋被砸烂且有严重脑震荡的人,那就只好抬起来丢到一边静养,活下来是运气,死掉了算他倒霉。 当然,那些肋骨骨折,脖颈骨折,脊椎骨折的人也是如此处理的,不是不管他们,而是因为没办法。 阿布跟在云川身后,亲眼看着云川一个个的检查了那些伤兵,就低声问道:“怎么样?” 云川笑道:“至少,这一次他们两个没有派沾染了瘟疫的人过来祸害我们。” 阿布冷笑道:“谅他们也不敢,瘟疫是神对人的惩罚,一介凡人想要使用神的手段,那是找死!” 云川瞅着阿布突然笑道:“你就不觉得我也是一个凡人吗?” 阿布正色道:“轩辕一年之内长大的事情我没有亲眼看过,可是,你一年之内长大的事情,我至少看到了一小半。” 云川大笑道:“所以,我是神,而轩辕,蚩尤都不是?” 阿布认真的道:“这世上只有族长一个人是神,一个真正的神!” 正文卷 第一一四章会写名字方能成人 第一一四章会写名字方能成人 云川算了一下,外城这边的战斗,轩辕跟蚩尤两人给他留下了三十二个人,属于轩辕部的人有二十个,属于蚩尤部的人只有十二个。 当初他们两部发起攻击的时候,人数是一样多的,现在之所以出现这样人数不均状况,轩辕部的人很显然更加适合战场一些。 不过,这辆帮俘虏们的心情就完全不一样了,轩辕部的人有些冷若冰霜,而蚩尤部的人则完全是一副心如死灰的模样。 轩辕部的人依旧对他们的首领满怀爱戴之心,而蚩尤部的人则是一副死了算球的死狗模样。 对于这样的状况,云川一点都不惊讶,毕竟,轩辕在临走前的那一番发言,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感动。 而蚩尤临走前的那一身哀叹,就是希望他的兄弟们全都死了算球。 绘这边的收获就很大了,骨折的俘虏只有力牧一个,因为骨折的俘虏在掉进水里的时候就被淹死了。 在听说力牧射中了绘两次,云川就命人把力牧丢河里淹死算了,却被受伤严重的绘给拦住了。 他说,他想要力牧! 虽然云川不知道绘为什么想要一个腿部严重骨折的力牧,最后,还是答应绘,把这个人给了绘,至于绘要对力牧干什么,云川不想问,也不想理会。 其余的人都是鱼人们抓来的,一个个除过喝了很多大河水之外,没有什么大碍。 也不知道那个母鱼人是怎么想的,她居然请木匠给这些人制作了一只很大的木头鞋子,再把这只足足有两尺长的木头鞋子套在俘虏的脚上,最后用木头楔子楔死,于是,这些人原本还桀骜不驯的人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个行动迟缓且可笑的人了。 阿布看了之后,觉得这样做很浪费木头,就改进了一下这种鞋子,在一根木头鞋子上挖了两个洞,所以,一个木头鞋子两个人穿,这一下,他们的行动就更加的迟缓了。 轩辕,蚩尤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来。 云川部把那个大池塘里的莲藕全部挖回来之后,也不见他们来。 云川开始以为轩辕会让嫘跟嫫母前来索要那些俘虏,结果,她们两个都没有来。 云川还以为蚩尤没脸来看他,可能会派大巫过来索要俘虏,结果,大巫也没有来。 当河面上起了一层青雾的时候,云川就知道,冬天来临了。 骨折的俘虏终究有一半人死于伤口发炎,云川把他们的尸体烧成灰,派人送去了两边的交界处,隔了几天再去看,那些骨灰消失了。 有了一百多个健康的俘虏,桃花岛上的城墙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高。 虽然干活很累,但是,在食物上,云川并没有苛待这些人。 每天仆妇们就会用巨大的陶锅熬制出好几锅糊糊,别看这些糊糊的味道不好,实际上营养很充足,里面不但添加了很多盐,还有咸鱼,咸肉的边角料,更有一些谷子,糜子,高粱,再加上前年储存下来的腌酸笋没有坏,最终凑成了这么一锅糊糊。 第一次吃这样的食物的时候,俘虏们非常的惊奇,这样的食物即便在他们的部族,未必都能吃到。 在桃花岛,这样的上等食物就这么轻易地给了他们。 他们一直都很好奇,很想知道云川部的族人们到底吃的是怎样美味的食物。 之所以这样想,完全是因为仆妇以及监工们对他们正在吃的美食表现出来了极大的不屑之意。 还不仅仅是大人们对他们吃的食物不屑一顾,就连嘴巴最馋的孩子们也对他们吃的食物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于是,他们想要知道云川部族人到底吃什么的好奇心就更重了。 云川坐在一张油光水滑的水獭皮上,从精卫手中接过一杯热茶,喝了一口之后,就对阿布跟睚眦,小鱼人道:“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那就不能被称之为人!” 阿布恭敬地道:“我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说完,就用树枝在一个沙盘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阿布! 阿布写的正楷字很好看,横平竖直的,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些观赏性。 精卫也马上在自己的沙盘上写下了精卫两个字,虽然歪歪扭扭的,也能勉强认出来。 小鱼人先是冲着睚眦嘿嘿笑了一声,然后就用自己不适合写字的那双大手,写下了鱼人二字。 只有睚眦愤怒的丢下手里的树枝,带着哭腔道:“他们的名字都很简单,为什么到我的时候,名字就会这么难写?” 阿布见状顿时一巴掌就抽在睚眦的后脖颈子上,怒道:“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你居然不高兴,好好写,今天要是写不出来,我就剁掉你的手!” 云川瞅着一脸幸灾乐祸模样的鱼人道:“其实啊,你写的并不是你的名字,而是你部族的名字,所以,我准备再给你起一个名字。” 小鱼人惊恐的看着云川,而刚刚还在大哭的睚眦立刻就不哭了,满怀希望的瞅着族长,希望族长给小鱼人起一个跟他的名字一样难的名字。 云川想了一会对阿布几人道:“《北次三经》云:“又东北二百里,曰龙侯之山,无草木,多金、玉。决决之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其中多人鱼,其状如鱼,四足,其音如婴儿,食之无痴疾。其名曰:赤陵。” 云川说罢,就在小鱼人的沙盘上写下了赤陵二字,小鱼人眼巴巴的看着云川,而身边的睚眦早就笑出了声。 命精卫监督这两个小笨蛋去熟悉自己的名字,云川与阿布则离开房间,来到了平台之上。 “族长,能把这些人留下来当做劳力,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云川笑着道:“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还是因为这些人吃的东西简单,好养活,还能干活?” 阿布连忙道:“修建城墙这件事太耗费族人了,我希望能让族人从艰苦的修建城墙的事情中解脱出来,去为部族弄来更多的食物。 等天气暖和的时候,族长不是还要在河的那一边种植大量的稻子吗?我们的人手可以用在这上面。” 云川摇头道:“这些人不能永远的都干这样的活计。” 阿布不解的道:“为什么呢?” 云川指指自己,又指指阿布道:“你没有发现我们的长相其实差别不大吗?都是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那些人也是!” “可是,他们是敌人!” “他们不是敌人,而应该是我们的伙伴,我们的族人,阿布,你觉得是老虎多,还是我们人类多?” 阿布想了一下道:“老虎多!” “你觉得是野狼多还是我们人类多?” 阿布低声道:“野狼多。” “那么,鳄鱼呢?” “鳄鱼多!” “老虎从生下来到能吃人需要多少年?” “三两年!” “野狼呢?” “三两年!” “我们人类呢?” “至少十个寒暑!” 云川点点头指着那些在寒风中抗石头修建城墙的人道:“十年,才能勉强自立,在这十年中,他们需要经历多少艰难困苦才能活到这么大。 因此,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弥足珍贵的,他们现在之所要干这些重活,要吃我们不吃的那些食物,原因在于他们需要赎罪,为他们伤害了我云川部赎罪。 一旦他们赎罪完毕,我们就不能再这么对待他们了。” 阿布沉思良久才道:“族长,到时候要把他们还给轩辕,蚩尤两部吗?” 云川笑吟吟的道:“我其实是不想还的。” 阿布脸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道:“我也不想还,我还想让他们继续帮我们修建城墙呢,既然让外族人帮我们修建城墙不妥当的话,族长以为,我们自己的城墙自己族人修建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吧? 最多,让他们跟我们吃一样的东西就是了。” 云川笑道:“想要把他们变成我们的族人,并不容易啊。” 阿布胸有成竹的道:“族长,其实也不难!” 云川哈哈一笑,推一把阿布的肩头道:“那就去做!” 阿布笑呵呵的离开了,云川不知道阿布会怎么做,不过呢,他觉得阿布现在已经很聪明了,应该能办好这件事。 随即,他也站起身,来到精卫,睚眦,赤陵三人的桌子前边。 睚眦吐着舌头,用手掌抓着木棍,用尽全身力气,这才在沙盘上写下了目厓目此四个歪歪扭扭的大字,然后抹一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对精卫道:“我学会了。” 精卫趴在沙盘上看了半天才道:“不像!” 睚眦一把丢掉树枝大叫道:“我已经很努力了。” 赤陵此时也用睚眦的方法写完了赤陵两个字,同样在寒风中抹一把汗水,抬起头对精卫道:“不会写自己名字的人,真的就不配当人?” 云川温柔的声音从他们的背后响起。 “很早以前,我们那个时候还不能叫做人,跟猴子很像,直到有一天,有一只不一样的猴子突然站起来了,那个时候我们就跟猴子有了一些差别。 可是,这个时候呢,我们依旧吃生肉,喝生血,直到有一天有一只不一样的猴子看到了被雷电击打在大树上生出来的火,就拿着自己的肉放在火上烤,然后,我们就跟野兽有了彻底的分别,再后来,我们学会了使用各种工具,学会了穿衣服,学会了盖房子,学会了很多很多事情之后,我们就成了人类。 我们如果想要真正的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我们就要不停地学习,比如会写自己的名字!” 正文卷 第一一五章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第一一五章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智慧的获得从来都是一件代价高昂的事情,自古以来就没有便宜过。 而且没在这件事情上,个人努力与金钱投入同等的重要。 且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 阿布当年连结绳记事都弄不好,现在,这家伙在算学一道上仅仅次于云川。 偌大的桃花东岛上有多少人,有多少牲畜,有多少亩地,有多少作坊,有多少工具,有多少粮食统统都装在他的心里。 而且,在调配生产的时候,他还学会了把这些生产物资统合起来,最后进行有效的分配。 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至少,云川是没耐心做这些事情的。 当云川在草籽中挑挑拣拣,寻找自己熟悉或者认识的植物种子的时候,阿布已经来到了俘虏们中间。 一根鸡腿,一碗添加了蜜糖的醪糟,一柄锋利的小刀,以及解开脚上的木头鞋子,就是他今天的武器。 回想一下云川以前是怎么收服槐,绘这些人的,阿布,就对收服这些野人有着足够的信心。 他先是用鞭子惩罚了几个偷懒的俘虏,然后,语焉不详的又奖励了几个表现很好的俘虏,做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就离开了。 他记得族长曾经说过,这个手段叫做挑拨离间,也叫分化。 果然,他才走开,很多俘虏都开始怒视那些获得好处的俘虏,这就导致这些被仇视的俘虏感觉不到鸡腿,醪糟的香味了,而那几个被放开木头鞋子的家伙,则恨不得让阿布重新给他们套上那条使他们痛苦地鞋子。 斗殴是从晚上开始的,一群人殴打少数的几个人,下手很重。 天亮的时候,昨天白天被阿布奖励的人,能爬起来的只有两个人。 阿布看到了这个场面之后,就下令惩罚所有还穿着木头鞋子的人,惩罚的很重,一整天,这些人需要在没有食物支撑的条件下,修建更多的城墙。 一天下来,那些接受惩罚的人依旧精神饱满,且充满了质朴的荣誉感。 结果,第二天,他们依旧没有食物,阿布还告诉他们,如果在今天不能修建足够多的城墙,那么,即便是明天,也不会有饭吃。 就在这些人饿着肚子修建城墙的时候,那些被他们打伤的同伴却获得了很好的照顾,有吃,有喝不说,还能待在温暖的屋子里的看他们干活。 等这些又累又饿的人终于忙完一天之后,终于吃上了饭食的时候,他们又发现,又有一些干活很努力的同伴,被送去了一个大竹楼里,跟先前被他们殴打的人住在一起,吃那种一看就非常美味的饭食。 云川的早餐非常的丰盛,有牛奶,有鸡蛋,还有一块面饼。 牛奶来自于三头母牛,它们现在都刚刚产过小牛,整日里能分泌出很多很多**,然后,云川就把这些多余的奶拿来喝了。 桃花岛上的牛全部都是野牛,这种野牛在云川看来更倾向于后世的水牛。 他现在很希望这些牛能永远产出牛奶,可是,根据阿布得来的情报说,等牛犊子能吃草了,这些牛就不产奶了。 想要一直喝牛奶,就要不停地让这些母牛怀孕,不停地产出牛犊子,这样,才能不停地有牛奶喝。 好吧,这个过程很要命,野牛的产子率很低,尤其是在被人圈养之后,就好像对传宗接代不怎么感兴趣了。 之所以会有三头母牛怀孕,都是小野牛的功劳,这家伙在第一次发情期,就为部族贡献了三头小牛犊,以及云川喜欢的牛奶。 牛奶很多,所以,睚眦,赤陵,精卫他们也有的喝,同时,族中一些身体弱小的孩子,也能分到一些。 牛奶这些孩子可能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牛奶中有蜂糖,这才变得受欢迎起来。 族人们把喝奶这件事当成族长的一种私人爱好,觉得也不错,只是,他们自己是绝对不喝的。 云川把面饼放在小炉子上慢慢的烘烤,等饼子烘烤的两面焦黄,就递给阿布一块问道。 “你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阿布笑道:“进行的很顺利,他们现在已经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人认为既然逃不掉,就该好好干活,弄一些美味的食物吃也不错。 另外一部分人认为,那些人就是该死的叛徒,应该被活活勒死。” 云川喝了一口牛奶问道:“那一部分的人多?” “目前是相信自己族长会来接他们的人多一些,不过呢,这不是问题,再过一段时间,这部分人就会变得很少。” “你准备如何让他们的坚持消失呢?” 阿布大笑道:“断绝消息,每日都给他们分配很重的活计,让他们习惯于每一天都在忙碌,繁重的活计中度过,让他们习惯于睡醒了就吃饭,干活,然后再睡觉,再吃饭,再干活的循环中,不给他们停歇的机会。 让他们觉得他们的一生都会这样过下去,不敢再生出希望。” “不,不要断绝他们的消息,要不停的告诉他们轩辕,蚩尤两部落最近取得的新成就,要把他们的族群说的无比的强大。” “不行啊,这样他们就会觉得他们的族长会来拯救他们的,再也不可能投靠我们了。” 云川看着阿布,咬了一口酥脆的面饼子笑道:“你不明白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道理。” 阿布的眼睛中又冒出了希望的光芒,他准备尝试一下族长的办法。 目送阿布走了,云川就对睚眦,赤陵,精卫三个学生道:“你们看,智慧就是这么一个传播的方式,我们要善于总结前人的经验跟教训,然后学会继承经验,从教训中学会如何避免伤害。 你们看,今天,我们总结一点,明天我们再避免一些伤害,时间长了,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会越来越多,被伤害的可能性就会不断地减少。 只要我们解决事情的办法多,又避免了被伤害,那么,我们迟早会成为这片大地上最厉害的存在。 来,我检查一下你们昨日的学习成果……” 睚眦,今天又被族长打的很惨,不仅仅是手掌肿了,屁股上多了三条血棱子。 一想到这种伤害还要长久的持续下去,睚眦顿时就觉得人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喜欢跟着夸父去水塘里捕捉鳄鱼,宁愿被夸父当成捕捉鳄鱼的诱饵都可以,只要不坐在族长的屋子里的听族长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他宁可跟着槐,背着竹矛去伏击野兽,哪怕被野兽撵的到处乱跑,也不肯跟着族长一起变聪明。 小鱼人赤陵就很聪明! 他不但可以数到一百,还能写好自己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还跟着族长学会了唱歌。 在小鱼人赤陵看着他屁股上血棱子并且发出鸟叫一般的嘲讽之声的时候,睚眦一把捏住了赤陵的脖子,用很恐怖的目光看着赤陵道:“我记得族长给你起名的那一天说过,只要吃了你,就能治好的蠢病是不是?” 赤陵被睚眦捏的快要透不过气来了,连忙点点头道:“是这样的,族长吃了赤陵能无痴疾。” 睚眦上下打量一下赤陵,抽抽鼻子道:“那就给我吃一点。” 赤陵为难的上下看看自己的身体,然后,果决的朝外边跑,一边跑一边道:“除了屎,别的不给!” 睚眦看着跑远的赤陵,吧嗒吧嗒嘴巴自言自语的道:“傻点就傻点吧,总比没朋友好。” 智慧就是在这种互动中慢慢的就产生了,同时,随着智慧一起产生的还有一些更加复杂的情感。 而人生中,最大的智慧,就是让人类学会了如何选择,如何建立一套新的,属于人类自己的情感体系。 虽然,这种情感体系对于人类的狩猎活动,采集活动作用不到,却是让人成为世界霸主的最终手段。 阿布终究变成了一个玩弄别人感情的高手。 云川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今年,他见到了雪。 前几年的雪也不是没有,只是雪这种东西一直存在于高不可攀的高山顶上。 今年,雪落在了桃花岛上。 不仅仅是云川一个人感到惊讶,岛上所有人都感到惊讶,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雪! 当雪花晃晃悠悠的从高空落下的时候,他们全部躲起来了,只有自己伟大的族长云川,一个人勇敢的走到空地上,张开双臂,让雪花落在他的身上。 雪花很快挂满了族长的身体,就连族长黝黑的头发也变成了白色,就像是一瞬间衰老了,就像是一瞬间,族长的生命就消失了很多,很多。 阿布,大叫着冲进雪地里,站在云川的身边,也张开手臂,接着雪花,他质朴的认为,只要有一部分的雪花落在他的身上,族长就能少接受一些雪花,也少遭受一些伤害。 云川冲着阿布笑了一声,紧接着,睚眦,赤陵,精卫,野牛,小狼,槐,绘这些人也勇敢的走进了雪地里。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这些人,这些动物都走进雪地里的时候,其余的族人也纷纷走进了雪地里。 云川挥舞双臂抖落雪花,对着全族人哈哈大笑道:“下雪了,你们觉得美吗?” 正文卷 第一一六章气候巨变 第一一六章气候巨变 雪花落在地上的时候立刻就融化了。 落在人身上的时候要过一会才会融化。 只有落在竹子上的白雪,才会长久的停留。 至于大河,对雪花只有包容,一旦有雪花落进河里,不论落多少,都不会改变他的本色。 下了雪,族人们身上穿的麻衣就没办法阻挡寒冷了。 所以,云川就命阿布打开皮毛仓库,尽可能的让每一个族人都有一件御寒的毛皮。 阿布,给一部分俘虏分配了皮毛,虽然只是一些破烂的老羊皮,依旧让那些赤着脚,身着破烂麻衣的俘虏们羡慕。 好在,不用干活了。 他们一大群人就挤在一个破烂的竹楼里,把身体藏在干草中相互簇拥着瑟瑟发抖。 事实上,在寒冷的时候,在他们自己的族群中,他们就是这么过冬的,那个时候他们并不会感到艰苦。 可是现在,当别人身上都有厚厚的皮毛御寒的时候,他们就觉得这一次的寒冷根本就无法抵挡。 云川坐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茶,听着远处此起彼伏的嚎叫声,就对阿布道:“不要把他们冻坏了。” 阿布冷笑道:“以前,在他们的部族里,过冬的条件比现在还差,也不见他们叫唤。 族长放心,我们一定会慢慢的消磨掉他们对轩辕,以及蚩尤的忠诚,寒冷不过是其中一个手段。” 云川点点头,指着外边依旧在飘飞的雪花道:“阿布,你知道下雪意味着什么吗?” 阿布摇摇头,在他不算长的生命中,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了雪。 云川喝口茶慢慢的道:“这说明我们这里的天气正在变冷,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冬天太冷,春天到来的时间就会晚,很多不耐寒的植物就会被冻死,很多不耐寒的野兽就会被冻死,我们还要重新调整种植庄稼的时间,还要多储存一些食物好挨过这个漫长的冬天。” “我会让夸父他们离开桃花岛,起外边看看,看看外边是不是已经起了变化。” 云川摇摇头道:“还是不要出去了。严寒对于巨人族也没有那么友好。” “我们就这样缩在岛上,什么都不做?” “猫冬吧,这时候出去容易遭遇抢劫。” 阿布想了一下轩辕跟蚩尤,就点点头,立刻去关闭外城门了。 城门实际上早就被关闭了,一大群因为寒冷的缘故,不想在竹林里待着的熊猫拖家带口的想要进入外城。 如果数量少一些,槐,一定会放它们进来的,可惜,这一次在外城出现了好几百只熊猫,槐,只好提前关闭了城门,不准熊猫们进城避寒。 不过,外城的族人们已经习惯了跟这些熊猫打交道,他们弄来不少的干草,在城外堆积成一个又一个的草堆,熊猫们也很自觉,把自己埋进麦草堆,抱成一团,就打算这样过冬。 它们比那些俘虏们知道满足。 不干活,所以每个人就只能吃汤水,就是汤比食物多的那种糊糊。 没有人抱怨,不干活的时候就应该这么吃,或者不吃。 云川族人都开始吃糊糊了,那么,那些俘虏们吃的糊糊就跟清水差不多了。 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一碗,一碗的往肚子里灌,虽然不能顶饱,却能暖和一些。 这样的饭食吃一两天也就罢了,大雪接连下了三天,这些俘虏就喝了三天的清水粥。 当然,不是所有的俘虏都在喝清水粥,至少,那一部分被阿布表扬过的俘虏喝的粥要比这边的这些人喝的清水粥要好很多。 大雪下了三天,云川就坐在窗前看了三天的大雪。 原本雪片一落地,就会消融的雪花,终于牢牢地覆盖住了大地,大地变成了银白色的世界。 首先倒霉的是鳄鱼,他们往泥巴里钻,往草丛里钻,可惜,这种冷血动物,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基本是就是死路一条。 不听话的夸父走了一遭雪原世界拖回来两条冻僵的鳄鱼,神情并不好看,也没有捕获鳄鱼的喜悦。 因为,按照他的说法,泥塘里的鳄鱼基本上都被冻死了,以后,大家就没有鳄鱼肉吃了。 巨人们满怀悲伤的去泥塘里捡拾鳄鱼尸体去了,回来的时候,他们的收获非常丰厚,甚至捡回来了一头被毛犀。 云川放在窗前的一盆水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冰渣子。 云川用手搅合几下,冰渣子就结成了薄冰。 云川的眉头皱的很紧,以前,这里就不结冰,也就是说,这里的气温急剧下降到了零度。 下雪的时候不算冷,当惨白色的太阳露面之后,寒雾笼罩了大地。 竹楼已经冷得没办法住人了,云川就让族人们将食物挪去了竹楼,让族人们搬进了红宫。 当那些俘虏们听说阿布准备把他们送回轩辕,蚩尤两部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死定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们总能听到轩辕部战胜了那一支部落,蚩尤杀死了多少著名的部落酋长,他们获得了多少,多少的食物,以及武器,他们部落的图腾是如何绽放出新的光彩等等等等。 每一天醒来,他们都觉得自己族长一定会攻下云川部,拯救他们出去,可是,每一天醒来,他们还是要面对艰苦的劳作。 一天,两天没有来,他们就自动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替他们的族长推脱,解释。 三天四天还是没有来,他们之中还是有人拼命的为族长拿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他们迟迟不来的原因。 半个月过去了,大雪落下来了,他们的日子越发的艰苦了,而他们的族长还是没有来。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意识到,自己这群人,已经被他们英雄的族长抛弃了。 人一旦没有了信仰支撑,就成了一堆行尸走肉。 所以,当阿布宣布准备把他们这群不肯投降云川部的人送出岛,让他们各自回归自己部族的时候,俘虏们在破烂的竹楼里抱头痛哭,没有人觉得自己可以在这样的环境里活着回到族群里。 而那些已经明确表示要留在云川部的人,则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糊糊,准备用这些食物来抵御寒冬。 也不知道是谁,抱着阿布的大腿希望能够留在云川部,他还表示自己宁愿在这里修城墙累死,也不愿意回到那个无情无义的部族里去了。 有了一个,就有很多人跟上,片刻时光,这些人统统表示要留在云川部永远都不回去了。 阿布没有说话,只是把这些人脚上的木头鞋子去掉,并提供了好大一锅滚烫的糊糊。 云川的陶盆里面的冰没有继续加厚,而是在大雪停止后的第三天,消融了。 然后,向阳面上的白雪也渐渐消融了,只有阴坡地上还覆盖着白雪。 雪水消融汇集成淙淙的小溪,最后流淌进了大河,大河没有拒绝,只是脸色更加的阴沉,呈青碧色。 俘虏们被解开枷锁之后,就不再干修城墙这样的活计了,而是随着云川部的族人们去野外收集那些被冻死的野兽。 尤其是竹林里一条条的毒蛇,它们被冻得死死的,再无昔日的凶恶模样。 傍晚的时候,阿布清点了人数,少了九个人,对于这个结果,阿布非常的满意。 红宫壁炉里火光熊熊,屋子里散发着一股子松木特有的清香味,云川正在用刀子在一个漂亮的龟壳上刻字。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阿布以及精卫她们极力要求云川在三天后求神问卜一次,问问天神,为什么要下雪。 为什么要让云川部的族人们挨冻。 这话说得其实极度的没有良心,他们并没有挨冻,有兽皮,有火炉,有充足的食物,他们那里挨冻了。 可是,所有人都想让自家的神云川去问问那些专门管下雪的神,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的话语中充满了愤怒…… 龟壳,蓍草,阿布都准备好了,云川在一个风和日丽的白天,将龟壳投入到火中,也点燃了蓍草,片刻过后,蓍草自然熄灭,七根蓍草有三根燃烧殆尽,有一根只是烧焦了头部,其余三根燃烧的程度都不一样。 而龟壳上则被火烧的缺失了一块,还裂开了三道裂纹。 阿布严肃的看着蓍草对云川道:“神是不是说,我们还要更加努力储存食物,神才会让我们继续活下去?” 夸父在一边道:“不是这样的,神一定是希望我们祭祀他,他才会让我们有好日子过?” 云川,看看阿布,再看看夸父,慢悠悠的道:“神说,你们一定要闭上嘴巴,多干活,少说话,否则,他下一次一定会给你们降下冰雹,砸烂你们的狗头!” 阿布,夸父见族长发怒了,就羞涩的低下头,他们也觉得刚才似乎说错话了,神的旨意,应该只有族长一个人知道才对。 云川见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而是目光炯炯的看着他,就叹息一声道:“准备过苦日子吧。” 说完话,就把残破的龟壳与蓍草丢进了壁炉。 正文卷 第一一七章土地交易,古来有之 第一一七章土地交易,古来有之 云川知道,指望夸父办成一件事情,绝对是奢望!!! 现在,他的心痛的厉害,尤其是看到在岛上胡乱爬的鳄鱼们,云川的心就痛不可当。 这些鳄鱼原本被摞得整整齐齐堆放在一间竹楼里,准备等到暖和一些的时候再下手处理。 结果,天气变暖和了,鳄鱼们也活过来了。 醒过来的鳄鱼们自然不会继续保持整整齐齐的模样,轻易地冲破竹楼,进入了桃花岛广阔的天地。 于是,岛上女人们哭,孩子们叫……阿布气急败坏的咒骂着夸父,一边用竹竿阻挡一头大鳄鱼,不让它爬上大平台。 相反的,夸父非常的兴奋,巨人们也非常的兴奋,巨大的身子往下一扑,就压在一条鳄鱼的身上,然后就熟练地掏出绳子,在鳄鱼嘴巴上缠绕几圈,然后就丢在一边,再奋力扑向下一条鳄鱼。 云川很理解夸父的心思,鳄鱼是他们巨人族的主食,先前,他以为所有的鳄鱼都被冻死了,觉得巨人族以后要饿肚子了,这才会感到悲伤。 现在,鳄鱼活过来了,就说明这个世界上的鳄鱼也都活过来了,他们又能愉快的吃鳄鱼肉干了。 这对巨人族来说,是莫大的幸福。 一条鳄鱼的大嘴从云川身后的栏杆位置冒了出来,而云川正在喝骂夸父是个混蛋,连鳄鱼死没死都不知道。 看到这一幕的阿布已经完全被吓傻了,张口结舌的指着云川“嗬嗬”出声,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就在鳄鱼瞄准云川的大腿准备下嘴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扑了过来,用双手掐住鳄鱼的嘴巴,一人,一鳄在地上翻滚几下之后,就撞破了竹子栏杆,掉下平台了。 “精卫啊——”回头看到这一幕的云川撕心裂肺的喊叫,一瞬间,他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一人,一鳄掉下高台之后,依旧在地上翻滚,就在云川从高台上跳下去准备解救精卫的时候,却发现精卫已经用绳子绑住了鳄鱼嘴巴,正骑在鳄鱼背上用拳头砸鳄鱼的眼睛…… 鳄鱼没了嘴巴,也就成了废物,为了躲避精卫的眼睛,只好把脑袋左右摇晃,即便是这样,精卫的拳头还是准确的砸在了鳄鱼的眼睛上,其中一只左眼,已经开始流血了。 夸父终于跑过来了,抓住鳄鱼的尾巴将它提了起来,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这条鳄鱼终于不动弹了。 “我打死你这个蠢货,我打死你这个憨包,我打死你这个光知道吃的混蛋!” 阿布的鞭子雨点般的落在夸父身上,夸父用双臂护住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屈。 “不赖我,不赖我,真的不赖我……” 此时,精卫已经站起来了,正在用麻布擦拭自己小拳头上的血渍,云川在一边上下看着精卫,很担心鳄鱼会咬掉她身上的某一块肉。 “捉鳄鱼,这也不是第一次了。”精卫擦干净拳头上的血渍之后,就冲着云川笑笑,准备继续去捉鳄鱼。 云川一把拉住她道:“你不要去,太危险了。” 精卫奇怪的看着云川道:“狩猎就是这个样子的,不抓住鳄鱼我们吃什么?” 说完,甩开云川的手,蹦蹦跳跳,大呼小叫的招呼睚眦他们继续去捉鳄鱼了。 云川呆滞了好长一段时间,忽然笑了,或许这才是洪荒人该有的模样,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像自己一样躲在高台,等着族人们保护。 于是,在阿布的保护下,云川也去捉鳄鱼了。 总共一百八十六条鳄鱼,阿布的石板账簿上记录的清清楚楚,当最后一条鳄鱼被精卫,睚眦他们从桃树下捉回来之后,鳄鱼的数目终于对上了。 就在云川准备下令,让族人立刻把这些祸害处理成肉干的时候,人群里又爆发出一阵阵欢呼的声音。 云川挤进人群后才发现,睚眦正拿着一条绳子对付一条巨大的鳄鱼。 看着鳄鱼满是锋利牙齿的大嘴屡次擦着睚眦的身体闭合,云川就一阵心惊胆战。 看着睚眦猛地扑到鳄鱼背上,被鳄鱼驮着到处乱爬,好像随时要被鳄鱼咬死,而睚眦这个家伙却总是能在鳄鱼咬死他之前逃离。 睚眦终于绑住了鳄鱼的嘴巴,骄傲的从鳄鱼背上跳下来,一只脚踩在鳄鱼的背上,骄傲的如同一个神。 小鱼人赤陵看到睚眦在人群的欢呼声中洋洋自得,眼睛都红了,猛地跳出来就要夸父再解开一条更大的鳄鱼,好让他也得意一下。 结果,被阿布一巴掌就给抽跑了,阿布不怀疑赤陵在水里的能力,上了岸,就他那双穿脚蹼一样的大脚,以及走起路来跟肥鸭子一样的速度,这时候要是让他捉鳄鱼,跟给鳄鱼喂一只肥鸭子差别不大。 一场事故,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全族人都参与的大型游戏,也给这个枯寂的冬天,增加了很多的乐趣。 阿布最后忘记了惩罚夸父,云川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没有人被鳄鱼咬,就是最好的结果。 不过,捉鳄鱼从此成了云川部最受人们喜欢的体育运动,每天要是不捉一下鳄鱼,吃饭都没有滋味。 随后,云川就发现夸父成了鳄鱼赌场老板,小孩子们想要捉鳄鱼,就要贿赂他,有时候是一颗只有孩子才有的鸡蛋,有时候是一把桃脯,有时候是一颗漂亮的石头,当然,更多的时候是阿布那条恐怖的鞭子。 俘虏们终于从危机中走了出来,虽然天气好的时候还是要干活,不过,除过族长,谁又能不干活呢? 这段时间里,云川做了很多错事,最严重的错事就是烧掉了刑天部附近的那个死亡村庄。 因为恐怖的事实被大火吞噬之后,人们就以为灾难消失了,所以,刑天部的人又回来了,而且开始积极地接触云川部,希望能从云川部借一些粮食。 刑天借粮食跟轩辕,蚩尤两人借粮食的时候完全不同,人家就是单纯的借,不是抢,并且愿意发誓等到族群里的牛生下小牛之后,就还给云川部十头牛。 云川觉得这笔交易可以做,不过不是拿粮食换牛,而是跟刑天部换取河湾地! 在云川原来的世界里,土地非常的珍贵,现在,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一桩土地交易。 人们普遍认为,土地就在那里,拿不走,也毁坏不了,是属于所有人的,只要需要,可以拿来用,或者通过战争把这片土地上原有的人撵走,土地自然就属于自己了。 刑天听到世上居然有如此好事,立刻就答应了,而且还咬着牙要了一个极高的价格——五十袋粮食! 并且刑天愿意为此发誓,从今往后,他,与他的族人将永远不会踏入这片河湾地,同时,如果有人侵占这片河湾地,刑天部有责任帮助云川部驱逐敌人,并且保证神农氏族人也不会进入这片河湾地,从而,这片河湾地将永远成为云川部的领地。 眼看着五十袋粮食被刑天部的人带走,阿布忧心忡忡的对云川道:“族长,族人们想不通。” 云川笑道:“等天气暖和之后,我们把河对岸的河湾地都种上稻子之后,他们就会想明白的。” “我们可以不用给粮食,也能种稻子。” “阿布,你不明白,给了刑天部五十袋粮食之后在河湾地种稻子,跟不给粮食自己种稻子,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有什么不同呢?” “刑天部的人不会来骚扰我们,不会来抢夺我们的稻子,毕竟,他们发过誓言的,你觉得用五十袋粮食换取刑天部的誓言,你觉得合算吗?” “刑天部不会违背自己的誓言,如果违背,神会惩罚他们的。” “另外,我们去河湾地种稻子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我们付出劳动之后,稻子长起来了,那个时候稻子既是粮食,同时,也是我们的枷锁。 如果那个时候刑天部要是过来抢,我们该怎么办呢?离开我们坚固的城墙,去河对岸跟刑天部肉搏吗? 说实话,我不觉得我们的部族需要为粮食跟别人血战,用人命去交换粮食,这是不值得的,尤其是在我们部族粮食充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虽然我还是不怎么相信刑天部的誓言,可是目前呢,只有这个办法,如果刑天部这一次不守信用,我会给他一个绝对难以忘怀的教训。” 阿布叹口气,算是认可了云川的话,他还是想不通,族长为什么一定要用粮食去交换到处都有的土地呢。 想不通也没有办法,族长既然已经答应了刑天,那么,交易就必须进行。 由于土地已经交易完毕,云川就开始下令,铺设浮桥通往河对岸。 跟北边的外城一样,云川准备在春天到来之前,在大河南岸的最高处也修建一座外城。 为了迅速建好一座外城,云川发动了全族人日夜抢修外城。 随着外城的轮廓逐渐清晰,云川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他从来都没有告诉阿布,他对任何的誓言都没有信任过,即便是在誓言看起来非常靠谱的原始时代,他还是不相信誓言。 能让誓言真正变成合约的,只有武力。 他付给刑天五十袋粮食,也不是像所有人认为的那样,是要购买那片土地,他要的,是趁着誓言还新鲜的时候,趁着冬日大河水位降低的时候,完成这里的浮桥,完成这里的外城,最终,让桃花岛可以伸出自己的双臂,完成自己的战略部署,为将来部族的扩大,创造一个最有利的环境。 正文卷 第一一八章云川可以延长人的寿命 第一一八章云川可以延长人的寿命 鳄鱼活成了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动物。 十二条鳄鱼在被无数人殴打过后,已经失去了暴虐的性情,现如今,除过吃东西,它们拒绝张开嘴巴。 最后被愤怒的夸父捉去扒皮抽筋了。 云川获得了很多的鳄鱼皮,他开始琢磨如何将族人身上的竹甲,进化成皮甲。 鳄鱼皮背部的皮是最厚的,云川试验过,竹箭这种东西在面对鳄鱼带鳞片的背皮的时候作用不大,力道小一点的竹箭触碰到鳄鱼皮之后,就会被弹飞。 瘸子力牧的大弓,在射击到鳄鱼皮上的时候,也仅仅能穿透,皮甲后边的稻草人几乎没有什么杀伤力。 铁刀砍在皮甲上只会留下一道痕迹,至于青铜剑,如果不用刺这种方式,对鳄鱼皮甲也是毫无用处的。 对于怎么制作铠甲,云川自然是不懂的,可就是这样,他依旧是整个部族中最了解如何制造皮甲的人。 皮甲制作好了,云川非常的羞愧,尤其是被弓箭祸害过的绘得意洋洋的穿上皮甲之后,云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云川低着头没有听到嘲讽声,耳边只有一阵阵赞叹的声音……这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抬起头,且一脸的高深莫测。 胸甲很像乳罩,三角裤模式的护裆,再配上塑型衣一般的腹部护甲,绘站在那里像一个变态。 不过,绘不在乎,背的野人们也不在乎,他们不在乎胸前高出来两个包,也没有塑型衣的概念,至于护裆,他们觉得非常有必要,因为那个地方太容易受伤了。 腿上没有护甲,因为弄上之后,他们走路的形态就会变成赤陵一样,跑不快,跳不高,会成为战场上的乌龟。 这是没办法的的事情,斯巴达人的战甲是最简单的,将来如果给他们弄上一条红披风,应该可以遮丑。 “这个铠甲太适合您了。” 力牧在一边啧啧赞叹。 绘高傲的回过头看看瘸子力牧道:“等我穿旧了,就送给你。” 力牧感激的弯下腰道:“你太好了。” 云川对于绘跟力牧的关系很好奇,自从绘带着力牧走了一趟陨石平原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看起来非常的亲密。 为了力牧,绘甚至驱赶走了原来跟他一起住着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还是大肚子。 云川脑海中有过好几个猜测,最终还是决定任其自然,在原始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 阿布准备在河对岸继续修造一个巨大的栅栏,这些栅栏一来是为了防备野兽进入云川部新的农田,二来,可以表明这是云川部的领地,别人不能进来。 很明显,要把上万亩地全部用栅栏圈起来,这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阿布却满怀信心,他觉得这种事很适合他来做,同时,他也觉得应该用石头墙把那块土地围起来才是最好的选择。 云川在听了阿布的建议之后,第一次觉得古人能修建出万里长城不是没道理的,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要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圈起来的心思。 云川在某个晴朗的日子里又见到了轩辕,此时的轩辕显得非常憔悴。 “我把那些人的家眷给你带来了,云川,好好地对待她们,我可以发誓,她们不是奸细,我只是没有办法养活她们罢了。” 云川看着骷髅一样的老女人,疑惑地道:“她们真的是那些年轻人的妻子?” 轩辕点点头道:“没错,都是。” 云川叹口气道:“你送来的都是老女人,可能都没办法再生孩子了。” 轩辕抬起头,双目中满是焦灼,沉默片刻道:“她们就是我分配给那些人的妻子。” 云川苦笑着点点头道:“好,我要了,不是因为这些人是俘虏们的妻子,而是因为你在缺粮的时候没有杀她们,而是想办法让她们活下去。 轩辕,抢劫并不是最好的获得财富的方法,种地,狩猎,采集才是,而想要高效率的种地,狩猎,采集,你应该好好地研究一下,如此,才能让你的部族脱离饥饿的威胁。” 轩辕瞪大了那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的道:“用不着你来告诉我该怎么做。” 云川见轩辕扭身就走,就在后边大声道:“你可以多种一些稻子,这东西的产量比较高。” 轩辕头都不回的道:“用不着你管!” 云川尴尬的瞅瞅身边的阿布道:“没办法,他就是不听劝。” 阿布好像没有听到云川的解释,而是瞅着外城下的那些虚弱的老女人对云川道:“太老了,这些女人至少活了三十个寒暑,且一个孩子都没有。” 云川瞅着阿布道:“你知道一般情况下人能活多久吗?” 阿布低声道:“二十几个寒暑,最多不超过三十五个寒暑,您把这些老女人要回来,她们除过白白吃我们几个寒暑的粮食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云川笑了,指着阿布的胸口道:“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阿布笑道:“我已经活了二十二个寒暑,我觉得我至少能活到三十五个寒暑。” 云川用拳头锤击了一下阿布的胸口道:“我觉得你活到七十个寒暑都没有任何问题。” 阿布惊讶的道:“七十个寒暑?” 云川淡淡的道:“可能还不止。” 阿布很快就理解了云川话语里的意思,指着城头下的那些老女人道:“族长可以延长人的命?” 云川幽幽的瞅着阿布道:“自从你们跟了我,我就一直在默默地延长你们的寿命,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们部族中这两年基本上没有老死的人。” 阿布迅速在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马上,他就惊叫起来,拉着云川的衣襟道:“真的没有……” 云川一把甩开阿布的手冷哼一声道:“为你们好,却一个个永远都没心没肺的,总觉得我干的事情都不怎么对。” 说完,云川就让人打开城门,放那些老女人们进来。 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里,这些所谓的老女人有没有结婚都成问题呢,到了这里,却早早成了没有人愿意要的老妪。 人的寿命其实是很长的,当然,只要营养跟上,医疗跟上,活到七十岁问题不大。 问题就处在在营养不足,医疗不够上,这些女人的生命虽然还年轻,身体却已经垮掉了。 云川觉得只要让这些女人吃饱,再活二十年问题不大。 当然,在吃几顿饱饭之后,就应该把这些老女人送去陨石平原泡澡,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好了。 阿布似乎从族长的口中得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族长可以人为的延长某一个人的生命!! 因为这个原因,阿布愿意一生守卫在族长身边,至于族长可以延长人的寿命这个秘密,阿布准备独享,准备谁都不说。 当这些女人在外城泡石灰水的时候,云川没有避开,因为,从这些女人身上,你看不到半点能激发男人**模样,她们就像是一个个被摘掉果子的老树,被剥掉谷粒的麦秸,就像是被取走鱼籽的大马哈鱼。 短短的三十年的风霜,榨干了她们的身体,使得她们就像一盏放在风口上的油灯,随时随地,都有熄灭的危险。 洗干净的人,自然要大力进补,新鲜的鳄鱼肉粥,就是她们的救命良方。 云川让阿布负责让这些所谓的老女人变得强壮起来,每天按照他给的食谱为这些人续命。 阿布很喜欢这个工作,为了探究族长是如何给别人续命的,他甚至放弃了心爱的筑造围栏的工作。 那些投靠过来的俘虏们,听闻自己的妻子被送来了,才干完活,就蜂拥而至。 在发现自己的妻子突然变成一大群老女人之后,他们就怏怏的回去了。 鳄鱼肉粥并不怎么好喝,因为云川往里面添加了果脯,添加了盐,还把粉碎的竹虫粉末磨碎的笋子干粉,粉碎的鱼骨头统统都加进去了,不仅如此,云川甚至把鸡蛋壳弄成粉末之后也添加进去了。 所以,肉粥的味道就可想而知了。 这些老女人吃的非常香甜,她们不在乎肉粥里放了什么东西,只要是肉粥,她们就觉得这是人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五天过去了,来的时候虚弱的几乎要摔倒的老女人们,竟然变得有力气了。 族人们把这事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只有阿布明白,这是仁慈的族长给了这些女人新的生命。 “这么说,她们已经可以走远路了?”云川静静地听完阿布的诉说,脸上也有了笑意。 阿布笑道:“只要继续给她们这样的吃食,坚持到陨石平原没有任何问题。” 云川笑了,喝了一口茶水漱漱口,吐掉茶水跟食物残渣,对阿布道:“那就派人带她们去,治疗好了那些乱七八糟的病之后就回来,族里的事情多,人手总是不够,她们应该要开始干活了。” 正文卷 第一一九章和平之地 第一一九章和平之地 对于陨石平原这个秘密,云川不准备继续隐藏了。 因为,他根本就没法子长久的保有这个秘密。 再者,那是一个连野兽能能和平相处的地方,云川也期望,那里也会成为一个可以让人类和平相处的地方。 如果不是身在原始世界,云川不会有这么可笑的想法的,独占资源早就成了后世人发财的捷径,他期望,在这个还没有被污染的时代里,人类应该还可以抢救一下。 神秘的陨石平原,可能真的是上苍给人类的一条活路,可以让人类在最绝望的时候还有一线生机。 倘若独占……云川担心因为自己自私的行为,从而让人类走上了灭绝之路。 这是一种极为崇高的想法,同时,也是一种极为愚蠢的想法,很多时候,崇高与愚蠢之间的界定,并没有那么清晰。 不过,连老虎都知道离开陨石平原之后再吃野猪,云川认为,以轩辕跟蚩尤的聪慧,他们应该,或许,可能也会遵守这一规律吧。 最终是绘带着力牧以及二十个武士以及那六十七个老女人去了陨石平原。 按照云川的吩咐,这一次,他们还是没有做任何隐藏,就这么走进了丛林,直奔陨石平原。 云川部的大象们很喜欢现在这种寒冷的日子,主要是它们身上披着厚厚的毛皮。 寒冷的日子里没有蚊虫,没有让它们发狂的各种吸血东西,在披上兽皮之后,不论是破耳朵,还是独牙它们更喜欢待在野外,寻找各种食物,至于那头母象,则带着两头同样裹着兽皮的小象留在桃花岛上。 所以,去野外的人们总能看到两头长着大象脑袋,身体却是老虎或者豹子花纹的奇怪野兽在原野上徜徉,同时也引来很多,很多诡异的传说。 轩辕的双脚终于踏上了陨石平原。 此时的陨石平原一片荒芜,陨石上的草皮,早就枯黄了,如果不是还有一道清泉在陨石上流淌,这里几乎就没有任何生机。 仓颉看到熟悉的草皮,兴奋地掀开了草皮,指着草皮下的字迹对轩辕道:“族长,你看,这就是我造字的地方,这里也是大地最神奇的地方,就是那道泉水,可以活死人,肉白骨!” 轩辕没有理会狂喜的仓颉,而是对岐伯道:“你看看,找出其中的道理。” 说罢,就径直走到棚子跟前,他看的很清楚,云川部的绘,以及二十个武士就坐在棚子里,等待那些老女人们泡澡完毕。 力牧低着头,不敢看轩辕。 轩辕也没有看力牧,而是直接问绘。 “你们族长为什么要把这个地方暴露给我们知道?” 绘嚼着一块糜子馍馍,过了好久才道:“我也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族长说了,在这片地方,连野兽不肯自相残杀,所以,他没有理由独占这个地方,担心独占的时间长了,会引来天罚。” 轩辕皱着眉头道:“那么说,我们的人以后来这里治病,云川部不会驱赶他们是吧?” 绘大笑道:“我们连这里疗伤的野兽都不会驱赶,更不要说自己的同类了。 不过,你想要给自己的族人疗伤,总要等这些可怜的老女人们泡完之后,你们再泡。 先来后到,可能是这里唯一要遵守的规矩。” 轩辕朝那群老女人所在的地方看了看,点头道:“很公平,不过,这里的文字属于轩辕部,你们族长没有异议吧?” 绘继续啃着糜子馍馍笑了一声道:“族长说仓颉造的字非常有意义,也非常的好,除过不好记,不好学之外没有别的毛病,所以,我家族长看不上仓颉造的字。” 轩辕笑道:“这就好,这就好,这么说你们族长造出来了新的字?” 绘收起馍馍,用一个木棍在地上写下了一个正楷“绘”字,然后对轩辕道:“这个字叫做“绘”,是我们族长专门为我创造的一个字,意思是我能学习并且描绘世间万物,所以,你可以放心,我家族长不偷别人的东西。” 轩辕的脸微微有些发红,然后指着陨石平原的出口道:“蚩尤部的人就在那里,走的时候小心。” 绘无所谓的道:“连野兽都不肯在这里自相残杀,我们族长以为蚩尤部会比野兽强一些。” 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蚩尤的双脚也踏上了陨石平原,他先是去看了那些泡澡的老女人,然后才走到棚子边上,对轩辕道:“是这里没错吧?” 轩辕笑道:“云川比我们两个都大气。” 蚩尤直接道:“以后这地方将只属于我们两族如何?” 轩辕瞅着站在温泉外边排队等候泡澡的野兽摇摇头道:“我不要,我轩辕一族只要泡澡的权力,如果蚩尤部落认为这个泉眼只能让你们本族人泡,不准其他族群泡,我可以用东西跟你交换泡澡的权力。” 蚩尤愣了一下道:“为什么?” 轩辕冷笑一声道:“云川那个贪财鬼都不肯独占的好东西,我轩辕部绝对不敢独占。” 蚩尤大笑一声道:“你们不敢要,我要!” 绘听了蚩尤的话,就站起身准备离开棚子,却听蚩尤道:“你要做什么?” 绘无所谓的笑了一下道:“这里以后就是你们蚩尤部的地方,我准备把那些得病的老女人叫起来,以后啊,这地方就归你们蚩尤部一家独享了。” 蚩尤咬咬牙道:“我没有驱逐那些老女人。” 绘冷笑一声道:“你刚才说了要独占的。” “我是说,我蚩尤部有优先权。” 轩辕笑道:“还是遵守先来后到的规矩吧,你看,那些受伤的野兽都没有打搅那些泡澡的女人。” 蚩尤的瞳孔迅速缩小,仔细地看了看蹲坐在温泉边上等位置的一头老虎,两头豹子,以及一头大象,发现那头老虎身上甚至还在流血,它却依旧安静的等在水池旁边,直到一个女人起身,它才一头扎进池塘,跟十几个女人一起在水池里泡澡。 女人们早来了两天,所以,跟野兽一起泡澡并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有不少女人伸手去摸这头老虎的皮毛。 而老虎则蹲坐在池塘里,任凭这些女人摸它,依旧吐着舌头喘着粗气,蹲坐在水中,只是会时不时地把脑袋扎进水里,让温泉浸泡它的全身。 轩辕从怀里掏出一块馍馍,慢慢地嚼着,对蚩尤道:“我不知道破坏这里的规矩会有什么样的灾难降临,不过,我一点都不想试。” “你不知道其中的古怪?”看的出来,蚩尤也放松了警惕。 轩辕摇头道:“云川或许知道。” 绘见蚩尤轩辕都把目光落在他身上,就笑着道:“我们家族长自然是知道的,不过,族长不愿意说,谁都没办法。” “你们族长知道?” 绘骄傲的道:“我们族长自然知道,我还听我们族长曾经对阿布说,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如果连他都不知道的,别人就不可能知道!” “你们要种稻子是吗?”轩辕想了一下问道。 绘点点头道:“族长用五十口袋粮食跟刑天部换了河对岸的那块河湾地,准备天气暖和之后就种稻子。族长还说,如果能把河对岸的土地都种上稻子,来年,我们族仅仅依靠稻子,就能吃的饱饱的。” 轩辕点点头,又看着蚩尤道:“云川劝我多种稻子。” 蚩尤道:“稻子并不好种。” 轩辕道:“云川部种的很好啊。” 蚩尤叹口气道:“云川部的稻子还是我给的,在我们族里种稻子,收成并不好,连糜子都比不上。 云川能种好,说明他有秘法,你要是想种稻子,你自己去求云川,反正我不去。” 轩辕笑了,瞅着蚩尤道:“你觉得我去求云川,他会把种稻子的秘法教我吗?” 蚩尤想了一下道:“会的,不过,你也应该清楚,向云川求教之后并且学会种稻子,会是一个什么后果。 当年神农氏教人种五谷,结果,所有族人惟命是从了很多,很多个寒暑, 云川此人是一个比神农氏还要阴险的人,你确定能从他的身上占到这么大的便宜?” 轩辕笑道:“总要试试才好。” 蚩尤坚决的摇头道:“我不试,蚩尤部宁可饿死,也不会再为了一口食物,被人当野兽对待。” 力牧待在绘的身后难受极了,轩辕明明看见他了,却仿佛视而不见,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过他一句话,尽管,只要轩辕开口他就一定会重新拜服在轩辕脚下。 然而,轩辕的眼中已经没有他了。 力牧看看自己的瘸腿,再看看自己的塌陷的肩膀,然后很干脆的出了一口长气,努力的挺直了自己弯曲的脊梁,坚定地站在绘的身后。 直到轩辕准备离开的时候,才看了他一眼道:“既然已经投降了,那么,不论好坏,都要自己承受。” 力牧平静的道:“我在痛苦哀嚎中没有等来您的救援,所以,就接受了云川部的好意。 您放心,只要以后云川部不抛弃我,我绝不会抛弃云川部。” 正文卷 第一二零章医院与第一位重磅病号 第一二零章医院与第一位重磅病号 就在轩辕,蚩尤准备离开陨石平原的时候,他们却发现绘正带着那群老女人,以及二十个武士在陨石平原上大兴土木。 他们弄来树木,以及竹子,剥离了那些没用的草皮,让仓颉刻下的那些字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们不仅仅搭建起来了一些草棚子,还搭建了无座竹楼,不仅仅如此,他们还用石块堵住胡乱流淌的温泉水,将温泉水引到陨石平原上,所以,陨石平原就成了一块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绝美地方。 陨石平原上有很多的坑,这些坑都不怎么深,泉水漫溯陨石,最终会灌满这些坑,于是,陨石平原上就多了很多很多可以供人泡澡的坑。 以前,一个坑里只能挤下十几个人,现在一起泡百十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家族长说了,如果轩辕部,蚩尤部没有独占泉水的想法,就让我把这里开发出来,变成一个所有人都能来治病的地方。 如果,你们要独占,我们立刻就走,绝对不跟这个泉眼再有一星半点的联系。 另外,族长还说,轩辕部送来的这些老女人身体太过虚弱,所以呢,她们需要长久的依靠这个泉水来保持活力,以后,但凡有伤病,你们把人送过来就好了,由这些老女人们照顾,你们只要给她们足够的食物就成了。” 轩辕听了绘的话,笑的涕泪横流,而蚩尤则把牙齿咬的吱吱作响,一双拳头几乎要被他攥出水来了。 “我们要是不同意呢?” 蚩尤咬着牙问出了轩辕也想知道的问题。 绘随意的摆摆手道:“那就随你们的意好了,反正你们送人过来的时候,总要配一些人手的,这些人留在陨石平原上没有一丝一毫的产出,除过吃干饭之外,屁用不顶。 现在好了,我们云川部一口气出六十七个人,专门用来照顾伤病人。 另外,你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样泡温泉才能尽快的治好病人,你们也不知道人身上的伤口是要经过包扎,或者开放才能更好地痊愈,这方面,你们一点都不懂,另外,这里的泉水确实可以很快的治好外伤,不过,有时候会出现外皮好了,里面依旧满是脓水的状况,这种状况你们知道怎么处理吗? 不知道吧,既然不知道,最好的状况就是把伤病送过来,交给这些老女人们照顾,死了的,她们负责埋掉,活下来的,她们负责照顾,直到你们的人把他带走。 在这中间,给这些老女人一点吃的,有什么不妥吗? 这甚至不是你们付出的,而是救活你们族人的时候,本来要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把白白消耗掉的粮食,给了这些老女人,你们甚至还能节省一半的粮食,还可以让前来帮助伤患的人,回到族内多弄到一些粮食,这些都是白赚的,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呢?” 轩辕笑的越发的猛烈,蚩尤眼中的怒火更加的旺盛。 “我们族长说了,一个宝地就该有相配的好主意开发,如果没有好办法,宝地在你们的手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宝地而已,引不来金凤凰。 我们族长就不同了,轩辕部养不起老女人,送到云川部,没关系,我们养,我们可以让这些可怜的老女人继续活下去,并且是有地位的活下去,而不是留在你们部落里等死。 所以啊,你们要是不同意,以后啊,我们部落的伤病来了,就会被这些老女人仔仔细细的照料,你们的伤病来了,就像蛆虫一样在水坑里乱爬吧。” 轩辕终于止住了大笑,认真的对绘道:“可以,我族内得伤病过来,每个人会多带一倍的口粮。” 绘得意的指着刚刚修建好的竹楼道:“如此,他们就能白天泡澡,晚上睡竹楼。” 蚩尤阴沉着脸道:“我也可以派族中的老女人过来。” 轩辕诧异的看着蚩尤道:“你的部族中还会有老女人存在吗?” 蚩尤顿时哑口无言,过了片刻对绘道:“我族的伤病来了,也会多带一倍的口粮。” 绘点点头,然对跟着他的力牧道:“你看着,我回桃花岛一遭,族长应该很喜欢我带去的消息。” 说完,也不看轩辕,蚩尤的脸色,就带了五个人匆匆忙忙的离开了陨石平原。 冬日的陨石平原,其实也比其它地方温暖很多,至少,整个陨石还不断地散发着热量,这就导致这片山谷即便是在寒冬,也不用穿厚厚的皮毛衣服。 可以说,除过太小,不适合大群体族居之外,陨石平原实在是一个很舒适的居所。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现在都明白,云川为什么会放开陨石平原的目的了。 看样子,他准备把陨石平原打造成一个各个族群的人都能来治病的场所,然后,再通过这个场所,将他云川部所擅长的交易,推行出去。 绘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在绘没有开始整治陨石平原的时候,他们真的以为,陨石平原上就只有那么一个坑可以让人治病,现在,有一百多个。 一个坑与一百多个坑对陨石平原来说,有着截然不同的作用,前者只能让小范围的人来到这里,后者,可以让陨石平原变成了一个各族聚居的场所。 一旦来这里治病的族群多了,那么,就真的没有哪一个族群可以独占陨石平原了。 一旦独占,迎接他的命运一定是被群起而攻之。 蚩尤想想自己刚刚来到这里时候的想法,后脊梁隐隐发凉。 云川绝对不会如此好心的将陨石平原的秘密高知轩辕,蚩尤两部,就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了刑天部的人,以及很多不知名部落的伤病…… “族长,绘回来了,他说,已经完成了族长交代的事情。”阿布对于族长能把那群老女人这样的负担,甩给所有部族的行为非常的赞赏。 “以后你就会知道那些老女人是如何的珍贵了,我准备把她们打造成一群巫女。” 云川今天很不舒服,因为他的一颗牙齿痛的厉害,半边脸都肿胀起来了。 “巫女?”阿布不解的问道。 云川摸摸自己火烫的下巴突然发怒道:“滚开,明知道我牙疼,还哄骗我多说话。” 说罢,又喝了一口冰凉的竹沥水,听说这东西可以败火,可是,云川今天喝了快一桶竹沥水,牙齿却疼的更加厉害了。 “啊,我明白了,那些老女人接下来的生命是族长给的,也就是神给的,她们的生命既然归属于神,那么,她们就该成为巫女来侍奉神灵。” 听了阿布自作聪明的一番话,云川实在是没有什么心情去反驳他。 只要是护士这个职业现在就放出来,不但没有人会理解,反而会把这个职业下贱化,与其告诉那些伤患,这些人是伺候他的仆妇,不如告诉他,这些老女人属于神,属于神灵派来照顾他们生命的巫女。 这样一来呢,那些愚昧的野人们就会听巫女的话,按照她们学会的养生之道,跟着学习如何把自己的身体调理好。 阿布对族长的崇敬之情又拔高了一分,其实有没有这次拔高都无所谓,反正阿布对族长的崇敬之山峰,早就直插到了银河系之外了。 云川知道自己之所以牙痛,就是因为油炸竹虫吃多了,上火导致的。 只要是他不知道今天吃的竹虫是用什么动物的油脂煎炸的,他很不希望是老虎油炸的,可是呢,部族中现存最多的就是老虎油脂。 这东西是阿布最近跟刑天部交换到的好东西,他们部落好像在过去的半年中,进行了无数次大规模的狩猎活动,族里的猛兽皮毛堆积如山。 而且,连装在陶罐里的老虎油都愿意拿出来交换粮食,可见,人家族内的收藏应该非常充沛。 为了可以赚到更多的好东西,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将陨石平原能治病的奇迹告诉了刑天,并且告诉刑天,他们族内的病人,可以从云川部的领地通过,去陨石平原治病。 他不知道的是,在第二批前往陨石平原治病的刑天部人手中间,有一个毫不起眼的老年野人,他看起来非常的衰老,完全是一副活不到天气暖和的模样。 睚眦告诉云川,那个老人非常的像神农氏,云川是不信的,他觉得神农氏不可能听到一点风吹草动就拿自己的命冒险,要知道,轩辕跟蚩尤想杀他,已经想了很多年了。 为了再确定一次,云川派精卫假装普通族人,再去查看了一次,查看回来的精卫泪流满面。 “这么说,那人真的是神农氏?”尽管精卫的表情已经让云川明白了,他还是难以置信的问阿布。 “没错,就是神农氏,精卫说神农氏的额头上有一道三角形的伤疤,我看过了,那个人的额头上确实有那么一块伤疤。” 阿布不厌其烦的又给云川描述了一下。 “他快死了!”精卫抽抽噎噎的道。 听闻自己的老丈人可能要死,云川的牙痛立刻就不药而愈,他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需要重新谋划一下。 正文卷 第一二一章史上第一个阴谋家 第一二一章史上第一个阴谋家 这个世界其实永远都是在运动中成长的。 只要不断地折腾,总会有一些适合你的事情发生,如果静止不动,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你不运动起来,外边的世界就会跟你一样保持静止,就像两只蹲在平行线上的猴子,永远都没有交集的可能。 云川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在桃花岛上见到神农氏。 他没有对神农氏这位原来的天下共主下手。 刑天都没有做的事情,云川自然不屑去做,就是不知道轩辕跟蚩尤会不会做。 所以,思前想后,云川决定保持安静,静静地待在暗处看轩辕跟蚩尤两个人会怎么对待神农氏这个糟老头子。 神农氏传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神农氏了,想当初,第一代神农氏呼嘘毒疠,品尝百草,建立了第一代农业,并通过种植统一了野人世界,他的丰功伟绩一直流传到后世,被后人尊为人祖,那是何等的光耀万世。 现在,有一个神农氏为了求活,竟然为了一个还不能确定的流言,就要亲自涉险,这种以命搏命的行为看的云川目瞪口呆。 自从上一次走了一遭轩辕氏之后,云川就下定决心,不再去任何一个部族做客了。 就像阿布说的那样,一旦族长被人家弄死,整个云川部将会立刻土崩瓦解,这些原本生活的很幸福的人,马上就会跌入无尽的深渊。 不论是为自己,还是为族人,云川都没有冒险的必要。 云川不知道神农氏是如何安排自己的退路的,直到现在,刑天部,亦或神农氏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 就一个干瘪瘦弱的老头混在病人堆里,准备去陨石平原治病。 也不知是神农氏胆略过人,还是说神农氏完全没了选择的余地,总之,这个老头子目前还没有放心把权力交给他的儿子们,或者刑天的打算。 按理说部落酋长的人选,应该是部落中最能干,最勇猛,最聪慧的人才是,可是呢,从很多年前开始,就不是这样了。 在云川看来,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充满各种二代的时代。 轩辕他爸就是族长,蚩尤他爸也是族长,当然,神农氏他爸也是神农氏。 像云川这种白手起家的部落酋长实在是太少了,如果非要找一个跟云川经历差不多的人出来的话,这个人一定是刑天。 想想就明白了,刑天这种矮胖子,除过一身肉之外,就剩下才华了,这样的人百战余生下,依旧混得不好,多年来才混了一个二级部落的族长位置,还经常被其余的族长所排斥,经常游走在死亡的边缘。 后来还被轩辕给砍掉了脑袋,下场凄惨至极。 所以啊,平民出身的猛士,勇士,智者一般都是拿来让人怀念跟惋惜的,只有人家这种有着深厚根基的猛士,勇士,智者,才是真正掌控这个世界走向的人。 云川送走了刑天部第二拨去治病的人,就靠在一棵柳树上跟第一次登岛的刑天喝茶聊天。 刑天是云川邀请来的客人,原本,人家不愿意登岛,直到云川说了神农氏去陨石平原看病的事情后,刑天才来到了桃花岛上,且就站在河边,随时做好了跳水逃命的准备。 “你能继承神农氏吗?”云川直接开门见山。 站在河边手持巨斧以及青铜盾的刑天瓮声瓮气的道:“我在等族长离开我们。” 云川怜悯的瞅着刑天道:“你觉得你的族长很爱你?” 刑天摇头道:“我很爱他。” “为此,你愿意等一个明知道会失望的结果?” “族长养育了我,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所以,我不会背叛他,甚至不愿意在他灵魂没有消散的时候背叛他。” 刑天的话说的斩钉截铁的,没有丝毫的犹豫与迟疑,看来,他就是这么想的。 “我原来以为你会趁着神农氏离开部族的时候做些事情,看来神农氏远比我了解你。 喝杯茶吧,听说茶叶最初还是神农氏品尝出来的呢,对人好处良多。” 刑天犹豫了一下,就放下盾牌,把屁股搁在盾牌上,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道:“很美,美的让人想唱歌。” 云川端着茶碗跟刑天碰了一下道:“今天,天高云淡的,我也很想唱歌,不如我给你唱一首我故乡的歌如何?” 刑天用手按住青铜战斧,瞅着云川道:“为什么要对我如此礼遇?” 云川嘿嘿笑道:“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第一个傻子。” “傻子?” “就是那种脑袋被你用青铜战斧砸了一百多次,还被大象踩踏了八十遍之后依旧不改初心的人。” 刑天仔细地领悟着云川的话,过了许久才道:“如果你是说我不肯背叛族长这件事的话,我就是一个傻子。” 云川没有唱歌,先掏出笛子,吹了一曲热闹的《百鸟朝凤》,然后放下笛子,面对惊骇的刑天张口唱道:“身边的那片田野啊 手边的枣花香 高粱树来红满天 九儿我送你去远方” 云川将这简单的四句话接连唱了三遍,原本还想唱第四遍的,可惜高音部分上不去,就只好作罢。 刑天听得一脸迷糊,直到云川把四句话掰开了揉碎了,仔细给刑天解释清楚了,刑天的脸上才表露出赞叹的神情。 “歌很美,为什么是一个妇人送别男人呢?如果是一个男人,送别男人,听起来就更加动听且豪迈了。” 云川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所以呢,我这首歌是替你唱的,替你给神农氏唱的。” 刑天低头沉默片刻道:“你把神农氏去治病的消息告诉了轩辕或者蚩尤?” 云川摇摇头道:“我只告诉了你。” 蚩尤感激的看着云川道:“如果我的族长可以平安归来,你会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云川笑道:“那就要看你的族长的智慧如何了,如果他真的像传说中那么聪慧,那么,他一定会回来的。” 刑天喝完了茶碗里的茶水,拿起自己的青铜盾,与青铜战斧,跳上浮桥,对云川道:“别让我鄙视你!” 说罢就踩着起伏不定的浮桥去了大河的另一边。 阿布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云川背后低声道:“要不要告诉轩辕跟蚩尤呢?” 云川回头看看阿布怒道:“闭上你的狗嘴,我已经说了,只告诉刑天,不告诉除他之外的任何人。” 阿布对于云川的喝骂毫不在意,摇着头道:“我总觉得我们可以从这件事上得到不少的好处。” 云川咆哮道:“我们要的好处已经拿到了,不要再想别的,更不要想着如何把神农氏在陨石平原看病的消息暗示给轩辕与蚩尤。” “可是,我们到底拿到了什么好处呢?” 云川指着河对岸的万亩良田道:“明年,如果我们有幸收获了我们种植在这片土地上所有的稻子,那么,我告诉你,我们云川部将会开创一个新的纪元。 而人类生活,也会由此发生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果这片土地上生长的稻子可以长大,成熟,并且平安收获,我们就再也不用过依靠狩猎,采集过苦日子了。 如果我们有了足够多的粮食,能够用最平安的方式获得大量的粮食,我们云川部,就能彻底的脱离野人部落,成为这片大陆上第一个有着文明之光的部族,如果时间足够长,每年都能收获这么多的粮食,那么,我们将是人间的神!” 阿布被云川狰狞的模样吓坏了,连连后退,云川连连逼进,他的口水如同雨点般落在阿布的脸上,而可怜的阿布连擦拭一下的机会都没有,最终被云川逼进河里。 云川的双脚最后停在了河水的边缘处,狠狠的瞪了阿布一眼,就甩着袖子上了平台。 一个神农氏的性命算得了什么?轩辕,蚩尤能不能杀掉神农氏有那么重要吗? 就轩辕部,蚩尤部能为这件事付出的那三瓜两枣,云川真的能看到眼里去? 阿布总想占便宜这没错,可是,占便宜的前蹄是不能为了一时的微小利益放弃本族的大利益。 他以为水稻只要种下就会获得收获,他以为本族种植成功了几十亩水稻,就能与上万亩水稻田相媲美了。 他不知道的是,上万亩水稻如果获得收获,它的实际意义会大到什么地步。 这表示,人类终于拥有了管理大田的经验,也表示人类终于可以用少量的土地来养活大量的人,再然后……村镇,城市,都市将在这个基础上拔地而起。 为了这个目的,云川抛弃了陨石平原,为了这个目的,云川希望刑天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杀死神农氏,从而取而代之。 如此,神农氏才能开始无休止的内战,等刑天平定神农氏之后,云川觉得自己的万亩良田也早就收割完毕了。 现在,刑天这个死脑筋不愿意弄死神农氏,更不愿意在神农氏还有一口气的时候造反。 这让云川多少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他也终于明白,那些忠心耿耿,且有着美好到的节操的人,往往会破坏别人的计划,怪不得人家总要不择手段的把他们全部干掉,然后给历史上留下灿烂辉煌的一个篇章。 没错,在这个节骨眼上,云川扮演的就是一个坏蛋,一个彻头彻尾为的坏蛋,而坏蛋的计划,还是如同所有人预料的那样,彻底失败了。 正文卷 第一二二章艰苦的生活磨砺最强的意志 第一二二章艰苦的生活磨砺最强的意志 野人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干活。 他们总有干不完的活计,一日都不得清闲。 因为没有雨雪天气,云川承诺的七日一休,在阿布的催促下,基本上没有出现过。 不过,人们还是期盼着雨雪天,希望能在这一天可以彻底的放弃工作,安心的什么都不干,就这么懒懒散散的过上一天。 由于天气渐渐变暖和了,下雨天也就多了起来,就像今天,小雨不大,却沾人衣衫。 全族人都来到了河湾地上整饬农田,这里的荒草自从被刑天烧了一遍之后,前几天天晴的时候,又被阿布整齐的烧了一遍。 因为有犁头的缘故,野牛拖拽着犁头破开黝黑的土地的时候,全族人都在欢呼。 不过,当族人们试图给其余的野牛也背上挽具的时候,那些野牛却不怎么听话,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把那些奇怪的东西背在身上,也不愿意沿着人们要求的方向,速度帮他们犁田。 小野牛也只认云川,云川让它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换一个人,哪怕是阿布跟精卫,它也不肯好好听话。 这样明显是不合适的,云川身为一族之长,整天不想着族群的发展,而是耕田,这对族群的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所以,云川找来了一根烧红的铁锥子,一下子就把野牛的鼻子给戳穿了。 并且给这些野牛的鼻子穿上铁环,尽管很多人看到这一幕都心惊胆战的,可是呢,他们马上就发现,这些鼻子套上鼻环的野牛们开始听话了,只要栓一根绳子在鼻环上,让它们向东,它们就绝对不会向西。 即便这根绳子握在孩子手中,它们也会乖乖的听话,并不会激烈的反抗。 云川给别的野牛穿鼻环的时候,小野牛就站在一边看着,或许是小野牛比别的野牛聪明的缘故,这家伙开始听话了,至少当阿布需要它配合耕田的时候,小野牛还是很温顺的,只是在忙碌完一天之后,就不怎么肯搭理云川了。 天上细雨绵绵,地下,七头耕牛正在努力的耕田,在被铧犁切开的垄沟里,妇人跟孩子们要把里面的草根全部捡拾出来。 因为要赶时间,七头耕牛想要对付这上万亩土地,依旧是杯水车薪一般,云川想要迅速扩大耕牛队伍,却因为铁犁头的数量实在是跟不上,才不得不作罢。 一头牛一天只能耕作三亩地,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阿布经过计算之后发现,如果按照一天耕二十一亩地的速度耕作,等到开始插秧的时候,绝对没有可能把这片河湾地全部耕作完毕的。 地气已经开始上升,天空中的苍鹰们已经可以不用呼扇翅膀,仅仅依靠上升的热空气就能在高空长久的盘旋。 向阳坡上的青草也开始露头,春天的脚步已经快要抵达桃花岛了。 于是,阿布就把岛上所有的牛鼻子都给穿了洞,开始日夜不歇的劳作。 这样做的弊端很明显,这些耕牛需要一个适应耕田的过程,可是呢,阿布根本就不给它们适应的过程,于是,在鞭子以及沉重的劳动双重压迫下,半个月的时间,云川部就吃了四回牛肉了。 阿布是不管这些的,自从上回被族长呵斥之后,他也就明白了一件事,现在,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把这一万亩地耕作出来种上稻子重要。 为此,阿布派遣槐去了刑天部,提出用粮食换取更多的耕牛。 在神农氏还没有回归族群的日子里,刑天显得很好说话,又给云川部兑换了十头野牛。 小野牛无论如何都不肯下地干活了,即便是给它再多的好吃的,它也不肯动弹了,就卧在云川的窗户底下,如同一个得道高僧一般,平静的反刍着干草,安贫乐道的令人发指。 阿布尝试过给大象挂上挽具,结果,破耳朵是一定不肯的,母象也不肯,倒是独牙大象对这事的反应很小,愿意挂上挽具,整日里在原野里晃荡。 不过,用大象犁田被证明是一个臭主意,大象的力量太大,当犁头触碰到田地里的石头的时候,在大象巨大的力量的撕扯下,要嘛是犁头折断,要嘛是挽具折断,再要嘛就是石头被刨出来。 幸好,在设计这套犁头的时候,云川刻意的降低了挽具的牢固程度,也就是说用挽具来充当保险,保全犁头。 所以,大象犁田,损坏最快,最多的永远是挽具。 新来的耕牛们的劳动效率很差,而旧有的耕牛损耗速度又太快,阿布不得不让夸父以及巨人族们背上挽具没日没夜的犁田。 因此,阿布已经成了恶魔在人间的化身。 为了不让族群因为太过劳累而人心涣散,云川跟小野牛也下地耕作了,即便是小狼也背上了挽具。 如此,小野牛也就愿意出力气了,当然,当一牛,一狗一人共同拉着犁头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只要看人跟狗背后松垮垮的绳索,就该明白主力当然是野牛。 没有铁了,云川就下令融化了一些青铜器,把这些青铜器也制作成了犁头,可惜,青铜制作的犁头太容易损坏,就像铁犁头容易被大象拉着损坏一样,青铜犁头挂上牛之后也损坏的很严重,最后,只能由人拉着犁地。 总体上来说,大象犁地的效果最好,犁沟最深,野牛耕田的效果次之,人拉着犁头耕田的效果最差。 眼看着桃花已经开始顶出花苞了,河湾地也仅仅被清理出来了不到四千亩地,距离云川期望的一万亩地相差甚远。 这已经是全族共同努力的最好结果了。 而云川培育的水稻秧苗,已经发芽了,不出三十天,等桃花开败的时候,这些秧苗就应该下大田了。 云川选用桃花岛最好的三十亩地培育出来的秧苗,最多能插一千亩稻田,至于别的稻田,就只能依靠撒种子,自然生长了。 而云川手头的谷子,根本就不足以种满一万亩地。 不过,按照一万亩的方向努力,云川至少能得到五千亩稻田,如果按照五千亩准备,云川能获得三千亩地就偷笑了。 这是一种领导艺术,云川深谙此道。 至于多出来的土地,种不了水稻,还能种麦子,糜子,谷子,高粱,断然不会浪费的。 这一次,云川对河湾地下了非常大的本钱,去年种出来的稻子,云川几乎没有怎么吃,全部留作了稻种,多年以来收集的铁粉,也全部变成了犁头,就连辛苦收集的夏代以前的珍贵青铜器,也有一大半被他融化后铸造成了犁头。 六头牛,被活活的累死,至于人,虽然没有死亡的,可是,所有人的脸上都有一股子焦黄色,这种颜色表明,每一个人的体力都被严重透支了。 而春耕依旧在继续…… 清晨,云川匆匆吃了几口食物,就准备过河去河湾地,却看到绘匆匆的赶来了,告诉云川,神农氏就要到了。 “唉,轩辕,蚩尤这两个傻蛋啊——”云川哀叹一声,握紧了拳头,准备去见见这位昔日的共主。 神农氏去的时候很憔悴,一副快要死的模样,回来的时候却不是这样,精神抖擞的一副可以御女三千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那个泉水真的很神奇还是因为泉水起到了安慰作用,总之,泉水在神农氏的身上展现了它最神奇的一面。 “为何没有把我的行踪告知轩辕与蚩尤?” 昔日的糟老头子一下子变成了威凌四射的霸主,云川一时有点不适应,过了片刻才道:“因为那样做不符合云川部的利益。” 神农氏哈哈大笑着拍拍云川的肩膀道:“我喜欢你的说法,利益是个很好的东西,我喜欢遵循利益行事的人。 他比承诺更加可靠,也比誓言更加的让人心里踏实,年轻人,既然你谈到了利益,那么,你就该告诉我,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利益呢?” 云川恭敬地对神农氏道:“我希望能继承神农氏尝百草的精神,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也不知道神农氏有没有听懂云川的马屁话,他还是大笑着对云川道:“这条路可不容易,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吾兄死于是,吾伤残半生,方有神农氏今日之鼎盛。 你若是想要效仿神农氏,那就要做好牺牲的准备,这条路虽然艰险,可是,只要持之以恒,数代人愿意持续牺牲,那么,总有一天,你的云川部,也会像神农部一般兴盛起来。” 云川谦卑的向神农氏弯腰施礼表示尊重历代神农氏的牺牲,然后道:“看来,那道泉水对族长的身体还是很有帮助的。” 神农氏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川道:“可惜,那里不是神农氏的领地,如果可以,我愿意在那里直到老死。” 云川笑道:“只要您愿意,云川部的领地就是您可以长期通行的大道。” 神农氏将嘴巴凑到云川耳边轻声道:“年轻人,你真的没有想过独占那片泉水吗?” 正文卷 第一二三章人要的其实不多 第一二三章人要的其实不多 “这就是弱小部族的悲哀之处,那片泉水原本是我云川部首先发现的,因为弱小,所以那片泉水就只能成为共用的地方,即便是能成为公用的地方,这还要依赖神农氏的力量,才会让轩辕与蚩尤退让一步。 否则……”云川叹息一声摇摇头,表现得非常无奈。 神农氏嗬嗬笑道:“年轻人,想要拥有好东西,那么,你的实力就该强大,没有强大的实力,拥有好东西就是拥有了灾祸。 你应该跟刑天好好地说说话,他从我这里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即便是轩辕跟蚩尤两人也不敢小觑。 另外,轩辕,蚩尤也是从神农氏身上获得了力量,而后才自己发展起来的。 年轻人,你的部族还很弱小,这个时候,你就该寻找一个强大的靠山,让一些年长的,有经验的老人来帮助你管理部落,从而让你的部落走上强大的道路。 等这位年长的,有经验的老人死去之后,你就能获得一个强大的部落了,就像轩辕氏,蚩尤氏,邢天氏,或许以后还会有云川氏。” 云川感激的看着想要从他这里空手套白狼的老家伙,颤声道:“我真的可以吗?” 神农氏欣慰的道:“当然可以,你很聪明,也很勇敢,这已经具备了当一个英明首领的条件,不像我的儿子临魁,他们除过是我的儿子之外,什么都不是。 不成器的家伙谁都能杀,你看烈山氏杀过我的儿子,邢天氏将来也会杀掉我的儿子们。 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看到上进的年轻人,只要有你们这群人在,临魁们又算得什么呢?” 老人的目光是和善的,声音是温柔的,表情是充满期待的,只是那张嘴巴张的太大,以至于云川可以从他的喉管位置看到那颗已经发黑的心。 云川陷入了沉思,而神农氏则背着手踏上了浮桥,他觉得自己在外人的领地里已经待得足够长了。 云川孺慕的目光,以及感激的表情都说明,这孩子很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刑天。 过了浮桥之后,神农氏有些发愣,因为他看到了大片,大片已经开垦好的土地,土地已经被打理成了井田的模样,靠近河边的那些土地上亮晶晶的,里面全是水,而更多的人,正在远处开垦更多的田地。 他的脸色阴郁了片刻,马上,脑海中就浮现出云川那张渴望得到老人看重的脸,慢慢的,笑容浮上来,遮盖了小小的不快。 他觉得到了秋天,他应该会获得云川敬献的粮食,说不定那个时候,连云川部都会成为他的属下。 泉水对他来说太重要了,这一次冒险去陨石平原,神农氏在温热的泉水中似乎找到了久违的力量。 他相信,只要自己获得泉水,那么,长久的活下去,并不是梦想。 想到这里,神农氏对于眼前这片让他感到震撼的土地就没有那么关心了。 只要能拿到陨石平原,任何奇迹都能在他的手中诞生。 刑天就站在河对岸,谦卑的迎接了自己的族长回归,他对神农氏重现活力感到欢喜,更为云川没有背叛他们之间的承诺而欢喜。 至于云川部正在进行的疯狂耕作,在他看来,这不值一提。 放牧的部落自然要疯狂放牧,狩猎的部落自然要疯狂狩猎,种地的部落疯狂种地实在是太正常了。 送走了神农氏,云川长出了一口气,他从这个老家伙身上感受到了浓重的危机。 幸好,老家伙最看中的还是陨石平原,对于种地这种事情,暂时还没有放在眼里。 精卫偷偷地看着神农氏离开了,也松了一口气,她一直在担心自己的命运再一次被这个老人掌握。 假如出现不可预料的事情,精卫与睚眦甚至做好了刺杀这个老家伙的准备。 小狼一直跟在她身边,不断地用长嘴去拱她手里的短刀,精卫收起短刀对睚眦他们道:“不用躲藏了。” 睚眦有些愤怒地道:“族长为什么不杀了他?” 精卫摇摇头道:“杀了他,我们就要跟神农氏开战了,那样,会死很多人。” 睚眦大声道:“我不怕死!” 走过来的云川一巴掌抽在睚眦的后脑勺上道:“你不怕死,难道就不怕我们全族都战死吗?” 睚眦捂着脑袋道:“那也不能处处被人欺负。” 云川笑道:“我们想要欺负别人之前,首先就要接受别人的欺负,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过程,只有等我们强大到了一定程度,才能摆脱这些人,真正的掌控自己的命运。 现在,先低着头做事,今天到了讲故事的时候了,我会给你们讲述一个被人当马骑的人,奋发之后砍死所有把他当马骑的人的故事。” “这人是谁啊,怎么这么窝囊。” “这个人叫做韩信,打起仗来可厉害了,最后被一群妇人绑在袋子里吊在半空,用木棒活活打死了。” “啊?他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会被妇人用棒子打死?” “因为他忘记了自己当年被人当马骑的过往,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就不再谦虚小心,有这样的结果是正常的。” “好吧,我先去干活,晚上听你讲故事。” 睚眦带着小少年们风一样冲过浮桥,直奔河湾地去了,云川就对精卫道:“你不该认为我会出卖你的。” 精卫摇摇头道:“我只要看到他,就会害怕,就会想起我那两个拥抱着挤在一个石缝里死掉的姐姐,害怕了,就想杀了他。 族长,你也是神,你会把族里的女子拿去祭祀神灵吧?” 云川摇摇头道:“我这个神灵更喜欢看到族人们干活,只要你们努力干活,我就会非常的高兴。 走吧,野牛又在偷懒,看来我不陪着它拉犁头,它是不肯继续干活的。” “小野牛已经长成大野牛了,它也该干活了,你应该给它的鼻子上也穿上鼻环。” 云川白了精卫一眼道:“你这么不听话,我给你鼻子上穿鼻环了吗?” “这不一样,我是你的妻子。” 云川抽抽鼻子道:“野牛是我最好的朋友。” 精卫听了这话,很不高兴,哼了一声就跑过浮桥,云川无奈的摇摇头,老婆跟兄弟永远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天气已经明显的暖和起来了,即便是河面上的风也开始变暖,吹在身上暖洋洋的,脚下的大河,也在慢慢的涨水,七八架竹子水车正缓缓地把河水倒进高处的明渠,河水哗哗的流淌着,进入了田地。 云川正在感慨劳动美好的时候,一架水车突然向河面上倾倒了,溅起大片的水花。 对于突然发生的这一幕,没有人感到慌张,或者惊奇,阿布跳着脚指挥夸父快快把水车再扶起来,而夸父则丢下绳子,带着一群巨人族的人开始配合修缮被河水破坏的水车。 工地上总是出事,这就是这个时代工地的特点,这里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所以,大家就变得更加忙碌了。 云川来到罢工的野牛身边,捡起绳子放在肩膀上,边上的小狼也叼着绳子套在脖子上,然后,云川与小狼就一起看着卧在地上的野牛。 野牛慢吞吞的站起来,不满的朝云川与小狼叫唤了一声,就迈开了步子,扶着犁的阿布快速跟上,大地再一次被犁头划开,露出黑黝黝的肥沃本质。 “族长,岛上的田地不如这里肥沃啊。”阿布欢喜的看着黑土地,忍不住对云川抱怨道。 “那是自然,大河带来了最肥沃的泥土,而这些泥土又覆盖在了长满草的河滩地上,一层又一层常年累月的积蓄下去,就有了这么一片肥沃的土地。 一头老虎需要整座山头才能吃饱,一个人需要的实在是不多,有个可以精耕细作的五亩良田,就能养活一家三口,且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阿布,大地其实很公平的,这么大的一块土地,足够让云川部所有人丰衣足食,只是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满足,这才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掩饰自己那颗不自信的心。” 阿布扶着犁笑道:“我听说神农氏想要陨石平原?” 云川大笑道:“我以前听人说过,少年人戒之在色,中年人戒之怒,老年人戒之在得。 如果少年人纵欲无度,就会颓废,了无上进之心,中年人如果容易发怒,就会因为愤怒而做错很多事情,等人年纪大了,就要看淡所有的事情,不要被贪婪之心蒙蔽,忘记自己已经老了这个事实。” 云川想到神农氏那副贪婪地模样,心中就一阵阵的高兴,因为,神农氏回去之后有八成的可能会压迫轩辕部,蚩尤部放弃对陨石平原的使用权。 总之,只要他们三个人互动起来了,云川收获河湾地上产出的可能性又提高了不少。 想到高兴处,云川就停下了脚步,野牛也立刻停下了脚步,只剩下小狼拼命地拖拽绳子,以至人立而起,也没能拖动犁头分毫。 云川斜睨着野牛,野牛也用自己黑白分明的一只眼睛看着云川,一人一牛僵持了片刻,眼看小狼就要被勒死了,云川叹口气拉紧绳子,野牛也同时发力,终于,犁头又开始前进了,只是这一次,云川不打算偷懒了。 正文卷 第一二四章奇怪的自尊心 第一二四章奇怪的自尊心 想要别人的好心,就要拿自己的好心去换,牛,也是一样的。 只是牛的事情很好办,当云川用力拉扯绳子的时候,野牛就会回报云川十倍,百倍的力气,这是野牛的淳朴之处。 人就复杂了,好心未必能换来好心,说不定会引来恶意。 数千人散落在上万亩的田野上努力干活,这让云川心中升起来一股子豪迈的气概。 的确,人与天斗才是最让人骄傲的事情。 在青天白云下,蚂蚁之间的斗争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不过呢,豪迈归豪迈,身体上的疲惫还是如约而至,带着野牛,小狼耕作了一亩地,云川就汗出如浆,最后倒在黑土地上不愿意起来。 至于小狼早就成了死狗一只,跟云川并排倒在刚刚冒芽的青草地上,齐齐的吐着舌头喘气。 这个时候,就看出野牛的厚道来了,熬垮了这一人一狗之后,野牛就“哞哞”的叫了两声,继续拉着犁头在田野里耕作,它是云川部最强壮的一头牛,耕作区区一亩地不在话下。 它要的只是公平而已。 风从裤管里钻进来,然后拂遍全身,冰冰凉凉的,也把小狼新长出来的毛吹得如同波浪一般起伏。 云川干脆把小狼拖拽过来,当做枕头放在脑后,小心的拽出一根青草芯子放嘴里。 蓝天蓝的耀眼,白云白的刺眼,世界看起来非常的温柔。 “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在于征服大自然,超越大自然!”云川转过头对小狼道。 小狼嘤咛一声,不愿意回答云川的话,直到云川往它嘴来塞了一块蜜饯,小狼的嘴巴才动起来,就像说话一般。 “是吧,你也同意我的看法是不是?虽然这个想法跟蚂蚁准备绊倒大象一般可笑,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就一定能达到这个目标。” 蜜饯很硬,小狼换了一边的牙齿继续咬蜜饯。 “所以啊,我们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努力,争取把我们部族变成我以前生活的世界。 虽然那个世界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好,可是呢,生活真的很方便啊,我不用拉着犁头耕地,你身为一条狗也不用拉着绳子耕地,野牛也不用,一万亩地,大型拖拉机几天就干完了。 如果你跟着我到了那个世界,你的日子就好过了,有狗粮,有温暖的屋子,不用拉着犁头干活……” 小狼好像听懂了,闭着嘴巴倾听,且流露出一股向往的神色。 云川知道这家伙什么都没有听懂,只是因为把蜜饯吃完了…… 夸父出现在云川的头顶位置,云川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一个穿着宽松短裤的巨人站在你的头顶上,一眼看过去,只要是男性都会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夸父装在葫芦里的醪糟云川无论如何都是不肯喝的,不过,看在这个巨人被汗水浸泡过的模样,也就不好再说他什么了。 云川盘腿坐在草地上,夸父也非常正经的盘腿坐在云川对面,看样子,这一次的对话,夸父很认真。 “族长,等稻子下地之后,我准备走一趟远路。” “有多远?” “我要出去一个月。” “咦?为什么会这么久?” “我想去大山里再找一些夸父过来,我们辛苦耕种的土地不能被别人拿走。” 看着第一次开始思考本族大业的夸父,云川的心暖和的厉害。 “我记得,你好像是夸父族的叛徒。” “他们应该已经忘记我背叛他们的事情了。” “忘记?这才两年而已。” 夸父沉痛的道:“没错,他们就是这么蠢。” 云川摇头道:“不是他们蠢,而是环境逼迫他们不得不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应付明日的早餐上,所以呢,他们只能向前看,不敢回头想。 夸父,与其说你是我的部下,不如说我们是共同求生的伙伴,很多事情我可以处理,你其实不用冒险的。” 夸父摇头道:“睚眦告诉我说族长为了保住这片土地,在神农氏面前非常的谦卑,我不想让我的族长对任何人低头,您是神,神就该高高在上。 您放心,我回到夸父族之后,一定会带回来很多夸父的,每过一些年头,夸父族就会驱赶一部分刚刚长大的夸父离开族群,让他们自己生活。 他们需要自己的荒原上狩猎,自己在荒原上寻找母夸父交配繁衍,很多夸父离开族群之后就会被活活的饿死,有些夸父也能成功的组建自己的族群,不过,这样的好时候不多。 我只要带着一些粮食过去,就一定能给族长弄来更多的夸父,只要我们族群里的夸父数量够多,就没人敢打我们土地的主意。” 云川思考了一下道:“人数不能超过一百,超过一百,咱们部族的食物供应就会出问题。 另外,带着睚眦一起去,注意,别让他被夸父当成食物给吃掉。” 夸父大笑道:“不会的,我会告诉那些夸父,睚眦是我儿子!” 云川摊摊手道:“随你的便,只要睚眦没有问题,我这里也就没有问题。” “族长,我去干活了。”说完话的夸父站起来,一双大脚踩在地上咚咚咚作响,回到犁头跟前,再一次将绳子放在胸前,大喊一声,就带着犁头跑的飞快。 云川羡慕的看了一会夸父耕田,然后伸手抚摸着小狼的脑袋赞叹道:“多好的人啊,小狼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巨大的洪荒巨兽呢?如果你长得跟山一样大,谁又能威胁到我们呢?” 小狼呜咽一声,伸出舌头舔舔云川的手心,似乎在安慰云川。 阿布在耕田,槐在耕田,绘在耕田,所有人都在耕田,云川放眼望去,没有一个闲人。 这是一群勤劳的人,一群非常勤劳的人,云川觉得自己不能给这些人太多的东西,不过,他准备给这些勤劳的人一个权力——吃饱穿暖的权力。 万万不能出现——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事情。 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这将是这个世界最大的不公平。 桃花岛其实已经很好了,岛上桃花已经在绽放,田野即将被种满禾苗,鱼人族们还在水里不停地搜寻各种各样的鱼,一些老弱族人正坐在阳光下纺线织布。 仆妇们已经点起了火,炊烟在岛上袅袅飘散,闻不到饭菜的香味,而香味已经在人们的脑海中萦绕。 阿布耕完最后一垄地,大声的吆喝一声,正在劳作的人们就抓紧处理完毕自己手头最后的一点活计,牵着牛,背着农具,结伙成群的离开了河湾地,向浮桥涌过来。 可能是云川心疼野牛,没有骑它缘故,野牛的心情很不好,走上浮桥之后就不肯再走,堵在桥上,谁都没法走。 云川只好爬上牛背,野牛这才迈着四平八稳的步伐,率先回到了桃花岛上。 精卫带着两个仆妇给云川准备了精美的饭食,云川却想跟大家一起吃。 他记得要想跟部下打成一片,就该在一个大锅里的搅马勺才好,而且这个办法被很多很多人用过,听说很管用。 可是呢,当云川端着陶碗准备从大锅里装饭的时候,很多,很多目光就聚集过来了。 还有人低声道:“完了,咱们族里的存粮没了。” 这句话立刻引起骚动,一些妇人甚至当场就哭了起来,阿布连忙在云川耳边道:“不该这样。” 云川故作镇定的四面看看,从大锅里弄上来一点糊糊,品尝了一口,发现除过盐味过重之外,味道还好。 就皱着眉头呵斥阿布道:“粥饭太稀了,肉块也太小,正是大家伙出大力的时候,不能在这个时候节省饭食! 另外,春天到了,地里的野菜到了吃的时候,人,不能光吃粥,挖一些野菜回来,加醋,多蒜的用热油泼一下,这也是粮食。” 阿布连忙低头道:“族长说的是,我们部落的粮食多的是,后仓库里的鳄鱼肉还没有动用呢。 明天就再往粥里多放粮食,多放肉,野菜也挖回来拌着吃。” 听了族长跟阿布的对话之后,刚才还开始惊惶的族人们立刻就安静下来了。 原来,不是部落里没吃的了,族长才会跟他们一起吃,而是族长在检查族人的食物,觉得食物供应不够好。 云川把自己的陶碗放在阿布的手里,然后就背着手去了屋子里,**卫她们准备的精美饭食了。 云川的饭菜也只有精美这一条可以称道的,无非是他的小米粥熬的稀烂,上面有一层宝石光,无非是装咸鱼的盘子好看一些,咸鱼的肉多一些,无非是他的盘子里比别人多了一些咸肉,多了一些凉拌的野菜。 其实啊,论数量,远不如族人们吃的,只不过,同样的食物族人们统统丢锅里煮熟,云川的用小灶制作罢了。 饲养场里的猪,羊,鹿,鸡,平日里云川都舍不得动,只有等到祭祀,有客人临门,或者遇到族中欢庆的日子才会上餐桌。 云川坐下来,端着小米粥喝了一口,然后微微叹息一声。 自己高高在上这件事在族人中已经形成了习惯。 族人们喜欢看到一个穿裘衣吃美食的族长,不喜欢看到一个破衣烂衫,吃的跟叫花子一样的族长。 这关系到他们的自尊心。 正文卷 第一二五章希望最终会实现的 第一二五章希望最终会实现的 云川的生活,其实就是族人们的希望的生活目标。 他们觉得自己将来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这是云川一直以来灌输给他们的希望。 最初,云川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无非就是竹虫,现在,竹虫这东西族人基本上都能吃到,只不过前提是你能抓到竹虫,这东西已经从奢侈品变成了大众食品。 再后来,云川开始吃纯粮食,自从去年桃花岛粮食大丰收之后,族人们也可以吃纯粮食了,只是大家吃过之后觉得没有肉食不怎么好吃,是他们主动放弃了,他们喜欢吃肉粥,喜欢把什么食物统统丢锅里一锅烩。 再后来,族长开始吃饲养的猪,羊,鹿,鸡了,这些东西一看就非常好吃,只是那时候,猪,羊,鹿,鸡很少,自然只能供族长一个人吃。 现在,这些东西渐渐多起来了,今年冬天最寒冷的时候,族长特意杀了很多猪,羊,鹿,鸡,让大家品尝。 即便数量不多,这也算是吃过了,等以后饲养场的规模变大了,自然人人都有的吃。 所以,族人们支持族长吃最好吃的东西,只有族长吃了这些东西,这些好东西将来才会变成他们的食物。 这个道理很别扭,云川自己也是想了好几天才想明白,所以,在夸父,睚眦,小鱼人他们觊觎云川食物的时候,云川终于可以用脚来踹他们了,因为,他们就是一群有着扭曲思想的贱人。 因为睚眦不肯当夸父的儿子,而夸父那个长不大的孩子现在依旧小小的,所以,夸父想要去招揽更多夸父回来,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去。 还是那句老话,吃过人的夸父,云川部是不要的,本来是相亲相爱的一个族群,要是混进来一个吃人的,就变成了夸父最喜欢的模式——跟食物睡在一起! 每天早上醒来少一两个人,每天早上醒来少一两个人……这是虎外婆故事里才有的篇章,云川不准备让玄幻故事变成现实。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桃花岛的稻子下了水田,麦子,糜子,谷子,高粱进入了水浇地。 看着三千多亩嫩黄色的稻子在风中摇曳,云川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 轩辕就算拓地千里有个屁用,还不是整天带着族人啃树皮? 蚩尤击败无数的部落有个屁用,还不是带着族人伤痕累累的族人啃树皮? 神农氏号令天下有个屁用,还不是满脑子想着如何能多泡一泡温泉? 等老子的城墙高达二十米以后,一群连梯子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的家伙,能奈我何? 就算除过云川部以外的土地都是属于你们的,大地的中心永远是桃花岛,而不是传说的轩辕丘! 每个世界都必须有一个神国的。 就像天宫,就像昆仑神殿,就像佛家的西方极乐之地,就像锡安,就像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 云川看到了昆仑神宫,是他被音波搅碎之前发生的视觉转移也罢,是他绝望中产生的幻觉也好,无所谓,云川觉得只要自己建造了一座属于自己的神宫,那么,大地的中心就在桃花岛,就在自己脚下。 说到底,不过是建设而已,云川觉得自己有这个天赋,自己的祖先既然能创造长城等等神奇的物事,自己创造一个原始人眼中的神宫也算不得什么。 月亮阴晴圆缺了四次,桃花岛的春忙终于结束了,云川决定给族人们补齐假期,然而,阿布不同意。 他认为族人们已经忘记了四个月前的承诺,象征性的给三天休息时间,就已经非常的奢侈了。 衣食无忧的睡眠,是对族人们最大的奖赏。 尽管只有三天,人们还是很感激族长,这是族长呵斥了苛刻的阿布之后,给大家争取来的。 清晨的时候,天上飘着雨丝,早起的妇人们提着黑色的陶罐去渠水便洗涮。 里面装着他们一家人在夜间留下的便溺。 便溺去了堆肥的大坑里,剩余的污秽就被渠水送进农田,有些愚蠢的妇人会不小心打破陶罐,往往会招来他家男人的一顿胖揍。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用陶罐装污秽的东西,族人们不同意,是族长命令大家必须这样做,才推行下去的。 打碎了陶罐,他家男人就要去陶窑踩踏一整天的泥巴,才能换一个新的。 这也是一个策略,一个培养家庭观念的策略。 在不是族群集体吃饭的日子里,每家每户都要自己做饭吃,需要用劳动去跟族长换取麻布,粮食,以及居所。 自己的孩子就要自己养,现如今,几乎所有的男人,女人都已经可以认清楚自己的孩子到底是哪一个了,不像以前,云川可以随意的混成别人的儿子。 不过,这一代的野人还是很混账的,男人有时候会偷人家的老婆,别人的老婆偶尔也会为了食物跟别的男人睡觉。 即便是被抓住了,看到那两个被绿了的家伙笑呵呵的,云川就恨不得打破他们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 估计到了下一代就好了,因为阿布,精卫已经开始教他们什么是正当的人际交往了。 混乱的性关系,本身就是疾病传播的一个源泉,不是说笑,很多部族的消失就跟混乱的性关系有着非常的关系。 云川部的女人,也就是因为分批,分批的去浸泡过温泉之后,身上浓重的异味才消失不见的。 云川认为这种预防措施很重要,且非常的重要,甚至要提高到一定的程度关切才可以。 族群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繁衍……而这群野女人屁都不懂……好多时候连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有了第一家的炊烟冒起,就有第二家,第三家,然后炊烟就像薄雾一样笼罩着桃花岛。 到处都是烧柴火的味道,也偶尔飘着烹煮食物的清香。 云川坐在光溜溜的木板地上,没错,就是打磨过的木板地,夏天坐在兽皮垫子上黏屁股,坐在木板地上就没有这个忧虑了。 他今天早上的早餐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一碗黄澄澄的小米粥,两颗鸡蛋,三个荠菜肉的包子。 精卫从来没有跟他一起进食的习惯,拖都拖不来,她的餐盘里只有小米粥跟包子,鸡蛋是绝对没有的。 云川从地板上滚给她一个,很快,这颗鸡蛋又被她给滚回来,滚了几次之后,就便宜了小狼。 小狼连壳吃掉鸡蛋之后,就耐心的趴在地板上继续等,它觉得吃鸡蛋的机会还有。 不过,第一遍滚过去的鸡蛋它是不吃的,吃了就会挨揍,是被云川揍。 第二遍滚过去的鸡蛋它也是不吃的,因为,吃了就会被精卫揍,只有在它面前滚动两遍以上的鸡蛋,它才能吃下去,然后看云川跟精卫吵架。 阿布是云川神权的坚定护卫者,有时候云川觉得这家伙已经成了自己的狂信徒。 不论自己的命令下的是如何的古怪,稀奇,阿布都会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且在遇到阻力之后,会客服任何阻力执行,实在是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阻力的时候,他就会让制造阻力的人消失。 目前看,还没有出现阿布克服不了的阻力,不过呢,一旦出现,云川觉得阿布一定会干出杀人的事情来。 就是因为有阿布在,精卫才不敢在云川的面前耍小性子,一点都不能有。 这让云川的私人生活少了很多,很多的情趣。 随着时间的推移,云川当初下达的很多匪夷所思的命令,比如每一年,族中每一个人都要去陨石平原泡澡一次,比如不准喝生水,比如饭前便后洗手,比如不得随地大小便一类的命令,都收到了阿布难以想象的好结果后,阿布现在基本上从不质疑云川发布的命令。 因为,在过去的一年时间中,云川部除过死了三个孕妇之外,没有一个人死亡。 而且那些原本老的快要死的人,似乎已经摆脱了死亡的威胁,以前风一吹都能吹倒的人,现在居然可以干重活了,且一点都不比年轻人差多少。 阿布已经二十二岁了,他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在流逝,每一天醒来,都跟过去的那一天别无二致。 他开始相信族长说的话,他可以活过七十个寒暑。 他每天都要早上都要喝一碗族长酿造的醋,这东西非常对他的胃口,不过,他依稀记得,族长以前把这东西叫做酒,后来闻到酸味之后就改了名字叫做醋。 还有一种跟醋很像的东西,不过是咸的,是族长用豆子制作的,叫做什么酱油,那东西不好喝! 不过呢,在炖肉的时候放一些酱油进去,肉的味道会格外的香。 阿布来到云川身边,跪坐在一边,先是看了一眼云川的餐盘,见里面没有鸡蛋,也没有蛋壳,就朝精卫看了一眼,发现精卫餐盘里也没有鸡蛋跟蛋壳,凶恶的目光就盯在小狼身上。 小狼嘴角还有蛋黄沫子,警惕的小狼感觉到了阿布的杀意,就缩着尾巴离开了云川的屋子,去跟野牛一起晒太阳了。 “以后不要管这么多,如果事事都按照规矩做事,人就不成人了,而你也会变成魔鬼。” 正文卷 第一二六章且这么混着吧 第一二六章且这么混着吧 “规矩应该是有一个松紧余地的,在余地里按照规矩处理问题,才能制定好规矩。 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将要成型的宗族社会里,执行规矩的时候就一定要考虑到人情。 想要人们守规矩,首先就要让人们明白什么是规矩,你看,现在已经很好了,族人们已经知道干活才能有饭吃这个大规矩,也知道了没有族群就没有自己小生活这个大道理,就这我已经很满意了,你还能把那么多的规矩干脆彻底地执行下去,这让我非常的欣慰。 你知道不,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你已经向我提了四次杀人的提议。 这说明,你在推行规矩的时候,遇到了不少的阻力,想通过杀人来解决掉阻力。 阿布,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杀人的刀一旦沾上了自己人的血,以后就会喝更多自己人的血。 据我所知,那些不接受你规矩的人,并不是反对你的规矩,而是因为他不懂为什么要定下这么多的规矩。 这些人是可以慢慢调教过来的,他们只是过惯了野蛮日子,不喜欢现在按部就班的日子。 有些反复是正常的,你需要有更多的耐心,还要选择更多的人来帮助你,如此,你才能把事情做好。”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后咬着牙道:“有人往水渠上游里拉屎怎么处置?” 云川笑道:“打一顿就好了。” “如果还不悔改呢?” “那就给他一个更加严苛的教训。” 阿布点点头道:“好的,我会让他拉多少吃多少的,如果有人睡了别人的女人呢?” 云川笑道:“那就打一顿好了。” “如果不悔改呢?” “那说明你当初给他们配亲的时候配错了,换过来就是了。” “可是,有些人霸占了两个女人。” “那太好了,这说明这个人很能干,他能挣到更多的口粮,既然他都不嫌累,那就成全他。” “会不会太便宜他了?” “不会,给他分配最艰苦的活计让他多挣一些口粮就是了。” 阿布点点头道:“很好,派他去垒城墙,还是爬高处的那种。” 云川无声的大笑一下,拍着阿布的膝盖道:“文明人一般不喜欢杀人,只喜欢把人折腾的想要自杀! 阿布,人来到人世间是来受苦的,想要过的快活,很难!” 阿布也跟着大笑道:“我会让他们的获得快活的生活,不过,他们快活的生活里不能缺少我的鞭子!” 眼看着阿布已经掌握了后世政府的治理社会的精髓,云川也就放心的让他处理这些大事情去了。 他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鱼人赤陵从一个河心岛上弄到了一大堆鹅蛋。 哦,是天鹅蛋,中间小一点的可能是大雁的蛋,云川对着太阳看过,好些蛋里面已经有生命的痕迹了。 现在,最好的法子就是找一个合适的孵蛋人选。 云川才出门,就看到小狼趴在一个竹筐上仪态悠闲,然后,云川在下一秒就确定了孵蛋人选非小狼莫属。 不知道小狼孵蛋的怪癖是跟谁学的,更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如此喜欢趴在各种蛋上面。 以前大家吃鳄鱼蛋的时候,就发现它有这个毛病,后来在养殖场建立起来之后,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跟着仆妇们一起去捡拾鸡蛋。 既然如此,云川就果断的把小狼拴在筐子上。 观察了一整天,小狼除过吃东西,喝水,去竹林排便,基本上就没有离开过这个装满稻草跟好几种蛋的竹筐,走的时候,还知道用稻草把这些蛋给盖上,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孵蛋者。 云川觉得这可能是小狼藏食物的怪癖发作了,只要让它吃饱,它就会一直把这些蛋藏下去,直到孵出云川希望的大鹅,或者鸭子。 孵蛋大业完全交给小狼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云川还特意安排了两个仆妇盯着小狼,假如小狼突然失去了孵蛋的耐心,她们就要把这些蛋放到火炕上去继续孵化。 说实话,云川对火炕孵化这些蛋抱的期望很低,相反,如果小狼能够尽心尽责,孵化出来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最重要的是,这些蛋孵化之后,就会自动把小狼认成爹妈,有利于以后成长。 不论怎么样,现在都是洪荒世界,什么样的可能都需要尝试一下。 而这,就是云川最喜欢洪荒世界的地方,没有规矩,没有桎梏,没有可以继承的成法,一切都需要云川自己重新开创。 野牛很明显对小狼孵蛋一事是看不起的,它两次经过孵蛋的小狼身边,小狼都没有找它玩耍,更没有跳到它的背上耀武扬威,这让野牛非常的不满意。 老桃树今年的花开的非常灿烂,前年被割掉拿去嫁接的树枝,已经重新长满了。 所以,老桃树站在原野上,红的就像是一团火,而其余接受嫁接的小桃树,也开的如火如荼。 看样子,今年应该可以收获很多美味的桃子。 云川尽量远离桃树,因为桃树上的蜜蜂多的难以计数,这都是夸父惹得祸,是他带回来了一个巨大的蜂巢,云川舍不得完全毁掉这个蜂巢,特意留下来一点放在一个挖空里面破成两半的木头里,没想到经过一年的繁殖,这种装蜜蜂的木头已经有十四根之多。 蜜蜂窝跟老桃树非常的配,现在,不光是云川轻易不敢去老桃树上的树屋,就连夸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人也不敢去。 只有精卫以及四个专门照顾老桃树的女人可以,只要戴上白纱织成的幕篱不仅仅可以去老桃树,还能随时掀开蜂巢取蜂蜜,还不被蜜蜂蛰。 看着精卫带着仆妇从蜂巢里取蜂蜜,云川自作聪明的将这种蜜定名为桃花蜜。 可是,这个名字才弄出来,就被精卫给鄙视了,根据她对蜜蜂以及桃花的研究,蜜蜂之所以落在桃花上,完全是在采集花粉,而不是在采集花蜜,因为桃花根本就没有多少花蜜,采集到的桃花粉被蜜蜂拿来喂养幼虫,没法子酿成蜜。 所以,不会有桃花蜜。 而蜂巢里面的蜂蜜,都是蜜蜂从野花上采集的,应该叫做百花蜜。 这是云川第一次被野人鄙视,不过,云川的感觉很好,至少,在桃花以及蜜蜂这一项上,云川部已经出了一位大师。 精卫不仅仅鄙视云川不懂蜂蜜跟桃花,还鄙视云川让小狼孵蛋这件事。 她总是说云川这样做是在欺负小狼,在回报小狼吃他鸡蛋的仇。 专家往往就会自然生成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就是怀疑一切,辩驳一切,总以为自己在某一个领域弄通了,就会下意识的认为自己精通所有领域。 精卫现在就是这样,不仅仅不准云川碰老桃树,还不准许云川碰那些蜜蜂。 这是一个已经划定自己势力范围的女人,招惹不得。 不让碰,云川就很自觉地不碰,只要能少干活,还有足够多的桃子吃,他其实不怎么在乎谁在管理老桃树, 没有桃花蜜,那就吃百花蜜,再过几天等槐花开了,就可以吃槐花蜜了。 族人们刚刚歇息了三天,就到了收获春笋的紧张时刻,这东西一旦开始发芽,几天功夫就能长成竹子,这非常的讨厌。 所以,族人进入竹林收获竹笋,又成了一件堪比农忙的大事情。 这一次,族人的主要竞争对象是熊猫,每到这个季节,正是熊猫拼命吃竹笋的时候。 一头熊猫如果不加控制,它能在一天,一夜之间祸害掉好几亩地里的竹笋。 最重要的是,它们只吃最嫩,最香的竹笋,而且每颗竹笋只啃最美味的部分,最要命的是,它们更喜欢在每一颗竹笋身上留下自己的尿液,或者牙印。 采集春笋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跟熊猫们抢夺食物的过程。 熊猫非常的凶悍,这一点云川很清楚,要不然蚩尤也不会选择一头巨大的熊猫充当坐骑了。 好在云川族人这几年已经跟熊猫混得很熟了,他们自然知晓如何对付眼前这群饕餮之徒。 在竹林里要是遇到熊猫,只要立刻献上一棵剥好皮的鲜嫩竹笋,熊猫立刻就会忘记你在跟它抢夺食物这回事,如果这时候云川族人能奉上一些糜子馍馍,它们连自己的孩子都会献上。 不过,春天也是熊猫发情的日子,遇到发情的熊猫还是很危险的,好在,这些懒惰的家伙们的发情期只有短短的几天,过了这几天,又会变成心若止水的高僧模样。 除过几个族人被熊猫抓伤之外,总体上,云川部采集竹笋的活动基本上是成功的。 阿布不止一次的劝说云川,把这些野兽撵出竹林,这样,竹林的产出还会更高一些,族人也能更加安全一些。 而且蚩尤还有驱赶熊猫替他作战的本事,让这几百只熊猫继续留在竹林,对于云川部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隐患。 云川也想过这个事情,也准备接纳阿布的建议,可是,每次话到嘴边都放弃了。 且这么混着吧…… 正文卷 第一二七章吃草为生的人 第一二七章吃草为生的人 很多时候,幸福生活其实来自于对比。 当你觉得糜子馍馍难以下咽的时候,忽然发现你的邻居在啃树皮,糜子馍馍立刻就会香甜起来。 云川部的人就是这个吃糜子馍馍的人,而轩辕,蚩尤,以及刑天三部的人就是那些个啃树皮的邻居。 去年的那一场瘟疫,以及山洪,让这些人匆忙的逃离了聚居地,导致庄稼,牛羊的收成都非常差,他们是依靠狩猎跟采集才勉强度过了那个特别严寒的冬天。 天气暖和之后,大地上又长满了很多种可以充饥的野菜,而野菜终究不过是充饥而已。 它不能代替粮食,不充不了人们活命所需的各种物质,因此,桃花岛的商贸市场也就再一次兴盛了起来。 轩辕,蚩尤两部在云川看来,实在是太穷了,他们已经拿不出多少可以跟云川部交易的东西了。 鉴于此,云川在腌制酸笋的同时,也再一次加大了修建城墙的力度。 用非常糟糕的伙食,换取一个精壮男人一天的劳动,这是阿布在云川的暗示下,开展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不知为何,前来云川部干活的人非常多,不过,他们不能去桃花岛干活,只能在河岸边修筑云川需要的外城城墙。 活很简单,就是在木质城墙外边,再修建一道弧形石头城墙,为了加快城墙修建的速度,云川拿出来了杠杆这个前所未有的好东西。 有了杠杆,人们就能轻易地将巨石提到城墙上,所以,在人力充沛的情况下,外城城墙一天天的在加高。 对于云川部所表现出来的谨慎的防御态势,轩辕,蚩尤都明白是因为什么。 可是,富庶的云川部现在已经严重阻碍了他们的统治。 人其实不怕穷,害怕的是有了对比。 为此,轩辕与蚩尤两部正在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不断地向大河上游迁徙,一个向大河下游迁徙。 三个原本交往密切的部族,正在逐渐疏远。 想要彻底的拿下云川部,就需要轩辕蚩尤两部通力合作,且要承担非常巨大的伤亡。 这是轩辕与蚩尤两人的共识,只是,这两人谁都没有下孤注一掷的决心。 他们明白,即便是自己两族拿下了云川部,最获益的人一定是刑天而不是他们。 轩辕想过联合刑天部一起攻伐云川部,事成之后,三部平分云川部的财富,这是一个损失较小,且有很大成功机会的想法。 结果,派去刑天部的使者下场不好,第一个被割掉了耳朵,第二个被割掉了舌头,第三个派去与神农氏商谈的使者,把耳朵,舌头,一只眼睛永远的留在了神农氏。 直到现在,轩辕还是没有想通,云川部用什么东西贿赂了刑天部,神农氏,会让他们如此坚定地支持云川,且对云川创造的庞大财富视而不见。 就在他们犹豫不决的时候,云川部的外城城墙正在不断地加高,桃花岛上的城墙也在不断地加高,每拖延一天,攻占云川部的难度就会增加。 所以,当夸父带着好大一群夸父归来的时候,轩辕,蚩尤两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封闭与云川部的来往。 云川也看到了这群夸父,他们的数量不是云川需要的五十到一百个,而是整整一百二十一个。 男性夸父的数量远超女性夸父,而且,他们的身材也远不如夸父之前说的那么强壮。 一个个长得跟瘦竹竿一样,且永远弯着腰,行动缓慢。 看到这一幕,云川就长叹一声,这些夸父如果云川想要使用,最少要耗费大量的粮食养上半年以上才可以。 按照云川的估算,这样一来,桃花岛上的粮食是支撑不到那个时候的。 “族长,你看啊,这是一个多么强壮的少年人,别看现在瘦,吃上几顿饱饭,保证可以成为最强的战士。” 云川仰着头看着面前这个竹竿一样的夸父,他确实很年轻,甚至还没有成年,虽然被夸父的大手抓着胡摇乱晃,个子高是真的,只是弯着腰更像一只大虾,还冲着云川傻笑。 “你应该知道你走的时候我给你的交代吧。” 云川翻看着这个少年人的手,一边看一边问夸父。 夸父听族长这样问,立刻笑的张大了嘴巴道:“他们是吃草的!” “吃草的?”云川有些难以置信。 夸父随手从路过的族人背篓里抓出一根竹笋递给这个少年夸父,只见这个家伙双手捋一下,就把竹笋的外壳剥落,喀嚓,喀嚓几口,就把一根一尺多长的春笋吃的干干净净。 “他们为什么不吃肉?”云川疑惑地问道。 夸父搓着手很不好意思的道:“追不上!” “也就是说,他们其实可以吃肉是吧?” “是啊,有肉吃的夸父谁吃草呢?” “他们不会种地是吧?” “不会!偶尔会去树林里找虫子吃。” 云川没有再问,他知道这其中一定有哪里出错了,夸父作为这片大地上武力最强的族群,如何能生出这么一群吃草的人出来呢,就这些夸父而言,一个普通的云川部武士的武力都要比他们强悍。 市场上的人多,云川也就没有细问,允许夸父把他们带进外城,他准备晚些时间找夸父好好问问。 阿布很聪明,在带着这些夸父进城之前,先绕着市场走了一遍,这种行径,让市场上的那些拿着各种货物准备交换的野人们一个个害怕极了。 看着有些垂头丧气模样的夸父们,云川总觉得哪里不对,总有一种夸父带着家里的金子买东西的结果被骗的感觉。 当阿布把这些人安排在茅草棚子里准备过石灰水的时候,这些疲惫的夸父们立刻就以各种形态倒在草堆上,还以极度渴望的目光看着阿布,希望能获得一些果腹的食物。 夸父汗津津的坐在云川身边,得意的举起自己的醪糟葫芦喝了一口清水,然后得意的对云川低声道。 “在白头山下有一个很大的草场,往年,天气暖和的时候总有很多羊跟鹿从白头山上下到草场上吃草。 这些离开夸父族的小夸父们,在离开族群之后,第一时间就埋伏在草场上,一边吃草一边等待那些羊啊,鹿啊下到草场,好被他们捉住吃。 结果,天气暖和的时候山上忽然淌下来很多水,最后还变成了一条河,山上的羊啊,鹿啊都过不来了。 我赶到草场的时候,他们已经吃了很长时间的草了,我告诉他们不用在等,羊,鹿,不会来了,只有跟着我才能吃饱肚子。” 夸父的话说的絮絮叨叨的,却说的不是那么清楚,更没有说自己在寻找这些夸父的时候遭遇了什么。 他的脸上有一道伤痕从额头直抵下巴,此时伤口已经结痂,这道伤口差点夺走了他的眼睛。 他的肩膀上裹着一层麻布,麻布上还是有血渗出来,看样子伤的不轻。 他的腿上到处都是黑色的,青色的瘀斑,就像是有人用木棒密密匝匝的敲打过一般。 同时,他雄壮如山的身躯,明显缩水了很多,而他脚上的鞋子也早就不见了踪影,赤着脚踩踏在大地上,整个人却显得更加的有精神。 “这一路上吃了很多苦吧?”云川没有问那些吃草的夸父们的事情,而是低声问起夸父这一路上的遭遇。 “夸父们聪明了很多,他们还记得我背叛了他们,每一个知道我的夸父都想杀了我,我打败了不少的夸父,他们还是要杀我,最后我说,我去当诱饵帮他们捕捉犀牛,他们才同意我在夸父族行走。” “你帮他们捉到犀牛了吗?”云川笑吟吟的看着夸父。 夸父也好像忘记了这一个多月来的艰辛,得意的拍打着胸口道:“我教会了夸父们挖坑,让他们在有犀牛的地方挖下很多坑,然后,我跑去招惹犀牛,让犀牛追着我跑,就有很多犀牛最后掉进了坑里。 我也受了伤,族长本来想要杀了我,最后还是看在捉到了很多犀牛的份上放过了我,还告诉了我这些年轻夸父们的去向。” 根据夸父的描述,云川的脑海中自然就出现了一个壮烈的画面,一个强壮的夸父在前面奔跑,在他身后,便是烟尘滚滚的犀牛群……夸父在生死边缘狂奔,犀牛紧追不舍,然后,夸父越过陷阱,而犀牛们则一头钻进了陷阱…… “你现在想要什么?”云川依旧笑眯眯的问道。 “肉,很多,很多肉,不要鱼肉,鳄鱼肉可以,用大锅煮,再给我一大锅醪糟,要热的,要加了鸡蛋的。 族长,我好饿,我吃了十几天的草——” 刚才说到勾引犀牛生死一线的时候还一脸骄傲的夸父,在说到食物的时候,大眼睛里顿时就浮现出泪花,且委屈的不能自已。 看来,他真的是饿坏了。 真正说起来,这个巨大的汉子在云川眼中也不过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夸父而已,云川推算过,这个家伙的年纪绝对不可能超过二十岁。 其余的巨人们有阿布在处理云川很放心,反正只要泡过石灰水,他们就能吃饭了,虽然这些饭食不可能多好,显然,对于这些已经吃了很长时间草的巨人们来说,依旧是美味。 正文卷 第一二八章云川的晨钟暮鼓 第一二八章云川的晨钟暮鼓 新鲜的鳄鱼肉用来装砂锅,是一个很好的主意,中间再配上咸猪肉,以及牛肉丸子,莲藕,竹笋,夸父一个人就能吃一锅。 吃一锅其实不足以形容夸父,他一个人吃了三锅,还不算十几个糜子馍馍。 云川虽然表面上是在跟夸父一起吃,实际上,他成了不断往锅里添食材的那个人。 这一幕全族老少都看到了,云川也希望他能看到,只要是为族群贡献力量的人,族长不惜获得一系列的奖赏。 大锅饭终究是要打破的…… 虽然说集体生活便于族长统御族人,可是,效率实在是太慢了。 虽然现在的族人们干活的时候都很努力,只要族人们开始真正有了生产剩余之后,这种人人争先,人人努力的场面不会维持多久的。 对于集体劳动这一点,云川见过太多的失败例子了。 这种生活方式仅仅存在于特殊时期,也就是需要大家伙一起努力才能活下去的时候,一旦个人通过努力可以活的比集体生活更好地时候,集体劳作这种形式就会立刻崩塌。 “你以后要把巨人族的事情管起来。”云川往夸父的碗里放了一个大肉丸。 夸父一口就把肉丸给吃掉了,也不见他用牙齿嚼,那颗肉丸就不见了。 “我管不来!”夸父见识过阿布是如何把族群管理的井井有条的,同时也见识过小鱼人是如何把鱼人族管的乱七八糟的,所以,在云川提出让他管理巨人族的第一时间,就推辞了。 云川点点头道:“那就跟鱼人族一样,族长你来当,管理就交给阿布好了。” 对于大族长的这个安排,夸父很满意,相比繁琐的管理族人,他更喜欢干活,或者作战。 云川又把一条子肥肉放在夸父的碗里,淡淡的道:“一口气来了这么多的巨人,咱们的粮食是不够的,想要支撑到新粮食成熟,我们就要进行一场大规模的狩猎,同时用这次狩猎活动,清理掉周边凶猛的野兽。” 夸父停下手里的筷子,不解的看着云川道:“族长以前不是不允许我们把领地上的野兽赶尽杀绝吗?” 云川叹息一声道:“野兽要给我们部族扩展腾路了,同时,我们也必须通过把附近的野兽,以及食草的野牲畜清理干净的法子,让别的族群,没法子在我们周边生活。” 夸父想了一下,没想明白,也就不想了,哦了一声,就继续埋头吃饭,至于思考这种事,有族长就好。 这其实就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夺权,虽然披着温馨的外皮,夺权,就是夺权,这没有什么好掩饰的。 云川部突然多出来一百二十一个巨人,这已经打破了云川先前构造的力量平衡,这个时候,他必须把权力从夸父手中拿过来。 不是因为夸父不可靠,而是在权力的构成图案中,云川不可能把最强大的力量交给夸父,而不是握在自己手中。 这甚至与夸父忠诚不忠诚一点关系都没有,在云川的认知中,他更相信权力制约,而不是相信人心。 小鱼人的部落其实也是这样,鱼人赤陵是族长,但是真正指挥鱼人部落的人是云川。 通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融合,鱼人部已经习惯接受云川的命令,至于赤陵,他们总觉得这孩子还小,需要接受族长的教导才能担当大任。 从夸父手中夺权没有任何问题……看到夸父的淳朴,憨厚的眼神,云川只好尽量多的往夸父的碗里装食物。 他很希望,夸父只要吃饱了,就会感到幸福。 夸父吃了足够多的东西,也喝了足够多的醪糟,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的去了自己的房间,才睡下,云川就听到了夸父沉重的鼾声。 仆妇们收走了餐具,云川一个人坐在夕阳下慢慢的喝茶,阿布来的时候云川似乎还在沉思。 “你是怎么分辨吃人的夸父的?”云川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夸父们心思单纯,只要看看他们在饥饿时候看我的眼神就能分辨出来。 夸父说的不错,这是一群巨人,不是夸父,我过去的时候,他们的眼神全部放在我手上的糜子馍馍上,而不是在我身上。” 阿布说着话,慢慢的坐在云川对面,接过云川递过来的茶杯抱在手里慢慢的喝了一口,就跟云川一起沐浴在赤红的夕阳之下。 “我准备带着族人去狩猎。” “轩辕,蚩尤可能正在等族长离开城池呢,族长想要离开桃花岛,需要再等等,等这些夸父们恢复了体力之后再说,否则,现在出去,必定会发生战争。” 云川笑道:“我让你准备的鼓,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阿布低头道:“一百面鳄鱼皮鼓,如果一起敲响,野兽们就会迅速逃离。” 云川看着阿布道:“我们以前觉得只要把野兽撵走就可以了,现在,我们需要食物,这个时候,计划就要改变一下。” “如何改变呢?” “从驱逐变成围猎!” “族长已经选好了围猎的地方了?” “上次围猎岩羊的那座断头谷就很不错。” “如此说来,族长这一次要把所有的野兽一网打尽吗?” “是的,近处的围猎,远处的敲鼓驱逐。” “这样做,轩辕部,蚩尤部附近的野兽也会逃走,还有可能引起兽潮。” 云川摇头道:“人里有穷时,人为造成的兽潮不会很大,人族聚居的地方就不该有那么多的祸害,我也需要找一些办法拖住轩辕,蚩尤,不让他们影响我们的围猎计划。” “所以,云川部范围内的野兽需要被围猎,轩辕,蚩尤部落的野兽需要被惊动……” “不只是惊动,上一次蚩尤驱动熊猫冲击我们的外城就是一个例子。” “明白了,我现在就着手准备。还应该多造一些鼓,一些大鼓,如此,声音才能更大。” 云川点点头笑道:“这可能是人类第一次向天地发出的一点自己的声音,我们的嗓门不够大,只好用别的法子了。” “族长说的青铜钟,我们一直在试验,制作出来了一个小的,至于要制作族长说的那种大钟,我们的青铜明显不足,而市场上的青铜很少。” 云川摆摆手道:“慢慢来,慢慢来,阿布,我们终究会过上晨钟暮鼓的生活。 每天日出之时,青铜钟就会发出巨响,告知山川河流我们来了,告知那些凶残的野兽,我们来了,也告知天地我们从睡梦中醒来了。 每日日落时分,我们的巨鼓就会敲响,听到鼓声的族人们就该知道回家的时候到了。 白日里,这世界属于我们,我们把黑夜留给了野兽。” 阿布仰着头,高举着手里的茶杯,把茶杯里的茶水倾倒在地上,模样非常的神圣。 云川相信,阿布此时此刻已经摒弃了任何杂念,一心一意的为人类将要迎来的晨钟暮鼓的有规律生活而高兴。 阿布甚至相信,这是自己的族长在向神发出挑战,在为人类不再卑微而努力战斗。 这也是神与神的战斗,他身为一个平凡的人类,能够参与其中,他无比的光荣。 阿布走了,云川挺得笔直的腰板立刻就耷拉了下来,自己手里可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最近的大河地区实在是太安静了,安静的让云川心生恐惧。 轩辕,蚩尤,刑天都不是那种可以把怨气吞咽下去的人,神农氏对陨石平原如此的垂涎三尺,却什么都没有做。 这样的安静是不对头的,很危险。 所以,云川准备把水搅浑,让所有人动起来,只有动起来,自己才能揣测这些野人的想法,从而摸索出一条对云川有利的道路。 夸父带来了一百二十一个巨人,也带来一个很不好的消息,那就是高山上的冰雪开始大量的融化了,并且会形成一条河流,要知道,一般的雪山融化形成的河流,大多是季节河流,而且只在初夏形成,秋日里干涸,现在,春天里就出现了这样的河流,在云川的眼中,这无疑是气候正在急剧变化的一个例证。 精卫回来的时候,云川依旧一个人坐在黑暗中,直到精卫点燃了松明,屋子里才变得亮堂起来了。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们目前所做的一切到底意义在那里,越是接近成功,我的心中就越是担忧,总觉得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不那么真实,就像一场美好的梦。” 精卫不解的过来摸摸云川的额头,然后扑在他的后背上双手搂着云川的脖颈道:“没有做梦啊,我大多数的日子被那些鸡唤醒,有时候是小狼,自从小狼开始孵蛋了,就不来烦我了。 我每天都会去照顾老桃树,照顾那些蜜蜂,我喜欢这样的日子。” 云川抚摸着精卫粗糙的双手道:“不对劲,很多事情都不对劲,你知道吗,老天不会让我们顺理成章的过上好日子的,老天更不会容忍我们几乎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容许我们快活的生活到地老天荒。 精卫,你记住,人来到世间,从来都不是来享福的,是来受罪的。” 正文卷 第一二九章神农氏出手了 第一二九章神农氏出手了 桃花岛上的城墙已经有一丈高了。 这可能是这片大地上最高的一堵墙,云川看着夸父一个人就用一根粗大的竹子,利用杠杆原理把一块至少有两百斤重的红砂岩挑上高墙,也看到族人们扶着吊在钩子上的红砂岩,严丝合缝的摞在一起。 云川走上城墙,仔细地看每一个缝隙,红砂岩与红砂岩之间的缝隙里已经填满了红胶泥,添加了麻皮的红胶泥紧紧的包裹着红砂岩,在被族人们用木槌将红胶泥砸的紧紧的,不留丝毫缝隙。 城墙是结实的,还是平坦的,云川走在上边心潮澎湃,此时此刻,这样的修墙工艺,恐怕只有正在埃及建造金字塔的人们才能相媲美吧。 不过,这堵墙因为修建在大河之上,所以注定没有办法与沙漠里的金字塔一般留存到后世。 有了轩辕,蚩尤这两个时间坐标,云川大致明白,自己此时正处在公元前两千七百年左右。 瞅着大河,猛地鼻子一酸,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被那一道奇怪的响声送的这么远。 抬手接住阿布丢上来的鳄鱼肉干,云川立刻就觉得自己还是很幸福的,老天爷没把他丢到白垩纪,已经很给脸面了,没有跟恐龙生活在一个时代,面前遭受的这些磨难,简直就是恩赐。 鳄鱼干很咸,这是族中盐巴过多造成的,那些熏制肉干的族人恨不得用盐把肉干包裹上,他们在实际生产中发现,只要盐巴用的多,食物就不会腐烂。 夸父在干活,更多的巨人们围在一边看,他们依旧很虚弱,不过已经比初来的那一天好的太多了。 至少,那个比夸父还要高大的巨人,已经有力气用长竹竿挑起红砂岩了,只是非常吃力,不如吃了三天饱饭的夸父那么轻松自如。 最麻烦的是这些人中间,有很不少的人看起来都是智力有问题的人。 眉间广尺的人就有好几个,虽然鱼人族眉间广尺的奇人也很多,那是因为人家为了方便在水中看东西,特意把眼睛向脑袋两侧进化的原因。 他们巨人没有这个必要,所以,眉间广尺,就很可能是智力有问题的人。 于是,云川先丢了一块鹅卵石给了夸父,夸父很自然的单手接住,然后就丢大河里去了。 云川又把石头丢给那些眉间广尺的家伙,果然,鹅卵石砸在他们的脑袋上都不知道躲避。 夸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或许是这个家伙已经习惯了夸父族这种状态,也就学着云川往这些人身上丢石头。 聪明些的,自然知道躲避,还有人伸手捉住了石头,而那些眉间广尺的就傻傻的站在那里挨石头砸。 夸父明显比云川更有耐心,他笑着一遍遍的往族人身上丢石头,还特意让族人往他身上丢石头,他会接住石头,然后再把石头丢进大河里。 渐渐地,那些傻了吧唧的家伙们,也不再白白的挨石头砸,开始学会用手抓石头了,刚开始的时候,手跟眼睛的配合不好,依旧会被石头砸到,慢慢的,被石头砸到的概率就低了很多。 等云川沿着城墙走了一圈重新回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喜欢上了丢石头这个游戏。 听着石头破风的声音,云川根本就不敢靠近,很担心自己会被这些拳头大小的石头给砸死。 别小看这种丢石头的小游戏,只要把这个本事练习好了,手眼脑的配合就算是练好了。 最重要的是,如果继续练习下去,丢石头这个技能可能会让这些巨人们以后不再饿肚子,毕竟,他们已经有了远程攻击的一个技能。 这个技能会弥补他们移动缓慢这个弱点。 如果部族以后的铁或者青铜多了,云川打算把石头换成铁球或者青铜球。 小鱼人赤陵从河水里冒出头,嘴上叼着一条鱼,看到了云川就踩着水来到岸边,把嘴上的鱼放进腰袢的鱼篓,高兴地举着鱼篓摇摇晃晃的跑过来。 云川接过鱼篓,探头朝里边看了看了一眼,欢喜的道:“你又捉到了鸽子鱼?” 小鱼人嘻嘻哈哈的笨拙的伸出三根手指,云川也顿时喜笑颜看开,夸父也好奇的凑过来,小鱼人立刻就把鱼篓拿开了,这种小巧而味道鲜美的鱼,要是给夸父吃了,那就太糟蹋了。 而且,夸父用不着学写字,不用吃这种鱼补脑袋。 这是云川上一次说错话之后带给赤陵的一个小烦恼,人人都以为就像族长说的那样,吃了鱼人族就能变聪明。 聪明这事,对于睚眦来说简直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从他开始收集赤陵脚皮这种事上,就能看出来,那句话的后果可能非常的严重。 部族里的鱼人当然不能吃,要是以后遇到外边的鱼人……那就真的很难说了,尤其是睚眦这种不太聪明的人。 看完工地之后,云川又查看了库房,库房里的肉干,鱼干,已经空了一半,粮食囤子也空了好多,好在,竹笋多。 自从那些巨人们来了之后,云川部的粮食消耗的速度惊人,麦子现在已经不会再磨面了,而是吃麦子汤,就是把麦子煮熟之后再蒸一遍,这样看起来就会多一些。 幸好,每家每户还有一些存粮,云川跟阿布碰头之后,再一次确认,剩余的粮食勉强可以支撑到秋收。 再有一个月,麦子,谷子,糜子就成熟了,再有两个月,稻子也就可以收割了。 假如一切都顺利,今年,云川部至少可以做到粮食自给自足,当然,也仅仅是粮食自给自足,想要吃饱,还要依靠那些猪,羊,牛,鸡。 回到红宫的时候,小狼依旧卧在那些蛋上,云川把手塞进小狼的屁股底下,还好,小狼的屁股底下的温度还算可以。 能不能孵出天鹅只有天知道。 只是,小狼屁股底下的蛋的数量好像有些不对…… 云川把小狼撵开,仔细数了一下蛋,果然,数量是对不上的,比放进去的时候少了快一半。 小狼谨慎的用舌头舔舔嘴唇,仰着头很关心的看着竹筐里的那些蛋。 云川叹口气对小狼道:“你根本就不是喜欢孵蛋,而是喜欢吃蛋是吧?” 小狼绕着云川的腿转圈,还不停的用狗头摩擦云川的腿,像是做贼心虚,最后干脆跳进 就在云川准备收拾一顿这个贪吃鬼的时候,一个蛋壳裂开了,一只灰色的不知道是小鸭子,还是小鹅的东西顶着蛋壳努力的从壳里爬出来,云川立刻就走了,他可不愿意以后走到哪里屁股后边都跟着一群鸭子。 有一只出来了其余的蛋壳也很快有了动静,一时间小狼的屁股底下全是各种脑袋,正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 云川安排了仆妇们煮一些小米给这些新的生命,就不再理会。 至于以孵蛋名义,偷吃蛋的小狼该如何善后,云川是不管的,无论如何,小狼都必须带着这群新生命长大。 阿布给云川带来了一个奇特的盘子,这个盘子呈金黄色,虽然造型一贯的难看,可是,云川看了一眼,就发现这是一个金盘子。 一枚巨眼人面黄金盘。 这个盘子与云川部所用的陶盘造型很像,也就是说,这个金盘子与后世的盘子造型非常相似。 盘子是铸造出来的,底部是一个凸起的大眼人面造型,这个人的面部造型很奇怪,长着一双奇大无比的眼睛,眼睛几乎与嘴巴一般大,有胡须,是短须。没有眉毛,鼻子高高耸起,是盘底最高的部分。 “盘子从哪来的?”云川拿着盘子,一边打量着一边问。 阿布道:“从一个野人手里收回来的。” “用粮食换的?” 阿布笑道:“咱们的粮食已经不够吃了,当然不会用粮食,我自作主张用一柄刀子换来的。” “人在什么地方?” “回去了,我让槐跟着他。” 云川掂量一下盘子,心头并没有什么欢喜的感觉,这个时候的金子远不如铁好用。 阿布用刀子换一个金盘子,谈不到占便宜还是吃亏,不过,必须要了解这个金盘子的来历才成。 不是云川贪心,而是有了这个金盘子,就说明,附近又来了一个部落,而且不会是一个小部落。 一个小部落里,不可能生产出这样的一个盘子的。 “有没有可能是轩辕,或者蚩尤的计谋?” 阿布摇摇头道:“我告诉了槐,如果遇到危险就离开,且不要进入轩辕,或者蚩尤部的领地。” 云川继续打量着这个金盘子,还用手抚摸着盘底的鼻子造型。 “把精卫叫来,问问她见过这个东西没有。” 阿布匆匆离开,不一会,精卫就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了,云川举着这个金盘子道:“你在神农氏的宝库里,见没见过这个东西?” 精卫仔细看了盘子之后诧异的道:“这是燧人氏的东西,后来当做礼物送给神农氏了。” 听了精卫的话,云川紧绷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将盘子递给阿布道:“把槐找回来,另外,去轩辕部的摊子,用这个金盘子随便换点东西回来。” 阿布皱眉道:“这是可以敬献给神的好东西。” 云川摇摇头道:“立刻,马上去换,不管这东西有多珍贵,我们都不能掉进神农氏的陷阱里去。” 正文卷 第一三零章政治会谈 第一三零章政治会谈 阿布拿着金盘子出去了,不大功夫就带着更多的金子制品走了进来。 金子制作的面具,金子制作的权杖,金子制作的鼎,以及一只金子制作的手掌。 云川把阿布重新拿回来的金盘子摆在桌子上,又把金子制作的面具,权杖,金鼎,以及金手掌也统统放在一起。 看了一会,就把金色面具戴上,把权杖拿在手中,金色手掌放在金盘子里,然后弄来了一块烧红的木炭放在金鼎里,瞅着淡淡的烟雾从金鼎中冒出来。 阿布在一边道:“金鼎里应该放蓍草,金手掌里应该放龟壳,金盘子里应该放婴儿头颅。” “为什么?”云川冷冰冰的声音从金面具后边传来。 “燧人氏崇拜火,金子越烧越亮,然后他们就认为金子可以通神。” “你看我现在像神吗?”云川让声音变得低沉,还抓着权杖摇晃两下。 “衣服不太搭配。”阿布仔细的观察之后,给出了建议。 云川卸掉面具,随手丢竹桌上道:“神农氏以为我会把这套东西藏起来。” 阿布连忙道:“我们就是应该藏起来!” 云川冷笑一声道:“我们应该把粮食藏起来,而不是把这些废物藏起来。 派人去轩辕,蚩尤两部,帮我邀请轩辕,蚩尤,就说我要请他们观看宝物。” 阿布为难的道:“有了这些东西,族长就能成神!” 云川瞅着阿布的眼睛道:“我本来就是神。” 阿布发急,抓着自己的头发道:“我知道族长是神,我们的族人也晓得族长是神,可是,外边的人不知道啊,只有让所有人都知晓族长是神,我们的部族才能壮大,才能有弱小的部族前来投靠。” 云川奇怪的看着阿布道:“我们要那么多的人做什么?在我们没有能力养活那么多人之前,我们要那么多的人做什么?难道说,你喜欢看着大家挤在一起挨冻受饿? 阿布,我们每接纳一个人,就要让这个人吃饱穿暖,过上人应该过的日子。 去吧,不要再回来试图劝诫我,明白的告诉你,你的意见是错的。 云川部收纳部族,不是他们愿意跟随我们就可以的,而是要精挑细选,有些人想要进来我们未必会要,有些人不愿意进来,我们也要把他们拉进来。 我不着急成为神,甚至有些不愿意承认我神的身份,阿布,你最好也希望我不要尽快成神,我要是真的成了你希望的神,那时候,才是你真正痛苦地时候。” 云川把话说的非常坚决,阿布虽然很疑惑,他还是选择了相信云川,去办事了。 第二天,云川桌面上的神仙套装,还在增加,增加了黄金汤盆,黄金杯子,以及黄金帽子。 黄金汤盆,黄金杯子也就罢了,那个黄金帽子云川试着戴了一下,很重,而且跟头发纠缠在一起之后,走路的时候绝对不能颠,只要颠簸一下,一大块黄金就会砸脑袋。 看着满桌子的黄金,云川心里其实也很想留下来一点,于是,他让精卫取来一把小锯子…… 反正这时候的铸造工艺还是非常粗糙的,这些东西大多被铸造的傻大粗笨。 盘子里有一个大鼻子装汤的时候很碍事,也不方便饭后清洗盘子,所以,云川就很小心的把鼻子锯下来一块,然后再修饰一下,果然,没有了大鼻子的大眼人面盘子,就显得更加具有艺术性,那个大眼人面看起来也没有那么凶恶了。 金鼎的底部太厚了,导致整个金鼎足足有二十几斤重,云川将金鼎拦腰锯断,留下上面部分,至于三个沉重的脚,以及厚厚的一层底,云川留下来了,他觉得既然是一口锅,就不该有三个脚,很多余。 把这些宝物整齐的处理了一遍之后,这些东西看起来就精致多了,云川重新用火把这些东西烧了一遍,又整齐的抛光,然后,所有的东西一下子就有了灵性,灵性的主要表现方式就是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就会光芒四射。 至于修整这些金器留下来的边角废料,云川就很随便的铸造成了十六根金条,等闲暇下来之后,再废物利用一下。 阿布捶胸顿足了整整三天,他的心也流血流了三天,直到云川把那些暗黄色的金器变得光芒四射之后,他才半信半疑的相信了云川说改造神器的话。 轩辕,蚩尤两人都来了,还不约而同的带了很多人马。 这一次,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他们两个都不肯进城,就像云川不肯再去他们部落做客是一个道理。 这一次,云川可没有准备饭食,除过一套茶具之外,就是放在阳光下曝晒的金器。 这东西不仅仅吸引了轩辕,蚩尤的目光,也把集市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云川给轩辕,蚩尤分别倒了一杯茶,有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给自己倒了一杯,他知道规矩,先喝了一口,然后,轩辕,蚩尤两人才端起杯子。 看到这一幕,云川觉得自己应该好好想想那种可以一半装美酒,一半装毒药的偷龙转凤壶是如何制作出来的,以后说不定有大用场。 轩辕看着那一堆金器假装淡漠的道:“请我们过来,就是为了看你的这套祭祀用的东西?” 云川摇摇头道:“神农氏想要用这些东西从我手里换陨石平原。” 蚩尤哼了一声道:“陨石平原现在不是你一个人的吧?” 云川摊摊手道:“属于每一个人的,其中包括神农氏。” 轩辕低着头喝了一口茶水道:“他可以去陨石平原泡温泉。” 蚩尤也露出和善的微笑道:“是啊,那里的水池很多,多一两个人没有大碍。” 云川指指蚩尤道:“人家去温泉泡澡是为了长寿,不是为了横死。” 轩辕笑道:“你既然已经收了人家的东西,这么说你是同意把陨石平原换给神农氏了?” 云川道:“这些金器是我用东西换的。” 轩辕呵呵笑道:“谁会把祭祀用的东西拿出来换东西呢?” 云川指指蚩尤道:“他上一次就这么干过。” 蚩尤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轩辕又道:“人家蚩尤之所以会把祭祀用的东西拿出来,是因为后边还有手段要使用出来,所以,这一堆看起来更加珍贵的东西后边有什么手段呢?” 云川笑道:“神农氏泡过一次澡,觉得这个温泉可以延长他的寿命,所以,先拿出一套金器出来,让我的财富再增加一点,好激起你们征伐我的决心。 现如今啊,我们三个都不动弹,他就没法子对陨石平原下手,我不想跟你们两位中的任何一个动手,所以,金器就在这里,你们要是喜欢,尽管拿走。” “神农氏已经去过陨石平原了?”轩辕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金器上。 云川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的,不过,回来的时候表露了身份,而且呢,看样子温泉水对他的身体有很大的好处,我觉得他以后说不定还会去。” 轩辕道:“告诉神农氏,以后还能去。” 蚩尤同样冷笑着道:“可以去!” 轩辕又道:“你现在没有存粮了吧?” 云川苦笑道:“巨人们没来得的时候,还有一些,巨人们到来之后,基本上没有隔夜的粮食了。” 轩辕点点头道:“穷点其实挺好的。” 蚩尤的关注点好像也不在金器上,似乎更不在神农氏的身上。 “你一次招纳了那么多的夸父,你准备用你的族人去喂养这些夸父吗?” 云川摇头道:“这些人叫做巨人,与夸父完全不同,夸父喜欢吃肉,巨人喜欢吃草,很温顺,没有什么战力。” “他们真的是吃草的吗?”蚩尤的目光变得尖锐起来,他觉得云川在骗他。 “我可以发誓,在来云川部之前,他们一直在吃草,哦,有时候还吃虫子。” 轩辕笑道:“吃草好啊,千万别吃人,吃人后果严重。” 说完话,轩辕站起身,来到金器堆跟前,拿走了金锅,金盘子,金杯,蚩尤也没有闲着,拿走了金权杖,金面具,以及金汤盆,什么都没给云川留。 政治人物就是这样,只要你敢把东西摆出来,他们就一定会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既然云川敢说他们可以拿走一些金器,他们就会果断的全部拿走。 为了这场会面,云川等待了五天,也策划了五天,准备了五天,真正在一起说话的时间,也只有一杯茶的功夫。 可就是这一杯茶的功夫,三人已经达成了很多共识。 其中最重要的是,云川可以答应把陨石平原给神农氏,没关系,轩辕部,蚩尤部也同意。 至于他们是一个怎么样的同意法,那是人家两人的事情,与云川部无关。 第二,大群夸父的到来,已经打破了地区力量的平衡,云川必须约束夸父不得离开云川部。 第三,此时的云川部已经变得跟他们一样穷了,所以,最好继续保持这个穷困的状态,这才是好邻居。 正文卷 第一三一章神就该有神迹 第一三一章神就该有神迹 金帽子云川根本就没有往出拿,因为精卫很喜欢,再加上阿布认为这个东西是所有金器中最珍贵的一个。 把最好的东西留下来,扔出一堆垃圾留给别人分享,这本身就是分赃时候要遵循的铁律。 这一点轩辕跟蚩尤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就不会跟云川客气。 跟轩辕,蚩尤两人打交道,只要把事情说明白了,即便是吃再大的亏,他们也会认。 所以,金器的事情到此为止了,接下来的事情不用云川多嘴,他们自然能够应对。 如果他们觉得已经到了必须铲除云川部的地步了,不用神农氏到处撺掇,他们一样会对云川下手。 如果他们觉得还不到时候,或者不划算,无论神农氏说什么,也不会影响他们分毫。 现在,大家都静静地等待,等待神农氏接下来做的事情。 入夏的时候,田野里就多了很多的小浆果,其中有一种跟草莓差不多的浆果最受云川喜欢,只是,这种浆果太小了,摘起来不容易。 可是,这东西非常的好吃,酸甜度正好适合云川的口感,所以,如果族里没有什么大事情,云川都会亲自去采摘一些回来。 采摘浆果的事情,云川从不假他人之手,因为只有他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样的浆果。 发黑的不要,成熟过度,红色的也不要,酸度太强,只有红色逐渐沾染了一些紫色的浆果,才是最好吃的。 因为过于挑剔,忙碌了一上午,云川也就采摘到了小半篮子,所以,每一颗浆果都弥足珍贵。 中午时间到了,云川也就没有继续搜寻,提着篮子回到了红宫。 仆妇们弄来了一罐子清水,云川把所有的浆果都倒进清水里,不是为了清洗,这里的浆果不用清洗就足够干净。 泡清水是为了冰镇一下果子。 紫红色的小果子泡在水中,散发着这种浆果特有的清香味道,云川把鼻子凑到罐子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很满足。 今天的午饭一如既往地简单,一碗粥,一点腌制的笋子,几片咸肉,几片香肠,两个糜子馍馍。 云川很快就吃完了午饭,瞅一眼泡在罐子里的浆果,就去看小狼了。 小狼给自己找了非常大的麻烦,时时刻刻都有一群说不上是鸭子,还是天鹅的小生命在追着它跑。 所以,云川现在不允许小狼再进他的屋子,因为那些小生命会拉屎在它身上,很臭。 云川在看了这些小生命之后,很快就发现,仅存的七只小生命,有四只应该是大雁的后代,其余三只应该是天鹅的后代。 大雁的后代毛色比较杂,黄毛中间夹杂着一些黑灰色,而天鹅的后代的毛色就非常的纯了,是纯粹的淡黄色。 自从这些小生命跟着小狼生活了几天之后,小鹅的脑门上就开始长肉瘤了。 云川很想把天鹅弄来自己亲自养,结果,小天鹅们宁死不从,而小狼也不断地朝云川叫唤,好像云川真的要夺走它的儿女一般。 云川不得不作罢。 来看小狼,其实就是在等待浆果彻底冰凉的一个过程,所以,云川回到屋子,再看他的陶罐的时候,发现里面的浆果没了…… 云川就觉得自己的脑袋嗡的响了一声,再三确认,罐子里的浆果真的不见了,他就努力的大口呼吸,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首先,仆妇们是不会偷吃的,绝对不可能,她们知道族长是如何的喜欢吃这东西。 精卫也不会偷吃,因为精卫现在中午从来就不回红宫吃饭。 至于别人更不可能,哪怕是最贪吃的夸父,或许会碰族长的肉食,浆果这种东西,他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老鼠? 云川想到这里,就提起一根竹棍在房间里四处搜寻,时不时地掀开阻碍物搜寻一番,如果今天真的是老鼠祸害了他的浆果,他准备杀老鼠全族。 就在云川四处搜索的时候,一只乌鸦从窗外跳上了竹桌,熟练地蹲在罐子边上,把脑袋探进去似乎在搜寻着什么。 案子明显的已经破了,云川冤枉了老鼠。 在看到这只乌鸦的一瞬间,云川已经在考虑如何烹饪这只乌鸦,才能让他忘记乌鸦吃腐肉这个事实。 云川很讨厌苍蝇,而桃花岛上因为有养殖业,所以苍蝇很多,为此,云川就让族人特意给他编制了密密的竹帘子。 而所有的竹帘子只需要扯动一根绳子,就能迅速的落下来,将门窗阻挡的死死地。 而绳子,就在云川的手边。 他扯动了绳子,哗啦一声响,两个窗户,一个门上的三道竹帘子迅速的落了下来,将房间弄成了一个封闭空间。 乌鸦吃了一惊,立即起飞,窗户门已经被云川给封闭了,乌鸦只好在屋子里乱飞。 云川这时候并不忙着捉这个家伙,找了一个垫子坐了下来,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看这只该死的乌鸦扑腾。 只要乌鸦胆敢停下来,他就会随手甩过去一个东西,让乌鸦重新起飞,总之,云川不打算让它有片刻的休息时间。 族长的屋子里不时传来嘈杂的声音,阿布很快就发现了,想要进来的时候却被云川喝止了。 对于折磨偷自己浆果的小偷,云川的耐性很足,一人一乌鸦,就这么在屋子里折腾了足足两个小时,直到乌鸦精疲力竭,即便是被云川抓住,也没了逃跑的心思。 云川将这只比鸡小不了多少的乌鸦放在地板上,不停地用竹针戳它的脖子,希望它还能继续动弹。 很明显,乌鸦实在是太累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偶尔抬一下头,也仅仅是神经反应罢了。 就在云川准备拗断这只乌鸦的脖子的时候,屋子里突然响起一个怪异的声音——“一,二,三,四!” 云川吃了一惊,猛地站立起来四处搜寻,可是,不论他如何寻找也找不到话音的出处。 “救命!救命!” 又是两声苍老的求救声,听到这个声音,云川的眼泪猛地就从眼眶里流淌出来。 这明显不是野人们说话的习惯,包括前边的“一二三四”都是云川才会说的话,直到现在,会说这种话的人,不超过十个。 云川疯了一样的在屋子里搜寻,这一次,他比刚才那只乌鸦制造的响动大的太多了。 阿布等人站在竹帘子外边,急躁的跳脚,却不敢踏进一步。 “一二三四。”诡异的声音再次响起。 这一次,一直在搜寻声音来源的云川,终于把目光落在躺在地上不断弹腿的大乌鸦。 云川再次来到乌鸦跟前,冷冰冰的瞅着这只怪物。 “救命,救命!”乌鸦果然又说话了。 云川知道八哥,鹦鹉这一类鸟会说话,从来都没有想到乌鸦也会说话。 虽然场面非常的奇怪,云川还是找来绳子绑住了乌鸦的爪子,提着这只乌鸦离开了房间。 站在门外的阿布见族长出来了,也就放下了心,只是族长手里还提着一只乌鸦,这让他的心又收紧了。 “救命!救命!”乌鸦的力气恢复了一点,又开始一边挣扎,一边叫唤了。 “咕咚!”阿布大大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云川凶狠的目光在人群中巡梭,最后把目光钉在睚眦跟小鱼人身上,把乌鸦丢给睚眦道:“我记得跟你说过,你要再去碰乌鸦,你记不住是吧?” 睚眦惊惶的抱着乌鸦结结巴巴的道:“我只杀乌鸦,没碰过。” 云川冷笑一声道:“我教给你们的话中间,只有你从来都把“三”喊成洒,不是你是谁?” 睚眦抬头看看族长,再低头看看手上得乌鸦,无言以对,就向自己的好友小鱼人赤陵投去了求救的目光。 “救命,救命!”乌鸦又开始喊叫了。 睚眦好像突然想起来了什么,指着赤陵道:“这两句话是你教的。” 赤陵怒道:“我什么时候教过?” “每次我跟你要肉吃的时候,你都会喊救命,救命!” 云川看看睚眦,再看看赤陵,从睚眦手里取过那只乌鸦,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阿布见云川关上了房门,立刻就跳起来捉住赤陵跟睚眦的脖子,捏着径直去了他的房间,大门咣当一声关好之后,屋子里就传来赤陵跟睚眦两人凄厉的惨叫声。 云川把乌鸦丢在竹桌上,瞅着这只奇怪的乌鸦摇摇头,就在刚才,他也突然想起来了以前生活中的一个趣闻。 听说在北京流村一个叫做仙人谷的地方,人们总能在早晨听到已经过世的老村长的声音,就在人们为此感到恐惧的时候,发现老村长的声音来自于一只大乌鸦。 而且每次,乌鸦在学老村长说话的时候,还总是要咳嗽一声。经过人们抽丝剥茧一般的探查,最后终于弄明白了,乌鸦是跟着村里的大喇叭学的,因为,老村长每次广播之前,都会习惯性的咳嗽一声,清清嗓子。 事情弄明白之后,云川就找来一截细铁链绑在乌鸦的腿上,然后让族人按照他的吩咐,用竹子制作了一只鸟架,准备饲养起来,让它学更多的话。 因为,他刚才听到阿布在不远处一边用鞭子抽睚眦跟赤陵,一边愤怒的吼道:“神的学问也是能随口乱说的?” 正文卷 第一三二章豪奢的生活 第一三二章豪奢的生活 族长有一头通人性会耕田的牛。 族长有一只会孵蛋的狗。 族长还有一只会说话的大乌鸦…… 所以,族长是神! 云川也是这么认为的。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自己做事情顺利的简直不可思议。 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时候没被摔死,掉到地上没被野牛踩死,被野人捉到了,没有放锅里煮了,找了一个粗枝大叶的奶妈。没有被虐待致死,睡在满是毒虫的山洞里没有被毒虫咬死,在缺衣少吃的环境里没有被饿死……总之,自己就像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处处受照顾。 这样的生活是有问题的。 云川觉得自己的运气不可能这么好,以前,他在买奖券的时候,连安慰奖都没有获得过,凭什么换了一个环境,两年工夫就混成了部落王子,被驱赶出家门之后,又用了三年就混成了一个中型部落的族长? 现在,别说部下忠心耿耿了,就连饲养的牛,狗都远比同类争气,要知道,它们的同类进入汤锅的概率远比成为神物的概率大一万倍。 牛不会说话,狗不会说话,这也就罢了,云川想从这只大乌鸦身上突破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人,或者奇怪的生物一直在窥视自己。 细铁链子原本是为小狼准备的,可是呢,这个家伙一直比较听话,就没用上,现在,细铁链子绑在乌鸦的身上,居然让这黑咕隆咚的家伙平添了几分霸气。 当云川再次仔细看这只乌鸦的时候,终于从这家伙的外形上看出来了不妥之处。 别的乌鸦头顶都是被顺滑的羽毛所覆盖,这个家伙的脑袋上居然有一个小小的羽冠,就是有几根毛是竖起来的。 刚才的时候,这只乌鸦被云川折腾的羽毛散乱,脑袋上竖起一撮毛不那么明显,现在,这家伙蹲在鸟架上整理好了羽毛之后,脑袋上的羽冠就显得非常醒目了。 脑袋上有羽冠的鸟不多,孔雀是有的,听说凤凰也有,其余头上戴羽冠的鸟或许还有,不过,这已经超出了云川的知识范围,所以,且认为没有。 所以呢,看过无数传奇小说故事的云川,自然就认为这只乌鸦应该跟孔雀与凤凰是同一类动物。 等仆妇们收拾好了屋子,云川就把鸟架挂在窗口,端着一杯茶水用洞彻一切的目光瞅着乌鸦道:“说说吧,谁派你来?” 黑乌鸦高傲的蹲在鸟架上,呆若木鸡,对云川的问话置若罔闻。 云川探手捏住乌鸦的脖子,乌鸦立刻挣扎了起来,将两只大翅膀呼扇的如同风扇叶片一般,可就是这样,乌鸦也逃不开云川那双坚若磐石的手。 眼看着乌鸦的嘴巴张大了,挣扎的力度也在不断变弱,云川这才松开乌鸦的脖子,眼看着它被铁链子倒吊在鸟架上。 “救命,救命……” “不说话,就是一个死!” “救命,救命……” “不说话,就是一个死!” “不说话,就是一个死!” 云川笑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一句新的话语,这只乌鸦果然有鬼。 然后,云川就把松胶涂抹在乌鸦的翅膀上……这下子,它想逃走,千难万难。 第二天,云川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阿布弯腰的角度更大了,脸快要贴到云川的脚背上了。 “赤陵,睚眦坏了族长的大事,我已经教训过了,请族长饶恕他们吧。” 从阿布念名字的顺序来看,阿布很显然更偏向睚眦,明明是这个家伙的责任更大,却先说赤陵的名字。 “不关他们的事情,不过,那只乌鸦是奸细,你们要好好的看住它,别让跑了。” 听了族长的吩咐,阿布拍拍手,鼻青脸肿的睚眦跟赤陵在阿布的吩咐下进了云川的房间,死死地盯着那只跟鸡一样大的乌鸦。 云川站在稻田里,衷心的向老天爷祷告,如果这一次能成功收获稻子,他就准备以天地为云川部的图腾,并且永世祭拜,以感谢天恩。 人越是在绝望的时候,才越是相信神,最用尽了所有人所能想的办法之后,祷告,求神往往是最后一个办法了。 云川现在还有办法,所以,他求神的心态并不是那么虔诚,依旧带着浓浓的交换意味。 神农氏丢出来了一大堆金器,不可能没有后续手段,所以,一整天,云川都在河湾地等待神农氏的到来。 野人的计划一般不会有长期的计划,他们的计谋也往往是短期的,最好今天用了计谋,明天就能看到结果。 神农氏比较老谋深算一些,所以呢,云川就把神农氏作出反应的时间推后了十天。 果然,在第二天,云川就在河湾地见到了一个临魁。 云川曾经再跟刑天聊天的时候谈到过临魁,听刑天说,神农氏的儿子是一种可以杀掉且没有后患的东西。 这句话云川自然是不信的,神农氏生儿子的目的绝对不会是拿去让人杀的。 果然,来找云川的临魁,果然长得一表人才。 “听说烈山氏杀了一个临魁?”云川等这人靠近他之后,立刻发问,这句话问的非常无礼,可是呢,不问不成,这句话已经憋在云川心里好久了。 “是的,烈山氏把临魁穿在牛角上,刑天又把他往下按了按,然后,他就死了,也不能说是烈山氏杀的,你说是刑天杀的也是可以的。” 临魁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对于上一个临魁的死,似乎毫不在意。 “是因为你们不争气的缘故,才让你的父亲对你们的死无动于衷吗?” “好像是这样的,一个临魁兵败,两个临魁兵败,三五个临魁都兵败,已经证明临魁们是一群没有用的人,父亲想要一个合适的儿子,不合适的就算死掉也没关系。” 听这个临魁笑嘻嘻的说出了最丢人的话,云川就不得不好好地对待这个家伙了。 他从稻田走上来,在水渠边上洗干净了脚,邀请这位临魁坐下喝茶。 “你的茶水,比我父亲做出来的好喝的多。”这个体型瘦弱的临魁喝了云川给的茶水之后,给了最高的赞誉。 “你父亲只是单纯的把茶叶摘下来当菜吃,味道当然不会太好,他没有弄对茶叶的吃法。” 云川又递给临魁一个糜子馍馍,配着茶水食用。 临魁咬一口馍馍道:“我看到你在封锁那个山口。” 云川抬头看看正在山口修建碉楼的夸父他们,点点头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以前那边有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死光了,牲畜也死的差不多了,一些侥幸活下来的牛羊,会经常从山口下到河湾地,我担心再发生瘟疫,所以呢,就准备封锁山口。” 临魁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云川的解释,他把馍馍一口气吃光,站起身对云川道:“我父亲想要陨石平原上的温泉,这件事云川族张应该知道吧?” 云川笑道:“我无比的欢迎神农氏前往陨石平原,为此,云川部愿意提供任何便利。” 临魁叹口气道:“我父亲说,他上一次能去陨石平原且活着回来,完全是依赖云川族长,不过,父亲也说,这样的机会不会有第二次。 另外,我们送给云川部的礼物,族长收到了吧?” 云川诧异的道:“礼物?没有啊。” 临魁看着云川的眼睛笑道:“是一些金器。” “金器是用东西换的啊。” 临魁笑道:“可能是派去给族长送礼的人太贪婪了,回去就告诉父亲处置那些贪婪鬼。” 云川瞅着临魁笑了一下道:“你们派来的人不但贪婪,还愚蠢,好些金器,被轩辕部,蚩尤部的人换走了,到我手里的就只有一顶金冠。” 临魁学着云川摊摊手道:“果然是一群没用的笨蛋,不过,我父亲的礼物已经送来了,族长好歹也收到了一顶金冠,所以呢,也就算是收到我父亲的礼物了是吗?” 云川跟着笑道:“是这样的,不过呢,收到重礼办重要的事情,收到轻礼,就办轻微的小事,你说,是这个道理吧?” 临魁笑着点头道:“是这样的,如此,那顶金冠,就当是我父亲跟族长换取温泉水的代价吧。” 云川的眉头轻轻皱起,不解的道:“我不明白。” 临魁道:“这个主意是我给父亲出的,既然温泉水能让父亲变得年轻,那么,我们只要温泉水就好了。” 云川愣了一下,然后指着陨石平原的方向不解的道:“从这里去陨石平原,要走整整三天,你说,你要派人从陨石平原运水回到神农部?” 临魁道:“我们有很多牛,也有很多人,云川族长,这样的轻微的小事,你应该能办到吧?” 云川想了一下道:“没问题,能办到!” 临魁大笑道:“我就知道云川族长是一个好人,既然如此,我们从今天就开始吧。” 云川冷声道:“你的人在哪里?” 临魁道:“就在山口外边。” “有多少人,有多少牛?” “一百个人,二十头牛。” “武士不得登上桃花岛。” “族长放心,一百个女人,二十头母牛,再加上我。” 正文卷 第一三三章原始社会从不缺少奸臣 第一三三章原始社会从不缺少奸臣 云川见惯了蚩尤,轩辕的生活,总以为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最奢华的一个人。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跟神农氏比起来,自己的生活简直就是叫花子的生活。 为了一缸洗澡水,人家不惜派一百个女人,外加二十头牛走三天的山路去给他取水。 部落里基本上没有闲人! 如果一个人不劳作,部落里就会少一份口粮,如果这个人死了也就罢了,少一份就少一份,可是,这一百人在为一缸洗澡水忙碌,那么,就说明部落里就会出现两百人份的食物缺口。 在劳动效率最高的云川部,在有大量存粮的基础上,来了一百二十一个巨人,云川部的粮食储备立刻就崩溃了。 那么,在劳动效率比云川部低了不止三倍的神农氏,一百人,以及二十头因为出工而不能育肥的牛,给部落造成的损失该有多么的大。 如果神农氏没有补充口粮的方法,那么,神农氏注定会出现饿死人的事件。 这就是为什么在古代,总是有因为帝王穷奢极欲饿死百姓的事情发生。 送走了取水的临魁,云川总觉得神农氏似乎在打自己稻田的主意。 因为,除过稻田,他想不出神农氏还能从哪里找到快速补充部族食物库的方法。 没办法,当自己怀里抱着一块金子的时候,看谁都像贼! 所以,在云川的催促下,山口的碉楼已经建好了,不仅仅修建好了碉楼,云川还在碉楼前方布置了超过一百米宽的竹钉区域,并且在竹栅栏后方也布置了大量的竹钉区域。 三天后,临魁回来了,女人少了两个,牛也损失了一头,温泉水倒是背回来很多。 云川估算过,这些水足够把神农氏淹死。 “路上有狼。”临魁笑着解释道。 “下一次你可以带五个武士。”云川觉得这个家伙好像很有本事的样子,就准备给他一点方便。 “真的吗?太感谢云川族长了。”这一刻,临魁笑的很像日本人。 “我们一路上其实折损了三头牛!”临魁嘴里的说出来的话吓了云川一跳。 “你的意思是这两头牛折损在云川部了?” “不是的,是被狼叼走了。”临魁的笑容显得非常无邪。“一头牛被云川族长救回来了,另一头牛被我救回来了。” 云川的眼睛顿时就瞪大了,尽管他已经听明白了临魁话语里的意思,他还是很小心的问道。 “你的意思是说,我留下两头牛,其中一头属于你?” 临魁笑的非常开心,也直到这一刻,云川发现这个临魁的牙齿也很白,且白的耀眼。 谁说野人时代的人一个个都是诚实可靠的君子的?这话是谁说的,是孔夫子,还是孟子,亦或是司马迁? 这种力度的贪污方式,跟云川原来单位的后勤科长一模一样啊。 “我不想被刑天杀死!”临魁的笑容变得有些艰难,不过很快就变成了笑脸。“我要了一个小小的部族,只有两百人的一个小部族,人数虽然少,却都是愿意跟着我的人。” 云川哈哈大笑:“你说的很对,你损失了三头牛,等你结束取水这个差事的时候,我会送一些牛给你,当做贺礼!” “你发誓!”临魁的脸上带着笑容,眼睛里却冰冷一片。 “我云川对天发誓,如果吞没属于临魁的牛,定然死于雷电之下。”云川痛快的发了誓言。 临魁感激的想要拥抱一下云川,被他躲开了。 临魁也不觉得尴尬,就带着女人们以及十七头牛过了浮桥。 “两天后,我还会来,我给父亲挖了一个很大的水池,需要很多,很多的水。” 临魁在踏上河湾地的时候,还不忘跟云川解释一下。 接下来的日子里,每隔六天,云川就能获得两头牛,还都是最强壮,最温顺的好牛。 阿布不这样认为,他觉得部族只收到了一头牛,另外一头是人家临魁的,如果族长不发誓的话,或许会是两头,发了誓,就只剩下一头了。 再一次接受了四头牛之后,云川就回到了红宫,这一次之所以多了一头牛,完全是因为临魁在路上没有遇到狼。 “族长,没有遇到狼,临魁为什么还要多送我们一头牛呢?”阿布对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云川瞅着憨厚的阿布道:“有没有狼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临魁运水这件事让神农氏非常的满意,所以,临魁就敢多损失一头牛了。 你看着,等到临魁运来的水,快要把水池装满的时候,他就敢对神农氏说遇到了狼群损失了所有的牛!” “再这么下去,神农氏就要完蛋了。”阿布依旧无法理解贪官的心思。 “你没听临魁说吗,他已经有一个小小的部族了,等水池装满水之后,他就能带着自己的部族去远处生活了。” “神农氏就不管管?” 云川瞅着夕阳大笑道:“神农氏除过关心自己能不能活得长久,其余的东西或者事情对他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有了泉水,他就觉得自己活力无限,没了泉水,他就活得跟死人一般,死人会在乎部族变成什么样子吗?” 阿布颤声道:“族长不能是这个模样的。” 云川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阿布道:“还好我不是这样的。” “轩辕也不是这样的,听说族里粮食不够的时候,他跟着一起吃草。” “所以啊,轩辕部以后会变成一个伟大的族群。” “蚩尤部也不是这样的。” “所以,蚩尤部以后也会变成一个伟大的族群。” “我们呢?” “我们现在就会变成一个伟大的族群。” “我掐死你!” 云川才回到房间,就听到乌鸦在那边喊叫。 云川立刻对阿布道:“我们不在的时候赤陵跟睚眦两个人又打架了。” 阿布连忙道:“这就去收拾。” “照着肉厚的地方打,别打脑袋。” 在云川的求情声中,阿布气冲冲的去了。 精卫给云川端来一杯茶水轻声道:“你就饶过睚眦跟赤陵吧!” 云川白了精卫一眼道:“他们有一天让我省心了吗?” 精卫腻歪在云川怀里,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道:“马上就要狩猎了,就放他们两个一次吧。” 云川叹口气道:“你不觉得他们两个总是不和睦,这里面有问题吗?” “没有啊,他们玩耍的时候很愉快。” “是很愉快,不过呢,这个愉快是建立在赤陵的痛苦之上的,你也知道,在陆地上,赤陵根本就打不过睚眦。 我很担心时间长了,睚眦就真的以为他比赤陵强大了。” 精卫哼哼两声,也就不言语了。 自从云川进了屋子,乌鸦也不说话,且习惯性的把脑袋转过去,用屁股对着云川。 云川一巴掌就把乌鸦从鸟架上拍下来,由于翅膀被松胶黏住,乌鸦只能倒吊在鸟架上,上下折腾。 精卫连忙把乌鸦捞回来,头朝上重新摆好,云川发现,乌鸦居然亲昵的用脑袋触碰精卫的脸。 “我听话,听话!” 听乌鸦这样说,云川这才放弃了要把它重新倒吊起来的想法。 洗了手,精卫端来了云川的晚饭。 除过一片珍贵的腊肉之外,全是草。库房里的粮食已经没有了,准确的说只剩下很少的一点粮食了。 这点粮食是用来喂养族群里的孩子的,其余的族人毫无例外的都在吃草。 距离麦子,糜子,谷子成熟还有一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全族除过吃鱼之外,就只能吃草。 这样吃也挺好的,一年中,吃一个月的草对身体好。 云川心头非常的焦灼,可是,在平日里,他却要表现得对未来充满期望。 没有油水摄入,排便就成了一件痛苦地事情,为此,云川对于进食都已经产生恐惧感了。 精卫从口袋里取出一把蚕蛹放在桌子上,没有油脂,这些蚕蛹是用瓦片焙干的。 云川也不客气,拿起一个就丢嘴里,很香。 “你把鱼都给了新来的巨人们吃……因为水塘涨水,那些巨人又抓不来多少鳄鱼……” 云川抬头看着精卫道:“这话是你说的,还是你听别人说的?” 精卫被云川凌厉的目光吓了一跳,连忙道:“是我听来的,没注意是谁说的。” “明天就要狩猎了,别让夸父听了伤心。” 精卫点点头,云川叹口气道:“舍得,舍得,没有舍,哪来的得。” 这句话很拗口,精卫没有听懂,不过,者不妨碍她听从云川的话,倒在云川怀里,把剩余的三枚蚕蛹放进云川嘴里。 第二天清晨,云川天不亮就起来了,广场上已经站立了大队人马,已经等候云川多时了。 巨人们人手一辆板车,睚眦带着一群少年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显得极为兴奋。 夸父与绘站在最前边,力牧背着一张大弓站在绘的身后如同影子一般。 云川从来都不允许力牧站在他的身后,所以,第一个派出去的人,就是绘。 他们在离开桃花岛之后,要沿着竹林向大河上游摸索,一边摸索一边敲鼓,云川要带着另外已对人马,沿着河岸一边敲鼓一边向上搜索。 夸父以及巨人们的脚程快,他们会沿着河岸,快速向大河上游奔走,等看到绘敲鼓的响动后,就立刻跟着敲鼓,逼迫兽群进入断头谷。 这个工作是最危险的,能不能抗住那些惊慌的野兽,确保它们进入断头谷,全靠巨人们用身体来抗了。 正文卷 第一三四章狩猎 第一三四章狩猎 “啊!鼓声震震……” “啊,兽群震惶……” “啊!太阳在上……” “啊!族长英武……” “啊——你打我做什么?” 夸父回过头就看到云川那双凶暴的眼睛。 “是阿布教我的唱的。” “阿布什么时候学会唱歌了?” “不知道,听阿布说他花了大价钱弄来的。” “从哪里弄来的?” “听说是那个临魁唱的,神农氏的巫祝门很会唱歌。” 听夸父这么说,云川也忍不住叹息一声,说真的,就目前这几个部落而言,人家神农氏是文化最发达的一个部族。 不仅仅是唱歌好,人家的打击乐也弄得很好,尤其是敲打各种木棒以及竹筒配合着篝火,以及疯狂的舞蹈,听说是神的最爱。 云川部好歹还有几首笛子曲可以让族人炫耀一下,轩辕部的铃铛,风铃音乐也算是一绝。 唯有蚩尤部确实算不得好,每到祭祀的日子,不弄的血淋淋的就不肯罢手,不过,人家的战舞听说不错。 云川部的鼓声在山谷间回荡,山沟里已经出现了大群的鹿,以及野羊一类的小兽,野鸡更是在树林间乱飞,尤其是雄性野鸡,五彩斑斓的模样煞是好看。 夸父见精卫看的喜欢,就对精卫道:“等一会就把它们的毛都拔下来给你。” 精卫欢喜的连连点头。 “母野鸡能活捉就活捉,咱们的鸡场里的鸡数量不够。” 跟女人的感性比起来,云川觉得吃饭事情更大。 他已经吃了半个月的草了。 驱赶野兽是一件非常繁琐且麻烦的事情,绝不是一天就能处理完的,再加上云川驱赶野兽的时候还需要有目的的进行,所以,进程就更加慢了。 按照云川估计,这场大型狩猎活动,至少要维持二十天才能结束。 对于狩猎云川是个门外汉,但是,绘,力牧他们却是此道的高手中的高手。 如果不是因为要槐跟着阿布守卫桃花岛,这一场狩猎活动可以进行的更加顺利。 狩猎的过程中有很多的讲究,比如,一开始的时候驱赶着野兽们在一个大峡谷中狂奔,然后就会在驱赶的过程中,不断地把兽群分散。 猛兽走一个峡谷,食草兽们走一个峡谷,这中间的手法非常的讲究,稍微出点差错,就会让狩猎活动毁于一旦。 其中最让人头疼的就是野猪! 这东西是杂食性动物,却凶猛无比,且蹲在在食草兽群里乱混。 云川这一次没想要猛兽,一头都不想要,因为他准备把这些野兽撵去蚩尤部,或者轩辕部,云川部只要食草兽就已经很好了。 狩猎一般不会在夏日里进行,因为这个时候天气热,肉类很难保存,一旦有了收获,就要立刻下手熏制,腌制,否则,弄回去一堆臭肉就不好了。 而冬日狩猎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冬日里的野兽不但皮毛是最好的,就连肉也能保存很长时间。 夏天狩猎是没办法的一种选择。 家里的粮食已经吃光了,而新粮下来还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眼看着已经养的红光满面的族人脸上又开始出现菜色,也只好如此了。 这是一次竭泽而渔的狩猎方式,云川没打算放过母兽,孕兽,幼兽,公兽,可以说,他这一次狩猎,就是为了清理云川部的外部环境。 而且,这样的清理工作,每个三年就会进行一次。 既然这里已经被划定为人类聚居区,那么,就不该有野兽们的存身之地。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断头谷已经有了一些食草兽,云川他们没有惊动这些野兽。 晚餐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吃的,反正都是草,云川的口袋里好歹还有赤陵送给他的一截嫩藕,这东西也是草,也就是味道好一些。 夸父见族长在那里喀嚓,喀嚓的咬着藕,就把自己碗里的一块熏鱼送了过来。 云川瞅了一眼熏鱼,转过身,继续啃自己的嫩藕。 “族长,我吃饱了。”夸父装模作样的拍拍肚子。 云川收起自己的藕段,瞅着夸父道:“赶紧吃了吧,明天还要你们出大力气呢。” 夸父笑道:“我有的是力气!” 云川哼了一声道:“你们的力气全靠食物撑着呢,要是没食物你有个屁的力气。 明天呢,我又不干活,吃什么无所谓,你们一定要吃饱,要是耽误了明天的事情,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云川说着话把手里的嫩藕折断,分给了精卫一截,不理睬端着鱼肉的夸父,两人转过身,面对苍茫的大山,如同熊猫啃竹子一般,啃得极为香甜。 没办法,这是真的没办法,巨人族的力量非常大,一个人几乎可以顶三个普通人,可是呢,这些巨人们就像一辆辆排量极大的卡车,力气大的前提是你要给他们加满油。 云川他们的身体更像是一辆辆带脚踏子的轻便摩托车,没油了,也能用脚踏着凑合一段路程。 巨人族们是不成的,没有吃的,就没有力气…… 昨天就吃了一天的草,今天吃的还是草,云川的肚子很鼓却非常饥饿,他不敢再吃草,喝了很多很多水,这导致他只要翻动身子,肚子里的水就会咣当作响。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脚下的断头谷中已经有了很多的野兽,而远处的鼓声也越来越近。 “咚——咚……咚”鼓声沉闷,如同巨人脚踩大地的声音,并且越靠越近。 更多的野兽离开山林,开始向断头谷涌过来,在很远的分叉地带,睚眦正带着一群丢石头丢的很准的巨人,正在把一颗又一颗的石头丢进兽群。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中招的全是食草兽的头目,这些领头者被石头砸的头昏脑涨,连连后退,好不容易发现了一条侧向的小路,就带着群窜进了这条山谷。 而凶猛的食肉兽们,本身身体就强悍,因为害怕鼓声,就沿着大峡谷一路向轩辕部的领地跑了过去。 鼓声越发的近了,一些趁机捕获食草兽充饥的猛兽,也不得不丢弃食物,随着猛兽大军滚滚向前。 其中一头体重几乎达到半吨的高大麋鹿在兽群中东奔西突的为它身后的麋鹿群闯开一条血路,在即将按照睚眦他们的安排进入小路的时候,这头高大的麋鹿却停下脚步,警惕的瞅着梅花鹿,野羊,野猪们鱼贯而入的小路。 看的出来,它觉察到了危险,似乎有追随猛兽们跑路的想法,于是,睚眦甩动自己的皮兜子,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头,在飞出六十米的距离之后,准确的击打在这头麋鹿的大角上。 麋鹿警惕的四处张望,寻找危险的源头,另一颗石头却重重的击打在麋鹿的屁股上,打的这头麋鹿叫了一声,在其余惊惶的麋鹿的簇拥下,一头扎进了小路。 眼看着老虎,豹子,熊,狼沿着大路跑向了轩辕部,睚眦满眼都是惋惜之色。 力牧一箭射死了一只豹子,还想继续射击,却被绘给拦下来了。 “这些野兽是族长送给轩辕部的礼物,不能射杀。” 力牧冷笑道:“族长会这么好心?” 绘笑了一下,掏出一块肉咬了一口道:“族长总说云川部与轩辕部就像同一棵树上长出来的两个果子,咱们吃肉,轩辕部一定要喝汤才成。” 力牧摇着头道:“轩辕没有传说中那么好,云川也不如你们以为的那么好,可以说,所有的部族首领,其实都不算不得好人。” 绘怜悯的看着塌肩瘸腿的力牧道:“轩辕不要你,我要你啊,你也看到了,我对你还是不错的,族长对你也很好,他吃草都要给你吃肉。” “这种事情轩辕做的多了,在你有用的时候,族长们会把最漂亮的女人给你,会把最好的食物给你……这都是假的。 绘,你要是真的以为你的族长对你很好,那就先骨折一次看看,想要看他如何冷落你,那就瘸腿一次看看,想要看他抛弃你,那就重伤一次看看。” 绘嚼着肉干笑道:“族长说了,他不会抛弃任何一个族人。” 力牧大笑道:“你应该听听蚩尤是怎么对他的兄弟们承诺的,他承诺一旦作战,他必定第一个冲杀在前,如果后退,他一定是最后一个退出来的。 结果呢,蚩尤经历了那么多次战争,他的兄弟不知道死了多少个了,而他,蚩尤,还是蚩尤,从未改变过。” 绘呵呵笑道:“我们族长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的,如果非要说不一样,云川族长显得比轩辕,蚩尤更加坏一些。” 绘吞下最后一口嚼烂的肉干,对力牧道:“我们的族长是神!” 力牧冷笑道:“轩辕是龙,蚩尤是可以飞沙走石的大巫,云川族长这个神没有什么特别的。” 绘重重的在力牧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道:“别的神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家族长是在我眼皮子底下成为神的。” 力牧苦笑一声道:“神啊,人啊,绘,你真的分得清楚他们之间的差别吗?” 绘嘿嘿笑道:“族长比我聪明,我听他的就好了。” 正文卷 第一三五章都是为了一口吃的 第一三五章都是为了一口吃的 力牧很喜欢绘这个人。 在他最倒霉,最无助的时候,是这个被他伤害过的男人向他伸出了救援之手。 他记得很清楚,就在那个狂暴的夜晚,自己如同折翼的鸟儿从半空掉在乱石上,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要断了,腿上的断口处,还有森森的白骨露出来。 非常的疼,他想昏厥过去,可是,冰冷的河水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从昏迷中弄醒,直到云川来到他的面前。 当时,高高在上的云川俯视着他,眼神冰冷而残酷。 “把他丢进河里!” 这六个冷冰冰的字,力牧一辈子都无法忘记,也就是在那一刻,力牧终于明白了,所有的首领都有一颗冰一样寒冷的心。 “族长,我要他!” 就在力牧准备赴死的时候,一个温暖的声音在他身边响起,他努力的转头看过去,看到了身上绑满麻布还在流血的绘。 就在刚才,他还想着如何弄死这个男人,转眼间,这个男人却在为他求情。 这个人是云川得力的部下,力牧知道,自己的死活此刻已经无关紧要了,只要云川还看重这个心腹部下,自己就能活。 他活下来了,这一次不是因为自己有一箭双雕再倒扎一条鱼的神奇射术,而是有一个男人觉得他还有活着的价值。 这种感觉很奇妙,与他当初在大泽边上遇见轩辕的感觉很不一样,直到现在,他梦中总会出现云川那双冰冷的眼睛,以及那个突兀的男声——族长,我要他。 睚眦一直盯着力牧看,他不喜欢这个人,这个人看族长的眼神很不对劲,而且,他总是看族长的脖子,胸口等要害处,好像随时准备把箭送到族长的这些位置上。 因此,睚眦总是帮族长盯着他,只要他敢动弹,睚眦就会把一颗铁球送到他脑袋里面去。 想到这里,睚眦就从贴身口袋里掏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铁球瞅瞅。 这个铁球是族长打造匕首剩余的一块铁,因为太少,就做成了一个球送给了睚眦。 因为长时间的摩挲,这颗铁球已经明光锃亮的,是睚眦最珍贵的宝贝。 族长说的狩猎,其实不光是指山谷里狂奔的各种野兽,还有山谷里的藏着的一些人。 尤其是那条沿着大河走向的山谷。 这条山谷是旧河道,以前族长征伐食人部落的时候,就从这里走过,也是云川部走轩辕部的必经之路。 睚眦小小的身形在旧河道一边纵越,他跑的很快,甚至可以追着那些猛兽的脚步奔跑。 果然,在一个满是乌鸦的地方,一些人被野兽撵着狂奔,不过,野兽即便是追上了这些人,也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只知道一路狂奔。 睚眦跳过一块大石头,人还在半空,手里的皮兜子已经抡得如同风车一般,脚才落地,皮兜子里的石快就已经呼啸着飞了出去。 一头黄皮猛虎正在狂奔,突然间,一块石头砸在它的眼睛上,硕大的虎眼立刻就被石快砸的凹陷了下去,猛虎吃痛,嗷的一声人立而起,两只巨大的爪子,在空中胡乱的抓挠了一下,一个跑在猛虎前边的人,立刻就被这头猛虎抓挠的稀碎。 受伤的猛虎立刻失去了理智,撕碎了一个人之后,又把目标放在一头狗熊身上,两只爪子攀住狗熊的脊背,狠狠地一口咬了下去。 睚眦在悬崖上不断地投掷石快,不断地在野兽群中制造混乱,很快,野兽们不再狂奔,而是窝在旧河道里相互厮杀。 眼看着一头被毛犀撞开一条血路冲杀出去,却有五六匹狼跳上它的后背,锋利的牙齿撕咬被毛犀后背上那个巨大的伤口,同时,也有狼抓住了被毛犀的屁股,用力的撕咬被毛犀的排泄系统…… 被毛犀拖着被狼掏出来的肠子踉踉跄跄的跑了几步,就倒在了地上,然后,这头被毛犀就被狼群给覆盖了。 “咚咚咚”沉闷的鼓声再次在河道里响起,正在相互厮杀的野兽们如梦初醒,顾不得已经到口的食物,再一次夺路狂奔。 睚眦跟着云川已经学会了那个叫做节奏的东西,所以,他的节奏把握的很好,让这些猛兽再跑一阵,就继续骚扰一下,打乱野兽们逃跑的节奏。 如此,才能借助鼓声,让这些野兽永远处在一种惊恐狂暴的状态里,也只有这样的好野兽,才能在进入轩辕部之后,继续没头脑的横冲直闯,给轩辕留一地的皮毛跟肉食。 同样的,蚩尤部那边就更好办了,那边的山地本来就更高,居住的大多是猛兽,云川部的人只需要用鼓声把那些野兽撵到蚩尤他们的领地里面去就成了。 谁都别闲着,这就是云川此次带着族人狩猎时要的效果。 断头谷附近已经成了一片修罗场。 食草兽的数量很多,而这里的空地又少,前边进来的食草兽们被后边的进来的食草兽们用力的挤压,挤压的后果就是靠近悬崖的食草兽们被挤得掉下去。 云川带着族群里的老弱,在悬崖下一字排开,但凡上面有食草兽掉下来,立刻就开工。 放血的,剥皮的,抹盐的,熏制的,按照流水线进行工作,导致悬崖下边血气冲天,引来了数不尽的苍蝇,以及乌鸦,就连平日不多见的兀鹫也在这片天空上盘旋久久不肯离去。 开始,只是小规模的食草兽掉下悬崖,很快,食草兽就像雨点般的往下掉。 夸父带着巨人族参加了驱赶挤压食草兽的工作。 这个时候,族人们对于能吃的巨人族的一点怨恨,立刻就消失了。 也只有这些挥舞着巨大木槌的巨人族,才能站在食草兽群里,用打地鼠的方式,给部族收获一头又一头活着的食草兽。 所以说,养活巨人族的时候是很艰难,可是,用起巨人们的时候确实好用。 为了这场大狩猎,云川部已经准备很长时间了,部族里除过守卫桃花岛的人之外,其余的人基本上都被云川弄到这个断头谷来了。 抹过盐巴的肉,被挂在板车的架子上,一旦满了一车就立刻运走一车,来不及运走的,就地开始熏制。 流水线作业的好处就在于一个快字。 不论悬崖上掉下来多少食草兽,都会被守在悬崖下的族人们收拾的妥妥。 兽皮被丢进高浓度的盐水里浸泡,有用的兽角,兽筋,被收拾起来,无用的难以收拾的内脏就便宜了那些食腐动物。 云川用牙匕熟练地破开一头野猪的肚皮,野猪的内脏哗啦一声就淌出来了。 云川熟练地摘掉猪心,猪肝,猪肺,把肠子丢给一群小巨人,他们熟练地抓住肠子,以及肚子,用力的捋! 从天明时分直到日落,云川带着族人顾不得喝水,吃饭,手下不停的处理着手里的食物。 等到天色完全暗下来了,悬崖上也不再往下掉食草兽,云川才停手,他停手了,族人们也慢慢的停下了手里的活计。 云川把手插在冰冷的溪水里浸泡片刻,等手上的血完全消融之后,就沙哑着嗓子对所有人道:“肉煮熟了,今天,都敞开肚皮*******卫带着一群人扛着硕大的笸箩过来,笸箩里装得全是大块大块的肉食。 云川从里面抓到一块肥瘦相间的,弄一点细盐撒上去,立刻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人之所以觉得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很痛快,完全是因为这样吃饭会回归原始。 尤其是在大口吃肉的时候,人的喉咙间会发出一种类似野兽咆哮的“呜呜”声。 这就是被食欲激发的兽性,此时此刻,这种野兽护食的声音在悬崖下边此起彼伏的响起。 云川的嘴巴就没离开过肉块,每当精卫想要夺下肉块,给他喂水,免得他被肉食噎死的时候,云川就会躲开,且目光凶狠,嘴里发出野兽护食的咆哮声。 夸父回来了,带着一群疲惫的巨人,等夸父他们看到一笸箩,一笸箩的肉块,这些原本疲惫欲死的巨人们,立刻就变成了虎狼。 夸父一手抓住一颗煮熟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食草兽的心丢嘴里大嚼,另一只手已经抓到了另外一颗心,且把脑袋放在笸箩上空,除过云川不允许别人抓他面前笸箩里的肉食。 当云川终于恋恋不舍的将嘴巴从肉块上挪开的时候,他就开始不停地打饱嗝,他的胃已经被各种食草兽的肉塞得严严实实。 理智回归的那一刻,云川立刻就下令所有人住嘴! 再吃下去,会吃出人命。 精卫带着一群已经吃过饭的妇人用鞭子抽打那些还在吃肉的族人,强行把他们跟肉块分开。 而云川此时已经拿起了夸父的大木槌,一锤子就敲在夸父的手上,把他刚刚抓起来的一块巴掌大小的肉块砸飞。 夸父委屈的瞅着云川,云川一边打嗝一边道:“不能……嗝……再吃了……嗝……会死人。” 夸父瞅着面前的笸箩咆哮一声道:“我宁愿撑死!” 正文卷 今日赶了一天的路,请假,明天补齐 来上海了,住在金茂大厦,看云海看的忘记了时间,请假一天,明天补齐。 正文卷 第一三六章狩猎与耕种那个更好 第一三六章狩猎与耕种那个更好 吃过饱饭的人最经不起饥饿。 一个长期处在饥饿状态的人,对饥饿有着强大的忍耐力,而吃过饱饭的人因为知道吃饱饭的滋味,所以,一旦饥饿了,就显得格外的疯狂。 所以,最经不起饥饿的其实是所谓的文明人,假如将一群饥饿野人跟一群饥饿的文明人放在同样的环境里,率先蚕食同类的必定是文明人! 把这个话题展开了讲,就是——野人知道同伴的重要性,并且会为这个群体做出牺牲以维护族群的完整。 文明人——更加知道同伴的重要性,可是,要想牺牲他自己,很难…… 云川部最近一直都以草为食物,族人们已经习惯于消化肉食的胃,这时候开始消化草,胃口就疯狂的向大脑提出抗议,最后,导致大脑除过传递吃饭这个信号之外,再无其它。 夜晚,篝火熊熊,人们劳累一天,却无人睡眠,不是他们不想睡,而是睡不着,有的人刚刚躺下,胃里的东西就疯狂的向外喷涌,从嘴巴里,鼻子一起喷,胃液进了气管,刺激的呕吐者疯狂的咳嗽,几乎要断气了。 云川睡了,他吃的很饱,却没有到吃的太多的状况,包括精卫在内,所有人只能瞪大了眼睛瞅着自家族长睡觉,而他们瞌睡的要死却不敢入睡。 天快亮的时候好了一些,云川却醒来了,一个人守着一山谷睡觉的族人。 天亮之后,云川就敲响了鼓。 新的,劳累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今天,最主要的任务并非是杀戮,而是捕捉。 巨人族们再一次承担了重任,他们每人手中都有一个长竹竿,竹竿上有一个系了活扣的皮索,但凡是族长要求的食草兽,都会被他们用皮索套住,然后再绑起来运回桃花岛。 这个时候,最强壮,最勇猛的食草兽头领不能留活口,没了头领的食草兽才会听话,否则,只要它们的头领还在,食草兽们就会不断地逃跑。 于是,鹿上了悬崖,然后再掉下来,羊上了悬崖,然后再掉下来,野猪也上了悬崖,下场与鹿,羊是一个结果。 当然,野驴是不一样的,它们只知道转圈,没有逃路了,它们也不肯停歇。 驴子是一个好东西,容易饲养不说,还耐苦劳,加上体型不大,妇人就能牵住,弄回去拉拉车,背背货物,绝对的好帮手,加上,这东西的脾气虽然倔,却不刚烈,很好驯服,云川决定一网打尽。 昨夜吃了一顿真正饱饭的夸父,这时候就显得非常有用,一双大手居然抓住了一头驴子,并且举了起来,从未有过的新体验,导致这头驴子昂嘶着四只蹄子乱蹬,显得非常害怕。 两个巨人过来,顺利的在驴子的两条前腿绑上绊绳,就丢开不管。 获得自由的驴子才想跑,就被绊绳摔倒在地,爬起来再跑,再次被摔倒。 一头半吨重的巨大麋鹿从悬崖上摔下来,摔得肠破肚流,十几个叉的鹿角也摔成了七八截。 五六个族人拿着刀子冲向这头还没有咽气的鹿王,首先做的就是给这头鹿开膛破肚,由于内脏已经摔烂了,就没有了食用价值,内脏丢进了小河里随波逐流,鹿皮也破了很多地方,使用价值也不大,也就不用剥皮,把大块的肉分割之后,鹿皮上毛用火烧掉,抹上盐之后就放在熏肉架子上熏制。 初步熏制之后,就会有妇人孩子拉着板车过来,带回桃花岛再进行深加工。 这头麋鹿是被巨人们用强壮的身体硬是给挤下悬崖的,弄死了鹿王,其余的鹿就只能“呦呦”的叫唤,跟着驴子一起转圈子。 能收获一个野驴群,这是云川没有想到的,只是没有马,这让云川又有些失望。 才把一颗鹿头丢进小河里,又有一头至少有三百斤重的野猪从天而降,轰隆一声砸在乱石堆里,野猪的眼球biu的一下就飞出来了,随即,嘴巴里,耳朵里,屁股上,开始有大股大股的血喷涌出来,非常的吓人。 族人们已经看习惯了这一幕,不慌不忙的上前,分割这头大野猪,同样的,内脏是要不成了,就在族人准备把猪头丢掉的时候被云川喝止了,这是好东西,不能浪费。 随着杀戮不断地深入,天空中的兀鹫越来越多,乌鸦也铺天盖地的,它们似乎不怎么害怕鼓声,或者说,这些习惯吃腐肉的鸟们,已经习惯了在进食的时候遭受干扰了。 断头谷里的这条小河,蜿蜒向西,进入了轩辕部族的领地之后,才会在上游进入大河。 由于小河里的野兽内脏太多,禽鸟们就盘旋在这条小河上不断地起落。 轩辕就站在小河的入河口静静地看着暗红发臭的河水。 河水里混合着的各种野兽的内脏以及头颅不断从轩辕面前流淌而过,最终汇入大河。 “云川部这样做上苍会惩罚他们的。”风后氏从水中捞出一挂破烂的内脏对轩辕道。 “不能一次把山上的野兽全部杀光的道理,云川部的人就不知道吗?” 仓颉大致清点了一下水中的兽头也叹息一声。 在洪荒的世界里,人其实也是食物链中的一员,而且不属于顶端,基本上与狼有着同等地位。 即便是狼群,都不会把一个食草兽群全部杀死吃掉,它们只会吃掉兽群中的病弱者,这对食草兽群的整体繁衍是有利的。 所以,野人部族也不会对一个食草兽族群进行灭绝性屠杀,即便是要捉食草兽回来饲养,也绝对不会像云川部这么干。 将野性的食草兽捕捉回去驯养成家禽家畜,很艰难,且非常的耗费人力。 云川部这样做的唯一后果就是——他们部族以后将降低狩猎的重要性……或者,不再把狩猎当成部族的主要食物来源。 这才是轩辕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种地很重要,并且在部族生存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可是呢,狩猎同样的重要。 在轩辕部落中,种地与狩猎时两条同时走的腿,缺一不可。 在蚩尤部落中,狩猎是一条比种地重要的多的腿,也强壮的多,种地的那条腿已经出现,不过,仅仅是狩猎那条腿的附庸。 云川这样做,是要彻底斩掉狩猎的那条腿,形成以种地为绝对生活来源的态势。 “他们要把十年的饭食,一年吃干净,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不这样做。” 轩辕沉思良久之后,对跟随在他身边的属下们道。 “现在啊,云川部那边驱赶过来了很多猛兽,牛部,虎部已经开始围猎,我们不能学云川部,风后,你去告诉牛虎两部,狩猎的时候,只猎杀猛兽,不得围猎食草兽。” 风后道:“云川部杀光了自己部族领地上的食草兽,过一阵子,我们部族领地上的食草兽就会跑到他们那边去,云川部现在捕杀的是他们部族领地上的食草兽,以后,捕杀的就是我们与蚩尤部领地上的食草兽,归根到底,云川部此次围猎,损害的是我们所有人的利益,族长,这件事该怎么办呢? 除非,他云川部以后不再狩猎。” 轩辕看着风后氏道:“你现在,有把握打败云川吗?” 风后氏道:“除非云川离开他的龟壳。” 轩辕瞅着风后氏淡淡的道:“他的城墙已经很高了,且非常的不好爬,云川又是一个胆小鬼,他怎么可能愿意跟你在野外作战呢? 慢慢来吧,等我们吃透了这个城墙,他云川就没有什么资格再跟我们讨价还价。” 仓颉道:“云川部以后可能真的不会再狩猎了,即便是有,也是小规模的狩猎。 现在,他的部族里的粮食一下子变多了,等到他收获了土地里的庄稼之后,云川部一定会成为大河附近最富裕的一个部族。 云川还会用这些粮食招纳更多的部族,就像这一次他一次就接纳了一百二十多个夸父,势力也会越来越大。 这对我们部族的压力很大,我在陨石平原的时候,在跟云川闲聊的时候,他还说,应该放一把火,将部落附近没有长大树的草原,丘陵,全部焚烧一遍,开垦成田地,如此,有了大量的土地,才能养活一个大部族。 看来,云川正在向一个他希望的大部族的方向努力呢。” 风后氏疑惑地道:“难道说,仅仅依靠种植,真的可以撑起一个大部落吗?” 轩辕点点头道:“如果想要部族不再分裂,继续壮大,那么,种地是唯一可能的一个选择。 一个狩猎部族需要的山林,草场太多了,而一个种田部落,需要的土地要比狩猎部落少的多,用更少的土地,养活更多的人,如此,族群,才不用因为太大了需要分裂,我期望的一个巨大的族群聚居在一起的想法才会实现。” 风后氏把脑袋凑过来道:“族长,现在……” 轩辕堵住了风后没有说完的话,瞅着小河里的动物残骸道:“先看看,先看看,看看云川部是不是真的可以可以给我们走出一条路。” 仓颉道:“这需要时间啊。” 轩辕用手在被血染红的小河里捞一把道:“我们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时间。” 正文卷 第一三七章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 第一三七章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 轩辕说的一点都没错,他们如今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 以前,部族间总是冲突不断,而部族也需要不断的壮大,不断地扩展。 现在,神农氏痴迷于洗澡,轩辕氏还要把刚刚接纳的部族统一起来,分配土地居住,蚩尤部刚刚吞并了两个大部落,也需要消化吸收。 所以,战争不是最近的主题。 云川部发展的速度太快了,这是轩辕跟蚩尤两人唯一担心的一点。 他们尝试着阻止过,结果用处不大,云川部喜欢快速发展,是云川部子自上而下所有人的愿望,只要他们打败外来的阻力,就没人能阻止他们过上好日子。 这一次围猎,对轩辕来说触动很大,他知道云川把猛兽驱赶过来的意图,他也知道云川把自己领地上的野兽统统杀光是个什么目的。 他甚至感觉到,云川似乎有些鄙视他们。 而最让轩辕不能接受的就是来自云川的鄙视。 现在想起来,云川在最初的时候是抱着一颗大家一起发展,一起变富裕的心在跟轩辕,蚩尤两部交朋友。 当云川部真正变得富裕起来之后,轩辕,蚩尤两部却喜欢用野人的法则来处理与云川部的关系。 在跟轩辕,蚩尤几次战斗之后,现在的云川部决定独自发展,为此,他们愿意付出代价。 围猎,彻底的围猎,清空云川部领地上的食草兽,彻底断绝轩辕,蚩尤两部想要抢夺云川部领地的心思,毕竟,一个没有丰富食草兽资源的领地,对他们两族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同时,云川也想利用食草兽喜欢到处乱跑的行为,摊薄轩辕,蚩尤两部的狩猎收获。 只要云川愿意,他每年都会进行一次惨无人道的狩猎,只要坚持几年,不论是轩辕部领地,还是蚩尤部领地,都将没有野兽可以让他们进行狩猎活动了。 这是一种变相的驱逐轩辕,蚩尤两部的做法,虽然见效很慢,却做的非常绝。 就在轩辕,蚩尤两部忙着清理部族领地上突然多出来的野兽的时候,云川的围猎基本上已经到了尾声。 性情刚烈的食草兽已经跳崖死光了,不愿意跳崖的都是愿意活下去的。 所以,当夸父带着巨人族最后清理断头谷的时候,剩余的食草兽变现的很温顺,只有一些野猪依旧不服气,在断头谷里东奔西窜,最后力竭倒地,被云川部手艺熟练的族人们,分解成很多块变成了珍贵的熏肉。 夏日炎炎,已经半个月没有下雨的云川部领地上冒起了浓烟…… 云川下令点燃了山火,将隐藏在灌木,草丛里的仅存的一些野兽也驱赶出了云川部。 大火虽然是有计划的点燃的,可是,野火,就是野火,一些黑松林以及竹林也受到了波及。 至此,云川部轰轰烈烈的围猎活动,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这一次,云川彻底的毁掉了云川部的领地,放眼望去,一片焦黑,凄惨异常。 轩辕,蚩尤望着焦黑一片的云川部领地,沉默了良久。 云川用这种决绝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部族从此以后不再与轩辕,蚩尤两部为合作伙伴。 与轩辕,蚩尤两部决裂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刑天部与云川部的交往越发的密切了。 回到桃花岛的云川,先是带着族人大睡了一天一夜,然后,又开始忙碌起来了,海量的肉食虽然已经简单处理过了,放置短时间不会有问题,但是,接下来,他们还要把这些肉食进行深层次的加工。 大量的肉食被煮熟之后晒成了肉干,磨成肉粉装在皮口袋里放在干燥的窑洞里。 大量的肉食要用松枝不断地熏烤,直到彻底没有腐烂的威胁之后再存放在通风的地方挂起来。 为了做这些事情,云川关闭了外城大门,云川部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除过采竹笋的妇人,没有一个男丁离开部落。 才处理完这些肉食,皮子,田地里的麦子,糜子,谷子又成熟了。 今年的粮食因为种子被优化三遍了,收成比去年还要好,基本上达到了云川要求三亩地的产出养活一个人的期望值。 当麦子,糜子,谷子收割完毕之后,云川部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还有大半个月才能成熟的稻子上。 在这期间,稻田里起了三次火,不过,因为稻田中还有水,火势并不大,烟雾才起来,就被巡逻的族人给扑灭了。 没人知道放火的人是谁,云川也不想知道,即便是知道了,也没有任何作用,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刑天,他们都有放火的动机,与能力。 忍痛,忍耐,这是云川此时最需要的品质,就像云川在开春的时候埋进泥塘里的那些莲藕一样,在经历了一个春夏的成长之后,细嫩的叶片终于长到水面上,虽然没有开花,圆圆的叶片却覆盖了整个泥塘。 “族长,今年这里能挖藕吗?”鱼人赤陵甩着大脚板来到族长身边蹲下来,跟他一起看水塘里的莲叶。 “没有开花,莲藕基本上没有收成,等明年吧,或者再等两年,这里出产的莲藕就能养活我们很多人。” “族长,既然您已经把领地上的野兽统统撵走,杀光了,这河里的鱼,池塘里的鱼,是不是也要处理干净?” 云川看到了赤陵眼中的忧愁之意,知道这孩子对竭泽而渔这种行为有着极深的恐惧。 就摇摇头道:“不能,我们在水里只能种莲藕,种不了别的,所以啊,我们只能养鱼。” “养鱼?”尽管赤陵对于鱼这个东西非常的熟悉,可是,说到把鱼养起来,他觉得这没有必要,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鱼,而河里的鱼是抓不干净的。 云川瞅着赤陵远比常人大的脚丫子道:“说真的,人还是住在陆地上比较好,我最近观察过你们部族,我发现你们的进化是非常残酷的,或者说,你们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其实就是因为你们部族中,没有从一生下就亲近水的孩子全死了。 在岛上这一年多,鱼人族一共生了七个孩子,赤陵,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这七个孩子中,有五个其实更像我们,而不是更像你?” 赤陵低声道:“我弟弟也不像我,他的头没有我这么尖,母亲说,因为现在安全,没有野兽吃我们,没有其余野人来抓我们,我们不用时时刻刻想着跳进水里逃命,所以,生了七个孩子,七个全部活下来了。” 云川扶着赤陵的肩膀站起来,瞅着满水塘的荷叶道:“所以啊,你以后要从河里抓一些能长大的小鱼回来丢进荷塘里,这样,在寒冷的冬天,你们就不用下水捉鱼了,想要吃鱼,随时从荷塘里捞鱼就是了。 还有,你们的食物结构也要改变一下,以后要适应吃粮食,吃草,吃肉,不能光吃鱼。” 赤陵笑着道:“我喜欢吃肉。” 云川笑着摸摸这个孩子的脑袋,就带着他一起去了另外一个种了荷花的池塘。 之前,云川还以为鱼人族是一个进化完全的种族,结果,他发现,鱼人族进化的过程非常的残酷,就岛上出生的那七个孩子来看,按照鱼人族原来的生活方式,只能活下来两个进化了的孩子,其余的五个没有进化出卓绝水上本领的孩子,是绝对活不下去的,就算是那两个进化了的孩子,也未必有机会活到成年。 这从鱼人部被轩辕送来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两百多人中,没有一个是进化不全的人。 很明显,进化的鱼人太少了,而没有进化的人太多了,这就导致鱼人族进化的效率太低,就他这样的种族,不出一两百年,就一定会灭绝。 目前呢,没有进化的孩子多,再过一些年,鱼人族里没有进化的普通孩子会越来越多,进化的人越来越少,由于整个桃花岛上审美观话语权属于人类,所以,鱼人终将会消失。 也就是说,鱼人族终将会消失,就像他原来的命运一样,不论云川干涉不干涉,他们最后都会消失。 很明显,小鱼人赤陵是懒得想这么远。 按照云川的吩咐跳进池塘里摸上来两根莲藕,莲藕果然没有长成,只有细细的,白白的藕带。 这东西拌凉菜是好东西,想要产藕粉纯属做梦。 云川带着小鱼人背着藕带回来的时候,大象一家四口也愉快的从竹林往岛上走。 看起来这五口现在很恩爱,三头成年大象,两头小象,排着队从竹林里走出来的时候,身后还有大群的熊猫护送。 大象一家五口踩着晃晃悠悠的浮桥上了岛,而熊猫们,尤其是带崽子的母熊猫,就习惯性的钻进族人给它们准备好的草堆里过夜。 上一次的大火,把熊猫们吓坏了。 此时的外城,只有很少的几个野人在兑换东西,云川刻意的看了看,没有什么好东西,全都是一些野草,野花,且毫无价值。 正文卷 第一三七章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 第一三七章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 轩辕说的一点都没错,他们如今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 以前,部族间总是冲突不断,而部族也需要不断的壮大,不断地扩展。 现在,神农氏痴迷于洗澡,轩辕氏还要把刚刚接纳的部族统一起来,分配土地居住,蚩尤部刚刚吞并了两个大部落,也需要消化吸收。 所以,战争不是最近的主题。 云川部发展的速度太快了,这是轩辕跟蚩尤两人唯一担心的一点。 他们尝试着阻止过,结果用处不大,云川部喜欢快速发展,是云川部子自上而下所有人的愿望,只要他们打败外来的阻力,就没人能阻止他们过上好日子。 这一次围猎,对轩辕来说触动很大,他知道云川把猛兽驱赶过来的意图,他也知道云川把自己领地上的野兽统统杀光是个什么目的。 他甚至感觉到,云川似乎有些鄙视他们。 而最让轩辕不能接受的就是来自云川的鄙视。 现在想起来,云川在最初的时候是抱着一颗大家一起发展,一起变富裕的心在跟轩辕,蚩尤两部交朋友。 当云川部真正变得富裕起来之后,轩辕,蚩尤两部却喜欢用野人的法则来处理与云川部的关系。 在跟轩辕,蚩尤几次战斗之后,现在的云川部决定独自发展,为此,他们愿意付出代价。 围猎,彻底的围猎,清空云川部领地上的食草兽,彻底断绝轩辕,蚩尤两部想要抢夺云川部领地的心思,毕竟,一个没有丰富食草兽资源的领地,对他们两族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同时,云川也想利用食草兽喜欢到处乱跑的行为,摊薄轩辕,蚩尤两部的狩猎收获。 只要云川愿意,他每年都会进行一次惨无人道的狩猎,只要坚持几年,不论是轩辕部领地,还是蚩尤部领地,都将没有野兽可以让他们进行狩猎活动了。 这是一种变相的驱逐轩辕,蚩尤两部的做法,虽然见效很慢,却做的非常绝。 就在轩辕,蚩尤两部忙着清理部族领地上突然多出来的野兽的时候,云川的围猎基本上已经到了尾声。 性情刚烈的食草兽已经跳崖死光了,不愿意跳崖的都是愿意活下去的。 所以,当夸父带着巨人族最后清理断头谷的时候,剩余的食草兽变现的很温顺,只有一些野猪依旧不服气,在断头谷里东奔西窜,最后力竭倒地,被云川部手艺熟练的族人们,分解成很多块变成了珍贵的熏肉。 夏日炎炎,已经半个月没有下雨的云川部领地上冒起了浓烟…… 云川下令点燃了山火,将隐藏在灌木,草丛里的仅存的一些野兽也驱赶出了云川部。 大火虽然是有计划的点燃的,可是,野火,就是野火,一些黑松林以及竹林也受到了波及。 至此,云川部轰轰烈烈的围猎活动,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这一次,云川彻底的毁掉了云川部的领地,放眼望去,一片焦黑,凄惨异常。 轩辕,蚩尤望着焦黑一片的云川部领地,沉默了良久。 云川用这种决绝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部族从此以后不再与轩辕,蚩尤两部为合作伙伴。 与轩辕,蚩尤两部决裂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刑天部与云川部的交往越发的密切了。 回到桃花岛的云川,先是带着族人大睡了一天一夜,然后,又开始忙碌起来了,海量的肉食虽然已经简单处理过了,放置短时间不会有问题,但是,接下来,他们还要把这些肉食进行深层次的加工。 大量的肉食被煮熟之后晒成了肉干,磨成肉粉装在皮口袋里放在干燥的窑洞里。 大量的肉食要用松枝不断地熏烤,直到彻底没有腐烂的威胁之后再存放在通风的地方挂起来。 为了做这些事情,云川关闭了外城大门,云川部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除过采竹笋的妇人,没有一个男丁离开部落。 才处理完这些肉食,皮子,田地里的麦子,糜子,谷子又成熟了。 今年的粮食因为种子被优化三遍了,收成比去年还要好,基本上达到了云川要求三亩地的产出养活一个人的期望值。 当麦子,糜子,谷子收割完毕之后,云川部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还有大半个月才能成熟的稻子上。 在这期间,稻田里起了三次火,不过,因为稻田中还有水,火势并不大,烟雾才起来,就被巡逻的族人给扑灭了。 没人知道放火的人是谁,云川也不想知道,即便是知道了,也没有任何作用,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刑天,他们都有放火的动机,与能力。 忍痛,忍耐,这是云川此时最需要的品质,就像云川在开春的时候埋进泥塘里的那些莲藕一样,在经历了一个春夏的成长之后,细嫩的叶片终于长到水面上,虽然没有开花,圆圆的叶片却覆盖了整个泥塘。 “族长,今年这里能挖藕吗?”鱼人赤陵甩着大脚板来到族长身边蹲下来,跟他一起看水塘里的莲叶。 “没有开花,莲藕基本上没有收成,等明年吧,或者再等两年,这里出产的莲藕就能养活我们很多人。” “族长,既然您已经把领地上的野兽统统撵走,杀光了,这河里的鱼,池塘里的鱼,是不是也要处理干净?” 云川看到了赤陵眼中的忧愁之意,知道这孩子对竭泽而渔这种行为有着极深的恐惧。 就摇摇头道:“不能,我们在水里只能种莲藕,种不了别的,所以啊,我们只能养鱼。” “养鱼?”尽管赤陵对于鱼这个东西非常的熟悉,可是,说到把鱼养起来,他觉得这没有必要,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鱼,而河里的鱼是抓不干净的。 云川瞅着赤陵远比常人大的脚丫子道:“说真的,人还是住在陆地上比较好,我最近观察过你们部族,我发现你们的进化是非常残酷的,或者说,你们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其实就是因为你们部族中,没有从一生下就亲近水的孩子全死了。 在岛上这一年多,鱼人族一共生了七个孩子,赤陵,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这七个孩子中,有五个其实更像我们,而不是更像你?” 赤陵低声道:“我弟弟也不像我,他的头没有我这么尖,母亲说,因为现在安全,没有野兽吃我们,没有其余野人来抓我们,我们不用时时刻刻想着跳进水里逃命,所以,生了七个孩子,七个全部活下来了。” 云川扶着赤陵的肩膀站起来,瞅着满水塘的荷叶道:“所以啊,你以后要从河里抓一些能长大的小鱼回来丢进荷塘里,这样,在寒冷的冬天,你们就不用下水捉鱼了,想要吃鱼,随时从荷塘里捞鱼就是了。 还有,你们的食物结构也要改变一下,以后要适应吃粮食,吃草,吃肉,不能光吃鱼。” 赤陵笑着道:“我喜欢吃肉。” 云川笑着摸摸这个孩子的脑袋,就带着他一起去了另外一个种了荷花的池塘。 之前,云川还以为鱼人族是一个进化完全的种族,结果,他发现,鱼人族进化的过程非常的残酷,就岛上出生的那七个孩子来看,按照鱼人族原来的生活方式,只能活下来两个进化了的孩子,其余的五个没有进化出卓绝水上本领的孩子,是绝对活不下去的,就算是那两个进化了的孩子,也未必有机会活到成年。 这从鱼人部被轩辕送来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两百多人中,没有一个是进化不全的人。 很明显,进化的鱼人太少了,而没有进化的人太多了,这就导致鱼人族进化的效率太低,就他这样的种族,不出一两百年,就一定会灭绝。 目前呢,没有进化的孩子多,再过一些年,鱼人族里没有进化的普通孩子会越来越多,进化的人越来越少,由于整个桃花岛上审美观话语权属于人类,所以,鱼人终将会消失。 也就是说,鱼人族终将会消失,就像他原来的命运一样,不论云川干涉不干涉,他们最后都会消失。 很明显,小鱼人赤陵是懒得想这么远。 按照云川的吩咐跳进池塘里摸上来两根莲藕,莲藕果然没有长成,只有细细的,白白的藕带。 这东西拌凉菜是好东西,想要产藕粉纯属做梦。 云川带着小鱼人背着藕带回来的时候,大象一家四口也愉快的从竹林往岛上走。 看起来这五口现在很恩爱,三头成年大象,两头小象,排着队从竹林里走出来的时候,身后还有大群的熊猫护送。 大象一家五口踩着晃晃悠悠的浮桥上了岛,而熊猫们,尤其是带崽子的母熊猫,就习惯性的钻进族人给它们准备好的草堆里过夜。 上一次的大火,把熊猫们吓坏了。 此时的外城,只有很少的几个野人在兑换东西,云川刻意的看了看,没有什么好东西,全都是一些野草,野花,且毫无价值。 正文卷 第一三八章稻子即吾命 第一三八章稻子即吾命 这些人就是来碰运气的。 他们都是一些流浪野人,以狩猎,采集为生。 所谓的流浪野人就是所有部落都不要的野人。 同时,他们也不愿意加入任何部落。 这些人活得极为卑微,也非常的短命,一般情况下,他们没有办法活过一年,只有那些身手确实厉害的家伙,才能见到第二年的春天。 他们离开族群的原因有很多,主要的原因就是对原来族长的地位形成了威胁,就像云川一样,母亲觉得他的存在对自己形成了威胁,就把他驱逐出族群。 当然,如果能在族长驱逐你的时候杀死族长,他立刻就会成为新的族长,可惜,绝大部分人都失败了,死了的,自然死掉了,活下来的,从此就要一个人面对洪荒世界。 像云川这种什么都没做就离开的人,满洪荒就他一个。 在洪荒世界,一个人想要长久活下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只要看看云川这一次围猎获得的猎物就知道,洪荒的主宰并不是人,而是无处不在的野兽。 尤其是到了晚上,在没有部族安全居所掩护的野人,就要跟几乎所有的捕食者进行战斗。 跟老虎,豹子,狼,狗熊玩躲猫猫的游戏大概率只有一个下场——就是成为这些动物的夜宵。 云川部落的前的这些人,过的日子其实连熊猫都不如,熊猫来云川部落,至少能获得一堆干草。 这些人只能躲藏在云川部外城以外一里地的地方,但凡在晚上靠近外城,守卫外城的云川部族人就会开弓射击。 在白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会被阿布召集到桃花岛上修建城墙,干着最艰苦的活计,只为换得一碗饭吃。 即便是这样,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也熬过了去年那个难熬的冬天,侥幸活到了现在。 所以,这些人才是云川围猎的最大受益者。 流民,是城市人员的最大补充来源,云川本想让他们居住在外城,可惜,阿布强烈反对,槐,绘这些人也全力反对。 他们认为,被部落驱赶出来的人一定是不值得收留的人,完全忘记了云川也是被部族驱赶出来的一个家伙。 至于他们,也大多是被云川收留的。 所以说,人只要变阔,就变脸。 至今为止还能保持原来风貌的人只有夸父,夸父从不在乎云川收留谁,反正收留谁都没有收留他有价值。 现在,云川基本上不喜欢待在桃花岛上,很多时候,云川都会选择住在外城。 桃花岛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可怕的所在,那座岛上整日里烟火缭绕,全是熏肉,煮肉的味道。 不仅仅如此,熟皮子的味道也非常的可怕,云川一度命令阿布把这些事物放在外城去做,阿布以及云川所有的属下对这个命令都非常的不解。 食物如此珍贵…… 自从云川疏远了轩辕跟蚩尤之后,刑天就成了桃花岛的常客,他有时候会带一块肉过来找云川吃饭,有时候呢会带一包干燥的茶叶来找云川喝茶,大多数的时候,他都会带着一首诗,或者一首歌前来,跟云川共同探讨其中的奥义。 有时候刑天会跳舞,云川有时候也会吹笛子……舞蹈配上云川的笛声,再加上桃花岛熏肉的怪味,煮肉的香味,以及熟皮子的水散发出来的恶臭,让桃花岛极具野人风味。 没有人知道云川为什么会如此的配合刑天,也没有人知道,,云川在看刑天跳的令人作呕的舞蹈的时候,脑海中只想着他河对岸那片将要成熟的稻子。 在刑天看来,云川部已经毁掉了,这个部族如今就剩下一片黑松林,一片竹林,以及一座岛了,其余的地方已经被大火烧的焦黑。 目送喝了过多醪糟显得有些醉醺醺的刑天离开,云川就来到大河边上洗手。 终究还是大河靠谱,不论往里边倾倒多少污秽,它最终都会变得干净如初。 临魁寄养在云川这里的牛已经有五十头了,除过送给云川的牛,这五十头牛中间,还有作为饲养费用存在的五头牛。 也不知神农氏是怎么洗澡的,不论给他运去多少温泉水都不够他一个人用的。 所以,运水的工作还再继续,而临魁却已经做好了跑路的准备。 运水队伍的损失太大了,大到了刑天都来问云川是怎么回事的地步了。 作为临魁忠贞的盟友,云川自然将轩辕与蚩尤形容的如同一头食人的猛虎。 再一次损失了十头牛之后,临魁抱住了云川的双腿,嚎哭着希望云川能够准许他带着他的小部落立刻消失。 云川豪爽的答应了,只要他再跑最后一趟,云川保证他可以带着属于他的牛远走高飞。 此时,稻子的叶脉还未黄。 “稻子熟了,稻子熟了!”那只肥乌鸦站在鸟架子上苦口婆心的劝着云川早日收割。 云川却不为所动,能拖一天就拖一天,每拖一天,稻子的成熟度就会越发的好。 云川将部族中所有能用的金属,比如青铜,比如筛选的铁沙,全部打造成了小刀。 只要稻子熟了,他就准备带着全族人去河湾地割稻子,用最短的时间,收割最多的稻子。 巨人族已经全部进入了河湾地上的碉楼,槐,也带着桃花岛三百名武士进驻了河湾地,鱼人族已经停止了捕鱼活动,固守在红宫下的房子里,日夜监视着河面,只要有竹筏顺流而下,他们就会在第一时间掀翻竹筏,杀掉竹筏上的人。 红红的日头再一次缓缓地落进了西山,稻子的叶子已经微微发黄,稻粒也逐渐变硬,再有三天这样的好日头,稻子就能收割了。 云川坐在一块红砂岩上慢慢的磨着刀子,河对岸就是云川期望已久的一望无际的稻田。 阿布来到云川身后,低声道:“听那些流浪野人说,轩辕部下属的虎族离开了驻地,据说是要去打猎。” 云川停下手头的活计,低着头道:“稻子不容有失。” 阿布又道:“流浪野人们还说,蚩尤部的人也开始离开居住地,进了林子,听说也要开始狩猎了。” 云川用指肚试探一下刀锋,面无表情的道:“那就准备作战吧,这一次,是死战!” “临魁这一次取的水不是温泉水,而是山里边的溪水,他可能觉得溪水与温泉水差不多,应该没有人能分辨的出来,尤其是倒进那个巨大的水池之后。” 云川将刀子插进竹子做的刀鞘,抬起头看着阿布道:“你这一生,有没有为什么东西拼过命?” 阿布挺起胸膛道:“我可以为族长拼命。” 云川点点头道:“那好,这一次准备拼命吧。” 阿布低声道:“在阿布的眼中,稻子没有族长重要。” 云川笑道:“你不明白这些稻子意味着什么,它早就不是粮食这么简单,而是云川部今后能否立足的资本。 阿布,你不明白,你不明白今年这个风调雨顺的年份对我们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拼命吧,把你所有的力气都拿出来,为我,也为这些稻子拼命。” 见族长的双眼已经开始泛着血色,阿布微微叹息一声,就退着离开了云川的视线。 半夜时分,一朵云彩飘了过来,挡住了皎洁的月光,月光原本照在熟睡的云川脸上,在月光消失的那一刻,云川猛然坐起,赤着脚推开房门,瞅着被云彩遮住的月亮,低低的咆哮一声。 云彩似乎感受到了云川的愤怒,匆匆的离开,皎洁的月光再一次普照大地。 精卫看着如同困兽一般在地上转来转去的云川低声道:“你不要急。” 云川的脚步猛地停住,对精卫道:“击鼓!” 精卫吃了一惊,啊啊的叫了两声,就连忙从鼓架上取下鼓槌,交给了云川。 云川握紧鼓槌,沉吟片刻,就咚咚咚的敲响了大鼓。 随着鼓声响起,阿布,夸父,槐,绘,睚眦,赤陵纷纷从屋子里的钻出来,听清楚了鼓声之后,就向红宫狂奔。 鼓声惊醒了所有族人,他们也离开了自己的房子,也向红宫涌了过来。 等所有人都到齐了,云川就停下手里的鼓槌,站在所有人面前撕心裂肺的吼道:“我们的稻子就要成熟了,可就是在这个时候,有一群强盗,野兽,他们要抢走我们的劳动果实,我问你们,你们答应吗?” 阿布第一个高呼道:“不答应,谁敢抢我们的稻子,我们就跟他拼命!” 云川又怒吼道:“稻子是我们全族人来年的希望,有了稻子,我们就能吃饱穿暖,没了稻子我们就要饿肚子,你们希望自己再回到那个饿肚子的时候吗?” 夸父第一个怒吼道:“不能饿肚子,谁要让我们饿肚子我就要他的脑袋!” 愚蠢的族人终于反应过来了,一个个学着阿布,夸父的样子挥手怒吼:“不饿肚子,不饿肚子,杀,杀,杀!” 眼看着族人的情绪被挑动起来,即便是刚刚学会说话的孩子也挥舞着小拳头喊打喊杀。 云川悬在空中的心终于落下来了,他最怕的就是族人们把稻子当成他云川的东西,而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如果是那样,云川就决定不要稻子,也要保住自己的小命。 现在看起来,是自己多虑了,分家这个事情,并没有影响族人们对云川部的忠心,并没有让他们觉得族群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正文卷 第一三九章山鬼之美 第一三九章山鬼之美 演讲很重要! 非常的重要,尤其是在提升族人士气这方面,漂亮的演讲话术能把一个人的肾上腺素分泌出来。 云川曾经听过无数的演讲,听过无数的话术,不论是慷慨激昂的。 “天佑越国,不灭吴而活着回来的人,不是烈丈夫。”这是勾践灭吴之前的演讲。 “向着东方出发吧!不要犹豫,不要彷徨,为荣耀我主,去吧!把十字架染红,作为你们的徽号,你们就是‘十字军’,主会保佑你们战无不胜!而我们现在将引领你走向带来永不朽灭的荣耀的战争。” 这是教皇乌尔班二世为十字军东征发起的演讲。 “我们决不投降,决不屈服,我们将战斗到底,我们将在法国战斗,我们将在海洋上战斗,我们将充满信心在空中战斗! 我们将不惜任何代价保卫本土,我们将在海滩上战斗!在敌人登陆地点作战!在田野和街头作战!在山区作战!我们任何时候都不会投降。”这是丘吉尔著名的《我们绝不投降》中的一段话。 在很多时候,一个首领如果不会演讲,不懂得如何调动部下的情绪,基本上,这人就不是一个好的领导者。 所以说,在演讲这一道上,云川是有屠龙技的,只是没办法拿出来,因为他的部下除过食物之外,听不懂别的。 不过,云川也只是希望自己的部族能懂“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不能让外人拿走,谁拿走,我就跟谁拼命”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确认了这一点,以后的事情都很好办。 因此上,云川下令关闭城门,竖起吊桥之后,留下阿布,槐,镇守桃花岛之后,就带着全部族人在天亮之前,拿着各自的小刀子,进入了河湾地的稻田。 清晨的时候,稻田还湿漉漉的,里面的水才放掉五天,依旧泥泞,稻穗沉甸甸的低着头,虽然还没有彻底成熟。 稻穗虽然已经发黄,却没有达到完熟,这样的稻子最好再晒三五天最好,可是,云川已经顾不得了,他担心再等下去,这些稻子就会跟他没有关系了。 近四千人进入了稻田,在广阔无垠的稻田面前,依旧显得稀少,云川没有让族人们连稻草也收获,他只要求族人们用刀子割取稻穗,且在单位的时间里,割取的稻穗越多,越好。 这就是一片稻海,色度金黄,中间还掺杂着一些暗绿,人站在其中非常的违和,就像一块巨型糕点上的沾染的苍蝇屎。 一株株才长出地面就分叉的老柳树们,如同一个个不知羞耻的荡妇一般,将头埋进土地,却把光溜溜的两条腿或者三条腿叉开,将所有的隐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那些被安置在田野间的稻草人们,则在风中发出呼啦啦的声音,也不知道是在为稻海欢呼,还是因为看到了柳树的隐私而欢愉。 水车有气无力的继续提着水,虽然这些水经过一个短渠之后又回到了大河里,他还是执拗的在工作着,就像此时的云川。 稻田里藏着很多很多东西,有时候是一条水蛇,有时候是一群小野鸭子,有时候是刺猬,甚至,还有三五头野猪受到惊吓之后,在金黄色的稻田里夺路狂奔。 在四千人的围堵下,它们能跑到哪里去呢,成百上千根竹矛投过来,这些野猪就只能成为人们的午餐,用自己的肉来偿还吃掉的稻子。 老鹰不知疲倦的在天空翱翔,还有一些别的鸟也不怀好意的在天空翱翔,再加上乱飞的云彩,将一块好好地蓝天弄成了一块脏抹布。 牙刀在谷穗的下方稍微用力,一根稻穗就落进了云川的手里,随着稻穗抓了一大把,就丢进赤陵的背后的背篓里。 这个孩子别看脚大走不稳,可是呢,在泥泞的稻田里,他的大脚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云川一步一脚泥,他不用,大脚的表面积比较大,在这种表皮发硬的地面上走起来如履平地。 一筐筐的稻穗被鱼人们运到路边,马上就有人拖着板车经过浮桥向岛上运输。 云川顾不得擦拭脸上的汗水,手下活计干的非常麻利,他知道,这种唯美的收获场面不会维持太久。 一群年幼的孩子呼啸着追逐一群小小的野鸭子从云川面前经过,此时此刻,能无忧无虑的大概只有他们,也只有他们。 云川抬头看一眼站在高大碉楼上的夸父,见这个家伙如同天神一般站在碉楼的最高处,云川紧张的心情立刻就获得了片刻的安慰。 收稻子这种事是用不到巨人们的,他们的身躯过于高大,以至于收割稻子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太阳逐渐升起来了,地上起了一层灰蒙蒙的水汽,这些水汽无孔不入,以至于云川的麻衣衣襟紧紧地贴在身上湿漉漉的往下淌水。 用牙刀剥离了两只吸附在他小腿上的蚂蟥,这东西的口器还留在肉里,云川已经顾不得了,只想着多收割一点稻子。 他很害怕看到自己亲手点燃水稻的那一幕。 水稻是从最远,最危险,最容易被敌人入侵的地方开始收割的,这些地方的稻子能收割一点就算是赚到的。 因为,只要敌人攻破碉楼,云川就准备把这里的稻子焚之一炬。 好在,直到中午时间,敌人还没有来。 吃中午饭这种事情非常的消耗时间,所以,云川就没有吃,早上每个人都吃过一顿饱的不能再饱的肉食,中午时分还感觉不到饥饿。 只是,自从太阳热起来之后,族人们就不怎么肯穿衣服了。 满世界都是光着屁股的忙碌人,赤陵,睚眦他们早就脱得一丝不挂,精卫热的受不了,也嚷嚷着要脱衣服,被云川严厉喝止了。 现在,云川跟精卫是全族唯二身上还有衣衫的人。 说起来也奇怪,按理说谁没穿衣服谁就会感到羞耻,可是呢,现在,感到羞耻的只有云川跟精卫两个。 看着小鱼人跟睚眦甩着小弟跑来跑去的样子,云川,精卫非常的羡慕。 因为,他们真的很自由。 “你要是敢脱衣服我就把你的腿打折。” 看着精卫身上少的不能再少的衣服,云川忍不住出声威胁。 “布条很勒。”精卫哭丧着脸放下了要把胸围子解掉的手。 说真的,精卫这一年多以来,身材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本平板一样的胸口如今已然绽开来蓓蕾,虽然仅堪一握,已经初步具备了少女的模样。 一个大屁股女人光溜溜的在云川前边不足一丈的地方奋力收割着稻穗,她的皮肤虽然黝黑,却充满了弹性,有一种野性的美。 云川很确定这个女人不是在诱惑他,因为,在他前后左右,都站着同样身材的女人。 云川部能吃饱,所以,这一荣耀就很容易的展现在这些女人的身材上了。 不能蓄积脂肪的瘦女人早就被大自然给淘汰掉了,剩下来的女人大多是能吃,能睡,能生的好女人。 她们没有浪费半点食物。 看到她们的身材,云川第一次在心中感谢造物主的神奇。 不但是女人的身体看起来很美,就连男人的身材也非常的有看头,这些人的身体同样被太阳晒得黝黑,可是,优美的肌肉线条却像是刀刻斧凿出来的一般。 胸肌,腹肌,肱二头肌,再加上粗壮的大腿,能让后世那些在健身房里锻炼的败类们惭愧的想要自杀。 就在云川一边干活,一边欣赏人体美的时候,精卫终于偷偷地解开了自己的胸围子,一双初具规模的蓓蕾骄傲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周围的人都在笑,只有云川面黑似铁。 尽管天气越来越热,云川还是坚持穿衣服,他觉得这是自己这个文明人的最后一丝骄傲。 精卫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顶柳条帽子,扣在云川的头上,她自己戴了一顶花冠,站在下绿上黄的稻田里如同一个美丽的山鬼。 云川不知不觉的露出来了笑容,此时的精卫,真的很美。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罗。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 云川有理由相信,屈原就应该是看到了精卫这样的美丽女子,才会写出这首铭传千古的《山鬼》的。 这种美与外貌无关,与身份无关,只与劳动有关,只与人类最初的审美有关。 不过,他还是不肯脱衣裳。 他觉得自己的美应该已经超脱了外表所赋予的表征意向,应该有深层次的美,也应该更加超脱才对。 水蒸气在烈日下很快就变成了天上的白云,更加暴虐的阳光直愣愣的照射在稻子上,云川觉得自己甚至能看到一缕缕的水汽从谷粒中被抽出,而那些白玉石一般的百米正在趋于透明,趋于完美。 “咚咚咚”一阵沉闷的鼓声传来,云川满是喜悦的脸立刻变得阴沉。 族人们满是幸福的脸,也瞬间变得愤怒起来。 齐齐的向碉楼方向看过去,只见三道烟柱笔直的插向蓝天,分别来自大河上游,中游,以及下游。 正文卷 第一四零章敌人来了 第一四零章敌人来了 最糟糕的状况还是出现了。 神农氏虽然看重自己的寿命,却也看重自己的部族,到底是活了好久的老龟,在看似任由云川部自由发展的情况下昏悖无能,可是,当稻子收割的时候,他还是准时出现在了现场。 不仅仅是他来了,还带来了轩辕跟蚩尤。 刑天没有来,毕竟,誓言是他发的,只要他不来,就算他在遵守誓言。 别看他们是野人,变通这种事情已经玩耍的很顺畅了。 战士们去了碉楼以及围墙,妇人们在云川的带领下依旧努力的收割着稻穗。 大象背着沉重的犁头,已经把收割掉的稻田与没有收割的稻田用犁沟给分开了。 这是云川最后的防御,如果这些强盗进入了围栏,他就准备把那些稻草点燃,而且,在稻田外边,云川还堆积了非常多的树枝,以及枯草。 如果这道火焰还不能堵住这些人,他就准备把这里的稻田全部焚之一炬,然后带着部族人回桃花岛,用地利的优势把这些强盗折磨死。 没办法,云川觉得自己已经倾尽全力了。 曾经那么努力的外交,结果,在实际的利益面前屁用不顶,当外交走到了极致之后,接下来就要看云川部在战场上的表现了。 此时,敌人还没有靠近,看烟柱的方向,等那些人靠近了,大概也就快要傍晚了。 早就计算过,收割完这五千亩稻子,全族需要努力两天两夜,这几日正好是月亮明亮的时候,晚上干活的效果可能更好。 云川直起身子,瞅着那些在大太阳下赤裸着身子干活的族人,忍不住悲从心来。 他非常的确定,自己,以及自己的族人们没有对那三个部族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自己带着族人只想着吃饱,穿暖,给自己营造一个安全的空间。 通过自己的劳动吃饱穿暖真的是有罪的吗? 阿布过来了。 “对岸的外城也有了敌人的踪影,那些流浪野人们施放的冷箭,以及点燃的大火,阻止不了他们多长时间。” “夏日炎炎,已经十几天没有下雨了,草木干燥,那就点燃黑松林!点燃与蚩尤部交界处的荒草原,我这边也会点燃河坪上的草原,总之,我要这个世界都燃烧起来。” 云川的手一边快速的收割稻穗,嘴巴却下达着一连串恶毒的命令。当初烧云川部领地的时候,就是为这一天做准备呢,还以为轩辕,蚩尤,刑天他们会明白,结果,这群傻子没有一个理解云川的良苦用心,现在好了,在这个植被茂盛的时代里,云川可以尽情的当指挥博望坡战役的诸葛亮。 烧云川部的时候,天气没有这么干燥,那时候草木很潮湿,很不好烧,云川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给自家烧出一条隔离带。 现在不一样了,太阳猛烈地照射了半个月之久,很多草都枯死了,很多树木都蔫蔫的,很多松树分泌出来了大量的松油,现在要是点燃一堆火,很容易形成燎原之势。 阿布转身就要走,云川又喊住了阿布。 “让那些一心想要进入我们部族的野人去做,我们自己人能不做就不做。 别看我们今天是敌人,到了明天,说不定又会成朋友,这里的人就这么多,一个个看似独立,实际上一个还要依靠一个活着,事情可以做绝,人情不能做绝。 等大火烧起来之后,记得要通知轩辕部跟蚩尤部那些来找我们麻烦的人,告诉他们——着火了。” 阿布走了,云川依旧在紧张的收割着稻穗。 稻穗还有些湿润,搭在胳膊上温温凉凉的,积攒的多了,云川抱着稻穗就像是抱着一个婴儿。 远处的狼烟依旧在冒着,而且距离越来越近,不过,狼烟很快就被一大片更加浓密的烟雾给覆盖住了。 云川把手里的稻穗放进鱼人赤陵的背篓里,问赤陵。 “我们留在河道里的人手够吗?” 赤陵朝河面看看,点点头道:“左边十个,右边二十个,有手锯跟铁刺,我母亲下水了。” 云川点点头,就让赤陵快快去把稻穗送到板车上,自己继续低着头收割稻穗。 人在努力干活的时候,时间就过的飞快,湛蓝的天空已经被浓烟给污染的差不多了,除过几只老鹰还在固执的在高天上飞翔,周遭已经看不见任何鸟雀了。 云川已经割完了一块地,他没有走向下一块地,而是用手帕擦擦汗水,脱掉上衣露出白皙的胸膛。 对着精卫挥挥手,两人就离开了稻田,并排坐在水渠边上洗脚。 “我们能打得过他们是吧?”精卫看起来很紧张。 云川看看精卫蓓蕾一般的胸膛没好气的道:“你如果还这个样子,我们可能就打不过那些人了。” “为什么?”精卫低头看看自己的胸膛不解的问道。 云川抬手擦掉精卫面颊上的一个泥点笑道:“因为你太美了,那些人拼搏老命也要抓到你。” 然后,精卫就穿上了衣衫,云川从头上取下绿油油的柳条帽子放在身边,擦干净了脚,穿上了袜子跟鞋子。 来到碉楼,夸父正坐在掉楼上目光阴冷的看着远处。 在烟雾被风吹散的瞬间,在目光所及之地,云川看到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这些人在等待荒草烧完,这用不了多少时间,荒草不耐烧,最多比预定的时间多了半天罢了。 “他们人很多。”夸父抽抽鼻子。 “害怕了?”云川递给夸父一把油炸竹虫。 夸父接过竹虫丢嘴里回头看看依旧在忙碌的族人,摇摇头道:“我这一次不害怕。” “为什么是这一次不害怕?” “我得等这些粮食收割完,才能退。” “不能提前走吗?” “不能,提前走了以后就要饿肚子。” 云川点点头道:“是啊,我们都不能后退,我给你准备的东西你拿来了吗?” “拿来了。”说着话递给了云川一个很大的皮口袋。 云川从皮口袋里抓出一大把混合了硝的木炭粉,随手就丢在一支火把上,只听“轰”的一声响,木炭粉在被火把点燃之后,就爆出一朵一米方圆的红色火焰,只是火焰在半空中只停留了一瞬间,就迅速消失了。 “这东西烧不死人。”夸父低声道。 云川叹口气道:“还少一样东西,如果有,这东西杀起人来非常的可怕,现在,它只能拿来吓唬,吓唬人。” “草龙准备好了吗?”云川放下皮口袋又问。 “准备好了。” “拿出来,我要给它点睛。” 夸父从碉楼下拿出来一个硕大的牛皮制作的狰狞龙头,这是一个五彩斑斓且相貌凶恶的龙头。 是云川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出来的宝贝。 “等那些人过来的时候,天应该早就黑了,到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云川咬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涂在龙的眼睛上,顿时,这条原本看起来木呆呆的龙头像是一瞬间活过来一般,不论从哪一个角度看,这条龙都像是在瞪着那个注视他的人。 “知道用竹竿挑着龙头,带着二十几节龙身子在黑暗里游走,时不时地往龙嘴巴衔着的火把上喷洒袋子里黑黑的东西。 等那些人停下了脚步,就马上熄灭火把,然后再躲起来。” 云川笑道:“没错,就是这样,有了这条龙,我们至少还能让他们再停下脚步到明天天亮。” “明天天亮之后再怎么办呢?”夸父很是担心,一天一夜是没办法收割完这些稻子的。 “明天,明天天亮之后,就轮到我上场了。” “族长,你打不过他们……” “打不过也要打,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没的选择。” “他们为什么要打我们,要抢我们的稻子?稻子是我们种的,我们看护的,他们没有帮半点的忙。” 听着夸父愤懑的话语,云川瞅着眼前这个憨厚的大个子道:“因为总有人见不得别人过上好日子,他们总以为自己才是对的,他们总觉所有人都该跟他们一样,听他们的话,过上他们希望我们过上的苦日子。” “为什么啊?” “因为,如果我们过得好,他们过得不好,岂不是证明他们是一群蠢蛋吗?” “蠢蛋就蠢蛋,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族长你还经常骂我是蠢蛋,我觉得这没什么。” 夸父很紧张,所以话就比平日里显得尤其多。 “人与人是不一样的,你觉得自己是蠢蛋,所以啊,当你看到聪明人过的比你好,你只会羡慕一下,他们不一样,如果人人都知道他们是蠢蛋,他们会死的。” 太阳就在云川跟夸父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中落山了,坪上草原上的大火还在燃烧,不过,就像落日一样,已经支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一条金线一样火线,已经慢慢的出现了缺口,一些人已经从缺口处越过火线,并且开始向碉楼逼进。 云川就坐在碉楼上,借着天边的余晖瞅着这些黑乎乎的人,他们似乎很急。 正文卷 第一四一章常羊山下牛羊多 第一四一章常羊山下牛羊多 强盗们在进行抢劫之前,一般都是悄悄地接近目标,轩辕部,蚩尤部,神农氏这些强盗也是如此。 只是,靠近河湾地农场的道路不好走,路上被埋了太多的竹钉,因此,在黑夜中总有痛苦地惨叫声传来。 只要有人叫唤,就会有火箭射过去,照亮那一块地方,紧接着,就有雨点般的竹箭朝那个方向射击,在火箭熄灭之前,那里基本上已经没有活着的人了。 云川部的羽箭跟其它部族的羽箭不一样,他们的羽箭头不再是简单的把竹子烧灼一下然后磨的锋利就算了,而是一些被磨制的非常好的石头箭簇,因为石头箭簇很重,所以,羽箭的杀伤力也相对的打了很多。 这样的羽箭,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竹甲就能防御的住的,因此,在月亮还没有升起来的黑暗世界里,即便是轩辕,蚩尤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人到底遭受了多大的伤亡。 指挥神农氏大军的人正是最近为部族立下大功劳的临魁。 他是一个非常冷静的人,在轩辕,蚩尤两个部落的人已经开始突破的时候,他显得很清闲,甚至表现得有些三心二意。 他的人就围在他的身边,这些人里不仅仅有战士,更多的还是女人跟孩子,他们还有很多的板车,板车上拉着非常多的东西,轩辕甚至在人群里发现了足足三十几头牛。 如果不是现在要忙着对付云川部,轩辕跟蚩尤两个都很想先抢劫一下临魁。 “我的人已经上去了,蚩尤部的人也摸上去了,临魁,现在该你了。”轩辕的脚踩着温热的大地,擦拭一把汗水后对临魁道。 临魁摇摇头道:“这些天我经常往来云川部,对他们的防御有一些认知,轩辕,如果你不想你的族人死亡太多,就停下来,我们天亮之后再进攻,就能减少很多的伤亡。” “天亮?如果等到天亮,我担心云川部会把稻子收割完。” 临魁笑道:“我四天前才从云川部回来,稻子还是青的,没有成熟呢,他收割没成熟的稻子做什么呢? 放心,时间是我父亲挑选的,你不会认为我父亲连稻子该什么时候收割都不清楚吧? 按照我父亲的估算,我们至少提前了十几天,你与其在想着如何在今晚进攻云川部,不如多想想,明天白天攻下河湾地之后,如何守卫河湾地,不让云川部烧掉这些稻子才是正经。 轩辕,我其实非常的奇怪,你们为何一定要进攻云川部呢?他们有了很多稻子这其实是好事,稻子多了,我们可以交换的食物也就多了,这对所有部族来说都是好事情。 现在,你们一路强攻,就算攻破了围墙,云川只要在走的时候放一把火,就能把所有的稻子烧掉。 你拼着损伤那么多的族人,也要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到底是为了什么?” 轩辕沉默片刻,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直接问临魁。 “你父亲难道就没有告诉你,为什么一定要攻占这片河湾地的道理吗?” 临魁大笑道:“我父亲说了,我们自己没有的,别人也不能拥有!轩辕,我父亲这样想不稀奇,他本来就是万族之王,不允许眼皮子底下出现一个强大的部族是可以理解的, 我听说你跟云川也算是朋友,还当过一段时间的盟友,你们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轩辕突然变得愤怒起来了,他揪着临魁的衣服将他高高地举起来,然后再重重的摔倒在地上,拍拍手对倒地的临魁道:“该你的人进攻了。” 临魁躺在地上瞅着轩辕道:“不,我不是来进攻的,我是来抢稻子的,你看,我把女人孩子都带来了,就想着多抢一些稻子,没打算跟云川作战。” 轩辕目露凶光,缓缓地举起了自己的青铜剑。 临魁躺在地上朝轩辕摆摆手道:“别杀我,你要是杀了我,马上,你面对的人将是刑天,你觉得我好对付,还是刑天好对付呢?” 轩辕朝临魁的脸上吐了一口口水之后,就亲自带着人走进了黑暗中。 神农氏生了一群没用的临魁,这一点在部落首领中间并不是一个秘密。 部落酋长们也喜欢跟临魁们打交道,至少,在跟临魁们打交道的时候他们是占有主动地位的。 如果换掉这些临魁,他们将要面对神农氏的刑天,或者其他神农氏部族的首领们,那些人可没有临魁这么好对付。 因此,临魁们在战场上无论失败的多么凄惨,他们都能奇迹般的活着,即便是跟勇猛的轩辕,蚩尤两部交战的临魁们,也总能奇迹般的从战场上活着回来。 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轩辕对于临魁的无耻表现显得极为宽容。 轩辕走了,轩辕部的人也走了,临魁慢慢的被族人从地上搀扶起来,这时候,临魁脸上令人恶心的笑容立刻就不见了。 对身边的部下“皋”道:“一会,会有一条喷火龙出现,等这条龙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之后,阿布就会来迎接我们。 云川只给了我们很短的时间,你一定要带着人快快的通过云川部,只要过了河,而轩辕部,蚩尤部的人都在河的这边,趁着他们作战的时候,我们就沿着前往陨石平原的那条路,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皋,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一定不能让后边的刑天发现。” “族长,我们走了,你怎么办?” 临魁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低声道:“你们先走,我会跟上的。” 皋重重的点点头,就忙着去办事了。 临魁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包竹虫慢慢的吃着,亲眼看着族人们悄无声息的向一个不起眼的豁口前进。 没人能活着继承神农氏! 这一点临魁很早以前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强大的神农氏之所以会沦落到目前这种不温不火的状态,完全是父亲有意控制的。 强大的神农氏不是没有出现过出类拔萃的临魁,只是,这些强大的临魁基本上都活不了多长时间,当任何一个临魁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就是这个临魁倒霉的时候,只要父亲开始关爱某一个临魁的时候,也就到了这个临魁成为废物的时候了。 每当一个部族酋长以为神农部已经衰落了,准备自立的时候,这个部落酋长就会死的很凄惨,就像刚刚死掉的烈山氏。 “常羊山下,常羊坡,常羊坡上牛羊多……”坐在黑暗中的临魁唱了片刻,就开始嘿嘿发笑,笑声非常的古怪,且渗人,这让首位在他身边不多的一些族人面面相觑。 东山上已经有了一丝光明,这是月亮即将露头的证照,蚩尤等的就是这一时刻。 当月亮出来的时候,他就准备命令部下将竹木盾牌铺在地上,快速的通过这片满是竹钉的区域。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的黑暗中忽然暴起来了一团火,紧接着,就有沉重的鼓声从黑暗中传出来。 鼓声沉闷,就像野兽的叹息,也像巨兽的脚步声。 火光再次暴起,这一次众人终于看清楚了,在一瞬即逝的火光后边,露出一个巨大狰狞的兽头,这个巨兽嘴里衔着一支火把,看不出有多大,只是,仅仅看那一双人头大小的,血红色且发亮的眼睛,就知晓,这绝对是一头庞然大物。 轩辕顿时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不远处那个还在不断喷火的怪兽。 鼓声似乎与怪兽的呼吸声是一致的,只要鼓声响起,就在鼓声消失的那一瞬间,就会有大团的火焰喷出。 那头巨兽像是在沉睡……偶尔会睁开眼睛,只是呼吸间俱是风雷与火焰。 轩辕的瞳孔瞬间缩小,他看出来了,眼前的怪兽,就是一头龙,一头会喷火的龙。 这个发现让轩辕愤怒至极,龙应该是他的,而不是云川这种人可以随意亵渎的。 即便这头龙已经有了呼吸,还会喷火,轩辕依旧不认为这个东西是一个活生生的龙。 就在他准备呼唤族人继续前进的时候,却发现族人们已经跪拜在地上,向这条看起来活灵活现的龙顶礼膜拜。 “这条龙不……真的。”这句话才说了一半,就被轩辕生生的把后面两个字吞下去了。 他忽然想起来,是自己告诉轩辕部族人,自己就是龙的化身,所有族人都应该是龙的传人。 此时再说这条龙是假的,那么,族人会不会对轩辕部里的那条龙产生怀疑? 就在轩辕愤怒的快要炸裂的时候,有一群人似乎显得比他还要愤怒,嗷嗷叫着挥舞着木棒,竹矛,石斧就向那头龙冲杀了过去,丝毫不顾及脚下的竹钉。 轩辕定睛一看,发现跑在最前边,表现得最愤怒的那一个人居然是刚刚被自己羞辱过的临魁。 他们跑的是如此之快,进攻的是如此之坚决,勇猛。 以至于,停下脚步的,不仅仅有轩辕,还有蚩尤。 临魁的声音很大,进入一片低矮的空地之后,就跳起来攻击那头巨龙。 巨龙睁开眼睛,随意的吐出一口火……然后,临魁的身体就像稻草一般被龙息给点燃了,也像稻草一般迅速的化为灰烬。 他的部下们也表现的非常勇猛,接二连三的跳出来,也就接二连三的被龙息烧成了渣渣…… 正文卷 第一四二章私人恩怨 第一四二章私人恩怨 临魁与夸父配合的很好,一个躲在低洼地不断地把泡过油穿着麻布衣衫的稻草人往龙嘴方向丢,一个总是在恰当的时候往龙嘴部分抛洒一大把碳粉硝粉混合的粉末。 所以,大火总能点燃那些干燥的稻草人,而且只要被点燃,临魁他们还要配合着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 一时间,在黑暗的大地上没了别的声音,只剩下临魁等人的惨叫在大地上回荡。 最后一个稻草人丢出去之后,临魁就点燃了低洼处放置的稻草,就在这些稻草上,还铺着厚厚一层晒干的肉沫。 于是,轩辕等人就闻到了浓重的烤肉味道…… 这就是云川的御敌策略,如果一个东西的样子像龙,声音像龙,杀人的手段也像龙,那么,这个东西就该是一条龙,而且是一条活着的龙。 这个手段对绝大多数野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高级的迷惑手段了,不过,对于轩辕,蚩尤这样的人来说,这样的计谋只能迷惑他们于一时,没办法隐瞒太长时间。 因为这个世上所有的神都出自他们之手,一个专门造神的人,在遇到一个神之后,即便是有疑惑,也不会疑惑太久。 不过,拖到这个天亮还是可以的。 满脸都是烟尘的临魁来到了碉楼之上,见到了正在喝茶的云川。 云川习惯性的将一碗茶退到了临魁面前,临魁犹豫一下,马上端起茶碗就喝光了。 云川点点头道:“走吧,快走吧,我不知道我在河对岸放的两把火能阻拦轩辕,蚩尤两部多久。” 临魁双手扶在竹桌上,瞅着云川道:“属于我的三十一头牛呢?” 云川看着眼前这个不再猥琐的临魁,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指着桃花岛方向道:“在河那边的外城,走的时候记得带上,一头不缺。” 临魁紧绷的面容终于松懈下来,对云川道:“我相信你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 云川笑道:“当然,以后再有这样的交易记得再找我,所有跟我打过交道的人都说跟我打交道是一种享受。 你应该深有体会。” 临魁哈哈大笑道:“确实是一种享受!” 说罢,就带着部下去追先走一步的皋了。 绘凑过来低声道:“族长,真的就这样放过他们了?” 云川正色道:“我从不坑害带给我们利益的人。” 绘听族长这么说,也就不再做声,就连站在黑暗中的力牧,也对云川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过来一阵子,月亮就出来了,大地虽然没有白日那么清明,却也足够让控制大竹弓的人看到站在野地里的强盗们了。 所以,大竹箭就开始远距离的点名了,而那头龙似乎睡着了,依旧有着鼓声一般的喘息,似乎刚刚把临魁一群人烧成灰烬的事情根本就不算什么。 轩辕的眼神开始有些散乱,他坚信这条龙不是真的,但是,这条龙会杀人,这一点却是真的,临魁虽然没有用处,可是,他身边的武士看起来不像是没用的人,至少,他们在跟随自己的族长发起冲锋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也没有一个人犹豫。 这样的部下,就是好部下,这一点毋庸置疑。 可惜跟着临魁踏上了一条死路。 轩辕有些可惜,见云川部的人趁着月明开始用大竹弓射杀自己的部下了,就命令他们后退,离开大竹弓的射程。 他想等一等,等蚩尤在另一边发起进攻,再看情况。 等了好久,蚩尤负责的河湾地下游并没有什么动静,就派人去问蚩尤。 过了一阵子,使者回来了。 “蚩尤説,刑天部就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明显是来捡便宜的,他可以帮助我们拖住刑天部,至于,进攻云川部,就要靠我们跟临魁了。” 轩辕皱着眉头先是看看远处沉睡的那头龙,不解的道:“你没有告诉蚩尤,临魁已经死了的事情吗?” 使者道:“我说了,蚩尤没有说别的。” 轩辕叹口气道:“联合做不该做的事情虽然能让我们不被人鄙视,可是呢,人人都想着捡便宜,都不愿意为别人流血流汗。” 风后氏紧紧地盯着那头沉睡的龙对轩辕道。 “我们可以先发起一场进攻,试探一下那头龙,看看它会不会移动,如果它会移动,我们立刻离开回到领地上去,这样的龙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如果它只能待在那里不动弹,我们就避开这头龙,从别的地方发起进攻。” 轩辕摇摇头道:“等,等到天亮,这头龙是真是假,有什么本事我们就清楚了,这时候,不要轻易的拿我们的族人去做这种必死的试探。” 仓颉立刻进言道:“族长,如果事不可为,我们应该立刻撤退,这样不进,不退,是最糟糕的一个选择。 以前,族长趁着刑天进攻桃花岛的时候偷袭过他,我很担心,刑天会趁着我们与桃花岛作战的时候偷袭我们。 而蚩尤并不可靠,就像族长说的,我们的伙伴只有我们自己。” 轩辕沉思片刻,看着远处那头还在不温不火的喷吐着火焰的龙咬咬牙,他很想接受风后氏的建议。 可是呢,一想到自己此次前来的目的是为了逼迫云川烧掉将要成熟的稻子,并不是为了真正攻击桃花岛,为这样的一个目的搭上太多的自己人不划算。 不过呢,让他现在就撤退,他又有些不甘心,就目前的局面来看,只要蚩尤不撤退,刑天就威胁不到自己。 “等到天明!” 疲惫的云川睡着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从未像最近这么疲惫过。 不算先前愉快的狩猎时光,仅仅是收割一天半稻穗的农活,就让他精疲力竭。 直到现在,场面还在他的控制之中,临魁跑了,轩辕停下了脚步,蚩尤担心刑天偷袭他,也没有动弹,既然那头龙在沉睡,云川也就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天亮了,那头龙就在天光即将大亮的时刻消失了,没人知晓那头龙是怎么消失的,即便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头龙就这样不见了踪影。 睡醒了的云川来到了碉楼的瞭望口上朝外看了看,然后对力牧道:“操控大竹箭,射杀那两个靠近的探子。” 力牧点点头,就来到碉楼第二层,推开一个操控大竹弓的族人,自己亲自操控大竹弓,几乎没有看外边,仅凭着感觉就把最靠近碉楼的一个探子用竹箭钉在地上。 然后想要对付另一个探子的时候,那个探子却趴在地上,蠕虫一样的快速蠕动着进了一条浅沟。 轩辕看着自己的探子被杀,不过,当第二个探子蠕动进浅沟之后,他忽然对身边的仓颉道:“临魁的族人在哪里?” 仓颉被问的愣了一下,环首四顾的时候,才猛然发现,昨夜还乱哄哄挤成一团的临魁族人,此刻,竟然一个都看不见了。 立刻一万种猜测迅速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仓颉越想越怕,忍不住颤声道:“这一次会不会是神农氏给我们弄得一个陷阱,他们不想除掉云川部,而是想除掉我们跟蚩尤?” 对于这一点轩辕还是有着极为清醒的认知,摇摇头道:“祸害我们一族,神农氏如果不付出足够大的代价,就不可能达成目的,加上蚩尤部,他就要担心被我们突袭。 不过,我们现在,首先要弄清楚临魁去哪里了,我不相信临魁绘投降云川部。” 仓颉连忙道:“他不是已经被巨龙烧死了吗?我们亲眼看到的!” 轩辕苦笑一声道:“有时候,我们的眼睛也会欺骗我们,就像昨晚那条龙,就像临魁被龙活活烧死。 进攻,云川不把这些稻子烧掉怎么成!” 云川看着黑乎乎的地面上出现了成群结队的武士,忍不住叹息一声,再回头看看依旧在稻田里忙碌的族人。 对夸父,绘,力牧三人道:“开战吧!目标,拖延到中午时分。” 战争从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轩辕部昨晚也并没有闲着,他们摸着黑清理出来了几条没有竹钉的平坦道路,这时候,就沿着这些道路发起了冲锋。 风后氏冲在最前边,不过,他的身形也是最飘忽的,一会在左边,一会在右边,手里还有一面青铜盾,并且,不停地向前投掷竹矛,用来测算距离。 等到他投掷出来的竹矛终于触碰到了碉楼处,碉楼就迎来了密集的箭雨。 力牧守着一面大竹弓,一直引而不发,他的目标不在那些野人身上,而是一直钉在风后氏的身上。 当别的大竹弓已经射出无数枝竹箭之后,唯独他这里没有动静。 绘不安的看看云川,云川却摇摇头,他看的出来,力牧此时非常的专注,他好像非常,非常的想要干掉风后氏。 眼看着风后氏飘忽的身形距离碉楼越来越近,绘忍不住再次停下手里的竹弓,冲着力牧吼叫道:“你在等什么?” 一支竹箭从射击孔钻了进来,从力牧的面颊边上划过,他依旧一动不动,只是一双眼睛变得越来越红,脸上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疯狂。 正文卷 第一四二章人人都爱轩辕 第一四二章人人都爱轩辕 云川饶有趣味的看看碉楼前像猴子一样蹦蹦跳跳不走寻常路的风后氏,再看看聚精会神的力牧,觉得一场大戏马上就要开演了。 就在风后氏从土坡上跳起来,想要越过不深的壕沟的时候,力牧手中的大竹弓终于有了响动。 一支足足有两米长的粗大竹箭随着弯曲的竹弓陡然绷直,就飞了出去。 竹箭的去势很猛,且因为大竹箭中空,就发出来可怕的尖啸声。 转瞬间,这支竹箭就到了风后氏的身边,此时的风后氏刚刚跳起来,听到了大竹箭的尖啸声,想要躲避已经没机会了,他刚刚张开嘴准备惨叫一下的,结果,他的身体就被一个人从边上撞到了一边。 竹箭擦着风后氏的肩膀带走了一片血肉,然后就将另外一个轩辕部的族人钉在地上。 云川遗憾的摇摇头,力牧却好像没有受到失败的影响,带着三个人重新将大竹弓拉的弯曲起来,从身后的竹架子上取下一根新的大竹箭装在沟槽里,然后就继续趴在竹弓上,等待下一个机会。 “为什么不向轩辕射击呢?” 云川站在力牧身后轻声问道。 刚才拯救了风后氏一命的人就是轩辕,他撞开了必死的风后氏,救了他一命之后,自己却没有躲起来,就那么直挺挺的站在壕沟上方,举着青铜盾,露出一颗硕大的脑袋在外边,很有一副“大好头颅在此,谁来拿走”的二杆子气概。 “我能杀轩辕,以后就能杀你!”力牧趴在大竹弓上紧紧地盯着跌入壕沟上方,等着风后氏从壕沟里爬上来。 云川听了力牧的话,点点头,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野人们的脑袋里只有一根筋,没有自己这么灵活,有这样的想法,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想法很朴素,执行起来也就会坚决,不会想太多。 眼看着轩辕部的一些人已经从坪上滑下了河湾地,云川就对力牧道:“好,我帮你把风后氏赶出来。” 然后对等候已久的绘道:“点火!” 密密匝匝的火把被丢进了事先挖好的壕沟,顷刻间,壕沟里的麦草就率先燃烧起来,很快,堆积在麦草上的树枝,也就跟着燃烧起来。 一条火龙迅速的将云川部的河湾地包围起来,这让轩辕部的进攻停滞下来,阿布,夸父则带着人,迅速的将闯进来的轩辕部族人斩杀干净。 这一次,云川没有说手下留情的话。 轩辕站在壕沟的上边,见火势太大,就慢慢的后退两步,头发,胡须,衣衫,被火点燃的风后氏慌忙从壕沟里爬上来,快速的在地上打滚,想要扑灭身上的火焰。 他已经顾不得上边有竹箭等着他这回事了。 力牧再一次扣动了扳机,大竹箭也不负众望的呼啸着直奔风后氏的后背。 轩辕再次站在风后氏的身前,大竹箭袭来,轩辕双腿微微弯曲,双手持剑,就在大竹箭袭来的一瞬间,青铜剑猛地挥出,剑锋触碰到大竹箭的锋刃的时候,轻易地切开了竹箭,只见他双手握着青铜剑,而长长的竹箭被他从中间破开,两片竹箭擦着他的脸落在了他的身后。 风后氏好不容易扑灭身上的火,踉踉跄跄的站起来,轩辕向左跨出一步,依旧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狼狈的风后氏。 “你为什么会救他,而不救我?” 站在碉楼上的力牧彻底崩溃了,他把自己的脑袋伸出射击孔,冲着远处的轩辕大声咆哮。 “你没有给我机会,只要有机会,我不会放弃我的任何一个手下!” 轩辕对力牧的突然出现没有半分的疑惑,似乎早就知道力牧就在那里。 绘已经把力牧这个叛徒的手脚都给绑起来了,然后在云川的示意下,朝力牧的屁股上重重踹了一脚,然后,力牧就被吊在碉楼上了。 云川将脑袋探出碉楼的射击孔,笑眯眯的对轩辕道:“你如果撤退,我就把力牧还给你。” 轩辕看着被吊在碉楼上的力牧,对云川道:“你杀了他吧,我不会退,你的稻田我一定要烧掉。” 云川就对力牧道:“你看,他再一次抛弃了你,你如果现在说一句轩辕是臭狗屎,我就拉你上来,让你重新成为我的手下。” 轩辕闻言大怒,指着云川道:“你敢羞辱我?” 云川笑道:“你都不介意当强盗了,羞辱你又如何?力牧,快点骂,你要是再不骂他,我就把竹枪从你的屁,眼里捅进去!” 轩辕大吼一声道:“云川——你来骂我,别糟蹋力牧,你杀了他,杀了他!” 云川笑吟吟的道:“我不是野人,我不骂人,力牧,还是你来吧,我喜欢听见你骂轩辕。”说着话已经伸出一根竹枪顶在力牧的屁股上。 力牧鱼一样的在空中挣扎,突然,力牧大吼一声,腰腹用力让自己的身体弯曲成九十度,瞅着云川道:“我不骂!” 说完,他竟然生生的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冲着云川吐出一口血雨。 一截血湖刺啦的舌头黏在云川的脸上,他厌恶的从脸上取下来,随手丢到火坑里。 也不管脸上的血,挥刀就斩断了绳子,力牧倒栽葱一样的从碉楼上栽了下来。 眼看着力牧就要被活活摔死了,满身都是燎泡的风后氏不知何时已经摸到了碉楼下边,他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力牧,在地上翻滚几下之后居然就跳进了火坑,发出几声惨叫之后,居然又把力牧丢出火坑,自己再慢慢地爬上来,此时,这个家伙又成了一个火人。 箭如雨下,轩辕手持巨盾挡住了竹箭,巨大的竹箭落在青铜巨盾上,如同敲钟一般。 不仅仅有大竹箭,还有如同飞蝗一般的小羽箭,轩辕死战不退,肩头,大腿上已经插了三四支羽箭,他依旧在艰难的用巨盾保护昏迷的力牧与奄奄一息的风后氏。 随着轩辕的护卫越来越多,碉楼上的羽箭终于停止了。 就在这个时候,仓颉的声音从坪上传来。 “我们烧了云川的稻田,我们烧了云川的稻田。” 云川吃了一惊,连忙跑到碉楼的另一边,定睛一看,发现自己靠近坪上的稻田,已经燃起了滔天大火。 而且,大火正在风力的作用下迅速向内卷集,怎么看云川的五千亩稻子都要完蛋了。 “轩辕,你不得好死!” 云川趴在碉楼的射击孔上嚎叫,如同一头没了幼崽的母狼。 轩辕拖着力牧与风后氏缓缓后退,一边退,一边大笑道:“云川,你骂吧,你骂吧,我就当你在为我唱赞歌! 我们走!” 轩辕将力牧与风后氏丢上一辆板车,他办事非常的利索,拉上板车转身就走,随即,他的族人也纷纷离开了壕沟,随着自己的族长一路向大河上游走了。 云川把头从射击孔收回来,瞅着呆若木鸡的绘道:“以后交朋友别交这种人。” 绘呆滞的道:“他为什么不肯骂轩辕?” 云川瞅着绘道:“因为他爱轩辕,比爱你更多。” “我以后一定要杀了力牧,他背叛了我们。” “别,据我所知,力牧这一次回去之后,他一定会更上一个台阶的,你要是遇见了他,我可以很负责人的跟你说,死的一定是你!” “为什么?他是瘸子,肩膀长歪了一个,现在舌头都没有了。” “傻子啊,他虽然有了伤残,可是呢,这种人一定会变强,比以前更加的厉害。” “为什么啊——” “因为他爱轩辕!” “族长,你什么时候发现力牧不对劲的?” “从你们两个形影不离的时候就发现了,人家根本就没向我投降,之所以会跟着你,是在感谢你救他一命。 他之前呢,之所以恨轩辕,是因为爱得不到满足,觉得轩辕喜欢风后氏不喜欢他,所以才破罐子破摔的。” “族长,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云川取过一个鞭子,重重的抽在绘的身上,一边抽一边咆哮道:“就像我现在对你这样——” 或许是云川解释爱这个字的时候太过粗暴,绘即便是被抽打的满身都是血,也没有理解这个字的真正含义,只觉得族长对自己只有恨,没有轩辕对力牧的那种爱。 夸父,阿布疲惫的走上碉楼以后,两人齐齐的坐在地上,看来,他们真的是一丝力气都没有了。 两人分着喝了云川的一壶茶,阿布这才哑着嗓子道:“稻田里的火灭了,火烧到引水渠以后就熄灭了,我们不但保住了稻子,还保住了很多的稻草。 族长,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云川没好气的道:“还能怎么办,继续收稻子,只要稻子一天没有收到桃花岛,我们一刻都不能放松。” 夸父摊开四肢躺在冰凉的石头地上有气无力的道:“让我歇歇,睡一觉就好。” 阿布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来,一步一挨的下了碉楼,族长说的对,种田人,在粮食没有收进仓库之前,确实没有资格休息。 走了两步之后,阿布又爬上来,对云川道:“天亮了,临魁这时候要是发现您把他的一部分牛换成了驴子,他会怎么想?会不会来找族长的麻烦?” 满脸血污的云川坐回椅子,淡淡的道:“他是贪污犯,不敢回来找我的麻烦的。” 正文卷 第一四三章云川要家的概念 第一四三章云川要家的概念 轩辕走了,蚩尤也立刻离开了,两个人都走的很彻底,而传说中的刑天,一直都没有出现。 近乎一半田地里的稻草都被大火给吞噬了,云川很心疼,稻草的用处很多,其中,用稻草编织的床垫子,对部族来说非常的重要。 这甚至是云川准备造福族人的一项重要计划。 在他看来,只要是族人,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张稻草编织的床垫子,一面裹上兽皮,另一面裹上竹席。 天气热的时候用竹席这一面,天气冷的时候就用兽皮这一面,这样一来呢,无论任何时间,族人都能睡一个很好的觉。 千万别小看这么一个床垫子,云川却要把它打造成家的概念,让这个床垫子成为每一个云川部的人日思夜想的东西。 让他们只有躺在这个床垫子上,才觉得自己真正回到了家。 力牧在云川部过的日子要比他在轩辕部的日子好十倍不止,可是么,即便轩辕那么伤害他,这个混蛋依旧不肯伤害轩辕,连骂一句都不肯。 所以,云川无论如何也要给族人一个最珍贵的东西,比如床垫子。 稻子已经收割了三分之二,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虽然一半的稻田变成了飞灰,云川对目前这个结果依旧很满意。 危险解除了,云川就不肯割稻子了,自然也不允许精卫赤裸着上身跟那些人不喜欢穿衣服的人一起割稻子。 回到岛上的时候,云川看着满平台的稻穗,心中的欢喜真的是难以言说。 今年的稻子是从虎口里种出来,等到了明年,云川就准备修建一座围墙,把河湾地整个包裹起来。 今年粮食不足,自然没办法干这么浩大的工程,现在粮食多了,云川就觉得可以征召更多的流浪野人来干活,再通过干活,将这些流浪野人转化为依附桃花岛生活的自然人。 这都是后话,云川坚信自己想要修建的天上宫阙一样的城池一定会出现。 脸上全是力牧的唾沫跟血,所以,回来之后,云川就认认真真的洗了一个澡。 洗干净之后,他就发现自己跟熊猫很像,四肢都是黑色的,只有身体是白的,这都是太阳留给他的恩赐。 一口气吃了六个成熟的桃子,喝了一大碗醪糟,云川又躺在自己清凉的房间里蒙头大睡了一天一夜。 早上醒来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憔悴的不成人样的阿布,短短十几天的时间,阿布整个人消瘦的厉害,眼睛都凹进去了,原来很合体的麻布衣服,现在就像是套在竹竿上,空荡荡的。 “好好吃顿饭,去睡吧。” 云川显得精神抖擞。 “云川部被烧成了灰烬之地。”阿布还是忧愁的厉害。 “等到来年暖和的时候,我们要在所有被烧掉的土地上种植粮食。” “我们没有那么多的人。”阿布明白云川的意思,就是顾虑很多。 “我记得,我们第一年在桃花岛上立下寨子的时候,这附近就出现了一些流浪野人。 第二年的时候,这周围的流浪野人已经自发的在岛外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村落。 今年是第三年,流浪野人的数量已经快要有五百人了,我相信,等到明年开春,这里的流浪野人的数量不会少于一千人。 我们在那些被烧毁地的山地,平地上种粮食,不用像在岛上,或者河湾地那样精耕细作,我们只要把种子撒上去,有收获,就收,没有收获,就算了,总之,这样的事情我们要连续做下去,直到在我们的土地上,庄稼的数量才是最多的才成。” 阿布的嘴巴再一次张大了,他不明白自家的族长为什么会如此的疯狂。 他理解的很到位,就是说,从今往后,族长要让庄稼在野地里自然生长,要长得比野草还要密集,比树木更加耐活,他居然要云川部的所有土地上都生长庄稼,生长果树,不允许野草,其它树木生长。 “族长,我很累,也很饿,要去吃点东西然后好好睡一觉,才能去干您要我干的事情。” “去吧!”云川大度的挥挥手。 稻子已经收回来了,就该迅速的脱粒,变成谷子,晒干之后再储藏起来,否则,一旦秋雨落下,谷子就会发芽。 脱粒是一个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是个人就会做,那就是拿着谷穗用力的在一个用竹子做成的满是竹钉的器具上摔打,直到所有的谷粒都掉下来,才算成功。 五千亩地的稻子,云川收获了整整五百个囤的谷粒,每个竹囤至少能装一千五百斤谷子,这样算起来,一亩地只有一百六七十斤谷子的产量,跟云川记忆中的稻米产量相差非常大。 不过,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这么多的稻谷,加上先前收获的小麦,糜子,谷子,云川部成了这个野人世界第一个做到了谷物自给自足的部落。 云川相信,等到明年,会有更好地收成。 人只有解决了肚子的问题,才能创造出别的东西,只有彻底解决了肚子问题,精神,文化,艺术之花才会慢慢绽放。 不过,在云川的逼迫压榨下,族人们都很疲惫,好在,大家都是在为粮食劳累,所以,还能扛得住。 眼看着稻穗变成了谷子,谷子晒干之后装进了竹囤,云川部的所有人的精神,立刻就崩溃了。 这段时间太苦了,即便是野人也扛不住了,他们经历了恐怖的狩猎,经历了令人担心的战争,还要没日没夜的收割稻子,现在,很多人只要倒下,就不想起来。 在云川的指挥下,族人们关闭了外城城门,所有人上了桃花岛,竖起了吊桥,割断了跟刑天部联系的竹索,就彻底的进入了休眠期。 在休眠期内,岛上的各个窑洞第一次彻底熄火了,各家各户的炉灶不再冒烟,只有部落大灶上的烟火烟气腾腾的,那些已经休息过来的仆妇们在睡饱了的族长带领下,整日里研究各种食物。 整个部落里能吃白米饭的人只有族长一个,剩下的人,不论是谁,都只能吃糙米饭。 这是阿布强行规定的,因为他发现,给全族供应白米饭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劳动量太大了,而且也太浪费稻谷了。 至于族长一个人就很好办了,只要让一个仆妇继续把糙米杵成白米就成了,算不得浪费。 云川觉得很可惜,石臼这个东西舂出来的白米有些碎,没有把他种植的好吃的粳米弄出最完美的形态。 去年种植的稻米其中有一部分是糯米,已经被云川给吃的差不多了,留了一小点当种子,重在了泥塘里,现如今,粳米已经收割了,云川就想去看看自己种植的糯米如何了。 糯米还在长,因为少,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没有损害不多的这点稻子。 再过一个半月,就到了月亮最圆的时候,他本来想在部落里弄一次真正的丰收节日,还想着立刻弄一些跟糯米有关的食物,可惜,没有成熟,那就只好再等等。 云川又去了莲花池子看了莲藕的长势,这一大片莲花的长势非常好,莲花已经凋落,一个个莲蓬高高地露出水面。 检查过莲花池子里没有鳄鱼,就让赤陵采集了很多鲜嫩的莲藕回来剥着吃。 又潜到水下,挖了一些莲藕上来,此时,莲藕已经有了基本模样,能吃,但是不能制作藕粉。 去年云川就想着开始培育蔬菜,其中以荠菜为主,结果,不太成功,这东西在野地里长得如火如荼,一旦把它们放在一起养,却长得惨不堪言,最要命的是,荠菜上的虫子多的几乎让云川崩溃。 云川还种植了一些疑似萝卜的东西,好不容易等到这些所谓的萝卜长大了,拔出来咬一口发现跟咬了一口木头差别不大,最重要的是味道还非常古怪。 野韭菜是最给云川颜面的,饲养了一年割取了数茬之后,这些韭菜的叶脉明显变宽,变长,再饲养几年,应该就成了韭菜。 野蒜屁用不顶,还是长得跟草一样,云川希望的膨大根茎根本就没有影子。 倒是姜这个东西很给力,种植了一年之后挖出来,云川至少能从外观上认出这就是姜! 至于蘑菇,云川连看一眼都懒得看,尽管竹林里的蚂蚁窝上多的是竹荪,湿润的林子里,蘑菇长得漫山遍野,可是,后世认为是绝世美味的蘑菇,云川觉得全部都有毒,毕竟,听说人类饲养的蘑菇要经历一个很长的脱毒时间才成。 再加上云川觉得用人做实验,去检验蘑菇到底有没有毒,这是一个非常美人性的事情。 除非有一天,他能再次遇到食人族,或许可以这样做。 如何用手头现有的东西,来创造一场真正的酒宴,是云川最近一直在考虑,也正在做的事情。 如果辛苦种植的粮食不能用最好的手段变化成最美味的东西,那些已经付出的辛苦,就非常的不值了。 正文卷 第一四四章味蕾功能要从小加强 第一四四章味蕾功能要从小加强 过去的大半年,族人们过的太辛苦,云川准备好好地犒劳一下这些勤劳的族人,好让他们在下一个年份里可以更加努力的干活。 辛劳,这两个字就不是形容词,而是一个带有严重过去式的量词,因为辛劳永远属于昨天,属于过去,至于新的辛劳,还没有出现,那就是一个希望。 有希望的人一般都很辛劳,所以,这两者不矛盾,反而被现实完美的给统一起来了。 云川更愿意把这个过程与繁衍生命的行为相比较,累——并快乐着。 既然要办酒宴,那么,酒这个东西就不可缺少,云川手里的稻谷多,所以他可以尽情地试验。 搜集食材的工作从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了。 长得最好的十六头猪,最漂亮的十六只羊,十六只漂亮的母鹿,一头受伤的牛,三头受伤,却一直没有养好的驴子,一千斤各种腊肉,五百条大河中最肥美的鱼,一百只鸡,再加上云川刻意留在树上没有摘的三棵树的桃子。 桃子在树上就已经成熟了,只是这三棵树上的桃子成熟的比别的桃树晚一些,即便如此,自然跌落的桃子非常多,也不知道能否满足全族人每人一颗的想法。 这些东西就是云川为大月亮晚宴,准备的基础食材。 月饼这个东西,云川以前从来不吃,可是,他每年都会买,当然,现在虽然没有人卖,云川就准备做出来。 没有孩子争抢月饼的环节,就不算是一个好的月饼节。 所以,云川的大月亮晚宴的准备是从刻月饼模子开始的。 阿布喜滋滋走进来的时候,云川正好刻好了一个月饼模子,把里面的桃木屑磕出来,又用小刀把里面的花纹弄得再清晰一些,三个连在一起的月饼模子就弄好了。 阿布接过来看了一会问道:“这是用来干什么的?” 云川道:“我们要吃饭,月亮也要吃饭,用这东西做出来的一种食物,就是专属月亮的食物,当然,他远在天上,只能看看,献祭完毕之后,还是要被我们吃掉的。” “人怎么能吃神的食物?”阿布似乎很看不起人类,好像他不是人一样。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道:“你记住了,凡是能跟人类共享食物的神,才是好神,如果仅仅高高在上,屁事不管的神,就不是好神。” “神有好坏之分?” “当然,你以为满世界的灾难,苦难,病痛是怎么发生的?好的神可以让你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无病无灾,事事顺遂,坏的神可以带来暴雨,洪水,干旱,山崩地裂,以及疫病。”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地祭祀一下这些掌控灾害的神呢,说不定我们的献祭让他高兴了,他就不会降下灾难。” 云川站起身,抖掉衣服上的桃木屑,瞅着大河道:“阿布,我们对轩辕好不好?” 阿布点点头道:“我们诚心诚意的对他好。” “那么,你来告诉我,既然我们对轩辕如此之好,为什么他还要带着人来烧毁我们的稻田呢?” “轩辕氏坏人!” “对啊,对于坏人来说,不论你敬献了多少好东西,给了他多少的敬意,到释放灾难的时候,他们从来都不会手软。 不会因为你敬爱他,他就对你手下留情,他只会认为你软弱,认为你可以被欺负,可以被蹂躏。 阿布啊,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才领悟出来的,面对坏人,我们就一定要斗争,只有斗争,才会让他认为你跟他一样的强大,知道你不会因为害怕,就对他俯首帖耳,他们反而会对你非常的客气。 所以啊,凡是给了我们帮助,给了我们恩惠的人,或者神,我们一定要满怀敬意,凡是伤害过我们,对不起我们的人与神,我们就要无视他们,必要的时候,杀掉他们也不是不可以。” “族长,人,真的可以杀掉神?” 云川笑道:“只要我们足够强大,弑神的事情,我们一定会干出来的。” “这么说,月亮神是一个好神?” “谈不到多好,只不过呢,她真的很美丽。” 云川的话音刚落,就听窗外咔嚓嚓响起一串惊雷。阿布惊惶的眼珠子乱转,他总觉得是族长刚才说的话,被神听到了。 云川推开窗户,指着远处的闪电又对阿布道:“你看,这就是无能狂怒而已。” 阿布很害怕,因为他看到了一条从天上垂落到人间的巨大雨幕,正在从远处向桃花岛扑过来。 族长很显然是不害怕的,他还端着一碗米酒,朝将要到来的雨幕敬一下,然后,一口喝干,就对阿布道:“快去啊,下大雨了,你难道没有很多的事情做吗?” 阿布匆忙跑出去了。 下雨天,正好是熬制麦芽糖的好时候,云川掀开一个巨大的笸箩上的麻布,笸箩里面的麦芽已经有半寸长了,正好用来熬制麦芽糖。 制作麦芽糖一向是云川很喜欢做的一个事情,虽然中间要经历磨碎,蒸煮,过滤,熬制很多工序,可是呢,他很喜欢一边看雨,一边慢慢的等待麦芽糖被火焰熬干。 他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很喜欢制作麦芽糖,每当母亲的麦芽糖将要熬好的时候,他就会往锅里放一根木棍,在里边绕啊绕的,直到红褐色的麦芽糖绕满了木棍,才会举着这坨麦芽糖逃跑,这样的一坨可以吃一整天。 夸父他们忙着在另外一个竹棚子底下杀猪宰羊,因为是农闲时光,围观的人很多,帮忙的人也很多。 不过,最受人欢迎的却是猪尿泡,这东西过于腥臊,云川就让夸父他们把这东西切掉,然后,就有孩子,捡起猪尿泡就跑,找了一根麦秆,不断地往猪尿泡里吹气,一边吹,还要一边拌上细细的黄土慢慢的揉,然后,奇迹就出现了,猪的膀胱经过这一系列工序之后就会奇迹般的涨大,再用细麻绳帮助口子,一个近乎完美的球就出现了,然后,一大群孩子就冒着大雨,在平台上撵着猪尿泡踢,似乎少踢一脚就算是吃亏。 一扇扇的猪羊鹿的尸体悬挂在竹棚子底下,几个闲人甩着松枝驱赶乱飞的苍蝇,不让它们靠近,也不给它们在肉上产卵的机会。 相比男人这边堆积如山的新鲜肉食,妇人那边的状况更有说道。 不说别的,只要看看满满二十笸箩的馒头,这种场面就绝对难以看到,放眼大陆,只有云川部才能支应得起这样规格的食物。 这里不仅仅有馒头,还有各种饼子,虽然都不是白面制作的,黑乎乎的少了一些气势,可是,这样的东西依旧是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美景。 云川不仅仅要熬制麦芽糖,还要查看豆腐制作的如何了。 说起来,豆腐才是云川带到这个世界的最美妙的食物。 黄豆,部落里是不缺的,磨成浆水,过滤掉杂质之后,就放进一个大锅里熬煮,等水汽蒸发的差不多了,就点一些卤水,然后,在神奇的化学作用下,豆腐脑就出现了。 第一锅豆腐脑,没机会被压成豆腐,所有人都想品尝一下这种神奇的食物,所以,当全族人一人品尝了一口之后,这一锅豆腐脑就没有了。 豆腐可以满足人体中大部分的植物蛋白需要,如果没有肉食,豆腐是最好的蛋白质补充剂。 大雨任凭他下,人们都很忙碌,每个人都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没有放在心上。 相比大雨,人们更加关心族长熬制的麦芽糖,以及将要出锅的豆腐脑。 等族长用麻布将豆腐脑裹起来,放在一个木头盒子里包好,然后盖上盖子,最后让夸父在上边压了一块石头之后,据说,等到下午,豆腐就算是成功了。 “族长,太阳出来了。” 阿布大概是整个部族中唯一一个关心这场大雨的人,他总是觉得族长做事过于大胆,说话过于不考虑。 云川对阿布的忧虑丝毫不在乎,一大块麦芽糖已经熬制的刚刚好,在巨大的木板上撒了一些炒熟的麦面之后,就把大块的麦芽糖丢在上面,等糖的温度稍微下降一些,手能触碰了,就开始用力的鞣制。 阿布说话的时候,云川已经把这块巨大的麦芽糖挂在一个洗干净的树桩上了,早就洗干净双手跃跃欲试的夸父,就开始用力的撕扯这些麦芽糖。 这是一个力气活,很适合夸父,只见大块的糖浆被他撕扯成一个条状,然后挂回去,重新撕扯,按照云川的说法,一定要快速的扯够一百零八下才好。 等红褐色的糖浆被夸父撕扯成了乳白色,云川就跟夸父一起把糖浆尽力的拉长,直到糖浆不再有韧性,开始变脆的时候,云川就做好了糖葱。 阿布这种杞人忧天的人是没资格品尝这种需要勇气,力气,以及技巧才能制作出来的美食。 每个孩子都分到了指甲盖大小的一块之后,云川相信,就是这块糖葱,已经把美食的种子种在了他们的心田。 有些人可以忘记,有些事可以忘记,唯独第一次开启心扉的美食,不可忘记,也不能忘记。 正文卷 第一四五章城市生活不是谁都能过的 第一四五章城市生活不是谁都能过的 因为之前的那场急雨,云川特意看了一眼大河水,果然,大河水开始发浑了。 一场急雨按理说不可能引起河水这样的变化,只能说,在大河的上游,下的雨更大。 云川也就看了一眼,就解开了巨大的竹子蒸笼,在这个大蒸笼上,安静的躺着半头猪。 在无数人流口水的人面前,云川用刀子划破了这半头因为涂抹蜂蜜跟黄豆酱而颜色发亮,发红的猪。 猪很肥,刀子划破,白亮亮的脂肪层就暴露出来,云川用刀子割了一点,在万众瞩目中丢嘴里,然后闭上眼睛品尝片刻,最后大喊一声道:“熟了!” 仆妇们欢喜的往盘子里装蒸猪肉,顺便把藠头配在猪肉上,这样吃可以解腻,不过,很显然,对这些人来说,要的就是腻味,没人喜欢解腻。 云川则愉快的用小刀子把一块肉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就把这些小块肉食填鸭一般塞给那些口水流一地的孩子们。 牛肉被熬煮成了好多锅浓香的肉汤,不变的是肉汤上永远漂着厚厚的一层牛油。 这东西一旦被浇在糙米饭上,吃一口能让人怀念一辈子。 猪排骨炖的莲藕,腊肉炒的竹笋,鱼块是蒸出来,豆腐是过了荤油炸出来的,整只鸡是被蒸煮的酥烂,然后用手撕出来的,鹿肉是腌制了一天之后烤出来的。 这些菜式唯一的相同之处,便是量大!非常大。 在女人们吸溜着口水把这些菜摆放到一个个桌子上的时候,原本乱哄哄的场面立刻就安静了下来,没人有心思说话,也没人有心思想别的。 他们不敢相信,面前放置的这些菜肴,竟然是送给他们吃的。 在这之前,他们知道族长要举办一个很大的吃饭场面,他们以为大的吃饭场面一定是面对神灵而定的,至于他们,可能会吃到一碗糙米饭,吃到一点神灵的唾余,万万没有想到,今天吃饭的主要角色居然是他们。 菜式不多,云川更没有用素菜充数,所有人都需要大补,所有人的身体都急需蛋白质,所有人都渴望吃一顿真正的饱饭。 所以,此时举办酒宴,就该是大鱼大肉,大巧不工的用肉山堆积出来一个宏大的吃饭场面。 四千多人聚在一起吃饭,场面何等的壮观,没有人说话,耳中只有仆妇往酒碗里倾倒米酒的淅淅沥沥声。 能喝到米酒的人不多,都是一个家的家长,基本上都是男人,当然,女人也有,不多罢了。 在寂静中,云川端起酒碗,全身沐浴着皎洁的月光,在所有人的瞩目中,他站起身,高声道:“来,喝酒!这是酬谢你们过去一年的辛苦!” 云川说完话,就率先把一碗酒喝的精光,随即,阿布,夸父,槐,绘,精卫等人也端起酒碗,将碗里的酒喝的精光,在他们的示范作用下,所有的人也都端起酒碗,不管能不能接受米酒,也不管这味道好不好喝,统统喝的一滴不剩。 随即,第二碗米酒重新倒满,云川再一次举起酒碗大喊道:“来,再为我们的神灵敬献一碗,是他们保佑我族有饭吃,有衣服穿,有温暖的房子住,可以无病无灾,诸位,我们替神灵喝光他!” 在众人疑惑地目光中,云川再一次把米酒一饮而尽,虽然众人不明白为什么要替神灵喝酒,见族长这么干了,也就纷纷端起酒碗一口喝干。 米酒还是有些度数的,云川自然毫无感觉,像精卫这样的已经面孔发红,摇摇欲坠了。 云川再一次举起酒碗对所有人道:“今天,你们面前摆放的食物,统统来自于你们的苦劳,现在,喝完这碗酒,你们就可以把它全部吃掉,我相信,吃掉这些食物,来年,我们一定会有更多的食物,且永不饥饿。” 云川的声音刚刚落下,阿布就端着酒碗大喊道:“我们将永不饥饿,永远信奉族长。” 于是,在一通乱糟糟的马屁声中,云川喝下了第三碗酒,然后,他就回房间了。 不是他想回房间,而是不得不回房间,自从他说了那句“吃掉这些食物”的话之后,他的凳子都被夸父给挤翻了,想要用筷子夹菜,结果,他的胳膊根本就伸不出去,即便是伸出去了,也夹不到菜。 云川部的族人哪里都好,就是只要开始吃饭,就会吃的非常忘我,这个时候,莫说是族长,就算是神灵下凡了,也无法阻挡他们先要吃饱饭的行为。 正好,云川也不饿,在指导仆妇们做菜的时候,他已经品尝饱了。 一个人提着一壶酒,漫步走上红宫,沿着外墙阶梯一步步地来到红宫的房顶上。 就坐在大月亮底下,瞅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场面,满足感油然而生。 “我来之前,这些人刀耕火种,茹毛饮血。 我来之前,这些人呼嘘毒疠与野兽争雄。 我来之前,人不知礼,不知活,不知有明天。 而今我来了,万事都将发生新的变化。” 有些人在自鸣得意的时候一般喜欢享受万人中央的场面,云川不同,越是得意,他就越发的喜欢孤独。 不过,阿布这个家伙就不给云川这种机会,尽管族长一个人坐在房顶上,沐浴着月光喝酒的样子很好看,阿布还是决定要把心里话跟族长说出来。 米酒很好喝,喝完之后身体暖洋洋的,这绝对是一个好东西,所以,阿布也弄了一壶酒,跟着上了房顶。 “今天这么好的日子,就不要说那些让人感到烦躁的事情。” 阿布才上来,云川就显得有些不高兴了。 阿布不管云川高不高兴,他觉得自己要说的话很重要,就坐在云川身边道:“我们的粮食很多,可是呢,我们的人很少,如果上一次我们的人数足够多,我们的战士足够多,族长就不用亲自上战场,我们也不用损失那么多的东西。 临魁的东西我们完全可以一口吞掉,对刑天也不用委屈族长,我们甚至能一口气把河湾地全部种上稻子。” 云川拍拍阿布的肩膀道:“今天是个快乐日子,不说这些。” 阿布不管不顾的道:“我们应该收纳那些流浪野人进来,我们还应该派出夸父他们继续一路向西搜寻野人部落,摧毁他们,占领他们,接纳他们,如此,我们的部族才能继续壮大,族长才能成为所有部族的王。” 云川看着阿布的眼睛道:“你非要我告诉你说,你的想法全是错的吗?” 阿布愣了一下道:“啊?哪里错了呢?” 云川指指脚下那些已经把美食吃光,正在舔盘子的族人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办这么一场盛宴吗?” 阿布道:“不是为了酬谢族人的辛劳吗?” 云川搂住阿布的肩膀道:“这话你居然信了?” 阿布连忙道:“不为这个,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是在创造一个新概念,一个叫做“家”的新概念,我要让人人都喜欢自己的族群,不是简单的喜欢,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即便是被部族伤害了,被部族遗忘了,他们还是一心想着要为部族出力,要一心维护部族。” 阿布喝了一口酒,想了半天道:“就像力牧跟轩辕?” 云川摇头道:“力牧对轩辕仅仅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我要的是族人对部族,而不是对我有这样的依赖心理。 这种家的感觉,不会因人去世就一同死去,而是会长久的留在我们的心中,融入我们的血脉里。 如此,这个部族才算是有了魂魄,才算是拥有了可以繁衍下去的最初本钱。 一个部族的人数到达一个层面之后,就不再是单纯的追求人数的多寡,而是要提升本族人的各种本事,这样,一个人就能当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用,我要的是这样的一个部族,而不是依靠人数堆积起来的一个部族。 阿布,你知道吗,部族的人数越多,有时候并不是好事,你也看到了神农氏的状况。 我听刑天对我说,神农氏最强盛的时候,在东夷已经建立了一座城池,一座比我们桃花岛还要大的城池,那时候有上万人居住在城池中,他们在城外种地,在城外采集,在城外狩猎,据说,城池里面非常的热闹,他们甚至修建了各种作坊,集市以及王宫。 可是呢,这样的一座城池最后被垃圾给塞满了,遍地都是人畜的粪便,后来呢,就有很多人得病了,再加上一场巨大的洪水出现,他们就不得不放弃了那座城池,搬迁到了现在的地方。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神农氏就不肯再把所有的部族都聚拢在一起生活了,而是选择了分散生活。 神农氏占据了水草丰茂的常羊山,选择了一半人种地,一般人放牧的生活方式。 其余部族围绕着常羊山生活,分的很散,不过呢,这样的结果你也看见了,那就是神农氏对各个部族的控制力变弱了。 刑天之所以对我们云川部没有太大的野心,原因就在这里,他觉得我们一定会失败,随着桃花岛上的人口增加,我们的城池迟早会变成一个屎坑城池。 他不知道的是,城池生活是另外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与野外生活有着很大的不同,用野外生活的方式在城市生活,那么,必定会出现刑天说的那些事情。 这些事,他不懂,神农氏不懂,然而,我懂!” 正文卷 第一四六章这才是生活 , 第一四六章这才是生活 城市生活对于神农氏,刑天,轩辕,蚩尤他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生活。 对云川来说则不是。 他以前司空见惯的城市生活,对于野人世界来说都是极大的突破,甚至是革命性的突破。 首先,人不能跟猪生活在一起,不能阁楼上住人,阁楼下养猪,更不能直接在阁楼上直接拉屎到猪圈里喂猪。 这样方便是方便了,就是对猪不好,对人也不好,后世的人们之所以把猪肉叫做“豕肉”“脏肉”就是这个原因。 轩辕部就是这样养猪的,所以,仓颉在造字时候,特意把“家”这个字造成了上房顶下猪的形态。 再加上天冷的时候,好多聪明人发现猪身上很暖和,就会抱着猪睡觉,然后呢,猪身上的虱子就高兴了,啃两口猪的血肉,吃完也不擦嘴,又在人身上啃几口,日子过得不要太逍遥。 然后,人就会得猪的一些疾病,猪也会得人身上的一些疾病,最后弄得人猪不分的胡乱得病。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人都把自己当牲口一样对待,或许在金贵程度上还不如牲口,牧羊人的一生伴侣就是羊,羊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切,养的人时间长了就有了感情,饿了是食物,寂寞的时候还是伴侣,总之,就是人畜不分,很多少年的第一次性经验并非来自同类,而是羊! 这样做是不对的…… 没有饲养过牛,羊,猪的人是没法子理解这些东西一年会排出多少粪便的。 尤其是牛,这东西一直在吃,一直在拉,云川部的牲口圈在竹林的另一边,即便是这样,如果风倒吹的话,就算桃花岛上桃花盛开的时候都挡不住这股子味道。 等外城城墙起来之后,云川就决定把牲口圈全部迁出桃花岛。 桃花岛上的下水系统就是一条暗沟,常年流着水,这些流水就带着污物流淌到一个大坑里,等到大坑里的污水蓄满之后,就会沿着一道明渠流淌进大河里。 这样的大坑桃花岛上有三个,轮换着来,一个蓄积,一个发酵,一个把污物清理干净弄进农田里待用。 桃花岛上居住的人,现在没有人随意大小便,不是他们听话,知道讲卫生,而是阿布的鞭子很恐怖,一鞭子下去一道血棱子…… 整座岛上,可以随意排便的只有野牛,小狼以及大象一家五口……因为它们可以在岛上随便溜达。 云川早上出门的时候踩了一脚的狗屎! 所以他就把小狼殴打了一顿,小狼在哪里不断地惨叫,鸟架子上的乌鸦却哈哈大笑,笑的很阴险,就像老电影中的大反派。 “吃屎,吃屎……” 云川听乌鸦这么说,就放开小狼,单手捏住乌鸦的脖子用力的摇晃,直到乌鸦开始翻白眼了这才丢开,任由它被链子倒吊着,就离开了房间。 云川刚刚离开房间,乌鸦忽闪着翅膀一个鲤鱼打挺就直愣愣的站在鸟架上,冲着趴在角落里抽泣的小狼大声道:“咬死他,咬死他,咬死他……” 秋天到了,也就到了这里的雨季,而且只要开始下雨,雨水就下的绵绵不绝,一般是早上下小雨,中午下大雨,下午停歇片刻,到了傍晚时分又会是一通急雨,等到天黑的时候啊,老天就会一直哭泣到天明。 部族里的人都在养精蓄锐,秋天的雨季,是他们唯一能够清闲的好时光,尤其是在部族粮仓装满粮食的情况下,人们就睡得更加香甜了。 曾经被云川用火烧过的竹林,现在早就郁郁葱葱了,高大,挺拔的新竹林比起以往乱糟糟的竹林要美观的太多了。 所有长歪的,长得奇形怪状的竹子都早早被族人给砍伐掉了,有的拿来破成竹篾用来编织,有的被当成柴火给烧掉了。 剩下的竹子就堪称是修竹了。 一个个亭亭玉立的迎接淅淅沥沥的秋雨,静美如画。 大象喜欢雨水,排着队从红砂岩砖石铺就的小路上踱着步子缓缓走过来。 云川都要为它们让路。 破耳朵高傲的留下了大堆大象屎算是给了云川一些见面礼,小象伸着长鼻子在云川身上搜刮一番,没找到可以食用的东西,也就快走几步,追上父母,继续踱步。 看方向,它们这是要离开桃花岛去岛外更大的竹林区寻找食物,反正,大象的一天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去吃饭的路上。 云川阴郁的看看自己的跟班睚眦,睚眦立刻就非常懂事的用自己的铲子把大象粪便铲到一边的田地里去,并且找来一根竹枝,就着雨水把石板路刷洗干净。 田地里的庄稼长得很好,夏天后补种的糜子已经有一扎高了,至于还没有收割的高粱,此时已经长到了两米高,顶着拳头大小的青色的穗子不知羞耻的向所有人炫耀自己的无能。 云川下了下路,直奔大桃树方向,睚眦伸长脖子看了看,然后就果断的转身回去了,他看的出来,族长这是要去找精卫玩耍。 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族长找精卫玩耍的时候一般都不要他跟着。 这个时候,赤陵应该从河里上来了,这家伙最近为了捕捉鸽子鱼已经有些疯魔了,鸽子鱼一般会在早晨的时候出现,尤其是太阳出来的时候,那些红色的鸽子鱼就会扑棱着大鱼鳍跃出水面,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族长都会不由自主的吞咽唾沫,所以,赤陵这家伙对捕捉鸽子鱼的事情非常的上心。 而且,赤陵现在也在学着做鸽子鱼汤,虽然味道不怎么好,睚眦还是觉得自己应该跟着吃几口。 精卫的树屋精致而温暖,周围的木板上镶嵌着很多石版画,比划古朴简洁,上面绘制的图案大多是一些花鸟鱼虫,还有一些大角鹿,野猪,老虎,熊猫,大象,当然也有一个大火柴人带着一群小火柴人跟别的火柴人作战的场面,中间最大的一张石版画刻画的是一个火柴人端着酒杯坐在屋顶上与月亮谈话的神奇场面。 这些话画作毫无疑问都是夏代以前的画作,流传到后世一定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树屋的小窗户开着,雨水击打在鳄鱼皮蒙制的窗户上发出轻微的咚咚声,就像是在听一场小型的摇滚表演。 一颗呈三角形的碧绿色小脑袋从窗口探进来,一边吞吐着舌头,一边用阴险的小眼睛四处看。 精卫正在刺绣,在丝绸上刺绣,她的彩线不多,只有寥寥几种颜色,好在,这些颜色配在一起还是能绣出一头龙来,所以,精卫非常的用心。 就在竹叶青小蛇,缩回脑袋准备进攻的时候,精卫闪电般的探出小手,准确无比的捏住了竹叶青的脑袋,稍微一用力,就攥住了这条蛇,拉过来看了看,就用空心竹枝制作的绣花针穿透竹叶青的嘴巴将之缝起来,确定这条蛇没有了咬人的能力之后,就随手丢出了小窗户。 云川被从天而降的竹叶青吓了一跳,躲开之后,却发现这条蛇已经在地上扭成了麻花。 再仔细看,才发现竹叶青的嘴巴被红色的丝线给缝起来了,就扯着竹叶青的尾巴用力甩几下,然后就松手,让竹叶青划破雨幕不知道去哪里了。 云川顺着竹梯爬上树屋,推开门进来的时候,精卫已经睡着了,这丫头一点都不主意风范,倒在厚厚的床垫子上睡得毫无形象,大半个酥胸露在外边,还能隐约看见一点嫣红,屁股可疑的撅着,小小的麻布短裤护住重要位置,却把雪白的臀瓣露出来大半个。 人家既然已经开始勾引了,云川自然不会客气,丢掉手上的竹叶伞,脱掉鞋子踏上了厚厚的床垫,在这之前,他还把窗户放下来关好。 搓热了双手,这才扑了上去…… 秋雨依旧在下着,树屋里却非常的温暖,雨水从老桃树最高处的树枝上一路滑落,最后滴在一片硕大的桃叶上,在压垮桃叶之后,就化作一溜水珠砸在鳄鱼皮蒙制的小窗上,小窗咚咚作响,像是有人在敲门,又像是小鸟在窗外鸣啾啾。 略显浑浊的大河被桃花岛分为两半,深处的河水呜咽,浅处的河水欢唱,赤陵在河水中奋力追逐一群鱼。 鱼群跃出水面,赤陵也跃出水面,努力的伸出手捉到了一条鱼,就跟鱼一起跌落大河,岸上的睚眦拍着手哈哈大笑。 阿布一个人坐在堆满石板的屋子里冥思苦想,似乎要把眉头挤出水来。 耳听得窗外传来一阵喧哗声,暴怒的阿布提起鞭子离开房间,见身材魁梧的夸父趴在地上与一群孩童一起在他窗下玩摔泥巴,就怒不可遏的提起鞭子向夸父撅起来的硕大的屁股抽了下去。 吃了痛的夸父惨叫一声跳起来,一边跑一边揉着屁股,那些刚刚把供应完早餐的炉灶封起来的仆妇笑的前仰后合。 笑声引的无数脑袋从土楼的窗户上探出来,夸父被笑的恼羞成怒,冲着那些脑袋喝骂道:“看什么看,小心我去你家看你们如何造人!” 正文卷 第一四七章猎象的轩辕 第一四七章猎象的轩辕 连续不断的下雨,对云川部来说,不过是一段美好的休憩时光,然而,对于轩辕部来说却是一场灾难。 云川努力做的所有事情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家有余粮,心中不慌。 轩辕部却是没有隔夜粮的,每天弄到什么就吃什么,这个习惯已经延续了很多很多年。 当初啊,轩辕以为只要人口多了,部族中自然而然的会出现剩余。 可惜,他的想法是错的,在没有改变生产结构的前提下,人多,也就代表着吃饭的嘴巴多。 人多,就意味着脱离生产,参与管理的人数多了,仅仅是这一点分别,就可以把部族人的生产剩余吃的干干净净,且还不够。 围猎是一个很好的获得食物的方式。 可是,围猎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猎人们休想再捕捉到多少猎物,所以,围猎不过是一个寅吃卯粮的一个结果,或许更坏。 轩辕为了解决部族的粮食危机,不得不带着最精锐的战士离开部族,去遥远的大河上游狩猎大型猎物。 这里的大型猎物指的是羚牛,野牛,大角鹿,被毛犀,以及大象。 一头羚牛至少有八百斤,大角鹿中最肥壮的也能有这么重,被毛犀体重一吨,大象体重三吨,虽然还有更重的,却不是人类能够招惹得起的存在。 半个月下来,轩辕的收获还不错,三头羚牛,两头野牛,五头大角鹿,一头被毛犀,已经够核心部族们吃几天的。 然而,轩辕并不满足,他想趁着天气暖和,大象还没有离开这里去更温暖的大河下游的机会,准备捕捉几头大象,如果能活捉最好,如果不能,留着吃肉也不错。 大河上游有一片巨大的草原区,这里是大象群从山里归来的必经之路。 想要捕捉大象,除过挖陷阱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就大象身上厚厚的皮而言,除过青铜器以及云川部的铁器,竹矛,木枪这些东西除非击中大象的眼睛,以及粪门,生殖器这些脆弱的地方,否则,对于大象来说,就是挠痒痒一般的存在。 草原上的青草依旧碧绿,只是远山上却已经有些冷了,站在草原上,就能看到远山已经微微白头了。 力牧,风后氏站在雨地里看着自己的首领,这两个人身上的伤势都没有彻底的长好,尤其是力牧,舌头少了半截,再加上是在嘴巴里,泡了温泉也没有见效多少,只能慢慢的养,而风后氏身上的烧伤就不同了,在浸泡过温泉之后,已经结痂,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得了麻风病一般。 自从河湾地一战之后,这两个人就与轩辕形影不离,轩辕也没有刻意的避开他们,反而不顾两人的伤势带在身边使唤。 在大象群的必经之路上挖掘陷阱,是一个极其繁杂的工作,他们已经挖了三天的坑了,挖好坑之后,还要在上面铺设一些木头,竹子,铺好草皮,再找一个人去惹怒大象,把大象们吸引过来。 一般情况下,去激怒,吸引大象的人都会被大象踩踏成人皮,因为,在草原上,大象奔跑的速度并不慢。 想要捕捉大象,不仅仅需要激怒大象,还需要等人吸引走了头象之后,再派人从三个方向敲鼓,驱赶象群追随头象向陷阱方向跑。 陷阱布置好了,轩辕瞅着远处的象群道:“这一次我去激怒大象。” 力牧与风后氏才要阻止,就听轩辕道:“云川说我不是好人,是一个踩着族人尸骨,喝着族人血胡作非为的族长,今天,我去,你们照顾好别人。” 风后氏道:“云川再厉害,他的稻子还不是被我们一把火烧了吗?” 轩辕看一眼力牧,见力牧避开了他的目光,就长叹一声道:“我们没有做到。” “这不可能,我亲眼看到大火起来了,他们不可能扑灭那么大的一场火,稻子肯定被烧掉了。” 轩辕摇摇头道:“稻子一定没有被烧掉,你说是吧,力牧?” 力牧点点头。 风后氏喃喃道:“我看到火起来了。” 力牧蹲下来,先把一小片野草的草籽捋掉,又在野草中间划出来了一条沟,往沟里倒了水,再点燃野草,野草燃烧起来,最后遇到那条水沟慢慢的熄灭了。 轩辕难过的抬起头,让雨水落在脸上,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脸上的泪水。 河滩地一战,真正受损失的只有他轩辕部与临魁了。 “临魁是一个蠢货,死了就死了,可怜我那么多的族人,被我驱赶着白白死在了那片河滩地上……” 力牧看轩辕的目光更加的悲悯,他犹豫了几次,终究没有把云川与临魁的肮脏交易说出来,如果说出来了,对轩辕的打击一定会更大。 轩辕卸掉了竹甲,放下了青铜剑,青铜盾,绑紧裤脚,收拾好鞋子,来回活动几下,又紧了紧腰带,就提起几根投枪,一个人朝象群所在的地方走过去。 在象群与陷阱之间,还有一个不小的野羊群,这些野羊依仗着大象群在这里,因此,对危险的敏感性一点都不高,即便是轩辕提着投枪走过来了,它们也仅仅抬起头看看这个闯入者,给这个闯入者留出一条直奔象群的大路。 轩辕走在象道上,也只有走在象道上,他才有跑过大象的准备,如果被那些荒草绊住脚,他的下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轩辕不是没有猜到临魁与云川之间有勾连,他只是不想承认,就像力牧不愿意说出来一样,这是他最后的一道遮羞布。 这一次之所以要亲自出去惹怒大象,就是一个重新捡拾自信心的过程。 “云川,我能杀死大象!” 在被小雨笼罩的荒原上,轩辕仰头朝天发出了一声怒吼。 轩辕是在族人敬佩的目光中走向象群的,那一刻他的身形非常的矫健,步伐非常的稳定,背影也足够高大。 “嘟嘟——”一头苍灰色的大象首先发现了逐步靠近的轩辕,发出了警告。 轩辕无所畏惧,继续朝象群的方向走。 “嘟嘟——”又一头大象发现了轩辕,发出了第二次警告。 “哟呵——”轩辕回敬以怒吼。 “嘟嘟——哟呵——哟呵——嘟嘟,嘟嘟——” 更多的大象叫起来了,而轩辕一个人面对一群即将发怒的大象没有丝毫的畏惧,报以更加暴烈的怒号。 一头近在咫尺的被毛犀迈着沉重的步伐过来了,这东西经常跟大象组成队伍在荒原上漫步,一般有大象的地方都会有这种愚蠢的东西。 被毛犀开始小跑了,轩辕也不停步,继续迎着被毛犀冲了过去,当被毛犀低下头,开始将脸上的独角冲向轩辕的时候,它的四只蹄子已经把大地踩踏的如同擂鼓一般。 “嘟嘟——嘟嘟——”大象们似乎更加兴奋了,一个个扬起鼻子大声的为被毛犀鼓劲。 不到是十步的距离,轩辕奋力投掷出了一杆投枪,投枪钻进了被毛犀的眼睛,这头被毛犀怒吼一声,带着投枪眼看就要撞到轩辕了,轩辕却纵身高高跃起,从被毛犀的身上跃过,这对他来说似乎非常的轻松,在飞跃的路上他甚至拔出了钻进被毛犀眼睛处的投枪,双脚稳稳地落地,他就再一次投掷出了带血的投枪,投枪准确的从被毛犀的粪门处钻了进去,力道是如此之大,投枪没入粪门三尺有余,被毛犀张开嘴无声的惨叫一声,就沿着一条直线笔直的跑了下去,这一跑,将会跑到它死亡为止。 轩辕转动一下脖子,抖着另一杆投枪继续朝象群逼进,小象们已经钻进了象群里,一头高大如山的灰色大象慢慢的朝轩辕迎过来,这一次,大象感受到了眼前这个小东西对它是有威胁的。 “哟呵——”轩辕站在大象群五十步以外朝着大象怒吼。 大象群此时此刻却非常的安静,为首的那头大象的耳朵已经支棱起来了,只要轩辕再敢靠近一步,它就会爆发。 于是,轩辕就继续向前走了几步。 大象不安的踩踏着大地,并没有动弹,轩辕继续向前走了几步,大象们也没有动弹,只是有一头小象好奇的从母亲肚皮下探出头来…… 然后,轩辕就朝这头小象投掷出了自己的投枪。 这柄投枪带着半尺长的尖锐石头,二十几步的距离对于投枪来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投枪准确的刺进了小象薄薄的皮肤,从脖颈处一路贯穿,最后从后脖颈穿了出来。 小象一声不吭的倒在母象脚下,母象用鼻子扒拉了一下小象,地上出现了好大一滩血…… “嘟嘟——嘟嘟——”失去幼崽的母象率先冲了出来,轩辕拔腿就跑,很快,所有的大象都朝轩辕追了过来。 “哈哈哈……”轩辕一路跑,一路大笑,只有整个象群都跑过来,部族的收获才能更大。 轩辕在前边跑的快捷如风,大象群在背后追赶的地动山摇,远处还有一头被毛犀笔直的冲向一块巨石。 轩辕跳过一根枯木,枯木很快就被象群撞得粉碎,轩辕穿过一片灌木丛,灌木丛很快就被大象踩踏成了平地。 轩辕跑上一个丘陵,大象们也毫不示弱的追上了丘陵,轩辕从丘陵上高速跑下来,在经过一块信号石的时候,就纵身跃起,身体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在一个沙坑里。 然后,他就转过身,面对着气势汹汹从丘陵上冲下来的象群,毫不畏惧。 正文卷 第一四八章开源,定位 第一四八章开源,定位 摔倒,对于大象来说是残酷的,因为身体太大,每摔倒一次对它的内脏来说都是非常严重的伤害。 因此,当大象一头栽进陷阱里的时候,很多大象将一辈子都站立不起来。 先跌下去的大象成了肉垫子,以至于后来的大象得到了缓冲,侥幸生还,不过,当大坑被大象的身体填平的时候,最后几只大象就踩着它们的身体跑了。 没错,就是跑了,公象丢开母象,母象丢开小象,头都不回的朝荒原深处跑了。 跌落深坑的大象们发出来的哀鸣吓坏了它们。 轩辕并没有去追赶这些落荒而逃的大象,而是带着族人,用长长的竹矛刺瞎了还在挣扎的大象们的眼睛,最后用青铜剑砍掉大象的鼻子,眼看着它们流血而死。 有的小象被活活挤死了,有的小象还活着,却在惊恐的大叫,轩辕毫无怜悯之意,命人用竹签子刺穿了小象神经丰富的耳朵,用藤条穿过之后,就牵着走。 于是,陷阱就成了一个巨大的血池。 风后氏他们在血池边上挖开了一个可以把大象运出来的缺口,然后,血池里的血顿时就涌出来,铺了一地。 在大象还活着的时候分解他们的肉,这是保持肉质新鲜的一个不二法门。 砍下来的新鲜肉块,一定要马上进行处理,熏制,去除多余的水份,抹上盐巴,可以尽可能的减少肉质因为**带来的浪费。 冲天的血腥味在荒原上引起来了一场很大的骚动,狼,是最早嗅到血腥气的动物,然而,飞在高空中的兀鹫却比它来的更快一些。 因为人多,轩辕并不介意给这些食腐者留一些残渣。 所以,在从大象尸体上切割了尽量多的肉块之后,在把象牙取走,七头大象的尸骨就暴露在那个被大象血浸染的开放性的深坑里。 这个工作让五百人整整干了一天。 傍晚的时候,族人们烤了大象硕大的心脏,以及肝脏举行了一场饕餮盛宴。 就在他们不远处的血坑里,那里同样在进行着一场盛宴,轩辕他们只拿走了大象的肉与方便食用的心肝,至于别的内脏,就便宜了那些食腐者。 食腐者们打了起来,且把战斗进行的非常激烈。 轩辕吃饱之后,就躺在一个用竹矛跟荒草搭建的棚子底下,此时的雨下的如同雾气一般,如泣如诉。 岐伯带着一张新鲜的狼皮走了进来,将狼皮铺在轩辕简单的床铺上,希望轩辕能够离开那个湿漉漉的乱草堆。 这样的棚子还有很多,每个棚子底下都在熏烤着大象肉,当然,还有一头被毛犀。 进食还在继续,不过人们都围着汤锅窃窃私语,诉说着丰收后的喜悦。 “云川是对的,这样的日子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通过狩猎来维系一个庞大的部族。 我看过云川部是如何处理家畜的,他们能在桃花岛上将,猪,牛羊鹿身体上的所有产出都能变成食物,哪怕是我们不喜欢的肠子,在他们手中也会变成美味。 这一点,我们做不到,一头大象的身体是如此之大,可是,能被我们所利用的,只有一半不到,太浪费了。 不仅仅如此,通过狩猎获取食物的过程对我们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岐伯道:“族长的意思是说,云川部进行的灭绝性的围猎,其实是为了断绝自己部族的狩猎之路?” 轩辕点点头道:“是的,大规模的稻子种植成功了,云川部的收获必定非常多,多到了足够让他们放弃狩猎,或许,以后啊,云川部将不再把狩猎当成主要食物来源了。” “族长动心了?难道说我们也要这样做?” 轩辕点点头道:“我通过西陵神国弄到了一些稻种,等天气再次暖和之后,我们也要开始种植稻子了。” “我们开发的那些井田,是为了种植糜子,谷子,高粱,如果改成稻田,恐怕不妥。 另外,种植水稻需要大量的水,我们找不到有水,土地又肥沃的地方。 云川部有水车,可以从大河里取水,我们没有,自从河湾地一战之后,我们从云川部拿到水车的可能几乎没有。” 轩辕笑道:“即便有,我们也不要,这是云川的计谋,如果我们处处都依靠云川部,用不了多少个寒暑,轩辕部将会成为云川部的附庸。 轩辕部想要继续壮大,就必须解决族群过于分散这个问题,一个个部族与轩辕本部距离太远,迟早会会离开我们。 这样一来,我期望的一个大的轩辕族就不会出现。” 岐伯看着轩辕在黑暗中依旧闪闪发光的眼睛点点头道:“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云川能做到的事情,族长一定能做到。” 说罢,就要起身离开,却被轩辕喊住了。 “把狼皮拿走,给那些受伤的族人,我没有那么娇嫩。” 岐伯拿走了狼皮,没有客气,他知道族长说不要,那就是真的不要。 天亮时分,久违的太阳终于出现了,只是显得湿漉漉的没有什么热气。 昨夜喧闹了一夜的血池位置上,此刻变得非常安静,轩辕来到血池边上,发现血池里面只剩下一些高大的骸骨,昨天还堆满的大象内脏,已经连渣滓都看不到了,就连蓄积在深坑里的血水,也不见了,只剩下一层黑色的泥土。 轩辕又回头看看装在板车上的大象肉,看起来堆积如山,他却知道,这些东西还是不够一万七千人吃的……无论有多少食物,似乎永远都填不满一万七千张嘴。 “以后呢,我们的食物要尽量的多样化,要尝试所有能吃的东西,只有食物的种类越多,我们吃饱的可能性就越大。” 云川说着话,就从锅里抓到一个红彤彤的恐怖物事,掰开外壳,往里面撒了一点姜醋,然后就无视这东西的可怕外貌,吃的忘乎所以。 阿布强忍着恐惧,大着胆子从锅里捞上来一只肥硕的螃蟹,学云川的样子掀开螃蟹壳,往里面到一点姜醋,挖一点里面红黄色的膏,小心的吃了一口。 他没有品尝出什么怪味道,不过,这个东西真的可以吃,就继续学着云川的模样掰开蟹钳,从里面捅出来一小条白肉沾了姜醋,继续吃。 阿布一只螃蟹都没有吃完,云川已经吃了三只了,把始作俑者赤陵的吓得脸色都变了。 不过睚眦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他见族长吃的如此香甜,且弄得满脸满手都是,毫不犹豫的拉出来一只螃蟹,也学着族长的样子掰开蟹壳,倒一点姜醋…… 螃蟹是赤陵从一个大湖里弄出来的,他去那个距离桃花岛足足有五十里的大湖是想看看那里的鱼多不多。 结果,鱼很多,然而,更多的却是这东西,一个个长得足足有巴掌大,且长着一对硕大的钳子,貌似凶狠。 他想捉鱼,可是,螃蟹总是袭击他,所以,他就一怒之下弄了一背篓回来,想让族长辨认一下,这东西到底有没有毒,毕竟,在下水的时候,这东西袭击了他的要害。 云川丢下一个吃空了的蟹钳子,指着锅里不多的螃蟹问赤陵。 “这个东西多吗?” 赤陵吞咽一口口水道:“很多,草丛里,湖边很多。” 云川点点头,然后从锅里捞出一个巨大的河蚌,用刀子破开河蚌,把里面不能吃的部分丢掉,能吃的切下来,放在姜醋里面沾一下,咬了一口,又吐了出来,一边扒拉一边对仆妇们道:“以后,煮这个东西的时候,记得在清水里撒点盐巴,让它吐吐沙子。” 说话的功夫,他就从吐出来的河蚌肉里扒拉出一颗珍珠,随手把这个东西丢给向来喜欢收集亮晶晶物件的精卫,继续道:“以后再捉到类似的东西,记得拿来让我先看看,如果我觉得能吃,以后这东西就会列入我们的食物记录里,这一点,阿布要记录清楚,不敢弄错。” 食髓知味的阿布很自然的又从锅里捞出来一只螃蟹继续厮杀,听族长再给他安排活计,就连忙点头。 直到现在,云川都没有弄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眼前的黄土,红砂岩让他确定自己应该是在黄土高原上。 问题是,黄土高原上哪来的大象,犀牛,鳄鱼,以及刚刚吃过的螃蟹,河蚌? 眼前的这条大河怎么看都像是黄河,可是,既然是黄河,这里的生态却与长江很像呢? 所以,他觉得目前,先确定自己的经纬度,确定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才是最重要的。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一直忙碌,总觉得随波逐流是一个不错的想法,所以,一直就没有做这件事。 只是,现在想起来了,云川却隐隐有些害怕。 无知者是无畏的。 他很害怕,万一这里不是他猜想的那样,事情可就太糟糕了。 正文卷 第一四九章食谱上的新成员 第一四九章食谱上的新成员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地质人,不论在地球的哪一个地方,只要给云川一块跟标准时对过的手表,一个卷尺,一根竹竿,他就能计算出自己所在地的经纬度。 问题是,云川现在没有手表,没有卷尺,只有大量的竹竿。 想要手表,就要从最原始的日晷开始制造起,想要卷尺,首先就要知道通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全长的四千万分之一有多长,才能制造出比较精确地尺子。 当然,还可以通过日夹角用僧一行计算本初子午线的方式来确定,不过,这种事情需要动用一个帝国的力量才能干成,现在,根本就不具备。 所以说,现在什么都干不成。 这是一个很系统的学问,云川需要一个人解决天文,历法,地理所有的事情。 而夸父在这方面一点忙都帮不上。 想了一夜之后,云川决定放弃,就这样苟着挺好的,有轩辕,有蚩尤,有刑天,有神农氏,有精卫能够让他确定自己在时间轴上的位置,这就足够了。 知道自己在哪里有什么意义吗? 准备用几千年之后的历法来指导现在的农业? 再说了,天文学的知识,云川就知道一个北极星,以及大熊星座,知道北斗七星在各个季节的变化,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可是呢,银河从头顶横贯而过,灿烂的就像是一根宝石项链,可是,云川在这些灿烂的星辰中,连牛郎织女星都不确定在那里,指望他这样的人去发展天文学? 想要简单的判断经纬度,还可以从植物,动物的分布入手。 可是,黄河边上有螃蟹乱爬,柳树边上有竹笋冒出来,天上飞着能把羊叼起来的老鹰,那边还有五头大象在啃竹子? 天象弄不明白,地上的植物,动物根本就不按照后世的规矩,老老实实的待在他应该待着的维度上。 学问太超前,一点都不好, 所以,云川在天亮的那一刻,就果断放弃了想知道自己位置的想法。 这个时候,玛雅人一年分十八个月,一个月二十天还刻意留出五天不吉利日子的太阳历应该已经出来了吧,或者埃及人此时此刻也应该对天象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蠢猪,蠢猪!” 沉睡中的云川是被乌鸦的喊声惊醒的。 他睁开了眼睛,眼神阴郁,乌鸦立刻乖乖地闭嘴,云川重新闭上眼睛,一双冰凉的小手却悄悄地探进了的领口。 云川再无睡意,且暴怒异常。 下午时分,云川从房间里出来,精卫已经不见了踪影,乌鸦在他身后凄厉的喊着,“你弄疼我了,你弄疼我了……” 仆妇端来了饭食,很不好,有白米饭,有螃蟹,有河蚌,还有一盘子脆生生的水芹。 最近,部族里的食物就是这样的,不能说有了很多稻子,大家就没命的吃稻子。 黄豆酱是一个好东西,虽然在制作的时候臭气熏天,可是,一旦做好,拿水芹沾一下,味道好极了。 云川今天要做日晷! 这个东西很好做,就是制作一个石磨盘,再给石磨盘中心插一根棒子,唯独,如何让石磨盘倾斜三十六度角是个很麻烦的事情,因为这需要用到计算。 不过,云川还是决定做出来,这是被精卫早上折腾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出现的奇怪想法。 吩咐下去,自然有人帮云川磨一个石头圆盘出来。 无论如何,云川也要为天文学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 阴雨天过后,就是秋老虎降临。 前两天晚上冷得还需要盖上皮毛,现在好了,云川热的恨不得把自己的皮扒下来。 按理说全族人吃了螃蟹,这东西寒凉,可是,云川却越吃越热。 睚眦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很大的蜈蚣,这东西其实才是美味,以前小的时候经常吃,都是母亲随便丢火里烧烧拿出来就吃,把东西都给糟蹋了。 现在不同了,一尺多长的蜈蚣,放在水里吐毒,等蜈蚣都淹死了,再按住一头,剥开另一头,只要小心往外拔,总能从蜈蚣壳里拔出一条比筷子细不了多少的白肉。 再用热油炒熟,一条条的摆在盘子里,添加野蒜,野葱,浇一点酱醋汁子,这样的肉面条云川可以吃一大碗。 中秋时期,正是各种虫子肥硕的时候,族人们对这些东西趋之若鹜。 没粮食吃的时候,吃虫子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有了足够多的粮食之后,再吃虫子,就是生活中的调剂,快乐而新鲜。 相比螃蟹跟虾,族人们更喜欢吃虫子。 夸父不喜欢吃虫子,也不喜欢吃虾蟹,他就是喜欢吃大块的肉,不论是什么肉都好,只要大块,所以,他的生活依旧过的淳朴而充实。 有一场难以忘怀的盛宴打底,云川部的人在农闲时光恢复了往常的生活习惯。 夏日里的几场大火,已经把云川部的领地烧成了一片白地,不过,几场雨过后,黑乎乎的土地上又迅速绽放了新芽,绿油油的从河边一直铺设到了天边。 云川部的牛羊猪,驴子,大象,鸡,以及一群鸭子,跟三只鹅就在草地上尽情的撒欢。 熊猫们守在竹林边上,期待着挖笋人跟它们一起进竹林,现在,它们的胆量似乎比人还要小,没有人类陪伴,它们已经不那么愿意进入竹林深处了。 秋天,蘑菇一片片的长,有时候云川都分不清,这里到底是草地,还是蘑菇农场。 以前云川就听过一个传闻,所有的蘑菇其实都是有毒的,只是有些蘑菇长着,长着,突然就没有毒了。 云川还知道,蘑菇毒性猛烈,有些还是能生产特殊的神经毒素,只是,他还听说蘑菇的毒素来自于大自然,如果脱离了高毒的环境,蘑菇就没有毒了。 云川有些舍不得浪费这些蘑菇…… 炒了一锅蘑菇肉片,犹豫了良久还是没有吃,阿布要吃被云川撵走了。 精卫要吃,被云川骂了一顿。 睚眦跟赤陵两个很勇敢,很想吃,被云川打了一顿。 贪吃的夸父来了,云川犹豫了一下,眼看夸父张着大嘴准备把一盘子蘑菇肉片都倒嘴里,云川又急了,生生的把这道菜给抢回来。 绘,自从力牧跑了之后,就一直蔫蔫的,云川不知道他们的感情到底进行到了哪一步,也不知道他们的感情是兄弟之情,还是夫妻之情,所以呢,也不知道该如何劝解。 知道绘弄回来两只猴子当新伙伴之后,云川才开始重新喜欢这个被人家两箭都射不死的幸运家伙了。 云川炒的蘑菇肉片,选用的是同一种蘑菇,这种蘑菇很像后世的口蘑,闻味道,很香。 夸父眼睁睁的看着云川把蘑菇喂给了猴子,站在一边很受伤,觉得自己不如一只猴子。 直到这只猴子吃了蘑菇肉片之后开始东倒西歪,还“吱吱”的乱叫,再然后就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夸父才吃惊的看着自家族长。 猴子不知死活,绘又开始伤心了,看到这一幕的人很多,就连站在鸟架上的乌鸦,在亲眼看到猴子的惨状之后闭嘴了很长时间。 就在云川准备把猴子丢河里的时候,这只猴子又活过来了,还龙精虎猛的要吃剩余的蘑菇肉片。 云川从善如流,把剩下的蘑菇统统喂给了猴子。 这一次,猴子除过抽搐了两下之后,就迅速恢复正常了。 由此,云川得出了一个恐怖的答案——不是蘑菇没有毒,而是人类在不断地进化过程中,抗毒性提高了。 所以,炒了第二盘蘑菇之后,云川就大胆地吃了一口……蘑菇很香,是真的香,而他的身体没有任何毛病。 在看了猴子的体型与自己的体型之后,云川判定,这种蘑菇应该有一点毒素,只是剂量不足以对人形成伤害。 然后,他就把一盘子蘑菇都吃了,安静的睡了一觉之后,就把这种蘑菇列入了族人的口粮里边,只是,要阿布一定要记录清楚,这东西一定要彻底炒熟,或者煮熟才能吃。 绘捉来的两只猴子,在岛上仅仅活了不到十天,一只死于蘑菇五号,一只死于蘑菇九号。 试验活动是在族人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所以,大家很快就知道了那种蘑菇有毒,那种蘑菇没有毒。 而其中对蘑菇认知最深的人,则成了云川部的蘑菇采集员。 在高粱彻底变红收割之前,云川部的食谱上又多了七种东西。 螃蟹,河虾,河蚌这些东西吃不饱肚子,不过呢,在配上糙米饭,或者糜子饭,黑面馒头,人们还是可以吃饱的。 刺猬这种东西可以吃,问题是不好吃。 豪猪这东西拔掉刺之后烧烤一下味道还好。 青蛙这种东西自然是可以吃的,不过,要跟癞蛤蟆严格区分,至于蝌蚪,不论哪一种都不能吃。 乌龟吃起来不错,老鳖炖汤尤其美味。 稻田里的泥鳅是一种不错的食物,黄鳝的味道就更好了。 总之,云川部族人看待事物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们区分一个东西的时候,只有简单的两种选择——能吃的,跟不能吃的。 正文卷 第一五零章夜御四女?这不可能! 第一五零章夜御四女?这不可能! 秋雨再次落下的时候,云川坐在开启的窗前凝望着奔腾不息的大河。 他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就这么愣愣的坐着,没有喝茶,没有在石板上写字,也没有睡着。 小狼卧在他的脚下,把长嘴搭在云川的脚上,野牛蠕动着嘴巴看看云川,觉得身上痒,就把身体贴在石头墙上用力的蹭。 窗台早就被野牛蹭的明光发亮,窗台下的阿布绘制的壁画也有了一层包浆,只是壁画上的火柴人却显得更加神秘伟岸了。 局面终于打开了。 收割了这么多稻子之后,云川部的局面立刻就打开了,有了这些稻子给云川创造的时间差,他就能好好地利用这段时间,让云川部更上一层楼。 说起来可怜。 人的肚子只要还饿着,就谈不到什么进步,什么发展,每天连肚子都哄不饱,说别的都有些可笑。 食物多样化,其实就是一个尝试,为了这个事情,云川连毒蘑菇都吃过,可见他对此倾注了多少心血。 不能吃的,可以吃的,好吃的,美味的……现如今,云川部的每一个人都是神农氏。 以目前的进程来看,用不了多久,云川部遍尝百草其实不算什么,应该是尝千草,万草才对,当然,人家神农氏品尝过的草也不止一百种,一百种只不过是一个代词而已。 说野人的食谱非常的简陋,简单,这句话没错,与牛羊的食谱其实差不多,这些食谱来自祖先的记忆积累,亲自品尝,所以,有些食物明明非常美味,却因为不在记忆食谱中,他们也不会轻易品尝,这就造成了食物单一的状况。 在动物生活中,最先被灭亡的物种,往往都是食谱比较单一的物种。 说野人的食谱单一,简陋,这句话也不对,饿极了的野人什么都吃,在饥饿的威胁下,他们真的是什么都吃,就像后世饥荒爆发的时候,人们啃树皮,吃观音土的行为方式是一样的。 每一次饥荒留给人们最深的记忆,往往就是——哪一种树皮好啃,哪一种观音土比较细发。 等到饥荒褪去,如果有的选择,他们会假装忘记树皮,观音土的味道…… 穴居人吃各种虫子,这来自生活经验,云川记得跟母亲住在山洞的时候,吃过的各种虫子大餐。 蜈蚣肉很好吃,蝎子嚼起来嘎嘣脆,至于别的虫子的味道只能用一言难尽来形容了。 这让他一生都不能忘记。 脑袋里空空如也,其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这个时候人的身体就会彻底的进入了休息状态。 发呆半小时,有时候比睡一个小时都管用。 云川在屋子里的时候,乌鸦一般是不说话的,只要云川离开屋子,这只乌鸦就会跟精卫说荤话,跟小狼吵架,召唤野牛不断地把脑袋探进来,总之,它会忙的不亦乐乎。 刑天来了。 这一次,他没有穿铠甲,也没有带他的青铜巨盾与战斧,就带了一把青铜剑就从滑索上过来了。 他在来桃花岛之前,在河湾地待了很久,尤其是种完稻子的土地,他看的时间最长。 “临魁来攻伐我,这件事你知道吗?”摆上茶具之后,云川就先声夺人了。 刑天瞅着茶碗里的茶水,淡淡的道:“临魁被火龙吞噬了,不是吗? 再说了,临魁攻伐你,又不是我刑天攻伐你,你紧张什么?” 云川觉得刑天的话说的很有道理,而他现在很喜欢跟讲道理的人说话,就指指茶碗,示意刑天可以喝茶了,他还是云川部的朋友。 “那道泉水真的可以让人起死回生吗?”轩辕喝了茶水之后假装毫不在意的道。 “怎么,神农氏变年轻了?” “是的,落齿重生,头发由白转黑,一夜御女三人。” 云川皱起眉头道:“我怎么不知道这泉水会有这样的功效呢?” 刑天笑道:“轩辕,蚩尤要借道攻伐你,所以我得了不少的好处,其中最大的好处就是,我可以派七八个老朽的人去你命名的陨石平原洗澡。” 云川没有在意刑天说的借道给轩辕,蚩尤的事情,反而关心的问道:“那七八个老朽的人也返老还童了?” 刑天将胳膊肘子撑在竹桌上瞅着云川道:“很可惜,没有,一些人的老病好了一些,外伤好了一些,其余的没变化,没有发生落齿重生,白发转黑,夜御几女的事情。” 云川笑道:“既然如此,为什么那些神奇的事情会发生在神农氏身上呢?” 刑天吃了一块桃脯笑道:“可能这就是神农氏的神奇之处吧。” “你准备继续效忠这个返老还童的神农氏吗?我担心,等他再一次老了之后,他还会借助泉水变得年轻起来。 这样的话,对你来说就大大的不妙了。” 刑天哈哈大笑道:“这不算什么,反正我是神农氏一族的忠臣,不会造反的。” “那就好,那就好,我还以为人心会变得很黑暗,谁都想造反,谁都想当王。 不过,你现在控制了多少部族呢?” 刑天叹口气道:“收拢人心,谈何容易,这不,为了办好这件事,我特意来找你,看看你能不能帮帮我。” 云川笑道:“你想要种子,还是想要粮食?” 刑天道:“两样都要!” “好啊,一头牛一袋种子。” “轩辕攻伐你的时候我就在不远的地方看着。” 云川点点头道:“刚才说错了,现在,一头牛两袋种子。” “蚩尤之所以按兵不动,是因为我派人断了他的后路!” 云川再次点头道:“不错,不错,一头牛三袋种子!” 刑天幽怨的看着云川道:“其实啊,临魁的部下皋带着他的族人偷偷下河湾地的时候,我看到了,没有阻拦。” 云川叹息一声道:“我就知道这个世上就没有可以白占的便宜,这样吧,一头牛三袋种子外加一袋粮食。” 刑天又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水,漫不经心的道:“牛,刑天部多的是,种稻子的好手刑天部不多,还有,你立在河边那个可以自动提水的东西,我也没有。” 云川笑了,拍拍大腿道:“那就好,一口价,一百头牛换五十袋种子,三个会种稻子的人帮你种一季稻子,外加帮你建几座水车。” 刑天点点头,拍拍胸脯道:“牛,明天就送来。” 云川道:“等冬天过去,稻种以及人就给你送去,修水车的人明天就给你派过去。” 跟讲道理的人谈生意确实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情。 云川现在无比的迫切希望身边的几个穷鬼部族全部都富裕起来,唯有如此,他们才不会惦记自家的这些东西。 一旦有了剩余,云川喜欢的商贸就能正式展开了,大家互通有无的一起过快活日子,岂不是比吃虫子强上一百倍? 这个时候,绝对不能产生我一家富裕,你们最好永生永世都是穷鬼的怪异想法。 一个村子里如果只有一家富户,其余的人都是穷的不能再穷的穷鬼,那时候,富人住在这个村子里的,比住在狼群里还要让人害怕。 送刑天上滑索的时候,云川欲言又止的样子被刑天看到了,他主动道:“什么都不必说,且看看吧,再看看吧,我也很好奇,一个人是如何做到落齿重生,白发转黑,夜御四女的。” 刑天跨上竹筐,竹筐咻的一声就飞过了大河。 在云川跟刑天说话的时候,一直伺候在云川身边的阿布忍不住问云川。 “神农氏真的返老还童了?” 云川淡淡的道:“牙齿脱落,如果不考虑实用性,可以装上别人的牙齿,至于白发转黑,这个并不难,一些草的汁液就能做到,我想,找到这种神奇的草,对神农氏来说应该没有难度,问题就在于神农氏夜御四女的事情,这种事你也知道,是一个互动的结果,作假还是有难度的,不过呢,真的想要作假,也不算难。 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那个老的神农氏已经死掉了,而那个新的神农氏很有可能是一个临魁。 神农氏借助陨石平原的泉水,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了新老交替,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么,对于刑天来说,就不是个好消息了。” “如果刑天失败了呢?”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把稻种明年才给刑天的原因,他要是胜利了,我们就如约把稻种给他,帮他培育稻苗,帮他种植稻子。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刑天失败了,我们白白得到一百头牛也是不错的,不过呢,就现在来看,刑天这个家伙的信心很足,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必胜信心,我们还是祝福他好了。” 阿布连忙道:“必须祝福,必须祝福。” “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记下来,要记得详细一些。” “记录的石板屋子里快要装不下了。” “不要紧,马上就要收麻了,我到时候用一些麻杆给你制作一些可以写字的东西,到时候,你一屋子的石板记录的东西,写在一本书上就可以了。” “书?书是什么东西?” “书?书是人类开智的灵药,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生命意义的记录者……” 正文卷 第一五一章一命,二运,三风水 第一五一章一命,二运,三风水 今年秋天的雨水很多,云川部种的秋粮,除过高粱收获了一些,其余的都泡在雨水中了。 本来还能有一点收获的,可惜,又来了一场大风,大风过后,糜子,谷子大量的倒伏,所以,称之为颗粒无收也是合适的。 秋粮是部族中很重要的食物补充来源,现在全部完蛋了,冬天的日子就会非常难过。 云川部的难过,不过是族人们要多吃一点莲藕,一点竹笋,一些干蘑菇,一些干菜,少吃一点粮食,还需要把糙米彻底的煮开,一般需要煮两遍,最后弄成果冻状再吃。 对于这样的饭食,族人们没有什么意见,因为吃饱还是不成问题的。 云川一直在关注大河的变化,说真的,从开春到现在,大河的状态还算稳定,南边的河道没有继续下切,派了赤陵看过,赤陵回来说大河底下全部都是乱石,很多房子一样大的石头被水流冲刷的千疮百孔的非常好看。 而且,河床两边已经没有泥土存在了,统统被河水把岩石层给冲刷出来了。 北边的河道问题很大。 因为是原来的主河道的关系,那里的河底基础状况应该是比较好的,可是,赤陵回来说,那边因为河水流速变缓的原因,河底已经出现了厚厚的淤泥,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那边的河道就会被淤泥填平。 现在,麻烦就来了,南边的河道已经固定了,能通过多少水是固定的,如果遇到一个枯水期,北边的河道必定会露出水面,等到大水到来之后,河水就会继续向南拥挤。 到时候,云川部的桃花岛就会跟河湾地,乃至刑天部连成一个整体。 云川并不愿意在轩辕,蚩尤,刑天,神农氏他们的地缘政治变得明朗之前做出太明显的选择。 只是现在不由他,大河替他做出了选择。 怪不得古人们总是说天意无常,这一次,云川总算是感受到了这一点。 人的力量太过弱小的时候,就别怪老天爷来掌控你的生活。 很久以前,云川就听一个叫做天海祥云的道士说过,一命,二运,三风水这个说法,以前,他是不信的,现在,他觉得这些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人的命数其实与自己对抗大自然的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就像这条河留给云川的问题,如果在后世,弄一些挖掘机清理一下河道,再用钢筋混凝土把河道加固起来就算完事了。 现在,没有这个能力,只能被动的接受大自然的安排,然后再用一些灵活地手段来应付将来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好在,桃花岛的城墙还在不断地加高中,等到今年这个冬天过去,一条六米高的石头城墙就会赫然矗立在这片大地上。 到了那个时候,云川就拥有了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堡垒。 没人知道云川为什么每天都会在城墙上走一圈,即便是阿布也不清楚,也不明白。 在他看来,四米高的城墙已经非常非常高了,高的已经到了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步了。 族长却在继续要求他组织人手,继续加高城墙。 想要加高城墙,并且是快速的完成这一任务,就不得不招募一些流浪野人。 自家的人都很忙碌,忙着挖藕,忙着采竹笋,忙着搜寻今年最后的一茬蘑菇。 喂养流浪野人的代价更低了,因为今年的秋粮没有收获,云川部的人吃的变差了,雇佣那些流浪野人的饭食,也就更差了。 麸皮,谷糠,添加一点高粱米,再往里面添加一些干菜,压榨藕粉之后藕的残余,就成了一顿饭食。 云川亲自品尝之后,又让阿布往饭食里添加了一些下水油脂,总算是有荤有素,变得可口一些了。 流浪野人们是一群被族群,被苍天抛弃的一群人,按理说死亡才是他们唯一的下场。 然而,云川不希望这些人死,一座城市,必须要有这样的一群人来干一些族人们干不了的事情。 堆砌城墙,挖农田里的水渠,修整桃花岛上不规则的部分,还要修路,还要照顾下水道,最重要的是,他们还需要给桃花岛提供铁沙,去云川无意中发现的一个小小的煤矿里挖煤,去盐矿中挖盐,晒盐…… 总之,只要是人,桃花岛其实都需要。 等到这些人在桃花岛附近居住习惯了,云川就准备把岛外的那些山地农田分配给他们,让土地把这些人牢牢地束缚在桃花岛的周围,生生世世的为这座城市服务。 这样做明显是不公平的,而且是极度不公平的事情,称之为压榨毫不为过。 但是,阿布,夸父,槐,绘,甚至精卫,睚眦,赤陵这些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很多时候认为族长这样做,是在造福那些流浪野人。 桃花岛外的状况非常糟糕。 自从进入秋天之后,雨水就几乎没有停过,即便是晴朗,最多晴朗一半天,雨水又会落下来。 雨水太多,野外的野果子的长势也不好,很多野果子熬不到成熟就腐烂了。 熊猫们已经放弃了拿竹笋当主食的奢侈做派,开始啃竹子了,也不再期望云川部的挖笋人给他们带一些糠团子,因为,挖笋人已经好久没有多余的米糠给它们吃了。 熊猫们越来越瘦,云川屋里的那只大乌鸦却越来越肥,现在已经到了不能站在鸟架子上的程度了。 云川把它放下来,解开了铁链子,这只乌鸦就蹦蹦跳跳的离开了房间,努力的呼扇着翅膀想要重归自由。 可惜,不论它如何努力,只要它一转头,准能看到带着一群鸭子跟三只鹅的小狼。 小狼一巴掌就拍倒了这只肥乌鸦,然后用嘴咬着乌鸦的翅膀把它带回到云川的身边。 “救命,救命,救命……”乌鸦声嘶力竭的喊着,却无人理会。 云川踢了乌鸦一脚,这只肥乌鸦就跟皮球一样滚落台阶,有一身的羽毛护着,它没有受伤,滚到最底下之后,就像狗一样坐着,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用喙整理凌乱的羽毛。 精卫跑下去抱起乌鸦回到台子上不满的对云川道:“你踢它做什么?” 云川冷冷的道:“它想飞走。” 精卫掂量一下比母鸡还要肥的乌鸦道:“它飞不起来的。” 云川愣了一下道:“你故意把它喂得这么肥?” “它喜欢吃桃仁,这东西我那里多的是,桃仁人吃了有问题,这东西吃了却没有一点事情,我就多喂了它一些。 你要是不喜欢它,就给我,我正好放在树屋里陪我说话。” 说完话就把乌鸦放在地上,精卫走,乌鸦就蹦蹦跳跳的跟着,如同一只黑色的球。 一道阳光刺破厚厚的乌云落在云川才树立好的日晷上,云川看一眼日晷的影子,此时正是下午一点钟的样子。 这一道光就像是在提醒云川,沿着这道条状阳光,云川看到了骑着一头驴子,站在吊桥前边的临魁。 此时的临魁再无往日半点的猥琐之意,由于他身材高大,骑坐在驴子上,两只脚还拖在地上。 模样看起来似乎很滑稽,但是,他此时腰背挺拔,脸上带着与阳光一般灿烂的笑容,显得有些懒散,又有几分洒脱。 云川觉得别人所说的贵族气可能就是临魁此时表现出来的模样。 “咦,你居然把驴子驯服了。”云川绕着驴子转了一圈之后,对他的这头牲口很感兴趣。 “不,这是一头牛!”临魁很认真的给云川解释道。 云川啧啧赞叹道:“你这头牛真不错。” 临魁又道:“这是一头驴子!” 云川不解的道:“这到底是一头牛呢,还是一头驴子?” “如果你愿意跟我继续做交易,这毫无疑问就是一头牛,如果你不愿意跟我做交易,这就是一头真真实实的驴子。” “你想怎么做交易?不过啊,事先要说好,我们的交易跟你骑得这头牛没有半点关系。” 临魁大笑了起来,笑的几乎从驴子身上掉下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很好笑,不过呢,云川也跟着笑,笑的很开心。 “我就说嘛,我们才是一类人。” “你是贪污犯,我们不是一类人。” “你是族长,你当然没必要贪污,我成为族长之后,我也没有贪污过,还往进贴补了不少。” “说吧,你准备跟我交易什么,怎么交易?” 临魁屁股一抬就下了驴子,找了一个干净没水的台阶坐下来,叹口气道:“我有一个很大的发现。” “什么发现?” “云川,我可以信任你吗?” 云川笑道:“我们做了那么多次交易,而且,交易的那么愉快,我觉得你可以信任我。” 临魁点点头道:“是的,我也是这么觉得,虽然我们的交易总是弄错牛跟驴子,不过,总体上来说,算是一场比较愉快的交易。 鉴于此,我觉得我们的交易可以更进一步了。 先告诉你,我们的交易跟我父亲有关。” 正文卷 第一五二章临魁的大计划 第一五二章临魁的大计划 在这个世界上,但凡敢分赃的人,基本上都是胆量与勇气,智慧一点都不缺少的人。 尤其是敢分霸主神农氏赃物的人更是如此。 云川跟临魁就是其中的两个人,他们不但分赃了,还活得快活无比,这就不得不说是一种大本领了。 现在,临魁又想退赃了。 “为什么呢?”听了临魁的要求,云川笑眯眯的问道,他从临魁那双发光的眼睛里,觉得又有大买卖来了。 “我父亲死了。”临魁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不但没有任何悲伤的情绪,反而有些兴奋。 “我听刑天说你父亲昨晚刚刚夜御四女,整个人精神的不能再精神了,这时候你说你父亲死了,是不是太突然了?” 临魁笑道:“我父亲本来早就该死了,自从去了一趟陨石平原之后呢,溃烂的皮肤居然长好了,这让他觉得自己可以依靠泉水长生不老。 结果呢,皮肤病治好了,他的内脏却已经开始腐烂了,我每天见他的时候都要忍耐他口中喷出来的臭气。 然后呢,我就建议他喝温泉水试试,他给几个奴隶灌了温泉水之后,发现那些人没事情,就每天喝温泉水。 开始几天还不错,喝了一个月之后他就喊痛,还要杀了我,所以呢,我就跑了。” 云川点点头,觉得临魁真的很聪明,陨石平原的温泉水里有明显的硫磺,估计铁、锰、钙、磷、钾、铜、钒...这些重金属的含量应该也不少,虽然不知道温泉水为什么能治外伤,估计跟温泉水有杀毒效果是分不开的。 一个原本就病入膏肓的人喝这种温泉水,如果不能成仙,估计只有死路一条了。 “这是我当时权衡过利弊之后得出的一个结果,我父亲在他临死前杀我的可能性有一半,但是,绝对不可能把神农氏交给我,我如果不离开,那就太危险了。 我离开之后,时时刻刻都在观察神农氏的变化,当族群里传出父亲落齿重生,白发转黑,且夜御四女之后呢,我就知道,我父亲死掉了。 云川,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一个发大财的机会。” 云川摊摊手笑道:“所以,在发大财之前,你要我给你三十六头牛,好让你带着这些牛回去,显示自己是一个很富裕的人?” 临魁摆摆手道:“你知道,我不是一个想要神农氏的人,我只是想要积攒更多的财富,好带着我的族人们一起过上好日子。 你想要的无非就是河湾地,甚至是邢天氏占据的那片美丽肥沃的平原拿来种地。 而刑天想要的无非就是神农氏的掌控权。 既然我们三个人的目标都是神农氏,而目的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呢,我觉得我们三个可以合作一下,看看能否达成我们各自的意愿。” “看来,你很讨厌神农氏啊。” “不,我一点都不讨厌神农氏,我只是觉得现在的神农氏已经完蛋了,我将在一个新的部族的基础上,重建神农氏。 让神农氏重新变得伟大。” “你为什么不直接去找刑天呢?” “没有你从中斡旋,刑天见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杀了我。” “你既然已经平安离开了,为什么不白手起家呢?” 临魁叹口气道:“你这种人都在轩辕,蚩尤,刑天他们的压制下过的战战兢兢的,我这种比你还要弱小的部族,如果没有了神农氏的庇护,灭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需要用最短的时间变得强大起来。” “所以说,你准备冒险,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临魁嘿嘿笑道:“命这种东西越拼越有,不拼基本上就没有。” “那么,现在自称是神农氏的又是哪一位临魁?” 临魁摊摊手道:“可能是临魁,也可能不是临魁,反正我父亲的儿子多的数不过来,光是有临魁名号的就不下二十人,没有名号自称是我父亲儿子的人,简直数不胜数。 所以,只要有一个大势力支持,任何人都能成为神农氏。既然他们可以,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更不要说,我还是一个正牌的临魁,只要有了刑天跟你的支持,我觉得达成我们目标的可能性很大。” 说完话,临魁就诚恳的看着云川,他很希望云川能够认可他的建议。 云川沉吟片刻又道:“我现在就想知道,你如何达成让刑天成为神农氏族长的要求呢?” “等我们两个人的目标达成之后,我会在族长大会上,告诉所有族长,刑天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是一个很好的首领,跟刑天比起来,我不是一个好的大族长人选,所以,自愿把位置让给刑天,并邀请刑天带领神农氏一族继续前进。” 云川觉得自己快被临魁给说服了,就在他准备答应的时候,忽然从远处传来乌鸦破锣一样的声音——蠢货,蠢货,蠢货! 云川虽然知道这是乌鸦在骂小狼,不过,他还是虚心纳谏了。笑着对临魁道:“不错的主意,我想找刑天先商量一下。” 临魁站起身,伸一个懒腰道:“好,在事情没有办成之前,我就住在你这里了,早就听说云川部的饭食是最美味的,我可以好好地品尝一下。” 等临魁离开了,云川就对一直旁听的阿布道:“你觉得怎么样?” 阿布疑惑地道:“临魁为什么要分裂神农氏,为什么要祸害神农氏,为什么丝毫不尊重他死去的父亲呢?” 听阿布这么问,云川就知道自己问错人了,为了不让阿布的世界观崩塌,云川决定这件事还是自己跟进吧。 无论如何,有机会毁掉一个大族的事情,上辈子可没机会干,现在,既然有机会了,不试验一下,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相当大人物的那颗心了。 找了人去邀请刑天来河湾地一会,云川就开始制作第十批纸张了。 前九次毫无例外的失败了。 不过,就算是失败的东西,依旧让第一个想要在纸上书写文字的阿布欣喜若狂。 野人就没见过好东西,一张粗糙的连擦屁股都用不成的纸张,阿布把它们全部珍藏起来,云川想要,他都要犹豫再三。 特意用桑蚕丝编织出来的纱网,还是有问题的,云川端着镶嵌在竹框子里的纱网,在浑浊的纸浆中间捞一下,沥干水分之后就迅速地扣在一张麻布墙上,很快,麻布墙上就贴满了纸张,目前来看,这一次制作的纸张应该能用。 虽然说纸浆还不够细,颜色也一言难尽,不过,这东西应该有资格被称之为纸张了,至少,在云川看来,这东西比后世用来包装糕点的马粪纸要好。 原始人的世界里,消息传得很慢,当刑天来到河湾地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四天了,在这四天中,临魁品尝了云川部的很多好食物,比如藕渣,比如酸笋,比如麸皮米糠制作的饼。 在这四天中,云川已经制造了六百张纸,虽然纸的颜色泛黄,云川用小狼尾巴上的毛制作的狼毫笔,试验过之后,效果不错,尤其是用锅底的草木灰加上一点点油脂研制成功的墨汁,写出来的字颜色不但发亮,还很润。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昆仑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一时间没忍住,当时看到纸张给你弄出来了,云川一时情不自禁,就把太祖的这首词略微修饰一下就写出来了。 用的是独创的云体字,这种字在云川看来惨不忍睹,写出来的字给内容提鞋都不配,却引来阿布等人的高声叫好。 说实话,就连最聪明的阿布把纸上的这些字都认不全,更不要精卫,夸父,睚眦,赤陵他们了。 只因为,云川写字的气势很足,笔下游走如龙蛇,亢奋的情绪比大师还要大师一百倍就引来了他们疯狂的叫好声。 想到刑天喜欢文化,还会作诗,云川就准备把这东西当做宝贝送给刑天,看看能不能对自己将要做的事情有所帮助。 阿布早早地在大柳树下铺设了一张羊皮毯子,摆上了竹桌,安顿好了茶水,点心,就离开了。 云川带着临魁到来的时候,刑天正在吃黄米糕,这东西是糜子磨成面制作而成的,里面有蜂蜜跟猪油,精卫还把春天的时候腌制的桃花放进去了好多,所以,就成了高级货。 刑天看到了临魁,也不遮掩,直接对云川道:“神农氏确定死了,现在,居住在常羊山上的是一个防风氏的人,据说也是神农氏的子嗣。” 不等云川说话,临魁为了不让刑天在第一时间干掉他,立刻道:“防风氏在南方,向来居住在沼泽中,他们体型高大,几乎与夸父比肩,在沼泽中行走如飞,自从四年前的那场大洪水淹没了沼泽,使得沼泽变成了大湖,防风氏离开了大沼泽向高处迁徙,被我父亲收纳为部族,只是,这个部族的人从未听过我父亲的话,以至于很多人都不知道神农氏还有这样的一个部族存在。” 刑天看看临魁,再看看云川,然后冷漠的对云川道:“这个人你还有用吗?如果没用,我现在就杀了他!” 正文卷 第一五三章夸父逐日前篇 第一五三章夸父逐日前篇 云川瞅着刑天道:“实话告诉我,你想不想要神农氏?如果想要,这个人就不能杀,如果不想要,你现在就可以砍死他,记得顺便丢河里,不要弄脏了羊皮毯子。” 临魁对云川侮辱性的话没有半点的畏惧,而是把腰背挺得笔直,用锐利的目光看着刑天道:“没有我,你得到的必定是一个四分五裂的神农氏,有了我,神农氏就能顺理成为邢天氏,我想,你不会喜欢一个四分五裂的神农氏的。” 刑天疑惑地看看这个昔日被他踩在脚底的小人物,不解的问云川。 “他一直表现得这么出色吗?” 云川点点头道:“据我看来,十年之后,著名部落首领中,必定有他的名字。 当然,他必须要在这十年中别死掉。” 刑天放下青铜斧与青铜盾,盘膝坐在羊皮毯子上对云川道:“防风氏的人实力很强大,你有把握对付吗?” 云川不解的瞅着刑天道:“是你想要神农氏,为什么要我去对付最难对付的防风氏呢?” 刑天沉吟一下道:“如果你能对付防风氏,那么,常羊山以南的地方都归你。” 给云川说完了话,他又抚摸着青铜斧问临魁:“你又想得到什么?” 临魁目不斜视的道:“我想带走一些与你不能相容的族人,以及一些足以养活他们的口粮。” “你不想要常羊山中堆积如山的青铜器,也不想要常羊山中你父亲积攒的那么多的美女吗?” 临魁立刻摇头道:“我只想要族人与粮食,牲口也可以,唯独对那些青铜器以及美女没有半点想法。” 刑天收回了藏在青铜战斧上的手,他觉得这个临魁很懂事,没有提出让他难以接受的条件。 “你准备怎么弄死防风氏的巨人?” 刑天很霸道,不给云川选择的机会,好像他们三个人的意见已经高度统一起来了。 “这个不用你管,既然我接受了你的土地,那么,防风氏的人我会有办法处理的。 不要光问我们怎么做,你该说说,你如何降服神农氏其它部落呢? 据我所知魁隗氏、连山氏、烈山氏,朱襄氏才是神农氏的中流砥柱,而这些部族可以直接继承神农氏的。 这四个部族中,你侵吞了烈山氏,那么,其余三个部族你怎么让他们臣服呢? 他们不臣服,你就没法子控制他们麾下多如牛毛的小部族。” 刑天淡淡的道:“轩辕氏不久将会攻击魁隗氏,蚩尤部将会攻击连山氏,我还鼓动了朱襄氏来抢你的稻子。” 云川呆滞的看着眼前如同一座肉山一般的刑天,以前,他总以为刑天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现在看来,自己完全看错了。 打量完刑天,他又把目光落在临魁的身上,他实在是想不通,这个野人到底是怎么想到通过“禅让”这个法子,从而将毫无用处的他变成一个重要砝码的。 “我忠心耿耿服侍神农氏十几个寒暑,神农氏就该是属于我的,也只有我——刑天,才能让神农氏重新变得伟大!” 听刑天这么说,云川的目光就忍不住再次投射在临魁这个曾经说过要让神农氏再次伟大的人。 他也弄不明白,这两个人明明都想让神农氏变得伟大起来,对于这两人的理想,云川不怀疑他们的本心,只是,他们现在做的事情,却是恨不得弄死神农氏。 或许这就是破而后立的思想精髓吧。 反正云川是没有办法理解的,因为,他见过很多破而后立的好汉。 比如拿破仑,比如黑特了,比如戈尔巴乔夫,再比如那些喜欢彩虹颜色的国家。 前面两个人还算是破而后立的典范,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他们确确实实的走在了希望的大路上,而后者几个,完全是……没办法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他们的脑回路。 所以说,破而后立的正确典范只能是后世的那些创造了伟大文明的帝国皇帝,比如秦帝国,比如汉帝国,比如唐帝国,宋帝国,明帝国,以及…… 现在,又有两个希望破而后立的人,云川在权衡完毕利弊之后,觉得这件事其实很有搞头。 只有把神农氏弄得四分五裂的,云川部才能趁着他们胡乱争斗,快快的变得强大起来。 反正,云川部想要养活一个硕大的桃花岛城市,周边就不能没有大量的闲散土地,闲散资源闲散人员来支撑城市建设。 刑天喝光了茶水,吃光了黄米糕,走的时候顺便带走了一包茶叶跟一大包黄米糕,还带走了云川特意给他写的大字,当然,也带走了雄心勃勃的临魁。 上午的时候,夸父战战兢兢地坐在云川的对面,他的眼睛四处乱转,不时地看看门,看看窗,甚至看看墙壁,看看有没有可能撞破之后逃走。 云川正在专心致志的调配蘑菇汤。 一碗闻起来香气扑鼻的蘑菇汤被云川推到夸父的面前,轻声道:“喝了它!” 夸父咬着牙道:“一定要喝吗?” 云川点点头道:“你不喝也可以,到时候你就要带着你的族人跟防风氏的巨人血拼。 如果你面前的蘑菇汤有效果,估计就不用了。” 夸父闭着眼睛想了半天,他的族人如今实力严重不足,族中大多是女人跟孩子,能战斗的夸父大多是刚刚独立的少年人,带着这样的一群人,去找身材同样高大的防风氏作战,不用想太多,就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后果了。 所以,夸父端起汤碗,一口吞了下去。 云川盯着日晷看,眼看着日晷上的影子走了一大格,就问夸父。 “有什么感觉?” 夸父摇摇头道:“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更饿了。” 云川摇摇头,又从一个木头盒子里取出两朵颜色鲜艳的蘑菇,用石臼砸成粉末添加进了另外一碗汤里,递给了夸父。 “喝了它!” 夸父这一次毫不犹豫的就把汤给喝掉了,他坚信,族长绝对不会把他给毒死。 这一碗蘑菇汤喝完之后夸父微微有些头昏,就站起身,去茅厕痛快的放了水,站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会太阳,出了一身汗之后,又变得神采奕奕的。 云川看看正对着墙壁说胡话的睚眦,忍不住叹口气。 夸父们的身体素质实在是没的说,三成剂量的蘑菇汤就让睚眦愉快的跟小人交流了一下午,而十成十剂量的蘑菇汤,却只能让夸父稍微头晕一下。 想到后世那些吃了毒蘑菇的人不是上吐下泻,就是变成神经病,云川也不知道是这个时代的毒蘑菇毒性不大,还是夸父们对毒素早就有了抗体。 十六个装满了毒蘑菇的木头盒子,已经打开了九个,这些木头盒子里的毒蘑菇,是云川弄死了二十几只猴子才从毒性上由小到大分好级别的毒蘑菇。 夸父已经品尝了九种。 想要给别人下毒药,首先就要控制好剂量,再就是要确保毒性的有效性。 夸父一天品尝了九种毒药,无论如何也该让他的身体休息一下了,毒蘑菇对肾脏的损害几乎是不可逆的,要小心。 天黑的时候,疲惫的睚眦终于清醒过来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后怕抢了夸父的蘑菇汤喝。 蘑菇汤一如既往地好喝,这是族长的骄傲,他做的汤总是那么好喝。 问题是喝完蘑菇汤之后,他的身体就变得很软,很舒服,整个人像是飘荡在云端。 更像是一片树叶在风中飘啊飘的,然后,就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小人随着他一起跳舞…… 好神奇哦!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感觉,睚眦还想再喝一碗,结果,被云川狠狠地打了一顿。 睚眦很羡慕夸父明天可以继续喝蘑菇汤,而夸父被恐惧缠身,一夜未眠。 他见过那些猴子的死状,其中,吃了五号蘑菇的猴子,在大叫中跳进了炉子里,即便大火熊熊,猴子依旧在欢叫,直到被烧死。 而今天,夸父将要品尝五号蘑菇! 云川起来的很早,才出门就看到了躲在他门后瑟瑟发抖的夸父。 “你不用害怕,我会很有分寸的。” “这话你跟绘也说过,结果,他的猴子全死了。” 云川叹息一声,放下手里的汤碗,拍拍夸父的大手道:“那就算了,我们不行就找一头熊过来,虽然结果没有那么准,也能将就了。” 夸父拿过那碗汤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了下去,然后瞪着血红的眼睛对云川道:“我知道族长想要少死几个夸父。” 云川再次叹口气,就让阿布用藤条把夸父绑起来,免得他一会发狂的时候伤到自己。 吞下蘑菇汤的夸父反而平静了很多,不过,十五分钟的时间过去之后,夸父的眼神开始变得迷离。 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初升的太阳,嘴角蠕动,且喃喃自语:“好美的太阳啊——” 云川看看太阳,再看看夸父,就对阿布道:“给他喂水,大量的喂水。” 夸父身上的肌肉虬结,结实的藤蔓被他强壮的身体撑开,最后断裂开来。 他的身体慢悠悠的站起来,朝着太阳伸出双手,怒吼道:“我要太阳!” 就在夸父准备朝太阳扑过去的那一刻,云川抡起木槌,一锤子就把夸父给敲得晕过去了。 “快,给他喂水!” 正文卷 第一五四章夸父逐日第二击! 第一五四章夸父逐日第二击! 夸父喝了很多很多的水,每当他的肚皮鼓起来之后,赤陵就会跳上去踩,然后,夸父又会把水吐出来。 清水灌完之后,云川又让人给他灌皂角水,然后,夸父又开始吐大量的泡泡。 直到夸父胃里边全是清水之后,他也不再狂躁了,沉沉的睡着了。 云川记录下来了药剂的用量,又精心挑选了很多五号干蘑菇,戴上厚厚的口罩把这些蘑菇磨成粉,最后收集了大概有一斤重的一口袋蘑菇粉。 夸父真正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他的嘴角还在流淌清水,说真的,他昨天,乃至昨晚喝了太多的水。 “我就知道族长不会弄死我!” 云川没有想到夸父醒来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句话,心里塞塞的很不舒服,就温言道。 “谢谢你信任我。” 夸父笑道:“你是我的族长,我怎么会不信任你呢?” 云川叹口气道:“我对战争其实有着本能地恐惧,我甚至认为战争是一种极为野蛮的行为表现,所以呢,我就会千方百计的避免战争发生。 即便是有战事发生,我也只想着用智慧去解决,可是呢,战争就是战争,他是我们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没有了战争,我们的社会前进的速度会慢的多。 夸父,我可能有些自私,我不希望追随我的人轻易地被战争夺走性命,我希望大家都活得好好地,千万别死。” 云川说着话,就把自己的额头贴在夸父硕大的脑门上,片刻之后,他就提起装满五号蘑菇的口袋离开了夸父的房间。 云川出门的时候,阳光正猛烈。 阿布带着一群仆妇已经站在了滑索边上,云川过来了,就把蘑菇粉递给阿布道:“该如何使用你已经知道了,我就不多说,现在,我要你把这些人带过去,也平安的带回来。” 阿布笑眯眯的道:“我们只做饭,别的事情是刑天,临魁他们的事情,我们不参与。” 云川看着站在河湾地上等待的刑天一眼,又对阿布道:“饭菜做好,立刻回来,一刻都不要多停留。 槐会在常羊山下等你们回来。” 阿布脸上毫无惧色,依旧笑眯眯的道:“我们一定会平安归来,如果死了,族长也不要悲伤。” 说罢就带着二十个仆妇依次过了大河。 刑天要为神农氏举办一场盛宴,庆祝神农氏落齿重生,白发转黑,以及夜御四女的神勇。 为此,他准备的非常充分,不但亲自写了赞美神农氏的诗歌,还到处搜寻各族美人,以及美食,好让这一场盛宴长久的留在族人们的心中。 为此,他还亲自找来了黄金,为神农氏打造了一顶金冠,他希望,当这顶金冠戴在神农氏头顶的时候,神农氏将成为万族之王。 这是一场盛大的酒宴,各个族群都有使者到来庆贺,轩辕部,蚩尤部,云川部,防风氏,有涂氏,就连已经被刑天分割打压的凄惨无比的有巢氏,燧人氏也派来了使者庆贺,其中,以防风氏来的人最多。 或者说,防风氏是全族都来了,不下三百个巨人坐在空地上,他们每个人都是光头,武器就摆放在身边,不像是来庆贺的,更像是来打架的。 轩辕没有来,来的人是风后氏,蚩尤没有来,来的人是一个戴着熊皮帽子的大汉,云川部的云川没有来,来的人是阿布。 轩辕部送来了一套青铜器,蚩尤部送来了一套青铜面具,云川部送过来了二十个做饭的仆妇,以及一整套云川部研究出来的新式做饭器具。 刑天部的礼物最为贵重,除过一顶镶嵌了不少宝石的灿烂金冠之外,刑天还用黄金模仿云川部的竹甲,打造了一套黄金甲。 戴上金冠,穿上黄金甲的人站在大太阳底下,如同一个璀璨辉煌的金人。 尽管这一套黄金甲穿在身上非常的重,以及恢复魁梧身材的神农氏也舍不得脱掉,他只想穿着这一身金甲成为所有目光聚焦的终点。 会场是由经验丰富的阿布操持的,他看不上这群野人乱糟糟的坐成一个圈子的模样,经过他重新布置之后,神农氏就孤独的坐在一个高高地地方上,这个地方很好,可以让神农氏看到整个宴会的模样,也能让所有人看到他光辉模样。 只是,在阿布准备把防风氏的巨人们安置到最边缘处的一个空地上的时候,神农氏不干了,执意要求防风氏的巨人们坐在高台的下边,呈弧形保卫着神农氏。 刑天显得非常兴奋,上蹿下跳的,不断地与各个族长交谈,嘴巴上时时刻刻挂着神农氏,显得既谦卑,又顺从。 坐在一张竹桌后边的风后氏却显得坐立不安,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阿布…… “啊——好盛大啊好富庶,在我地上放大鼓。 敲起鼓来响咚咚,令我祖宗多欢愉。 神农之孙正祭祀,赐我成功祈先祖。 打起大鼓蓬蓬响,吹奏芦笛声呜呜。 曲调和谐音清平,木声节乐有起伏。 啊——神农之孙真显赫,音乐和美又庄肃。 钟鼓洪亮一齐鸣,场面盛大看舞蹈。 我有助祭好宾客,无不欢欣在一处。 在那遥远的古代,先民行止有法度。 早晚温文又恭敬,祭神祈福见诚笃。 敬请先祖纳祭品,神农子孙天佑助。” 当刑天一边跟着部族人舞蹈,一边放歌的时候,云川在桃花岛见到了那个看似木讷的皋! “刑天不会把常羊山之南的土地都给您的族长。” 这是皋在求见云川的时候,告诉绘的第一句话。 绘觉得很有道理,就带着他来见云川。 “临魁会把常羊山之南的土地给我吗?” “是的,我们族长一定会把常羊山以南的土地都送给您。” “既然如此,那么,临魁与刑天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在于临魁有求于您,而刑天只是想利用您。” “我与刑天交易过很多次,刑天从来没有失信过。” “刑天只所以能让族长占他的便宜,是因为刑天坚信,总有一天族长会全部还回去,甚至要加上很多很多东西一起还回去,说不定这中间还会有族长的人头。 我的族长不一样,他不想继续留在常羊山了,听说东方的洪水已经退下去了,族长准备带着神农部回到东方,回到故土去。 所以呢,把这里的土地留给族长,对神农氏来说不过是抛弃了一些我们不要的东西。 这样一来呢,族长可以愉快的在这里的土地上耕种,不用担心有任何麻烦。” “可是,临魁的力量太弱小了,他没有办法跟掌控了刑天部,烈山部,有巢氏,燧人氏的刑天抗衡。 如果临魁失败,我们将会遭到最残酷的报复,所以呢,这是一场不划算的买卖。” 云川的神色不变,平静的看着眼前这个脸膛黝黑,手上,脚上布满老茧的人。 “族长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按照跟刑天商量好的事情继续进行就好了。剩下的事情,我们族长会安排好。”皋,是一个很淳朴的人,没有在云川面前画大饼,也没有搪塞云川,而且还充分地照顾到了云川部的利益。 云川想了一下惊讶的看着皋道:“难道说临魁已经说服了轩辕,蚩尤两部?” 皋看着云川,眼神没有一丝一毫的躲闪,只是一句话都不说。 云川见皋闭嘴不言,就笑道:“好,我的人做完他们该做的事情之后,就立即撤回,不帮助刑天,同时,我们也不会帮助临魁,你看,我们这样做,能值得你们把常羊山以南的土地都给我们吗?” 皋双手按在竹桌上,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最大的要求并非是要求你们执行先前说好的条件,而是——在我族长击败刑天之后,云川部需要封锁河道,不给刑天逃离常羊山的机会。” 听皋这样说,云川心中暗暗吃惊,他实在是没有想到弱小的临魁,居然会有击败刑天的实力。 云川虽然不知道临魁答应了轩辕,蚩尤两部什么条件,从给云川部的条件就能看出来——他们给的条件,一定是轩辕,蚩尤两部所不能拒绝的。 至少,云川对常羊山以南的土地就垂涎很久很久了,为了这个条件,云川愿意冒一些险。 至于神农氏会不会放弃刚刚开辟出来的新土地,回到东方去,云川没有半点的把握,甚至觉得临魁只有疯了,才会想着回到东方去,要知道,他们从东方搬迁到这个地方,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云川沉思了良久,才对皋道:“我从来都不准别人不经我同意就踏上我们云川部的土地。 等我的人回来之后,我会收起索道,命鱼人封锁水道,当然,我只负责云川部的领地,刑天如果从别的地方离开,那就不关我的事情了。” 皋,深深地点头,然后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他没有去大河对岸,而是径直去了大河上游。 云川瞅着眼前的大河,喃喃自语道:“看不透,看不透啊,野人的心智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吗? 夸父,夸父——” 正坐在外边喝茶的夸父,立刻就来到了云川的面前等候吩咐。 “告诉槐,接到阿布之后立刻回来,告诉绘,加强外城戒备,把所有的流浪野人都撒出去,监视轩辕,蚩尤两部。 收起外城直通桃花岛的吊桥,外人不得入内,岛上的人也不许离开。 最后,命赤陵带领他的族人乘坐竹筏在河面上巡弋,毁掉所有经过河面的外族竹筏,杀掉任何在意图泅渡大河的人。 而你的人,要全部脱离劳动,披上竹甲,参与防御桃花岛。” 正文卷 第一五五章夸父逐日第三击! 第一五五章夸父逐日第三击! 人心一点都不古,野人的心底一点都不纯洁且无暇,前脚把刑天叫哥哥,后脚就要把刑天往死里的弄。 想想也是啊,临魁身为神农氏的儿子,哪里愿意把神农氏的位置拱手相让,且还用“禅让”这种方式。 云川从来都不认为“禅让”是可以心甘情愿的,假如有心甘情愿这种事,那么,原来的王一定是他的爹妈,爷爷也有可能,除此之外,再把禅让说成心甘情愿就属于骂人了。 云川知道人们一直对历史上著名的“禅让”有倍加赞誉的,也有从史海钩沉中弄到了很多反对的意见。 他可不是什么历史研究者,他仅仅是一个族长罢了,所以,将心比心,他觉得禅让的背后一定是有着血泪斑斑的存在。 刑天的庆典安排的很有意思,第一天属于祭天,向上天宣告神农氏统治万族的合法性。 这一天,人们除过清水之外不能吃任何东西。 第二天,也属于祭祀,要向大地宣告神农氏的合法地位,同时,因为是祭祀土地,那么,大地一定是答应的,然后,就有大地上出产的各种食物献给所有到来的客人饱腹,以示大地的恩德。 第三天,就不再是祭祀了,而是要宣读神农氏对万族所占有的土地的安排。 有些部族的土地会相互交换,有些部族的土地需要献给神农氏,还有一些部族需要合并到其它部族里去。 如果这些部族不遵从,就会在神农氏的带领下,征伐不臣的部族。 被交换土地的部族一般都是弱小的部族,被侵吞的部族也一定是弱小的部族,像云川部,轩辕部,蚩尤部,刑天部这些大部族的地位是不会有半分更改的,神农氏甚至会有意识地让这些大部族占一些便宜。 刑天载歌载舞一天,云川也非常的忙碌。 送走皋的时间不长,轩辕,蚩尤两人就出现在外城,邀请云川一起出来谈谈。 为了表达诚意,轩辕,蚩尤两个人都没有携带武器,就空着手来到外城,等着云川到来。 云川还是不肯出城,城外的两个混蛋不论有没有拿武器,都能在一秒钟之内弄死云川。 所以,云川选择站在城头,两人站在城下交谈。 也就是这样,大声的把阴谋诡计说出来,这让他们三个人都很尴尬。 “总之我要杀了刑天!”轩辕对自己的谋划毫不掩饰。 “我也要杀了刑天!”蚩尤也说出了心头想了很久的事情。 “刑天的事情与我无关!”云川也说出了心里话。 对他来说,没有了刑天,后面一定会出现黑天,白天,日天这样的人物,杀不杀刑天对他没有太大的影响。 “临魁说你会对付防风氏的巨人是吗?”轩辕似乎已经预料到云川会这么说。 “是的,我已经派人去杀防风氏了。”云川回答道。 “你派了夸父们吗?云川,你麾下的夸父太弱,不是防风氏的对手,你太大意了。” “能不能完成那是我的事情,我既然已经答应了,就说明我有这个能力。” 轩辕点头道:“好,你有这个把握就好,现在,我告诉你,临魁准备搬去阪泉这个地方,我们准备在击杀刑天之后,就继续追击临魁,将他也击杀在阪泉,如此,这片大地就彻底属于我们三个部族的了,你以为如何?” 云川犹豫一下道:“我记得我们最初的计划是驱赶防风氏……没准备搞这么大!” 轩辕道:“你就不觉得河南之地容不下我们三个部族吗?” 云川道:“你可以向大河上游走,蚩尤可以向大河下游走,我可以一路向南……” “胡说八道,云川,你的部族是在向南北两个方向跑,而且你毗邻我们两部,还在不断地吸我们两族的血,上一次没有干掉你,让这种局面更加的恶化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一直在吸纳流浪野人,你也不想想,流浪野人都是从哪来来的,还不都是我们两族的叛徒?” 蚩尤说这话的时候显得格外的愤怒,因为流浪野人中,大部分来自他的蚩尤部。 按照生活条件来看,纯粹的农耕部落云川部自然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四分耕三分放牧,三分狩猎采集的轩辕部第二,蚩尤部因为是一个纯粹的狩猎部落,所以落在第三。 再加上蚩尤的部族管理的极其严格,族人犯错动辄就砍手剁脚割脑袋,放火烧的,如此,跑来云川部混口饭吃的人就更多了。 云川怒道:“我们原本都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是你们两个总想着抢走我的东西,才形成目前的局面,破坏我们之间平衡的人是你们,可不是我。” 轩辕冷笑道:“不论你愿意不愿意,只要你云川部存在,对我们两部就有很大的影响,上一次没有除掉你,我很失望。” 云川怒道:“你现在也可以试试!” 轩辕摇头道:“我不试!会死很多很多人,而且还不一定会有收获。” 云川又对蚩尤道:“你也可以来试试!” 蚩尤摇头道:“我的力量不足。” 云川摊摊手道:“既然如此,我们三个是不是可以互不干扰的好好过日子了?” 轩辕笑道:“可以,我觉得三家一起存在也不错,问题是,我们一定要齐心合力的干掉第四方——神农氏!” 听轩辕这么说,云川忽然想起来神话传说中,可不是这样流传的,绝对不是轩辕部,蚩尤部合起来击败了神农氏,而是轩辕部跟神农氏联合在一起打败了蚩尤部!!! 不知为什么,云川忽然觉得轩辕的目标并非是神农部,而是他跟蚩尤部中的一个。 云川部占据了大河天险,而且修建了奇高无比的城墙,最重要的是城墙里还藏着无数的食物,攻打这样的地方,除过包围强攻之外没有别的好办法。 就现在而言,野人们根本就没有围城的能力,来的人少了,屁用不顶,来的人多了,采集食物的人就少了,云川早就计算过,轩辕他们如果想要包围桃花岛,他们连三天都坚持不下来。 这就是为什么野人的战争一般都是在野外,都是采用速战速决的法子,想要包围别人,是要有本钱的。 所以,很适合野战的蚩尤部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想到这里云川立刻大声道:“我发誓,我只对防风氏下手,其余的事情不关我事。 你们要杀刑天是你们的事情,你们要干掉神农氏,也是你们的事情,你们无论想要干掉谁,都与我无关,我在事后,只要常羊山以南的土地,别的我什么都不要。” 轩辕眼神飘忽,蚩尤大怒,召唤来熊猫阿吉,跨上之后就走,一边走一边怒吼道:“云川,你就是一只只适合缩在龟壳里的乌龟!” 蚩尤走了,轩辕看着云川淡淡的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云川装傻道:“看出来什么?” 轩辕冷笑道:“不管你看出来了什么,最好闭上你的嘴,最好按照你之前跟临魁,刑天商量好的,干掉防风氏,那时候你就能如愿获得常羊山以南的土地了。” 再次目送两个新的阴谋家离开桃花岛,云川汗出如浆,虽然这不是他第一次见识野人的谋略,但是呢,这一次,一个套一个,一个绕一个的连环坑还是让云川感到心悸。 此时此刻,他很想把阿布从常羊山召唤回来,那里就不是一个好人待的地方,那里就是一个属于阴谋家的乐园。 云川部的人都淳朴,都善良,不适合留在那里。 阿布就是常羊山大会上的主厨,在他的调配下,二十个云川部擅长制作食物的仆妇们,指挥着更多的女人,正在为即将结束的祭祀大地活动准备食物。 刑天这一次很大方,牛,羊,猪,鱼,鸡,野味一样都不缺,为了降低这些人的警惕心,勾引他们的食欲,刑天甚至拿出了从云川部换取的白米。 大块,大块的牛肉,羊肉,猪肉,已经从晌午时分就下了巨大的陶锅,在放了姜葱,花椒以及麦芽糖这些香料之后,煮肉的味道已经弥漫了会场。 原本在身体上糊满泥巴,抱着粗大木棒,或者石斧,石矛闭着眼睛节省体力的防风氏巨人们,也忍不住睁开了眼睛,鼻子不断地抽动,在搜寻香气的来源。 不仅仅是他们垂涎欲滴,就连其余宾客也是如此,饿了一天一夜的嘉宾们也早就饥饿难耐了。 “你要记住,蘑菇粉只在防风氏的汤锅里添加,而且一定要在邀请他们进食的那一刻才添加。 添加了蘑菇粉之后,你们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离开常羊山,离开常羊山之后,我要你们全力奔跑,直到与槐汇合。” 阿布的脑海中响起来云川的嘱托,他忍不住掏出一个装满沙子的竹管看了一眼。 族长说过,当他打开竹管底部的木刺,竹管里的细沙就开始流淌,当竹管里的沙子流淌光,就是族长说的半个小时。 族长说过,只要我们能在沙漏里的沙子漏光之前离开常羊山,那么,我们就能活。 想到这里,阿布笑眯眯的对过来查看的刑天道:“刑天族长,我们已经准备好了。” 正文卷 第一五六章夸父逐日第四击 第一五六章夸父逐日第四击 阿布兴奋地将最陶锅中最美味的部分装在青铜器中,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交给七八个神农氏房里的美人,由她们端着献给高高在上,且在大太阳底下快要被晒死的神农氏。 有一个美人不对劲! 她的胸脯非常高,屁股也非常的大,当然,腰部也粗壮的吓人。 仔细看了几遍,阿布才辨认出,这个美人,就是临魁。 这位美人把青铜盘子里面的大鲤鱼毫不犹豫的丢掉,往里面放了一柄青铜锤,然后就端着加了盖子的青铜盘去伺候神农氏去了。 阿布假装没有认出临魁,一直在监视食物的刑天也好像没有看到临魁把红烧大鲤鱼换成青铜锤的一幕。 族长们,使者们使用的餐具都是青铜器,从这一幕来看,神农氏真的很富裕。 防风氏的巨人们早就等不及了,他们豪气的端走了阿布带来的陶锅。 不论是白米饭,还是牛肉,猪肉,羊肉,鱼肉,竹笋,莲藕,还是野菜,肉干,鱼干,乃至麦芽糖,姜蒜醋,蘑菇粉,花椒粉,各种调料,统统往大瓮里丢。 他们做事情非常的公平,七八个大瓮里的食物分配的很均匀,阿布眼看着一个巨人把那一袋子蘑菇粉均匀平分给了七八个大瓮。 不仅仅如此,他们还把自己带来的很多看不出颜色,弄不清楚种类的食物也丢进大瓮,大力的搅拌一阵之后,就两人抬着一个大瓮,准备一边吃,一边继续守在高台底下保护神农氏。 “我们要走了。”阿布对刑天道。 “你们应该留下来。”刑天似乎不愿意放阿布离开。“那些巨人活得好好地。” 阿布瞅着刑天道:“你指望我带着二十个女人去跟巨人们战斗?” 刑天冷笑道:“我是说,那些巨人活得好好地,你看,他们已经开始吃饭了,等他们吃饱,战力会更加强大。” 阿布看看已经开始吃饭的防风氏巨人们,摸索着拔掉竹管上的楔子,一缕细沙倾泻而下。 “我们族长既然说了会帮你除掉巨人,那么,巨人就一定会被除掉,另外,我们族长要我带句话给你,云川部之所以会帮你出手除掉巨人,完全是因为这些巨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们几个部族维持了很久的平和状态,并不是为了你。” 刑天看了阿布片刻,又看看那二十个女人,挥挥手道:“你们走吧!” 就在阿布准备离开的时候,风后氏端着好大一盆肉走了过来,笑吟吟的对阿布道:“你们辛苦了很久,把这些肉吃了垫垫肚子。” 阿布看着风后氏道:“谢谢你的好意。”说罢,就招呼身后的女人们跟他一起迅速的吃完了肉,肉吃完了,抹抹嘴道:“还有吗?” 风后氏冷哼一声就回去了,开始吃他桌面上的食物。 阿布带着人快步下了常羊山,摇晃一下竹管,发现里面的沙子已经不多了,见四下里只有刑天部的一些牧人,就低声对仆妇们喊道:“快跑。” 妇人们顿时就狂奔起来,因为阿布跑的比她们还要快。 野人部落的女人跑步是一个小事情,这是一项最基础得技能,也就是因为有这个技能,让她们能躲过很多危险,从而活下来。 阿布在狂奔,防风氏的巨人们却越吃越快,因为越是往下,大瓮里面的东西就越是好吃。 刑天的目光一直盯在防风氏巨人的身上,那些原本散落在常羊山周边放养的牧人们也渐渐地向常羊山围拢过来。 风后氏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状况,早就放下了筷子,将手放在竹桌下边,一手握着青铜剑,一手握着一面青铜盾,只要有事情发生,风后氏就会在第一时间将青铜剑砍在刑天的脖子上。 高高在上的神农氏吃东西吃的很忘我,每一个美人端上来的食物,他都会吃的干干净净,再吃三道菜,就该吃临魁盘子里的青铜锤子了。 防风氏的巨人们是最后一个开始进食的群体,偏偏,他们是最先吃完的。 这些饭食却是美味至极,就是吃完了有些口渴,喝了一些水之后,发现自己好像更渴了,于是,又喝了一些水。 炽热的太阳照在身上,让这些巨人们燥热无比,一些脾气暴躁的巨人已经愤怒的将手中的兵器向太阳砸了过去。 看到这一幕,刑天的瞳孔不知不觉的缩小了一下,随后,就把目光投向高台。 神农氏费力的将脑袋从一个青铜簋中间拔出来,顾不得擦拭嘴上的食物残渣,就把目光落向下一个美女。 这个美女端上来的是一块肥美的羊尾巴,神农氏看到这块纯粹的脂肪,迫不及待的从美人儿手里夺过盘子,单手捉住羊尾巴就大嚼起来。 美味的羊尾巴才进嘴,随便咀嚼两下,肥美的羊尾巴就化作一股油水奔流进了喉咙。 神农氏嗬嗬出声,嘴巴却不肯离开这块羊尾巴。 “我讨厌太阳!”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巨汉猛地站起来,将手中超大的石斧用尽全力丢向太阳。 石斧划过一道弧线,最终落在地上,巨汉显得更加愤怒了,张开粗大的双臂似乎要拥抱太阳,结果,双臂合拢之后,太阳又出现在了远方。 “我要抓住你,将你按在水中淹死!!” 巨汉撕扯开身上的兽皮衣衫,顷刻间就变得赤身裸体,撕破衣衫并不能让巨人感到片刻的冰凉。 于是,他就伸开手臂再一次重重的拥抱太阳。 太阳再一次脱开了他的怀抱,再一次出现在远方,并且投下更加炽热的阳光。 巨人们大怒……群起而攻之! 神农氏惊讶的抬起头,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原本坐在他脚下的那些巨人们已经离开了他,开始愤怒的向太阳所在的方向狂奔。 临魁,打开盘子,神农氏已经失去了继续吃美食的心思,先是愤怒的大喊着要那些巨人们都回来,紧接着,他的脑袋因为脖子收到了突如其来的冲击,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给撞击的猛地向前倾倒,马上,因为穿着金甲的缘故身体沉重,甩到前边的脑袋又被身体拉回来了,就在这一瞬间,他的脖颈骨头已经完全散开了。 一尺长的脖子带着一个沉重的脑袋,擂鼓一般的在胸口跳弹两下,就安静的坐在那里。 金冠在落地之前被临魁一把捞住,他一刻都没有犹豫,就把这顶金冠戴在自己的头上,当然,在这之前,他从胸口拽出两个麻布团子,又从屁股上撤下好大一块羊皮,效果立竿见影,他马上就从一个很适宜生产的美人变成了一个英武的神农氏。 “从今往后,我就是你们的神农氏!”临魁站在高台上声嘶力竭的喊叫着。 刑天一剑砍死了防风氏那个老朽且有气无力的族长,然后握着鲜血淋漓的青铜剑问魁隗氏、连山氏、朱襄氏三族的族长们。 “临魁成为新的神农氏你们同意吗?” 连山氏族长若有所思的看着快要跑出视线的巨人群缓缓地点头道:“临魁是神农氏的儿子,他素来聪明,也有才干,他成为神农氏是很正确的事情。” 刑天点点头,又看着魁隗氏,朱襄氏族长问道:“你们还能找到比临魁更加好的神农氏吗?” 魁隗氏的族长也是一个老人,他的须发已经白了一半,怜悯的看着刑天道:“我记得神农氏还在的时候,你对他非常的尊敬,刑天啊,你最好把这份尊敬继续延续下去。” 刑天点头道:“我永远遵从神农氏的指令,且永不会背叛。” 朱襄氏族长抬眼看着壮硕如山的刑天,然后,慢慢的道:“既然如此,刑天,你自杀吧!” “我当然会……”原本以为朱襄氏族长会说出他预料的语言,他没有想到,这人会让他自杀。 刑天仅仅呆滞了一秒钟,手里的青铜剑就向朱襄氏族长砍了下去,青铜剑与青铜剑撞击出沉闷的响声,没有收回青铜剑的刑天,赫然发现魁隗氏,连山氏族长的青铜剑也一并向他刺了过来。 矮胖的刑天侧身倒了下去,用力的咕噜身子,这才避开了这三个族长布置的必杀之局。 “杀,杀光他们!”眼看着自己的族人已经到来了,刑天撕心裂肺的大喊。 他已经觉得事情很不对头了。 风后氏从不远处跑过来,一边奔跑一边大喊道:“刑天,我来帮你。”说着话,还一剑砍死了想要偷袭刑天的有巢氏族长。 刑天大声道:“好,我答应给轩辕的东西将会加倍——啊!” 风后氏锯齿青铜剑落在刑天宽厚的背上,只是一下子,刑天后背上的就出现了一道凄惨的伤口。 他的叫声还没有落,一柄沉重的木槌就砸在了刑天的肚子上,这一锤子的力量很大,刑天滚出去老远,才发现伤他的人就是蚩尤部的那个熊皮帽子大汉。 他环顾四周,周围的喊杀声震天,他看到有无数的敌人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正在攻击刑天部的族人。 刑天愤怒的朝高台上的临魁大吼道:“你骗我!” 临魁高傲的如同一个天神,俯视着狼狈的刑天道:“你难道就没有骗我吗?” 刑天愤怒至极,恨不得将临魁撕成碎片,挥舞着手中的青铜剑就要上高台,却被七八个族长围攻的手忙脚乱,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眼看就要性命不保了。 临魁从一个罐子里倒出来一些神农氏没有机会喝的桃浆,大大喝了一口,然后就发出一阵畅快至极的笑声。 正文卷 第一五七章夸父逐日之第五击 第一五七章夸父逐日之第五击 被人背叛的次数多了,刑天也就安静下来了,他知道如果自己一直狂怒,今天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了。 好在,他的部族中还是有很多人支持他,在他左右拼杀的时候,他终于拿到了族人拼死送过来的战斧与巨盾。 有了这两样东西之后,刑天即便是满身伤痕,那些想要占便宜的族长们也不敢轻易发动进攻了。 “啊——” 刑天怒吼一声,用巨盾护着身体,蛮牛一般的撞向临魁,他始终都认为,自己被这个人给骗了。 临魁缓缓后退,他每后退一步,就有武士填补他与刑天之间的空挡,等他后退十步之后,刑天蛮牛般的冲撞之力终于消耗殆尽,一柄巨锤砸在刑天的巨盾上,失去冲力的刑天被蚩尤部的熊战士击打的后退两步,不过,他的战斧已经抡起,划过一个半圆,带走了两颗脑袋之后,重新缩回巨盾。 此时的刑天背靠山崖,剧烈的喘息着,想要尽快的恢复体力,毕竟,先前用不习惯的青铜剑作战太久了。 十几根长矛刺过来,石头锋刃从巨盾上划过,发起一阵刺耳的声音,刑天继续用巨盾护住身体,任凭敌人的武器雨点般的落在他的巨盾上。 刑天觉得自己此刻就像是一块巨石,正在经历千万柄大锤的锤击,又像是波涛中的一个小木筏,在巨浪与狂风的作用下,眼看就要被撕裂了。 熊战士的巨锤再一次高高地举起,他吐气开声,几乎将所有的力气灌注在这一锤上。 刑天尖叫一声,拼尽全力将巨盾迎接上去,这样的一锤,他不敢让巨盾靠近他的身体,否则,这一锤跟砸在他身上差别不大。 就在刑天做好冲击准备的时候,那柄大锤却没有落在他的盾牌上,而是一锤砸在了连山部族长的胸口上。 锤子深深地陷进了连山部族长的胸口,他的两颗眼珠子首先飞了出来,然后,大股的鲜血就从连山部族长的口中,鼻子里,乃至眼眶中喷涌…… 风后氏的锯齿剑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临魁的后腰上,原以为是万无一失的一剑,却被临魁生生的避开了。 面对风后氏的偷袭,临魁连惊讶一下的表情都没有,只是无奈的用指头点点风后氏与熊战士,示意自己的人可以杀掉他们了。 刑天惊讶的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多了两个伙伴,不过,他并没有去拯救被包围在人群中的风后氏与熊战士,而是贴着崖璧,越战越远。 刑天并不是毫无目的的乱跑,而是在不断地集合自己那些被敌人分割开来的族人,开始只是一个,两个,等风后氏,熊战士满身浴血的杀出重围的时候,刑天已经借着这点时间,汇合了将近二十个本族战士。 有了本族战士替他保护后背,刑天这头巨熊终于展现出来了他神农氏战力第一的模样。 巨盾撞开所有的拦路虎,战斧只要出击,定会带走一颗人头,或者将阻拦者撕碎。 临魁看着在人海中纵横捭阖所向无敌的模样,微微叹口气,对守在身边的皋道:“他脑袋不好使,不过呢,他的武力确实是我神农氏一族中的魁首。” 皋低声道:“猛虎虽好,却已经背主,必杀之!” 说完话,皋就大力的挥挥手,无数个手持投枪的武士就围拢过来,在长矛手分散开来之后,暴雨般的投枪就集中向刑天统御的这支小队伍覆盖过来。 刑天大叫一声,用盾牌护住身体,还把身体蜷缩成一个球,就骨碌碌的向山坡下滚去。 不到十步的距离,正是投枪威力最大的时候,刑天族人的竹盾在投枪的攻击下纷纷碎裂,而后,便被突破防线的投枪扎成了刺猬。 风后氏此时已经狼狈至极,被燧人氏族长,以及有巢氏的部族紧追不放,不论他表现得如何勇猛,都逃不脱这两族人的追杀,只好寻找机会与同样艰难抵抗的蚩尤部熊战士一起向外挪移。 对于刑天,风后氏,熊战士这三个迟早会死的人临魁就不把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身上。 对他来说,此时正在进攻刑天部拖延刑天族人不能快速救援的轩辕,蚩尤两部,才是临魁的心腹大患。 从常羊山上,就能看到刑天部那里浓烟滚滚的模样,看样子,那里的战事进行的非常激烈。 “云川部有什么动静吗?”临魁盘腿坐在草地上,整理一下有些歪斜的金冠问皋。 皋摇头道:“云川的部下阿布,带着二十个女人跑离了常羊山,与接应他们的槐碰面了,现在,应该已经过河到了云川部。” 临魁笑道:“说起来,真正对神农氏没有过分要求的部族只有云川部了。” 皋笑道:“那么说,以后我们神农氏要与云川部交好?” 临魁摇头道:“不,拔掉云川部才是我们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皋,你没有真正了解过云川部,如果你了解云川部,那么,你就会发现,将来,真正可以威胁到我神农部的人一定是云川。” “怎么会呢?云川部人不过五千,而云川也表现的没有轩辕,蚩尤,刑天他们这样咄咄逼人,我以为,在我们打败轩辕部,蚩尤部之前,交好云川部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临魁笑道:“你看错云川了,当初,云川部与轩辕部交好,也与蚩尤部交好,轩辕甚至娶了云川的母亲,而轩辕的妻子也经常去云川部做客,按理说,他们的关系应该更加的亲密。 轩辕是一个心胸广阔的人,如果云川真的如同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没有伤害,为什么轩辕会一次又一次的攻伐云川部呢? 同时,蚩尤也不是一个笨蛋,但是,在云川部的问题上,他们两个的意见是一致的,那就是除云川部而后快。 皋,你记住了,我,刑天,轩辕,蚩尤,我们都是一群狼,云川的外表看起来像一匹狼,叫声也像一匹狼,毛色更是一匹狼,可是呢,他偏偏就不是一匹狼。 我其实很好奇,很想看看云川的狼皮底下到底藏着一个什么样的身体。 他是我唯一看不懂的人,不论是他的行为,还是想法,我都看不懂,我甚至觉得云川可能已经看穿了我父亲的所有计谋,你要知道,我父亲的计谋早在给云川部送黄金大礼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从那个时候起,我父亲专门针对云川部制定的计谋,就没有一个能让他上当。 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在我们已经表现出要出逃的状况下,云川依旧信守诺言,没有夺走我们的牛,皋,你知道这有多么的不容易吗?” 皋忍不住怒道:“他还把我们的一部分牛换成了驴子。” 临魁哈哈大笑道:“这就是最精彩的地方,当我父亲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他也没有想明白,云川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奇怪的举动。” 皋没有回答临魁的话,而是抬头看看天上炽热的太阳,舔舔嘴唇道:“族长,要速战速决,不能继续拖了,我总觉得轩辕跟蚩尤两个人不那么对劲。” 临魁的身体抖动了一下,蓦然朝正在激烈抵抗的刑天,风后氏,以及熊战士所在的地方看去。 那里的战事依旧激烈,不时地能在密密匝匝的人群中看到不时跃起的风后氏,或者听到熊战士爆发出来的怒号声。 刑天还在向山下逃遁,这吸引了大量的武士想要追上他,以至于原本呈圆形的战场,居然被他生生的给撕扯成了一个椭圆。 “杀死他们!”从志得意满中清醒过来的临魁,立刻就恢复了平日的雍容与沉静。 此时的刑天已经遍体鳞伤了,即便是如此,他依旧在战斗,步伐稳健不见半点散乱,巨盾上下翻飞替他阻挡了大量的伤害,而手中的巨斧每一次闪电般的击出,都会有所收获。 刑天鼓起最后一丝力气将巨盾背在背上,双手持斧,用力的向前劈出,野人身上的竹甲在他的巨斧面前,如同泥巴一般被一分为二,不等面前的敌人的尸体裂开,刑天一头撞在尸体上,尸体崩开,血雾漫天。 这里草长,刑天躺在地上,光滑的巨盾与长草接触,立刻就借着刑天向前的冲力迅速的滑了出去。 刑天双手持斧,从人群中穿出,所经之处,巨斧斩断了无数条腿。 在临魁惊愕的眼神中,刑天在飞速的向常羊山下滑动,而且一边滑动一边怒吼,他的声音中蕴含了太多的愤怒,以至于在他的身体滑过小河的时候,不但没有栽进水里,反而滑过水面,直接冲到了小河的另一边。 “噗通噗通……” 刑天的巨斧滑过很多条牛腿,以至于那些牛被突如其来的伤害吓坏了,纷纷狂奔起来。 地势逐渐变得平坦了,刑天的巨盾慢慢的停下来,刑天吃力的从草地上站起来,一抬眼,就看到了一头浑身雪白的大牛。 这头牛,面对突如其来的骚乱不慌不忙的吃着草,很快,刑天就认出来了,就是这头牛的牛角曾经扎死了一个该死的临魁。 正文卷 第一五八章夸父逐日之第六击 第一五八章夸父逐日之第六击 刑天看看常羊山上下来的追兵,也没有多想就跳上了这头白色的怪牛。 这头牛的体型巨大,对于背上多了一个人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依旧低着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草。 刑天身上的血很快就染红了牛背,他死死地抓住了牛身上的长毛,然后,就掏出一柄云川送给他的锋利匕首,重重的插在牛的屁股上。 原本安静的牛,挨了一刀之后,忍不住“哞”的叫了一声,然后就冲着太阳的方向一路狂奔下去。 风后氏已经精疲力竭了,手里的锯齿青铜剑越来越重,他的双腿也如同绑上了千斤巨石,再也没有起初那么灵活了。 就在他咬着牙坚持的时候,他就看到了熊战士的脑袋从他庞大的身体上滚落。 就在风后氏愣了一下的功夫,一柄长毛悄无声息的刺穿了他的一条腿,他的腿再也没有支撑他身体的力量了,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 而朱襄氏族长手里的青铜剑已经狠狠地向他的脖子劈砍了下来。 风后氏准备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朱襄氏族长收回青铜剑,慌忙向一边闪开。 风后氏狂喜,他以为自家族长终于到来了,扭头大吼道:“族长,我在……” 话说了一半,风后氏就大叫起来,来的不是轩辕,而是一大群惊慌的牛。 牛蹄踩踏着大地,大地都开始震颤起来,风后氏艰难的站起来,张开双臂准备迎接牛群的践踏。 一只粗壮的手臂却拉住了他的手腕,还把他甩上了牛背,不等身体落在牛背上,风后氏的眼中的泪水已经先一步出现了,他看到了轩辕宽厚的背影,族长终于还是来了。 面对漫山遍野的冲过来的牛群,眼看着牛群把自己的武士冲击的七零八落,临魁咬着牙对皋说。 “轩辕,蚩尤他们果然心怀不轨!全体后退到山顶。” 随着临魁的一声令下,在朱襄氏族长,魁隗氏的族长的竭力指挥下,神农氏族人退回到了山顶。 去山顶的坡太陡峭,惊恐的牛群爬不上去,就四处散开,轩辕提着风后氏从牛背上跳下来,笑眯眯的看着山顶对还在吐血的风后氏道:“神农氏的根基就在这里。” 风后氏瞅着原来越多的族人出现在身边,咳嗽着道:“云川干掉了防风氏!” 轩辕道:“我看见了,看见了一群追逐太阳的巨人,你看到云川他们怎么把这些巨人弄成这个样子的?” 风后氏摇摇头道:“不知道,我原以为他会在食物里放置一些毒物,可是呢,我逼着那个阿布吃了他们做的饭食,结果,没有问题。” 轩辕点点头道:“那就是说云川部有我们不知道的方法达到伤害巨人的目的。 不过,现在无所谓了,防风氏的巨人没了,对我们的计划更加的有利。” 防风氏低声道:“如果我们现在联合蚩尤部袭击神农部呢?” 轩辕冷笑一声道:“老神农氏没有死,神农氏就没有分裂的可能,所以,这一次我们只能图一样,可惜,云川这个家伙狡猾的跟狐狸一样,出手之后,就迅速撤回,不给我们图谋他的机会,所以呢,毁掉蚩尤部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样的。 这一次,神农部虽然剿灭了不臣的防风氏,刑天氏,他们自己也有非常大的损失,此时此刻,只要再灭掉蚩尤部,我们就是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族群。 力牧,可以假装攻击了,不过,但凡有杀掉神农氏部族的机会,就不要错过。” 力牧点点头,于是,轩辕部的人就举着竹盾,挺着长矛,在隆隆的鼓声中向常羊山顶慢慢的逼进。 这一幕被骑着熊猫的蚩尤看到清清楚楚,见轩辕部已经开始发动攻击了,也就命自己的族人举着皮盾,嗷嗷叫着向山顶进攻。 他对自己比轩辕迟来一步非常的不满,主要是自己的族人在打败没有刑天主持的刑天部之后,忙着抢夺各种东西,以至于晚到一步。 众所周知,神农氏的根基就在常羊山,他此次无比的接近蚩尤部多年来的理想。 如果此次可以击败神农氏,那么,蚩尤部就还能继续扩张,收纳更多的部族,继而与轩辕部并列于这片土地。 骑在熊猫阿吉背上的蚩尤,见自己的部族前进的速度不如轩辕部,他很担心轩辕会抢先一步进入神农氏的宝库,就大声吼道:“向前冲!” 山顶上的落石如同雨点般的落下来,冲乱了轩辕,与蚩尤布置的最原始的军阵。 部族战士们不得不以以前的自由作战模式向山顶冲锋。 年迈的神农氏躺在一张堆满皮毛的大床上,头顶的山洞正好漏出一丝阳光照在他苍老无比的脸上。 临魁跪坐在床边,给神农氏喂了一口桃浆低声道:“您的计谋就要成功了。” 神农氏喝了桃浆,临魁帮着神农氏擦了嘴,就听神农氏虚弱的声音从浓密的胡须中传来。 “任何计划都有失败的危险,临魁,我的儿子,你一定要注意,别看轩辕已经答应我们,一起图谋蚩尤部,如果,你杀伤他太多人,他说不定就会真的联合蚩尤部一起来攻伐我们。 在这个世界上,最难猜测的是人心,你时时刻刻都要做两手准备,千万,千万不敢一条道走到黑,那样的话,神农氏就危险了。” 临魁点头道:“我记住了,你还有什么话对我说吗?” 神农氏颤巍巍的从毛皮中探出一只充满褶皱的手,抚摸着临魁年轻的面颊笑着道:“想杀我已经想了很久了吧?” 临魁点点头道:“是的,是你告诉我要爱父亲,可是,你却把我的母亲送给了防风氏,你明知道我很爱我的母亲,你却让那些防风氏的巨人无休止的糟蹋我的母亲。 我很想知道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说,你喜欢看到我痛苦地样子,还是说,你喜欢听到我母亲痛苦地哀嚎声? 也许,你喜欢给别人制造痛苦! 我小时候喜欢捕捉蝴蝶,你就把我捕捉到的蝴蝶全部烧死,你看我喜欢一头小牛,你就把小牛煮成肉让我吃,我喜欢常曦跟羲和,你就把她们献给天神,活活的给烧死了,从那以后呢,我就不敢再有明显的喜好了。” 神农氏笑眯眯的道:“你看,你已经有了答案,为什么还要问我呢?哦,你心中还在幻想着让我给你一个你可以接受的理由,从而想要给我一个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是吗? 哈哈哈,临魁啊,这么多年以来,我最看不上的就是你心中的仁慈之念。 我自忖心中没有这种念想,所以,这种对你来说有害的东西应该来自于你的母亲。 所以啊,是你害死了你的母亲,至于常曦跟羲和,你喜欢跟她们一起玩耍,还总是跟她们一起躲进山里去,有几次让我找不见你。 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她们就必须死。 现在,你鼓足杀我的勇气了吗?如果已经鼓足了,那就快快下手,我已经活得了无生趣了。” 临魁站起身替神农氏盖好兽皮,温柔的对神农氏道:“那就好好地活着,看着你的身体一点点的腐烂,其实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您说呢?” 神农氏微笑道:“你看,这就是你,还是没有变得更加聪明,要是我说的这些话是为了求活才说的,你又中计了。 你刚才告诉我说连山部的族长战死了,可是,朱襄氏族长,魁隗氏的族长还活着,你是知道的,他们只肯听我的话,你如果不愿意弄死我,那么,你就一定要让他们两个也死在这场战争里,否则,你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的。” 临魁摇摇头道:“不,我不会杀朱襄氏族长,魁隗氏的族长的,他们对神农氏很忠心,从来没有背叛伤害过神农氏,父亲,你看重的是权力,而我看重的是神农氏,我要让神农氏重新边的伟大起来,就算不用你的那一套东西,我也能成为最伟大的一位神农氏。” 神农氏笑道:“有信心是好事,只是,直到现在,有谁能比我做的更好呢?” 临魁斩钉截铁的道:“云川!” 神农氏沉默良久叹口气道:“他崛起的时候,我已经老的走不动路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能让你如此的仰慕。 算了,不说这些了,现在应该到了围剿蚩尤部的时候了,去忙吧,我会慢慢的腐烂死掉的。” 临魁见神农氏闭上了眼睛,就大踏步的离开了山洞,对守卫在外边的皋吩咐道:“可以全军出击了,目标,蚩尤部!” 皋,来到山洞口,取过一个巨大的牛角,鼓起腮帮子就吹响了号角。 “呜呜呜……” 悠长的牛角号声在山谷中回荡,正在厮杀的蚩尤猛地抬起头,警惕的看着四周。 见轩辕还在攻击前进,就冲着不远处的轩辕大叫道:“我们后方还有敌人。” 轩辕甩掉青铜剑上的血迹,慢慢的向蚩尤靠过来,见蚩尤身边全是他的兄弟,就叹息一声,挥剑斩掉了一个狼头盔兄弟的脑袋,冲着蚩尤大笑道:“你才是我们今天的猎物!” 正文卷 第一五九章夸父逐日之第七击 第一五九章夸父逐日之第七击 刑天趴在牛背上一路狂飚! 这头牛的力量似乎是用不光的,奔跑到了太阳偏西的时候还没有停止的迹象。 这一路上,刑天看到了很多匍匐在地上的巨人尸体,这些尸体总是出现在水边,有的时候,能看到十几个巨人趴在一个没有水的水坑边上死去,身体围绕着水坑,就像是一朵巨大的菊花。 刑天刚开始以为这些巨人都是渴死的,可是,这些人即便是死掉了,嘴角依旧能流淌出很多清水。 这让刑天非常的疑惑,想要研究一下,却被这头牛背着继续向太阳所在的方向狂奔。 刑天这个时候也不敢停下来,他知道,此时此刻距离神农氏领地越远越好,从风后氏袭击他的那一刻起,他就明白,自己被轩辕,蚩尤,临魁……或许还有云川这些人联合起来给骗了。 族人完蛋了,刑天再一次成了一个人,即便是这样,刑天依旧没有气馁,成为孤家寡人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能让已经臣服的有巢氏,燧人氏,以及强大的朱襄氏族长,魁隗氏的族长,连山族长一起对他下杀手的,只能是那个老的神农氏。 老家伙如果没死,这一切都能说得通了,打死刑天他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临魁会有这样的本事。 牛继续狂奔,刑天的身体不断地流血,路上的巨人尸体也也来越多,死状也变得越发的惨烈。 刑天口干舌燥,也不敢从牛背上跳下来,能有现在这种逃离神农氏的机会不多。 渐渐地,前边开始有活着的巨人了,他们捶着胸口狂嚎几声,然后就喝大量的水,然后爬起来继续追逐太阳。 追着追着,一些巨人的口中就开始吐水,水吐干净之后,就开始吐血,最后,大量的血从嘴里喷出来,将他们经过的道路染成了血色。 又一个巨人倒下了,不过,他还是没有放弃追逐太阳,在地上爬了好长时间,最后还是倒在地上不动弹了。 刑天开始哽咽起来,他的身体已经极度缺水,眼睛酸涩的厉害,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说实话,相比临魁,神农氏这种人,刑天更喜欢与防风氏这样的人打交道。 哪怕自己跟防风氏是死敌,此时此刻,他也不愿看到这么多的巨人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做,就死在了阴谋诡计之下。 就像雄心勃勃的他,迈向理想的脚步才开始,就被人打断了双腿,双手,轻轻松松的成为了别人的踏脚石。 一个巨人的双脚已经献血淋漓了,他依旧没有停下脚步休憩,看的出来,他步伐已经散乱了。 奔跑本身就不是巨人们所擅长的,此时此刻,他们心中像是居住着一头魔鬼,在驱赶着他们努力向前。 神牛也跑不动了,慢慢停下了脚步,刑天从牛背上下来,趴在一个死去的巨人身边,喝他们曾经喝过的水。 战斧摔在一边,巨盾也掉在地上,焦渴的刑天除过想喝水之外,没有了别的念头。 水坑里的水有些浑浊,上面还漂着一些树叶,刑天甚至能看到一些蠕动的虫子进了嘴巴,他顾不上这些,失血过多,让他的身体变得跟这些巨人们一样焦渴。 喝饱了水,刑天就再也抵挡不住身体的疲乏,很快,就进入了深度睡眠。 “哞——”一声凄厉的牛叫,让刑天的身体抖动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等刑天从沉睡中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他习惯性的去摸战斧跟举盾,可惜,他什么都没有抓到。 “你醒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黑暗中传来。 刑天快速的转过头,朝声音的来源处看去,只见那里点着一堆火,一个瘦弱的男子背对着他,而他的对面则坐着一个比防风氏巨人还要高大的夸父。 “云川——”刑天咬着牙念出来了这个人的名字。 云川转过头,篝火照亮了他一半的脸,却把他的另一边脸藏进了黑暗中。 “过来喝点粥吧。”云川从木头架子上取下一口陶锅,用勺子搅动着锅粥。 “你也要杀我吗?”刑天努力的坐起来,低头看着身上缠满的麻布对云川道。 “你知道我不杀你,快过来喝粥吧。”云川还是那副淡淡的语气,似乎这个人从来不会有什么感情上的波动。 刑天站起身,他全身的骨头似乎都在哀鸣,所有的肌肉都痛的让他难以忍受。 来到篝火边上,他终于看清楚了云川那张女人才有的脸,取过粥锅就唏哩呼噜的喝了起来。 粥很烫,不过,这点痛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反正全身上下就没有不痛的,嘴巴痛,肠胃痛还能抵消一点其余地方传来的伤痛。 “别折腾我了,想要我怎么死就说清楚……”刑天喝完粥之后就低着头一副毫无斗志的颓废模样。 在云川的示意下,夸父把战斧与巨盾丢给了刑天。 刑天双手摸到战斧与巨盾之后就立刻抬起了头,凶狠的瞅着云川道:“你想怎么死?” 云川指指身后那头被穿过鼻子且有了缰绳的神牛道:“吃饱了,睡足了,就走吧!” 刑天站起身,夸父也站起身,只有云川依旧坐在地上。 “云川,你告诉我,你是不是陷害了我?” 云川看着刑天那双又开始冒火的眼睛淡淡的道:“我只是看着你被人出卖罢了,至于我,我只完成了我们约定的事情,你倒霉是你思虑不周,跟我半点关系都没有。” 刑天哈哈大笑道:“我是真的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刑天,会引来神农氏,临魁,轩辕,蚩尤,朱襄氏,魁隗氏,连山氏以及你云川氏的算计,败在你们这些人的手里,我无话可说。” 云川愣愣的看着上下跳跃的篝火依旧用毫无情感的平淡语气道:“所有的人都没有把你当成猎物,你与防风氏只不过是这一套大阴谋中的开胃菜,算不得主食。” 刑天愣了一下道:“谁是主食?临魁?他也配?” 云川看着刑天道:“人家堂堂的神农氏为什么不配当主食?” 刑天的瞳孔缩了一下,马上问道:“老神农呢?” 听刑天这么问,云川冷峻的脸上终于浮出一丝笑意,瞅着刑天道:“能猜到老神农没有死,还不算无药可救。” 刑天将巨盾背在身上,大笑道:“神农没死,那么临魁就该死了。” 云川看着重新变得愚蠢的刑天道:“神农为什么要杀临魁?” “临魁在窥伺神农的位置。” “老神农总要死的,临魁总要接手神农位置的,老神农为什么要杀临魁?” “同样的话,神农也对我说过,希望我能继承他的位置。” “你是神农的儿子?” “不是!” “既然你不是,神农凭什么把位置传给你而不传给他的亲儿子临魁呢?” “所以我就该死?” 云川大笑道:“你想要夺取人家神农氏的传承,你不死谁死?” 刑天苦笑道:“看来,我应该早早下手的,即便把神农氏弄得四分五裂也要提前动手才对。” 云川笑道:“你爱神农氏,这就是结果。” “这么说,临魁现在一定非常的威风吧?轩辕一定吃我的部族吃的满嘴流油吧,蚩尤也一定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吧? 不过,云川,你想要常羊山以南的土地的打算恐怕落空了吧?” 云川摇摇头道:“你错了,神农氏的损失非常的惨重,在这一次大乱中没有占到任何的便宜,不过,人员却联合的更加紧密了,也算是达到了新的神农氏整合部族的目的。 蚩尤的损失更加的惨重,也就比你跟防风氏好那么一点,听说,蚩尤的人,在常羊山下战死了三千多人,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活着的不过十三人,其余的全战死了。 蚩尤如果不是他的坐骑熊猫阿吉给力,他的兄弟们给力,拼着战死,受伤才把重伤的蚩尤背出重围,蚩尤说不定会战死在当场。 现在,蚩尤部已经离开了大河下游,向西南迁徙了,估计没有十几年的功夫是没办法报仇了。” 刑天听得愣住了,过了片刻道:“我睡了多久?” 云川道:“我是在蚩尤战败后的第二天下午发现你的,在这里守了你三天,怎么样,我对你还是很有情谊的吧?” 刑天低下头道:“这一次,我真的欠你一个很大的人情。” 云川点点头道:“知道就好,既然你醒来了,就走的远远地,如今,轩辕部变得非常强大,虽然在常羊山之战中他也损失了不少人手,不过,在战胜蚩尤之后,他又突袭了神农氏,听说夺下了神农氏的宝库。” “这不可能!他不可能夺取宝库的,没人知道宝库在哪里。”刑天还是觉得云川在骗他。 “你原本派有巢氏,燧人氏两族寻找宝库,结果,人家早就找到了,就是没跟你说,准备自己取走呢。 轩辕杀了燧人氏,有巢氏的老族长,换了两个新族长,然后呢,他们就带着轩辕拿走了神农氏藏在山里的宝藏,听说,光是粮食就装了六百多车,还有数不尽的皮毛,以及青铜器,再加上常羊山下近一千头牛,收获之丰真让人羡慕呀。” “你获得了什么?” “常羊山以南的土地!” “谁给你的?” “轩辕!” “你很相信轩辕吗?” 云川抱着膝盖在火堆前边晃啊晃的,好半天才道:“刑天,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救你的原因!” 正文卷 第一六零章夸父逐日之最后一击 第一六零章夸父逐日之最后一击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刑天迟疑片刻还是问出来了。 云川低着头喝一口酒道:“我在掩埋防风氏。” “埋他们?” 云川举起酒壶喝了一大口酒道:“今年的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阳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 人们热得难以忍受,人纷纷死去。 防风氏巨人看到这种情景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阳,告诉族人:“太阳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阳,淹死他。 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巨人告别族人,怀着雄心壮志,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巨人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地追呀追。 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大地被他的脚步,震得“轰轰”作响,来回摇摆。 巨人跑累的时候,就微微打个盹,将鞋里的土抖落在地上,于是形成大土山。饿的时候,他就摘野果充饥。 经过九天九夜,在太阳落山的地方,巨人终于追上了它。 红彤彤、热辣辣的火球,就在巨人眼前,他的头上万道金光沐浴在他身上。 巨人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把太阳抱住。 可是太阳炽热异常,巨人感到又渴又累。 他就跑到大河边,一口气把大河水之水喝干,可是还是不解渴。 于是他又跑到小河边,把小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 巨人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他解渴。 但是,大泽太远,巨人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被渴死了。 巨人临死的时候,心里充满遗憾,他还牵挂着自己的族人,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木杖扔出去。木杖落地的地方,顿时生出大片郁郁葱葱的桃林。” 刑天听完云川的话,神情呆滞,四处看看,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了几个土包,就忍不住道。 “桃林在哪里?” 云川摊开手,在他的手心里握着一枚桃核。 “我每掩埋一个巨人的尸体,就会在他的口中放置一枚桃核,来年,这颗桃核就会在巨人的口中发芽,再经过许多年,这些桃核就能长成桃树,那个时候啊,桃树上必定会结满美味的桃子,刑天,你若有幸吃到这样的桃子,希望你还能记得起这片大地上当初还有一批敢于跟天神争胜的人。” 刑天阴郁的道:“为什么我知道的巨人逐日的故事跟你说的故事不一样呢?” 云川看着刑天道:“就算偶尔有风波,以后,人们知道的只会是我说的这个故事。” 刑天将巨斧杵在地上,瞅着云川道:“不知道我死以后,会有一个怎样的故事在人间流传?” 云川淡淡的的道:“那要看你怎么死了。不同的死法会有不同的故事流传。” “比如我现在去找轩辕报仇,被他杀了呢?” “你的脑袋被砍之后,你的双乳会化作眼睛,肚脐会化作嘴巴,继续跟轩辕作战。” “如果我不想死,还想跟轩辕作战,我该如何作战呢?” “我觉得你应该先给自己弄一些手下,然后再来找轩辕的麻烦比较好,如果你不想死,还想给轩辕带来伤害,那么,我接下来说的十六个字你一定要记住。” “哪十六个字?”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什么时候想通了这十六个字蕴含的奥义,刑天,你的未来可期。” 刑天不解的看着云川,却发现云川把手头的酒葫芦丢给了他,就转身向黑暗处走去,将这片小小的光明留给了思考的刑天。 不久后,黑暗处传来一阵阵悠扬的笛声,声音干净,温和,就像这刚刚升起来的白月光一般让人迷醉。 蚩尤枯坐在一道瀑布下边,任凭狂暴的瀑布水砸在身上,无论来多少水,都浇不灭蚩尤心头火山般喷发的怒火。 漆黑的山谷里,族人的哭声震天,点点篝火在哭泣声中,如同鬼火在闪耀。 阿吉趴在一块岩石上,担忧的瞅着坐在瀑布下的蚩尤。 阿吉的后腿还在流血,流淌出来的鲜血已经染红了岩石。 “啊——” 蚩尤突然从瀑布中站起来,仰天怒号,声音中似乎蕴含着数不尽的悲愤之意。 “┗|`O′|┛嗷~~”阿吉也跟着叫,它尽管用了很大的力气叫唤,声音依旧充满了让人顿生怜惜的意味。 “轩辕,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 随着蚩尤的咆哮,山谷中顿时响起一大片“此仇不报,誓不为人”的誓言声。 只是啊,三千多战士命丧常羊山,给蚩尤部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族群中最勇猛的一些男人战死了,留下来的只有女人与孩子。 瀑布的浇灌,终于让他冷静了下来,一双炭火一般红彤彤的眼睛,在怒吼过后,逐渐恢复了平静,大巫降临了。 回到岩石上的大巫用麻布给阿吉包裹伤口,阿吉难过的将大头杵在大巫的怀里嘤嘤的叫着。 “好孩子,好孩子。”给阿吉包裹好伤口之后,大巫的眼前立刻就出现了常羊山血战的场面。 轩辕的大笑声,临魁的咆哮声,自己兄弟飞起的人头,数不尽的尸骸,杀不完的敌人,以及熊猫阿吉背着蚩尤仓惶逃跑的场面,一幕幕的出现在了大巫的眼前。 “唉——损失太大了。” 大巫长叹一声,就松开怀里的阿吉,离开瀑布,去了族人中间,这个时候,自己不能动怒,要安静,要安抚族人…… 常羊山一战,刑天部,防风氏,以及他蚩尤部已经被踢出了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权力。 因此,天刚刚亮,蚩尤就带着自己将近两万族人开始向西南迁徙,在西南方向,那里有一个大泽。 率先离开的是族中的三个巫师,他们举着冒着浓烟的松柏枝在前边开路,据说,这些松柏枝子冒出的浓烟,可以驱散前方道路上的死灵…… 蚩尤带着还能作战的六个兄弟亲自殿后,此时的蚩尤部,不再是昔日那个可以张狂,可以横行无忌的蚩尤部,现在,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周全的准备。 常羊山之战给蚩尤留下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他以前还嘲笑云川那个按兵不动的人是一只缩头乌龟,现在看来,人家才是明智的。 常羊山之战,没有什么对错可言,而是一场部族大清洗活动,不论是谁,只要参与了,就是失败者。 别看轩辕部似乎是此次大战的胜利者,但是,蚩尤部,刑天部的猛士们也不是白死的。 他们在临死前也狠狠地从轩辕,神农两部身上撕咬下来了很多肉块。 蚩尤部战死了三千多人,同样的,轩辕,神农两部死的人一点都不比蚩尤部少,只不过,他们把伤害平摊了,就显得比蚩尤部更加的轻松。 如果,如果,防风氏的巨人没有被云川弄死,那么,这一场图谋不轨的战争,很难说谁是胜利者。 “啊——”熊猫阿吉停下脚步,朝北边的山谷看了过去。 蚩尤正要下令准备作战,阿吉却瘸着腿冲向那边,很快,蚩尤就看到了云川部的阿布一边抚摸着阿吉的大脑袋,一边朝他走了过来。 在阿吉的身后,是一百多个身材高大的夸父。 在人群中间,还有三十几辆板车。板车上拉着粮食口袋,每一个都鼓鼓的。 阿布往阿吉的嘴巴里塞了大量的桃脯之后,才对依旧警惕的蚩尤道:“族长听说你要远行,派我送来一些礼物。” 蚩尤紧绷的面皮稍微松弛一下,沉声道:“你们族长想要从我这个失败者身上拿走什么东西?” 阿布轻声道:“族长说了,如今的轩辕过于强大,蚩尤部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走的远远,过上几十个寒暑积攒了足够的力量之后,再说报仇的话。” 蚩尤冷笑道:“我不会再回来了,失败就是失败,告诉你们族长,防风氏,刑天部,蚩尤部,神农部离开了,才是你们云川将要真正危险的时候,蚩尤部不用他来关心,他还是先保护好自己再说其它。” 阿布笑眯眯的道:“这就好,这就好,族长很担心蚩尤部现在就去找轩辕部报仇,既然族长您懂得隐忍,这就再好不过了。 族长,礼物我留下了。” 阿布留下板车,就带着这群巨人离开了。 蚩尤看了板车很长时间,也打开粮食口袋检查了很久,才对豹头盔兄弟道:“这些粮食专门供老弱妇孺食用,武士不得触碰。” 豹头盔兄弟不解的道:“云川部不是我们的敌人。” 蚩尤摇摇头道:“他确实不是我们的敌人,可是,他杀防风氏的法子太过古怪,我们不得不防。” 豹头盔兄弟道:“族长,我们真的不回来了吗?” 蚩尤闷哼一声道:“怎么能不回来呢,不回来,我那些死去的兄弟的亡魂谁来安慰,不回来,难道说这片最适合人类生存的土地就要拜拜放弃吗? 豹子,我们隐忍两年,我们在大泽边上积蓄力量,我们一定会回来的,而轩辕欠我们的,他一定要加倍还给我们……”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章苗头 第一章苗头 今年的秋天格外的寒冷。 远山上的树叶也比往年红的早,高山也比往年更早的白了头。 清晨出现的雾岚落在皮肤上不再是往年那种冰凉的感觉,而是冷得刺骨。 常年将手泡在水中的仆妇们的手指,开始出现红肿,溃烂的迹象。 这在以前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云川瞅着那群抱着手站在阳光里取暖的仆妇们,对阿布道:“多修建一些炉子,专门给她们提供热水。” 阿布不解的道:“为什么?” 云川道:“因为冰水会把她们的手指冻坏的。” “哦,这就去办。” 云川看了一眼水位高了少许的大河,就进了屋子。 乌鸦蹲在窗户上用嘴巴整理着羽毛,能跳到窗台上已经是它最大的能力了。 见云川进来了,就“哇哇”叫两声,然后就冲着缩在皮毛堆里刺绣的精卫道:“压你的人来了,压你的人来了。” 云川瞪了一眼乌鸦,乌鸦立刻老老实实的低下头继续啄自己的羽毛。 小狼已经来到窗台底下,只要云川吆喝一声,它就会立刻跳起来咬这只记吃不记打的乌鸦。 红宫因为在河心的缘故,水汽浓郁,在深秋的天气里,屋子里并不比外边暖和多少。 云川搓着手脱掉鞋子钻进皮毛堆,皮毛堆里很暖和,主要是精卫这个家伙天气一冷,她就缩在皮毛堆里不肯出来。 “这是嫘送来的新的丝线,有两种丝线是自带颜色的,非常难得。” 精卫把手里的两股丝线朝云川晃一下,就继续忙着刺绣。 “嫘跟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联系了,这个时候开始联系,就很有问题,说不定她马上就会来我们岛上做客。” 精卫从皮毛堆里露出头看着云川道:“她如果来了,我们还像以前那么招待她吗?” 云川笑道:“部族与部族间的问题还算不到嫘的头上,总体上来说,嫘是一个很好的人,给我们桑蚕,帮助我们缫丝,还教会了你们纺织,刺绣,就这些事情而言,嫘什么时候来云川部,她都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 精卫眨巴着眼睛道:“阿布说轩辕现在变得很强大了,我们现在是他唯一的邻居,他攻伐我们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难道说,这个时候,你还要跟轩辕化解昔日的仇怨吗?” 云川把小狼拖过来,把脑袋枕在小狼的肚皮上,懒散的道:“说到底还是一个发展问题,如果发展的好了,谁强谁弱就不再是一个问题了。 你说轩辕现在变成最强大的一个存在了,不知道你想过没有,此时或许才是轩辕部最虚弱的时候。 他们的强大基于其余部族的衰弱,常羊山一战,我们这一带的部族总共损失了上万的人口,至于被毁坏的东西更是数不胜数,别小看一间茅屋,一段栅栏,一个村子,一个部族,这些东西毁坏起来很容易,想要重建,你知道有多难。 在总人口损失了一成之后,而这一成的人口还都是精壮男子,轩辕部的人口看似增加了,其实呢,增加的不过是老弱妇孺罢了。 常羊山一战,只有我们云川部没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所以说,我们的实力没有增涨,可是呢,在别人的实力下降了一半还多的情况下,就是我们的实力增涨一倍的好结果。 轩辕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所以呢,我们得到了常羊山以南的所有土地。 另外,人口少了,要那么多的土地又有什么用处呢?比如大河下游的蚩尤部土地,你看到我动了吗?” 精卫很难理解云川的长篇大论,不过呢,她也抓住了这番话的中心,那就是,此时的云川部不再畏惧轩辕部了。 很多话云川并没有告诉精卫,比如刑天的事情,比如他资助蚩尤的事情。 如今的轩辕部放眼望去——全都是敌人,还都是那种没法子和好的敌人。 来年,轩辕一定不会再掀起战争了,他需要在明年种植大量的稻子,需要种植更多的粮食,需要繁衍更多的牲畜,也需要耐心等待部族中的少年成长起来。 人就那么多,少到一定程度就会有灭族的危险,这对轩辕来说是一条红线,且是一条无法逾越的红线,而云川这一次就是通过他们自己发起的一场常羊山之战让他们认识到了这一点。 不管了,族人们的房子都还算暖和,还有床垫子,有兽皮,再加上中午吃的饱饱的,这时候一定不会有什么危险发生的,所以,云川躺下不长时间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精卫,小狼已经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脑袋下边放着一个枕头,这应该是精卫帮小狼摆脱枕头命运的。 黑乌鸦也不见了,窗口只有一个棕色的牛头忽隐忽现。 窗外有雨声,看来又下雨了。 想到外边的寒冷,云川就把兽皮裹紧一些,准备继续睡。 反正到了这个时候,族人马上就要进入猫冬时刻了,没有多少活计要干,再说了,这种日常的工作安排,阿布就能做的很好。 “嘟嘟——”大象的叫声传入了云川的耳朵,他觉得不太对,因为大象的叫声显得急促而恐惧。 云川连忙爬起来推开门就看到了族里仅有的五头大象,正畏畏缩缩的躲在棚子底下,至于那两头小象,更是藏在母象肚皮底下不敢出来。 云川找来一个耙子,在大象身上不停地耙动,过了好久,大象这才安静下来,开始用鼻子推搡云川,最后用鼻子卷住云川的胳膊,似乎要带他去一个地方。 云川随着大象下了红宫,过了浮桥,来到外城,此时,云川才发现外城城头上站满了人。 不仅仅阿布,精卫他们在,就连夸父,槐,绘,以及睚眦,赤陵他们也在。 就在城下,正有一队由大象,被毛犀的混合组成的队伍经过云川部的外城,向大河下游走去。 这个群体非常的庞大,云川可以肯定这一定不是某一个族群在迁徙,而是大河上游所有的大象,被毛犀在向大河下游迁徙。 看到这壮观的场面,云川第一感觉就是——大迁徙! 野兽的大迁徙有很多的原因,比如鲑鱼,大马哈鱼的迁徙是因为他们要去大河上游产卵,比如非洲草原上的角马迁徙,是为了适应非洲的旱季与雨季。 候鸟迁徙是为了躲避严寒,寻找更多的食物。 那么,此次大象,被毛犀这些动物的大迁徙又是为了什么? 想到这里,云川就抬头看看天空中正在南飞的大雁,再看看闷着头无所畏惧向前走的象群,云川就拍着烂耳朵大象的鼻子道:“你们也想走吗?” 烂耳朵有“嘟嘟”的叫了两声,云川有些悲伤的点点头,命守卫外城的绘打开城门。 烂耳朵走进了城门洞子,独牙大象却一动不动,母象跟着烂耳朵也进了城门洞子,两头肚皮上裹着御寒皮毛的小象也甩着鼻子跟着父母走了。 不大功夫,他们一家就穿过城门洞子,出现在大象,被毛犀必经之路上。 又过来了一队大象,领头的是一头极为雄壮的公象,这头公象的身躯比其余公象至少大了一半左右,两根一米长的长牙露在外边,走起路来地动山摇,算是真正的洪荒巨兽。 烂耳朵大象带着全家赶紧跟上去,尾随在那头巨象的身后,好不容易等到巨象拉屎了,就在第一时间用鼻子抓着巨象的屎往自己身上涂抹,与此同时,它们全家也在做同样的动作。 巨象停下了脚步,用鼻子在烂耳朵的身上触碰一下,又在母象的屁股上嗅一下,等到鼻子触碰到两头小象的时候,这头巨象竟然用鼻子卷起一头小象,在城头众人的惊叫中,把小象重重的抛了出去。 就在巨象准备卷起另外一头更加小的小象丢出去的时候,母象一头撞在巨象的腿上,将巨象撞的后退了一步。 “嘟——”巨象显得非常愤怒,挺着长牙就朝母象冲过来。 “喀嚓”一声响,烂耳朵终于不负众望的挡在了母象的身前,用自己的牙齿挡住了巨象的长牙。 一头小象倒在一块石头后边无力的鸣叫着,另一头小象已经夹着尾巴钻进了城门,躲在独牙大象的肚皮底下再也不肯出去。 两头大象头顶着头在外城的平地上角力,看的出来,烂耳朵不是对手,被那头巨象推着不断地后退。 “嘟嘟”母象叫唤着来到小象身边,想努力的用鼻子把小象顶起来,那头小象的腿似乎摔断了,怎么都站立不起来。 于是,看到这一幕的精卫暴怒的就像是一头母狮子,扶着一架大竹弓瞄准那头巨象就扣动了机括。 长长的竹箭飞出不到三十米,就准确的刺进了大象的柔软的肚皮。 巨象吃痛,略微一分神,就被烂耳朵推倒在地,烂耳朵愤怒的抬起前蹄,重重的向巨象的脑袋踩踏了下去…… 云川没有看这场无意义的争斗,他发现,即便是烂耳朵在跟那头巨象战斗的时候,其余的大象与被毛犀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依旧,排着队,慢慢吞吞的向南走,走的虽然很慢,但是,意志非常的坚定。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章潜移默化 第二章潜移默化 晚秋对于西北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什么东西都向南飞,南跑,南游……只把萧瑟,萧杀,苍凉,荒凉,悲凉,以及孤独留给了西北的荒原。 被水,被风,被阳光侵蚀的千疮百孔的土地依旧在假装坚强,与残存的野狼一起向天嚎叫,却无法留下那些向往温暖的人,或者兽,又或者蝴蝶…… 留下的人总是要坚强一些的,或者说他们也比较能吃苦,毕竟,褪去了绿色的西北荒原上,也只剩下坚守与坚强了。 所以,云川下令射杀一部分大象,或者被毛犀,被云川下令射杀的大多是病的,或者老的,没有能力走到南方的…… 烂耳朵被羞辱了,所以它不准备走了。 进入象群,并且向巨象表示臣服,就代表着它的老婆不是它的了,它的孩子也不再是它的了,可就是这样,那头巨象还是希望弄死它的孩子,想让母象可以更快的发情…… 在桃花岛上,破耳朵统御着一头母象,一头公象以及两头小象,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突然间什么都没有了,而前途并没有它想的那么好,所以,它就不想走了。 巨象的身体已经被精卫射出去的三支大竹箭伤的非常重,再被破耳朵踩踏,又用牙齿乱挑后,没有多长时间就死了。 云川很希望破耳朵能接管这一队大象,可惜,人家不肯听破耳朵的,在一头母象的带领下一路向南。 破耳朵杀死了那头巨象,尸体也是它跟母象一起套上绳子拖回来的,并且目睹了这头巨象被人类分尸。 小象的身体还好,并没有骨折一类的事情发生,在地上嚎叫一阵子就在精卫的安抚下,慢慢爬起来跟着回来了。 母象,小象都没有了南下的想法,只有破耳朵有时候会站在城头,目送一队又一队的象群南下,有时候会嚎叫一两声,不过,最后还是会下了城墙斜坡,重新回到满是稻草的棚子里睡觉。 另一个坏消息是夸父带来的。 他与他的族人一向以猎杀龙为生,其实就是猎杀鳄鱼,在最近两天,他们往往会空手而归,云川部附近,已经没有鳄鱼了,夸父说,他看到了很多鳄鱼离开了栖息地,顺着一个水塘,一个水塘向南迁徙,看样子,它们的目标是大泽。 云川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他知道大象,被毛犀,鳄鱼这些东西是没有办法在西北荒原上生存的。 离开,或许并不是他们的意愿,但是要活命啊。 云川还知道,这场大迁徙并不会现在就结束,它们会一直迁徙到这片大地的尽头,在椰树下漫步。 轩辕在大河上游杀了很多,很多大象,也杀了很多的被毛犀以及羚牛,巨鹿,他们很高兴,认为来年还会有这样的收获。 非常多的猛兽也守在这条道路上,它们尾随,或者袭击,或者狩猎,或者……用尽所有手段来占有更多的食物。 所以,这个冬天里,所有人的生活都将是富足的,至于野兽们,在美餐一顿之后,不知道下一顿餐饭在哪里。 “这是一场大灾难。” 云川在喝小米粥的时候,突然对阿布道。 阿布放下手里肥美的大象肉块,不解的道:“今天我们又收获了一头羚牛,一头巨鹿,以及一头被毛犀。” 云川看看阿布碗里的大象肉道:“既然如此,你就好好的享受这最后的晚餐吧,以后,再想吃大象肉,你就只能宰杀破耳朵它们一家了。” “我们为什么要杀破耳朵一家呢,它们是家畜,是可以帮我们干活的家畜,除非老死,要不然我们不会杀它们的。” 云川笑道:“它们这一次离开,其实就是彻底的离开,我不觉得它们还会回来。” 阿布放下饭碗道:“为什么不回来了?” 云川盯着阿布那双无知的眼睛道:“谁规定它们走了就一定要回来?以前,它们就不离开这里,现在既然走了,就说明这里已经不适合它们继续生活了。” “为什么不能生活了呢?这里有草,有树,有水,很好啊。” “你往年不用穿这么厚的兽皮就能过冬,今年,还没有到冬天,你已经穿了太多的兽皮了。 阿布,你不明白大象离开这片土地对这片土地意味着什么,以后啊,将不会有大象在密林中开辟道路,将不会有大象把植物的种子吞下去,然后拉到其余的地方,也就是说,这里的森林将不会扩张,死掉的森林将不再有新的补充。 这非常的严重。” “这里的森林是大象种的?” “不仅仅是大象,还有犀牛,巨鹿,等等动物,还有风,有水,不过,没有了大象,这里不会出现新的森林倒是真的。” 阿布惊恐的指着桃花岛外边光秃秃的山头道:“那么,我们怎么办?我们今年烧了太多的树林跟草场了。” “没关系,会长起来的。” “可是,族长刚刚说我们没有新的森林了。” 云川抽抽鼻子道:“细微处看不来变化,如果你等很长时间,眼光又能俯视大地,你将会发现我说的话都是对的。” “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呢?” “哦,或许是五百年,或许是一千年。” 听云川这么说,阿布重新端起饭碗,美滋滋的吃起大象肉,那么长的时间以后的事情,他觉得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事实上,离开云川部的不仅仅是大象,被毛犀,鳄鱼,以及羚牛巨鹿那些动物,还有神农氏。 云川特意去了一趟常羊山,结果,发现常羊山附近已经没有人烟了,临魁带着他仅存的部族人走了,听说是去了阪泉这个地方,也不知道阪泉能不能比常羊山好,不过,大概是不如的,如果那里比常羊山好,神农氏早就选择在那里生活了,而不是在常羊山。 神农氏走了,蚩尤走了,刑天一个人骑着牛带着战斧跟巨盾去流浪了。 一场大战下来,凡是参与战争的部族们,人口都在递减,只有云川部的人口却在增加。 其实本族人口没有增加多少,云川部早就过了什么人都收留的时候了,所以,那些人只能以流浪者围在桃花岛外,讨生活。 云川不是对这些人不理不睬,更不是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而是给这些人分配了土地,还准许他们砍竹山的竹子,岛上还给他们供应稻草,没有饭吃的时候,他们还可以通过在城里干活,最后获得一些食物,食物不多,却能吃饱。 开始的时候生活可能会很艰难,不过没关系,因为有土地,有房子,奋斗上几个寒暑之后他们就能在桃花岛外安居了。 他们的身份很杂,有蚩尤部的,有巢氏的,燧人氏的,神农氏的,刑天部的,总之,除过轩辕部的人几乎只有一两个以外,其余族群的人都在流浪者队伍中有表现。 因为来自很多部落,他们的行为习惯还带着各自的特点,比如,蚩尤部的人生病了会问巫,即便没有巫,他们也能在自己人中间挑选出来一个最像巫的人当做祈祷的对象。 有巢氏的人还是喜欢住在树上,自从这些人毫无节操的在大树上拉屎,弄了树下的行人一头一脸之后,反对有巢氏住树上的呼声就很高了,阿布,不得不命令有巢氏的人也学着建造竹楼。 即便是竹楼,有巢氏的竹楼也比别的族人修建的高。 燧人氏的火堆是不能熄灭的,再加上他们的生活处处都离不开火,且随便点火的习惯没有改正,这对群居的其他人非常的不安全,所以,阿布,就给了他们一盏很大的灯,代替火堆。 这些人最羡慕的还是云川部人的生活,因为他们都有鞋子穿! 没错,云川部没人都有鞋子,即便是不适合穿鞋子的鱼人族,他们也都有自己的鞋子。 云川部的人不仅仅有鞋子,还有衣服跟床垫。 这些东西对于流浪野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很多去岛上干活的流浪野人,经常会偷偷地观察云川部人的生活方式。 此时,桃花岛上一家一户的生活习惯已经彻底的贯彻下去了,就是通奸这种事情还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控制下来。 就算是这样,一个打着哈欠抱着孩子提着尿筒的女人从竹楼走出来的模样,依旧让他们有了非常强的占有欲。 在他们简单的思维中,只有成为云川部的人,才能被族长分配一个女人,而且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女人…… 可惜,想要从城外的野人变成城内的云川部族人,非常难,除非你有最强壮的身体,或者有编竹子的手艺,会打铁,烧窑,制作陶器,会放牧,能种庄稼的人才有机会成为云川部的族人。 这种羡慕链,就是云川刻意制造出来的。 云川部原来的族人命好,所以,他们是这个世界里的第一代城里人,第一代城里人以后注定了不会去种地,或者放牧,采集,狩猎这种事情,他们要做的将是利润更加丰厚的手工业,比如制陶,冶铁,编织…… 如此,云川需要的一个金字塔结构的社会将慢慢的形成,将来,也一定会被所有部族效仿。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章新部族与新世界 第三章新部族与新世界 清晨的时候,云川被一阵极为难听的鸡叫声惊醒。 醒来之后,他就出门来看他刻意放在门外的青石板,果然,青石板上有霜。 去年的时候,桃花岛上可没有出现霜这种东西。 现在,到处都是。 精卫发愁的看着倒在地上抽搐的乌鸦,这家伙看样子已经死掉了。 云川放下青石板就安慰精卫道:“死了就死了,以后再给你抓一只。” 精卫摇头道:“没死,它跟那只大公鸡比打鸣,一口气没上来,昏厥过去了。 你说,它这么蠢,怎么能活的长久呢?” 云川踢了乌鸦一脚,这家伙立刻就翻身站起来,还躲在精卫背后不露头。 “这家伙能活到老死,你就别担心了。” 云川家里不会飞的不仅仅是乌鸦,小狼孵出来的三只天鹅也不会飞,咬起人来倒是很厉害。 至于那些孵化出来的大雁,也就是鸭子,他们倒是会飞,而且全跟着南飞的大雁飞走了,让小狼伤心了很长时间。 天鹅已经长大了,云川一看就知道是丹顶鹤,这东西跟松树很配,都是长寿的象征,养着,也就养着了,无非就是损失一点粮食。 云川骑着野牛漫步在桃花岛的红砂石道路上,后边跟着一匹狼三只丹顶鹤。 野牛跟丹顶鹤因为腿长的缘故,都有些闲庭散步的意思,只有小狼不得不慢跑着才能跟上。 老桃树上的叶子已经落了大半,剩下的也被霜打成了血红色,估计熬不过今晚的寒风了。 大象一家卧在稻草棚子里不出门,三头大象将两头小象包围起来,日子似乎过得非常幸福。 桃花岛的城墙还在继续被加高着,干活的全是流浪野人,此时,因为城墙太高,他们不得不背负着小石头沿着阶梯上城墙,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努力。 大一些的石头,就会被类似桔槔一样的起重杠杆在几个人合力操纵下,把石头送上城墙。 监视这些野人劳作的族人见族长过来了,就笑着道:“族长,他们干活很卖力,尤其是那个叫做齿淖的家伙。” 云川顺着族人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壮汉正在冲着自己憨笑。 “他是怎么个卖力法呢?” “每天他来的最早,回去的最晚,队里其余的人也学他。” 云川点点头道:“不错,他今天可以吃肉了,不过,那一队的人修建城墙修建的最快呢?也是齿淖他们这一队吗?” 云川族人摇头道:“不是,是俞启那一队。” “哦?这么说俞启那一队的人来的时候比齿淖他们晚,走的比他们早,但是,修建城墙的进度却比齿淖他们快?” 云川族人张大了嘴巴,楞了片刻道:“是这样的。” 云川笑道:“等今日下工之后,你去告诉阿布,这个俞启可以进城了,以后,就负责安排人修建城墙。” 族人还是不理解,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表示一下工就去找阿布。 现在,谁都知道想要从野人变成族人,需要族长亲自发话,就连阿布,都没有直接把野人变成族人的权力。 云川觉得本族需要招纳的是聪明人,而不是愚笨的人,且不能让愚笨的人去领导聪明人,如果出现了这样的状况,那么,领导者的权威就会被人所鄙视。 走过桃林,就到了桃花岛陶窑的所在地了,这里的烟火终年不息,不论出产多少陶器,最终都会被周边的各个部落给换走,算是云川部不多的商品产出地。 所以,陶窑的规模很大,云川部有一百多人专门以制陶为生,陶窑边上,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陶器,从陶瓮到陶盘,陶碗无所不包。 云川部生产的陶器是最好的陶器,坚硬,光滑,图案还多,不像其余部族生产的陶器那样容易碎裂,图样单一。 加上,云川制定的陶器兑换粮食的比例很公平,所以,周边的部落都喜欢跟云川部交换陶器。 陶窑没有什么好看的,虽然云川部烧窑的时候用上了煤炭,还是没有制造出好看的瓷器,云川自己也不懂,不过,他还是鼓励陶工们勇于探索,不放过任何新的发现。 陶窑边上就是铁器作坊,这个作坊不但冶铁,还炼铜,野人在荒野上游荡的时候,会捡到一些近乎纯铜的铜矿,也有一些含铁量很高的铁矿石。 虽然这样的机会实在是不多,在云川部开出高价的情况下,野人们但凡在野外遇到的奇怪石头都会拿来云川部碰碰运气。 冶铁的时候也很奇怪,匠人们有时候能冶炼出很好的铁,有时候炼出来的只是一堆渣滓。 所以,直到现在,云川部冶铁技术还处在老天爷赏饭吃的阶段,自从云川有一次在雷雨天冶铁弄出一柄神兵之后,铁匠作坊的人们也就喜欢把钢铁出炉的时间定在雷雨天,希望也能像族长那样弄出一柄真正的神兵。 天青色等烟雨的典故云川还是知道的,神兵等雷雨天实在是没有什么成功的可能,可是呢,那些工匠非常的固执,他们就喜欢在雷雨天前夕让钢铁出炉,哪怕是云川说这样不对,他们也不听。 云川部砖窑烧出来的青砖,敲击起来金声玉振,这是最好的青砖,除过拿出一少部分用来修建城墙拐角等重要部分,其余的青砖都被云川给储存起来了。 他想要修建一座前所未有的宫殿,这些青砖必不可少。 一个宏伟的建筑,对人的压迫性是非常强大的,修建一座不该是人居住的宫殿,那么,居住在里面的人一定会被野人们神话。 毕竟,现在是一个无物不神话的时代。 等你因为一座宫殿变成了神,那么,就有很多人愿意听你的话,就像一个人一旦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一些不相干的人也会因此而为你感到骄傲一样,是利用共情关系的一种表现。 人是群居动物,又不像蜜蜂,蚂蚁社会一样联系的那么紧密,相对松散一些,所以,该用的凝聚人心的手段还是要用的。 云川不会自缚双手,说实话,他本人也没有特殊强烈的道德危机,此时此刻,连道德两个字都没有被发明出来的时候说道德,那也太不合时宜了。 在经过竹林的时候,云川遇到了睚眦跟赤陵,他们两个正贼兮兮的蹲在一根腐木跟前,不停的用刀子割开腐烂的木头,还不时地发出一阵欢笑。 云川跳下野牛,丢开小狼跟丹顶鹤,就悄悄凑了过去,只见这两个家伙正在抓腐木里面的虫子,这种虫子白白胖胖的足足有一寸多长,指头一般粗细。 每捉到一条,两人都会欢呼,此时,他们的篮子里已经收割了半篮子这样的木虫子。 虫子离开了腐木,因为寒冷的缘故,在篮子里不断地蠕动,白白胖胖的虫子,别说睚眦跟赤陵两个馋,就连云川看了也不断地吞咽口水。 “木虫烤好了给不给族长?”赤陵还是很忠厚的。 “不给,我上次偷他点竹虫吃,他还打我,到时候把精卫姐姐喊来,我们一起吃。” 木虫云川以前吃过很多,只是,这么肥硕的木虫还是第一次见,这东西要是放在炭火上刷油烤的焦黄,撒上盐一口下去,保证是满满一口蛋白质,是一个能安抚灵魂的好东西。 “弄出来,都弄出来,我亲自给你们烤,你们做这东西实在是糟蹋材料。” 云川也掏出匕首上前帮忙。 睚眦的脸立刻就拉下来了,却没有什么办法,只好低着头继续挖虫子。 木头上到处都是孔洞,而且排列的很整齐,一看就该是人为养的虫子。 “我们守了一个月,就想等这东西在冬日之前变成蛾子才挖来吃的。” 睚眦很委屈,族长参与进来了,他们想要大把,大把吃虫子的梦想就要破灭了。 此时的虫子是最鲜美的,再过两天等虫子长出两圈黑色圆环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川一巴掌抽在睚眦的脑袋上,怒道:“我养活了你们两年,吃你几只虫子,你还唧唧歪歪的。” 赤陵道:“你吃东西从来不给我们分,尤其是吃好东西。” “关我屁事,那是阿布不准你们吃莫说是要维护我族长的威严。你们以后也是要当族长的,到时候就知道我不给你分食物吃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们隔壁的轩辕人家已经给自己改姓氏了,听说正在给自己的部下分一些名号了,而且也开始修建城池,城池就在距离我们只有三天路程的山谷里。 听说啊,一个部族就拥有好大一片土地,可能比我们云川部还要大,你们以后要听话,快点长大,别等到人家的部族把我们全部包围了,你们还傻兮兮的在这里捉虫子烤着吃。” 赤陵抓抓耳朵道:“他敢来,我就敢把他拖水里淹死。” 睚眦冷笑一声道:“陆地上来的归我,我现在丢石头丢的可准了。” 云川笑着在两个半大的少年头上揉两下,心情很好,云川部是一个全新的部族,只要继续发展下去,就算轩辕把全世界的土地都占领了,云川部,还是云川部,不是他所能觊觎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章轩辕的王道之剑 第四章轩辕的王道之剑 轩辕那边有了很大的动静。 他认为自己比轩辕氏以往的族长都要厉害,应该有权力给自己起一个新的姓氏。 首先,轩辕给大河上游的那条河命名为——姬水,然后,再把自己的姓氏命名为——姬,名曰——大族长。 (黄帝出于远古的少典族,黄帝姓公孙的说法主要来源于《史记·五帝本纪》,而早于《史记》的《国语·晋语》却记载:“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 轩辕改了自己的姓氏,这是人家的自由,对云川来说没有什么大碍。 问题是,轩辕接下来开始划野分疆了,首先,他把自己已经分化成家的族人,规定八家为一井,没错,他把属于本族的土地划分为一个“井”字 井字最中间的那块地是公田,由这八家人共同耕种,有了收获之后归公。 井字周围的八块土地,由这八家人共同耕种。 其实这也没问题,毕竟轩辕不能亲自耕种的,部族中还有很多人是不耕种的,中间弄出一块硕大无比的公田,很正常,也很公平。 问题出在,轩辕这家伙提出来了一个宏大的概念——九州概念! 八家为一井,三井为一邻,三邻为一朋,三朋为一里,五里为一邑,十邑为都,十都为一师,十师为州,天下分九州!!! 这就很厉害了,在无数人连百里之外是个什么模样都不知道的时代里,轩辕已经开始谋划万里之外的事情了。 云川计算过,按照云川部的规模,充其量在轩辕的规划里可以算作一个邑,也就是后世一个乡的规模。 云川可以担任邑长也就是——乡长…… 蚩尤部最多能算作三个乡? 神农氏可以算作一个都? 而轩辕则自动成为九州之长? 云川当然不愿意当乡长,他觉得自己粉身碎骨来到这个时代,就为了当一个乡长? 估计蚩尤也不愿意,如果可能,蚩尤会把自己的大棒塞轩辕嘴里。 临魁此时听到这个消息估计早就暴跳如雷了吧? 不论你愿意不愿意,轩辕就是这么说的,还是这么做的,并且派来使者言辞恳切的希望云川能够按照轩辕发明出来的好办法执行。 云川当然拒绝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正在制定的城市法则,其实挺好的。 不过呢,对于轩辕弄出来的这一套,云川是真心佩服,而且佩服的五体投地,在这时代,能率先占有大义,确实算是开天辟地了。 如果按照轩辕的规划来说,轩辕确实有了当九州之长的大格局。 他命隶首作数,定度量衡之制。 命风后,力牧衍握奇图,始制阵法。 命伶伦取谷之竹以作箫管,定五音十二律。 命嫘养蚕以丝制衣服。 命岐伯讨论病理,探讨人为什么会生病。 命仓颉始制文字,具六书之法。 邀请轩辕部中年高德劭之人充任九德之臣,以教导族人者,孝、慈、文、信、言、忠、恭、勇、义这些美德。 还亲自担任了狱官,担任狱官,对犯罪重者判处流放,罪大恶极者砍头。 这一套东西执行下来,一个原始古国的基础就已经非常的完善了。 这就是轩辕的厉害之处! 他麾下真的有很多的人才,就这一点,不论是有死不完的兄弟的蚩尤,还是有深厚根基支撑的临魁,亦或是一枝独秀的云川,都无法与之媲美。 这样的组织架构,与社会组织,云川完全能够设计出来,但是,谁去执行呢? 依靠阿布? 阿布确实算的上是一个不错的人才,但是,他是云川强行拔起来的一个人才,与轩辕部那些从基础干起来的人才有很大的区别。 比如在族人分家这件事上,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完成了,但是,云川部的家与轩辕部的家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轩辕部的家是自然形成的,云川部的家是强行分配出来的。 就这一点差别,就说明这两个部族在家庭的观念上,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 云川部的女人有时候会钻到别人家的被窝里,男人有时候也会钻进别的女人的被窝里。 如果这时候出现争斗,云川都是喜闻乐见的,可怕的是——他们不但不生气,反而毫不在乎。 阿布一个人累死了也处理不完这样的事情,而且,人家偷腥完毕根本就没人上报,除非被阿布看见。 这样的事情肯定在轩辕早起颁布家天下这个概念的时候出现过,所以,人家才用九德之臣来教化百姓,懂得用者,孝、慈、文、信、言、忠、恭、勇、义这九种美德来武装人的头脑,让他们心中产生羞耻感,继而走上一条与野人生活截然不同的生活道路。 在想法上,云川一个人站出来,可以吊打轩辕所有的部下,可惜,在执行方面,轩辕部中的每一个人才,都不比云川差多少。 所以说,轩辕能改变世界是有原因的。 不论云川多么的聪慧,不论蚩尤多么的勇猛,不论临魁的家底有多么的厚重,轩辕一定是笑到最后的那个。 轩辕提出这些倡议的时间点非常得好,神农氏回到了阪泉之地休养生息,蚩尤去了大泽边上苦苦求生,刑天成了光棍,云川氏独木难支,所以,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提出反对意见,至少,没法子提有威胁的反对意见。 战败者是没有什么权力的,这一点,轩辕看的很准,实力就是实力,他不会因为被冠上善恶,就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井田制,是一个大杀器,一旦轩辕部的人可以自给自足了,云川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愿意依附在轩辕麾下任凭他调遣。 这一手,便是历史上常说的——王道! 蚩尤以勇猛为依仗,神农氏以人多为依仗,云川部更是依仗山川之险。 而轩辕已经学会了使用王者之剑,这就是所谓的……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这么说,不论谁去了轩辕领地都能被安排一块土地,以形成井田?” 云川的脑子翻江倒海一阵子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开始向阿布询问更加详细的东西。 “是的,族长,不论是谁,轩辕对天发誓说,从现在起,不论是以前的敌人,还是伤害过他的人,他发誓自己已经全部忘记了,且会统一对待。” 听了阿布的话,云川叹口气道:“这与我们将要施行的城外之民的策略相同。 你们别看这些东西看起来好像不起眼,但是,只要神农氏,蚩尤,以及其余部族不按照轩辕给他们规定的路走,轩辕的这个法子,就像一把刀子一样,时时刻刻的割他们的身体,会让他们不断地流血,不断地衰弱,最后虚弱的死掉。” 阿布担忧的对云川道:“既然这么厉害,我们该怎么办呢?” 云川笑道:“我们的路与轩辕的路不一样,我们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城市化的道路。 轩辕需要走很久很久的道路,才能走到城市化这一步。 所以,我们不怕。” “轩辕要是继续跟着我们学呢?”阿布连忙问道。 “他学不来,走我们的路需要更多的物资支持,没有足够多的物资,没有足够多的作坊,没有足够数量的工匠,没有一座坚固的可以保护所有人的城池,他就没法子学我们。” 云川本来不想说这些,最终他还是给他憨厚,淳朴的部下交了底,希望他们有足够的信心来应该将来的艰难时刻。 王道这种东西看起来简单,用起来顺手,只是,需要的时间很长,需要微末处产生变化,最后形成无人能挡的超级风暴。 好在,云川最缺的就是时间,轩辕想要用王道来削弱云川部的力量,想的很天真。 对付这种王道之术,无非就是发展而已,就目前而言,轩辕部与云川部的生活,完全不是一回事,他的王道不但不能损伤云川分毫,还会给云川创造一个很大的扩张机会。 山上的红叶落尽的时候,第一场冻雨如约而至。 这场冻雨非常的诡异,在高天上的时候还是白色的,等到落地的时候就变成了半凝固状的水滴。 然后,就连最抗冻的小狼,也不肯离开屋子,把长嘴塞在前爪中间,烤着壁炉一动不动。 这种雨水能冻死人——比下雪更冷! 如果不能迅速找到一个遮风避雨,且干燥有火的地方,人会被冻死的。 阿布披着蓑衣带着不少的破旧皮毛以及粮食去了城外,探望那些流浪野人。 云川则带着夸父巡游桃花岛,查看每一处有人的地方。 砖窑,陶窑,铁匠铺子这边不用管,身边有一个个巨大且温暖的窑以及日夜不熄的炉火,没人觉得冷。 就算是那些居住在土坯竹骨房子里的人,也基本上没有这样的忧虑,他们一个个裹着兽皮,全家人簇拥在一起睡得很香甜。 最倒霉的是大象一家,别看它们的皮厚,但是它们的皮又非常的脆弱。 在这样的寒冷的天气里,五头大象只能挤在一起,不停地用长鼻子把稻草往身上丢。 云川摘掉手套,摸摸烂耳朵那一对冰凉的大耳朵,无奈的对夸父道:“送他们进暖房吧。” 云川说的暖房其实就是空出来的谷仓,因为有防潮的隔层,所以,很干燥,也相对暖和,五头大象进了暖房之后,就再也不肯出来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章我在等一场暴雪降临 第五章我在等一场暴雪降临 寒冷的时候,谁都喜欢待在暖和的地方,这是一个规律,不会因为物种有差别就有别的选择。 因为云川部有足够多的稻草,足够多的皮毛,以及足够多的关心。 因此,在冻雨开始落下的时候,来云川部过冬的野人数量猛增。 哪怕是刚刚颁布了井田令的轩辕,对这件事也绝口不提。 在吸收人口这件事上,云川部要比轩辕部更加的有吸引力。 桃花岛本身就处在一个河湾处,而第一道城墙后边的山坳,也恰好是一个植物丰茂的所在。 寒风,会从山坳上边掠过,多少让山坳比别的地方更加的暖和一些。 陡峭一些的山坡上,云川让阿布他们挖了很多的窑洞,这些窑洞只开很小的一个口子,给里面堆满稻草之后,就是一个很好的避寒之地。 野人们只要有一个避寒的地方,他们自己就会在荒野中寻找食物,只要云川部再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煮汤的锅,一般来说,就能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对于野人们的忍受痛苦地能力,云川一向是佩服的。 寒冷封锁了桃花岛,却封锁不住那些喜欢到处跑的流浪野人,所以,即便是足不出户,云川对外边的世界还是了解的很清楚。 轩辕的建议从一开始,就遭遇了这场寒流,因为不能接纳更多的人来投靠,他不得不将一些部族分散到其余的地方过冬,比如,云川对面的常羊山。 常羊山其实应该叫做常阳山才对,这是一座突兀的从平原上升起来的一座孤山。 一年四季都是阳光璀璨的地方,只是,今年,阳光也变得不那么温暖了,照在身上冷冰冰的。 一场冻雨过后,这里的温度就再也没有提起来,好像一瞬间就从秋天进入了严冬。 轩辕派人进驻常羊山,其实是在试探云川是不是对这个地方有什么想法。 结果,云川对此不理不睬。 在自己力量没有彻底的壮大之前,云川没有抢占更多土地的想法。 这让轩辕很是失望,他原本以为云川会向他提出索要常羊山的要求,如果云川提了,那么,他就会从云川部获得一些粮食,从而招纳更多的追随者。 常羊山是一座被战争毁掉的地方,可以说,除过一个山洞之外,这里连一粒粮食都找不到,不仅仅是粮食找不到,就连野兽也格外的少。 云川把粮食看的很死,他总觉得这两年的气候不对劲,明年能不能安稳的种粮食,还是两说呢,而粮食这东西,实在是太脆弱了,任何一点大的风吹草动,粮食就会减产,或者绝收。 所以说,多储存一些粮食,是云川一直在做的事情。 冻雨天气结束之后,阿布就带着很多人去寻找莲藕了。 只要不上冻,寻找莲藕的工作可以干整整一个冬天。 部族里的莲藕太多了,云川就把莲藕放进磨盘里加水磨成粉末,最终收获了非常多的藕粉,藕渣云川也没有放过,一部分进了大象的肚子,另一部分作为辅食,提供给了流浪野人。 之所以这么做,并非云川小气,不把流浪野人当人看,而是,藕渣这样的东西,对流浪野人来说,也是很好的食物,至少,要比他们找来的那些食物看起来更像是一种可以入口的食物。 藕渣这种食物,云川也吃,只不过是混合了大象肥肉添加了盐巴,花椒等香料之后烤成金黄色再吃,这东西口感很脆。 才入冬,云川就在不断地研究怎么才能把那些难吃的东西经过烹调之后,变得好吃。 生吃不好吃的就煮熟看看,煮熟之后还不好吃的就腌渍一下看看,腌渍之后还不好吃的,那就烘烤试试看,烘烤之后还不好吃的,那就添加一些别的食物混合烹调一下试试看。 在这个过程中,云川发现了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比如酢浆草、这东西就是最普通不过的三叶草,切碎之后跟猪肉炖在一起,会让原本有些腥臊的兽肉沾染一点微微的酸味,而这种酸味并不浓郁,如果烹制的时候再添加一点桃脯,勾起一点甜味,加重一些酸味,再用盐覆盖一下总味,炖出来的兽肉汤就极为美味了。 冬天的时候,很多植物都没有了绿色,唯有酢浆草还能抵抗住寒冷,依旧碧绿,所以,云川在发现这东西可以吃之后,就离不开了。 只不过他吃的时候三叶草是点缀,别人吃的时候肉是点缀。 藜草籽、狗尾草籽、莎草籽、各种野生豆子,云川也没有放过,尤其是核桃,干掉的猕猴桃,干掉的浆果,云川更是把它们的去路安排的清晰明了。 轩辕在做大事,云川决定从小事做起。 很早以前云川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人的肚子以及身体的感觉是不会骗人的,只有满足了这些,才能提及那些高大上的东西。 如果云川部有足够多的粮食,云川有的是办法把礼义廉耻这些东西灌输进族人的脑袋。 如果云川部不用整日里忙着找吃的,加盖城墙,云川可以为族人制定出最完善的法律。 如果,其实都是如果,当所有人都饥饿的时候,再给太多的要求,太多的约束,他们只会越来越饿。 饿到极点——人就死了……礼义廉耻也会消失。 夜晚的时候,城外的斜坡上就会有密密麻麻的篝火,篝火周围会围着很多人,篝火上会一直烧着热汤,里面或许只是一锅草籽,或者干草,有一只肥老鼠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至少,他们还活着,在这个寒风呼啸的冬天里,这些人还活着。 “夸父在竹林后边的山洞里,看到了一个族群,里面有二十几个人,全部冻死了。 他就把山洞给封死了。 这一次,夸父他们走的比较远,收拢过来的野人却不如以往多,那场冻雨让好多野人没有熬过来。” 阿布凑到壁炉边上,把小狼往一边挪挪,就伸出手烤火。 云川瞅瞅放在窗台上的陶盆道:“结冰了。” 被厚厚的裘皮包裹的只露出一张脸的精卫就把那个陶盆端进来了。 陶盆上结了一层冰,云川用手指捣了一下道:“以后,暖和的日子到来的时间会比以往晚一些。” 阿布也学着云川的模样用食指捅咕一下冰面,有些发愁的道:“如果天气暖的晚,我们的粮食还要继续管控起来,不能再这么吃了。 族长,我们全族现在又多了四百个人,城外的野人也多了一千,虽然说,我们只是照顾一下城外的野人,可是,他们会越来越多的,粮食永远都不够吃。 如果族长还继续收留那些野人在我们城外过冬,那么,就必须有新的粮食进来才可以。 狩猎的方式族长就不用想了,轩辕部的人已经几乎把附近山林里的野兽快杀光了。 你看,那些熊猫现在轻易都不敢离开竹林,所有人的眼睛都是血红的,只要看到野兽,一个人都敢向一头熊发起进攻。” 云川点点头道:“我们都过的如此艰难,轩辕部不会比我们更好吧? 怎么,这些天你一直在跟轩辕部的仓颉来往,仓颉对你提起过要粮食的事情了吗?” 阿布冷笑一声道:“是我没有给他张嘴的机会,族长您都在吃藕渣了,谁会有多余的粮食给旁人呢。” 云川摆摆手道:“熬吧,最晚熬过明年,如果天气变得更加反常一些,轩辕部向南迁徙的速度只会更快,轩辕应该明白,他们种植的粮食,喂不饱他们全族的肚子。” 阿布连连点头道:“确实如此,这一带已经没有多少野兽供他们狩猎了,他们如果想要更多的食物,只能向南迁徙。 族长,我们等天气暖和之后还要种那么多的稻子吗?” “当然要种,河湾地的围墙已经彻底的修建完毕了,我还准备把城外的野人迁徙到那边去,专门跟着我们的人学习如何种稻子。 我倒要看看,轩辕来年如何获得那么多的粮食来养活他的族人,施行他庞大的计划。 他把人看的很明白,可惜,对于天气的变化,他真的是没有半点的研究。 神农氏向东走了,蚩尤部向南走了,刑天朝西边去寻找他的伙伴去了,他以为这些人都是被他撵走的,其实呢,神农氏之所以向东走,是为了回归放弃的家园,蚩尤向南走,是为了靠近大泽获取更多的食物,刑天一路向西,是为了寻找更加强悍的盟友。 我们之所以还留在这里,完全是为了等轩辕离开。 这一次,我们就算躺着睡觉,也能躺赢轩辕。” 听云川这么说,待在屋子里的几个人同时开始大笑,其中以夸父笑的最大声,虽然他不明白族长为什么要大笑,不过,只要看族长那张阴险的脸,他就立刻明白,云川部就要占大便宜了。 云川等众人笑完,就抚摸着乌鸦的羽冠道:“现在,就差一场暴雪了。” 说完,乌鸦就“嘎嘎”的大笑了起来,跟睚眦的笑声有六分像。 众人跟着笑,等笑声结束了,阿布挠挠头皮小心的问道:“族长,什么是暴雪?”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章嫘城?嫘城? 第六章嫘城?嫘城? 陶盆结冰,敞口水瓮里也有一些冰。 河边的鹅卵石的间隙里能看到一些白色的冰,水塘的边缘也能看到一些薄冰。 然而,大河依旧奔涌不休,寒冷对它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 云川把手探进大河,河水寒冷彻骨。 “赤陵,这时候能下水吗?” 云川笑着问大脚丫子的赤陵。 赤陵打了一个冷颤,裹紧身上的裘衣道:“不下水!” 云川问道:“据我所知,你们当初在大泽边上生活的时候,没有储粮的习惯,那个时候,在冬日里你们也不下水吗?” 赤陵翻着眼睛回忆了一阵子道:“以前的时候啊,大泽暖和,居住在大泽边上的鱼人也多,后来呢,越来越冷,好多鱼人就去了更加暖和的地方,我们族里的男人少,不敢迁徙,就留在了大泽边上,直到被轩辕捉走。 我记得有一个冬天,天气可冷了,我不想下水,被我母亲打了一顿,逼着下了水……族长,很奇怪,水里好像比地上还暖和一些。 咱们这里的水跟大泽里的水不一样,要是下去了,会活活冻死的。” 听赤陵这样说,云川心中也算是有了计较,他以前总以为轩辕,蚩尤所说的大泽是传说中的云梦泽,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 云梦泽是以后世的荆州为中心展开的一个巨型湖泊群,就算云川不能准确的判断出自己所在的位置,他也知道,自己距离云梦泽至少有两千里。 两千里? 这样的距离对于野人们来说基本上就是天堑!野兽的迁徙距离也就是这个距离,不可能再远了。 蚩尤,远离大河的距离,绝对不可能超过五百里,甚至不到五百里。 在没有路的年代里,人们的迁徙是一个长时间演化的过程,也就是说,他们一年走一点,无数年来的积累,才能让他们生存地有一个明显的变化。 蚩尤部一走,就杳无音讯,云川很担心他走的太远,以后没法子跟他们进行贸易。 神农氏在阪泉,这个地标就明显的多,就在云川部东边三百里的地方。 这个距离不远也不近,野人们即便是背负重物,也只需要走六天就能抵达,这个距离是一个可以安心做生意的距离。 如果坐着竹筏顺流而下,三天就能抵达。 云川也很思念刑天,也不知道这个独行好汉如今过的怎么样了,他是不是已经找到了伙伴,是不是已经忽悠了很多野人部族帮助他报复轩辕部。 当初,刑天走的时候是黄昏,那时候金星已经在西边闪闪发亮,他说,那颗星星就是他,只要云川能看到那颗星星,就说明他还活着。 话语倒是很浪漫,就是不知道刑天能否分辨清楚一件事——清晨的时候金星在东边叫做启明星,傍晚的时候金星在西边,叫做长庚星。 云川希望刑天此行可以事事顺遂,千万,千万不要因为那颗星星就把方向弄反,变成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干出南辕北辙的部族首领。 尽管他胯下的白牛很神骏,云川给他准备的食物也很多,他身上的武器也非常的厉害,云川还是不认为刑天能干出即便南辕北辙也能抵达目的地的事情。 酢浆草终于被冻僵了,不过呢,它的叶子还是绿色的,这种绿色不会维持太久,等到叶片里的水份消失的差不多的时候,它们也就真正枯萎了。 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说明今年天气变冷的速度很快,往年常绿常新的酢浆草都枯萎了,云川不信轩辕会看不到这个变化。 云川部吃酢浆草是辅食,轩辕部吃酢浆草可是当成主食来吃的。 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 去年总是小雨霏霏的桃花岛,进入冬天之前,就下了一场冻雨,冻雨过后,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落下半点雨水,更不要说云川所期望的暴雪了。 如果真正发生了暴雪事件,对于轩辕部的打击将是无比沉重的。 说起来,这里的野人们居然没有见过下雪,云川问过族群中年纪最老的一个野人,他也不知道什么是雪,且对云川描述的下雪后的场景无比的恐惧。 云川总觉得今年冬天一定会有一场大雪,可惜,大雪没有来,大河水却下降到很厉害。 今年秋冬季节,降雨很少,大河上游的补充河流的水流量夜小了很多,再加上冬日里没有融冰补充,大河水面下降了足足一米多。 水面下降了,桃花岛的城墙就显得更加的巍峨高大,四米高的河堤,加上四米高的城墙,此时,站在河滩上仰望城墙,会让人生出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 高山,峡谷,野人们见的多了,这种完全出自人手的关隘,还是给了野人们足够多的威慑力。 云川让族人最善于攀爬的人试着爬城墙,结果,只要城头上有守卫,他们会死的很惨,且没有还手之力。 云川自己也试验过,他还以为一道加上河堤也就八米高的城墙应该有办法攻破的。 可惜,当他指挥着夸父,以及槐,在面对阿布,绘,睚眦,赤陵他们守卫的城墙,在有梯子这种东西的帮助下,依旧失败的一塌糊涂。 梯子会被城头上的人掀翻,丢石头人家可以躲在城墙后边,而且,人家从城墙上往下丢石头还能丢的更远,更丢更大的石头。 夸父粗壮的身体在巨盾的掩护下依旧败在了滚木礌石之下,更不要说阿布手里还有生石灰没有用上呢。 远距离杀伤有大竹弓,投石机,中程距离有竹弓,竹箭,投枪,近距离有竹枪,木矛,攻城战的时候更有陷阱,竹钉滚木礌石,生石灰这些东西应付。 这毫无疑问是已经把自己武装到了牙齿,再加上有大河天险,就算轩辕族都变成丧尸,也对这座岛毫无办法。 这就是云川坐等轩辕部离开的底气所在。 三年的辛苦终于有了成果,云川在这个世界上终于有了一片真正属于他的天地。 没人比云川更加理解,在洪荒世界里有了一座坚固的城池之后,给所有族人带来了何等的安全感。 这样的一座城池,没有野兽能够袭击人类,也没有敌人可以伤害到族人,人,终于可以安居乐业了。 冬天还在继续,天气却没有变得更冷,似乎目前这种冷也就是寒冷的极限了。 大象一家在披上皮毛之后,似乎已经适应了这种寒冷,可以离开谷仓,重新在桃花岛上徜徉。 甚至还有心情去竹林里吃一点新鲜的竹子。 “轩辕还是在修建城池,他们的城池是用石头垒起来的,不过,规模小了很多。 还有,轩辕把部族中的牲畜分了一些给小部落,这些小部落已经离开轩辕部,正在向南走,如同族长预料的那样,轩辕部支撑不住了。” 阿布听了流浪野人的汇报之后,立刻来找云川,希望能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知他。 云川听了阿布的报告之后却有些愁眉不展。 他当初断定轩辕一定会向南迁徙的基础就在于,他不相信轩辕可以通过纯粹的农业种植养活他庞大的足足有五万人的族群。 经营部落跟经营一个庞大的城镇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自从得到了神农部大量的牲畜之后,轩辕部的生产重心就变成了畜牧业。 众所周知,畜牧需要的土地几乎是农业的二十倍以上,在目前的条件下,可能需要五十倍以上,如此一来,人口必定分散,这种情况下,轩辕想要建城的想法就完全落空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可不是轩辕的做法,从云川认识轩辕的第一天起,这家伙就是一个务实的不能再务实的领导者了。 而,现在,建城的步伐依旧在继续,只是规模缩小了一些。 “或许,轩辕没打算全族离开,只是让放牧的部落离开,他还是要带着会种地的族人留在这里继续种地。” 云川觉得自己可能猜到了轩辕的想法。 轩辕这种人既然已经开到了云川部成功的重粮模式,这对他来说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远比他自己在黑暗中摸索要靠谱得多。 既然可以摸着云川部过河,轩辕一定会这么做的,且一定会坚定不移。 这种人就很讨厌了,你却没有任何办法不让他跟着你学,昔日神农氏开始种植庄稼的时候,尽管他们把种庄稼的事情当成绝对机密来保护,最后,还不是所有人都学会了种地,只是效率不同罢了,神农氏还落得一个教所有人类种田的美名,直到很多很多,很多年后,人们依旧尊敬他。 又过了半个月之后,阿布又告诉云川,轩辕把那座城命名为“嫘”! 听到这个消息,云川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 于是,云川就更加殷切的希望老天爷能给他降下一场暴雪,好把轩辕这个讨厌鬼驱赶的远远地。 人家根本就没打算彻底的离开这片适宜耕种的肥沃土地,他只是留下嫘那个善良的女子带着轩辕部的一些人种桑,种麻,养蚕,织绸,种地。 只要嫘成功了,轩辕肯定就会派更多的人参与到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中来。 最终,达到让轩辕族变得跟云川部一样富裕的目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章神他妈的托妻付子 第七章神他妈的托妻付子 这个世上,就没有完全占便宜不吃亏的事情,事实上,不论你以前占了多少便宜,最后还是要以各种方式还回去的。 如果轩辕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了,云川觉得自己可以从轩辕留下来的人身上,收回来一些前期投资。 他已经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让嫘不被牵连的状况下,让轩辕部获得一些收入,但是,这些收入仅仅能够维持嫘城,并无余力帮助困顿中的轩辕。 这需要好好地把握一番,算计一番,谋算一番。 说起来,随着环境发生了改变,世界终于进入了云川最擅长的领域。 现在,就等轩辕彻底离开了。 听说,他也要南下,不过,蚩尤去的是西南方向,轩辕去的是东南方向。 东南方向其实也是轩辕的老家,大洪水褪去之后,在天气变冷的情况下,轩辕还是决定回轩辕丘,有熊氏老家。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披着一件虎皮大氅的轩辕带着嫘跟嫫母,领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来到了桃花岛的外城。 不远处就是浩浩荡荡几乎看不到首尾的迁徙大军,轩辕就像是一个路过邻居家门口的远行人,准备跟邻居打一个招呼。 队伍拖得很长,中间夹杂着很多板车,以及独轮车,有些板车是牲畜拖着,更多的板车却是人拉着,一些板车上坐着怀抱婴儿的妇人,上面还有更多的小孩子。 身着兽皮的各种壮汉就守在路边,目光炯炯的瞅着城头的云川。 这种场面就非常的诡异了,轩辕一边表现出自己虚弱的一面,又把自己强横的一面同样表现出来了。 面对城头上猬刺一般的大竹箭,轩辕视若无物,慢慢来到墙门边上,看着云川看了一阵子,然后慢慢的道:“我没想到最后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云川笑道:“你就不该一而再再而三的攻伐我云川部,你现在后悔吗?” 轩辕摇摇头道:“攻伐,就攻伐了,有什么好后悔的,我只是没有想到,我努力了那么久,损失了那么多的猛士,没想到,最后占便宜的人却是你。” 云川大笑道:“一动不如一静,我什么都没有做,得到这样的好处,是天照顾我。” 轩辕点点头道:“没错,我也认为是天神在照顾你,不管以前怎么样,我现在要回轩辕丘故地了,这里属于你云川部。” 云川明知故问的道:“你为什么要走呢?这里不好吗?” 轩辕看看晴朗的天空道:“这里不对劲,野兽向南走了,使得我们没有了更多的猎物,去年,天上还掉了一些寒冷的白色东西,虽然只是一瞬间,我还是认为这是上天在警告我们。 这一次,天气变得更冷了,水瓮口子被上天用东西堵住了,不允许我们喝水。 人的手脚也得病了,泡过温泉之后却更加的严重了。 巫师们说,是我们今年杀人杀的太多了,是天神在惩罚我们,如果继续留在这里,这里所有的神灵都会惩罚我们,所以,不走不成。” 云川看着多少有些迷茫的轩辕道:“天上下的白色东西叫做雪,堵住水瓮口的东西叫做冰,都是水所化,雪可以吃,冰也可以吃,只是很冷罢了。” 轩辕点点头,然后又对云川道:“我尝试过,我吃了冰,也吃过你说的雪,确实可以解渴,你没有骗我。 可是呢,天气再冷下去,我的族人们却受不了了,大象,犀牛,巨鹿都走了,我们得不到太多的兽皮来御寒。 很多人的手脚都肿起来了,泡过温泉之后就开始溃烂……加上我们的粮食严重不够,所以,云川,这一次我是真的走了,这一点你不要怀疑。” 云川看着眼前络绎不绝向前走的队伍,点点头道:“我知道你这一次是真的走了,种庄稼养不活你如此庞大的一个部族。” 轩辕把嫘推到前面道:“轩辕丘也容不下我们的部族,所以,我分出一部分人继续留在这里,他们的首领就是嫘!” 云川大笑道:“你走了,就不担心嫘吗?轩辕,我打不过你,难道还打不过嫘?” 轩辕瞅着云川无声的笑了一下,指着他的队伍道:“你可以试试,如果嫘出了问题,你以为我会怎么做? 就算用全族人的尸体堆,我也要攻破的你的城池,亲手斩杀你,将你的头拿去塞北海之眼!” 云川想了一下,神话故事中被拿去塞北海之眼的人应该是申公豹,而不是自己,就笑道。 “你敢离开,我就敢攻伐嫘!” 轩辕突然笑了,对云川道:“你还在痛恨我娶了嫫母这件事吗? 我以前怎么想都不明白,这明明是我向你示好的行为,你为什么会理解为羞辱,直到我从人的行为习惯中剖析出“孝”这个念头之后,我才变得通达了。 在你的认知中,能娶嫫母的人只能是你的父亲,而不应该是我对吗?” 云川瞅着轩辕道:“你想说什么?” 轩辕回过头问嫫母。 “你还记得云川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嫫母瞪大了眼睛想了好久摇摇头道:“不知道。” 轩辕抓着身边的那个小孩子像抓鸡一样的提起来,让孩子面对云川,然后大声道:“嫫母不记得你的父亲是哪个,只说你是神的孩子,一年功夫就长大。 我自忖也是神的儿子,可是,我与嫫母所生的孩子长了这么多个寒暑却依旧只有这么大。 云川,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原因吗?” 云川没有回答轩辕这个极度,极度无聊的话题,瞅着轩辕手上的那个孩子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轩辕道:“嫫母在苍林受孕,自然名叫苍林!” 嫫母在一边大声道:“他是你弟弟!” 嫘一声不吭就像是在看一场热闹。 云川没有理会嫫母,对轩辕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轩辕笑道:“我在出发之前,让嫫母穿上草衣,让巫师烧了蓍草,砍了龟甲,嫫母长得丑,可以让邪灵避散,所以,这一次的占卜很准,让我速走。 云川,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么多,完全是因为我们两族有着很多的共同之处。 嫘教会你们养蚕,织绸,还与你非常的亲厚,所以,我把他留下来了,还特意给她铸造了嫘城。 嫫母对你有养育之恩,你虽然看不起她,但是,当年,你却面对我发誓,谁要是伤害了嫫母,你一定会杀了她。 这句话,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愤怒的快要炸开了,这不是作假。 所以,云川,我把嫘留在嫘城,看在嫘当年教授你们桑蚕之术的份上,教导她种庄稼,别让她饿死。 还有,为了表示我不打你桃花岛的主意,你可以把苍林带在身边,如果我反悔,你可以杀了他泄愤。” 云川的嘴巴张的很大,这简直太让他惊讶了,轩辕还是那么自大,还是那么自以为是。 就在云川准备说话的时候,却发现轩辕用力的摆摆手,把嫘跟苍林丢在原地,牵着嫫母的手转身就走。 嫫母还不断地回头,眼泪吧差的嘱咐云川:“一定要照顾好弟弟。” 云川呆滞的坐在城头,瞅着轩辕把嫫母丢上一辆牛车,自己骑上一头牛,头都不会的走了。 嫘拖着苍林来到外城城门口,用脚踢着城门对云川大喊道:“快快开门,我饿了。” 轩辕的大队人马从外城外走过,没有骚然外城,也没有理睬那些战战兢兢地流浪野人,有那么一段时间,那些野人以为自己已经死定了。 嫘进城的时候还带了几个平日里伺候她的仆妇,朝云川偏着身子行蹲礼。 这种礼仪听说是轩辕从祭祀鬼神的舞蹈中挑选出来的最漂亮的动作形成的。 云川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礼。 嫘见云川一直在看她因为蹲礼而刻意撅起来的屁股,就不满的道:“你就算是想要我,也要让我先吃饱。” 云川把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连忙道:“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嫘大声笑道:“那是因为我现在也是族长了,成为族长,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说着话,就先抱住精卫大肆的蹂躏一番,最后用手捏着精卫红扑扑的脸蛋道:“还是精卫好看,你母亲就是一个丑鬼,祭祀的时候用来下邪灵还是很不错的。” 苍林是一个很听话,很乖巧的孩子,在嫘胡吃海塞的时候,他就如同一只小猫一般慢慢的吃,还边吃边看云川。 “轩辕说了,要我跟你学会种地,等地种好了,就去轩辕丘种地,最后把全天下的土地都种上粮食。 他还说,到了那个时候,视野所及之地都长满了庄稼,人间再也没有饥饿。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今年被饿的不轻,从秋天开始就吃草,到你这里才吃上肉。” 嫘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云川的思绪却飞到了九霄云外,他怎么都想不通,自己这样的人,也有被人家托妻付子的一天?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章还有神迹吗? 第八章还有神迹吗? 一匹狼从灌木丛中钻出来,警惕的四处看过之后,就驻足在小小的山坡上看不远处的灯火。 出于对火的恐惧,狼犹豫了很久,终于矮下身子悄悄地向大河边那个满是食物的山坡前进。 它的牙齿很冷,肚子很饿,明知道那里很危险,它还是在前进,此时此刻,统御它脑子的不是脑子,而是肚子。 山坡上有一道不高的栅栏,栅栏下边还有一个洞,这个洞是野狼上一次来的时候弄破的。 野狼没有钻这个洞,而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用牙齿撕咬竹子制成的栅栏。 上一次,野狼偷到了一个人类幼崽,那个幼崽的肉很嫩,还肥,是它从来没有品尝过的美味。 野狼一边撕咬栅栏,一边期望今天还能有同样的收获。 栅栏一点都不结实,野狼没用多长时间就咬了一个洞,咬出来了一个破洞,野狼并没有立刻钻进去,而是趴在地上等候了片刻。 山坡上的火堆里,还有人没有睡觉,他们围着火堆烤火,煮汤,说话。 这些人的背影很高大,看起来非常的危险,不过,野狼没打算吃他们,它更喜欢那些躲在洞里的人类幼崽,他们的肉才会越嚼越香。 好一阵子过去之后,野狼依旧趴在破洞口耐心的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野狼还舔舐了前腿的毛。 开始落霜了,山谷里也起了一阵风,山坡上的人声越来越少,越来越低,火堆发出的火光也逐渐暗下去了。 就是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完美了,野狼矮身钻进了破洞,它没有犹豫,径直朝一个山洞跑去,因为脚上有厚厚的肉垫,跑起来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左边第七个山洞里住着一个肥女人,总是有高大的野人带着食物钻进洞去跟那个肥女人交配。 今夜没有。 肥女人有一个很胖的幼崽,野狼已经看了很多天了,其中一次,那个胖幼崽就要钻出那个破洞,野狼兴奋的快要嚎叫的时候,幼崽却被那个胖女人捉回去了…… 野狼来到了山洞口,用鼻子感受着山洞散逸出来的热气,然后,它就一头钻进了稻草帘子。 刚刚进了稻草帘子,野狼就听到背后喀嚓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落下来了。 它用力的撞了过去,却只听到“砰”的一声,那个看似疏松的稻草帘子此时就像是一块木板。 “嗷——”野狼露出森森狼牙,颈背上的长毛立刻就竖立起来,前腿下伏,后腿稳稳地踩在大地上,用力一蹬,身体就如同一支利箭般飞向猎物。 猎物很大,非常大,他坐在山洞地上,脑袋已经快要顶在洞顶上了。 他比那个肥女人大的太多了,而且,洞里也没有什么人类幼崽。 一只几乎跟狼头一般大的拳头飞了过来,还带着破风声,野狼努力的张大了嘴巴,希望能把这只拳头咬下来…… “开饭了?” 云川哆哆嗦嗦的从皮毛堆里钻出来,因为不小心让冷风钻进去了,惹得精卫老大的不满。 今天喊云川出来吃饭的人是夸父,手上还提着一张新鲜的狼皮,这张狼皮的毛很厚,稍微吹一下就起旋,且青灰的颜色很正,很适合做一件坎肩。 云川咕噜噜漱完口,吐出一嘴的黑色竹炭水,又漱口一次吐掉水,这一次水就很干净了。 “哪来的皮子,很不错。” “昨晚抓的,六天前流浪野人那边丢了孩子,找到的时候就剩下几根骨头,老猎人说是狼干的,我正好缺皮子,就在那里蹲守了两天,结果不错。 狼肉给了那些流浪野人,皮子我拿回来了,您要是不要,我就拿回去给我儿子做褥子。” 云川皱皱眉头道:“别折腾你儿子了,他就没可能跟你一样长得如此高大,别说三五年长不大,再给他二十年他还是长不大。 想要一个身材高大的儿子,就去你巨人群里找一个看的过眼的女巨人,重新好好地生一个才是正经。” “我儿子一定能长得高大!”夸父气恼的蹲了下去,再没心情跟云川炫耀他新得的狼皮。 别的事情夸父一向很听云川的,唯独在他儿子的事情上,他就执拗的像一头蛮牛。 云川抬手按着他的肩膀道:“你知不知道从你跟一个女人睡觉到她怀孕生子中间需要大半个寒暑的时间?” 夸父摇头道:“不对,我见过几天就长大的夸父,阿布说你也是几天就长大的人。 那个夸父能,你也能,我的儿子为什么不能?” “几天就长大的夸父?你确定亲眼所见?” “我当然见过,就是因为见过,我才随便找了一个女人想要生孩子的。” 云川的瞳孔忍不住缩一下,然后认真的问夸父。 “你真的看过一个几天就长大的夸父?” 夸父点点头道:“上午还没有我高,下午就高出我一头。” “他聪明吗?” “不知道,不过非常的能吃,一个人就能吃掉半头牛。” “这个夸父哪里去了?” “不知道,我睡起来还想跟他比比谁高,结果,我就找不到他了。” “你们族长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肯定知道,那个家伙不肯说。” 云川没有再问,再问的话会引起夸父的思维混乱,这家伙就是这样,一旦问题过于密集,高深,他的脑子就会告诉他,可以胡说八道了。 云川在吃饭的时候把阿布喊来了。 “夸父说他们族群中有一个几天时间就长大的夸父,长得有多快呢,就是上午比夸父矮小,睡一觉起来之后就比夸父高一头的那种。 你听说过这种事情吗?” “听说过。”阿布回答的斩钉截铁。 “什么时候,什么人?” “就是你,长得虽然没有夸父那么快,但是我亲眼看着你几天时间就长高了这么多。” 云川看看阿布比划的长短,摇摇头道:“我是说除我之外,还有谁?” “轩辕,蚩尤也是。” “他们是假的!” “那就不知道了。” 云川恨恨的吃完了早饭,阿布这家伙屁用不顶,一点消息都探查不出来。 昨晚落了霜,所以,红砂岩石板上还有未曾消退的白色冰霜,只是石板上的冰霜越来越多是个什么意思。 云川猛地抬起头,才发觉天空中正有零散的雪花飘落下来,不过,雪花很小,如同去年的那场雪一样,才落地,就化了。 只有在残存有霜的地方才能保全。 这样的雪下不大,云川多少有些失望。 他期望有一场暴雪,结果,这东西好像在跟他作对,一直没有出现。 夸父是一个不会说谎的人,他只会胡说八道,可是呢,当他不胡说八道的时候,说出来的事情一定是真的。 云川知道自家事,他的来历实在是非常的诡异,而这种诡异,云川却不希望落在别人身上,轩辕的传说根本就是假的,这一点云川已经从仓颉跟力牧那里验证过。 现在,夸父说有,云川已经相信了八成。 因为是冬天,再加上他很闲,所以,这个事情在云川的脑子里晃荡了一天。 直到天地都被白茫茫的大雪覆盖的时候,云川才猛地醒悟过来,他期望的大暴雪已经来了。 伸出手,一片跟鸡羽毛一般大的雪片轻飘飘的落在他的手上,马上就融化了,濡湿了他大半个手掌。 “让城外的流浪野人进入外城。” 云川给呆滞的阿布下达了命令。 “族长不是说不准他们进城吗?” “不让进城,他们会被大雪埋掉。” “哦哦,这就去。” 外城里有很多空的棚子,着些棚子都是依靠着城墙修建的,本来是为战争做的准备,现在,可以让这些人住进去了,毕竟,住在城里活下来的可能性要高得多。 下暴雪的时候,整个天空都变得黑暗,这说明,乌云笼罩的范围非常大。 也就是说,这场雪短时间内没有停下来的可能。 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城外的人已经全部进了城,正挤在外城乱哄哄的寻找住处。 一车车的稻草,柴火被送到了外城,云川甚至为此打开了库藏,取出来了将近两千张皮毛分给这些人御寒。 阿布很自然的把这些新皮毛跟族人换取了更多的旧皮毛,这样,留在城外将近三千人的流浪野人基本上一人就能分到一张皮子。 加上他们自己拥有的皮子,应该不会出现冻死人的状况。 轩辕的运气很好,提前走了十五天,嫘的运气也很好,提前五天带着苍林走了。 这样一来,云川期盼的这场大雪除过荒野中的野兽,再也伤害不到别人了。 雪刚刚下来的时候,每个人都很欢喜,当白雪不再融化开始在地上积累的时候,人们的脸上就看不到笑容了。 当天黑的时候,积雪已经积累到一尺厚的时候,人们就开始向老天祈祷,希望能够停止惩罚。 云川是不管这些的,他回去睡觉了,才躺下,那只该死的乌鸦就大喊:“救命,救命!” 云川捏着乌鸦的脖子把它丢进了雪地里,这才重新躺下来,一遍遍的告诉自己。 “夸父说的一定是假的,他一定是脑袋错乱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章狼来了 第九章狼来了 晚上起了风。 雪花拍着云川卧室的大门响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云川只好从窗户里出去。 外面的雪依旧下着,只是没有昨天那么大,即便如此,地上的积雪深处已经有一米深了,大门处的积雪覆盖了大半个门,迎风面上的雪也足足有一尺厚。 云川觉得自己昨天下的命令很及时,如果不让那些流浪野人进城,他们的土洞一定会被大雪埋掉。 下了大雪,自然就要除雪,云川赞叹了一阵子之后,就让蹚雪过来的阿布等人,指挥所有人参与除雪。 田地里的自然不用管,道路上的,广场上的,城墙上的,房顶上的一定要率先除掉。 云川走在除掉雪的城墙上,两边的白雪把城墙映衬的很黑,云川漫步其上,就像漫步在一条暗红色的缎带上。 岛上的竹林有很多断了的竹子,城外更多,河水变成了黑色,是纯粹的白山黑水。 云川张开了双臂,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王,这个世界对他非常的仁慈,几乎是有求必应。 大雪让整个世界彻底的安静了下来,固定了下来,时间都好像彻底的停止了。 一头毛色斑斓的橘红色猛虎站在城外的山坡上遥望城里的走来走去的食物们,打量一下高大的城墙,最终还是掉头向更高处跋涉。 一只熊猫翻滚着跟头从竹林里跑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跑到外城城门口,就被一头黑色的老虎抓住,嗷嗷叫着被重新拖回了竹林。 一只雪白的狐狸在雪地上奔跑一阵,就猛地高高跳起,然后一头栽进白雪中,片刻功夫就从雪里拖拽出一只冻僵的野兔,然后就蹦蹦跳跳的进了灌木丛。 云川看到这生动的一幕幕,忍不住仰天长啸,这里就是一个野性的世界,一个需要释放以前隐藏的各种恶毒心思,否则,这场白雪就白下了。 把超级干净的东西弄脏,让超级圣洁的美人怀孕,让纯洁无瑕的圣人蒙羞,让无可挑剔的好人犯错,这本身就是人心中的恶。 所以,小孩子会一脚踏破平静的水面,并且反复多次踩踏,因为这会让他感到快乐。 所以,人们会摘下最美丽最娇艳的花朵,将它放进花瓶里,眼睁睁的看着它枯萎,因为他们觉得这才是美。 人性中总是带着一丢丢恶毒的,根本就容不下完美。 所以,云川要把桃花岛上洁白无瑕的白雪弄脏,然后丢进大河里去,最终露出丑陋不堪的大地。 一只白鹤飞了起来,紧接着又有两只白鹤飞了起来,乌鸦在后边呼扇着翅膀破口大骂,肥墩墩的身体却拖着它,让它只能在平地上蹦蹦跳跳。 小狼咬着乌鸦的翅膀把它往屋子里拖,眼睛却看着翱翔在天空中的白鹤,满是父母眼中才有的欣慰感。 对云川来说,白雪覆盖过的世界才是一个干净的世界,这场白雪似乎把他不堪的过往全部给覆盖掉了。 白雪依旧纷纷扬扬的下着,远处的天空里,却出现了一道笔直的浓烟。 “族长有人在我们的领地里放火,要不要去看看?”阿布敏锐的察觉到了这道烟柱。 “不用,他们可能在烤火取暖。”云川回答的很不负责任。 这样大的雪,没人可以引发森林火灾,再说了,云川部就没有森林了。 “那是求救的烟柱。”阿布想了一下对云川道。 “求救烟柱?”云川愣住了,他实在是没想到野人们还会有这样的规矩。 “有族群遭遇了危险,就会在附近点一堆火升起烟柱求救。” “族群?” “是啊,一个人不会有这样的烟柱,也基本等不到救援就死了。” 云川瞅一眼烟柱,大概计算了一下,烟柱距离桃花岛至少有三里地,这时候跑过去,至少需要一个多小时。 既然有人求救了,云川还是决定去看看,看看这些人到底遭遇了什么样的危险。 城外的野兽奇多,秋天的时候一头都看不到,轩辕部才离开十几天,漫山遍野都是野兽,还都是食肉的猛兽。 云川预料过这种人退兽进的场面,总觉得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可是,从目前看,基本上是无缝连接。 野兽的族群要比人类的族群大,这一点云川也是知道的,只是,多到了这个程度还是出乎云川预料。 城外的雪地上满是野兽的踪迹,这些踪迹无一例外的在桃花岛外停留过。 其中,以狼跟老虎的爪印最多。 城外的雪比城里的雪更厚一些,夸父一马当先走在最前边,五十几个巨人,一百多个武士将骑着野牛的云川保护在最中心,小狼在雪地里艰难的跋涉,还总是停下来朝着前方叫唤几声。 每当小狼开始叫唤,在灌木丛里,或者老树根后边,亦或是雪窝子边上,总有一匹狼,或者豹子一类的东西匆匆的跑开。 不远处的烟柱还在,就说明那些人还在。 夸父停下了脚步,云川走到最前边,看清楚了面前的状况之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就在不远处的山梁上,站立着一匹狼,这匹狼比云川见过的任何一匹狼都要大。 在山梁下方,四五十匹野狼徘徊在哪里,似乎正在等云川他们到来。 这是狼群。 云川不仅仅看到了狼群,还隐约听到山梁那边出来的厮杀声,惨叫声。 云川匆匆在睚眦的帮助下把竹甲绑在衣服外边,睚眦还贴心的帮族长戴好竹子护腿,护臂,最后把一个竹子编织的圈圈拴在云川的脖子上。 “夸父,开路!”云川确定自己已经武装好了,就下令开路。 夸父冲着山梁上的狼王嚎叫一声,就举着自己的锤子带着五十几个巨人向狼群走去。 一般的狼见到巨人们,基本上都会逃跑,这些狼却不退反进,一个个呲着牙,竖着颈背上的毛,从前左右三个方向朝巨人们围拢过来。 夸父对这些小喽啰视而不见,只是盯着山顶上的狼王,一边嚎叫一边继续逼近。 野狼雨点般的扑过来。 没错,就是雨点般的扑了过来,它们的速度非常快,前腿才落地,身体已经在半空中拧过来了,后腿再蹬一下身体就会重新飞起,如同雨点般的巨人群中穿梭。 尽管巨人们将手中的木棒抡的很急,那些野狼却总能快巨人们一步从棒子下逃生。 相比攻击落空的野狼,真正得手的野狼的命运就很悲惨了,它们或者咬住了巨人们的胳膊,或者是腿,身体就必然慢下来,一旦慢下来,野狼在力大无穷的巨人面前就像是纸糊的。 有狼嘴被生生掰开的,有狼头被生生扯下来的,更多的狼则被巨人们的大棒砸成了肉泥。 野牛被一匹狼抓了一爪子,然后,它就飞快的跑了起来,在即将越过夸父直面那头已经面目已经开始变得凶恶的狼王的时候,被蓄势待发的夸父一把拉住了缰绳。 就在这一瞬间,狼王飞跃而起,伸着利爪跟尖牙就向骑在牛背上的云川扑了下来。 夸父丢开缰绳,把云川从牛背上扯下来,另一只手上的竹盾就迎着狼王撞了上去。 狼王爪子撕扯竹盾的声音就好像在云川的耳朵边上,坚固的竹盾,居然被狼王的爪子生生的撕扯掉了两块,夸父大叫一声,甩掉一头扑在他背上的野狼,重重的一拳砸在了狼王的嘴上。 云川倒在雪地上,探手捉住了一颗一寸多长的狼牙。 狼王的嘴巴变得有些歪斜,其中一颗犬齿不见了踪影,夸父挥舞着一只钢铁右手,得意的哈哈大笑。 他的手上戴着一副带关节的铁拳套,是云川闲着没事制作出来的。 “呜呜——” 狼王张开满是血的大嘴嚎叫一声,就朝山梁的另一边跑了。 而那些负责堵截云川部的野狼此时也只剩下了两只,也迅速向两边开溜,却被武士们早就准备好的乱箭射死。 云川爬起来重重的一脚踹在野牛的屁股上,云川实在是没想到,这个家伙会带着他朝最危险的地方跑。 如果不是夸父拉住了他们,野牛就打算带着云川跟狼王硬拼。 摔倒在地上的野牛站了起来,惊恐的往云川身后缩,它的屁股上有三条血口子,很深。 云川看到野牛这个样子,又觉得心痛,就抓了一把雪涂抹在血口子上,伤口受冷收缩,血顿时流淌的没那么欢实了。 云川爬上山梁的时候,山梁那一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立刻转过头。 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这才敢重新面对山梁那一边的残酷的一幕。 那边,狼的尸体更多,只是,相应的,人的尸体也更多,倒在地上的尸体很少有完整的。 看来,那些狼都是在一边进食,一边作战的。 狼的尸体在人墙前边围成了一个圈,一个衣着单薄的野人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的话,而云川一个字都没有听懂。 于是,云川走到他们面前道:“我救了你们,所以,你们的命就属于我。” 人群散开,一个女子从人群里走出来,将一尊精美的青铜权杖献给了云川。 云川接过权杖道:“这东西是我的,你们也是我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章生活从来就没有平静的时候 第九章生活从来就没有平静的时候 因为差点被狼王咬死,云川心中就有些怒气。 所以态度非常的恶劣。 不过,当这些人说出西陵族这三个字的时候,云川还是愣了一下。 “你们是嫘找来的?” 为首的那个女子连忙比划道:“是的,嫘准备把我嫁给云川部!” 云川看了看这个女子,高颧骨,方脸,扁鼻子,单眼皮,黑眼珠,高胸脯,大屁股,身高比云川还要高,跟嫘很像,看样子西陵族的美女就是这个模样了。 然而,云川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这个美女身上,而是非常好奇的看着拱卫这个女人的仆从。 很明显,他们还没有学会很好的管理自己的表情,从他们的表情中云川很快就发现一个高壮的男子似乎才是他们这群人的头领。 就连那个自称要嫁给云川的女人也要看那个男子的脸色行事。 这就很有意思了。 地上的死人如果拼凑整齐了,加上活下来的四十几个人,这就是一支超过一百二十人的队伍。 从地上一百多具野狼的尸体来判断,这些人的战力一点都不低。 西陵族为什么要派这么多的人来找嫘呢? 云川觉得很有意思。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云川拯救了他们,地上的战利品自然是他的,收获一百多头死掉的狼,云川部今晚可以开烤肉晚宴了。 至于这些在大雪中迷路的可怜人,云川决定派人送他们去嫘城。 嫘现在应该很希望看到自己的亲人。 云川派了二十个武士跟这些人一起去嫘城,回程的时候可以乘坐竹筏顺流而下,这样可以避免被野兽给一口吞掉。 自从轩辕带着五万人离开之后,人类的生活圈子迅速缩小,现在的野外重新成了野兽的天下,一两个人根本就不敢出城。 自从轩辕离开之后,云川部被狼或者别的野兽叼走的人已经有两个了,一个婴儿,一个老人。 在那个西陵族年轻人失望的目光中,云川没有收留那个女人,潇洒的背着一百多头狼转身回桃花岛了。 回到桃花岛,自然是举族欢庆,天寒地冻的,这时候突然多出来了这么多的肉食,还有皮毛,绝对是一件比较高兴地事情。 只有精卫不怎么高兴,因为睚眦这人什么话都跟精卫说。 在族人们高兴地剥狼皮的时候,云川来到精卫身边低声道:“要是你哥哥临魁,或者你的弟弟临魁想要图谋我们云川部怎么办?” 精卫立刻瞪大了眼睛道:“砍死他!” 听精卫这么说,云川就抱着精卫重重的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一下,这个老婆娶得非常值。 精卫被云川亲吻之后,就不生气了,立刻问道:“临魁又来打我们的主意了?” 云川呵呵笑道:“是西陵族开始打嫘城的主意了。” 精卫皱眉道:“西陵族是怎么知道轩辕要离开这件事的?” 云川笑的越发灿烂,在精卫殷红的唇上啄一下道:“这就是事情有意思的地方。” “你说,嫘姐姐会背叛轩辕?” “大概率不会,因为背叛轩辕的后果很严重,我觉得这可能是西陵族的想法。” “西陵族不知道轩辕的厉害?” “可能不知道。” “可是嫘知道啊,就像我知道你有多厉害一样。” “嗯,这世上总有一些不知所谓的人,自以为高明,其实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喜欢西陵族的美女吗?” “不喜欢,女人我就喜欢你。” “可是,你总是盯着嫘姐姐的屁股看。” “别犯傻,那是男人的习惯,也是尊重你们女人,你想啊,女人在哪里扭啊扭的,我们如果不看,你们岂不是白扭了?” “我以后在有外人的时候不再袒露身体了。” 云川大喜,抱着精卫就狠狠地亲吻了下去,过了好久,才抱着脸孔红红的精卫道:“外人这两个字用的很好。” 说着话就拎着乌鸦的脖子把它丢了出去,再用脚把小狼连踢带踹的撵走,关上窗户隔绝了野牛纯洁的目光,然后对精卫道。 “你可以给我一个人看。” 两人看了很久,很久,直到阿布在门外邀请云川去吃狼肉,他们才磨磨蹭蹭的来到了大广场。 天上的雪花已经变得稀稀疏疏的,却没有停止的迹象,一百多个火堆却把广场烘托的非常温暖。 每个火堆上都有一匹狼正在被烧烤,火堆边上的碳灰里还煨烤着一个陶罐。 有人不停地用竹勺接烤的落下来的狼油,在陶罐里涮过之后再继续接,火上烤着狼肉,陶罐里炖着狼的内脏,从始至终,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 天气太冷,云川还是拿出来了一些酒,人太多,酒太少,阿布就把酒倒进水里,也就达到每人喝一碗的地步了。 温暖的水进了肚子,多少能感到暖和一些,当然,云川他们这些真正喝了酒的人就更加的暖和了。 烤的狼肉总不如羊肉那么细腻,狼肉纤维很粗,不太好嚼,另外,即便是已经用了一点香料,狼肉依旧很腥臊。 云川记得自己的很久以前吃狼肉的时候,都要把狼肉浸泡在水中一天一夜,其中还要往里面放几块洗干净的砖头,据说这样可以拔掉狼肉里的腥臊气。 当然,那样做是在食物极大丰富的情况下,现在,只要有一口狼肉吃,谁还在乎腥臊不腥臊,云川部的人除过云川不怎么喜欢吃狼肉之外,别人吃的都很香甜,包括喝狼汤的时候。 将近六千人分一百二十几头狼,尽管这些来自狼群的野狼长得很壮硕,明显还是单薄了一些。 基本上每人也就分到了一块狼肉,一碗狼汤。 可能是狼肉,狼汤起了效果,有一个人开始围着火堆跳舞,马上就有很多人起来跳舞,最后,连云川都被精卫拉着手,围着火堆跳舞。 野人们的舞蹈很没有意思,手拉手围着火堆转圈圈,大家一起跺脚,一起吆喝,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有火堆,云川觉得自己这群人正在吓唬野兽呢。 女子们甩头发的动作还是有一些看头的,有些女子很癫狂,脑袋摇晃头发跟着乱转,屁股也就自然而然的转动起来,幸好云川部的人已经开始穿裤衩了,否则,这样的舞蹈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求欢舞。 精卫也想这样跳,被云川严厉制止,没办法,精卫就只好跟云川坐着看睚眦赤陵他们学那些大人把跨部一拱一拱跟在女人屁股后边乱转。 很欢乐,也很羞耻。 欢乐的人是云川部族人,羞耻的是云川跟精卫。 一点点狼肉就让族人通宵达旦的欢乐,云川有些后悔,当所有人都在干一些愚蠢的事情的时候,自己最好参加进去,一起变得愚蠢之后,感情就会变得深厚很多。 天亮的时候,广场上只剩下一些灰烬还冒着青烟,云川铲来白雪,把灰烬一一压灭。 昨晚一夜没睡,云川的精神却变得非常健旺。 不知道嫘会不会变成一个扶弟狂魔,最后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反正轩辕这个人绝对没有扶持老婆弟弟的想法,一点都不会有,想当年,他娶嫘的时候,回头就把西陵族派来的人杀的干干净净,据说就给嫘留了四个女人,陪嫘说话。 所以说呢,图谋轩辕家产是一件危险性非常高的事情,云川从来就不相信轩辕会把嫘城大大小小的事情统统交给嫘说了算,这个可笑的说法。 天上的雪还在下着,昨天刚刚铲干净的地面上又有了一寸厚的白雪。 今天的白雪与第一天下的雪有着显著地不同,第一天的雪像羽毛,现在下的雪是雪粒子。 铲上一铲子,就像是铲了一大块盐。 “嗷——” 城外给流浪野人们居住的山坡上,出现了一头黑色的老虎,自从流浪野人全部进城之后,那个山头就成了那头黑老虎的。 这家伙经常站在山坡上看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估计在想怎么才能吃到这些食物。 云川安排人在外城准备了大竹弓,准备等这头老虎靠近之后,就突然把它给射杀。 外城里的人对这头强壮的黑老虎很是气愤,这家伙在这几天里捕杀了很多落单的熊猫。 有些熊猫外城的族人们甚至能叫出它们的名字。 黑老虎始终没有靠近过外城,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黑老虎都没有靠近过。 白天的云川部很安静,绝大多数的人都陷入了沉睡中,昨夜一宿狂欢,估计早就把他们吃掉的那点狼肉,狼汤给消化光了。 睡着了,就不会感到饥饿了,这是野人们常用的对付饥饿的办法。 城墙上走着一长溜武士,云川远远看过去,发现是槐在带队,一队从东往西,一队从西往东,碰到之后,就集体向后转,然后周而复始。 “嗷——”又一声虎啸传来。 云川赫然发现一头棕黄色的老虎正站在黑老虎身边朝桃花岛咆哮。 云川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据他所知,老虎这东西除非是发情期,否则,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 现在,两头老虎却站在一个山坡上,而且没有起任何冲突,这让云川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头被老虎群围攻而死的——剑齿虎。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一章狼灾 第十一章狼灾 (上一章章节错误,) 野兽们很自由。 他们想吃谁就吃谁。 当然,被别的动物吃了他们也不会埋怨,跟羊一样一声不吭,只有人才会跟猪一样在临死前大声的叫唤。 似乎很不甘心。 这就是玩不起的结果。 云川知道自己在夏天的时候杀了太多的食草兽,导致这些吃肉的没了食物,现在,人家要过来吃他了。 云川知道,下雪之前,好多食草兽跟着大象迁徙去了南方,这些猛兽们觉得是云川的过错,所以要吃他了。 云川还知道,本来可以有轩辕部这个人多却防御不好的族群可以供野兽们优先吞噬,现在,轩辕跑了,野兽们只好吃他了。 云川更加知道,他期望有一场暴雪,好让轩辕他们全部滚蛋,现在,老天下了一场暴雪,野兽们连最后裹腹的机会也消失了,所以,云川就要用自己的身体来喂饱野兽。 世上的事情一饮一啄都有定数,有些事情不能做,做了就要承担后果。 而云川一点都不想拿身体去喂野兽,最后变成一泡屎。 既然城外的野兽们开始密谋吃掉云川,云川就觉得自己可以,有权力来反击。 把野兽吃掉,再把它们变成一泡屎。 反正不管谁输谁赢,总有一方会变成屎的,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正面对待。 外城的城墙比较矮,阿布就带着人在野兽们的眼皮子底下往城墙上加装了很多尖锐的竹刺。 地上也埋好了竹钉,云川甚至让阿布在外边堆了很多稻草,希望到时候可以点燃吓跑野兽。 流浪野人们是要参与到与野兽作战的序列中来的,无论如何,云川也不肯让这些人进入桃花岛,死光了也不能进入桃花岛。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谈不到残忍与无情,没了桃花岛,他以及他的族人们就什么都没有了。 以前,云川根本就想不到野兽会对人类聚居地群起而攻之,现在他相信了。 因为,又一个下雪天过去之后,城外的山坡上竟然又多出来十几头老虎,不仅仅有老虎,还有豹子,狼,猞猁。 看的出来,它们都很饥饿,一个个瘪着肚子趴在雪地上,瞪大了眼睛看着城墙上来回走动的人。 去送人的人回来了,他们很听话,是坐着竹筏回来的,不过,人回来的不完整,少了两个人。 根据他们说,在河道狭窄处,有两只老虎从高处跳下来,叼走了两个人。 天啊,二十几个武士乘坐竹筏顺河而下,竟然被两只老虎给袭击了,且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只能眼看着自家的伙伴被老虎叼着进水,然后游泳上岸,再大嚼人肉。 武士们显得很平静,云川说实话是有些慌的。 因为他发现,那些大型猫科,犬科动物走在雪地里,即便是走在竹钉中间,也毫发无伤。 它们的脚步灵活,即便是大竹箭飞出去,它们也能灵活地躲避开,没有一根竹箭可以沾到它们的身体。 尤其是当一只豹子竟然攀着竹刺爬上城头,被众人用投枪杀死之后,云川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外城的城墙,根本就挡不住这些身手灵活地野兽。 与野兽相比,人真的是很没用,轩辕,蚩尤,这种豪雄都无可奈何地城墙,在野兽面前很是不堪一击。 为此,云川决定将流浪野人放到河对岸去,免得野兽袭击的时候真的死光了。 幸好,这一次野兽的袭击仅仅来自河南,河北本身因为那场大战的原因,野兽们依旧不愿意来。 就在云川准备下令点火的时候,野兽们忽然掉头就跑了,跑的没有任何征兆,有一头老虎掉头走了,然后,那么些趴在雪地上等待的野兽们就一起走了。 “它们怕我们跑了,准备晚上进攻。”夸父是云川部中野外生存经验最丰富的人,这时候给了云川一个答案。 “野兽也会用计谋”阿布很不相信。 云川相信。 转眼间,野兽们已经走了两天了,在这中间,云川曾经派人去查探,没有发现野兽的踪迹,还故意往那边丢了两只羊,结果,两只羊在外边过了一夜之后,完好无损。 至此,云川相信野兽们算是走掉了。 “族长,野兽跑了,那些流浪野人放在河对岸也不合适,不如让他们回到城外去住,他们不是我们的族人,留在这里会消耗我们很多的粮食。” 云川摇头道:“算了,住在稻田这边比较好,我还想再等等,不行就让他们在稻田那边居住到春天。 我听回来的武士们说,被我们从狼嘴里救出来的人中间,有一个就是嫘的弟弟犀。 嫘听说我把她妹妹还给她之后很失望,准备天气暖和了就带着妹妹来我们这里。 阿布,你要在这件事发生以前,把事情解决掉,我跟精卫在一起就很好了,不要节外生枝。” “族长不想让嫘伤心” 云川点点头道:“这么说吧,嫘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发现的第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这种人实在是太少了,能不让她伤心就不要伤心,我甚至怀疑,嫘都不清楚他的弟弟犀一定要把她妹妹嫁给我的意图。” 阿布笑道:“您别说,把妹妹嫁给族长可能真的是嫘的主意,族长对嫘太好了,让她生出来了一个错觉,觉得你想要她。” 云川哈哈笑着,站起来,做了两个扩胸动作,这几天被野兽们压制的喘不过气来,现在野兽终于跑了,他觉得自己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一连下了半个月的雪终于停了。 太阳照在白花花的雪地上格外的刺眼,云川是不会去盯着雪看的,只有睚眦,赤陵这种傻子才会待在雪地里玩耍的不亦乐乎。 所以,到了傍晚时分,这两个家伙以及一群半大的小崽子们的眼睛都开始红肿,流眼泪,且什么都看不见。 “嘟嘟” 破耳朵一家待在谷仓里显得很不安,小狼也安静的躺在云川屋子的角落里,怎么撵都撵不走。 乌鸦冲着云川邪恶的笑着,还大声道:“哈哈哈,去死,哈哈哈,去死。” 云川站在红砂岩平台上看了好久,都没有发现那里不对,直到夸父指着山坡道:“你看那些雪包。” 云川定睛看过去,才发现有几只雪白的小狼崽子,在雪地上不停地奔跑,玩耍。 当天空出现一头兀鹫之后,那些狼崽子这才钻进了洞里。 “它们藏在流浪野人的地洞里。”阿布在一边尖叫了起来。 “外城的人快快退回来,扯起吊桥。”云川尖锐的声音已经有了破音。 “所有人上桃花岛城墙,所有武器全部准备好。” “女人,孩子立刻退进红宫,紧闭大门,千万千万不要出来。” 一瞬间,云川都不知道自己下达了多少指令,只看见整个安静的桃花岛迅速沸腾起来了。 白天很快就过去了,外城那边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两只羊依旧在城外徜徉,有时候还啃几口枯草,显得很是悠闲。 一匹狼从山坡上跑下来,迅速咬死了那两只才惊惶起来的羊,它却没有忙着吃羊,反而朝着城墙上的武士“呜呜呜”的嚎叫几声。 绘,就站在外城的城墙上,“嗖嗖嗖”三只大竹箭飞了出去,都被这头淡黄色的巨狼给避开了。 它甚至嘲弄性的迈着轻快的步伐跑上了山坡。 不知为何,就在这匹巨狼回头看绘的时候,勇猛如绘这样的人,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绘,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待在外城这个恐怖的地方了,按照云川的吩咐,将一些披着烂兽皮的稻草人安置在城墙上,每个稻草人都泼洒了一些融化的油脂之后,就带着自己不多的部下,迅速离开了外城。 天黑的时候,外城城墙上的巨大松明还在燃烧着,那里依旧半点动静都没有。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雪地上亮如白昼,一匹狼突兀的出现在外城城墙上,蹲坐在城墙上高声嚎叫。 大月亮就在狼的背后,这家伙此时看起来就像是从月亮里钻出来的一般。 一瞬间的功夫,外城的城墙上就站满了狼,它们连明亮的火把都不畏惧,就这样连撕带咬的将绘安置在城墙上的稻草人撕碎了。 云川倒吸了一口凉气,对阿布道:“那些老虎,豹子一类的东西之所以跑了,是因为来了太多的狼。” 夸父咬着牙道:“它们来报仇了。” 云川看着夸父身上新的狼皮坎肩笑道:“谁让你剥狼皮的” 阿布不解的看着云川道:“族长,你不害怕了” 云川笑道:“我以为这个世界的野兽全部都成精了,还懂得揣摩人的心思了,这才是我恐惧的原因。 现在,既然知道来的是狼群,那就没什么好害怕的,野兽到底是野兽,它们还不是我们的对手。 现在,没什么好说的,杀狼吧。” 狼群是草原上,荒原上最恐怖的存在,它们集结成群从草原,荒原上掠过的时候,就是草原,荒原上野兽们的末日。 它们就像是神话中传说的毁灭者,每当狼群数量繁衍到一个层级的时候,狼就会组成大军,将草原,荒原血洗一遍,直到狼群损失到一定程度之后,狼灾才会停止,而草原,将会迎来新生。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二章天灾?人祸? 第十二章天灾?人祸? 就在云川积极准备抗狼的时候,阿布拿来了一颗干瘪的狼头,并且插在杆子上,带着一群人在膜拜。 还声称,杆子上干瘪少毛的狼头就是狼神。 云川看了看这颗狼头,狼头上少了一只耳朵,眼珠子也没有,两颗大牙被拔下来做了首饰,狼的腮帮子上还留有可疑的人类牙印。 难道说,这就是狼神? 云川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部落里也有巫师! 这个巫师是一个老女人,以前留在陨石平原上给别人洗澡,做饭,照顾那些生病的人。 自从轩辕离开之后,陨石平原上的病号基本上没有了,没有了病号,这些女人就没有了收入来源,所以,被云川接回桃花岛,实在是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是一个传奇狼巫。 桃花岛上的女人都穿着内裤,裤子,以及裘衣,整体上来说,穿戴的很整齐,好多女人脖子上,手腕上还有一些漂亮的骨制,石制首饰。 如今,这个女人的行为就让云川没办法理解了,她竟然脱光了衣服,还在身上涂满问阿布要来的猪油,准备离开桃花岛去跟外边的野狼**流一下。 她还告诉云川,她可以与狼交流,她听得懂狼说的话,而且那些狼必须尊敬她。 云川抓着脑袋很是不明白,那些狼为什么会尊敬这个老女人,难道是因为她身上涂抹了猪油,让狼吃起来可以更加美味,且顺畅? “带她回去,洗澡穿衣服。” 云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这个愚蠢的建议。 “族长,你让狼巫试试,说不定她真的能说服狼群离开,即便是失败了,也没关系。” 看的出来,阿布也很害怕,他不想放过任何让狼群退走的期望。 说起来,狼这种生物几乎没有太大的缺点,它们比大部分的动物都要聪明,也比大部分的野兽要合群。 它们甚至学会了在狩猎的时候分工合作,最后共享劳动果实。 它们可以长期的奔跑,耐力极强,它们的嗅觉极度的发达,十公里以外的血腥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它们能翻山越岭,可以不眠不休的追踪猎物,可以涉水,游泳,总之,就生存而言,狼占据的位置要高于绝大多数动物。 所以,阿布期望这些狼自动离开,假如用那个狼巫的死来换取狼群离开,他觉得非常划算。 狼群已经翻越了外城城墙,如今正在外城里肆虐,不过,它们的主要目的依旧是寻找食物。 说真的,在外城,云川都搜寻不到食物,那些狼又怎么可能呢? 此时,外城里已经塞满了狼,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狼圈。 云川的大竹箭已经准备好了,竹箭上绑满了松明,阿布甚至奢侈的往上面涂抹了猪油,兽油,这东西原本是部族里最珍贵的食物,现在为了对付狼,阿布拿出来的时候丝毫不心疼。 只要有更多的狼进入外城,云川就准备烧掉外城里的竹楼以及堆积如山的稻草,麦草。 就在云川准备下令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那个光溜溜的女人竟然顺着一根溜索滑到外城里去了。 现在,那个女人吊在溜索上,在她身下,所有的狼都在仰望着她,一些还急不可耐的不断跳起,想要把她从溜索上拽下来。 “她在干什么?”云川大怒。 阿布耷拉着脑袋道:“她在跟狼说话。” 云川指着不断高高跃起的狼群,恨恨的道:“他们就是这样交谈的?夸父,准备点火,射击!” 阿布连忙道:“再等等,狼巫说她能做到,她以前就跟狼说过话。” 云川丝毫不理会愚蠢的阿布,指挥着巨人们瞄准事先设定好的引火物。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狼巫身上开始冒烟了。 云川仔细看过去,只见这个老女人点燃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冒出来了浓浓的烟雾,也不知道是什么。 当烟雾下落到狼群里以后,那些狼却好像很害怕,老女人身体下边立刻就出现了一块空地。 于是,那个老女人就沿着溜索继续向前滑动,最后来到溜索的尽头处,就离开了溜索。 看着那个女人光溜溜的走进了狼群,云川闭上了眼睛。 过了片刻,就听阿布欢喜的道:“族长,狼群退了。” 云川连忙睁开眼睛,发现那个女人正在往狼群里投掷一些冒着浓烟的东西,而狼群则对这些浓烟避之不及。 “她丢的是什么东西?”云川很是好奇,这个女人到现在还没有被狼吃掉,真的是出乎云川的预料。 “老虎屎,晒干的老虎屎!” 云川皱眉道:“前几天,连老虎群都避开了狼群,老虎屎有什么作用?能吓唬的住狼群?” 阿布嘿嘿笑道:“狼巫在陨石平原医治好了一头老虎,那头老虎受伤很重,没法子动弹,她就每天取老虎的屎尿,揉成团子,晒干,然后又在老虎尿里浸泡,然后再晒干,再浸泡…… 她回来之后,就给外出的族人分发了很多这种丸子,要他们佩戴在身上,结果,我们云川部的人就很少被野兽侵袭。” “有这种事?”这太出乎云川的预料了。 “族长身上也有!”阿布小声道。 云川迅速检查了一下自己,很确定自己身上没有老虎屎,衣襟上只有一颗龙眼大小的褐色珠子,是精卫送给他的礼物。 “这颗珠子就是……”阿布低声道。 “嗷呜呜呜……”一声悠长的狼叫传来,云川又在外城的城墙上看到了那匹黄色的巨狼。 然后,狼群的骚乱立刻就停止了,它们好像没有看到那个老女人一般,一个个奋不顾身的向河边挤过来。 云川甚至看到一匹狼用头撞开了那个阻拦他前进的老女人,老女人摔倒了,狼却没有吃她。 “放箭!”云川觉得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这些狼可能就要泅渡了。 无数个带着火球的大竹箭飞向外城,落在那些早就准备好的引火物上,立刻,稻草,麦草堆就熊熊燃烧起来。 与此同时,外城城墙上的引火物也被火箭点燃,形成了一道弧形的火圈。 狼群混乱了起来,一头大青狼猛地跳进了水里,随即就被汹涌的河水给带走了,更多的狼也跟着跳进水里,同样被汹涌的大河水带走了,不论它们的四只爪子如何抓挠水,还是抵不过水流的冲力,被带去了桃花岛下游。 刹那间,河面上全是昂起来的狼头,于是,云川下达了射击的命令,箭如飞蝗,箭如雨下。 进了水的狼身手不再灵活,尽管大部分竹箭都落空了,还是有很多竹箭给了狼群很大的杀伤。 很多在水里浸泡过的狼,好像突然睡醒了一般,才进水,就立刻爬上岸,然后就头都不回的从火焰空隙中钻出去,跑的不见了踪影。 而泅渡过大河的狼爬上桃花岛之后,也好像没有了攻击力,一个个呜呜叫着到处寻找逃跑的路。 于是,高墙上有很多石头落下来,将这些无处躲避的狼纷纷砸死。 看到这一幕,云川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他忽然想起蚩尤驱赶熊猫攻城的场面。 刚开始的时候,熊猫们一个个狂暴无比,可是,时间稍微一长,熊猫们立刻就恢复了本性。 这场面与眼前的狼群几乎毫无二致。 至此,云川已经可以断定,这场狼灾并非是天灾,而是一场人祸。 如果云川部不是有着高墙壁垒,如果身处平原,那么,面对这样的狼灾,没可能有抵抗之力的。 即便是能抵抗过,也是西陵族那些人的下场,族人损失十之七八。 所有的狼都像是失去了心智,继续跳河,跳河之后,好像本性立刻就回归了,一个个夹着尾巴只要找到一个出路,就会跑的不见踪影。 狼群与其说是来城里找吃的,不如说它们是来河里洗澡的,每匹狼沾水之后就走,且无一例外。 “狩猎吧!”云川给忙碌的族人下了命令之后,就回到了红宫,找来了那些从嫘城回来的族人,让他们每个人都详细的把自己跟西陵族人交往的过程说出来。 二十个人,回来了十八个,十八个人说什么的都有,只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在去嫘城的路上,走了两天,却没有受到任何野兽的袭击,一次都没有。 云川想了好久,终于对一脸疑问的阿布道:“我以为那个叫做犀的家伙,是来谋取他姐夫的产业,没想到人家连我们的主意都打,我怀疑,这一次来我们这边的不光是犀他们那些人,恐怕整个西陵族都迁徙过来了。” 阿布道:“他们养不活那么多人,再加上我们这里太冷了,食物不好找。” 云川道:“我们既然可以依靠种植粮食养活我们这些人,人家为什么就不能通过别的法子养活自己族人呢?” “怎么养活?” “我们要再看看,再等等,如果事情不是我想的这样,我们就把凶手找出来,我真的很好奇,他到底是怎么驱使这么大的一群狼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今天下午主持访谈,请假,回去补上 今天下午主持访谈,请假,回去补上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三章巫的大时代 第十三章巫的大时代 狼跑了,留下来很多幼崽。 这些幼崽被狼群丢弃在流浪野人居住的地坑里,毛茸茸的很可爱。 阿布带着人清理地洞的时候,毫不留情的把大一些狼崽子统统拗断了脖子,只留下一些幼小的狼。 当云川把这些狼崽子送到喜欢带幼崽的小狼面前的时候,小狼对这些狼崽子没有表现出半点亲近的意味,甚至还低声咆哮吓阻这些狼崽子靠近自己。 此时此刻,在小狼的意识里,自己可能是丹顶鹤,可以是大雁,甚至可以是野牛,反正,绝对不可能是一匹狼。 没办法,云川只能把这些宝贵的狼分给睚眦,赤陵这些小伙子们饲养。 他们很喜欢,甚至是有些病态的喜欢,尤其是赤陵,当云川把一头颜色浅黄的小狼放到他怀里的时候,这家伙,眼泪都流下来了,抱着小狼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 因为云川有一匹狼的原因,这些少年都希望自己也拥有一匹狼,现在,梦想成了现实,如何能不欢喜。 云川的小狼无声的呜咽一声,就回房间去找乌鸦了,一个哼哼,一个骂人。 有时候云川真的很怀疑,这只狼是可以跟乌鸦进行交流的。 狼巫还活着,毫发无伤,她甚至有时间用稻草给自己弄一身遮羞的衣衫。 不过,当她穿上稻草衣服之后,云川觉得这个女人变得更加神秘了。 对于巫文化,云川所知不多,面前接触到的能让他感到奇怪的巫文化现象只有两个。 一个蚩尤可以在某些时候变成另外一个人——大巫。 再就是这个狼巫,她可以与疯狂状态中的狼共舞,却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 蚩尤变幻成大巫的状态非常的自然,看不到任何假装的痕迹,不论是说话,还是行事,完全是两个人,连思维都完全不同。 云川以为这是蚩尤是精神病的征兆,可是,眼前这个狼巫的行为就很难让人理解了。 “我是狼!” 这就是狼巫给云川的解释,而且云川看不出她说的是一句谎话。 最让云川无法理解的是,那些被捉回来的小狼崽子们,统统习惯性的围在这个狼巫的身边,有些还钻进狼巫的稻草裙子,把她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于是,云川就专门给了这个狼巫一个院子,希望她能把这些小狼崽子全部都养成狗。 云川知道,狼进化或者退化成狗的时间不长,很多时候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不像别的动物驯化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段落。 决定狼是否能进化为狗的因素在于他们离人类聚居地的距离。 狼是食腐的,人类聚居地边缘的抛弃的食物残渣正是他们想要的。 但他们同时也畏惧人类。 比如说,一人来把今天吃剩的猪骨头扔掉,人类走开后,狼群便会立即扑上去。 那么,一开始就离骨肉近的狼便可以饱餐,这种就是不畏惧人类的狼。 此后,这种狼就会发现,选择亲近人类可以更容易的获得实食物。 再者,狼是哺乳动物,他们的行为学习通过母亲,父亲,若父母便是亲近人类的一种狼,那么他们的幼崽也会被如此教导。 人类也会注意到这种亲近人的狼的存在,选择带他们进入村庄生活。 这种进化过程很特殊,也是非常快,因为它不取决于遗传。 在人类跟野兽的斗争中,猎犬是一个非常好的帮手,而云川又是一个可以兼容并蓄的人,所以,他很希望云川部的人可以与狗建立起情感,最后成为相依为命的伙伴。 洪荒世界里,每一份温情都是难能可贵的。 人虽然可以相信,却又是最不能相信的。 狗,不一样,它相对单纯的多。 夸父在城外搜索了很久,在流浪野人驻地周围,他从雪地上看到了一些新鲜的人类脚印。 人数不多,只有七八个,他们脚上绑着狼皮做成的鞋子,所以看不清楚脚的样子,不过呢,对云川来说,有这么一点发现来印证他的猜测就足够了。 云川甚至觉得嫘城现在已经被西陵族人夺走了。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情,这是轩辕的家事。 下雪天其实不算冷,冷得是天晴之后。 湿冷的空气钻进肺里,云川需要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此时,他正忙着指挥那些流浪野人在河湾地里修建新的住房。 这边的生活条件明显要好于河南,一来这里土地平坦,取水方便,二来就是这里的防御措施也好于他们居住的那个荒山坡。 云川部想要在桃花岛上建立一座城市,就不能抛弃这些人。 向阳的地方的雪融化的最快,溶雪汇集成一道道小溪,源源不断的流淌进了大河,以至于最近以来的大河水变得有些浑浊。 河道里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尸体,捞上来以后从衣着上发现,他们都是轩辕部的人。 大河上游此时正在上演一场鹊巢鸠占的游戏,云川觉得开春之后,自己一定会有一场好戏看。 道路泥泞不堪,天气还很冷,又没有寒冷到把烂泥地冻硬的程度,这样的路没法子走。 所以说,西陵族的人还有时间稳固自己的成果。 安顿好流浪野人之后,云川部的人又开始吃狼肉火锅。 这一场狼灾,对云川部影响不大,却非常的吓人,这让云川认为部族的城墙还是不够高,也够陡峭。 “天气暖和之后,外城的城墙还要继续加高,我算是看来了,这片地方不会有一刻的安宁。” 云川从汤锅里捞出一片狼肉,在料碗里沾一下放进嘴里,很不错的肉,花椒,野香菜,野蒜,野韭菜把狼肉的腥臊味道完美的遮盖了,有嚼劲,又不塞牙。 阿布也捞了一块狼肉,放在料碗里搅动着,若有所思的道:“赤陵说有三艘竹筏顺水而下,是轩辕部的人,那些人没有靠岸的意思,他也就没有阻拦,让那些人离去了。 族长,您说这些人急匆匆的模样是不是去找轩辕报讯去了?” 云川笑道:“这是必然,我不知道嫘为什么会告诉她的族人轩辕离开嫘城的消息,但是呢,她既然说了,就要承受所有的后果。 轩辕族嫁女儿可不是为了单纯的联姻,或者说,他们还没有联姻这个念头,只是想着利用嫁出去的女儿指路,让他们本族人获得更多的好处。 我当初坚持不收那些强大部族的人的原因就在这里,除过他们是被部族驱逐出来的流浪者。 我们要时时刻刻保证我们本族人的人数占据绝大多数,为此,我宁愿部族扩张的步伐慢一些,也不激进。” 精卫一边吃一边含糊的道:“临魁要是再来,你就弄死他。” 云川道:“现在,还真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世界,以前啊,我很讨厌礼法,一直认为礼法是一个禁锢人的一个东西,现在看来,礼法的出现是必然的。 给所有人划定一个可以接受的行事规则,让大部分人按照这些规矩来做事,人族才能强大起来。 常羊山一战,死了一万多人,人族想要恢复到原来的规模,没有十年时间的平和期是不可能的。 你们也看到了,人族退出,野兽就会进来,人族如果再弱小一些,就会被野兽吞噬。 临魁去了阪泉之地,蚩尤远远地避开,轩辕也去了更加温暖的南方,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休养生息。 轩辕族看似占据了大便宜,可是,这个大便宜需要在十年之后才能展现出来。 现在,没有人能承受的起第二次阪泉之战。” 阿布笑道:“西陵族人来了,轩辕一定没有办法容忍,他一定会攻伐嫘城,夺回自己的土地,城池,也就是说,轩辕不得不再次选择战争,如果西陵族再强大一些,轩辕在常羊山之战中捞到的好处都会损失干净。” 说罢,跟云川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等云川再一次把筷子放进汤锅里,里面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云川无奈的看看夸父,精卫,睚眦,赤陵他们一眼道:“以后我跟阿布说话的时候,你们要注意听,不要光记着吃。” 睚眦指指身边蹲着的大乌鸦道:“听着呢,听着呢,它一会会跟我们再说一遍的。” 大乌鸦见睚眦指着它,立刻就跳到一边,用嘴巴啄着羽毛,假装这里的事情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川再一次盯着大乌鸦看,这家伙似乎聪慧的有些过头,至今,他都没有弄明白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乌鸦,看头上的羽冠,好像八哥,可是,那里有比鸡还要大的八哥呢? 现在是人兽混居的时代,人能够衍生出智慧,好多鸟比人在这个世界上活得久,难道说,它们也能进化出智慧不成?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大乌鸦道:“如果你有同类,可以叫来一起生活,你看,那些狼崽子就是先例,我没有杀它们。” 对于云川推心置腹的谈话,大乌鸦无动于衷,依旧蹲在地上啄自己的羽毛,似乎那里面藏着无数的寄生虫。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四章世上真的有牧狼人? 第十四章世上真的有牧狼人? 在人类文明的蒙昧期,存在一群号称能沟通天地,揣测神意的人,这群人就是巫。 他们认为自己与常人不同,可以沟通天地,可以与神交谈,甚至可以充当神的喉舌。 在蚩尤部中,蚩尤自己就是大巫,所以,神说的话,跟蚩尤说的话差别不大,所以,巫,在蚩尤部中是至高的存在。 轩辕部也有巫,不过,轩辕部的巫必须听轩辕的话,否则就当不成巫,就像云川部的那个狼巫。 云川部没有巫,这是阿布最大的遗憾,好在,族长本人就是神,现在多了一个狼巫。 按照阿布的想法,这个狼巫可以留着,让她脱离生产,专门给部族养狼,还必须把狼养成狗。 云川不这样看,他觉得那个狼巫可以脱离生产,毕竟她年纪大,身体不好,也产生不了多少剩余价值,也可以按照阿布说的给部族养狗,不过呢,她的待遇只能与那些会做饭的仆妇们持平,作为部族中的技术人员存在,不能有神性,更不能公开称之为巫。 云川可以允许部族中有高人一等的人存在,绝对不会允许有高人一等的神存在。 轩辕已经把巫的工作给分解了,变成了算学,星象,医药,文字,以及军队。 看得出来,他正在将神权收回来,最终将神变成他的龙图腾,让神从实质化变成虚无缥缈的精神寄托。 轩辕的这一套策略,即便是到了后世依旧被人当做珍宝来对待,也就是因为轩辕从一开始将神送上神坛,以至于在后来的时光中,中华从来没有出现过神权大于皇权的事情,神权成了皇权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工具。 有这样的好办法云川自然是要摸着轩辕过河的,这一点,他不会跟轩辕客气。 狼巫很适合养狼,短短十天的时间,那些原本凶狠霸道的小狼崽子们已经开始学会摇尾巴讨吃的了。 这与云川之前的预料基本一致。 看着小狼们在广场上晾晒的狼皮下愉快的把玩耍,云川很欣慰,只有跟过去的狼性告别的小狼崽子,才是一只好狗。 云川现在要做很多事情,最重要的是改变,改变人,改变生活方式,就连狼都要改变成狗。 狼潮褪去之后,云川部的领地就好像成了一片死地,除过还有不多的几只熊猫偶尔会出现之外,荒原上连兔子都看不到一只。 狼潮的到来,已经把这里的生态彻底给毁灭了。 今年的冬天漫长而严寒…… 残雪用了很长的时间才褪去,雪褪了,大地却变得更加苍凉,只有一些苍鹰在天空盘旋,余者,只有匆匆路过的白云。 冬日里的白云显得很轻,不太白,匆匆来匆匆去,给蓝天什么都没有留下。 云川的小炉子正冒着烟,里面的松果烧的很旺,烟味也不呛人,甚至还有一股子松香。 炉子上坐着一个陶锅,云川不断地把泡好的莲子丢进锅里,一边丢一边搅动,最后把一些淡黄色的银耳也一并丢了进去。 精卫躺在皮毛堆里,不断地咳嗽着,一张小脸烧的通红,云川不时地走过来拿掉精卫额头上的湿布,换上一块新从冰水里捞出来的。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云川很少见到生病的人,云川说的生病的人,指的是生病,而不是受伤。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就以为这些人不生病。 现如今,精卫病的海枯石烂的,云川也就明白了一件事,野人们其实是是生病的,他们只不过是从来不说,小病不在乎,中等病抗,大病直接死去。 精卫发烧了,烧的很严重,狼巫多嘴说精卫被狼精附体了,然后被云川下令揍了一顿,还命令她把狼精给找出来,如果找不出来,她的食物就要减半。 精卫痛痛快快的出了一身汗,在她醒来的时候,云川就把温凉的银耳莲子粥给她喂了下去。 “好喝呢!” 醒来的精卫贪婪地喝了一碗,并不满足。 “你现在不能喝太多,等你病好了,再给你熬制。” “我差点死掉。” “有我在,你就死不了。” “你是神,我死不了。” 病人的情绪一般都低落,精卫也是这样,身体舒服了一些之后,又沉沉的睡去了。 等精卫睡着了,云川就离开房间骑着野牛离开了桃花岛。 小狼在前边奔跑,野牛的步伐倒腾的也很快,不大功夫就来到了河湾口。 自从狼灾出现之后,云川一边加高城墙,再一个做法就是将防御线向前推进了一里。 云川不想让人们一抬头就发现危险就在眼前。 在河湾口,绘拦截住了一批人,需要云川亲自去处理。 当云川远远看到那群身穿兽皮,胡须留的老长的人,就问绘。 “他们为什么不靠近呢?” 绘笑道:“他们不愿意靠近,所以,我就禀报族长,希望您来了之后,他们可以靠近一些。” 听绘这么说,云川就把身子露出木头围栏冲着那边的大胡子道:“我是云川,你们要说什么,可以上前。” 云川把话说完,就瞅瞅正在专心瞄准的绘,对这个家伙的机灵劲很满意。 既然西陵族的人驱赶狼群来袭击云川部,那么,下一次见面,就是分生死的时候。 虽然西陵族人伤害云川部的事情,仅仅是云川的猜测,但是,在这个大时代里,猜测的事情十有八九是准确的。 果然,那些大胡子不愿意上前,只是派了一个女人走过来,就是那天哪个自称要嫁给云川的女人。 云川觉得可以从这个女人口中知晓嫘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准许那个女人走过来,还对后边的那些大胡子继续喊道:“你们可以过来说话,云川部很好客,欢迎所有的客人来云川部喝茶。” 大胡子听云川这么喊,走的更快了。 女人进了寨子,就坐在一个木头桩子上一言不发,云川看了她的脚印,果然跟那天在外城坡上发现的脚印完全一样。 “嫘死了吗?”云川瞅着女人露在裘衣外边的那双眼睛笑眯眯的道。 “没有死,我哥哥要嫘城,嫘不给,我哥哥就杀了嫘城里的很多人,最后用苍林威胁嫘,交出嫘城,嫘答应了。” 云川闻言叹息一声道:“你们西陵族这是在自取灭亡,他们难道不知道轩辕部有多么的强大吗?” 女人瞅着云川的眼睛道:“知道,嫘也告诉我哥哥犀,轩辕一定会砍下他的脑袋,并且灭掉西陵族,可是,我犀不相信,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把轩辕部吞并掉。” “看样子,你们全族人都来了是吗?” “是的,我们翻山越岭走了整整一个寒暑,这一次就要留在这里,不走了。” 云川抓抓头发道:“这里很冷。” “总比整天泡在水里强,总比每天跟毒虫,猛兽,龙作战要强。” 云川又问道:“现在我知道你们不怀好意,你来做什么呢?” 女子道:“我已经嫁给了你,你的部族就有我的一半。” 云川愣了一下,说实话,轩辕已经很无耻了,可是跟这个女人比起来差的还远。 轩辕娶了嫘这个伏地魔,难道说自己也要被成为一个武大郎一般的角色? 女子见云川面色不善,又道:“你杀了我也罢,娶了我也罢,总之,你的部族有西陵族的一半,你怎么想不重要,我怎么想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西陵族的长老们怎么想。” “狼是你们带来的?” “是的,不过,这些狼都是大长老养的,很听他的话,自从来到你们这边之后,狼就更多了。 云川,你跑吧,上一次的狼群没有攻破你的寨子,下一次一定会的,大长老养了很多狼,一部分在外边觅食,一部分在帮助我们族人狩猎,攻击你们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狼群。” 云川皱眉道:“狼上一次为什么会吃你们?” “因为狼来到了你们这里,居然找不到食物,太饿了,就找犀要食物,犀杀了一个族人喂狼,狼没有吃饱,不肯听犀的话继续前行,犀就殴打了狼王,然后狼王就开始攻击我们。” 云川想了一下道:“你们的长老除过会养狼,还会不会养别的,比如蛇?” 女子摇头道:“蛇不好养,龙也不好养,为了豢养狼,大长老连自己的一只胳膊都喂狼了。” 云川终于松了一口气,只要这位神奇的大长老不会饲养蛇,那就不算大事情,自己的城堡可以挡得住狼,挡得住猛虎野兽,唯独对于蛇这种东西没有任何办法。 自从听说这位大长老会养狼,云川脑袋里总会出现白衣如雪的淫贼欧阳克吹着笛子驱赶着无数条蛇在大路上行走的场面。 “好吧,我不要你,你走吧!”云川随意的挥挥手,准备让这个会说老实话的女人离开,放她一条生路。 可是,这个女人却从袖子里摸出一根簪子递给云川道:“是我姐姐要我有什么说什么的,她说你看到这个簪子,会收留我,让我活下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五章自寻死路啊—— 第十五章自寻死路啊—— 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做姼。 她其实不是西陵族族长脍余的女儿,嫘其实也不是脍余的女儿,她们都是从西陵族女子中挑选出来的美人。 听姼说,西陵族中的美人儿都是从小培养的,她们在族中一般不怎么干活,只学如何养蚕,缫丝,织绸就能获得充足的食物。 像她跟嫘这样的女人长大之后,就会被族长跟长老们送给各个部族的首领,同时,带去的还有蚕种很织绸手艺。 很多部族都希望拥有桑蚕这样的好东西,加上,每一个会这种手艺的女子都是美女,所以,一旦去了新的部族,就会成为部族中很重要的角色。 等这些女子在某一个部落里待了一阵子之后,就会给西陵族传去消息,然后,西陵族的大队人马就会压过来,吞并这个部落,继而再一次壮大西陵族。 因为有这些女人的存在,原来的部落对西陵族的抵抗就要小很多,融入起来,也没有太大的难度,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能与西陵族融为一体。 云川听姼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西陵族人还真是弄清楚了一个道理之后,就把这个道理当成了办所有事情的手段。 他们最早使用这种方法的时候应该是在驯狼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总结出来了将一头驯化的母狼放进狼群中,继而捕捉整个狼群幼崽,然后,原本暴躁,凶残的狼群幼崽就会跟着这头唯一幸存的母狼一样,学会向人类低头,接受人类的驱使。 不过,云川不得不说,人家的这种吞并部族的方式真的很科学。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西陵族的运气好呢,还是坏,如果轩辕本部没有离开,他们这样的做法只会是一种自投罗网的行为,不说有没有成功吞并轩辕部的可能,恐怕连自己都要填进去。 现在,轩辕带着大部分人走了,嫘城只有不到三千个人,这样大小的部族看样子很适合西陵族吞并,所以,他们得手了。 云川看着姼道:“你们知道轩辕部有多少人吗?” 姼回看着云川道:“已经没有轩辕部了,他们已经并入了西陵族,你们云川部也是一样的下场,等大长老到来之后,你们也会被吞并的。 云川,你是一个不错的人,如果不想你的部族被吞并,就快些走,走的远远地。” 云川笑道:“轩辕部还在,轩辕带走的人足够装满二十个嫘城。” 姼听到云川说的话脸色立刻就变了,转身就想跑回去,却被云川拦腰抱住,他一边阻止姼的努力挣扎,一边笑道:“嫘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轩辕是那么危险的一个家伙,我整天跟他当邻居都当的心惊胆战。 好不容易才等到轩辕离开了,你们居然自投罗网……不对,这搞不好就是轩辕的计谋,人家就等着你们自动送上门来呢。 怪不得他会那么大方的把嫘城给了嫘,怪不得他会轻易地放弃了他经营了四年的大河上游地区。 现在明白了,人家这一次远行,就是学那些野兽避开这一场暴雪,顺便去南方食草兽聚集的地方进行一场大狩猎。 再可能就是在等你们……你们也是他狩猎的目标,哈哈哈……” 云川笑的非常开心,姼挣扎的更加剧烈,最后,云川制止不了这个大力气的女人,不得不让夸父接手。 看着被夸父拎在手里如同拎小羊一样的姼,云川又道:“你们西陵族就要完蛋了,你就好好地留在云川部给我养蚕,缫丝,织绸子……哈哈哈,原来嫘把你送来的目的在这里啊,不错,不错,我们族里的女子虽说也会,终究不如你们姐妹两……夸父别捏死她,她有大用处呢。” 姼落在夸父手中,就只能不断地挣扎,不断地喊叫,还不断地向云川吐口水。 不过,这一点用处都没有,云川最喜欢看到野人们自作聪明的模样了,尤其是姼这种把维护本族利益当使命一样对待的人了。 就刚才那一番话,云川就该把她丢粪坑里淹死,什么叫让云川部赶快跑,跑?跑出坚城好让她们的大长老驱赶着狼群围剿? 现在好了,这个冬天云川终于觉得有些意思了。 轩辕根本就已经有了应付冬天的粮食不足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继续扩张,示敌以弱,让西陵族先钻进来,然后他好关门打狗。 云川对西陵族的野人没有什么想法,他就是想要那个少了一根胳膊的大长老,他准备捉住大长老之后,把他驱赶狼群的手段学到手,再弄死他,这样的话,有了狼群的云川部,人数少的这个劣势,就会消失。 “呜呜……”云川仰头学狼叫非常的得意。 “呜……汪汪”小狼学云川叫了一声,立刻就变成了狗。 装备低劣的西陵族在外边,云川可以让绘这些人靠着大河边在这里修建卡子,既然凶残的轩辕在附近,云川就不愿意让自己的人当肉包子去喂轩辕了。 所以,他带着人立刻就回到了桃花岛,反正这时候野外很危险,云川就下令关闭了城门,云川部所有人都躲起来,尽量在大河北岸活动,不去大河南岸找死。 精卫见云川带回来了一个绑的结结实实的女人,支撑着起来就要给云川腾地方好让他心无旁骛的临幸这个女人。 结果,云川把这个女人丢给仆妇们之后就回到了房间,见精卫站在窗口神情忧郁,就笑道:“事情变得很有趣了。” “那个女人有趣在哪里?我也可以变得有趣。”精卫苍白的小脸被她努力挤出一丝笑意,比哭还要难看。 云川上前捏捏精卫的小脸道:“是轩辕变得有趣起来了,不是那个女人变得有趣。 那个女人在养蚕,缫丝,织绸一道上很厉害,你要把她管起来,让她努力给我们养蚕,弄绸子。” 精卫的小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真正的笑意,趴在云川怀里道:“那个女人年纪不小了,可以嫁人了,您总说咱们本族的孩子太少。” 云川笑道:“当然可以,你准备把她嫁给谁?事先说好,这个女人不能嫁给部族中的统领,不论是槐,还是绘都不成。 同时呢,对那个狼巫也要好好地管理,你要让她乖乖地听话,不要胡乱出头,说不定在很短的时间里,她有大用处。” 精卫听云川把那个女人交到了她手里,一双大眼睛立刻就变得亮晶晶的,顾不得衣衫单薄就要往外跑,被云川捉回来穿好衣衫之后,这才从墙上取下一根鞭子,甩的啪啪作响的去了。 桃花岛的寒冷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云川计算过,红宫墙角的草芽出来的比去年晚了十天左右。 植物对天气是最敏感的,尤其是这些无人理睬的小草,它们更是对节气有着更加清晰地认知。 小草出来了,那么,再过三十天,桃花就会盛开。 而桃花盛开的时候,就到了部族种麦子,糜子,谷子,高粱的时间了,等这些北方粮食种植完毕,云川部孕育的稻苗,也就到了下大田的时候了。 既然青草已经发芽,就说明春天到来了,如果,再过十天,天空中出现大雁北飞的场景,就说明,春天真的到来了。 大河南岸又出现了狼的踪影。 云川对此不理不睬。 南岸不多的一些田地,完全可以等轩辕处理掉西陵族再耕种也不晚。 绘早就把插在外城城墙上的竹刺给去除了,这东西除过可以让狼借力翻上城墙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相反的,他在城墙下边挖掘了很多陷阱,是那种翻板陷阱,只要狼踩上去就会掉坑里,翻板又会恢复,坑挖的很深,里面插满了竹钉,多少狼来了都不够填坑的。 如此,事情就变得很有趣了,每天天亮的时候,绘都会带着人去查看翻板,总能从里面弄出来几只或者十几只受伤,或者死掉的狼。 驱狼人已经不再隐藏了,他们就站在流浪野人曾经居住过的山坡上窥视桃花岛。 只要选对了防御措施,坚城高墙依旧是抵御野兽最好的手段。 云川选择不外出,他在等待轩辕的反应,轩辕这人喜欢干那种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云川很担心人家把自己也算计在里面,所以,一定要谨慎, 西陵族能使用的手段似乎除过野兽之外,就很少了,他们好像并不怎么善于战斗。 相比于战斗,他们似乎更加喜欢调教野兽啦,虫子一类的东西,就像蚕跟狼。 当云川跟阿布商量大事的时候,那只乌鸦总是瞪着一双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们,真的很像间谍。 每到这个时候,云川就会一脚把乌鸦踢出去,之所以还留着这只来路不明的乌鸦不煮掉,是因为云川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世上有如此神奇的人,可以把一只乌鸦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调教的如此有灵性,而这个人,云川很想见见。 很明显,桃花岛周围已经成了野人世界里的四战之地,谁都想要这片土地,所有的英雄好汉都想通过征服这片土地,继而征服更大的世界。 云川觉得自己当一枚钉子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占据了这里,就等于占据了世界的中心。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六章大不同啊大不同 第十六章大不同啊大不同 轩辕出现在大河北岸。 背着手站在河湾地的外边俯视着忙碌种地的云川部族人,就像在看自己的领地族人一般。 “你老婆把你卖了。”云川站在碉楼上笑嘻嘻的对轩辕道。 轩辕摆摆手道:“这不怪嫘,是我用她的名义给西陵族去了消息。” “这么说,你早就在图谋西陵族?” “不是我图谋他,是他们喜欢被我图谋!如果人人都跟你一样,对我的领地没有任何野心,也就不会有这些图谋,贪心才是他们最大的弱点。” 轩辕背着手迎风而立,再加上他说的话,显得格外的厉害。 “人家有好多狼!” “我看到了,也知道了。” “你一直没有离开过?”云川大吃一惊。 轩辕叹口气道:“你修城是对的,隶对我说过,今年的天气会很冷,我没想到会冷到这个地步,天上下的白色的水被我命名为“雪”你有意见吗?” 云川摇摇头道:“没意见,我把你们常说的天水命名为“雨”你有意见吗?” 轩辕皱着眉头道:“谁告诉你的?仓颉?天上的落水,我本身就命名为“雨”,那么,你再告诉我,清晨草叶上的水你起名字了吗?” 云川撇撇嘴道:“当然,我起名为“露”还有,深秋时节落在地上的白色水,我命名为“霜”,那些漂浮在地面上的水汽被我命名为“雾”,我喜欢天上的白色东西,就拿我的姓氏命名为“云”你有意见吗?” 轩辕怒道:“这么说,仓颉把什么事情都跟你说了是吧?” 云川道:“仓颉很爱我,不喜欢你。” 轩辕点点头道:“很好,回去就杀了仓颉,对了,这一次你能帮我堵截一下西陵族人吗?事成之后,我分你一千奴隶。” 云川道:“当然可以,西陵族人攻伐过我,不过,我不要一千奴隶,我想要西陵族的大长老,人太多了,我养不活。” “你要在这里养狼?”轩辕的声调不由自主的拔高了。 “为什么不呢?我讨厌野兽,人族聚居区也本该有别的野兽存在,你走了,我族里的人就被野兽叼走了两个,再这么下去,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我想着养一点狼,帮着把野兽撵走,我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不是吗?” 轩辕听了云川的话摇摇头道:“养狼不是正道,狼性狡诈,狠毒,有食物的时候听话,没食物的时候就吃人,西陵族人拿人喂狼的事情你听过吗? 看在你没有图谋嫘跟苍林的份上,劝你一句,养狼必遭反噬,也会让担心你拿他们喂狼的族人们离心,你的部族就休想做大。” 云川大笑道:“你一定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我没有听过?” “飞鸟尽良弓藏,狐兔死野狼烹!” 轩辕想了好长时间终于领悟了其中的道理,然后对云川道:“好,我现在正好需要人开荒,既然你只要那个断臂的大长老,可以给你,不过,养狼之术我也要。” “你不是不养狼吗?”云川诧异的道。 “我不养狼,可是,我必须知道怎么养狼。” 云川点头道:“那就说好了,我会重修河湾口的木头城寨,帮你挡住那些西陵族人,战斗不是我的事情。” 轩辕吞咽一口口水看着云川道:“你把你的族人保护的太好了,常羊山之战你虽然避免了伤亡,可是呢,你族人自保能力却在变弱。 我看了狼群袭击你城寨的那一幕,你的外城明明可以一战,却被你毫无原则的给抛弃了,然后依靠你桃花岛更高的城墙与水道帮你退敌。 如果是我指挥的话我就不会,我一定会让武士们守在城墙上与狼群作战,并且在内城布置第二道,第三道防线继续与狼作战。 你只有把狼杀的害怕了,杀的见了你就跑,才算是获得了胜利。 才算是给了族人真正的保护。 如果狼真的进入了你的桃花岛,我不觉得你们能够依靠人力来战胜那些入侵的狼。 云川,有时候,战斗死亡并非纯粹的消耗,而是可以让你的部族变得更加强大的根源。” 莫名其妙的被轩辕呵斥一顿,云川有些尴尬,立刻道:“你还杀不杀仓颉了?” 轩辕冷笑一声道:“你说呢?你还是好好地想想怎么挡住西陵族的逃人比较好。” 轩辕说完话就走,没有跟云川订立什么契约一类的东西。 云川回头看着槐道:“如果那一天让你跟狼血战,你会怎么办?” 槐摸摸自己的脑袋道:“总觉得不值得,人命换狼命,我们吃亏。” 云川叹口气对阿布道:“你看,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只能修建高墙的原因,有了高墙确实可以很好的保护我们,可是,我们却没了野人的悍勇。 野人之所以能活到现在,是他们用牙齿,用手,用脚,用头,用木棒,用石头,用命硬拼出来的。 我们现在已经给生命标注了价格,觉得自己的生命比较重要,然后,就不肯拼命了。” 阿布犹豫一下道:“难道说我们现在要开始学野人了?” 云川摇摇头道:“凭什么啊,我们好不容易知道自己高人一等了,为什么一定要走回头路呢? 赶快干活吧,只有把我们的底线划得高高地,我们才能真的过上人该过的日子。” “今年,我们一定要种上一万亩稻子!” “今年,一定要打一百把铁刀,一百个铁犁铧,一百把镰刀。” “今年,一定要给武士们配上青铜盾!” “今年,一定要把族长说的青铜弩造出来!” 阿布被云川的话刺激之后,立刻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一定要完成族长在冬日里设定的计划。 有了足够的粮食,就没人能包围桃花岛,有了足够的铁器,云川部的农业耕作效率就能大幅度提高,有了足够多的青铜武器,云川部的战斗力就能再提高一个等级。 尤其是族长设计的青铜弩,阿布拼了命,也一定要弄出来,有了这个东西,就算不跟敌人肉搏,也能取胜。 接连三天,云川都看到大队,大队的轩辕部族人从河北地走过,这些人走的时候,大车上装满了东西,回来的时候,大车上装的东西好像更多了。 看样子,轩辕的南北迁徙计划很顺利,他的族人躲开了大雪,还在运动中收获了不少的东西。 云川可以想得到,以后,轩辕部的迁徙会成为一个常态,冬天降临之前,他们会离开大河上游去下游相对温暖的地方过冬,一旦冬天结束,他们又会回到大河上游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耕种。 在迁徙的过程中,他们甚至能够在事实上完成对迁徙路径上的土地的占领。 生生的把一个困局,走出来了一条光明正大且辉煌的生路。 这样的轩辕一族会变得更加可怕。 不过,还轮不到云川恐惧,真正应该感到恐惧的是神农氏,是蚩尤部,是刑天他们这些人。 自信的云川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把桃花岛打造成一个谁也吞不下,吃不掉的大刺猬。 诚如轩辕所说,他已经看透了云川是一个做大事惜身,见小利忘命的家伙,他看死云川部不可能发展成一个庞大的部族,因为他的族人们都怕死,其中以云川最甚。 这种场面是云川希望轩辕看到的。 对于轩辕来说,一个部族想要发展起来,必须要经历时日漫长的积累,这个积累甚至是几代人用命来换的。 等部族人数,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有大的爆发,对于这一点,轩辕坚信不移。 对于云川部来说可不是这样的,随着部族里的各项设施逐渐完善,有了牛耕田,有了铁犁破土,有了正确的种植方法,有意识地选择种子,彻底脱离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后,云川部可以用一日千里的速度发展。 这种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轩辕对发展的认知。 仓颉来到了桃花岛。 这是一个没有多少武力值的人,这也是他可以踏上桃花岛的原因。 见仓颉没有被轩辕杀掉,云川有些失望,轩辕没有杀这个人,他也不好越俎代庖的干掉这个多嘴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雨雪霜露这些字的? 我当初在陨石平原可没有造出这些字。” 才见到云川,仓颉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云川认真的看着仓颉的眼睛道:“是你告诉我的。” “我没有,不是我,这不可能,有本事你把这些字写下来!”仓颉愤怒的天灵盖都要被怒火掀开了。 云川很自然的提起一竹竿,歪歪扭扭的在地上写下了雨雪霜露四个繁体字。 仓颉看完之后不屑一顾的道:“就这?这些字看起来很好看,却完全对不上它们的本意!” 说着话,就费力的在地上画了两朵云彩的简笔模样,又从云彩上垂下一条,然后得意的指着地上的雨字道:“这才是雨字,水从天上来为雨!” 云川淡淡的举手发誓道:“我对天发誓,教会我写这些字的人确实是你仓颉,如果我胡说八道,宁愿被五雷轰顶!” 仓颉呆滞的指着云川道:“你真的在发誓吗?” 云川点点头道:“如果你觉得刚才那个誓言不够恶毒,我可以发一个更加恶毒的誓言。” 仓颉趴在地上瞅着云川写的雨雪霜露,陷入了长久的思考。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七章部族升级准备! 第十七章部族升级准备! 仓颉是一个痴迷于文字的人。 所以,当他发现有新文字出现之后,就会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对外界的事情不理不睬。 而云川也知道,轩辕派仓颉来云川部的目的,那就是一边当人质,一边监督云川部堵截西陵族逃窜。 修建栅栏是很有必要的事情,一来是为了阻挡野兽,二来,云川现在觉得自己的部族总是那么的不安全,需要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用高墙围起来。 之所以要让仓颉陷入迷乱,就是为了不让他看到云川部恐怖的基建实力。 没有错,云川部最强大的并非是军事,而是远超这个时代所有野人部族强大的基建实力。 在刀斧锯子树木竹子齐全的情况下,云川部修建栅栏的速度是极为惊人的。 而且,就通力合作这件事也因为桃花岛无休无止的建设也熟练无比。 每个工匠都知晓自己该干什么,每个人都知道怎么做才能最省力,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学会运用了最初级的统筹法。 所以,工地上看起来很凌乱,可是呢,在凌乱中,却透着强烈的节奏感。 这一幕无论如何是不能让仓颉看到的,否则,以仓颉的大嘴巴性格,一定会告诉轩辕的,而轩辕这个人又是一个什么都想要的人,他是一个粪车过路都要用指头沾点,尝一下咸淡的人。 他也是一个收集狂。 只要对他的部族有用,人才,粮食,物资,工具,种子……任何东西都在他的收集之列。 并且为了收集这些东西,他无所不用其极…… 等仓颉从文字的迷宫中走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根据那几个字,创造出来了雨字部,与三点水部首的众多的字。 云川送给了他一根毛笔跟一些纸张,仓颉试验过之后,顿时就疯了。他想用自己最珍贵的,据说可以与上苍沟通的老龟壳跟云川交换更多的毛笔与纸张。 “毛笔,纸张,墨汁非常的珍贵!”云川把玩着那枚已经被仓颉盘的油光发亮的小龟壳认真的对仓颉道。 “龟壳也很珍贵……”仓颉悲伤的看着那枚从不离身的龟壳,最后强忍着转过头去,看到眼前的笔墨纸张,眼神又变得温柔起来了。 一枚龟壳换了二十张纸,两根毛笔,一罐子墨汁在云川看来这是等价交换,可是,在仓颉眼中,他已经用身家性命来交换这些珍贵的东西了。 “以后呢,你就不用把字刻在龟壳,或者龙骨上,写字的速度快了,写的内容也会多。” 云川将身体靠在小狼的身上懒懒的道。 小狼看到毛笔之后,总想离开云川去嗅毛笔,它总是觉得那些毛笔头看起来很熟悉,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 “你回去告诉轩辕,如果想要毛笔,纸张,墨汁,可以拿东西来交换,我不会把这些东西藏起来的。”云川捋着狼尾巴笑眯眯的对仓颉道。 仓颉小心的把笔墨纸张放进自己的防水兽皮口袋里,缓缓地背在身上,然后才满怀希望的道:“能告诉我这些东西是怎么造出来的吗?” 云川叹口气道:“选择雷击之木在流水中浸泡一个寒暑,再浸泡在月华中经历一个月圆月缺的过程,再以千斤巨锤轰击之,可得墨,不过,十之八九会失败,能否成墨汁,全在上苍。 至于纸张的制作……ε=(′ο`*)))唉,一言难尽。” 仓颉点点头道:“希望后世之人能够知晓我等今日为了这些文字,付出了何等的辛劳与曲折。” 云川郑重的点点头道:“他们会记住的,一定会,你的名字也将因为这些字进而为神。” “神?神在天上,不在地上。” “错,神在人间,你死了之后就成神了,会去一个更加神妙的地方,在那里,听说有大光明,有大智慧,有大自在,与大解脱。” 仓颉皱着眉头道:“你怎么知道的?” 云川抬手一巴掌抽在那只瞪着圆眼睛装傻的大乌鸦道:“快说,不说今晚就拿你下酒。” 大乌鸦一头栽倒在地上,呼扇着翅膀爬起来,就怪声怪气的道:“天上有神灵,我见过,我见过……” 云川嘴里说出来的话,仓颉连半个字都不信,可是,现在乌鸦说话了,仓颉的眼睛就瞪得跟乌鸦的眼睛一样圆。 于是,仓颉就开始了与乌鸦漫长的对话……乌鸦是话痨……它会说很多话,还会学很多人的口音,有时候是云川的,有时候是睚眦的,赤陵的,精卫的,阿布的…… 它说话的内容有时候非常的深奥,比如云川跟阿布的对话,有时候又非常的无聊,比如睚眦跟赤陵的对话,有时候又非常的风骚,比如云川与精卫的房内话。 不过没关系,仓颉喜欢听。 在不知不觉中,云川部已经在河湾口修建了一堵竹木高墙,这道高墙从河湾口一直延伸到旧河道的悬崖边。 墙壁蜿蜒,如同一条巨龙游走于山峦沟壑之间。 被乌鸦折磨的精疲力竭的仓颉看到这堵墙壁之后感叹的道:“短短时日,非人力所为。” 云川笑道:“长久祭祀,神灵归心,总会有一些神奇之事发生,你这些天常常与乌鸦长谈,可有所得?” 仓颉摇摇头道:“太深奥了,待我回去整理之后,再慢慢领悟。” 云川道:“那只乌鸦曾经驮负太阳由东往西飞,只是因为怠慢了神责,被贬斥人间,不能飞,只能蹦跳一生。” 仓颉瞅着被云川悬挂在腰带上的小龟壳,长叹一声道:“人言为信,而人言最不可信。” “这么说,你觉得我在骗你?” “虽然不解你们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修建出如此长的一堵墙,也不明白,为什么乌鸦会说话,更不了解你们族内为何会有笔墨纸张。 可是,当你一开口,我就知晓我看到的都是幻境。” 云川提着乌鸦的脖子放在仓颉的面前道:“再说几句话,免得人家认为你是幻境里才有的东西。” 乌鸦蹲在桌子上悲愤的道:“苍天煌煌,大地苍苍,边陲地灵,源远流长,天地垂佑,诸神慈悲,福泽深厚,人丁兴旺,草木葳蕤,福海汤汤……” 云川不等乌鸦把祷词念完,就捏着它的脖子将它丢出门外,然后对仓颉道:“你还认为你是在做梦?” 说完话,又带着仓颉离开桃花岛来到城墙跟前,用手敲击一下道:“这也是假的,是幻境吗?” 仓颉低头,把脸贴在墙上,并且割破了自己的手指,把血涂在墙上,最后看着手指上又有血慢慢渗出,有些悲凉的道:“你们到底还是通神了。” 云川笑眯眯的看着仓颉道:“回去告诉轩辕,我们不属于人间,我的目标在天,不在地,我不破坏他的事情,他也不要打我们的主意,否则,后果难料。” 仓颉沉默不语。 一道高墙堵住了很多东西,让南北交通彻底断绝。 不过,北飞的大雁是挡不住的,它们终究还是去了更北的地方。 能跑到高墙边上的西陵族人很多,大部分都是率先撤离的老弱妇孺,高墙阻断了它们的去路,一时间,高墙的另一边哭声震天。 云川部的武士就站在高墙的另一边,威慑性质的射出几根大竹箭之后,就对停留在高墙外边的西陵族人不理不睬。 于是,西陵族人不得不向西南涌过去。 没有多长时间,这些人又从西南涌回来,云川部这边又开始射箭,于是他们又涌到西南边去了,如同一群没头的苍蝇。 其实西南边的悬崖不是绝路,那里有些地方是可以慢慢爬下去的,如果西陵族人有绳子一类的东西,他们甚至能全员逃脱。 云川跟轩辕的约定是堵住河湾口,可没说连西南边也要堵住。 所以,现在看到的场景跟云川预料的不太一样。 被云川绑过来的姼已经哭的快要昏死过去了,想要帮助族人,可惜,云川就是不放开她。 “我真的不明白,你们好好地不在自己的地盘上好好生活,干嘛非要跑到这个老虎窝里来找是非。 现在看到了吧,你们以为的强大,在人家眼里屁都不是,这一次我算是放你们一次了。 你要是再敢哭嚎,我就下令放箭,把他们统统射死在这里。” 姼的眼泪顿时就停了,非常的神奇。 “这一次算是你拯救了你的部族,该还的恩情都已经还清楚了,以后,就老老实实的给我们养蚕,缫丝,织绸子,听说精卫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男人,你就好好生活,以后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这对你们的部族一点都不好。” 姼连连点头,模样可怜,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鹿,就是不知道会便宜族里的哪一个王八蛋。 说真的,西陵族这样的人,白给云川都不要,他们古老,野蛮,做事粗暴,行事没有章法,动辄就把全族的命运压上,这样的部族能活到现在,真的是一个奇迹。 最要命的是他们在做事之前,连稍微缜密一点的计划都不做,连敌人真正的实力都不清楚就莽撞的闯过来。 这种部族必定是要被更加优秀的部族给取代的,这是历史的大潮,云川不准备干涉。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八章怪物的世界里容不下傻子! 第十八章怪物的世界里容不下傻子! 云川其实是有些后悔来到桃花岛。 大地很大,可以选择的地方应该有好多,如同桃花岛一般好的地方也不是找不到,被母亲驱逐出部族之后,云川却好死不死的选中了桃花岛。 这很有一股子宿命的意味。 一场大洪水,让轩辕部北上,让蚩尤部南迁,让神农氏西进,最后绕着桃花岛聚居在一起。 几年下来,这片土地上战乱不休,阴谋不绝,人性沦丧,杀戮不止。 如今,虽然看似安定了,云川知道,轩辕部迟早会适应这片土地上的气候,会种出足够族人食用的粮食,最红将之定为天地的中心。 蚩尤部虽然离开了,可是心怀愤怒的蚩尤绝对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更不会含羞忍辱的留在西南,终有一天,他会带着更加强大的野人军团回到这片土地上。 神农氏也不会心甘情愿的让出霸主的位置,如今的临魁正在改良部族,积蓄力量,只要有了足够的力量,他们也会回归。 更不要说刑天与那些被云川拿去种桃花的巨人部落的余孽们,他们也把这片土地当成了必征之地。 而云川却在这里修建了一座硕大无朋的城池,他们富裕,美丽,且看起来很弱小…… 早在人类没有学会爱一个人之前,他首选学会的是恨一个人。 从盘古开天的时候这股子恨意就弥漫在天地间,盘古因不满混沌中那无穷无尽的压抑,遂用那开天斧将天地劈开。 所以,仇恨才是很多文明延续下去的力量,而爱这种东西,只会消磨人的意志,让人满足于现状,沉迷于温情,最后在不知不觉中化为枯骨。 反正,云川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中,感受到的全是小小的爱,比如阿布对他的崇敬,精卫对他的爱慕,夸父对他的尊敬,睚眦,赤陵对他的仰慕。 大爱? 他一点都没有感受到,虽然轩辕总是说他所有作为的目的是为了让人类可以更好的活着。 可是,云川却只感受到了伤害。 蚩尤的兄弟们总是在死,在更换,刑天的部族总是在灭亡,在重生,至于临魁,那根本就是一头权力野兽。 轩辕的人在高墙那一边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狼的嚎叫声,惨叫声,人的大喊声,惨叫声,隔着一堵墙,云川听得真正切切。 坚固的木头城墙那边,总有爪子抓挠木头的声音传过来,很刺耳,不过一般都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紧接着,血就会从木墙的那一头渗过来,味道不太好闻。 云川回头看着仓颉道:“这样的事情你不记录下来吗?” 仓颉笑道:“当然会记录下来,这是我王的荣耀时刻。” “他们把狼杀光了,现在在杀人,轩辕不是要扩大部族吗?把人都杀光了,他还怎么扩大部族?” 仓颉瞅着云川道:“这堵墙是你修建的,也是你的人堵住了这些人逃亡的道路,我很好奇,你一边在帮着我王杀人,一边却指责我王杀人,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说,你只要不亲自杀人,就不算杀人吗? 你来告诉我,这算什么道理? 还有,你一边痛恨这些人驱赶狼攻击的城池,一边又怜悯这些人,不得不说,你的身体里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善不过是小善,恶却是实实在在的极恶。 这与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 云川讷讷的道:“我只是不喜欢死亡。” 仓颉大笑道:“捂上耳朵,你就听不见惨叫声,捂住眼睛,你就看不到人头滚滚,然后,你就可以对所有人说——你看啊,我云川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啊。” 云川一拳砸在仓颉的肚子上,仓颉痛的弯下腰,却还在继续大笑,还一边笑,一边指着云川道:“你才是最卑劣的人。” 云川瞅瞅夸父,于是,夸父就攥着砂锅大的拳头走了过来,仓颉见状,立刻站直身体一本正经的对云川道:“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听仓颉这么说,云川立刻对阿布道:“把仓颉刚才说的话记下来,就说,云川部见轩辕部虐杀西陵族,不忍见其惨状,人人掩耳遮目,不忍看之,仓颉曰:云川部多良善之人。” 阿布立刻找了一个巨人让他趴在地上,用他宽阔的后背当桌案,提笔在一个本子上认真的记录起来。 仓颉目瞪口呆的指着阿布手里的本子道:“那是什么?” 云川笑道:“那是《云川部本纪》,上面记录了我们听说过,见过的任何事情,这样的本纪会一代代的流传下去,供后人知晓我云川部是如何在海雨天风中延续下去的。” “你的本纪中也记录了我王轩辕?” “当然,关于他的记录有很多,其中,常羊山之战中的轩辕真是英明神武,尤其是背叛蚩尤那一段,真是精彩绝伦。” 仓颉长吸了一口气道:“我们也会记录的。” 云川笑眯眯的道:“一般情况下,你说一个人好,没人信的,你说一个人的恶,信的人会很多。” 说完话,云川发现自己的心没有刚才那么难过了,难道说仓颉对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自己真的是一个有小善,却身具大恶的人? 就像那个号称见不得穷人悲苦的富翁,为了不让自己见到穷人的惨状流泪,就把穷人都撵走一般伪善? 不管是不是,当云川回到桃花岛,心里面的不快就一点都没有了,尤其是看到一群牛犊子一般壮硕的小孩子在岛上奔跑呼号着捕捉小鸡,心情就更好了。 三天后,云川再一次在隔着碉楼见到了轩辕。 此时的轩辕显得更加意气风发,看样子,吞并了西陵族之后,他的心情变得很好。 他还是那么喜欢背着手迎着风站立。 因为春天终于到了,春风吹拂着轩辕宽大的麻衣,颇有些谪仙人的模样。 一个断臂且狼狈的野人被送到了碉楼里,随即,仓颉就离开碉楼回到了轩辕的身边。 “驯狼之术没有我想的那么神奇,你以后要是想驱狼来对付我,你会死的非常凄惨。” 云川笑道:“我从来都没想过驱狼去对付谁,我只是想多养一些狗而已。” “狗是什么东西?” “一种比狼温顺,比狼忠诚,比狼更加喜欢亲近人类的一种狼,人要是有了狗作伴,就会安稳的多。” “养好了送我一些。” 云川嘿嘿笑道:“可以,可以,我会挑选最忠诚,最凶暴的狗送给你。” 轩辕看着云川那张阴险的脸,稍微想了一下道:“我不要了,你会利用狗来杀我。 我今年会种更多的稻子与粮食,你也会种更多的稻子与粮食,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达成一个约定,我们可以作战,但是,不能伤害庄稼!” 云川苦笑道:“我觉得我们连战斗都不该有。” 轩辕大笑道:“这也是我所想的。” 目送轩辕离开,云川吐口气对阿布道:“看来,今年可以安稳一年了,好好地利用这一年,我真的已经厌烦了无休止的杀戮与流血。 一个个明明活得跟叫花子一样,偏偏为一些不知所谓的东西争来争去的,毫无意义。” 阿布连忙道:“族长,轩辕不可信。” 云川道:“他当然不可信,我说我们要好好的种庄稼,可没有说打开我们的大门任由任何人来往。 庄稼这个东西就长在野外,谁都没法子保护的住的,只要我们的粮食比轩辕部早收割一阵,那么,轩辕就不会打我们,明白这个道理吗?” 阿布连连点头。 云川说的大方,在心里却长长的叹了口气,事情那里有嘴上说的那么简单。 西陵族的独臂长老明显已经被轩辕部的人打过一次,模样已经非常的凄惨了,不过,轩辕还是很讲究的,没有把这个长老的牙齿,舌头拔掉,以至于云川还能从他口中知晓什么是驯狼之术。 果真如云川预料的那样,大长老驯狼的关键就是先弄到一只小母狼,从小饲养,然后把它放归狼群,等这只母狗产子之后,就乘机带着族人剿灭这支狼群。 将成年狼全部杀掉,只留下那只虽然回归狼群,却还是习惯依靠人的母狗带着所有的狼崽子跟着人一起生活。 以后,那些小狼崽子都听母狗的话,在通过食物分配来帮助母狗成为狼王。 然后,就这样一代一代的驯养野狼,使得野狼成了半狼半狗的一个种群,最后,把这个种群扩大形成一个大规模的狼群。 得到驯狼之术之后,云川就捏着大乌鸦的脖子来到大长老面前,恶狠狠地问道:“你见过它吧?” 大长老连连摇头。 云川幽幽的道:“从大乌鸦被送来的第一刻起,你的眼神就在躲避,而大乌鸦看到你显得有些高兴,这些神情骗不了的,你就说吧,说完了,我就让你死。” 神情疲惫的大长老低声道:“你们都是魔鬼,我西陵族闯入魔窟了吗?” 云川摇摇头道:“你如果早大半年来这里,你会见到更多的魔鬼,所以,你说的一点都没错,你进入了魔鬼的国度。 说吧,这只大乌鸦的主人到底是谁?” 大长老的目光已经开始散乱,不是谁都可以跟刑天一样把灭族当家常便饭,西陵族的灭亡,让他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蠕动着干枯的嘴唇道:“素女!”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十九章老潜伏者——素女! 第十九章老潜伏者——素女! “素女?” 云川自然是听说过素女大名的,当然,也仅仅限于《素女心经》,以及跟她有关的著名的房中术! 传说,有了素女的教导,黄帝学会了夜御三百女的本事。 素女讲究“爱乐”之说,她认为认为男女之爱是一种顺应自然的行为,压抑**、杜绝性生活都是有害的。性生活只要掌握节度,就可使“男致不衰,女除百病”。 云川也觉得夜御三百女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毕竟,漫漫长夜,三两寸的东西分配到一个女子身上也只有区区几分钟而已。 而且,云川严重怀疑轩辕的能力,他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可以奋战一夜都不休息的猛士。 西陵族的大长老死掉了,从大长老被送来,直到大长老死去都守在一边的姼用板车拉着大长老的尸体出去了。 云川以为姼会把大长老给埋掉,没想到,姼跟那个狼巫一起,把大长老的尸体剁碎之后喂给了小狗们。 云川觉得很恶心,那个狼巫却说这是大长老最好的归宿。 后来想想也对,他一生杀了那么多的狼,最后埋葬在狼肚子也是很合理的一个结果,很有宿命论的味道。 接下来,自然是要审讯一下大乌鸦的。 可是,不论云川使用什么样的办法,大乌鸦只要听到素女两个字,就不肯说话,打死都不肯说。 云川没有法子撬开大乌鸦的嘴巴,又不能真的打死它,只好这样了。 今年的春天来的又急又猛,在云川的感觉中,墙角的青草才长出来不长时间,北飞的大雁就来了,紧接着桃花岛上的桃树上就挂满了花苞,然后,在一场夜雨过后就开的如火如荼。 今年的春耕明显要比去年的春耕有计划,也有效率的多,野牛们被穿上鼻环之后,一个个老老实实的在田地里耕种,驴子们拉着板车在田野上欢快的来往。 野火烧,然后就是洒草木灰,接着就是从岛上拉发酵好的粪肥,然后就引水泡田,野牛拖着犁头下水耕田,最后用竹子编织的竹磨子把大块的泥土磨平。 竹编房子里培育的秧苗已经有两寸高了,被驴车拉到田野里之后,人人都撅着屁股插秧。 十天过去了,原本是一面面水镜的水田,已经覆盖上了一层鹅黄绿,此时,早先在旱田上种下的麦子,糜子,谷子,高粱,荞麦以及各种豆子也刚刚从土地里钻了出来。 结束播种,插秧的云川才歇下来,却发现,桃花已经开败了。 开败就开败,今年无法欣赏这样的美景,来年再说。 桃花虽然开败了,水芹,荠菜,蒲公英这些可以吃的好蔬菜却正是好时候。 虽然去年酿造的一些酒已经酸了,不过好歹还有一些是可以喝的,拿出来一些,腊肉炒一点水芹,用荠菜包点猪肉饺子,再凉拌一个蒲公英,最后把炖一锅莲子粥解酒也不错。 地主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 地里长着庄稼,田地里有忙碌的农夫,野牛在河边饮水,孩子们在田野上乱跑,巡城的武士们在城墙上巡逻,巨人们在搬运石快,大象一家子在从城外往岛上运送木头,竹子,一大群小野狗冲着大象叫唤,蜜蜂们忙活着采蜜,城外的家畜们正在卖力的长膘……总之,云川在喝了一口酒之后,就对阿布道:“今年真好啊。” 阿布给族长的空酒杯倒满酒,翻开小本子道:“集市已经开了六天了,蚩尤部的人来这里做生意了。” 云川懒懒的道:“蚩尤还活着?” 阿布道:“蚩尤活着,他们在大泽边上收拢了很多野人,现在不叫蚩尤部了,他们改名——九黎!” 云川笑道:“他们以前就叫九黎。” 阿布道:“今天的九黎与昔日的九黎完全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法呢?” “这一次,蚩尤部真的可以称之为九黎了,听说他在大泽边上亲手杀死了一头巨大的蛟龙,获得了两个鱼人部落的拥戴,他还进山杀死了一头食人的巨虎,获得了两个山民部落的拥戴,他还教会了大泽部落如何烧陶,如何盖房子,如何建设山寨防御野兽,还把他们带去的盐拿出来与野人族交换。 所以,大泽以北的人都很愿意听蚩尤指挥。” 云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慢慢的道:“只要是能在大河上下活下来的部族,离开大河之后的表现都不会太差。 现在,不知道刑天怎么样了。” “听烈风氏来做生意的人说,刑天去了烈风氏,还带走了五十个烈风氏巨人,他们还远赴巨人族的故地氓殇,把巨人惨死在常羊山的事情大肆传播,正在招纳敢死之士,准备为死去的巨人复仇。” 阿布说到这里,就偷偷地看看族长,他觉得刑天报复的对象很有可能是他们云川部,毕竟,是经他之手弄死了那些巨人。 “巨人不是我们杀的,这一点你在往小本子上记录的时候一定说清楚,别说我们的蘑菇粉,那东西是巨人们自己倒进汤里的,与我们无关,只说,常羊山一战,是轩辕最辉煌的一战,能不提我们云川部就不要提。 只说我们在河湾地革新种植之术,收获了大量的稻子,另外,一定要把轩辕,蚩尤,神农三部想要烧掉我们的稻子这件事从头到尾说的清清楚楚,能有多清晰,就有多清晰,另外,对蚩尤在大泽的丰功伟业也要写清楚,只说事情,不褒贬评论。 另外,临魁怎么样了?” “他们好像正在阪泉之地建造城池,正在从四面八方捕捉野人给他们出苦力,听说在冬日那场暴雪下来的时候,死了好多,好多人。 所以,一开春,神农氏就派出了大量的武士,又去捉野人去了。 听神农氏的商贾们吹嘘,他们神农氏的族人,只要捉来一个野人,那么,这个野人就属于族人,可以帮他们种地,采集,养牲口,如果抓到三个野人,就要分给族里一个,总之,神农氏正在到处抓人,荒野里的野人听说已经少了很多。” “看样子,都没闲着啊……”云川又喝了一杯酒,颇有些无所谓的懒散模样。 阿布担忧的道:“族长,咱们的人太少了,至今才六千多一点,而武士只有一千人,太少了。” 云川笑道:“等今年收获了,这一千人就不用再劳作了,他们除过需要保护族人安慰,驱逐野兽之外,别的事情都不做,你要给他们换上铁刀,或者青铜剑,皮盾,换上犀牛皮,鳄鱼皮制作的甲胄,弩弓,弩箭我们已经制造出来了,只要更换一些青铜件让弩弓更加的耐用,每个人都多多的练习如何才能打败别人的方法,多多练习如何能用更少的人打败更多的人的方法,时间长了一定会有很好的结果。 等到以后,每个人身边都要配两只狼,一头驴子,这样一来,我们这一千人就能当别族的一万人使唤。” “这样做真的可以吗?”阿布非常的担忧。 云川大笑道:“等我们把这一千武士武装到牙齿,你会看到他们的表现。” 阿布见族长对自家的武士充满了信心,也就高兴的道:“就让夸父他们去揍武士,想不挨揍的话,他们一定会相出好办法的。” 对于阿布的安排,云川很满意,如果自己的武士强悍到可以跟夸父抗衡的时候,一千个夸父一样的猛士,云川敢带着他们去踩踏轩辕的大营,顺便再把轩辕活捉过来。 在野人时代,话不好说的时候,只能看谁的拳头硬了。 睚眦带着小伙伴们整天带着他们的小狗满城外乱窜,云川基本上已经放弃这个贪玩的混蛋了。 赤陵更是把他的狗训练成了一头水狗,且不说可以跟他一起在水里游泳,还能扎进水里去捉鱼。 云川不知道赤陵是怎么训练的那条小狗,反正,这条狗整天毛发油光光的跟一只大水獭一般,除过赤陵之外,谁都不理会。 精卫不喜欢狗,她还是喜欢那只大乌鸦,整天带着两个族中少女跟大乌鸦躲在老桃树上的木屋里不出来,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原始人的世界里,只要没有天灾,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没有瘟疫,那就美丽的如同一张画卷。 云川喜欢小雨中袅袅的炊烟,这代表着宁静与富足。 也喜欢阳光明媚下的桃花岛,贝太阳光沐浴的桃花岛真的很美,可以满足所有人对桃花源的向往。 一个身材佝偻的老女人背着一个胖孩子从红砂岩小路上赶着一头驴子慢慢的走过。 老女人的腰弯的很低,几乎只能看到地面,所以,她没有看到云川,就赶着驴子,背着孩子从云川身边走过。 “你整天弯着腰不难受吗?” 老女人像是没有听见一般,继续往前走。 云川从精卫身边拎起大乌鸦道:“看来我不弄死它,你就不愿意出来是吧?” 大乌鸦拍着翅膀大声道:“救命,救命——” 老女人慢慢的转过身,直起腰,看着云川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给大家分享一个获奖的番外篇《龙图腾》 龙图腾 大争之世我必成王 一群风滚草像是从地狱中突然涌出来,蹦蹦跳跳的停在吕布的马前,赤兔马没有动弹,方天画戟也没有挑走这些碍事的东西。 有风滚草,马上就会有沙尘…… 吕布拉起挂在下巴上的布巾遮挡住口鼻。 果然一股风裹挟着沙尘扑面而来,吕布紧紧身上的披风驱动赤兔马继续向前。 风掀起了吕布红色的长披风,即便他的披风上已经被血浸透了,风还是掀起了长披风,露出了他那具已经千疮百孔的身体。 赤兔马踽踽独行,吕布低着头坐在马上,尽量的让自己的身体稳住。 风更大了,随着风而来的风滚草也越发的密集,就在一团巨大的风滚草将要从吕布身边掠过的时候,吕布突然睁开眼睛,手中的大戟闪电般的飞起,一勾一啄,一个矮胖的身体就被他从风滚草中拖拽出来,不等这个矮胖的身体落地,吕布再次挥动大戟将这具身体斩为两截。 污血随着风飚出去老远,其中几滴沾在吕布焦黄的面孔上,他没有擦拭血污,这没有必要,他的脸已经沾染了太多的血污。 他停住了战马,赤兔马打着响鼻,不安的刨着脚下的泥土。 吕布立马横戈冲着风来的方向大吼道:“爷爷吕布在此,何人敢来送死?” “吕布,你还能支撑多久?留下龙图腾我可以给你一个全尸。”一个声音随着冷冷的风传来,这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的阴冷。 “你是谁,为何要害我,你是谁?”吕布催动战马缓缓地向声音来处逼去。 “吕布,交出长安,洛阳,濮阳,寿春四城的龙图腾,否则你会看到曹性的头颅。” 吕布大怒催动赤兔马狂奔起来,他已经确定了声音所在的方向,只要斩开这些恼人的风滚草,就能将恶人斩于马下。 他的大戟上下翻飞,那些滚滚而来的风滚草纷纷被大戟斩为齑粉,片刻之后,眼前一空,面前依旧是一片洪荒戈壁。 只是,在一根突兀竖起的石柱上,放置着一颗人头——是曹性。 曹性的人头刚刚被斩下,血还冒着热气,他的头颅还没有死,拼命地向吕布眨眼睛,多年兄弟,吕布如何会看不出曹性想要说什么。 “我不逃!”吕布单手提起曹性的人头,紧紧地抱在胸前,然后狼嚎一声,继续向前。 只要攻破眼前的武威城,就能攒够龙图腾,那时候,死在长安之战的张辽会活过来,死在虎牢关的高顺会活过来,死在濮阳的陈宫会活过来……所有死掉的兄弟都会活过来。 赤兔马踩踏在荒原上,踏碎了荒草,也踏碎了好几颗刚刚从地里冒出来的人头。 前方弩箭攒射,左侧投枪如林,头上飞石如蝗,吕布大戟背上铁盾,大戟翻飞,砸开了弩箭,撞飞了投枪,击碎了飞石。 他死战不退,且艰难向前,他知道,右边,后边没有敌人,可是,那两个方向才是自己的死地。 虽然只是一瞬间,吕布却觉得漫长的像是度过了一生。 没了弩箭,投枪,飞石的骚扰,吕布眼前顿时清明,而黑黢黢如同一头猛虎趴伏在戈壁上的武威城,终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吕布低头看看挂在胸前的曹性人头,人头上插着两根弩箭,吕布拔掉弩箭,抱着曹性的人头大为悲恸,自己的兄弟即便是死了,也要护卫他周全。 身后伏尸遍地,吕布挑起一颗人头,让血顺着大戟滚滚而下,他贪婪地吞噬着大戟上的人血,滋润了焦干的嘴唇,将曹性的头颅放在最高处大笑道:“兄弟,有这么多的人为你陪葬,你可感到欣慰?” 曹性原本怒睁的双眼就在此时缓缓合上。 一头大角野牛从武威城里缓缓走出来,野牛宽大的背上坐着一个被裘衣包裹的年轻男子。 他手上拿着一根竹笛,清越的笛声立刻就在遍地尸骸的战场上响起,笛声悠扬,平和忠正,充满喜乐的意味。 野牛停在了十丈开外,就在野牛停下脚步的时候,野牛背上的人也把笛子从唇边拿开。 吕布的胸膛急速的起伏着,他需要蓄积一些力量好吧这个暗算自己的狗贼砍成狗肉之酱。 不得不说,这个麻衣少年的笑容真的很好看,干净,和煦还隐隐有一些古拙的意味。 “我叫云川,刚才给你吹奏的是一曲《清平乐》,你喜欢这个曲子吗?” 吕布垂下大戟清一下干涩的喉咙低声道:“我更喜欢你的头颅制作成木鱼后发出的声音。” 云川摸摸自己的头颅笑的更加灿烂了,用笛子指着吕布道:“自从《鸿图之下》“龙图腾”剧本开启以来,你吕布破长安,焚洛阳,屠濮阳,决淝水灌寿春,尸踣巨港之岸,血满长城之窟,积尸无数,淝水为之断流。 虎牢关下你手持大戟,视天下英雄如无物,大戟之下几无一何之将,当你笑傲天下的之时,可曾想过会落到如此田地吗?” 吕布嘿嘿笑道:“胜者为王败者贼,生死不过一瞬尔,现在,纳命来!” 赤兔马快速向前疾冲,云川坐下的野牛也缓缓后退,不论赤兔马跑的有多快,野牛永远距离它十丈之遥。 “吕布,放弃吧,你手中已经没有可战之兵,你的身体也已经残破不堪,坐下的赤兔马也只有一战之力。 而我前有坚城,后有大军无数,坐拥十大强盟,你能奈我何?” 吕布咬着牙道:“我知你兵甲无数,又合纵连横整合了区服前十的联盟,那又如何? 爷爷今日就算是崩掉满嘴牙,也要啃下你二两肉。 狗贼,莫逃,纳命来!” 吕布狂怒,胯下赤兔马一跃十丈,大戟挟风掣电兜头向云川头顶罩过去。 云川幽幽的叹息声在风暴中显得格外的清晰。 “吕布,当年刘邦斩白蛇赋大风,百战功成凝结成的龙图腾散碎于大地九州,你拿走了很重要的四块,以至我不能完成龙图腾,这是大罪。 龙图腾一旦破碎的时日太久,上面附着的龙气就会散淡,如果继续散淡下去,九州就会四分五裂,我敬你是一代英雄,几次三番不愿意将你击杀。 如果你还不知悔悟,就休怪我无情了。” 吕布大戟斩空,云川与野牛似乎凝结成了一体,更像是一朵柳絮一般飘荡在空中,无论吕布如何攻击都不能伤他分毫。 吕布停下赤兔马,仰望着巍峨的武威城毫无生气的道:“你在郿坞杀了董卓,在易京杀了公孙瓒,在冀州杀了袁绍,在寿春杀了袁术,在许都杀了曹操,在白帝城逼死刘备,在江都斩了孙权……昔日虎牢关下讨伐董卓的十八路诸侯,已经被你杀的干干净净…… 来吧,杀了我,你将拼好龙图腾,成就你万世之伟业,你可杀我,从我尸体上夺走龙图腾,要我双手奉上,白日做梦!” 云川再次叹口气轻轻地挥挥手,大地尽头便有沉重的脚步声传来,这声音来自四面八方。 吕布环首四望,北边是黑衣黑甲的刀盾手,南边是红衣红甲的长枪手,西边是蓝衣蓝甲的重骑兵,东方是白衣白甲的重步卒。 他们或者如山,如火,如风,如林缓缓向吕布倾轧过来。 吕布解下酒囊,仰头痛饮一番,又把酒囊放进赤兔马口中痛饮,待得酒囊变空,便远远地丢开,横戈于马上,任凭狂风将他的血红色披风扯得猎猎作响,对着不远处的云川道:“来吧,待我死亡,这世上再无英雄!” 云川幽幽的道:“天发杀机,斗转星移,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地覆天翻。 英雄?才是乱世的根源,杀光你们,九州将会重聚,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这龙图腾,本就是用英雄血,君王头作为献祭,才能重铸如新,吕布,你死吧,我会用你的头来弥补龙图腾上的第一道裂隙!” 吕布大笑一声道:“狗贼,正是因为有我们,狗皇帝才不敢随心所欲,正是有我们来过,勋贵豪门才不敢盘剥过甚,百姓才会有一线生机。 今日,爷爷战死,十八年之后,我们重新来过……” 吕布杀进了军阵,将原本整齐的军阵冲撞的乱糟糟的,尘嚣甚上,战阵里人的残肢断臂横飞,头颅滚滚,血流成河…… 云川喝光了一壶酒,军阵里便安静了下来,纷乱的战阵重归平和,齐整。 云川朝木盘里吕布死不瞑目的头颅低声道:“何苦来哉?” 吕布死,天下安。 云川伸手,无数血色光点自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如同抱团的萤火虫,先是一团火焰,而后便有一道金光直冲云霄,荡开厚厚的阴云,在暗黑的天际冲出一道明亮的光斑,阴云如沃汤泼雪般消散。而后,蓝天现,红日出。 火焰在云川手中凝结成一柄狭长的长剑,握在手中感受不到重量,云川轻轻一挥只见刚刚澄清的宇宙顿时风起云涌。 云川手杵长剑大笑道:“刘邦斩白蛇赋大风百战功成凝结之大汉龙图腾,终于在400年之后亡于汉灵帝之手,浩瀚之龙气四溢,遍布于四海之间。 遂有英雄,草莽辈出,欲收集残破龙气,以猛士血,君王头为引,重铸龙图腾。 若不是有朕在,这世间不知几人称雄,几人称王,朕提三尺剑,救民于水火,解天下安危于倒悬,当享此荣耀!” 话音刚落,只见北方之地有一道白光暴射而起,直冲天际,又有一道红光自南方冉冉升起几与红日连接,西方又有黑雾弥生,笼罩四野,东方青气纵横,群兽咆哮…… 云川脸上的喜悦之色慢慢敛去。 淡淡的道:“还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争之世。” ps : 其实我接触三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可能你们没想到我还是最早一批三国游戏的玩家,三国历史对我其实有特别的情感,那时候人人都有三国英雄情节,特别是这次看到三国权谋类游戏征文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参加了。 把“云川”和《龙图腾》作结合是我设定的一个游戏切入点,我也想看看作为“云川”能在三国历史长河里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鸿图之下》这类三国游戏对我的吸引来自于他的高端感,没错,就是高端感,让我跟别的游戏玩家有一个明显的分割,真心推荐给对三国历史感兴趣的读者朋友们!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龙图腾》属于云川的三国故事 龙图腾 大争之世我必成王 一群风滚草像是从地狱中突然涌出来,蹦蹦跳跳的停在吕布的马前,赤兔马没有动弹,方天画戟也没有挑走这些碍事的东西。 有风滚草,马上就会有沙尘…… 吕布拉起挂在下巴上的布巾遮挡住口鼻。 果然一股风裹挟着沙尘扑面而来,吕布紧紧身上的披风驱动赤兔马继续向前。 风掀起了吕布红色的长披风,即便他的披风上已经被血浸透了,风还是掀起了长披风,露出了他那具已经千疮百孔的身体。 赤兔马踽踽独行,吕布低着头坐在马上,尽量的让自己的身体稳住。 风更大了,随着风而来的风滚草也越发的密集,就在一团巨大的风滚草将要从吕布身边掠过的时候,吕布突然睁开眼睛,手中的大戟闪电般的飞起,一勾一啄,一个矮胖的身体就被他从风滚草中拖拽出来,不等这个矮胖的身体落地,吕布再次挥动大戟将这具身体斩为两截。 污血随着风飚出去老远,其中几滴沾在吕布焦黄的面孔上,他没有擦拭血污,这没有必要,他的脸已经沾染了太多的血污。 他停住了战马,赤兔马打着响鼻,不安的刨着脚下的泥土。 吕布立马横戈冲着风来的方向大吼道:“爷爷吕布在此,何人敢来送死?” “吕布,你还能支撑多久?留下龙图腾我可以给你一个全尸。”一个声音随着冷冷的风传来,这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的阴冷。 “你是谁,为何要害我,你是谁?”吕布催动战马缓缓地向声音来处逼去。 “吕布,交出长安,洛阳,濮阳,寿春四城的龙图腾,否则你会看到曹性的头颅。” 吕布大怒催动赤兔马狂奔起来,他已经确定了声音所在的方向,只要斩开这些恼人的风滚草,就能将恶人斩于马下。 他的大戟上下翻飞,那些滚滚而来的风滚草纷纷被大戟斩为齑粉,片刻之后,眼前一空,面前依旧是一片洪荒戈壁。 只是,在一根突兀竖起的石柱上,放置着一颗人头——是曹性。 曹性的人头刚刚被斩下,血还冒着热气,他的头颅还没有死,拼命地向吕布眨眼睛,多年兄弟,吕布如何会看不出曹性想要说什么。 “我不逃!”吕布单手提起曹性的人头,紧紧地抱在胸前,然后狼嚎一声,继续向前。 只要攻破眼前的武威城,就能攒够龙图腾,那时候,死在长安之战的张辽会活过来,死在虎牢关的高顺会活过来,死在濮阳的陈宫会活过来……所有死掉的兄弟都会活过来。 赤兔马踩踏在荒原上,踏碎了荒草,也踏碎了好几颗刚刚从地里冒出来的人头。 前方弩箭攒射,左侧投枪如林,头上飞石如蝗,吕布大戟背上铁盾,大戟翻飞,砸开了弩箭,撞飞了投枪,击碎了飞石。 他死战不退,且艰难向前,他知道,右边,后边没有敌人,可是,那两个方向才是自己的死地。 虽然只是一瞬间,吕布却觉得漫长的像是度过了一生。 没了弩箭,投枪,飞石的骚扰,吕布眼前顿时清明,而黑黢黢如同一头猛虎趴伏在戈壁上的武威城,终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吕布低头看看挂在胸前的曹性人头,人头上插着两根弩箭,吕布拔掉弩箭,抱着曹性的人头大为悲恸,自己的兄弟即便是死了,也要护卫他周全。 身后伏尸遍地,吕布挑起一颗人头,让血顺着大戟滚滚而下,他贪婪地吞噬着大戟上的人血,滋润了焦干的嘴唇,将曹性的头颅放在最高处大笑道:“兄弟,有这么多的人为你陪葬,你可感到欣慰?” 曹性原本怒睁的双眼就在此时缓缓合上。 一头大角野牛从武威城里缓缓走出来,野牛宽大的背上坐着一个被裘衣包裹的年轻男子。 他手上拿着一根竹笛,清越的笛声立刻就在遍地尸骸的战场上响起,笛声悠扬,平和忠正,充满喜乐的意味。 野牛停在了十丈开外,就在野牛停下脚步的时候,野牛背上的人也把笛子从唇边拿开。 吕布的胸膛急速的起伏着,他需要蓄积一些力量好吧这个暗算自己的狗贼砍成狗肉之酱。 不得不说,这个麻衣少年的笑容真的很好看,干净,和煦还隐隐有一些古拙的意味。 “我叫云川,刚才给你吹奏的是一曲《清平乐》,你喜欢这个曲子吗?” 吕布垂下大戟清一下干涩的喉咙低声道:“我更喜欢你的头颅制作成木鱼后发出的声音。” 云川摸摸自己的头颅笑的更加灿烂了,用笛子指着吕布道:“自从《鸿图之下》“龙图腾”剧本开启以来,你吕布破长安,焚洛阳,屠濮阳,决淝水灌寿春,尸踣巨港之岸,血满长城之窟,积尸无数,淝水为之断流。 虎牢关下你手持大戟,视天下英雄如无物,大戟之下几无一何之将,当你笑傲天下的之时,可曾想过会落到如此田地吗?” 吕布嘿嘿笑道:“胜者为王败者贼,生死不过一瞬尔,现在,纳命来!” 赤兔马快速向前疾冲,云川坐下的野牛也缓缓后退,不论赤兔马跑的有多快,野牛永远距离它十丈之遥。 “吕布,放弃吧,你手中已经没有可战之兵,你的身体也已经残破不堪,坐下的赤兔马也只有一战之力。 而我前有坚城,后有大军无数,坐拥十大强盟,你能奈我何?” 吕布咬着牙道:“我知你兵甲无数,又合纵连横整合了区服前十的联盟,那又如何? 爷爷今日就算是崩掉满嘴牙,也要啃下你二两肉。 狗贼,莫逃,纳命来!” 吕布狂怒,胯下赤兔马一跃十丈,大戟挟风掣电兜头向云川头顶罩过去。 云川幽幽的叹息声在风暴中显得格外的清晰。 “吕布,当年刘邦斩白蛇赋大风,百战功成凝结成的龙图腾散碎于大地九州,你拿走了很重要的四块,以至我不能完成龙图腾,这是大罪。 龙图腾一旦破碎的时日太久,上面附着的龙气就会散淡,如果继续散淡下去,九州就会四分五裂,我敬你是一代英雄,几次三番不愿意将你击杀。 如果你还不知悔悟,就休怪我无情了。” 吕布大戟斩空,云川与野牛似乎凝结成了一体,更像是一朵柳絮一般飘荡在空中,无论吕布如何攻击都不能伤他分毫。 吕布停下赤兔马,仰望着巍峨的武威城毫无生气的道:“你在郿坞杀了董卓,在易京杀了公孙瓒,在冀州杀了袁绍,在寿春杀了袁术,在许都杀了曹操,在白帝城逼死刘备,在江都斩了孙权……昔日虎牢关下讨伐董卓的十八路诸侯,已经被你杀的干干净净…… 来吧,杀了我,你将拼好龙图腾,成就你万世之伟业,你可杀我,从我尸体上夺走龙图腾,要我双手奉上,白日做梦!” 云川再次叹口气轻轻地挥挥手,大地尽头便有沉重的脚步声传来,这声音来自四面八方。 吕布环首四望,北边是黑衣黑甲的刀盾手,南边是红衣红甲的长枪手,西边是蓝衣蓝甲的重骑兵,东方是白衣白甲的重步卒。 他们或者如山,如火,如风,如林缓缓向吕布倾轧过来。 吕布解下酒囊,仰头痛饮一番,又把酒囊放进赤兔马口中痛饮,待得酒囊变空,便远远地丢开,横戈于马上,任凭狂风将他的血红色披风扯得猎猎作响,对着不远处的云川道:“来吧,待我死亡,这世上再无英雄!” 云川幽幽的道:“天发杀机,斗转星移,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地覆天翻。 英雄?才是乱世的根源,杀光你们,九州将会重聚,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这龙图腾,本就是用英雄血,君王头作为献祭,才能重铸如新,吕布,你死吧,我会用你的头来弥补龙图腾上的第一道裂隙!” 吕布大笑一声道:“狗贼,正是因为有我们,狗皇帝才不敢随心所欲,正是有我们来过,勋贵豪门才不敢盘剥过甚,百姓才会有一线生机。 今日,爷爷战死,十八年之后,我们重新来过……” 吕布杀进了军阵,将原本整齐的军阵冲撞的乱糟糟的,尘嚣甚上,战阵里人的残肢断臂横飞,头颅滚滚,血流成河…… 云川喝光了一壶酒,军阵里便安静了下来,纷乱的战阵重归平和,齐整。 云川朝木盘里吕布死不瞑目的头颅低声道:“何苦来哉?” 吕布死,天下安。 云川伸手,无数血色光点自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如同抱团的萤火虫,先是一团火焰,而后便有一道金光直冲云霄,荡开厚厚的阴云,在暗黑的天际冲出一道明亮的光斑,阴云如沃汤泼雪般消散。而后,蓝天现,红日出。 火焰在云川手中凝结成一柄狭长的长剑,握在手中感受不到重量,云川轻轻一挥只见刚刚澄清的宇宙顿时风起云涌。 云川手杵长剑大笑道:“刘邦斩白蛇赋大风百战功成凝结之大汉龙图腾,终于在400年之后亡于汉灵帝之手,浩瀚之龙气四溢,遍布于四海之间。 遂有英雄,草莽辈出,欲收集残破龙气,以猛士血,君王头为引,重铸龙图腾。 若不是有朕在,这世间不知几人称雄,几人称王,朕提三尺剑,救民于水火,解天下安危于倒悬,当享此荣耀!” 话音刚落,只见北方之地有一道白光暴射而起,直冲天际,又有一道红光自南方冉冉升起几与红日连接,西方又有黑雾弥生,笼罩四野,东方青气纵横,群兽咆哮…… 云川脸上的喜悦之色慢慢敛去。 淡淡的道:“还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争之世。” :其实我接触三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可能你们没想到我还是最早一批三国游戏的玩家,三国历史对我有一种特别的情感,那时候人人都想争霸三国,特别是这次看到三国权谋类游戏征文的时候就好不犹豫的参加了。 把“云川”和《龙图腾》作结合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我也想看看“云川”和三国人物能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鸿图之下》这类三国游戏对我的吸引来自于他的高端感,没错,就是高端感,让我跟别的游戏玩家有一个明显的分割,真心推荐给对三国历史感兴趣的读者朋友们!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章这个世界不简单 第二十章这个世界不简单 云川道:“精卫越来越会玩,还从来没有怀孕之忧,要知道在以前,精卫看过生孩子死掉的妇人,吓得要死,那时候,我碰她一下,她都会做噩梦。 现在呢,她再也不害怕怀孕这种事情了,还有,在卧房里,她的胆子跟花样比我知道的还要多。 再加上我的部族里竟然出现了会说话的大乌鸦,莫名其妙的出现了狼巫,以及大长老临死前说了你的名字,我要是再猜不到你就在我身边,我还怎么当这么些人的族长呢?” 老妇人笑吟吟的看着云川还是不说话。 云川继续道:“你是从陨石平原混到桃花岛来的吧,毕竟,如果都是年轻的女子,人们会忍不住多看一眼,那么多的老女人,我没有兴致一个个查看她们长成什么模样的,所以啊,送去的老女人是什么模样,跟送回来的老女人不一样是没人注意。” 素女抱着胖孩子瞅着云川道:“果然很聪明。” 云川淡淡的道:“你是杀了我的人,然后冒充她的吗?” 当云川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场面一度安静了下来,精卫一句话都不敢说,作为云川最亲密的伴侣,她听出来了,云川起杀心了。 她也不知道这个一向对她很和善,很好得,教会她很多事情的老婆婆会是云川一直在寻找的素女。 直到今天跟着云川一起散步的时候,才知道云川之所以来这里,就是为了等待这个一向佝偻着腰,说话很好听的老婆婆。 而这个老婆婆居然就是云川一直在寻找的素女。 这让她的脑袋变得迷糊起来,看看云川,再看看那个苍老的婆婆,不由自主的往云川身后缩一缩。 云川早就知道精卫不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指望精卫是一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姑娘。 老天爷不可能对他这么好的,如果真的是老天爷的私生子,云川觉得他应该被送到北宋,当宋仁宗唯一的儿子,这才是一个符合老天爷私生子的待遇。 被丢到野人世界里,就不要指望太多。 素女也察觉了云川勃发的杀气,忍不住退一步连忙道:“我没杀你的人,这张人皮也不是你族人的。” 素女眼看着夸父,阿布他们面目不善的从两边围拢过来,立刻从脸上扯下一块难看的人皮。 露出本来面目的素女让云川很失望,因为她没有传说中那么美丽,甚至可以说有点丑。 不过,这也在云川的心理接受范围之内,反正这个世界里的女人除过精卫就没有好看的。 “人皮哪来的?总得有一个人死了,你才能拿得到人皮。”云川没有问素女为何会出现在桃花岛,而是继续追问人皮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这是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如果素女邪恶到剥人皮的地步,其余的都不过是无关紧要的末节。 素女抖着手里的人皮道:“这个人皮已经传了很多个寒暑了,我小的时候,就有人把这张人皮给了我,当然,不止这一个,我还有很多人皮。” 云川长叹一声道:“去看看。” 素女似乎很不适应云川这种阴郁的模样,沉吟一下,就背着那个胖孩子去了她居住的竹楼。 竹楼里没什么好说的,标准的桃花岛模样,锅碗瓢盆,炉灶俱全,再加上一个厚厚的稻草床垫,几张兽皮而已。 素女放下孩子对云川道:“孩子是邻居家的,他的父母起河湾口侍弄庄稼去了,我闲着没事,就帮他们带带孩子。 云川族长,我只是寄居在你云川部中,什么对你部落不利的事情都没有做过,相反的,我一直在教导你们族内夫妻相处之道,繁衍之道。” 云川点点头道:“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云川部呢?其实,轩辕,临魁,蚩尤这些部族都比我们强大。 我想,以你的才能,在他们部族里会受到更大的尊敬,而不是像在云川部里受这样的委屈。” 素女找来一瓢清水倒在头上,随即,她花白的头发就变得乌黑,且光可鉴人。 素女一边揉搓着长发,一边道:“我追求的是长生之道,你云川部的人,是这几个部族中,死人死的最少的。 所以呢,我就要来看看,亲自尝试一下在桃花岛生活,看看,你们的族人为什么会活得如此长久。” 云川瞅着素女的长发道:“你见过活得最久的人到底活了多长时间呢。” 素女皱皱眉头,将长发随便的绾了一个发髻用柴棍固定住,然后郑重的对云川道:“六十一个寒暑。” 云川道:“我听说,一个叫做彭祖的活了八百个寒暑。” 素女闻言吃了一惊,瞅着云川的眼睛道:“果真?” 云川同样盯着素女的眼睛道:“以后,我部族中,活过六十一个寒暑的人将数不胜数。” 阿布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族长说我活过七十个寒暑。” 素女猛烈地摇着头道:“这不可能,我们看人已经看了很久,一般部族的人没可能活过三十个寒暑,就算是天赋异禀者,活过四十个寒暑已经是苍天庇佑了。” 云川对此不屑一顾,素女他们这群人做的调查一定是准确的,不过,那是野人的寿命常数,而不是他云川部里的人的寿命常数。 有了城墙,人们就不容易被野兽毒虫杀死,有了固定的食物来源——种地,人们忍饥挨饿的状况将会大大的减少,有了房子,人们的居住环境改变了,大自然对身体的戕害将会大大的减轻。 目前为止,只有疾病这个减少寿命的恶魔,云川是没有多少办法来解决,不过,他可以尽量的给族人提供一个适宜生活的环境,教会他们一些简单的卫生常识来减少疾病的发生。 一个陨石平原的温泉,对人来说只是一种疗养手段,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治病手段。 素女既然在探索生命的长度,那么,她就好好探索好了,反正什么狗屁的阴阳交合之术,除过能多生几个孩子,多享受一点床笫之欢之外,对生命的延长屁用都没有,纵欲甚至会短命! 素女能从云川眼中看到浓浓的鄙视,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按理说,任何一个部落遇到他们这种人,都会成为贵宾。 在云川部,却不是这样。 在检查了素女拿出来的人皮面具,云川强忍着恶心检查了一遍,发现确实是一些很老的人皮,然后,云川就把这些人皮丢进火堆里,随着一股子焦臭味道传来,人皮面具就成了人间绝响。 素女对云川粗暴的做法没有任何反抗,就抱着手臂站在那里,那只肥硕的大乌鸦靠在她腿边,用嘴轻轻地啄素女,想催她快跑,对乌鸦来说,云川绝对是最大的恶魔。 “你来自哪里?你们有很多人吗?”看着素女毫不在意的模样,云川很是担心,不知道自己的部族里还有没有这样的人。 “你就不想知道,握固吸气,还精补脑,可以长生的法门?”素女慢慢的坐了下来,一手抚摸着大乌鸦,将另外一只手摆在桌子上,她的手腕很白,比精卫还要白一些。 “我对精虫上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族中还有你这样的人吗?”云川换了一种问话方式。 “我看中了你云川部,别人就不会来。” “轩辕部也有这样的人?” “玄女在轩辕部。” 云川想了一下,素女说的可能是九天玄女,这个女人据说是轩辕的性学老师,干的事情跟素女一样,都是在帮助轩辕达成夜御三千美女的目标。 云川虽然也想达成这个目标,可是反过来一想,达成这样目标对他个人而言毫无意义,对云川部来说,也是毫无意义。 不过,轩辕好像很喜欢。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素女道:“轩辕可能很喜欢你们这样的人,不如你去轩辕部吧,我可以派人送你去。” 素女叹息一声道:“你不知道你错过了什么。” 云川道:“我错过的事情,会跟精卫一起慢慢研究,以后时间长了,也就成一代宗师了。 阿布,送她去轩辕部,告诉轩辕,这是我赠送给他的一个大美人,希望他能喜欢。” 阿布对云川的命令离开时遵行无虞的,拍拍手,就有两个武士站出来,拖着素女就要离开。 “救命,救命——”大乌鸦叫的凄厉至极。 云川捏住了大乌鸦的脖子丢给了精卫,素女在云川部隐藏了这么长时间,不付点伙食费怎么成。 素女走的时候一点难过的神情都没有流露出来,反而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云川,她可能认为云川错过了一道旷世奇缘。 精卫目送素女离开的眼神也是恋恋不舍的。 素女走了,云川沉默了良久,素女已经出现了,九天玄女也出现了,那么,轩辕问道于崆峒山的广成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呢? 如果这些不属于任何一个部族,甚至不愿意属于人类的人都存在的话——这个世界就太不简单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一章成长的代价 第二十一章成长的代价 或许是因为生活的层次不够高,云川在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所谓的高人。 见过最高的高人就是白云观的一个老道,据说,这个老道铁口神算,一言就能决人福祸。 云川曾经很是钦佩了一阵子,直到有一次看到这家伙被当做骗子被人沿街追打的时候才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高人。 素女是不是高人呢,在野人世界里绝对是! 问题是这个高人是有缺陷的,她高明的一方面正在走向邪路,所以,这样的高人云川不要。 反正轩辕正是求贤若渴的时候,给轩辕送去,不论对素女,轩辕,乃至云川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科学没有昌明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任何生命学都是在胡说八道。 如果云川麾下的族人全部都脱产去追求长生,这会让所有部族人死的更快。 粮食,衣服,房子,安全的环境,才是保障族人生命的重要先决条件。 交合,静坐,冥想,不是! 云川再见到狼头盔猛士的时候心头颇为唏嘘。 他以前至少见过三个狼头盔猛士,而面前的这位则是第四位,这一位狼头盔猛士是一个瘦而高的人,面目看起来淳朴,话语也说的非常谦卑,是狼头盔猛士中最憨厚的一位。 他给云川带来了非常多的礼物,说是,蚩尤族长感谢云川部在他们最为难的时候给予的帮助。 大泽周围的部族都有收藏,制造青铜器的习惯,所以,狼头盔带来的礼物中最多的就是各种青铜器。 在问候了蚩尤的身体是否安康之后,云川就让夸父带着这位使者去吃饭,喝酒。 阿布清理完礼物之后对云川道:“都是战利品,好多青铜器上还沾着血呢。” 云川点点头道:“这是必然,蚩尤如果不能快速的让自己的部族恢复实力,他将来就没法子跟轩辕一决高下。” 阿布不解的道:“蚩尤已经去了大泽,听人说,他们在大泽边上修建了城池,还开垦了土地,看样子是要长久居住的。” 云川笑道:“大半年时间能修建出什么样的城池呢?我们的城池已经修建了五年,现在,还没有完工,如果想要完工,估计还需要十年,如此,才是真正的修建城池,而不是随便用石头堆积出一个围墙,就算是建好了城市。” “所以说,蚩尤终究还是要来这里的?” “没有错,上一次的大洪水对蚩尤部来说几乎是毁灭性的,大泽周边虽然食物种类丰富一些,一个有远见的族长,绝对不可能把大泽周边当成自己长久的家园的。” “怪不得轩辕正在大肆的开垦田地,种粮食,他们开垦出来的土地非常非常多,河边的土地上全部种植了稻子,水少的地方就种植了麦子,谷子,糜子,高粱,荞麦,以及好几种我都叫不上来名字的豆子。 他们的庄稼现在才发芽,比不上我们的庄稼。” 云川呵呵笑道:“虽然我一直在祝福轩辕部的粮食会获得大丰收,可是呢,我还是谨慎的认为轩辕他们的粮食恐怕等不到收割的时候了。” 阿布同样不理解,他觉得此时的轩辕部已经非常强大了,应该没有人敢找他们的麻烦。 不过,轩辕正在干一件云川想了很久都没有干的事情,那就是漫山遍野的洒粮食种子。 轩辕部的粮食并没有多到可以随意浪费的程度,轩辕还是这样做了,按照他的说法,所有土地上都应该生长粮食,而不是那些没用的杂草。 这种想法云川以前也有过,他也实验性质的在城外被火烧过的土地上试验过一阵子。 结果,庄稼的生命力根本就赶不上野草,再加上人喜欢吃的东西,野兽,鸟儿也喜欢,仅存的种子在春雨滋润之后,明明播撒了那么多的粮食种子,最后到收获的时候,连种子的成本都收不回来。 云川承认这是自己好大喜功造成的损失,现在,轩辕从族人的口粮中又挤出一部分来做这种事情,看样子他也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物。 今年的大河水异常的平稳,春日的时候没有发生桃花汛,水质一直都很清澈,水线没有下落,也没有上涨,昔日暴躁的大河,今年温顺的就像是一只小猫。 每年桃花落干净的时候,正是桃花岛的渔汛期,这个时候,大河下游就会有非常多的鱼向上游迁徙。 每年这个时候,也是云川部获得鲜鱼的最好的时候。 赤陵带着鱼人部落,已经不眠不休的在水里浸泡了三天,渔汛期只有短短的六天时间。 在这六天时间中,大河中会挤满各种各样的鱼,如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它们会洄游到大河上游去产卵,为此,它们对自己的性命毫不吝惜。 这是云川慢慢总结出来的一个规律,往年的时候,人们只是认为这个时候鱼会多一些,直到现在,才明白,这种好事每年都会有。 直到现在,云川都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会把卵产在水流湍急的地方,而不是下游水流平缓的地方。 不过,他不想管,带着籽的鱼吃起来才是最鲜美的。 至于这些鱼会不会灭绝,云川觉得这纯属扯淡,没见在后世的时候,亚洲鲤鱼在美洲泛滥成灾的新闻报道吗? 所以,面对这些鱼的时候,云川只有一个念头——抓!能抓多少就抓多少。 赤陵他们几乎是在用竹筐从河里往外舀鱼,一箩筐下去,再举起来,箩筐里就有四八条鱼。 每条鱼的肚子都鼓鼓的,破开之后,就会有两条饱满的鱼籽条。 鱼籽是一种高营养物质,也是满足云川部族人身体所需各种矿物质乃至蛋白的重要来源。 就在云川部忙碌着捉鱼的时候,天空中来了非常非常多的鸟,这些鸟不是被河里的鱼吸引过来的,而是被云川部丢弃的大量的鱼的内脏吸引过来的。 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乌鸦。 它们密密麻麻的蹲在竹林上,只要云川部的人开始丢弃鱼类内脏的时候,它们就一窝蜂的冲下来抢夺这些食物。 好几次,精卫的大乌鸦都想加入这个行列,都被云川跟精卫给阻止了,不光是云川在看这些大乌鸦,睚眦他们也纷纷眯缝着眼睛,在大乌鸦中寻找跟精卫的那头乌鸦相似的东西。 只要有他们认为中间有可疑的,就会甩出石头,把那只乌鸦打死。 每打死一只乌鸦都会放在精卫的那只大乌鸦的身边,最后堆积成山。 对于这只大乌鸦,云川早就失望的放弃了,他现在只想给这只母乌鸦弄一个伴当回来,看看它能不能产卵。 赤陵从河里爬上来的时候已经累得开始晃荡了,云川正好烹制好了一条鱼,里面的鱼籽尤其多。 见赤陵上来了,就把整锅的鱼,鱼籽带汤都倒进另外一个陶锅里,这个陶锅里装了半锅刚刚蒸熟的白米饭。 鲜美的鱼汤,肥美的鱼肉,鱼籽,铺在雪白的米饭上,再丢一点剁碎的野葱,赤陵立刻就忘记了疲惫。 这种饭食一定要用勺子吃才过瘾,勺子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一勺子饭菜最好能塞满嘴,还必须留出蠕动的空间。 如此,才算是真正的奖赏了劳动者。 赤陵的饭瘾很大,每天都要吃足够多的食物,才能获得满足,可是呢,不论他怎么吃,吃多少,他的身体永远都是一副精瘦模样,不过啊,当你用手指按按他的肩膀,就会发现,这个刚刚长成的少年有一身精铁一般结实的肌肉。 在水中,云川觉得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谁在水中是他的对手,一个仅仅依靠一双大的出奇的脚,就能在水面上奔跑出十米远才沉下水的人,应该是水上的霸王吧。 云川还特意用鳄鱼皮的内层给他制作了一套贴身衣衫,有了这套贴身衣衫,他身体的里的热量就不会那么快被水夺走,可以在寒冷的水中待更长时间。 至于他在水中的武器有两种,一种是著名的分水刺,一种是长柄鱼叉,赤陵很喜欢。 睚眦提着两只大乌鸦过来了,他同样也有一锅这样的美食,跟刚刚从水里上来的赤陵不同,这家伙就显得很脏,想要去端锅,被云川一巴掌拍掉了脏手,睚眦只好讪讪一笑,去河边洗手去了。 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赤陵跟睚眦这两个小子就是这样的,他们的肚子好像是一个无底洞,不论上一餐吃了多少,转眼间,他们又会饥肠辘辘。 可以说,在云川部中,除过巨人们,饭量最好的就是这两个半大小子。 跟赤陵一样,睚眦身上穿的也是皮甲,也是鳄鱼皮制作的,不过,他身上的皮甲,就要比赤陵的软甲重的太多了。 鳄鱼皮的外皮,再加上云川给皮子上镶满了大大小小的青铜片,这样的铠甲,竹箭对它已经没有伤害了。 睚眦喜欢用刀,云川部仅有的两柄钢刀都配给他了。 吃过中午饭,不论是云川,还是忙碌了一上午的赤陵与睚眦都觉得困了,三人就围绕着一株大柳树,靠在树干上小憩。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二章一叶落而知秋 第二十二章一叶落而知秋 “今天给你们解说常羊山之战中蚩尤与轩辕的战争。 当时,蚩尤部为了从神农氏抢夺到更多的战利品,在向常羊山山顶发起进攻的时候,放弃了自己的后部的防卫,当时蚩尤认为,轩辕是他的盟友,此时,他的后方应该是安全的,所以,蚩尤就带着他最勇猛的兄弟们努力的向常羊山山顶进攻。 当时,通往常羊山山顶的道路非常崎岖,如同羊的肠子一般累累垂垂,蚩尤没有办法将自己的人手完全展开,就只能分成五段,交替向常羊山进攻。 在进攻的时候啊,蚩尤高喊:谁先攻下常羊山,就可以获得优先挑选战利品。 于是,他的部下人人都杀红了眼睛,人人争先,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后部没有得力的人手保护。 结果,在这个时候,轩辕背叛了他们。 从他们的身后攻击了蚩尤部落在后边的老弱残兵,于是,这些老弱残兵就纷纷向山上躲,而山上的神农氏武士,见轩辕开始进攻蚩尤了,也开始从上往下攻击蚩尤部。 可怜的蚩尤部底下的老弱残兵挡住了蚩尤部精锐武士下山与轩辕作战的道路,上面来自神农氏的攻击,又让蚩尤不得不努力抵抗。 就在这个时候,蚩尤下令,让精锐武士开始攻击那些老弱残兵,一时间,老弱残兵纷纷从山上坠落,仅存的老弱残兵见蚩尤下达了这样的命令,想要投降轩辕部,轩辕部却并不接受。 于是,这些绝望的老弱残兵就开始跟轩辕部作战,同时,也与蚩尤部自己人作战,与此同时,蚩尤部还要与神农氏作战。 你们想想啊,在这种情况下,蚩尤部的战损极为可怕,因为他同时在跟三股敌人作战。 最先全部战死的是蚩尤部的老弱残兵,而蚩尤手下能战的战士不足两千人,同时,战争依旧在继续,神农氏依旧从上往下攻击蚩尤部,轩辕同样在从底下,侧面攻击蚩尤部。 就在我以为蚩尤部就要完蛋的时候,蚩尤脱掉了身上的竹甲,赤裸着上身,带着他的五十一个兄弟从山上朝山下滚落,避开羽箭,投枪这些武器之后,开始与轩辕部肉搏,拼死为蚩尤部仅存的一点人手打开了一条逃跑的道路。 而此战之后,负责为蚩尤杀开一条血路的五十一个兄弟,仅仅活下来十七个。 就在蚩尤逃到大河边的时候,我原本在河边安排了夸父他们,准备袭击蚩尤,当我发现蚩尤部损失太大了,就命令夸父离开了伏击区,回到桃花岛,为蚩尤部准备了不少的礼物,让阿布给蚩尤送去。 小子们,常羊山之战就这样结束了。 现在,睚眦,你来告诉我,蚩尤部的战力最强,为何最后差点被灭族的人反而是他们?” 睚眦双眼看着天空,悠悠的道:“蚩尤不该相信轩辕的,即便是相信轩辕,也不能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轩辕,我们以后作战,不是同族绝不暴露自己的弱点,不是同族绝不把性命交托给别人。” 云川笑道:“说的很好,我之所以会让你们重新了解常羊山之战,就是为了让你们了解人性,很多时候,利益是相互的。 攻伐神农氏符合轩辕部,蚩尤部,乃至我们云川部的利益,可是,当神农氏的力量已经被极大的削弱之后,轩辕部,云川部的利益就发生了转移,重点从神农氏变成了蚩尤部。 这个时候,蚩尤部就成了敌人,所以,睚眦说的很对,任何时候都不把性命交托外人,这一点你们要切记。 赤陵,你来告诉我,为什么蚩尤会不等轩辕部,会抢先进攻常羊山山顶呢?” 赤陵想了一下道:“蚩尤部太穷了,他们想多要一些战利品,从而壮大自己的部族。 蚩尤为了这些战利品,忘记了自己的部族武士,才是他最珍贵的东西,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去交换那些普通的东西,我认为这是蚩尤犯了错。” 云川点点头,又笑着问道:“你们两个谁来告诉我,为什么蚩尤能在绝对弱势的时候,反而爆发出最强大的战力,从而让他的残兵败将有了一条活命的道路呢?” 睚眦道:“我知道,这时候的蚩尤已经没有了求胜之心,他开始回归武士的本心,专心作战,无畏作战,最后以巨大的牺牲为大部求得一条生路。” “那么,你们谁来告诉我,在河边的时候,狼狈不堪,精疲力竭的蚩尤部我为什么会放弃绞杀,放他们一条生路呢?” 赤陵道:“就像族长先前说的那样,我们的利益重心发生了变化,一个过于强大的轩辕部对我们云川部来说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我们需要蚩尤活着,需要蚩尤部继续存在,如此,我们就有了一个相对可靠的盟友。 而这个盟友,将在我们与轩辕部发生冲突的时候,起到神奇的作用。” 云川闻言笑了,在睚眦,赤陵的脑袋上各自拍一下,站起身道:“干活去吧,下一次,我会给你们讲述另外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看看你们能不能从中领悟到什么东西。” 说罢,三人不约而同的拔了一根青草茎含在嘴里,一个去了水里,一个去了岛尾,一个去了红宫睡觉。 这种通过讲故事的方式给睚眦,赤陵灌输军事知识的行为,云川已经坚持很长,很长时间了。 对他来说,槐,绘这些野人迟早是要被睚眦,赤陵他们淘汰的,而夸父他们,只能作为冲锋陷阵的猛将使用。 在睚眦,赤陵为代表的一群新人可以担当大任之前,只要可以避免战争,云川愿意为之放弃一些眼前利益。 槐,绘这两个人,当初是不情不愿的假如云川部的,后来,见到云川部日益强大起来之后,才真正认同了云川部。 不过,他们以前都是一个部族的族长,云川认为,只要利益足够,这两个人背叛云川部的可能性非常大,尤其是绘! 对槐跟绘两个人,云川已经观察很久了,直到目前,这还是两个忠心的手下,只是,这两个人总是有意无意的把自己原来的族人招纳到身边。 或许这是一个本能地举动,毕竟,人们都习惯性的相信自己最熟悉的人。 所以,早做准备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云川最大的弱点就是本身的武力不够,他曾经试图改变,结果,他发现,在运动这一道上,他跟野人们根本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彪悍的野人为了追逐一头野羊,他们可以长途跋涉,奔跑二十里地最后将精疲力竭的野羊抓住。 为了得到一枚松果,野人们可以轻松地爬上三十米高的红松。 他们被毒蜂蛰到,身上的红肿,在经过一夜之后就会好的七七八八,而云川无意中被毒蜂蛰了一下,他却为此痛苦了三天。 竹叶青蛇的蛇毒会要了云川的命,然而,野人们被咬了,却只会昏睡几天之后就会复原。 选择桃花岛建城,云川不是想要保护族人,而是想保护自己,他之所以要带着这么多的人一起,全部都是为了保护自己。 云川仅仅是不想死而已。 鱼籽只要涂抹上足够多的盐巴,再经过太阳曝晒之后颜色就会发红,变得晶莹透彻。 云川以前看过乌鱼子的制作过程,所以,他就按照乌鱼子的制作过程来制作大量的鱼籽,效果不错。 曝晒之后的鱼籽,再放到阴凉通风的位置上几天,表面就会产生一层类似蜡质的东西。 云川把一块鱼籽放在油锅里煎炸一下,再切成片,结果,那股子微微有一些鱼腥,却更多地是鲜香味道,吃一口就让人难以忘记。 这东西阿布非常喜欢,精卫也很喜欢,赤陵,睚眦觉得可以天天吃这东西,只有槐跟绘似乎不是很适应,至于夸父,只要是食物,对他来说差别不大。 云川和善的对槐跟绘说,如果不喜欢,就不要勉强,结果两人很有些如蒙大赦的模样。 分享完鱼籽之后,云川把阿布留了下来。 “槐,绘这两个人吃的东西跟我们不太一样是吧?” 阿布笑道:“槐,绘他们比较喜欢吃肉,对于鱼好像不那么适应。” 云川叹口气道:“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吃的最多的食物就是鱼,所以呢,你们才能克服鱼腥味,觉得鱼籽很好吃。” 阿布道:“他们喜欢吃白米饭,喜欢吃麦面,喜欢吃腊肉,咸肉,鲜肉,不喜欢吃糙米,小米,以及糜子饭。” 云川瞅着阿布道:“也就是说,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这两个人的饮食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是吗?” “没有,族长历来对他们宽容,所以,我也就没有刻意的限制他们,怎么,以后要限制一下他们吗?”阿布有了那么一丝疑惑。 云川笑道:“不用,不用,以后可以对他们更加宽容一些,无论是吃白米,还是吃麦面,都不要限制,只要他们忠心耿耿的为部族服务这些都是末节。”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三章平静中的危机 第二十三章平静中的危机 云川等到了晚春时节,也没有等到迁徙去南方的食草兽们回归。 去年晚秋是大象,犀牛,鳄鱼最后一次出现在大河上游。 随着食草兽们的南迁,一些与食草兽伴生的大型食肉兽在大河上游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低。 以前,每到月圆时节,狼嚎声,虎啸声,猿啼声此起彼伏的场面现在已经单薄了很多,只有孤独的狼嚎声依旧在,显得格外的凄厉。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这说明大河上游地区已经很适合农垦,放牧了。 今年的轩辕部出奇的安静。 看到骑在羊背上扯羊毛的乌鸦,云川就知道到了乌鸦的繁衍期了。 精卫的大乌鸦下了四颗蛋,云川不知道这四颗蛋到底是不是受精卵,毕竟,没看到这只只会跳,只会走路的乌鸦没有接触别的同类。 自从有了蛋之后,大乌鸦就不再说话了,整天趴在窝里孵蛋,且不吃不喝。 精卫很担心大乌鸦会死掉,就准备了很多可口的食物,只是,这只乌鸦除过啄几口蜂蜜之外,别的食物都不吃。 清晨时分,三只丹顶鹤落在红宫的平台上,挪动着细长的腿,在朝阳下翩翩起舞,仆妇们端来一个大木盆,丹顶鹤们立刻就围拢过去,从木盆里叼小鱼吃。 昔日的小狼已经完全长成了一匹大狼,也不知道它昨夜干什么去了,淡黄的毛皮乱糟糟的,脸上还有伤痕,看起来有些可怜。 丹顶鹤们从木盆捉到小鱼之后放在大狼的跟前,它只是嗅嗅,就舔舔舌头趴在地上。 过了一会,就会到身体庞大的野牛身边,把嘴放在地上,看起来很是落寞。 云川推开窗户的时候,夸父叮叮当当的跑了,没错,就是叮叮当当的跑了,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厚重的皮甲,皮甲外面缝制着很多铁片,就连脖颈上都堆着一个厚厚的皮质脖套。 云川之所以感到烦躁,就是因为夸父找了好几个人,让他们用各种武器打砸他的身体。 竹矛对于他身上的铠甲没有半点伤害,加上石头磨制的枪头也没有用,粗糙的枪头根本就戳不破这身半皮半铁的铠甲。 竹箭这种东西也没有法子伤害夸父,别说竹箭,斧头剁在他的身上,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唯一能让他感到疼痛的是巨大的狼牙棒。 夸父没有跑多远,穿上这身甲胄之后,他就跑不起来了,不知什么时候睚眦已经爬到了他的身上,无论夸父怎么抓挠,睚眦总能灵活地避开,最后用双腿夹住夸父的脖子,用力的扭动身体,让原本就站立的不那么稳当的夸父顿时就摔倒在地上。 夸父挣扎着要起来,睚眦却站在他的后背上,每一次夸父将要站起来的时候,睚眦就会用刀戳一下夸父的关节,夸父不得不再次倒下,而睚眦却灵活地用刀子割开夸父甲胄上的绳索,头盔,胸甲,肩甲,背甲,战裙纷纷脱落,旋即,睚眦用长刀顶着夸父的后脑勺道:“服不服?” 夸父趴在地上懒懒的道:“服个屁啊,老子手里没武器,身边没同伴,你仗着身子灵活像个跳蚤一样弄倒我,有什么奇怪的。 有本事等我召唤完我的巨人兄弟们,再把战斧拿上,你要是敢冲撞我们老子才真正的服你。” 云川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精卫正在窗前绾发,见夸父跟睚眦都在看她,就恨恨的关上了窗户。 云川俯下身,拿起一块甲胄瞅了瞅道:“还是太重了。” 睚眦笑道:“两张老鳄鱼皮拼成的皮甲,上面还镶嵌了铁片,怎么可能不重? 跑不起来的人,就不适合出现在战场上。” 夸父慢慢爬起来重新佩戴着铠甲,瓮声瓮气的道:“等到你没法子跑的时候,比如镇守城门的时候,我会带着我的巨人兄弟把你的屎捏出来。 如果我们找到体型更大的牛骑上,你跑的再快有什么用处呢。” 一个重甲步兵忽然说自己要变成重甲牛骑士,而且是出自一向脑袋缺根弦的夸父,云川很是欣慰。 重甲牛骑士这种人,在中华传说故事中又不是没有,比如——骑着五色神牛的黄飞虎! 再说了,蚩尤连熊猫都能骑,夸父生出骑牛的想法来也不奇怪。 于是,云川就叫来了大野牛。 不得不说,云川的大野牛这时候看起来确实神骏,身高长到将近一米七的牛,就算放到野牛群中,也绝对是王一般的存在。 云川想让夸父穿上甲胄,提着斧头坐到牛背上……结果,夸父做不到。 不是夸父不愿意,而是大野牛不愿意,暴怒的大野牛甚至一头把得意洋洋的夸父撞了一个跟头。 “我要去找一头真正的大牛!”夸父站起来之后,见大野牛重新卧在云川的窗户下,就绝了骑它的心思,准备自力更生。 刚刚说完要去找牛,转眼间,夸父就骑在了一头公驴的背上,可怜的公驴那里经得住夸父三百斤重的身躯,哀鸣一声就倒在地上。 睚眦看到这一幕,就更加看不起夸父了。 “夸父说的没错,在阵战的时候,你带领的那些身手灵活的人,如果与夸父他们硬拼,他确实能把你们的屎打出来。” 云川见睚眦看不起夸父,就小声在他耳边道。 “不可能!”睚眦这种半大小子,正是骄傲的时候,他不相信自己会拿移动缓慢的夸父他们没办法。 “一个夸父,在你以及你的小伙伴眼中,自然是漏洞百出的,三个夸父,你们对付起来就很吃力了,如果人家有十个人,你们一百个人加起来都不是对手。” “我不信!”睚眦觉得族长是在小看他们。 “等我们有了足够的重甲巨人之后,你可以试试。” “试试就试试,如果夸父输了,我要骑在他脖子上转悠一天!”睚眦怀里抱着双刀,鼻孔朝天。 云川点点头道:“好啊,你要是输了,也要让夸父骑在你脖子上转悠一天。” 尽管睚眦觉得自己可能扛不起夸父沉重的身体,鉴于他历来看不起夸父,还是愉快的答应了。 而云川的脑海中已经出现了瘦弱的睚眦龇牙咧嘴的扛着巨大的夸父被众人笑话的大场面了。 回头见夸父在哪里傻笑,云川就没好气的道:“等甲胄,武器弄好了,你要是输给睚眦,就等着饿肚子吧。” 说话的功夫,赤陵已经吧嗒着大脚走了过来,这孩子现在走路已经走的很稳当了,只是走路的姿势比较怪,很像鸭子,站着不动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点渊渟岳峙的气势。 睚眦大部分的骄傲来源就是赤陵。 因为赤陵在陆地上根本就打不过睚眦,主要是赤陵那双大脚,就像带着一副脚蹼,在陆地上行动太受限制。 至于在水里……赤陵在水里的时候睚眦从不下水。 “我今天打败了夸父!”睚眦见赤陵来了,立刻凑过去炫耀。 赤陵瞅瞅不做声的夸父,再看看睚眦道:“我看见了,也听见了,我等着看你驮着夸父的场景。” “你敢小看我?”睚眦就像是一只炸毛的猫。 赤陵冷笑道:“族长前些天就说了,我鱼人族不但要做到在水里能弄死你,到了陆地上也要有扛得住你们攻击的本事,最后把你们引到水里再弄死你们的本事。” 睚眦立刻朝云川看了过去。 云川点点头道:“所以啊,你们这一百人也必须拥有在水里不被赤陵弄死的能力。” 睚眦咬着牙道:“他们是鱼人。” 赤陵笑道:“你是陆人!我这个鱼人还不是过来陆地上找你作战来了吗?” 睚眦这人那里经得起赤陵这样挑逗,立刻怒道:“我们现在就下水,就算在水里,我也能干死你。” 云川见火气已经挑逗起来了,而睚眦已经开始作死了,就去找靠在窗湖上单手托腮瞅着他们的精卫了。 吃过早饭,阿布就过来了,他现在每天都要盯着槐跟绘两个人,来云川这里的次数很少了。 “槐昨日带人伐木六十七根,竹子六百根,一整天没有空闲,晚上的时候从司库那里要走了一坛子酒,要求两个仆妇侍寝被拒,要发怒,被我阻止了。” 云川低声道:“还有什么?” 阿布道:“其余还好,族长的命令没有拒绝,完成的也不错。” “绘呢?” “从集市上夺走了两件兽皮。” “抢夺的是那个族的兽皮?” “轩辕部的。” “把绘调离外城,让他与守卫河湾地的夸父调换,安排一个人到绘的身边。” “明白了。” 处理完公事之后,阿布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坐下来对云川道:“睚眦他们为何不能像族长一年之内就长大呢?” 云川笑道:“我是一个可以给别人当例子的人。” 阿布点头笑道:“是我贪心了,不过啊,真的很希望睚眦,赤陵他们能早日成长起来,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能松一口气了。 族长,轩辕部在壮大,蚩尤部也在壮大,刑天彻底的加入了巨人族,而临魁已经彻底的掌控了神农氏。”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四章我们要变得更加强大 第二十四章我们要变得更加强大 这四个人中,云川最担心的还是刑天。 轩辕是一个有理智的人,他做事情的出发点永远都是他的理想与利益。 蚩尤同样如此,他觉得自己是九黎族最伟大的族长,所以,为他的部族考虑的时候很多,除非他真的陷入了癫狂状态,否则,不会干出出乎云川预料之外的事情。 临魁的目标非常的明确,他想恢复第一代神农氏创造的荣光时刻,并且认为自己一定能够做到,所以,他还算是有理智的。 刑天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的刑天部已经被毁灭两次了,所以,他不在乎毁灭第三次。 身为昔日神农氏的大将,在神农氏老去,临魁还难当大任的时候,都是刑天以神农氏继承人的身份去联系域内,域外的部族,所以,刑天的交游极其广阔。 就在云川以为刑天还会忍耐一阵子的时候,他却回来了。 给云川赠送了一块巨大的陨铁作为礼物。 陨铁这样的礼物云川当然喜欢,只是,来给云川送陨铁的人,他一点都不喜欢。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见到你就流口水的客人。 假如客人是一个云川认可的美人儿,流口水这种事云川还是能忍耐的。 当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一嘴黄牙,面目丑陋,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巨人给你送来一块陨铁,并且看到云川的细皮嫩肉流口水的时候,云川没有当场让干净利索的夸父把他当场击杀,已经是云川的修养了得了。 云川送了他两头巨大的肥猪当做回礼,那个巨人就扛着两头猪恋恋不舍的告别了云川,去了大河北岸。 这一次刑天非常的小心,没有亲自来见云川,当然,鉴于刑天如此不信任他,他也不可能涉险去见刑天的。 巨人看起来奇蠢无比,但是,在云川让他在腌制好的腊肉,咸肉,与活猪之间做选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活猪。 一个人就能带走两头加起来有三百斤重的肥猪的巨人,仅仅就力气而言,已经不比夸父小多少。 阿布说,这些野人都是域外野人,所谓的域外,就是洪荒深处的广袤地域。 目前而言,野人们知晓的地域非常的狭小,云川直到现在依旧觉得真正可以称之为人间疆域的土地,不可能超过方圆五百里,因为只要超过这个距离,人与人,部族与部族就是天人永隔。 距离人族的中心越远的部族,他们就更加的野蛮,兽性就会更加的浓重,生性就越发的残暴。 刑天带领这些人来到大河上游,云川以为,颇有些率兽食人的模样。 很明显,刑天这一次前来,就是准备找轩辕部算账的。 一想到轩辕部的族人如今正散布在广袤的原野上耕种庄稼,云川就为轩辕部那些可怜人心痛。 “把我们散布出去的流浪野人全部召回来吧,现在,野外的野兽不多,我担心他们被巨人捉去给烤着吃了。” “可是,我们派出去的一些搜索远方的流浪野人联系不上,我也不知道他们去了那里。”阿布对族长如此关心那些流浪野人还是有些不以为然。 在部族中,围绕族长一定要有一个远近亲疏的范围的,这就是部族可以长久延续下去的原因。 原始部族中,有时候可以说是族长一个人创造的部族,因此,部族是以血缘为纽带连接起来的。 云川这个族长直到现在连蛋都没有下一个,所以,就要拉紧亲近的人,有意识地疏远后来的人,在部族中创立与他利益一致的一个小圈子,再用这个小圈子去控制更大的圈子,这就是云川部这种混合部族的存活之道。 这也是野人的道理。 云川没有反驳阿布的话,在物资紧缺的时候这样做是对的,在云川部如今基本上没有饥饿威胁的部族来说,扩大利益圈子势在必行。 云川不相信血缘会比利益凝结成的纽带更加的结实。 “刑天这一次来我们这里,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就是为轩辕来的,我虽然不知道刑天到底要干什么,不过呢,以刑天的本事,我以为他一定会给轩辕带来很大的伤害。” “族长,这一次我们还是要关闭城门,停止城外的市场,把所有族人都召回桃花岛吗?” “这一次不用,我们要是做得太明显,轩辕就会猜到我们跟刑天有联系这件事,告诉族人,不要走远,那些巨人一定是食人族,我们要小心,必要的时候还要除掉这些食人族才对。” “可是,刑天那里……” “不用管,从刑天弄来食人族到我们这里,他已经成了我们的敌人。” “我知道刑天他们现在躲在那里。”阿布低声道。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道:“你现在去,刑天一定不在那里了,你知道的,一定是刑天想让你知道的。 让刑天继续相信我们吧,等到该出击的时候,我们就一拳打死那些吃人的巨人,让刑天继续去流浪。” “我去安排人手做好准备。” 阿布说完,就退出了云川的房间,这一次,阿布是倒退着离开的,直到门外之后,才转身离开。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是在一点一滴中积累起来的,阿布对云川的尊敬,已经成内心变幻成表里如一了。 云川知道此时的刑天或许正在烤着轩辕部的人,然后等着开饭,他还是强迫自己,将这一预见当成自己的胡思乱想。 中午的时候,云川就不肯吃肉了,把碗里的肉全部给了夸父,自己就吃了一些酸水芹。 破耳朵大象一家五口回来了,三头成年大象今天已经拖拽了很多木头到了桃花岛,上午工作,下午吃饭,睡觉,已经是大象一家人的习惯了。 至于觅食这种事,他们一家早就放弃了,躺在干爽的稻草上,就能用鼻子卷起肥美的草料吃,谁还愿意自己去野外采集那些难吃的树枝呢。 然而,夸父找到了它们一家,希望能骑着破耳朵冲锋陷阵。 岛上的牛除过云川的那头大野牛之外,其余的牛他都已经试验过了,没有一头牛能满足他的要求。 破耳朵对夸父的无理要求嗤之以鼻,一鼻子就把夸父推搡出了它的房子,还冲着夸父“嘟嘟”的叫了两声,警告他不得入内。 夸父在大象家的棚子外边恳求了好久,中间还送来好多最鲜嫩的竹笋想要贿赂破耳朵,结果,破耳朵东西照吃,至于他的无理要求,还是被置之不理。 睚眦与赤陵在水中的交锋,毫不意外的以睚眦一伙人的失败告终,只要在水能没过小腿的水域里,睚眦一队人就毫无取胜的希望。 随着水越深,睚眦他们就失败的越凄惨。 赤陵对于睚眦从来就没有手下留情这一说,因为族长曾经告诉过他,睚眦失败的越惨,睚眦以后的战斗力就会越强大。 当赤陵拖着肚皮鼓鼓的睚眦来到岸上的时候,属于赤陵的那条狗,也拖着睚眦的那条狗爬上了岸。 其余族人也拖着一个或者两个睚眦从全族少年中挑选出来的精英从水里走了上来。 都是一些不碰南墙不回头的好汉,所以,当赤陵族人把他们头朝下放在一个陡坡上的时候,这些不服输的好汉们,齐齐的向外喷水。 睚眦吐完水之后,精神有些委顿,瞅着靠在柳树上的赤陵道:“在水里我确实打不过你。” 赤陵咬着一根青翠的水芹含含糊糊的道:“在陆地上我也打不过你们,族长之所以要我教训你们一下,就是要让你知道,我们两个都有短处,不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占优势的。” 睚眦皱眉道:“你不看好我跟夸父的战斗?” 赤陵把最后一截水芹吃下去,擦擦嘴巴道:“既然族长说你赢不了,你最好承认赢不了夸父,如果一定要赢,你首先就要比族长高明才可以。” 睚眦想了一下道:“族长说过,没有打不败的敌人,如果有,一定是我的方法不对头。 所以,赤陵,我有机会在水上击败你,也有机会在陆地上击败披上重甲的夸父。” 赤陵扑哧一声笑了。 “族长还说过,不要做以卵击石的事情,人,有时候要学会敬畏,尤其是敬畏强者,在水上,我们鱼人部就是强者。” 睚眦干呕一下,又吐出一口清水道:“是我没有想到战胜你们的办法,而这个办法一定会有,我会慢慢找出来的。” 赤陵嘿嘿笑道:“每天能在水里凌虐你们一遭,我觉得挺好的,终于把你们在岸上凌虐我们的这口恶气给出了。” 睚眦见自己的伙伴一个个都把水吐的差不多了,就吆喝一声,带着他们一步一挪的回红宫去了。 “你是一个鱼人,为什么总想着在陆地上战斗?儿子,在陆地上战斗的事情不属于鱼人。” 一个肚皮高高耸起的母鱼人从柳树后边艰难的走出来对赤陵道。 赤陵看一眼又怀孕的母亲,淡淡的道:“族长说过,人类只有把自己训练的更快,更强,跟高,才能在以后的岁月里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否则,终将受大自然控制,活不出一个精彩的模样来。 另外,我才是鱼人部的族长,你不应该告诉一个族长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五章竞争才会有发展 第二十五章竞争才会有发展 一条小溪静静地从茅屋前流淌而过,小溪上游有一个不算大的塘堰,溪水在这里汇聚成镜,围绕着这面水镜的是一片绿油油的稻田。 稻田的形状横平竖直,被田埂分成一个分明的井字。 溪水装满水镜之后,就沿着一个石头堆砌的缺口处流淌出来,绕过半个村子之后就汇入了一条小河。 河边长着一簇簇的竹子,竹子都不大,却长得非常紧凑,靠边的竹子斜斜的遮蔽住了小河的河面,一些近乎透明的小鱼,便倏忽东西,突然南北的在清澈的河水里游动。 村子不大,只有二十几座茅屋,茅屋顶棚庞大,房子却很低矮,门开的也很小,需要佝偻着身子进出,里面黑洞洞的,没有窗户。 一串小小的兽骨被人串起来挂在屋檐上,风一吹就叮叮当当作响,声音悦耳。 力牧从屋子里出来,神情阴郁。 这个井田村子什么都好,就是看不到一个人,一头牲畜。 房子里面的显得非常凌乱,似乎被人搜查过,粮食,兽皮,乃至陶罐跟人都不见了。 应该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全村人遭到了敌人的突袭,这些村民没有还手之力。 不是云川部做的! 看完现场之后,力牧脑袋里迸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云川部排除在外。 他在云川待了两年,知道云川部的做事风格,他们没有这么下作,村民的破兽皮,烂瓦罐在他们眼中毫无价值。 “找到了。”力牧的一个部下匆匆跑过来,脸色非常的难看。 “都死了。” 听部下这么说,力牧的心猛地一沉,就随着部下匆匆去了事发地。 在村子的后方,有一块沤肥地,村子里人畜的排泄物最后都会倾倒到这里的一个大坑里,覆盖上草木灰之后再掩埋发酵,等到来年春天,就是最好的肥料。 现在,这个坑里横七竖八的倒着很多尸体,男女都有。 “不对,这里只有五十一具尸体,一个井田村有人一百二,其余的人哪里去了?而且,这里的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年轻人跟孩子们都去了哪里?” 部下悲愤的指着粪坑周边的一些大脚印道:“是夸父干的,是云川部干的。” 力牧把脚放在一个清晰地大脚印上,发现这只脚印比自己的脚大了一小半。 收回脚之后,力牧就看着部下道:“云川部的夸父们都穿鞋子。” “他们可以脱了鞋子再作恶。”部下还在据理力争。 力牧没有功夫理睬部下,他沿着脚印一步步地走向竹林。 三天前,这里下了一场小雨,土地松软,所以脚印非常的清晰,在一些有胶泥的地方,力牧甚至能看到巨人脚趾头上的纹路。 如今,脚印有些硬了,这说明,脚印至少是一天前留下的。 一行人顺着脚印一路狂追,一路上,他们只看到了巨人的脚印,看到了牛的蹄印,却没有找到族人的脚印,这说明族人是被这些巨人提着或者扛着走的。 脚印到了砾石滩域就消失了。 力牧等人趴在砾石上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穿过砾石滩,在靠近山丘的一个凹坑里,力牧看到了十具残尸,其中有四具被啃食过的幼童残躯。 先前力牧已经通过脚印估算过敌人的数量,现在,通过这个凹坑的大小,以及人留下的痕迹,敌人至少有百人以上,其中,穿鞋子的只有十二个人。 力牧回头看看自己不足二十人的队伍,对一个跑的最快的部下道:“把这里的事情告诉族长,我们去追那些贼人。” 说完话,就把身边的人分成五队,悄悄地向山林扑了过去。 睚眦再一次被赤陵从水里脱出来的时候,脑袋还算清醒,就是喝水喝的太多,肚皮鼓鼓的。 只是他的部下进步不大,还是被鱼人们给拖上岸的。 五月底的大河水还是寒冷彻骨,能在水中跟鱼人们缠斗半个时辰的时间,已经足够睚眦骄傲的了。 告别赤陵,睚眦踉踉跄跄的一边向外吐水,一边朝红宫走,路过铁匠工坊的时候,他停下脚步,扭头看着抡大锤砸铁块的夸父。 夸父打铁的模样很好看,每一锤子下去都是火花四溅的。 睚眦吐一口清水,走进铁匠工坊对夸父道:“你也给我打造一副铠甲呗。” 夸父停下手里的锤子,用火钳子夹着铁块丢进炉子里重新煅烧,端起一个大茶壶嘴对嘴的喝了一大口水道:“族长说,你就不应该穿重甲,皮甲对你来说最合适了。” 睚眦又吐一口清水道:“皮甲挡不住赤陵的分水刺跟钢叉,那家伙在水里太灵活了,就像一条鱼。” 夸父不解的道:“人家就是鱼人,说白了,就是一条鱼。” 睚眦抓抓脑袋道:“对啊,他就是一条鱼,我为什么要把他当人一样来对待呢? 大个子,你能不能给我打造一些抓鱼的东西?” 夸父瞅着睚眦的眼睛道:“鱼钩?你准备给鱼钩挂上蚯蚓去抓赤陵?” 睚眦跳着脚骂道:“你就是一个傻子!” 夸父憨厚的笑了一下道:“我觉得你可能抗不起我的身子。” 睚眦冷笑道:“你觉得我打不过你?” 夸父幸福的瞅着披挂在一个木头人身上的重甲道:“你以后休想再爬到我身上来缠住我。” 睚眦听到这话,笑的咕咕的,然后指着夸父道:“就你跟笨牛一样慢的速度,就算你的甲胄能抵御我的刀,那么重的铠甲,我累都能累死你。” 夸父大笑着从木头人身上取下铠甲,穿在自己身上,然后将带着铁刺的铁手套穿好,双拳撞击一下嘿嘿笑道:“来,你往我身上爬一个试试!” 睚眦才要纵身攻击夸父,却迅速的退回来,因为,夸父的甲胄上突然见多了很多明晃晃的铁刺。 见睚眦退回去夸父哈哈大笑,双拳护住眼睛,低着头就如同蛮牛一般朝他冲撞了过去。 睚眦连忙躲开,见到铁刺之后,他笑的舌头都要吐出来了,在陆地上他可以缠住夸父,问题是到了水里,他经常被赤陵缠住,最后人家赤陵再利用自己在水里可以长久不呼吸的办法,让他喝饱水,再丢上岸。 如果,自己身上也有这么多的铁刺的话,就轮到他去水中拥抱赤陵了。 “不打了,不打了,你先看看能不能给我的皮甲上也装上这种尖刺,不用多,全身上下,有十几根就够了。” “嗯嗯,这个简单,刚好有铁,我这就帮你打造。”这个时候,夸父完全忘记了他跟睚眦之间还有一场比赛没有执行呢。 阿布路过铁匠铺的时候,正好看到,夸父带着一群铁匠,正在给睚眦的皮甲上镶嵌铁刺,看样子事情进行的很顺利,那些铁刺不用的时候还能按倒,用的时候,一根根的扶起来就支棱起来了,每一根铁刺都黑黝黝的闪着寒光,一看就不是善类。 穿上有铁刺的皮甲之后,睚眦大笑着张开双臂要拥抱场内的所有人,引得铁匠铺子里的乱成一团。 天气变热,精卫就不肯纠缠云川,两个人睡觉的时候抱在一起太热了,相互感觉像是抱住了一颗火球。 所以,精卫平日里就喜欢去老桃树木屋。 云川总以为人是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发情的生物,可是,野人明显不是,他们最喜欢的交配时间一般都在初冬,这样,当孩子出生的时候正好是秋季食物最充沛的时候。 所以啊,云川部每年秋天不但能收割庄稼,还能收割一波婴儿。 现在虽然是晚春时分,部族里大肚子的女人已经逐渐多起来了。 云川最看中的就是这些婴儿,所以,对部族中的怀孕女子照顾有加,给她们的食物安排甚至超过了云川这个族长。 比如每天一杯牛奶这样奢侈的事情,云川都享受不到,全给了孕妇跟孩子。 部族牛群里因为公牛太多,母牛一般就很难怀孕,因此,牛奶也就少的可怜。 即便是这样,为了让母牛产出更多的牛奶,云川甚至残忍的将绝大多数公牛跟母牛分开饲养,只在母牛群里放一头公牛,并且适时更换公牛,这样可以有效地催发公牛传播子孙的欲望,让更多的母牛怀孕,从而达到产奶的目的。 鉴于族长如此照顾孕妇,于是,云川部中的女子对怀孕这种事也非常的向往,毕竟,怀孕的女子可以干轻活,吃最好的食物,住最暖和的房子。 也因为食物充足的原因,部族中的小女孩初潮时间在后退,基本维持在十岁左右,当然,女孩子的年龄是云川猜测的,想要一个完全正确的数据,至少还要再等五年,部族中真正的第一代孩子长大才能验证。 云川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有一天会关心女孩子的月事问题,但是,在部族中,这是一个非常严肃地问题,关系到部族的生死存亡。 “族长,刑天带着巨人偷袭了轩辕部的一个村庄,抢走了很多人跟牲畜,力牧已经带人追上去了。” 阿布进来了,云川就合上手里的小本子,听了阿布的汇报之后淡淡说道:“力牧可能会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六章人熟不熟的烤架上见 第二十六章人熟不熟的烤架上见 刑天蹲在一棵树上,用铜锈斑驳的巨盾盖住身体之后,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木头疙瘩。 四个轩辕部的武士,正在搜索前进,而指引他们前进的就是一排沉重的脚印。 等第一个人才走过,刑天就从树上跳了下来,双脚踩在一个武士的肩胛上,只听喀嚓一声响,这个人的双肩就被他给踩踏断了,刑天不等身体站稳丢出自己的巨盾,巨盾飞旋出去斩断了第一个武士的人头,而他手中的巨斧,也重重的斩在第三个人的胸口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第四个武士还没有从惊慌中清醒过来,刑天肉球一般的身体就在地上弹跳一下,接着,就抱住了他,一张臭烘烘的大嘴已经对着他的脖颈咬了下去。 武士无助的张大了嘴巴,发不出任何声响,慢慢的瘫倒在地上。 刑天松开嘴巴,吐掉嘴里的血,捡起地上的巨盾,又从尸体上拔出战斧就钻进了一个大草丛里去了。 不远处的力牧耳朵抖动了一下,然后就跃过草丛,人在半空中,大弓已经拉满,双腿落地,迅速的转了一个圈子,却没有找到目标。 一股血腥味从不远处传来,力牧背靠大树凝神静听了一阵,然后就像血腥味传来的方向悄悄地摸了过去。 一具无头尸体倒在地上,脑袋甩出去老远,不远的地方还躺着三个人,一个胸口被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心肺都已经撕裂了,另一个脖颈上还在往外喷血,眼看就不活了。 一个双肩软塌的武士无助的呻吟着,力牧连忙凑到他身边道:“看到人了吗?” 武士艰难的道:“刑天!” 力牧半蹲在地上,检查了一下武士的伤势,结果,他发现这个武士的双肩已经彻底的折断了,且断裂的骨头茬子就露在外边,这样的伤势是没办法救助的。 虽然力牧受伤经验很多,一只肩膀也曾经断裂过,腿也端过,舌头也差点被咬断,从这样的伤势走出来的力牧知晓,这个伙伴没救了。 “你忍忍,我去追刑天。” 说罢,就丢下伙伴,四处查看一下,就沿着刑天溜走的方向钻进了草丛。 才钻进草丛,力牧又一个翻滚离开了草丛,身体还没有落地,一支羽箭就已经飞来出去。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草丛里站立起来,他的咽喉上赫然插着一支羽箭,他挥动一下手中的石斧,石斧就旋转着向力牧飞了过来,力牧躲过石斧,双脚在地上踩踏一下,就攀住了一棵树干,单手捉住树枝,在半空荡几下,就钻进了浓密的树枝里去了。 几个巨人离开草丛,围住了这棵大树,从地上抓起散碎的岩石不断地向大树上投掷。 一声弓弦响动,紧接着一支羽箭就钻进了一个巨人的眼眶,强劲的羽箭穿透了他的头颅,从后脑位置露出来一尺。 一柄沉重的青铜战斧呼啸着斩向树枝稠密处,所到之处,树枝纷纷断折,刑天探手握住落下的战斧,瞅着面色苍白的力牧道:“咦,你不是云川的部下吗?” 力牧道:“我侍奉的王,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轩辕!” “哈哈哈……”刑天大笑起来,指着力牧道:“我以为云川奸猾似鬼,没想到他也有被人算计的一天。” “我没有算计云川,在云川部的时候,我为他办事也历来忠心。” 刑天闻言笑的更加厉害了,继续指着力牧道:“你跟着云川就对不起轩辕,跟着轩辕就对不起云川,不如你干脆跟着我吧。” 力牧才要反驳,却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旁边的树上朝他扑了过来,他想要避开已经晚了,不得不迎着身影扑过去,一头钻进了巨人的怀里,还牢牢地抓住了巨人的手臂,让他不能抓住树干。 随即,两人从大树上轰然落下,重重的砸在地上,不等力牧起身,刑天的巨盾就砸了下来,力牧从巨人怀里弹起,被巨盾撞到,斜着飞出了两米远。 他不停的在地上滚动,巨大的石斧就不断地落在地上,直到刑天巨大的拳头砸在他的后脑,才昏厥了过去。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力牧周围全是被刑天掳走的族人,族人们看到连力牧都被这些巨人活捉了,忍不住又哭泣了起来。 力牧想要出言安慰,喉咙里却像是塞了一块磨刀石,干涩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巨人们围着火堆坐着,一个粗大的木头上穿着一大块肉,肉已经被烤的焦黑,不过,人的模样力牧还是依稀可辨。 那是一个掏空内脏,且被压扁夹在树枝中间,最后用一根木棒串起来的…… 油脂落在火上,发出哔啵哔啵的响声…… 力牧吞咽几口口水,冲着刑天道:“你吃人,你将成为人的公敌。” 刑天晃一晃手头巨大的肉块道:“看清楚,我可不吃人,这是猪肉!你们轩辕部的猪肉。” 力牧挣扎着抬起头,冲着那些巨人们喊道:“杀死烈风氏巨人的人就是刑天。” 巨人们对力牧的话置若罔闻,眼看肉已经烤熟了,就纷纷伸出手撕扯着滚烫的肉,片刻功夫,十几个肉就被巨人们分的干干净净。 眼瞅着那些肉被巨人塞进嘴里大嚼,力牧心痛至极,没的说,这些肉恐怕就是来自自己的十八个部下。 刑天来到力牧身边蹲下来,扒拉一下力牧的脑袋道:“我原本建议他们先吃了你,他们不肯,觉得先吃了死人是对的,你活着,肉就不会臭,可以留到明天吃,你看,这些域外巨人多会过日子,让你又多活了一天。 你也不用再告诉他们是我杀了烈风氏巨人这件事了,因为他们跟烈风氏没有关系,我本来想攫取烈风氏的族长之位,可惜失败了,被烈风氏追杀到了域外,碰到了这群人,我就答应带他们来吃怎么也吃不完的食物。 直到现在,这些人对我很满意,我快要成他们的族长了。” 力牧艰难的道:“这里,不能有食人者,不论是轩辕,还是云川都会杀了你。” 刑天嘿嘿笑道:“等轩辕过来,你早就变成屎了,云川与你轩辕部势不两立,只要我带着这群巨人去吃云川部的人,他就不会管。” 刑天的话音刚落,一阵风从树林里吹过,吹得篝火火星四溅,云川冰凉的声音从树林深处传来。 “真的吗?” 刑天听到云川的声音,一个虎跳就站立起来,朝四面八方看看,然后对那些巨人道:“敌人来了。” 巨人们仅仅是惊诧一下,四处看看没看到敌人,就继续低头啃咬起来,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事情会比吃饭更重要了。 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快从黑暗中袭来,刑天用巨盾挡住,石块在巨盾上炸裂,紧接着,无数枝投枪就从黑暗中飞了出来,目标,那些域外巨人。 直到几个巨人被投枪刺成刺猬之后,那些吃肉的巨人这才丢下肉块,拿起石斧,木棒朝黑暗中冲了过去。 刑天的眼珠子四处乱转,想要混进巨人群中,却总是有石快从黑暗中飞出来准确的砸在他的巨盾上,仅仅听石快破风的动静,这样的东西砸在身上不会好受。 一阵阵令人感到牙酸的惨叫声从黑暗中传来,刚才还一窝蜂般的冲进黑暗中的巨人们,又慌忙跑出来,从刑天身边经过之后,就一窝蜂的钻进了树林里。 刑天猛地躲在一个巨人前边,紧接着他就听到那个巨人的惨叫声,石块砸在巨人的脑袋上粉碎,巨人也一头栽倒在地上。 刑天将巨盾背在背上,巨盾上不时传来石头砸在上面碎裂的声音,于是,刑天跑的更快了。 巨人跑了,刑天跑了,那些被绑在一起的轩辕族人这才敢大声的呼救。 只有力牧无力的将脑袋垂下去,这世上有一些力牧不愿意再见的人。而云川则毫无疑问是他最不想见的一个,尤其是这种情况下。 云川是一步步从黑暗中走到光明里面的,他身边只有一个精瘦的少年,少年人手里甩动着一个皮兜子,看起来转动的不是那么快,却依旧发出呜呜的破风声。 云川来到那些轩辕族人跟前,用牙匕割断了绑缚轩辕族人的藤条,把牙匕交给第一个被他解放出来的人,示意他把其余的人都放掉。 自己来到力牧跟前,费力的将已经绑在烤架上的力牧挪到快要熄灭的火堆上。 见轩辕族人不解的瞅着他,就对一个轩辕族少年道:“云川部不吃人,问题是这个人背叛了我,我用火烤一下,问题不大吧?” 少年人不知道怎么回答,就转过头去,云川则笑眯眯的从怀里掏出一大把桃脯递给一个惊恐的小孩子。 小孩子嘴里有了桃脯,也就安静了下来,还非常懂事的将抱在怀里的桃脯分给别人。 力牧身下的火堆快要熄灭了,只有星星点点的一些炭火,即便是这样,力牧还是觉得自己快要被烤死了。 云川一边转动着烤架,一边对汗如雨下的力牧道:“我本来是过来参观你如何被人烤着吃了的。 如果不是刑天过于无耻,那些野人过于残毒,又对这些无辜的人下手,我才不打算出头呢。”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七章凌乱的时候才是发展的好时候 第二十七章凌乱的时候才是发展的好时候 月光下的丘陵谷地的场面非常的诡异。 一个麻衣少年一边缓缓转动烤架,好让架子上的力牧被烘烤的均匀一些,另一边,一个身着皮甲的少年,正挥动他的长刀,将那些还活着的巨人的头颅,一一斩下来。 刚刚被解救的轩辕族百姓则松鼠一般的抱着云川部人发给他们的食物在啃。 云川部杀人很讲究,把巨人的头颅砍下来之后,一般都会往死去的巨人嘴里放一个桃核,然后再用心的掩埋起来。 之所以砍头,是因为那些脾气暴躁的少年们不愿意掩埋巨人们庞大的身躯。 力牧身下的火堆因为无人照料的缘故,渐渐地熄灭了,而云川依旧转动着烤架,似乎让力牧身处在一个烤肉环境中是他的一种执念。 清晨,露水下来的时候,被绑在烤架上的力牧甚至觉得有些冷。 云川好像厌倦了这个游戏,瞅着被他转的头昏脑涨的力牧,轻声道:“你的王来了,我也该走了,记得让他送礼物过来感谢我。” 力牧艰难的抬起头看着云川带着一群少年人进了树林,随着云川离开,树林里也就发出一阵淅淅索索的声音,一个个高大的身影站起来,由近到远,最后全部消失不见。 经历了噩梦一般事情的轩辕族人,在云川等人离开之后,还是没有人敢放开力牧,而力牧也没有脸面央求族人放开他,所以,他依旧以一种极为羞耻的烤肉状态被困在烤肉架上。 前来救人的人反而被巨人们给吃的就剩下他一个了,他一定是奴颜婢膝哀求过巨人,所以,才活下来的,这是那些幸存的族人此时对力牧的看法。 那个年轻的云川部族长估计也是因为力牧没能迅速的救下轩辕族人,认为他是一个窝囊废,这才故意羞辱他的吧。 云川部族长离开的时候说了,轩辕部的大族长马上就要到来,希望他们不要乱跑,安静的等待救援就好,至于他,肯定是追击那些食人巨人去了。 高贵的人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在弱小的族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往往会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且从不让他的族人失望,这样的人才配当王。 果然如同云川部那个年轻族长所说,轩辕族长很快就到来了。 看得出来,他来的非常匆忙,满身都是泥浆,且双目通红,看到自己的族人拥挤在一起,并没有遭受太大的杀戮,轩辕立刻开始慰问那些受到伤害的族人,至于,被绑在烤架上的力牧,他暂时没有时间理会。 风后氏要把力牧从烤架上解下来,就听力牧用干涩的声音哀求他。 “帮帮忙,杀了我!” 风后氏并没有听他的,把力牧从烤架上解下来之后就立刻问道:“是云川部吗?” 力牧闭着眼睛摇头道:“不是,是刑天带来了域外野人,因为目睹这些人吃人,所以,藏在附近的云川出手了,杀了一些域外野人,救下了我们的人,还守了一夜,刚刚走。” 风后氏看样子像是松了一口气,又低声对力牧道:“你的处境不妙啊,救人不成,反而把自己陷进去了,最后被云川部所救,这让族长脸上无光。” 力牧听了风后氏说的话,更是心丧若死。 “不要听风后氏胡说八道,你查到族人遇害,立刻开始追踪,寻找敌人,在发现敌踪之后,马上派人回来报讯,自己带着少数人继续追击,从顺序上来看,这没有任何差错,至于你被敌人抓住,这是中了刑天的埋伏,怨不得你。 我来的时候看了你曾经战斗过的现场,你至少杀死了三个巨人,说明你是力战之后才被捉住的,力牧,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你身边的人手太少了,这是你唯一的劣势。 至于被云川羞辱,更不要放在心上,云川这样羞辱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毫无斗志成为一个废人。 我不会中计,我希望你也不要中计,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把刑天找出来碎尸万段。” 轩辕很快就找到了重点,把力牧被巨人们拿走的大弓箭袋与青铜剑还给了力牧,派人护送这些幸存的族人回去之后,疲惫的力牧再一次走在了队伍前面。 走在力牧身后的风后氏低声道:“你看,王还是信任你的。” 力牧点点头,就再一次加快了速度,此时此刻,力牧心中除过将刑天以及那些域外野人全部杀死的想法之外,再无别的念头。 赤陵的尖脑袋露在水面上,河边就趴着上百个巨人正在饮水,刑天神色阴郁的骑在一头白色的巨牛背上,如同一个牧羊人一般看着那些趴在河边饮水的巨人。 巨人们的战斗力很强,可是,他们的靡费同样巨大,而且,他们似乎永远都处在饥饿状态中。 只要两天不吃饭,他们就变得有气无力,再加上他们对水的要求很大,以至于刑天很多奇妙的想法都被废弃了,只能依托大河或者溪流有水的地方展开。 这一次,刑天就是用了一个好办法带着这些巨人们泅渡了大河,将新的战斗地点选在了河北。 他之所以能带着这些巨人过河,法宝就是一根被打通竹节的大竹子,有这些竹节可以让潜在水里的巨人们换气,泅渡大河对他来说就不是问题,他可以一会河南,一会河北的继续袭扰轩辕部。 当然,这一次,刑天认为,既然云川部也向他发起了进攻,他袭扰的目标就会变成所有人族。 这个念头才起来,刑天就发现有四个巨人趴在水上的时间太长了,走过去查看一下,才发现四个巨人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是死于锐器之下,被一根铁刺模样的武器从眼睛或者嘴里刺进去,直达脑际,死的无声无息。 刑天立即让巨人们离开大河,自己瞅着滚滚大河脸上的神情阴晴不定。 他忽然想起云川部麾下有一支鱼人。 昨天自己带着巨人们泅渡大河的事情,一定落在了鱼人的眼中,幸好自己过河的时候只用了很短的一点时间,如果在巨人泅渡的时候,遇到鱼人的话,这个后果刑天都不敢想。 离开云川部,这是刑天此时唯一的想法,只要过了那个大河湾,就不算是云川部的领地了。 云川回到岛上,听赤陵说刑天离开了云川部去了大河上游的轩辕族领地,一颗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 云川以前总是认为刑天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人,没想到,这家伙其实也因为失败的次数太多,早就崩溃了。 现如今,为了报复,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 在来大河上游地区之前,他先去了阪泉之地,在临魁的地盘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而那些巨人们更是如同魔鬼一般的存在,在吃人之余,已经开始拿过多地食物,也就是人虐杀为乐。 临魁不得不将散布四周的部族人全部召集回来,围绕阪泉之地生活,各个部族之间形成守望相知之势。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神农氏今年播种的数量严重不足,彻底打乱了临魁想要以农业产出为拉拢部族的手段,继而完成部族聚居,形成一个地区性的大一统的王国的计划。 当神农氏形成守望相助的态势之后,好久都没有机会下手的刑天,在巨人们旺盛的食欲的逼迫下,不得不来到更加危险的大河上游地区觅食。 云川其实并不希望这个地区彻底变得平和下来,他希望这里不断地发生意外,只有这样,人数很少的云川部才能依仗自己远超其他部族的应对能力,继续保持一定程度的领先。 就像种稻子,谁都可以种,甚至大家一起携手跑步走进真正的农业时代对云川部来说也是好的。 只要部族里真正有了剩余,云川的生意才能拓展开来,不像现在,其实就不算交易,只能算作互通有无,以物易物。 历史书上曾经说过,野人们喜欢用贝壳作为货币,喜欢以骨头当做货币。 云川曾经让部下们试着用贝壳作为交换物,换取别人的兽皮,草籽,麻,麻布等物,结果,拿贝壳换东西的人被人家殴打了很多次,没有一个人认为贝壳可以作为中介换取他们宝贝。 不过,也有一些见多识广的商人说,在一些遥远的地方,听说贝壳可以换东西的,还说每十个贝壳被称作“朋”,可以换取一口袋草籽,或者一只羊羔,亦或是一头小猪。 大河附近没有这个说法,你不给我一袋子粮食,我绝对不会把手里的羊羔,或者猪崽给你的。 鉴于此,云川认为,跟近处的人就没法子做生意,想要获得暴利,就要遥远的地方做生意才成。 可是,就现在的交通状况,以及外边的危险程度,派出商队其实就是一个给野兽喂食的过程,做不得啊。 傍晚的时候,赤陵来报告,说轩辕部在河南的一处井田村子又被刑天给毁掉了。 发生的过程与在河北地没有差别,如果硬要说有差别,那就是这些巨人们在离开的时候把整个村子都给烧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八章我们是最好的邻居 第二十八章我们是最好的邻居 云川希望刑天破坏轩辕部族的村子,但是,他又必须拯救轩辕部的百姓,尽量不让他们被刑天这些人荼毒。 这个说法其实不难理解,对轩辕部的高层,能打击就一定要打击,能弄死一个就弄死一个,但是,对于轩辕部的百姓,就要拿他们当自家邻居来对待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巨人吃掉。 与邻居把关系处好的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处理好与亲人的关系,一个天天见的人如果对你心怀歹意,恐怕连睡一个好觉都是奢望。 现在,轩辕的人还在河南地的丘陵里大肆的寻找刑天他们的踪迹,完全不知道刑天已经利用竹竿换气的法子泅渡了大河,开始祸害他的河北地了。 井田村虽然是一个很好的发明,但是,这种村子也有很大的劣势,那就是村落过于分散了,且一个村子里的人数不能太多,因为一个村子与农田之间的距离是有要求的,太远是不成的,那会对井田村人照料庄稼,收割庄稼制造出非常多的麻烦。 而这种模式,制造出来的社会现象便是——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 井田村这种建制,对于刑天以及他统领的百来个巨人来说,大小正好合适,一百多个巨人对付一百多个普通人,正好一口吞下,不用担心遭到过于激烈的反抗。 如果说河南地多山,多丘陵,那么,河北地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了。 巨人们烤肉的香味很快就引来了不少的鸟,几只丹顶鹤悠闲地从巨人们的头顶划过,还大声的鸣叫几声,声音很大,颇有些划破天际的意思。 一匹披着一身淡黄色毛皮孤狼站在高高地石块上,远远地看着正在烤肉的巨人们,仰头发出一声长啸,就是这匹狼的叫声不那么对劲,呜呜之后必定会带上汪汪的尾音。 一些巨人试图捕捉到这匹狼,因为它身上的那张皮毛实在是太漂亮了,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金灿灿的。 巨人们想用肉块诱捕这匹狼,而这匹狼显得比它们还要聪明,不论巨人们如何诱惑,它都不上当,永远与巨人们保持着一个恰当的距离。 刑天是不吃人肉的,为了避嫌,他甚至是独自一人占据了一个火堆,烤乳猪的手法非常的熟练,这是他从云川部学来的本事,以前,他利用这种手段孝敬了老神农氏很多次,现在,老神农的身体已经腐烂成一具骷髅了,临魁依旧派人好生服侍着他的父亲,生怕有照料不周的地方。 所以,在外界人看来,老神农依旧活着…… 怪异的狼嚎声再次响起,这一次,那匹狼的周围多了几匹狼,这些狼的皮毛都是金黄色的,只是体型不太大,刑天很快就确定,这是一个年轻的狼群,以第一匹出现的狼为首领的新狼群。 这样的狼群不足为惧,一来这样的狼群规模不会大,二来,这些狼的体型普遍偏小,对巨人们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威胁。 有狼群在外边守着,刑天甚至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一旦有意外发生,这些狼就是最好的警戒。 “突袭战,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而我们作战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死这些巨人,而是要拯救那些轩辕族人,所以,睚眦,你知道怎么办了吗?” 在不远处的一个草窝里,云川懒懒的躺在一张兽皮上,咬着一根鸡腿,含含糊糊的对蹲在他身边的睚眦跟夸父侃侃而谈。 “那就一下子把所有的大竹箭,石头统统砸出去,夸父他们的三个有甲胄的人再快速的出击,反正,大竹箭,石头对他们不会有伤害,彻底的打垮巨人,只要他们开始逃跑,我们就趁机救下那些轩辕族人好了。” 云川见自己的小狼归来了,就把吃了一半的鸡腿塞狗嘴里,顺便在狗身上擦擦手上的油脂,又从鱼篓里抓出一条鱼丢给一只丹顶鹤,满足了三只丹顶鹤的胃口之后,云川才笑道:“怎么打是你的事情,我只看结果。” 睚眦闻言,就看着夸父道:“我陪你冲锋。” 夸父掀开面颊嘿嘿笑道:“好。” 云川见他们两个已经商量好了,就让两个半大的小子打开他的蚊帐,钻了进去,在封闭蚊帐入口之前,对睚眦道:“事情办完了喊我一声,好去安抚那些轩辕族人,我先睡一会。” 睚眦将蚊帐底边整理好,就带着夸父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小狼几经努力,最后还是钻进了蚊帐里,在蚊帐外边,三只丹顶鹤单腿独立,将头埋在翅膀里睡觉,在丹顶鹤外边,十几双绿莹莹的眼珠子正放射着光芒。 刑天睡觉的时候从来都不愿意靠近那些巨人,因为身体肥胖的缘故,他这种肥肉多的体型,正是域外巨人们的最爱,剥皮之后,皮肤下丰满的脂肪就暴露在外了,只要用火稍微烘烤一下,脂肪就会融化变成油脂,最后撒一点盐,一口咬下去,满口都是脂肪带来的满足感。 以上的说法并非来自刑天的臆想,而是跟巨人们交流后,他们给出的答案,总体上来说,巨人们喜欢胖子。 由于靠近大河的缘故,这里的草原上有很多的青蛙,癞蛤蟆,只要天黑,它们的鸣叫声就不绝于耳,再加上各种虫鸣,耳朵就不要想着清闲下来。 抬头看天的时候,也没什么好看的,头顶有无数只蝙蝠正忙着捉虫吃,而这种东西的飞行轨迹毫无章法可言,更没有什么美感可言。 刑天忽然怀念起属于自己的对一个部族来,那个时候,自己睡觉的时候永远有丰腴的美人作伴,美人们会彻夜守护着他,为他驱赶蚊虫,不让那些讨厌的东西骚扰他的睡眠。 巨人们的沉重的呼噜声如同打雷一般,那些被巨人捉来当食物的轩辕族人的哭声也幽怨的像鬼哭。 “不成,老子无论如何也要重建一个刑天部出来,不能再跟这些域外野人一起混了,混的时间长了,老子也要开始吃人了。” 刑天喃喃自语完毕,就翻了一个身,准备趁着青蛙,癞蛤蟆不再鸣叫的时候睡一个好觉。 这个念头才从心头掠过,刑天立刻就坐了起来,反手就把充任枕头的巨盾竖在身前,小心的探出头四处查看。 就在此时,周围的蛐蛐声也停止了,刑天心头一凛,大声吼道:“敌袭!” 话音未落,只听不远处“嗵嗵”声密集的响起,刑天一巴掌把卧在地上的白牛拍起来,自己举着巨盾,牢牢地护住了自己跟白牛的脑袋。 天空中突然下了一场石头雨,人头大小的石块从天而降,密密匝匝的砸在了巨人们的营地上。有些落在巨人的身上,有些落在草地上,顷刻间,受伤的巨人就鬼哭狼嚎起来。 “蹲下,蹲下!”刑天撕心裂肺的大喊,既然被云川部的投石机袭击了,那么,下一步必定就是云川部声名赫赫的大竹弓。 一排排的大竹箭掠过大半个人高的野草,呼啸着从巨人营地掠过,凡是慌忙站起来的巨人正好面对了大竹箭,被这些力量强劲的大竹箭射穿了肚腹。 他们才跪下来,三个黑乎乎的人影就从黑暗中踏草而来,沉重的脚步声在猛烈的惨叫声中,依旧清晰可辨。 “呵——哈!” 为首的黑色巨人才进营地就挥动了他沉重的战斧,战斧从一个巨人的脖颈上掠过,斗大的人头就飞旋起来,他们并未停步,每走两步就挥动一次战斧,三个巨人的步伐整齐划一,他们对打击在他们身上的石块,大竹箭毫不在意,战斧只是齐齐的向前挥动,每一次挥动方圆一丈距离的任何阻拦物,都会被青铜战斧轻易地撕碎。 “嗷——”一个肚子上插着一根大竹箭的巨人发狂了,他张开双臂避开了战斧,牢牢地抱住了为首的钢铁巨人,想要用蛮力摔倒他,谁知道胳膊刚刚凑到甲胄上,为首的巨人居然主动冲进他的怀里,然后,他就觉得有无数的铁刺钻进了他的身体,嚼烂了他的五脏六肺。 刑天的巨盾再一次被大竹箭敲得咚咚作响,好不容易等到大竹箭消失了,天上的石头雨又开始下了。 刑天怪叫一声,跳上白牛的脊背,用巨盾护着脑袋仓惶逃遁。 云川被睚眦唤醒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睡多久,揉揉惺忪的眼睛,先是上下打量一下睚眦,发现这个小子浑身上下干净的过分。一点都不像是一个经历了血战的人。 “刑天跑了?” “跑了,我本来想追上去,他的牛跑的很快,追不上了,我们弄死了二十八个野人,活捉了十七个受伤的,不论是受伤的,还是死掉的,脑袋都被剁下来了,种上桃核之后,就埋了,过些年,这里可能会出现一片桃林。” 云川从蚊帐里出来,在举着火把的睚眦的带领下,来到了那群被巨人们当食物储备抓来的轩辕族人。 怜悯的在一个小少年脏了吧唧的小脸上捏一下笑道:“好了,你们没事了,巨人已经被打跑了,你们可以回家去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也可以向云川部求救,毕竟,我们是一起生活的好邻居。”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二十九章最糟糕的事情 第二十九章最糟糕的事情 云川不喜欢轩辕,一点都不喜欢,除过最初见到轩辕的时候,被这个名字震慑了一阵子之外,接触的多了,他就不想跟这个打交道了。 轩辕麾下的第一人隶云川也很讨厌,风后更是如此,至于仓颉现在很讨厌云川。 云川很喜欢轩辕麾下的那些族人,现在的老百姓。 不得不说,这些人吃苦耐劳不说,还很有群体意识,即便是被巨人吃,率先被吃的永远都是一些年纪大的,以及女人,这些人被放到烤架上的时候认命,不挣扎,所以巨人们也喜欢这种省事的。 人在惊魂未定的时候,最好吃点甜食,恰好云川部就以糖葱闻名于周围的部族。 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点点糖葱,小孩子甚至会多一点。 云川要让这些孩子们知道一件事——云川部是甜的。 由于是夜晚,还是在野外,云川部的武士们自然不能把这些人丢下,就重新燃起大火,烧烤那些被巨人们抢来的猪牛羊。 睚眦不止一次的建议轩辕部的人把巨人的残尸吃掉,还说什么他能吃你们,你们就有权力吃掉他们。 然而,有人借了刀子去砍巨人的残尸,也有人用石头砸巨人的残尸,至于吃巨人肉的,一个都没有。 露水起来之前,云川背靠着小狼,在众人的包围下,取出笛子吹了一曲《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 篝火燎烤着肉,孩子们一点点的舔舐糖葱,云川吹奏着娓娓动听的音乐,就连夸父这样的人,也觉得横七竖八的巨人尸体留在当地不合适,带着人把尸体拖到了远处。 如果不是因为这场面不适合跳舞,云川甚至想举行篝火晚会呢。 美食,音乐,逐渐安抚了这些人悲伤的心,以至于,在天亮的时候,这些人与云川他们颇有些恋恋不舍的意思。 “你们的村子距离河湾地不远,有空闲了就过来做客,有危险了还可以去那边叫人,你们村子里的姑娘都好看,嫁人的时候不要总想着嫁给轩辕部的人,也想想我们云川部,告诉你们哟,我们这里的女人怀孕了,可是有牛奶喝的。” 云川的笑容充满了温暖的气息,就连他的玩笑话也能引起轩辕部人的追捧。 走的时候,还给这些人留下了一些竹矛,投枪,希望他们自己可以回到村庄去。 转过一个山脚,云川脸上和煦的微笑就消失了,冲着睚眦招招手道:“你过来!” 睚眦摇摇头道:“不过去,你想打我!” 云川摇摇头道:“我不打你,不过,你今天要把一根巨人腿给我吃完,吃不完,我才打你!” 睚眦左右看看连忙道:“都埋了,没有了。” 夸父笑嘻嘻的自草丛里拖拽出一条毛茸茸的巨人腿,丢给睚眦道:“从狼嘴里抢下来的。” 睚眦面色苍白,捡起那根巨人腿,用力的甩进草原里,一边擦手一边谄媚的对云川道:“族长,我不吃人,也不吃巨人。” 云川坐在野牛的背上恨恨地道:“我要是再听到你劝人吃人肉的话,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来问你,昨晚的战斗你怎么看?有没有什么心得?” 睚眦连忙凑过来道:“我发现,能拉开距离作战就拉开距离作战,能用竹箭,石头,投枪杀死敌人的时间一定要珍惜,要给他们最大的杀伤力。 就昨晚而言,死于石头跟大竹箭的巨人,要比夸父他们杀死的多得多。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们不死人,他们的人死一地!” “弊端呢?” “不好的地方就在于我们要提前预设战场,还要储备大量的石头,羽箭,投枪,还要预防敌人把我们丢过去的石头丢回来,羽箭射回来,投枪丢回来,所以,攻击就要持续不断,直到把敌人杀死,或者打跑才可以停止。” 云川道:“既然你想到了,那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不要浪费了你的猪脑子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好办法。” “我哪里是猪脑子了?”睚眦非常的不服气。 “听说你制造了一件可以装上铁刺的皮甲?” “哈哈哈,没错,这一下在水里,赤陵就那我没办法了。” 夸父在一边笑道:“赤陵打造了一件带关节的铁手套,铁手套上带着细细的密密的铁刺,只要被他抓住,浑身都是粘液的鲶鱼都逃不脱的手。” “你背叛我!”睚眦大怒。 夸父依旧笑的人畜无害的道:“赤陵也是我们的伙伴,没道理我只能帮你,不能帮赤陵。” “赤陵怎么知道我给皮甲装铁刺这件事的?” 夸父指指睚眦麾下的那些骄兵悍将们道:“他们吹出去的!” 睚眦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大吼一声道:“集合!” “唰唰唰……”睚眦的话音刚落,他的面前就多了三排总数达到九十人的队伍。 这些人的年岁都小,一个个连嘴唇上的绒毛都没有长出来,毛没长出来,身体却已经被操练的非常结实,也是云川部除过巨人族之外,最著名的饭桶。 一个个身穿鳄鱼皮甲,手上抱着一具弩,腰间挂着箭囊,背上背着一个硕大的背囊,背包上还插着各种武器,有铁刀,有青铜剑,有石斧,还有总数达到六根的投枪。 “相互往背包里装石头,装满!”睚眦盯着自己的部下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云川骑在野牛背上饶有趣味的瞅着,不吭声,也不干涉。 背包里装满石头之后,再相互帮助着上了肩,睚眦低低的吼了一声道:“跑,目标,红宫!” 为首的一个壮硕的年轻人道:“首领,为什么啊?” “因为你们多嘴了。”睚眦说完,就背上自己同样被石头装的鼓鼓囊囊的背包,率先跑了起来。 看着他们所有人排着队跑向了红宫,云川回头对夸父道:“以后,把他们的训练场地选在陨石平原吧。 那里现在已经没人了,在那里训练,可以减少伤病。” 夸父连连点头道:“去那里好,在岛上跟他们作战的时候,我们都不敢下重手,在陨石平原就好了,打伤了丢进温泉里泡几天,又是一个可以出来挨打的。”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就拍拍野牛的大角,示意他走的平稳一些,他自己就平躺在野牛的背上,不一会就睡着了。 轩辕看到被烧毁的村子,以及同样被丢在粪坑里的尸体,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他以为刑天这群人在河南地,没想到这些人却已经流窜到了河北地,开始祸害他在河北地的子民了。 “能过河的地方只有三个地方,一个是天生桥,那里被我们的人守卫着,没看到刑天。 第二个地方就是云川部,我不相信云川会同意食人者进入他的部族,并且借道给他们,但是呢,我们依旧不得不防备。” 第三个地方就是原来属于蚩尤部的浅滩区,可是呢,这个地方的淤泥很深,中间河道还有深深地裂隙,不知道的人从那里渡河,会有很大的损伤。 王,总体来看,刑天从云川部借道的可能性最高。” 瘦而高的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为轩辕的决策提供了三个最大的可能,否定掉一,三,之后,就把可能性最高的第二条,也就是云川部借道给食人族的建议推到轩辕面前。 “云川不会借道给刑天。” 轩辕想都没有想的否定了隶的建议。 “王,云川曾经借道给了临魁。” “不,云川不会借道给食人者!” “我的王,今时不同往日,人心最难测度。” “人心难测,不过,人心却是有高度的,借道给食人者这么低劣的事情,过不了云川那颗高傲的心,风后,力牧,继续探查族人的去向,同时查清楚刑天是怎么过河的。” 轩辕吩咐完毕,就来到一座已经化作灰烬的茅屋,拨开灰烬,从里面取出一串已经被大火烧的焦黑的风铃,一把将风铃捏的粉碎,然后冲着空荡荡的井田区域道:“刑天,你出来,我给你与我一战的机会!” 可惜,无论轩辕怎么喊,都不见刑天出来。 当轩辕看到被泡进粪坑里的族人尸体之后,咬着牙对仓颉道:“你记录一下,我一定会把刑天的头颅砍下来,丢进北海!” 仓颉连忙答应,从皮袋子里取出一个被羊皮夹着的小本子,开始卖力的记录。 风后,力牧出去后不长时间,就带着一群人回到了井田村。 轩辕才要问这些人是怎么从巨人手里逃出来的时候,风后低声对轩辕道:“他们是被云川救下来的。” 轩辕愣了一下道:“云川部救了他们?” 风后叹口气道:“问的很清楚,是云川亲自带人救的他们,还杀了很多巨人,还把巨人的头颅砍下来放了桃核,一起埋进了土。” 轩辕沉吟一下,对仓颉道:“你去仓库挑选十匹最好的绸布,给云川送去,就说我非常感谢他救了我的族人,另外,把这件事记录下来。” 仓颉答应一声,就去忙了。 隶来到轩辕身边道:“王,您是对的,刑天没有从云川部借道,而是打通了大竹子,然后抱着石快从河底潜水而过。” 轩辕看看不远处的大河叹口气道:“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答案,比从云川部借道还要糟糕的答案。”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章仓颉的购物欲 第三十章仓颉的购物欲 一个可以在大河两岸跑来跑去的刑天,对轩辕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糟糕的坏消息。 这就是说,轩辕手里的武士们从此要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屯驻河北,一部分屯驻河南。 不仅仅需要分兵,还需要不断地向四周派遣很多搜索人员,这些人如果人数少了,会被刑天干掉,人数多了,如果搜索的时间长了,就相当于轩辕部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中。 武士,不但需要保护部族,还要 因为考虑这些烦躁的事情,轩辕没有注意到族人看他时那种难以言说的眼神。 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抓住刑天砍下他的脑袋! 本来风后氏在河南,力牧在河北,各自统领一支武士是一个很好的安排。 可惜现在的力牧已经没办法跟以前的力牧相提并论了,自从力牧跟着轩辕参与了剿灭食人者一战,并且肩膀受伤以来,他就没有获得过多少胜利,不仅没有胜利,在很多重要时刻,他都失败了,还被云川部活捉,并且给云川部干了将近两年的活。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有些看不起力牧了,尤其是这一次被云川夹在烤肉架上烘烤过之后,就连一向睿智的隶,都在向轩辕进言,要求取消力牧统领武士的权力。 对这件事,轩辕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然后河北地的武士统领就变成了一个叫做常先的年轻人,这家伙很会打鼓,只要敲鼓,就会地动山摇。 轩辕部的人现在已经很习惯带着自家多余的产出去云川部外城的集市上换东西。 最近的明星产品是铁针,铁锥子,以及麻线。 人人都想要这三样东西,只要拥有了这三样东西,就能自己制作衣服,裤子,鞋子。 有了这三样东西之后呢,人们就发现自己还需要麻布,兽皮,以及云川部制作的鞋样子。 有了麻布,兽皮以及鞋样子之后,人们还发现,自己缺少方便的兽皮背包,以及各种小小的铁刀子。 消费是需要引导的,这一点云川如何会不知晓呢? 有人才有生意,没人就没有生意。 虽然云川部出品的铁针在云川看来那就不是针,称之为铁刺也是合格的,出品的锥子,看起来像凶器多过像工具。 不过呢,只要是看到这两样东西的人,没人愿意放过。 仓颉带着人走进云川部外城之后,他才发现云川部的外城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集市,这里买卖什么东西的都有,从竹筐,木凳,竹编,各种农具,很多农具,仓颉甚至都没有见过,尤其是驱动牛耕地的那一套东西,仓颉看的眼红。 亲眼看到牛拉上犁一会功夫就在城外准备好的土地上开垦出来一大片。 出于对云川的厌恶,仓颉在第一时间就跟卖犁的人商量能不能用一匹绸子换这套犁。 最后,这套犁以两匹绸子的价格成交了,在要求对方牵着牛演示一下的时候,那个卖犁的又拿出一个明光闪闪的犁头给犁装上,然后破土的模样就势如破竹了。 就在仓颉欢喜的准备拿走犁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把犁头给卸走了,只把一个木头制作的犁架子交给了他。 这让仓颉感到了浓浓的羞辱,不过,为了这个东西,他强忍着愤怒,又花了五匹丝绸的价格买下来那个犁头。 这一次仓颉问的很清楚,确认这是一整套东西之后,这才支付了五匹丝绸。 当仓颉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看起来很憨厚的卖犁的人又问他,要不要那些把犁跟牲口连接起来的东西。 最后还建议他把牛也一起买走,这样,回到族里仿制起来也容易些。 仓颉没东西交换了,暴躁的拒绝了这个家伙的要求,最后,在云川部年轻人遗憾的目光中离开了外城。 桃花岛距离嫘城不算远,仓颉走了两天就回来了,并且在第一时间向轩辕汇报了关于耕犁的事情。 当轩辕听说仓颉居然弄到一种依靠牛的力气就能耕田的东西的时候,非常高兴,至于仓颉轻描淡写的说自己没有把礼物给云川,而是换成耕犁的事情,轩辕觉得仓颉做的很对。 耕犁很好,犁头也非常的坚硬,锋利,耕犁与牛的连接做的也很好,可以让牛的力气发挥到最大,却不怎么伤害牛。 现在,就只有一个问题。 牛,不肯走! 即便是走了,也不肯按照他们预定的耕地路线走,也就是说牛可以拖着耕犁耕作,不过呢,走起来之后,不太像耕作,倒像是在田野里用耕犁画画。 有两个强力武士拽着牛头,倒是能耕田,问题是,这样耕田,还不如直接用人力挖。 “云川部的耕牛只需要一人扶犁,一个小孩子牵牛,牛就能很好的耕地。” 轩辕瞅着尴尬的仓颉道:“你为什么没有把牛一起买来呢?” 仓颉道:“不划算,太贵了。” 轩辕笑道:“仓颉啊,只要是对我们有大用的东西,再贵也不贵,如果是对部族没有用的东西,再便宜也是贵的。 再走一趟吧,这一次记得多带些丝绸,给云川的谢礼要给足,卖牛与耕犁的钱也要带够。” 仓颉再次来到桃花岛的时候,云川部的耕牛卖的更贵了,耕犁与耕牛如此重要的东西,云川部就这样放在集市上售卖。 且不论任何人来买,他们都卖。 这一次,仓颉接受了教训,亲子看了耕牛下地的模样,就马上买了两头牛,然后,他就开始在集市上逛荡。 不知不觉的,仓颉再一次把带来的绸布,包括准备给云川的谢礼,花的一点都不剩。 “这一次,你又买了什么?”当轩辕听到仓颉再一次把给云川的礼物交换成了货物之后,就有些无法理解仓颉的行为。 “种子,最好的种粮,麦子,谷子,糜子,高粱以及一些豆子的种子,王,这一次的交易,我们没有吃亏。” 轩辕喊来了自己的部下们,开始一起看仓颉带来的耕牛以及种粮,耕牛鼻子上有一个铁环,只要拴上绳子,耕牛就会很听话。 所有的种粮的颗粒之大,之饱满,都为轩辕一行人仅见。 隶往嘴里丢了两粒麦子,嚼过之后对轩辕道:“都是很好的种子,没有被蒸熟,至于能不能下地,还要种过之后才知道。 王,云川刻意在仓颉抵达之时,放出耕牛,耕犁,种子,我以为其中会有很大的变故在里面。” 轩辕皱眉道:“大鸿,你一向聪慧,这件事你怎么看?” 大鸿摇摇头道:“我有些迷乱,不解云川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将如此珍贵的东西当做寻常货物与人交换。 如果作恶,会被群起而攻之,如果为善,我又不信云川会如此无私,所以,在善恶两难辨的时候,王应该静观其变。” 力牧在旁边低声道:“不会有岔子的。” 话音刚落,就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在他身上,就叹口气,耷拉着肩膀,颠簸的走到一边,抱着自己的大弓,看天边的晚霞。 他在轩辕部的地位已经极为尴尬了,可是当这些人说到云川在耕犁,耕牛,以及种子上有大阴谋,力牧还是不信的。 云川算不得好人,但是呢,他不会把恶毒的心思用在耕田以及种子上,一旦这个阴谋得逞,死的只会是种田的百姓。 轩辕沉思了一阵子,就对力牧道:“不如,我就把这件事交给你,由你来带着一个井田村用耕牛,耕犁耕种庄稼,就用这些种子,看看结果如何。” 这是轩辕思虑之后的结果。 他对云川的评价其实一直很高,除过不喜欢他畏畏缩缩的怕死模样之外,可以说,云川是他唯一看得起的人。 当初,他以为云川的崛起将成为他最大,最难缠的敌手,他曾经试探过无数次,甚至刻意退出这片土地,想看看云川到底是不是一个心思阴沉的霸主。 结果,云川那里风平浪静,西陵族却好死不死的撞上来。 一个井田村人口不过一百二,田亩不过八百,即便是颗粒无收,对偌大的一个轩辕部来说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仓颉,你再去云川部送礼,这一次带更多的东西去看看,只要是对我族有利的一定要全部换过来。” “是!”仓颉觉得浑身都在发烫,他在云川部看到了太多,太多想要交换的好东西了。 这一次,他一定不放过任何让他眼前一亮的好东西。 仓颉第三次来到了桃花岛,对于他的到来,云川自然是知道的,不仅仅知道,还知道他贼目烁烁的把集市走了八十遍。 阿布心疼至极,他觉得族长把族里的好东西一股脑的拿出来,是不打算过日子了。 他无数次的向族长进言,希望族长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东西从集市上撤回来,然而,族长回答他的永远只有一句话。 “市场需要培养,我不管那些买我东西的人是不是我的族人,我只要他们明白一件事,云川部造出来的东西永远都是最好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一章偶然的才是美的 第三十一章偶然的才是美的 云川想要过上好日子,这绝对不是他一个部族把日子过好就算好日子的。 如果仅仅满足于吃几口美食,享受几个美人,躲在桃花岛当独夫是可以的。 云川是一个见过好日子是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宽阔的公路,喜欢摩天高楼,喜欢琳琅满目的商品,喜欢那种躺在家里就能与万里之外的人交流。 很显然,想要过上云川希望的好日子,仅仅依靠他一个部族是行不通的。 这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需要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最后才能形成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 至于云川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他不在乎,这样的生活连他以前的生活都比不上,有什么好珍惜的。 在以前,他至少有一辆摩托车,一辆汽车,现在,他除过有野牛这个气味很大的坐骑之外,就只剩下一个粗壮的夸父愿意背着他到处跑了。 即便是不能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云川也希望能让社会尽快的发展到纣王时期,至少,那时候还有狐狸精跟酒池肉林,人间社会也看起来有了一点人间应该有的样子。 不至于刚出门就看到一个啃人腿的,再回头那边还有捋肠子吃里面混合物的。 很多时候,战争都是因为穷才发生的,云川部之所以不愿意发动战争,是因为不值得,用人命去换一点粮食,换一点麻布,对云川部来说绝对是亏损的。 在云川部,不需要抢劫,一个人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出来,这样一来,人的生命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因为有了陨石平原,云川部也就不缺少磁铁,而磁铁这东西恰恰是云川部现在寻找铁原料的重要工具。 铁矿这东西云川不太指望,厚厚的黄土层上找不到这东西,即便是有,也在黄土之下,他没办法开采出来。 所以,在大河边上,就出现了很多很多拿着磁铁寻找铁砂的人。 这些人弄到铁沙之后,就去找铁匠作坊换一些小小的铁器,比如,针,比如小刀,比如剪子,然后再拿这些小铁器去跟别人换陶器,皮毛,麻布,乃至粮食。 最后,形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闭环,也就是说,一个真正可以糊口的工作就诞生了。 仓颉在挑花岛外城居住下来了,因为有很多原来的桃花岛居民,把他们当初修建在外城,又侥幸没有因为狼灾破坏烧毁掉的竹楼拿出来出租,想要住进去的人,只要给他一点货物就可以了。 仓颉居住的竹楼很大,他一个人就占据了一层,这座竹楼正好坐落在集市的中间,每天只要推开窗户,下边就是热闹无比的集市。 仓颉甚至不用离开竹楼,就能吃到饭,还是很不错的饭食,云川部的一些女人能做出非常美味的饭食,她们用这些饭食跟前来交换东西的野人们换取了大量的兽肉,兽皮,草籽,以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然后再把兽肉,草籽变成美味的食物,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拿给阿布换到更多的粮食。 仓颉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妇人会用煮熟的饭食跟人家交换生肉,跟草籽呢? 明明还是一碗换一碗,看似很公平…… 仓颉又换了一点笔墨跟纸张,然后,他又没有货物了。 他很想再回部族取一些货物,再来桃花岛外城,因为他突然发现,云川部现在连投石机,大竹弓都拿出来买卖了。 “云川部完蛋了!”这是仓颉恋恋不舍的离开云川部的时候对自己的部下说的话。 阿布这个桃花岛大管家不这么看。 因为粮仓里的粮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地增加中,不是草籽在增加,而是兽肉在不断地增加中,族人们喜欢吃兽肉,不喜欢吃草籽,除过族长。 最重要的是,仓库里储存的旧粮食变成了新的粮食,新粮食的主要贡献者就是仓颉。 这是仓颉截断了一支从南方向大河上游运送粮食的运输队的缘故,南方的麦子,糜子,谷子收割的早,因为手头没有货物可以跟云川部兑换投石机,大竹弓的仓颉,毫不犹豫的用一整支运输队运送的粮食,跟云川部换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轩辕听了仓颉的汇报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继仓颉之后,大鸿也来到了桃花岛外城集市,并且选择在这里常住,他来的时候只带了很少的一些货物,作为他的生活的资本。 他没有像仓颉那样到处兑换货物,只要有人开始交易,他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一声不吭。 大乌鸦现在也很安静,静静地站在一边看云川吃饭。 孵卵完毕的大乌鸦,获得了两个孩子,获得孩子的代价极为惨烈,大乌鸦身上的羽毛几乎要掉光了。 如今光秃秃的,只有屁股上跟脑袋上还有两撮毛,它的毛都被它给拔光了,用来垫窝,尽管精卫给它准备的窝已经很柔软,很暖和了,它还是执意拔掉满身的毛给两只小雏鸟垫窝。 大乌鸦没有毛了,小乌鸦身上的绒毛却非常的密集,是两个看起来非常可爱的小家伙。 “吃饭,吃饭!”眼看着云川吃完了最后一口饭,大乌鸦终于嚎叫了起来。 精卫把收集好的碎肉才放在大乌鸦的嘴跟前,大乌鸦就疯狂的吞吃起来,它吃饭的速度很快,给小乌鸦喂食的速度更快,一张嘴供应三个胃,似乎没有任何的压力。 云川剔着牙,从嘴里吐出一个夹在牙缝里的肉丝,然后对精卫道:“以后它不要,就不要给它喂*******卫担忧的道:“它身上的毛没有了,现在没问题,冬天的时候会不会被冻死?” 云川指着精瘦的大乌鸦道:“这家伙聪明着呢,以前飞不起来是因为吃的太胖,现在孵化出来两只小鸟,身上的赘肉没有了,还把毛拔光,就等着新羽毛长出来飞走呢。” “族长,你说大乌鸦会不会要去找素女?” 云川笑道:“素女现在很忙,听说整天跟轩辕泡在一起研究长生之道呢,而且轩辕还要求素女尽快研究通长生之道,他好按照素女说的法子实行。 所以,素女没时间顾及别的事情。” “您说,素女他们到底是一群什么人呢?她们好像没有部族,没有帮手,就这么在很多部族里流浪,图什么呢?” 云川叹口气道:“她们是野人群中最聪明的一批人,是智慧地掌握者。” “既然是这样,您为什么不要素女呢?” 云川瞅瞅精卫的小脸,摇头道:“方向不对,聪明劲用错了,比一个蠢货还要可怕。” “您是说长生?” “是啊,你也看见了,神农氏为了求长生都干了些什么?轩辕如果也求长生,这将是一件非常可拍的事情。” “为什么?” 云川想了一下,最后用精卫能听得懂的语言道:“会弄得天怒人怨,是白费功夫,如果素女这些人不能让轩辕长生,他们就会选择让轩辕死掉,处理掉轩辕的尸体之后,然后再用另一套说辞,告诉轩辕的部下,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了。” 精卫见大乌鸦吃饱了,就带着云川离开了她的树屋,但凡云川在,大乌鸦绝对不会暴露自己鸟巢的位置,尽管这个鸟巢的位置云川知道的清清楚楚,大乌鸦还是对他有着极高的警惕心。 盛夏时节,算是大河上游之地最好的时光,只要站在树荫下,就感受不到多少热意。 尤其是走在红砂岩铺就的林荫小路上,河面上的凉风吹来,会让人遍体生凉。 不远处就是夸父把持的铁匠铺子,炎热的天气里,夸父正在筛选铁砂。 他用的方法很简单,提高了磁石的位置,让铁砂从下方滑过,最好的铁砂会吸附在第一个高位置上用麻布包好的磁石上,次等的铁砂会从第一个磁铁下滑过,在被另一块位置放的较低的磁石吸附走,直到铁砂从四个磁石上滑过之后,那些吸力不强的铁砂,就是铁匠铺不要的废料了。 取铁砂的工作也非常的简单,把磁石上的麻布取下来,铁砂就掉下来了。 云川蹲在这个选择装置前看了很长时间,又看看忙着从磁石上往下取铁砂的夸父,他很难相信这个很聪明的装置是这个家伙想出来的。 “怎么想出来的选矿法子?”对于夸父云川很少有好脸色的时候。 “还能怎么想,好的铁砂随便用磁石吸一下就粘上去了,不好的铁砂要用磁石使劲蹭才能粘上去。 最近送铁砂的人多,有些不老实,送来的铁砂看着是黑的,其实没什么用,混到好铁砂里,烧出来的铁一点都不好。” 听夸父说了半天,云川都没有从他的口中听出一个道理出来,他看了夸父很长时间,最后无奈的道:“就这样吧,挺好的。” 只要人家的方向办法是对的,云川就不胡乱命令,要是告诉这些人严格按照他已经经历的工艺进行,反而屁都造不出来。 野人的世界里,讲究的就是一个偶然!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二章素女与轩辕 第三十二章素女与轩辕 轩辕与刑天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还在继续。 在轩辕的安排下,不论是河北还是河南地,轩辕部的武士都很警觉,轩辕甚至派出武士日夜巡逻,还让每个村子都准备了一个装干柴的高台子,台子上周围永远都有人看着,只要发现刑天跟巨人的踪影,就立刻用火把点燃火堆,白天往上面添加湿柴增加烟雾的浓度,夜晚就直接是大火。 刑天带着巨人们忽而河北,忽而河南的袭击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 只要他们靠近,那个该死的台子就会冒烟,或者着火。 然后就有很多人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有两次差点就被轩辕给包围了。 鉴于此,刑天只好带着不多的巨人隐藏在荒野上等待时机,因为云川说过,这世上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事情,只要肯等,时机就会来临。 一连三天,刑天带着巨人躺在一个山坳里不动弹…… 一个巨人总是有意无意的靠近刑天的大白牛,大白牛就往刑天身边靠,直到刑天跟大白牛都被巨人们包围之后,刑天就不得不带着这些域外野人去寻找食物。 大河上游之地没有多少野兽,即便是有,也只有一些野兔,野鸡,跟狼。 那些容易捕捉的大型食草兽自从去了南方就再也没有回来,刑天带着野人在荒野上漫无目的的奔波了一天之后,寻找到的食物,也少的可怜。 于是,巨人们再次躺倒在地上,强迫自己进入睡眠状态,来减少身体的消耗。 睡在巨人群中,听着他们肚皮此起彼伏的咕噜声,刑天非常的恐惧,域外野人是个什么样子,他太清楚了,他知道,明天天亮之后,如果还没有食物,大白牛就不可能保住了。 如果后天还找不到食物,刑天就觉得自己被巨人剥皮后放在烤架上烧烤是一件必然发生的事情。 云川交给他的战斗模式很好,唯独没有说在野外肚子饿了之后,该如何应对。 眼看着夕阳就要落山了,刑天从草坑里站起来,对巨人们道:“现在,我们可以去找食物了,且保证能找到,到时候每个人都能吃的饱饱的。” 对于吃饭这种事,巨人们是从来都不会拒绝的,于是,他们全部爬起来兴冲冲的跟着刑天向大河边走去。 轩辕坐在一个水井边上,一面慢慢的嚼着麦饼,一面查看着手里的记录,这些记录都是大鸿做出来的,为了这些记录,大鸿在桃花岛集市整整停留了十五天。 这些记录非常的有趣,与仓颉说的完全不一样,仓颉认为云川部将要完蛋,而大鸿给出来的答案是,云川部必将进一步强大。 两个同样聪明的人,给出的答案却不一致,轩辕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走一遭云川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云川不再去轩辕部做客,轩辕也不再去云川部拜访,这件事发生的无声无息,直到现在轩辕才发现,轩辕部与云川的关系已经变得非常糟糕了。 桃花岛是攻打不下来的。 这一点轩辕已经基本上不抱希望了,他试验过,蚩尤试验过,刑天试验过,就连神农氏跟西陵氏也试验过,结果都不太好。 轩辕比较倾向于大鸿的判断,云川部之所以会跟别人交换那种重要的物资,比如耕牛,耕犁,种子,投石机,大竹弓,那就说明,在云川部,还应该有更好的东西可以代替。 云川远比仓颉想的要聪明的多,这一点轩辕非常的肯定。 合上本子,轩辕又想了很多,最后还是把目光落在本子上,虽然口述应该比本子上的那些字更能直观的说明问题,轩辕却在强迫自己看本子上的字,再用这些字来推断,写字人当时的心态。 负责管理部族的人必须要识字,这是轩辕在两年前就已经认定的一件事,随着轩辕部不断地扩大,以后让部族首领们再像以前一样来回奔波禀报事情,是不合适的。 认字,会写字,这是一个大趋势,只能顺从,不能逆转。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轩辕抬头看看不远处的高台,刑天今天应该不会来了。 刑天是一个很狡猾的对手,轩辕深深地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也不太期望可以一次将刑天击败,然后再抓住,砍掉他的脑袋永绝后患。 治理地方,保护地方部族,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今天没有刑天,也会有别的什么天出来祸害百姓。 当务之急是要验证一下自己设计的这一套联保策略是不是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族人。 如果可行,就能推行出去,使之成为一个长久使用的策略。 力牧来到轩辕身后道:“玄女,素女在等王睡觉,还说我王不可操劳过甚,如此,不利于长寿。” 想起玄女,素女在床上的模样,一股暖流顺着肚脐位置就直接升到胸腹中间,轩辕觉得胸腹的位置上暖暖的,很舒服。 轩辕站起身对力牧道:“别人都不信任你,我唯独不这样看,这些天让你充任我的护卫,就是我对你最大的信任,所以,你不用理睬别人的目光,做好你的事情,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 力牧笑道:“只要我王信任我,别的我不会在乎,不论是充任您的护卫,还是统领一队人马,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轩辕探出双手,在力牧的肩膀上按一下道:“打起精神来,我觉得刑天坚持不了几天,现在是最重要的时候,你要小心了。” 力牧答应一声,就亲自爬上了高台,抱着大弓,一个人坐在黑暗的高台上,为轩辕守夜。 轩辕回到房间的时候,两个身披轻纱的女子就款款而至,帮着轩辕褪掉衣衫,扶着他跨进了一个池子。 池子里的水温热,这是井田百姓们烧热之后倒进来的,轩辕正想说以后不要再劳动百姓给他烧热水了。 素女的手按在他的胸膛上的时候,他就忘记了这件事,顺从的躺在池子里,温热的水拥抱着他,真的很舒服。 “在陨石平原,有一道热泉,为云川所发现,我昔日曾经沐浴此温泉,感觉甚妙,沐浴之后,身轻如燕,百病全消,待我诛杀刑天之后,素女,玄女可与我一同前往。” 素女一边揉捏着轩辕的后颈,一边温言道:“陨石平原的热汤,乃是一处恶泉。” 轩辕微微皱眉道:“为什么这样说呢,那道泉水曾经治疗好了我无数的族人,即便是今日,但凡轩辕部的人有了疾病,也会去陨石平原沐浴。” 玄女从水中探出头,从口出吐出一股水,笑嘻嘻的对轩辕道:“陨石平原处的泉水可能饮用?” 轩辕摇摇头道:“不能。” 素女道:“不能饮用之水,便是对人体无益之水,不能滋养您的五脏六腑的水,您的口,舌,齿,胃,都在抗拒,如何能算得好呢? 即便是有一时之效,也会造成长久之害,王如此睿智,当知取舍。” 轩辕见玄女再一次把头没入水中,忍不住呻吟一声,强行收摄心神,对素女道:“云川既然得到了你这个妙人,为何不自己享用,却把你送来给我?” 素女鄙夷的道:“云川,乃是粗鄙之人,每日里只想着如何多收几捧麦子,与他说长寿,道长生,就像对牛羊说明天的草场茂盛一般,他只知道今日过的舒服,哪里会理睬以后长久的快活。” 听闻此言,轩辕的眉头皱的更紧,一脚踢开潜伏于水中的玄女,赤裸裸的站起来,对素女道:“给我穿衣!” 素女不解的道:“王,今日的功课才开始,为何要退缩呢?” 轩辕道:“刑天环伺周边,一日不能杀掉刑天,我的百姓就会一日不安,百姓不安,我这个王岂能独求长生?” 素女叹息一声道:“王可知长生之乐。” 轩辕一边抬手让玄女擦拭他的身体,一边回答素女道:“没有百姓,我这个王,即便是能活万载又如何呢?” 眼看着轩辕穿好了衣衫,拿起了他的青铜剑离开了屋子,玄女就对素女道:“大河上游的王,与我们见过的所有王都不同。” 素女笑道:“只有征服这里的王,我们才能拥有说服天下所有人的根基。” 轩辕才离开房间,一支羽箭就落在他的脚下,轩辕吃了一惊,抬头向高台看去,只见力牧并没有点燃烽火,而是,趴在高台上朝轩辕低声道:“刑天来了。” 轩辕闻言,无声的大笑了一下,挥挥手,潜伏在四周的风后,大鸿,仓颉等人就各自带着一队人马钻进了茅屋。 轩辕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见玄女,素女还在,就笑吟吟的道:“待我今晚斩了刑天,再与两位重新论述长寿之奥妙。” 素女,玄女盈盈拜倒,而后就掀开地上的毯子,进了地下。 轩辕坐在一张藤条编织的椅子上,将他的青铜剑横在大腿上,然后就笑吟吟的准备接待今晚的不速之客。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三章精血论,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第三十三章精血论,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刑天趴在地上观察井田村的动静,即便是他的大白牛此时也知道趴在地上,降低身形,可是,那些域外巨人们却一个个把脖子伸的老长,还热烈的讨论着一会如何弄到一个胖子吃。 突袭,就一定要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这一点刑天是知道的,很显然,这些域外野人不知道。 井田村里静悄悄的,刑天觉得不对劲,前几次突袭的村子,才靠近,就被发现了,然后高台上就点燃了大火,再然后,他们就听到轩辕部的人从四面八方围过来…… 这一次什么都没有发生,刑天觉得这不是轩辕部留在高台上的人睡着了,或许是一个阴谋。 他刚刚想让所有人撤退,转头看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小山坡山只剩下他跟大白牛了。 其余的巨人们已经蹑手蹑脚的举着火把向村子摸过去了。 刑天跳起来想要喝止这些蠢货,他刚刚跳起来,又迅速的趴下来,他决定再看看,再等等。 巨人们全部都走进了村子,他们甚至没有留下一两个人帮他们盯着后路。 一个巨人推开一扇门走了进去,茅草屋子摇晃几下,然后就恢复了平静,刑天的脸色有些发白,因为巨人手里拿着的火把掉在了地上,还把周围照耀的亮堂堂的。 更多的巨人进入了人家,刑天想要吹竹哨,把这些蠢货喊回来,已经晚了。 村子中间的一个草堆燃起了大火,紧接着更多的火堆同时亮起,无数的轩辕部武士从黑暗中走出来,向惊慌失措的巨人们发起了进攻。 刑天带着大白牛慢慢的往后缩,他知道巨人们已经完蛋了,一支羽箭无声无息的从远处射来,笔直的插在刑天背后的巨盾上,推着刑天向前踉跄几步。 “糟糕,被发现了。” 这个念头刚刚从心头升起,刑天就听见力牧高亢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刑天,你不打算再见见我王吗?” 刑天跳上大白牛的背,不用催促,大白牛就好像知道事情危及,撒开蹄子就跑。 力牧一边追一边开弓射箭,可惜,大白牛跑的很快,且忽左忽右的让他射出去的箭全部落空。 此时,力牧开始痛恨自己的伤腿,眼看着风后氏,大鸿都超过他追了出去,力牧只能慢慢的停下脚步,扶着树喘息一阵,就向回走,他是轩辕的护卫,不应该追出去杀敌。 轩辕其实不太喜欢使用护卫,很多时候,都是他在保护护卫,所以,敌人来了,轩辕没有召集护卫,而是准备直面敌人。 他的门开了,两个巨人低着头钻进了他的房间。 一抬头就看到了坐在正中间的轩辕。 轩辕是一个壮硕的人,而且,他的肌肉很发达,且手长脚长的,看的两个巨人很喜欢。 没看到刑天,轩辕多少有些失望,就对两个肮脏的巨人道:“听话,跪下!” 域外巨人虽然愚蠢一些,不过,轩辕说的这四个字他们还是听懂了,因为饥饿的缘故,他们只想快点把这个男人放到烤架上去,也就没有多说话,挥舞着木棒就像轩辕扑了过来。 轩辕探手从椅子后边抽出一根投枪,闪电般的投掷出去,然后,人就随着投枪一并飞向巨人。 投枪准确的贯穿了一个巨人的颅骨,身体还没有来得及倒下,轩辕手里的青铜剑就已经切断了另一个巨人的脖子,空着的另一只手抓住了跳起来的巨人头颅,轻轻地落在地上。 吸一口浓重的血腥味,轩辕抽抽鼻子,遗憾的看着被血污沾染到的水池,自言自语的道:“身子重了少许,挥剑没有以前有力,掌握没有以前精妙。 这就是我追求长生的结果吗?” 说完话,摇摇头,有些遗憾的道:“有没有两全法呢?” 就在轩辕纠结的时候,力牧从外边闯进来,见轩辕安然无恙,再看看地上的两具尸体,就喊来一些人,把尸体抬出去。 轩辕把手里的人头递给力牧问道:“刑天才哪里?” 力牧道:“刑天非常狡猾,他让巨人们进了村子,他在远处查看,被我发现之后,就逃跑了,现在,风后,大鸿已经追下去了。” 轩辕摇摇头道:“夜黑风高,追不上的,那么,其余域外巨人呢?” “留下来了两个活口,其余的已经全部伏诛,根据活口说,所有域外巨人都在这里了,就差一个刑天。” 轩辕叹口气道:“杀不死刑天,终究是留下了一个大祸害。” 力牧道:“他现在就剩下一个人了。” “刑天此人极为擅长鼓动他人送死,只要他不死,他迟早都会再回来,下一次,可能会变得更加强大。” 力牧上前一步道:“王,请允许我独自追杀刑天,不杀刑天,我誓不回归。” 轩辕点点头道:“也好,只要杀了刑天,你身上所有的屈辱都会洗涮干净,别人再也不会阻挠我重用你。” 力牧拜倒在轩辕脚下,轩辕抚摸着力牧的脑袋道:“不论成不成,都记得回来。” 说着话,就把他手中的青铜剑放在力牧的手中又道:“记得用这柄剑杀了刑天!” “我会记住的。”力牧,将轩辕剑插在背后,提着自己的大弓,就头都不会的走进了黑暗之中。 轩辕没有立刻回房间,而是站在水井边,瞅着水井里的明月看了很久。 而房间里的巨人血已经开始凝固了,更有一些血顺着木头缝隙流淌进了地下。 玄女用手指接了一滴血,放进嘴里吸吮着,模样有些陶醉。 素女一把拍掉玄女的手,低声道:“精血同源,又不同源。” 玄女笑道:“你在害怕什么呢?血流淌光了,人就死了,可见,血才是长寿的源泉。” 素女摇头道:“我们之所以流落到目前这个地步,就跟你们的嗜血习惯有关,这么多年以来,你们吸食了多少人的血,砍断了多少人的腿,来验证你们的猜测,结果,只落得一个被追杀的下场。” 玄女又道:“你总说男欢女爱本为天性,总觉得男女交合可以诞生生命,所以,你们重在精,我们重在血,这有什么不同呢? 你们的试探没有结果,不如学我的!” 素女冷笑一声道:“惧怕死亡,让你们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人了,刨开孕妇的肚子,查看婴儿的形态,砍断老者与少者的腿,查看他们骨髓的颜色,你们也只能用这种戕害生命的方式来验证你们的判断。 你看,草木勃发的时候,万物更新的时候正是大地回暖的时候,没有寒风,没有暴雨,只有阳光,雨露。 由此,我们可以说,生命是在愉悦中诞生的,也是在愉悦中延长的,如果我们能够让这种愉悦维系足够长的时间,那么,长寿可期!” 玄女摇头道:“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你拿到你想要的,我索取我所要的。 强大的轩辕已经结束了战斗,你看,他又一次赢得了胜利,我们应该上去为他祝贺,此时,他应该是最欢喜的时候。” 素女点点头,两人就推开地窖的盖子,爬了上来,玄女看到被血染红的水池,解开身上最后一片纱衣,慢慢的走进了,将自己的全身浸泡在血水中,朝刚刚进门的轩辕道:“来啊,我的王,来啊,您难道不想要巨人的力量吗?” 轩辕对巨人的力量一点都不在乎,这种巨人他一个人能打八个,吸引他的是玄女雪白的身躯。 这具身躯浸泡在一汪血水中,显得更加妖艳,也让他心中产生了更多的征服欲望。 浸泡血水这种事,轩辕一点都不在乎,他一生中杀敌无数,也浴血无数,如果敌人的血能够让他感到愉悦,那么,他毫不在意,了不起事后洗澡就是了。 素女见轩辕脱掉衣衫,跨进了血池,在心底微微叹息一声,也脱掉纱衣,一同进了血池…… 刑天在狂奔,风后氏投掷出来的战斧差点斩断了他的脖子,大鸿丢出来的投枪,差点射穿他的胸腹。 刑天并不是很畏惧这两个人,而是担心自己一旦被这两个人缠住,就再无活命的机会。 死掉几个域外巨人算什么呢,他经历过更加惨痛的失败,只要自己还活着,这世上有的是愚蠢的人可以被他利用。 所以,为了不被轩辕抓住砍掉脑袋,刑天逃命逃的非常卖力。 好在他的大白牛很给力,才让他逃出了轩辕布置的天罗地网。 也不知道跑出来了多远,刑天终于让大白牛安静了下来,回头看的时候,刑天忍不住悲从心来,被他从域外引来的巨人们,前一阵还有几个跟在大白牛身后跑,这时候,一个都不见了。 此时,东方的天空已经逐渐发亮了,刑天辨别一下方向,觉得还是向东边走比较好,听说,在东边,在神农氏,九黎族离开之后,又有一些族群成了新的霸主。 他想去看看。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四章云川部的做事准则 第三十四章云川部的做事准则 云川部今天有一个人去世了,是一个老女人,她是在吃过早饭之后,去竹林采集夏笋的时候突然就死掉的。 她死了,一只跟她很好的熊猫守着她,直到傍晚的时候采集竹笋的队伍准备回岛上的时候,清点人数,才发现她没有来,大家找到她的时候,她静静地躺在竹叶山,身边还有一只熊猫在哀鸣。 熊猫吃光了她采集的竹笋,还想吃,却怎么也推不醒她。 因为尸体在闷热的竹林里停留了一天,所以,已经有些味道了,人们就没有把她带回桃花岛,而是直接埋在了外城后边的土山上。 事情是阿布处理的,处理的很好,大家悲伤了一会,就背着竹笋回到了岛上。 吃晚饭的时候云川问阿布。 “她是怎么死的?身体上有外伤吗?” “没有,我看了,她死的很舒服,脸上还带着微笑,就像睡着了一样,事实上,族人们找到她的时候还以为她在睡觉,身下铺着干竹叶,带去的干粮也吃了一些,竹筒里的水少了一半,就是采集的竹笋都被熊猫给吃了。 所以,她是在睡梦中死掉的,毕竟,她也太老了。” 云川皱皱眉头道:“我族中应该没有老到可以自然死亡的人,命绘带着人彻查一遍竹林,如果有来路不明的人,杀之!” 阿布答应一声,继续吃饭,在精卫去帮他们装饭的功夫阿布又道。 “轩辕剿灭了域外巨人,还把他们的头颅砍下来竖在被巨人们祸害过的井田村外,作为威慑。” “这里面有刑天的脑袋吗?” “没有,听轩辕部来外城市场换东西的井田村民说,刑天跑了,不过,轩辕派了力牧去追杀了。 还有族长上一次让我查的玄女跟素女,现在都成了轩辕的朋友,听说他们在一起研究长生之术已经很长时间了。” “那么,他们研究出结果来了吗?” “不知道,听说他们三人形影不离,轩辕在剿灭域外巨人的时候,还带着这两个女人。 族长,我们要不要……” “什么都不要做,就这样看着吧,如果轩辕真的研究出长生之道,那就祝贺他可以活的更久一些。” “族长,蚩尤族最近也会派来一群人,准备接着建设蚩尤部的九黎城,不过啊,他们修建了半截子的九黎城已经被轩辕划定为三个井田村了。 您说,蚩尤部会在这个时候选择跟轩辕作战吗?” 云川冷笑一声道:“这个世道最终看的还是实力,蚩尤部在一年前惨败一场,我不相信他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恢复元气,蚩尤这么做,大概是要试探轩辕对他们的态度。 我估计,轩辕不可能归还蚩尤部以前的土地,所以,蚩尤部想要重建城市,就只能去河北地,河南地没有他的位置了。” “可是,河北地是神农氏以前的旧地,临魁虽然离开了,我觉得他们还是不会允许他们的宿敌蚩尤部回归的。” 云川看看阿布那张木讷的脸,在心中微微叹息一声道:“轩辕部太强大了,蚩尤如果能放下心中的仇恨去找临魁,这件事很有可能会成功。 再说了,当初是蚩尤部图谋人家神农氏,不管神农氏怎么对付他都说的过去。 阿布,你要记住,能不能成事,与仇恨没有关系,与人也没有关系,只与利害有关。 你以后评判一件事情的时候,首先要考虑,这件事对我云川部有没有好处,是不是能够让我云川可以更进一步,是不是能让云川的名声变得更好,是不是让云川部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 如果能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的事情,你都可以答应,可以去做。 不管与你一起做事情的人是我们的仇人,还是敌人。” 阿布趴在地上,将额头贴在云川的脚上,感谢族长的教导。 精卫端着两碗饭过来,阿布就不再说话,转而称赞起精卫今天做的竹笋腊肉这道菜。 “大乌鸦的孩子会说话了吗?”云川吃了一口饭,又问精卫。 精卫遗憾的摇摇头道:“还不会说,不过,大乌鸦的身上开始长羽毛了。” 云川笑道:“你要是不把它的脚绑起来,它会飞走的。” 精卫笑道:“不会的,它现在跟我可亲了,有时候还会用嘴给我挠痒痒呢。” 云川呵呵一笑,也不再劝说精卫,说到底,大乌鸦对云川来说就是精卫的一个玩物,丢了也就丢了,没什么了不起。 吃过饭,云川又在桃花岛上的作坊看了一遍,如今的铁匠铺子已经很有些秦汉时期的风格了,炉火,铁砧,各种锤子,夹子,全都具备,夸父喜欢穿着一件皮围裙,将烧红的铁砸的叮当作响。 不过,还是出不了好钢,炒钢这种事情夸父几乎每一锅铁水都会尝试,结果还是不好,出来的铁依旧算不得钢,不过,夸父的大锤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发现,只要他不断地把铁块烧红,然后再用铁锤锻打,经历这样的次数越多,铁的质量就越好,所以,他现在很有些兴奋,他锤子下的那块铁,听声音,已经被他砸成钢了。 看到夸父的做法,云川脑子里突然就闪现了一个成语——百炼成钢! 夸父沉浸在打铁视野中不可自拔,云川自然不会去骚扰一位敬业的工匠。 铁匠铺子不远处,就是造纸作坊,现在,桃花岛的造纸作坊已经很成熟了,每天都能制造出几百张大纸,只是,能买得起纸张的部落很少,轩辕部算一个,蚩尤部算一个,神农氏也算一个,他们的购买力都不成,导致桃花岛的纸张滞销。 随着云川对野人世界的了解,慢慢的他发现,野人造字共有六法——象形、指示、会意、形声、假借、转注。其中后两种严格来说不是造字法,而是用字法。 而造字的人也并非只有仓颉一人,最早开始造字的人是伏羲,因为从遥远的东方来的一些以鸟为图腾的人,带来了一些跟仓颉造的字有很大区别的符号。 云川愿意把这些符号也称之为字。 这些来自东方的以鸟为图腾的部落,叫做大隗氏,之所以会派人一路向西,最终来到大河上游之地,很可能也是起了迁徙的心思。 毕竟,大河上游都开始落雪了,他们那里应该更冷了。 对于这件事,云川无所谓的,他更希望周边的人越多越好,大家抱团生活在一起,这样可以更快的拓展人类的生活版图。 不过啊,临魁,轩辕他们一定不会这么想的,这两个人早就把大河上游之地当成了自己的禁脔,多一个人他们都嫌多。 有了好多喜欢拿东西换东西的人,云川这里就有了很多,很多的消息来源。 阿布会经常邀请最远方来的人,请他们吃饭,喝酒,然后,再从他们口中得知远方的消息。 他会把一些重要的事情记录下来,然后拿给云川看,就这样,云川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已经不弱于轩辕部这个古老的部族了。 纸张滞销,那是因为用这个东西的部族不多,一旦各个部族发现这个东西的好处之后,它一定会成为一个供不应求的货物的。 所以,桃花岛的造纸作坊的生产一直没有停下来,现在对准备一点,将来就不慌忙了。 陶器作坊已经不能称之为作坊了,因为云川发明了很多种陶器,这里不仅仅有传统的陶瓮,陶罐,陶锅,陶盆,陶碗,陶杯这些单品,如今的桃花岛陶窑作坊,在阿布不断地招收制陶人才之后,已经出现了彩陶、黑陶、白陶、印纹陶并举的场面。 所以,只要有部族需要陶器,毫无疑问,首选地就是桃花岛的陶器。 这东西已经是桃花岛对外交换的主力大军了,而且,云川还对陶器的兑换,实行了管制,想要换取陶器,那么,对方只能用,粮食,青铜器,皮毛,麻布,丝绸来兑换,除过这死样,不接受其它的东西。 随着陶器不断地出去,大量的粮食进入了桃花岛,只要今年的稻子收割之后,云川就能完成储备三年粮的重要目标。 只要这个目标完成,云川就能开始第二轮城池的建造工作,就他看来,桃花岛目前的城墙还是不够高,不够结实,更不够威严。 他真正觉得自己需要一个远超龟壳的堡垒来保护他的安全,云川部可以不去扩张,但是,桃花岛绝对不能停步不前。 让桃花岛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令人向往的城市,才是云川修建桃花岛的目的所在。 睚眦跟赤陵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在了云川的身后,他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长成了一个气宇轩昂的小伙子,尤其是背上双刀之后,不论走到那里都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或者是近朱者赤的缘故,赤陵的脑袋也不像他别的族人那样尖,如果戴上帽子,长长的脸看起来还是很威严的。 “你们跟着我做什么?”在桃花岛上,云川就不带护卫。 睚眦笑道:“今天是我跟赤陵的最后一战,希望族长看看。”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五章仁慈的刑天 第三十五章仁慈的刑天 不论是睚眦还是赤陵,都是精力过剩的人,云川以为,只有通过艰苦的训练,才能把他们过多地精力消耗完毕。 野人少年们的心性非常的野,哪怕云川亲自教导了睚眦跟赤陵,以就没有办法消磨掉他们身上自带的野蛮属性。 如果他们打出真火,后果什么的他们是不会在乎的,最多把命赔给你就是了。 没有错,他们就是这么想的,并且准备这么做。 上一次的战斗已经弄出来了十六个伤号,现在,十六个伤号的伤势已经养好了,如果再让他们战斗一次,这一次要是不弄出人命来才是怪事情。 所以,他们的要求比试的要求被云川给拒绝了,可是呢,又不能让他们把这股火压着,这股火如果积蓄的时间长了,祝融大战共工的场面就一定会出现。 鉴于此,一支由三十人组成,普遍身高超过两米二,身着六十斤重甲,手持钢铁战斧,胸背上全是铁刺的巨人出现在睚眦跟赤陵面前之后。 云川就指着夸父他们道:“想要检验战力,找他们就好,检验一次,你们的伙食就要减半,毕竟,巨人们战斗的时候会有消耗,需要一点额外的补充。 击败了夸父的一方自然是胜利者。” 赤陵跳着大脚道:这对我非常的不公平。” 夸父冷笑道:“我们可以在水里作战!” 赤陵不跳了,绕着夸父不断地转圈,疑惑地道:“你真的要在水中跟我们作战?” 夸父道:“只要水不没过我的腰就好,再深处我们不去。” 夸父是一个很老实的人,他说不去深水区,就一定不会去深水区,不论赤陵怎么诱骗都不可能让他去深水区的。 他们的脑袋就一根筋,一根筋不光有坏处,同样有好处,好处就是固执! 事实上,在桃花岛,夸父才是云川身边的最后一道防御,现在,居住在红宫里的人,除过云川,精卫,阿布之外,就是夸父以及他麾下的一群巨人。 云川吃饭的时候,也正是巨人们吃饭的时候,云川本来规定,他吃什么巨人们就吃什么,结果夸父不愿意,因为云川太爱吃青草以及草籽了,巨人们总是吃青草吃草籽吃不饱。 巨人们对云川桌子上花花绿绿的饭菜没有半点羡慕的意思,给他们的碗里装一大碗只见肥膘不见瘦肉的肥肉快,才是他们想要的。 云川认为,夸父这群人可能代表着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战力,尤其是一群人的时候,轩辕,蚩尤,刑天这些武力极其强悍的人都会死在这些巨人手中。 睚眦在陆地上的战力还行,至少,槐,绘这两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甚至能对付落单的夸父,已经有了一点高手的模样。 赤陵就算了,在水里,没人是他的对手。 “我一定会打败夸父他们的。”睚眦根本就不提什么时候打败夸父,什么时候兑现那个驮着夸父到处走的诺言。 夸父见睚眦,赤陵都不吭声了,就大笑一声,带着他的兄弟们走了,还说,只要他们两个皮痒痒了,尽可去找他。 重甲步兵,在这个时候应该是无敌的存在,尤其是当这些身高比常人高处快一半的人穿上甲胄之后,你说他们是魔神都有人信。 见睚眦跟赤陵两个悻悻的离开,云川无比的期望轩辕,蚩尤,刑天这些总是欺负他武力值不高的人能拜访一下桃花岛。 云川发誓,一定不会干掉他们,只会让他们感受一下自己的魔神重甲。 大夸父们这几年很努力,已经给云川部生了三十四个小夸父了,加上那些已经成年的夸父们,云川觉得自己应该拥有一支至少一百人的魔神重甲才成。 等这支军队训练好,云川就觉得这天下之大,他那里都可以去。 今年的大河上游变化很大,昔日青草碧连天的模样已经被滚滚的麦浪所代替。 虽然麦浪中夹杂着很多的糜子,谷子,颜色一样,云川也就不加以区分了。 摘了一个麦穗,云川揉碎了它,吹掉麦壳之后,他数了数,二十六个麦粒。 把这些青黄色的麦粒丢嘴里,云川很是满足,这些年不断地优选麦种,终于有了一个好结果。 谷穗也是如此,已经有一寸多长了,也比以往好的多,就是糜子的产量提高的不是那么明显,云川决定,明年就要少种一些糜子,多种一些谷子跟麦子。 有了这些种子,这些粮食,云川期望的农业世界才会慢慢的出现,成型。 没有剩余,就没有交易,没有农业剩余,就谈不到社会。 仅仅依靠农业种植,就能活命的世纪终于到来了。 刑天从山里钻出来的时候,人显得极为憔悴。 大白牛不同,反而显得更加神骏了,它吃草就能有充足的营养供应,刑天吃草的后果就很可怕了。 他的大肚皮已经塌陷下去了,眼睛也塌陷下去了,再加上满脸的胡须以及满脑袋的乱发,此时的刑天,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个野人。 为了安全,他不得不一边敲鼓一边赶路,鼓声可以吓跑野兽,鼓声也能让他不那么孤独。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瘸子正一边竖起耳朵听鼓声,一边加快了步伐,向他靠近。 从山地进入了平原,刑天原本惊惶的心,逐渐平静下来,不过,他不准备停下来,想要尽快向东方走,早点找到一个部落,并且夺下这个部落才是最重要的。 当力牧从山里钻出来的时候,刑天已经走的不见了踪影,不过,这难不住力牧,查看了一下刑天留下来的痕迹,就快快的追了上去,他已经非常疲惫了,却不愿意放弃。 傍晚的时候,刑天看到丘陵区域里有烟冒起,想都不想的就直奔烟柱冒起的方向。 只有一根烟柱,而且还这么粗,这说明,那里应该有一个小小的部落,人数应该不会超过三十人。 一个人在荒野里流浪不但危险还很疲惫,刑天觉得自己应该有几个部下才好。 要不然,遇到老虎一类的猛兽实在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 果然,当刑天来到冒烟的地方,就看到了一群几乎**的黑乎乎的野人正在烤肉。 这种小部落一般是流浪野人组成的部落,由一个比较强悍的家伙用武力强行撮合在一起的一个随时都会消失的小部落。 当刑天出现在这群人面前的时候,就用粗大的指头指指坐在最靠近火堆,且已经开始吃饭的野人。 那个野人看到骑在白牛上的刑天,手上的肉块就掉在地上,一瞬间,这个野人就明白了,自己不是这个骑在牛背上的人的对手。 他想跑,却被别的野人把他给推了出来。 这家伙知道没法子活了,就咆哮一声,跳起来向刑天丢出一根木矛,然后就抓着另外一根木矛,冲向刑天,今天,要是能杀死这个闯入者,他就能继续让这些流浪野人乖乖听话,如果不能…… 他当然不能! 刑天避开木矛之后,不等这个野人逃跑,就用一只手捉住了这个野人的手,任凭野人的拳头落在他的甲胄上,从白牛背上跳下来,用一只脚踩住摔倒的野人身体,双臂用力,在野人凄厉的惨叫声中,一只臂膀被他生生的给撕扯下来。 野人的胸骨已经被他踩断,刑天没有停手,而是抓住早就昏死过去的野人另一手,继续开撕。 野人早就死掉了,刑天还是抓住野人的两条腿,从中用力,再把尸体从大腿根位置撕扯出一条半尺长的裂口,直到野人的肠子从裂口处涌出来,刑天才丢开野人的尸体,径直来到了火堆边上,嗅嗅架子上的烤肉,就拿起一块大口的撕咬起来。 从头到尾,刑天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自然而然的成了这个小小的野人部族的族长。 其余的野人似乎也很习惯这种场面,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清理干净那具尸体,然后就围着火堆,等待刑天吃完饭之后,他们也好接着吃。 刑天是一个很好的族长,率先撕下来一块肥美的肉,四处看看,这个部族里没有女人跟孩子,就随手递给了身边的一个少年野人,又探出耙子一样的双手,将烤架上的这头不只是羊,还是鹿的东西撕扯成很多块,随手丢弃。 丢弃的肉块总有人伸手接住,如果有人侥幸抢到了两块,刑天就会把目光落在这个家伙的身上,直到他把肉块分给没有抢到肉的野人,才会继续分肉。 不论是一只羊,还是一只鹿,都不够三十几个人吃的,刑天就从大白牛背上取下一只肥硕的山羊,继续放在火上烤。 直到月亮升起来之后,刑天终于吃饱喝足了,找了几张干净些的兽皮铺在地上,枕着大白牛的肚皮沉沉的睡去了。 在刑天睡着之后,这些野人们自发的分出守卫着,然后就围绕着刑天与大白牛倒地就睡。 他们多少显得很兴奋,因为他们的新族长不但强壮,还很仁慈。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六章勇猛的力牧 第三十六章勇猛的力牧 日上三竿的时候,力牧来到了刑天昨晚居住的营地。 地上的灰烬已经冷了,冷灰上还有一些露水,这说明,刑天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已经出发了。 力牧也找到了那具被丢弃在不远处的残尸,残尸正在被几匹狼啃食,力牧看了一眼就背着大弓离开了。 事情很麻烦,刑天一个人就已经很难对付了,现在,他又弄到了一些随从,这让力牧完成任务的难度大了很多。 不过,力牧不在乎,多了三十几个野人随从也不见得就是刑天的臂助,人数多了,更方便他追踪。 力牧一瘸一拐的在路上走着,路过一个水塘的时候,他随手朝里面丢了一块石头。 野鸭子纷纷起飞,在路过他头顶的时候,他射出了一箭,一只野鸭子随即就从空中掉了下来。 力牧探手捉住鸭子,把自己的箭抽出来放回箭袋,破开野鸭子的肚子,取出内脏之后,就往里面撒了一些盐,还随手抓了几把水芹,然后,就用水塘里的泥巴糊住了野鸭子,在地上点了一堆火之后,就把泥团丢到火里烘烤。 做好这些之后,他又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小巧的可以折叠的吊锅,从水塘里取了一些水,吊在火焰上煮水喝。 在云川部两年,力牧已经养成了很多云川部才有的生活习惯,比如烧开水喝,比如制作泥巴鸡。 他甚至学会了如何简单的自救,还学会了辨识一部分草药,这些知识非常的珍贵,力牧并没有把这些东西传出去,他觉得这是云川部的,他不能给人家泄露出去。 他背后的背包,是拜托仓颉帮他换来的,折叠铜锅也是,他怀里还有两柄竹柄小刀,一包用来刷牙的竹炭粉,一包净白的精盐,一卷干净的麻布,一个火折子。 这些东西他都是贴身收藏的,因为云川曾经说过,这些东西对于一个在野外生活的人来说非常的重要。 眼看着水开始冒泡了,力牧又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竹管,小心的往水里倾倒了一些茶叶,随即,白花花的开水就变成了橙黄色的茶水。 力牧挪开吊锅,放在一边晾一下,见火堆已经烧的差不多了,就用木棍把所有的炭火都覆盖在那个被火熏得漆黑的泥疙瘩上。 做完这些,他就端着吊锅一口一口的喝着茶水,热茶水进肚子,他身体里的汗水立刻就出来了。 他没有解开衣衫,而是继续喝茶,慢慢的感受茶水替换身体里的废水的过程。 这一路上,他有过两次突袭刑天的机会,可惜,机会都不好,力牧没有把握一击就杀死刑天,所以,他宁愿放弃这两次机会,也不愿意惊动了刑天,让他知晓还有人在追杀他。 力牧喝完了茶水,就在脚趾缝隙里夹了一根点燃的艾条,背靠着一棵不大的树,准备眯一会。 艾条终于烧到了脚,力牧缓缓地睁开眼睛,周围还是静悄悄的,那些飞走的野鸭子又飞回来了,安静的在池塘里游弋。 力牧从灰烬里扒拉出那个烤的硬邦邦的泥块,用石头轻轻一敲,泥壳就碎裂了,力牧扒干净泥巴,一个香气四溢的烤鸭就出现在力牧的面前,至于野鸭子身上的羽毛,已经全部留在泥巴里了。 烤鸭的味道很好,力牧却没有赞叹,这样的烤鸭他已经吃过无数只了,就是遗憾没有酒喝。 吃光了鸭子,力牧站起身准备继续追踪刑天的时候,一阵鼓声与歌声从这条小路的尽头传来。 “擂鼓咚咚,玄鸟于飞,五色尾羽,灿烂辉煌,简狄食卵,我王降生,一日能言,两日能跑,三日抓狼,四日杀虎,五日捕蛟……” 力牧朝小路尽头看去,不大功夫,就有一大群人从那个方向走了过来,其中一个肥硕的人坐在一个架子上,由一群人在下边抬着。 最前边还有十几个人一边敲鼓,一边唱歌,一边舞蹈。 那群人很快就来到了力牧的身边,力牧没有躲藏,也没有准备作战,就那么懒懒散散的背靠着树木,继续喝自己没有喝完的凉茶。 力牧没有理睬这些人,这些人原本也不想理睬力牧的,只是当那个架子上的人就要经过力牧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力牧看着架子上的胖子,很快就把这个人跟自己认识的几个首领做了一个比较,然后就闭上了眼睛,准备等这些人走了之后再走。 毕竟,这个胖子跟轩辕,蚩尤,云川,刑天比起来就像是一个刚刚会爬的孩子。 胖子满脸都是胡须,说话的声音却像是鸟鸣,一个站在架子边上的瘦高汉子走过来对力牧道:“把你的剑献给我王,这是你的荣耀。” 力牧左右看看,最后确定这个人在跟自己说话,还发现有两个人已经举着木矛绕到了他的身后,就闪电般的拔出轩辕剑用力的向后挥动,轩辕剑瞬间就斩断了木矛,还顺便割开了这两人的脖子。 胖子眼看着两个部下的脖子喷着血,好一阵才倒在地上,立刻就发出一阵尖利的叫声,然后,那些抬着架子的人就迅速奔跑起来,且奔跑的速度很快,转眼间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瘦高的汉子站在那里瑟瑟发抖,力牧一边擦拭着轩辕剑,一边问这个瘦高的汉子。 “你们是什么部族?” “玄鸟部。” “刚才那人是谁?” “我们的族长离,玄离!” “你们是这里的土著部族吗?” “不是,我们来自大海之滨,不久以前,大海上的风开始向陆地吹了,可怕的大风吹翻了我们的房子,还把海水倒灌进我们的土地,族长的宫殿也被大风吹垮,族长也差点被砸死,所以,我们族长就带着我们全族向陆地上走,不在海边居住了。” 力牧想了好一会,又问道:“你们来这里多久了?” “我们来的时候这里的草已经绿了。” “你们全族有多少人?” 瘦高汉子偷偷打量一下力牧的脸色,然后小心的道:“我们部族的人很多,可以装满三个山谷。” “你们一直要走到那里去?” “族长说,还要继续走,直到他听不到海风的声音我们才能停下。猛士,你是一个猛士,如果你能加入我们,我王一定会重重的赏赐你的,把我族中最美丽的女子给你。” 力牧马上回答道:“好,不过呢,我要带领很多很多人才成。” 瘦高的汉子立刻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我们族中就缺少你这样的猛士。 有了你,我们就能杀掉丑陋的木族,抢夺回被他们抢走的粮食跟美女。” 力牧一言不发,这个瘦高的汉子就欢快的带着他向前方跑。 走了不长时间,力牧就来到了一个山谷,这个山谷里装满了人,虽然没有这家伙说的族人可以装满三个山谷,但是,装满一个山谷还是没有问题的。 那个喜欢坐在木头架子上的胖子,在经过瘦高的丁一阵解说之后,就立刻对力牧爆发了极为惊人的热情。 一堆堆的食物被放在一些巨大的树叶上被摆放出来,一条条蒸熟的咸鱼也被摆放在芦席上,接下来,力牧就喝到了自己一直想喝的酒,只是这里的酒跟云川部的酒不一样,有些酸,还有些涩。 这些人跟轩辕部的人比起来要欢快的多,他们喜欢唱歌,也喜欢跳舞,当然,无时无刻都在敲鼓,敲他们能敲的一切东西。 在丁的暗示下,力牧起身表演了自己的箭术,一连三箭,每一箭都能从松树上射下一个小小的松果。 胖子玄离几乎是流着泪拥抱了力牧,还说了长长一通话,还把自己以及他的部族们感激的热泪盈眶。 因为语言不通的关系,力牧很少说话,很多时候都是丁在帮他说话,力牧从头至尾就问了一句话。 “我能否成为这里的武士统领。”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力牧,就找来一块麻布遮住了自己的脸,他不想让该死的刑天察觉自己的存在。 自从力牧发现刑天开始有意识地接受下属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也必须寻找帮手,唯有如此,才能完成对轩辕的承诺。 而这个玄鸟族,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力牧甚至认为,等自己诛杀了刑天之后,就应该把这个玄鸟族带给轩辕,他相信,在轩辕的带领下,这个玄鸟族一定会有更加远大的前程。 玄鸟族这样的部族,云川肯定是不会要的…… 力牧看着眼前热闹的歌舞场面,喝着酒,怀里还搂着美人,心思却总是会落在轩辕与云川两人的身上。 美人儿将一个戴着长长鸟嘴的黄金面具戴在力牧的脸上,还把一套宽大的由一根木棍撑起来的巨大披风披在力牧的身上。 等到力牧站起来的时候,这个披风就把他残疾的身体全部包裹了起来,看起来既神秘又威严。 一群女子又围着力牧开始跳舞,抖臀晃乳的极具诱惑之能事。 力牧用冰冷的眼神看着这些人,真的很是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好好的在东方那个好地方待着,来大河上游做什么。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今发烧,38.5度。 正在恐惧中。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七章远古的盟约 第三十七章远古的盟约 云川再见到蚩尤的时候,这个男人已经没有了昔日如同刀锋一般的锋芒,他的鬓角已经有了星星点点的白发,熊猫阿吉蹲在他身边也显得非常留恋,即便是云川部那些无聊的妇人们拿着美食诱惑,阿吉也仅仅是舔舔手掌,不肯离开蚩尤。 “去吧。蚩尤拍拍阿吉的脑袋,阿吉这才扭动着肥硕的臀部跟着那些妇人走了。 云川给蚩尤倒了一杯茶水道:“过去的一年多,你过得好像不太好。” 蚩尤端起茶杯笑道:“何以见得?” “阿吉脑袋上那么长的一道伤口就很说明问题了,怎么,大泽边上不好生活?” 蚩尤指着云川不一望无际的稻田道:“狩猎,采集,温饱难测,仅仅为了吃饱肚子,族人就整日里不得-片刻安闲,再加上大泽之地潮湿多雨,多毒虫,谋生不易。” “这么说,你想回来,可是,你们部族的地方已经被轩辕给占据了,我估计你没机会拿回来。” “我们愿意去河北之地!” “去了河北之地,就要直面神农氏,不会比河南地稍好。” “没关系,轩辕部在河北地有二十七座井田,你云川部在河北地也有偌大的一个河湾地,我蚩尤部再进驻河北地,不会直面神农氏的。” 云川摊摊手道:“你看啊,你想去河北地,我认为这是你的自由,不过呢,我这样认为,不代表轩辕也这样认为。” 蚩尤双手握着滚烫的茶杯悠悠然的道:“无非就是利益而已,我给轩辕带来了一份大礼物。” 云川闻言噗嗤一声笑了,指着蚩尤道:“灭了轩辕部?” 蚩尤摇头道:“大巫告诉我,此时的轩辕部只能成为朋友,不能成为敌人。” 云川皱眉道:“我记得你走的时候说过,不杀轩辕,誓不为人的。” 蚩尤平静的道:“现在也是一样,只不过这一次不是而已,蚩尤部想要成为真正的大部落,就不能离开这里。” “为什么呢?” 蚩尤看着云川的眼睛道:“这里有最聪明的人,有最强大的武力,有最好的种子,有最好的东西,尤其是今年,你云川部不再依靠狩猎,采集,就能让全族人吃饱喝足,过上好日子。 轩辕部跟你学了之后,开辟了井田,我看了那些井田,有了这些井田,轩辕部即便是不能做到云川部这样富足,但是呢,保证族里再无饿死之人还是能办到的。 蚩尤部在大泽边上农耕一年,几乎没有任何收获,从种子下地,虫吃鼠咬,鸟雀啄食,不到收割之时,就已经十不存一,所以,这就是我下定决心重归大河上游的原因。” 云川想了一下自己当初在桃花岛种地的惨状,忍不住点点头道:“是啊,是啊,大泽周边水汽充沛,土地肥沃,但是呢,蛇虫鸟蚁太多了,种得庄稼还不够喂虫子的,想要在那里好好地种地,就要把野猪啦,鸟儿这些东西撵走。” 蚩尤苦笑一声道:“不仅仅是野猪,鸟雀,还有大象,犀牛,以及数不胜数小兽,我们不是没有驱赶,只是驱赶不尽,以至于族人把种庄稼这件事当成了一个狩猎的陷阱。 短时间内,这样做是有好处的,长时间来看,最后难免会出大问题,所以啊,我才准备重归这里,我们继续一起作伴。” 云川瞅着蚩尤道:“你能放下仇恨,这实在是出乎我的预料之外,不过呢,你准备了什么样的礼物,才能打消轩辕心中对你的防备呢?” “没可能打消轩辕心中的防备,就算我带领部族整体投降轩辕,他对我的防备一样不会少一点。 与其让我在外边发展,不如让我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发展,可能更加符合轩辕的利益。 更不要说,我这一次把大泽周边的四十一个部族都给他带来了,他没理由会拒绝这份大大的礼物。” 云川吃了一惊,站起来惊叫道:“你准备带着你的仆从部族跟轩辕开战?” 蚩尤摇摇头道:“不是的,这四十一个部族都是不肯臣服我的部族,我几次三番准备降服他们,结果,这些部族就抱成团,不给我任何机会,然后……” “然后你干了些什么?” “我就给了他们你云川出产的所有好东西,也给他们看了轩辕部出产的绸布,车子,青铜器。” 蚩尤倒在云川部特有的躺椅上,懒懒的摊开腿,抱着茶杯喝一口热茶,说出了让云川恨不得弄死他的一句话。 “他们有多少人?” 蚩尤得意的挑挑眉毛道:“比我的族人多一倍,哦,忘了告诉你,我的族人已经扩充了一倍。” 云川眯缝着眼睛瞅着大河方向淡淡的道:“四万人啊。” 蚩尤淡淡的道:“应该是这个数,我听说,你跟轩辕已经开始订立度量衡了?” 云川鄙夷的瞅着蚩尤道:“早就开始定好了。” 蚩尤毫不在乎的大笑道:“你看,我也学会了,我的部族现在有三万多人。 我给你们送来了这么多人,不正是你跟轩辕所期望的吗?人送来了,能不能捉住,那就是你们的事情了。 要是万一,我是说万一,你们被这些人弄出很大的伤亡出来,我就更加高兴了。” 云川叹息一声道:“你这是要玩常羊山之战的翻版啊,怎么,这一次你有把握不会再被轩辕坑?” 蚩尤坐起身道:“不会了,对于这些野蛮的人,不论是,还是轩辕,都不会直接接纳他们,更不可能在他们到来的时候,就接纳它们成为你们的族人。 大泽野人们生性残忍彪悍,食人族更是屡见不鲜,你们要是不能捉住他们,万一被他进入了你们的领地,将会对你们的领地造成极大的伤害,比如说,你们还没有来得及收割的稻子就是其中之一。” 云川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文静,其实本性变得更加癫狂的蚩尤道:“你不参与吗?” 蚩尤仰头大笑道:“我负责堵截他们逃跑的路。” 云川倒吸一口凉气道:“也就是说,万一野人们占据了优势……” 蚩尤冷冷的道:“我自然要乘势掩杀一下,不过呢,以轩辕自大的性格,即便是有这方面的忧虑,他也不会退缩。” 云川点点头道:“很好,这一次啊,我们云川部依旧负责守城,不出去了。” 蚩尤再次放声大笑道:“正真吸引大泽野人来大河上游的就是你云川部,来往大泽与云川部的商人,早就把你云川部描绘成了天神之地,认为你们这些人整日里吃着最好的食物,穿着最好的衣衫,睡着最好的房子,享受着最好的美人,用最好的东西,就你云川部一天吃三顿饭这件事,就足够那些野人来你云川部看看了。 云川,这一次,你休想独善其身,我想与你云川部,还有轩辕部结盟,在大河上游形成一个统一盟约,从此之后,大河上游之地,只有我们三族才有资格立足,余者,杀之!” 云川见蚩尤有些激动,就笑道:“万一野人赢了呢?” 蚩尤悲怆的笑了一下,扯开衣衫,露出满是胸毛的胸口对云川道:“你只知道阿吉脑袋上被人砍了一斧头,却不知我身上的伤痕要比阿吉身上的伤痕多的多。 我虽然无数次在梦里梦见野人们将你跟轩辕打的狼狈逃窜,可是梦醒之后,我知道这就是一个梦,除非天神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他是我父亲,否则,我绝对不相信,你们会在这些野人面前失败。 云川,去找轩辕,让他同意订立这个盟约,我相信,不久以后,任何知道这里有一片可以让人吃饱喝足且没有野兽伤害,没有毒虫伤害的宝地的族群,都会来这里的。 你指望不上,我不相信轩辕会让自己的部族陷入到永无休止的战争中去,我们三家联合的话,那么,无论是谁来了,都不过是来给我们送奴隶罢了。” 云川摇摇头道:“我现在不太敢去轩辕部做客。” 蚩尤笑道:“轩辕应该不太敢来你云川部做客是吗?” 云川点点头道:“这些年来,我唯一干的事情就是不断地加高我的城墙,不让外边的敌人进来。 你突然提到了盟约,那么,你就应该明白,盟约不可能永远都存在,不过啊,你选的机会非常好,现在正是轩辕最虚弱的时候,从轩辕的井田村计划开始之后,他基本上就没有了对外扩张的能力,可是,只要给他几年准备,一个远比今日的轩辕强大十倍的轩辕就会出现,所以,蚩尤,你想订立盟约,我觉得很好,轩辕答应的可能性也有,不过,你不要指望这个盟约能保护你一生。” 蚩尤看着蹒跚而来的熊猫阿吉,瞅着阿吉嘴里叼着的一块咸肉眼中似乎泛着泪光。 他知道阿吉叼来的那块咸肉是给他的,就像他们一起经历了残酷的战斗之后,阿吉永远都不离开他。 云川看到蚩尤模样,就知道他想差了,阿吉把咸肉放在桌子上,蚩尤抚摸着阿吉的脑袋喃喃自语的时候,云川已经用自己的小刀子把咸肉切成了片,就像以前一样,一片片的喂给了阿吉。 阿吉这孩子很乖,知道咸肉太咸,不能大口吞,最好一片片的享受才是最好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八章轩辕的少数服从多数 , 第三十八章轩辕的少数服从多数 蚩尤瞅着云川把咸肉切成片,一片片的喂给了阿吉,就叹口气道:“我弄错了,以前阿吉总是叼着肉块来我跟前,我还以为是它给我送饭,怕我饿到,结果……” 云川把最后一片咸肉喂给了阿吉之后,擦擦手道:“像阿吉这样有灵性的熊猫,跟着你亏了,你考虑过让阿吉在桃花岛生活了没有?” “它是我的坐骑!”蚩尤吼叫完毕,就拖着阿吉的项圈带着它离开了桃花岛,连云川给他准备的丰盛的饭食都放弃了。 当阿布带着仆妇们把饭菜端上来的时候发现只有族长一个人,就奇怪的道:“你们刚才不是说好久不见,要好好喝一顿酒吗?怎么人不见了?” 云川叹口气道:“小心眼的人啊,这毛病是从娘肚子里带来的,改不掉,我刚才就说他养不起熊猫阿吉,他就恼怒了,他就不想想,这一次他给我们带来了四万个野人的麻烦,我什么话都没说呢。” “四万多?”阿布原本平静的脸,因为这个数字一下子就变得激动起来。 “族长,今年咱们种的地太多了,而稻子成熟的时候可是一天就成熟好大一片啊,如果晚两天收割好多稻子就掉地里去看了,要是万一来一场大雨,我们收割的时候就更难了,我们需要人手啊。 还有,族长,咱们的城墙越来越高,盖墙的进度也慢下来了,主要就是人手不够,再加上咱们族里的人要烧窑,烧炭,冶铁,打铁,制作陶坯,还要分出好多人造纸,研磨,做竹器,木器,驴车,耕犁全族男子基本上没有闲人。 即便是族里的女人们,也要剥麻,防线,织布,养蚕,缫丝,织绸,还要去竹林里挖竹笋,采蘑菇,捉竹虫,竹鼠。 如今的族人被我撵的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您说的七日一休,到现在很少有兑现的时候。 以前,刮风下雨的时候族里的人还能好好休憩一天或者两天,现在好了,刮风下雨不过是不能外出采集而已,现在大部分的活计都是在棚子底下,或者屋子里的完成的。 族人们休憩的时间就更少了,族长,这一次来四万多人好啊,正好把夸父他们这群吃货派出去给我们抓人,实在不行就把睚眦也派出去,这孩子最近长进很大,可以干活了。 一定要告诉夸父跟睚眦,我们只要精壮的男人,野女人不要,她们屁都不会,来了还要从头教,一个个瓷笨瓷笨的,能不要就不要。 实在不行,抓一些娃子来也好,这个可不论男女,只要来了,在族里养几年,就是好好地云川部娃子,以后有大用。” 云川呆滞的看着喋喋不休的阿布,好不容易等他平静下来,叹口气道:“来了四万多人呢。” 阿布轻蔑的笑了一下,大手一挥豪迈的道:“反正最倒霉的还是轩辕部,他们今年种了那么多的稻子,还有那么多的井田,他们才是主力,我们就趁机抓点人手,不算难吧?” 看着自信心爆棚的阿布,云川忍不住笑了,也不想打击他的自信心,就把蚩尤准备签盟约的消息告诉了阿布。 “族长,您说这个盟约我们可以签?” “当然可以签,人家蚩尤已经帮我们安排的这么好了,这对我们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盟约为什么不能签署呢? 反正对我们来说,面对一个恶霸跟面对两个恶霸是一样的,再说了,身边有两个不太对付的恶霸,对我们来说绝对不是坏事情。” “这么说,我要去一趟轩辕部见见轩辕?” 云川站起身道:“早去早回,我估计那四万多野人已经在路上了,我们还要准备好怎么安置这些人,哦,对了,野人只要出动就是全族出动,就像你刚才说的,我们只要孩子,最好是半大刚刚明白事情的孩子,这才符合我们部族的利益。” 阿布高兴地领命,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耽搁的人,才一会功夫,云川就看到阿布骑着一头驴子带着二十个武士离开了桃花岛。 看的出来,这家伙是真的很兴奋,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底气,让他即便是听说了四万多人来袭,依旧满怀必胜的信心。 不过,当夸父披着皮甲,抱着战斧将大地踩得的咚咚作响,看到喜欢光着上身提着两柄战刀到处胡劈乱砍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的睚眦,在看到上半身直立在河面上,将手中的鱼叉奋力投出,再拖回一条大鱼的赤陵,云川总算是知道了阿布的信心来自何方。 如今,能披甲作战的夸父也就四十个人,睚眦一行人虽然有一百二十个,但是,他们的年纪终究还小,至于赤陵,虽然他的两百族人都能在水中如同鱼一般灵活,可是,真正能作战的不过一百二十人,再加上槐的手下一百人,绘的手下一百人,难道说阿布就真的以为,云川部依靠这不到五百人的队伍就能纵横天下?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外边的野人来了,主力还得是轩辕。 轩辕听完了阿布的话,笑眯眯的道:“好啊,可以啊!” 来的路上,阿布曾经幻想过轩辕会如何面对这个盟约,并且按照族长教的方法为轩辕预先设定了几个答案,然后,又为这些答案预设好了回答的方式。 然而,在他的预设方案中,没有轩辕一口答应的选项。 在来的路上,阿布就没有认为这是一场简单的可以用一句话就结束的谈话,偏偏这个现象出现了。 “您这是答应了?”阿布有些心虚的问道。 轩辕白了阿布一眼道:“其实啊,这种事情就该让你们族长来跟我谈,他一定会把这件事的前后等跟我讲清楚,然后再把好处,坏处都摆出来,最后让我选择答应,或者不答应。 既然是派你来了,那么,这就说明,你们族长这一次又想当缩头乌龟,觉得既然我们轩辕部在野外种了那么多的地,就该理所当然的挡在最前面。 可是,凭什么呢? 你们是不是以为我真的没办法护住我的井田?既然刑天带来的巨人们能被我杀的干干净净,我想挡住那些野人还是有办法的。 我当初啊,在选井田村的时候,没有把土地肥沃当成第一选项,而是选择了一些易守难攻的地方。 绝大部分的井田村都有可以扼守的险地只需要很少的一些人就能守住,所以,你们族长跟蚩尤都想结盟,我为什么不答应呢,反正就看野人喜欢去找谁了。 野人找到谁,谁就去作战,这很公平。” 面对轩辕,阿布总觉得自己的气不够用,好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 “我们族长说,你一定会首当其冲的。” 轩辕闻言哈哈大笑,笑够了才站起来俯视着阿布道:“这世间如果我轩辕没有首当其冲的勇气,谁还有这样的勇气呢? 蚩尤以为给自己寻找了一个报仇雪恨的机会,殊不知这是在给我轩辕进一步壮大族群的机会。 蚩尤鼠目寸光,既然大泽边上有四十一个可以征服的部族,为何不亲自征服呢? 征服别家部族,就像用用锤子砸石头,一锤砸不烂,那就要不停地砸,直到石头被砸烂为止。 难道说,这块石头砸不烂,别的石头就容易砸烂了?最蠢的就是他他竟然把自己砸了一半的石头交给我来砸,如此,这块石头里的宝贝只能为我一人所得。 你云川氏虽然看似精明,实则胆小如鼠,一心只想着从石头里面挑选金子,却不知金子虽然好,数量却少的可怜,如果我的石头足够多,即便是压,也能把你云川氏的金子建造的堡垒压扁。 一想到我如今还与这两个鼠辈有着相同的名声,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阿布听轩辕编排族长,心头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因为族长说过,如果别人想通过咒骂他,从而让阿布发怒,这是极为不值得的,越是这个时候就要越发的安静下来,想想他这样做是什么原因。 轩辕一直斜着眼睛查看阿布的动静,见他不为所动,准备张嘴再刺激一下阿布的时候,就听阿布高兴地道:“这么说,轩辕族长这是答应了蚩尤回归河北地了?” 轩辕懒散的摆摆手道:“蚩尤要来河北地,目的只有一个,他想种地,既然想种地,那么来就来吧,种地的部族就该跟种地的部族住在一起,狩猎的就该远离人群去深山老林里,放牧的部族就该去丘陵地带你不适合种地的地方去放牧。 这个世界需要一个人来制定规矩,我以为,我就是那个可以制定规矩的人。 你回去告诉云川,如果他同意我来制定规矩,这个盟约签了也就签了,只不过,盟约的内容要由我来定。” 阿布皱眉道:“我家族长说了,最好由大家商量着来最好,比如少数服从多数。” 轩辕笑道:“可以啊,我部族如今有八万人,你云川部有八千了吗?至于蚩尤,现在估计最多三万人,你们说的少数服从多数,我非常的同意。” 阿布觉得轩辕理解的不对,正要出言解释,就听轩辕对身边的风后氏道:“送阿布快快回去,让他告诉云川,我对他的提议很是满意,另外,云川是个喜欢吃的,把我们今年新捕获的黑山羊给他送去两只,告诉他,这种黑山羊,连皮一起熬煮乃是人间美味!”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三十九章不同的志向,不同的路 第三十九章不同的志向,不同的路 阿布回来的时候,云川正在招待客人。 阿吉坐在云川对面,脖子下边围着一个麻布方巾,一只爪子抓着一根鲜嫩的去皮竹笋,另一只手抓着一枚桃子,在它的面前还放着一盆羊奶,跟一碟子蜂蜜,至于鲜嫩的剥皮竹笋更是堆积如山。 阿吉现在用竹笋沾蜂蜜再吃,已经做的很顺手了,一口竹笋,再来一口桃子,然后思考一下再低头喝一口羊奶,这个顺序绝对不能错,一旦错了,它就会呆滞住。 云川饭盆里装得是卤肉饭,切碎的卤肉,浇上汤汁,再配一些颜色翠绿的水煮水芹,以及蔓菁叶子。 水芹跟蔓菁的叶子虽然被水煮过,吃起来口感依旧清脆。 云川一边听着阿吉啃竹笋的声音下饭,一边把目光投向同样吃卤肉饭的蚩尤。 蚩尤虽然也在吃饭,不过,他的心思明显不在吃饭上,吃的很慢。 有阿吉在,云川觉得自己吃了一盆不太够,又要了一盆继续吃,蚩尤这个大肚汉却好像没有什么心思吃饭,吃了一盆之后,就推开饭盆表示吃饱了。 “怎么,今天的饭食不合口味,喜欢吃什么直接说,我让仆妇们准备就是了,别的不敢说,论到吃食,轩辕部粗陋的饭食还没法子跟我云川部相比。” 蚩尤用麻布方巾擦擦嘴道:“大泽四十一部野人已经出动了,听狼战士说,他们所到之处,野兽绝迹,天空无鸟,在我看来,再有三十天,他们就会抵达你云川部。 这一次,他们是抱着远程狩猎的目标来的,如果攻破你的桃花岛,他们就有了过冬的粮食。” 云川放下手里的木勺拿起方巾擦擦嘴,瞅着蚩尤道:“在这一个月里,我的水稻就要收割了,时间不错,等这些野人来了,我的水稻正好收割晾晒完毕装进谷仓里了。” “你就丝毫不担心你的城池吗?” “你都把野人引来了,这时候再说这种关心我的话,是不是太奇怪了一些?” “那是因为我发现,族群越大,族群与族群之间的关系就越发的稳定,以前,我们的族群都很小,所以,战斗与不战斗就在我们一念之间,之所以会如此轻率的决定一场战斗,就是因为我们觉得手中的族群太小,即便是失去了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凭借我们几人的能力,可以轻易的重新组建新的族群。 现在,族群大了,我们就要小心从事,能不打的仗,我们将会避免,除非遇到了关系到族群生死存亡的事情,我们才会主动发起进攻。 就像我们以前可能因为一头猪发起战争,以后,发起战争的理由必须是一头大象。 云川,你说是不是这样?” 云川听到这个荒谬绝伦的说法,果断的摇头道:“不是这样的,族群大了,野心也就大了,脾气更会长大,到时候说不定会因为你撒尿的姿势与我不同而开战。 你现在之所以会觉得战争是大事,是因为你上一次被轩辕揍过,损失太大,才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等你度过了艰难期,以后你说不定会因为我跟阿吉的关系不错而找我的麻烦。 好了,你也不用担心,你看阿布回来了,如果我预料的不错,轩辕应该是同意了签署盟约这件事。 不过呢,轩辕的便宜没有那么好占,这中间你一定要主动给轩辕一些便宜占,他才会真正的落实盟约。” 蚩尤回头看看骑驴回来的阿布,不满的道:“为什么不是你云川部让轩辕占一点便宜呢?” 云川挥挥手道:“因为这件事是你主动求到轩辕跟我头上的,所以,必须是你出代价,而不是我,我不问你要便宜,已经是我这个当族长的不称职的表现了。” “轩辕会要一些什么样的便宜呢?我不会给他粮食,更不会给他进献美女,至于牛羊,青铜器这些提都不要提。” 云川见阿吉已经吃光了靠近它的竹笋,就把离它远的一些竹笋给阿吉推过去,好让他继续发出悦耳的啃竹子的声音。 这才转过头对蚩尤道:“我发现你离开大河上游两年时间,变傻了,你还以为在这里最重的是粮食,女人,牛羊,青铜器这些东西吗? 轩辕如今正在疯狂的为各种东西起名字,还在制定一些让人感到非常难受的规矩,最重要的是,他最近还在规定度量衡,之前他制定的度量衡简直就是胡扯,被我拒绝了,这一次,我想啊,他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的。” 蚩尤拍案而起,愤怒的道:“他凭什么给我们所有人定规矩?” 云川摊摊手,还安抚了一下被吓到的阿吉,然后有些不耐烦地道:“因为人家人手最多,实力最强大,族中智者多,你再看看我们两个,我的部族里除过阿布还能派上用场之外,找不出来一个更加聪明些的。 你的部族里不是巫师,就是武士,巫师喜欢什么事情都问神,武士什么事情都看你,不论是神,还是你,都没法子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所以,只好任由轩辕来制定规矩了。” “我记得两年前,轩辕如果要决定一件事情的时候,都会亲自来找大巫,或者我商谈。” 云川皱眉道:“你在常羊山输的有多惨你难道没有感觉吗?整个常羊山之战中,唯一占便宜的就是轩辕,他的部族经历此战之后人口暴增了一倍,部族财富更是增加了好几倍,掌控的地域也大了七八倍。 你在大泽跟蚊子战斗的时候,人家已经把触角也一点点的伸向大泽之地适合人居住的土地上了。 现在,人家派一少部分人继续巩固大泽附近的地盘,等这里秋收之后人家立刻就带领大队人马南下过冬,趁着过冬的时候,在大泽边上进行大规模的狩猎,采集,顺便平整土地,建设新的适合居住种地的地盘。 这样一来,人家的部族人全年都有进项,都有粮食,财富入手,等南方的土地开拓好了,人家再着手建设,南北之间的广袤的土地,最后用井田也好,别的什么也好,把两块土地连起来,这就是轩辕的目标跟目的。 他现在去缺少的就是人口,人口啊,你这个时候再抱着一些小心思给人家送来四万多,你让我怎么说你呢,你是生怕轩辕不够强大啊。” 蚩尤有些迷茫的看着云川,最后低着头道:“这么说,我做错了?” 云川又给因为感受到蚩尤脾气不好而不敢继续进食的阿吉一根竹笋,想了想,又在蜂蜜里沾了一下,才递给阿吉,好让这孩子继续保持它固有的进食顺序。 “你当然错大了,自以为得意,却不知道,自从我把稻子种出来以后,部族人口不能持续增长的怪圈就被打破了。 你,轩辕,临魁,甚至是刑天都看到了这一点,可是,真正敢下血本,真正行动起来的人,并且一以贯之,矢志不移的人呢,只有轩辕,所以呢,活该人家壮大。” “既然你知道轩辕一定会壮大,为什么还要换给他稻种,麦种,农具,耕牛,以及耕作办法呢? 你这也是在帮助轩辕部壮大!” 云川看着蚩尤的眼睛道:“我的野心不大,我没有带领全部人族从野人环境里走出来的心胸,也没有带着野人一步步走向富足的耐性,更没有为了野人的未来放弃自己该有的享受的自觉。 我云川部以后是要朝神坛进发的,至于大地,你们随意就好。” 蚩尤从阿吉爪子里夺走了它吃了一半的竹笋,远远地丢开,冲着云川怒吼道:“你要成神?” 云川摊摊手道:“为什么不能,不过,我这个神可不会决定人的生死,更不会决定人怎么生活,人该怎么生活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只是要研究人怎么活才能活得更好,活得更加舒坦,更加的轻松,让食物的获取更加容易,更加的丰富,还要研究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广袤的世界为我们人类所用。 蚩尤,这就是我口中的神,这个神,与你想象中的可以飞沙走石,可以搬山填海,可以一巴掌就把凡人像拍蚂蚁一样拍死的神有很大的区别。 我还要在这里建设一座高高的神宫,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才是人该有的生活。 一点点的激发他们想要过上好生活的欲望,让他们一点点的发生变化,当然,这都要靠他们自己学,让我去教,我没这个耐性。” 蚩尤再一次拎起熊猫阿吉的项圈,要把它从座位上拽下来,可惜,阿吉太重,他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这个肥硕的家伙带走。 云川叹口气道:“你就不想听听阿布回来怎么说吗?” 蚩尤怒道:“不论说什么,你与轩辕已经是一伙的。” 云川大笑道:“回去问问大巫,看他怎么说。” 蚩尤停下了脚步,因为阿布已经匆匆爬上了红宫的台阶。 阿布很疲惫,不过,精神很愉悦,见到云川就急不可待的道:“族长,族长,轩辕答应与我们,以及蚩尤部一起签署盟约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章恶魔云川! 第四十章恶魔云川! 蚩尤对于签署盟约的事情似乎不再那么热心。 云川对这件事也不是很看重。 没有挨过毒打的孩子,总是会高看自己的实力,目前的蚩尤就是这样。 云川还以为常羊山之战给足了蚩尤教训,现在看来,人家把这场战争当成了耻辱,认为,这是所有人背叛他们才造成的恶果,不是蚩尤领导的失误,也不是蚩尤部战士们作战不力的结果。 毕竟,他们还带着大量的精英战士们逃出生天了。 再加上他们在大泽地里横冲直闯,从未遇到对手,这就让蚩尤部的认为,自己的力量依旧强大,上一次失败,只是敌人太卑鄙的结果。 蚩尤可以这么想,云川可不敢,他可是知道轩辕在历史上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只要是涉及到轩辕的事情,他总要考虑至少三次,然后才做出决断。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收割稻子。 向阳地里的稻子已经开始泛黄,这就表示稻子该收割了,为了能让稻子安全进入仓库,云川下令,岛上的所有作坊全部关闭,岛上所有人员全部开始抢收稻谷。 至于快要脱产的五百军队,除过睚眦率领的一百二十个半大小子军队之外,其余的全部进入抢收稻子的工作中来。 而睚眦的人也并不是全部放在城墙上,而是把大部分都分散出去,由他们带着雇佣的流浪野人,严密的监视轩辕部以及神农部,至于蚩尤部,他们还在那些做梦前来抢劫的野人部落后面呢。 收割稻子的时候啊,外城的集市就停了,任何不属于云川部的人不得靠近城墙,只要胆敢靠近,就会死。 绘对云川的命令有些抵触,他认为自己的部下才是云川部最精锐的战士,应该在农忙的时候有更大的贡献,比如保卫部族的安全,至于农活,完全可以交给别人去做。 他还因此耽误了半天的农活,还与传达命令的阿布起了很大的冲突,他踢了阿布一脚。 云川是一个很公平的人,让夸父帮助阿布回踢了绘一脚,然后,受了重伤的绘,就被阿布委托流浪野人送去了陨石平原,同时被送去陨石平原的还有绘的七个忠诚的部下,以及他们的老婆孩子。 部下们觉得这样对绘不公平,然后他们又被夸父给踢伤了,他们的老婆孩子们倒是很害怕,可惜,同样被送走了。 自此之后,绘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云川部在陨石平原修建的那些棚子,而这些工作的上一任主人,是轩辕送来的那群老女人。 这群人离开桃花岛的时候哭哭啼啼的很讨厌,阿布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们撵走。 等这些人离开了桃花岛,桃花岛的城门就立刻关闭了。 槐是一个很聪明的人,非常的聪明,他放弃了管理军队的职责,主动要求去管理陶器作坊,理由是——他喜欢陶器。 云川相信了一半,所以,他只能成为原来的陶器作坊管事阿布的副手,准备看看他的管理才能如何再做安排。 代替绘,跟槐统领两支军队的人都是这两支军队中的佼佼者,一个叫做无妄,另外一个叫做槐鸮。 这两个人都是跟随云川从母族中出来的六少年中的两个,自从一个女子因为难产死掉之后,这五个人就亲密的跟同一个人一样,而云川对他们五个,也非常的信任。 当初之所以任命槐,绘两人统领军队,只是因为这两个人的战力比较强,而少年们的身体还没有长成,这么多年过去了,昔日的少年,早就长成了中流砥柱。 野人们的心思终究比较单纯,直到现在,他们还是单纯的认为这是槐,绘两个家伙没有仔细听族长的话,才造成目前的局面,他们甚至认为,族长应该把不听话的人都杀掉,只留下他们这些听话的,跟着族长一起过好日子。 云川从来就不允许自己的族人出现不听他的话的现象,有了这个现象,发现一个,就处理一个,绝对不会手软,就目前这样的局面,野人们即便是再聪慧,判断事物的时候还是会被眼光所局限,做不到云川这么周全。 礼贤下士,是轩辕,蚩尤,神农氏他们这些土著需要的,云川不需要,他只要一批愿意听话,且永远听话的族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跟着他一起享用将来无穷无尽的好日子。 当五千成年人铺开在上万亩的稻田中的时候,那个场面之浩大,即便是无知的族人们,也从心尖上迸发出喜悦之情。 以前,人们的食物是野兽,是草籽,是野菜,是虫子,是野果子,是刀耕火种出来的一点谷子,糜子,高粱,豆子。 现在,放眼望去,是一望无际的稻田。 今年收割的时候,不像过去那样胆战心惊,轩辕在一个不易被人察觉的角落里看着,同样的,蚩尤也在另一个不为人所知的角落里看着……云川甚至怀疑,临魁这时候应该也在窥伺。 “如此多的粮食……” “如此多的粮食……” “如此多的粮食……” 看了也是白看,云川没打算把这些粮食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分享。 现如今,他的城墙已经足够高大了,他的麾下军队已经足够强大了,他的物资准备已经足够丰茂了,他的部族也已经足够齐心了。 有了这些,云川的胆子自然也就足够大了。 轩辕的脸色很难看,大鸿的脸色很难看,就连一向没有表情的隶首此刻也阴沉着脸,一句话都不说。 狂怒的轩辕,很想立刻就带着人冲下去把云川部的稻子全部抢回来,如果不能,那就全部烧掉。 命令就在吹唇边,最终,还是被轩辕收回来,全部化作一声沉沉的叹息。 他清楚地知道,只要他敢烧云川部的稻子,那么,他轩辕部的稻子就绝对没有办法保存,因为,就在今天,他亲眼看到,云川部的人可以把水点燃…… 这东西做不了假! 云川部的人先是点燃了一个水盆,然后就点燃了一个敞口水瓮,然后就点燃了一条装满水的水渠,再然后,他们连大河都点燃了好大一片。 火焰是真的,因为水在燃烧的时候浓烟滚滚,云川部的人,将水泼在火焰上,结果火焰燃烧的更加猛烈了。 轩辕就是看到了天空中还没有消散的浓烟,这才放弃了要抢劫云川部稻子的想法。 自从云川开始种稻子的时候,轩辕就认为这是云川在帮自己种稻子,只要这些稻子长在城外,稻子就应该是轩辕部的,而不是什么云川部的。 至于桃花岛,轩辕还真得没有看在眼里,对他来说,桃花岛不过是一个坚硬一些龟壳而已。 既然龟肉长在龟壳外边,他觉得自己完全没有理由去砸烂龟壳,现在,龟肉上有火,很可怕的火。 轩辕现在只希望,云川不要仰仗这种火,来毁掉他辛苦保卫半年的井田。 当初,在仓颉拿着从云川部换来的大竹弓,投石车,耕犁,耕牛,犁头向他炫耀的时候,轩辕的感觉就很不好,他一直觉得云川不是一个蠢货,现在,事实证明了一件事——他才是一个放弃了好机会的蠢货,在去年取得大胜的时候,就该趁机灭掉云川部的,且不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再大的代价,也没有一个出现在自己腹地,且自己对他毫无办法的族群的危害大,这叫腹心之祸。 蚩尤的想法跟轩辕是不同的,尽管云川部对他有恩,可是呢,这种恩情在族群的生死存灭这种大是大非面前是无足轻重的。 他希望云川部可以平安的把稻子都收回城里并安全的藏起来,这样的话,等到大批大泽野人来的时候,他就有很大的机会夺取桃花岛……最多,在云川带领族人狼狈逃窜的时候放他们一条生路,并给他们支援一点无关紧要的物资,并可以鼓励云川可以东山再起,就像云川部的阿布,在他狼狈逃窜的时候给的帮助一样一样的,这就叫有仇必报,有恩必偿! 云川的想法没有这么复杂,他眼中只有这金黄的稻子,至于流浪野人发现一处冒黑油的泉水,并且装在皮口袋里编造了一个神奇的名字,准备从云川部这里换取一点粮食的时候,他就知道老天永远站在他这一边。 并没有因为轩辕有出色的才干就偏向他。 有了石油拿来干什么呢? 自然是拿来炼油! 把石油倒进大陶锅里,在锅底下使劲的点火煮,等到石油被煮沸之后,再把一些粗大的竹管插在密封的盖子上,再让长长的竹管从凉水槽里经过,他就分别得到了煤油,柴油,汽油。 阿布当初在看到这些水可以燃烧的时候,且水扑不灭的时候,冲着云川哀求了一整天,希望他不要把恶魔招引到岛上来,他固执地认为,人居住的地方不该有恶魔。 不论云川如何解释,阿布还是被汽油的爆燃吓坏了,尤其是云川看到汽油爆燃的场面之后哈哈大笑,当时,族长的模样太像恶魔了,谁看谁害怕。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一章我们结婚吧! 第四十一章我们结婚吧! 当自家的稻子开始收割,并且毫无意外的平安进行的时候,看到自家的黄澄澄的谷子被装进谷仓,阿布觉得族长不是什么恶魔,一切都是自己在吓唬自己,族长还是跟以往一样,是一个仁慈,平和,公正,善良的人。 今年,族长本人没有加入到抢收稻子的行列里去,他在监工制造那种可以在水里燃烧的毒液。 制造这种毒液的地方就在小岛竹林的另一边,那里以前是部族用来养牲畜的地方,自从族长觉得养牲畜太臭,就把牲口棚都给挪到河湾地里去了。 这片地方空出来之后,族长就不准族人随便进出这里。 有时候这里会发出一阵阵猛烈地震动,有时候,这里还会冒出一股股的浓烟,不过,后来就不怎么有这些动静了,开始变得安静。 土法炼油这种事云川是行家! 在遥远空旷的大西北,有很多被废弃的油井,这些油井的产能不足以支撑公司利润的时候,就会把这些油井承包给私人经营,再回收石油。 公司经营的时候收不回成本,私人经营更加不可能收回成本,之所以还有那么多的人愿意承包,他们打的就是土法炼油的主意。 他们土法炼油的手法简单粗暴到了极点,那些云川以前认为的复杂的炼油方式在他们这里就只剩下,“一口锅,一个盖,一根管子,三个眼!” 说白了,就是把石油放在一个密封的厚壁铁锅里,加上一个密封盖子,盖子底下有一个转轴,可以加上叶片搅动石油,另外,在盖子上插一根管子,好让沸腾的油气飘出,管子经过水冷之后,首先凝结成的便是柴油,柴油会从第一个眼里流淌出来,其余更加轻质的油气会飘得更远,会在第二眼的位置上凝结成煤油,飘得最远的无疑就是汽油了,至于从管子口冒出去的气体,人们一般把它称之为天然气。 有经验的炼油者甚至能炼出高标号汽油! 啥?安全? 除非是大规模制造,一个直径一米的锅,即便是有危险也不会太大,转动手柄的人在一丈开外,添火加柴的人也是用长竿子添加,大锅边上根本就不站人,了不起就是锅盖飞起来,更何况,锅盖还有铁链子拴着,飞不远。 当然,这样炼油的后果是可怕的,反正练过油的那块地算是彻底废了,堆积油渣的地方也基本完蛋。至于空气污染,在炼油者的人眼中,啥都不算,反正都是免费的。 这种炼油方式是云川深恶痛绝的。 当然,他现在干的就是这种土法炼油的更加简易的版本,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厚壁铁锅,也没有足够结实的钢管。 所以,明明一锅石油可以炼出十斤油,在他这里,只能炼制两斤,其余的不是被浪费了,就是白白的散逸到空气里去了。 相比土法炼油,云川更加擅长采金,只不过现在的黄金在云川眼中真的是一文不值,所以,不如炼油来的重要。 陶罐是没有办法很好的储藏汽油的,因为陶器上有细密的孔洞,除非在陶器上刷出一层釉,于是云川就把铁匠作坊淘汰的氧化铁粉人工研磨成细细的粉末,加水调匀了在细细的涂抹在阴干的胚料上,最后烧成小口厚壁的黑釉陶器。 这东西放在外城集市上本就是价值不菲的好东西,现在却拿来储存各种油料,即便是云川都觉得心如刀割。 好在,自古以来的军工品就没有便宜的,想到这一点,云川的心情才会好一些。 汽油这东西倒是制造出来了,问题是,看到族人们战战兢兢,你推我搡的不想靠近这东西,云川只好自就来。 族人们不愿意靠近是有道理的,这些天以来,云川的设计的炉子炸了六次,烧伤了九个人,幸好都不是很严重,已经被送去陨石平原疗伤了。 只是啊,爆炸的场面对于族人来说是没办法接受的,一寸厚的陶锅被炸的四分五裂不说,沉重的陶盖居然能挣脱藤条的束缚飞起来十几米高,加上石油气被炉火点燃之后,出现的巨大的火光,爆破音,以及气浪,把他们吓坏了。 对他们来说,这不该是人间该有的力量。 所以,当他们看到族长一个人搬运那些罐子的时候,一个个就显得更加害怕了,这一次,他们害怕的不是那些罐子里的毒液,而是这个拔掉罐子软木塞闻毒液味道的族长。 云川搬进去的罐子不算多,也就两百罐的样子,其中汽油只有不到五十罐,现在不是完全追求汽油的时候,这种东西不好控制,一个控制不好,就会爆炸,而交给族人们去管理,爆炸的可能性也就提高了十倍不止。 最后也只有精卫愿意过来帮助云川这个族长来安置这些东西,因为,云川发现把这些东西集中放在一起的危险性太大了。 因为,他制造的罐子依旧不能很好的密封汽油,也就是这一刻,云川产生了要尽快把这个东西用掉的想法。 只有让轩辕,蚩尤,临魁等所有人看到这个东西的威力,才不枉他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制造出这些东西的苦心。 处理完危险品,云川就会到红宫喝茶,消暑,老桃树上的桃子长得更好了,云川最喜欢那些在树上就已经彻底长熟的桃子,这样的桃子只要咬破一个小口,再用力吸一下,就能把蜜糖一样的桃浆彻底的吸进肚子。 一天三个桃子,云川觉得自己就没有必要吃饭了。 在阿布以及全族人的努力下,稻子的收割已经进入了尾声,如今,田野上更多的是捡拾稻穗的妇人跟孩子。 虽然掉在地上的稻穗没有多少,这些人依旧一遍一遍的在稻田里巡梭,不放过任何一个被遗弃的稻穗。 这是一群本质上还算善良的人,他们天然的厌恶族长制造出来的那种火,但是,对于粮食的热爱却无比的深沉。 云川部如今孩子很多,孩子的人数甚至分别与男人,女人的数量相当,也就是说目前的云川部八千人中,其中孩子就占到了将近三千。 云川甚至觉得岛上每一个角落都有孩子的胡闹,不过,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食物充沛,住所安全,加上孕妇不用干重活,还有一些可观的食物补助,孩子大潮也就自然而然的到来了。 这一点也是云川所喜闻乐见的,不出十年,他一定会真正拥有一个属于他云川的部落,一个个以云为姓氏的宗族将会完美的出现在大地上。 想要达成这个目标,首先精卫就要怀孕才好,可是,精卫不喜欢怀孕,云川真的不知道那个素女是怎么教的精卫,尽管他非常的努力,精卫的肚皮却没有半点动静,倒是她的胸,臀变得比以往更加丰满了。 “身体长大一些孩子才能长得壮!”精卫的理由非常的充足。 “你看看那些女巨人,生孩子就像母鸡下蛋一般容易,好些女巨人早上还在干活,晚上就抽空把孩子生了,第二天就抱着孩子可以继续干活了。 你看看他们生出来的孩子比岛上其余女人生出来的孩子要大的多,最重要的是耐活!” “那是巨人,你又不是巨人,不能按照她们的方式来,我就是很好奇,按理说怀孕生孩子这种事不受主观意愿克制的,你怎么做到这么多天都不怀孕的?” 精卫四处瞅瞅,然后就爬上自己的桃树木屋,不一会就拿来一个竹管,云川打开竹管看了一下,从里面倒出一个蜜丸子,掰开蜜丸子嗅嗅,里面有一股子肉味,不过很显然,这是一块被蜂蜜浸透的肉脯。 “这是什么肉?”云川觉得这件事诡异极了。 “人肉!”精卫骄傲的回答。 不过,他发现云川的脸色因为这个回答变得阴云密布的时候,又轻声在云川的耳边低语一阵。 “妇人产后的胎盘?” 精卫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素女发现,吃了这东西的女子不但会变漂亮,还会避免受孕。” 云川知道这东西里面满满的都是雌性激素与孕激素,难怪精卫这一年多一来,雌性特征会变得如此明显,而女人身体里的雌性激素与孕激素越浓,基本上就与怀孕绝缘了。 云川把竹管里的丸子统统喂给了那头可恶的大乌鸦,大乌鸦很开心,在精卫惋惜的目光中,一口一个,很快就吃的干干净净。 “还要吃!孩子没吃!” 大乌鸦身边还蹲着三只比鸽子还要大的小乌鸦,它们的脑袋上同样有一顶羽冠,只是到现在还不会说话,只会“哇哇”的叫,不过呢,声音已经趋近大乌鸦,看来学会说话,也就是最近的事情。 晚上睡觉的时候,云川没有碰精卫,这时候碰精卫,除过能带来欢愉效果,再无其它。 当月光从窗户里照进来的时候,云川瞅着黝黑的房顶,对躺在身边的精卫道:“我们结婚吧!” 精卫抬起美好的上半身疑惑地看着云川道:“什么是结婚呢?” 云川淡淡的道:“一双人,一辈子,白首不分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二章该来的总会来,逃不掉的 第四十二章该来的总会来,逃不掉的 两只鸟在准备怀孕下蛋的时候,就开始挑选一个安全的地方筑巢安家,然后才会有雏鸟降生。 野兽在准备怀孕下崽的时候,就一定会找一个遮风避雨易守难攻的地方筑巢,然后才会有小兽出生。 云川何能例外? 在自己生命安全都没办法保证的前提下,云川不愿意把自己的带到这个世界上。 只有桃花岛足够安全,足厚坚固,足够富庶,云川才会考虑孩子的问题,他可不想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像他一样,在荒野中被野牛拱,被野狼惦记,被老虎觊觎,再被人倒着提着腿从一个奇怪的角度看世界。 自己可能是一个例外,他不觉得自己的孩子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另外,即便是这样的好运气,他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再经历一次同样的磨难。 现在安全了,现在可以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了,因为在这里,他的父亲已经给他打下了一个大大的江山。 一连几天,精卫都在问云川结婚到底是怎么回事,等到云川将结婚流程讲述了一遍之后,精卫就开始问云川,以后能不能每一个寒暑都结一次婚。 云川想了一下,一生中结几十次婚,每次都娶的是同一个女人,这很没有意义,就板着脸告诉她,这种事一个女人,或者一个男人一生中最好只有一次。 抢收稻子的阿布终于有空来见云川了,七月的太阳毒辣,原本就长得黢黑的阿布,现在除过一双眼仁是白的,浑身上下就没有白的地方了。 功臣见主公的时候一般都嚣张,所以,阿布破天荒的自己端起云川桌子上的茶壶嘴对嘴的一口喝干了凉茶,这才对云川道:“族长,我们把稻子全部都收回来了。” 云川让仆妇给阿布再泡一壶茶来,亲自给他倒了一杯热的,放到他面前道:“慢慢喝,别激着了肺,稻子既然上了桃花岛,这就说明,我们之前施放的武力威胁还是起作用了。” 阿布搓着手有些兴奋的道:“既然我们的稻子收回来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去烧轩辕的稻子了?” 云川摇摇头道:“烧轩辕我没意见,烧稻子不成。很多人会因为这场火饿死的,如果只有几个人饿死这事不大,如果出现了大面积的饿死人事件,阿布,我告诉你,就算我们有了你说的魔鬼火,也守不住我们的城池。 阿布,你要记住,我们周围的部族越富裕,我们就越安全,不是我们周边都是穷鬼我们就安全,这一点你要分清楚。 我们派出去的流浪野人遇到大泽野人群了吗?” “还没有消息传来,听蚩尤部来的人说,这些野人分成好多个部族,正发疯一样的往来跑呢,很多大泽野人觉得要是来晚了,这里的粮食就会被别的野人抢走,我估计,这两天就会有消息传来。” “那就尽快把稻谷脱粒,然后全部收进谷仓,这一次,我们云川部不再退缩了,开始迎战!” 阿布听族长这样说,立刻就兴奋起来了,喝完了茶水就按照云川的吩咐去做了。 蚩尤再一次来到了桃花岛,没有带熊猫阿吉,蚩尤显得有些颓废。 云川现在本能地不再相信轩辕,蚩尤这些人会在外人面前流露出一些负面情绪,假如流露出来了,就说明他有求于你。 “我派使者去了轩辕部,跟轩辕部的人商讨订立盟约,轩辕改主意了,不肯答应。” 云川轻笑一声道:“如果我们两个先订立盟约呢?” 蚩尤瞅着云川的眼睛慢慢的道:“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云川叹了口气。 “不是帮你,我也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来好好地种地,饲养牲畜,制作很多很多东西。 这些年,我们我们之间的战争连绵不绝,死伤了多少人你蚩尤心中有数,那些人死的没有一点点的价值,好不容易才长大的人,就这么在一瞬间就死掉了。 蚩尤,你别跟我说打仗是为了你的部族,这句话骗骗你的族人还成,像我这样的族长你再说打仗是为了族人那就是说谎不要脸了。 我们跟野兽搏斗是为了族人,我们抱团取暖也是为了族人这不假,唯独带着族人去抢劫,去战斗算不上为了族人。 而且,最可耻的是,你居然打不过。 说是为了土地,这句话说出去你信不?就现在,你想要多少土地都有,为了草场,你信不信?这世上有的是没有人的草场可以让你去放牧。 我们战斗的根本就是想要更多的人跟着我们,保护我们,如此,我们才能长久的活下去。 算了,蚩尤,跟你说这些屁用不顶,反正,你以后只要不来打我就好。” 蚩尤继续看着云川的眼睛,目光逐渐变得冰冷。 “你可以点燃水是吗?” 云川从桌下抽出拳头,放在小炉子上,只见一股青色的火苗从云川的虚握的拳头缝隙里冒了出来,云川再慢慢地摊开手,那些青色的火焰就在他的手上燃烧了片刻就消失了。 “怎么做到的?”蚩尤的眼睛慢慢出现了红色的血丝。 “我从地下挖出来的,怎么,你不认为这是神迹吗?” 蚩尤用带着冰渣子的声音缓缓地道:“你挖出来了什么东西?” 云川笑道:“一种会燃烧的空气,蚩尤,这一次就满足你一次,当大泽野人来的时候,你可以站在不远处看着那些攻伐我云川部,看看云川部是怎么杀死敌人的。 我到现在其实都不明白,你跟轩辕为什么会认为咱们三族中,我云川部是最弱小的? 是我不像轩辕那样大张旗鼓的吹,还是像你那样无孔不入的骗? 蚩尤,走吧,等我打败大泽野人之后就会跟你签署互不侵犯盟约,至于轩辕不肯跟你签合约,不外乎就是想把大泽野人都引到桃花岛来,看结果之后再订立盟约。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没打算离开这片土地,好像好好地经营这片土地,我曾经听一个智者说,苦心人天不负。 我想亲自验证一下这句话的正确性。” 蚩尤站起身淡淡的道:“我会在一边看着,你要小心,这一次来的大泽野人,他们身穿鳄鱼皮甲,真的很难对付。” 云川再一次把手放在火焰上点燃,淡蓝色的火苗再一次出现在他的手上,他瞅着手上的火苗道:“那就全部烧死!” 轩辕冷哼一声就走了,然后,云川就把手塞进水瓮里,硬是咬着牙不让自己大声叫出来,计算的有些失误,刚才往手上倒的天然气多了一些。 流浪野人终于带来了大泽野人向大河上游迁徙的消息,这些部族正拖家带口的准备来大河上游参与一场劫掠盛宴。 这一路上,这些部族如同过境的蝗虫一般,组成一个巨大的网,一边狩猎,一边向云川部逼进。 他们似乎品尝到了集体协作的好处,这样组成一个巨大的联盟可以收获更多的猎物,很多时候,他们甚至仅仅是驱赶着野兽向北走,并没有立即杀戮,就是为了可以更好地让食物保持新鲜。 这些部族与当初蚩尤说的全野人部族完全不同,因为这些部族手中有青铜武器,还有甲胄,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些特定的作战方式,他们甚至知道掳掠一些鱼人来面对云川部的鱼人。 不仅仅是这样,这些人按照流浪野人传来的消息,这些人的水性都很好,仅仅依靠一根竹竿就能横渡河流。 轩辕部在上下两个井田村密集的地方布置了大量的人手,唯独没有在正前方安置任何武士,只要野人来了,就能从这个大缺口直驱桃花岛。 然后,云川开始披甲了。 这是他第一次穿上精卫特意给他制作的鳄鱼皮甲,皮甲很重,穿在身上全身到处都不舒服,云川一声不吭的穿上了。 这一次,他不想上战场都不成了。 夸父,睚眦,赤陵,无妄,槐鸮,甚至是阿布他们都显得非常兴奋,完全没有人家兵临城下的紧迫感。 在谷物全部入仓之后,云川没有让族人们休息,更没有立刻举办每年都要举办的丰收宴。 而是从部族中抽调出所有健壮的男丁两千六百人,准备以这些兵力作为抵抗大泽野人的主力。 巨人族也是如此,不过,女巨人们对此有很大的意见,说实话,即便是女人,她们也多少有些看不起瘦弱的野人。 再加上只要参战,就能不吃族里调配给她们的口粮,可以节省下大量的粮食,而军中的食物,历来是最丰盛的,这一点她们都知道,这让她们如何不愿意参战呢。 就是赤陵差点杀了他的母亲,这是阿布劝解的结果,最后,赤陵将自己的母亲关进了桃花岛处置犯错者的地牢里,并且告诉所有鱼人,在战争结束之前,不得放她出来。 云川没有问原因,赤陵已经处理的很好了,他多问一句都是对赤陵的不信任。 商人们全跑了,一个愿意留下来帮助云川部抵抗野人的人都没有,阿布对此非常的不满意,坚定地认为,这些人下次再想进入外城进行交换活动,每交换一次,他准备征收一份辛苦费。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三章有规则的战斗 第四十三章有规则的战斗 傍晚的时候,云川将精卫,阿布,夸父,赤陵,睚眦,无妄,槐鸮召集到了一起,桌子上没有美食,只有一壶酒。 云川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酒举着酒杯道:“很久以前,我就认为野人是愚蠢的,我不需要使用鞭子也能让他们乖乖地听话。 我以为,他们的行为都在我的预料之中,她们就像是透明人,在我的眼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我现在承认,我这样的看法是错误而且狭隘的。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他们懂得思考,懂得如何利用现有的条件去创造一个可以期望的未来。 我对每一个人形生物的死亡都会感到痛心,而这种痛心不会因为他们不是我的族人就有所改变。 我以为可以利用我的聪慧从而尽量的减少这种死亡,现在看来,明显做不到。 野人们桀骜不驯,他们固执的认为,自己可以从树林中抢夺杀死一些野兽,从而让野兽成为自己的食物,自己可以从河流中捕捉鱼类,从而让鱼类成为他们的食物,他们的食物的来源都是来抢夺,来自竞争。 现在,他们以为,也能通过抢劫我桃花岛,让我桃花岛成为他们的食物。 大地不会说话,所以对他们非常的宽容,野兽不会说话,容忍了他们的肆意妄为,然而,我桃花岛会说话,我们有猛士,有武器,更有杀死任何抢夺我们劳动果实的敌人的意愿。 所以,这一次,我们将不再留情,不再对敌人有半点的仁慈,我要让他们知道,侵犯我桃花岛者,只能是死路一条。 同时,我也想用敌人的尸体告诉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敢犯我桃花岛者,必死!” 不等云川把话说完,在座的人就纷纷举起酒杯,纷纷道:“杀光那些强盗!” 一杯酒喝完,云川放下酒杯道:“务必告诉我们的族人,我们需要保护自己的劳动果实,我们云川部不接受任何敌意! 下次,只要我们发现别人对我们有敌意,我们会率先发起进攻,不给他们兵临城下的机会。” “是!”阿布等人把胸膛挺得高高答应一声就离开了,跟他们能说会道的族长相比,他们甚至连一些必要的哄抬气氛的话都说不出来,只是被族长充满渲染力的话语激动的热血澎湃,恨不得敌人现在就到来,好让他们彻底的宣泄一下自己满腔的热情。 所以呢,云川每次发表完演讲,就会让他们快快的离去,好仔细的消化一下。 守城的任务已经彻底的安排下去了,不论是挖沟,还是重新修缮那些陷阱,亦或是在城墙头上装竹刺,都是安排好的。 至于那些油的事情,云川还是觉得自己亲自来比较好,自己愚蠢的族人弄不好会伤到自己。 没了商人们的外城就变得非常空旷,不过,两条向外伸出的马面墙还是让这座原本单薄的城墙变得厚实了起来。 云川设想过野人们会怎么来攻打城池,甚至设想过好多种,本来想根据这些设想来训练自己的族人应对,结果发现这条路行不通,族人们还没有这么高的接受度。 所以,云川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接受世界还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好这个事实。 从云川原来的世界到这个世界至少有四千六百年的差距,这中间还缺少无数颗璀璨辉煌的星辰组成的天空,而每一颗星辰都需要时间去酝酿,天地孕育,而后诞生。 对于这些野人的行为,云川难以理解,因为一些跑的快的大泽野人已经来到了桃花岛。 他们连休息一下的愿望都没有,就向城池发起了强攻,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人少,不值得动用投石机跟大竹箭,这些野人们蹦蹦跳跳的从远方的跑到城墙边上,就损失了很多人,那些早就预设好的陷阱几乎吞没了他们一多半的人,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来到了城墙下。 只有站在城墙下的人才会明白这堵墙是如何的高大,最让云川无法理解的是这些脏啦吧唧的家伙,居然用嘴咬着武器,然后就用手指头抠着石头缝爬墙。 这样的人自然而然的被城头的守卫们给射杀了,过程之轻松,以至于很多云川部族人为了争夺一个率先杀敌的机会,不得不贿赂那些站在头排的族人,好满足一下他们的杀戮欲望。 轩辕坐在一棵松树上,眼看着那些无组织,无纪律的野人们纷纷石头一样的从城墙上跌落,就问身边的大鸿。 “你觉得这样的城池该如何进攻?” 大鸿淡淡的道:“我就不会带着人去攻打这样的城池。” 轩辕道:“假如是我命令你去攻打呢?” 大鸿道:“我会劝谏您,如果您不听,执意要我进攻,我会亲自带着我的直系手下发动攻城战,鼓足最大的勇气,用尽最后的力气,全部死在城下,也死在您的面前,用我的生命跟尸体告诉您,不要去进攻这座城。” 轩辕依旧冷冷的道:“假如我一定要覆灭这座城呢?” 大鸿冷冷的道:“族长要做好此战之后我轩辕族被其余部族所灭的准备,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族长恐怕已经找不到多少人来保卫我们的部族了。 族长您看,又来了一股大泽野人,不知道是哪一个部落的,不过,能现在就跑过来的人,一定是族群中最勇猛的人,这样的人在平原上或许能追上野羊,击杀野狼,这一股子人甚至可以杀掉猛虎,但是,在城墙面前,他所有的本事都被限制了,他们只能按照云川部要求他们的方式去攻城,您也看到了,再结实的肉体,遇到竹箭,也会被洞穿。 您再看,刚才那个可以在城墙上横向攀爬的人,已经被十几只竹箭射中了,最后跟其余没用的野人一样倒在尸体堆里,没有差别。” 从这一股野人出现,再到灭亡,轩辕都看在眼里。 就像大鸿所说,这堵高墙,确实将猛士与废物之间的距离拉短了,只要他还想爬墙,就没有办法面对城头飞下来的羽箭,投枪。 这样的零星战斗几乎进行了两天,终于,暴露在外边的尸骸,让冲动的大泽野人们停下了脚步。 就在此时,城门开了,出来了一群用麻布包裹着口鼻的流浪野人,他们将散落在城下的野人尸体用板车收集起来,然后就倾倒进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溜槽里,在溜槽的尽头,是一个非常大的坑洞,这个坑洞甚至还留出来两个气道,如果坐在松树上的轩辕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坑洞非常的像桃花岛上居民烧火用的土灶。 现在,土灶底下的柴火已经开始燃烧了,那些尸体倾倒进去之后就落在第二层,旋即就被从缝隙里冒出来的火焰给吞噬了。 蚩尤看云川部焚烧尸体看了半天,他非常的疑惑,明明只有不多的一些柴火而已,为何只要不断地往里面丢弃尸体,那个坑洞的火焰就好像永远都不会熄灭。 地面上的尸体清理干净了,流浪野人们就重新回到了城里洗澡,休息吃饭,再继续等下一波前来送死的人。 眼前的残酷的场景,终于让那些满怀欢喜的前来抢夺粮食的大泽野人们安静了下来。 然而,他们没有等多久,来的时候吃光了路上的野兽,也消耗光了自己的存粮,如果在今夜不能夺取桃花岛的粮食,天亮的时候所有人就要挨饿了。 一些聪明的族长已经明白自己被蚩尤骗了,在蚩尤的话语中,只要他们这几万人来到桃花岛,就能轻易地灭掉一个只有八千人却有着数不尽食物的云川部。 被蚩尤带着的自家使者亲眼看到了云川部丰收的景象,他们也确实看到了云川部桃花岛上晒满了黄澄澄的谷子。 那时候,他们的眼中只有那些谷子,唯独对横亘在原野上的那道高墙视而不见。 他们以为那堵墙不算高,很多野人都能爬上去…… 当大泽野人的武士们再一次派人试探的时候,从城门里走出来一群身材高大的夸父,他们在离开城门之后,手中的巨斧就开始整齐划一的挥动…… 战斧所到之处,不论多么强壮的大泽野人,在铁质巨斧面前,依旧如同纸张一般脆弱。 这几乎是单方面的屠杀,野人们的木棒,竹枪,木矛捅在他们身上一点用处都没有,而当巨人们挥动巨斧的时候,不论是木棒,还是竹矛木枪都会被砍断。 夸父率领的四十个巨人如同一架可以行走的钢铁堡垒在野人群中硬是压出来了一道血肉大道。 “四十!”夸父大吼着挥出最后一斧头将面前的野人砍成两截之后,就停止了数数。 其余夸父听到这个数字之后,就纷纷停下了脚步,开始向右转动,然后继续挥动战斧劈砍自己遇到的所有敌人。 就这样一步步的从左边的城门一直砍杀到右边的城门,最终在马面墙上的竹箭掩护下,安全的进入了城门。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四章战争会让社会分工精细化 第四十四章战争会让社会分工精细化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激烈的战场似乎安静了下来,天上的月亮很大,地上也就算不得黑暗,再加上不远处还有一个燃烧着熊熊火焰的巨大的火炉,战场上的样子让那些躲在黑暗处的大泽野人们看的清清楚楚。 既然没了前来攻城的武士,外城两边的城门齐齐打开,更多的流浪野人推着板车开始在战场上收集尸体,装满一车之后,就把尸体倾倒进滑道,最终送进了那个燃烧的越来越旺的炉子里,如同添加木柴一般。 云川坐在城头上的一个椅子上,冷漠的看着城外月亮照不到的黑暗处对守卫在身边的阿布道:“轩辕到现在还没有开始向大泽野人们发起进攻是吗?” 阿布摇摇头道:“没有,他们只是在防卫,那些大泽野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试探着攻打了两下井田村,被轩辕的人打回来之后就放弃了,集中所有人来到了咱们桃花岛。” 云川笑道:“这里面少不了蚩尤的功劳。” 阿布愤怒的道:“他怎么可以这样做,明明我们对他最好。” 云川嗬嗬笑道:“但凡是自命不凡的人,最接不了别人的怜悯与施舍,谁看到了他最落魄的样子,谁就是他想要除之后快的对象。 不过呢,这样也好,我们这一次就好好地在这里给他们看看,人多不一定就是强者!” 这是阿布第一次看到云川真正发火的样子,虽然云川的脸看起来依旧很清秀,甚至在月光下显得有些苍白,然而,今天的族长给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他甚至觉得族长就是一个恶魔,不论是火油成功那一天他露出的笑容,以及今晚族长那张没有血色的脸都属于魔鬼愤怒后流露出来的本来面目。 战场再一次被高效率的流浪野人给清理干净了,只不过这一次跟上一次不同,上一次,他们会把受伤不能动弹的大泽野人抬到战场最边缘,好让他们的族人带走他们。 这一次他们没有那样做,不论是死人还是伤者,统统装上车,然后倾倒进滑道里,任由那些受伤的人在火焰中惨叫,哀嚎。 这些声音同样传进了轩辕的耳朵,他闭上眼睛倾听了一阵就对身后的隶道:“云川愤怒了。” 隶低声回答道:“也对族长不满了。” 轩辕皱皱眉头道:“他要是满意了,就轮到我不满意了,现在这样的局面挺好的,大家互相防备着凑活着过日子吧。 以后,我们这里将没有战争了。” 隶躬身道:“我们的人多,只要给我们一些时间,最终,我们将是最强大的,等我们强大到了一定程度,就有资本与云川部重新较量了。” 轩辕摇头道:“云川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你们都能想到的事情,他也一定想到了,我们人多,他的武士看样子更加的强大,就刚才那群夸父,就算是我,都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对付他们,你们也看见了,就算人数再多,在这些巨人的战斧下,也没有任何办法挡住他们的脚步。 回去之后,我们也要尝试着挑选族中最强壮高大的武士,组建这样的一支队伍,在战斗中,有这样的一支队伍,用来冲散敌人,再用更多的人把敌人分割包围吃掉是个很好的主意。 以后啊,我估计是没法子去云川部了,你们就该多走走,多看看,多跟云川部的统领们交好。” 隶笑道:“族长能这样想,就太好了。” 轩辕又道:“听说云川在此战之前,已经把昔日的统领绘,槐贬斥成了普通人,那么,你有没有想过把这两个人弄到轩辕部来?” 隶点点头道:“绘已经答应离开陨石平原来我们轩辕部了,槐这个人不肯,他觉得留在云川部不算坏。” “哦?绘来了,既然他来了,就不要给他多余的东西,命仓颉记录绘知道的关于云川部的任何事,等他说完了,就打发他去井田种地吧。” 隶摇摇头道:“我担心这是云川在故意用绘来试探我们。” 轩辕又看了一样隶道:“我的心胸如此宽阔,还用得着试探?只要是对部族有用的,就一定会拿来用的,我想,关于这一点,云川应该清楚才对。” 隶见轩辕最终还是把目光投向了战场,就低声道:“他们应该不会再作战了。” 轩辕冷笑道:“这些野人在等月亮下山,想要趁着黑暗再努力一次,我等的就是这一刻,等到云川动用了他神奇的火,我们就开始攻击大泽野人,全部族都出动,就像云川说的那样,我们部族确实需要人手,不过这些人不能成为我们的族人,我需要他们干最多的活,吃最少的饭,多余的,我要留给部族! 我要睡一会,你们盯着,一旦月亮下山,大地变黑就叫醒我。” 说完话,轩辕就闭上了眼睛,只是浓郁的烧肉味道让他的鼻子很不舒适,不得不用麻布捂住口鼻,片刻,就起了鼾声。 夸父刚刚得到了一大盆白米饭,白米饭上没有菜,只有一勺子洁白的猪油,他用一个大木勺子将猪油压扁,撒上一点盐巴之后,就用滚烫的米饭把猪油包裹起来,然后,就小心的用木勺挖那些被猪油浸透的白米饭,一口这样的白米饭下肚,夸父觉得刚刚被野人木棒砸过的大腿不再疼痛了。 与他有同样感觉的是他的四十个同伴,刚刚厮杀的时候几乎榨干了他们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力气,刚才小睡了片刻,现在又来了一大盆猪油拌饭可以填饱他们空空的胃。 同样的一口猪油浸透的米饭下肚子,力气似乎就有了。 每个人都舍不得将这一盆珍贵的食物快快吃完,只有让猪油浸润了整个口腔,在让白米饭在口腔里打个滚,然后不用嚼,直接吞下,丝滑的米饭就一下子从嘴里滑到了胃里。 不过,再多的饭也有被吃完的时候,夸父呆滞的看着自己的空盆子,觉得饭食有些少,应该再来一盆。 云川来到夸父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道:“怎么样,还能战一场吗?” 夸父看看手里的空盆子道:“可以,就是米饭太少了。” “战斗的时候不能吃的太饱,有个五六分饱最好,吃得再多,会影响你们的战斗,等你们回来的时候,再吃一顿饱的。” 夸父舔舔自己油光光的嘴唇道:“这一次我们从左门出去,自右边的门回来,族长,要是万一被野人堵住了,您一定记得用竹箭射,竹箭越多越好,我们身上有甲胄不怕的。” 云川再次拍拍夸父的肩膀道:“你们的速度一定要快,只要让那些野人拥挤在城墙下就好,这一次我准备用火烧。” 夸父听族长这样说,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道:“我们一定快快的出去,快快的回来,不让那些野人提前爬墙。” 云川笑了一声,就重新回到了城墙上,对一直跟着他的睚眦道:“一会帮我泼油。” 睚眦立刻道:“好的。” 云川再次看着睚眦道:“记住了我们泼油的时候一定要把城头的火把全部灭掉。”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只要有火,这些油就会烧到我们,同时,我也不想让别人看到我们是怎么用这些油的。” 睚眦的目光落向城头的六个巨大的陶瓮,这六个陶瓮里装着火油,只要拔掉陶瓮底部的软木塞子,火油就会进入六个巨大的长竹管,只要把两个原本横放的竹管推正,长长的竹管就会把火油送到城墙外边,然后如同暴雨一般的倾泻在城外。 在野人到来之前,云川早就用水做过试验,这一套喷淋系统还算靠谱,除过不算结实加上没办法防火之外,都很好。 或许是没有新鲜的尸体可以为大火炉提供新的油脂,这导致大火炉的火光没有先前那么明亮,火光小了,浓烟也就起来了,加上今日没有风,冒出的浓烟乌云一样笼罩在战场上。 月亮终于还是落山了,战场上依旧静悄悄的。 轩辕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一下自己僵硬的脖子,接过隶送过来的水囊,顿顿顿的喝了半袋子水,然后站在树杈上排了废水,身体抖动一下就重新回到了那个最佳观测位置。 “怎么,大泽野人变聪明了,怎么还没有开始呢?隶,你确定我们已经把野人区赶来的野兽都放跑了吧?” 隶笑道:“很容易,我们风后击溃了一个大泽野人部族之后,他们的狩猎网就有了一个缺口,风后亲眼看到,无数的野兽逃离了包围圈,他们已经没有多少食物了。” 轩辕皱皱眉头道:“告诉风后,下一次再办事的时候记得做的周全一些,那些被他放跑的野兽白白的跑掉也是可惜了。” 隶继续笑道:“这不是为了不受损失吗。” 轩辕活动一下双臂,瞅着黑黢黢的桃花岛城墙道:“如果不是为了看看云川真正的实力,我不会放过一个大泽野人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五章谁是谁的威胁? 第四十五章谁是谁的威胁? 月亮落山了,星星就成群结队的冒出来了,夏日的银河正好从头顶横贯而过,将天空装扮的越发的瑰丽。 不论在什么时候,大自然都是静美的,哪怕是狂风暴雨,亦或是电闪雷鸣,还是说山崩地裂,大自然依旧是静美的,只是某些静美需要我们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人的心情什么都不算,就像我们不会在乎植物的心情一样,大自然对人类来说也是如此。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每当生命就要消失的时候啊,人们对这句话的感触就会越深。 而生活还要继续呢。 大泽野人们还是准备努力一下,这一次,他们准备倾尽全力,那些昔日里高高在上的族长们,已经感受到了大河上游对他们留存的深深地恶意。 他们以为的强大武力,在这里似乎并不怎么管用,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去寻找更加容易突破的轩辕族,可是呢,只要看到轩辕族强大且数量众多的武士之后,他们还是觉得从弱小的云川部这里突破可能更加容易一些。 城墙外边的陷阱已经被尸体填平了,那一片广阔的区域里留存的拒马以及各种防御设施,如今也被大泽野人们的身体踏平了。 所以,在月亮下山之后,成群结队的野人再一次悄悄地进发了,或许他们准备趁着云川部人睡觉的时候突破这座城。 或许是大泽野人们认为,只要天足够黑,云川部的人就看不见他们,那些乱飞的羽箭就射不中他们,那些劈头盖脸砸过来的石头就砸不到他们,那些强大的大竹箭就不能把他们串起来杀死了。 大泽野人们在进攻的路途上开始有人哭泣,随即,哭泣的人就被自己人杀掉了,也有一些人想要逃离这个地狱,结果,他们也被自己人杀掉了,一些更加强壮的武士就站在他们的身后,用手里的竹矛,木枪威胁他们继续前进。 大竹箭“嗖嗖”的飞过来,不时地就会把身边的同伴串在一起带走,投石机送来的石头,也会把刚才还跟他一起打气的伙伴的脑袋砸碎。 一路走,一路死,这就是向地狱前进的道路。 城墙越来越近了,也显得越来越高大,那一队钢铁巨人再一次从城门里涌出来,他们似乎感受不到疲倦,排着队伍,将战斧横扫。 一些巨大的青铜镜子反射出来的红色光芒在战场上乱窜,而更多的铜镜却把光芒反射在了钢铁巨人的前边,将那些想要阻拦钢铁巨人的大泽野人照耀的红彤彤的,即便是被斧头砍中,飚射出来的血也不是红色的,而是纯黑色。 在钢铁巨人周围,还有一群举着巨盾的甲士,在他们中间,不时地有长矛如同毒蛇一般钻出来,轻易地杀死那些已经被钢铁巨人的冲散的野人。 他们负责保卫钢铁巨人的背后,无妄跟槐鸮的叫声在乱哄哄的战场显得不起眼,但是,他们这支由两百个甲士组成的战阵,无论被敌人冲散多少次,最终都能在钢铁巨人的帮助下恢复如初。 轩辕的青铜剑重重的劈砍在那个最强壮的夸父肩膀上,青铜剑并没有砍开夸父的重甲,不过,却让夸父发狂般的大吼一声,钢铁战斧横扫,轩辕立刻后退,而那些被他拉过来替死的大泽野人们却被这威猛无俦的一斧头砍得肚破肠流。 轩辕在野人群中自由的游走,在一剑砍死了一个甲士之后,他再次后退,让身边的大泽野人从缺口中突进去,可惜,这些大泽野人们并没有抓住战机,只是一个犹豫,缺口又被巨盾堵住,并且有人从战阵中投掷出一根投枪,擦着轩辕的面颊飞了出去。 轩辕狞笑一声,劈手从大泽野人手上抢夺过一根投枪,大叫一声投掷了回去,木质的投枪砸在巨盾上撞的粉碎,发出一声闷响。 一柄战斧砸在刚才那面明显已经无力的巨盾上,于是,巨盾带着人向后飞了出去。 一柄木矛从空隙里钻了出来,直奔蚩尤的胸腹,蚩尤用手拨开木矛,反手捉住,用力一扯,那根木矛的主人就被拖拽了出来,蚩尤战斧轻轻一扫,他的头颅就离开了脖子。 战阵并没有溃散,无妄大声的吆喝着,那个原本是方形的战阵,再一次变成了圆形,随着巨盾盖住了头顶,城头上密集的羽箭就向他们周边覆盖了下来。 蚩尤抓过两个大泽野人挡在身前,直到箭雨停止的时候,他手中的两个野人已经被羽箭射的如同刺猬一般。 蚩尤还想靠近,见自己周边的野人已经被箭雨清空了一片,就立刻后退,果然,七八根大竹箭带着死亡的呼啸朝他扑了过来,蚩尤大叫一声,不退反进,抱着双臂,携带着战斧重重的撞在盾墙上,盾墙猛地摇晃一下,更多的竹枪从缝隙里钻出来,蚩尤不得不挥动战斧斩断这些竹枪,趁着大竹箭已经落地的空隙,再一次混入了慌乱的人群。 轩辕在人群中游走,他身上的野人铠甲很好的迷惑了那些愚蠢的野人,甚至有很多野人发现了轩辕的勇猛,就跟在他的身后,不断地袭击夸父以及云川部的甲士们。 等夸父刚刚挥动战斧清空了眼前的敌人的时候,一柄青铜剑从旁边刺出来,准确的贯穿了一个巨人的头盔,随着青铜剑离开,巨人高大的身体重重的砸在地面上。 风后,大鸿从旁边窜出来,一人拖着这个死亡的巨人的脚,迅速后退,却发现狂怒的夸父已经抡着战斧冲杀过来,在他身后还有更多的巨人红着眼睛扑过来,风后,大鸿不得不钻进野人群中,让他们代替自己接受巨人的狂怒。 轩辕抓起一柄战斧,猛地从野人群中突出来,高举着战斧从半空中劈砍下来,夸父没有躲闪,同样抡起战斧与轩辕自上而下的战斧碰撞在一起,在发出一声闷响之后,青铜战斧竟然被钢铁巨斧从中斩断,身在半空的轩辕,勉力横翻才避开了巨斧,在腰背上留下一道半尺长的伤痕。 不仅如此,与夸父硬碰硬一次之后,轩辕觉得胸口燥热的厉害,双臂已经没有多少感觉了,眼看着夸父已经抵达了城门,而城头还有更多的羽箭倾泻下来,轩辕面对簇拥过来的风后与大鸿道:“没机会了,走!” 话音刚落,天空中就漂起了雨丝,先是丝丝缕缕,紧接着就如同暴雨一般从空中掉落。 轩辕疑惑地看看满天繁星的星空,又摸了一下落在身上的雨滴放在鼻子上嗅一下,马上,轩辕就狂奔起来,迷茫的风后,大鸿连忙跟上,他们发现,轩辕狂奔的速度太快了,只要遇到有拦路者,就挥剑杀死为他们三人杀出了一条血路。 无数个黑色的陶罐从墙头飞出,飞的很远,远远地落在马面墙的前方,碎裂! 蚩尤遗憾的看着云川部的甲士们在箭雨的支援下进了城墙,他甚至看到云川部的这些人甚至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把受伤,战死的同伴也一起带回了城门,忍不住摇摇头,刚才,如果这些人不理会受伤战死的同伴,他们原本可以少死几个人的,这是很不明智的行为。 天空中落下来的雨水,蚩尤同样感受到了,他比轩辕感受到的更早,不过,他不在乎,战场上,血雨,尿雨,他都经历过,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既然云川部的军队已经回城了,他就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里了,如果被云川发现他也在战场,并且向桃花岛的军队发起了进攻,那么,这个仇恨可能就没办法解开了。 召唤了同样伪装过的狼头盔豹头盔兄弟,三人逆着人流,向一边走去,一边走,还要抵挡讨厌的箭雨,这让蚩尤很是心烦。 今晚,他见识了云川部的战力,很强!出乎他预料的强大,尤其是夸父们组成的钢铁战阵,如果没有更好地办法,他们将是无敌的。 一柄剑诡异的从后方刺过来,蚩尤连忙闪过,顺势一拳砸了出去,出剑的人轻声叫了一声,蚩尤全身的血都在向头顶汇集,大叫一声就把手中的战斧投掷了出去,并且随着战斧纵身追了下去,他听得很清楚,刚才偷袭他的人正是轩辕。 轩辕避开战斧,却看到了蚩尤砸过来的拳头,他再次避开之后,赫然发现自己面对的竟然是蚩尤。 回头看看黑漆漆的城墙,轩辕连忙道:“快跑吧,再不跑,就没机会跑了。” 蚩尤暴怒的丢过一枚石斧。 “我要杀了你!” 轩辕再次闪身躲开,面对已经发狂的蚩尤,他不得不选择进攻,只有把蚩尤击退,他才有脱身的空间,否则,被蚩尤从背后缠住,自己很可能会死。 失去了兵刃的蚩尤被轩辕的青铜剑砍得到处乱跑,却不防一个野人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狠狠地捅了他一刀,蚩尤单手捉住了已经刺进身体的短刀,大叫一声,抬腿踢在这个野人的肚子上,野人松开了刀子,被这一脚踢得飞了起来,即便是在半空中,也吐出了一大口血! 蚩尤抽出刀子正要结果掉那个胆敢偷袭他的野人,这野人却被另一个野人背着跑了。 他想追,刀口处却不断地流血,不得不停下来,想要召唤狼头盔,豹头盔跟他一起继续追杀轩辕。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漫天的火箭已经密密匝匝的落了下来。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六章这才是王的待遇 第四十六章这才是王的待遇 轩辕眼看着密集的火箭落下来,大吼一声,抓起受伤的风后奋力一甩,将他丢了出去,也不顾惊讶的大鸿,双脚用力的在地上一蹬,身体就平着蹿了出去。 大鸿眼见轩辕飞出去了,自己连忙跟上,只是在他开跑的时候,已经有火箭落在地上。 然后,轩辕就看到了平生从未见过的神奇景象,橘黄色的火箭落地,地上就起了一层淡蓝色的火焰,这些火焰如同波浪一般从火箭落地的地方泛起,然后就向四面八方拍了过去。 随着更多的火箭落地,这种蓝色的波浪就不断地出现,最终,涟漪一般的火浪就连在一起,“轰”的一声,火焰一瞬间就变了颜色,呈橘红色将整个战场包裹的严严实实。 轩辕亲眼看到一个野人在火焰还没有过来的时候,就突然燃烧起来,一瞬间就被火焰吞没,然后就变成一个火人在地上来回奔跑挣扎。 “雨,该死的雨。”轩辕猛地想起自己身上已经被那种奇怪的雨水浸透了,他二话不说,就单手捉着青铜剑的剑刃,从领口位置用力的刨开,双臂一抖身上的甲胄就脱离了身体,不仅仅如此,他连脚上的靴子也一并丢弃。 才准备跑,身后就传来一阵热浪,他看到大鸿身上的甲胄已经着火了,不过,大鸿还算镇定,依旧在狂奔,将背后的大火扯得老长。 轩辕顾不得地上已经冒起的火焰,随手一剑又把大鸿的甲胄从中劈开,一个赤裸的大鸿立刻就脱离了甲胄的束缚,一头撞在轩辕的身上,将轩辕撞了出去。 如今几乎到了绝境,轩辕反而没有了刚才的慌乱,见一个着火的野人路过身边,就再一次挥剑,将这个野人斜斜的劈开,他探手捉住半片尸体高举在头顶,顿时,一场血雨夹杂着内脏就倾泻而下。 而原本头发都开始着火的大鸿也一头撞进了剩下的半片尸体里,全身同样被粘稠的血糊了一身。 他不管不顾的举着半片尸体就抢在轩辕前面,趟着才升腾起来的火焰为轩辕开路。 轩辕全身痛如刀割,接连挥剑,凡是靠近他的人要嘛被断肢,要嘛被刨开,他的每一脚都准确的落在尸体流淌出来的汁液上,即便如此,他光滑的脊背上也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出现了好多水泡。 就在无数的大泽野人惊恐的目光中,两个火人从这场滔天大火中飞了出来。 离开了火焰,他们并没有停止杀戮,而是不断地斩杀呆滞的大泽野人,然后再把他们的血浇在身上。 待到身体上的火焰才熄灭,这两人头都不回的钻进了黑漆漆的树林。 蚩尤是追着轩辕跑的,当火焰起来的时候他依旧在追杀轩辕,直到背上起火,他才变得清醒一些,眼看着轩辕脱掉了衣衫,他也片刻未曾迟疑,不管他心中有多痛恨轩辕,却不得不佩服轩辕当机立断的本事,当下也在第一时间破开了甲胄,露出他雄壮如山的身体。 然而火焰已经从脚下燃起,他就挥动战斧学轩辕给自己在慌乱的人群中制造了一场又一场的血雨。 然而,眼前突然一空,放眼望去全是火焰,有些人背着大火跑掉了,然而,更多的人已经倒在地上哀嚎。 狼头盔战士才越过蚩尤向前方飞奔,下一刻,他的身体就被蚩尤劈成两半,蚩尤再一次借助这场不算大的血雨,向前冲了十米,眼前再无可以使用的东西,蚩尤大叫一声,将全身蜷缩成一团,腰上发力,就如同一个火球一般向前边滔天的火焰滚了过去,他知道,想要逃命,不这样做不成。 蚩尤的身体终于从火焰中滚了出来,他三两步来到一个大泽野人的身边,二话不说,双手扯住流浪野人的双腿,大叫一声竟然生生的将这个野人从中劈开,高举着这具尸体,让他的血浇遍全身,血液粘稠,在滑过着火的身体的时候,将还在燃烧的火焰扑灭了。 蚩尤不敢停留,强忍着剧痛,向山谷左边的竹林狂奔而去。 云川就坐在城头,怀抱着惊恐的小狼,轻轻地抚摸着小狼脊背上的毛,低声道:“不要怕,不要怕。” 小狼呜咽的叫唤着,还不断地把脑袋往云川的胳膊底下钻,并且把脑袋紧紧地贴在云川的腰肋上,即便如此,它的长嘴依旧如同钻头一般继续往里面钻,想要更多的安全感。 阿布跪在云川的脚下磕头如捣蒜,受伤的夸父看到这一幕双腿一软也跪在地上,睚眦欢叫着,爬上最高的位置,将精卫绣好的火焰旗插在城门楼的顶端。 云川虽然坐着,在他周围却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加高大。 “好了,阿布一会去城外,告诉那些大泽野人,告诉他们,我要五百个孩子,男女孩都成,挑机灵点的,然后……然后此事就作罢!” 云川站起身,抱着已经身体已经很大,但是胆子越发小的小狼,慢慢的下了城墙。 事已至此,这里的战斗应该已经结束了,剩下的就看赤陵在水中的收获如何了。 云川下了城墙,城下那些刚刚从外边征战回来的武士们也纷纷拜倒,云川抱着小狼从他们中间走过,淡淡的道:“战死的,他的子嗣赐姓云,受伤的,去找阿布索要你们应得的奖励,出了力气的,我将在红宫宴请他,无论如何,在今晚参与战斗的人,我誉你们为子民。” 大野牛甩着响鼻走了过来,一个武士谦卑的跪在大野牛身边,云川很自然的踩踏在他的背上,被一个浑身浴血的巨人搀扶上了牛背。 云川刚刚坐稳,大野牛就迈开步子稳稳地朝浮桥走了过去。 直到此时,小狼也把长嘴从云川的肋下抽出来,冲着他不断地呜咽,似乎还有数不尽的委屈要说。 有着一身被火光照耀的闪闪发亮肌肉的赤陵就站在浮桥上,见到大野牛过来了,就小心的扶着大野牛的脑袋过浮桥。 “如你所愿了吗?”云川轻声问道。 “如族长所料,鱼人部多了两百一十一个人。” “咦,人数少了些!” “杀的太多了。” “你杀那么多的人做什么?” “他们对族长不敬!” “以后不要这样做了,鱼人已经不多了,杀一个少一个,你以后对他们要以教导为主,骂我一句,就骂我一句,算不得什么。” “族长,鱼人若是对族长不敬,我宁愿这世上没有鱼人。” “谢谢你,赤陵,谢谢你如此的信任我。” “您是我的族长,赤陵愿意用生命来侍奉您。” “不要总是拿生命来发誓,我只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活得长久,活得快活。” 赤陵大笑道:“族长,今天过后,再也无人能够小看我云川部!” 云川大笑道:“小看了我云川部的人,他们都是傻瓜,去,给我抓一条鸽子鱼来,我早上要喝汤。” 赤陵得意的高高跳起,在半空中拍拍自己那双大的奇怪的脚,而后就没入了大河之中。 精卫带着一群妇人亲自转动了绞盘放下了吊桥,大野牛就不慌不忙的踏上吊桥,牛蹄铮铮,穿过阴暗的城门洞子来到了光明大作的桃花岛。 云川看看依旧黏在他身上的小狼,再看看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且笑颜如花的精卫,就顺手把小狼丢了出去。 大野牛低下头,跑过来的精卫就踩着大野牛的头上了牛背,扑进云川的怀里高声道:“我的男人是最厉害的。” 面对言辞贫乏的精卫,云川只能笑着回答道:“我本来就是最厉害的一个人。 好了,好了,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天亮了还要继续过日子呢。” “不,我们要通宵达旦的跳舞,唱歌,敲鼓。” “好,好,你们跳舞,唱歌,敲鼓,我去睡觉。” “为什么呢,今天是个多好的日子啊。” 云川回头看看城头那边逐渐变暗的天光,摇摇头道:“不了,你们好好地庆祝,我就不用了,只想睡觉。” 精卫才准备说些什么,两股清水就劈头盖脸的倾泻下来,云川抹一把脸上的清水,有些愤怒的道:“你干嘛让大象喷我一身的水,那是大象的洗鼻涕的水。” 精卫娇笑道:“大象也觉得今天是个好日子。” 浑身湿淋淋的大野牛驮着同样湿淋淋的云川与精卫回到了红宫。 一群仆妇正在往一个不大的水池里倾倒温水,精卫扯掉了自己身上的不多的衣衫,如同一只小鸟一般从大野牛背上噗通一声就跳进了水池,在里面潜泳一阵之后,露出那张美丽的笑脸,对云川道:“你也下来啊!” 话音未落,小狼就吐着长舌头纵身一跃进了水池…… “小狼,我要剥了你的皮!” 云川的怒号声如此之大,以至于天边的云彩都被震开,露出一丝霞光,片刻,霞光就迅速的染红了那些黑云,一道道的火红色朝霞就从天边辐射开来,染得漫天红艳艳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七章用美好遮掩丑陋的人 第四十七章用美好遮掩丑陋的人 此时,多清醒一秒钟,对于云川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折磨,他已经强迫自己硬下心肠,来一场杀鸡儆猴的游戏。 然而,在以前玩游戏的时候,他都没有杀死过这么多的人,尤其是当这些人形生活生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然后被他浇上火油,然后点燃,再强迫自己睁大了眼睛,看着他们在烈火中挣扎,哀嚎,最终死去。 火油是无情的,它会把一个人烧的蜷缩起来,然后冶炼出油脂,最终点燃这些油脂,再通过这些燃烧的油脂把人烧成黑炭。 云川不是变态,他不喜欢看这样的场面,然而,身为领袖,他强迫自己看完了这一场恐怖的火刑。 以前听说过一个科学研究,就是人们在砍木头的时候,别的树木都会有剧烈的生理变化,更何况人了。 云川想努力的让自己还有一些同情心,这样他看起来就更像人,而不是一头野兽。 不过,假装有些失败。 因为精卫在水里的动作让他很快就忘记了那些死人,忘记了想要努力装扮善人的想法。 他们在水里嬉戏的时间太长,这导致云川的身体非常的疲乏,从池子里上来之后就立刻入睡了。 而精卫的精力却显得非常旺盛,她带着一群妇人,真的在太阳出来之后就开始唱歌,跳舞,打鼓。 云川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这个时候,精卫却倒在他身边睡得不省人事。 桃花岛再一次变得安静了下来。 该晾晒稻谷的晾晒稻谷,该晾晒咸鱼的继续晾晒咸鱼,陶器作坊又开始冒烟,铁匠作坊也开始冒烟,一群群的妇人背着从桑田里采来的桑叶,在姼的带领下,用麻布擦干上面的水珠,再把桑叶均匀的铺在巨大的蚕笸箩里。 就是味道不太好闻,桃花岛依旧被一股子烤肉且烤焦的味道笼罩着,再加上火油燃烧熄灭之后散发出来的强烈气味,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被阿布称之为——强大的味道,胜利的味道。 巨人族的妇人们,正在用一个大坑来清洗孩子,孩子很多,男女都有,她们用猪毛刷子每刷干净一个孩子之后,就把孩子送到阿布的面前,让他再挑拣一下。 有时候,阿布会拨动一下男孩子的生殖器,有时候又会看看孩子的眼睛,并且会让孩子跑,跳一下,然后就会疲惫的对巨人仆妇道:“下一个。” 这些孩子的年龄都不大,从身形来看,基本上没有超过六岁的,男女都一样,都要进行严格的筛选。 没有被选上的孩子会被送走,还给大泽部野人,被选上的孩子就会被巨人仆妇带走,将他们分男女安置在一个个竹楼里。 阿布见族长来了,就沙哑着嗓子道:“我多要了一些。” 云川点点头道:“你是对的。” 阿布又道:“轩辕,蚩尤两部在我们挑选完孩子之后,就向大泽野人发起了进攻,他们吞并了被吓坏的大泽野人。” 云川笑道:“我们不要那么多人,更不会压榨这些人,从而让我们的族人忘记了劳动是什么。 阿布,不论我们多么的富足,我们还是要亲手种地,亲自放牧,亲自制作陶器,铁器,以及麻布,丝绸,我们还要亲自作战。 云川部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一个合格的农夫,合格的工匠,以及合格的战士。 如果有一天,云川部的族人忘记了自己该如何劳动,如何作战,那么,这个部族就距离灭亡不远了。” 阿布点点头道:“我会记住族长的教诲,一刻都不敢忘怀。” 夸父坐在阳光底下正在修补一部战甲,战甲上伤痕累累,需要修补的地方很多,不过,夸父好像没有厌烦的意思,用粗大的手捏着一根很大的针一点点的把甲片缝补到铠甲上。 在他身边,还有六副铠甲等着夸父修补。 “族长,巨人族战死了七个,有些大泽野人很厉害。”夸父的言语中没有悲伤的意味,战死了七个巨人,他还会有七个新的巨人战士,同时,还会有七个巨人幼崽有名,有姓。 “这些巨人是怎么战死的?” 夸父抽抽鼻子道:“他们人很多,所有人都想杀死我们,好在,都被我们给杀光了。” 云川点点头,是啊,昨晚的战斗就发生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巨人们几乎是在大泽野人组成的海浪中一步步地斩杀,一步步地前行,他们前后左右几乎都是敌人,死了,必定是战死的,这没有第二种解释。 无妄的伤势很严重,不过,都是一些皮外伤,他身上的铠甲很好的保护了他的身体,就是被一个强大的大泽野人劈了一斧头,内脏好像不对劲,直到现在还躺在床上,估计需要很长休息时间。 槐鸮也没有好到那里去,脑袋上中了一箭,如果不是头盔结实,可能就战死了。 他们麾下的两百人,活着回来的不到一百五十人,以后还能当战士的人不足一百,战损超过了一半。 赤陵手下的鱼人战死了十一个,他们杀了更多的大泽鱼人,最终,赤陵的部下人数不降反增。 睚眦的人,作为云川手中最后的预备力量,云川没有允许他们离开城池作战,即便留在了安全的城墙上,一些少年战士依旧被飞石,羽箭,投枪所伤。 战死的武士尸体已经被掩埋了,受伤的正在休息,由于没有太好的治疗方式,云川不得不把一部分伤号送去了陨石平原。 桃花岛上很安静,事情也在井井有条的进行,外城就没有这么安静了,很多参与了这场战争的流浪野人跪求加入云川部。 对于这些人,云川决定给他们更高的补偿,但是,不是所有流浪野人都能够加入云川部。 只有那些真正参与了战争,并且在战争中有真正表现的人才被云川同意,离开外城,进入桃花岛生活。 人人都想进入桃花岛,尤其是在桃花岛经历了这一场战争之后,桃花岛毫无疑问的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所在。 加入桃花岛的流浪野人,自动成为了流浪野人中的首领,在这些首领的指挥下,流浪野人们正在清理城外的战争痕迹。 被大火烧黑的土皮需要被铲掉,被鲜血浸透的土需要挖掉,那个焚烧了数不尽的大泽野人尸体的土炉子,也需要被彻底的回填。 当云川重新回到外城城墙上的时候,城外的地狱般的场景,已经基本消失了。 一些流浪野人正驱赶着耕牛,拖着沉重的碌碡一遍遍的将城外新挖出来的地面压平,一遍石灰,一遍新土,再来一遍水,当碌碡碾压过后,大地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那个巨坑也已经被废土填埋了将近一半,再有两天时间,从岛上把桃树移栽过来之后,这里就会变成一个新的果园。 美好的东西总能遮掩一些丑陋的东西,如果美好可以持续,人们就会忘记丑陋。 “这么说,云川部只要了一些孩童?”轩辕赤身裸体的站在地上,他已经站立在地上两天了。 不是他愿意站立,而是因为他满身的燎泡不允许他的身体的其它地方与床榻接触。 岐伯往轩辕的身上涂抹了非常多的草药,可是,两天过去了,轩辕身体上的燎泡依旧没有结痂的趋势。 “是的,云川只索要了大概有八百左右的孩童,且不分男女,然后就将那些已经投降的大泽野人弃之不顾。” 轩辕冷声道:“很好,看来,云川部真的没有扩张的野心,就如同云川说的那样,他们只要人尖子。 仓颉,两天过去了,找到风后了吗?” “没有,那场大火过后,没有人能够活下来,我听说,一场大火,把土地都烧成了黑色。” 听到风后死亡的消息,原本直挺挺站立的轩辕忍不住摇晃两下,半天才悲伤的道:“我不该起该死的好奇心的,尸体找到了吗?” 仓颉摇摇头道:“所有的尸体最后被云川部丢进了大坑填埋了。” 在轩辕的对面同样赤身裸体站立着的大鸿道:“那火无孔不入,非人力所能敌。” 轩辕看看自己烂糟糟的身子叹口气道:“水泼不灭,血液粘稠勉强能隔绝火势,不过,我们现在也知晓了这种火之源,依旧是水,下一次,再遇到这种水,我们要立刻逃离,一旦火起就晚了。” 大鸿跟着叹息一声道:“听人说这种火来自大地,是他们从地里挖出来的,我到现在都想不通到底是什么样的火。” 仓颉在一边道:“我这些天一直在记录绘在云川部的所见所闻,绘模糊的记得,云川把这东西称之为石油,也就是说,这东西来自石头。” 轩辕精神一振,连忙问道:“绘,可曾说这种石油来自何方?” 仓颉摇摇头道:“绘在云川部,整日里游荡,享乐,能不去桃花岛就不去桃花岛,他一直想要把桃花岛外城变成自己的领地,结果,被云川给废黜了。 所以,此人对于云川部真正的秘密知之甚少。 绘还说,他与槐两人都不受云川信任,如果我们想要知道云川部真正的秘密,就要问阿布。”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八章忧愁与快乐 第四十八章忧愁与快乐 与轩辕不同,蚩尤将自己全身都泡在水中,只有泡在这种从石缝里钻出来的阴寒的山泉水中,他的身体才不会过于疼痛。 他的皮肤在大片,大片的溃烂,很多地方的皮肤已经脱落,露出了红色的肌肉。 即便是这样,蚩尤端坐在水中依旧一动不动,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扛过去的,就像以前遇到的无数的危机一样,自己一定能扛过去的。 此时,即便是泡在水中,蚩尤脑海中出现的画面,还是那场滔天的火焰,在这场战争中,他损失了狼战士,与豹战士。 他们的尸骨已经被大火焚烧成了灰烬,这世上再无狼豹两兄弟。 “族长,我们部族已经渡过大河,并且在常羊山以南选中了新的筑城之地。” 来的人是强壮的虎战士,他跟随蚩尤时间最久,也是蚩尤最贴心的兄弟。 “轩辕怎么说?” “轩辕部无动于衷,只是被隶警告,不得靠近轩辕井田村一天之内的路程。” 蚩尤低头看着又有一片皮肤在水中招摇,就扯下那块皮肤丢进水里让它随波逐流。 “云川部怎么说?” “云川部对我们在河北立足这件事不理不睬,阿布还要我问问族长,还要不要缔结盟约?” “咦?云川部还愿意跟我们缔结盟约吗?” “从阿布说的话看来,云川部是愿意的,族长,如果我们缔结了盟约,就真的能够结束战争吗?” 蚩尤摇摇头道:“不会,不过呢,这会让每一个部族在发起战争的时候需要说服其中一个部族,提高了开战的难度。 现在看来,大河上游三部族中,最弱的反而是我们,老虎,尽快招抚那些大泽野人,我需要他们尽快的融入我蚩尤部。 另外,你弄清楚云川部为何会放弃大泽野人了吗?” “族长,云川部从大泽野人中间挑选走了将近八百个男女幼童,其余的东西一样都没有要,对于大泽野人他们似乎没有兴趣。” 蚩尤叹息一声道:“假如我们有的选,我也不会什么人都要,云川吃定了我跟轩辕,他断定我们没有胆量冒着被烧的风险再去图谋他的桃花岛,所以,他有的是时间来培育那些幼童,也有足够的本钱来养活那些幼童,不出十年,云川部的猛士必将如同雨后的竹笋一个个的冒出来。 如果我们不能在这十年中除掉云川部,十年之后,我们每一个部族都将在云川部的威胁之下小心活命。” 虎战士瞅着从水中站起来的蚩尤,这具原本完美无瑕的男性身体,此时显得千疮百孔的,非常破败。 “族长,狼战士,豹战士战死了,我们要不要重开部族比武大会,重新挑选猛士充任这两个位置?” 蚩尤摇摇头道:“算了,这些年仅仅是狼战士,就已经遴选了不下五次,选出来的狼战士也越来越弱,并且毫无敢战之心,还是留着吧,等到我遇到了真正的猛士,再把狼头盔给他。” 虎战士点点头,看着蚩尤道:“族长,战事平息了吗?” 蚩尤用手捋一把被大火烧的七零八落的头发淡淡的道:“轩辕部的稻子才开始收割,这个时候轩辕不希望有任何战事。 我们部落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迅速筑城,只要我们如同云川部一般有了一座坚城,那么,我们就能真正在这里立足。 老虎,这个世界已经变了,我们不能再以狩猎为生了,狩猎只会让我们饥一顿饱一顿,根本就留不下半点剩余。 没有剩余,我们就需要每天都为如何吃饱肚子发愁,云川部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们可以拿出族人更多的时间来做别的事情,比如筑城,比如制陶,制造一些别族没有的东西,再用这些东西跟别的部族交换他们最珍贵的食物。” 虎战士道:“族长准备放弃向云川部寻仇吗?” 蚩尤摇摇头道:“先放下吧,我们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做。” 虎战士低声道:“族长此次失败,不过是一场很小的失败,没有必要沮丧,更没有必要放弃您的雄心。 蚩尤捶打一下血肉模糊的胸口道:“我没有被打怕,我只是在等机会,等一个对我蚩尤部来说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我相信,这个机会我一定能等到……去吧,告诉阿布,等到今年天气寒冷的时候,我们一定会参与盟誓。” 虎战士答应一声,匆匆离开,他看的很清楚,因为痛苦,蚩尤全身都在颤抖,那些暴露在外的红艳艳的肌肉都在颤抖。 果然,虎战士刚刚离开,蚩尤就重重的一拳砸在松树上,这一拳的力道非常大,砸的松树胡摇乱晃起来,几只长在松枝间跳跃的松鼠,不得不紧紧地抱住松枝不敢动弹。 云川部正在举行一场极为丰盛的大宴。 就连云川自己都不明白,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没有人跟自己坐在一个桌子上了,就算是备受云川宠爱的精卫,也只能坐在云川的下首与阿布一左一右对坐,也独占了两张不算大的桌子。 在阿布之下,就是同样独占了一桌的阿布,他的桌子也不够大,与阿布的桌子一个模样,并没有因为他是巨人食量大,就特殊一些。 精卫的下首是睚眦,两人的桌子连着,如今正窃窃私语的说着话,一边说还一边看,从桌后探出一双大脚丫子的赤陵。 赤陵叹口气,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阿布教会了他们跪坐,还可以把双脚垫在屁股下边,这样坐着就不吃力,可惜,他的脚实在是太大了,没办法像睚眦他们一样。 只是,睚眦这个混蛋为什么不笑话同样从桌子后边探出一双大脚的夸父,单单嘲笑他,这实在是不能忍,于是,赤陵就瞪大了眼睛朝睚眦瞪回去。 云川明白阿布为啥会把他放在最高处,只是,红宫这个地方很讨厌,因为烧艾草驱蚊的原因,所有的蚊子都在高处,如同轰炸机一般侵扰他,所以,坐在高处并不舒服。 同时,云川也不明白,吃饭就吃饭,为何要找一个只穿了一条短裤的精壮汉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敲鼓! 鼓声太大,而且就在云川背后,一块刚刚被他夹起来的肉块被鼓声震的掉了下去,落在云川今天新穿上的麻布裤子上。 鼓声响起,所有人仰着头看高高在上的云川,云川愣了一下,随即摆摆手道:“吃,吃好,喝好!” 阿布从桌子后边站起来,大声吼道:“族长有令,为我云川部战死者子嗣赐姓云,赐食加倍,为我云川部奋勇作战受伤者,赐猪腿一条,羊半只,参与此战者,赐美食一餐,美酒一杯!” 好不容易嘶吼完毕了,阿布就举起酒杯面对云川道:“恭祝我族如日东升!” 然后,云川脑袋后面的青铜钟又被一个壮汉推着巨大的木杵撞响,钟声才响起,就被族人的欢呼声淹没,只能在欢呼的间隙中,能听到青铜钟的余音。 才喝了三杯酒,云川就看到穿着纱衣的精卫抖着长长的袖子从座位上站起来,云川叹息一声,他知道精卫一直想为他跳一曲舞蹈。为此,她练习了很长时间。 好在她没有傻透,在纱衣底下还知道穿上小小的绸布内衣,即便是这样,她肉光致致的大腿,还有大半个胸脯还是在纱衣底下若隐若现。 他还知道,教精卫跳舞的是那个从西陵族来的姼,而且这个女人似乎还教会了精卫很多奇怪的知识,如果说素女当初仅仅是给精卫启蒙了,那么,这个姼就是将精卫带上一条奇妙之路的人生导师。 这让云川怀疑,这个姼走的是跟素女,玄女一样的路子。 不过又不太像,这个姼把蚕养的实在是太好了,不仅仅是缫丝,她在织绸一道上也有很大的改进,听说最近正在研究如何让白色的绸布有颜色。 如果她能成功,云川觉得哪怕她是那些奇奇怪怪的人,他也认了,毕竟人才难得。 当精卫在他面前笨拙的跳舞的时候,云川满脸堆笑,这对笨拙的精卫来说已经很难得了,即便是跳舞的时候还摔了一跤,不过啊,精卫机智的把摔倒化作翻滚,如果没有把丝绸内裤露出来这一点缺点,舞蹈就完美无瑕了。 就在云川以为精卫露出大腿站立之后,这支舞蹈就算结束了,没想到,鼓声更加密集了。 一群穿着白色纱衣的女子从台子下边一边摆袖子一边走了上来。 这一次,除过云川之外,部族里的男人全部都疯魔了,因为这些女人身上就穿了一件几乎跟没穿差不多的白纱。 尤其是姼,这个鬼女人的身材丰满的就像是要爆炸一般,还专门踩踏着台阶来到云川的桌前扭动着曼妙的身姿,似乎只要云川勾勾手指,她就会像乳燕一般投进云川的怀抱。 她的皮肤非常的白皙,如同羊脂白玉一般,腰肢轻摆下腹轻轻的摩擦着桌角,更像是一个求偶的母兽。 云川努力的把头转向精卫,发现,这个蠢女人竟然站在那里高声大笑。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四十九章才走出第一步而已 第四十九章才走出第一步而已 云川被蚊子咬的实在是受不了了,就从匆匆的回去了。 丢下了傻笑的精卫,也丢下了准备了很长时间的姼。 阿布对此已经很习惯了,族长就该是这样,很多时候只要露一面就好了,用不着花费大量的时间陪着他们这群无聊的人。 今天,注定了是一个狂欢的日子。 先前,大泽野人带来的压力有多大,那么,在今晚,族人们就会庆祝胜利,庆祝的有多么的疯狂。 精卫永远都是这种派对上的皇后,她喜欢跳舞,喜欢唱歌,喜欢敲鼓,喜欢把自己彻底融入到欢乐的气氛里去。 云川不是这样的,每当部族里的气氛变得欢快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找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待着,吹吹笛子也好,一个人想一些事情也罢,总之,他融不进去,别人越快乐,他就越发的孤单。 姼刚才悄悄告诉他,云川族长应该是她身体的第一位访客。 而云川觉得自己就不该去访问。 一个人提着一壶酒,一块肉来到桃花岛的迎风面,有大河携带的凉风就足够了,要什么美女呢? 再说了,那些自以为是美女的女子又那里是美女呢,了不起只能算一个不错的生育机器罢了。 现在已经很好了,云川想要找东西当靠背的时候,大野牛就来了,乖巧的卧在他的身后,还能用大尾巴帮着他驱赶一些蚊子的漏网之鱼。 想要扶手的时候,小狼就会从他的肋下钻出来,安静的趴在他的身边。 未来的好日子可期,云川觉得自己可以放松一下,过一段自己以前梦寐以求的懒散日子。 一个人只要活着,想要一段懒散的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的日子非常的艰难,生活总会从云端降下一条鞭子,鞭稍总会准确的抽在你的屁股上,你当初懒散的有多愉快,那么。鞭子抽在屁股上的感觉就越发的疼痛。 现在好了,轩辕不敢来,蚩尤不敢来,神农氏也不敢来,稻子已经收割完毕了,夏粮也已经收割完毕了,今年的鱼群也被赤陵带着族群精准的捕捞完毕,桃树上的桃子,该吃的今晚已经吃完了,吃不完的已经被精卫她们添加了蜂蜜之后晾晒成了桃脯。 所以……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大野牛被族人洗刷的很是干净,小狼昨晚也刚刚洗过澡,所以,这两个家伙身上都没有什么怪味道,当然,大野牛总是放屁,这一点不算,那是因为它的胃里有了太多的发酵气体了。 云川自己喝酒,小狼拿走了肉,大野牛自己从胃里吐出草料反刍,总之,三个动物的嘴巴都不闲着。 乱七八糟的鼓点从身后传来,有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喝醉了,正在撞钟,巨大的篝火堆把天空都映红了,云川自己则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酒,吐一口酒气,再呼吸一口大河带来的湿润的晚风,这酒就没法子带他进入那种乐淘淘,晕乎乎的神妙境界里去。 还在大河还在奔腾而下,于是,桃花岛就如同一艘巨舰一般劈风斩浪的向前狂奔。 精卫在唱歌跳舞之余,终于想起她还有一个男人,提着裙摆,汗津津,气喘吁吁地找到了云川,就一个虎跳骑坐他的小腹上,夺过酒瓶,咕咚咕咚的大喝几口,然后豪迈的用手臂擦拭一下嘴角的酒渍,得意的对云川道:“我跳的舞好看吗?” 云川笑道:“很好看,如果不摔倒的话就完美无瑕。” 精卫咯咯咯的笑了起来,然后将双臂按在云川的肩膀上道:“秋天结束的时候,我这样的舞蹈能用在云川部祭祖的典礼上吗?” 云川躺在大野牛的肚皮上道:“云氏祖先比较挑剔。” 精卫点点头道:“我会练习的很好,很好了再去给云氏祖先跳舞。”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 精卫将额头碰触在云川的额头上,吃吃笑道:“姼哭了,她想要伺候你,非常的想,结果,你走了。” 云川淡淡的道:“她太丑了。” 精卫惊喜的捧着自己的脸蛋道:“我是最美的?” 云川肯定的道:“你当然是最美的。” “可是,素女当初说我不是一个好女人,她还说我的脸不够方,舌头不够长,脖颈不够长,背部没有弯曲,臀部不够丰盈,双乳不足藏蓄精气,双腿过长,而不能萦。” 云川按照精卫描述的美人模样想象一下,一个方脸长舌,驼背弯腰,双乳下垂,臀大如鼓,最后还长着一副罗圈腿的女人形象顿时就出现在脑海中。 为了减轻痛苦,云川赶紧仔细看了看面前的精卫,并且亲吻了她的小嘴之后,才把那个只存在于《山海经》中的典型的女性形象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精卫脱掉被汗水湿透的纱裙,也顺便把自己贴身穿着的绸布小衣褪掉,又帮云川解除了束缚,然后就把小狼吐着舌头的嘴巴推到一边,就再一次坐到了云川的身上。 精卫仰起头,让晚风吹散她的头发,双手搂着云川的脖子道:“今晚,我云川部一定会有很多孩子正在诞育……” 对于精卫的这句话,云川是赞成的,毕竟,即便是桃花岛,到了天黑能有的文化活动非常非常的少。 男欢女爱,就像是上苍给这个悲苦的人间给予的最后一点赏赐。 就是时间太短了…… 早上的时候,云川起来的很早,主要是外边又开始下雨了,雨水下的不大,却一直没有停歇。 昨夜热闹的盛宴场面,在早上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了,桌案已经收回仓库了,数量奇多的碗筷盘子,锅也被仆妇们洗干净收回去了,地上也没有了凌乱的骨头以及食物残渣,都被那些勤快的上了年纪的族人清理的干干净净。 点篝火的位置显得比其余地方干燥一些,不过,在吸饱了水之后,最后就汇集出一个小小的黑色水洼。 因为下雨,阿布承兑了久远的七天一休的承诺,所以,在早上的时候,大家都在睡觉。 阿布没有休息,尽管云川看到一个妇人从他的房间里出去了,阿布还是坐在窗前,瞅着无尽的雨丝在发呆。 “族长,我们接下来该干什么呢?我们的粮食足够我们吃三个寒暑,再储存粮食没有意义,因为没办法储存了。 我们族里的肉食也足够我们吃两年的,说句大实话,我们去年熏制的鱼跟干肉,现在还没有吃完。 我们的盐巴储存了整整一个房子,我们的陶器多的只能摆放在露天,我们的竹器还可以卖一年的。 族长,您说说,我们接下来要干什么呢,我觉得我们已经无事可干了。” 云川站在细雨中,没有避雨的意思,瞅着一脸满足的阿布道:“食物有一百零八种做法,每一种做法都要配一桌宴席,人类有一百零八中穿衣方式,每一种穿衣方式都可以搭配一种礼仪。 我们有一百零八种出行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要搭配一种合适的马车,我们还有一百零八种房子,每一种房子都有各自的好处。 阿布,我曾经见过真正插入云霄的房子,也见过浑身钢铁却能一日万里的飞行器,我见过有人去了星星之上,也看见有人下到了归墟之中。 至于我们,才刚刚解决了吃饭的问题,距离真正的好日子,我们还差的远。”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欢喜的快要跳起来了,用一根食指直溜溜的指着天空道:“是那里的生活吗?” 云川想了一下道:“是的,是那里的生活。” “我们跟过上那样的生活?” “只要你们肯听我的话,就算不能,也会一天天的向那个方向前进。” 阿布欢喜的搓着手道:“我应该把这些消息告诉云川部最重要的一群人,让他们明白,只有跟着族长,我们最终才能成为神人。” 云川挥手召唤过大野牛,淡淡的对阿布道:“神人?神人是世上最无聊的一群人。” 说罢,就骑上大野牛,顺着红砂岩铺成的小路,向竹林那边走去,母象好像又要生了,他正好去看看,毕竟,这是桃花岛上的第六头大象。 一路上,河水翻涌,在奔腾的河水中,云川看到了很多尸体,看样子都是大泽部的野人尸体。 这是轩辕正在整肃部族,而最好的娃样子,毫无疑问就是粗陋的大泽野人。 对此,云川假装看不见,世界从无序走向有序,有些人天生就是被牺牲的人,属于前进路途上的尸骨路标。 云川部也是才有了一点规矩,想要让这点规矩,成为人的行为标准,云川部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一个大脚女鱼人站在雨中,看着云川骑着牛从她身边路过,就突然大叫道:“赤陵是我的儿子。” 云川笑道:“他本来就是你的儿子。” “我的儿子已经不听我的话了。” “儿子,这种东西,生下来的作用就是拿来顶替父母的。这一点,你一定要明白。” “我不明白!” “你必须明白,否则,你的儿子会杀了你。”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章大地之怒 第五十章大地之怒 赤陵真的很爱他的母亲,至少,在野人世界中他绝对属于那种对母亲很有感情的人。 他给母亲找了最强壮的鱼人丈夫,也给母亲大量的物资用来经营她们新的生活。 赤陵希望母亲能过上新的生活,也希望母亲能多生几个孩子之后,就会把注意力从他身上转移开。 现在看来,赤陵的母亲不明白儿子的苦心,她甚至认为儿子这样做是在有意的疏远她。 鱼人的脑袋是尖的,所以总是表现出不太聪明的样子。 云川用直白的话威胁了赤陵的母亲之后,就拍拍大野牛的脖子,大野牛就驮着云川去了竹林。 留下那个也不知道聪明还是愚蠢的女人一个人站在雨地里。 竹林被小雨清洗过后,就青翠的让人眩晕,满眼望去都是绿色,并且是那种很有层次的绿色。 老竹子颜色发暗,新竹子颜色偏黄,在暗色与偏黄色之间的,就是大片大片翠色,构成了竹林主体颜色。 有人来了,一些同样身披翠色的竹叶青就从别的竹子上蜿蜒而至,最后来到猎物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下来。 如果猎物太大,它们就会埋伏不动,如果猎物大小合适,它们就会倾巢出动。 “嘟嘟——”一声激昂的大象叫声从竹林里传来,看样子,母象这就要生产了。 大野牛的步伐加快了,竹叶青们迅速溜走了,云川不断地用手拨开竹叶,竹枝,穿过大片竹林之后,才看到了一块空地。 这里就是破耳朵大象为母象寻找的生孩子的地方,明明母象留在棚子里的话,生孩子的环境一定会更好,可是,不论是破耳朵,还是那头独牙公象,都选择了竹林。 破耳朵原本已经把耳朵支棱起来了,做好了替母象防御的准备,直到它发现来人是云川之后,就立刻放弃了攻击性,支棱起来的耳朵重新落下来,跟云川站在一起,看那头母象产崽。 说实话,母象产崽,或者说所有哺乳动物产崽的场面都不好看,也没什么看头,看多了会让雄性失去繁衍的心情。 好在,母象的生育过程很顺利,不大功夫,一头雌性小象就生了出来,这家伙才生出来,就开始甩着软塌塌的鼻子找母象喝奶。 云川对身边的破耳朵大象道:“你闺女看起来不错。” 破耳朵得意的点点头,不过,独牙大象好像显得更加焦急,尤其是看到那头母小象摔倒之后,就赶紧过去,想用鼻子把这个可怜的孩子扶起来。 云川又看一眼破耳朵大象道:“不是我说你啊,你们这样的家庭结构是有问题的。” 破耳朵似乎对这一幕并不在乎,它只是扬起自己的长鼻子,冲着阴暗的天空“嘟嘟”的叫唤,似乎在庆祝新生命的诞生。 既然一切都很美好,云川就放心的回去了,把大象一家人留在了这片美丽的竹林里。 桃花岛上的人直到下午,才一个个懒散的从房子里出来,好多人干脆搬出来一把竹椅子,躺在屋檐下,无聊的看着小雨。 “这场小雨对于轩辕部的秋收来说,基本上没有影响,井田村的人正在冒雨收割稻子。 流浪野人回来说,他们在嫘城周边的稻子已经收割的差不多了,轩辕现在正忙着集中人手抢收原蚩尤部周边的井田,不出五天,他们就能完成收割。 从产量来预计,轩辕部稻田单产是比不上我们的,大约为我们的六成左右,但是呢,他们的井田太多了,算过总账之后,他们的稻谷要比我们多出六倍不止。 今年,算是一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所以呢,种庄稼的部族都有了很大的收获,不仅仅是我们,轩辕部,神农氏他们今年的收获都很不错。 按照族长一个月前的估算,我们云川部还要加大盐巴的产量,陶器的产量,麻布的产量,以及铁器制成品,竹器制成品,床垫等等东西的产量。 如果用这些东西换取了更多的粮食之后呢,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好事情,因为我们桃花岛上的粮库已经装满了。 所以,我希望族长能够同意,此次秋季大集市一旦开了,我们就降低粮食的重要性,以前一罐子麦子就能换一张床垫,那么,现在,就需要两罐子麦子才能换到床垫。 兽皮,草籽的兑换都按照床垫的价值进行交换。 不过呢,我把铁砂,铜器,丝绸的兑换方式没有调整,我以为,云川部在今年,应该收更多的铜器与铁砂。” 阿布滔滔不绝的叙述了他制定的最新的商业计划。 这个计划很不错,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些商人的特点,尤其是最后准备囤积青铜器,与铁器,丝绸的做法就非常的明智。 粮食这东西是有保存期的,尤其是现在,一个保存不好,就会便宜了老鼠跟虫子。 如果云川部能够把部族中用不到的东西全部换成对自己部族更加重要的青铜器,铁器,以及丝绸,那么,云川部也就算是完成了自己最初步的积累。 就在云川准备继续跟阿布商量要不要将此次收获青铜器的目标指向蚩尤部的时候,小狼忽然大叫起来,而且显得非常焦急。 不仅仅是小狼焦急,原本卧在地上的大野牛腾的站起来,匆匆的来到云川身边,用大角不停地挑云川的腰带,好几次都把云川挑了一个趔趄,即便是这样,大野牛依旧不停止。 大象一家人从竹林里出来了,这一次,它们没有走象道,而是由破耳朵在前,粗暴的踩踏了竹林,硬是挤出来了一条路。 大象一家人并没有在桃花岛上停留,而是径直穿过内城,外城,踏上了河边的土地。 即便是踏上了土地,破耳朵还回首冲着桃花岛上的人“嘟嘟”的大叫。 云川皱着眉头骑上了大野牛的后背,然后,大野牛就狂奔起来,驮着云川出了红宫,跟大象一家人一样,上了河岸。 远山森林里的鸟冒雨起飞,一圈又一圈的在雨水中盘旋,无论如何都不肯落下。 云川的脸色越发的难看,阿布连忙问道:“怎么了?” 云川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担忧的看着阴沉沉的天空中突然出现的一道红色长旗状的怪云。 “命令,所有人携带一部分粮食炊具,立刻离开屋子。”云川抱住焦躁不安的小狼厉声对阿布道。 尽管阿布不明白族长为什么要这样说,他还是急促的对匆匆赶来的夸父,睚眦,赤陵,无妄,以及受伤的槐鸮下达了命令。 好在,云川部的人很听话,对于族长的命令虽然疑惑,却还是按照吩咐带了不多的粮食以及炊具离开了房子,傻傻的站在广场上淋着雨,等待族长新的命令。 天空中有一条赤旗,横贯东西,好像是天被扯破了一般,久久不肯散去,原本盘旋在森林中的鸟雀,冒着雨成群结队的向西方飞去了。 牲口棚里的牛羊此时也变得焦躁不安,牛撞开了牛圈,不管放牛的人如何呼喊,这些牛带着猪羊逃离了牲口棚,开始向河湾地高处狂奔。 三只丹顶鹤就在桃花岛上空盘旋,久久不愿离去,只是叫声也变得凄厉起来。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大乌鸦拼命地煽动翅膀,想要用它脆弱的翅膀把它重新吃的肥墩墩的身体带离大地。 “族长,你看。”赤陵突然惊叫起来。 云川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过去,只见大河中,无数条鱼离开了水面,鸽子鱼在水面上滑翔的很远,一些不能飞的鱼也努力的想要长时间的留在水面上,不肯下沉。 云川唱他们一口气对阿布道:“命令武士保卫粮仓,命令族人从现在起不得靠近红宫,不得靠近城墙,不得踩踏吊桥,不得留在房间里。” “族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云川呆滞的看着远处正在冒烟的高山道:“不久,会有一场大灾难降临。” 阿布急促的道:“是什么的灾难呢?” 云川被问的心烦,怒吼道:“你马上就会看到,你马上就会看到!” 夸父指着远山对云川道:“族长,山上在冒烟。” 云川看看视线尽头的那座山痛苦地闭上眼睛道:“大地要发怒了。” “大地要发怒?”阿布尖叫一声,然后就死死地盯着他。 云川干脆找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对阿布他们招招手道:“大地发怒我们没有办法阻止,也没有办法抵抗,现在,你们就好好地坐下来,我们一起迎接大地之怒,看看,大地对我们的惩罚到底会有多么的严重。” 率先扯过椅子坐在云川身边的人是精卫,她的表情很平淡,就坐在云川身边抱着他的胳膊一言不发。 夸父嘿嘿一笑,抱着自己的大斧头站在云川身后,做好了随时保护云川的准备。 云川回头看看那个距离自己脑袋不过一尺的大斧头,就对夸父道:“你离我远点。” 夸父又向后倒退了三步,云川这才觉得安稳了一点。 就转头对同样扯过椅子坐在他身边的阿布道:“一会啊,那座山有可能会炸开。”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一章大祭祀是必要的 第五十一章大祭祀是必要的 冒烟的山毫无疑问就是陨石平原的方向。 云川知道那里有温泉,只是没想到那里还会有火山。 不知道是不是火山,反正它现在开始冒烟了。 烟是白色的。 大河上游地大多是厚厚的黄土层,这样的地方也会有火山? 至少,身为地质队员,云川不论是从书本上,还是从学院教授口中都没有听说过这里会有火山喷发。 不过呢,远山处的那些烟到底是存在的。 牲畜们也就紧张了两个小时,连个小时过后,大象全家又回到了桃花岛上,大野牛也继续趴在云川的窗下反刍。 小狼好像对自己刚才国度紧张有些不好意思,就趴在云川的脚下,把长嘴放在前爪上开始睡觉。 牲畜们也慢慢的开始回到牲口棚,早先撞塌牛圈的那头老牛,是从缺口回去的,回去的时候还带着一头驴子跟一只羊。 那道将天空划破的红色旗帜状云彩消失了,天空恢复了细雨蒙蒙的模样。 快到傍晚了,云川依旧不准族人住进自家的屋子,而是要求所有部族都在广场上的棚子底下睡觉。 族人对此并没有多少反感,反而觉得人们把自己的床垫拿过来,一个挨一个的铺好,再一起睡觉是一种怀念以往生活的好机会。 地震,火山爆发这种地质灾难,从来就弄不清楚,也不可能准时准点的预报。 前边,那些野兽,鸟雀,牲畜们之所以会有那么激烈的表现,说不定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了一场人类不能察觉的小小的地震。 至于天象,那玩意纯粹看老天的喜好,天空是他的地盘,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与凡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终究,云川还是等来了仓颉,仓颉今天的衣着非常的古怪,他身上穿着麻绳制作的衣服,不仅仅如此,他的麻衣上还拴着好多铃铛,只要走路,云川就觉得这个家伙像是一条麻绳怪成精了。 “上苍降下灾难,百兽惶惶不安,完全是你云川氏在不久前用天火烧死了太多的大泽野人的缘故。 为此,轩辕族长认为,云川,轩辕,蚩尤三部当联合献祭。 你云川部罪孽深重,当出祭祀女十二名,祭祀男十二名,牛六头,羊九只,猪九头,鱼九条!” 云川点点头道:“云川部可以出陶制祭祀女十二名,陶制祭祀男十二名,陶制牛十二头,陶制羊十二只,陶制猪十二头。” 仓颉看着云川道:“云川族长,你应当想清楚,天象已经出现,如果不能尽快的安抚神灵,必定会有大灾难降临。” 云川摇摇头道:“我的族人都是人,不是什么祭品。我们饲养的牛,羊,猪,都是我们的食物跟工具,都是属于云川部的,哪怕是神灵也不能拿走。 如果神灵真的需要,请让他亲自来云川部讨要。” 仓颉指着云川道:“大灾难就要降临了,而你如此的吝啬。” 云川笑道:“我们云川部不跟神做交换,这样做只能让神问我们索要更多。” “你有八百个大泽人的孩子,他们就是最好的祭祀品。” 云川笑道:“这世上已经没有所谓的大泽人了,桃花岛上的所有人,都属于云川部。” 仓颉大怒道:“既然你对神不敬,那么,就等着神灵发怒吧,你云川部一定会被天神撕碎的。” 云川冷笑一声道:“那么,我就重建一个桃花岛,一个更加好的桃花岛。” “你不后悔吗?” “不后悔。” 仓颉扭动着腰身,带着满身的铃铛离开了云川部。 阿布在云川后边担忧的道:“这样真的好吗?” 云川瞅着阿布道:“如果拿你去祭祀你如何想?” 阿布拍拍胸口道:“这是我的荣光。” 云川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倒是身边的精卫对阿布道:“我不愿意当祭品,不管是哪一个神灵的祭品,我都不愿意。” 云川站起身子对阿布道:“我就是神,所以,我不愿意祭祀任何神,哪怕迎来一场大灾难。” 云川的话音刚落,天生的神灵好像真的听到了云川的话,刚刚还是蒙蒙的细雨,顷刻间,雨声就变大了。 云川晚上固执的睡在最外边,距离他一米以外,就是淅淅沥沥的雨水。 睡在这里不用担心地震,也不用担心火山突然爆发,所以,一夜过后,外边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从蚩尤部来了一位大巫,这位大巫头上戴着一顶不知道是那种恐龙留下的头骨化石,模样狰狞至极。 就在云川准备跟他商量一下交换恐龙头骨化石这件事的时候,大巫却对云川道。 “大祭司需要六个女孩子,六个男孩子,九头牛,六只羊,六头猪作为祭祀的用品。” 云川看着这个满脸都是用青色颜料点缀出来神秘图案的大巫道:“你想让我说陶制这两个字吗?” 大巫用梦呓一般的声音对他道:“神灵很不安,需要安抚。” 云川笑道:“你去吗?” 大巫依旧用梦呓的一般的声音道:“神灵需要安抚!” 云川怒道:“你去吗?” 大巫掀开身上厚厚的兽皮露出瘦骨嶙峋的身体,他的身体上已经插着六柄青铜匕首。 每一柄青铜匕首都刺穿了他的身体,如果仔细看的话,这六柄刀子已经刺穿了他身体上重要的器官,现如今,也只有左边的心脏处还没有插上匕首。 大巫用梦呓一般的声音叹息一声道:“云川,你爱惜你的族人这是对的,可是,神灵需要安抚,如果不能安抚神灵,我们就没有办法在这里生活。 有时候,我们需要牺牲掉一些人,从而让我们更多的族人可以好好的生活,所以,你云川部的祭祀很重要。 不要犹豫,告诉那些献身给神的孩子们,他们不用感到害怕,只要经过了仪式,他们将进入神国。” 云川看看有些意动的阿布,再看看面无表情的夸父,睚眦,赤陵一群人,最后把目光落在精卫身上,精卫轻轻地摇摇头。 云川就对大巫道:“你去告诉神灵,云川部不敬他们,我们认为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们依靠自己的双手赚来的,不是神的恩赐。” 大巫合上兽皮,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道:“这不合适,这不对,对于神灵,我们需要敬畏。” 云川目送这位已经自杀了一大半的大巫,对这个人的行为,云川非常的钦佩,至少,这是一个为了族群,愿意牺牲自己生命的人。 阿布低声道:“如果族长不愿意让那些孩子去死,不如,就让我去,为了部族我愿意成为神的祭品。” 云川再次摇摇头道:“好好地活着吧,你至少要活到七十个寒暑才能去死。 各种征兆表明,最近很有可能会发生地震,或者火山爆发,不过啊,这些征兆都是自然而然的,既然已经出来了,就算我把整个云川部都献祭给神,神一样会发动灾难。 阿布,你现在应该考虑让我们的族人如何在大灾难来临之前做好应对的准备,而不是总想着如何把自己献给神灵,神灵就能消弭掉必将到来的灾难。” 阿布叹口气道:“如果灾难真的发生,所有人都会埋怨族长的,因为轩辕部祭祀了,蚩尤部祭祀了,如果我们没有祭祀,那么,所有的错都将是我云川部的。” 云川闻言笑了,拍拍阿布的肩膀道:“所以,你也应该明白这是一个政治事件,而不是一个神灵问题。 我依然坚持我的看法,我甚至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贼老天到底会给我们降下那种灾难了。” 阿布叹息一声,就带着人去守卫仓库了,他觉得灾难一定会发生,而云川部也将因为族长的执拗,会有非常大的损失。 既然族长已经执意决定要接受损失,那么,阿布就觉得自己有责任在完成族长的意愿的同时,将部族的损失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 所有的族人都在看着云川,一些胆小的妇人已经开始哭泣了,她觉得自己死定了,因为——族长得罪了神灵。 就在此时,红宫突然颤抖起来了,不仅仅是红宫在颤抖,实际上,整个大地都开始颤抖了。 牲畜们再一次受惊了,它们急匆匆的跑出牲口圈,而三只丹顶鹤想要快速的飞向天空,可是,无论它们如何蹬腿,都没有办法让自己的身体飞翔起来。 云川坐在地上,怀里抱着小狼,大野牛哞哞的叫着,却稳稳地靠在云川背后,精卫用双手抱着云川,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云川,就像是在看最后一眼。 大地震动了足足十五分钟时间,然后就猛地停止了,云川回头看着依旧完好的红宫,淡淡的对守卫着他的夸父道:“你看,你看,神灵之怒也不过如此!” 夸父抚摸着自己的巨斧得意的道:“是因为我刚才用战斧帮你砍死了要害你的神灵。” 云川抬手摸向有些发凉的头顶,却抓下一把头发来,然后就瞅着头发颤声道:“刚才地动的时候,你朝我挥斧头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二章云川部的大祭祀 第五十二章云川部的大祭祀 云川头顶的头发被夸父一斧头给砍掉了。 这家伙的斧头被他磨得极为锋利,云川以前试验过,真的有吹毛断发的本事。 现在,夸父自以为是的用斧头砍断了他的头发。 “干嘛要砍断我的头发?”对于夸父想杀他这个事情,云川根本就没有想,他现在就想知道,夸父为什么要给他弄出一个地中海发式。 “就在刚才,有一只慌乱的鸟想要钻进族长得脑袋。”夸父抱着巨斧得意的对云川道。 云川低头确实看到了一只鸟的尸体,这只鸟已经被夸父的巨斧砍成了两半。 看着精卫从自己头上取下来越来越多的头发,云川陷入了沉思,片刻之后对精卫道:“全剃了吧。” 说完就拿出了自己的牙匕,牙匕非常的锋利,剃头一点问题都没有,精卫很听话,不一会就把云川引以为傲的一头秀发剃的干干净净。 云川摸一把自己的光头,对拿着一大把头发的精卫道:“把这些头发交给阿布,准备祭祀,就说,我用自己的头发代替那些可怜的族人向神灵祭祀。” 精卫不解的道:“您刚才还说我们不祭祀,不向神灵低头。” 云川指指很多已经在地震中歪斜的竹楼道:“我可以不低头,可是,你们心中总是不安。” 精卫点点头,就拿着云川的头发去找阿布了,她觉得阿布应该非常的高兴,毕竟,没有祭祀,阿布就很不安。 一场地震,对桃花岛上的建筑来说影响不是很大,红宫因为是石头垒成的,有些墙壁裂开了,只要用泥巴糊上就不影响使用,原木制造的结实的框架,在地震中的表现非常抢眼,除过掉下来几块瓦片之外,就没有别的损伤。 竹楼的损伤很大,主要是竹楼外边用泥巴稻草制作的墙皮掉落了很多,再就是谷仓里面有几个竹皮制作的谷仓漏开了,需要重新修补。 城墙很结实,没有裂开,就是有些地方出现了地基下沉的迹象,这就没办法了,想要城墙永固,就需要把这一段城墙拆掉之后重建。 远山上又开始冒烟了,这一次冒的不是白烟,而是黑烟,前几天冒的烟像是从蒸笼里出来的水蒸气,今天冒出来的烟直接变成了黑色,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烟囱。 从那个类似火山的地方来看,这里的地下状况并没有因为一场中等地震就变得稳固,而是变得更加脆弱了。 这场地震对于大河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因为原本清澈的大河,开始变得浑浊,并且水量一直在上涨。 云川一直下不了决心搬离这里,当初自己把部族选择安置在这里唯一的原因就是安全。 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的,而云川部随着人口不断地增加,这座岛困住了云川,也困住了云川部的发展。 阿布果然如云川所预料的那样,他很喜欢,甚至捧着云川的头发泪流满面。 族长是神,这一点阿布知道,但是,他平时不跟族人说,知道这件事的也只有追随族长一起来这里的七个人知晓,现在,七个人因为其中一个难产死了,只剩下六个了。 一个神,为了几十个不值钱的大泽野人,宁愿背负不敬神灵的恶名,也要让那些人活下去,这种事,只有神能干的出来。 现在,族长又把自己的头发剃掉,准备把自己属于神灵的头发当作祭品献给那些胡乱发做的神,阿布,从心底感到幸福。 云川的头发被他分成了三股,一股给了轩辕部,一股给了蚩尤部,一股,阿布准备永远的敬奉在桃花岛的神龛上。 什么牛,什么羊,什么猪,这些东西跟族长亲自割下来的头发相比什么都不是。 所以,阿布亲自带人杀了一头牛,一头猪,一只羊,还挑选了最好看的一条足足有八十斤重的红色大鲤鱼。 至于敬献给神的菜肴,他毫不客气的准备了足足二十道桃花岛的秘藏菜肴。 为了这一场声势浩大的祭祀,阿布还邀请了轩辕部,蚩尤部的巫们前来观礼。 剃了光头的云川最近不愿意出来见人,不仅仅是光头的缘故,还有他对这个世界重新考虑的原因所在。 以前,他考虑过地震,然而,眼前还有一个随时可能爆发的火山就在跟前,他不得不慎重的考虑。 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调配这个世界的是大自然而不是人类。 眼前的这条大河也是严重的后患。 直到现在,大河水依旧没有变得清澈,反而越来越浑浊,而水位,还在不停地上涨。 昔日泅渡就能过河的地方,赤陵回报说那里的水变深了,河底原本铺满了鹅卵石,现在已经变成了厚厚的泥沙,而滚滚水流裹挟着泥沙已经让他很难下潜到水底去看那里真正的模样。 这条河道被改成目前模样的时间并不长,就在这条河道的边上,就有一条古河道,那条河道被大河弃用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五十年。 居安思危,这是一个族长必须要做的事情,而狡兔三窟这种事也非常的符合云川谨慎的性格。 现如今,桃花岛的发展如同阿布所说,已经达到了极致,九千名云川部本部族人,已经逼迫云川必须为他们寻找一个更好,更大的发展地域。 就目前而言,云川部的地盘对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云川部的地盘已经被轩辕部控制的地域完全给包围起来了。 按照云川计算,不出三年,云川部一定会成为轩辕部的国中国,以后该如何与轩辕相处,这一点也需要云川仔细思量。 四年时间,轩辕部的人口扩张了十倍不止,四年时间,轩辕已经把他准备同意野人世界的野心暴露无遗。 此时的轩辕,正是最狂暴的时候,也是最敢下注的时候。 云川甚至相信,如果不是因为云川部这个心腹大患没有解决,此时的轩辕一定开始将征服蚩尤部,神农氏的计划放在桌案上了。 云川考虑了良久之后,还是把目光放在了河北地上,河南地很明显已经成了轩辕部的禁脔。 常羊山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如果能在流泉飞瀑样样不缺的常羊山再建造一座城,那将是对桃花岛最好的支援。 阿布邀请轩辕前来观礼,轩辕没有来,派来了仓颉,阿布也邀请了蚩尤前来观礼,蚩尤也没有来,派来了一位新的大巫,听说上一次来云川部的那位大巫,已经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魔神。 因为富裕的缘故,阿布这一次拿出来了云川珍藏已久的青铜器,食器:有鼎、鬲、甗、簋、簠、盨、敦、豆等。 酒器:爵、觯、觥,尊、卣、壶、斝、罍、觚等。 仪仗器:斧、戚、戈、矛、钺。 乐器:钟、大钟、铎、铃、铙。 舞蹈:依旧是姼带领的一众巫女,在阿布看来,她们的舞蹈已经非常出色了。 为了让这一次的祭祀深入人心,也安慰人心,阿布甚至亲自从数百个部族人捉来的蝉中间挑选了叫声最大,外表最出色的的六只蝉,又从数万只漂亮的蚕中间挑选了六条最粗壮的蚕。 这两种虫子在云川部的地位很高,事实上,云川也不知道这两种虫子为什么会有此高的地位。 经过阿布解释之后,云川才欣喜的发现,阿布这个家伙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 他认为蝉与蚕,它们的蜕皮、羽化,反映了留连人世,关照后代的生活态度,认为人应该向这两种虫子学习,经历了繁忙的一生之后,一定会再次破茧而出,形成新的生命轮回。 这就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思考了,至少,阿布已经开始思考,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哪里这样的高级问题了。 最重要的是,阿布还给出了答案,不论这个答案准确不准确,至少,这属于阿布个人思想的闪光点。 这很好,云川部的祭祀不但隆重,而且奢华,最重要的是还给了神灵一个答案——我生如蝼蚁,但我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完成自己生存的意义。 没有光头而且生性别扭的云川的存在,阿布很快就把云川部变成了一个虔诚的有着信仰的族群。 即便是抱着挑剔之心的仓颉,以及大巫,在看到数千云川部族人,在阿布的带领下用最华丽的器具,最美味的食物,最好看的舞蹈,最动听的声音向神祈祷的时候,也忍不住加入其中,变得跟阿布一样的虔诚。 “为什么没有人殉?”仓颉如是说。 “族长的头发乃是精气所化,高贵无比,怎可与丑陋,肮脏的普通人一起献给神呢?”阿布如是说。 “为什么没有人殉?”大巫如是说。 “我族敬神由内而发,我族长以智慧闻名,现如今,亲自割下了头发敬献给了神,难道还不够吗?”阿布如是说。 “族长的头发是我砍下来的——”夸父得意的如是说。 “云川以发代命,我族日后当随之。”轩辕如是说。 “云川心怀不轨,对神灵不敬,不用人殉,魔神必将降下灾难,让云川部灰飞烟灭!”蚩尤如是说。 “我听说云川部的族长云川,用自己的头发代替了人殉,我们且徐徐观之,如日后神灵不罪,我部当从之。若有大灾难降临,我部人殉当倍之!”临魁如是说。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三章老天,你赢了 第五十三章老天,你赢了 云川祭祀了天地,可是,地震依旧没有停止,远山上的烟柱也变得越来越粗,喷发出来的浓烟夹带着很多火山灰,飘落在四方。 轩辕部人殉六百…… 蚩尤部人殉九百…… 神农部人殉三百…… 云川部敬献了云川身体上所有的毛!所以,他现在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一个人。 这里的火山不会爆发的!!! 云川就是这么认为的,他记得很清楚,后世为了在这里探查煤矿,把这里的地层几乎翻了一个遍,也没有找到火山爆发的痕迹。 或者说,在整个中国大陆上只有五大连池、长白山、台湾、腾冲、西昆仑等地曾经出现过火山爆发,而中国的核心地域,则一次都没有,甚至连记载火山活动的记录都没有。 所以,云川笃定的认为,这一次火山爆发,也不过是一种低烈度的喷发,等到火山把地壳里的能量散发干净,估计,就会重新陷入休眠,而这一休眠,休眠个上万年都有可能。 就是地震很讨厌,云川部刚刚修整好的房子的墙皮,有一次脱落了,最讨厌的是地震还导致很多竹楼发生了位移。 没办法,云川只好让族人跟他一起居住在红宫广场上,大家一起在棚子底下过夜,也挺热闹的。 族人现在看自家族长的眼神都是敬畏的,族长不杀人,也不愿意把人埋进土里去,哪怕把全身的毛都剃光了,他还是不肯进行一场族人们都同意的人殉。 部族的粮食就在所有人视线范围以内,谁都能看得到,部族的武士们就拿着刀子站在城墙上,尤其是一些同样被剃光毛发的巨人武士们就穿着甲胄站在城门口,等着反击敌人呢。 所以,族人觉得很安全,自己即便是不出去干活,部族里也有足够多的粮食可以让他们吃。 “族长,这半个月已经发生了四十七场您说的地震。”阿布总是忧心忡忡的,他不明白,明明云川部已经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都献给神灵了,为什么神灵还要无休止的折磨人类。 “四十七场?”云川摸一把自己干净的蛋头再次确认道。 “是的,我让人轮换着日夜不休,只要感觉到大地在动,就记录一次,绝对不会出错的。” 云川点点头,有感地震都发生了四十七次,那么,人体感受不到的地震次数只会更多。 而且很明显,云川部所在地并非地震中心。 “不要紧,再来几十次也就停了。”云川看着红宫墙壁上的能塞进人手的大裂缝,对此并不感到奇怪。 通过这几十次的地震体验,云川认为地震中心因该在遥远的青藏高原上,毕竟,这个年轻的高原还在长身体,而地震就是它长高的方式。 阿布很不明白族长为什么会对令人感到害怕的地震毫不在乎,除过强调不许族人住进自己的竹楼,不允许他们靠近红宫以及城墙之外,就好像没有别的作为了。 云川自己也没有多余的办法啊。 地震这种事就是老天爷的事情,跟人无关,人只能被动的接受,没有反抗的本事。 云川部看起来很平静,人们只是害怕而已,所以,族长把大家都喊到一起,一起睡,一起吃,大家抱成团,害怕的情绪也就慢慢的消散了。 尤其是看到族长一个人坐在凉席上,有时候吹笛子,有时候睡的不省人事,有时候又让仆妇给他准备好吃的,大家的情绪又进一步得到了缓解。 于是,就有人开始在棚子底下继续干活了,比如竹编,比如制作麻线,比如织绸,比如织布。 云川唯一担心的就是大河。 大河水已经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在大部分河道上涨了两米多,河面又变宽了很多,浮桥已经被族人拉到河岸上,所以,河道上唯一能通行的交通工具就是溜索。 昔日清澈的河面变得浊浪滔天,此时此刻,河道里流淌的不再是水,而是泥浆。 只有桃花岛河道下切的厉害,桃花岛红色砂岩已经暴露在河边上了,虽然这里的河面看似没有动静,实际上,河水下边已经深不可测了。 这样下切对桃花岛来说是有好处的,这让桃花岛的地势再一次变高了,成了一座高悬于大河之上的孤岛。 还有一个变化就是,桃花岛的面积在不断地增加中,昔日满是芦苇的泥沼地,现如今全部变成了松软的沙地,且有进一步向下发展的趋势。 除过第一天下了一场雨之后,桃花岛这边的天气就变得响晴响晴的,炽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像是要抽干这里所有的水汽。 阿布在努力的让桃花岛的运转不要停下来,虽然不断地有地震发生,阿布还是认为桃花岛的人要干活,如果不干活,桃花岛的人死于懒惰,要早于死在地震上。 “族长,蚩尤部送来消息说,蚩尤族长希望能与我们,加上轩辕部一起举行一场更加大规模的祭祀,为此,蚩尤族长愿意献出他麾下的所有大泽人作为人殉。 他还说,所有的灾难都是大泽人带来的,是这群肮脏污秽的人玷污了这片土地,才让我们有现在的磨难。” 阿布低着头,不敢看自家秃头族长那双似乎要吃人的眼睛。 “蚩尤明知道我不愿意参与什么人殉,他一定是先找过轩辕部之后才来找我的,那么,轩辕怎么说呢?” 阿布认真的道:“轩辕要蚩尤先问问族长的意见。” 云川拉开短裤看了一眼,伤心的道:“你告诉蚩尤,我身上的毛还没有长出来,所以,没办法参与他的这场大祭祀,如果可能的话,蚩尤族长如果愿意砍下自己的头,将他的头跟牛头,羊头,猪头摆在一起敬献给他们的魔神,说不定魔神就会停止降下灾难。” 云川话音刚落,大地又开始颤抖起来,这一次的颤抖来的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猛烈。 云川瞅着自己屁股下的椅子在蹦蹦跳跳,看到阿布站不稳身子趴在地上,更看到自己红宫的一面墙璧轰然倒塌,也看到不远处的粮仓被撕裂,黄澄澄的稻谷流淌了一地。 震动持续了整整一口气的时间,然后又恢复了平静。 因为云川在整个地震时期都非常的镇定,所以云川部的人虽然也在哭喊,祈祷,磕头,总体上,还是保持了镇定,没有发生云川以为的踩踏事件。 地震过后,云川没有看自己的桃花岛被毁坏成了什么模样,而是转头看向远处的火山口。 果然,这一次的地震很给力,几乎把地底的能量给释放光了,原本一只冒着黑烟,飘散着火山灰的火山口,突然间就变得平和了,除过有一些袅袅的白烟还在升腾之外,黑烟已经消失了,火山灰也不再四处飘散了。 “好了,灾难已经过去了。”云川对心丧若死的阿布道。 阿布睁开眼睛,迷茫的道:“族长,真的已经过去了吗?” 云川点点头道:“至少有八成的把握,灾难已经过去了,我们再等六天,如果六天之后再没有地震发生,你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可是,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我说过去了,就一定过去了。” “可是,族长你看——” 云川随着阿布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着阿布大吼道:“既然看到了,还不赶快修缮粮仓,加固棚子,收集柴火!” 一朵乌云突兀的出现在西北方,片刻功夫就把天边给染成了黑色,一场暴雨已经近在眼前了。 好在,阿布很有用,在事发之前,已经安排好了修缮谷仓的人,修缮大棚的人,更已经准备了很多很多的干柴,现在要做的不过是补充修缮一下即可。 云彩出现的极为突兀,云川部才开始修缮谷仓,豆大的雨点就噼里啪啦的砸了下来。 面对大雨,族人们来不及寻找芦席,更来不及加固谷仓,为了不让粮食受损,他们就拿来了心爱的床垫,一块块床垫被遮蔽在了谷仓上面,人们站在瓢泼大雨中用绳子把这床垫捆绑起来,弄成一个硕大的顶棚给谷仓遮雨。 一层层的床垫终于形成了一个顶,下面破烂的谷仓保住了,只有表面一点谷子被雨水淋湿。 妇人们取走了这些湿透的谷子,把它们放在一个个陶瓮里慢慢的烘烤。 轰隆一声,红宫的半边墙璧还是倒塌了,疾风骤雨立刻就进了红宫,精卫大叫一声就要冲进去,抢救她辛苦多年弄好的绣品,被云川拦腰抱住之后,就大哭着,亲眼看着她绣房被风雨吞没。 当大雨起来之后,云川部巨大的棚子就不够用了,因为来这里避雨的不仅仅有大象一家六口,还有云川部数量众多的猪,牛,羊,以及鸡,鸭。 阿布命夸父带领巨人立刻把一些摇摇欲坠的竹楼拆掉,只留下顶棚重新安装在广场上,等这些竹楼的顶棚多了,就在广场的另一侧为牲畜们重新安了一个家。 白亮亮的雨点从天空中倾泻而下,真的很像传说中的天河泄露。 看着这场雨,云川没来由的想起了自己初来这个世界的那一年,也是这样的大雨,母亲抱着光屁股的自己,在一座恐怖的山洞中抓虫子吃。 此时,云川真的没有力气再跟老天爷争斗了,他发现,即便是自己再坚强,在现实面前,依旧弱小的不值一提。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四章灭顶之灾 第五十四章灭顶之灾 开始的时候,天上的雨水还是很清澈的,等乌云彻底笼罩桃花岛之后,天上的雨水就变的浑浊了,而且,淋雨时间长了,身上会发红,且奇痒难当。 云川用手接了一些雨水,尝了一下之后就吐掉了,毫无疑问,现在下的是酸雨。 他非常的担心,一旦这种酸雨大规模的落下来,这里的一切都要完蛋了。 不过,酸雨下的时间不长,等雨水把空气中的火山灰彻底送到地面上之后,雨水也就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大雨一旦大到一定的程度,就变成无死角的冲刷了,棚子的四边垂下一片片水帘,透过水帘的空隙看过去,大地上全是被雨水砸出来的一朵朵白的水花。 云川已经把冒雨修补棚子,粮仓的人都召唤回来了,就目前的局面来看,损失是一定会有损失,不过,云川觉得自己好像损失的起。 他之所以这样认为,完全是因为,雨水中夹杂的冰雹把夸父的光脑袋砸的发青了。 开始,仅仅是一些指头大小的冰雹,后来就变成了鸽子蛋大小的冰雹,等夸父他们迅速躲到棚子底下的时候,云川就看到了鸡蛋大小的冰雹落在地上在水中乱滚。 也就是喘口气的功夫,冰雹已经平整的铺在地上,有些顺着雨水流淌的方向汇集成了一条冰坝。 云川担忧的瞅着头顶的棚子,因为巨大的冰雹像敲鼓一样的敲打着棚子,而这座由竹子编织的棚子,如同夸父铁铺中那块被不停锻打的铁。 冰雹来的快,走的也很快,它走了,只留下一群被冰雹包围的云川部族人在瑟瑟发抖。 冰雹走了,雨水依旧没完没了的下着,阿布,夸父,睚眦,赤陵,无妄,槐鸮再一次带着武士们走进了风雨中继续抢救那些已经被冰雹糟蹋的不成样子的粮仓。 更多的粮食被族人从破烂的粮仓里运到了棚子底下,妇人们点燃了所有的炉子,放上所有的陶锅,全力烘烤这些谷子。 每一个人都知道,只要把这些谷子再放五天,它们就会发芽。 精卫带着一群女人冲进摇摇欲坠的红宫,她们从乱石中翻检出自己的劳动果实,至于,房顶上不时跌落的砖石,她们毫不在意。 全族人都冲进雨水中去了,他们在利用雨水变小的时候,再一次加固大棚子,以及粮仓。 也就是这个时候,云川发现,人的力量其实真的很强大,也就是两个小时的时间,那些累积起来的冰雹就被人们推到台子下边,那些被冰雹弄坏的粮仓也重新得到了加固。 只是因为冰雹在融化,整个桃花岛似乎在一瞬间就变成了冬天。 不时地有族人从外边跑进来,浑身湿漉漉的靠在火炉边上,一边发抖,一边看站在最高处的族长。 “阿布,命睚眦,无妄,槐鸮三人带五百人,带火油,全副武装挺进常羊山,占据常羊山,清理常羊山山洞,如果遇到有人阻拦,就杀了吧。 睚眦他们走后半天,命妇人孩子带上牲畜,背负能背负的粮食,向常羊山挺进,一旦抵达常羊山,就立刻进驻山洞,为后面到来的人准备食物,衣衫,火堆。” 阿布吃惊的听完云川的话,惊叫道:“族长,我们走了,桃花岛怎么办?” 云川叹口气道:“该舍的时候就要舍弃,我必须承认,当初将部族基业选在河心岛上,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阿布死命的摇头道:“不,族长,我不愿意,我们不想搬!” 云川摇摇头道:“我们不想搬都要搬了,好了,快去传达我的命令,我们的没有时间争论。” “族长——桃花岛啊——” 云川怒道:“你是瞎子吗?没看见河水水位的急剧下降吗?” 阿布匆匆看一眼大河,发现大河水水位竟然在不知不觉间下降了足足五六米,河北地这边的浅滩已经全部裸露出来了,他甚至能在河岸上看到好多被搁浅的鱼,正在砂石堆里跳弹。 “水退了——族长!” “滚,快去执行我的命令,这不是水退了,而是大河上游的山塌了,堵住了河道,再过一段时间,水流就会冲垮河道上的围堰,最后,会有更大的水流下来。” 阿布还想问为什么,见云川的眼睛几乎都变成了血红色,就打了一个哆嗦,赶紧按照云川的吩咐去做了。 正在帮忙干活的睚眦,无妄,槐鸮,在听到阿布的命令之后,立刻停下手中的活计,召集了自己部下的人,打开一间地洞,从里面抗出很多陶罐,就急匆匆的放下通往河北地的吊桥,快速向常羊山走了。 在睚眦他们走后,云川又命令阿布打开所有粮仓,让族人用所有能装粮食的东西,将粮食装起来,然后放在板车上,放在牲口背上,强壮些的就用挑的,瘦弱些的人就背上,抗上,就连五六岁的孩子身上也绑上一个硕大的粮食口袋。 粮食太多了,时间又太紧促了,精卫挑着两箩筐稻谷从云川身边经过,放下箩筐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云川,就带着同样背着两口袋粮食的小狼,以及身上绑了一个粮食口袋的大乌鸦一步三回头的冒着雨上了河北地。 大野牛很听话,拖着两辆板车,板车上装着堆积如山的粮食,哞哞的朝云川叫唤两声,就拖着板车走了。 破耳朵不愿意别人把板车挂在它身上,抗拒了几次之后,云川来到破耳朵面前,将自己的脸贴在破耳朵的鼻子上低声道:“帮帮我,这一次我们真的好倒霉啊!” 破耳朵扬起鼻子,嘟嘟叫了两声,然后就垂下鼻子,安静下来,任凭哭泣的像一个孩子一般的夸父将一辆特制的大板车挂在它的身上。 不仅仅是破耳朵,还有独牙大象,以及那头生产完不久的母象,以及破耳朵的大儿子,身上都挂上了板车,而板车上,装的都是粮食…… “族长,我们真的不要桃花岛了吗?”夸父擦一把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雨水,声音在发抖。 “大河上游出现了堰塞湖,一旦堰塞湖垮塌,这里什么都剩不下。” “族长,请准许鱼人部留下来,我们不怕水。”赤陵急匆匆的赶过来冲着云川嚷嚷。 云川瞅了一眼赤陵,继续对夸父道:“你们巨人族要在这一次的大迁徙里面当主力,我不管你们怎么做,总之,我要你把这里的粮食一粒不剩的给我带到常羊山去。” 说完夸父,云川才对赤陵道:“少说废话,马上搬家。” “我不怕水!”赤陵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看他眼睛红红的,应该也是哭过的。 云川双手按在赤陵肩膀上淡淡的道:“不,你怕,尤其是即将到来的大水,将是你此生没有经历过的可怕。 只要我们活着,桃花岛还会有,如果人死了,我们才什么都没有了,听话,现在去搬运岛上的物资,带走所有的物资,一样都不留,才是你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赤陵哭泣着道:“我们真的要放弃桃花岛吗?” 云川摇摇头道:“上游有堰塞湖,这是我的一个猜想,如果这个猜想成真,等堰塞湖溃堤,桃花岛是一定保不住的,如果我的猜想错误,相信我,桃花岛也不再是一个安全之地,因为,大河可能又改道了。” 赤陵点点头,就重新钻进雨地里去搬运东西去了,五年下来,云川部积攒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又那里是一时半会能搬完的。 瞅着自己的族人拖家带口的背负着沉重的物资一个个踏上浮桥上了河北地,云川的眼睛酸涩的厉害。 他勉强忍住眼中的泪水,一个人坐在广场上观察大河水的变化。 最坏的情况出现了,大河水已经快要断流了,云川第一次看到了大河河底的模样。 这种景色极为瑰丽,怪异,房子一般大的石头,被水流冲刷出来无数个孔洞,与各种奇峰怪石一起安静的躺在河底。 如果大河彻底断流,云川还能稍微有些安慰,说明上游倒塌的山峰把河道堵得死死地。 可惜,河水并没有被彻底的堵死,依旧还有少半河的水在流淌,只是河水浑浊,给那些,美丽的石头统统染上了一层泥浆。 大河上游的水会越积越多,而上游的地貌大多是陡峭的峡谷地貌,一旦堰塞湖的堤坝垮塌,云川就觉得自己将亲眼目睹一场前所未见的大洪水。 云川没有想着去提醒轩辕,也没有想着去提醒蚩尤,他们都自称是人王,那么,就有保护自己族人周全的义务。 桃花岛上来年不会再有桃花盛开了,一场巨大的冰雹,已经把老桃树的枝叶打的差不多了,现如今,那群老桃树就像是一个个枯瘦的老人,向天空伸出了自己瘦骨嶙峋的臂膀,像是在朝老天呐喊。 暗灰色的天穹下,人如蝼蚁。 一天时间过去了,大河仅存的一点水依旧在不紧不慢的流淌着,睚眦那边传来消息,他们已经攻占了常羊山,驱赶走了常羊山上的轩辕部人,蚩尤部人,以及神农氏人。 这原本就是常羊山的一个常态,轩辕声称自己对常羊山有统治权,神农氏同样如此,身处常羊山下游的蚩尤,也觉得自己对常羊山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责任。 现在,云川觉得自己的部族安家在常羊山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也做好了杀戮的准备。 人被逼急的时候,心肠就会变得非常残毒。 大雨没有停,反而愈演愈烈。 暗灰色的乌云也没有褪去的模样,如同锅盖一般覆盖在这片大地上。 也就是这场大雨浇灭了火山,在大雨间隙偶尔会显露出真容的火山,此时连白烟都不再冒了,安静的接受大雨的洗涤。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五章赤松子? , 第五十五章赤松子? 轩辕在腰间围了一块麻布,小心的坐在一张铺了厚厚兽皮的凳子上,跟云川一样,他的目光中也满是忧愁之色。 地震这种事情对于轩辕部的伤害不大,毕竟是草棚子,塌了也就塌了,即便是压到了人,也不过是受一点轻伤而已。 但是,这场暴雨让轩辕彻底的郁闷起来了。 幸好,井田里的稻子已经收割完毕,就是秋粮在被冰雹击打过之后,算是彻底的完蛋了。 最近,大河上游很不对劲,大山开始冒烟,大地开始抖动,现在,就连眼前的大河都开始在暴雨中干涸了。 这非常的不对劲! 轩辕部是经历过大水灾的,所以,轩辕觉得还是把族人召集起来向高处搬迁是个不错的主意。 尤其是在听说,云川部驱逐了他留在常羊山的一些人手之后,轩辕就果断的下令,召集井田村的族人,一起向野象原进发。 野象原就是轩辕当初宰杀野象的地方,那地方本来是轩辕留着,等族人人数再暴涨的时候才开发的好地方。 现在看来,要抢先登上野象原了,毕竟,只有那里才足够高,才有足够多的土地。 对于云川过人的嗅觉,轩辕非常的钦佩,既然不论是天象,还是大山,亦或是大地统统都不对劲,那么早一点做出一些准备是对的。 就在轩辕坐在凳子上没事干剥自己身体上黑乎乎的结痂的时候,隶带着一身的雨水走了进来。 大声道:“族长,云川部正在搬离桃花岛。” 刚刚小心翼翼的把一大块结痂快要掰下来的轩辕听到了隶的话之后,手哆嗦了一下,顿时就把那块结痂给扯下来了,轩辕瞅着开始流血的伤口,叹口气道:“那就加快族人的搬迁速度,隶,传令下去,我部两百二十七个井田村,必须在今日天黑之前,全部离开原来的村子,朝野象原进发。” 仓颉在一边道:“王,如果……” 轩辕没有给仓颉说话的机会,直接道:“在一切都很不对劲的时候,我们就要安静,什么都不做才是对的。 仓颉,你要记住,人乱的时候是机会,苍天乱的时候人就是刍狗,现在啊,不仅仅是苍天乱了,大山乱了,大河乱了,大地也乱了,在这个时候,把你所有的粮食都要背在身上,把你所有的财富绑在身上,如果苍天允许,你就一直把这些东西带着,如果苍天不允许,你就要把这些东西统统丢掉。 如果能活下来,你就赢了。 隶,云川部搬离桃花岛的样子慌张吗?” 仓颉羞愧的低下了头,隶连忙道:“慌张,非常的慌张,就连小孩子也背负着粮食冒雨向常羊山进发。” 轩辕把身上刚刚流淌出来的血随便擦一把,涂抹在一根柱子上,然后就穿上衣衫,披上蓑衣之后,就大踏步的走了出去,他此时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轩辕部撤退的速度比云川部快,那么,轩辕部受到的损失一定会比云川部小。 桃花岛是个什么地方,这是云川呕心沥血经营了六年的老巢,这座岛几乎跟云川的命根子差不多。 既然云川现在连命根子都要丢弃,那么,这一场灾难毫无疑问的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此时的轩辕,不知道大山为什么会冒烟,不知道大地为什么会抖动,更不知道天上为什么会往下掉冰块,至于明明在下瓢泼大雨,大河却偏偏干涸了。 这些事情他都不需要懂,他只知道狡猾如狐狸的云川既然开始丢弃苦心经营的老巢逃了,那么,他就一定要比云川逃的更快才成。 对于搬家这种事,轩辕明显要比云川有经验的多,事实上,他们已经决定,每年秋天就要离开大河上游去大河下游避寒。 所以啊,他们从稻米收获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做准备迁徙了,现如今,轩辕一声令下,他们就能快速做好准备。 每次族人迁徙的时候都是风后打头阵,轩辕自己亲自押后,对于自己族人,轩辕连一个都不愿意放弃。 现在,风后已经死在了桃花岛外城之下,死的尸骨无存,想到这里,轩辕的胸口就隐隐发痛。 风后死去了,大鸿的伤势虽然恢复了一些,却不能大用,轩辕不得不启用新进的大将常先统领最近投靠他的陆吾,英招两个野人族的族长为轩辕部开路。 轩辕之所以会重用陆吾跟英招,完全是因为这两个喜欢把自己全身用一种草汁扎成花花绿绿的模样的人,在远地,曾经见过一种奔腾不休的巨兽,陆吾跟英招两人几次三番想要捕获这些巨兽,却总是被这些巨兽逃脱。 就干脆投靠了轩辕,准备拿这种巨兽作为献给轩辕的礼物。 轩辕在听了陆吾跟英招的话,也觉得这种非常善于奔跑的食草巨兽,如果能被驯服,毫无疑问,轩辕部的实力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眼看着族人冒雨离开了地势偏低的嫘城,轩辕就骑上一头牛,在部下的拱卫中向天生桥走去。 只要大河对面的井田村族人过了天生桥,轩辕就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与此同时,大河下游的蚩尤部也同样知道了云川部正在大迁徙的消息。 不过,蚩尤与轩辕的看法不同,最近频繁出现的地震,将蚩尤部两个月的辛苦一点不剩的给毁了。 “云川部正在搬离桃花岛。”虎战士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有掩饰不住的好心情。 将全身都包裹在一张麻布毯子里的蚩尤淡淡的道:“你觉得云川一定会放弃桃花岛吗?” 虎战士笑道:“我亲眼看了,他们全族正在搬迁中,女人,孩子已经抵达了常羊山。 族长,既然云川可以抢夺我们的常羊山,那么,我们占据他的桃花岛是不是也能说的过去?” 蚩尤低头看看自己满是伤痕的身体低声道:“你弄明白云川部为何要离开桃花岛了吗?” 虎战士大笑道:“大河的水没有了,一个没有大河保护的桃花岛让云川那个胆小鬼感到害怕了。” 蚩尤摇摇头道:“云川的胆子并不小,老虎,你再去看看,如果云川真的离开了桃花岛,我们就进入桃花岛。” 老虎答应一声,快快的离开了蚩尤的住处,跑的跟马一样再一次去了桃花岛。 一个披着斗篷的巫师从里间走出来,对蚩尤道:“你明明知道不可能从云川手中捡便宜,为何还要让老虎去呢?” 蚩尤冷冷的道:“他们都需要成长,他们也需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心都是黑的,如果他们不能尽快的聪明起来,不论我有多少个兄弟,最终都会死的干干净净。” “想要让老虎这样的战士变得聪明起来,我们可以慢慢的教,只要我们把心中所思所想告诉老虎,我想他会听明白的。”巫师说着话掀开了轩辕身上的麻衣,瞅着他身体上的一些凹坑道:“腐肉已经脱落了,蚩尤,下一次,千万,千万不要亲自去冒险。 桃花岛外城之下,云川放了一场诡异的大火,你跟轩辕两人都差点死在这场大火里面。 你们两个逃脱了,轩辕族失去了风后,我们失去了狼战士,豹战士,假如我们两族同时失去了首领,我们以前做的所有事情都没有意义,不论是轩辕部,还是我蚩尤部,都将被云川部一统。 直到现在,恐怕连云川自己都想不到,他曾经距离全面的胜利有多么的近。” 蚩尤点点头道:“我知道上一次是我太鲁莽了,巫师,我会记住你的话,不过呢,我们族群现如今也应该向高处搬迁了。” 巫师笑道:“是的,我今天蓍草占卜了一下,神灵告诉我,要快走。” 蚩尤有些伤心的道:“神灵再无别的说辞吗?” “没有!”巫师说着话,就往蚩尤满是坑的身体上涂抹了很多绿色的汁液。 涂抹完毕后对蚩尤道:“你必须尽快的好起来,只有你真正的好起来了,我族才会有兴盛的可能。” 蚩尤重新披上麻布,对巫师道:“我们去黑石山吧,那里地势高,就算是有了危险,也波及不到那里。” 巫师拍拍蚩尤坚实的胸膛道:“把虎战士召回来吧,我很担心他要是真的去了桃花岛,很可能会死在那里。 蚩尤,你不要对自己的兄弟太过严苛,如果你不能对他们全心全意,哪怕是假装,你也必须假装出一副你很在乎他们的模样。 这些年以来,你的八十一个兄弟已经更换了多少了? 他们都是部族中难得的猛士,总是消耗在一些无所谓的事情中,非常的不值得。” 蚩尤瞅着这个把脸藏在斗篷里的巫师道:“赤松子,你总说你是一棵成精的老松树,现在,正好四下里无人,你能给我展现一下吗?” 赤松子摇摇头道:“不成,你如果想要见我本体,那就要不停地修炼,扩大你的种族,等到有一天,你完成了你在人间的所有事情,就可以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看到我的本体。”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六章一万年太久了…… , 第五十六章一万年太久了…… 云川曾经见过大雨。 每一场让他记忆深刻的大雨,都会伴随着泥石流一起出现,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在西北,就是这么一个模样。 坐飞机的时候飞翔在西北上空,就能看到千沟万壑,这些沟壑入口大多在大河边上,就是自古以来的大雨造成的。 有一个叫做刘伯温的人说,这是万龙归泉地地貌,还说这里容易起龙脉,所以发动民夫斩断了这些龙脉,还说这样做可以预防有野心家造反。 这在云川看来,纯属胡扯,西北地之所以乱,还不是因为这里比较穷,人活不下去了,抢劫,造反就成了自然规律。 如果不是云川部现在很富裕,粮食很多,云川部哪会像现在这样听话? 如果大家都在饿肚子的话,云川早就带着夸父,睚眦,赤陵他们出去抢劫了,且不管是轩辕部,还是蚩尤部,哪怕是天神,只要谁有吃的,云川就一定会抢劫他们,且不会有半点的犹豫! 云川见过大雨,可是,他从来没有看到眼前这种规模的大雨。 雨太大了,人站在雨中,就像站在水中……即便是穿着蓑衣,云川依旧能感受到雨水打在蛋蛋上,很痛苦,却只能忍着。 经过三千多人四天的辛苦搬运,桃花岛已经被搬空了。 不过,阿布不这样看,他正在拆卸红宫墙壁上的片岩,片岩上有他足足刻画了五年的岩画,他觉得一定要带走。 已经是第五次往返常羊山跟桃花岛的破耳朵跟独牙大象,它们已经非常疲惫了,现如今卧在棚子底下,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草料,大野牛陪着它们,一起吃饭,偶尔还能喝一口酒酿。 留在岛上的人已经不多了,云川还没有走,大河的水流跟前几日差别不大。 眼看着阿布他们把一块块红砂岩石板撬下来用稻草包住往牲畜背上放,云川就觉得自己留在桃花岛上的痕迹正在逐渐变少。 当阿布将最后一块红砂岩石板撬下来,放到一头驴子的背上,云川就吆喝大象跟野牛,大家该离开桃花岛了。 破耳朵第一个踏上了结实的吊桥,虽然这座桥开始摇晃,破耳朵也丝毫不畏惧,每一步都走的很稳当。 云川骑在大野牛的背上,离开桃花岛的时候没有回头看,他觉得这样做一点必要性都没有,人都走了,一个破桃花岛算得什么。 阿布不是这样的,夸父不是这样的,其余的族人都不是云川这样的,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大哭,尤其是骑在破耳朵背上的阿布,已经哭的快要昏厥过去了,全靠夸父抱着他,他才能安稳的坐在大象背上。 很快,云川就带着最后一群人踏上了河北地。 随着云川上了河北地,守候在河边的警戒的赤陵就带着族人一一撤离,赤陵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他身上没有蓑衣,他好像也不喜欢这个东西,浑身上下就一条短裤,冒雨匆匆来到云川身边道:“蚩尤部的老虎上了桃花岛。” 云川掀起斗笠,瞅着赤陵道:“他要是喜欢,就待着吧。” 雨水汇集成小溪从赤陵雄壮的身体上流淌而下,他的身体似乎抹过油,雨水落下,他的皮肤就不见一滴水,不过,雨水总是落下来,所以,他他的身体也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瀑布。 “我想杀了他!”赤陵看起来非常愤怒。 云川摇头道:“我们还是离开吧,河水的水位上涨的这么厉害,你也看到了,大河上游的堰塞湖支撑不了多长时间的。 我们早点去常羊山,也好早点休息,我听人说了,妇人们已经熬好了肉汤,蒸好了米饭,我们好好睡一觉之后呢,好在常羊山继续修建我们新的城池。” 赤陵回头看看沉浸在暴雨中的桃花岛恨恨地道:“他即便这次不死,我以后也一定会杀了他。” 说完话,赤陵就带着一群不怕被雨水淋的族人接替了那些在雨水中深一脚浅一脚前进的云川部族人,牵着牲畜艰难的向常羊山进发。 当轩辕冒雨见到那座堰塞湖的时候,即便是身在雨中,轩辕的汗水依旧冒了出来。 因为,他在那道幽深的峡谷中,看到了一个硕大的平湖。 制造了这座平湖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两座如同天门一般守在峡谷口的土山。 现在,土山消失了,它们全部倾倒在河道里,形成了两座高大的土坝,第一道土坝已经被水浸透,而第二道更高一些的土坝还在挡着河水,不过,眼看着一些河水如同瀑布一般从大坝顶上落入河道中,轩辕就知道这道堤坝坚持不了多久。 峡谷变成了一座巨大的湖泊,一旦堤坝被大水冲毁,轩辕不敢想大水漫灌后的大河下游是一个什么样的场面。 “我们的人全部上了野象原吗?”轩辕吞一口雨水,艰难的对隶道。 隶也吞咽了一口雨水浸润一下自己干涩的喉咙对轩辕道:“再有半天,最远处的井田村就应该离开了大河谷。” 轩辕怒吼道:“哪来的半天时间,现在就派人去,把所有的东西全部丢掉,用最快的速度给我上野象原! 隶,你亲自去,谁要是舍不得丢弃东西,就给我直接杀了,我现在只要速度。” 隶听了轩辕的命令之后,立刻骑上一头牛,飞也似的朝没有离开河道的井田村冲了下去。 看着隶冲进了雨幕,背影最终消失,轩辕狂跳的心终于平缓下来,对仓颉道:“云川部撤离了吗?如果没有,就派人告诉他,大河上游有一座大湖,即将溃堤。” 仓颉道:“云川部的人基本走的差不多了,就剩下一些人手在搬运最后的东西,这个时候应该离开了。” 轩辕点点头道:“对危险的感觉,我不如云川,仓颉,蚩尤部的人离开河道了吗?” 仓颉连忙道:“我听说,蚩尤部的人去了黑石山。” 轩辕笑道:“不错,不错,我们这一带什么人都出,就是不出蠢货。” 就在轩辕说话的功夫,一颗比房子还要大的石快从河堤上滚落下去,巨大的石头砸在水中,溅起漫天的水花。 没了巨石的地方立刻就出现了一个缺口,一股很粗的水柱就从巨石缺口处激射出去,白亮亮的如同一头巨龙。 这道水巨龙落在河道中不久,轩辕就发现,河道里明显出现了一道一丈高的水波纹,随着水流滚滚而下。 轩辕能感受到脚下的大山似乎都在颤抖,他安静了下来,坐在一张板凳上,任凭大雨落在脸上,身上,也要看即将发生的溃堤。 云川骑着野牛上了常羊山之野,此时,大河在他眼中只剩下一条窄窄的飘带。 这里恰好有一座族人在搬家时,给自己人搭建的一座休息用的棚子,云川就坐在棚子底下,准备看这个世界到底会发生一场什么样的灾难。 阿布虚弱的倒在一张竹床上,身上盖着厚厚的裘皮,即便是这样,阿布还是不停地打着摆子。 “族长,你说大洪水就要来了?” 云川把赤陵端过来的一碗热汤递给了阿布,然后道:“从我们离开的时候到现在,大河水已经上涨了一倍还多。” “这说明什么呢?” “这说明大河没有改道,只是,多余的人被地震造成的山崖坍塌给堵住了水,不让流下来。” “如果流下来会怎么样?” 云川示意阿布把热汤喝掉,然后才淡淡的道:“大河这些天没有流淌下来的水,以及这些天积蓄的雨水,都会在一瞬间流淌下来。” 喝了热汤的阿布似乎好了一些,披着裘皮凑到云川身边道:“族长,我们桃花岛地势很高。” 云川瞅着阿布摇摇头道:“水位会更高。” “如果,桃花岛都会被淹没,大河这一带就不剩下什么了。” 云川点头道:“本来就是一场劫难,这贼老天见不得我们人类过得好,只要你敢修建,你敢发展,他就一定会抹平你的努力。 阿布,你记着,我们与这个世界没法子和平相处,我们人类要想过上好日子,就一定会改造世界,利用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世界总会反击的,我们要做的就是战胜他,降服他,这本身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 即便是我们以后强大了,变得没有对手了,我们再说与大自然和平共处的话,再与大自然一起寻找一个谁都能认可的和平共处的法子。” 阿布低声道:“现在没有这样的法子吗?” 云川笑道:“我们现在还是野人呢,哪来的资格跟这个世界挑战呢,现如今啊,我们只能偷偷地,悄悄地,偷大自然的东西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夸父被族长跟阿布的谈话给吸引过来了,就憨憨的问道:“族长,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变得强大起来呢?” 云川看一眼光头的夸父,又忍不住摸摸自己的光头,强忍着又想殴打夸父的冲动,笑眯眯的道:“一万个寒暑以后再说吧!”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七章摧枯拉朽 第五十七章摧枯拉朽 赤陵在棚子里点起一堆火,夸父则奇怪地看着赤陵,他想不通只有一条裤衩的赤陵是从哪里拿出来的火种。 阿布在喝了好几碗滚烫的姜汤之后,此时疲乏袭来,已经裹着兽皮睡着了。 赤陵抱着双臂依旧站在雨水中,瞅着远处的桃花岛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有云川一直看着大河上游,他很想看看大自然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只有大雨依旧在下,没有停止的迹象,明明仅仅是中午时分,天空上的乌云却硬是把天空弄成了黄昏才有的景象。 常羊山之野上的小溪流,此时已经变成了狂暴的大河,挟着高原上的黄土,滚滚奔流着一头扎进了大河里。 这在云川眼中,就形成了一个奇景,就像是有无数条小龙正在奔向大河巨龙的怀里。 云川相信,每一条小溪最终会变成一座山谷。 或许,在这个时候,人类可能无法长久的占据一个地方,自称是自己的领地。 其实人活着除过生命之外,什么都没有拥有过。 大地忽然颤抖起来…… 一阵急促的风从大河上游猛地吹过来,仅仅是一瞬而已,就是这一瞬间,吹开浓稠的雨幕,一串闷雷从大河上游传来。 轩辕目瞪口呆—— 他以为溃堤是一个慢速的过程,结果,他发现自己错了,从那一颗巨石落地开始,大坝就已经崩溃了。 整座大坝开始被水推着前进,再然后大坝就像放在火炉上的雪一般融化了,再接着原本平静的平湖,在一瞬间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推倒了一般一道跟巨松一般高的浪涛就向前倾斜着扑了下去。 等到浪涛变平的时候,那两道看似高大的堤坝就从轩辕眼前消失了。 大河峡谷中吹来一阵强劲的风,掀翻了轩辕身上的蓑衣,将他头上的斗笠高高吹起,最后跌入旁边的峡谷之中。 高高耸立的浪头像是在飞,刚刚还在峡谷口,下一瞬间,就已经在视野的远方了。 “我们的人退出来了没有?”轩辕的声音变的厉害,有些尖利又有些底气不足。 仓颉跪在地上,喃喃自语,没人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自然也就没有功夫回答轩辕的话。 “我们的人上了野象原了没有?”轩辕站立起来,双目被他睁的如同铜铃一般。 受伤的大鸿搀扶着身体有些发软的轩辕,将他安置在凳子上道:“按照时间来算,隶应该已经把人带到了野象原。” 轩辕长出一口气,指着眼前消失的平原,森林,以及丘陵,艰难的道:“我们以后,绝对不能把筑城的位置选在河谷里。” 大鸿才要说话,一阵震耳欲聋的闷响从峡谷口传来,在水波的低矮处,一些比房子还要大的巨石,正随着波浪狂奔,如同被孩子们丢出去的小弹丸一般。 目睹如此奇景,轩辕原本苍白的脸忽然有了一丝血色,指着滚滚波涛哈哈大笑道:“哈哈哈,这一遭,受损最大的不是别人,是那个我一直想要骑在他背上挥舞着鞭子抽打的云川……哈哈哈……他有高大的城墙又如何,他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火焰又如何,在天威面前,还不是要屁滚尿流的逃跑? 哈哈哈,老子这些年一直想着如何超越你,我呸——你的饭食好吃又如何,你的族人规矩多又如何,你们能弄出好东西出来又如何,云川——你有种就别跑啊,有本事把这道浪涛堵住,老子才算是真正服了你。 整日里板着一张老巫婆下体一样的脸,笑起来皮笑肉不笑,老子看一次就想在你脸上来一拳。 明明在说话,偏不好好的说,明明一句话就能说出来话讲明白的话,偏偏要绕来绕去,我入你老娘的时候都没有这么费事! 总是用鼻孔看人,总觉得这世上的人都是蠢货,整天用鼻孔看人,害的老子总想用我的大家伙撑爆你的鼻孔。 还以为你什么事情都能做到,还以为你真的是神一样的存在……哈哈哈,有种你别跑! 仓颉,仓颉你死到哪里去了,快给我准备牛,我要去看看这些浪涛是如何摧垮云川号称坚不可摧的桃花岛城池的! 快快快……哈哈哈,老子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就靠这个活着呢!” 仓颉目瞪口呆,他不理解自家的王如此快活,癫狂的点在什么地方,不等他把牛牵过来,就看见轩辕跳上牛背,一刀子就插在牛屁股上,那头巨大的牛哞的叫了一声,就沿着山坡跑了下去…… 云川看到天边忽然出现了一条水线,这条水线切开了雨幕,无声无息的从天边到眼前仅仅用了一眨眼的功夫。 紧接着狂风呼啸起来,各种声音全部灌进耳朵,就像在脑袋里塞进去了一颗鞭炮,猛地炸响之后,满脑子就剩下嗡嗡嗡的余音。 狂风掀翻了棚子,暴雨在一瞬间都不知道去了哪里,旋即,雨点又像石子一般敲打在众人脸上。 强壮的赤陵终于站不稳了,踉跄着后退两步,又坚强的用自己的胸膛替云川挡住了狂暴的雨点。 狂风灌进夸父那张大嘴里,他的腮帮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起来,然后他肥大的嘴唇就上下蹦跶了起来,且口水乱飞。 阿布被狂风连着兽皮卷起来,如果不是云川拉一把,说不定就飞走了。 还好,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巨浪压迫着空气直奔下游。 至于桃花岛,即便是一直盯着桃花岛看的云川,都没有看到桃花岛是如何被淹没的,他只看到被洪流裹挟着的几颗比房子还要大的石头从水中高高跃起,正正的砸在红宫上,然后,丝滑的浪涛就吞没了桃花岛,然后,再也没有露过头。 大河在一瞬间宽阔了百倍不止,且还在不断地变阔,直到一个浪头吞没了桃花岛外城的竹林山,才好像变得平静一些,平推着水浪去了大河下游。 草原消失了,森林消失了,河谷消失了,丘陵消失了,原本的山头变成了孤岛。 云川紧一紧身上的蓑衣,把斗笠戴在阿布的头上,自己骑上大野牛,率先去了常羊山。 没了就是没了,云川的赌性很好,也承认自己的失败,反正在这个无聊的世界里闲着也是闲着,从头再来就是了。 建设六年,人家想要毁掉,一秒钟都没有用上,这让很多人气馁,云川没有,反正云川部别的不多,工匠最多,不成功的桃花岛被毁了,也就毁了,我们在常羊山建设一个新的就是了。 大雨依旧下着,走路陪着云川的夸父很伤心,泪水混合着雨水一起从下巴上往下淌,别看这家伙是一个巨人,所有人中,就他跟阿布两个人最是多愁善感。 “族长,多好的桃花岛啊,这就没了?” 云川没有理会这个白痴,而是转过头对赤陵道:“这样的大水之下,你能活着出来不?” 赤陵艰难的摇摇头道:“族长,水里不光是水,还有巨大的石头,断裂的木头,以及浑浊的泥沙。 您不知道啊,巨石在水中奔跑的速度奇快,只要被他碰一下,就是骨断筋折的下场,水里面折断的树木上都有锋利的木刺,一个躲闪不及,就会被戳的肠破肚流。 我们在这样的水里估计活不过一个浪头。” 赤陵说的很是中肯,云川点点头道:“我以前只想着取水方便,获取鱼获也方便,现在看来啊,我们还是要避开大河才好,这家伙可能一百年都不出事,一旦出事一次,对我们来说就是没顶之灾。” 赤陵笑道:“没关系的族长,以后就让鱼人族留在大河边就好,等这波浪潮过去,我们就重新开始捕鱼,您看,这一次大水漫灌之后,周围的浅水里的鱼获,一定多的惊人。” 云川大笑道:“以后我们要修建水库,要养鱼,要种稻子,要种所有能种的东西,我们还要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桃花岛没了,不是我们的末日,而是我们新的开始。 快点走,我们早点到达常羊山,就能早点吃饭,休息,回去了我们就大睡三天三夜。” 阿布听族长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觉得族长说的很对,没有了,我们重新修建就是,这一次可以修建更好地城池! 虎战士趴在蚩尤身边还在瑟瑟发抖,如果不是蚩尤派人强行把他从桃花岛上召唤回来,他这个时候早就死了。 “老虎,我告诉过你,这世上一个好人都没有,尤其是轩辕跟云川,这两个人的便宜不能占,一旦占有了,你不知道你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听我的,不论是哪一种代价都不是你能负担的起的。” 蚩尤一边说话,老虎就在一边点头,说真的,他此时此刻,真的被那座跟山一样高大的浪涛吓坏了,这时候,不论族长说什么,他都只有认真听的份。 巫师站在蚩尤身后笑眯眯的道:“其实,这一场大灾难,是我们给蚩尤族长献上的一份大礼,从此之后,蚩尤族长可以真正的信任我们了。” 蚩尤微微一笑道:“何以见得?” 赤松子笑道:“轩辕部的井田毁掉了,云川部的稻田毁掉了,桃花岛城池也消失了。 唯有我蚩尤部,什么都没有,所以呢,也就谈不到损失……”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八章主动出击? 第五十八章主动出击? 云川走,大水就跟在他的身后,直到常羊山之野,才停下脚步。 等云川抵达常羊山之巅的时候他极目四望了一下。 常羊山本就是丘陵地带上的一座孤峰,现如今,大水淹没了一些丘陵,高一点的丘陵也就变成了一座座孤岛。 每一座孤岛上都站着很多的野兽,它们漠然的瞅着面前的大水,似乎对未来并不怎么关心。 野兽们都不在乎,云川自然不会在乎的。 这场大水来的迅疾,退的时候也一定会非常的快。 只是天上还在下雨,雨水丝毫没有变小的意思,跟有人在天上泼水一般。 云川部的妇人们还是很能干的,在云川到来之前,她们已经把那座硕大无朋的山洞清理的干干净净,一只虫子都没有。 当然,云川还是在山洞里闻到了火油的味道,看样子,睚眦对这座山洞动用了火油。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们来的时候,这个山洞已经荒废很长很长时间了,里面的蛇虫鼠蚁多的数不清,再加上大雨滂沱的,外边的虫子几乎都钻进山洞了,如果不用火烧一下,这座山洞根本就没办法住人。” 睚眦见族长开始抽鼻子了,就知道用了猛火油的事情瞒不住。 现在云川部离开了桃花岛城墙的保护,猛火油的作用就立刻显现出来了,这样的东西即便是再艰难,也不该动用的,只是,在看到族里的一个孩子被蝎子蛰了之后,他还是把猛火油拿出来了,把整个山洞烧了一遍,尤其是山洞缝隙,更是把油灌进去之后,烧的非常彻底。 云川很自然的坐到那个扑了两张虎皮的石头椅子上,瞅着天井山洞里流淌进来的水看了一会,对阿布道:“开饭吧,大家都饿了。” 阿布立刻让仆妇们把大锅抬进来,就像云川先前安排的那样,今天的晚饭是米饭跟添加了竹笋,莲藕的肉汤。 云川吃了很多,夸父吃的更多,每一个族人都吃的饱饱的,云川见族人都吃饱了,就站在椅子上道:“吃饱了,天也黑了,那就好好地睡觉,等我们睡饱了,就开始重新建我们的部族,桃花岛没了,以后,我们就住在常羊山上,如果常羊山倒塌了,我就带你们去昆仑山上居住。” 听族长这样说,每一个族人都很满意,只要大家接下来还有地方去就好,至于昆仑山在哪里,他们一点都不在乎,反正族长知道,常羊山要是坍塌了,大家就去昆仑山。 云川见惊魂未定的族人慢慢的放心了,就摆摆手道:“留好守卫防备蛇虫鼠蚁进来,其余的人都去睡觉。” 云川说完话,首先就去了睚眦给他准备的山洞,进了这个山洞,云川才发现,精卫已经用皮毛把整个山洞铺设了一遍,即便是高高地山洞顶部,也用兽皮给包裹了一遍,整个山洞与其说是山洞,不如说这里是一个漂亮的糖果盒。 而精卫则披着一袭纱衣,把一双长腿蜷缩在屁股下边,笑吟吟的等待云川回来。 云川脱掉衣衫,倒在软软的床榻上,对满怀希望的精卫道:“想都别想,快点睡觉。” 精卫撇撇嘴,就穿着丝滑的纱衣依偎进云川的怀里不断地蠕动,想要让云川心猿意马,自己好渔翁得利。 没想到,云川的脑袋才挨到枕头上,立刻就睡过去了,今天,他真的形神俱疲。 睡在山洞就一样不好,看不到天亮,所以,当云川从睡梦中醒来之后,就离开了山洞回到了那间大的吓人的山洞大厅。 此时天已经亮了,一些勤快的族人已经起来了,尤其是那些仆妇,她们已经开始在大厅里架设锅灶煮粥了。 云川来到山洞口,发现阿布跟夸父已经坐在山洞口了,并且对外边的世界指指点点的。 云川就来到两人身边,跟他们坐在一起超外看。 大雨还是不停地下着,虽然没有前几日那般狂暴,却胜在持续,一道道雨丝密密的斜斜的交织着,依旧无死角的浸泡着大地。 一夜之间,山洞外边的树木好像披上了一层白衣,像是给谁戴孝一般,不是一两棵树这般有孝心,而是所有的树木都披上了白色的纱衣。 这是大地上的蜘蛛全部跑到树上的缘故,不过啊,这些蜘蛛活不了多久,因为有很多鸟冒着雨赶来了,很多的老鼠也爬上了树,更多的蛇也爬上了树,用不了多久,每一棵养蛊的树木都会变得清爽起来,毕竟,一棵树只能有一个王者。 仆妇们找到了云川,也就很自然的将他的红泥小火炉给搬来了,煮水,烹茶,准备小点心一气呵成,全便宜了夸父。 “族长,以后还会有这样的大水吗?”阿布捧着一碗热茶喝了一口就问云川。 云川叹口气道:“上一次大洪水你们还记得吗?” 阿布点点头道:“那是九个寒暑之前的事情,当时,大雨下了足足十五天,雨停之后又是大雾弥漫了六天,才得以看到太阳。” 云川点点头道:“那一场灾难还不算严重,可就是当时,我母亲的部族里所有的孩子除我之外全部夭折了。 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头上,尤其是要防备蛇虫鼠蚁。” 阿布点点头道:“族长说的是,这种天气最适合蛇虫鼠蚁活动,我们居住的这个大型山洞,总共有六个出口,我已经在每个山洞口都让人加装了竹帘子,又派人守着,您放心,蛇虫鼠蚁进不来。” 云川喝口了一口茶道:“洞里也要巡查到,不放过每一个地方,现在,我们最重要的是要防止粮食受潮,防止族人生病,告诉所有人,把喝开水这件事给我认真起来。” 阿布点点头,伸手去拿点心却摸了一个空,忍不住瞪了一样快要被噎死的夸父。 云川估计,从涨水到水退下去,至少要维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眼前这场大雨不停,可能被水包围的时间还会加长。 在经历过上一次吃虫子度饥荒的经历之后,云川不觉得现在的日子会有多么难过。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没有真正经历过让自己心满意足的事情,对他来说倒霉才是常态,幸运反而是一种奢求。 睚眦背着双刀从洞外回来了,这家伙现在长着一身强壮的快要爆炸的肌肉,有云川大腿粗的两条手臂上挂着一长串的蛇,在洞口看到云川,就把那些蛇丢在地上道:“族长,中午请你喝蛇羹。” 云川笑道:“记得要在汤里家一点豌豆粉,蛇肉也一定要熬煮成细丝状,这样熬制出来的蛇羹才更加的鲜美。” 睚眦听族长这样说,就把脚下的蛇,踢到一个仆妇的脚下道:“按照族长说的那样熬制。” 阿布伸长脖子朝外看看,疑惑地问道:“赤陵呢,你们不是天一亮就一起出去了吗?” 睚眦道:“他砍了一些竹子,我帮他扎了一个竹筏,然后,他就撑着竹筏走了,没跟我说去那里。” 云川连忙道:“他一个人吗?” “不是,还有两个鱼人,都是赤陵的狗腿子,我见不得他们说赤陵的一些恶心话,就自己回来了。” 阿布对云川道:“看样子赤陵去狩猎了,那些丘陵顶上还有不少的野兽,估计能有一个不错的收成。” 睚眦摇头道:“赤陵去杀蚩尤部那个老虎去了。” 云川皱眉道:“他知道老虎在哪里,就随便出去了?” 睚眦笑道:“蚩尤部去了黑石山,而那个老虎总是喜欢跑出来到处看,所以,赤陵准备去黑石山附近等着这个老虎出来,再弄死他。” 云川站起身愤怒的看着睚眦道:“他准备去几天?” 睚眦嘿嘿笑道:“他带了不少食物,再说了,没有食物,他们也能自己抓鱼吃。” 云川一巴掌抽在睚眦的脖颈上怒吼道:“我在问你,为什么没有阻拦赤陵去做这件事?” 睚眦被抽了一巴掌,有些委屈的道:“是他要去的,又不是我怂恿他去的,他总觉得那个老虎太讨厌了,我们前脚离开桃花岛,他后脚就摸到了桃花岛上,不杀了他我心里都不舒服。” 阿布将云川拉回来,按在兽皮上道:“赤陵这样做也是为了部族,算不得错,族长就不要发怒了,睚眦跟赤陵两个人已经长成人了,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再说了,那个老虎实在是讨人厌,总是在窥伺我云川部,如果赤陵这一次能杀掉老虎,我想,以后蚩尤再派人来我们这里窥伺的时候会收敛一些。 族长,以前,我们有城池的时候忍让也就忍让了,现在,我们没有城池保护,那么,就该主动出击,让轩辕,蚩尤明白,我们云川部不是好惹的。” 云川摇摇头道:“现在,周围全是水,正是赤陵他们大发神威的时候,我不怪赤陵去找老虎的麻烦,我只是不放心赤陵就带了两个人乘坐竹筏去了黑石山。 要去,也一定要把自己的部下都带上,才会有震慑感。”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五十九章赤陵的转变 第五十九章赤陵的转变 漂在水面上的时候,赤陵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就像族长告诉他的一样,他只要不离开水,就没有人能杀死他,这句话给了赤陵极大的信心。 就在昨日的时候,看到老虎鬼鬼祟祟的上了桃花岛,他就很想过去杀掉老虎,要不是族长给他下了死命令,在他撤出桃花岛之后,他们鱼人族也必须撤出,这个时候,老虎的脑袋应该已经插在木桩上当装饰物了。 尤其是看到最后,老虎竟然也跑了,这让赤陵对老虎的怨念又加深了一百倍。 如果老虎乖乖地待在岛上等着被大洪水吞噬,赤陵还能放他一次,而他竟然在上了桃花岛之后又匆匆跑了,丢弃桃花岛如同丢弃一个废物,这让赤陵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恶气。 一头真老虎站在一个只有一小块露出水面的,见到赤陵来了,就冲着他咆哮一声,几次都想扑过来,最终还是在水边止步。 赤陵提起一杆投枪,在手里掂量一下,然后就奋力投出,导致竹筏的另一头高高翘起。 投枪闪电一般越过十米宽的水面,准确的钻进了老虎张大的嘴巴,这把投枪的力量是如此的之大,两米长的投枪没入老虎嘴巴一米以上,几乎将老虎的身体贯穿。 两个打下手的鱼人,坐在竹筏上高兴地拍这脚,为族长的神勇喝彩。 竹筏靠近山头,老虎已经死了,赤陵在伙伴们的帮助下剥掉了虎皮,这是一张极为完整的虎皮。 云川族长就是喜欢完整的,这一点赤陵是知道的。 虎皮剥下来了,虎肉就不能浪费,这让赤陵非常为难,在族长眼中,浪费粮食的人毫无疑问可以拉去喂猪,这个时候要是把这好几百斤好的肉食给浪费了,如果被族长知道,真的有可能被喂猪。 赤陵看看完整的虎皮,再看看完整的老虎尸体,有点犹豫,早知道是这样,他就不杀这头老虎了,回来的时候再杀也不晚。 想了半天,就对两个族人道:“你们把老虎运回去,我自己去找蚩尤部的那头老虎。” “你怎么去呢?” 赤陵脱掉衣衫,露出自己钢铁一般结实的肌肉,将一个鱼皮包绑在后腰上道:“游着去!” 不等族人劝诫,赤陵就一头扎进了浑浊的水里,转瞬间就已经游出去老远。 事实上,赤陵并没有一直在水里游,遇到陆地的时候他也会在大雨中漫步在陆地上。 在这些仅存的陆地上野兽很多,当食肉兽跟食草兽混居之后,这一块块的陆地就成了地狱。 每当一头食草兽倒下之后,食肉兽们就会涌上去,同时涌上去的还有各种各样的虫子。 这种纷争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有些能看的见,有些则看不见,当他看到一颗高大的松树上爬满了蝎子之后,就果断的跳进水里,不想跟这些危险的毒物共处一块空间, 赤陵能感觉的到水位在下降,不过,下降的速度并不快,毕竟,头上还下着大雨。 赤陵在水中游了一程又一程,逐渐到了大河下游,他发现自己的视线豁然开朗,眼前不再是密布的丘陵,昔日广阔的平原,已经完全被宽阔的几乎没有边的水面替代了。 黑石山,就在视野的尽头,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只露出来一线轮廓。 看到这一幕,赤陵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这跟他想象的不一样,如此宽阔的水面,他虽然自信可以游过去,但是,想要在蚩尤的老巢黑石山找到老虎,并且杀掉老虎,他还是没有这个自信。 “觉得没有把握的事情,就不要做,立刻掉头!跑,只要能回家,就不算失败。”云川的话再一次在赤陵的脑海中响起。 然后,赤陵就果断的掉头回家。 云川在接到虎皮跟老虎肉的时候肚子都要被赤陵的任性气炸了,他就这样一脸阴郁的坐在山洞口,等赤陵回来。 从早上等到下午,赤陵依旧没有回来。 云川的神情就变得更加冰冷,所有想要离开山洞去外边的族人都不敢靠近他,一个个溜着墙根走。 鱼人族已经被云川全部派出去了,并且严厉的警告他们,找不到赤陵,他们就不要回来了。 天快黑的时候,云川在大雨中看到了赤陵,这家伙不知羞耻的站在船头挥舞着双臂,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武功。 赤陵才上岸,云川的皮鞭就已经准备好了,他不理睬赤陵谄媚的笑容,让他赶紧吃饱喝足,然后就让夸父带着四个巨人将赤陵绑在一个长条凳子上,皮鞭顿时就如同暴雨一般的抽打了下去。 赤陵叫的跟杀猪一样,在族长面前装硬汉是一件极为愚蠢的事情,你要是大声嚎叫,族长最多抽一顿就罢手了,如果要是闭着嘴死活不求饶,那么,鞭子自然就会抽个没完没了。 眼看着赤陵的后背已经被抽的烂糟糟的,云川恨恨的丢下鞭子,指着赤陵道:“还好,还知道回头,总算没有愚蠢到家。” 赤陵抬着头道:“那里的水面太宽阔了,我没有借力的地方,想起族长说过的话,就掉头回来了。” 云川瞅着赤陵的眼睛道:“你现在就是一个统帅,你要懂得如何利用族人的力量,而不是一味地按照自己的脾气做事情。 今天,这一顿鞭子是要你明白,匹夫之勇最不可取,你如果死在这场不严谨的战斗中,你想过鱼人族将来会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吗?” 赤陵呲牙列嘴的从长条凳上爬起来道:“我记住了。” 云川淡淡的道:“但愿你是真的记住了。” 赤陵大声道:“我真的记住了。” 云川没有理睬赤陵,转身就回到大山洞里去了。 阿布一整天都没有闲着,指挥族人重新布置山洞,分配人居的地方,存放食物的地方,被淋湿的谷子必须烘干,这都是一些很费时间的事情,好在,阿布对这些事情非常的熟练,已经安置的井井有条。 他正在擦拭自己从桃花岛上拆下来的红砂岩石板,还刻意的将每一块石板都按照时间顺序一一摆好,他手里还拿着一块新的石板,而石板上的内容就是族长惩罚鱼人图。 阿布的绘画本事已经提升的很高了,云川在图画里的样子也渐渐有了一些模样,不再是简单的火柴人。 睚眦看到阿布手中的石版画的时候,多少有些嫉妒,他觉得自己也应该被阿布画到一幅石板画上去。 不过,在见到云川的时候,被他狠狠地警告性的瞪了一眼,睚眦就暂时放弃了这个奇怪的想法。 赤陵回到鱼人们睡觉的地方,往自己的床垫上一趴,就要睡觉,毕竟,他今天实在是太累了。 睡了一觉醒来,却发现母亲正抚摸着他背后的伤口默默流泪。 赤陵就翻身坐起,活动一下宽阔的肩背对母亲道:“我很好,没有事。” “他为什么会打你,还打的这么重?” 赤陵看了一眼母亲皱眉道:“难道我不该被打吗?” 赤陵母亲提高了嗓门道:“你是高贵的鱼人族族长!” 赤陵摊摊手道;“高贵的鱼人族族长犯错了就不该挨打吗?” 赤陵母亲恨恨的道:“不该,这世上就不该有随便就能惩罚你的人,我的儿子,你现在长得如此的强壮,在水上如同飞鱼一般敏捷,在岸上,你也是最强大的武士之一,你该有属于你的尊严。” 赤陵愣了一会低声道:“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抵达桃花岛的模样,也记得母亲第一次抵达桃花岛的模样。 那个时候,我们母子有多狼狈,母亲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轩辕部的人说我们是一群怪物,想要我们给他们充当捕鱼的奴隶,后来因为没法子保证我们入水之后不会逃跑,就把我们当成礼物送给了族长。 我记得族长见到我们的第一眼就说,鱼人啊,鱼人就该下到水里,然后就解开了绑住我们手脚的绳子,让我们去大河里游水。 母亲,你知道吗,从我跳进水里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我是自由的,没有受到任何约束。 我们鱼人都不太聪明,是族长教会了我们什么才叫聪明,我自从变得聪明起来之后,看事情的方向就不太一样了。 母亲,我已经变聪明了,而你还是跟我们在大泽生活的时候一样蠢。 族长告诉我说,以后,单一的种族很难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不论你跑的有多远,大部族的脚步终究会抵达我们的藏身之地。 不与大部族一起成长的部族,最后终将会被淘汰。 母亲,你看看你现在吃的东西,穿的东西,用的东西,我们在大泽时期的生活能跟现在的生活媲美吗?” “我只想让我的儿子成为真正的族长!”赤陵母亲的声音变得高昂起来。 赤陵冷笑一声道:“我宁愿当一个聪明的普通鱼人,也不肯当一个愚蠢的鱼人族长。 母亲,我会再给你找两个强壮的男人当你的丈夫,你的职责就是为我们鱼人族诞育出更多的孩子!”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章危机,危机,危险中还有机会 第六十章危机,危机,危险中还有机会 云川不明白,这个世界上的气候每隔几年就会变得很极端。 一大块乌云笼罩在脑袋顶上,不断地下雨,而且不仅仅是下雨,只要听隆隆的雷声,就知道,闪电也没有消停。 如果在晚上,经常能看到一道长长的闪电撕破乌云,落在地上,或者落在树干上。 落在地上的会发出一声闷响,落在树干上的,就会看到树干被雷劈成两半,然后就燃烧起来。 之所以会发生闪电,云川是知道的,是积雨云形成过程中,在大气电场以及温差起电效应、破碎起电效应的同时作用下。 正负电荷分别在云的不同部位积聚。当电荷积聚到一定程度,就会在云与云之间或云与地之间发生放电,也就是人们日常看到的闪电。 道理很明白,对于雷击这种事情却没有任何办法避开。 为什么云川开始担忧雷暴呢? 完全是因为常羊山就是一个雷暴多发区,尤其是在这样的暴雨连天的日子里,常羊山山顶一天要遭受百十次雷击,再加上常羊山上那个巨大的山洞,每当雷电轰击在常羊山山顶,就会照亮常羊山,露出那个黑洞洞的山洞,整座山在雷电的映衬下,如同一颗张大了嘴巴的骷髅,看起来,要多邪恶,就有多邪恶。 任何地方,只有自己亲自居住在那里,才会发现这个地方的毛病,比如常羊山。 云川没有居住在常羊山的时候,总觉得这个地方属于一个山清水秀,充满流泉飞瀑的神仙地界。 住进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住进了一个巨大的铁矿带上。 就是因为常羊山山顶的岩石含铁量丰富,再加上这里又是附近最高的地方,所以,被雷电青睐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夸父被雷击了…… 云川听到这个消息,手里的茶壶都掉地上了,双腿软的厉害,如果不是睚眦跟赤陵扶着,他就要跪在地上了。 云川部所有部下,云川最信任的人就是夸父!哪怕这个蠢货一斧头贴着他的头皮把头发都砍掉了,云川最相信的人依旧是夸父。 一想到那个憨憨的大汉被雷电击成一团焦炭,云川就心如刀割。 不大功夫,夸父就被其余几个巨人抬进山洞,他的身上还冒着烟,脸色已经成了诡异的蓝色。 云川哆嗦着把手放在夸父的脖颈上,这家伙的体温高的吓人,连忙命人把夸父的衣服脱掉,泼凉水降温,而云川的手一直放在夸父的脖颈处,他竭力的想要找到夸父的脉搏。 还好,还好,云川终于摸到了虚弱的脉搏,再检查夸父的身体,发现这个家伙的左脚的脚后跟出现了一个指头粗细的血洞,这是雷电放电造成的效果。 “夸父为什么会被雷击?我不是告诉过所有人,雷暴天气不得外出吗?”云川的声音低沉,却有抑制不住的怒火。 “夸父想要把他打造的一些铁器插到山顶,让雷击,好再给部族制造出一些神兵利刃,就像他的斧头一样。”阿布已经问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小声的对云川道。 阿布的话让云川一下子想起了桃花岛上第一柄神兵利刃是如何诞生的,没错,就是他制造出来的第一柄战刀,只是因为铁质太软没办法用,才被他丢弃在红砂岩上。 结果,那一天也是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那柄铁刀被雷电击中,彻底融化了,然后又被雨水浇灌,顺便给淬火了,然后就有了云川部第一柄钢制武器。 后来,夸父学会打铁之后,觉得那柄像刀,又像斧头的东西不好用,就把那块钢斩断,加装在他的战斧刃口上,这才有了那柄吹毛断发的利刃。 云川瞅着依旧昏迷,身体被电成烤大虾模样的夸父叹口气道:“做事情之前能不能先问问我啊! 这样的天气里,你拿着那么多的铁器去雷电区,那不是找死吗?” 阿布低声道:“不过,雷电也轰击了铁器,融化了不少,夸父的试验不是没有意义的。” “再大的意义也比不上夸父本身!”云川冷冷的打断了阿布的话,然后就把冰冷的目光落在睚眦跟赤陵两个人身上。 被云川电锯一般的目光看了一眼,睚眦跟赤陵两个顿时就打了一个冷颤,然后齐齐的道:“我们不去雷电区。” 云川叹了口气,让人用浸透凉水的麻布包裹住夸父庞大的身躯,让人搁置在一个竹床上,亲自守着这个家伙。 七八碗冰水灌进夸父的焦渴的喉咙之后,这家伙终于睁开了眼睛,想要说话,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云川瞪了一眼夸父,想了想,强压着怒火道:“你被雷劈了,这个世界上只有做了坏事情的混蛋才会被雷劈,你就是那个做了不该做的坏事情的混蛋。” 夸父显得很委屈,云川却不管这些,这家伙身体长得很大,脑子却没有太跟上,除过有一些野人特有的小狡黠之外,对云川来说,这家伙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 夸父醒来了,云川也就放心了,不过,这家伙的身体还是被电击的有些严重,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脱掉一层皮是避免不了的,即便是如此,云川依旧为夸父感到庆幸。 云川以为大洪峰过去了,这里的水就会慢慢的退下去,可是,大水却是消退了一些,可是,消退了这一点之后,就不再消退了,且有上涨的趋势。 毫无疑问,这是下游又出现了堰塞湖…… 大雨接连下了十二天之后,云川对今年再耕种农作物的想法就完全消失了,今年接下来的日子里,将只能依靠存粮来坚持。 即便是明年,种粮食的可能性依旧不太大,毕竟,仅仅是整理农田就需要大量的时间。 阿布带着族人一天都没有休息,他们在孜孜不倦的修整这座天然的巨型山洞,云川看过,这座山洞的外壳,就是一层厚厚的页岩层,这片页岩层构成了常羊山稳定的地貌。 在页岩层下边,就是一层薄薄的菱铁矿,菱铁矿是一个好东西,最重要的是与菱铁矿伴生的一般是煤矿或者黏土矿,所以,云川很自然的在山洞里发现了煤层,与黏土层,而菱铁矿却呈块状镶嵌在煤矿与黏土矿里,人们在采集煤,跟黏土的时候,顺便把块状的菱铁矿捡拾出来就是了。 既然有丰富的铁矿,云川自然要选择一个小的山洞用来修建炉子来冶炼钢铁。 云川部获得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安身,轩辕部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野象原原本就是一处平坦的高原。 这里虽然没有被大洪水波及,可是,就在这片巨大的高原上,因为雨水的缘故,突兀的多出来许多湖泊,放眼望去,整座平原上就像是被镶嵌了很多面镜子一般,很漂亮,还有些湖泊与湖泊相连,并且慢慢的形成了一些相互勾连的水系。 有湖泊其实也不算是坏事,至少,地势低的地方全是水,那么,没有被水淹没的地方,就一定是适合人类居住的。 所以,轩辕自从来到野象原之后,一刻都没有停息的在靠近一座丘陵的地方开始修建茅屋。 自从轩辕亲眼看到云川部的桃花岛被洪水吞没之后,他就一直干劲十足,亲自带领着族人,伐木,砍竹子,修整地面建设属于轩辕部的城寨。 如同赤松子说的那样,此次灾难,轩辕部虽然也是损失惨重的一方,但是,在看到云川部遭受了灭顶之灾之后,轩辕还是感到兴奋。 因为,从现在起,大家都成了没穿裤子的光屁股人,大家都需要同时开始重建自家的生活,重整自家的威风。 不再像以前那样,云川部一家高高在上的让人讨厌。 想到这里的时候,轩辕浑身都充满了干劲,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在洪水退下去之后,让云川见识一下轩辕部的伟大。 只是眼前的大雨一直不肯停,这让很多没有住进棚子里的人开始生病了。 于是,轩辕再一次显露了自己身为族长的宽阔胸怀,为了让更多的族人活下来,他拿出来了轩辕部储存许久的各种珍贵毛皮,以及丝绸,把这些珍贵的东西拿来铺设顶棚,或者交给族人用来挡雨避寒。 他还拿出族中库藏的咸鱼,熏肉,混合着新收的稻谷让族人们熬粥喝。 至于他自己,只穿着一条裤衩,带着族中最强壮的一批人,在风雨中砍伐树木搭建房屋。 每当他们修建好一批新的住所,将要搬进去的族人,都会对自己已经疲惫不堪的族长顶礼膜拜。 精疲力竭的轩辕面对感激的族人们,总是微笑着要他们尽快到可以避雨的房子里去,莫要再被雨水淋到。 看到族人进驻了新房子,轩辕即便是再疲惫,也会显得斗志昂扬,吆喝一声,就带着自己的部下,去了下一片选定的工地。 此时,即便是面临凄风苦雨,轩辕也觉得这算不得什么,只要他的部族还在,只要他的部族还听他的话,那么——他将无所畏惧。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一章满世界都是奇人异士 第六十一章满世界都是奇人异士 大雨在连续下了十六天之后终于停了。 整个世界都是湿漉漉的,空气中的水含量已经达到了极限,所以,太阳出来之后马上就被浓雾包裹住了。 没有风,所以,浓雾就不会散去,当云川部的冶铁炉子爆炸的时候,天空就会往下掉雨点。 对于冶铁炉子爆炸这种事,云川根本就不在乎,阿布,夸父他们也不在乎,炉子要是不炸几次,跟本就不算是在冶铁。 浓烟从小山洞里冒出来,滚滚的浓烟就直升天际,黑乎乎的云川带着黑乎乎的阿布从山洞里走出来的时候,浑身都被麻布裹着的夸父很是羡慕。 “这一次炸炉的原因就在于炉子里的水份太重了,你们虽然烘烤了炉子,可是呢,这么糟糕的天气,水汽很快就充满了炉膛,炉子里的温度上升太快的话,水就会变成水汽,然后就炸了。” “这么说,我们以后开炉的时候,必须要选一个干燥的日子?” “这么做最好了,不过,一旦炉子点着了,就不要停,要不断的投料,不断地冶炼,这样,就不会炸炉了。” 云川一边跟阿布解释,一边检查夸父身上的伤势,这家伙的后背跟左腿受伤最重,脊背上已经落下了一条闪电状的斑纹,左腿的重点在那个被雷电炸出来的血洞,至于其它地方不过是体温过高,烧坏了一层皮,等这层皮褪掉就没有事情了。 看过夸父的伤势,云川不得不羡慕,苍天对夸父一族的厚爱,他们的体质实在是太强大了。 以前,缺衣少食的时候,他们可以跟狗熊一样强行让自己陷入休眠状态,即便是没有食物摄入,他们也能苟活。 当食物充沛的时候,他们又能一口气吃非常,非常多的食物,几乎跟骆驼一样坚强。 云川觉得,要是自己被雷电这么劈一下,早就死的透透的,而夸父这才被雷劈了三天,就已经可以拄着拐杖在外边瞎溜达了。 “好了,听点话,好好地留在山洞里养伤,外边太潮湿了,要是伤口发炎,我就只能把你的这条腿砍掉。” 夸父听了族长的话,他立刻就回到山洞里去了,他见过族长给一个族人治疗发炎的伤口,先是一点小小的伤口,很快,就腐烂了一大块,族长用牙匕把腐肉挖掉之后,结果又烂了更大一块,没办法,族长就真的把那个族人的胳膊下半截给砍掉了,然后用烧红的铁块烙伤口,结果没几天,被铁块烙过的伤口又发炎了,没办法,族长又只好继续锯掉上半截手臂,然后继续烙伤口…… 最后,那个族人的一整支胳膊都被族长给一点点的给切掉了,好在,命保住了,然而,那个族人却告诉夸父,如果自己的伤口再次溃烂了,就拜托夸父把他的脖子拗断,他不想再接受族长的治疗了。 有前车之鉴在前,夸父就变得很听话,真的不敢再离开自己居住的山洞,整天都在用力的吃喝。 对于夸父一族来说,只要能努力的吃喝,什么病最终都会好的。 睚眦带着人在常羊山之野捕捉毒蛇,大水漫灌之后,常羊山之野的毒蛇实在是太多了。 毒蛇太多,导致族人在这里放牧的时候,牲畜,跟人都会被毒蛇咬伤,所以,睚眦就决定带着部下来这里清理掉这里的蛇。 抓蛇对于睚眦这些人来说,就跟摘韭菜一样轻松,有的人抓蛇,还喜欢带一条顶上开叉的树枝,睚眦他们不用,见到蛇就用自己穿了厚牛皮靴子的脚踩住,然后就抓着蛇的尾巴,随便抖一下,把蛇的骨节抖散,再随手把蛇头拗断,就丢进背篓里。 这才半天功夫,睚眦的背篓里已经装了满满一背篓毒蛇,无毒蛇他是不要的,族长也不允许他们抓。 对于野人来说,历来是有什么,就吃什么,实在没有吃的了,人们才会吃自己储存起来的粮食。 一条蛇不太可怕,可是当一座蛇山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云川是闭着眼睛经过蛇山的,至于族里的妇人们,却欢喜的跑过来,然后就围着蛇山,摘菜一样的收拾着跟一座小山一样的蛇堆。 蛇皮,蛇头内脏被去掉之后,成了一条条的鲜肉,云川就不害怕了,他知道蛇身上有好多寄生虫,所以,他决定,这些蛇必须用盐腌渍两天之后才能吃。 九千人一天的食物消耗是惊人的。 好在,有睚眦跟赤陵两个人存在,他们一个漫山遍野的抓蛇,一个率领着鱼人部下,乘坐竹筏到处狩猎那些被困在丘陵上的野兽。 赤陵的收获也极为丰富,每一次只要竹筏靠岸,族人就能从竹筏上卸下堆积如山的猎物。 这就是云川为什么要倾尽全力培养这两个家伙的原因,自己养育他们五年,以后,他们就要负责养活部族一辈子,这种生意怎么做都显得很划算。 等到有一天,这两个家伙已经成长到了一定的程度,云川就会把他们撵走,给他们一个部族成长需要的一切物资让他们自立门户,不给他们自相残杀的机会。 以后,云川部依旧不会扩大成一个有着海量族人的部族,云川部将维系一座城市人口的规模,不扩大,也不缩小。 云川部里人口结构非常的年轻,平均年龄不超过十五岁,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年轻,且朝气蓬勃的部族。 不出五年,那些小孩子们又会成长起来,成为云川部新的顶梁柱。 现在,这些小孩子在精卫的统领下,在仆妇们的照顾下,正在愉快的成长,与其他部族不同的一点,就在于这些孩子都要学会认字,要学很多东西。 在其他部族还忙着往小孩子肚子里装食物的时候,云川部已经开始往这些孩子的脑袋里装东西了。 不过,这些孩子一个个瓷笨瓷笨的,让他们学写字做算数跟杀他们一样,反正云川不期望从这些孩子中间找到一两个奇才。 只要他们能坚持学上个十年,他们就已经比野人世界里的其他野人强一百倍。 事实上,野人世界里的奇人不少,来云川部的奇人也很多,这导致云川出门就能碰上一两个。 云川部虽然不允许一个部族的人登上常羊山之野,对于一些流浪到常羊山的流浪野人还是很宽松的,允许他们登陆常羊山之野,在这里休憩一下。 有一个人将房子安置在一棵树上,整天坐在树上也不下来,就对着天空在那里呼吸云雾。 云川邀请他吃一顿饭,他竟然说自己只需要饮朝露,餐晚霞就能活。 然后,云川就派了两个巨人守在树底下,死死地盯着他,不许他吃一口饭,喝一口水,如果他吃了,喝了,就立刻把他吊在树上,逼着他继续饮朝露,餐晚霞……直到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成仙才罢休,当然,这些人成仙之后都会发臭且腐烂……。 还有一个人在云川经过他的竹筏的时候,就高声唱歌,云川开始不知道他唱的是什么,听了好久之后才听明白,这个人居然说云川部如今危如累卵,马上就要灭亡了,只有他才能拯救云川部,让云川部继续活下去,最终统一四野。 云川就问他云川部还能安全几天,那个人居然大言不惭的说,三天之内,如果云川还不听他的指令,一定会大难临头。 云川把这家伙请回山洞居住,且好吃好喝的招待他,就是不听他说的什么在山顶修建一座房屋可以延年益寿,可以登高望远,可以在夜深人静时与天人对话的胡言乱语。 夸父因为要养伤,闲的无聊之下,就跟这个人说了很多话,被他的话弄得茶不思饭不想的,只是整天瞅着天空,很担心会发生什么不可测的事情。 三天后,云川部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到了第四天,因为听了这个家伙的话,担忧了三天的夸父在族长鄙夷的目光中发狂了,生生的扯断了这个人的脖子,还把脑袋丢到水里去喂鱼了。 结果,第二天就有一个流浪野人抱着这个人的人头来找云川,说他杀这个人杀的不对,他是来拯救云川部的。 云川部之所以没有遭难,完全是因为这个人太善良,将自己的生命敬献给了天人的缘故。 为此,这家伙还召唤来了一条巨大的鲶鱼,并且骑了上去,还指着鲶鱼头说,是鱼神告诉他的。 那条鲶鱼非常的肥硕……看样子足足有一百斤重,云川就让赤陵带人把那条鱼从水里捞出来了。 当着那个人的面,亲自出手,用这条肥硕的鲶鱼做了一大锅红烧鲶鱼,吃的云川,阿布,夸父,睚眦,赤陵,精卫,无妄,槐鸮几个人满嘴流油。 至于那个骑着鱼来的奇人异士,则被遭受到羞辱的夸父给绑到一个石头平台上去了,准备将这个人曝晒几天,再问问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的妖人。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二章杀神! 第六十二章杀神! 每当天地发生大灾难的时候,就会出来很多莫名其妙的人,代替天地告诉人们天地的想法。 然后,他们就成了天地的代言人。 这一点非常的操蛋。 尤其是在野人时代里,这种人非常非常的多,有些人水平很高,有些人骗起人来就漏洞百出。 聪明人都没办法跟愚笨的人长久的生活在一起,除非你能统治他们,统治前提下,百姓自然是越蠢越好。 那个被绑在石板上的野人一点都不惊惶,反而不断地告诫云川,鱼神一定会来找他算账的。 对于一条成精的鱼,云川不怎么害怕,赤陵更是对所有的鱼都不怕,年纪小的时候赤陵还害怕鳄鱼,现在,已经长大的赤陵,在水中喜欢追赶各种凶恶的鱼。 云川见过养鲶鱼的,但是没见过驯化鲶鱼的,一百斤的鲶鱼不算大,如果,这人能弄来一条或者好多条更大的鲶鱼,云川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而不是什么灾难。 夸父在石板底下生了火,这个人也就什么话都说了,他自称自己也是鲶鱼所化,是一条鲶鱼精,不知道活了多少个寒暑,这次之所以来云川部,就是听说云川部非常的富庶,准备留在云川部,为这个部族的兴盛出一把力。 这样的话,云川自然不信,夸父也不相信,随着石板的温度逐渐升高,这个人开始惨叫之后,云川开始相信这人说的是他以为的真话。 在类似炮烙这样的酷刑之下,这人还是坚持认为自己是一条鱼精,来到云川部就是为了壮大云川部,因为他觉得云川部有一统天下野人的气象。 能量一般是从高能量体向低能量体传导的,一个愚昧的野人部落里,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现突然出现一个智者,即便是智者,也必须有生存的环境与土壤才成。 这个流浪野人突然从一个野人变成了智者,云川无论如何都不相信。 他忽然想起达尔文进化论,因为,在云川眼中,假如智慧也是一种能量,而人类智慧是唯一一种由低端向高端进化的特例。 我们果真都是从类人猿进化出来的? 云川第一次对这个事情产生了疑问。因为他见过太多的猴子,也见过一些能直立行走的猿猴,可是,这些猿猴终究是猿猴,并没有变成人的倾向。 野人从一诞生,他就是人,可以不断地学习,可以不断地强大,最后衍生出可圈可点的智慧。再愚蠢的野人也比猴子聪明的太多了。 而猴子,从一生下来,就是猴子…… 所以,人生而为人! 就在云川进行散发性思考的时候,石板上的这个人已经快被烤熟了,他痛苦的呻吟着,一遍一遍的重复着一句话——不要杀我,我原谅你们。 这是云川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听到过的最具有悲悯情怀的一句话,所以,他就让阿布把这个人从石板上放下来,并且准许这个人继续活下去,并且把他交给了姼来照顾,云川相信,他们两个人一定会有很多的共同语言。 现在,云川对这些人起了很浓厚的兴趣,他真的很想知道,在这个时代里,到底会不会诞生出最原始的思想。 山洞外,忽然传来族人们的喝彩声,声音非常的大,看样子吗,几乎所有的族人似乎都在呐喊。 阿布匆匆走进来对云川道:“赤陵一群人抓住了鱼神。” 云川连忙走出山洞,看了一眼就笑了,只见赤陵站在一艘竹筏上,手里拉扯着一条铁链子,而在铁链子的尽头,有一个巨大的鲶鱼脑袋,鲶鱼脑袋上插着两根带有倒刺的铁投枪。 那条脑袋如同桌子一般大小的鲶鱼正在疯狂的逃窜,同时也带着赤陵以及他脚下的竹筏在广阔的水面上劈风斩浪,而威风凛凛的赤陵一边怒吼,一边慢慢的拉着铁链,只要他靠近了这条鲶鱼,一根插在竹筏上的铁矛将是诛杀这头大鱼的终极武器。 就在这条大鱼的周围,还有很多鱼人乘坐着竹筏疯狂的向赤陵靠拢,只要经过大鱼身边,就会有投枪准确的落在大鱼身上。 只不过一瞬间,扎在大鱼身上的铁投枪就超过了五条,同样的,五条坚固的绳索也连在了大鱼身上。 大鱼吃痛,纵身跃起,当这条鱼的身体完全暴露在半空中的时候,族人们齐齐的张大了嘴巴,就连云川都不能免俗。 水面上赫然出现了一条至少有四米长的巨大鲶鱼,就在鲶鱼落水的一瞬间,它的尾巴重重的拍在一个竹筏上,仅仅是这一拍,竹筏立刻就碎裂开来,站在竹筏上的鱼人也被高高地抛起,而后掉进水里。 赤陵并没有惊惶,他依旧牢牢地拽着手中的铁链,大声吆喝着,让族人的竹筏继续向大鱼靠近,找准机会继续攻击。 云川让人把那个异人抬出来,指着在水面上疯狂逃窜的大鱼道:“那就是你说的鱼神?” 异人看到鱼神在水中的狼狈模样,眼睛瞪的跟铜铃一般,顾不得自己重伤的身体,艰难的爬起来对云川大声道:“你们在亵渎神灵,鱼神之上的鱼神会来杀光你们的。” 云川觉得这不大可能,比这条鲶鱼更大的鱼一般都生活在海中,不大可能溯流而上来找他的麻烦。 不过,这个人既然如此肯定的说有鱼神之上的鱼神,那么,他应该是见过大海的。 这让云川对他来自何方更加的感兴趣了。 赤陵已经快要靠近那条大鱼了,而他手中的铁矛已经蓄势待发了,再有一会功夫,这条鱼一定会死。 所以,他就对惶恐的异人道:“你见过更大的鱼?” “山一样大的鱼神!” “在什么地方看到的?我猜一下,是东海?这么说,你来自东海?” 野人眼睁睁的看着那条大鲶鱼的脑袋上又被一柄投枪刺中,浑身颤抖着对云川道:“住手,鱼神一定会来找你的。” 云川抬头看看已经离开竹筏,站在鲶鱼头上的赤陵,一手握着铁链固定身形,一手捏着铁矛准备刺杀大鱼的身姿,对异人道:“一条鱼而已,怎么样,我部族的武士勇猛吗? 如果我们有时间去了东海,会让你看看我们如何在东海钓鲸!” 异人张张嘴巴道:“鲸?你怎么知道的?” 云川点点头道:“只是一种大鱼而已,算不得稀奇。这么说,你们把鲸叫做鱼神?” 异人不再说话,因为赤陵此时已经把身体舒展到了极限,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的长铁矛重重的刺了下去,铁矛似乎一下子就贯穿了这条鲶鱼的脑袋,刚才还在猛烈挣扎的鲶鱼,突然安静了下来。 随即,岸上的族人爆发出更加激烈的欢呼声,站在鱼头上的赤陵得意的张开双臂接受了这份荣耀。 周围的鱼人们欢呼着纷纷跳下竹筏向大鱼游过来,将一道道的绳子绑缚在大鱼的身上,然后就回到竹筏,众人齐心协力撑着竹筏向岸边靠过来。 云川瞅着心丧若死的异人道:“你看到了,云川部是一个准备自己成神的部族,所以,我们对于神没有你们以为的那么尊敬,如果有机会,我们不会放过杀死你们以为的神灵的机会。 怎么样?你告诉我们,神在那里,我们去杀!” 异人已经震惊的不知道说什么了,被赤陵刚才的事迹刺激的眼睛都红的睚眦就站在异人身后,用颤抖的声音对异人道:“告诉我,你们还有那些神,在附近吗?” 异人木讷的摇摇头道:“我是鱼神的人,我不知道别的神在那里。” 睚眦双手抓着异人的肩膀,用力抖动着他急促的问道:“附近有没有老虎神,豹子神,或者狼神,哪怕是大象神也成!” 对于脑子已经被嫉妒充满的睚眦,云川知道现在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毕竟,这孩子小时候比赤陵少吃一碗饭都要发怒,现在,赤陵获得了全族人的尊敬,他如何能受得了呢? 云川来到水边,张开双臂欢迎得胜归来的赤陵,赤陵也欢快的从竹筏上跳下来,双手高举着一条两尺多长的鲶鱼须子单膝跪下向族长献礼。 阿布欢喜的拿着一块石板用力的刻画着此时的模样,这一次,不再是族长惩罚鱼人图,而是鱼人斩杀大鱼图,在这张图画上,那条鲶鱼无比的巨大,几乎占据了整张图画的一半。 阿布其实是相信神灵的,不过,他相信的神灵就是自家族长,跟随族长这么多年,族长的所有行为,都跟传说中的神灵别无二致。 云川部的人正在齐心协力的把大鱼往岸上拖,等大鱼被拖上岸之后,大鱼身上的神性已经完全没有了,人们围着这条死去的大鱼,指指点点的说,这就是一条鲶鱼,他们以前在桃花岛吃过很多,就是没有这么大罢了。 既然是鲶鱼,族中的屠夫们就开始切割这条鱼,多好的食物啊,要是因为自己偷懒,把食物放坏了,这才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 屠夫们破开了鱼的肚子,在这条鱼的肚子里看到了几颗骷髅,他们一点都不感到奇怪,捡起骷髅丢到水里,然后就继续细致耐心的收拾这条鱼。 硕大的鱼皮被剥下来了,皮匠们立刻接手,将鱼皮用盐揉搓了,在用竹子绷起来刮皮子上残余的油脂。 在一群人的努力之下,一条四米多长的巨大鲶鱼,很快就从世界上消失了,变成了肉,变成了油脂,装在一个个大瓮里,等待族人晚上享用。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三章愿意低头的轩辕更可怕 第六十三章愿意低头的轩辕更可怕 越大的鱼身上的肉就越是难吃! 这是云川部族人在吃了所谓的鱼神之后得出来的一个结论。 不过,大鱼身上的鱼油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再这样潮湿的日子里,只要涂抹上熬煮后的鱼油,身体就不再沾水,皮肤也不用整天被潮气浸泡的松松垮垮的。 赤陵杀死了一条大鱼,这个过程让这个勇猛的男子再无畏惧可言。在云川看来,以后即便是遇到真正的神灵,他也绝对敢向对方伸出自己的武器。 所以,大鱼世间对云川部落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经历。以后,只要不把一个没见过的东西神话,再面对的时候就会轻松很多。 同样的,大鱼之死对于那个异人来说,却是毁灭性的。 这条大鱼原本是属于一个野人部落的神灵,他流浪到那个部族之后,就接管了那个野人部族,也顺便接管了这条被野人部落称之为神的一条大鲶鱼。 本来,他在那个部落生活的其实还算不错,只是大洪水来,一道洪峰就把整个野人部落夷为平地,而那条大鱼也不知去向。 他因为独居在山顶逃过了一劫,就在他发现四周全是洪水的时候,他竟然发现那条大鲶鱼回来了,不仅仅回来了还带着一条一百斤重的大鲶鱼。 异人尝试着攀爬到那条小鲶鱼的背上,没想到,这条大鲶鱼就带着他门溯流而上。 在路途中,异人也曾经见过一些部落,也曾经利用这条巨大的鲶鱼自称为神,获得了一些部族的尊敬。 然而,在一个破败的部族里,异人遇到了一个自称来自归墟的人,叫做王荼,他的话说的很厉害,自称是世界上最有智慧地一个人,还积极地邀请异人跟他一起放弃那些野蛮的肮脏部落,去大河上游见识一下真正的大部落,于是,他们最后抵达了造型奇特的常羊山。 在被大鱼带走的过程中,尤其是跟王荼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之后,异人坚定地相信,这条大的鲶鱼就是真正的鱼神,虽然他在东海之滨见过更大的鱼,但是,如此有灵性的鱼,只有这一条。 王荼认为自己只要抵达云川部,就一定成为云川部的座上宾,还答应异人,只要他成功了,就带着异人一起留在云川部,继而将这个神秘的部族发扬光大。 谁知道他没有等来王荼邀请他上岸成为云川部贵宾的消息,却从小鲶鱼嘴里,发现了王荼的首级。 王荼是异人见过的人中最具有智慧地一个,却被残暴的云川氏给斩掉头颅丢弃在水中,他想为王荼复仇。 结果,鱼人死了,还被云川氏的人给吃了。 “身体既然已经好了,那就要干活!”就在异人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负责照顾他的美人儿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个女人很美,就是脸上的表情不美,冷冰冰的,不像是一个人,更像是一个神。 “你如果再不起来干活,你今天将没有食物。”姼的话语似乎没有平仄起伏。 “我的身体依旧很痛,且伤口还在流血。”异人挣扎了一下,勉强起来,却感到一阵眩晕,不得不扶着墙壁。 “在云川部,只要你没死,能动弹,那就一定要干活,可以耍赖不干活的人只有怀孕的妇人,你如果不想今晚饿肚子,那就去山洞里挖石头。” 异人深深地看了这个美人儿一眼,就扶着墙壁一点点的向外走,走了几步就听那个美人儿道:“你伤好了,那就不用再来我这里了。” 异人咬咬牙一步一挨的朝山洞口走去。 异人走了,姼就发泄性的将异人睡过的床垫丢了出去,上面沾染了很多脓血,很肮脏。 自从上一次被云川羞辱过之后,姼就对男人有了新的看法,她认为如此美貌的自己,不论是哪一个云川部的男人都不能染指,也不配染指。 异人艰难的来到最大的那个山洞里,在这里他发现果然如同那个美人儿所说的,云川部见不到一个闲人,就连那些小小的孩子们,也一人抱着一个沙盘,用树枝在上面乱画。 一旦有孩子画错了,就有一个看起来很丑的女人用鞭子抽打那些孩子,看她下手的样子,没有半分容情。 精卫刚刚抽打过两个愚蠢的孩子之后,抬头就看到了一个伤痕累累的男人正抱着柱子看她。 二话不说,手里的长鞭子就甩了过来,鞭稍抽打在异人的脸上,顿时,他的脸颊就破了一条口子,鲜血涔涔而下。 异人用舌头舔舐一下流到嘴边的血,低下头,缓慢的走到那群用背篓背石头的人群中,他觉得这里才该是他应该停留的位置。 他原以为这群背石头的人应该与他一样心中充满了愤怒,真正加入这支队伍之后,他才发现,别人都很愉快,高兴,只有他自己一个痛苦难当。 山洞中本来应该非常凉爽的,可是,在这个山洞里他却觉得燥热无比,因为,在山洞中,有人点起来了很多的火炉,人待在山洞中,就像是待在一个熔岩洞中。 云川坐在山洞口摇着扇子,瞅着从山洞里弥漫出来的潮气,有些难堪的对阿布道:“洞里还是如此潮湿吗?” 阿布笑道:“粮仓那里虽然做了一些遮蔽,我检查过存粮,粮食还是有些潮湿,这样的天气,搬出来晾晒是没法子晾晒的,只能用这种笨办法,让整个山洞都变得干燥起来,再把粮食晾晒在山洞里。” 云川瞅着水面上的浓雾点点头。 虽然天上的雨水停了,太阳出来几天之后,雾气就无可避免的出现了,云川不知道这样的大雾会维持多少天,不过,放眼望去都是水天一色的景象,这场大雾不会小到哪里去。 山洞里面的整理工作,基本上已经到了尾声,接下来,云川准备在水线上,修建城墙。 这些天他把常羊山看了一遍,这座山里的石头用不成,没有大块的,即便是有大块的,也是难以开凿的青石,麻石。类似红砂岩那种好切割,还好寻找的石头,在常羊山一块都找不到。 好在常羊山之野上的泥土很适合烧砖,现在,就等水线继续下降之后,云川就打算全力以赴的在常羊山下烧砖,到时候,云川会让半座常羊山都处在砖窑的烘烤之下,只有这样,才能对付危险的潮气,才能让族人有一个相对干燥的空间。 常羊山上依旧在冒着滚滚浓烟。 站在远处竹筏上的轩辕可以清楚地看到。 “他们在做什么?烧山?”轩辕看了很长时间,不解的问仓颉。 仓颉也是一脸的疑惑,摇摇头道:“要不然我上去看看?” 轩辕摇头道:“这个时候谁都不要轻易地去别人的领地,大家都很小心,生怕别人趁着大水去攻伐自己。” 大鸿在一边道:“我觉得云川之所以会在这个炎热的时候再山洞里点火,完全是为了去除山洞中的潮气。” 仓颉不满的看着大鸿道:“你怎么知道?” 大鸿本不想理睬仓颉,不过,见轩辕也在看他,就指着常羊山山洞中的天窗山洞道:“那里冒出来的烟是白色的,更像是水汽。族长,我们的人现在深受潮湿之苦,短短的一个月之内,我们的族人已经因为潮湿皮肤都开始出现了溃烂,我想,云川部应该也面临这个问题,用大火烘烤山洞,或许就是云川给出的答案。” 轩辕皱眉道:“我们也点火不成吗?” 大鸿摇摇头道:“我们的房子都是在大雨中盖成的,本来就潮湿,再加上整个野象原都被大雨浸泡了这么多年,烘干的兽皮,盖一晚上之后,到了天亮,又变得湿漉漉的。 不像云川部住在山洞里,只要把山洞烤热,不让潮气进来,他们就能相对保持一个干燥的空间。” 轩辕沉思片刻,对仓颉道:“你去常羊山走一遭,代我向云川问好,并且告诉云川我们部族现在遇到的困境,就说我轩辕向云川部族长云川请教,如何才能不让族人的皮肤溃烂。” 仓颉就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窜了起来,连声道:“我去问问,我去问问,不能用族长的身份去问,会被云川部耻笑的。” 轩辕摆摆手道:“耻笑就耻笑,只要我的族人不耻笑我就成了,现如今,轩辕部生病的人很多,只要有办法治好这些人,再让我轩辕部不再有病人,哪怕被云川当面耻笑,我也不在乎。 仓颉,去吧,这一次记得要保持谦卑,这一次是我们去请教,不是让你去惹云川生气的。” 仓颉还是很不愿意,他觉得自己向云川部族长低头不算什么,却不能容忍自家族长向云川部低头。 大鸿站出来道:“族长,还是我去吧。” 轩辕看看烧伤还没有完全好的大鸿,叹口气道:“去吧,你身上的伤也该好好地治疗一下,潮气对你的伤害更大。” 大鸿笑道:“有没有效果,就让云川族长在我身上试一试就知道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四章小东西,大用处 第六十四章小东西,大用处 大鸿登上了常羊山之野。 阿布就在常羊山之野招待了大鸿。 云川部的食物依旧丰富,只是这一次与以往不同,肉食明显要多于谷物。 蛇羹,烤鱼,腌肉,以及不多的几张饼,当然,客人来了自然还有一些酒。 “我想见见云川族长。”大鸿吃饱喝足之后就提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族族长正在与一位异人谈天论地,没有时间见外客。”阿布笑得很和煦,可是口中说出的话,却无比得坚决。 “这一次,轩辕部有难,想要请云川族长为我轩辕部解惑。” “啊,原来是这样啊,不过我族族长正在与异人谈论长生之道,没有四十九个日夜不会停止,一旦停止,就会前功尽弃,轩辕族长如果有事,阿布也能代劳。” 大鸿瞅着来来往往的云川部族人,发现这些人的身体看起来似乎非常得健康,皮肤虽然黝黑,却非常得有弹性,不像轩辕部的人,被水泡得皮肤苍白且松弛。 大鸿与仓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大鸿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只要达成目标,对于那些流于表面的东西并不是很在乎。 就像现在,如果来的是仓颉,他多半已经拂袖而去了。 “大雨过后,天气潮湿,族人外皮多发疾病,轩辕族长为此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请问阿布,如何才能让族人身体如同云川部族人一般,不受潮湿侵扰,不受疾病之苦?” 阿布闻言,看看大鸿烂糟糟的身体道:“简单,我族中有一妙物,只要涂抹于皮肤腠理,就可以让皮肤爽滑干净,且不易生病。” 大鸿连忙道:“这是什么东西?能否告知?” 阿布瞅着大鸿的眼睛道:“价值昂贵!” 大鸿点点头道:“丝绸可换吗?” 阿布笑道:“自然可以。” 大鸿又道:“我如今身体奇痒难忍,能否先给我解除病痛?” 阿布拍拍手,顿时就有两个仆妇走过来,邀请大鸿去了一个不大的山洞。 进到这个山洞之后,大鸿顿时觉得此地酷热难耐,不过,发现在这个山洞里有一道小小的瀑布从洞顶垂下来,瀑布流淌到半截,就被山风吹散,变成大珠小珠落在底下的水潭里。 仆妇们解掉大鸿的衣衫,让他赤身裸体地站在瀑布下边,用竹炭仔细地帮助大鸿清洗了头发,身体,清洗完毕,又仔细地用麻布擦干了身体。 然后就有一个老仆妇提进来一个木桶,要求大鸿躺到竹床上去。 洞里面的竹床很多,不过,大部分的竹床上躺着的都是小孩子,其中以婴儿最多。 那些仆妇们掰开孩子的腿,屁股,用一个麻布包扎成的软包,不停地在孩子身体上,容易溃烂的地方轻轻地拍打,随着拍打,软包里就会喷出一些白色的粉末。 当这些孩子被扑过这种粉末之后,原本哭闹的婴儿们也纷纷停止了哭泣,然后,就被他们的母亲给抱走了。 虽然跟一群孩子,婴儿在一起接受治疗,大鸿却没有感受到半点羞辱的感觉,相反,他认为阿布给他安排的治疗应该是最好的。 说实话,在轩辕部族中,受潮湿之苦最严重的,就是小孩与婴儿,这段时间一来,轩辕部的婴儿折损超过了可怕的三成以上,其中罪魁祸首就是孩子的屁股与大腿根的溃烂问题。 大鸿大大方方地躺在一张大竹床上,安安心心地接受那个老仆妇往他身体的各个部位扑粉。 果然,这东西拍打过身体之后,身体腠理就变得干爽,滑溜了,那种能让人发狂的蛰痛感立刻就消失了。 不仅仅如此,他身上那些因为皮肤溃烂,早就看不出烧伤模样的伤口,在被老仆妇扑满那种白色粉末之后,如同跗骨之蛆的奇痒也渐渐地消失了。 换上一套仆妇们提供的轻薄麻布,大鸿再来到阿布面前的时候,淡淡地道:“如何兑换?” 阿布给大鸿倒了一杯茶,笑着道:“天平相等即可。” 大鸿道:“丝绸杆长三分,此物杆短三分。” 阿布叹口气摇摇头道:“不妥,必须天平相等。” 大鸿捻一捻手指间的白色粉末道:“如果我没有猜错,此物当为石粉,既然是石粉,又能有多珍贵呢,更不要说与丝绸等值。” 阿布瞅着大鸿笑道:“是石粉不假,只是你知道是何种石粉吗,即便是找到这种石头,又如何将石头研磨成如此精细的石粉呢?” 大鸿瞅着阿布的眼睛道:“这是救命的东西,不可以寻常之物度之。” 阿布笑道:“就因为知晓这是救命之物,所以,我族才会同意交换,否则,我们自用即可。” 大鸿叹息一声道:“生民多艰,奈何以物度之。” 阿布笑道:“如果是云川部有难,向轩辕部求援,轩辕部如何做?” 大鸿道:“我族长有悲悯之心,自然会广开门路。” 阿布淡淡地道:“轩辕族长只爱本族之人,云川部如果有难,想要活命,只有成为轩辕部族人,恐怕才会获救吧?” 大鸿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你不觉得如果所有人都听我王的话,这世间将再无攻伐,人人都可以安心耕种,安心狩猎,人人都能吃饱,如此世界,阿布你就不向往吗? 我知道,你云川部素来将我轩辕部以为寇仇,而我轩辕部也确实多次攻伐云川部。 阿布,你应该明白,轩辕族长之所以攻伐云川部,不是为了诛杀你们的族长,更不是为了你云川部的财物,我们所求者,不过是你云川部那双勤劳的手,那颗玲珑的心。 云川部太小了,你们留在云川部太过于浪费,如果轩辕,云川两部合二为一,则为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幸事。” 阿布面无表情地瞅着大鸿道:“轩辕部有轩辕,那是你们部族的幸事,云川部有云川,那是我们部族的幸事。 我云川部无意与轩辕部争夺霸主的位置,我们的要求更高,霸主不是云川部追求的极限,我们的极限在于星辰大海。 族长常说,我们是一群不同于其他人的人,我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有我们的使命。 轩辕部的使命,在于让所有人统统站立在轩辕的旗子底下,云川部的使命是如何能让人活得更长,身体更加强壮,头脑更加得聪慧,如何让人这具身体里的潜力全部被挖出来,让我们整体过得更好。” 大鸿听了阿布的话,低下头摩挲着自己光滑的手臂,慢慢地道:“无论如何,仅仅是造福云川一部而已。 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方法交换,我族人多,需要也多,而丝绸稀少,我以为青铜器也可照此方法交换。” 阿布笑道:“可以,虽然这里面对我族来说吃亏了一些,不过,救命的东西确实不好过于苛刻。” 大鸿站起身,瞅着远处的常羊山山洞道:“求长生,求长生,我以为云川会是一个不同的人,没想到他也恐惧死亡。” 阿布道:“族长常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他又如何能幸免呢。” 大鸿哈哈哈大笑着,跳上了一艘竹筏,他才上去,两个壮汉就撑着竹筏去了远处。 夸父伸长了脖子见大鸿走远了,就对阿布道:“不该要青铜器的,我们的铁器比青铜器好。” 阿布无奈地道:“轩辕部除过丝绸与青铜器之外,他们还有什么呢?粮食?这个时候谁会拿出粮食来交换别的东西?” 夸父闻言点点头道:“都是一群穷鬼,连好一点的东西都拿不出来,一点用处都没有。” 穷鬼轩辕终于等到了大鸿,大鸿去的时候整个人烂糟糟的,回来的时候看起来有些神清气爽的模样。 见到轩辕之后,就把自己的手垂下来,在一个木碗里重重地磕几下,然后,一些滑石粉就从他的指甲缝隙里掉了出来。 轩辕用两根手指捏了一点滑石粉,在指肚上来回揉捻,片刻之后对大鸿道:“石粉?” 大鸿点点头道:“石粉,却不知是什么石头的粉末,也不知道云川用了什么法子,让这些石粉变得如此细腻,滑爽。” 轩辕又问道:“有用?安稳?” 大鸿道:“云川部将此物用在婴孩身上,那些婴孩看起来肥胖,爱动,同样用在我的身上,现在这里依旧潮湿,可是,我的身体却并无潮湿之感,皮肤腠理再无痛觉。” 轩辕摆摆手道:“那就去换吧。” 大鸿叹口气道:“丝绸,青铜器,与此物天平交换。” 管理轩辕部仓库的仓颉顿时怒不可遏,拍着桌子道:“区区石粉,如何能与丝绸,青铜器天平呢?” 轩辕瞅了仓颉一眼,对隶道:“取出库藏的丝绸,青铜器以天平之法换云川部石粉。” 大鸿躬身道:“是我无能。” 轩辕抓着大鸿的手臂道:“你很好,做事我也很满意,区区一些丝绸,青铜器而已,如何能与我族人性命相论,只要我们手中有人,区区丝绸,青铜器不过是粪土一般。 我们能送出去,终究有一日,我们也能轻易地拿回来。 现在,慢慢得熬吧,等我们熬过这段让我们束手无策的时间,这个大地上的人,终究是要听我轩辕号令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五章你不害怕吗? 第六十五章你不害怕吗? 交易进行得非常公平。 天平的一边悬挂滑石粉,一边悬挂青铜器或者丝绸。 轩辕部比阿布预料的要富裕,虽然他对丝绸泡水这种行为非常地鄙视,可是,这种事事前没有约定好,所以,也只好吃哑巴亏了。 轩辕部换走了六百多袋滑石粉,这几乎是云川部所有的库存,滑石这东西虽然很难找,矿产丰富的常羊山上却还是有一些的。 云川隐约记得滑石粉这个东西好像能致癌! 不过没关系,现在的人基本上没有机会得癌症那么高级的病,就会死于别的什么原因。 滑石粉其实是很难制作的,就像阿布说得那样,如何把滑石弄成那么细发的粉末,才是最难的。 所以说,自从把滑石投进大石磨里,等出现了一些颗粒较大的粉末之后,再送进细磨里边,继续磨,细磨出来的滑石粉还要再一步送进石碾里面添加一些蜂蜡继续研磨,石碾里出来的粉末已经非常的细发了,再送去仆妇那里用丝绸过滤。 过滤后的粉末才能用在人身上。 所以,制作滑石粉的工序非常得繁杂,也非常得艰辛。 轩辕拿到了大量的滑石粉,立刻就用在部族孩子身上,这东西对小孩子来说效果很好。 六百多袋滑石粉听起来似乎很多,但是,放在一个拥有十万人的部族里,就显得微不足道。 好在,族内终究还是有了应对潮湿的武器,这让族人的日子变得好过多了。 轩辕从不认为自己拿给别人的东西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在他看来,只不过是存放在别人那里而已,迟早有一天,他能加倍拿回来。 有这种心胸的轩辕,云川非常得钦佩,因为这个人,总是能在复杂的环境里,挑选出一条最正确的道路让族人走。 同样的,轩辕对云川的看法也是一样的,因为,云川总能在别人束手无策的时候,想出解决事情的办法,而且,可以解决得很好。 十万人留在野象原,这绝对不是轩辕所期望的事情,轩辕族在最虚弱的时候,越是要表现得无比强硬。 在越是困难的时候,他就要四面出击。 攻击云川部这样的事情就算了,云川部有鱼人族,在水面上跟鱼人族作战,就算是轩辕,也没有什么信心。 攻击蚩尤部这样的事情,也不在轩辕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那是一场恶仗,这个时候,轩辕不希望他的部族与任何人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恶仗,这对轩辕部一点好处都没有。 力牧派人送来了一个好消息,一个人数众多,且富裕还懦弱的部族,毫无疑问将成为轩辕部吸血的对象。 所以,轩辕带着五千个武士离开了野象原,乘坐着连接成一片的竹筏,向东方前进。 在哪片因为地势高,没有受到大洪水影响的地方,力牧与刑天的私人恩怨,早就变成了两个大部族之间的战争。 现在,力牧打不过刑天! 不是力牧的武力不如刑天,而是刑天已经成了白鸟部族的族长,力牧不过是黑鸟部族的武士首领。 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力牧率领的黑鸟部族甚至占据了上风,就指挥作战这方面,刑天还比不上力牧。 可是,随着力牧在部族中的威望越来越高的时候,黑鸟部族的族长,竟然带着部族大部分人逃离了战场。 这让力牧差点被人多势众的刑天给当场杀死。 力牧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派出自己收服的最得力的部下,跨越重重阻碍,将力牧危在旦夕的消息送到了轩辕的面前。 轩辕虽然很担心力牧的生死,可是呢,他刚刚上岸,就朝着黑鸟部聚集的地方进发,先收拾掉黑鸟部对轩辕来说更加得重要。 力牧认为他的誓言很重要,不能像刑天那样,厚颜无耻得进入了人家的部族,接受了人家部族族长的热情招待后,等自己掌握了一定的武士指挥权之后,就勾引族长的儿子,把人家老族长的脑袋砍掉,再把人家的闺女睡了,然后打着闺女为父亲报仇的名义,又把老族长的儿子砍成好几截,最后把族长闺女的脖子拗断,告诉所有人,白鸟部现在改名字了叫做刑天部! 这一套流程对于刑天来说,仅仅是基本操作,可是,对于力牧这种蠢人来说,却是难以逾越的障碍。 即便是被黑鸟部的族长抛弃了,力牧依旧带着不足一千的黑鸟部武士,死死地守着黑森林,不让刑天部通过这片地域去追逐黑鸟部大队人马。 昔日的白鸟部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这本来是一个喜欢唱歌,跳舞,祭祀,吟诗的部族,自从刑天接手以来,这个部族已经变成了一头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吞噬所有的嗜血猛兽。 只因为刑天告诉自己的部下,任何东西,部族中的武士都能通过自己的武器获得。 通过族内比武,获胜的武士获得了老族长众多的妻子,女儿,通过与黑鸟部鏖战,那些勇猛的武士们,获得了老族长储存的众多财物,并且还得到了奴役懦弱族人的权力。 力牧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没有食物,他们只能在战斗的间隙狩猎,没有武器,他们只能斩断竹子,树枝当作武器。 即便是这样,这一千个跟随力牧很久的黑鸟部武士,也不愿意后退,更不愿意逃跑,因为,力牧告诉他们,族长可以逃跑,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可以逃跑,可是,他们不能逃,一旦逃了,黑鸟部毫无疑问就会被刑天部吞并,从此之后,他们将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他们的部族,他们的孩子都将成为刑天部的奴隶。 奴隶,对于东方来的部族来说,是两个魔鬼一般的字眼,成为奴隶……不如战死。 两天路程的黑森林,刑天部已经走了一天半,明天,刑天部的那群野兽将穿过黑森林,而黑鸟部的人已经被大水挡住了去路,再也没有道路可以逃跑了。 力牧拉弓,羽箭呼啸着窜上半空,穿透了一只大鸟的胸膛,落在不远的地方。 力牧收回大鸟胸膛的羽箭,将大鸟丢给了一个满脸污泥的少年,然后就抱着大弓,背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 少年很利索的将大鸟开膛破肚,撒上盐巴之后,就用大树叶把大鸟包裹起来,最后裹上泥巴,放在炭火堆里烘烤。 或许是闲来无事,少年就对力牧道:“您说,族长会不会带援兵过来?” 力牧摇摇头道:“他不想作战,只想逃跑。” 少年又道:“天底下的族长都是这一个样子的吗?” 力牧怜悯地看着这个孩子道:“不一样,我见过的族长中,有的非常非常聪明,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他,他在一座岛上修建了一座城池,城墙非常高,几乎能挡住所有的敌人,他还带着部族在河湾里种了很多很多的粮食,真的很多啊,他们全族都吃不完。 有的族长非常得勇猛,他能独自一人杀死一头大象,他在战斗的时候,永远冲在最前边,撤退的时候永远都是最后一个退出战场。 只要他有一口吃的,那么,他的部族每人都会有食物,很多很多次,他愿意背着受伤的部下离开战场,会在战场上保护他的部族不被别人杀死。” “为什么我们没有这样的族长?”少年被力牧说得有些向往。 力牧笑道:“你会遇见的,只要我们明天能坚守一天,你就能见到那位勇猛的族长,而且,我保证,他会喜欢上你这种英勇的少年,并且亲自教授你如何作战。” “你说他明天会来?” 力牧点头道:“他一定会来的,他说过要来,就一定会来。” 少年人很高兴,把自己头上的一根黑色羽毛插在了力牧的头发上,这让力牧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黑鸟族猛士。 力牧取下那根黑色羽毛,神色不定地瞅着眼前的羽毛,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地叹息声。 他之所以留在这里狙击刑天,并不是为了黑鸟族人,更不是为了那个痴肥的黑鸟族族长,而是为了方便轩辕一口把黑鸟族给吞下去。 这是一个人口足足有两万,且已经形成自己文字,语言的高级部族,这样的部族,是轩辕最喜欢吞并的部族。 但凡是有这样的部族加入,都会给轩辕部带来很多新的东西,以及新的生活方式,轩辕部就是这样一点点的壮大起来的。 力牧背靠着一棵树站立了一会,就背着大弓走进了黑暗之中,天刚亮的时候,他回来了,依旧靠在那棵树上,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一般。 突然,力牧闻到了一股子似有似无的血腥气,就猛地睁开眼睛,死死盯着前方草木茂盛的地方。 果然,手提战斧,浑身浴血的刑天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冲着力牧嘿嘿笑道:“你杀你的,我杀我的,我人多,迟早有一天,我会拼光你的人,而我就要去捉那个被吓坏的黑鸟部族长。 力牧,我一直想不明白,明明你可以取黑鸟族的族长而代之,为什么你不这样做呢?难道说,你就不想自己当族长吗?” 力牧瞅着刑天道:“我当然想过自己当族长,可是啊,当了族长又怎么样呢?迟早会遇到轩辕,会遇到云川,会遇到蚩尤,一想到要跟他们作对,刑天,你真得不害怕吗?”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六章力牧,我看不起你 第六十六章力牧,我看不起你 刑天挥挥手中的战斧,让上面沾染的血珠子飞出去,然后用战斧指着力牧道:“你不过是一只躲在鸟窝里的雏鸟而已,没有了轩辕这只大鸟为你遮风避雨,你连独自活下去的力量都没有。 而轩辕,云川都是一些卑鄙无耻之徒,他们的誓言在利益面前如同放屁,他们放弃了身为一个人的骄傲,老子就是因为不够卑鄙,不够无耻才一次次的战败。 不过,老子不服,尤其是不服轩辕,迟早有一天,老子会跟轩辕决一死战,哪怕是战死了,只剩下一块骨头,老子也会继续战斗,我胸中的这口恶气不出,我们不死不休!” 随着刑天的怒吼,越来越多得刑天部野人从树林里钻了出来,他们一个个表现的极为嗜血,瞅着力牧身边不多的战士,就像是看到了美人,财富一般眼中闪闪发亮。 刑天用战斧指着力牧道:“我知道你们不想要一个瘸子奴隶,那就杀了他,我们还要去找黑鸟部的族长,那里才有数不尽的美人,粮食,财富以及奴隶。” 力牧手中的长弓不断激发,弓弦每响一次,就有一个野人倒下,刑天举着巨盾,对于身边的人的死活毫不在意,他今天,就想干掉轩辕麾下的一个狗腿子。 两方人从一照面开始,就陷入了混战,力牧边战边退,等他探手从箭袋里摸箭的时候抓了一个空,而刑天的战斧已经当头劈下来了。 匆忙间,长弓被刑天劈断,力牧迅速后退,取出轩辕剑再一次与刑天缠斗在了一起。 力牧不停地大喊大叫,呼唤黑鸟族的战士从树林中出来参战,可是,不论他怎么呼唤,除过身边寥寥几人,没有人出来。 刑天哈哈大笑,手中的战斧挥舞的更加急促,不让力牧有机会逃脱。 力牧已经很疲惫了,轩辕剑每一次与刑天的战斧碰撞一次,就会发出一声闷响。 树林湿滑,力牧脚下不稳,后仰摔倒在地上,刑天高高地跃起,战斧闪电般的劈砍了下来,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力牧旁边冲了过来,挥舞着木棒向刑天的脑袋抽过来。 刑天一脚踹飞了那个小小的身影,手中的战斧却迟滞了一下,导致力牧在地上打滚之后闪开。 沉重的战斧重重的劈在地上,入土半尺有余,刑天也不抽出战斧,而是横着将战斧抡起来,带着大片的泥巴再一次向力牧拦腰斩去。 避无可避的力牧只能将轩辕剑横在身前,只听喀嚓一声,相对轻薄的轩辕剑居然被沉重的战斧斩为两截,同时被斩伤的还有力牧伤痕累累的身体。 力牧没有再逃,而是向前冲,抱住了刑天粗壮的身体,对那个吐着血艰难爬起来的少年道:“快跑!” 刑天冷笑着一肘,一肘的砸在力牧的后背上,至于那个小崽子的死活他并不在意。 力牧大吼一声,双腿发力推着沉重如山的刑天向后退,直到刑天的身体撞在一颗大树上,两柄竹矛从侧边刺进了力牧的腰肋,力牧再次大吼一声,居然把刑天沉重的身体抱起来,重重的摔在地上,而就在这个时候,刑天的战斧已经掠过他的脖子,将力牧的时间定在了这一刻。 刑天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瞅着跪在地上身体依旧屹立不倒的力牧道:“你不过是轩辕的打手,今天杀了你,明天,我就能斩杀轩辕了,看你也算是一个英雄,我留你全尸!” 刑天说完这些话,力牧的人头就从脖子上滚落下来,身体也无助的扑倒在泥浆中。 刑天将滚落的脑袋踢到身体边上,就摇晃着战斧对自己的部下们吼道:“走,我们去捉黑鸟部族长,我们去睡黑鸟部的美人,我们去抢黑鸟部的粮食——” 眼看着部下们嗷嗷叫着一窝蜂的向森林深处狂奔,刑天召唤来大白牛,骑在上面不紧不慢的跟着部下,朝黑鸟部逃亡的方向追过去。 轩辕砍下了黑鸟部族长的脑袋,顺手丢进水坑里,然后就瞅着黑压压好大一片黑鸟部的族人道:“是力牧央求我给你们留一条生路,只要你们听我的话,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我会让你们过上安稳,平安的日子。” 原本惊慌失措的黑鸟部众人,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些如狼似虎的胜利者的时候,仓颉第一个单膝跪下,朝轩辕膜拜,随即,黑鸟部中的一些聪明人也立刻学着仓颉的模样朝轩辕膜拜。 当两万多人不论男女老幼齐齐的单膝跪地膜拜的时候,轩辕就显得极为高大。 也就在此时,一个少年人踉踉跄跄的从森林中跑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刑天来了,刑天来了。” 那个少年的身影虽然很小,嗓门却出奇的大,尤其是一句“刑天来了”让那些正在膜拜轩辕的黑鸟部族人顿时就乱了。 轩辕瞅着乱糟糟的人群,对隶道:“他们这么害怕刑天吗?” 隶低声道:“除过不多的几位族长,没有人不畏惧刑天。” 轩辕笑道:“那么,等力牧回来,我们就一起杀了刑天,为大地除害!” 轩辕说着话就直奔那个明显跑的精疲力竭的少年,越走越近,轩辕脸上的神色就越发的难看,因为,他在那个少年手上,看到了折断的轩辕剑。 轩辕从少年手中取过半截轩辕剑问道:“力牧哪里去了?” 少年人瞅着轩辕,才要说话,一口鲜血就从嘴里涌出来,倒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血,身体抽搐,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轩辕俯身瞅着少年逐渐暗淡的眼睛,叹口气道:“好,我们就在这里等刑天来。” 仓颉瞅着轩辕手中的半截青铜剑恨恨地道:“力牧无能,羞辱了王的剑,等他回来,一定要惩处才对。” 轩辕有些悲伤的看着折断的轩辕剑低声道:“假如力牧还能回来,我一定会再铸造一柄更好地剑送给他。” 仓颉愣了一下道:“他战死了吗?” 轩辕瞅着湛蓝的天空道:“我给他的剑不够结实,害了他,现在,什么都不要说,让我安静一会,让我等刑天来。” 众人齐齐的弯腰,然后恭敬的退后。 此时,大鸿,隶等人已经收拢好了黑鸟部族的族人,一大群人就静静地站在轩辕身后,瞅着飞鸟不断乱飞的森林,等着刑天部的到来。 轩辕就这么随意的坐在一块石头上,手握一柄青铜剑,安静的等着刑天从森林里出来。 那些率先追过来的刑天部部众,才离开森林,就看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即便这些人多想获得肥美的战利品,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之后,也不得不停下脚步。 直到刑天骑着白牛从森林里出来之后,轩辕才死死地看着这个骑白牛的仇人。 “如果你捉住了力牧,现在你可以提条件了,只要能赎回力牧,想要什么你就说吧。” 刑天哈哈大笑道:“我要你的头颅!” 轩辕缓缓站起身,摸着自己的脑袋对刑天道:“我的头颅就在这里,尽管拿去吧。” 刑天看看自己的部下已经全部离开了森林,就拨转牛头,冲着轩辕大声道:“下次,下次我一定来拿你的人头。” 说完话,白牛就驮着刑天快速的钻进了森林,他的那些部下愣了一下,也纷纷回头就跑,就像来的时候一样迅速。 轩辕漫步走进了森林,就像是他一个人追逐着整个刑天部。 可是,就在他身前身后,有无数的轩辕部战士也同一时间进入了森林,他们必须要紧紧地跟着刑天部,不给他们埋伏或者设计机关陷阱的时间。 他们的分工极为明确,大鸿带着最精锐的战士沿着泥泞的道路快速跟进,仓颉带着一些身形灵活的战士在丛林中快速前进,隶站在轩辕三尺以外,小心的护卫着自己的王。 前方惨叫声不断地传来,这是大鸿,仓颉他们已经接触到了刑天部的人…… 走到天快黑的时候,轩辕停下脚步,大鸿就站在一棵大树底下,那里有一件麻布披风,披风上躺着一具尸体,看的出来,他的致命伤是头被砍掉了。 轩辕来到这具尸体跟前,掏出自己携带的水壶,开始给那颗孤独的脑袋洗脸。 泥浆,血污慢慢的被水冲掉,露出那张轩辕非常熟悉的脸。 轩辕沉默许久,最后用手拂过力牧圆睁的眼睛,低声道:“我一定会捉住刑天为你复仇。” 力牧的眼睛终于闭上了,就像睡着了一般平静。 “我知道你的心出了很大的问题,你觉得云川走的路好像更加的正确,好像更加的富足。 同时呢,你也认为这个世界不应该有太多的纷争,不该有太多的战争,人人都应该去种植粮食,去狩猎,去做让自己获得更好生活的事情。 你觉得我挑起战争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可是,你也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果不能只有一个声音来发号施令,那么,战争就不会停止,人们就不能安心过日子。 现在,你死了,你可能觉得死对你来说是一个解脱,不过啊,我还是觉得你就是一个懦弱的人,有胆子面对死亡,却没有胆子面对未来的生活! 力牧——我看不起你!”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七章有马万事足 第六十七章有马万事足 谁都看的出来,轩辕的心很痛,可是,他表现出来的模样却是愤怒! 大鸿,仓颉带领的人捉住了将近六百个刑天部的人。 轩辕一声令下之后,这些人的脑袋全部被砍掉了。 力牧的尸体被埋葬在一个高台上,除过那将近六百个人头之外,没有别的祭品。 仓颉很奇怪,他记得风后被云川的大火烧死在了桃花岛外城之下,那个时候,轩辕并没有这么伤感…… 难道说,被云川杀死的本族大将跟刑天杀死的本族大将有什么他不明白的区别? 力牧死了,这片高原就被轩辕命名为力牧原。 隶被留下来治理这里的黑鸟部,在这里建立新的井田村落,并且由常先来负责保护,与作战事宜。 给隶,常先,留下了四千个武士,他自己带着仓颉,大鸿回到了野象原。 在这中间,没有人知道轩辕已经在外边创立了一个新的居民点,更没有人知道轩辕部的实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充。 云川也不知道,大水隔绝了交通,也阻塞了消息来源,在水天一色的世界里,就算是神通广大的流浪野人也不知道轩辕部在这段并不适合大规模出击的日子里做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睚眦给云川带来了一些非常好的猎物,这些猎物是食草兽,体型高大,奔跑如飞,睚眦吃了一头之后觉得这东西的肉味不错,就特意宰杀之后用竹筏载着给云川送来了。 云川看过猎物之后,一张原本很欢喜的脸,立刻就变得苍白,扑在野兽毫无生命力的尸体上哭的痛不欲生。 哭完之后,就让人把睚眦绑在长板凳上狠狠的用鞭子抽,这一次云川没有留情,一边抽,一边愤怒的吼叫:“我叫你杀了我的马,我叫你杀了老子的马!” 睚眦被鞭子抽的嗷嗷叫,即便是这一幕已经被阿布记录下来了,睚眦依旧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挨打! 他更加不知道那种被族长称之为“马”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族长看到这东西死掉之后会变得如此的狂暴。 抽了睚眦一顿鞭子之后,云川再一次来到了马的尸体边上,抚摸着马强健的四肢默默落泪。 他心心念念的马终于到来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马会以尸体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族长,肉快要有味道了,我们埋了吧!”阿布现在已经学会了一样东西,人如果死掉,就该埋进土里,族长喜爱的东西死掉,也就该埋进土里。 “不,让她们把这些肉都煮了吧,把睚眦这个混蛋给我抬过来。”云川抽泣着道。 睚眦的屁股早就被云川的鞭子抽的烂糟糟的,被抬到云川面前的时候,睚眦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期期艾艾的不知道怎么跟族长说,才能稍微减轻一点族长的悲伤。 “这东西你在哪里发现的?”云川强忍着再殴打睚眦一次的冲动,压低声音慢慢的问道。 “上游,竹筏走一天的地方,那里有一片陆地没有被洪水淹掉,这东西就在那片土地上,跑的太快,我们埋伏了半天,才捉到了这六只。” “这么说,在那片陆地上,这样的东西还有?” 睚眦立刻道:“有,有,还有好多,就是不好捉拿。” 云川闻言立刻站起身,对阿布道:“命,夸父,睚眦,赤陵携带渔网,绳子,套子带领一千人随我去那片陆地,这就出发。” 阿布连忙道:“天色已经晚了,明天再出发也不晚。” 云川摇摇头道:“我等不住了,今晚正是大月亮的时候,我们连夜出发,天亮时分就该抵达那块陆地了,你放心,有赤陵在,不会有任何事情的。” 因为被大水环绕,云川部准备了非常多的竹筏,等睚眦处理完屁股上的伤,云川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 一想到部族里就要有马了,云川恨不得立刻飞到那片陆地上去。 睚眦能找到这群马,绝对是一个意外,很有可能是突如其来的洪水,将这个马群困在了这里。 以前的时候,云川就拜托过很多流浪野人,希望他们能找到马,结果,好几年了,流浪野人连马的影子都没有发现,这一次若不是睚眦无意中发现,云川部很可能就要跟这个马群失之交臂了。 说真的,自从有了马,人类才开始了地理探索,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忽视了马对人类发展的意义,在云川这里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 古代神话中骑什么怪东西的都有,有骑牛的,骑老虎的,骑豹子的,骑大鸟的,蚩尤至今还骑着熊猫到处跑,这完全是错误的。 人如果想要跑远一些,就该骑马! 马,才是最适合骑乘的动物,蚩尤骑熊猫完全是另类,骑马的习惯则一直延续到了五千年以后。 “屁股还疼吗?”云川见睚眦总是凑到他身边,趴在竹筏上哼哼,就叹口气问道。 “不疼了。”睚眦哼哼两声之后回答。 “是不是觉得挨了一顿冤枉打?” “不冤枉,一定是我做错了什么。” “你没做错,是我太着急了,睚眦,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们能活捉这些马,就能把你以及你的属下的战力提高两倍以上,你们就能做到长途奔驰之后,依旧有强劲的战力跟敌人作战,就目前的部族武装而言,你们如果能骑上马,基本上就没有战败的可能,哪怕是面对轩辕的军队。 总体上,只要你们开始跑,就没有人能追的上你们,而你们却可以骑上马追杀敌人,不管他们跑的有多快,最后都会死在你的马蹄之下,总体上,有了马的军队,跟没有马的军队,完全是两种事情。” 睚眦瞪大了眼睛道:“我们可以骑着这东西作战?” 云川嘿嘿笑道:“只要我把骑乘这东西的马具做出来,你们骑在马上会感到很舒适。” 睚眦瞅着云川道:“我的屁股不疼了,真的,不疼了。” 云川笑道:“以后,你的屁股会继续疼的,骑马,屁股疼是必须的,我这顿打,只是让你先习惯一下。” 一直竖起耳朵听云川跟睚眦谈话的赤陵忽然道:“我们能不能骑鱼?” 云川摇摇头道:“我曾经听人说,鱼的记忆力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没办法驯服。” 赤陵立刻道:“那个异人是怎么做到的?” 云川翻翻眼睛道:“你可以去找异人试试看,要是你能骑着鱼在水中奔驰,我只会欢喜。” 赤陵皱着眉头道:“鳄鱼比较好一些。” 云川闻言忍不住笑了,他不敢想象赤陵骑一头鳄鱼是个什么样子,不过呢,如果他能成功的话,云川只会祝福他。 反正现在只是人类世界的开始,要允许别人去尝试,世界之所以会停滞不前,就是因为像赤陵这样喜欢尝试的蠢货太少了。 大河水洪水制造的平湖,现在维持的很稳定,大水没有退下去,也没有继续上涨。 自从大雨停止了之后,就一直维持着晴朗的天气,太阳蒸腾的水汽被这些天一直刮着的风给吹到别处去了,所以,晚上,竹筏行驶在平湖上被月光照亮之后就显得美不胜收。 云川不知道鱼人在茫茫的水面上是如何认路的,可是,赤陵他们偏偏就能认得出来,靠的不是查看周围的参照物,而是时不时地从水里捞一把水放嘴里尝一下就知道正确的方向。 太阳出来的时候,云川睁开眼睛,在赤陵指引的方向看了一眼,那里果然有一片说大不大的陆地。 一夜没睡的睚眦更是高兴地跳起来,指着那个相对平坦的岛屿道:“族长,就是这里,我就是在这里抓到的马,不过,那些马的脾气很坏,我抓不到活的,动用了投枪才杀死了六只。” 云川欢喜的道:“现在都听我的命令,不准杀一匹马,听清楚了,一匹都不许杀,我们要活捉,一定要完整的活捉。” 夸父闻言露出满嘴的白牙大笑道:“我去帮族长捉,我什么都不带,就用手抓。” 不等竹筏靠岸,睚眦就跳上了岸,看样子,云川抽的那一顿鞭子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等云川也上了岸,就听已经跑到高处的睚眦站在那里大喊:“族长,马还在,好多啊——” 云川匆匆的爬上高坡,随着睚眦指引的方向看过去,只是一眼,云川的鼻子一酸,眼泪都差点下来了,果然,在水草丰美的地方,百十匹野马正在那里悠闲地吃着草。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云川不由自主的吟诵出了这首《敕勒川》,合不合现在的景象不要紧,却非常的和云川此时的心境。 不管是谁,在此时看到马,他的心境都会一瞬间变得广阔起来,世界也会一下子由逼仄变得硕大无比,就像是双肋长出来了一对翅膀,可以带着人飞到天边。 “睚眦,赤陵,有了马,我们以后可以去天涯,去海角,去大地的尽头!” 云川握紧了拳头,兴奋地如是说。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八章这是我饲养的马 第六十八章这是我饲养的马 马,一直以来是一种高贵优雅的动物,是力与美的象征,被人们称为行走在地上的龙。 当清晨薄薄的雾气笼罩在谁地面上的时候,一匹矫健的骏马仰着头冲破雾岚突然出现在云川面前的时候,云川立刻就爱上了这匹枣红色的骏马。 它的四肢修长,且强劲有力,长长的脖子,小小的脑袋,尖尖的双耳,宽阔的脊背,不论是哪一样,看起来都非常的适合骑乘。 云川对它充满热情,然而,这匹高傲的马在看到云川之后却转身走了,留给云川一个丰硕的马股,当然,也就是这一瞬间,云川就发现这是一匹牝马。 云川指着这匹马的背影对夸父道:“抓住它,毫发无损的抓到它。” 夸父立刻就张开双臂风一样的向那匹马追了过去。 睚眦更是忘记了屁股上的疼痛,吆喝着自己的部下排成人墙向野马所在的位置挤压过去。 “这就是马?”赤陵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 云川大笑道:“这就是马,一种可以让我们远飚万里之外的宝贝。” 赤陵瞅瞅自己那双大的出奇的脚丫子道:“我如果骑上马,是不是就能弥补我身体的缺憾?” 云川道:“你的一双大脚根本就不是缺憾,而是上天赐予你可以纵横四海的本钱,大本钱! 当然,你说的也对,只要你骑上马,你就可以在陆地上跟睚眦一样灵活,以后,不论在水里,还是在陆地上,你都是一等一的猛士。” 赤陵听了云川的话哈哈大笑道:“好啊,好啊,我不骑鱼了,我要骑马。” 说着话就像一只肥鸭子一样甩着自己的大脚板朝睚眦他们跑去的地方追了过去。 云川看了,这片陆地不过是一块方圆不超过五里地的一个孤岛,这里地势平坦,且草木茂盛,对于野马群来说并不是很有利,再加上云川带来的人多,野马应该很快就会被捉住。 野马的力量很大,尤其是它们组团冲锋的时候,即便是夸父都不敢阻拦,因此,他们只能围绕着野马群在岛上打转。 对于什么时候捉住野马,云川不是很担心,四周都是水,野马群跑不出去。 他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是睚眦在抓野马的时候抓到的,当时,他正混在野马群中显得非常猥琐。 睚眦觉得这个人很可疑,就用石子打断了他的腿,把他给活捉了,很奇怪,就在睚眦准备捉拿这个人的时候,野马群竟然会跑过来想要救援他。 不过,睚眦自然不会给野马群这个机会,野马群在损失了几匹小马驹之后,不得不放弃拯救这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男人。 这个人在被睚眦带来之前,睚眦已经把他泡在水里涮过一边,即便是这样,云川看见他的时候,这个人还是比满身污泥的野马还脏。 这就是一个纯粹的野人,云川也不指望他会说话,就让护卫把他丢到一边,准备等野马群被捉到之后,给这个家伙留一点粮食,就任其自生自灭。 不一会,云川身边就多了十几匹小马驹子,有公的,也有母的,而且母多公少,比例很好。 云川认真检查了绑缚这些小马驹子的带子,不错,这一次睚眦很聪明,知道绳子会伤到马驹子,就刻意用了带子。 只是这些被抓到的马驹子一点都不安生,躺在地上不停地踢腾,还发出一阵阵嘶哑“哕哕”声。 而那些成年马这时候也发急了,纷纷朝马驹子这边冲,只可惜,总有人举着渔网挡在它们前边,一次次的把它们与小马驹子隔开。 就在这个时候,云川忽然听到了一阵低沉,黯哑的音乐声,回头看过去,才发现是那个又脏又臭的男人正在吹奏一个泥壶一样的东西,云川走近看,才发现这人吹奏的居然是陶制的埙。 埙的声音就嘹亮不起来,不过吹奏起来之后,却最是惹人情绪,就像云川来到这个原始世界里一样,悲凉,悲怆,无助,却又悲愤,又不死心。 很奇怪,当这个人开始吹埙的时候,一直在努力挣扎的马驹子居然停止了挣扎,安静的躺在那里似乎很是享受。 而那些成年野马却毫无畏惧的跳进了水中,想要泅渡离开这片水域,包括云川早就看上的那匹枣红色的母马。 看着野马群跳进了水里,睚眦等人反而松了一口气,他相信,在水里,赤陵他们要比这群野马厉害。 果然,赤陵带着的鱼人战士,原本像鸭子一样的追赶野马,现在,野马群进了水里,赤陵等人欢呼一声,就带着绳子,从岛上高高地跳起钻进水里,等他们从水里探头的时候,已经身在野马群中,且准确的把绳子套在马脖子上。 那个吹埙的肮脏的野人愣住了,几乎都忘记吹埙了,云川朝他招招手道:“听话,过来,跟我说说你的故事。” 那个人抱着自己的埙,慢慢来到云川面前,然后整个身体都匍匐在地上,用云川勉强能听懂的北方野人话道:“请您饶恕这些火畜!他们不会伤人。” 云川笑道:“你也看到了,我没有伤害它们的打算,你既然会奏乐,会说话,那么,告诉我,你是谁的子孙?” 肮脏的野人挑开长长的头发露出自己的被胡须遮蔽的脸道:“我叫亥,陶唐氏族长冥的儿子。” 云川当然不知道陶唐氏是谁,不过,他还是很有礼貌的道:“原来是族长的儿子,那么,你现在告诉我,你为什么跟我的马群待在一起呢?” 亥惊讶的看着云川道:“这是你的马?” 云川抽抽鼻子道:“没错,你刚才把它们称之为火畜,那是错误的,这些东西叫做马,是我养了很多年的牲畜,只是大水来了,把我们分散开来了,今天,我们终于找到它们了,自然要带回部族继续饲养。” “火畜是你们饲养的?” 云川点点头道:“没错,就是我们云川部饲养的,不信,你问问他。”夸父见云川在指他,立刻道:“没错,这是我们族长好不容易才从遥远的地方抓到的,后来放养在这一片地方上,等着秋天长肥之后好杀了吃肉。” 夸父的瞎话说的越来越好了,云川给了夸父一个赞许的眼神。 而得到夸父肯定的亥,则软软的倒在地上,悲伤的看着天空道:“火畜多好啊,多美啊,您怎么能杀了他们吃肉呢,如果您的部族真的需要肉食,我宁愿你吃了我,也不愿意你吃了这些火畜。” 云川淡淡的道:“我也喜欢这些马,只是你也看见了,它们的性情非常的暴躁,只要我们靠近,它们就会拿蹄子踢我们,这样不温顺的东西我们不能留,好在,还可以吃肉。 你如果能帮助我们驯服它们,让它们乖乖地听我们的话,那么,我就不杀了。” 亥听到云川这样说,立刻站起来道:“火畜很好,很好,很好,它们不吃肉,只吃草,只要你们不伤害它们,我愿意帮助你们,让火畜慢慢的听话,最后成为大家的好伙伴。” 云川笑了,指着那些给赤陵他们从水里拖上来的马对亥道:“现在,你要想办法让它们安静下来,乘坐竹筏回到云川部。 亥匆匆的跑到野马群中,一会摸摸这匹马,一会又在另一匹马的耳朵边说着什么,最后又开始吹埙,野马似乎很喜欢听音乐,逐渐安静下来,随着亥一起登上了云川部的竹筏。 亥的本事看的云川喜笑颜看,而夸父则在云川耳边轻声道:“这个人好傻!” 云川看看若无其事的夸父道:“你才是真正的傻子。” 夸父理所当然的摇头道:“我不是傻子,那个人才是,我说这些马是族长饲养的,他竟然信了。” 云川怒道:“他信不信的真的很重要吗?亥只希望我不杀这些马,至于我为什么不杀这不重要,他只想拯救这个野马群。” 夸父嘿嘿笑道:“他还是一个傻子。 睚眦这时候悄悄过来道:“我要那匹青色的马。” 云川远远地瞅了一眼那匹身材格外高大的大青马道:“为什么?” 睚眦胸有成竹的道:“我把它从水里拉上来的时候,它舔舐了我的手,看样子觉得我不错,想要以后跟着我。” 睚眦说这话的时候,赤陵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云川的脸,见云川准备答应睚眦的要求,就连忙道:“我也喜欢大青马。” 云川嘿嘿笑道:“你们先坐上马背再说吧。” 说完话就径直去了亥的身边,尽管这个人跟刚才一样浑身散发着恶臭,刚才云川根本就无法容忍,现在好了,此人身上的恶臭已经变成了青草腐烂后发出的甜香味。 云川相信,只要把这个叫做亥的人带回常羊山,多用竹炭,多用皂角,再用毛刷子洗刷之后,应该是一个不错的人才! 而亥就在此时将那个泥巴烤制的埙收了回去,看着云川认真的道:“想要获得火畜的信任,那么,就要跟它一起睡,一起吃,一起奔跑,一起与天敌作战!”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六十九章如何养好马? 第六十九章如何养好马? 亥,是陶唐氏的族长冥的儿子。 按照阿布的说法,这个人应该叫做——王亥! 王亥曾经在陶陶原见过一次火畜,也就是马之后,就被马奔跑的英姿给深深地迷住了。 然后,他就带着自己的几个奴隶,整日在陶陶原上追逐马,他想要变成马,过上马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于是,不知不觉,他在陶陶原上追逐马群的生活一过就是五年,后来跟随他的奴隶们都死了,王亥依旧不愿意放弃他向往的生活,就继续随着马群在大地上流浪。 不知不觉,他跟着马群又生活了整整三年。 他知道这个野马群的所有秘密,知道每一匹马是如何出生的,知道每一匹马的父亲,母亲是谁。 大洪水到来的时候,也就是因为他提前发现了大洪水,这才让这个野马群逃过一劫。 现在,云川说这个野马群是他的,看在云川部那些面目不善的人的份上,王亥同意了火畜就是马,马就是云川部放养在外的牲畜。 上位者的无耻嘴脸,王亥早就经历过,也看见过,要不是受不了这种人,王亥也不会带着十几个奴隶就跑去跟马一起生活。 所以,王亥有足够的应对上位者的智慧。 洗干净的王亥看起来还不错,云川又让人把他脸上的毛剃掉之后,一个面色苍白,且有些忧郁的人就出现在云川面前。 “现在,我有了马,我还想让我的武士骑在马的背上,让他们成一个战斗的整体,你有什么办法吗?” 云川端着酒杯斜睨了王亥一眼,漫不经心的道。 “你要让尊贵的火畜成为你战争的帮凶吗?”王亥在发现云川根本就不会伤害这些珍贵的火畜之后,立刻就恢复了自己昔日的本性。 云川听了王亥的话,忍不住笑了,回头看看阿布道:“这个人跟马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真的变成了马,尤其是脾气,一模一样。” 阿布阴恻恻的道:“这种人一般都活不长。” 王亥接话道:“你们不能伤害这些生灵。” 云川道:“天生万物,就是给我们人类自由取用的,如果马不能为人类干活,那么,它就必须用自己的肉来偿还。” 王亥大叫道:“火畜不欠你们的。” 云川挥挥手,睚眦就把他拖去了马厩,重新看到这些马,王亥激动地双眼含泪,伸出一双颤抖的手想要去抚摸一匹熟悉的大青马,没料到,这匹大青马却尥起了蹶子,重重的一蹄子踏在王亥的脸上,王亥连惊叫的机会都没有酒立刻昏厥过去了。 等他再一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云川还是坐在他的面前,这一次,在王亥的面前还摆着一杯酒。 云川抬抬手道:“喝了吧,你被马蹄子踢的昏过去了。” 王亥摸摸自己肿胀的右边脸摇摇头道:“大青马不会随意踢我的,一定是我那里做的不好。” 云川笑道:“喝了这杯酒,你可以去试试,看看那些畜生还能不能认出你来。” 王亥端起酒杯一口喝干了酒,就再一次在睚眦他们的帮助下去了马厩,他想要告诉头马,自己想要回到马群里生活。 目送王亥走了,云川就问阿布:“你确定这个王亥不会被马踢死?” 阿布笑眯眯的道:“睚眦用一根细竹篾去捅马屁股,没有一匹马不尥蹶子的。”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这个王亥非常的有用,就像刚才他说的那样,一个跟着马群生活了八年的人,应该是最好的饲养马匹的人,这样人,除过这个王亥之外,应该不会再有了。 就在云川喝了两杯酒之后,王亥再一次被睚眦抬回来了,这一次受伤的是左脸,一个硕大的马蹄印子就像是雕刻在了王亥的脸上,他再一次昏厥过去了。 睚眦一边给昏厥的王亥手上涂抹芥末,一边对云川道:“这人在挨了马踢之后,即便是要昏厥了,还说是他做错了,他不该从背后靠近那些马。” 睚眦涂抹完芥末之后,就把剩下的一点芥末放了一点在王亥的鼻子上,随着一声响亮的喷嚏,王亥再一次悠悠醒来。 他的双眼已经肿胀起来了,完全眯缝成了两条缝隙,即便是这样,他还是坚持要回到马厩里继续跟野马群待在一起。 云川把酒杯推到王亥的面前道:“喝口酒吧,他可以让你精神起来,看清楚这些畜生无情的本质。” 王亥颤巍巍的双手捧着酒杯再一次喝光了杯中酒,就在睚眦他们的搀扶下去了马厩。 阿布有些不忍心的道:“族长,您为什么一定要把王亥与野马群分开呢?” 云川淡淡的道:“我不想出现一种状况,这种状况就是,我的骑兵正在向敌人发起冲锋,我们的战士已经抽出了自己的武器,眼看就要砍在敌人头上的时候,有人吹了埙,结果,战马驮着我的战士避开了敌人,从侧面跑掉了。” 阿布不解的道:“会出这样的问题吗?” 云川又喝了一杯酒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来这里这么久,说实话,我越来越不相信野人淳朴这句话,我遇见的野人就没有一个是纯朴善良的。” 阿布见族长已经下定了决心,就闭嘴不言,贴心的帮族长斟满酒,最近,族长可是越来越喜欢喝酒了。 王亥被睚眦他们拖回来的时候,呕吐物站满了衣襟,整个人似乎都不怎么好,左臂软塌塌的垂着,似乎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睚眦让仆妇们拿着湿麻布,帮助王亥处理胸前的呕吐物,顺便把他满是泥巴的双手也清理了一遍。 云川瞅着狼狈的王亥皱眉道:“这又怎么了,他不是不从马屁股后面找踢了吗?” 睚眦在一边帮腔道:“这一次王亥摸的是马嘴,那匹马也很亲热的舔舐着王亥的手,然后,那匹马就开始发疯,用头撞了王亥的肚子,又用蹄子踢了王亥的肩膀。” 听了睚眦的话,云川愤怒至极,拍着桌子对睚眦道:“那些无情无义的马留着也是祸害,你现在就去把这些马全部杀掉,剥皮取肉之后让仆妇们多加一些盐制作成咸肉过冬。” 睚眦抽出背后双刀就怒气冲冲的要走,却被瘫软成泥的王亥用仅有的一条好手臂拖住苦苦哀求道:“不怪它们,它们不过是一群畜生,将我的好意当成恶意,也是难免的。” 云川冷笑道:“留着这些畜生,说不定会伤了我的族人,王亥,你要是想要留着这些马,那就要把它们管束好,这一次,你去抽那些马十鞭子,也算是给它们一点教训。” 王亥还想说话,却被狂暴的睚眦拖着就走了,还塞给了他一个鞭子,这时候,王亥不想抽打这些野马也不成了。 阿布不解的道:“族长,既然您如此看重这些马,为何还要下重手处置它们们。” 云川冷冷的笑道:“想要驯服成年的野马几乎没有可能!我们能指望的就是那些马驹子,只有从小跟着战士一起成长起来的马驹子,才会天然性的跟战士们亲近。 成年野马唯一的作用就是生产马驹子,等它们没有了生产马驹子的能力之后,就要被淘汰,就要真的变成咸肉了。” 阿布指指王亥远去的方向道:“王亥知道这个问题吗?” “知道不知道的一点都不重要,他从今往后,就要负责饲养这些马,负责让这些马交配产子,然后为我所用。 阿布,慢慢的等吧,等三年过后,我们云川部就会出现一支真正的骑兵,我到时候让你看看骑兵排山倒海一般的狂暴能力。” 王亥过了好久,才再一次来到云川身边,仅存的一只好手上还握着一条沾满血的鞭子。 他丢下马鞭之后,立刻挪到云川面前,张开双手道:“给我一杯酒,给我一杯酒。” 阿布给王亥倒了一杯酒道:“慢点喝,慢点喝,你以后还要照顾这些马呢,族长已经任命你为马王了。” 王亥还是把酒一口喝干了,然后就踉踉跄跄的拖着一条瘸腿站稳,指着马厩的方向对云川道:“族长,不要再折磨我了,也不要再折磨这些马了,我们都听你的话。” 云川终于笑了,点点头道:“非常好,我可以给你提供最好的食物,最好的衣服,哪怕是最好的女人也可以给你安排,王亥,之所以给你这些,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些小马驹子而已。” 王亥倒在地上哈哈大笑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想让我跟火畜成一家人,你只想奴役火畜,并且想永永远远的让火畜成为你的奴隶,从你给火畜套上绳子的那一刻起,火畜,再无也不能在荒原上尽情驰骋了,再也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了。” 云川瞅着烂醉如泥的王亥,淡淡的道:“被人骑乘,本来就是马的使命,这种宿命,它们逃不掉的,也无处可逃!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活动的轨迹,马也一样,它们的生活轨迹终将与人类的生活轨迹重叠,最后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章集体的意义 第七十章集体的意义 说到整体,就必须要说到三观。 所谓的三观指的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他们它们辩证统一,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之后,就会形成一个集体。 云川部就是一个集体,一个以云川意志为最高指导思想发展的部族,在这个部族里,阿布,精卫,睚眦,赤陵,无妄,槐鸮这些首领们在云川的影响下,已经达到了三观一致这个目标。 王亥不是。 他本身就是陶唐氏的大人物,而且,这个陶唐氏本身就是中华大地上一个极为显赫的部族,并且,在轩辕,云川,蚩尤三部落还没有进入奴隶社会时期,他们就已经施行了多年的奴隶制。 王亥本就是陶唐氏的一个异类,他看不习惯陶唐氏的管理方式,又不知道怎么改变,就离开了陶唐氏,带着属于自己的奴隶们进入了荒原。 见到野马群之后,他看到了头马对野马群的保护,也看到了其余野马对头马的尊敬,然后,这人就废了! 他疯魔一般的认为,野马群的社会组织方式,好像才是最好的社会组织方式,那就是——强者庇护弱者,弱者尊敬强者,平日里各自觅食,遇到危难则齐心合力。 所以,他希望自己变成一匹马…… 云川很喜欢王亥,不过呢,这个人的三观与云川部的大背景不相融和,所以,需要被改变,需要被教育,需要被挽救,然后,就出现了他被马欺负的一幕。 就像一个有本事的人进入一个新的单位之后面临的局面一模一样,这就是很多傻傻的年轻人进入一个新环境总觉得自己被欺负了一样。 没错,别怀疑,你就是被欺负了。 以前你是扁的,领导希望把你弄成方的,你之所以会感到痛苦,原因就在于人家正在用刀子切割你,为你塑造新的模样。 等你真正变成了方人,你就觉得这个集体很不错,领导也好,同事也好,办事情也顺利了,这就是大家形状一样,三观一致带来的好处。 坏处? 当然有坏处!只是当这个集体已经符合大部分人利益的时候,有坏处大家也会装作看不见。 此时的云川自然是站在高高地泰山之巅,对阿布他们来说,他就是一个神,一个真正的神。 所以啊,大家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云川那样的人,即便是成不了云川这样的人,也必须有云川的样子。 所以,王亥亲眼看到夸父端着饭碗从云川的饭盘里找肉吃的模样,就非常的震惊,他觉得这非常的像小马跑到头马吃草的草地上,跟头马抢嫩草吃的样子。 头马很嫌弃,却允许小马驹这样做。 他看到云川跟一群男人守在房子外边,等候房子里的产妇生娃,当孩子哭声传来的时候,云川就会像其中的一个男人拱手祝贺,这一幕也让王亥感到惊讶,因为,野马群中每当有野马产子的时候,头马就会自发的担负起保护职责,直到母马平安产子。 云川部最好的食物都给了幼童,这一点被王亥发现之后,他几乎要哭出来了,瞅着那些强壮的孩子们在岛上跑来跑去,且被云川驱赶着去认字的场面,在他脑海中就会变成一匹强壮彪悍的头马带着一群小马驹练习狂奔的场面。 所以,不久之后王亥在彻底了解了云川部之后,他就把这个部族当成了一个拥有九千匹马的巨大马群。 又一个天亮到来之后,云川,阿布,精卫,睚眦,赤陵,无妄,槐鸮,王亥这八个人就站在常羊山之野上呆滞的看着面前发生的一切。 大水,在一夜之间就后退了七八里,并且回归了河道。 在他们脚下,是一大片淤泥区,与水塘区,甚至能看到无数条鱼正在浅水区里挣扎,游走。 陆地重新出现了,只是,与以往的陆地有了很大的改变,大地上全是大大小小的沟壑,再无昔日平坦模样。 下游的堰塞湖堤坝阻挡不了大水,对于这个问题,云川是清楚地,再大的堰塞湖最后的下场一定是溃败,这几乎是一定的。 你不给大河一条顺畅的通路,那么,大河就会自己寻找一个合适的出口。 云川俯身捏一把沙土,沙土的颜色发黑,这是洪水带给这片大地的馈赠,大自然总是这样,狠狠地抽你一记耳光之后,总会给你一个甜枣的。 云川看看阿布以及自己的族人笑着摊摊手道:“洪水褪去了,大家开始抓鱼吧,我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储存足够多的食物。” 然后,王亥就发现,云川部的族人们轰的一声就跑的不见人影了,转瞬间,他们又从四面八方跑出来,男人男孩子都带着簸箕,筐子,篮子一类的东西,兴奋地冲向了那些有很多鱼的浅滩。 而妇人以及女孩子们则开始在常羊山之野搭建熏烤架子,一袋袋的盐巴被抬出来,一捆捆的木柴,松枝,树叶被堆积在旁边,更多的妇人手里拿着一柄小刀,迫不及待的等待这些鱼被送来。 很快,大地上就冒起了股股浓烟,这些浓烟几乎笼罩了整个常羊山之野。 第一筐鲜鱼被送上岸,王亥就发现,这些鱼在那些妇人手中,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清理干净,并且剖开涂抹上盐巴,放在了熏烤架子上了。 这里的人做事非常的有秩序,抓鱼的,运送鱼的,清洗鱼的,熏烤鱼的,摆放鱼的,都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短短一瞬间,云川部那些原本无所事事的人,立刻就变成了一支劳动大军。 而且,这只劳动大军,从早晨开始之后,就没有停止,渴了就从瓦罐里倒口水喝,饿了,就抓一条烤好的咸鱼充饥,才一天时间,常羊山之野上就已经挂满了咸鱼,整个常羊山都被浓重的鱼腥味所笼罩。 天色暗下来了,捉鱼需要走的路越来越远,人们也终于感到疲倦了,一阵钟声传来,站在淤泥中一天的族人们,也就慢慢的回到了干爽的常羊山之野,清洗掉身上的淤泥之后,一个个跟变戏法一般的拿出来一个硕大的陶碗,或者木碗,排成了十队,依次从六个冒着蒸汽的炉灶边上经过。 一大碗糙米饭,一勺子肉汤,一块咸鱼,几片腌竹笋,几片藕片,再配上一大堆野菜,这碗饭的内容已经足够丰富了。 王亥看看自己碗里的食物,即便在陶唐氏,这样的饭食奴隶主们也只能偶尔吃一顿。 夸父碗里的咸鱼块格外的大,当然,他的碗也足够大,相比之下,云川的用的木碗,就小了很多。 “你要是敢把那块被你口水浸泡过的鱼肉丢我碗里,你以后就不用吃鱼肉了。” 云川抬头瞪了一眼跃跃欲试的夸父,这家伙不但喜欢从云川碗里把肉拿走,也喜欢往云川碗里丢他埋在饭底下的肉。 要知道,为了能把这块肉留到所有人都没有肉吃的时刻,天知道上面沾染了他多少口水。 “肉很大!”夸父用筷子夹着那块微黄的咸鱼肉委屈极了。 精卫随即护住自己的碗道:“也不准丢我碗里。” 然后,那块被夸父好不容易保存到最后的咸鱼就被睚眦抢跑了,夸父顿时就急了,抱着饭碗就去追跑远了的睚眦。 阿布对此见怪不怪,依旧埋头吃自己的饭,赤陵则羡慕的瞅着远去的睚眦,他下手晚了。 王亥瞅着云川道:“今天是族长在犒劳大家吗?” 无妄道:“有这个意思,也就比平日里多了一块咸鱼,现在族里的咸鱼多起来了,以后天天都有咸鱼吃。” 王亥又看着云川碗里不多的几片藕道:“族长与族人吃一样的东西吗?” 云川翻翻眼睛道:“难道不应该吗?” 王亥点点头道:“以后啊,我会好好地养马的。” 云川哼了一声道:“你养马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部族,不是为了我养马,这一点要分清楚, 部族强大了,你就吃的好,穿的好,过的舒心,部族要是不好,那就一起饿肚子,一起穿烂兽皮,就是这样。” 王亥又指着其余正在吃饭的人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吗?” 阿布笑道:“你看到今天干活的人中间,除过孕妇,有偷懒的人存在吗?即便是孕妇,不也在干活吗? 王亥,你要明白,云川部不是族长一个人的部族,而是一个属于我们所有人共同吃饭的一个大饭桌。 我们所有人都要努力的往这个大饭桌上堆放食物,食物越多,我们吃的就越多,越好。 你养马也是这个道理,如果马养的好,我们的人就能骑马出去狩猎,骑马出去采集,骑马去更远的地方搜寻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王亥点点头道:“我明白了,我多余产出的食物,将会被所有族人一起吃掉,也包括我对吗?” 阿布摇摇头道:“道理是这个道理,不过呢,多余的食物我们需要储存起来,用来防备饥荒。” 王亥往嘴里刨了一大口饭,瞅着密密麻麻的吃饭人群愉快的吃完了饭,然后就一瘸一拐的去了马厩,他觉得自己确实应该好好地养马,也让那些马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一章驯马?哪有那么容易 第七十一章驯马?哪有那么容易 野人折服这个世界的手段不多,而霸王硬上弓绝对是其中最常用的一种手段。 尤其是睚眦,赤陵这种胆子上都长毛的少年领袖,更是天不怕地不怕,在他们眼中,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到的。 比如,降服马厩里的那匹大青马! 这是一匹极为神骏的高头大马,不仅仅比别的马高出大半头,身体也比别的野马大了一圈不止。 云川一大早就被一阵阵的喧闹声给吵醒的。 昨晚,精卫显得极为热情,她觉得自己到了生孩子的时候了,所以两人就忙碌了好久,大半夜的时候云川才有机会睡觉。 醒来的时候精卫已经不见了,她还要带着一群女人继续熏鱼呢,这个时候,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要为熏鱼让路。 族里的人都去抓鱼了,鱼人们去了远处的水潭,一般的族人去了近处的水坑,今天抓鱼的人变少了,主要是容易抓的鱼都已经抓光了,剩下的都需要用到渔网以及技巧才能抓住。 云川出来的时候吗,正好看到睚眦抱着大青马的屁股还在努力,谁知道大青马的后半身高高地跃起,跟脑袋换了一个位置,睚眦立刻就一头钻进他们特意准备好的稻草里去了。 惹得路过的族人哄堂大笑。 赤陵与睚眦不同,他邀请了夸父帮他,先让夸父用强有力的臂膀抱住马头,他自己再慢慢地爬上马背,然后示意夸父松手,结果,夸父才松手,大青马就立刻倒地打滚,将赤陵压在马背底下被碾压了好几十遍才罢手。 然后,睚眦又跳上去了,片刻后,就毫无意外的被大青马从身上抖下来,还顺便一脚再一次踢进了稻草堆。 大青马是一匹不甘被人骑乘的马,而睚眦,赤陵又是两个根本就不知道失败是何物的人。 当两人一马彻底耗上之后,云川则笑眯眯的找到了那头被单独关在一个小马厩的枣红马。 在小马厩里,云川看到了野牛,这家伙正躺在马厩里跟枣红马聊天,顺便分享一下它们的食物。 云川先抓出一把豆子,大野牛很自然的把大头凑过来几口就吃光了云川手里的豆子。 云川又掏出一把豆子,朝枣红马张开手,枣红马“哕哕”叫了一声,立刻躲到了马厩角落里。 枣红马不吃,自然便宜了大野牛,大野牛再一次把头探过来,就着云川的手把豆子给吃光了。 云川掏出一颗桃脯,小狼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很愉快的吃掉了云川手里的桃脯,并且意犹未尽的汪汪两声。 云川又掏出一个桃脯,一只长鼻子从他身后弹出来,灵活地拿走了桃脯,大野牛一直没有吃到桃脯,着急的哞哞叫,不断地用大头挤压云川,希望他能快点把桃脯拿出来。 云川立刻满足了大野牛的希望。 此时,云川已经被一头大野牛,一匹狼,两只小象给包围了,不论云川拿出来什么东西,这些家伙都会立刻吃掉。 当云川再一次拿出一颗带着蜜糖味道的桃脯的时候,枣红马忍不住往这边靠了靠,不过,还是没有去吃云川手里的那颗桃脯。 小狼跳起来一口就给叼走了,两只小象赶紧跟上,准备从狼嘴里的抢食吃。 云川再一次从怀里掏出一颗桃脯放在手心里,这一次,枣红马试探性的靠近,然后迅速的用两瓣嘴唇拿走了桃脯…… 这可能是枣红马第一次品尝甜味,明显的很合她的胃口,又因为云川部的桃脯里添加了蜜糖,枣红马即便是把桃脯吃下去了,嘴唇上依旧沾染了蜜糖的甜味,即便到云川走的时候,枣红马依旧在舔舐嘴唇。 在枣红马吃了桃脯之后,云川转身就走,绝对不停留,却把大野牛,小狼,小象留下陪伴枣红马。 枣红马对于人的戒心还是很重的,但是,它对大野牛,小象的接纳程度却很高,至于小狼,在表现了自己人畜无害的一面之后,枣红马对它的存在,也已经习惯了。 路过睚眦他们驯服大青马的场子,瞅着睚眦再一次从马背上掉下来,又被大青马一蹄子踹进稻草堆,忍不住骂了一声“蠢货!”就洋洋自得的去了山洞,准备补觉。 大青马是马王,不知道那两个小子为什么会认为自己可以降服野马群中,性子最暴烈,最刚烈的马王。 据云川所知,凡是能被称作王的动物,不管是狼王,虎王,头羊,都是灵性极高的生灵。 这些生灵对于自由有着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各种王,对自由的认知与其余的同类完全不同。 枣红马了不起就是野马群中的绝世美马,这种马已经习惯于被马王统御,服从性其实已经诞生了。 再加上她不过是一匹两岁口的小母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自尊心当然不如大青马那么强烈。 云川准备用旷日持久的甜头,让枣红马再也离不开他,等到枣红马彻底长成,云川觉得它应该会接受被自己骑。 再加上有毫无廉耻心的大野牛,小狼,小象它们在旁边帮衬,降服这匹小母马,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精卫今天带着人熏制了两万条鱼,回到卧房的时候,她身上的味道跟咸鱼一点差别都没有。 见云川捂着鼻子,精卫顿时大怒,一个虎跳就骑在云川身上,两人翻翻滚滚的在地毯上厮混了许久,让云川也变成了咸鱼,这才得意的脱掉衣衫,去她专属的小瀑布底下洗澡。 云川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的味道,也就走进小瀑布底下一起洗澡。 精卫的身体长大了,也长开了,拖着一头几乎到脚跟的长发赤裸裸的站在小瀑布底下洗澡的样子,让云川根本就无法忍耐。 冰凉的瀑布水,火热滚烫的身体,让云川一瞬间就忘记了自己是谁,只想将这个美人儿抱在怀里,恨不得融入自己的身体。 “我们的儿子不能叫咸鱼!” 洗完澡之后,云川已经累得动弹不得,精卫却好像不受影响,即便是她今天熏治了一天的咸鱼,也好像没有感受到疲惫。 “不叫咸鱼叫什么呢,是咸鱼带给他的好运气啊。” “你好好想想,总之,不能叫咸鱼!” “你好像已经怀上了似的,等孩子生下来再说。” “我觉得我可能怀孕了。” “这是你认为……” “我一定是怀孕了!” 精卫抚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腹,媚眼如丝的瞅着一滩烂泥一样的云川。 精卫的精力真的很足,洗完澡之后,又去照看她的心爱的咸鱼去了,今天月朗星稀,她们不准备把咸鱼收起来,想让咸鱼尽快减少水分,达到入库标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直到阿布宣布部族仓库已经被咸鱼填满之后,人们这才停止了浩浩荡荡的大捕鱼活动。 清晨,云川踩着有些泥泞的道路,再一次来到了小马厩,慢悠悠的摊开手,枣红马就迅速吃掉了他手中的桃脯,吃掉桃脯之后,就不再理会云川,就像一个渣女一样难以搞定。 不过,今天它一定会后悔的,因为,云川又拿出来了一把用盐水炒的豆子。 大牲口吃甜食,不过是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吃盐水豆子,才是它们的身体,生命所需。 大野牛,小象都吃了盐水豆子之后,对这一样食物非常的满意,即便是云川拿出来了桃脯,它们都不肯吃,只希望云川能拿出更多的盐水豆子。 桃脯又被枣红马吃了,大野牛,小象获得了盐水炒豆子,云川刻意留下了一点盐水豆子喂给了枣红马,然后,枣红马就站在小马厩的有利位置上,等了云川一整天。 睚眦赤陵被大青马虐待的很惨,就连夸父都看不下去了。 所以,在吃中午饭的时候,云川拿出来了一套皮具,骑马用的皮具,有马笼头,马肚带,马鞍子,以及马镫。 王亥在看了这些皮具之后道:“这些东西能让马变得更加温顺?” 云川摇摇头道:“这些东西可以约束马的行动,也可以让人骑在马上的时候更加稳当,总体上,有了这些东西,人就能稳稳地坐在马背上了。” 王亥叹口气道:“这将是马儿的灾难。” 云川笑道;“这也是马儿为人类服务的开始。” 睚眦不满的道:“族长,有好东西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我这些天被大青马摔得好惨。” 云川淡淡的道:“你们又不问,我还以为你们喜欢被那匹马虐待,现在啊,大青马都被你们的自虐行为弄得开心起来了,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吗? 只要你们到了马厩,大青马就显得格外兴奋。 你们想要骑马,而马又不愿意让你们骑,这个时候,你们就要想办法,该怎么想办法呢? 无非是约束马的行动力,或者增强自己对马的掌控力,我以前跟你们说过,人力走到尽头的时候,就一定要考虑用工具,而你们却把这些话忘记的干干净净。 所以,你们即便是被摔死了,也是活该!”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二章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第七十二章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当大青马被夸父带着一群巨人强行按住它,并且按照云川的吩咐给它戴上那一套马具之后,大青马立刻就成了云川幻想中的马的样子。 马就不该胡乱奔跑无谓的浪费体力。 云川需要这些马按照他的想法去狂奔,去远方,去作战,从此之后,这些马就不该有自己的想法,就应该以人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 大青马嘶鸣着想要褪去身上的枷锁,可惜,这些马具牢牢地绑在它的身上,已经成了它身体的一部分,即便是想要撕咬,在戴上铁嚼子之后,它的嘴再也不能成为攻击人的工具了。 尤其是当沉重如山的夸父骑在它背上之后,大青马只能勉力的站稳,四条腿不断地颤抖着,勉强走了几步之后,却再也没有办法跳起来将夸父从马上摔下来。 大青马对于夸父来说还是太小了,他的双腿差半尺就能挨到地上,不过呢,穿上铠甲,手持巨斧的夸父骑坐在大青马上,给人的冲击力还是非常惊人的。 夸父本身就有三百斤重,再加上铠甲跟战斧,足足有三百八十斤重,大青马能把他驮起来已经让云川非常的欢喜了。 更不要说,大青马还能驮着夸父走出整整一里地了。 这说明,大青马本身就是非常合格的战马,如果能降服,那么,睚眦骑上它,绝对属于创世纪一般的存在。 走出了一里地之后,大青马汗出如浆,每迈出一步都需要莫大的勇气,王亥看到大青马的样子泪如雨下,云川看到这一幕却喜笑颜开。 不同的人对事物的要求不同,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不论是驯什么动物,都是一个违背常理违背动物本性的一个事情,残酷,残忍这些形容词必然会出现被驯养动物的生活中。 对枣红马的驯养,是云川的另一种尝试,他想通过比较来观察野马对驯养这种事情的接受程度。 第二天,枣红马如愿以偿的吃到了盐水煮的豆子,并且它还学会了舔舐云川的手,因为上面有盐。 尊严这种事情迟早会被本能跟本性给吞没掉,人是这样,动物也一样。 又半个月过去了,睚眦骑在大青马背上的时候,大青马的反抗已经没有刚开始那么激烈了。 只要它开始反抗,巨大的夸父就会过来,大青马这时候就会发出一声声悲鸣,想要逃脱,却被马具束缚的死死地。 它不停地甩着头颅想要挣脱缰绳的束缚,笼头上的铁嚼子却会因为它大力拉扯损害它的牙齿,经常弄得满嘴是血。 王亥已经放弃来看大青马被驯的过程了,对他来说,多看一次,就会受到一次伤害。 恐惧对大青马来说仅仅是开始,接下来,它还要学会服从,服从之后,它还要学会忘记昔日的模样。 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越是坚强的野马,遭受苦难的过程就越长,就越是残酷。 云川部驯服成年野马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了,断奶的小马驹已经被分配给了体型适合当骑兵的少年们。 从这一刻起,他们真的就要在王亥的教导下学习如何养马,如何与马保持亲近,如何让马把自己当成伙伴。 枣红马现在已经表现得很温顺了,至少,在枣红马吃他手里的豆子的时候,他已经可以上手抚摸这片漂亮的小母马了。 马的脑袋,脸,耳朵,长脖子,再到身体,不过呢,它还是不习惯有人骑在她背上。 小狼可以,它现在可以蹲在枣红马的背上在马厩里溜达了,每次当小狼蹲在枣红马马背上的时候,云川就会骑在大野牛的背上,甚至是躺在大野牛的背上吹奏一曲笛子。 两只小象总是来捣乱,它们像强盗一样抢夺枣红马的饲料,抢夺枣红马的马厩,每一次,两头小象都会被大野牛用角顶着,给推出去。 往往在这个时候,破耳朵就会赶来,它会蛮横的用鼻子把大野牛丢出去,把小狼驱赶出去,再把云川挤出去,然后,它们一家五口就会惫赖的留在枣红马的马厩里,连吃带喝,给枣红马一点都不留。 大象是恶霸! 这个马厩里的生灵们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只要有吃的,不论是大野牛,还是小狼亦或是枣红马,它们都会在第一时间把食物吃光,等大象恶霸慢悠悠的过来的时候,它们就会缩到角落里,围着云川偷偷地吃他手上的食物。 这是一种幸福,对马来说也是一样的,尤其是在遇到了自己无法对付的强大恶霸之后,其余的生灵就会抱团,会迅速的增加信任感。 精卫不喜欢云川总去跟那些牲畜待在马厩里不出来,时间过去了一个月,她发现自己肚子里除过有一颗不下心吞下去的蜜饯核之外,什么都没有。 她固执的认为这是云川的错,是他漫不经心的,才造成了目前这种局面。 当秋风起来的时候,两人缩在被窝里,瞅着天窗洞口飘落的黄叶,多少有些落寞。 “我好像真的不适合怀孕。” 云川把精卫裸露在外边的胳膊收回来,给她盖好皮毛之后道:“慢慢来,我们总会有孩子的。” 精卫烦躁的推开云川的胳膊道:“族长就不该只有一个妻子,害得我现在成了部族公敌,所有人见了我都问什么时候生娃,所有人见了我都先看我的肚子,那些怀了孕晃着大肚皮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还会故意停留一下,这日子没法过了。” 云川重新抱住精卫道:“咱们族群里,有比你聪明的女人吗?” “有,姼就是!” “有比你漂亮的女人吗?” “非常多,夸父屋子里的那个女巨人都比我漂亮。” 云川想想这些野人的审美观,他就微微叹了口气道:“在我眼中,你是最好的女人,也是最漂亮的女人。” 精卫烦躁的抓抓自己的肚皮道:“生不了孩子的女人算什么女人,再说了,我也没有你认为的那么漂亮,那么好,明天就把姼抓进来,让她给你生孩子,这样,就没人再逼迫我给你生孩子了。” 云川笑道:“你最好别起这个念头,我们两个最多努力一些就是了,如果让姼进入我们的房子,对你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灾难。” 精卫吃惊的道:“怎么会呢,姼是多好的一个女人啊,对我也好。” 云川笑道:“如果她真的生出孩子来了,相信我,她就会对你非常的坏,而且,我真的不喜欢她。” 精卫跟着叹口气,把身子往云川怀里蜷缩了一下低声道:“我们再试试,如果不成,就算了,如果姼对我不好,我也认了。” 一场美好的夫妻间的亲密活动,最后被精卫弄成了一个悲壮的战场,云川其实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有孩子。 他清楚的知道,精卫的身体绝对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他,毕竟,他曾经被那一声鼓声震成了一团血雾,然后穿越了长长的时间隧道回到了这个世界,再凝结成了一个新的身体,这中间一定有什么他不清楚的事情发生。 如果有问题,只可能是他的身体发生了问题。 早晨起来的时候,因为吹了一晚上的风,很多大树的叶子从翠绿色变成了耀眼的黄色,只要再经历一场霜冻,这些叶子就会变红,最终脱落,变成泥,成为大树新的养分。 族人们在阿布的调配下,带着篮子,筐子,渔网,去了远处,继续搜寻食物。 昔日湿漉漉的泥巴地已经变得干燥,一些满是胶泥的地方,甚至纷纷开裂,胶泥在太阳的作用下往上卷,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 云川来到了河湾地。 这里已经被大洪水彻底的改变了地貌,因为是回水湾的缘故,大河将非常多的大石头丢到了这片曾经极度肥沃的土地上。 至于对面的桃花岛,已经彻底的消失了,当初被洪水裹挟的巨石,就像重锤一样,一锤锤的砸在这座岛上,终究把那些脆弱的红砂岩给砸碎了,然后被洪水带走。 此时,大河的中间,只有一些高大的巨石棱角偶尔从浪花间露出头来,很快,又被波浪淹没了。 以前,云川总想着跟这条大河共存,现在看来,所有想要跟大河共存的想法都是荒谬的,这条大河,就是一条喜怒无常的巨龙,他不需要有谁跟他共生,他只要臣服。 轩辕站在河对岸,他也在看着桃花岛发愣,昔日的桃花岛有多么的繁华,此刻就有多么的落寞。 他一度以为,云川的选择是再正确不过的,现在,他开始产生了疑问,他甚至觉得是老天不准人类如此生活,所以才降下如此巨大的一场灾难来破坏人类固有的前进步伐。 这场大洪水将轩辕苦心经营的井田村完全毁掉了,也将轩辕在大泽边上设立的新的居民点给完全摧毁了。 大河泛滥,摧毁的不仅仅是周边这小小的地方,而是席卷了整个上中游。 被摧毁的部落数不胜数,被淹死的野人更是难以计数,他甚至认为,这一场大洪水杀死了将近三成的人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三章生命的赞歌 第七十三章生命的赞歌 “以后,我们不再随便杀人了。”轩辕再次看了一眼桃花岛的遗迹之后,对仓颉道。 仓颉皱眉道:“我们不再讨伐不臣之人了?” 轩辕道:“我们在杀人,蚩尤在杀人,临魁在杀人,云川在杀人,到处都是人杀人,就连老天也在杀人,再这么杀伐下去,我担心终究有一天我们所有人都会死掉。” 仓颉道:“我们部族里的人很多,可以说非常多,王,我们该如何安排这么多的族人呢?” 轩辕道:“我们的食物不够吗?” 仓颉摇摇头道:“不够,远远不够。” “不够就去找,再不够,我们就节省口粮。”轩辕的话说的斩钉截铁。 仓颉听轩辕这样说,有些失望,叹口气道:“是,这就安排族人去更远的地方狩猎,去更远的地方采集。” 轩辕并不关心仓颉的心态,直接问道:“力牧原那边联系上了吗?” “大水褪去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派人联系力牧原,直到现在,没有人回来,我想,也快回来了。” “云川部占据了常羊山之后,他们又干了什么?” “他们又开始修建城池了,看规模,比桃花岛还要大。” 轩辕笑了,望着大河对岸道:“他果然没有让我希望,失败一次算不得什么,毁灭一次也算不得什么,只要种子还在,我们终究是要生根发芽的,终究是要长成参天大树的。” 仓颉担忧的看着轩辕道:“王,我们接下来干什么呢?” 轩辕笑道:“自然是重新建立井田村,我们要在野象原上开垦土地,准备来年种植稻子,我们也要在力牧原上做同样的事情,而且,从现在就要开始了,等天气再一次变得暖和的时候,我要野象原,力牧原上都长满稻子。” “这不可能,我的王,洪水破坏了我们所有的井田村,也夺走了很多我们来得及收割的粮食。 现在,我们的人都疲惫不堪,我们没有足够的粮食支撑他们在整个寒冷的季节里干活。 王,您在发布一个我们没有办法完成的命令。” 轩辕冷笑一声道:“那就不要休息,那就尽量的少吃,那就利用每一个人,每一头牲口,等待天气暖和之后,我需要在野象原,与力牧原上种植足够多的稻子。 从明天,我会亲自在野象原上开垦土地,我会跟每一个族人一样,干同样多的活,吃同样多的东西,我的妻子们将不再不劳而获,我的儿子们也将自食其力。 仓颉,你不要担心,我们一定会在天气暖和之后达成我们的目标。” 云川就站在河对岸,。可是,此时的大河河面已经变得无比的宽广,虽然都在看河对岸,可惜,他们谁都没有看到对方。 “回去吧。”云川对阿布说了一声,就拍拍大野牛的脖子准备回到常羊山去。 阿布道:“族长,大地已经干了,我们是不是要开始开垦土地了,要不然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只能去流浪。” “开垦活动自然是要开始的,我们不是已经规划好了水渠,田亩,以及水塘,水坝了吗? 先把这些水利设施制作好,等秋草枯黄之后,我们焚烧掉枯草,然后就可以耕田了。” 阿布点点头道:“那就这么办,只可惜了桃花岛上的老桃树,我们以后再也没有好吃的桃子了。” 云川大笑道:“放心吧,我们会有桃子吃的。” 大野牛驮着云川离开了河湾地,径直向常羊山进发,在路上,云川看到了一株桃树,就从大野牛的背上跳了下来,看着这株只有两尺多高的桃树苗子对阿布道:“把它挖出来,钟志刀常羊山之野上去。” 两个随从立刻开始挖掘树苗。几铲子下去之后,他们终于把桃树苗挖出来了,只是,在这棵桃树苗的根部,同样挖出来了一个异于常人的白色骷髅,桃树苗的根部牢牢地缠绕着这棵骷髅,两者已经浑然为一体了。 阿布看着这棵桃树苗呆滞了片刻,就催促云川快点回常羊山,他自己带着族人沿着一条不算陡峭的坡路,开始寻找桃树苗。 在族人崇敬的目光中,阿布总能找到长在乱草里面的桃树苗,一棵,两棵,三棵,直到一百棵。 每一棵桃树底下都有一颗骷髅,骷髅上的肉早就不见了踪影,即便是骨头也开始发白。 与第一棵桃树一样,所有的桃树苗的根部都与骷髅纠缠在一起,所以,阿布收集了一百棵桃树,也就收集了一百个骷髅。 阿布记得那一场巨人逐日的故事,也记得那些巨人们纷纷倒在地上抽搐着死去的场景,他甚至记得自己掰开巨人的嘴巴,将桃核种在巨人嘴里的事情。 有种植,就一定会有收获,阿布觉得现在就已经到了收割的时候了。 巨人倒下,桃树站起来,巨人们的血肉滋养了桃树,再有一两年,这些桃树就会结甜蜜的果实,昔日的苦涩都会变成最美好的甜蜜。 “仇恨就该种进地下,给它埋上甜蜜的种子,被仇恨催生的甜蜜果实种子,长大之后,就会忘记仇恨,结出甜蜜的果实。” 这是云川在安葬防风氏巨人时说的话,阿布牢牢地记着,并且奉为圭臬,成为云川部以后处理事情的基本做事标准。 一百棵桃树被阿布整整齐齐的栽在常羊山山下的向阳坡,只有接受阳光照耀的桃子才是最甜的。 云川没有想到挖一棵桃树,会让阿布产生如此丰富的心理活动,并且将种桃子这种事情上升到了一种虔诚的宗教地步。 “阿布,上一次在巨人嘴里种桃树是一种偶然,以后啊,人们种桃树的时候不用种在人嘴里,更不能随便杀死一个人用来种桃树。” 在听了阿布对种桃树这件事的限制之后,云川非常的惊讶,他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 什么把仇恨种跟甜蜜的种子一起种到地下,然后就能消弭仇恨,收获甜蜜,这种鬼话,有谁信呢? “族长,我们自然不能杀人种桃树,而是准备在族人死后,把桃核放进他的嘴巴里,如果能结出甜蜜的桃子,就说明这个人是一个很好的人,心中没有仇恨,只有甜蜜。 相反的,如果这个人死后含在嘴里的桃核不能长出桃树,不能结出甜蜜的果实,将说明这个人心中的仇恨直到死都没有消弭,需要他的后世子孙用更加宽容,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所有人。” 云川不明白阿布为什么要如此执着的创办这个“桃子教,”仔细想了之后,觉得这件事没有什么坏处,也就任凭阿布去做了。 “你亲手种植的那一片桃林,注定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的奇迹。”云川看了阿布种植的桃林之后,忍不住做出了预言。 再回头看看自己还在冒黑烟的骷髅状山洞,云川越看越觉得邪恶,不过,当睚眦骑着大青马从他面前走过两遍之后,他就不得不祝贺睚眦,祝贺他大青马终于不再抗拒他了。 “赤陵还不成,只要他上马,大青马就会重新发疯,所以,这匹马从现在起就是我的马了。” 云川用悲悯的目光看着大青马,他没有想到大青马会这么快就屈服了,他也没想到大青马还有一点点坚持,那就是坚决向一个人投降,而不是向所有人类投降! 野马群目前的场面极其凄惨,大青马终于低下了它高傲的头,其余的野马在遭受了非人的痛苦之后也开始变得温顺。 不过,也仅仅是变得温顺而已,这些野马可以驾驭,但是想要当战马,这些还远远不够。 王亥悲愤的看着一头黑色的公驴正在侵犯一匹母马,他想要阻拦,但是被夸父给制止了,并且告诉他,族长想要一种介于马跟驴子之间的一种大牲口。 这种大牲口不断吃苦耐劳,力气还非常的大。 被侵犯的不仅仅是野马,同时,也有野马正在侵犯一些驴子,这些场面完全颠覆了王亥对人心的认知。 他觉得云川正在毁掉这个野马群,正在毁掉他这个马王。 精卫站在常羊山的最高处欢呼,在常羊山最高处跳舞,并且自以为是的亲自准备了三牲,向路过常羊山的各路神灵祈福。 这一次精卫显得极为虔诚。 她身上穿着没有一根杂丝的白色丝绸,头上戴着她能找到的最美丽的花冠,跳着她自以为最美丽的舞蹈,用世上最温柔的声音向神灵们恳求——保佑她肚子里的孩子可以安康! 云川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在他已经绝望的情况下降临。 尽管云川心中还非常的忐忑,他还是帮助精卫完成了这一场盛大的祭祀活动。 结果,云川发现,除过他一个人有些漫不经心之外,其余的人都显得非常的虔诚,从阿布到槐鸮所有人都虔诚的为这个孩子祈福。 尤其是阿布,他甚至扯掉身上的衣衫,露出他瘦骨嶙峋的胸膛,高举双手向苍天祈祷,他愿意用自己的命作为献祭,只求这个孩子可以安康!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四章谁能比我更聪明呢 第七十四章谁能比我更聪明呢 云川有孩子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事情,云川部落不再是以前那种纯粹的看谁本事大谁就能当族长的野蛮部落了,开始有了传承。 没人知道传承习惯是怎么代替推举习惯的,只知道族长的儿子就该是族长,且这一习惯已经深入人心了。 刑天当初以为依靠自己的本事可以稳妥的当上神农氏的族长,为此,他为神农氏东征西讨建立了赫赫武功。 可惜,在老神农即将去世的时候,继承人根本就不是他,而且,为了保证神农氏的儿子临魁登上族长宝座,老神农不惜以消耗本族实力为代价,也要干掉他。 从这件事情上就能看的出来,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神农氏的那些老部族人,他们都倾向于传承,反对推举。 没有这个事情当基础,临魁不可能获得那么多人的支持,刑天也不至于会失败的那么凄惨。 云川的孩子尽管还在精卫肚子里,但是,他未来族长的地位已经坚如磐石。 睚眦终究是要分出去当族长,建立自己强悍的陆地部族。 赤陵终究是要分出去当族长,建立自己强悍的水上部族。 这两个部族将毫无疑问的成为云川部势力范围内的姻亲部落,与云川部非常亲密,却自行其是。 夸父一族从来都没有生出离开云川部去自利的想法,他们的首领夸父认为,离开云川部他们可能会被饿死。 轩辕一心要建立一个大一统的部族,也就是说,轩辕想要建立一个大大的中央集权王朝。 在云川看来,目标是对的,只是时间不对。 一个距离核心部族两天路程的小部族,对核心部族的忠诚能够维系十年,一个距离核心部族三天路程的小部族对核心部族的忠诚最多维系五年,而一个距离核心部族路程超过十天的部族,在第二年就不愿意把自己的粮食贡献给核心部族了。 这跟谁是小部族首领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跟部族首领是否忠诚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跟部族利益有关。 距离核心部族越远的小部族,享受到核心部族带来的好处就越少,而义务却会不断地增加,所以啊,反叛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就是为什么云川会把部族的总人口控制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的原因,在这个人口规模的时候,云川可以保证自己的命令可以传达到每一个人,不会生出歧义,也不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秋天终于到来了,山洞外边的秋风已经开始转冷,人们也就穿上了短裘衣,出去找食物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在那些没有被水淹的地方,还有很多成熟的野果子,草籽,以及地下的根茎植物,都是他们的目标。 部族里的粮库是所有人的精神图腾,只要粮库还在,族人们即便是去采集食物,他们的心也是安定的,不用在找不到食物的时候继续像狗一样在地上刨坑寻找最后的希望。 族人们找到的食物,耐储存的就收集起来,不耐储存的当天就干掉。 出去寻找食物的基本上都是妇人跟孩子,力气大的成年男子与巨人族妇人们,又开始了修建城墙的工作。 阿布有一个计划,准备在天气暖和之前,必须要修建一座木质城墙,同时,也要把常羊山之野上的一片森林砍伐掉,作为木头的来源。 森林这东西现在对云川部来说非常的讨厌,这里是将来的农业区,有了森林,就预示着会有野兽,鸟儿藏在森林里最终会祸害庄稼。 所以,森林必须清除掉,留下树根让它继续生长出枝条,好让部族人拿来烧火。 竹林在常羊山后边,这里面可没有熊猫,当年,神农氏一族占领常羊山之后,已经把里面的熊猫吃的干干净净。 而桃花岛外城竹林里的熊猫想必也已经灭绝了吧,毕竟,大洪水下来的时候,那些熊猫们不知道逃跑,最后,洪水已经漫过了竹林山…… 阿布准备在常羊山的西边种植竹子,北边有茂盛的草,可以充当放牧地,至于南边,东边将完全开垦成农田,种植稻子,麦子,糜子,谷子,高粱,以及七八种豆子。常羊山下的常羊河是一条不大的河流,上游穿过一条很深的峡谷,阿布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石头水库,把峡谷里的水面提高,好在高位开凿出一条自流渠,让这条自流渠承担更多的灌溉庄稼的责任。 有阿布在,云川就轻松地多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精卫这个脾气暴躁的孕妇。 自从精卫嫌弃山洞里住着不舒服之后,云川部全族人马立刻发动,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就给精卫搭建了一座气势恢宏的木头房子,并且在外边涂上了添加过稻草的红泥。 整座木楼掩映在枫树林里,现在枫叶已经开始变黄,将这座红色的小楼映衬的美轮美奂,就像是传说中的神殿。 房子晾晒了十天之后,精卫就迫不及待的搬进来了,现在如同一只懒猫一般靠在低矮的窗户上眺望在不远处干活的族人。 云川收起自己刚刚绘制好的水槽图纸,给精卫端过去一份黄米糕,精卫就拿了一块,松鼠一样的用双手捧着慢慢的啃。 “我的肚子是不是比昨晚大了一些?”精卫吃完黄米糕,就撩开自己的衣衫,露出满是肌肉的小腹问云川。 肚子并没有变大,腹肌也没有变成软软的脂肪,就她小腹的肌肉强度,现在,依旧能支撑她扒着窗户来一手卷腹向上。 “嗯,比昨晚大了一些。” “啊——”精卫用力的挠着肚皮不满的道:“我是说什么时候才能鼓起来。” 云川计算了一下道:“怎么也要三个月之后。” “阿布说你用了一年工夫就长的这么大是不是?” “没错,其实没有用一年,我半年时间就长得跟你一样高了。” “我们的孩子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 “基本没可能,你没看见夸父的儿子现在还长得跟鸡仔一样,还没有部族里其余孩子高大。” “那就不是夸父的孩子,这个蠢货直到现在还以为今晚睡了一个女人,第二天他就该收获一个孩子。” 精卫话音刚落,夸父的脑袋就出现在二楼的窗户口,透过窗户瞅着云川道:“族长,我想抓一些流浪野人来。” 云川奇怪的道:“你抓流浪野人来做什么呢,有用的话,就雇佣一下就好了,抓回来没用啊。” 夸父道:“王亥说,咱们部族干活的人手不够用,族长也不想要更多从仓库里领食物吃的本族人,就该抓一些流浪野人回来,给他们一点点吃的,干多多的活,让他们当我们的奴隶,奴隶死了,就再抓一些奴隶回来,就能省很多的粮食。 他还说,他们陶唐氏就是这么干的,还说,因为有了奴隶,部族库房里的粮食就会多起来。 王亥还说,咱们部族对族人过于宽厚,对流浪野人也过于宽容,这是不对的。” 云川看了一眼夸父,淡淡的道:“夸父,你现在拿上鞭子,去抽王亥十鞭子,你告诉他,就说是我说的,他这个蠢猪直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他为什么会离开陶唐氏,是什么事情让他感到痛苦。 你再问问他,当初跟随他一起混迹马群的十几个奴隶死了,他感到难过跟悲伤了吗?” 夸父点点头道:“好,我会抽他一顿,族长,我们还抓不住流浪野人,他们现在正留在常羊山之野,希望我们能用粮食雇佣他们呢。” “那就去雇佣,不过呢,不给粮食,只要干活,我们就管饭,保证他们在冬天来临的时候不会被冻死。” “好,我这就去雇佣这些流浪野人,如果不好好干活,就不给吃的。”说完话,夸父就大踏步的去执行云川的指令了。 “我们为什么不能拥有奴隶呢?姼对我说过,很多部族现在都开始有奴隶了,就算是轩辕部,蚩尤部也开始出现奴隶了,更不要说神农部,他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有奴隶了。” 精卫抱着肚子慢慢的靠近云川,近距离的看着云川的脸道。 这个毛病很坏,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精卫只要发起重要的疑问句,就会靠近云川的脸,仔细地盯着眼睛看。 云川往后靠靠,精卫就往前蹭蹭,云川无奈的道:“别的部族之所以会有奴隶出现,完全是因为他们发现奴隶种地的收获,大于养活一个奴隶的成本,奴隶多余的产出就归了部族,或者归了族长。 这才是他们蓄养奴隶的原因。 现在,他们到处征服那些野人部落,抓野人来当奴隶,等到野人被抓的差不多了,他们就会把部族中不中用的人贬斥为奴隶,剥夺他们跟其它族人一起享用族群收入的权力。 可是呢,享用族裙收入的人越少,剩余的人就能享受更多,最后呢,整个部族就会形成,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是族人,其余的都是奴隶这种状况。 族长,以及少部分人会变得非常富有,其余人将吃不饱肚子,这对云川部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精卫,你希望看到,你,我,阿布,夸父,睚眦,赤陵,以及槐鸮他们越来越富裕,而其余人总是吃不饱的样子吗?” 精卫立刻摇头道:“每个人都能吃饱这很重要。”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五章四匹狼组成的杀阵 第七十五章四匹狼组成的杀阵 云川大笑道:“我们部族已经完成了最初的积累,我们有足够的粮食来应对将来的事情,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在粮食腐烂之前,用这些粮食雇佣那些流浪野人帮助我们修建城墙,修建住房,修建水库,铺设道路,修整田地不好吗?” 精卫愉快的笑道:“吃了我的饭,就要给我干活,就是这个道理,走到哪里都说得通。 云川,你好聪明啊,你说,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像你这么聪明?” 云川看看精卫傻了吧唧的模样,叹口气道:“我听人说,孩子的聪明不聪明的只要看他的母亲是谁,不关父亲的事情。” 精卫立刻笑逐颜开,冲着云川拍拍自己的肚皮道:“谁能比我更聪明呢?” 精卫最近确实变聪明多了,至少从她对姼的使用方法上就能看的出来。 没有怀孕的时候,她用尽力气想要把姼拔光放在云川的床上,目的可不是让姼代替她成为族里最尊贵的女人,而是希望等姼怀孕之后就把这个女人重新撵回到蚕房里养蚕,至于孩子,自然是属于她精卫的。 就这样,还不能说精卫恶毒,如果精卫真的恶毒的话,她会杀了姼,然后再剥夺她的孩子。 这是野人世界里的基本操作,自从继承习惯形成之后,有权势的女人众多的孩子就是这么来的。 哪怕是姼,也不敢期望她最后能成为云川部的女主人,她只能期望依靠孩子,在云川部站稳脚跟,至于图谋,可以慢慢的来。 在野人的世界里,什么都慢,什么都可以慢慢的来,包括阴谋诡计,就像玄女,素女与轩辕,就像赤松子于蚩尤,也像姼面对云川。 这些人其实没有自立能力的,他们没办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成为某一个部落的族长,更没有力量带领一个部族从坎坷中走向光明。 所以,这些人就跟藤蔓一样附着在那些健康的族群身上,想通过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子,最终达到自己鹊巢鸠占的目的。 在云川看来,这些人就是人类中的病毒。 每个部族都在抢时间,每个部族都想在来年天气暖和的时候有一个好的开端。 所以,在这个秋天,基本上是云川来到这个世界掌权之后,过的最舒服,最平安的一个秋天。 阿布栽种的桃树活过来了,阿布栽种的竹子也活过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证明,常羊山山下的土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肥沃。 草叶枯黄的时候,阿布带着人在荒原上放了大火,瞅着大火从风起处开始燃烧,火线向天边推进,浓烟笼罩了整个常羊山。 事实上,这些天以来,这里的天空中一直都有烟尘味道。 烧荒的人可不止云川部一家,轩辕部,蚩尤部,神农氏都在烧。 荒草被烧干净之后,耕牛就会带着犁头进入田地开始犁田,把草根从土地里翻出来,然后再烧一遍。 将近四百头牛一起下地的场面看起来极为壮观。 一头牛,一个犁头,两个人,三亩地,这是他们一天的工作任务,云川已经计算出来了开垦整个常羊山之野需要的人力,物力,再由阿布把这些任务分解,安顿下去,尽量用最少的人手来完成族长发布的命令。 修建新的城墙是一个极为艰苦的任务,这一次,因为云川的要求很高,再加上常羊山边上就有石头山,云川部也就第一次开始开凿石头,再运来常羊山下修建城墙。 石头从采集到雕凿成需要的样子,这对云川部的工匠们来说算不得大事,有了铁凿子的云川部工匠们可以完成,只是,石头城墙虽然非常的坚固,可是呢,需要的时间却也是海量的。 云川很奇怪,大水来的时候,没有人通知那些流浪野人,可是,等到大水褪去,这些人又像雨后的春笋自己从四面八方出来了,并且固执地守在云川部周围,等待被雇佣的机会。 有很多流浪野人,希望能够加入云川部,哪怕是以作为奴隶的方式留在云川部也成,这个要求被阿布无情的拒绝了。 就在黄叶被霜冻成红色之后,轩辕,蚩尤,神农氏来的使者们,希望云川部能再开一次交换市场。 这也是云川所期望的,自家部族在被水困住的日子里,制作了非常多的东西,现在,确实需要拿出来交换,换取一些粮食,来雇佣更多的流浪野人。 这一次的交易大会非常的隆重,由部族首领亲自带队,位置就选在距离常羊山两天路程的大河边。 云川怀疑这是轩辕发起的一场会盟大会,他甚至觉得轩辕想要在这场大会上,提出人人尊敬轩辕部的要求。 在这之前,轩辕的使者大鸿,已经跑了周边最强大的三个部落,大鸿的话虽然说的谦卑,但是,含义很明显,轩辕要求各个部落在未来的三年中止戈,只要三个部落答应参会,并且愿意发誓,轩辕会有丰厚的礼物奉上。 他希望在未来的三年中,大家都要休养生息,不得对会盟部落发起攻击,否则,其余部落会联合起来攻击发起战争的部落。 这个建议其实就是以前蚩尤想要发起的盟约,只是轩辕在蚩尤提出来的基础上,把盟约范围扩大了,适用于所有人类部落。 这一次会盟大会已经约定,每个族长只能带领一百个部族武士,三百个部族人运送货物。 并且,轩辕在发出这个盟约之前,已经割破手腕对天盟誓,如果有谁破坏这次盟约,他轩辕哪怕追杀到天边,也会取他的人头回来。 他原本不用这样盟誓的,只需要说一句话就可以了,可惜,他现在面对的云川,蚩尤,临魁,没有人相信他空口白牙说出来的话。 同时,这三个人也相互不信任,轩辕想要把四个全野人世界最狡猾,最多疑,最不是东西的四个人纠集到一起,也算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云川觉得会场距离自己的部族最近,就晚了一天出发,还以为会提前到,谁知道,当他带着夸父睚眦等四百人到达会场的时候,蚩尤,跟临魁已经来了。 会址选在一个不大的盆地里,这个盆地的地形非常的古怪,中间是一汪还没有被蒸发,渗透完毕的水塘,盆地四面都有一个缺口,从四面八方来的人,都会从四个缺口里进入盆地。 云川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距离自家领地最近的缺口,下令在缺口边上设置营地。 蚩尤跟临魁没有话说,满身都是坑的蚩尤见云川部来了,也没有过来打招呼的想法,倒是临魁在几十个膀大腰圆的武士的陪伴下,来到了云川的面前。 很久没有见临魁了,此时的临魁已经开始留胡须了,一嘴的黑胡子再加上满身的虎皮裘衣,让他看起来威武了很多。 再见故人,不论是临魁,还是云川都显得非常激动,云川快步上前,紧紧地拉住了临魁的手,激动了良久才道:“这场大洪水之下,你的损失大吗?” 临魁激动地道:“还好,还好,倒是听说你的桃花岛被大洪水冲的一根毛都没剩下,你的日子过的还好吗?” 云川又道:“幸亏有你神农氏丢弃的常羊山,让我躲过这次灾难,我已经重新建设了常羊山,如果有空,你可以常来看看。” 临魁无声的笑了一下指着蚩尤悄悄地对云川道:“大洪水到来的时候啊,蚩尤是最占便宜的,他乘着大水弥漫之际,收拢了很多的部族,不过,他把这些部族人全部都给打成了奴隶。 我还听说,蚩尤对你云川部的财富,粮食可是垂涎欲滴啊,你要小心,别被这个小人得逞。” 云川握着更像小人的临魁感慨的道:“终究还是神农氏大气,我这里先谢过了,有什么事你说话,我一定会再次帮忙的。” 两人进行了友好坦诚的交流之后,云川部就开始布置自己的营寨,这是云川部的习惯,只要云川到了某一个地方,准备多停留几天,睚眦他们就一定会用木头构建防御营寨的。 云川远远地朝蚩尤挥挥手,可惜,蚩尤好像没看见,转身去了自己的营地,看的出来,他的营地占地面积很大。 “族长,这一次来交换货物的部族可不止我们四家,我还听说有十几个小部族的人也来了,他们都相信轩辕的血誓,这一次几乎是全族出动,来参与这次会盟了。” 听了睚眦的报告,云川叹息一声道:“他们难道就没有听懂轩辕血誓的内容吗? 这些内容只适合轩辕,云川,蚩尤,神农氏四部吗?” 睚眦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道:“族长,您是说轩辕部这一次会对这些部族下手?” 云川白了愚蠢的睚眦一眼恨铁不成钢的道:“你以为轩辕说的厚礼是什么?你不会认为轩辕这人会拿出本族的好东西当礼物给我们吧? 你再看看这个地方的选址,一个不大的盆地,只有四个出口,而我们四个部族一人占据一个出口,这是为了什么呢?” 睚眦被云川冷冰冰的眼神吓了一跳,忍不住抖动了一下身体,然后马上就对云川道:“族长,外面太吓人了,我也想跟夸父一样好好地留在部族里伺候您。” 云川摇摇头道:“等你觉得自己可以自立的时候,就赶紧滚蛋,部族里的年轻人正在成长,没有多余的位置给你。” 睚眦瞅瞅已经被蚩尤部,神农部,加上自己部族控制的三个缺口,再看看还在源源不断往进来人的唯一一个缺口,就再次问道:“轩辕部之所以来的晚,就是为了等所有人都进来了,就把最后一个缺口堵上?” 云川叹息一声道:“轩辕这是要乘机将大河上游之地彻底的清理干净,以后,只允许我们四个部族在这里生活,任何想要进入这片地区生活的部族,都将被我们四部生吞活剥。” 睚眦怜悯的皱着一个全是女人的部族对云川道:“族长,我以后如果要自立,一定离这里远远地。” 云川挑挑大拇指道:“聪明!”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六章人总是在变化中 第七十六章人总是在变化中 分裂政策是云川很久以前就制定的一个政策。 毕竟,以云川对政治的理解最多也只能达到连锁公司的程度,再高一些理解,就不是云川这个学手艺的人所能企及的。 人才这个东西很麻烦,如果没有继续上升的渠道,人才就会变成真正的麻烦,而且,这种麻烦还是致命的麻烦。 现在好了,制定好分裂制度之后,人才上升的空间就没有天花板了,当人才有一天觉得自己比老板还要强大的时候,那就在老板的帮助下自己称王称霸去。 分裂还有一个好处在于,给后来的人才腾位置,一个部族的领导岗位就那么几个,在部族不再剧烈增加人口的情况下,上面的人才不走,不死,那么,下边的人才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这也是危险的,而且容易造成部族人才流失。 现在好了,睚眦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滚蛋,带着自己的心腹部下滚蛋,去创造自己的部族,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为了不让部族出现权臣这么可怕的东西,云川甚至认为,只要年限到了,睚眦不滚蛋都要滚蛋了。 赤陵也是一样的,到时候有些鱼人会跟随赤陵离开,有些鱼人会愿意留下来,走的人欢送,留下的人委以重任,从而开启下一个平衡的云川部。 夸父部就算了,这些力气很大,性格憨厚的巨人,还是留在云川部比较好,说真的,可能是老天爷在限制巨人这个族类,他们生孩子很困难。 普通人族一年生一个孩子不算事情,巨人三年能生一个就不错了,好多孩子还根本就养不到成年。 云川玩命的给巨人增加营养,这五年以来,云川部的巨人才增加了二十六个,其余的都是通过战争获得的俘虏。 所以。巨人部没有壮大的条件,再加上他们自己食量大,获取食物艰难,自然就可以留在身边。 再者,睚眦,赤陵都是云川第一批调教出来的野人,中间未免有疏漏的地方,所以,让他们自由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盆地里的汇聚的人逐渐多起来了,在靠近云川部边缘的那个全部由女人组成的部族成为所有人注意的焦点。 云川还没有动手呢,却已经有很多小部族开始打她们的主意了。 眼看着那些女人拿来的货物就要被抢走了,那些女人就一直看着云川部的寨子。 云川没有下达救援她们的命令,反而关上了寨门。 就在寨门刚刚关上的一瞬间,那些女人就向压迫欺凌她们的部族发起了进攻。 为首的那个女人身材高大,且非常的灵活,弓箭在她手中就像是活过来一般,几乎看不到抽箭拉弓的动作,她面前的一排男人就被羽箭射中了大腿,倒在地上嚎叫。 事实上,不仅仅是那个女首领箭无虚发,就连那些矮小的女人也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 虽然这一场近乎是殴斗的战斗以女人部落的胜利结束之后,女人部落也死伤了七八个人。 面对死伤,她们表现得非常镇定,一些女人去收集那些战利品,另一些女人就弄了一个大柴堆,将自己战死将士的尸体放在上面,一把火给烧了,还把那些被她们杀死的男人尸体摆成一个人堆,用来震慑隐藏的敌人,最让云川感到惊讶的是,这些女人竟然在给那些受伤的男人治伤。 所谓的治伤也不过是拔掉羽箭,潦草的包扎一下,就用一些绳子把这些欺负她们的男人用皮绳绑起来,跟货物堆在一起,看样子,她们准备把这些男人当成奴隶卖掉。 “能打得过她们吗?”云川回头看看全身披挂如同铁塔一般的夸父。 夸父只要穿上铠甲之后一般就没有了憨憨的模样,相反,整个人被铠甲装扮的如同魔神一般。 只听他狞笑一声道:“我能把她们撕成碎片!” 听夸父这样说,云川就放心了,然后对睚眦道:“你觉得你的人跟这些女人相比怎么样?” 睚眦冷笑一声道:“族长,你这是有多看不起我睚眦,以及我的兄弟们。” 云川看看已经换装全铁器武器的睚眦以及他的兄弟们,就笑着点点头,很好,云川部可以依仗的武力,已经从高墙壁垒,变成了这些活着的人,与锋利的武器了。 在等候轩辕的时间里,云川亲眼目睹了不下六场部族战争,其中有两场战争与那个女人部落有关系。 这些女人下手非常的狠,她们好像知道肉搏战不是男人的对手,所以,她们的弓箭术就变得非常厉害,不仅仅是弓箭术,她们的投枪术也获得了云川的啧啧称赞。 正在云川部摊位上查看货物的临魁,也对这群女人的本事非常的钦佩,还准备以一方玉琮来换取云川部对这个女人部落的漠视。 “这一方玉琮,是我的部落从遥远的南方带回来的,防风氏你听过吧?就是那个被你弄得发疯而死的那个巨人部落,我去接收他们部落的时候,从他们死去的族长房间里找到的。 那些防风氏巨人听说是云川族长弄死了他们的族人之后呢,就想要过来找你算账,我为了不让他们挑起神农氏与云川部的战争,就帮你除掉了它们。 你看,这件事加上这枚玉琮,能不能让你放弃惦记这个女人部落?” 云川愉快的接过这枚一尺多高的精美玉琮,在手上把玩了一会道:“这个部落本身就不是我们云川部的,你要是喜欢尽管拿去就是了,我不跟你们争。” 临魁笑道:“云川族长总是这么谦逊,依旧看不起外边的人与物品吗?你知道这些女人来自于那里吗? 你知道她们是谁的部下吗?” 云川笑道:“我总觉得孩子还是自家生下来的可爱,东西还是自家制造出来的耐用,外边的人跟东西都是属于别人的,我们平白无故的拿回来不好。” 临魁看看睚眦夸父他们已经修建好的木头城寨笑道:“既然云川族长不喜欢外边的东西,不如,就把这个木头城池给拆掉,把道路给让出来,让那些小部族们欢欢喜喜的带着货物离开可好?” 云川摇摇头道:“不好,轩辕好不容易发一次血誓,我们总要尊敬一下轩辕的一片苦心。” 临魁上前一步,认真的看着云川道:“我知道你准备重新建造一座城池,需要大量的奴隶,到时候不管我们中间谁抢夺到了那些女人,我都愿意用两个男奴隶跟你交换这些女人。 另外,她们的首领叫做妭,居住在赤水一带,你不要小看这个女人,她的报复心很强,任何敢于欺凌她部落的人或者部落,她一定会彻底毁灭才会罢休。 所以,我用身强力壮的男奴隶跟你交换,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云川点点头道:“如此,我在这里就先谢过族长了,如果我们能抓到这些女人,一定会交换的。” 临魁叹一口气道:“族长还是不信任我吗?” 云川笑道:“据我所知,凡是信任族长你的人,不死死了,就在死亡的道路上挣扎呢。” “既然如此,把玉琮还给我。” 云川露出一张恶心的笑脸,凑到临魁身边道:“什么玉琮?” 临魁大怒,满意的拂袖而去。 云川跟临魁的频繁见面的事情就没有准备隐瞒谁,刚才赠送玉琮,与云川临魁二人愉快交谈的模样统统落在了蚩尤的眼中。 如果云川与临魁一直表现得亲密无间的模样,蚩尤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因为如果云川与临魁亲密接触的话,就意味着他们根本就没有谈什么实际性的东西。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表现得亲密无间,问题是,最后临魁是发怒走的,这就很说明问题了——云川部与神农氏正在商谈一些重要的事情,且已经进入了实质谈判阶段,否则,临魁不会发怒走的。 蚩尤同样选择了好说话的云川来当做突破口。 “你们说了些什么?”蚩尤终于来到了云川面前。 “阿吉好吗?”云川没有理会蚩尤咄咄逼人的问话。 “你如果胆敢与临魁合谋来算计老子,只要你没有一次把我弄死,我会让你云川部永世不得安宁。” 蚩尤有些歇斯底里,威胁完之后就立刻转身走了,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了。 云川不知道这家伙最近到底遭遇了什么事情,会让他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完全不像昔日那个长脑子的蚩尤。 女人部落里的货物很有意思,有数量众多的麻布,还有很多的河蚌,一个女子见云川过来了,就熟练地从河蚌里掏出一颗指头蛋大小的珍珠,放在手心,然后盯着云川道:“一袋粮食!” 云川看看珍珠,再看看一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袋子,就点点头,拿走了珍珠,让随行的睚眦给了人家一口袋糜子。 女人们见交易获得了成功,就更加热情了,极力向云川推荐一副足足有十六个叉的鹿角。 还总想把这只鹿角放在云川头上,以衬托云川的威严。 当然,这一只鹿角的价格自然非常的喜人,需要大口袋粮食十袋子,每一只口袋看样子都能装两百斤粮食。 直到此时,云川才明白,前边那颗珍珠的买卖不过是宰客的前奏而已。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七章我要把你的屎打出来 第七十七章我要把你的屎打出来 用两千斤粮食换一头鹿角,云川是自然不肯干的,哪怕他脑子再糊涂,也清楚这时候的两千斤粮食代表着什么。 如果拿给蚩尤,就能换到五百名健壮的奴隶,平均四斤粮食一个人,拿给神农氏也能换到五百名奴隶,只是质量不敢保证。 最亏的就是拿粮食跟轩辕换奴隶,估计只能换到一百个老女人,还是不能生育的那种。 既然粮食如此值钱,云川自然不可能浪费一粒,尤其是拿来跟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人换一个可以顶在头上冒充公鹿的鹿角。 通过这件事就能看出来,这些女人是当强盗当习惯了的,只是,她们为什么要参与这场聚会呢? 轩辕既然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但凡是有一点智慧地族长都不会主动跑过来被轩辕瓜分。 凡是跑过来的基本上都已经认命了。 大河上游的部族生态很差,轩辕部,云川部,蚩尤部,神农氏实在是太强大了,导致那些小部族永远都被这四个部族的淫威压制的没有办法好好地发展。 刚才,云川看过了那些部族少的可怜的物产,就已经明白,这些部族的日子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 所以说,他们是来投靠的,带来的货物就是贡品,而不是什么交易用的东西,他们之所以还在交易,完全是为了让自己部族的礼物看起来好看一些。 这个女人部落是不同的,她们明显与其余部落不同,从精气神上来看,她们的精神非常的饱满,战斗意志非常的坚决,做起生意来无所不用其极,这才是一个真正愿意交易,并且愿意站在一个公平平台上与你做交易的部族。 一般情况下,这种部族的实力都不弱,没有一个强大部族作为后盾,这些女人即便是再强悍,也不敢出现在这个盆地里。 再想到先前神农氏对这个女人部落垂涎三尺的模样,云川就果断的认为,这个来住赤水边上的部族不简单,那个叫做“妭”的女人部落首领更加的不简单。 不过呢,这不算大事情,就这些年云川对野人世界的认知,云川部依旧是野人部落中强大的不可思议的部落,所以,一个女人部落完全招惹的起。 这些女人虽然很喜欢做生意,不过呢,经验不足,当强盗比较好,怎么对付强盗呢,睚眦是一个很有经验的人。 他抬腿就是一脚,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的踹在人家的胸口,导致这个女人向后倒还翻过货物架子,重重的摔在地上,架子上的河蚌撒了一地,当然,那支看起来比较完整的鹿角,也被摔碎了。 看着其余的女人们都冲过来了,云川就笑眯眯的退出战场,抱着手看睚眦带着伙伴跟那些女人对峙。 睚眦的双刀还背在背上,没有抽出来把这些女人砍死的意思,轻蔑的伸出一根手指,朝面前一个强壮的女人勾勾手指。 不论在文明世界,还是洪荒世界里,勾手指让人上前的动作都足够侮辱人。 眼看着那个女人张开双臂扑过来了,云川就立刻闭上眼睛,他知道睚眦在对付敌人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踢人下体,尤其是这个女人张开双臂,中门大开的时候,撩阴腿这一招用起来会非常的舒服。 果然,云川听到了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睁开眼一看,脸都抽抽了,果然,睚眦那双小牛皮衬底,鳄鱼皮包裹,铁木鞋头,披毛犀皮充当鞋底的高帮皮靴正踢在那个女人的两腿之间,随着那个女人弯下腰,睚眦没有收回自己的脚,而是用鞋底踩踏一下那个女人的脸,旋即,那个女武士就抱着下体四肢朝天倒在地上,仅仅嘶喊了一声,就开始在地上翻滚,嘴巴依旧张着,气息咻咻的发出,却不成声。 云川以为那些女人应该不敢冲上来了,没想到,那些女人却变得更加疯狂。 可能是看到了伙伴的惨状,她们不再赤手空拳的冲上来,人人从腰后抽出一根有着粗大节瘤如同锤子一般的短木棒,朝洋洋自得正在正在假装擦拭鞋子上灰尘的睚眦扑过来。 云川就躲得更远了,还带走了很多武士,只要那些女人还有理智,没有使用弓箭,投枪一类的杀人武器,他就不准备让族人一拥而上把这个女人部落的人都抓走。 睚眦哈哈大笑着一跃而起,不等这些女人围过来就率先扑上去,人在空中,就一拳砸在一个女人的脸上,这一拳很重,那个女人的嘴巴里立刻就飞出去了两颗牙,人没有靠近,就被打的飞出去了。 云川瞅着猛虎一般殴打女人的睚眦,撇撇嘴,对远处观战的那个女人部落的首领道:“你不打算喊住她们吗,再继续下去,这些女人会被活活打死!” 女人部落的首领隔着老远对云川吼道:“这是武士间的战斗,她们打不过敌人,那就被敌人打死好了。” 云川也大声道:“你弄清楚,是你们的人准备强买强卖,可不是我故意打女人的。” 女人部落首领道:“如果她们赢了,那头鹿角,你就要二十袋粮食,二十大袋!” 云川回头瞅瞅那些快被睚眦他们打死的十来个女人,又对女人部落首领道:“她们失败了!” 女人部落首领吼叫道:“还没有!” 云川回头再次确定了一下,发现那些女人已经倒在地上蜷缩着身体挤成一团,正在迎接睚眦他们狂风暴雨般的拳脚,拳脚很重,时不时地会有一个女战士被踢得飞起来,或者被一拳砸的把脸贴在地上。忍不住再次对那个女首领道:“她们真的输了。” 女首领咬着牙道:“还能动弹,还能反击,她们就没有输。” 云川见其中一个女人的脑袋在一个云川部武士的重击下,血糊糊的脑袋已经快要被砸进地里去了,就对女首领道:“我的意思是你们的人刚才冒犯了我,赔我点东西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女首领咬着牙道:“赤妭部的人可以战死,绝不投降!” 那些女人已经被睚眦他们给捶成一滩烂泥了,女首领依旧不肯让步,既不宣布失败,也不派人上来支援,就眼睁睁的看着这十几个女人被活活打死。 此时,睚眦已经停手了,刚才族长说了,只教训不杀人,所以,他觉得可以了,再打下去,这些女人真的要被捶死了。 睚眦停手,其余的武士也就停手了,一个个嘻嘻哈哈的抱着双臂站在云川背后等着对面的女首领认输。 “她们还在动弹,还能战斗!”女首领的牙缝里像是有冰。 云川道:“那是毫无意识的蠕动,她们真的不能再打了。” 女首领大吼一声道:“起来,你们还能战斗!” 随着女首领的大吼,那一堆人肉中间,居然真的有一个血肉迷糊的女人用手抓着地,一点点的向睚眦爬过去。 云川原本显得有些柔弱的声音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阴冷了,对睚眦道:“去挑战一下那个女首领,看看她被你打成一滩烂泥之后,还能不能继续战斗!” 睚眦哈哈一笑,从云川身后走出来,向女首领勾勾手指道:“你来!” 女首领面色不变,身后跳出来一个健硕的女武士,迎着睚眦走了过来,睚眦脸色一变,对女首领道:“羞辱我?等一会我会把你的屎打出来!” 女武士手中的带节瘤的木锤已经带着风声砸向睚眦,睚眦的身体猛地向前蹿出一大截,女武士的木槌没有砸到睚眦,她的胳膊却撞在了睚眦的肩膀上,只见他顺手一抄,手臂就从女武士胯下搂过去,单臂一用力就把这个女武士掀翻,脑袋朝下一个倒栽葱撞在地上,立刻就昏厥过去了。 睚眦依旧不紧不慢的向女首领逼进,跟在族长身边时间长了,睚眦已经领悟了族长的意思,准备用这场小小的冲突把事情弄大,最后达到把这个女人部落的人全部弄回来,好跟神农氏换取更多的精壮的可以干重活的男奴隶。 女武士从背后抽出一柄青铜剑,对着不断逼近的睚眦道:“我们不死不休!” 睚眦缓缓拔出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刀,指着那个女首领道:“我说过要把你的屎打出来,没有完成这个目标之前,你死不了。” 女首领看着云川道:“我们输了。” 云川冷着脸道:“你说的,只要还能动弹,就不算输!” 女首领被强大的睚眦逼迫的连连后退,眼神左右乱扫,看样子想要喊自己剩余的部下围攻。 就听云川冰冷的声音在旁边响起:“你们上一个人,我就派俩个人上去,你们多两个人,我就派四个人上去,比人多,你不成!” 女首领咬咬牙,挺着青铜剑朝着睚眦的胸口就刺了过来,睚眦手里的黑铁长刀拨开青铜剑,空着的左手握拳就狠狠地朝这个女首领的腹部砸过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八章恶魔在人间 第七十八章恶魔在人间 睚眦的左拳上戴着一个铁手套,这枚铁手套就相当于是睚眦的盾牌,只要戴上这个铁手套,他就能空手捉住对方的兵器,然后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这东西自然不是为了对付眼前这个赤妭部女首领的,而是拿来应付赤陵的,因为赤陵这个家伙的鱼叉尾部还能抽出一柄铁刺来,就是这根铁刺,让睚眦吃了不少的亏。 铁手套出自夸父之手,用料很扎实,只要是挨上了,跟肚子上挨一重锤差别不大。 女首领竟然在最后时刻向右边横跨一步,避开了睚眦的重拳,手中的青铜剑翻转一下,躲开长刀的牵绊,竟然横着砍向睚眦的脖子。 “当啷”一声,女首领的青铜剑落在睚眦的左手上,这一剑的力量很大,青铜剑在睚眦的铁手套里跳跃几下,终究被睚眦牢牢地捏住。 睚眦用力往回抽青铜剑,女首领用力的向外拔,睚眦右手的黑铁刀已经向她的脑袋斩落下来。 女首领至死不愿意松开手中的青铜剑,眼看着黑铁刀砍了下来,她竟然把心一横,宁愿死。 另外一柄青铜剑从边上及时的探出来,接下了睚眦的黑铁刀,黑铁刀与青铜剑碰撞之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而是牢牢地镶嵌在一起。 黑铁刀砍进了青铜剑的剑身,足足半寸有余。 睚眦一脚踢飞面前的女首领,直勾勾的看着眼前突兀出现的一个大胡子男人道:“挺好,打女人很没有意思,你出来最好。” 大胡子男人见睚眦已经把黑铁刀从他的青铜剑上抽回去了,就低头怜惜的看了看青铜剑,就对睚眦弯腰施礼道:“我们族长愿意为赤妭部赔偿云川部。” 听到赔偿两个字,睚眦就立刻回头看了看面色如水的族长,对眼前的大胡子男人道:“你准备怎么赔偿?” 大胡子男人道:“公驼鹿两只,母驼鹿四只,外加奴隶两百名。” 睚眦不说话了,这时候该说话决定事情的人是自家族长。 云川淡淡的道:“奴隶少了,我要五百!” 大胡子男人笑着对云川道:“等轩辕族长来后,我们愿意出五百个奴隶。” 云川点点头道:“驼鹿呢?” 大胡子男人招招手,立刻就有人牵着六只身材高大的驼鹿从神农氏的营地里走了出来,将六只驼鹿交割给了云川部。 云川满意的检查了一下这六只驼鹿,公驼鹿没有被阉割,这是云川最满意的一点。 拿到了足够的赔偿,云川自然很愉快的带着人回到自家营寨里去了,留下惊惶的赤妭部女首领呆立在那里。 临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女首领身边叹口气道:“云川素来蛮横不讲理,你们招惹他做什么呢? 刚才如果不是我们给了云川厚厚的礼物,他一定会杀了你,以及你所有的部下,你们带来的货物,以及你们族长想要的粮食也会统统落在他的手中。” 女首领瞅着一脸为她们担心模样的临魁,收起青铜剑郑重的对临魁道:“感谢神农氏救援,赤妭部记住了。” 临魁摇摇头道:“我救援你,不是为了让你感谢我,我只是看不惯云川部骄横跋扈得模样,现在,云川部势力强大,我们暂且忍耐他几分,等我们找到机会,一定要把今天蒙受的耻辱找回来。” 女首领闻言,眼珠子都有些发红,缓缓点头道:“迟早有一天,我一定会把那个黑衣武士的屎打出来!” 临魁连连点头道:“人人都说赤妭部的人受不得委屈,果然如此,不过啊,你现在最好先搬迁到我的营地里去,那里人多,大家相互有个照应,你应该听说过云川这人卑鄙无耻的传说,别看他现在放过了你们,说不定等到天黑,他们又会来伤害你们。” 想到睚眦的凶恶,女首领实在是不敢独自面对那个恶人了,现在进入以前就相熟的神农氏相互照应再好不过了。 蚩尤坐在自家部落的营地边上,眼看着那些女武士们抬着自家被睚眦打成一滩烂泥的同伴进了神农部的营地,就忍不住叹息一声。 边上的虎战士连忙问道:“族长为何叹息?” 蚩尤指着那些匆忙往神农部搬迁的赤妭部女武士对虎战士道:“云川吃肉,临魁敲骨吸髓!” 虎战士愣了一下道:“族长您说这一场斗殴是云川跟临魁两人商量好的?” 蚩尤面无表情的道:“先前,他们讨论的事情,就该是这件事,赤妭部不是大河上游的部族,她们来自遥远的赤水,之所以会来大河上游,应该就是神农氏邀请来的。 神农氏的临魁估计是很想对付那个赤妭部,但是呢,他自己的力量不足,就想借助我们三部的力量来达到他吞并赤妭部的目的。 你也看到了,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们非常的骄狂,那个女首领更是目中无人。 通过她们,我们就该知道她们的族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些女人别想有一个能活着离开神农氏,即便是活着,也一定是生不如死。 因为,临魁一定会用这些女人的惨状,来勾引起赤妭部来报复云川部的心思。 等赤妭部到了大河上游之地,她们灭族的下场就已经没办法更改了……” 老虎崇敬的瞅着自家足智多谋的族长,还是有些不解的问道:“可是,云川历来狡猾,他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的帮助神农氏,并且愿意背这个恶名声呢?” 蚩尤瞅着云川部关闭的城寨们幽幽地道:“一头驼鹿足够五百人吃一顿,六头驼鹿足够三千人吃一顿,不仅仅是如此,神农氏给的是六头可以不断繁育的驼鹿……更何况驼鹿能割毛,能产奶,如果饲养成群……这对一个大部族来说太重要了。 老虎,如果神农氏求助的对象是我蚩尤部,你觉得我会不会答应临魁的要求呢,你觉得我愿不愿意心甘情愿的为神农氏背这个名头呢?” 老虎抬头仰望着族长道:“必须要答应,一定要答应。” 蚩尤扶着老虎的肩膀站起来,俯视着盆地里的那些部族,淡淡的道:“你也准备好,等轩辕到来,我们就可以分割这里的奴隶了。” 云川笑眯眯的看着驯服的驼鹿从自己手中吃掉了一些鲜嫩的枝条,然后就嘱咐槐鸮好好地照顾好这些驼鹿。 有了这六头驼鹿,云川部就有机会繁育出一个大的驼鹿群,驼鹿这东西吃的食物很杂,包括草、树叶、嫩枝以及睡莲、浮萍等水生植物,食量很大,很好饲养。 按照云川的计划,把它们丢在一处足够大的山谷里,封闭山谷之后,让它们自行繁衍就好,平日里取毛,取奶,过几年,就能去山谷里杀掉多余的公的大驼鹿,留下一小部分公驼鹿,小驼鹿,母驼鹿继续繁衍。 这是一种新的粮食储备方式,为此,云川愿意帮助临魁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第二天,轩辕还是没有来,那个缺口处还是有野人部落源源不断的走进来,小小的盆地,几乎已经到了人满为患的地步了。 云川部换东西换的最好的就是小刀。 这东西是个野人都想要,它的价值没有青铜匕首高,性能却比青铜匕首好的太多了,不大功夫,云川带来的将近一千把小刀就被人彻底的给换光了。 陶器的生意不太好,大家好像一夜间都会烧陶了一般,一整天也没有换出去多少。 不过,云川也不着急,现在,不过是零售而已,等轩辕来了,就轮到四大部族进行大宗物资交换了。 市场上没有云川部非要不可的货物,也就是说,这里的物产还没有超出云川部自给自足的范畴。 小的部族们能拿出来的好东西不多,石斧,石刀,云川部是不要的,但是,石头制作的箭头,云川部却收纳了很多。 说起来,野人们对石头的利用几乎达到了巅峰,很多石器都被雕琢的非常精美,其中有一柄雕刻了很多花纹的巨大石斧,在云川看来,装饰性要远超实用性。 晚上回到营寨睡觉的时候,睚眦从流浪野人那里得到消息说轩辕部的人就在附近,却没有看到轩辕,只见到了大鸿。 流浪野人们还确定,这一次轩辕部并没有大规模出动,离开轩辕部的人只有三百人。 这个数字是约定好的数字,这一次轩辕非常的遵守诺言,云川很欣慰,当然,如果轩辕部有大规模调动的消息,云川就该想想,自己这些人是不是也被轩辕计划在内了。 第三天上午的时候,轩辕部终于来了,来了之后就非常霸道的堵死了最后一个缺口。 云川一直想知道轩辕是如何宣布,盆地里的小部族的归属的。为此,他幻想了好几种宣布方式。 无论如何,跟这些小部族们商量一下,或者恫吓一下,亦或是杀一些人立威应该是必要的手段。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七十九章轩辕的世界大同观念 第七十九章轩辕的世界大同观念 第四天的时候轩辕终于来了。 当云川,蚩尤,临魁来到盆地中间的帐篷参加聚会的时候,看的出来,轩辕似乎非常的疲倦。 在喝了一杯云川提供的美酒之后,轩辕揉一揉眉心,然后淡淡的道:“我走了三十七天,终于确定了大河上游所有部族的生活范围,也确定了一下,各个部族的生活状况,然后呢,我发现距离我们越远的部族,生活的就越是不好。 他们夏天居住在树上,冬日居住在山洞里,过着从水里捞一点,从山上采一点,从平原猎一点的方式填饱肚子。 大家都是睿智的人,应该知道,这样做事填不饱肚子的,尤其是遇到大水灾这样的事情,更是饿殍遍野,很多部族的人进入山洞之后就再也没有走出来,人相食的惨事数不胜数。 所以呢,我决定,由我们四个部族牵头,给大河上游所有部族一个快速发展的机会,你们三位以为如何?” 云川,蚩尤,临魁三人对视一眼,然后就看见临魁站起身朝轩辕弯腰施礼道:“轩辕族长真正是人族中少有的善心人,为了那些野蛮部落,不惜劳碌奔波,只为了改善这些野蛮部落人可怜的命运,假如上苍有灵,一定会为轩辕族长的善行降下甘霖。 神农氏已经垂垂老矣,然神农氏就苦救民之心还在,想我神农氏先祖,为了能让所有人有足够的食物吃,不惜亲尝百草,虽然最终死于毒物之下,然我神农氏救民之心从未更改,也不敢更改。 现如今,轩辕氏族长预备收纳野民,教化野民,我神农氏无有不从,也不敢不从。” 听了神农氏临魁的话语之后,轩辕满意的点点头,对临魁道:“神农氏源远流长,初代神农氏更是德配天地,光耀古今,轩辕氏不敢不敬,日后,但有所需,必定与神农氏共同商议,以彰显我二族一片为民的昭昭之心。” 在云川眼前,两个部族族长握着手如同兄弟一般倾诉了衷肠之后,就把目光落在蚩尤身上。 轩辕,临魁两人看着蚩尤,蚩尤却看着云川,直到云川微微点头之后,蚩尤才慢慢的道:“蚩尤部以前虽然以放牧,狩猎为生,然而,这两年已经学会了农桑之道,目前已经开始开垦田地,为来年播种做好了准备。 既然轩辕,神农两族已经有了救苦,救民之心,蚩尤部怎么敢落于人后,如果贵两族不能接纳太多野民,蚩尤部愿意多承担一些,也请两位族长万万不要谦让,该蚩尤部承担的责任,蚩尤部不敢稍有怠慢。” 眼看着轩辕,临魁两人的目光逐渐变得和善下来,云川就端起酒杯遥遥的对三位族长道:“俺也一样!” 轩辕,临魁,蚩尤,云川四人饮了一杯酒之后,轩辕痛快的将青铜酒爵顿在桌子上,用手擦一把胡须上的酒渍大笑着对三人道:“大善,大善,痛快,痛快,我一直以为,轩辕部一族强大算不得强大,只有我大河上游全部部落都强大,富裕起来,才算是真正的强大,富裕。 只要我们四族一起用心,我以为不出三个寒暑,就能让大河上游一改今日之荒凉模样,让这荒川蛮野变得处处良田,处处果香,牛羊满山满谷之举,也不过是指日可待之事。 不知三位族长意下如何?” 临魁再次举起酒杯道:“轩辕族长之念,便是我神农氏之心愿。” 蚩尤也举起酒杯道:“只要诸位不害我,蚩尤定然遵从。” 云川最后举起酒杯大笑道:“俺也一样!” 轩辕举着酒杯不喝,颇为玩味的瞅着云川道:“往日里,云川族长最是机智百出,怎么今日反而处处谦让,连话语都不多说一句?” 云川笑道:“自从大河水将我桃花岛彻底埋葬之后,云川部大不如从前,自然要谨言慎行,处处跟随三位族长,唯有如此,云川部才有好日子过,这一点,轩辕族长心知肚明,何必明知故问呢?” 轩辕慢慢的将酒杯中的酒喝下去,淡淡的道:“无论如何,今日,我四族已经结盟,三位还有什么话说吗?” 临魁出言道:“我四族不可相互攻伐!” 轩辕道:“这是自然!” 蚩尤道:“我四族不可轻易过界!” 轩辕淡淡的道:“这是自然!” 云川大笑道:“既然我四族已经相亲相爱,那么,就该互通有无才对!” 听云川这么说,轩辕平静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点着头道:“这是自然!既然三位族长都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了,那么,我现在就命人制作盟约,我们一起对天发誓如何?” 临魁扭捏几下,装作非常不好意思的道:“我以为,如果有外敌入侵,我四部当齐心驱逐之。” 蚩尤冷冷的道:“如果麻烦是哪一部招惹来的,这一部族不得参与战后分功。” 临魁听蚩尤这么说,立刻道:“既然是共同对敌,自然是战后共同分功!” 轩辕咳嗽一声,打断了临魁,蚩尤两人的争论,一字一句的道:“蚩尤部也可以对外谋划,如果遇到外敌,我们依旧共同御敌,而后共同分功。” 临魁见自己获得了轩辕的支持,就立刻道:“在赤水边上,有一个部族名曰赤妭部,这个部族内盛产珍珠,黄金,青铜,麻布,最奇妙的是这个部族中的战士全部都是女子。 这些女子驱使族中男子如同驾驭牛羊,实在是可恨至极,临魁以为,既然这个部族富庶又因为武士全部都是女子充任,我以为,这一次我们可以图谋一下。” 轩辕看了看临魁道:“我们目前当以耕田,准备明年播种为第一要务,不能远征。” 临魁嘿嘿笑道:“我已经于昨日将那些女子斩断了手脚,割掉舌头又以炮烙之法封闭伤口,派人用牛车将这些废人装运去了赤妭部,我想,不久之后,赤妭部定会举族进攻云川部,为此,我四族自然是要共同应敌的。” 轩辕看看云川道:“这件事怎么扯到你身上来了?” 云川摊摊手道:“我收了一点神农氏的礼物,然后,这件事就任凭神农部臧否,我知晓神农氏有阴谋,只是没有想到他会干的这么阴毒,可是呢,我既然收了人家的礼物,自然要硬撑到底。” 蚩尤嗤的冷笑一声道:“两个卑鄙小人!” 云川皱眉对蚩尤道:“这不过是你吸引大泽三十六部围攻云川部的故智而已,既然你蚩尤部能一根毛都不出的用这种卑鄙的法子,我收一点礼物,让神农氏把同样的事情做一遍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轩辕没有理会云川三人的争论,而是,将手放在桌子上不停地叩动着,见云川跟蚩尤已经吵起来了,就拍拍桌子对蚩尤道:“这其实是一个不错的法子,与其让我们劳师远征,不如引诱那些不甘心的部族主动来攻打我们。” 临魁嘿嘿笑道:“既然我们谋算外边的部族,那么,就不该让外人知道我们的实力如何,却要让别人知晓我们这里多么的富裕才成。 据我所知,那个赤妭部虽然是女人主事,可是,那个部族的人口不下两万,几乎是整个赤水最大的一个部族,她们就是靠不断地征伐那些小部落才有现在的模样。 轩辕,蚩尤,云川,我这一次做事看似阴毒,可是呢,这出自一片拳拳之心,都是为了我四部的未来着想,只要我们四个部族的人口足够多,我们就能开垦出更多的良田,真正的将大河上游变成人类可以好好生活的乐土,同时呢,也给我们的部族拓宽了未来的分族之地,如果这个法子成功了,我们就能把部族人安置到天尽头。” 轩辕难得的用夸赞的目光瞅着临魁道:“大善!” 蚩尤道:“好,大泽部已经被我们吞了,那么,下一次,云川族长就不要怪罪我再用你云川部富裕的名声,再招来别的部落。” 云川淡淡的道:“这样做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四个部族一定要齐心合力才好,不能把外人勾引来了,却打着屠灭我们其中一个部族的主意。” 轩辕瞅了临魁跟蚩尤两人一眼,平静的道:“如果在我们结盟,并且发下血誓之后,还有人这样做,就算苍天不追究你,我轩辕也一定与这样的卑鄙无耻之徒不死不休!” 云川看着轩辕认真的道:“部族大了,就要扩张,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部族大了,就要分裂,这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除非我们能用更少的土地养活更多的人,除非我们能有效地管理更远的地方,如此,本部才能变得更加强大。 我很认同轩辕族长提出来的我四部族休战,共享平安的看法,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如果我四部族之间三年没有相互攻伐之事,三年没有相互伤害之事,三年后,部族中再无饥饿之忧是可以轻而易举的达成的。” 或许是云川说的很诚恳的原因,这一次,蚩尤,临魁没有反驳云川的话,而是显得很沉默。 过了一阵子,轩辕拍拍手,大鸿就捧着四张盟约送了进来,依次放在四个族长的面前。 盟约是用轩辕部文字书写而成,云川连猜带蒙的也只认识一小半,至于蚩尤,临魁看着面前的纸张,有些迷糊。 轩辕淡淡的道:“以后,我们所做的决定都会用这些纸张记录下来,一份烧给苍天,一份我们自己留着。” 蚩尤看了良久才抬头问道:“这上面画的是什么?” 轩辕轻笑一声道:“这就是仓颉造出来的字,被我精简之后就成了现在的模样,我愿意把这一镇族之宝拿出来与三位族长共享!”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章云川部的将来 第八十章云川部的将来 看的出来,轩辕很想通过统一文字的方式来让四个部族的人先产生熟悉感,在云川看来,不久之后,轩辕一定会鼓励其余三个部族的人说纯正的轩辕族的话语。 其实,不论是云川部,还是蚩尤部,亦或是神农氏,三个部族的话语都是有很大区别的,也只有部族中的少数人,才能做到自由的与别的部族的人说话。 一般这种人,已经是部族中不可缺少的人才了。 就像云川部的阿布,他就可以跟所有部族人进行交流,即便是不熟悉对方的话语,通过手势也能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话。 基于此,能够写诗,作歌的刑天,确实算得上是部族人物中的顶级人才了。 眼看着轩辕将写满誓言的四张纸丢进一个巨大的青铜鼎中点燃,然后,轩辕就抽出一柄锋利的青铜短剑,在手心上划了一下,一缕鲜血就落进了燃起大火的巨鼎中。 临魁也掏出一柄青铜短剑划破了手掌,把自己的血滴进巨鼎里,接着是蚩尤,最后是云川。 四张血迹斑斑的手捏在一起,这让云川非常的不情愿,但是,轩辕,临魁两个人实在是太热情了,云川感受到自己掌心的伤口触及到了轩辕掌心的伤口处,两个小孩嘴巴一样的伤口糊在一起,就像接吻一样,这让云川心头一阵阵的发寒,此时此刻,他只能祈祷轩辕这人身上没有别的麻烦的病症。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云川部失去了桃花岛的保护这是真正切切发生的事情,就算云川部拥有了火油,拥有了铁甲武士,没有了高大的城墙与河道作为保护,云川部的防御等级下落了不止一个等级。 在这个时候,云川必须借助火油还有少许的威慑力,尽量的让祸水东引。 临魁向云川提出来的计谋就是他准备向外引的祸水。 那个赤水边上的赤妭部,云川对他们一无所知,他只知道,临魁想要占那个部族的便宜,只是他自己的力量不足,才会借助轩辕弄这个结盟大会的机会,达成自己的目标。 云川部需要这个机会,哪怕云川部的名声被破坏,可是呢,在野人的世界里,好名声,就代表着好欺负! 为了自己部族的安全,云川一点都不介意当一个混蛋。 这样做事情,其实也很符合云川的本性,他本来就是一个愿意为了老婆孩子能好好活下去牺牲自己的人。 这种人世界上有很多,只是生活在一个平安的世界里,事情没到那个极端,所以,这种人的本性暴露不出来。 如果真的把他们丢到野人世界里,他们会变得比野人还要野人一千倍。 没必要为了外人让自己的族人受苦受难,担惊受怕,这是云川身为族长必须要极力避免的。 盟誓的过程既隆重又简单。 盟誓过后,四个人再相互看的时候,眼中的警惕之色就已经减少了很多,这一次的盟誓是在青天白日下,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野人们比较质朴,他们相信人会被盟誓约束,只是族长们不相信而已,不过,也就是因为族人相信,族长们才不得不相信。 盟誓过后,就是分礼物。 也就是轩辕说的强大部族要帮助弱小部族,野蛮部族过上好日子的行为。 大鸿早就把礼物分好了,云川部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八百个奴隶,临魁又极为守信的送过来了五百个奴隶,此时,云川部已经拥有了一千三百个奴隶。 这些人没有反抗,反而有些窃喜,尤其是被分配到轩辕部的那些人,似乎更高兴一些。 在驾驭人这方面,云川真的很佩服轩辕,他真的做到了洞察人心这一步。 不过,事情其实是很可疑的,因为来到山谷里的野人,全部都是精壮的男子,妇人,小孩一个都没有。 想到轩辕在外奔波了三十七天的事情,也就了然了,以他的性格,如果没有足够的收获,他不会做徒劳奔波的事情。 等盆地里的参与交易的人变成被交易的货物之后,四个部族这才开始了真正的交易。 云川换回来了很多兽皮,麻布,以及两百个精壮的奴隶,至于粮食,一点都没有换到,现在,没有人愿意出手粮食。 交换完毕之后,蚩尤部是第一个迅速撤离的,现在的蚩尤对于其余三部落还是充满了戒心。 临魁是晚上走的,走的悄无声息的的,连告别都没有。 云川跟轩辕是正式告别之后才返回常羊山的,很平安,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对于云川带回来的一千五百个奴隶,阿布非常的满意,云川部现在已经开始进入修建城墙的阶段了,急需大量的人手。 流浪野人已经被招募光了,如果没有这些奴隶补充进来,阿布就没有办法在明年开春之前,修建好一道简易的城墙。 对于修建城墙这种苦力活,其余的部落都不是很热衷,唯有云川部的所有人不这样看,他们是一群被城墙保护过的人,他们知道有一道高大的城墙与没有高大的城墙保护,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在他们看来,除非常羊山主峰彻底的被城墙包围,他们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安全。 一场漫长的小雨,终于把秋天里最后的一丝暖气给驱逐走了,云川部居住的常羊山地区,旷野中连一匹孤狼都看不到。 即便是有一些老鹰在飞翔,它们的关注点也不过是草丛里的一些啮齿类动物。 云川部的丹顶鹤没有南飞,它们连这种心思都没有,尽管前些天天空中出现了无数的丹顶鹤群从常羊山上叫唤着飞过,这三只丹顶鹤依旧对那些召唤伙伴的声音无动于衷。 常羊山之野上有的是小河,小河中有的是小鱼,这些小鱼足够它们吃的饱饱的,就算是到了冬天,丹顶鹤们也不觉得自己的食物来源会有问题。 大象一家去了竹林,进去了就不愿意再出来,总体上来说,它们一家子不太喜欢居住在山洞里。 小狼刚刚被精卫下令用竹炭狠狠地清洗过,等小狼的毛发干透之后,她就把一双冰冷的脚丫子放在小狼的肚子上。 一只比鸡还要大的乌鸦站在窗户上跟委屈的小狼说话,云川来了之后,乌鸦顿时就不说了,倒是它身边的三只小一点的乌鸦,依旧用沙哑的声音向云川打招呼。 “你好,你好,你好!” 云川往它们嘴里塞了三片桃脯,这三只小乌鸦也就不再叫唤了,如果不给桃脯,它们就会叫个不停。 精卫的肚皮真的已经鼓起来了,直到此刻,云川才真的相信精卫是真的怀孕了。 外边苦雨寒天的,云川手里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这是云川在这个世界上所能找到的最好的羹汤。 精卫幸福的喝了一口银耳莲子羹,看着木勺里残存的一粒莲子道:“莲子不多了呀!” 云川笑道:“是啊,不到一千斤的存货。” “族里那么多的大肚婆,好东西总是不够吃,您知道吗,好些女人就是为了不干活,吃好吃的,才不停地怀孕生孩子,族里两年半生三个孩子的女人已经不在少数了。” 云川的鞋子有些湿,就脱掉,学精卫把双脚放在小狼的脖子上,小狼的身体足够大,放下四只脚问题不大。 “生啊,自己人生的越多越好。” “您从外边带回来了一千五百个奴隶,这是咱们部族这些年一次进来的最多的人啊,族人们有些不安。” “为什么不安呢?” “他们担心您突然宣布这些人也成了咱们族人。” “这些人中间的某些人一定会成为我们的族人的,这条路一定不能堵死,不过,要说一千五百个人都能成为咱们族人,这不可能。” “会有多少人进来?” “不超过一百个!” “其余的人呢?” “等城墙修建好了,我会宣布他们成为自由人,还会在常羊山之野分给他们田地,种子,农具,耕牛,准许他们在这里耕作,只是每年收获的粮食的一半要交给我们,用来补偿我们。” “流浪野人也是同样的处理方式吗?” 云川看看精卫,认真的解释道:“按照我的设想,以后啊,云川部会有族人,平民之分,族人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前途,不论他想干什么都可以。 平民就不一样了,他们能选择的职业不太多,只有种田,经商,以及参加护卫队,当然,如果有族人能看上的平民,他们也能进入各个作坊学习制陶,冶铁,缫丝,织绸,竹编,木工等等等等。” “如果是这样的话,平民岂不是很有机会成为族人?如果平民将来比族人多了,我们又怎么办呢?” 云川抬手捏捏精卫有些发胖的脸颊道:“告诉阿布,没事干别胡思乱想!” 精卫挣脱云川的手,一脚把小狼踢开不满的道:“是族人们央求阿布找我问问您的,如果您不处理好这件事,族人们就会跟那些现在的奴隶,将来的平民起很大的冲突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请假,牙龈肿起来了,脸肿起来了,眼睛都肿起来了 如题,脑袋跟木头一样,撑不住了,请一天假,睡觉。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一章精卫的宴会 第八十一章精卫的宴会 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几乎就是人的天性……或者说,这是动物的天性,猴群是这样,狮群是这样,狼群是这样,云川估计蚂蚁群或者蜜蜂群也不会好到那里去。 在物质越是不丰富的时候,人们就越是计较,越是显得素质低下。不过,物质极大丰富之后人们的素质也不见得会好到那里去,只不过大家再为一个馒头争执,开始为一个更大的目标争执罢了,反正啊,争执总是存在的。 想要让这种争执从表面上的撕打,转变成有节制,有目的内心活动,或者阴谋诡计,这就要依靠教育了。 教育的目的就在于让人们结束野人般对物质的争夺,变成不那么难看的另一种有秩序的争夺而已。 所以,想要真正成为云川部的族人,会种田,会狩猎,会写字,会念书,会算数,会骑马,会作战,会射箭就成了一个个硬性的标准。 人的高贵不能仅仅是因为出身,必须是这具身体里所蕴含的各种能量,是这些高贵的技能让这具身体高贵,而不是其它。 精卫,阿布,睚眦,赤陵,无妄,槐鸮,王亥这些有见识的人对云川的建议非常的拥护! 至于夸父,他根本就不在乎,他没办法骑马,也不会读书,不会写字,更不会算数,不过,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以及族人会成不了云川部的族人。 这个看似很公平的族人选拔方式,其实非常的不公平,到目前为止,真正能接触到学问的人,也只有云川部族人而已。 老野人是没有救的!! 尽管这些老野人的年纪并不大,也就刚刚过了二十岁,然而,他们比云川以前遇到的八十岁的老人还要固执,他们认为自己学不会,也不用学,反正,过几年就死了。 云川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他们的表现也不好,只有几个表现得还不错,也是云川唯一的安慰。 在被水围困的日子里,云川部的族人们已经积攒了很多条石,现在,参与筑墙的人多起来了,条石很快就被用光了。 修建一座周长将近五公里的城郭,云川需要将整个部族的人力使用到极限,尤其是趁着粮食充足的时候。 看到被围起来的一圈低矮的城墙,云川终于明白古人为什么会对城池有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这么一个定义了。 因为,那是一个极限,一个可以在一个冬日中建造出来的城池的最大极限。 方圆三里的内城,方圆七里的城郭,是唯一能在不影响农耕的基础上修建出来的城池。 云川部的能力强一些,劳力多一些,粮食充足一些,才能建造云川要的十里之城。 一座周长一千五米的城池屁用都没有,还没有故宫城墙的一半,这样的城池只适合拿来让云川这个族长居住,根本就不适合进行生产活动。 云川要的十里之城也小的可怜,可惜,云川当不来桀纣这样的王,只好这样了。 云川坐在巨大的山洞口,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他的子民在劳作。 最远处的山巅上,属于云川部特有的赭红色的旗帜正在秋风中飘荡,只要这些旗子还在飘荡,就说明,今天的云川部非常安全。 在旗子与常羊山之间的广袤空地上,一些半大的孩子正带着随他们一起长大的野狼,在荒草中追逐野鸡,野兔,不时地就能看到成群的野鸡从荒草中飞起,数量之多,甚至能形成一波野鸡浪潮。 那些荒草地都是要被改造成良田的,所以,野鸡,兔子,野猪,刺猬这些东西都是要被清除的。 孩子们带着小野狼趁着大人们还没有开始烧荒,想要多抓一些小兽,给自己家储备一些肉食好过冬。 小野狼的狼性已经被消除了一些,不过,它们依旧凶猛,即便是野猪遇到了这些狗群,也难逃一死。 “他们为什么不去上课?”云川指指在荒原中疯跑的孩子们,问四仰八叉的躺在一张竹床上抱着肚子晒太阳的精卫。 “学不进去,打死都学不进去,今天教,明天忘的,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教会他们,阿布也试过几次,然后就把这些喜欢带着狼到处跑的孩子放弃了,只留下来四十二个能学进去的孩子继续跟着学。” 云川竖起耳朵,听听山洞大厅里的动静,还好,听到了一些念书的声音,不过,不整齐,也不流畅。 “他们要是不学,将来可没法子当族人。” “是王族!”精卫翻了一身哼唧一声纠正了云川的话。 “王族?” “对,就是王族,以后这些孩子都要姓云川氏,接下来是族人,然后才是平民,最后就是奴隶,不过啊,当奴隶是有期限的,五个寒暑之后就会自动成为平民。” “后面的我知道,为什么我不知道王族?” “这是我们所有人商量过的,您的身份一定要单独列出来,是至高无上的,王族将是族长一脉的重要补充,您将来是要把睚眦,赤陵这样的人撵出去的,如果他们仅仅是族人身份,这很不好办。” “为什么这件事情我不知道呢?” “哪有自己告诉族人说,我们是王的,必须是族人们自发认定的,我们才能成为王者,最早以前的族长就是这么选出来的,现在,我们依旧要推选,只不过这次推选之后,以后就再不推选了。 阿布说轩辕部已经开始了,那些人不再称呼轩辕为族长了,而是称之为王,咱们自然也要开始。” 云川点点头,就不再问了,阿布曾经问过他要不要当王,云川当时觉得无所谓,表现得很平淡,没想到阿布当真了,已经开始推动族长变成王这个事情了。 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情,自古以来,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杰,万杰曰圣。 茂才,选才,俊才……直至圣人,已是人极。 云川部如今人口过万,且过的非常富足,自己当一个所谓的王,并不算夸张,所以,云川嘿嘿一笑,就任凭事情自己发展。 在荒原围猎的孩子们,忽然大声呼喝起来,云川极目四望,才发现,将近两百条狗,已经从三个方向向中心挤压过来,然后,荒草从中就钻出好大一群野猪,兔子,野鸡一类的东西。 听到孩子们的呼喝,正在荒野中忙着耕田的人们就迅速放下了手里的农具,提起放在一边的武器,就朝野猪群围剿了过去。 拉着板车运输石头的夸父也丢下板车,也哈哈大笑着朝野猪群围剿过去。 云川看了上千个人加上两百只狗,围剿七八十头野猪,野鸡,兔子一类的东西确实没什么好看的,就闭上眼睛,享受深秋的暖阳。 小野猪是要送去饲养的,大一些的野猪需要杀掉,当成鲜肉吃掉,不用入库房,谁抓到就算谁的。 内脏是属于那些狗的,这是一定的事情。 很多族人背着属于自己的肉食路过睡觉的族长夫妇的时候,都会从上面切割下最肥的一部分。 精卫从睡梦中醒来,瞅着陶盆里高高地一盆猪板油,或者五花肉就对同样从睡梦中醒来的云川道:“你的孩子想吃油渣,还想吃猪油拌饭。” 云川瞅瞅已经胖了不止一圈的精卫道:“到你动弹的时候了,我孩子一定不想吃油渣,不想吃猪油拌饭,他觉得自己太胖了,想要跑几圈。” 云川既然发话了,精卫就没有油渣跟猪油拌饭,哼唧着起来,派人邀请姼跟她一起去常羊河边散步。 不是精卫有多么的喜欢姼,而是除过这个女人跟她还有一些共同话语之外,别的女人都瓷笨瓷笨的,三句话离不开男人,孩子,以及饭食,假如还有,那就一定是骨串子跟衣服。 所以,精卫还是最欢姼陪着她,这个女人说话好听,故事多,事情也办的漂亮,是部族中,精卫最喜欢的一个女人。 两人在六个仆妇的陪伴下在常羊河边漫步了两个小时,回来了,精卫就希望能邀请轩辕部的嫘,嫫母,玄女,素女以及蚩尤部的赤松子,赤精子,神农氏的风伯,雨师在常羊山之野弄一次盛大的聚会。 如此,才能消弭轩辕在盟誓盆地趾高气扬带给云川部的压力。 云川想了一下就答应了精卫的要求,他知道这个女人因为怀孕了,就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来恭贺她,至于姼是不是有其它想法,精卫不在乎,只要在云川部举行这样的宴会,她就不担心,了不起到时候把睚眦喊过来给她端茶倒水。 阿布笑嘻嘻的给精卫将要举行的宴会特意批下来了两口猪,三只羊,十只鸡,五十斤果脯,一百斤米酒,两百斤大米,两百斤麦子,谷子,糜子等粮食,至于竹笋,莲子,银耳,莲藕,干菜更是随她取用,还特意调拨了五十个仆妇供她驱使。 这就把精卫得意坏了! 派人送去了阿布专门书写的精美的邀请函,自己就整日里挺着一个不太大的肚子,指东指西的要求睚眦给她在常羊河边上最美丽的地方架设帐篷,还准备用羊皮把整个宴会所在覆盖起来,这样,宾客们即便是穷的没有鞋子穿,也不会冻脚!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二章不走寻常路的云川部 第八十二章不走寻常路的云川部 晚上睡觉的时候,云川发现精卫撅着屁股在一个大的木头箱子里翻来翻去地找东西。 出于好奇,他去看了一下,然后就真得目瞪口呆了。 精卫的木头箱子里装了满满一箱子金首饰! 没错,就是一箱子金首饰,很多图样云川看着很熟悉,好像都是精卫在自己情浓的时候骗他画下来的。 现在,这些图样已经变成了金首饰,而且看起来很不错。 精卫不仅仅有一箱子金首饰,她还有一盒子珍珠,以及十几件玉器小首饰。 “你哪来这么多金子啊?”云川忍不住问道。 精卫随手从箱子里捡出来一根簪子朝云川晃晃道:“这是我们认识第一年你送给我的,是所有簪子里面最丑的一个,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根簪子。” 精卫又拿出一根漂亮得多的簪子在云川眼前晃晃道:“这是去年的时候,你喝醉了,我央求你要的,这个最漂亮了,还有一些也是你送的,不过,送我簪子最多的还是睚眦跟夸父,阿布他们,他们知道我喜欢金子,一旦从市场上弄到金子之后,就会给我打造成金首饰,几年下来,可不是就这么多了。” 云川又看了一眼箱子里面的金子,现在,他已经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精卫,应该就是这个世界拥有金子最多的个人。 金子对于部族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废物,一个真正没有用的东西,制造工具的话太软,仔细算起来,好像也只能打造首饰,或者用来装饰。 精卫是全族都喜欢的人,在族人眼中,这个女人除过长得丑了一些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毛病,再加上族长毫无节制地喜欢这个女人,也就很自然地成了全族人眼中的宝。 既然精卫喜欢黄金这种亮闪闪的东西,那么,拿去就是了。 云川宠溺地从精卫头上拔下十几根簪子,瞅着她的眼睛道:“这东西插一根就好了,插得多了反而不美。” 精卫有一头长而且黑的头发,用一柄簪子将长发绾起,就已经美丽得不可方物了,用不着把自己的脑袋当成展示金子的展台。 精卫又把一个长长的珍珠串子挂在胸前,云川仔细看了一下,就把珍珠串子从精卫脖子上拿下来,把珍珠散开,将杂色珍珠,以及那些三扁四不圆的珠子统统去掉,凑齐了一些一般大小的珍珠串在一起,给她戴在脖子上,珍珠串子虽然不长,却刚好在她洁白的脖子上围绕一圈,在灯光下,珍珠散发着莹莹的光芒,将精卫衬托得更加美丽了。 从水盆里看过自己的模样之后,精卫认为丈夫很会打扮女人,所以,就把衣衫脱了一个精光,等着云川继续给她搭配衣衫呢。 说真得,精卫的身材好得出奇,再加上她的腹部微微隆起,顿时,就把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模样展现出来了。 而云川也希望精卫能在这场盛会中出类拔萃,毕竟,这一次来的人中间,有轩辕的妻子,还有蚩尤的妻子,临魁的妻子,他云川的妻子自然是要光芒四射的。 虽然妻子这个名词仅仅适用于云川,轩辕两族,其余两族来的女人只可能是跟蚩尤,临魁睡觉的女人,云川还是想用这一次的盛会来抬高这些女人的身份地位。 这看似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举动,可是呢,这对云川想要推广的制度与规矩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被云川打扮出来的精卫,果然满足了云川对女神的所有想象,想要亵渎一下女神,看到她微微隆起的肚子之后,就只能强自忍耐,想要赋诗一首,却因为文化不够,怎么都作不出来。 这就要怪屈原,宋玉,曹植这些人了,他们已经把女神的美貌与姿态描写的到了极致,导致云川想要赞颂一下精卫的美丽,避开这些人描述女神的话语之后,云川发现自己除过会说一句:“卧槽,好美”之外,竟然找不出别的适合的语言。 在这方面,云川确实是不如总是吟诵“大鼓咚咚响”的刑天,至少,人家在拍老神农马屁的功夫确确实实是天下第一人。 原创非常的困难,所以文化需要积累,所以说,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才可以光耀古今,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后世的那些笨蛋们,见到美女之后,就真得只能说一句——卧槽,太美了。 血红色的太阳从山巅升起来的时候,大地立刻变得光明,仅存的一些薄雾还在平地上流淌,等几声鸡啼出现之后,薄雾也就被早早出门耕地的牛蹄子给踏碎了。 奴隶们纷纷从一些竹楼里出来,拿起工具经过一大排巨大的陶锅之后,他们的木碗里就装满了大杂烩食物,对云川部的族人来说这些食物不好吃,可是,管饱,在云川看来,这些重油种盐的食物对身体不利,可是呢,对于这些将要出苦力的奴隶们来说,却是最适合的食物。 云川部的奴隶脚上没有套上木鞋,脖子上也没有枷锁,实际上,他们的四肢非常的自由,只要他们愿意,可以尽情的在荒原上奔跑,甚至不会有人去追赶。 阿布对自家的饭食非常地自信,就算是有逃跑的奴隶,他们也终究会因为云川部可口的饭食而自己回来。 不过呢,直到现在,云川部没有逃跑的奴隶,一个都没有,云川部对于苦力一天吃三顿饭的规矩,对于奴隶们来说,就是一道结实的不能再结实的枷锁。 也就是背石头劳累了一些,假如不用背那些几乎背不完的石头,他们情愿在云川部待到老死。 也不知道是谁,点燃了一片荒草,熊熊燃烧的荒草制造了大量的烟尘,流浪野人们目光灼灼地瞅着火场,恨不能丢下手里的石头,加入到垦荒的队伍中去,因为,等这个寒冬过去之后,他们将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田地,也将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过,想要得到这些,首先就要把王需要的城墙垒起来,以后呢,大家都会住在有高墙保护的城池里,不再担心那些觊觎他们肉体的野兽,毒虫,以及突如其来的战争。 奴隶们不解地看着跟他们吃一样食物的流浪野人们,突然爆发的干活热情,在得到他们只要熬过五个寒暑之后,也将跟这些流浪野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土地,房子,种子,耕牛,农具,妻子,孩子之后,干活的速度也加快了许多。 云川是一个公平的人,他需要一座城池,这些人需要一个可以容纳他们,并且可以保护他们平安的强大部族,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只要云川拥有了一座城,那么,这些人将会获得他们期望的东西。 云川准备将这种交换一直延续下去,部族需要的东西很多,而这些人的要求却总是不变,这就给了他足够大的操作空间。 肚皮上裹着裘皮的两只小象甩着软塌塌的鼻子从山洞口经过,见云川正在吃早饭,就用鼻子卷走了一些果脯,然后就急匆匆地去找它的父母亲去了。 大象群踩着露珠,拖着沉重的木头从森林中走出来,小象找到了象群,就跟在母亲身边,已经三岁的它还需要不停地吃母亲的奶水才能活下去。 引导大象群的人,见小象钻进了母象的肚皮下边,就让象群停了下来,从大象背上取下一个个七八斤重的麸皮馒头,每头大象分一个,这对大象们来说是最好的犒赏。 睚眦骑着大青马从云川身边经过,见族长好像没有看见,就重新走了一遍。 云川看到了大青马前腿上绑着的绳子,就摇摇头,这说明大青马依旧不服管教,只要一松手,就会跑没得影,所以,两只前腿上才会绑上绳子,限制大青马的跑步速度,被限制了跑步速度的马,还能叫做马吗? 不过啊,这些野马让武士们用来练习如何驾驭马匹,倒是一个很好的主意,除过被摔骨折的武士有点多之外,再没有别的缺点了。 睚眦见族长还是看不见他跟大青马,就咳嗽一声道:“王,我已经可以骑着大青马狂奔了。” 云川抬头看了一眼骑在高头大马背上的睚眦,指着大青马腿上的绳子道:“有本事你把绳子解开试试看,你所谓的狂奔也仅仅比大野牛跑得快了那么一点而已,战马真正奔驰的模样,你还没有感受过。” 睚眦从大青马背上跳下来,蹲在云川身边道:“王,您尝试过?” 云川点点头,眼中露出回忆的模样缓缓地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我骑在马背上,在草原上奔驰,当时,那匹马越跑越快,我的心也越来越轻,就像是要飞起来一样,大地在我脚下不断地向后飞奔,耳畔没有别的声音只有呼呼的风声。 在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战马,战马就是我,我们是最亲密的伙伴,只想永不停歇地在大地上奔驰下去。” 云川讲的入神,睚眦也听得入迷,过了一会,睚眦抱着大青马的脖子道:“我一定会有办法让大青马成为我最好的伙伴的。” 云川轻笑一声,点点头,往嘴里放了一块桃脯道:“我希望你能完成云川部第一例驯服野马的实例,也早点享受到你从未经历过的速度!” 睚眦想了一阵道:“我要是抓来几头老虎,剪掉爪牙之后跟大青马养在一个马厩里,由我来日夜不停的保护大青马不受伤害,您觉得这个法子能成吗?” 云川瞅瞅大青马那双湿润的大眼睛,叹息一声对大青马道:“你的命不好……”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三章精卫的宴会(2) 第八十三章精卫的宴会(2) 在大河上游地区,马群不好找,老虎却能找到一大堆! 这东西没有天敌,再加上母老虎养育崽子养育得很尽心,导致这东西到处都是。 睚眦现在已经不害怕老虎了。 小的时候,他存在于老虎的食谱里,现在,老虎在他的食谱上面,他已经开发出来很多种捕捉老虎的方法,其中用渔网,跟陷阱捕捉活的老虎,已经成了他最新的游戏方式。 一群人呼啦啦钻进山林里,五天之后,就抬回来两头老虎,这两头老虎的模样凄惨至极,长虎牙已经变成项链挂在睚眦的脖子上,老虎的长指甲也被连根削掉,导致肥厚的虎掌摸起来软软的,毛茸茸得非常舒服。 没有了大虎牙的老虎,以后只能喝粥,吃肉糜,就连那条跟钢棒一样的老虎尾巴,也被睚眦盘成一个圈捆起来再无伤人的能力。 老虎来了,睚眦就迫不及待地带着它们去见了大青马。 即便是坐在山洞口休息的云川,都能听到大青马惊恐地悲鸣声。 云川带着枣红马去见了大青马。 大青马庞大的身躯,紧紧地贴着马厩的角,睚眦一直站在大青马身边,用身体挡住了马头,不让大青马看到老虎。 枣红马疯了……尤其是一头五六天没有吃饭的老虎见到枣红马之后,疯狂地冲撞着马厩栏杆,如果不是因为有链子绑着腿,这头老虎早就一个大虎跳越过栏杆来吃枣红马了。 枣红马想要跑,四肢却瘫软下来,一泡稀窜出去一米多远,如果不是云川及时地挡在它身前,枣红马会被老虎活活得吓死。 睚眦骑在老虎身上一顿拳脚之后,打得老虎满头冒血,趴在地上哼哼着不敢动弹了,睚眦才在老虎头上弄一手血,再把手放在大青马面前让它舔舐。 大青马不敢,睚眦就掰开马嘴把手伸进去,大青马不舔都不成。 云川放开了枣红马前腿上的羁绊绳子,枣红马没有跑,乖乖地跟在云川背后亦步亦趋。 一匹抵抗不住美食诱惑的马,又如何能扛得住老虎的威胁呢?大青马就不一样了,不愧是马中之王,在舔舐过虎血之后,再遇到老虎突袭它,它已经敢甩起蹄子蹬踏老虎了。 睚眦生生地将老虎的战力,拉到跟战马是同一个位置上,大青马的战力反而占优。 老虎以为自己一爪子就能切开大青马的肚子,结果,它毛茸茸的脚掌却只能抚摸一下大青马的肚皮,它一口咬住了大青马的长脖子,正准备甩头撕咬一下的时候,由于没有了专门用来撕咬的虎牙,大青马摆摆头,就挣脱了虎口,还能奋起前蹄给老虎肚子上来一下。 即便如此,大青马依旧需要睚眦帮忙,否则,两头老虎还是能利用自己丰富的狩猎经验,把大青马压在地上慢慢吃掉。 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睚眦与大青马几乎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即便是去掉羁绊绳子,大青马也不肯远离睚眦。 马是一种高傲的动物,从它们的奔跑动作就能看得出来,它们只接受伙伴,不接受奴役,自从睚眦强行把自己弄成大青马的伙伴之后,部族里的其余骑手,也就纷纷效仿。 有些马不成,是真的不成,马厩里突然出现两头饥饿的老虎之后,就被老虎活活吓死了。 马厩主管王亥为此痛不欲生,一怒之下将睚眦的胡作非为事由一件件,一桩桩禀报给了云川,希望云川可以制止睚眦的暴行。 死了六匹马,云川就让阿布抽了睚眦六鞭子,此事作罢,并且下令要把利用老虎来驯马的事情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云川部终究选出来了八十三匹可以骑乘的马匹,不过,也仅仅是骑乘而已,想要把这些马当做战马来使用,基本没有可能。 有了马,人的腿就变长了,原本一天最多在五十里范围内游走,有了马之后,游走的范围就扩大到了一百里。 云川综合考虑了野人部落的习俗以及顺从程度后认为,有了马匹,一个族长就能有效地控制三百里方圆的地域,再远,就会出问题。 等云川部真正拥有了驯服的战马,这个距离就能扩大到一千里。 如果云川部已经建立了有效的官僚体系,那么,统治范围还可以继续扩大。 当然,这是建立在云川部有足够的人手的基础上,目前,就云川部这一万出头的人手,三百里地域已经大得不可思议了。 今天是个很好的日子。 因为精卫要宴请大河上游所有部落里,地位崇高的妇人以及部落中的智者。 从早上开始,就有人陆陆续续地到来了,最先抵达云川部的人,是一个豹子一般敏捷的女人,名字叫做要离! 这个披着一张豹子皮当衣衫的女人就是蚩尤的妻子——要离。 蚩尤身高将近两米,这个叫做要离的女人身高不低于一米九,从她裸露在外满是伤痕的,健壮的双腿来看,这个女人也是个身经百战的悍将,陪伴要离的是两个同样健壮高大的仆妇,不过呢,这两个仆妇像战士多过像仆人。 赤松子的额头上,有一个树叶状的伤疤,这个伤疤还有不少的白色鳞片密布,眼珠子呈诡异的碧青色,整个人看起来非常得诡异。 阿布说这个人据说是一棵生长了万年的老松树所化,云川看着不像,这人的皮肤白得很诡异,眼睛的颜色也不对,应该是有西方人的血统,至于他眉心上的那道疤痕,云川看得很清楚,那是牛皮癣的症状,这样的症状,云川早就从后世的小广告图片上见得多了。 赤精子的脖子很长,身体很高,全身雪白,一看就是一个白化病病人,不过,按照阿布介绍说,这人是一条白色大蛇所化,也是一个神奇的人。 对于要离,云川是很欣赏的,至少,这个女人给人的第一感觉,除过凌厉之外,没有什么不适的地方,而且要离跟蚩尤很般配,都是战斗儿女,应该是一个不错的人。 至于,赤松子,赤精子,这明显就是两个妖人,如果在云川部,云川一般会把这种人,丢进石磨里磨成肉沫喂两只没有虎牙的老虎。 云川拒绝承认树,蛇可以变成人,也可以说,云川拒绝承认非人类自然繁衍的生物可以称之为人。 一个牛皮癣患者,一个白化病患者,把自己说成树人,蛇人之后,居然能成为蚩尤部的座上客,这让云川非常怀疑蚩尤的智商。 不过啊,人家现在是客人,蚩尤的老婆要离都对人家恭敬有加,云川自然不能把他们拉去石磨附近…… 今天,云川部的主人是精卫! 一个盛装的精卫! 不论是高高绾起的发髻,还是身上披着的绸布衣衫,亦或是头上金灿灿的金步摇,还是脖子上熠熠生辉的珍珠,都让身着兽皮的要离有些自行惭秽。 主要是精卫太干净了,指甲缝隙里没有一丝的黑泥,而且,精卫的指甲被凤仙花染过之后,指甲红艳艳的,加上十指又尖又长如同葱白一般,这让要离连精卫伸出的手都不敢拉。 这就是精卫要的效果,要离不敢拉她,她却大方地拉住了要离粗糙的手,无视要离脚上的泥巴,径直带着她穿过厚厚的,雪白的羊皮地毯,进入了精美的牛皮帐篷。 要离每多走一步,心情就羞愧一分,因为她会在洁白的,如同云彩一般的羊皮地毯上留下一道黑黑的脚印。 赤松子,赤精子甚至都不敢踏上羊皮地毯,他们甚至觉得自己就不该来到这里被人笑话。 当发现那些穿着软牛皮靴子的仆妇们,都比他们干净的时候,赤松子,赤精子就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不用说话,他们就知道自己在云川部人眼中就是野人,因为那些仆妇们总是若有若无地看他们的身上,肮脏且带着臭味的裘皮衣衫,看他们肮脏的双脚,看他们在头发里爬来爬去的虱子。 云川部的宴会,与他们想象中围着火堆,啃着大块的肉畅谈的宴会相差太远了。 阿布哈哈大笑着走过来,亲热地拉住赤精子,赤松子的手,询问蚩尤部的日常,这才缓解了两人的尴尬场面。 这种肮脏的客人,自然是要泡石灰水的,不论是要离还是赤精子,赤松子,他们都要狠狠地泡石灰水之后,再换上云川部提供的精美麻布衣衫,这才与精卫精心准备的宴会相匹配。 要离是在精卫的带领下去了山洞洗澡,赤松子,赤精子是在阿布的带领下去河边洗澡。 精卫瞅着要离雄壮的胸部再看看自己的,就忍不住叹气,马上就要生孩子了,自己的胸部依旧不够发达,这怎么能养出一个健壮的孩子呢? 两个仆妇在伺候要离洗澡,先是石灰水加苦楝树皮杀虫,接着就是用篦子一遍又一遍的把要离头发里的虫卵刮出来,再涂满竹炭粉之后,慢慢地给要离摩擦全身,天不怕,地不怕的要离,在两个仆妇的手中,就像是一个柔弱无助的婴孩。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四章精卫的宴会(3) 第八十四章精卫的宴会(3) 逼迫赤精子,赤松子洗澡是云川安排的。 他想确定一下,这两个人到底是不是他以为的皮肤病患者,毕竟,他都能在一年内重新长成大人,万一,出现一两个精怪,也是一个有可能的事情。 看妖怪洗澡的人很多,其中就有云川跟夸父,当两个拒绝洗澡的脏人被客气的阿布带着人生生的剥光之后,云川只是看了一眼,就确定自己判断的没有错,这就是两个皮肤病患者。 石灰水对于皮肤病患者来说就是一道残酷的刑罚,阿布并不理会他们发出的惨叫,固执的按照云川部的洗漱程序给这两位安排了洗澡流程。 石灰水苦楝皮杀虫,竹炭粉把他们包成灰壳剥除虮子,他们的头发已经成了毡片,没法子清洗,就一刀割除绝了后患。 强壮的屠夫又用竹刷子给这两个做了最彻底的清洁之后,两个血迹斑斑的人终于干净了。 现在,他们可以赤着脚踩在白云般的羊皮地毯上了。 要离出来的时候,云川站在人群里都看的有些失神,不得不说,这个健壮的,浑身都呈小麦色肌肤的高大女子,在被精卫装扮一番之后,确实有一族女主人的气势,至少,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高高在上的气度,就不是别的女人所能比拟的。 这就是一头雌豹一般的女子,洗干净之后便少了几分野蛮,多了几分气度。 精卫可能见不得那个女人好,面对刚刚恢复了一点自信心的要离,她立刻就让姼端出来了她准备了许久的黄焖羊肉! 刚才洗澡的时候,要离的肚子一直在咕咕作响,面对这种身材高大,食量也大的人,精卫很有经验。 没见只要她端出美食,夸父就会像狗一样的抽着鼻子跑过来。 为了这件事情,云川揍精卫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后来见夸父没有一丝一毫受辱的情绪,才任其自然了。 贪吃,是夸父的本性,与荣耀,地位一点关系都没有。 果然,巨大的青铜鼎盖子都没有揭开,要离就已经开始流口水了,等精卫帮她掀开巨鼎的盖子,要离的眼睛就已经开始泛红了。 她强忍着要用手抓羊肉吃的冲动,听着精卫在一边说着废话,尽管精卫说的都是跟羊肉有关的话题,要离依旧觉得这时候说话的人,可恶的紧。 精卫发现要离身材高大,就让仆妇把羊肉切得大一些,这样的大块羊肉用刀子吃最好了。 要离用刀子插着一大块羊肉恨恨的咬了一口,然后,她就忘记了羊肉之外的任何事情。 尤其是对赤松子,赤精子两人对她投来的眼神视若无睹。 羊肉是给贵宾的,赤松子,赤精子两人根本就没资格享用这样的美食,身为随从,他们只能吃一些粗陋的麦饭,与肉汤。 这一鼎羊肉仆妇们整整放了一只羊,要离的嘴巴一直在吃,眼睛却从未离开过大鼎里面剩余的羊肉。 一只羊眼看着越来越少,要离的嘴巴还在动弹,眼中却已经有了焦灼之色,她发现,这么一只羊居然不够她一个人吃的。 眼看着大鼎里面只剩下一点汤汁,要离遗憾的放下手里的刀子,看着精卫道:“如此美味,是如何做出来的?” 精卫让仆妇们端来清水,伺候要离洗过手,脸之后,笑着道:“多留些日子,我教你。” 要离看着精卫的眼睛道:“你愿意教我?” 精卫道:“那当然,我家族长已经跟蚩尤族长订立了盟约,其中一条就是要互通有无,既然姐姐喜欢吃这种羊肉,我们还有时间,可以慢慢的学,总能学会的。” 要离看着精卫拍拍手,立刻就有仆妇上来抬走了巨鼎,又送上来两大杯米酒。 酒,要离自然是喝过的,只是喝到云川部甜丝丝的米酒之后,她就忍不住多喝了一点,转瞬间,一杯足足有五斤的米酒也被要离喝了下去,而精卫却举着一个精巧的犀角杯浅尝了两口。 赤精子,赤松子两人心急如焚,在来的时候蚩尤曾经告诉过这两个人,一定要保护好要离,不能让要离陷于云川部,他总觉得云川老婆举办的这场酒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 蚩尤的要求不仅仅是保护要离,还要打探清楚云川部这样做的目的,为什么不邀请可以做决定的男人参会,却一定要邀请女人参加。 现在,要离已经彻底的沉浸在美食之中不可自拔,这让赤精子,赤松子二人如何能不着急。 要离喝了五斤酒之后,身体的乏意散开,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先前觉得没有吃饱,完全是一个错觉,一大杯酒下肚之后,她发现自己已经吃的很饱,很饱了。 要离在仆妇们的搀扶下摇摇晃晃的去了客房睡觉,阿布也不管赤精子,赤松子是否吃饱,就邀请他们去帐篷里居住。 赤精子兄弟二人,小心的剥开跟皮肉相连的麻衣,喘息片刻,赤松子忽然道:“云川的目的不会是想睡要离吧?” 赤精子闻言,也吃了一惊,两人迅速穿好衣衫,来到山洞口,遇到要离带来的仆妇,问清楚要离已经睡着了,还有人守在要离身边,两人才忧心忡忡的回到帐篷里,直到现在,他们两人还不明白,云川部为何会对他们如此敌视。 精卫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场外交活动,回到房间之后依旧不肯安静下来,举着自己还没有喝完的酒,继续在屋子里的轻歌曼舞,她似乎非常的开心。 “那个要离真是一个好美,好美的美人儿。”精卫喝了一口酒瞅瞅云川,她其实也不知道云川为什么会同意她胡作非为。 云川抬手想在精卫的屁股上拍一巴掌,想想不妥,就对精卫道:“我的不目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没有想要睡谁的老婆,我只是想给那些有地位的女人们塑造一个她们向往的生活,告诉她们什么样的生活才是高贵的生活,这样一来呢,我们部族里的很多产出就会卖出去。” 精卫不解的道:“你只是想着让这些女人跟我们换东西?她们做不了主。” 云川瞅着精卫道:“在云川部你也做不了主,可是呢,有谁约束过你换东西吗?” “没有!我想要什么东西都会有。”精卫想了一下道。 云川笑着将精卫抱进怀里,就着她的酒杯把里面剩余的酒一口喝干,然后道:“你觉得嫘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轩辕会不会满足她?” 精卫点点头道:“会满足嫘,这一点是明摆着的。” “嫘要是有了一件你没有的漂亮东西,你会不会也想要?” “想要!”精卫回答的斩钉截铁。 云川拍拍精卫的小脸道:“你想要好东西,其实所有的女人都想要好东西,尤其是你,嫘,要离这些人拥有的好东西,别的女人自然也想要。你看,这就是市场。 上一次我们跟轩辕签订盟约的时候,其实啊,交易事情完成的很差,基本上没有交易出去多少东西,这说明,市场很差,大家都不愿意交易,这让我们云川部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为了维系市场,我们只能开拓新的财源,将云川部这种人人都想要的好生活,推广到所有部族中去。 这样一来呢,等到来年秋收之后,我们就能用我们生产的货物去换取其余部族的粮食,这些粮食最终会变成我们急需的石头城墙。” 云川觉得自己已经解释清楚了,精卫却笑嘻嘻的搂着云川的脖子腻声道:“你真的不想要要离吗?她的屁股好大,好大……” 如果人人都过自给自足的生活,这对云川这种人来说就是一场灾难,在生意难做的时候,云川需要刻意的制造一些认为需要。更需要拓宽市场给部族带来更大的收入。 自古以来,女人,孩子都是最大的消费群体,如果云川有幸能把嫘跟要离这样的女人培养成妲己一类的女人,相必这个世界上的商贸一定会繁荣的多。 至于睡蚩尤的女人? 云川从未有过这个念头,即便是产生了这个念头,蚩尤骑着熊猫的形象也会生生的把这个念头掐死。 第二天,要离是被一阵鸡叫声惊醒的,身为战士,她的警惕性非常高,眼前的环境是陌生的,她就第一时间握住了自己的青铜战斧,将战斧贴在脸上,宿醉的要离渐渐想起昨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慢慢的放下手中的战斧,披着一袭白的绸布外袍,踱步来到山洞天井处。 一道瀑布从高处流淌下来,砸在石板上的深坑里,她赤着脚来到水潭边上,喝了好多水,然后就瞅着大水潭边上的一个水坑。 这个水坑将她的模样完全给倒映出来,里面的人看起来很陌生,要离触碰一下自己的眉毛,然后是鼻子,脸,嘴巴,最后伸出一根手指触碰一下自己松软干净的头发,这才确定,水坑里的倒影正是自己的。 “我现在看起来美吗?”要离看一眼自己带来的仆妇低声问道。 “昨天,所有男人都在盯着您看,人人都想睡你!”仆妇们诚实的回答道。 “既然人人都想睡我,那么,你们觉得族长也会睡我吗?” 一个粗壮的仆妇大胆地道:“如果您这个样子回到族里,族长一定会当着很多人的面睡你,并且会直接宣布你是他的妻子。” 要离摇摇头道:“蚩尤部没有妻子这一说,族长也不会用轩辕,云川他们用过的东西,不过,只要他能当着祭祀们的面睡我,那么,我的儿子一定会成为蚩尤部的下一任首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五章精卫的宴会(4) 第八十五章精卫的宴会(4) 在遥远的莽荒时期,当众交合不是一件淫秽的事情,而是一种盛大的仪式,更是一种男女结合的最高礼仪以及荣誉。 以天为房,以地为床,上有诸神庇佑,下有众人祝贺,如果能在这样的场合受孕,那么,生下来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将是这两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孩子。 直到轩辕开始认为这样做不好,他觉得有些羞耻,在诸神祝福,众人祝贺与羞耻心相比,他果断的选择了后者。 蚩尤部不是这样的,他们天性烂漫,不喜欢约束,觉得野兽可以做的事情,人也能做。 因此,在男女极尽欢娱这件事上,他们认为这是上苍给人类的奖赏,就要大大方方的展现出来。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出现了子不知父,父不知子的状况,最终对于部落化向家庭化转变极为不利。 要离喜不自禁,准备跟精卫交换更多可以让她变得更美的东西。 云川部的好东西自然有,就是价格不便宜,比如一件刚刚能包住屁股,却又什么都包不住,握在手中几乎察觉不到存在感的纱织内裤,这东西就价值一头老虎!看清楚是一头连皮带肉的老虎,不是单纯的老虎肉或者老虎皮! 一件可以覆盖全身,又好像没有穿任何东西的纱织睡袍,想要拿到,至少需要一头牛。 至于精卫摆出来的数之不尽的鸡零狗碎的装饰品,可以让要离看的目露精光,又如痴如醉,其中,有一个专门用来洗澡的滑溜溜的东西,不但会产生不少的泡沫,还能散发出馥郁香气,这东西精卫是用金箔包装起来的,只给要离看一下,嗅一下,至于交换,被精卫毫不犹豫的给拒绝了。 这反而让要离产生了一定要得到的想法。 就在精卫已经与要离变成好友的时候,女姜来了,女姜是临魁的老婆,不过,精卫认为这不可能,因为这个女人就连说话也必须看不远处的风伯,雨师两个长相古怪的人。 风伯的脸上长满了胡须,只有在风吹动的时候吹散他脸上的毛发,才能看到他的大蒜头鼻子,以及一张大的吓人的嘴巴,雨师的长相就更加的奇怪了,他的前额突出,嘴巴凹陷,一双手臂出奇的长,自然下垂就超过了膝盖。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异人。 人们总是认为面貌,身材异于常人的人,一定有常人所不具有的特殊能力,这几乎是野人群中的普遍认知。 所以啊,才有了赤精子,赤松子,风伯,雨师这种长相奇特的人被部族委以重任。 不过啊,从风伯,雨师手中拎着的青铜战斧的分量来看,这两个人的战力至少是没有问题的,比赤精子,赤松子这两个骗子高出了不止一筹。 据说,只要风伯发怒,地上就会刮大风,只要雨师痛哭,地上就会下大雨,无知的野人们自然就会认为这两个人有操控风雨的能力。 只是这两个人很会控制情绪,一个不轻易发怒,一个从不轻易哭泣,据说,他们之所以会如此善于控制情绪,完全是为了地上的生灵好。 此时,阿布正笑眯眯的站在风伯雨师面前,他们能不能呼风唤雨阿布不知道,但是,现在这两个人必须洗澡这是一定的。 云川部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族人完成了除虫这个艰巨的任务,不能因为来几个像人不像人的家伙,就让那些寄生虫在云川部中死灰复燃。 听着两个传说中神一样的男人在石灰水里发出一阵阵的惨叫,阿布心情就舒畅无比…… 女姜这个女人是云川见过的女人中仅次于精卫的漂亮女人,看样子临魁这个神农不知多少代的人的审美,与云川相仿佛。 而且临魁远比蚩尤更加的懂礼貌,至少,临魁知道在来参加别人举行的宴会的时候,要带来一些礼物。 女姜带来的礼物正是夸父他们眼中的美女,足足有六个之多,云川愉快的收下了这些非常擅于生育的优质女性。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在于这些女人眼中尽是桀骜不驯的眼神,即便是被捆的跟粽子一样,即便是已经被人侵犯过无数次,她们依旧想的是如何才能逃脱。 阿布问过之后,还被人家吐了好多口水,还好,阿布的脾气很好,给她们松了绑,并且给了她们食物跟清水,这才知晓,这些美丽的女人统统来自于赤妭部。 就在这段时间里,临魁不断地催促赤妭部要为那些被云川部砍断手脚,挖掉眼睛跟舌头的部族人复仇。 于是,赤妭部的首领赤妭就派遣了她手下最得意的六个部将,带着五百个女武士来神农氏探查究竟,准备等这五百个女武士把云川部的虚实探查清楚之后,她就随后带领大部队前来将云川部所有人杀个干干净净。 这五百个女武士进了神农氏专门给她们准备的营地之后,吃了神农氏提供的美食,然后…… 然后,临魁又给赤妭报信,她的五百个女武士不满云川部的残毒,私自发起了进攻,然后,就被云川部给杀光了,需要赤妭首领再派一千个女武士过来,才能不被云川部一口吞掉! 这六个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蹂躏的女武士,居然在吃饱喝足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想打晕睚眦这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将领,然后劫夺睚眦以及他部下的武器,再一路杀出云川部,把神农氏险恶的用心告诉赤妭。 她们甚至聪明的知道利用自己的美色来诱惑睚眦!毕竟,即便是在赤妭部,她们六个也以美艳著称。 对于从小就在精卫的殴打下,被强行认为精卫才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子的睚眦,这些美艳的女人,在他眼中真的是丑的跟猪一样。 尤其是当这些女人摇曳着水桶腰,揉着胸腹向他款款走来的时候,他在第一时间就抬起脚,将自己的大脚踹在她们的胸腹上,然后就是一顿鞭子。 即便是这样,这些女武士也在艰苦卓绝的环境里与睚眦统领的武士们激战了一场,且悍不畏死。 睚眦就是看在这群女人是真正武士的份上,最后才没有杀她们,把她们关进山洞,等着消磨掉反抗意志之后,再随便在族中找一个人把她们给嫁掉。 赤陵认为可以允许这六个女人中的某一个,或者两个逃出去,可以让赤妭部的人知晓,真正的王八蛋是临魁,而不是云川部。 但是啊,事情交到云川这里的时候却被阻止了,云川认为,就现在的局面而言,轩辕部,云川部,蚩尤部,神农氏四部族其实都是王八蛋,如果云川部想要继续在这个联盟里获得好处,那么,就只能把王八蛋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如果背叛这个联盟后果非常的严重,这六个女人之所以会被临魁送过来,很可能就在等待云川部故意放人,自证清白呢。 一旦这几个逃亡的女人再被临魁捉住,那么,不管是临魁,还是轩辕,蚩尤,都会对云川部产生浓浓的不信任感,要知道,他们四人当初在盆地可是歃血盟誓的,不可违背。 要离很痛苦,拉着赤松子,赤精子不断地商量如何才能从蚩尤部弄到更多的货物来跟精卫交换那些能让她真正获得蚩尤迷恋的宝贝。 赤松子,赤精子在经过一番思考之后认为,以蚩尤那种霸道的性格,自己兄弟二人想要在蚩尤部获得真正的重用,基本上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如果帮助要离能让蚩尤快活的话,被重用的可能反而会增加。 所以,赤精子就问云川部借到了一头驴子,连夜赶回蚩尤部,向蚩尤禀报要离因为没有好货物,被云川部,神农氏,轩辕部的女人耻笑,导致那里的人都不怎么看得起蚩尤部…… 女姜毫无疑问在见到精卫的好东西之后就沦陷了,她不是临魁的妻子,或者说临魁有很多妻子,她不过是其中之一,甚至不是临魁最喜爱的妻子,这也是她能来云川部参与宴会的原因。 她喜欢精卫那些金光闪闪的首饰,也喜欢精卫那张柔软的就像是躺在云朵上的软床,更喜欢精卫脖子上戴的那个珠串子,在看到精卫的第一时间,女姜就把脖子上的狼牙骨饰扯下来抓在手中,把头上的稀罕的用深秋中最后的雏菊编织的花环丢在一边。 她宁可不佩戴花环,也不想被精卫头上的那支总是颤巍巍摇晃的金步摇给比下去。 最让女姜不能容忍的是,她看到精卫居然抬手就打一个明显是云川重要将领的男子,那个将领刚刚在逼迫风伯,雨师去洗澡的争斗中,获得了极大的胜利。 而现在,就因为那个将领多看了一眼自己,就被那个看起来高高在上的精卫追着打,那个可怜的将领除过大喊不准打脸之外,不敢做任何形式的抵抗。 这才是一个女主人应该有的模样,女姜紧紧地将拇指握在掌心,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的掌心已经血迹斑斑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六章精卫的宴会(5) 第八十六章精卫的宴会(5) 女姜很羡慕精卫,她看到精卫在云川部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她不成,在神农氏中,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女人,不会收获任何尊敬,更不会像精卫一样可以随便殴打部族重要将领。 她不知道的是,睚眦,赤陵这样的年轻将领在精卫面前几乎没有什么自尊可言,尤其是睚眦,他几乎就是依靠精卫偷吃的,才能勉强活下来的一个人。 可以预见,在睚眦以后漫长的生命历程中,都没办法在精卫面前直起腰杆。 精卫看到了女姜手心里的血迹,在她跟要离,女姜一起泡澡的时候,慵懒的对要离跟女姜道:“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庸,想要真的活自在,就一定要拥有一定的权力。 你们也看到了,我精卫美丽不如要离姐姐,也不如女姜,可是呢,在这个部族里,我说出去的话,有很多人肯听。 这就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云川部族长之所以只有我一个妻子,是因为他只能拥有我这么一个妻子,否则,部族中的其它人就不同意,你们之所以没办法在自己的部族里为所欲为的原因,就在于你们没有像我一样拥有自己的力量。 族长只有我这么一个女人,那么,我肚子里的孩子将来就是唯一的族长人选,更重要的是,我这个当母亲的,以后说话的时候,会有更多人愿意听。” 女人们在泡澡的时候就会主动说一些隐私的事情,尤其是精卫主动把自己的隐私事情说出来之后,别的女人自然也就有了倾诉的冲动。 反正,精卫已经在背后说族长已经被她控制的话了,在严重的话,又能与这件事相比较? 自觉有了一些把柄在手的要离跟女姜也就一心一意的向精卫求教,如何才能在她们各自的部族里变成第二个精卫。 “嘻嘻,要离姐姐你带来的那两个人傻傻的……” “嘻嘻,女姜姐姐,那个风伯跟雨师总是偷偷地看你的屁股……嘻嘻,你不要不理他们,给他们一个笑脸看看……嘻嘻。 你们这一次一定要多换一些好东西,把自己打扮的香喷喷的,男人就会离不开你,这样啊,就能要更多地东西……你们看……整个云川部的黄金,珍珠都在我手里……” 澡堂边上就是精卫的私人库房,三个赤裸的女人进入了精卫的宝库之后,其中有两个眼珠子立刻就直了。 且不说精卫拥有的海量的首饰,仅仅是挂了一山洞的各种衣衫,就足够让要离,女姜为之神魂颠倒。 精卫将一件红狐皮裘衣披在身体雪白的女姜身上,再把一顶红狐裘皮制作的皮帽子戴在女姜的头上,就迷醉的看着女姜对要离道:“要离姐姐,你要是男子,这时候会不会扑上去?” 要离瞅着红狐裘下女姜若隐若现的胸腹,点点头道:“即便我是女的也想扑上去,抱住她揉捏——” 精卫又找来一件绸布长袍披在身材高大的要离身上,这件长袍上有精卫试着压出来的金线刺绣,洁白的袍子上用金线刺绣着一片金色的桃花,从胸口一直蔓延到下摆。 洁白的袍子披在要离小麦色的高大身体上,一下子就让这个比男人还要男人的女人变成了一尊神。 传说中,只有那些神祇才会长得如此高大。 精卫羡慕的看着要离的身体对女姜道:“我们要是有这样的身体就好了。” 女姜落寞的点点头,她跟精卫这样的容貌,在野人部落里真的算不上好。 三人重新回到碧波荡漾的清水池子里的时候,要离跟女姜都失去了谈话的兴趣。 “你是怎么拿到这么多东西的呢?”要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精卫从水池边的果盘里拿了一颗野梨子咬了一口道:“你们要变得聪明起来才可以。” “如何才能变得聪明起来呢?”女姜与要离一起问道,她们现在想要的远远超过了她们的能力范畴。 精卫拍拍手,四只肥墩墩的乌鸦就从外边走了进来,精卫抓着大乌鸦的脑袋对女姜跟要离道:“这只鸟非常的聪明,会说话,这三只小的也是一样,你们如果遇到了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告诉这只乌鸦,它会把你们的难题告诉我,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 要离,女姜呆滞的瞅着眼前的四只黑乌鸦道:“它们会说话?” 大乌鸦用喙啄一下羽毛大声道:“我会说话!” 小乌鸦们也齐声道:“会说话,会说话!” 精卫笑呵呵的道:“大乌鸦不会飞,不过呢,这三只小的会飞,你们只要把自己遇到的难题告诉小乌鸦,它就会飞来找我,我一定会帮你们想好办法,再让小乌鸦飞回去找你们。 说真的,我不喜欢男人总是压在我们身上,踩在我们头上,我们女人也能干出一番大事来的,我听说,那个全部都是女人统领部族的赤妭部就要来了,这就是我们的好机会。 想想啊,我们还能年轻几年呢,男人现在喜欢我们的身体,再过几年等我们老了,那个男人会多看我们一眼呢? 到时候,我们只能跟那些最卑贱的奴隶一样,干着最重的活计,吃着最差的饭食,等到我们实在没有力气干活了,然后会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被族人抛弃,丢在荒原上自生自灭,任由野狼,猛虎,毒蛇嗫咬,最后啊,连一块完整的骨头都剩不下。 你们也看见了,我之所以这样做,可不是为了云川部,更不是为了某一个族长,我只是为了我们女人能避开最终被抛弃的命运。 你们也要加进来,我们一起努力。” 精卫把话说完,就伸出手悬在半空,女姜迅速将手搭在精卫的手上,要离犹豫了一阵子,终究还是把手搭在了她们两人的手上,盟约成! “……我之所以这样做,可不是为了云川部,更不是为了某一个族长,我只是为了我们女人能避开最终被抛弃的命运。 你们也要加进来,我们一起努力!”精卫站在床榻上,一手扶着自己并算大的肚子,另一只手指着房顶,骄傲的就像是一个王。 云川点点头道:“做的不错,就是转折太生硬了,你应该激发她们追求美好的信心,偏偏要说这样做是为了解救女人的苦难,这不太合适,女姜,要离这两个女人都不是志向高远且心存慈悲的人,她们之所以要跟着你一起胡闹,仅仅是为了自己而已。 还有,赤妭部的事情你不该在要离在情况下说出来,只应该对女姜一个人说,毕竟,泄露神农氏机密给赤妭部的人应该是女姜,知道的人多了,女姜就不一定愿意干了。 还有,嫘马上就要来了,你就别想着拉拢嫘了,那个女人就是一个死心眼,你没办法把她拖下水的。 所以啊,等嫘明日到来之后呢,你的工作重点将要以玄女,素女为突破口,最好让她们认为你也是她们一伙的,这样,你才有机会。 不过,就目前的成效来看,你干的很不错了。” 精卫听道云川的夸奖,一双大眼睛立刻笑的弯弯的,睚眦跟赤陵两个钦佩的瞅着精卫,就差顶礼膜拜了。 从今以后,神农氏,蚩尤部休想再对云川部保持半点秘密了。 云川见阿布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就对精卫道:“从今天起,你就要变成一个大方的人,对于你自己拥有的东西,能送就送,就一个字——大方!” “不!都是我的,谁都不给!”精卫听丈夫说要把她的好东西统统送人,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同意,山洞库房里面的东西全是她一点点积攒起来的,那里有送人的道理。 “你如果送了,我保证你以后会拿到更多的宝贝!” “不,我的东西谁都不给,哪怕是最小的东西也不给!” “你刚才还说女姜,要离是两个傻婆娘,我觉得你才是最傻,最傻的那个,你不送东西,这几天你就算是白忙活了。” “我送了会说话的乌鸦给她们!别的不成。” 云川见精卫这个吝啬鬼就是不肯放手,就只好瞅着阿布,睚眦,赤陵,夸父早在精卫第一次拒绝的时候就已经跑了。 阿布脸上堆满笑意,对精卫道:“那些东西算不得什么,你如果喜欢,我们再弄更多出来让你挑选。” 精卫瞪着阿布,就像看生死仇敌一般咬着牙道:“你要是敢动我的东西,我就咬死你!” 阿布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精卫咬人真的很厉害,族长被咬过,睚眦,赤陵,也被咬过,就连夸父那个皮糙肉厚的也被狂怒的精卫咬过,他还是算了吧,这种事终究是要靠族长来决定的。 “我去外边看看。”阿布说着话,就慢慢的挪出了山洞,睚眦与赤陵也早就在阿布发话之前偷偷地溜掉了。 云川搂住了精卫,精卫的身体僵硬的跟木头桩子一样,见云川不说话,精卫就低声道:“只能送出一点点。” 云川笑道:“挑选你不要的送出去,就足够吧要离,女姜乐个半死的。” 精卫软软的倒在云川的怀里,双目无神的瞅着山洞顶道:“每一个东西我都喜欢,每一件衣服我都喜欢,就连箱子也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这些东西有的是你给的,有的是睚眦,赤陵他们给的,还有一些是夸父跟阿布给我的,就连咱们族人捡到好东西了,也喜欢给我留着。 你知道吗,我只要看到这些东西,就觉得我是全族最受宠的一个女人,没了这些东西,我就不知道谁爱我……”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七章精卫的宴会(6) 第八十七章精卫的宴会(6) 精卫不明白什么是爱,她非常享受被人宠爱的感觉,她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些爱,只知道,为了这些爱她的人,她可以付出所有。 所以说,等价交换,是爱的基础,不论是财物上,还是身体上都应该如此,因为,这是最原始的爱的基础。 野人们的生活圈子其实很小,他们能理解的东西也很少,偏偏他们知道繁衍是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所以,生殖崇拜就不断地出现在岩画,传说,史书,乃至故事之中。 在没有礼仪出现的时代里,生殖,本身就是部族中最大的礼。 一般情况下,族长的妻子就担负着监管部族生殖的重任,为了平衡部族人的生殖状况,她们可能会选择一座跟男性**仿佛的石柱,或者树木,或者石头去膜拜。有时候,又会选择一些类似女性生殖器的石缝,木头,或者别的什么材质的东西去膜拜,重点中的重点,就是一定要像。 嫘来了,玄女,素女背着箱子跟在她身后,不管轩辕有多么的喜欢玄女,素女,在嫘面前,她们只能充任仆妇。 玄女,素女背负的箱子里就装着两块石头,一块石头是男性**石,另一块石头便是女性生殖器官石。 这两块石头被嫘摆放到一个显眼的位置之后,就对前来迎接她的精卫道:“今时不同往日,你以前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现在不一样了,你已经是云川部的女主人,既然是女主人,你就要担负起女主人的职责,今后啊,云川部能否繁荣昌盛,跟你的作用息息相关,鼓励生育,鼓励生产,节约食物,不得过于奢靡,更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就侵犯族人的利益。 轩辕常说,我们多吃一口,那么,总会有人少吃一口,我们多穿一件衣衫,那么总会有人少穿一件衣衫。 苍天给我们人类的供给是有数的,所以呢,精卫,你不能依仗着云川宠爱你,就在部落里肆意妄为,我还听说你殴打部族将领,把金子装满自己的箱子,用一个山洞来储存你的衣衫,我还听说你光是鞋子就足足有二十几双,这是不对的,以后要改正。” 嫘背书一般的背诵完上面的一段话,然后就一把拉住精卫道:“快,快,快点带我去看你的金首饰,你的珍宝,你的衣服,你的漂亮鞋子,快走,我都等不及了,我们的身形差不多,脚的大小也一样,今天,我一定要把你的衣服都试一遍,另外,让仆妇给我煮羊,我要吃黄黄的那种羊肉,里面一定要加笋干跟莲藕干,野菜不要,一根都不要,你倒是快点啊!” 刚才还被嫘训斥的肝火上升的精卫,被嫘这种疯狂的转折弄得晕头转向,还在发愣的时候,又听嫘急急地道:“刚才说的话,是轩辕让我给你说的,他的话总是不讨人喜欢,不管了,快点带我去看你好看的衣服。” 精卫点点头道:“好吧,我们去,姐姐啊,我的东西都是族人送的,他们觉得把这些好东西送给我,比他们拿着还开心,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人家给的,我总不能不要吧? 至于殴打将领,我殴打睚眦怎么了?我咬夸父又怎了?睚眦没干好事为何不能殴打他?夸父的皮比被毛犀的皮还厚,咬上去他根本就没感觉,还把我的油饼抢着吃光了……” 玄女,素女呆滞在当场,她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嫘会这样说,明明这一次过来是要压制一下云川部的,为什么嫘后面会把目的说的这么清楚,她难道就不怕轩辕发怒吗? 想到这里,玄女,素女回头看了看正在指挥人卸货的仓颉,嫘的那一番没脑子的话,仓颉也是听得清清楚楚,但是,他为什么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只顾着跟云川部的那个阿布说笑。 玄女,素女曾经说过无数的关于嫘的坏话,这些话也总是会若有若无的钻进轩辕的耳朵,可就是这样,一个月中每到月亮消失,以及月圆的时候,轩辕还是会雷打不动的去嫘的屋子里的睡觉,这个习惯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素女在云川部生活了两年之久,这一次重新回到云川部,她发现,她已经快要认不出这就是云川部了。 眼看着两个穿着麻布衣衫的上了年纪的仆妇走过来,素女就对玄女道:“我们去洗澡吧。” “洗澡,我们很干净啊,不需要洗澡。”玄女立刻拒绝,她身上装了很多东西,她不想让云川部的人知晓。 素女知道不洗澡不除虫的后果是什么,就率先跟着仆妇们去泡石灰水,玄女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被两个仆妇夹着跟在素女身后,也一同去了山洞。 在大厅里的水池里,精卫正在殷勤的帮嫘用篦子梳头,瞅着篦子上的一些小动物,就皱着眉头道:“姐姐身上怎么也会有这东西呢?” 嫘叹口气道:“我一个人整日洗澡,除虫又有什么作用呢?” “轩辕也应该洗澡除虫的。” “没人能说服他去做他不喜欢干的事情,比如洗澡!他有时候还说,有虫子才说明他跟族人走的很近,不像某些人高高在上的,迟早有一天会远离族人,被族人所抛弃。” “云川没有高高在上啊,他也喜欢跟族人在一起的,他也经常说,跟自家淳朴的族人在一起,远比跟轩辕,蚩尤,临魁他们在一起舒服,还说,跟轩辕,蚩尤,临魁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寿命会缩短。” 嫘大笑道:“这可能是真的,反正跟着他们几个人的人,越是亲近,寿命就越短,轩辕部的风后氏死了,力牧也死了,听说死的很惨,轩辕还不准人提起,谁提起,他就会冲谁发火。精卫,把我的背后挠一下,对,就是这里,痒死我了。” 精卫卖力的帮着嫘挠后背,在过来的几位客人中,只有嫘是精卫最想邀请的客人。 “你请来的那个要离啊,她其实是蚩尤部的鹿战士,在蚩尤远征的时候侍寝,战斗完毕,回到部族蚩尤就不再理会她了,她一直想要当蚩尤的妻子,可是,蚩尤就是不同意,他还说妻子这个词是轩辕部,云川部才用的东西,蚩尤部不需要,你要是对这个女人有什么想法,就从这一点下手就很好了。 临魁的老婆没人知道是谁,不过呢,这个人比较阴险狡诈,按照他们神农氏一族的习惯来说,临魁一定有一个被他真正认可的妻子,这个妻子生出来的孩子,也将是下一任的神农氏。 女姜这种能被人拿出来的女人,都是可以随便送人的,所以,你要告诉女姜,除非她弄死那个隐藏起来的女人以及她的孩子,她才有可能成为临魁新的可以被他认可的妻子。” 精卫见嫘如此认真的帮她,手底下就擦拭的更加起劲了,帮嫘擦一遍澡,就能活得这么多有用的消息,这很值。 当仆妇们肥皂搭在嫘的身上的时候,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嫘,也惊讶的几乎叫出来。 精卫见嫘的身上弄出很多泡沫,然后笑嘻嘻的道:“你可以用这个东西催促轩辕多洗澡,云川说了,人们身上的虫子很多时候都是瘟疫的源头,一定要铲除干净。 这一次大水过后啊,别的部族多少都有了一些瘟疫发生,可什么,云川部可是一个发痢疾的人都没有,遇到这么大的灾难,我们整个部族没有死一个人,云川说就是跟我们族人喜欢洗澡,身上没有虫子有很大的关系。 不过,姐姐啊,云川还说,这种肥皂里面加了不少的麝香,这东西对孕妇不好,你要小心了,你看,我现在就沾不得这东西。” 嫘低头瞅瞅自己瘪瘪的肚皮,再看看精卫丰盈的腰肢,叹口气道:“我已经老了,没有生孩子的本事了。” “可是,姐姐还年轻啊。” “年轻什么啊,我今年已经活了三十个寒暑,没多少日子可以过了。倒是你,趁着喜欢的人还喜欢你,多生几个孩子才是真的。” “不对,云川说三十岁的人一点都不老,男人正当年,女人也是最能生育的时候,他还说,但凡是我们能够吃饱,吃好,没有战争的话,活过五十个寒暑应该是常态。云川还说阿布这个狗东西能活过七十岁呢。” 嫘抬头看看精卫,发现她说这话的时候显得非常真诚,就皱着眉头问道:“真的?” 精卫指挥着仆妇继续给嫘擦澡,自己站在一边悠悠的道:“云川说一个物种的生命长短,跟婴儿期需要照顾的时间长短有很大的联系,猪羊狗这些生灵,婴儿期很短,所以呢,它们的寿命就不长,像老虎,大象,婴儿期比较长的生灵,它们的寿命就比较长。 人呢?从生下来,至少要被母亲照顾到五岁才开始自己觅食,所以呢,人的寿命绝对不止三十多个寒暑,至少应该是五十个寒暑以上才合常理。 所以说呢,姐姐还有很长的寿命,千万不敢现在就破罐子破摔,要好好的为自己打算一下才好,毕竟,以后还有三十个寒暑好过呢。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八章精卫的宴会(7) 第八十八章精卫的宴会(7) 嫘听了精卫的话,霍然间从水里站起来,瞅着精卫道:“你没有骗我吗?” 精卫连连摇头道:“没有,云川还说,自从我们所有人开始在一个地方定居,不再逐水草活命了,我们的寿命其实已经开始大幅度增加了,您想想看,轩辕部这些年老死的人是不是少了很多?” 嫘赤裸裸的站在水池里,仰着头瞅着从悬崖上跌落的水珠,也不知道想通了什么事情,居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很大,在空旷的山洞里不断地回响。 正在山洞另外一个房间里跟阿布下棋的云川也听到了嫘的笑声,就对举着棋子犹豫不定的阿布道:“你听啊,这是嫘的笑声,看样子她这时候的心情一定非常好。” 阿布放下棋子认真的对云川道:“如果嫘不再混日子了,对轩辕部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情?” “对轩辕部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如果嫘愿意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那么,对于轩辕部尽快吸收容纳大泽部乃至西陵族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呢,对轩辕本人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了,如今的大泽人,西陵族在轩辕部的人口中占据了将近四成,如果嫘能在轩辕醒悟过来之前,拿掉嫘的权柄,那么他依旧能在轩辕部中一言而决。 如果他没有注意到嫘的变化,那么,等嫘真正收拢了大泽部,西陵族的人,那么,轩辕将会永永远远的失去在族中一言而决的权力。 不过,这样的可能性不大,以轩辕的性格,他不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偏偏嫘这个人又不是一个凶残的女人,所以呢,胜利者一定是轩辕,嫘的事情,也就是能拖慢轩辕部在某一时间段的发展而已。 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目的达到了。阿布,该你走棋了。” 阿布苦思冥想一阵之后,就把一个卒子向前推了一步,云川横着走了一步车,将这个卒子给吃掉了。 精卫抓着一个横杆,赤着脚踩在嫘光滑的脊背上,一边踩一边对嫘道:“云川还说,女人要想长寿啊,吃东西的时候就不能吃太过粗粝的食物,要固定饮食,千万不敢暴饮暴食,要多食一点容易克化的东西,咱们部族里的人,但凡是上了一点年纪的人,肠胃都有很大的问题,就是因为吃烟熏火燎的食物太多了,以后要多吃煮的,蒸的,还要多吃粮食,少吃一些肉食……云川部就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食谱,姐姐趁着来我云川部做客,就把多待几天,让仆妇们把这些菜谱上的菜式统统学会之后再回去。” 精卫的体重全部压在嫘的身上,尤其是精卫的双脚压迫,让嫘觉得有些痛,不过,比这更加难以忍耐的痛苦嫘都承受过,所以,她只是偶尔哼唧几声,脑子里却一直在想精卫刚才说过的话。 精卫转述云川说过的那些话其实非常的有道理,自从轩辕部开始进行井田村的建设之后,部族中的人老死的人数真的在大幅度减少。 也就是今年,这场洪水导致轩辕部族人需要在潮湿的环境里过了三个月,造成了一些孩子的死伤之外,真正老死的人甚至比不上以前没有洪水的侵袭的时候。 难道说,自己真的还能再活三十个寒暑?不,只要能活二十个寒暑就足够了,这已经等于重活一回了。 既然已经重活一回了,那么,就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混日子了。 精卫离开了嫘的后背,嫘背上的压力瞬间消除,只觉得通体舒泰,尤其是被精卫用脚踩过的地方,虽然酸痛,却有一股子说不出的舒坦,这让嫘几乎想要让精卫再踩踏她一阵。 来不及多想,她竟然被两个健壮的仆妇用麻布抬着送到了一个温热的石头台子上,台子非常的光滑,很像她在轩辕部用来揉面的案板。 两个仆妇把她的身体仔细擦干之后呢,就往她身上涂抹黑泥,嫘嗅了嗅发现这东西是竹炭,就任凭这两个仆妇施为。 精卫贴心的往她嘴里放了一片甜的令人灵魂都会颤抖一下的桃子,这不是桃脯。 “云川把这东西叫做罐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不过,我们只要在桃子快要成熟的时候把桃子放在一种小口的带釉色的黑陶罐子里,然后放在蒸笼里蒸,添加一些蜂蜜之后就把口封起来,就有了这种叫做罐头的东西,不管它是怎么弄出来的,姐姐,你说,是不是真的很好吃?” 嫘两口就把桃子吃下去了,然后怒道:“既然知道好吃,为什么总是往你嘴里塞?” 精卫吃吃的笑着,又从罐子里捞出一片大的塞进了嫘的嘴巴。 两人一边说笑,一边等候竹炭泥变干,等到仆妇们将嫘身上的竹炭泥彻底剥干净,嫘神奇的发现,自己的皮肉好像白皙干净了很多。 再一次被仆妇们抬进水池,浑身上下又被添加了麝香的肥皂清洗一遍之后,嫘就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但香喷喷的还好像是重生了一般。 肋下生风的感觉很好,嫘甚至不愿意穿衣服了,就在身上裹了一片麻布,就拍着桌子问精卫要她的黄焖羊肉。 一只硕大的双耳陶锅被仆妇们用盘子给端上来,木盘里还有两碗雪白的米饭,嫘抽抽鼻子,立刻对精卫道:“不够,再来两碗。” 说完话不等仆妇帮忙掀盖子,自己就上手了,用筷子夹了一块带骨羊肉,也不怕烫,就这样送进了嘴里,骨头在嘴里被一阵蠕动之后,一根光光的骨头就从最角溜出来。 黄焖羊肉嫘是吃过很多次的,可惜,每一次吃都有不同的感受,这一次她没有急着吃肉,而是用一个木勺把双耳陶锅里的汤汁舀出来仔细地沿着米饭碗的边缘浇下去,直到肉汤把每一粒米饭都浸透之后,她就开始吃米饭了,吃的极为忘我。 两碗米饭果然是不够的,嫘在丢下一个新的空碗的时候还有理智对精卫道:“云川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轩辕说吃得草根百事可做,我还是觉得云川说的对。 如果每天都有这样的饭食等着我,我就会无比的期盼明天早点到来,如果,每天只能吃干草,喝稀粥,我就觉得明天就不该来。” 精卫点点头道:“这就是云川不愿意大规模扩大族群的原因,他想让每一个人的生活变得有意思起来,不像轩辕部那样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嫘吐掉一块骨头道:“你说的很对,可是,轩辕之所以愿意维持目前的平静局面,就是因为平静局面对轩辕部最有利,你问问云川想过没有,当轩辕部所有人都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得时候,你云川部那什么抵抗满山满谷的轩辕族人? 你们在桃花岛的时候还有高大的城墙当掩护,有一种叫做火油的东西可以保护你们,常羊山有什么? 你别忘记了,这座山轩辕已经征服过一次。 平静的日子里,轩辕部正在努力的开垦荒地,整备水渠,修建井田村,只要轩辕部开垦的土地足够多,来年,轩辕部的收获就会越多,而且因为人多的关系,轩辕部的收获要远远超过云川部。 你们云川部呢,不但要开荒种田,还要修建一座把常羊山包围起来的高大城墙,在某些时候,城墙对你云川部来说比粮食还要重要。 所以呢,这就注定了你云川部处处比轩辕部晚一步。 精卫啊,人多,就是强大,这个道理云川难道不明白吗?” 精卫听了嫘的话之后,心情有些沮丧,因为嫘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很有道理的,都是云川部面对的现实,且逃避不了,要一直面对的一个残酷的现实。 能让好战的轩辕停下扩张的步伐,唯一的原因就是这种平静的生活,其实也是扩张的一部分。 他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人,一个为了达到目标无所不用其极的人,更是一个性格坚定到如同铁石一般的人。 任何人,任何部落,胆敢阻挡他前进道路,他都能毫不犹豫的挥动自己的轩辕剑,斩下这个人,或者这个部落所有人的人头。 平静期过后,战争还是会如期到来,那个时候,将是轩辕真正对所有人开刀问斩的时候。 “所以啊,我们要尽快修墙,修一道高高的,非常结实的墙,我们还要更换武器,要把所有的青铜武器更换成坚硬的黑铁武器,我们要在这难得的平静日子里,培育出足够多的战马,发明出更多杀伤力更大的武器,让轩辕明白,我们跟他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人,让他今生永世绝了攻伐我们的心思。” 云川将一匹马放在阿布的面前轻轻喊了一声将军之后,就对认输的阿布说了一大段的话。 “我们有马之后,为什么不远远地离开这片地方呢,只要离开轩辕,云川部在哪里都能活得下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八十九章精卫的宴会(8) 第八十九章精卫的宴会(8) “我们有马之后,为什么不远远地离开这片地方呢,只要离开轩辕,云川部在哪里都能活得下去。” 阿布重新摆好棋盘,特意将一只红帅放在另一个空空如也的棋盘上低声对云川道。 云川笑了,用一个棋子敲着棋盘笑吟吟的道:“我们要是离开这里,就永远没机会回来了,而且,会造成一个可怕的结果——分裂! 轩辕就算有无数的缺点,有一点他没有说错,只有大一统出现,战争才会消失,天下才会没有纷争,虽然纷争永远都会存在,不过,这中间总会平安很多年。 如果走了呢,云川部就会变成一个游离于大河上游地区之外的族群,这个族群将永远是轩辕部的敌人,他们之间的战争可能会延续很多很多年,几千年都有可能,然后呢,这片大地将永远都是分裂的,永远都是不平安的,所有人都将永无宁日。 分裂这东西其实就是一个魔鬼,一旦被我们释放出来,他就不肯再消失, 事实上轩辕现在干的事情其实是我应该干的事情,就目前而言,人家轩辕干的不错,我不如去干点别的,给所有的人脑袋里装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的东西——反抗暴君! 阿布,任何君主的做事主流其实就是杀戮,残暴的杀戮,唯有如此,他们才能保住他们的位置。 我们一定要长久的存在,必须是因为有我们的存在,轩辕只能当永远的圣王。 我们的部族以后将不断地从云川部分裂出带有我们明显印记的人,他们以后一定会跟轩辕融合成一体,最终把我们的根深深地插在轩辕大一统以后的王朝里。 阿布,这就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阿布叹口气道:“这太难了,我们真的不能离开这里,自己去生活吗?” “不能!我只有死在这片土地上灵魂才能回归!”云川回答的斩钉截铁。 此时,山洞外边正是清风吹拂,白云飘飘的好天气,吃了四大碗米饭以及一锅羊肉的嫘穿着一身素白色的丝绸长袍站立在风中,微风吹动了她金黄色的腰带,漆黑的长发就披散在肩膀上,一手捏着精卫微胖的面颊,一边对要离道:“身为女人,干净是第一要务,尤其是身为蚩尤族长的女人,你应该知道,寄生虫是传播瘟疫的大害。我们身为女人,干不了什么大事,但是呢,让族人勤洗澡,除掉身上的虫子,这一点应该是能办到的。 来到云川部,你们也看到了人家是如何除虫的,等酒宴结束了,就带一些石灰回去,干点正事,不要总想着在床榻上讨好族长,告诉你们,这样做是不成的,男人对于床榻上的要求永远都不会有满足的时候,而你们终将变得丑陋,不年轻,然后就会被无情的抛弃。” 要离点点头道:“这也正是我所想的。” 嫘又把目光落在女姜的身上,微微叹口气道:“希望在明年我的宴会上,还能看到你。” 女姜颤声道:“为什么会看不到我呢?” 嫘笑了,不做声,一边的精卫将脑袋凑过来道:“因为临魁可能会杀掉你,或者把你送给人。” 女姜瞅着吃吃发笑的精卫,又看看一脸云淡风轻的嫘,再次问道:“我该怎么办呢?” 嫘怜悯的瞅着女姜道:“先活下来再说。” 女姜咬咬牙朝坐在远处的风伯,雨师看了一眼,最后端着酒杯坐在了他们两人中间。 赤松子,赤精子也回来了,这一次他们带来了不少的皮毛,蚩尤部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皮毛。 不过啊,这些皮毛很快就变成了要离身上的丝绸衣衫,以及各种美丽的配饰,身材高大的要离被精卫这样打扮过后,颇有几分狩猎女神的模样。 玄女,素女正在场子里跳舞,姼如同一只花蝴蝶一般给尊贵的客人们倒酒。 跟嫘坐在一起的精卫瞅瞅被风伯,雨师包围的女姜,再看看被赤松子,赤精子两个恶心的人包围的要离,就低声对嫘道:“素女是一个很危险的女人,被云川发现之后就送给了轩辕。” 嫘笑道:“玄女也是一个很危险的女人,被我发现之后也就送给了轩辕。” “你就不怕轩辕倒霉吗?” “轩辕不会倒霉的,这两个女人只会成为他的玩物,伤害不到他,在我们轩辕部只要是遇到了难以解决的事情,我们都会推给轩辕,然后呢,轩辕就会处理的非常好。” “云川说这两年各个部族出现了一些很奇怪的人,比如玄女,素女,赤精子,赤松子,风伯,雨师这些人都是如此,他一直在寻找这些人的出处,可惜,不论怎么搜查,都找不到他们的来龙去脉。” “这些人都来自东方,隶被轩辕留在了力牧原,让隶一个人掌管那里的事情,在这种情形之下,那些东方来的族群说不定就会接触隶,鼓励隶自立,轩辕希望隶能够趁机摸清楚这些人的底细,最后找机会把他们一次清除掉。” “哦哦,看来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得住轩辕。” “哼哼,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瞒得过云川,精卫,你要是想要干什么,你的对手只能是我,不能是轩辕,同样的,我的对手也只会是你,不是云川。 如果我们两个弄错了对手,下场都会很凄惨,云川才是轩辕最大的对手,剩下的,都不是。” “哦哦,不过啊,我不会把姐姐当对手的。” “滚蛋,从我来的那一刻起,你针对我的事情还少了?我告诉你,我就算是知道了麝香的作用,也不会拿来对付族里别的女人,就算玄女,素女给轩辕生了孩子,我也不会用,我告诉你啊,一个部族想要红火起来,就不要在生育上算旧账,告诉你,但凡出现这种事,我一定会跟轩辕打起来,到时候,占便宜的只能是你云川部。 再告诉你一句话,你如果真的相当好一个部族的女主人,容纳不容纳大人无所谓,但是呢,孩子,你一定要容纳,且不管他是谁的孩子,你只要知道他是你部族的孩子就成。 如果你做不到将全部族的孩子当成你自己的孩子来哺育,那就乘早给云川多找几个女人,要不然,云川部不用别人来破坏,自己就会散掉。” 精卫很吃惊,昔日那个脾气好的几乎没有棱角的嫘现在变了,好像真的变成了一个部族的女主人。 当然,嫘本来就是轩辕的大老婆,精卫只是觉得直到今天,这个女人好像才有了大老婆的威严。 自己的那一番话,好像把一头迷糊的母老虎给唤醒了,现在,她正神采奕奕的在丛林中漫步,准备随时扑向它的猎物。 精卫虽然白白胖胖的像是一个最好的猎物,可惜,人家是另外一个山头上的母老虎,不归属嫘这头母老虎管辖。 所以,在场子上跳舞的玄女,素女就遭了殃。 长长的鞭子落在这两个女人光洁的脊背上,好多云川部的男子都觉得嫘下手太狠了,将这样两个绝世美人给打成了血葫芦。 只因为这两个美人跳舞跳的不够尽心。 仓颉抱着双手靠在一棵树上饶有兴趣的瞅着嫘惩罚玄女跟素女,阿布凑过来轻声道:“听说这两个女人很受轩辕族长宠爱啊。” 仓颉冷笑一声道:“只不过是族长无聊时的玩物罢了,现在竟然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嫘惩罚这两个女人正是时候。” 阿布见仓颉这样说,就拍拍仓颉身后的货物包道:“你们真的只要一些纸张,墨水跟毛笔吗?嫘既然来了,我们有那么多适合嫘的货物,为何不多交换一些呢?” 仓颉瞅瞅阿布冷冷的道:“制作丝绸衣衫的丝来自我轩辕部,制作黄金饰品的黄金也来自我轩辕部,你们只不过改变了一下丝线跟黄金的样子,就准备用一件衣衫换取我们可以制作十套衣衫的丝,你们准备用那些花里胡哨的首饰,就要跟我们换取可以制作十件同样首饰的金子。 我仓颉可不是蚩尤部愚蠢的赤精子,赤松子,也不是那两个想要睡他们族长老婆的风伯跟雨师。 只要对部族有利,对族人有利,即便是再贵的东西我们也会要,如果没有用,白送我们也不要。” 阿布连连拱手道:“仓颉果然是轩辕部的智者啊,就这一番见解,就让阿布惭愧万分,希望日后还有机会可以继续听仓颉你的教导。” 仓颉得意的点头道:“确实如此,云川部做事情总是比我轩辕部差了一些,就看看眼前的场面,云川部靡费如此巨大,就为了让一个女人高兴,就这一点来看,你云川部不过尔尔。” 阿布连连点头道:“你说的是,不过啊,精卫有了身孕,这将是我们族长的第一个孩子,无论如何,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等精卫的酒宴结束之后呢,云川部还有更大规模的祭天仪式,希望上苍庇佑,可以让我们族长的第一个孩子平安降生,平安长大。”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章与天争 第九十章与天争 远山上的树叶彻底变红了,嫘也走了,她来的最晚,走的自然也是最晚的,这一次嫘认真的向阿布请教了云川部是如何管理部族女子生育,以及孩童护理,乃至除虫事宜。 在这方面,云川没有藏私,但凡是云川知道的,基本上都如实告知了嫘,同时,也告诉了女姜与要离。 女姜,要离对这些事情好像并不是很关心,只是见嫘这个人在不断的问,还让仓颉在一边做记录,她们这才勉为其难的跟着一起听。 至于学了多少,没人知道,或许人家两个人本身就有过耳不忘的才能。 玄女,素女被嫘处理的很惨,短时间内是没有办法回到轩辕部了,嫘在临走之前留下了两个仆妇照顾她们,等她们身上的伤势好了,就与仆妇一起回到轩辕部去。 云川,精卫两人总觉得这是嫘善良的一面,也算是给了玄女,素女两个女人一条活路。 结果,不论是玄女,还是素女,这两个女人都没有放弃轩辕的打算,第三天能下地,能走路之后,就固执的带着两个仆妇上路了。 从云川部到轩辕如今所在野象原,走路至少要走十天以上,这一路上并不平安,在半路上喂狼或者喂老虎的可能性很大。 结果,两个女人还是带着两个哭哭啼啼的仆妇上路了,显得非常的勇敢。 人人都在为自己的理想奔波,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命运操劳,说不上谁比谁更高尚一些。 这一切只跟努力程度有关。 云川现在越看精卫就越是喜欢,就这个贪婪成性的女人,为了她丈夫的大计,把自己珍藏的宝贝连卖带送的给了那三个重要的女人一大半,在与那三个女人分别的时候哭的人都软了,以至于这番真情流露,让那三个女人多少都有些感动,尤其是一直缺爱的嫘,走的时候狠狠地拥抱了精卫。 只有云川,阿布,睚眦,赤陵,夸父这些人才明白,精卫根本就不是舍不得那三个女人走,而是舍不得自己的好东西。 夫妻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一生相敬如宾未必就是好夫妻,能一起狼狈为奸的才是真正的好夫妻,如果男人这一辈子要是能遇到一个在你偷东西的时候肯帮你把风的女人,不要多想,也不要多考虑什么狗屁的家世,容貌之类的事情,赶紧娶回家一定不亏! 没了那些宝贝,精卫就快乐不起来了,总是待在自己的库房里瞅着空荡荡的库房发愣,不仅仅吃不下饭,就连觉都睡不好,这样下去可不成。 阿布下令金匠立刻开始融金,仆妇们立刻开始裁剪衣衫,制作新的鞋子,只要精卫能高兴起来就是好事情。 而在这些工匠开工之前,云川已经画了很多的图样,可以让那些匠人们参考。 总之,每当精卫拿到一件新的首饰,或者一件新的衣裳,她就会高兴一分,不过,想要精卫彻底的恢复往日的欢乐,匠人们需要忙碌整整一个冬天。 这样做看似靡费,其实算不得什么,在云川看来,现在让精卫引领贵妇奢靡风潮才是当务之急。 红叶落尽的时候,大河上游立刻进入了肃杀的冬日,或许是夏日里把所有的水都落干净了,这个初冬时分没有下雨,也没有落雪。 阿布试验过,这里的寒冷还不足以让大地封冻,所以,云川部的生产活动不但没有因为寒冷就停下来,反而加快了速度。 想要喂饱一万两千人,云川部至少要开垦出十万亩以上的田地,这对只拥有不到六千劳力的云川部来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就算云川有牛,有耕犁,甚至把大象,驴子,驼鹿全部拉来假如耕地大军,似乎也没有办法在开春之前开垦出十万亩荒地来。 即便是垦荒如此重要,云川依旧没有动用依旧在筑墙的五千多流浪野人以及奴隶。 吃饭很重要,可是,快速修建出一座城池来,对云川部来说同样重要,甚至更加的重要。 阿布再一次忧心忡忡的来到云川面前,此时的阿布已经完全是精疲力竭了,原本泛黄的面孔,现在已经成了焦黑色,十根手指也因为艰苦的劳动变得骨节粗大。 “族长,到目前为止,咱们只平整出来两万八千亩荒地,配套的水渠,田埂,还没有整理出来,我算了一下,等到春播之前,咱们最多能整理出五万亩,不能再多了。” 云川看了一眼阿布愁苦的脸膛,慢悠悠的道:“五万亩农田的产出养不活一万六千人,加上是荒地的缘故,产出比我们预料的还要少,所以,必须在开春平整出八万亩以上的田地,我们才能勉强做到收支平衡。” 阿布咬咬牙道:“六万亩,这是我能做到的极限。” 云川瞅瞅阿布那张几乎变形的脸笑道:“阿布,你信不信人定胜天这四个字?” 阿布道:“天道无常,神心难测,人要胜天,难难难!” 云川解开身上的裘衣,换上一套厚厚的麻布衣裳,仔细地用布条绑住了小腿,再穿上牛皮底的麻布鞋子,又翻出一双小牛皮制作的手套,找了一把斗笠扣在头上,活动一下四肢,然后对阿布道:“云川部休养生息了六年,在这六年中,云川部族人丰衣足食,过的也算是逍遥快活。 人啊,不能总是享福,总要为某件事拼一次命的,我觉得这一次就到了拼命的时候了。 我们的家园被一场大洪水冲垮了,我们需要重新修建一座新的家园,没有新家园,就没有云川部,把这句话告诉每一个云川部的族人,告诉他们,该拼命了。” 云川说完话,出了门,扛起了一副早就准备好的耕犁,冲着大野牛吆喝一声,大野牛就慢慢吞吞的来到云川身边,随着云川的步伐离开了常羊山,直奔常羊山之野。 正在劳作的云川部族人突然看到了族长带着大野牛出现在荒原上,一时间窃窃私语,他们想不通,一向高高在上,斯斯文文的族长为什么会扛起犁头,看样子,族长也准备下地开荒了。 云川来到一片荒地边上,抓了一把土壤,在手里揉捏一下,然后放在鼻子跟前嗅嗅,对跟在身后的阿布道:“你也去忙吧,大野牛很听话,不用人牵着走。” 说完话,就把耕犁挂在大野牛的身上,然后就对呆滞的阿布大声道:“阿布,十万亩,一亩地都不许少!” 阿布眼看着神一样的云川,重重的将犁头插进地里,吆喝着大野牛在亘古的荒原上开出了第一道犁沟。 阿布强忍着眼中的泪水,仰天嘶吼一声道:“族长有令,开春前,十万亩良田必须拼出来,我们要与天争胜!” 随着阿布的怒吼,附近的族人眼看着族长加入了耕田大军,也纷纷大叫起来。 “族长有令,开春前,十万亩良田!与天争胜!” 声音慢慢的扩散开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嘶吼,他们恨不得喊破自己的胸膛,想要让天上的神听到自己的呐喊。 云川既然已经下地了,那么,云川部所有的人也就主动下地了,就连筑墙工地上的看守们,也放弃了看守那些流浪野人与奴隶,加入了耕地大军。 牲畜不够,那就人拉,耕犁不够,那就用铁锹挖,用锄头刨,就连老的走不动的人,也下到田地里带着一些牙牙学语的孩子给荒原上劳作的人送水,送食物。 不知什么时候,精卫出现在大野牛前边,用手拉着大野牛的耳朵,指引它走的更加直一些,快一些。 精卫脱掉了那些可以让她万众瞩目的衣衫,卸掉了那些可以让她光芒万丈的首饰,如今,就安静的抓着大野牛的耳朵,走在她的丈夫前边,即便是明知自己没用,她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出现在那里。 大野牛“哞哞”的叫唤了两声,想要从精卫的手中把耳朵解放出来,精卫却不理不睬,反而抓的更紧了。 许久,许久没有干过重活了,日落时分,云川的双腿已经开始麻木了,他没有歇息,知道,只要停下来,他就走不动了。 太阳慢慢落山了,荒原上燃起来了无数堆篝火,大野牛依旧不知疲倦的在前边拉着耕犁走,锋利的犁头破开脚下黝黑的土地,云川反而感觉不到疲惫了,瞅着荒原上那一堆堆的篝火,一股豪气从胸中升腾起来,忍不住喃喃自语道:“老子这样做,应该与祖宗们栉风沐雨开创中华文明的行为一致了吧?” 兴盛中华文明的从来都不是战争,不是劫掠,不是杀戮,而是辛苦的劳作,我们不要别人的劳动果实,我们只凭借自己的双手,向大自然,向大地,向大海,向山川,向河流索要我们的劳动成果。 农耕,才是中华可以煊赫万年的功绩。 不知什么时候精卫瘫坐在地上,委屈的瞅着云川,云川就把她抱到一张狼皮上,拍拍她的小脸道:“没办法,你嫁给了一个农夫,认命吧。”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一章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第九十一章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云川自从下地之后,就基本上没有再回到常羊山居住了,云川不回去居住,族人们自然也不回去居住。 六千多人就居住在野地里开荒。 累了就倒在地头裹着兽皮睡一阵,醒来了就继续劳作,饿了,渴了,精卫就会带着仆妇们把粮食跟水送过来。 云川是一个意志力非常坚强的人,想当初为了多挖几条探沟,多赚一点钱,他也是不眠不休的努力过。 现在,责任更大了,不再是为了区区一点彩礼努力的年轻人,而是要为一万一千个族人的生活而努力奋斗,当然,他还要为流浪野人跟奴隶们的生命负责,而这些生命,足足有五千条。 烧荒的大火日夜不熄,荒原上也永远有人在劳作,所有人目前都在为同一个目标奋斗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强大的气场。 任何人只要进入这个气场,就会被气场所裹挟,最终把族长云川的意愿变成所有人的意愿。 整个冬天,云川部没有停歇过开荒,新开垦出来的土地每天都在增加,新挖出来的水渠也每天都在延伸。 很不幸,那些流浪野人以及奴隶们也被卷入了这个巨大的气场中间,刚开始的时候,看守的人数减少了一半,后来,开垦土地这事越来越紧急之后,就没有人看守这些流浪野人跟奴隶们了,任凭他们自己管理自己。 不仅仅是这样,云川部因为人手紧张的缘故,连他们的饭食也不再提供,给他们提供了粮食,炊具,调料,让他们自己做饭吃。 结果,就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流浪野人们开始自发的管理那些奴隶们了,他们每天数奴隶的数量,检查奴隶们的工作进度,还学会云川部当初管理他们的法子,凡是努力工作且进度喜人的奴隶小队,他们就能获得更多的食物,甚至还会有狼皮,羊皮这样的好东西分发下来。 进度不够快的小队当然只有口粮了。 阿布去检查了一下修城墙的进度之后,就不再去了,他觉得自己不应该破坏那里刚刚形成的新秩序。 只是给了流浪野人中的三个头目一人一罐子酒,再拍拍他们的肩膀,就回来跟着云川继续垦荒了。 流浪野人第一次喝到了酒这种东西…… 于是,修建城墙的进度再一次加快,同样的,这样的进度不是用鞭子抽打出来的,而是,这些人在云川部族人拼命地时候,也开始拼命了。 常羊山上浓烟滚滚,常羊山半山腰上同样浓烟滚滚,至于常羊山之野烧荒产生的烟尘更是遮天蔽日。 大野牛感到累了,卧在地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草料,有时候趁着云川喝酒的时候,还能蹭一杯酒喝。 小野狼趴在一张狼皮山,警惕的瞅着远处奔来的一匹骏马。 能骑着马在常羊山之野上奔驰的人,自然之友睚眦一个,找到云川之后就迅速跳下马,来到云川面前道:“赤妭部那个女人部落来了。” 云川咬一口饼子道:“临魁跟轩辕两个还没有把那个女人部落吞并吗?按理说她们应该是没有机会到我们跟前来的啊。” “赤妭在长草原击败了临魁,临魁部缩回阪泉之地,赤妭部长驱直入,已经要抵达轩辕部的边缘了。” 听睚眦这样说,云川抿一下干裂的嘴唇笑道:“这个叫做赤妭的女人没脑子,不要理她们,她们马上就要被轩辕吞并了,你们要记得问轩辕要我们部族该有的战利品。 如果能分到一些优质的女人,对我们部族来说好处也很大。” “可是,轩辕部并没有派人去拦截,任凭这个女人部落长驱直入,再这么下去,不出六天,她们就该抵达我云川部的地界了。” 云川摇摇头道:“她们进不来的,击败临魁是一个假象,或许还会在这几天击败轩辕部,等这些女人部落的人进入的足够深了,她们也就回不去了,凡是来大河上游的外地部族,来了就是来帮我们种地,以及繁衍人口的,不要太在意。” 倒是你要注意,不要让轩辕部知道我们部族有马,这个秘密至少要维持三年才成。” 睚眦恋恋不舍的瞅着大青马对云川道:“有了大青马,我以前需要跑五天的路程,现在用一天就够了,就因为有了大青马,我才能远远地看到赤妭部与临魁的战争,我甚至可以看到轩辕就站在高山上窥伺,我甚至能看到神农部将大部分人藏在一个山谷里,却只让一些奴隶们拿着武器替他们打仗。 奴隶们被赤妭部的女人们轻易地杀死了,然后临魁就站出来跟赤妭部的女族长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云川部干的。 族长,我一定会很小心的骑马,不让轩辕部以及外边的人看到,如果我做不到,我宁愿死。” 云川摇摇头道:“重点不在战马身上,而在于我们制造的这些马具,马鞍,你既然坚持认为你现在需要骑马,那么,你就一定要保证马具不能落入别人之手,尤其是轩辕部。 另外,你对马已经走火入魔了,我要你记住,战马不过是我们使用的一个不错的工具,我并不希望你为了一匹马而牺牲,如果你要是这么干了,我会非常的失望。 好了,你自己去好好想想吧,你胯下的战马对你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忠诚,所以,你一要在骑着马办事的时候把这个要素考虑进去。” 阿布走过来扶着锄头道:“族长,我们真的不用停下开荒,准备战争吗?我甚至嗅到了轩辕部,神农部针对我们的阴谋。 云川笑道:“贪婪才是原罪,神农部的临魁确实很聪明,甚至算得上是可以跟轩辕比肩的聪明人。 不过呢,他终究不会是轩辕的对手,原因就在于——临魁太贪心,他什么都想要,最终,这种人基本上什么都得不到。 你看着吧,临魁不会允许赤妭部踏进轩辕的领地,轩辕也不会允许赤妭部进入他的领地之后再出去。 我们当初约定好了,事情发生在谁的地盘上,谁就有分走一半战利品的权力,剩下的才会交给其余三部平分。 现在不要多想,我们要多多开垦土地,争取在春天种上庄稼,这个冬天有些干燥,我们还要花一部分力气用来修建水塘。” 阿布点点头就继续拿着锄头去干活了。 云川挣扎着站起来,瞅瞅自己被寒风吹得红肿的双手,他的脸上也出现了很多细密的血口子,此时的云川,即便是被轩辕看到了,也认不出来。 没人能想到那个注重外表,崇尚干净的云川,有朝一日会变成一个黝黑,干瘦且满身尘土的人。 对于外表上的变化云川不怎么在乎,轩辕曾经说过,他与自己族人之间似乎隔着一道隐形的墙,族人对他更多的是崇敬,爱戴,就像对神的感情,而不是把他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来对待。 现在,不一样了,族人们至少知道,自家族长的体力并不强大,即便是在耕地这件事上,他拥有最好的牛,最好的耕犁,却并不是耕田最多的人。 原来族长在寒风中干活的时候也会变得窘迫,也会狼狈,在晚上裹着兽皮睡觉的时候也会痛苦地呻吟。 很多族人现在一天中最想干的事情就是超越族长,比族长多耕田地,然后再慢悠悠的来到族长地头里,假装帮他牵牛,实际上就想听族长问他今天到底干了多少活。 被犁头翻开的土地黑乎乎的,这是最好的泥土,不过,在被太阳以及寒风吹几天之后就会逐渐变黄。 为了春天有一个很好的墒情,云川已经下令,在不种植稻子的远离水源地的地块上灌水。 今年的冬天不太冷,至少,灌水后的田地里只有薄薄的一层冰,每当太阳出来的时候,这些薄冰就会化掉,等到晚上继续冻结成冰,如此周而复始的循环。 大野牛拉着耕犁碰到了一块大石头后,停了下来,回头看看魂飞天外的云川,还“哞哞”的叫唤了两声。 回过神来的云川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耕到了常羊山脚下了。 云川部耕田,是一个由远到近的一个过程,既然自己的犁头已经抵达常羊山,那就是说,自己带着族人们已经完成了十万亩的耕耘任务,并且超出了这个预计。 事实上,云川几乎是最后一个耕田完毕的人,其余的人已经收拾完毕了工具在等待他们的族长。 云川耕田完毕,跟在他后边的阿布,也把土地给磨平了,云川卸掉大野牛身上的挽具,抚摸着大野牛被挽具磨秃噜毛的脖颈轻声道:“辛苦了,老伙计。” 大野牛回过头舔舐一下云川粗糙的双手,这让云川脸上的微笑再也抑制不住,他瞅着围观的族人道:“我就说嘛,没有什么事情是我云川部完不成的。” 瘦的几乎成了衣服架子的阿布笑眯眯的道:“族长说的是,您说人,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现在看来,您说的一点都不错。” 云川抬头看着天空中一行从南方飞回来的大雁对阿布道:“春天,已经来了,新的一年也就要到来了,阿布,我们新的一年,一定是一个富足的年份,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变得比往日更加的幸福。”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二章桃花灼灼 第九十二章桃花灼灼 大雁来了,云川部的三只丹顶鹤就会飞上半空阻拦一下,把人家好好地雁阵冲的稀烂,这才会满足的回到常羊山,看起来很像是三个恶霸。 今年,云川准备好好地对待这三只丹顶鹤,无论如何也要给这三个无聊的光棍找到合适的伴侣,去年的时候,云川一直期待这三只丹顶鹤下点蛋,把它们家族扩大一下,结果,一年过去了,阿布才告诉族长,他养的三只丹顶鹤全是公的。 这就很坑了,云川平日里见这三只丹顶鹤相亲相爱,形影不离的,还以为大象破耳朵一家的状况又在这里出现了,没想到,这三个家伙干脆全是公的。 很长一段时间里,精卫还每天都偷偷地去丹顶鹤的棚子底下去翻那些稻草找蛋,也不知道阿布这个混蛋当时是怎么在心里笑话族长两口子的。 云川希望这三只丹顶鹤可以找到同类繁衍一下,无论如何都没有让它们跨越种群去调戏人家大雁啊。 土地准备好了,在等几天就能耕种了,云川部接下来的劳动会更加的繁重,所以,在这段时间里,云川不想节外生枝,只想着尽快让疲惫的族人恢复过来,好迎接春播。 他是这样想的,事情却不会按照他的想法进行,轩辕来信,邀请他一起去看赤妭部是如何覆灭的。 云川不想去看,他觉得赤妭部既然已经落进了神农氏跟轩辕部的陷阱了,以轩辕以及临魁缜密的心思,赤妭部不该有什么逃脱的可能。 不过呢,轩辕这一次不仅仅是邀请了云川,还邀请了蚩尤,这让云川觉得轩辕杀鸡骇猴的可能性很大,而云川部就是那只不讨人喜欢的猴子。 既然要被人家羞辱,自然派阿布去是最合适的。 精卫的肚子比三个月前大了很多,现在,她整日痴迷于制作小孩子的衣衫,还把大块大块的麻布,按照云川的吩咐弄成一块块尿布,弄了又觉得麻布太硬,就带着仆妇们将这些新麻布用木锤给捶成了松软的麻布,不过啊,麻布被这样爆锤之后,质量堪忧,手上的力道稍微大一点,就给撕破了。 精卫原来是准备用绸布的,被云川严厉呵斥之后才改成麻布。 一只小乌鸦飞回来了,云川看了标记,是送到女姜手里的那一只,乌鸦才落到窗户上,就扯着嗓子大叫“救命!” 既然乌鸦在叫救命,那么,一定是女姜那里有了麻烦,乌鸦还没有神奇到可以说清楚全部事情的地步,所以,云川夫妇现在只知道女姜倒霉了。 女姜倒霉就倒霉,这不关云川部什么事情,她女姜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应该有能力为自己做的事情承担责任了。 精卫让仆妇拿来一些肉条赏赐了给了乌鸦,乌鸦也就不再叫唤,邀请来它们不会飞的母亲一起来享受这盘难得的美食。 精卫摊开腿坐在云川对面,云川放下手中刚刚写好的书本,把一张柔软的狼皮盖在精卫的腿上,轻轻地揉捏着精卫因为怀孕变得肿胀的双脚,笑着道:“想问什么就问。” 精卫抖抖脚丫子道:“你的手上全是茧子。” 云川哑然失笑。 “是你的双脚变得娇嫩了,想当初,你可是能赤着脚追逐野鸡跟兔子的人,尖锐的石头,木刺都伤不到你的脚,现在啊,我手上的茧子就让你受不了了?” 精卫再一次把脚递过来让云川捏着,呻吟一声道:“现在其实挺好的,我很舒服,身体舒服,心里也舒服。 云川,你说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嫁给了男人之后,都会过的这么舒服吗?我觉得不可能,今天伺候我的一个仆妇,就被她男人打了一顿,而你很少打我,不像她几乎每天都挨打。” “你嫌我打你打的少了是吧?”云川并没有因为曾经揍过精卫就觉得内疚,这个婆娘有时候做出来的事情根本就没法讲理,只能通过揍,她才能收敛一点。 “你每次打我的时候从没有下过重手,而且,总是打我的屁股,有好几次我还以为打我的屁股能让你更喜欢我,后来,我们睡觉的时候,我才知道你那是真的在打我,而不是在跟我嬉戏。 你说,这一次女姜要是做错了事情,临魁会不会也把她打一顿?” 云川瞅着精卫的眼睛微微叹了口气。 精卫就蜷缩到云川怀里道:“有什么事情不能是打一顿就能过去的呢,要是还生气,那就再打一顿,只要别杀,怎么样都好说。” “你觉得女姜会死?” “神农氏的女人犯错,可不是打一顿就能过去的,我父亲当初杀了很多女人,其中还有好多是怀孕的,这个临魁我不太熟,不过啊,他既然是我父亲最喜欢的儿子,那么,他也一定是一个喜欢杀女人的人,我父亲不喜欢不像他的儿子。” 云川沉吟一下道:“你觉得女姜死了很可惜吗?” 精卫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我只是觉得女姜太急了,被嫘随便吓唬一下,就急匆匆的把自己的身子交给了风伯雨师这两个野兽一样的人,而这两个人即便是跟她很亲密了,也不大可能为了她去做一些他们不敢做的事情。” 云川见精卫峨眉轻蹙就用手指刮刮她的眉毛道:“你觉得风伯雨师这两个人的生活习惯跟那个部族最像?” 精卫道:“他们跟野兽一样……啊?你说他们是蚩尤部的人?” “总算是聪明了一次,蚩尤原本就是从神农部分裂出去的部族,这一点上,他与轩辕是完全不同的一群人。蚩尤一直没有放弃对神农部的图谋,我觉得风伯雨师就是蚩尤派去的,否则,以蚩尤的刻薄性格,不可能对赤精子,赤松子这两个只长了一张嘴的人如此看重,除非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原因。 如果风伯,雨师这两个人是蚩尤的部下,那么,女姜要做的事情,他们两个一定会帮忙的,不论女姜有没有跟他们两个睡觉,他们也一定会帮助女姜的。” 精卫坐起来,转过头看着云川道:“你们这几个人好恶心,轩辕要在星星峡杀了全是女人的赤妭部,临魁又要杀女姜,你还喜欢打我屁股。” 云川摸摸精卫硕大的肚皮道:“咦?今天勾引我的方式倒是很特别,忍忍吧,你现在大肚子呢,最好不要有房事,我也不会打你的屁股,乖乖地再睡一会儿就去遛狗,每天要走多少路你心中有数,不能再把小狼绑在磨盘上让它跟着驴子一起围着磨盘转。 还有,赤妭部可不仅仅只有女人,只不过她们族中的男人都是努力罢了,你觉得临魁杀女人不太对,那么,你再想想赤妭部的首领赤妭是如何杀男人的。 我可是听说,她们每攻破一个部落,就把所有敢于反抗的男人的头砍下来,还是让那个部族里的女人砍的,我还听说,赤妭会把一些男人插在竹竿上,用来警示族中的男人奴隶不得反抗。 这一次,赤妭遇到了临魁跟轩辕,只能说这件事是赤妭以前做了那么多的坏事需要有一个公正的总结。 这一次,轩辕击杀赤妭部的口号就是——杀恶女!有时候人作恶的时候,是不分什么男女的。” 精卫别的没听进去,只听见云川让她遛狗,她这些天欲望很盛,总想守在云川能边,看看有没有机会干点啥,现在被弄去遛狗,精卫就气咻咻的离开了房间。 小野狼叼着绳子跑了过来,它的耳朵比较灵敏,已经听到了遛狗两个字,早就做好了准备。 在小野狼的认知中,只要它肯在脖子上套上项圈,再连接上一截绳子让精卫拉着,它就能一路拖着精卫到处走,走完路回来,云川一般都会给它一些好吃的,最差也是一根骨头。 精卫不想要绳子头,小野狼就一次又一次的把绳子送到精卫手中,最终,拗不过小野狼的精卫,只好抓着绳子被小野狼拖着走。 才下了常羊山,精卫的眼中就映入了一抹红色,仔细看过去,精卫立刻就高兴地大喊大叫。 丢开手里的绳子,就朝一片低矮的树林跑了过去,小野狼不得不再次叼着绳子去找精卫。 精卫欢喜的看着一朵盛开的桃花。 整个桃树林中,精卫寻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一朵盛开的桃花,其余的桃花才刚刚形成花苞,虽然没有桃花岛上那些桃树上结的花苞多,可是,只要有了花苞,就说明,这些桃树该结桃子了。 精卫仔细地摘下那朵早开的桃花,将整朵桃花放进嘴里,一股淡淡的苦味就弥漫在口腔中,精卫闭上眼睛,仔细地感受这春天的味道。 小野狼没办法让精卫继续拖着它,就只好狂奔到云川那里,将绳子丢在云川面前,委屈的瞅着云川,嘴里还不断地发出呜呜声。 云川放下手里的毛笔,捡起绳子就准备去找精卫算账,这个懒女人这才怀孕六个月,体重就增加了不下三十几斤,如果再不知道控制下,云川担心她生产的时候会遇到问题。 不过,看到精卫带着两个仆妇在桃园里游走,就放下心来了,桃花结花苞他知道的比精卫早些。 今年,桃树可能会结不多的一点桃子,再过两年,云川部的桃子将会再一次获得大丰收,毕竟,现在的桃树虽然少,数量却非常多,每一棵桃树都是桃花岛上那颗老桃树的种子。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三章轩辕的天命! 第九十三章轩辕的天命! 当年,有两百五三个防风氏巨人自己吃了毒蘑菇,然后发狂去追太阳,最终活活渴死在了半路上,跟云川部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川还把这个事情编织成了一个美丽的故事说给了族人听,族人们在遇到外族人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的那这个故事也说了出去,最终,所有人都知道防风氏巨人追逐太阳,还喝干了两条河,最后被活活渴死在半路上的故事。 死掉了;两百五三个巨人,云川还往他们的嘴巴里放置了两百五十三个桃核,最终,长出来了两百五三棵桃树,基本上还原了,夸父逐日而死,死后,手中的木杖化为邓林的传说。 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来,云川是一个做事很讲究的人,甚至有一些偏执。 现在,常羊山下的桃树开花了,风吹着桃树树枝胡摇乱晃,就是防风氏巨人在舞蹈。 这些小桃树,终究会长成大桃树的,到了那个时候,就与防风氏巨人的身形有些匹配了。 精卫在好好地养胎,整日里养尊处优的,云川不允许有任何不好的事情影响精卫生出一个健康宝宝,所以呢,女姜的事情就没有告诉她,不过,精卫也不在意这个女姜,没有人提起,她也就淡忘了。 其实云川也没有见过女姜,只是阿布见过,在轩辕,临魁剿灭赤妭部的时候,见过女姜。 一个赤裸裸的女子被人呈大字型绑在一个人字形的木头架子上,一斧头砍掉了左腿,一斧头砍掉了右腿,一斧头砍掉了左臂,一斧头砍掉了右臂,一刀子挖掉了左眼,一刀子挖掉了右眼……女姜的叫声很凄厉,甚至在山谷中形成了混响,就像是有一头巨大的魔兽正在嘶喊,正在威胁那些手持武器准备与轩辕,与临魁作战的女人们。 被折磨的虽然不是赤妭部的女人,赤妭部的女人武士们却愤怒的不可抑制。 她们越过星星峡的齐膝高的荒草,向临魁所在的小山坡发起了无畏的攻击。 她们其实是很聪明的,在发起攻击之前,她们还知道用火箭点燃临魁部所在的荒草,让那些火焰随着风向山坡席卷上去。 不过啊,这样的作战方式对临魁来说是没有用的,以前在常羊山的时候,轩辕就是这样攻破他神农部的。 所以,这些大火也仅仅把快要死掉的女姜给活活烧死,也算是解除了她的痛苦。 赤妭部之所以知道攻击临魁部,原因就出在女姜身上,这个女人想要截杀临魁真正的老婆,为了制造一场混乱,她不惜将临魁部陷害赤妭部的消息告诉了赤妭部的先头军队,也就是因为这样,导致了一千个赤妭部的女战士在临魁部的营地里掀起来了滔天巨浪。 虽然这一千个女战士终究战死了一大半,可是呢,还是有上百人逃出了临魁部,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赤妭。 临魁精心设置的陷阱不但没有捕捉到野兽,反而被这些野兽掀翻了整个陷阱,并且,在这场大战之中,临魁部竟然损耗了不下一千个战士,牛羊还被烧死了不下三千头只,最让临魁怒不可遏的地方在于,有人竟然趁着临魁指挥军队与赤妭部女战士作战的时候,杀掉了他怀有身孕的老婆。 那些人下手极度狠辣,不仅仅杀了临魁的老婆,还破开了她老婆的肚子,将还没有出生的孩子也杀死了。 看到这一幕的临魁彻底疯狂了。 不过,他还是保持着一些理智,经过调查之后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女姜,他不相信女姜一个人就能把他留在老婆身边的护卫全部杀光,也不相信这件事是女姜这个女人能干出来的事情,可是呢,当他找到女姜,这个女人还假惺惺的告诉他,她怀孕了。 临魁那里是能被这样的小伎俩欺骗过去的人,对女姜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审讯,然后……他忽然发现,被他看中的风伯,雨师两个人不见了,经过搜索,发现这两个人居然钻进了深山之中,走投无路之下,居然投靠了躲在域外苟活的刑天。 就在临魁怀疑这件事到底是轩辕,云川,蚩尤三个人中哪一个策划的时候,轩辕告诉他,是该死的刑天策划了一切。 轩辕交给临魁的证据确凿无疑,他直接指出来了临魁部中隐藏的一个刑天族的奸细。 尽管这个奸细发现自己暴露的第一时间就自杀了,却让临魁不得不把怀疑目标放在邢天身上。 这是有原因的,刑天与隶在力牧原的交战一直不太顺利,所以,他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同在一片区域里讨生活的神农部,反正,对刑天来说,轩辕是仇人,临魁同样也是,所以,刑天部就在最近很自然的成了神农氏最大的威胁。 眼瞅着潮水般的赤妭部女战士隔着火焰向他冲杀过来的时候,临魁还是想不通,明明是一个只需要花费少许代价,就能收获良多的局面,为什么会变成是他与赤妭部正面作战了。 眼前的局面又不能给他太多的时间去思考,眼看着赤妭部的女战士朝他所在的位置投掷出漫天的短矛,临魁只好举起手中的青铜盾,大吼道:“防御,举盾!” 眼前的战争不关云川部的事情,所以,阿布就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桌子上的菜肴以及一壶不好喝的酒上面,还时不时的起身,向轩辕敬酒,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反正他是过来听轩辕讽刺他们族长的,如果轩辕能多喝两口酒,就能少讽刺自家族长两句。 轩辕并没有口出恶言,反而关心的询问起云川部开荒的事情,还夸赞了云川亲自不眠不休的参与耕田这件事。 来的时候云川就告诉过阿布,如果轩辕发怒,甚至破口骂人都是小事情,因为,愤怒的轩辕不可怕,可怕的是和颜悦色的轩辕,每当轩辕开始夸奖一个人或者一个部族的时候,就是这个人或者这个部族倒大霉的时候。 “听说云川族长为了开垦到足够多的土地,不但亲自参与,就连精卫也开始下地干活了?” 轩辕冷漠的瞅了一眼正在他脚下作战的神农氏与赤妭部,转过头来看阿布的时候就变得笑眯眯的。 阿布赶紧把一块肉吞下去,对轩辕道:“没法子,桃花岛没了,我们云川部就成了没娘的孩子,只能处处依靠自己的力量,您也知道,云川部只有一万人,这么一点人中间,还大部分都是妇孺,今年想要活下去,就只能多种一些地。 如果不是事情到了难以为继的时候,我也不允许我家族长亲自下地,眼看着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族长被风吹日晒的变成了另一个模样,我这样的人看在眼中,痛在心中,好在,我们还是开垦了足够养活族人的土地,这是不幸中的大幸。” 轩辕呵呵一笑,又问道:“我还听说,即便是在你们最艰难的时候,云川族长也没有撤回给你们部族修建城墙的六千奴隶,这又是为什么呢?你也看见了,现如今,没有人能威胁到我们的安全。” 阿布指指山脚下厮杀成一团的赤妭部与神农氏,微微叹息一声道:“没有高墙,我们族长就夜夜不能入睡,族长不能好好地睡眠,我们这些族人自然也就没法子好好睡觉。 再加上神农部的主人临魁硬是把他自己干的坏事硬扣在我们族长头上,您看看,这些赤妭部的女人跟疯子一样的作战,你看,你看,那个人的胳膊都没了还在继续作战,这样的战士,我们云川部可得罪不起。” 轩辕大笑一声道:“云川部中,你们族长算得上是足智多谋,身披铁甲的夸父一族算的上悍勇无双,刚刚成长起来的睚眦,赤陵也听说是不弱于刑天的猛将,区区一些女人,有什么好担心的,以至于夜夜都睡不着。 告诉云川,让他好好睡觉,没有人会趁着晚上天黑偷偷地摸到你云川部的驻地,把他的人头偷走。” 阿布大笑道:“我来的时候睚眦还对我说,他夜夜蹲在族长的屋顶上,赤陵夜夜睡在族长的窗下,夸父整日里提着他的战斧四处巡梭,却找不到一个前来偷袭族长的人,让他非常的愤怒。 他们巴不得有什么心怀不轨的家伙前来伤害族长,好让他们出一点力气,免得整天白白的消耗族中珍贵的粮食,却不能建立半点功勋。” 轩辕皱眉道:“猛将难道不是用来镇守四方的吗?云川为何要把他们放在身边呢?” 阿布摇摇头道:“您可能不知道云川部族人的心思,我们一族中,最珍贵的就是族长的性命,只要我们族长还活着,我们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如果族长不在了,云川部所有族人也就没有活着的必要了,我们一定会流干最后一滴血,不杀掉仇人我们誓不罢休!” 轩辕深深地看了阿布一眼道:“真的是这样的吗?” 阿布笑道:“谁要是不信,可以来试试。” 就在轩辕还准备继续跟阿布说话的时候,轩辕猛地站起来,对站在身后的陆吾道:“那就是你们所说的火畜?” 陆吾随着轩辕指引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披着豹子皮披风的女子,骑在一匹巨大的食草兽背上,手里提着一柄青铜战斧,在临魁的军阵中做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食草兽所到之处也不知道撞翻了多少人,最后还人立而起,好方便他背上的那个女人将战斧重重的劈下来,将眼前的一个临魁部甲士的头颅劈掉。 陆吾用颤抖的声音对轩辕道:“王,这就是火畜,这就是火畜!” 轩辕哈哈大笑,提起放置在桌子上的青铜剑,对大鸿道:“敲鼓,我们全军出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四章费尽心机 第九十四章费尽心机 阿布看的很清楚,轩辕口中所谓的火畜,就是自家族长常说的马。 不过,整个战场上只有一匹马,这匹马身上除过骑着一个女人之外,什么马具都没有,即便是如此,那个骑在马上的女人,利用战马的速度,在混战的人群中依旧表现出来所向无敌的模样。 阿布拿起自己的弓箭跟铁刀,想要加入到这场战斗中去,毕竟,轩辕已经说了全军出击的话,阿布觉得自己应该出战,能不能杀敌阿布不在乎,他这时候很想弄死那匹马! 别看自家的马匹数量多一些,别看睚眦跟他的一些伙伴整天骑着三十八匹马到处乱跑,可是呢,族长说过,那些马还不能用于战争,想要拥有真正跟战士一心的战马,至少要等那些小马长成之后才成,时间,最少需要三年! 而那个女人骑得马,明显已经做到了族长说过的人马合一,好几次那个女人都从光背战马上掉下来了,那匹马总是能找机会来到女人身边,将她从危难中解救出来。 这东西对云川部的威胁太大了,阿布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杀掉,他甚至给自己的护卫们也下达了同样的命令,只要能杀掉这匹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可惜,阿布才把自己身边二十个护卫准备好,大鸿就堵住了他们的去路,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对阿布道:“王说了,你们是客人,客人不需要上战场,在这里好好看着我们的王如何战胜赤妭部就成。” 阿布笑眯眯的道:“轩辕族长都已经出战,我阿布如果不出战,回去了,我家族长会怪罪的。” 阿布继续笑眯眯的道:“我们准备去帮临魁族长,你看啊,他那里已经撑不住了,云川部与神农氏历来交好,不帮可不成。” 大鸿没有功夫跟阿布磨牙,直接对满山的轩辕部众吼道:“请他们去后边的山寨。” 说完话,大鸿自己就匆匆的下了山坡,身为一个喜欢排兵布阵的武士,看到了火畜这种东西之后,他心中已经有了无数种使用这东西击败敌人的方案。 阿布贼心不死的还想坚持一下,却被涌上来的一百多人硬生生的给请到营寨里去了。 轩辕自从进入战场之后,眼神就没有离开那匹马,在陆吾,英招的护卫他,他在战场上如履平地,即便是偶尔有一两个女人冲过来,也被轩辕一巴掌扇飞,或者一脚踏倒。 而陆吾英招这两个巨汉却没有轩辕那种心态,他们此时心态极为暴躁,自从看到火畜之后,他们就已经基本上疯掉了,当年为了捉住这东西,他们在寒冷的荒原上整整流浪了三年……因此,任何挡在他们面前的人,都会被他们一一砍死。 轩辕看似在一步一步的走,可是,他行进的速度很快,踏进战场片刻功夫,就已经来到了那匹战马跟前。 轩辕迷醉的瞅着这匹马,心中暗暗地赞叹,这是多么美丽的一个畜生啊,四肢修长,又强劲有力,身躯匀称,却又肌肉虬结,脖颈粗壮,脑袋纤细,鼻孔粗大,叫声昂扬…… 一柄青铜战斧兜头劈砍下来,轩辕闪身到了一边,继续贪婪地瞅着这匹火畜,好几次都想伸手抚摸一下。 一个临魁部的壮汉见马上的赤妭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给她巨大的压力的轩辕身上,偷偷地挺着竹矛狠狠地向火畜刺了过去,他也看了出来,没有火畜的赤妭本领并没有传说中那么高。 赤妭的注意力全在轩辕身上,火畜却一直在防备自己被伤害,眼看着就要受伤了,就稍微调转一下身体,抬起后腿闪电般的弹了出去。 两只巨大的蹄子重重的踢在那个偷袭者的胸口上,本来想阻挡这个人伤害火畜的轩辕,亲眼看到马蹄子将那个人的胸口踢碎,他甚至听到了那个人胸骨碎裂的声音,然后就稍微闪躲一下,眼看着那个人吐着血被火畜踢出去一丈多远。 那个人破口袋一样的身体从身边飞出去之后,轩辕脸上的笑意更加的浓重了,甚至从心底升起一股幸福的感觉。 他用平生最温柔的话语对马上的赤妭道:“听话,不要再战斗了,你已经输了,小心伤了它。” 轩辕眼中的浓情蜜意落在赤妭的眼中,简直就是对她最大的蔑视,爆喝一声,再一次双手举着战斧向轩辕的头顶劈砍下来。 轩辕微笑着靠近了火畜,一只手按在火畜的脖子上抚摸了一把,然后才抬手用剑荡开了赤妭的战斧,同时也神奇的向左边跨出一步,避开了火畜愤怒的一脚。 轩辕一脚踢飞了一个上前捡便宜的临魁部武士,单手提着剑,再一次对赤妭道:“听话啊,不要再闹了,下马,投降,我可以让你当我的妻子。” 赤妭大怒,闪电般的从背后抽出两根短矛,然后就向轩辕投掷了过来,距离太短,轩辕不想离开火畜,就抓过一个临魁部的武士挡在自己面前,两根短矛力道极大,不但穿透了武士的身体,其中一根甚至透过身体,擦着轩辕的面颊扎在地上。 轩辕见了,好像更加高兴了,嘿嘿笑着对赤妭道:“不错,不错,就是左手的力量差了一些,我改主意了,你这样的猛士当我的妻子太浪费了,你可以成为我的女儿。” 轩辕越来越高兴,赤妭却越来越愤怒,仰天长啸一声,只见那些原本还在各自为战的女武士们纷纷丢开自己的对手,不顾一切的向赤妭所在的位置围拢过来。 “大鸿,尽量不要杀她们,我有用处。”轩辕对已经形成战阵的大鸿吼叫一声,继续骚扰着火畜,轩辕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候,轻轻袭击一下火畜,让它没有办法加速带着赤妭逃离围困圈。 赤妭放弃了短矛,手中的单柄战斧,瞬间变成了两个,两柄战斧呼啸着分别向轩辕的脖颈与头顶砍了过来,轩辕用剑尖挑开了向下劈砍的战斧,身体迅速靠近火畜,肩膀狠狠地顶在火畜的脖颈上,同时,另一只手捉住了赤妭的手腕,原本想要把赤妭从火畜的背上抓下来,突然发现,自己那猛烈的撞击并没有把火畜撞倒,反倒让火畜与他拉开了距离。 一瞬间,轩辕就想到陆吾跟他说过,只要火畜开始奔跑了,无论是谁都没有办法捉住火畜。 于是,赤妭被他从马上拉下来之后,他猛地转了一个身,又把赤妭丢了出去,让她稳稳地坐在火畜的背上。 刚刚准备发力的火畜,背身猛地一沉,蓄积的力量顿时就被这股力量给消弭掉了,一时间连连后退。 轩辕怪笑着再次靠近火畜,单手抓住了火畜的鬃毛,飞身跳起,一脚就把赤妭从火畜背上踹了出去,自己坐在了火畜的背上。 “哈哈哈……” 轩辕才来得及大笑一声,火畜就再一次人立而起,不知道该如何骑马的轩辕顿时就被火畜给甩了出去,重重的掉在地上,手中的青铜剑都不知道何时甩出去了。 “哈哈哈……老子要定你了,哈哈哈,就是你了!”轩辕狂笑着从尘土里站起来想要再冲过去,却发现陆吾跟英招两人已经撒出了渔网,渔网准确的落在火畜的身上,随着火畜连蹦带跳的挣扎,渔网缠绕的越发紧了,最后缠住了四条腿,火畜终于无力的倒在地上,继续奋力踢腾想要甩开渔网。 赤妭的叫声一点都不比女姜临死前的声音小,挥舞着一柄战斧勇猛的向大鸿发起进攻,却总是被大鸿击退,靠近不得。 临魁不知何时抵达了战场,却没有办法靠近,他远远地对轩辕道:“轩辕族长,你发现了什么?” 轩辕厌恶的看了临魁一眼道:“你不去你的战场作战,来我这里做什么?我就算是发现了好东西,你觉得有你的份吗?” 临魁尴尬的笑道:“我就是好奇,想过来帮助一下轩辕族长。” 轩辕看着赤妭被自己部族的十几个武士压住,就烦躁的对临魁道:“滚开!” 临魁阴沉着脸带着部下走开了,瞅着还在战斗的赤妭部女武士,就恶狠狠地对部下道:“杀了她们!” 阿布留在轩辕营寨里坐卧不安,他很想知道,轩辕到底有没有抓到那匹马,如果抓到了,对云川部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事情,只要轩辕有了一匹马,那么,他一定会在短时间内通过赤妭部拥有更多的马,这一点对轩辕来说不用怀疑,他一定能做到。 族长以前跟他说过,很多时候,部族与部族之间的比拼,看的并不是谁能出奇制胜,相反,看的是谁能少出错,尤其是部族发展到现在,更是如此。 营寨外边忽然传来一阵雷鸣般的欢呼声,阿布的神情黯淡了下来,不用想,这是轩辕已经达成目标的欢呼声。 果不其然,片刻之后,轩辕就带着一匹绑的结结实实的战马回来了,跟战马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同样被绑的跟粽子一样的女武士。 战马还在努力的挣扎,女武士却心如死灰,被人抬着也不挣扎,只是用一双无神的眼睛看着天空。 阿布哈哈大笑朝着轩辕迎接上去,先是对轩辕大声道:“恭贺轩辕族长大胜而归。” 轩辕笑道:“离我的火畜远一点,如果你敢对火畜动半点心思,我一定把你剥皮抽筋,在你的皮上写满你的罪状送给云川。” 阿布大笑道:“哈哈,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情呢,只是想在这里恭贺族长获得宝贝,没有别的心思。 宝贝自然是轩辕族长的,只是啊,这个女人要是被族长帐下猛士们的蹂躏就浪费了,不如送给我,我族最近捕获了两头巨猿,这种猛士正好拿去与巨猿交配,看看能不能产出更加聪明的巨猿来。” 轩辕听了阿布的话顿时大惊,闪电般的捏住了赤妭的下巴,不让赤妭的牙齿咬下去。 大鸿也迅速的往赤妭的嘴巴里放了一根木棍,再用绳子绑在脑后。 见赤妭开始发狂一样的挣扎,怒不可遏的轩辕重重的一拳砸在阿布的脸上,阿布顿时吐出几颗牙,嘴里胡乱吐着血旋转了两圈之后才摔倒在地上。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五章智力上的差距不可弥补 , 第九十五章智力上的差距不可弥补 “牙怎么掉了?”云川掰开阿布肿胀的嘴巴朝里面看了一眼之后淡淡的问送阿布回来的仓颉。 仓颉嗤的笑了一声道:“心怀不轨,冒犯了我王。” 云川点点头,然后又对跟随阿布一起去轩辕部的族人们道:“为什么阿布少了两颗牙,而你们却完好无缺?” 阿布瞅着云川平静如深潭的眼睛,立刻挣扎着坐起来道:“是我不许他们妄动。” 云川好像没有听见阿布的解释,淡淡的对那二十个族人道:“把脸伸出来。” 二十个族人齐齐的伸长了脖子,将自己的脸暴露在云川面前,然后,云川就捏着拳头,用很稳定的力道,很平均的速度,在每个人的脸上打了一拳,这一次,云川出手很重,不过,他虽然已经用了很大的力气,也不过把这些族人的嘴巴打出血而已。 接连打了二十个人,云川的拳头也破了,鲜血从指尖流淌下来,然后瞅着笑吟吟的仓颉道:“把你的脸伸过来。” 仓颉笑道:“我不是你的部下,不用听你的话。” 云川回头对夸父道:“我的拳头破了,力气也不够,我很希望仓颉以后的岁月里只能喝稀饭,你说怎么办?” 沉重如山的夸父向前跨出一步,抬起他巨大的拳头,在仓颉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重重的一拳砸在了仓颉的脸上,仓颉被头部传来的巨大力道带的飞了出去,同时,他的眼前一黑,彻底的失去了知觉。 等仓颉再一次醒来,云川正站在他的前边关切的瞅着他道:“以后就不要吃肉了,多喝点稀粥,哦,肉粥也能喝。” 仓颉张开麻木的嘴巴,手指快速的在嘴巴里搅动一下,一颗牙都没有摸到,艰难的吐出一口血对云川道:“你……敢打……我?” 云川面无表情的道:“你知道轩辕为什么会让你带着礼物送阿布回来吗?” 仓颉带着咻咻的漏气声道:“这是为了顾全你的颜面。” 云川转过身擦拭着手上的血迹道:“不不不,那些礼物可不是我的颜面,你才是,轩辕知道我有多么的看重阿布,他也知道那点礼物根本就平息不了我心头的怒火,所以……” 仓颉愤怒的面容马上就变得平和了,还有一些痛苦。 “所以,就把我派来了?” 云川丢掉沾满血迹的麻布,继续看着仓颉道:“打掉你满嘴的牙齿之后,我心头的怒火还是没有平息,仓颉,你说怎么办呢?” 仓颉不知为何张开没牙的嘴巴笑了起来,对云川道:“你要对轩辕部开战吗?” 云川摇摇头道:“向轩辕部开战这种事做不成,因为我没有胜利的把握,同时,为了阿布脸上的一巴掌,再把全族人的性命都填进去,这不是一个合格的族长应该做的事情。” 仓颉笑道:“你不敢!” 云川跟着笑了,俯视着脚下的仓颉道:“你看,你心中已经生出怒火来了,你这时候甚至有些恨轩辕了吧?” 仓颉道:“我没有。” 云川继续瞅着仓颉的眼睛道:“你其实知道云川部,轩辕部现在绝对不能开战,可是呢,你刚才却在用话语激怒我,想要我主动向轩辕部开战,你说是不是?仓颉,问问你的本心,你刚才是不是这样想的?别欺骗自己了。” 仓颉费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摇摇痛的厉害的脑袋,刚才夸父那一拳,不但打掉了他满嘴的牙齿,也让的脑浆似乎跟脑壳脱离了,只要晃动一下,就痛得难以忍受。 “告诉轩辕,那个女魃他一定要杀掉才成。” 仓颉捂着脑袋鄙夷的对云川道:“女魃知晓驯火畜之术,我王不会杀了女魃的,绝对不会。” 云川淡淡的道:“女魃,原名旱魃,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就已经为鬼神所诅咒,只能世居于赤水,只要她离开赤水,所到之处,便是赤地千里,禾苗枯焦,水泽为之干枯,大河为之细流。这就是阿布为何要一心想要杀死赤妭的原因。 阿布一心为轩辕部所虑,而轩辕回报他的只有拳头,仓颉,把我的话告诉轩辕,让他今年多多准备水塘,迎接水泽干枯,大河细流的结果吧。” 仓颉冷笑一声道:“胡说八道。” 云川挥挥手,不愿意再跟仓颉多说一句话,示意睚眦把他送离常羊山,就好像再跟仓颉多说一句话都会让他感到痛心。 仓颉走了,阿布一把拉住云川的手急急地道:“族长,千万莫要因为我受辱就与轩辕部开战。” 云川摇头道:“不开战,现在开战我们不是对手,把全族全部填进去都没有胜算,就算有胜算,也不值得把全族人的性命都填进去。” 阿布捂着嘴巴道:“那个女魃毫无疑问的会驯马之术,族长,这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您刚才说那个女魃真的是什么旱魃?来了就会赤地千里?” 云川摇摇头道:“那个女魃是不是可以赤地千里我不知道,不过呢,今年大旱已经成了定局。” 阿布又道:“如果今年真的大旱,我们是不是可以联合临魁,蚩尤逼迫一下轩辕,让他杀掉赤妭。 临魁在星星峡一战中损失惨重,对轩辕的不满已经达到了巅峰,蚩尤更是如此,如果这个时候,我们说赤妭是造成旱灾的罪魁祸首,不知道能不能促使轩辕杀掉赤妭?” 云川瞅着阿布的眼睛道:“你觉得人家说你才是造成旱灾的主要罪魁祸首,要求我杀了你,你说我会不会做呢?” 阿布斩钉截铁的道:“族长不会这样做。” 云川点点头道:“轩辕也不会这样做的。” “既然如此,族长为何还要说赤妭是旱魃,非要置她于死地呢?” “我的目的在于仓颉,而不在赤妭身上,仓颉这个人对轩辕部来说忠心耿耿,且劳苦功高,他算是追随轩辕时间最长的一个部将,可惜,这个人自从制造出来了文字之后,在轩辕部中非常的得民心,而且,他经常认为自己是仅次于轩辕的轩辕部第二号人物。 可惜,这些年来,轩辕也看出来了仓颉的想法,却并没有重用仓颉,反而重用了隶首,大鸿,风后,力牧这些人,这让仓颉心中已经非常的不满了,不过啊,他看在轩辕的份上,硬是忍下了这口气,甘心俯首帖耳的任凭轩辕指使。 力牧战死,风后离奇死去之后,仓颉认为自己的机会再一次到来了,满怀欣喜的等着被轩辕重用。 可惜,他再一次失望了,轩辕重用了新来的大鸿,经常把一些重要的任务交给了大鸿而不交给他,这口气已经堵在仓颉心中很久,很久了,这一次,我故意用轩辕派他来,就是准备拿他当我的出气筒这个由头,打掉了他满嘴的牙齿,就想让仓颉心中的轩辕彻底坍塌,看看,仓颉能给我们多少惊喜。” “如果仓颉什么都不做呢?”阿布听得如痴如醉,忍不住开始担心起后果来了。 云川淡淡的道:“渔网撒出去,不是每一网都会有结果的,我们只做事,能不能成看天意,这就是我以前跟你说过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对了,你这几天也要喝稀粥了,好好地养一养牙齿,等那几颗松动的牙齿重新稳固之后,再吃一些正常的食物。 还有,下一次不要再冒险了,时间在我们,不在轩辕部,云川部如果没有了你,就算我们弄死了轩辕的马又有什么用呢? 下一次做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衡量一下轻重缓急,不要可随意的轻贱自己。” 阿布笑道:“我记住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地活,活到族长说的七十个寒暑,他跟着族长一起看看五十个寒暑之后的云川部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云川看着阿布肿的跟猪头一样的脸,轻叹一声,就让仆妇们抬着阿布去休息了。 从轩辕对待阿布的态度云川察觉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轩辕对于战马的渴望,以及轩辕面对云川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极度的想要另辟蹊径,火速提高族群战力的心态。 他,已经把云川部当成了一块磨刀石。 轩辕看到牙齿被打光,鼻子塌陷,眼睛肿成两条缝的仓颉之后,就哀叹一声对大鸿道:“我准备让仓颉代替隶首去管理力牧原你看如何?” 大鸿摇头道:“仓颉不是刑天的对手,仓颉有管理仓库之能,却没有统领一族与刑天对抗的才能。” 轩辕再次叹口气道:“仓颉需要获得安慰,如果不好好的安慰他,我担心我们会失去这个人。” 大鸿面无表情的道:“您一定会后悔的。” 轩辕摇头道:“想比失去力牧原,我更担心失去仓颉,他如果弄丢了力牧原,我们最多费点事情再夺回来就是,一旦我们失去了仓颉,就真的永远失去他了。 这些年,我逐渐领悟出一个道理,人才比地盘还要重要些。”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六章悍卒出现了 第九十六章悍卒出现了 女魃的出现,改变了很多事情。 轩辕部获得了一匹马,临魁部获得了两千个女战俘,云川部获得了五百个女战俘以及二十一头牛,蚩尤部获得的战利品也大致是这些。 在这一次战争中,获利的是轩辕部,云川部与蚩尤部,受到损失的是神农氏。 神农氏的损失非常之大,他们损失了将近四千个武士,其中有两千多人都是战死在了赤妭被轩辕活捉之后。 当时,所有神农氏的人都以为,轩辕活捉了赤妭,那么,剩下的女人们一定会惊慌失措,跪地投降的,结果,剩下的女人在一个叫做咆的女人带领下向神农氏发起了决死攻击。 神农氏死伤惨重,这让临魁痛苦地几乎吐血。 然而,真正让他吐血的事情还在后面,轩辕认为自己活捉了别人的部族首领,那么,他自然是出力最大的一个人,因此,他就要求拿到战利品的分配权。 然后,临魁就获得了以上的战利品……他只分到了女奴,没有分到牛羊,牲畜以及不多的一点青铜器。 就在他准备带领人马去突袭赤妭的地盘的时候,他忽然得知,轩辕麾下的大将常先,已经突袭过了赤妭部的老巢,并且已经带着战利品回到了力牧原。 云川一直在期待着临魁突然爆发,或者突然崩溃,他认为一个人只要经受了他这样的磨难,一定会找一个法子宣泄一下心头痛苦地,结果,临魁没有,一个死了老婆,死了孩子,还死了差不多四千部下的临魁心甘情愿的接受了轩辕的分配方案,并且对轩辕在他最艰难的时光里还给了他最重要,最珍贵帮助表达了真挚的谢意。 蚩尤什么都没有表示,手下战利品之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与云川的态度保持了高度的一致。 轩辕给云川送来的女人身上大部分都带着伤,其中伤势最重的一个女人的名字叫做咆! 咆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她的声音很大,也就是因为声音大,这个女人才能在溃败的战场上,一边战斗一边呼喊同伴与她形成了一个新的战团。 就是这个战团,让神农氏吃了一个难以被临魁接受的大亏。 这种人在云川的记忆中,应该被称之为悍卒! 所谓悍卒,就是一群知胜而不骄,遇败而不乱,闻鼓即忘死,遇强则愈强,陷绝地而不惊,知必死而不辱的军人。 要知道军人这两个字一直被云川深深地珍藏着,他一直不肯将现在遇到的参与战斗的人称之为军人,因为他们还不是,只能称之为武者,武者与军人之间的差别,在云川看来足足有泰山与深渊那么大的差距。 现在,他从这个叫做咆的女人身上看到了这一优秀品质。 只是,这个女人被送来的时候,全身破破烂烂的,身上一件衣衫都没有,全身都是被竹矛,木枪捅出来的洞,就这,云川还发现这个女人身上还有被人侵犯过的痕迹……不得不说,神农氏的人真的不怎么算得上人。 咆之所以能活着,也是因为她有一群跟她同样遭受过非人折磨的姐妹,这些姐妹即便是在最困难的状况下,也没有放弃她,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就抬着她,最终,来到了云川部。 她们的族长已经被轩辕抓走了,她们的部族也已经被轩辕麾下的大将常先给毁掉了,她们的同伴如今全部成了别人的奴隶。 她们已经被神农部的人摧残过,再被送到轩辕部之后,又被轩辕部的人摧残过,现在,来到了云川部,她们已经做好了迎接自己再一次被摧残的命运。 果然,云川部的人把她们浸泡在了一种白色的水中,这种水触碰到伤口之后,带给了她们最剧烈的疼痛,就连咆这样的猛士也没有逃脱被浸泡的命运。 浸泡过石灰水之后,她们又被送到了一个小小的瀑布底下,被要求全身涂满竹炭,还来了一些强壮的女人,不由分说就把她们的头发全部给刀子割掉了,每个人只剩下短短的一层短发。 竹炭带走了她们身上的虫卵,再被清水沐浴了一番之后,她们这群人就被关在了一座很大的山洞里,每个人还获得了一套麻布衣衫,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床垫。 那个粗壮的仆妇还说,床垫很珍贵,尤其是上面的皮毛都是新的,每个人直到死,只能拥有一个床垫,所以希望她们能好好地对待这个床垫。 这些女人听说过云川部的恶名,虽然后来发现是神农氏欺骗了她们,她们在经历了神农部的凌虐,轩辕部的征伐之后,自然而然的对云川部也没有什么好感。 就目前而言,云川部唯一可以称道的是——他们的饭食真的很好吃,那些管理她们的仆妇确实是一群不错的好女人。 有些人的身上的伤口因为浸泡了石灰水之后就溃烂了,有些人发起了高热,而更多的人身上的伤口在慢慢的痊愈。 她们居住的山洞并不是一个封闭死的山洞,只不过山洞口正好处在一个悬崖峭壁上,她们可以站在洞口观看外边的蓝天,白云,以及山洞外慢慢变得苍翠的大地。 有两个女人在黑夜的时分想要顺着悬崖爬下去,天明的时候被人发现了,这个悬崖实在是过于陡峭,她们被困在悬崖上,上不来也下不去……最后是一个牙齿很白的年轻人在腰上绑了绳子之后,把她们给救援出来了。 然后,那个看起来很和善的年轻人就跑了。 负责管理这些女人的仆妇们非常的惊讶,她们想不通这些女人为什么要跑呢? 按照云川部的制度,只要她们愿意干活偿还部族的付出,过上几年,她们愿意去哪里就去哪里,没人会理睬她们的,云川部从来都不愿意接纳那些不愿意待在云川部的人。 逃跑的人没有受到惩罚,只是那些和善的仆妇们就不太愿意理睬她们了,后来,又有一些女人想跑,摔死了两个,又被睚眦从悬崖上救回来几个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人愿意逃跑了。 这些女人从抵达云川部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云川部的首领们没人来看过她们,也没有给她们安排苦力活计,就这么白白的养着,每日里都有不错的饭食供应,这让女人们逐渐不安起来。 咆已经可以坐起来了,这在云川部仆妇们看来是一个奇迹。 当一大碗浇了肉汤,上面还堆着一些野菜的糜子饭再一次出现在咆的面前的时候,咆对送饭来的仆妇道:“我要见你们族长。” 仆妇摇摇头道:“族长现在正忙着春播呢,没有空闲见你们,再说了,你们的伤还没有养好。” 说完话,可能觉得咆在馋她桶子里的肉汤,就把木勺放进肉汤底部,慢慢的抬起来,木勺里的肉汤显得比平日里浓一些,上面还明显漂着一些肉丝,然后大度的倒进咆的饭碗里,脸上带着施舍者特有的微笑道:“好好吃饭,好好养伤,今天的肉汤可是用了好大一块肥膘肉熬制的,上面的油脂全部融化在汤里边,绝对是好东西。” 咆用木勺挖了一大勺被肉汤充分浸泡的糜子饭吃了下去,然后就对仆妇道:“你们族长准备把我们养肥了,去跟食人族交换东西吗?” 仆妇听到食人族三个字,迷惑的道:“这里的食人族已经被我们族长联合别的族长杀光了。” 咆又挖了一勺子糜子饭快快的吃了下去,继续道:“那么,我们这群人是你们族长准备养肥了给那些夸父当食物吃的吗?” 仆妇被咆的话给问的愣住了,努力摇晃一下自己愚蠢的脑袋道:“我家夸父不吃人,他们吃肉,吃鱼,甚至喜欢吃鳄鱼肠子,可就是不吃人!” 咆微笑一下,继续吃饭,很明显,这个仆妇在欺骗她,那里有夸父不吃人的道理,不过,现在她需要努力的吃饭,努力的把身体养好,积攒好力气,这样,才有可能逃离这个魔窟。 云川部今年减少了稻子种植的面积,扩大了耐干旱的糜子,谷子,以及小麦,高粱的种植面积,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即将到来的干旱做准备。 因为有耧车,云川部种植庄稼的速度很快,大野牛再一次被云川派上了用场,它在前边不急不缓的走着,云川一边左右摇着耧车,眼瞅着种子从耧车的眼里流淌到犁沟里,再被后面跟着的阿布用耙子给覆盖上。 “族长,那些女人您准备如何处置?” “全部发配为奴隶,给我们干活,偿还她们这段时间消耗的粮食。”云川的回答出乎了阿布的预料,他连忙道:“我查过了,那个咆很不错,原先是赤妭部的一个女战士,在星星峡一战之后啊,就成了那些女武士们的首领,那些女人都愿意听她的话,族长,她们在最后一战中,差点干掉临魁,我觉得应该留下来。” 耧车走到了地头,云川放下手上的耧车握把,从大野牛背上取下竹筒水壶,喝一口里面的清水,淡淡的对阿布道:“你要我怎么降服她们?是一夜把她们都睡了,还是站出来像轩辕一样对她们说:听话,乖乖地给老子干活?你觉得她们会听吗?” 阿布摇摇头道:“这样自然是不成的,不过呢,也不能不管不顾吧?” 云川看一眼阿布道:“谁说我不管不顾了,你以为我安排那些仆妇跟她们在一起是为了什么?”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七章让羽箭飞一会 , 第九十七章让羽箭飞一会 赤妭部被瓜分之后,大河上游似乎又安定了下来,每个部族都忙着春播。 云川好像忘记了阿布被轩辕殴打的事情,轩辕也好像忘记了仓颉被云川殴打的事情,临魁忘记了自己在星星峡吃了大亏的事情,蚩尤也好像忘记了自己当初被其余部族联合起来坑的事情。 总之,此时的大河上游之地非常的平和,部族人与部族人之间第一次出现了鸡犬相闻,人们却老死不相往来的场面。 云川部不是这样的,也只有这一个部族在遇到其余三部的族人会笑脸相迎,会主动端水给他们喝,如果遇到实在是饥饿的人,也会给一点粮食让他们吃。 所以,在其余三部族的百姓中间,云川部的人口碑最好,所以呢,遇到需要交换东西的时候,他们也习惯邀请云川部的人当中人。 慢慢的,人们发现,在交易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云川部的中人存在,这个交易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失败。 云川部把稻子,麦子,谷子,糜子,高粱这些庄稼全部种下去之后,就立刻在落水滩附近修建了一个水坝,有了这个水坝之后,原本浅浅的常羊河上游,立刻就变成了一个水面非常宽的浅浅湖泊,这些浅浅的湖泊呈六个梯级结构存在,从高到低如同六面巨大的镜子坐落在常羊山之野上。 云川没有能力在这个时候修建出一道巨大的水坝,只能用这种小堤坝尽量的将河水多留下来一些。 尽管水面没有被提高多少,修建自流渠还是足够的,于是,一道道水渠就沿着高处的常羊河流淌进了田野中。 云川在开春时候说的话别人就当放屁。 当禾苗已经长出来之后,急需一场雨水浇灌的时候,其余三部才发现,这个春天,一滴雨都没有落下来。 水稻的问题不算大,毕竟,这东西只能种在水里才成,所以。靠近水源地的土地上都种满了稻子,那些小麦,高粱,谷子,糜子,豆子在出苗之后需要雨水灌溉的时候一滴水都没有。 今年的天气很反常,从四月份的时候就变得很热了,等到五月暮春的时候,天气已经热的不像话,有些时候,人们抬起头会在天空看到三颗太阳,中间一颗大的,左右两边各有一颗有些虚幻的小太阳。 阿布跪坐在云川面前,态度极其的虔诚,将一杯茶恭敬地献给云川道:“族长的预言再一次准确无误。” 云川抬头看一眼天上的三颗太阳淡淡的道:“这些话我只告诉你,自己心里有数就不要外传。” 阿布将头贴在席子上道:“不敢外传。” 云川小声道:“这种现象被称之为“日耳”现象,是天空中的水汽被太阳照射之后产生的一种幻像,有时候天空会出现两颗太阳,有时候会是三颗,我还听说天上曾经出现过九颗太阳的传说,不过没有见过,做不得数。 等到明天,这种天空中同时出现三颗太阳的场面就会消失。你不用感到奇怪,以后啊,如果你运气好的话,还会看到一种被称作“天狗食月”的奇异景象,这种景象也是偶尔出现一次的事情,对人没有伤害,只是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太阳消失的状况,算不得大事。 每隔几十年总会出现一次,如果你遇见了,就千万不要大惊小怪,更不要做出什么奇怪的举动惹人笑话。” “族长,既然天上的三颗太阳中间,有两颗是假的,为何最近的天气为何会如此的炎热?” 云川摊摊手道:“这个我就不跟你解释了,说了你也听不懂,说实话,就连我都是一知半解,总之呢,你要记住,除非有天降巨大陨石这种事,其余的天象其实跟我们人类一点关系都没有。” 阿布沉默一会,确认已经把族长的话记在心里了,这才斩钉截铁的道:“天上出现了三颗太阳,让大地变得如此炎热,一定跟赤妭有关,如果族长确定明日三颗太阳的事情就会解决,阿布大胆邀请族长明日操巨弓,射落其中的两颗,以拯救天下人。” 云川诧异的瞅瞅阿布,他发现这个家伙好像又变得聪明了。 “如果我操持大竹弓向太阳射击,大竹箭总会落地的,那时候,你如何向人们解释大竹箭落地的场面呢?” 阿布大笑道:“族长本就是神人,操持的自然是无色神箭,这种神箭只要离开大竹弓,自然会飞向天空中的太阳,与其余两颗太阳鏖战之后,等到明日,天空中自然只会有一颗太阳。 到时候再请族长站立在常羊山之巅,喝令天空中的太阳,每日必须按时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不得有一日之迁延!” 云川瞅着阿布诚恳的眼神,点点头道:“大善!” “我去召集族人,以及流浪野人,奴隶,以及前来与我云川部做交易的那些异族人,顺便再把族长需要的大竹弓准备好。” 眼看着阿布喜滋滋的离开了房间,云川的脸莫名其妙的有些红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还有操弓射日的一天。 精卫的肚皮已经非常大了,就像是一口气吞下去了一颗皮球,自从云川无意中把西瓜这两个字说出去之后,精卫就一直缠着云川要吃西瓜。 “怀孕的女人就该多吃西瓜!”精卫见云川跟阿布已经说完话了,就凑过来幽怨的道。 云川想了一下,这个时候的西瓜应该还没有法子吃,即便是能吃,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所以,精卫提出来的这个要求他实在是没有办法达到。 “等一会,我把太阳射下来两个留给你玩耍。”云川捋一下精卫因为炎热贴在脑门上的头发温言道。 精卫虽然很傻,却还没有傻到这个地步,白了云川一眼道:“骗人!我要西瓜!” “西瓜这东西是我在睡梦中无意中说出来的,没有的东西,你让我如何帮你去找呢?” “不对,你做梦的时候说了,这种天气就该吃一顿沙瓤大西瓜,先把西瓜放在井水里泡的凉凉的,然后一拳砸开,挖大大一勺子往嘴里一填,再冲着老天爷吐一嘴的瓜子,这日子就完美了。 你明明吃过西瓜,现在却不肯给我吃!” 云川瞅着不断踢着腿的精卫,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不知道自己最近为什么会梦到吃西瓜的畅快场面。 怀孕的八个月的女人自然不能殴打,只能哄骗,云川再摸摸精卫的脑袋道:“听话,等我把太阳射下来之后,再给你弄一种好吃的,你一定会喜欢的。” 精卫一把拉住云川的手道:“说话要算话,不能骗我。” 云川听得房子外边已经有了鼓声与牛角号的声音,就拍拍精卫肥腻的爪子,起身离开了房间。 短短时间里,阿布已经召集了云川部的所有人,一时间,常羊山上到处都站满了人,而天空中的一大两小三颗太阳依旧挂在灰蒙蒙的天空中,不断地喷吐着热量。 站在一个巨石上的阿布挥挥手,底下的鼓声,号角声立刻就停止了,然后,阿布就手持一个巨大的扩音喇叭冲着山下大声吼道:“轩辕族收留了赤妭,而这个赤妭就是引起这场灾害的元凶,只要她活着一天,这世间就不会下雨了,我们的禾苗也会干枯,再也长大,成熟的希望。 现在,族长见我们可怜,不惜得罪天神,也要诛杀天上的两颗太阳,也请你们看清楚,要记得族长对你们的恩德,也要记住族长为了让你们过的更好做出的牺牲。” 云川衣袂飘飘的出现在巨石上,此时,巨石上已经被族人安置了两架大竹弓,这两架大竹弓可能是云川部最大的竹弓了,仅仅是竹弓就足足有十余米长,现如今,已经被族人用力拉弯,上面空空如也,没有安置大竹箭,就等着云川挥动锤子敲下机括,好让那两支不存在的羽箭飞出去杀太阳。 云川来到大竹弓边上,装模作样的挥挥手,阿布立刻大叫道:“看清楚,族长的混元羽箭已经安置好了。” 云川不记得自己曾经对阿布说过混元这两个字,不过,现在不是考究这些东西的时候,他需要挥动木槌将机括砸开。 木槌重重的砸在机括上,就在此时,鼓声大作,号角雷鸣,无数人伸长了脖子瞅着巨石上的那两架竹弓,只见竹弓猛地往回收,似乎已经把羽箭射出去了,由于是空射,竹弓在收回力道之后,不断地前后震颤,粗大的竹子在空中来回抽动,甚是骇人。 云川砸开了两个机括,目送两支并不存在的羽箭飞向了太阳,然后转过身对阿布道:“距离太远,让羽箭飞一会!” 说完话,云川就背着手下了巨石。 人们带着怀疑的目光先是看看天空中依旧完好的三个发光体,再看看一向办事牢靠的族长,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相信族长能把天上的两颗太阳射下来。 阿布继续举着大喇叭大声吼叫道:“好了,都会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族长还要呵斥太阳,让他老老实实给大伙照亮呢。” 云川刚刚回到房间,精卫就呼扇着一双大眼睛凑过来,惊讶的道:“你真的把太阳射下来了?” 云川淡淡的道:“明天清晨,你再看就知道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八章族人不能太多了 第九十八章族人不能太多了 因为天气太热,人们就不怎么喜欢穿衣服,云川部的族人还好些,多少会穿一件薄薄的麻衣遮羞。 当初为了让族人不要赤身裸体,云川废了很大的力气,好几次之所以会殴打精卫,就是因为这个婆娘在夏天炎热的时候不喜欢穿衣裳,喜欢裸露这上身在桃园里干活,更喜欢一丝不挂的跟睚眦,赤陵一大群男男女女的在大河里游水。 于是,每当精卫裸露一次,云川就殴打睚眦,赤陵一次,时间长了,他们也就知道穿衣裳了,间接地,精卫也就知道穿衣裳了。 流浪野人们是不管这些的,那些奴隶们也是不管这些的,尤其是在烈日下修建城墙的时候,不要说劳保用品,他们连裤衩都懒得穿,一群人光溜溜的在大太阳底下劳作,还一个个笑的嘻嘻哈哈的。 感觉到热的不成了,就跳进城墙外边的水坝里泡一会,泡好了就继续出来干活,把一个被人强力奴役的场面弄得充满了人间温情。 午后,太阳最猛烈的时候,所有人都钻进了水里,这就导致云川部新修造的六个巨大的水塘里人满为患。 他们很满足! 毕竟,在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天上只剩下一个太阳了,即便此时很热,也比天上出现三个太阳要好的太多了。 精卫羡慕的瞅着第二个水塘里正在打水仗的睚眦,赤陵他们,她也想打水仗,回头看看躺在水里漂死猪的云川,就叹息一声,也把身子漂在水面上,露出一个大肚皮被水流裹挟着慢慢的向水口漂。 每天可以在水里泡两个小时,这几乎是精卫最愉快的日子了,只要泡在水里,她的大肚皮就不再是她的负担,反而可以让她更加惬意的躺在水面上。 养好伤的咆没有加入进来,她依旧在烈日下扛着石头,自从她的伤势好转之后,她就被仆妇们安排来修建城墙的工地上来了。 “咆,没有人监视我们,可以歇歇了。”一个女武士实在是忍受不住炎热,就对咆低声道。 “你如果不想被人家拿去喂夸父,你就去偷懒吧。” 女武士愣住了,拉住咆的手道:“女萎说云川部的夸父不吃人,还说不会把我们拉去喂夸父。” “你相信那个仆妇?我告诉你,修建第六块城墙的人总数有三十八个人,一连七天都是三十八个人,但是,就在前天,变成了三十四个人,少了四个人,我查看过,这四个人正是干活最不卖力的四个人,你来告诉我,他们去哪里了?” 女武士吓了一跳,连忙扛起自己的石头,跟在咆的后边继续往城墙上运送石头。 女咆丢下石块,将它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又把部下肩头的石头放下来,瞅着城墙外水塘里的人悠悠的道:“告诉所有人,最近,千万不要生出逃跑之心,别看现在没有人看着我们,我总觉得这是一个骗局,就像临魁欺骗族长一样。 只要我们逃跑了,就会中他们的圈套,最终会被他们拿去喂夸父。” 女武士不解的道:“他们如果想拿我们喂夸父,不用等我们逃跑就可以啊,没必要等我们跑了,再抓回来喂。” 女咆呆滞了起来,在城墙上站立良久之后才道:“一定有事情,一定有事情,他们给我们好吃的食物,给我们衣衫,给我们床垫,那就一定要从我们这里拿走更多!” 女武士瞅着女咆道:“女萎说了,我们要抓紧修建城墙,等城墙修建好之后呢,就准许我们从那些流浪野人中间挑选一个男人,建一所房子,共同生活,生娃娃。” “男人算什么?他们只不过是奴隶而已。” “女萎也说了,到时候选好了男人,只要我们能降服那些男人,愿意把他们当丈夫看待,还是把他们当奴隶看待,完全看我们自己的本事,前提是要打得过才成,打不过被人家蹂躏也是活该。 说实话,我挺想过这样的日子的。” “你已经忘记女魃了吗?” “女魃?听说人家现在是轩辕部族长的女儿了,那个女萎还说,云川部的族长云川说女魃就是一个妖精,是一个灾祸之源,只要她到了那里,那里就赤地千里,不下雨,只有把她杀掉,或者驱逐到域外,其余的人才能有好日子。 咆,你想想啊,咱们赤水那边有多长时间没有下过雨了?森林都干死了,一年四季只有风,那么大的水泽现在也消失的差不多了,就算我们不来这里,迟早还是要搬家的。 赤妭部算是已经没有了,我觉得云川部挺好的,以后在这里过日子也不错,一个男人不够,我们可以多找几个,总能过上好日子的。” 女咆用诡异的眼神瞅着这个女武士,然后淡漠的道:“你已经投降了云川部是吗?” 女武士放下手里的石头,见四周围满了昔日的同伴,就慢慢的道:“天太热,我想去水里凉快一下,还有谁愿意跟我走呢,先说好,云川部不会拿我们去喂夸父,人家夸父就不吃人。” 女咆眼看着伙伴们都跳下一人高的城墙,一边跑,一边脱衣服,最后光溜溜的跳进清水里,掀起一大片浪花。 有一个做出了决定,就会有一群人作出决定,在云川部的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她们觉得云川部很好,甚至比赤妭部的日子还要好。 女咆孤独的站在城墙上,俯视着刚刚跳进水塘里的人,很奇怪,没有人驱赶她们,没有人打骂她们,除过有一大群男人不怀好意的凑过来之外,没有发生任何不合适的事情。 一些女武士才跳进水塘里就开始勾引那些男人,这种事情在赤妭部并不稀奇,可以说是这些女武士们的日常,只是她们喜欢那些被她们勾引过来的人,不喜欢被人绑在木头架子上胡来。 那些男人好像都有妻子,这一点很奇怪,云川部的女人好像都有男人,而且这些男人除过可以碰自己的妻子之外,好像不能碰别的女人,女咆看的很清楚,那些涌过来的男人,基本上都被一个女人给抓走了。 “云川部比较注重血脉,一个家庭就可以诞生出一个属于这个家庭的血脉来,你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给自己的孩子命名,可以亲自抚养他们长大,并且根据血脉建立起自己的亲密关系。 这种亲密关系与部族无关,部族只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维系的一个大的家庭,而小的家庭,将属于你们自己。” 女咆回过头就看到了阿布,她知道这个人在云川部很重要,基本上,所有的命令都是出自这个人之口。 “女魃怎么样了?”女咆平视着阿布的眼睛问道。 “她现在过的很好,已经成了轩辕族长的女儿,据说正在帮助轩辕族长四处寻找火畜,只要找到火畜,女魃将真正的成为轩辕部的重要人物。” “云川部也需要火畜吗?”女咆的目光极为坚定。 “跟我来。”听了女咆的问话之后,阿布就笑了,朝她招招手示意她跟着自己来。 女咆跟着阿布来到了常羊山的后山,钻进一条草木茂盛的山谷之后,她就看到了很多的火畜。 其中以小火畜最多,这些火畜几乎把眼前这座小小的山谷给塞满了,有的在草原上奔驰,有的在浅水处喝水,基本上每一匹母火畜身边都跟着一头小小的火畜。 一些云川部的少年人就跟着伺候这些母火畜跟小火畜,很多时候,那些小火畜好像更喜欢跟那些少年人亲近。 “原来云川部有这么多的火畜!” “马,我们族长认为火畜的名字不好听,就给他们改了名字,以后就叫做马!已经上了我云川部的字典。” 藏马谷是云川部重要的地方,王亥见到阿布带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过来了,多少有些不喜欢,也就没有过来招待,继续给身边的一匹栗色母马刷皮毛。 “我们族长有一匹火畜……马,她看的非常珍贵,当初这匹马还是我们在远山抓到的,其实也不能说是抓到的,那是一匹小马陷进了淤泥中,被我们救出来的。 族长很喜欢那匹马,就把它养在身边,谁知道那匹马越长越大,然后,有一天,我们族长就骑到了那匹马的背上,然后,她只要有时间就会骑在马背上不下来。” 听女咆这样说,阿布嗬嗬笑道:“这么说,女魃并不知道从哪里捉马,也不知道如何驯养马是吗?” 女咆笑道:“她不知道那里有马,我知道!” 阿布听女咆这样说,立刻对正在照顾小马的王亥道:“你过来听听,我们可能马上又要有很多马了。” 王亥平日里只对马有兴趣,现在听到阿布这样说,立刻翻过栏杆,跑着来到了阿布身边。 阿布笑着对女咆道:“任何关于马的事情都可以告诉王亥,等你们研究好捉马办法之后,再上报给我,由我来给你们分派人手。” 女咆不满的道:“我还没有成为你们云川部的人呢。” 阿布惊讶的道:“你现在当然不是我们云川部的族人,你现在是欠我们部族很多东西的流浪野人,你要是把马给我们带回来,再熬上三年,到时候就是云川部的族人了。” 女咆怒道:“我捉马回来也不能抵消我奴隶身份吗?” 阿布笑道:“你能不能成为云川部的族人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被族长直接指定,不过啊,族长已经说了,这个办法他基本上不会用,所以,你只能走第二条路。” “第二条路是什么路?” “获得一千个族人的肯定!”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九十九章轩辕的忧虑 第九十九章轩辕的忧虑 女咆这个人云川非常的看重! 看重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女人身上拥有的军人气质。 这个世界上的很多类型人物,其实都是天生的,就像有些人非常的适合读书,这种人只要看到文章就可以轻易的从中汲取养分。 有些人非常适合数学,那些枯燥乏味的数学代码在他眼中就是一首优美的诗,而对于云川这种人来说,学的累死还不如人家随便看两眼学到的多。 军人也是这样,把一个懦弱的人培养成无敌悍将这纯属扯淡,真正的军人就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培育出来的,凡是能被后天培育的东西质量一般都不太好。 女咆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坯子,只要云川把自己知道的一些士官知识告诉女咆,人家自己就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给云川部弄出一支真正的军队出来。 这非常的重要。 一般的人想要加入云川部并不难,只要云川,或者阿布说话就可以了,哪怕是精卫挺着大肚子磨云川一两下也没有问题。 但是,女咆不成!她将来是要被委以重任的,而且是要担任云川部最根基的一个职位——练兵官,这个职位她几乎要干一辈子,所以,她就必须获得云川部大部分人的认可,只有这样,才能把她永远的留在云川部。 女咆跟王亥讨论过之后,捉马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不是女咆不愿意,而是,夏天的时候,野马群都去了遥远的北方,只有在寒冬时分,野马群才会一路南下,寻找合适的草场。 所以,想要捉野马无论如何也是冬日里的事情。 云川部现在也基本上没有机会时间去忙这件事,久旱无雨的天气,已经让大河上游之地的人们起了深深地忧虑。 人们为了挽救田地里的禾苗,几乎用尽了办法,就算是云川部的人,也不得不继续将自流渠向前延伸,以保证所有的田地里都可以浇灌到水。 云川部的水车已经重新树立起来了,随即,这种可以把低处的水引到高处的灌溉设备,很快就在轩辕部,神农部,蚩尤部再加上云川部盛行起来。 虽然这东西还非常的简陋,不过,在这个时候能多一股子水,田地里的禾苗就会少死一些。 “其实,只要轩辕族长愿意杀掉赤妭,天上很快就会下雨的,杀一人而让所有部族受益的事情,不知道轩辕族长为何不肯,难道说,这个赤妭真的对轩辕部如此重要,以至于轩辕族长宁可让自己的族人挨饿,也要保住这个不吉祥的女人吗?” 轩辕部的大鸿来了,接待他的人是阿布。 大鸿淡淡的道:“阿布,你不是不知道这场大干旱跟赤妭没有关系,你只是不愿意看她活着帮助轩辕一族训练火畜罢了,或者说,你还在记恨我王打你一拳的事情?” 阿布摇摇头道:“在前些天的时候天现三日,幸好我王有无双秒法,诛杀了多余的两颗太阳,才让我们这些人能有一个勉强不错的好日子过,这一点你们要记得。” 大鸿冷笑一声道:“诛杀两日,训诫一日的传说难道是真的不成?” 阿布抱着茶杯慢慢的道:“自从赤妭进入我们这块地域,去年还大雨滂沱水淹四方的大河上游,今年就变成赤地千里的模样,大鸿,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你为什么要否认呢? 另外,天空中出现了三颗太阳,如果你不是瞎子的话,也应该看到了,现如今,天上只有一颗太阳,我想你也看的清清楚楚,说说看,你们在害怕什么呢?” “你云川部在造神,你们预备把云川造成一个无所不能的神。” 阿布惊诧的看着大鸿道:“我王本来就是神人,我王的母亲嫫母就在你轩辕部,我想你们已经知道我王一年之内长大成人的事情,就这一点,你还怀疑我王是普通人吗? 当然,你一定要说轩辕也是神人,我也没意见,毕竟,轩辕的母亲附宝某夜在郊外田间散步,抬头仰望星空,突然天空发出一道万丈光芒,如闪电,似银蛇。围绕北斗七星旋转不停。最后这道光芒从天而降,竟然落在附宝身上,附宝只感到腹中有动,自此就有了身孕,最后在轩辕丘诞下轩辕这样的事情我还是相信的。 就在最近,我们又听说轩辕的一个娶自方雷氏的妻子女节,在轩辕远征力牧原的时候看到夜空中忽有大星如虹,跌落到大河水中央的一座小岛之上,女节眼见如此怪事,忽然之间就怀孕了。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情,问题是轩辕本人对女节的解释信之不疑,还大大的夸赞了女节。 我王在得知这件事之后,连夜询问怀孕的精卫,确定她是在跟我王同房之后才有的身孕,而不是看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就有了身孕,这才能安然入寝。 大鸿,轩辕族长的脾气我们很了解,我只过在他面前耍弄了一些小心眼,就被他打掉了好几颗牙,现如今,他为何要如此的安慰方雷氏呢?如果轩辕对方雷氏有什么想法的话,还请告知云川,神农,蚩尤三部,也好共同商量一下对策,最后,也好分摊到一点利益。” 大鸿冷笑道:“这是我轩辕部自家的事情,另外,阿布,既然我王已经给出了答案,你最好相信这个答案,如果有不好的传言出来,阿布,下一次,不用我王出手,我就能砍掉你的人头,了不起,再用我的人头还给云川族长就是了。” 阿布连忙摆摆手道:“我们哪里会有别的心思呢,为轩辕族长将要获得一个神一样的孩子恭喜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到处胡言乱语。不过,这一次嫘怀孕了,才是我王真正感到欢喜的事情,并且准备了丰厚的礼物,希望大鸿能够带给嫘。” 大鸿的眼睛似乎能喷出火来,瞅着阿布道:“嫘来到云川部的时候,可曾被你们使用了传说中的返老还童术,这么多年都没有怀孕的嫘突然间就怀孕了,不仅仅是怀孕了,她还变得比以往更加的年轻,现在,请告诉我真正的原因,阿布,兹事体大,容不得胡言乱语。” 阿布沉吟片刻,瞅着大鸿那双血红的眼睛道:“嫘腹中的孩子应该是秉承轩辕,嫘夫妇二人精血而孕育的吧?” 大鸿冷冷的道:“这毋庸讳言。” 阿布也冷笑道:“既然如此,他们夫妇敦伦,然后诞育孩子,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劳动你来云川部兴师问罪呢?” 大鸿看着阿布道:“重点在于嫘的返老还童术。” 阿布摇头道:“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返老还童术,嫘的生命还不足三十个寒暑,以后的时间还多,诞育孩子有什么稀奇的呢?” 大鸿咬着牙道:“经历三十个寒暑的女人已经是老妇了,怎能诞育孩子?” 阿布用看蠢货一样的目光看了大鸿好长时间,然后拍拍手,一个仆妇过来之后,阿布在她耳边低语几句,那个仆妇就匆匆的出去了。 不大功夫,仆妇又回来了,在阿布耳边也回答了几句。 阿布就对大鸿道:“我们出去看看吧。” 等大鸿离开房间出了门,他立刻就看到了足足有上百个大肚子妇人,这些妇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脸上布满了沧桑之色。 看完这些苍老的大肚婆之后,大鸿,阿布又回到了房间,两人自顾自的喝茶,良久,良久,没有再说一句话。 眼看着太阳已经偏西了,大鸿才叹息一声道:“这些女人的年岁都超过了三十个寒暑?” 阿布挪动一下屁股,懒洋洋的道:“最大的一个几乎要过四十个寒暑了。回去后,就好好地告诉轩辕族长,把赤妭杀掉吧,就算是不杀掉,也请把她贬斥到域外,田地里的禾苗需要雨水,这一点你再清楚不过了。” 大鸿点点头,就站起身,离开了云川部。 “大鸿这一次前来,最重要的使命是探究嫘是不是学会了真正的长生之术,其次,就是久旱无雨,轩辕已经被神农氏,蚩尤部,以及我们逼迫的无法再保护赤妭,杀掉赤妭还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根据我的猜测,赤妭很有可能会被放逐到域外,帮助轩辕部寻找野马群。 还有一件事就是方雷氏的事情,假如我预料没错的话,轩辕就要对方雷氏下手了,拿方雷氏来填补他因为久旱无雨造成的损失。” 听了阿布的汇报,云川看了阿布一眼道:“以后说话的时候不要说得这么直白,隐晦一些比较好,尤其是关系到轩辕家事的时候要尽量的少说。” “为什么?只许他做,不许我们说?” 云川瞅着愤愤不平的阿布道:“这会给你找来杀身之祸,我听说,知道自身珍贵的人,不会站在一堵快要倒塌的墙下边,更何况,是轩辕这种高山顶上的巨石。” 阿布愣了一下道:“轩辕想杀我?” “没错啊,所以呢,你要尽快的培养出一个不错的人出来,代替你出使到别的部落,你现在再出去,实在是太危险了。” 阿布立刻道:“那个骑着大鱼来咱们部落的人就非常的合适,姼已经教会了他很多规矩,最近干活也非常的卖力,加上这个人也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应该可以胜任出使这样的责任。” 云川似笑非笑的瞅着阿布道:“既然是你推荐的,那么,就让他试试,赐名——无牙!”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百章赤妭真的是旱魈? 第一百章赤妭真的是旱魈? 云川再见到无牙的时候,对这个人观感还不错,一年的时间里,这个昔日依靠一张嘴以及迷幻一般的神念活着的人,现在变得很结实,不但结实还黝黑,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子蓬勃的气质。 这是必然的。 干力气活养身,干脑力活养气,这家伙以前就是因为想法太多,行动太少才把自己弄得病恹恹的,自从背了一年的石头之后,现在好多了。 他的才华在修建城墙的过程中得到了极大的开发,他甚至无师自通的将自己所在的干活大队伍分成了若干个小队,然后再把统一下发的食物,衣物,日用品统一起来,然后在若干个小队中进行了奖励机制。 干活多,又好的小队获得的食物与衣物,日用品就多,干活少,又差的自然只能拿到仅仅够糊口的食物。 然后,在他所在的队伍里,每一个月算下来,都比别的队伍要多干出将近三成的活计。 这家伙也就是因为这一手,变成了奴隶中的大队长,并且因为愿意把自己的东西拿给那些瘦弱的奴隶,在奴隶群中威望还是不错的,他说出来的话大家都愿意听。 在他成功的笼络了一些奴隶的心之后,阿布就把他调任到流浪野人队伍中去了。 鄙视链在云川部同样存在,且更加的严重,所以,无牙来到流浪野人群体中的时候,他被人家打的好惨。 事实证明,有才能的人不论走到那里都可以出人头地,无牙从最初一个处处受人排挤,连抬石头都没有愿意跟他搭伴的人,在一个月后,又成了人人喜欢的人,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个家伙会讲故事,他经常在流浪野人们经历了一天的劳累之后,躺在月光下讲述自己见闻的时候,就在一边偷偷地听,然后再记下来,通过自己瑰丽的想象再把故事重新改编一次,最后再讲给说这个故事的人听,而那些人竟然听不出来这个故事原来是他的。 阿布就是基于此人有这些经历,才把他推荐给了云川。 当夜,无牙就强行睡了姼!天亮之后,他就成了姼的丈夫! 精卫很想把自己藏起来不被云川看见,可惜肚皮太大,即便是被兽皮盖着,云川也准确的知道她藏在什么地方。 小心的把她从皮毛堆里拖出来,擦掉她满头的汗水,哭笑不得的道:“你也不怕热。” 精卫一边给自己扇风,一边道:“我怕你打我,如果肚子里的没孩子,你打也就打了,肚子太大了,怕你把孩子打出毛病。” 云川摇头道:“我为什么会打你?” “因为姼!” “我为什么会因为姼打你呢?” 精卫听云川这样说,立刻道:“我就是这么一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云川瞅着自顾自向外爬的精卫,忍不住摇摇头,还不错,终于知道怎么保住自己丈夫了,这不是坏事情。 至于无牙睡了姼的事情,云川并不在乎,那怕是精卫怂恿的,云川也不在乎,这事情跟他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精卫即将临盆,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也是云川部最近最重要的一件事,云川氏能否成为家族,精卫能否生出一个儿子来,才是所有人关注的事情。 今年,田野里的庄稼长得不太好,土地还是生的,想要获得更好地收成,要看两年之后的产量。 水渠里的水清亮亮的,源源不断的流淌进田野里,此时,麦子已经开始抽穗了,谷子已经结棒,糜子更是已经吐出来了穗子,荞麦也开始开花了,紫色的,粉色的开的漫山遍野非常的好看。 这个时候,可不是一个下雨的好时候,只有等这些庄稼全部完成了授粉,再下一场雨就美极了。 天上不下雨,荒原里的草都干枯了,只有一些把叶片变成刺,变成反光镜一般的植物才能勉强生存。 至于那些倔强的,认为自己不需要改变又没有人照顾的植物,正在大片,大片的死亡。 赤日炎炎似火烧,田里禾苗半枯焦,农夫心头如油煎,公子王孙把扇摇。这首歌谣很真实的说明了大河上游目前的状况。 就目前而言,真正能摇着扇子充当公子王孙的人只有云川,轩辕,临魁,蚩尤他们都正在带着族人挑水,挖渠引水拯救他们可怜的禾苗呢。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是因为云川部完全,彻底的放弃了狩猎与采集,除过赤陵要去大河里捕鱼之外,云川部不再派出族人去做狩猎,采集这样的事情了,他们全心全意的把自己的命运放在种植与养殖上。 不过,也只有云川部有这个魄力以及底气,上一年虽然遭遇了一场大洪水,对云川部的种植,养殖业来说几乎没有多少威胁,所以,云川有这个胆量让自己的部族彻底进入全农业时代。 轩辕部,神农氏,蚩尤部他们不是这样的,他们虽然也种植了很多庄稼,但是呢,他们依旧把重心放在狩猎与采集上,说起来非常的可笑,英明如轩辕这样的人,也没有把部族的全部重心放在种植上,而是,在把庄稼种下去之后,就派了族中的老人,与女人照顾庄稼,其余人还是在进行传统的狩猎与采集工作。 等到他们狩猎完毕回来之后,再发现庄稼已经快要被太阳晒死了,才开始着急,此时,已经有些晚了。 云川想了很久,终于还是想明白了这些人为什么会这样做,纯粹是对农业的不放心。 他们觉得还是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狩猎与采集才是最靠谱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在经历了去年的那场大洪水之后,他们族中的很多人都认为,不能把部族的命运全部放在农业种植上。 云川当然不会主动告诉他们农业远比狩猎采集的收获更大,也更加的稳定,更不会告诉他们,在庄稼种进地里之后,还需要孜孜不倦的照顾,才能获得丰收。 进入六月份之后,大地炽热的如同着火一般,云川就算是急着修建城池,也不得不在中午到日落这段时间让族人们停止了工作。 云川按照自己的经验来算,这些天的气温绝对超过了四十度,甚至更多。 精卫炎热的就像一条离开水的鱼,张大了嘴巴用力的呼吸,汗水依旧如同小溪一般往下淌,酷热让她整个人都变得焦躁起来。 即便是住进山洞最里面,她还是觉得酷热难当。 云川制造了一个很大的竹子风扇,让仆妇们换着班不断地用手柄摇,这才稍微解决了一下精卫怕热的问题。 部族里的人整天泡在水塘里不愿意出来了,精卫眼看着就要临盆,不敢再进入水中纳凉。不过,此时的水里面也凉快不到那里去,长时间的日照水塘里的水都变成温热的了。 长时间的不下雨,云川部水塘里的水,已经不多了,不仅仅是山里的小溪,小河的水量在锐减,就连大河里的水位也下降的厉害。 桃花岛重新露出了水面。 听赤陵汇报了这个消息之后,云川就骑着大野牛去了一遭河岸边,果然,桃花岛果真露出了水面。 只是,岛上的泥土被水流全部带走,如今的桃花岛上除过还留着一些云川他们开凿的石头台阶,别的全部都消失了,云川喜欢的老桃树,喜欢的竹林,喜欢的红宫,都已经成了云川部所有人的记忆。 阿布,夸父,睚眦,赤陵以及很多族人的眼睛都变得湿润了,桃花岛曾经承载了他们太多,太多的美好回忆了。 几只熊猫越过浅浅的河滩,上到了桃花岛上,几个半大的小子竟然尖叫一声,就噗通一声跳进了河里,飞快的向桃花岛游去,他们的水性非常好,片刻功夫就到了岛上,也不知道他大喊了些什么话,那几只熊猫竟然飞快的向他跑过来,真正的快逾奔马。 “赤陵,准备救人!”云川大喊了一声,跳进河里的却是几只狗,它们奋力在大河里游着,赤陵却笑眯眯的看着那几个孩子,对云川道:“族长放心,那些熊猫认识他们。” 云川看看河对岸昔日葱茏的竹林,结果,那里只有一点点低矮的竹子,因为没有下雨的原因,长得一点都不好。 看到熊猫们跟着少年以及狗跳进大河一起往回来游动的时候,云川才发现,熊猫的游泳水平很高,一点都不比那几条狗差。 远山处忽然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所有人都转头朝那个方向看,只见一小片乌云从山中飘出来,很快,大片,大片的乌云翻滚着从远处冒出头,不大功夫就来到了人们的头顶上。 云川一脚踢开一头老是想要抱住他小腿的小熊猫,对阿布道:“赤妭离开这片土地了吗?” 阿布笑眯眯的点头道:“三天前,赤妭被轩辕放逐于赤水以北。” 云川瞅着逐渐覆盖了天空的乌云,对阿布道:“从今以后,赤妭再也不能回到这里来了,真正说起来,她真的很可怜!” 阿布惊讶的道:“难道说大旱与赤妭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云川冷哼一声道:“你记住,人心永远跟大自然一点关系都没有,任何想要用人心去测度大自然的人就好像蚂蚁想要绊倒大象一般可笑。”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一章睚眦的白莲花 第一零一章睚眦的白莲花 睚眦从外边回来的时候,先把大青马洗涮一遍,又给马放好了草料,就悄悄地回到房间,准备睡觉了。 他不准备点亮火把,这样做的话会被阿布发现的。 月光从窗棂中射进来,将房间整齐的分割成几个独立的空间,每个空间都站着,或者坐着一个人,其中一个还躺在他的床上,瞪着一双大眼睛呼扇呼扇的看着他。 阿布点着了火把,然后来到云川身后,就淡淡的对睚眦道:“说说吧,睡蚩尤的女儿的感觉如何?” 睚眦见云川,精卫,阿布,夸父,赤陵几个人都在,也就没有了狡辩的心思,跪在云川面前道:“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这句话说出来,精卫在一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因为这句话以前是云川对她说的,后来,她又把这句话当做学问给睚眦说了,现在,睚眦又把这句话还给了云川。 云川取出一条鞭子,轻轻地在掌心拍打着,慢慢的道:“你把她藏在哪里了?” “竹山里。” “竹山今天刚刚进去了一群熊猫,你就不怕你心爱的女人被熊猫给分尸了?” “她喜欢竹子,给自己起了一个新名字叫女竹,她也不怕熊猫,熊猫见了她会绕着走。” “女竹好吗?”坐在床上的精卫好奇的问道。 睚眦抬头将面孔暴露在月光下,带着一丝眷恋轻声道:“我是去蚩尤部窥探的时候看到了女竹,当时,她正在放羊,怀里还抱着一只雪白的羊羔,当时,有一只羊不愿意走路了,她就在那里小声祈求这只羊快快站起来走路,如果被族人看到有一只羊不愿意走路了,就会杀了这只羊,她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咬了一口蜜糖一样,很甜,很糯,还有一点黏,不过没有精卫姐姐的声音大,我很喜欢。 然后就把她按在地上睡了!” 云川看看精卫张大的嘴巴,然后道:“睡了之后你又干了什么?” 睚眦不解的瞅着云川道:“当然是继续睡!” 这个理由非常的强大,云川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问了,万一这个家伙睡了又睡的,问话就进入了死胡同。 “你最后把她带回来了是吗?”聪明的阿布知道睡人这种事在他们眼中平平无奇,但是,在族长这里却好像很重要。 睚眦低着头道:“我没有睡够,自然要带回来继续睡,我觉得我能睡她一辈子,就像族长准备睡精卫姐姐一辈子一样。” 精卫得意的咯咯笑个不停,夸父,赤陵却好像很羡慕的样子,就云川跟阿布的脸变得阴沉了。 “你喜欢她,她喜欢你吗?”云川觉得不能放任自己人可以随便的扑倒一个美女,然后就宣称自己找到了真爱。 没想到这句话问出来,睚眦就像是被蝎子蛰了一下似的,跳的半天高愤怒的道:“她凭什么不喜欢我?” 阿布叹口气道:“她高兴吗?” 睚眦想了一下道:“她一直在哭,这一点很不好,哭的我心里乱乱的还有些烦躁!” 云川转过头对阿布道:“派无牙出使蚩尤部,多带一些礼物,顺便问问蚩尤把他女儿嫁过来需要多少礼物。” 睚眦闻言立刻高兴了起来,搓着手对云川道:“族长,我能把她从竹山带回来吗?” 云川叹口气点点头道:“其实我今天是来揍你的,有人看到你抢走了那个原本叫匪的女子,蚩尤派人来部族对我说,要我把你交出去让他一把火烧死。如果不把你交出来,他就准备向所有人宣布跟我云川部作战。” 睚眦想了一下,难为的看看云川,又看看夸父跟赤陵两人,看的出来,他想把女竹交还给蚩尤,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他要战,我就战!” 这是很有气势的六个字,后世那个同样喜欢睡人家老婆跟女儿的成吉思汗也说过同样的话。 云川点点头道:“不错,不错,你刚才要是敢说出把女竹还给蚩尤的话,我就用鞭子抽你,这一次可不是让你在衣服里垫一些皮毛随便抽两下就能混过去的。” 睚眦咬着牙道:“这会给部族带来灾难的,我自己去对付蚩尤就成了。” 阿布在一边呵呵笑道:“如果蚩尤真的想跟我们作战,他就不会派使者过来了,既然来的是使者,而不是武士群,那么,蚩尤无非就是想要一些东西罢了。 如果这个女子真的不错,我们就给蚩尤部一些补偿就是了,如果不值,那就把这个女人还给蚩尤就算完事。 现在,你说你很喜欢这个女子,那么,我们就该出一些礼物,把这个女竹从蚩尤手中换回来就是了,反正啊,咱们部族里用不着的东西太多了,给蚩尤一些也不算什么事情。” 睚眦笑开了花,然后跳起来就去了马厩,骑上大青马就直奔竹山。 精卫目送睚眦离开,然后就笑嘻嘻的对赤陵道:“你什么时候也给我带回来一个好女人呢?” 赤陵皱着眉头半天才道:“母鱼人的脑袋太尖,一般的女人脑袋又太大,没有一个好的。” 夸父在一边哈哈笑着道:“傻子,一点都不聪明,那就弄一个母鱼人回来,再弄一个女人回来,晚上摆放在一起,看看就好了。” 云川没有空理会愚蠢的精卫,愚蠢的夸父,以及快要被两个愚蠢的人快要忽悠成傻子的赤陵,低声对阿布道:“蚩尤似乎有意把这个女人嫁过来,并且不惜给这个女人冠上一个女儿的称谓。” 阿布也同样低声道:“我觉得赤陵的妻子人选应该出在神农氏!” “我们要是这样做,轩辕可能会发疯。” “不会发疯的,如果精卫这一次生的是女儿,就嫁给嫘的儿子,如果嫘这一次生的是女儿,就嫁给精卫生的儿子。” 云川玩味的瞅着阿布道:“要是两个女孩,两个男孩怎么办?” 阿布笑眯眯的道:“精卫还会生孩子的,嫘也会生孩子的,总有一天会凑成一对。” 云川微微一笑对阿布道:“先派人去神农氏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可以匹配赤陵的好女子,至于我的孩子的事情,以后再说。” 就在云川跟阿布已经商量好对策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房子外边传来,紧接着,睚眦就抱着一个小姑娘走了进来,将小姑娘放在桌子上,然后得意的道:“怎么样,很不错吧?” 云川摇摇头,他真是没有想到睚眦居然会走了狗屎运,抢回来了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 尽管这个女子还是泪流满面的,却没有出声,就像一朵带雨的莲花,这个小女子的模样真的已经脱开了野人的范畴,不论是眼睛,鼻梁,还是脸型都与精卫相去不远。 只不过精卫就像一朵红的如同烈火一般的石榴花,而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就是一朵恬静的莲花。 考虑到睚眦目前还是处在精虫冲脑的状态,云川就拉起靠在人家床铺上的精卫准备离开。 看一眼就足够了,至少,云川部类似聘礼一样的礼物送给蚩尤,云川不觉得亏。 精卫不走,她要带走这个小姑娘,然后,这个小姑娘就顺从的跟着精卫走了,将呆滞的睚眦留在原地,疯狂的向云川表达自己的不满之意。 “你要是有本事,有胆量去找精卫要人,我无所谓,不过,在这之前,我希望你能好好待她,我估计啊,你跟她生出来的孩子一定要比你聪明的多。” 云川,阿布走了,夸父,赤陵留下来要跟睚眦一起喝酒,好度过这个漫漫的长夜。 “族长刚才似乎不同意您的孩子娶或者嫁给嫘的孩子?” 云川点点头道:“那不会给孩子带来幸福,只会给他带来灾难,当然,除非两人就像睚眦说的他们是真心相爱。 阿布,咱们现在的族人的夫妻之间,只有为了繁衍,只有欲望,没有爱这种东西存在,所以呢,还算不得开化,也算不得真正的人。 轩辕的母亲会说自己的孩子是天神给的,轩辕的妻子也会说自己的孩子是天神给的,而不是通过她们夫妇繁衍得来的,这就很有问题了。 这至少说明,别看轩辕才是倡导夫妻这种生活模式的人,但是呢,他并不是一个看重家的人,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好处,可以随意的践踏他自己创立的规矩,这样是不能长久的。” 阿布皱眉道:“族长,我觉得爱这个东西其实也算不得好,如果男女之间过于将对方看的很重,那么,我担心他们会因为您说的这个“爱”,继而毫不犹豫的损害部族的利益。 就目前而言,看的淡一些,对部族人心凝聚好处很大。” 云川吃一惊,连忙道:“这是你想出来的?” 阿布笑道:“是啊,就像您以前常对我说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百虑必有一得,看来,我今天的考虑已经入族长的眼睛了。” 云川在阿布的肩膀上重重拍了一巴掌道:“没错,让我耳目一新,以后还要多看,多想才成。”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请假一天,非常抱歉。 请假一天,非常抱歉。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二章吾王云蠡 第一零二章吾王云蠡 云川很高兴,阿布终于被他从一个整天挨打的傻了吧唧的野人给调教成一个合格的领袖级人物。 这个人物现在甚至可以跟从小就当酋长的轩辕掰一下腕子,再过几年,一定会发展成一个合格的老阴谋家,可以在这个野人的世界里纵横捭阖了。 云川部有的是舞台可以让他尽情施展,只是在如何将这个人训练成诸葛之亮还需要再下一番功夫。 云川部将来一定是要交给自己跟精卫的孩子的,云川甚至想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交给他,自己准备出一趟远门,去寻找自己初来之前见到的那所神秘的宫殿。 如果那里有人,就要问问他们为什么会把自己弄得粉身碎骨,然后不管不顾的丢到了野人世界。 如果那里没有人,只有……云川也要直面它们莫名其妙的被什么东西坑了,即便是死也要死个清楚明白。 这才是云川一直想做的事情。 说起在野人世界充当酋长的事情,对云川来说那才是真正的一把辛酸泪,寄人篱下,他这种人连母亲都忌讳他,想要在野人世界活下去,就必须抱团。 或许睚眦,夸父,赤陵他们能单枪匹马的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且可以活的很好,他云川不成,是真的不成,遇到一匹野狼就能让他完蛋。 所以,组建部族是重中之重。 部族虽然保护了他,他却必须为部族人的吃喝拉撒负责,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你给我保护,我给你食物,缺一不可。 云川享受过后世的各种便利,回到这里,想吃饭,就要自己去狩猎,想要睡觉就要自己去制作床铺,就连想要好好的喝口水都要自己亲自去烧制茶碗。 这么多年下来,这样的日子他过的够够的,哪怕是一个帝国建城游戏,他玩了快十年,也早就玩的够够的了。 既然是自己创建的东西,当然应该交给自己的儿子,这一点是一定的,云川没打算在部族里搞什么禅让制,他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交给外人弄出一堆事情来才是脑袋不合适的表现。 所以,云川如今怀着极为迫切的心情等待自己的孩子降生。 精卫的肚皮已经大的吓人了,肚皮上的青色血管清晰可辨,他觉得精卫的肚皮此刻就是一个大气球,而且还是那种快要撑爆的那种,这让云川彻底进入了一种夜不能寐的状态。 “我见过更大的,就是后来死掉了。”精卫抚摸着自己的肚皮对云川道。 云川愤怒的瞅着精卫低声怒吼道:“闭嘴!” 部族中的女人死亡率排名第一的就是难产而死,而难产而死中排名第一的就是头胎死亡率。 至于被野兽咬死,被毒蛇咬死,被野牛群撞死,从树上掉下来摔死,被水淹死,因为好奇被落石砸死,被雷电击死,头不对比赛谁更能吃被撑死的死亡率在生育死亡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原始人的世界里没有病死!!! 病死的一般都算作自然死亡,算是寿终正寝。 所以,精卫开始对云川喊痛的时候,云川的心都抽到一起了。 他准备亲自给精卫接生……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不准许那些有经验的野人们那一根木棒压迫精卫的肚子,然后再像擀面一样的把孩子从精卫的肚皮里擀出来。 精卫喊痛的时候正是清晨时分,云川立刻就把她安置进一个被他用烈火烧过的一个小山洞,这个山洞在使用之前,至少被烈火烧过十遍不止,云川必须保证,这个山洞里不会有任何任何一点细菌的存在。 负责照顾精卫的六个仆妇,也被云川下令褪掉了身上所有的毛发,每个人至少被石灰水浸泡了三遍,身上的衣衫更是被开水熬煮过,然后在干净的地方被烈日曝晒。 云川想要提炼出烈酒出来,可惜,就云川部酿造的那些米酒,根本就达不到蒸馏要求,这是他目前能做的极限了。 阿布,夸父,睚眦,赤陵四个人就坐在山洞外,在距离山洞更远的地方,整个云川部的人今天都不工作了,齐齐的坐在山坡上也不管天上的毒日头,就那么坐着,等待精卫生产。 每个人都知道今天这个日子非常的重要,因为,他们的王将在今天诞生。 云川是神,这一已经是部族人的共识,只有神的儿子才能成为部族之王,这一点在轩辕不断地操作下,已经成了部族人的共识。 蛤蟆一样精卫一丝不挂的躺在一张被云川水煮过无数遍的床垫上,身下的麻布垫子更是如此。 “云川,我好痛啊——”精卫一边喊叫,一边要求云川往她嘴里放更大块的果子。 秃瓢脑袋的云川知道这时候不能给她吃东西,就只好往她嘴里灌一点蜂蜜水哄哄她的嘴巴。 “云川你打晕我吧——”精卫死死地攥着云川的手再一次提出了要求,满脑袋都是汗水,一双大眼睛更是充满了乞求之意。 “再忍忍,再忍忍,马上就要好了。”云川看着宫口,脑袋上的汗水涔涔而下,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云川用你的牙匕把我的肚子切开吧……啊……” “再忍忍——”云川的声音已经开始有了破音。 女人生孩子的惨状就不该让男人看到……太惨了……这会给男人造成永久性的心理伤害,同理,对女人来说也是如此。 云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精卫的惨嚎,孩子出生时随着胎盘一起滑落的模样,几乎在那么一瞬间,让云川觉得精卫已经死了,就像那些溯流而上要产卵的鱼一般,努力的把鱼籽喷射出来,然后就瘪着肚子死去了。 好在,精卫的生命力极强,就在云川以为精卫已经死掉的时候,她突然睁开眼睛,眼眶似乎都要被撑裂,一双眼珠子似乎要从眼眶中飞出来,原本清秀的小脸完全扭曲,上半身仅仅凭借腰力居然缓缓上抬,而后,云川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一个男孩。 孩子出来了,精卫立刻就倒在污秽的床垫上,也不知道这个女人脑子是怎么想的,居然瞅着云川笑道:“我厉害吧?” 云川顾得回答这种极度脑残的话,倒着提起自己的儿子,让孩子吐出羊水,然后,在孩子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哇——”云蠡就发出了自己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呐喊。 “感谢上苍——”洞外的阿布听到孩子的哭声之后,第一时间就将额头贴在地面上,用最大的声音感谢上苍赐予他们的王。 仆妇们迅速的用温水替精卫洗濯了身体,熟练地收拾完手尾,云川也把手中血呼刺啦的孩子清洗干净,用柔软的麻布包裹起来,放在精卫的身边,并且严厉制止了精卫要看孩子性别的举动。 “是儿子!”云川对精卫道。 “我厉害吧?”精卫对云川道。 “厉害,能生出这么大的孩子确实厉害。”云川恭维道。 “我要抱着孩子让所有人看到,我精卫生了一个儿子。” 云川瞅着刚刚被收拾干净,且赤裸裸的精卫道:“你要是敢爬起来,我就把你的腿打断。” “你应该抱着孩子出去,告诉阿布,睚眦,赤陵,夸父他们,这是他们的王!” “不让他们看,这也是他们的王!”云川将孩子放在精卫饱满的胸膛上,瞅着儿子无师自通的开始喝奶,非常的欣慰。 “不,你应该抱出去,他们想要王已经想要很久了。”精卫有些焦急,不断地催促云川,她的脑子好像在看到孩子之后回到她的脑壳里了,知道为儿子打算了。 没办法,云川只好将儿子从精卫的胸口上摘下来,顾不得孩子的哭喊,自顾自的抱着他离开了山洞,当着所有族人的面,把孩子高高举起,然后大声道:“这就是你们的王,我云川赐名——云蠡!” 阿布首先匍匐在地上,紧跟着,所有的人,包括睚眦,赤陵,夸父这样的人全部学着阿布的模样匍匐在地上,随着阿布一起喊道:“吾王,云蠡,吾王云蠡,吾王云蠡……” 等这些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云川已经抱着儿子回到了山洞,重新把孩子还给了精卫,低声道:“我儿已经加冕!” 精卫微笑着重新把儿子放在胸口,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单手搂着儿子睡着了。 仆妇们给精卫盖上麻布单子,抬上一个精致的竹床,就缓缓地离开了这个山洞,回到了云川特意为精卫母子修建的一座木楼里。 云川洗过之后,来到了木楼下,抬头看着天空对阿布道:“要下雨了。” 阿布似乎害怕吵到精卫母子低声道:“每天都有乌云从北边升起,每次都只有电闪雷鸣,电闪雷鸣之后又是艳阳天。” 云川看一眼有一次出现的乌云道:“该下雨了。” 阿布低头道:“天道无常,只希望不是暴雨,不过这不重要,只是我王为何名蠡?” 云川笑道:“我很希望我的这个儿子可以用蠡来称量一下天下之水!(蠡的含义为贝壳做的水瓢)”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三章谁生的谁在乎 第一零三章谁生的谁在乎 雨点落在房顶的茅草上,最后汇集成小流,滴落在轩辕的手上,然后,顺着指缝落在地上。 隶首看着轩辕的手慢慢的道:“王,你的心很热。” 轩辕瞅着漆黑的天空道:“如此乌云只下了一场小雨,这不够!” 隶首道:“王,赤妭已经回归了赤水,雨水终究会多起来。” 轩辕道:“难道说你也相信云川说的话?你也觉得赤妭是旱灾的主要原因吗?这不对。” 隶首道:“我们相信不相信不重要,重要的是万民相信,王,就是万民意志的总和,是不能违背万民意愿的。” “那是一个受约束的王。” “王就应该戴着枷锁。” 轩辕抽回手慢慢的道:“我天性自由,不喜枷锁。” 隶首叹口气道:“王既然不愿意戴着枷锁,那么,就只能是万民戴着枷锁,一人戴枷锁,还是万民戴枷锁,何去何从,我王当慎之又慎。” “凭什么?”轩辕的双眼微微闭上。 “部族太大,王的意志不能一以贯之!” “这就是云川不愿意扩大部族的原因么?” “是的,云川只要看得见的权力,不要看不见的权力,看的权力就在眼前,如臂指手,看不见的权力如同牧人呼喝远山的牛羊。” “隶首,你认为轩辕部不能继续扩大了吗?” 隶首看着轩辕道:“春日之时,我去了最偏远的恒牛部,走了整整三十天,抵达恒牛部营地的时候,恒牛部已经向西迁徙了二十天的路程,我又走了二十天去追赶恒牛部,恒牛部又向东迁徙了。 王,面对恒牛部这样的部族,我们需要征伐吗?” 轩辕摇摇头道:“恒牛部以游牧为生,自然是要逐水草找不到也是寻常事。” 隶首又道:“我找到了恒牛部,昔日的族长已经不见了,而恒牛部部族人已不知有轩辕,我用计策斩杀了恒牛部的现任族长,立下昔日恒牛部族长之子为族长,他表现得很恭顺,也给了我们大量的礼物,不过,等我明年开春再去恒牛部的时候,我相信,又要斩杀一位族长,重新立一位新族长。 王,如此三番更换族长的结果就是——恒牛部灭亡。我相信,这种模样的事情,将会不断地在我轩辕部中出现,不论我们征服了多少部族,转眼间就会损失多少部族。 族长的辛劳终究会白白浪费。” “如果我们只接纳农耕部族呢?”轩辕背着手在地上走了两圈之后显得有些烦躁,如果真的像隶首说的那样,自己的开疆拓土,收纳部族,就显得毫无意义。 “王,想要成为农耕部落,我们首先就要给这个部族提供至少一年的食物,而轩辕部现在,根本就无法承担。 能成为农耕部落的部族,永远都是少数,且需要漫长的时间来经营,将蛮荒变成井田,没有王想象的那么容易。” “这么说,云川事先没有扩张部族,难道说是目光长远之举?” “不是的,云川不论在那里安家,首先就要筑城,原本我以为王与云川他们建立了盟约,云川就会放弃筑城,没想到,他依旧在筑城,我以为他筑城是在防备我们。 结果,我发现,即便是没有轩辕部,没有神农氏,没有蚩尤部,云川依旧会筑城。 后来我还发现,云川部筑城并非是为了防备谁,而是一种可以让更多人聚居在一起的生活方式,他的城池还没有修建好,却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工匠,大量的劳力,大量的依靠交易生活的人,这些人不依靠农耕,不依靠畜牧,仅仅依靠制作陶器,打铁,炼铜,编织,木工,竹器以及各种技艺就能通过交换过上不错的生活。 这些人只需要很少的一点土地就能生活,所以,云川在城池里给他们分配了土地,我估算过,如果云川将整个常羊山围起来,他的城池里就能安置一万人,围绕这座城生活的人最终将超过五万人。 最重要的是,这五万人的生活区域,全在云川步行五日的范围之内,很久以前,我就向王谈及过城池修建,而王以为修建城池是一个有苦劳,没有收益的事情,您还以为,轩辕部过于强大,没有人胆敢侵犯我们而放弃了修建城池,王,这是不对的。” “你还是认为我们应该修建城池?难道说,你没有看到云川苦心经营的桃花岛的下场,没有看到嫘城被毁的下场吗?”轩辕的语速开始加快,心中似乎有更多的愤懑之意。 隶首道:“修建城池的重点并非是防御人,而是聚拢人,让更多的人在更少的土地上生活,让我们可以在最有效的管理空间里管理更多的人。 目前而言,您把所有的部族都摊开放在自己周围,如果想要有效的管理,那么,您就要拥有更多的管事的人,而这些管事的人多了,劳动的人就会减少,部族粮食就会出现匮乏,族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粮食,就必须去更远的地方,时日长久之后,被族长捏在一起的部族,终究会全部流散。” 轩辕漫步走进雨水中,天空中落下来的雨点并不密集,隶首的话彻底的将轩辕部外强中干的遮羞布给揭开了,这让轩辕目前极度的难堪,他想不通,自己创立的部族,创立的井田之法,为何就不能有效的将所有部族都统一起来,安置在自己的麾下。 这到底是是因为什么呢? 轩辕此时非常的想要找一个人倾诉一下自己胸中的烦闷,而在这个世上,能与他进行平等交谈的人,目前就剩下一个,而这个人就是云川。 轩辕其实非常的讨厌云川,非常的讨厌,如果可能的话,轩辕很想用最恶劣的方式侮辱,羞辱,凌虐,暴虐一下云川,他很想用脚踩着云川那张恶心的脸在污泥中来回碾。 可是呢,在轩辕最迷茫,最孤独的时候,他第一个想起的人也是云川,他喜欢跟云川谈话,饮酒,喝茶…… 轩辕走进了茅屋,对抱着孩子的嫘道:“精卫生了一个孩子名字叫做“蠡”,这是云川的第一个孩子,我们一起去看看。” 嫘低下头亲亲手里的孩子,漫不经心的道:“你不是说过,不能亲自去云川部做客了吗?” 轩辕叹口气道:“有一段时间里,我很想杀掉云川,就以为云川也应该很想杀掉我,所以啊,那时候自然不能去云川部作客。 现在,我不想杀云川了,自然的,云川也就不想杀我了,也就可以去常羊山看看了。” 嫘诧异的看着轩辕,半天才道:“好奇怪的道理啊。” 轩辕微微一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这话要是对云川说,他就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你就这么确定云川跟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轩辕耸耸肩膀道:“我们是同一类人,想法自然相近。” “那么,临魁跟蚩尤呢?他们的地位也与你相当。” 轩辕想了一下道:“有机会杀临魁跟蚩尤的时候,我一定不会犹豫,能杀就杀,有机会杀云川的时候,我一定会认真的想一下,看看能不能杀,该不该杀,杀他的时机到底合适不合适。 这就是差别所在。 收拾一下吧,带上我们的孩子一起去。” 嫘皱着眉头道:“就只带我的儿子“昊”去吗?” 轩辕叹口气道:“云川认定了“昊’将成为轩辕部的下任族长,也只看重你生的孩子,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 嫘大笑了起来,双手插在“昊”的肋下,让孩子的脸面对着轩辕,然后道:“因为这个孩子不是天神送给我的孩子,更不是什么神人,他就是你我敦伦之后自然产生的孩子,我很确定,这个孩子身上流着你轩辕的血,不管你日后怎么考量,最后还是会把你经营多年的轩辕族交到他手上,轩辕,你没得选。 就像云川没得选一样,在精卫刚刚把他的孩子生下来,就举着孩子告诉所有云川部众,蠡这个孩子是他们的王。 蠡是这样的,昊也必须是这样的,你什么时候给轩辕部众说呢?” 轩辕伸出一根手指在昊的小鼻子上轻轻按一下随意的道:“你想多了,我需要挑选最能干的孩子,不会在他们小的时候随意说的。” 嫘把孩子推到轩辕的怀里,指着自己的肚皮道:“就算不是昊,也一定是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轩辕大笑道:“你太想当然了。” 没想到嫘笑的比他还大声。 “我曾经在大河边上枯坐三日,希望天神能送我一个孩子,结果,什么都没有,我也曾经在大湖边上整日漫步,希望天神能给我一个孩子,最终什么都没有得到。 最后我找了你,你立刻就在我的肚子里种下一个孩子,等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之后,我又找你,你又在我肚子里的种下了一个孩子。 所以啊,能给我孩子的不是大河之神,更不是什么大湖之神,也不是什么晚霞之神,天雷之神,而是你轩辕! 你其余的孩子中间有很多神灵的孩子,我觉得你一点都不喜欢他们,你甚至懒得看他们一样,只有昊这个孩子从诞生之日起,你就经常来探望,所以啊,不将来不把轩辕留给昊,又会留给谁呢? 哈哈哈哈,留给那些神的孩子吗?”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四章弄死临魁跟蚩尤? 第一零四章弄死临魁跟蚩尤? 云川用涂抹了厚厚一层树漆的麻布做了一个顶棚,顶棚下的木头架子上,精卫正抱着云蠡一脸温情地瞅着忙碌不休的丈夫。 顶棚外边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云川又忙着用薄牛皮将架子与顶棚之间的空隙遮挡住,好让不听话的精卫能少受一些风雨的侵袭。 坐月子坐到雨地里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精卫一定要把最好的都给儿子,所以,她就拖着刚刚生产完的虚弱身体,强行要求云川带着她跟孩子住在树林里,让孩子接受大自然的检验。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她宁愿以绝食来抗争。 云川火速让人在树林里搭建了一座木屋,却被精卫拒绝了,她坚持认为既然是考验,那就只能是一家三口在树林里接受大自然的检验。 所以,云川只能带着工具来树林里亲力亲为。 与大山亲近,孩子才能长得跟山一样稳重。 与大树亲近,孩子才能长得跟大树一样高大。 与山风亲近,孩子才能跑的像风一样快捷。 与野兽亲近,孩子才能跟野兽一样在残酷的世界里存活,并找到吃食。 以上,就是精卫强迫云川带着孩子,抛弃了他早就准备好坐月子的好房子,住到树林里的原因。 精卫要吃老虎肉,所以睚眦就带人去抓了两只可怜的老虎回来开膛破肚,劈分成各种肉块方便云川烹调。 精卫要吃熊肉,所以夸父就去树林里捉回来两头无辜的熊,抽筋扒皮也分成不同的部位供精卫取用。 精卫要吃最凶猛的鱼肉,所以,赤陵就穷搜附近水域,给她抓来了好几条最凶猛的乌鱼,把乌鱼肉里的刺挑拣得干干净净,趁着新鲜给云川送过来。 之所以要吃这么奇怪的东西,完全是精卫认为只有这些东西吃下去了,催生的**才能让她的儿子长得更加的健壮。 都是他娘的无稽之谈!!! 可是,精卫信,精卫信了睚眦就一定信,睚眦信了,他就会去给精卫抓老虎,然后,夸父,赤陵也就觉得自己一身的本领有了用武之地,欢欢喜喜地去找精卫喜欢的食材去了。 云川搭建的木屋其实也不错,木架子离地一米多高,用木棍编织出一个平台,再铺上一层防水的鳄鱼皮,最后铺上两层厚厚的,带着羊毛的羊皮之后,精卫躺在上面,也就跟躺在房间里差别不大了。 精卫上身就没有衣服,只是在腰间围了一圈大树叶子,云川同样的打扮,全身上下也只有树叶子编织的遮羞装备,以及一双正儿八经的小牛皮靴子。 “我想要把神农氏的先祖,邀请来教导我的儿子!” 精卫等儿子睡着了,就把脑袋从门的位置探出来,对正在给她煲老虎汤的云川道。 云川用勺子舀了一点汤,尝了一下咸淡,无奈地对精卫道:“你问过人家临魁的意思了吗?” 精卫嘿嘿笑道:“我父亲生临魁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神农氏的先祖尝百草,辨百药,生于荒野,死于荒野,他们的魂灵一直在荒野盘旋,轻易不会走进人群,所以呢,我们只能来荒野碰碰运气。 不过啊,我儿子长得这么好,先祖们一定会喜欢,而我的儿子一定会继承神农氏尝百草,辨百药的本事。 云川啊,等以后有机会了,你就弄死临魁,把神农氏夺过来,到时候交给儿子,他一定会重现神农氏往日的荣光的。” 云川掀开帘子,瞅瞅粉嘟嘟睡得正香的云蠡,小心地放下帘子,按着精卫的脸,把她的头塞进那个密闭的空间,恨恨地道:“你就折腾吧,我堂堂云川氏的族长来跟你一起过野人的生活,亏你想得出来,啊!” 精卫又把头探出来冲着云川笑嘻嘻地道:“这是你的儿子,以后云川部兴旺发达了,你身为祖先也能享受血食的。” 透过缝隙云川又看了一眼握着小拳头酣睡的云蠡,微微笑道:“为了他,我当一个傻子都成,别说当一阵子野人了。 至于血食什么的,我一点都不在乎。” 说完话就再一次把精卫的脑袋按回去,自己来到篝火旁,用竹勺搅动一下老虎汤,本来想舀出来,想了想,觉得还是继续炖得烂糊一些才好。 没错,自从云蠡降生之后,只要是关系到云蠡的事情,云川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原则。 明知道精卫搞得这一套,除过折腾人之外屁用不顶,他还是按照精卫的要求去做了,自己修建木屋,自己烹调,自己穿着树叶子制作的没有裤裆的树叶裙子,来树林里忍受蚊虫的叮咬。 就算他知道这样做,除过有一点安慰剂的作用之外没什么用处,可是……万一有用呢? 就这一点渺茫的万一,就让云川把自己打扮得像鬼一样满树林子里吆喝——魂兮归来这样的傻话。 一天要喊三次,一次是日出之时,一次是日落,再有一次是三更半夜,这样的活计,云川已经干了三天了。 “今天不吃鱼肉,我觉得鱼肉软绵绵的,虽然好吃却没什么嚼劲,继续吃老虎肉!” 精卫的声音再一次从棚子里传出来,云川答应一声,就继续用竹勺搅动汤锅里的老虎肉,免得粘锅。 此时,树林里安静极了,只有细雨淅淅沥沥的声响,这只会让树林更加得安静,就连平日里极为常见的鸟鸣声都没有。 篝火冒出来的烟,升到火棚顶就顺着左边的檐子飘散到雨地里去了。 云川低下头就看到了自己的兄弟,然后就用树叶遮挡了一下,一朵小黄花在脚边开得正艳,他就低着头瞅着这朵小黄花,不知不觉就看得很入神。 这种彻底的闲散时光,云川不记得多久没有了,至少,自从来到野人世界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不是他太忙的缘故,而是根本就不敢懈怠。 现在,儿子出生了,这就很好,这个人才是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有了他作伴,云川就不至于处处提防所有人了。 有机会发呆是一个很幸福的时刻,这个时刻呢,脑子里什么都不装,什么都不想,任凭时间从什么都不做的自己身边飞驰而过。 说真得,有资格,有机会浪费时间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老虎肉好了吗,我饿了。”精卫的声音传来,将云川从白痴状态唤醒。 连忙答应两声,就打开吊锅的盖子,虎肉已经炖煮得稀烂,一把青翠的野蒜苗丢进去,香气一下子就扑上来了。 给精卫装了一碗白米饭,又装了一盆老虎肉,云川还特意把底下的藕块跟竹笋翻上来,坐月子的女人不能总是吃肉,也需要吃一点蔬菜。 把小桌子给放进去,再把米饭跟老虎肉端进去,让精卫慢点吃,他自己就用山泉水清洗了吊锅,往里面倒了一些米酒,等米酒被煮开了,云川又往里面打了两颗鸡蛋,全部倒在一个大碗里,给那个坐月子的婆娘送进去。 “不要吃太多,吃多了反而不好。” 看到精卫狼吞虎咽的样子,云川忍不住提醒一声。 “我喜欢把自己养得胖胖的,那样好看。” 坐月子的精卫脾气很暴躁,虽然做事情还是那么大大咧咧的,可是,脾气上的变化云川还是能感受到的。 这一次来野外,一部分是为了儿子,另一部分却是为了精卫,这个时代没有产后忧郁症,不过,那是因为不知道,并不代表这种病不存在。 既然来到野外能让精卫变得高兴,云川觉得能做到,就做到好了,自己就当来野外野炊了。 只是这一场野炊的动静比较大,先是睚眦带着几百人把这个树林彻底得清理了一遍,蛇虫鼠蚁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更不要说那些大型的食肉动物了。 阿布还让族人在这片树林外边扎了高高的竹子篱笆,防止别处的蛇虫鼠蚁再进来。 在西边一百步的地方,夸父的呼噜声云川能听得清清楚楚,向南一百米的大树上,睚眦背着双刀就坐在一棵大树杈上,鹰隼一样的目光不时地落在云川忙碌的背影上。 一头干净得过分的熊猫从大树后边慢慢走过来,蹲在云川的身边看着他吃饭。 云川把一根新鲜的竹笋递给它,它就毫不犹豫地把怀里的孩子递给了云川,坐在地上用双手捧着竹笋吃。 云川反手就把那只刚刚比猫大不了多少的小熊猫,递给了探出头来看他吃饭的精卫。 这头大熊猫是睚眦给他老婆女竹抓来的宠物,这是一头极为温柔的母熊猫,还带着一个不大的小崽子,平日里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拿自己的崽子跟遇到的云川部族人换取食物。 女竹来到云川部之后就不停地哭,即便是被睚眦睡的时候也总是哭哭啼啼的,直到睚眦给她弄来了一头温顺的母熊猫之后,女竹终于开始笑了。 精卫抓着小熊猫揉搓了一阵子之后突发奇想地道:“云川,你说,蚩尤部的人是不是都喜欢熊猫啊?” 云川端着饭碗回头瞅着精卫道:“你又想要干什么?” 精卫抱着小熊猫一副老谋深算的模样道:“蚩尤的坐骑是熊猫阿吉,您不是对那只熊猫下了很大的功夫吗? 能不能利用这只熊猫弄死蚩尤?” 云川瞅着精卫道:“才一阵功夫,你就要求我一次性弄死临魁跟蚩尤?”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五章万恶的奴隶制 第一零五章万恶的奴隶制 云川跟精卫足足在树林里居住了九天。 在这九天中,精卫吃了老虎肉,啃了狗熊骨头,喝了乌鱼汤,还吃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在云川觉得这样吃会引起消化不良或者把奶水激回去的时候,精卫展现了她强大无匹的笑话能力,以及适应能力。 吃了这些猛兽之后,她的奶水果然源源不断,就连整个人都胖了一圈,至于,云蠡就长得更加肥壮了。 这孩子几乎是一天一个模样,九天过去了,身体至少长大了四分之一。 这让云川又是欢喜,又是难过,这孩子终究是一个普通孩子,不像他那样可以飞速的长大。 后来,云川也想通了,自己即便是婴儿状态的时候,脑袋里面的内存其实是满的,就算飞快的长大,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个孩子如果没有自己的那种遭遇,脑袋空空的长大,岂不是糟糕? 回到家的第三天,轩辕来了。 他来的非常自然,就像是来邻居家串门一般,穿着一身麻衣,背着手腆着肚子就径直来到了常羊山。 到来之后,他首先就在云川的陪同下观察了常羊山城墙。 此时,常羊山城墙在六千人的努力下,已经建起来两米高了,最重要的是,这些城墙都是由石头堆砌再添加竹筋修建起来,再往石头缝隙里浇灌了白膏,胶泥,稻草组成的三合土之后城墙就基本完成了。 轩辕从城墙上抓下一块白膏,用力一捏,白膏碎裂,就对云川道:“不怎么结实啊。” 云川点点头道:“目前只能这样了。” 轩辕点点头,来到山下的水塘里洗了手之后对云川道:“隶首说你修建城池虽然有自保之意,但是,自保不是全部是吗?” 云川笑道:“没办法,胆子小,要是没有一堵墙在外边挡着,晚上睡不好觉。” 轩辕笑眯眯的道:“怎么,不肯说,看来我们这些年确实生疏了。” 云川同样笑眯眯的道:“胆子小,就是胆子小,说出来了怕人笑话,你也知道,我要是身边没有人守着,晚上连觉都睡不好。” 轩辕苦笑一声道:“该大胆的时候你总来都没有小气过。” 云川引领着轩辕回到了常羊山,此时,仆妇们已经准备好了酒菜,两人就坐在山洞口吹着凉风喝酒。 话是懒得说,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喝酒了。 轩辕也不着急,一人捧着一坛子米酒喝的非常痛快。 光顾着喝酒,仆妇们准备的菜肴已经凉了,云川吩咐仆妇们去重新制作一桌菜肴过来,轩辕却夹着凉了菜肴吃的很香。 只是一边吃,一边盯着云川的眼睛看。 云川想了一下,就放下手里的筷子道:“井田之法本就是开天辟地的无双妙法,你为什么还要问别人呢?” 轩辕点点头道:“我也知道井田之法是个好法子,问题出在见效太慢了,如果想要把井田之法推广到全轩辕部,穷尽我一生都不能做到。” “你前进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你应该知道,当我们人类从懵懂中醒来,至少过去了几万年,当我们第一次知道使用火,至少过去了几千年,当我们第一次开始建造房子,时间又过去了几千年,现在,你准备弄井田,即便是需要一千年,我觉得也不算多啊。” 轩辕抓了一块老虎肉啃了一口道:“我活不了那么久,如果我的法子不能在我眼皮子底下成功,这样的法子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云川也抓了一块熊肉啃了一口道:“欲速则不达,这是我们现在的环境确定了我们的发展速度。 说起来,这些年,我们人类的变化已经非常大了,我刚刚出生的时候啊,还跟在母亲身后捡虫子吃呢,你当时在干什么呢,是带着族人逃离洪灾,四处征伐,劫掠,只想着如何把族人的肚子喂饱呢。 现在呢?你已经不再考虑族人能否有吃饱,会不会被野兽叼走这样的问题了,开始考虑如何能让人类统御一片大大的纯粹属于人类的疆域。 说真的,这样的变革原本需要上千年,已经被你在十年之中达到了,我相信,以后的人们一定会记住你给他们带来的变化。 现在,你只需要慢慢的等待就好了,等着花开,等着日落,等着你种下种子结出硕果。” “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要做?”轩辕怪异的瞅着云川,以至于让他的眼睛变成了奇怪的三角状。 云川笑道:“你已经达到了一个酋长能做到的极限了,为什么不放宽心胸,慢慢的尝试着享受一下你的劳动成果呢?” 轩辕呵呵笑道:“我知道你送素女过来的意思,也知道嫘她们送玄女过来的意思,不就是想让我沉浸在温柔乡放弃继续严厉督促部族前进吗? 其实没什么,素女,玄女确实很懂得如此伺候男人,我也很享受她们的服侍,不过啊,享受归享受,干活是干活,这两者我分的很清楚,所以呢,你们的谋算也就落空了,白白的给我送来了两个绝世美人。 云川,轩辕部目前的状况我还没有想出解决的办法,但是呢,一定有解决的办法存在的,不行的话,我就四处去访仙问道,总有一些智者可以给我一个清楚明白的答案。 就算一直没有,我也会用自己的办法解决,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只等待什么都不做的。 一旦我停下脚步,你们就会追上来,一旦你,临魁,蚩尤追上来了,轩辕部面临的局面就会更加的糟糕。 现在,你给我听着。 如果我没有办法控制麾下部族消亡,逃离的问题,我就会把他们当成工具来利用,带领着他们剿灭你云川部,神农氏,蚩尤部,我哪怕是要等,也一定要把你们全部都处理完毕,再慢慢的等。” 云川看着轩辕的三角眼道:“这样的话,我们三个只能联合起来跟你作战了,这会死很多很多人,你就不担心吗?” 轩辕吐掉嘴里的一块骨头冷笑着道:“隶首说了,你之所以不愿意扩大你的部族,重点就在于担心力量分散,不好控制,再通过修建城池的方式来让所有人都围着你的城池转。 初来的野人为你收集四方的东西,来的时间长一些的可以替你修建城池,拓展城池,来的时间更长一些的可以给你种地,放牧,而你的族人们,则居住在城池里,干一些可以更快得到粮食的活计。 时间长了,你的族人就能通过粮食来控制城池里的人,城池里的人再用他们手中的粮食去控制城池外边的人。 最重要的是,你还准许哪怕是流浪野人拥有成为你族人的渠道,日积月累之下,这些人就会主动地向外拓展,你不用直接号令那些最底层的人,只需要号令你的族人就好。 而你的族人就很自然的去号令其余的人了。 云川,你说,这是不是你正在施行的法子?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法子,但是,轩辕部如今太大了,没法子施行,如果硬是要施行,我们就需要修建一座比你常羊山城大十倍的城池,这几乎是一件做不到的事情。 既然我没法子,没好日子过,那么,你们谁都别想有好日子过,人死的差不多了,我正好在这里重新施行你的这一套,我告诉你,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轩辕的三角眼变得更加阴毒了,而且被三角眼圈起来的眼球,此时正在向外喷吐着寒光。 云川并不怀疑轩辕会在这个时候掀起一场世界大战,如果他真的没有办法,这事很有可能发生。 云川摊摊手道:“我跟你说了,你已经把事情做到了极致,说真的,就差把我跟临魁,蚩尤干掉了。 不过,你把我们三个干掉之后,大河上游的力量就会锐减,你马上就要面临野人的侵袭,野兽的侵袭,你的部族再想要恢复到现在的盛况,恐怕就更难了。 你目前面临的不是一个办法的问题,而是你部族中的人,产出太少的问题,如果一个人的产出只能养活他自己,甚至连他自己都养不活,你就没办法解决你目前面临的部族流散问题。 所以啊,你现在需要的是更好地粮食种子,更好地农具,让更多的农田变成水浇地,需要的是精耕细作,而不是靠天吃饭。 只要你的族人的生产有了剩余,你才能用粮食,用物资来控制你收拢的那些部族,让他们知道跟着你轩辕有饭吃。 而不是跟着你轩辕,还要给你轩辕贡献他们本来就不多的粮食。 人都是自私鬼,没好处还要听你话的人,你不会真的以为这种人有很多吧?” 轩辕仔细地听了云川的话,淡淡的道:“不听我话的人,难逃一死!” 云川皱着眉头道:“你看,你看,你又来这一套,你把人杀光了有个屁用,杀人是最无能的一种表现。 我们好不容易从野人这个大坑里逃出来,难道又要跳进去?” 轩辕哈哈大笑,站起来拍拍云川的肩膀道:“你还是给我出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云川不解的瞅着兴高采烈地轩辕。 轩辕长吸一口气道:“与我亲近者,我以平常心待之,与我疏远者,我加倍克扣之。” 云川听了这句话,脸色大变,他终于弄明白了奴隶制的起源。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六章亲生的,亲生的 第一零六章亲生的,亲生的 财富是怎么来的呢? 其一,依靠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获取,其二,充分开发自己的智慧,依靠智慧缩短获取财富的时间,减少获取财富的辛劳,并且在另辟蹊径在财富宝库的墙壁上开凿出一道新的门。 其三:就是抢劫,然后积累,虽然说抢劫来的财富不能让财富总值增加,也算是一种再分配的方式。 抢劫又分对外抢劫与对内抢劫,轩辕现在要做的就是对内抢劫,一旦这种抢劫方式开始了。 那么,奴隶时代也就来临了。 把一部人的需求降低到极限,就能自然而然的产生出剩余价值来,这就是轩辕准备施行的方针政策。 在施行这一方针政策的时候,轩辕首先就要增强武装力量,然后就是找出一套说辞来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的。 这虽然是很一般的政治手段,不过啊,出现在轩辕手中,还是让云川很是惊讶。 奴隶社会属于黑铁世纪,当然不好。 可是呢,在野人社会进程已经走到极限的时候,奴隶社会却能让人类社会继续走下去,从社会大环境而言,这已经是一种极大的进步了。 所以说,人压榨人的奴隶社会出现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云川不会阻挠轩辕把自己的部族带进奴隶社会的,也无力阻挠,如果云川部的规模也到了轩辕部族的地步,奴隶社会也会产生。 不要说云川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把野人带进封建社会,或者资本社会,共产社会,只要读过书的人都明白,每一个社会出现都是有前提条件的,不谈这些前提条件,只说前进,那是胡扯。 云川部施行的这一套方略,还是野人社会,只不过,这个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大家庭,从社会本质以及统治效力上来说,其实是不如奴隶社会的,所以说,云川部不能大,一旦变大,马上就会分崩离析。 不仅仅不能变大,还需要在部族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主动把一些人分出去,比如睚眦,比如赤陵,比如以后冒出来的各种人才。 云川的大家庭里,必须要靠留给新的人才出人投地的机会,如果不留,就没有办法继续了。 事实上,蚩尤部,神农部已经在执行奴隶制了,轩辕能忍耐到现在,已经非常得了不起了。 他的部族在扩张的道路上,已经出现了猴子掰苞米的状况,一边掰,一边丢,而且管理成本越来越大,松散的部族联盟形式,已经不能满足轩辕对部族前进的要求了,这个时候施行,已经算晚得了。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吸引外边的部族,来觊觎大河上游一带,那么,你云川部就要首当其冲,为了补偿你,我决定将交换市场放在常羊山,让所有前来交换东西的部族,都知道这里有一个富裕的不像话的部族。” 轩辕从锅里捞出一块看样子是小腿部分的肉大口撕咬了起来。 “轩辕部现在有多少奴隶?” “两万八千人!” “他们的来源是——” “战败被俘的,意图自立的,不愿意听我话的,以及犯了大错的,当然,奴隶最主要的来源就是战争! 你云川部也可以试试。” “云川部不需要,我们准备走精锐路线。”云川也捞出一块看样子像是老虎脖子上的肉啃了起来。 “你这是在弄险,一旦你的军队,你的族人不能继续保持目前这高人一等的战力与智慧,溃败是一瞬间的事情。” “你们现在施行的压榨,压迫奴隶的方略,如果没有控制好,没有给奴隶一点喘息的空间,被奴隶推翻也是一瞬间的事情,相信我,他们报复你们的手段,绝对不会比云川部覆亡好多少。” “我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的。”轩辕丢下老虎骨头微笑着道。 “我也不会给你们覆亡云川部的机会,这一点你一定要相信我,有时候啊,人少并不意味着好欺负。” 轩辕低下头想了一下,确实是这样,自他横空出世以来,一路上所向披靡,遭受的最大失败永远与云川部有关。 风后死无葬身之地,力牧在力牧原身首两处,以及现在对他心怀怨恨的仓颉,与他有些离心离德的嫘,统统都跟云川部有关。 在长达十年的明争暗斗中,到底吃了云川部多少亏,轩辕心知肚明。好在,云川部没有急速扩张的意图,否则,轩辕觉得哪怕承受一些不能承受的代价,也应该先把云川部除掉。 云川好像看透了轩辕的想法,就低声道:“好好地活着吧,至少,在我死之前,你拿我云川部没辙,我们两个可以争斗一生,接下来,就要看我们的儿子如何争斗了。 轩辕,别给我说你的那些神明儿子,他们该死的时候,也就是一刀就达成的事情。 我们两个的出生,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我们自己是最清楚的。 很多时候都是迫不得已,拿来糊弄一下族人也就是了,千万别在我们两人面前说,说出来真的就是一个大笑话。 这个时代啊,让自己的族人吃饱,穿暖,变得强悍,变得聪明,变得懂规矩,变得知进退,让自己绝对控制地域不断增涨,这些才代表着胜利,才代表着谁才是一个真正的王。 其余的就算了,拿根笔,找张纸,或者在岩石上随便刻画就出来了,用不着堂而皇之的四处宣扬。” 轩辕举起酒坛子喝一口米酒道:“嗯,不错,总算是说了一些真心话,你以为我的儿子们谁才是我最好的继承人?” 云川无声地笑了一下,指指轩辕,又指指自己道:“我已经给我的儿子蠡戴上了王冠,我觉得不久之后,你也会给你的儿子“昊”戴上王冠。” 轩辕冷笑一声道:“你如此地肯定吗?” 云川同样冷笑一声道:“我非常地肯定,有本事你就给你别的儿子加冕试试,哪怕是我那个便宜弟弟。” 轩辕沉吟片刻道:“你为什么会这样认为?” 云川抱起酒坛子慢慢地道:“在遥远的西方,有一种猛兽叫做狮子,它们是草原之王,每一头公狮子都拥有一群母狮子,当这头公狮子被其余的公狮子取代之后,这头新的草原之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狮群中的小狮子,用来催促母狮子发情,好为它诞生属于它的小狮子。” 轩辕笑道:“只要对部族有利,我不在乎。” 云川翻了翻眼睛瞅着轩辕道:“这是人的本性,只要你儿子稍微能让你满意,你就一定会选择昊,或者别的亲生儿子,这一点几乎没办法更改。 上一代神农氏的做法你也算是看到了,刑天是多好的一个继承人啊,对他忠心耿耿,对他关怀备至。 而临魁呢,他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最后甚至不断地折磨没办法走路的神农氏。 结果呢,神农氏还是设下陷阱,邀请我们一起围杀刑天,即便临魁那么折磨他,他还是在临死前都担心临魁能否彻底地掌控神农氏。 轩辕,这就是血脉的力量,昊是你生命的延续,即便不是全部,也一定是大部分,所以呢,你就别嘴硬了,快快给你儿子加冕吧,别因为一些意外事情导致你的部族分崩离析。” 这些话也只有云川有资格对轩辕说出来,甚至可以说,也只有云川现在有胆量把这些话说出来。 临魁,蚩尤不会说,隶首,大鸿,常先这些人不敢说,尤其是在轩辕权威日重的情况下更不敢说。 就算云川说这番话是带着目的说的,可是,真话,就是真话,不会因为有目的就会发生改变。 轩辕也不是不清楚自己,别的孩子生出来了,他连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嫘生昊的时候,他第一次出现在嫘生产的房门外,直到听到孩子的哭声,看到了那个小小的孩子他才离开。 不过,他还是很讨厌自己心事被人看透的感觉。 他今晚准备住在云川部,云川给他安排了一间山洞,这间山洞的景致极好,坐在洞口就能看到常羊山下一望无际的田地,而长满庄稼的田地只要多看一眼,就能多感受到一点富足的感觉。 嫘打着饱嗝回到了山洞,见轩辕一个人坐在山洞口喝酒,就把昊放在轩辕身边,自己带着侍女去了飞瀑底下洗澡去了,她今天吃了整整一天的饭***卫显摆一样的给她送来了数不尽的美食,即便是每样只吃一口,依旧让她肚皮成了皮球。 嫘在的时候,轩辕还很矜持,不愿意多看孩子一眼,等嫘带着侍女去洗澡了,他才俯身瞅着被嫘丢在床榻上的昊仔细看了起来…… 嫘回来的时候,昊正在大声地哭泣,而轩辕则手足无措地绕着床榻走来走去,暴躁得如同一头山头被侵占的老虎。 “让他停止哭泣!”轩辕的吼声很大,昊哭得更加厉害了。 嫘匆匆抱起光溜溜的儿子,见孩子身上有很多可疑的红点,就怒道:“你对他干了什么?” 轩辕摸摸自己硬如钢针的胡须怒哼一声就离开了山洞。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七章云川部一点零时代 云川刚刚回到自家的卧房里,云蠡就拉了。 云川看了一会孩子的便便,发现没有什么不妥,就帮着换了尿布,让仆妇拿去洗,自己则开始给蠡洗澡。 这种事情是指望不上精卫的。 她只知道抱着孩子到处乱跑,即便是孩子尿了,拉了,她也只知道把孩子放河水里涮涮,然后继续抱着乱跑,乱显摆。 每当云川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都会气得发抖。 为了照顾孩子这件事,云川殴打精卫的次数就多了起来,今天,精卫屁股上又多了一个清晰的巴掌印子。 瞅着云川把双手搓热,开始给孩子按摩,精卫就伸长了脖子道:“你在干什么?” 云川回头看了精卫一眼恨恨地道:“这种事只能我来,你手重,可不敢学我。” 揉搓完了,云川就帮着孩子赶赶皮,直到孩子开始踢腾了,这才交给精卫去哺乳。 瞅着孩子吃饱了,睡着了,云川这才叹口气。 野人带孩子的方式一言难尽…… 云川部的夏粮开始收割了,虽然今年是大旱之年,云川部的夏粮收获还不错,籽粒饱满,是顶好的粮食。 轩辕跟云川两人一前一后走在麦田里,都没有说话,轩辕时不时地抓一个麦穗在手里揉碎了,看看麦子成色,最后就丢进嘴里吃掉。 “这就是你说的精耕细作?”轩辕离开了麦田,走进谷子地的时候,看到了肥硕的谷穗,回过头问云川。 “是啊,族人们耕田,施肥,播种,浇水,拔草,松土,把功夫下足了,才有目前的收获。” 轩辕点点头又道:“云川部的谷穗很大。” 云川叹口气道:“这是优中选优培育了十年的结果,现在呢,已经是最好的状态了,以后如果还想让谷穗长得更大,仅仅是选种是不够的。” “为何我用的也是你们云川部的种子,谷穗却很少有这么大的?” “你们糊弄庄稼,庄稼自然也会糊弄你们,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轩辕点点头道:“记住了,明年,他们就不会这样糊弄庄稼了。云川,今年冬日,我准备走一遭赤水,你如果想去,可以一并去,放心,不杀你,还有偌大的好处给你。” 云川诧异地看着轩辕道:“你是说火畜?” 轩辕点点头道:“没错,自从亲眼见到了火畜,我就觉得这个东西对部族非常得有用,希望你别错过机会。” 云川摇头道:“不去!” 轩辕怒道:“我都说了不杀你!” 云川翻了一个白眼道:“你如今就站在我云川部的老巢里,睚眦,赤陵,夸父距离你不到一个呼吸的路程,你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我说不杀我? 这非常得没道理,你是怎么想的?” 轩辕笑呵呵地道:“我踢出一腿用不了半个呼吸的时间,而你根本就挡不住我这一腿,等睚眦他们过来的时候,你的脖颈应该已经被我一腿给踢断了,我说不杀你,有问题吗?” “然后,你再被睚眦他们撕成碎片?”云川现在很不确定要不要距离轩辕太近。 轩辕看看背着双刀的睚眦对云川道:“睚眦的战力已经不下于风后氏,等到他彻底长大,应该会超越风后氏。” 云川同样看看睚眦,漫不经心地道:“有睚眦这种资质的孩子,云川部至少有二十个。” 轩辕闻言大笑道:“我保证,你以后的日子会很难过。” 云川也跟着大笑道:“等后面的孩子成长起来了,睚眦就该滚蛋给别人腾位置了。” 轩辕呆住了,马上道:“你舍得吗?” 云川瞅着轩辕的眼睛道:“有什么舍不得的,狼崽子长大了,就要被撵出去自立,难道要把他们拴在狼窝里看他们相互撕咬?” 轩辕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 穿过夏粮地,两人就来到了稻田,此时,稻田里绿油油的一片,稻子孳生的叶脉已经把水面覆盖得严严实实,正好是稻子扬花的好时候,一些族人就拿着长长的竹竿,轻轻地拨弄稻子,好让稻花飞得到处都是。 “不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后果,就是会出现一些干瘪的谷子。” 穿过广阔的稻田,两人就很自然地来到了小河边,这里矗立着十几架水车,水车们正源源不断地把水送到水渠里,给稻田补水。 轩辕拍着高大的水车道:“这是一个好东西啊,轩辕部就是因为有这个东西,才没有让所有的庄稼渴死。 就这一点来说,轩辕部是感激你云川部的,就是因为水车,耕犁这些好东西,我才邀请你去赤水捕捉火畜,你不应该错过。” 云川摇摇头道:“我宁愿自己去,也不会跟你去的。” 轩辕停下脚步瞅着云川道:“这又是为何呢?” 云川有些烦躁地道:“跟着你一起去捉火畜,你一定会拿走最好的火畜,只会给我留一点老的,不中用的,受伤的火畜,而我,还要出大力气帮你捉住火畜,不划算!” 轩辕被云川说中了心事,不但没有感到羞愧,反而理所当然地道:“你云川部人少,统御的地方小,火畜一时用不上,可以慢慢来。” 云川哼了一声道:“你看,这就是我们每一次谈话最终都不欢而散的原因所在。” 轩辕瞅着天空道:“老虎为什么可以吃狼,是因为老虎强大,狼为什么可以吃羊?是因为狼的实力大,羊为什么可以吃草呢,是因为羊的实力更大一些。 你看,这就是这个世界的道理,你为什么不遵循道理做事呢?” 云川摆摆手道:“人之所以是人,完全是因为我们已经脱离了野兽的行列,既然是人,就不可能继续遵循野兽的道理。 轩辕,你快点走吧,再跟你相处下去,我说不定就会用刀子捅死你!” 轩辕哈哈大笑道:“我在看到你的时候只想跟你亲近,起不了杀你的心思,只有当我远离你的时候,才会后悔为什么没有早早弄死你,哈哈哈,我们两个还真是奇怪。” 轩辕很得意,这一次他给云蠡带来了很丰厚的礼物,其中,以黄金制品最多,轩辕认为这东西除过好看之外一点用处都没有,就打扫了一下自己的仓库,全部给云蠡送来了。 此时的云川正打算依托常羊山城弄出一套货币出来,毫无疑问,金子无疑是最好的依托。 云川相信,当某一天,一个部族人拿着金币去他的部落跟他的族人交易,并且可以交易成功的时候,轩辕一定会被活活气死。 而此时,隶首跟阿布两个人也完成了交接,今年,轩辕部与云川部进行了一场大宗货物的交易。 交易范围涉及到粮食,兽肉,鱼,盐巴,陶器,耕犁,牛车,独轮车,毛皮,种子,青铜,黑铁,竹子制品,木制品,丝织品,麻制品,牛,羊,猪,鸡鸭,油脂,羽毛…… 这一场交易,也应该是这个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场交易,云川部一次性的将库存清干净了,而轩辕部也得到了可以提高本族族人生产力的东西,算是双赢的局面。 所以说,轩辕跟云川的见面,纯粹是两个无聊的人凑到一起相互伤害来的。 真正的事情完全由隶首与阿布来完成。 隶首在交换完货物,并且清点完毕之后就以为交易已经完成了,没想到阿布却拿出一张纸给他看。 这张纸是用两种文字写成的,一种是仓颉造出来弯弯曲曲的文字,另一种是云川部常用的横平竖直的方块字。 隶首对这两种文字都很熟悉,阅读起来没有什么难度,看完之后就对阿布道:“你希望我轩辕部向你云川部预定明年的货物?” 阿布点点头道:“部族生产需要提前安排,提前计划,为了保证这些计划安排可以顺利进行,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到物资上的支持。 就像这一次的交易,其实对你轩辕部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你们换到的货物中,有很多其实是可换可不换的。 甚至是完全看我们有什么你们就换什么。 如果预定就不一样了,比如陶器,你可以先制定一个数量,我们再按照这个数量来制作,甚至可以是,你们想要什么,云川部就按照你们的订单来完成,等时间到了我们就可以顺利交割了。 这样一来呢,你们每次只换自己需要的东西,不会产生无谓的浪费,而这种订单,我们也会向神农部,蚩尤部发布,等所有货物所需都清楚之后,我们也好按照这些要求来制作,也会减少很多无谓的浪费。” 隶首拿着那个预订单再次看了一遍,确认这上面说得条理很清晰,且没有什么陷阱。 就放下预订单道:“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呢?” 阿布瞅着隶首的眼睛道:“云川部在农田里需要精耕细作,在交换东西以及东西生产上也要做到精细,争取不浪费每一个人的力气,只做有用的事情。”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八章不同的生死观 第一零八章不同的生死观 “我们的生产为什么要云川部来安排?”轩辕看完了文书之后就咬了一口桃子问隶首。 “王,不是云川部来安排我轩辕部的生产,而是云川部要求我们做一些需求计划,然后,云川部再按照我们的计划来有目的的进行生产,这样做对于轩辕部来说好处很大,当然,对云川部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我们可以在这份计划中添加我们最需要的东西,把这些东西安排在优先生产位置上,比如我们急需的耕犁,水车铁轴,马车铁轴,备用犁铧,铁制品刀具,这些东西云川部一年中也生产不了多少,现在就告诉他们我们的需求,等到来年交割的时候,就不会出现短缺的现象。 同时,我们交割给云川部的粮食,丝绸,麻布,兽皮,腌制兽肉,兽筋,角,毛,树漆,松胶这些东西也能提前准备,避免出现有些东西云川部不要,我们却储存了很多的弊病。 所以说,在这个时候跟云川部签署这个合约非常得有必要,而且,云川部还准备跟神农部,蚩尤部签署同样的东西,我们是第一家,这说明云川部对轩辕部还是恭敬的。 且从文书内容上来看,没有明显得对我们不利的条约。” 云川部今年生产的桃子不多,轩辕又咬了一口桃子,就把剩下的半个桃子给了隶首,叹口气道:“跟云川订立合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啊,我总觉得云川又在跟我耍心眼,就是不知道他这么做的深层目的是什么。 既然从目前看是对我们有利,那就签订吧,等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再改过来。” 隶首三两口吃完了桃子,把桃核收起来。 “王,嫘她们应该吃了不少桃子,记得把桃核留下来,回去之后,我们也种。” 轩辕面露难色。 “没这个必要吧?显得我们很穷的样子,会让嫘脸面难看的。” “云川部已经进入了一种我从未见识过的管理方式,阿布将之称为精细化管理,从每个人每天需要多少粮食,每年需要多少盐巴,每年需要多少兽皮,麻布,都订立了一个标准。 然后按照这个标准给族人分发,让他们自己去管理自己的生活,如果这一家比较节省,那么,他们家就会有剩余,如果这一家比较浪费,那么,他们家就会显得比较穷困。 让族人在一定范围内分出优劣来,时间长了,勤俭者,智慧者,愚笨者,无知者便无所遁形。 只要把人分出等级来,云川就一定会扶持勤俭者,智慧者,让他们原本富裕的日子变得更加富裕,救助愚笨者,无知者,让他们安心于劳作,却不至于冻饿而死。 长此以往下去,云川部富裕者就会变多,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放弃这些富裕者,让他们自己为自己谋生糊口,云川部本部也就会留下更多的财富。 王,云川部做事基本上都是有目标的,没有埋头苦干而不知抬头看前方,这一点让我佩服之至。 讨要桃核这种事看似是一件小事,其实呢,对于轩辕部以后来说是一件大事,等我轩辕部桃林满山的时候,就不会再有人说这是小事一桩了。” 轩辕觉得隶首说得很有道理,然后就起身去了嫘居住的地方。 嫘有很多的桃子吃,还都是刚刚摘下来的,正在吃桃子的嫘发现轩辕在捡拾地上的桃核,就不解道:“桃核不能吃。” 轩辕把桃核放在桌子上道:“可以种!” 嫘忍不住笑了一下道:“你可以跟云川用东西换桃子吃。” 轩辕笑道:“谁有都不如自己有。” 嫘觉得轩辕的话非常有道理,就快速把手上的桃子吃光,给了轩辕一颗光溜溜的桃核。 今年春天来的比往年晚很多,所以,夏收的时候也晚,麦子这东西一旦开始成熟,几乎就是一夜间的事情。 轩辕夫妇没有走,他们好像在云川部呆得很愉快,即便是云川部开始抢收夏粮了,轩辕也想看看他们是怎么干的。 收割夏粮这种事情轩辕并不陌生,拿起镰刀的轩辕收割麦子的速度远不是云川能比拟的。 在割倒了一大片麦子之后,轩辕瞅向云川的目光就变得无比的鄙夷。 哪怕是怀孕的嫘,在干活一道上,也比云川夫妇强得多。 此刻,在轩辕眼中,有气无力的割麦子的云川,以及一会就去树下偷懒纳凉的精卫,就是两个废物。 瞅着嫘手中饱满的麦穗,轩辕忍不住叹息一声对嫘道:“地是好地,粮食是好粮食,族人也不错,就是这里的主人不好。” 嫘大笑道:“主人不好还有这样的收成,要是主人好的话,你又会睡不着觉了。” 轩辕跟着大笑道:“你说得没错,是这样的,不过呢,来云川部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事情?” “麦穗能长到我小指头的一半!” 轩辕的手,自然是猛男的手,他的手指也比常人长一些,所以,看到这么大的麦穗,轩辕即便是再不服气,也忍不住要感慨一下的。 轩辕部的麦田可没有云川部的麦田这么整装,一眼望去麦浪滚滚的,让人生出在里面打滚的心思。 他们的麦田就像瘌痢头,东一簇,西一簇的让人觉得晦气,这就导致轩辕宁愿在云川部给云川割麦子,也不愿去去自家的麦地。 “来年我们的麦子也必须长成这样。” 轩辕再次回头看看累得跟死狗一样的云川,再一次低下头,挥舞着镰刀唰唰唰地割起麦子来。 云川站直了身子,他能听见自己的腰椎发出痛苦地呻吟声,轩辕就在前边,他的割麦子的样子很好看,充满了韵律之美,一看就是一个当惯了牛马的人。 麦地的尽头有一棵皂角树,粗大的树冠满满得散开,远看有些亭亭玉立的模样,近看,则显得苍劲有力,古意盎然。 轩辕早早地处理完毕了自己要割的麦田,等云川处理完毕自己的麦田来到这棵皂角树下的时候,轩辕已经睡过一觉了。 仆妇们送来了饭食,就装在一个竹子编织的食盒里,两大碗菜,一桶饭,一桶汤,不大的木桶米饭上,还有一块巴掌大小油汪汪的腊肉。 轩辕对这里的饭食很满意,唏哩呼噜吃完之后,再端着人头大小的木桶,把里边的莲藕排骨汤一起喝完,吃完,这才发现云川在愤怒地看着他。 “这是四个人的饭!你也不怕撑死!”云川对轩辕道。 轩辕忍不住打了一个长长的,恶心的饱嗝之后剔着牙缝,懒洋洋的道:“你连吃饭都吃不过我。” 云川再看看同样没饭吃的嫘又道:“你不给我吃这我能理解,你老婆怀着身孕呢,你也不给她吃?” 轩辕哼了一声道:“只有我吃饱了,有力气了,嫘她们才能安全地吃饭,这个道理你都不懂吗?” “问题是你连一口汤都没有给我们留。” 轩辕嘿嘿笑道:“先活下来再说别的,至于你们饿一顿还不至于饿死,咦?你云川部吃饭的时候是个什么顺序? 我是说一旦粮食短缺,你们是如何分配粮食的?” 云川道:“孕妇,幼儿第一,武士次之,妇人再次之,男人最后。” 轩辕瞅着皂角树的树叶道:“改改吧,应该是武士第一,男人次之,女人次之,孕妇,孩童最后。” 云川笑道:“云川部永远都是孕妇,孩童第一,不用更改。” 轩辕道:“等你陷入绝境之后你就会明白,你是错的。” 云川道:“等你陷入绝境之后,你会发现那些饥饿的男人为了部族中的孕妇,孩童会爆发出何等恐怖的力量。 你说的顺序产生的结果无非是可以保证一些男人可以逃出险境,留下那些女人孩子们独自面对绝境。 我不这样认为,我以为一个连自己妻儿都无法保护的男人就该去死,丢弃妻儿逃走的男人,即便是活着,对部族这个整体来说,也毫无意义。” “活着还需要意义支撑吗?活着就是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无数种可能,死掉了,那就真得死掉了,也就是完蛋了。” “不对,如果为了保护妻儿而死的人,会有人记住他,这让他的死亡有了意义。” 轩辕思考了一会道:“死亡有意义吗?” 云川坐下来道:“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就是为了吃饭,为了交配,为了单纯地活着?” 轩辕看看嫘微微隆起的肚皮,沉默了好久,最后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对云川道:“我要回去了。” 于是,轩辕就带着嫘走了,走得没有任何预兆,是乘坐牛车走的,轩辕没有坐车,也没有骑牛,就这样一步步地走向了遥远的轩辕部。 轩辕走后,云川也就不下地了。 他觉得自己下地劳作,如果没有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的话,就不给阿布添麻烦了。 阿布已经把所有需要收割的麦子,划分好了片区,早就安排下去了,可以说,云川下地干活,严重减缓了这片土地的承包者的劳动进度,对于那个人来说非常不公平。 因为,他只要提前把这块地上的麦子收完,就能去砖窑烧砖,再获取一份口粮。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零九章有文化就该入侵 第一零九章有文化就该入侵 巨大的谷场上,无数头驴子正拖着碌碡碾压着晒干的麦子,无数个女人正迎着风用簸箕扬麦子,更有无数个男人不断地用木锨把褐色的麦粒丢向高空,风吹走了麦壳,留下沉甸甸的麦米落在地上,充满了丰收的气息。 女咆站在城墙上瞅着脚下的谷场,不知道看了多久,却没有人催促她继续干活,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流浪野人,奴隶们都在看这样的场景,这个场景是他们以前从未经历过,也从未见过的。 一个女武士抽抽鼻子道:“那里的女人太笨了,连麦子都扬不起来,要是换成我,保证可以丢得高高的,再让风把麦壳吹走,只留下干净的麦粒。” 女咆瞅着连绵不断运送麦子的车队,摇摇头道:“我们还是继续修城墙吧,等城墙修好了,我们也能去干这些活计了。” 旁边一个流浪野人嗤地笑了一声道:“要干也是我们这些人先干,轮不到你们这些肮脏的奴隶。” 接着,这个多嘴的流浪野人就被女咆丢进了烂泥坑,然后对那些蠢蠢欲动的流浪野人们道:“不想死的都给我去背石头,敢偷懒,就不要怪我用鞭子抽你们。” 虽然女咆是奴隶,但是……没人敢把她当做奴隶,这不是阿布给的优待,而是没有哪一个人能打过女咆,十几场混战过后,女咆已经确立了自己修墙第一人的地位。 修墙第一人不但要最能干活,同样需要最能打,还要懂得如何安排这些人怎么干活最省力,最快,才是一个最好的修墙第一人。 云川部可不仅仅有修墙第一人,还出现了割麦第一人,制陶第一人,冶铁第一人,打铁第一人,养蚕第一人,缫丝第一人,织绸第一人,剥麻第一人,纺线第一人,织布第一人,养牛第一人…… 如果轩辕走的不那么急躁的话,还能看到云川部养马第一人。 武力第一人的结果有些惨烈,没办法,只能出现两个人,一个是睚眦,一个是赤陵,夸父已经不屑跟他们两个争夺这个名头了,他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打铁的手艺人,看不起睚眦跟赤陵这种莽夫。 麦子收割了,谷子收割了,糜子收割了,甚至连豆子都收割完毕了,宽阔的田野中,只剩下高大的高粱与成片的稻子。 云川部的夏粮收割之后,一般都会有一场尝新会,也就是品尝新粮食的大聚会。 为了这场大宴,云川部的厨娘们从三天前就开始忙碌了。 首先,就是搜集所有能用的食材。 云川部目前的食材已经算的上丰富了,尤其是在云川把豆子弄成豆腐之后,这让云川部的食物档次立刻就提升了一级。 培育了很多年的黄豆,不仅仅被拿来制作成了豆腐,发酵成了豆豉,酿造出来了酱油,还有一点剩余拿去压榨豆油。 黄豆这东西云川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被叫做——菽,云川看到这东西以后就叫做黄豆,菽这个字就从字典里消失了。 云川部有种,轩辕部有种,神农部有种,蚩尤部同样有种。 这东西也是云川部与其余三部交换的主要作物之一。 云川部交换黄豆,压榨出豆油之后,一罐子豆油换取一车黄豆,这样的生意让阿布乐此不疲。 所以,云川部的榨油坊,现在每天都不停点的在榨油,出来的油一部分拿去换更多的黄豆,一部分用来自己食用。 云川把豆腐弄出来之后,阿布就觉得用豆油换豆子太吃亏了,决定以后用豆腐换,这东西换的更多,只要族长解决了豆腐的保鲜问题,他就准备立即执行。 结果,族长没有解决豆腐的保鲜问题,反而开发出来了更多的豆腐的吃法,这让阿布多少有些失望。 不过还好,豆腐以及豆腐的附属产品出来之后,阿布就觉得云川部十年之内就算出了天灾,也能依靠这东西从其余部族换到足够多的粮食。 尝新宴会其实算不得丰盛,主要是因为人数太多了,每个人也就能落一大碗宽厚的泼过油的扯面条,上面堆上葱蒜多醋,再添加了酱油后,对族人来说就是一顿美食。 仅仅只有一碗面条自然是不够的,菜肴就是熬豆腐,豆腐锅里面添加了莲藕,竹笋,野菜,以及一些零碎的腊肉,几乎就是这锅熬豆腐的全部内容。 所有人吃的东西都是一样的,了不起就是手艺上的差距而已,就像给云川夫妇制作面条的厨娘的手艺,当然远远超过了给奴隶们制作面条的厨娘手艺好。 自从生了云蠡之后,精卫就有资格跟云川坐在一起,她得意的抱着自己的胖儿子,不断地高高举起,好让更多的人看见。 早年跟随云川来这里创造部族的几个人坐在下手位置上,他们之下就是云川部几个小部族的首领,比如夸父,比如睚眦,比如赤陵。 在他们三人之下,便是云川部的各个第一人,这些第一人没有分族人与流浪野人,或者奴隶的差别。 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吃的饭食与底下的人都是一致的,可就是这一碗饭吃的王亥,姼,无牙,女咆等人热血澎湃。 要知道在他们下边,坐着的就是云川部的武士群,在武士群下边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等着吃饭的云川部族人。 在族人下方就是数量同样庞大的流浪野人以及奴隶群体。 如果从奴隶这边的方阵看过去,他们只能看到座位比他们高的流浪野人群,而流浪野人群只能看到云川部族人的群体,只有云川部族人群体,才能真正看清楚那些坐在常羊山更高处的首领人群,至于族长一家人,座位已经高的让他们几乎看不到了。 阿布一声令下,壮汉们就吹响了号角,敲响了巨鼓,等云川举起酒杯之后,也不知道她说了些什么,阿布就命人鸣响了大钟,这就是开饭的信号。 在野人部族,没有什么事情的重要性可以超越吃饭。 云川俯身瞅着脚下黑压压的人群,就对坐在他侧面的阿布道:“钟鸣鼎食,这一直是我向往的境界,今日算是实现了。” 阿布放下大碗,笑呵呵的道:“以后再举办这样的宴会就很难了,已经有更多的流浪野人愿意加入我云川部。 这些年来,我慢慢的流浪野人有个好处,那就是没有部族归属,在外边吃尽了苦楚,来了我云川部之后,如果我们善待他们,就会成为我部的死忠。” 云川吃一口滚烫的豆腐慢慢的道:“失去过,才知道珍惜,这是一定的,不过,流浪野人野性难驯,自由散漫惯了,视偷窃,抢夺为家常便饭,你也要看到他们的不足之处。 在接纳流浪野人的时候要慎之又慎。 奴隶则不同,就像此次来我云川部的女咆等人,她们的服从性与自律性就要好很多。” 阿布点点头,然后瞅着遍布常羊山山坡上的族人满意的道:“我从未想过还有这样一天。” 云川笑道:“我记得你在桃花岛的时候也说过同样的话,所以呢,好这个事情是没有止境的,等到有一天你达到了你认为的好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还有更好等着你。 所以,阿布,好好努力吧,我会带你们去看看真正的好是个什么样子。” 阿布恭敬的匍匐在地上轻声道:“好!” 野人世界里的好对云川没有意义,吃一顿熬豆腐就是好?吃一顿新麦面就是好? 他们忘记了,就在昨天,他们还牛马一样的干着活,大石头背在背上的时候,每一步都需要竭尽全力,粮食长在地里,想要收割下来的时候,每一块肌肉都需要好好配合才能干好。 现在,吃一口滚烫的豆腐,吃一碗麦面,就觉得千值万值,生命如此之廉价,让云川这样的人有足够大的空间,去驱赶这些勤劳的人,为云川不可言说的未来努力。 夏收之后,正是其余部族跟云川部进行大规模交易的时候,神农氏,蚩尤部也先后到来了。 同样的,在面对阿布拿出来的合约,他们也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妥,所以,也就达成了。 只是,神农氏的文字没人能看懂,就连临魁自己也看不懂,今天写上了,转过眼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一些什么东西。 蚩尤部的文字更是古怪,这是大巫们创造出来的文字,笔画之繁琐,简直突破了天际,据说是上一代大巫在看到悬崖上的岩石模样创造出来的,与神农氏的文字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是写过了之后,立刻就忘记了该怎么读。 临魁,蚩尤都希望在合约上把自己部族的文字也写上去,被阿布严词拒绝。 写了他们的文字,到时候他们反悔的时候胡乱读怎么办? 因此,在最后,云川部作出了一点让步,临魁,蚩尤就同意只用云川部的文字来书写合约。 阿布为了表示公正,还主动提出,希望临魁跟蚩尤能各自派来五个聪明的人来学习云川部的文字,好监督他不至于胡乱解读云川部的文字。 本来阿布还向轩辕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可惜,被轩辕想都不想的就给拒绝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零章越来越复杂了 第一一零章越来越复杂了 夏收结束之后,大河上游地区就进入了雨季。 这样的季节对云川来说才是具有可参照性的季节,因为,在他以前居住的西北地,雨季就是在夏收之后才来临的。 不过,仅仅是一年,不具有代表性,不过,这绝对是发展的方向,从此之后的数千年里,森林会消失,草原会消失,取而代之的将是大片的戈壁与沙漠。 都说春江水暖鸭先知,云川就是那只鸭子,不过啊,毕竟时间线太长,长的超出了他的寿命,也超出了他能力。 云川部在夏收之后,就开始全力修建城墙了,这一次,不仅仅是奴隶与流浪野人,整个云川部都几乎参与进来了。 大象,牛群,驴子,人组成的乱糟糟的工地,让整个常羊山都开始沸腾起来了。 这种纯粹的集体劳作很容易把人带进另一种神秘的精神世界里去,狂热的人们几乎在不眠不休的建墙。 阿布调配物资,人员的能力已经彻底的显现出来了,巨大的工地上,需要的物资不下两百种,需要调动的人手不下万人,即便是这样繁杂的劳作,阿布仅仅凭借麾下不到十个手下,就能让整个工地运转起来,且流畅无碍。 这是一种很高级的能力,就算是云川自己去做,也不可能做的更好了。 常羊山下的桃林已经长得郁郁葱葱,只是结果子的桃树不多,偶尔会在浓密的绿叶中出现一点嫣红。 精卫很讨厌干活,不过,摘桃子不在她认为的干活行列里面。 桃树没有长大,大部分的桃子都在她手能够到的位置上,有一些够不到,就会由那个背着筐子的小小少年猴子一样爬到小树上,给精卫摘下来,每一个孩子都很珍惜帮精卫摘桃子的机会。 在云川眼中,精卫是个笨女人,在这些孩子眼中,精卫是一个学识渊博,心胸开阔,待人和善温柔的一位女神。 他们是从精卫这里学会认字的,也是从精卫这里学会数数的,尽管精卫的数学成就还处在一百以内的加减法上,这不妨碍孩子们对精卫生出高山仰止的心态。 精卫找了好久,才在桃树林里弄到了一筐成熟的桃子,带着那群孩子来到小河边山,督促他们把桃子洗的干干净净,最后在孩子们小狗一样的眼神中,丢给他们两颗桃子,就算是赏赐了。 自己则拿着筐子里最红,最大的桃子朝棚子底下纳凉的云川跑过去,只要有好东西,精卫总是希望云川是第一个品尝到的人。 云川现在很喜欢写字,一天到晚都在写,尤其是在云蠡睡着之后,他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愿意浪费。 当精卫跑过来的时候,云蠡正好醒来了,四肢朝天的开始哭泣。 云川放下手中的笔,将云蠡抱起来,孩子很乖,没有尿床,直到云川给他把尿的时候,肥胖的腿中间才喷出一股晶莹的水柱。 精卫觉得云川抱着云蠡的模样很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她弄不明白,只是觉得云川看着云蠡的目光让人觉得很舒服,动作好像也很轻柔,至少,云川从未用这样的目光看过她,也从未像抱着云蠡一样的抱过她。 “给,桃子!”精卫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最好的那颗桃子给了云川,如果云川用那样的目光看她,用那样温柔的姿势抱她,她就会把两颗桃子都留给云川吃。 云川接过桃子,想要咬一口,想了一下,就从怀里掏出一柄精致的竹勺,又放在一个干净的盘子里倒了一些开水浸泡了一会,这才小心的拿起竹勺不断地在手中摇晃,等竹勺冷却下来,他就用竹勺挑破了桃子,用勺子挤压一下,就获得了半勺桃汁。 勺子放在云蠡的唇边沾一下,孩子立刻伸出舌头舔舐嘴唇,看样子他很喜欢桃子带来的甜味。 云川用了很长的时间才让云蠡把半勺子桃汁舔舐完毕,准备收手的时候,却发现精卫就蹲在他身边也张大了嘴巴……云川叹口气,就把剩下的桃子按在她的嘴巴上。 精卫有了懵懂的爱情观,这是好事,可是呢,云川在带孩子的时候没心思跟精卫互动,哪怕现在是银河横空,鹊桥成型的好时候。 睚眦把女竹打了一顿,打的很惨,因为蚩尤问云川部要了很多东西,睚眦觉得很亏,一个女人而已不值那么多东西。 睚眦又被精卫打了一顿,打的也很惨,因为精卫觉得女竹是个不错的女人,值得云川部用五架耕犁去换。 当然,她之所以殴打睚眦真正的原因就是——男人把女人睡了,就该对女人好一点,而云川刚才对她不好。 很朴素的观念,说不上对错,睚眦被精卫殴打本身就是家常便饭,算不得什么,那是他们独特的交流情感的方式。 赤陵非常的郁闷,他等待的渔汛没有来,去年的那场大洪水,不但破坏了地表,破坏了大河上游部族的分布,同时也改变了大河中的那些鱼洄游的习惯。 好在,洪水褪去之后,给这片地域留下了大大小小的湖泊不下一千座,这让他有的是地方捕捉到足够多的鱼。 修建城墙的事情一直在推进,田地里的稻子正在逐日饱满,高粱的穗子也开始发红,就是桃子没有了,这让精卫非常的惆怅。 丹顶鹤落地的时候,小狼一般都会跑开,这三只丹顶鹤依旧没有寻找母丹顶鹤的意思,也不知道是野生的丹顶鹤看不上它们,还是它们看不上那些野生的丹顶鹤,总之,它们三个依旧成群,就是脾气变得很坏,尤其是针对小狼,完全没有母慈子孝的场面出现。 一只黑色的肥乌鸦呼扇着翅膀从常羊山南边努力的飞过来,咣当一声就砸在了精卫的窗前。 精卫没好气的提着乌鸦的脖子进了屋子,随手丢在地上,瞅着乌鸦道:“要离要干什么?” 乌鸦自然没有进化到可以跟精卫对话的地步,一双翅膀呼扇着努力站稳,然后就扯着嗓子道:“刑天来了,刑天来了,刑天来了……” 精卫把这个消息告诉云川,阿布,云川想了一下道:“这句话有很多意思,其中最有可能的事情就是刑天跟蚩尤结盟了。 如果刑天有能力跟蚩尤结盟,那么,他此时的实力应该不比蚩尤弱多少,如果太弱的话,蚩尤不会跟他结盟,只会吞掉他。” “仓颉的力牧原对抗刑天,如果刑天还能跑到蚩尤这里结盟,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仓颉根本就挡不住刑天?”阿布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云川笑道:“我就担心仓颉的失败,会让附近的神农氏也觉得有利可图。” 阿布道:“神农氏本身就与蚩尤有渊源,刑天同样出自神农氏,他们结盟我觉得可能性很大,只是,既然是对抗轩辕,为什么他们三个不来找我们一起办事呢?” 云川无声的笑了,半天才对阿布道:“我们一直在走中间路线,不与任何一个部族亲近,也不与任何一个部族为敌的态度,让他们以为我们根本就靠不住,自然不会来找我们。” 阿布道:“既然是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应该考量一下,我们在即将到来的动乱中该如何自处。” 云川想了一下道:“收割稻子,加快建城速度。” “我们不参与吗?” “参与啊,只是参与的方式不是跟着谁向别人开战,蚩尤的孩子降生了,我们应该派人去送礼物。” “为什么?” “因为现在大家的部族都大了,胜负绝对不会是一两场战争就能决定的,以后的战乱将是经常性的,打打仗也好,大河上游最终会变成一个血肉磨盘,仗打的越多,越大,涉及到的人就越多,范围越广,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卷进这个血肉磨盘里,最后被磨盘挤压成一个模样。” “我们继续建城吗?我总觉得会有所有部族都对我们心生怨言的一天,云川部说不定会遭到围攻。”阿布忧心忡忡,随着他对这几个部族首领的认知加深,他对云川部的未来就越是担心。 “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要打,我们就借助城墙跟他们打,只有真正的跟他们打一次,大家才能消停下来。” 阿布听完云川的话,就站起来道:“云川部的生产,应该转向军备生产了,我担心我们积蓄的武器不足以应付将要到来的战斗。” 云川低声道:“继续保持你固有的节奏,别乱,他们的联盟还只是很初期的阶段,三个相互伤害过,三个相互不信任的人想要齐心合力的一致对外,这个难度很高,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让无牙去蚩尤部看看,问问要离到底是怎么回事,等事情确定了,我们再做准备不迟。” 阿布点点头,就离开了云川的房间。 “这是蚩尤的第一个孩子!”精卫给乌鸦喂完肉条之后,就来到云川身边坐下来道。 “你怎么知道,蚩尤的年纪其实不算小了。” “就算是有,也全被要离给毒死了。” “毒死了?这话怎么说?” “要离走的时候,嫘给了要离一大包毒药。” “嫘哪里来的毒药?” “轩辕部的岐伯发现有些草人吃了会死,就收集了一些,上一次嫘来的时候本来要送我一大包的,结果我不要,嫘就给了要离。” 云川瞅着精卫认真的道:“你这件事做的非常好,同时,你也要注意,凡是在云川部内,除过我之外,任何人拥有毒药的人,下场就只有一个——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一章夸父巡边 第一一一章夸父巡边 毒药这个东西太可怕了,有了毒药,说白的,也就有了最初级的阴谋,而且是以夺取他人生命为目的的阴谋。 云川以为,这东西只能掌控在自己手中才对,落在别人手中就很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这种想法当然无耻!!!云川却不得不这样做。 作为君主,谁都希望自己的族人善良,听话,勤劳而且还要他妈的勇敢无畏! 问题是,善良,听话与勇敢无畏多少有些相抵触,这个时候就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了,选择性来看待事情的发展规律了,后世的人们一般这种情况叫做双标, 《君主论》里面有一句话很有意思——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因为加害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基于以上原因,云川认为自己应该在部族内部禁绝毒药这种东西。 嫘为什么会有毒药,而且还是一大包,这就不是云川需要考虑的问题了,是轩辕自己应该考虑下次跟嫘一起吃饭的时候,要不要找条狗,或者别的什么活物试验一下。 身处在智慧才开的时代里,加上要离这种女人本身就没有什么智慧,在别人给了她一柄锤子之后,遇到困难,她要是不把这柄锤子抡的山响才是怪事情。 所以呢,最近蚩尤部里一定有很多人莫名其妙的死去了,反正中毒而死这种死法,对蚩尤部的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一种死法了。 挺好的,看来嫘也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 秋雨开始下的时候,就没完没了,天空再一次被雨雾所笼罩,持续了很多天的燥热终于消退了,云川也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窗外淅沥沥沥,儿子躺在身边双腿乱蹬,双手乱抓,老婆在翻箱倒柜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云川翻了一个身,就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天还是亮的,窗外的雨水也没有停,儿子已经睡着了,精卫也睡着了,云川就穿上鞋子来到了房子外边。 即便是下雨天,修建城墙的工作还是没有停,只是不浇灌泥浆罢了,一群群的人背着,扛着石快,或者七八个人用木棒垫在巨石下边滑动,将巨石从着一边挪到城头上去。 巨大的羊群还在收割完毕的麦田里吃草,牛群就没有这么幸运,它们正拉着车子从开山的地方不断地把石头运回来。 下雨天的时候,大象一家人就不肯劳作了,它们慢慢的在雨地里漫步,享受着雨水浇灌的欢乐,时不时地吃一点嫩树叶,就仰头“嘟嘟”的叫两声。 大野牛依旧靠在云川的窗户底下反刍,见到云川就抬起头看一眼,然后再把大脑袋靠在被它蹭的明晃晃的墙上,野狼靠在野牛身上不敢轻易远离,因为在屋檐下,还有三只正把脑袋藏在羽毛里酣睡的丹顶鹤。 云川径直去了铁匠铺子,好久不见夸父了,挺想的。 野狼见云川要走,就立刻缩头缩脑的跟上来。 夸父脑袋上终于长出头发来了,只是稀疏的厉害,头顶部分更是寸草不生。 他胸口被闪电灼伤的痕迹已经变成了这个粗犷汉子的骄傲,至少那种叶脉状的纹路,已经超出了纹身艺术的范畴。 他现在酷爱打铁!怎么说呢,他对打铁的酷爱甚至超越了他对造人的兴趣。 云川私下里认为,每天劳累的打铁工作,已经榨干了他庞大身体里的所有精力,所以,不是不喜欢,而是不能。 事实就这样,你痴迷一种事物,对第二种事物就会有淡然之心,如果不淡然,一定是你痴迷的不够深。 云川设计了很多种兵器,夸父独爱巨斧! 他觉得只要一双精钢巨斧在手,天下虽然很大,他哪里都尽可去得。 现在,他的眼前就有一对巨斧,巨斧因为刚刚被烈火灼烧过,泛着明幽幽的蓝色,巨斧的模样真的很美,只要开出刃口来,这东西就应该已经成型了。 夸父叹息一声,再一次将巨斧放进焦炭中煅烧,不一会,斧头就再一次变成了赤红色。 用夹子取出巨斧,夸父就抡着锤子,再次开始修整这柄在云川眼中已经完美无瑕的斧头。 “左边的斧头比右边的斧头短了一个刃口。”夸父一个刃口的意思是指多出来了一个指甲的厚度,不知道夸父是怎么看出来的,不过,云川相信夸父是真的看出来了。 瞅着汗珠子从他鸟窝一样的脑袋上流淌下来,再从脖子上流淌到雄壮如山的胸口,最后没在他的麻布短裤里,云川算是真正看到了什么才是雄性美。 这么好的身体可惜了,这家伙现在一点都不喜欢巨人族的美女,只有一个比公鸡大不了多少的儿子。 没错,当他的儿子给他端来一碗水,夸父仰脖子喝水的时候,他瘦弱的儿子在他的映衬下,确实比公鸡大不到那里去。 当然,云川在这个时候或许能算的上一只羊羔? “你有事情做了。”云川等夸父喝完了水就对他道。 “又有不怕死的来祸害我们部族来了?”夸父蹭的一声就站立起来。 “没错,刑天可能与蚩尤结盟了,我觉得神农氏也不安定,虽然他们的目标可能是轩辕,可是呢,我们也不能放松,我决定让你带着铁甲巨人去边境一带巡游,震慑一下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 “抓到了就弄死吗?” “嗯,抓到了就弄死,你是主力,睚眦会骑着马替你们打探情况,一旦发现敌人不管他在哪里,只要是针对我云川部的,就弄死了好了。” “好,我现在就出发!”回答完云川的话,夸父就用大锤敲击了一下铁砧,铁砧发出一声轰响,铁匠铺子里的其余巨人就纷纷离开。 再回来的时候,已经穿上了铁甲,手持铁盾,铁矛,铁斧,行动间咣咣作响,宛如一个个行动的钢铁堡垒。 夸父的铁甲就挂在一个人形木头架子上,他的儿子帮他穿好铁甲之后,就把那一对刚刚修整好的巨斧插在他父亲的后腰的皮套子上,最后站在桌子上帮他父亲戴上有一双牛角的铁盔,夸父就拍拍双手对其余铁甲人道:“这一次的目标,清理边境,见到心怀不轨之人,弄死他!” 说完话就率先离开了铁匠铺子带着他一百二十人的铁甲人部下轰隆隆的走了。 “你的斧头好像还没有开刃呢。”云川觉得夸父有些鲁莽了。 “不用,没有开刃的斧头杀伤力更大!” 刚刚给夸父他们分派了粮秣的阿布走过来,跟云川一起欢喜的看着远去的夸父,发自内心的道:“夸父巡边一趟,看看还有谁敢窥伺我云川部。” 云川心满意足的瞅着夸父他们进入了蒙蒙细雨中,也喟叹一声道:“人数终究是少了一些。” 阿布点点头道:“明年,就能有两百个,不过啊,巨人族的人数不多,就算我们把成年男子全部武装起来,也不会超过三百人,算起来还是足够用了,如果人人得装备都像夸父一般,这样的武士,就算是面对神明,也应该有一战之力。” 铁甲巨人下山,引得云川部族人全部出来相送,即便是流浪野人与奴隶们见到一百二十个铁甲巨人,也忍不住欢呼出来。 有这样强悍的人保护自己,每个人都觉得无比的安心,无比的欢喜。 女咆看到全副武装的夸父,羡慕的眼珠子都发红了,不管不顾的来到云川面前跪倒。 “我要那样的铁甲!我要那样的武器,族长,把我武装起来,你不会后悔的。” 云川沉吟一下道:“铁甲对你来说太重了,如果你穿上这样的铁甲,你走路都成问题。” 女咆的体重绝对没有超过一百六十斤,她的力量虽然很大,可是呢,跟夸父相比就是一个笑话了,有些东西是天生的,就像夸父一个人扛起五百斤重的石头不费力,放在女咆身上,这绝对就是一个灾难。 夸父穿一百斤重的铠甲可以活动自由,且不觉得是太大的负担,穿在女咆身上,她连走路都成问题,更不要说作战了。 “我的力气很大!” 女咆想要把铁砧搬起来,试了一下不成,然后就把坐在椅子上的云川连同椅子一起轻易地举过头顶。 云川抱紧了手里的茶碗,无可奈何的对阿布道:“那就给她安排一套轻一些的战甲,武器也选择适合她的。” 女咆这才把云川连人带椅子轻轻地放在地上,然后就去缠阿布了,她真的很希望早早地拿到属于自己的铁甲。 夸父铁甲巡边,这是云川部第一次向外界展现自己的实力,云川相信,这一次巡边,一定会引来很多人的试探,必定不会是一场平安的举动。 他相信夸父的能力,也相信自己用钢铁武装起来的巨人们,就像阿布所说,这群人,即便是遇到了神明,也有一战之力!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二章打你其实是为你好 , 第一一二章打你其实是为你好 夸父的行动不但快捷,还非常的有力。 在云川部与轩辕部漫长的边界上,靠近云川部一侧,总有一些湖泊,森林,草场是人少的云川部照顾不到的,所以,轩辕部的人就有意无意的向云川部这边挪动,时间长了,就以为这片土地是他们的。 部族边界的议定,是当初盆地盟约签署之后,由双方族长签订的,边界的标识有时候可能是一座山,是一条河,或者是一个湖泊,总之,这是云川当时有意识地推动的,他希望从现在起,他们就应该有领土意识,而不是笼统的说一句地大物博就完事。 地到底大在哪里,物产到底广博在什么地方,都应该清楚明了,而不是一本糊涂账。 夸父是一个非常认死理的人。 在阿布派来的帮手的指认下,他严格的按照要求来界定云川部的领地,在云川部地盘上人就是云川部的奴隶,出现在云川部底盘上的牛羊,毫无疑问就是云川部的财产,种在云川部底盘上的庄稼当然也是云川部的庄稼。 事情弄得很僵,夸父甚至当着大鸿的面,将一座井田村给拆掉了一半,毁灭的极为彻底。 从头到尾,大鸿都没有生出跟夸父钢铁狂暴军团作战的想法,尽管轩辕部的武士把武器捏的咯吱吱作响,尽管他们已经摆好了阵势,尽管那些钢铁巨人把他们的战阵从中间刨开,他们始终没有向夸父他们挥出自己的武器。 “不想当云川部的奴隶,就滚到你们那一边去。”夸父觉得自己的言谈举止已经斯文的不像话了。 可是,他的话落在轩辕部武士耳中,就变成了这个世上最刺耳的话语。 “夸父,你要跟轩辕部作战吗?” 夸父挥挥手里的战斧懒懒的道:“只要我们族长发话,我很想现在就跟你打一场。 在我们族长还没有发话之前,大鸿,你最好跑的快一些,不要被我捉住。” 大鸿长吸一口气对夸父道:“边境上的一些小纠纷而已,可以通过商量来解决,你这样直接扣押我们的人,抢走我们的牲畜,拆毁我们的房屋,这样做是错的,你们族长的本意应该不是这样的。” 夸父抬起戴着铁手套的大手抚摸一把自己光秃的头顶,呵呵笑着对大鸿道:“我家族长来了,你们的下场只会更惨!大鸿,我数三个数,你的双脚要是还站在我族的领土上,我现在就杀了你。” 说完话,夸父也没有数三个数,手中的巨斧已经闪电般的向大鸿劈砍过来。 大鸿迅速的躲开,夸父并没有收回巨斧,任凭巨斧砍在岩石上,只听喀嚓一声,精钢巨斧竟然将大鸿刚才站立的石头从中劈为两瓣。 夸父将战斧拖回来,划出一条深深地痕迹,对大鸿道:“这道痕迹就是边界,谁敢跨过来,死!” 随着夸父的战斧落地,夸父军团里其余的巨人也纷纷用武器在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齐声吼叫——跨过来的——死! 大鸿的脸色非常的难看,强忍着心头的怒火道:“这只是针对轩辕部一族吗?” 夸父露出自己一嘴的大白牙笑道:“适用于任何人!如果不信,你可以再试试。” 说完话,夸父就带着人驱赶着那些偷偷入境者,带着他们没收的粮食与牲畜,就在大鸿的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的走了。 轩辕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十天以后的事情了,是大鸿日夜赶路才将消息在第一时间送回来。 听完大鸿的禀报之后,轩辕就问隶首。 “你以为这件事情的背后有什么隐情吗?” 闭着眼睛的隶首睁开眼睛道:“云川非常的不安!” 轩辕再次问道:“为什么会不安呢?” 隶首道:“他可能发现了危险,所以,在危险降临之前,率先露出自己的爪牙,告诉所有人,云川部不可轻侮。 想要用这种方式震慑自己未知的敌人,让他们明白,冒犯云川部一定会付出非常大的代价。” 轩辕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我们知道,轩辕部最近没有图谋云川部的心思,那么,能图谋的云川部的也只有神农氏与蚩尤……不对,他们两部联合对付云川部也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难道说他们就不怕我轩辕部捡便宜吗?” 隶首的双眼突然变得明亮起来,瞅着轩辕道:“如果人家准备对付的目标是我轩辕部呢?云川部有很大的可能不参与到这场乱局里面去。” 轩辕缓缓地低下头,眼神变得幽深而凌厉,等他抬起头的时候,又恢复了平和,淡淡的道:“没有外来的力量参与,神农氏与蚩尤联合来找我们的麻烦,纯属找死。 云川也不会畏惧他们两族,既然能让云川担心,那么,应该是有外援才对,能让临魁与蚩尤看重的外援,除过刑天之外我不作他人想。 云川最大的希望是我们大河上游的部族可以一直保持这种分裂的状态,也只有在这种状态下,云川部才能借助周边部族的力量快速的发展。 可是呢,云川忘记了,临魁,蚩尤,刑天这些人对我都怀有深深地恐惧,尤其是临魁与蚩尤,他们都明白,按照目前的局面发展下去,他们两部迟早会跟不上我们与云川部的脚步,迟早会被我们两部吞掉。 在绝望之下,他们真的敢行险一搏!” 隶首点头道:“王说的极是,不过,我现在更担心的是仓颉统领的力牧原,之前,仓颉来信说与刑天作战中,他们已经胜利了三次之多,并且已经让常先越过黑森林准备讨伐刑天的部族,准备一战将刑天部灭亡。” 轩辕痛苦地闭上眼睛,半晌才睁开眼睛道:“让仓颉替换你担任力牧原的族长,是我此生最大的失误。 我现在只希望常先能够活着回来,不要像力牧那样战死在黑森林。” 大鸿立刻道:“我现在就走一趟力牧原!” 轩辕瞅着隶首道:“你亲自走一遭,大鸿,陆吾,英招都去,看看能不能把常先,仓颉他们从泥沼里拉回来。” 大鸿吃了一惊道:“我们都走了,轩辕族就空了。” 轩辕坐在一张藤椅上,双手握着藤椅的副手淡淡的道:“有我在,他们没胆子来!” 云川最近的日子过得很麻烦。 因为不分场合,不分地点,只要他胆敢坐在一张椅子上,立刻就会有一个自认为粗壮的家伙蹿出来,将他连人带椅子高高地举起,举起来之后就趴下向他讨要一副铁甲! 也就是说,自从女咆的事情发生之后,他的体重加上椅子的重量,已经变成了云川部选拔高手,配备铁甲的标准了。 云川测算过,自己的体重最多一百三十来斤,一百四十斤顶天了,加上椅子的重量也就一百五六十斤,这样的重量对于女人来说自然算是重的,可是,对于部族里那些强壮的整天下苦力的男人们来说,确实算不得什么。 为了不让自己成为砝码,云川就下令石匠们弄出来大小不一的七八个石锁,能举起两百斤重的石锁的人,可以配备武器,举起三百斤重的石锁的人,就有资格配备铁甲。 直到石锁出来之后,云川才把自己从砝码的命运中解脱出来。 从睚眦送回来的消息中,云川很欣慰的得知,夸父摧毁了轩辕部的一个井田村,摧毁了神农部的一个游牧部落,另外,还在与蚩尤部交界处,一斧头砍死了虎战士。 很好的战绩!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夸父就该回来了,那个时候,部族里的稻子也就该收割了。 阿布在向云川汇报事情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轩辕,云川知道他的目的,就笑呵呵的道:“他应该明白了,你没见人家没有派人来问我们讨要夸父捉回来的奴隶,也没有派人前来兴师问罪吗? 这就说明,轩辕心里很清楚。 那些奴隶,牛羊,粮食就是他给我们的谢礼。” 阿布听族长这样说,连连道:“知道就好,知道就好,这样,四个部族鼎立的局面就还能维持,云川部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云川摇摇头道:“临魁,蚩尤没有一个人是坐以待毙的家伙,他们知道把目前的局面维持下去,他们迟早逃不了一死。 可是呢,他们又舍不得放弃目前这种急速发展的好局面,也舍不得我云川部给予他们的无私帮助,毕竟,在我们的帮助下,他们部族的生活正一日千里的变化着。 既然他们两个现在割舍不下,我想,以后等他们发现自己难逃一死想要跑路的时候,他们的族人一定不会再跟着他们去荒蛮之地过野人的生活。 那时候,才是他们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 所以呢,就要想尽办法拖慢轩辕部的前进步伐,如此,才有一线生机。 为了这个目标,临魁,蚩尤不惜行险一搏。 阿布,仓颉死后,你心头的创伤是不是就能痊愈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三章云川部是个好部族 第一一三章云川部是个好部族 云川部是一个很好很好的部族! 这一点,大河上游的部族人都知道。 这个部族里的人从不欺负人,也不欺骗人,整天光忙着帮助其余部落发展了,没有时间去欺负别的部族,跟流浪野人。 云川部的人会训练出非常听话的耕牛!云川部会制造坚固,精巧的耕犁!云川部有很好的种子,还知道告诉别的部族人怎么种植才能长出更多的好庄稼出来! 不仅仅是这点,云川部织造的丝绸是最美的,尤其是最近,他们又弄出来了红色的丝绸,美丽的女人穿上这种红丝绸,就跟仙女一样漂亮。 云川部的陶器最坚固耐用,还便宜,比部族人自己烧制的陶器要好得太多了,尤其是上面的花纹,看了就让人着迷。 云川部出产的铁器,很耐用,也很便宜,尤其是小刀子,只要是个人就想要一柄。 所以,云川部有最好的工匠,有最美味的食物,有最精巧的工具,也有一颗最善良的心…… 云川部的人从不藏私,自己部族有什么,就会立刻出现在集市上,只要你手里有足够多的货物,就能换到梦寐以求的东西。 就是这些东西,让轩辕部,蚩尤部,神农氏三个部族的人类生活,远远地超出了其余的野人部落。 任何人都明白,只要学习云川部,就不会挨饿,不会受冻,也不会被野兽吞噬。 当这些理念形成共识之后,强横如轩辕,蚩尤,临魁也不愿轻易向云川部举起武器。 甚至那些被夸父当做奴隶抓回来的外部族的人,也很难说是夸父的强悍武力造成的,更多的是他们愿意被夸父抓。 就像夸父抓到的那个神农氏游牧部落,他们本来好好地在自家边界里面的草地上放羊,放牛,等到他们弄明白了夸父他们的来意之后,就果断地把牛羊驱赶到了云川部这边一根绿草都没有的土地上放牧…… 夸父之所以会一斧头砍死虎战士,也不是因为虎战士胆敢向他发起进攻,而是这个混蛋居然砍死了不少想要跑到云川部的本族人,夸父实在是看不下去,这才一斧头干掉了虎战士。 进入云川部成了很多野人的梦想…… 这就是云川想要的效果,云川部,本身就应该成为所有野人梦寐以求的神仙之地。 在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突然死亡……据说,他们煮饭的锅可以一次装下两头大象,听说,他们吃饭的碗,不论你吃掉了多少饭食,拿上就会长出多少饭食,还听说,他们有一种床垫,谁在上面就像是睡在了云朵上面。 对于这些传说,云川部的人总是在竭力否认,他们告诉那些想要知道云川部真实生活的人们,在云川部,还是要干活的,而且有永远都干不完的活计。 云川部没有能装得下两头大象的锅,云川部族人的饭碗不会自动冒出食物,想要食物,需要自己去添加,至于那个可以让人觉得像是躺在云朵上的床垫……这东西真得有,且每人一个。 事实上,那些部族人已经把云川部族人的解释当做了谎言,他们看到云川部那些强壮得跟牛犊子一样的小崽子在市场上跑老跑去,他们看到了云川部那些老的不能干活的人带着一个小垫子走到哪里就坐到那里。 他们甚至看到了小孩子跟老的不能动弹的人,动不动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鸡蛋敲开吃。 所以,云川部中唯一的坏蛋就是那群跟他们打交道换东西的人,他们不愿意说实话,不想让外人知道云川部有吃不完的粮食,喝不完的美酒。 他们甚至认为,云川部之所以要盖高墙,就是为了躲在墙背后偷偷地吃好东西,不让他们看见。 小孩子就该光屁股乱跑,不论男女,而不是穿得整整齐齐,嘴里还呜哩哇啦地说着一些没人能听懂的话,甚至,他们脚上还有鞋子。 没用的老年人就该被抛弃,节省大量的粮食给青壮,而不是衣着整齐的拿着垫子到处找热闹看。 他们拿来的食物云川部的人是不吃的,即便是最好的兽肉,云川部的人好像也没什么兴趣。 而一旦云川部的人拿出他们的食物,总是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被抢光,馒头,米糕,饼子,哪一种都非常得好吃。 云川部以前还准许厨娘们把食物制作好跟野人们交换东西,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厨娘们不再制作了,也没有人愿意交换,前来换东西的野人们,只能听着云川部敲钟吃饭的声音暗自流口水。 云川对今天的饭食有些不满意,因为有葵菜,这东西是部落里经常食用的蔬菜,但是,云川一点都不喜欢,主要是冬葵有一个优点,就是它自带黏液。 用它来炒菜,或者是煮汤,只要少量的食用油,所煮的菜一样吃起来很美味,吃起来口感肥嫩滑腻,这正好弥补了当时食用油不多的缺陷。 云川不喜欢,总觉得吃这东西跟吃鼻涕有的一拼,就算这东西是上古五菜之首,他还是不喜欢。 上古五菜分别是——葵、韭、藿、薤,葱,这里面云川只喜欢韭菜跟薤,葱。 藿其实就是豆苗,这东西要分的,黄豆的豆苗不好吃,豌豆,扁豆的豆苗就很好了,薤就是藠头,这个绝对是好东西,不论是拿来当腌菜,用来炒肉都是非常好的配菜。 云川不喜欢吃葵菜,厨娘们都是知道的,既然这东西上了饭桌,那就只有一种可能,精卫今天去了厨房,她喜欢吃葵菜,而且百吃不厌。 云川把葵菜推给精卫,自己吃赤陵他们弄来的新鲜藕带,这东西凉拌之后脆生生的味道极好。 精卫则把那一盘子葵菜倒进自己的饭碗里,跟米饭搅拌在一起之后,黏糊糊的用勺子挖着吃。 一边吃还一边埋怨厨娘,为什么就不能把腊肉切得更加大块一些,切成丝吃起来不爽利。 她还喜欢吃鱼,不过,她不喜欢鱼刺,所以,总是从云川碗里拿云川剥好的鱼肉。 这一点就不如一个桌子上吃饭的夸父,他吃鱼就不管有没有鱼刺,连鱼头都不放过,总之,他吃鱼,就没有什么剩余。 跟夸父一起吃饭的时候,云川总是能多吃一点,而且每次都能把桌子上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夸父的胃口似乎是一个无底洞,无论多少食物进去,好像都填不满,云川一直想试探一下夸父真正的饭量,后来打消了这个主意,他怕把夸父给撑坏了。 因为他发现,不仅仅是夸父,还有那些巨人们,他们根本就没有吃饱这个概念,只要有食物,他们可以一直吃,直到把自己吃死。 “你这一次出去啊,就不该带回来那么多人,又多了一些跟你抢饭吃的人,你也就不怕自己吃不饱?” 云川把最后一口米饭吃掉,放下饭碗开始埋怨夸父,这一次夸父给他带回来了一千三百多人。 夸父把巨大的脸从饭盆上抬起来冲着云川憨厚地笑了一下,然后低下头继续吃饭,他就是这样,事情做了,善后的事情一概不理。 “阿布现在很头疼,不知道该把这些人怎么安排,当奴隶吧,别的奴隶又不接受他们,会导致奴隶们的不团结,当流浪野人对待吧,他们又比较抱团,不好管理。 所以说,以后啊,你再去巡边的时候,把来到我们地盘上的人撵出去就好了,不用带回来。” 夸父再次嘿嘿笑了一下,马上又苦着脸道:“他们不愿意走,尤其是蚩尤部,送回去的话,他们新选出来的狼头盔战士就在那边等着,回去一个就杀一个。” 云川喝口水芹汤漱漱口,连着饭渣滓一起吞下肚,淡淡地道:“蚩尤终究是野蛮了一些,再这么下去,不用轩辕出手,他的族人就会杀死他。” 吃完饭,云川就来到了稻田边,田地里的稻子已经弯下了腰,谷穗也由青碧色正在向淡黄色转变。 “再有五天,这片稻子就能收割了。” 管理这片稻田的族人连忙道:“天气好的话,再有三天就够了。” 这人说的话很专业,云川点点头道:“今年收稻子应该不用全族出动了吧?” 负责稻田的人道:“不用,不用,每片地只需要二十人,三辆牛车,就能收割完,不用全族一起出动,说句大实话,全族一起出动反而会把我们的计划弄乱。” 听到计划两个字,云川就不多嘴了,这说明人家干得很好,也非常得有把握,他希望这种计划在他的部族里出现得更多一些。 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云川部的发展是有序的,有目标的,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的乱来。 这对一个部族一个集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要远处的目标还在,部族就不会走上岔道。 自古以来走上岔道而覆灭的部族不知道有多少,有些部族的覆灭让人忍不住扼腕长叹,心痛如刀割,这个时候就会生出好多个假如来,可惜,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没有重来这一说。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四章两难断 第一一四章两难断 就在云川部开始收割稻子的时候,轩辕部,蚩尤部,神农氏也同样进入了农忙时刻。 轩辕在稻田中的身影格外的明显,仅仅论割稻子这一项,轩辕的速度也比很多人快的多。 他熟练地将两束稻子绾了一个结,再把一大束稻子放在上面捆绑起来就顺手丢上了牛车。 今年,轩辕部的夏粮虽然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他们的稻子的长势却非常的好,毕竟,稻子基本上种在水源便利的地方,没有受到旱灾的影响。 轩辕现在非常看重稻子,轩辕部今年能不能过一个有粮食的冬天,就看这一季的稻子了。 从稻田的这一头来到另一头的时候,轩辕突然觉得心头一阵发慌,心跳的厉害。 手中的镰刀一不小心就割到了手指,他停下镰刀,将鲜血淋漓的手指放进嘴里吸吮,吐掉一口血唾沫之后,就捏碎了一个黄土圪瘩将粉末涂在手指上。 黄土压制住了不断涌出来的血,慢慢的在他的手指上形成了一个血痂,远处,一个骑着牛的人疯狂的往过跑。 来的是岐伯。 牛还没有挺稳,岐伯就跳了下来,因为心慌的缘故,他没有站稳,一头扑倒在地上。 轩辕依旧低头看着手上的血痂,对慌乱的岐伯道:“不要急,慢慢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黑森林一战,常先断臂,仓颉阵亡!” 轩辕狂跳的心慢慢的冷静下来,冷淡的道:“还有别的吗?” 岐伯看看轩辕冷静的过分的脸,慢慢的道:“力牧原部族完蛋了,两万三千多族人除过战死的,大部分沦为刑天部的奴隶。” 刚刚止住流血的伤口,再一次开始流血了,冲破了厚厚的黄土粉末,喷涌的血夹带着黄土不断地掉下来,不一会,沾满黄土的手指就被血冲洗的干干净净。 轩辕抬头看看天空中的白日道:“隶首怎么说?” 岐伯颤抖着道:“隶首说,他们抵达力牧原的时候,力牧原已经被刑天焚之一炬,所有部族人以及牛羊全部被掳走,井田被毁,即将成熟的稻田也没能幸免。 隶首命大鸿再进黑森林,一路上尸臭熏天,全部都是咱们部族的人,在力牧战死的地方,大鸿找到了被活活吊死的仓颉的尸体,与仓颉一起被吊死的我部族人共有一千余人。 大鸿继续搜索,在黑森林的边缘找到了几近癫狂的常先,他断了一臂,依旧带着不足五百人的部下追杀刑天部,被大鸿强行带回来。同时,大鸿派人搜寻刑天部的踪迹,向前搜索了三天的路程也没有找到,昔日刑天部的驻扎地也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看样子他们已经远远地离开了。” 轩辕再一次将染血的手指塞嘴里吸吮着含糊的道:“隶首还说了什么?” 岐伯颤声道:“隶首说……” 轩辕看了岐伯一眼道:“说吧,还能糟糕到那里去呢?” 岐伯鼓足勇气道:“隶首说,他准备带着大军回来。” 轩辕取出嘴里的手指,张开被血染红的嘴巴,活动着血红的牙齿笑道:“隶首果然知我。” 岐伯小声的道:“接下来……” 轩辕从身上扯下一块布条,牢牢地把手上的伤口绑好,拿起镰刀道:“还能怎么样,收割稻子吧。” 说完话就重新俯下身开始收割稻子,这一次他的手又快又稳,稻子在他的镰刀下,纷纷被割断,不一会,就倒了一大片。 岐伯站在一边手足无措,他也很想去收割稻子,可是,他又觉得自己此时绝对不应该去收割稻子,没办法,只好跟在轩辕身后,帮着他把稻子捆起来,摆好。 轩辕直到把一块地里的稻子全部割完,这才来到地头,取过陶罐喝了一口水,对岐伯道:“带上我部族里所有的青铜器与丝绸,去一遭云川部,请云川帮我们做一次中人,能从刑天部赎回多少人,就赎回多少人。” 岐伯答应一声,就匆匆的去了,轩辕看看自己不再流血的手指,慢慢的道:“一个刑天部,真的可以杀光仓颉统领的一万多人?我不信啊……” 其实云川也不相信! 刑天部的使者来到云川部询问他要不要奴隶的时候,云川觉得这个使者在吹牛。 他看不起仓颉,真的,在造字一道上仓颉确实没的说,绝对是顶级的人才,可就是他不好好的继续造字,偏偏去带兵打仗去了。 可就算是这样,常先绝对是一个带兵打仗的好手,一个七拼八凑的刑天部绝对不可能灭掉兵力雄厚的力牧原部的。 而且,这么快刑天部就派人来问云川部要不要奴隶,这简直是欺负云川没脑子。 很明显的事情,黑森林一战中,刑天如果没有强大的外援,不可能把仓颉干掉的,更不要说干掉常先了。 就因为这一点,云川觉得刑天之所以派使者来问云川部要不要奴隶,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尽管使者一再说,是刑天感谢云川部对他以往的帮助非常感激,才有这一次便宜批发奴隶给云川部的事情。 可是呢,不管是云川,还是阿布都觉得不对劲。 直到使者说,他们同时也向神农氏,蚩尤部也贩卖了不少奴隶,云川跟阿布才对视一眼,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让人带着使者去休息之后,阿布才对云川道:“王,这是在陷害我们,要不要把这个使者抓起来送给轩辕?” 云川摇摇头道:“我们为什么要帮轩辕呢?你别忘了,一个过于强大的轩辕并不符合我们部族的利益。 这件事已经很清楚了,是刑天,神农氏,蚩尤部三部联合干掉了仓颉,现在呢,人家开始分赃了,就把我们也拉上,好让轩辕觉得我们跟刑天,临魁,蚩尤是一伙的,让轩辕在吃亏之后不敢轻举妄动,嗯,这个主意打的不错。 既然事情明了了,就告诉那个倒霉使者,云川部不要奴隶,然后再找个机会,趁着使者离开我们的地盘之后,就把他干掉,记住了,尸首一定要让野兽咬一下,表示这事跟我们无关。” 阿布想了一下道:“为什么不现在就弄死他呢?” 云川叹口气道:“野人已经不是野人了,他们现在变得比狐狸还要狡猾,比野狼还要凶残,你信不信,这个使者只要离开云川部就一定会找机会让轩辕部的人把他捉住,最后,一定会招供说,这一次灭掉力牧原部落的人中间,还有我云川部!” 阿布听得目瞪口呆,揉搓一下僵硬的脸道:“不会吧?被轩辕捉到他死定了,这个时候还要陷害我们?” 云川连连摆手道:“还是我们自己干掉的好,我现在已经开始不敢赌你说的那种可能性了,我现在一定要用最坏的心思去衡量那三个人,天啊——他们难道说真的已经把脑子进化到这种地步了吗?那些心底淳朴简单的野人都去哪里了? 再这么下去,这世上别的部落那里还有一丁点的活路啊!” “好,我让赤陵去办!不过呢,我打算让赤陵一定要问清楚再杀。”阿布答应一声,就连忙去找那个使者了,他觉得早点把这个人弄死,云川部也好早点安生。 岐伯来的时候,云川努力的维持着自己脸上的和煦的微笑,直到岐伯说出第一句话之后,他脸上虚伪的表情才消失了。 “云川族长,我王说了,此次谋算力牧原没有云川部的事情!” 云川忍不住问道:“轩辕凭什么这么肯定?” 岐伯红着眼睛道:“因为我王来云川部做客的时候,他大致清点过云川部的人数,那时候,你云川部没有大量的人外出! 同时,我们的探子也没有发现云川部有大量人员调动的迹象,你部落中的所有重要人物都在云川部,没有离开的迹象。” 云川恨恨地道:“你们倒是把我们部族的事情打探的够清楚的,这时候说这些话,就不担心我发怒吗?” 岐伯道:“来的时候我王曾经吩咐过,对云川族长不用隐瞒,有什么就说什么,一定要云川族长明白,这一次,轩辕部报复的目标绝对没有云川部,我王甚至愿意立下誓言! 并且,我王命我带来了轩辕部几乎所有的青铜器与丝绸,只希望云川族长能够帮我轩辕部尽量多的购买我部族人。 为此,我轩辕一族愿意以祖先的名义起誓,感激云川部!” 等岐伯离开之后,云川部大大小小的首领就来到了云川的房间。 云川丢下轩辕的手书对阿布他们道:“一个陷害我们跟他们站在一个阵营里面,一个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拉拢我们跟他站在一起。 夸父,你不要说话,让阿布说,我们到底该如何选择呢?” 才要咆哮说话的夸父顿时闭上了嘴巴,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落在了阿布的身上。 就听阿布道:“我们为什么要做选择呢?云川部对所有部族都是有恩的,所有部族都是我们需要合作的对象,就像我们的货物可以换给轩辕部,也可以换给神农氏,蚩尤部,甚至跟刑天部也不是不能一起做生意。 所以,我认为,此次事件中,云川部可以做到不偏不倚,轩辕要求我们帮他赎人,我们就赎人。 蚩尤他们希望我们买一部分奴隶,我们就买,按照事情的本来做,没什么不好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五章来自东方的王 第一一五章来自东方的王 仓颉死得很惨! 且死不瞑目。 他是被刑天活捉之后吊死的。 警觉的常先逃出了包围圈,却为了深陷重围的仓颉再一次杀进来,在刑天以及很多不知名的高手围攻下丢失了一条臂膀,最后被部下拼死救走。 回到轩辕部的常先清醒过来之后,就与轩辕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然后,就被轩辕派人送去了陨石平原休养。 “仓颉倾巢而出不留后手,不管不顾地进入了黑森林,在这片森林中,被人引诱将兵力分散,最终被人家用优势兵力一一歼灭,这就是黑森林里发生的事情。 力牧原部落此次出动了族中几乎所有的男丁,他们作战也不能说不勇猛,只是,在黑森林,他们遇到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据我在黑森林中的观察,对方的人数不少于三万人。 十年前,我轩辕部倾巢出动,能动用的人手也不会超过八千人,六年前,轩辕部,蚩尤部,神农氏合力对付刑天的时候,我们动用的人手也不到三万人,现在,仅仅是一场局部战争,双方出动的人手就超过了五万人。 王,这么多的人手,如果没有很好的调配,最终将是乱哄哄的一疙瘩人,既然他们可以组织起这么多人,还能统领得很好,最终达到目的,那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不再是以前遇见的野人,而是一群真正懂得作战的军队。” 隶首把话说完了,就继续坐在椅子上,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轩辕手指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几近于痊愈,他瞅着手指上的伤口道:“你决定回来,没有继续领着人追击刑天,这一点做得很对,刑天很可能就在你们前方某一个地方等着伏击你。 鉴于我们这一次吃了如此大的一个哑巴亏,目前也只能这样了,我们需要修生养息,再把吃的亏补回来。” 隶首抬起头瞅着轩辕道:“补不回来了,吃亏就是吃亏,就像常先一样丢失了一条臂膀,再也长不出来了。 王,两年前,我曾经说过,轩辕部没有必要进行无止境的扩张,我们应该专注于本族族人本身,而不是过度关注投奔我们的部族人身上,这对轩辕部提升自己本身的力量非常得不好。 现如今,轩辕部还是太大了,我们下辖的部族人手已经超过了十二万人,占据的地盘南北西东超过了二十天的路程,王,仅仅是为了维系部族之间的团结,我们就已经疲于奔命了。 再也谈不到好好地治理属地,关爱族人。” 轩辕冷笑一声道:“小有小的便利,大有大的好处,这一点上你要把目光放长远些。” 隶首见轩辕拒绝了他的建议,微微叹口气就再一次低下头不做声。 大鸿轻声道:“王,我建议我族在野象原建城!我们需要有一座恢弘之城来凝聚本族人的人心,让所有族人知晓我们有一座最好的城池,而这座城池将是所有族人最后的堡垒,我想,这样做,多少能让我们的部族团结起来。 一旦这座城修建完毕,所有部族首领都应该将自己最爱的儿子送来城池,由我王亲自教导。” 轩辕抬头看看北方白雪皑皑的高山,就点点头道:“那就修建吧,就在野象脚下,野象河边。” 大鸿道:“我需要让每一个族人都参与到城池的建设中来,如此,他们才会认为这是自己的城,同时,也会知晓这座城是如何得宏伟壮丽。” 隶首再一次抬头道:“多用奴隶,少用族人,井田建设才是重中之重,不能因小失大。” 建城就意味着定居,这对轩辕部来说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决策,虽然只是三言两语就决定的事情,然而,对于轩辕部来说却意义深远。 云川部从刑天那里换回来了将近四千名妇孺,没有成年男子,刑天一个都不给,还说,爱要不要。 阿布问过岐伯之后,就买了下来,等阿布见到这些妇孺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见到了一群鬼,这些人的境遇之凄惨,让阿布不忍对云川描述,至于岐伯,则生生的咬碎了自己的牙齿,对天发誓一定要报复回来,一定要刑天死无葬身之地。 爱这东西发生很不容易,可是呢,仇恨的发生相对就要简单得多,比如现在,轩辕部,与神农氏,蚩尤部,刑天部的仇恨再也没有办法解开了。 也就是从这一天起,轩辕部与蚩尤部,神农氏,刑天部的交往就算是完全彻底得断绝了,假如说还有那么一丝丝的联系,那就要通过云川部。 云川部把稻子收割完毕,把高粱也收割完毕,当那些孩子们开始啃高粱秆子吸吮里面微微发甜的汁液的时候,一场秋雨如约而至。 每年的秋天都会有一场漫长的秋雨季节,等这秋雨过后,天气就会逐渐变冷。 云川在秋雨中见到了好久不见的刑天。 此时的刑天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像一个王,不论是黄金制作的皇冠,还是他更加肥硕的身体,亦或是抬着巨大平台行走的上百个强壮的奴隶,都证明,刑天已经从昔日的丧家之犬变成了一方诸侯。 在奴隶们统统跪下来的时候,云川漫步走上那个平台,从黄金盘子里取出一串葡萄,吃了一颗就丢在盘子里对卧在巨大椅子里的刑天道:“你应该练习如何才能跑得快一些,而不是整日里卧在椅子上长肉,你之所以能有今天,你应该好好地感谢一下你强壮的双腿,如果你怠慢了你的双腿,相信我,下一次,你一定会死。” 刑天瞅着站在平台上容颜几乎没有变化的云川道:“我跑了四次,每一次都逃脱了,以后,我不用再跑了。 云川,你以后要尊敬我,因为我是东方的王!” 云川瞅着刑天脑袋上的金冠道:“这东西好像是出自我云川部工匠之手吧?” 刑天点点头道:“不错,耗费了我二十头牛!” 云川又拿起黄金盘子看了一下周围的花纹道:“这个金盘子也应该是出自我云川部工匠之手吧?” 刑天再次点点头道:“六头牛!”然后又指着巨大的平台上所有漂亮的装饰道:“这都是出自你云川部。” 云川叹口气道:“我听说贤明的王,都会优先照顾族人的温饱,他们总是等族人都吃饱了饭,自己才吃,他们总是等族人都穿暖和了自己才穿,遇到了危险,他们总是冲在最前边,遇到好处总是躲在最后边,如此,才能受到族人的爱戴。 刑天,你这样做是不成的。” 刑天哈哈大笑,随意地挥动自己的战斧,就削掉了在他身边服侍他的一个美女的人头,眼看着人头在地上骨碌碌地滚动,冲着云川大吼道:“我只要他们的恐惧,我只要他们害怕我!” 果然,随着刑天雷鸣般的吼声,除过云川带来的人之外,其余的人都跪在泥泞的土地上瑟瑟发抖。 看到这一幕,云川终于理解了轩辕为什么要把这家伙的脑袋砍下来丢弃到遥远的北方。 临魁不是个东西,但是呢,这个家伙对自己的族人还是关爱有加的,虽然也会压榨自己的族人,只是在手段上要温和得太多了。 蚩尤虽然残暴,但是呢,只要自己的族人不忤逆他,他就不会伤害自己的族人,也基本上做不出随手就把自己族人的脑袋砍下来的事情。 云川现在的胆量变得很大,哪怕是面对一颗滚来滚去的人头,还有一具脖子断裂且喷着血的尸体,眼皮子连眨巴一下的动作都没有,脸上的笑意甚至都没有改变。 他身后的夸父倒是忍不住了,双脚踏上平台,那些原本跪在地上的抬平台的人立刻就趴到泥地里去了。 沉重的夸父踩得木头平台格吱吱作响,他向前走一步,平台就剧烈地摇晃一下,等夸父走到云川背后的时候,就连假装镇定的刑天都不敢继续坐在椅子上,闪电般地弹起还摆出了一副作战的架势。 云川瞅着刑天道:“乖乖地坐着吧,夸父不会把你的肠子抽出来捋着吃!” 刑天依旧不敢动弹反而将自己的青铜巨盾竖在身前。 夸父隔着密闭的头盔瓮声瓮气地道:“我们早就不吃肠子里的内物了,如果族长想要他的心肝,我倒是能帮你掏出来。” 云川笑眯眯地掰开刑天的青铜盾瞅着矮他半头的刑天道:“说吧,你约我来要干什么,早点说,我好早点回去。” 刑天小心地挪开青铜盾,眼角的余光瞅着夸父对云川道:“我想购置一批铁器,比如夸父身上的这种铠甲!” 云川笑道:“没问题,不过呢,这东西产量极少,你需要等我武装完云川部的武士之后才能卖给你。” “你什么时候才能武装完你的部族呢?” 云川想了一下道:“十个寒暑之后吧。” 刑天正一正有些歪斜的王冠瞪着云川道:“你在糊弄我?” 云川抬手取过刑天头上的金冠,摩挲着上面的一颗红宝石笑道:“我生儿子了,你竟然没有派人送来礼物,这顶王冠就当是贺礼了,刑天,你怎么想的,你怎么会以为我能把铁甲这么重要的东西卖给你呢?”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六章规矩最重要的就是一以贯之 第一一六章规矩最重要的就是一以贯之 铁甲自然是不卖的,铁质大型兵器也是不卖的,火油是不卖的,要卖只能卖竹弓,竹箭,原始大竹弓,投石器。 军用的铁制品就不要想了,云川部制造了大量的小刀跟小剪子可以选择一下。 云川帮刑天给自己儿子拿了礼物,就让无牙出来继续跟刑天商讨货物交换事宜。他决定跟刑天部交换的时候,一定要把本族的货物价值提高三倍以上,反正这个家伙的东西来得容易。 最近,刑天是绝对的大财主! 这家伙目前已经有统一东方的趋势,整个部族人口已经超过了五万人,算是自轩辕部之下的第一部族。 明白了刑天部的实力之后,云川终于弄明白了蚩尤,临魁为什么要选择跟刑天合作了。 说起刑天的经历,那真得是很励志,这家伙逃离大河上游的时候,几乎是光着屁股逃跑的,没想到,几经折腾,这家伙已经变成了所谓的东方来的王。 现在的刑天非常得嚣张,尤其是在他覆灭了力牧原部之后,刑天自觉已经可以与大河上游的四个王相媲美了。 只是见到云川之后,他觉得自己并没有获得一个王该有的尊重。 并且隐隐觉得临魁,蚩尤好像也拿他没当一回事。 轩辕看不起他刑天明白,自己是真得打不过轩辕,别看轩辕在黑森林一战中吃了大亏,可是呢,力牧原部落本身就不是轩辕本部,那个部落也是吞并了一个东方部落之后形成的族群,被刑天灭族,对轩辕本部来说无伤大雅,仅仅是仓颉一个人的死,就比其余部族人的死更让轩辕伤心。 云川部这些年一直假装老好人,看似谁都不得罪,但是呢,刑天知道,云川部这些年之所以会表现得如此富裕,虽然有他们自己努力的原因,其中就跟云川部吸取别的部族的血有更大的关系。 不知不觉间,人数稀少的云川部却已经建立起来了最强大的军队,就像夸父统领的巨人狂暴军团,就不是部族军队们所能抵抗的。 这些年蚩尤部也绝对没有闲着,他们放弃了依靠人多来作战的方式,蚩尤重新编练了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每个兄弟统领一百个精挑细选的猛士,在此次黑森林之战中刑天算是见识了熊战士,蛟战士,蛇战士们的战力。 临魁的部下也不弱,他们部族中也出现了一些身披青铜甲的巨人,虽然不如云川部的巨人军团那么恐怖,却也不是一般的战士能抵御的。 相比之下,刑天部就不那么好了,直到现在,刑天麾下依旧仰仗着人多,欺负一些东方的弱小部落,再裹挟着这些小部落滚雪球一样的继续征伐别的部落,这才取得了现在的成绩,跟大河上游的四部落基本上没有可比性。 刑天瞅着笑眯眯把玩王冠的,还时不时地跟夸父讨论一下王冠工艺的云川,脸上堆满了笑容,收起自己的斧头跟盾牌道:“我这一次要换非常,非常多的东西。” 云川撇撇嘴道:“首先啊,你先要有非常非常多的东西才成。” 刑天犹豫一下道:“我准备去东方,去大海之滨。” 云川第一次用赞赏的目光瞅着刑天道:“好主意,这样的话,你绝对能多活几年,虽然轩辕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不过,绝对不会是现在。” 刑天笑道:“为什么不会是我砍掉轩辕的脑袋呢?” 云川上下打量一下穿着绸子衣服的刑天道:“不,你杀不了轩辕,只会被轩辕所杀。” “听说你把天上的太阳都射下来了两个,难道说你已经可以通神了吗?你说得话就是神的意志吗?” 云川道:“想活命,就跑得远一些,尽量得远一些,跑得越远,就活得越长。” 刑天见云川不愿意跟他说神灵的事情,就咬咬牙道:“我带来了所有的货物。” 云川笑了一下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就转回来,拿起金盘子里的那串类似葡萄的浆果,交给夸父拿着这才离开了。 云川部做生意本身就不是云川要管的事情,现如今,操持这些事物的人就是无牙。 半年时间了,无牙已经经手了很多笔大型的交易,尤其是跟蚩尤部打交道的时候,把他的本事显露无疑。 不但给睚眦弄来一个老婆,还在夸父一斧头砍死虎战士之后,利用自己的口才让蚩尤放弃了向云川部寻仇的打算。 虽然这里面有蚩尤防备轩辕部报复的原因在里面,不过,总的来说,无牙把事情做得很不错,尤其是他现在已经跟赤松子,赤精子成为好友之后,蚩尤部的事情很少有能瞒得过他的。 “为什么要给刑天逃跑的机会呢?”睚眦骑着大青马从树林里钻出来,跟在骑着大野牛背上的云川身边。 “我们的忧愁一直都是轩辕部太过强大,轩辕部的忧愁就是他的敌人太多,所以,刑天现在不能死,我们需要他活着,只有刑天活着,轩辕第一个要报复的对象就不会是我们。 这是一个自外而内的过程,顺序一般不会有偏差。” “我刚才测算过,如果夸父发起突袭,我跟赤陵从两边进攻,就有机会攻破刑天部族的防线,甚至可以活捉刑天,这样一来,他们的货物就是我们的,不用交换了。” 睚眦控制着大青马让它的步伐,跟大野牛尽量得保持一致,他还有很多的问题要跟族长说。 “睚眦,如果我们部族人少的话,我会同意你的建议,因为,我们只需要依靠掠夺就能养活所有人。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部族所有人加起来已经快有两万人了,这个时候抢劫的收入,对我们来说就有些微不足道了。 只有和平交换,才能真正得对我们有帮助,而且持久。 以后呢,我们需要东西的时候,尽量得与人交换就好了,不仅仅如此,我们还要保证带着货物来我云川部交换的人的安全,货物的安全,保证让所有人知道,只要来我云川部进行货物交换的,就一定能达成自己交换的目的。 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等你将来有了自己的部族之后,你也可以这样做,抢劫啊,终究有一天会抢无可抢的,到时候,你的部族已经习惯了抢劫,却失去了自己创造财富与粮食的能力,在这种状况下,你的部族迟早会灭亡的。” “族长,为什么总要说我们离开的事情呢?我不想离开!”睚眦很是郁闷,族长总是说这种让人难过的话。 云川朝睚眦勾勾手,睚眦还以为族长有重要的话要说,就听话地把脑袋凑过来,结果,被云川重重地在脑门上拍了一巴掌。 “哼,你现在说这话我信,等你再长大一些,等你生了孩子,等你的部下不再满足当一个小兵的时候,你这个王八蛋一定会第一时间想着如何自立。 到时候你想自立,我又不想让你自立的时候,我们说不定就会打起来,与其出现这种状况,不如让你早做准备,你还会在心中挂念我跟精卫,一旦我们打起来,想想心就痛!” 睚眦捂着脑门道:“不会的,永远都不会的。” 云川大笑道:“会不会不是你说了算的,到时候你身处的环境会逼迫你这样做。” 睚眦还想争辩一下,见云川开始跟夸父谈笑,就生生地闭上了嘴巴。 一行人在雨中走了三天,终于看见了常羊山,一群不大的孩子骑着马呼啸着从藏马谷里跑出来,在雨中你追我赶的,颇有活力。 孩子都不大,也就是十岁左右的模样,他们胯下的马看起来不是那么听话,不过,在那些孩子的驾驭下还是奔跑起来了。 其中一个身材矮小的孩子,骑着一匹枣红马在雨中最是显眼,他与马的配合度也是最高的。 看到这一幕夸父就笑得合不拢嘴,因为,那个孩子就是他的儿子虎承!虎承的名字是夸父请云川给起的,云川当时想都没想的就给起了这个名字,夸父觉得很好,他的孩子就该像老虎一样强壮。 睚眦有些悲伤地道:“等他们长大了,族长就不需要我了。” 云川笑道:“知道就好,觉得难过就去找精卫安慰你,少在我面前摆出这副恶心的样子,好男儿志在天下,把你的目光放长远一些,等你年纪大了,你就会感激我,而不是怨恨我。” 夸父看他儿子骑马的样子很是欣慰,虽然这个孩子没有长得跟他一样魁梧巨大,他还是最喜欢这个儿子,怎么看怎么喜欢,因为他的这个儿子几乎是部族孩子中最聪明的一个。 脑子不够,这一直让夸父耿耿于怀,现在,夸父族终于有一个好脑子的孩子,身体小点,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情。 雨水继续下,雨水只要落下,青山就显得渺小了,乌云遮住了天空,天空就变得低矮了。 任何事情只要加上一个前提,有的难度会增加,有的难度会减小,总之,这就是一个事在人为的情况罢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七章该是有情谊的时候了 第一一七章该是有情谊的时候了 云川把抢来的王冠放在水里煮过之后,就用绳子拴起来挂在云蠡的床头,这东西上的宝石五颜六色加上黄金金灿灿的模样很吸引孩子的目光。 精卫只要轻轻地推动一下,云蠡的小脑袋就跟着转来转去的,看样子很喜欢这东西。 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精气神! 这么多年以来,轩辕的精气神始终不倒,且持之以恒的努力着要一统天下,所以,这样的人最好不要惹,你也惹不起,就算这种人一时间失败了,等他再爬起来的时候一定会更加的强大。 蚩尤临魁这种人虽然算不上好人,可是呢,他们即便是当坏蛋,也把坏蛋当的津津有味的,一辈子持之以恒的当坏蛋的人,最好也不要太得罪,因为他们是真的坏人。 刑天这种人欺负起来就很愉快了……他现在连当坏蛋的胆量都没有了,一个坏蛋一旦不想当坏蛋了,基本上距离死亡就不远了,因为他没有办法承担自己昔日做的恶带给他的后果。 无牙回来的时候,雨还在下,只是带回来的收入非常的可观,基本上,刑天攻伐力牧原所得的好处,至少有三成落进了云川部的口袋。 刑天跑了—— 轩辕的牙齿都要咬碎了,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当初听闻仓颉,常先惨败的消息的时候,他能忍住不发火,因为,在他的认知里,今天丢掉的东西不算丢,最多算是别人帮他保存一阵子,只要机会合适,他就能连本带利的全部拿回来。 现在,人家狠狠的咬了他一口之后,就跑了,不准备再咬他了,这就让轩辕失去了剥狗皮的快乐。 刑天跑了,临魁,蚩尤就变得非常紧张,他们已经开始后悔跟刑天搅在一起戕害轩辕部这件事了。 他们清楚,这件事说到底是瞒不过人的,几万人的队伍,想要彻底的保密根本就做不到。 为此,蚩尤,临魁也各自把分散在外的部落收缩回来,学云川部开始建城自保。 因为大家都忙着建城,整个秋天,大河上游很平安,是这些年以来难得的平静时刻。 秋雨停下来的时候,寒气也就一并降临了,当云川部常羊河上的小石桥上开始出现落霜的时候,云川部的人就换上了厚厚的裘衣,穿上这种衣衫之后,每个人都看起来很臃肿,很肥胖,充满了富裕的气息。 女咆已经准备好了,尤其是穿上轻薄的铁甲,再给自己弄一个大秃头方便戴头盔之后,这个女人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属于女人的气息了,只剩下彪悍与阴冷。 睚眦的双刀舞动的水泼不进,女咆依然可以把沾有白灰的木杆头戳在他身上,这让睚眦非常的沮丧。 赤陵的双脚很大,这导致他的身法一点都不灵活,除非在水里他能做到所向无敌之外,在陆地上他比睚眦更加的不堪,尤其是在云川给他脚上戴上一副脚镣之后,他的行动就变得更加迟缓了。 即便是总被睚眦,女咆,夸父凌虐,赤陵还是坚持戴着脚镣,不论是在水里,还是在陆地上,亦或是在床上,他都没有解开过脚镣。 因为族长说过,等他解下脚镣的那一天,他一定会发现自己的双腿会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 女咆在面对夸父的时候,几乎找不到战胜夸父的办法,尤其是在平坦的地面上,夸父就是一个纯粹的无敌一般的存在。 两柄一米长的战斧,加上他两米多长的臂展,宽阔的步伐,与凶猛无俦的力量,没人能靠近他的十米以内。 这样人如果出现在战阵中,绝对是覆军杀将一般的无敌存在。 如果他统领的一百二个巨人一起冲阵,再坚固强悍的军阵也会在他们的巨斧下土崩瓦解。 一般情况下,云川的饭桌上固定有四个人,即云川,精卫,阿布,夸父。 睚眦,赤陵也能上的,只是这两个人一上桌吃饭,就会被精卫挑剔他们的吃相,弄得这两个年轻人宁愿去吃大锅饭,也不肯上桌子。 今天因为要商量事情,他们两个也就来了,一个跟哈巴狗一样的缩在精卫身边拍马溜须,一个距离精卫远远地跟夸父坐在一起,腰杆挺得笔直,僵尸一样的一口一口的吃饭。 女咆破天荒的出现在云川的饭桌上,立刻就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尤其是那些参与秋日宴的流浪野人们与奴隶。 他们喜欢看到女咆跟王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喜欢看到女咆丢弃了手抓饭的恶习,开始用筷子一点点的吃,就是不知道这样吃,什么时候才能吃饱。 反正,只要女咆坐在王的身边吃饭,他们自己就很高兴,有一些人甚至会出现幻觉,觉得此时此刻,自己也坐在那里,只是女咆的身影就会虚幻很多。 “再有十天左右,北方就会结冰,也会下雪,到时候白雪会把干草都覆盖起来,马群没有草吃,就会一路南下,最后抵达赤水一带。” 女咆对精米煮的饭多少有些不适应,强忍着继续吃下去的欲望,把自己最想说的话告诉了云川。 云川把自己面前的黄焖羊肉朝女咆那边推了推道:“先吃饭,这些事吃完饭再说也不迟。” 见女咆斯斯文文的夹了一小块羊肉,云川就皱着眉头把一盘子菜都扣到女咆的大碗里道:“吃饭就痛快的吃。” 然后,云川就发现自己面前只剩下一碟子凉拌野菜,其余的比如红烧猪肉,红烧排骨,腊肉,香肠,卤肉一类的东西统统不见了,夸父更是把自己碗里的米饭倒进巨大的汤锅,抱着汤锅吃,其余的自然被睚眦,赤陵,精卫他们给倒进了自己的大碗里,精卫还很好心的分给女咆一截香肠。 阿布小心的把自己面前的素炒藕片推过来跟云川面前的凉拌野菜凑在一起,示意他还是想着族长的。 既然没得吃了,云川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道:“我,女咆,睚眦,夸父,王亥带五十个练习骑马的孩子,一百个武士,六十个巨人武士,一百个女武士,一百个养马人走一遭赤水。 阿布,赤陵你们带着所有人看家,剩下的六十个巨人武士由阿布统领,剩下的两百个武士由赤陵统领,加上我们其余的防卫力量应该足够保卫族人了吧?” 阿布点点头道:“四千人的武装力量足够了,如果真的有敌人,我们的武士数量可以迅速达到八千人。 族长在外,应该多带一些人手才好。” 云川摇摇头道:“我们的人手足够了,倒是家里总是让我放心不下,如果遇到强敌,阿布,你可以动用我们这些年来积攒的火油,不要缩手缩脚,该使用的时候就猛烈的使用,这东西积攒下来就是拿来保护族人的。” 阿布笑呵呵的道:“那是自然,如果真有不长眼的来进犯我云川部,我会让他感受到痛苦地。” 云川说话的功夫,身边的几个人已经吃完饭了,乱糟糟的跟着答应一声就一哄而散,只留下不知所措的女咆跟不动如山的阿布。 云川笑眯眯的对女咆道:“就是这个样子,从来都是这个样子,你以后会慢慢习惯的,现在去准备你的人手去吧,尤其是你的女武士,一定要选择好,到时候很可能会碰到女魃,别人家招呼一声,我这边的女武士就跑光,那就难堪了。” 女咆摇摇头道:“不会的,云川部是我见过的部族中最好的部族,没人愿意离开的,哪怕是遇见了女魃,她们也知道如何应对。 倒是有很多姐妹希望族长能接纳更多的女武士,她们有把握从女魃那边拉过来。” 云川笑呵呵的道:“自愿,一定要自愿,云川部不强迫别人喜欢我们,我们只要自愿且心甘情愿来云川部的人,另外,谁拉进来的,谁自己要负责,一旦进来的人出现了问题,她是要受惩罚的,而且,惩罚很重,这一点你一定要告诉你的部下,让她们明白,云川部不好进,一旦进来了,想要退出就更难了。” 女咆坚定地道:“没人想退出,后边拉来的也一定不会想着离开的,就算是女魃派来的人,我也有的是办法,让她忘记女魃,一心一意的跟着我们过好日子。” 云川愉快的点点头道:“有准备就好,有准备就好,你们女武士可以多带一倍的物资。 阿布,该带些什么,一会你跟女咆好好地商量一下。” 女咆遗憾的瞅瞅桌子,上面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吃的了,也就离开了,留下云川跟阿布两人面对两盘素菜慢慢的吃着。 云川变戏法一样的从桌子下边端出来一盘烤鸡,用手撕成两半,给了阿布一份,自己留一份,举起酒杯道:“来,我们两个好好地喝酒。” 阿布喝了一大口酒,又奋力撕咬下一大块鸡肉,吞咽下去之后用手摸摸油光光的嘴巴道:“真希望这样的饭可以一直吃下去。” 云川翻着眼睛看了阿布一眼道:“有些人会离开,有些人会加进来,只是这里的情谊不会改变而已。来,干杯!”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八章大自然的底蕴更加丰厚 第一一八章大自然的底蕴更加丰厚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分封诸侯,那就不要太讲究规矩。 一个人离开大家庭自己单过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喜欢大家庭里立下的规矩,总觉得自己的地盘就该自己说了算。 情谊就不一样了,当他离开的时候满脑子装满了你的好,当他独自面对外边的风风雨雨的时候,总会在最困难的时候想起自己过去的生涯,总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孤独的人,更不是在孤军奋战,背后还有很多在乎他的人在背后看着,就会让他平白的生出很多力量来。 基本上,有娘家支持的女人日子过得都平和一些,只有那些没有娘家支持的女人才会把自己的日子过成战场。 因为她知道,她只能靠自己! 没错,云川准备用情愫,情谊来维系云川部与诸侯各部的关系,这也是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毕竟,只要认同感有了,他们就跑不远,在以后的岁月里,当时机成熟,总会有一个强大的人,把所有人都捏在一起过日子。 这样的人一定会有,还会有很多,不用云川操心,他现在只想让野人们加速改变,让那一天尽早地到来。 精卫听嫘说,轩辕已经准备用质子的方式来控制诸侯部落了,质子一直寄养在轩辕那里,由轩辕亲自教导,其实就相当于轩辕收了很多的儿子,等儿子长大之后,孩子的亲老爹就会死掉,或者用别的办法让亲老爹在合适的时候死掉,总之,这个孩子一定会继承那个诸侯部落的,然后,轩辕就觉得自己完成了对部落的羁縻,而那个孩子也一定会跟他是一条心,因为,没有轩辕支撑,那个孩子根本就坐不稳族长的位置。 这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办法,几乎比云川用的法子还要好,如果可能的话,云川部也应该用这个办法。 只是,云川实在是对睚眦,赤陵这种从小在身边长大的孩子下不去那个黑手,所以呢,用情谊来羁縻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云川看得很清楚,也想过很多的办法,他觉得在这个时代弄一个统一的王朝根本就不现实。 就算是能把所有部族用武力拉在同一杆大旗之下,最终还是要分开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野人们获取食物与物资的方式实在是过于单一与艰难了。 轩辕想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统一文字,统一语言,就目前这种四个部落用四种语言,三种文字的状况,做到这一点太难了,更不要说真正认识字的人,四个部落加起来都不超过五十个人,最麻烦的是,除过云川部,其余两个有文字的部落的文字,还经常变来变去的。 早上太阳的阳字还是这样写的,到了下午有人觉得不对就会改成别的,教育根本就没有办法进行下去。 在这个时候,文字固定,尽早形成学习风潮,比改编文字要重要得多,至少,不能朝令夕改。 仓颉的死,对于轩辕部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最喜欢改动文字的人就是——仓颉!(传说中,仓颉总结,创造了上千万个象形字,并非只有《仓颉书》上的28个字,想想看,你如果上学的时候要学上千万字,累不死你!) 临魁用来羁縻部落的法子,就是把自己的兄弟派去当别族的族长,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别族的族长自然是死伤惨重,基本上没有几个善终的。 蚩尤的法子比较特别,他用的法子其实就是宗教,他的下属部族中,权力最大的就是各种“巫”,族长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问过“巫”才成,而蚩尤则是他们部落中最大的“巫”。 反正,在羁縻部落的手段上,每一个部落都有自己的法子,而这些法子看起来好像都很有道理,当然,只有云川部的法子看起来是最粗糙的。 轩辕部的法子最终失败了,神农氏的法子也最终失败了,蚩尤部的法子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这个问题是一个死结,即便是到了科学昌明的后世,这些法子依旧被很多国家在使用,从来没有真正地灭绝过,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后世人并不比前人聪慧。 轩辕击败了神农,击败了蚩尤,最终一统黄河流域,其实也没有真正得一统,他只是成了名义上的共主。 要论到真正的统一,人们只服秦始皇! 冬天的时候又开始下雨了,云川带着人就在一个飘着小雨的天气里踏上了直奔赤水的道路。 女咆走在最前边,虽然这一次的目标是她的故乡,女咆却没有回家的兴奋,她只想见到女魃问问她,为何要背叛所有女魃部的人,为什么会让她们遭受了无数凌辱之后,还被人家当成奴隶发卖,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成为了轩辕的女儿,这些都要好好问问,不问清楚,女咆的念头就不通达。 王亥骑着一头牛带着一群养马人走在最后边,他很遗憾这一次没有办法带上母马。 如果有了母马,捉拿那些野马就更加容易了,只可惜,冬日不是野马的发情期,这个时候的公马是不理会母马的。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野马发情的时间一般在三月到七月,而这个时候野马群都在遥远的草原深处,草原上有成群结队的狼群,人们无法深入草原,所以,只好这样了,只能用工具来捕捉。 夸父一直希望云川能坐在他拖着的板车上,可惜云川打死都不坐,他宁愿躺在大野牛宽阔的背上睡了一觉又一觉,也不肯坐上那辆没有任何减震装置的板车,躺在那东西上面,不等走到赤水,自己就会得脑震荡。 夸父的板车上装载着他的武器跟铠甲,以及很多大块的肉,很多的饼子,以及一袋子米,一个大吊锅,一个穿着厚实的孩子。 板车,肉,粮食,一定要有,这几乎是巨人铁甲武士的标配! 他们庞大的身躯其实就是靠这些粮食支撑的,别看他们力大无穷,问题是他们吃起饭来也是一个无底洞,也就是富庶的云川部能支应得起,同样有巨人的神农部,他们的伙食比起云川部巨人来相差太远,当然,战力也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大野牛在湿滑的地上走得稳稳的,野狼蹲在大野牛的头上遥望着远方,三只丹顶鹤孤独地飞在高空,与别的向南飞的鸟相比,它们三个就像在高速路上逆行的三辆车。 睚眦胯下的大青马似乎感受到了荒原的气息,开始变得不安,也变得不怎么听睚眦的话,总想脱离他的控制,睚眦不得不停止骑乘大青马,把缰绳拴在一个巨人的板车上,自己跟武士们走在一起。 道路曲曲折折,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什么道路,女咆她们曾经走过一次,一年时间过去了,大自然已经把她们留下的痕迹给吞没了。 不过,女咆好像永远都知道路在那里,遇到一条河,她就会带着大家绕路,或者找到水流浅的地方,或者遇到一个能用木头搭桥的窄处。 这里是真正的荒原,放眼望去除过满目的萧瑟之外,看不到任何人类生存的痕迹。 云川的大队人马在走,不长时间,他们队伍后边就跟上来了很多心怀不轨的野兽,其中最多的不是狼,而是豹子,这些豹子与森林中的花豹不一样,它们的皮毛发白,而且肥硕,看的夸父口水横流。 睚眦凑过来对云川道:“精卫姐姐缺一件纯白色的大氅,我已经看中了一头白得过分的豹子,等一会就抓来剥皮。” 云川摇头道:“一头豹子皮不够。” 睚眦笑道:“没事,我继续找,这么多的豹子总能凑足一件大氅用的皮料。” 云川怜悯地看着那些越来越靠近的豹子们,觉得它们真得很可怜,面对一群口水横流的人,它们难道就没有产生危机感? 要知道,睚眦用的投枪头部,已经换成了尖锐的钢铁,真的有裂金洞石的威力,就算是青铜甲,也经不起他手中的投枪一击! 而睚眦投掷投枪的时候,最远可以丢出九十米开外,准确性更是没得说,标枪飞翔九十米之后可以准确地落在一个碗口大的竹筒里。 云川部行军的时候就是行军,敌人没有发起攻击的时候,就只能行军,等云川看到一个背风的山坳,下令停止行军,扎营休息的时候,几十杆投枪就已经飞了出去。 等他们把投枪捡回来的时候,一人身上就抱着或者背着一头豹子,远处的豹子发现这一幕之后,也不叫唤,转身就走了。 夸父们把他们板车上的东西卸下来,把板车横着放倒,首尾连接之后,就在山坳里形成了一堵一米半高的围墙。 睚眦派了几个人上到山顶,一群人就开始生火做饭,今天的主食毫无疑问就是豹子肉。 云川接过女咆递过来的烤豹子腿问道:“这里的豹子怎么会这么多?据我所知,这东西是不结群的。” 女咆道:“再往前走,就是野狼原,那里的狼群很大,这些豹子如果不结群,就没办法活下去,就算是这样结群了,豹子群也不是野狼群的对手。 很奇怪啊,单只的豹子可以随便咬死一头野狼,可是一群野狼却能轻易地咬死一群豹子,这种事在这里常有。” 云川愣了一下道:“你研究过野狼跟豹子们的战斗?” 女咆点点头道:“我见过三次,只觉得野狼好像比豹子聪明,每次开始撕咬的时候,狼群里的一些老狼,受伤的狼就会勇猛的冲进豹子群,那些豹子就会群起而攻之,就在这个时候,野狼们就会趁着豹子撕扯那些野狼的时候,把外边的豹子全部干掉……”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一九章残酷是没有极限的 第一一九章残酷是没有极限的 原始社会里,每个人都在向大自然学习生存之道。 所以,他们的生活就粗犷一些,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云川没办法理解的是,此时的动物习性与后世的动物习性有很大的差别,比如眼前的豹子群。 以前没见过豹子跟狮子一起生活,现在见到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同的结果,云川觉得可能是现在的野兽太多了。 从常羊山走到这里,云川足足走了一个月,离开常羊山的时候那里的枫叶才开始泛红,来到这里已经彻底地进入数九寒天。 这里的寒冷冷得非常纯粹,哪怕是火苗摇动的样子都没有常羊山活泼,云川怀疑,自己记忆中的极北之地,可能会更加得寒冷。 身边有火,肚子里有食物,身上裹着厚厚的裘皮,寒冷就没法子伤害他,就是睡一觉起来之后,裘皮帽子上会结很多的冰柱。 女咆还建议大家继续向北走,被云川给拒绝了,他觉得马这种东西也没有办法忍受过于寒冷的天气。 所以,在云川的要求下,众人直奔一座山的山阳面。 山阳面就要比山阴面好得多,这里的好多溪流都没有彻底地冻结,清亮亮的溪水愉快地在两边冰封的河岸中间奔流,真得很像是一条玉带。 阳光出来的时候,守在山顶的人依旧没有发现马的踪迹,只有睚眦骑着大青马在干枯的草原上快速奔驰。 旱獭蹲在高处的土坡上,呆滞地看着这些奇怪的生物,总是想喊叫几声提醒在草丛中觅食的同伴,不知为什么,好几次都已经开始提气了,最终却放弃了。 当金雕的阴影投射到地面上的时候,那只旱獭终于发出了自己蓄积很久的呐喊,随即,那些散落在外的旱獭都在一瞬间钻进了洞里。 云川在地面上看到了一些已经风化的马粪,不过,这东西既然存在,就说明,这是马在去年来这里避寒的时候留下的。 很快,其余人就发现了更多的马粪证明了云川的判断,然后,云川就下令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扎营,准备在这里长期停留。 夸父,睚眦他们开始挖掘陷阱,这些陷阱都非常大,还在底下铺上厚厚的野草,这样一来,马即便是掉进了陷阱也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 王亥在野草最茂密的地方设置了几个巨大的木头围栏,围栏口子上挖了深坑,不过,这些深坑可不是用来捕捉野马的,而是用来藏人,只要有马进入了围栏里,坑里的人就会拉动埋到土里的绳子,将野马关在围栏里。 所有的事情做好之后,就像世上很多事情一般,剩下的就只能交给天意。 这是云川第一次离开大河上游进入荒原,跟大河上游不同,那里多少还能看到人类生活的一点痕迹,而这里…… 云川部的人到了这里,关系就变得更加融洽了,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情,不是经过考虑之后才形成的氛围,完全是被这个荒蛮的大地压迫之后自发形成的愉快氛围。 在这里,除过伙伴之外,一切都靠不住。 巨大的野羊群曾经出现在地平线上,数量之庞大让云川叹为观止,仅仅是野羊群的一角,数量就不下一万头,可以想象,主流队伍中的野羊数量该是多么得恐怖。 有野羊的地方就会有狼群,野羊群有多庞大,相对的狼群的数目也会呈正比例递增。 云川看着野狼群杀进了野羊群的模样,一边是凶狠的杀戮,另一边是大队伍不急不缓地前进,将大自然适者生存的法则演绎得淋漓尽致。 看过狼群之后,云川就知道这里不适合人类生存,假如还有人群能在这里生存下去,那么,这个族群该有多么得强悍啊。 结果,云川错了。 睚眦回来说,他看到有人群同样在袭击野羊群,那是一些真正的野人,即便是如此寒冷的天气下,他们身上只有一张烂羊皮,用木棒,石头赤着脚无谓地向野羊群进攻,与狼群争夺食物。 羊群用了两天时间才从云川他们居住的小山谷穿过,看羊群的目标,应该是地平线上的高山。 根据他的经验来看,凡是羊群开始进山,那么,马上就会有暴风雪到来,而且湛蓝的天空上已经起了哨子风。 这种风的位置很高,明明高天上风起云涌的,偏偏地上一丝丝的风都没有,这种风也不能将太阳光吹凉,因此,阳光依旧暖洋洋地照在大地上,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得美好。 这群人除过云川见过真正的暴风雪之外,就算是女咆跟她的女武士们也没有见过真正的暴风雪。 就目前的条件,凡是见过云川经历的那种暴风雪的人早死了。 暴风雪不是帐篷,也不是动物皮毛所能抵御的,因此,云川下令,在小山的背风面开始挖洞。 在他们开始挖洞的时候,云川在睚眦的带领下,走了足足半天的路,终于看到了那群不应该存在于此的野人部族。 只看了一眼这些人居住的地方,云川就知道这些野人不可能是原住民,应该是从别的地方迁徙过来的……因为,他们连帐篷都没有,至于身上的皮草,很多还是刚刚从死去的野羊身上剥下来的。 云川觉得没有必要隐藏,一个人数不超过两百人的野人部族,还不值得他躲躲藏藏。 不过,当云川跟夸父的身影出现在这些野人们的视线中的时候,野人们第一时间就收拾细软跑路了。 他们的奔跑速度很快,不论男女老幼,速度都不慢。 云川慢慢地下了山,来到野人的营地里,瞅着燃烧的火堆对睚眦道:“他们会回来的。” 睚眦点点头道:“他们没有带走他们的火。” 火堆边上到处都是被丢弃的羊骨头,云川甚至看到了一个属于人的头骨,这个头骨很新鲜,只是脆弱的面部结构被破坏得很厉害。 上边全部都是石器击打过的痕迹。 云川可以轻易地想象得到,一个野人为了能够吃到颅骨里面肥美的人脑,是如何不辞辛劳地敲开死人面部脆弱的头骨,最后获得一顿美食的。 这样的行为如果发生在大河上游部落,毫无疑问是罪不容诛的,可是,出现在这里,就显得极为正常,就连云川这种自诩高人一等的智慧人,也没有为那个被这群人吃掉的人感到悲伤。 火堆边上散落着一些白色的石头,上面有敲凿的痕迹,这应该是那群人制造工具用的石头。 这些石头非常的漂亮,云川捡起一颗,对着太阳瞅了一眼,整颗石头都被太阳的光晕填满,这该是透光度极好的玉石。 有一个黑乎乎的野人在远处探头探脑地朝这边看,云川让人捡起那些石头,还往快要熄灭的火堆里添加了一些干柴,这才带着人离开了这个小小的部落营地。 云川很担心,因为火熄灭了,继而造成一个野人部落的消亡,尽管在云川看来,这个部落就要消亡了。 在即将离开这里的时候,云川最后一次回首看了一眼那个简陋的部族营地,他看到,跑掉的野人们又回来了,他们手拉着手,围着火堆愉快地跳着舞,应该是在祭祀,也似乎是在庆贺。 天黑之前,云川一行人回到了自己的营地,女咆她们已经挖好了洞穴,检查之后,云川让人调整了一下门的位置,就吩咐他们开始放火烧山洞,他要把里面的潮气驱赶出来。 大火烧了整整一个晚上,有一些山洞坍塌了,还有一些山洞只需要简单地修缮一下还能继续用,更多的山洞则在大火中保存得非常完好,只需要用干枯的扫帚草清扫一下,就是一个很不错的居住地。 晚上的时候云川睡在厚厚的裘皮堆里,搂着野狼一起入睡,天空中的哨子风已经消失了,云川甚至感觉不到有空气在流动,而且,夜间该有的寒气似乎也没有来,出奇得暖和。 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灰蒙蒙的,就像裹上了一层纱,远山也是这样,视线所及之处,看不到一只野羊,也看不到一只野狼,就连天上的金雕,兀鹫也不见了踪影。 云川环首四望,看不到那只习惯跟他用视线交流的旱獭,就对睚眦道:“再储备一些柴火,等风起来之后,就马上进洞,我觉得我们这一次来蛮荒草原来得不是好时候。” 夸父四处看看道:“天气很好啊。” 睚眦道:“我觉得很不对劲,这里太安静了。” 云川叹口气对夸父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把睚眦,赤陵他们放出去,独独不放你出去的原因,让你统领你的部落独自生活,你们活不下去。” 夸父嘿嘿笑道:“我干嘛要出去,巨人族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族长,我虽然不太聪明,可是呢,我又不傻,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带着一大群傻子出去吃土?” 睚眦听夸父这样说,立刻用热切的目光看着云川,看样子,他也不愿意离开云川部去外边吃土。 下午的时候,一阵微风卷起来了一些草茎灰尘上了九重天,云川微微叹息一声,就带着野狼,野牛进了自己的山洞。 终究,还是起风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零章想多了没用 第一二零章想多了没用 风能遮蔽天空,却不能摧山,所以,云川让夸父把洞门关好之后,就准备睡觉了。 女咆她们在黄土上挖的山洞很不错,高大且透气,篝火点燃之后烟火就会顺着一个特意留下来的孔洞溜走,从而保证了山洞里的人不会被呛死。 夸父没事干的时候,就喜欢把他心爱的吊锅架在篝火上熬煮一点什么东西。 见云川在睡觉,他就抱着野狼哼哼唧唧地掏出一块豹子肉用刀子往吊锅里切肉。 用盐巴腌制过的豹子肉如果切得薄一点完全可以生吃,所以,一条豹子腿被他切完之后,吊锅里没有多少肉,大部分都被他跟野狼两个给生吃了。 从皮兜子里掏出一把干蘑菇丢汤锅里,这些蘑菇都是云川部厨娘辨认过可以吃的,来的时候夸父装了不少。 干蘑菇在水中吸饱了水逐渐变得肥大起来,夸父脸上的笑容也就变得热烈了。 一块鱼干,丢进去,半根莲藕丢进去,竹笋干丢进去,最后才从口袋里掏出一片腊肉,先是放在鼻子前嗅嗅香气,见野狼看着他,就把腊肉也在野狼的鼻子前晃荡一下,表示公平之后就把这一片腊肉丢进去。 一把子干野菜一并丢进去,看着吊锅里还有不少的汤汁,显得不够浓稠,夸父就抓了一把米丢进去。 等待食物成熟这件事上,夸父有的是耐心,于是,一个巨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吊锅,一匹野狼趴在边上同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吊锅。 云川睡着后就像昏死过去一样,对山洞里这温馨的一幕根本就一无所知,将头放在野牛柔软的肚皮上愉快地打着小呼噜。 天色暗下来了,过了一会山洞里就彻底地变得漆黑一片,吊锅下的火焰开始胡摇乱晃起来。 小狼来到不断摇动的兽皮门边上嗅嗅,伸出舌头在嘴边舔舐一下,就重新来到了夸父身边,把长嘴放在前爪上耐心地等待食物成熟。 兽皮门摇晃地更加厉害了,并且发出持续不断的“啪啪”声。 夸父搬起一个箱子挡在门后,这才解决了漏风的问题。 吊锅里的水逐渐被煮干了,锅里的米粒也变得饱满,夸父就掀开盖子,在吊锅上深深地吸一口热气,觉得五脏六腑全部通达了。 他想把这种美妙的感觉跟别人分享一下,想要把云川拉起来,想想没有敢行动,就把小狼抱起来,把它的长嘴凑到吊锅上嗅香气。 小狼低低地呜咽一下,就被夸父给放开了。 反身从背后的皮兜子里翻检一番,取出一个铜盘子,用木勺往铜盘里挖了一些食物给小狼,夸父就从火上取下吊锅,伸长脖子看看依旧沉睡的族长,就挖起一大勺滚烫的食物嘻嘻哈哈地喂进嘴里,快活地闭上了眼睛,似乎要把食物里的香味一点不剩的保留在身体里。 草原上狂风大作! 断裂的枯草鞭子一般抽打在轩辕的脸上,尽管眼前尽是沙尘,轩辕还是没有惊慌的意思,努力地在狂风的间隙中,寻找可以避寒,避风的地方。 女魃的脸上满是皴裂,嘴唇也被冻成了苍白色,她紧紧的跟随在轩辕身后,弯下身子抵抗着狂风,一步不落。 一条冰封的小河出现在许轩辕的脚下,他看了一下冰下水流的方向,就果断地率先向小河上游走去。 他记得这附近应该是有山的,这股水很有可能是发源自高山,平地上的风太大,想要避寒,避风就要向山里走。 一头牛哀鸣一声跪倒在地上,英招双手托在牛肚子上,大喊一声生生地将背负了重物的牛拉起来,再用自己壮硕的身体替身后的伙伴挡着风一步步地向前走。 这一次来蛮荒地捕捉火畜,是轩辕极为看重的一件事,为了不耽误这件事,轩辕甚至暂时放下了向蚩尤,神农两部寻仇的打算。 此次行动的耗费几乎不下于一次远征,因为他带来了整整一千五百人,只是才踏进草原,就遇到了这场狂风。 轩辕的判断是对的,沿着小河走了一段路之后,草原变成了砂石地,在他的眼前也出现了一座红褐色的山峰。 一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从前方断断续续地被风送进每个人的耳朵,其余人顿时就警觉起来,唯有轩辕越过打头阵的陆吾辨别了一下声音的来源,就顶着风率先前进。 等继续靠近一些轩辕才发现,自己靠近的居然是由一座座红褐色石柱组成的一个石柱群。 见小河从中间蜿蜒而出,轩辕毫不犹豫地踩踏着脚下的坚冰走进了石柱群。 女魃犹豫一下对轩辕大声道:“这里居住着魔鬼!” 轩辕挤出一丝笑意道:“就因为风吹石柱发出的这些难听的声音吗?” 女魃点点头道:“人死了之后就会进入这里,活人不能进去。” 轩辕踩着红色的砂砾踏进了这片石柱林,有高大的石柱挡风,石林里面的风顿时就小了很多。 轩辕用剑斩开小河上的坚冰,捞起水尝了一口对陆吾道:“水能喝,我们就在这里扎营,尽快点起火,他们可能冻坏了。” 此次跟随轩辕来到蛮荒的族人,都是部族中的强者,虽然风吹石林发出的怪声让他们有些忧虑,不过,既然族长发话了,他们也就立刻行动起来了。 利用石柱搭建帐篷,就跟在树林里搭建帐篷没有太大的差别,不一会一座大的牛皮帐篷就被族人们迅速搭建起来了。 轩辕坐在刚刚点燃的火堆边伸出双手烤着火,对同样在烤火的女魃道:“你来赤水已经半年了,还没有找到火畜的下落吗?” 女魃低着头道:“女魃部没有了,我一个人能做的事情很少,当初第一个发现火畜的人是我的部下女咆,可惜,她已经战死了,要不然,有她领路我们会更加顺利一些。” 轩辕点点头道:“那就看我们的运气好不好了,看看到底是我们的运气好,还是云川的运气好。” “云川也来了吗?”女魃眼中飘过一丝恨意。 “他当然会来,既然我能看到火畜的好处,没道理云川看不出来,既然是好处,云川那种人怎么可能会放过呢?” “云川真的如同族人们说得那么神奇吗?” “你是说云川断定你会带来旱灾的事情,还是说他射落了两个太阳的事情?如果是前者,我告诉你,他就是不想让你靠近他部族中接手的那些女武士,也想通过我的手杀了你,从而拖慢我寻找火畜的行动。 你根本就不是什么旱魃,天道无常,出现水灾,旱灾本就是寻常事,他想通过这些他亲自制造的神神怪怪的事情,来魅惑我的判断,纯属做梦。 至于他用大竹弓射落两颗太阳的事情根本就是胡扯,当时,在大河上游可以看到三日同辉的场景,我派人问过当时驻守力牧原的隶首,力牧原那里可没有三颗太阳。 女魃,你要记住,云川这种人不是你能对付得了的,一旦你私自向他发起进攻,我可以告诉你,死伤的一定是你。” 女魃恨恨地道:“原本可以在大河上游过很好的日子,却因为他的一句话,我只能带着不多的部下在赤水游荡,看着被毁的部族,一次次地伤心。” 轩辕接过陆吾递过来的饼子,又取了一块冰,一口干饼,一口寒冰吃得嘎吱嘎吱的,而且还不时地哈哈大笑,给自己刚刚从大风中逃出来的部下鼓劲打气。 女魃悄悄地朝轩辕身边靠一靠,取过轩辕手上的饼子,穿在一个树枝上替他烘烤。 自从被轩辕活捉,女魃觉得成为轩辕的女人应该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她觉得自己也应该成为轩辕的妻子,将来与这个男人一起掌控一个比女魃部大百倍的巨大部落。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女魃在被囚禁的期间,没有做任何反抗,哪怕亲眼看到自己的部下被轩辕部那些狂暴的男人们摧残,也没有多说一句话,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当成战利品分配给大河上游的四个部落。 她想做轩辕众多妻子中的一个,可是,在遇到轩辕那个怀孕的妻子之后不久,自己竟然成了轩辕的女儿。 赤妭还以为女儿也是妻子的一种称谓,结果不是,在轩辕部呆得时间长了,她终于弄明白了一件事——轩辕的女儿永远,永远没有办法成为轩辕的妻子的。 云川睡醒的时候,山洞里静悄悄的,只能偶尔听到夸父打饱嗝的声音,这家伙似乎是不知道疲倦,把巨大的身子靠在洞璧上,双手抱在怀里,眼睛微微合拢,而那一双精钢打造的战斧,在篝火的映照下,发着微微的寒光。 云川搬开箱子,打开门,外边的狂风立刻就灌进山洞,云川迅速地关上门,对已经睁开眼睛的夸父道:“下雪了,很大!” 夸父瓮声瓮气的道:“会停吧?” 云川道:“当然会停。” 夸父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道:“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一章轩辕的大发现 第一二一章轩辕的大发现 身处安全之地的时候,灾难就是一场难得的风景。 云川,夸父两人出门检查了所有洞窟,族人们的安全状况不算差,最差的也就是跟大量的牛挤在一起的王亥他们。 五十个半大的孩子分别跟女武士们在一起,当然,也有一些不要脸的男人也跟女武士在一起…… 孩子们女人在一起也不知道是谁在照顾谁,毕竟,那些女武士直到现在,还没有办法熟练运用云川部特有的一些炊具,所以,做饭的时候,是孩子们下的手。 所以说,有孩子的洞窟里很欢乐,女武士们吃得饱饱的,看孩子们在石板上描描画画好像很有意思。 还有些女武士,男武士们吃饱了之后又闲着没事,就滚到了一起,被睚眦抓到之后一起丢进了暴风雪里冷静一下。 直到现在,野人们喜欢苟合的毛病还是改不掉,老一批的云川部族人已经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家庭,可是呢,这个家庭很脆弱,只要有新的野人加进来,云川部的家庭就要迎接一次风暴考验。 人在暴风雪里停留时间超过五分钟,就算是色魔这时候也一定没有了任何欲念,所以,云川在看到这些人的时候,他们一个个就差把篝火抱怀里取暖了。 云川瞪了女咆一眼,女咆多少有些难堪,在云川部没有获得女人同意的苟合,就有罪过,惩罚非常得严重,甚至有被驱逐出族群的危险,基本上没有谁敢胡来。 所以,大部分的情况都是女人们主动,尤其是女咆麾下的女武士们,在她们原来的部族中,谁会缺少男人呢? “你来守夜!”云川最终没有惩罚这些人,只是下令让女咆守夜。 女咆麾下的这群女人……其实不算是女人,在女魃部,她们本来干的就是男人才干的事情,作战,驯养,放牧牲畜,劫掠弱小部族,驯服奴隶才是她们的主要工作。 而男人们就很有意思了,只能在部族里干一些采集野菜,野果,草籽,修补围栏,制作羊皮衣服的工作,当然,还要在晚上听候女人的召唤侍寝,动不动就会挨揍,严重的甚至会被拿去交换或者杀掉。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云川也从来没有把她们当做女人看过,来到云川部就要负责修墙,背石头,运送泥沙,木料,举着石头锤子夯实地面……反正,只要是男人能干的活,这群女人全干。 有这样的一群女人存在,云川也不知道她们之间的苟合到底是谁在讨好谁,总之,是一笔糊涂账。 离开山洞就要拉好事先拴好的绳子,因为狂风卷积着暴雪覆盖在脸上会遮蔽人的视线,呼啸的狂风会遮蔽人的听觉,而奇寒无比的空气又会麻木人的触觉。 就算你想张嘴大吼,你的声音才离开喉咙,就不知道被狂风带到哪里去了。 不过,这样的风雪在夸父面前算不得什么,他走在云川前面的时候,后背位置总会出现一块小小的安全区,而云川始终待在这片安全区里巡视所有山洞。 巨人们居住的六个山洞其实是最和谐的,因为他们都在忙着吃,他们的族长夸父有一个心爱的吊锅,这些巨人战士们同样有这样的好东西,只不过他们五个人才能拥有一只,巨人饭量大,一口锅明显是不够的,要轮着来,这就让吃饭的时间变长了,等第二波的人吃完,第一波吃饭的人肚子又饿了。 对于巨人们能吃饭这一点,云川从未干涉过,反正这些人什么都吃,不挑食,处在云川部食物链的末端,类似清道夫一般的存在,对部族来说也算不上负担。 重点看完孩子们之后,云川就重新来到自己居住的山洞里,往皮毛堆里一钻,准备继续睡觉。 小狼见云川要睡觉,也就找了一个角度钻进了裘皮堆里也打算睡觉了,如此狂风暴雪的天气里,不好好地睡一觉,都对不起这样的好天气。 云川之所以说这样的天气是好天气,完全是因为有了这样恶劣的天气,草原上的野马就一定要找地方避寒,否则,在这样的天气下,就算是耐寒的野马,也会被冻成冰雕。 轩辕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成冰雕了。 他头上的帐篷已经不知道被狂风卷到哪里去了,被众人围在中间的篝火给他们带不来半点的温度,族人们已经扳倒了很多红褐色的石柱填补在石柱的空隙里,可是这样做了之后,因为风吹不进来,就有更多的冰雪粒子落在这个空隙里,片刻功夫就能把人埋掉。 为此,轩辕不得不下令让众人抱成一团,相互用体温慰藉着来对抗眼前突如其来的寒冷。 轩辕并没有钻到人堆最中间去,相反,他就是人堆最外边负责直面暴风雪的一个。 暴风雪堪称无孔不入,轩辕不能张嘴,张嘴就有冰雪灌进来,他不能挪动身子,挪动身子的结果就是暴风雪会钻进下一层人墙。 这种抵御寒冷的方法,轩辕部并非是第一次用,第一年出现暴雪的时候轩辕部就用过,只不过那一次,负责抵御暴雪的人是老弱。 那一次雪停之后,轩辕部就没有老弱这一说了,当初从人堆里出来的轩辕扒皮一样的将外面的人圈扒开后,看着满地冻得硬邦邦的族人尸体,他差点发狂,高傲的心差点因为那一次的事故而毁灭。 所以,这一次,最强大的人守在最外边!!! 这样做明显不对,不过呢,轩辕觉得只要是真猛士,就一定能扛过这场灾难,抗不过去的,就不算是好汉! 所以,他挡在了最外围! 轩辕将双手放在胸口,此时此刻,他只想保住自己的心与双手,有心就能活,有手就能战斗。 一只手从人堆里艰难地伸出来,把一个温热的酒壶塞进了轩辕的嘴里,轩辕喝了一口里面的酒水,立刻就知道给他灌酒的人是女魃,这种酒只有云川部有,据说是云川从猴子窝里掏出来的,还担心这种酒不干净,就拿去蒸了一遍,最后就获得了这种很烈的酒。 平日里轩辕也不喜欢这种酒,没想到今天喝了一口,整个胸膛都变得暖洋洋的。 喝了两口轩辕就不喝了,取过酒壶塞进了身边早就冻得快要昏睡过去的英招口中,英招贪婪地喝了一口,就不打算住嘴,又被轩辕夺走塞进了陆吾口中,陆吾喝了两口就主动递给了身边快要冻僵的兄弟。 寒冷的冰粒子打在轩辕早就没有知觉的脸上,瞅着黑漆漆的天空,轩辕怒吼一声道:“苍天,你今日这般折磨我,来日,我一定率领族人杀上九重天将你碎尸万段!” 此时的轩辕面目狰狞,因为脸皮活动太剧烈的原因,很多僵硬的地方崩开了,这让他此刻血流满面,凶恶至极。 说来也怪,就在轩辕怒吼后不久,狂暴的风竟然缓缓地停歇了,狂暴的雪粒子也变成了鹅毛一般的雪花,温柔地从半空飘落下来。 没有狂风暴雪,仅仅是雪花的话,轩辕部的人疙瘩立刻就散开了,他们快速地清扫出一块干净的地方,迅速地搭建好帐篷,将冰雕一般的轩辕等人弄进帐篷,放在火堆边上等着融化。 在众目睽睽之下,女魃掀开自己的裘衣,将轩辕紧紧地抱在怀中,有一个,马上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最后,轩辕等人赤条条的被同样赤条条的族人紧紧地抱住,用体温来融化他们已经僵硬的身体。 没有了狂风,篝火就起作用了,轩辕推开了女魃,推开了族人,赤身裸体的站在雪地上仰头看着漆黑的夜空。 女魃等人为他穿好衣衫,鞋子,对此,轩辕一无所知,他的一双眼睛若有所思地瞅着黑漆漆的夜空。 直到天色微明的时候才回到帐篷,瞅着自己红肿的双手,有些疑惑地对女魃道:“为什么?” 女魃不知道轩辕为什么会没头没脑地问话,张口结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轩辕看到了女魃的慌乱模样,就环首四顾,见英招,陆吾以及族人都关切地看着他,就微微摇摇头,苦笑着对女魃道:“我不该问你,应该问云川,他会给我一个答案的。” 夸父推开被大雪掩埋了半截子的兽皮门,然后,云川就带着小狼走了出来。 此时,天上还飘着小雪,小雪真得很小,半天掉一片的那种。 云川瞅瞅天边隐隐出现的一抹蓝色,就对夸父道:“我还以为这场雪会下好几天呢,没想到这就停了。 哈哈哈,也不知道这场暴风雪把轩辕冻死了没有。” 守了一夜的女咆愉快地凑过来道:“一定是冻死了,这样的暴风雪,除过我们没有人能活下来。” 云川本来刚刚想笑一下,忽然想起轩辕的事迹,就叹口气摇着头道:“这个人不容易死,就算你看到了他的尸体,在你没有用巨斧剁下他的头颅之前,都不要轻易说这个人死掉了。” 女咆追问道:“为什么?” 云川道:“有些人天生就是来创造奇迹的,在他没有创造好他应该创造的奇迹,他怎么都死不了。” 就在这时,睚眦匆匆地趟着齐膝深的雪跑过来,远远地就喊道:“族长,死了,全死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二章轩辕哭了 第一二二章轩辕哭了 云川还是很期待看到轩辕尸体的,他很想看到那个铁一样的男子变成尸体后的模样。 可惜,死掉的是那个野人部族。 云川过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巨大的雪堆,只有在迎风面上能看到十几个被封在雪中的人类面孔,有些奇怪的是,他们即便是在临死前,脸上还露出来了幸福的微笑。 其中有一个孩子的面容给了云川极大的印象,因为那个孩子像是睡着了,面容恬静又幸福。 人堆外边的基本上都是女人跟孩子,随着人堆被拉开,在最中心位置,云川看到了五个还活着的男人。 他们也被冻僵了,只要用火烤烤,或者放在温暖的地方待一会,他们就能活过来。 云川觉得应该给他们烤烤,就让夸父他们把这个部落搜集的柴火都堆在尸体堆边上,再把那五个冻僵的男人放在最高处,然后,就点了老大一堆火。 不一会,火焰就升腾起来了。 “你们都是族长,那么,就不要以为族长这个位置是让你们来享福的,族长呢,是一个带着族人可以活下去,并且活好的一个人,这个人在做出任何决定的时候,都需要想清楚了再行动,否则就像这个蠢货族长一样,会把自己的族人带进死亡的深渊。” 夸父抬脚把一个从火堆里爬出来的火人踢回火堆,然后就把目光落在这个部落积存的一些野羊尸体上,从雪堆里拉出一头用斧子劈开,看了一下就高兴地把野羊尸体往背上丢。 族长刚才的话是对睚眦跟女咆他们说的,他们应该好好地听着,认真地听,再慢慢地去想,至于夸父族没有这个必要。 眼看着火堆越烧越旺,自己也开了一个很有意义的现场教学会,云川就带着人回去了。 只是在走的时候,夸父捡到了很多野羊。 他挑拣野羊时很是认真,除非是死于投枪,或者石头的野羊他才要,至于那种被狼咬过的野羊他是不要的,族长很久,很久以前就说过,狼嘴里有毒。 其实云川原来的话不是这样的,他只是说食腐动物碰过的食物最好不要吃,会招来瘟疫的,到了夸父这里就简化成了有毒这个清晰明了的词语,很方便记忆。 昨夜的风恨不得把地皮刮跑,今天倒好,天上一丝丝风都没有,云川火化流浪野人部族的大火生出来的浓烟,笔直地插向天空。 自从经历过昨夜那场灾难之后,轩辕一直在看天,所以,当地平线上出现这道黑烟之后,他就第一时间发现了。 “云川在那里!他在烧尸体!” 看完烟柱之后,轩辕就立刻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女魃不解道:“您通过烟柱知道云川在那里不稀奇,只是,您是怎么知道云川在那里烧尸体呢?难道说,昨夜的那场暴风雪让云川带来的人损失惨重?” 轩辕指着晴空中盘旋的兀鹫道:“它们来了。” 赤妭看了半天,才看到天空中微不可查的几个黑点,又往轩辕身边靠靠道:“你看得真是仔细。” 轩辕看着赤妭道:“你的部落之所以会覆灭,原因就出在你的不仔细上了,当初,临魁欺骗的手段非常得低劣,在你的第一批人被他号称被云川吞掉之后,你要做的就是停下来,先把这件事情弄清楚,而不是匆忙带着更多的人来大河上游找云川算账。 为什么就没有仔细想想,你的第一批人为什么被人吞掉了?人家明明知道是你女魃部的人依旧下手,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人家根本就不怕你,甚至对你的部族有觊觎之心。 我们的部族就像是一个拳头,捏在一起才有足够的威力与力量,临魁第二次找你,你竟然迫不及待地分出一部分人去临魁的营地里与他并肩作战。 最要命的是,在你的第二波人马也被临魁打着云川的名头损失殆尽之后,你居然对临魁还没有足够的警惕之心,居然直接带着你的所有人马来到了临魁的地盘上。 临魁把我摆在一边,目的就是威慑你,你轻易地就把主要力量拿来对付我了,却把后背留给了临魁。 女魃,你知道我为什么明知道你已经投靠我轩辕部,依旧把你的部族拆分得七零八落,并且用对待奴隶的方式对待你的族人吗?” 女魃摇摇头道:“你不喜欢女战士。” 轩辕恨铁不成钢地瞅着女魃道:“不是因为我看不起女战士,而是我根本就看不起你们女魃部的战力。 你们的首领,也就是你,女魃,根本就不具备当一个首领的资格,二,你们女魃部在作战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章法可言,你一个部族首领不好好地指挥作战,却冲在最前边,使得你的部下们各自为战,最终被人一一歼灭。 这样的部族很多,在大河上游的四个部落眼中,你们这样的部落只能成为奴隶,根本就没有资格成为大河上游四部落的族人。 一旦把你们这样的部落与我们的部落混合,会带给我们非常大的灾难,更会拖慢我们前进的步伐。” 轩辕难得跟自己的部下说这些事情,今天之所以说出来,就时看到了女魃心中的野心。 不论是在雪夜给他酒,还是主动脱衣用体温来温暖他,这都是一种手段,一种想要达到目的的方式。 至于……爱情,这东西在轩辕身上根本就找不到,剥皮抽筋都找不到,晒干了碾成粉末再用细筛子筛都找不到。 不过女魃对他做的事情是好的,既然是好的,那就要奖励,如此方不负他轩辕一方霸主的气魄,想了很久,轩辕就决定用点拨女魃的方式奖励她一下。 虽然女魃此时更希望轩辕对她进行一点肉体上的补偿,可惜,轩辕不这么看,他觉得女魃是他闺女,既然都是闺女了,自然就不能有什么越轨的举动,那样做,有失身份! 暴风雪过后的大地绝对不是白茫茫的一片,而是一片白,一片枯黄的存在。 白的地方雪足足有几尺厚,更有地方的雪可以把人埋掉,没有雪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片光秃秃的土地,迎风面与背风面的差别而已。 烤火的时候轩辕的手很痒,他没有刻意地去抓挠,就当皮肉下边的酥痒不存在。 来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大的没有边界的野羊群,所以,食物上是不缺的,甚至还有很大的剩余。 女魃烤出来的羊腿很不错,焦黄,焦黄的,轩辕用小刀削了一片放进嘴里,吃了之后就问陆吾。 “咱们损失了多少人?” 陆吾钦佩地看着他们的王大声道:“没有损失,您让族人把牛放在最外围,族人躲在牛群里边,所以,没有冻死一个人。” 轩辕瞅瞅陆吾明显被冻伤的脸道:“在轩辕部,你想当首领的话,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任何一个想当首领的人,只能在族人都吃饱之后自己才能吃。” 陆吾点头道:“我记住了,以后再遇到大风暴,我一定会把可以遮蔽风雪的牛交给族人们用,假如没有多余的牛,我们就守在最外边。” 轩辕点点头,马上又红着眼睛道:“可怜我的风后葬身于火海之中,可怜我的力牧力战而亡,可怜我的仓颉死于阴谋之下,如果……如果他们今日还在,谁敢窥伺我轩辕一族……” 没人知晓轩辕为什么会突然流泪,也没人明白轩辕此刻心中的痛楚,更没人能明白轩辕此刻为什么会如此得伤感。 别的男人痛哭的模样一定会被族人看不起,可是轩辕哭得就像是一个孩子一般撕心裂肺的,却感染了所有人,尤其是憨厚的陆吾更是随着族长一起哭得涕泪横流。 女魃想了很久勉强劝解道:“他们的死都是天意。” 听女魃这样说,轩辕停止了痛哭,抹一把满是细小伤口的脸霍然站起来,指着头顶的青天道:“没有老天,从来就没有老天,即便有老天,也是一个可以征服的东西! 我以前就是太相信老天,才让风后死了,让力牧死了,让仓颉死了,如果早知道我可以自己掌控自己的命,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他们三个去送死。” 女魃看着状似疯狂的轩辕,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或许,大河上游四部落的人,谁更疯狂,谁就能获取最后的胜利。 轩辕哭过了,胸中的负面情绪好像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吃了两根羊腿之后,就对英招道:“云川就在距离我们两天的地方,这一场暴风雪他一定没有逃掉,从早上的黑烟来看,他的族人一定死伤惨重,你带一百只羊给他送去。” 女魃不解地道:“云川是您的敌人,为什么要拯救他呢?” 轩辕没有理会女魃,只是淡淡地道:“在这里,云川是我唯一能找到并且可以信任的盟友!” 女魃道:“我以为敌人就是敌人。” 轩辕瞅着女魃道:“这就是你的部族为什么被称之为野人部落,而我们的部落的族长,被人称之为王的原因所在。 天下所归曰王,制其守宰曰王,克己奉公曰王,号令天下莫敢不从曰王,踏荆棘,辟前路,逐百兽,灭蛇虫,敢为天下先——曰王!”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三章情意回报情谊 , 第一二三章情意回报情谊 淡红色的太阳从草原东方那个豁口上出现的时候,一匹马就从太阳里跳跃出来,静静地站在山口,背着风,风却把它长长的鬃毛吹得猎猎作响。 看不清这匹马的颜色,不过呢,此时此刻这匹马是什么颜色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就站在那里,就像是一个只能出现在神国里的野兽。 或许是刚刚历经了长途跋涉,也或者是突然看到了一片没有被冰雪覆盖的草原,这匹马人立而起,仰首昂嘶。 它的叫声洪亮,似乎要撕破青天,而后就迈着轻快步伐离开了豁口。 开始仅仅有几匹马随着马王踏进了豁口之内,紧接着,无数匹骏马就如同洪水一般从豁口涌进草原。 马群进了草原,原本死寂的草原仿佛一下子就活了过来,乱草丛中的兔子,野鸡,旱獭,纷纷离开家园死命的向远处奔逃,就连近在咫尺的家都不要了。 草原上掀起浓重的烟尘,这些烟尘飞起数十米之后,就不再高升,而是在缓缓下落,才下落到一般,又被新的烟尘簇拥着飞到高处,于是烟尘就如同会翻滚的云彩一般从草原的尽头向南狂卷。 马群没有尽头,也像是没有开始,或许从一开始就高潮,蹄踏大地如鼓。 陆吾是一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憨厚的人,尽管来到云川部,看到了云川部的模样多少有些尴尬,云川却不吝以最高的礼节来欢迎陆吾的到来。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陆吾不辞艰辛,走了一天一夜给云川部送来一百头羊,尽管他们这些人已经饥肠辘辘了,送来的一百只羊没有短少一只。 他们原来准备饥肠辘辘的来,再饥肠辘辘的回去,可惜,云川不允许,他认为让好心人饿着肚子回去,这并不符合待客的礼仪。 云川部此次带来的粮食很多,一路上获得的猎物也很多,至于野羊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呢,云川准备邀请陆吾以及他带来的五十个人一起吃一顿好饭,以感谢他们在最艰苦的时候还拿出宝贵的食物帮助受灾的人。 陆吾不是没有吃过米饭,不过晶莹如雪的米饭他必须承认,这是第一次吃,轩辕部有稻米,只是他们的族长舍不得将珍贵的糙米再磨成精米。 精米好吃谁都知道,轩辕要的却是能填饱肚子的食物数量不是质量。 想想啊,一大盆雪白的米饭浇上肉汤,再放上一些腌菜,最后放一只烹煮的酥烂的豹子爪子,这样的一盆米饭该值多少钱? 反正陆吾这个粗汉子算不出来,他只是觉得送来的一百只羊被他们一顿给吃光了。 吃完饭,那里有让客人连夜回去的道理,必须要在温暖的山洞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吃一顿饱饭后再披上云川部赠送的新裘皮暖暖和和的回到轩辕部的营地里去。 长时间在荒野里露宿,陆吾他们一行人在温暖的山洞里睡得不省人事,即便是外边不停地传来嘈杂声也不愿意起来。 陆吾强行从暖和的裘皮被子下爬起来,打开兽皮门朝外看,只见夸父在熊熊的炉火下正在捶打一块烧红的铁,就把脑袋缩回去,第一时间就进入了梦乡,而后,即便是大地在颤抖,他都不愿意从睡梦中醒来。 第二天清晨,睚眦热情的邀请陆吾吃饭的时候,陆吾发现云川部的人似乎都很疲倦的样子。 “打了一晚上的铁,做了一晚上的准备。”睚眦打了一个哈欠,懒懒的对陆吾解释道。 云川部族人居住的山洞下边的草地很凌乱,好多牛正在吃那些凌乱的草,陆吾暗中耻笑云川部的人根本就不懂得放牛,就带着云川给轩辕回赠的礼物踏上了回自家营地的路。 睚眦将陆吾送出去好远,好远,似乎很舍不得这些亲爱的轩辕部兄弟,直到陆吾消失在地平线上了,他才快快的回到了云川部的营地里。 此时,那些吃草的牛早就回到了牛圈,那片草地上赫然出现了很多的坑洞,云川部的人正在努力的用绳子将一匹匹掉进坑洞的马从里面拉出来。 云川抱着茶壶瞅着眼前热火朝天的一幕满意的问睚眦。 “陆吾走远了吗?” “已经走出很远了,马群被我们驱赶进了山谷,他没有发现,可惜了那么多的食物。” 云川笑道:“不可惜。” “我们在野外都舍不**米。” 云川道:“好心总要有好报才成,以后啊,这种事情一定要延续下去,对我们好的行为,就一定要褒奖,唯有如此,才会有更多的人对我们抱有善意,有了这个例子,人们才会相互释放善意,最后能让我们的日子过得平安喜乐,不至于处处提防,处处防备。” 睚眦挠着头发道:“这样做很吃亏。” 云川道:“如果所有人都吃这种亏,那么,就没有人吃亏,你明白吗?” 睚眦摇摇头道:“不明白。” 云川微微叹口气道:“几千年后的人中间,还有很多人不明白,想要让这种相互回报善意的行为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我们就要从源头开始,如果我们做的足够好,那么,后来人就能轻易做到。” 云川的话,对于睚眦来说就是天书,他听不懂,也不想那样去做,一个人总是吃亏的话就会变成傻子,睚眦最忌讳的就是成为傻子,为此,在少年时期,他没少吃赤陵褪下来的老皮,因为族长说过,鱼的身体里有让人不变成傻子的宝藏,而赤陵身为鱼人中最聪明的一个,这种宝藏一定是最多的。 多年下来之后,睚眦自忖不是一个傻子,所以,他就不愿意干一些傻子才做的事情,而是准备在聪明的道路上一路狂飚。 昨天傍晚时分,一个不大的马群在悄悄的靠近云川部居住的山谷,那个时候陆吾带着他的部下正在几个山洞里忘我的享受美食。 天擦黑的时候,马群进入了山谷,此时,陆吾他们还在忘我的享受云川部族人送来的酒水。 天黑之后,马群循着王亥,女咆他们撒下的食盐颗粒,慢慢的走进了陷阱中,此时,陆吾吃了太多的酒水,摇摇欲坠的准备睡觉。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有野马跌落陷阱且努力的挣扎,嘶鸣,这个时候,陆吾一行人已经睡着了,为了防备陆吾醒来,夸父支起炉子开始打铁。 当云川部的人开始捕捉野马的时候,那些被困的野马开始疯狂的撞击栏杆的时候,疲惫的陆吾睡得正酣。 巨人们下场,用自己强大无比的力量,与野马进行正面交锋,他们扳倒了一匹匹野马,再用绳子绑住它们的蹄子,再用板车迅速的运走,交给王亥来进行最后的处理。 天亮的时候,陆吾他们就要醒来了,云川下令在陷阱里铺上兽皮,兽皮上撒上干草,再把牛群放在没有陷阱的地方。 太阳出来的时候,陆吾除过发现云川部的人不会放牛之外,别的什么都没有发现,愉快的踏上了返程。 轩辕之所以会送一百只羊过来,就是想让陆吾过来看看云川是不是已经抢先他们一步抓到了火畜,如果云川部在他们之前抓到了火畜,他就准备向云川部靠近,大家挤在一起看看能不能抓到更多的火畜,结果,陆吾发现,云川部不懂畜牧,也没有抓到火畜。 这是一场小小的较量,不关乎人情,也无关乎情谊,只跟利害有很大的关系。 云川知道,把轩辕这个人大卸八块,再晒干磨成粉,最后用细筛子筛也弄不出几两情谊出来。 同样的,把他云川放在大鼎里熬煮,最后捞掉渣滓,只留下汤里的精华,最后让这些精华结晶,然后砸碎,再通过化学还原法,也萃取不出多少叫做情谊的物质。 云川,轩辕这些人做事的方式是思考之后的结果,也是衡量之后的结果,不是本能,就跟写在日记里的心里话一样不可靠。 心里话只能藏在心底,写在纸上的心里话已经是选择之后的结果,算不得真。 做事的时候看本质,说话的时候说表面,因此,云川盛赞了轩辕的雪中送炭的高尚行为,又用高尚了一百倍的行为回报了高尚…… 所以,事情解决的很是完美。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在于,天上的兀鹫又多了一些。 睚眦一刀就把一匹折断了蹄子的野马杀死,说是不忍心看它受苦,野马折断了蹄子,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就连当一匹野马的资格都没有,还是死了算了。 云川部此次的目标是小马驹子,而不是那些成年马,除非有特别神骏的公马也算是目标之外,怀孕的母马也可以。 可是想要达成这个目标,首先就要无差别的捕捉野马,然后再区分,挑拣,没有用处的马,一般都会成为人的食物…… 云川部拥有一个野马群,在饲养野马的过程中,云川发现,想要驯服成年马是一个耗费极大的事情,就算用睚眦抓老虎吓唬野马的方式让它们驯服,结果,那些被吓破了胆子的野马基本上已经废掉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四章捕捉野马 第一二四章捕捉野马 轩辕带着英招,女魃在荒原上艰难的跋涉着,他希望能够尽快的找到火畜,捕捉到,再快速的回去, 身为王,不应该长时间的远离自己的族人。 好在,最让他忌惮的云川也在荒原上,也远离了族人,这就让轩辕放心了很多。 有隶首跟大鸿在,蚩尤,临魁就没有办法伤害再伤害轩辕部了,倒是很有可能跑去伤害云川部。 所以,轩辕就想多在荒原上停留一阵子,再看看大河上游会不会有什么新的变化。 在艰难的翻过一个丘陵之后,轩辕就觉得自己的心跳动的非常厉害,放眼望去,整个草原上都是正在吃草的火畜。 英招双膝跪地,高举双手,强忍着心头的震颤,低声咆哮道:“我终于看到了火畜,我终于找到了火畜。” 女魃也兴奋的快要昏死过去了,她跳上自己那匹早就躁动不已的战马,就要顺着丘陵扑下去。 轩辕一把拉住了战马的缰绳对女魃道:“你想好如何捕捉火畜了吗?” 女魃摇晃一下手中的绳子道:“火畜只吃草,不吃肉,只要追上就能捕捉到。” 轩辕瞅着荒原上的火畜缓缓地摇摇头道:“没有那么容易,当年,英招与陆吾追踪火畜不下五个寒暑,依旧一无所获,我甚至相信,你这样盲目的冲下去,也会两手空空的回来。” 女魃皱眉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做?” 轩辕盘膝坐在丘陵上瞅着眼皮子底下成群,成群的火畜,有些幸福的道:“这些火畜都是被北方的冰雪逼过来的,看它们贪婪进食的样子你就该知道,它们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会留在这里。 我们时间不缺,缺的是如何捕捉火畜。 现在,坐下来,好好地看看这些生灵,寻找它们的弱点,摸清楚它们的行动习惯,然后,再下手。” 于是,一群人坐在丘陵上欣赏这些生灵,整整欣赏了一天。 轩辕还下令将营地从那个红色岩柱林里搬到这里来,即便是寒冷的夜晚,他依旧待在丘陵上查看着那些火畜。 别看他的双眼无神的瞅着远处的火畜,这一片大地上的各种形态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女魃那种无脑追逐火畜的行为在第一时间内,就被轩辕给否定了,在这一天中,他看到了火畜强悍的奔跑能力,而女魃的那匹马的奔跑能力并不比这里的野马强多少,甚至还有所不如。 如果不能利用大规模狩猎的方式围堵火畜群,仅仅依靠奔跑,是没有办法捕捉火畜的。 云川以前跟他说过一次关于天时地利人和的事情,那么,这一次,自己已经把这三样都占据齐全了,是不是应该好好地利用一下呢? 野驴是一个令人非常讨厌的物种。 每当云川部的人从坑里拖出一头野驴出来,云川部的人都会发出一阵整齐的叹息声。 这一次来荒原的目的是为了捕捉小马,强悍的公马,以及怀孕的母马,野驴这东西绝对不在捕捉范围之内。 因为捕捉野马的关系,云川部现在并不缺少肉食,在不缺少肉食的情况下进行杀戮,这是毫无意义的。 因此,云川部往往会把捕捉到的野驴通通放掉…… 然后,糟糕的事情就发生了,品尝过盐巴跟豆子的野驴,对这两样东西根本就没有半点抵抗力,尤其是盐巴,云川部的人才把盐巴撒在地上,大群的野驴就会跑过来吃,哪怕明知道前边是陷阱,为了多吃一口盐巴,也会毫不犹豫的踩上去。 掉进坑里之后,这群混蛋甚至不急着挣扎,坚持把陷阱里的盐巴,豆子吃光之后,就会扯着驴嗓子大声的嚎叫,希望能吸引来云川部的人,把它拖出去放掉。 这是一群毫无尊严可言的畜生! 又一头长耳朵驴子被夸父丢出陷阱之后,众人都沉默下来了,眼看着野驴甩着尾巴哒哒哒的远去,而马群似乎也不愿意靠近野驴群,距离云川部的陷阱更远了。 云川正在啃一块驴肉,这是一头驴子被摔断腿之后在大锅里变成的驴肉,添加了一些盐巴,花椒以及干葱干姜一起煮过味道很好。 尤其是趁热夹在热饼子里面一起吃,当脂肪跟谷物在口中融合之后,云川算是彻底的理解了,天上龙肉,地上驴肉这句名言。 对于野驴这种东西,云川多少还是知道的,在后世,每当他们要进无人区的时候都会被好好地教育一番——野驴不能碰,碰了就是三年起步,谁让人家是濒危物种呢? 现在好了,漫山遍野都是,甚至还有围攻野马群的趋势,看着一些强壮的公野驴垂着胯下的累累赘物袭击母马屁股的场面,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野马群会驱赶野驴群,可是野驴群就像是狗皮膏药一般缠着野马群,开始的时候云川还不能理解这种原因,直到他看到野马群踩踏野狼群,而野驴就在一边看着享受野马群的保护,他这才弄明白了这一串奇怪的共生关系。 云川不知道第一头骡子是怎么来到这个世上的,如果是人为的,那么,第一个人为的让驴子跟马交配的家伙也就太他娘的猥琐了。 毕竟,云川当初见到部族马群中的公马不足,让驴子上的时候,部族人看他的眼神整整不对了好几个月,直到第一头骡子被生产之后,族人们的眼神才渐渐变得正常了。 所以,骡子也是大自然进化中的一个小分支? 其实云川觉得驴子这东西挺好的,什么都吃,很适合家庭饲养,不但可以拿来骑乘,也能拿来拉车,更能下地犁田,虽然效率不如牛,马,可是呢,就像小排量车一样,在族人的生活中是有很大空间的。 最让云川看重野驴的一点是,这东西看起来很好驯化,跟熊猫一样,只要给口吃的就能带走。 于是,云川就制止了夸父把野驴丢弃的浪费行径了。 成年野马就不要想了,很久很久以前,云川在牧区就听牧人们说过,野马跟家马就不是同一个物种,即便是通过吊马这种残酷的方式驯马,也不可能把一匹成年野马驯服的跟家马一般温顺。(吊马的意思是,把野马拴在柱子上曝晒,不给水,不给食物,眼看快死了才给一口水,一点吃的,最后达到驯服的目的。) 通过几天的努力,云川部捉到的小马不多,也就百来匹,母马因为怀孕贪吃的缘故,也不少,至于公马,则是寥寥无几。 云川部人手少,再多就照顾不来了,不过,弄点省心的驴子回去,应该是行得通的。 轩辕部的人披上了各种兽皮,在草原上忽隐忽现,还不时地有族人模仿猛兽咆哮几声。 野马群立刻就警惕起来了,当马王看到草丛中气味浓烈的猛兽之后,嘶鸣一声就缓缓地奔跑起来。 随即,马群也跟着马王开始缓缓地移动,不过,就在马王准备全速奔驰的时候,草丛里又出现了猛兽的影子,直到改变了两次狂奔的方向,前边才没有了猛兽的踪影。 于是,马群开始全力狂奔,即便是小马驹子的奔跑速度也让轩辕咂舌不已。 捕捉刑天可能困难一点,捕捉一群野兽,对于轩辕这样的人来说吗难度不大,他做事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三面埋伏,再让马群进入一个不利于它们奔驰的地方,捉起野马来就事半功倍了。 女魃终于见识到了自己与轩辕之间的差别,也终于见识到了轩辕族人之间流畅的如同流水一般的配合。 每当野马群就要逃离的时候,总会有披着各种兽皮的人出现,或者怒吼,或者敲鼓,逼迫着野马群不得不进入崎岖的山路,最终一头闯进那个迷宫一般的石柱林。 等这支野马群进入了石柱林,轩辕部族人就封锁了已经探查清楚地几个出口,然后,就有大群的人带着渔网进了石柱林。 轩辕欣慰的看着倒在他面前的马王,尽管这匹桀骜不驯的马王总是想站起来,却不能成功。 “这是一匹好火畜。”陆吾哽咽着对轩辕道。 轩辕探手抚摸着汗津津的马王,眼中尽是宠溺之色,淡淡的问道:“云川部受损严重吗?” 陆吾摇摇头道:“云川部在山脚下挖了很多山洞,暴风雪来临之时他们住在山洞里,没有一人受伤。” 轩辕愣了一下又问道:“那么说他们带来的牲畜死伤惨重?” 陆吾连忙道:“他们焚烧的一个无意中闯进荒原的野人部落,那个部落被暴风雪吹死了,云川就好心的把他们都给烧了。” 轩辕点点头又道:“他们捉到火畜了吗?” 陆吾摇头道:“没有,云川部擅于种田,对于畜牧一道似乎不太懂,他们连牛都不知道怎么放。” 轩辕猛地抬起头看着憨厚的陆吾道:“把你去云川部的过程完整的说一遍,不要漏过任何一件事!” 陆吾想了一下,就把自己在云川部的经历完整的说了一遍,虽然大部分的话语都在描述云川部美味的饭食,以及云川部忙碌的夜晚,听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可是,轩辕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难看。 等陆吾叙述完毕,轩辕就亲热的拉着陆吾的手道:“你以后就好好地在部族里给我们养马,我相信,这件事你会完成的很好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五章实力才是计谋的基础 第一二五章实力才是计谋的基础 云川部捕捉了很多驴子。 其实也算不上捕捉,有好多驴子发现云川部牲口圈里的驴子多,就自动触碰围栏,然后,看管驴子的族人就打开围栏,这些野驴就自己走进了围栏。 说来也奇怪,自从云川部的牲口围栏越来越大之后,那些捕捉来的公马跟怀孕母马也不再暴躁了,甚至开始接受云川部族人送来的拌过豆饼的饲料,尤其是怀孕的母马,对豆饼这东西更是情有独钟。 云川部的人吃豆子跟轩辕部人吃豆子的法子是不同的。 轩辕部人吃豆子的方式就是直接煮着吃,或者炒着吃,这样的豆子吃多了之后,再来一大瓢凉水,整个部族里就会炮火连天,无休无止,就连轩辕跟嫘吃了豆子之后,也是如此,不会因为一个是王,一个是王后就能避免放屁。 云川部对于豆子的需求非常大,自己部族种一部分,更多的却是跟别的部族换来的。 豆子进了云川部之后,首先就会被用来压榨豆油,压榨完豆油的豆饼里面还有很优质的蛋白质,所以,一般都会被族人们吃掉。 再者,云川部还会用豆子来制作豆腐,豆浆,以及豆腐脑,这些食物都是极端高级的食物,在云川部,一般只提供给孕妇跟孩子,只有遇到一些特殊的时间,族人们才会有一口豆腐,一口豆浆喝。 豆子经过这样的转化之后,利用率被提高了很多。 同时,云川部的人也因为这些优质蛋白质的摄入,很好的供养了身体所需。 添加了一点点盐巴的豆饼人都喜欢吃,更不要说这些驴子了。 眼看着牲畜围栏里的牲畜一天比一天多,云川终于决定要回家了,眼前的野驴,野马虽然多,他们只能带走这点,所以呢,回家的事情就被提上了日程。 要把这些野物带回八百里以外的常羊山,不得不说这将是一个繁杂而且庞大的工程,在回家之前就一定要有一个完美的计划才成。 草原上的清晨冷冽而清爽。 夸父正在他的小火炉上烤着两块豆饼,别看他的身体很大,但是呢,对于火的把握,云川部除他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原本粗糙的豆饼,被他用小火烤得焦黄酥脆,这时候再往他喝茶的陶泥缸子里加一点茶叶,再烘烤片刻,就把凉水倒进去,刺啦一声响,陶泥缸子里就会冒出一股白色的水汽,片刻功夫,仅仅只有一口量的茶水就烧开了。 这个时候,夸父就会往茶缸子里添加一些枸杞,果脯,等干瘪的枸杞,果脯被煮得肥大之后,就小心地把茶水倒在一个小巧的陶泥杯子里。 夸父的茶具其实是很精巧的,当初云川制作陶壶的时候,专门给夸父制作了一套比寻常茶壶大了两倍的大茶壶,却被夸父给拒绝了,并且不惜撒泼打滚也要弄一套跟云川喝茶的茶具一般大小的。 所以啊,云川每次看到夸父用兰花指捏着只有他指头蛋大小的茶具美滋滋地喝茶,就很想一脚把他的茶摊子踹翻。 一口带着果香味的茶,一口酥脆的豆饼,这是夸父一天中最享受的时刻,不能打扰,谁打扰他就跟谁发火,云川来了也不例外,除非是来找他一起喝茶的! 云川今天不发火,而且很有耐心地等夸父享受完他的茶点,不是他的脾气变好了,而是夸父帮他解决了一个把野驴,野马带回部族的最好办法。 这个办法说起来简单得令人发指,可是,云川这样的人却没有想到,更没有付诸实施。 而夸父做到了!! 他在驴子跟马的脖子上栓了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绑着一根手臂粗的短木棒,这根短木棒正好下垂到野驴,野马的膝盖上,如果野驴,野马慢慢地走,这根短木棒就伤不到它们的膝盖。 一旦野驴,野马想要逃跑,步子迈得稍微大一些,这些短木棒就会敲打在它们的膝盖上,跑得越快,木棒摆动的幅度就越大,敲打得就越重。 这个时候,只要把一头牛放在最前边,再用绳子把野驴,野马串起来拴在牛背上,牛的行动速度本来就慢,这样一来,就能有效地控制整个队伍的前进速度。 有了这个法子,云川部的五百多人就能控制将近两千头野驴跟野马了。 匠人就该有匠人的骄傲,云川充分地满足了夸父对于自己工匠之心的要求,耐心地等着夸父喝茶。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茶水,吃了多少豆饼,这才拍拍肚子,小心地取出小火炉里还在燃烧的松果,用残茶浇灭火星子,再用烧开的水把自己的小茶具彻底地烫一遍,擦干,就收回自己腰间那个小小的腰包里去了。 那个小小的腰包制作得非常精巧,里面是分格子的,且用软木雕刻出茶杯,茶壶的形状,可以稳稳地把茶杯茶壶放进去,即便是非常用力地颠簸,也伤害不到夸父的小茶壶,小茶杯…… 瞅着夸父,王亥带着一大群人整治牲口,而睚眦骑着他的大青马在外围巡梭,女咆就对云川道:“他们真得很厉害。” 云川道:“他们当然很厉害,不过啊,你以后也会变得这么厉害的,你一定要相信我说的话。” “我厉害在哪里呢?我打不过夸父,勉强能与睚眦交手,却没有睚眦那么聪明,有什么地方是王看重的呢?” 云川笑眯眯地看着女咆道:“全部族中,只有你一个人知晓,狼群是如何战斗的。” 女咆点点头道:“狼群如何战斗?这一点我倒是真的知道。” 云川笑呵呵地道:“只要你用狼群战斗的方式去训练你的那群女武士,我保证,当你们集体作战的时候,就算是睚眦那一群人也在你们跟前讨不到好!” 女咆的目光落在地平线上一群窥伺云川部营地的狼群,慢慢地点点头道:“我会的。” 云川大笑道:“弄好了就去挑战睚眦他们,胜利了就要总结胜利的原因,继续保持,失败了也要总结失败的原因下次改进。 只要你持之以恒,我相信,不论是对你还是对睚眦都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真得练成了,我将准许你成为女咆部的族长。” 听完云川的话,女咆跪下来仰望着云川,然后重重地将头撞在地面上…… 编练牲口队伍,分派人手,准备牲口一路上所需的饲料,以及确定在半路上的放牧地点之后,已经是半夜时分了。 云川部的所有人匆匆睡了三个小时之后,天就亮了,此时,那些牲口已经吃了一顿,在云川的大声吆喝下,一支庞大的队伍开始缓缓离开了草原,向常羊山进发。 轩辕就站在一棵大树底下,目光阴沉地瞅着穿越山口的云川部。 当他发现云川部驱赶的牲口群里有八成以上都是驴子的时候,他的脸色又变得非常奇怪。 距离远的时候,看不清楚,轩辕还以为云川弄到了那么大的一群火畜,走近了,才发现是一群驴子。 成年野马要比驴子高大得多,而小马驹子混在驴子群里,就跟驴子没什么差别了,除非对比耳朵,才能知晓哪些是驴子,哪些是小马驹子。 可是,谁又会如此无聊呢?轩辕都不会。 陆吾也看得很清楚,忍不住问轩辕:“云川要驴子干什么?吃肉?” 轩辕想了一下道:“野马不好驯服,野驴子应该比较好驯服,你看看他们的队伍就知道了,驴子们很听话。” 女魃低声道:“我们现在就要假扮野人冲下去把这些驴子都放掉吗?夸父们好像很警觉,他们已经开始朝我们这边看过来了。” 轩辕摇摇头道:“他们捕捉的火畜不多,一百多头还不足以对我们形成威胁,至于驴子,只能用来干活,不能作战,就让他们带回去吧,那些夸父们真得是很讨厌,战力很强,我们的人要是遇到他们会有很大的伤亡,而且我没有看到睚眦,不知道这个家伙在哪里,放弃冲击云川部的计划,回去,继续捕捉火畜!” 轩辕是一个当断则断的男人,在作出决断之后就带着人迅速离开了山口的伏击位置。 既然不想突袭云川部,那么就立刻走远,免得出现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这样反而不美。 云川部长长的队伍终于走出了草原,云川悬着的一颗心也就慢慢地放下来了。 刚才睚眦已经传来消息,在山口位置发现了轩辕部的踪迹,在走不走山口这个问题上,云川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走,他赌轩辕看不起他捕捉的那些驴子,也赌轩辕不敢直面钢铁夸父们,现在看来,他赌赢了。 看来,欺骗陆吾的行动没有成功……计谋只有在实力的基础上才能奏效,有了实力,就算是被人看破,也有成功的可能。 如果没有实力支撑,一旦计谋被看破,迎接部族的将一定是灭顶之灾。 从今往后,云川部要少用一些计谋,多展现一些实力。 就目前而言,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临魁,刑天,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可以用情感就能笼络的人。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六章计谋真的没什么用 , 第一二六章计谋真的没什么用 夸父拖着自己的板车走在最前面的时候,云川部这支不算大的队伍就非常的平安。 在蛮荒世界里,高大,粗壮,就代表着力量,当夸父的高大粗壮再被裹上一层钢铁之后,这种力量就变成了威慑! 没有人愿意直面被云川武装到牙齿的巨人们,轩辕不愿意,蚩尤不愿意,就连临魁也不愿意。 云川部平日里总是表现得很平和,即便是遭遇了一些麻烦,跟别的部族发生了一些纠纷,云川也愿意通过商谈来解决,而不是直接通过战争来一次性解决。 这让轩辕,蚩尤,临魁,刑天他们非常的不习惯,很多时候,他们都以为战争就要降临在他们头上的时候,云川部来的往往不是军队,而是一个叫做无牙的使者。 无牙来的时候,一般就表示者这是云川部为和平作出的最后的努力,如果和谈不成,后果很严重,战争一定会降临。 临魁直到现在都不明白,强大的轩辕,野蛮的蚩尤,为什么总是在面对云川部的问题上,就会表现得非常大度,也非常的能跟忍耐。 好像这两个强横的人,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好人。 就因为这个状况,让临魁在好几次都制作出来了对付云川部的计划,却在最后时刻放弃了。 现在,云川如果想要带着野驴,野马回到常羊山,就不可避免的要经过临魁控制的区域。 轩辕为了向云川示好,特意派来了一个能说会道的使者告知临魁,云川部在草原上收获很丰富,仅仅是驴子就不下两千头,只要云川部族人回到常羊山,那么云川部的实力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只是,回家的旅途非常的艰难,希望临魁在力所能及的状况下帮助一下云川部,毕竟,在野外走了二十天的云川部族人,此时早就人困马乏了……没有什么战力。 临魁沉思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最后派出了一队人,同时还把这个好消息告知了已经准备离开黑森林的刑天,问他,要不要在走之前再帮云川部一把。 刑天在接到临魁传递来的消息之后,也想了很长时间,不过,他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过于弱小,对云川部的帮助不大,就派人给蚩尤传递了云川部即将实力大增的消息,希望蚩尤部能在适当的时候,帮助疲惫的云川部一把。 同时,刑天又派人把轩辕,临魁,蚩尤对他极度关心的心意告知了云川,还说自己即将远行,如果云川部能够支援他一些驴子,他将感激不尽。 云川觉得刑天的话说的很有道理,决定援助即将远行的刑天部一头驴子,还说需要刑天自己来取,两人顺便喝点酒,他好为刑天送行。 同时,为了表达云川部好客的之情,云川让夸父将刑天派来的使者烤的外脆里嫩,香气扑鼻的让使者的随从带回去给刑天品尝。 在云川部走后的第三天,轩辕部也满载而归。 不过,他们回家的路途极为艰难,这些艰难不是道路与气候带来的麻烦,而是野马本身带来的。 云川部弄到了两千头驴子,而轩辕部则真正的弄到了两千匹火畜,而且他们还把火畜中的老畜,幼畜宰杀吃掉成了口粮,只留下强壮的年轻的公火畜与母火畜,准备驯服之后立即投入到战场上。 轩辕自己则亲自带着那匹雄壮至极的火畜王,他希望通过一路的交流,这匹火畜王能心甘情愿的成为他的坐骑。 野马的腿上绑着牵绊绳子,只能慢慢的挪动,即便是这样,总有一些脾气暴烈的火畜会咬断绳子逃走,也总有一些火畜会在一些险要的道路上跳崖,或者把自己的头往石头上撞,最后脖颈折断而亡。 轩辕亲自照顾的火畜王早就伤痕累累了,一部分是高傲的火畜王自残造成的,另一部分是轩辕为了教训火畜王刻意殴打出来的。 轩辕原来的本意是准备吊在云川部后边,作为云川部的后部,给他们提供一些支持的。 可惜,三天时间仅仅走了一天不到的路程,这让轩辕此时心如油煎,一旦错过帮助云川部的机会,后果很严重。 轩辕被这匹雄壮的火畜王折磨的精疲力竭。 当自己的心爱之物开始吃自己的时候,就算是轩辕,也难以防备,等他发现的时候,那匹火畜王已经把自己的肩胛骨位置上的皮肉啃得稀烂。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轩辕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然后挥剑斩下了这匹火畜王的脑袋。 “不臣服者——死!” 轩辕的咆哮声在山谷间回荡了很久,很久…… 然而,就在第二天,又有一些火畜开始撕咬自己的皮肉,而且不是单个,而是群体性的自戕。 “我开始明白云川部为什么会要驴子,而不是火畜了,火畜性烈如火,不甘为奴,而驴子就没有这个问题,只要好好地调教一段时间,他们就是人族很好的帮手。 女魃,你当初是怎么调教你的那匹火畜的?” 女魃低声道:“我捉到赤虎的时候,它还很小,很小,连奶水都没有断,是我让族人捕捉来了产奶的麋鹿,用鹿奶慢慢喂大的,最后,它就很听我的话。” 轩辕点点头道:“骑上你的赤虎,快快的追上云川部,看看他们的驴子群里是不是混着很多的小火畜。” 女魃答应一声,就骑着她的火畜快速的向云川部远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英招,陆吾见轩辕的脸色很难看,不过,憨厚的陆吾还是凑到轩辕跟前道:“火畜们不肯走了。” 轩辕抬起泛红的眼睛道:“凡是自戕过的火畜,全部宰杀,只留下那些相对温顺一些的火畜。” 陆吾难以置信的瞅着轩辕道:“这样的话,我们就没有多少火畜了,不成的。” 轩辕瞅着陆吾那张愚蠢的脸,强行按捺下心中的怒火,将颤抖的手藏在背后,他很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将手掌甩在陆吾的脸上。 “这一次只要有收获就是好事情,我们对火畜的脾性不了解,吃一次亏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这一次能驯服五百匹……不,一百匹,哪怕是十匹,对我轩辕部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好消息。 去吧,把那些自戕过的火畜都杀了!” 轩辕走了一路,也就杀了一路的火畜,导致这条路上洒满了火畜的血…… 后来,云川听闻了轩辕部在这条路上的暴行,感到非常的伤心,随即就把这条路命名为——马路! 眼看着手中的火畜一天比一天少,轩辕就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云川部获得那些火畜之后,对轩辕部会形成多大的威胁。 好在,女魃重新窥伺了云川部的驴子队伍之后,很确定的对轩辕说,云川部真正获得的火畜,绝对不会超过两百匹,而最奇怪的是云川部捕捉的野驴跟火畜,在路上的损失不大,离开山口的时候队伍有多长,现在依旧如此,而且最让女魃不可思议的是,云川部的一部分板车,已经在用驴子来拉车了。 由此,女魃断定,云川部一定有他们不知道的驯服野驴的办法。 于是,轩辕就决定离开大队,迅速的追上云川部,再仔细地观察一下云川部驱赶野驴的本事,上一次,实在是太大意了。 他觉得云川部不可能走的太快的,不论是临魁这个卑鄙小人,还是刑天这个无耻之徒,亦或是蚩尤这个利欲熏心的人,都不可能允许云川部一家独大的。 等云川靠近了大河上游,他的麻烦一定会越来越多的。 夸父已经开始烤第三个人了。 最初,烤刑天派来的使者的时候,他觉得手艺没有发挥好,导致那个使者身体里的水份流失的比较多,如果刑天吃起来塞牙的话,很有可能会怪罪他。 好在族长不喜欢刑天这个人,他吃不好是他的错,只能忍着。 临魁部派来想要帮族长分担驴子太多问题的使者就必须好好地烤一烤,至少不能破皮。 至于蚩尤部来的人如何烤,还需要仔细思量一下,如果用了蜜糖会不会让外皮更脆一些呢? “准备战斗吧!”云川对睚眦跟女咆道。 “我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睚眦显得急不可耐。 “我正好试一试狼群战斗的方式!”女咆就显得很冷静。 至于那些巨人们,已经开始穿自己的铁甲了,他们准备等一会过峡谷的时候直接冲过去。 夸父在烤好的临魁部使者的身体上吐了一口痰,就把烤好的人装在一个木头盒子里交给了临魁部使者的随从,还叮嘱随从告诉临魁,一定要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蚩尤部来的是一位虎战士,夸父记得自己曾经用斧头砍死了一个虎战士,眼前又出现了一个,这让他很是伤脑筋,因为,他觉得蚩尤部的虎战士好像杀不光。 心中烦闷就干脆用斧头将虎战士剁死,随便丢在火上烧烤几下就丢给了虎战士的随从。 族长已经下令开战了,就没工夫在这人身上展现自己烤肉的本事了。 烦躁的夸父被云川给喝止了,不准他第一个冲进峡谷,所以,第一个冲进峡谷的是一群非常灵活的女人。 女咆进去的时候,两边的山上就滚下来了很多的石头,这些石头看似遮天蔽日的,对于女咆她们没有太大的威胁。 当云川在峡谷口看到这些女人如同猴子一般在山崖上如履平地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捡到了宝贝,也为那个愚蠢的女魃感到遗憾。 作战,不能一拥而上啊…… 眼看着女咆攀上了悬崖,并且占领了山顶之后,云川就第一个骑着牛带着小狼走进了峡谷,睚眦护卫在他身边,独独将夸父留在了后面,负责断后。 在女咆确定山顶不见人之后,云川也就爬上了山顶,山顶上有不少的大石块,这些大石块看样子都是人为的准备好的,只是一个敌人都看不见。 云川冷笑一声道:“谁都想占便宜,偏偏谁都不愿意第一个站出来向我们表明敌意,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们,就连一个像样的联盟都搞不起来,枉我还做好了血战一场的准备。” 回到峡谷继续赶路,睚眦遗憾的道:“临魁,蚩尤,刑天,他们一个都没有来?” 云川点点头道:“石块往下丢的时机不对,不该在女咆进入峡谷的时候丢,应该在我们的队伍过峡谷的时候丢才能给我们制造麻烦,这不是临魁,蚩尤,刑天任何一个人能做出来的事情,所以啊,来的都是一些小喽啰,或者干脆就是他们的羁縻部落。 这些人都是来捡便宜的,不是来作战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七章不可预测的未来 , 第一二七章不可预测的未来 自从轩辕部在力牧原惨败之后,临魁,蚩尤,刑天防备轩辕之心,远比防备云川部更甚。 就像他们一直在应付轩辕一样,这一次也不例外。 自从云川,轩辕两部路过神农部的领地去了蛮荒之后,他们两部的目的根本就瞒不住别人。 云川部弄到了很多驴子的事情,临魁,蚩尤,刑天并非不知道,相比于云川弄到的那些驴子,他们也更关心轩辕弄到的火畜,或者马,驴子毫无疑问是用来干农活的,这跟云川部一直以来的形象很吻合,这个部族就是要当最富裕,最先进的部族。 这一点临魁,蚩尤都知道,现在他们要使用更多的驴子来提高部族的农业生产能力,一点都不奇怪。 倒是轩辕弄来了那么多的可以用于战争的火畜,或者马,就需要好好地研究研究了。 如果轩辕部的人有了骑在马背上作战的武士,他们第一个要对付的人是谁呢? 在这个问题上,总共有三个答案。 刑天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是他进攻了力牧原,杀了仓颉,还把轩辕部人拿来当奴隶,这时候临魁邀请他一起图谋云川部,最大的可能性是临魁害怕轩辕部报复,想要拖住他,不让他跑路。 临魁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他是距离轩辕部最近的一个部落,而黑森林一战,他神农部出了三千个武士,轩辕之所以告诉他云川部的事情,就是想要借云川部的力量削弱神农氏,或者让神农氏的力量离开部族,轩辕好趁机偷袭一下。 蚩尤也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他是黑森林惨案中实力最强的一个,轩辕作战历来喜欢先干掉最强的,剩下的弱鸡们就会不战而降。 总之,在这个时候,明明正在蓬勃发展的云川部,就被临魁,蚩尤,刑天这三个人无视了,好像也隐形了。 就连当事人云川,也不知道轩辕这是在图谋云川部,还是借着云川部去图谋别的部落。 以前,几个部族之间的战斗更像是一个县里的几个恶霸团伙在互殴,简单,粗暴,直接就能有很好的效果。 现在,恶霸团伙变得更强大了,需要面对的事情也更多了,不会再轻易的去做决定。 云川回家的路上总是能遇到骚扰,有时候是山顶掉下来的一些石头,有时候,是树林里突然飞出来的一些羽箭,投枪。 这样的突袭往往会让云川部损失几头驴子,气的夸父哇哇大叫,除此之外,再无损伤。 不过,夸父火烤使者的事情终究是有后遗症的,刑天,临魁,蚩尤都认为,云川部的使者无牙的身体也是很好的烧烤材料,准备在合适的时候烤好了,就给云川送来品尝。 所以,无牙现在很害怕,害怕族长再派他出使那三个喜欢烧烤的部落。 隶首带着一大群人拦在了云川的前面。 他没有埋伏,也没有突袭,就这样直挺挺的站在大路上,放出话来要跟云川详谈一次。 这是云川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黧黑瘦峭的男子。 有本事,有才能,有智慧的人在野人部落中,就像是萤火虫一般的清晰明了。 别看隶首就穿着一双破兽皮靴子,穿着一件豹子皮缝制的衣衫,可是呢,当他站在那里的时候,就没人敢忽视他。 云川觉得隶首没有资格跟自己谈话,为了表示尊敬隶首,他就把夸父派了出去,在云川部,夸父的地位与隶首相当。 当雄壮如山的夸父将大地踩踏的咚咚作响的来到隶首面前的时候,轩辕部的人立刻骚动了起来,很多人离开了队伍,要保护隶首。 被隶首严厉的制止了。 隶首的身材不算矮小,站在夸父面前的时候却显得非常矮小,尤其是当夸父举起手中精钢巨斧之后,隶首就显得很无助。 “滚开!”夸父重重的在地上踩踏一脚,尘土飞扬。 隶首挥挥衣袖扇开扑面而来的尘土仰望着夸父道:“这是云川族长的意思吗?” 夸父嘿嘿笑道:“只要族长派我出来,我说什么我家族长都认。” 隶首笑道:“听说你烤了刑天,蚩尤,临魁三族的使者,今天如果把我也烤了,正好凑齐,你要不要试试?” 夸父道:“我之所以要把那三个使者烤掉,是因为那就不是使者,是来勒索我族的驴子的,族长说他们是强盗,不是使者。 你如果也是来抢我族驴子的,烤了你也不费什么事情。”说着话就张开大手朝隶首的脖子捏了过去。 隶首闪身离开,夸父哈哈大笑,另一只手里的斧子就要劈下来的时候,就听云川在背后道:“开路,我们走。” 夸父闻言收回战斧,瞅着隶首道:“让开路,不然我们就自己开出一条路。” 也不等隶首回答,就放下面甲,咚咚咚的向前走,在他身后,同样满身铁甲的巨人甲士也一起向前移动,甲胄哗啦啦作响,每走一步都有惊天动地之威。 隶首被夸父强壮的身体挤开,不得不下令让路,他看的很清楚,如果不让路,这些钢铁巨兽真的就会在他的部族人群里趟出一条血路。 隶首大声朝云川喊道:“云川族长,我王就在来的路上,很希望能与族长好好谈谈。” 云川充耳不闻,在女咆的陪同下骑着大野牛带着捕捉来的驴子跟马穿过了轩辕部的队伍,踏上了回家的路。 “云川族长,我知道你让夸父烤使者就是为了跟其余部族断绝消息,你有没有想过,一旦真的断绝消息,你云川部将会被隔绝在大河上游四部落之外。” 云川回头朝着隶首给了一个诡异的笑脸,就继续随着大队伍朝常羊山去了。 这是云川部第一次拒绝跟其余部族进行交流,要知道,在这之前,云川部才是最喜欢跟别的部族交流的人。 不是云川不喜欢交流,而是大河四部族的关系已经进入了后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所有的仇恨都已经摆在了桌子上,再也没有转圜的可能了。 也就是说,云川部一旦继续跟这几个部落有交往,那么,首先面临的就是一个站队的问题。 可是,云川部为什么要站队呢?尤其是在自己已经具备了独善其身的实力之后,为什么要派自己的武士去参与那场传说的神魔大战呢? 不论是跟轩辕站在神的一面,还是跟蚩尤站在魔的一面,死伤的都是云川部的武士,而最后得到最大利益的绝对不会是云川部。 而且,一旦神魔大战分出胜负,自己又要跟胜利者进行战斗,既然注定了是这个结果,自己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退出这场纷争呢? 而且,这场大战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云川知道的神魔大战,与眼前的大河上游四部落的现状完全不同。 在传说中,蚩尤并不能叫做人类,而是一只钢铁怪兽。 他被描述成什么模样呢? 说他与他的兄弟拥有铜头铁臂,兽身会说人言,双眸能发光,头上有巨角,足为八趾牛蹄,双肋长有翅膀,能尾托火焰穿越云雾之中,不食人间烟火,饿了便吞沙咽石,还可以呼风唤雨,喷射火焰…… 轩辕这边更是了不得,有长有双翅会喷火的龙,可以发射电光,且身材巨大的玄女,拥有会喷射火焰的棍子的旱魃等等…… 虽然直到今天,云川没有见过真龙,没有见过凤凰,麒麟,等等异兽,不过,仅仅是剑齿虎的存在,就让云川多少有些心惊肉跳了。 每当云川觉得自己已经对这个世界有足够多的了解之后,总会有一些新的事情困扰着他。 别人不说,仅仅是自己,就让云川没办法用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这一过程。 在昆仑山下好好挖沟赚钱的自己,突然间就被一声类似铜钟,巨鼓的声音震成了一团血肉吗,而后就来到了这个奇怪的世界。 而自己,是真的用了一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婴儿长成了一个少年。 当这些事情没有得到一个最合理的解释之前,云川就不打算彻底的融入这个世界,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看局面再说。 假如,轩辕真的可以变成一个身高百丈的巨人,蚩尤真的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魔神的话,云川部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未免就太可笑了。 如果,传说中的事情没有出现,云川部就有足够的力量自保,如果传说中的事件只要出现一件……云川就会立刻带着自己的族人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因为,事情已经超出了云川能掌控的范畴。 神话,可信,又不可信,可能,又不可能,很多时候,云川总觉得轩辕,蚩尤站在一个盒子边上问他:你说,我们是要出去,还是要进去? 当轩辕,蚩尤变成了既进去又出来的叠加态的时候。 未来的一切都变得不可预测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七章不可预测的未来 第一二七章不可预测的未来 自从轩辕部在力牧原惨败之后,临魁,蚩尤,刑天防备轩辕之心,远比防备云川部更甚。 就像他们一直在应付轩辕一样,这一次也不例外。 自从云川,轩辕两部路过神农部的领地去了蛮荒之后,他们两部的目的根本就瞒不住别人。 云川部弄到了很多驴子的事情,临魁,蚩尤,刑天并非不知道,相比于云川弄到的那些驴子,他们也更关心轩辕弄到的火畜,或者马,驴子毫无疑问是用来干农活的,这跟云川部一直以来的形象很吻合,这个部族就是要当最富裕,最先进的部族。 这一点临魁,蚩尤都知道,现在他们要使用更多的驴子来提高部族的农业生产能力,一点都不奇怪。 倒是轩辕弄来了那么多的可以用于战争的火畜,或者马,就需要好好地研究研究了。 如果轩辕部的人有了骑在马背上作战的武士,他们第一个要对付的人是谁呢? 在这个问题上,总共有三个答案。 刑天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是他进攻了力牧原,杀了仓颉,还把轩辕部人拿来当奴隶,这时候临魁邀请他一起图谋云川部,最大的可能性是临魁害怕轩辕部报复,想要拖住他,不让他跑路。 临魁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他是距离轩辕部最近的一个部落,而黑森林一战,他神农部出了三千个武士,轩辕之所以告诉他云川部的事情,就是想要借云川部的力量削弱神农氏,或者让神农氏的力量离开部族,轩辕好趁机偷袭一下。 蚩尤也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他是黑森林惨案中实力最强的一个,轩辕作战历来喜欢先干掉最强的,剩下的弱鸡们就会不战而降。 总之,在这个时候,明明正在蓬勃发展的云川部,就被临魁,蚩尤,刑天这三个人无视了,好像也隐形了。 就连当事人云川,也不知道轩辕这是在图谋云川部,还是借着云川部去图谋别的部落。 以前,几个部族之间的战斗更像是一个县里的几个恶霸团伙在互殴,简单,粗暴,直接就能有很好的效果。 现在,恶霸团伙变得更强大了,需要面对的事情也更多了,不会再轻易的去做决定。 云川回家的路上总是能遇到骚扰,有时候是山顶掉下来的一些石头,有时候,是树林里突然飞出来的一些羽箭,投枪。 这样的突袭往往会让云川部损失几头驴子,气的夸父哇哇大叫,除此之外,再无损伤。 不过,夸父火烤使者的事情终究是有后遗症的,刑天,临魁,蚩尤都认为,云川部的使者无牙的身体也是很好的烧烤材料,准备在合适的时候烤好了,就给云川送来品尝。 所以,无牙现在很害怕,害怕族长再派他出使那三个喜欢烧烤的部落。 隶首带着一大群人拦在了云川的前面。 他没有埋伏,也没有突袭,就这样直挺挺的站在大路上,放出话来要跟云川详谈一次。 这是云川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黧黑瘦峭的男子。 有本事,有才能,有智慧的人在野人部落中,就像是萤火虫一般的清晰明了。 别看隶首就穿着一双破兽皮靴子,穿着一件豹子皮缝制的衣衫,可是呢,当他站在那里的时候,就没人敢忽视他。 云川觉得隶首没有资格跟自己谈话,为了表示尊敬隶首,他就把夸父派了出去,在云川部,夸父的地位与隶首相当。 当雄壮如山的夸父将大地踩踏的咚咚作响的来到隶首面前的时候,轩辕部的人立刻骚动了起来,很多人离开了队伍,要保护隶首。 被隶首严厉的制止了。 隶首的身材不算矮小,站在夸父面前的时候却显得非常矮小,尤其是当夸父举起手中精钢巨斧之后,隶首就显得很无助。 “滚开!”夸父重重的在地上踩踏一脚,尘土飞扬。 隶首挥挥衣袖扇开扑面而来的尘土仰望着夸父道:“这是云川族长的意思吗?” 夸父嘿嘿笑道:“只要族长派我出来,我说什么我家族长都认。” 隶首笑道:“听说你烤了刑天,蚩尤,临魁三族的使者,今天如果把我也烤了,正好凑齐,你要不要试试?” 夸父道:“我之所以要把那三个使者烤掉,是因为那就不是使者,是来勒索我族的驴子的,族长说他们是强盗,不是使者。 你如果也是来抢我族驴子的,烤了你也不费什么事情。”说着话就张开大手朝隶首的脖子捏了过去。 隶首闪身离开,夸父哈哈大笑,另一只手里的斧子就要劈下来的时候,就听云川在背后道:“开路,我们走。” 夸父闻言收回战斧,瞅着隶首道:“让开路,不然我们就自己开出一条路。” 也不等隶首回答,就放下面甲,咚咚咚的向前走,在他身后,同样满身铁甲的巨人甲士也一起向前移动,甲胄哗啦啦作响,每走一步都有惊天动地之威。 隶首被夸父强壮的身体挤开,不得不下令让路,他看的很清楚,如果不让路,这些钢铁巨兽真的就会在他的部族人群里趟出一条血路。 隶首大声朝云川喊道:“云川族长,我王就在来的路上,很希望能与族长好好谈谈。” 云川充耳不闻,在女咆的陪同下骑着大野牛带着捕捉来的驴子跟马穿过了轩辕部的队伍,踏上了回家的路。 “云川族长,我知道你让夸父烤使者就是为了跟其余部族断绝消息,你有没有想过,一旦真的断绝消息,你云川部将会被隔绝在大河上游四部落之外。” 云川回头朝着隶首给了一个诡异的笑脸,就继续随着大队伍朝常羊山去了。 这是云川部第一次拒绝跟其余部族进行交流,要知道,在这之前,云川部才是最喜欢跟别的部族交流的人。 不是云川不喜欢交流,而是大河四部族的关系已经进入了后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所有的仇恨都已经摆在了桌子上,再也没有转圜的可能了。 也就是说,云川部一旦继续跟这几个部落有交往,那么,首先面临的就是一个站队的问题。 可是,云川部为什么要站队呢?尤其是在自己已经具备了独善其身的实力之后,为什么要派自己的武士去参与那场传说的神魔大战呢? 不论是跟轩辕站在神的一面,还是跟蚩尤站在魔的一面,死伤的都是云川部的武士,而最后得到最大利益的绝对不会是云川部。 而且,一旦神魔大战分出胜负,自己又要跟胜利者进行战斗,既然注定了是这个结果,自己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退出这场纷争呢? 而且,这场大战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云川知道的神魔大战,与眼前的大河上游四部落的现状完全不同。 在传说中,蚩尤并不能叫做人类,而是一只钢铁怪兽。 他被描述成什么模样呢? 说他与他的兄弟拥有铜头铁臂,兽身会说人言,双眸能发光,头上有巨角,足为八趾牛蹄,双肋长有翅膀,能尾托火焰穿越云雾之中,不食人间烟火,饿了便吞沙咽石,还可以呼风唤雨,喷射火焰…… 轩辕这边更是了不得,有长有双翅会喷火的龙,可以发射电光,且身材巨大的玄女,拥有会喷射火焰的棍子的旱魃等等…… 虽然直到今天,云川没有见过真龙,没有见过凤凰,麒麟,等等异兽,不过,仅仅是剑齿虎的存在,就让云川多少有些心惊肉跳了。 每当云川觉得自己已经对这个世界有足够多的了解之后,总会有一些新的事情困扰着他。 别人不说,仅仅是自己,就让云川没办法用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这一过程。 在昆仑山下好好挖沟赚钱的自己,突然间就被一声类似铜钟,巨鼓的声音震成了一团血肉吗,而后就来到了这个奇怪的世界。 而自己,是真的用了一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婴儿长成了一个少年。 当这些事情没有得到一个最合理的解释之前,云川就不打算彻底的融入这个世界,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看局面再说。 假如,轩辕真的可以变成一个身高百丈的巨人,蚩尤真的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魔神的话,云川部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未免就太可笑了。 如果,传说中的事情没有出现,云川部就有足够的力量自保,如果传说中的事件只要出现一件……云川就会立刻带着自己的族人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因为,事情已经超出了云川能掌控的范畴。 神话,可信,又不可信,可能,又不可能,很多时候,云川总觉得轩辕,蚩尤站在一个盒子边上问他:你说,我们是要出去,还是要进去? 当轩辕,蚩尤变成了既进去又出来的叠加态的时候。 未来的一切都变得不可预测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八章关上大门睡觉吧 第一二八章关上大门睡觉吧 当常羊山出现在众人眼帘的时候,即便是夸父这种没心没肺的家伙,也忍不住嚎叫起来。 当阿布带着族人前来迎接的时候,就算是云川,也觉得心情愉快。 这就是回家的感觉。 阿布带着族人远远地就开始欢呼,开始欢腾,开始胡乱喊叫的时候,女咆认为自己应该留在这个部落里,直到死去。 云川是大河上游下第二场冰雨的时候离开的常羊山,回来的时候,这里已经不用穿厚厚的裘衣了。 精卫抱着云蠡站在高高的常羊山上等待云川回家,她已经想念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了,一见面就把云蠡交给了云川,抱着他的后背温存了一会之后,就重新变成了那个欢乐的精卫。 阿布瞅着重新变得欢腾起来的族人有些感慨。 族长不在的日子里,虽然云川部跟以往没有什么差别,衣食住行也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可是,在族人的脸上就很难看到笑脸。 不说别人,仅仅是精卫哪一张冰冷的脸,以及乖戾的性格就让阿布整日不得消停。 现在好了,一切都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没有族长的云川部就不是云川部,对于这一点,阿布已经有了很深的认知。 回来之后的云川好好洗了一个澡之后,就跟阿布谈话谈到了很晚。 阿布回去的时候面色有些凝重。 “我们应该再有一个孩子!”这是精卫这段时间想得最多的一个问题。 云川欣然从命,只是云蠡总是哭,不能让人尽兴。 第二天早上,云川一如既往地坐在山洞口上的平台喝茶,现如今,族人们已经全部搬出了山洞,将山洞当成了库房,以及遇到危难时候避险的场所。 常羊山腰上已经盖满了房子,从山下看过去,那些房子很像一只只鸟巢,从山顶上往下看,则层层叠叠的如同一丛丛开伞的蘑菇。 房子都是土坯房子,房顶上覆盖的都是茅草,族人们不喜欢云川设计的大窗户房子,在盖房子的时候,他们把窗户留得很小,且高。 大窗户房子很明亮,气味也好一些,就是不怎么保暖。 云川部在山洞里储存了大量的干柴跟煤炭,在家里也储存了很多柴火,只是家里的柴火遇到大雨的时候容易变得潮湿,这时候就要拿湿柴去山洞那边换干柴。 就因为保暖如此麻烦,族人们才不怎么愿意给自己留一扇明亮的窗户,而是选择一个一尺见方的窗户。 当然,这其中有房子防御野兽这个功能,窗户开大了,野兽容易进来。 云川部的城墙已经初具规模了,尤其是站在山顶上,环顾四周,就会发现,云川部的人已经用围墙把孤零零的常羊山给包围起来,这将是一座真正的十里之城! 夜晚的时候,当每家每户都点起松明照亮之后,整座常羊山就似乎在一瞬间活过来了,那些星星点点的松明光芒从低到高最后似乎与天上的银河连接了起来,蔚为壮观。 云川很喜欢看这样的场面,虽然跟他记忆中的万家灯火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不过,已经很好了。 在流浪野人与奴隶们的努力下,石头阶梯已经成型,层层叠叠从山脚一直攀援到了山顶,又被辛勤的族人借着这条主路的光,开凿了直奔他们家的分支阶梯,最后,整座常羊山似乎都被这些如同锁链一般的阶梯给牢牢地束缚住了。 这是属于人的力量,也是这个世界上第一座完全被人类征服的山峰。 有时候,野人们的创造力云川还是很佩服的,他们居然能够就地取材,将巨大的岩石生生地雕凿成城墙的样子,与人工修建的城墙融为一体。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不但拿到了需要的石材,还节省了非常多的人力,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城墙是最结实的。 一道瀑布从常羊山上流淌下来,这其实有些不符合规律,一座并不算大的常羊山,不可能涵养出如此大的一股子水。 可就是这样,那条瀑布却从未干涸过,就算是在去年的大旱时分,大河水都下降了一半,这道瀑布的水量却没有改变过。 水都是从石缝里慢慢渗出来的,一滴水,再汇集一滴水,最终成了涓流。 眼看着瀑布落在岩石上碎成了玻璃渣,最后重新变成水珠,汇聚在一个沟渠里,最终变成一条亮色的丝带从半山腰一直缠绕到山脚。 这就是云川的城! 此时,这座城都在为驴子的问题烦恼,这些驴子不听话不说,它们的叫声还奇大无比,往往是一头驴开始嚎叫,其余的驴子都会张嘴嚎叫,最终汇聚成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噪音。 驴子没有集体饲养,而是分发给了云川部的一千多个固定的家,每一家都能分到一头驴子饲养,至于怎么教化,云川觉得这应该是驴子主人的事情。 日子一天天地过,直到桃花盛开的时候,阿布才从前来交换粮食种子的轩辕族人口中得知,轩辕最终带回来了不到三百匹马。 云川对此不感兴趣,他既然已经决定断绝与其余四部的高层往来,就不要表示出很关心对方发展的模样。 相比高层那种累死人的交往,云川更喜欢民间百姓们的自发交往,这样的交往很朴实,虽然你不能占我的便宜,我也不能占你的便宜,总之呢,云川部还是能占到很多的便宜。 这是产业结构造成的,其余四部只能用农作物,原始的矿石,猎物,以及稀奇的植物,动物来交换云川部的工业制成品,云川部占便宜那是一定的。 根据阿布的统计,今年,最受其余部族人欢迎的商品依旧是小刀,农具,以及彩陶,甚至开始有野人跟云川部的人交换一些新鲜的东西,比如床垫,靴子,小茶壶,更有甚者,会用珍贵的粮食跟云川部换取一些精美的首饰以及只有云川部才有的牛角梳子,小小的青铜镜等小物件。 总体上,能从这些交易的细节上看出,大河上游人们的生活是在逐渐向好的一方面发展,这就是进步,是随着云川部的进步而进步。 云川部如今已然是一个很有秩序的部族,从每天鸡叫天明的时候,基本上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今天该做什么,只要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就可以安心地吃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食物。 云川是不怕慢的,他只害怕停止,而云川部,现在每一天都有新的事物发生,新的婴儿诞生,是一个充满了朝气的部族。 去年的春耕几乎要了云川半条命,今年的春耕完成却非常得容易,驴子虽然不太听话,却勉强算是一个帮手,所以,在云川跟精卫欣赏桃花的时候,阿布已经完成了今年的春播任务,还新开垦出来了三万亩的新农田。 常羊山下的草原云川估计有将近二十万亩的农业用地,这些农田足够支撑一个小城市的运作了。 以后,云川部将暂时不再开垦新的农田了,而是该想着如何精耕细作的问题,想着如何提高粮食产量,合理安排种植种类了。 所以,今年的桑麻就被种植在了山地上,顺便让这些桑麻消耗掉来自常羊山城的污水。 常羊山城的污水其实就是云川眼中的下水道,城里每日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会沿着一条刻意安排的水道从山顶一直流淌到山阴处的一个污水湖泊里。 很恐怖的问题是,这条污水湖泊已经快要蓄满了,如果不能为这些东西寻找一个出路,用不了多长时间,那里就会成为一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在这个时代,毁掉一座城的往往不是战争等因素,而是垃圾跟污水,阿布已经决定要开凿一条污水渠,让这里的污水直接进入大河,好做到一劳永逸。 对这个缺德的建议,云川没有反对,反正云川部已经在尽量地消化污水了,多余的……那也只好那样了,就是辛苦大河下游的蚩尤部要喝一点脏水。 这一点蚩尤想必是不会在乎的,他不在乎,云川当然不会多事地告诉蚩尤,这样对他的族人身体不好。 这时候的大自然过于强大了,不需要人为地去维护,更不需要伤害自己族人的利益去成就大自然,如果大自然此时有灵的话,他一定会笑话云川的迂腐。 抛开那四个令人讨厌的部族,云川还是很喜欢自己的族人,虽然憨了一些,却几乎看不到一个懒汉。 或许是因为懒汉没法子在这个时代存活的缘故,每个人都非常地努力,就这一点,就让云川有信心带着这群人去过上他云川想过的生活。 他现在完全相信,是劳动创造了一切,也是劳动催生了一个又一个灿烂的文明。 想到这里,云川就开始鄙视轩辕,蚩尤,临魁,刑天他们正在进行的那种毫无意义的争夺,谋算。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云川就对阿布道:“关上大门吧,我们该睡觉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二九章云川部的进化 第一二九章云川部的进化 一个两万人的部落,拥有大小牲口超过五千头,这本身就是富裕的标志。 就这样,还不算猪圈里的猪,羊圈里的羊,鸡圈里的鸡,以及在水塘里成片成片游动的鸭子。 至于鹅这种东西,至今还在天上飞着呢,因为是三只公的,连鹅蛋都没办法给族人们贡献。 精卫的大乌鸦已经很老了,不过,它有三个孩子,每天都能给它弄来肉条或者别的美食送给它,所以,那只老乌鸦就习惯性地蹲在窗台上,等候它的孩子们归来。 自从这只老乌鸦飞不动之后,精卫就再也没有修剪过它的羽毛,只是这东西身上的羽毛好像再也没有长出来过,即便是能长一点,也是短短的绒毛。 “你今天吃了吗?”精卫坐在一张圆凳上梳头发,肥硕的臀部几乎遮蔽了圆凳,宛若凭空坐着。 “吃了,吃的肉条。” “你什么时候死呢?”精卫熟练地将头发挽成发髻,还在上面插了一个简单的金钗。 “快了,快了。” “既然快了,那就早点死,再不能在我们快活的时候突然冒出头来跟我丈夫说什么“使劲”的话,害的他都不愿意使劲了。” 精卫平淡的话语里面蕴含着无限的杀机,尤其是当她将一张涂满胭脂虫汁液的纸张,用嘴唇咬了一下之后,她那张红艳艳的嘴唇就很像喝过血的嘴巴。 整理一下自己如同白雪一般的丝绸裙子,精卫扭动一下腰肢,裙摆就旋转起来,如同一朵盛开的喇叭花。 穿上一双雕花的鹿皮靴子,精卫在地上踩了踩,很好,仆妇们在靴子后面加了一寸高的粗跟,不但让她的身材看起来更加得挺拔,同时,走在泥巴路上的时候,还不容易弄脏靴子。 收拾好了,精卫就匆匆地出了门,马上,她又转回来,抬起脚踹在老乌鸦的身上,将它踹下窗台,看到乌鸦摔了一个大跟头之后,精卫才哈哈大笑着离开了屋子。 出了屋子的精卫四处看看,没看到小狼,也没有看到大野牛,就知道丈夫抱着孩子去了比较远的地方。 精卫是越来越漂亮了,尤其是她的身体在生完孩子后开始长肉的时候,瞅着自己越发丰满的胸部,以及日渐肥硕的臀部,精卫终于有底气自称是云川部第一美人了。 这种审美不光是云川部的族人这么评价,就连云川自己也是这么看的,毕竟,一张符合云川审美的脸,再加上野人习惯的丰乳肥臀要是不好看才见鬼了。 生活就是这样,他总是能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给你许多惊喜。 云川的惊喜就在于整个部族的供水系统已经开始正式运转了,水车从常羊河边上刻意用巨石堆砌的自流渠里把水提上来,再送到长长的木头水槽里,水流从木槽里进入水渠,最终进入农田。 由于田地总是有落差的,最低处的农田灌溉用水由常羊河的自流渠来解决,自流渠灌溉不到的地方,就由水车把水提高五米,再灌溉到田地里面去。 再高的地方,就由水车把水提上去,灌溉之余的水会积蓄在一个塘堰里,有了塘堰,又能架设水车继续提水,直到将云川部开垦出来的农田全部灌溉到。 这已经是一套完整的灌溉系统了,看似简单,实则,云川部为了组成这套灌溉系统,几乎用了全族之力。 有了这一套稳定的灌溉系统,云川部的粮食就会有一个稳定的收获,不必看老天的脸色吃饭了。 云川抱着儿子坐在牛背上一路沿着水渠走,阿布就跟在旁边,见到水车就点明这是谁的功绩,遇到水塘,就说明这是部族里那几家出的大力,每回点到谁的名字,就会有相应的人站出来,等待族长夸奖。 遇到熟悉亲密的老族人,云川一般没有什么好声气,不但会点出其中的不足之处,还会直接将老族人呵斥一顿,命令他们限期整改,错过了,就会受到惩罚。 遇到不熟悉的新族人,云川就不这样了,反而对他们和颜悦色的,更不吝啬夸奖的话语,让那些新族人看老族人的目光中都蕴含着满满的骄傲。 等新族人都满意地离开了,云川就随便把儿子交到一个干净的老族人手中,开始跟他们商量如何分片区管理的问题。 以前的时候,云川可不敢将权力下放,一旦下放了,必定是一团糟,现在不一样了,云川部的老族人已经习惯阿布制定的管理体系,也知道该如何遵循这套管理体制去生产,所以,就轮到他们来管理云川部的新族人了。 不多,一户老族人只需要管理十户新族人,这里说的管理不仅仅是劳作时候才参与管理,而是,全方位的。 说句不好听的话,新族人敦伦的方式不对,老族人都有教育更改的权力,是整体上的移风易俗。 云川打算从衣食住行乃至礼仪方面开始教化万民,他一直想要自己的族人彻底地脱离野人的范畴,变成一个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既然参与管理了,自然就会有报酬,云川想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出一个统治阶层来。 历史上将统治阶层往往称之为吸血阶层,可是,管理是必须的,是一定的,唯有如此,才能在荒蛮时代迅速形成一个让所有野人们都向往的神仙国度。 如同轩辕预料的那样,随着驴子跟马的出现,以及善于利用牛这些牲畜的力量之后,云川部的生产效率远不是轩辕他们几个部落所能比拟的。 现如今,因为有大批的驴子出现,云川部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的牲口变多了,再也不用像往年一样,只要到了春种秋收的时候,就必须全族大动员了。 今年的春耕,以及开荒,就是由专门种庄稼的族人们独立完成的,没有影响炼铁打铁的,养蚕缫丝的,沤麻织布的,烧陶的,烧砖的,编织竹器,制作木器的工匠们的生产。 云川部的养殖业发展得也很好,自从云川确定了只饲养牛,羊,猪,鸡鸭这几样家畜家禽之外,其余的全部放弃,包括赤陵很喜欢的养鱼事业,在云川看来,把捕捉来的小野鱼丢进大池塘根本就不算是养鱼。 至于军队,在云川部已经基本上做到了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牵绊,只是他们身上还肩负着清除野兽,以及狩猎的事宜。 精卫骑在一头白色的驴子背上,扭啊扭地就下了常羊山。 白的驴子是她最喜欢的一头驴子,不但长得好看,干净,最重要的是非常得温顺。 这一路上,只要有人看到了精卫,就会停下手里的活计,打铁的会忘记挥动锤子,烧陶的会忘记往炉子里添煤,编竹子的会划破手,骑着驴子的会从驴背上掉下来,总之,所有见到精卫的人,都会被精卫的美貌震惊得魂飞天外。 正坐在大槐树底下跟老族人商量如何细化管理族人事宜的云川看到精卫之后,也震惊得魂飞天外。 懂事的阿布在震惊之后,就抱着云蠡邀请族人去别的地方继续商谈管理事宜,把大槐树底下的阴凉留给族长跟族长夫人。 “我好看吗?”精卫骑在驴子背上朝云川张开双臂,希望他能抱她下来。 云川果断地将精卫从驴子背上抱下来,然后就拖着她来到水槽边上,二话不说,就开始帮精卫洗脸。 一个从来都不会化妆,又没有一个好的审美观念的人,自己研究着化的妆绝对就是一场灾难。 被云川强行洗过脸的精卫开始嚎啕大哭,她觉得她的丈夫不允许她过于美貌! “你以后要是再敢把自己的脸弄成猴子屁股的模样,我就揍你!” 精卫抽泣着道:“我这样不美吗?” 云川恨恨地道:“头发不错,衣服也很好看,选的钗子也好,就是把胭脂虫的颜色弄到脸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涂到嘴唇上很好看!” “没错,涂到嘴唇上会让你的容貌变得生动起来,问题是你涂到脸上干什么?” “姼她们就是把一种花的汁液涂到了脸上,很好看的,不光是这样,她们还把那种花包在指甲上,指甲就变得红艳艳的,可好看了。” “所以,你就用胭脂虫的颜色?为什么不学她们用凤仙花的汁液呢?” “姼说了,胭脂虫是咱们部族里拿来染丝绸用的好东西,她们弄不到,只好用你说的那种花的汁液,我是王后,当然可以用胭脂虫的颜色。” “胭脂虫搜寻不易,染出来的红色丝绸对我们部族来说非常重要,你既然是王后,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首先就要想到部族,而不是图谋自己一时之快,我们有很重要的目标要达到,这种无谓的事情以后就不要做了。” 精卫委屈的道:“我只想变得更漂亮一些。” 云川捏捏精卫的脸颊道:“说真的,你已经很美了。” “真的吗?” 云川叹了口气,瞅着天边的太阳有些失望,看来想要让云川部精神文明,生活文明全面开花的任务,还道阻且长。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零章轩辕在招贤纳士 第一三零章轩辕在招贤纳士 轩辕很失望地从一头火畜的背上跳下来。 这头火畜虽然很温顺,却不能带给轩辕风驰电掣般地骑乘快感。 因为要种地了,轩辕还是把女魃留在了赤水边,并且要求女魃在赤水边建立一个足够大的营地,他准备等冬天到来之后,再去一趟大草原,这一次,他不准备捕捉成年野马了,只捕捉一些种马,怀孕的母马,小马以及驴子。 今年一年,蓄养火畜的任务算是完全失败了,带回来的野马又死亡了很多,他至今还不明白,这东西的性情为何会如此得暴烈,死一个,马上就会死一批。 “云川部拿出驴子来跟别的部族交换了吗?” 隶首摇头道:“没有,云川部的市场上,只有一些普通货色,没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好东西。 目前的云川部,断绝了跟所有大部落的交流,反倒很看重那些野蛮的小部落,不但跟他们交换货物,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这些小部族来云川部可以拿到货物,且可以带走。 就目前而言,前来跟云川部交换货物的小部族非常多。” 轩辕想了一下道:“这些小部族敢路过我族,还是敢路过蚩尤部?我想,临魁部那些小部族也不敢走吧?” 隶首点头道:“王说得很对,云川部的北方是我们,南方是蚩尤部,东方是临魁,所以,那些小部族只能从西边进来,再从西边离开,我以为,云川部这是准备开发部族的西边,以这个无人阻拦的方向当成云川部扩张的选择。” “有什么动向吗?” “云川部的赤陵,睚眦已经离开常羊山城,驻守在西部的大河边,并且已经开始修建吊桥,准备连通大河交通。 一旦大河上出现了一座桥,来云川部交换东西的小部族就会更多。我派人乘坐竹筏顺流而下,被云川部的赤陵率领鱼人部落给挡回来了,他们不准我们顺流而下。” “其余部族没有什么动静吗?” “所有人都在积极地修建城池,每个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一个个都非常警惕。 王在一年多前发起的会盟,完全彻底地失败了,大河上游的四个部落如今谁都不相信谁,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人心没有凝聚,反而彻底地涣散了。” 轩辕用双手猛烈地搓搓面颊,直到面颊通红才罢手,对隶首道:“这两年,我做得很多决策好像都是错的。” “这只是因为我们部族在短时间内扩大了十倍不止,而我们的人才却跟不上。 王,不知你察觉到了没有?您身边的蠢人越来越多了,而能用的人才却越来越少了。 我还听说王最近一直在为风后,力牧,仓颉的死悔恨,这就是明证,英招,陆吾这些人只是一些莽夫,用来冲锋作战自然没有问题,想要用这些人来管理我轩辕部,他们指望不上。” 轩辕想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的,他以为陆吾应该是一个可以用的人才,结果,这人在云川面前连一个照面都没法应付,后来让他管理火畜,结果,火畜又大规模地死亡。 整天除了在自己身边问该怎么干之外,连多余的一点事情都办不好,隶首说得没错,自己身边的蠢货越来越多了。 “有什么办法改变目前的状况吗?” “王,您可以在空地上修建一座高高的台子,把您心中所有的疑虑都写下来,然后交给我,由我在高台上问那些愿意登台,并且登上台子的人,看看他们能不能解答我王心头的疑惑,如果能,不论他是什么人,哪怕是奴隶,我王也一定要将他重用。 如果来的人不能回答我王的问题,即便是有一技之长,我王也要接纳他,并且给他相应的位置,让这些人为我王奔走。 我相信,一旦我王经常这样做,就一定能选拔出一批能干的人,我轩辕部也就不会再出现无人可用的境地。” 轩辕皱眉道:“什么样人才是我需要的人呢?” 隶首道:“会种地的,会烧陶的,会修墙的,会抓鱼的,会放牛的,会养火畜的,能调教驴子的……” 轩辕瞅着隶首道:“你当初就是被我从奴隶里提拔起来的,那么,你认为奴隶群中,还有一些很能干的人没有被我发现吗?” 隶首笑道:“我的王,我这样做的目的,一来可以在我们部族中发现可以用的人,二来,我的目标是云川部的流浪野人,奴隶,以及蚩尤部的战士,神农氏的牧者。” 轩辕大笑道:“那就去做吧!” 隶首笑眯眯地道:“我需要美丽的女人,需要昂贵的裘皮,需要青铜甲胄,需要修建好的房子,以及成群的属于个人的牛羊。” 轩辕笑得更加厉害了,摆摆手道:“尽管拿去,我只想要能用的人,别的,我不在乎!” 隶首大笑道:“我王英明!” 十天后,轩辕部领地最中央的位置,搭起了一座高大的木台,这座木台非常非常得高,只有真正的猛士才能攀援着绳梯一点点地爬上去,接受隶首的询问。 就在高台下,常年居住着一大群轩辕部最美丽的女人,这些女人并不干活,被嫘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就坐在台子下边,在她们身后是沉重的青铜甲胄,青铜武器,以及成捆的丝绸,大群的牛羊。 不论是任何人,不论任何族群,只要能勇敢地爬上高台,并且回答了隶首的问话,那么,他就会在一瞬间就拥有美女,丝绸,甲胄,武器以及牛羊。 当这个消息传到云川部市场的时候,好多轩辕族人就对着云川部的族人窃窃私语。 “大石,你看看你编织的这些竹器多美啊,我敢保证,只要你去了那个高台,凭着你的一双手,只要得到隶首的肯定,下了高台就有美女……我看了,她们的胸部有这么高……屁股有这么……你不是战士,铠甲,武器可能没你的份,不过,牛羊啊……属于自己的牛羊啊……以后,让你的美女帮你放牧牛羊,你带领大家编织……那日子该有多好啊……” 云川部大石头手上的活计不停,抬头看看轩辕部的人不解地道:“我为什么要去轩辕部呢?夸父会打死我的。” “去了轩辕部,夸父就打不到你了。” “不行,睚眦会打死我的。” “睚眦不敢去轩辕部打你。” “赤陵晚上会从水里钻出来打死我的……” 不论轩辕部的人如何劝说,在大石头口中总会冒出一个可以打死他的人,这个人可以是任何人,也可以是云川部的一块石头。 云川部的族人自然是说不动的,一个都说不动,不过呢,一些流浪野人到底还是心动了……至于奴隶,他们没有心动的资格。 不过,因为云川部也从来不约束奴隶的原因,还是有一些奴隶逃离了云川部,与志同道合的流浪野人一起去了轩辕部,希望能够获得美女,甲胄,丝绸与牛羊。 晚餐的时候,云川听阿布说了这个事情,第一时间就挑起来大拇指,不得不承认,轩辕真得是非常聪明。 要知道,在原来的历史轨迹上,这么干的第一个人是——燕昭王!燕昭王招收了哪位大牛呢——乐毅,这人又干了什么事情呢——他统帅燕国等五国联军攻打齐国,一连攻下70余城,创造了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报了强齐伐燕之仇。 最终被尊为“武庙十哲”之一。 云川不知道这一次轩辕能招收到谁,不过,他相信,轩辕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算是一次成功的招兵买马。 开始,云川还以为就是轩辕的一次炒作,他万万没有想到,轩辕这一次的举动会对蚩尤部,临魁部带来怎样的冲击。 自从轩辕部每个人都夸奖轩辕派出来的美女有多美之后,就连云川部中也议论纷纷,如果按照云川部族人的想象描述,轩辕部的美人应该只有屁股跟**,至于别的器官根本就没有必要长。 不过,好就好在大家只是议论一下,凭空想象流一地口水也就罢了,真正想离开云川部去轩辕部的族人一个都找不出来。 他们唯一羡慕的就是人家的美女,至于别的类似甲胄,武器,牛羊对他们几乎就没有半点的吸引力。 云川部有更好的甲胄,有更好的武器,还有更好的牛羊,现在,每家还发驴子,实在是没必要抛弃这里的好东西,去贪图轩辕部那些不值钱的东西。 “族长,我们部族是不是也搞一搞呢?我可是听说蚩尤部,神农氏的逃人比往年剧增了十倍都不止。” 云川吃一口饭瞅着阿布道:“你有美女?” 阿布摇摇头道:“没有,我们部族里的女人都有男人,再说了也没有太出挑的。” 一边吃饭一边竖起耳朵听消息的精卫连忙道:“姼就很不错,可以让她当奖品。” 云川怒道:“你不是把姼弄给无牙了吗?” 精卫讪讪地笑道:“姼不喜欢无牙,怎么说都不成。”说完话就抱着饭碗吃饭,连头都不敢抬。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一你招人我定度量衡 第一三一你招人我定度量衡 很明显,轩辕这样做是要挑事情。 不过啊,这样的挑事情方式远比争夺一头野猪来得高明得多,这也算是人类进化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人们已经脱离了低端的食物争夺,开始有更高一层的追求了。 云川部,蚩尤部,神农氏的很多人都主动投入到了轩辕的麾下,即便是没有获得奖励的人,也被轩辕统统接纳,给予族人一般的待遇。 这个世界上不论任何时代,平庸者永远比人才多得多,想要在平庸者中间挑选出人才,是一项极为浩繁的工作。 好在,轩辕辛苦的工作终于获得了很高的回报。 轩辕先是得到了一个半巨人,这个人就是巨人跟野人生的孩子,身高不比夸父矮多少,但是,他的脑袋却很聪明,将两个物种的优点融于一身之后,战斗力就变得非常强悍了。 他的名字叫做应龙! 轩辕亲自考核了此人,并且进行了一场大战,最后,应龙还是败在了轩辕的手下,之所以会战败,完全是因为此时的应龙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真正的饱饭了。 身材高大,在狩猎一道上并没有明显的优势,而身材高大就注定了他的行动速度不快。 人没有大象跑得快,没有被毛犀跑得快,没有狗熊跑得快,就连熊猫的速度也远超人的速度。 应龙捕捉食物的方式很特别,那就是把自己弄得很臭,倒在地上假装死尸,然后吸引那些野兽过来吃他,然后,他再把那些要吃他的动物杀死当成食物。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办法,不过呢,风险也很大,来一只狼这没问题,会成为应龙的食物,来一头豹子也没问题,都是应龙食谱上的常客。 可是呢,有时候来的是一头熊,有的时候也可能来的是一头老虎,这就很麻烦了,只有木棒石块武器的应龙打不过它们,小的,老的,狗熊跟老虎应龙还能对付一下,要是来了成年的……就糟糕了,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应龙这个人真得很聪明,直到现在还没有被老虎吃掉,太难得了。 自从进入大河上游部落区域之后,应龙就再也没有吃饱过肚子,这里的野兽实在是太少了。 那些狐狸,野鹿,野羊,兔子,野鸡一类的野兽很多,可惜,应龙一个都抓不到,所以,这段时间以来应龙都是以乌鸦为食物的。 憨厚而不失狡诈,愚笨而不失精明,这就是轩辕对应龙的评价。 从得到应龙的第一天开始,轩辕身后就永远站立着一个身着青铜甲胄,手握青铜巨斧的巨人保镖。 轩辕还从自己的部族中通过这一次的考核,将一向不受重用的容成提拔了起来。 这个容成一直在仓颉麾下担任一个不起眼的仓库主管的职务,往往会因为办事疏漏为仓颉所不喜,直到这一次开始考核之后,隶首惊喜地发现,这个人很擅长给别人立规矩,他能制定出很多符合轩辕族人行为习惯的规矩,并可以通过他立下的规矩来杜绝轩辕族人中很多不好的习惯。 隶首认为此人为大才,特意推荐给了轩辕,又经过轩辕亲自考核之后,这人就成了轩辕麾下不多的可以管理族人的人才。 再就是封巨! 此人来自于神农氏,曾经向临魁自荐,说野人们见面之后,相互不知尊卑,不知老幼,不知男女之分,如果临魁愿意重用他,他就能制定出一套相应的礼仪出来,可以让上下有别,老幼有别,男女有别,按照他自己制定的一些礼仪进行交往,这样就不会混乱。 轩辕觉得封巨说得非常有道理,就把他也算在人才里面了,给予了丰厚的赏赐,希望他能够为轩辕部制定出一套行为规范出来。 这样,轩辕部就别于,云川部,蚩尤部,神农氏这些野人部落了。 没错,很多轩辕部的人就是这么看待云川部的,尽管云川部的人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在很多轩辕族人眼中,云川部还是一个标准的野人部落。 这个部落没有图腾柱,没有神龙祭,没有祭祀神灵的舞蹈,没有给去世的人送血食的习惯,尽管,这些习惯他们也才拥有了不长时间。 这并不妨碍他们据此认为云川部就是一个野人部落。 对此,阿布有不同意见。 他认为云川部有最完整的记录大事情的石板,有世上最动听的音乐,跟歌曲,还有精卫跳的最漂亮的舞蹈,更不要说云川部还有数不尽的美食,最美丽的衣衫,最坚固的城池,房子,以及最完美的家庭模式,那些轩辕部的野人之所以会鄙视云川部,完全是出于嫉妒之心。 云川不在乎这些,是不是野人部落自家人知晓就成了,让那么多的外人知道做什么呢? 对于轩辕部的污蔑,蚩尤部,神农氏也觉得遭受到了羞辱,他们纷纷觉得轩辕部才是大河上游四部落中,最野蛮,最不讲道理的一个部族,他们才是真正的野人。 吃饭的时候夸父最近总是忧心忡忡的,因为在部族传说中,应龙这个家伙已经变成了一个肋生双翅,可以飞天,可以吐火的存在,夸父仔细地衡量了自己的战力之后,觉得可能打不过。 趁着跟族长一起吃饭的时候,夸父终于把自己的忧虑跟族长说了,还建议族长以后出行应该带上二十个巨人武士才能保证安全。 云川仔细听了夸父的忧虑之后就道:“会飞?除过鸟儿能飞就只剩下蝙蝠了,所以,这明显是胡说八道。 至于火……我们部族才是玩火的老祖宗,猛火油是这个世上最恐怖的燃火物。 你要是也想拥有喷火的能力,这很简单,你可以自己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利用一下火油,只要能把火油喷出去,再点燃,你就能喷火了,我甚至相信,你只要掌握了喷火的技术,烧死几百个应龙不在话下。” “他真得不能飞?”夸父觉得兹事体大,一定要问清楚。 “他一定不能飞,如果非要说他能飞的话,一定是轩辕把他从悬崖上丢下来了。” “他们说应龙长翅膀了。” “你也可以给自己打造一副铁翅膀,然后就告诉别人你也能飞。” “他们不相信怎么办?” “笨啊,那就打,打到他们相信为止!” “应龙也是这么干的?” “当然!” 夸父捏捏自己的拳头然后对旁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的睚眦道:“我会飞你信不信?” 睚眦看看夸父,再看看低头吃饭的云川立刻道:“你当然会飞。” 夸父又把凶狠的目光落在同样难得回来一趟的赤陵身上,赤陵瞅着夸父巨大的身体跟拳头,匆忙地点点头道:“我知道你会飞!” 夸父就惊喜地对云川道:“族长,我现在相信应龙不会飞了,你的这个办法真好。” 云川把饭吞下去之后笑道:“这是自然的。” 云川很讨厌别人吹牛,真得他非常讨厌别人吹牛,因为这样会打乱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本来这个世界里的神话就已经非常多了,再不断地增加,他觉得一辈子都休想弄明白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 大河上游四部族在紧张,严肃,活泼,警惕的气氛中忙完了春耕。 这个春天对于任何一个部族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春天。 每个人都发现了不同,却又说不清哪里不同了。 蚩尤,临魁两人带着队伍去了荒原捕捉野马,野驴去了,不论是云川,还是轩辕,都没有告诉他们这个季节去荒原,根本就见不到野马跟野驴,因为人家已经随着北归的大雁去了更北的地方。 云川认为,这两个人离开部族去捕捉野马是假,试探轩辕的反应才是真的。 说不定这两个家伙已经布置好了陷阱,就等着轩辕主动踏进来呢。 反正,所有的所有都是假设,云川也就把睚眦,赤陵再一次派去了大河边上,继续督造浮桥。 夏粮的生长时间一般需要三个月,等夏粮丰收之后,那些远处的小部族就会来云川部交易了。 云川很看重这个事情,他希望大河上游四部落的文明之光可以尽量辐射地远一些。 他更希望大河上游人们的生活习惯,能够成为所有部族人的统一标准。 秦始皇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完成了——书同文,车同轨,统一了度量衡,让所有人在一个标准下生活,这是一个大族之所以能变得更加强大的一个基础。 就现在而言,蚩尤部,神农部的人已经习惯用云川部的标准了,因为,云川部非常的公平。 他们打造出来了一个度量重量的器具——权与衡,并且规定以十进制为递进单位,十粟一钱,十钱一两,十两一斤。 他们还制造出来了一个度量容量的器具——合升斗!并且规定以十进制为递进单位,十合为升,十升为斗。 云川还以自己的中指前两节为寸,寸分十次为厘,厘分十次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米,十米为丈,十丈一里!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二章集体,集体,云川部就是集体 第一三二章集体,集体,云川部就是集体 云川在市场里走了一遭之后,就笑眯眯的回来了。 云川部的市场,基本上已经是东方最大的自由市场了,这里的货物也是东方货物最全的一个大市场。 一般情况下,在这个市场找不到的东西,在别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找到的可能。 云川部的大市场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万一,你没有找到你需要的东西,偏偏又非常的着急,这时候,你就可以在市场上请云川部的牙人帮你发悬赏,并且留下相应的抵押物之后,就可以慢慢的等待了,直到你的悬赏被完成为止。 称,斗,兽皮尺子的作用已经渐渐地在市场里开始运作了,以前野人们进行的那种粗犷的交易方式,现在变得精致了。 一张兽皮能换多少盒粮食都是有规定的,一颗麝的香囊能换多少粮食也是有规定的。 这样做,其实对云川部来说多了一层监管,少了中饱私囊的机会,对那些流浪野人以及目不识丁的野人部落来说,是有极大好处的。 只要这些野人认可了这种交易方式,那么,他们就会固执地执行下去,且至死不渝。 用自己中指的前两节作为长度的标准单位寸,看起来好像很随意,其实啊,历史上的长度单位制定的时候都是这么随意的,比如米这个单位,就是某个掌权者用自己的胳膊长度作为标准长度制定的。 至于重量单位,本就是用粟米来当最初标准单位的。 云川还知道用铁打出一个标准的一斤重的砝码,知道用铁来打造一个盒,一个升,一个斗。 还知道用最坚固的鳄鱼皮制作出一个标准的尺子,这已经算是非常有心了。 为了获得蚩尤部,神农部,轩辕部的认同,云川同样拜托这三个部族的大商人给他们的族长送去了云川制定的标的物。 不敢派使者,一来无牙会被活活吓死,二来,临魁,蚩尤可能等待烧烤无牙,等待了很久了。 在商人们演示了一下这些东西的用途,以及兑换标准之后,蚩尤部,神农部明确同意以后就按照这些东西当做标准来兑换。 只有轩辕部很不满意,同样派商人前来诉说轩辕部的要求,那就是这些东西的制造过程中必须体现轩辕部的光辉存在,否则,轩辕部就不认。 此时的云川部堪称是使者的坟墓或者烧烤架,这一点每个族群都知晓,所以啊,商人把轩辕的要求说过之后,那个猥琐的商人就暗戳戳的表示,他喜欢云川部制定的标准。 因为这一套东西出现之后,对他们很有利。 看到商人的态度之后,云川就果断的拒绝了轩辕的无理要求,要嘛按照这套制度进行交换,要嘛,他轩辕部可以依照以前的原始方式继续交易,云川部绝对不会强迫其余部族的人按照云川部的要求去做,不过,在交易吃亏之后就不要埋怨。 因为,除非是通过新规则做出的交易,否则,其余的交易方式不受云川部的保护。 云川相信,用不了几个交易季节,轩辕部想不利用新规则交易都不成,这一次,云川准备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方式强硬推行。 云川部的工匠已经开始打造金币,银币,跟铜币了。 之所以会在前面强行推行这一套有规则的交易方式,就是为以后推行金银铜货币体系做准备。 一旦金银铜货币体系构建之后,云川部将会变得更加富裕,也更加的强大。 现在,云川就在等他制定的规则有了普世价值之后,就可以进行他下一步的行动了。 时间进入四月份之后,天气已经非常的炎热了,今年的春天,雨水依旧偏少,云川怀疑,春日里雨水偏少会成为一个永久性的规律。 大河上游地区本就处在高纬度地区,春日雨水少是必然的,夏秋才是这里的雨季,尤其是秋日,雨水更多。 云川部灌溉系统再一次发挥了大作用,挽救了那些焦渴的禾苗,同样的,轩辕部的水利系统也多少发挥了一部分作用,就目前来看,还能坚持下去。 神农部,蚩尤部就有些糟糕了,尽管这两个人都清楚的知道农耕才是部落发展的大势所趋,可惜,为了填饱部族人的肚皮,他们不得不加大了放牧的力度。 这种事情往往是一步跟不上,那就步步跟不上,云川很担心,时间长了之后,这两个部族会蜕变成野蛮的游牧部落。 众所周知,游牧部落与农耕部落就是一对死敌!基本上所有的农耕民族都在持续不断的遭受游牧部落的骚扰。 这些事情云川知道,但是,轩辕不知道,他很乐于见到蚩尤他们变成朝不保夕的游牧部落。 既然轩辕都不紧张,云川也就觉得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了。 云川今天在市场上很幸运的找到了芝麻,是黑芝麻。 这是一种有着芬芳气味的好东西,为了这一小袋芝麻,云川付出了十斤粮食的代价。 为了尝试这东西到底是不是芝麻,云川就炒了一点,味道跟颜色很多,模样也很像,就在他准备吃一点的时候,精卫过来抓了一把就塞嘴里了。 云川的手速很快,一把捏住了精卫的喉咙,另一手在精卫的脑袋上拍一下,精卫嘴里的芝麻就吐了一地。 在云川的视野里,任何没有经过试验的食物,哪怕以前是他见过的食物,在没有验证它能吃之前,他都认为这东西是有毒的。 “有毒?”精卫终于清醒过来。 “还不知道,你能不能长点脑子,不要见了吃的就不管不顾的吃,再这么下去,你总有一天会完蛋在吃上。” 精卫漱口之后道:“我闻见味道挺香的。” 云川用手指沾一点芝麻,就放进嘴里慢慢的嚼,没有苦味,只有焦香味道,这东西应该是已经进化成熟的庄稼。 半个小时之后,精卫把所有炒好的芝麻吃光了,见云川没有继续炒芝麻的打算,就抱着云蠡去外边玩耍去了。 由于是新庄稼,云川就喊来了阿布,两人一起走进部族最重要的种子库,小心的将这一小袋芝麻放在一个干燥的地方。 云川部的种子库里有很多的蛇,这些蛇都不是有毒的蛇,之所以放它们进来就是为了防治老鼠的。 两人一起检查了种子库的种子,清点了一边数量,抽查了一下种子的完好程度,就再一次关闭了沉重的大门。 “已经有三十一种可食用庄稼了。”阿布出门之后脸上就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真正可以大规模种植的粮食种类不过十六种,其余的准确说是草籽差不多。” “王,我们为什么要搜集这么多的粮食种子呢,就像你说的那样,有一些,比如竹米这样的东西,根本就不属于我们能控制产量的东西,竹子很多,很多年才会开一次花,结一次竹米,我们只要告诉族人这东西就好了,为何还要把它陈列在种子库呢?” “云川部的孩子们,每隔一个月就会进一次种子库,我要求他们必须记住这些粮食种子的模样,这是每一个云川部的人都要掌握的学问与技能,并且要融入到生命里面去,直到把种地当成一种生存本能才行。” 阿布觉得族长说的很对,只有种地才能让所有人吃饱,只有种地才能过上好日子,也只有种地才能真正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再也不用在风雨中跋涉,逐水草而居。 说真的,在目前这个时候,中国人不种地又能干什么呢?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不种地又能干什么呢? 既然如此,那就彻底的种地好了,这就是云川对云川部的定位。 土地上出产好东西,如果没有剩余那就自给自足,如果有剩余那就拿去交换,让商业的雏形慢慢展现。 所以说,种地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好行当。 云川很满足目前这种慢慢发展的模样,就像农耕一样,一点点的发展,最后衍生出无数种可能。 好不容易下雨了,让五月的天气重归凉爽,云川的心情却非常的糟糕,不仅仅是云川的心情很糟糕,整个云川部的人心情都同样的糟糕,因为,应龙来了。 他来挑战夸父! 夸父已经穿好了铁甲,拿起了巨斧,并且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云川面色阴郁的瞅着身着青铜战甲,一手持一柄巨斧,另一手持一面青铜巨盾的应龙。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这个家伙就这样一个人满身披挂的大咧咧的来到云川部,并且嚣张的用斧头指着高大的常羊山城,要夸父出来与他决一死战。 云川皱着战意高昂的夸父道:“你打算怎么办?” 夸父摇晃一下手中的精钢战斧道:“撕碎他!” 云川道:“你准备一个人出战吗?” 夸父诧异的看着云川道:“我有一百二十个全副武装的兄弟,为什么要跟他决一死战呢?” 云川愣了一下,马上挑起大拇指道:“回答的好极了,我不管是你一个干掉了应龙,还是你们一群人干掉了应龙,反正,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你。” 夸父冲着云川露出了惯有的憨厚笑容,然后就让女咆打开城门,就带着六十个同样装扮的伙伴,坦克一样的冲向了屹立在城门外边的应龙。 眼看着应龙被一股钢铁洪流淹没,云川满意的对女咆道:“云川部是一个集体,一个人单挑,那就是他一个人单挑我们全族,全族来战,我们还是全族都上!”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三章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第一三三章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云川从来没有教育过自家的人要有什么武士精神,没有,从来没有,本身,这东西在云川身上就看不到,所以,他拿什么来教导自家族人武士精神呢? 而且,云川也看不起这种精神,害怕诞生出——侠以武乱禁,儒以文乱法这样的场面出来。 云川教导族人最多的就是集体精神,时时刻刻的告诉族人他们是一个集体,任何一个人的悲伤苦痛都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同时,云川觉得一个高度抱团的族群,才能应付难以捉摸的未来。 所以,夸父在听说应龙要找他单挑这种事之后,就很诧异的带着六十个全副武装的兄弟杀出去了。 应龙的战力真的很强,胆子也很大,即便是面对一群钢铁巨人还知道举着巨斧要求为首的夸父与他一战。 于是,夸父的精钢战斧就丢了出去,应龙连忙举盾挡住,只听“当’的一声巨响,夸父的精钢战斧就镶嵌在了青铜巨盾之上,应龙还想笑话夸父一下,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让应龙毕生难忘。 密密麻麻的战斧如同风暴一般的向他飞过来了,没办法,应龙只能侧过身,将巨盾转到身后,再把身体缩在巨盾后边,期望自己能在这场金属风暴中活下来。 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动过后,六十一柄战斧都镶嵌在了他的巨盾之上,用身体扛着巨盾的应龙连连后退,就像是被人捶了六十一下,等沉重的撞击结束的时候,应龙已经后退了足足有上百步,五脏六腑似乎都已经碎裂了,一边大口的吐血,一边想要丢掉巨盾,可惜,巨盾被牛筋牢牢地束缚在身上,无法挣脱,添加了整整六十一柄战斧的巨盾已经变得沉重如山,生生的将他压在底下,受伤奇重的应龙无力掀翻巨盾,只能一边吐血,一边握着手中的青铜战斧倔强的瞅着站在他脑袋跟前围观的夸父们。 “连我一斧头都接不住的人也敢来常羊山城大喊大叫?” 应龙瞅瞅自己巨盾上镶嵌的满满当当巨斧,斧头与斧头几乎找不出半点空隙,即便是让他将六十一个平均三十斤重的斧头镶嵌在巨盾上,应龙觉得自己好像办不到。 可是,这些夸父们做到了,常年累月的打铁,已经把他们精准的目光,以及手法生生的给培训出来了。 为了不被巨盾压死,应龙不得不丢弃青铜战斧,用双臂撑着巨盾,给自己争夺一点胸膛起伏的呼吸空间。 “我只想找你,看看谁才是最厉害的武士!” 夸父嘿嘿笑道:“现在看到了吧?” 应龙艰难的抬起头双臂用力想要掀翻巨盾,可惜,巨盾微微起来了一些,就马上压了下来,让应龙又吐出来了一口血。 夸父抓抓脑袋想了一下,就跟另外几个夸父一起把巨盾抬起来,重新均匀的压在应龙身上,然后拍拍手道:“本来想把你放在炼铁炉子上给烤了,族长不让,还要留你一命,要不然你这会不是肉酱,就是烤肉,现在啊,给你一个便宜,你什么时候能把巨盾掀翻了,你就什么时候走吧。” 说完就带着嘻嘻哈哈的夸父们进了常羊山城。 刚刚因为全副武装的应龙突兀的出现关闭的城门,这时候已经完全打开,好奇的云川部族人纷纷从城里跑出来看这个胆敢挑战夸父的傻子。 夸父是无敌的,这在云川部是一个谁都知道的事实,所以,当他们看到被压在巨盾下的应龙的时候,没人感到惊奇,只是觉得这个人被那么重的巨盾压着还没压死实在是难能可贵。 夸父很会选择着力点,这对一个成熟的铁匠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由于帮着应龙调整了举盾的着力点,把大部分的力道让应龙的青铜甲胄承受,而不是直接落在应龙的胸腹之上。 不过,这样调整之后,就算应龙的双臂有两千斤的力气能推起巨盾,可是,这头推起来了,另外一头就会压在他的膝盖上,就算他的膝盖能顶的起两千斤重的东西,巨盾的另一头又会卡在他的脖子上,至于手跟膝盖一起用力把巨盾顶起来的事情,在很窄小的空间里,应龙又没有办法用尽全力。 应龙在尝试了所有的办法之后,就把心一横,闭上眼睛,等待跟在他后边来的大鸿解决目前的困境。 闻讯而来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云川部的男女老少都来看热闹,就连那些前来云川部交换货物的野人们也凑过来看热闹。 刚开始的时候,云川部的人还只是笑着窃窃私语笑话应龙的不自量力,等人多了之后,他们就不再掩饰,各种各样的话语全部跟刀子一样的扎进了应龙脆弱的心里。 还有一些孩子甚至把他当成了一个大玩具,跳上巨盾,冲着他不断地“驾,驾,驾”的乱喊…… 应龙忽然想起自己装死捕捉猎物的经历,这些人就像是一群大乌鸦,围着他不断地叫唤,却不跳上来吃他。 那个时候,应龙能轻易地捉住它们,并且生生的拗断脖子,吃掉它们,现在不成了,他没有半点还手之力。 从今后,每个人都会嘲笑他应龙,从今后,所有人都会看不起他,从今天起,自己才睡了半个月的美人就要离他而去了,自己的甲胄,巨盾,战斧,以及房子,牛羊,都要失去了…… 应龙第一次想到了死…… 眼看着中午时分就要到了,围观的人们都开始吃饭了,还有好多人回去装了满满一碗饭之后又跑来看热闹。 闻着饭菜的香味,应龙腹中饥肠辘辘,并且发出雷鸣之音。 他的肚子越饿,周围的人就越是快活,羞愤之下,应龙大吼一声,脑袋努力的向上扬起,脖子上青筋暴跳,双臂发力,肌肉膨大,甚至挤开了胳膊上的战甲,巨盾被他一点点的举起,即便是他感觉到举盾的下边正在压榨他的膝盖,让他痛不可当,即便是废掉双腿,应龙也继续发力,他觉得自己即便是从这里爬走,也比继续躺在这里被人嘲笑强一万倍。 一个孩子惊愕的瞅着力大无穷的应龙,不知为什么,这个孩子猛地跳到斧头山上,冲着应龙挥动双臂为这个不愿意屈服的大力士鼓劲打气——族长说过——人应该有不屈之心! 孩子是好孩子,就是身体胖了些……足足有两个斧头那么重…… 应龙粗壮双臂上的血管似乎都要爆开了,口中发出一声呐喊——“啊——”用尽全身力气要推开这面让他生不如死的巨盾。 又有死孩子跳上去了……直到第三个孩子跳上去之后,头发竖起,肌肉变成紫色,口角流涎的应龙终于放弃了推翻巨盾的打算,慢慢的将巨盾放下来,放过了自己已经不堪重负的膝盖。 放弃了反抗之后,就很舒服了,一些孩子会往他的嘴里灌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水,应龙很需要,还有一些妇人看不下去他的惨状,会朝他丢一点食物,有的时候是一块饼,有的时候是一块肉,甚至,还有觊觎他强壮身体的女子,会摘一片荷花的叶子插在他的脑袋边上,为他遮阴。 应龙硕大的眼睛里突然流出大颗大颗的泪水……英雄迟暮,美人白发本就是最打动人心的场面,所以,就有更多的人往应龙的脑袋附近投掷食物,孩子们给他喂水的频率也大大的加快了。 他不喝都不成,不喝的话,那些死孩子会捏住他的鼻子,而他只要松手去抓这些死孩子,巨盾就会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总体上,效果是一致的。 “夸父其实很担心打不过应龙。”云川喝了一口茶水对阿布道。 阿布笑道:“现在夸父就不用担心了。” 云川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自从夸父不愿意独自面对应龙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战败了,而这个心理阴影会一直伴随着夸父,让他在下一次与应龙作战的时候吃非常大的亏。 还有,夸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畏战状况出现,完全是因为我,应龙的出现,让夸父觉得他没办法保证我的安全了,士气低落之下,夸父自然要选择避开应龙,他之所以没有杀应龙,这又跟夸父本身的骄傲有关,总之很矛盾,所以啊,我就告诉夸父不能杀了应龙,我也希望有一天,夸父可以直面应龙。” “所以,族长派人如此的羞辱应龙,就是在为夸父直面应龙做准备?”阿布笑眯眯的问道。 云川仰着头看着天外的白云悠悠的道:“我以前在玩一个叫做《三国》游戏的时候啊,遇到夏侯惇那一关总是过不去,总是被这个家伙砍死,好在,那个游戏有一个选项挺有意思,可以将夏侯惇的战力拉低,只要我这么做了,夏侯惇就会被我一刀砍死,临死前,夏侯惇总是怒吼——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阿布虽然不懂什么样的游戏会有这样的效果,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理解,就指着城外躺在地上哭泣的应龙道:“应龙就是您游戏中的夏侯惇?” 云川点点头,瞅着远处正在专心致志打铁的夸父道:“夸父天性淳朴,把我的性命看的比他的性命还要重要,这样好的人,我怎么可能对他的困难视而不见呢? 夸父打不过应龙,这没关系,我就拉低应龙的武力值,让夸父可以轻易地击败应龙,这就是我这个君主,应该做的事情。”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四章不拘泥于形式 第一三四章不拘泥于形式 当力量,体型差不多的时候,想要战胜对方,就要看技巧与毅力了,假如技巧与毅力也相差不大的话,那么,就要看谁敢拼命了。 应龙敢拼命,他本身就是烂命一条,一旦拼命成功,他的收益会更大。 夸父不一样了,将近五百个巨人要靠他吃法呢,而族长的性命又拴在他的裤腰带上呢,如果他把命拼掉了,族长的命,以及族人的命就岌岌可危了。 云川部提供给所有人的生活太好了。 夸父已经记不起自己捋鳄鱼肠子吃的场面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现在,他有一口大吊锅,库房里放着永远也吃不完的食物,而且,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担心下一顿饭在哪里,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打自己喜欢的钢铁了。 打铁累了,就喝点茶,茶水进肚子之后会让他整个身体都活跃起来,他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茶水的浸润下变得生机勃勃,所以啊,他舍不得现在的生活,甚至舍不得死。 人,只要不被吃饭这个事情牵绊的话,就能活得非常精彩,这一点夸父有非常深的认知。 他不用整天在大地上流浪,为了一口吃的追逐一头野狗一整天,也不用为了一口吃的将自己身体涂满泥巴,等候鳄鱼光临,甚至不用装扮死尸来招引那些难吃的乌鸦。 打铁,喝茶,跟族长,阿布聊天,让夸父一下子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了足够的意义,这种生活他喜欢过的更长一些。 一头牛突然被一个无聊的流浪野人用一根棍子骚扰了谷道,毫无征兆的就发了狂,冲着应龙被压的地方就狂奔过来。 刚刚赶到且才弄清楚事情原委的大鸿惊恐的大叫起来,此时的应龙恐怕难以抵挡疯牛的蹄子。 在云川阴冷的目光中,疯牛从应龙身上踩踏而过……应龙口中的鲜血飚起一尺来高。 两个巨人拖着板车过来,随意的将巨盾上的斧头拔下来丢在板车上,然后,一句话都不说就离开了。 大鸿愤怒的瞅着刚刚赶到的云川,指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云川来到应龙身边蹲下来,试探一下他的鼻息道:“很幸运,还活着,下次不要来了,你打不过夸父。” 应龙的嘴角再次流淌出一缕鲜血慢慢的道:“你们人多!” 云川站起身环视了一下周围的人淡淡的道:“他被夸父击败了,你们看见了吗?” 在场的,除过大鸿带来的人,其余的野人七嘴八舌的道:“是啊,是啊,这人挑战夸父,被夸父一斧头就给打败了。” “是啊,是啊,这人怎么敢挑战夸父呢?” “夸父一只手就能捏死他。” 云川用脚扒拉一下应龙的脑袋,软塌塌的脖子带着那颗大脑袋摇晃一下,而后,应龙就一边吐血一边站立起来。 应龙站立起来之后,云川就立刻显得渺小了,堪堪到他的肚子上边,很多人都担心应龙在下一刻就把云川捏死。 云川制止了已经冲过来的夸父,仰头瞅着应龙道:“是谁给了你胆子,在我云川部穿甲胄,持干戚的?” 应龙的愤怒的眼睛都变成了红色,云川却没有半点吃惊害怕的意思,背对着应龙朝大鸿道:“是轩辕的建议吗?” 大鸿摇头道:“这是应龙自己的意思。” 云川笑道:“我猜也是这样,轩辕派这个蠢货过来,无非是想让我见识一下轩辕部最强悍的战士,估计没有吩咐他挑战谁。 现在弄成这副模样,应该是这头蠢驴自己想出来的法子,以为挑战夸父就能让自己变成世上最强战士。 却不知这个想法要多愚蠢,就有多愚蠢。 大鸿,这一次看在轩辕的脸面上,我饶过这个蠢货,再有一次,我一定把它磨碎了喂猪。” 云川说完了大鸿,再一次转过身瞅着愤怒的头发都竖起来的应龙道:“你不再是一个无畏的战士了,现在的你,心中充满了欲望,你希望保有自己的美人,房子,牛羊……你已经从一个纯粹的战士变成了一个奴隶。 如果你是一个战士的话,这时候就会不顾一切的杀了我,可惜,你不是,所以,滚开!” 应龙愤怒的快要炸开了,他很确定,面前瘦弱的云川,他只要抓住,再用力一扯,就能将这个人撕扯成两瓣,他的双手距离云川的脑袋不足两尺远,却双手不断地由掌变成抓,又从抓变成拳,如此循环往复,却始终不敢伸出去。 大鸿瞅瞅周围上百枝随时就能投掷出去的钢铁短矛,叹息一声对应龙道:“向云川族长赔罪吧。” 鲜血又从应龙的嘴角流淌下来,他最终还是缓缓地单膝跪倒。 云川笑吟吟的对夸父道:“你也看见了,这人不敢拼命了,你下一次如果在战场见到他,就杀了他吧。 你看,他已经不堪一击了。” 云川说着话,就推了勉强能站立的应龙一把,应龙的身体轰然倒地,再无声息。 云川又笑眯眯的对夸父道:“回去再把你的战甲改良一下,以后遇见这种货色,一斧头就能干死他。” 夸父摸着自己的光头嘿嘿的傻笑着,不断点头,这一刻他觉得还是族长更加厉害些。 应龙直挺挺的躺在尘埃里,被大鸿带来的人七手八脚的抬上一辆牛车,连跟云川打招呼的心思都没有,就直接走了。 大鸿捡起应龙留下的破破烂烂的巨盾,以及青铜战斧才要走,就听云川道:“把心思往蚩尤,临魁,刑天他们身上多用一些,云川部是不同的。” 大鸿咬着牙道:“有什么不同?” 云川瞅着远山道:“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不是区区的人间界。” “什么是星辰大海?” 云川笑道:“比大地更加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加辽阔的是星空,比星空更加辽阔的是我们的心。 你走吧,把这句话带给轩辕。” 云川说完话就踩着一个主动跪下来的奴隶的后背,坐上了野牛的背,在女咆等人的簇拥下回到了常羊山城。 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夸父的食欲不佳,云川瞅着一小口,一小口吃打不过饭的夸父道:“你怎么了,今天的食物不合胃口?” 夸父放下自己的大碗道:“我其实有些担心打不过应龙。” 云川笑道:“我也打不过应龙。” 夸父握着拳头道:“我应该打的过应龙才对!” 云川把碗里的一块肥肉挑到夸父的碗里道:“谁规定你就一定要打过所有人的?你打不过的东西多了,大象,被毛犀,老虎,这些东西都不是你赤手空拳能打的过的。” “不成,你在后边,我一定要打的过应龙才成。” 云川眼瞅着夸父陷入了一个思维怪圈,就把他的大碗塞他手里道:“打不过,你就不能跑路吗?” “可是,你在后边!” “你想多了,那时候我早骑着大野牛跑了。” 云川终于把夸父从思维怪圈里给拖出来了,夸父也终于肯大口大口的吃饭了,三两下吃完一碗饭后就对云川道:“嗯,你说的很对,我没能力保护你的时候,你就跑,我就不信我真的打不过应龙!” 云川没好气的道:“没路跑了当然要死战,只要有路,为什么不跑呢?我们只要想弄死应龙,法子太多了,可以用钢铁大竹箭射死他,也可以用火油烧死他,甚至可以挖陷阱插死他,哪一样不比你拿命去换应龙的命强呢? 你的性格太憨厚,以后要多练习怎么才能跑的足够快,陆地上跑不快就跳水里跑,总之,要跑的足够快才成。 我告诉你啊,很久,很久以后的战争拼的不再是谁个人武力的强大,而是看谁作战的手段更多,更毒辣,看谁能活的时间更长,活着见到胜利,才叫胜利,见不到的胜利叫什么胜利呢?” 夸父又吃了一碗饭,还把所有的剩菜又倒进自己的碗里,边吃边道:“嗯嗯,以后能打的过就打,打不过我就带着兄弟们跑路。” 见夸父终于想清楚了,也吃饱饭了,云川就示意夸父跟阿布两个随自己去山洞那边的木工作坊。 在一个空旷的山洞里,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用麻布遮盖起来的东西。 云川让看守山洞的槐鸮打开上面的麻布,一架夸父,阿布从未见过的东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只见这东西由全木头制成,木料黝黑,似乎还散发着金属的光泽,六根手臂粗如同雁翅形状的长臂相对分成三层排列着。 手指粗细的丝线混杂着鳄鱼筋被编织成一条看起来极为结实的绳子,也分成上下三层排列着。 绳子上浸满了油脂,后边还有一根拉环套着一根铁钩,而铁钩又与一个绞盘模样的东西连接着。 槐鸮抱来三根足足有夸父长的巨大弩箭,一一安放在三个光滑的滑道上,云川转动木头绞盘,随着绞盘转动,夸父,阿布发现三根弓弦同时被拉紧,最后,粗大的弩臂也逐渐弯曲,听着绞盘转动的咯咯声,不知为何,阿布后脊背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五章神之城 第一三五章神之城 “嗵嗵嗵” 随着云川用木槌砸在一个机括上,戴着粗大牛角帽子的弓臂瞬间复原,而指头粗的弓弦也迅速归位,三枝粗大的弩箭离开了滑床,不等弓弦的嗡鸣声停止,三枝弩箭就已经钻进了坚硬的崖壁,真正可以说是洞金穿石的存在。 阿布夸父来到崖壁前,夸父触动一下弩箭的后半部分就跌落下来,这些坚硬的木头箭杆承受不住这样强劲的力道。 而弩箭的前半部分,已经深入岩壁一尺有余。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保住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的原因。”云川来到夸父身边,脸上没有兴奋或者高兴地表情。 见夸父一脸的茫然,云川又道:“杀人,真得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非常简单!” 阿布呆滞地从深入崖璧的弩箭上收回目光,看着云川道:“王,这就是您下令让夸父烤了使者的原因,也是您最近变得极度强硬的原因?现在,我明白了,您对应龙实在是太仁慈了。” “把这东西盖上吧,我很希望,云川部永远没有用到这东西的那一天……”云川挥挥手,就来到了这座山洞的出口处,瞅着脚下攀援而上的石头阶梯沉默不语。 弩箭的最大射程应该在两里左右,最强威力应该在三百米到八百米这个距离,而这个距离,正好就在石头台阶的中转平台上,任何人想要攻击常羊山,在经历了三里地的上山路径之后,无论如何都会在这个中转平台上休憩片刻的,接下来,他们就要穿过一道狭窄的天梯状的石头小径。 有这架床弩在,没有人可以从这里通过,云川相信,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面临床弩的攻击下,还能保持镇定。 如果真的发生有人攻击了常羊山,那么,这座平台,以及这条石头路径,将需要他们用无数的生命才能填满,就这,还未必能经过这里,获取最后的胜利。 同样的,阿布也发现了云川的意图,跟夸父,槐鸮一起盖好了这架杀人机器,一起站在洞口俯瞰脚下繁荣的云川部,巍峨的常羊山城。 “我们还要继续修建常羊山城,我们要把这座大山,彻底地变成一座石头城堡,我想让这里成为云川部永远的家,我们就在这里繁衍生息直到永远。” 云川说着话又从石洞里取出一张巨大的图纸铺设在三人脚下。 阿布看着图纸,一边寻找图纸在常羊山上的对应点,他指着一座孤立的石头柱子道:“那里是一座石头塔?” 云川笑道:“你觉得这种塔好看不好看?” 阿布笑道:“好看,我们可以把最大的钟挂在塔上,每天早上就让人敲响那口钟,催促族人起床干活。” 云川又指着横亘在半山腰的一座石头崖璧道:“如果我们把那座崖璧按照我们想要的样子休整出来,再开出一个石洞,你觉得这道城关美不美?” 阿布眼神迷离,有些沉醉在幻想中,半天才道:“我们可以把巨鼓装在城关的最高处,每到天色暗下来,我们就敲响鼓,催促族人早早归来。” “那一道巨大的裂隙,我们可以扩大一下,让裂隙变成深渊,在深渊上我们修建一座石头桥,再让瀑布水顺着这条深渊流淌下去,你觉得好看吗?” “好看,王,我觉得还应该将城墙后边的那道石壁取直,石壁山取平,这样呢,我们就可以在上面修建很多石头房子,这样,常羊山城就能容纳更多的族人。” “你说得没错,其实整座山我们都应该把它取成巨大的阶梯状,每个阶梯上都可以住人,我们还可以修很多教人读书的地方,教人做工的地方,教人唱歌跳舞的地方,当然,我们一定要修建一座巨大的可以洗澡的地方…… 我们有这么多的事情要做,你们说,哪里有什么时间去跟轩辕争夺野人王的位置呢? 阿布,我期待常羊山城变成一座不夜城的心思,远比戴上野人王冠成为野人王更加得强烈。” 夸父嘿嘿笑道:“我们要不要抓更多的奴隶回来呢?这样就能更快地见到图画上的城池了。” 云川摇头道:“这是我们的家,自然就需要我们自己亲自来修建,不是自己修建的家,还算什么家呢,也不会有人珍惜,更不会成为一个人人都想来的地方。” 阿布点点头道:“是这样的,我们不怕慢,十年不成,就二十年,二十年不成就三十年,一代人不成就两代人,我们终究会把图画上的城池展现在这座常羊山上。” 当天,云川,阿布,夸父一起喝了很多的酒,最后被毫无醉意的夸父给送了回去。 应龙受伤很重,为此,他先是在松树上蹭了很多的松胶,然后又在干枯的草地上翻滚,最后跳进了泥浆潭,直到全身都挂满泥浆之后,就躺在烈日下曝晒,一天的功夫泥浆就干透了,接着,应龙就躺在轩辕赏赐给他的房子不吃不喝,整日昏睡。 岐伯检查了应龙的鼻息之后,发现他的呼吸极为稳定,是真地睡着了,就把这一状况禀报给了轩辕。 轩辕亲自看过之后,确定应龙真的是在昏睡,就问岐伯。 “应龙的行为为何如此怪异?” 岐伯道:“他的胸骨有裂,臂膀有裂,右手指骨有裂,双膝受到了很严重的裂,所以呢,他就用松胶来固定他的身体,再用枯草与淤泥接着固定他的身体,这样,可以不让骨头长歪。” “他为何又要陷入沉睡呢?” “他这样做是为了减少活动,不至于伤害到内脏,就像受伤的野兽一般,静静地舔舐伤口,等待身体复原。” “他为何不食不饮?” “此为龟息,为熊眠,忘记伤痛,忘记忧伤,如婴儿初生,自然不食不眠。” “此法可行?” “应龙身体禀赋于先天父母,成长于洪荒,自然有存活之道,所以,我以为可行。” 轩辕想了想又问道:“我听说,久远时期的贵人可以活过百个寒暑,为什么现在的人勉强度过三十寒暑,就已经气血衰竭,毛发发白,行动如龟,再也不能如狐兔一般奔跑呢?” 岐伯瞅着轩辕微微叹口气道:“人如果想要活得久,就要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活过百个寒暑。 今时之贵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三十而衰。” 轩辕皱眉道:“如果我处处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那么,还有何人会认我为王呢?” 岐伯低头叹息道:“我不知道。” 轩辕大笑一声道:“只求达成心愿,若是不能,空活百岁无益。” 与岐伯的谈话总是不能让轩辕快活,他看了一眼沉睡的应龙,就找来了大鸿,询问云川部打伤应龙之后的反应。 “没有反应,云川部一切如常,除过有一些人夸赞夸父战力无双之外,没有别的动静。 一般的云川部族人依旧在照料农田,制作东西,在集市上交换他们需要的东西,没有联合蚩尤,临魁,以及刑天部的任何动静。” 轩辕笑道:“如此说来,云川部并没有觉得击败应龙是一件多么值得吹嘘的事情。” 大鸿咬着牙道:“加上夸父,足足有六十个巨人向应龙发起进攻,应龙强横地面对着群人没有转身逃走,而是选择直面硬抗,就这一点来看,云川部的夸父没有战胜应龙的决心,这才使用了这种卑鄙的手段来伤害应龙。 我甚至以为,这一切都是云川的授意,在夸父们打败应龙之后,云川亲自出现,利用自己王的权威来继续压迫应龙,我觉得,他的目的就在于毁掉应龙。” 轩辕点点头道:“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云川部已经变得越发得强硬了,以前的时候,云川总是喜欢息事宁人,现在不了,只要是针对他云川部的事情,他都会用极为强硬的态度还击,不留半点情面,你以为这是什么原因让云川突然变得强硬了呢?” 大鸿低着头道:“一场大火让风后死无葬身之地,我很担心云川部又出现了一些人力不可抵挡的东西,这才让云川有信心在得罪所有部族之后,不用担心我们的报复。” 轩辕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云川此人不可测度,云川部族人的生活更是一日千里,大鸿,你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唆使临魁或者蚩尤去试探一下云川部呢?” 大鸿摇摇头道:“就目前而言,咱们大河上游的四个部落都不会轻易地听信别人的话就去对付另外一个部族。 王,您只要想一下就知道了,我们轩辕部攻伐过所有部落,同样的,蚩尤部,神农氏也攻伐过所有部落,因此,从我们三个部族口中说出来的话没有人信,目前,或许只有云川部说出来的话才有那么一点点的可信度。”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六章互通有无 第一三六章互通有无 大部分的动物都会遵循一个十五天原则。 比如,云川要给一头猪喂食,如果在接下来的十五天里,每次喂食的时候都敲一下猪食槽子。 那么,在第十六天的时候,他不喂食,仅仅是敲猪食槽子,那头猪同样会跑过来,因为,对于那头猪来说,敲猪食槽子的声音就代表着有食物来了。 这一个原则被大量的运用在商业上,曾经有过无数种成功的经典案例。 云川部现在就在用这一法则。 只不过,云川不打算仅仅喂那些野人十五天,准备先喂上三年再说,这里面是有无穷好处的。 只要云川部的集市足够繁荣,那么,轩辕,蚩尤,神农三个部落的市场就没有办法建立起来。 这其实是有一个大问题的,云川并不希望自家的市场变成一个类似菜市场一般的存在。 菜市场一般的大市场的存在,对云川部来说好处并不多,还因为人来的太多,导致这里不好管理,总有一些野人留在常羊山下不肯离开,最终成了流浪野人。 而这样的市场也不利于云川部通过交易去控制其余的部落,所以呢,在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建立二级市场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只有让二级市场在这三个部落出现了,云川部才能利用自家的一级市场来控制那些二级市场,二级市场的从业者一定是这三个部落的人,甚至是这三个部落里能说的上话的人。 只要云川部控制住了货源,也就等于控制住了这些二级市场,也就等于控制了那些二级市场的从业者。 自古以来,金钱惯能蒙蔽人的双眼,也最能蛊惑人心,轩辕仅仅开出来了一些不值一提的条件,就让很多英雄人物落入他的彀中,一旦二级市场开了……云川就能正大光明的在别人的部落里拥有一批自己的属下。 现如今,四个部落中间,只有自己还有一点点的信誉,所以,当云川在自家市场发出招揽二级市场的对接人的时候,在其余三个部落中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这对其余三部落来说是好事,一件只有好处,绝对没有坏处的事情,毕竟,这三个部落垂涎云川部落的大市场,已经垂涎很久了。 他们自己也曾经搞过,只是因为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没有弄成。 轩辕总是希望市场能够无偿的替部族服务,根本就不考虑市场的盈亏问题,最终,他们的市场崩溃了。 蚩尤总是有一种奇怪的优越感,觉得在自家部落里的市场就是自家的,当族人没有东西来交换的时候,他总是慷他人之慨,最终,蚩尤部的商人也就跑光了。 至于神农部,他们的市场倒是开的还不错,很多人从云川部大市场换到货物,再到神农部来换货物,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只可惜,这个市场的控制人是临魁,所以,他要求的利润很高,最终导致没有人愿意跟他交换货物了,所以,也完蛋了。 这一次不一样,是云川部直接跟轩辕,蚩尤,临魁三个人直接签订合约,就像种庄稼一样,每年他们能从这个市场获得固定的一笔收益,却不能干涉市场的运作。 市场的运作可以交给他们信得过的人来掌控,相信这样做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除那三个疑心鬼的怀疑。 再加上第一批货物都是由云川部无偿铺设的货物,等到货物交换完毕,云川部才收回自己的利润,这种主动送人把柄的行为,相信那三个疑心鬼一定觉得占了很大的便宜。 大鸿再一次来到云川部市场交换东西的时候,他就遇到了这个问题,要不要接受云川部的建议,在轩辕部开一个小市场,最终用粮食来结算。 他思虑了良久之后,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就立刻答应了下来,并且,在第一时间,留下了契约,拿走了云川部铺设的货物。 蚩尤部新的虎战士,也是一个极有决断力的人,跟大鸿一样,也留下了契约,拿走了云川部铺设的货物。 神农氏来交换货物的人是一个胡须都白了的老头,看的出来,这个人没有半点决断的权力,在云川部待了半个月之后,终于等到了临魁的同意,也就留下了契约,带走了货物。 阿布将三族留下来的契约刻在石头上,矗立在大市场门口,会认字的就看文字,不认识字的就看图形,如果连图形都看不懂的,就有人专门给他们解释这上面是什么意思。 云川不能保证所有人都看到这三张契约,却也希望所有愿意以物易物的人能够知晓,云川部为了让所有人可以用最公平的价格就近换到他们所需的东西所做的努力。 阿布用来刻画这三张契约的石头很大,非常大,而且不是独立的,而是直接凿开了市场门口的三块地根石。 规矩,就要让人知道,让人遵行,让人有物可以比对。 轩辕得知此事之后沉默不言,蚩尤知道此事有些悻悻然,临魁知晓此事之后暴跳如雷。 不过,他们这一次都没有向云川部铺过来的货物下手,任凭自己的部下去操作。 小市场起来之后的效果很好,野人们本来东西就不多,也很贫乏,不过,因为接触面一下子大了很多,云川部铺设的货物还是很快就被交换完毕了。 三部的小市场完成了交易,就带着三个部族的各种特产回到了云川部,于是,云川部的大市场就有了四族大批量的货物,可以进行大宗的货物交易了。 轩辕部的丝绸,蚩尤部的青铜,神农部的麻布,再加上云川部的铁器,陶器,统统汇聚在云川部。 而最终,这些大宗货物将会以粮食,牛羊为最终结算单位,在部族间进行大量的交易。 有了大宗的货物,轩辕,蚩尤,神农三部就有资格向自家部族的外围再一次进行商业扩张,于是,在一场暴雨来临之前,云川部终于奠定了自己商业中心的地位。 今年的暴雨不算大,至少比前两年那场倒水一样的暴雨小的多。 常羊山上的飞瀑变成了一道巨大的瀑布,大量的水砸在水潭里发出震耳欲聋的轰响。 云川与阿布面对面就着眼前的暴雨喝茶。 “如此说来,我们积压的陶器,铁器已经全部弄出去了?”云川喝一口今年的新茶,心情非常的好。 阿布跟着笑道:“不仅仅是我们的陶器,铁器,轩辕部积压的丝绸,蚩尤部积压的青铜器,神农氏积压的麻布,也都变成了粮食,牛羊,回归到了各个部族。” “也就是说,这一场交易中没有输家是吧?” “没有,最终得到陶器,铁器,丝绸,青铜器,以及麻布的边缘野人们也没有吃亏,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能脱离野人的范畴了,可以有一身麻布衣衫穿,可以有一两件青铜器用来祭祀,更因为有了陶器,铁器,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 另外,我的王,此时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我部族的粮食储存已经超过了您规定的限额,马上秋粮就要收获了,云川部库房里的粮食还挤满了仓库,我建议,这时候可以跟轩辕部换一些丝绸,跟蚩尤部换一些牛羊,跟神农氏换一些麻布。” 云川点点头道:“去办吧,正好让无牙走一趟,这一次是去给各个部族送好处,正好缓和一下他们总想把无牙弄成烤肉矛盾。 从今往后,我云川部的使者所到之处,一心为人,毫不利己,应该会受欢迎的。” 阿布嘿嘿笑道:“无牙听到这个消息,应该非常的欢喜。” 云川笑道:“野人部落并非都是穷困不堪,这世界给了他们太多,太多的便利,这些人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储存,如何利用而已,如果他们都能做到我部的地步,那么,其实他们都是不缺吃的,也不会缺少穿的。” 阿布点点头道:“是啊,是啊,夏秋之时,食物遍地,冬春之际却食物匮乏,腌渍,烟熏,烘干,盐培都是一些很重要的食物储存之法,我们要把这些方式告知所有部落吗?” 云川摇摇头道:“冬春之时,我们就开始交换这些腌渍类的食物,只是在交换的时候告知交换者制作之法就是了,白白给的东西没有人会珍惜,只有千辛万苦得来的才会当做宝贝一样的收藏。” 阿布叹口气道:“我担心所有人在解决了吃饭的问题之后,就会生出事端,赤陵告诉我说,轩辕部最强大的虎部正在缓慢的向神农氏的领地靠近。 您也知道,虎部是轩辕部中唯一一个以畜牧为生的部族,同时,也是轩辕部最强悍的一个部族。 我以为,轩辕部最晚在稻子收割之后,就会向神农氏挥动屠刀,以报力牧原战败之耻。” 云川瞅着阿布道:“你该考虑如何在这种状况下如何做生意,让我们有更大程度上的收获,而不是关心他们谁输谁赢。” 阿布犹豫一下道:“王,我们真的不参与部族混战了吗?” 云川摇头道:“如果他们真的要作战,那是他们三个部族的事情,云川部不参与,只要我们把市场做好,你看着,到了最后,不论谁输谁赢,反正,云川部一定是最大的受益者。”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七章初具规模的常羊山城 第一三七章初具规模的常羊山城 在大部分族人都在收割麦子的时候,云川正在检查自己的新城墙。 他知道这道城墙对他的意义。 自古以来,城墙其实就是权力的象征与维护权力的工具,在云川看来,一道城墙将常羊山与蛮荒世界割开了。 在城墙之内,他可以慢慢培育人类最初的文明之火,在城外,哪怕蛮荒的阴云笼罩了世界,总有一束阳光会照耀在这座城池之内。 常羊山的城墙,是一道美丽的曲线,厚厚的高大的城墙将不仅仅矗立在现在,同时,也会矗立在历史的时空里,最后成为中华文明最美丽,最确凿的象征。 因为是依山而建,所以城墙蜿蜒曲折,在山峦间起伏,就像一条巨龙横亘在大地上。 现在,这条龙仅仅修建好了身体,它的爪牙,鳞片还没有修建好,不过,还有将近六千人还在努力,这一次,他们修建的将是凸出的敌台,还需要在敌台上修建敌楼,每隔一百米就修建一个,这样一来呢,只要有敌人想要侵犯常羊山城,就要面对来自城墙以及两边敌台的三面夹击。 敌台,敌楼都将是石头建筑,木头制作的很容易着火,只有全部由石头制成的建筑,才能保证长久的使用下去。 阿布说修建这道城墙的时候,总共死了三百七十多人,对此,云川的内心并无多少波动,他知道在这个时候修建这样一座长十里,高十米,底座宽八米,顶部宽四米的城墙,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他最初预计的伤亡数字远比三百七十这个数字高。 这些死亡的人都是因为各种事故死去的,有的被石头砸死了,有的掉下悬崖摔死了,有的是烧石头的时候被石头蹦死的,也有砍树的时候被树压死的,被毒蛇咬死的,被野兽咬死的,也有相互斗殴而死的…… 好在,没有人是因为过劳而死,也没有人被云川部的监工杀死。 在野人时代,这些死法非常的正常,他们不会因为同伴这样死了就停止劳作,只要不是人为弄死的,在他们看来,就是寿终正寝。 野人们不在乎这些数字,阿布却做了记录。 “再有两年,我们的城墙就会彻底完整。”阿布把私下里的一些数据告诉了云川之后,就满怀憧憬的渴望未来。 “差的太远了,有了城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有了一道牢固的防线,有时候敌人不一定来自城外,也有可能来自城内,同时,如何将城墙的防御力量做到极致,这也是一个问题。 等夏粮收割完毕之后,我会带着夸父攻击城墙,你带着睚眦,赤陵,女咆他们负责防守。 每三个月一换,变成我守你攻。” 阿布道:“城墙还不能抵挡的住您的攻击吗?要知道我有火油,还有床弩。” 云川淡淡的道:“到时候你就会知晓有了火油与床弩,并不代表你们守城的时候可以高枕无忧。” 阿布点点头,虽然族长说的很严重,可是,阿布并不认为族长能带着一群笨重的夸父能攻破这座城。 常羊山城总共只有四座城门,族长给每一个门都起了好听的名字,东门叫做射日门,南门叫做望远门,西门叫做镇河门,北门叫做阴山门。 每日里,每当太阳光照射到射日门的时候,东门大开,照在南门的时候望远门打开,照在西门镇河门的时候西门打开,最后开启的便是阴山门。 云川部的农田基本上都在射日门之外,因此,在射日门外,云川还下令修建了四个很大的村落,凡是居住在这四个村落里的人,主要工作就是耕种农田。 在没有外敌入侵的日子里他们就居住在村子里,一旦有外敌入侵,他们就会全部退进城里。 南门外便是云川部划定的大市场的所在地,他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集镇,所有的货物交换都将在这里完成。 当然,遇到敌袭之后,除过云川部的人,其余的人不能进入常羊山城,剩下的人扛过去了算他幸运,抗不过去就是鸟为食亡的下场。 出了西门,不远处就是大河,这里不仅仅有大河,还有上一次水灾之后遗留下来的大量的湖泊,云川部的主要食物——鱼,就是从这里捕捞的。 阴山门外便是云川部的牧场,而牧场中最重要的就是马匹的繁衍地,直到现在云川部依旧把北边划定为禁区,不许任何外人踏足。 即便是偌大的城内,云川依旧设置了两道防线,云川部大部分的人都居住在山下,毗邻城墙,这样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族人们可以就近登上城墙,帮助武士们抵御外敌。 第二道防线就是那座还处在图画上的深涧,以及狭道。 敌人只有通过这两处防御地带才能真正进入云川部的核心区域,在这里有冶铁作坊,有炼金作坊,有缫丝,织绸作坊,制陶作坊,制砖作坊……当然,在穿过这些作坊之后,就能抵达云川居住的地方。 杀掉云川之后,就能通过台阶抵达云川部最重要的物资存放地——山洞,得到这些山洞里的物资之后,云川部也就算是灭亡了。 就目前而言,云川不觉得有谁能做到这一点。 临魁蚩尤做不到,轩辕也做不到…… 建设常羊山城,耗费了云川部大部分的粮食与物资,如果不用修建这座城池,此时的云川部一定比现在还要富裕五倍不止。 云川部这些年创造的财富有一多半都耗费在了这座城池上,变成了城墙,变成了每一座建筑,每一条石头路…… 这是没办法的一件事,如果不能保证族人创造的财富的安全,云川部越是富裕,遭受的劫难也一定会越多。 抢劫富裕的部落,是每一个野人部落具有的本能,所以说,还是好好地修建城墙吧,族人们现在苦一些,累一些,以后,一定会更加的幸福。 不仅仅现在要这样做,以后,同样要这样做,可能会有更大规模的修建活动,否则,云川部赚到的财富就没法成为永久性的财富。 就是通过无休止的建设,这才让云川部赚来的财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同时,也是云川部一直不愿意扩大部族的原因所在。 一座城能覆盖的地域以及人群是有限度的,太大了并不好,或许刚刚学会走路的云蠡会扩大部族,会参与到野人王争霸赛的过程中去,云川不会,现在就参与争霸,真的毫无意义。 云川骑着野牛稳稳当当的走在城墙上的时候,所有前来参观城墙的族人都纷纷让开了一条路。 自从有了这座城墙,云川部族人眼中的骄傲光芒如何都掩饰不住,云川希望他们能够记住今日的骄傲,并且将这种发自内心的骄傲永远流传下去。 阴山门就开在悬崖边上,同时这里也是云川部城墙的终点,因为再往北走,就是高达百米的悬崖。 两年时间,云川部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最高的时候有将近一万五千人活动在修建城墙的工地上,最少的时候,哪怕是农忙时分,也有将近六千的流浪野人与奴隶们在城墙上忙碌。 云川部别的活计有停止的时候,唯有修建城墙的活计,从开始的那一天就没有片刻的停止,即便是下雨,下雪的时候,人们也会在工棚里为接下来的修建城墙的工作做准备,积蓄石材,木料,以及修墙要用的泥浆。 一柄两尺多长的铁钎子,不到十天就会磨损成一扎长的废物,只要看石头上密密麻麻的凿刻痕迹,以及族人变形的手上厚厚的老茧,就知晓,每一寸铁都随着族人们的汗水被镶嵌进了城墙。 “夏收之后,组织一场盛大的宴会吧,告诉精卫,准备好足够多的美酒,美食,舞蹈,我要用最盛大的酒宴,来酬谢我的族人。” 阿布闻言点点头,又把目光落在那些还在干活的流浪野人以及奴隶身上不做声。 云川又道:“既然这座城池是他们亲手修建出来的,那么,他们就有资格成为云川部的族人。” 阿布轻声道:“这六千人成为族人之后,全族的耗费就会陡然增加一倍,甚至还要更多,这些人没有土地,就要重新开垦荒地给他们,没有住房,就要修建住房给他们,再加上配套的武器,床垫,炊具,粮食,牲口,甚至是老婆,耗费太大了,这会影响王的建设计划。” 云川轻笑一声道:“城墙已经合拢了,剩下的建设可以慢慢来,这些人已经接受云川部的规矩两年了,并且已经熟悉了云川部的规矩,要是再不接纳,说不过去,也会让很多人觉得成为云川部族人遥遥无期,会生出叛离之心。 你知道的,这些人永远活在当下,偶尔有一些人可以想到明天,想到几年后的人几乎一个都没有。 就这么去办吧,按照那份图画上描述的样子,给他们选地方修建住房,不过,靠近城墙的那一圈土地,不能给他们。” 阿布点点头道:“他们居住的地方会处在咱们族人的包围之中。”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八章肉质肥美的人 , 第一三八章肉质肥美的人 夏粮收割了,云川部原本空荡荡的粮仓再一次被粮食填满了。 阿布在夏粮收割之前,趁着青黄不接的时候兑换出去的粮食,也成倍的回来了。 现如今,这些粮食就堆放在干燥的山洞里。 云川部这个两万人的部族吃不完这么多的粮食,所以,阿布准备用这些粮食来招募更多的流浪野人,以及从轩辕,蚩尤,神农三部,雇佣更多的奴隶来继续修建常羊山城。 从而使得这些粮食再一次变成固定资产,永远的留在常羊山。 “常羊山下常羊坡,常羊坡上牛羊多,常羊坡上常羊山,常羊山上粮食多。” 这是野人们经常唱的歌,不是什么诗人制作的,也不是什么智者制作的,完全是某一个野人根据以前的传说改编的,也不知怎么的,就慢慢的传唱开来了。 本来还应该有更多内容的,限于野人们的词汇贫乏,也只能这个样子了。 原本监视,或者引导流浪野人,以及奴隶们干活的云川部族人,现在已经放弃了这个工作,要嘛去种田,要嘛去作坊干活,不用日晒雨淋了。 取而代之的是那一批已经学会如何修建城墙的归化流浪野人与奴隶们了,他们也成了云川部的族人,每个人都获得了自己的田地,以及住房,床垫,炊具,粮食,皮毛等等物资。 唯一不好的就是族里的女人不够,族长还没有办法给大家一人发一个老婆,不过,这也应该是很快就发生的事情,毕竟,阿布已经跟其余部族商量用物资换取一些女人回来了。 这件事其实很是让云川部烦恼,以前的女人不怎值钱,很多的野人部族,很喜欢把部族中的女子拿出去跟别人的部族交换,也就是常说的换亲,即便是换不到别得部族的女子,也会换一些东西回来。 自从云川部提出要交换很多女子之后,阿布发现,三个大部落没有一个愿意把部族中多余的女人拿出来交换了。 即便是有,价格也极为高昂,且年岁很大。 除非云川部发动战争,否则,根本就没有办法为部族中的四千多条光棍寻找到老婆。 为了这件事,阿布伤透了脑筋,远处的野人部族不是没有女子,阿布不怎么愿意跟他们交换,因为,远处部族的女人与大河上游四部落的女人几乎就不是同一种物种。 云川部需要的是来了就能种田,能缫丝,能织布的高质量女性,绝对不是一群只会抓虫子吃的女人。 所以,阿布觉得轩辕部就该跟临魁部打起来,将这两部族的男人消耗掉一些,这样,当这两个部族的女人远比男人多的时候,他们或许就肯交换了。 所以,轩辕部的虎族就出现了他们放牧地牛羊经常被人无故杀死的事情。 在经过几次埋伏之后,他们成功的抓获了一群趁着夜晚来他们部族偷窃牛羊的贼,而这些贼毫无疑问来自神农氏。 轩辕派人去阪泉城寻找临魁,希望他能补偿轩辕部的损失,可是,临魁却告诉使者,是虎部落先祸害他们的牛羊的,那些人不是去偷窃轩辕部牛羊的,而是去找虎部落问罪的。 同时临魁还告诉使者,希望轩辕能把伤害了他族人的罪人送过来,由他发落,他还保证给轩辕部的罪人一个公平辩解的机会。 轩辕部的使者回来的时候,还带回来了一个专门跟轩辕说明事情原委的使者。 轩辕在听完使者的狡辩之后,就下令把这个使者给烤了,与云川部当初做的一样,烤的色香味俱全的丢在了神农部的土地上。 然后,战争就开始了,轩辕部下辖的虎部落进入了神农氏的地盘,在一个叫做幽风的地方大战了一场,没有人知道战争的结果,这一战之后,虎部落回到了轩辕部的领地,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轩辕部宣称他们获得了胜利,夺回来了多少牛羊,打的神农氏如何的屁滚尿流云云。 神农部也对外说,自己获得了胜利,在幽风这个地方杀的轩辕部的人丢盔弃甲,逃的比山羊还要快云云。 胜利就是胜利,失败就是失败,没有可能两方都宣布胜利,那么,失败者是谁?战争不是做生意,不可能做到双赢的,有一家赢了,必然就有一家输掉了,那么,谁输掉了呢? 阿布带着这个疑问,再一次来到云川居住的地方问自己的王。 云川听了阿布的叙述之后,忍不住问道;“既然你已经派遣睚眦挑起了虎部落与神农氏的战争,为何会在后来失去了对战争状况的把握呢?” 阿布有些惭愧的道:“我不想让人知晓我部族在这场战争中充当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所以,在睚眦将两方面的怒火都勾引起来之后,就全身而退了,等待最后的结果。” 云川笑道:“那么,现在这个结果是你想要的吗?” 阿布摇头道:“初衷是为了云川部多出来的四千多个男人找寻便宜老婆,如果我们连战争的结果都不知道,就没有办法有目的的进行下一步操作了。” 云川笑道:“以后不要这样做,轻微的一点挑逗与损失,都不足以使轩辕亦或是临魁怒火中烧。 现在的人啊,比以前冷静多了,当事端起来的时候,他们会从多个方面考虑,绝对不会傻乎乎的只考虑自己的敌人。 只有等他们弄清楚了事情的起因与原委,他们才会考量战争这个选项,而睚眦做的事情,只要轩辕跟临魁两个人都足够冷静,两人只要相互把事情说清楚,那么,就足够两人联合起来假装打仗吸引挑拨者出现,再给这个挑拨者重重一击。 目前的结果就是这种默契下的结果,或许轩辕已经讨回来了一些便宜,但是呢,这个便宜绝对不够大。 你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打破了轩辕蓄谋已久的一次对神农部的谋算,弓没有完全张开,所以,射出去的箭就没有力量。” 阿布将头垂了下去。 云川又笑着道:“你不必这样懊恼,你能谋划这样的事情,这说明你已经开始成长了。 轩辕或许会猜到这是我们做的事情,不过,不要紧,谁让他不肯换一些妇人给我们呢。 如果他们三个还是这么执迷不悟,以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知道我们达到目的为止。 阿布,我们的城墙已经修建好了,现在,我们不用向任何人低头了,我们有了可以直面他们三族联合进攻的本钱了,所以,不用担心,下一次不妨做的更加明显一些。” 阿布愣了一下道:“王,您一直在防备他们三族联合进攻我们吗?” 云川点点头道:“是的,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我不用修建这么高的城墙。 很久以前,我听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菜人部落,这个部落里的人男子极为俊美,女子极为娇媚,这不算什么,问题就出在他们的肉非常好吃,就因为有一身很好吃的肉,只要被别的野人捉住,就会把他们煮熟,或者烤熟来吃。 这个部族没有办法,他们唯一的防御手段就是修墙,修非常非常高的墙,他们希望用自己修建的墙堵住那些来捉他们当菜吃的野人。” 阿布叹息一声道:“这样是不成的,再高的墙也会翻越过来的。” 云川淡淡的道:“每当有野人翻越高墙进来,他们就会把最俊美的男子,最娇媚的女人推出去,供这些人蹂躏最后吃掉。 云川部的族人虽然没有一身美味的皮肉,可是我们创造了这个世界上最多的财富,以后还会更多。 就这一点而言,云川部的族人身上的皮肉,可能远比菜人的肉更加的好吃。 我这些年孜孜以求的就是希望云川部不要被人吃掉,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在桃花岛上修建城池,后来又要在常羊山修建城池的原因。 我们不仅仅要修墙,还要懂得如何反抗,所以,我们用所有的力量来武装夸父,来训练睚眦,赤陵,训练我们所有的族人。 阿布,你现在要有一种自觉,一种身为强者的自觉。 还要有利用所有手段让云川部变得更加团结,更加强大。 我们只有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安心的享受我们的劳动果实,如果有一天,我们变得弱小了,相信我,所有人都会扑上来撕咬我们的血肉,直到把我们的肉啃得一点不剩。” 阿布抬起头瞅着面色平静地云川道:“我明白了,云川部必须引领这个世界,才不会被这个世界给吞没。” 云川笑着端起茶杯道:“是这样的,我们必须要尽快的聪明起来,尽快的强大起来,只有当我们手持棍子的时候,才能把自己手中的饭碗递给别人分享。”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三九章没人知晓云川部有多强大 第一三九章没人知晓云川部有多强大 少年人长成青年的时候,你就能感觉到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 云川部第一批收留的五百个少年,如今都已经成为青年,其中,最小的都有十五岁了。 在野人部落里,十五岁不单是青年,绝对算的上是成年人。 当初收留的五百个少年,平安长到成年的只有四百七十六个人,以前这些孩子还被人称之为西陵族的娃娃,后来,就没有人这样叫了,最终,他们就成了云川部的娃娃。 没有传承的西陵族终究还是在轩辕,蚩尤,云川三人合力打击下,烟消云散了。 现如今,唯一还能记得起西陵族的人只剩下轩辕的王后——嫘。 云川部的这些孩子当然已经忘记了西陵族,因为西陵族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太淡薄了。 云川部就不一样了,在这里这些少年人第一次品尝到了美食,第一次穿上了衣衫,第一次过了一个暖和的冬天,第一次感觉到了吃饱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滋味。 因此,多年下来之后,他们的脑子里只有关于云川部的记忆,没有西陵族的印记了。 将近五百个经过云川部严格教育的少年男女成长起来之后,云川部壮大起来的不仅仅是军队。 轩辕可以建造高台,出丰厚的物资奖赏吸引人才来投,这个做法非常的聪明,可是呢,云川部不羡慕。 蚩尤,临魁也在想办法招揽人才,只有云川部在等待自己部族里的少年慢慢的成长起来了。 这些少年有一个显著地特点,就是人手一只狗! 以前,称之为狼,现在被云川改名了,就做狗! 漫长的八年时间,足够让狼变成狗,那些没有改变的……一般都会进了夸父以及巨人们的肚子。 所以,当云川俯视着这些即将分家单过的青年男女们非常的高兴,并且鼓励这些青年男女们相互结合。 原本啊,野人生出来的孩子就只能当野人,谋生的手段与自己的母亲,亲人别无二致,等他长成人之后,他的孩子将要过的生活也一定与他们别无二致,现在,有了另外一种可能,他们生活的死循环被云川给强行打破了。 有人曾经问过一个放羊的孩子,你长大之后要干什么?孩子回答娶媳妇,娶媳妇是为了啥,为了生孩子,生孩子又要干啥呢?为了放羊…… 云川打破的就是这个死循环。 马上,野人的孩子就要去干别的去了,比如当武士,比如当工匠,比如当商人,再或者当一个教别人识字的人。 人跟狼一样,都需要有一个驯化的过程,最终才能有所变化,而这种驯化的过程,绝不是一两代人的事情。 一个人聪明,作用其实不大,了不起就是干到轩辕这个地步,等轩辕坐上王位之后,世界还是那个世界,除过留下一大堆传说之外,再什么都没有留下。 群体性的聪明就很厉害了,这种后果,云川自己都无法想象。 说真的,当中国古代的贵族们独占了知识这个领域的时候,天也是最黑的时候。 当孔子,鬼谷子这些人开始将学问有教无类的传授给平民的时候,世界就变了,于是,春秋结束,战国开始了,经过数百年的鏖战,封建结束了,大一统的王朝开始交替登场。 在云川看来,中国的封建自从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就消失了,以后出现的时代根本就不是封建!! 少年人的婚配观念自然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云川眼看着这些青年人两两相对的牵手离开,心中非常的欣慰。 现在,他可以期待一下他们结合后出生的孩子了。 他相信,二十年后,云川部将会有非常大的不同,这个世界终究会成为他们的天下。 在这个场面之下,任何谋算都不过是魑魅魍魉一般的存在。 “你今天看起来很高兴啊。”精卫从云川面前走过两回,都被他无视了,这才主动询问。 云川往嘴里丢一颗香酥的豌豆,再喝一口酒摇着头道:“我的快乐你根本就无法理解。” “你有新的美女了?” “这年头,除过你,哪来的美女?” 精卫现如今最喜欢听云川这样说话,自从生过孩子之后,她终于觉得自己像一个真正的美女了。 遂坐在云川的膝盖上小声道:“睚眦的孩子我看了,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看着都聪明。” 云川狐疑的瞅着精卫道:“你从哪看出那个孩子很聪明了?” “我们一群女人在看那个孩子,可是呢,那孩子最终只往女竹的怀里钻,最后也成功的喝到了奶水,你说他聪明不聪明?” 云川淡淡的道:“云蠡刚生下来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本事。” “真的吗?我为什么不记得了?不过啊,我儿子肯定聪明!” 云川叹口气道:“儿子刚刚学会走路,你这时候离开他,就不怕他摔跤啊?” 精卫笑呵呵的指着一个踉踉跄跄走过来的小小身影道:“我就在这里等着我儿子来追呢。” 云川四处打量一下周围的环境,然后就对奋笔疾书的阿布道:“明天,给所有的高台处,都加上围栏吧,确保云蠡不要摔下来。” 阿布抬起头见精卫抱着云蠡进了房间,就笑道:“轩辕希望我们可以租用他部族中的五千奴隶,还说可以派出人手来帮我们镇压,管理这些奴隶。” 云川道:“轩辕部的奴隶境遇不好吗?” 阿布大笑道:“根本就谈不到境遇,只是活着而已,我已经拒绝了轩辕部派人来的要求,只接收奴隶,假如奴隶死亡,我们就按照事先说好的赔偿轩辕部就是了。” 云川点点头道:“今年用轩辕部的奴隶,明年用蚩尤部的,后年用神农部的奴隶。” 阿布不解的问道:“为何不能从三个部族中挑选五千个奴隶呢?” 云川笑道:“完全是为了确定责任,如果三部的奴隶都来,一但发生不好的事情,他们会有推诿的空间,如果只有一个部族,出了事情,我只问一人。 你以后在做事情的时候,要把事情尽量的简单化,千万不要弄复杂了,既然轩辕要派来五千奴隶,那就接收这五千奴隶,反正我们修建常羊山城需要人手。” 阿布有些犹豫的道:“您真的打算让那些流浪野人以及归化的奴隶们来管理这些奴隶吗?” 云川道:“他们才是最熟悉奴隶的人,知道奴隶想要什么,心里想什么,会处理好的。” 云川说着话,就打开那张图画,指着图画上新出现的十个格子道:“把这五千人分开,片区化管理就是了,给他们安排十个不同的居住地,每隔三天,就换一次居住地,每一次更换居住地的时候,也把这十个队伍的人换掉三成。 一个月之内进行考核,没有考核合格的离开开除出队伍,交还给轩辕部,如果在这期间发现有人做了不妥当的事情,那就杀掉吧,把赔的物资交给轩辕。” 只要云川开始长篇大论的开始说话了,阿布就会立刻用笔记下来,然后拿回去细细品味。 这一套东西来自于后世的监狱……是他师傅告诉他的,他强悍的师傅就是其中一个被人用这种法子针对的人。 每天身边都是陌生人,每天要小心应付身边的陌生人,时间长了,偌大的监狱里的人们,一个个全成了独行侠。 不久,云川就看到了阿布的表现。 轩辕部来的奴隶们其实还算听话,目前只能在外城施工,不能进入内城,不过,就这些奴隶们的表现,让那些刚刚归化的云川部族人看的怒火高涨。 太慢了,这种干活的速度,根本就算不上流畅,既然都不流畅了,自然就没有什么效率可言。 他们想用鞭子,被阿布阻止了,他觉得这些奴隶真的很有意思。 “云川部真的非常缺乏人手吗?”轩辕低下头让汗水顺着下巴涔涔的流淌下来,喘着粗气问隶首。 隶首道:“云川部已经把城墙修建完毕了,可是,他们在城墙的外边,又在修一些凸出来的城墙,这些城墙与他们修建的主城墙相连接,不知是为了什么。” 轩辕将手中的青铜剑轻轻一挥,青铜剑就穿过厅堂落在一个剑架上,且纹丝不动。 张开双臂之后,玄女,素女就上前除掉他因为练剑被汗水湿透的衣衫,伺候他进入了水池中。 隶首就像是没有看到这两个妖艳的女人,继续站在水池边对躺在水池里的轩辕道。 “五千个奴隶被送到云川部之后,就与我们失去了联系,就目前而言,我们只知道,那些人还不能进城,吃住全部都在城外。” 轩辕睁开眼睛瞅着隶首道:“你真的很希望我亲自走一遭云川部吗?” 隶首低下头道:“隶首愚昧,看不透云川的布置,只能借助我王的智慧,让我挥开眼前的迷雾。” 轩辕道:“隶首你害怕了吗?” 隶首咬咬牙道:“这一次我之所以会这样安排,完全是因为我突然发现,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云川部已经强大到了何等地步。”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零章这一声爸叫的 第一四零章这一声爸叫的 云川部到底有多么强大,云川自然是知晓的,所以,他现在做事情已经开始不考虑什么后果了,有了强大的实力,干什么都是有道理的,即便是没有道理,被他征服的人也会帮他找出道理来的。 阿布隐约知道云川部有多么强大,不过,他也不清楚到底会强大到何种程度,没有一场战争来检验云川部的强大,就没法子给出具体的评价。 云川不想要战争。 说真的他一点都不想要战争,一个身高两米,肌肉鼓鼓,满身胸毛,拳头大如炒锅的巨人去殴打一群身法灵活,窜来窜去的小个人自己费力气不说,打赢了是应该的,打输了,会遗臭万年的。 所以,他不止一次的拒绝了阿布想要打一场仗的要求。 只是告诉阿布,打仗对于云川部来说是一种侮辱。 阿布应该提高自己的心境,不要把所有的想法都停留在跟轩辕,蚩尤,临魁的争霸赛上,那没有意义。 与其打仗,不如早点把常羊山城修建好,云川已经给这座城想好了新的名字——昆仑! 只要这座城开始配得起这个名字,人世间就会多一座昆仑城。 建议被云川拒绝的阿布认为,所有的一切都跟云蠡这个孩子有关。 云川是神,他一年之内就长大成人了,云蠡这个被他寄予厚望的孩子在长了一年之后呢,仅仅会走路……还走不稳当。 阿布还曾经对着云蠡说了很多高深莫测的话,用来测试云蠡的智慧发育,结果,他说的话,云蠡听不懂,他拿去的书本,被云蠡撕烂了,如果不是他手疾眼快,那本书就成了云蠡的午餐了。 这样的云蠡与部族中其余的孩子别无二致,如果非要说有差别,也就是胖了一些。 所以,阿布最近看精卫的眼神有些怨愤,他觉得一定是精卫玷污了云川的血脉。 再从云川一直不肯碰部族里其余的女人,阿布就认为,云川娶精卫一定是一个非常无奈的选择。 可是,上哪里去找可以与族长相匹配的女子呢? 为此,阿布不惜告诉所有前来交换货物的商人们,如果遇到钟天地之灵秀的女子,一定要记着送到云川部来,如果真的找到了这样的女子,云川部会不惜代价的跟他们交换。 为了让这些人知晓什么是钟天地之灵秀的女子,阿布甚至将云川部族人认为最美丽的女子姼拖过来当样子,还当着姼的面告诉那些人,这种货色就不用送来了。 这个消息很快就落入了轩辕,蚩尤,临魁的耳朵里,他们纷纷找来了部族中最美丽的女子,看过之后,又一一的放弃了。 云川部的姼已经是当年那个庞大的西陵族所能选出来的最美丽的女子,轩辕部虽然还有玄女跟素女,可是素女云川是见过的,还毫不犹豫的就送给了轩辕,可见,玄女,素女这样的女人是不成的。 要知道,当年西陵族之大,几乎超过了大河上游四部落之和,他们不仅仅有本族,还有无数的羁縻部落,这些部落就是沼泽野人部落群。 鉴于此,不仅仅是轩辕放弃了,就连蚩尤,临魁也纷纷放弃了,虽然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将人打入云川部的好机会,没有阿布说的那种钟天地之灵的美人,也是白搭。 五千个奴隶,在云川部过了一个月的人过的日子之后,渐渐地,干起活来就有了一些章法,只要继续努力下去,一定会成为熟手,说不定还能出几个人才。 在收割稻子之前,云川部给轩辕部送去了大量的财货,大鸿计算之后认为,轩辕部放在奴隶中的族人,几乎被阿布给清理的差不多了,这一点很容易知道,因为在他送奴隶去云川部之前,他跟阿布已经商量好了损耗奴隶的人身赔偿。 阿布送来的财货数额基本上与他安插进奴隶群中的奸细人数相符合。 云川部的高墙越来越高了,因为云川突发奇想的在城墙上又修建了一层锯齿状的垛堞,有了这层垛堞之后,云川部族人在城墙附近的活动,外人就看不见了。 如果还想偷窥,就要爬上更高的山峰,只是爬的再高一些,就超过了他们的视线范围。 云川很喜欢新稻米,他总觉得吃新稻米会有一股子专属于大地的清甜味道。 他也喜欢新茶,喜欢春天里第一刀韭菜,喜欢水边绿油油的水芹,当然,只要是从大地上新长出来的食物,他都会用一种近乎痴迷的方式去对待。 总体上来说,云川现在已经有一些懒散了,这一幕落在阿布眼中,让他极为忧愁。 可惜,他寻找的美人至今还杳无音信,一些小部落的人将手中的美人夸赞的人间少有,等阿布见到之后,就大为失望。 不过呢,为了给这些人打气鼓劲,阿布还是用超出寻常的价格收下了这些所谓的美人。 对于阿布私下里的行为,云川是知道的,精卫却不知道,或者说精卫这一次变得很聪明假装不知道。 只是抱云蠡的时间更长了。 云川想要的人需要阿布穿越时空去找,即便是找到了,人家也不肯来这个野人世界,哪怕是当王后,估计人家也不肯。 说起来真是一个大笑话——钟天地之灵秀? 这句话是云川敷衍阿布的话,没想到这个傻子当真了。 土豆开花可能会赛过牡丹,不过啊,它终究不是牡丹。 说起来云蠡才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他云川根本就是变态,如同阿布看到的那样,他就是一个变态,一个精怪,根本就算不得人。 精卫见云川抱着云蠡,父子两咿咿呀呀的说着没人能听懂的话,只不过,没多长时间,云蠡口中就发出了一连串的“爸,爸,爸,爸,这样的单字。 听到这个称谓,云川鼻子一酸,眼泪立刻就流淌下来了,将云蠡抱得紧紧地。 精卫小心的在一边道:“孩子不聪明,是我的错。” 云川擦一把眼泪瞅着精卫道:“我儿子很聪明,以后,谁要是再敢说我儿子不聪明,就丢进猪圈,跟猪一起生活,让他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愚蠢! 包括阿布!” 精卫原本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就有了光芒,握着拳头道:“我们的孩子是最聪明的,谁说我们的孩子笨,就把他丢进猪圈里去,包括阿布!” 云川满意的瞅着刚刚会叫爸爸的云蠡,尽管他知道孩子这时候是在鹦鹉学舌,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字代表着什么意思。 不过啊,就这一声爸,云川决定要让这孩子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一小撮人,并且可以平安喜乐一辈子。 云川对着朝阳将云蠡高高地举起,让这孩子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之中,云蠡在他的手中手舞足蹈的,好像非常的欢乐。 云川瞅着欢乐的儿子,几乎用最阴冷的声音对阿布道:“阿布,你越过了我给你划定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你不得干涉王族的事情,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王族。 我们既然是王族,那么,我们所有的决定都是至高无上的不容质疑,我云川是神也好,是精怪也罢,总之,那是我的选择,你听明白了吗? 这句话,我只对你说一遍!” 阿布惊恐的看着目光中似乎有寒冰的云川,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只顾着颤抖,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是你们的王,等我老了之后,云蠡将会是你们的王,你最好从现在就拿出服侍一个王的态度来面对云蠡。 阿布,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警告!” 云川把话说完了,阿布才觉得自己承受的压力瞬间消失了,软软的倒在地上,满头大汗的瞅着云川道:“我这就停止给王寻找绝世美人的计划。” 云川笑道:“为什么要停止呢,继续吧,我也想看看你到底能找来一个怎么样的钟天地之灵秀的美人来。” 阿布低下头道:“一定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的,上苍既然降下了我王这样的男子,就一定会降下一个可以与您相匹配的女子,就像您以前说的那样,孤阴不生,孤阳不长,我觉得一定会找到。” 云川哈哈哈大笑道:“即便是找来又怎么样呢?这还要看我要不要呢,阿布,你太贪心了,这世上不存在完美的事物,一件都没有。” 阿布咬着牙道:“云川部值得最好的,云川部也值得完美。” 云川笑道:“你前两天才下令杀了五十二个人,谈什么最好,谈什么完美呢? 我来告诉你什么是完美吧。 完美就是稻子成熟之后将头垂下去的那一刻,完美就是夸父打完一件铁器将它放进水里冒起来的白烟,完美就是荷叶上的细小的露珠汇聚成一汪水,在荷叶上滚来滚去却始终没有跌落。完美就是云蠡出生的时候的第一声哭声,完美就是骏马在草原上背对夕阳扬起马鬃奔驰的模样……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大自然能制造出完美的事务来,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人类如果不劳作,就是这个世上最大的害虫,何来的完美?”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一章远近亲疏 第一四一章远近亲疏 看着阿布低着头离去,云川明白,自己终究不能跟阿布成为真正的朋友,用一种很自私的想法来看,云蠡远比阿布重要。 对孩子的感情,这是野人世界里的一个短板,野人们不认为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只是出自本能在照顾孩子,而女子更为看重孩子,至于男人,说实话,他们对待孩子就像公狮子一样毫无责任心。 轩辕现在有很多孩子,蚩尤这两年也生了很多孩子,至于临魁这家伙更像是一个制造孩子的机器,随时随地都会有他的孩子降生。 这三个人对孩子的唯一希望是——这些孩子能够长得像他们一样强壮,聪明,强大。 至于别的,真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或者说,他们也没有功夫考虑这些。 这一点上,夸父就做的很好,直到现在,夸父依旧执拗的认为,他当初带来的那个孩子,就是他的孩子。 尽管这个孩子的身高,长相,习惯跟他没有一丁点相似的地方,夸父依旧把这个孩子当成了自己亲生的孩子在抚养,在培育。 对于这一点,云川非常的佩服,夸父真的不知道?不见得吧? 夸父的孩子是少年中骑马骑得最好的一个,或许是已经进入了长身体的阶段,现在,这孩子的饭量惊人,且一天一个模样,夸父为此高兴地几天都睡不着,他们父子居住的房子墙壁上满满的都是划痕,每一道划痕,就代表他的儿子又成长了。 夸父不仅仅关心他儿子的身体成长,对于孩子的智力发育更是看重,只要赤陵回来,他就会想办法从赤陵身上寻找可以吃的部分。 据说,睚眦就是吃了鱼人王的皮才变得聪慧起来的。 云川觉得这是一种病,需要医治,可惜,在睚眦信誓旦旦的保证下,夸父不放过任何能让他儿子变得聪明起来的方式。 尤其是一群巨人帮着夸父按住赤陵,用一把锋利的刀子刮皮屑的模样,云川不忍卒睹。 一起吃饭的时候,云川就觉得赤陵好像有了一些眉清目秀的模样,他的尖脑袋这时候看起来好像也没有那么尖了,被长发覆盖之后,基本上跟云川部的普通族人看起来差别不大。 就是汗毛被剃光之后给人的一种清爽感。 “王,如果我的肉真的能让人变得聪明起来,我其实是不介意割一块肉或者放一些血的。” “这纯属无稽之谈,睚眦是一个蠢货,夸父也是蠢货。”评论碗那两个蠢货之后,云川就对拿着一把小刀在赤陵身上比划来比划去的精卫道:“你别当第三个蠢货,你要是敢给我儿子喂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就用鞭子抽你!” 赤陵见精卫拿走了刀子就诚心诚意的向族长请教道:“那么,族长,一个人如何才能变得聪明起来呢?” 云川仰头沉思片刻道:“不断地做事,不停地做事,不断地从做错的事情中吸取教训,从成功的事情中总结经验,还要善于向别人请教,却不能被别人的话所左右,如此,时间长了就能变得聪明起来,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在你跟睚眦没有成年的时候就派你们做了那么多的事情的原因。 这些年下来,你跟睚眦都变得聪明了,不是因为睚眦吃了你的脚皮变聪明的,而是你们通过不断地做事情,开阔了自己的眼界,看的更多,想的更远,这才变聪明的。” 赤陵点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啊,现在我明白了,可是夸父不明白,睚眦也不明白。” 云川端起饭碗瞅了一眼变得清爽的赤陵道:“每隔一段让他们给你刮一遍皮屑,没坏处。” 赤陵仰起头无声的大笑了好一阵子,才继续开始吃饭,他忽然觉得自己被刮皮这件事真是有意思极了。 云川等赤陵笑完,就低声道:“你母亲死了,你准备该怎么料理她的后事呢?” 赤陵低着头道:“母亲是难产死的,大人孩子都没有保住。” 云川沉吟片刻道:“你母亲五年半生了六个孩子,你就不觉得这样对她很不公平吗?” 赤陵低声道:“她如果不能总是生孩子的话,就会影响到我对鱼人部的治理。” 云川给赤陵倒了一杯酒,自己也喝了一口酒之后道:“你母亲死了,你有什么感觉?是悲伤,还是松了一口气呢?” 赤陵喝完了杯中酒,将酒杯放在桌子上,重新端起饭碗道:“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云川道:“给你一个建议,选一个好地方把你母亲装进一个坚固的木头盒子里,然后埋到地下,立一块碑,上面写上你母亲的名字,每年,到了你母亲死去的这一天啊,你就带着一些食物来看看你死去的母亲。” 赤陵摇摇头道:“她已经死了,就不能再因为她浪费粮食。” 云川道:“粮食虽然很珍贵,不过,思念的情绪比粮食珍贵一百倍,生有时死有地,是我们对生命最大的敬意。 尤其是你们这些将来注定要做首领的人,更应该刻意的培训自己有这种悲悯之心。” 赤陵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刨着饭,含糊不清的答应了一声,也不知道他到底听进去了没有。 赤陵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枭雄的,这一点云川非常的肯定,这家伙以后也一定会把自己的部族变成一个非常大的部族,应该是有能能力把鱼人这个部落传承下去。 至于睚眦,他以后一定会为一个傻逼的,不过,他这个傻逼一定会成为陆地上最强悍的傻逼,以后好不好的要看运气。 云川部终于凑出来了一队骑兵,不过啊,这支骑兵距离成型还差的太远,马还是小马,骑兵也是小孩子。 这支不足百人的骑兵主管不是睚眦,而是夸父的儿子奋,这个名字还是云川给起的,这孩子在开始读书之后渐渐地对这个名字很不满意,他觉得自己应该叫做风,狂风的风,还说他只要骑在马上奔驰的时候就像是乘着风在飞翔。 云川自然是不肯改的,夸父更是不同意,为此,他还破天荒的揍了自己的亲儿子一顿。 精卫从桃树上摘掉最后一颗晚熟的桃子之后,大河上游就进入了雨季,今年的雨水很不错,从春天到秋天都很有节制,没有泛滥,也没有少给。 就是在族人们摘莲子的时候重新在这一带发现了鳄鱼,并且有泛滥的趋势。 云川不知道这些鳄鱼是怎么度过冬天的,这种冷血动物,体温随环境温度的改变而变化,天热它们的体温就高,天冷体温就会变低。 看样子前几年剧烈的天气变化对野兽们的影响开始逐渐消退了,有一些坚强的动物开始慢慢的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就像云川部的五头大象,它们现在到了冬日已经基本上不用躲进山洞里了,即便是遇到不多的飘雪的天气里,它们也能继续在竹林里,荒原上觅食。 一切都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 就云川根据经验判断,此时的大河上游的气候与后世两湖的气候非常的类似。 既然鳄鱼已经出来了,那么,就证明剧烈的天气变化的时代就要过去了,可以消停一阵子了。 夸父巨人一族似乎对鳄鱼有一种特殊的爱好,自从发现鳄鱼回来了,夸父兴奋极了,很想现在就出手去抓一些鳄鱼回来。 没有农活的时候,云川部全族就会投入到城池的修建工作中去,十里长的城墙,每隔一百米就修建一座凸出的平台,也就是要修建四十座平台。 云川部雇佣来的奴隶们,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只修好了三座平台,而云川准备在来年开始播种之前,要把四十做平台全部修建好,这同样是一个很艰难的工作。 轩辕部的奴隶们其实挺不错的,他们已经被轩辕部调教的几乎没有了什么脾气,当然,也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希望。 他们迟早是要回去的,所以,干起活来根本就没有云川部以前的奴隶们卖命。 对于这一点,云川不在乎,继续给这些人提供足够吃饱的饭食,没有在食物上克扣他们,自然也没有虐待他们。 等到明年夏天,这些人回去之后,就会明白云川部有多好,那里的人是多么的善良了。 自从云川警告过阿布之后,他就如云川希望的那样,对王族的事情不再多管,哪怕精卫现在已经变得有些无法无天了,依旧一句话都不说,也不像以前那样建议云川处理精卫了。 王族只有三个人,云川觉得没必要处理谁,精卫的行为也就是不太符合她王后的身份而已。 不要说精卫,就连云川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样的王,才是阿布心中的真正的王。 就在云川远远地看着阿布的时候,有一个人靠近了阿布,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阿布就连滚带爬的跑过来,来到云川身边激动万分的道:“王,我找到了您说的钟天地之灵秀的女子。”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二章爱情的最初表现形式 , 第一四二章爱情的最初表现形式 云川听了阿布的话,第一次觉得这个家伙现在办事非常的靠谱,他已经给出了钟天地灵秀的女子的模式,没想到这样都能被他找到,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正想夸赞阿布一下,没想到这家伙的第二句话就让云川差点吐血死掉,生恨自己当初在轩辕重金求才的时候,给他散发性的讲述了一个千金马骨的典故。 没错,阿布他们找来的是一具艳尸! 云川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觉得自己一向都是以一个正常人的面貌对人,从来都没有表现出半点的变态的模样。 为什么阿布以及送这具尸体过来的野人会认为他会喜欢上一具尸体呢?死人就该埋进大地,不应该在被挖出来供人参观,尤其是现在仅仅入秋,天气还有些炎热,一具被挖出来超过两个月的尸体,就算是这具尸体的主人曾经貌比天仙,此时此刻,估计也成了一堆白骨了吧? 不过,当云川看到静静地躺在一个由牛皮包裹棺木中的尸体,他不得不承认,阿布说的一点没错,假如这个女人还活着的话,她真的距离云川所说的钟天地之灵秀这六个字非常非常的近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西方女子,看年岁应该不超过十六岁,她的头上戴着一顶船形帽子,帽子中间用马鬃缝合过,上面还插着三枝黑白分明的羽毛,非常的好看。 帽子下的金色的头发又长又多,不仅遮住了肩膀和后背,还遮住了全身,只露出一只脚。 她的眉毛很长,调皮的上翘着,即便是闭着眼睛云川也能幻想的到,在这对饱满的眼皮包裹下眼珠子,应该是矢车菊一般温柔的蓝色才能与她的容貌相匹配。 两条浅棕色的、柔软的、几乎是直的线的眉,并不对称,一条比另一条高一点,不过,落点很好,正好将她有些凹陷的眼睛与有弧度的额头恰到好处的分开。 鼻子不怎么上翘,仅仅是鼻头位置稍微有一点隆起的弧度,就是这一点弧度,让云川相信,她的笑容一定是极其俏皮可爱的。 嘴唇上失去了颜色,略微有些灰白,轻轻地闭合着,当一个活泼俏皮有着一双矢车菊一般蓝色眼睛的女子陷入死亡边缘的时候,不论是谁,他的心都会痛一下的。 女子的身高不高,最多一米六,身上穿着宽大的亚麻布衣衫,袖子很肥大,袖口却收的很紧,下身同样穿着一条亚麻布制作的裙子,做工很粗陋,至于她脚上那双更加粗陋的鹿皮靴子,更是与这个美丽的姑娘一点都不搭配。 她的双手交叉放在腹部,不过,双手中间有一个空隙,这里应该有一个东西才对。 看到这里,云川就把目光落在阿布的身上,阿布也很聪明,马上就把目光落在一群拥有巨大黄板牙的流浪野人身上。 随即,流浪野人中最聪明的,也是最粗壮的一个家伙马上从自己的皮兜子里取出一块青色玉璋放在小心的插在女尸的手里,然后又朝云川露出了那一嘴的黄板牙。 “从哪里找到的?”云川懒得看那些猥琐的流浪野人,就直接问阿布。 “自从去年,族长与轩辕族长都去了赤水后边的荒原得到了很多的马跟驴子之后,就有很多的流浪野人在开春之后也去了那片荒原,这一群人向北走的很深,在一处冰川附近追逐黄羊的时候,找到了这具棺木,他们看到棺木中的女子如此美丽,像是睡着了,就想起族长当年射日的奇迹,觉得族长可以让这个女人复活。 他们还认为如此美丽的女人应该属于族长这样的人,所以就不远千里硬是把这个棺木跟这个女人带回来了。” 云川皱眉道:“你不会也认为我能让这个女人起死回生吧?” 阿布嗫喏的道:“这个女人死了最少两个月了,可是啊,你看她现在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死掉了,更像是睡着了……” 云川摇着头道:“极西之地,有一种法子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将尸体长久的保存。 不过呢,即便是那种叫做木乃伊的方式,也不可能像这个女人一样,身体容颜几乎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所以说,这件事还是非常诡异的,不过,这个极西之地才有的女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赤水那边呢?” 阿布想了一下道:“族长还记得那些食人魔,以及在我族中停留过的祭祀女吗?” 云川摇摇头道:“根本就不是同一种人。” 阿布道:“您看,这个女人与那些祭祀女们同样的艳丽。” 云川再次摇头道:“你看看这个女人身上的衣衫,再回忆一下那些祭祀女身上穿的兽皮,就这一点他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说到这里又指指满嘴黄牙的流浪野人道:“至少是我们跟流浪野人的差别,甚至更大!” 阿布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不过有了这具女尸,我终于知道该给族长寻找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您满意了。” 云川道:“你用精卫当模板去找吧,把这具女尸交给轩辕,告诉他,在赤妭的部落范围之内,出现了一群异种人,看他如何解决,如果他表现得毫不在乎,就告诉他,这个女人帽子上的线是马鬃,或者马尾巴毛。” 阿布吃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连忙道:“族长,你的意思是说,有异族入侵我们了?” 云川点点头道:“这样的女子在我们这里少见,同理,在别的地方也非常的少见,既然有这样的女人死在了赤水附近,那么,就该有一个非常大的族群来到了赤水边上。 问问轩辕有什么想法,毕竟,赤妭部还是他的部下。” 阿布瞅瞅牛皮棺木中那个艳丽的女尸有些遗憾的道:“真的要送给轩辕吗?” 云川瞅着阿布道:“不然呢,还是说你喜欢这个女人,准备放到你的床上?” 阿布叹息一声道:“多好的宝贝啊,应该摆在库房里,当做神迹来供奉。” 云川笑道:“快点把这个东西给轩辕送去吧,事情可能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这应该是一支非常强大的部落,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驯服了马,甚至可以把战马当成作战的工具。 同时,他们也开始用青铜器了,而且对于青铜的了解已经很深刻了,甚至到了用青铜制作钉子来封闭棺木的地步了。 就算是我们,也仅仅会用铁钉,至于轩辕跟蚩尤,神农那三个部落,绝对舍不得用青铜制作钉子,更舍不得把青铜制作成扣子。” 云川把自己发现的一些不同点告诉了阿布,就离开了这具女尸,同时,在给了那几个猥琐的流浪野人足够多的赏赐之后,就让赤陵出手把他们狠狠地揍了一通。 云川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揍那些流浪野人,或许,或许是他觉得那些流浪野人亵渎了那具美丽的尸体,毕竟,那具女尸身上的衣衫穿的非常的不正常。 也罢,美丽的东西一般都不属于人间,除非制作成标本才成,就像美丽的蝴蝶标本,如此才能留住它们短暂而美丽的生命。 云川不想知道那具女尸至少死了两个月之后为何还能那样栩栩如生,不过,轩辕应该很喜欢,因为他喜欢长生。 人如果一点走进了一个死胡同,且性格非常执拗的话,往往就会干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云川虽然不知道那个女尸是怎么保存的,但是他知道,一具尸体如果连尸斑都不存在,那么,就表明具尸体里没有血,死人的血不太好抽掉,如果想要干净彻底地抽血,最好趁着这个人还活着时候这么干。 女尸太过美丽,云川就不忍心知晓她经历了怎么样恐怖的事情,反正她已经死了,而云川又不想帮她复仇。 寻找美人,寻到一具艳尸,还真是符合千金马骨这个典故,阿布现在非常的亢奋。 既然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美丽的女尸,那么一定还会有活着的真正的美人。 族长又给出了一个新的美丽的标准——精卫! 找一个像精卫,又要比精卫漂亮的女人,应该不难! 吃饭的时候精卫总是偷偷地看云川,云川总是回报她一脸的微笑。 等云蠡愤怒的拍打着精卫的手,要她专心喂他吃饭的时候,精卫就把勺子给了云蠡,让他自己去祸祸。 柔情似水的瞅着云川道:“我这样的才是最美的?” 云川点点头道:“你要不是最美的,我为什么会跟你一起生孩子呢?” 说爱情,精卫根本就听不懂,她直到现在都没有办法理解什么叫做真正的爱情。 云川给她吃的,这就表示云川喜欢他,给她好看的衣服,就表示云川喜欢她,给她制作漂亮的首饰,这也是云川喜欢她的具体表现,至于肯跟她一起生一个孩子,毫无疑问,这就是云川爱她的最高层次的表现。 发现精卫的这个认知之后,云川的爱情就变得很庸俗,不再说喜欢跟爱情的话题,实在是发现精卫做了让人喜欢的事情,就直接给东西,这样精卫会更喜欢。 这没办法,在爱情之初,你肯把自己的食物送给女人,毫无疑问,这就是爱情的最初表现形式。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三章跨过原始人社会 , 第一四三章跨过原始人社会 云川的预测没有错,轩辕很愉快的收下了那具艳尸,并且交给了岐伯专门研究这具尸体,他也很想知道这具尸体为什么会不腐烂。 岐伯去掉尸体的外衣之后,就发现了女尸的内脏已经全部消失了,准确的说是被人为的摘掉了,最重要的地方在于,这具女尸曾经被涂抹了一层蜂蜡。 涂抹蜂蜡的手艺非常的高明,尸体里的血先要抽掉,然后就往里面灌输水银,让尸体看起来没有那么瘪,最后浸泡在蜂蜡里,然后一点点的修掉多余的蜂蜡,一具短时间内不会腐朽的尸体就出现了。 岐伯也认为这个少女是活着的时候被抽干血然后灌输水银的,因此,才会有那么丰富真实的表情。 当然,岐伯还认为,这个少女在死之前,被人灌输了一些让她丧失痛觉或者丧失理智的一些药物。 唯有如此才能解释少女恬静的表情。 轩辕邀请云川一起走一趟赤水外的荒原,云川没有答应。 他部族里的驴子跟马已经基本上达到了使用要求,而且因为马是来自两个不同的种群,以后,再进行繁育的时候基本上没有后患。 所以呢,他就不想去荒原捕捉野马,或者野驴了,这样做,对于云川部来说非常的不划算。 大规模的队伍出行将近一千里,即便是云川部这种富裕的部落,也不能太频繁的出动。 轩辕不一样,他今年的目标也是捕捉野驴跟野马幼崽,所以,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还是要走一遭的。 当然,他们的出行方式带着浓重的野人风格,那就是走一路狩猎一路,尽量不消耗自己携带的物资,不像云川部,出行一次就会携带足够多的物资。 云川部的出行更像是远征,而轩辕部的出行完全就是一场远足。 今年冬日,荒原上一定会非常的热闹,因为,蚩尤部,神农部,以及所有叫得上名字的稍微有些规模的部族都会去荒原。 换一个部落留下来不走,轩辕,蚩尤,临魁一定会小心戒备的,既然是云川部不走,所有人就没有那么强烈的戒备心。 毕竟,云川部不是一个喜欢偷袭别的部落的族群。 云川试着骑乘了一下小红马,这匹马已经非常乖巧了,甚至对人已经产生了一些依恋,即便是套上马具之后,它依旧老老实实的,只知道背着人到处跑,没有发狂或者尥蹶子的现象。 唯一的毛病就是馋了一些。 最早一批抓回来的马驹子已经长成快三岁的成年马了,这些马才是真正能让云川部出现第一批骑兵的战马,只是数量太少了,不足六十匹。 夸父的儿子虎承已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苍鹰了,他喜欢骑在战马背上奔驰的感觉,觉得自己像是在飞,所以,他的马也就有了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翅膀。 夸父不喜欢这个名字,可是,他的儿子喜欢,云川也很喜欢,这还是云川部除过云蠡之外另外自然诞生的一个有意义的名字。 云川部第一批新生儿就是这批骑兵的主要人选,他们这几年几乎就是在马背上度过的,所以,每一个人都跟自己的战马契合度很高,像苍鹰这样的孩子,甚至可以在奔驰的马背上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比如抓着鞍鞯在马背上盘旋,或者抓着鞍鞯在狂奔的战马背上倒立,甚至还有孩子仅仅凭借双脚挂在马镫上,就能把身子藏在马肚子底下,当然,同样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 阿布不允许这些孩子平日里多用马具,他规定的很死,只要这些孩子带着马离开了藏马谷,就要卸掉马具。 通过对比,阿布已经很了解这些马具对骑兵的帮助了。 云川现在可以骑乘的坐骑很多,比如野牛,比如那头刚刚长大的野象,当然,也有小红马,如果硬要把夸父的板车算上,云川就有四种出行工具可以选择了。 不过,大部分的时间里,云川还是最喜欢骑野牛,这家伙的脊背宽大,最近不知道跟谁学会了平稳的走路,所以,躺在野牛背上看着蓝天白云的时候,是云川很享受的一个时光。 变化永远是在不知不觉间发生的,如果把时间拉长,这种潜移默化的变化就该是翻天覆地一般的变化。 云川部的土地在阿布的安排下,已经按照家庭分配到了每一家,每一家在耕种收获之后,需要拿出五成的粮食来交给部族。 在这一点上云川没有后退,土地必须按照家庭分发,没有成家的,就只能替部族劳作,最终获取报酬来谋生。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把家庭这个观念迅速的推广开来,让部族变成由一个个小的家庭组成的集合体。 至于索取五成的收获是有原因的,一来,种子属于部族分发,二来,大牲畜属于部族集体所有——也就是属于云川所有,第三,就是因为部族还需要供养军队以及一些管理人员。 云川部的土地很多,即便是这样,他还鼓励部族人们自己开垦新的土地,开垦出来的新土地,一年只需要上缴两成的收成就可以了。 以前,云川部的生产力来自于大家对饿肚子的恐惧,后来,过了很多年的平安富足的日子之后,这种恐惧就消失了。 尤其是当族人发现,自己部族拥有了很多奴隶之后,他们中的很多人,就觉得应该是奴隶下田耕作,他们就应该歇着。 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云川将土地分给了族人,并且告诉族人,“不耕者,不得食,不织者,不得衣”。 至此,云川部坚持了很多年的分配制度,就此消亡。 今年的稻谷收割之后,云川部的原始版的分田到户将会正式施行。 阿布执拗的给云川留下了一万亩的王田,并且确定,王田将会由归化的奴隶们来耕种。 同时,部族所有作坊,市场产出都将汇集到云川这里,再由云川按照族人的努力程度,再下发给各个作坊以及市场管理的人手里。 云川也强行给阿布也划分了五百亩的“公田,”由于阿布需要管理整个部族,一定没有时间耕种,所以,他的公田将会由族人们共同帮他耕种。 除此之外,阿布每年还将获得五百斤米,五百斤麦子,一百斤杂粮,以及一头猪,三只羊,十二只鸡的酬劳。 夸父不喜欢耕田,喜欢打铁,所以,阿布就在部族冶铁作坊外边,给夸父单独修建了一个新的,小的打铁作坊,并且每年需要给夸父提供一千斤米,一千斤麦子,五百斤杂粮,三头猪,六只羊,三十只鸡的酬劳。 且有分配本部族收获的权力。 睚眦,赤陵的酬劳与夸父持平,并且他们还有分配本部族收获的权力,总体算下来,他们的收获可能要高于夸父,毕竟,夸父族人的食量实在是太大了。 最早跟随云川来桃花岛定居的七个人中,已经有两个死掉了,所以,剩下的五人与女咆一样获得了仅次于阿布的酬劳,除此之外,他们将获得两百亩的“公田”! 再往下,就是姼,王亥,无牙,以及阿布,夸父,赤陵,睚眦四人的副手他们同样获得了“公田”以及价值不菲的酬劳。 除过这些人之外,剩下的所有人,都将面临“不耕作,不得食,不织者,不得衣”这项禁令的约束。 数年下来,云川部积蓄了大量的食物与财富,在这个秋天分给了族人一部分基本生活资料之外,剩下的,将要全部拿来修建云川梦想中的昆仑城。 野人好就好在很听话上了,尤其是当他们认为云川是他们部族最伟大的王之后,对于王的命令,他们已经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了。 眼看着族人们纷纷从库房里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阿布的神色多少有些忧虑,他觉得王这样做了之后,很容易让部族崩溃掉。 “掌控好军队,掌控好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审判系统,掌控好你安置的监狱,管理好我一手建立起来的管理系统,就不会出现你担忧的那种场面。 你只要实践上两三年之后,你就会发现,将田产分配给族人的做法是何等英明的事情。” 听了云川的话,阿布还是问道:“我很担心以后部族中的事情,将不能由我王一言而决。” 云川笑道:“军队,行政,司法,监狱都掌握在我们手中,你认为族人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要我们的军队不杀自己人,只要你的政令能做到基本公正,只要你的司法只打击坏蛋,只要你的监牢里只关押恶人。 这种管理方式就能绵延很多很多年。” 阿布叹息一声道:“我还是喜欢所有人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一起作战,一起报团取暖,一起只听王的话。” 云川大笑道:“以前我们之所以会那样做,目的就是为了最原始的积累,如今,云川部的原始积累已经完成,并且有了足够多的剩余,那么,以前的那一套生产方式就不合适了,再持续下去,只会养出很多吸血者,以及懒人出来。 阿布,放心吧,我们的脚步一直都走在最正确的道路上,这条路一直通向了远方,不会有错的。”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四章白脸野人来自哪里? , 第一四四章白脸野人来自哪里? 阿布不知道原始社会后边就是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后边就是封建社会,可是呢,云川是知道的,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给云川部制定了目前这一套适合他发展到的道路。 这属于作弊,所以呢,在轩辕他们还在努力的向奴隶社会前进的时候,云川部已经在扩大平民阶层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很远。 至少,云川期望这条路能够走的足够远。 说句非常不公平的话,从现在起直到后来的四千年中,前期所有的发展,都不如后三百年来的迅猛。 就像一个球从斜坡上滚落,越到后面滚动的速度就越快,而每一个部族就像是一个个球,部族里面的社会制度就是那个斜坡,越先进的,就预示着坡度越大。 由于要捕猎黄羊,轩辕,蚩尤,临魁他们在枫叶开始变黄的时候就开始向赤水外的荒原走了。 大河上游就剩下云川这么一个王还没有离开。 不过,轩辕,蚩尤,临魁三个人都不怎么担心,因为他们在临走前已经告诉了自己的留守部下,如果云川部敢趁着他们不在的功夫攻伐别的部族,那么三部就该联合起来对付云川部。 弄不死这三个首领的攻伐,在野人世界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对于野人部落来说,只要首领活着,那么部族就还在。 这就是为什么刑天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组成自己部落的原因所在。 轩辕他们走了,晚秋的雨水就淅淅沥沥的开始下了,这个时候的雨水没有春雨轻柔,没有夏雨暴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将世界笼罩在雨雾中,不管愿意不愿意都要接受它的浸润。 隶首披着蓑衣,站在雨雾中,看着不远处被青色雾气笼罩的树林神情非常的严肃。 在他的另一边站着一个头戴虎头盔的虎战士,在虎战士的另一边则站着一个须发都虬结在一起的神农氏武士。 在他们三人的身后,一座茅草井田村已经被火烧成了断壁残垣,至今还在冒着袅袅的青烟。 隶首道:“两位还是不答应向云川部求援吗?” 虎战士道:“云川部不可靠。” 胡须虬结的汉子也跟着道:“我甚至觉得这些灾难都是云川部做的,要不然,为何只有云川部没有遭受半点伤害呢?” 隶首道:“那是因为田野上已经没有庄稼了,云川部的绝大多数人已经进了他们修建的城池,自然不会遭遇这些奇怪的事情。 而且,这批人奔走的速度很快,两天之内连续伤害了我们三个部落的人,就这一点来说,就很难解释。” 虎战士道:“这有什么难的,只要派出三支队伍就能做到,尤其是云川部,听说,他们的战士已经完全可以骑牛,或者骑驴。” 隶首从箭囊里取出一支箭,递给虎战士道:“这种羽箭根本就不属于云川部。” 虎战士道:“虽然大家都知道云川部用的是铁箭头,可是,跟这支箭一样用骨头箭头,对云川部来说没难度。” 隶首道:“我是说箭羽,这种羽毛我们这里根本就见不到,我倾向于有外敌来了,甚至是一个知道如何驯养火畜的部族来了。” 神农氏武士首领道:“会豢养火畜的部落,只有你轩辕部,跟云川部,我还没有听说过还有哪一个部落有这样的本事。” 虎战士冷笑一声道:“既然,他们已经躲进了这片树林里,我们派人进去搜寻,总会把他们驱赶出来的,到时候,是人是鬼一眼就能看新的清清楚楚。 可惜今日在下雨,否则一把火烧过去,什么都解决了。” 隶首狐疑的瞅瞅眼前的树林,终究还是听从了虎战士的建议,挥挥手,立刻就有大群的三族武士慢慢的向树林靠近。 树林里开始有稀稀疏疏的羽箭射出来,都被武士们的盾牌给档在外边,他们顶着这些羽箭,继续向树林子包抄过去。 也有武士取过插在盾牌上的羽箭给隶首送了过来,隶首拿手中的羽箭跟这支箭比较了一下就对虎战士道:“树林里的人,就是伤害我们三族族人的凶手。” 虎战士对这个结果一点都不感到惊讶,冷笑一声道:“我就想看看到底是云川部的哪一位熟人,竟然能对自己的熟人用那样残暴的杀戮手段,杀了人还不算,还把人头斩下里插在木头桩子上。” 隶首摇头道:“我已经很肯定了,树林里的人绝对不是云川部的人,甚至跟云川部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在虎战士还要准备反驳的时候,树林里忽然起了一阵骚动,很快,一匹匹背着人的火畜就从树林里钻了出来。 他们放弃了用弓箭伤人的办法,骑着火畜咆哮着向三部族的武士们扑了过来。 如果是人,再恐怖的敌人武士们也不害怕,可惜,冲出来的是一匹匹的火畜,这些火畜比隶首见过的任何一匹火畜都要高大,肥壮,再加上火畜背上用白粉涂抹过脸的野人不断地挥舞着长刀,口中发出一阵阵怪叫,这就让武士们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了。 一眨眼的功夫,这些野人就冲到了武士群里,仗着奇快的马速,仅仅将自己镰刀一样的长刀伸出去,就能在武士群中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投矛!”隶首大喊一声,将自己背后的短矛抽出来一支,在手中掂量一下就投向直奔自己而来的一匹火畜。 短矛穿透了火畜的胸膛,火畜哀鸣一声就倒在地上,而骑在火畜背上的野人,却从马的前方滚落,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之后,就挥舞着镰刀状的长刀砍向隶首。 力牧的这一声大喝,以及投掷出的短矛所展现出来的效果,立刻在武士群中被纷纷效仿,随着密集的短矛投掷出去,那些冲过来的火畜也就一一倒地了,可是,那些骑在马上的野人们却身手了得,一个个从地上翻滚起来之后,就毫不畏惧的向武士群冲杀了过去,并很快酣战到了一起。 隶首用青铜剑挡住了白脸野人砍下来的长刀,抬起一条腿踢翻了这个野人,野人的身体才倒地,又像弹簧一样的跳起来,在半空中将长刀抡圆了朝隶首的脖子砍了过去。 隶首再一次挡住了长刀,才要呼叫部下们继续包抄树林,却发现虎战士跟神农部的武士们已经放弃了树林,全部向这些还在负隅顽抗的白脸野人围拢了过来。 “树林里还有人——”隶首大喊一声,却已经晚了,就在虎战士他们离开包围圈的那一瞬间,一群同样骑着火畜的野人放弃了自己的同伴,骑着火畜朝北方滚滚而逃。 包围圈里的白脸野人们不但不感到惊惶,反而齐齐的呐喊一声,战斗的更加勇猛了。 隶首捏住了那个白脸野人的脖子,将他提起来而后重重的掼在地上,打掉了他手中的长刀,再用一只脚踩在野人的脖子上,这才有功夫环视战场。 白脸野人们虽然英勇,他们的数量却不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三族的武士们屠戮的干干净净。 看到这一幕,隶首就松一下自己的脚,免得把脚下这唯一的一个活口给踩死。 瞅着刚刚砍死了一个白脸野人的虎战士洋洋得意的模样,隶首就低下头,觉得自己没必要跟这个蠢货多说一句话,此时,哪怕是骂他,都是在夸奖这个家伙。 既然是蚩尤部的人,那自然是越愚蠢越好。 虎战士见隶首朝他挑起大拇指,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那些早就身首异处的白脸野人对隶首大笑道:“敢伤害我族族人的,就是这样的下场。” 云川面前也有很多的白脸野人,这是睚眦跟赤陵在大河边上狩猎的结果。 他们两个在大河边上发现了成群的战马蹄印,还以为自己捡到了宝贝,就迅速地带着自己的部下沿着马蹄印子追击,并且在马可能乱跑的地方设置了很多条绊马索。 结果,在一条峡谷里看到了一群骑着马的白脸野人,他们觉得非常的稀奇,就在晚上的时候,悄悄地摸进去,趁着看守马群的人打瞌睡的功夫,就把这一个不到三十人的野人捉到了。 已经是深秋时分,这些人身上依旧只有一些兽皮,以及很少的一些亚麻布衣衫,因为过于肮脏,就连云川都分不清这群人到底是什么人。 巨人妇女拿着刷子提着水桶走过来的时候,这些白脸野人被吓得要死,当巨人妇女开始用刷子刷洗他们的身体脑袋的时候,好多野人硬是被活活吓得昏迷过去了。 这些女人可不管这些,族长吩咐把这些人洗刷干净,她们自然不会理睬别的。 当这些人的身体,脸,脑袋,被碱水洗刷干净之后,云川就微微叹息一声对试图跟这些人对话的阿布道:“麻烦来了。” 阿布瞅着这些人身上浓密的毛发,再看看他们发灰的眼珠子,就对云川道:“跟那具女尸来自同一个种族?” 云川点点头道:“他们已经驯服了马,这就是他们为什么可以跨越那么远的道路最终来到大河上游的原因。 我还以为他们依旧在赤水附近盘恒呢,没想到,他们的推进速度会这么快,竟然已经摸到我们的家里来了。 杀了吧,我们跟他们的语言没有任何相通之处。” 阿布随手一刀砍死一个白脸野人对云川道:“王,你说,这一次轩辕,蚩尤,临魁他们会不会死?”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五章意外的突破口 , 第一四五章意外的突破口 轩辕跑起来快逾奔马! 蚩尤跑起来可以追上原野上的狐兔! 临魁跑的不快,不过,他饲养了一头神牛,这头牛不但跑得快,双角还被镶嵌上了两柄利刃,有万夫不当之勇! 所以说,在保命一途上,云川才是最弱的。 云川从不担心轩辕他们能不能保住性命,如果保不住,那一定是老天要他们死,别人没办法拯救。 所以呢,云川现在考虑的是云川部的战马怎么样才能跟这些白脸野人骑来的战马一样高大。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当云川部的战马停留在白脸野人骑来的战马边上,高度至少相差半尺左右。 即便是睚眦喜欢的那匹大青马,放在白脸野人骑来的战马边上,虽然高度相差不大,可是呢,从身体的庞大程度,四肢的粗壮程度,以及负重程度一一比较之后,大青马基本上全输。 最可笑的是,就连性格的温顺程度上,也比不上白脸野人的马。 幸好,这群野人直到现在还是骑着光背战马作战,除过有一条绳子勒在马头上用来控制战马方向之外,再无别的装备。 不过,人家的青铜武器真是不错,跟大河上游部落添加铅锌一类物质后铸造的青铜武器不同,他们的青铜器更加的坚韧,夸父用他的战斧砍了两次,才把一柄镰刀状的长刀斩断,并且,还在夸父的精钢战斧上留下了一个米粒大小的缺口。 所以,夸父觉得族长应该派他出去,再抓一些白脸野人回来,找到更多的战马跟青铜武器,好让他跟王亥都有一些新的事情做。 对于夸父的建议,云川欣然同意,于是,夸父就带着甲士们离开了常羊山城,分散开来之后,就在云川部的领地上游荡。 当淡青色的浓雾笼罩田野的时候,总会有一些轩辕部的农夫来云川部的田野里捡拾他们收割庄稼之后的残余。 对于他们的这种行为,云川部的农夫们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觉得没有必要因为这点事情就把那些可怜人撵走。 云川部收割粮食的时候主要追求的是速度,再加上土地又多,参与收割庄家的人少,就难免会出现一些遗漏。 一些长得不好,或者不值得去收割的零散粮食,就成了轩辕部族人们梦寐以求的宝物。 大家多少都需要一点脸面,所以,只有在青雾弥漫的时候大家才来,一方面可以捡拾一点发芽的谷穗,还可以捡拾一些豆子,当然,因为云川部收割庄稼比较早的原因,他们的稻田里往往会有很多的泥鳅,青蛙一类的小东西。 巨人们高大的身体推开青雾从里边走出来的时候,正在地里捡拾谷穗以及捕捉泥鳅,青蛙的轩辕部的野人们全部都愣住了。 其中一个抓了很多泥鳅跟青蛙的轩辕部野人喃喃自语道:“我们就来捡一些东西,在远处吆喝几声我们就跑了,用不着派夸父出来抓我们吧?” 巨人们出现了,这些人也就不敢动弹了,一个成年巨人就是一个移动的战争堡垒,他们有短矛,有弓箭,有长刀,有长枪,还有战斧。 他们眼睁睁的瞅着巨人从他们的身边走过,并没有理会他们,一个个顿时松了一口气,不仅仅是这样,一些狡猾的妇人还怂恿自己的小孩子去跟夸父们讨要一些食物。 一般来说,对巨人的恐惧是与距离成正比的,也就是说,距离越远的人就越是害怕巨人,距离巨人越近的人,就越是不害怕巨人,甚至,还有一些刁滑之徒,认为巨人们比较憨厚,往往会乘机占巨人的便宜。 当然,这是在巨人没有着甲的时候,一旦巨人着甲,成人就再也不敢靠近巨人们了,除过一些只有巨人膝盖高的小小孩童们。 小孩子对巨人的理解是——这群大个子人身上永远都有很好吃的食物,并且对他们总是非常的大方。 即便是披上铠甲之后,巨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远古的魔神,可是呢,小孩子是不管这些的,他们只知道这个大个子会给他们好吃的。 果然,当小孩子抱住巨人的小腿之后,一些鳄鱼肉干就会从他们的手里掉下来,小孩子们捡拾到肉干之后,就匆匆的回到母亲那里显摆去了。 云川总觉得巨人们其实跟他的大野牛一样长了四个胃,因为他们也需要大量的进食,即便是刚刚吃饱了饭,他们往往觉得自己还差那么一点才算真正吃饱,而这个一点,往往是没有尽头的。 睚眦又在一个树林里发现了白脸野人的行踪,早先一道道响箭已经通知了附近的夸父们。 现在,夸父们正急匆匆的向树林包抄过来。 别看他们走的很慢,但是,如果飞到高空就会发现,巨人与巨人之间的距离几乎是相等的,而这个距离恰好在巨人投掷短矛的半径之内,也就是说,别看巨人中间有很大的空挡,但是,这些空挡几乎都在巨人们的武器发挥空间内。 这个道理来自于常羊山城的凸出的城墙,每一道城墙都是一个战争堡垒,而,这些巨人,对云川来说同样是战争堡垒,而且是一个可以移动的战争堡垒。 睚眦的人就负责填补这些空档,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论哪一处发生了战争,都能保证至少会获得两位巨人甲士的支援。 巨人们走在坚硬的路面上,睚眦他们就走在松软的田野里,白面野人骑的战马高大,沉重,想要离开,也只能避开松软的田野,走上大路。 果然,一些骑着马的白面野人嗷嗷的叫着直奔巨人而去。 夸父已经取出来了自己的短矛,在手里掂量两下之后准备投掷的时候,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情,就把短矛插在身边,张开双臂,噔噔噔的向前跑动起来,不理睬白面野人看过来的长刀,双臂竟然抱住了战马的脖子,而后大吼一声,竟然生生的抗在战马的前胸,双脚钉子一般的撑在地面上。 战马的前蹄抬起,借着巨大的冲力,推着夸父向前滑走,坚硬的地面上被夸父的双脚硬是给犁出来两条小小的沟壑。 镰刀状的长刀看在夸父的肩膀上,而后就高高地弹起,夸父感受到战马的冲力已经消耗干净,就抬起一拳,重重的捣在白面野人的肚子上。 白面野人飞了出去,夸父伸出一只手轻柔的抚摸着这匹战马的鬃毛,不大功夫,就让这匹强壮的战马平缓了下来。 此时,其余的巨人已经与白面野人们打成了一团,他们可没有夸父这样的神力,该投掷短矛就投掷短矛,该负责阻拦这些白面野人就负责阻拦,没有做与自己使命相违背的事情。 睚眦提着一个白面野人来到夸父身边道:“给族长带回去,这个女人跟那具尸体很像。” 夸父接过一个矮小的女人,用牛皮绳子将这个女人绑缚的跟蚕一样,又拉出绳子的两头,制作了一条带子,就随意的将这个女人当做挎包一样挂在身上。 手法很熟练,他捕捉到了活的野猪,也是这么办的。 至于这个女人发出的一阵阵急促的鸟鸣,他纯粹当猪叫。 族长似乎对白皮野人不怎么感兴趣,所以,睚眦,以及巨人们在对付他们的时候,没有留情,能杀死就不留活口。 但是,对于战马,他们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了,假如攻击会伤到战马,他们宁可放弃攻击,也要先保证战马的安全。 被夸父当猪挎在肩膀下边的那个白脸女野人每看到一个白脸野人的脑袋被砍掉,就大声的叫唤一声,看到一个白脸野人被一个巨人用巨斧从中劈开之后,她的叫声甚至惊起了树林里没有南飞留鸟。 这是一群完全为了杀戮而杀戮的野人,白脸女野人这样想过之后,就被吵得烦躁的夸父一拳给打晕了。 这一场较量完全落在了轩辕部族人的眼中,他们并不害怕,有的还在为巨人们干净利落的战斗方式喝彩。 不过,睚眦也没有把所有的敌人都杀光,因为他还在白脸野人群里找到了一个熟人——绘! 尽管这个人在战斗之初就用一把刀子把自己的脸砍得乱七八糟的,不过,终究是太熟悉了,睚眦,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个人当初犯错之后被云川驱赶到了磁石谷之后,他就投靠了轩辕,在被轩辕部的仓颉压榨干净了所有知道的事情之后,就被当做一般的族人留在了轩辕部。 后来,轩辕任命仓颉去了力牧原之后,仓颉就把这个人带去了力牧原,后来听说死在了力牧原,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与绘一起来云川部的槐,现在虽然已经没有什么权力了,但是,他留在云川部负责看管一个库房,所以,他的日子过得很好,就算已经不是卫队的队长了,云川部的族人看在他资格老的情况下,依旧给了他足够的尊重。 绘来到常羊山脚下的时候,瞅着眼前气势恢宏的城墙,忍不住对睚眦道:“带我去见族长吧,我有话对族长说。” 睚眦冷笑一声道:“你确实要好好的跟族长解说一下,你为什么会带着这些白脸野人进入我们的部族。”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六章家长里短 第一四六章家长里短 绘一边羞愧难当,一边惊恐不安的见到了云川,他以为云川只要见到他,就会用世上最残酷的刑罚来对付他,据绘所知,云川部的族人有偷偷去轩辕部的,但是,首领叛逃去轩辕部的他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云川也很奇怪会在这里见到了自家的叛徒,瞅着绘那张血淋淋的脸道:“怎么把自己搞成了这个样子?” 云川的话虽然听起来颇有些关心的意味在里面,绘自己的心却开始慢慢的下沉,似乎在他的心底下有一个万丈深渊。 跟了云川将近六年,他对这个人还是了解的,假如云川一见到他就重重的惩罚他,或者呵斥他,那么,按照云川部一罪不二罚的理念,自己或许还有活下去的希望,现在,云川对自己来的到来表现得云淡风轻的,这就说明,如何处理自己云川心中早就有了计划。 而这个计划绝对是死路一条。 云川以前就说过一句话,不要对将死之人过于苛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已经是世上最大的惩罚,没必要再施加别的伤害。 “你不是在力牧原跟着仓颉战死了吗?怎么又跟白脸野人混在一起了?哦——你先别说,让我猜一下,你被刑天抓住之后,就告诉刑天你是云川部的人,所以,刑天就饶了你一命是吗? 按理说你这样说了,刑天就该放你回来,你却没有回来……那么你又投降了刑天?” 绘舔舐一下自己干裂的嘴唇想要说话,又被云川给阻止了,用指头点着他道:“你跟刑天的事情就不要说了,直接给我介绍一下这些白脸野人吧,告诉我,他们从哪来的?” 绘低着头道:“刑天离开大河上游之地,就一路向东走,直到抵达了大海之滨。 抵达了那里之后,他就学族长开拓桃花岛跟常羊山城一样,选了一处三面环海,一面连接大地的地方开始修建城池。 他还抓来了无数的奴隶,要求在两年之内,就要给他修建一座石头城堡,还让我当监工。 您是知道的,我虽然不怎么懂得建造城池,可是与刑天部的那些蠢材比起来,我还是不错的。 就在我以为可以通过给刑天修建城池重新获得刑天重用的时候,来了一群骑着大牲畜的白脸野人。 刑天带着人跟打了好几仗,结果,统统失败了,不是刑天不努力,而是因为这些白脸野人骑着大牲口跑的飞快,刑天追击他们的时候,他们就骑着大牲口跑了,等刑天他们以为把对方打跑准备回来的时候,他们又会黏上来。 刑天又开始追击,人家又跑了,这样来来回回几次之后,瘦弱的,不能跑的族人都被白脸野人杀了,或者捉走了,刑天亲自带着最勇猛的战士埋伏,结果,来了更多的骑着大牲口的白脸野人,导致刑天部损失惨重,如果不是有大白牛,刑天都可能被人家活捉……” 绘本人还保持着云川部特有的叙述事情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闲谈,不论是多么重要或者复杂的事情,只要用闲谈这种放松的方式说出来之后,不但让人便于理解,还非常的有条理。 既然是闲谈,就该有闲谈的样子,云川让人给绘送来了蜜饯,果脯,肉干,坚果,以及各种炒豆子,当然,一壶茶自然是闲谈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阿布看到这些东西之后,忍不住叹息一声,就把头扭过去了,绘死定了。 绘在看到这些东西之后,眼含热泪拿了一片果脯放进嘴里,吸吮着上面蜜糖的滋味,又慢慢的道:“开始的时候,刑天认为白脸野人只是一小撮人,后来发现不对了,白脸野人的数量很多。 他们甚至包围了刑天要修建的东天城,等他意识到白脸野人是一个强大的部族之后,已经晚了,白脸野人将修建了不到一半的东天城已经团团围住了。 在一个晚上,刑天带着我们准备突围,只有在晚上,这些白脸野人的大牲畜才没有什么作用。 那一夜,刑天在牛尾巴上涂抹了油脂,然后点燃,让受惊的牛群去给大家冲出一条活路。 计谋很成功,刑天部的大部分族人顺着牛冲出来的缺口逃了出去,我们连夜跑,不停地跑,每个人都知道,如果跑的不够快,天亮之后,那些骑着大牲畜的白脸野人就会追上我们。 直到这个时候,刑天才开始后悔,没有把城池修建在山区里,在海边的大平原上,不论我们怎么跑,最后还是被白脸野人骑着大牲口给围住了。” 绘说到这里的时候停顿了一下,云川给他倒了一杯茶示意他喝下去润润嗓子。 绘猛地趴在地上抱着云川的双脚嚎啕大哭道:“族长,我真的错了,我真的错了,给我一条活路吧,我宁愿在族里当奴隶,只求您饶了我。” 云川抓了一片果脯放进嘴里淡漠的道:“继续说。” 绘颤抖着爬起来,用袖子擦试一下满是眼泪的脸,闭上眼睛道:“那一刻,我们非常的像羊群,当初族长带着我们狩猎的时候,我负责的就是驱赶羊群,让羊群沿着我们设定的道路前进,一边驱赶,一边杀戮,直到羊群全部被杀死。 白脸野人大部分时间都不肯靠近我们,偶尔会骑着大牲口冲过来,射箭,投矛,丢石块杀死我们一些人之后,他们又会远远地跟着我们…… 走不动的妇孺会被他们捆起来捉住,走不动的男人会被他们杀掉,很多人本来就跑了一夜,白天又为了避免被杀,不得不再跑一天,到了晚上的时候,刑天又要求我们跑的更快一些,距离那些白脸野人远一些,还告诉大家,跑进山里就安全了。 可是,那座山虽然就在地平线上,可是,不论我们怎么跑都跑不到山跟前……” 云川见绘再一次停了下来,就把肉干往他跟前推一下道:“好久没有吃过部族里的肉干了吧,尝尝,我们又发现了几种香料,跟肉一起煮过之后,肉里面带着的骚臭味就完全被祛除了,吃起来只有肉浓厚的本味。” 绘再一次哀哀地哭泣起来,他想趴下继续哀求族长饶过自己,可是,族长的表情平静如水,目光冷冽,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情绪,不仅仅是绘感受到了,这种情绪甚至让阿布,睚眦,赤陵以及围拢在一起的云川部将领们都感受到了。 背叛,在野人部落里其实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野人们甚至没有背叛这种认知,今天是这个部落的人,明天部落被攻破,又成了别的部落的人,稀松平常。 女人们也是这样,今天跟这个男人,假如这个男人今天狩猎被野兽咬死了,如果可能,她们就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再寻找一个男人。 假如云川第一时间一刀砍死绘,不会有一个人为绘感到难过,可是,族长目前营造的笼罩着浓郁死亡气息的环境,却让这里的很多人都觉得绘非常的可怜。 绘坐在地上,仰着头又大哭了起来,眼泪顺着胡须往下小溪一般的流淌,却听云川冷冽的声音再次响起。 “继续说,不要停。” 绘强行忍住眼泪,哽咽着继续道:“刑天骑着大白牛,最受他信任的武士们也骑着牛,所以啊,他们走的最快,刑天部原本粗粗的一支队伍在跑了两天之后就变成了一条细线。 这个时候,那些白脸野人就骑着大牲口不断地把这根细线剪短,细线不停地被剪短,后来,就不剩下什么了。 在这中间,刑天带着骑牛武士冲击了他们无数次,可惜,牛跑的太慢了,总是追不上,后来,刑天又发现再这么冲击下去,就连骑牛的武士们都几乎没有机会跑到山里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白脸野人们派来了一个野人,这个野人会说一点我们的话。 他告诉刑天,只要能告诉他们那里有更多的人,他们就饶过刑天部,只要能派人给他们带路,他们就给刑天一天的时间跑路。” 听到这里,云川叹息一声道:“刑天终究是刑天,已经没有了成为一个王的资格了。 绘,你继续说……” 绘好像已经下定了必死的决心,开始大把大把的抓着桌子上的食物吃,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的道。 “刑天当然同意了这个建议,部族中知晓大河上游的各个部族事情的人不多,我就是其中一个。 刑天指名道姓要看我带着白脸野人来云川部……族长,我们已经来了三天了,可是我真的没有带着白脸野人袭击云川部,我还专门带错路,走的都是绝对不会有咱们族人存在的地方。” 云川听了绘讲述的事情的全部经过后,就对睚眦道:“带他去他该去的地方。” 绘听了这句话,觉得天塌了,双腿酸软再一次扑在云川脚下道:“饶了我,族长,饶了我,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云川脸色阴冷,瞅着有些不忍心的睚眦道:“你要不成,我自己来!” 睚眦这才带着武士们将嚎叫的绘拖了出去。 不一会,绘的嚎叫声,求饶声就戛然而止了。 云川冲着在座的所有人笑了一下,然后对夸父道:“听说你给我捉来了一个钟天地之灵秀的白脸女野人,是不是真的如同你说的那样美丽呢?”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七章长发公主的传说 第一四七章长发公主的传说 夸父原本被绘的事情弄得有些情绪低落,不过,在听到族长要那个女人之后,第一时间就把那个捆的如同挎包一样的女人从肩膀上卸下来放在地上,还用水壶里的水帮那个白脸女野人洗干净了脸,嘿嘿笑道:“你看啊,族长,我没有骗你吧?” 云川低头看去,不得赞叹一声,女人只要长得好看了,穿什么都好看,哪怕仅仅是一身破皮衣,还被绳子捆的结结实实的,居然没有损害半点美丽,还生出另一种风格的美出来。 女野人自然感受到了云川极具侵略性的目光,在绳子被解开之后,跟其余的女野人一样,不但没有遮掩自己暴露在外的胸部,臀部以及长腿,反而张开了大腿,冲着云川媚笑。 ——这就没意思了……这种美人如果是哑巴,或者不动弹也就罢了,只要让她们开始动了,开始说话了,那就实实在在的没意思了,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就现在而言,云川刚刚治好了本部族妇人的暴露癖好,治理好了本部族人随时随地滥交的习惯,现如今,这个白脸女野人又一次展现了更加大胆地暴露癖好,这弄得云川非常的尴尬。 云川把头扭过去了,阿布把头扭过去了,夸父甚至也避嫌的把头扭过去了,睚眦,赤陵虽然很好奇的瞄了一眼之后,也迅速的把头扭过去,基本上,在场的男人都跟着族长学会了当君子。 至于精卫,女咆,姼这群女人对此的兴趣非常的大,她们三个人以及在场的别的女人反而凑得更近了,准备看的清楚一些,好弄明白,这种黄头发白脸的女人跟她们有什么不同。 在确定这个女人不会说人话之后,云川就准备下令把这个女人杀掉的时候,却被阿布给阻拦住了,说这个女人的地位应该不低,后边可能用的上。 白脸女野人很奇怪,她一点都不怕男人看她的身体,却对女人看她的身体非常的抗拒。 也就是这个时候,云川才发现了女人脖子上挂着的一件青铜饰品,这件饰品确实算得上精美,是一个类似项圈一类的东西,不过,这个项圈很大,也很沉重,示意女咆把项圈拽下来之后,云川发现,这个项圈真的很古怪。 东西是青铜制作的,不算薄,掂量一下至少有三斤重,青铜片上竟然被铸造出来图画,这就厉害了。 云川匆匆看了一下,竟然发现铜片上故事竟然是连贯的,刚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头戴鸟羽冠的高大白脸野人怀抱着一个小小的白脸女野人,这个女野人应该是一个婴儿,不过,却夸张的有着一个比成年人还要成熟的阴部,这应该是生殖崇拜的一种,因为铜皮圈子上的所有人形,都有着夸张的**跟阴部。 接下来,这个女孩子就长成了一个小姑娘,那个高大的有着粗大**的白脸野人给她带来了一匹马。 然后,就是这个女白脸野人骑马的样子,接着就是,有一个看不清楚是人是鬼的家伙给她戴上了一个项圈,再然后就是少女长成的模样,在水潭里洗澡,身材很好,就是水潭边围着的男人太多了,同样都有着夸张的器具,且不论男女。 白脸女野人见自己的项圈被抢走了,就开始奋力挣扎,且大声的咆哮,这种噪音攻击,夸父已经听过了,就立刻一拳砸在这个白脸女野人的脸上,把她给打昏了。 云川把项圈递给阿布道:“你说的很对,这个女人真的是有一定地位的人,你准备怎么用她?” 阿布嘿嘿笑道:“在常羊山下的荒野里,我们曾经修建过一些高塔,大洪水的时候被泡在水里,大洪水消退之后,这些塔还在,我们应该把这个对白脸野人来说地位很高的女人关进高塔里,毁掉楼梯让她下不来。” 云川觉得阿布说的事情,与自己记忆中的一个童话非常的相似,就饶有兴趣的道:“关上之后又做什么呢?” 阿布继续阴笑着道:“这个女人的声音很大,我准备把族长制作的那个可以让讲话声音变大的喇叭放在塔楼上,让女咆也待在塔楼上,不管用什么法子让她发出叫声……” 云川略微思考一下就明白了阿布的意思。 塔楼附近水网纵横,虽然从陆地上也能接近塔楼,可是呢,那里的土地松软,几乎与泥浆差别不大,人踩踏上去都软乎乎的,至于马匹踩上去,那是一定会被陷进去的。 云川部不喜欢这些白脸野人,可是,人家的战马毕竟是无辜的,能拯救一匹就拯救一匹,这种早就被驯化过的战马,对云川部来说价比黄金。 “族长,我们先在塔楼下让赤陵他们收割马匹,等我们再也无法用这个白脸女野人收割马匹的时候,就用这个女人换一些马匹回来,无论如何,要把这个白脸女人的价值最大化才好。” 云川听了深以为然,虽然他此时已经开始为轩辕,蚩尤,临魁三人担心,还是觉得先照顾好自己的部族比较好。 睚眦,赤陵,女咆带着那个白脸女野人去了大河边,阿布的计划很好,不过,有没有收获只有天知道。 世界上的事情大抵如此,计划好了按照计划执行,成不成的,只有天知道。 白脸野人们骑着马,虽然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他们对马的唯一的使用方式就是图快。 战马的其余属性还远没有被发掘出来,云川看到了被夸父他们捉回来的马匹,在被王亥披上马具之后,云川熟悉的战马模样就完整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高大,威猛…… 云川部的北边全是山,而部族最重要的藏马谷就在这个方向,云川安排了守卫之后,就要求云川部的所有人都进入常羊山城,包括那些前来交易的商贾们。 自从白脸野人出现之后,云川部的市场上很是萧条了几天,听一些死里逃生的商贾们说,他们遭遇了白脸野人的劫掠。 云川站在城墙上朝外看的时候,能隐约听到女子微弱的呼救声。 他觉得这是心理作用,问过精卫之后,果然,精卫什么都没有听到。 “那个白脸女野人很脏,我看到她的那个地方有好多虫子爬来爬去!”精卫奸笑着对云川道。 正在吃饭的云川懊恼的推开饭碗道:“我正在吃饭呢!” 精卫连忙端来茶壶给云川倒了一壶茶道:“你可千万不敢碰那个女人,惹一身虫子回来,虫子会爬到云蠡身上去。” 云川强忍着怒火道:“我没打算碰那个白脸女野人!你也不用一遍又一遍的警告我。 我要是真的想碰,你以为我不会把她弄干净吗?” 精卫大笑道:“想想当年,我整整洗了三年才洗干净啊。” 云川深深地叹了口气道:“相比让你们学会干净,打仗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事情。” 精卫觉得自己的警告已经奏效,就笑嘻嘻的抱来云蠡让他们父子玩耍一会,她觉得身子很痒,准备再去好好地洗一下。 来到大河上游的白脸野人远比云川预料的要多,这几天,轩辕,蚩尤,神农三部都在围捕白脸野人,不过,效果不太好,这些骑着马的敌人,跑的实在是太快了。 隶首设计了几次伏击,效果都不太好,这些白脸野人们总会在他们合围之前跑出包围圈。 伏击不成,分散在外的三部族的族人们却总是被这些白脸野人偷袭,好在秋收已经结束,隶首,虎战士他们不得不下令,让本部族的人回归还没有修建好的城池里。 睚眦,赤陵,女咆他们的作战效果就很好了,总有一些白脸野人会不要命的骑着马向高塔发起冲锋,想要搭救他们的贵人。 可是,泥泞的地面严重迟滞了战马的速度,在这种情况下,睚眦,赤陵总能拯救到几匹战马。 云川相信这些白脸野人们还没有学会如何相互配合作战,一群人就是一群人,绝对不会出现几群人相互配合的场面,他们只会把几群人变成一群人再发起进攻来拯救他们这个类似公主一样的女人。 “族长,我们已经有二十六匹大马了,如果再来五十匹左右,我就能让这些大马形成一个自然马群,只要我们不让它们与我们的马杂交,就能繁育出更多的大马出来。 给我五年时间,这个种群就会稳定下来,形成我们自己部族的马。” 拯救了很多这种大马之后,最欢喜的不是云川,而是王亥,这个把马视作生命的男人,早就沉迷在马事上了,此时已经分不清他到底是一匹马,还是一个人了。 云川,夸父离开了常羊山城,去了大河边上,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查看睚眦,赤陵他们钓鱼。 当那个白脸女野人凄厉的叫声从木头大喇叭里传出来之后,总会有一个,或者两个勇猛的白脸野人骑着马前来拯救公主。 等他们的战马下了一个缓坡之后,他们赫然发现,自己面前就是一片巨大的泥泞地。 想要回头的时候,就会看到有很多的武士从缓坡下的窑洞里钻出来,堵住了他的去路。 慌不择路之下,这些想要拯救公主的骑士们就会朝相对干燥的左边突围。 睚眦就抱着手瞅着他狂奔,然后变慢,最后陷入泥沼,这时候,大脚丫子的赤陵就会带着他同样长着一双大脚的族人进入泥沼,一刀砍死白脸野人,丢进泥沼深处,然后再齐心协力的把可怜的战马拯救出来。 “啊——”又一声凄厉的叫声在空荡荡的原野上扩散,云川瞅着高高地塔楼,好奇的问阿布。 “女咆是怎么弄得,可以让这个女人发出这么大的叫声?”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八章做事情要留好余地 第一四八章做事情要留好余地 读书是为了让人明事理知荣辱,而后内谦自敛,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不是为了拿书里的学问出来谋算人的。 这句话出自隶首! 当他问过睚眦之后得知,这种诱敌方式出自云川写的书之后,就把这句话送给了睚眦,并且表示深以为耻。 睚眦把自己的疑惑告知了云川之后,云川听了之后,就下令让夸父揍了睚眦一顿。 打完了,云川也没有再多做解释,还告诉夸父,如果睚眦下次还感到疑惑,不用问,直接揍就是了。 云川觉得自己写了很多书,唯一的目的就是让族人读过之后迅速变得聪明起来,而不是,跟隶首说的那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大家都有相同的道德水准才成。 就像他不小心踩了一脚,马上道歉,这个时候,你自然要说没关系,假如对方踩了你一脚,不道歉不说,还说你阻碍他走路了,这种时候,再说没关系,就显得很不对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很难,想要滑溜下来则易如反掌。 尽管在一群卑鄙的人中间当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可是呢,人们大概率不会记得有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只会记得你被人欺负的事情。 当轩辕不是好人,蚩尤不是好人,临魁不是好人的时候,云川部的人就没办法去当好人,一旦当了好人,云川部一定是最早消失的一个大河上游部落。 隶首回去之后,就开始联合蚩尤部,神农部的人,有目的的将自家部族领地里的白脸野人向云川部挤压。 虽然白脸野人有马,跑的很快,可是,当这三个部族的人开始有目的的将白脸野人向云川部挤压的时候,白脸野人还是在不知不觉中踏进了云川部的领地。 以至于在云川部的原野上,经常能看到骑着马的白脸野人出没。 云川部没有太大的动静,依旧派睚眦,赤陵守着那个高塔,等待白脸野人进入陷阱。 于是,那里的收获就在短时间内增加了很多,不但完成了王亥想要八十匹战马形成一个自然马群的需求,还超出了一些。 当白脸野人发现高塔是一个陷阱的时候,他们就开始集中,零散的骑兵,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有了一定的规模。 当白脸野人骑兵开始聚拢的时候,云川就派出大量的族人,在原野上挖一个又一个的小洞。 这些东西不深,也不大,只需要有一尺深,洞口有夸父拳头大就成,唯一要求的就是数量。 上万人在田野上挖洞的时候,白脸野人们就不敢靠近,只能在远处巡梭,寻找捕捉,或者杀死云川部族人的机会。 一万多人在田野上挖洞,一天挖出来的洞多的惊人,在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挖洞之后,加上一边有大河为阻碍,白脸野人骑兵,已经被云川族人挖的这些洞牢牢地围困在一个长不到十里,宽仅有六里的长方形区域内。 不是没有骑兵试图高速冲过这片满是坑洞的区域,结果就是战马的马蹄子会陷进坑洞里折断…… 没办法,白脸野人的骑兵们只能牵着马试图慢慢的走出这片区域,就会遇到夸父,赤陵,睚眦,甚至是女咆他们的袭击,没有了战马的白脸野人战力很一般,由于要牵马,跑的慢极了,不是身披甲胄的云川部武士们的对手,往往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会被夸父他们杀的干干净净。 骑兵们没办法,只能缓缓地后退,在看到大河的那一瞬间,白脸野人们开始进攻了。 可惜,只要他们骑着马进攻,夸父他们就会躲进满是坑洞的原野,让骑兵们的弓箭射不到他们。 一旦,骑兵们下马,夸父他们就会开始射箭,逼迫骑兵们骑上自己的战马,再次后退,如果不后退,面临的将是甲士们毫不留情的屠杀。 至此,云川部已经改变了战斗方式,夸父,赤陵,睚眦,女咆他们在前面与骑兵们对峙,在武士们的身后,则有大群大群的云川部族人继续挖坑,缓慢而坚定地向白脸野人们压迫过来。 白脸野人们唯一的收获就是拯救了自家的美丽女人,而此时,他们已经能听见大河的咆哮声了。 阿布幸福的看着将近两千个骑着马的白脸野人对云川部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没想到小小的坑洞,居然就能把这些跑的很快的白脸野人活活的困死在大河边上。”睚眦为此叹为观止。 夸父习惯性的捏起了拳头,想了一下,觉得睚眦没有表现出怜悯敌人的意思,就把捏紧的拳头松开了。 “再有三天,这些白脸野人就会被逼进大河!只要他们敢于进入大河,就一个都不要想着回去了。” 赤陵大笑一声,就带着族人去了大河边,准备将竹筏从上游放下来,堵死白脸野人最后的逃生之路。 当自家应敌方式对头的时候,就连部族里的孩子都敢一边挖洞一边冲着远处的白脸野人吐舌头,或者撒尿。 “如此说起来,骑兵也没有族长说的那么厉害吗,连一点小小的坑都没办法,咱们为何还要养那么多的战马呢?” 睚眦此时有些举一反三的意思,不过,夸父巨大的拳头闪电般的擂在他肚子上的时候,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将中午刚刚吃过的饭吐了出来,捂着肚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以后要是还敢说族长的不是,我就打你!” 睚眦吐干净了午饭,擦干净了不由自主流淌出来的眼泪呻吟着对夸父道:“我就不信你能揍我一辈子,等你老的走不动路的时候,就到我揍你的时候了,你的儿子个子可没你高!” 夸父哼一声道:“我最后一次揍你的时候,一定会做到让你以后没办法揍我!” 阿布见他们两个人打的火气都上来,就摆摆手道:“少废话,开始干活,等赤陵出现在河面上之后,我们就一鼓作气把他们统统赶进河里,王亥还等着分配马群呢。” 睚眦哼了一声,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举着巨盾开始缓缓地向大河边压迫过来。 云川坐在常羊山城凸出的城墙上,就着山坡上的红叶喝茶。 云蠡穿的圆滚滚的在城墙上跑来跑去,这孩子自从掌握了跑步的秘诀之后,就再也不肯好好地走路了。 精卫站在箭垛上垫着脚尖朝大河那边观望,可惜,常羊山之野上青雾弥漫的视线不过百米,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云川张开手臂,拦住了准备从他身边跑过的云蠡,在半空中甩一下就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的怀里,不准他再跑,秋雾已经打湿了青石板,那上面滑的厉害,要是摔一跤,云蠡就能哭半天,还不如提前制止他的愚蠢行为。 精卫凑过来,就这云川的茶壶嘴嘬了一口热茶,然后问一脸嫌弃之色的云川。 “阿布说今天就能把所有的马拯救回来,怎么到现在了都没有动静呢?我还想要一匹马骑,总是骑驴子,跑不快。” 云川用滚烫的开水烫了一下壶嘴,自从精卫在他面前说了那句恶心的话之后,云川就有些嫌弃精卫的不讲卫生了。 云蠡也跑的渴了,也把小嘴凑过来在壶嘴上嘬一口茶水,云川掏出手帕怜惜的在云蠡的小嘴上擦一下,这孩子刚才喝水喝的急了,呛着了。 精卫对云川的双标做法极为不满,忍不住哼了一声,就示威性质的又喝了一口云川的茶水。 云川瞅瞅那个跟随了自己很久的茶壶忍不住叹了口气,对跟在身边的无牙道:“王亥出城多长时间了?” 无牙瞅瞅日晷连忙道:“四个小时了。” 云川点点头道:“哦,还没有河谷地那边,估计今天是回不来了。” 无牙犹豫一下道:“族长,两千多个奴隶……” 云川不等无牙把话说完,就摇摇头道:“咱们部族里最好只有一种人,这样呢,将来即便是起冲突了,也是内部矛盾,不容易为外敌所趁,一个部族最忌讳的就是人种太多,留下那些奴隶,将来一定会出很大的麻烦。” 无牙陪着笑脸道:“两千多个奴隶,多少都是一笔财富,即便是我们不要,也可以卖给轩辕,蚩尤,神农三部。” 云川瞅着无牙道:“我知道你最近呢学会做生意了,不过呢,你要明白一件事,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生意。 有些事情呢赔本都要做,有些事情呢,哪怕明知是赚的也不能做,比如你刚才说的这件事,就不能做,我们宁愿赔,也不能赚,你明白了吗?” 无牙连忙道:“卖给轩辕,蚩尤,神农三部,跟这些人不能留在我们部族是一个道理。” 云川淡淡的笑了一下指着又开始跑路的云蠡道:“万一将来这孩子想要统一这里的所有的人呢?” 无牙看着胖墩墩的云蠡迈着断腿宛如滚动一般的在城墙上乱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连连点头道:“族长说的是,组长说的是!” 云川把身子往后仰一下道:“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留好余地,给别人留余地,就是给我们自己留余地,做人啊,一定要眼光高远才成。”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四九章五军之战(1) 第一四九章五军之战(1) 人的野心事随着事业发展的高度而逐渐拔高的,这中间一定有一个缓慢的过程的。 一个人光屁股站在天地之间,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告诉所有人说——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这个人一般会遭受一次或者多次殴打,即便是围观的人脾气好,也会被吐好几口唾沫的。 在这个世界里,等云川弄死轩辕,蚩尤,临魁,刑天等等部落首领之后,再这么做,就只会迎来排山倒海般的欢呼。 一般情况下,一个极度聪明,伟大的父亲总会有很多不成器的儿子的,这好像是一个规律,很多很多人都没有逃脱这个规律。 轩辕毫无疑问是一个天纵之才,几乎是这个世界上最拔尖的一个人,几乎把这个世界的灵韵占据了一半还多,再加上轩辕本就不是一个会教育儿子的人,所以,云川认为他的儿子有很大的概率远不如他。 蚩尤也是人中豪杰,这是一定的,就他那种随意播种,随意生儿子的行为,云川认为,蚩尤部只要等蚩尤死掉了,这个部族大概率会衰落到难以为继的地步。 神农部本就在衰落中,临魁还有几分神农氏的神韵,等这点神韵消散光之后,神农部也就会迎来末日。 云川部就不一样了,云川自认不是什么天纵奇才,好在自己知道的东西多,知识面比较广,最重要的是还知道怎么给人开智,怎么教导儿子,所以,云川此时对自己部族的将来非常的看好。 等云蠡长大,这个原始世界也就会慢慢的变得没有那么原始了,只要自己继续努力的培育社会,最终,原始世界就会变得适合出现王朝了,一个乞丐版的大一统王朝。 如果现在统一了,屁用不顶,野人们会四散逃开,世界将重新归于混沌,大家会慢慢的忘记自己曾经学到的一些东西,最后为了省事,就会变成整天抓虫子吃的野人。 时间才是最精妙的调配大师,云川不是! 傍晚的时候,夸父带着巨人们拖着板车回来了,刚刚回来,就立刻开始吃饭,顾不上干别的,更不要说说话了。 云川等夸父呼噜呼噜的吃完了一盆肉汤泡饭之后才问他。 “事情办完了?” 夸父用大舌头将饭盆里的最后一点渣滓吃进肚子,张着油光光的嘴巴道:“全杀了,丢河里了。” “那个漂亮的美女也杀了?” “太吵了,被我拗断了脖子丢河里了!” 云川点点头道:“这样也好,马没有事情吧?” 夸父把饭盆递给厨娘,伸长脖子瞅着厨娘给他装饭,见厨娘把巴掌大的一块肥腻腻的猪肉装进他的饭盆之后才对云川道:“有一百多个混账白脸野人明知道前边都是陷马坑,还骑着马往那边跑,结果马腿都被折断了。 王亥见了那些断腿马,哭的跟个孩子一样,我回来的时候他还抱着那些断腿马在哭。 还有好多混账白脸野人明知道这时候的大河水冰冷刺骨,还骑着马往大河里跳,结果,被淹死了好多人,也淹死了好多战马,赤陵他们也跳进河里,顾不上那些混账白脸野人,光顾着拯救战马了,好在睚眦跟女咆他们站在竹筏上,把那些会游水的白脸野人统统射死了,也救回来了不少的战马。 睚眦,赤陵,女咆他们还在那边收拾死马,王亥在料理活马,我肚子饿得厉害,再加上担心城里已经空了,就赶紧回来了。” 云川瞅着夸父道:“再过两年,你干什么我都不管你,因为你已经可以把事情办的很好了。” 夸父憨厚的冲着云川笑了一下,就低下头重新开始向自己喜欢的肥肉发起了进攻。 夸父的脑子一般跟胃连在一起,只要他的胃里不空虚,他的脑袋毕竟比常人大一些,总是会好使唤一些的。 夸父回来了,云川就能睡一个很香甜的觉,就算是鬼神都不能进入他的梦乡。 半夜时分,乌云遮盖了月亮,不一会,就开始下寒冷的冻雨了,清晨,云川推开窗户,一股浓雾裹挟着水汽一瞬间就钻进了房间,云川迅速关好窗户,匆匆穿好衣衫,就再一次来到了常羊山城的城头。 常羊山之野此时不仅仅下着冻雨,半天中还弥漫着青雾,这些浓重的青雾没有因为雨水的存在就消减半分。 阿布昨晚没有回来,睚眦,赤陵,女咆王亥都没有回来,再加上下雨加上起雾,这让云川没来由的开始担心起来。 白脸野人云川是不担心的,此时,云川部的原野上布满了数百万个坑洞,这样的地方白脸野人进不来。 可是呢,那种没来由的心悸还是让云川坐立不安。 好在,睚眦骑着马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在他身后是同样骑着马的女咆,赤陵,阿布同样骑着马。 随着他们出现在视野中,他们身后庞大的车队也就逐渐进入了云川的视野,他悬吊着的心也就随即落下来了。 “族长所有人骑马的话,行进速度真的好快!”睚眦有些兴奋,远远地见到站在城头的云川,就纵马扬鞭率先来到了城前,冲着云川大声的叫唤。 云川同样笑着对睚眦道:“速度快了,时间就过的慢了,睚眦你要好好的品味这句话,等你想到了什么就来告诉我。” 睚眦大笑道:“速度快了,时间就过的慢了,族长,我一定会把这句话记住的,等我想到了什么,就一定跟你说。” 云川挥手打开了城门,睚眦一行人终于进了城,阿布见到云川的时候,兴奋地情绪根本就不加掩饰。 “族长,我们现在有了足够的战马,我相信,云川部的发展一定会进入一个更快的速度。” 云川笑道:“既然你这么想,你就该好好地想想如何能把马的价值利用到最大。” 听云川这么说,阿布有些惋惜的道:“那个美丽的白脸女野人被夸父拗断了脖子,没有把她的价值压榨干净。” 云川道:“夸父这人一般不做决定,一旦他做了决定,那么,他的决定就一定是非常有道理的。” 尽管云川以前把夸父夸奖过无数次,可是,夸赞夸父聪明的话,这还是第一次,这让阿布不得不好好的思量一下族长为什么会这么说。 当王亥带着战马群进了城池之后,常羊山城的城门就再一次紧紧的闭上了,一道城门就好像把洪荒关在了城门之外。 天空飞翔的丹顶鹤箭一般的落在城头,看到这一幕,云川立刻就把目光看向青雾弥漫的地方。 很快,云川就看到了一个把牛骑得跟战马一样快的家伙。 等他跑到了跟前,云川才辨认出眼前这个满身都是泥浆的人竟然是跟着轩辕一起去了赤水那边的大鸿。 云川下令打开了侧门,大鸿一刻都不停留的冲进城里,见到云川就从狂奔的牛背上跳下来,在地上翻滚几下消去了力道,立刻对云川道:“云川族长,我王,蚩尤,临魁全部被刑天勾引来的北方蛮人给包围在了火烧坡一带,我王要我突围给族长带来一句话——北方蛮人来了,你来不来?” 云川皱着眉头还在思忖怎么回答的时候,大鸿就大笑着拉过自己那头已经疲惫到了极点的牛,跨上牛背之后,立刻就走,竟然连云川的回话都不要了。 睚眦瞅着远去的大鸿道:“怎么觉得那个家伙一副很骄傲的样子呢?” 云川淡淡的道:“他觉得他们现在正在保护我云川部不受北方蛮族的袭扰,他们自己觉得很伟大,自然会表现出这幅骄傲的样子给我们看。” 阿布瞅着云川道:“族长,既然如此,我们到底要不要去呢?” 云川看着阿布道:“你说要不要去呢?” 阿布想了想道:“北方的蛮族攻不进我们的常羊山城!” 云川摇头道:“你的这个盘算打错了,轩辕,蚩尤,临魁三个人在一起如果都没办法对付北方的蛮族,我们云川部也对付不了这股北方的蛮人。 因为,我们不可能永远都留在城池里,如果北方蛮人占领了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中间的云川部,就算有城墙暂时挡住他们,也不可能抵挡太久的,因为,春天到了,我们终究是要出去种田的。” 阿布皱眉道:“我们去?” 云川笑道:“去是一定要去的,至于什么时候出现,怎么出现就很有讲究了。” “等轩辕他们损失惨重之后?还是等北方蛮族精疲力竭的时候?”阿布很快就给了云川两个操作性很高的答案。 云川却转过头看着夸父道:“我们走了,你能守住常羊山城,保证城里的老弱妇孺不受别人的侵害吗?” 夸父瞅着云川的眼睛道:“我哪里都不去,也不出城,就待在城墙上,弄死任何一个胆敢爬上我们城墙的人。” 云川点点头,又对阿布道:“如果夸父战死,你能保证带着云川部的族人撤离常羊山城吗?” 阿布的瞳孔缩了缩,咬着牙道:“如果夸父战死,我会在第一时间带着族人骑上牲口进入北边的群山!” 云川点点头,然后就对睚眦,赤陵,女咆道:“带上最充足的装备,我们明天就出发!”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零章五军之战(2) 第一五零章五军之战(2) 火烧坡,其实就是云川带着驴子跟野马回归的时候,大火烧过的那个山坡。 春天来的时候,野草重新发芽生长,可是,那些被烧坏的树木却没有重新焕发生机,光秃秃,黑黝黝的矗立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 火烧坡非常的长,从坡底到坡顶足足有七八里,上了这个山坡之后,就是一望无垠的原野。 这片原野就是轩辕早就为轩辕部划定的疆域之一。 离开山区进入大平原,对于没有战马的轩辕,蚩尤,临魁非常的不利,白脸野人的木质弓箭射程很远,超过了轩辕他们手中的竹弓,也超过了投枪投掷的范围。 不仅仅是羽箭,白脸野人们丢石头的本事也非常的强大,尤其是他们将石头放进一个带有皮兜子的绳套里,甩动之后丢出来,石头的杀伤力依旧很大。 在山区里,轩辕并不在意这些白脸野人,只要发生了近战,肉搏战,这些白脸野人算不得厉害,可是,一旦他带着人马进入了平原,就要遭受白脸野人无休止的骚扰。 傍晚时分,轩辕,蚩尤,临魁三人围坐在一个火堆边上喝着热茶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 “云川部把火畜称作马!”临魁喝了一口茶,又掰了一块白饼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着。 轩辕抬头看看临魁道:“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没有什么,算算马这个称谓出现的时间,我们就该知道云川部养马的时间绝对比你预料的要早,或者说,要早的多。 如果云川部有着比我们谁都早的养马经历,那就能解释得通,他去年为什么只带了大量的驴子以及小马回来,而你带了大量的成年马回来之间的不同点。 成年马无法驯服——我想,这才是云川去了一遭荒原,只带驴子跟小马回来的原因,也就是说,云川部养马的时间比我们所有人都要早,甚至是早的多。” 轩辕慢慢的啜饮这热茶,抬头看了看火烧坡上密密麻麻的篝火就看着蚩尤道:“你这些年除过谋害过我一次之外,表现得非常平静,说说看,你有什么打算?” 蚩尤收回放在火上烘烤的羊腿,咬一口,细细的吃过之后才道:“没什么打算,只要族人们能吃饱肚子,我不介意化身为狼,去给他们四处狩猎。” 轩辕道:“云川造了一堵墙,把自己关在里面,你这匹狼翻不过高墙,就算是你想给族人狩猎,也没有办法。” 蚩尤又把自己的羊腿放在火上继续燎烤,瞅着羊腿上滋滋冒出来的油脂道:“自从云川把我们部族的使者烤了之后,我就不打算再找他的麻烦了。” “怎么,害怕了?”轩辕饶有趣味的瞅着蚩尤。 蚩尤摇摇头道:“害怕倒不至于,主要是云川这个人在没有压倒我蚩尤部的绝对实力之前,他会一直对我保持尊敬的。 他现在烤了我的使者,这就说明,在云川看来,我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所以呢,还是老实一些比较好,反正云川不太喜欢收拢别的部族的人,不惹他就是了。” 对于如此平和的蚩尤,轩辕是不相信的,又转过头对临魁道:“既然你已经知道刑天跟北方的蛮族成一伙的了,为什么会对自己的部族安全如此放心呢?” 临魁继续吃了一口白饼道:“刑天之所以跟北方蛮族混成一伙,目的就在于杀掉北方蛮族,这一点我非常地肯定。 想要杀掉北方蛮族的人,他自己是做不到的,所以,就必须找我们帮忙。” 轩辕笑道:“刑天大概忘记了他杀我仓颉一事了吧。” 临魁笑道:“刑天说,你当然会想杀死他,不过,无论如何都不会在这个时候,他还说,没有他帮忙,我们杀不光北方蛮族,只要北方蛮族还在这附近一天,你就不会对他下手。” 轩辕点点头道:“云川部确实是一个极为肥美的诱饵,只要北方蛮族能在半路上将云川包围住,刑天部在东海原野上的一幕就会再现,削弱了的云川部,对我们三个部族都很有利是吧? 我现在,就想知道刑天会不会参与进攻云川的常羊山城!我也很想知道,你神农部,以及蚩尤部会不会派人袭击常羊山城,会不会让力牧原的一幕再现? 不知道你们想过没有,如果云川担心我们三部的安危,率领了云川部的主力前来火烧坡救援我们,继而让刑天他们攻破常羊山城,你们两个会感到羞愧吗?” 临魁咬着白面饼子道:“我父亲曾经对我说过,羞愧这种情绪不应该出在一个部族首领的身上,让部族变得辉煌,伟大才是一个部族首领的首要目标,只要这个目标达成了,曾经让我们感到羞愧的举动,都将成为日后我们夸耀的事情。” “如果云川不来呢?”低着头吃肉的蚩尤忍不住问了一声。 临魁无所谓的摇摇头道:“他要是不来,就算是躲过了一场灾难,也说明云川是一个成熟的部落首领。” 蚩尤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下一次如果你的部族对我发来了求救消息,我一定会不理不睬,或者抱着胳膊在一边看热闹,或者看看有没有机会收获一些好处。” 临魁大笑道:“就该如此,如果有一天我跟你求援了,那么,你一定要小心,我在这中间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陷阱等你过来。” 轩辕也跟着大笑道:“说的太好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同意你的建议,派人去把云川引诱到火烧坡来吗?” 临魁冷笑道:“你也想从云川身上咬下一块肉?” 轩辕摇摇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只一次如果云川来了,我以后一定会把他当成最可靠的伙伴,并且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还保证轩辕部以后将与云川部亲如一家。” 临魁猛地站起来指着轩辕道:“好一个亲如一家,既然你有这样的想法,为何还要把云川拖进这个陷阱里来了呢?” 轩辕嘿嘿笑道:“因为我相信云川可以处理好他们本部族的事情,也相信云川部能过来跟我们一起击败,杀光这些北方蛮族。 临魁,你最好希望你跟刑天的阴谋能够成功,如果你失败了,我可以保证,云川一定会追杀你到天边,还会把你部族中的每个人都杀掉,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我还可以保证,在云川追杀你的时候,我一定会袖手旁观,一定会等着云川来邀请我去参观你的人头。” 临魁呆滞了片刻,就重新坐下来对轩辕跟蚩尤道:“我知道做了这件事之后,你跟蚩尤都有些看不起我。 我不在乎,之所以会这样做实在是到了不得不做的地步。 如果云川部没有常羊山城,没有发展的这么快,没有变得如此富庶与强大,这种近乎断子绝孙的事情我也不会做。 只可惜,云川部日益强大啊,他每强大一分,我神农氏就衰弱一分,虽然云川做的事情并没有直接伤害到神农部,可是呢,以前我们四部中,以你轩辕部最强,蚩尤部次之,神农部再次之,最后才是云川部。 你轩辕部一家独大,其实关系不大,只要我们三部族联手,你轩辕部就没办法发起针对我们三部族中的任何一个部族,因为,我们三部族在你的威压下,是天然的盟友。 如此一来,我们就能维持一个平衡,你不敢针对我们,我们也不敢针对你,虽然你轩辕部会占很多便宜,可是呢,这样的日子说到底还能过,无非就是艰难一些。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四部族中,你,云川经过这些年的经营,你们哪一部的实力都已经超过了我与蚩尤部的实力之和。 所以,这里以后的天下,将是你跟云川部的天下,再无我与蚩尤的立身之地。” 轩辕笑眯眯的道:“你们可以走,可以离开这里。” 临魁痛苦地摇摇头道:“跟你们在一起,是我神农部发展最快的日子,神农部的人已经认同了现在相对平稳,富足的生活,要他们离开这里,再经历栉风沐雨重新开辟家园……轩辕——你猜我能带走多少部族,能有多少人愿意离开这片舒适之地,跟着我重新开拓洪荒?” 轩辕瞅着蚩尤笑道:“你没有这样的忧虑吗?” 蚩尤不回答,继续吃自己的羊腿。 临魁冷笑着道:“蚩尤当初重回大河上游的时候,就没有把自己的部族全部带来,而是分成了两处发展,一处在大河上游尽量与我们接近,偷偷地跟我们学这里的一切。 你轩辕帮着蚩尤清理完毕了大湖附近的蛮人部落,也清理干净了西陵部在大湖附近的人,如今的大湖,已经完全彻底的属于了人家蚩尤部。 所以,大河上游这边有变,蚩尤就会带着部族回大湖就是了,这么多年下来,蚩尤在大河上游这一带就没有积存任何财富,也没有开拓太多的田地,稍有所获,就全部运回大湖,别看他也在修建城池,你不知道的是,他在大湖边上修建的城池比这边的城池大了十倍不止,我甚至听说,在蚩尤的大湖城工地上,每天都有大量被累死,饿死,杀死的蛮人,你说是不是啊,蚩尤?” 蚩尤哼了一声,继续吃手中的羊腿,只是看临魁的眼神变得凶暴了很多。 临魁不管不顾的大笑了一声道:“我不明白,云川为何会对你轩辕部存有奇怪的好感,难道说就是因为你娶了他的母亲,才让他觉得你轩辕部不会伤害他云川部?” 轩辕哈哈大笑道:“我也这么想,想认为是嫫母的功劳,很可惜,明显不是,我们两族以后有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的了解,我也很想知道是什么原因。” 临魁有些疯癫的把手中的半块白饼丢的远远地,悲怆的道:“你轩辕部强大,有跟云川部对峙的本钱,蚩尤早就留好了后路,抱着占便宜的心态留在大河上游。 轩辕,蚩尤,你们说,我这个时候不卑鄙一下如何应对越来越强大的云川部? 等云川部彻底完成了他的常羊山城,将常羊山城彻底的变成云川鼓吹的昆仑城的时候,我神农部该如何自处? 到时候,不是你轩辕部侵吞我神农部,就是云川部侵吞我神农部,在你们两人中间,我更担心云川——因为这个混蛋,之所以不迅速扩大自己的部族,完全是把目光盯在神农部族的身上。 他希望我能帮他教化出一批合适的部族人,让我的部族人尽量的向云川部的族人归化。 为此,他不惜给我神农部族人巨大的好处,神农部的族人去了常羊山城可以随便的交换货物,可以随便的进出,甚至看到神农部聪慧的孩子,阿布那个混账东西居然会不收任何东西,就让我族的聪慧孩子跟着精卫那个妖精学写字…… 神农部的人去常羊山城换东西,比跟我换东西更加的有赚头,我部族人在常羊山城被云川部的人欺负了,阿布竟然会极为公正的拿出他们部族的律条来支持公正。 神农部的人错了,就惩罚神农部的人,云川部的人错了,他就惩罚云川部的人……公正的让我恨不得砍下阿布的头颅! 神农部肚子饿的人去了云川部,就算身上一点货物都没有,随便在城外拔几根荒草,号称要进城交换货物,他就能进城,然后把肚子混得饱饱的再回来。 云川总是说他们雇佣的都是些流浪野人,你们可曾知道,那些流浪野人都是从我神农部流浪到云川部的吗? 我派使者去找云川理论,结果,你也看到了,云川就说我的使者是前去勒索他的驴子的,还让那个夸父将我的使者活活的烤熟,给我送过来。 那个使者是我最爱的一个弟弟,也是我在部族中大力培养的一个用得上的人手,就这么被夸父给烤熟了,送到我的面前,邀请我品尝。” 临魁把话说到这里,就停顿一下,见轩辕,蚩尤都以同情的目光看着他,就苦笑一声继续道。 “云川不仅仅做了这些恶事,他还把手伸进我的部族里,他在神农部开设了一个小市场,主动送给了我很多好处,而我部族中最有威望的方苗部族长,竟然鼓动很多族长逼迫我把小市场的管理权限给了方苗部的老族长,还说此人最为公正。 神农部与你轩辕部不同,云川的小市场到了你轩辕部,就真的成了你轩辕为不足谋福利的工具,到了蚩尤部,也就成了蚩尤积攒财货的工具,唯独到了我神农部,就成了分散我权力的一个利器。 不仅仅是这样,云川甚至通过他的妖精老婆,主动与我的女人勾连,怂恿夺权,被我发现之后,那个女人竟然疯狂起来,勾连风伯,雨师,在我部族中造成极大的混乱。 你们知道吗,在那一场混乱中,我真正的老婆死了,我刚刚出生了一年的儿子死了。 轩辕,蚩尤,你们现在还觉得我卑鄙吗?” 轩辕干咳一声道:“来来来,我们商量一下如何才能击败眼前这些骑着火畜的北方蛮人,这一次,我们务必要布置周全,如何才能把他们引诱到一个可以消弭火畜速度的一个地方,继而将他们一鼓而灭!” 临魁冷着脸道:“北方蛮族既然敢来到我们的地盘基本上就是找死,别看他们现在猖狂一时,只要我们守着火烧坡,或者守住自己的城池,北方蛮族对我们就构不成威胁。 当冬天来临的时候,这些蛮族什么都抢不到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退走。 我们还是商量一下如何瓜分云川部吧!” 蚩尤手上的羊腿油滴落在胸口,他瞅瞅自己胸膛上那片恐怖的伤疤,就对轩辕道:“我很想要北方蛮族骑的那些战马,至少它们奔跑的速度要比阿吉快,我们还是商量一下,如何在弄死北方蛮族的同时,多抓一些他们已经训好的马。” 轩辕瞟了一眼蚩尤敞开的裘衣,稍微研究了一下蚩尤胸口的伤疤,觉得那些伤疤应该是被火烧出来的,就把袖口的带子扎紧,不让自己的手臂暴露出来,然后点着头道:“也要留下来一些会养火畜的北方蛮人,如此,才能让这些珍贵的畜生,在我们这里繁衍起来。” 临魁怒吼道:“这是让云川部灭亡的最好机会,你们难道真的无动于衷吗? 来到这里的北方蛮族不过万人份,就算我们把他们全部侵吞掉,又能有多少收获呢? 你们就不想要云川多年的积累吗?我可是听说,他们积累的财货已经把常羊山上的洞窟塞得满满当当的。 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灭掉云川部,我们三部族在三年中,绝对没有饿肚子的危险,你们想想啊……三年,三年啊,这三年有了粮食支撑,我们能做多少事情啊——” 对于临魁悲愤欲绝的号召,轩辕,蚩尤充耳不闻,一个拿起没有多少肉的羊腿,一个捧着自己精美的茶壶,坐在黑沉沉的夜幕下,继续谈论着如何才能收获更多的火畜或者马。 北风从火烧坡上吹下来,吹得临魁遍体生寒…… 轩辕不是一个重感情到忘记利益的人,很明显蚩尤也不是……能让这两个人真正重感情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曾经给我他们毕生难忘的教训,也就是说,对方已经强大到了可以无视三族联盟的程度。 “啊——啊——”临魁咆哮了起来,他第一次有了怒发冲冠的感觉,他也第一次想起自己跟云川见面的场景——那是两个多么卑鄙的人的聚会啊! 听到了临魁的嘶嚎声,蚩尤试探性的问轩辕。 “云川部有一年放了一把大火,有没有伤到你?” 轩辕坚定地摇头道:“不曾,看样子你吃了大亏?” 蚩尤鄙夷的瞅着轩辕道:“我冲出去的时候,看到你身上着火了。” 轩辕冷笑道:“我也看到你一斧头把狼战士切成两瓣,用他的血给你自己灭火呢。” 强悍如蚩尤在被轩辕重新勾起那场恐怖的回忆,再想起自己站在瀑布下看着皮肤寸寸剥落的场景,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幽幽的道:“这么些年过去了,你弄清楚了那是什么火吗?为什么用水泼不灭?” 轩辕叹息一声道:“我只知道那个东西的名字叫做火油,听说是云川从石头里熬出来的石头油。 我也派人试验过,结果白费了很多柴火,始终没有熬出油来。” 蚩尤回头瞅瞅还在发疯的临魁道:“看来云川这些年把全部的目标都放在神农氏身上了。” 轩辕冷笑一声道:“临魁有一句话说错了,能让云川接纳的人只有神农部,轩辕部,以及你蚩尤部! 就连刑天带来的人,在云川那里也只有死路一条。 蚩尤,在没有办法破解云川部的火油之前,我不准备跟云川部再起纠纷。” 蚩尤哼了一声道:“那场火太可怕了,能把石头都烧裂的大火呀。” 轩辕点点头表示同意。 蚩尤又道:“你派人把云川引来火烧坡,难道没有想要再看一次云川部火油着火的心思吗?” 轩辕微笑道:“你这一次特意借路给刑天,难道也没有再试试云川部火油威力的想法吗?” 蚩尤指着独立寒秋的临魁道:“我们都如此帮他了,他难道还没有看出来吗?” 轩辕摇摇头道:“他想要更多。” 蚩尤坚定地摇摇头道:“再多就没有了!” 北风很快就把他们两人说的话吹到了九霄云外,并没有送进悲愤的难以自抑的临魁耳中。 或许九天上的魔神知晓他们两人到底谈论了一些什么,至于第三人,没有听见。 云川也没有听见,虽然他处在轩辕他们的下风位上,北风没有特别的偏爱他。 同样是傍晚,他此刻将身子靠在野牛的肚皮上,小狼蜷缩在他的身边,一只丹顶鹤高傲的站在一个木头桩子上一动不动,如同一只矗立在大殿上的铜雕丹顶鹤。 赤陵巡视回来了,一脚踹醒了沉睡的睚眦,然后就钻进了睚眦温暖的裘皮被窝里,片刻,就鼾声大作。 女咆没有睡,她正带着一群女武士忙着削那些长长的竹竿,每根竹竿的长度几乎超过了六米,她们熟练地将烧焦的一头用斧头劈砍成尖锐的竹刺。 削完了一根就削另一根,在她们的身后,弄好的竹竿已经堆积如山,她们还在努力的干活。 因为族长说过,等到用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应该分到两根以上!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零章五军之战(2) , 第一五零章五军之战(2) 火烧坡,其实就是云川带着驴子跟野马回归的时候,大火烧过的那个山坡。 春天来的时候,野草重新发芽生长,可是,那些被烧坏的树木却没有重新焕发生机,光秃秃,黑黝黝的矗立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 火烧坡非常的长,从坡底到坡顶足足有七八里,上了这个山坡之后,就是一望无垠的原野。 这片原野就是轩辕早就为轩辕部划定的疆域之一。 离开山区进入大平原,对于没有战马的轩辕,蚩尤,临魁非常的不利,白脸野人的木质弓箭射程很远,超过了轩辕他们手中的竹弓,也超过了投枪投掷的范围。 不仅仅是羽箭,白脸野人们丢石头的本事也非常的强大,尤其是他们将石头放进一个带有皮兜子的绳套里,甩动之后丢出来,石头的杀伤力依旧很大。 在山区里,轩辕并不在意这些白脸野人,只要发生了近战,肉搏战,这些白脸野人算不得厉害,可是,一旦他带着人马进入了平原,就要遭受白脸野人无休止的骚扰。 傍晚时分,轩辕,蚩尤,临魁三人围坐在一个火堆边上喝着热茶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 “云川部把火畜称作马!”临魁喝了一口茶,又掰了一块白饼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着。 轩辕抬头看看临魁道:“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没有什么,算算马这个称谓出现的时间,我们就该知道云川部养马的时间绝对比你预料的要早,或者说,要早的多。 如果云川部有着比我们谁都早的养马经历,那就能解释得通,他去年为什么只带了大量的驴子以及小马回来,而你带了大量的成年马回来之间的不同点。 成年马无法驯服——我想,这才是云川去了一遭荒原,只带驴子跟小马回来的原因,也就是说,云川部养马的时间比我们所有人都要早,甚至是早的多。” 轩辕慢慢的啜饮这热茶,抬头看了看火烧坡上密密麻麻的篝火就看着蚩尤道:“你这些年除过谋害过我一次之外,表现得非常平静,说说看,你有什么打算?” 蚩尤收回放在火上烘烤的羊腿,咬一口,细细的吃过之后才道:“没什么打算,只要族人们能吃饱肚子,我不介意化身为狼,去给他们四处狩猎。” 轩辕道:“云川造了一堵墙,把自己关在里面,你这匹狼翻不过高墙,就算是你想给族人狩猎,也没有办法。” 蚩尤又把自己的羊腿放在火上继续燎烤,瞅着羊腿上滋滋冒出来的油脂道:“自从云川把我们部族的使者烤了之后,我就不打算再找他的麻烦了。” “怎么,害怕了?”轩辕饶有趣味的瞅着蚩尤。 蚩尤摇摇头道:“害怕倒不至于,主要是云川这个人在没有压倒我蚩尤部的绝对实力之前,他会一直对我保持尊敬的。 他现在烤了我的使者,这就说明,在云川看来,我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所以呢,还是老实一些比较好,反正云川不太喜欢收拢别的部族的人,不惹他就是了。” 对于如此平和的蚩尤,轩辕是不相信的,又转过头对临魁道:“既然你已经知道刑天跟北方的蛮族成一伙的了,为什么会对自己的部族安全如此放心呢?” 临魁继续吃了一口白饼道:“刑天之所以跟北方蛮族混成一伙,目的就在于杀掉北方蛮族,这一点我非常地肯定。 想要杀掉北方蛮族的人,他自己是做不到的,所以,就必须找我们帮忙。” 轩辕笑道:“刑天大概忘记了他杀我仓颉一事了吧。” 临魁笑道:“刑天说,你当然会想杀死他,不过,无论如何都不会在这个时候,他还说,没有他帮忙,我们杀不光北方蛮族,只要北方蛮族还在这附近一天,你就不会对他下手。” 轩辕点点头道:“云川部确实是一个极为肥美的诱饵,只要北方蛮族能在半路上将云川包围住,刑天部在东海原野上的一幕就会再现,削弱了的云川部,对我们三个部族都很有利是吧? 我现在,就想知道刑天会不会参与进攻云川的常羊山城!我也很想知道,你神农部,以及蚩尤部会不会派人袭击常羊山城,会不会让力牧原的一幕再现? 不知道你们想过没有,如果云川担心我们三部的安危,率领了云川部的主力前来火烧坡救援我们,继而让刑天他们攻破常羊山城,你们两个会感到羞愧吗?” 临魁咬着白面饼子道:“我父亲曾经对我说过,羞愧这种情绪不应该出在一个部族首领的身上,让部族变得辉煌,伟大才是一个部族首领的首要目标,只要这个目标达成了,曾经让我们感到羞愧的举动,都将成为日后我们夸耀的事情。” “如果云川不来呢?”低着头吃肉的蚩尤忍不住问了一声。 临魁无所谓的摇摇头道:“他要是不来,就算是躲过了一场灾难,也说明云川是一个成熟的部落首领。” 蚩尤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下一次如果你的部族对我发来了求救消息,我一定会不理不睬,或者抱着胳膊在一边看热闹,或者看看有没有机会收获一些好处。” 临魁大笑道:“就该如此,如果有一天我跟你求援了,那么,你一定要小心,我在这中间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陷阱等你过来。” 轩辕也跟着大笑道:“说的太好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同意你的建议,派人去把云川引诱到火烧坡来吗?” 临魁冷笑道:“你也想从云川身上咬下一块肉?” 轩辕摇摇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只一次如果云川来了,我以后一定会把他当成最可靠的伙伴,并且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还保证轩辕部以后将与云川部亲如一家。” 临魁猛地站起来指着轩辕道:“好一个亲如一家,既然你有这样的想法,为何还要把云川拖进这个陷阱里来了呢?” 轩辕嘿嘿笑道:“因为我相信云川可以处理好他们本部族的事情,也相信云川部能过来跟我们一起击败,杀光这些北方蛮族。 临魁,你最好希望你跟刑天的阴谋能够成功,如果你失败了,我可以保证,云川一定会追杀你到天边,还会把你部族中的每个人都杀掉,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我还可以保证,在云川追杀你的时候,我一定会袖手旁观,一定会等着云川来邀请我去参观你的人头。” 临魁呆滞了片刻,就重新坐下来对轩辕跟蚩尤道:“我知道做了这件事之后,你跟蚩尤都有些看不起我。 我不在乎,之所以会这样做实在是到了不得不做的地步。 如果云川部没有常羊山城,没有发展的这么快,没有变得如此富庶与强大,这种近乎断子绝孙的事情我也不会做。 只可惜,云川部日益强大啊,他每强大一分,我神农氏就衰弱一分,虽然云川做的事情并没有直接伤害到神农部,可是呢,以前我们四部中,以你轩辕部最强,蚩尤部次之,神农部再次之,最后才是云川部。 你轩辕部一家独大,其实关系不大,只要我们三部族联手,你轩辕部就没办法发起针对我们三部族中的任何一个部族,因为,我们三部族在你的威压下,是天然的盟友。 如此一来,我们就能维持一个平衡,你不敢针对我们,我们也不敢针对你,虽然你轩辕部会占很多便宜,可是呢,这样的日子说到底还能过,无非就是艰难一些。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四部族中,你,云川经过这些年的经营,你们哪一部的实力都已经超过了我与蚩尤部的实力之和。 所以,这里以后的天下,将是你跟云川部的天下,再无我与蚩尤的立身之地。” 轩辕笑眯眯的道:“你们可以走,可以离开这里。” 临魁痛苦地摇摇头道:“跟你们在一起,是我神农部发展最快的日子,神农部的人已经认同了现在相对平稳,富足的生活,要他们离开这里,再经历栉风沐雨重新开辟家园……轩辕——你猜我能带走多少部族,能有多少人愿意离开这片舒适之地,跟着我重新开拓洪荒?” 轩辕瞅着蚩尤笑道:“你没有这样的忧虑吗?” 蚩尤不回答,继续吃自己的羊腿。 临魁冷笑着道:“蚩尤当初重回大河上游的时候,就没有把自己的部族全部带来,而是分成了两处发展,一处在大河上游尽量与我们接近,偷偷地跟我们学这里的一切。 你轩辕帮着蚩尤清理完毕了大湖附近的蛮人部落,也清理干净了西陵部在大湖附近的人,如今的大湖,已经完全彻底的属于了人家蚩尤部。 所以,大河上游这边有变,蚩尤就会带着部族回大湖就是了,这么多年下来,蚩尤在大河上游这一带就没有积存任何财富,也没有开拓太多的田地,稍有所获,就全部运回大湖,别看他也在修建城池,你不知道的是,他在大湖边上修建的城池比这边的城池大了十倍不止,我甚至听说,在蚩尤的大湖城工地上,每天都有大量被累死,饿死,杀死的蛮人,你说是不是啊,蚩尤?” 蚩尤哼了一声,继续吃手中的羊腿,只是看临魁的眼神变得凶暴了很多。 临魁不管不顾的大笑了一声道:“我不明白,云川为何会对你轩辕部存有奇怪的好感,难道说就是因为你娶了他的母亲,才让他觉得你轩辕部不会伤害他云川部?” 轩辕哈哈大笑道:“我也这么想,想认为是嫫母的功劳,很可惜,明显不是,我们两族以后有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的了解,我也很想知道是什么原因。” 临魁有些疯癫的把手中的半块白饼丢的远远地,悲怆的道:“你轩辕部强大,有跟云川部对峙的本钱,蚩尤早就留好了后路,抱着占便宜的心态留在大河上游。 轩辕,蚩尤,你们说,我这个时候不卑鄙一下如何应对越来越强大的云川部? 等云川部彻底完成了他的常羊山城,将常羊山城彻底的变成云川鼓吹的昆仑城的时候,我神农部该如何自处? 到时候,不是你轩辕部侵吞我神农部,就是云川部侵吞我神农部,在你们两人中间,我更担心云川——因为这个混蛋,之所以不迅速扩大自己的部族,完全是把目光盯在神农部族的身上。 他希望我能帮他教化出一批合适的部族人,让我的部族人尽量的向云川部的族人归化。 为此,他不惜给我神农部族人巨大的好处,神农部的族人去了常羊山城可以随便的交换货物,可以随便的进出,甚至看到神农部聪慧的孩子,阿布那个混账东西居然会不收任何东西,就让我族的聪慧孩子跟着精卫那个妖精学写字…… 神农部的人去常羊山城换东西,比跟我换东西更加的有赚头,我部族人在常羊山城被云川部的人欺负了,阿布竟然会极为公正的拿出他们部族的律条来支持公正。 神农部的人错了,就惩罚神农部的人,云川部的人错了,他就惩罚云川部的人……公正的让我恨不得砍下阿布的头颅! 神农部肚子饿的人去了云川部,就算身上一点货物都没有,随便在城外拔几根荒草,号称要进城交换货物,他就能进城,然后把肚子混得饱饱的再回来。 云川总是说他们雇佣的都是些流浪野人,你们可曾知道,那些流浪野人都是从我神农部流浪到云川部的吗? 我派使者去找云川理论,结果,你也看到了,云川就说我的使者是前去勒索他的驴子的,还让那个夸父将我的使者活活的烤熟,给我送过来。 那个使者是我最爱的一个弟弟,也是我在部族中大力培养的一个用得上的人手,就这么被夸父给烤熟了,送到我的面前,邀请我品尝。” 临魁把话说到这里,就停顿一下,见轩辕,蚩尤都以同情的目光看着他,就苦笑一声继续道。 “云川不仅仅做了这些恶事,他还把手伸进我的部族里,他在神农部开设了一个小市场,主动送给了我很多好处,而我部族中最有威望的方苗部族长,竟然鼓动很多族长逼迫我把小市场的管理权限给了方苗部的老族长,还说此人最为公正。 神农部与你轩辕部不同,云川的小市场到了你轩辕部,就真的成了你轩辕为不足谋福利的工具,到了蚩尤部,也就成了蚩尤积攒财货的工具,唯独到了我神农部,就成了分散我权力的一个利器。 不仅仅是这样,云川甚至通过他的妖精老婆,主动与我的女人勾连,怂恿夺权,被我发现之后,那个女人竟然疯狂起来,勾连风伯,雨师,在我部族中造成极大的混乱。 你们知道吗,在那一场混乱中,我真正的老婆死了,我刚刚出生了一年的儿子死了。 轩辕,蚩尤,你们现在还觉得我卑鄙吗?” 轩辕干咳一声道:“来来来,我们商量一下如何才能击败眼前这些骑着火畜的北方蛮人,这一次,我们务必要布置周全,如何才能把他们引诱到一个可以消弭火畜速度的一个地方,继而将他们一鼓而灭!” 临魁冷着脸道:“北方蛮族既然敢来到我们的地盘基本上就是找死,别看他们现在猖狂一时,只要我们守着火烧坡,或者守住自己的城池,北方蛮族对我们就构不成威胁。 当冬天来临的时候,这些蛮族什么都抢不到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退走。 我们还是商量一下如何瓜分云川部吧!” 蚩尤手上的羊腿油滴落在胸口,他瞅瞅自己胸膛上那片恐怖的伤疤,就对轩辕道:“我很想要北方蛮族骑的那些战马,至少它们奔跑的速度要比阿吉快,我们还是商量一下,如何在弄死北方蛮族的同时,多抓一些他们已经训好的马。” 轩辕瞟了一眼蚩尤敞开的裘衣,稍微研究了一下蚩尤胸口的伤疤,觉得那些伤疤应该是被火烧出来的,就把袖口的带子扎紧,不让自己的手臂暴露出来,然后点着头道:“也要留下来一些会养火畜的北方蛮人,如此,才能让这些珍贵的畜生,在我们这里繁衍起来。” 临魁怒吼道:“这是让云川部灭亡的最好机会,你们难道真的无动于衷吗? 来到这里的北方蛮族不过万人份,就算我们把他们全部侵吞掉,又能有多少收获呢? 你们就不想要云川多年的积累吗?我可是听说,他们积累的财货已经把常羊山上的洞窟塞得满满当当的。 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灭掉云川部,我们三部族在三年中,绝对没有饿肚子的危险,你们想想啊……三年,三年啊,这三年有了粮食支撑,我们能做多少事情啊——” 对于临魁悲愤欲绝的号召,轩辕,蚩尤充耳不闻,一个拿起没有多少肉的羊腿,一个捧着自己精美的茶壶,坐在黑沉沉的夜幕下,继续谈论着如何才能收获更多的火畜或者马。 北风从火烧坡上吹下来,吹得临魁遍体生寒…… 轩辕不是一个重感情到忘记利益的人,很明显蚩尤也不是……能让这两个人真正重感情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曾经给我他们毕生难忘的教训,也就是说,对方已经强大到了可以无视三族联盟的程度。 “啊——啊——”临魁咆哮了起来,他第一次有了怒发冲冠的感觉,他也第一次想起自己跟云川见面的场景——那是两个多么卑鄙的人的聚会啊! 听到了临魁的嘶嚎声,蚩尤试探性的问轩辕。 “云川部有一年放了一把大火,有没有伤到你?” 轩辕坚定地摇头道:“不曾,看样子你吃了大亏?” 蚩尤鄙夷的瞅着轩辕道:“我冲出去的时候,看到你身上着火了。” 轩辕冷笑道:“我也看到你一斧头把狼战士切成两瓣,用他的血给你自己灭火呢。” 强悍如蚩尤在被轩辕重新勾起那场恐怖的回忆,再想起自己站在瀑布下看着皮肤寸寸剥落的场景,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幽幽的道:“这么些年过去了,你弄清楚了那是什么火吗?为什么用水泼不灭?” 轩辕叹息一声道:“我只知道那个东西的名字叫做火油,听说是云川从石头里熬出来的石头油。 我也派人试验过,结果白费了很多柴火,始终没有熬出油来。” 蚩尤回头瞅瞅还在发疯的临魁道:“看来云川这些年把全部的目标都放在神农氏身上了。” 轩辕冷笑一声道:“临魁有一句话说错了,能让云川接纳的人只有神农部,轩辕部,以及你蚩尤部! 就连刑天带来的人,在云川那里也只有死路一条。 蚩尤,在没有办法破解云川部的火油之前,我不准备跟云川部再起纠纷。” 蚩尤哼了一声道:“那场火太可怕了,能把石头都烧裂的大火呀。” 轩辕点点头表示同意。 蚩尤又道:“你派人把云川引来火烧坡,难道没有想要再看一次云川部火油着火的心思吗?” 轩辕微笑道:“你这一次特意借路给刑天,难道也没有再试试云川部火油威力的想法吗?” 蚩尤指着独立寒秋的临魁道:“我们都如此帮他了,他难道还没有看出来吗?” 轩辕摇摇头道:“他想要更多。” 蚩尤坚定地摇摇头道:“再多就没有了!” 北风很快就把他们两人说的话吹到了九霄云外,并没有送进悲愤的难以自抑的临魁耳中。 或许九天上的魔神知晓他们两人到底谈论了一些什么,至于第三人,没有听见。 云川也没有听见,虽然他处在轩辕他们的下风位上,北风没有特别的偏爱他。 同样是傍晚,他此刻将身子靠在野牛的肚皮上,小狼蜷缩在他的身边,一只丹顶鹤高傲的站在一个木头桩子上一动不动,如同一只矗立在大殿上的铜雕丹顶鹤。 赤陵巡视回来了,一脚踹醒了沉睡的睚眦,然后就钻进了睚眦温暖的裘皮被窝里,片刻,就鼾声大作。 女咆没有睡,她正带着一群女武士忙着削那些长长的竹竿,每根竹竿的长度几乎超过了六米,她们熟练地将烧焦的一头用斧头劈砍成尖锐的竹刺。 削完了一根就削另一根,在她们的身后,弄好的竹竿已经堆积如山,她们还在努力的干活。 因为族长说过,等到用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应该分到两根以上!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一章五军之战(3) , 第一五一章五军之战(3) 在路上已经走了半个月了,没遇见一个白脸野人,也没有遇见一个其余部族的人,她们好像都从人间蒸发了一般。 路过一些井田村的时候,睚眦进去搜索后发现,村子已经空荡荡的,不要说人,就连一头猪,一只羊,一只鸡都看不到。 如今的轩辕部与往日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一个井田村,一百户人家,二十头牛,五十口猪,两百只羊,已经是基础标配了,有些井田村还有数目不详的一些驴子,再加上村民们自有的一些财产,想要干净彻底地搬离,绝对不是一个短时间内能做到的事情。 睚眦从坑灶里的冷灰的湿润程度判断出这个村子的人离开村子的时间至少有二十天了。 昨晚,云川就是在一个最边缘的井田村休憩的,他对于隶首的政务安排赞不绝口,能在其余地方遭受白脸野人侵袭之后,就当机立断的把族人集中安置,这不是每一个政务官都能做到的。 当好政务官首先要求的素质就是能从一叶落,继而知晓秋天来临。 既然井田村能在二十天前就顺利的回归轩辕族群聚居区,那么,十六天前大鸿亡命骑牛报讯的举动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轩辕被围困,大鸿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要求隶首带人去拯救呢,而是率先向云川不发出邀请,好像轩辕正在狩猎,酒酣耳热之际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的好兄弟,就邀请他一起来狩猎。 刚开始的时候,云川还以为是轩辕故意装作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模样邀请自己去拯救他,毕竟,要轩辕低头求人这种概率太低了。 现在看来,人家就是派了一个人去邀请自己狩猎的,只不过,这一次狩猎是要对付白脸野人。 这个邀请云川是不能拒绝的,是绝对不能拒绝的。 要知道云川当初发现了食人族之后,也向轩辕,蚩尤发出了围猎的要求,结果,这两个人没有半分犹豫就来了,且与食人族展开了一场场真正的血战,蚩尤麾下的狼战士豹子战士,牛战士都战死了当成,而轩辕部自轩辕一下没有一个首领是完整的,而当时被轩辕非常看重的力牧,也有一只肩膀被食人族给砸塌了。 那一场战争,对轩辕,蚩尤来说都是损失惨重的一场战斗,他们是真的在很认真的贯彻自己不允许食人族活着的理念。 这一次也一样,敌人是来自北方的蛮族,来的是真正的异族人,云川身为大河上游四部族中的一位王,抵御异族人进攻,是他的责任,这种责任不用写在任何契约上,也不用赌咒发誓,异族人来了,你就要上前战斗,哪怕损失惨重也要继续坚持,直到把侵入者杀光,或者驱赶出领地才算结束。 驱除蛮夷——这是王的责任! 此次出征,云川没有携带缴获的战马,除过睚眦的那匹大青马之外,云川的队伍里就没有别的马。 睚眦喜欢马,但是他已经错过了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兵将领的机会,就算勉强骑着马战斗,他最多只能算是一个骑着马的武将,绝对不能算作骑兵。 以夸父的儿子苍鹰为代表的少年们才是真正的未来骑兵,这些孩子在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骑马了,而且,他们是跟自己的战马一起成长起来的孩子,当他们逐渐长大之后,他们自己饲养照顾的战马也就会跟着长大,如此,才有可能形成真正的人马合一。 以前,阿布对云川将来要把睚眦,赤陵这些人驱逐出去的想法很不理解,随着苍鹰他们的成长,阿布终于看出来了,云川部必定会出现一代更比一代强的局面。 等苍鹰这些孩子成长起来,等那些会读书,识字的小巨人们成长起来,等那些同样学会使用更新更强武器的小鱼人们成长起来——云川部将没有睚眦,赤陵这些人的存身地了。 与其将来出现危机,不如趁早给睚眦,赤陵他们准备丰厚的礼物与物资,帮助他们在外边开枝散叶,建立他们自己的部族,成为新的土地上的新的王! 世界很大,蛮荒世界更大,可以容纳很多很多的王,然后,再让这些王一点点的去改造蛮荒,改造世界,让适合人类居住的土地变得更加的广阔。 王——要有胸怀世界之心! 人的寿命是有限的,最初的圣王们只是在按照自己的意志在改造世界,至于最终的受益者是谁,他一般是不管的,就算是最差的局面,受益者只会是跟自己一个模样的族人。 天上又开始下雨了,雨水不大,云川就没有下令休息,而是裹着防水的鳄鱼皮坐在大野牛的背上夹在队伍中间前行。 云川最骄傲的一点就在于他的部族军队已经完成了骡马化改造,虽然只有一匹马,剩下的不是牛,就是驴子,称之为骡马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反正,在这个荒蛮的世界里,标准是由云川来制定的,不会有人笑话他。 睚眦的部下虽然骑着驴子,不过呢,这些人挑选的都是部族中最强壮的驴子,这种驴子背负他们一百来斤的重量走远路一点问题都没有,更不要说他们有两头驴子可以换着骑。 一百辆牛车上装满了草料,粮食,以及各种物资,在一千两人的武装护卫下,走在灰蒙蒙的天地里,就像是一条细细的移动的线。 一只丹顶鹤一个倒栽葱从高空中落下来,快要落地了这才翻个身,呼扇两下翅膀,就稳稳的站在牛头山。 大野牛不满的叫唤了一声,丹顶鹤抓的它头皮痛的厉害。 云川从丹顶鹤的翅膀下边找到了一个竹管,从竹管里抖出一张纸条,瞅了一眼之后就对护卫在身边的女咆道:“我们要加快行军速度。” 赤陵骑着牛哼哧哼哧的赶过来,云川不等他说话,就把手里的纸条递给他。 赤陵看过字条之后道:“刑天还没有出现?” 云川点点头道:“希望无牙能有一些收获。” 赤陵不解的瞅着族长道:“无牙能干什么?他就长着一张嘴。” 云川冷哼一声道:“可怜了神农部的百姓。” 赤陵大吃一惊道:“他们为什么会可怜呢?” 云川看着赤陵淡淡的道:“常羊山城的城墙很高,夸父的武力非常的强大,阿布手中有猛火油,有床弩,还有不下一万人的防卫人手,你觉得刑天应该用什么办法来攻破常羊山城呢? 换成是你,你有办法吗?” 赤陵想了一下道:“他们没有梯子,只能砍倒大树搭在城墙上往上爬,一个巨人守着一棵树,用火油点燃大树,刑天没机会进入城里。 就算进了城,过狭道的时候,有床弩守着,来多少人都死定了。” 云川又道:“刑天部此次损失惨重,你觉得刑天需不需要尽快补充人手,获得一些援助?” 赤陵道:“很需要。” 云川冲着赤陵冷笑一声道:“云川部的人抓不到,云川部的钱粮弄不到,你说——刑天会从那里获取补偿呢?” 赤陵目瞪口呆的道:“神农部!族长,无牙去干什么了?” 云川淡淡的道:“无牙这是去告诉方苗部的族长,希望他能守卫好小市场里的财货,莫要被刑天他们给抢走了。” 赤陵道:“方苗部的族长很贪婪!” 云川看一眼赤陵道:“阿布会处理好的。” 赤陵把手中的纸条双手捧着还给了云川,就勒住缰绳,让牛停下来,重新回到了队伍的尾部。 雨继续下着,不大也不小,天地间就剩下这一支活动的队伍,在目光所及之处,有一些狼远远地看着,也有一些豹子站在大树上瞅着他们。 道路逐渐变得泥泞起来,好在云川这一次带来了很多的竹竿,所以,过于泥泞的道路上,就把竹竿铺上牛车得以继续前行。 云川带着队伍在荒原上又走了三天之后,队伍停了下来,火烧坡就在正前方,只要越过眼前这片广阔无垠的平坦原野,就能抵达火烧坡,只是,想要穿过这片原野,云川的队伍至少要走三天才能通过。 通过这些天的观察,云川敏锐的发现,白脸野人的数量不算多,估计他们派去骚扰大河上游地区的人手也不会超过三千,此时,这三千人的脑袋绝大部分应该已经离开了他们的脖子。 就算是还有剩余的几个,也无关紧要。 不会兵法的下场就是这样的,把事情处理的杂乱无章,继而让云川部在无人阻拦,骚扰的状况下平安的抵达了战场附近。 不过,云川也不得不赞叹出声,白脸野人们选择的战场对他们实在是太有利了。 一望无垠的砂质土壤,以及一片片可以藏身的灌木丛,乃至几道横亘在荒原上的丘陵都证明,没有比这里更合适骑兵作战的地方了。 云川部的竹驽射程比一般的弓箭远一些,钢铁矛头的投枪的杀伤力也比别的部族的投枪更加厉害一些。 鉴于此云川准备在这里休息两天,看看战况再说。 “睚眦,点起狼烟,小心,别被白脸野人抓住你。” 睚眦大笑道:“我在大河边上跟白脸野人比试过骑术,短距离里我不如他们,长距离里,他们与我相去甚远,族长,需要我给轩辕族长他们带话吗?” 云川摇摇头道:“不需要,你也没必要穿过重重阻碍去见轩辕他们,只要在他们能看到的范围内点燃狼烟,就抓紧回来吧。” 睚眦带上早就准备好的引火物,就骑着他心爱的大青马独自上路了。 白脸野人群就在这片原野上等着云川进入荒原呢,同时,也等着轩辕他们放弃火烧坡这个不利于骑兵兜圈子的地方进入平原。 云川相信轩辕不会像刑天那么愚蠢,主动放弃有利地形,仓惶逃进大平原,让那些白脸野人凌虐的。 而轩辕喊自己过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拯救他们,而是希望云川部能够堵住缺口,让这些异族野人们没有逃遁的地方。 看过地形之后,云川就很清楚了自己的作用,那就是配合轩辕他们一起将白脸野人们包围在这片平原上,最后生生的剿灭这些人。 这很符合轩辕的心思,也符合他的脾性。 “云川该来了吧?”轩辕整理着自己的短矛,用手指摩擦一下锋利的青铜锋刃,问不远处的蚩尤,毕竟,今天出去吸引北方蛮族注意的人是蚩尤。 蚩尤放下手中的战斧道:“蛮族的人数变化不大,所以,云川没有来,轩辕,你确定云川会来是吧?” 轩辕点头道:“我觉得他已经来了。” “来了就好,这几天,我们趁着夜色把大量的人手分派出去,而那些白脸野人居然一无所知,还以为我们依旧留在这个地方呢。 轩辕,说好了,这一次我要一千匹马!” “是火畜!”轩辕愤愤的将手中的短矛耍了一个枪花再狠狠地插在地上。 蚩尤嘿嘿笑道:“以后你也需要把这东西称作马!” “有人会拿着刀子顶在我的脑门上逼迫我这么叫吗?” “那倒没有,主要是现在市场上人们接受的唯一的话就是云川部的话,以前,我们叫做鼎、簋、敦、盏、壶、缶的东西,现在叫做锅碗瓢盆,你昨天吃晚饭的时候还说多给你一盆,可没有用以前的称谓,所以呢,我觉得以后你会把火畜称谓为马的。 轩辕,我告诉你,这很危险。” 轩辕皱着眉头思虑了一下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蚩尤叹息一声道:“我蚩尤部本部的人回到大湖的部族里,发现,已经没有办法跟他们好好地说话了。 不仅仅如此,做事情的方式也有了非常大的差别,轩辕,我不是吓唬你,大河上游这边回去的族人,在大湖部落中已经出现了高人一等的现象,而大湖部落那边的族人也在纷纷的效仿大河部落的人,并且以学会他们的行为自傲。” 轩辕沉默了良久找了一个树桩子坐下来,瞅着灰蒙蒙的天空对蚩尤道:“你大湖部落的族人之所以会羡慕大河部落的族人是有道理的,这边的食物更加的好吃,这边的衣衫更加的好看,这边的歌谣更加的好听,这边的族人更加的富足,所以呢,不足为奇!” 蚩尤拍拍手上的尘土坐在轩辕对面道:“以此类推,蚩尤部的日子不如轩辕部,轩辕部的日子不如云川部,也就是说,以后,人们说话的方式,生活的方式都会不断地向云川部的生活,说话的习惯靠拢,最终,云川部将一家独大。” 轩辕笑了,指着蚩尤道:“你能弄出一套比云川部这一套更好地东西来吗?” 蚩尤皱皱眉头道:“总要有所区别的,至少,不能像神农部那样已经完全没有了神农部本来的模样。” 两人正准备就这个问题再深入交谈一下的,临魁却匆匆的跑过来,对轩辕跟蚩尤道:“云川部来了。” 轩辕对此并不感到吃惊,站起身道:“那就按照我们商量好的那样,合围这些北方蛮族。” 临魁连忙道:“云川来了,你们就没有别的想法吗?” 轩辕瞅着临魁的眼睛道:“我喊云川过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全歼这些北方蛮人,获得他们手中的战马……火畜,如果因为你乱七八糟的一些行为导致我的计划失败,临魁,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临魁大声道:“难道只允许云川部戕害我,就不允许我还击吗?” 蚩尤冷笑一声道:“等弄死了北方蛮人之后,你睡云川老婆我都不管,现在,如果因为你的过错,让蛮人跑了,我就睡你老婆!” 说完话,一个抓起短矛,一个提起战斧就朝自己要去的地方去了。 在荒野里待了几十天,不管是轩辕,还是蚩尤都对北方蛮族的战马垂涎欲滴。 如果不是因为力量不够,不足以把这些北方蛮人一锅烩,他们其实是不怎么喜欢有多余的人过来凑热闹的。 临魁毫无办法,从这两个人的表现来看,他们更倾向于帮助云川,而不是帮助他。 临魁咬咬牙,也就朝自己预定的位置走了。 朝阳初升的时候,云川在看到三处狼烟之后,就带着人离开了昨夜的宿营地,开始向平原挺进。 走了不到半天,他们前进的路上就不断地遇到骑着马的白脸野人,这些野人们非常的谨慎,骑着马远远地围着云川部绕圈子,嘴里还不断地发出一阵阵虎啸狼嚎之音。 因为来的白脸野人人数太少,云川也就不以为意,率领队伍继续向平原中心前进。 阻拦他们前进的白脸野人从几个很快就变成几十个,上百个,他们也不进攻,继续绕着圈子,似乎想用咆哮声就把云川部吓跑。 一阵稀稀疏疏的羽箭射过来,被睚眦的部下们用盾牌格挡之后,整支队伍依旧不受阻碍的向前走。 云川的队伍已经从一个长条状的队伍,变成了一个圆滚滚的队伍,云川就在最中心,身边全是举着盾牌的女武士。 牛车应敌的一面已经竖起来了大木板,这些木板不仅仅保护住了牛车,就连牛,也被木板牢牢地保护着。 不断地有羽箭落在木板上,有些羽箭越过了木板进入了军阵中,不过,也只能插在武士们斜举着呈鱼鳞状的盾牌上。 随着遇到的白脸野人越来越多,云川的军阵也慢慢的横向扩展了,最后形成了一条横线向前边的不断后退的白脸野人们挤压了过去。 事实上,几乎同样的事情出现在了白脸野人们的四个方向上。 轩辕部的武士们出现在了白脸野人们的北方,他们举着高大的木盾,背上插着非常多的木质短矛,前边的人举着木盾抵挡羽箭与飞石,后边的武士们则不断地拉弓射箭,将更多的羽箭回敬给白脸野人,一边走,一边作战,不给白脸野人半点思考的时间。 几十天来的不断示弱,让这些来自北方的蛮族们下意识的认为这都是一些胆小鬼,放弃了该有的警惕之心。 蚩尤举着巨盾站在最前方,瞅着节节后退的北方蛮人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左右两边明明有宽阔无垠的空档,这些蛮夷却不进行穿插,从后方打击他们。 这样的想法才出现,面前的白脸野人就如同他所想的那样,从左右两边溜掉了,在远处兜了一个圈子朝他的后背冲过来,把马停在远处,不断地朝他放箭。 蚩尤把巨盾掉了一个个,重新抵御后方来的袭击,只是在抵挡袭击的同时,他又疑惑地回过头瞅瞅空无一人的后背。 这些白脸野人是怎么想的,难道就不能把人数分成两股,一个从前边射箭,一个从后方射箭吗? 临魁这边因为有巨人压阵的原因,那些白脸野人只愿意远远地射箭,丢石头,却不肯冲过来,这让临魁推进的速度就比较快了。 白天的时候,轩辕,云川,蚩尤,临魁四部只是做了一点试探性的进攻,然后就留在平原上不回去了。 云川瞅着在远处巡梭的白脸野人对睚眦道:“今天晚上,不要停,要快速的向前逼进,趁着这些白脸野人们还没有醒悟过来,能把包围圈缩小一些最好。” 睚眦指着那些野人道:“他们难道不知道我们要包围他们吗?” 云川摇摇头道:“一群步兵,想要在平坦的草原上包围一群骑着马的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很显然,这群野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或许他们以前经历过一些战争,已经得出了这样的答案。 或许他们也想把我们继续往平原的中心吸引,让我们这些步兵远离周围的山峦,河谷,丘陵,灌木地带,好方便他们把我们冲散,然后呢,就是属于他们的猎杀时刻。” 睚眦道:“既然轩辕也明白步兵没法子在平原上包围骑兵,为什么他还要坚持这样做呢?” 云川喝一口水淡淡的道:“轩辕清楚,他没办法捉住那些骑兵,所以,他的目的从来就不是这些骑兵,而是随这些白脸野人来到我们这里的族人,也就是那些不骑马的妇孺! 再有两天时间,战争就不会这么简单了,白脸野人想要冲散我们,我们也想把他们的妇孺捉住,逼迫那些骑马的野人跟我们决一死战,这就是轩辕的战略。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些白脸野人们在晚上的时候竟然放弃了监视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他们最大的失败。 轩辕这一次的战略,成功的可能性很高。”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二章五军之战(4) 第一五二章五军之战(4) 天上的月亮很大,所以把地面照耀的一片惨白。 睚眦驱赶着牛车,已经走了很久,直到快要天明有落霜的时候才停下来,继续开始将牛车摆成一个横排,所有人倒在牛车后面抓紧睡觉。 天亮的时候,云川没有看到轩辕,蚩尤,临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看样子,是云川部推进的速度有些快了,所以,云川决定今天白日不再推进,等一下轩辕他们,免得云川部成了战略上的凸出点。 这很容易理解,凡是成为了突出部的军事集团,一般都会成为敌人优先打击的目标。 虽然直到这个时候,云川还没有发现白脸野人们有什么特殊的作战技能,但是,他不想冒险,因为不值得。 白脸野人们很懒,直到太阳升起来一丈多高了,他们才三三两两的出现在云川部的视线里。 根据这一点,云川很容易推断出他们的老巢就应该在前方三十里的地方。 这么冷得天气里,没人能仅仅穿着一件皮破裘衣就能度过严寒的夜晚,就算是被冻习惯了的白脸野人不成。 这个世界到底还是有一些基础规则存在的,比如,你不可能**着身子在野外过寒冬。 云川部只来了一千两百人,所以,即便是把牛车全部横着摆起来,长度也不过一里,这样的阵势放在苍茫的原野上几乎可以忽视不见。 随着视野中的白脸野人的骑兵逐渐多起来之后,他们就骑着马向云川部的阵地冲锋了。 当睚眦,赤陵,女咆他们做好战斗准备之后,那些野人们的行动却戛然而止,冲到半路上,又回去了,好些野人还把他们光溜溜的屁股冲着云川部的人胡乱摇摆,看样子,这就是他们想出来的办法,通过羞辱云川部想要牛车后边的人冲出去。 云川部自然是岿然不动的,经过七八次这样的试探之后,白脸野人的骑兵们也就消停下来了。 中午,云川部做饭的动静,再一次吸引了这些白脸野人,他们靠的更近了,可能想要近距离的闻闻云川部食物的香味。 再后来,这些人的行为完全超出了云川的预料之外……竟然有胆子很大的白脸野人居然步行走过来……由于不明白这人到底要干什么,睚眦并未阻拦,任由他走近云川部的车阵。 直到这人掏出一柄青铜小刀,并比划了吃饭的动作之后,睚眦才知道这家伙居然要用小刀换一顿吃的。 云川按下了女咆举起的弓箭,睚眦就很大方的给了两个夹满了肉,且灌满肉汤的白饼。 然后,这个家伙就一边吃,一边跳着不知名的舞蹈走了。 白脸野人拿来的小刀很锋利,云川用蚩尤部铸造的青铜小刀对比了一下,然后就对睚眦道:“下次问问能不能换马!” 睚眦呆滞的道:“他们一定不肯换的。” 云川淡淡的道:“生意,有无数种可能!” “我们是敌人!” “敌人就不能做生意了?你看刚才来的那个野人,他大摇大摆的走过来,熟练地用小刀换走了两个肉饼,可见,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非常的普通。 人要入乡随俗,既然人家都肯跟我们做生意,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把他们当成敌人呢?” “可是,外族入侵不可妥协,必须杀之而后快!” “这句话也没有错啊,跟他们做生意,了解他们,跟杀戮他们有什么冲突吗?” “族长,真的没有冲突吗?” 云川点点头道:“没有,先做生意后杀戮,这完全是两回事。” “既然如此,我们要不要在卖给他们的肉饼里放一点别的东西?” 云川瞅瞅睚眦道:“做生意就要做的诚心诚意,饼子一定要大,肉一定要足,如此才是做生意的模样。 杀人就要杀的酣畅淋漓,怎么顺畅怎么来,人一定要杀死,后患一定要剪除,如此,才是杀人的模样。 你以后迟早是要带领一群人生活的,所以,必须学会一分为二的看问题,万万不可眉毛胡须一把抓,继而忘记了危机中存的利益。” 睚眦看着又有几个前来做生意的白脸野人连连点头道:“明白了,就算是要杀人,我们也一定要成为让被杀者感觉最亲切的那个人。” 对于睚眦的理解云川非常的满意,这孩子虽然算不得聪明,总算是还有救,能跟的上云川部目前的发展势头。 云川部白日里没打算动弹,所以,那些白脸野人们也没有过来骚扰云川部,前来做生意的野人还是有一些的,开始是一群,后来可能觉得这样不合适,容易被对方一锅端,最后来的人就是商业代表了,一个人拿着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来交换一大堆饼夹肉,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一个愿意用战马换饼夹肉吃的白脸野人。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白脸野人们就回去了,也就在这个时候,云川看到了三道浓重的烟雾直冲云霄,于是,云川部也就点起了一堆狼烟,让这四道烟柱在半空中相互辉映。 能看见烟柱,就说明,点燃狼烟的地方距离云川部不到二十里。 不知道那些白脸野人感受到了危机没有,云川很清楚的知道,过了今夜之后,战争一定会如期而至。 这三道烟柱的腾起,也在告知云川,轩辕,蚩尤,临魁在二十里外等待他会面。 云川带着女咆以及五十个武士驱赶着牛车在天黑之前出发了。 三个小时之后,云川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火堆,火堆边上围坐着三个人,看样子在饮酒,估计已经有一阵子了。 云川与女咆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大鸿从黑暗中钻出来道:“请云川族长独自前往!” 云川看了大鸿一眼,在火把的照耀下,云川的目光极其的凌厉,大鸿的身体稍微颤抖了一下,就听云川道。 “我的武力不好。” 大鸿还要出言阻拦,却被女咆强横的挤到一边,其余武士就簇拥着云川直奔火堆,大鸿正要派人阻拦,轩辕的声音远远地传来。 “就让他们过来吧!” 大鸿随即停下脚步,目送云川去了篝火边上。 轩辕指着南边的一个空位道:“你能来,我很欣慰。” 云川朝蚩尤,临魁笑了一下,就径直来到南边,等女咆撤掉原来的兽皮换上一张新的兽皮,云川才安然坐下。 “你的防备心未免太重了一些,”临魁用一根树枝挑着一块白饼,烤一会,就吃一口。 云川取出自己带来的酒示意女咆给三位族长满上,这才道:“包围之势已成,明日就可发起攻击,早早处理完毕这里的事情,我还想早点回家,刑天最近对我非常的不满,家里没人可不成。” 蚩尤道:“我们都不在家。” 云川举起酒杯道:“你们不在家,我在家,所以你们可以放心的在外边,不会有事。” 轩辕道:“听大鸿说,你把骚扰我们四部落的北方蛮人都给杀了?” 云川笑道:“阵斩两千余。” 轩辕皱眉道:“可留有活口?” 云川道:“一个不留!” 临魁有些惋惜的道:“这些人擅于牧马。” 云川笑眯眯的看着临魁道:“我比较喜欢整齐,部族人的衣衫穿的整齐,行为习惯整齐,当然,面容也需要整齐,不能在一群黑头发黑眼珠的人群里出现别的颜色,那样就不好看了。” 临魁冷笑道:“你云川部恐怕已经找到牧马人了吧?” 云川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死了不少的马,终于培育出来了几个合格的牧马人。” 蚩尤抬头道:“大湖附近能养马吗?” 云川道:“能养,不过,这一批一定不成,大多数的战马都来自于冰天雪地之中,环境越是酷毒,培育出来的战马就越是强大,大湖之地气候温和,一年四季基本不分,再加上烟瘴横行,想要培育出适合作战的马非常的难。 蚩尤,相比较马,我其实更建议你们部族养驴子跟牛,这两样牲口除过行动缓慢之外,没有太大的缺点,而且吃苦耐劳。 当然,你如果精心培育的话,过上一段时间,说不定会培育出适合在大湖附近生长的战马。” “云川,你带来了多少人?”临魁直视云川。 “云川部人少,我穷搜部族,也只带来了两千人。” “夸父没来吗?” “没有,他们身形笨重,远行不是他们擅长的,所以呢,就留下来看家,夸父憨厚,有他在,我就不担心刑天突袭我了。” “刑天会突袭你?”临魁多少有些慌乱了。 云川看着临魁慢慢的道:“我在围剿北方蛮族的时候,无意中捕获了不少的刑天部的人,据他们说,刑天已经投降了北方蛮族,还派人专门引路进入了我大河上游。 我还从这些人口中得知,刑天准备趁着我们全部被北方蛮族拖住的机会,想要突袭我们,这一点,三位族长不可不防。” 临魁哈哈笑道:“四个部族中,就你云川部最为富庶,我神农部匮乏如此,想来刑天还看不上。” 云川摇摇头道:“这可不一定,我云川部于今年已经修建好了城墙,再加上有阿布跟夸父这两人以及我部族中的族人在,刑天想要突破我们的城防,基本上没有可能。 图谋云川部不成,我不知道走投无路的刑天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云川把话说完,临魁的脸色就变得阴晴不定,极为难看。 轩辕喝了一杯酒道:“刑天不过是疥癣之疾,我们还是想想明日如何才能让这些北方蛮人留下来不跑。” 蚩尤看了云川一眼道:“云川部擅于防御,就由你们来吸引骑马的北方蛮人如何?” 云川点头道:“如你所愿。” 蚩尤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就对轩辕道:“我们两面包抄,由临魁率领神农部所众负责外围拾遗补缺如何?” 轩辕笑道:“如你所愿。” 临魁摆着手道:“神农部也应该包抄北方蛮族的老巢,不能在外游荡,这样我神农部付出牺牲却得到太少。” 蚩尤神色不善的瞅着临魁道:“你想要什么?” 临魁咬着牙道:“我要得到一部分妇孺,用来跟骑马的北方蛮人交换战马。” 轩辕道:“事后我们会按照出力大小来分配。” 临魁再次摇头道:“我需要得到一部分妇孺,自己去交换战马。” 轩辕与蚩尤对视一眼,就听蚩尤道:“也好,你与轩辕包抄蛮人老巢,云川在外吸引那些骑马的蛮人,我在外围负责堵截那些蛮人,临魁,如此安排你看如何?” 临魁满意的举杯笑道:“既然如此,临魁领命就是。” 如何诛杀北方蛮族的事情商量完毕了,轩辕就举杯对云川道:“你来的时候,可曾听说隶首与北方蛮人交战的结果?” 云川喝了一口酒道:“隶首与虎战士,以及方苗部族长在磐石地围杀了一群蛮人,听说战果很好。” 轩辕笑道:“捉到了多少马匹……不火畜?” 云川瞅着蚩尤道:“蛮人杀了不少,战马却没有捕获多少,听说他们三人因为没办法平均分配缴获的两匹战马,就在虎战士的建议下把战马杀了,把马肉平均分配了。” 轩辕一巴掌拍在大腿上道:“怎么可以如此分配呢?” 临魁哈哈笑道:“这样也好,总归是公平不是吗?” 轩辕看着云川道:“如果你的部族也参加了,遇到这种事情,你会如何分配?” 云川淡淡的道:“马,是一种高傲的生灵,也是一种美丽的生灵,活着的马才能撑得起这样的赞誉,死去的马就不过是一堆肉罢了,而且还是一堆不如牛肉好吃的肉。 如果要我选择,我宁愿放弃,也要看着这些美丽的生灵在大地上奔驰。” 临魁冷笑道:“好啊,等这一战结束之后,我们一定会满足你这样的需求的。” 蚩尤喝光了杯中酒冷冷的瞅着临魁道:“是你,不是我们!” 临魁见场中三人都看他的目光不善,就哼了一声,起身要离开,走了两步又重新回来坐下来,一个劲的喝酒,再也不说话了。 不知什么时候,原本皎洁的月光被乌云所覆盖,轩辕把喝剩下的半杯酒倒进篝火,站起身道:“多说无益,且看明日作战的结果吧。” 蚩尤也把一顶熊猫头盔戴在头上,提起插在地上的战斧转身就与轩辕一同离开了。 云川见临魁也要走,就忍不住问道:“真的值得吗?” 临魁强忍着心头的惊骇道:“什么值得不值得的?” 云川叹口气道:“这里的事情办完之后,早点回去吧,我担心你回去的晚了,你的部族会出事。” 临魁立刻一个虎跳就来到云川面前,指着云川道:“你敢谋算我的部族!” 云川悲凉的摇摇头道:“你想差了,云川部从不谋算友好部落,我们也从来不干涉友好部落的事情,唯一希望能与友好部落一起,共同富裕起来。” 临魁用更加悲凉的声音道:“是啊,你云川部是最守规矩的,从来不会跨过我们约定的边界,也从来不会派人来抢劫我神农部的牲畜,也不会刻意的破坏我们的庄稼,更不会掳走我们的人当奴隶。 你只会利用我部族人的愚蠢做一些看起来对他们有利,实则对整个部族来说就是灾难的事情。 神农部的人越来越像你云川部的人,好些神农部的人遭受了冤屈,或者伤害,他们只会去找你云川部的人倾诉,希望能从你们部落中找到安慰。 他们愿意把最好的粮食拿去跟你交换东西,也喜欢把初生的羊羔放在你云川部的羊圈里饲养。 我曾经看到很多神农部的人在你云川部的地盘上放牧着原本属于我们的牲口,也看到过神农部的人在你云川部的土地上辛勤耕耘。 他们敬你云川为神,却害怕我如同恶鬼。 人人都在谈论云川部的富足,人人都在倾慕云川部的光明,云川,这就是你从不干扰我神农部内部的结果。 你总说,大多数人的选择就代表着人们的意志,那么,我这个神农部之王的意志又有谁会在意呢?” 云川认真倾听了临魁的控诉,而后叹息一声道:“临魁,你要放开心胸迎接新的世界。 通过这些年我们共同的努力,临魁,你部族中可还有吃不饱肚子的时候吗? 没有吧?遇到灾荒年,你的部族是不是能从云川部换到大量的粮食来度过灾荒呢? 你把族人们渴望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当成了对你王权的侵犯,你把族人们想要过上平安生活的愿望,当成了对你发动战争的意志的亵渎。 临魁啊,你的王权来自于你的族人,不是老天给予你的,也不是你的父辈留给你的,是你的族人认可了你的行为,他们才会拥戴你成为他们的王,愿意以你的意志为他们的意志。 很可惜,你现在因为一些无聊的嫉妒,以及一些莫名其妙的仇恨,就背离了你的族人。 你说的事情确实存在,问题是当你可怜的族人来到云川部寻求安慰的时候,我该怎么做呢?将他绑起来送给你,然后让你一刀砍死?当你的族人觉得你拿走的羊羔太多,就把他的羊羔放养在云川部的熟人羊圈里,我难道就应该把他们的羊羔区别出来送给你? 临魁,这都是你的错,不是我的错,我云川部善良没有错,我们怜悯弱者没有错。 所以,临魁,错的是你。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聪明,善良,坚强的临魁哪里去了?是什么原因让你变成了一个暴君? 你放心吧,云川部依旧不会要你神农部的土地,更不会派夸父去摧毁你的城池,更不会把你的族人当成奴隶,顺便告诉你一声,我云川部最终的目标就是没有奴隶。 我们认为用武力驱使一些人去劳作,不如用丰厚的酬劳驱使他们自发的去劳作。 临魁,你如果不能真正的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能像第一代神农一样尝百草,辨百毒,以自身为炉鼎为天下人辨识何物可吃,何物不能吃,你就背离了你神农氏祖先的道路。 身为一个王,你要做的是带领族人前进,而不是阻碍族人前进,你好自为之吧。” 云川说完话就在女咆他们的簇拥下离开了篝火堆,直到身影全部被黑暗吞没,临魁才咆哮道:“我一定要杀了你!” 乌云遮盖了月亮,前路早就漆黑一片,即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对于女咆来说,辨别方向并不成问题,她在最前边牵着大野牛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而其余的武士们则用绳子串联起来,将云川包围在中心。 云川猛然觉得脸上有一些凉意,抹一把脸,才发现天上开始落雪了。 遥远的地方,总有鼓声传来,鼓点非常的有韵律,还多变,每当鼓声响起,女咆就会重新修正一次前进的方向。 云川在不停地移动,睚眦他们趁着黑夜也在缓缓地向前移动,即便是开始下雪了,他们两方都没有停止。 云川部在前进,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也在前进,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已经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篝火了。 云川跟睚眦他们汇合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因为阴云密布的缘故,今天天亮的时间比前几日晚了很多。 虽然天亮的很晚,可是,那些北方的蛮族门却比那一天醒来的都早,每一个方向都站立着一群骑兵,这一次没有人发出惯有的嚎叫,只是静静的站在大雪中,等待长途跋涉的敌人靠近。 其余三部来到近处之后,就停下了脚步,虽然走了一晚上的夜路,他们的精神看起来还不错。 一些骑兵开始动弹了,他们催动战马缓缓地前进,过了片刻,战马的速度越来越快,骑兵们抛弃了身上厚厚的裘衣,只剩下单薄的亚麻布衣衫。 眼看着骑兵们向正东方的临魁部冲杀过去,云川对睚眦道:“擂鼓!吸引他们过来!” 睚眦立刻下令擂鼓,随即,云川部这边就战鼓咚咚,所有人掀开厚重的裘衣,挺着手中的长矛,推着牛车缓缓向前。 更多的骑兵开始动了,这一次,他们的目标就是最靠近他们的云川部,临魁那边已经传来厮杀声,云川却没有功夫搭理他们,只是把目光放在越来越近的骑兵身上。 万马奔腾的时候,大地都开始颤抖,落在草叶上的白雪簌簌的跌落,随即就被沉重的马蹄踏进了大地。 这一次,云川才算是真正见识了这些北方蛮族骑兵们的本事,他们的双腿紧紧地夹着马肚子,且松开了战马缰绳,双手平举着弯刀以及笔直的青铜长剑,毫无畏惧的向云川部的车阵席卷而来。 更有甚者,竟然蹲在战马的背上,随着战马奔驰过程中的起伏上下颠簸,眼中满是强烈的战意,云川很担心他们只要靠近,就会从马上跳跃起来……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三章五军之战(5) 第一五三章五军之战(5) 云川部的大竹箭最先发射,这东西一次可以发射很多根竹箭,而且是呈扇面发射出去的,所以,当五十架大竹弓一起发射的时候,威力极其的惊人。 竹箭几乎是横扫过去的,带着摄人心魄的尖啸。 然而这样的打击对于那些身手灵活地白脸野人来说造成的损失并不大,虽然有一些战马被竹箭射穿,一些野人被竹箭射死,更多的野人们却可以通过在战马身上灵活地摆动来避开竹箭,也有一些强悍些的野人,直接挥动长刀劈开竹箭,继续冲锋。 云川部的木墙不算高,最多一米七八,野人们加快了马速,没准备越过这道高墙,好去屠杀后边的人。 投枪被武士们投掷出去了,很整齐,投枪与大竹箭不同,它们的飞行速度更快一些,而且更准,因为头部很重的原因,杀伤力也比竹箭大的太多了。 投枪不出意外的杀死了不少的野人,当然,杀死的战马更多,眼看着一匹匹战马倒在地上,云川的心脏多少有些痛。 这个时候,他又不能告诉武士们不要杀马,最好只杀野人,可惜办不到,在战马奔驰的时候能杀到战马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投枪丢过之后,就来不及射箭了,那些白脸野人似乎也知道这个道理,他们立刻放弃了各种不舒适的骑马姿态,开始进入了真正的冲锋状态。 眼看着赤陵他们将长长的竹矛从孔洞里伸出去,然后又把多余的竹矛尾部插在地上,由前边一个人负责将竹矛抗在肩膀上调整姿态,云川就知道这一波野人的进攻,云川部不可能收获到任何一匹活着的战马。 距离太近,马速太快,白脸野人们根本就没有调整的空间,于是,狂奔的战马先是撞到了竹矛上,而后,沉重的身体被竹矛贯穿,折断,最后一头撞在牛车上。 木板断裂,一些扛着木板的武士被战马的冲撞力撞飞,等这些武士们的身体落地的时候,战事已经结束了。 骑着马冲撞木板的野人以及战马都被长长的竹竿将他们定格在了战斗的终结时刻。 从马背上高高跃起挥舞着武器准备杀入人群的野人,同样落在密密麻麻的竹竿上,被串在上面,再也无力杀人。 睚眦他们早就把准备好的草球丢了出去,于是,云川部战斗的地方迅速被烟雾笼罩,再加上天空中不时地有雪花落下来,后边的白脸野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同伴们此时的战况如何了。 等草球燃烧殆尽的时候,云川部的军阵前再一次恢复了平静,短短的时间里,被血染红的草地,插满战马以及野人尸体的竹竿,甚至是那些破碎的牛车都消失不见了。 雪慢慢的下着,那些前去冲击云川部军阵的白脸野人们连人带马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牛车上的木板继续矗立着,云川部的武士们继续守在木板后边,大竹弓依旧不紧不慢的向远处的白脸野人骑兵投射着竹箭…… 云川低头瞅着一匹白色的战马,这匹战马还活着,不过,云川还是希望它快点死掉,因为它优美的长脖子上插着半截胳膊粗的竹竿,它的肚子上,也插着一根同样粗细的竹竿,而且竹竿已经在它体内断裂了,估计,它的肚子里已经一团糟了。 这是一个美丽的生灵,也是一个骄傲的生灵,即便是快要死了,它的四肢依旧在不断的踢腾着,想要站起来,它只要努力一次,血就会从创口处大量的涌出来,就这样,它还是想要站起来,最后没办法,云川让女咆帮它结束了痛苦。 插在竹竿上的白脸野人很多也没有死,他们抱着竹竿哀嚎,求饶,嘶喊,云川一一看过去,伤势最轻的一个也被竹竿捅穿了腹部,只要不把竹竿拔出来,他还能活一会,如果把竹竿拔出来,他立刻就会死。 云川部的武士们可不管他能不能继续活着,这是一根完整的竹竿,他们还要用呢,武士粗暴的拔出了竹竿,那个白脸野人瞅着自己肚子上的大洞,立刻就昏厥了过去,不一会,他的内脏就缓缓地顺着大洞流淌了出来,最后跟大地冻结在一起。 没有获得一匹活着的战马,失望的云川只好把注意力放在战场上,云川部这边诡异的安静着,而神农部这边已经打成了一锅粥,几十个巨人正在与骑兵周旋,不时的又骑兵的脑袋被青铜锤子敲碎,不时地也有巨人被骑兵用绳子套住巨人,几匹马一起发力将巨人拖倒,然后,就有骑兵纵马踩踏…… 看的出来,临魁的目的就是要让巨人们缠住骑兵,他自己带着将近三千个武士,一窝蜂的向野人的老巢扑击了过去,将巨人以及骑兵们丢在后边。 云川不明白临魁为什么不留下来指挥巨人们作战,要知道巨人们虽然很强大,可是,要他们学会跟同伴相互协作杀敌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独自作战得巨人们,遇到会协同作战的骑兵,这对巨人来说非常的残忍。 即便是云川部的巨人们,也只能组成五人一队的小队伍,在这个小队伍中,他们五个人吃住都在一起,五个人的协同作战已经被日常生活所浸透,已经变成了本能。 即便是有夸父指挥,这些小队伍也只知道按照夸父指引的方向作战,想要有更大规模的配合,这还在不断地训练中。 眼看着巨人们一个个摔倒在地上,被白脸野人的骑兵踩踏而过,云川的心都快要滴血了,很快他就醒悟过来了,死掉的不是他家的巨人,而是临魁家的巨人。 云川部战鼓再起,武士们推着牛车继续向白脸野人们的老巢逼进,逼迫的白脸野人们不得不再次派出骑兵前来阻拦,包括正在蹂躏巨人们的那帮骑兵。 由于来的是两股骑兵,云川部的车队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弧形,安排好阵势等待两股骑兵的进攻。 在这中间,大竹弓不紧不慢的向外漫射竹箭,为赤陵,睚眦争取布置战线的时间,睚眦,赤陵还要不停地根据两股野人进攻的方向改变牛车防御的方向,云川留在战阵中间,不断地查看睚眦,赤陵他们调度的是否准确,所以,大家都非常的忙碌。 骑兵在兜里几个圈子之后,终于发现不论他们从哪一个方向进攻都会遇到牛车,所以,骑兵与牛车再次发生了碰撞。 白脸野人们很聪明,当第一匹马背竹竿刺穿之后,第二匹马并没有选择别的竹竿去碰撞,而是沿着第一匹撞击的位置又开始了撞击。 这就很聪明了,牛车也不过是木头制造的,在经历了几次剧烈的撞击之后,终于撞开了一条豁口。 云川欣慰的看到睚眦跟赤陵两人第一时间堵在缺口处,以自己强大的臂力不断地投掷出短矛,洞穿了冲杀进来骑兵身体,以两人不疾不徐的投掷短矛的方式,云川不觉得野人们可以洞穿车阵。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距离很近,睚眦,赤陵两人击杀的都是骑兵,而不是战马。 不过,伤亡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那些白脸骑兵们投掷出来的青铜斧头真是又准又狠,即便武士们身上有皮甲,依旧被青铜战斧洞穿,更有甚者,将战斧投掷在云川部武士的脸上,力道很大,脑袋几乎都被劈开了。 竹箭,狼牙箭,短矛,战斧,石块,铁球开始在战场上肆虐,直到更多的白脸骑兵们失去了战马落在地上,才各自拿起武器厮杀起来。 甲胄的作用非常的明显,青铜武器与钢铁武器之间的差别也很快就显现出来了。 野人们的青铜长刀切削在武士们身体上的时候,大多数都能被甲胄挡住,而钢铁武器切削在野人身上的时候,就很容易造成极大的伤害。 每当青铜长刀,长剑跟钢铁制成的刀具碰撞的时候,云川的耳朵就会不由自主的动弹一下,因为,这种声音太明显了,每多碰撞几次,青铜武器就会被斩断,接着,准能听见一声白脸野人的惨叫声。 战场上发生的一切事情似乎都跟云川没有关系,只要有野人的骑兵冲进来,一定会有一个或者两个武士挺身挡住,他们会拉开绊马索,火丢出一根绳子连接两个石块的捆马索将战马的腿缠住,然后再利用人多的优势将落马的骑兵杀死。 云川在看那些没有了主人的战马,这些战马除过脑袋上绑了一条可以控制方向的绳子之外,就再无其它马具,野人们强壮的双腿与战马肚皮的剧烈摩擦,早就把战马肚子两边的毛磨得差不多掉光了。 云川还发现,只要野人用腿夹着战马肚子,战马就会狂奔,如果没有两条腿虐待战马肚皮,战马就会自动停下来,在雪地上寻找吃的。 云川见过的野马一个个显得极为健壮,可惜,这些白脸野人骑的马普遍有些瘦骨嶙峋的模样。 当初在云川部缴获的那些战马也是如此,云川还以为去云川部的骑兵都是老弱病残,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的,野人们只给战马喂食野草,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大部分的战马肚皮下边都垂着一个鼓鼓的奶房,看样子,野人们不仅仅没有好好地饲养这些战马,还经常偷偷地喝它们的奶水。 在这种环境下,战马要是饲养的强壮才是怪事情。 女咆挥动盾牌替云川挡掉了一支狼牙箭,云川这才回过头去观察战场,此时,战场上的厮杀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云川部的牛车已经成开始的横线,变成了弧形,现在更是变成了一个不怎么规则的圆形。 四面八方都是白脸野人在攻击,这里已经看不到多少骑着马的白脸野人了,看样子,他们也发现用骑兵来攻击云川部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所以改成了步兵进攻。 牛车木板上有很多的洞,这些洞里总会有毒蛇一般的竹竿猛地捅出去,由于野人们实在是太多,每一次总会有一些收获。 只有在野人太靠近牛车的时候,或许是睚眦,或许是赤陵,两人就会带领一队武士离开车阵,在车阵的保护下清理那些开始攀爬车阵的野人。 每一次出击回来,睚眦,赤陵身上染得血就会浓重几分,女咆数次要求用竹管把火油喷出去杀敌,都被云川给拒绝了,此时此刻,无论是睚眦,还是赤陵,都能坚持,就没必要使用这东西。 蚩尤,轩辕希望云川部吸引更多的白脸野人过来,云川就觉得要把这个目标达成,不能在喷了火油之后,就把所有的野人都给驱赶走。 而且,云川部的武士们身处战场的次数太少,有必要进行一次激烈,艰苦的实战。 所以,云川就让女咆找来一把椅子,自己坐在牛车围成的圆圈的最中心,点了一堆篝火开始烤羊腿吃。 这个烤羊腿的环境不太好,有时候会有狼牙箭飞过来,有时候会是一块鹅卵石砸在女咆举着盾牌上,还有好几次,是青铜飞斧被人丢过来,镶嵌在距离云川脚下不足三尺的范围内。 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云川部正在作战的武士们,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正在烤羊腿吃的族长,再回头作战的时候,心中就非常的安定了,且更加的勇猛。 云川每烤好一条羊腿,就让护卫他的女武士拿给他指定的云川部猛士,猛士们接到滚烫的羊腿,三两下吃光之后,再喝一碗酒,就提着武器再一次顶到了最前边。 战争从天亮就开始了,慢慢的鏖战到了中午,云川烤好了一根羊腿,命武士送给了一个用自己身体挡住缺口,被人家砍了七八刀的猛士,就对女咆道:“差不多了,点火吧!” 女咆大喜,连忙带着女武士们举着可以喷水的竹筒,从罐子里吸满火油之后,就在其余武士们的掩护下,均匀的向外喷猛火油。 竹筒喷水喷的并不算远,也就在十米范围之内,而且猛火油被喷出去之后就会散开,水花晶莹,平日里,精卫最喜欢用这东西浇灌云川自己种植的一些花花草草。 没多久,百十罐子的猛火油就被均匀的喷洒了出去,早就杀红眼的睚眦放声大笑,然后就拉开竹弓,与赤陵等一群人,将火箭射了出去…… 云川部的方向猛地腾起大团的火焰,正在作战的轩辕猛地朝云川部看过去,眼中神色复杂,一剑砍死一个白脸野人之后,对身边的大鸿道:“你继续,我去看看!” 大鸿连忙道:“族长,不用看了吧,云川部又在放火。” 轩辕道:“不弄清楚云川部大火的奥秘,我们永远都没有办法对付云川部,只有弄清楚了大火的奥秘,我们才能占据绝对优势。” 轩辕说完,就在一队武士的帮助下,硬生生的在战场上杀出来了一条血路,从正北方来到了云川部所在的南方。 一切都燃烧起来了…… 就连白雪似乎也在燃烧,巨量的热气将寒冷的空气烧的扭曲起来,虽然还能看见在大火中挣扎的人形生物,可是,此时此刻,这些人形生物会变得如此的怪异,如此的虚无缥缈。 一匹浑身着火的战马从火焰中奔腾而出,随着狂奔,它身上的火焰被扯得老长,看起来真的很像一匹火焰神驹……只可惜,这样的神驹是在用最后的生命在奔跑,仅仅跑出去了不到白米就轰然倒地,随即就变成了一堆篝火。 着火的野人更多,已经没有办法分辨到底是不是白脸的,他们在火焰中翻滚,跳跃,飞奔,即便是勉强走出火圈,也跟那匹顽强的战马一般,最后倒地变成一堆篝火。 活着的野人想要拯救自己的兄弟族人,他们用尽了办法,却没能让自己兄弟族人身上的火焰熄灭。 所以,围困着云川部的野人们,终于轰然散去了,他们不顾一切的朝老巢奔跑,似乎回到家里,就能活下来。 隔着大火,轩辕甚至看到了正在悠闲吃东西的云川部武士,他们似乎认定这团火可以将他们的敌人杀的干干净净。 战场上的战斗似乎在这一刻彻底的安静了下来。 不仅仅是轩辕在看火,蚩尤也在看火,只有临魁依旧带着部下勇猛的向白脸野人的老巢发起攻击。 “就是这样的火烧死了我的风后氏……”轩辕觉得有些乏力,瞅着环状的火焰圈子喃喃自语。 大火在白雪中燃烧,云川抬手抹一把脸上的雨水,他觉得呼吸好像有些困难,环状的火焰虽然把攻击他的人烧死了,好像也把圈子里的空气抽的差不多了。 “以后再点火的时候啊,一定要把防火圈子的范围再扩大一些,只有这样,才能畅快的喘口气。” 满身血污的睚眦咬一口羊腿不解的道:“这是为什么呢?” 云川瞅瞅睚眦,再看看他胳膊上一道深深地伤痕就放缓语调道:“你不需要明白,只需要知道,以后放火的时候,内部预留的圈子绝对不能比现在的圈子小就成。” “如果圈子比现在小,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就是需要我给你收尸。” “哦,那我知道了,以后放火的时候一定把圈子弄得大一点,不让族长帮我收尸。” 火焰朝里边烧没有燃烧的东西,就开始呈环形缓缓向外扩散,天上下的雪太小,还不足以阻止一场草原大火,很快,火焰就找到了突破口,顺着微风方向悄悄地向云川部的后方漫延过去。 顶着风方向的火焰,也就慢慢的变小,最终熄灭。 轩辕瞅着脚下的火焰慢慢的熄灭,长吸一口气,就提着剑扭头回去了,此时此刻,还是尽快抓到野人的妇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神农部仅存的三个巨人满身伤痕在草地上剧烈的喘息,如果不是云川部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吓跑了那些骑兵,这三个巨人也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轩辕在路过这三个巨人的时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救治的,这三个受伤的巨人慢慢的扑倒在草地上死掉了。 救治完巨人的轩辕行走的步伐越来越快,最后开始在荒原上奔跑,他的眼睛泛着红色,在抵达战场的第一时间,就勇猛无俦的杀进了战场最激烈的地方。 蚩尤同样出现在了战场最激烈的地方,不断地挥动战斧,他此刻只想用最爆烈的手段将任何阻挡在他身前的人干掉。 越是靠近白脸野人们修建的牲口围栏,他们遇到的阻力就越是强大,不仅仅有骑兵不断地冲击他们的后背,还有白脸野人在前面用命来阻拦他们前进。 火焰圈子慢慢的熄灭了,云川决定继续向前推进一下,免得那些烧焦的尸体带来的味道影响大家吃饭。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前进,等他们走到战场上的时候,饭已经吃完了,牛车再一次组成一个弧形圈子向战场推进。 此时,云川,轩辕,蚩尤,临魁四部的战士们已经开始接壤,终于组成了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圈子。 “啊——啦啦啦——啊——啦啦啦。”一个粗壮的白脸野人站在一匹马背上高声喊叫。 然后,云川就看到数千匹战马就集中起来,向云川部猛扑过来。 云川脸色大变,如果这如此庞大的马群冲过来,单薄的牛车根本就挡不住,就在他咬着牙下令放开一个口子的时候。 骑兵在粗壮野人的率领下,一头扎进了正在幸灾乐祸的临魁部军阵。 箭雨,投枪之林,大竹箭组成的防御再也不能阻挡骑兵们前进的时候,临魁,声嘶力竭的下令部下让开一条路,让这些不要命的骑兵们冲出了包围圈。 轩辕在一边看的目眦欲裂,怒吼道:“临魁啊——” 骑兵跑了,就代表战马也跑了,如果没有战马,轩辕根本就不用如此大费周折的调兵遣将,如今功亏一篑,这让抱负远大的轩辕如何能不狂怒如潮。 睚眦瞅着云川道:“族长,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有听见。” 云川瞅瞅暴跳如雷的轩辕,再看看面色阴沉似水的临魁,等那边的骑兵潮水彻底逃跑了之后,就对睚眦道:“我刚才要你们举竹矛,拦住那些野人。” 睚眦满意的点点头道:“看来是我听错了,我还以为族长要我们闪开呢,那样的话就太丢人了。” 云川看着再次将缺口堵住的临魁,点点头道:“确实很丢人啊。” 骑兵们冲出包围圈之后,并没有远离,不断地冲击临魁部的后方,希望能再次冲开一条血路,好让被包围的族人跑出来。 云川部迅速向前推进,朝内圈的白脸野人们挤压过去,独独将全力应付骑兵群的临魁部放在后边。 “云川,我们三部结成圈子,不可让蛮人再走掉一个。”蚩尤提着战斧砍死了一个野人,然后对云川大吼大叫。 云川再次看了一眼陷入苦战的临魁部,将牛车阵再次从圆形变成了横线,一头连接轩辕部,一头连接蚩尤部……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四章五军之战(6) 第一五四章五军之战(6) 在继续作战的过程中,云川敏锐的发现,此时,负责在战场上指挥的人是蚩尤,而不是他认为的轩辕。 临魁拼命地想要带着他的族人向其余三部落的包围圈靠近,可惜,那些疯狂的白脸野人骑兵们不给他这个机会,用绝对力量对付临魁,只是分出一部分骑兵去骚扰轩辕,蚩尤两部,至于云川部,有临魁挡着,基本上没有野人骑兵过来。 白脸野人的老巢其实就是由很多层木栅栏组成的一个巨大的迷宫,这个迷宫的外围其实就是一个又一个的羊圈,牛圈,他们已经在这里放牧很久了,导致,轩辕,蚩尤,云川三部的战士们不得不踩着湿滑的牛粪作战。 武士们不得不动手拆掉这些羊圈,牛圈,然后才能继续前进,强大的武士群如同滚动的狼群,铺天盖地般的向白脸野人的老巢覆盖过去。 除过杀戮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怜悯,好像也没有什么对错,两群想要活得更好的族群,在稀稀疏疏的白雪中厮杀! 不要分什么老人,什么女人,什么孩子,只要能动弹的都在战斗,都在厮杀。 有武器的用武器,没有武器的就用自己能找到的所有东西战斗,当石头都找不到的时候,就只能用手,用牙齿…… 一大群牛从这些与其说是在战斗不如说在接受屠杀的老弱妇孺们的背后铁流一样的冲过来。 云川发现这些牛背上绑着很多的孩子,男女都有,跑在最前边的牛背上骑着很多年长的人,他们将青铜匕首插进了牛的屁股上,于是,牛群就开始发疯。 睚眦投掷出的短矛杀死了其中的一个,那个老的白脸野人就从牛背上滚落,生生的被牛蹄子踩踏成了肉泥。 与此同时,云川部的牛车,在疯牛们的冲撞下,片片散开,在被牛群踩踏之后,就成了一地的垃圾。 一个满身都是血的白脸野人艰难的从临魁部的战阵中杀出来,在牛群前边绕了一个圈子,打一声响亮的唿哨,在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老人的控制下,疯牛群再一次朝临魁部的军阵冲了过去。 就在牛群后边,有更多的人白脸野人随着牛群冲出来,不论云川部,轩辕部,蚩尤部的武士们投掷出多少短矛,射出多少羽箭,杀死了多少人,这群人都没有停下脚步,只知道跟着牛群狂奔。 原本已经参加战斗的云川在看到一个小小的白脸野人被人的脚踩踏过后,就停下了手中的竹弓,在他的对面,轩辕也停下了竹弓,只有蚩尤还挥动着战斧在这群已经失去战斗勇气,只想逃命的野人中间制造着腥风血雨。 男人,女人,孩子的尸体很快就铺满了这条路,血才流出来,就被寒冬冻结成一片血红色的冰,而身体还没有变凉,更多的血又迅速流淌出来,将原先的血冰融化之后,接着又被冻结,最后层层叠叠的裸露在天空下,如同一朵被压扁的血红色的玫瑰。 玫瑰在道路上盛开,一片又一片,一朵又一朵,层层叠叠,如同春日里被照料的最好的花园。 轩辕不知道在想什么,又举起了竹弓,每一箭都会夺走一条生命,与此同时,云川也做了同样的选择,开始射箭了。 一张张的渔网被丢了出去,一条鱼网出去,就能捕获很多人,被渔网捕获的人,明明只要割开渔网就能逃出去,里面的人却似乎忘记了这个办法,他们紧紧地抱住了同伴,一个抱一个,一个拖一个,最后,即便是不用渔网,那些跑动的人也被摔倒的人抱住…… 这让云川想起以前看到过的螃蟹篓子,原本都能跑出去的螃蟹,就因为一个拖一个,最终一个都跑不掉。 牛群冲进了临魁部的军阵,于是,临魁部彻底的被冲散了,原本预防骑兵的军阵破碎不堪,然后,那些已经疯狂的骑兵们就变得更加疯狂。 轩辕,蚩尤,云川三部再次结成了一个包围圈,这一次,包围圈很小,圈子里数千个白脸野人,在长矛,弓箭的威逼下,终于放弃了抵抗,按照蚩尤吩咐的那样,抱着双腿坐在满是冰雪的地面上,绝望而无助,等待武士们将他们全部都给绑起来。 看到蚩尤部的武士连两三岁的孩子都绑起来,云川就转过头对轩辕道:“这些人似乎是野人们放弃的人,你的目的可能达不到了。” 轩辕瞅瞅乱成一团的临魁部淡淡的道:“他们逃不掉,丢弃了所有装备的野人,在这个冬日里,他们能走多远呢?” “你们准备衔尾追击吗?” “不用,慢慢的跟着就是了,他们总会停下来的。” 云川点点头,指着走过来的浑身浴血的临魁对轩辕道:“你好好安慰一下他吧,挺惨的。” 轩辕冷笑一声道:“是他自己挡不住野人,怨不得别人。” 云川看一眼被绑的结结实实的野人群,就对睚眦,赤陵挥挥手,云川部的武士们立刻集结起来,缓缓地后退,直到退出战场。 临魁来到轩辕,云川身边,将血迹斑斑的青铜剑杵在地上,平视着眼前的两人平静的道:“神农部的巨人死伤殆尽,武士战损了将近一半,轩辕,云川,你们该给我一个交代才对。” 云川指指地上的野人道:“云川部就不要这些野人,也不准备参与这一次的战果分配。” 对于云川的提议,这出乎了轩辕的预料,他瞅着云川道:“我们答应给你分配了,是你不要!” 云川摇摇头道:“我知道你们接下来要做什么,这种事云川部不想做,也做不来,为了那么一些蝇头小利,赌上我云川部武士的心性,我觉得不划算。” 临魁看着云川道:“你到现在了,还这么无耻吗?” 云川平静的道:“把泄怒的机会留给你不好吗?把战利品多给你分一点不好吗? 云川部之所以前来参加这场战争,完全是因为驱逐异族人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情,至于那些马,那些奴隶,说真的,云川部不在乎,如果你觉得我在这里很碍眼,我可以马上离开。” 不知什么时候蚩尤也过来了,他好像在听其余三人说话,又好像在看快要消失在地平线上的白脸野人们,直到云川说准备离开的时候才道。 “战争没有结束,你不能走。” 云川点点头就回到自己的部族里去了,对于他来说,这场战争确实已经打完了。 这样的一场战争没有什么亮点可言,也没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本质上就是四个部族联合消灭了一个入侵的北方蛮族。 这种战争不会是第一次,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随着大河上游部落越来越富裕,越来越先进之后,不光是北方的蛮族,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蛮族都会来碰碰运气的。 一天一夜没有好好休息的云川部武士,此时除过留下来监视四周的武士们,其余的武士们都缩在厚厚的裘皮里呼呼大睡。 云川也觉得非常困倦,才睡了一会,就被沉重的鼓声惊醒,起来一看,才发现已经跑远的野人骑兵不知何时又回来了,这一次,他们正围绕着四个部落的营地,寻找突破口,可能想为自己的族人复仇。 刚入冬的第一场雪一般不会下的太大,不过,因为一直没有停止的原因,大地已经变成了一片白色。 那些头戴兽皮帽,身穿兽皮衣,脚蹬兽皮鞋,骑着光背战马的白脸野人身上传递过来的杀气很重。 就在今天的战争中,这些野人可能失去了一部分亲人,或者失去了全部的亲人,现在,他们只想着复仇。 就在云川下令全军戒备的功夫,悠长,低沉的号角声从地平线的位置响起,一匹孤零零的战马驮着一个骑兵站在那里用力的吹着号角。 号角声很急促,一声接着一声,就像是在急促的召唤那些准备前来送死的骑兵。 已经做好攻击准备的野人骑兵们,发出一阵狼嚎一般的叫声,就调转马头,头都不回的朝地平线奔驰而去。 看样子,他们已经死心了。 云川本来想去找轩辕,蚩尤,临魁再谈论一下回归的事情,想了想,觉得还是留下来比较好,也算是有始有终。 惨败让白脸野人变得精明起来,他们的骚扰开始没完没了,从白天到夜晚,这些人跟受到伤害的狼群一样,只要有机会就会扑上来撕咬几口。 因为没有战马,不论是轩辕,蚩尤,神农,还是云川部,对于白脸野人的这种袭扰,几乎没有太好的办法应付。 经历了牛群践踏之后,云川部的牛车已经很不完整了,所以,云川在歇息的时候不得不将剩余的牛车分段排开,中间再用人手填充,总算是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阵地。 白脸野人老巢上的木头全部被蚩尤给拿走了,天亮的时候云川终于知道了这些木头的作用…… 每根木头上都插着一个人……男女老少都有,这些尸体排列的非常整齐,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艺术品。 最可怕的是,蚩尤还在最外围的木头桩子上插上了活人……那些活人也快死了,他们的呻吟声随着北风隐约传到云川部的位置的时候,云川就在部族中组织了盛大的酒宴。 胜利者就是胜利者,该有的庆祝一定要有,胜利了却没有庆祝,没有犒赏,这会让族人以为自己奋勇战斗没有任何意义。 死去的武士放在夜外冻硬之后,再用麻布紧紧地包裹起来,最后是要带回云川部安葬的。 受伤的武士被照顾的很好,就是总有一些不长眼的,总是想占女武士的便宜,被女武士们欺负的惨叫连天。 能喝酒,能吃饭的就不算受伤,所以,云川部的营地很热闹,歌舞声不绝于耳。 临魁嗅着云川部那边传来的酒肉香味,已经沉默很久很久了,他的部族营地跟他本人一样死气沉沉的。 四个部落中,就他的部落武士损失过半。 在他的身后,一个赤裸着的白脸女野人仰面朝天的躺在羊皮上,洁白的皮肤上满是淤青与伤口,饱满的胸膛上更是血迹斑斑,从她头部不自然的扭曲程度来看,她已经死掉了。 这样的场景在临魁所部并不只有一处,这一次临魁问轩辕跟蚩尤要来了很多的女野人,他损失惨重的部族需要一场狂欢,来弥补已经没剩下多少的士气。 光着上身的临魁再次朝灯火通明的云川部营地看了一眼,就对护卫道:“再给我带来一个女人!” 护卫们熟练地把那个已经死掉的女人抬走,交给正在往木棒上插尸体的蚩尤部武士,然后又在俘虏群中拖出来一个看起来不错的女人,就给临魁送去了。 蚩尤抓了一把雪搓掉手上的血渍,对坐在篝火边上喝酒的轩辕道:“云川,临魁都没有接受我的邀请,一个说要为部下庆功,一个说要安慰部下,总之,都不愿意来。” 轩辕道:“女魃在固守山口,蛮人没机会离开。” 蚩尤道:“只是这样作战方式不符合我们的利益,那些野人已经明白了我们的意图,从今天作战的结果来看,他们会杀马! 而你提出的用俘虏交换战马的建议,蛮人们根本就不接受,前来作战的骑兵们,他们只想痛痛快快的战死,如果能在临死前,带走我们一条或者几条人命,就是他们最希望的事情。” “我们收获了很多马驹子!这些马驹子过上两年就会变成合格的战马,算起来我们并不算吃亏。” 蚩尤喝了一口酒之后,抹一把胡须上的酒渍道:“我现在就担心这些蛮人们最终变成一个个小的部落,继而在这里生根发芽,那样的话可就麻烦了。” 轩辕摇摇头道:“逃出去的只有骑兵跟大一些孩子,失去了女人的部族是没办法繁衍的,只要我们继续压迫,那些逃走的人迟早都会回头跟我们死战的。 明天,杀死更多的人,再看看能不能吸引骑兵们过来。” 蚩尤叹口气道:“但愿如此。” 天再一次亮起来之后,小雪停止了,云川部却不得不将营地向远处搬迁,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蚩尤已经把营地弄成了魔域,那些被插到木棒上的白脸野人发出的惨叫声,直冲九霄,这里已经没办法待了,再待下去,不说别人能不能受得了,云川自己就没法接受。 云川部的营地远离了其余三部族的营地,自然而然的就成了白脸野人重点袭击的对象。 每当野人骑兵们开始袭击云川部营地的时候,轩辕,蚩尤,临魁就会带着人悄悄地从外围包围过来……几次三番之后,白脸野人们也就发现了这个陷阱,基本上就不肯来了。 此时,四个部族缴获的战马已经达到了五百匹之多,于是,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云川部也就出现了一些骑兵……不骑马的人。 睚眦骑在一匹光背战马上挥舞着长刀跟白脸野人杀的难解难分,不是说那个野人的战力跟睚眦一样强大,而是睚眦需要把大部分的精力用在如何控制光背战马上,即便是这样,睚眦还是凭借手中的钢铁武器以及身上的铁甲,将那个白脸骑兵给一刀砍死了。 轩辕,蚩尤看到这一幕极为兴奋,部落中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在马上战胜蛮人的武士。 只有临魁冷笑着对轩辕跟蚩尤道:“他们部落中养马时间很早,出现这样的战士不足为奇。” 轩辕笑眯眯的瞅着在荒原上追逐野人的睚眦摇着头道:“早两年养马,还是晚两年养马,区别不大。” 临魁大笑道:“你终于放弃了你的火畜!” 轩辕面不改色的道:“把火畜称之为马也不错。” 临魁又对蚩尤道:“既然我们迟早要把这些俘虏全部杀光,为何不交给我来做呢?” 蚩尤道:“能跟换来战马就可以带走,” 临魁怒气冲冲的离开了。 轩辕道:“让临魁带着他的人离我们远一些吧。” 蚩尤道:“没有用吧,这几天云川部充当诱饵,我们有了一些收获,再用临魁当诱饵,估计没什么效果。” 轩辕笑着对蚩尤道:“隶首送来了消息,刑天正在攻伐神农部!” 蚩尤皱眉道:“没有攻伐云川部吗?” 轩辕叹口气道:“刑天抵达了常羊山城,被三枝很大的羽箭差点杀死,听隶首说,那三枝巨大的羽箭非常的可怕,如果不是刑天当时站在地上,加上他矮小的身材的缘故,一定会被那三枝羽箭撕碎的,即便是刑天逃了一命,其中一枝羽箭几乎贯穿了三个人的身体,最后还有余力将这三个人钉在地上。 也就是说,在常羊山城,靠近城墙两百步之内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刑天的青铜盔被一根羽箭洞穿,只要那根羽箭再低一点,刑天已经成一具尸体了。 在这种状况下,刑天连犹豫一下的想法都没有了,带着人第一时间逃离了常羊山城。 隶首在刑天过大平川的时候,突袭了刑天,刑天击退了隶首的伏击,就径直去了神农部。 冬天已经来了,刑天所部没有粮食,没有御寒的东西,甚至连一个地盘都没有,不去神农部劫掠一番,他又能去哪里呢?” 蚩尤捏着拳头道:“你是说刑天已经跟白脸野人混在一起了?” 轩辕叹口气道:“这才是我担心的原因,一旦刑天跟这里的蛮人合流,以后再想对付刑天,那就太难了。 隶首在大平川袭击刑天的时候,曾经邀约云川部的夸父一起出动,结果,夸父没有理会隶首的邀约,如果在大平川之战上有夸父以及他的铁甲帮助,隶首是有机会把刑天的人头留在大平川的。” 蚩尤想了一下道:“你准备把这个消息告诉临魁?” 轩辕又叹口气道:“应该是你去告诉临魁,这个消息从我的嘴里说出来,临魁不会相信的。” 蚩尤点点头道:“好,我去告诉临魁,同时答应把剩下的俘虏都交给他。 然后,你去告诉云川我们三部一起跟在临魁后边,只要蛮族开始围攻临魁了,我们就趁机包围过去,轩辕,荒原太过平坦,对我们非常的不利,我们还要想办法让临魁带着俘虏进入一个队伍们很有利的环境里去。” 轩辕笑道:“这个地方已经是这片荒原的中心,我们应该算好临魁的行军速度,以及野人骑马追赶的时间,至少,要让临魁抵达荒原边缘的灌木丛才对,那里灌木丛生,蛮人们再想骑着马轻易地从我们眼前溜走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蚩尤大笑一声就起身去找临魁了,而轩辕则在沉思了片刻之后,就带着大鸿去了云川部。 云川部很热闹,休息了很长时间的武士们终于不再疲惫,在寒冷的日子里吃过一顿饱饭之后,自然要找一些乐子自我娱乐一下。 云川部的火圈舞蹈很有名,就是一群男男女女手拉着手围着火堆又蹦又跳摇头晃脑的,云川不明白乐趣点在哪里,不过,族人们好像非常的喜欢,他自然也就喜欢了。 轩辕来的时候云川已经喝了不少的酒,看起来有了一些醉意,笑眯眯的欢迎轩辕的到来,还主动邀请轩辕喝酒,吃肉。 轩辕看着云川部牛车附近拴着的战马笑道:“这一次,就属你拿到的成年战马最多。” 云川打了一个酒嗝道:“这说明我云川部作战最得力。” 轩辕接过酒杯喝了一口酒道:“说明你云川部作战的时候最聪明。” 云川大笑道:“这一点云川部还真得不甘人后。” 轩辕又吃了一口烤肉,然后道:“神农部这就要完蛋了,你对神农部的阪泉城有想法吗?” 云川睁大了醉眼惺忪的眼睛奇怪的道:“临魁是我们的朋友啊!” 轩辕笑道:“这个朋友现在比较衰弱,不配再当我们的朋友。” 云川又道:“云川部从不侵占朋友的土地,以前是这样。以后也会是这样。” “假如这样的话,你云川部以后如何变得强大呢?” “强大?为什么一定要强大呢?我只需要拥有保护我族人的力量即可,最近几天你也看到了,我不喜欢杀戮,对于野蛮人我都不忍心杀戮,更不要说跟我们长得一模一样的神农部族人了。 轩辕,我喜欢看到族人获得丰收之后的笑脸,喜欢听到新生儿的第一声哭声,我还喜欢参加族人的成亲时候的酒宴,就像目前一样,也喜欢看族人歌舞,饮酒,吃肉。” “所以,阪泉城你不想要是吧?” 云川正要点头的时候,坐在他身边的睚眦却大声道:“族长,我很喜欢阪泉之地!” 云川随手一鞭子抽在睚眦的脑袋上,怒斥道:“族长们说话,那里有你这种小孩子说话的余地?快快滚开!” 轩辕诧异的瞅着被云川一鞭子抽的皮开肉绽的睚眦,片刻之后就笑了,朝云川举起酒杯道:“我少年之时就是这样的心性,不见得是坏事!”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五章五军之战(终章) 第一五五章五军之战(终章) 轩辕走后,云川的醉意也就没有了,只是对睚眦还是没有什么好脸色,尽管这家伙的大半个脸都被青铜面具所遮盖,云川还是能想到,这家伙在说“族长,我很喜欢阪泉之地!”这句话的时候,要多浮夸,就有多浮夸! 他能看的出睚眦有表演成分,那么,轩辕当然也看出来了。 云川确实不想要阪泉之地,因为那里太远了,从常羊山城走过去至少有三百里的距离。 如果云川要了,阪泉城就成了云川部的一处飞地,就像力牧原对于轩辕部一样。 飞地从来都不好管理,与其是这样,还不如培养一个亲近的藩属部族,而睚眦毫无意外就是最好的人选。 精卫是神农部的贵人,这一点连临魁都不反对,睚眦是精卫的小跟班,原本就出自神农部,这一点临魁也是承认的。 有了以上两点原因,睚眦不可能成为下一任的神农,但是,他绝对有资格成为神农部下属的一个部族的首领。 临魁之所以对云川充满了愤恨之意,跟云川一直孜孜以求的想要给睚眦从神农部切出一块出来有很大的原因。 睚眦也觉得自己好像把事情给搞砸了,懦懦的跟在云川身后,不敢离开,只希望族长还能想一些好办法弥补他的失误。 “人蠢就要多读书!这句我跟你说过没有?” “说过,说过,就是我在读书的时候总是没原因的睡着……” “你当时要是一句话不说,光是在我跟前磕头,我自然会有办法把话题引到阪泉城,结果,你直接说你想要阪泉城,这不是明着告诉轩辕,这是我的主意吗? 轩辕是什么人?黏上毛比猴子还要精明,趴下来就是一头狡猾的老狐狸,你倒好,给人家把事情说的清楚明了,真是该死啊。” 云川很生气,背着手在营地里一边走一边教训睚眦,睚眦则耷拉着脑袋同样背着手一边走一边挨骂。 “事已至此,也就这样了,这一次,弄垮神农部,让神农部彻底的四分五裂了,我们才有机会拿下阪泉城。 只是,因为你那句部不知所谓的屁话,我们付出的代价将要高出很多,以后都要你的阪泉部落来偿还。” 睚眦快速的绕到云川前边若有所思的道:“族长,这么说,你们这一次来攻击白脸野人的目的,最终就是分裂神农部?” 云川笑着点点头道:“全盛时期的神农部号称是万族之王,轩辕部之前的有熊氏也是神农部的羁縻部落,蚩尤部之前的九黎族更是神农部下属的一个小部族演化而来的,就算是咱们云川部,也是诞生在原先神农部的地域范围之内。 现如今,也就是临魁不成,才会让神农部显得很虚弱,如果让轩辕成了神农部的神农,你看着,别的部落根本就没有任何兴起的机会。 所以呢,趁着神农部衰弱,轩辕,蚩尤就想着分裂神农部,所以呢,你就在神农部看到了很多很多的奇观。 神农的小老婆背叛,大老婆被杀,儿子被杀,部将叛乱,几个部族与他貌合神离,不论临魁干什么事情大部分都会以失败告终,继而彰显临魁的无能…… 这么多的事情,你不会以为都是我们干的吧? 在这个过程中,嫘,轩辕,蚩尤,都起了很大的作用,风伯是轩辕的人,雨师是蚩尤的人,当然,现在这个方苗部的老族长长阳是我们的人。” 睚眦惊恐的瞅着自家族长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云川白了睚眦一眼道:“精卫邀请各个部族的女人来族里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在这中间,我最佩服的还是轩辕,哪怕在发生丢失了力牧原,仓颉战死这么严重的事情,他还在坚定不移的按照原计划在走。 这一次,白脸野人来袭,与刑天被驱逐回大河上游这两件事,正好给了轩辕一个天大的机会。 现在……不过是以往计划的继续而已。” 当天晚上,睚眦进行了人生中第一次长时间的思考! 他一直在问自己到底有没有能力成为一个部落的酋长,想要得到答案很难,非常难,直到天亮他都没有得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要是以前问自己这个问题,睚眦觉得不用问,自己已经为当一个酋长准备了很长时间,为此,他也觉得自己为了成为酋长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作战,比如指挥作战,比如种植粮食,比如打铁,比如蓄养牲口,他甚至不厌其烦的学过一些简单的医疗方法。 他一度认为没人能比自己准备的更好了,即便是有,那个人也一定是自己的朋友——赤陵。 他现在非常的不确定,因为他发现,族长以前对他实在是太好了,甚至舍不得将他放到任何一个危险的环境里面去,而族长又是伟大的,即便是面对轩辕,蚩尤,临魁,刑天这么多的坏蛋,也能应付的游刃有余,并且把族人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所以,他又觉得自己距离一个合格的族长还有非常非常多的路要走。 天亮的时候,蚩尤来了。 他跟云川坐在一起喝早茶,吃早饭,阿吉乖巧的随在蚩尤的身边,这一次,没有受到美食的诱惑,显得极为乖巧。 “阿吉瘦了。”云川把一块烤的焦黄的面饼放在阿吉的嘴巴跟前。 蚩尤抚摸一把阿吉的大脑袋,阿吉这才愉快的抱着饼子啃,毕竟,上面还涂抹了厚厚的一层蜂蜜呢。 “阿吉已经学会了如何控制自己吃饭的欲望。” “熊猫贪吃,这是天性,你刻意的约束它,就像是阻断了河流,河流里的水只会越积越多,等到河水漫过堤坝的时候,那样的场景你见过,我就不多说了。” 蚩尤笑道:“阿吉已经老了,我想它会坚持到闭上眼睛的那一刻。” 云川微微叹息一声,就给蚩尤倒了一杯茶,蚩尤很喜欢在清冷的早晨喝一杯热茶,这让他全身都舒泰。 “昨天半夜时候,临魁偷走了我们捕获的白脸野人,押送着他们快速的回自己的部落去了。” 云川喝下去一口茶水淡漠的道:“押送跟快速这两个名词是相反的,有了那么多的白脸野人,他们就没办法快速的回去。” “临魁认为可以。” 听蚩尤这样说,云川就起身爬上了族人们竖起来的一根高大柱子上四处眺望,片刻时间他就下来了,对依旧烤火吃饭的蚩尤道:“我们附近的白脸野人全部消失了。 你什么时候走?” 蚩尤把碗里的小米粥喝光,笑着道:“等天气再暖和一些就带着部下们回归,说起来,这个时候,我的一个孩子应该降生了,该是回去看看的时候了。” 云川道:“如果,你这个时候立刻赶到荒原,还有机会捕捉到非常多的黄羊以及驴子。” 蚩尤道:“我获得了不少的马驹子。” 云川摇摇头道:“马这个东西其实是一个部族的负担,驴子,牛,这种东西才是部族的财富。 蚩尤,只有部族财富增加到了一定程度,你才能豢养的起多少马,这中间是有一个度的,超过这个度,战马对部族来说就是负担而不是财富,千万不要等到马嘴里吃着你族人吃的食物的时候才感到后悔,到时候,会有很严重的事情发生。” 蚩尤哈哈笑道:“蚩尤部跟你云川部不同,我不是按照部族的财力来培养战马的,我越过了你的那种想法,直接以奴隶的多少来控制战马数量的,就现在而言,我有非常多的奴隶,且源源不断的还会有,所以,我的战马也会有很多。” 云川点点头道:“也是,我用财物喂马,你用人命喂马,其实都是一样的结果。 蚩尤,快点让你的部族人富裕起来,尽量的积攒更多的财富,唯有如此,你才不会在接下来的三国时代里落在下风。” “你开始担忧强大的轩辕部了吗?我从轩辕那里也听到了他担忧强大的云川部的声音,那么,就没有人担心突然出现的强大的蚩尤部吗?还是说你们认为蚩尤部无足轻重?” 云川直言不讳的道:“你们部落太穷了。” 蚩尤哈哈大笑道:“富裕的人就会失去了拼命的决心,当一个不敢拼命地富裕人,遇到一个敢于拼命地穷鬼,云川,你觉得谁会取胜呢?那个时候,富裕人的财富将会属于穷鬼。” 云川摇摇头道:“有一点你遗漏了,富裕的人确实没有必死之心,不过,因为富裕,他们身上有甲胄,因为富裕,他们会装备最好的武器,也是因为富裕的缘故,他们会开发更多的杀人武器。 到了那个时候,富裕的人不用跟穷鬼拼命,他们只需站在远处开动机关,就能轻易地杀死无数个穷鬼。 蚩尤,以后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将不单单是强悍的武力,以及必死的决心,还要加上严密的组织,缜密的计算,强悍的武器,以及财物的多寡。 如果你蚩尤部没有变得富裕,那么,在战争还没有开始之前,你就已经落在了下风。” “比如你云川部的那场火,比如你云川部在城头就差点一箭将刑天杀死的能力?” 云川点点头道:“此次作战,云川部不甘人后,战果斐然,但是我部仅仅战死了十一个武士,而你蚩尤部战果与我相当,但是,你战死了……多少个?” 蚩尤咬着牙道:“四百二十五个!” 云川又道:“我部族人口至今已经超过了两万人,也就是说,你蚩尤部需要人口三十万以上,才能与我族的实力持平。” “轩辕部如今的人口也不过十五万!你完全可以攻打轩辕部,最终让大河上游的部族都归并与你云川部。” 云川笑道:“云川部不喜欢侵占,攻伐,我是说如果有人想要攻占常羊山城,就需要这么多的人手。” 蚩尤丢下手上的茶杯站起身道:“走了,跟你说话,总是让人非常的生气。” 云川耸耸肩膀道:“没办法,穷人跟富人谈话的时候总是会感到憋气,生气的,尤其是在富人故意夸耀的时候,这也是自然规律,无法改变。” 阿吉吃完了白饼,女武士给饼子上涂抹了太多的蜂蜜,很多蜂蜜就黏在了阿吉肥厚的手掌上,所以,它一直在愉快的舔舐爪子上的蜂蜜。 蚩尤想要骑着它走路的时候,熊猫阿吉却人立而起,跟在蚩尤背后,一边蹒跚的走路,一边疯狂的舔舐手掌。 临魁现在变得有些愚蠢了,或许这种愚蠢都是被事实所迫,他当然知道带走俘虏会引来白脸野人骑兵们追击的。 可是,他觉得只要自己手中掌握着俘虏,就有了跟白脸野人谈交换的条件,比如,用俘虏换取战马! 他还想在最快的时间里走最多的路,最好能抵达一处可以限制骑兵行动的地域,这样才能进行一场比较安稳的交换。 却不知,他的想法正是轩辕,蚩尤他们安排好的,此时此刻,贪婪,已经遮蔽了他的双眼。 轩辕,蚩尤两部不动弹,云川部自然不会动弹的,直到两天后,轩辕,蚩尤两部开始回归大河上游了,云川部也就跟着收拾东西,与其余两部呈品字形缓缓回归。 睚眦似乎在这几天的时间里就张大了,小的时候,他脸上的半边睚眦青铜面具加上他半边稚嫩的脸,让他的模样多少看起来有些可爱。 现在,他张大了,圆润的小脸变成了有线条的成年人脸——比小时候更丑了,不过,也就是这份丑,让他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上那面狰狞的面具,居然变得丑帅,丑帅的,渐渐有了那么一些统领的模样。 与赤陵相比,云川呵斥,教训睚眦的次数更多,主要原因就在于赤陵成长的比睚眦要快,这跟赤陵有一个总想夺权的母亲,以及他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原部落是如何被轩辕灭族的。 一个水中的无敌悍将,硬是将自己这副不适合陆战的身体锻炼的可以跟睚眦这样的人作战而稍逊一筹,可见此人的心性是如何的坚忍。 在听说族长在帮助睚眦谋算阪泉城的时候,赤陵给了睚眦最热烈的祝贺。 他认为,既然睚眦已经开始了,他的事情估计已经被族长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了。 族长没有骗他! 这个理念在赤陵心中变得更加坚定了。 云川他们走了一路,这一路上就看到了很多尸体,有神农部族人的,有白脸野人骑兵的,自然,更多的还是蛮人妇孺的尸体。 看到这一幕,云川不用想都知晓,临魁这一次的行动到底有多么的艰难。 广阔的平原终究还是有尽头的,在荒原的尽头,先是一层稀稀疏疏的灌木丛,再往前走,就能遇到大片大片的森林,有森林的地方,一般就会有山峦。 骑着马的传令兵,在轩辕,蚩尤,云川三部不断地来回,交流,品字形的队伍很快就连成了一条粗粗的黑线,从丘陵地带浩浩荡荡的向前方兜了过去。 看的出来,白脸野人骑兵们早就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当他们发现后路被轩辕,蚩尤,云川三部彻底堵死之后,就开始慌乱起来了。 白脸野人骑兵那边的凝聚力似乎没有云川想的那么紧密,这从四处寻找出路的骑兵们就能看的出来,东一群,西一伙的,尽管作战的时候非常勇猛,可是,太没有章法了。 “如果你此刻是白脸野人的族长,你准备怎么作战?”云川见轩辕,蚩尤两部已经开始作战了,就问睚眦。 “集中所有骑兵,从一个点突破,轩辕,蚩尤,以及我们的阵势都不够厚,只要敢于付出牺牲,就一定可以杀出一条血路出来的。” 云川点点头道:“骑兵的数量越多,冲击的力量就越大,仅仅是战马的冲撞力,就不是一般武士们所能承受的。 所以呢,你的想法是对的,就我们这样的一条平线,根本就挡不五百个骑兵的冲锋,不,我觉得有三百个就能突破。尤其是全靠战力阻挡的蚩尤部,有一百个骑兵组织起冲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就能跑掉。 你以后组织骑兵作战的时候一定要主意不要把力量给分散掉,因为骑兵速度快的缘故,要把突袭,作为主要的作战方式,就是在敌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进行快速的打击,务必做到一击必中,而后就该远飚千里,再谋算下一次的突袭。 好了,有骑兵过来了,你去阻拦一下,最好在远处就杀死他们。” 睚眦骑着马愉快的跑了,这一次,他在马上投掷短矛,并且充分的借助了战马的力量,短矛被他投掷的又狠又准,一个白脸骑兵被短矛投中,下一刻就从马背上掉了下来。 云川瞅瞅蠢蠢欲动的赤陵道:“你以后也要多练习骑马,甚至要比睚眦训练的更加勤快,你的脚不适合走路,现在,有了战马之后呢就不同了,你可以让战马成为你的双脚,让它驮着你纵横天下!” 赤陵最喜欢听族长鼓励他的话,这一次又听到了这种直抒胸臆的话,就觉得身体里的血都要沸腾起来了。 让女咆保护好族长,他就带着一捆投枪去了最前边,双手如飞,一根根投枪就被他闪电般的投掷了出去,将靠近云川部防线且犹豫不定的骑兵杀的人仰马翻。 云川指着那些刚刚被赤陵一连串的投枪杀死的白脸野人,就对女咆道:“犹豫是最要命的东西,尤其是在战场上,思前顾后的总是死的最快,这个时候啊,一个错误的指令也比犹豫不定的作战效果要好的多。 你以后作战的时候啊,如果确定自己一定要战,那就要战斗的一往无前,直到胜利到来为止。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要不要战斗的时候,那就要迅速的脱离战场,一定要用最短的时间跑的远远地才成。” 女咆听了连连点头,觉得族长的话说的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云川得意的擦拭一下嘴角的白沫子,这世上最爽快的事情莫过于纸上谈兵了。 此时此刻,他可以口沫横飞的谈论,至于实践——这事还是交给睚眦,赤陵,女咆他们比较好。 这种事一定会因为他们的实践,最后也一定会总结出一套真正适合作战的道理出来,而云川说的这些话,后世人听起来自然是屁用不顶的废话,会说这些话都是车轱辘话,对于作战没有半点帮助!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当蛮荒世界第一次出现兵法这个概念的时候,就代表着这个世界已经从一个很低的维度上升了一层!!! 鬼谷子自己为何不统兵打仗呢? 最大的原因就跟云川现在所处的环境极度相似——他们两人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只会说! 战斗进行的极为激烈,云川也评论的口干舌燥,好在云川部这边的武士都是职业武士,就投枪,射箭这两门本事总体上要强于轩辕部的农夫,与蚩尤部的猎人。 加上云川部还有一些牛车可以充当防御工事,所以,直到现在,云川部的防线依旧牢牢地矗立在原地,倒是轩辕部的防线遇到了几百个骑兵们发起的集体冲锋,顷刻间就崩塌了。 轩辕部的防线崩塌了,蚩尤部的防线也跟着崩塌了,又有一伙骑兵看到了集团冲锋的好处,照样做了之后,蚩尤部的防线也就被冲破了。 两处防线被冲破之后,柿子捡软的捏这种本事,野人也有,剩余的骑兵们也就如法施为,不长时间后,就跑的干干净净。 这也预示着轩辕,蚩尤想要把白脸野人一口吞掉的计划——流产了。 云川目送白脸野人离开,再看看远处同样眺望白脸野人的轩辕跟蚩尤两个,就对睚眦道:“收拢回来吧。” 睚眦吹响了号角,云川部摊开的战线,就慢慢的缩回来,再一次组成了一个圆阵。 这一次很好,圆阵组织的比较大,不像上一回组成的圆阵在点火后,有窒息的危险。 白脸野人跑了,跑了,也关系不大,荒原上的冬天会把他们的力量进一步削弱的。 云川在意的是临魁,也不知道这家伙的心腹手下有没有遭受到了他预料中的巨大战损!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六章云川部的羁縻部落 第一五六章云川部的羁縻部落 在一片道路崎岖且满是乱石跟灌木的地方,云川看到了一个惨烈至极的战场。 几乎被血浸透的临魁就坐在尸体堆里,膝盖上横着一柄青铜剑,在他身后,还有围坐着一群神农氏族人,他们的数量不多,可能连一百个人都不到,模样比临魁还要凄惨,不过,他们的目光却很可怕,尤其是看蚩尤的目光最为凶暴。 云川把目光从临魁身上抽离,瞅向一个不大的小山沟,这个山沟几乎被尸体填满了,基本上都是妇孺的尸体。 一个圆脸蛋,蓝眼睛的小姑娘死的很恬静,就像睡着一般,如果不是脸蛋上有结冰的泪珠,云川会真的以为她睡着了。 这个结果没有出乎云川的预料,临魁享用妇孺换取战马,并且想用妇孺拖慢骑兵速度的计谋失败了。 白脸野人们放弃了拯救妇孺的举动,他们将所有的不满,羞愧,以及仇恨发泄在了临魁部的身上。 “你们杀光了蛮人骑兵是吗?”临魁张开满是血痂的嘴巴想要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意,最终,这一丝笑意比哭还要难看。 云川摇摇头道:“没有,他们跑了大半!” 临魁冲着轩辕道:“你也看到了,我神农部损失惨重,我想把这里的马都带走,几位不会有意见吧?” 轩辕冷漠的道:“可以,你应该早点回去,说不定还有机会与刑天继续作战。” 蚩尤跨出一步,被轩辕给拦住了,蚩尤看看四周围上来的各族武士,也就停下了脚步,双手杵着战斧闭目沉思。 临魁脸上自始至终都带着那张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招呼部下骑上马,就下了这个半坡,缓缓地向南走了。 就在轩辕把头转过来看向云川的时候,云川立刻摇头道:“追杀临魁不在云川部的计划之内。” 轩辕有些生气又把目光转向蚩尤,蚩尤道:“刚才我要杀,你不让杀,我也不会在路上截杀!” 轩辕对云川道:“知道后果吗?” 云川点点头道:“知道,神农部会四分五裂!却不会灭绝,我也从来没有准备让神农部彻底的灭绝,杀了临魁,神农部的部众会很不满,不利于睚眦收拢神农部众。 目前这种状态最符合云川部的利益。” “临魁活着,你想要达成的目标会更加难以完成。” “不一样,我们所有的部族都崇尚强者,当临魁惨败而归,会被他的部众们看不起,四分五裂是必然的局面,如果临魁死掉了,那么,他就成了一个战死沙场的猛士,部众们会在这个时候再挑选出来一个首领就是了。” 轩辕愤怒的道:“你这种想法以后会活活的害死你,不要以为神农部四分五裂了你就能从中捡便宜,如果临魁此次不死,他一定会从边远的地方再次召集神农部的羁縻部落,给他们族人的地位,神农氏立刻就会恢复如初。” 云川笑道:“没关系,我们要的就是神农部这些对临魁不满的族人,不想要那些从远处召集回来的野人。” 轩辕也冷静下来,对云川道:“你以为临魁回部落了吗?” 云川摇摇头道:“要是我落到临魁这个地步,我不会回到部落,而是去你说的边远地区寻找到足够多的支撑他王权的力量之后再回到他的部落中。 这是一个好办法,但是呢,需要时间,临魁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来做到他的王者归来。 而半年的时间对我们来说足够了,好了,不跟你多说了,我以前在神农部安排了一些事情,现在需要早点回去落实,我就先走了。” 云川率先离开了这片凄惨的战场,带领着自家的车队,率先向南部走去,他们的步伐很快,也很急。 蚩尤一声不吭也带着自家刚刚收拢好的人马,追着云川部远去的烟尘也走了。 轩辕看看天空中盘旋的兀鹫,乌鸦,以及在远处巡梭的狼群,朝大鸿挥挥手,也急急忙忙的朝南去了。 兀鹫,乌鸦,野狼在这里会有一场饕餮盛宴,而在大河上游,也有一场盛大的宴席等着他去参加呢。 云川部回家的时候日夜都在赶路,感到困倦的武士就跳上牛车睡一觉,等他睡醒了,就跳下牛车,换另外一批人上去睡觉,一路上除过留下牲畜饮水吃食的时间,他们一刻都没有停。 十五天之后,云川终于第一个抵达了神农部,并且向神农部的部众们宣告了临魁的大失败,以及他不知道跑去了那里的消息。 而后,神农部的各个族长,就在方苗部族长的邀约下,在修建了半截子的阪泉城召开了部落会议。 神农部的阪泉城虽然只修建了一半,从基础上看,依稀有了一些宏大的模样。 不过,就云川看来,这座城根本就无法与常羊山城相媲美,所谓的宏大,也就是城墙的根基很宽大,除此之外,再无亮点可言。 常羊山城是一座真正具备了生活,交易,生产,防御,辐射功能的城池,阪泉城与之相比,不过是一个巨大的牛圈罢了。 云川屯兵在阪泉城外,这给了一心想要脱离神农部的方苗部族长长阳极大的底气,不论其余神农部的族长如何反对,他坚持要将阪泉城划归他的部族,一时间,方苗部的族长们商议不出一个好的结果,便僵持了起来。 早上的时候,方苗部的族长长阳恭敬地亲吻了云川的脚之后,希望云川能够即刻出兵,镇压其余各部族的族长,好让他的方苗部成为神农部说一不二的老大。 云川答应了他的要求,只不过他大度的给了那些已经被刑天荼毒的差不多的族长们一天时间。 假如一天之内,他们如果还不答应长阳的要求,云川部就会进入阪泉城帮助他的好友临魁平叛。 送走了心满意足的方苗部族长长阳,睚眦正好也匆匆的回来了。 此时此刻,他满肚子都是疑问,他以为他进入城里是去威胁恐吓那些不听话的族长们的,却不小心在城里遇见了装扮的跟奴隶一样的无牙。 在跟无牙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之后,他赫然发现,无牙说的事情他没有一件能听明白的。 不仅仅如此,事情跟他想象的差的太多了,甚至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结局。 “两天后,蚩尤就会赶来阪泉城,三天后,轩辕也会来到阪泉城,你只有两天时间,拿到对你最有利的东西。”云川喝了一杯茶水,对明显有些焦头烂额的睚眦道。 睚眦蹲在地上抱着脑袋道:“方苗部跟我们合作了那么久……” 云川道:“你没听方苗部的族长长阳说吗?他准备当神农部的族长,这就很没有意思了,他要是当上了神农部的族长,那么,还有你睚眦什么事情呢?” 睚眦又道:“长阳说可以给我分一块地方,分一些人!” 云川往嘴里丢了一块蜜饯道:“别人给你分的地方会有好地方?别人给你分的人会有好人? 就算长阳满足了你的要求,可是啊,哪里比得上让你自己挑选呢?你说是吧?睚眦?” “无牙说我们要联合其余的族长弄死长阳,这我就想不通了,您不是一直夸赞长阳族长是一个聪明人吗? 还说要跟长阳族长多多联系,给他支持,要让他在神农部里站稳脚跟,哪怕我们吃一点亏都可以。 为什么现在又要杀了他呢?” 云川瞅着睚眦,睚眦觉得浑身发冷,然后,他就看到了族长拿起了鞭子,当着赤陵跟女咆的面,劈头盖脸的抽了他一顿。 直到族长气喘吁吁地丢掉鞭子,睚眦这才放下抱着脑袋的双臂,希望能从族长口中得到一个合适的答案。 云川又把目光转向赤陵,赤陵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就听族长道:“赤陵,你给睚眦这个蠢货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杀了长阳!” 赤陵连忙道:“族长认为方苗部的族长以后应该是你睚眦,族长不是在支持长阳,而是在支持方苗部,在方苗部中间培育心向云川部,也就是心向你睚眦的人。 现在,就像稻子熟了,需要收割的时候,可是呢,地里的稻子属于长阳,我们要是不把长阳杀掉,怎么收割稻子呢?” 云川听了赤陵的解释,皱起来的眉头依旧没有松开,又把目光转向女咆。 女咆连连摆手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族长要我杀谁,我就杀谁!” 云川悲凉的叹了口气道:“云川部还是没有人才啊,如果阿布在这里,他就能把事情给你们解释清楚。 赤陵刚才仅仅说对了一小部分,长阳确实是我们安排的一个分裂神农部的引子,我们需要长阳这个人先把方苗部弄得跟神农部离心离德,还要让长阳把坏事做尽,然后杀了他,你才能名正言顺的取而代之,已经跟神农部分开的人才会心甘情愿的跟着你,这仅仅是其一。 其二就是,为了永绝后患,我们巧取豪夺方苗部其实是有后患的,临魁至今没有归来,将来,他一定会回来的,而轩辕,蚩尤也一定对我们拿走了神农部最肥美的一块是有意见的。 为了平息这些人的怒火,率先挑起纷争的长阳必须死,还必须死在神农部其余族长的手中,这样,他们之间的争斗仅仅是神农部内部的争斗,与我们无关,这个时候你拿走方苗部的行为就没有那么起眼了,没了族长以及族长心腹的方苗部其余族人在走投无路之下跟着你,才有一条活路,才会对你忠心耿耿。 如果不忠心,不愿意拥戴你当族长的一群别有用心的人,你要他做什么? 你看,杀掉一个长阳,就能完成你对部下的筛选,能得到部下对你的尊敬,还能把弄乱神农部这口黑锅丢给别人。 有如此多的好处,你说说看,这个长阳有什么道理不死呢?” 睚眦沉默许久最后道:“不是长阳必须死,而是他身处的位置以及他的脑袋都不偏不倚,不大不小的适合被砍头是吗?” 云川笑着点点头道:“其实呢,所谓的王者之道,就是选择最利于自己发展的一种方法。 如果对部族,对你以后有利,朋友可以牺牲,仇人可以成为朋友,这无关感情,只与利益相关。 这些话只适合跟你与赤陵说,跟别人说就是在给我自己找麻烦,我们必须承认,当选择不牵连个人感情的时候,就你个人来说是一种最坏的行为。” “所以说,凡是首领都成不了绝对的好人是吗?” “首领可以是伟大的,睿智的,勇猛的,仁慈的,唯独不能被人称之为好人,因为首领的着眼点在天空之上,在天上俯视人间的时候看的是大片,大片的环境,不会着眼在个人身上。 首领不在人间,而人间的冷暖才是百姓最能切身感受的东西,首领感受不到一个人的苦楚心酸,只能考虑多数人的感受,这与道德是相悖的。” 云川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吕氏春秋》上的一部分他理解的内容告诉了睚眦。 这东西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头思想猛虎,是帝王心术,不属于普通人可以接受的道理,因为,这里面的很多道理与人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朴素市相关是相悖的。 云川觉得自己还是说出来就好,不过,他只准备说这一次,不论睚眦,赤陵他们有没有听懂,他都不再准备复述。 从睚眦跟赤陵他们无知的表情上,云川发现这两个人就没有听懂,不过没关系,云川之所以说这些话,只是在尽义务,义务这东西只要进到了,就能心安。 好在,睚眦总算是明白了长阳这个人应该死掉。 就在当天晚上,得到云川许诺支援他的长阳,在阪泉城赫然发起了一场诛杀神农部残余族长的行动。 毫无疑问,长阳的行动注定会失败,他酣战了整整一个晚上,直到东方破晓的时候也没有等到云川部的援军。 其余几个忠于临魁的族长在杀掉长阳之后一致认为,方苗部的人都是叛贼! 于是,在这个清晨,方苗部的四千余参与族人,在神农部几位族长的押送下来到了阪泉城外。 按照神农部的规矩,凡是叛乱者都要杀掉,就在太阳将大地照耀的亮堂堂的时候,睚眦突然出现了,他不准神农部将方苗部的人都杀死,还说自己也是方苗部的人,如果一定要杀,就要连他一起杀死才好,否则,他一定会为方苗部死难的人复仇。 在无牙的鼓动下,一群走投无路的方苗部的族人纷纷哀求睚眦拯救他们,并且告诉睚眦,长阳的叛乱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是长阳一个人带着他的心腹部众干的坏事。 云川带着大队人马就站在睚眦的背后,一句话都不说。 一个神农部的族长勃然大怒,怒气冲冲的来到云川面前,指着云川的鼻子大声的呵斥。 赤陵很想砍死这个家伙,却发现自家族长一脸尴尬的给这个族长解释,他是如何凑巧来到城下的,还说今天的事情是睚眦个人的想法,他只关心睚眦这个不听话的部下,至于别的,真的跟云川部一点关系都没有。 眼看着睚眦带着自己的部下已经开始向神农部的人发起挑战了,云川就邀请那位族长喝茶。 于是,赤陵,女咆就看到了一场世上最无耻的政治交易。 云川部在付出五百袋子粮食之后,换取了这位族长支持驱逐方苗部的族人而不是诛杀掉。 有了第一位族长做样子,在阪泉城能说的上话的族长们纷纷前来指责云川,没有一个是好说话的。 说起来这些族长们也非常的可怜,他们之所以来到阪泉城,完全是被刑天逼迫来的,刑天在他们部族的领地里可谓无恶不作,能带走的粮食与物资全部带走,不能带走的就一把火给烧掉了。 云川深切的同情这些可怜的族长们,虚心的接纳了他们的意见,并且很好说话的同意了他们提出的赔偿条件。 “七个族长,三千五百袋粮食……”睚眦听到这个数额之后,几乎一头从马上栽下去。 他觉得与其用粮食交换,不如让他现在就发动进攻,面对这群被刑天凌虐过,又跟长阳的心腹打了一晚上的七个残破的部族,他有必胜的把握。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族长的决定不是他能推翻的,他甚至不敢想自己如何带着这四千多人度过这个严冬……更不要说刚刚背负的三千五百袋粮食的债务。 “族长,我不想当别人的族长了,我就想老老实实的留在部族里,哪里都不去。” 与睚眦糟糕的心情相比,云川此时的心情非常的好,不时地回头看看那些老老实实跟在他车队后边的方苗部族人。 “怎么,害怕了?” “族长,我没有本事带着这些一无所有的人度过这个寒冬,也没有办法偿还云川部支付给哪些族长的粮食。” “哦,你在担心这件事啊,距离我们交付粮食的时间还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呢。”跟随在云川身边的无牙见族长似乎不怎么愿意理睬睚眦这个笨蛋,就主动做了一点解释。 听了无牙的话,睚眦紧绷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些血色,懦懦的请教道:“无牙,这些粮食分几年交付呢?” 无牙笑道:“十五天之后!” 睚眦不敢对云川发怒,至于无牙这种人他还没有放在眼里,一双平和的眼睛在迅速的变大,目光也变得凶暴起来。 “你在耍我?” 无牙面不改色的笑道:“十五天还不够长吗?就在明天,蚩尤部会光临神农部,就在后天,轩辕部也会光临神农部。 等蚩尤部,轩辕部离开,剩下的十几天就会变得无比的漫长,很可能永远都不会有尽头。” 睚眦还是没有理解无牙的话,才要探出手捏无牙的脖子,却不小心看到了无牙背后族长那双恐怖的眼睛,就缩回手愤怒的道:“我知道我傻,你就不能明明白白的告诉我吗?” 跟在睚眦身后的赤陵叹口气道:“神农氏就要完蛋了,那七个族长两三天后就会死,以后,永远都没有机会去找族长讨要说好的三千五百袋子的粮食。” 睚眦用力的拍打一下自己的脑袋,对云川道:“我不该怀疑族长的决定。” 云川点点头,指着带来的牛,抢来的牛,带来的驴子,抢来的羊群以及还剩下很多的粮食对睚眦道:“这些就是你起家的根本,去方苗部的地盘自力更生去吧!” 睚眦红着眼睛道:“我比较蠢!” 这一次云川没有用鞭子抽他,而是温言道:“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比你蠢得人还有很多很多,如何建立一个部族,我想,这种能力你还是有的。” 睚眦揉揉眼睛又道:“我希望待在阪泉城!” 云川笑道:“很好啊,你应该给自己立一个远大的目标。” 睚眦又道:“我想过了,还是先去方苗部的领地打好基础再说。” 云川大笑道:“你看,这不是立刻就聪明起来了吗?” “族长,我希望继续保留方苗部支应小市场的权力。” 云川哈哈大笑道:“变得更加聪明了,有了一点族长的精明。” “族长,我还准备带着睚眦部的族人承包常羊山城的道路,赚取一些粮食储存以来,好应付开春之后的生计!” 云川脸上的笑容慢慢褪去,瞅着睚眦道:“你开始变得无耻了。” 睚眦扭捏的道:“这不是没办法吗?再说了,轩辕部前来云川部干活的奴隶们的时间已经到了,正好由我们补上。” 云川冷笑一声道:“既然是这样,你找错人了,该去找阿布,这些事都是他在做决定。” 睚眦换上一张笑脸道:“阿布平日里待我很好,他不会拒绝我的,反正,他的要求是把道路修好,至于什么人在修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差别。” 云川听了睚眦的话,立刻就平躺在大野牛的背上,顺便把小狼弄过来当枕头,舒舒服服的躺好,就听睚眦又道:“我部族里的女人也很能干,完全可以从精卫那里弄到一些活计……另外,我还会打铁,可以给夸父帮忙,换取一些铁料……还有,我部族里的孩子看着都勤快,他们应该去陶器窑口上帮着干活,不要报酬,给一口饭吃就成……还有……”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七章延续时间最长的朝代 第一五七章延续时间最长的朝代 临魁没有回来,神农部到处都是被刑天扫荡过的惨状。 村庄被焚毁,财物被掠夺,水井被尸体填塞,田野里空荡荡的,一只羊都看不见,更不要说牛跟驴子这些大牲畜了。 树干上挂着很多被吊死的人,他们就像成熟的果子一样随风摆动,这就是云川带领队伍穿越整个神农部之后看到的惨状。 是真正的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睚眦纵身跃起,斩断了拴在尸体身上的绳子,马上,就有睚眦部的部众将尸体搬走,埋进土里。 这样的事情睚眦做了一路,他的部族也跟随着自己新的族长干了一路。 虽然看到了太多的残酷场面,让睚眦部的人非常害怕,可是呢,通过不断地掩埋尸体的行为,他们渐渐地不害怕了,开始在心中对刑天产生了无比的怨恨。 在将一具破破烂烂的少年尸体从树上弄下来之后,睚眦咆哮了起来,举着自己的双刀当着族人的面怒吼道:“刑天,我一定会杀了你!” 没有说更多的话,睚眦的语言却让睚眦部的人生起了同仇敌忾之心,残存的武士们也学着睚眦的模样怒吼,要杀了刑天。 大野牛的背很宽阔,走路走的又平稳,再加上还能自动发热,云川盖着毯子躺在牛背上也就睡了一觉又一觉。 当他听到睚眦的怒吼声,就把头从毯子里探出来,跟小狼一起瞅着睚眦部的人一起咆哮。 见赤陵若有所思,就笑道:“知道为什么睚眦会是第一个出去建立自己部族的人吗?” 赤陵道:“我不如睚眦!” 云川笑道:“是这样的,你比睚眦聪明,这是一定的,可是呢,你的性格太沉稳了,缺少激情,睚眦能轻易地调动起一群人的热情,这一点在你身上很难见到。 当好一个族长需要的素质很多,然而,热情,梦想却永远是第一位的,上古的时候啊,有十三个人在一条小船上宣布,他们想要改变他们那个庞大而又黑暗的世界。 当时,没人觉得他们会成功,更多的人觉得他们不过是在瞎胡闹,可是呢,这群年轻人有着极为强烈的信念与热情,并且做好了为自己的理想献身的准备。 二十八年之后,他们成功了,尽管在这个漫长的时间短中,有的人牺牲了,有的人叛变了,还有的人离开了,最终,他们还是成功了,成功的非常的彻底! 你总觉得想要建立自己的部族需要有充足的准备,其实啊,怎么可能会有充足准备这种事情呢? 睚眦这一次有更多的准备吗?没有,就连我都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把睚眦丢出去。 任何事情都是有突然性的,我没有预料到临魁这一次会干出这么多的傻事情,没有预料到,轩辕,蚩尤会如此快的对神农部下手,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的顺利。 所以,你要时刻准备着!” 赤陵点点头道:“我明白。” 云川白了赤陵一眼道:“你最好是真的明白,一旦我准备把你丢出去,那就是真的丢出去,就开始将你视作云川部的一个可靠盟友,而不是云川部的人,这里面的区别有多大,你明白吗?” 赤陵重重的点头道:“明白!” 云川见赤陵一副真的明白的样子,也就不再多说废话,拍拍小狼的屁股,这家伙离开趴好,让云川把脑袋放在他柔软的肚皮上。 进化,进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庄稼如此,工艺水平如此,人也是如此。 之所以会快速的将睚眦,赤陵这些人甩出去,原因就是云川部需要快速的进化,要产生一代更比一代强的效果。 睚眦,赤陵他们是第一代云川部的本部子弟,他们成长起来之后,已经基本上触摸到了发展的天花板。 为了不让这些天花板阻碍新生的族人继续发展,就必须把这些天花板捅破,给后来的新树苗留下一个无限长高的环境。 这样的法子在别的部族里是行不通的,只有云川部一家可行,因为,云川这道天花板的高度在九霄之外,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把中间的阶梯弥补好,留下好的,剔除掉坏的。 又走了一天,云川下令停下来修整,此时,睚眦已经不来跟云川一起吃饭了,他跟睚眦部的人一起吃,尽管饭食简陋的让睚眦无法接受,他还是努力的吃着,还大声的召唤自家部族人多吃一些,快快的把身体养好,准备去云川部赚钱,然后就打造属于自己的家园。 无牙见睚眦跟赤陵都不在,就小声的对云川道:“阿布说,等到开春,常羊山城的道路一定会被贯通。” 云川伸长脖子瞅了瞅远处热闹的睚眦部营地道:“他觉得这些人比奴隶们还要好用?” 无牙嘿嘿笑道:“这是一定的,阿布还说,使用这样的一群人干活,不用监工,他们自己就会拼命。” 云川点点头,觉得阿布说的话好像非常的有道理,毕竟,睚眦部现在什么都没有,种子,粮食,农具,牛,驴子,工具都需要通过做工从云川部赚过来,这同时呢,也给了云川部工商业一次大发展的机会。 跟轩辕,蚩尤他们做生意总是担心会被坑,跟睚眦做生意就没有这个担忧了,毕竟,睚眦部的所有制度以及理念都与云川部高度重合,两方交流都有最大限度的信任。 女咆的大屁股坐在马上的时候一扭一扭的很好看,可惜,这个女人没有组建部族的本事,仅仅是有一双有力的臂膀,与一个好看的大屁股是建立不起一个好的部族来的。 “假如老子的周围,有一百零八个睚眦部落一样的羁縻部族的话……” 云川喃喃自语着喝下了一杯酒,心神有些荡漾,要知道,西周,东周共八百年的江山……是云川所知最长的古代王朝。 多长时间是长呢?八百年——有多少试错的机会啊! “杀刑天,建家园!” “杀刑天,建家园!” 睚眦部落那边燃起了巨大的篝火,火焰把围坐在火堆边上的每一个人的脸都映照的红彤彤的,他们不知疲倦的怒吼着,每一个人都非常的兴奋与激动。 很好,睚眦在爆发出第一个杀刑天的族群理念之后,又爆发出来了第二个极具正能量的理念——建设自己的家园! 杀刑天需要找机会,建立家园则可以从现在就开始。 果然,从第二天清晨开始,睚眦部的人就已经接手了这支队伍中所有的劳作任务,他们负责开路,架桥,铺路,喂牲口,甚至是做饭,云川部的武士们则完全变成了闲人,只要养足精神继续赶路就成。 如果武士们出得起代价,他们甚至愿意帮助武士扛着沉重的甲胄走路,愿意成为武士们的仆从,并且愿意在第一时间帮助武士们战斗。 两个被洗的很干净的少女,甚至用头顶着两个硕大的盘子跟在云川身边,方便他睡醒之后,随手取用盘子上的茶水,点心以及各种零食,当然,这些服务都是要收费的,全部用粮食来结算。 别看族长可以赖掉那七个可怜的族长的债务,至于赖掉睚眦部落的债务这回事,睚眦从来都没有想过。 睚眦的这点小心思云川是不在乎的,反正结账的人是阿布,睚眦想从貔貅一样的阿布那里占到好处的可能性很小。 睚眦现在提供的这些服务在阿布的操作下,最终会变成性价比非常高的一种服务行为,所以,他就享受的心安理得。 一会往自己嘴里塞一块蜜饯,一会往小狼嘴里塞一根肉干,一会给小姑娘嘴里放一块点心,很是悠闲,一会有气无力的召唤睚眦过来,给他揉揉睡得过于困乏的腰部! 看的出来,现在,为了粮食,工具以及开春需要的东西,睚眦高傲的心,以及单薄的脸皮早就被他丢到了地上,可以随便的践踏。 给族长揉腰部,捶打肩部这没有什么,以前小的时候就常干,现在当了族长也不是不能干,不是族长故意要羞辱他,是因为族长根本就信不过他的那些族人,要是有一个脑子不对的趁机给族长后腰上来一刀,族长以后就没有腰部需要人揉捏了。 至于赤陵强忍着的嘲笑,睚眦觉得自己以后一定有非常大的机会嘲笑回去的,一个只知道抓鱼的蠢猪,如何能理解族人耕种的辛劳以及秋收后的愉悦。 后面总有人骑着马来传递消息,云川看过第一个消息之后,就不再看后续的消息了,与他预料的一模一样,他不过是在神农部身上最肥美的位置上啃了一口,轩辕,蚩尤如今正在敲骨吸髓。 睚眦的双手很有力气,揉捏肩膀很合适,正好可以把云川僵硬的肌肉给捏开。 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之后,云川就对睚眦道:“你的三个债主的脑袋已经被蚩尤拧下来当球踢了。” 睚眦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道:“少了一千五百袋粮食的债务,我觉得轻松多了,不知道后面的两千袋会不会继续被免除掉?” 云川哼了一声道:“轩辕办事没有蚩尤那么粗糙,说不定会留着四个族长的性命,来找你讨债!” 睚眦笑眯眯的道:“轩辕一定会免除的,族长,允许我与轩辕部暗通款曲吗?”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八章归来如昨 第一五八章归来如昨 暗通款曲这个词非常的有意思,中间蕴含着极为强烈的暧昧气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后,就是这个词的延伸诠释,西门庆与潘金莲的爱情故事,也是这个词的直白表现。 印度人的神话里,他们的湿婆神有一种强大无匹的能力,那就是身为生命之神,他的家伙非常的巨大,有两个小神一个化作野猪从根部向上狂奔,另一位化作一只白天鹅从顶部向下俯冲,跑了,俯冲了999年之后才在中段相遇,然后大打了一场。 这个故事不是在赞颂湿婆神的强悍,而是在暗中赞颂湿婆神一前一后两位老婆的强大收纳能力! 所以,睚眦准备跟轩辕暗通款曲的时候,考验的自然不是轩辕的应对能力,而是云川是不是有容纳暗通款曲这四个字的能力! 自己家养的狼狗突然化身成了一只小狐狸,云川当然是非常的喜欢,不过,他还是严正警告了睚眦,与轩辕部保持友好是必须的,按照一般好友的程度进行往来就好,别耍心眼,一旦在轩辕面前开始耍心眼了,就一定会被轩辕剥皮抽筋,最后制作成一件漂亮的狐狸皮大氅。 在耍心眼这一道上,轩辕就没有服过谁! 大队人马进了云川部的领地之后,一切就变得好起来了,漫山遍野的云川部族人正在填自家在晚秋时分挖的各种洞,当初挖洞是为了围剿那些白脸野人骑兵,现在马上要浇灌冬水了,自然要把那些坑全部填好,要不然,等到春耕的时候,折断的该是自家的牛蹄子了。 远远地看到族长回来了,云川部的族人全部放下手中的活计,涌到路边上自发的迎接族长归来。 云川自然是坐在宽阔的牛背上接受族人的欢迎,一边招手一边感谢着族人们的勤劳。 赤陵,女咆也是一脸享受的接受族人的吹捧,只有睚眦每每遇到水利设施的时候,就带着睚眦部刚刚被选出来的统领们参观,并一一讲解,睚眦说的很仔细,统领们也听得非常认真。 快要到常羊山城的时候,睚眦他们就被阿布派来的人带去了供他们休息的营地,只剩下云川部的武士们雄赳赳气昂昂的向常羊山城走去。 城门大开! 城门中间站着一位铁塔一般的巨汉,他一声甲胄,手里杵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巨斧,如同门神一般守卫在常羊山城的门口。 云川跳下牛背,笑眯眯的瞅着夸父道:“很好!” 夸父掀开面甲也朝云川笑道:“在族长没有回来之前,我没有离开过城门,也没有踏出过城门一步!” 云川张开双臂大笑道:“哈哈哈,现在,你可以随意了。” 夸父也大笑着将巨斧靠在城墙上,重重的拥抱了一下云川,抱得云川双脚离地,咳嗽连连。 牵着夸父的巨手走进城门就看到阿布带着一众管事人员在门后迎接,云川同样上前,握住阿布的手道:“辛苦了。” 阿布正色道:“族长为我族驱除异族蛮夷,保我云川一部平安,才是真正的辛苦了。” 云川瞅着乌泱泱的人群大笑道:“蛮夷粗鄙,不堪一击,下次,派遣一员部将,就能击杀蛮夷,我与你们只需要在这里准备好酒宴,欢庆他们归来就好!” 阿布立刻笑眯眯的呼喊道:“我王威武,我王威武!” 眼看着其余族人也跟着呐喊,云川瞅瞅没找见精卫,就听阿布道:“我王出征,阿布自作主张,不许精卫与云蠡跨过狭道!以免出现不可言之后果。 精卫王后采纳了我的建议,自始至终,没有跨过狭道一步。” 云川拍拍阿布的肩膀道:“做得很好。” 阿布连忙道:“此次是阿布自作主张,还请我王制定规矩,以后,阿布也好按照规矩执行,免得惹怒王后。” “精卫生气了吗?” “有一些不满,王后以为她可以不出去,云蠡乃是我王的子嗣,他有直面战场的权力!” 云川哈哈大笑再次拍拍阿布的肩膀就骑着大野牛沿着盘山路直奔天宫。 牛蹄哒哒的踩踏着石板路,云川坐在牛背上稳如泰山,可能是回到家的缘故,大野牛爬山路爬的飞快。 精卫抱着云蠡在狭道处迎接云川,在看到云川的第一刻,云蠡就挣脱母亲的舒服,跌跌撞撞的向父亲奔过来。 云川跳下牛背,抱起云蠡,然而,云蠡并不是为了迎接他,而是努力的朝大野牛伸出双臂,没办法,云川只好把他放在大野牛的背上。 大野牛背上其实扛着一张与它的后背极为契合的竹床,四面还有半尺高的围栏,可以有效地防止云川在睡梦中从床上掉下来,云蠡坐在上面欢喜的来回滚动,还非常的兴奋。 精卫笑吟吟的对云川道:“我还以为你儿子真的那么喜欢呢?” 云川白了精卫一眼道:“以后说话的时候,不要这么刻薄,还有,对阿布不满的时候就对我说,不要直接冲撞他,这不利于他在城里发号施令。” “我不是老老实实的留在狭道里了吗?” “既然遵守了,那就更不应该冲撞阿布,如果你实在是不满他的行为,不准备遵守他划定的规矩时候,再冲撞不迟。” “哦,明白了,如果他做的是对的,我就闭嘴,如果他做的不符合您的利益,我就直接推翻他的决定!” 云川伸手在精卫的面颊上轻轻拍两下道:“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们以后也要多做一些尝试,孩子就一个,太少了。” “你累不累?” “不累啊,一路上尽睡觉了,累的是大野牛驮了我一路。” “仆妇们已经把热水准备好了,我伺候你好好洗个澡。” “嗯,洗澡我喜欢。” “一会还有你更喜欢的呢……” 云川看了一眼在大野牛背上玩的不亦乐乎的云蠡,牵着精卫的手就走了,臭小子竟然敢不理睬我,那就试试看会不会有别的惊喜发生。 云川回来了,云川部就变得活泼起来了,哪怕是在外城做生意的人们,在讨价还价的时候也俏皮了很多。 很多人都想第一时间来拜会族长,这其中只有大象一家子达成了这个愿望,它们一家是在云川与精卫爱的难分难舍的时候,推开了守门的仆妇,自己进来的。 破耳朵,母象,独牙大象三口还是很有礼貌的,只是站在水池外跟云川夫妇打招呼,那三头小象就非常的失礼,它们也跳进了水池,用鼻子抽水,喷水,还想跟光溜溜的云川跟精卫一起玩耍。 于是,精卫的怒吼声几乎要震塌整个山洞。 清晨的时候,云川习惯性的坐在第一缕阳光照耀的地方,享受自己的早茶,夸父熟练地用两根手指捏着松塔往小炉子里丢,在这之前,他已经检查了一遍松塔的干燥性与完整性。 第一遍水开了,夸父熟练地用热水将所有的茶具都烫了一遍,等小小的茶碗变热了,这才将第一遍茶水倒进去,稍微等待了片刻,就把杯子里的茶水倒掉,用竹夹子夹着滚烫的空茶碗递给云川。 云川将空茶碗扣在鼻子上,仔细,认真的嗅了嗅茶香,有些惊喜的对夸父道:“你是怎么弄的,茶水里居然有了一丝丝的花香味,把草腥味完全给压制住了。” 同样嗅过茶香的夸父得意的将茶碗收回来,倒上第二遍茶水,邀请云川品尝。 “有一次,我不小心将刚刚炒好的茶叶放在精卫晾晒的花朵边上,结果一晚上过后,我品尝那些茶叶的时候居然带着一点花香,香味很杂,把茶叶给毁掉了。 后来呢,我就想,要是找一些味道纯正的花朵跟茶叶混合在一起,会不会制造出味道纯正的花香茶叶呢?” 云川眼神阴郁的瞅瞅夸父道:“所以,你就找了槐花?” 夸父嘿嘿笑道:“我还试验过麝香囊,那味道太浓郁了,把茶叶给弄废了,我已经告知了市场上的管事,要求他们在来年开春一定要给我多找几种可以往茶叶里添加的好闻的花朵,你就慢慢的等,我一定会找到最好的配方。” 云川一直看不惯手指粗大如鼓槌的夸父用兰花指拈着小巧的茶碗品茶,以前看不惯,现在,一样看不惯! 像他这样的巨汉,就不该喝茶,应该举着酒坛子狂饮,而不是用比鸡蛋壳还小的茶碗喝茶,这样即便是喝一天,对他来说能不能解渴都成问题。 现在,这家伙又开始操弄花草茶了…… 常羊山城门口哭声震天……云川跟夸父两人依旧安静的喝茶,享受他们难得的清净时刻。 那些嚎哭的人是轩辕部送来的那批奴隶,阿布觉得雇佣他们不如使用睚眦部的人,所以,就把他们的账目结算清楚之后,统统撵出了常羊山城。 如果这些人肯努力干活的话,阿布多少会留下来一些人,可惜,他们自认为是奴隶,只要每天干点活,混顿饭吃就好了,干活的积极性一点都不好,现在被驱逐了,美好的生活将要结束了,才开始大声哭泣。 可惜,这样的哭泣毫无意义。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五九章分家 , 第一五九章分家 眼看着昔日亲如一家的小伙伴见到自己就慌不迭地躲开,睚眦就觉得嘴巴苦涩得厉害。 族长说了,只要他能说动,他就能从云川部带走任何人。 现在的问题是……没人愿意跟他走! 云川部的生活太舒适了,这是云川部族人的一致感觉,只要把族长,阿布他们安排下来的活计干完,吃的,用的,享受的东西就会源源不断地发下来,不曾少过一分一毫。 更何况族长现在还给每家都分了土地,只要在秋后把收获的一半交给部族,剩下的都归自己所有,天底下除过云川部,哪里去找这样的好事情呢? 更何况,族长是神,曾经射过太阳,打败过白脸野人,而睚眦在族长跟前屁都不算,也就是神农部那些没见识的人才会觉得睚眦是一个可以当族长的人。 睚眦很想用野心来勾引云川部的族人跟他一起去创业,还许诺,只要愿意跟他,这些人将来就是睚眦部的管事。 可惜,对于野人来说,野心这东西不能当饭吃,不能当衣服穿,他们更愿意每天看着族长无所事事地乱溜达,更愿意在阿布的指挥下干活,更愿意在忙碌了一天之后,去夸父的铁匠铺子里讨一口茶水喝,或者派孩子去精卫那里踅摸一点蜜糖回来用筷子沾着甜甜嘴。 跟着睚眦这个不靠谱的人去方苗部的土地上建城? 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那座城有常羊山城好? 睚眦瞅瞅已经开始努力给常羊山城修路的族人,用手揉揉脸,换上一张亲切的笑脸,准备去游说一下跟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厓”。 厓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他现在的主要职责就是养猪! 云川部的猪圈已经非常庞大了,猪圈里常年都有不下五百口猪,因为猪肉更加肥美多汁的缘故,养猪的厓的身份比养羊的,养鹿的,养鸡的,养兔子的管事地位更高。 也就是养马的王亥,养驴的呈,在被阿布接见的时候可以排在他前边,对此,厓非常得满足。 臭气熏天的猪圈丝毫不影响厓进食,当他殷勤地劝睚眦跟他一起吃一点饭的时候,睚眦强忍着胃部的不适,强行拒绝了。 “你以后只要跟着我,就再也不用呆在臭烘烘的猪圈里了。” “猪圈是臭,可是呢,你哪一次吃猪肉的时候不是吃得跟猪一样?现在嫌弃猪臭了?” 厓的后背被猪用嘴拱了一下,回头发现是一头面貌丑陋的母猪,立刻就换上一张笑脸,还把自己刚刚吃剩下的饭让给这头功勋母猪吃。 “我听说猪吃屎!” “是啊,吃啊!” “你让猪用你的饭盘!” 厓奇怪地瞅着睚眦慢慢地道:“我记得我们小时候饿极了的时候也起过这个心思,怎么,现在不饿了,就开始觉得这东西脏了? 你知道我是怎么当上猪圈大总管的吗?” 睚眦道:“我记得阿布对你的评语是——忠于本务,对了,你是怎么个忠于本务法?” 厓想了一下道:“以前的猪圈管理不好,好多猪崽子都病死了,不要说猪崽子,就连好多大猪都会病死,我们舍不得丢掉要吃,结果被族长用鞭子狠狠地抽了一顿,还把好好的病死的猪给一把火烧了。 那时候,我心里有多难过你是不知道的。 后来,我发现猪之所以会病死,一个是猪圈太脏,另一个原因就是猪吃坏了肚子。 然后呢,我每天都会带着人收拾猪圈,遇到母猪产子我就跟母猪睡在一起,它们的食物,我每天都会吃一点,如果我的肠胃没办法接受,那么猪就不能吃,以后绝对不会再喂这种食物了。 经过我一年多的努力,咱们的猪圈里就再也没有大规模地死过猪,猪崽子就算是死,也大多是意外。” 睚眦怒道:“我来找你,就是不想你以后吃猪食!” 厓怒道:“我不吃猪食,你们就只能吃猪屎!老子一年给部族贡献五百头以上的肥猪,就连族长过来的时候,都夸我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年终酒宴;老子跟你的位置就差一层,你凭什么看不起老子吃猪食? 快滚,快滚,你就是一个黑了心的想要自立为王的混蛋,你自己走也就是了,还要拉上我们一起走,要不是看在我们一起长大的份上,我会打死你!” 厓越说越气,居然连推带搡地将睚眦推出他的猪圈,最后连大门都关上,不管睚眦怎么喊,他都不理不睬。 “族长,就是这样,我现在名声已经臭了。”睚眦再次找到了陪云蠡玩耍的云川,倾诉自己心中的苦楚。 云川将云蠡的那个金光闪闪的王冠玩具,拿起来扣在睚眦的头上道:“重不重?” 睚眦摇摇头道:“不重!” 云川又往王冠上铺了一个垫子,再把肥胖的云蠡放到睚眦头上道:“重不重?” 睚眦见云川似乎有抱着儿子坐在他头顶的冲动就连忙道:“重,很重!” 云川把儿子从睚眦的头上取下来慢悠悠地道:“真正的王冠可比云蠡重得太多了,上古时期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所以啊,困难都要你自己去克服才成,要不然当什么王?” 睚眦苦着脸道:“这个王冠是你硬扣在我头上的。” 云川瞅着睚眦的眼睛笑眯眯地道:“真得是我硬扣到你头上的吗?不是你假装勉强接受而心底里美滋滋?” 睚眦取下王冠还给了吝啬的云蠡,没好气地道:“我以为方苗部的人跟着我们学了好几年,应该有很多可以用的人,结果,我找了很久一个可用的人都没有。” 云川大笑道:“不是没有,而是在方苗部跟神农部其余七部族血拼的时候死光了,怎么,你很怀念那些人?” 睚眦摇摇头道:“他们要是不死,我不可能这么轻易拿到方苗部,这一点我还是知道的。” 云川恨铁不成钢地瞅着睚眦道:“你是一个有野心的,所以呢,就该找那些同样有野心的人才能把话说到一处。 你总是找那些准备在云川部老死的人,那就是自讨苦吃。” 睚眦的眼睛顿时就变亮了,靠近云川低声道:“除过赤陵,还有谁是有野心的?” 云川也低声道:“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我会安排他干最危险的事情,死得最快的那种,好早早地把他的野心消弭干净。” 睚眦点点头道:“我去找阿布,看看阿布准备坑害谁!” 云川笑吟吟地瞅着睚眦,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子最近成长的速度很快,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成为一个不错的首领。 睚眦来到阿布这里,要求翻看云川部监牢囚犯的名单,被阿布翻了一个白眼之后,很不客气地给拒绝了。 “凡是被你关在监牢里的人,都是云川部不能继续使用的人,他们犯的过错不足以杀头,又不能通过苦役来消弭他们的罪愆,留在监牢里还要供应他们的吃食。 交给我吧,我会看好他们的。” 阿布摇头道:“这些人之所以犯错,大部分都是因为觉得在云川部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交给你之后,你再重用他们,我担心有一天我会跟夸父带着我们的军队去找你,最后砍下你的脑袋送到族长身边,族长会伤心的。” 睚眦摸摸自己的脖子道:“不会吧——” 阿布冷笑一声道:“一定会,你带着一群坏蛋组成了一个新的部落,那么,这个部落必定是坏的。 坏人只会用坏的方法来治理部族,最终你的部族也就成刑天部一样的坏蛋部族,这样的坏蛋部族,不早早掐死,难道还要留着下崽? 不过啊,有几个人实在是太可惜了,你可以去接触接触。” 睚眦大喜,从阿布手里接过一面铜牌,径直就去了云川部的监狱。 这还是睚眦第一次来到监狱,尽管其中还有好几个人都是他亲手抓进去的,他却从未进入云川部的监狱。 这里是云川部最黑暗的地方,凡是对未来抱着美好期望的人都会自发地远离这个地方,以至于人们总以为云川部都是光明之地,见不到一星半点的黑暗。 看守监狱的人是一个叫做滑的人,虽然开会的时候睚眦总能见到这个人,但是呢,他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跟滑说过话。 他仔细想了一下,甚至不记得这个人跟别人说过话。 当睚眦将铜牌交到滑手里的时候,睚眦就对这个人的观感很差,因为这家伙看自己的模样,就像是在看一头待宰的猪。 “我来找人!”睚眦还是首先开口了,他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家伙根本就不会说话。 滑还是没有回答,只是让开路,命人打开一扇石门,示意睚眦进去,睚眦才进去,他身后的石门咣当一声就关上了。 不等他回过神来,一张毛茸茸的脸就凑到了他的跟前,哈巴狗一样笑着道:“睚眦啊,你来干什么?也犯错了?” 睚眦扒拉开他脸上的毛觉得这人很熟悉,想了半天才道:“淠,为什么会是你,你干了什么,会被阿布关起来?我还以为你早就死掉了。” 第三卷求生的意义 第一六零章家天下 第一六零章家天下 睚眦看了看淠脖子上挂的木牌,木牌上写着一行字,看过这行字之后,睚眦皱着眉头问道。 “你杀了你老婆?你杀她做什么嘛?” 淠叹口气道:“我当然没杀她,大水灾的时候我们赶时间修建好了损坏的水车,族长看了高兴,就赏赐了我们一些酒,我喝完酒回家之后,那个婆娘嫌弃我不带酒给她喝,就吵起来来了。 我觉得把这婆娘睡一顿就消停了,结果就仗着酒劲猛猛的睡了一场,然后就睡觉了,天亮的时候才发现那个蠢婆娘居然没气了。” 睚眦又看看这家伙脖子上的木牌,确认木牌上的罪名就是杀妻犯,就拍拍淠的脸蛋道:“你要是没杀,阿布这人还不至于冤枉你吧?” 淠抽抽鼻子道:“我确实没杀,可是,阿布在看了我婆娘的尸体之后,觉得我老婆是被我活活打死的,就把我关在这里两年多了,听说再有一年多,我就能出去了。” 睚眦想了一下,觉得这个淠还是非常可信的,毕竟,谁没事会杀老婆呢?估计是他们夫妇欢爱的时候激烈了一些,属于无妄之灾,再加上这家伙还有一手木匠手艺,会制作水车,就很想把他带走。 至于杀了老婆这种事情,睚眦觉得不是什么大事情。 “族长希望我带人出去,给云川部在外边重新建立一座城池,充当部族的后路,先告诉你啊,刚开始的时候,那里的日子可比不得族里,不过,等我们把什么都弄好了,我保证不比族里差,而你呢,也能脱离牢狱之灾,在外边好好地过两年,你老婆死了,我再给你弄一个漂亮的,你看怎么样,跟不跟我走?” 淠的眼珠子都快要从眼眶里瞪出来了,激动地拉着睚眦低声道:“只要把我弄出去,怎么着都成,我保证以后睡老婆的时候轻点,再也不弄出人命了。” 听淠这样说,睚眦满意的点点头,还是族长有办法,知道该怎么帮睚眦部早日建立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冷着脸的滑从监牢外边走进来,手里提着一根沉重的牛皮鞭子。 仅仅是哼了一声,淠就绝望的跪在地上,主动脱掉上衣,露出新伤旧伤纵横的脊背。 睚眦连忙挡住滑,厉声吼道:“他现在是我睚眦部的人。” 滑冷笑着道:“别看你已经分出去了,如果你也翻了罪,老子一样用鞭子抽你,给老子滚开。” 睚眦再一次拿出那块铜牌道:“这是族长让我拿的,准我在这里挑选帮手,你不能违背族长的意志。” 滑再次看了一遍铜牌,依旧板着那张死人脸道:“后边还有几个好男子,你为何一定要这个变……态,没错,族长就是这么说这个人的。” “族长说的?这人不是睡死了自己的老婆吗?怎么就成变态了?”听滑说这人的罪名是族长定的,睚眦非常的纳闷。 滑淡淡的道:“族长说了,夫妇关系乃是人伦之始,夫妇之道,父母之道,更是王化之始,夫义,妇德平行而至终年,无夫妇之义,强行媾欢,与野兽无异,媾欢而又忘形禽兽也,所以,淠之罪在于非人,非人者,每朔望必当鞭挞,以痛楚唤醒其心中良善,以鞭挞让他兽性恐惧,而后,出! 睚眦,你想把禽兽招纳到你的麾下吗?” 睚眦瞅着垂头丧气的淠,失望的道:“你真的那么残暴吗?” 淠低着头道:“一时忘乎所以罢了。” 睚眦还想继续问话,却发现淠的人头居然从脖子上滚落下来,脖腔里的血飚起来老高,他无奈之下,闪身躲过,回头看着刚刚将钢刀入鞘的滑,不明白刚才还仅仅是鞭挞,怎么下一刻就成了砍头。 滑淡淡的道:“再选吧,这个人不知悔改,已经被我处死了。” 睚眦长吸一口气,对脚下的尸体再无半分兴趣,此人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不错的木匠,既然死了,那就没用了。 路过一个脖子上拴着铁链子跟狗一样四肢着地的人,睚眦忍不住问道:“这人又犯了什么罪过,用不着当拴在柱子上当狗养吧?” 滑面无表情的道:“此人有两子,其子日出随部族劳作,日暮就被此人以绳索绑缚在梁柱之上,平日里取族中赏赐独享,待两子如狗,整整两年,阿布以为,此人罪恶滔天,不知恤子,待子如待犬,所以,判罚此人如狗四年。” 睚眦苦笑道:“这种人我不能要是吧?” 滑难得的露出来一丝笑意,点点头道:“此人罪愆与淠相仿,如不知悔改,最后难免一刀。” 睚眦瞅着一个蹲在墙角端着一个破碗吃饭的壮汉道:“他为什么可以自由在监狱中行走,且不见任何刑具?” 滑点点头道:“这就是我给你说的好男子,乃是我族的一位石匠,平日里忙碌于采石,数日方才回家一次,不料他的妻子为恶人所奸,此人用家中存粮与夸父换取了一柄长铁刺,将恶徒刺杀于街市上,然后取屠夫屠刀,将恶徒分尸,生啖其心,阿布怜其事出有因,遂判罚入狱三年。 如果可能,你可以带走此人,不过,他再有一年多,就可以回家与妻,子团聚,也不知他肯不肯。” 睚眦来到壮汉身边道:“你认识我吧?” 壮汉点点头道:“你是睚眦。” “你愿不愿意成为我的部下,如果你点头,我这就带你出牢狱,以后跟着我去方苗部旧地建立新的部族?” 壮汉摇摇头道:“我再有一年多就能回家了,而且,只要我继续开凿石头修建这座牢狱,阿布准我早半年出去,我老婆,孩子还在等我,就不跟着你远行了。” 睚眦见壮汉说完话就把头扭向一方,就对滑叹口气道:“能出去不愿意跟我,愿意跟我的却不能出去。 从这三个罪囚的经历来看,族长似乎比较喜欢待家人如命的人,这里面有什么说到吗?” 滑指着壮汉道:“其实论起罪过,以这人的罪过最大,当街杀人,后果极其恶劣,但是呢,此人乃是为了保护家人当街杀人,族长就认为此人很符合他说的“人”,假若恶徒不伤害他的妻子,他就不会伤害任何人。 族长常说,这个世界为大争之世,不是人与人争,而是人与禽兽争,人与老天争夺,凡是符合“人”的行为的,哪怕是犯罪,也当从轻发落。 若是背离了“人”这个法则,便可适用禽兽之法,因此,淠这种人的生死,只在我一念之间而已。” 睚眦苦笑道:“族长引诱我来牢狱,其实不是为了让我挑选人手,而是想要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情是吗?” 滑冷笑一声道:“族长待你真是没话说,监牢这种地方本来非律法官不得进入,你却轻易地拿到了铜牌,就是为了让你明白,以后你部族中人如果犯罪该如何惩罚。 此地,就连精卫王后都没有来过,我甚至怀疑,精卫王后连云川部有监牢的事情都不知道。” 睚眦长叹一口气道:“那就继续,反正已经来了,那就看个彻底。” 滑点点头,带着睚眦继续参观监牢。 一遍监牢参观下来,睚眦总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监牢里装的最穷凶极恶的人都是不能善待家人的人,像那些遇到危难就跑路的,修建城墙过程中预料不周,害了工匠性命的,哪怕是偷东西,抢东西的人,在这个监牢里的日子也都相对好过一些。 于是,睚眦在这座监牢里也不是一无所获,得到了十六个拥趸,这些人不是在战场上失败的人,就是操作不当给部族带来极大损失的人,再有的,就是一些参与抢劫,偷窃的人。 这些人知晓即便是出去了,也没有办法继续在云川部立足了,这才答应随着睚眦去建立新的部族。 睚眦将十六个新的伙伴,送去了工地干活,自己重新来到云川这里,等云川将云蠡哄得睡着了,才随着云川来到了房子外边。 “看明白了吗?” “看明白了,要注重家!” “你其实还没有看明白,睚眦,你应该明白的事情是——家天下!” “什么是家天下呢?” 云川想了一下道:“家天下目前的解释就是——有家,才会有天下,最后的解释便是——天下一家,天下大同,相信相爱,亲如一家,如此方为家天下。 不论是我,还是轩辕,我们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便是组建家,让这个概念深入人心,甚至要把这种概念刻在所有人的灵魂上,即便是真的有灵魂转生,也会牢牢地记住自己的家在何方。 这么些年,我与轩辕,蚩尤,临魁,争斗不休,却从来不愿意将对方逼进绝境,只想着如何的吞并对方,起作用的就是这个家天下。 我们以为,大河上游四族,应该是一家人。 早年的时候,轩辕,蚩尤,临魁都尝试过用武力统一四部族,可是呢,尝试的结果都不太好,除过白白的浪费了人命,见不到成效。 这一次临魁露出了破绽,被我们三人合力谋算,终于败北,可是,神农部的人手并没有损失太多,而是融合进了我们三个部族中,这算是一场不小的胜利。 睚眦,你离开云川部自立之后,要明白一件事,我们几个部族虽然会有争斗,却从来不会将对方视为死敌。 以后,不论是谁胜出了,我们要的依旧是大融合,而非大分裂,即便是睚眦日后如果有机会统一大河上游的诸多部落,也要记住我今天对你说的话——我们要家天下!” 第四卷——家天下 第一章平静就是福气 第一章平静就是福气 桃花开的时候,已经到了仲春时分。 今年的桃园与往年不同,在火红色的桃花丛中多了一些粉色。 红色的自然是桃花,粉色的只能是杏花了。 桃花与杏花开放的时间本来不同,只是因为云川部桃林里的杏花是第一次盛开,可能是因为没有经验的缘故,所以晚了很多天,才与热闹的桃花结伴开放。 精卫已经学会了用桃花,杏花装扮房间,当然,这完全是闲出来的病,对于精卫这种病,云川只能忍着,因为这个婆娘再一次怀孕了。 与第一次怀孕时候的无所畏惧,第二次怀孕的精卫就显得很从容,每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定点吃饭,不知不觉的,一个野人小丫头渐渐地变成了一个仪态优雅的贵人。 破耳朵大象的大儿子已经长大了,现在被精卫打扮的花里胡哨的成了人家的坐骑。 与云川的大野牛一样,精卫原本准备在小象的背上安置一所房子,后来发现小象承受不起,房子就变成了一个色彩艳丽的棚子。 蜜蜂喜欢的东西不过是香味与艳色,这两样东西精卫都不缺少,她的小棚子里永远都有蜜糖,糕饼,蜜饯,她身上的衣衫永远都是最鲜艳的颜色,所以,只要小象进入桃园,他们就成了招蜂引蝶的存在,有时候精卫想跟着蝴蝶一起翩翩起舞一下,总是被那些恼人的蜜蜂打扰,这让她有些苦恼。 一群仆妇围在她身边帮她驱赶蜜蜂,就算是这样,精卫依旧不高兴,因为那些懒惰的仆妇们只要开始帮她撵蜜蜂,就不肯再干活了。 云川部的桃园被这些人给分割成横平竖直的井田模样,地埂都铺满了青石板,即便是下雨天,也干干净净不会弄脏精卫漂亮的鹿皮短靴。 青石板路是睚眦部上下四千两百八十七人忙碌了三个月的结果,现在,常羊山城里的石板路整整延伸了将近六十里。 这六十里的石板路,在原有的石板路的基础上,基本通到了常羊山城的任何一个地方。 阿布接下来的计划是在常羊山城里修建各种平台,一个平台就是一重关,最后经过数十个平台,也就是数十个关隘最后抵达云川居住的天宫。 云川没有想到阿布的修建计划会如此的宏大,开始的时候还觉得这样大动干戈的修建城池,会降低云川部族人的生活水平,结果,阿布拿出一系列的计算数据之后,云川才发现,云川部这些年积攒的财富有多么的庞大。 皮毛积存在库房里会腐烂,粮食多了也会腐烂,丝绸,麻布,葛布这些东西同样有这样的问题。 只有把这些东西全部换成巍峨雄伟的常羊山城,才能留存长久。 族人们通过劳动获取了这些东西之后,生活只会越发的好,而不是越发的糟糕。 阿布还认为,只有让云川部的族人变得富裕起来,常羊山城的集市才会更加的繁荣,云川部各个作坊的产出,才会更多,物品也会更加的丰富。 云川部也才能通过市场,获取更多的物资。 阿布对自己无意中发现的这个循环非常的有热情,他觉得这该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密码,只要族人还在劳动,还在产出,这个循环就可以永永远远的延续下去。 睚眦走了,带着他的四千二百八十七个族人走了,目的地就是方苗部原来的领地。 现如今,阪泉城已经彻底的荒废了,临魁自从走了之后,就一直杳无音讯,睚眦没有立刻进驻阪泉城,他在等,等着看临魁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重新降临阪泉城。 如果临魁形成了自己王者归来的气势,睚眦就准备联合那些投靠了轩辕部,蚩尤部的神农部族人一起跟临魁讲道理,希望可以和平共存。 如果临魁变成了一个落魄的王,睚眦还是准备联合叛逃的神农部众人继续跟临魁讲道理,希望他能主动让出阪泉城,由实力最强的部落享用。 说起来,临魁的溃败,获利最丰富的人居然是刑天! 他不但从神农部拿到了供他过冬的粮食与物资,他还收留了那些无家可归的白脸野人,变成了几个部族中,第一个拥有真正骑兵的部落,对此,轩辕非常的担心。 原本大家最看不起的一个人,现在却越来越强大,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刑天,已经成了大河上游各部落的心腹之患。 白脸野人骑兵其实没什么可怕的,真正算起来她们好像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如果大家真的齐心协力,来多少弄死多少也不算什么难事。 轩辕部把抓到的白脸野人拿去祭天了,蚩尤把抓到的不多的白脸野人祭祀给魔神了。 反正都没有允许白脸野人在这片大地上繁衍生息。 刑天就不一样了,现在啊,这家伙对轩辕,云川,蚩尤恨之入骨,尤其是云川,他好像最恨的就是云川。 这或许跟云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跟他是朋友有很大的关系,轩辕算计他,蚩尤坑他,他认为是正常的,因为这两个人本身就是他的敌人,云川?在他眼中则是一个无耻的背叛者。 再加上云川部如此的富裕,却不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帮一把,真是该死至极。 云川没有担忧刑天,准确的说,自从常羊山城的城墙修建起来之后,云川就不再担心任何人。 等到阿布在常羊山城里组织好几十道防御圈之后,云川就觉得自己可以干任何自己想干的事情,再也不用理睬任何人的脸色。 阿布来找云川,他们就喜欢下棋,下围棋,阿布的围棋下的非常烂,可是,架不住他的瘾头很足,对于这一点,很是让云川头疼,相比跟阿布下围棋,云川更喜欢与夸父一起品茶。 主要是因为阿布下棋比较喜欢悔棋,围棋悔棋就没办法下了,而阿布往往要悔七八步棋。 每次悔棋之后,还需要云川给他讲解如何落子,才不会掉进云川布置的陷阱中。所以,很多时候,云川下围棋往往会下的火冒三丈。这与下围棋需要的平和心静,相去甚远。 精卫抱着一枝漂亮的桃花路过客厅的时候,云川正在跟阿布聚精会神的下棋,而夸父则一个人守着一个小火炉喝茶,只是偶尔会给云川跟阿布的空茶碗添加一点茶水。 精卫走过客厅,没人理会她,所以,她就决定再走一遍……再走十遍也是同样的结果,精卫就觉得口渴,拿起云川的茶碗就要喝茶,却看到夸父那双牛眼睛一般大的眼睛正嫌弃的看着她。 精卫只好放下云川的茶碗,坐在夸父身边,伸出右手食指,中指轻叩两下夸父精美的竹子制成的茶桌,示意要喝茶。 “花香影响茶味!”夸父没有动弹,而是瞅了瞅精卫怀里的桃花用平缓的声音道。 精卫将桃花交给了仆妇,然后就瞅着夸父,等他倒茶。 “王后的衣衫上已经沾染了花香,身上还有浓重的蜜糖香味,想要喝茶,请换一身衣衫。” 夸父嫌弃的表情终于刺激到了精卫,她伸出手,愤怒的一把拂倒了夸父的小茶碗,取过云川的茶碗一口喝干,就腾腾的去了后宅。 夸父瞅着倒在茶台上的茶碗,叹口气对云川道:“这叫什么?” 云川落下一子,淡淡的道:“牛嚼牡丹!” “牡丹又是什么?” “一种颜色,花瓣都极为艳丽的花草,可能是花中的王者。” 夸父点点头道:“花中的王者拿去喂牛,确实可惜了。” 云川又落下一子,然后就把刚刚杀死的大龙,准备从棋盘山拿走的时候,阿布道:“为什么没有活尽的大龙就是累赘呢?” 云川等夸父给他倒了杯茶,喝了之后慢慢的道:“因为会出现劫杀,劫杀到了尽头如果没有接应的棋子,必死无疑。” “为什么会有尽头?” “因为棋盘只有这么大,这也代表着天地的规则。” “如果棋盘没有界限,我是不是可以通过延气,一直活下去?” 云川拿走了棋盘中最后一颗死子,淡淡的道:“总要有一个结束吧?” “我记得族长以前说过,耗死对方也是一种胜利,为什么在棋盘上你就不允许我努力求生了呢?” “那么,你想耗死这盘棋,还是想耗死下棋的人?” 阿布抓抓耳朵道:“都可以,只要其中一个目标达成,我就算是赢了,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云川想了一下道:“你其实用刀子可以更快的达成这个目标。” “我不是没想过用刀子,用毒药,思前想后决定还是耗死对于敌人来说,是最体面的一种胜利方式。”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说轩辕部,他们如今处处在模仿我们,处处与我们针锋相对,处处阻挠我们,并且开始收取我们的商税,一旦我们的货物进入轩辕部,他就要拿走一成的利益。 一个商队进入轩辕部,我们得利三分,轩辕得利一分,总体上来看,跟轩辕部做生意对我们是有利的。 所以,我打算应承轩辕的要求,从走轩辕部的商队利益中分他一成,我们拿三成,刚开始的时候可能看不出什么利弊来,时间长了我云川部的发展将是轩辕部的三倍,甚至更多,您看如何?” 第四卷——家天下 第二章不要战争,不要打仗! 第二章不要战争,不要打仗! 云川惊诧的瞅着阿布,他觉得这种思维不应该出在一个土著野人身上。 很多年前,这个野人仅仅因为自己欺负了他,他就会哇哇大哭,抱着腿不让自己离开。 这才过去多少年啊,这个土著野人居然跟自己从围棋引申谈论到了和平演变这种恐怖的话题。 看来,土著野人不是没有脑子,而是一般情况下喜欢闲置而已。 小巧精美的茶壶在夸父粗糙,巨大的手上滚动翻飞,而茶壶嘴里却漏不出半点茶水,直到茶壶柄套在了他的小指头上,一股清凌凌的茶水才会从壶嘴中喷薄而出,将云川的茶杯注满茶水,然后猛地一收,茶壶就会再次在他的手背上滚动,最后给阿布的茶杯注满水。 这样是不对的—— 土著野人在酒足饭饱之后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如何找一个能诞生出身体强壮后代的女人钻树林,或者躲在屋子里,而不是如同一个饱学的宿儒一手下棋,一边纵论天下。 一个喜欢捋鳄鱼肠子吃里面内容物的夸父,这个时候就该站在齐腰深的泥水里与鳄鱼搏斗,等他从泥水里出来的时候,腰上应该挂好几条小鳄鱼,肩膀抗两只大鳄鱼,嘴里咬一只还在挣扎的小鳄鱼,然后赤着脚踩踏在大地上,四处寻找今晚睡觉的地方…… 绝对不可能,安静的坐在一个红泥小火炉面前,用干燥,完整的松果煎茶,而且松果里面的松子不能漏掉一颗,少了一颗对他来说这壶茶就少了那么一丝丝的松韵…… 阿布的围棋下的让人很像痛殴他一顿,因为他总是能从棋局中感悟到一些狗屁不通的大道理。 跟夸父喝茶喝的让人恨不得将整个拳头大小的茶壶塞他嘴里,然后一拳打在他的腮帮子上听茶壶在他嘴里碎裂的声音。 好吧,这两个人已经完全超出了野人的范畴,就像喜欢作,喜欢炫耀,喜欢耍一点小心机的精卫一样,他们三个是真正脱离了野人范畴的……野人! 棋没有下完的时候,滑来了。 他告诉云川,如今,云川部的监牢里已经没有罪囚了。 云川奇怪的瞅着滑上下打量一下这个家伙,然后道:“我记得昨日里集市上还有斗殴,为什么会没有囚犯了呢?” 滑面无表情的道:“两伙斗殴者,一为轩辕部商贾,一为云川部的伙计,斗殴的原因是交换的价格没有商量好。 伤势最重的一个脑袋破了,次之,是鼻子被打扁,剩下的大多数只是有一些淤青,事后,他们也非常的后悔。 所以,我就让他们站在集市上,在地上画了两个圈子,告诉他们这就是监牢,胆敢跨出一步者——斩! 然后,我今日中午去查看了,总共九名人犯俱在,没有一人胆敢跨出那个圆圈,所以,我就认为他们已经知道错了,知道悔改,对我云川部的律法充满了敬意。 就在刚才,当场释放了他们,之后,我云川部再无一个罪囚。” 云川跟阿布对视一眼,云川又问道:“我知道监牢中还有很多不爱家人,不恤子女之人,这些人可不在你赦免权限之内,他们都怎么样了?” 滑稍微停顿一下,组织好了语言道:“斩三人,当众绞六人,取心肝辨颜色一人,猪笼沉水两人。” 云川愣了一下道:“全杀了?” 滑冷哼一声道:“无一人知晓悔改!” 云川道:“不会没有一个悔改的吧?” 滑抬起头瞅着天花板道:“王,要的是家,家首先就要相亲,让人迷恋,以后,我王还要用家来羁縻每一个族人,此时多杀一个不体恤,不相亲的家中败类,以后就能少杀一千个,一万个不体恤,不相亲的家中败类。 从现在起,破坏家的人的处置方式只有一个——杀! 我以为,王应该能算出这笔账该如何处置。” 云川想了一会,觉得滑的思路好像是对的,在家庭建立之初,如果都不用严刑峻法来约束,到了以后,只会更乱,更糟糕。 回头见阿布也连连的点头赞扬,云川就对滑笑道:“监狱变空,是一项功绩,不过呢,也不能总是通过杀光罪囚来获得这一功绩,这一次,你处理的很对,以后再处理的时候,我希望你把他们当成人来看,不要像屠杀牲畜一般处置他们。 你是监狱官,公正当在第一,仁慈应当紧随其后,最好能够将情理法三则的关系理正。 说实话,监狱是我们统治族人的武器,同时呢,它也是保证族人获得起码公平的一个存在。 越是上位者,律法对他的约束性就越小,越是卑微者,律法对他的约束性就越高。 这两者都是不对的,我希望中的律法,应该就是一座天平,道理就是天平上的砝码,你只能看砝码沉重与否,然后据此断对错,千万莫要人为的去改变天平的偏向。 假若天平人为的改变了偏向,那么,律法就变成了弱者的熔炉,最后,当弱者求诉无门的时候,就到了我们死亡的时刻。 狱滑,这就是你以后的新名字,掌云川部公平!” 狱滑对于这个结果似乎并不感到奇怪,也没有因为受到重用有喜形于色,只是郑重的对云川道:“我只希望,最后一个被律法刑杀的人是我,死因——天下无犯法之人。” 云川笑着点点头,又对阿布跟夸父道:“远古时期,世界一分为三,一为天界,乃是良善之人的极乐之所,二为人间,乃是人的苦修之地,三为地狱,乃是人死后称量善恶后的罚恶之所。 很多年过去之后,天界良善之人,寥寥无几,人间界更是污秽横流,人心不正,人间界人心不正,上升天界的良善之人自然寥寥无几,罚恶的地狱却人满为患。 有一个天界的大善人曾经发下宏愿,地狱不空,永不回天界的极乐之境。” 夸父放下茶杯问道:“他回到天界了吗?” 云川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 阿布叹口气对狱滑道:“发下宏愿是好事,万万不可操之太急。” 狱滑也沉默了片刻道:“无妨,努力就是了。” 阿布指指棋盘道:“族长刚才还杀了我的一条争气的大龙,还说,方法不对,越努力,最后只能死的更惨。 要选对路,要找准方向,此为第一。” 狱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拒绝了夸父喝茶的邀请,扶一扶他腰上的长刀,就离开了云川居住的天宫。 目送此人离开,云川就觉得自己部族中脱离野人范畴的人应该又多了一个,而且,这个人是纯粹的野生出来的人,有了这个人的出现,云川对云川部的未来非常看好。 人才这东西就跟蟑螂一样,你发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里一定还藏着一千个!! 四月的云川部是最有看头的时候,池塘里的水满满的,倒映着蓝天白云以及偶尔飞过的丹顶鹤,池塘边上的稻田已经栽满了稻秧,那些淡黄色的稻秧刚刚在大田里长成了墨绿色,风一吹,就能起一层微微的波浪,煞是好看。 赤陵带着族人正在池塘里捕鱼,他们在一年前往池塘里丢了很多的野鱼,虽然大部分的野鱼是长不大的,终究还有很多的鱼可以长大。 在池塘里用网捞鱼自然要比在大河里捞鱼要强的多。 四月的时候,本来正是大河鱼群洄游的好时候,可惜,洄游的鱼群已经有两年时间没有来过了,那一场大洪水破坏了鱼群洄游的习惯,也把云川部每年四月大捕鱼的传统给破坏了。 临魁还是没有消息,轩辕部下的牛部落占领了阪泉城,蚩尤部的虎战士带领一群人占据了神农部的黑森林,睚眦部的领地与牛部落,虎战士毗邻,占据的地方虽然不是太大,却是最平坦的平原,平原上水网纵横,很适合耕种与放牧。 有了这三个部落,以后,云川部,轩辕部,蚩尤部再起纠纷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即便是相互看不顺眼,相互攻伐的只会是这三个部落,而不是这三个部落后边的轩辕,云川与蚩尤。 云川不喜欢战争,一点都不喜欢,又不是没有见过人头滚滚的战斗场面,那种场景除过让人觉得野蛮之外,再无其它。 大家一起和和气气的种田,换东西培养商业,修建高大的巍峨的城池不好吗? 即便是不喜欢这些东西,他们也能四处搜刮美女陪自己做好梦也是不错的,难道非要提着刀子把对方的脑袋砍下来当球踢吗? 云川部不屑于战争,尽管他们才是最适合发动战争的一个部族,云川依旧不愿意发动战争。 这么些年,轩辕,蚩尤也算是云川最熟悉的野人了,要是夸父真的把他们放在架子上烤成烧烤,云川几乎不敢想那个凄惨的场面。 都活着吧,千万别死了,他们的部族要是再换一茬领袖,说不定真的能引起云川统一大地的野心。 第四卷——家天下 第三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第三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云川刚刚带人修建好了一座漂亮的八角亭,夸父对于这个八角亭尤为喜欢,一来,他喜欢八角亭旁边的飞瀑,这道泉水据他说微微有些甜,而且煮过这个泉水很多次的茶壶里都不会有水垢,是最好的煮茶好水。 二来呢,飞瀑边上是一览无余的平地,平地却是由石头组成的,连一棵大一点的树都没有,春秋冬日的时候还好些,到了夏日,凡是经过这片平台的人都被太阳晒得苦不堪言,所以修一个亭子遮阳还是非常好的,他保证以后会经常来。 这种恬不知耻的话出自夸父之口,还是让众人非常的惊诧。 这个平台本身就是云川部的打谷场! 打谷场要阴凉地干什么? 云川之所以要在这里修建一座漂亮的八角亭,完全是为了方便族人打谷子的时候有一个休憩的场所,顺便给常羊山城增添一处美景。 不是为了方便夸父喝茶方便修建的。 他现在喝茶的时候毛病多,满身臭汗的不准靠近,有花香的不准靠近,挑粪桶的不准靠近,背药材的同样不准靠近,就连谷场上常见的牛驴子也必须离他远远地。 如果让他霸占了这座亭子,别人就不要想着进来了。 所以,云川就只准夸父冬天来这个亭子,其余时间不许! 人要是活得精致起来了,就会很自然的诞生出阶级这个东西,云川不害怕夸父喝茶,是很担心因为过于追求喝茶,结果给云川部喝出一个阶级差异出来。 因为别的巨人也在学夸父喝茶,而且每天不停点的喝,就连喝茶的姿势都在学夸父。 巨人们喜欢吃肉食,多喝点茶没什么,可是,用指头蛋大小的茶碗喝茶就过分了,他们就该用巨大的陶土茶缸喝才对。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云川修建完毕八角亭之后给夸父留的一句箴言。 夸父喜欢喝茶已经喜欢的有些魔怔了,云川很担心再这么下去,夸父会变成别的物种。 常羊山上虽然长满了树,也长满了草,不过呢,这些树,这些草都是野生的,可能是常羊山适合长树长草,这些草木长得如火如荼,生命力极其旺盛。 这样的草木当然不会太好看,阿布决定有选择的保留,再把不需要的全部砍伐掉。 于是,一棵树能不能活不再于它是否高大,而在于它是否好看,一片草能不能存活,不再于它的生命力是否顽强,在于它是否柔软,不长虫子。 不好看的树木被砍掉,就必须有好看的树木被移栽进来,不好看的草要清除掉,必须将柔软,美丽的金丝草栽进来。 等云川发现的时候,常羊山上高大挺拔的松树已经快要被砍伐光了,凡是能被阿布留下来的松树,一个个都长得奇形怪状,阿布,将之称之为美。 在阿布眼中,大自然就不生什么好东西,一切都需要人们通过修剪去改变,去征服。 云川隐隐觉得这样不太对头,他以前的理念是——大自然才是鬼斧神工的妙匠,当然,那是大自然在人类进攻的时候大规模溃败的年代里。 在这个时候,人造的,才是最美的——比如云川弄得那个美丽绝伦的八角亭子。 当云川发现阿布这样做了之后,他第一时间就去查看了云川部的仓库,这里以前他都不屑一顾,因为这些仓库总是装满了东西,现在他很想看看是不是都空了。 因为阿布准备给常羊山上种满红枫树,而最近的红枫树产地在一百多里以外…… 在上古世纪里,一百多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汽车拉就是了,现在,想要从一百多里以外把红枫树弄回来,这根本就是暴政。 阿布对云川部的财物是有使用权的,只要事先给云川一份用钱报告,云川准允了,他就有权力进行支配。 很奇怪,仓库里的财货好像并没有减少,尤其是咸鱼仓库,塞得满满当当的,不但没有少,反而增加了很多。 云川部如果要给人付报酬,首选就是咸鱼,而那些干了活的人也希望拥有咸鱼,有了咸鱼,不但有了鱼肉,更重要的是同时拥有了盐巴,云川部的咸鱼一向大受好评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家的咸鱼很咸。 阿布听说云川来到了仓库,就匆匆赶过来了。 云川纳闷的问道:“既然没有付出,你如何发动那些人给你采集金丝草以及红枫树?” 阿布笑道:“族长,不光光是金丝草,红枫树,还有大量的可以治病的药草,以及各种各样好看的花木。” 云川取下两根硬邦邦的咸鱼敲击一下,又问道:“你觉得我们能支付这么多的东西给族人吗?” 阿布笑道:“我们不用拿仓库里的东西支付。” 云川瞅着阿布的眼睛道:“白白使用族人的力量,可不是云川部该有的模样。” 阿布依旧笑眯眯的道:“来我云川部寄居的流浪野人越发的多了……我准备在大河边上安置这些流浪野人,给他们一个家,还他们一个安全谋生的所在。” 云川道:“准备让这些人依附在赤陵的军寨附近吗?” 阿布摇头道:“是在河对岸,那里的土地自从遭受了大洪灾之后,我们就对那里不理不睬,这几年下来,已经有流浪野人在那里自发的组建了一个规模不算小的流民营地。 我答应那些流浪野人,如果他们愿意给云川部提供我们需要的花草树木,我们就准备在大河上修建一条浮桥,允许他们通过这条浮桥,经过赤陵军寨的检查之后,踏上我族的领地,进行一些简单的物资交换。” 云川继续瞪着眼睛看着阿布,慢慢的道:“然后,你就准备往这些流浪野人聚居的地方派遣管事,统领这些流浪野人是不是?” 阿布讪笑道:“这是一年后的事情,在事情没有准备妥当之前,我就没有禀报族长。” 云川继续瞅着阿布道:“这个流民聚居区到了一定规模之后,你是不是就要继续向西边扩展流民区,然后再用同样的手段进行控制?” 阿布点点头道:“如果这个法子可行,我们自然要继续使用这个法子的。” “去实地看看吧!”云川淡淡的说了一句,就让人喊来大野牛,就在阿布等人的陪同下一起去了大河边。 一路上,云川看到了运送红枫的流浪野人,他们真的很卖力,一棵棵半大的红枫被野人连土挖出来,背负在背上一步步艰难的向常羊山城靠近。 云川指指一个赤着脚哼哧哼哧搬运树木的老野人对阿布道:“连这种人都要压榨,你就不觉得亏心?” 阿布嘿嘿笑道:“暂时吃一些苦,将来就能在云川部的羽翼下安全的吃自己的劳动所得,我觉得他们很值得这么干。 目前,我唯一不满的是,他们带来的树苗太小了,我想要更大的红枫,以及更加美丽的花木。” “算了吧,小点就小点,会长大的。” 说话的功夫,一对小小的孩子背着两个硕大的竹子背篓走了过来,他们的背篓里装满了金丝草的草根,草根上还带着新鲜的泥土,只要送到常羊山城,立刻栽种下去,浇水,这些金丝草的根就能抽出新芽,继而在常羊山扎根。 两人走到云川他们的队伍前,看样子已经精疲力竭了,就放下背篓,大一点的男孩就帮那个小一点的女孩揉红肿的肩膀。 “他们其实才是占便宜的一方。”阿布看着这一对小兄妹,有些感动的对云川道。 云川见小女孩把一小团黑乎乎的东西塞进兄长口中,就皱眉道:“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野兽来了,会有云川部的武士们负责去驱赶,强盗来了,会有云川部的武士去诛杀,遇到了大饥荒,会有族长打开库房门,拿出里面的食物来保证他们不被饿死。 而他们,只需要把自己劳作所得的一半交给云川部,就能好好地在这片安全的土地上活着。” “一半?难道说你还要给他们提供种子,农具,耕牛不成?” “那当然不会,这是我们族人才能有的待遇,这些人,可以开垦属于族长的土地,可以在属于族长的森林里狩猎,可以在属于族长的河流,池塘里捞鱼,更可以在属于族长的草地上放牧。 难道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他们付出一半的收成吗?” 云川愣住了,指着眼前的山川大河道:“你是说这些东西都是属于我的?” 阿布有些羞愧的点点头道:“是我疏忽了,才让轩辕部的隶首首先提出来了这个见解。” 云川眼中寒光都冒出来了,瞅着阿布道;“隶首提出来了什么见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轩辕知道隶首说的这句话吗?”云川强行压住心头的震撼,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 “不知,隶首给我来信,说族长与轩辕族长都是人世间最良善的王,必定不忍过于苛刻族人,所以,我们这些做臣子的却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王的利益受损,等我们这些人把所有事情安定之后,在禀报两位王知晓。 若有删减,那是王的权力,隶首曰——恩出于上!” 第四卷——家天下 第四章一切的错都在于贫穷 第四章一切的错都在于贫穷 阿布在卖国籍! 这一点云川能理解,毕竟,上古时期卖国籍的事情时有发生,算不得新鲜。 阿布在卖国籍之前,先一步将所有的土地以及山川河流收归国有——也就是王的手中。 阿布还明确了只有王——也就是云川有分配这些东西的权力,确定了王权的威严性。 没有人要的山川河流一文不值,所以,阿布就开始卖国籍,准备用云川部提供安全这样的条件,希望周边的流民们可以安心的留下来,然后通过使用王的山川河流从而让这些东西有实际意义上的价值。 有了这些东西,基本上,云川部,轩辕部就已经具备了封建的条件,封建下的领地与现在施行的羁縻部落政策要高明的多,封建主与王的联系也将比羁縻部落密切的多。 云川知道,因为人数多,领地大的缘故,轩辕一直在寻找一种既能将部族人口分散,又能紧密联系部族的方法。 看样子,隶首帮他找到了。 隶首又担心心高气傲的轩辕觉得把所有的山川河流都变成他个人所有,会有一些恬不知耻,就拉上他认为比较睿智,地位又与他相仿佛的阿布一起干这事。 就算是有人骂轩辕无耻,也有云川在一边陪伴,也是一件可以有效降低羞耻的事情。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应该与“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起读,这样读过之后,一种大一统的味道就立刻出来了。 就是现在的王比较多,轩辕唯一认可可以与他比肩的王只有云川,不过,轩辕不在乎,既然都已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了,这世上最终将只有一个王! 一个王,最应该消灭掉的就是另外一个王,只要在自己的视野之内还有一个王,就算不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不论是隶首,还是阿布,也在这一次的事件中逐步暴露了自己的野心——那就是封建为臣! 云川上午的时候还担心夸父喝茶会喝出一个阶级出来,现在不用担心了,万恶的封建社会即将在云川部出现,而且出现的如此的让人猝不及防,如此的迅猛。 隶首代表的绝对不是他一个人,他还代表着轩辕部所有的部落首领以及本部官员们的利益。 阿布代表的也绝对不是他一个人,同样代表着云川新兴起来的那一批人,从阿布到王亥这些人的利益。 原来,这些人要求的东西不多,现在,云川部,轩辕部变得富裕起来了,既然剩余资产多了,他们就想要更多。 而云川在之前通过年末吃酒宴,本来是按照贡献分出来的吃饭等级,现在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社会阶级等级。 夸父拿着一个非常大的鱼头纹的黑陶茶缸子喝茶,看的出来,喝的很痛苦,毕竟,这样喝茶对他来说是真的牛嚼牡丹。 “以后喜欢慢慢喝,就慢慢喝吧。” 云川路过夸父的打铁铺子的时候叹息一声道。 夸父端起茶缸子猛猛的喝了一口茶水道:“这样喝也很好,解渴。” 云川从桌子下拿出夸父一尘不染的小火炉,又端出他用麻布包裹好放在铁盒子里的茶具。 找来了松果,点燃了炉子,给茶壶接上水,不一会,水开了,云川就熟练地用开水烫洗茶具。 茶具洗好了,就重新烧水,趁着烧水的功夫倒出茶叶一片片的挑选,挑选好了茶叶,水也就开了。 等水温稍微晾一下,云川就冲开了茶叶,稍微焖一下,倒掉第一遍茶水,重新添水,这才给夸父跟自己倒好了茶水。 举起茶碗喝了一口,不得不说茶叶的味道很好,这些茶叶都是夸父自己炒出来的,对于火候的把握,没人比夸父好。 云川倒掉茶根,瞅着夸父道:“我总是委屈你。” 夸父喝了茶,大眼睛却起了雾气,别的事情他真的不在乎,可是,族长不让他斯斯文文的喝茶,这确实让他有些伤心。 云川指指四周的山川河流道:“阿布今天对我说,这山,这河,这大地,这湖泊都是属于我的,你觉得怎么样?” 夸父不解的道:“咱们修建的城池自然是族长的,咱们开垦的田地自然也是族长的,果树是族长的,养鱼的水塘是族长的,要说这里的山川河流都是族长的,这说不通啊。” 云川又给夸父倒了一杯茶笑道:“阿布他们给我找了一个理由,证明这里的山川河流都是我的。 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夸父犹豫一下,慢慢的放下茶碗道:“他们说是就是吗?难道我说云川部是我的,难道云川部就是我的了?” 云川端起茶水又喝了一口,还刻意的跟夸父碰了一下茶杯,喝完了杯子里茶水,站起来拍拍夸父的肩膀道:“你果然还是适合作战,打铁,喝茶,记住了,别的事情不要参与,你参与不来。” 夸父满意的道:“我以后就作战,打铁,喝茶,别的事情不管!” 云川哈哈大笑道:“这样你就能快活一辈子。” 云川回到了天宫,把今天的事情也跟精卫说了一遍,精卫的眼珠子转了很久才道:“这所有的女人也是你的?” 云川点点头道:“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 “不成!所有的女人都成了你的,我们的族人怎么办?部族会灭绝的。阿布真是该死,怎么会如此的疯狂。” 云川大笑道:“你说的没错,女人就该是所有男人的,不该是我一个人的,刚才夸父还说,凡是经过我们辛苦劳动改造的大地才是我们的,就像这座常羊山,就像你的桃林,我们的稻田,我们的麦田,我们的竹林,这些是我们的,甚至是我们印下我们脚印的地方是我们的,其余的,都是无主之地。” 精卫扭捏着靠在云川身上,小声道:“阿布说的话其实也很有道理,除过女人都属于你这句话,其余的话都很好。 我知道即便是这样说了,也做不得数,可是呢,我们先说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让他们知晓他们存身的地方,其实都是属于您的,等到以后啊,我们需要了,比如要给云蠡修建一座城什么的,也好撵走他们,告诉他们这块地属于王。” 精卫的很正确,如果云川不是来自于上古时代,知道这个法子不成,他一定会觉得精卫的话是非常非常的有道理的。 云川想了很久之后,决定还是先看看再说,看看轩辕怎么决定,以轩辕的性格,走偏也不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他也想看看阿布联合隶首到底能整理出一套什么样的东西,不论是云川部,还是轩辕部都还没有强大到盖世无双的地步。 不论是古蜀国,还是良渚城池,都有媲美他们这两个中原大部族的实力,这时候说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有些早了。 云川不表态,阿布就只能停止王拥有一切的宣传。 很快,轩辕部那边也没了这种宣传,大地王化的事情,仅仅开了一个头,就被云川与轩辕淹没在水中了。 政治上的事情除过一些高级头领知道之外,一般的族人对此事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曾经在很短的时间里,差点全部成为了王的附庸,包括他们的妻子,女儿,以及儿子。 隶首,阿布他们的提议不是不好,云川,轩辕也并非不喜欢,之所以不能答应,完全是因为这个世界上目前有两个王有资格说这句话,当另一个王说了之后,这个王就会自动成为敌人。 云川不想破坏得来不易的建设成果,也不愿意打破族人目前正在享受的幸福生活。 而轩辕则是没有把握击败云川,并统一大河上游……刺猬与刺猬在寒冷的日子里唯一可以相互暖的方式,就是计算好彼此之间尖刺的距离,在各自能承受的范围内,尽量的靠近…… 阿布的试验失败了。 金丝草被移栽到常羊山之后就枯死了,那些美丽的红枫树在被移栽到常羊山之后不久,也枯死了。 倒是云川下令移栽的梨树,桃树,杏树,在常羊山上生长的很好,就连一些从野外采集来的野葡萄也已经探出了藤蔓,而最让云川欢喜的是,这里原生的野生猕猴桃已经扩大了种群,虽然果子不大,很酸。 四月很快就过去了,阿布希望这个倒霉的月份尽快的过去,在这个月份里他做的事情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 “庄稼长得怎么样了?这个时候麦子应该抽穗了吧?”云川喊来了阿布喝茶,夸父愉快的帮他们两个烹茶。 阿布低着头道:“我最近没有去田野里查看,明日就去。” 云川给阿布倒了一杯茶道:“四月份结束了,赤陵他们的捕鱼季节也过去了,今年的鱼获与去年的鱼获相比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阿布低着头一张脸红的几乎能渗出血来,低声道:“我最近一直在忙别的,没有来得及查看今年的鱼获。” 云川淡淡的道:“那么说,陶瓷,钢铁,铁器,青铜,青铜器,以及桑蚕事,麻布事,你都不知道?” 阿布再也坐不住了,趴在云川脚下道:“王,阿布懈怠了,请我王惩罚。” 云川淡淡的道:“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之所以会有问题,会遇到阻碍,完全是因为我们太穷的缘故。 如果我们富裕到了一定的程度,族人富裕到了一定的程度,我们就能随意的改变我们的体制,即便是错了也不要紧,我们有存粮,有物资,错了,无非是损失一些罢了,错的起!” 第四卷——家天下 第五章全面富裕才是本质 第五章全面富裕才是本质 云川部很富裕? 阿布认为云川部已经非常富裕了,仓库中藏有足够族人吃两年的粮食,仓库中还有足够每个族人御寒的皮毛,麻布,绸缎,仓库里有琳琅满目的咸鱼,腊肉,更不要说还有上千罐子美酒,足够族长过上酒池肉林的生活。 轩辕认为云川部已经富裕到了夸张的地步,他们部族里的粮食就没有吃完的时候,裘衣就没有穿破的时候,族人想要任何东西,他们都能马上生产出来,是一个富裕得不能再富裕的部族了。 夸父则认为云川部富裕得已经有些丧良心了,云川养的狼整日里吃肉食,云川养的牛整日里吃豆料,云川部的族人对食物的要求已经达到食不厌精的程度了,如果云川部继续富裕下去,天知道他们的族群会变成一个什么奢靡的样子。 只有云川觉得自己就是穷逼! 他的部族更是穷得连一个像样的城池都没有,现在的城池连人家远古时期的一个高档小区都比不了。 他的族人中九成以上的人不识字,九成以上的人堪堪吃饱,距离吃好还有十万八千里,他的族人直到现在依旧过着比刀耕火种好了那么一丝丝的生活。 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安全上虽然有夸父这样的猛将,可以无忧无虑,可是,只能在常羊山城附近,再远一些,还是会出现被狼叼走一两个的惨剧。 医疗谈不上,劳保谈不上,供应根本就谈不到丰富,精神生活目前就靠天黑之后搞点男女之事撑着,没有戏剧,没有舞剧,没有人作诗,没有人填词,更没有出一首千古名篇,好让云川部的纸张变得贵重起来。 所以,在这个时候,急不可耐地进行政治改革,实在是愚不可及! 只有等到云川部完成共同富裕了,大家都吃饱了没事干,这个时候就可以一起坐下来研究自己更高,更值得期待的未来是个什么样子。 富裕的时候,哪怕是一次提出两个政治改革都不打紧,即便是搞砸锅一个,搞成一个,就是伟大的胜利,如果发现搞成功的不足以让部族变得更加幸福,更加伟大,大家就一起商量继续改革,一直改革到每个人都满意,每个人都幸福的程度才好。 反正,那个时候,大家的肚子都饱饱的,衣服穿得暖暖的,家里的老婆长得胖胖的,孩子壮壮的,牛羊满满的,粮食多的装不下……这个时候,即便是发起酒池肉林运动都没有关系,大家一起玩这种游戏,绝对跟亡国联系不到一起,历史书只会记载这个时代的人们是何等的幸福。 听云川这么说,阿布的嘴巴张得如同河马一般,夸父手中的茶壶不知不觉地跌落,精卫从屋子里跑出来瞪着眼睛听丈夫吹牛,只有云蠡知晓父亲的雄心壮志,站在地上,以大地为纸张,以尿液为河流,瞬间,就根据父亲说的场面,弄出一幅气势磅礴气吞天下的雄鹰图! “人还可以这样过活?”阿布畏惧地瞅着云川低声道。 “我就过过,当然是简配版,不过总算是人可以过得日子。” 夸父的茶壶嘴摔掉了,这让他痛彻心扉,不过,他还是问族长。 “人真得可以富裕到这种程度?” 对夸父,云川就很难硬起心肠喝骂他,听他难得地忘记了损坏的茶壶,就柔声道:“人家一个钢铁作坊,一年就能炼出跟常羊山一样大的铁山,你呢,忙一年,就给我忙出来了两万斤精铁,就觉得自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夸父很想说族长在吹牛,可是,看族长眼眸清正,绝对不是他熟悉的吹牛模样,他只好仰着头幻想跟常羊山一样大的铁山,到底能有多大。 “我们部族才算是刚刚吃饱,刚刚穿暖罢了,距离吃好,穿好还有非常大的距离,难道说,你们现在就觉得已经心满意足了不成? 我还想戴精美的金冠,金冠上镶嵌一百零八颗纯洁无瑕的宝石,精卫要穿用孔雀毛卷金丝织造出来的长袍,我的儿子要吃龙肝凤髓才能长得足够强壮与聪明! 我这点卑微的要求你们都给我办不到,就敢自认为是最富强的部族了? 就现在,我已经穷到把仓库里的所有东西,统统拿出去也换不来我想要的这三种东西,你竟然觉得云川部很富裕? 阿布,你真地认为族人开始吃干饭了,就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 你知道天下有多大,还有些什么样恐怖的部族存在,你就敢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阿布闻言大吃一惊,连忙摆手道:“臣下是受了隶首蛊惑!” “以后就不要被别人蛊惑,自己要长脑子,云川部在追求富裕的道路上永远没有止境! 阿布,你只要让部族变得富裕了,你才能因为给了部族人富裕的生活,他们才愿意跟随你的脚步去做你希望他们做的事情! 让族人们都过上他们希望中的日子,让族人认为只要跟着我们,就能过上梦境里才会有的日子,只要是在朝这个目标前进,什么样的政治改革随便你,没人在乎,更不会有人阻拦你。 好了,滚蛋吧,等族人们什么时候普遍厌弃吃肥肉的时候,你再来跟我说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的狗屁话。” 阿布第一次被云川骂得狗血淋头,他自己也觉得羞惭无比,讪笑着倒退出了天宫。 云川才把头转向夸父,夸父山一样庞大的身体抖动了一下,连忙起来道:“我这就去冶铁,打铁,保证给族长用铁堆出一座常羊山来!” 等阿布,夸父都抱头鼠窜之后,精卫就鬼鬼祟祟地出来了,从地上抱起云蠡,将云蠡挡在她跟云川中间,这才小声问道:“孔雀毛卷金丝织造出来的衣服好看吗?还有,什么是孔雀?” 云川淡漠地摇摇头道:“短时间以内你就不要想这东西了,据说,为了这种衣服都灭亡了很多个大部族了,云川部目前啊,没能力给你弄一件那种衣衫穿。” 精卫点点头道:“王说得对,大家是应该好好干活,积攒一些家底,等大家都富裕了,我儿就能给我制作孔雀毛卷金丝的衣衫了。” 云川点点头道:“到了那个时候,云川部应该有足够的东西给你做最好的衣衫了。” 云川对生活的要求很高,厨娘因为没办法给云川制作一道龙须凤爪的菜肴被云川呵斥了一顿,厨娘没办法,只好将菜单送到阿布的桌子上。 阿布看后,就苦笑不已,一道菜需要一百条大鲤鱼的胡须,加上五十只鸡的掌心肉……就算阿布倾尽全族之力,仅仅是为了这一道菜肴,云川部一定会疲于奔命的。 当阿布不得不向云川请罪的时候,正在写书的云川仅仅淡淡地回了他一句。 “我以前见过这道菜,现在当了王却吃不到,阿布,你真得好穷!” 云川准备在常羊山城的四个大门上装四道万斤闸,夸父领到图纸之后,怪叫一声就来到了云川的面前。 四道万斤闸,故其名曰就是每道闸门都要一万斤重,虽然云川在图纸上标注可以铸造成空心的,后期往里面填充砂石,夸父还是觉得以云川部铁匠铺目前的水平根本就建造不出来。 云川瞅着夸父同样淡漠地道:“有了这样一道铁闸门,我们就不用担心敌人攻破我们的城门,怎么,弄不出来?” 夸父道:“咱们的炉子不够大,一次冶炼不了那么多的铁,多次浇筑的结果就是这扇门会裂开。” 云川将视线从书本上抬起来,瞅着夸父道:“你不是自夸云川部的铁匠铺子什么都能做吗?看来还是不成啊!” 夸父没办法,只好耷拉着脑袋去想办法了。 自从阿布,夸父被云川呵斥过之后,云川就变得非常不好伺候的样子,他对云川部的所有人,所有事情都非常得不满。 看过田地里的麦穗之后就呵斥阿布麾下的农田管事,如果今年的麦子收割的时候,不能达到亩产四百斤,稻子亩产不到四百斤,他就要把那个时常喜欢吹嘘云川部农田产量的管事挂到杆子上去,让全族人都知道吹牛的下场。 同样的,桑蚕,缫丝,织绸,织布,畜牧,制陶,木工,竹匠,藤匠……云川一个没有落下地呵斥过。 不仅仅如此,还把几个想要敷衍了事的管事降为族人,还发话,如果这些人还不紧张起来,下一次就剥夺他族人的身份。 除过阿布跟夸父精卫他们三人之外,没人知道一向好说话的族长现在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苛刻。 云川的脸阴下来了,整个云川部上空就电闪雷鸣,这是暴风雨将要到来的节奏,以前孩子们总喜欢往云川身边凑,现在一个个躲得远远地,生怕一个弄不好,会被族长揍一顿。 人人都在等族长的怒火降临,可惜,电闪雷鸣总是有,可是,人人期望中的暴雨却没有落下来。 于是,云川部的每一个人都变得战战兢兢地,对自己要做的事情力求做到最好,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惹怒族长。 第四卷——家天下 第六章遥远的崆峒山 第六章遥远的崆峒山 云川部准备开山,准备开荒,准备继续修建城池,准备将那些湖泊用水道相连,最后在常羊山下形成一条护城河。 于是,族人们已经快要忘记的劳累日子再一次降临在他们的头上。 力气这东西是越用越多,脑子这东西也有同样的属性,云川部目前拥有的所有东西都是通过劳动创造的。 所以,只有枯燥,繁重的劳动才能让云川部继续前进。 这一次,云川拒绝雇佣奴隶,只是收编了一些流浪野人参与到劳动中来,他相信,经过这一轮艰苦的劳作,流浪野人会被快速的熟化。 既然要劳动,自然就需要工具,而所有的工具都是在劳作中逐渐被开发出来。 云川部的族人就是这样,他们与野人有很大的不同,在云川教导下这么多年,他们已经知道如何利用手头的工具,或者创造出某一种工具来加快干活的速度,减轻劳作的强度。 云川部所有的牲畜都被彻底的利用上了,白日里,常羊山城就是一座空城,只有到了日落时分,才会有大群大群的人络绎不绝的走进常羊山城。 “这么说,云川并没有采纳阿布的建议?”轩辕赤条条的从温水中走出来,任由玄女给他裹上麻布之后,就来到隶首跟前,倒了一杯茶喝。 “我王,不是也拒绝了吗?”隶首坐在暗影中,就像是一只鬼。 “云川拒绝阿布的理由是什么?” “据阿布信中的话来看,云川以为贫瘠的云川部担不起王天下的野心。” “这么说,你也把我拒绝王天下的理由告诉了阿布?给我说说,你是怎么说的?” 隶首睁开眼睛道:“我告诉阿布,我王以为天下虽大,却只能有一个王,如果非要说王天下,那么,大地上必然再起烽烟,我王不忍好好的日子被打破。” 轩辕将杯中茶水喝完沉吟片刻道:“阿布会相信,还是云川会信?” 隶首道:“说不说在我,信不信是在他。” 轩辕笑道:“云川不会相信的,那个人自恃奇高,即便是有这个心,也不会按照你们说的方式进行。 我之所以会拒绝你,也是同样的理由,这样的大事必须是我们自己做主,不能出自你们之口,你觉得云川有这样的心吗?” “有,而且非常的浓烈!” “说说看,你凭什么如此确定?” “我们只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云川在无意中说了另外一句话。” “什么话?”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轩辕的瞳孔陡然缩小了片刻,然后慢慢的恢复正常。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对啊,这样念起来才更加的有气势,有道理。 你说的没错,云川喜欢你提出来的这个建议,他只是现在拒绝了,以后,他会答应的,不但会答应,还会直接做出来。 哦,云川不现在在做什么?” “开山,开荒,筑路,修城,连接湖泊,据说,云川准备将他们部族的领地都改造一番,改造成更加适合人居住。 云川对部族里的所有管事都非常的不满,不仅仅呵斥了阿布,就连他最宠信的夸父,这一次也没有逃过被他呵斥的命运,现在的云川部,在云川的淫威之下,全部活得小心翼翼的。 我还听说,在阿布向云川进言之后,云川就提出来很多很多非常奢靡,过分的要求要阿布去完成,那些要求没有一个是阿布能够完成的,所以,云川给他的部族定性为穷!” 轩辕瞅瞅隶首身上的破旧的麻衣道:“他们云川部穷,那么,我们轩辕部又算什么呢? 隶首,云川既然认为他的部族太穷吗,想进一步变得富裕起来,那么,同样的事情,在轩辕部也应该铺开。” 隶首深深地叹口气道:“轩辕部没有多余的粮食与物资支撑我们现在就开始,至少要等到夏粮丰收之后,才有余力顾及其他。” 轩辕也跟着深深地叹了口气道:“我们才是真正的穷啊,云川部既然已经开始了,我们就不能落后,打开我的库房,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换成粮食,早早开工。 我们这么大的一个部落,只要搜搜库房,总会凑够我们修建自流渠的花用。” 隶首有些难以置信的瞅着轩辕道:“王库里的东西拿去修自流渠了,那么,到了祭祀黄龙的日子,我们拿什么祭祀呢?” “人殉吧!”轩辕淡淡的道。 隶首张嘴几次,最终还是鼓足了勇气道:“臣下,不同意人殉。” 轩辕诧异的瞅着隶首道:“常先捉来了一些白脸野人,我的意思是用这种战利品来祭祀黄龙,应该是黄龙所喜欢的东西,隶首,你难道会认为我要用我们的族人或者奴隶来祭祀黄龙吗?” 隶首拜服在轩辕脚下道:“是我错了。” 轩辕笑道:“你提出来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又更深一层的意义,那就是——这天下都是王的,云川也说了,普天下之人,也都是王的臣民,也就说,所有人其实都是我们自己人。 而我以为,这后面还应该添加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隶首激动地道:“王说的极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轩辕笑着点点头,回头看着静静地站立在水池边的玄女,与素女道:“你们也应该发挥你们的作用,伺候我多年,想必已经知晓我的为人,此时之天下,已经与过往之天下竟然不同,如果你们想要有所作为,那就一定要顺应天命,符合人之道。 千万,千万莫要以为自己是站在河的对岸,看这里燃烧的大火,就能保证自身的平安。 不要以为现在的平安就是永远的平安,等到下一次战火燃烧起来的时候,你们要相信,这世间再无任何角落可以让你们藏头缩尾。 言尽于此,十天后,你们如果还不能给我一个确实的答复,就休要怪我心狠手辣。” 说完话,就裹着一身麻布与隶首一起离开了房间,将空间留给了面面相觑的玄女与素女。 这些年她们对轩辕极尽魅惑之能,可惜,这人的心肠就像是石头雕刻成的,前一刻还情意绵绵的极尽温柔之能,下一刻,就立刻翻脸,完全不记得曾经有过的柔情蜜意。 素女长出一口气,软软的坐在金丝草铺就的床榻上,对玄女道:“云川说杀人,还有回旋的余地,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杀人,轩辕说杀人,他不会犹豫的。” 玄女轻声道:“轩辕找到了扩张部族而不用担心部族分裂的法门,再加上他又拥有了马,轩辕部的下一次扩张势在必行,这一次,他不会仅仅让野人部族们低头臣服就完事,而是要将所有的野人部族聚拢在他的麾下,任他驱驰。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野人部落不再可能成为我们的藏身之所了,此时此刻,我们必须做出决断。” 素女苦笑一声道:“我们姐妹的话别人未必愿意听,他们久居野人部落,在那些野人群里呼风唤雨的,自以为是世上最强大的人。 却不知世界早就发生了变化,而这些变化的中心就是轩辕部,与云川部,这两个人,我们只能任意选择其一。” 玄女单手托腮懒懒的躺在床上,用另一只手撩开自己遮蔽了脸庞的黑发娇笑道:“我喜欢轩辕,不喜欢云川,你呢?” 素女道:“我喜欢云川,但是呢,我想跟着轩辕!” 玄女捉住自己的长发拨弄着素女的面庞道:“为什么呢?” 素女长吸一口气道:“轩辕虽然高傲,却还能把我们当做一个可以用的人来对待,你没有见过云川,假如你见过云川,你就会发现,我们这种人在他眼中,甚至不如那些愚昧的野人。 当初,在云川部中,我以为露出一些破绽,就能让他将我当做高人来对待,没想到,他在看到我的第一时间,就派人把我当做货物一般送给了轩辕。 所以,如果选君主,我宁愿选轩辕而不是云川。” 玄女笑道:“那是因为他不知道我们能够给男人带来何等的快乐,他现在一定非常的后悔。” 素女摇摇头道:“后悔?不存在的,他看我们的目光宛若在看牛马,当初我看的很仔细,他真的没有把我当成人来看。” 玄女道:“既然如此,那就让他看看,他曾经看不起的人会带给他何等模样的灾难。 素女,你走一遭崆峒山,去见一下黄龙子,问他出不出山,问他喜不喜欢大河上游。” 素女笑道:“我一个人可去不了。” 玄女吃吃笑道:“那就告诉轩辕,告诉他,崆峒山有一万个洞,每个洞里都有一位奇人异士,他如果想成为唯一的王,就该恭恭敬敬的去崆峒山邀请这些奇人异士帮他平天下!” 素女愣了一下道:“崆峒山里没有那么多的人啊!” 玄女笑道:“怎么会没有呢?去了自然就会有,没去的话,自然就不会有。” 第四卷——家天下 第七章开智 第七章开智 常羊山下靠近西门附近,有一座小小的竹楼,竹楼分成了两层,底下一层圈养着七八只鸡,一条竹子搭建成的楼梯直奔二楼。 跟常羊山城的所有人家一样,这家的房顶也是由茅草铺成的,只是,这一家的房顶上比别人家多了一层泥巴。 他们家的墙壁也与邻居家的墙壁有所不同,别人家的墙壁大多是竹子的,他们家的墙壁是由一层层胳膊粗的木头编织成的,而且,墙壁上也糊了厚厚一层泥巴。 石头砌造的水渠从门前经过,一只狼狗正在用舌头卷着清水喝,喝完水就慵懒地躺在门槛前,悠闲地瞅着街道上往来的人。 一个黧黑的壮汉提着一条鱼从远处匆匆走进来,将鱼放在门前的台子上就朝屋子里吼一声道:“你要的鱼给你拿来了,不是鱼人部抓的鱼,是我抓的。” 竹子门帘被掀开,从门帘里边伸出一条粗壮的手臂,径直拿走了男人递给她的鱼。 “都说吃鱼能让人聪明,鱼人部抓的鱼上面有鱼人的味道,听说能让孩子更聪明一些,家里缺你这条鱼吗?缺的是沾了鱼人味道的鱼,让你没事跟鱼人部的人走得近一些,你偏偏说人家身上鱼腥味重,现在,我倒是想要一些鱼腥味,你却弄不来。” 黧黑汉子怒道:“闭上你的嘴,再多说一句,老子就揍你。” 屋子里的妇人哼哼两声终究不敢再埋怨,不一会,就用一个陶盆端着那条鱼走了出来,蹲在水渠边上收拾鱼鳞。 狼狗过来嗅嗅鱼鳞,发现不怎么喜欢,就重新趴在门槛前的阴凉处吐舌头散热。 黧黑的汉子在上游用水渠里的水洗一把脸,吐口气问他壮硕的婆娘:“小苦儿哪里去了?” 壮硕妇人道:“天刚亮就去了天宫,王后传下话来说,族长又写了新书,小苦儿字写得好,被王后选去抄书了。 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让你从鱼人部弄一条聪明鱼回来,让小苦儿变得更加聪明,这样,王后才会喜欢他。” 黧黑的汉子闻言抓抓后脑勺道:“今天早上,什长给我分配了牛使唤,我就忙着垦荒,没有去找鱼人部的青鱼,回来的时候随便在水塘里抓了一条……你等等,把鱼给我!” 壮硕的妇人刚刚把鱼刨开,内脏都没有去掉,就被她家男人一把夺走,还弄了她一脸的血水,正要开骂,却发现街道那边有一个尖脑袋鱼人甩着大脚丫子迈着鸭子步走了过来。 “青鱼啊,我找你有事!”黧黑的汉子伸手拦住这个鱼人,话才出口,就用手里的死鱼开始在这个叫做青鱼的家伙脑袋上蹭来蹭去。 青鱼虽然被黧黑的汉子蹭得满脑袋都是鱼身上的粘液跟血,却没有发怒,站在那里任由壮汉在他身上胡作非为。 等黧黑的汉子彻底地用死鱼把他脑袋上的汗水蹭干净了,这才吐一口鱼鳞道:“黑牛,你在我身上蹭没用,我都是一个傻子呢,你还想通过我让你家小苦儿变得更聪明? 告诉你,至少要在我家族长身上蹭,才有一些用处,以前的睚眦统领,以及夸父大统领他们都吃我家族长身上的皮屑,才变得聪明起来了,在我身上,没有用,我还想弄一点我家族长身上的皮屑喂给我儿子呢。” 黑牛呵呵笑道:“你家族长我可不敢靠近,弄点你身上的鱼腥味就够了,知道不,我家的小苦儿被王后召唤去了天宫抄书,最好能变得更加聪明,到时候骑马,牵狗的时候更利索。” 青鱼羡慕地咋咋舌头道:“小苦儿是大王选出来的,听说以后是要当统领的,你这头蠢牛是怎么生出那么聪明的孩子的?” 说着话,青鱼就把自己被黑牛折腾得污秽不堪的脑袋埋进水渠里,用力地洗涮几下之后才抬起头,说真的,这条街上的人就没有不羡慕黑牛家的小苦儿的。 黑牛把鱼丢给妇人道:“不要洗,就这么下锅,记得用一些荤油把鱼煎一下再熬汤,要是不会就去问厨娘。” 妇人接过鱼喜滋滋地就去了街头的第二户人家,那里住着云川部厨娘一家,也算是这条街上最富裕的一家人。 黑牛从家里抓了一把蜜饯放在青鱼手上当做回礼,这东西是王后赏赐给小苦儿的,平日里黑牛夫妇可舍不得吃一颗。 黑牛回到家里,看了一眼陶锅里的白米饭,就把鼻子凑到陶锅边上用力地吸一口里面白米饭的清香,然后就掀开一个盖着的笸箩,从底下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黑面馍馍,又取了一根长长的酸笋,一口馍馍,一口酸笋吃得非常香甜。 就在此时,一个背着方形竹编背篓的少年从街道的另一边走过来,不等回到家里,他的母亲就从第二个竹楼上探出头来大声叫道:“小苦儿,小苦儿,今天炖了鱼,你爹特意在你青鱼伯伯头上蹭过的,一会就好。” 小苦儿抬起头瞅着有些兴奋的母亲,笑着回答道:“好,我在家等你回来一起吃。” 随即,母亲边上又出现了一个身材更加壮硕的妇人,扯着喉咙道:“王后喊你抄书,你有饭吃啊,怎么还回来吃你家的猪食?” 小苦儿继续笑道:“我喜欢吃猪食!” 说罢朝楼上的厨娘跟母亲挥挥手,就急匆匆的进了自己家门。 从天宫到家,路其实挺远的,再加上大热的天,小苦儿也走了一身的汗,取过一条破但是干净的麻布,就来到水渠边上洗脸,洗手。 回头见父亲在啃黑馍馍,就忍不住道:“家里没有糙米了?” 黑牛摇摇手里的黑馍馍道:“糙米不抗饿,黑馍馍好吃呢,哦,你要是饿了,就等一等,你母亲找人给你炖鱼去了,米饭也好了,吃过之后就去睡觉。” 小苦儿答应一声,却没有立刻进屋子,而是蹲下来开始跟他的狼狗一起玩耍。 他家的狼狗看起来跟狼几乎没有差别,尤其是淡黄色的眼珠子看人的时候,很容易让人生出畏惧感来。 而他跟狼狗一起玩耍的时候,也不是单纯地揉揉狗头,捏捏狗耳朵一类的玩耍,他笔直地站在地上,吆喝一声,那条狗就腾身而起,从他的头顶越过去,不等站稳,狼狗就张开了大嘴朝小苦儿咬了过去,小苦儿稍微转一下神,狼狗一口咬空,还伸手在狼狗的脑袋上推了一把,顺势把手里的一根软木棒丢了出去。 狼狗向旁边窜过去,撞翻了黑牛立在墙根上的锄头,然后就人立而起,凌空咬住软木棒,摇晃着尾巴交到小苦儿的手中。 黑牛瞅着儿子跟狼狗嬉戏,忍不住叫了一声——好畜生。 小苦儿还小的时候,这只狼狗就一直跟他,几乎是跟小苦儿一起长大的,六年时间过去了,这只狗已经长得很强壮了,不过呢,等小苦儿真正长大之后,这只狗就老了。 别的孩子已经开始饲养他的下一只狗,只有小苦儿对于这只叫做“灰狼”的狗舍不得放弃,甚至不愿意再接纳别的狗。 母亲匆匆地跑回来了,脸上的煤灰都没有来得及擦,将陶盆里的美味鱼汤放在一张竹桌上,又给儿子装了一大碗白米饭,就连声地催促儿子快快吃饭。 云川部厨娘的手艺没得说,鱼汤呈奶白色,鱼肉几乎都融化在汤水里面了。 黑牛看了一眼鱼汤,依旧面无表情的吃自己的黑馍馍,跟酸竹笋,母亲却不断地吸溜着口水,恋恋不舍地从笸箩里摸出一块黑馍馍,跟丈夫一起把酸笋,咬得咯吱咯吱的。 小苦儿瞅一眼鱼汤,眉头就皱起来了,一条在鱼人的尖脑袋上磨蹭良久,饱吸了鱼人臭汗的鱼,味道再好,在小苦儿眼中也是不洁之物。 父亲,母亲不知道的是——睚眦,夸父弄赤陵皮屑的事情,曾经让王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所以,吃鱼人皮屑能变聪明这事,绝对有非常大的问题。 如果赤陵的肉真得那么神奇,以王后的性格,她绝对会从赤陵身上挖下一块肉给云蠡吃的。 所以,父亲在青鱼脑袋上蹭汗的举动,除过把鱼弄脏之外,屁用不顶,打死小苦儿都不会碰的。 而粮食绝对是不能浪费的……更不要说鱼汤了……所以小苦儿又拿出一个陶碗装满了米饭,母亲就蒸了两碗,没有半点多余。 他给米饭上浇满鱼汤之后,就拿给了惊讶的父亲跟母亲。 “族长说——嚼得菜根,百事可做!” 小苦儿说的话,他的父亲跟母亲可听不懂,他们只是听明白了一件事——这话是族长说的。 族长说的话是不能违背的,所以,他们也就端着碗开始吃难得的美食,母亲吃得很快,于是,黑牛就把自己吃剩下的半碗饭给了婆娘。 跟儿子一起吃黑馍馍,咬酸笋,母亲则把满满一盆鱼汤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还不断地舔舐嘴唇,意犹未尽。 吃完了饭,小苦儿就上了楼,坐在地板上将一本书从竹子编织的书包里取出来,打开书本诵念道:“什么是孝呢?我来告诉你——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 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 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 第四卷——家天下 第八章神仙中人 第八章神仙中人 “族长说——能够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 以亲爱恭敬的心情尽心尽力地侍奉双亲,而将德行教化施之于黎民百姓,使天下百姓遵从效法,这就是君子的孝道……” 天宫里有一座极为宽大,四面都用纱幔围拢起来的大厅,现如今这座大厅里坐了足足有一百个以上的孩子。 清风吹动纱幔,让纱幔不断地飘拂,却引不起这些孩子们观看的兴趣,他们每个人都捧着一本书,正在聚精会神的诵读。 云川手里也握着一卷书,慵懒的靠在一张竹桌边,跟孩子们一起诵读他凭借一星半点的记忆,重新写的文章。 以上的内容都是出自《孝经》,他当初为了批判这个东西才匆匆的看了几遍这本书,现在很后悔当初没有精读。 什么时间说什么时候的话,《孝经》对于家庭伦理的形成有着无法磨灭的贡献,这一点,云川现在已经深切的感受到了。 人之初——万物之初,遍地荆棘,处处荒蛮,人与兽无异,上古先贤们总想着将人从兽类中区分出来,为之做了无数尝试,最终还是肯定了教化的力量。 无论如何,云川都要先教会这些极度有希望变成真正的人的孩子们学会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父母,以后还要学会爱自己的兄弟姐妹,爱自己的妻子,孩子,继而过渡到爱自己的部族,乃至国家。 这是一个极为繁浩的工程,云川觉得穷自己一生都无法完成。 个人的生命放在历史长河里连浪花都算不上,只有做的事情可以在历史长河里泛起一朵或者一片浪花。 纱幔外边的蝉鸣声很恼人,不过,总会被孩子们读书的声音给压倒。 仆妇们在经过学堂的时候,一个个连大气都不敢出,脚下更不敢踩踏的重了,以至于惊扰到这些孩子读书。 云川等这些孩子诵读了十遍之后,就放下手中的书卷道:“都记住了吗?” 以小苦儿为首的一群最聪慧的孩子道:“记住了。” 云川瞅瞅那些记不住,且面色惊惶的孩子们,淡淡的道:“记不住的,打手掌十下,左手,值日生——” 夸父的儿子苍鹰答应一声站了出来,取来一个竹板,就喝令那些记不住课文的孩子伸出手,然后,噼里啪啦的打手板的声音就在天空中响起。 苍鹰从不允许自己的伙伴在挨打的时候哭泣,谁哭泣,他只会打的更重。 所以,好一阵子,打手板的事情才干完,苍鹰就让那些挨打的伙伴站着,自己回到了座位,对身边的小苦儿道:“你真的记住了?” 小苦儿面不改色的道:“你一个夸父都能记住,我为何不能记住呢?” 苍鹰道:“虽然我非常希望能像我的父亲一样强壮,可是,我不是夸父!我是我父亲收养的孩子。” 小苦儿撇撇嘴道:“你以后不能这样想,你父亲是夸父,他说你是他的儿子,还用父亲对待儿子的方式在对待你,那么,你不是一个夸父又能是什么呢? 你的夸父父亲就是你的根源,至于你是不是他亲生的,这并不重要。” 他们两人的谈话一字不落的进了云川的耳朵,云川就对小苦儿道:“遇到不孝行为你该如何?” 小苦儿起身低头道:“规劝之,引导之,不从,杀之!” 云川欣慰的点点头道:“夸父之子苍鹰所言已经涉及不孝,打手板二十下,你来执行。” 小苦儿取过竹板,对耷拉着脑袋的苍鹰道:“你如何敢怀疑父亲的话呢?你又如何敢伤害父亲的心呢? 如果对父亲的话有疑惑,你就该跟父亲问清楚来龙去脉,而不是自己胡乱猜测,更不该自己认为一个疼爱你到骨头里的父亲在故意欺骗你,所以,二十下手板,你可愿意领受?” 苍鹰伸出手道:“该打,打重些,不过,我不是父亲亲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论父亲是不是真的生了我,此生,他就是我的父亲,与有没有生我无关。 小苦儿,你也应该记住,孝顺父母是应该的,但是呢,我们不能盲从,父母可以拿走他们赐予我们的生命,却不能阻碍我们追求自己的梦想。” 小苦儿想了一下,对云川弯腰施礼道:“我想分享苍鹰的二十个板子中的十个,因为他的话让我受益匪浅,就在今日,父母好心给我弄来了聪明汤,我却因为嫌弃这汤沾染了鱼人身上的污垢,自己没有吃,奉献给了父母,这样做非常的不该!” 云川笑吟吟的瞅着这两个愚蠢的学生,挥挥衣袖道:“随你们。” 于是,先是小苦儿重重的打了苍鹰十下手板,接着又被苍鹰狠狠地打了他十下手板,最后,这两个相互伤害的笨蛋还非常有礼貌的相互施礼,感谢对方的教导! 看到这一幕的云川忍不住得意的想——上古时期的方正君子是不是就该是这个模样呢? 云川部的家天下的教导已经开始深入人心了,云川草创的礼仪也开始在日常生活中出现。 这都是好事情,走礼仪教化的道路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如果按照云川生活的那个上古时期的道理教导这些孩子,云川相信,他只会教导出一大群虎豹豺狼,因为——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从来都不生产什么好人。至于那个时候的白脸野人,进化了数千年,本质上依旧是白脸野人,从开始到云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进化过一丝一毫,本质上还是一群骑着马拿着刀子嗷嗷叫的嗜血野人。 云川本着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原则,让这些孩子将今日所学公公正正的抄写十遍,等孩子们开始抄书了,他就掀开被风吹得胡摇乱晃的纱幔回去了。 云蠡现在走路已经走的很稳当了,这孩子没学会走之前,先学会了跑,现在,更加的喜欢跑了。 他不仅仅喜欢跑,还喜欢往东西上猛撞,比如云川的腰,精卫的屁股,还有那个胖仆妇的后背。 精卫的肚子里已经开始显露了,当然不敢让自己肥胖的儿子乱撞,而云川又不在,云蠡感受不到撞击父亲的腰眼带来的成就感,就只好一遍又一遍的撞击那个胖仆妇的后背。 云川回来了,他的胖儿子就像炮弹一般一头扎进他的怀里,云川抱起云蠡,挥手让帮着精卫干活的仆妇离开,才对精卫道:“今天检查了这些孩子的课业,完成的很好,看样子你在孩子们身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干的不错。” 精卫被夸,立刻笑的眼睛弯弯的,指着云蠡道:“这孩子可没有您生下来就能说话办事的本事,我当然要给他挑一些聪明的帮他守住您打下来的天下。” 对于精卫这种自私的想法,云川完全能够理解,自己正在推广的就是家天下,那么,精卫将整个部族看成是自己家,没有什么谬误。 这些孩子要学的东西非常多,不仅仅是书本上的一些学问,他们还要学习农耕,学习工匠之道,学会驾驭战马,学会作战,学会使用弓箭,游泳,打猎,辨别草药,以及建造。 在这个时代里只要会这些东西就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人才了,对于精益求精或者每一门都专精,云川是不抱希望的。 事实上,这也不可能,以后,云川部的领地一定会逐渐扩大的,到时候这些孩子长成之后将会牧守一方。 将云蠡放在大野牛身边,让他抓着牛角跟大野牛去角力,云川这时候就有功夫站在天宫的门口吹凉风了。 天太热,小狼明显有些精力不济,丹顶鹤们好像也没什么精神,混在三只大乌鸦群里独腿支撑着睡觉。 大象一家早早去了山顶,从山顶又去了山阴处的竹林,跟一大群熊猫一起争夺竹林夏日发出来的苦竹笋。 云蠡跟大野牛的角力最后以平手结束,可能是耗费了太多的力气,这孩子汗津津的趴在云川怀里就睡着了。 阿布脚步匆匆的沿着台阶上到了天宫,看样子有很紧急的事情发生了,否则他不用跑的这么快。 “什么?轩辕邀请我一起去崆峒山拜访广成子?” 听了阿布的话,云川也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态,只是觉得这事情非常的诡异。 他本能的认为这事是假的,觉得轩辕不会分享长生之道,以及成仙之道的。 “隶首亲自来了,族长要见他吗?” “既然都来了,见见也好,隶首这个人我还是很看重的,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值得我高看他一眼。” 不一会,隶首就在武士的带领下来到了天宫,云川瞅着这个黑瘦的男子忍不住有些感慨。 隶首亲自来到云川部,如果没有阿布提前禀报,说隶首是奉了轩辕的命令,邀请他一起去崆峒山寻找长生之道。 云川无论如何都猜不到人家会为了这个事情专门来一次。 “广成子这个人很厉害吗?”尽管云川知道上古时期的那位被神话的不成样子的广成子,他还是想从隶首口中知晓现实世界里的广成子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第四卷——家天下 第九章儿子跟父亲 第九章儿子跟父亲 “广成子活了一千两百个寒暑!” 隶首从头到尾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就这一句话,就让云川立刻在心底将广成子打入了大骗子行列,乌龟都活不到的年月,非要说一个人能活这么久,这是在欺负这个时代没有出生证明,没有户口记录! 更是对聪明人心灵上的玷污,对聪明人自以为傲的智慧上的玷污。 “哦,既然如此,崆峒山之行我就不去了,云川部最近有几头母牛要产仔,这是大事情,我不敢怠慢。” 云川的决定似乎没有出乎隶首的预料之外,起身之后就告辞回轩辕部了,就像轩辕来的时候说的那样,云川看不起这个世界,也看不起这个世界上的神奇人物。 但凡给别人这种感觉的人物,一般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白眼看天,指天骂地的狂徒,另一种就有阅遍繁华,处变不惊的天人。 轩辕对于云川的事情知道的非常清楚,从嫫母处得知了云川幼年的所有事情,虽然嫫母不断地说云川是她的孩子,但是,轩辕对于这件事一直存疑,为此不惜与面貌丑陋的嫫母生下两个孩子,结果,这两个孩子都与常人无异。 轩辕不太相信一些神奇的事情,这一次他之所以逼迫玄女,素女,目的就是想要借助一些外力来弥补轩辕部与云川部之间的差距。 同时,他也想看看云川是不是与那些神异的人有没有关联。 他一度认为,云川送素女过来本身就是一种谋略,而玄女,素女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与云川是一伙的。 于是,就有了这一次邀请云川走一遭崆峒山的想法。 现在,云川毫不在意的拒绝了,这让轩辕的谋算失败了,同时,他也不再那么肯定云川与玄女等人是一伙这个执念了。 阿布送走了隶首,有些不解的问云川:“崆峒山有一万个智者,族长为何对他们不屑一顾呢?” 云川笑道:“那些人都是属于轩辕的,不是属于我们的。” “为什么呢?” “阿布,你觉得云川部目前的发展好吗?” 阿布点头道:“很好。” 云川又问道:“我们的发展快吗?” 阿布道:“日新月异。” “我们如果邀请那些智者,高人来到云川部,你觉得我们应该按照自己的发展计划前进呢,还是按照那些高人,智者的建议前进呢?” 阿布斩钉截铁的道:“自然是按照我们的计划走。” 云川瞅着阿布笑道:“既然如此,我们要那些高人,智者做什么呢?既然我们已经制定了发展计划,并且正在向前走,走的很好,很快,很愉悦,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为别人的三言两语就改变呢? 一万个智者,这么多年以来也没有听说把崆峒山地区建设成一个人类聚居的乐园,那么这些智者都在干什么呢?” 阿布钦佩的道:“我王英明。” 云川指着那些还在天宫里读书的孩子欢喜的道:“他们才是我们需要的智者,至于别的智者,不要也罢。” 阿布同样看着那些孩子们道:“这些孩子比赤陵,睚眦他们更加的强大。” 云川笑道:“以后,也会更加的难以驾驭,在这之前,我已经在教导他们的时候,在他们的脑海中放置了一些约束因素,很可惜,有些孩子愉快的接受了,有些孩子却时时刻刻都想挣脱我布置的羁绊,随时随地的都想挣脱出来。 这样也好,等他们挣脱出来了,我想这个世界的面目就有了很大的不同,到了那个时候,世界将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也将获得自由。” 阿布不解的道:“我没有发现族长对他们有什么羁绊,反而对他们充满了爱护之意,处处为他们着想。” 云川大笑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恶,就叫做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阿布想了很久终究不明白族长话中的含义,而族长也没有过多地解释,阿布只好把这句话记在心中,准备有空闲了再慢慢的品味。 苍鹰回家吃饭的时候,虽然竭力将自己肿胀的左手藏起来,还是被细心地夸父发现了。 “怎么,今天读书的时候犯错了?”夸父将儿子红肿的左手浸在一个装满冰冷泉水的水盆里,见儿子感觉舒服些了,就问道。 苍鹰道:“我今天理解书中的含义,理解的有些错误,被苦儿指出来了,然后就挨了十下板子。” 夸父听儿子这么说,也就不在意了,在天宫中求学的孩子,少有不挨揍的,既然挨了板子,这说明今天的课业是族长上的。 如果挨了棒子,那就一定是精卫在授课。 族长是一个非常好的人,能教会孩子们很多东西,精卫就不是一个很好的人,她自己对书本上的东西都不明白,只是仗着自己认识字,在哪里按照书本瞎念。 对于精卫的评价不是夸父自己说的,而是出自族长只口,既然族长说精卫是在胡乱教,那就一定是胡乱教着呢。 “那就吃饭吧!” 苍鹰瞅着父亲转动着笨重的身体,如同以往一样给他端来了大份,大份的饭菜,想要说话,最终还是忍住了,将头埋进餐盘里大吃起来,他知道,只有自己吃的足够多父亲才会欢喜。 就算是努力吃了,而且苍鹰还处在最能吃的小少年时期,他吃掉的饭菜还是不及父亲的四分之一。 见父亲把自己吃剩下的饭菜也一扫而空之后,苍鹰也终于鼓足了勇气问道。 “父亲,我是你的孩子吗?” 夸父诧异的瞅了一眼儿子道:“你当然是我的孩子。” “我是说我是您亲生的孩子吗?” “那是当然,你是我跟你母亲的孩子,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在边上,还是我帮你剪断了你跟你母亲连接的肠子,不过,可能是我做的不对,你母亲还是死了,你怎么想起问这件事呢,是不是有谁跟你胡说八道了吗?告诉我是谁,我撕烂他的嘴。 儿子,你记住,我睡了你的母亲,第二天就有了你,就是这么回事,不要胡思乱想。” 苍鹰听了父亲的话,也终于确定自己不是父亲亲生的孩子,他的心也就彻底的放在肚子里了。 上前拥抱住坐在地上的父亲,深情的道:“我很幸运,可以成为夸父的儿子。” 夸父嘿嘿笑道:“那就好,那就好,你就算长得没有我这么高大,可是你是最聪明的夸父。 你身高的事情呢,父亲也曾经问过族长,族长说,大部分夸父都把吃下去的饭变成了肉长在身上,也有一种夸父会把吃下去的饭变成智慧藏在脑袋里。 毫无疑问,你就是第二种,比第一种罕见多了。” 苍鹰将脑袋顶在夸父巨大的脑袋上温柔的道:“我就是确定一下,只有是您真正的儿子,我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你的关爱。” 夸父哈哈大笑,用蒲扇大小的手掌拍拍苍鹰的屁股。 “你就好好的享受,只要是你父亲我有的,将来全部都是你的!” 苍鹰流着眼泪道:“我拥有的,将来也一定是你的。” 听着外边上工的钟声响起,夸父擦掉儿子脸上的眼泪,双手在儿子稚嫩的肩膀上按一下,就提起自己心爱的锤子去铁匠铺了,族长说过,今年的钢铁产量一定要超越去年一半才成。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又是云川教授这些孩子,苍鹰一直守在门外,直到云川懒洋洋的来了,他才施礼道:“我有一些不解的事情,能否请族长单独为我解答?” 云川斜着眼睛瞅瞅这个别扭的小孩子答应道:“可以!” 说完就率先走到了一颗大伞一般的松树下。 “族长曾经说过,夸父有两种,一种长肉,一种长脑子是不是这样?”苍鹰急促的问道。 云川瞅着那个孩子急切的脸摇摇头道:“瞎扯,夸父就是夸父,虽然与常人一般也是父精母血所生,但是,我族五百余夸父,除过你之外,别人都是彪形大汉。” 苍鹰吞咽一口唾沫道:“也就是说我不是我父亲亲生的孩子。” 云川瞅着苍鹰道:“当夸父的儿子委屈你了吗?” “不委屈,我只是觉得心中有愧,就像一个贼偷走了原本属于父亲亲生儿子才能享受的所有。” “你以为你父亲是一个糊涂蛋吗?”云川觉得很好笑。 “父亲可能对一个孩子如何诞生有所不知。” “不知道?这些年你夸父一族诞生了将近一百个孩子,你竟然说你父亲不知道孩子到底应该在母亲肚子里待多久出生?” “既然父亲知悉,为何在我的事情上总是一笔糊涂账?” 云川想了一下道:“世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聪明人,但是,别人都把他当傻瓜看,另一种人明明是一个蠢蛋,却处处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聪明人,你觉得你父亲夸父是哪一种人?” “我父亲必然是第一种人!” 云川摸着苍蝇的圆脑袋道:“对喽,你父亲这种人我一般称作大智若愚,在你的事情上,他是难得糊涂。 你对你父亲的了解太少了,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只知道享受父亲的关爱,却从来没有仔细地了解过你的父亲。 苍鹰啊,等你有一天真正了解你父亲了,你心里就不会有这样的糊涂账了。” 第四卷——家天下 第十章弑神要从源头做起 , 第十章弑神要从源头做起 当一个人站在绿油油的农田里的时候,满足感就会油然而生。 当一个人站在一望无际且麦浪滚滚的田地里的时候,安全感就会紧紧地拥抱着他,让他生出一种自己好像什么都能做到的错觉。 喂饱肚子,是人类自从诞生出灵智以来孜孜以求的念想,而云川脚下的这片大地上的产出,就能完成这个念想,所以,云川摘下一颗麦穗,在手里揉碎了,吹掉麦壳,把麦仁丢嘴里,他就觉得自己这一口麦仁,就已经把整个部族的人喂饱了。 只有两千族人的时候,云川觉得喂饱族人问题不大,河里捞一点,山上采一点,地里种一点就完全可以办到。 再加上那个时候部族里就没有孩子,老人拖累,只要愿意干活,愿意在云川有指导性的率领下,吃饱饭真的不太难。 现在,云川部每天都有新生的孩子,而且因为云川部比较富裕的情况下,人们都喜欢在这个时候养育更多的孩子。 这就导致云川部第一次爆发了婴儿潮。 云川没打算控制族人生育,哪怕部族的富裕程度因为婴儿大量的产生,继而停滞,他也不打算控制生育。 相反,他还要千方百计的保证婴儿的成活率,为婴儿的成长提供必要的保障。 这句话说起来简单,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想要照顾婴儿,首先,就要照顾好孕妇,至少不能再出现让孕妇挺着大肚子去当诱饵抓狼了,以前,好多部族都是这么的。 云川以前总以为人类幼崽绝对是族群中最需要关注的一类弱势群体,自从他成了一个野人之后才发现,人类幼崽想要健康的长大——这实在是需要一些运气的。 那个时候的人类幼崽,全靠母亲保护,就像野牛群中的小野牛一样,唯一能保护它的就是母牛,遇到危险,公牛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传说中的牛王会保护幼崽的事情,云川带着族人杀了,捕捉了那么多的野牛,从未见过牛王会保护幼崽。 云川执着的认为,云川部的人类幼崽比其余部落的人类幼崽值钱一些,他甚至相信,自从他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人文史就该划一道粗粗的分割线。 在他来以前,可以称之为古人类历史,自他之后的世界,就该称之为——人类史,而云川部的人类幼崽,也将是——新人类! 这些狂妄的想法都是这片一望无垠的麦田催生的。 姼就站在他前边,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 前一段时间云川发现姼成了一个孕妇,他以为孩子是无牙的,结果,姼却说孩子是她一个人的。 人呢,又不是雌雄同体的植物,自己让自己怀孕这种事没有可能,那么,这个孩子应该是有父亲的,只是姼不愿意说,或者说,他直接忽略了那个帮她生孩子的男人。 女人直接生孩子,这在云川部不算什么事情,云川部的女战士部族这样的情况太多了。 她们的状况与姼一样,只愿意要孩子,不愿意要什么丈夫一类的废物。 没错,这是她们的原话! 问题是她们办事的方式极为恶劣,生下来了闺女就会欢喜的留下来,生下来了男孩子——就丢给精卫,还说——如果不是部族不允许杀死孩子,这些男孩子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就会被她们吃掉……补身体。 这种自产自销的事情自然是云川所不能容忍的,所以,精卫现如今不但要管理那些学生,还兼任云川部保育院的院长职务,负责带着一群仆妇把那些小孩子抚养长大。 姼是不同的,她不喜欢闺女,只喜欢儿子,这一次来找云川的目的,就是想要给自己的儿子小星儿确认一项权利。 ——成为云川部族人的权利! 按理说,只要父母是云川部族人,他们生的孩子就会自动成为云川部族人,并且享有云川部族人能享受的所有权利。 可惜,姼在云川部已经很长时间了,在阿布的人口记录册子上却找不到她的名字。 当年,她虽然是西陵部送来和亲的,因为存心不良,却也是云川部的俘虏,后来,因为这个女人精通桑蚕之术,就留在了云川以自己的劳动换取口粮,阿布认为她的身份很难界定,就一直没有将她的名字记录在册。 现在,西陵部被轩辕给一口吞了,姼这个女人也就没有家可以回去了,她想在云川部安家。 姼蹲下去照顾她的孩子的时候,美丽的臀形就出现在了云川面前,云川多看了两眼,然后转过身子道:“你要是还这个样子,这辈子都成不了云川部的人。” 姼抱着孩子站立起来,幽幽的道:“我除过这具身体,什么都没有,而你却看不上。” 云川道:“你错了,你之所以能留在云川部,不是你长得好看,更不是因为你的身体好看,而是论桑蚕一道上的造诣,你仅仅比嫘差了一小点。 你总是弄错事情,你应该带着这两年的桑蚕产量册簿去找精卫,将册簿摔在精卫的桌子上,你的目的就能达成。 而不是来找我,最后闹得精卫不高兴,这些年,就是因为你总是让精卫不高兴,阿布那里的才没有你的名字的。 根据你在部落中的贡献,我当然可以命令阿布将你与你的孩子记录在册,但是呢,你为什么不趁机跟精卫和解呢? 你不觉得这件事让精卫来办对你以及你的孩子更加有利吗? 一个蠢笨的女人啊,明明你是靠才能在云川部立足的,偏偏把自己弄得跟出卖色相的女人一样,想想看,你亏不亏啊。” “是精卫让无牙睡了我!” “你为何不反抗呢?你不反抗所有人都会认为你是自愿的。” “我可以反抗吗?” “为什么不能呢?你不喜欢就直说,把无牙踢出门就是了,还弄得精卫自我觉得良好,促成了一对好姻缘。” 姼紧皱着眉头想了好一阵子,这才抱着孩子走了,看样子是要去直面精卫了。 一直跟在云川身后的阿布道:“不妥吧!” 云川瞅着阿布道:“姼这些年的贡献有目共睹,你是眼睛瞎了才没有看到她的功绩,继而故意将她剔除在族人之外?” 阿布道:“她的来历很诡异,我觉得她很可能不仅仅是西陵部族长女儿这么简单。 很可能与隶首口中的神族有一些关联,基于此,我才没有把她纳入到云川部族人的行列。” 云川摇摇头道:“无牙不也是所谓的神族吗?你为何不怀疑他呢?” 阿布叹口气道:“族长,您这就是不讲道理了,无牙是您自己纳入到我们族人行列里来的。” 云川大笑道:“以后,来我云川部的神人,如果不能最终蜕变成凡人的,就杀了吧!” 阿布跟着笑道:“族长非常讨厌神族吗?” 云川叹口气道:“这些人敝帚自珍的将自己学会的一丁点本事,统统都要神话,只要付出一点,就需要野人们臣服于他们,受他们操弄,最终从族长手中夺走统治权。 阿布,这是一种极为危险的状况,神,可以有,但是他只能高高在上,人们需要他来安抚自己恐惧的心,他只要存在就好,我不介意平日里族人给他们献祭一点食物,或者礼品。 可是呢,他们如果想要窃取王权,甚至凌驾于王权之上,我认为这是不妥当的。 神高高在上,甚至在九天之上,与日月星辰共存,这样的神会变得非常非常的贪婪,它们不仅仅想要人的身体,财富,还想要人的心,让所有人膜拜它,时间长了,人们所有的进步都是神的恩赐。 这样会严重的削弱人的自信心,降低人们的战斗决心,一旦真正的灾难降临,人们只想着获得神的帮助,救赎,却没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所以呢,神不能统治一个部族,我想,轩辕也是这么看的。 阿布,以后你要学会如何弑神,而不是敬神,而弑神这种事,你应该先从我身上的神性开始。 相信我,当一个勇敢,智慧地人已纪挺好的,也挺累的,没必要再找一个祖宗抗在自己头上。” 阿布瞅着族长叹息一声道:“把您弄成神,我们花费了很大的力气,现在又说您不是神,这会弄乱族人的脑袋的。” 云川将手放在水车抬起来的水里面感受着水的清凉,笑眯眯的对阿布道:“我们开始之所以要成神,是因为我们对自己人的身份严重的不自信的缘故。 现在不同了,苍鹰,小苦儿这些孩子已经成长起来了,他们对于神的态度是可有可无的,所以,我这个神的身份也就变得可有可无。 只要我们可以持之以恒的让族人感受到幸福,那么,神就不算什么事情,毕竟,比起神灵带给人们心灵上的虚假的满足,远不及我们带给族人的实实在在的幸福体验。 所以呢,那些神,杀了也就杀了,等我们杀的神足够多了之后,人们就会发现,杀一头神,并不比杀一头猪来的更加艰难。” 第四卷——家天下 第十一章睚眦成了乞丐 第十一章睚眦成了乞丐 云川在外边视察了一天的农田以及水利状况,回到天宫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精卫伺候云川洗了脸,就迫不及待的道:“姼来了,她生的孩子好小,白长了那么好的一个大屁股。” “她来找你?这真是稀奇。”云川假装不知道。 “她终于还是向我低头了,她如果再不低头,我就把她的儿子编进流浪野人的册子里去。” 云川笑吟吟的瞅着忙碌不停的精卫道:“她是怎么向你低头的?” “她抱来了厚厚一摞子桑蚕作坊里地册簿,上面记录了自从她接手桑蚕作坊之后的所有东西,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后吓了我一跳,桑蚕作坊在她手里竟然扩大了十倍不止。 现如今,我云川部每年的丝绸产量比轩辕部就少那么一点,她还保证,再给她三年时间,等咱们的桑树长大了,可以产出更多桑叶的时候,我们桑蚕作坊的产量就超过轩辕部了。 姼还说,在丝绸染色一道上,我们比轩辕部走的更远,因为我们有集市,可以获得或者找流浪野人去寻找一些带颜色的石头回来不停地试验。 而轩辕部现在用的还是素色纱,只要我们能试验成功,以后就能把轩辕部的素纱全部换回来,染色之后再换给他们……” 云川听了精卫絮絮叨叨的话语之后,忍不住点点头,就见识以及创新这一块,姼绝对算是一个人才,这种人比神好用多了。 “这么说,你答应给姼以及她的儿子上册簿了?” “我已经派人跟阿布说了,明天就能给她写上,我还给了姼真正的管事位置,从此之后,我就不管桑蚕作坊了,说起来,桑蚕作坊在夏日里缫丝的时候挺臭的的。” “你不生姼的气了?” “不生气了,毕竟这个女人真的很能干,我儿还等着这个女人养出更多的蚕,织出更多的丝绸来呢。” 精卫现在的人生目标非常的正,即一切都是为了儿子云蠡! 为了云蠡将来能接手一个庞大,富足的部落,精卫甚至忽视了姼这个女人只要有机会就勾引她丈夫这个事实。 不但给这个女人上了户籍,还给这个女人升了官,只要这个女人能完成她说的那些目标,其余的事情都不算什么事情。 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女主人心态了。 精卫没有了嫉妒之心,云川真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是高兴呢,还是悲伤呢? 从精卫身上云川基本上看到了爱情的本质,那就是爱情这东西真的是一个有保鲜期,保质期的东西,看样子,精卫对自己的感情目前已经离开了保鲜期,已经彻底的进入了保质期,在保质期范围之内,爱情还在,就是没有那么重要了。 轩辕带了三千人去了崆峒山。 从大河上游到崆峒山足足有七百里,轩辕想要抵达崆峒山至少要走十五天才能抵达。 等他回来之后,轩辕部的夏收应该已经完成了,隶首也应该开始在轩辕部里掀起大干,快干的开拓浪潮。 看的出来,轩辕对于此次问道广成子似乎抱着极高的希望,为了能让广成子满意,他在临走前,从常羊山城的集市上兑换了很多,很多礼物,仅仅是昂贵的葛布,他就兑换了三十匹之多。 不过,他这一次远行的队伍非常的庞大,三千武士护卫,足够让轩辕在前进途中,顺便完成开疆拓土的任务。 别人只知道轩辕对广成子非常的尊敬,带去的礼物非常多,这一切放在云川眼中就远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自从轩辕派遣他的心腹大鸿偷偷过来想要换一些云川部的猛火油,被云川断然拒绝之后,云川就知道,轩辕此次去崆峒山,未必是广成子的福气。 他很希望广成子在轩辕拜访他的时候,向轩辕提出神权这个概念……最好能威胁一下轩辕,比如,不给神权就干死轩辕一类的话。 如果广成子这样做了,云川敢保证,他的崆峒山一定会被一把大火给烧掉。 跟轩辕这个人谈物资,谈土地,谈美女,谈官位哪怕是谈他的老婆都问题不大,就是不要跟他争夺权力,一旦出现了这种事情,轩辕一定会让对方知晓,后果有多么的可怕。 所以,云川对轩辕去崆峒山的事情一点都不担心,崆峒山上是有一万个洞,问题是,广成子真的有那么多的信众? 一座没有太多耕地的山,真的可以养活那么多人?还是说真的如同传说的那样,这些人不用吃饭,只要张张嘴喝喝西北风就能吃饱? 能量守恒这个定律从来就不是什么好定理,它严重的桎梏了人们的行为,把所有的神奇的东西都给碾得粉碎,让所有想要骗人的人在这个定理面前撞的粉碎。 可是呢,它就是事实。 很残酷,人终究是需要摄入能量才能继续活着,喝风粑屁这种神仙事情撑不了多久的。 饮朝露,餐白石……这太过分了,除非广成子不是地球人,只需要进食一点能量块(白石)就能活。 这样的话对于神仙这个传说,也算是有一个正确的交代。 云川不是没有幻想过广成子是外星人这个可能,如果这人真的是外星人,还是少接触为好,他既然能穿越茫茫宇宙来到地球定居,一定不是什么好外星人,最好的状况是他们的飞船坠毁了,他们成了难民。 还有一种可能性更高,广成子很有可能是一个罪犯,就像上古时期的英国人把罪犯统统流放到澳大利亚一样,广成子这个罪犯被流放到了地球这个荒芜的星球。 不论是哪一种,这个广成子都应该有很强的攻击性,向来以安全至上为最大原则的云川,自然不肯去危墙之下。 如果轩辕没死,而且也没有变成广成子的傀儡人,这就说明广成子就是一个地球土著,以后有空了,可以联合轩辕,蚩尤去崆峒山抢劫一把。 也就是这个原因,云川对轩辕去崆峒山的事情非常的感兴趣,甚至高价邀请流浪野人暗中跟着轩辕他们一起去崆峒山看看。 云川部的麦子下种的时间比别的部族早六天,所以,麦子成熟之后正好是最炎热的五月底。 麦子收割的时候,睚眦回来了。 精卫看到睚眦的那一刻眼泪立刻就滚滚而下,抱着睚眦黑瘦的身体一边连声催促厨娘去做饭,一边不停地打量着这个在她眼前长大的人。 她几乎要认不出睚眦来了,她甚至不能相信这个瘦峭,黧黑穿着补丁摞补丁烂衣服的人就是睚眦。 “姐姐,全毁掉了,全毁掉了,我半年的努力全部都没了。” 睚眦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哭诉,同时也不忘记往嘴里倒滚烫的白米粥。 “你走的时候带走了足够吃半年的粮食,还有那么多的牲畜,就连小猪我都背着族长给你送了二十头小的,怎么就没饭吃了?还穿这么破的衣服。” 睚眦喝完了一大碗浓稠的白米粥,把大碗放下,又对厨娘道:“给我肉粥,给我肉粥,再去给我切一大块熏肉,煮熟就给我送过来,不要切,也不要跟草一起炒,我就想吃肉……另外,熏鱼也给我整一条,要肥的。” 精卫见睚眦根本就没工夫说去了方苗部领地以后的事情,就只好叹口气,吩咐厨娘按照睚眦要的去准备,自己坐在那里看睚眦狼吞虎咽的吃东西。 熏鱼端上来之后,精卫害怕鱼刺卡嗓子,就主动地帮睚眦剥鱼吃。 云川回来的时候看到这副模样的睚眦一点都不感到奇怪,抱着茶杯冷冷的道:“一天吃四顿饭的部落,恐怕只有你睚眦部落了吧?” 睚眦低着头凶猛的吃饭,面对云川的诘问不敢回话。 精卫疑惑地看着云川问道:“什么是一天吃四顿饭?” 云川用指头点着睚眦的脑袋道:“他不是从监牢里找到了一些帮他的人手吗? 睚眦问这些人,怎么才能让部族迅速扩大,就有一头蠢猪告诉他,只要说睚眦部一天吃四顿饭,就能快速的招揽到更多的神农部的流浪野人,他完全不顾自己部族的存粮能不能承受这样的消耗。” 精卫不解的问睚眦:“你会这么愚蠢吧?” 睚眦低着头小声道:“我是算过的,足够全族吃半年的粮食,那是指三顿饭的情况下,一天吃四顿的话,至少能吃四个半月,如果我们再努力狩猎的话,吃半年没什么问题,只要一百天之后麦子成熟了,我们的粮食就能接上,结果……” “结果,你支撑了三个半月,部族里就一粒粮食都没有了是吗?”云川的声音平缓,几乎没有起伏。 精卫焦急的道:“你支撑了四个半月,现在麦子已经成熟了,你怎么还没有粮食吃?” 云川幽幽的道:“狩猎都能招来野兽的报复,把你好好地庄稼糟蹋光,睚眦,你还真是一个成熟的族长啊。 精卫,你不知道,这家伙放出睚眦部一天吃四顿的风声之后,两个月之内,他的睚眦部人口就从三千迅速上涨到了七千,他以为只要给这些人饭吃,这些人就必须帮他干活,结果,好多人在睚眦部吃饭,干活的时候却跑的没了踪影,不仅仅如此,还有好多人趁着放牧的功夫连饲养的牲口都偷跑了。” 第四卷——家天下 第十二章边地穷,有原因 ,我不是野人 第十二章边地穷,有原因 精卫不可思议的看着睚眦,然后就一巴掌抽在睚眦的脑袋上,一巴掌下去之后,她的巴掌就雨点般的落在睚眦的脑袋上。 对此已经极为习惯的睚眦任凭精卫抽他的脑袋,等精卫准确的抽到几巴掌之后就转过身,让她抽打他的背部,毕竟,手打在脑袋上比较疼。 精卫的巴掌拍在睚眦的后背上,就腾起一股尘土,精卫咳嗽了两声道:“你堂堂一个族长,怎么穿的这么破烂?” 不等睚眦回答,云川就在一边阴阳怪气的道:“人家这是在学轩辕呢,轩辕这个人你也知道,遇到饥饿的族人,就会把自己手里的食物给族人,遇到寒冷的族人就会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族人。 我记得这混蛋走的时候,他身上可是穿着你给他缝制的羊羔皮皮袄,还有添加了羊毛的厚裤子,脚上可是一双漂亮的牛皮长靴,这混蛋不知道这是你疼爱他的一番心意。 见到寒冷的人就把你做的皮袄给人了,看到没裤子穿的就把你做的裤子送人了,后来那双皮靴也是因为遇到了一个很有智慧地流浪野人当成礼物送给人家了。” 精卫听了云川的话更加愤怒了,从不远处的架子上抽出一柄长刀就朝睚眦身上砍去。 睚眦见刀子都砍过来了,只好在屋子里乱窜,精卫肚子已经大起来了,他不能让她太劳累,又不敢还手,只好一边躲闪,一边道歉。 见他们两个已经打成了一团,云川就抱着云蠡离开了屋子,坐在喝茶的夸父身边,跟阿布商量如何解决睚眦部的这些烂事情。 “睚眦招揽的很多人根本就不是流浪野人,神农氏那边的情况目前极为复杂,轩辕部,蚩尤部,云川部三方的势力在那里犬牙交错的,有时候根本就分不清楚谁是谁。 睚眦其实也不是笨,他就是看中了那里的混乱,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聚集更多的人为他所用。 本部三千人的时候睚眦还是能控制住的,问题就出在后来的聚拢在他旗下的人越来越多之后。 首先,睚眦没有分清楚里外,没有对他的本部族人进行安抚,尤其是物质上的安抚,而是将那些后来者与追随者一视同仁。 这才是睚眦犯下的最大错误,失去了部族族人的支持之后,混乱也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云川瞅了一眼阿布道:“你既然把话说的头头是道的,那么,就该有解决的办法才对,说说看,你准备怎么解决?” 阿布道:“睚眦身为一个领军将领是合格的,但是,要他管理民众却不是他的长处。 既然如此,为何不让睚眦以族长之名专心统领武士们呢,至于如何管理民众,我以为应该交给能干的人才行。” “谁是这个能干的人呢?” “我以为,狱滑,凌河两人就很适合。” 听了阿布说的话,云川皱眉道:“狱滑现在有时间,因为监狱里没什么人了,凌河你真的要派出去吗?我记得你很看重他,一直说等你死掉,他是接替你的最好人手。” 阿布四处看看,见这里只有云川跟夸父两人,在这两人面前就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话,就轻咳一声道:“我以为啊,要加深对睚眦部的羁绊程度,我是说云川本部与睚眦部之间的关系可以更加亲密一些,最好可以亲密到没办法分割的程度。” 云川瞅着阿布道:“这就是你眼看着睚眦部滑入深渊,却建议我不要插手的原因?” “直接插手会伤害到睚眦的自尊心,现在,睚眦部成了一个烂摊子,睚眦能直接回来寻找帮助,就说明他在族长面前已经没有什么自尊了,这个时候,我们再派出人手,赠送物资,睚眦就不会觉得我们有别的心思,只会感激我们,将来就算是失去了在睚眦部落的话语权,睚眦也只会觉得是自己无能,与云川本部无关。” 云川无声的笑了一声,对夸父道:“你觉得怎么样?” 夸父给云川,阿布送上茶水,淡淡的道:“族长直接告诉睚眦要收回他在睚眦部的一部分权力,比暗中夺取要好,我保证睚眦不会生气,说不定会非常的高兴。” 跟云川说完话之后,夸父又对阿布道:“你以后要是觉得我什么事情没有办好,最好直接告诉我,哪怕不让我当夸父族长这样的事情也可以直接告诉我,如果真的是我的错,是我不能把夸父族带领的更好,我会听话退出。 但是!千万千万不要在暗中动手脚,如果你那样做了,对我来说,就是莫大的羞辱!我说不定会在羞恼之下用斧子砍下你的脑袋,那时候就不好了。” 阿布瞅着夸父的牛眼睛道:“你的事情归族长管辖。” 夸父喝一口茶水满意的点点头道:“那就没事了。” 云川见阿布跟夸父之间非常的和睦,就满意的朝屋子里吼道:“睚眦,你给我滚出来。” 睚眦闻言立刻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想要从云川手里接走云蠡,却被云蠡嫌弃他身上的味道,扭头不理睬他。 云川没有犹豫半分的对睚眦道:“你以后只要管好你部族里的武士就好,别的事情我打算重新派人做,整天把日子过的稀里糊涂的,在我身边这么久了,连一个小小的部族都管理不好真是给我丢人。” 听了云川的话,明显可以看的出来睚眦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他又问道:“派谁来啊,最好来一个厉害的,不厉害的派来了也没用,我都动手杀人了,也没有整顿出一个好的效果出来。” 云川点点头道:“狱滑跟凌河去你那里掌管刑狱跟民生!武士的事情你一言而决,你给我听着,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是连睚眦部的武士都管理不好,那就干脆带着你老婆孩子回来,你们全家啥都别干了,就跟在你精卫姐姐后边讨口吃的就成!” 睚眦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连忙道:“管理武士我在行。” 说来了这句话,睚眦好像全身都舒坦了,抬手就要去拿夸父面前的茶杯,却被夸父瞪了一眼道:“洗澡,把自己刷干净,确定你身上没有该死的虫子,再来找我喝茶。” 睚眦回头见云川,阿布好像都没有好脸色,就讪讪的缩回手,在精卫的骂声中随着一个仆妇去洗澡了。 见睚眦走了,阿布就再次低声道:“轩辕在去崆峒山的路上,不仅仅是单纯的走路,他一边走,一边在收拢那里的野人部落。” 云川笑道:“他在打着拜访广成子的旗号,在得罪广成子。” 阿布又道:“根据流浪野人派回来的人说,越是靠近崆峒山的野人,活得就越是凄惨。” 云川笑道:“这是必然的,有一大群不事生产,光吃不干活的人存在,那里的普通野人要是能有好日子过才是怪事情。 我想啊,见到的悲惨的事情越多,轩辕对广成子的敌意就会不断增加,毕竟,轩辕这人的心很大,他一直认为只要长得跟他差不多的人,都将是他日后的臣民,哪里会允许一群莫名其妙的人如此糟蹋,阿布,你还是早做准备吧,我想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接到轩辕要求共同作战的倡议。” 阿布看着云川道:“我们有必要参与这场弑神的战争吗?” 云川摩挲着自己满是胡茬子的下巴道:“杀人我们没兴趣,说到弑神,我可就来精神了。” 阿布试探性的问道:“族长跟神有仇?” 云川重重的点点头道:“如果不是什么狗屁的神,我怎么会变成一个野人?” 这句话原本就是云川的心里话,此时突然说出来,场面顿时就安静下来了,夸父装着很忙碌的样子往炉子里丢松果,有两个松果没有那么完整,他都没有发现。 至于阿布,更是从怀里掏出一本账簿皱褶眉头在翻阅。 这样的场面就没办法说话了,云川哼了一声就抱着云蠡走了。 他不知道的是,阿布跟夸父两个看他背影的眼神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虽然被云川抱在怀里的云蠡看见了,他却不怎么在乎,继续伸手去抓父亲的耳朵。 睚眦躺在清凌凌的热水中,一手抓一把蜜饯,一手取过酒坛子喝一口酒,再把一条仆妇们用手织成的麻布毛巾顶在脑门上,要多舒坦就有多舒坦。 赤陵从外边走了进来,三两下脱光了衣服就跳进了水池子里,先是在水底憋气半晌,然后把脑袋从水里抬起来,大气都不喘的对睚眦道:“听说你搞砸了?” 睚眦懒懒的道:“没办法,我用尽全部办法,也努力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这样。” 赤陵皱眉道:“你扩张的太快了。” 赤陵回头看看赤陵道:“就你聪明?人少了根本就对付不了那里的各种野兽,尤其是野猪跟军队一样排山倒海一般冲过来的时候,除过用人力堵截之外,赤陵,你来告诉我有什么办法?” 赤陵道:“挖陷阱,修篱笆!” 睚眦悠悠的道:“那也需要人手,没有人手,在那里根本就无法立足,当初我一直很奇怪方苗部明明占据了肥沃的平原,干嘛要以畜牧为主业,现在明白了,那里的野兽太多,尤其是野猪太多,种子才下地,就跟招惹了野猪精一般,漫山遍野都是野猪,一晚上的功夫,就把我刚刚放下去的种子吃的干干净净。” “既然如此,为何不以野猪为食呢?”赤陵觉得这一个好办法! 第四卷——家天下 第十三章无知的原因 ,我不是野人 第十三章无知的原因 野猪非常的难以杀死! 这东西背靠松林,习惯性的将松胶涂抹在背上,经年累月之后,就有了刀枪不入的效果。 再加上这东西的繁殖能力极其的强悍,一个野猪群,很容易从两头野猪变成几十头野猪的大群体。 方苗部之所以会成为野猪泛滥的地方,最大的原因跟不远处的红松林,以及大片大片的栗子树,柿子树有非常大的关系。 红松会长松子,栗子树会长栗子,柿子树上会长柿子,从而在昔日的方苗部,今日的睚眦部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野猪饲养场。 松子,栗子,柿子,在云川部的集市上不稀罕,却也算是几种很有价值的货物,比如精卫就非常喜欢吃炒松子,炒栗子,以及哀求云川帮她制作的柿子饼。 如果睚眦部能采集这些东西,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一下他们部族的粮食危机。 可惜,大自然早就在那里形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食物链。 这个食物链可就太丰富了。 有了大量的野猪,老虎就来了! 没错,那里的食物链大致只有两种,一种是野猪,一种是老虎,有老虎在,连豹子,狗熊,狼这样的猛兽都不敢轻易进入那一片区域,野猪有时候也吃荤,所以野鹿野羊之类的不敢来,最后弄得那片地方只有两个强大的种群,一个是野猪群,一个是老虎群。 “我招募了五百人准备专门杀死野猪,开始的时候进展还算顺利,用投枪,大竹驽,以及陷阱杀死了不少的野猪,后来,不知道怎么弄得,野猪不太好抓了,我们不得不进入林子里去找……” “发生了什么事情?”赤陵见睚眦把话说了一半就连忙问。 “还能发生什么事情呢,五百个人进去,不到三百个人出来,如果我不是跑的比较快的话,我早就变成一堆老虎屎了。” “你不是不害怕老虎吗?你也杀死过几头老虎的。” 睚眦又往嘴里放了一块蜜饯道:“你知道个屁啊,一两头老虎我自然是不怕的,问题是,那里的老虎多如牛毛,还很聪明的划定了各自的地盘,一般情况下不越界,等我们这群外来者进入它们的地界,杀属于它们的野猪之后,老虎就开始连续不断的攻击我们。 赤陵啊,你以后要是缺少老虎皮,可以去我那里捕猎,弄走多少老虎皮都没有关系。” 赤陵愣了一下,马上道:“你来部族就是为了找人来清除野猪跟老虎的?” 睚眦点点头道:“我用了很多办法,包括敲鼓,放火,都不能把那些可恶的畜生赶走。” 赤陵道:“那是你放火放的不彻底!” 睚眦冷笑道:“我的目的就在于山上的红松子,栗子,以及柿子,要是放火太狠,把这些东西都烧掉了,我以后拿什么货物来跟部族交换东西呢? 野猪是最大的祸患,只要杀光或者撵走野猪,老虎也就走了,即便是还能剩下一些,我也有办法杀死它们。 可惜,我撵不走野猪。 如果是仅仅是野猪,我还能承受,问题是你别忘记了,我身边还有轩辕部的常先,以及蚩尤部的虎战士。 你以为我的部族为什么会那么乱?那是因为有这两个家伙在捣乱,才会这么乱的。 当然,我也没闲着,常先的田地里着火,老虎战士的牛群被老虎袭击,都是我干的。 这一次来部族,我发现,如果不能得到部族的全力支持,睚眦部很难在那个险恶的环境里发展壮大起来。 睚眦部还没有到真正可以独立的时候,我需要时间,也需要积攒实力,最后,才能形成真正的睚眦部。 赤陵,我告诉你,在你被分出去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要想着立刻独立,我告诉你,那就是一场灾难,有很多,很多你做梦都想不到的意外会出现。” 赤陵躺在水里想了一阵子道:“我跟你不一样,族长希望我在一处水网纵横的地方建立一座水上城寨。 这座城寨必须能够控制住周围的水域,为此,族长已经开始给我们积攒好木头建造一些船,听说这些船会很大,大到了我们可以在船上生活起居,且不受影响。 只要在水里,我就不怕任何人!” 睚眦点点头,羡慕的对赤陵道:“族长对你真好,刚才族长还告诉我,如果我连武士们都管理不好,以后就要跟着精卫姐姐讨生活了,你说说看,跟着精卫姐姐怎么讨生活?” 赤陵闭上眼睛道:“养蚕,缫丝,织绸,种麻,沤麻,防线织布,你还可以养蜂割蜜,种果树,摘桃子,晒果干,制作蜜饯,说起来,你可以干的事情很多,下次晒好果干之后给我多留一些,我喜欢吃果干。” 睚眦朝他吐了一口口水,就无力的闭上眼睛,回想起自己这段时间在方苗部的点点滴滴,一股浓烈的疲乏之意就涌上来了,一眨眼的功夫,睚眦就已经鼾声如雷了。 如何杀死那么多的野猪? 睚眦第一选择自然是动用床弩!这也是他宁愿承认自己无能回部族求援的原因。 如果睚眦部有了床弩,那么,不仅仅可以干掉野猪,同时,也能轻易地弄死轩辕部的常先与蚩尤部的虎战士。 但是呢,谁都知道,床弩属于云川部最强大后手,族长一定不肯轻易地将这个东西放出去。 因为,一旦放出去了,就脱离了族长的控制,外边有了这个东西,就算是族长自己的生命都会有很大的危险。 所以啊,不能说,只能逼迫狱滑,凌河他们在束手无策之后,由他们来向族长讨要床弩,这才是最合适的做法。 最终,在仔细研究了睚眦部目前的状况之后,云川只是嘿嘿一笑,就一言不发,等着阿布,狱滑,凌河可以给他一个解决办法。 就像睚眦所说的那样,只要弄死野猪,睚眦部在方苗部的领地里就能站稳脚跟,后续的农耕生产,就能立刻进行。 有野猪群在,什么都干不了,那些畜生非常的可恶,能毁坏农田,毁坏水利设施,更会袭击人。 “除非有强力的弩箭才能把这些该死的畜生杀光!”睚眦见族长,阿布,狱滑,凌河四个人都不说话,就有些着急,不过,也把他想索要床弩的想法暴露无遗。 一直不吭声的夸父抬头对睚眦道:“可以出动巨人甲士斩杀那些野猪,不过,床弩你就不要想了。” 睚眦苦着脸道:“没有床弩,我们没办法彻底杀死那些跑下山来的野猪。” 阿布直接无视了睚眦拙劣的表演对狱滑道:“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狱滑鄙夷的看了看睚眦道:“清除野猪的事情交给我就好了。” 睚眦怒道:“那些畜生可不是你用投枪,刀剑就能杀干净的。” 一边的凌河对睚眦道:“以后管好的你的武士群就好了,民生这点事跟你没关系,过去了半年之久,连野猪都没有办法应对,更是因为野猪之事损失了三百多个武士,你要是还在本部,我都要建议族长取消你统领的职位,你这样的人就该去养猪!” 狱滑瓮声瓮气的道:“养猪他都不是什么好手,比得过把自己当猪养的“厓”吗?更不要养驴子的“呈”,养马的“王亥”了。” 睚眦的眼珠子渐渐地有些泛红,他承认自己不是最聪明的,但是,这些人也不能这样羞辱他。 云川瞅着狱滑道:“这么说,你的试验已经成功了?” 狱滑点点头道:“在凌河的帮助下已经成功了,只要投放,那些野猪就会发疯,下场与防风氏的巨人一般无二,我们还试验了添加了各种东西,发现,如果往里面添加一些晒干的草药汁液,防风氏巨人就不仅仅是发狂那么简单,他们会自相残杀! 我想,对野猪来说,没有什么方法比自相残杀来的更快了。” 睚眦原本很想发怒,现在,听这些人说的话,他好像一句都听不懂,好半天才回忆起自己当初跟着阿布,夸父他们去刑天部坑害防风氏巨人的事情……想到防风氏巨人凄惨的死状,他决定还是不要发怒比较好。 族长有一种毒蘑菇,这是睚眦最早的认知,可是,他们现在说的明显不仅仅是毒蘑菇。 这种事情明显不是睚眦应该知道的事情,所以,他就把嘴巴闭的紧紧的决定一句话都不说,族长能让他听到这些部族中最隐秘的事情,已经没有把他当外人看了。 “用大猪草比较好,这东西本身就没有奇怪的味道,我们取出来了它枝干里的汁液,毒性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很多,手触碰之后会起水泡,且疼痛难忍,如果吞下去,野猪的喉咙就会立刻肿大,最终窒息而亡。 我之所以提议用这个东西,就是为了不浪费猪肉,死掉的猪还能吃,不会有太多的浪费。” 听阿布这样说,睚眦终于忍不住问道:“什么是大猪草?为什么我对这东西一无所知?” 阿布阴郁的瞅着睚眦道:“你还想知道些什么呢?” 第四卷——家天下 第十四章太毒了 第十四章太毒了 论到对植物的认知,对石头的认知,对土地的认知,云川部在所有部族中都属于出类拔萃的。 当年,神农氏尝百草的时候,也仅仅是在寻找对人类有用的植物,然后把这当成部族记忆代代相传。 然而,云川部却不是这样的,这些年他们利用那些流浪野人,找来了数不尽的植物送到了云川部,然后,再由云川部里的专门负责的人将这些植物进行分类,辨别,试验功效,最后记录在案。 神农氏一个人尝百草自然比不过上百个人来尝万草,最终神农氏因为吃到了毒物殒命,而云川部这边则没有这个忧虑。 因为,他们是用猪来充当实验对象的,再恐怖的毒素到了云川部,最多毒死一两头猪,整体上,风险在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 云川部之所以有这个部门,完全是阿布在亲手实践了毒蘑菇的恐怖功能之后,看到了防风氏巨人惨烈的死亡模样之后,才成立起来的。 这些人平日里可以是猎人,可以是农夫,可以是工匠,当然,每一个人都对植物有着很深的认知才成。 寻找毒物才是阿布的成立这个部门的初衷,后来,在寻找毒物的过程中,云川部发现了很多有用的植物,比如——各种茶树,比如各种果树,比如各种可以充当食物的野草种子,再比如一些可以当蔬菜吃的植物…… 这个时候的果树很差劲,云川部除过桃子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果子,比如梨子这种东西,果核比果肉多,口感更是比远古之前的梨子差了十万八千里,酸涩难吃不说,连水份都没有多少。 杏子也是如此,个头小不说,杏核还大得出奇,至于味道更是一言难尽。 云川还找到了萝卜,主要是这东西的叶子很像萝卜,问题是把这东西拔起来之后,云川没有看到他期望的萝卜膨大的根茎,只找到了跟野草根一样的根部,大着胆子咬一口,能把人辣死,于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云川都在把这东西当辣味调味品。 油菜,云川部有,这东西现在根本就不值得种植,种一大片油菜收获一把油菜籽榨油,这纯属浪费人力,物力,更不要说把这东西培育成可以吃得小油菜了。 好在云川部种植的水芹,荠菜,野葱,野蒜,莲藕,这些东西正在朝云川熟识的模样发展,再来个百十年的驯化,应该就彻底地跟云川记忆中的模样相重合了。 这样的生活总是有一些盼头的,毕竟,是有希望。 狱滑,凌河准备用毒药毒死那些该死的野猪,云川觉得这个办法很好,他们有毒蘑菇,又有一些可以让野猪内脏出血的植物,让野猪眼睛出现问题的植物,以及一些能让野猪吃了之后立刻就死掉的矿粉,听说还有很多东西都能用在野猪,甚至老虎身上的毒药……总之他们杀死野猪的手段太多了,就是不知道要用那种。 毒死野猪是大事,但是呢,这些东西投放之后会不会对牲畜造成严重后果也是他们要商量的一个事情。 不过,这都是小事情,云川不打算参与,只是,云川在最后将药物的管理权交给了夸父,而不是留在阿布手里。 阿布对族长的这个决定一点都不奇怪,或者,本身就该交给夸父管理,而不是交给日理万机的他。 毒药在这个世界里基本上是无解的,比如那些人找到的断肠草,胡蔓藤、大茶药、野葛、毒根、山砒霜,马钱子,乌头每一种都能要人的性命,其中,马钱子,乌头更是毒中毒! 幸好,这个时代的人对族长的尊敬,就像尊敬神灵一般,一把情况下不会有人胡乱把掺和了这些东西的食物给族长吃,再加上云川极度信任夸父,这才没有给自己准备药人来试毒。 如果以后,云川部的政治斗争开始变得激烈了,或者部族人的生活一落千丈了,难免有人会动毒药的心思,这一点,云川不得不小心防范,人心不古说得就是这种状况。 跟随轩辕去崆峒山的流浪野人群体又有消息发过来。 他们说跟随轩辕去崆峒山拜访广成子的人越来越多了,就现在而言,人数基本上已经超过了六千,他们浩浩荡荡地走在大路上,一路上遇到的野人部落,也会纷纷地膜拜轩辕,最后不惜举族跟随轩辕去崆峒山朝拜。 轩辕这个人很少做无准备的事情,现在看起来,人家在离开轩辕部的那一刻,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云川甚至怀疑,在轩辕走之前,他已经基本上摸清了崆峒山的虚实。 云川不知道轩辕到底是要问广成子什么事情,上古时期的那位轩辕问的是如何可以长生不老,不知道现在的这位轩辕会问广成子一些什么事情。 说起长生不老,云川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想要长生不老,就要去另外一个世界。 据说,有一些去了西方福地,有一些去了天堂,还有一些获得了大解脱,从而自由在在地浪荡在天地之间,朝东海,暮苍梧,还有一些倒霉鬼就去了地狱,不过呢,在地狱也是不死不灭的那种。 总之,长生不老的人都消失了,从这个世界消失啦。 云川就想起上古时期的某一个寺庙,他们这个寺庙最大的噱头就是很多大德高僧,都知晓自己会在那一天圆寂。 在某一位大德高僧圆寂的那一天,会来很多的信众,这些信众围成一圈,供奉了很多财物之后,只希望大德高僧坐化之后能给他们带来些许福祉。 结果,那些信众们惊奇地发现,那位大德高僧果然在预定的时间里气绝身亡,圆寂归天了。 于是,信众们就供奉了更多的财物,毕竟,人家大德高僧圆满完成了修行,去了西方极乐世界。 一个大德高僧知道自己圆寂的时间,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因为有一些人真得可以把身体修炼到自如的地步,等他那一天觉得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没有意义了,就离开这个世界去寻找自己的道,或者佛。 然而,这个寺庙里批量出现这种绝世大德高僧就太过分了,于是,有心人经过探查发现——原来控制这些大德高僧生死的不是高僧自己,而是他屁股下面的一枚长钉。 等时间到了藏在供桌下边的力士就会把长钉用巨斧砸进高僧的身体里面,而事先被迷魂药迷得失去了痛觉的大德高僧自然会死。 云川不希望轩辕也通过这种方式成仙,或者因为长生不老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这应该不是轩辕期望的长生不老。 所以,他很希望接到轩辕发来的围剿崆峒山,大家一起发财的文书。可惜,直到现在,也没有接到轩辕的只字片言。 轩辕那边没有消息,睚眦那边倒是传来了很好的消息,狱滑,凌河两人往谷糠里面拌毒药的法子有了神奇的结果。 下完药等待了一个晚上,就看到了神奇的效果,一整夜,原野上都是野猪们的嚎叫以及惨嚎的声音,更有小野猪迸发出来的极为高亢的惨叫声。 天亮的时候再去田野处查看,只见野猪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大地上,那些大野猪一个个伤痕累累,那些小野猪已经被大野猪撕扯得七零八落。 通过检点之后发现,一个晚上就弄死了大大小小将近六百头野猪,不得不说,他们的办法非常的有效果。 这个时代的野猪第一次遭遇这种阴谋,它们发达的嗅觉还不能准确地分辨出食物与隐藏的毒物的分别,等野猪种群多毒死几代野猪之后,或许它们就能完成这种进化,进而改变自己的食谱。 现在,还不成,它们过于无知,只能死。 野猪皮现在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商贸产品,因为云川部的皮革业以及制鞋业兴起之后,用野猪皮制作的鞋子不但结实耐穿还非常的美观。 对于野人们来说,获取一双牛皮鞋子,或者鳄鱼皮鞋子完全是一种极为奢侈的梦想。 但是,野猪皮不是,这东西比较常见,价格也不贵,不论是用兽皮换,还是用粮食换,或者是用云川部需要的矿石换都很划算。 如果睚眦部的野猪足够多,仅仅依靠卖猪皮,睚眦部就能获取一笔极为不错的交易,甚至能帮助部族渡过将要到来的寒冬。 狱滑,凌河两人准备用这些野猪皮来偿还睚眦部欠云川部的一些债务,只有把这些债务还清楚,睚眦部才能在十一月这个账期结束后,再从云川部借贷。 受到毒物污染的猪肉云川部是不要的,狱滑,凌河,睚眦三人心怀忐忑地品尝过之后居然没被毒死,然后,他们就把这批猪肉当成好货物去跟一直缺少肉食的轩辕部交易。 云川不记得这个世界有食品卫生法这么奇怪的东西,也就听之任之了,假如轩辕部的人吃坏肚子,那一定是轩辕部族人不会烹饪,或者胡乱吃的缘故,与睚眦部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川等到第二十天的时候,就果断地离开了云川部,在赤陵,女咆的护卫下去了睚眦部,因为,睚眦他们马上就要进行大规模的猎虎行动。 按照以前的商议结果,老虎这种野蛮凶猛的动物,部族人就不要轻易靠近了,毕竟,狩猎老虎这回事,实在是太费人了。 现在,这群人发现毒药很好用之后,就有了新的想法,他们觉得既然能对付野猪,那么对付老虎也应该不成问题。 老虎全身都是宝,如果睚眦部能够收获足够多的老虎皮一类的东西,那么,凌河就觉得睚眦部就获得了第一笔可以自由支配的财货,通过交换,这些财货可以让睚眦部走上正轨。 第四卷——家天下 第十五章远离喧嚣 第十五章远离喧嚣 因为有猪皮的缘故,云川给睚眦他们带去了不少的谷子。 睚眦在看到这些稻谷之后,感慨的道:“如果谷子永远不会腐败就好了。” 云川奇怪的看着睚眦道:“为什么呢?” 睚眦将双手埋在黄澄澄的稻谷中喟叹一声道:“如果稻谷不会腐败的话,我就想把这世上所有的稻谷都储存起来,这样就能永远都不挨饿。” 云川瞅着贪婪地睚眦,撇撇嘴道:“稻谷会腐败才是正确的。” 睚眦惊叫道:“为什么?” “稻谷之所以会腐败,就是为了预防你们这种人,你们如果把所有的稻谷都藏起来,那么,别人想吃稻谷怎么办呢?” 睚眦愣愣的道:“我会分给他们的。” 云川直直的瞅着睚眦的眼睛道:“不用付出代价吗?” 睚眦想了一下羞涩的道:“会收一点点利。” 云川拍拍睚眦的脑袋道:“等你真的拥有了所有的稻谷,你就不这么想了,你会唯恐别人给你的利益不够多。 到了那个时候,你看到别人家的美人就想要,你看到被人家精美的丝绸你就会想要,你看到人家精美的青铜器也想要,没有这些东西的穷人只能努力的给你干活换取那么一点点稻谷。 那个时候,你就觉得你是这个世界的王,别人都该听你的,所有人的东西你就会觉得那都是你的。 想知道你后来的下场吗?” 睚眦连忙点头,云川在他的后脑勺上又拍了一巴掌道:“你会被所有人联合起来撕成碎片,再被他们生吞下去,而你的稻谷也会变成别人的……最后所有的稻谷都重归另外一个人之后,历史将会重演……人人都会为了一口稻谷或者在防备别人,或者在想着如何从别人手里抢到稻谷。 用不了几年,人就会跟野兽无异,所以呢,稻谷会腐败不一定是坏事,就是为了预防你这种人独占稻谷,也是为了那些手里没有稻谷的人不至于因为你们囤积而饿死。 所以呢,睚眦,不要想着去控制所有,当你想控制所有的时候,那个时候啊,就是你脖子被套上绞索的时候。” 睚眦讪讪的道:“我其实说的是猪皮!” 云川瞅着他道:“我知道你说的是猪皮!” “凌河告诉我,当我手中握有大量猪皮的时候,我就应该去找鞋子作坊,免费送给他们猪皮,然后从卖鞋子的利益里面分成。” “那么,凌河没有告诉你,如果阿布下令不允许鞋子作坊跟你合作,你怎么办呢? 或者说卖鞋子的人原本一双鞋子只换一百斤粮食,你们进入之后,他一双鞋子只换二十斤粮食,你又怎么办呢?” 睚眦笑道:“卖鞋子的人不会这么愚蠢,他用二十斤粮食换一双鞋子,他会损失四十斤粮食,没人会干这种蠢事。” 云川瞅着愚蠢的睚眦道:“如果卖鞋子的人将鞋子跟小刀绑在一起卖呢? 一双鞋子二十斤粮食,一把价值十斤粮食的小刀卖五十斤粮食,人家是不是就把亏损的粮食找回来了? 而且还多买了小刀,买鞋子的人用了更少的粮食,拿到了更多的东西,你说说看,谁是最后的吃亏者?” 云川快速的说完话,就去看等候他多事的狱滑跟凌河去了,云川相信,就刚才这一连串并不复杂的变化,足够睚眦这个蠢蛋想好几天才能弄明白。 他这样做唯一的原因,就是为了不让睚眦在他面前抖机灵,也是为了他以后不要在做事之前先吹牛。 要知道凌河的计划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现在被他说出来了,就连半点的可能性都不存在了。 云川部制造鞋子的利润非常的丰厚,没必要让别人掺和进来分走一部分利润。 狱滑这个人很孤独,明明他跟睚眦,凌河一起来的,却单独站在远处,与睚眦,凌河两人泾渭分明。 “你整顿好了?” “整顿好了,现在的睚眦部虽然不能说是族长曾经说过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至少,已经没有人胆敢怠慢自己的事情,更没有人敢偷窃部族财产了。 就是……就是杀人杀的有些多了。” 云川笑道:“我不问过程,只关心结果,那么说,睚眦部现在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作业了是吗?” “是的,已经开始补种秋粮,虽然不可能彻底的解决睚眦部的粮荒,不过,凌河说他有办法,我就没有继续追问。” 云川看看田野里正在忙碌的睚眦部众人,点点头道:“开垦的土地还是少了,这一点你还要抓紧。” 狱滑冷冷的道:“已经下达了两万亩新田的命令,这些人会完成的,完不成的,他们会饿死在这个冬天。” 云川点点头道:“勤劳是一个人的本分,在农具,牲口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一个将近七千人的部族如果连两万亩新田的开垦任务都完不成,就说明他们没什么用处,被淘汰也是应该的。” 狱滑认真的听了云川的话之后就点点头,然后就径直去了田野,竟然不在这里多待一刻。 云川来到站的直溜溜的凌河身边笑道:“想要用大量的猪皮当筹码,威胁造鞋子的作坊这个敛财的办法失效了,因为,刚才睚眦亲口跟我说了。” 凌河瞅瞅依旧在计算得失的睚眦一眼恨恨的道:“我就不该告诉他,以至于睚眦部少了很大一堆粮食。” 云川微微一笑继续问道:“猪皮指望不上了,那么,你准备接下来怎么做,怎么让睚眦部度过寒冬? 难道说指望狩猎老虎?” 凌河叹口气道:“老虎不是野猪,它们能敏感地发现野猪数量在迅速的减少,一两天捕捉不到野猪,一部分老虎就会离开,留下来的饥饿的老虎会变得更加凶猛,也更加狡猾了。 所以呢,靠着捕获老虎换粮食的法子解决不了睚眦部的粮食缺口,既然如此,那就必须回到根本上,把老虎驱赶走,我们取红松林里的松子,栗子林子里的栗子,以及柿子林里的柿子。 有了这些东西,我想度过一个冬天加上明年青黄不接的时刻应该是有办法的。 不过呢,睚眦部族人想要过一个安稳舒适的冬天的可能性就没有了,整个冬天,我们都要在森林里搜寻一切可以搜寻到的粮食。” 云川在凌河的胸口轻轻地捶击一下道:“阿布没有看错人,你果然是一个很有准备的人,等睚眦部的事情结束了,你就该回到部族做更加重要的事情。” 凌河笑着点点头,然后对云川道:“我真的很想见识一下轩辕请来的神人到底会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我还听阿布说族长准备弑神,请族长在弑神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我,让我感受一下神祇陨落的时候的景象。” 云川哈哈大笑,重重的拍拍凌河的肩膀道:“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带上你,像你这么有意思的人,这个世上不多!” 云川见过睚眦,狱滑,凌河之后,再看看守在远处的睚眦部的管事们,并没有过去,在睚眦的带领下去了他们修建了一部分的城池地基,从地基的广阔程度来说,睚眦的野心很大。 不过呢,从最近修建的石头碉楼来看,凌河已经改变了睚眦最初修建一座大城池的打算,而是借着以前修好的地基,在地基上修建了一座座半成品的碉楼。 这些简陋的石头碉楼每隔五十米就有一个,两边碉楼都有射击的地方,二十五米,正好在竹弓能发挥出最大威力的距离内。 “你以后准备用石墙将这些碉楼都连接起来吗?” 凌河点点头道:“这里的石头很多,而且大多是可以片状岩石,只要一层层的摞起来,再在中间填满黏土,石头一层层的压下来,敌人想要毁坏这样的碉楼会很难。” 云川看了这些类似当年在西康见过的土司楼一般的石片建筑,觉得凌河这个人真的是一个很聪明且有本事的人。 睚眦比云川预料的聪明一些,等云川看完这片堪称开创的石片土司楼,睚眦已经计算出来了得失。 “族长,你不能这么干,这么一来,我们的猪皮就成白送了。” 云川瞅着这个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傻蛋,叹口气道:“既然没有那个脑子,那就好好地做生意不好吗?” 睚眦跳着脚道:“可是,我太穷了。” 云川瞅着睚眦道:“那么。我们当初穷不穷呢?” 睚眦想起自己初次抵达云川部的场景,那个时候,云川部族人的饭碗里最多的并非是粮食,而是野菜干跟竹笋干,麦子都是整粒放在野菜锅里煮熟的,吃一次饭,能从饭碗里找到十几颗完整的麦粒,那一定是精卫把她饭碗里的麦粒给了他。 好日子过的太久,睚眦已经遗忘了过去那一段艰苦的岁月,把如今的好日子当成了寻常日子…… “如果,你的睚眦部现在过的日子可以跟云川部齐平,那么,云川部族人这些年艰苦耕耘,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力气? 你的族人要是没有跟你一起艰苦奋斗的经历,你将来凭什么让他们跟你一样,过上好日子呢,他们配吗?” 第四卷——家天下 第十六章云川与虎 第十六章云川与虎 自从见过真正的野生老虎是什么模样之后,云川就再也不信脑子里的那些打虎故事——一个都不信。 不论是武松打虎,还是李逵杀虎,亦或是著名的专门等老虎扑过来解剖人家老虎肚皮的唐打虎,云川一个都不相信。 在云川看来,一头体重六百斤的大老虎,连大象都敢袭击,更不要人这种可以充当点心的动物了。 武松身高八尺,身强力壮,或许可以成为老虎的早餐,黑不溜秋的李逵,肌肉与膏腴并存,且肉质肥美,充当一下午餐还是很有资格的,至于唐打虎家那一老一小的两个人,只能算作老虎的餐后甜点。 云川见过站立起来足足有他两个高的老虎,也见过轻轻一跃就能跳起五米高度的老虎,更是见过纵越十余米宽的山涧如履平地的老虎。 他还吃过猪头被老虎一爪子拍碎的野猪尸体,也曾经见过在大河里游泳的老虎,至于蹲在树上等待猎物的老虎,他也不是没有见过。 他手里的两枚牙匕至今都是他最心爱的东西,而这两枚平常用来切肉吃的牙匕,就来自老虎嘴里。 有一种平日里习惯将人类当做食物的老虎,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一口咬住人头,然后用力咬合,人头就会在老虎的嘴巴里爆开,肥美的脑浆就会充斥老虎的口腔,类似撒尿牛丸一般的存在,老虎会吸吮干净脑浆之后再把一颗破烂的骷髅头吐出来,上面一丝皮肉跟脑浆都不会有,干净的可以直接拿去做医学标本。 云川还年幼的时候,老虎就一直是他梦中最恐怖的噩梦,即便是全族躲在山洞里苟活的时候,老虎也会来到洞门口,叼走一两个活人吃。 以前在动物园见过的老虎,可能连这里的一匹狼都打不过,而这里的老虎平日里吃的最多的就是野猪,狼,野牛,鹿,羊一类的大型动物。 所以,在面对老虎的时候,就连睚眦这种没脑子的人物,也知道小心翼翼是绝对正确的一件事。 一张剥开且熟好的老虎皮,可以将云川一家三口包裹的严严实实,实在是过冬时期最好的保暖物品。 而冬日里的虎皮质量最好,稍微抖动一下,虎皮上的斑斓的毛就会随着阳光幻化出各种光芒,美不胜收。 用虎皮在野外做寝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除过老虎之外的野兽都不敢靠近。 云川来的时候就带了两张老虎皮,一张是罕见的黑老虎皮,另一张是脑门上有一个硕大王字斑纹的黄色老虎皮,一张用来铺,一张用来盖再好不过了。 虽然此时天气炎热,为了安全,他还是随身带着两张老虎皮。 说起来有些可笑,捕杀老虎的人想用老虎皮保平安,云川虽然觉得不妥当,精卫却极力要求他带上。 不得不说,方苗部选择的地方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平原地,这里有山峰,有丘陵,有平原,有河流,如果真正开展了农业生产,应该是一块并不比云川占据的常羊山差多少。 其实在人少地多的情况下,每一个部族占据的土地在云川眼中都算得上是洞天福地。 在自然资源国度丰富的状况下,如果开发的好,每一个部族都能过上好日子。 云川来的时候,睚眦,狱滑,凌河他们已经把胆敢进入平原区的野猪猎杀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聪明的野猪还在躲藏在山区苟活。 当初,睚眦他们认为野猪被杀光了,山林里的那些老虎就会搬家,这个想法很好,结果却非常的不妙。 老虎下山了! 凌河这些人故技重施的想把毒药用在老虎身上,可惜,这里的老虎不知道是食物过于丰富的原因,还是别的原因,它们根本就不吃死掉的野猪,甚至不从不吃不是它们捕获的猎物,这就让下毒这一手段彻底的落空了。 老虎们在找不到野猪吃的情况下,发现这里突然有了一大群用两条腿行走的猎物,于是,这些老虎就把口味迅速的由野猪调整成了人。 这就是云川不得不来这里走一趟的原因。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杀老虎要动用床弩,云川部现在仅有三架床弩,能带着床弩满世界跑的人,只有云川。 用床弩射杀老虎还是不那么靠谱,因为床弩过于笨重,想要在山林间猎杀老虎,基本上没有可能,只能把老虎从山林里引诱出来,才能让床弩大展神威。 睚眦提出用犯人做诱饵,引诱老虎来吃,趁机干掉老虎。 狱滑认为用牛做诱饵最好,用人的话会引起部族人的反叛。 云川最后采纳了凌河的计划,捕捉小老虎过来,引诱老虎救援…… 睚眦见族长选中了这个法子,就在不断地吞咽唾沫,他知道,捕捉小老虎的担子终将压在他的肩膀上。 最终,睚眦没有穿铁甲,仅仅穿了一身轻便的皮甲就带着部族中身手最灵活的一群人进了山林。 其实,不论是铁甲,还是皮甲,在面对老虎的时候都是一样的结果,铁甲唯一比皮甲让老虎难做的就是,需要多扒一会铁皮。 睚眦走了之后,云川也把自己的营地向前推进到了丘陵地区。 不得不说,这里确实是一块天赐的安身之所,丘陵上长满了高大的柿子树,仅仅是云川目光所及之处,至少有五六百棵两人都抱不拢的巨大柿子树。 柿子树的树冠高大且浓密,六月的柿子树上的柿子还很小,绿油油的藏在树叶中一点都不起眼,不过,地上密密匝匝的柿子树苗,却已经长得郁郁葱葱了。 云川准备带一些柿子树苗回去,不过呢,六月可不是移栽树苗的好时候,最好等到秋天,叶子落光了,柿子树苗进入了休眠期之后移栽就很好了。 丘陵地带恰好卡在山区前往平原中间,因为松子,板栗,柿子的原因是野猪的食堂,同时呢,也就成了老虎们的食堂。 柿子树下还能看到陈旧的野猪蹄印,以及早就被风干的野猪粪便,而野猪此时此刻,已经被睚眦部的人分解,剥皮,有了更大的用处。 狱滑指着柿子林与板栗林的分界处道:“凌河带了一架床弩守在那个地方,只要老虎出现,就难逃一死。” 云川笑道:“老虎可不是人类大军,它们不会走大路的,只要是山林,它们从哪里出现都是可能的。” 狱滑摇头道:“族长,在别的地方或许是这样的,在这里不同,别的地方都有老虎,它们不允许别的老虎进入它们的地盘,再说了,凌河他们所处的地方正好是一处水塘,是老虎饮水之所,所有的老虎都会去那里饮水。” 云川远远地听到了一声虎啸,就有些担心的对狱滑道:“这头老虎距离我们有些近啊。” 狱滑侧耳听了一下道:“距离我们有五里远。” 云川在心中默默地计算了一下老虎的速度,然后立刻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这里建设几道防御圈?” 狱滑摇摇头道:“建立栅栏,老虎会跳进来,建在树上,老虎会爬树,不如就这样还方便我们逃走,您要知道,一旦老虎进到这个防御圈里边,走投无路的可就不是老虎,而是我们。” 可能是睚眦他们已经偷到了小老虎,远处又传来一声虎啸,这一次,明显能从虎啸声中听到老虎的愤怒之意。 狱滑又对云川道:“您放心,凌河他们在前边,还有一架床弩,老虎过来就是一个死。” 听狱滑这样说,云川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可是,马上一声声虎啸从远处传来,就像是有人捅了老虎窝。 随云川一起过来的六个巨人甲士立刻就把云川包围在中间,即便是这样,还是不能让云川安心,他觉得这个地方简直就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危墙。 不管狱滑怎么说,女咆已经将来的车组成了一个圆形车阵,三个高大魁梧的巨人已经给床弩上安装了粗大的弩枪,他们选择的阵地很不错,背靠一个不高的垂直悬崖,面前是一片不大的空地,射击视野非常好。 赤陵似乎不怎么害怕老虎,手里提着两杆短矛,背后还插着四根,两柄闪亮的长刀就插在身前不远的地方,不过,在他右边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大水泡子,明显暴露了他此时有一颗不安的心。 老虎没有来,护卫云川的两个甲士已经开始用战斧开凿崖璧,他们准备给族长弄出一个可以藏身的洞出来,这样,有了一个山洞,他们就能固守山洞,不让老虎进来。 狱滑很不理解族长那颗谨小慎微的心,可是,女咆,赤陵,以及族长的贴身护卫巨人甲士都不是他能指挥的动的。 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刚才还有一些惊恐的族长,这时候已经被这些人严密的保护起来了。 “嗷——”又有一声老虎的叫声传来。 狱滑对云川道:“族长,凌河他们已经猎杀了一头老虎。” 云川四处看看,柿子树被风吹得沙沙作响,还是觉得很不安全,他甚至觉得这些柿子树上每一个叶片后边都藏着一头老虎。 当年,大河边上剑齿虎与三头老虎的大战,给他心头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因为,那是一场真正的王者之战。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十七章身而为人的骄傲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https://www.xxbiquge.net新笔趣阁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我不是野人》正文 请假,今天参与一场紧急调研活动,才回来,人快累废掉了 请假,今天参与一场紧急调研活动,才回来,人快累废掉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十八章杀子 第十八章杀子 老虎从来就不是云川部的问题,即便是成为问题,杀掉也就是了,杀掉老虎,其实就等于破坏了这里的生态系统。 没有了老虎,野猪,狼,狗熊,豹子等等其它动物会迅速的填补空白,慢慢的再形成一个次级的生态圈。 这样的次级生态圈对于人类来说是有利的,除过老虎这种不能凭借普通狩猎手段清除的动物之外,剩下的对云川部族人来说,不过是一种不大的麻烦。 原始社会里,每一个几乎都是一个合格的猎手,妇人们在收割麦子的同时,还能甩出木棒一类的东西打死突然跳出来的野鸡,野兔已经是一种本能,至于能捕获到野羊,野鹿这样大一些的食草兽,对于妇人们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恩赐。 人们早就拥有对付这些次一级猛兽的能力,但是,遇上老虎之后,人们还是习惯性的躲避。 野猪不成群,在族人们的眼中就是一道美食,狼也一样,也就是比狗的战斗力强一点罢了。 哪怕是,狗熊,豹子在人们眼中也是可以战胜的,唯独老虎,不成。 云川躲在山洞里安静的喝着茶,一边等待日落,操持床弩的野人也显得有些倦怠了,而老虎始终没有来。 凌河那里也没有了老虎的踪迹,只有那两只小老虎还在虚弱的叫唤着,好像永远都不知道疲倦。 女咆给小老虎拿去了水跟食物,小老虎倔强的没有吃喝,依旧用爪子按着地,如同鸭子一般的叫唤着。 狱滑终于进了云川藏身的洞穴,他只是想知道轩辕去了崆峒山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来的时候,接到流浪野人团派人送来的最后消息说,轩辕裹挟了大量的野人,直奔崆峒山,我觉得,轩辕似乎对广成子的态度不会太好,毕竟,这样做不是一个合适的请教方式。” 狱滑靠在山洞的最深处,低声问道:“族长真的不在乎崆峒山山洞里的那些智者吗?” 云川笑道:“相比那些准备把自己活成石头的智者,我更喜欢你们这些有血有肉的聪明人。” “那些智者为什么会把自己活成石头呢?” 云川看看狱滑淡淡的道:“他们只关心自己能否长寿,甚至奢求长生不老,他们的所有聪明劲只会用在这件事情上,他们看不到供养他们生活的部族人,被野兽欺凌还要咬着牙拿出不多的粮食跟财物去孝敬他们。 人啊,应该是有一些同理心的,如果没有了这种功能,即便是再有智慧的人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块块石头,不仅仅白白浪费了食物,还需要我们将他毁灭。” 狱滑不解的道:“为何要把他们毁灭呢?放任自流不成吗?” 云川冷笑一声道:“如果他们追求长生不老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也就随他们去了。 可惜,那些流浪野人们送回来的消息不是这样的,他们那些人自己不狩猎,不耕种,不采集,也不捕鱼,更不能只喝朝霞,吃白石就能活下去。 他们同样需要吃肉,吃粮食,喝水才能活,同样需要穿衣才能避免被冻死。 他们所需的东西,都是通过掠夺,欺骗,压榨,威吓这些手段从那些野人手里得来的。 这样做是不对的,他们也不能这样做,如果有更多的人愿意追随他们,并且追求他们的生活,以后就不会有人了。 不劳作者,不得食,我认为是现在最公平的一个规矩。 狱滑,我云川部应该是天下最富庶的部落,但是呢,我每天随着朝阳一起起床,喝一点茶,吃一点早饭的时间,我要看流浪野人,以及无牙他们送来的新消息,看完消息,吃完早饭,我就要开始忙碌了,每天清晨最好的时间里我都拿来写书了,写书两个小时之后,我就要停下手中的笔,开始审阅阿布,以及你们送来的报告,这个时间一般会用一个半小时。 此时,距离吃午饭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我就会去部族的各个工坊看一看,然后吃饭。 吃过饭之后,我会休息一个小时,然后就会用很多时间来处理我查看到的不合理的事情,一般把这些事情处理完毕之后呢,我还要骑着牛去农田里看看庄稼的长势,看看庄稼需不需要除虫或者浇水。 等到我从农田归来之后,正好族人们已经把放牧的牲口带回来了。 我还需要去牲口棚里看看牲口们是不是有患病的模样,等做完这些事情,我才能安心的去吃晚饭。 精卫只会比我更加忙碌,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狱滑,如果我是一个什么事情都不做,每天里对族人索求无度,你会怎么想呢? 就算你能看在我以前的功绩上忍耐我一时,如果我的要求越来越过分,最后,因为我的索求,让你们连饭都吃不饱了,你又会如何对待我呢? 狱滑,别太把智慧当成一回事,只有能给我们带来好处的智慧者,才是值得尊敬的,如果不能带给我们好的智慧,我们就要无视他,如果是只能带给我们伤害的智慧,你就要记得毁灭他。” 云川很少跟狱滑长篇大论,他本身就是云川部最早一批觉醒的智慧者,云川一直想让他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脑袋去思考,用自己的行为去理解这才是最好的。 现在看来,狱滑还是把智慧看的太重了,却对人性一无所知。 从很久很久以前,或者从很久很久以后,都会证明,带给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最大伤害的人,永远是智慧者! 不论是英雄,还是枭雄,他们不过是智慧地一体两面,普通人要学会鉴别,如果不懂得鉴别,最后会死无葬身之地。 云川的一段话够狱滑思考良久良久的,毕竟,他现在没有多少知识储备,好让他在原有认知的基础上对这段话进行快速的剖析,快速的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 不久之后,天就黑了,小老虎的哀鸣声已经极其的微弱了,云川觉得这两只小老虎可能过不了今晚。 天才黑,月亮就出来了,满月照在柿子林上之后,遍地就布满了白色的光斑。 这样的光斑不但不能让大地变得更加明亮,反倒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迷彩,一只硕大的虎头从车阵上探出来,由于光斑落在他本身就极具隐蔽的保护色上,让这头老虎的踪迹更加的难以被人发现。 小老虎嗅到了同类的气息,原本虚弱的叫声一下子大了起来,赤陵在夜色中突然发现了两团鬼火,他没有丝毫的迟疑,大喝一声就把短矛投向老虎。 老虎避开了短矛,庞大的身体轻轻一跃就跳进了车阵,两只硕大的前爪按在地上,脑袋几乎贴到了地上,只有高高耸起的尾巴如同一只粗壮的旗杆在缓缓摇晃。 就在赤陵以为这头老虎准备作势扑击的时候,老虎却如同一只巨大的壁虎一般贴着地面游泳一般的向他冲了过来。 赤陵一头钻进了一个木头笼子,紧接着,老虎的一只爪子就伸进了木头笼子,指甲全部弹射出来,足足有两寸长的指甲贴着赤陵的胸口划过,如果再进一寸足够将赤陵开膛破肚。 也直到这个时候,其余的武士们才发现营地里闯进来了一头老虎,这些武士们没有乱跑,一个个跟赤陵同样,钻进了放在空地上的笼子里,然后,投枪就像雨点般的朝老虎丢过去。 老虎在营地里快速的游走,不论是短矛,还是羽箭都没有伤到它分毫,只是在路过木头笼子的时候,老虎总是将爪子伸进笼子,看样子,他非常的想要杀死某一个人。 睚眦站在木头笼子已经很久了,当老虎的爪子再次伸进来的时候,他挥动长刀,随着老虎的一声惨叫,一个血淋淋的虎爪就跌落下来。 老虎发疯了,集中全身力气向木头笼子撞击过去,撞击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一下子就把木头笼子给撞翻了。 睚眦丝毫不惊惶,这种粗大的笼子还不是老虎用蛮力就能撞破的,在斩断老虎的一只爪子之后,他的长刀又斩断了老虎铁棒一般的尾巴,只剩下三条腿的老虎痛的原地咆哮一声,就依靠强壮的后腿高高地跃起想要逃离此地。 一枚弩枪破空而至,准确的贯穿了老虎的身体,再把它钉在车阵上。 从这头老虎被发现云川没有把注意力落在这个家伙身上,他觉得这里的老虎可能学会了兵法,因为,他又看到了一头老虎悄悄的从车阵外边跳进来了。 这家伙明显比那个莽撞的老虎强十倍,庞大的身体一直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哪怕另一头老虎的爪子被砍断,它都好像没听见。 两个巨人以及狱滑同样发现了这头老虎,想要发动却被云川给制止了,他很好奇,这头老虎刚才有机会杀死两个没有发现他存在的武士,它却没有出手,反而压低身形避开了。 小老虎的叫声越发的凄厉了,第二头老虎来到了小老虎身边,一口就咬住一头小老虎的脑袋,将它的头咬碎,然后吐掉,再咬住第二头小老虎的脑袋,再咬碎,然后再吐掉。 两头小老虎死了,那头吸引敌人的老虎也死了,直到此刻,这头一直隐忍,一直躲藏的老虎才陡然爆发,咆哮一声,奋力的张开自己的四肢,朝睚眦所在的木头笼子扑了过去。 云川挥挥手,床弩就再一次被发射,这头老虎刚刚跃升到最高点,就被一支弩枪贯穿腰肋,从半空掉了下去。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十九章王者之心? 第十九章王者之心? 老虎在临死前大吼了一声,就在云川的车阵外边,传来此起彼伏的老虎咆哮之声,这些老虎在咆哮了几声之后,就一头接着一头的离开了柿子林。 云川离开山洞,眼瞅着那些老虎一头接一头的攀上不远处的山脊,它们在山脊处停留了一阵子,回头瞅着这片柿子林片刻,然后就一个接着一个的消失在了林莽之间。 “它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那两头被活捉的小老虎,目的达成之后,它们就走了。” 云川站在白色的月光下显得极为落寞,不过,必须要说的话,还是要跟狱滑,睚眦,赤陵,女咆他们说清楚的。 “别看它们只有尖牙利爪,同样的,它们也渐渐的开智了,只是它们的开智最终被它们拥有的尖牙利爪所阻拦,没有变得更加聪明,也没有变得有更多的感情。 所以说呢,太有利的环境下,诞生不出高等的灵智,只有那些愿意在艰难中求生的物种,从本能上愿意改变自己现状的物种,才能不断地进化,才能不断地前进,最后进入一个神秘莫测的未来。 很久以前有一个人说过——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我现在要说的是,要多多的用你们的脑袋,要努力的完成一些你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只有这样做了,你们才能真正的成为你们口中的万兽之王。” 狱滑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赤陵一会看看云川,一会看看那两头脑袋碎裂的小老虎,似乎有什么话要说,最终还是闭嘴不言,只有睚眦摸着脑袋道:“两头大老虎前来送死,就是为了杀死两头小老虎?为什么啊?” 云川瞅瞅睚眦叹息一声,就对女咆道:“准备一下,我们天亮之后就走,这些老虎走了,应该不会再来了。” 说完话就钻进了山洞,他今晚准备在这个守卫森严的山洞里睡觉,在入睡之前,自言自语的道:“还真是一个万类霜天竞自由的世界啊。” 睚眦见云川进了山洞,就问赤陵:“为什么?” 赤陵淡淡的道:“王,就该是这个样子。” 睚眦没有听明白这句话,又问他一直不怎么喜欢的狱滑:“为什么?” 狱滑同样神情淡漠的回答道:“以后,我做事的时候会做的更加周详,不会再一杀了事了,监狱变空不一定是好事,监狱里还有活着的人,还有悔罪的人,还有需要被惩罚的人,才是王之道。” 这一番话睚眦同样听不明白,他很想再继续追问一下,赤陵,狱滑两人却已经离开了。 女咆很忙碌,她不愿意搭理睚眦,也很害怕睚眦问她这么难的问题,与睚眦一样,她也不懂今天发生的事情,更不明白,死了两头小老虎会引申出这么难的问题。 女咆发现族长今天吃那头大老虎肉的时候有些不满意,瞅瞅地上那两只身体完好的小老虎,觉得这东西的肉应该很好吃,就掏出刀子开始剥虎皮,准备把肉给腌制了,留给族长明天吃。 天亮的时候,云川没有醒来,他睡得很沉,直到日上三竿之后,才懒洋洋的从山洞里出来洗漱。 他刚刚出来,几个女武士就钻进洞里迅速的将里边的东西收起来放到了一辆牛车上,洗漱完毕了,女咆就端来了一盘子烤肉,云川吃了一口就朝女咆竖起大拇指表示很赞。 他没有问这是什么肉,事实上也不用问,两张比羔羊皮大不了多少的虎皮被竹篾撑起来晾晒着,看样子虎皮上的油脂已经被细细的刮过了,回去之后,只要再泡水鞣制,就能收获两张不错的小虎皮。 吃完午饭,云川看着一望无际的柿子林,板栗林子,以及一望无际的松林,就对睚眦道:“好好干吧,野猪是要清除干净的,这件事是一个长时间的事情,不可懈怠,直到野猪踪迹彻底消失才好。 你这里物产丰富,要好好的利用起来,你今年的过失我帮你弥补了,我不想到了明年,还要过来帮你收拾这些破事情。” 想了一夜也没有弄明白昨天那些事情的睚眦耷拉着脑袋道:“我一定会的。” 云川笑着在睚眦的脑袋上摸一把道:“想不通就不要想,直接去做就是了,事情做好了,你再回头想想,就很容易把那些晦涩难懂的事情想清楚,人长脑子就是为了想事情,以后这种事要多做。” 睚眦再次点点头,终于没有再问族长,这一次,他准备等自己想清楚,想明白了再问族长对不对。 两架床弩云川带走了,没有留给睚眦,这让他多少有些失望。 目送族长的车队远去,就回头看看郁郁葱葱的柿子林张开双臂对着自己的部族人大喊道:“好好干活,等柿子红了,我们就能换来非常非常多的粮食,我们再也不用吃族长救济的粮食了。” 凌河冷冷的在一边道:“你不会认为族长给你的那些粮食,物资不用还是吧?” 睚眦愣住了,瞅着狱滑问道:“真的要还?” 狱滑同样冷冷的道:“有本事去找阿布问一问。” 睚眦眼前似乎立刻就出现了阿布那张天生就刻薄的脸,摇摇头道:“还就还,不过,我们很快就会变得富裕起来的。” 凌河冷笑一声道:“你以为不用给部族上贡吗?我记得阿布跟你说过这件事,且说的清清楚楚。” 睚眦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脑袋上痛苦地道:“对哦,还有三成的贡赋。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拍完脑袋之后睚眦又高兴了起来,对所有族人大喊道:“我们只要好好干活,不出两年,我们就能变得富裕起来!” 凌河又摇摇头道:“不要胡乱许诺,至少需要三年,这里才能真正变得富裕起来。” 睚眦随即又大声道:“三年,三年之后我们就要什么有什么了。” 这一次凌河跟狱滑没有反驳他,跟着部族人一起大喊大叫,他们也第一次发现睚眦身上的优点——那就是真的有百折不挠的一颗大心脏,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带着一群人在这个蛮荒的世界里活下来,站稳脚跟,最终变得强大起来。 荒原里本身就没有路,被睚眦的车队碾压过一次,又被云川的车队碾压两次之后就出现了一条貌似道路的路。 以后,这条路一定会非常的繁忙,再多碾压几次之后,云川相信,从常羊山到柿子林这里,一定会有一条真正的路出现。 阿布派来的信使队伍又来了,直到现在,通讯依旧是一个很大的人问题,云川部的丹顶鹤是一个很骄傲的存在,只有在它们愿意的情况下,才能万无一失的传递讯息,如果不愿意,或者说正是发情期的时候,它们是不愿意干活的,比如现在,它们喜欢徜徉在常羊山下大大小小的水塘里,而不是被云川装在笼子里去遥远的地方,再自己飞回来。 轩辕停留在崆峒山下,没有上山,而山上的广成子也没有下山迎接,他们两人现在僵持在那里了,送信回来的四个流浪野人有两个被狼给吃掉了,逃回来的两个也不那么完整,已经被阿布宣布纳入了云川部。 这是一场无声的较量,轩辕不愿意低下头去恳求广成子,广成子也不愿意低下头来主动下山见轩辕。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谁主动,谁就落在了下风,一旦落在下风,那么,以后落下风的那个人基本上就要遵从胜利者。 轩辕认为自己已经走了七八百里了,已经给足了广成子颜面,如果广成子连最后的十几里路都不愿意走,那就说明,人家根本就不在乎轩辕这个人。 凡是看不起轩辕的人,存活在世的已经不多了,活得很滋润的恐怕只有一个刑天。 轩辕不准备让这个世上再多一个跟刑天一样的人,所以,他可以在山下坚持很多天。 不过以轩辕的耐性来计算,此时此刻,崆峒山那里应该已经有一个结果了,就是不知道是谁低头了,或者说广成子的脑袋还在不在他的脖子上。 怀着这个疑问,云川加快了回家的速度,大野牛还是那么给力,稳稳当当的走在荒野上,让云川可以躺的很安稳。 天上的白云总是在变化,而道路两边的荒草却一成不变,虽然偶尔有几棵不太一样的大树矗立在荒原上,总体上,大野牛匆忙的脚步并不能带给云川太多的新鲜感。 浮云无形,知己有意。浮云无形,变化由心。 云川觉得自己就是轩辕的知己,而浮云无形,变化由心就是轩辕这人做事的态度,不拘泥于一点,该坚持的他一定会坚持到底,不该坚持的,他会放的很开。 世上有这样的一个人挺好的,当一个人个子太高的时候,就想这个世上再出现一个个子更高的人,这就是云川的心态。 他没有一往无前的决心,更没有让天下人都沿着他指引的方向前进的魄力。 这是性格上的缺陷,与成就大小的关系不大。 云川很希望轩辕能把广成子的人头带回来给他看,这是他对轩辕唯一的期望,不过,云川又觉得轩辕不可能达成这个目标,如果他真的可以达到的话,他就是一个真正无所畏惧的王者。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章大猩猩杀人事件? 第二十章大猩猩杀人事件? 半路上能遇到蚩尤这完全是一个意外之喜。 这才是一个真正不害怕老虎的人。 熊猫阿吉明显比夸父更喜欢看到云川,因此,夸父冷冷的站在路边,阿吉则不停地舔着爪子,示意云川可以再多给它一些蜂蜜。 蚩尤的脚下,则躺着一具凄惨的尸体,已经散发着浓烈的味道,看样子没有被好好地对待。 云川踩着巨人的手从大野牛背上下来,径直来到了蚩尤身边,饶有兴趣的瞅着脚下那具快要发黑的尸体。 “别看了,不是你杀的!”蚩尤怒气冲冲的道。 云川瞅着尸体上被长刀砍过的痕迹,再看看胸腹上插着的那根大竹箭,笑眯眯的道:“看伤口应该是云川部特有的武器伤害的,而虎战士这个人又一向让人很讨厌,云川部的好几个统领都想杀了他,一直没有什么机会。 我们的嫌疑这么重,你居然一张口就把我们的嫌疑给排除了。” 蚩尤瞅着云川身后长长的队伍道:“如果你杀的,你会在第一时间攻击我,只有不是你杀的,你才会如此的心平气和。” 云川继续笑眯眯的道:“再查探一下,说不定我是假装出来的。” 蚩尤长吸一口气道:“你这个人虽然很卑鄙,却不是一个做了坏事不敢承认的人。” 云川收起笑脸,郑重的对蚩尤道:“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就认真的告诉你,虎战士不是我们的人杀的!” 蚩尤点点头道:“好,不是你,就一定是隶首干的。” 云川又摇摇头道:“我估计也不是隶首干的。” “为什么?” “因为轩辕不在!” 蚩尤再次点头道:“有道理,轩辕不在,隶首没有挑起部族战争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胆量,所以,你觉得是谁干的?” 云川摇摇头,怜惜的帮熊猫阿吉擦掉已经流淌出来的口水,丢掉麻布手帕对蚩尤道:“客人的肚子已经饿了,我需要好好地招待一下,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吃点东西,慢慢的考虑到底是谁杀了虎战士。” 云川拍拍手,那些早就对熊猫阿吉垂涎三尺的女武士们就端着食物走过来,很快弄干净了那块大石头,还在石头两边准备了竹椅子,石头上也摆满了各色食物,虽然大部分都是方便行军的粗粝食物,在蚩尤看来已经很不错了。 只要阿吉在,蚩尤那张丑陋且凶恶的脸就好看了不止三分,尤其是当阿吉手捧一块被蜂蜜糊过的黑面馒头一边啃,一边靠在蚩尤身边乱蹭,蚩尤就会探出一只手在阿吉的大脑袋上抚摸一下,这个时候,云川部的人对蚩尤的感觉就更好了。 “你更想招待阿吉是吧?”蚩尤喝了一口酒对云川道。 云川指指那些女武士道:“是她们喜欢阿吉,我也不明白道理在哪里,云川部不是没有熊猫,真正能让她们发疯的只有阿吉。” “阿吉很聪明!” 对于这一点,云川不反驳。 眼看着几个头戴兽头盔的人从树林里走出来抬走了散发着味道的虎战士,云川就忍不住道:“损失严重吗?” 蚩尤叹口气道:“一个小部族被杀光了,不仅仅杀光了男人,连女人孩子也没有放过。 也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想着在跟你作战之前好好地谈谈,看看你是不是凶手,毕竟,你云川部不杀女人跟孩子。” 云川道:“我不杀,轩辕不杀,你也不杀女人跟孩子!所以啊,这件事,就不该是我们这里应该发生的事情。” 蚩尤冷声道:“又来外人了。” 云川给蚩尤倒了一杯酒笑道:“可是,这种嫁祸的手法我怎么就这么熟悉呢?你难道不觉得吗?” 蚩尤正在往嘴边送的酒杯停下来了,瞅着云川道:“那就应该是老朋友来了。” 云川点点头道:“你认为是刑天还是临魁?” 蚩尤一口喝完杯中酒重重的将酒杯顿在石头上,陶制酒杯底部顿时粉碎,他的手还捉着酒杯完好的上半部分道:“临魁!” 云川笑道:“临魁的本部已经没有了,我不知道他带着一群野人来这里干什么?送死吗?” 蚩尤咬着牙涩声道:“他想复仇!人只要被仇恨冲昏了脑袋,什么事情都能干的出来。 我们当初在火烧原就不该放过他。” 云川叹口气道:“没办法,这就是文明人的弱点,是我们与野兽,野人有区别的地方。 以后这种亏我们还要吃不少,不过,既然临魁把自己当野人了,我们就有理由把他们清剿干净。” 蚩尤摇摇头道:“我在这一带搜寻凶手已经搜寻了三天,毫无头绪,那些人杀了我的人之后居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雁过留声,豹死留皮,他们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踪迹的。” 蚩尤皱眉道:“论到野外追踪,我想,你跟轩辕谁都不如我。” 云川点点头道:“这一点你还真的没有说错,要说对于荒野的了解,你确实比我跟轩辕强,不过,你想过没有,既然你都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那么,这群人哪里去了?” 蚩尤推开糊了一脑袋蜂蜜的阿吉,站起身有些烦躁的道:“我已经布置了,就等这些人再一次出现。” 云川道:“需要我帮忙吗?” 蚩尤道:“如果来的人是临魁,那就是我们三个部族的事情,我负责大路这一边,对面归你。” 云川点点头,然后对蚩尤道:“我要去被毁坏的村落去看看。” 蚩尤爽快的道:“那就走吧!” 说完就把阿吉按倒骑上去,率先走了。 云川也上了大野牛的背,跟着蚩尤就朝很放心的走了,他很清楚,在他身后不远的马车里,有一个巨人正操持着一架小一号的床弩,瞄准了蚩尤的后心。 走了不到十里地,云川跟蚩尤就来到了那座被焚毁的村落,经过一场大火之后,这里已经不剩下什么东西了。 不过,环境倒是好极了,此地是群山环抱的一个小小的谷地,不知是多少年的一场大山洪硬是在这里淤积出来了一片肥沃的平原。 平原中间还有一条小河,恰如其分的将这座平原切割成了两半。 蚩尤部的人用石头堆在河床上,将这条小河的水面认为的提高,然后,河水就淙淙的流淌进了水渠,用来灌溉两边的农田。 “这是一片好地方。”云川对蚩尤道。 蚩尤冷着脸道:“现在却被毁了。” 云川又看着田地里刚刚收过的庄稼茬子,又道:“粮食不见了吗?” 蚩尤一拳砸在树干上道:“不仅仅是粮食,牛羊,牲畜,以及族人身上的衣衫也不见了。” 云川在一个很大的坑里又见到了虎战士,不仅仅看到了虎战士,还看到了一坑的尸体。 尸体都是赤裸裸的,就那么乱七八糟的倒在坑底,吸引来了海量的绿头苍蝇。 “这些人死了至少五天了。” “准确的说是六天!” 两人看过了尸体,蚩尤部的人就开始往这个坑里填土,不大一会就把坑填平了,六百多个能狩猎,能种田的人就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云川打量一下那片田野对蚩尤道:“这片田野至少能产六万多斤粮食,难道说那些人把这么多的粮食都给带走了?” 蚩尤摇头道:“老虎在十天前已经把缴纳给部族的四万斤粮食送到了部族,剩下两万多斤粮食是他们这些人的口粮,那些凶手拿走了他们的口粮,不仅仅是两万多斤口粮,还把这里的牲畜全部杀了,把肉带走了,同时带走的还有这个小部族留存的熏肉,腌肉,算下来,三万多斤还是有的。” 云川看看那条小河,发现河水不但很浅,还百转千回的根本就没有办法航运。 再看看谷口前边的平原,从那里再向前走三天,就是蚩尤部的大本营,云川不觉得那些凶手有胆子会这样做。 于是,他就把目光落在了两侧的森林。 蚩尤摇摇头道:“森林里草木茂盛,没有路,我们也没有看到有大队人走过的痕迹。” 云川听蚩尤这样说,只好抬头看看白云悠悠的天空。 “如果这些人能飞,我就认了。”很显然,蚩尤也这样想过。 “脚印呢?” “下了一夜的雨,早就没有了。” “不会吧?背负重物的脚印哪里会那么容易被雨水冲掉?” “脚印在部落里有很多,从森林边上出现,也从森林边上消失。” 云川来到了有脚印的地方看了一眼,发现大部分都是赤脚留下的脚印,这些人的脚印比普通人大一些,而且脚印跟常人有很大的不同,同时,这些脚印与赤陵他们鱼人族的脚印几乎是相反的。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他们的脚趾奇长无比。 云川让一个武士脱掉鞋子,在那个脚印边上也按下一个脚印,同时,也让一个蚩尤部的人脱掉鞋子按下脚印,结果,云川部武士的脚印与蚩尤部武士的脚印几乎没有差别,却跟那个脚印有着天壤之别。 如果非要说这些脚印跟什么相像,云川一定会脑海中找出大猩猩的脚印……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一章被火烧的云川 第二十一章被火烧的云川 大猩猩也是猴子,那就是说这东西应该很善于爬树! 如果有茂密且连绵不断的山林,这东西应该就不用下地走路,在树上走就成了。 云川觉得自己想法应该是正确的,现在,唯一的缺憾就是——据他所知,他生活的这片大地上不应该有大猩猩这种动物存在,不论是古代还是后来,都好像没有过关于这种东西的记载。 山魈? 云川一般把这种东西当做狒狒来看,不过,狒狒的体型不够大,带不走三万多斤重的食物,如果非要说有,那只有从《山海经》里找证据链了。 《山海经》里的很多记载类似云川以前与朋友喝醉酒之后吹得牛皮,一件小事情先夸大一百倍之后再说它的诡异之处,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兴趣了。 不过,那里面的很多事情好像都慢慢的有了对应之处,这就说明,编纂《山海经》的人,那时候醉的不是那么厉害。 不管是不是,云川还是派了擅长爬树的人去了脚印消失的地方,从那些大树上找痕迹。 果然,爬上树的人就有了发现……抱着树,在上面大喊大叫。 蚩尤二话不说,抱着一棵树就爬上去了。 云川不一样,他的部下也找了一棵大树率先爬上去,然后用刀子砍掉树枝,给云川找好落脚地,方便他爬树。 所以,云川爬上大树的时候,比蚩尤晚了很久。 云川爬上树顶之后,就在远处的树顶上看到了一座平台,一座很大的平台,这些平台是由藤蔓竹子,树枝在树顶上搭建成的,由于竹子藤蔓编织的很是紧密,平台又足够大,那里的树冠又足够密集,所以,平台就稳稳的落在树冠上,宛若一大块平地。 蚩尤愤怒至极,如同猿猴一般在树木见流窜,片刻功夫就登上了那个空空如也的平台。 云川自认没有这种本事,就只好乖乖地爬下大树,让部下在密林中开路,来到平台底下,再顺着大树上到了平台处。 等云川气喘吁吁地爬上平台,蚩尤已经安静下来了,坐在平台上对气喘如牛的云川道:“有巢氏的人来了。” “有巢氏?” “对,就是那个很擅长在树上修建房屋的部族来了,这个部族非常的古老,我以为这个部族已经被刑天给剿灭了,没想到,他们还在,而临魁说动了他们。” 云川艰难的在这个软塌塌且不断晃动的平台上走了几步,抬头看看蓝天,不得不承认,这些平台修建的非常好,非常科学的利用了力定理中的好几个才弄出来了这样一个平台。 “也就是说有巢氏的人喜欢树,喜欢森林?” 蚩尤点点头道:“在远古的时候,有巢氏的人在地上会遇到数不清的危险,然后,他们就另辟蹊径,在树上修建了各种各样的房子,用来躲避那些野兽的伤害。 也只有他们,才有力气把三万多斤粮食用这种方法从树林顶上运走,也只有他们,才能在不知不觉中,利用这些高大的树木慢慢的靠近这个小部族,最后发动突然袭击,将包括虎战士在内的人全部杀掉,不过,他们既然来了,就不用离开了。” 蚩尤说完话,就掏出一只牛角号吹了起来。 号角声响起不长时间,一群群的蚩尤部族人就钻进了茂密的森林里。 “你这样做是不是鲁莽了一些啊?在森林里人家有巢氏的人会多少占一些便宜的。”云川懒懒的坐了下来,就是双手向后撑的时候抓了一把松脂。 蚩尤冷笑道:“不知道是有巢氏的人来了,我的战士自然会吃一些亏,不过,现在既然知道了,你就好好的看看我们这些猎人是如何在森林里狩猎的。 有巢氏与燧人氏交好,既然有巢氏的人来了,那么,燧人氏的人也一定会来,说不定烧了我们村庄的人就来自燧人氏!” “燧人氏?你是说那个发明了如何点火的部族?” 蚩尤点点头道:“说起来,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被称为人之祖,我们这些部落,其实都是在这三个部落的基础上慢慢兴盛起来的。” 云川点点头,看看手上黏黏的松脂,再抬头看看脑袋顶上那轮炽热的太阳,然后小心的向后退,慢慢的来到爬上来的那棵松树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顺着松树就往下爬,一边爬一边对蚩尤吼道:“快跑啊,这里是陷阱。” 蚩尤愣了一下,再瞅瞅惶急的往树下爬的云川,好像也明白了什么,快步来到平台边上,抓住一根藤蔓就用力的把身体甩出去了。 此时,云川才往下爬了一半,距离地面还有十余米的高度,他很想直接跳下去,却不敢,只好继续往下爬。 就在这个时候,地面上腾起了一团明黄色的火焰,这股火焰从地面上才腾起,就迅速连成了一片,与此同时,周边的树木上也同时起火,火焰迅速的顺着树干向上攀援,云川往下瞅了一眼,就大叫一声,从树干上跳了下去。 两个巨人就站在火焰中,似乎感受不到疼痛,反而焦急的瞅着云川,直到云川从树上干跳下来,这两个巨人就手拉着手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围栏。 云川的身体重重的砸在这道由四只手臂组成的围栏,缓冲之后就掉在了着火的地面上。 云川再一次跳起来,率先朝火势弱的地方狂奔,两个双腿已经着火的巨人迅速的跟上。 此时,火焰已经变得猛烈了,云川捂着口鼻不敢呼吸,踩踏着星星点点的火苗继续向外跑。 巨人们的速度显然比云川更快一些,两个巨人一人抓住云川的一只胳膊,然后就把他提起来,继续发力狂奔。 云川的视线无意中落在了那个平台上,发现那个平台已经被火焰吞灭了,几个来不及逃走的蚩尤部族人正在火焰中如同没头的苍蝇一般乱撞,最后被烧成了火人从高大的树冠上掉了下来。 两个巨人的生命力极为强悍,即便是已经跑出了着火圈,他们依旧发力向森林外边狂奔,不论云川如何呵斥让他们停下来,先把身上的火焰扑灭,这两个憨厚的家伙依旧不停步,他们想尽快的把族长带出危险,至于他们着火的衣衫点燃了族长的衣衫,燎掉了族长才长出来不久的头发,这不过是小事情,不足挂齿。 当三个人从森林里蹿出来,且一头栽进那条小河的时候,守候在外边的女咆被吓了一跳,也跳进小河里,一把将族长从水里捞出来,发现族长被烧的乱七八糟的,这才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随着女咆的尖叫声,云川部的所有的武士不论男女都往小河里跳,直到将他们的族长云川牢牢地包围起来,才抽出长刀一直向外,如同一只巨大的刺猬一般缓缓地向车阵方向移动。 蚩尤如同一只飞鸟一般从半空中落下,稳稳地站在地上,见云川被烧的很惨,不知为何,这家伙反而发出一阵渗人的大笑,然后就沿着小河朝一处牛角号吹得很急的地方狂奔过去。 云川将全身浸泡在凉水里,如此才能感觉好一些,刚才脱衣服的时候他检查了一下,发现自己受的仅仅是一点皮外伤,只是被火焰燎了一些水泡,等水泡里的水被身体吸收之后,就会好的。 至于那两个巨人的双腿就有些严重了,裤子已经被烧成了裤衩,两双毛茸茸的粗腿被烧成了黑色,一串如同葡萄一般的大水泡就挂在腿上,看起来凄惨至极。 云川看看手背上的燎泡,强行从水里出来,女咆帮着擦干身体之后,就开始给两个傻乎乎的大家伙腿上涂抹獾子油,他帮着两个巨人涂抹,女咆她们手忙脚乱的帮着云川涂抹,片刻之后,三个人就变成了三个油光光的人。 这样的三个人是不适合穿衣服的,所以,三个人一人穿一条短裤,就被族人们安置在三张铺了干净麻布的躺椅上。 赤陵红着眼睛从外边匆匆冲进来,看到云川被烧的如此凄惨,话还没有说出口,眼泪先下来了,一把抓住云川受伤的手,捏的云川面容扭曲,他却认为自己的族长正在经受来自伤痛的折磨。 “是蚩尤做的吗?我去杀了他!” 云川将目光落在被被他攥住的手上,颤抖着道:“你如果不用力捏我的话,我就很感激了。” 赤陵连忙松开手,就听云川道:“你要小心,不要带着人随便进入森林,同时,还要防备火,这一次面对的敌人很阴险。” “一定是蚩尤!”赤陵又大叫起来,与往日那个有那么一点睿智的赤陵相去甚远。 “是我干的,你要怎么样?”蚩尤大踏步的从车阵外边走进来,将手里捏着的一个野人丢在云川脚下。 赤陵见到蚩尤还要发怒却被云川撵到一边,指着地上的那个人问蚩尤,是有巢氏,还是燧人氏?” 蚩尤仔细地看了一眼云川被烧的乱七八糟的脸强忍着笑意道:“有巢氏。” 云川站起身仔细地瞅瞅那个人的双脚,忍不住叹息一声对赤陵道:“你过来看看这个人的脚,跟你们一样,经过漫长的时间,一代代的进化,他们的脚变得非常适合爬树。”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二章硫磺啊,好东西 第二十二章硫磺啊,好东西 这个人的脚趾很长,虽然比不上手指,却也没有差多少,这就注定了人家的脚可以当手使用。 云川还想知道这人的尾椎骨有没有退化掉,就是不怎么好意思让人解开这人的裤子看屁股。 蚩尤其实是一个有着玲珑心肝的家伙,看了云川的目光走向,立刻就让人将这个野人扒光,赤裸裸的暴露在云川面前。 果然,这人的尾椎骨还有一截,大约有一寸长,虽然已经退化的毫无用处了,毕竟还在。 蚩尤让云川看完了热闹,就带着那个人走了,他还想通过严刑拷问之后,得知那些人的藏身地。 “那个家伙之所以带人过来,就是想看我被烧成什么样子了。”蚩尤走后,云川换了一个舒适一些的姿势,继续躺着,只有让身上的水泡早点被阴干,他才能有好日子过。 这一次被烧,算不上严重,主要的伤在手跟胳膊上,这地方之所以会受伤严重,是因为云川习惯性的用手抵挡的缘故。 至于脸上的伤害,大部分来自于自己身边这两位英勇,忠诚的护卫,他们架着云川跑的时候,正好将云川的脸放在了危险的地方…… 在这个世界里基本上谈不到毁容。 反正,轩辕长得不算好看,蚩尤长得比戏剧化后的屠夫还难看,临魁清秀一些,也长着一张鞋拔子脸,至于刑天,这家伙在云川很久以前的世界里可以充当特形演员。 所以,云川脸上出现一些被火烧后的模样,在轩辕这些人的眼中可能会增加一些男性魅力,毕竟,在以前的时候,轩辕他们一直在怀疑云川的性别。 至于胡须这个东西,在云川脸上表现得不是那么旺盛,甚至不如女咆! 云川受伤了,这对于赤陵,女咆他们来说就是头等大事,至于追捕有巢氏,燧人氏这样的事情,自然会无限期延后。 不得不承认蚩尤部狩猎的本事,在云川休养的两天时间里,蚩尤在森林里总共抓到了二十七个活口。 他们蚩尤部也付出了很严重的代价,那些来自树上的羽箭,石头,投枪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伤亡。 尤其是经常会出现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焰,更是让蚩尤部的武士们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搜寻。 燧人氏在森林中制造的火场大部分都是由松脂当做主要原料的,但是,松脂这东西不会燃烧的如此猛烈迅速,燧人氏的人一定在松脂中添加了某些助燃剂。 能助燃的东西其实不太多,硫磺绝对是其中的一种,云川努力的回忆了自己被烧的经历,不论是诡异的明黄色火焰,还是现场冒出来的淡蓝色的烟,已经很确认助燃剂就是硫磺了。 很久以前,云川就一直在寻找硫磺,至于硝这个东西,反而不是那么难以获取,常羊山城的厕所墙根有很多呢。 现在突然见到了硫磺,云川就很想拿到这个东西,并且储存起来……就是燧人氏的人不太好抓。 像硫磺粉这么高级的东西估计也不是每一个燧人氏的人都能拥有的。 蚩尤是无知的,他当然不知道硫磺这种东西的用处,所以,云川就轻易地从他手中骗到了他缴获的硫磺粉,只是数量不多,连十斤都不到,装在一个皮口袋里,丝毫不起眼。 有巢氏的俘虏云川没兴趣问,这些人最多能给云川制造几所树屋之外,屁用不顶。 燧人氏的俘虏就很重要了,如果能从燧人氏俘虏口中得到天然硫磺矿藏的位置,云川就高兴了。 第三天的时候,云川手上,脸上,胳膊上的燎泡终于破裂了,主要是燎泡上的死皮腐败了,兜不住水泡。 好在云川来到了这个世界之后身体也变得野蛮起来了,全身被烧了十七八个水泡竟然没有发生感染这种大概率的事情。 水泡破了之后露出里边的新鲜肉,已经有开始长皮肤的趋势了。 至于那两个烧伤程度比他重十倍的巨人……他们早就活动自如奔跑如飞,一顿饭照样需要用锅来称量。 蚩尤又来了! 自从云川被火烧了之后,他天天来安慰云川,有时候会一天来好几次,询问云川的身体有没有发生溃烂掉肉的状况。 看到云川身上的水泡破裂之后,底层的皮肤没有腐败,身体没有出现一个个坑洞,他非常的失望,有时候看着云川红艳艳的溃口处,还会发愣,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熊猫阿吉是一个很乖的毛孩子,云川受伤它很伤心,好几次想要过来舔舐云川的伤口,帮助疗伤,被云川委婉的拒绝了。 然后,它就获得了大量的美食,主要是甜食。 “你对有巢氏毫不在意,却对燧人氏的人看的很重,能说说原因吗?” 云川抬起自己花花绿绿的胳膊让蚩尤看,又指着脸上白一片,黑一片,红一片的脸对蚩尤道:“我难道没有复仇的权力了吗?” 蚩尤看看云川身上的伤口,点点头道:“被火烧伤真的很痛啊——” 云川点点头,伤口在他身上,他当然知道十七八个燎泡带给他的痛苦有多么的剧烈。 “我失去了关于轩辕去崆峒山的消息,你这里有吗?”云川不想谈论烧伤,就向蚩尤打探起轩辕的近况,他能派流浪野人去追踪轩辕,蚩尤这边也一定会有人手跟过去的。 “轩辕在崆峒山打仗呢,目前他吃亏!”蚩尤回答的非常简略,说的再多就不合适了。 “我听说广成子在崆峒山聚集了一万个智者,是不是这样的?” 蚩尤撇撇嘴道:“要是真的有一万个能征善战的智者,轩辕这时候早就被广成子剁成肉酱了。” “所以,广成子也不是传说中那么厉害嘛。” “也不能小看,轩辕进入了崆峒山,至今还没有找到广成子,却遭受了很多山精的攻击,人手损失的有些多。” “山精?” “听说是一些成了精的老虎,豹子,狗熊,狼,狐狸一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幻化成了人形,挺凶猛的。” “老虎可以变成人?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这些家伙战死之后,过几天尸体就变成了各种野兽!我的人见到过。” “为什么要过几天,难道刚刚被砍死的精怪还保持着人形?另外,老虎便成人拿着武器跟轩辕作战,为什么不直接用本来的面目作战呢?我刚刚跟老虎作战过,一般的人可比不了。” 蚩尤摇摇头道:“不知道,你需要亲自走一趟崆峒山才能知道。” 云川瞅着蚩尤的脸笑道:“我要是去了,轩辕一定会回来你信不信?” 蚩尤摊开手大度的道:“你们就这么不肯相信我?” 云川抱着受伤的手大笑道:“你去了崆峒山,轩辕一样会立刻回来你信不信?” 蚩尤听云川这么说,也张开大嘴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三个,就目前而言,绝对不会留下任何一个人单独留在老巢里,否则,在外边的两个人都不会放心。 一次留下两个人虽然也担心,却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就目前而言,三个部族中的两个部族,根本就没有合伙对付另外一个部族的信任基础。 因为没人知道,这会不会又是一场大陷阱。 所以说,三角形是一个超稳定的结构,不像以前是四边形的,动不动就会东倒西歪。 更多的事情蚩尤没有告诉云川,这也是正常的,能知道这些云川很满足。 总体上,临魁复仇的事情对于三个部族来说,其实就是疥癣之疾,第一次他能成功,完全是打了蚩尤一个措手不及,等蚩尤有了防备之后,临魁还想进行一场成功的偷袭,就非常的难了。 自从刑天骚扰过三个部族之后,每一个部族都有了应对的办法,一旦偷袭者进入卷套,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临魁丢失了核心部族,也就基本上丢失了在大河上游继续生活的条件,从今往后,他只能游离于这个圈子之外与刑天一起猥琐的发育。 估计用不了多少年,他的部族将会严重的落后,在大河上游三个部落的扩张下,他们只能不断地后退,最终消失在茫茫的荒原之上。 赤陵带着鱼人部的六个战士,埋伏在一处水塘里一夜,终于在天色微明的时候捉到了三个落单的燧人氏族人,捆绑的结结实实的给云川送过来了。 这一次云川的收获很大,这三个人身上居然有足足二十斤硫磺,其中一个大胡子野人身上的硫磺是完整的块状硫磺原矿。 人才来了,就不能虐待,云川亲自帮他们解开了绳子,虽然其中一个突然暴起想要勒死云川,云川依旧给予了他们足够大的礼遇。 想要劝降野人,就要立刻上荤菜! 严刑拷打对他们一点作用都没有,这一点云川在其余的燧人氏族人身上见过了。 先让女咆带着女武士们把这三个燧人氏野人剥洗干净,修整了他们如同乱草一样的头发跟胡须,然后,就给他们穿上云川部连云川都舍不得穿的丝绸衣衫。 再把这三个家伙按在柔软洁白的如同云层一般的羊毛地毯上,每个人面前都堆满了云川部最上等的饭食,美酒。 不仅仅如此,女咆还从女武士中挑选出来六个最美的,同样洗的干干净净,穿着精美的绸子衣衫,两人一组围坐在三个野人身边,一个躺在野人怀里给野人喂美食吃,另一个提着酒壶殷勤的劝酒,时不时地还会暴露一下自己丰满的胸部。 看到野人在荤菜的攻势下早就不能自拔,云川就笑眯眯的去自己的帐房睡觉了。 他相信,等到明日醒来,他又会收获三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不过,这三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仅仅能活到云川部的人找到硫磺矿为止!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三章临魁的痛苦 第二十三章临魁的痛苦 云川喜欢侧着身子睡觉,所以,仰面朝天的躺着睡觉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脸上的水泡瘪了,伤势却没有好,稍微触碰一下就痛不可当。 远处的酒宴还在继续,那三个燧人氏似乎永远都不知道吃饭应该适可而止,他们通宵达旦的吃喝了一夜,甚至可以说,在食物跟酒面前,就连美人都失去了诱惑力。 云川辗转反侧了一夜,清晨醒来的时候,他就真的收获了三个忠心耿耿的部下。 燧人氏的硫磺来自于一个山洞,那个山洞距离陨石平原不算太远,一直向西走,就能抵达那个山洞。 燧人氏的人每年都会去那里采集硫磺,然后就离开那里,因为,那个山谷非常的炎热,就连地下涌出来的泉水都是滚烫的。 云川相信这三个人说的话,以他们的智慧还编造不出这样的有理有据的谎言。 “我的脸很痛,胳膊很痛,我的嘴唇已经肿起来了,就连吃饭都成问题,所以,我要赶快回家,尽快的去陨石平原泡神水,好快点把伤治好。” 蚩尤来的时候,云川絮絮叨叨的跟他抱怨着。 云川的脸其实已经比前两天好多了,被烧过的第一天,他的脸肿的更加厉害,现在虽然消肿了一些,却因为水泡破了,皮肤耷拉下来,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更加严重了。 蚩尤看云川的脸就像是在欣赏一幅名画,看了好一阵子才心有戚戚的对云川道:“那就去吧,早点去早点治好,多泡泡温泉水会好的更快。” 云川谢过蚩尤,将燧人氏,有巢氏统统留给他,就带着自家人马快速的离开了蚩尤部的领地。 蚩尤很期望云川能够尽快的泡进温泉,他很担心,一旦云川在路上耽搁的时间长了,皮肤就会长好,会错过洗温泉让烧伤变得更加严重的机会。 他记得很清楚,当年,他被烧伤之后,也曾去了陨石平原,结果,伤势一夜之间恶化,如果不是他的体魄足够强悍,早就完蛋了。 云川在路上走了三天之后,他脸上的伤口就结痂了,有一些痒痒,却不再疼痛。 在这三天中,那三个燧人氏部下的待遇每一天都在锐减,第一天的时候没有机会碰的美人,在第二天酒足饭饱之后想要享用的时候,却发现美人变成了武士,且对他们表现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女咆告诉燧人氏的人,美人们之所以不理睬他们,完全是因为他们兄弟三个太穷,没有足够多的食物给她们吃,更不要那些让人馋涎欲滴的美酒。 没有美食,没有美酒,就没有美人!这是一个很朴素的道理,朴素到了脸燧人氏野人都能清楚无误理解的地步。 所以呢,这三个野人就非常的希望能带着云川部的人早点抵达硫磺谷,取出大量的硫磺献给云川,好换取他们需要的美食,美酒,以及大量的美人。 才回到云川部的地盘,无舌就迎来了,同时也带给了云川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轩辕在崆峒山战败了。 轩辕战败这件事完全出乎了云川的预料之外,他以为,应该是轩辕轻松战胜广成子那一干神棍才对,为何轩辕会战败呢? “崆峒崆峒,遍山空洞,洞洞相连,山山相通,轩辕进山,遇洞就遇到埋伏,碰到山峦就遇到山洞,有山洞就有埋伏,有时候是乱石砸落,有时候是大火烧山,有时候是短矛齐飞,有时候是精怪乱舞……轩辕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很大的损伤,只有那些轩辕本部的武士们还能坚持,那些路上收拢的野人,在遇到精怪之后一夜间就跑的不见了踪影。” 云川摸摸脸上的干痂慢慢的道:“我都伤成这个样子了,他要是平安无事岂不是显得我非常的无能吗? 你既然这样说,就说明人家轩辕并没有派人来求救,也就是说人家轩辕有杀敌的好办法了。” 无舌不敢看云川的脸,低着头道:“轩辕向蚩尤发出了邀请,没有请我们。” “蚩尤这时候要抓有巢氏跟燧人氏,没工夫帮轩辕。” 无舌小心的抬起头避开云川的眼睛低声道:“我们要去吗?” 云川瞅着无舌道:“我知道你这时候很想笑,警告你,最好灭了嘲笑我的心思,你只要想想嘲笑我之后的后果,我认为你就没有想笑的意思了。” 无舌想起了自己曾经挨过的鞭子,果然,屁股就开始隐隐作痛,立刻就没有了想要笑的意思。 抬起头盯着云川那张可笑的脸道:“我们不该去。” 云川抬脚踢了无舌一脚道:“既然知道不能去,还这么多嘴做什么,快点给我准备粮草,我要去陨石平原那里走一遭。” 这一次,云川路过常羊山城却没有进去,在城门口匆匆的看了一眼精卫跟云蠡,就带上换好的马车,以及大象一家子,就直奔陨石平原。 至于为什么要去陨石平原,云川的借口自然是要去治伤,精卫想去,被云川撵走,阿布等候良久觉得族长会告诉他真正的原因,没想到,直到云川的大队人马走远,他也没有得到答案。 路过陨石平原的时候,云川发现这里可能有很长时间都没有人来了,再一次成了野兽的乐园,只是,没有了大象。 温泉池子里浸泡着一头野猪,对面泡着一头豹子,十几头小野猪“唧唧”的叫着在温泉边上来回奔跑,快乐的如同一群无忧无虑的孩子。 破耳朵大象,独牙大象对这里其实都很熟悉,那里的温泉不止一次的拯救了它们的生命,但是,这一次,破耳朵大象“嘟嘟”的叫了两声,却没有踏足陨石平原,就随着云川的背影一路向西。 云川部昔日的开拓截止于陨石平原,所以,想要一路向西,就需要大象一家来开路。 大象开出来的路自然不适合马车,云川将马车留在了陨石平原,自己骑着大野牛跟在大象一家后边。 大象从荆棘中开出一条路,后边的武士们就挥刀斩开更多的荆棘,一群人就在荒蛮的原野上继续前进。 在荒原中开路,绝对是一件超出常人能力的一件事,大象一家子看起来似乎轻松如意,可是,到了傍晚的时候,不论是破耳朵还是独牙大象,它们都已经极度的疲乏。 幸好,有武士提来了清水,拿来了粮食,这才让大象一家子可以喝足水,吃饱饭,云川躺在大象一家围成的圈子里,瞅着夕阳,一张丑脸此时显得无比的阴冷。 赤陵坐在一个树杈上,手里握着短矛,两个巨人守在大象外围,一个操持着床弩,一个蹲在地上警惕的瞅着前边的荆棘林。 荆棘林里没有大型动物这是常识,可是,连野鸡都没有那就实在是过分了。 女咆看似躺在地上睡觉,实际上她的两只手从来就没有离开过长刀一寸,只要有危险,她会在第一时间跳起来。 其余的武士们也保持着同样的警觉。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一个甲士推开荆棘丛在月光的照耀下走了出来,面对云川部武士们的长刀,他显得非常从容,来到大象圈子外边对翻身坐起的云川道:“我们说说话吧!” “从你舍弃神农氏的那一天,我们就不是一路上的人,跟你有什么好说的?” 来人掀开面甲,露出一张苍白的脸,然后径直坐在地上道:“自从我远走边荒以来,我每夜都能见到我的父亲,每次见面,他都会质问我——神农氏安在?” 云川大笑道:“神农氏名存实亡,距离真正灭亡也仅仅是时间问题罢了,不出十个寒暑,等你的身体倒在林莽中,被蛆虫啃咬的时候,神农氏就将成为人们的一段记忆。 等这段记忆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那个时候,就算是你父亲的亡魂也会立刻消散在天地间。” 立刻双手抱着膝盖坐在地上,身体微微的前后摇晃着,对云川道:“你说的再正确没有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加的痛恨我的父亲了,认为他是世上最邪恶的一个人,现在,我最恨的一个人却是我自己。 云川,我发现我用尽办法从父亲手中夺来的权力,其实都是他主动给我的,即便是在他身体溃烂掉一半的时候,他还是忍着痛苦一遍遍的安慰我——要继续折磨他,只有这样,我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族长。 我辜负了他。” 云川朝四周看看摇摇头道:“你想说什么,或者说,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 临魁痛苦地将头埋进双膝中,以最痛苦,最耻辱,最悲伤,最软弱的语气对云川道:“王,神农氏需要云川部的照拂,需要云川部的帮助,更需要云川部的教诲。” 云川瞅着陷入无比耻辱感中的临魁道:“我记得你以前千方百计的要脱离云川部影响,为此,你不惜用最恶毒的阴谋来对付我。” 临魁没有听到意料中来自云川的羞辱,慢慢的抬起头对云川道:“野人,就是野人,想要改变,非一朝一夕之功。”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四章使用一代,研究一代 , 第二十四章使用一代,研究一代 云川这时候其实挺理解临魁的。 他的母亲被他的父亲给虐待死了,所以呢,被母亲抚养长大的临魁就觉得父亲是仇人,是魔鬼,长大之后一定要用最残忍的方式弄死自己的父亲。 结果,他做到了,只是,他以为是依靠自己的智慧以及能力从父亲手中夺取了权力,最终获得了胜利,他残忍的眼看着自己的父亲身体腐烂而死,还毫无悬念的成了神农部的王。 人,总是会长大的。 尤其是在被别人踩在脚下,亲身经历了最可耻的惨败之后,一般情况下都会迅速长大,也就会慢慢的理解来自父亲的爱。 母亲的爱可以让人度过漫长的幼年时期,而父亲的爱,往往会在你真正遇到磨难的时候才管用,所以呢,父亲的爱一般不怎么彰显。 就算临魁现在很可怜,云川还是拒绝了他的恳求。 “你带着有巢氏,燧人氏的人杀了蚩尤部落的人,蚩尤不会放过你,你既然得罪了蚩尤部,那么,云川部肯定不会因为你而去得罪蚩尤部,帮助你对于云川部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好处。 说起来,你临魁也不应该获得任何来自大河上游部落的帮助。” “就因为我是一个失败者么?” “不,因为你是临魁……没有人会愿意帮助一个英雄或者枭雄的,尤其是这个英雄或者枭雄已经展现出常人难以企及的谋略与智慧之后,愿意支持你的人就更少了。 因为,饲养一头吃过人的老虎,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而你这个人啊,曾经当过王,就不可能愿意低下头,而低头虽然是祈求别人帮助的第一步,猪天生就不会抬头,牛低头是为了干活,服从,而狮子,老虎低头……是为了方便扑上来咬你!” 临魁安静的坐在地上瞅着将身体靠在大野牛肚皮上的云川道:“你信不过我?” 云川喝了一口巨人递过来的水润润嗓子道:“个人可以谈信誉,王没有办法谈信誉,个人的信誉是个人的事情,之要自己坚持,就会维护你的信誉。 王的信誉来自于很多人,当多数人不愿意遵守信誉的时候,你这个愿意遵守信誉的王,就成了少数派,所以,王的信誉在很多时候都是不可靠的,会随着利益的转圜而改变。 临魁,王是孤独的,注定是没有朋友的,注定了所有事情都需要自己扛,想要别人帮助你,就要拿得出手相应的报酬。” 临魁站起身淡淡的道:“明白了,云川部不是不能帮助我临魁,而是担心我拿不出相应的报酬是吗?” 云川哈哈大笑起来,指着临魁道:“你理解的再正确不过了。” 临魁脸上并没有露出喜色,瞅着云川道:“也就是说,云川部愿意跟我临魁交易,却不愿意跟我结盟是吗?” 云川奇怪的瞅着临魁道:“你可以把占便宜这种事情说的如此正式吗?跟你结盟,我很想问一句,有什么可以有利于我云川部的吗?” 临魁向前一步,来到破耳朵大象身边诚恳的对云川道:“大河上游三部落如今要做的就是向外扩张,轩辕去了崆峒山,蚩尤有了大湖,那么,云川部有什么呢? 你的部下睚眦去了方苗部旧地,那里太小,容不下你云川的野心,就算你以后拿下了阪泉之地,那里依旧处在轩辕,蚩尤的两面包抄之下,算是一个百战之地,不可能让你安静的在那里生活。 云川,你如果想要你的云川部变的强大,就要向外扩展,而我,能在这一方面给你很大的帮助。 大河上游三部落总以为,你们占据的地方就是世界的中心,却不知在个中心外边,还有更加广阔的土地可以容纳一个巨大的部族。” 不得不说,临魁的话说的很有道理……云川却不愿意听,云川部如今的人口数量就算把睚眦部算进去,还不足三万,这要是放在远古时期,连一个稍微繁华一些的镇子都比不过。 可是呢,云川部已经占据的土地面积,早就超过了一个县,仅仅是常羊山这个最繁华的地方,云川部还有一大半的土地都没有开垦出来,他想不出自己要那么大的一片土地做什么。 只要云川部这一次顺利的拿到了硫磺,那么,以后需要地方,径直去占领就是了,用不着问别人。 临魁见站在篝火边上的云川一言不发,就知道事不可为,叹口气,重新扣上面甲,提着自己的青铜剑,迎着月光一步步地走进了黑暗之中。 随着临魁的离开,荆棘林里就传来密集的淅淅索索的声响,转眼间就重归于平静。 小狼想要叫唤,被云川捏住了嘴巴,一人一狗重新靠在大野牛肚皮上躺了下来,再睁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大象冲破了荆棘林,云川就看到了一座雄伟的高山,这座雄伟的高山上,有一道蓝色的大湖,山脚下,则是无数巨大的石头。 这些石头非常的圆润,这是无数年来被水努力盘过的结果。 按照地质条件来说,山上那个不可思议的蓝色湖泊,应该就是大地理时期残留下来的冰渍湖。 至于山脚下那些比房子还要大的石块,应该是冰川消失之后遗留下来的东西,这东西,在大河上游之地很常见。 原始的东西历来是非常美丽的,不过,这种美丽对人来说是非常不方便的,这种地形,自然不适合大象,野牛它们继续前进,云川只好下令让那三个燧人氏的人带路,其余众人,留下一部分看守营地,剩下的人全部背上口袋跟箩筐,在巨石之间跳跃着前进。 山上有岩羊,数量很多,一群群的站在悬崖峭壁上警惕的瞅着云川他们,不过,前边的岩羊停下了脚步,后边的岩羊却不知道,就会继续向前跳跃,最终会把前边的岩羊撞落悬崖,然后,再被后边的岩羊撞落,一时间,很多岩羊就顺着陡峭的崖璧滚落,最后落在云川部诸人的面前,成为美味的食材。 这是来自大自然的馈赠,也是人类抵达荒蛮之地后获得的最具有善意的对待。 可惜,岩羊此起彼伏的撞落同伴的行为并没有持续太久,主要是山顶上的岩羊们基本上每一个都分到了一小块立足地。 最后一头岩羊跌落的时候,让云川叹为观止,主要是这只岩羊明显是一头不愿意屈服于命运的岩羊。 被同伴撞落之后,它就依仗着灵活地四条腿在悬崖上来回的跳跃,有好几次云川都认为这家伙就要掉下来了,它却总能在光溜溜的悬崖上找到支撑点,一次又一次的存活下来,看着它在悬崖上跳跃的美好身姿,云川几乎要为生命喝彩。 只可惜,当这一头岩羊终于跳跃到同伴身边的时候,却被一头黑脑袋的邪恶岩羊一头撞在屁股上…… 瞅着岩羊带着一些碎石头滑到脚下,云川惋惜的叹口气,对巨人道:“丢弃内脏,把肉带上。” 燧人氏的混账东西认为应该带着一千人去爬悬崖,被云川用鞭子抽打了一顿,岩羊都能掉下来的地方,指望巨人们去攀爬? 当然,云川自己也没有爬这种悬崖的本事。 于是,众人之好老老实实的沿着山脚慢慢的寻找道路,这样一来,前进的速度就变得奇慢无比。 进入巨石堆之后,云川才发现巨石的缝隙里还流淌着水,且水流湍急,好在部族人的跳跃能力都很好,当然,云川,跟巨人们不能算,巨人们泅渡的本事很强,也能让云川骑在他们脖子上泅渡,总算是越过了这片乱石滩。 穿过这片乱石滩,云川的脚下就是一片黑色的呈砂砾状的土地,他抓了一把砂砾放在鼻子前边嗅嗅,然后点点头,三个巨人就抓着那三个燧人氏的人把他们丢进了乱石滩。 眼看着这三个人的身体在湍急的水流中打转,不断地跟巨石进行了激烈的碰撞,还没有被激流冲出乱石滩,全身的骨骼就已经全部断裂了。 赤陵还担心那三个人死的不够透彻,还用投枪招呼了一下,发现被投枪射中的身体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才算是放心。 如果这样残暴的对待自己人,部族当然会生出兔死狐悲的感觉,杀的是外族人,大家就一点反应都没有了,别说只杀了三个,就算是杀的再多,这些武士们也毫无反应。 云川手里抓的黑色砂砾算不得重,这东西应该是天然生成的硫精砂,这东西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火山爆发之后留下来的硫铁矿,最终被冰川,河流淘洗之后就变成了硫精沙,这东西里面有铁跟硫,是生产铁跟硫酸的好东西。 硫精砂里面的硫不溶于水跟稀盐酸,云川没有硝酸,所以,这东西即便是一种很有用的东西,现在也屁用不顶。 云川只能期望找到天然硫磺。 有了硫精砂,就能找到黄铁矿,有了大量的黄铁矿,就有很大的概率找到硫磺矿。 这一片地域,在很久很久以前应该是一处火山口,也是一处地幔很薄的地方,因此,地下的岩浆还能烧热这里的泉水,将之变成一处温泉。 现在,云川已经找到了路标,燧人氏的人就没有用处了,硫磺,硝,碳粉,最后能合成什么东西云川是知道的,他甚至是知道最经典配方的人,所以,他准备用这些东西给云川部制造出第五代武器! 他还决定,这东西绝对不能外泄,哪怕是阿布,夸父他们也不能知道,一旦外泄,后果太严重。 或许,这个世界上目前有资格知道的,只有云川跟云蠡两人。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五章蛮荒巨鱼 , 第二十五章蛮荒巨鱼 有硫精砂的地方自然是寸草不生的,好在它笼罩的范围不是很大,走了一顿饭的功夫就走出了硫精砂矿场。 随着众人的脚步继续向前,距离硫精砂矿越远,植物就越发的茂密,直到云川看到灌木丛之后,才下令众人停下来休息。 虽然身边就有清澈的水,云川却不允许族人们饮用,反正,就他的经验来看,矿场周围除过矿物之外,就不产除过矿物之外的任何好东西。 几个身手灵活地族人气喘吁吁地从后边追上来,先是对赤陵说了一番话,接着,赤陵就来到云川身边道:“临魁走了。” 云川摇摇头道:“他不该得罪蚩尤部,这样做一下子就把他变成了大河上游三部落的敌人,彻底的断绝了与我们三部落融合的可能。” 赤陵皱眉道:“如果我是临魁,也会这么干的。” 云川点点头道:“如果我是临魁,也会报复,而不是矮下身子卑微的活着。” 赤陵不解的道:“既然您也会这样做,为何还要说临魁做的不对呢?” 云川笑道:“最好的办法不一定就是必须要选择的办法,这就是人性,很多时候我们都知道这样做不对劲,可是,我们还是会选择用这个坏办法。 毕竟,都是人,选择本身就是一个难题。” 赤陵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众人休息了片刻,就开始向大山上攀爬,这座山上光秃秃的,几乎找不到一棵树,即便是生命力顽强的草,也大多生活在悬崖峭壁之上,任何被矿粉覆盖的地方都见不到生命植物。 岩羊们已经找不见了,在爬山的过程中,云川却看到了一头干瘪的豹子尸体。 这头豹子尸体就坐落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它的脑袋位置还能看到一道已经干瘪的伤口,这应该就是它死亡的原因。 不过,它匍匐在岩石上的位置极好,就像是一个国王,正在俯瞰它的领地。 这座山周围看不到雄鹰,也看不到兀鹫以及喜欢吃腐肉的乌鸦,这就是这具豹子尸体可以长久留存的原因。 想要抵达那块岩石,就要跳跃过一段极为险峻的缺口,临死前的豹子应该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才抵达那里,给自己留下了一具全尸。 云川本来很想再看看这头豹子尸体的,因为这场景与他很久很久以前读过的一篇文章的内容很像。 可惜,他爬山是不由自主的,两个巨人在他的腰上栓好了两条绳子拖着他爬山,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巨人负责推着他的身体。 巨人们觉得背负着云川爬山更方便一些,可惜,被云川拒绝了,虽然这样走,他也没有花费太多的力气,终究算是他自己走上去的,而最重要的是——巨人们是武士,不是他的奴隶。 巨人们在夸父的带领下,从一个喜欢捋鳄鱼肠子吃内容物的野蛮种群,正在向高傲的武士阶层进发。 这些巨人们对食物不讲究,只讲究吃饱,但是,他们对荣誉的追求似乎没有止境,现在,全云川部的人都知道,只要是巨人答应了你的事情,他们就一定会办到。 比如巨人们捕捉来的鳄鱼,在价格已经上涨的情况下,他们还是会用原来商量好的价格进行交易,比如,他们答应给别人干活,明知道对方是在骗他,他们也一样会坚持到底,从不埋怨一声…… 这些事情都是阿布帮着设计的,是夸父求云川给巨人们立下的一个人设,所以,云川就给巨人们立下了一个憨厚,诚实,守信,勇敢的人设,以后,这些人设必将会成为巨人族的标准精神模式。 巨人们耍心眼没戏,设定别的人设还会让别人感到恐惧,所以,憨厚,诚实,守信,勇敢就是他们不多的选择。 当然,还要给巨人族设定一个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形象,只有这样,憨厚的巨人族在跟别人交往的时候才不会吃太大的亏,毕竟,如果把憨厚的巨人族给惹怒了,后果非常的严重,即便是被巨人族报复了,也得不到别人的同情,所有人都知道巨人族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之所以会报复你,一定是你做错了。 以上的设定需要时间来嬗变,最终深深的扎进巨人部的内心,变成他们日常生活习惯。 所以,云川要从自身做起,给巨人们足够的尊重,培养他们的荣誉感以及身为巨人的骄傲。 这很重要,至少对云川家族的后代们来说非常的重要。 这座高山上同样是没有路的,赤陵走在最前边需要不断地探索,然后继续前进。 那三个燧人氏死鬼说是在一个峡谷里找到了硫磺,在来到实际地方之后,云川就明白了他们是在撒谎。 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野人们说实话的本领不好,说谎的本事却像是天生的。 硫磺一般会出现在火山口,即便这座山早就成了死火山,硫磺也没有可能会出现在什么山谷里,山谷里只能出现硫精砂,硫铁矿,以及别的矿石,只是没有可能是硫磺。 对于矿山,云川还是非常熟悉的,只是眼前的这座矿山过于巨大了一些,他搜遍脑海,也没有想通这座矿山在以前被称之为什么矿山。 古人采矿的本事很弱,基本上没有将一座大矿完全开采干净的可能,可是,眼前的这座矿山,却不在云川的记忆范围之内。 云川一边被拖着爬山,一边检查脚下的石头,果然,山脚下出现的是自然形成的硫精砂,山腰上已经变成了黄色的黄铁矿。 越是往山头爬,硫含量就越高。 等云川终于爬到那座蓝色湖泊的时候,他已经精疲力竭了。 他有些不明白湖泊为什么会出现在半山腰,而且经历了漫长岁月之后在没有水流补给的情况下居然没有干涸。 这是一条没有生命的湖泊,湖面上见不到水鸟,自然也看不到在水中游弋的鱼。 要知道鱼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生物,它的出现往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高原上有鱼的存在,高山上有鱼的存在,就连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里,只要有水,依旧会有鱼存在。 就连一些新出现的固定水源地,开始的时候看不到鱼,可是,用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能在没有外接水源的沙漠泻湖中见到鱼的踪影。 但是,这座湖里没有鱼。 赤陵往湖里丢了一块石头,看过水花之后就对云川道:“这座湖的水很深。” “水质怎么样,能喝吗?” 赤陵闻言就来到湖边,用手撩一把湖水,看过水之后道:“不算好,也不算坏,至少应该有鱼才对。” 云川又让部族用绳子拴着石头丢进湖里,结果,一段长达百米的绳子都浸透进水里之后,石头依旧没有抵达湖底。 站在半山腰,云川又看到了那群岩羊,岩羊们此时不再犯傻,它们排着队正在向山下跑,明明只要经过湖对岸的平地就能抵达一个山口,那些岩羊们却非要从悬崖上一个个蹦跳着绕了很远的路抵达了山口。 云川立刻下令让族人离开这座湖,太诡异了。 此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云川就下令在这里休憩,他虽然不知道湖里会有什么样的古怪,该做的准备还是要做的,为此,他特意将宿营地选在了岩羊们走过的一个山崖上。 夕阳照耀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反射着道道金光,如果有鱼可以跃出水面的话,云川就会大胆地在湖里洗澡。 可惜,现在不能了,他甚至命令部族里几个极度想要跳进湖里畅游一番的鱼人部武士,不准靠近大湖。 一连串的黑影突然出现在湖面下,云川期待已久的鱼跃水面,他也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了。 一条足足有十几米长的大鱼突然跳出水面,努力的向天空跳跃,只可惜因为身体太大,只有大半个身体离开了水面,紧接着,沉重的身体就砸在水面上,掀起巨大的波澜。 随后,就有更多的大鱼跃出水面,就像第一条大鱼一样,都努力的向空中跳跃,与第一条鱼一样,它们的身体依旧庞大,同样没有离开水面,身体还是落在水中。 五六条鱼跳跃之后,整座大湖就像是一锅被烧开的水,大鱼们带进水里的气泡不断地在水中翻滚,升腾,在波涛的夹带下翻翻滚滚的冲击着湖岸。 终于,有一条小一点的鱼终于挣脱了水的藩篱,带着巨大的水花将七八米长的身体送到了空中。 就在云川为这一幕奇观准备喝彩的时候,十几只巨嘴已经张开,在那条稍小的鱼将要落水的地方铺开了一张由嘴巴形成的大床。 这些鱼不是云川认知中的任何大鱼,一枚枚尖利巨大的鱼牙完整的暴露在他的视野之下。 鲸落这样的事情其实很美,一鲸落,万物生,可惜,眼前的场面完全跟鲸落没有半分关系。 这条鱼落进大鱼嘴巴组成的床上,甚至没有半分挣扎的意思,就像真的落在了一张舒适的床上…… 随后,大鱼的嘴巴合拢,血肉横飞……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六章赤陵就是一个捕鱼者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七章赤陵要走了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八章敌人,友人说不清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二十九章昆仑就是昆仑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章可怜的贤明的君王 , 第三十章可怜的贤明的君王 想要当一个贤明的君主,将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一个君主之所以会被人称之为贤明,那么,他身上的第一个标志就是——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同时,他的统治政策还要对官员,富人,穷人都有利,如此,才能被称之为贤明。 对官员好,其实就是比较讲规矩,允许官员们有一些特权,并且愿意维护这些特权,只是不容许官员们在享受自己特权的时候越过君主划定的界限,不允许他们鱼肉百姓罢了。 对富人好,其实就是允许富人可以保有自己的财富,并且能赚到更多的钱,只是,君主不允许富人为富不仁罢了。 对百姓好,其实就是允许百姓在规则之内凭借自己的双手进行财富积累,允许他们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里面,通过君主允许的方式,比如科考得重,比如作战立功这些方式获得向上层阶级迁越的机会。 如果再能拿出一部分属于君主的东西分派给最弱者,那么,这个君主就可以被称之为贤明了。 不过这样的君主在上古时期的83个王朝,559个皇帝中连二十个都找不出来,所以说,想要当一位贤明的皇帝有多难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做好内政只能称之为贤,还不能称之为明,一个真正贤明的君王不但要治理好内政,还需要保护好自己的子民不被外人欺负,如果能吓得外边的君王来朝贡,那么,就真的可以称之为贤明了。 而这种君主,在已有的559个皇帝中勉强有五个,百不存一。 大部分的君主都不过是一群庸人罢了,他们当着普通的皇帝,干着普通的工作,普通的治理着国家,然后再普通的死掉。 这样的皇帝大概有五百个。 剩下的皇帝就很有趣了,他们成不了贤明的君王,也成不了普通的君王,他们将个人的欲望放大到了极度之后,治理国家的时候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只考虑自己过得舒坦不舒坦,至于别的,他们不在乎,他们只在乎自己好不容易当上皇帝了,那么,就要彻底彻底的点燃自己的欲望之火……这种皇帝人们一般称之为暴君! 有些暴君的下场很好,是因为他才是最高的统治者,法律对他没有约束,即便是死了,人们还要对他的罪责进行掩盖,好让人们觉得但凡是当过皇帝的人,都不会太坏。 另外一些暴君的下场就很可怕了,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从这三者的对比中就能发现,成为贤明的君主,对一个当皇帝的人个人素质要求很高,尤其是在没有法律,道德能约束他的状况下,还能成为贤明的君主,这种人可以被称之为圣人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云川就停下手中的笔,低头瞅着抱着自己腿一脸期盼的云蠡。 他就把云蠡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这孩子的屁股蛋很凉,看样子刚才坐在石板地上已经有些时间了。 他手里还抱着一只丝绸制作的布老虎,布老虎的嘴巴上长着两颗很长的牙,牙齿是白色丝绸缝制上去的,这该是云川见过的那头剑齿虎,所以,这个布老虎是云川自己缝制的,而这只布老虎,也是云蠡唯一的玩具,或者说,这只布老虎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属于孩子的玩具。 瞅着云蠡高举着布老虎,要把这只心爱的布老虎跟父亲一起分享,玩耍,云川的眼睛就酸涩的厉害。 两岁的孩子,正该是有一筐玩具的时候,自己的儿子却只能抱着一只缝制的丑了吧唧的布老虎玩耍,且把这只布老虎当成最重要的东西,从不离手。 儿子来了,云川就没有了继续写书的兴趣,孩子还小,以后这些东西有的是时间来写,不着急。 山脚下的桃子成熟了,精卫这时候一定是带着一大群仆妇去桃园摘桃子去了。 云川就牵着小小的云蠡离开了天宫,去外边走走。 小野狼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了,就默默的跟在他们父子身后,大野牛见状也从窗户底下吃力的爬起来,也跟在后边。 一只肥乌鸦站在窗棂上冲着云川大喊:“王,王,王!” 正带着一群女武士在大平台上操练的女咆,见云川出来了,就停止了训练,带着四个身材格外高大的女武士全副武装的跟了上来。 下了平台之后,两个正在一个简易铁匠铺子里打铁的巨人,就捞出冷水桶里浸泡着的麻布擦擦身上密密麻麻的汗珠,提起放在角落里的大铁锤抗在肩膀上,有意无意的越过那四个女武士跟在女咆的身后,一左一右的护卫着云川。 云川想把云蠡放在牛背上,云蠡却自己爬上了野狼的背,还用一只手抓着野狼的耳朵,催促它向前。 断崖处的石桥已经修建好了,是按照云川的设计修建的,这座桥是由几十块角度各不一样的石头堆积而成的,所以,它就是一座漂亮的石拱桥。 这座石拱桥不但坚固,而且平坦,大象一家五口站在桥上对这座桥也没有任何的影响,桥很好,就是桥头上的雕刻充满了野人粗犷的风格,两个桥头石柱上一边蹲着一头剑齿虎,如果仔细看的话,这两头剑齿虎的模样跟云蠡手里的布老虎的模样非常的相似。 桥下就是一道泉水,因为人为的在下游用石头堆积起来了一座大坝,所以,桥下的水很深,只要稍微在桥上停留片刻,就能看到一条条金黄色的大鲤鱼在里边快活的游来游去。 这里的大鲤鱼都是赤陵带着族人们从大河里抓来的,普通青灰色的不要,只有这种颜色金黄如同黄金一般的大鲤鱼才有资格入驻这里。 留在山涧里的黄河大鲤鱼没有龙门可以跳跃,所以,也就成不了龙,或者说,无数年来,就没有一条鲤鱼通过跳跃可以进化成龙的,因为这很不符合一般事物的规律。 自从上次阿布执行的红枫装扮常羊山城的计划失败之后,常羊山上还是有几棵红枫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在桥头上,一年过去了,这里的红枫已经抽出新芽来了,如今,枝叶茂密,再养上几年,就应该成长成大树了。 破耳朵跟独牙大象正在合伙往山顶上背一口巨钟,这口钟非常的大,估计不止一千斤重,这一点从破耳朵跟独牙两头大象吃力的脚步就能看出来。 一个年轻的男孩正在指挥一群人牵着粗大的绳子向上拉,一来可以减轻大象的负重,二来,这样做还能调整方向,可以带着大象将巨钟背负到钟楼那里去。 指挥人们干活的小少年就是小苦儿,看样子,阿布已经把搬迁钟楼的事情交给了这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 小苦儿也看到了云川一行人,不过,他并没有理会,这一段路正是最陡峭,最难走的一段路,稍微不慎,就会酿成惨祸。 云川就站在桥上看着这几十个人以及两头大象搬运青铜钟,直到这些人翻过了那条小山丘,开始休憩的时候,才冲着小苦儿招招手,等这孩子走过来了,云川就指着眼前的小土包道:“为什么不把这座土包铲平呢?” 小苦儿道:“这座土包正好可以挡住拱桥另一边的敌人射过来的羽箭,而这里人隔着这座土包,就能把火油罐子丢到石桥上,在这里形成一道封锁线。 以我云川部的规矩来论,军事用途第一的原则,这座土包不但不能铲除,还应该加固修建一下,至少,要给这座土包上铺上石块,平日里可以压制尘土,遇到战时还能用石块御敌。” 云川点点头道:“很好,继续去干活吧。” 小苦儿答应一声,就带着众人继续干活,今天晚上敲钟之前,这口钟必须敲响,所以,留给小苦儿的时间并不多。 不过,他在即将消失之前,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向山下走的云川一行人,稚嫩的小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得意之色。 这样的工作,在云川看来才是有意义的工作,至少,这属于高智商人类才能干的事情,想要把青铜钟从山腰运送到山顶并且安装起来,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即便是在遥远的古代,这也应该是一个小小的工程。 把炼铁作坊,铁匠铺,陶瓷作坊,纺织作坊,缫丝作坊,织绸作坊放在半山腰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主意,这样做太耗费人工了,认为的减缓了货物运输的时间,同时,变相的增加了耗费。 可是,现在只能这样,这些作坊现如今对云川部来说就是一大批高精尖的专业工厂,就像小苦儿说的那样,安全才是第一位的,至于成本,现在就不是考虑成本的时候。 人们尽快的变得聪明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这么长时间以来的观察,云川发现,这些人其实并不傻,他们唯一欠缺的就是常识的积累。 教育是一个全方面的事情,是一个全民性质的事情,农夫的儿子自然会教导自己的儿子如何做一个好农夫,在这个过程中,老农夫会把所有他知道的关于农业的事情统统交给自己的孩子。 手艺人会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自己的孩子,还要教会他们全部关于手艺人需要知道的学问。 商人,如此,管事的人也是如此,渔夫,猎人也一样如此。 如果大家都这样做,教化百姓的事情就不再是云川一个人的事情了。 如果大家都能各行其道,那么,云川绝对会选择做一个平庸的皇帝,享受所有关于皇帝的享受,即便是不属于皇帝的享受,他也想品尝一下,说真的,当一个贤明的君王,实在是太苦了。 以此类推,上古时代的上古时期之所以会出三皇五帝那种贤明的君王,恐怕是完全是被逼出来的……在那个要美人没有美人,要歌舞没有歌舞的时代里,恐怕,成为一个贤明的君王,是一种被逼无奈的行为。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一章分桃子有大学问 , 第三十一章分桃子有大学问 部族的日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很无聊的。 云川抱着云蠡看山下的族人劳作,在这里修建一座漂亮的亭子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在这里修建一座漂亮的石拱桥需要一年时间,族人们将石头分成片状,再一次三块的背上来铺在台阶上需要半天时间,所以说,时间过得奇慢无比。 精卫带着一群女人背着一筐筐的桃子从山下走上来,脸上汗津津的,衣服也被汗水湿透,将她饱满的身材,以及凸起的肚皮完全展现出来的。 一个王后,还需要在怀孕时期背着一筐五十斤重的桃子爬山,这完全是阿布这个混蛋在造孽! 云川自己是一个贤明的王,那么,精卫就必须成为一个贤明的王后,而精卫要想成为一个贤明的王后,就要积极地参与到劳动中来…… 桃林是精卫的禁脔,桃子是精卫的心头肉,桃脯更是精卫无往而不利的收买人心的利器。 精卫竹筐里装的桃子一定是她千挑万选之后得到的精品中的精品桃子,一般这种桃子,精卫只舍得让云川,云蠡,以及她自己吃。 至于后边仆妇背着的桃子,一般可以分给阿布,夸父,赤陵,女咆他们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吃,再后边人背上的桃子,也是精卫准备分配给部族中别的管事吃的桃子。 至于她挑剩下的桃子,就可以分配给族人吃,当然,数量不会多,最后剩余的桃子,精卫会拿去精心制作成蜜饯。 今天,精卫采来了桃子,那么,就在明天晚上,云川部就会有一次精彩的桃子宴会。 王母娘娘有蟠桃会! 这是云川无意中泄露给精卫的,就在精卫知晓这个故事之后,她就把云川的脑袋抱在她怀里整整一个晚上,一晚上都哼着哄云蠡睡觉的轻调子,极尽温柔之能事。 她可能觉得云川是被那个该死的王母娘娘从天上踢下来的,而且还是那种想要参加蟠桃会被人打出门的那种可怜角色。 云川几次想要解释,可是,精卫怀里真的很温暖,她也非常的温柔,极具母性光辉,圣洁的让云川不敢打扰。 然后,等桃子成熟的时候,精卫就筹办了桃子会,采集桃子也就成了她一年中最重要的事情。 唯一的差别就是跟随她一起去摘桃子的仆妇跟云川描绘过的七仙女相去甚远。 当然,如果把姼的脑袋剁掉,她的身材还是能支撑起半个七仙女中的一个的。 精卫看到云川远远地迎过来,就理所当然的将背上的竹筐交给了云川,随即,云川就交给了身强力壮的女咆。 他可不想背着五六十斤重的竹筐再爬一两里远的台阶路。 “怀着孕呢,怎么就干这么重的活呢?” 精卫先是瞪了女咆一眼,见女咆又把桃子筐放在大野牛的背上,这才瞅瞅青天,对云川道:“天上的那个婆娘是不是也开始举办桃子会了?” 云川没有说人家几十万年才举办一次,毕竟人家的桃子十万年一开花,十万年一成熟的,吃了还能长生不老,自家这种一年一开花,一年一成熟的桃子没法比。 当然,这种话不能说,说了就会把高傲的精卫打击的无地自容,毕竟,精卫曾经在桃子会上喝醉酒之后,曾经指着青天,喝骂了人家王母娘娘半个小时。 云川部的节日太少,这导致大家对节日非常的渴盼,一旦到了节日的那一天,所有人都不用干活,大家都能无所事事的吃喝一整天。 而开耕节,这种节日没什么好说的,每个人都累得要死。 丰收节就不一样了,每年稻子收割之后,全族都能聚在一起吃新稻子,喝酒,吃肉,算是一个不错的节日。 月亮从消失到变圆的第十二次的时候,云川部还有月亮节,这一天吃的不算多,大部分都是烧烤,不过,大家在圆月亮底下点起篝火,围着火堆跳一晚上的舞蹈也算不错,所以大家也喜欢。 一年下来就这么两个休息日,现在精卫蛮横的又弄出来了一个桃子会,正好在大家忙碌了大半年之后,都想休息一下。 云川部以前执行的七日一休,现在已经没人提了,主要是阿布这个人对这个政策极为反感,虽然这条规矩还在,可惜,早就被阿布用各种劳动借口剥夺的一个不剩。 阿布讨厌族人过着无所事事的日子,讨厌族人不干活,坐在墙角晒太阳或者吹牛的行径,只要看到这种场景,阿布就觉得部族毁灭的日子就在明天。 所以,桃子会这样的事情,是精卫动用了自己的王后职权,硬生生的给族人争夺来了一个休息日。 不见云川的时候,精卫是一个会骑马,会射箭,会爬山,会舞刀,会作战的强悍女人,她甚至连如何操作床弩都非常深入的研究了一番,并且试验过无数次。 可是呢,只要云川在身边,她立刻就成了一个女废物,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走两步就腿软,跳几下就脚疼,晒一会太阳就会头晕的弱女子。 她还发现,云川好像真的很吃这一套,明明知道她是假装的,却一次都没有拆穿,每一次都让她得逞。 所以呢,假扮软弱这种事情就成了精卫日常的行为动作。 为这事,她曾经找聪明的姼一起商讨过,最后一致认为,云川其实是整个部族成年人中武力最弱小的那一个,而男人都有一颗想要成为盖世英雄的心,可惜,云川没有办法做这样的梦。 这才导致了精卫一旦柔弱,他就越发怜惜的场景,因为,他终于在精卫身上觉得自己不是一只弱鸡。 果然,当精卫觉得头晕,靠在云川身上歇息的时候,云川就果断的把她抱上大野牛的背,这样,她就能一手抱着自己心爱的桃子,一手放在云川的肩膀上,两人甜蜜蜜的回到天宫里去。 精卫来了,云蠡就成了人来疯,骑着小狼上下乱窜,将一头狼演变过来的狗,硬是给折腾的气喘吁吁,舌头吐出半尺长来散热。 回到天宫之后,仆妇们就很小心的将桃子摆在柔软的草垫子上,供精卫挑兵挑将。 “这颗桃子给阿布吃你觉得可以吗?”精卫指着一颗硕大的,饱满的,且红艳艳的桃子征求云川的意见。 云川看了一眼桃子道:“我觉得你很想把这颗桃子留下来的自己*******卫吃吃的笑道:“你是怎么知道我舍不得给阿布吃的?” 云川抱着用头拱他胸口的云蠡笑着道:“你的口水已经导致你咬字不清了。” 精卫哈哈大笑,立刻把这颗桃子放到她那个满的不能再满的竹筐里,指着另一颗桃子道:“阿布喜欢吃绿桃子,而且,这颗桃子大啊。” 云川起身将那一颗绿桃子洗干净了,放在云蠡手里,又从筐子里掏出几颗顶级桃子放在外边,拍拍精卫鼓起来的腮帮子道:“都是要干活的重要人物,就不要在一点吃食上耍心眼,阿布一年到头干的活,值得这颗最好的桃子。 夸父更是不能怠慢,他们巨人一族现在就指望着面子活命呢,也不敢怠慢。 你难道就不想让女咆,赤陵,睚眦他们对你更加忠心吗?所以呢,他们的桃子绝对不能差。 平日里吃个桃子,就是吃桃子,大小无所谓,等你拿到桃子会上,这桃子的品相,就跟人的地位有关了,甚至跟荣宠有关。 你不是一直相当一个贤惠的王后吗?这个时候啊,就该把最好的桃子让给部族中那些对我们有大用场的人吃,我们吃差的,这才能起到效果。” 云川的一席话,说的精卫满脸的黑线,半天才挤出一句话。 “这样的话,我们两个这个王跟王后岂不是白当了?” 云川摸摸精卫日渐精致的小脸道:“我们既然教会了别人有荣誉感,那么,就要给别人荣誉感,我们把荣誉感给了别人,自己能留下的就只有实实在在的利益。” “可是,你把最好的桃子都给别人了。”精卫委屈的道。 云川从筐子里挑出最好的一堆桃子,放在一边,找来水洗干净,分给精卫一个,夫妇两人立刻就痛快的吃了起来。 云川吃了两个,就吃不动了,精卫却一口气吃了四个。 然后,云川就笑着拍拍精卫鼓鼓的肚皮道:“现在你可以给他们分桃子了,这时候,感觉是不是好了很多?” 精卫满意的点点头道:“我们吃饱了,再给别人分,这就是我们两一个是王,一个王后的权力?” 云川大笑着又给云蠡给了一个,把剩下的好桃子装进自己卧房的篮子里,最后拍拍手道:“这才是我们的权力!” 精卫笑嘻嘻的将剩下的桃子里最好的桃子放在跟前对云川道:“这是分给阿布的。 不过呢,你明天还是要吃最大的一个,我一定要让天上的那个老太婆知道,没有她,我的男人一样可以吃到最好的桃子。”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二章人争一口气 , 第三十二章人争一口气 当天晚上群星灿烂,银河横跨天空,不时地有流星游走于天际,真的很像是凌空飞渡的神仙在挑着灯行走。 “明天晚上,我一定要把常羊山城装扮的灯火辉煌!女咆——”原本很安静的看着星空的精卫突然从云川怀里坐起,扯着嗓子朝外边大吼。 女咆很快就赶来了,看样子很匆忙,脚上连鞋子都没有穿。 “赤陵说明天就能运来大批的鱼油这事可靠吗?” 女咆瞅瞅星空连连点头道:“没有下雨,应该很快就能送来,明天应该可以的。” 精卫霸道的道:“我不管,明天晚上我要在常羊山上点起一千堆篝火,一千根蜡烛,五百根火把,我要让常羊山变成一座光明之山,如果赤陵耽误了我的事情,我就剥他的鱼皮。” 云川瞅着霸气外露的精卫,由衷的觉得这个女人好像比自己更适合当云川部的王。 因为她无所畏惧! 精卫的无所畏惧来自于无知! 在她看来,她骂王母娘娘,就是因为王母娘娘把自己的男人从蟠桃宴上给踢出来了,既然自己男人吃亏了,自己就一定要帮忙,至于能不能打得过,打过才知道。 虽然以精卫的性格统领云川部很容易被灭族,不过,不得不说,这一刻,真的很痛快。 理智的人从来都是痛苦的,所以,理智的人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幸福快乐。 所以,在云川崇拜的目光中,精卫似乎已经披上了战甲,还是那种威风凛凛的女士战甲,且是金黄色的,闪耀着光,就在漫天的天兵天将的围剿之下,这个女人举着一根棒子,肋生双翅,勇敢的向天空冲去,一时间,天空中炸雷滚滚,电光四***卫所向披靡…… 当然,精卫战败是一定的,因为,这个场面是云川这个理智的人幻想出来的。 骄傲的人或许能杀出重围,绝地逢生,而理智的人则一定会失败,所以,精卫的翅膀被折断,浑身伤痕,金色的铠甲上满是雷电轰击后的黑斑,而她的大腿,胳膊,后背上插满了断剑,她的棒子也已经折断,只能单膝跪在地上,冲着漫天的神佛发出不屈的怒吼…… “赤陵要是回来晚了,我们就剥鱼皮!” 精卫见丈夫呆滞的瞅着自己,且脸上的表情极为精彩,就忍不住蹲在丈夫面前,用手在他眼前晃动一下,然后假装贤惠的询问丈夫对她处理赤陵的方式满意不满意。 云川当然很满意,这个女人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穿上衣,她本身就不喜欢穿上衣,所以,胸前峰峦叠嶂的美不胜收。 “很好,很好。” 精卫从丈夫这里得到了最满意的回答,就回过头对呆头鹅一样的女咆道:“你明天最好早点去迎接赤陵的队伍,把我要剥鱼皮的消息告诉他。” 女咆连连点头,然后就蹿出云川的卧房,她不准备等到天亮再出发了,她现在就想骑马出发,迅速赶到大河渡口,等待赤陵归来。 王后的模样太可怕了,而王,明显已经被王后散发出来的霸气给震慑住了,如果王后真的要剥鱼皮,赤陵就没有皮了。 七月的大河上游热的让人无法忍耐,好在他们夫妇两个带着云蠡搬进了山洞居住,这里清凉无比。 精卫给云川盖上一条毯子,温柔的道:“别看了,大着肚子呢,好好睡觉,睡着了就不想了。” 云川用毯子包裹着自己,瞅着精卫道:“我以前听人说,怀孕不影响那啥……” 精卫躺在云川身边,豪横的将一条腿搭在他的腰上,拍拍云川的后背道:“那个人一定是你,而且说错了。” 片刻功夫,精卫就愉快的打起了小呼噜,白月光从洞顶斜斜的照进来,将精卫丰腴的身体照耀的如同雪一般白皙。 云川是天快亮的时候才睡着的,醒来的时候枕边人已经不见了去向,云蠡坐在他的脑袋边上,抓着布老虎的耳朵用力的甩动。 这孩子很乖,没有趁着父亲睡着了,就折腾他,不过,当这个孩子发现父亲已经醒来了,就开始大声叫唤,听声音,应该是在唤小狼。 小狼根本就不敢靠近云蠡,更不会因为云蠡叫唤就乖乖地跑过来受虐,直到云川帮着儿子叫唤了一声,小狼这才用匍匐的方式慢慢的蹭进了卧房,即便是这样进来,也停留在在距离云蠡最远的地方。 云蠡追上生无可恋的小狼,抓着狼耳朵,翻身就上了狼背,而后,一个小小的狼骑兵就出现了,在云川部王的宽阔卧房里开始四处冲锋。 云川挺着上半身看了好一阵子,他发现他的儿子似乎非常擅于骑乘,在卧房里左冲右突半天,都没有从狼背上掉下来,看样子再过几年,这孩子就可以练习骑马了。 于是,云川再一次幸福的昏睡了过去。 等他再一次睡醒的时候,昨晚照射进月光的地方,开始透着一缕阳光,该是中午时分了。 云川忽然想起精卫昨晚似乎要剥鱼皮? 想到这里,云川就迅速的爬起来,环顾四周,没有看到狼骑兵云蠡,只看到一匹吐着舌头急剧喘息的狼。 洗漱,穿衣之后,想要带着小狼去找精卫,拽了好几次,狼都不愿意离开,遂一脚踢飞了那只总往身前靠的乌鸦,急匆匆的离开了卧房。 蜿蜒崎岖的山路上,正有很多人扛着一个个木桶排着队上山,看样子赤陵还是赶在中午时分回来了,同时也把精卫需要的鱼油送了回来,只是,精卫依旧在打赤陵,没有用鞭子,用的是云蠡的布老虎,跟她儿子一样,抓着布老虎的耳朵没头没脸的打在赤陵的头上。 云川过去了,赤陵才得以解脱,他搀扶着气喘吁吁地精卫道:“怎么又生气了呢?” “赤陵说这一批鱼油用来制作肥皂最好。” 云川点点头道:“这么说来,赤陵确实该打。” “肥皂我的库房里还有半库房呢,足够我们一家人使用了。赤陵竟然说这一批鱼油制作出来的肥皂够全族人使用的。 他竟然还恬不知耻的告诉我说什么,桃子会点蜡烛,火把,就是严重的浪费,一个贤明的皇后不该这样做。 我刚刚告诉他,我不是一个贤明的王后,我是一个想要给自己丈夫报仇的王后! 哪怕这一批鱼油是从大鱼脑袋里取出来的上等鱼油,我也要把它做成蜡烛。” 云川拍拍精卫的手,亲自动手打开一个密封的木桶,清亮亮的鱼油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鱼脑油在常温下基本上不会凝固,所以,这些茶褐色的鱼油闪着光泽非常的好看,一看就知道这是高级货。 “这是油,不好做蜡烛。”云川有些舍不得了。 “那就做成油灯!”精卫依旧豪气不减。 虽然自己的老婆这时候看起来傻了吧唧的,云川还是答应了她,将这些放在远古时期绝对是高级货的鱼油拿来点灯。 自己目前身处的时代好东西太多了,浪费一点确实算不得什么事情。 目前,两万八千人的云川部,有资格参加王后举行的桃子会的人不足五百。 剩下的族人,统统获得了王后赏赐的米粮,肉,蛋,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分到了一颗桃子。 拿了王后给的好东西,所有人在今晚,都要在自家门前的平地上点燃一堆篝火,并且要看好篝火,不能造成火灾。 云川居住的天宫平台,这时已经站满了人,因为今天白天万里无云,所以,就没有搭棚子,仆妇们从陶器作坊弄来了无数个陶碗,正在辛苦的用灯芯草制作灯芯,为今晚的盛大的桃子会做准备。 按照阿布制定的规矩,王后举办的酒宴每个人面前只能上两道菜,一道荤菜,一道素菜,再加一颗桃子,一碗汤,一壶酒,一桶白米饭基本上就是桃子会所有的内容了。 想要吃更加丰盛的酒宴,就只能期待族长举行的丰收宴了,在丰收宴上,就会出现四个菜,这也是云川部目前规格最高的酒宴了。 酒宴上的荤菜精卫选择了族人们最喜欢的猪肉,素菜则是一份腊肉炒蕨菜。 阿布看到这个菜单之后,果断的将腊肉炒蕨菜,改成了凉拌蕨菜,他觉得既然已经制定了规矩,那就不要投机取巧的去改变。 一只丹顶鹤从高空中翩翩落下,迈着自己细长精瘦的长腿来到云川身边,高声呖叫一声,女咆马上取来了一条半尺长的鱼塞进丹顶鹤嘴里,云川拉开丹顶鹤的翅膀,在它的翅膀下边找到了一个竹管,拔掉塞子瞅了一眼掏出来的布条之后,就把里面的布条递给了阿布。 阿布低声道:“狱滑已经抵达了崆峒山,而轩辕数次谋算火油,都被狱滑给化解了,既然狱滑觉得他已经快没有办法保住火油了,那就准许他一次性的将所有火油倾倒进广成子的山洞里消耗掉。” 云川笑道:“不用回消息了,狱滑会这么干的,看来今晚光明一片的不仅仅有咱们常羊山,还有崆峒山!”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三章大道的光明前途 点燃珍贵的鱼脑油看起来是一场巨大的浪费,实际上,却满足了野人们对于光明的追求。 他们对于光明的追求极其的迫切,每天日落的时候,一些年长的人就会变得惶恐不安。 黑夜对他们来说充满了无法预知的危险。 这种惶恐,只有太阳升起之后,才会慢慢地散去,当然,天黑终究会到来,所以,他们就会重新陷入焦虑与惶恐之中。 云川当野人的时候,对黑暗同样充满了恐惧,在那一段难熬的岁月里,他亲耳听到野兽的嚎叫声,毒虫爬行的淅淅索索声,甚至听到了族人在黑暗中被不知名的野兽撕咬时发出的惨叫声。 每当黑暗来临,人们就会围坐在火堆旁静静地等着天亮,只有实在是太困倦了,才会不管不顾的睡去。 每一个天明对野人来说就是一场新生,每一天升起来的太阳都是一个全新的太阳,这就是野人们对光明如此渴盼的原因。 黑暗不属于人类,从来都不属于人类,在黑暗中的人类是无助且弱小的。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城外的流浪野人们率先点燃了一堆堆巨大的篝火,这些篝火将天空都映照成了红色,同时,那些流浪野人们围着火堆不断地跳舞,不断地喊叫,希望云川能够听到他们的叫声,继而允许他们住进眼前这座高大的城池里。 火光从城外慢慢的漫延进了城墙,城墙上的武士们高举着火炬在城墙上奔跑,随着奔跑的人越来越多,火炬越来越多,最后形成了一条明亮的火龙,在蜿蜒的城墙上来回穿梭。 小苦儿跟母亲一起守着家门前的柴火堆,他的父亲黑牛已经成为了可以参加桃子会五百人中的一个。 小苦儿坚信自己长大之后一定有资格参加桃子会的,所以对于父亲去参加桃子会并没有多少感触,毕竟,他的父亲即便是参加了桃子会,所坐的位置恐怕连族长的脸都看不到。 城墙上的火龙起来之后,小苦儿就点燃了家门口的柴火堆,见母亲高兴地又跳又叫,就笑眯眯的把自己的桃子递给了母亲。 他的桃子一点都不红,也不怎么甜,更算不上大,母亲拿到桃子狠狠的咬了一口之后,才想起来,她的桃子已经吃掉了,现在吃的桃子属于儿子。 她就把咬了一口的桃子递给儿子,示意他吃。 小苦儿却摇摇头,母亲见儿子拒绝了,就第一时间把桃子放进嘴巴里…… “我要吃最好的桃子,我注定要吃最好的桃子,就像阿布,夸父他们吃的桃子一样,不但要大,要红,要甜,还要汁水肥美!” 小苦儿在点燃了家门口的火堆之后,红色的光芒就沿着山路扶摇而上,最后,当火光来到那道石拱桥边上,一盏盏的明灯就一一被点燃,间杂着巨大的火把,顿时将整个常羊山照耀的如同天宫一般。 云川,精卫穿着精美的丝绸衣衫,在密密匝匝的油灯中穿行,接受自己部族的恭贺,灯光照耀下的云川看起来非常的威严,而精卫娇美的面容已经被灯光染上了胭脂色,美的不可方物。 等到整座山都被光明笼罩的时候,云川张开双臂面对所有部族人喊道:“从今往后,黑夜将不能笼罩我常羊山。从今往后,黑夜不再是云川部的敌人,我们将战胜黑暗,让黑暗远离我们,成为我们遥远的记忆。” 精卫轻笑着用自己手里的油灯,点燃了阿布,夸父他们这些人手中的油灯,再由他们点亮更多人手中的油灯,光明就在不经意间就从一个油碗里倒进了另一个油碗里,最后,大家都有了光明。 这一套东西是阿布设计的,早知道他之所以会答应敬畏如此奢靡的浪费行径,就知道他一定是另有企图的。 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想把一个桃子会,变成一个真正可以联络所有人感情的一个光明祭祀! 原始人最早崇拜的对象就是太阳,也就是光明,阿布希望用这种倒腾光明的方式,让所有族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 原本,阿布希望将太阳当做标的物,结果,被云川给否定了,他决定带着所有族人崇拜光明,摒弃黑暗,如果不是野人们不能理解更加高深的思想,他甚至想把他那个世界的理念搬运过来,继而让那些理念变成——自古以来。 光明与黑暗之间的争斗是永恒的,至少,在太阳这颗恒星的能量没有燃烧完毕之前,这样的争斗将不会停止。 光明有很多种寓意,从阳光可以延伸到心理,再从作风延续到正确,总之是一个具有浓浓正能量的东西。 阿布很想当第一届光明大祭祀,可惜,被云川一句话就给否决了,因为,云川更想把光明当做云川部的标的物,整个云川部就代表着光明,整个云川部在大地上,就是太阳一般的存在。 既然每一个人都是光明的,那么,就不需要什么光明大祭祀,现在不会有,以后也不会有。 凡云川部族人所到之地,就会给黑暗的世界带去光明,至于光明大祭祀,只要出现一个就杀一个,还必须要斩草除根,不能留下任何隐患。 云川部更不会出现一个光明教,或者拜火教出来,云川认为那只是一些形而上学的东西,是表面,一旦云川部出现了这种组织,那么,云川部就会变成黑暗的一部分。 为此,阿布非常的失落,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距离神最近的一个人,哪怕是精卫也不能与他相比。 没想到,云川自愿从神坛上走下来了,他讨厌神。所以才化身为光明,不愿意再提起任何关于神的话题。 看来精卫的猜测是正确的,云川就是一个被神从神宫中驱赶出来的一个神,或许,他现在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正在向神发起的进攻。 别人感受不到来自云川的压迫感,阿布能感受的到,云川的目光似乎能看透他的五脏六腑,甚至可以看穿他的脑袋里正在想什么。 尤其是看到云川拿着一截竹管,就炸飞了一块大石头之后,任何反抗云川的念头,都被他小心的排泄出体外,最终散在风里,埋进土里,送进水里,不敢保留半分。 好在,族长分给自己的桃子很大,甚至比分给夸父的桃子还要大一些,最后,族长甚至将他桌案上的桃子一分为四块,一块给了精卫,一块给了阿布,一块给了夸父,最后一块留给了他自己。 丹顶鹤在火光中翩翩起舞的时候,精卫带着姼也开始跳舞,这一次她们跳的舞蹈就很有一些寓意了,因为她们都在赞颂光明。 所有人狂欢了一夜,直到东方黎明。 黑牛喝的有些醉了,不管昨晚跳舞跳的多么猛烈,他怀里的桃子依旧稳稳地待在那里。 从天宫回来之后,就看到了懂事的儿子正在用水浇灭还有一些火星的火堆。 黑牛愉快的从怀里掏出那颗精心保管了一夜的桃子递给了儿子,然后摸摸儿子的脑袋,就笑呵呵的进屋子睡觉了。 这颗桃子很漂亮,有一半是红色的,另一半发白,不像他跟母亲拿到的桃子,都是纯绿色的,见不到半点嫣红。 桃子会上来的桃子,苦儿很想品尝一下味道,回头看到又在流口水的母亲,就把桃子塞进母亲的手里,然后背上自己的方形竹篓,一步步地朝天宫走去。 听说,族长最近又写了一些书,他很想知道这些书的内容,希望去的足够早,可以看到那些书。 轩辕瞅着眼前深不可测的山洞直到天明,他没有同意狱滑在晚上点火的诉求,他觉得晚上点火会让广成子一行人逃出去。 而这个时候,他不愿意放过崆峒山上的任何一个人。 这些人里面,一定有很多人是自己急需的人才,另一部分人的心中,也一定会有很多他不知晓的人间秘密。 这些秘密都只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人他必须全部带走,至于财宝,粮食一类的东西,轩辕还真得没有放在眼里。 此时的轩辕坐在一块石头上,玄女正在揉捏他的脚,素女正在按压他的头颅,在这里守了这么多天,终于要有一个结果了,轩辕想用最饱满的精神去面对接下来的变化。 “我要杀广成子了,你们就不感到难过吗?”微微闭着眼睛的轩辕问身边的两个女人。 “广成子说他是仙人,不会死的。”素女非常诚实的回答道。 “我从云川部弄来了可以杀死仙人的宝物,广成子这一次插翅难逃。”轩辕睁开眼睛瞅着脚下的玄女道。 玄女笑道:“就算是杀死了广成子,他还是会活过来,据他说,大道不灭,他不死!” “什么是大道呢?” 玄女双手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大圆道:“当初我们也问过广成子,广成子就是这样回答的,还说,知道的人一定知道大道是什么,因为整个人无时无刻不被大道包围着,眼睛能看到,手指能触摸到,舌头能品尝到,鼻子能呼吸到,耳朵也能听到。 能感受到大道的人就一定能感受到,不用他多做解释,感受不到的人他即便是解说了,也感受不到,不如不说。” 听玄女这样说,轩辕就对正在往山洞里灌火油的狱滑道:“不要倒太多,我想要一个活着的广成子。” 狱滑嘿嘿笑道:“火油一起,就不再受我们控制,人之生死,也不再由我们控制。 轩辕族长,您刚才与那个女人的对话我也听到了,我记得我们族长也说过一句话,叫做——身为王者,不可为一些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所迷惑。”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四章请容我斩下你的头颅 , 第三十四章请容我斩下你的头颅 有些事情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就是——越是位高权重的人,就越是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知识结构与认知结构。 旧有的知识结构与认知结构已经在他的心中根深蒂固了,如果贸然接触新东西,就会造成认知偏差。 一般人自然是要与时俱进的,国家,集体都会鼓励个人这样做,成功了是意外,失败了也无伤大雅。 位高权重者不同,他们试错的成本太高了,有时候一个不小心试验错误——天就塌了。 远古时期有一个毛熊国,他们的一个毛熊首领脑洞大开,准备带着强大的毛熊国换一种生活方式,然后,短短的几天中,毛熊国四分五裂不说,还带给了毛熊国普通毛熊们深重的灾难,而那个强大的毛熊国在经历了这一场灾难之后,就再也不复当年的伟大。 与毛熊国有同样问题的兔子国,在面对改变这件事上就显得谨慎的多,他们先是弄出一小块地方做实验,试验成功了,再慢慢地小心的将试验点扩大。 最后通过对首领的更换,继而达到让首领与时代相匹配的问题,而不是让老的首领们继续领着一个新时代前进。 历史如同滔滔大河水,前浪奔流远逝,后浪沿着前浪奔流的轨迹继续开创拓新,从而一浪连一浪的形成一条新的大河,最终投奔无边无尽的汪洋大海。 以上,就是云川对狱滑说过的那句话的起因与跟脚。 接受新的思想,接受新的事物,必定是从百姓开始的,就像风起于青萍之末,浪起于微澜之间一样美丽,一样自然。 显然,轩辕是没有办法接受百姓要比自己先行一步这种做法的,就目前而言,首领才是带领部族前进的动力源。 云川也是一样,云川部前进的方向一直掌控在他的手中,现在却通过狱滑的嘴巴告诉他,要依靠族人,要让族人先行这是非常不光明的,甚至是非常下作的,这就是轩辕对那句话的理解。 他不知道的是,云川不一样,这个人跟整个世界上的人都不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法,目前为止,只有云川跟他的那头大野牛知道。 崆峒山上山洞非常多,很多洞都是相连的,广成子就是依靠这些洞,才能跟善于作战的轩辕相持到现在。 轩辕在付出极大牺牲之后,终于将广成子以及一群山精鬼怪困在了这座山洞里。 几次三番的进攻都没有成功,且继续进攻也没有成功的可能,所以,他就想到了云川部恐怖的火油。 现在,狱滑将带来的火油一滴不剩的倒进了山洞,心情极度不好的轩辕,只好亲自将一支火把丢进了山洞。 然后,轩辕就看到一条明亮的火蛇从山洞里亮起,而后,这条火蛇就蜿蜒钻进了山洞深处,将山洞深处照耀的纤毫毕露。 跟轩辕跟一个土包子一般死死地盯着山洞不一样,狱滑这时候则来到一个高处,仔细地看着四周的群山,只要那座山上有黑烟冒起,就迅速的要求隶首派人去那里截杀。 山洞有别的出口,这就让山洞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烟囱。 等这个烟囱效应形成之后,山洞里的空气都会燃烧。 轩辕瞅着整座山的岩石缝隙里都开始冒烟,有的还在冒火,就再一次对玄女道:“广成子烧成灰之后还能活吗?” 玄女连连点头道:“能活,我们有一次把他埋在地下一个寒暑,来年挖出来之后,他还活着,就像是睡了一觉一般,只是他的身体上,衣服里全是虫子。” 轩辕又问素女:“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素女低头道:“我曾与广成子双修,三日不停,依旧龙精虎猛。” 轩辕点点头道:“这些个本事我确实没有。” 刚刚看过火头的狱滑大笑道:“火油本身是石头所化,拿来烧石头也能烧成粉末,广成子的身体不过是由一些骨肉组成,一样可以烧成灰烬,再无复生的可能。” 轩辕仰着头看了一阵子天空,淡淡的道:“我听云川说过,黄金这东西从来就不怕烈火锻炼,越烧,黄金就越是明亮,我想,广成子也是如此吧,如果他还能活,我就把他当做黄金一般珍贵,如果他死了,就说明他先前做的事情都不过是虚妄罢了。 狱滑,你确定这一场大火过后,洞中不会有人活着?” 狱滑看看面前这座已经变成了火炉的山峰,极为自信的道:“那是自然,只要人在洞中,必死!” 轩辕舒展身形,躺在一张巨大的虎皮山,微微的闭上眼睛,准备等火焰熄灭。 就在刚才,他已经看到了无数想要从山洞里跑出来的人,这些人全部成了火人,在烈火中奔跑几步之后就倒在地上,慢慢的被大火烤的蜷缩起来,最终变成蜡烛一般的东西开始燃烧。 他仔细地看了其中一具尸体,那具尸体在燃烧了一个小时之后,就变成了一堆骸骨,而后,因为风的缘故,那堆骸骨又化作了白色的骨粉,被风裹挟着钻进了山洞深处。 这个场面比他曾经经历的场面更加的凶险,也更加的可怕,看到这一幕,轩辕就会想起风后,他或许就是这个样子,最终被大火烧成了一堆骨粉…… 大火在山洞里燃烧了整整一天,直到太阳落山的时候火焰才慢慢的熄灭,不过,山洞里依旧有浓烟冒出来,且里边热浪滚滚,被大火烧的坍塌掉的地方比比皆是,里边并不适合人进去。 轩辕一整天都没有吃饭,就那么安静的躺在虎皮上,直到火焰熄灭都没有睁开眼睛。 隶首,常先带领着手下已经封闭了这座山洞的所有出口,每个人都在静静地等待山洞里的燥热散去。 天明的时候,又是一个艳阳天,轩辕睁开眼睛,从虎皮上翻身坐起,洗漱之后就把目光落在山洞口上。 狱滑走过来道:“虽然,山洞里依旧酷热难耐,不过,只要把衣衫泡水弄湿,还是可以进去的。” 轩辕对玄女道:“你还认为广成子还活着吗?” 玄女重重的点头道:“就算是死了,他还是会活过来的。” 轩辕沉默一阵又问狱滑:“如果云川面临这样的场面,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狱滑笑道:“我家族长常说,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加强大,所以,我家族长如果看到广成子死而复生一定会非常的高兴。” “哦?他为什么会高兴呢?”轩辕着实没法理解云川的这句话。 “我家族长常说,族人们之所以会经常饥饿,原因就出在我们的物产不丰沛上,我们需要不断地尝试一些新的食物,看看这些新的食物能不能养活族人。 很可惜,有很多食物看起来能吃,实际上吃了之后就会死,还有一些吃了之后就会上吐下泻,让族人生病,更有一些食物吃过之后,人就会变得晕晕呼呼的,最可怕的是,有一些食物当时吃了,没什么问题,过一段时间之后才会爆发危险。 如果我家族长得到了广成子,就一定会豢养起来,拿他来给族人试验食物,这种药人可以长久的利用下去,最后帮助我家族长完成神农氏都没有完成的丰功伟业。 因此,我家族长一定会非常欢喜,一定会非常珍惜这个广成子。” 就在狱滑滔滔不绝的吹嘘自家族长英明无比的时候,一个身披一张白灰色毯子,头发高高挽起插着一根荆钗的瘦高男子缓缓从山洞里走了出来。 轩辕对狱滑道:“你们族长需要的这个人出现了。” 狱滑猛地转过头,立即看到了这个面容奇古的男子,惊愕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用手指指着那个男人口中发出“呃呃呃……”的声响。 男子离开山洞,先是瞅着天空中的太阳,而后叹息一声,对轩辕道:“杀伤这么多的生灵,就是为了逼迫我出来见你,轩辕,你这一次罪孽深重啊。” 轩辕哈哈大笑道:“我是人王,天下人都应该听我的话,你广成子又何能例外?” 广成子俯身从山洞口残存的草丛里拔出一根最长的草递给轩辕道:“这是草王,我刚刚杀死了他。” 轩辕接过那根草,随手丢给守在身后的常先道:“厚葬,看看来年它能不能再复活。” 广成子黑色的瞳孔似乎闪烁着光华,他遗憾的指着身后的山洞再一次对轩辕道:“人王一怒,杀八百万生灵,大道有感,会剥除你的寿数,与那些生灵抵命。” 轩辕沉声道:“我这一生不是在征战,就是在征战的路上,我的剑下亡魂无数,如果杀伤生灵就会减少寿数,我恐怕早就死了,广成子,你自称为仙人,却不能为我人族带来福寿,驾驭他们如同驾驭牲畜,盘剥他们如同盘剥野兽,夺走他们身上最后一件衣衫,拿走他们饭盘中最后的一口食物,杀人剥皮草菅人命,你枉为仙人。” 广成子紧一紧身上灰白色的披风淡淡的道:“那里有平白无故就能享受的福祉呢,他们现在吃的苦,等我白日飞升之时,自然会得到一百倍,一千倍的回报。” 轩辕正要说话,见狱滑咬着牙走了过来,他抽出腰间的长刀,红着眼睛举刀对广成子道:“请容我斩下你的头颅!”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五章不杀云川的五个理由 , 第三十五章不杀云川的五个理由 云川部的人都有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不怎么相信传说跟眼睛。 部族文化里传说占据了九成以上,另一些是眼睛断章取义看到的,所以,如果一个云川部的人心头有了疑惑,他就会用自己的法子亲手去证实。 狱滑就是这么干的,昨天白天的时候他的话说的太满,导致他现在有些气急败坏。 所以呢,他现在就想用手里的刀子再重新检验一下,如果他一刀斩断广成子的脖子,如果这个人还能把头捡起来安上去,他就相信这个广成子是真正的神仙。 上一次有一个神仙也是这样来到云川部的,最后被夸父用小火烤了很多天给烤熟,烤干了,大家一起等待这个神仙活过来,结果,一场雨过后,这具干尸被泡软了,然后生虫,最后成了一具白骨。 狱滑,想要重新试验一下,至少,不能让这个人的起死回生改变自己的信仰。 神——是可以杀死的!这是族长说的话,在狱滑看来,自家族长才是最接近神的存在,而不是眼前的这个广成子,既然族长说神是可以杀死的,那么,自己就一定能杀死广成子。 “请容我斩下你的头颅!”狱滑大叫一声,手中的长刀就狠狠地砍了下来。 眼看着长刀就要靠近广成子的脖子,一只手突兀的出现在刀前,五指死死地捏住刀刃,无论狱滑如何用力,都不能让他的长刀再进一步。 捏住刀刃的人就是广成子。 广成子捏着刀刃挥手向外丢去,一股大力从长刀上传来,狱滑被这股大力带的翻滚了出去。 与此同时,七八根短矛呼啸而至,在狱滑刚刚被丢出去的那一瞬间,他的部下就发动了袭击。 广成子在远地旋转一圈,挥动手中沉重的灰白袍子竟然牢牢地将七八根飞来的短矛缠绕在袍子里,然后再抖动一下袍子,那些短矛从哪里来又回到了那里去。 早就抽出长刀的云川部族人挥刀斩开短矛,呐喊着向广成子围杀了过去。 广成子冷哼一声,手中竟然还留着一根短矛,短矛直刺,后发而先至的将要洞穿第一个武士的咽喉,就在这个时候,广成子竟然在轩辕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窃喜的模样,虽然仅仅是一瞬间,广成子手中的短矛却改刺为抽,重重的抽在武士的脸上,将他抽翻在地。 武士的身体才落地,广成子的身体就已经迎着武士们冲了过去……等狱滑从石头后边站起来,他的部下已经躺了一地。 狱滑吃了一惊,连忙跳过来检查,发现部下只是被广成子打的起不来了,这才松了口气。 站起身对站在中间的广成子道:“既然你是杀不死的,为何就不能吃我一刀呢?” 广成子看着轩辕道:“你把我逼迫出来,难道还要让这些污浊之人来为难我吗?” 轩辕坐在虎皮上摇摇头道:“他们不是我的人,是云川部的人,想杀你应该也是云川的意思。” 广成子来到狱滑丢弃废油桶的地方,拿起一个油桶看了看,闻了闻,就对狱滑道:“这不是天地间的东西。” 狱滑道:“这是从石头里压榨出来的膏腴。” 广成子随手丢掉手里的短矛,慢慢的道:“怎么就总想着法子的弄出这么些个恶毒的杀人法门呢?” 狱滑笑道:“我们一般不会动用这个东西,除非遇到了一些让我们无法理解,无法明白的人跟事情,才会动用它。 就像我家族长说的那样,不理解,不明白的事情,那就说明还不到理解,明白的时候,也不是我们能驾驭的时候,不能为人所用,不能为人所驾驭得东西,毁掉就好了,等到我们能明白,能驾驭的时候,再让它出现也不迟。” 广成子朝玄女招招手,那个女人就乖乖的走过去,习惯性的俯身跪下,将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柔软的凳子。 广成子在凳子上坐下,这才对狱滑道:“那么说,这个不能理解,不能驾驭,指的是谁不能理解,不能驾驭呢?” 狱滑见自己的部下灰头土脸的一个个站起来了,这才道:“自然是我家族长,我的王!” 广成子哈哈大笑道:“也就是说,凡是你们族长不能理解,不能驾驭的事物,你们就要除掉是吗?” 狱滑躬身道:“您说的再正确不过了。” 广成子对轩辕道:“为何不擒杀此獠?” 轩辕摇头道:“我以前尝试过很多次,发现都杀不了云川,就只好听之任之了。” 广成子又道:“你如果现在想要杀这个人,我可以帮助你。” 轩辕摇摇头道:“有你帮助,我还是杀不了他,他如今有坚城保护,身边又有巨人围绕,智者保护于前,不好杀! 如果你杀不了他,他就会迁怒于我,不划算! 云川在,各个部族就兴盛起来了,虽然云川部永远都是最富裕的那个,可是,有他在旁边,我轩辕部也能日新月异,不想杀! 云川部不断施恩于大河上游三部落,在三部落中名声很好,如果我杀掉云川,一旦遇到灾难,族人受苦的时候就会想起是我杀了云川,会怨恨我,因此,不能杀!” 广成子笑道:“你杀不了云川,所以,就想杀死我?那么,我好杀吗?” 轩辕缓缓站起身拿起自己的青铜剑指向广成子道:“我想试试!” 广成子也慢慢的从玄女的背上起来,指着轩辕道:“我很希望你是前来求道的人。 为了等你,我放弃了去东海沐足,放弃了去苍梧酣睡,守在崆峒山等了你整整十个寒暑。 我以为你已经是人间之灵秀的巅峰,以为可用通过你将我的大道传遍人间,现如今,十个寒暑的岁月白白的浪费了。 轩辕,你让我何其的失望啊——” 轩辕一剑斩下了素女的人头,单手提着血淋淋的人头让素女的面容朝向广成子,然后嘿嘿冷笑道:“平日里,这些话都是我在跟别人说,何时轮到别人对我说。 就算是云川,在我睥睨天下的时候也只会说我的形象很糟糕,绝对不会用一通狗屁不通的道理来教训我。 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敢如此自大!” 广成子嗬嗬笑道:“大道之下,皆为蝼蚁,你不过是一只比较强壮的蝼蚁罢了。 哈哈哈,算了,我的大道无价,竖子不配享用。” 说完话,就纵身跳进了旁边的悬崖,转瞬间就消失在了茫茫云海之中,只听悬崖下传来一阵虎啸龙吟之声,转瞬间就远去了数十里。 广成子这一跳,把一直在等待轩辕跟广成子大战一场的狱滑弄了一个措手不及,想要有所动作的时候,广成子已经消失在了苍茫云海中。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手持青铜剑的轩辕,叹口气道:“如此,狱滑请辞,这就火速回常羊山城,将这里的事情禀报我族族长得知。” 轩辕大笑道:“让云川小心些,千万,千万别被广成子给杀了。” 狱滑道:“广成子去常羊山城,无非就是一个死,活不下来的,等到我家族长捉住了广成子,必定会邀请轩辕族长前往一观。” 轩辕心中似乎另有所想,并没有听狱滑说的那些废话,而是若有所思的瞅着依旧趴跪在地上充作软凳的玄女。 玄女已经死了,她的眼中,口中,鼻中,耳中,眼中都在流血,而原本红色的血已经变成了诡异的紫色。 狱滑匆匆的离开了,常先从那些废弃的油桶中还是收集到了一碗猛火油,送到轩辕身边。 轩辕嗅嗅猛火油,这股子味道他非常的熟悉,忍不住点点头。 常先立刻就把火油灌进了一个葫芦里,塞上盖子,小心的拴在腰上。 隶首走过来道:“石头果真能榨出油来吗?” 轩辕摇摇头道:“不知道!” 隶首又道:“广成子果真可以不死不灭?” 轩辕再次摇头道:“我不知道,狱滑放的这一场大火,没有耍心眼,他是在实实在在的放火,他们是真心想要杀死广成子……可惜,广成子还活着…… 或许云川能够解开这个谜团吧。” “所以,族长刻意的放走了广成子,还把咱们不能杀云川的理由说了出来,就是希望广成子去杀云川?” 轩辕点点头道:“如果论起神迹,云川比广成子更像是神仙,这一次我想看看神仙打架是一个什么模样。 不管他们谁杀死了谁,对我们轩辕部来说都是好事情。” 隶首瞅瞅素女无头的尸体倒在地上,就皱眉道:“族长为何要杀了素女?” 轩辕丢开手里的人头淡淡的道:“她在毒死了玄女之后,还想给我下毒,所以,我杀了她。” 隶首看着地上的两具艳尸摇着头道:“刚才竟然如此凶险吗?” 轩辕皱皱眉对隶首道:“我们的敌人变得越来越阴险,从今天起我们要打起足够的精神,瞪大眼睛随时随地的盯着四方,千万,千万莫要被敌人偷袭了。” 隶首指指眼前的山洞道:“还有必要搜查这座山洞吗?” 轩辕哼了一声道:“当然要搜查,还要仔细地搜查,我不信这个广成子可以不死不灭,他在山洞中没有被烧死,一定有其它的缘故,隶首,仔细些,帮我找出这个原因。”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六章龟仙人 , 第三十六章龟仙人 独臂常先往身上泼了水之后,就带着人进了山洞。 轩辕依旧留在洞外。 玄女的尸体依旧保持着凳子的模样,素女人头上那一双睁开的眼睛现在也闭上了。 “找一个洞,把她们封存起来吧。”轩辕对隶首吩咐一声,就重新倒在虎皮上,好像又睡过去了。 追根问底这个习惯是轩辕这几年跟云川打交道多了之后才养成,以前,他们没有这个习惯。 以前的时候,失败了就是失败了,不知道,也不理解为什么会失败,跟云川打交道多了之后,轩辕觉得再不寻找出失败的原因,下一次遇到同样的事情,还是会失败。 不知不觉的,失败后寻找失败的原因,就成了轩辕的习惯,慢慢的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已经命令自家部族人这样做了。 常先进山洞不到半个小时就出来了,片刻功夫,他们湿漉漉的衣服已经被烤干了。 “里边被烧死的人不下一千人,其中一些没有被火点着的人已经被大火融化,连成了一片,数百人黏在一起分不开……” 轩辕对这些事情并不怎么感兴趣,直接问道:“找到广成子为何能活着出来的原因了吗?” 常先摇摇头道:“那些尸骸挡住了去路,不过,尸骸化成的油泥地上有一行脚印,应该就是广成子踩踏成的。 我们想要继续往里面走,结果,里面太热了,而且还有多出洞璧已经坍塌了,不好继续向前。” 轩辕点点头道:“那就再等等,然后继续探查,我很想知道这个广成子到底是不是一个真的杀不死的人。” 隶首在一边低声道:“王,广成子必定是可以杀死的。” 轩辕瞅了隶首一眼道:“哦?为什么这样说?” 隶首冷笑道:“狱滑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既然你是杀不死的,为何不能让我斩上一刀。 如果,他真的可以不死,我相信,不管是王,还是这里所有的人都会尊奉他为神。” 轩辕闻言笑了,对隶首道:“就算广成子真的有不死之身,他绝对不会在我们面前表现出来。” “这是为何?”隶首连忙问道。 “这关系到王的尊严,广成子对素女,玄女她们来说就是另外一个意义上的王。 大象有踩死蚂蚁的能力,它可以在平日里无意中踩死几只蚂蚁,却绝对不肯为了让别人相信它能踩死蚂蚁而去踩死蚂蚁。” 隶首若有所思,最后点头道:“您说的对,他是王,就不肯向别人低头,不过,族长认为他会去杀云川吗?” 轩辕摇摇头道:“不可能,如果能杀死云川,广成子早就去了,而不是等到现在才去,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他最痛恨的人,那个人就一定是我,而不是云川。 我刚才之所以向广成子发起挑战,其实,也是在试探他能不能永生不死,他没有接受挑战,而是径直走了。 虽然我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证据,不过,我已经认为他有很大的可能不会不死不灭。” “既然族长已经确定了,为何还要寻找证据呢?” “是为了坚定我的心,如果证据找到了,我就会告诉所有族人,这世上没有神,也没有不死之人。” “这是云川曾经对他的族人说的话,王,您确定要追随这一说法吗?” 轩辕笑道:“只要是对的,跟随就跟随了,这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只要对部族有利,我个人的颜面不足挂齿。” 隶首笑着拍拍手,随即,就有四个族人拖着一张藤网从山脊后边走过来,将大网放在轩辕脚下。 轩辕看到藤网无声的笑了,指着大网问道:“在悬崖上找到的?” 隶首大笑道:“距离悬崖处不远发现的,藤网边上还有六道藤条,只要握住藤条,解开绑索,就能迅速的从悬崖这一段纵跃到另一端,如果藤条足够多,就可以不停地交换藤条,瞬息远遁。” 轩辕抓住藤网,用力的撕扯一下,发现,以他的力气居然扯不断藤网。 “这个藤网很结实啊。” 隶首在一边哈哈大笑道:“不结实,摔下去可怎么办呢?” 轩辕心中的疑惑已经被解开了八成,所以,他的心情非常好,这一次远征广成子,虽然损失很大,然而,损失掉的都是新加入轩辕部的野人,至于本部人马的损伤微乎其微。 广成子多年来积攒下来的财富,被轩辕全盘接手,同时接手的还有崆峒山广成子治下的一百三十七个部族,同时,也让轩辕部的领地在几个月间,就瞬间扩大了一千里。 凡是轩辕高兴的时候,云川都不怎么高兴。 他今天不高兴的原因是蚩尤来常羊山城拜访来了。 蚩尤好像知道了云川部人都很喜欢阿吉,所以,他就骑着阿吉来到了常羊山城。 阿吉在云川部属于明星一般的存在,自从它进了城门,就有快活的商贩拿来了食物递给阿吉。 所以,阿吉粗壮的脖子上挂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竹篮,埋着头用力的吃,还需要蚩尤揪着它的一只耳朵帮这个眼睛被篮子罩住的家伙领路。 除过阿吉之外,轩辕还带来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的模样极为古怪,主要是他的脖子奇长无比,至少有常人的脖子两个长。 最夸张的是这个人的身体被一大块麻布笼罩着,背部却宽大无比,从麻布笼罩的轮廓来看,这人的两条腿很短。 不仅仅是腿短,他的两只手也不怎么长,再配上他的小脑袋以及一双圆了吧唧,连睫毛都没有的圆眼睛,云川怎么看这个家伙,都觉得此人非常的像——一只乌龟。 蚩尤现在不会杀云川,这一点云川很肯定,阿布,夸父也非常的肯定,所以,他来到云川身边,就主动拿起卓子上的茶水喝了起来,没有任何人阻拦。 阿吉是不用管的,在吃完了篮子里的食物之后,他就驮着两个仆妇去了食物更加丰富的地方准备大快朵颐。 只有这个乌龟一样的人被女咆她们给拦住了,女咆觉得这个家伙的麻布下边一定藏着一面圆盾,而有圆盾的家伙,一般都会在圆盾上插两柄武器。 这样人对手无缚鸡之力的族长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无论如何也要让这人拿掉麻布,经过她们检查之后才能靠近族长。 可惜,这个乌龟一样的人就是不愿意拿掉麻布,还大声的嚷嚷,最后居然呵斥女咆她们太过分了。 坐在一边烹茶的夸父也有些不满,放下小小的茶杯就要提着身边的大铁锤去找这个乌龟一样的人理论一下,就算这人不让拿开麻布,至少,也应该让他用锤子敲一下。 蚩尤喝光了茶碗里的茶水,对漫不经心的喝着茶的云川道:“我在捕捉临魁的时候,无意中捉到了这个人,他说,他是伏羲氏的人,还说这个世界马上就要有灾难来临了,他想在人世间找一位真正的王者,将伏羲氏遗留下来的宝贝托付。” 云川依旧漫不经心的把玩着茶杯道:“什么样的宝贝?你为什么不自己留下来呢?” 蚩尤淡淡的道:“人家是有条件的,只有达成条件的人才能得到宝贝,我看过了,我不符合条件。” 云川笑了一声,把盘子里的桃子拿起一颗递给蚩尤道:“尝尝,看看有没有桃花岛老桃树上的桃子好吃。” 蚩尤咬了一口桃子赞叹一声道:“这东西只有你这里有,味道真的很好。” 云川道:“既然喜欢,那么吃完桃子之后就把桃核带走,小心照料,几个寒暑之后,你蚩尤部也就有桃子吃了。” 蚩尤笑眯眯的瞅着云川道:“你对这个人带来的东西真的不感兴趣吗?” 云川大笑道:“你我两族之间平和相处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宝贝,既然是你都没有拿走的宝物,我如果拿走你会生气,我那道宝物又不一定有用处,既然是这个一个结果,我还不如不看。” 蚩尤嘿嘿笑道:“你这人就是太谨慎了。” 云川给蚩尤倒了一杯茶,示意他继续喝茶:“不是我太谨慎,而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你跟轩辕两人都不算什么好人,别瞪眼睛,我也不是好人,既然是三个坏蛋准备和睦相处下去,想要聪明,那就一起聪明,想要愚蠢,那就一起愚蠢,这才是长久之计。” 蚩尤笑道:“这人来自南方的牧野之原,那里有一个很大的部族在那里以养牛,养羊畜牧为生,这个人就来自牧野之原。 当然,你想说这人与你没关系,可是呢,我偏偏要说这人跟你有很大的关系。” 云川挥手制止了夸父要把龟形人砸碎的举动,笑着对蚩尤道:“我想不出跟我会有什么关系。” “一个月圆之前,你派手下狱滑带着两百桶火油去帮轩辕争夺崆峒山去了,有这件事吗?” 云川诚恳的道:“有,难道说这个人来自崆峒山?” 蚩尤摇摇头道:“他不是来自崆峒山,而是你跟轩辕正在讨伐的广成子出自他们部族!”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七章后天八卦九宫图 第三十七章后天八卦九宫图 聪明人不会是无缘无故冒出来的,也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从轩辕那边传来的消息说明,广成子就是一个聪明人。 甚至是一个极度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那些野生聪明人的首领。 如果他是来自伏羲氏这个人祖部落,那么,一切都能解释的通了。 在很多典籍上,伏羲才是中华大地上出现的第一位智人。 传说伏羲有神圣之德,团结统一了华夏各个部落,定都在陈地,封禅泰山。 伏羲取蟒蛇的身,鳄鱼的头,雄鹿的角,猛虎的眼,红鲤的鳞,巨蜥的腿,苍鹰的爪,白鲨的尾,长须鲸的须,创立了最早的龙图腾,虽然这些事情跟轩辕干的事情有一些重叠,这依旧不影响伏羲的伟大。 伏羲仰观天上的云彩、下雨下雪、打雷打闪,看地上会刮大风、起大雾又观察飞鸟走兽,根据天地间阴阳变化之理,创造了八卦,即以八种简单却寓义深刻的符号来概括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 所以,他是那个时代最聪明的人。 他还模仿自然界中的蜘蛛结网而制成网,用于捕鱼打猎。 他还创造了文字替代在绳子上打结的记事方法,虽然不知道伏羲创造的文字是什么样子的,云川还是固执的认为上古文字是他创始的,而不是仓颉那个集大成者。 伏羲还制定了人类的嫁娶制度,实行男女对偶制,用鹿皮为聘礼,这是一种很高明的做法。 只是他的影响力一直在他的部落周围,并没有辐射到太多的部族中来。 伏羲为了分辨人的血缘,并以所养动物为姓,或以植物、居所、官职为姓,以防止乱婚和近亲结婚,这让他们的部族完美的避开了傻子横行的大场面。 自从有了八卦这个东西,广成子所说的道出现,就一点都不稀奇了。 出于对伏羲的敬爱,云川热情的邀请这位乌龟一样的家伙入座喝茶。 结果不好,夸父极度瞧不起这个家伙喝茶的方式。 蚩尤已经是一个茶中君子了,他知道如何嗅茶香,如何小口喝茶,那只乌龟却不知道,可能他真的口渴了,再加上茶水好喝,就成了茶到杯干的效果。 这样的喝茶人,夸父是不伺候的,所以,烹茶的人就变成了小苦儿,这孩子非常喜欢烹茶,尤其是人多的时候。 蚩尤喝了好一阵子茶水,见云川依旧对那只乌龟没有半点兴趣,就开口道:“他身上有宝贝。” 云川指指自家山上的宝库对蚩尤道:“我那里也有不少,你如果喜欢,一会上去挑两件带走。” 蚩尤连忙道:“这人身上带着一个大秘密。” 云川摇摇头道:“那就要守好了,千万别被我知道了。” 蚩尤又道:“你掀开他身上的麻布就知道了。” 云川叹口气道:“你就不要多事了,云川部已经有自己最好的学问,有自己最好的房展方式,更有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别人家的智慧,在我这里用处不大。” 蚩尤见云川油盐不进,顿时大怒,站起身一把就扯掉了那个长脖子人身上的麻布。 于是,一面龟壳就暴露出来了。 有人喜欢用树皮当衣服,这种人云川见过,有人喜欢用牛角制作成保护下体的工具,其余地方一丝不挂,这种人云川也见过,他甚至见过穿贝壳的人,把乌龟壳当成衣服穿的人,他还是第一次得见。 没错,这人身上就套着一只大乌龟的龟壳,两条看起来很粗壮的腿叉开,稳稳地站在地上。 云川抽抽鼻子看过了这人身上的乌龟套装赞叹道:“太好了,有这样的衣衫,连甲胄都可以省略了。 只是,他穿这样的衣衫,冬日里难道就不冷吗” 蚩尤指着龟甲人胸口位置插着的两柄青铜短剑道:“要是真的打起来,你云川部能战胜它的人不多。 这就是伏羲氏的智慧。” 云川对蚩尤这个没多少学问的人说的话比较嗤之以鼻,不过他表现得却非常的谦逊。 “一枚龟壳而已,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吧,也就是这么大的龟壳难以寻找,不过,好好寻找的话,终究还是能找到的。” 蚩尤把乌龟人扒拉着转了一圈,露出乌龟人背上的龟甲,指着上面龟裂的甲块道:“你就没看出什么东西来吗” 云川笑道:“龟甲上都有纹路,不过,这只龟甲格外的好看。” 蚩尤叹息一声,坐下来瞅着云川道:“我以前总以为你是我们三人中最聪明的一个,现在看来不是的。” 云川呵呵笑道:“难得糊涂,难得糊涂。” 正在烹茶的小苦儿却在一边小声对云川道:“龟甲有九块,每块龟甲上都有一些黑点,我猜测古怪就出在这些黑点上。” 云川笑而不答,夸父一巴掌抽在小苦儿的脑袋上道:“真心烹茶,莫要胡思乱想。” 蚩尤也听见了小苦儿的话,就瞅着云川道:“你在装傻。” 云川摊摊手道:“你是知道我的,一向这么傻。” “我不想把这东西给轩辕。” “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 “这些东西与我蚩尤部不合。” 云川点点头道:“也与我云川部不合。” 蚩尤仰天长叹道:“这贼老天惯会宠溺轩辕。” 话音刚落,蚩尤就拿起夸父放在一边的铁锤,咆哮一声就向乌龟人的脑袋凶狠的砸过去。 乌龟人的脑袋猛地缩进了龟壳,随即,他的四肢也缩进龟壳,龟壳倾倒,在地上弹跳一下,就向山下滚落。 蚩尤大怒,手中的铁锤脱手而出,带着呼啸声砸向乌龟人,而那只龟壳却滚到了土包之上,高高地滚起,恰好躲过蚩尤投掷过来的铁锤,然后,就跌落深涧。 蚩尤没有继续追赶,云川依旧气定神闲的坐在哪里喝茶,见蚩尤回来了,就敲敲桌子道:“不要发急嘛。” 蚩尤道:“你就不准备派人去追” 云川大笑道:“那道深涧水流湍急,在不远处就会形成瀑布跌落悬崖,他的龟壳就算很硬,也会被瀑布带着砸碎的石头上。” 蚩尤愣了一下,然后就哈哈大笑着对云川道:“伏羲氏最有名的学问放在你的面前,你却毫不珍惜,现在却不知你后悔不后悔” 云川把剩下的一颗桃子推到蚩尤面前道:“吃吧,这可是今年最后的一批桃子,吃完就没有了,想要吃,就要等到明年。” “你不在乎” “我真的不在乎。” “你知道不,那个乌龟人背上的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河图洛书!” “那东西能让我冬天吃上桃子,还是能让我部族的小麦一年成熟四次如果不能的话,那就真的很无所谓了。” 蚩尤将最后一颗桃子揣进怀里,咆哮一声,熊猫阿吉就从厨房连滚带爬的过来了,蚩尤抓住阿吉的顶瓜皮,跨坐在阿吉的背上,然后重重的在阿吉的大脑袋上拍一巴掌道:“快跑,你这个贪吃鬼。” 直到这个时候,云川一行人才发现熊猫阿吉奔跑的速度真的很快,即便是驮着身高丈二的蚩尤,依旧行走如飞。 目送蚩尤骑着阿吉离开了常羊山城,云川就回头看着小苦儿道:“把你看到的,想到的,用记录下来。” 小苦儿立刻打开竹子书包,从里面翻出笔墨纸砚,迅速的在一张纸上描绘出来了一副分裂成九块的龟甲。 思考一阵之后,又在龟甲上点了一些点。 然后就收起笔,瞅着云川,希望能从族长口中知晓其中的含义。 “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五居中央。”云川念经一般的念出一串数字。 小苦儿眼睛一亮,迅速在龟甲相应的地方将族长念的那些数字写在了对应的地方,然后,继续抬起头瞅着族长。 夸父也跟着瞅瞅龟甲上的东西,发现根本就看不懂,就重新回到红泥炉子边上烹茶喝。 “发现了什么规律”云川俯身瞅着小苦儿的眼睛道。 小苦儿连犹豫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直接道:“不管是横向,竖向,斜向相加,总数得十五。” 云川在小苦儿的脑袋上抚摸一下道:“不错,你很聪明,既然你很聪明,那么,你要牢牢地记住,这东西就是伏羲演绎出来的后天八卦九宫图。” 小苦儿连忙问道:“有什么用呢” 云川叹口气道:“我也仅仅知道一些皮毛。”说着话拿起笔,将那副龟甲图变成了九宫格,指着四周道:“此为四正:为北、东、南、西,即:坎、震、离、兑,也就是一、三、九、七。” 又指着四个角道:“此为四维:又叫四隅,为西南、西北、东北、东南,即:坤、乾、艮、巽,也就是二、六、八、四。 中宫:为中央,五。” “伏羲将东南西北数字化之后,又在这些基础上延伸传来了五行学说,即东南西北中,合五行,东属木,南属火,西属金,北属水,中属土。”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八章人很容易变成圣人 , 第三十八章人很容易变成圣人 小苦儿默默地背诵了下来,然后又看着云川道:“有什么用处呢?” 云川摊摊手无奈的道:“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些学问弄通了之后可以趋吉避凶。” 小苦儿道:“为什么要趋吉避凶呢?有时候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凶险,但是对我们族人有用,我们就算是拼命也要去争取,有些事情看起来很好,但是对部族将来不好,我们还是不会要这种吉兆的。” 云川点点头道:“所以,我才告诉蚩尤,伏羲的学问跟我们云川部的学问体系不能相容。 与伏羲的这些学问相比,我们更崇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这种辩证式样的学问。 不过,伏羲的这一套学问最可贵之处依旧在于立下规矩,他可以通过演化八卦,就能得知那里适合修建城池,房子,那些地方适合种植什么样的庄稼,什么样的地方适合畜牧,什么地点适合埋葬人,什么样的时间适合做什么样的事情,所以,总体上,其实还是一套很有用的学问。 不过,这套学问过于高深,也过于繁琐,随着我们对世界,对自然的了解不断加深,总会抛弃这一套繁琐的学说,用更加简单的学问来代替他。” 小苦儿听不懂族长的话,就求救般的看向夸父,夸父笑道:“我也听不懂,等你长大了,说不定就懂了。” 小苦儿点点头,突然想起自己在族长与蚩尤说话时插的嘴,就对夸父道:“我刚才其实不应该多嘴是吗?” 夸父摸摸小苦儿的脑袋道:“以后,组长说话的时候你就不要多嘴,有什么不明白的,等客人走了之后再问族长。” “我不喜欢蚩尤说族长不聪明。” “傻娃娃,人要那么聪明做什么呢?聪明人都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是傻子,喜欢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小苦儿从善如流,原本看着就精明的一张小脸立刻在表情定格的那一瞬间,就显得跟很傻,不仅仅如此,当他的眼睛盯在桌子上的糕饼的时候,口水立刻就拉下来了,看起来更傻了。 夸父呵呵笑道:“对哦,这才是一个聪明孩子,记住了,以后来外人的时候,就用这张脸,不过,把话说回来了,你跟谁学的这副傻样?” 小苦儿傻啦吧唧的道:“我母亲!” 夸父点点头道:“也对,你母亲是真的傻,好了,跟我去抓乌龟。” “乌龟?咦?你说的是刚才逃掉的那只乌龟?” 夸父狞笑一声道:“进了我常羊山城,你认为他真的那么容易就能逃出去吗?快点走,族长已经等的有些着急了。” 小苦儿立刻朝族长站立的方向看了过去,发现他正在朝这边看,想起自己破坏了族长的事情,小苦儿立刻流露出一副半傻子模样,远远地听见族长冷哼了一声,他就连忙跟着夸父去深涧那边去抓乌龟了,他暗自在心中发誓,以后一定要让族人知道他是部族中最傻的一个。 乌龟脖子缠上大蛇才叫玄武,玄武的能力非常的强大,尤其是它代表着水,在水中的玄武还是乌龟都很强。 这只乌龟也不例外,它随着滚滚的波涛载沉载浮的顺流而下,等他发现前边就是一条大瀑布的时候已经晚了,想要快速的从水中游出来,却被湍急的水流裹挟着一头栽进了瀑布里。 乌龟人忍不住惨叫一声,才认为自己已经死定了,身体就落在一张大网上,想要活动下,被上面掉下来的水流牢牢地压在大网上动弹不得。 夸父带着小苦儿来到瀑布边上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只巨型乌龟就被水流牢牢地压在一张大网上。 小苦儿道:“这只乌龟好像很看重他的龟壳,那就说明,这只乌龟最贵重的地方就在于龟壳,而不是乌龟人。” 夸父笑道:“你想说什么呢?” 小苦儿笑道:“可是呢,他的龟壳上的秘密早就被族长给解开了,那么,族长想要的一定是这只乌龟人,而不是龟壳。 龟壳是死物件,族长想要很容易,乌龟人是人,看样子还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族长想要这个人,就不那么容易了。” 夸父揉搓着双手道:“既然是这样,你准备怎么干?” 小苦儿道:“你看,他正准备拿青铜剑割开大网呢。” 夸父嘿嘿一笑,从石壁山掰下一块石头,在手上掂量一下,就朝那只乌龟人丢了过去。 夸父的力量很大,石头带着破风声就飞了过去,不过,准头不太好,石头砸在了乌龟人的肩膀上,在隆隆的水声中,传来了乌龟人的惨叫,他的肩膀被夸父用石头给打碎了,手中的短剑随即被水流冲走。 摸不清环境的乌龟人还以为这块石头是随着水流下来的,一条手臂被打废之后,又咬着牙抽出来了另外一柄短剑,少了一只手臂支撑,才抽出短剑,就重新被水流压在大网上动弹不得。 夸父见状,又丢出去了一块石头,将乌龟人的另一只手臂也给打断了,这一下,乌龟人只能艰难的将头脸放在大网上,在水流冲刷的间隙勉强呼吸到一丝空气。 夸父冲着小苦儿笑了一下,就率先离开了悬崖栈道,而小苦儿则蹦蹦跳跳的跟在高大的夸父身后,觉得自己又干了一件傻事。 云川见两人空手而回,并没有问原因,既然他们决定这时候不把乌龟人抓来,那就一定是有他们的道理。 云川想要乌龟人,就是想知道伏羲氏的情况,按理说,此时才是各种语言横行的时候,十里不同俗,三里不同音才是真实的状况,可是呢,这只乌龟人却能说一口流利的大河上游的话。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人家已经盯着大河上游三部落已经很久了。 也不知道轩辕有没有杀掉广成子。 云川倾向于没有杀掉,只要广成子真的如同无牙,姼他们说的那么强大,那么,人家就有很多办法死不掉。 最要命的是,伏羲氏也是一个文明部落,绝对不是一个野人部落,至少,在学问一道上,他们甚至要比轩辕部,云川部,蚩尤部来的更加系统化。 中华文化的起源之一,就是人家的伏羲制造的八卦文化。 他这一套的学问体系整个贯穿了中华文化的始终,直到云川的时代里,八卦依旧是一门很热门的学问,但凡是想标榜自己是真正文化人的人,就绝对不会放过八卦,放过《易经》,并且在某些方面,讲这些学问尊崇为最高的学问。 研究通了《易经》八卦的人,也往往会标榜自己接近或者正在达到“天人合一”的无上境界,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就真的见仁见智了。 所以,云川回到天宫之后,就亲手描绘出来了一副太极八卦图,将之挂在天宫墙壁上,也算是对伏羲的学说做了进一步的研究。 云川相信,阴阳鱼的出现,绝对是将伏羲的学问大大的向前推进了一步。毕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阴阳化合而生万物。 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极阳生,阳极阴生这些拗口的道理,云川直到现在都不理解,但是呢,不妨碍他知道这些口诀,用来在别人面前装知识分子。 太极八卦图其实很好看,至少看着这张图就知道里面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智慧,又因为这东西据说是陈传所作,云川现在绘制出来的太极图,就是宋人周敦颐传一下来的,用后代人的研究,反哺老祖宗,云川没有半分的羞愧之情。 阿布看到这个东西之后,就坐在图画前边苦思冥想,被云川给撵走了,一个好好地大管家不做,非要当什么学问人呢? 夸父对这个东西赞不绝口,却绝对没有去参悟的意思,不过,当他魁梧的身躯坐在这张图前边,安心烹茶的时候,他已经得到了太极的奥义。 背负着河图洛书的乌龟人在被瀑布冲刷了一天一夜之后,被夸父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 云川部的人惯会给人以新生,乌龟人的新生,就是从治疗两条断臂开始的。 负责给乌龟人治疗伤势的人就是小苦儿,夸父有时候会过来看看,不过,次数不多,乌龟人目前能接近的人只有小苦儿。 在乌龟人看来,小苦儿跟很多野人孩子一般,迟钝,愚蠢,且容易被利用。 当然,小苦儿也喜欢被乌龟人利用,欺骗,压榨……他乐在其中。 云川部的稻子终于到了收割的时候,今年的稻子收成比往年还要好,之所以能如此好的最大原因,就在于,常羊山附近的鸟雀都开始搬家了,没有鸟雀祸害的稻子长势很好。 不过,没有了鸟雀,虫子就不可避免的多起来了,为此,阿布准备明年不再驱赶鸟雀了。 这个行为就很符合太极的奥义了,唯有平衡才是正是真正的大道。 以上的话是云川说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阿布他们感激的涕泪横流,毕竟,他们家的族长,终于变得有些像神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三十九章夸父成了智者 第三十九章夸父成了智者 赤陵回来了。 这一次他给云川部带回来了两千多桶鱼油,以及两具硕大的白的鱼骨。 鱼油是赤陵准备拿来给部族点灯用的,鱼骨,则是用来装饰常羊山城的。 云川看了鱼骨头,发现这些鱼骨头的质地非常的紧密,尤其是那根脊椎骨,几乎有了玉化的现象,跟他获得的那两枚剑齿虎牙齿一般都可以制作成工具使唤。 鱼骨头是被拆零散让大象一家子给驮回来的,乱七八糟的摆在广场上,大家都不明白赤陵把这东西运回来做什么。 直到赤陵开始用鱼油浸泡过的藤条穿这些鱼骨头的时候,云川第一个明白了赤陵把鱼骨头拿回来的用意了。 他想通过这两具大鱼骸骨,将他们鱼人部的痕迹留在常羊山城,然后再安心的离开去远方闯荡。 大河上游对鱼人部来说没有多少发展的余地,他们整个部族的人都亲近水,愿意在水上生活,他们的性情就像水一般流淌不定,云川部的生活再美好,与他们的天性却是相违背的。 赤陵穿好大鱼骨头架子,就是他下定决心离开云川部的时候了。 大鱼骨头被固定在广场之后,不得不说,这两尊雕塑一样的东西非常的美丽,尤其是太阳光线从骨头架子上穿过,地上就会留下两条大鱼的阴影,这两条大鱼极具简约美,简约的连鱼皮,鱼肉,鱼鳞,鱼鳍都省略掉了。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鱼人部内部起了纷争,一部分鱼人愿意追随赤陵沿着大河东去,去看看大海。 另一部分鱼人却不愿意离开云川部,如果赤陵愿意担任云川部水寨统领的话,他们没有任何意见,可是,现在,赤陵要去大海…… 为此,赤陵特意来找夸父,希望能从夸父身上得到一些安慰。 “首先,你就选错了人,你一命该去找族长,即便是你不愿意用这些事情去麻烦族长,你也应该去找阿布,他比较聪明。” 夸父用茶水招待了赤陵,就在他的铁匠铺子里。 赤陵瞅着熊熊燃烧的炉火,低声道:“族长不会安慰我,只会嘲笑我,我追随族长这么多年,连这点关于鱼人族的小事情都办不好,会让族长蒙羞的。 至于阿布,他只会让我放弃出海的决心,留在云川部里当一个水寨统领,安稳,富足,快活的把这一生过完。 夸父,鱼人族留在大湖上生活,最终被轩辕一网打尽,幸好被送来了这里,鱼人族才能好好地繁衍生息。 我想过了,鱼人族不能留在陆地上,更不能留在云川部这个安乐窝里,如果继续留下来,这世上将不会再有鱼人部了。” 听了赤陵的话,夸父不解的道:“族长又不会杀光你鱼人部,也没有不许你们生孩子,为什么会灭绝呢?” 赤陵低声道:“鱼人部的女人生出来的孩子的脚,已经越来越小了,并且有一些鱼人生出来的孩子跟咱们部族孩子没有差别。 以前我跟着族长一起选粮食种子的时候,族长曾经对我说过,优中选优,固定培育就会养育出好种子来。 同样的,如果鱼人开始以种田为主要生计来源,而不是以捕鱼,吃鱼为主要食物来源,再过几十年,鱼人部的人与咱们部族里的人将没有什么分别。” 夸父吃惊的瞅着赤陵道:“这样不好吗?” 赤陵摇摇头道:“不好,我母亲临死之前,都在告诉我要回到水里去,我那个时候还不太理解,在半边山看到大鱼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母亲的想法。 我们是鱼人,既然是鱼人,就要去水里生活。 现在,有一部分不愿意离开,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他们只想留在云川部,在水塘里捕鱼,在大河里抓鱼,不愿意跟着我去看看大海。” 夸父笑道:“不愿意跟随你去看大海的鱼人,已经不算是鱼人了吧?” 赤陵听夸父这样说,慢慢的抬起头,瞅着夸父道:“我明白了。” 赤陵走了,小苦儿就从远处咚咚咚的跑过来,抱着桌子上的大茶壶咕咚咕咚的喝了一气凉茶,再擦一把额头上的汗珠问夸父:“那只乌龟想要我当他的儿子,你觉得怎么样?” 夸父收起自己的小茶壶笑道:“你觉得呢?” 小苦儿摇摇头道:“我父亲是一个农夫,我母亲是一个贪吃的傻子,乌龟人虽然看起来不像人,也不是我父亲母亲所能比的,不过,我还是喜欢我父亲跟母亲。” 夸父笑道:“既然你都有了答案,还来问我做什么?” 小苦儿的眼珠子转了一圈道:“我想问你的是,可不可以骗我父母,然后假装当乌龟人的儿子。” 夸父道:“如果苍鹰敢这样做,我会打断他的腿。你的父母虽然不如我,不过呢,当父母的想法应该都是一样的。” 小苦儿想了一下道:“可惜了,那个乌龟人其实挺聪明的,知道的事情也多,最近跟着他,我学会了不少东西。 算了,不当乌龟的儿子了,如果真的成了乌龟人的儿子,我岂不是成了一颗乌龟蛋?” 夸父自然不会理会小苦儿的小心思,他的儿子苍鹰正骑着一匹马从山下回来了,只要看到儿子,夸父眼中满满的都是宠溺之色。 苍鹰回来了,小苦儿就不好多待,才出门就被苍鹰给堵住了,他严词厉色的对小苦儿道:“训狗你不在,驯马你不在,练习射箭你不在,苦,你想干什么?” 小苦儿把好不容易挂上去的憨厚之色重新调整成一个英气勃勃的少年,这才对苍鹰道:“我的狗比较老,不能跟你们一起斗狗,骑马这种事情我只要学会就好,不用跟你们一样长在马背上,至于射箭,我的胳膊天生就短,拉不开大弓。 这几样我就算是拼尽全力也比不上你们,所以呢,我就想在另外一些技能上超越你们。” 苍鹰端坐在马背上俯视着小苦儿道:“好,我就等着,等你觉得自己在你某一种技能上超越我,如果不能,休怪我拉你去抽鞭子。” 说完话,就从没有马具的马背上跳下来,在马屁股上拍一把,他的马就自动去了马棚喝水,吃草去了。 小苦儿嘿嘿笑了一声,就吹着难听的口哨离开了铁匠铺子,他其实很羡慕苍鹰的父亲是夸父,可惜,这种事情没有办法更换,他只好自己努力,连父母亲不足的那一点一起通过努力补偿上。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自己的狗,这头灰不拉几的老狗总会在半路上等他,小苦儿就从方形竹篓里取出一条肉放进了狗嘴里,这是他从乌龟人嘴巴里克扣出来的东西。 给一个坏蛋吃带肉的食物,这不符合乌龟人俘虏的身份,而且肉吃多了,这个乌龟人说不定就会臣服,这可不好,一旦这个家伙臣服了,自己干的事情基本上就没有意义了。 为了自己的未来,这个乌龟人一定要表现得坚贞不屈才成,只有等自己降服这个家伙了,他才能臣服云川部。 克扣的肉食,小苦儿自己是不肯吃的,他觉得如果自己吃掉了,会降低自己的身份。 给老狗吃就很好了,这是一只好狗,不能亏待了。 回到家,父亲只要不下地,就万年不变的坐在门口的台子上用一只很大的陶碗喝稀粥,他好像永远都没有吃饱的时候,只要有时间,他基本上都在摄入食物。 大部分时候,他喝得稀粥都是谷子熬制的,没有多少谷子,稀的能照出人影。 父亲喝粥的时候,母亲就会喝粥,她一般坐在父亲对面,翘着一只腿,抱着同样大的一只黑陶碗喝稀粥。 只要有粥喝,父亲跟母亲就显得很满足,尤其是母亲…… 远远地看到小苦儿回来了,母亲就立刻放下粥碗,风一样的冲进屋子,从里面端出来同样大的一只黑陶碗。 小苦儿接过粥碗,想都不想的就把粥分给了父母,果然,只有他的粥碗里有厚厚的一层谷子。 “这粥稠。”父亲黑牛嘟囔了一声,母亲却欢喜的端着自己的粥碗开始努力的用筷子捞里面的谷子吃。 大碗很大,母亲喝粥的时候,大碗的边缘就会扣在额头上,小苦儿是一个有手帕的人,掏出来擦掉母亲额头上的粥,就带着他的狗上了二楼。 “给母亲擦脸,让食物原来是这种感觉……”小苦儿盘腿坐下来,瞅着自己的桌子若有所思。 这一套行云流水一般的操作不是小苦儿自己创造出来的,更不是他本性的行为,这一切都是他跟族长学的。 族长那个傻蛋母亲经常从轩辕部来到云川部吃好吃的,有时候吃的急切了,族长就会帮她擦嘴,擦脸。 能被小苦儿模仿,自然是嫫母来到了云川部。 她来云川部的目的永远只有一种,那就是来吃好东西,轩辕虽然也没有让她饿着,可是,论到食物精美,轩辕部与云川部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章什么是幸福呢? , 第四十章什么是幸福呢? 嫫母在野人的世界里堪称是最幸福的一个女人。 她无意中收养的儿子是王,她强迫接受的丈夫也是一个王,并且因为过于愚蠢的原因,还不受两个王之间争斗的影响,可以非常安然的享受两个王带给她的所有福利。 在当王的丈夫跟前待的腻味了,就跑去当王的儿子那里好好享受一番,等她再想起当王的丈夫的好处的时候,就再回去。 没有人当她是一个间谍。 对两个部族的所有人来说,她只是一个愚蠢的,只知道享受的有着极好运气的女人。 很多时候,只要有足够的运气,就够一个人快活生活一生了。 嫫母毫无疑问就是这样的女人。 云川无奈的瞅着嫫母亮出黑亮的肚皮,露出两枚肥硕的**,怀里抱着一个新生的婴儿,婴儿在吃她的**,而她却在啃一个肥美的猪肘子。 因为在奶孩子,云川就不肯给她酒喝,嫫母也不挑剔,就一边啃猪肘子,一边喝加了蜜糖的牛奶。 她吃饭的时候根本就不注意,油脂会落在胸口,牛奶也会落在胸口,更多的时候还会把嚼得稀烂的肉糜口对口的喂给怀里的小孩子。 精卫在一边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她也想这么吃,无奈云川不允许,敢胡来,说不定会挨揍。 “你小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喂养你的?”精卫小声问云川。 “哪有这样的好事情,那个时候她吃的最多的是虫子,我喝她的奶水,如果没有她用奶水喂养我,我活不下来。” 云川说着话就把嫫母怀里的孩子接过来,交给仆妇们拿去洗,顺便替嫫母掩好衣襟,用自己已经满是油渍的手帕帮嫫母擦擦脸,低声道:“慢慢吃,慢慢吃,食物多的是。” 嫫母从口中吐出一块小骨头,含糊不清的对云川道:“轩辕部可没有这些好吃的。” 云川叹口气道:“你要是想吃,就过来,不想过来,我派人给你送去也是可以的。” “不能送去,我想吃就过来,你送去的东西会被嫘拿走分给别的女人,只会给我留下很少的部分。” 说到吃,嫫母就会变得非常聪明,且自私,多少年过去了,云川早就忘记了这个女人把他驱逐出部落的事情,她这一生,都在为吃上好东西而努力,吃东西早就成了她的信仰。 所以,被她撵出部族,云川觉得这就是她真正能做出来的事情,与她一贯的行为很贴合。 “轩辕部越发的大了,野象原上到处都是人,你的常羊山城变得更加的漂亮了,就是人不多。” “我不喜欢太多的人,人少一些,大家都能吃的很饱,总比轩辕部的人现在还要狩猎才能补足口粮要好一些。” 嫫母想了一下,觉得云川的想法好像没有什么错,就重新把手伸向那一锅火腿豆腐,准备用手抓着吃。 云川连忙阻止了她的鲁莽行为,火腿豆腐是用砂锅炖出来的,为了吃起来舒坦,底下还放着小火炉呢,这样用手抓着吃,会把手烫坏的。 嫫母的筷子一向用的不好,云川就只好塞给她一柄木头勺子。 嫫母嘀咕道:“轩辕不许我用手抓,嫘也不许我用手抓,现在,你也不许我用手抓吃的。” 这种事就没办法跟她说清楚,云川眼睁睁的看着她放下勺子用手去抓豆腐,直到她的手被豆腐烫的连连甩动,这才重新把木勺递过去……这是自己欠她的,都是命! 云川从不跟嫫母抢吃的,这一点她是知道的,所以,精卫抱着云蠡出现在桌子边上的时候,她就有了很大的威胁感,总觉得精卫,云蠡会抢她的食物。 直到现在,嫫母依旧没有儿媳妇跟孙子这两个亲人的概念,在她眼中,这两个人就是来跟她争夺食物的,所以,火腿豆腐虽然非常的滚烫,她依旧吃的飞快。 轩辕的那个脏儿子被仆妇们洗干净送来了,嫫母就抱起来上下打量一下,就丢在一边继续吃,这个时候,就算是再有一个人把她的儿子给换掉,她一样会一无所知,并且会像养育云川一样的把那个孩子给养育大。 云川看了一眼那个孩子,就知道这个孩子应该不是轩辕的,毕竟,轩辕那双鹰隼一般的眼睛,以及笔挺的鼻梁实在是具有太高的辨识度了。 出于对嫫母的尊重,云川倾向于相信这个孩子又被某些不怀好意的人给调包了……这个人可能是轩辕数量庞大的后宫群中的某一个,或者好几个,就连一向贤惠的嫘都有下手的可能。 不过,这不关云川的事情……毕竟,不管是谁的孩子,都是轩辕部的孩子,轩辕不会在乎的。 陪母亲吃完饭,云川就回到天宫里去了,他们一家三口重新开始吃饭,与其说他是在陪母亲吃饭,不如说是看母亲吃饭比较准确,因此,过了饭点很长时间,他早就饿了。 嫫母抱着她的孩子去睡觉了,她喜欢吃饱了就睡,这让她心身都会非常的愉快,只是,这样胡吃海塞的后果,让她的身体跟山一样庞大。 没有猪肘子吃的精卫开始发脾气了,说什么怀孕的人就该一顿饭吃两个猪肘子才能养出好孩子来,被云川在背上抽了两巴掌之后这才安静下来,不情不愿的陪着云川吃了一顿花花绿绿的野草。 云川现在吃的食物大多以素食为主,而素食除过那些谷物以外,基本上不怎么受族人的喜欢,至于精卫,她根本就是一头食肉动物,在云川看来很好的一顿饭,根本就比不上他给他母亲准备的那一顿饭来的丰盛。 坏云蠡的时候,精卫基本上能做到身轻如燕,现在又怀孕了,她的身体就跟吹气球一样的变得丰盈起来。 所有人都在夸奖她终于变成一个美人了,云川却在担心她吃了太多东西之后,孩子会变大,到时候不好生。 因此,云川严厉的警告过仆妇们,不能给精卫吃太多的肉食,这就导致精卫时常觉得饥饿。 一个野人从食物匮乏的时代走过来,现在进入了食物极度丰富的时期,哪里能管得住自己的那张嘴,再加上精卫是王后,有的是手段弄到自己想要吃的东西,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当精卫跟云川睡觉的时候,每当精卫将自己粗壮的大腿搁在云川身上的时候,总能让云川有严重的窒息感。 再一次严厉警告精卫不许偷吃之后,云川就进入了自己的书房,赤陵一族要离开了,多少还是需要做一些准备的。 分裂鱼人部,是云川一直在做的事情,目前来看效果不错,鱼人部落中有不到八百人愿意追随赤陵去大海里闯荡,其中,大部分都是男人,女人想跟着去的不多。 愿意留下来的六百人中,至少有四百人是女人。 这样一来,愿意跟赤陵去海上的鱼人中,就出现了男多女少的场面,而留在云川部的鱼人中,就出现了女多男少的场面,这已经基本上做到了割裂鱼人部的目的。 至于将所有鱼人养活强大了,再白白送给赤陵去闯荡,云川自觉没有那么高尚,也不会做这么高尚的事情。 派人喊来了赤陵,云川立刻就变成了一个和蔼可亲的长者。 “独木舟的制造技术你们掌握了吗?” “已经掌握了,族人已经能制造出非常好的独木舟出来。” “独木舟在水中航行虽然很方便,但是呢,不稳定是它的致命伤,你想到应对的办法了吗?” “想到了,平日里活动的时候独木舟是散开的,等到歇息集合的时候独木舟就会连接起来。” “风帆技术你们研究的怎么样了?如果你们想要在海上航行,没有风帆是走不远的,还有烧烤密封器将海水淡化的技术,你们研究的怎么样了呢?” 赤陵跪下来,将头贴在地板上虔诚的对云川道:“风帆已经制作完毕,并且按照族长的吩咐,将风帆制作成了可以调整方向的风帆。 海水蒸馏器具,已经委托夸父他们打造出来了,全部为铜制作,大的制作了两个,小的制作了八个。 还有在海上加热蒸馏器的铜镜,阿布也准备好了,鱼人部也有人掌握了磨铜镜的手艺。” 云川瞅着跪在他面前的赤陵叹口气道:“我本来不希望你们去海上闯荡,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同意了你的想法,鱼人部只有在有更多水的地方才能更好地发展,强行将你们留在陆地上,是不对的。 你们既然有理想,那就去追寻你们的理想,我只想告诉你,在你追求理想的时候不要蛮干,珍惜你族人的生命。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们在海上流浪疲倦了,或者发现海上的生活过于残酷,就回来,不要执拗,不要强行去挨,直接回来就好。” 赤陵抬起头看着云川郑重的道:“好!” 云川瞅着泪流满面的赤陵,也觉得鼻子酸酸的,几次三番想要说让他留下来的话,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挥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开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一章守住自己的本份 , 第四十一章守住自己的本份 赤陵走了很久,云川依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阿布走进来的时候,他才从沉思中清醒过来。 “王,刚才赤陵找我领取物资了。” 阿布说着话就把赤陵要领的物资名录放在云川面前。 他没有看,慢慢的道:“尽数满足他就是了。” 阿布又道:“赤陵只打算带走六百个鱼人部落的人。” “他做的很聪明,这个时候带更多的人,对他来说是灾难,不是福气,海上的生活远比他想象的要残酷,更不要说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大海,想要在大海上生活,他们需要更多的运气。” “他带走的都是鱼人部落中最精悍的武士与最健康的女人,把老弱妇孺留给了我们。” “你有怨言吗?” “王,我不是有怨言,而是非常不同意王就这样放走了赤陵,有了睚眦跟赤陵的例子,以后,云川部想要留下更多的人才,会非常的难,他们也会效仿睚眦,赤陵的模样,等到部族强大了,就会离开,最终脱离王的控制。” 云川呵呵笑道:“阿布,大度一些,开放一些,让你的心宽广一些,云川部可能不算是一个很大的部族,但是我希望云川部以后拥有更多的与我们持有同样生活习惯,同样文字,同样行事方法的盟友。 一个部族毁灭很容易,只要我们的这些行为特征可以流传下去,那么,云川将不死不灭。” 阿布皱眉道:“如此说来,我们以后还会放出更多的人?” 云川笑道:“就算是你阿布,只要有能力汇集出一个部族,只要时间成熟,我一样会放你出去。 在云川部,除过我之外,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阿布低下头半天才有些伤感的道:“云川部的人才越发的多了,可以取代我的人就有不少。” 云川站起身,拍拍阿布的肩膀道:“现在的云川部才算是真正活过来了。” 阿布一言不发,他明白,族长的话没有半分夸大,很久以前的时候,云川部的人才只有可怜的三四个,就连槐,绘这种野人族长都会受到重用,这么些年过来之后,云川部不再一样了,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管事,他们的智慧也早就超过了槐,绘这样的人。 可替代阿布的人很多,这一点阿布很清楚,云川也很清楚,但是呢,他必须告诉阿布,让他明白,族长很清楚这一点。 发展的时候就好好地发展,不论谁发展起来了,最后他们都会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华夏! 在这种情况下,帮助轩辕,帮助蚩尤,结果都差不多,反正这两个家伙迟早会打一架的,最后终究会融为一体。 历史早就证明,轩辕统一后的华夏吗,最终传承了很多很多年,如果云川统一华夏的话,他很担心这种通过拔苗助长成长起来的部族会湮灭在历史长河里。 很多时候,不是先进的就能长久的流传下去,在传承这种事情上,看的是那个部族更有韧性。 传说中的很多文明最后都消失了,后世的人们挖出他们生活的遗迹之后,找不到真实的名字,只好以一些奇怪的地名来命名,比如——疥疙洞文明,饶河小南山文明,神木石峁文明,淮阳平粮台文明,三里头文明,良渚文明,三星堆文明……云川不想自己创造的文明最后变成——类似孤山文明这样的毫无美感的东西。 毕竟,云川部为了修建常羊山城,曾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移栽了那么多的红枫树,虽然九成九都死掉了,这样的修建城池的手法,与云川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修建城池的手法基本一致。 警告完阿布之后,夸父就来找云川喝茶了。 阿布是部族中掌握大权的人,这样的人就不能跟云川这个主人过于亲近,太过于亲近了,就会生成主次不分的场景,如果让阿布产生自己也是主人这种奇怪想法的时候,后果就严重了。 夸父是不一样的,云川将自己以及精卫,云蠡的安危托付在夸父身上,这样的人要多谈感情了。 “乌龟人希望收小苦儿当儿子。”今天泡的是绿茶,夸父在煮开水之后,趁着降低水温的功夫,跟云川说了乌龟人的事情。 云川冷笑一声道:“小苦儿答应了吗?” 夸父摆摆手道:“没有,这孩子喜欢他憨厚的父亲跟愚蠢的母亲。” 云川往嘴里丢了一块蜜饯,一边嚼一边道:“幸好他没有选择那只乌龟,否则……我会把他丢到睚眦的部落去跟新生的野猪作战。” 夸父觉得水温差不多了,就把开水注入茶碗,烹煮绿茶的时候夸父从来都是不盖盖子的,更不会用自己用惯的小茶壶。 夸父倒掉第一遍茶水,稍等片刻,等湿润的茶叶醒一阵子,然后才冲进第二遍开水。 “我以为族长会很急切的想要知道伏羲氏的事情,没想到族长似乎对只乌龟并不怎么感兴趣。” 云川喝了一口清茶之后对夸父道:“任何学文的精要在于精,不再于驳杂,伏羲氏研究伏羲留下来的学问,已经不知道研究了多少年了,我们现在贸然进入,说不定会曲解伏羲的学问。 这样做其实很不好,不管伏羲留下来的学问到底是一个什么意思,那都是伏羲自己的意思,我们不能曲解,只能充当一个记录者,一个旁观者,眼看着其余的人把这些文化传承下去。 我们自己则不受打扰的传承我们自己的学问,看看经过很长的时间之后,这两种文化能否融合到一起。 所以呢,我们需要通过第一手学问人,来了解这些文化,只要小苦儿把乌龟人知道的东西榨干,我们就可以把乌龟人送给轩辕,也只有他才会喜欢这些东西。” 夸父小小的嘬了一口茶水,压低声音对云川道:“狱滑说广成子逃离了崆峒山,准备来常羊山刺杀族长,我已经防备很长时间了,广成子还是没有出现。” 云川摇摇头道:“广成子不会来。” 夸父不解的道:“为什么?” 云川冷笑道:“因为无牙跟姼会警告广成子不要来常羊山城。” 夸父握着拳头道:“族长,既然轩辕都能杀了玄女跟素女,您为何不杀了无牙跟姼这两个人呢?” 云川看一眼夸父道:“我不喜欢杀自己人。” “可是,无牙跟姼这两个人居然敢跟广成子暗中往来,就算不上是自己人吧?” 云川笑了一声,从夸父手中接过小小的茶盅道:“广成子的消息就是他们告诉我的。” “不来刺杀你的消息?” “我是说,广成子就守在城外等着找机会混进常羊山城的消息。” “他都要混进来了,还说不杀你?” “无牙告诉我,他准备亲自迎接广成子进城,然后,该怎么处理广成子,他交给了我。” 夸父一口喝干小茶杯里的水,淡淡的道:“交给我吧。” 云川笑道:“从狱滑那里传来的消息说,广成子这人非常的狡猾,不好抓。” 夸父冷笑道:“没什么不好抓的,我去安排一下。” 云川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夸父的话,因为,不靠谱的话夸父就不会说,如果说出来了,那就证明他真的很有把握。 “狱滑还带来消息说,这个广成子在崆峒山经受住了他用烈火烘烤,完好无缺的从大山洞里走出来,虽然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狱滑觉得这人应该是有一些别人不知道,不了解的本事。” 夸父笑道:“他会死的,我不相信一个人可以真的做到不死。” 云川点点头道:“我也不相信。” 夸父捏捏自己的大拳头道:“我去找无牙跟姼谈一下这件事。” 云川举起茶杯撇撇嘴道:“别打死了。” 夸父离开之后,云川就重新把心思投入到小苦儿记录本上,这里面有小苦儿跟乌龟人说的每一话。 这个乌龟人的名字叫元绪,名字真的很文雅,在野人世界里有名字的人不多,但凡是有名字的人,都是很厉害的角色。 伏羲氏在很多年前出了很大的乱子,之所以会出现乱子,就是跟广成子这个人有关。 原本所有人以为,老族长去世之后,接替老族长位置的人必定是广成子,结果,最后接替老族长位置的却是老族长的儿子。 老族长希望广成子能够成为他儿子的重要臂膀,结果,老族长刚刚死掉,广成子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新任族长,还把他的人头放在石臼里面,用木棒捣成肉糜,逼迫伏羲氏的头领们饮下血肉。 然后,广成子就走了,他并没有像所有人想的那样接替族长之位,而是挥一挥衣袖就走了。 导致伏羲氏直到今日,还没有选出一个首领来,其实不是选不出来,而是,没有人敢接任族长的位置。 乌龟人元绪,在以前就是伏羲氏族长之下第一人,在没有族长的日子里,元绪一直统领着伏羲氏。 元绪原以为广成子在外流浪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回来,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广成子毫无踪影。 于是,元绪就从部族中挑选了老族长的另外一个成为族长,准备开始伏羲氏新的纪元。 结果,新族长刚刚继位,第二天,族人们就发现新族长的脑袋不见了,最后在石臼跟前找到了一滩血肉,与上一任族长的下场一模一样,恐惧的伏羲氏族人,就认为这是元绪的错,经过商议之后一致认为元绪罪大恶极,将他驱逐出了伏羲氏。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二章广成子来了 第四十二章广成子来了 云川再见元绪的时候,这只乌龟人已经没有多少活下去的意愿了,小苦儿是他看中的聪明孩子,但是,这个孩子却不肯叫他一声爸爸,这让他觉得自己的传承已经断绝了。 由于他的胳膊被夸父打断了,见云川的时候,他只能垂着双臂,且目光平静。 无欲无求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眼神。 当然,一心求死的人也有这样的眼神,对于一个连生命都不在乎的人来说,余者都是小事。 “想杀了广成子吗?”云川仅仅用一句话,就让这只乌龟人平静无波的眼睛,重新有了光彩。 “我准备了一个陷阱,就是不知道广成子会不会掉进陷阱,只要他进了我常羊山城,他就必死。” 乌龟人元绪听云川这样说,淡漠的笑了一下,将自己宽大的后背靠在墙上,瞅着云川道:“广成子是杀不死的。” 云川摇摇头道:“没有杀不死的人。” “广成子是仙人。” “仙人也是人,没有杀不死的道理。” “我曾经见过广成子从烈火中走过毫发无伤,我也曾经见过广成子从水中走出来,滴水不沾,更见过他被人埋入地下,一个寒暑之后自己破土而出,所以,广成子是杀不死的。” 云川呵呵笑道:“我可以从豆子里榨出油来,可以从石头里炼出金子来,雷电可以在我掌心闪现,千斤巨石可以被我利用绳子跟几根木头就能提起来,我还可以在远处点燃大火……元绪,你身上的龟壳背负的太久了,难道就不能卸下来歇息片刻吗?” 元绪叹口气道:“广成子说过,他是仙人中的最强者,就算你也是仙人,也打不过他的。” 云川屈指在元绪的龟壳上敲击两下,然后笑着摇头道:“没关系等我捉住广成子之后,你再卸掉你的龟甲吧,好好地一个人,真模样实在是不怎么美观。” 元绪背上的龟甲光滑而美丽,主要是上面有很厚的包浆,从这些包浆上,就能看得出来,这枚龟甲应该已经存在很长很长时间了。 在伏羲一族的传说中,伏羲氏是一个人首蛇身的神奇存在,他与自己的妹妹女娲一起创造了人类。 对于这样的传说,云川基本上是相信的,不过在相信的基础上,云川选择了另一种看法。 即——伏羲与女娲一起创造了人类,这事是真的,只不过,他们创造的是智慧人类,而不是野人。 至于人首蛇身,这无疑是一具很强大的身体,人们愿意赋予一些神奇,伟大的人一些新的神通,因为,如果这些伟大的人也跟他们一样长着一个脑袋一双手,一双腿的话,就没有办法解释那些伟大的人类为什么能干出那么多伟大的事情。 云川也非常的肯定,自己以后也一定会被人类给神话的,就是不知道自己被神话之后的样子是什么样的。 可怜的元绪啊,就因为他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龟壳,所以,他才成为了以后无数故事中的丑角——龟丞相,这毫无疑问对他来说是一种羞辱。 云川想把他从龟壳中解救出来,希望他能够在云川部发挥重要的作用,将伏羲氏的文化引进来,继而在云川的掌控下完成融合。 “照顾好元绪。”云川走的时候这样吩咐小苦儿。 小苦儿呆呆傻傻的答应一声,就搀扶着元绪重新躺在舒适的床垫上。 云川走了,元绪就挣扎着重新坐起来,对小苦儿道:“你知道你们的族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小苦儿想了一下道:“我家族长是神,他曾经干了很多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元绪道:“比如呢?” “比如,我家族长可以放非常猛烈的大火,可以射落天上的太阳。” “你见过他射落太阳了吗?” “见过,我们全族人都见过,有一次天上出现了三个太阳,被我家族长用巨弩射落了两个,还命令最后一个太阳,每天必须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不得偷懒。 然后,太阳就一直很听话的东升西落,好几年了,从来没有偷懒。” “苦,你觉得你们族长能杀死广成子吗?” “肯定能杀死,这世上就没有我们族长办不到的事情。” 元绪瞅着窗外繁华的常羊山城微微叹口气道:“且看看吧!” 无牙跟姼来到云川面前的时候,姼还好,就是无牙身上的伤势比较重,不过,就他鼻青脸肿的模样,还是能看出夸父在极力的隐忍。 “族长,我们没有背叛部族!”无牙身为一个勉强合格的外交家自然一张口就抓住了自己挨打的重点因素。 云川瞅着无牙那张肿胀的脸幽幽的道:“既然知道自己是云川部的族人,为什么还要跟广成子暗通款曲呢?” 无牙听族长这样说,立刻就把矛头指向姼,咬牙切齿的道:“族长,我是被这个该死的女人给骗了,是她告诉我说有一个故人在城外想见我,等我去了之后,才发现是广成子。” 姼冲着这个毫无担当的男人吐了一口口水,然后,对云川道:“广成子只想见见族长,没有恶意。” 无牙立刻对云川道:“族长,万万不可冒险去见广成子,这个人喜怒无常,心狠手辣,什么事情都能干的出来。 当初,在崆峒山的时候,有一个炼气士仅仅因为坐姿不好,露出下体,就被广成子活活的吊死在树上,直到他的身体被蛆虫啃食干净之后,自动落入土坑里。 一群人跟着广成子修行,结果,等到广成子允许人离开的时候,这群人已经少了一大半人。 族长,我就是发现这个事情之后,才主动跑出来的。” 云川笑着听完无牙的话,又对姼说道:“你为什么会认为广成子这个人不想杀我呢?” 姼瞅着云川道:“广成子这人从不骗人,他说杀人就会杀人,他说不杀就一定不会杀。” 云川听姼这样说,就对无牙道:“你可以帮我揍姼一顿了。” 无牙听族长这样说,想都不想一个虎扑就把姼扑倒,然后,他的拳头就如同雨点般的落在姼丰满的身体上。 精卫见姼被打的很是凄惨,就忍不住对云川道:“她为什么会挨打?” 云川背着手瞅着脚下热闹的常羊山城道:“因为在姼的眼中,我是弱者,广成子才是强者。 说什么广成子从不骗人,说不杀人就不杀人,她忘记了我云川也是一个重诺守信的人。 一般情况下,姼说的那种话,只适合用在我身上——云川说杀谁谁就死定了,云川说不杀谁,谁就能活!” 精卫重重的点点头道:“您说的对,这个蠢女人就该被好好地教训一顿。” 精卫跟云川说完话之后又朝屋子里正在殴打姼的无牙喊道:“重重的打,让她知道在吃谁的饭。” 姼的性子很死,即便是被无牙狠狠地殴打也不发出一声惨叫,更加不会求饶,而无牙这个人多少有些变态,姼越是表现得强硬,他殴打起来就越是兴奋…… 夸父一个人坐在一棵好不容易活下来的红枫树下喝茶,茶桌边上还有一个石桌,石桌子上镌刻着一副象棋棋盘,棋子是石头制作成的,此刻正散乱的放在桌子上,从红帅被七八个黑色棋子包围的态势来看,下过棋的两人应该是臭棋篓子。 夸父从来都不喜欢将茶盏放在石桌上,因为石头桌子散热很快,很多时候,茶水需要散热慢一些才好。 金黄色的茶水注进茶盏的时候,泛起来了少许泡沫,很快就散开了,夸父对此非常的不满意。 今天是他第一次尝试使用阔口茶盏喝茶,而他拿来的茶叶却达不到他想要的结果。 广成子已经进入了常羊山城,现在,夸父正在等他。 广成子在常羊山城的市场上浪荡了很久,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云川部市场上的所有货物。 就连云川部特有的食物也没有放过,尤其是集市上的大碗凉茶,他更是一口气喝了三碗之多。 广成子带来的货物非常的珍贵,是一个个精美的玉器,这些玉器都不算大,最大的一个玉琮也不过半尺高,不过,玉琮上满满的都是雕刻出来的花纹。 如果云川看到这些花纹,就会立刻喊出这些花纹名曰——饕餮纹。 玉器以前在这个集市上不怎么值钱,也就是这两年,这东西才慢慢的在云川部的集市上流行开来。 因为数量实在是太少,兑换的货物也就越来越多了。 几个精悍的年轻人总是若有若无的朝广成子看,广成子知道这是云川部的武士,他却并不惊慌,当初在崆峒山,因为轩辕无意中提醒那些人是云川部的人,他没有下死手杀戮,就想着有一天可以跟云川这个人世间最奇怪的野人谈谈话,见见面。 自从这个人出来之后,这个世界发生了很多变化,广成子即便是自诩坐在云端,他却对人世间微妙的一些变化都洞若观火。 用了半天的时间,在查看了云川部集市之后,他就把目光投向了高处的天宫。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三章杀了你再说话 , 第四十三章杀了你再说话 广成子看天宫的时候,云川也正在往下看,他们终究不是神灵,因为距离遥远的缘故,他们都没有看到彼此。 广成子知道云川就住在天宫里,而此时的云川也知道广成子进城了。 所以说,一个短暂的时间里,他们成了两个相互思念的人。 这种思念非常的炽热,以至于广成子离开了集市开始向常羊山的第二道防卫圈进发。 进入第二道防卫圈之后,这里居住的刚刚成为云川部族人的流浪野人,广成子对他们来说过于陌生,就有一些人开始防备了,他们有的抽出刀子,有的拿起了扁担,叉子,准备阻拦这个陌生人继续向前走。 无牙突然从更高一层的地方走了下来,冲着族人们按按双手,族人们就慢慢的散开,重新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我家族长不想让自己的族人受伤。”无牙双手抱在胸口,将云川部的礼仪行的毫无瑕疵。 广成子瞅着站在高处的无牙道:“我记得很久以前,我养了一些牲口,其中一头牲口跟你长得很像,当时啊,这些牲口见到我只会匍匐在地上充当我的垫脚石,他们唯恐我的脚落在土地上从而脏了我的脚。 我的便溺之物对这些牲口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怎么,现在你的口味有了变化吗?或者说,云川便溺的味道比较好?” 无牙勉强支撑着自己的双腿,不让身体倒下去,他知道,一旦倒下去了,他就会不由自主的匍匐在地上,然后接受广成子的任何处置,且不会有半点怨言。 “族长——”无牙咆哮一声,这一声喊的极为响亮,虽然没有得到云川的回答,他还是终于站直了自己的双腿,没有让自己跪倒,匍匐,只是身上的汗水流淌的多了一些。 广成子原本毫无感情色彩的眼睛里突然变得有了一些笑意,点点头道:“看来云川是一个不错的人,至少他能给你力量来对抗我。” 无牙喘着粗气道:“我家族长邀请你上去。” 广成子大笑道:“不用邀请,天地本无主,随人自遨游,我来常羊山是因为我想来,不是因为接受了谁的邀请。” 无牙率先踏上石阶,却不敢用屁股对着广成子,特意的将身子侧过来,螃蟹一样横着踏上了台阶。 广成子微微一笑,对无牙的表现非常的满意,也就踏上了石阶,一步步地随着无牙向山上走去。 在第二道防御圈与第三道防御圈之间布满了各种各样的作坊,因为这里有一座很大的水潭,所以,这里的作坊大多是缫丝,纺织作坊,麻布纺织,羊毛纺织也统统在这一带。 因为是纺织作坊,因此,云川部绝大多数女人都会在这里做工,缫丝,纺织绸缎或者麻布。 缫丝作坊需要用到大量的热水,加上天热,所以妇人们身上的基本就没有多少衣衫,一个个仅在腰间围一块麻布,忙碌不休。 这里以前基本上是男子的禁地,广成子没有继续爬山,而是径直走进了缫丝作坊,他没有看那些女子的身体,而是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云川部的缫丝过程上。 这里的女子很喜欢有男人进来,更何况是广成子这个看起来很威严的男人,所以,她们手下不停,双手灵活地从泡在热水中的蚕茧里抽出一些丝头,再把丝头连接在一个转轴上,一手摇动转轴让轮子飞转,另一手捉住蚕茧,好让丝线顺利的穿在轮子上。 人在干活的时候,其实都是有看头的,尤其是这些**的女人,在专心缫丝的时候,模样更是美不胜收。 在参观别人劳动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基本上就会落在劳动者的双手上,此时此刻,劳动的双手才是最美的。 这些妇人的皮肤很黑,但是,她们的一双手因为常年浸泡在蚕茧水中,被蚕茧蛋白保养的又白又嫩。 “这些丝线最后会被织成绸缎是吗?”广成子微笑着问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女子。 女子挺起骄傲的胸膛,还抖动两下,才对眼前的男子道:“我一天能抽出两束丝,是这里最能干的女人。” 话音刚落,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砸了过来,导致这个年轻的女子抱头鼠窜。 广成子就那么笑吟吟的站在旁边,直到一个壮硕的如同肉山一般的女人走过来,他才把目光落在这个在野人眼中的绝世美女身上。 “你不能偷看我们的缫丝,如果非要学,就该去找阿布,他会安排你们部落中的女子进来。” 广成子闻言愣了一下,马上朝女子弯腰道:“打扰了,这就离开。” 无牙难以置信的瞅着这一幕,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广成子向别人表示礼敬。 “不远处就是织绸作坊,你要去看吗?” 广成子摇摇头道:“一叶落而知秋,看过缫丝场面,我已经能想到她们是如何织绸的。” 广成子说着话,又把目光放在一个粗大的陶管上,这个陶管里源源不断的向外淌着热水,这让他很难理解。 “这些陶管里的热水来自于制陶作坊,那里有常年不熄灭的火焰,于是,匠人们就让水漫过陶窑,凉水过陶窑之后,栽流淌出来的水就变成了热水。” 听了无牙的解说,广成子将手放在陶管下,这里的水有些烫手,他却好像没有感觉一般,尝试了良久这才收回手对无牙道:“这还算不得神仙手段。” 无牙不知为何,觉得血往脑袋上涌,忍不住出言道:“这些热水,不但能供给作坊用,全族人还能用这些源源不断的热水清洗身体,清洗干净身体的人,就很少生病,活人无数,还算不得神仙手段?” 广成子瞅了无牙一眼道:“大道在于自然,自然在于顺从,逆天而行不过是自寻死路。 眼前看似乎占到了不少的便宜,其实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块石头都是有灵觉的,云川这样做是在逆天改命,与世界为敌,迟早有一天,那些愤怒的灵觉一定会反击,他会尝到苦楚的。” 这可能是广成子跟无牙说过的最多的话,听到这些话,无牙习惯性的想要跪拜,不知为何,他又直起了腿,指着边上的上山小路道:“我家族长还在等你。” 广成子率先踏上台阶,却又停下脚步,回头对无牙道:“金光大道你不走,偏偏要选羊肠小路,何其愚也。” 无牙道:“我家族长说过,人能把自己这一生过好就难等可贵了,如何能想的更远呢? 就像蜉蝣朝生暮死,它们能做的就是努力繁衍,至于后代如何他们是管不到的,也没法子管。” 广成子长叹一声道:“愚蠢!” 无牙又道:“我家族长还说,长生是最大的骗术,凡是能说自己可以长生的人,都是最大的骗子。 族长还说,这世上就不存在杀不死的人,因为,这个世上就没有神,没有仙人,有的,只是人。” 广成子一言不发,快步上了台阶,不一会两人就来到了狭道。 广成子站在狭道边上,瞅着山腰处的一座阁楼道:“那里有很可怕的东西。” 无牙笑道:“那里不过是族长平日里观山景的地方,每年天寒之时,对面的那座山上的红枫就会变红,最终将整座山都染成红色,非常的美丽,族长曾经命人从那座山移来红枫,想让常羊山城也变成红色,结果,移栽的红枫大部分都死掉了。” 广成子看了看显得有些卑微的无牙道:“你想诱骗我进入这条狭道是吗?” 无牙惊讶的道:“这里是上山的必经之路。” 广成子摇摇头道:“未必!” 说完话,他的袖子里就飞出一柄勾爪,勾爪牢牢地勾住一块凸起的石头,而后,广成子就从狭道上方飞了出去,两道勾爪如同两只灵活地大手,不断地落在石头上,树上,片刻之后,他就飞越了整条狭道,最后落在一个半山亭前。 无牙见广成子飞走了,就叹了口气,背着手离开了狭道,一步步地下了山。 夸父已经喝了很长时间的茶水,也换了很多种茶叶,最后终于觉得还是从族长那里拿来的嫩芽焙制的茶叶更好喝一些。 从而觉得自己明年也应该从茶山上挑选一些嫩芽试试看能不能制造出更好地茶叶。 广成子站在小小的广场上,目光一直落在不远处那个凶兽一般的铁甲巨人武士身上。 巨人的身边放着一柄巨斧,巨斧的边上一张精巧的竹盘,竹盘上放着一套近乎黑色的精巧陶器,巨汉用手捏着一只比他眼睛还小的茶盅喝茶,喝下之后,还微微闭上双眼,似乎非常的享受。 就在他想上前的时候,又听到背后传来一阵甲胄碰撞的哗啦,哗啦声,回头看过去,只见一队跟眼前这个巨人武士一般粗壮的甲士,正沿着狭道涌上来,把他的退路完全给断掉了。 夸父放下手中的茶盅,提起巨斧来到广成子面前,二话不说,抡圆了巨斧就向广成子的身体劈砍过去。 广成子闪身躲开,夸父的巨斧却再一次带着破风声向他斜斜的斩过来……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四章广成子的头掉了 第四十四章广成子的头掉了 夸父的每一斧头都被广成子轻松地避开,夸父威猛无俦的力道对他的威胁并不大。 等夸父拎着斧头站立住的时候,广成子已经被九个钢铁巨人牢牢地包围在里面。 他们不约而同的将斧头插在背上,十八条粗壮的手臂伸出来齐齐的向广成子抓了过去。 广成子纵身跃起,单手捉住半山亭边上的横出来的松树枝子,然后轻轻一荡,就站立在松枝上,俯视着夸父道:“力量不再于大,而在于巧。” 夸父几人抬头瞅着站在树枝上摇摆不定的广成子道:“下来!” 广成子轻蔑的笑了一下,刚刚要从树枝上跳跃离开的时候,视线角落里突然出现了三点寒芒,广成子翻身跃下,其中一点寒芒穿透了他的外边的袍子,一股巨大的力道传来,寒芒竟然带走了那件袍子。 “笃笃笃”三根巨弩牢牢地钉在巨石上,广成子的袍子也就立刻摔在石头上,一股白色的烟尘腾起,而后,那件袍子就垂了下来,挂在了石头上。 夸父巨大的手立刻抓了过来,其余巨人则踩着沉重的脚步向广成子冲撞过来,前后左右,包括上边都有突袭,让广成子逃无可逃。 眼看就要撞上广成子,巨人们纷纷在胸口拍一下,他们身上的甲胄立刻冒出很多尖刺来,只要碰到广成子,这些带有倒钩的铁刺就会扎进广成子的身体,想要脱离,就会被挂掉很大一块肉。 广成子手中突然出现了两柄青铜剑,这两柄剑寒光闪闪,被广成子舞动的如同两个光球一般,随即,最先靠近的夸父铁甲上就不断地传来金属碰撞之声。 夸父大笑一声,张开双臂,向广成子搂抱了过去。广成子蛇一般从他肋下溜走,还反身踢了夸父一脚,将他踢进了巨人们的包围圈中。 巨人们相互碰撞一下,随即又散开,重新向广成子逼迫过去。 广成子踢夸父一脚并非没有代价,夸父的铁甲上有密集的尖刺,尖刺刺穿了他的脚,让他每走一步都留下一个血脚印。 云川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正站在广成子留下的披风边上研究,这东西非常的沉重,看了一会之后,他就开始在山泉边上用力的搓洗双手,同时,也嫌弃的将那件披风丢在远处,石棉的东西他只见过用在保温材料上,阻燃材料上,以前就没见过穿在身上的,他也不怕痒。 这东西对一个地质人来说不稀奇,披风是用石棉布造成的,这东西在中华大地上不算稀缺,有很好的耐热、不燃、耐水、耐酸、耐化学腐的性质。 瞅着广成子留在地上的血脚印,云川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广成子凭什么这样大喇喇的进入常羊山城,还认为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为了迎接这个人的到来,云川的斥候已经派出去一百里以外了,城外的流浪野人们几乎全部钻进山林,寻找可疑的地方。 直到现在,不论是斥候,还是流浪野人都没有传来危险警报。 九个巨人,如同九个巨大的铁柱在不大的广场上来回碾压,冲撞,此起彼伏一浪又一浪,广成子只能凭借灵活地身法在广场上与九个满身都是刺的巨人捉迷藏。 他的身体依旧灵活,不过,夸父他们也好像永远都不知道疲倦,这是一个十个人组成的游戏,现在,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云川最终进了半山亭,烧开了水,重新洗过茶杯,倒掉残茶,就重新开始泡茶。 夸父的茶叶不太好,云川就拿出自己的新茶,不一会,茶香就飘散开来,也就来了更多的巨人武士。 巨人是阿布找来的,他觉得面对广成子这种神仙人物,九个巨人可能不够用,他又带来了三十个铁甲巨人。 这些巨人到来之后,就把小小的广场挤得满满当当。 就算是这样,云川依旧能听到巨人挨揍之后的闷哼声,看样子,广成子这个人真的很能打。 云川给阿布递过去一杯茶之后道:“派人把元绪请过来。” 阿布拍拍手,立刻就有一个管事跑上山去请元绪了。 “你说,广成子知不知道我们云川的真正实力”云川吸溜一口热茶,放下茶盅问阿布。 阿布看看围拢过来的巨人道:“无牙,姼,这两个人不用杀了。” 云川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现在就比较好奇,这两个人不说,难道素女,玄女,以及蚩尤部的那几个智者难道也不告诉广成子我们这里有无敌的巨人这件事吗” 阿布想了一下道:“那些人一向把广成子当成神仙来看待,自然觉得人间的这点事不值得说,即便是说了广成子未必会听,即便是听到了以广成子这种奇怪的心态来看,他也未必看得起这些巨人。 像夸父族这样的巨人,广成子可能没少杀。 根据我知道的消息来看,轩辕杀死的山精野怪中,不乏巨人的存在,从刚才夸父与广成子的作战过程来看,夸父未必能打得过广成子。” 云川指指巨人群对阿布道:“你现在还相信广成子是一个杀不死的人” 阿布笑道:“会流血就会被杀死!这是人间至理。” 巨人群里忽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随着巨人们闪开,高大的夸父暴露在了云川面前。 说起来,夸父这时候挺惨的,口鼻都在流血,不过这对夸父来说不是很严重的伤势,更惨的是广成子,他如今贴在夸父的身上,与其说是贴,不如说是被夸父铠甲上的铁刺牢牢地钉在夸父的铠甲上。 广成子的双手被夸父牢牢地控制着张开,他的双腿也被别的巨人硬是给按在夸父的腿上,同样被铁刺刺穿,所以,整个人就成了夸父可以随意玩弄的玩具。 广成子已经成了一个血人,即便是这样,他的表情依旧平静,以充满慈悲心的目光瞅着云川。 “云川,你错了,你的道不能指引你的族人有一个好的未来,只会带给他们毁灭。 我这一次来不是要杀你,是要跟你好好地谈谈,希望你能改邪归正,带领你的族人顺从自然,按照这天地自然的道理来生活。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 很早以前,我曾经带着伏羲氏的人过着如同你云川族人一样富足的生活,随着伏羲氏的富足,他们已经不满足于享受目前所能享受的生活。 肚子不饿了,他们就开始挑剔食物,冬天不冷了,他们就开始攀比谁的衣衫好。 他们把狼的牙拔下来做成串子戴在脖子上,他们剥下完全没有必要剥的兽皮穿在身上。 一匹狼因为饥饿咬死了一个人,他们就放火烧毁了一座山。 云川,人的欲望太强大了,野兽咬死人是为了吃饱肚子,人这种东西杀戮有时候根本就不是为了食物,而是很享受这种杀戮的快感。 云川,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的部族越强大,距离毁灭的时间就越短,你的武器强大到了一定的时候,没有东西可以杀的时候,你们就会自相残杀。 停止你现在正在做的事情,融入到天道循环中来,进入了天道,你就会发现其中有无穷的乐趣,这才是你这样的聪明人想要追寻的,也是值得你追求的。” 云川闻言笑了,他甚至懒得跟广成子争辩什么,对刚刚赶来的乌龟人元绪道:“这个人是不是广成子” 元绪仔细看了广成子的脸,颤抖着道:“他就是广成子。” 云川笑道:“我现在就要杀了他,你觉得我能不能杀死他” 元绪坚定地摇摇头道:“你杀不死他。” 云川楞了一下道:“杀不死你确定吗” 元绪再一次坚定地摇摇头道:“没人能杀死广成子。” 云川瞅着元绪道:“如果不是因为这段时间我对你的脾性有了一些了解,我会觉得你这是在激发我杀广成子的兴趣。”。 云川挥挥手,一个巨人硕大的拳头就砸在广成子的肚子上,广成子贴在夸父身体上的身体猛地卷了起来,如同一只大虾。 很快当他的身体再一次垂下来的时候,又有一个巨人在他的胸腹部位重重的擂了一拳,而后是,第三个……第三十个。 广成子的嘴巴里不断地吐血,开始是血,后来就变成了一些暗红色的肉块。 夸父收回甲胄上的尖刺,广成子的身体就软软的倒在地上,他吐掉口中破碎的内脏,瞅着云川勉强挤出一丝笑意道:“肉体的死亡不是死亡,而是新生,砍下我的头颅吧,让我的灵魂离开身体,这样,过不了多久,你会重新见到我,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再慢慢地谈论何为道!” 说完话就闭上了眼睛,云川吃力的提起夸父的巨斧,用尽全力剁了下去。 事实证明广成子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被云川一斧头砍下去之后,他的头颅就离开了身体,慢慢的滚落到云川脚下。 云川瞅着眼球依旧在眨巴的广成子的头颅道:“你要是真的复活了,我还会杀死你,看看你到底能复活多少次。” 广成子的头颅合上了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丝丝解脱的表情,死对他来说,好像并不是一件痛苦地事情。 云川回头瞅着元绪道:“广成子死了。” 元绪惊恐的尖叫道:“他没有死,他会来找你的!”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五章咄咄怪事 第四十五章咄咄怪事 云川让人找来了松胶,然后,就把广成子的人头裹在松胶里,制作成了一颗巨大的琥珀。 面对广成子的死,云川,阿布,夸父一干人自然是非常欢喜,但是,元绪,姼,却没有显得很高兴,相反,他们显得更加忧心忡忡了。 至于无牙,他最近的表现似乎有些歇斯底里,不停点的光顾城外那些女流浪野人们修建的小小村寨。 狱滑回来了,他第一时间看了被薄薄一层松胶包裹的人头,确认,这个人就是在崆峒山打败他的人,因此,他也非常的高兴。 云川还派人天天守着这颗头颅,他不希望这颗人头被人偷走,从而失去了证明广成子已经死亡的证据。 稻子收割完成之后,族人们又匆匆的种植了秋粮,于是,一年中难得的农闲时光就降临了。 在这段时间里,族人们不再负担部族的全体劳动,全身心的投入到建设自己小家的过程中去了。 有人开始打理种植在自家院子里的果树,菜园,虽然都只是一些初始的小建设,在云川看来,他们的习惯跟几千年后的人类行为没有什么差别。 养鸡,养猪,家里有剩余粮食的人家还养起了驴子,更有一些工匠,还给家里打造了一辆板车,套上驴子,就是一个非常奢华的交通工具,以及运输工具。 单纯的竹楼在常羊山已经基本消失了,因为族人勤快的缘故,加上这里黄土很多,家家户户都在闲暇时光用石打造了很多的土坯。 用这种东西修建出来的房子不但结实,还保暖。 这都是一些族人自然而然的行为,云川没有提前引导,更没有刻意的安排管事们去安排这些事。 族人中总有一些聪明的人,其中一个脑袋突然开窍了,开始用土坯修建房子,剩下的人就会跟随,最后,用土坯修建房子这种事情成为了一种习俗。 族人们修建的房子普遍不高,进门需要低头才行,窗户更是小的跟监牢窗户一般。 这样的房子里自然是黑洞洞的,不过,好在保暖,人们也就没有什么好讲究的。 过于明亮的房子对族人来说不是好事情,以前在荒野居住的时候,山洞里都是这个模样,黑暗本身就有很好的隐藏效果,光明,只会招来野兽,蚊虫,以及强盗。 没有战争的大河上游部落的生活是惬意而富足的。 广袤的,肥沃的土地养活了很少的人,只要大家劳动的方向对头,温饱问题几乎算不上什么事情。 于是,剩余物资就多了起来。 随着食物变得丰富,部族里的孩子产量也就迅速拔高,一个家庭里要是听不到婴儿嗷嗷待哺的声响,这就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家庭。 这种事情不仅仅发生在云川部。 轩辕部,蚩尤部也是如此。 云川计算过,按照这样的繁育速度,不出二十年,云川部自身就会变成一个拥有二十万人口的庞大部族。 而轩辕部的直系人口也绝对会超过五十万,蚩尤部只要在大湖附近开发适当,人口超过三十万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 当一个地方的人口超过一百万,在这个时代里,绝对能被称之为世界的中心。 人只要多了,就要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养活这么多的人,人们自然会向大自然索要更多的物资,也会很自然的对自己生活的区域进行一定的改造,从而让自己的生活区域变得更加适合人类聚居。 在秋粮刚刚发芽的时候,轩辕建议召开部落首领大会。 与以前带着军队会面的场面不同,这一次,轩辕将会面地点放在了云川部的常羊山城。 这就表示着大河上游三部落已经达成了最基本的信任,轩辕,蚩尤不再觉得云川会杀了他们。 这一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调配三部族的劳动剩余,尽量的将这些劳动剩余转换成各自需要的东西,不至于产生浪费。 三部族中,轩辕部生产了大量的粮食,丝织品,青铜制品,以及盐,蚩尤部生产了大量的肉制品,皮毛制品,乳制品,以及一些锋利的青铜武器。 至于云川部……他们什么东西都有大量的剩余。 交换东西这并不在三个族长的议论范围之内,不论是阿布,还是隶首,亦或是蚩尤麾下的大祭祀,他们都能清楚明了的把事情办好。 所以,轩辕提出来要进行一场远征。 “刑天是大河上游三部落的公敌,一次性的将刑天这个危险因素清除掉符合三部族的共同利益。” “不仅仅是刑天,我以为临魁也应该在消灭的名单上。如果你们两个答应,蚩尤部就会出三千个武士。” 轩辕跟蚩尤两人说完自己的看法之后,就一起瞅着云川,等着这个人做出一个回答。 “我基本上同意你们的看法,刑天,临魁两人的事情确实到了应该解决的时候了,不过,我很好奇,你们为什么会知晓刑天,临魁他们的藏身地,而我却对此一无所知。” 轩辕看了蚩尤一眼道:“刑天身边自然有我的人。” 蚩尤同样看了轩辕一眼道:“临魁身边也一样有我的人。” 云川叹口气对两人道:“看来,在消息这一途上我比不过你们,只要两位不在我云川部安插人手,我就感激不尽了。 既然,你们两个已经下定了决心,云川部自然会参与。” 轩辕点点头道:“轩辕部出五千甲士,由隶首带领。” 蚩尤道:“我出三千猛兽战士,由新选出来的虎战士统领。” 云川摊摊手道:“云川部人少,我只能出动两千武士,由狱滑统领。” 轩辕沉吟片刻道:“两千武士中,至少需要一百巨人甲士,没有巨人甲士,刑天就没人能挡得住。” 当一个屋子里只剩下轩辕,蚩尤,云川三人的时候,大家都会变现的非常诚实,说出来的话也会非常的诚恳,没有乱七八糟的吹嘘,更没有虚头巴脑的溢美之词。 刑天的武力仅次于轩辕跟蚩尤,这件事没有什么好争论的,如果这两个人不出现在战场上,那么,刑天基本上就是无敌的。 如果让刑天依仗自己的战力在战场上开出一道口子,很容易引发一场巨大的溃败。 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用到云川部训练有素的巨人甲士了。 夸父是不会去的,事实上夸父也不肯离开常羊山城去外边作战,他早就把自己定义成常羊山城的守卫者这一角色了。 在夸父看来,就算云川部在外边失败一百次都不算什么大事,只要他在,还守卫着常羊山城,云川部所有的失败造成的损失,迟早有一天会加倍找回来的。 就在三人举杯庆贺合作协议达成的时候,轩辕瞅着云川道:“你要小心广成子。” 云川愣了一下,马上就笑了,让人端来广成子的人头琥珀摆在轩辕跟蚩尤中间请他们欣赏。 轩辕瞅了一眼琥珀,摇着头道:“广成子没有死。” 蚩尤也看着云川道:“据我所知,广成子已经回到了伏羲氏,刚刚就任了伏羲氏族长。” 云川淡淡的道:“没关系,再杀一次也就是了。” 轩辕皱眉道:“这个人非常的古怪,你确定能杀死他?上一次狱滑在崆峒山用大火烧烤山洞,藏在山洞里的人都被烧成了灰烬,只有这个广成子活下来了,虽然我们在山洞里找到了一处暗道,可是呢,我试验过,没有人能在大火燃烧的环境下停留一天一夜。” 云川笑道:“这不算什么大事,总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无法了解的,并不是广成子这个人有多么的神奇,而是我们还不了解他使用的一些方法,如果我们能了解这些方法,你就会发现他身上的神奇其实一点都不神奇。” 轩辕大笑道:“就像你云川部的火油?” 云川这一次没有回避,点点头道:“确实如此。火油这种东西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复杂。” 轩辕,蚩尤尽管很想知道火油的奥秘,见云川不愿意多说,也就没有继续问,如果云川不说火油的奥秘,那么,在广成子对付云川部的时候,他们就会袖手旁观。 在对付刑天跟临魁的问题上,轩辕部受到的威胁最重,所以,轩辕出兵最多,次之为蚩尤部,被这两人威胁最小的云川部出兵自然是最少的,这很公平。 至于广成子,那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原本轩辕跟广成子之间的矛盾最大,自从云川弄死了一个广成子之后,等广成子复活,云川就成了广成子此生最大的敌人。 如果云川想要获得轩辕,蚩尤两部的帮助,那么,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火油的秘密。 云川既然不愿意,广成子的事情就是云川部的事情,与他们两族无关。 晚上的时候,云川去见了元绪,元绪的兴致不高,他甚至没有吃小苦儿端来的饭菜,只是将自己的四肢加上脑袋缩进巨大的龟壳里一声不吭。 “轩辕说广成子没有死,蚩尤说广成子回到了伏羲氏,正式继承了族长的位置,你怎么看?” 元绪没有露头,继续缩在龟壳里对云川道:“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只要你真的杀死了广成子,我就加入云川部,成为你的族人。”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六章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 第四十六章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你得帮我杀死广成子,这样,你才有资格加入云川部。” “你云川部就如此高贵,以至于让我也需要建功立业才能进入?” “你这人不在意吃食,不在意美色,也不在意位高权重,但是我知道,你这人在意的是活得舒心。 你想要活得舒心,就只能留在云川部才会达到你舒心的目的,在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你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过得舒心,让族人过得舒心,让所有人过的舒心。 既然我云川部有这么高的门槛,元绪,你难道就不需要爬一下吗?” “云川部的门槛真的很高吗?”元绪的眼睛在黑洞洞的龟壳里有些闪亮。 “我想你已经感受到了吧?我听说,你这些天可没有闲着,让小苦儿带着你几乎走遍了整个常羊山城,据小苦儿说,你看的非常愉快啊,有没有这件事?” “还是要杀死广成子,广成子不死,云川,你的大道就立不起来。” “我其实没有什么大道要立,我的大道就是人要吃好,穿好,活好,且需要越活越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向大自然索取,可以用一切能用的手段让我们凌驾于万物之上。” “这就是你的道,你的道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最重要核心,余者次之,如果延伸开来,就会是“天命不足畏!” 你应该知道,广成子的道与你的道背道而驰,他敬天,畏地,道法自然,认为人与野兽虫鱼没有分别,只是大道之下的蝼蚁,若不能利用大道跳出这些藩篱,最终无足轻重,不值得一顾。” 云川听了元绪的话非常的惊喜,他已经在尽量的高看元绪了,没想到这人是一个天生的思想家,或许,他不能提出那些高妙的道理,却具有将一些人朴素,简单的行为归纳总结成为道理,这样的人才,可是真正的稀罕。 大道不灭,在很多时候指的是道理不灭,也就是说,这人的话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同,继而代代相传,薪火不绝。 这样的大道,才是一个人一生中最辉煌的巅峰,老子以《道德经》传世成圣,孔子以《论语》传世成圣,庄子以《庄子》成半圣……就这些人,即便是身体早已故去,他的言行却依旧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永生,且不死不灭。 相比之下,广成子的不死不灭在云川眼中就是一个莫大的笑话,从这家伙现在的言行来看,他准备肉身成圣。 任何想让自己长生不死的人都是妄人!也都是骗子。 他所谓的不死不灭,其实有非常非常多的漏洞,如果云川想要这样的不死不灭可以玩的比他更加顺溜。 即便是他已经复活成功,这种复活也只能骗骗无知的野人群体而已,对于云川这种百骗成精的人来说,太低级了。 中华泱泱五千年历史,里面的《谋略篇》就是一部骗术百科大全,翻开任何一段历史,骗术,也就是谋略都占据了非常大的篇幅。 每每读到这些精彩的骗术,都会让人热血沸腾不能自已。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或者一伙人对另外一伙人一旦有了智商上的压迫感,是一种非常高级的快感,那种快感,会远远地超越房事带来的快感。 当然,也有人把这种快感称之为成就感。 广成子现在很可能在纵横天下很多年之后,终于发现了一个可以让他产生这种快感的人类——云川! 云川是从元绪的总结性发言中敏锐的发现这一现象的。 就现在而言,轩辕最著名的一句话就是——听话! 蚩尤最著名的一句话就是——我要杀了你! 你们听听,就这两句话,当然不可能引起广成子兴趣的,只有云川好像在努力的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这如何不让广成子血脉贲张呢? 目前为止,广成子在大道的传播上,还比不过云川,因为他实在是自视太高了。 准确的说,广成子现在看谁都像是蝼蚁,即便是轩辕,云川,蚩尤这样的人,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三只大一些的蝼蚁。 再加上他只是通过口头传教的方式在传播他的大道,知道的人仅仅是一些他以为的精英,然而,这些精英离开崆峒山之后,并没有积极地参与到传教之中,而是利用从他那里学到的学问,在努力的鱼肉那些愚笨的野人。 云川这里就不一样了,云川部产纸张,有墨汁,有毛笔,这样很方便云川将自己想到的东西记录下来,然后拿给别人看,这样的传播效率远比口头传授要强大的多。 再加上在传道的时候,广成子为了加深神秘感,还对他的道进行了一系列的神话包裹,而后,能从他那里得到真正大道的人自然少的可怜。 更不要说野人们的记忆力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就连云川都不得不通过优生优育来达到改良人种的目的,广成子这种一切随缘的法门自然是非常不靠谱的。 没有记录,仅凭口授,还会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昨天说的跟今天说的不太一样,上个月说的跟这个月说的有很大的区别,更不要说去年说的,跟今年说的有着天壤之别。 云川最后总结出来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广成子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处传教。 元绪躲在龟壳里不肯出来,好在,云川跟他谈过话之后,他开始从龟壳里探出手拿食物吃了。 阿布这些天极为忙碌,主要是轩辕部与蚩尤部交换货物的对象就是云川部,云川部需要从这两个大部族手中换取大量的货物,争取让自己的货物更加的丰富。 然后,再通过市场这个东西,再把云川部获得的货物加价再给换出去,这一次,换取物资的对象就不是这两个大部族了,而是散布在方圆几百里之内的各个小部族。 自从轩辕,蚩尤两人发现自己部族的人与外边野人之间的差别之后,他们也就不怎么愿意侵略那些小部族了。 按照蚩尤的原话——一群傻子弄回来还要给他们食物,不划算。 确实如此,侵略一个野人部族,最后就会发现,除过杀了一堆的人之外,付出与收获完全不对等。 而且,把那些傻乎乎的野人抓来之后,他们根本就赶不上族人的生活节奏,与干活节奏,不仅仅如此,还会严重的拖本族人的后腿。 如果说,还有他们两个部族觊觎的人口,那就是云川部的高素质人口……傻子他们是不会要的。 常羊山城的建设对于轩辕跟蚩尤两人来说是一个颠覆性的认知。 云川部这些年获得的财富全部沉淀在了这座城池上了。 轩辕从水渠里用手捞了一把清水尝了一口道:“这水不错。” 云川指着山顶道:“这道泉水是从山顶喷涌出来的,经过沙池沉淀,三道竹网过滤,又经过两道包裹着木炭的麻布池子静置,最后才流淌进陶管里,落到山腰之后,才会流淌进水渠,供常羊山城的居民取用。” 蚩尤叹口气道:“为何会如此的麻烦?” 云川撇撇嘴道:“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族人少生病,活得长一些罢了。 蚩尤,不是所有的水都能喝,有些水里有一些可怕的东西,比如虫卵,这些带有虫卵的水被族人喝了之后,有的就会依附在族人的肚子里逐渐长大,继而威胁到族人的生命。” 轩辕皱着眉头道:“这就是你云川部严厉禁止族人喝生水的原因吗?” 云川瞅着轩辕跟蚩尤道:“你们回去也可以试试,不要嫌弃麻烦,如果你们的族人都认真坚持,部族里就不会经常发生死一地人的惨状了。” 轩辕点点头道:“这是一个好办法,我们三个部族的人口越来越多,相互居住的也越来越近,人多了,就会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病,如果你这个法子真的有用,我一定会采纳。” 蚩尤摇摇头道:“我们就住在大湖边上,那里烟瘴横生,让族人们全部喝烧开的水这非常的难。” 云川看着蚩尤道:“喝烧开的水,吃煮熟的饭,你的部族里就不会平白无故的死那么多的人了。” 蚩尤叹口气道:“再看看吧。” 每个人都有他难以言说的难处,云川,轩辕当然不会逼迫蚩尤跟他们保持一致。 到现在为止,蚩尤部依旧是巫术横行的部族,人的生死在部族文化中并不是重要的事情,他们认为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就像有的小树也会枯死一样自然,这样的想法,与广成子的见地差不多,都属于最原始的信仰与道理。 “你真的可以再杀广成子一次吗?”蚩尤明显比轩辕更加关心广成子的死活。 “如果他来常羊山城的话,我可以毫无节制的杀死他一万遍。”云川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一如既往。 “生是已知,死是未知,从生到死是一个过程,云川,你知道我们死了之后终将魂归何处?”轩辕貌似无心的一句话,却让云川哑口无言,没有真正死过得人,有什么资格谈论死亡呢?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七章这是大鹏鸟? 第四十七章这是大鹏鸟 既然轩辕问了,云川就必须给出一个回答,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说不知道这样的话。 如果说了,一定会被轩辕,蚩尤看不起的。 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很确切的答案。 轩辕曾经给他的族人们说,人死之后,就会飞到天上,化作星辰,人间有多少人,天上就有多少颗星辰,那些星辰最后会化作一条巨龙遨游世界且永生不死。 他还说,他的部族中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是龙的儿子,在人间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长大的过程,等人间的过程结束之后,就会飞天,最终会投入到龙的怀抱之中。 只有投入到龙的怀抱中的人越多,龙才会越发的强大,继续在无尽的苍穹中与数不尽的怪兽作战。 蚩尤同样有他们的见解,不过蚩尤部的死亡观却是人死后将回归大地,大地会把人的血肉吞噬干净,然后用来养育十二个神巫,一旦十二个神巫长成,就是蚩尤部统治大地的时候。 到了那个时候,蚩尤部将有吃不完的食物,穿不完的衣衫,饮不尽的美酒…… 这两种死亡归属,自然是轩辕跟蚩尤两个根据自己的需要编纂出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加强自己在部族中的统治。 毕竟,轩辕认为本来就是一条战无不胜的龙,族人们活着的时候需要为他战斗,死了,也需要跟着他一起战斗。 而蚩尤则认为自己是一个具有法力,且可以飞沙走石的大巫,希望族人们在战斗的时候不要害怕死亡,即便是死亡了,马上就能以另外一种形式附着在一个强大的躯体上面,从而以另一种更加伟大,强壮,凶猛的形式与新的敌人作战。 总之,这两个人的所作所为,全部都是为了部族服务,也是在为他们自己服务,不得不说,他们的做法从一个族长的角度去看,是极为正确的。 生死间有大恐怖! 轩辕,蚩尤可以给自己的族人们解说生死之事,但是,他们自己对于死亡依旧是迷惘的,既然云川比他们表现得更加像一个神,所以,在无聊中,他们自然要试探着问一下,看看云川这里有没有别的看法,或者是有一个正确的答案。 云川握着一个茶盅,不断地摩挲,过了好长时间才对轩辕道:“我们真的已经把人做到了尽头吗” 轩辕横了云川,蚩尤两人一眼道:“如果能战胜你们两个,最终一统天下之后,我就觉得我把人已经做到了尽头。” 蚩尤大笑道:“我也经常这么想。” 云川嘿嘿笑道:“你们两个都曾经说过,死亡不过是另一种新生的开始,所以呢,你们没有不要对死亡抱有如此大的恐惧之心。 你们看,稻子被我们收割了,其实对于稻子来说就已经死亡了,荒草被寒冬冻死之后,也是死亡了,树木枯死,野兽老死……万物都有死亡的一天,这就说明,死亡是不可更替,也不可逃避的。 与死亡相对应的其实就是生,我们播种了稻种之后,稻子就会重新活过来,冬天过后,野草也会会活过来,树木枯死之后,他们曾经散落的种子,也会发芽活过来,野兽曾经生育的小兽终究会长大,我们曾经参与诞生的孩子也会长大。 所以呢,我认为先要弄明白什么是生,然后再去考虑死,如果我们能把别人的生,当成自己的生,那么,基本上就不会畏惧死亡了。” 轩辕皱着眉头道:“我曾经亲眼目睹过非常多的死亡,有些人在死亡的时候非常的不甘心,他们不肯闭上眼睛,硬生生的拖着一口气就是不愿意停止呼吸。 云川,我不愿意轻易地死去,人死之后,这具身体就会化作污泥,虫子会在我们的七窍里爬来爬去,我们为之骄傲的身体最终会消失,云川,这世上真的没有长生不老之术吗” 云川只好回答他道:“没有,不过,我见过有人活了一百二十个寒暑才寿终正寝的。” 这句话本身就是云川随口说出来的,可是,轩辕听云川这么说,整个人都开始平静下来了。 从桌子上取过一块肋排,一边嚼一边道:“足够了。” 云川怀疑的瞅着轩辕道:“你不是要长生不老吗” 轩辕自嘲的笑了一下道:“我的祖父活了四十一个寒暑,我的父亲活了四十七个寒暑,我至今已然活了三十一个寒暑,依旧没有半分疲老之态,头发胡须依旧是黑色,看来,我可以尝试一下活过一百个寒暑,无论如何,也要比你云川部的阿布要活七十个寒暑要多。” 云川又把目光投向正在吃烧鸡的蚩尤,蚩尤放下烧鸡笑道:“我们三个可以比一比。 不客气的说,我们三个谁活得时间长,谁将是最后的胜利者。” 云川大笑道:“我到今年也不过才活了十二个寒暑,哈哈哈,你们跟我比谁活得时间长,简直是一个笑话。” 轩辕冷笑一声道:“我们三个人中间,就你的身体最不堪一击,好好地保护好你脆弱的身体,不要被寒风给吹垮了。” 蚩尤也大笑道:“我至今还能举起巨石,奔跑半日而不知疲倦,挥舞干戚一日不停,云川,你好好地保重,千万,千万不要死在我们两个前边。” 云川笑而不语,很好,终于把生死这样的话题给转开了,虽然,云川可以轻易编造出好人升天,恶人下地狱,还能编造出九十九重天,十八层地狱的好故事,可是呢,这个时候拿出来欺骗这两个人实在是不忍心。 在一起时间长了,或者敌对的时间长了,感情就会发生变化,最了解自己这个人的绝对是眼前这两位。 同时呢,最了解这两位的人,也一定是自己。 大河上游部落间的关系已经逐渐稳定下来了,不论是那两个部族交战,最后便宜的一定是那个没有参与战争的部落。 而其中任何一个部落都没有单独对付其余两个部落的能力,而两个部落联合剿灭一个部落最后的结果是,联盟的两个部落中比较弱小的部落一定会接着消亡。 在这种稳定的结构下,三个部落想要成长,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外扩张,没办法对内作战。 这应该是大河上游三部落第一次形成了稳定结构,云川相信,这样的稳定结构一定会延续很长一段时间。 轩辕,蚩尤两人都已经彻底的感受到了发展给他们部族带来的好处,此时再回头看那些小的野人部落的生活状况,这两个部族人打死都不愿意再过那样的生活。 他们甚至想要跟这些野人完成切割,不愿意将那些黑乎乎的野人当做自己的同类。 轩辕,蚩尤两人在云川部盘恒了五天之后,就回到自己的部族去了,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将会组织军队,调度军队与其余两个部族的军队汇合,去追杀刑天与临魁。 部族间一定是要有战争行为的,如果没有,部族武士就会懈怠下来,而武士们一旦放下手中的武器,再想举起来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了。 轩辕,蚩尤走了,广成子就成了笼罩在云川部族人头上的一片阴霾。 夸父在得知又有一个广成子出现了,就直接派人封锁了整个狭道,固执的将常羊山城给分割成了上下两个部分。 阿布也重新修订了外族人进入常羊山城的规矩,还在城外修建了一座异族人交易市场,从规矩制定的那一天起,除过轩辕部,蚩尤部的族人可以进入常羊山城交易之外,任何外族人都不能进入。 就算是这样的布置下,还是有东西突破了阿布,夸父布置的防线,大剌剌的来到了云川的天宫外边。 这个外边并非指的是地面,有东西从天空中过来了。 云川仰头观望,在半空中有一头巨大的鹰,一只爪子已被粗大的;;连接着绳子的弩枪射穿,三个巨人,正用力拉住了绳子。 看样子,是他们用弩枪射中了那只老鹰,如今正企图将那头大鹰拉下来。 而那头大鹰,则在半空中扑腾着,翼展达到四米的翅膀将空气搅的狂风大作,待向上飞起的时候,就把抓住了绳索的三个巨人,拖得在地上乱滚。 那三个值班的巨人叫嚷着,有更多的武士一起扑过去,抓住绳素。大鹰正在挣扎着,那三个巨人全被挣扎的大鹰,拖得在地上打滚,更多的人拿着尖矛冲了过来,可是大鹰的巨翅扑腾着,卷起一阵阵的旋风,持着武器的人。根本无法接近到大鹰,有的人将矛抛了过去,矛落在大鹰的身上,也被它身上厚厚的羽毛弹开。 翼展达到四米的巨鹰在云川眼中,与他见过的一些小型飞机基本上没有差别。 可是呢,飞机到底是机械,而眼前这头活生生的史前巨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眼看着巨人被刚刚落地的巨鹰一翅膀拍飞,云川的眼皮就剧烈的跳动起来。 在这个时代,见到一些传说中的动物并不奇怪,问题是,这只巨鹰的背上居然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的人,这就让云川在一瞬间就警惕起来了。 就在云川准备下令让床弩继续发射的时候,元绪拄着一根拐杖,慢慢的来到云川身边,冲着巨鹰背上的人打招呼道:“彭尸,停下你的巨鹰。” 巨鹰背上的那个叫做彭尸的人却嗷嗷大叫道:“他们伤了大鹏,大鹏不肯罢休!” 云川冷笑一声道:“你最好让它安静下来,否则,我不介意杀了它。”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八章广成子的天国 , 第四十八章广成子的天国 元绪连忙道:“彭尸是我请来的客人,族长如果想要对付广成子,就离不开彭尸的帮助。” 云川怒道:“既然是客人,他为何不好好的从大门进入,非要仰仗着一头可以飞的扁毛畜生就能如此的放肆?” 元绪又道:“彭尸是山野间的能人,他当年为了驯服这头头大鹏,不惜以自己为诱饵,引诱成年大鹏捉他回去喂养幼崽,他抵达大鹏安置在悬崖上的老巢之后,侥幸不得死,就背负一头幼崽,趁着大鹏不在老巢的时候,历经千辛万苦从悬崖上下到地面,逃脱大鹏的追杀之后,又用了三年时间将那头大鹏幼崽喂养长大,这才成就了他鹏仙人的地位。 因为有大鹏当坐骑,彭尸可以朝东海,暮苍梧,也只有此人才知道荒原之外是什么样子,也只有他才知晓大地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 族长如果想要云川部兴盛发达,不能少了此人。” 云川听了元绪的话,这才按捺住自己的怒火,烦躁的挥挥衣袖,原本已经对准大鹏的五架床弩,就重新低下头。 此时,大鹏依旧在努力的挥动翅膀,想要重新回到高空,可惜,当一张巨大的渔网从天而降之后,大鹏鸟活动的余地越来越小,最终,被渔网捆绑的结结实实,只能倒在地上“呱呱”的乱叫。 元绪带着小苦儿迅速的将同样被捆的结结实实的彭尸从渔网中扒拉出来,这个瘦小的如同侏儒一般的男子愤怒的对云川吼道:“你的死期近了。” 云川单手按住他的脑袋,冷笑一声道:“你以为骑上一只老鹰就可以对所有人无理吗?” 彭尸那里受过这样的羞辱,蹦着高的想要从云川的手中逃脱,却听云川道:“乖乖地听话,要不然就杀了你的老鹰炖汤喝。” 彭尸所有的荣耀,地位以及骄傲统统来自于这头老鹰,回头看看可怜的大鹏鸟,忍不住哀求道:“快快放开它。” 云川也不愿意伤害这只大的出奇的老鹰,就示意夸父他们将弩枪锯断抽出,还给老鹰治疗伤口。 “这一次是我大意了,否则我不会受这样的羞辱,元绪,都是你害了我。”彭尸安静的坐在地上,对前来安慰他的元绪恨恨的道。 云川再次挥挥衣袖,只听三道撕裂空气的鸣响从山顶部位发出,转瞬间,三枝鸡蛋粗细的弩枪就“笃笃笃”的钉在不远处的石壁山,弩枪入石半尺。 云川瞅着目瞪口呆的彭尸道:“刚才,我已经极力克制了,如果不是元绪帮你说话,你这个时候已经死了。 另外,别告诉我说你这人是杀不死的,我刚刚杀了广成子,人头还被我封印在琥珀中,你要不要看看?” 彭尸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三根弩枪,沉默良久才道:“广成子没有死,我在空中观看了广成子继任伏羲氏族长的大典,他活的好好地。” 云川笑道:“没关系,我喜欢收集广成子人头琥珀,只要我努力收集,很多很多年之后,我的子孙可能会因为这些琥珀人头获益。 如果你也喜欢不朽,我也可以把你弄进琥珀里边去,给你起一个大鹏仙人的名字如何?” 彭尸回到大鹏身边,将自己的脸贴在大鹏鸟巨大的喙上,看得出来,他正在努力的让大鹏鸟安静下来。 从刚才那一番简短的谈话中,彭尸已经知道,他将要面对的这个人王,与他曾经见过的很多人王都有很大的不同,至少,此人对于像他这样的骑鸟仙人没有半分敬意。 彭尸身躯瘦小,背上却有一个很大的兽皮背包,在云川的注视下,他居然从背包里取出一条将近一米长的蛇,这条蛇是活的,从它阴险的三角形脑袋,以及身上淳朴的伪装色就能看出,这家伙就是一条剧毒蛇。 还以为彭尸会把剧毒蛇丢过来对云川发起一场袭击,结果,彭尸却把这条毒蛇塞进大鹏鸟的喙里,口中还发出一阵阵呢喃之音,像是在哄婴儿一样。 很奇怪,那只巨大的老鹰竟然一边吃毒蛇,一边不停地用脑袋蹭这个瘦弱的男人。 一只原本猥琐的躲在角落里的肥乌鸦慢慢的跳到云川身边,咕哝着道:“不错的鸟!” 云川同样眯缝着眼睛回答道:“是一只好鸟。” “杀鸟,炖汤?” 云川道:“要养起来……” 就在一人一鸟策划一件坏事的时候,他们完全忘记了站在他们身边的元绪,元绪一字不漏的听了这一人一鸟的谋划,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好一阵子才睁开眼睛,对云川道:“彭尸与大鹏是同生共死的,族长如果想要大鹏,就一定要接纳彭尸。” 云川一脚踢开脚下的肥乌鸦,笑呵呵的对元绪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元绪瞅着云川那副完全表里不一的表情,长叹一声道:“族长,你不能见到什么好东西都想要。” 云川不怀好意的瞅着元绪道:“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彭尸能够像你一样愿意效忠云川部,大鹏鸟就一直是他的。 另外,问一句啊,这世上骑着鸟的仙人多吗?” 元绪叹口气道:“骑鸟的仙人我就见过彭尸一个,骑老虎,骑豹子,也见过,还见过一个蓄养了大蛇的仙人,他们大多数都是广成子的朋友,彭尸之所以不是,就是因为他不愿意成为广成子的朋友。” 云川点点头道:“骑鸟有些了不起,至于骑老虎,骑豹子,骑熊猫的人我一般都认为他们有病,论到骑乘舒服,老虎豹子,大蛇一类的根本就无法与牛马相提并论。” 元绪先是用他圆圆的眼睛瞅瞅正在跟大鹏鸟相依为命的彭尸,放低了声音对云川道:“很多仙人都是独来独往,如果没有一头足够凶猛的坐骑,他们往往就会被野兽给吃掉。 广成子你也看到了,他本人真的很厉害,在大地上他杀死过巨熊,在树林里,他杀死过无数的猛虎,以及其余野兽,就是因为他的武力是最强的,所以,他才不怎么看得起伏羲氏族长这个位置。 他认为统治一群野人根本就不符合他的身份,他一直想要把大地上最聪明的人统合起来,最终成为他的部下,帮助他成为这个世界上超脱一切的存在。 你的出现,让他第一次有了危机感,同时,也激起了他的好胜心,这一次重新掌控伏羲氏,目的,就在于跟你比试一下。” “咦,他不是想要杀了我吗?” “广成子根本就看不起杀人这种事,他甚至身为杀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他喜欢看到一个个强大的人最后臣服在他的脚下。” 云川不解的道:“他以前杀了很多很多人才对,轩辕对我说过,广成子的山洞里白骨累累,死人无数。” 元绪低下头,摩挲着手里的拐杖,瞅着朝阳下沉沉的暮霭整个人的精气神好像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那些死去的人对广成子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人。他眼中的人,只有那些仙人,以及你,轩辕,蚩尤,就连刑天,临魁这两个人在他眼中也仅仅算作半个人而已。” 云川想了一下接着问道:“你在他眼中算一个人,还是半个人,亦或算不得人?” 元绪敲敲自己身上的龟甲道:“我在他的眼中就是一本书。” 云川绕着元绪的身体转了一圈道:“你既然已经有了书这个概念,你就该明白,这东西应该是纸张做的,竹子做的,木条做的,石板做的,唯独不应该是龟甲。 元绪,我们商量一下,你脱掉这个不能给你温暖的龟甲,交给我,让我把它制作成一个巨大的琥珀,长久的留在人世间。 而你呢,应该穿上暖和,柔软的麻布衣衫,丝绸衣衫,穿上贴身的兽皮衣衫也可以,你觉得我的建议怎么样?” 元绪笑道:“小苦儿已经在龟甲里边给我衬上了一层柔软的麻布,龟甲现在不冷,也不硬。” 就在云川跟元绪谈话的功夫,巨人们已经将那只巨鹰的翅膀绑缚起来,双腿因为受伤的缘故,就没有加以束缚,只是在鸟喙里塞了一个铁质的马嚼子,防备它突然暴起伤人。 做完这些,笼罩在巨鹰身上的渔网就被武士们一点点的剥除了,当这只巨鹰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云川才发现,这只老鹰的身高居然超过了他的身高。 即便是被绑缚起来,站在那里依旧威风凛凛的。 没有了翅膀加力,即便是一个巨人都能轻易地捉住它,只是,当它挥舞翅膀的时候,这只鸟的力量就会增加十倍不止,就像水中的鱼,离开水面之后力量小的出奇,但是,当它在水中的时候,往往力大无穷。 这个世界的人之所以对很多事情充满了畏惧,多数都是来自无知,当他们跟云川一样见多识广的话,说真的,荒蛮的大自然就没有太多的秘密可以让人畏惧了。 就算有很多是云川第一次见到,而他曾经接受过的教育,也能让他对这些不解的事情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四十九章客卿就不该吃白饭 第四十九章客卿就不该吃白饭 因为广场上有一只巨鹰,或者是大鹏,云川家里的肥乌鸦们整齐的排成一排站在窗台上,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向精卫进言。 “杀鸟,炖汤!” “烤鸟,剥皮!” “炖汤,剥皮!” …… 精卫对这些傻鸟的行为不理不睬,她现在忙着驱赶躲进屋子里的三只丹顶鹤呢。 丹顶鹤看起来很干净,可是呢,就在那些美丽的羽毛底下,蕴藏着无数的跳蚤跟虱子。 很多人都把丹顶鹤相互啄毛的动作当成情侣间的调情举动,精卫却是知道的,它们根本就不是在调情,而是在啄食羽毛里的虫子。 平日里云川从来都不允许丹顶鹤进入他的房间,丹顶鹤们平日里也不会进入云川的房间,现在不成了,广场上蹲着一只巨大的老鹰,不论是丹顶鹤,还是肥乌鸦们都不愿意离开云川身边太远。 云蠡抓着布老虎的耳朵帮着母亲驱赶丹顶鹤,可是,丹顶鹤的腿很长,而且很灵活,母子两不论如何努力,都不能把三只丹顶鹤驱赶出房间。 直到小狼加入之后,这三只丹顶鹤才不得不逃出屋子,它们片刻都不敢停留,才出门,就挥动双翅,在地上奔跑几步,就飞上了云霄。 云川仔细地研究了这种老鹰,他脑海中的老鹰种类没有一个能跟这只鹰对上号的。 这本身就是一句废话,在他的认知中,或许只有最大的信天翁的翅膀展开之后能与这只老鹰相媲美。 可是,看过老鹰如同钢钩一般的爪子,锋利如刀的喙,云川觉得信天翁在它面前可能只是一种比较大的食物。 彭尸的体重在云川看来,绝对不会超过五十斤,他不是因为瘦才只有这么重的,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侏儒。 按理说,侏儒在野人世界里根本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残酷的野人生活法则中没有养育弱小同类的条例,这家伙能在这种环境下活下去,并且通过个人努力成为了鹏仙人,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奇迹。 也就是因为是一个侏儒,彭尸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诱骗大老鹰把他带去鹰巢,继而达成一个希望极其渺茫的目的。 想想就让人寒毛直竖,假如大老鹰那时候正好饿了,他早就变成一堆粪便了。 假如鹰巢里面的雏鹰长大了,相信,他早就被那几只雏鹰给分尸,最后变成几堆粪便。 假如他没有从悬崖上活着爬下来,他早就成一堆枯骨了。 所以说,彭尸能够弄到一只巨鹰,还能奇迹般的将这只巨鹰养活,调教的可以带着他在天空翱翔,不得不说是一个真正的奇迹。 当然,云川也认为这是属于土著们的奇迹,像他这种可以穿越时空来到这里的奇迹,才是更高明一些的奇迹。 都是奇迹,也就多少会宽容一些,既然彭尸这个人一直孤独的生活着,那么,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他没有撑死吧?” 元绪来见云川的时候,模样非常的凄凉。 元绪摇摇头道:“他没有撑死,就是醉的厉害,现在完全不省人事了,我没有想到,一个堂堂仙人,会因为一口酒,一顿饭,一些蜜水桃子就决定在云川部养老了。” 云川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吃了那么多的苦,不就是为了以后不吃苦吗? 这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不过,也是真理,这世间的大多数有理想的人都在遵循这一法则行事。 彭尸以前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享受,现在,他一次性的享受到了,留下来有什么奇怪的呢。 元绪,你也应该放开心胸享受,我云川部人之所以努力劳动,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最大的愉悦感,只有这样,在我们死的时候才不会有太多的遗憾。” 元绪摇头道:“我想要的愉悦不是这样的。” 云川哈哈大笑道:“那么说,你觉得别人幸福了,你就感到幸福了?如果是这样,我不得不佩服你是一个真正的圣人。 还有一件事,既然你能召唤来彭尸这样的人,如果有跟彭尸一样的奇人,你不妨也一并找来,我喜欢这些有特殊本事的人。” 元绪苦笑一声,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马上拒绝,就离开了天宫。 在下山的路上,元绪遇到了抱着一摞子文书的阿布,阿布看了元绪很久,终于还是让开道路,让身形宽大的元绪下了山。 跟在阿布身后的狱滑皱着眉头道:“这人最近天天跟族长在一起,看起来族长想要给他委以重任了。” 阿布的脚步停滞了一下淡淡的对狱滑道:“我们才是云川部族人。” 狱滑瞅着阿布道:“你上次强行将没有达到标准的流浪野人融入部族,已经惹得族长不高兴了。” 阿布停下脚步看着少的可怜的几棵红枫树道:“能强行做到这一点,就说明族长还是看重我的。” 狱滑有些烦躁的道:“来了一只乌龟,又来了一个骑着老鹰的人,这两个人对云川部一点功绩都没有树立,我很不喜欢他们骑在我们两个的脖子上,这不公平。” 阿布叹口气道:“睚眦分开了,赤陵也马上就要分开了,你如果不愿意,也可以组建自己的部族分开另过。” 狱滑怒道:“我从来就没有离开部族自己去当王的心思。” 阿布冷笑一声道:“我也没有这样的心思,既然你没有这样的心思,那就做好自己的事情,地位的高地族长会衡量的。 云川部早就不是那个茹毛饮血的云川部了,跟着族长十一年了,我没有忘记当初我们在夹缝中苦苦求生的场景,更忘不了族长带着我们在栉风沐雨中一点点的将云川部打造成如今繁盛的经过。 这么多年下来,族长做出的每一个指令都是正确的,狱滑,你记住一点,族长从来没有做错过任何事情。 如果,我们真的觉得族长的指令有了问题,首先,就要从我们身上找问题,而族长,是不会错的。 你一定要记住这句话,任何时候都不要质疑族长的决定。” 阿布说完话就抱着账簿文书拾阶而上直奔天宫,狱滑在原地待了一阵子,就快步跟上。 阿布找到云川的时候,发现他就守在那头巨鹰身边,手上拿着一块块的兽肉,正在给巨鹰喂食。 巨鹰没有拒绝族长喂食,只要嘴边有肉,它就会张口吞下,没有半分的犹豫。 阿布来到云川身后低声道:“族长!” 云川回过头发现是阿布跟狱滑,就把手头最后的一块肉丢给巨鹰,用手帕擦擦满是油脂的手,就笑了一声道:“这头巨鹰的父母应该天空之王,它的兄弟姐妹也应该是天空之王。 自从它被彭尸这个人驯养之后,天空之王的名号就与它无关了,此时,它不过是一个不错的工具罢了。” 阿布仔细听了云川的话之后,就接话道:“族长是说不论是元绪,还是彭尸,对我云川部来说,他们就是几个很好用的工具吗?” 云川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回答,而是来到泉水边继续洗手,直到把手洗的没有一点油脂了,才继续对阿布道:“从今往后,你,夸父,以及云川部本族的人将会隐入黑暗中,元绪,彭尸,无牙这些人将会顶在最前边。” 狱滑听族长这样说,正要上前一步准备反对的时候,阿布却早先一步挡在他身前对云川道:“族长说的是,阿布也明白族长这样做的意图何在。” 云川瞅着阿布那张鞋拔子脸道:“说说看。” 阿布嘿嘿笑道:“部族是我们的,我不在乎谁在帮我们干活,只要他们能把活干好,且对我云川部有利就行。” 云川又瞅着他手上的文书道:“你现在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阿布躬身道:“明白,这就把这些账簿文书送到元绪那里去,问问元绪先生有没有指教的地方。” 云川哈哈大笑道:“那就去吧。” 阿布笑吟吟的捧着文书,账簿径直去了元绪居住的地方。 狱滑愤怒的瞅着阿布恭顺的走了,就上前一步对云川道:“族长,我有话说。” 云川看了看狱滑那张涨的通红的脸,轻启朱唇道:“滚!” 云川既然已经说了撵人滚蛋的话,狱滑就不敢再说了,他要是继续说话,边上的四个巨人就会抓住他,把他丢出去,那就真的是滚了。 云川朝天空招手,示意天空飞着的三个胆小鬼赶紧落下来,可是,无论他怎么挥手,怎么打口哨,那三只丹顶鹤就是不愿意降落,相反的,一直站在窗台上的四只肥乌鸦,一边喊着“杀鸟,烤鸟”一类的废话,一边一蹦一跳的来到云川身边,有云川在,肥乌鸦们就不觉得那只巨鹰有多可怕了,其中一只胆子最大的肥乌鸦,甚至敢绕到巨鹰的后边,用嘴巴啄下巨鹰的一根屁股毛,而巨鹰对此一无所知。 云川部不养闲人,这是很久很久以前云川就对阿布说过的一句话,阿布还依稀记得,族长当时还说,这世上就没有没用的东西,哪怕是一张擦屁股用的树叶,用对地方,也会给部族带来益处。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章一切都很自然 第五十章一切都很自然 彭尸大醉了一个月,云川就跟那只巨鹰在一起待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中,云川发现,这只巨鹰最喜欢的食物是动物的内脏。 尤其喜欢吃新鲜的猪肝,羊肝,猪肠,羊肠……如果有野兔的脑子,鲜嫩的鱼肉,以及各种动物的眼珠子,它就会表现得更加温顺! 至于毒蛇这种食物,在云川亲自喂养了一个月的巨鹰之后,它已经对毒蛇,肉干,旱獭,狐狸,这些食物不怎么愿意张嘴了。 云川为了让巨鹰有足够的营养,特意让人准备了新鲜的猪肝,羊肝,有时候,这些食物拿来的时候还冒着热气,此时距离屠宰那些牲畜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云川每天给巨鹰投喂食物的时间掌握的很好,恰好在巨鹰消化完上一顿食物,正好感到略微有些饥饿就会再一次投喂。 在喂养巨鹰的事情上,云川可以说用心到了极点。 在这些新鲜食物被投喂之前,他就会给巨鹰身边随便丢一些带皮的小兽,还刻意在这些小兽的肉上涂抹了一些辣芥。 巨鹰有很好的嗅觉,味觉却不怎么好,所以,云川往往会把辣芥包裹好,藏在小兽,或者蛇虫的身体里,巨鹰吃了几次辣芥之后,就不再偷吃那些可以随便得到的食物,开始,专心的等待自己将要到来的丰盛大餐。 而云川从未让巨鹰失望过,只要到了时间,就会拿出巨鹰极为欢喜的肥嫩多汁的牲畜内脏…… 巨鹰的身体素质极为强悍,腿上被床弩射穿的地方,已经长出来了新肉,再有半个月绝对就能恢复如初。 云川问过一些猎人,巨鹰的身体太重,如果助跑距离不够,或者没有悬崖,大风的帮助,巨鹰很难飞起来。 于是,云川就解开了巨鹰身上的绳子,任由它在天宫的广场上来回踱步,呼扇翅膀。 彭尸醉醺醺的从房间里出来,随便从他的皮口袋里捞出几条半死不活的毒蛇丢给巨鹰,就再一次捧着阿布赠送的酒葫芦踉踉跄跄的回房间去了。 他没有看到的是,那只巨鹰对那些在脚下蜿蜒爬行的毒蛇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用钢钩一般的爪子将毒蛇撕扯成几段,就继续在广场上踱步,等待云川亲自拿来的美食。 一只巨鹰如果已经被人给驯服了,那么,就不存在什么野性,更不要说什么王者的野性了。 有奶就是娘,这才是这一只巨鹰此时的状态。 跟着贫穷的鹏仙人彭尸,巨鹰的伙食并不好,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巨鹰自己狩猎,捕食,巨鹰不但要喂养自己,有时候还要喂养这个该死的鹏仙人。 而鹏仙人往往会拿走巨鹰捕获的食物中,最肥美的部分…… 不知不觉的,天气已经转凉了。 赤陵带着少部分精壮的族人终究还是乘坐独木舟顺流而下,离开了云川部,去探索他的世界去了。 特意前来送别的睚眦非常的伤心,赤陵却表现得雄心满满,他等了好久,也没有等到云川出现。 就在他登船将要离开的时候,精卫来了,给他带来了一个小巧精美的鹿皮囊,鹿皮袋子里装着一袋子泥土。 精卫告诉赤陵,如果有一天,当一个鱼人带着这一袋子土回到了云川部,那么,这个部族依旧是他的家。 赤陵双手高举泥土,朝常羊山城所在的方向跪拜之后,就把鹿皮袋子绑在胸口,带着他的族人顺流而下,不长时间,就消失在茫茫的大河之上。 赤陵走的时候,云川依旧在奋笔疾书,他写书的速度已经赶不上那群孩子的理解速度了。 今天,云川写的书名叫做——《家猪的饲养》。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云川部有最好的养猪人,可是呢,养猪人只知道养猪,能养出很好的猪来,可是呢,他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养好猪。 总结的事情还是需要云川来做,小苦儿一干真正的读书人则在一边辅助,帮助云川记录,最后由云川总结出一本旷世奇书《家猪的饲养》出来。 这是一项极为繁重的工作,除过《家猪的饲养》,后面还有《如何养牛》《如何养羊》以及《马匹的繁育》……等等工作要做。 阿布悄无声息的走进云川的房间,坐在云川左边低声道:“赤陵已经走了,他拿走了王后送给他的泥土。” 云川抬头看了阿布一眼道:“五色土……便是家。” 阿布又道:“元绪是一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很能干的人。” 云川放下手中的毛笔笑道:“能干的人就不妨多干一些事情。” 阿布点点头道:“元绪认为,族长应该封神了。” 云川摇摇头道:“他是因为恐惧才做出这个决定的,所以我不同意,至少,现在不会同意。” 阿布笑道:“这么说,广成子真正死亡之后,王就能封神了吗?” 云川摇摇头道:“我一旦封神,你们是不是也要封神?如果我们所有人都成了神,最糟糕的事情就会出现。 现在,常羊山城里居住的人都是我们的族人,也就是你一直说的自己人,封神这种事情骗骗外人是可以的,拿来骗自己人就太过分了,如果这样做了,族人们就会真的以为自己是神族,最终,就会干出一些神才会干出来的事情。 所以说,封神只会加速云川部的灭亡,现阶段,对云川部没有任何好处。” 阿布点点头道:“那么,需要我否决元绪的决断吗?” 云川笑了,对阿布道:“温柔一些,要让元绪明白,我们是神,我们的部族就是神族,可是——我们就是不说!” 阿布笑道:“我也觉得这样最好,我这就去找元绪讨论,就说,族长说了,生而为人,要懂得谦抑。” 云川点点头道:“如此甚好。” 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一只巨大的老鹰脑袋从窗户里钻了进来,巨鹰歪着脑袋,用两只黄褐色的眼睛瞅着云川。 云川呵呵一笑,就站起身来到门外,一个巨人端来了一大盆猪肝,羊肝,里边还有两挂新鲜的猪羊肠子,肠子被洗的干干净净的。 云川从巨人手中接过大盆,取出一块血淋淋的猪肝递到巨鹰的嘴边。 巨鹰的脖子猛地一伸,那一块猪肝就进了嘴巴,仰着头调整一下方向,一大块猪肝就进了鸟嘴。 喂完一块肉,云川就伸手抚摸巨鹰的脑袋,巨鹰非常识相的降低了脑袋,让云川可以顺利的抚摸它的脑袋。 “哗啦……”一阵东西砸碎的声音传过来。 云川,阿布循声望去,只见彭尸呆滞的站在门前,从不离手的酒葫芦砸在地上,且摔成了几片,酒水流淌了一地。 云川没有理睬彭尸,继续拿出一块新鲜羊肝递到巨鹰的嘴边,巨鹰再一次一口吞下,然后就主动低下头让云川抚摸它的头。 “这……是我的大……鹏。”彭尸踉踉跄跄的走过来,伸手要去抚摸巨鹰,巨鹰却骄傲的别过头。 云川轻笑一声,继续用盆子里的东西喂巨鹰,直到盆子里的东西被巨鹰吃光了,云川这才拍拍彭尸的肩膀道:“没人说,这只巨鹰不是你的。” 彭尸发疯一般从屋子里的取出自己的兽皮袋子,随便抓一条毒蛇就往巨鹰的嘴边送,一边送一边急迫的道:“你吃啊,你吃啊。” 吃饱了肚子的巨鹰就蹲在地上,回头用喙整理自己的羽毛,不论矮小的彭尸如何在地上跳动,举着毒蛇希望它进食,它都视而不见。 “你吃啊……这是龙,你最喜欢的龙……” 彭尸有些癫狂,即便是手上的那条毒蛇已经咬住了他的手臂,他也不管不顾,一心想要跳的更高,好吧所谓的龙送到巨鹰的嘴边。 云川在水渠边上清洗了自己满是鲜血的手,对阿布道:“睚眦今年带来的货物是不是以坚果为主?” 阿布看了一眼癫狂的彭尸,笑着道:“睚眦部的栗子,柿子还没有成熟,尤其是柿子,至少要等到落霜之后才好吃。 他们这一次带来的货物,以野味居多,剩下的都是一些猪皮,兽皮,另外,睚眦还找来了一些铜,黄色的,是他们的族人在一座山下捡到的,睚眦以为是金子,夸父煅烧之后认为是铜,黄色的铜。 不知族长觉得这东西有没有用处呢?” 云川走进屋子,想了一下道:“数量多了,自然是有用的,数量少,意义不大,不过,可以储存起来,以后可能会有大用处。” “哦,既然是这样,我就让人吧睚眦收获的铜收下来,同时放出风声,云川部收这种从山上捡到的黄色铜块。” 云川点点头算是认可,窗外吵闹的厉害,彭尸的叫声越发的凄厉,此时,他的手中竟然抓着好几条毒蛇,声音虽然凄厉,哀求的意味却越发的浓厚。 阿布往云川身边靠一下,继续道:“轩辕提议的出兵计划,咱们部落已经准备好了,两千武士,狱滑为首领,其中真正的武士加上一百二十个巨人,共有八百人,余者都是负责运送粮食,物资的从人。 我以为啊,一支队伍能不能有战力,主要是看粮食,物资充足不充足,尤其是巨人武士,他们的食肠宽大,万万不可缺少了粮食。” 云川叹口气道:“巨人武士强悍无比,却没有想过他们之所以能够所向无敌,全靠粮食撑着呢。” 阿布点点头,然后低声道:“彭尸可能中毒了。” 云川朝窗外看过去,发现彭尸已经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小小的身体正在剧烈的抽搐。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一章这才是真正的狠人 正在手打更新中,敬请期待。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二章门槛! 第五十二章门槛! 云川叹口气道:“我知道你这样做的目的……彭尸其实不用死,只要他能真心实意地投靠我部,他就不用死……可惜,此人只想在最短的时间里尽量地享用,然后再一走了之,这才是他的死因。 所以,你我就眼看着他在心态失衡之下弄死了自己。 这两个侏儒武士,其实也没有必要斩断自己的腿来减轻重量,斩断腿的目的,就在于让他只能与巨鹰连为一体,不能叛逃。 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共同做的,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感觉很差,觉得我们不应该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现在已经很明显了,我们干了这样的事情。” 阿布嘿嘿笑道:“族长不必自责,想当初,我们八个人一无所有地落足桃花岛的时候,没有人帮助我们。 等到我们将桃花岛修建得可以活人的时候,就有人到来了,想要加入我们,这个时候,只要他们愿意跟我们一起劳作,就允许他们加入,并承认他是我们的族人。 后来,我们有了一点实力,这个时候,想要加入云川部,就需要有一点技能,大家愿意抱团生活就成。 再后来,桃花岛成了一个强大的部族,在这个时候,再想加入云川部,就不再是他们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要看我们要不要他,所有人都明白,只要进了云川部,就代表着他们以后的生活衣食无忧,而衣食无忧这种生活,是我们云川部人用血汗换来的,他们凭什么坐享其成呢? 等一场大洪水出现之后,桃花岛被巨浪吞噬,我们重新在常羊山建立自己的家园,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是志同道合的人,就能成为云川部的族人。 ……现在不一样了,族长,云川部已经长成,我们的部族在这片土地上已经遇不到敌手了。 这个时候,再想加入云川部……他们不付出一些代价怎么成呢? 彭尸胆敢对我部族不忠诚,死亡就是他应该得到的惩罚。 侏儒人想要加入云川部,他们不流血,不付出生命为代价,就想把自己野蛮,落后的部族一下子从深渊中拉出来,继而过上衣食无忧,安全稳定的生活? 族长,天下那里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呢? 莫说我们只是要了他们的一双腿,就算是要了他们的性命又如何呢? 他们的生命是生命,我云川部那些为了部族兴盛,前赴后继死亡的族人的生命就不是生命? 想要吃肉,就要去狩猎,就要去放牧,想要吃白米,就要去耕作,想要穿衣衫,就要去纺线,就要去织布,想要不受其余部族的骚扰,他们就要去作战!” 云川不得不承认,阿布说的话非常得有道理! 成为云川部族人,就表示他们可以居住在常羊山城里,对于这些侏儒人来说,居住在城里,就意味着他们不用在悬崖峭壁上修建住所,不用在悬崖上修建绳梯,不用整天再辛辛苦苦地去抓野兽吃,族人的生命安全,生活保障一下子全部解决了…… 在这种条件下,似乎……好像……可能……付出一双腿应该是值得的。 这样的条件不要说现在,就是在云川原来的时空里,也不算苛刻。 人的心理永远都存在一个说服与被说服的过程,一旦被说服了,就算是干了很恶毒的事情,最后心中也一片坦然。 只是,那个叫做玄一的侏儒武士从今往后,就只能用双手来走路了。 这可能就是世上事,不如意者十之七八吧。 广成子在遥远的伏羲氏领地,云川按照地域测度,他们应该在后世的天水附近,毕竟,那里是伏羲起家的地方…… 天水距离大河很远,很远,就算广成子神通广大,想要跨越这么远的距离来攻伐云川部,也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当然,如果广成子真地率领伏羲氏的人来了,云川一定会非常高兴,这世上能与大河上游三部落族人素质相媲美的部族不多了,从元绪的口中,云川得知,伏羲氏是一个真正达到智人水平的部族。 有收拢这种人的机会,轩辕,蚩尤怎么可能会轻易地放过? 云川部有两千个武士就要出征了,云川专门来到城门口送他们出征。 狱滑现在对于带领队伍出门去完成任务已经驾轻就熟了,他不认为此次讨伐刑天,临魁的战争会延续很长的时间。 不论是轩辕部,还是蚩尤部,都派出了很强大的力量,隶首成了这支一万人的队伍中最高首领,蚩尤部的虎战士,云川部的狱滑都答应在战场上听从隶首的指挥,当然,轩辕跟隶首也对天发誓,表示会公平地分配作战任务,不会刻意地去消耗某一个部族的实力。 两千个武士带着很多大车离开了常羊山城,这对云川部的影响不算大,集市上依旧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城外的小集市上更是出现了人头攒动的热闹场面。 这个场景是云川期盼了很久的场面。 来这里交易的人基本上都是方圆三百里之内的野人部落。 以前的时候,轩辕,蚩尤,云川三人都会派出武士去劫掠这些野人部落,抓捕野人回来帮自己干活。 他们还美其名曰——狩猎。 轩辕部抓回来的野人最后都成了轩辕部的人,蚩尤抓回来的人基本上都被活活累死在大湖城的修建上了。 云川部抓回来的野人,在干了一段时间的活计之后,基本上就成了依附常羊山城生活的流浪野人。 现在,除过蚩尤部,基本上,没有人愿意去荒野中抓捕野人了,尤其是轩辕部跟云川部,都是野人自己靠过来,有时候,一些聪明的野人,还会故意躺在这两个部落的巡逻武士队伍前边,希望能快点被抓走,结果,武士们往往会装作看不见,从他的身上跨过去,继续巡逻,没有半点要抓捕他们的意思。 轩辕部如今的发展非常快,尤其是轩辕发明的井田村,现在终于结出了硕果,一个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部落的新村庄,终于星罗棋布地出现在了野象原上。 这些村庄有广阔的土地,有充沛的水源,还有牛,驴,马,羊,猪,鹿,鸡等等家畜,家禽,虽然土地上的收入仅仅能够糊口,但是,有了饲养家畜,丛林狩猎,大地采摘等活动,井田村已经能够向轩辕部贡献大量的收获,以及财富。 在解决了肚子问题之后,轩辕部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要过上更好生活的想法。 这一次,轩辕可没有多想,直接就把云川部成熟的劳作方式拿过来用了,隶首制定了轩辕部的生活目标。 即——田地出产一部分,狩猎填补一部分,大地捡拾一部分,水里捞取一部分,畜牧饲养一部分,交换获取一部分的六部分策略,以达到让轩辕部人尽快脱离肚子的牵绊,走上一条快速发展的道路。 通过战争劫掠一部分的话题,现如今基本上没有人再提。 自从三部族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再出动部族武士的时候,首领们都要计算一下成本的。 派很多武士放弃种田,狩猎,采集,捕捞,放牧,交换这六项工作内容,去深山老林,或者穷山僻壤去劫掠,去祸害野人部落,是一件极为得不偿失的事情。 也就是蚩尤部会去捕捉野人,送去大湖城干苦力,之所以会是这样,完全是因为大湖城工地上野人的死亡率实在是太高了。 进入秋天之后,田野里的秋粮作物已经陆续成熟了,云川部田野里的秋粮不属于部族所有,全部属于族人。 这一部分的收获,正好用来抵消族人们应该拿到的夏粮的一部分分配数量。 不愿意种秋粮的人家,就等着部族分配食物就好,勤劳一些的族人,就会主动要求耕作秋粮,如果秋粮的收获比不上部族夏粮的分配数额,部族就要补足不够的部分。 如果,秋粮的收获超过了夏粮分配数额,那么,夏粮分配停止,秋粮全部属于耕作者所有。 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场面,只要是种植了秋粮的人家,获得的收益,基本上都是夏粮分配数额的两倍以上。 于是,在这个秋天结束之后,云川部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一批富人,这些富人们拿出自己多余的产出,跟部族换取属于自己的牛,驴子,猪,羊。 先行一步的人总是占据了很多的优势。 比如他的多余产出不足以换取想要的牛跟驴子,元绪就准许族人们先把属于部族的牛,驴,猪,羊等牲畜提前交给他们,等到来年产出更多了,再补足这一部分的欠款。 有胆子大的用自己的脑袋做担保,一口气从部族交换了两头牛,四只驴子,五口猪,六只羊羔…… 哦,云川部是接受人头担保的……如果不能付清欠款,要嘛被部族拿走赊欠的东西,要嘛把自己的头砍下来还给部族。 这么干的人只有一个——苦儿的父亲黑牛! 苦儿本来想用自己的头颅当担保,被愤怒的父亲给否决了,最后用他自己的脑袋做了担保。 至于苦儿那个傻母亲,在听说有可能被砍头之后,就缩起来一声不吭,唯恐她的脑袋被这父子俩拿去当了抵押。 苦儿从母亲的行为上看出来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他的父亲黑牛是最早跟着族长的野人,而他的母亲,则是父亲当初从野人部落抓回来的女野人。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三章正本清源 第五十三章正本清源 云川部的阶级观念就这么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他最初的出现不是为了一个阶级需要压榨另外一个阶级从而产生了阶级观念。 而是先来者,开拓者,在向后来者,跟随着讨要补偿的过程中,渐渐地产生了阶级。 站在先来者,开拓者的立场上,这是很公平的一个道理。 明白了这个道理的苦儿,立刻就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一个可以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 真正说起来,人头贷其实就是族长在扶持族人迅速富裕道路上,留出来的最大的一个漏洞。 这里面最重要的难道不该是,族人可以先拿走牛羊,驴子,猪这些好东西,等丰收之后再拿粮食向部族偿还这样的好事情吗? 还不回来就砍头,这是苦儿在部族中听到的最可笑的笑话! 族长要的是粮食,要的是减少饲养牲畜的耗费,他要自己族人的脑袋干什么?就算出了天灾,族人还不起那些借贷,族长真的会用刀子砍下族人的脑袋? 反正苦儿是不信的! 他甚至觉得用父亲一个人的脑袋做抵押,从部族拿回来的东西太少,他还想用自己的脑袋继续做抵押拿更多的牛羊,驴子,猪。 有了牛跟驴子,他们家就能雇佣那些流浪野人帮着开垦新的土地,种植更多的庄稼,养育更多的牲畜,一旦事情跟他想的一样发展,以后,他父亲黑牛就不用下地干活了,母亲也不用总是摆出一副馋像,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苦儿再一次来到元绪身边,施礼道:“我想继续人头贷。” 元绪的脑袋从龟壳里钻出来,用奇怪的目光看了苦儿一眼道:“别人可以,你不成。” 苦儿摆出一副傻了吧唧的模样继续道:“我母亲很能吃,她每天都要吃掉非常非常多的食物,家里的食物不够她一个人吃的,如果再不能多弄一些粮食回来,我家就没有粮食可以吃了。” 元绪用自己圆溜溜的眼睛瞅着苦儿道:“过早的富裕起来,对你,以及对你们家没有半分好处。” 苦儿不解的道:“族长之所以同意这样做,目的不就是让族人先富裕起来吗?” 元绪嘿嘿笑道:“你也知道族长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族人都富裕起来?哈哈哈,既然明白这句话,你就应该知道,族长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全部族人都富裕起来,而不是仅仅让少数人富裕起来。 你用你父亲的脑袋抵押,获得了那么多的东西,这是对的,如果你还想用自己的脑袋继续抵押,那就是贪得无厌了。” 苦儿想了一下,坚决的摇头道:“族长不会欺骗我们。” 元绪大笑道:“族长确实不会欺骗我们,他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云川部全族都跟他连成一体,将来好随着的他的喜怒而喜怒,他的忧愁而忧愁。 再通过已经富裕起来的你们,去接纳更多的人。” 苦儿愣了一下道:“你是说城外的那些流浪野人?” 元绪摇摇头道:“族长已经做好了接收伏羲氏族人的准备……” 苦儿笑着离开了元绪的屋子,他觉得云川部很快就要开始壮大了,为此,父母亲要好好的劳作,等到明年结束,他们家必须变成云川部最富裕的一个家庭。 一个人有没有腿,其实一点都不影响他骑老鹰! 云川部的能工巧匠,用森林里结实的藤条编制了一个可以让老鹰背负的筐子。 藤条很轻,绑缚的位置又巧,巨鹰背上藤条筐子在半空中翱翔的非常自由。 巨鹰是不喜欢背筐的,不过,只要有它喜欢的各种食物,它也就不那么拒绝背筐了。 给巨鹰喂食这种事,云川,精卫,从不用假他人之手,即便是还有人,也只能是云蠡。 吃饭这种事情其实是有瘾头的。 很多人在并不饥饿的状态下依旧会疯狂的进食,就是这种瘾头的一种表现。 巨鹰也是一样,它如今已然疯狂的迷恋上了各种牲畜的肥美内脏,除过这些东西之外,它竟然再也不愿吃别的食物。 今天是玄一第一次上天,一大早,云川就已经用美食贿赂过巨鹰了,现在,这家伙正在山顶上踱步,随时都能起飞。 玄一被人安置在了藤条筐里,还用结实的牛皮带牢牢地绑缚住,这家伙面无惧色,对自己的第一次飞行似乎极为期盼。 巨鹰在山顶呼扇几下翅膀之后,就快步向前奔跑,跑到悬崖边上就一头栽了下去,片刻,巨鹰一声长唳就冲天而起,巨大的翅膀又呼扇了几下之后,就已经直上九霄,这气势,真的如同李白在《上李邕》诗篇中描绘的一般。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云川羡慕的瞅着随大鹏一飞冲天的玄一,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意思。 阿布在一边低声道:“不可。” 云川苦笑一声道:“我知道。” 阿布呵呵笑道:“看样子已经成功了。” 云川皱眉道:“放出去能回来才是成功。” 阿布仰着头道:“他们飞的真高啊。” 云川的面皮抽搐一下道:“玄一死定了,如果老鹰回来了,就告诉我一声。” 此时,巨鹰的模样基本上看不到了,只剩下一个小小的黑点。 云川想起自己以前在昆仑山看到的那些可以飞跃雪山的兀鹫,再看看巨鹰飞升的高度,就知道玄一估计死定了。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李白描述的很美,李白不知道的是,飞的越高,上面的空气就越是稀薄。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大河上游的海拔基本上超过了一千,如果巨鹰飞的太高的话,玄一就没法子活了。 今日的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巨鹰就在天上,却看不到半点踪影,很多天没有飞翔了,这只巨鹰估计会飞到饥饿了,才会归来。 云川回到房间,拿起笔想要继续按照养牛人总结出来的好办法写《牛的饲养方法》,毛笔拿在手中良久,却一个字都没有写。 看看沙漏,一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此时,云川有些后悔,无论如何都不该直接把人放到巨鹰背上进行飞翔尝试。 想到这里,他的心其实是有些发凉的,曾几何时,自己已经到了把人命根本就不当一回事的地步了。 “高度每升高一千米,温度下降六度。” 云川不知不觉的在纸上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阿布走进来,看到了这段话,发现自己看不懂,就问云川:“族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云川看了一眼纸上的字,就慢慢的道:“冰水混合为零度,化为水位零度以上,表示温暖,结为冰,就是零度以下,表示寒冷。 巨鹰飞升一千米,高空温度就下降六度。” 阿布抓抓脑袋道:“巨鹰今日飞腾了不止六七千米之多,岂不是说高空中如今冷的厉害?” 云川没有回答阿布的话,直接问道:“可给玄一穿上了裘衣?” 阿布摇摇头道:“裘衣笨重,会影响巨鹰飞腾。” 云川用手指敲击着桌面,叹口气道:“我们都以为彭尸平时骑鹰的时候带着一大袋子毒蛇,是为了给巨鹰喂食,没想到,人家是在担心巨鹰负重太轻,飞的太高把他冻死,特意带着一大袋子毒蛇的。 玄一的一双腿砍得真是冤枉…… 我现在只是希望巨鹰莫要飞的太高,留玄一一命。” 云川多少有一些自责,可是,阿布的眼睛里却华光流转,甚至表现得有一些兴奋。 他强忍着没有追问族长为何知晓高天上在这初秋时节会冰冷刺骨。 这个问题在他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 只不过,他的答案有些简单粗暴,很自然的将这一现象归结于——族长本就是神这个终点上。 族长因为是神,因为是真正的谪仙人,因为族长以前本身就居住在九天之上,就是因为这些道理,族长才会知道高空上是一个什么模样。 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刚才玄一骑着巨鹰飞升的时候,他才会表现得那么反常,那么的跃跃欲试。 族长很怀念九天上的生活…… 玄一能不能活着回来不重要,他整个人被冻成冰雕才算是有一些价值,阿布决定将这个事情拿去跟元绪说一下。 元绪这个人自从投靠了云川部之后,他的心情就一直很低落,总觉得族长斗不过广成子。 现在,有了一个现成的证据证明族长来自于九天之上,阿布觉得元绪一定会发生一些改变的。 “你说云川族长本身就是谪仙人?”元绪听了阿布的讲述之后,觉得有些可笑:“现在虽然是初秋,冷了一些,绝对不可能冻死人的。” 阿布笑呵呵的道:“巨鹰应该就要回来了,我们正好一起去看看巨鹰背上的玄一,看看他是死是活,也好看看族长所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元绪道:“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呢?” 阿布抬手捏一下元绪肥硕的圆脸道:“如果族长说的话是真的,那就证明,族长有办法杀死广成子。”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四章我不当老二 第五十四章我不当老二 巨鹰裹挟着狂风从空中俯冲而下,最后落在地上的时候,所有人都跑去看绑在竹筐里的玄一,其中,以阿布最为热心。 玄一还活着……也就是还活着而已,他的眼睛似乎都被冻住了,身体上覆盖着一层冰壳。 脸上的鼻涕,口水也早就凝结成冰,就连眉毛上也连着两坨冰块。 云川让人用厚厚的麻布毯子将玄一包裹起来,送去陶窑,那里有一间很热的房子,正好拿来解冻。 阿布对玄一的模样非常满意,对跟过来的元绪道:“怎么样?我家族长的话从来都不会有错。” 元绪“嘿”地苦笑一声,对阿布道:“广成子就是因为给他自己制造了太多的神迹,我才开始不相信他的。” 阿布摇头道:“我可没有给族长制造神迹,全部都是真的。” 元绪无奈地道:“族人们已经够喜欢族长的,也足够信任族长,没必要再弄这些事情,以后啊,族长要多给族人谋福利,少弄一些射死太阳这样的怪异事情。 只要让族人都过上好日子了,他就算不是神,我们一样把他当神一样地对待。” 阿布听了之后很是愤怒,想要喝骂元绪两句,想起族长要求礼遇元绪的话,就哼哼唧唧地离开了。 很快,元绪说得那一些话就进了云川的耳朵。 云川当时正在跟夸父一族下棋。 之所以说是一族,完全是因为给夸父支招的人全是些巨人,他们将棋盘围拢之后,云川就像是被一群阿拉斯加巨型犬围住的一只小猫。 阿布挤进来,喋喋不休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之后,云川就举起马吃掉了夸父的一枚炮。 趁着一干巨人在吵吵嚷嚷的时候,云川对阿布道:“元绪说的话非常得具有远见。 我们的部族不是不能有神,不过呢,我们的神不能是虚无缥缈的,必须是有真实功绩的人。 比如,为部族血战到底的可以为神,为部族谋福利的可以为神,心地善良为人楷模的可以为神。 等我们的神多了之后,我们就可以制定一个神仙谱系,将神灵的地位固定下来,反正人们都喜欢找一些奇异的东西来膜拜,不如就膜拜这些好人算了,比如巨人们就可以成为开山劈石的巨灵神!” 阿布对族长突然改变有些不解,但是族长这样说了,他就只能遵从,先是看了看为了一枚棋子快要打起来的巨灵神们,一脚跺在一只巨灵神的小腿上,气咻咻地走了。 夸父最后用他的力量夺回来了那枚棋子,放在被云川吃掉的位置上对云川道:“刚才没看见,重来。” 云川毫不在意地收回自己的马,等夸父修改好棋路之后,又举起车吃掉了夸父的一匹马。 然后,他就端起茶壶慢慢地啜饮,等着夸父在一边抓耳挠腮地继续想借口悔棋。 云川很喜欢这样的日常,反正夸父们下棋的水平也就是刚刚学会规则的地步,经常找他们下棋,是一种解放疲惫身心的好事情,尤其是当全族加在一起也下不过自己的时候,云川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很舒坦。 跟阿布下棋也可以,就是没有那么容易赢,云川不喜欢跟下一代人下棋,不论是夸父的儿子苍鹰,还是小苦儿,亦或是书房里别的孩子,这些孩子进化的速度非常得快,尤其是,苍鹰跟苦儿,云川跟他们两个下棋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赢过。 所以呢,云川在面对苍鹰,苦儿他们的时候,往往再看阿布,夸父他们,就会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两个物种。 云川愿意把这些变化归结于教育的作用。 云川部的新生代孩子们没有经历过野人的饥饿感,没有经历过野人世界的残酷,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就居住在房子里,吃着婴儿该吃的东西,而不是像云川小时候需要自己依靠本能去抓虫子。 所以,这些孩子对大自然没有敬畏感,他们从小看到的就是父母们在如何地征服自然,创造自然,等他们长大了,懂事了,就会把征服自然,创造自然这样的事情看成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川在棋盘上虐待夸父的时候,这个家伙终于知道自己还有一个聪明得过分的儿子。 于是,一群巨人就鸦雀无声地瞅着族长跟苍鹰两人在棋盘上杀得烟尘滚滚。 杀到最后,棋盘上只剩下四个棋子了,分别是将帅与黑炮红马,这样的残局自然只有和棋这一条路可走了。 当云川与苍鹰相互交换了战俘之后,一群巨人们就欢呼起来,还把小小的苍鹰往天上丢,丢得老高了,看得夸父心惊胆战,他很担心这些混蛋把儿子丢到半空会忘记接住。 玄一苏醒过来了,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兴奋,尽管他的脸,耳朵手上有很多地方都冻伤了,却还有心情对围观他的侏儒们讲述他在天上的见闻。 看他如此地高兴,云川就没有进去,而是回到了天宫,再一次坐在他平日里常坐的那张椅子上,俯瞰着生机勃勃的云川部。 轩辕此时正在追逐一头野猪。 这是一头奇大无比的野猪,在人群中横冲直撞,眼看着族人被这头野猪撞得人仰马翻,轩辕就纵身一跃骑在了这头野猪的背上。 野猪开始疯狂地跳跃,嘶鸣,轩辕却在它的身上坐得稳稳当当,一尺多长的匕首刺进了野猪的脖子,趁着野猪跳跃的功夫,轩辕握着刀子在野猪的脖子上环切了一刀,随着神经被切断,野猪一头杵在地上不动弹了。 轩辕从野猪背上下来,将沾满血的手随意地在麻布衣服上擦拭一下,就对英招道:“怎么弄得,连一头猪都杀不死,还让它差点毁掉整个井田村。” 英招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道:“这头野猪太大,也太狡猾了。” 轩辕叹息一声道:“你们要尽快地变得聪明起来啊。” 大鸿从旁边走过来对轩辕道:“云川部的人之所以聪慧,是因为他们部族中的聪明人本来就多,咱们轩辕部人口虽然多,聪明人却很少,遇到事情的时候,云川部的人习惯用计谋来解决问题,咱们轩辕部多数喜欢依靠蛮力。” 轩辕摇摇头道:“我现在有些后悔杀了素女,玄女,她们虽然目的不纯,到底是两个聪明人。 我把她们放在了一个错误的位置上了,如果不是让她们来服侍我,而是让她们给轩辕部人开智,结果就会好很多。” 大鸿皱眉道:“王,她们存心不良,留不得。” 轩辕挥挥手道:“她们是可以控制的两个人,只要安排妥当,就翻不出什么太大的水花来。 大鸿,跟提高部族人灵智这件事比起来,她们带来的损伤我其实是可以接受的。” 大鸿吃了一惊,连忙问道:“王,您的意思是说,可以与广成子结盟,借用伏羲氏人的智慧,来提高我们本族人的灵智?” 族人将那头巨大的野猪拖走,轩辕就在水渠边洗了手,眼看着他沾满血的手把水染红了好大一块,就对大鸿道:“没有广成子的伏羲氏,才是一个好的伏羲氏。” 大鸿瞪大了眼睛道:“王,你要去杀广成子?” 轩辕笑道:“我在云川那里看到了广成子的一颗人头,那颗包裹在松胶里面的人头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他死前还不是一脸地惊恐之色,这说明,他很害怕死亡……” “王,传说,广成子是不死的。” “云川其实说得很对,多杀几次,多砍几次广成子的头颅,他也就死了,了不起,只要他出现一次,我们就杀一次。 我以前以为伏羲氏没有什么了不起,从现在不断传来的消息来看,伏羲氏确实是一个很厉害的部族。 他们知晓四时阴阳,有琴瑟,埙发出优美的声音,他们有自己的文字,有自己的农时,会盖高大的房子……算起来,这是唯一一个可以与云川氏媲美的部族。” “我们可以等云川氏与伏羲氏大战之后再动。” 轩辕看看大鸿,嘿嘿笑道:“捡便宜?大鸿,这世上就没有平白可以捡到的好处。 依靠捡便宜绝对成不了太大的成就,轩辕部终究是要一统天下的,我们不正面应对伏羲氏,处处以阴谋事人,是成不了大事的,而我轩辕,也不屑于躲在背后食人唾余。 轩辕部是猛虎,是蛟龙,不是野狗,不是乌鸦,我们不吃腐肉,要吃,就吃最鲜美的部分。” 大鸿连忙道:“王,您已经想好办法了吗?” 轩辕瞅着伏羲氏所在的东南方慢慢地道:“广成子迟早要远征云川部,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大鸿道:“广成子远征云川部,我们远征伏羲氏?” 轩辕道:“这一次我们不需要带太多的战士,只带最精锐的武士去。” 大鸿笑道:“我们可以带上那些黑油一起去。” 轩辕笑道:“我们虽然还没有弄明白云川部的火油为什么那么清亮,我们的黑油这么粘稠,不过没关系,有了这东西,我们终究能烧死无数个广成子。”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五章我也不想当老二 第五十五章我也不想当老二 轩辕寻找到了一种黑油,这种黑油能点着,点燃之后就会冒出滚滚浓烟,对于这种黑油,轩辕看中的就是这东西能冒烟,当然,点燃之后也不错,水泼不灭的很好用。 云川部的猛火油就是用这东西制作的,这一点轩辕非常的清楚,他唯一不清楚的就是如何把这种有些粘稠的黑油变成清亮的油。 火不好用就用烟! 如果再遇到山洞,点燃黑油,仅仅是冒出来的烟就能杀人,轩辕用牲畜试验过,效果很不错,一杀就是一堆。 就算不用在山洞里,两伙人作战的时候,其中一伙人被黑烟笼罩,然后猛地从黑烟中冲出来,就能把对方下个半死,当然,自家武士在点烟的时候,一定要用湿透的麻布包住口鼻才好。 轩辕盘算过,用这种方法对付蚩尤就很不错,用来对付云川大概率是不成的。 蚩尤部的人会认为从浓烟中出来的人是神,云川部的人多半会用密集的羽箭向浓烟里攒射…… 运用之妙在乎一心……轩辕认为自己能把这东西用好的,如果将来有合适的机会,阴一把云川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东西还要配合着鼓来使用,这样一来呢,黑烟就更加的像乌云了,一边敲鼓一边点黑烟一边前进,一般的部族是受不了这样的威胁的,只可惜,轩辕不知道如何弄出闪电,如果,能有弄出闪电的法子,就完美了。 这就是轩辕部的缺憾,轩辕自认为有很多很多奇妙的想法,只是因为条件受限,部族人又不怎么聪明,所以,才在短时间内无法将想法变成现实。 轩辕还在板车的基础上,完整了他的车,当初云川就是从他们部族的轮子弄出来了方便的板车,现在,轩辕又在板车的基础上弄出来了四轮马车。 虽然这种车在道路上转向不容易,可是,在载货的重量方面,完胜了云川部的板车。 以前,轩辕认为只要自己的族人能吃饱穿暖就是他最大的目标,现在,随着部族里出现了很多很多的新东西之后,他对未来的渴望已经没有止境了。 就像四轮马车出现之后,原有的狭窄道路根本就用不成了,于是,拓宽道路的事情就提上了轩辕的议事日程。 道路拓宽之后,还需要有人加以照料,如果不管,一场大雨就能冲毁道路,于是,轩辕就准备安排一些年老体弱的族人专门去看护道路……看护道路的人还需要有食物供应……于是,轩辕还要特意另开一条财路来支付这些护路人所需的粮食与物资…… 总之,现在,只要有新的事物出现,就不可能仅仅是新事物一个问题,后面一定会衍生出非常非常多的后患! 天气转凉之后,蚩尤基本上就不去瀑布下冲凉了。 今天不一样,他骑着阿吉来到了瀑布下,脱掉衣衫就纵身跳进了瀑布下的深潭。 从深潭里冒出头,蚩尤就抓着光滑的石头盯着水花一步步地向瀑布靠近。 多年来的抓挠,石头上已经有了蚩尤抓挠的痕迹,所以,他的手非常的稳当,最终,还是来到了瀑布下。 从石头上艰难的挺直了身体,蚩尤就觉得自己好像背负了整个瀑布的重量。 如山般沉重的水柱压在蚩尤的身上,他却把身体挺得笔直,直到自己精疲力竭之后,才会重新借着水势进入深潭,就这么漂在水面上,瞅着天上悠悠白云,把耳朵埋在水中,就能进入另一个精神世界中。 阿吉是不喜欢下水的,看到蚩尤从水里赤条条的走上来了,就叼着蚩尤的衣衫来到水边等候蚩尤。 一个扶着藜杖的灰白胡子老人慢慢的来到水潭边上,等蚩尤穿好衣衫,这才对蚩尤道:“广成子意图侵陵云川,我王可有什么新的见地吗?” 蚩尤从阿吉背上取过酒葫芦喝了一口酒,把酒葫芦系在老者的藜杖上道:“我准备收藏一枚广成子的头颅!” 老者大笑道:“我王这是要与云川比较一番吗?我听说,广成子是不死之身。” 蚩尤甩一甩自己的长发大声道:“云川既然能杀死一个广成子,没道理我杀不死一个。” 老者笑道:“我王不单是九黎族的族长,也是我族第一大巫,产生弑神的心思毫不为过,就是以后会跟广成子产生仇恨,这一点不得不防范。” 蚩尤瞅着老者笑道:“藜翁,以后杀广成子将会变成一件长久的事情,而广成子的人头也会成为所有想要成为王的人必须完成的一件事情,我相信,自我之后,广成子的人头会变成一个很稀罕的东西,将来唯恐太少不够杀。” 藜翁哈哈大笑,取下酒葫芦美美的喝了一口酒又道:“云川能做到的事情,我王勇猛无双,取广成子头颅也不算难事,只是,我王在取广成子头颅之时,也当考虑一下伏羲氏的财货。 论到富裕,九黎氏不如云川氏,也不如轩辕氏,这些年大湖城的修建,几乎榨干了族人生产剩余,三大部族里,唯有我九黎氏还有饥馑之忧。 我听说伏羲氏之繁盛,甚至超过了云川部,我王不可不取。” 蚩尤点点头道:“这是自然。” 藜翁又喝了一口酒道:“我还听闻轩辕也有取广成子头颅的意愿,我王可以问问轩辕的想法,如果他意不在伏羲氏财富,九黎族与轩辕氏联合也是好事一件。” 蚩尤点点头道:“为时尚早,等广成子千里来袭云川部的时候,我们就联合轩辕走一遭伏羲氏,看看那里还有没有广成子的头颅可以割取。” 藜翁在蚩尤的搀扶下骑上了阿吉,两人有说有笑的沿着崎岖的山路攀援上了山岭。 嫘吐掉一颗杏核,仔细地品尝了酸酸甜甜的杏干之后,就朝云川伸出手。 云川抓了一把杏干放在嫘的手里,被嫘反手丢在他的身上。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嫘怒气冲冲的道。 云川摊摊手道:“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呢?” “当初,我帮你云川部养蚕,缫丝之时,我们曾经约定过,但凡是在丝绸一道上有所发现,必定是要分享的。 现在,你们弄出来了彩色丝线,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在等待你派人上门来教我,结果直到现在轩辕部织出来的丝绸依旧是白色的,这件事你怎么说?” 云川笑道:“这些年轩辕从我这里拿走的东西还少吗?” 嫘摇摇头道:“蚕种,缫丝之术,纺织之术都是我自愿教给你的,不管轩辕从你这里拿走了多少好处,我给你的,你要还。” 云川不解的问道:“以前都好好地,你怎么现在突然在乎起来了,这很不像是你的性格。” 嫘叹口气道:“以前我不在乎,是因为大家都有一口饭吃,自从你云川部出现了染丝的本事之后,轩辕部的丝绸就不值什么了,以前,十束还能换你云川部两百斤稻子,现在,因为你的彩色丝线出来了,就只能换三十斤。 如果仅仅是少换了粮食,其实也无所谓,我也不会来找你,问题是,你云川部的人黑了心肝,用三十斤稻谷换走我十束丝线,拿去染色之后,就转头跟蚩尤,野人部落换取两百斤稻谷,最可恨的是,轩辕部的人也跟着拿两百斤稻谷换取你们的彩色丝线。 最后的结果是,你们不但白白的拿走了我们辛苦得来的蚕丝,最后还要给你们一百七十斤稻谷。 云川,你也太欺负人了,轩辕部的女子忙碌一个桑蚕季节最后不但没有赚到足够的食物,还要倒给,很多女子已经不愿意跟着我养蚕,缫丝,织绸。 云川,我不知道你的道理在哪里,这个道理在我这里就行不通,我教你们养蚕,是为了让你部落中的女子不用参与残酷的狩猎,凭着自己的手艺就能吃一口安生饭。 现在,她们没有安生饭可吃了,你要把这口饭还给我。” 云川听了一头的雾水,说实话,他一直没有太关心云川部的桑蚕买卖,这种事情一直是精卫跟姼在管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云川部会因为发明了如何给桑蚕丝染色,就断绝了嫘这个桑蚕之祖的生路。 这样明显是不成的,商业时代还没有到来,人们现在干的每一件事情都需要小心扶持,不敢断绝。 想要进行真正的商战,怎么也要等到以后物资极大丰富的时候才成,这个时候就开始对嫘的桑蚕产业进行倾轧,是一个杀鸡取卵的恶劣事件。 轩辕部不会因为没有桑蚕作坊就败落,云川部也不会因为独占了桑蚕生意就变得格外富足,保持桑蚕产业继续兴盛,让更多的人用得上丝绸才是正确的。 毕竟,昂贵的丝绸产品不是族人们生活的必须,还有麻布,兽皮衣衫可以替换。 这世上没有比吃饭更重要的事情了,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每个人有饭吃才是大事情。 也就是这几年人人都有饭吃,几个部族才没有发生重大的冲突。 不过,嫘明显是找错了人,她应该去找精卫跟姼,就连云川自己也不知道人家是如何知晓给桑蚕丝染色的,是用什么东西给桑蚕丝染色的。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六章安乐窝不出好战士 第五十六章安乐窝不出好战士 云川忽然发现,嫘才是一个真正的圣人! 之所以这么说她,不是因为她创造性的实现了大规模养蚕,缫丝,纺织这些东西,而是她在有生之年,一直孜孜以求的希望将桑蚕业发展壮大。 她不仅仅只教会了云川部养蚕,她同时也教会了蚩尤部,昔日的神农部妇人养蚕,也就是说,只要有人向她求教养蚕之术,她都会倾囊教授。 所以,养蚕这个事业,最终成为了这个民族最基本的一项手艺。 遥远的南方人知道怎么养蚕,寒冷的北方人也知道怎么养蚕,蜀中人知晓如何养蚕,荒蛮的荆楚之地的人也知道怎么养蚕,就连遥远的云贵大山里的人也知晓如何织造出精美的锦缎…… 嫘是一个一心想把丝绸业做大的第一人。 这样的人非常的让人敬佩。 精卫跟姼两个人没有同意将染丝工艺教给嫘,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她们两个宁愿把从轩辕部赚回来的稻谷还给嫘,都不肯把手艺教给嫘带来的人。 即便是云川去说,也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嫘内心苦涩的带着大量的稻谷回轩辕部了。 云川送走满心失望的嫘之后,就把这件事丢到脑后,这毕竟不算什么大事情,妇人间的小心眼而已。 其实穿上漂染之后变白的丝绸衣衫更加好看,衣袂飘飘的样子非常具有神仙的神韵。 当然,首先要长一张看了就能让别人对你心怀不轨的脸。 隶首统领的大军在阪泉之地以西与临魁展开了一场大战。 临魁率领自己残存的六千人以及扶风氏巨人参与了战争,而云川部巨人面对的就是扶风氏巨人。 战争进行的极为奇怪,武士们厮杀的血流漂杵,巨人们之间的战争却始终没有展开。 扶风氏的巨人人数很多,但是,面对全部铁甲的云川部巨人他们没有战胜的可能。 云川部的巨人始终没有向面前的扶风氏巨人发起进攻,尽管只要他们发起进攻,等待扶风氏巨人的绝对是覆灭的下场。 两队巨人就在旷野上面对面的站立着,如同雕塑。 隶首给狱滑下达了三次命令云川部巨人进攻的命令,到了巨人这里统统失效。 等隶首,狱滑他们击败了临魁的乌合之众,荒野上只剩下云川部巨人,此时的云川部巨人身上的食物已经全部给了扶风氏巨人。 隶首暴跳如雷日,狱滑苦笑连连,暴怒的隶首丢下云川部巨人亲自统领本族武士,追击了扶风氏巨人。 最后的扶风氏巨人倒在了隶首施放的黑烟中,等黑烟散去,隶首在一线天峡谷中看到了共计六百二十八个巨人的尸体,其中有五百五十一人是未成年的男女巨人。 此战之后,扶风氏巨人彻底灭族。 云川部巨人掩埋了扶风氏巨人,还给他们唱了悲伤的歌,从此之后,云川部巨人不愿意再参与隶首指挥的战争,他们留在队伍中唯一的愿望就是早日与刑天作战,杀死刑天之后,他们就只想回到常羊山城,安静的在城里种地,打铁,放牧…… 狱滑将巨人们的变化写信告知了云川,隶首写了措辞严厉的信向云川告巨人们怠战的状,希望云川能够命令巨人们继续参与所有的战争,直至战死。 “这个问题很大,按照我们之前的约定,如果我们的武士不听从隶首的指挥,我们将没有分割战利品的机会,凯旋归来的时候,还要在头上插一根狗尾巴草,这对武士们来说,绝对是奇耻大辱。”阿布看过两封信件之后沉默良久,才对云川说出了事情的严重性。 “这是很危险的一件事,说明云川部的巨人对于族长的命令是持怀疑的,他们已经有了不愿意遵从族长命令的苗头,这个苗头一点都不好,要趁早灭掉,免得这种想作战就作战,不想作战就不想作战的想法在部族中蔓延。”元绪在看过这两封信之后,也向云川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唯独夸父表现得非常平静,喝了一口茶才起身来到云川对面,单膝跪倒道:“巨人一族其实不是很适合战场,他们比其余族人显得笨了一些,他们的心思却极为敏锐,他们与牛马,牲畜相处的都很好。 这些年族长也看到了,云川部巨人是最好欺负的,就连小孩子都能欺负巨人,而他们却永远都不会发怒。 尽管他们的力气很大,个子很高,身体最强壮,一拳就能把调皮的孩子砸成肉泥,他们却任由那些调皮的孩子抢夺他们的食物,朝他们丢石头,骑在他们的肩头,抓着他们的头发……在云川部,没有人害怕他们。 在很久以前,只要巨人不是那么饥饿,他们就不会故意狩猎,可惜,他们的肚子永远都是饥饿。 他们参与的每一场战争,其实都是被迫参加的,不论是当年巨人进攻桃花岛,还是刑天带着巨人突袭轩辕部,他们的作战目的都不是自愿的,仅仅是为了吃一顿饱饭。 我当年之所以被巨人们追杀,是因为我为了一个女人,杀了本族的巨人,站在巨人的位置上,我确实是有罪的。 自从巨人们追随了族长,他们才真正的体验到了做人的快乐,不论干多么艰苦的活计,多么的劳累,他们都冲在最前边…… 论到杀人,这就不是他们的长处了。 如果是为了保护族人不受侵犯,如果是为了保住家,巨人们一定会死战到底。 这一次不一样,我看了狱滑的信件,信件上说,扶风氏巨人已经死的差不多了,这一次被送上战场的巨人都是老弱病残,面对这样的一群人,云川部巨人自然挥不动他们的战斧。 族长,这一次巨人们犯下了大错,自然是需要惩罚的,我只希望族长惩罚他们的时候,不要用克扣口粮的方式惩罚他们。 族长,对于巨人来说,没有比饥饿更加残酷的惩罚了。 如果轩辕,蚩尤想要一个交代,就拿我的头颅去给他们一个交代吧。” 阿布皱眉道:“这一次真的是我们错了,交代是要给的,不如族长随便抽他们一顿鞭子就算了,如果,轩辕,蚩尤不满意,我亲自去给他们解释。 无论如何,云川部巨人是我们的族人,那里有伤害他们的道理?” 元绪摇头道:“这不行,既然我们已经给武士们制定了作战规矩,那就要彻底的执行,不能因为大家都喜欢巨人,就容忍他们犯这样的错误,这一次如果不重重的惩处巨人,以后,如何管理别的武士们呢? 如果以后其余的武士也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族长是惩处不惩处呢?惩处了,他们会说族长不公平,不惩处,云川部以后就没有办法作战了。 毕竟,这世上没有多少人愿意拼出命去作战,我以为,律法必须森严,不能苟且。” 云川安静的坐在中间,听完了自己部族中权力最重的三个部下说完了自己的见解,悠悠的道:“这件事不用考虑要不要给轩辕,蚩尤他们什么解释,云川部的事情,他们没有资格管理,我也不用给他们任何解释。 如果他们真的想要一个解释,就让他们来找我! 这件事错就错在隶首,当初他们要求巨人出征的时候我把话说的很清楚,巨人们需要对付的敌人就是刑天,隶首为什么要把巨人派去普通的战场作战呢? 还有狱滑,他既然是云川部的指挥官,对于巨人们的脾性也了如指掌,他为什么就没有否决隶首的命令? 至于巨人们不愿意作战,最大的原因就出在扶风氏巨人全是老孺的事情上,如果对面的也是战士,我想我的巨人们不会放手。 同时,巨人们已经阻止了扶风氏巨人参与战争,我觉得他们已经达到了作战的目的,区别只在杀人没杀人上。 阿布,立刻去信呵斥狱滑,责问他为何没有保护好云川部巨人,以至于让他们在那支军队中处于被人嘲笑的地步? 元绪,你写信去问问隶首,他这样做到底存着一个什么样的居心,难道说,他准备趁着这次出征的机会,戕害我的巨人武士吗?” 阿布,元绪一起瞪大了眼睛,他们想到过族长会庇护巨人,只是都没想到,族长维护巨人武士,居然会维护到这种不讲理的地步了。 两人匆匆退下去写信了,看的出来族长已经非常的愤怒了。 等两个人走远了,云川就关上房门,跳起来一脚踹在夸父的肩膀上,夸父高大的身躯连摇晃一下的意思都没有。 于是,愤怒的云川就抓住夸父浓密的胡须瞅着他的眼睛怒吼道:“现在,你来告诉我,这些年你都干了些什么,整日里光知道喝茶,下棋,竟然将我无敌的巨人武士弄成了一群傻了吧唧的铁匠,农夫?” 夸父从未见过如此暴怒的云川,即便是胡须被他抓扯的生疼,也不敢挣脱,讷讷的道:“我以后不敢了。” 云川恶狠狠的道:“我不会用克扣口粮的方式惩罚他们,但是,你这个罪魁祸首在这个时候,还想要吃饱饭吗?”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七章太懈怠了 , 第五十七章太懈怠了 以前,云川对于教条式样的文章不怎么喜欢,比如生意忧患死于安乐这样的句子,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些大而化之的东西,对人生没有任何指导意义。 现在,他终于感受到了这句话真正的含义,这让他觉得自己在管理部族的时候完全弄错了。 随着云川部越来越富裕,他发现他的族人们正在变得也来越善良。 比如,在边境地区,以前轩辕部的人从云川部的地界上捉到了一头野猪,云川部的人一定会上前争论一下的,即便是不能把野猪都要回来,至少,也要分一半才成。 现在不一样了,再有轩辕部的人在云川部这边捕捉野猪,云川部的人只会一笑了之,还会告诉轩辕部的人要小心,不要为一头野猪这么拼命,把自己弄伤就不值当了。 云川部的水渠抵达边境良田之后就戛然而止,可是呢,一些轩辕部的人偷偷的将云川部的水渠自动延长浇灌他们的土地,不仅仅如此,他们在浇水季节发现水源不足,还会质疑云川部的人,责问他们为何不大量的供水给他们。 富足的云川部族人还对那些衣食无着的流浪野人大发善心,将家中的粮食无偿的送给那些可怜的流浪者,等他们自己食物不够的时候,就理直气壮地去找部族讨要。 这就导致,云川部的领地上到处都是流浪野人。 虽然说蓄养流浪野人是云川部人口扩大计划中的一环,但是,云川部需要的是勤劳,变得聪明的流浪野人,而不是一群整日里蹲在城墙下等着云川部的人投喂的流浪野人。 所有的事情都因为富足,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至少,与云川的初衷相去甚远。 现在,又出现了巨人武士在战场上怜悯敌人的行为,这让云川一下子就变得警惕起来了。 野人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富足的生活,这就导致他们对自己的定位不清晰,总以为部族里有吃不完的粮食,用不完的物资,他们直接忽略了种植粮食的艰辛过程,也忘记了物资生产的劳累过程,只是认为——族长仓库里有吃不完的稻谷,用不完的物资。 阿布希望云川部立即开始大规模的扩张,在上次不惜用逼迫的手段让云川同意大量的不合格的流浪野人加入云川部。 元绪的目的也非常的明确,他希望云川能够拯救苦难中的伏羲氏族人,虽然直到现在,云川还不明白伏羲氏苦难在什么地方。 云川喝了一口清水,压制一下他空空如也的胃。 直到今天为止,云川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过饭了,昨天晚上是最难熬的时候,饥饿让他无法入睡,用了很大很大的意志力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去拿云蠡的辅食。 现在的云川部,除过当值的武士,孕妇,幼儿,其余所有的人,全部禁食三天。 云川想通过人为的制造饥饿感,让族人们好好地回忆一下不久前的蛮荒岁月。 今天是第三天! 等这场活动结束之后,云川将下令停止族人从族库中随意领取食物这一特权,以后族人家中,只要还有食物,就不能从族库中领取,当然,你自己家中收获的粮食不再管理之内。 元绪拖着他巨大的龟壳来到了云川跟前,两天两夜没有吃饭似乎对他没有影响,捧着文书的双手非常的稳定。 “两天里惩处了偷偷吃饭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七百人,其中,以巨人族为最。” 云川瞅一眼烂泥一样的夸父,对元绪道:“严惩不贷。” 夸父虚弱的道:“族长,惩罚我一个人也就是了,不用……” 云川怒气冲冲的打断他的话道:“就是因为你们的错,我现在也很饿,你要是再敢废话,信不信我下令每个月都有三天时间不许进食?” 元绪瞅瞅靠在墙角不敢动弹的夸父,对云川道:“族长,夸父一族最经不起饥饿,他们已经躺倒,无力动弹了,再饿上一天一夜,有些人恐怕撑不下去。” 云川冷冷的道:“以前他们三天不进食的时候还少了?那时候能撑下来,现在为什么就撑不下来? 告诉他们,撑不下来也要撑,想要吃饭,等明天太阳出来吧。” 夸父听云川这么说,有些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就连心爱的茶水也不肯喝了,因为这东西喝的越多,就越是饥饿。 元绪叹口气,拿着云川签署的文书,慢慢的离开了天宫,在门口,他遇到了端着一盘子食物的精卫,就对精卫道:“最好不要送进去,族长会发怒的。” 精卫一只手抚摸着自己巨大的肚皮道:“这是我的口粮。” 元绪摇头道:“族长一声令下,全族都在遵守,凡是不能遵守的人都会遭受惩罚,你不能让族长自己破坏自己的命令,这会让族长的威信荡然无存。 另外,族长此次下令全族三天不得进食的目的,在于放弃分配制,改变部族物资的分配习惯,要从分配制度改变为自给自足,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想法,我是支持族长意见的。” 精卫听不懂元绪说的这一大通话,不过,她至少明白了,云川之所以会惩罚自己饿肚子,是有重要的事情做。 就端着盘子随元绪离开了天宫。 “咕噜噜……”阿布的肚子开始响了,他就烦躁的喝了一口清水,马上“咕噜噜”的声音,就在他的房间里此起彼伏的响起来。 毕竟,两天两夜没有吃饭的人不止他一个。 “族长这一次做出了很大的改变,阿布,你说,族长准备将田地全部划分给族人,每年只收一部分叫做“税”的东西,能保持部族一直强盛吗?” 一个管事忧心忡忡的问阿布。 “这就需要我们好好地计算了,算算看我们这些不参与劳作的人到底有多少,每年到底需要消耗多少粮食,物资,才能接着算一下,收多少税合适。 族长说我们要不断的试验各种方法,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管族人的所有需要,要让他们懂得自己养活自己,最后,还要养活我们,养活武士,还要负担部族的所有需要。” “这样一来,族人们岂不是太惨了吗?我们为什么不能继续集合所有人的力气,一起生活,一起吃饭呢?” “巨人族都不愿意作战了,还能搅在一起过活吗?再这样下去,大河上游三部族第一个消失的就该是我云川部了。” 阿布瞅瞅七嘴八舌的管事们,在心中微微叹口气,他与这里的所有管事的想法都不一样,他觉得,不是族人们开始懈怠了,而是族长对族人的管理过于仁慈了,狱滑掌管的监狱,目前只关押了不到二十个人,就算是这二十个囚犯,他们也衣食无忧的在监狱里混日子,有的本该早早处决的人,现在也在板着指头数日子,等待狱滑回来解决掉他们,这都是很大的浪费。 族长一下的人都应该是蝼蚁才对,轩辕部执行的就是这一套政策,直到现在,轩辕部依旧发展的风生水起的,看不到半点毛病,而富裕的云川部现在却忧患横生的让人烦躁。 现在,族长又要把属于部族共有的土地全部分下去,这比上一次分田地,分牲畜的规模要大的多,也彻底的多。 如果说,以前仅仅是允许族人租用土地,这一次,公田将会彻底的变成私田,分配到族人手中的牛羊骡马,驴子也将彻底的属于族人,这些人只需要每年向部族缴纳一定的“税”就可以了。 对于族长准备施行的法则,阿布并不看好,只是觉得族长不会错,才孜孜不倦的帮助族长施行方略。 想到这里,阿布站起来,他的肚子咣当作响,胃里面没有一星半点的食物,状的全是水,就像是大牲口饮水之后的模样。 小苦儿冲着母亲摇摇头,于是,她的母亲就把手里的山药放回原地,父亲黑牛一巴掌抽在母亲脸上,母亲这才打开攥紧的手,又把一小节山药放回去了。 “再忍忍,还有一天一夜,就能吃饭了。”黑牛打了老婆之后,又出言安慰,这让小苦儿觉得父亲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人。 他的肚子也非常的饿,按理说,像他这样的半大孩子就出在可以吃,也可以不吃的阶段,小苦儿坚决的选择了不吃。 这些天,他们家里非常的热闹,父亲用人头借贷来的牲畜,工具,粮食已经到位,就等一场秋雨过后,就要开始开荒了。 族长正好在这个时候,下达了禁食三天的命令,这就给了小苦儿一个挑选真正吃苦耐劳的流浪野人的机会。 能忍饥挨饿也要留下来的野人,都是对云川部有极大信心的人,这两天,因为没有东西吃,离开常羊山城的流浪野人不在少数。 离开的流浪野人,他们将再也没有回到常羊山城的机会…… 目前为止,小苦儿与父亲已经挑选了四个男人,两个女人六个流浪野人,再加上父亲,母亲共有八个人,这个数字正好与族长当年带领七人开创云川部的人数相等。 现在啊,就缺一场秋雨。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八章云川部有了新规矩 , 第五十八章云川部有了新规矩 (唉,写了上千万字才弄好的词库丢失了。严重的影响了码字速度跟准确度。) 三天的饥饿期过去了,就在人们准备狂吃海喝一顿的时候,突然发现,部族粮食开始限量供应了,想要拿到更多的口粮,就要参与部族下达的各种劳动任务。 粮食,不再无偿发放,这让很多云川部的人觉得天塌了。 很奇怪,最早加入云川部的人没有多少意见,他们接受了族长的安排,把不多的口粮领回去之后,开始进入到节衣缩食的模式。 而真正感到恐慌的却是最近加入云川部的人,怨声载道的也是这一群人……不过,云川一直期待的骚乱没有发生,这让他非常非常的失望。 夸父吃了一顿饭之后,精神依旧不太好,看来这三天的饥饿折磨还没有让这个巨人重新变得强壮。 云川同样没有恢复精神,所以,两个人都没有喝茶的兴趣,大眼瞪小眼的相对无言。 在夸父看来,云川这几天的决定就是一个傻子才能做出来的决定。 他不觉得把所有人都饿上三天之后就会产生什么神奇的效果。 “这三天里,精卫吃了三顿猪肉,两顿羊肉,还有一顿似乎是腌制的鹿肉,每一顿饭都配了烟熏过的小鱼,还有一些水芹,厨娘甚至给她烧了一些野蒜,搭配着酱豆吃。 她还吃了很多米饭,跟面条,面饼,其中有一顿是用豆油煎炸的韭菜鸡蛋油饼。” 夸父吧嗒一下嘴巴,背过身对云川道。 “她就是一个孕妇,这么吃是应该的,夸父,你这三天除过吃的就没有想过别的?” 夸父哼了一声道:“巨人只要觉得饿了,脑袋里唯一能出现的东西就是吃的。” 云川笑道:“我觉得你门要学会控制自己的食欲,人与野兽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 夸父摇摇头道:“我不想控制,不控制欲望,我自己很舒服,控制住了欲望,我的身体就非常的痛苦。 我也不觉得这个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超越吃饭,我喜欢食物在口中不断地迸发出各种香味,喜欢食物进入胃里的感觉,只要食物进到胃里,我的身体一下子就有了很多很多的力量。 没有力量的巨人,什么都不是,族长,我知道,你想把东西装进我们的脑袋里,而不是仅仅在肚子里装满食物。 脑袋里没有东西,我们还能睡觉,做几个好梦,肚子里没有东西,您只能拥有一群死巨人。 这一次巨人们在战场上之所以抗命,其实都是族长的错,你给我们的脑袋里装了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以至于巨人们变得没有那么纯粹了。 如果我们还是一群只知道吃饭,睡觉,作战,繁衍的简单巨人,他们一定不会抗拒命令的。” 云川被夸父的说法弄笑了,拍着他宽厚的肩膀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不该让巨人变聪明?” 夸父转过头看着云川的眼睛道:“巨人的长处在于战斗,在于力量,不再于聪慧的脑袋。 族长,我真的不希望有一天,在您的麾下出现一个明明不聪明却偏偏假装自己很聪明的巨人,如果这样的巨人出现了,云川氏巨人绝对到了灭绝的时刻。 巨人们捕获的猎物,不足以养活巨人,巨人们种植的粮食,也不足以养活巨人,巨人们制造的东西,也不足以供应巨人那张嘴巴。 在这种状况下,巨人如果想要活得好,就离不开部族的帮助。 用自己的力气向部族换取食物,这对巨人来说是一条最好的路。 巨人对于族长来说,就像我手中的锤子,您只要锤子足够硬就成了,不用让锤子觉得自己很聪明。” 云川愣住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夸父在这个时候居然能说出这么一番有道理的话来。 夸父说的没错,巨人的身体是他们的绝对优势,同时,他们宽大的肠胃又是他们绝对的弱点。 也就是说,巨人是一群优点与弱点同样明显的部族。 有这样的优点跟弱点,脑子是不是好用就不那么重要了,只要他们的肚子饿了,脑子就只会思念食物,再无其它。 顺着这个死路走,云川就发现,夸父要求巨人们不需要想的太多,只要他们的力量在,忠诚心还在,巨人就能一直在云川部非常幸福的过下去。 苍鹰绝对不是夸父的亲生儿子,这一点夸父不可能不知道,他之所以用尽所有手段来培育苍鹰,目的只有一个,他要培养出一个天然亲近巨人的聪明人来护卫傻乎乎的巨人。 如果,云川这时候想的东西,就是夸父脑子里的东西,那么,再有人说夸父是傻瓜,那就太过分了。 “族长,巨人们不重视狱滑的命令,不理睬隶首的命令,这样做一点错都没有,因为,他们简单的脑袋里没有太多的想法,毕竟,我在教那些巨人的时候,只告诉他们要遵从族长的命令,至于别人的命令,可以无视。” 夸父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转过身面对着云川,且笑呵呵的,一双牛眼里蕴满了智慧之光。 云川叹口气道:“好,你说服我了,我从现在可以给你一个承诺,只要巨人不背叛云川氏,那么,云川氏将永远把巨人们当成自己的亲族。” 夸父得到了云川的承诺,他也看着云川的眼睛道:“我们从此将称为云川氏巨人。” 承诺的过程很简单,没有摆什么盛大的仪式,甚至没有请来观礼的人,两个人相继把自己的承诺对着对方说了,这个盟约就已经彻底形成。 以后新生的巨人起名字的时候,将会有云川两个字的前缀,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巨人族将成为云川部的王族,与云川部成为一体,再也不分彼此。 这就是夸父解决巨人部危机的方法,简单,干脆,直接,有效。 成功的将巨人族面对的包干到户吃饭的危机化解于无形,被人有没有饭吃夸父是不管的,以后,只要云川有饭吃,巨人们就饿不死。 在绝对的忠诚面前,巨人们犯的什么不遵从命令的问题,绝对是小问题,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在云川跟夸父达成内部交易之后,阿布,元绪操作的改革终于全盘铺开了。 也就是通过这一次分田地事宜,云川赫然发现,云川部现如今已经有了三万四千个人了。 这些人都是有资格分得土地,物资的人,如果连元绪登记的雇佣野人,云川部的人口赫然已经超过了五万人。 元绪用条例规定,常羊山城属于云川个人所有,凡是居住在这座城里的人,都有向云川缴纳税这个新东西的义务,所有人都有听从云川命令的义务,有保卫云川氏王族的义务。 常羊山城里的所有工坊,铺子统统属于云川所有,桃园属于云川所有,竹林属于云川所有,城外的土地属于云川所有,城外的山海湖泊统统属于云川所有…… 唯独,常羊山城里的人不属于云川所有! 云川有保护他们不受野兽伤害,不受异族伤害的义务,有在他们受到伤害以后,给他们讨还公正的义务,有在灾害来临的时候,救助他们,帮助他们的义务。 阿布还将这一些约定写成了法典,刻在石碑上,将石碑放置在常羊山的最高处。 法典名曰——王与民之约。 有了这个基础法典之后,阿布,元绪带领着云川部所有的管事们也开始向云川效忠。 效忠之后,元绪,阿布又制定了——王与臣之约。 在这份约定里,所有的臣都有向云川氏王族效忠的义务,有保护云川氏王族的义务,更有接受云川氏统治的义务。 权力永远都是相对的,在这一点上,阿布希望所有的臣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云川的统治,并且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 然而,元绪对这一点持个人意见,他认为,王不能只享受权力,而不能不背负义务,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王,要关爱臣,不能随意杀戮。 阿布不喜欢元绪提出来的条件,他希望元绪能理解王的心,元绪不这么看,他坚持把这一条写上了盟约。 这一条看起来卑微到了极点,但是,不论是阿布,还是元绪,亦或是夸父以及所有云川部的臣们,都知道,这其实是妄想,云川一定不会同意的。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云川同意了,他不仅仅同意了,还在王与臣的盟约上添加了一句话。 “王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王如腹心;王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王如族人。” 这一段话被阿布,元绪他们看到之后,阿布涕泪横流,元绪第一次脱下他的龟壳,穿上麻布衣衫来见云川。 云川安抚了阿布,嘲笑了元绪,他们看云川的眼神炽热而忠诚。 云川相信他们两个人都明白,这一次,他这个族长真的向他们做出了最大可能的退让。 也是他向这个世界在目前情况下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 不论是王与民之约,还是王与臣之约,都是他给这个世界释放的敬意,与善意。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五十九章事事都要抢先一步 第五十九章事事都要抢先一步 轩辕部最近发明了一个字,这个字就是“了”! 这个字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仅仅算是一个助词。 原本这个字是有一横的,念作“子”,也就是人的意思。 可是,轩辕部的人发现,有一个附庸部族的家伙在轩辕部本族总是偷东西,于是,按照轩辕部的律法,这个子的一条手臂就被砍掉了,希望他能引以为戒,不要再偷东西。 可是呢,这个砍断一条手臂,还坚强活下来的家伙贼心不死,只剩下一条手臂了,还继续偷东西。 没办法,人们又把他的另外一条手臂砍了下来,再一次希望他以后不要再偷东西。 自从两条手臂都被砍掉之后,这个人果然不再偷东西了,东西是不偷了,可是呢,该怎么称呼他呢,有双臂的人才能称之为“子”,没有双臂的人又该怎么称呼呢,后来,轩辕部的人想了很久,“了”字就这么诞生了。 云川听阿布告诉了他这个事情之后,惊讶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不是关心那个“了”字,他唯一关心的是,轩辕部居然施行的是肉刑。 以前的时候,轩辕部可没有肉刑这么一说,他们部族只有死刑,犯错的人面对的惩罚只有两种,要嘛被殴打一顿,要嘛就砍头。 轩辕为人比较仁慈,所以呢,大部分都是殴打一顿了事,现在,“了”出现了,就是不知道双腿被砍掉的人又该怎么称呼,唧唧被切掉的人又该怎么称呼。 “这么说,这一段时间里,轩辕也没有闲着?” “没有,轩辕觉得井田村的计划已经是最完美的政策,他还说,一家一户的力量过于弱小,产出不足,因此还需要聚居,大家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最好的生产方式。 同时,轩辕还,制定了轩辕部的职官制度,最奇怪的是他以云为名任命中央职官,管宗族事务的称青云,管武士们的称缙云。 又设置了左右大监,负责监督天下诸部落。隶首、五作、常先、大鸿被任命为治民的大臣。 他还封祭了山川鬼神,与这些鬼神约定,只要人们每年供奉他们,向他们献上祭品,这些鬼神就要保护人们平安。 他还以神蓍推算和制定了历法,规定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现在正在计算如何用历法规定庄稼生产的时间。 哦,对了,轩辕还规定了人们必须“艺五种”。“五种”,是指“黍、稷、菽、麦、稻,还说,以后只有这物种庄稼才算是正经庄稼,也是最适合人们食用的庄稼。” 云川听了阿布的汇报,忍不住大笑道:“轩辕就是轩辕,制定的这些事物,也都算合理,不过,他为什么一定要用云为轩辕部自他之下的最高官职呢? 他难道不知晓这是对我的非常不尊重吗? 还有,既然他已经制定了这个职位,阿布,你知道谁在担任青云,缙云这两个官职呢?” 阿布笑道:“没有,据我所知,没有,这两个官职都在空悬,没有任命人手。” 云川再次笑道:“阿布,你觉得这两个位置,轩辕打算留给谁?” 阿布哈哈大笑道:“很明显,管宗族事务的称青云一定是留给族长您的,管理管武士们的缙云毫无疑问是留给蚩尤的。” “轩辕不这样说明了吗?” “没有,他们只说轩辕部中还找不到有足够资格担任这两个职位的贤人,准备慢慢等待,总会找到的。” 云川点点头道:“很正确,这不关我们的事情,随他去吧。” 阿布往云川身边靠一下道:“族长,咱们的臣是不是也该有一个明确的分工了?” 云川叹口气道:“还是保持目前的样子吧,等明年族人们开始耕作自己的田地之后,我们还要慢慢的与族人磨合,这里面也有你们这些人与臣的磨合,这可能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不说别的,仅仅是律法,就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努力修正,为了对所有人有一个公平的交代,我们的律法需要有一个个详细的条文,不能像轩辕部那样,只要族人犯错了,就砍成“了”。” 阿布失望的离开了,他很希望担任云川部的“相”,可以在云川部这半边棋盘上迈开大步走,进可以防御边塞,起到堵塞漏洞的作用,退可以护卫王城,成为国之干城。 阿布倔强的认为自己一定是族长棋盘上的相,就是不知道棋盘上别的车马炮士兵各自是谁,成为王相,是一个很好的位置,只可惜,在族长的棋盘上,有两个相。 今年的秋天来的很早,在云川的估算中,十月份的时候,树木上的叶子就已经开始大量的脱落。 清晨起来的时候,小石桥上已经开始落霜了,山上,明显要比山下寒冷,大象一家五口已经不怎么愿意继续留在山顶居住了。 往年这个时候,田野里基本上看不到人,今年不同,在浇灌完毕秋水之后,人们都在深翻土地。 在落雪之前深翻土地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藏在土地里的虫卵杀死。 这样的做法,与春日来临之后深翻土地的效果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是要利用太阳杀死虫卵,另一个是利用严寒而已。 小苦儿家里的粮食消耗惊人,八个壮劳力加上小苦儿自己,三天时间,一袋子糜子就没有了。 这样的食物消耗,几乎愁白了黑牛的头发,小苦儿却是不在乎的,虽然这八个壮劳力的食量惊人,可是,他们一天就能带着牲口开垦出十亩地,收益毫无疑问也是巨大的。 小苦儿这一次准备开垦三百亩地,这么多的田地,是他仔细计算之后得到的最大值。 如果比三百亩地少,他们家的收益就不那么明显,如果再多,就算是把自己勤劳的父亲活活累死,都照顾不过来。 等到雇佣的六个壮劳力开垦完荒地,他就准备立刻把这六个出过大力气的人辞退。 转而雇佣一些年龄不超过十三岁的少年。 这几天誊抄云川部律法,小苦儿敏锐的发现,雇佣成年人就要给粮食作为工钱,还要管人家的饭。 雇佣十三岁以下的少年,不但没有数量限制,还不用给他们粮食,只要管饱就成。 小苦儿不明白族长为什么会留下这么明显的一个漏洞,看样子很像是准备允许族人们盘剥那些流浪野人中的少年人。 不管了,既然是族长允许的,那就可以干,小苦儿得意的这样认为。 能通过找漏洞给家里弄到足够多的粮食,这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等家里的粮食多了,小苦儿就准备把家里的竹骨糊泥巴的烂房子拆掉,全部换成土坯房子,这样的房子,在冬天来临的时候,才会暖和,不像现在的房子四处漏风不说,有时候雨雪还能飘进来。 不过呢,小苦儿是一个很谨慎的年轻人,既然发现了族长在制定律法时候的漏洞,身为族长的臣,就该指出来,所以,他怀着极为忐忑的心情去找元绪先生说道一下,如果族长准备修改律法,自己招募少年的举动就算了,如果,族长不打算改变,小苦儿就准备立即执行自己雇佣少年人的想法。 元绪听完了小苦儿的叙述,就用手支着自己的大脑袋怪异的瞅着小苦儿道:“没关系,你尽管雇佣,云川部的律法规定的非常详细,只要是法条不禁止的行为,你都可以做,而且绝对不会有后患。” 小苦儿拿来了支撑架子来到元绪跟前,把支架放在桌案上,好让元绪腾出他的一只手,毕竟,元绪的脖子太长,脑袋太大,长脖子支棱着脑袋实在是太累了。 去掉了龟壳的元绪看起来更加的怪异,他的身体其实非常非常的瘦峭,平日里被一枚巨大的龟壳挡着,看不清楚,还以为他的身体应该很强壮,没想到,龟壳去掉之后,小苦儿总是担心元绪先生会被一阵山风给吹跑。 “好,等到明年,我就要雇佣大量的少年人。”小苦儿弄好了支架之后,就重新跪坐在下方,颇有些志得意满。 元绪叹口气道:“看在你还关心我身体的份上告诉你吧,雇佣野人少年对你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为什么呢?请先生明说,小苦儿天生就笨,总有些事情是我看不透也看不清楚的。” 元绪看着还在装傻的小苦儿道:“你从生下来,就没有经历过饥饿,一直都是衣食无忧的长到现在,平日里接触的大部分都是云川部的本族人,很少很少接触外边的野人。 苦,你知道外边的人为什么叫做野人吗?” 小苦儿皱眉道:“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 元绪又笑道:“云川部的人,是以十三岁为一个界限的,过了这个界限实际上就算是成年人了,野人不一样,十六岁才算是成年,这大概就是你想雇佣这些力气不比成年人小多少,还不用给付粮食,又有便宜可沾的野人少年的缘故吧。 可是,族长为和要把野人的成年人定到十六岁呢?” 小苦儿皱眉道:“就是因为他们除过一把力气之外什么都不懂。” 元绪瞅着洞外的天宫淡淡的道:“云川部想要壮大,就要不断的吸收野人进来,你雇佣野人少年对族长来说好处更大,等这些能吃能睡的野人少年,在你这里吃了三年饱饭,又在你这里学会了基础的农耕,他们就应该成年了。 你们家现在雇佣的成年野人,其实就是族长花费了大力气培育出来的有资格进常羊山城的野人,你知不知道,这些人从你家拿到的酬劳,最后是要交到阿布手里去的,用来换取他们进入常羊山城的资格。 苦儿,你现在做的事情,其实就是族长安排好的一个方略,告诉你吧,这中间没便宜可沾的。”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章夸父的儿媳妇们 第六十章夸父的儿媳妇们 自从睚眦部送来了栗子跟柿子,夸父每日喝茶的时候,就喜欢在小炉子上煨一把栗子。 小炉子的火力弱,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把这些栗子煨熟,夸父不在意时间长短,反正,他喝茶一般要喝一整天,有的是时间等栗子被煨熟。 栗子熟的标志就是爆开,当其中一颗栗子爆开之后,其余的栗子绝对是熟了的。 每到这个时候,夸父就会喊来云川·鹰。 没错,夸父就是用这个新名字称呼儿子的,苍鹰一点都不喜欢,可是他的父亲坚持,他也就无话可说了。 栗子这个东西烤熟之后就会有一些油脂渗出来,其实不是油脂而是糖,但是,夸父坚持认为这是油脂,云川·鹰也就只好承认。 云川·鹰已经十三岁了,按照云川部的惯例来看,他已经成年了,也就是说,他已经可以担任官职了。 这个孩子最大的毛病就是有些不听话,还有些骄傲,这让夸父非常的头疼,因为,这样的云川·鹰一点都不像一个沉稳的巨人。 栗子是给孩子吃的,这东西烤熟之后甜甜糯糯的味道很好,听族长说这东西就算是拿来当饭吃问题都不大。 云川·鹰吃完了栗子就要跑,被夸父喊住了,皱眉瞅着儿子的脸说道:“这么急躁做什么呢?” 云川·鹰回道:“骑兵,训练骑兵,我需要用所有的时间来训练骑兵,一刻都不敢耽搁。” 夸父道:“你骑死了六匹马的事情族长知道吗?” 云川·鹰点点头道:“族长知道,他没有阻止我,还要我继续练习,不用担心损伤战马这种事情。” “你已经摔伤二十几次了,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上一次摔伤了腿,差点断送了你想当一个骑兵的梦想,我以为,你现在该歇歇了,停止骑马一段时间,准备干点别的吧!” 云川·鹰不解的看着父亲道:“停下来?为什么?” 夸父笑道:“你现在要多关注一下巨人族,也就是你的族人们,不能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骑兵上。” 云川·鹰连忙道:“这是您才能做的事情。” 夸父摊摊巨大的双手道:“我现在不想管了,轮到你了。” “为什么?” 夸父笑道:“因为我现在对云川部已经感到陌生了,我以前以为的东西,现在都显得不合时宜,我以前认为对的东西,现在好像都是错的,这很不好,所以,就轮到你了。” 说话的功夫,从外边走进来了四个巨人,他们很自然的围着夸父坐了下来,也非常自然的用夸父心爱的小炉子烹茶喝。 夸父用两根手指头夹起一个小小的茶盅,把里面的茶水喝掉之后,就对四个巨人道:“以后巨人族的事情,由我儿子说了算,你们有人反对吗?” 坐在夸父旁边的一个巨人无所谓的道:“谁当族长我都没有意见,唯有一条,不能让族人饿肚子,只要能达成这一点,他就是我们的族长,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要我们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 夸父笑呵呵的瞅着这个巨人道:“辟,你说的很对。” 另一巨人也把茶盅里的茶水喝光,然后对云川·鹰道:“你已经成年了,也是巨人部中最聪明的一个孩子,你当族长我没有意见,不过,你的身材太小,跟别的巨人不太一样……” 巨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夸父的大手就捏住了他的脖子,将他粗暴的顶在墙壁上,目光凶狠的道:“寇,我给你一个重新说自己想法的机会,快点重说!” 巨人寇双手抓着夸父的手,给自己的脖子留出来了一点空隙,连忙道:“我又没说鹰不是你的儿子,我只是想说,鹰必须娶一个女巨人,这是我们几个商量之后的决定。” 夸父更加愤怒了,一手掐着巨人寇的脖子,另一只手握成拳头,重重的在巨人寇的胸腹上连续打了好多拳,见巨人寇的口鼻都在冒血,这才松手,凶狠的瞅着其余三个巨人道:“什么时候轮到你们避开我商量事情了?” 其余三个巨人立刻将自己硕大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表示没有私下里商量,都是巨人寇在胡说八道,冤枉人。 夸父将瘫倒在地的巨人寇提到原来的位置上,还用一块麻布帮他擦掉了口鼻处不断溢出来的血,最后粗暴的将两卷麻布塞进这家伙的鼻孔,这才道:“鹰,当然要娶巨人部的女子,你看,你们跟我说,也会答应的,所有人都知道我夸父是一个很讲理的人,只要是对的,我都会答应,现在,你们还有什么想法,都可以直接告诉我,不过,需要有道理!” 巨人辟搓着双手道:“没有了,只要鹰娶了巨人部的女儿,立刻娶,我们就没有意见。” 云川·鹰呆坐在地上,没有任何反应,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娶老婆了。 而且娶的是一个巨人姑娘。 “很好,就这么定了,接下来我们说说看巨人部的粮食种植问题,你们也清楚,种地这种事对我们来说过于艰难了,云川部的谷物,只有高粱适合我们种植,别的,太矮小了。 不过,我最近发现了一门新粮食,就是从睚眦那里弄来的栗子,这东西是长在树上的,非常适合我们种植,我决定把西边那座丘陵上的树木全部砍倒,整座丘陵都种上栗子,这样一来,族长分给我们的地也就有了可以种植的庄稼,这东西不需要精心伺候,只要等树长大了,自然就会结栗子……” 云川·鹰悲愤的瞅着五个巨人在那里窃窃私语,一个猛说,其余四个疯狂的点头。 巨人部能不能把栗子树种活云川·鹰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自己最近娶巨人部的女人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 精卫身边就跟着两个壮硕的巨人部女子,平日里,精卫就喜欢巨人部的女子,她们憨厚,能干不说,即便是偶尔被欺负了,也只会呵呵的傻笑,不会生气。 巨人部的女子坐在地上,精卫站着,才能显得精卫高那么一点,这些女子虽然不如男巨人那么高,两米的身高还是有的,精卫与她们站在一起犹如一个未成年的女童。 精卫抚摸着一个巨人女子的眉眼道:“其实啊,你们长得很漂亮呢,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地,头发又浓又密,嗯,就是嘴巴大了一些,其实也不大,你们的身体本来就大,嘴巴大是应该的,要不然怎么喂饱这么大的一个身体呢?” 两个巨人姑娘显得非常羞涩,齐齐的低下头,精卫娇笑道:“呀,还知道害羞啊,看样子夸父平日里把你们教养的很好。 我从你们部族的三百多个女子中把你们两个挑选出来,就是要把你们嫁给云川·鹰的,以后,你们就是巨人部的族长老婆。” 精卫说着话,就有两个女武士抬出来一个巨大的木板箱子,打开之后,两个巨人部的少女偷偷往里面看了一眼,就彻底的呆滞了。 箱子里边装了很多很多宝贝,有玉石,有铜,有金子制作的漂亮配饰,更有各色丝绸,各种短刀,剪刀……总之,这个箱子里装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任何一个巨人族少女梦寐以求得宝贝。 精卫笑眯眯的看着那两个铁塔般的少女抬着箱子走了,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回到云川的书房,对正在奋笔疾书的云川道:“这样做其实很不合适,鹰骑在马上才能这两个姑娘一般高,更不要说,这两个女子的年龄也比鹰大了至少五岁。 我甚至不敢想象他们夫妇在卧房里的样子,阿川,你跟夸父这样做,是在把小鹰往死里逼迫。” 云川放下手里的毛笔,活动一下双手道:“在过去的十三年里,小鹰儿享尽人间富贵,现在,他已经长大了,也到了应该背负责任的时候,这件事由不得他。 巨人部需要一个聪明而又忠诚的人来掌舵,云川部也需要一个聪明,勇敢,又忠诚的人来掌控我们最强大的骑兵军队,你发现了没有,这两个职位的要求中都有忠诚,也就是说忠诚才是第一位的。 小鹰儿想要担任这两个职位,那么,他就必须做出一些牺牲,他的父亲既然能背着别人的疑问硬说他是巨人的儿子,他为什么就不能娶两个巨人姑娘呢? 成年人的世界里,那里有容易的事情。 夸父就是觉得他说服不了小鹰儿,这才提前让你参与进来,所以,你要帮着夸父,让小鹰儿心甘情愿的娶巨人部的女子为妻。 再说了,巨人部的姑娘长得不丑,也就是大了一些而已,将来他们生下来的孩子也大,这对小鹰儿来说是好事。” 精卫怔怔的摇摇头道:“不是好事……”话说了一半发现云川正瞪着她,她只好软软的道:“好吧,应该是好事。” 云川朝精卫挥挥手道:“去吧,夸父那边应该已经商讨完毕了,小鹰儿一向跟你亲近,多劝劝他,这应该是一门好亲事。”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一章睚眦的痛苦 第六十一章睚眦的痛苦 云川·鹰在懵懂状态中成为了巨人部的新族长! 他的父亲夸父将他抗在肩膀上,在四个被夸父调教的老老实实的高大巨人的簇拥下来到了巨人们居住的地方。 这里的房子毫无疑问的要比别处的房子更加高大,全部由原木建造成,有些原木连树皮都没有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房子里面则订满了鳄鱼皮,有的还裹上各种兽皮。 云川部将近八百名巨人都来到了巨人部前边的广场上,这座广场是巨人们练习军阵的地方,广场上有很多粗大的木头架子,也有很多巨大的木槌,撞木,以及挖了坑的巨木,这是用来抗在肩膀上练习耐力的。 云川·鹰就被他父亲放在一根高大的木头柱子上,这一次他很高大,主要是柱子足够高。 “鹰就该站在高处!”这是夸父说的。 小鹰孤零零的站在木头柱子上双腿有些发抖,他不害怕面对所有巨人发表自己的继位演说,他只是被柱子下站着的两个巨人族美人娇媚的眼波,吓的站不稳。 从这两个姑娘脑袋上插满的各色美丽的首饰,小鹰立刻就明白了,自己要娶的女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两个巨大的美人。 有那么一瞬间,小鹰很想一头从木头柱子上栽下来,死掉算了,可是,看到父亲那张愉快的大脸,小鹰还是气沉丹田,几乎用嘶吼的声音对柱子下的巨人们吼道:“我,云川·鹰是王族!” 随着一声吼出来,原本嘈杂的广场立刻就安静了下来。 小鹰瞅着安静下来的巨人们又大声吼道:“我成了王族,就说明你们也是王族!” 小鹰话音刚落,巨人们顿时就欢腾起来,广场上也就变得尘土飞扬,地动山摇。 夸父对儿子说的这两句话太满意了,后边答应带着巨人们吃饱穿暖的蛊惑性讲话已经没必要说了。 在常羊山城,即便是傻子也知晓,云川部的王族目前只有三个人,一个是大族长,一个是王后,还有一个是他们的孩子,现在,小鹰也成了王族,而且成了巨人部的族长,也就是说,巨人部也是王族,不用划分地块亲自种粮食了,而不用种粮食也能吃饱,是巨人部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 解决了吃的问题,夸父立刻就向所有人宣布,小鹰已经长大成人的消息…… 云川部族人的成年时间之所以定在十三岁,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云川部的人现在虽然普遍寿命比别的部族长一些,可是,在阿布统计过云川部这些年自然死亡的人的大概岁数之后,得到的平均寿命数字是——39岁。 如果想要让这个数字变得高一些,那就不是一代人的事情了,可能到了小鹰儿他们这一代,由于婴儿,少年时期的营养比较充足,才有可能突破40岁。 说起来,野人们的生活实在是太苦了,野兽的侵袭,疾病的折磨,伤痛的来临,再加上战争,饥饿都让野人的寿命大大的缩短了。 死亡时间提前了,那么,少年人成熟期自然就要变短,云川问过精卫,不仅仅是男子的成熟期会过早的来临,就连女子的性成熟期也在过早的来临了。 男子十三岁,女子十岁成亲,在云川以前的那个时代里就是胡来,放到现在却是最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云川可以让自己忍耐,等到精卫彻底性成熟之后再成亲,他不能让部族里的其余人这样做,如果这样做了,对部族人口的繁衍大业非常的不利。 只有自家部族自然繁衍出来的族人,才是云川部真正的族人,那些半路加入云川部的人,想要彻底的融入这个部族,至少需要两代人才成。 一个部族必须有一个主体种群才能维持部族的长盛不衰,这个主体种群还必须有兼容并蓄能力,才能让这个部族永远延续下去。 云川部的问题是部族建立时间太短,没有足够多的主体种群,不像轩辕,蚩尤两部,他们的部族最少已经延续了两百多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足够诞生一个强悍的主体部族。 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轩辕部可以疯狂扩张,蚩尤部可以疯狂扩张,唯独云川部必须要等自己的主体部族人数多起来才成,否则,胡乱聚在一起,那不是一个部族,而是一群乌合之众。 小鹰儿明显已经认命了,在向族人宣告他们已经成了王族之后,他就在夸父的带领下还领着两个巨大的巨人族新娘来见云川。 他们到来的时候,天宫大房间里已经坐满了人,有云川与精卫,还有阿布,元绪,以及百十名管事。 云川部的管事们很少能共聚一堂,云川今天将所有管事召集在一起,就是要他们作为见证,看到巨人一族被纳入王族。 夸父坐回自己的位置,上首的阿布羡慕的对夸父道:“巨人族真的是有办法啊。” 夸父看着正在给小鹰臂膀山烫云纹烙印的云川,漫不经心的对阿布道:“这个烫烙印,是你出的主意吧?” 阿布洋洋自得的道:“只有正统王族不用烙印,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王族,小鹰儿这样的王族与正统王族不同,所以才要烫上烙印,这样好分辨一些。” 夸父低声道:“云川部的马牛羊的背上才会有烙印。” 阿布笑道:“以后,边缘王族身上也会有烙印,效忠王是一辈子的事情,只有深入皮肉的烙印,才能让他记住王的恩德。” 夸父叹口气道:“多少还是有一些羞耻感。” 阿布瞪了夸父一眼道:“没有王,你连羞耻感是什么都不知道。” 夸父又道:“你为什么不能成为王族?是因为王不同意吗?” 阿布笑道:“我是王的仆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是。” 小鹰儿得到了一枚金牌,这枚金牌不算大,是夸父自己用金子熔铸出来的,金牌很美,云纹簇拥下,中间有一个虎头,虎头的脑门上有一个清晰的王字。 金牌的后边有云川亲手錾刻出来编号,小鹰儿的编号为——从一号。 精卫又赏赐给了两个巨人新娘两件美丽的纱衣,她由衷的希望这两个巨大的姑娘穿上能让肌肤若隐若现的纱衣,可以最大可能的催发小鹰儿对她们的欲望。 不过,精卫对这样的事情不抱什么希望,小鹰儿好几次面对她的时候表现出欲言又止的神态,这神态,不用过度解读就知晓,应该是在——求救。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没人能救得了小鹰儿,从今天起,他就要与这两个巨大的姑娘一起生儿育女,过完一生。 精卫才坐回来,她身边的姼就低声对精卫道:“夸父是个混蛋。” 精卫点点头道:“我也这么觉得,夸父就是一个混蛋。” 姼压低了声音道:“你为什么不救一下小鹰儿,你不是一直把这个孩子当儿子看的吗?” 精卫瞅瞅姼,然后道:“你的打还是没有挨够是不是,前一阵子被无牙打的连路都不能走的事情,你是不是已经忘记了?” 姼叹口气道:“我们活得越来越不自在了。” 精卫反唇相讥道:“你以前被西陵族当东西到处送的时候很自在吗?如果,你喜欢这样的生活,我现在就能继续把你送来送去的。” “我是说,云川部跟以前的云川部不一样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好像被绑上了绳子……” 巨人部成为王族,是云川部今年最大的一件事,消息传到睚眦耳朵里的时候,这个已经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沉默了很久,很久,他认为,如果自己没有被分家,第一个成为王族的外人应该是他。 可惜,这世上就没有这么多的如果,当初看起来是云川驱逐他自立,其实,也是睚眦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他也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王。 这一切并不妨碍睚眦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在柿子林下站立了一夜,早上,妻子阿竹来找他的时候,他的皮毛斗篷上落满了霜,头发上甚至还有一片红色的柿子叶。 阿竹早就没有了最初不愿意嫁给睚眦的心情,自从两人在一起生了三个孩子之后,睚眦就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拿掉睚眦头发上的树叶,就听睚眦低声道:“看来,族长是真的不要我们睚眦一部了。” 阿竹道:“你不是应该早就明白吗?” 睚眦摇摇头道:“我以前总是认为这是族长给我的一种考验,总以为还是能回到部族里去,结果,我们真的被族长推出来了,他选择更加信任小鹰儿。” 阿竹道:“这跟我们没有关系。” 睚眦摇头道:“有,我心里的非常的不舒服,族长应该更加信任我,而不是那个小鹰儿。” 阿竹不解的道:“族长给了你更多的东西。” 睚眦有些愤怒的道:“他应该更加信任我的,而不是那个夸父家的野种!”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二章都在为理想努力 第六十二章都在为理想努力 精卫给小鹰儿准备了很好的婚房,可惜,新婚的小鹰儿却带着他的两个老婆进入了荒原。 问过夸父之后,才知道这是人家巨人族的习惯,在野外养不活自己跟老婆的巨人就不是一个好巨人。 这就是为什么夸父部落当年为什么要把青年夸父全部驱逐出部落自生自灭的原因所在。 当初那些被驱逐出夸父部落的小夸父们的日子很难过,在饥饿面前,恐怕是没有心情完成交配大业的。 小鹰儿是不一样的,他走的时候带走了一匹马,带上了弓箭,带上了很多武器,他那两个巨大的老婆还背上了全套的炊具跟卧具,其中,就有属于他们三人的稻草床垫。 夸父对小鹰儿寄予厚望,希望等这个孩子带着两个老婆回来的时候,两个老婆至少有一个应该有身孕才对。 云川知道了夸父对儿子的期望之后,觉得小鹰儿绝对有解决吃饭问题的能力,问题是,让他巨大的老婆怀孕才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不过,这样也好,有了这样经历的小鹰儿以后就不会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面对的。 这是他刚刚开始的人生迎来的第一次考验,只不过,这样的考验实在是太血腥,太残酷了。 小苦儿非常的羡慕小鹰儿! 在他看来,小鹰儿已经成了皇族从一号,这已经是让人望尘莫及的成就,至于娶了两个巨大的老婆这件事,小苦儿反而不以为意。 只要人生能够达到巅峰,余者,都是小事情,不足一提。 这就是草根阶层跟勋贵阶层对于同一件事情的两种看法。 在这两个年轻人的眼中,珍贵的东西是不相同的。 小鹰儿唾手可得的东西,需要小苦儿努力奋斗才能得到,小鹰儿在乎的事情大部分都跟尊严有关,小苦儿在意的事情却大部分跟利益攸关。 在小鹰儿带着两个巨大的新娘在荒野中度蜜月的时候,小苦儿则牵着一头牛,在前边领路,父亲在后边扶着犁,父子二人在萧瑟的秋风中,不知疲倦的开垦着荒地,也开垦着小苦儿需要的希望。 他的母亲跪在犁头撕开的土地上捡拾草根,他们家雇佣的六个流浪野人也在倾尽全力的开荒。 母亲已经很累了,小苦儿发现了这一点,他没有停下脚步,继续牵着牛向前走,他的父亲黑牛则不断地喝骂着他的母亲,希望她能快一些,免得犁头翻开的第二道垄沟,将第一道垄沟填埋,这样,就没有办法把垄沟里的草根捡拾出来了。 草根捡拾不干净,明年开春,开垦出来的荒地上就会长满野草。 小苦儿自己也很累了,他的精神却是亢奋的,只要明年家里有足够多的土地,他们家就会成为云川部的富户,只有一个富裕的家庭的支持,小苦儿才能用手头可以掌握的更多资源去提升全家的地位。 日落西山的时候,母亲趴在地上不动弹了,黑牛喝骂几声,见婆娘依旧不动弹,就放下犁头,来到婆娘身边,用脚踢了一下这个懒婆娘,结果,懒婆娘一动不动。 直到把婆娘翻过来,黑牛才发现他的懒婆娘口鼻上糊满了血,已经没有气息了。 小苦儿也发现母亲去世了,他没有上前,抱着牛头发愣。 黑牛左右看看,发现了一块凸起的荒地,就拿着铁锹来到荒地上,很快就挖好了一个不算深的坑,将自己的婆娘放进坑里就要填土。 “父亲,等一下!”眼看着黑牛就要把母亲埋掉了,小苦儿这才来到坑边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果干,放在母亲的手里低声道:“我本来想等你把这一垄地里的草根捡拾完,就奖励给你的。” 黑牛皱眉道:“给她做什么,她已经死了,糟蹋好东西。”说着话就要跳坑里把珍贵的果干捡回来。 小苦儿制止了父亲,还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盖在母亲的脸上,不等父亲再说话,他自己拿起铁锹疯狂的往坑里填土。 土坑很快就被填平了,因为坑里装了母亲,挖出来的土就多出来了,填平的土坑上就多了一个不大的土包。 小苦儿不愿意停手,继续往土包上加土,直到埋葬母亲的地方隆起一个圆圆的土包这才罢休。 “等我以后成为部族最重要的人物的时候,我会再来看你,我会把世上所有的美食都给你带来,还给你带来美酒,哪怕是你吃不到,喝不到了,我也要让云川部其余的人羡慕你,羡慕你有一个如此出类拔萃的好儿子。” 黑牛这时候已经把母亲没有捡完的草根捡拾完毕了,站在犁头边上不耐烦的等待着小苦儿,他觉得儿子在那个死去的女人身上耽误了太长的时间。 小苦儿重新回到耕牛跟前,牵着牛头继续犁地,只是这一次,他们父子两需要不断地回头捡拾翻出来的草根,以及石块。 苍茫的大地上并没有因为少了一个人就有什么变化,天空依旧阴沉沉的,秋风依旧不断地吹拂着,没有被犁翻的荒草依旧发出鬼叫一样的声音。 “爸爸,爸爸,爸爸……”云蠡复读机一样的喊着云川,云川俯身抱起云蠡来到广场上,每当儿子这样叫唤的时候,就到了给巨鹰喂食物的时候了。 除过动物的新鲜内脏,以及煮熟的鸡蛋,云川从来不给巨鹰喂别的食物。 云川从筐子里拿出血淋淋的猪肝,羊肝,牛肺喂给巨鹰,云蠡就拿出已经剥好壳的鸡蛋往巨鹰嘴里丢。 父子两配合的很完美,总能让巨鹰在吃了好几口肉食之后,再吃几枚鸡蛋。 巨鹰吃完食物之后,就会跟着云川父子在广场上踱步,每到这个时候,广场上就只有云川,云蠡父子,就算是精卫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出现。 侏儒人只负责骑鹰,断腿的玄一已经没有骑鹰的资格了,现在,能骑在鹰背上的人是玄二。 他的体重刚刚好,正好压制巨鹰不能高飞,也不影响巨鹰的灵敏程度,有时候云川总是在想,这些侏儒人与巨鹰实在是太相配了。 玄二跟巨鹰现在的任务就是寻找别的巨鹰老巢,云川以为一只巨鹰不怎么够用。 有了这头巨鹰之后,云川部再寻找巨鹰雏鸟的时候,就不用像彭尸为了巨鹰雏鸟冒十死无生的危险了。 玄二这些天就是在忙这些事,他们已经找到了别的巨鹰,只是秋天的时候,巨鹰的雏鸟已经长的挺大的了,除过羽毛没有长好,身形已经庞大到不是玄二这样的侏儒能对付的了的。 最要命的是巨鹰们的领地意识非常的强烈,不客气的说,彭尸捉住的这只巨鹰在巨鹰一族中纯粹属于渣渣一类,根本就无法与野生的巨鹰相媲美。 很多时候,只要天空中出现了巨鹰翱翔的身姿,这只巨鹰就像一只可怜的兔子,会在第一时间降低飞行高度,有时候,要是被别的巨鹰追赶,它还会毫无尊严的往树林里飞。 想要偷盗雏鸟,就要等到明年春天的时候,那个时候,雏鹰刚刚破壳而出,正是下手的好时候。 巨鹰虽然在别的巨鹰眼中是废物一般的存在,但是,在常羊山城,则是王者,只要它的身姿出现在空中,周围大一些的鸟雀,或者喜欢成群结队的鸟雀就会完全消失。 这对云川部的农业生产非常的有利。 每年庄稼成熟的时候,都是鸟雀们前来赴宴的好时候,如果人们不时时的驱赶鸟雀,乌泱泱的鸟雀就会落在庄稼上,用很短的时间把农夫一年的辛苦吞噬掉。 所以,巨鹰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巨鹰唯一不好的一点就在于它非常的喜欢捕捉大蛇,以前捕捉大蛇是为了吃,现在捕捉大蛇就是为了报答云川,因此,几乎每一天,云川都能在广场上看到好几条蜿蜒爬行的大蛇。 夸父喜欢大蛇,越大越好,越毒越好,所以,每天清晨,他都会来到广场上捉蛇,如果遇到一些特殊品种的蛇,还会邀请云川跟他一起进食。 “狱滑在东方遇到了赤陵,原来我们跟前的这条大河一直流淌到了东方,狱滑想要邀请赤陵帮助他寻找刑天,以及逃跑的临魁,被赤陵给拒绝了,他们离开了狱滑之后,就沿着大河一路向东,据说是要去寻找大海。 族长,你说,这赤陵是不是离开云川部之后就变得自私了呢?” 话是阿布说的,云川没有回答,他的嘴巴忙着吃烤熟的蛇肉,今天的蛇肉来自于一条金黄色的大蛇,没有寄生虫不说,肉质白嫩,味道鲜美至极。 夸父瓮声瓮气的对阿布道:“赤陵已经走了。” 阿布低声道:“睚眦也已经走了,听说,他最近开始向阪泉之地进发,四处搜索零散的神农部族人……” 云川丢掉手上的蛇骨头,淡淡的道:“挺好的,都在为理想努力,我在这里只会祝福他们,我希望他们有一个辉煌的部落,也希望他们能够完成自己的理想,唯有如此,世界才会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三章潜移默化 第六十三章潜移默化 常羊山最后的一场秋雨如约而至,这一场秋雨与前边下过的秋雨不同,它是最寒冷的。 这场秋雨会以一场缠绵的雨幕开场,而后就会变小,接着会变得更小,化作浓雾,等到浓雾再一次被变大的雨水侵蚀之后,浓雾就会消散,树林里的寒鸦会彻夜鸣叫,待到天明,还没有形成雨滴的冰粒就会劈头盖脸地落下来,冻僵所有,直到冰粒变成鹅毛大雪,给天地间所有的东西盖上一层白布。 ——就像在埋葬那个温柔的春天,炽热的夏天,以及饱满的秋天。 小苦儿来到了母亲的坟茔边上。 昨夜,家里很冷,往日天气寒冷的时候,母亲就会把他搂在怀里睡觉,昨天晚上没有,疲惫的父亲睡得不省人事,小苦儿躲在裘皮下边瞅着窗外的冰粒子,浑身上下感受不到半点的温暖。 天亮的时候,他就独自来到了母亲的坟茔边上,觉得很对不起泥土下这个傻傻的母亲。 盖着裘皮都觉得冷的日子,母亲身上只有一层土,她应该更冷吧! 找了一根扫帚草,小苦儿清扫干净了母亲坟茔上的雪,他还背来了好大一捆稻草,均匀地盖在坟茔上,还在边上生了一堆火。 母亲的坟茔下,就是他跟父亲一起开垦的新田地,开垦的时间掌握得刚刚好,这一场冻雨过后,藏在泥土中的虫子一定会被全部杀死,明年,无论如何都会有一个很好的收成。 “我可能错了,我们之所以如此不要命地开垦田地,目的就是想让贪吃的你,可以吃更多,更好的东西,没想到,这样做,反而让你没了命。” 小苦儿坐在火堆边上,在大雪中,这堆火给他带不来多少热量,随着大雪不断地落下,火堆很快就奄奄一息了。 “族长在书里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看到的时候还不能理解,现在,我明白了,族长说的这句话非常得有道理。 你累死了,父亲最近也总是咳嗽,也快要累死了,幸好冬天来临了,让他有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不过,他迟早都会被累死的,除非他不想让我以及我的后代们过上好日子,否则,他也一定会累死,这没有例外。” 小苦儿说着话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白面馒头,恭敬地放在坟茔上,馒头里夹着一块肥肥的猪肉,这是母亲最爱的食物。 “按照这个道理来看,我将来也一定会累死的,也不会有什么意外,你想让我过上好日子把自己累死了,父亲希望我过上好日子,也快累死了,我将来为了我的孩子累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所以,母亲您不要难过,我会一直守着您的坟茔,想您的时候,我就回来看您。 父亲如果也死了,我会把他埋在您的身边,他虽然对您不好,却能保护您,您也离不开他……” 小苦儿在雪地里絮絮叨叨了很久,这才抖掉裘衣上的雪,一步一个脚印地回家了。 此时,那堆篝火正好冒出了最后一缕残烟。 大雪落下,就表示整个常羊山已经被彻底地封闭了。 在这样的大雪中,没人能玩《李朔雪夜入蔡州》那样的故事,先进如云川部也不能。 于是就形成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场面,没有商人,云川就下令关闭了常羊山城,只留下一道小门,方便供应柴碳的流浪野人们进出。 流浪野人们现在过得其实不错,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无所事事地等待城里人雇佣,而是找到了自己能干的事情。 比如,烧炭,砍柴,以及去冬日里的荒原狩猎,再把这些东西送进城里换取粮食跟盐以及其余的过冬物资。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也是社会的自然分工,以后,这样的场景会不断地重复出现,直到完成真正的社会分工。 有改变的不仅仅是流浪野人,云川部的族人们的改变也非常大。 自从阿布把部族仓库里的粮食,按照人口分配给各家各户之后,人们立刻就学会了节俭。 往日那种往死里吃饭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对于这一点,阿布是极其厌烦的,他一向认为,吃饭这回事嘛,吃饱就成了,干嘛在吃不下去的时候还要捶打着肚子再撑一碗呢?白白浪费了好多好多的粮食。 夸父对阿布的意见有不同的见解,他认为吃饭是人世间最能让人感到幸福的一件事,很多时候,人们多吃饭不是为了单纯的多吃饭,而是为了享受吃饭带来的巨大愉悦感。 所以呢,在条件允许下,能多吃就该多吃。 这种争论云川基本上是不参与的。 总之,按人头,按量给族人发放了一年吃的粮食之后,云川部的仓库里依旧满满当当的,也就是说,云川拿走了这些年族人们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 最让云川满意的是,族人们不但没有意见,反而认为这是族长仁慈之心发作,才会出现这样的场面。 看起来,共有的财富再多,也不如拿到手里的财富重要,这是人类的通病,是存在于基因里面的病症,这样的病症即便是到了几千年之后还没有被治疗好。 “家家户户都有炊烟。” 云川站在高处仔细地观察了族人们聚居的地方,此时,天空中飘着大雪,被大雪覆盖的低矮的房子都在向外冒着烟,这是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午饭的时候,也应该有炊烟冒出来。 “你们要仔细地观察,时时刻刻地观察他们,一定要知晓他们到底有没有饭吃,一定要告诉他们,如果没有饭吃了,可以来天宫这里的大食堂吃饭。 阿布,我们部族中不能出现饿死的人,尤其是在我们将土地分配给族人之后,绝对不能出现把人饿死的事情,这一点很重要,也是我们云川部的底线。” 阿布笑道:“不会出现饿死人的事情,他们并不是傻子,真的饿肚子了,会来天宫大食堂这边找饭吃的。” 夸父冷笑道:“阿布,你安排在第三道关口上的武士很凶狠你知道吗?你知不知道,你安排的武士们会阻止族人踏入第三道关口,他们如果连第三道关口都进不来,还怎么去天宫大食堂里要饭吃? 以前的时候,族长就在他们身边,他们随时随地都能见到族长,没有食物了,会告诉族长他们饿。 现在呢,族长居住在天宫里,经常一两个月都不出现在族人中间,这么长的时间,如果有饥饿的人,早饿死了。” 夸父的一番话,说得阿布有些恼羞成怒,说得云川面红耳赤,不等阿布呵斥夸父,云川就披上裘衣,戴上斗笠,呼唤一声野牛,野狼,就跨上牛背,带着野狼下山去了。 阿布恼怒地对夸父道:“我们把族人管理得很好,不用族长操这些闲心,族长应该留在天宫,写出更多的书,让族人变得更加聪明,这才是族长要干的事情,而不是打开族人的锅,去看看锅里到底有没有食物。” 夸父冲着阿布吐了一口茶叶沫子,呵呵笑道:“族长是我们所有人的族长,他就该经常让族人们看见,如果族人们都不知道自家族长长成了什么样子,还怎么向族长效忠呢?” “族长是神!神就该高高在上!” “族长是我的族长,我需要经常看到,就算族长是神,那也是我的神,我需要神跟我在一起……” 云川骑着大野牛,在四个巨人护卫的簇拥下离开了天宫,只要看到有人家,他就会推门进去查看。 感受一下这家人的屋子暖和不暖和,看看他们的床垫是不是已经破旧得不能用了,是不是需要更换,还要看看人家锅里面的饭食充足不充足,储存的粮食有没有被老鼠祸害,或者发霉变质。 忙碌了一整天,才看了不到一百户。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虽然有几户人家多少存在一些问题,不过,都跟粮食没有关系,其中有两户傻子人家,将屋子上的洞全部堵得严严实实的,然后在屋子里烧火塘…… 云川很耐心地给族人们解说了,不能在烧火塘的同时把屋子上的洞堵死,没有给他们说什么一氧化碳中毒,只说,这样做了会让人变成傻子。 一氧化碳中毒跟变成傻子两者相比,自然是变成傻子更有威慑力,再加上族人们对于族长的话一向是当成神谕来听的,族长说这样做不好,他们就会改变,最后形成一个生活习惯。 就算大家都不懂一氧化碳杀人,也能避开这个恐怖的杀手。 晚上腰酸背痛地回到天宫,就发现精卫生了。 “精卫生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云川多少有些愤怒,斥问帮助精卫接生的姼。 姼不解地道:“女人生孩子为什么要告诉王呢?” “滚出去!”云川愤怒地撵走了姼,将包裹起来的孩子抱起来,仔细地看。 这是一个女儿,小小的,丑丑的,软软的女儿。 精卫拍着自己瘪下来的肚皮对云川道:“这次不行,生了一个女儿,下次不会了。” 云川瞅着一脸不高兴的精卫道:“为什么?就因为你生了一个女儿?”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四章按照道理走就是了 第六十四章按照道理走就是了 精卫不喜欢女儿。 她之所以不喜欢女儿是因为女儿的下场不太好。 她的两个姐姐嫁给了太一,太一是什么?是太阳,云川说太阳很热,精卫也是这么认为的。 云川说太阳能焚毁万物,精卫也是这么认为的,之所以会有这个认知,完全是因为她知道,她的姐姐羲和是被烧死的。 云川当初射死了两个太阳,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自己的姐夫太一,精卫是希望有的,就是不好问云川太一到底有没有死,假如死掉了,精卫会很高兴。 族长的女儿下场很糟糕,不论是嫘,还是姼,亦或是羲和,还是她精卫,在父亲的威严下过的都不好。 因此,对于这一次生了一个女儿的事情,精卫的心情极为低落,跟随云川这么多年,她也知道,很多时候,族长做不好的决定的时候,都不是他的本意。 如果生的是儿子的话,这时候,常羊山上就该钟鼓齐鸣,所有族人都会前来恭贺。 现在,生了女儿,阿布在得知之后,仅仅说了一句“知道了。” 看着云川抱着女儿亲昵的样子,精卫的总算是松快了一点,对云川道:“这孩子很乖,一下子就生出来了,没有折腾我。” 云川笑道:“这就好,来人啊,让阿布敲钟打鼓,告诉云川部所有人,他们的公主诞生了。” 精卫见云川要为女儿敲钟打鼓,就有些高兴了,马上又问道:“什么是公主?” 云川抱着女儿愉快的笑道:“王的女儿就是公主,这两个字是我刚刚造出来的。” 听云川这样说,才生产完不足三小时的精卫居然从床上爬起来,裹着被子匆匆的来到窗口,对守在外边的姼大声道:“以后见了我的女儿就叫公主!” 姼对精卫时不时就发神经的模样早就见怪不怪了,好奇的问道:“公主?” 精卫哈哈的大笑道:“没错,公主,只有王的女儿才能叫公主!” 姼撇撇嘴道:“你生了一个女儿!” 精卫大叫道:“女儿也是王的女儿!” 云川本来想要阻止精卫在这个时候显摆,不过,发现她的模样完全不像是一个刚刚生产完的女儿,再加上精神极度的亢奋,也就不再阻拦,这个时候,有一个好的心情比什么都重要。 阿布来了,才要说话,就被云川摆手制止了。 “敲钟,打鼓,祝贺我的女儿诞生,为了让族人都知晓我此时是如何的喜悦,每家发稻谷十斤,酒一斤,果干半斤,兽皮一张。” 阿布难以置信的瞅着云川道:“耗费惊人。” 云川摆摆手道:“去吧,今日,我的女儿诞生,我就不再去族人家里看米缸,明日,我们继续。” “王,神就应该居住在九天之上,手持雷电掌控万物,不可为人轻易所见,如果神与人混居,人对神祇的畏惧就会降低,因为可以经常见到神,神对他们的威压就会削弱,不利于部族统治,也不利于神的命令发布,希望我王三思。” “阿布,这一点你就不如夸父看的清楚了,更不如元绪的目光长远,我之所以为王,为神,不过是族人们希望我为王,为神,族人在,我将永远是他们的王,他们的神,如果没有族人,我这个王,这个神就当的毫无意义。 王应该在人间带领族人披荆棘斩毒虫开创家园,神就该飞翔在族人的头上,庇佑他们可以战胜猛兽,躲开灾荒,不论是王,还是神都必须做对族人有益的事情。 而不是骑在他们的脖子上作威作福,如果这样做了,是王的,迟早会被族人从王座上拉下来,然后再踩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 是神的,如果背离了这一原则,迟早会被族人们剥夺掉神性,贬为凡人,最后死于尘埃。 阿布,你总是以为高高在上的才是王,才是神,却不知王的根基在族人,神的根基也在族人。 我今天跟你说的话,我将记录在书中,也会告诉我的儿子,女儿们,更会告诉所有在天宫学习的云川部少年。 以后,这就是云川部对王与神的看法。” 云川没有给阿布留什么反驳的机会,因为这样做本身就是对的,已经被历史无数次的证明过了。 如果不能跟自己起家的那一群人站在一起,失败就在眼前。 对于云川的话,阿布的选择很清晰,那就是——明白的要执行,不明白的也要执行,至于以后要不要继续弄明白,那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先执行了再说。 所以,当精卫趴在窗户上听到钟鼓声的时候,就显得更加兴奋了,直到睡着,她的脸上都带着笑意。 云川跟云蠡两个就坐在床边守候着躺在床上的母女,云蠡好几次都想钻进母亲的怀抱里睡觉,发现妹妹就在一边躺着,就只好把双手伸向父亲。 卧室壁炉里的火呼啦啦的燃烧着,满屋子都是松木的清香,小野狼趴在壁炉边上,烤着自己的长嘴巴,四只肥乌鸦蹲在壁炉另一边的木头架子上,如同四只雕塑。 丹顶鹤没有起舞,它们就蹲在大野牛的身边,无聊的啄着大野牛身上的皮屑吃,巨鹰蹲在一块岩石上,羽毛扇覆盖了厚厚的一层雪,它没有抖动翅膀的意思,显得非常的无畏。 元绪艰难的从兽皮上站起身,瞅着窗外的常羊山城微微叹口气,他总觉得这座城池静谧的让他很不安。 “有高墙就能挡住敌人了?”他低声的问自己。 “有高墙就能挡住敌人。”正在抄书的小苦儿下意识的回答了元绪的问题。 “也能挡住广成子这样的人吗?” “能挡住,族长已经砍下来了一颗广成子的人头。” “云川部真的不惧怕广成子吗?” “为什么要惧怕他呢?再来也不过是一个送人头的货。” “年轻人,你不知道广成子有多么的恐怖。” “老家伙,你也一定不知道我们族长有多么的厉害。” “族长很看重我,但是,我对云川部的了解依旧不多,我至今还不清楚云川部厉害在什么地方,就算是有钢铁巨人,在我看来,也不是广成子的对手。” 小苦儿见元绪已经陷入到对广成子的恐惧之中,就从茶壶里倒出来一杯热茶送到元绪身边道:“喝了这杯热茶,你就赶紧睡觉吧,广成子来了有我们呢。” 元绪呵呵笑了一声,慢慢的啜饮着热茶,又对小苦儿道:“你母亲死了是吗?” 小苦儿摇摇头,指指自己的心口道:“没死,我还记着她呢。” 元绪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没有被遗忘,其实就算是活着,只是我们看不见。” 小苦儿不愿意再别人跟前提起自己的母亲,就指着靠在墙角的巨大龟壳道:“当初是谁把龟壳套在你身上的?” 元绪抱着茶杯的手抖动一下,滚烫的茶水洒在手上好像没有知觉,低声道:“广成子,他当初在伏羲氏的时候,决定以天地为师,向野兽求生存之道,有一天,他带回来了一只巨大的乌龟,他觉定向乌龟学长寿之道。 可是,他很忙,没有太长的时间向这头乌龟学习,然后,他就斩杀了这头乌龟,取下了他的龟甲,强行剥除我的衣物,将染血的龟甲套在我的身上,逼迫我学习乌龟的一举一动…… 时间长了,我的模样与乌龟越来越像,作息之法也与乌龟想通,广成子很喜欢我的这些变化,就让我来替他管理伏羲氏,他还说,只要我不死,就能一直担任这个职位。 他有一天看到了在天空中翱翔的鸟儿,就对我说,道法自然,不可拘泥于一种,说完话,他就离开了,然后就杳无音讯。 伏羲氏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或者真的成仙了,就不太满意由我来控制伏羲氏,他们要杀我,我就跑了。 后来遇到了蚩尤,他说广成子还活着,很可能会去云川部,他就带着我来到了云川部,想要在这里见到广成子,告诉他伏羲氏发生的变化,希望能跟他一起回到伏羲氏……” 小苦儿笑道:“从你被我家族长强行留在云川部并且对你委以重任,就能看的出来,我家族长至少与广成子是一类人。” 元绪点点头道:“他们都能驱使我,这就是他们最大的相同之处。” 小苦儿笑道:“你觉得广成子会来吗?” 元绪有些愁苦之色,慢慢的道:“他是世界上最骄傲的一个人,在云川手上死过一次,这对他来说是最大的羞辱,我觉得他一定会再来,再次与云川决战一次。” 小苦儿大笑道:“你知道族长是怎么说广成子的吗?” 元绪摇摇头。 小苦儿站起身挡在灯光前边,骄傲的道:“我家族长说,广成子不会来了,因为广成子清楚地知道,他再来云川部,就是他真正死亡的那一天。” 元绪摇头道:“族长不了解广成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小苦儿坚定地道:“广成子也不知道我们族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五章生与死没差别 , 第六十五章生与死没差别 伏羲氏居住的天水没有下雪,它们这里在下雨,再加上寒风呼啸,甚至比常羊山还要寒冷一些。 轩辕站在一棵大树上,俯视着远处那个如同麦垛一样的山峰,脸色阴冷不说,眼神中还蕴满了怒火。 蚩尤大猿猴一样的蹲在另一棵大树上,同样瞅着那座山峰,神情与轩辕一般无二,阿吉坐在一个粗大的树杈上将脑袋搁在树干上像是在睡觉。 他们以为广成子如果要侵袭云川部,必定会把部族中的精锐全部带走,只留下老弱妇孺,这样,他们两个就只需要用很少的一部分武士,完成对伏羲氏的瓜分大业。 现在不成了,因为广成子将整个伏羲氏部落一把火给烧了。 阴冷的天空下,无数人站在雨地里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家园被大火给吞噬了。 雨水下的太少了,而茅屋却是从里向外烧,于是,茫茫的雨地里就被浓烟覆盖了。 广成子这是要倾巢出动了。 伏羲氏的牲畜只有牛,跟人,所以,他们背负着部族里所有能拿走的东西踏上了远征云川部的道路。 仅仅是撤离,伏羲氏就用了整整半个月,将近六万人的队伍,率先离开伏羲氏的人已经在三百里开外了,最后离开伏羲氏的人还没有彻底离开。 直到一场大火燃起之后,那些不愿意离开部族的人,才不得不踏上族人走过的路去远征云川部。 下雨的时候,天空阴沉沉的,雨点落在人的脸上,多少增加了一些悲壮的意味。 迁徙对于野人来说,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频繁,相反,只要能活下去,他们更加喜欢留在自己开辟的家园里。 每一次迁徙,对于野人来说,就是一场生与死的考验。 驱赶全族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征伐别的部落这样的事情,也只有陷入癫狂情绪里的广成子才能做到。 越是疯狂的人,表面就越是平静,伏羲氏的广成子就是这样,头戴草冠的他此时正对这些落后的族人们信誓旦旦的道。 “云川部占据的土地肥沃,水源充沛,那里只有一座高山,余者皆为平地,大河就在身侧,有肥鱼出没,平原上满是池塘,开满了能食用的**,居住之地附近有盐山,灌木中有性情温和之小兽,乃是天选的富裕之地。 伏羲氏久居荒蛮之地,土地不平,食物不丰,受野兽侵袭之苦……” 话说了一半,广成子突然变得烦躁起来,一脚踢倒一个族人,又抓着他的裘衣把他抓起来,冲着他的脸大叫道:“你们这些蠢人,听我的就对了,要你们做什么,你们就做什么,再敢拖拖拉拉,我就砍掉你们的腿,让你们爬到云川部去。” 被他殴打的人连忙加快了脚步,在冷雨中连滚带爬的向前跑,眼看着落后的人都跑起来了,广成子这才喘着粗气安静下来,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哆嗦着嘴唇道:“云川,我一定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说完话,又跪在泥水中,双手高高地举起,匍匐在泥水地上,一遍又一遍的,像是在朝天空祈求着什么。 伏羲氏最后的一个族人离开了部族聚居地,这里的大火在小雨中却越烧越大,早先燃烧的房子已经烧成了灰烬,不久前被点燃的房子燃烧的如同一个个火炬。 轩辕缓步走进了伏羲氏的聚居地,瞅着那些断壁残垣,以及伏羲氏人留下的各种生活遗迹,忍不住对蚩尤道:“广成子这是疯了吗?” 蚩尤脚踩着一个巨大的石臼笑道:“他疯不疯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的伏羲氏就是一块巨大的肥肉,我蚩尤部要取一块。” 轩辕笑道:“这么说,你不再畏惧广成子了?” 蚩尤哈哈大笑道:“如此模样的广成子有什么可怕的呢?” “你就不怕他是在假装这样做,引诱我们上钩?” “用一条蚯蚓钓鱼的事情我做过,唯独没有做过杀一头牛来钓鱼的事情。” 轩辕点点头朝规模庞大的断壁残垣看了一眼,长叹一声道:“我们都高估了广成子,这是我们的错。 从今往后,我们再评判一个人的时候,流言不能继续作为标准了,云川说的很好,一个人死不死的先砍掉他的脑袋再看。” 蚩尤没有看那些断壁残垣,而是将目光放在远去的伏羲氏族人身上,若有所思的道:“我去荒原捕捉驴子的时候,看到了黄羊群迁徙的场面,跟伏羲氏这时候的模样很像。” 轩辕点点头道:“既然是上天给予的,我们如果不取,反而会被上天怪罪,既然你有这样的心思,那么,我们就该分配一下,你什么时候当狼群,我什么时候当狼群,还是说,你我两部狼群轮流出击?” 蚩尤大笑道:“云川部是诱饵,我当狼群的时候你威慑黄羊群,你当狼群的时候,我来威慑黄羊群。” 轩辕满意的点点头道:“如此,才能显现出我大河上游三部落的兄弟之情。” 蚩尤愣了一下道:“云川可能不同意。” 轩辕淡淡的道:“广成子是来找他的,我们这是在帮他御敌,我们两部充当狼群,面对的是广成子这样的人物,必定会有很大的损伤,我以为,云川一定会同意给我们补偿的。” 蚩尤笑道:“这方面你有很好的经验,就以你为首好了。” 轩辕点点头,对蚩尤在这个时候表示低头非常的满意,无论如何,轩辕部要比蚩尤部强大,如果不能在收获上区分出来,这会让轩辕觉得事情不那么圆满。 从准备突袭一下伏羲氏老窝,占一些便宜,随着事情发生了变化,轩辕,蚩尤两人也随即改变的自己的方略。 伏羲氏离开了熟悉的聚居地,来到了一无所知的荒野里,而且呈蛇形前进,这就给了轩辕,蚩尤两人极大的突袭机会。 真正给了他们突袭伏羲氏信心的人,恰好就是广成子,这个广成子与轩辕遇到的那个广成子不同,似乎没有隐忍之心,相反,是一个脾气极为暴躁的家伙。 如果这个广成子带一部分精锐族人去突袭云川部,轩辕,蚩尤两人都能理解这种做法,因为,无论如何都要给部族保留下一些元气,不能将所有的力量一股脑的倾注到一件对部族没有伤害的事情上。 如果广成子真的是不死的,那么,死掉一个广成子对留在伏羲氏的这位广成子来说不算什么。 他有的是时间慢慢来谋算云川部,而这样的机会总能找到,毕竟,云川部不是一个毫无瑕疵的部族。 广成子倾巢出动了,并且不惜以放弃伏羲氏百多年的积累,准备跟云川进行一次位置交换。 这又说明了什么呢——广成子不足惧! 此时此刻,不论伏羲氏这条蛇如何的巨大,轩辕,蚩尤这个两个狼群,也做好了下嘴的准备。 所有的事情都回归到了轩辕,蚩尤两人熟悉的节奏里,在这样的节奏里,他们两个有着绝对的信心,可以用很小的代价,换取最为丰厚的酬劳。 自从瓜分了神农部之后,大河上游的三大部落,就很少遇到类同神农部这样的肥美猎物了。 轩辕自己都没有想到,原本不过是自己举行的一场求贤若渴的花样行动,竟然能制造出如此大的一个机会。 通过这些年的发展,轩辕,蚩尤不约而同的发现,想要让部族发展起来,重要的不是部族的人口有多少,而是部族的高素质人口到底有多少。 部族里的高素质人口创造了部族中接近八成以上的财富,而这一部分族人在部族人口的占比中,只有四成,而其余六成人口,创造了部族总财富中的两成,却消耗了部族总财富的六成。 这样明显是不合适的,就在这两年中,部族中人之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裂痕,再这样下去,部族别说成长了,能维持住现状,已经难能可贵了。 也就是在这两年中,不论是轩辕部,还是蚩尤部,都不约而同的放弃了捉拿野人的行径,即便是蚩尤部还有这样的习惯,捉来的野人也不再允许他们进入部族,而是在充当奴隶修建硕大无朋的大湖城,那些人早就被蚩尤当成一次性消耗的工具,用完就杀! 轩辕,蚩尤两人一直认为,云川部之所以富裕,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云川部的高素质族人数量奇多,几乎没有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野人,所以,部族的财富正在以飞快的速度增加中。 这就是为什么轩辕,蚩尤两人在见到伏羲氏的族人之后,第一时间就决定突袭广成子的原因所在。 有了这些伏羲氏族人的加入,两个部族中的高素质人口数量一定会暴增,这样,才能稀释掉那些野人给部族带来的伤害。 广成子对此一无所知,他心中只有仇恨,云川杀掉了一个广成子,他就觉得自己已经不够完整了,只要能复仇,他不在意伏羲氏是不是能够长存,反正,生生死死,消消亡亡都不过是草木枯荣而已,伏羲氏消亡了,明年,春风吹拂的时候,大地依旧一片绿色。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六章高贵的思维方式 第六十六章高贵的思维方式 疯狂的广成子带领着伏羲氏倾巢出动要找云川算一算杀死广成子的血债。 这句话听起来就很矛盾,广成子不这样认为,也只有他才明白广成子为广成子复仇是怎么回事。 云川不在乎,他是真的不在乎,广成子的人头已经均匀的包裹上了一层松脂,现在,就等时间催化这些松脂,让它们完成从松脂到琥珀的转变。 大雪纷纷的日子里,最好的食物毫无疑问就是咸菜熬豆腐,如果再给里面添加一点腊肉,火腿这样的一锅食物,就能让所有人忘记天寒地冻,也忘记生活的艰辛。 云川一家在吃咸菜熬豆腐,他家的锅里边当然是添加了很多珍贵食材,云川喜欢吃里面的咸菜,云蠡喜欢吃里边的肉,至于精卫,则是对里面的豆腐痴迷的忘我。 小公主躺在柔软的金丝茅草铺垫的小床上,盖着厚厚的麻布被子睡得非常安静。 云川的目光时不时地会掠过小公主,就像云蠡刚出生的时候一样,他如果不时时关心,仅仅依靠精卫照料,这孩子不可能长得这么强壮。 不仅仅是云川一家在吃咸菜炖豆腐,全云川部的族人都在吃这个食物,每家每户屋子里飘出来的香味基本上都是统一的。 因为天气寒冷,就有了大量制作豆腐的基础条件,而前两年积存的大量黄豆需要尽快处理掉,免得霉烂。这就有了制作大量豆腐的需要,有条件,有需求,云川自然下令将所有多余的黄豆统统制作成豆腐。 族人们很喜欢吃豆腐,只是分到每家每户的时候,只有不到五斤豆腐,这是最遗憾的事情。 以前的时候,云川总以为野人食量大,是因为蛋白质摄入不足,只要膳食营养均衡下来,野人们的食量就会降下来。 结果,他错了,他的族人们吃了更多的食物,他们的肠胃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不论给他们多少食物,都会被吃的干干净净。 然后,他就得出来一个结论,想要降低族人们的食量,需要一两代人吃饱穿暖才成。 阿布裹着裘皮坐在自己的屋子里被两个女仆伺候着喝酒吃豆腐,还时不时的朝窗外看看,这一刻,窗外翻飞的大雪美的不可言状。 夸父身上仅仅套了一件短褂子,坐在他的铁匠铺里,对着熊熊的火炉吃架在红泥炉子上的咸菜炖豆腐,他的锅比较大,锅底下的红泥炉子也大,松柴在锅底下噼啪作响,拳头大小的豆腐块被他从锅里拖出来,一口一块…… 元绪吃豆腐吃的忧心忡忡,即便是有小苦儿这个喜欢蹭饭的孩子在边上不停地吃,不停地安慰他,元绪还是认为云川部这样吃东西应该遭受天罚。 “伏羲氏的人忙碌一年,其中有半年时光还需要用野草,野果,虫子,来垫饥,绝无可能这样大把大把的挥霍粮食。” 小苦儿见锅里的豆腐实在是不多了,就把剩下的豆腐都弄到元绪的碗里,自己装了一碗滚烫的咸菜汤一边冒汗,一边喝。 “我昨日又代替族长去清点了一遍部族仓库,不得不说,阿布这人的心很细,账目都能对得上,云川部的粮食储藏量至少是伏羲氏粮食储藏量的十倍之多。 而云川部的人口,却只有伏羲氏的一半,从这一点来看,云川部之富庶,远不是伏羲氏能够相比的。” 小苦儿呲牙列嘴的将一碗滚烫的咸菜汤喝完,擦擦嘴巴道:“你别忘了,你看到的库房存粮,是族长已经给族人分派之后的模样。 很多年前,族长就说过,云川部的粮食需要能够吃一年,存一年,看一年的数量才成,所以,即便是遇到了那场史无前例的大洪水,我们的桃花岛被水淹没了,我们的土地都被水淹没了,全族人只能躲在常羊山上,什么都不做,我们在后来等洪水褪去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也没有饿过肚子。 而在这场大洪水降临的时候,好多,好多部族都被活活的饿死了,我想,伏羲氏那时候的日子也不好过吧?” 元绪摇摇头道:“不好过,饿死了很多人。” 小苦儿的手伸向配发给元绪的酒葫芦,却被元绪一把按住,好的食物可以给小苦儿,酒,不成! “因为富裕,你们就无所畏惧吗?” “当然不是,我们部族身边以前有很多穷鬼,比如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西陵部,以及大湖野人等等等等,他们都觊觎过云川部的财富。 你知道后来他们为什么不眼红了呢?” “他们被云川部打怕了吗?” “不是的,云川部从来都不侵犯别的部族,每次都是这些人凑上来让我们打,打过很多次之后,也就没有人愿意上门抢劫了,大家不约而同的发现,跟云川部交易得到的好处,要远远多于打仗占到的便宜,所以,就成了你看到的模样。 大家宁愿跟云川部交易,也不愿意打仗了。” 元绪点点头,推开窗户,瞅着大雪中冒起的道道炊烟,举起酒壶喝了一口酒,回头对擦汗的小苦儿道:“冬日里还能大汗淋漓,苦儿,你要记住,这就是你的福气。” 小苦儿摇摇头道:“你别忘记,我母亲是被活活累死的,想要过上好日子是要付出代价的,当我们累死累活的干了很多很多活计之后,再享受我们能享受的到的东西的时候,就觉得这是应该的,是心安理得的。” 元绪对于小苦儿的回答,还是有些震惊的,在小苦儿看来,他只所以能在大雪纷飞的寒冷日子里享受滚烫的咸菜炖豆腐,需要感谢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 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神,也不是他们近在咫尺的神——云川,如果把小苦儿的想法散发思考一下就会得出一个可怕的论断——我,来到这个世上,我在这个世上劳动,我受苦,我享受,风调雨顺的日子里感激自己的劳动让我衣食丰足,在风雨凋敝的日子里,我不抱怨,我只会努力抗争。 抗争过去,我就继续享受我的生命,抗争不过去,我承认失败,不怨天,不尤人。 对于这个发现,元绪觉得非常奇异,准备再观察一下,再看看这种想法是不是一个普遍的思维,如果是,元绪就认为,云川部的人在思想上,已经与其余的部族人完全不在一个高度上。 谁的生活不是生活呢? 小鹰儿在雪地上狂奔,一边奔跑,手中的弓箭不断的发射出羽箭,七八只被他惊扰到的野鸡,在低空中努力的煽动彩色的翅膀,想要把小鹰儿勾引到远处去,不要骚扰附近颜色难看的母野鸡以及小野鸡。 对于雄性野鸡的这点小伎俩,小鹰儿自然是知道的,不过,他不在乎,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些难看的母鸡跟小鸡,只想把这些漂亮的雄性野鸡杀死。 羽箭划破长空,撕碎了飘落的雪花,准确的命中半空中的野鸡,他饲养的一条叫做雪狼的狗立刻就狂奔过去,不一会,就把主人射杀的漂亮野鸡一一叼回来。 小鹰儿将野鸡装进背篓里,看了一下,只有大半背篓,就算是刚刚入冬时候的野鸡比较肥,这点数量还是不够他跟他两个巨大的老婆吃的。 雪狼突然狂吠起来,小鹰儿立刻朝两个老婆所在的位置看了过去,发现她们正蹑手蹑脚的朝一个不大的灌木丛围拢过去。 小鹰儿从箭囊里抽出一根绑着泥哨的响箭,拉开弓就射了过去。 响箭发出凄厉的响声,径直钻进了灌木丛,马上,灌木丛就晃动起来,一头足足有两百斤重的野猪从灌木丛里跑了出来,在衡量过两边的巨人婆娘之后,野猪毫不犹豫的就向小鹰儿冲过来。 小鹰儿丢掉弓箭,投枪握在手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冲过来的野猪。 杀野猪对于云川部的少年武士来说就是日常考核的科目,在野猪距离小鹰儿还有十米距离的时候,他手中的投枪就闪电般的飞了出去,也不管投枪有没有杀死野猪,小鹰儿已经握着长刀冲着野猪冲了过去。 野猪惨叫一声,投枪穿透了它的头颅,不过它还是继续向前冲,小鹰儿纵身跃起,让野猪从他的胯下穿过,就在这一瞬间,他手中的长刀狠狠地刺在野猪的脖颈处,随即,锋利的长刀就划开了野猪的脊背,血花四溅。 两个巨人婆娘大叫着跑过来,一人提小鹰儿的一个胳膊将他丢到空中,然后再接住吗,再丢上去,表达自己的欢愉之情。 小鹰儿最烦她们这样做,在半空中翻了一个筋斗,稳稳地落在地上,指着地上已经死掉的野猪道:“抗上,回去。” 对于小鹰儿发布的命令,两个女巨人还是非常愿意听从的,于是,一个抗上野猪,一个背起背篓,随着小鹰儿的脚步,深一脚,浅一脚的向他们的新婚洞穴走去。 他们三个已经在野外停留了一个多月了,从深秋一直待到了落雪,在这个过程中,小鹰儿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努力了,可惜,那两个巨人老婆,还是没有出现怀孕的征兆。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七章繁衍的季节 第六十七章繁衍的季节 山洞外边的雪依旧在下着,其实没有多少雪片,之所以会出现漫天飘雪的场景,完全是因为风,风把地面上的雪花吹起来,重新制造了一个大雪飞扬的虚幻场景。 山洞里不算温暖,只是没有风,不过,这对小鹰以及他的两个巨人婆娘来说不算什么大事,他们有温暖的床垫,厚厚的裘皮,再加上一堆篝火,就足够让他们在这里制造一个温暖的小环境了。 巨人婆娘很温柔……小鹰很努力,过分的欢愉让他们的身体都变成了粉红色…… 云歇雨收的时候,巨人婆娘舔舐着小鹰儿汗津津的身体,恨不得将这个美味的少年吞进肚子。 “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像我这么矮小?”小鹰撩开女巨人浓密的头发,瞅着她乌黑的眼睛问道。 “我不喜欢巨大的身体,如果我能跟你一样高就好了。”一个女巨人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族长说我还能长高一尺以上,这样,就不用骑在你们身上了,这让我觉得很受伤。” “这样是正确的,我偷偷看过普通人成亲后的模样,就是这个样子的,不会错。 咱们巨人都比较笨,全族就属你最聪明,我们总是学不会种地,总是学不会交换东西,老族长教会了族群中最聪明的人冶铁,打铁,即便是这样,该如何打造出最好的铁,老族长还是要问王的意见,你不用问,你已经把王肚子里的学问都学会了,以后,我们自己想要打造什么样的铁,就打造什么样的铁,更不要说,你还知道怎么炼铜,知道什么样的刀子最好用。 我们出来的时候,老族长说,一定要给巨人族多生一些聪明孩子,尽量的多。 老族长还要我告诉你,身体上的优势只能保持一时,自从族长弄出床弩之后,巨人族战斗上的优势就所剩无几了。 我们的身体过于庞大,在以后的战争中,将成为敌人首先消灭的对象,如果对方也有床弩,巨人族的末日就要到来了。 所以,身体强大,不如脑子聪明。 我们是老族长从所有女人中挑选出来的两个,不是最漂亮好看的,是最聪明的,你放心,我们在一起,一定能生出更加聪明的孩子,最终会消除掉巨人族不聪明这个隐患。” 小鹰听了妻子的话,心底下暗暗叹气。 他知道自己不是巨人,不是父亲的孩子,父亲却把改良巨人族人种的所有信心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一个部族的生死存亡全部都压在肩头的时候,小鹰觉得自己应该更加努力一点,于是,就把一个巨人老婆压在身下,瞅着她们轮廓分明的大脸道:“我们可以再试试……” “我们可以再试试!”精卫媚笑着对云川道。 云川拍拍精卫光洁的脊背道:“才生完孩子,你就不担心再怀孕吗?” 精卫怒道:“冬天就是怀孕的季节,所有部族的人都是这样,冬天受孕之后,孩子在秋天食物最丰富的时候生产,这样的孩子才能长得更加强壮。” 云川看看两个熟睡的孩子,凑到精卫身边低声道:“你就是单纯的喜欢,不要总是拿孩子说事情。” 精卫笑嘻嘻的掀开毯子一下子趴在云川胸口上用头发挠着云川的脖子小声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我从头到尾只有你一个男人呢?” 云川呵呵笑道:“看来我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精卫咬着嘴唇吃吃笑道:“我是最好的……” 风把阴云吹散之后,一轮圆月就挂在了常羊山山头,野狼今晚没机会进卧室,只能依偎着大野牛取暖,当月亮出来的时候,野狼觉得喉咙有些发痒,就仰着头扯着嗓子“呜呜呜”的叫唤起来。 同样被赶出卧室的肥乌鸦们本来好好地站在一根木头架子上,被野狼的嚎叫声惊醒,胡乱的拍打着翅膀想要飞起来,可惜被它们肥壮的身体拽着落在地上。 其中一只肥乌鸦费力的把脑袋从雪地里拔出来,冲着野狼大叫——傻逼,傻逼! 这一点小小的骚动不足以惊醒任何人,即便是巨鹰也懒得将脑袋从翅膀下边探出来。 常羊山城的城墙上一溜火龙慢慢的移动着,这是巡逻的哨兵,在哨兵的后边,一大群狗在黑暗中溜哒,高大的刁斗上不时的传来一阵不那么响亮的鼓声,坐在城楼里面的武士们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换上四个人,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要专心致志的观察城墙前边的空地。 有这些人在,常羊山城里的人们统统进入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方式里边去了。 下雪的日子里,人们不用劳作,每一场大雪,对这些劳累了一整年的族人来说都是赏赐。 因为,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能什么都不做,就这样安心的吃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静静地享受生命的美好。 如同精卫所说的一样,冬天是最好的繁衍生命的时候,种子在冬天里发芽,在春天里成长,在夏天里长成,在秋天里收获,这是一个非常符合自然的一个行为。 此时此刻,人与自然是如此的和谐,如此的混为一体。 可能——广成子弄错了一件事,道法自然,道理需要符合自然,那么,生命呢?生命这种东西本就是自然界的一个意外,他们出现的最晚,既然是自然最小的一个儿子,他能不能拥有一些特殊权力呢? 比如说,征服自然,改变自然的权力。 再这样安静的夜晚里,智者在思考,勇者在保卫,庸俗者在繁衍,阴谋家在谋划……都挺好的,这样的世界才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最怕世界变成一潭死水,永无涟漪,永无波澜。 轩辕蹲在树上,就连脸上都涂满了黑炭,月亮下的雪世界惨白一片,尤其是人脸更是清晰可辨。 树林下的山谷里,就是伏羲氏的宿营地,可怜的流浪者们,在这样的寒夜里,只能尽量的在身边点起更多的火堆取暖,也尽量的在用这样的方式吓跑野兽。 同样涂黑了面孔的大鸿,常先,陆吾,英招正在雪地上匍匐前进,他们的目标就是抱着竹矛瑟瑟发抖的哨兵。 几声轻响之后,一大群同样涂黑了面孔的轩辕部武士就沿着大鸿,常先,陆吾,英招他们开辟出来的缺口,缓缓向伏羲氏营地靠近。 他们携带了非常多的绳索,如果能不用杀人,他们将尽量的不杀人。 眼看着自己的部下已经进入了这个山谷,轩辕就把目光看向与这个山谷相连接的另一个山坳。 此时此刻,蚩尤应该在做同样的事情,对一支将队形拖拖拉拉了三十几里的队伍,到处都是漏洞,先前商量好的一个警戒,一个突袭的作战方式,完全没有必要,三十多里地,足够容纳下他们两个部族同时进行一场饕餮盛宴了。 “啊——有敌人。”随着第一声惨叫声响起,紧接着惨叫声就此起彼伏的响起来了,强壮的伏羲氏族人第一时间举起不多的武器向冲过来的敌人迎上去,那些混杂在队伍里的妇孺们则纷纷向黑暗中狂奔,希望能脱离战场。 轩辕从树上跳下来,就站在原地,一群惊慌失措的妇孺看到他,立刻就发出一阵大叫,转身就要跑。 却听轩辕大声道:“跑什么跑,听话,全部去那边喝汤,这么冷得天气里,别掉进水里。” 说着话,还抬手一剑刺死了一个面貌凶恶的大汉,这就让他的话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与此同时,轩辕的话语中并没有蕴含杀气,即便是他刚刚弄死了一个人,这让那些原本惊恐的妇孺们在听了轩辕的话之后,反而感觉没有那么惊慌了。 轩辕抬起一个年轻妇人的脸看了一下,又道:“一会吃饱了,就过来伺候我。” 妇人低下头,浑身瑟瑟发抖,却好像没有那么惊恐了。 “带她们去那边吃饭,喝汤去吧,这么冷得天,不好好的在部族里睡觉,跑到夜外来送死,真不知道都是怎么想的。” 轩辕的声音彻底的让这一群惊恐的妇孺们安静了下来,乖乖的随着一个黑脸人朝轩辕指定的地方走了。 此后,轩辕就没有再杀人,即便是遇到抵抗的伏羲氏族人,也仅仅是用剑脊拍打对方,直到对方屈服为止。 最精锐的武士都围在广成子身边,而广成子此时在三十里开外,轩辕并不担心广成子会知晓这里发生的事情,在突袭之前,他已经派出了武士卡断了道路,不会有一个人跑去向广成子报讯的。 天亮的时候,这个山谷里的人,已经彻底的消失了,尸体被收拾的很干净,就连雪地上的血迹,也被铲除,覆盖上新的雪。 仅仅是一个晚上,一千五百多人就永远的从伏羲氏的序列中消失了。 轩辕发现,伏羲氏族人很听话,尤其是在遇到威胁之后,就表现得如同羔羊一般,在很多时候,只要头羊向那个方向走,或者大部分人向那个方向走,剩下人就会紧紧跟上,不反抗,不反对,顺从的令轩辕心花怒放。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八章云川想不明白的事情 第六十八章云川想不明白的事情 同样的场面,在蚩尤部的临时营地里也正式上演了,伏羲氏的人在发现这些人没有杀他们的意图之后,就表现得非常恭顺。 哪怕他们中间的漂亮女人被蚩尤部的人拖去了阴暗处,这些人也表现的很平静,没有反抗,没有暴怒,甚至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这种事情要是放在轩辕部,男人们一定会死战到底,女人们也会上去帮忙,孩子甚至都会跑上去帮着大人咬敌人的腿。 要是放在蚩尤部的身上,男人们一定会死战到底,在绝望的那一刻,仅存的男人会把自己身后的妇孺杀光,再跟敌人同归于尽。 云川部的人觉得这种事情不会落在自己的头上,因为他们有高大的常羊山城庇护,没人能翻越这道天堑。 一道城墙,将云川部与荒蛮世界隔绝成了两个世界,城墙里是一个刚刚孕育了文明的小世界,城墙外边,依旧是毒虫,野兽的天下。 这股微弱的文明之火,在强大的大自然的威胁下艰难的生存者,一旦城里面的人放弃了奋斗,不出几个月,大自然的触手,就会把这座城重新变得跟城外一样荒蛮,那些曾经可以抵御野兽的城墙,最后也只会变成一个不太高的悬崖而已。 广成子有更高的要求,后边的人变少了,他没有太在意,就像黄羊群迁徙的时候,少一些黄羊,对他们的行动基本上没有影响。 他只想尽快的赶到常羊山,尽快的与云川进行一场决战,不管这一场决战的胜利者是谁,他只想跟云川战斗! “咯喽!”轩辕打了一个饱嗝,怀里的伏羲氏美人殷勤的替他擦拭了嘴角的油脂。 大鸿在一边啃着羊腿,啃一口就抬头看一眼自家的族长,原以为是一场艰苦的战斗,没想到,会变成目前的样子。 伏羲氏的人远比他们这群强迫者更加的希望离开伏羲氏,这让他们的战争进程,变得极为容易。 “王,我喜欢伏羲氏的人。” 英招一边系着腰带,一边从黑暗处走出来,来到篝火边上抓起一根刚刚烤好的羊腿大吃起来。 轩辕喝了一口酒,眯缝着眼睛对大鸿道:“今天晚上的收获如何?” 大鸿笑道:“只是派了几个愿意留在我们轩辕部的伏羲氏族人去了他们的营地,就带回来了六百多人。” 轩辕有些唏嘘的道:“多古老的一个部族啊,这才多少年就变成了这个模样,蜕化的比有巢氏,燧人氏更加的快,这样的部族消亡仅仅是一念间的事情。 我们要引以为戒。” “王,云川部在这一点上就做的很好,他在主动培育部族人的荣誉感,他让他的族人们骄傲的认为,云川部就是最好的,其余的部族都是不好的,或者是低劣的。” 轩辕放下羊腿瞅着黑暗处沉默片刻道:“事实上他没有说错,就目前而言,云川部确实是最好的,云川部的族人也是最聪明的。 他的部族中,很少有愚昧的人,就连巨人这种天生愚钝的种族,在他的麾下也学会了打铁,冶铁。 这么多年以来,云川部很少进行大规模的扩张,他们对招纳族人这件事情上非常的谨慎。 以前我还以为他是为了让我与蚩尤放心,降低对他的戒备,现在看起来不是,他没有单纯的追逐族人的数量,而是在质量上下功夫。 只有当族人中聪慧者占据绝大多数的时候,才能对那些愚钝者进行潜移默化的改变。 如果部族中聪明人很少,愚钝者很多,那么,就会出现伏羲氏这种情况,导致一部分聪明人奴役大部分的愚钝者,一个部族想要长时间的兴盛下去,就要一心一意向外才对,如果向内奴役,相信我,部族就会出现伏羲氏这种情况。” 大鸿点点头,面色沉重,等他转头看到依旧沉迷于啃羊腿的英招,就忍不住叹口气。 轩辕笑了,指着大鸿道:“会好起来的,我们还有时间。” 大鸿犹豫一下,又道:“我听说云川写了很多书,这些书里面有很多的话说的都是如何当一个聪明人,我听了一段,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轩辕低下头咬了一口凉掉的羊腿,低声道:“书,我看过一些,很好的东西,可惜,不能用啊——” 大鸿往轩辕身边凑凑,低声道:“王可以把这些书再抄写一遍。” 轩辕的眼睛亮了一下,沉思片刻之后道:“什么叫抄写一遍呢?我准备自己写一些书,主要是为了纠正云川的一些谬论,顺便为我轩辕一族的人解惑。” 大鸿挑起大拇指道:“我王英明!” 轩辕听了大鸿的夸赞,忍不住仰天大笑。 自从云川从轩辕跟蚩尤两人的来信中知晓了广成子带着全族倾巢出动来攻打云川部的事情后,他思考了一天一夜,都没有想明白,广成子这到底要干什么。 为此,云川还特意查看了一遍常羊山城的城防,检查了火油的储存,羽箭的数量,投石机是否常备常新,他甚至还下令试射了新近制造出来的二十架床弩,自己还偷偷去了没有人烟的地方把亲手制作的火药弹,试着点燃了两颗。 结果,一切都很正常,巨人甲士之间的配合已经紧密无间,巨人甲士与普通武士之间的配合也已经分毫不差,云川部的骑兵虽然还有一些缺点,但是,当这些少年披上皮甲,骑上战马,在旷野中冲锋斩断木桩的时候,云川能明显得看出来,这根本就不是一般野人能抵抗的钢铁洪流。 也只有披上重甲,手持巨斧的巨人们排成方阵,才能有一定的机会击溃冲锋的骑兵。 假如骑兵不直面碰撞巨人甲士,而是四面游走,甩出绳子套住巨人甲士,巨人甲士的下场很糟糕。 所以,夸父在看到这个场面之后,就给巨人甲士们配备了十根投枪,他坚持认为,只要有十根投枪,骑兵就不敢来找他们的麻烦。 巨人原来最大的本事就是丢石头砸东西,而且丢的非常准,换成投枪也一样,扔得又准又远,这一道上没人能超越他们。 在检查了自己的实力之后,云川想破头都想不明白,广成子凭什么会带着整个部族连带老弱妇孺,来攻打常羊山城? 想到广成子不同于一般人,云川还是对这件事进行了高度关注,下令,在常羊山城的城下布置了很多的陷阱,以及鹿角丫杈,用来迟滞敌人的进攻。 这一次的检查,阿布,夸父,元绪也跟着,这三个人完整的看过了云川部真正的实力之后,就连最不相信云川能力的元绪,此刻看云川的眼神都像是在看神。 在元绪看来,就如同小苦儿所说的那样,在云川部这样强大的力量面前,即便是广成子也是来一群死一堆。 更不要说,云川带着四个巨人护卫进入山谷之后,里面传来的两声巨响。 这两声巨响绝对不是人力所能弄出来的动静,可惜,云川在弄出巨响的时候,不允许他们近距离观看。 阿布很喜欢这个结果,他伟大的王,睿智的族长从来都不会让他的臣民们失望,每一次当臣民们对族长有一些过分要求的时候,族长一般都会给予他们更多,且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预料之外。 夸父对此没有什么感觉,他不奇怪族长为什么要避开他们三人去山谷里弄那两声巨响,他甚至没有问跟随族长进入山谷的那四个巨人武士。 只知道那四个巨人武士被吓坏了,即便是族长无意中飘过来的眼神,也会吓得他们四个瑟瑟发抖。 挺好的,跟着一个强大的族长对部下来说是很幸福的一件事,而跟着一个又强大,又聪明,还善良的族长,对于巨人族来说绝对是上苍赐予的。 只要自己乖乖听话不胡思乱想,一口安稳饭就能永生永世吃下去。 广成子带着伏羲氏最强大的一群人,在数九寒天中艰难的向常羊山城跋涉,他身后原本长龙一般的队伍,正在日渐减少,而且,原本还算紧凑的队伍,却从一条长龙变成了一节一节的。 每天都有那么一两节会消失,广成子对此毫不在意。 龙头位置上的人没有变少,而是在迅速的增多,增多的原因就是广成子率领的伏羲氏武士们每见到一个野人部落的时候,就会把野人部落里的强壮男人掳掠走加入他们的队伍,至于野人部落里的女人孩子,往往会被他们杀戮一空,或者丢弃在荒野。 轩辕,蚩尤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他们两人已经不像是两个枭雄,而是两个小偷,他们甚至不愿意出动太多的人惊扰到广成子,生怕这个疯子会突然调转矛头,将战斗的对象变成他们。 小偷的名声不好听,但是,效果实在是太好了。 他们两个很乐意见到广成子用那些野人来替换自家的族人,这样很好,至少,在被云川虐杀的时候,能保留下来更多的智慧族人,不至于再出现老大一堆人,被云川一把火就给全部烧死。 如果是那样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六十九章善恶不两立 第六十九章善恶不两立 在风雪地里前行的广成子已经憔悴的不成样子了,他的胡须已经爬满了脸,浓密的毛发中隐约能看到两颗炭火一般猩红的眼睛。 如果云川看到这样的一双眼睛,一定知道这人已经疯掉了。 但是呢,伏羲氏那一群被广成子压制了很多年的人却这样认为,他们曾经随着广成子干过更加疯狂的事情。 “广成子曾经命令族人修建过通天塔,所谓通天塔,就是高耸入云的一座巨塔,结果,巨塔倒塌了,族人死伤无数。 广成子还下令族人辟谷,他认为人之所以不能与自然相通,就是因为腹中污秽太多,于是,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族人不饮不食,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族中的婴儿,体弱者相继死去。 如果不是广成子自己突然想要吃饭了,会有更多的族人被饿死。 他还召集部族中的妇人与捕捉来的虎,熊,豹,狼,大蛇居住在一座山洞里,期望能够诞育出他想要的更加强大的新人。 虽然,这些野兽的爪牙已经被剪除,进入兽窟的妇人们还是死伤惨重,当然,最后离开兽窟的妇人只有六个,她们已经变成了真正的野兽,是依靠吃这些野兽的尸体才勉强活下来了。 这只是广成子做的恶事中的一小部分,他这个人似乎从来没有把人当做人看过,剥皮,挖心,活埋,火烧,水淹,更是常事。 不过,他作恶是有规律的,有一年,他真的很邪恶,可是呢,有一年他又表现得高高在上,对族人不理不睬,偶尔提出来的一些意见,却都是真知灼见,伏羲氏的软梯,伏羲氏的音律,伏羲氏人的穴葬之法都是他提出来最后被遵行的。 不仅仅是这些,广成子还规定向阳坡上才能种植枣树,沟底不可建屋,第一声春雷之后再进山林就要防蛇,族中妇人长成之后,就要拿其中的一部分去跟别的部族交换。 他还教会了族人辨铜,炼铜,烧陶,他甚至还利用蜗牛壳,贝壳烧出来了很坚硬的石头,用这种石头修建的房子不生虫蚁。” 元绪把话说到这里,就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云川的战利品,树脂里边的广成子面目狰狞的瞅着他,元绪忍不住低下了头。 阿布笑呵呵的道:“很明显,有两个广成子,一个善,一个恶,一个满是智慧,一个心如蛇蝎。” 说完,也看着云川的收藏品道:“就是不知道这个是善良的,还是恶毒的。” 元绪点点头道:“这个应该是善的那个,那个不顾一切带着伏羲氏全族前来跟我们作战的广成子应该是恶的。 族长杀错人了,应该杀另一个广成子。” 云川摇摇头道:“广成子无所谓善恶,他的存在就是错误的,我甚至觉得这个人学伏羲氏的学问学坏了脑袋,本身就在我们剪除之列,杀了也就杀了,你们再加把劲,把这个广成子的人头也给我送过来,一颗人头放在这里,总是显得太单薄了一些。” 元绪拜倒在云川面前,哀求道:“伏羲一族,性情温顺,族中之人更是老实听话,其中管理部族事物的大熊,芈熊和楚熊几个长老的才能不在我之下。 恳求族长在于广成子作战的时候,放过伏羲氏族人,只诛杀广成子一人,留下其余族人并入云川部,这对云川部的壮大极为有利。” 云川叹口气道:“你说的晚了,轩辕,蚩尤两人在抢夺伏羲氏族人的事情上已经进行了一月有余。 他们这个时候把消息传给我,无非是说明,他们抢夺伏羲氏的事情已经进入了尾声。 现在,就等着看云川部,与广成子大战一场,好收取他们最后的利益,说起来,这两个家伙,对我云川部还是贼心不死,总想着有什么天灾人祸能让云川部分崩离析,他们在一边捡便宜。 元绪,既然你希望我少杀人,这不可能,如果我下达了这样的命令,我的武士们在作战的时候就会畏手畏脚,施展不开,而广成子对我满怀愤怒,他可不会对我的武士们手下留情。 所以,你如果想要多留一些活口,那就要自己想办法,告诉你说的什么大熊,芈熊,楚熊,让他们看清楚局面,如果他们想要继续帮助广成子,那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他们想要摆脱广成子的控制,现在,是最好的时候。 广成子吓破了他们的胆子,我也不用他们去对付广成子,只要在我跟广成子战斗的时候不要动弹就好。 元绪,他们能不能活,在你,不在我。 至于族人,我更喜欢自家部族繁衍出来的族人,现如今,云川部每日都有不少的婴儿降生,再过十余个寒暑,云川部本部族人就能把整个常羊山城装满。 至于外来人,我不是很感兴趣。” 说完这些话,云川回头看了一眼坐在他身后的老大一群本族少年,其中就有小苦儿。 “他们才是云川部日后的掌权者,云川部的希望。” 夸父连忙道:“小鹰儿还没有回来。” 云川看了夸父一眼道:“对,还有小鹰儿。” 元绪又道:“族长,我想离开常羊山城。” 云川点点头道:“准了,不过要小心,穿上你的龟壳去吧,我知道离开龟壳你的身体就发软。” 元绪点头答应,瞅着云川身后的那一群少年,叹息一声就离开了天宫。 云川起身的时候,那群少年也纷纷起身,跟在云川身后一言不发的走了。 阿布对夸父道:“再有几个寒暑,我们就不中用了。” 夸父摇头道:“这里面最优秀的会留下来,大部分是要离开云川部跟睚眦,赤陵一样,去外边开拓自己的天地。” 阿布道:“我有时候就想不明白,族长如此费心的将这些少年培养成人才,最后却要把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派出去,这是很没有道理的事情。” 夸父白了阿布一眼道:“如果你能明白族长的心意,你早就不是这么傻的阿布了。” 阿布哈哈大笑道:“还真是这样。” 面对传说中的广成子倾尽全族之力来袭的时候,他们两个更愿意说一些闲话,而不是把所有的重点放在广成子的身上,不论是活着的广成子还是死掉的广成子,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差别。 最多就是一个早死,一个晚死罢了。 这就是云川部人的自信,这种自信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长久以来云川带着族人一点点建构出来的。 一个大一统的族群,如果没有这种无惧的心态,何谈什么大一统,只有当这种无惧,彻底的融入到血脉中,才能真正做到源远流长。 至于那些被云川教导了多年的少年,他们就是云川意志的化身,等这些化身成长起来了,就会变成无数个云川洒向蛮荒的世界。 现在的常羊山城算不得什么,现在的云川部也算不得什么,常羊山城即便是再坚固,也终究会有被攻破的一天。云川部即便是再强大,也终究会有败落的一天。 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不朽,也没有什么样的王朝能够永远存在,就算是云川部也不成。 只要云川的意志还能传播下去,就是他最大的胜利。 云川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尽可能多的人拥有跟他同一个维度的思维。 常羊山城下的第一场雪很快就融化了,冰雪融化之后,气温反而在上升,常羊山上除过各种松树,柏树之外,就不剩下什么绿色了。 竹子长在山谷里,轻易不往山上跑,所以郁郁葱葱的。 广成子还在两百里以外,对于这一点云川不担心,相反,他反而为广成子担心怎么过河。 赤陵走的时候,就带走了一百多人,愿意留下来的鱼人更多,他们如今已然习惯在大河上讨生活了。 就算大河里的鱼因为上一次发大水的缘故,不再洄游了,大河边上还有足够多的池塘。 池塘里的鱼已经很多,所以,鱼人部现在不怎么跳进大河里去抓鱼,部族需要腌制咸鱼的时候,直接用网往外捞就是了。 冬日来临之前,鱼人部已经把池塘里的鱼捞出来了,而且把池塘里的水也放出去了一大半,等塘泥露出来的时候,就到了云川部挖莲藕的时候了。 有鱼,有莲藕,足够鱼人部食用,还有多余的鱼跟莲藕让他们去市场上换到别的食物。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生活经济圈子,鱼人部非常的满足。 与鱼人部的经济圈不同,夸父也曾给巨人部弄了一个经济圈——饲养鳄鱼。 这里的池塘距离夸父糟糕的鳄鱼池塘很远,前两年的时候,夸父趁着鳄鱼回归的时候,特意把一些小鳄鱼放进一个池塘里饲养。 为了有一个很好的收成,巨人们抓来了很多的小鳄鱼丢进了这个水塘,然后就高高兴兴的回去了,一心等着鳄鱼长大之后捕捞。 秋冬日来临的时候,巨人们来捕捞鳄鱼了,结果,一条鳄鱼都没有找到,仔细研究之后才发现,原来鳄鱼不是鱼,它们长着四条腿……会跑…… 最要命的是这些鳄鱼跑进来鱼人部的荷塘,这让鱼人部损失了很多的鱼,而且,淤泥里动不动就能看到鳄鱼,导致鱼人部采莲藕的工作无法进行。 于是,巨人部不得不一边抓鳄鱼,一边帮助鱼人部采莲藕。 巨人们在淤泥中瑟瑟发抖,却不敢看自家族长,谁看谁挨揍。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章人就不该长大 第七十章人就不该长大 新挖出来的莲藕脆甜,脆甜的,对云川部的族人来说,这东西就跟水果差不多,洗干净去皮,一人拿着一根啃,已经成了挖藕现场的普通场面。 夸父从淤泥里抓着鳄鱼尾巴把这个家伙拽出来,不等鳄鱼转身咬他,就用胳膊夹住鳄鱼的长嘴,从腰上抽出一根准备好的细牛皮绳在鳄鱼嘴巴上缠绕两下绑好,就随便丢出鱼塘,然后,继续找鳄鱼。 大鳄鱼很好找,麻烦的是小鳄鱼,夸父脚踩住了一条鳄鱼,俯身从脚下拽出一条一尺多长的鳄鱼,叹口气就随手丢给了岸上的巨人孩子,这些身体高大的孩子们得到鳄鱼之后,就用一根木棍将鳄鱼穿起来放在火上烤。 云川部下辖的部族,唯有巨人部还是在施行集体劳作。 一旦有了工作,就会全员出动。 他们这样的劳动方式,是云川特意要求的,跟鱼人部,以及云川部的人相比,巨人部的劳动效率不算高。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现有的经济活动都跟巨人部的身高不相称。 所以,云川在很早以前就在努力的教导夸父打铁,冶铁,结果,能学会这个手艺的巨人很少,不能有效地将常羊山城里的铁匠铺子规模扩大。 云川在鱼塘边上也啃了一根莲藕,跟泥水里的夸父招呼一声就回常羊山城了。 自从听说广成子要来,精卫,阿布都不希望云川离开常羊山城,去野外活动。 刚才有一只丹顶鹤从远处飞回来了,这就表示带兵远征的狱滑有了新的消息。 他们是初秋的时候走的,即便是现在也没有找到刑天的踪迹。 他们找到了刑天以前修建的望海城,可惜,这座城池已经被白脸野人糟践的不成样子,他们没有看到任何重新修建过的痕迹,也就是说,刑天没有回来。 按理说,在洪荒世界里,找不到一群人才是正常的,找到了,才是非常非常不正常的。 就在狱滑觉得大家应该掉头回家的时候,三支军队的统帅隶首,却下令大军在大海边上驻扎下来,没有找不到人引发的懊恼之意。 这就让狱滑很是怀疑,隶首一定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东西,去问隶首,却被隶首不留情面的给拒绝了。 真正说起来,三支军队中,隶首最不喜欢的就是云川部的人。 自从上回巨人部的甲士们不肯直接杀死防风氏残余巨人,隶首写信告状,结果被云川劈头盖脸的臭骂了一通,还说他多事。 这件事出来了,不仅仅是隶首开始讨厌云川部,就连蚩尤部的虎战士也觉得云川部的人都是一群混蛋。 很多事情隶首宁愿跟虎战士商量,也不肯跟狱滑多说一句。 狱滑一怒之下就带着自家的队伍距离轩辕,蚩尤两部远远的,独自成营。 东海之滨水网纵横,处处都有上一次大洪水之后留下来的痕迹,如果说常羊山下湖泊众多,那么,这里基本上就是湖泊的世界。 只要是低洼地,基本上都成了湖泊。 在这样的地形里寻找刑天的踪迹,狱滑觉得完全是痴人说梦,没有成功的可能。 隶首几次三番警告狱滑不得远离,狱滑不听,隶首在警告过很多次之后告诉狱滑,他们两部将不再为不听话的云川部军队安全负责,狱滑欣然接受。 他认为,云川部的两千武士,有直面刑天全部侵袭的实力! 狱滑在给云川的信里把这一堆琐事都说完之后,在信的最后部分,才告诉云川,赤陵在水里。 “赤陵在水里?”云川看完信之后自言自语一句。 既然赤陵在水里,那么,狱滑说云川部两千人有直面刑天的能力,这句话也就不是自吹自擂了。 狱滑在信中还若有若无的说出了隶首,虎战士他们想让云川部的两千人替他们打头阵。 而且,还不告诉他们刑天会从哪里过来。 狱滑私自带着云川部的人在水边建立营寨,也是有考量的,那就是尽量的与流浪在外的赤陵靠近。 这个想法里面,还有更深一层的想法,那就是赤陵一族准备在这个靠近大海的水网纵横的地方安身或者暂时安身。 不问情由,不问自身条件就直接投奔怒海,这不是云川教导赤陵后想要的结果。 也不该是赤陵想要的结果。 先在海边历练,然后再进入大海,最后再进入深海,去做最伟大的探索,这才是云川想要的,也是赤陵想要的。 “挺好的。”云川看完狱滑来的书信之后,就让精卫把书信收起来。 轩辕之所以要追杀刑天,不仅仅是为了除掉他,更多的是想进行一次有益的探索,尤其是能借助蚩尤部,云川部的力量一起探索,对轩辕来说无疑是性价比最高的一种手段。 考虑完毕了狱滑的事情,顺便也知晓了赤陵的打算,云川还是叹了口气,对睚眦这个家伙有些失望。 在今年初入冬的时候,睚眦部开始向外扩张了,不仅仅与轩辕族的虎部落起了冲突,还越过蚩尤部空无一人的领地,意图向东发展。 睚眦杀了虎部落族长的儿子,并且在落叶原与虎部落的族长虎贲恶战了三场之多。 虎贲不是他的对手,睚眦击败了虎贲三次,每一次都饶了他的性命,事情进行到这里的时候已经非常好了,这足以让虎贲生生的咽下儿子被杀的事端。 可惜,睚眦却在最后一次击败虎贲之后,斩掉了虎贲长达半尺的胡须。 结果,虎贲羞愤之下,自杀了。 轩辕什么话都没有说,云川写信给轩辕提出赔偿,轩辕一笑了之,口口声声说是虎贲父子自寻死路,怨不得睚眦。 什么时候轩辕这么好说话了? 不知道睚眦信不信,云川是不信的。 越过蚩尤部空无一人的领地,直奔阪泉之地的事情,蚩尤也表现出来了极大的宽容,在云川给蚩尤写信表示歉意的时候,蚩尤也大方的表示,这不算什么大事。 昔日因为一头野猪,就能与轩辕部杀的昏天黑地的蚩尤,真的是一个人畜无害的老好人吗? 无论如何,云川都是不相信的。 睚眦已经很危险了,这是云川的判断。 只要在这个时候,云川表示出半点对睚眦不满的意思,不论是轩辕部,还是蚩尤部很愿意挑选一个合适的时间,将小小的睚眦部覆灭掉,所以,云川在这个时候不得不大力的支持睚眦占据阪泉之地。 最让云川不能理解的是,睚眦在进军的过程中,大肆的劫掠那些穷苦的野人部落,他的睚眦部滚雪球一样的迅速扩大。 就目前而言,轩辕,蚩尤两人都已经放弃了掠夺野人部落的行径,睚眦出身云川部,却愚蠢的认为,一个部族是否强大,跟人数有关。 无牙已经被云川派去了睚眦部,带着云川对睚眦的期望去的,既然睚眦部已经分出去了,云川就没有用命令的语气,而是以朋友的身份,说明了一下睚眦部如今面对的大局面。 “你说,睚眦会听我的话吗?”想到这里,云川对精卫道。 精卫摇摇头道:“不会听!” “为什么不会听,睚眦不会真的认为自己可以独立了吧?” 精卫看着云川道:“你不喜欢睚眦,他为什么还要听你的话?你已经抛弃了睚眦,他为什么还要听你的话?” 云川皱眉道:“我没有抛弃他,也没有不喜欢他。” 精卫趴在云川肩头,淡淡的道:“从你让他带着族人离开的时候,睚眦就认为你不喜欢他了,也抛弃他了。” 云川连忙道:“这是我的安排,神农氏的人盲目融入云川部会让云川部变得不那么纯粹,必须有一个人带着这些人另辟生路,很多时候,不是大家统统抱在一起就更好。” 精卫叹口气道:“你知道的,睚眦这孩子从来就不是一个聪明人,而且他的想法很奇怪,他总是觉得跟着你,被你使唤来使唤去才是你喜欢他的表现,只要跟在你身边,哪怕被打,被骂,他也不会往心里去。 这些孩子中间,你打骂睚眦的次数最多,却把他第一个分了出去,美其名曰,为别的孩子让位置。 这肯定让他受不了……” 云川一拳砸在桌子上发出一声巨响,把精卫吓了一跳,不解的瞅着云川不做声。 “跟别的孩子相比,他已经成年了,既然成年了,就一定要为部族做事情,成年了,就不要在做事的时候还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孩子,可以向我们讨要关爱。” 精卫瘪着嘴巴道:“你不要这样说话,睚眦喜欢你,我偷偷告诉你啊,他可能把我们当成他的父母了。 你把他赶走,给小鹰儿,小苦儿他们腾位置,已经伤了他的心。” 云川闻言更加生气,指着精卫的鼻子道:“一个人如果不能自立,算什么人? 我这么多年苦心孤诣的教导他,难道就是这个结果?” 精卫瞅着云川指到鼻尖的手指,两只瞳孔慢慢的向一起靠,最后笑道:“他比较笨嘛!”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一章谁丢的竹筏? 第七十一章谁丢的竹筏? 在动物的世界里,饿了就去捕杀猎物充饥,发情了,就去找同类异性交配,有同类进入了自己的地盘,就本能地冲过去厮杀。 胜利者拥有一切,失败者灰溜溜的离开。 没有任何瞻前顾后,没有半点羞涩或者不忍。 生死在这一场场的竞争中是无关紧要的,不管野兽们明不明白,它们都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这就是广成子认为的自然。 此时的广成子就是在遵循这一法则。 云川对他来说就是抢夺了他地盘的同类,他与云川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 所以,在兽性的催促下,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既然敌人是云川已经确定,那就直接干,没有任何废话,没有任何的衡量利弊,就像野兽对付闯入自己地盘的同类一样,在战斗之前不考虑自家怀孕的母兽,不考虑自己刚刚出生的幼崽,先冲上去撕咬就对了。 放在野人的世界里,这样的人其实最容易获得部下的支持,因为这种人的人格魅力非常的大。 假如一个人在云川以前的世界里,想干什么就直接去干,没有任何废话,想认识谁就直接自我介绍,展示自己的价值,想要爱情就直接去追求,不管不顾,义无反顾——这样的人成功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不论是事业,还是爱情,他都将是真正的胜利者。 说一句胆大包天很容易,可惜,能做到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盘古留下来的世界就是期望出现这样的人,一遍又一遍的打破藩篱,一次又一次的拉低自然容忍的底线。 如此,才有人类后来的繁荣昌盛。 广成子的法则在野兽中有很大的支持度,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广成子面对的不是野兽,甚至不是野人,而是云川这个真正的怪物。 就是他一次又一次的让大自然放低了自己的底线,就是他一次又一次的利用了大自然,却没有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所以,当广成子的大队人马来到波涛汹涌的大河之滨,他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办法过河。 在广成子的催促下,一群黑乎乎的伏羲氏族人跳进了大河。 冬日里的大河河水冰冷刺骨,即便是最强悍的鱼人,也需要穿上鱼皮制作的贴身皮衣,才敢跳进这样寒冷的水里面去捉鱼。 这些伏羲氏人就穿着厚重的裘衣跳进了河里。 冬日里的大河水量很小,只有三里的宽度,水波清澈,游鱼可见,且优哉游哉的。 只是,人跳进去之后就不太好了,沉重的裘衣被水浸透之后,水里的人就像石块一般往水底走,勉强露在水面上的脑袋,被一个小小的浪花侵袭一下,就不见了踪影。 “云川——与我一战!”暴躁的广成子在河岸边来回狂奔,不断地怒吼着,他知道云川就站在河对岸。 云川坐在河对岸的一张椅子上,瞅着一个小黑点在大河对岸狂暴的乱跑,觉得这个人就应该是广成子,就问阿布。 “他过不了河是吗?” 阿布点点头道:“没错,我还在河里安排了鱼人部偷袭呢,看样子是白白安排了。” 夸父身边的一个身材高大的巨人傻笑着道:“他们应该坐船。” 另一个巨人也嘿嘿笑道:“坐溜索也不错。” 夸父难堪的偷偷瞄了云川一眼,发现族长没有因为巨人们胡乱插嘴就表现出不高兴的样子,就暗中鼓励巨人们多说话。 阿布却烦躁的冲着还要说话的巨人们道:“闭上你们的臭嘴。” 巨人们缩缩脖子,就继续抱着自己的战斧站在原地充当塑像。 阿布又道:“他们过不来,我们不过去,这仗就没办法打,如果族长不愿意作战的话,我们就等广成子就是了,只要再等一阵子天气更加寒冷了,他们自己就会死光。” 云川摇摇头道:“不会死光的,只会便宜轩辕跟蚩尤,不过,仅仅从伏羲氏身上拿到一点好处,轩辕他们不会甘心的,他们还希望看到云川部被攻击。” 阿布笑道:“那该怎么办呢?” 云川大笑道:“这不是我们的问题,应该是轩辕跟持有他们两个的问题,自始至终,这件事本就不关我云川部的事情。 最多是我跟广成子两个人的事情,这些年,我已经厌倦了无休止的杀戮,杀死一两个野人跟杀死成千上百的野人对我们来说都没有什么意义。 夸父,我们回去吧,顺便把小鹰儿找回来,看样子,在短时间内,让这个孩子有下一代,这很不仁慈。” 阿布连忙道:“我们不是商量好要半渡而击的吗?” 云川大笑一声道:“半渡而击,最重要的是他们能渡,连大河都没办法渡过,你怎么半渡而击?” 阿布回头看看那些抱着木头,或者竹子往水里跳的伏羲氏族人,忍不住叹口气,这里最聪明的人,也不过是将皮囊吹得鼓起来,抱着皮囊往河里跳的人。 冬日的大河水依旧汹涌澎湃,就算是能渡河,估计也会被冲到大河下游十几里,乃至几十里以外去了。 看样子族长很失望,想要在这个时候好好打一场有质量的战争,实在是太难了。 为此,族长准备的陷阱,钩锁,埋伏,军阵,投石机,弩弓,大竹驽,投枪,铁质武器,巨人甲士,铁甲武士,以及负责追杀溃兵的骑兵,射杀敌人首领的床弩,统统都用不上了。 眼看着云川就要离开了,在大河边上如同暴虎冯河的广成子的怒火终于上升到了极点,于是,就在此人的驱赶下,伏羲氏族人们拥堵在河边,哭声一片。 就在这个时候,从大河上游突然漂下来一个破旧的竹筏,竹筏在大河中劈波斩浪稳稳的航行在大河之上,几个眼看就要被淹死的伏羲氏族人抓住了这只竹筏,费尽力气爬上竹筏,竹筏驮着这几个人,安稳的顺流而下。 广成子愣住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竹筏,呆滞了片刻,就抓起一捆藤蔓发力狂奔,去追逐竹筏,等追到竹筏的那一刻,就大喊一声,将藤蔓捆朝着竹筏投掷了过去,竹筏上的伏羲氏族人连忙捉住藤蔓,于是,在众人用力的拉拽下,破旧的竹筏缓缓地靠岸了。 看到竹筏靠岸,轩辕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边上的蚩尤难以置信的问轩辕:“伏羲氏人竟然不知晓竹筏?” 轩辕瞅着蚩尤道:“我们知道竹筏能够渡河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 蚩尤想了一下,跟着叹口气道:“桃花岛,以前我们过河都是靠天生桥跟浅滩。” “伏羲氏居住的地方没有大河,你让他们如何知晓渡河这种事情呢?” “现在,他们知道了!” “知道了又能如何呢?你会以为这些人能对云川部造成威胁吧?” “这个广成子为何会显得如此愚蠢?” “那是你没有在崆峒山遇到另外一个广成子,那个广成子可是一个狡猾如狐的家伙。” “不如我们现在就把这个广成子杀了吧?” 轩辕纵声长笑道:“你现在是越来越看不起广成子了。” 蚩尤道:“这有什么可笑的,我觉得这个广成子我就能杀死他。” 轩辕瞅着那群向竹林狂奔的伏羲氏族人缓缓地道:“我总觉得事情不对劲,非常的不对劲。” 蚩尤瞅着轩辕的眼睛道:“怎么个不对劲法?” 轩辕一拳砸在身边的树木上低声吼叫道:“无论如何,广成子都不该这么弱小,你要知道,在崆峒山,我指挥着将近两万人,与广成子大战一场,他手下的人数绝对不超过三千,就是这三千人,几乎把我手头将近两万个野人给消耗光了。 蚩尤,那些野人是一群被广成子压榨到了极点的野人,他们痛恨广成子,在我的鼓励下,他们作战的时候悍不畏死。 如果再给那个广成子三千人,我敢说,我是没有办法将他逼迫进山洞里的。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就被云川轻易地砍掉脑袋,还让他把脑袋用松胶粘起来当战利品? 还有眼前的这个广成子,他根本就不算是一个人,只是一头被愤怒冲昏了脑袋的野兽。 不论是哪一个广成子都与我知晓的广成子相去甚远,蚩尤,我觉得,即便是杀了这个广成子,一定还会再出现一个广成子的。” 蚩尤吃了一惊,连忙道:“你以为,广成子不死?” 轩辕冷笑一声道:“广成子不是一个人,他可能是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更多……云川说的是对的,广成子不能不死不灭,只不过数量多一点而已,今天杀一个,明天杀一个,迟早会被杀光的。 蚩尤,你送给他们一个破竹筏,真的是聪明的举动!” 蚩尤再次愣了一下,瞅着轩辕道:“我以为是你丢河里的。” 轩辕上下打量了蚩尤很久,才认真的道:“我以轩辕之名起誓,竹筏不是我们丢的。” 蚩尤郑重的摇头道:“我不起誓,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竹筏不是我丢的,也不是我的部下丢的。”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二章阴阳五行说 第七十二章阴阳五行说 “广成子正在渡河?”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云川非常的吃惊。 “广成子学会了建造竹筏渡河,不过,学的不太好,好多竹筏都被河水给冲跑了,能过河的人实在是不多。” 阿布说这件事的时候就像是在说自家母猪下崽子一般寻常。 想想也是,常羊山这边其实就是一个盆地状的地块,这也就是那一场大水为何会把这个地淹没的原因。 大河再往下走五十里水里,河道就会被两边的高山挟持着陡然变窄,而且水流湍急,想要在这样的河道里活下来,至少需要变成鱼人才成。 “广成子向我们这边过来了吗?” “没有,他还留在河边,不知道在等什么,族长,需要我们把他赶进河里吗?” “不用,我也很想知道广成子在等什么。” “我觉得他在等轩辕,蚩尤他们,一定是这两个家伙丢给了广成子一只破竹筏,让广成子触类旁通的自己造出来了竹筏。” 云川笑了,蛮荒的世界里终于出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这让他产生了很强的好奇心。 总觉得竹筏不该是轩辕跟蚩尤两人丢的,虽然没有办法肯定这个结论,云川还是认为这两个家伙不会干出这样的蠢事来。 “元绪有消息吗?”云川登上河堤碉楼问阿布。 阿布摇头道:“没有,小苦儿跟着他,也没有传来任何消息。” 云川笑着道:“他为什么要带上小苦儿呢?” “元绪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不想让我们认为他会在私下里与伏羲氏的人有什么别的勾当。” 云川忍不住笑出声,对阿布道:“人是一个很矛盾的东西,越是表现得不想让我们怀疑,他其实就是想做一些能引起我们怀疑的事情,这句话听起来很矛盾,很可惜,很多时候都是应验了的。” 阿布皱皱眉头道:“应该派人追杀元绪了。” 云川想了一下道:“派人去看看,追杀倒是不必,另外,让玄二骑上巨鹰留在高空戒备,我们准备合围广成子。” 追杀敌人的首要人选就是女咆,她们正面对抗的本事不如云川部武士,但是,论到潜伏刺杀,云川部里没人能比得上她们。 阿布安排了追踪元绪的人手之后,就随着云川下了碉楼。 小鹰儿骑在一匹黑色的战马背上,一脸的风霜之色,脸上的婴儿肥已经不见了,一张不大的脸已经出现了一些男人该有的硬线条,再配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孩子正在从一个少年向成年人转变。 三百名骑兵分成两队,分列在云川中军的两侧,队伍看似散乱,却乱中有序,这个纷乱的模样,是小鹰儿他们在跟云川部武士,铁甲巨人武士们鏖战过无数次之后得出来的结果。 走在最前方的便是一手长刀,一手巨盾的云川部皮甲武士,在他们身后,还有五百名皮甲长矛武士。 落后长矛武士二十步的就是手持木弓,腰挎箭筒的弓箭手,领头的弓箭手每走百步向前射出带着红缨的羽箭,控制着最前方刀盾手的前行速度,保证刀盾手必须处在羽箭的笼罩范围半径之内。 因为黑色的染料是云川部最容易得到的染料,所以,云川部的武士身上的麻衣,皮甲都呈黑色,当这三支队伍整齐向前的时候,就如同一片乌云向正前方席卷。 云川骑着大野牛就跟在弓箭手的后方,左边是阿布,右边是夸父,再远一些,就是三百名手持巨斧的铁甲巨人。 在他的身后,跟着上百辆牛车,投石器,大竹驽都在牛车上,每辆牛车上都站立着一个手持木槌的麻衣武士。 骑兵慢慢的奔跑起来,最边上的武士们也加快了步伐,很快,就将整齐的队伍拉扯成一个弧形。 广成子早就看到了云川部的军阵,傲然站立在最前方,一步不退。 只可惜,渡过河的伏羲氏族人在看到那片黑色乌云的时候则慢慢后退,最终,将广成子一个人放在了最前方。 云川摆摆手,整支队伍就停了下来,他仔细地打量着百步开外的广成子,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个人到了这个时候,为什么还能骄傲的站在那里,好像他们云川部的武士才是真正前来送死的。 云川抬头瞅瞅在半空中盘旋的巨鹰,再回头瞅瞅河堤上安静的碉楼,不论是巨鹰,还是碉楼,都没有向他发出有危险的讯号。 云川再四处张望一下,除过东边有七八棵高大的柳树之外,河堤上就一览无余,没有可以藏兵的地方,轩辕,蚩尤很有可能藏在那几棵柳树上,不过,也就寥寥几个人而已,不可能有再多的人了。 大河上还有伏羲氏的人乘坐着竹筏,慢慢的渡河,冰凉的河水中只会藏着云川部的鱼人,不可能藏着伏羲氏的百万大军。 天空中万里无云,湛蓝的天空如同用清水洗过一般,除过有巨鹰之外,就只有云川部的几只傻了吧唧的丹顶鹤在飞,没有陨石,或者仙人法宝。 河边的土地广阔,枯草遍布,不像是有人在这里挖洞藏兵——那么,广成子背着手站在乱石滩上,为什么会表现得那么镇定,那么欢喜,那么骄傲? 夸父见族长有些犹豫,就放下面甲挥挥斧头道:“我去冲一下,能杀掉广成子就杀掉,不能杀掉我们就退回来。” 云川诧异的看着夸父道:“你觉得哪里不对头?” 夸父左右看看,摇摇头道:“哪里都没有问题,我就是想不明白,一个快要死的人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阿布道:“广成子已经在弓箭手的射程中,不管他有什么阴谋,先射箭之后再说。” 说完,阿布高举的手就狠狠的落下。 早就准备好的弓箭手们在第一时间就拉开了木弓,向天空射出了第一轮羽箭,在第一枝箭飞出去之后,第二枝,第三枝就连续射了出去…… 三百个弓箭手,一瞬间就射出去了将近一千枝羽箭,羽箭飞到了最高处,然后在半空中平滑的换了一个方向暴雨般的向广成子,以及他身后的族人笼罩了下去。 就在云川期待广成子用什么高明的办法躲避羽箭的时候,广成子却不见了踪影。 羽箭终究是真实的,落在伏羲氏族人群中,自然射杀了不少人,河滩上惨叫声不断响起,跟云川以往经历过的战争没有区别。 “广成子钻洞里去了。” 因为高度的原因,夸父似乎看的更清楚一些。 “他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坑,或者一个洞,在羽箭就要射死他的时候,他掉进坑里去了。” 夸父给云川解释完毕,就大踏步的向广成子消失的地方狂奔,就在羽箭落下的那一刻,小鹰儿率领的骑兵已经从左右两边相对杀出,夸父不想让儿子面对这个诡异的广成子。 既然骑兵已经发动了,云川部的军阵就继续向前碾压,不论广成子有什么样的古怪,他首先要处理面前大军带给他的危机。 轩辕坐在柳树的横枝上,落寞的看着云川部的军阵对身边的蚩尤道:“打仗的方式变了。” 蚩尤点点头道:“确实变了,至少需要三年时间,我才能武装出来这样的一支队伍,轩辕,你需要几年?” 轩辕叹口气道:“你既然需要三年,我也必须用三年,如此,你才会相信我。” 蚩尤又道:“我在大湖边上修建大湖城的行为,现在看来是一个正确的不能再正确的行为。” 轩辕眼瞅着云川部的骑兵从伏羲氏族人乱哄哄才队伍中穿过,就指着骑兵道:“大湖城,这样的骑兵连续奔驰六天,就能抵达你的大湖城,三天,就能抵达我的野象原。” 蚩尤没有回答轩辕,他的神情跟轩辕一样的落寞,不怎么想说话。 就在这个时候树下有人笑呵呵的道:“为什么要畏惧云川呢?每个人,每个部族都有存在的理由。 云川属金,乃金形之人,你看他体型削瘦,头,肩,腹,手,脚都较小,肤色较白,金形之人,较强悍,多心急,能当机立断。但也能沉稳欢察事态发展。所以,金主肃杀,严而有威。 这样的人在战阵上自然如剑一般锋利,让人望而生畏! 不过,天生万物都有他的道理,也都有存活之道,两位大可不必担忧。” 轩辕,蚩尤同时循声望去,看到广成子正笑呵呵的站在他们的脚下,捋着胡须跟他们说话呢。 轩辕,蚩尤又朝打仗的地方看过去,只见身材高大的夸父正在用巨斧猛烈地劈砍沙地,一时间,沙土飞扬,看不清那里的状况。 轩辕慢慢的缩小身躯,手已经握在剑柄上,缓缓地对树下的广成子道:“你为什么不看看我们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广成子面对轩辕,蚩尤两人剑拔弩张的模样丝毫不在意,依旧笑呵呵的道:“你二人一为木形,一为火形,轩辕为木,故多操劳,有任劳任怨之佳行。 蚩尤为火,故脾气易暴躁,变化无常。” 蚩尤大怒道:“那么,你又算是什么人形?若是不能说出一个好道理出来,我一定会把你剁成泥形。” 广成子叹口气道:“不用剁,我本身就是土形,”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三章天道的力量 , 第七十三章天道的力量 在夸父的不懈努力下,一道人影从泥沙里钻了出来,并且用一柄剑重重地砍在夸父的头盔上。 青铜剑没有斩开夸父的钢铁头盔,就是被巨大的冲撞力弄得脑袋晕沉沉的,广成子刚刚从半空落下,六个巨人就狠狠地向中间冲过去,六具庞大的钢铁之躯撞在一起,发出一声整齐的闷响。 这是巨人们总结了对付上一位广成子的经验教训之后,制定的战斗方式,果然,六个巨人狠狠地对撞之后,人群里面的广成子就差点被撞死。 他的青铜剑碰在巨人的铁甲上直接折断,仅仅起到了一点缓冲作用,六个巨人才弹开,一张巨大的渔网就从半空中笼罩下来,兜头罩住了来不及喘口气的广成子。 这些动作一气呵成,广成子从洞里跳出来,再到被渔网绑住,几乎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不论广成子有多么得厉害,在被六道铁墙一般的巨人挤压之后,也没有可能立刻反应过来。 这是夸父带着巨人们反复试验之后的成果,云川部现在已经很少有什么特殊的发明,如果说还有,那一定是从失败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再加以改良后的结果。 云川过来的时候,这个广成子已经被渔网紧紧地绑缚住了。 渔网勒得很紧,此时,这个广成子的模样很容易让云川想起自己制作过的酱肘子,同样被细细的绳子绑缚得很均匀。 他仅仅看了一眼广成子,就把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了夸父挖出来的那个洞上。 河滩地大部分都是沙土,沙土中还埋着非常多的石头,在这样的地方能挖出一个洞来,绝非易事。 看到广成子被活捉,云川就知道这个人就是一件礼物,虽然不清楚送礼物的人想要达成什么目的,既然礼物送来了,就没必要推辞,毕竟,他的收藏架上的琥珀收藏只有一件,太孤单了。 地下的洞已经被夸父的巨斧破坏了不少,即便是这样,云川还是能看得出来,沙土上的这个洞,是有内衬的。 很神奇,就像后世人在挖隧洞的时候,一边挖,一边用水泥做内衬加固一样,沙土里的洞也是这样建成的。 只不过,它的内衬不是水泥件,而是一卷卷的树皮,这些树皮很大,看样子是从大树上剥下来的,将树皮卷掰开一条很大的缝隙倒扣在沙子里,就形成了一个安全的隧洞。 不过,他们不是一边打洞一边填充树皮,而是把地面挖开,把树皮卷放进去,然后再填埋上。 这没有什么好吐槽的,这样的建设方式,在后世也经常用。 看到这个地洞之后,云川立刻就明白了一件事,在伏羲氏曾经被活埋一年然后复活的广成子,一定是这个家伙。 上一次被他砍死的那个广成子,由于身上穿着石棉斗篷,估计是那个被火烧不死的广成子。 而且,就武力值来看,眼前这个广成子明显是不如崆峒山那个广成子,也不如进入云川部的那个广成子。 云川看完地下的洞,就问阿布。 “元绪找到了吗?” “找到了,他正带着一千多个伏羲氏的人前往常羊山城,我没有准许他们进入城里。” 云川想了一下道:“广成子到底要干什么?” 阿布瞅瞅被骑兵们用刀子圈在河边,抱着头蹲在地上的伏羲氏族人突然眼睛一亮。 “族长,广成子这样做不会是故意把人送来的吧!您看啊,轩辕,蚩尤他们劫掠伏羲氏部族人口的时候,基本上没有经历大一点的战斗,或者说,后来,就没有战争,从抢人变成了偷人。 咱们这里也是一样,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就算是广成子也仅仅是虚张声势,在羽箭落下来的那一刻就钻洞里了。 至于伏羲氏族人怎么样,他丝毫不关心。” 云川点点头,指着脚下的洞对阿布道:“让人把这个洞掀开吧。” 阿布招招手,找来不少族人,在众人齐心协力之下,沙土上的洞很快就被掀开了,结果发现这个洞居然绵延出了五六百米,出口就在那几棵枝繁叶茂的大柳树下。 云川来到大柳树底下的时候,看到了站在树上的轩辕,也看到了跟熊猫阿吉蹲在一起的蚩尤。 轩辕从树上跳下来,对云川道:“说说,你的军队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云川撇撇嘴道:“关你屁事!” 轩辕笑道:“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地商谈一下了。” “商谈什么呢?你还是赶紧跑,要是我改变了主意,趁着我有大军在这里把你们两个统统剁成肉泥。” 轩辕叹口气道:“如果没有看到你的大军,我说不定会跑,现在看到你的大军了,我突然觉得跑了也没有什么用,从这里到我的野象原,不过是骑兵六天的路程而已。” 蚩尤无聊地抓着熊猫阿吉的耳朵淡淡地道:“半个月就能抵达大湖城。” 云川狞笑道:“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蚩尤叹口气道:“不是我们知道了你的厉害,而是别人知道了你的厉害,特意派人过来,让你展现一下你军队的厉害给我们看看。” 云川道:“广成子?” 轩辕叹口气:“广成子。” 云川对夸父道:“把我们抓来的广成子带来给这两位看看。” 不一会,四个巨人就举着被绑得像粽子一样的广成子来到他们三人跟前,栽树一样地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把这个广成子给栽进去,只留下脖子以上,再把坑给填上,这样,云川,蚩尤,轩辕可以围着这个广成子坐下来,一边喝茶,一边商谈事情。 轩辕见巨人们只准备了三个垫子,就对阿布道:“再准备一个,还有一个客人。” 阿布见云川没有反对,就多安置了一个座位,正好,东南西北各一个。 被栽到地里的广成子嘴巴里塞着一个木球,被人用带子绑在脑后,看起来他很想说话,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轩辕烦躁地用手揉揉头发,指着地上的这个广成子对云川道:“总共有五个广成子这件事你知道不?” 云川听了轩辕的话,并没有感到有多惊奇,点点头道“我知道有三个。” 蚩尤道:“一个病死了,一个被轩辕烧死在山洞里了,一个被你砍头了,还有一个被你种在地里,等一会还有一个广成子要来。” 云川横了蚩尤一眼道:“你们知道得清清楚楚,就瞒着我一个人是吧?” 蚩尤抓着阿吉的耳朵,不让它去亲近云川,哼了一声道:“我们知道得不比你早。” 云川呵呵笑了,指着最后一个空位置道:“他为什么还不来?” 轩辕瞅着云川那张不怀好意的脸,认真地对云川道:“在我们没有说好之前,他不会来,他很担心会成为你收藏的第三块琥珀。” 云川没有理会轩辕跟蚩尤,伸手取出广成子嘴巴上的木球,淡淡地道:“说清楚!” 广成子张口道:“你杀了火三!” 云川点点头道:“原来那个广成子叫做火三,明白了,继续。” 广成子又道:“我是金四!木二在崆峒山被烧死了,水一在大洪水爆发的时候淹死了,马上就要来的那个叫土五。” 云川叹口气道:“金木水火土?你们用这五种东西来代表世界?” 金四摇摇头道:“这种事情你应该问土五,我不知道,我来这里本来是为了杀你,为火三复仇,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云川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人,这个广成子与他收藏的那个广成子面貌相似,只不过这家伙脸上爬满了胡须,看起来不像是很聪明的样子,就决定把这个家伙的脑袋收藏起来。 想到这里,就对轩辕道:“你可以让那个聪明的土五出来了,我保证不杀他。” 轩辕叹口气道:“收藏起来也不成啊。” 云川看看蚩尤,发现这个家伙好像有些心不在焉,就对轩辕道:“我没有仗着军队厉害就产生攻伐你们的意思。” 蚩尤有气无力地道:“你是不用攻伐我们,你只是想借助天道的力量来融合我们。 在你看来,攻伐我们就一定会死伤惨重,你却不愿意让任何一个轩辕部,蚩尤部的族人死掉,所以才用这种不流血的方式来融合我们,因为,你觉得,三个部族中,不论死掉哪一个部族的人,最后,都是你的损失!” 云川目瞪口呆地瞅着蚩尤道:“你今天真得好聪明啊!” 轩辕在一边幽幽地道:“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三部族中,你云川部才是最强大的一个部族。 以前,只认为你云川部富庶,我万万没有想到你云川部会强大到了这个地步。 云川,我不想与你死战,蚩尤也不想与你死战,我们三个人总要有一个合适的相处之道才成。 如果想不出这个相处之道,我会学习刑天带着部族远遁!”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四章金木水火土 , 第七十四章金木水火土 云川对天道也是有理解的,不过,他的理解比较后现代化,那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是后人总结出来的天下大势,也是后人对这个种族总结出来的一个周期因果律。 过于哲学化的天道,云川不想说,也不想传播,更不愿意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之类的屁话。 跟人有关的无法驳斥的道理才是云川认为的天道,天道是因人而建立的,也是人建立的,与其说是天的道理,不如说是人的道理。 天道有很多种,然而适合云川目前环境的天道只有一个,那就是天下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野人不是天地生在世界上的,大河三部族也不是在一夜之间就顿悟,成了三个生活先进的部族。 更不是一夜间就成长为拥有高度人思维的部族。 轩辕或许是启蒙者,云川应该是促进者,而蚩尤,毫无疑问就是既得利益者。 云川不是没有想过,将这三个部族完全融合起来,想过之后,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这两个家伙都不是愿意俯首称臣的人,至于云川自己,他的来历更加不允许他向别人低头。 现在的云川部大军,确实可以横扫一切,问题是横扫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以轩辕,蚩尤两人的性格,他们一定会抵抗到底,哪怕是战至一兵一卒,他们也不会认输投降的。 问题是,真的战斗到了一兵一卒的地步,云川想要融合三部族的想法,还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就目前的局势来看,想要用武力融合三部族,必然就会发生无休无止的战斗。 打上十几年,或者几十年的战争之后,还有人会在乎民生吗?等到云川自然死亡之后,洪荒刚刚出现的一点文明,立刻会回归洪荒。 “我没有想着攻伐你们,也不会攻伐你们,我们三个目前的状况很好啊,没必要改变,大家一起高高兴兴地过日子,真得挺好的,你们不用害怕。” 云川很害怕轩辕部,蚩尤部跑掉,将云川部孤零零地留在常羊山,那样的话,以后的中华一族说不定会跑到西伯利亚,或者南亚丛林里去了,如果这个结果发生了,云川就觉得自己谁都对不起。 云川部不是中华始祖,这一点云川认识得很清楚,充其量就是一个被拔苗助长过的一个怪胎。 一般情况下,怪胎的繁育能力都不太好,甚至只能活一代,就像云川部马厩里的那几十头骡子。 云川部的所有发展,其实都是云川人为干预下才出现的,离开云川之后,大概率的会回归平凡。 云川部如果不能一直保持先进,三部族中,垮得最快的一定是云川部,天道里边也有这样的道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你为什么不攻伐我们呢?依我看来,你现在有这样的能力。”蚩尤表情凝重,对于云川刚刚做的保证,就当放屁。 “我还想把你部族里的女人都睡一遍,你看我做了吗?”云川有些恼怒起来了,自己已经做了保证,居然没人信。 “那是你没有那个能力!”蚩尤干脆把身子靠在阿吉的肚皮上,话语说得非常粗鲁,神经却明显松弛下来了。 “都说有什么样的力量,就做什么样的事情,我以为这是一个很好的道理,明显到了你这里,你没有遵循,为什么? 不要再拿女人说事,如果你说了,我就会邀请你去轩辕部尝试一下!”轩辕也觉得云川刚刚做的保证就是在放屁。 云川瞅着轩辕有些幽怨地道:“我要说,我很珍惜我们三个人的友谊,你们两个相信吗?” 轩辕点头道:“我相信,不过,只相信一成,你还需要多说一些能让我信服的道理,至少要让我相信七成以上才会安心跟你做邻居。” 云川缓缓地站起身,俯视着轩辕跟蚩尤道:“你们两个就是贱人,非要我攻伐你们,你们才觉得这个世界比较真实是吗?” 轩辕道:“相比你不攻伐我们,还跟我们愉快相处,我更相信你会找机会攻伐我们,夺走我们的一切。” 云川瞅瞅轩辕,再看看蚩尤道:“那么,我们就该联姻。” 轩辕眼睛一亮,马上道:“我儿子可以娶你女儿,你儿子可以娶蚩尤的女儿,蚩尤的儿子可以娶我的女儿,如果你答应了,我可以相信你三成。” 云川恼怒地瞅着轩辕道:“做个人吧,我女儿连一百天都没有,你就跟我说这个?再说了,我儿子娶蚩尤丑女儿再给我生一个傻啦吧唧的孙子?还有,你们真的相信这种联姻吗?” 蚩尤坐直了身子瞅着云川道:“联姻是你提出来的。” 云川认真地对轩辕,蚩尤两人道:“我说的是我们族人之间的通婚,我们三个完全放开通婚上的限制,只要是我们三部族里面的男女,如果相互看中了,就能通婚,这样的话,很多年过去之后,我们三个部族人早就成了一家人,最多我云川部富裕一些,你们两个部族穷一些罢了,只要都是一家人,你们难道还会担心我派人攻伐你们,劫掠你们吗? 最后说一句,你们族里的那些东西,我是真得没有看上。” 轩辕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蚩尤的手指在地上不断地画圈圈,很明显,云川的提议对他们两个来说很是为难。 三部落以前有过一些通婚,不过,这样的通婚是通过买卖来促成的,如果完全放开,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明白,因为云川部过于富裕的原因,必然会出现他们两部的女人抢着进入云川部的状况,而云川部的女子却不愿意下嫁到轩辕,蚩尤两部的场面。 蹲在一边给三位族长倒茶的阿布,将茶水倒得行云流水一般顺畅,心中对族长的提议大加赞叹。 云川部因为是慢慢聚集起来的一个新部族,这样的部族因为吸收了太多的流浪野人,导致部族中出于男多女少的状况,贸然接纳野人妇女对部族来说是一场灾难,如果可以跟轩辕,蚩尤两部联姻,就没有这个问题了,长此以往,云川部繁荣壮大指日可待。 如果这两个家伙还不允许,阿布就觉得自己应该向族长进言,攻伐这两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打到他们同意为止。 轩辕依旧在抬头看天,蚩尤依旧在地上画圈圈,他们都不愿意采纳云川的这个建议。 放开了让族中妇人自己挑选丈夫,轩辕,蚩尤两部长久之后很可能会灭亡。 就算不灭亡,族中女子不足,男人们想要娶妻,只能向下去找女野人,时间长了轩辕,蚩尤两部就会落后,与全员都是精锐的云川部彻底拉开距离…… 看得出来,这是云川给出最合理的解决两部族危机的方式,只有让三部族的血脉融合,大家再也不分彼此,才有平息战争的可能。 那个叫做金四的广成子见三个族长都不说话了,用舌头舔舔嘴唇,刚要说话,就被眼疾手快的阿布将木球重新绑在了他的嘴上,不想让他破坏族长好不容易制造出来的有利场面。 地上突然隆起来一块,就在几个人的注视下,一个白发苍苍的头颅从金四身边的地上慢慢升起。 云川瞅着那颗苍老的脑袋,笑眯眯地道:“你就是土五?” 苍老的脑袋还在慢慢地升起,最终脱离地面,抖掉身上的尘土,很自然地坐到云川对面的垫子上,笑眯眯地道:“我就是广成子。” 云川笑吟吟地道:“不是金木水火土中的一个?” 广成子笑道:“金木水火土本就只有我一个。” 云川指指还被栽在土地里的广成子道:“他算什么?” 广成子笑道:“一个与我长得很像的一个野人罢了,族长既然已经知晓其中的法门,又何必明知故问呢?” 云川看着广成子道:“崆峒山你与轩辕一战本应该有更大的作为,为何自寻死路呢?” 广成子大笑道:“天地最初不过是一片混沌,日月星辰没有生成,昼夜寒暑没有交替出现,上面没有风雨雷电,下面没有草木山川人禽虫兽。 这时一股灵气在里面盘结运行,于是从太易之中生出水,从太初之中生出火,从太始之中生出木,从太素之中生出金,从太极之中生出土。 我自认为乃是天地间的一股轻灵之气,自诩为土,天若无土,就不能覆盖大地;地若无土,就不能承受地上万物,五谷粮食也无处生长;人若无土,就不能自然繁衍而五常不立。因此天地人不可无土。 木若无土,有失栽培之力;火若无土,不能照四方;金若无土,难施锋锐之气;水若无土,就不能水借地势流溢四方。” 云川听了广成子的话,忍不住笑道:“好大的口气。” 广成子正色道:“刚才在地下,听了三位族长的话,广成子有一句话,不得不说,不知族长可否愿意听?” 云川笑道:“当然可以,说得好,你就继续当你的土,说得不好,就要成为我的一件收藏。”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五章三头老虎 , 第七十五章三头老虎 广成子看着云川叹息一声道:“野兽捕杀人只为果腹,此为自然之理。 人杀人夺命,只为臣服,本就是最下等的治理法门。 族长聪慧之名冠绝大河上游之地,为何不能用智慧来寻找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点,最后达到一体,使得人性符合自然之道,自然之道自然会反哺于人,相辅相成之下,才得长久。” 云川淡然的道:“我的生命有限,而人类需要改正的坏毛病太多,如果处处讲道理,且以身作则,恐怕直到我死亡的那一天,也不能纠正所有人的谬误。 不如用刀枪棍棒,让他们感受痛苦,如果畏惧痛苦,自然就能改掉很多毛病,变成真正的好人。” “云川族长认为的好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人呢?” 云川瞅着广成子道:“知道食物是香的,排泄之物是臭的,饿了能够找到食物充饥,冷了知道披上裘衣御寒,知道怎么抵御野兽,杀死野兽,知道如何种植粮食,收获粮食,知晓使用工具从而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容易。 见到人类幼崽,有哺乳之本能,见到人类将死,心中有悲痛之意,如此,就是好人。” 广成子叹息一声道:“族长之心仅在族人,除你族人之外,皆在族长捕杀之列,看看族长麾下武士,手中杀人利器唯恐不锋利,车上所载之长弓大箭唯恐不精妙,两列骑马之众,奔驰杀人之速唯恐不快,终究有一天,族长面前,再无可杀之人,可杀之猎物,族长就不担心这些东西会用在你身上吗?” 云川笑了,指着阿布,夸父等人道:“他们对我忠心耿耿,不会生出背叛之心。 我之所以会武装我的部族,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受到野兽的侵袭,不让他们受到别的部落的压榨,不让他们在明明都是人的情况下不被别人当人看,广成子,你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吗?” 轩辕在一边怒道:“现在,只有你打别人的份了。” 云川瞅着轩辕大笑道:“当你第一次跟我说“听话”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就在想,等我有一天变得强大起来了,我就把这两个字还给你,“轩辕,听话,不要吵!” 轩辕勃然大怒,猛地站起来,却被夸父向前一步挡在前边,云川摆摆手让夸父退下,自己站起来对轩辕道:“你看,我用你当年对我的办法,来对付你,你就受不了了,这是什么道理? 坐下吧,轩辕,我们今天既然要谈话,那就拿出真正想要谈话的诚意出来。” 广成子低声道:“土若无水无木,不能长养万物;无火无金,不能繁衍生息。 这样的道理放在五行中那一行中都能说得通,也就是说,这天地间的万物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才能活下去。 老虎吃狼,狼吃羊,羊吃草,老虎死亡供养了草木,云川族长,这个世界上无所谓谁强谁弱,最强的需要最弱的,最弱的也需要最强的,强弱很难区分,而能够区分出来的强弱,也就不是真的强弱。 白天的尽头是黑夜,黑夜的尽头是白天,两者相互交替,才有了这生生不息的世界。 相辅相成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因为,我不远千里将伏羲氏给三位族长送来,就是想看看伏羲氏是如何如同水滴一般融入江河的。 你们或许以为伏羲氏因此而灭亡,在我看来,孤独的伏羲氏并未灭亡,反而因为加入了江河,让自己再也不会被太阳烤干,被风沙吹干,继而,得以永存。 水滴会干,小溪会干涸,江河会断流,只有大海才能永远存在,所以,我把伏羲氏这一滴水送来了。 现在,就看你们这些江河能不能汇聚了。” 云川难以置信的瞅着广成子道:“还真是被我们猜中了,你居然真的把好好地一个伏羲氏当成一个物件给我们送来了,还特意平分送给了我们三个部族。” 广成子呵呵笑道:“这就是天道!” 云川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看着轩辕跟蚩尤道:“你们怎么看,这样做公平吗?” 轩辕点点头道:“很公平。” 云川又对蚩尤道:“你觉得怎么样?” 蚩尤勉强点头道:“虽然吃了一点亏,不过,我还是同意。” 广成子哈哈大笑道:“太好了,从今往后,三部族共成一体,世间再无战争。” 轩辕看着广成子道:“你想获得什么呢?” 广成子无所谓的道:“在三部族中给我修建三座茅屋,就让我居住在茅屋里,不用给我什么特殊的对待,只要有一些吃食,饿不死,一些麻布,兽皮,冻不死就好。 我只愿看到各族族人愉快的生活在这片大地上,就非常的满足了。” 轩辕皱眉道:“就这一点要求,不要求分配给你一些族人伺候你的衣食起居,不需要一间大一些的房子装一些美人吗?” 白发白须的广成子笑着摇头道:“我心中的快乐,不是美食,大房子,美女所能替代的。” 轩辕继续瞅着广成子道:“你送来的伏羲氏族人我们收下了,就这一件事情而论,我们三个人对你确实有些亏欠。” 广成子闭上眼睛道:“我所谓亏欠……” 他的话说了一半就戛然而止,脖子上出现了一条细细的红线,就在刚才,轩辕挥动了他的青铜剑,从广成子的脖子上划过。 一股血雾突然从广成子的脖子上爆发出来,夸父用巨盾帮着云川挡住了飘散的血雾,轩辕单手接住了掉落的人头,就在此时,广成子人头上的眼睛还在用力的眨巴,估计是在这个时候,他还是想不通,轩辕为什么会杀他。 轩辕取走了人头,将一顶斗笠甩到那具无头尸体上,挡住了胡乱飚飞的血。 云川羡慕的瞅着轩辕手上的那颗广成子头颅道:“这颗品相是最好的,你可以留着传世。” 被云川栽进大地的广成子惊骇的说不出一句话,嘴巴不断地蠕动着,只有气流出入,没有声音冒出来。 蚩尤来到这个广成子身边,俯下身来瞅瞅他的脸,然后对轩辕道:“云川没有说错,你的这颗品相果然是最好的,我的这颗连云川收藏的那一颗都不如。” 栽进地里的广成子终于涩声道:“为什么?” 轩辕欣赏着手里的那颗头颅笑着道:“在大河上游,能做主的只有三个人,那就是我,蚩尤,云川三人,任何想要加入进来的人,最终的结果就是死。” 广成子艰难的道:“融合在一起不好吗?” 云川道:“融合当然挺好的,只是,要不要融合是我们三个人的事情,不需要别人来教导我们怎么做事。” 蚩尤从夸父手里接过一个水瓢,将里面冰冷刺骨的水泼在这个广成子的头上,就在广成子打冷颤的时候,蚩尤的战斧贴着地面横扫了过去,一下子就斩下了广成子的人头,可能是被泼冷水的缘故,这个广成子脖腔里没有立刻喷出多少血,蚩尤丢过去一个斗笠之后,也就把即将喷涌的血泉给挡住了,没有四处飞散。 蚩尤捡回广成子的人头,坐回自己的座位,一手按着人头,一手端着茶杯喝茶,一口茶下肚,蚩尤就对其余两人道:“我们可以继续商量联姻的事情了。 对于这件事我有一个看法,现在说出来,你们两个商量一下。” 云川,轩辕也很自然的坐回座位,慢条斯理的继续喝茶,等待蚩尤说出自己的大道理。 蚩尤犹豫一下,还是对云川道:“想要吃饱饭是人的本能,我们即便是能用武力控制一时,也不能控制一世是吗?” 云川点点头道:“这些年你们不准部族女嫁给云川部的人,实际上,云川部的男人娶了很多的你们两部族的女人。” 蚩尤道:“好,你然你承认是你们云川部在占便宜,那么,我们两部族娶你云川部的女子,只要女子愿意,你不得阻挠,这一点,你觉得可以吗?” 云川点点头道:“我觉得可以,你可以继续说你的办法,比如云川部男子要娶你们两部族的女子该怎么办呢?” 蚩尤看看轩辕,轩辕似乎已经知道了蚩尤想要说什么,就点点头。 蚩尤大声道:“需要补偿!” 云川哈哈大笑道:“可以有彩礼!” 蚩尤连忙道:“两只大雁不能少,一匹丝绸,两匹麻布,一头猪,一只羊……” “滚你的,你要这么多,为什么不去抢……” “云川,蚩尤,你们看这样成不成,我们各退……” 阿布跪坐在不远处的荒草地上,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明白,轩辕,蚩尤为什么要把这两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广成子的脑袋砍掉。 白发广成子的话语还在他的脑海里回荡,这个广成子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的有道理,他的每一个行为都是为了大河上游三部族好……可是,这三个族长为什么一心要把这两个好人杀掉呢? 两具尸体的血终究朝他跪坐的低洼地流淌过来,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 血泊的颜色很好看,红的发黑,静止下来之后,就像是一面镜子,倒映着蓝天上的白云,也倒映着三头老虎一样的人影。 这三头老虎的倒影,正在血泊里仰天咆哮,准备择人而噬……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六章能看破迷雾的云川 , 第七十六章能看破迷雾的云川 杀了三个广成子,不论是云川,还是轩辕,蚩尤,都认为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 这里的地盘已经被他们三头老虎给瓜分干净了,就没有别人进来插一脚的可能了。 别说是广成子,就是真正的圣人降临,在他们三个人的面前,也难免会吃上一刀。 在三个人都想要一段稳定关系的时候,就是外来者必死的时刻,不论这个外来者有多么的好。 云川告诉了轩辕,蚩尤两人用松脂包裹人头的要点,比如温度不能高,否则就会得到一个熟透了的人头,松脂一定要厚,如果不能隔绝空气,人头就会腐烂,而收集一颗人的颅骨是没有什么作用的。 彩礼的事情一直谈不拢,轩辕,蚩尤两人要得太多了,这让原本纯洁的爱情多了很多的变数,按照他们的要求,即便是富裕如云川部,也不会有多少男人可以娶到人家两部族的美女。 云川坚持认为爱情这东西应该是纯洁无瑕的,不能附加别的东西,轩辕,蚩尤认为,应该按照美人的体重来算,越是肥胖的女人就越美,云川部就要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众所周知,云川是不喜欢胖子的,尽管精卫最近因为生孩子的缘故变胖了,在别人的眼中,精卫还是胖得不够彻底,算不得真美人。 云川准备搁置这一方案,准备再看看,再等等,民心所向是一个大问题,需要经过时间酝酿发酵后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既然三个人已经聚头了,无论如何也要弄出来一个符合三个部落利益的方案出来,这是三部落加深信任的一个重要步骤。 商量的结果就是云川部放开了钢铁贸易,准许轩辕,蚩尤两部将半成品铁锭拿出来跟云川部交换成品。 并且云川部需要在五个寒暑之内,进一步开放冶铁,锻造技术,好满足三部族百姓对于钢铁制造品日益旺盛的需求。 云川同意了这个方案,钢铁的秘密不能保持太长时间,否则,就会严重地拖慢三部族的发展。 只有钢铁工具,农具成为日常用品,粮食,狩猎水平才能更上一层楼,在这件事情上,不宜偏私。 商量完这些事情,云川,轩辕,蚩尤决定在下一次会面的时候,就要把联姻这个事情定下来,现在回去,要做的就是调查,看看联姻对三部落各自有什么样的影响。 调查之后再做决定,这已经是大河上游部落的普通做事方法之一,起初,这样的行为只在云川部盛行,后来不知怎么的,轩辕部,蚩尤部的做事方式,也就成了这个模样。 告别了轩辕,蚩尤之后,云川就带着人回到了常羊山城。 就在常羊山城的门口,云川再一次见到了元绪,此时的元绪心情失落,坐在一群伏羲氏族人中间,即便是看到了云川,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 云川没有怪罪元绪,毕竟,不管是谁,在死了四个兄弟之后,都有权力悲伤,失落,痛心的。 而云川挂在嘴边的那一丝讥诮,元绪看得清清楚楚,他知道自己的死亡时刻已经到来了。 云川来到元绪身边,见他已经闭上了眼睛伸长了脖子等死,就将一只手按在元绪的脑袋上道:“这颗人头本来是我的收藏品,现在,我借给你,好好地跟阿布商量一下,怎么尽快让这些伏羲氏的人融入到云川部。 你们别的想法荒谬至极,不过,大融合的想法我非常地欣赏,这该是所有大河部落的共同目标。 你就好好地推动这件事情吧,等到事情完成了,或者败露了,你就把这颗人头还给我。” 元绪猛地睁开眼睛,一眨不眨地瞅着云川,云川却对着他身边的小苦儿笑道:“做得不错。” 说完话就骑上大野牛径直回城了。 元绪瞅着身边的小苦儿道:“你做了些什么?” 小苦儿笑眯眯地道:“救了你的命。” 元绪摇头道:“你不该救我,该活着的也不应该是我。” 小苦儿正色道:“谁能活着,谁需要死掉,这是我家族长才能决定的事情,你不过是云川部的一个奴隶,有什么资格决定自己的死活呢?” 元绪低下头,有些难过地道:“你从来都没有尊重过我,是吗?” 小苦儿摇头道:“你的学识非常得渊博,几乎是我们族长以下的第一人,从你这里我学会了不少的东西,不过,你的学问好像总是跟我们族长的学问有些相悖。 我需要对比之后,挑选着学习,就这一点来说,我说你是奴隶确实有些侮辱你了。 可是呢,当我发现你竟然开始在河堤上用树皮制造洞穴,还把一艘破旧的竹筏推进大河之后,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奴隶了。 我云川部很少有叛徒,上一个叛徒出现的时候,我好像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这人被族长给杀了,现在,你是我见到的第二个叛徒,我已经在等待族长把你杀掉,收藏你的头颅了,没想到族长竟然愿意再给你一次机会。” “我要是被族长杀了,你还能记得我吗?” “记得,我会时常去族长的收藏房间看你。” 元绪长叹一声道:“你们对部族的信念就是如此地坚不可摧吗?” 小苦儿道:“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如果你们想要通过融合来达到让部族强盛的目的,你们首先就要学会接纳别人。 我自问没做过对云川部不利的事情,还做了很多对云川部有利的好事情,即便是这样,你们依旧无法接纳我。 这种情况下,云川部又要怎么接纳别人呢?” 小苦儿大笑道:“巨人部是外来者,鱼人部是外来者,云川部开始的时候只有八个人,其余的人都是外来者,如此好的部落,你竟然说我们无法接纳外来者? 云川部一直在接纳外来者,你现在之所以会抱怨,恐怕是云川部没有按照你们的意愿接纳外来者吧? 元绪,好好地干,我觉得你总有一天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云川部族人的,但是,现在,还不成!” 元绪低着头站起来,没有看那些跟随他过来的伏羲氏族人,只是招招手,这些温顺的人就随着他的脚步走进了常羊山城。 常羊山城的人很喜欢有一大群人进城,因为,这些人进城了,就要修建房子,还要开垦新的土地,置办很多很多的东西。 虽然这些人看起来很穷,可以说非常得穷,连一个温暖的床垫都没有,可是,族人们马上就能从这些人身上赚到很多粮食,物资,甚至是土地。 穷鬼们自然是没有粮食,物资,土地的,可是呢,族长有,阿布会按照人数平均下拨粮食,以及物资的。 摊到一个人的身上自然不多,可是,这群人看起来至少有一千八百多人,再加上族长从大河边上弄来的战俘,超过三千人问题不大,仅仅是解决这些人的衣食住行,需要的物资就是一笔非常大的数字。 族长现在花费在这些人身上的粮食,以及物资,将来还是需要这些人偿还的,他们现在一无所有,在云川部忙上五六年,也就什么都有了,欠下部族的债务也就还清楚了,以后的生活只需要跟他们一样给族长缴税就能过上很不错的生活。 基于此,云川部的族人没有欺负这些看起来非常老实的人,反而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欢迎他们的到来。 尤其是一些女子,更是受到了云川部光棍的热烈欢迎。 阿布听到了族长对元绪的警告,他就在后边笑而不语,很多,很多的事情证明,这个该死的乌龟人就是一只广成子,第五个广成子,还是那头会水的广成子。 自从知道元绪也是一个广成子之后,阿布再看元绪的时候,心中就充满了怜惜之意。 一个聪明,能干,智慧,有手段的元绪很讨厌,会对阿布在云川部的地位形成实质上的影响。 一个聪明,能干,智慧,手段高超的广成子就很好了,是一个很好的帮手,这家伙干的活越多,把活干得越是漂亮,越是受到族长的夸奖,阿布就越是喜欢。 毕竟,元绪有可能对他造成危险,广成子不能,以族长的性格,等这人家伙没有用处了,他唯一的去处就是族长的收藏室,阿布希望这个时间能长一些,就目前而言,云川部除过他阿布,没有人能像元绪一样将云川部繁杂的小事处理得井井有条。 阿布觉得自己很需要元绪这样一个好手下。 云川回到天宫,暖和了身体之后,就抱起了他的女儿,抱女儿的感觉跟抱儿子的感觉有很大的差别,一个会安安静静地趴在父亲的怀里,痴迷地瞅着父亲俊秀的脸庞。 另一个则会不断地在父亲怀里跳弹,就像一条刚刚被丢上岸的鱼…… 精卫翻看了大野牛背上的牛皮背包,又看看离开天宫的夸父跟阿布,就对抱着女儿的丈夫道:“没有人头?我还准备让人去熬松香呢。” 云川淡淡地道:“我把人头暂时借给元绪了,如果他不能好好地利用这颗头颅,你就可以接着熬制松香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七章各有盘算 第七十七章各有盘算 云川对于外来者有些敏感,他不喜欢那些未经开化就直接加入云川部的人。 一群人待在一起,无论如何也该有一个共通的目标吧? 再不济,也应该有相通或者近似的价值观吧?如果没有,那就是灾难的开始。 野人的公平是血腥的,他们之所以会平均分配食物的唯一原因,就是如果不这样做,就会有人饿死。 在轩辕跟云川之前,部族的血脉其实都是依靠母亲来维系的,因为,没人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但是,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所以,母亲才是维系一个部族不散乱的原因,母亲也是部族中可以超越族长进行食物分配的人,因为,母亲才能保证公平。 很多人以为,之所以会出现母亲掌权的结果,是因为妇女们采集来的食物比较稳定,而男子们的狩猎工作不能带来稳定的食物,谁稳定谁就有话语权。 其实这是错的。 采集食物有什么可以让男子们难以逾越的障碍吗?那东西难道不是有手就能做到的事情吗? 男子们至于因为女人采集来的食物多就乖乖地交出控制权? 难道说他们发达的肌肉就白长了?他们如果采集起食物来,难道不会比女人们的效率更高吗? 云川是见过母亲如何谋杀上一任族长而不被族人反对的,母亲之所以能成为族长,是因为她不但是拿来食物最多的人,同时,她也是部族中最能公平分配食物的人。 所以,任何想要进入云川部的人吗,首先要做的就是承认云川对部族的控制,并且愿意以云川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如果做不到这两点的人,云川是不要的。 野人们喜欢冬天,因为不用干活。 这估计是所有人的统一认识,不论是原始世界还是后面的时代里,不劳而食才是最舒适的存在。 云川部的冬日没有停歇的时候,自从元绪带着三千多名伏羲氏人进驻常羊山城之后,这座城市的建设,在阿布的主持下再一次开始。 这一次要修建的是从山顶到山脚处的滑道。 这条滑道主要的作用是运输物资,山脚下,山腰处的族人们生产了足够多的东西之后,就要运送到山顶的安全仓库里。 虽然每一个人都知道,如果是为了方便,仓库就该安置在山脚下,可是,没有一个人,不论是聪明的,还是愚笨的人这样做。 他们宁愿将物资一点点的人背马驮的送到山顶,也绝对不愿意将仓库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滑道是个好东西,送到山上的物资放在悬挂在藤索的竹筐里,再由牛,或者驴子,转动下面的绞盘,将物资送到上一级绞索,再由上一级绞索一级级的送到山顶的库房里。 工程极为浩大,需要伏羲氏的人全员出动,于是,盘山路上到处都是人。 说起来,伏羲氏的人真的是很温顺,他们的脸上永远都带着笑容,不论是在高兴地时候还是悲伤地时候,哪怕是被别人欺负了,脸上的笑容依旧很灿烂。 所以,侠肝义胆的小鹰儿就把一个欺负伏羲氏族人的本族少年狠狠地揍了一顿,揍得很重。 就在所有伏羲氏族人觉得小鹰儿是一个好人的时候,小鹰儿却抓着那个欺负别人的少年大声吼叫道:“我们不是不能欺负人,要欺负也一定要欺负那些强大的,甚至欺负那些比我们还要强大的人,打败他们,我们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云川部武士,欺负这些连还手都不会的人算什么? 你欺负他们越多,就说明你就是一个没用的垃圾,一个不敢挑战强者的懦弱垃圾。 面对这些不会反抗的人的时候,你反而要表现得平和,因为你足够高贵,不屑与他们为伍!” 在小鹰儿殴打了那个本族少年之后,阿布惊讶的发现,本族人现在很少欺负那些伏羲氏的人了。 即便是这些伏羲氏的人无意中伤害了他们,他们也仅仅是皱皱眉头,就大度的放过了这些人。 不过,这样做也有坏处,那就是本族人不愿意跟伏羲氏的人当邻居,阿布给伏羲氏族人划定的居住区因为本族人的反对,而不得不重新划分,最后弄到了北山坡上。 接着,很奇怪的事情就跟着出现了,常羊山城里很多的工作由伏羲氏族人们接替了,比如修路,比如搬运,比如盖房子,比如污水管理,下水管理,帮着饲养牛羊,清理牲口棚等等等等…… 于是,伏羲氏的人用最快的速度与云川部族人打成了一片,没有人欺负他们,没有人克扣他们,只要他们能干好自己的事情,也就没有人责备他们——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不值得。 伏羲氏人把事情干糟糕是正常的,干的好,才是意外。 这一社会分工,并非是云川部的统治者们刻意这样划分的,而是一次正常的社会分工的结果。 没有人不允许伏羲氏人去种地,打铁,冶铁,缫丝,养蚕,烧陶,当木匠,当竹篾匠,当藤匠,去造纸,造墨……甚至没有人阻止他们的孩子进入天宫学习……问题就在于,他们就是干不了这些事情,甚至他们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常羊山上现在居住的人口超过了三万人,就是这三万人,每天制造的垃圾数不胜数。 而常羊山又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大小便,跟胡乱丢垃圾的地方,伏羲氏族人的到来,帮助云川部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因为这件事,伏羲氏人才能安稳的居住在常羊山,接受常羊山城的保护。 元绪依旧在主持云川部的日常运转,小苦儿依旧天天跟在元绪的身边学习,阿布依旧每天晚上会过问一下元绪白日处理过的事物。 至于云川,他好像已经忘记了元绪就是广成子这件事。 云川部平静无波……慢慢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轩辕部就不一样了,自从轩辕部回到野象原,他们就加快了野象城的修建工作,当然,参与建城的主力就是伏羲氏的人。 隶首领兵在外,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刑天的踪迹,为了能够控制住刑天,隶首下令三部族的武士们开始重修望海城。 同样的,干活的不可能是武士们,而是武士们在东方捉到的奴隶,因为是军队在控制,奴隶们的下场很凄惨。 轩辕还下令在井田村里修建一种带有防御性质的圆形建筑,一座村子就只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大家平日里都居住在里边。 这样的建筑修建好了之后,轩辕部的人就很少遭受野兽的侵袭跟伤害了。 云川听说了轩辕的壮举之后,表现得非常惊讶,他没有想到轩辕的创造力居然会如此的惊人,竟然能把他在后世见过的福建土楼给建造出来。 于此同时,这些土楼还有加强轩辕部领地控制力的功能,以前,修建井田村的时候是以种地方便为第一要素。 现在不是了,这些土楼坐落的位置,恰好在各条原始道路的卡点上,如果再有人想要向野象原进发,就要路过一座又一座的土楼。 轩辕首先修建的就是面对云川部方向的土楼,而且还一次就开工建设了一百座土楼。 这可能是轩辕部最大的动员能力,按照这个速度,不出三年,云川部要是再想进攻轩辕部,首先就要拔掉人家安置好的五百座土楼。 不仅仅轩辕在这样做,蚩尤部也在这样做,他们封锁了黑松林,也就是说,宽度达到五十里的黑松林就是他们抵御云川部的防御阵地。 为了能让本族的武士在黑松林长期屯驻,蚩尤从监牢里把捕捉到的所有有巢氏的俘虏统统拉出来,命令他们在松树上给他们修建一座又一座的树屋。 云川听说,有些修建在树木顶上的树屋面积很大,甚至大到可以容纳一百个武士常年居住在上面。 云川看完阿布送来的消息叹了一口气,对跟过来的元绪道:“你看,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搁置你提出来的融合大计。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融合是不可能的,轩辕,跟蚩尤其实都是雄才大略之人,云川部就算是很强大,可是呢,我们想要用武力进攻他们,难度非常的大,而且,还要做好损兵折将的准备。” 元绪轻声道:“融合是大势所趋,你们不融合,远处的很多部族已经开始了融合,等人家的力量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们三部族的末日说不定就会来临。” 云川努力的回想了一下,脑子里的那些古文明,此时此刻应该还处在一种极度分散的程度上,而且,就算他们已经融合了,以三星堆,跟良渚文明的发展规模,还没有办法对大河上游的这三个部落造成什么威胁。 如果他们也来了,云川觉得,以后自家部族的文明发展中会出现明显的三星堆文化跟良渚文化的影子。 慢慢来,不着急,千万年的大计,需要时间去酝酿,融合是迟早的事情,不在自己这一代,就一定在云蠡那一代。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八章如何能让我的心平静呢? 第七十八章如何能让我的心平静呢? 自从睚眦开始留胡须之后,他脸上的毛发就迅速地覆盖了他多少还有些稚嫩的脸庞。 有些人脸上的胡须会让这个人看起来比较成熟,比较睿智,有些人脸上的胡须会让这个人看起来比较豪迈,比较大气,而睚眦脸上的胡须长满之后,再配上这家伙天生的一双小眼睛,以及半边铁面具,就让他的脸变成了一只穿着半截铠甲的豪猪。 整个秋冬天,睚眦一天都没有闲着四处征战,现在,他的麾下已经聚拢了三万人。 人数多了之后,云川给睚眦制定的生产环节就彻底崩溃了……为了能把手下的三万人养活,睚眦不得不继续进行一场又一场的战争,通过劫掠,杀戮来养活他的部下,不敢停步,一旦停步,他的部下就会因为没有食物,继而反噬他。 云川派去帮助睚眦的人,已经回云川部了,这个时候,睚眦部里,睚眦说了算。 冬日里的火烧原寒冷异常,睚眦站在高处朝云川部所在的方向看了许久,许久,最终还是下了小山包,回到了自己的营帐。 妻子小竹痛苦地呻吟着,睚眦摸一把妻子滚烫的额头,解下身上的裘衣盖在她的身上,见陶锅里的米粥已经熬好了,就装在木碗里放在门口让寒风吹一阵子,等米粥适合入口了,就一勺勺地喂进了小竹的嘴里。 他以前不怎么在意小竹,自从身边的很多人渐渐离开之后,睚眦这才慢慢地对小竹好起来了,至少,这个女人不肯离开他。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的时候,小竹的精神也就越发得好了,见睚眦坐在他身边就虚弱地道:“带着族人回常羊山吧。” 睚眦摇摇头道:“不回去。” “不回去,那些跟着你的族人就会死。” “我如果带着族人回到了常羊山,族人固然能活,那些跟着我们的野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你不走,就连族人都会死。” 睚眦瞅着帐篷外边的红太阳,摇摇头道:“继续作战就是了。” 小竹痛苦地道:“我们的食物只够三天食用,我们每天都要走很长的路,每时每刻都要跟流浪野人,原生野人作战。 现在冬天就要过去了,野人们储存的粮食已经很少了,如果再不走,我担心,我们部族里将会出现吃人者。 睚眦,一旦部族出现食人者,我们睚眦部就不再是人,而是退化成了野人,一旦我们开始大规模的食人,睚眦部将会沦落成一个食人部落,连名字都不配有,而轩辕部,蚩尤部,就连云川部都会派人前来剿灭我们。” 睚眦倔强地摇摇头道:“我们自己能活下去,不会变成食人族。” 小竹勉强坐起来,握着睚眦的手道:“如果真的到了吃人的地步,就让他们先吃我,我愿意被你们吃,不算你们吃人。” 睚眦烦躁地甩开小竹的手,站起身道:“我手中有刀,只要我的刀还在,就用不着吃人。” 说着话就离开了营帐。 营帐外的景色睚眦很熟悉,全是营帐,全部都是由兽皮,麻布构建成的营帐,有些营帐甚至是用丝绸造成的。 睚眦记得很清楚,那些丝绸都是精卫听说小竹生了第三个孩子之后送来的礼物。 在密密匝匝的营帐中间,燃烧着无数堆篝火,篝火上架着漆黑的陶锅,睚眦不想知道锅里边煮的是什么东西,不管是什么东西,他现在也没有办法改变锅里边的内容。 最靠近睚眦营帐的人,基本上都是他从云川部带出来的人,离园就是其中的一个,也是睚眦最好的兄弟。 见睚眦过来了,就对他叫道:“睚眦过来吧,我们这里有吃的。” 睚眦好奇地走过去,只见一只只剥掉皮的老鼠,被煮得圆滚滚地在锅里边上下浮沉。 睚眦已经记不起来自己有多久没有吃过老鼠肉了,好像是精卫带着他们从溜索上爬过去,抵达云川部的那一刻,老鼠肉就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 睚眦凑到火堆旁边,接过离园送上来的老鼠肉咬了一口。 “怎么样,滋味不错吧?我放了盐巴跟花椒,就是没有油脂了,如果还有油脂,将这些老鼠在油脂里炸一下,味道会更好。” 睚眦吃着老鼠肉,瞅着远处更多破烂的营帐道:“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离园随着睚眦的视线看了一眼笑道:“就按照族长先前制定的策略,将这些野人放在最前边,我们继续向北走。” 睚眦点点头道:“当年我随着族长去了北方抓马,结果,马没有抓到多少,却捉到了很多的驴子,这都不算什么,我还在那里看到了好多,好多野羊,数量之多,足够我们每个人吃几十头的。 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抵达那里。” 要离点点头道:“野羊群我也看到了,只是,我们想要到那里,还要走至少十天,我们的粮食不够了。” 睚眦从嘴里吐出一块老鼠骨头,淡淡地道:“走着,走着就会有办法了。” 离园四处看看见没有人关注他们两个,就在睚眦耳边道:“野人那里已经出现了白骨。” 睚眦点点头,对离园道:“吃人者死,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离园点点头,从地上站起来,抽出自己的长刀道:“那好,我现在就去处置食人者。” 睚眦点点头,就用木碗装了一碗老鼠汤慢慢地喝着,肉汤很鲜美,可以跟族长当初煮过的竹鼠汤媲美。 睚眦知道离园是什么意思,无非是杀更多的食人者给新的食人者吃,这样,就能留下粮食供睚眦部落的人吃。 这一次去遥远的北方,仅仅是睚眦部的人,不可能抵御那么多的野兽跟危险,只有裹挟着更多的人,才能达到睚眦的目的。 劫掠野人只能让睚眦部的人变得更多,有更多的人需要睚眦部养活,当劫掠来的东西不足以养活这么多人的时候,减少负担才是最重要的。 想要做减少负担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在云川部,轩辕部,蚩尤部这个王族跟前做,只要做了,这三个部族就会不讲理的向这个违背他们定下规矩的部落开战。 只要开战,基本上就是灭族的下场。 有一次睚眦在跟无牙聊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一些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三大部族之所以会制定规矩,并且严格执行,其目的不过是为了有目的地减少附近的部落。 继而达到,以后这片土地上只有这三大部族这个目的。 现在的睚眦已经不再说什么自己不会治理部族的话了,他现在终于明白,每当自己说不会统御部落,为什么会被族长用鞭子抽了。 因为,统御部落根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章法,需要族长按照本族的意愿进行实地操作。 野人那边起了一阵骚乱,不过,骚乱很快就平息了,没过一会,离园也就回来了,他的刀子上沾满了血,身上,脸上也有。 “我们去了北方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野羊群,我们要利用那里的野羊群,养活我们整个部落,然后用捉到的驴子,小马,跟部族换粮食,农具,种子,以及各种物资。 回到阪泉之地种地,放牧,才是我们的未来。” 离园点点头,又伸长了脖子朝野人那边看,看了一阵子道:“你看,那边的篝火烧得越发旺盛了。” 睚眦叹口气道:“那是因为你给他们创造了食物。” 离园哈哈一声道:“没关系的,这种事你不知道最好,反正,野人这边是我在管理,这里发生的事情,与你无关。” “不要留下证据,听说部族那边现在比较讲证据。” 离园笑道:“人多肉少,哪里会留得下什么证据啊。” “其余的兄弟那里怎么样,还能不能稳住?” “不要让他们知道,再过一个小时,我们就离开这里,睚眦,你放心,我会走在最后面。” 睚眦双手在离园的肩头按一下道:“睚眦部必定会发扬光大,兴盛起来的,族长也一定会后悔为什么把我丢出去的。” 离园皱眉道:“你怎么对族长有怨言,我问你,假如族长真得后悔了,你怎么办?去嘲笑族长?” 睚眦摸摸自己脸上的铁面,眼睛里洋溢着笑意道:“召我回去就是了,我要跟那个小鹰比试一下,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比我强。 然后,我会要求族长将我留下来护卫他,这样,我的心也就平静了。” 离园真挚地对睚眦道:“没有外人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能说,什么事都能做,不过,在见到族长的时候,我希望你忘记心里的不快,什么都不要表露出来,否则,你会很危险?” “族长会杀了我?” “不,夸父会杀了你,他们远比现在的我们强大。” “我不怕夸父。” “就算族长召唤你回去了,你也只能屈居夸父之下。” “族长不会杀我的,所以,夸父也就杀不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七十九章分猪肉 , 第七十九章分猪肉 因为人少,再加上大家脑袋里的东西都不太多,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产生依赖之后,这种依赖就会非常得炽热。 在这个时候,人对人的信赖是一辈子的事情,哪怕是被你骗得要死了,他们还是不离不弃。 云川从不怀疑阿布,夸父对自己的忠诚,倒是阿布跟夸父,才应该好好地思量一下云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世上最坏的人就是云川,接下来,就是轩辕跟蚩尤,刑天不过是一头野兽,临魁也不过是一头流浪狗,论到坏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两个人给前边三人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至于别的人,都可以用好人这个称号来称呼他们。 云川的脑袋里装满了上下五千年以来的各种经典骗术以及阴谋,任何靠近他的人,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传染,最终站到坏人的行列里边。 轩辕是经过成长,思考之后才成为坏人的,他有这方面的天赋,一旦靠近云川之后,就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三人中,蚩尤是相对憨厚的,他身上的野人气息也更加得浓厚一些,只不过,在云川跟轩辕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才能与这两人争斗。 常羊山的天空纯净无暇,野象原的草地碧绿如毯,黑森林的松根水清澈如碧青玉液。 如果没有云川,没有轩辕,没有蚩尤,没有战争,那么,这里的人们就应该活得如同神仙一般。 土地肥沃,风调雨顺,渔歌与牧笛同响,飞鸟与鸣虫应答,人不知有忧愁,兽不知有死期,饮松露而食白莲,着青叶而卧荒草…… “这才是人应该过的日子,而不是爬五更起半夜地去干活,不该是为了一些小小的利益就砍杀得头破血流,人头滚滚的,不应该为了种植庄稼就烧毁草原,不应该为了盖房子就砍伐森林,更不该为了一口肉,就将野兽豢养在监牢里,不该为了一口奶,就剥夺小牛的口粮……这不符合大道的要求。” 元绪坐在窗前,俯视着熙熙攘攘的常羊山城,忍不住叹息一声。 正在抄书的小苦儿放下毛笔对元绪道:“前几句不错,到了中间几句的时候,就是胡说八道了。 飞鸟会吃掉发声的虫子,人要是没有忧愁那就是傻子,野兽本身就不知道死期是哪一天,松露很苦,不好喝,白莲花瓣也是苦的,穿树叶子制作的衣服会被虫子咬死,睡在荒草上也会被虫子咬死,就算咬不死也会被冻死。 不干活就要饿肚子,不烧掉荒草就没办法种粮食,不砍伐树木就没有房子住,不放牧就没有肉吃,不截留小牛的口粮,我们就没有牛奶可以喝。 要不然,你去过一阵子你刚才说的那种生活?反正我是不肯的,族人们也是不肯的。” 元绪看看小苦儿道:“你应该有更高的要求。” 小苦儿收拾好了桌子上的笔墨纸砚,把他们统统装进竹筐里,站起身来将竹筐背在背上对元绪道:“今天天宫里有蒸肉,是王后亲自安排的,听说用了一头猪的肉,你去不去?” 元绪摇摇头道:“不去。” 小苦儿就上前抓着元绪的长脖子不断地摇晃着,一边摇晃一边道:“你现在没了龟壳,打不过我。” 元绪怒道:“你以为我真得打不过你吗?” 说话的功夫,就从桌案下伸出一条腿,用力一踹,小苦儿就被他踹地飞了出去,屁股在木头地板上滑行老远,最后撞在墙壁上。 小苦儿大笑道:“你看,你终究没有办法顺应自然,如果你想顺应自然,刚才就不该反抗,而是等待一个自然的结果。 好了,走吧,吃肉去,你没了龟壳,身体是软的,多吃肉,就不用再背龟壳了。” 元绪瞅着小苦儿道:“你也变成了一个坏人。” 小苦儿将元绪从座位上搀扶起来,拉着他的手道:“我这样的坏人,知道自己算不得好人,所以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会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自己是坏蛋,那么在做事的时候就要注意一些,免得把好事情也给做成坏事,继而让自己变得更坏。 可怕得是你这种自以为是的好人,打着干好事的由头,却得出了一个最坏的结果。” 元绪不解地道:“你是在说我吗?” 小苦儿点点头道:“没错,伏羲氏人已经被你们给安排地不会反抗了,不会发怒,也不会感到悲伤了。 这个过程很像我们族长在挑选种猪的场面,族长想要最能长肉,最温顺,最能生猪仔的猪,于是,就把脾气暴躁的野猪,早早杀掉吃肉了,又把不能长肉的野猪也杀掉啃骨头了,还把不能生猪仔的野猪杀掉剥皮吃肉,剩下的都是一些性情温顺,能长肉,还能生很多猪仔的猪。 你看看伏羲氏那些人,像不像猪圈里的那些猪?既然他们很像猪圈里的那些猪,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你们广成子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把不听话的人都给杀掉了,把所有敢于反抗你们的人都给杀掉了,把不愿意接受你们管制的人也给杀掉了呢? 剩下的人,是不是跟我们猪圈里的猪一样,都温顺,听话,且心甘情愿被你们统御。 走吧,不说这些了,快点去吃猪肉,族长发现了一种新的食物,听说叫做芋头,还说在制作蒸肉的时候放上芋头,是美味的极限。” 小苦儿的话让元绪非常地受伤,虽然很不愿意,还是被小苦儿拖着直奔天宫。 云川坐在天宫外边的平台上正在看书,书是他写的,是经典版的《孝经》,里面说的都是一些关于人伦的东西。 以前的时候,云川总以为这本书里面的糟粕太多,尤其是那句著名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句话对人的禁锢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成了人家族长之后,他忽然发现,这东西竟然是金玉良言,尤其是对于统治者来说,简直就是无双的利器。 原始人的道德问题,始终是一个大问题,他们脑海中根本就没有这种东西,想要给他们建立一个,就需要说最狠的话,定最为严格的规矩才成。 如果把话说得不够狠,规矩制定得不严格,那么以这些人的接受能力,能剩下两成就不错了,能接受三成就是侥天之幸。 这样的两三成还能有什么作用呢? 还要在这句话的基础上订立“天地君亲师”以及“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概念,那就更加地无从说起了。 云川以前生活的那个世界里,需要解放人性,而现在,需要做的是建立人性,话不狠,规矩不严,不能成事。 在他的背后,就是一座蒸笼山,蒸笼里正冒着白色的热气,一大群馋涎欲滴的食客们,已经伸长了脖子等待族长下令揭开蒸笼的那一刻。 看到本族的族人们,还有一大群管事们流露出来的馋像,云川在心中叹息一声。 不论自己教诲了多少,最起作用的还是自己制作出来的食物,再狠的话,再严密的规矩,也比不上一大锅蒸肉对他们的诱惑力。 小鹰儿也来了,带着其中的一个老婆,说起来,小鹰儿到底是一个狠人,带来的这个老婆终究还是怀上了。 不管云川部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吃饭的时候还是跟野人时期,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只不过是一个开始用碗筷,一个喜欢用手抓。 小苦儿之所以会把元绪拖过来,就是因为小鹰儿拖来了一个怀孕的老婆! 在小鹰儿能让自己老婆怀孕就是大功一件的时候,小苦儿只能用元绪来证明,他对元绪的监视一刻都不曾放松。 蒸笼里这头被分尸的猪,是云川部自从养猪以来,养得最肥大的一口猪。 这口猪足足有四百斤重,猪倌们足足饲养了两年,才有这样的成果,毛猪四百多斤,杀掉之后,皮下脂肪足足有五指厚,肚子里的板油就扯下来了足足三十斤。 脂肪雪白,基本上看不到多少红肉,为了把这头快要走不动路的猪养好,猪倌们甚至每天要帮助这头猪翻身才成。 现如今,这头猪已经肥得不能再肥了,猪倌们这才决定,请族长出手用这头堪称祥瑞的大肥猪来制作一道菜。 古人说的膏腴,指的就是这东西。 云川部说起来确实很富裕了,不过,这个富裕是用野人的标准来衡量的,就算云川部的人经常吃肉,可是,人们的身体对于油水这个定西的需要好像永远没有尽头。 不得不说,五指厚的肥膘在被制作成扣肉之后,就算是云川都能嗅到干菜,芋头,肥肉的味道混合之后散发出来的复合香味。 这种香味就像是有形的钩子,不断地抓挠着族人咽喉里面的小舌头,让人们的口水分泌变得旺盛起来。 云川终于合上了那本让族人们非常讨厌的书,对抱着小姑娘,拖着大儿子的精卫道:“开始吧,怎么分你做主!”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章多吃一口与少吃一口 , 第八十章多吃一口与少吃一口 一头肥猪,一头超乎所有人预料的肥猪,就是云川部族人向他们的族长交纳的最耀眼的一项成就。 美食的意义,在这个时候被赋予了更加隆重的含义。 蒸笼被揭开的那一瞬间,富足的气味就笼罩在了广场上所有人的身上。 当精卫用麻布垫着大碗将蒸碗扣到陶盘里的时候,红艳艳的被油炸过的猪皮,就如同玛瑙一般呈现在众人面前。 猪皮红润软糯,当一盘蒸肉放到云川面前,被他用筷子轻易地撕掉猪皮,于是,猪皮下如同白玉一般的脂肪带着晶莹的油珠展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一声声低低的赞叹声就油然而起。 云川用勺子挖了一块膏腴,在汤汁中沾一下就一下子送进口中,这种肉不用嚼,入口之后就如同一团柔顺的白棉滑进了喉咙。 云川笑着喝了一口酒,对精卫道:“很好。” 云川一声很好刚刚落地,广场上顿时就乱了起来,人人都想挤到蒸笼跟前,就算是阿布大声呵斥,也无济于事。 小鹰儿护着自己怀孕的老婆一边喝骂那些人,一边小心地护着自己眼中只剩下蒸肉的老婆往里边挤,他觉得很丢脸,在今天这种分肉的场合里,怎么可能会少了他的一碗肉,可是,他的巨人老婆不这样想,她觉得只要自己晚那么一丢丢,就只有看别人吃肉,自己流口水的可怕后果,于是,小鹰儿不得不发力,才能把那些跟他老婆抢东西吃的人推开。 小苦儿这边就不一样了,他用力地推着头小身子大,双腿畸形的元绪往里边挤,一边挤,一边喝骂——没看到元绪先生来了吗?快快让路。 元绪那张小而圆润的脸上,满是生不如死的神情,既然已经被小苦儿给算计了,他只能闭上眼睛,任凭小苦儿在后边用肩膀扛,用头顶,用膝盖推的各种方法,艰难地向蒸笼山靠近。 此时,夸父的面前已经放着一大盘被扣好的蒸肉,肉皮通红,香气四溢,与边上一大碗白米饭放在一起后,脂肪与淀粉的气味一混合,就真正变成了饮食界的巅峰。 不过,夸父没有动,依旧在慢条斯理地喝着手里的茶水,只不过,他不断掠过面前装满食物的木盘的眼神,彻底地暴露了他对这顿美食的渴望。 即便是喉头不断地上下滑动,茶杯里的茶水越喝越多,他依旧没有动眼前触手可及的美味。 阿布就不一样了,他正在用生命来品尝这得来不易的美食,红彤彤,亮晶晶,油汪汪的蒸肉放在白米饭上,再用木勺浇一点汤汁,在用木勺将油脂浸透的米饭,连同上面的脂肪一起挖起来,送进口中之后,整个人就已经忘乎所以了,就连眼前的世界也变得虚幻起来,他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鸣唱,每一根神经都在颤抖,每一块肌肉都在向口中的美食发出焦灼的呼唤。 精卫面前有三碗,这是她的,她儿子的,以及她闺女的,儿子对这东西没有一点兴趣,靠在父亲腿上看那些奇怪的人。 至于闺女,只是想往她的怀里钻,母亲身上散发的乳香味道,对她更有吸引力。 只有精卫在大嚼,云川觉得等她吃完这三大碗蒸肉,这个婆娘就应该肥得要不成了。 “云蠡,把这个盘子端给夸父伯伯!” 云川指指自己面前的美食,轻声对儿子道。 云蠡立刻吃力地端起木盘,踉踉跄跄地走到夸父身边,眼看就要连人带盘子一起摔倒的时候,被夸父粗壮的手臂给揽住了,另一手已经灵巧地将盘子接住,连里面的油汤都没有洒出来一滴。 云蠡咯咯笑着对夸父道:“父亲让拿给伯伯。” 夸父抬头看了一眼笑吟吟的云川,就夹起一块颤巍巍的,抖动的肥肉就要送到云蠡口中。 云蠡努力地转过头,抗拒这一口肥腻的脂肪,他可不是部族里那些渴望得到脂肪滋润的人,肥胖的身体里也不从不缺少这东西,所以表现得极为抗拒。 “你吃吧,这是他孝敬你的。”云川笑着摆摆手,夸父就放过了云蠡,一口就把脂肪吞进肚子。 精卫见云川面前没有了,就把自己面前的三份端过来一份放在云川面前,见云川似乎对这东西不感兴趣,就愉快地收回去,继续胡吃海塞。 小鹰儿终于弄到了一碗,他的巨人老婆想要第二碗,却被厨娘毫不客气的地撵开了,这东西有小鹰儿的,却没有她的份。 眼看着自己的巨人老婆就要开始大哭,小鹰儿连忙用手抓了一块肉放进她已经张开的嘴巴里,顿时,刚刚酝酿出来的哭声,就变成了狼吞虎咽的声音。 小苦儿在一边对小鹰儿挤眉弄眼的,还不时的朝小鹰儿显摆一下自己手里的两份肉食,这是他跟元绪的。 小鹰儿转过头,一边用美食引诱自己贪吃的老婆朝外走,一边对小苦儿道:“你还是那么下作。” 小苦儿大笑道:“你把你老婆弄怀孕了就是功劳,我可没有这样的好事,只能动动自己的脑袋,才能拿到我该拿到的。” 小鹰儿对苦儿的话嗤之以鼻,谁让他没有一个好父亲的,要知道,苦儿的父亲进入云川部的时间并不比夸父晚多少。 小苦儿的父亲只会种地,不会干别的,母亲更是只会随着他父亲转悠,自然不能在云川部出人头地。造成小苦儿现在虽然很优秀,却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才能让族长看到,这是他父亲造成的,并不是他小鹰儿造成。 才挤出人群,就看到父亲在向他招手,小鹰儿就笑着朝父亲那边走去,至于他贪吃的老婆的眼睛,已经钉在父亲面前的那一碗肉上了。 小鹰儿就吃了一口肉,很快就发现了不同之处,父亲这一碗肉里边除过红亮的肉皮之外,就是雪白软烂如泥的膏腴。 而刚才他拿到的那一碗里大部分都是软烂的红肉,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夸父没有理会重新开启吃饭功能的儿媳妇,用手摸着儿子的脑袋道:“山上的风景与山下的风景总是有差异的,以后你如果想吃到这么好的肉,就要靠你自己了。” 小鹰没有想到一向粗豪的父亲竟然能说出这种话,就有些疑惑地看着父亲。 “这是我这么些年跟着族长领悟出来的道理,你一定要记住。” 小鹰点点头,回头看着蒙头往嘴里扒拉肉跟米饭的老婆,对夸父道:“我会把这句话告诉我儿子的。” 夸父哈哈大笑,再一次端起茶杯,这一次他喝茶喝得很顺畅,茶杯里的水很快就喝光了。 这一幕落在小苦儿眼里,很快就变成了另外一种苦涩,他强行要求元绪跟他分掉一碗肉,却把另外一碗装进了自己的竹筐里。 云川吃掉了半碗肉,不得不说,这种美味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心灵上的洗礼。 他以前总觉得吃饭就是一个活命的过程,现在,这半碗肉,一碗米饭彻底扭转了他对食物的看法。 他万万没有想到,一顿饭竟然可以精妙到这种地步。 “你们族长在书里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眼前的场面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你与小鹰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但是呢,人家有父亲夸父帮助,就能吃到两碗肉,你呢,你的父亲不能给你提供这种便利,所以,你明明争取到了一碗半肉,却只能吃半碗。 小苦儿啊,一旦这种事情多了,小鹰就会慢慢地超越你,时间越长对小鹰就越是有利,对你越是不利。 时间长了,就会变成另外一种说法——你不如小鹰。 所以呢,你以后如果争取到了好处,就要尽量地个人吞下去,就连我手里的半碗也要夺走,如此,你才能跟小鹰跑个不上不下。 这就是天道。” 小苦儿一边珍惜地吃着自己手里的肉食跟米饭,一边用审慎的目光瞅着元绪,他觉得元绪身为广成子,实在是混得不怎么样。 谁说族长只看中谁吃到嘴里的肉多,谁就更优秀了,就在刚才,族长手里拿的书是《孝经》,而不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能让族长手不释卷的书,必定是族长心中最焦虑的问题,这个时候,应该表现出自己的孝,而不是野心! 强忍着馋涎将最好的留给父亲,这毫无疑问就是孝,应该让族长看到自己孝顺的一面,如此,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超越小鹰。 不论他吃饭吃得有多慢,最终还是有吃完的那一刻,他吃掉筷子上沾着的最后一粒米,就丢下碗筷,双手掐住元绪的长脖子怒吼道:“剩下的一碗肉是留给我父亲的,不能给你!” 元绪吃惊地看着小苦儿,想要说话,脖子却被小苦抓着发不出声音,就听小苦又怒吼道:“我父亲拼尽全力将我抚养长大,莫说区区一碗肉,就算是更好的东西,也应该让他先享受,如此,我的心里才会感到舒坦!” 小苦儿的咆哮声惊动了云川,他的目光转过来的时候,正好是小苦最慷慨激昂的时候,听了小苦的话,云川就忍不住看了一眼小鹰,而此时的小鹰正当着父亲的面把最后一块肉放进嘴里,看起来好像非常地欢喜。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一章我需要帮助 第八十一章我需要帮助 常羊山的冬天时间并不长,几乎可以用几场雪来定义,比如,今年总共下了六场雪,冬天就结束了。 首先证明冬天结束的征兆不是白雪消融,也不是绿叶在枝头绽发,更不是北归的大雁,而是常羊山天宫墙角处的一缕小草。 “今年小草钻出地面的时间与去年基本一致。”阿布在将数字记录到纸上之后,就跑去跟云川报告了春天到来的消息。 “这是好事情,既然小草已经长出来了,那么,别的记录也与去年一致吗?” “大雁北归的时间晚了一天,鱼人部捕捉到红鲤鱼的时间又早了一天,北松林里的松脂变软的时间也早了一天,总体上与去年基本一致,我准备开始按照这个时间来安排春播,春耕任务了。” “今年麦子与稻谷的播种数量你是怎么安排的?” “今年,种麦子的人要远远超过种稻子的人,所以,我准备在族田里全部种上稻子。 族人不愿意种稻子的原因在于,种麦子需要的人手少,虽然产量比稻子低一些,多种一些田亩数,最后落到手里的粮食就要超过种植水稻的收获,就是将来拿麦子换东西的时候吃点亏。” 云川笑道:“他们喜欢种什么就种什么,地给了他们,就按照他们的心思去种,族里收粮的时候,也就按照麦子来收,这一点上元绪的说法是对的,最好顺其自然。” 阿布犹豫一下又道:“我总觉得过了今年,咱们部族中会出现很多富户,比如小苦儿一家。” 云川淡淡地道:“听说为了开垦荒地,他母亲连命都搭上了,付出了多少心血,就该有多少收获才是。 阿布,你要记住,在云川部我们一定要保证一点,那就是多劳者必定多得,努力者必有所得,聪慧者必定有所得,善良者必定有好报,勇猛者必定受尊敬,公平者必定成首领。” 阿布瞅着云川道:“即便是遭灾……” “哦,遭灾是另外一回事,毕竟……好事多磨嘛。” “明白了,那就让族人朝着这些方向努力,如果成功了,我们祝贺,且乐见其成,如果失败……我们,我们就继续鼓励他!”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笑道:“就是这个道理,神就是这么干事情的,以后啊,我们要把自己从冗余的事情中解脱出来,将自己放在一个观察者的位置上看世界,除非族人们犯下了明显的错误,我们才出手纠正,如果他们能够一直保持向前,且道路正确,我们就是一个旁观者。” “明白了,我将持之以恒地这样做!” 云川点点头对阿布道:“建立档案吧,把这些话写进去。” 阿布答应一声就弯腰离开了云川的房间。 阿布走了之后,云川的脸色就阴沉了下来,强忍着一双颤抖的手看完了一份文书,然后就闭目沉思。 睚眦已经到了赤水河,他们正在北方大肆捕捉黄羊,野驴,甚至是野马。 这些事情不算什么,问题就在于,云川从睚眦的信中看到了睚眦部完好无损的消息。 一个缺粮少衣的庞大部族是依靠什么一路走到赤水河以北的? 这条路云川部每年都走,从云川部抵达赤水河流域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多少物资支持,阿布那里记录得清清楚楚。 就目前而言,能支持大规模去赤水河流域寻找野马,野驴,黄羊的部落,也只有大河上游三部落才有这样的实力。 现在,睚眦部却出现在了那里。 别的事情云川不看,他只看到了睚眦部毫发无损地抵达赤水河以北,那么,是谁帮助他们抵御豹子群,抵御狼群,抵御一路上遭受的伤害? 这一路上有没有意外伤害,云川知道得清清楚楚,那么,睚眦部毫发无损的地到达了那里,并且开始了捕捉野兽的作业,这其中一定是有问题的。 云川甚至不用多想,睚眦部新进招收的那些野人一定死伤惨重。 他以前对睚眦寄予了很高的希望,现在看来,自从离开自己之后,睚眦身上的野人本性正在复苏。 部族能不能扩张,在云川眼中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他希望的扩张是有序地扩张,开发一块土地,拓展一部分生存空间,再预留下将来的发展空间,循序渐进式的开发,才是好的扩张方式。 即便是睚眦收拢的那些野人,其实也是云川发展计划中的一部分,按照云川的计划,本部族繁荣起来,再带动周边的部族繁荣起来,等到文明部族都繁荣起来了,必定会影响到周围的流浪野人,等流浪野人慢慢地归化之后,更加荒蛮的野人也就会慢慢地向流浪野人进化,到了这一步,剩下的就只需要交给时间,只要时间足够长,野人就会一点点地被全员进化,走进一个新的时代。 睚眦目前这样做的事情,无异于杀鸡取卵,如果这个方法可行,云川早就带着大军攻伐轩辕,蚩尤两部了。 “太蠢了!”云川将手中的文书丢到一边。 精卫喜滋滋地从外边走进来,拿着一封信对云川道:“睚眦说他们捕捉了很多,很多的野羊,野驴,就是野马已经离开了荒原,要不然他也能捉到很多的野马。” 云川瞅着精卫道:“我讨厌用人命换来的那些牲畜,无论如何人命也要比这些牲畜珍贵一些,精卫,睚眦如果还不能认清这一点,我会下令抛弃整个睚眦部。” 云川明显地发怒了,精卫就把脖子缩了起来,手里的信函也立刻藏到身后。 云川呵斥完精卫之后,就对守在门口的无牙道:“拒收睚眦部的信函,告诉使者,他们族长送来的信函上的血腥味太重,我们不敢收。” 精卫“哇”的一声就哭着跑了,她不敢质疑云川的决定,只想着快一点写信告诉睚眦,他已经惹怒了族长。 做完这些事情,云川再一次把目光落在桌案上的那本《孝经》,不伤同类,就是人类对上苍敬献的最大孝意。 现在,如何慢慢地剥离族人身体里的兽性,变成了目前最重要的当务之急。 统领一群人才是云川的愿望,他不想统领一群野兽。 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给睚眦一个教训,否则,他真地会蜕化成野兽的。 一个掌握了不少文明的野兽,会慢慢地进化成老虎群里面的剑齿虎,到时候再想要控制,毫无疑问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小鹰一脚踢起了小苦儿,然而小苦在被踢起的一瞬间,在小鹰的鼻子上擂了一拳。 他本来可以避开这一记猛踹的,就是看不惯小鹰那张洗得干干净净的脸,才刻意冒着被踹出去的风险,打破了小鹰的鼻子。 小鹰鼻血长流,小苦儿蜷缩在地上等稍微舒服一点,就强撑着爬起来,指着小鹰的鼻子哈哈大笑。 他受到的伤害要比小鹰重得多,但是他不想表现出来,强行忍着剧痛让自己站直走稳当,他要给别人留下一个小鹰打不过他的印象。 小鹰没有发怒,他不明白小苦儿为何宁愿受他一记重击,也要打破他的鼻子。 那一脚的力量有多重,别人不知晓,小鹰是知晓的,他腿上的力量很大,胳膊粗细的木棍,一腿就能踢断,就这一脚的力量,小苦儿要是不在床上躺三天才是怪事。 小苦儿强忍着剧痛,脸上带着胜利的微笑走进了元绪的房间,勉强关上门之后,就一下子倒在地上,咳嗽了一声,嘴角就有血溢出来。 元绪见他倒下了,就拖着他的衣领将他丢在一张床垫上,瞅着蜷缩成大虾一样的小苦儿道:“今天吃亏了?” 小苦呻吟几声,等疼痛减缓一些才道:“脸上占便宜了,肚子遭罪,小鹰那个混蛋的腿重得很。 不过,我们要的目的达到了。” 元绪坐在小苦儿身边道:“族长恐怕没有那么容易被欺骗吧?” 小苦儿摇头道:“你不知道族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喜欢看部族里只有人,才能做的事情。 而人与野兽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智慧,我的手段或许很拙劣,但是,你不能不承认这是智慧的一部分吧? 只要让族长知道我是在用人的方式来达到目的,我的目的也就算是达到了。” “包括被小鹰踹一脚?哦?,明白了,事情的根苗出现在睚眦部的身上,睚眦学轩辕在崆峒山的手段,导致很多野人死掉,你觉得族长会在意野人的死活吗?” 小苦儿艰难地张开嘴,喝了一口元绪灌进嘴里的温水,和着嘴里的血一起吞下肚子,闭着眼睛养了一会神,才对元绪道:“自从云川部的城池建好之后,只要野人不攻击云川部,云川部从来都不会主动杀戮野人。 别的部族对于流浪野人什么态度你是知道的,唯有云川部在慢慢地教化野人,然后再把教化过的野人吸纳进来。 所以呢,我想啊,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这就是云川部主要做的事情,元绪先生,你能帮帮我吗?”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二章毫无抵抗力的云川部 , 第八十二章毫无抵抗力的云川部 原本管理流浪野人的权限是属于元绪的,自从云川发现元绪是一个广成子之后,管理权限就不知不觉的放在了小苦的手中。 人人都以为,小苦因为年龄关系很快就会被替换掉,结果,直到今天,族长对这件事还是不闻不问,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小苦只有十二岁这件事。 阿布提醒过一次,云川对此事不置可否,于是,小苦在阿布等人的眼中也就坐实了这个位置。 小苦认为这是自己苦心孤诣做事情的后果,元绪不这样看,他认为是云川衡量利弊之后得出来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掩盖小苦已经进入云川部统治层的现实。 也算是小苦走出了自己最坚实的一步,毕竟,一个人的野心再大,也需要一个初始的平台支撑才好。 元绪注意到云川部没有祭祀活动,而轩辕部,蚩尤部都有,他们的祭祀活动举行的非常频繁。 轩辕部以龙为图腾,轩辕自诩为龙的化身,他们创造性的提出来了各种龙日。 比如春天到来的时候龙就会抬头,于是万物复苏,比如炎炎夏日的时候龙就会入水,而后便有了夏日的暴雨,秋日的时候龙就会飞上九天……所有的江河湖海都居住着一位威严的统治者——龙。 就连人其实也是龙的子孙,是龙的另一种形态。 而且,在轩辕部,龙是一位非常忙碌的神祇,它们不仅仅要能呼风唤雨,还要让人间风调雨顺,不仅仅要关心子民,还要惩罚坏蛋,总之,龙这个神祇,从生育可以一直管理到人的死亡。 于是,轩辕部人就以龙自居,他们祭拜龙,就现在而言,轩辕部的龙的形象已经从最初单一的黄龙形态,演变成了各种颜色的龙,各种功用的龙。 蚩尤部不是这样的,因为没法子理解打雷、闪电、下雨、火山喷发、地震等现象,他们以为是某种不能抵抗的存在,怕天神一个不爽就降灾患于身上,就如同疾病、瘟疫等。 所以蚩尤部的人就把自己战无不胜的族长蚩尤的简笔画模板当成了图腾加以祭拜。 唯有云川部没有祭祀观念,即便是庆祝,也大多是在庆祝本族获得了丰收,本族获得了成功。 云川部之所以没有祭祀,本族百姓还很平安祥和的原因就在于,云川部的族人们坚信,自家族长就是神灵,只要族长还在天宫,那么,云川部就没有什么过于需要担心的事情发生。 在别的部族载歌载舞的祭祀神灵的时候,云川部的人在斗鸡,斗羊,每次斗鸡或者斗羊的时候,场子上就会人山人海,人声鼎沸。 赌博这种事情就好像是病毒,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它就是这么自然而然的随着斗鸡,斗羊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当然,他们还尝试着斗猪,结果发现这种生物过于懒惰,也过于温顺,不论是插猪的鼻孔,还是挠猪的屁股,都不能让这种生物变得好斗起来。 斗牛,他们也尝试过,在死了一头牛之后,阿布用一顿棒子,生生的遏制了这一恶习。 赌博这种事情其实是富裕社会才会发生的事情,当大家都是穷鬼的时候,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拿来赌博。 与赌博伴生的事情就是卖春! 云川之所以要把联姻这样的事情放在与其余两个部族商议决策的首位,就是因为云川部有大量的光棍。 最要命的是这些光棍,恰恰手里都有一些多余的粮食或者物资,每当这些光棍一个人在自家的屋子里的床垫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从自家的粮食缸里,挖一瓢麦子,去找别人家的婆娘,或者死了男人的女人,问问人家能不能干点啥。 这种事情几乎是无师自通的发生了。 很多死了男人的女人突然发现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自己晚上不再寂寞了不说,家里的粮食缸还总是满的,如果怀孕了,还能正大光明的去找管事们要一份孕妇补贴,家里还能再多出一份蛋奶。 对于这种事情,阿布听闻之后非常的愤怒,准备再动用自己无往不利的大棒的时候,却从管事拿来的账簿是上发现了一个秘密,这种事对于云川部婴幼儿出生指标非常的有利。 反正族长是不在乎这一代族人的,族长喜欢的是出生在本部族的下一代族人,婴幼儿出生的越多,族长就越是喜欢,至于孩子是怎么来的,族长一般是不问的。 不过,当一群人一人端着一瓢麦子站在人家门口排队的时候,阿布还是觉得非常非常的不妥。 因为,这预示着云川部的女子变得金贵起来了。 当女咆麾下的女武士的门口也开始有人端着麦子排队的时候,阿布终于觉得这样下去绝非好事,就主动联系轩辕,蚩尤两部商谈联姻的事情了。 女子不足一直都是云川部的硬伤,这个部族八成以上的族人来自流浪野人,而流浪野人的主体从来都是男子,所以,云川部男多女少的局面几乎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阿布跟轩辕部的大鸿,蚩尤部的熊战士商议的结果不是大力促成联姻,而是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个女人市场…… 与之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男人市场……男人市场出卖的主要是劳力 ,野人是没有人要的,这里贩卖的男子大多是犯错的部族人,至少 需要会种地,能听得懂三部族的语言,知晓三部族的事情,也懂得 在三部族的领地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强壮的武士最受欢迎, 不过,这样的人不多。 在云川部有购买力的人看来,换一个人不如给家里增添一头大牲口。 云川部的男人们想要在这个市场上找到一个婆娘,手段公平的让人发指,因为,在这里,每一个女人都有价格,只要你有粮食,有物资,就能找到合乎心意的女人。 直到现在,云川从没有在大河上游三部落里,看到过真正的爱情,他跟精卫的婚姻,也同样不是爱情的结果,更像是利益的综合体。 而一分钱一分货的概念比爱情更早的出现在了这三个人类部落。 不论是轩辕部的大鸿,还是蚩尤部的熊战士,他们对这个理念的认知也很深,所以,凡是能送到女人市场的女人,素质看起来都比这两个部落以前送来联姻的女人素质高得多。 他们两个部族已经把女人当成了拉近与云川部生活水平差距的灵丹妙药。 以前的时候,都是云川部的货物在不断地向他们的部族倾销,他们部族生产出来的物资对云川部来说是可有可无的,这就让定价权掌握在了云川部的手中。 现在,他们准备用女人,这一云川部硬需求,来改变一下部族与部族之间的贸易差距。 “什么?一个女人就换走了一头驴子,两口猪,两只羊,外加两百斤麦子?” 就算是云川这种很难将女人跟货物等价计算的人,在听到阿布禀报的这个价格之后,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什么样的女人值得这个价格?”同样吃惊的还有精卫,要知道早在听说有了女人市场之后,她就告诉云川,把她送到女人市场,至少能换来多少匹马,多少匹驴子,多少口猪,多少只羊,多少丝绸,多少麻布,多少麦子,多少稻子,她还自以为是的认为,只要云川把她卖掉,估计能养活部族一年。 以上的计算,自然是属于精卫的意淫,就连她自己也承认,要是真的放到市场上,最多能换回来两匹马!!! 现在,竟然有一个外族女人换走了云川部这么多的东西!这对精卫来说是根本无法容忍的。 “那个女人值得这个价钱。”阿布叹息一声,不过,他的叹息声中没有懊悔,只有赞叹。 听阿布这样说,精卫立刻抱起女儿,撩起裙子就匆匆的去查看那个天价女人去了。 “有没有一个折中价?”云川连忙问道。 “基本上,女人与驴子等价。” 云川倒吸了一口凉气,要知道驴子现如今是云川部族人家庭中很重要的生产资料,一头驴子,一辆驴车,一般情况下是每一个家庭的标配,族人在对待驴子的态度上,几乎与家人无异。 至于牛,这东西从来都是部族的资产,一般家庭中几乎没有牛,族人们想要用牛,只能向部族借用。 “这个市场红火吗?” 阿布偷偷观察一下云川的脸色,点点头道:“被围的水泄不通,轩辕部,蚩尤部这一次带来的女人都是年轻的,没一个老妪。” “我记得以前换亲的市场上……” “族长,人家就是看中我们部族没有能拿出去的女人,这才故意占我们的便宜呢。” 阿布说的一点都没错,这就是云川部的现状,一个完全的卖方市场,对云川部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话语权。 云川部的男人们这些年多少积攒了一些家底,都希望能有一个合适的女人陪在身边,而野人女人他们又看不上,不知不觉的就把云川部放在了一个非常不利的位置上。 “他们带来了多少人?” “五百个。” “我们至少需要多少个女人才能保持部族男女平衡?” “哦,五千个以上……” “嘶……” 云川听罢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三章各有盘算 , 第八十三章各有盘算 在云川的记忆中,有一段故事非常的有意思,那就是战国时期的郑国渠。 郑国渠是秦王政元年,秦王采纳韩国人郑国的建议,并由郑国主持兴修的大型灌溉渠,它西引泾水东注洛水,长达300余里。 泾河从陕西北部群山中冲出,流至礼泉就进入关中平原。 平原东西数百里,南北数十里。 平原地形特点是西北略高,东南略低。 郑国渠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地形,在礼泉县东北的谷口开始修干渠,使干渠沿北面山脚向东伸展,很自然地把干渠分布在灌溉区最高地带,不仅最大限度地控制灌溉面积,而且形成了全部自流灌溉系统,可灌田四万余顷。 就因为有了这条郑国渠,秦国的腹心之地关中平原变成了大秦的粮仓,从而为大秦帝国一统六国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同样是这条郑国渠,在政治层面上,却几乎吸干了秦国向外发动大规模战争的能力,导致首当其中的韩国苟延残喘了十余年之久。 云川现在面对的局面跟当初秦王嬴政面对的局面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一个是郑国渠,一个女人。 秦王政缺少粮食,缺少发动战争的物资,云川王缺少女人,缺少可以壮大部族,繁荣部族人口的女人。 秦王政明明知道郑国渠会吸干秦国发动战争的能力,为了万世一体,秦王政选择捏着鼻子认了。 云川王明明知道这些女人会让云川部的社会经济倒退好几年,会让云川蕴藏在部族人中的财富迅速耗损,还要多养活五千多个劳动力相对较弱的妇人,更不要说这些妇人嫁过来之后,还会生下大量的婴孩,严重拖慢云川部前进的步伐。 现在,他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都是为了将来,现在,多吃点苦没什么……或许婚姻这个东西本身对男人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为了繁衍,主动将沉重的枷锁套在自己的脖子上。 就这一点而言,王与普通族人的想法高度一致,为了繁衍,为了部族繁荣,主动承受了这些。 毕竟,对部族来说,生活富裕只是为了可以更好地繁衍做的一点点物质准备,就像鸟儿在繁衍的时候需要搭建鸟巢,野兽为了繁衍提前准备的巢穴…… 精卫回来的时候,对那个高价女人赞不绝口,毕竟,能够一胎生两个女人很罕见,而一连两次都能生两个孩子的女人简直就是上天赐予部族的神物,更不要说这个女人过来的时候肚子已经明显的隆起了。 一切都是为了生育,跟爱情,感情,没有任何关系…… 最早以前关于爱情的记录是什么时候呢? 云川绞尽脑汁,才想起中国人对于两性关系最早最正面的典范是——湘妃与虞舜的爱情故事,算算时间,那也是几百上千年以后的事情。 云川不认为自己跟精卫的爱情也能成为两性关系的正面典范,就算是他死掉了,精卫愿意为他殉情,或者守寡的可能性不超过一成。 其实这才是正确的……就像嫦娥与后羿的故事听起来是那么的悲凉。 “控制一下进度,云川部不能一下子被这些女人掏空,咱们的粮食,牲畜虽然多,也绝对经不起这样的消耗。”云川觉得很无奈。 阿布瞅着云川的眼睛道:“我已经劝过了,可是那群人疯了,我用木棒打都打不走,棒子落在背上,还拼命地朝轩辕部,蚩尤部的人喊叫着要哪个女人。 族长,我们如果想要减少损失,就只能从别的货物上加价。” “没用的,他们会进一步的提高价格,最后让我们换不起女人,这一次是轩辕跟蚩尤联合想好的事情,想要通过别的方式压迫,让他们让步的可能性很低。 不过,也不算是吃亏,能让咱们的族人如此疯狂的想要交换,那些女子的素质必定不低。” “是这样的,这一次来的女人,种地,织麻布,都是基本的,还有一些甚至会织绸,缫丝,跳舞,远不是那些粗鄙的野女人能比的,这样的女人来到云川部,只要帮着她的男人种地,再利用农闲时光干一些别的事情,过上几年,男人付出的东西也就回来了,甚至更多,就是因为这样,那些男人们才如此疯狂的想要交换。” 既然一时半会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云川就准备认命了,轩辕,蚩尤他们这样做,其实也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事情。 如果阿布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把部族中最好的女人拿出来交换物资,这对他们部族也不算是什么好事。 就算是他们的部族人口多,也没有奢侈到可以拿出五千个已经明显开化的女人来做交换。 云川部最多会减缓一下变得富裕的时间,而他们两个部族减缓的可不是变富裕的时间,而是用富裕交换了部族的发展前途。 既然如此,云川就不准备管理这种事情了,了不起部族里以后少吃肉,多吃素,白米,白面变粗粮,少发一些麻布,裘皮,族人们一天多干一些活,少休息几天也就是了。 反正只要保证部族仓库里的食物,物资够族人使用到来年秋收,再经过几年的积累,生活迟早会恢复到今日的模样。 经营部族要耐得住性子,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还要慢慢的等待时间将自己的决策孵化成前进的动力。 眼看着一个矮胖的女子被一个云川部男子用两口猪,一只羊,外加五十斤麦子换走,大鸿脸上的笑容就堆积起来了。 当他看到云川部管事们一张张黑脸,心情也就越发的愉快了。 这么多年以来,跟云川部交易,轩辕部很难占到什么便宜,明知道一柄小刀不值一张熊皮,或者三十斤麦子,他们轩辕部依旧购买了不少。 现在,大鸿准备把轩辕部损失的东西,一次性全部拿回来。 云川部之所以富裕,不仅仅是云川部自己努力的结果,这里边还有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甚至是刑天部的血汗。 跟大鸿的想法不同,熊战士算是蚩尤麾下比较有头脑的一个战士。 蚩尤部现在有两座城池,一座在和森林的边上,一座在大湖之滨,虽然蚩尤部几乎将本族七成的财力向大湖城倾泻,可是,黑森林这边的族人,不知为何有些看不起大湖城的族人。 熊战士在跟大巫们商讨之后认为,是黑森林这边的族人认为大湖城那边的族人都是蠢货的原因。 虽然黑森林这边的族人只用了部族三成左右的资源,可是,论到生活,黑森林这边要比大湖城强的多。 这个强得多不仅仅表现在食物上,同时还表现在衣食住行四个基本生存层面上。 在黑森林这边族人获取食物的渠道相对比较多,更重要的是,通过云川部他们能把单一的食物交换成种类丰富的食材,人们在吃了多种食物之后,就会发现,粮食的消耗在不断下降。 河里捞一点,山上找一点,地里种一点,再通过畜牧收一点,不但极大的改变了族人的食物种类,而且更加的适合胃口。 大湖城那边的食物就简单的多,除过有很多鱼之外,就剩下森林里的猎物了。 他们尝试着在大湖城种植稻子,可惜,不等稻子生长出来,就会被地里的虫子,天上的鸟儿,森林里的野兽祸害殆尽。 长此以往,就有很多族人不愿意留在大湖城,一心想要留在黑森林这边。 黑森林这边的族人明显比大湖城的族人聪明,就现在而言,蚩尤能做生意的人基本上全部在黑森林这边。 黑森林这边的部族女人对于进入云川部这件事的兴致很高,而且,越是聪明的女人就越是希望进入云川部。 谁都知晓,云川部有一座灯火不息的城池——常羊山城。 一天之间,蚩尤部的一百八十四个女人就通过这种方式成为了云川部的女人。 熊战士看到堆积如山的物资,不知道应该高兴好,还是应该伤心。 本来跟轩辕部,云川部相比,蚩尤部的人就不如人家聪明,现在,这么多聪明的女人成了云川部的人,这让熊战士非常的迷惘。 不过呢,得到的物资是真的多啊…… 苦儿亲自出手给父亲弄来了一个身材高大的老婆,为了这个女人,苦儿不惜把精卫赏赐给他的一枚金簪子拿出来了,跟本族人交换了两口猪,两只羊,他希望这个身材高大的蚩尤部女人,能给自己生几个身材高大的兄弟。 他跟别的云川部族人想的不一样,别人要女人就是为了找老婆,苦儿不一样,他还想给父亲找一个好的干活帮手,自己的母亲就是因为身材矮小才被活活累死的,这一次,找一个身材高大的,就能很好的减轻父亲的辛苦,如果不是因为部族中有规定,苦儿甚至还想把另一个身材同样高大,健硕的女人买回来。 至于牲畜,物资,粮食什么的,苦儿都不怎么在乎,这些东西都在土地里呢,只要肯努力,不出几年,这些东西就会重新回来,而且,要比以前用出去的多得多。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四章欲望,是个挺好的东西 , 第八十四章欲望,是个挺好的东西 苦儿是知道云川部有多么强大的一个人。 事实上,云川部的男人们都很清楚自家部族有多么的强大。 就在高山顶上,云川部有一个硕大无比的仓库,就在那个仓库里塞满了稻谷,麦子,糜子,高粱,豆子,肉干,腊肉,熏肉,咸鱼,竹笋干,腌制的酸菜,咸菜。 听说,族长现在发给族人的粮食其实是两年前的粮食,之所以要把这些粮食发下来,是因为,再不吃掉,粮食就要坏了。 那里面的稻谷是族人们一筐一筐挑进去的,那里的麦子是族人一筐筐的用了很长时间才装满粮食囤的,糜子是没有资格装进稻草编织的粮囤,就装在一个个巨大的麻袋里,随意的堆积在仓库里。 今年冬日,族长之所以会举办豆腐宴,完全是因为仓库里的豆子被老鼠祸害了一部分,为了不让老鼠把剩下的豆子祸害完,族长才下令把陈豆子一次解决的。 鱼人族从春日捕鱼到冬日,目的就是要把咸鱼仓库装满,巨人们经常出去狩猎,目的就是准备用咸肉,腊肉把肉食仓库装满。 这就是云川部族人敢于倾家荡产也要弄一个老婆回来的信心所在。 这就是云川部族人宁愿被阿布用大棒子敲打也要弄一个老婆回来的原因所在。 家里的粮食没有了,不要紧,去找部族借就是了,了不起多干一些活计就可以把粮食赚回来了。 家里的牲畜没有了,也不要紧,听说部族的猪场,羊圈,牛圈,驴圈,马厩里面牲畜多的不像话,前不久,族里那些管事的就把一口快要五百斤重的肥猪给分着吃了。 云川部已经有十年的时间里,让族人没有体验过饥饿这种感觉了,有些年纪小的孩子,甚至从来没有感受过被肠胃控制命运的恐怖感觉。 人们对于饥饿的警惕性在不断地下降,甚至有一些更加胆大的族人认为,只要族长还在,吃饭这种事情就不是一件大事情。 也就是因为有那个大仓库,不论是云川,还是阿布,夸父他们都没有把战争作为解决部族女人不足问题的首选手段。 这也是轩辕,蚩尤,为什么会用女人来充当调节部族经济状况武器的原因,他们都清楚,如果云川部缺少女人的问题一旦到了动摇部族统治基础的时候……云川发动战争解决,不是不可能。 自从轩辕,蚩尤上一次见到了云川部的武力之后,他们就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发起战争,不但不能发起战争,还要尽量的避免战争过早的降临在他们的身上。 “告诉睚眦,我要一千头驴子。”云川抱着女儿在平台上沐浴着春日的阳光漫步,在他附近,站着,或者坐着的全部都是云川部的重要人物。 紧跟在云川身后的阿布立刻恶狠狠地道:“还应该添加两千只野羊!” 夸父慢悠悠的道:“春播结束之后就要送过来。” 跟在夸父身边实习的小鹰皱眉道:“睚眦那边正在经历最艰难的日子,我们这个时候突然索要这么多的东西,会不会给睚眦部造成非常大的困难呢?” 听小鹰这样说,坐在窗口的元绪回头看看苦儿,发现这个孩子这个时候正在专心的记录在座的众人的发言,没有半点要说话的意思。 苦儿不说话,也不反驳小鹰的话,就说明这个时候不宜说话,所以,他也就摊开腿,让自己有些畸形的双腿暴露在阳光下,这样可以靠的舒服一些。 阿布没有理会小鹰的话,继续道:“女人市场让云川部最近一直在支出,而且呢,这些支出远远地超过了我们的进项,根据我们估算,这种状况至少会延续五年左右,也就是说,云川部的人,要准备过五年的苦日子。 同时,我建议,废除云川部族人的规定休息日,以提高生产速度,提高生产时长,也弥补因为女人市场带给云川部的财物损失,我一直认为啊,一个好的部族,进项应该永远大于出项,如此,才能保证部族一路向前的脚步不停下来。” 小鹰见众人对他的话视而不见,多少有些尴尬,夸父却拍拍儿子的肩膀,依旧笑吟吟的坐在那里给大家准备茶水。 “你总说部族应该前进,这一点我是赞同的,问题是,你怎么知道你走的路是向前的路而不是在转圈,或者走回头路呢? 如果是一路向前,那么,你能告诉我我们一路向前有没有尽头,前进到什么地步,才能让大家都满意呢? 这些年,我走过很多很多地方,见识过数不尽的人,也盘算过数不清的人,结果,我发现,不论是聪明人,还是愚蠢的野人,都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他们的欲望是无穷的,不论部族多好,他们永远不会满足。” 元绪没有驳斥阿布准备剥削族人的话语,他只想知道,云川部认为的好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 对于他来说,部族一时的好坏根本就无关大局,昔日的伏羲氏也曾出现过长时间的繁荣,但是,这种繁荣没有办法维持太长的时间。 有了足够多的食物的时候,伏羲氏族人就产生了可以歇一歇的想法,他们便不再努力劳动,直到积存的食物完全吃光,实在是找不到吃的了,才会进行下一轮的劳动。 这样的结果就是昔日开垦的良田,在停止耕作的这一段时间里已经荒废了,想要重来,就要付出更加沉重的劳动才成,就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放弃劳作,重新拿起已经生疏的武器,走进荒原,森林,湖泊里寻找食物。 这样又过了几年之后,伏羲氏族人就已经把自己通过劳动摸索出来的各种技能忘记的干干净净。 广成子觉得这样下去不好,于是,伏羲氏的残酷暴政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在皮鞭,棍棒,乃至死亡的威胁下,伏羲氏族人终于重新拿起了农具,重新走进了已经遗忘的农耕生活。 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反抗者,广成子就杀了这些反抗者,谁反抗就杀谁,没有任何宽恕的余地。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作,收获,吃饭,睡觉,而后死亡,伏羲氏族人再也感受到活着的幸福了。 野人世界里的所有新鲜事都是自然而然的发生的,每一件重要的事件如果追根溯源,都能上溯到这件事的源头。 今日的云川部发展到现在,早就超越了昔日的伏羲氏,跟伏羲氏人那个时候表现出来的懒惰不同,云川部的人对于自己的未来明显有更高的要求,并且愿意为自己的要求付出艰苦的劳动。 这是为什么呢? 元绪很想知道其中的道理。 众人听了元绪的讲话,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合适且准确的回答,就齐齐的将目光放在云川的身上,其中,以小苦儿的眼神最为炽热。 云川没有立即回答元绪的话,而是抱着闺女来到小鹰面前,将女儿小心的交到这个家伙的怀里,自己顺便在夸父身边坐下来,端起一杯茶水对小鹰道:“你见过猪倌们是如何降服野猪,最终让野猪老老实实在猪圈里吃食,等着长肥,等着屠宰的吗?” 小鹰解开外衣包住那个白白净净的孩子,只让孩子的脸暴露在外边,听族长这样问,就点点头道:“首先拔掉野猪的獠牙,留下几头需要配种的公猪,其余的公野猪全部阉掉,让它们失去交配的能力,这样,野猪失去了獠牙,就失去了攻击性,被阉割,就失去了繁衍的能力,猪倌们只要给野猪准备一些不需要獠牙帮助就能吃的很舒服的食物,慢慢的,它们就会把用在战斗,交配等等事物上的精力,全部用在吃饭上,这样一来呢,这些野猪就很容易养肥,肉质也变得非常松软可口,成了我们最好的食物。” 云川点点头,喝掉茶杯里的茶水,对元绪道:“你从这件事上看到了什么?” 元绪皱眉道:“族长的意思是说,在管理族人的事情上,与猪倌养猪是相通的?” 不等云川回答,苦儿就幽怨的瞅了瞅元绪,还暗自叹了口气。 云川察觉到了苦儿的古怪,就用手指着他道:“你看出什么来了,说出来!” 苦儿抬起头冲着云川道:“怎么管理族人,方法有很多很多种,万万不可拘泥于一种,一种法子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了问题,那就要及时的改正,如果改正之后发现还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那就要换一种法子。 很多经验教训早就告诉我们,不要试图去磨灭族人的欲望,因为这与人的天性不符,想反,我们要培养族人的欲望,不断地拔高族人的欲望。 以前的时候,我们能饱餐一顿烤虫子就非常满足了,后来,我们有了粮食,族人就想着能天天喝糜子稀粥就很好了,后来,我们的粮食更多了,族人就希望吃上糜子干饭,再从糜子干饭逐渐向麦子,谷子,糙米,白米发展,不论欲望怎么发展,我们都能给族人提供更高,更好的欲望。 我们只要装控住族人的欲望就好了,所有的法子都为族人的欲望服务就好,只要人的欲望没有止境,那么,云川部就能一路向前,如果时间足够,我们甚至能探索一下人类欲望的极限! 而不用担心族人在前进的半路上就躺平。”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五章每个人的欲望点都不相同 , 第八十五章每个人的欲望点都不相同 等苦儿把话说完,说清楚之后,云川就瞅着元绪道:“你遵从的是自然法则,认为一切事物的反应都应该顺应自然,那么,欲望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你为什么要对他另眼相待呢? 好了,你慢慢的看吧,云川部就在这里,你会看清楚的。” 元绪点头称是,就跟小苦坐回窗户那边,继续晒太阳。 小鹰把云川的女儿还给他的时候,又道:“睚眦给王后来信了,说他们在赤水河那边过的不好,还跟女魃部起了冲突。” 云川瞅着小鹰道:“女魃部向轩辕部求援了吗?” “没有。” “既然女魃部没有向轩辕部求援,轩辕部也没有派出实际上的援兵,他凭什么认为我会给他派援兵呢?” “睚眦部死伤惨重!” 云川拍拍小鹰的肩膀道:“这里面有一些别的缘故,你到现在还不懂,就不要胡乱说话了。 既然不擅长某些事物,那就不要强行去理解,专心练习你的骑兵,假如你的骑兵足够强大的话,你就不用去想一些非常复杂的事情,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你直接用你的骑兵去吧他们踩踏成肉泥就好了,敌人死了,你就胜利了。” 小鹰点点头,也就回到夸父身边。 于是,云川部经常出现的一场高层会议就此结束了。 小苦搀扶着不带龟壳的元绪慢慢的向下走,走到红枫树边上的时候,元绪对小苦道:“族长对夸父一族的信任不可动摇。” 小苦点头道:“族长需要夸父部来保卫王族,所以对夸父一部从来都非常的偏爱。” “既然如此,你觉得你以后能干些什么事情呢?” “我能干的事情非常的多,要知道云川部的武士数量从来就没有超过部族人口的一成,而单纯依靠武士身份吃饭的人只有不到一千人,余者都是在劳作之余充当武士的。 族长不喜欢除过夸父族,女咆族以外的人担任军事首领,所以,我以后能干什么非常的清楚。” 元绪哈哈大笑道:“被偏爱的人,就是被偏爱的人,小苦,不论你如何努力,族长也不会把自己心爱的女儿交给你保护。” 小苦微微一笑,对于元绪这种属于日常行为的挑拨一点都不在意,伸一个懒腰道:“从三天前开始,我每天都要陪伴云蠡写一个沙漏时的字,读半个沙漏时间的书。” 元绪吃惊的看着小苦道:“为何你没有跟我说起过?” 小苦瞅着红枫树上刚刚长出来细小的暗红色叶片,淡淡的道:“这都是小事,不值一提。” 与小苦跟元绪两人不健康的关系相比,小鹰跟父亲夸父那就是无话不谈了。 “睚眦这一次在赤水河边上是主动向女魃部挑起事端的,根据族长与阿布看法,睚眦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就在于清除掉身边多余的野人,所以,才有损失惨重这种话。” 刚才,在会议上,儿子的表现不是很好,夸父就准备把他知道的一些事情掰开了揉碎了跟小鹰说一下。 “睚眦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残暴了?”小鹰听了父亲的解说,很是不理解睚眦的行为。 夸父想了一下道:“睚眦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又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以前的时候啊,当我,与睚眦,赤陵,三个人组成云川部武士集团的时候,睚眦就一心想要压过我跟赤陵。 可惜,在陆地上,他打不过我,在水里又打不过赤陵,当时的睚眦信心百倍认为,只要他足够努力,就能打败陆地上的我,以及水中的赤陵,可惜,他都没有达成目标。 在他首先被族长分派出去的时候,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认为自己是被部族抛弃了。 自从发生了野猪事件之后,族长亲自带着床弩去他的部族剿灭野猪,这才让睚眦认为族长还是关心他的。 可是呢,自从族长将骑兵交给你之后,睚眦又有了新的嫉妒对象,他认为族长爱你,超过爱他。 为了让族长看重他,睚眦就开始征伐部落周边的野人,甚至不惜跟轩辕氏的人对上,并且击败了野牛部,也笼络了两万多个野人。 就在他认为睚眦部变得巨大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庞大的部族没法子依靠抢劫野人过上好日子,那么多的野人对他的部族没有形成什么帮助,反倒成了睚眦部的累赘的时候,睚眦就决心带着野人们去荒原上捕捉野马,野驴以及野羊……” 夸父把话说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叹息一声。 小鹰惊骇的看着父亲道:“带着一群缺衣少吃的野人并且是冬日,他怎么去赤水河荒原?并且还走到了赤水河荒原,还让他的睚眦部不受损失?” 夸父苦笑一声道:“就是你心里想的那样!” “他怎么可以这样做?”小鹰怒气勃发。 “这就是族长为何要一千头驴子,阿布还要多加两千只野羊的原因,族长不希望睚眦部在短时间内回到阪泉之地。 你今天很鲁莽的帮助睚眦说话了,还说的不对,族长是喜欢你的,所以呢,并没有责备你,还让你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你正在训练的骑兵身上,你要听族长的话,只要你的骑兵足够强大,你就不用理睬别人怎么想,更不用去管对方有多聪明,因为族长以前就说过,在绝对强大的武力面前,再精妙的陷阱,计谋,在你超绝的武力面前什么都不是。” 小鹰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集市上最热闹的地方,永远都是女人市场,轩辕,蚩尤两部在将八百一十七个女人顺利的交换给了云川部的光棍们之后,就带着交换到的物资回去了。 两支队伍一个向北走,一个向南走,每一支队伍都堪称是一条长龙,因为,他们带走的物资实在是太多了。 城墙上站着很多人,大家都眼睁睁的看着大鸿跟熊战士从云川部拉走了很多人家的所有积存。 换到老婆的家伙们在经历了长达十余天的新婚生活之后,发热的脑子终于慢慢的冷静下来了,开始考虑在没有东西吃的情况下,如何度过接下来的时间漫长的春荒。 而那些没有足够物资换到老婆的光棍们,则早早下了地,准备今年苦上一年,等明年女人市场再开的时候多积攒一些物资好换一个更好地老婆回来。 不过,当那些家里没有存粮的家伙们去找管事们借粮食的时候才知道,因为他们把家里的粮食全部拿去交换老婆了,给自己一点后路都不留,管事们非常的生气,决定只借给他们糜子跟谷子,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稻谷跟麦子不在借粮的范畴之内。 再加上今年没有备荒的肉食品需要更换,他们想趁着部族换取备荒肉食的打算也完全落空了。 对此,云川部那些因为精虫上脑而对后果不管不顾的家伙们一个个哀嚎起来了,他们只要一想到自己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只能吃糜子,谷子,咸菜,竹笋,野菜过活,回头再看自家老婆的时候,肚子里的气就会自然而生。 繁衍是一时的冲动,而生活却是细密漫长的,等激情消退之后,肚子问题就成了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大难关。 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落进阿布早就编织好的大网里,在这张大网里,他们不但要把部族里的陈粮吃光,还需要在今年负责生产出更多更好地粮食,好把部族仓库重新装满。 所以,常羊山城在每天雄鸡开始鸣叫的时候开城门,那些勤劳的云川部族人就还背着工具,女人拖着板车,向属于自己的土地前进,今年,驴子换成女人了,很多人就准备把女人当驴子使唤。 自从杏花开放之后,精卫就忙的不可开交,每年放蜂时节,一直都是精卫最欢喜的时候。 她喜欢吃蜂糖。 如果不是因为她一天吃半斤蜂糖的事情惹怒了云川,揍了她一顿之后,她就很想将每天吃半斤蜂糖的习惯保持下去,毕竟,每当蜂糖放进嘴巴里的时候,精卫都能感受到持久的幸福。 精卫还记得云川在揍她的时候,一边揍一边说什么糖尿病,这就让精卫难以理解了,蜂糖那么好吃,怎么可能会吃出病来呢? 想到这里,精卫就不自觉地挠挠屁股,恶狠狠地埋怨云川,不就是一天半斤蜂糖吗,怎么就能吃出病来呢?至于用鳄鱼皮带抽她? 大群大群的蜜蜂从蜂箱里倾巢出动,直扑眼前粉色的杏花。 这个时候放蜂,其实还是有一些冷的,不过,精卫的经验很足,只要在每日太阳猛烈地时段里放蜂,就不会出问题。 今年,幼小的杏树终于长成了大树,杏花开的密密匝匝,重重叠叠的,就连空气中都充满了稍微带一些清冷苦意的杏花香味。 眼看着仆妇们将所有的蜜蜂都放出来了,精卫就躺在一张树藤编织的躺椅上,愉快的从小包里取出一个黑红色的柿饼,这是那个男人殴打她之后,为了不让她一直哭给的安慰品。 想比蜂糖,精卫其实更加喜欢吃柿饼,尽管这东西的甜味不如蜂糖,可是,每当精卫将两块柿饼去掉柿子蒂捏在一起,再狠狠地咬一口这个甜糯绵软的东西的时候,她就忍不住会呻吟出声,忘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情,只想跟吃柿饼的感觉相伴到老。 每当手中的柿饼被她吃完之后,她就开始考虑自己怎么做,才能让云川再揍她一顿,只要能吃到柿饼,即便是用鳄鱼皮带抽她都无所谓。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六章君子成人之美 第八十六章君子成人之美 一群群身着麻布衣衫的仆妇们排着队,将双手抱在腰上,排成一排排在天宫里穿梭,片刻之后就抵达了自己应该抵达的位置,有的开始开始擦拭地板,有的开始开始清洁墙壁,摆件,更多的开始清理院落里,天井里,水池里的落叶。 她们干起活来整齐,有素,快捷,如同一阵微风吹过,就把昨夜那一场大风带给天宫的垃圾清理的干干净净。 依靠在宫墙上的树木,也在一群同样衣装的男子用锯子锯断,分成几截之后装在板车上迅速拖走。 还有一些男子在天宫房顶上快速的游走,只要发现有破损的瓦片就迅速用手里的瓦片替换掉。 这一切都进行的悄无声息,人虽多,却没有一个人发出令人烦躁的声音。 精卫从一张裘皮中冒出头来,先是看看睡在身边的女儿,见女儿睡得很熟,就亲昵的亲一下孩子的额头,然后就伸出胳膊去找云川,结果,摸空了,在朝另外一边的小床上看过去,发现小床上的裘皮已经叠的整整齐齐的铺在小床上,那只塞了麻布显得很真实的狼头正有气无力的看着她。 桌子上有一件白色的茶壶,茶壶边上还配着六只同样洁白的茶杯,茶壶的握把处缠绕着一圈圈好看的茶黄色竹筋,这是为了防止主人倒茶的时候烫到手。 茶壶边上有一个红色的木盘,木盘里放着四个同样是白色的瓷盘,可惜,瓷盘是空的。 这让精卫非常非常的失望,瓷盘是她昨夜睡觉前特意放在茶壶边上的,她以为,只要自己早上睁开眼睛,这四个瓷盘就该装满柿饼,蜜饯,果干,以及褐色的麦芽糖。 昨天下午,精卫陪着云川从仓库里拿来的很多的发了芽的麦子,她亲眼看着云川把这些已经一寸长的麦芽捣碎蒸煮,过滤,再接着熬煮,当时明明已经弄出来了好多好多的褐色糖块,自己就吃了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糖块真的好吃,昨天入睡前,云川还答应今天可以给她好多麦芽糖吃…… “骗子!”精卫非常的愤怒,没有柿饼,果干,蜜饯也就算了,为什么连答应好的麦芽糖都没有? 精卫愤怒之下,声音难免大一些,将原本在沉睡的闺女给吵醒了,小小的孩子没有睁开眼睛,就已经张开嘴哭嚎起来了。 孩子的哭声在高大的房间里显得极为响亮,马上,就有两个穿着麻布衣衫的,头戴护耳薄帽的仆妇匆匆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将双手放在胸口暖热之后,这才抱起哭嚎的孩子,为她处理包在胯下的麻布。 精卫坐起来,脸色黑如锅底。 “族长呢?” “族长在天宫学堂里,今天是族长大讲的日子。”一个仆妇小心的回答道,她们不是真正的奴仆,是一群依靠天宫干活吃饭的女儿,明知道精卫不能把她们怎么样,对精卫的畏惧依旧让她们不敢不实话实说。 “把我最漂亮的衣服拿过来,还要那一双红色的鹿皮靴子……再给我牵一头驴子过来,要那只大眼睛长睫毛的小母驴,把我的双肩背包拿过来,还有我的斗篷,再让女肥带上炉子跟肉,我们去桃园烤肉。” 此时孩子换上了新的柔软暖和的尿布,终于安静了下来,伸出一双胖乎乎的小手示意精卫抱她。 精卫喝了一口温水漱口,又用热毛巾擦拭了胸口跟双手,这才抱起女儿,将她放在胸口上吃饭。 春日里的常羊山上没什么好景致,松林还是黑乎乎的,竹林也是干巴巴,山上的草才长出来不长时间,不像山下的向阳坡,那里已经是繁花似锦的好场面了。 山峰上的钟声响起,总共敲击了十下,不等钟声停下,云蠡就迅速合上书本,眼睛一眨不眨的瞅着看书看的出神的父亲。 小苦熟练地将云蠡的书本翻开,用手指点一点书本上的大字,示意他接着写字。 最后一声钟声比之前的声音都要大一些,云川就微微皱起了眉头,对云蠡道:“已经读书认字一个小时了,现在可以休息半个小时。” 云蠡欢呼一声,再一次将书本合起来,抓住放在地上的竹子弹弓,就要迅速的向外跑。 云川又对小苦道:“带他爬山去钟楼,问问今天的敲钟人是谁。” 小苦点头道:“今天是大换班的时间,我估计敲钟人应该是一个新手,敲最后一下的时候,力道没有掌握好,族长是希望云蠡爬山呢,还是惩罚敲钟人?” 云川看了小苦一眼道:“两者都可!” 小苦冲着在院子里拿着竹子弹弓胡乱发射弹丸的云蠡笑了一下,就离开了房间,片刻之后,在云蠡的嚎叫声中,两人的脚步逐渐远去,目标——一里外的钟楼。 女姼捧着一卷丝绸走了进来,将丝绸放在云川的面前,就坐在对面的一个蒲团上等候云川检查。 云川看了一眼女姼挺拔饱满的胸口道:“这么说,你们织锦成功了了?只是,为什么要给我看,而不是拿给精卫看呢?” 女姼淡淡的对云川道:“王后正在桃林烤肉,我担心她的油手会毁掉我们的三个月的辛劳。” 女姼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显带着巨匠的骄傲,这种骄傲跟地位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她的成就有关。 云川想了一下精卫吃肉吃的满嘴流油的模样,就特意起身,去了外边的水池清洗了双手再用麻布包裹起来,等手上的水汽没有了,这才慢慢的打开了这卷丝绸。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纯黑色的巨鹰,这头巨鹰正在下落,两只钢浇铁铸一般的利爪正在做抓捕状,在利爪的下方就是一轮血红的太阳,太阳明显刚刚升起似乎还带着一丝丝的水汽。 太阳下边,便是层峦叠嶂的山峰,山峰青翠,险峻,一条玉带从山峰中间穿过,百转千回的来到山口就变成了一道气势磅礴的瀑布。 然后,瀑布下边就站着一个裸男,这个裸男非常的强壮,一个人站在瀑布下边,像是凭借了一己之力就托举起来了整个瀑布。 云川看到这里,挠挠下巴道:“我没有这么强壮吧!” 女姼不解的看着云川指着草丛里的一只肥硕的脑袋上还带着一道疤痕的巨大熊猫道:“这是蚩尤!” 云川愣了一下道:“我云川部的织锦,为何蚩尤会在上边?” 女姼瞅着云川冷笑一声道:“三个月前,我向王后申请要十个心灵手巧的织女,三匹白丝绸,一斤金线,一斤艳丽的鸟羽毛,十斤丝线,二十斤颜料,足够十五个人三个月所需的食物,准备织造出一幅前所未有的织锦,王后同意了,却被您否决了,还说不宜靡费。 没办法,我只好在市场上找到了蚩尤部的熊战士,他正好卖女人发了财,我把要求跟他说了,他觉得他们族长英武盖世,正好应该展现给世人看。 所以,他提供给了我所需要的一切,还是按照双倍给的,抱着赚钱的心思,王后批准了我们织锦,现在,成功了,特意拿给族长看看,这件织锦,值不值花费那些财物去支持一下?” 云川吞咽一口口水道:“这是人家蚩尤部的货物?” 女姼冷笑一声道:“我本来想把族长射日的英姿绘制上去的,没想到族长竟然舍不得花费,那就没办法了,只好给人家舍得花费的蚩尤织造一幅。 另外,我们还接到了轩辕部族的单子,人家要求我们织造一幅轩辕骑着神龙的织锦,我答应了,只要金线到位,就能立刻动手了。” 云川强忍着心头的酸涩连偷看女姼胸口的兴致都没有了,点点头道:“嗯嗯,你做的很对,先要紧着掏钱的人,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不着急,不着急。” 不知为何,女姼听云川这样说,脸色大变,愤怒且粗暴的卷起织锦抱起来就走,连起码的礼仪都忘记了。 女姼出门,阿布进门,两人擦肩而过,女姼没有理睬阿布,差点撞到阿布,气冲冲的走了。 阿布见云川一脸的懊恼之意就笑道:“我来的不是时候?” 云川没好气的道:“你也不看看你是怎么管理人的,现在一点礼仪都不讲了吗?如果大家都不愿意遵守,我们制定礼仪有什么用处呢?” 阿布嘿嘿笑道:“要她遵守礼仪这有何难,一会喊女咆过来,让她将女姼绑起来送过来就是了。 我想,族长一定会教会她遵守礼仪的。” 说完话,云川跟阿布一起哈哈大笑起来,不得不说,阿布真的很会做人,也很会安慰云川这个受伤的王。 “我没想到云川部的织造手艺已经成熟到这个地步了,刚才你是没看见啊,女姼用织锦的手艺,硬是把蚩尤那个狗日的绘制成一个可以开天辟地的大英雄,最可恶的是,还拉着我们部族的那头巨鹰给他壮声势呢,真真是气死我了。” 阿布笑呵呵的道:“族长不该生气!” “为凭什么不该生气呢?” “因为族长在书里说——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七章杞人忧天 , 第八十七章杞人忧天 云川并不是一个喜欢成人之美的人,主要是他以前读过的书里边这样讲,云川就只好这么写。 为什么会这样写呢,这是他思考了很长时间之后才得出的一个答案,那就是在教育材料上书写内容的时候,一定要阐述最高标准,鼓励人们按照最高的道德标准去做。 没有人能做到最高的道德标准,不过呢,学了最高道德标准之后,人们的道德标准,耻辱观虽然达不到山顶,至少也会在半山腰。 书里面的道德标准,与律法是相对应的,一个是高标准,一个最低要求,留下中间大段大段的空间好让普通人在里边游弋。 至于最高的要求跟最低的要求,前者是留给圣人的,后者是留给大盗的。 阿布自认是一个普通人,而族长毫无疑问就该是圣人,就该按照圣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就像刚才他们两个调侃女姼的大胸脯一样,他阿布可以去试探一下,而族长,就只能看看就算了。 阿布很喜欢这个结果,身为王以下的首席大臣,他能享受到王能享受的所有的物质上东西,却不必像王一样裹着苦日子,对他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 “织锦,在我们云川部根本就不算什么,前些时间我们烧制出来了瓷器,比我们以前用的所有陶器都要好的多。 族人们还学会了雕琢玉石,制作金丝,有一个叫做乌夹的家伙用一种粘稠的树汁涂抹在竹子编织的骨架上,一层层的涂抹,最后制作出来的器具也是美不胜收。 再说了,我们部落里的骡子已经长大了,如同族长所说的那样,力气大,性情还温顺,更不要说咱们还养出来了一头五百斤重的肥猪。 就这两年,我们收集到的新粮食种子有三种,还有被族长定义为蔬菜的种子有两种。 在这些东西面前,织锦本身就算不得什么,仰仗着一个破织锦,女姼就对族长如此无礼,我看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对于这个女人吗,族长上一次给她的教训实在是太轻了。” 云川听了阿布说的话,终于找回来了一些颜面,阿布说的一点都没错,云川部的发展几乎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不但每天都有新生儿降生,而且在各个事业上时不时的就有突破,时不时地就有新的发现,就在昨天,部族窑工们在烧窑的时候还无意中烧制出来了五彩斑斓的琉璃。 那些窑工们膨胀了吗?骄傲了吗?双手捧着琉璃给云川敬献的时候,哪一个不是毕恭毕敬的,没有一个像女姼这样理直气壮。 “阿布,既然蚩尤,轩辕都有织锦,我们也该有,还一定要比他们的织锦高级,以后我们部族用的织锦一律称作云锦!” 云川终于把自己的颜面找回来了,就多少有些高兴。 阿布立刻在一边称赞道:“不管女姼的织锦手艺有没有上升,反正给我们本族用的织锦就该称作云锦,这样外人就会觉得云锦才是最好的丝织品,不但保住了咱们部族的颜面,还能让女姼在织锦的基础上,再问那些想要云锦的人要更多地材料跟物资。” 云川对自己首席大臣的智慧很满意,决定以后就这么办,等蚩尤,轩辕拿着织锦跟自己显摆的时候,再说出云锦这样的好东西来碾压他们。 有一个满脑子都是部族利益的首席大臣真的不错,至少,很多不要脸的事情就不用自己出马了。 云蠡回来的时候,明显不对头,他的两条腿发软,进了天宫之后就安静的坐在一个蒲团上,安静的跟一只小兔子似的。 从天宫到钟楼不算远,也就一里地吧,只不过,这一里地都是陡峭的台阶,这对于一个四岁的孩子来说,多少有些残酷。 不过,要在这里郑重声明,爬一里地的台阶,为难的仅仅是云蠡一个人,至于部族中其余的四岁孩子,爬这样的台阶根本就不算什么。 小苦是一个马屁精,这是云川很清楚的事情,平日里有小苦陪着云蠡,云蠡从来就没有过烦躁时刻。 不过,马屁精虽然是马屁精,在执行云川命令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打过一丝一毫的折扣。 既然族长说了,云蠡今天需要爬上钟楼,那么,他就会监督着云蠡一定爬上钟楼,那么累得走不动了,爬也要爬上去。 只要看看云蠡满身的泥土,就知道这孩子是真的爬去了钟楼。 小苦在严格执行云川的命令之外,也非常懂得变通,既然云川只说让爬上钟楼,那么从钟楼下来的时候,就不必那么严格,所以,云蠡下山的时候,是小苦背下来的。 因为免除了云蠡下山的痛苦,现在的云蠡很感激小苦被他下来,已经完全忘记了小苦逼迫他爬山这件事了。 云蠡的体重不轻,小苦还没有长大,背着云蠡下山对他来说也不算轻松。 云川觉得小苦这孩子很聪明,就决定让他继续背着云蠡下常羊山,去桃林找他正在烤肉的妈妈。 云川是坐着大野牛下山的,小狼跟在后边,野象一大家子远远地冲着他们吹鼻子,还嘟嘟的叫着。 大野牛下常羊山,可以称得上是如履平地,野狼在台阶上奔跑,也是游刃有余。 只有小苦背着云蠡不但要求速度快,还要求稳当。 见到精卫的时候,云川觉得很是诧异,因为这一次精卫吃烤肉算是真正吃出来了一股子贵妇范。 没有像以前吃烤肉那样,吃的满嘴满脸。 没有辣椒的烤肉,云川一般是不吃的,涂抹了酱油醋跟蒜末子的烤肉云川同样是不吃的,至于涂抹了芥末的烤肉,云川更是退避三舍,之所以不吃,完全是因为他不想破坏脑海中对于烤肉的固有印象。 脑海中的烤肉……云川吞咽一口口水,带着笑脸来到精卫身边,用拇指擦拭一下精卫的嘴角,瞅瞅干净的手指道:“今天很乖啊。” 精卫瞪着眼睛道:“我被骗了。” “那不叫骗,应该叫善意的谎言,你现在真的不适合吃太多的甜食,否则你很快就会胖起来的。” “我胖一些难道不好看吗?” “现在最好看。” “我知道你喜欢看女姼的胸,每次见她都偷看,你还说你不喜欢胖子,你是一个真正的大骗子。” “说真的,就连烤肉这种东西你也不能多吃,告诉你啊,人只要变得肥胖起来,就会生出很多的病。” “胡说八道,咱们部族死掉的那些人,哪一个不是骨瘦如柴的模样?只有胖子才能在饥饿的时候活得更长。” “这就要涉及到另外一些学问了,如果云川部跟别的部族一样都是食物摄入不足的话,胖一点确实是好事,可是咱们不一样,云川部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都不会缺粮食,而且,粮食大概率会越来越多,食物种类会越来越丰富。 在这种情况下,积攒肥肉是没有用的,然后,这些肥肉就会催生出很多病来。 你看看我,我一般很少吃很多的东西,保持一定苗条的身材,其实也是长寿的一种。 我准备跟你一起活很长,很长时间,不打算半路丢下你。” 精卫瞅瞅云川,再看看女肥刚刚给她烤好的大片鹿肉,最后咬着牙把鹿肉递给了气喘吁吁的小苦。 小苦大喜,今天空着肚子背着云蠡爬了山,还走了这么多的路,这个时候肚子早就咕咕乱叫了。 这时候有一大片烤的酥香的鹿肉来到嘴边,他连考虑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就三两口把鹿肉给吃掉了。 吃完之后,就理所当然的把云蠡刚刚拿到的一块肉拿走了,毕竟,云蠡真的很胖! 就族长刚才说的那一番话,小苦直接理解为,族长在骗老婆,吃多了人就会长胖? 开什么玩笑,自己这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就是可以长得跟夸父一样强壮,一样的胖! 至于女人,自然是越胖越好,只要看看小鹰娶的那两个婆娘,就知道族长在这件事上是何等的虚伪了。 而部族中的那些管事老婆,包括阿布房间里伺候他的那两个女人,哪一个不是胖子?而且是一个比一个胖!!! 族长这样说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欺骗部族里那些无知的人,把族里那些瘦了吧唧的女人娶走,好把那些胖的,好看的统统留给部族管事们或者有功之人充当奖励! 我小苦是何等样人,岂能被族长区区几句话就说昏了头脑,去娶那些瘦了吧唧的丑女人。 再说了,女人市场不是没去过,胖女人再贵,也有人争着,抢着要,瘦女人如果不是因为没有选择,谁会要呢? 云蠡运动量太大,在喝牛乳,吃鸡蛋,还有族长亲自下手烤的一些新鲜野草。 精卫不吃肉了,开始吃族长烤的新韭菜跟面饼,而小公主则扑在王后的怀里继续吃奶。 族长也没有吃肉,在吃野草。 看到这一幕,小苦口中的鹿肉很快就被他嚼出一股子蜜糖的味道。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八章云虽旧邦,其命维新 第八十八章云虽旧邦,其命维新 史书上的记录的东西,大部分都可以称之为微言大义,是时间与智慧浓缩之后的产物。 如果说历史只是平铺直叙的在解说历史事件,那就太小看那些写史书的人了。 如果深入解读历史,往往史书中的一段几十字的片段,就足够人们回味一生, 云川部的历史记录者是阿布,所以云川部的历史记录就是流水账。 他将见到云川的那一天,命名为第一天!也就是说,云川部的历史开端是从云川在集市上欺负他阿布开始的。 阿布的文笔很差,几乎有些不忍目睹,不过,云川很满意,你不能指望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写出无韵之离骚来。 云川部的历史资料非常的丰富,有文字记录,有石板刻画,还有岩画以及民间传说,以及歌舞表演。 夸父从仓阿里搬出来了很多很多的石板,放在广场上让族长以及阿布检查。 云川走到一块石板前边停下脚步,指着一个大火柴人带领着七个小火柴人站在河边的图画,对阿布道:“这是我们发现桃花岛的那一天吗?” 阿布笑着点点头道:“是啊,族长,您看,这个第二大的人就是我,背上还背着一个兽皮包。” 云川点点头,又把目光放在一群小矮人跟巨人打架的石片上,夸父指着一个特别高大还站在水中的巨人大笑道:“这就是我。” 随着石片不断地摆出来,云川部的族人们都能在石片上找到自己,有一些是真的有,比如精卫,比如最初的六个人,大部分人是没有办法分辨的,好在阿布绘制的都是火柴人,你说哪一个火柴人是自己都没有错。 晒历史! 这就是阿布今天要做的事情。 云川还以为阿布邀功式样的行为,不会有太多的族人关注,毕竟,能看懂这东西的人不太多。 结果,他好像忘记了部族人强大的好奇心,把广场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 等石片被巨人们全部搬出来,放在广场上,就算是云川也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十几年下来,阿布刻画在石片上的历史,已经铺满了广场。 很多很多,云川都已经忘记的事情,阿布却记录在石板上了,他甚至看到了自己殴打睚眦的场面。 从这些石片上也能够看出阿布的绘画技巧在不断的飙升,从最早的火柴人再到简笔画的人,再到有特征的人物画直到,能看清楚云川眉目的图片,发展脉络非常的清晰。 挺好的,阿布在进步,不过,这家伙现在可能以为他做的这些事情不足一提,他觉得自己在管理部族人员的事情上更重要,他甚至觉得在石片上刻字,绘画,仅仅是为了讨好自己这个族长。 他不知道的是,管理云川部这种小事,就算是让云川身边的小狼来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毕竟,云川部的族人对于自己能干什么怎么干,都清清楚楚,阿布充其量就是一条棒子,一条催促人们多干,快干的棒子,而这条棒子是比不过小狼嘴里的牙齿的。 真正能让阿布名垂青史,真正能让阿布在过了好几千年之后还能被人记住,绝对是这些被他看来毫无意义的石片。 云川已经决定,等自己老的时候,就要准备修建陵墓,修建一座宏大,且坚固无比的陵墓。 修建这个陵墓的目的不是为了好好地保存自己的尸体,而是为了好好地保存这些石片。 尸体会腐烂,石片不会。 云川没打算把自己的尸体制作成木乃伊,听说制作木乃伊的时候,要从嘴里或者肛门里掏肠子……想想都惨,更不要说这种事放在自己身上了。 尸体就老老实实的腐烂好了,最多留下一副骨架留给后来的人们观瞻就是了,还能让后来人好好地幻想一下自己的容貌,从而浮想联翩……而木乃伊是没有丁丁的……其实也不是没有,你想啊,硕大一条海参,经过脱水,晾晒,干燥,防腐之后,还有的剩吗? 云川已经把自己代入到一具枯骨中去了,想着这具枯骨被无数人观看,膜拜,研究,别人还没怎么样呢,他自己早就泪流满面了。 太爽了…… 无数的帝王在自己刚刚登基的那一刻就开始修建陵墓,云川认为,很可能就是这种心理在作祟。 阿布的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越发的促进了他想要把这事做大做好的勇气。 这一次晒石头,对云川部来说就是一次盛大的关于文化的展览,当然,除过云川知道这个名词之外,没人知晓。 历史书上最伟大的地方其实都是那些没有收录到历史时空里的时间,就是这些时间,才把原本看似平凡的事情一步步发酵成一个伟大的时刻,至于,史书里面的王侯将相,在历史前进的浪潮中,充其量就是几条跃出水面的鱼。 当云川想到鱼的时候,他就看到了一条鱼,一条在历史时空中身形很大的鱼,或者说他是龙可能更加的准确。 这个人就是轩辕。 说起来,这个人才是广成子事件中最大的获益者。 因为,他批判性的接受了广成子的学说,也就是广成子常说的——道! 为什么一定要说是批判性的接受呢? 主要原因就在于轩辕重新解读了道,还把自己这些年的思考,经历,全部添加进去之后,就形成了一个全新的道。 这家伙最近给云川的书信中,充满了一些玄而又玄的文字跟道理,这一次前来,估计就是为了用自己的新学说来感化一下云川,看看能不能用他的思想来代替云川的想法统一大河上游三部落人对事物的看法。 武力争端现在已经被三部族所摒弃,尤其是轩辕跟蚩尤两部,对于使用武力来说事情的行为深恶痛绝。 他们坚定地认为,武力是野蛮人才用的东西,如果是智慧者,就该用道理来确定对错。 云川挺喜欢讲理的,他也觉得这种方式是一种很好的解决争端的方式,派小鹰用马蹄子把反对云川部的人踩得烂糟糟的场面,没有半点美感。 他之所以会喜欢这种讲理的方式,完全是因为马蹄子把轩辕部,蚩尤部的人踩的烂糟糟的,轩辕,蚩尤会不会心痛他不知道,反正,他的心会痛。 “云川部不一样了。”轩辕来到天宫之后,茶水都没有来得及喝一口,就扶着广场边缘的栏杆,俯瞰常羊山城。 “苟日新,日新,日日新,长此以往,作新民!” “你对我们的现在不满意吗?” “云虽旧邦,其命维新。” “如何维新呢?这不是一件仅仅用嘴说说就能达成的目的。” 云川瞅着轩辕笑了,举起茶杯邀饮道:“无所不用其极。” 轩辕喝了一口水道:“所以你不喜欢道法天成这个说法?” 云川摇头道:“不喜欢,主要是因为太慢,一棵树成长起来说十余年,一颗鱼卵要成长为万斤巨鱼,也需要时间,而我们的生命不过数十年,很多时候,我们还没有看到自己做的事情的结果就死了,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轩辕皱眉道:“麦子种进地里,需要经历发芽生根,长叶,抽穗,最后才能成熟,你不能把种子丢进地里,第二天就想着收割,我的部族里有一个傻子,总觉得自己土地里的麦苗生长的太慢,而他又太想要收割麦子,于是,就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麦苗拔高,最后,麦苗全死了。” 云川哈哈大笑道:“这样的人你应该送到云川部来,我们喜欢这样的族人,他的想法一点错都没有,只是用错了方法而已。 轩辕,一前呢,日行百里这种事情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族人们一年四季都有足够的食物吃,这也是无法想象的,我们更加无法相像自己会拥有一座高大的城池,让族人在城里安居乐业,不受野兽侵袭,这也是无法想象的。 我们这里已经出现了这么多以前没有办法相像的事情,你怎么还认为应该遵从自然的规则行事呢? 如果你还保持这样的态度顺从自然,等待事情慢慢的成熟,最后才行动,那么,我敢向你保证,再过十个寒暑,轩辕部就会消亡。” “你要攻伐我们?小心崩掉你的牙。”轩辕大怒。 云川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而是你会被你的那些想要过上更好日子的族人推翻。” “他们忠诚无比!”轩辕真的生气了。 “在品尝过好日子的滋味之后,又有谁愿意再吃苦呢?” “轩辕部现在已经没有饿肚子的人了。” “十年后,他们看到云川部人天天吃肉,就会跟你要,你要是给不了,他们就会造反。” “不会,轩辕部人吃苦耐劳。” “十年后,云川部人耕作,亩产三百斤。”云川瞅着轩辕笑道。 “这不可能!” “十年后,云川部一个三口之家,可以耕田十亩。” “这不可能!”轩辕额头上的青筋暴跳!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八十九章没有你,这个世界将黯然无色 第八十九章没有你,这个世界将黯然无色 “我部族人不是狼!” “你太小看他们了,他们狠起来狼都不是对手。” “我是说,他们不会这样对待我!” “要不然咱们试试看。” “怎么试?” “你遵循你的那一套继续混日子十年!” 轩辕不说话了,瞅着脚下的常羊山城深深地叹口气道:“遵循你云川部的那一套我会死的更惨。” 云川摊摊手道:“好像是这个样子的。” 轩辕面无表情的道:“轩辕部放弃大河左右的井田村……” “我要你的地做什么?云川部这点人,连我们自己的土地都耕种不完,好好地种你的地,没人想要。” 轩辕咬咬牙道:“轩辕部贡献三千妇人……” “我要你部族的妇人做什么呢?你一口气拿出三千妇人,你部族里的男人岂不是就要单着? 目前的女人市场挺好的,事情做得你情我愿的,还不伤和气,不出三五年,各个部族里的男女数量平衡了,就没有这些担忧了。” 轩辕的眼珠子开始逐渐泛红,云川越是不要什么东西,最后要的东西就会越多。 “你到底想要什么?”轩辕突然觉得自己拼死杀掉云川也是一种很好的解决事情的办法,了不起自己陪葬就是了。 云川淡淡的道:“我要所有人都好好地活着,而且要越活越好,这片大地非常的大,人的数量太少了,就算我杀了你,杀了蚩尤,夺走了你们的部族,也不过是得到一个大一号的云川部而已。 而这场战争一旦发生,你会死,隶首,大鸿,常先以及你部下那些聪慧的人都会死,蚩尤部也是同样的,等蚩尤,以及蚩尤部的大巫们通通死掉之后,你觉得这个世上还能留下什么? 我很早以前在整理好的种子的时候就发现,种子每一年其实都是在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我们的眼睛看不见,可是呢,每一年的收成,以及新收的种子会告诉我他们已经发生了变化。 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云川部与轩辕部接壤的地方,稻子的产量一直都是最大的。 这是因为两个部族的稻子在扬花的时候,相互促进的作用,而我们每年都在挑选稻种的时候都在优中选优,渐渐地,我们新收到的稻种跟以前的稻种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仅仅是稻子,我相信,糜子,谷子,麦子,也都是这种状况。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 云川部不愿意通过武力从轩辕,蚩尤两部索要女人的真正原因就在于,我担心人种同化太快。 我们的先祖很久以前就明白,同部族的男女不应该交合,因为那样做了之后,生出来的孩子夭折太多,就算活下来,几代人之后,不用遇见外敌,自己就毁灭了。 所以呢,我宁愿通过女人市场这种方式,慢慢的来解决云川部女人不足的问题,是因为我想要更加聪明,健壮的族人,而不是要一群傻子,呆子,或者骡子。 以此类推,人的想法也是一样的,我甚至不能确定我的做法就是好的,正确的,如果我把崇尚道的你,崇尚巫的蚩尤全部干掉,如果我的坚持是错的,到时候,连挽救的余地都没有。 所以,你就好好地统领的你部族,好好地弄你的那一套,蚩尤弄他的那一套,我就继续坚持我的法子,我们一起慢慢的过日子。 把时间线拉长了,谁好,谁坏,就一定能看出来,好的必定会吞噬差的,在吞噬差的时候,好的会自动剥除坏的,留下好的,如此,不停地吞噬,不停地改变,最后变成一个我都不认识的东西,而这个东西的生命力是最强大的。” 云川的话很长,轩辕听得很认真,不过,他已经不再想着怎么干掉云川了。 他其实听不懂云川说的这一段话,说不上哪里不对,可是,他见云川好像不在意,他决定不提醒云川。 “你之所以在拥有了绝对的武力之后,不侵占轩辕,蚩尤两部的原因就是道家说的孤阴不长?” 云川看了轩辕一眼道:“孤阳也不长,甚至可以说,太纯粹的东西的寿命都不长。 我们要保持一个开放的心胸,博取众家之长为己用才是最好的。一个喜欢学习别人的长处,保留自家精髓的部族才是好部族,而且呢,这样的部族不太容易灭亡。” 轩辕古怪的看着云川道:“你之所以不侵扰我们,竟然是担心把我们干掉了,你就没有博取众长的机会?” 云川点点头道:“云川部是集大成者,应该有这样的心胸才对,最重要的是,杀光了你们,大河上游部落的人种优势绝对会降低一半以上。 好了,别捏拳头了,过来喝茶,我可经不起你得一拳,好好地活着不好吗? 不想被云川部吞并,那就要学会博取众家之长,如果你的部族足够厉害,以后连这常羊山城都是你的,且不用一兵一卒,坐享其成的感觉多好啊。” 轩辕沉默不语,却又没有什么好办法,云川部的影子就像阴云一样的笼罩在他的头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自从见识了云川部的武力之后,这些天,他夜不能寐,食不知味,好不容易睡着了,耳边似乎都能听到云川部的马蹄声,而这些马蹄声就像在他的头顶上踩响。 他还深深地知道,云川部的武器从来都是使用一代,藏着一代,试验一代的。 火油是云川部正在使用的武器,恐怖的床弩就是云川部隐藏的武器……他甚至都不敢想云川部试验的武器又是什么。 很多事情都是越想越害怕,所以,这一次来云川部,他就是想要看看床弩的真正威力。 “把你的床弩拉出来让我看看,好让我彻底绝了跟你们打仗的心思。” 云川看看轩辕,伸出手把他拉到一边,然后挥挥袖子,紧跟着,三声凄厉的弩箭破空声就由远而近。 “笃笃笃!”三枝两米长的弩箭深深的钉进了轩辕刚才站立的位置,入石半尺! 轩辕脸色微微一变,上前用力拔了一下弩枪,结果发现弩枪竟然死死地镶嵌在石头中了。 轩辕看着云川道:“你就是这样防备我的?也就是说,我每次前来,都有人在远处用这东西瞄准我?” 云川点点头道:“蚩尤来也是这样。” 轩辕咬咬牙道:“如果我不小心被射死了你怎么办?” “赶紧通知嫘,快点把你儿子送到你现在的位置上,还要一遍又一遍的警告嫘,千万,千万不要想着为你报仇,还会告诉嫘,这是你的临终遗言,不过,你临终前,一定会这么说的,对吧?” 轩辕点点头道:“确实会这样说,不过,你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云川用最真挚的声音道:“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看中的人,怎么说呢,如果没有你,这个世界将黯然无色。” 轩辕瞅着云川点点头道:“我以前不杀你,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你相信吗?” 云川同样点头道:“我相信,不过,前半段的世界比较原始,你说听话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听话。 现在,世界变得深奥起来了,就轮到我说听话这俩个字了,轩辕,你同样没有反对的权力。” 轩辕的身体猛地旋转起来,他钢柱一般的右腿如同砍刀一般的横扫过那三枝弩枪,弩枪随即绷断。 踢断了三枝弩枪,轩辕怒吼一声道:“云川,轩辕部不会屈服的,龙,也不会屈服的,有种你就来攻伐轩辕部。” 云川摇头道:“我才不会攻伐你轩辕部呢,我只会告诉轩辕部众,云川部永远都是轩辕部的好邻居,我们一定要相亲相爱的永远把这个好邻居当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我不仅仅会这样说,还会主动把布置在边界处的哨兵们全部撤回来,以后,轩辕部的人来云川部再也不用经过检查,想过来就过来,想回去就回去。 从今往后,云川部对轩辕部,蚩尤部没有任何防备。” 轩辕平静的看着滔滔不绝的云川,哼了一声,鼻孔里就流淌出两缕殷红的血,顺着嘴唇滴答,滴答的落在石板上。 “轩辕,你要记住,“苟日新,日新,日日新,长此以往,作新民!”就是云川部强大的奥秘。 千万,千万不要停下自己的脚步,千万,千万不要故步自封,拿出你所有的力气让你的部族强大起来,如果你敢懈怠,我就用鞭子抽你!” “云川,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碎尸万段!”轩辕的鼻孔再一次飙出两股血。 “好啊,好啊,尽管我知道你做不到,我还是希望你在杀我的时候不要弄碎我的尸体,我还准备吓后世人一跳呢。” 轩辕盯着云川的眼睛道:“我会给你一个全尸。” 云川笑道:“你看,你的誓言就是这么容易被打破,这说明你没有杀死我的信心。” 轩辕不再愤怒,鼻子也不再流血,他擦拭一把脸上的血迹道:“不,我想杀你的心从未像此刻这般浓郁!”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章两个卑鄙无耻之徒 第九十章两个卑鄙无耻之徒 其实从肉体上消灭一个人是消除这个人影响的最好方式。 很多人总以为自己如果死了,还能留得清白在人间,这往往是一种最无助的念想。 除非你有大量的与你秉承同一理念,同一目标的伙伴,他们会记住你,会在宣扬自家理念的时候用文字来纪念你,用历史来纪念你,否则,人死了就是死了,这就是文献记录中经常提到的——人死道消。 与历史长河中数不尽的人而言,能被史书记住的人很少,就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 所以,云川准备好好地活着,而且活得时间越长越好。 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出现了——轩辕想要弄死他,那么,到底要不要趁着轩辕现在没有反抗之力的时候弄死他呢? 吴王没有弄死越王勾践,最后被越王给弄死了。 项羽没有及时弄死刘邦,最后被刘邦给弄死了。 这种故事在云川的脑袋里有很多很多,每一件,每一桩都在告诉云川,现在就要干掉轩辕,说不定那一天,轩辕就会干掉他。 强大这种事情很难说,今天你强大,明天我强大,各领风骚几十年的事情才是历史的真实。 想到这里,云川就不想杀轩辕了,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弄死轩辕,蚩尤,甚至是刑天,如果可能,他不想杀死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有名有姓的人。 他其实不害怕轩辕会杀了他,一点都不害怕。 因为轩辕如果到了敢杀他的地步,那么,轩辕部一定发展到了可以跟云川部并驾齐驱的地步才成。 对于轩辕来说,个人的生死他是真的不在乎的,他的生命早就融入到了轩辕部里面,他就是那条真正的龙,杀死他没什么用处,反而会招来更多的人杀云川,而云川部与轩辕部将来合流的事情,想都不要再想了。 这种世仇很有可能会一直延续下去,延续几千年都有可能,还很容易触发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历史事件。 反正是你亡我,我亡你的故事一遍遍的上演,还不如什么都不做呢。 云川把茶水换成了酒,给轩辕倒了一杯酒道:“记住刚才的话,我们好好喝一顿酒。” 轩辕看看周围蠢蠢欲动的巨人们,来到云川面前坐下,双手扶着案几道:“不准备杀我吗?” 云川笑道:“好好喝酒,不要动不动就说生啊,死的,死亡距离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 轩辕端起酒杯道:“你会为你今天的决定后悔的。” 云川笑道:“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叫夫差,他打败了另外一个叫做勾践的王,就在人人都以为夫差会杀了勾践的时候,夫差却放过了勾践,还准许他回到他以前的领地里去。” 轩辕瞅着云川冷笑一声道:“勾践跟夫差成了好友?” 云川摇摇头道:“没有,勾践回去之后隐忍多年,等自己兵强马壮之后就杀了回来,攻破了夫差的领地,逼迫夫差自杀,他的国也被灭亡了。” 轩辕点点头道:“这个夫差王真够愚蠢的。” 云川跟轩辕碰了一杯酒之后又道:“还有一个更加愚蠢的王,叫做项羽,他跟另外一个叫做刘邦的王是死对头,当时啊,这个叫做项羽的王实力非常强大,刘邦王的实力很弱小,谁都知道刘邦王的野心很大,随时随地都想弄死项羽王。 然后,项羽王就把刘邦王喊过来喝酒,项羽王的部下都劝说杀掉刘邦王,结果,项羽王放过了刘邦王。” 轩辕瞅着住嘴不说的云川道:“这个项羽王死了?” 云川叹口气道:“死了,死的很惨,被刘邦王的部下十面埋伏之后大败,一个人杀透重围,来到一条河边,明明河水对面就是他的部族领地,他却不愿意过河,在河边自杀了,然后,他的尸体就被刘邦王的部下切开拿去邀功请赏去了。” 说完,又跟轩辕一起碰了一下酒杯,喝了一杯酒。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不杀我?”轩辕觉得今天的云川很不对劲。 云川笑道:“你知道嘛,夫差王死掉之后,两个王的领地就合并了,项羽王死掉之后呢,那一片大陆上的战乱就消失了,无非就是死掉了两个王,跟着死了一大群王族,这对族人来说是好事情。 说真的,这个世界上死掉一两个王就像死掉了两头老虎一样,对世界影响不大,马上会有新的王冒出来,轩辕,对我来说,大河上游三部族合并才是真正的大事。” 轩辕难以理解的瞅着云川道:“哪怕是你的部族被吞并?” 云川点点头道:“就目前的局面来看,你们被吞并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轩辕冷笑一声道:“没那么容易。” 云川吃了一口凉拌蕨菜道:“也没有那么难。” “你准备怎么下手合并我们?” 云川大笑一声道:“就这么慢慢的过日子,你过你的,我过我的,时间长了以后,可能是某一天你从梦里醒来,就会发现我们三部族已经合并了,而你心中没有半分的不甘,就这么自然。” “也有可能是你从梦中醒来之后,发现你变成了一个叫做轩辕部落的人。” 云川连连点头道:“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模样,我到时候一定不会躺在地上撒泼打滚的哭泣,你也不会哭泣吧?” 轩辕依旧像看一个傻瓜一样的看着云川道:“不会!” “不会就好,吃菜,吃菜,蕨菜也只有这个时候的好吃,再过几天就老的咬不动了。” 轩辕没有吃菜,站起身道:“我不知道你哪来来的自信,觉得你云川部能吞并轩辕,蚩尤两部,可是,就你今天的模样,真的有那么两分世界之王的样子。” 云川同样站起来对轩辕道:“想要快点走吗?担心我改变主意杀了你?你想多了,要走就走吧,骑马上路的时候小心一些,慢一些,不要出意外,我没有派人在暗中伏击你。” 轩辕转身就走,云川跟在后边殷勤相送,直到轩辕离开常羊山城,骑到马背上,才冲着云川大声道:“你到底凭借什么觉得你能吞并轩辕,蚩尤两部?” 云川大声喊道:“凭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永无止境的心态!轩辕,你永远都不明白,美好生活到底有多么的美好,你也永远都不明白,如何带着你的人民走向幸福美满。 而我——云川,知道!” 轩辕单手握着战马缰绳,回头看着云川道:“我渴盼着你病死,老死,摔死,撑死,醉死,唯一不希望你被人杀死!” 云川笑呵呵的道:“最好不要有杀死我的心思,我如果被人杀死了,我老婆儿子一定会不管不顾的剿灭你们两部,到了那个时候,没人能够幸免。” 轩辕仰天咆哮一声就骑着马快速的走了,他胯下的马蹄很急,转眼间就消失在了地平线上。 阿布凑到云川身边阴恻恻的道:“轩辕的战马没有马具,跑的不够快,如果现在让小鹰带着骑兵去前边堵截,应该能追上。” 云川叹口气道:“轩辕在轩辕部的威望太重了,杀掉轩辕,两部族的战争就迫在眉睫了,这样的复仇战争,轩辕部一定会战至一兵一卒的,那样的话,可就太惨了。” 阿布不解的道:“那是轩辕部的人!” 云川冷冷的瞅着阿布道:“那也是我的族人。” “轩辕部也是咱们的族人?” “没错,轩辕部,蚩尤部的人都是咱们的族人,不管他们两个部落怎么看,我们自己一定要把他们当自己的族人一样去珍惜。” 阿布惊骇的道:“王,这样不成,云川部会损失惨重的。” 云川笑道:“以前是怎么做的现在继续那样做,只不过,我们改变一下态度就是了,对轩辕,蚩尤两部来的人要热情,要和蔼,对于他们两部来云川部定居的人一定要做到公平,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收购他们两部的货物,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把好的货物卖给他们,总之,在有能力的状况下能帮助他们就帮助,要让这两部的人来到云川部之后不觉得像是在异族一样就成。” 阿布不解的道:“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做的。” “持之以恒很重要,继续下去一定会有收获。” “到底要多长时间才能看到族长希望的效果呢?” 云川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中飘着的棉絮一样的白云,淡淡的道:“先这样做二十年再说。” “二十年?”阿布惊讶的快要跳起来了。 云川笑道:“二十年不够,那就再来二十年,不论是五十年,还是一百年,只要持之以恒的保持领先,只要持之以恒的表达友善,到时候,你会在这里看到一个大一统的部族。” 阿布还想劝诫云川,张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就听身后的小苦嘿嘿笑道:“还要持之以恒的损害轩辕,蚩尤两人的统治基础……” 云川瞟了一眼小苦冷冷的道:“这句话我没说过。” 小苦垫着脚尖将脑袋搁在阿布的肩膀上道:“这是阿布说的。族长怎么可能说出如此卑鄙无耻的话语。” 云川点点头看着阿布跟小苦道:“是这样的,你们两个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应该是两个卑鄙无耻之徒!”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一章坚壁清野轩辕部 第九十一章坚壁清野轩辕部 卑鄙无耻的人当然要干一些卑鄙无耻的事情,要不然岂不是白白地背了这个恶名声? 最蠢的卑鄙无耻之徒,就是那种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卑鄙无耻之徒的人,遇到这种人,狗都会离他三丈远,更不要说人了。 最顶级的卑鄙无耻之徒其实都是一些看起来很善良,很和善,很大度,很具有同理心的人,这种人一辈子干的好事数都数不清,就是在他光辉的人生历程上,会有几个黑点,虽然这几个黑点黑的能够吸纳光线,却不影响人们给他一个好人的评价,他们的卑鄙无耻需要经过时间慢慢发酵,沉淀之后,才能被后世人发现这个人实在是一个大奸大恶之徒。 往往这个时候,那个人早就死了,说不定骨头都已经腐朽了。 云川觉得不论是阿布,还是小苦都有做这种人的潜质,尤其是小苦,这孩子的人生观就从来没有正确过。 在融合这种事情上,大方向自然是要表现得亲如一家,在暗地里就要筑牢守卫之门,并且要准备进攻之时,亲如一家在明,其余的在暗,明暗交错,虚虚实实的才能把这件事办好。 不过,事情明显没有朝云川希望的方向走,第二天,云川部的客流量就减少了至少一半。 剩下来的,即便是来了,也是大鸿,熊战士这种老谋深算,意志坚定的人,不担心云川部耍手段的人。 阿布把这个情况告诉云川之后,他好像一点都不紧张,其实阿布也不紧张,一件需要连续进行五十年的事情,现在才开始而已。 轩辕是一个很聪慧的人,隶首,大鸿也是很聪慧的人,问题是他们麾下的十来万族人就没有那么聪明了,在云川部的人看来,轩辕部,蚩尤部的人性情其实都非常得淳朴。 他们喜欢这些淳朴的连天平底下加了磁石的手段都不明白的人,就算发现了,也是好奇多过质问。 云川部的商人院子里从来就不生产什么好人,这一点云川,阿布,夸父这些人知道的清清楚楚。 不过,这些人也是最受轩辕部,蚩尤部喜爱的一群人,他们的话语永远是那么动听,他们的见识永远是那么深邃,他们的行为永远是那么得体。 每年都是这些人赶着牛车,驴车,带着货物深入到轩辕,蚩尤两部去做深入的商品交换。 春耕结束之后,就到了云川部商人院出发的时候了,今年去轩辕,蚩尤两部深入工作必定是有难度的,所以,在出发前,阿布,小苦跟他们进行了长时间的单独谈话。 这一次,阿布,小苦准备彻底地遵循族长的指导意见,认为,此次去远方销售货物,应该携带一些原始部族的人们喜闻乐见的货物,比如,可以把身体清洁得很彻底的肥皂,可以让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的麦芽糖,可以让人忘记所有忧愁的酒,可以让所有女性原始人疯狂的绢花,以及用各种乱七八糟的漂亮石头以及罕见的兽骨,鸟羽制作的首饰。 重中之重是要推广云川部研发出来的各种美食,族长很久以前就指出,美食,绝对不能仅仅属于富裕者,或者当权者,部族人也有权力享受各种美味,只有让部族人品尝到了精美的食物,他们才会对美好的生活有一个基础的认知,所以,此次出行,云川部派出去了十二个厨娘,每一个厨娘都是云川部里难得一见的庖厨之神,同时,也是难得一见的绝色美人!!! 果干一定是要携带的,美丽的丝绸也是一定要携带的,好用的陶罐,陶碗,陶盆,以及刚刚研发成功的瓷器也要携带上一两件,用来献给那些部族的族长们。 为了能让其余部落的人享受到美好的生活,云川部几乎倾尽所有的为他们服务。 至于粮食种子,蔬菜种子,小铁刀,铁质剪子,锯子,斧头,犁头,麻布,针线这些普通的货物实在是过于笨重,就不用携带了。 小苦儿认为,在粮食还够吃的情况下,如何提高那些部落人的幸福感才是需要第一时间考虑的大事。 而且,这种事情一定要常做,一定要持之以恒地做,才能达到族长要求的目的,而且考虑到此次商队之行必定会遇到阻碍,小苦儿决定亲自走一遭。 商队进入轩辕部之后,管事们就发现,轩辕部已经进入了一种极为紧张的态势里。 白日里,他们的井田村,也就是围屋大门紧闭,青壮全部在田野里劳作,围屋的高墙上,站着童子与老人,不论云川部的商人如何喊话,这些人好像都听不见,对他们的到来无动于衷,与往日翘首期盼云川部商队的场面完全不同。 小苦儿坐在一辆牛车上,口里地吃着雪白的麦芽糖,一边笑嘻嘻地瞅着围屋高墙上的那些童子与老人,那些人不说话,小苦儿自然也不说话,只是把麦芽糖咬得咯吱咯吱作响。 “苦儿,情形不对啊,到现在都没有人出来。”商队管事小声地对坐在牛车顶上的小苦儿道。 小苦儿把吃了一半的麦芽糖随手丢到草丛里,漫不经心地道:“族长羞辱了轩辕,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这些人知道,我们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而他们族长在阻止他们过上幸福生活。 一次两次可能无所谓,百十次之后,轩辕说的话,在他们的耳中就成了放屁。” 跟管事解说完,小苦儿就大声喊道:“来看啊,真正的好货啊,以前从来没有拿出来的好货啊,肥皂你们一定听说过,用这东西洗澡身体滑溜溜的,以前要十斤麦子换一块,这一次便宜了啊,八斤就能换一块,还有上好的陶瓷,都是上了彩的陶锅,用陶锅才能煮出真正好吃的肉啊…… 快来换啊,换一口陶锅白送一块麦芽糖,来看啊,甜如蜜的麦芽糖啊,真正的好东西……” 小苦儿不厌其烦地大喊着,围屋里的人依旧冷漠地看着小苦,于是,小苦就把麦芽糖捏碎,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往围屋上边丢。 很明显围屋上的童子,老人都很有骨气,不论小苦儿如何努力,他们就是不愿意开门做生意。 眼看着在围屋一所所获,小苦也不气馁,只是有些生气地将麦芽糖捏碎丢在地上,然后让商队的人收起那些展现出来的好货物,气咻咻地继续向轩辕部深处走去。 等走出这些人的视线,小苦就从牛车上跳下来,跟商队管事一起回到围屋,远远地瞅着这座看似坚不可摧的堡垒。 此时,就在小苦儿丢弃麦芽糖的地方,乌泱泱的围了一大群人,全部都是童子,不用看都知道,这些孩子正在努力地寻找着小苦儿捏碎丢弃的麦芽糖。 其中一个童子猛地欢呼起来,手里举着半根麦芽糖,这是他从草丛里捡回来的。 不等这个孩子把麦芽糖往嘴里送,他手上的麦芽糖就消失了,被一个更大的孩子给抢走了,于是,一场混战也就难以避免地开始了。 管事疑惑地道:“用粮食换麦芽糖不算难啊,怎么就没人换呢,你看这些娃娃多喜欢麦芽糖啊。” 小苦儿笑眯眯地道:“只要知道麦芽糖是甜的,回头的时候一定会有人偷偷地跟我们交换。 先把甜味种在他们的心里,以后一定会发芽的,到时候我们往麦芽糖里添加毒药,他们也会吃得津津有味。” 管事吓了一跳,连忙摆着手道:“麦芽糖是吃的,不能下毒。” 小苦儿瞅瞅愚蠢的管事,叹口气没说话,要是阿布,跟元绪在,他们一定会明白自己说的毒药是什么,而不是像这个愚蠢的管事一样,认为自己想要毒死轩辕部的人。 “继续向前走,我们直接去野象原。” “既然轩辕族长已经下令不允许轩辕部众跟我们交换,去野象原估计是白跑一趟,不如避开野象原去偏远的地方。”管事再一次建议道。 小苦盯着管事的眼睛看了半天才叹口气道:“怪不得族长总说云川部里充满了蠢货,连你这样的人都能当管事,可不是满部族都是蠢货嘛,你这种人就不配思考,听我的话,直奔野象原就对了。” “为啥?” “你还要问为啥?因为你蠢。” “我哪里蠢了,阿布都说我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 于是,管事头上就挨了一鞭子,管事抱头在地上跳,这一鞭子抽得他很痛。 管事本来还想问为啥,眼看着小苦手里的鞭子又举起来了,就立刻躲得远远地,一连串地催促手下赶着牛车向野象原走去。 顺利夺权的小苦儿见状,又忍不住叹息一声,自己这一次过来其实就是一个旁观者,对商队没有指挥权,现在,仅仅抽了一鞭子就把指挥权顺利地夺过来了,看样子,云川部的组织管理还需要继续加强,至少要明确管理责任,否则,任何人表现得强势一点都能轻易地夺过指挥权,这可是大漏洞。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二章目标,目标 第九十二章目标,目标 轩辕不能断绝跟云川部的交易,所以,越是靠近轩辕部权力中心的地域,轩辕对这些地域的控制力就越强,他也有信心准许云川部的商人在这里交易,而不至于产生别的什么问题。 他重点防范的对象是靠近云川部的那些围屋,云川这人天生就有把人带坏的本钱,与其严防死守,不如从一开始就彻底断绝。 需要彻底断绝跟云川部往来的部族,一般都是偏远部族,而轩辕部的核心地带野象原就不一样了,在这里轩辕还是有信心跟云川掰一下手腕的。 所以,当小苦带着商队走上前往野象原的道路之后,小苦能明显的感受到,总是落在商队身上的一些视线似乎消失了。 商队踏上野象原的时候,正是远山如黛,白云低飞,青草如毯的好时候,天空中飞着老鹰,树林里栖息着乌鸦,青草里蹦跳着野兔,小溪里荡漾着青黑色的鱼群。 真正说起来,野象原的地理条件实际上要比云川部所在的常羊山要好,这里的土地平坦的让人看到了就想满地打滚,更不要说野象原上横七竖八的小河,小溪,均匀的浸润着这片土地。 野象原上没有围屋,这里只有一个又一个的村落,每一个村落距离另一个村落很远,不过,恰好在视线的尽头位置上,称得上是鸡犬相闻。 当商队这一次靠近村落的时候,人们也就从四面八方走过来,将商队包围的严严实实。 虽然这支商队没有携带那些人人都想要的生活必需品,不过,他们这一次带来的货物确实都是非常好的东西。 肥皂,麦芽糖,女人首饰,这些东西交换的不错,不过,每一个交换东西的摊位前边,都会站立着一个双手抱胸的闲汉,他什么都不要,就是站在那里观看,一言不发,直到所有人交换完毕之后才会离开。 小苦带着厨娘用陶锅炖了一大锅肉,这东西也是可以交换的,因为是刚开始,他们不敢制作太多,结果,当肉炖熟之后才发现,这东西才是销量最好的,就因为有了炖肉,连带着陶器的销量也变得非常好,当然,前提是,要从厨娘那里学会怎么炖肉。 既然是商人,小苦在做生意的时候,从来不说政治,更不会说轩辕部半点的不好,相反,他对物产丰富的野象原极尽赞美之能事,甚至在跟轩辕部的人谈话的时候,还总是能畅想出野象原的另外一副模样。 比如,小河上应该修建拦水大坝,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可以人为的将水面提高,可以浇灌更多的农田,否则,这些镶嵌在草滩里的小河,对于野象原的农业建设的作用就不那么大了。 这种话,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就连监视他们的汉子,也对这件事非常的关注,忍不住参加进来商讨提高河面高度的话题。 野象原的平坦是好事,但是,也是坏事,不过,总体上的西高东低的大场面是没有改变的。 所以,小苦就在地面上,用石头堆砌出来一个小小的水坝,再用水瓢舀水,让这个小小的水坝里蓄满水,果然,水面就比周边的农田高出来不少,从旁边开一个口子,就有一条新的小河蜿蜒去了远方。 在给轩辕部出主意的时候,小苦可是真心的,商人院里的管事在忙着交换东西,而小苦则完全投入到了帮助轩辕部发展的大业中去了。 “你是说云川部的商贾们没有蛊惑人心?”轩辕安静的坐在一棵大柳树之下有些不解。 大鸿连忙道:“没有,除过交换货物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出格的语言,他们的队伍中甚至还有人在教井田村里的人,如何通过拦河筑坝来提高水面,增加农田浇灌面积。 监视的人回来说,商队与往年的商队没有什么不同,所谈全是交换事宜,交换方式还算公平,没有蛊惑我轩辕部族人,也没有故意贬低我王的言语,只要谈到我王,必定毕恭毕敬。” 轩辕沉默片刻,对大鸿道:“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无助过,广成子之事,让我看清楚了云川部的强大,这种强大,甚至不是我所能想象的强大。 大鸿,我们的青铜剑虽然锋利,我们的身手虽然很好,但是,面对云川部的时候,我们的生死只在须臾。 以前,我们在领兵打战的时候,只要冲锋在前,只要我们的武器足够锋利,身手足够好,我们就能带领族人击败敌人。 这就是我一直认为我比云川强大的一点,云川没有能力带着族人进攻,作战,他的部下虽然凶悍,但是,脑子却不好,如果云川不能亲自与我对阵,他云川部的实力虽然强大,终究难免一败。 现在不一样了,云川有了一种叫做床弩的武器,这种武器最大的作用就是杀死领兵的人,我看过了,在五百步以内,床弩可以轻易地杀死领兵的人。 这样一来,我就不能领兵作战,你们也不能再冲锋在前,只能任由一般的族人奋勇冲杀,可是呢,云川部的领兵人却没有这样的忧虑,夸父,狱滑,甚至是女咆他们却能统领着整齐的队伍跟我们没有领兵人的军队作战。 加上他们的武器比我们好,比我们多,这样的战争我们没有胜算,我几乎看不到半点胜算。 我看出来了,云川同样看出来了,他就是依仗这些东西,才会在常羊山城羞辱我。 并且大言不惭的向我提出合并这样荒唐的要求。 我当时在常羊山城问过云川,为何不杀我,他说,他喜欢我,不想杀,这个回答我一直没有想明白。 杀了我,再继续征伐轩辕部,你们大半是打不过云川的,他只要杀了你们,再告诉轩辕部的人,他不杀普通族人,我想,不出三年,他就能让轩辕部变成云川部的属下。 这明明是一个非常好的解决我轩辕部的方法,他却没有用,反而将我送回来,并且真的开放了云川部的边界,允许轩辕部的人自由进出。 我是在昨晚才想通了云川这样做的原因,原来,他是真的不愿意我死掉,也不想让你,隶首,常先这群人死掉…… 他希望能有一天,当他真正成为所有人的王的时候,我们能匍匐在他的脚下祝贺他。” 大鸿听了轩辕的话面无表情的道:“太狂妄了。” 轩辕痛苦地摇摇头道:“你错了,一点都不狂妄,我怀疑,他可能永生不死! 如果他真的可以永生不死,那么,他就不着急使用武力来让我轩辕部屈服于他,就像他说的那样,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等我们都死了,等我们将轩辕部变得繁盛起来了,他正好轻易地摘下我们种植的果实。 到了那个时候,他麾下的国,才能在一开始就成巅峰,而不用继续苦熬多年,慢慢的等待,慢慢的教诲,慢慢的等着被他攻伐的七零八落的轩辕部恢复元气。” “云川可以长生不死吗?”大鸿平静无波的面庞终于变得狰狞起来。 轩辕叹口气道:“真正的广成子就在云川麾下。” 大鸿闻言立刻转头看向架子上的人头琥珀,涩声道:“广成子……不是已经死了吗?” 轩辕淡淡的道:“云川麾下的元绪就是最后一位广成子。” 大鸿慢慢的站起身道:“族长,请允许我去云川部,为云川新生的长女送去贺礼。” 轩辕看着大鸿道:“杀了云川之后又能怎么样呢?只会招来云川部疯狂的报复,一场大战之后,云川部固然损伤惨重,等待我轩辕部的结果一定是灭亡——我还隐约听说,云川可以掌心聚雷!” 大鸿颓然坐倒在地上,看着轩辕道:“我们就这么等死吗?” 轩辕瞅着大鸿苦笑一声道:“好在,我们还有时间,你去一趟蚩尤部,将我与云川见面发生的事情一字不落的告诉蚩尤。” 大鸿低着头道:“应该让在外的隶首回来了。” 轩辕摇摇头道:“不用,刑天即将上钩……” 小苦走在野象城的街道上,嘴里咬着一串烤鸟,两只眼睛不断地瞅着野象城的布局。 野象城经过轩辕三年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就是布局不好,看起来好像谁都有资格在这里建房子,所以,野象城里的房子高的高,矮的矮,房子的种类乱七八糟,有草房,有木头房子,有竹楼,还有一些房子跟鸟巢一样挂在树上,还有人直接在地上挖一个洞充当房子,也算是房子,总之,乱糟糟的。 轩辕部的人烤出来食物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烤鸟,这里的人能用一种小小的尖刺,通过竹管吹一下就能杀死一种颜色金黄的小鸟,而这种小鸟的骨头很轻,身体里的脂肪却不少,只需要用火烘烤一下,小鸟身体里的脂肪就会融化,撒上盐巴之后,味道堪比云川部的竹虫。 小苦一边啃鸟,一边向野象城的中心走去,他觉得轩辕将城池修建在平原上,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虽然轩辕居住在城池中心位置上,却没有修建太好的宅子,就眼前,这座两层的高大木楼,看样子,就是轩辕部的最高建筑。 他没有想到,自己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屋檐下的嫘,此时的嫘正在认真的缝补一件麻布衣衫,衣衫上满是补丁,看样子这件衣衫轩辕已经穿了很长时间了。 这与商队提供的情报非常吻合,小苦丢掉啃了一半的烤鸟,用力揉搓一下的脸蛋,然后换上一张憨厚的,人畜无害的笑脸慢慢靠近嫘,最后蹲在嫘的身边,双手托腮眼睛一眨不眨的瞅着正在缝制衣衫的嫘。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三章可怜的轩辕部族人 第九十三章可怜的轩辕部族人 “你是谁家的少年郎?”嫘咬断了穿在针上的麻线,又用拇指食指灵活地打了一个线头,完成了自己的缝补工作。 “我是云川部的,我父亲叫黑牛!”小苦笑吟吟的道。 嫘抬头想了一下道:“我没有记住你父亲的名字,你的母亲叫什么名字?” 小苦继续笑嘻嘻的道:“我的母亲叫女娄!” 嫘摇摇头道:“后来进入云川部的吗?不过,看你的年纪,应该很久了,我为什么没有印象呢?” 小苦有些难为情的道:“您在挑选织女的时候,我母亲太笨,没有被您选中,另外,她的名字是她死了之后我给起的。” “已经死了吗?”嫘叹息一声,似乎有一些伤感。 “去年冬日之前,我父亲开垦了很多的荒地,母亲一直跟着父亲劳作,最后活活累死的。” 嫘把手中的麻衣放在一个柳条筐里,瞅着小苦道:“你还记得她的模样吗?” 小苦道:“记得,我把她埋在了一个很好的地方,只要我在家里的田地上劳作,就能看到她的坟茔。” 嫘点点头道:“是个好孩子,不过,你怎么跑来野象城了呢?” “我是商队里的伙计。” “哦,商队的伙计啊,这个时候你不在商队帮忙,来这里做什么呢?” “当然是来做生意的。” “跟谁做生意呢?” “跟您!” 嫘轻笑了一声道:“那你可找错人了,我没有东西可以拿来跟你交换,我要的东西都是部族发的。” 小苦从怀里摸出一个细长的木头盒子,盒子上还雕刻了很漂亮的花纹,在嫘的眼皮子底下打开了盒子,盒子里赫然是一个用红色绸布包裹着的长条形物体,小苦打开绸布,一枚白色的玉制步摇赫然出现在红色绸布上,在阳光下闪烁着莹莹的光芒。 嫘笑了,从头上取下自己的木质发簪,二话不说就把那支玉质步摇插在头上,还轻轻地摇晃一下脑袋,两枚青色的玉环就微微碰撞,发出好听的叮叮声。 “好看吗?”嫘歪着脑袋瞅了小苦一眼。 小苦傻了吧唧的呲着大白牙道:“真好看!” 嫘挥挥手道:“那就滚蛋吧!” 说完话,就提着柳条筐也不管目瞪口呆的小苦,就娉婷袅娜的摇摆着腰肢进了族长家的大门,在进门之后,还用自己浑圆的屁股拱了一下,把门给关上了。 “哇——”小苦在众目睽睽之下扯着嗓子嚎哭起来,也不管地上的马粪,牛尿,狗屎一边哭,一边打滚,于是围观的人就越发的多了起来。 “我的簪子……哇——我的簪子——哇哇……”小苦哭的凄惨,围观的人就越发多了,只是,小苦哭泣的越是凄惨,笑的人就越多。 屋子里正在拿着另一本书对照着写书的轩辕听到了小苦的哭声,烦躁的丢下手里的书本,瞅着自己苦心孤诣写了一小半的书冲着刚刚进门的嫘吼道:“让门外那个哭嚎的家伙滚蛋!” 嫘调皮的摇晃一下自己的脑袋,让两个玉环再一次发出清脆的叮叮声,对轩辕道:“好看吗?” 轩辕瞅瞅嫘发髻上的玉质步摇,点着头道:“”很不错,不过,这是哪里来的?咱们部族可没有这东西。” 嫘掩着嘴巴笑道:“这是从一个不怀好意的小子手里骗来的!” 轩辕皱眉道:“你骗一个孩子做什么?要是喜欢,就拿丝绸去换就是了。” 嫘大笑道:“是一个云川部的小子!看着聪明,其实傻了吧唧的,以为把这么好的东西拿出来,我就会跟他换,想什么呢,这东西再好看也不过是一个玩物而已,饥不能食渴不能饮的,值得我用辛苦织造出来的丝绸,辛苦种植出来的粮食去交换? 还想用我当人样子,好让轩辕部更多的妇人换这个东西,既然他不怀好意,那就让他知道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恶意!” 轩辕闻言哈哈大笑了一阵,不过,还是指着远处的大门道:“他还在哭呢,看样子这个东西可以换到很多东西。” 嫘摇摇头道:“这个小子我见过,是在云川的天宫里见过的,我去的时候,精卫让他给我端茶倒水,伺候我们吃饭,当时没太注意这个小子,今天到了门口,我才想起来,还骗我说他父亲就是一个普通农夫,母亲是一个连织女大选都过不去的蠢妇,是他骗我在先,就休怪我骗他在后。” 轩辕对于嫘骗了谁不怎么关心,他疑惑地是嫘为什么会说起这个孩子的父母都是蠢人。 夫妻多年,嫘自然知晓丈夫的心思,就继续道:“能起这种心思的孩子绝对是一个聪明人,只不过是遇到我罢了,如果今天坐在门口给你缝补衣衫的人不是我,而是别人,你信不信,云川部仅仅凭借这种簪子,就换走轩辕部无数的东西。 所以说啊,这么聪明的孩子就不该有那么愚蠢的爹娘,还刻意告诉我说他的蠢笨老娘是被活活累死的,真是可笑至极,云川部族人如今衣食无缺的,会出现把人活活累死的场面? 这种随意拿父母说事的家伙,不坑他坑谁?” 轩辕侧耳倾听了一阵子,发现外边的哭嚎声停止了,就笑着朝嫘挥挥手,继续忙着按照云川的写的书去写他自己的书去了。 这些书对于轩辕部来说非常的重要,自从接纳了大量的伏羲氏族人之后,轩辕惊喜的发现,在自己接收的伏羲氏族人中,有几个不错的智者,这些智者也是广成子的拥趸,他们对于广成子的学问都有一定的研究。 这些学识很快就转化成了好学的轩辕的学识,同时,轩辕在吸收消化了这些学识之后,终于总结归纳出来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学说,这个学说就是——龙学说。 广成子认为的道,被轩辕具体化成了龙……于是,盘古成了龙,女娲成了龙,伏羲氏自然也成了龙,以此类推,身为部族首领中最强大的一位,轩辕,自然也成了龙…… 龙创造了世界,龙诞育了人类,龙保护了人类,龙兴云布雨滋养了万物,龙口吐雷电惩罚了山精海怪,同时也惩罚了坏蛋。 鉴于云川部跟蚩尤部的强大,于是,云川,蚩尤这两个人也必须成为龙! 轩辕为黄龙,属性土,位居中央,云川为黑龙,生性狡猾如同流水属性水,蚩尤乃是红龙,性如烈火自然属性火。 这一点明显的将广成子的五行说强行拿过来了,且给眼前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做了一个很好的安排。 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该如何说服云川承认自己就是那条狡猾阴险且能给所有人带来灾难的黑龙,以及如何说服蚩尤承认自己就是一条没有脑子,只知道一味蛮干的火龙……这种事大概率是说不通的,所以,轩辕决定先从自己的部族开始讲解给大家听,至于,云川部,蚩尤部,以后再说。 就在轩辕跟嫘两人在屋子里讨论大事的时候,门外的小苦脸上带着泪珠,身上沾满了马粪,牛尿,狗屎的小苦正在如火如荼的售卖自己的玉质步摇……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一支连仁慈的王后都会生出抢夺之心,且毫不掩饰自己本心付诸行动的玉质簪子,试问住在周围的轩辕部首领们的妻子们又如何不动心呢? 小苦抱着东西不想卖,他不想再遭遇恐怖的抢劫了,还特意喊来了商队的管事们。 周围的女人们没有一个善茬,比如隶首的老婆,大鸿的老婆,音乐之神伶伦的老婆,再加上陆吾,英招,岐伯等人的家眷,这些都是家庭很富裕的人家。 一支需要两百斤稻谷,或者十张兽皮,或者两匹丝绸才能换到的精美簪子,在小苦的哭泣声中,被换走了十六支。 同时,被换走的还有大部分麦芽糖,蜂糖,果干,彩绸,云锦,肥皂……这让小苦儿终于看清楚了庞大的轩辕部的实际消费能力,为此,小苦还特意拿出来了六双造型精美的鹿皮靴子,十二双象牙梳子,以及三套犀牛角酒杯,进一步试探轩辕部族人的消费能力。 没想到,效果好的出奇,不论他拿出来多少好东西,基本上都是被一扫而空。 尤其是隶首,大鸿,伶伦,岐伯这些人的家眷,消费能力更是出奇的强大,与轩辕部普通族人的消费能力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 小苦哭唧唧的表情中渐渐酝酿了一些笑意……因为云川部的财富分配不是这样的,在云川部,所有的财富属于部族,族长富裕是云川部所有族人都认可的,因为,只有族长富甲天下了,就说明云川部族人业富甲天下,至于,阿布,夸父他们的并没有太多的财富能拿得出手,至少,跟轩辕部的这些人没有办法比。 所以呢,眼看着大量珍贵的货物被这些人轻易地吞下,小苦觉得轩辕部普通族人实在是太可怜了,需要得到拯救!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四章肥硕的仓鼠 第九十四章肥硕的仓鼠 除过族长之外,任何人都没有特权! 这就是小苦心中的执念,而这个执念在云川部早就深入人心了。 族长的财富属于全族,族长只是帮助族人掌管财富,这也是小苦心中早就形成的执念,同时,也是云川部所有族人的共识。 族长没有权力动用大仓库里的东西,这里的东西属于全部族人,这也是族长早早就跟族人们说清楚的事情。 族长能自由动用的只有小仓库里的东西,这个小仓库准确来说是属于王后精卫的,这一点,也是所有族人们知道的事情。 在云川部,所有的财物都分的清清楚楚,这一点不但是阿布,夸父这样的首脑知晓,云川部任何一个族人也知道的清清楚楚。 就是知晓这些事情,云川部族人才能在之前拿出全部家底购买自己喜欢的老婆。 毕竟,只要常羊山上的大仓库还是满的,族长就不会让任何一个族人饿死。 很明显,轩辕部不是这样的,轩辕部的大仓库属于族长轩辕,即便是他穿着带补丁的麻衣,吃着简陋的食物,这依旧不能改变大仓库里的东西不属于族人这个事实。 跟云川部不同,轩辕并不认为自己欠族人什么,大仓库里的东西是他拿来维持自己统治用的,所以,隶首,大鸿,常先这些对他统治很有帮助的人,自然分享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 小苦非常的愤怒,他觉得轩辕这样做,对不起苦难的轩辕部族人!这需要有所改变,必须有所改变,必须让这些可怜的轩辕部族人享受到云川部族人正在享受的所有好处,唯有如此,才不枉来这人世走一遭。 轩辕一直忙碌到了傍晚,才终于可以休憩一下,吃一些东西,舒缓一下自己最近一直绷得很紧的神经。 目前居住的房子属于轩辕,在他众多的妻子中,只有嫘才能自由的进出这里,并且在晚上留宿。 至于别的老婆只能在吃饭的时候进来伺候着。 在轩辕准备吃饭的时候,嫘进来了。 轩辕甚至没有抬头,他就知道嫘此时的怒火足足有一万丈那么高,因为喜欢吃东西的嫫母,喜欢说话的女节,以及刚刚收纳的新妻子丽娱(高度怀疑原名鲤鱼,因为这个妻子出自彤鱼族!鱼人族的近亲)都不作声了。 不仅仅是不说话,就连含进嘴里的食物都不敢咀嚼,一时间,屋子里就剩下轩辕一个人喀嚓,喀嚓咬水芹的声音。 将口中的食物嚼烂吞进肚子,轩辕又夹起一块鹿肉,在吃鹿肉的空隙里随便问道:“怎么了?” 嫘强行压制着怒火道:“我被那个小混蛋利用了!” “噗——”轩辕刚刚放进嘴里的鹿肉完好无损的从口中喷出来了,他遗憾的看着那块鹿肉,用手帕擦擦嘴巴,这才抬起头看着怒发冲冠的嫘笑道:“慢慢说,不要生气,怎么被利用了?” 嫘深吸一口气道:“我刚才出门,看到隶首的妻子头上也戴着一支玉质步摇,只不过我的是白玉制作的,她的是青玉制作的。 我还以为她的簪子也是抢来的,还准备呵斥一下这个愚蠢的女人,让她把抢来的簪子还给那个小混蛋,也准备拿出一些东西交给那个小混蛋,就算是我把他的簪子给换了。 万万没想到,这个小混蛋在跟那些蠢女人介绍的时候,居然说他的簪子非常好,好到了我都会出手抢夺那么好!” 轩辕放下筷子,发现其余的三个女人的注意力全部在嫘头上插着的簪子,就叹口气道:“他没有胡说八道,你就是抢夺了他的簪子。” 嫘大怒道:“我只是在惩罚他欺骗我。” 轩辕摇摇头道:“如果这个小子的名字叫作苦,他就未必会欺骗你,他的父亲确实是一个农夫,他的母亲就是活活累死在田野里的。” 嫘不解的道:“你是说像那样的家,也能养育出苦这样的孩子?这不可能,而且以精卫那种恨不得把所有宝物都挂在身上的性情,怎么可能将一个农夫与蠢妇的孩子放在身边? 就算精卫不在意,以夸父那个便宜儿子小鹰目空一切的性子,又怎么能允许这种孩子跟他并列? 就算是隶首,他也曾经是战败部族的首领!” 轩辕想了一下道:“把他叫来问问。” 对于不知道的事情就问这种事情,轩辕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难堪的,他不觉得向农夫请教农耕之事有什么难为情,也不觉得向商人讨教商贾之术有什么不对,只要能对他做决定有帮助,轩辕不吝惜向一个野人求教。 不大功夫,脏兮兮,傻了吧唧的小苦就出现在了轩辕的面前,虽然这家伙身上的狗屎还散发着恶臭,轩辕也没有皱眉头,甚至连吃饭的频率都没有任何变化。 仅仅在吃饭的间隙问道:“你是云川的苦?” 小苦瞅着轩辕盘子里的鹿肉木讷的点点头,还把流淌出来的鼻涕努力的往里面吸了吸,不过,效果不大,吸力消失之后,鼻涕就再一次出现了。 “你把这种簪子换掉了多少?”嫘慢慢的来到小苦的背后冷冷的问道。 小苦瞅瞅嫘头发上的簪子低声道:“十六个,其实应该是十七个,假如你愿意把粮食或者皮毛给我的话。” 轩辕吃了一口鹿肉道:“你觉得轩辕部富庶吗?毕竟,你一下子就换出去了这么多珍贵的簪子。” 小苦抬起头看着轩辕道:“很富庶,就是富庶的人太少了,能换的起这种簪子的人不多。” “你们云川部能换的起这种簪子的人多吗?” 小苦骄傲的点点头道:“很多,我们刚刚换了五百个美丽的女人!等到明年,还有更多的人等着换更多的美丽女人。” 嫘吃了一惊,从头上拔下簪子看了看,恨恨的将簪子放在桌子上,用白皙的手指戳着小苦的额头道:“一根簪子就能换一个美丽的女子?” 小苦认真的点点头道:“这样的一根簪子可以换两百斤谷子,也能换十张完整的兽皮,也能换两匹厚厚的丝绸,与一般的美人换到的东西差不多。” 轩辕停止了吃喝,目光阴郁的看着嫘…… 小苦继续道:“没想到轩辕部这一小撮富人会这么富裕,把我们带来的麦芽糖,蜂糖,果干,彩绸,云锦,肥皂快要换光了,他们甚至换走了我们拿来试验的象牙梳子跟犀角杯。” 说到这里,小苦有些不安,偷偷地看了轩辕一眼,见轩辕没有发怒的意思,就有些显摆的道:“象牙梳子,犀角杯能换两支簪子。” 轩辕无意识的捏断了手里的筷子,嫘的眼珠子都要飞出眼眶了。 这两个人都不是吝啬的人,也是两个心胸宽阔的人,绝对不会觉得云川部用一些漂亮东西换走轩辕部重要物资有什么不对。 他们只是第一次发现在自己的麾下,竟然有人可以干出这么奢侈浪费的事情。 要知道轩辕身上的麻衣上有很多补丁,嫘,一个专门养蚕,缫丝,织绸手艺天下无双的女人,身上却不见一根丝线,穿的依旧是麻布衣衫,而这个屋子里的其余三个女人,身上同样是麻布衣衫,吃的依旧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饭食。 如果把她们四个跟唯恐衣衫不华丽,唯恐食物不精美的精卫相比,虽然地位相同,余者…… “唉——”嫘微微的叹口气,将桌子上的簪子还给小苦道:“你的簪子太过贵重,我换不起,你拿回去吧。” 小苦双手捧着簪子对嫘嘿嘿笑道:“您戴上吧,真的很美啊,也只有您戴上了,才有更多的人来跟我换漂亮的簪子。” 嫘的面皮微微抽搐一下,对轩辕道:“都是我的错……” 轩辕冷漠的摇摇头道:“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又看着小苦道:“你真的很聪明。” 说罢就挥挥手,小苦立刻明白,恭敬地将白玉簪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就倒退着离开了轩辕居住的地方。 一只脚跨出大门之后,小苦脸上就洋溢着笑意,对门外的那些依旧围着摊位的妇人们大声道:“轩辕王刚才还夸奖我聪明呢!” 妇人们听小苦这样说,挑选货物的劲头就更加的充沛了,即便是一些不愿意往女人堆里凑的男人,也对云川部的这些货物起了浓郁的兴趣。 小苦爬上牛车车顶,拿着一根麦芽糖咯吱咯吱的咬着,一边盯着轩辕居住的房子看。 他觉得自己应该已然成功的在轩辕心口种下了一根刺,一根族长的日子过得清苦,族人的日子过得辛苦,唯独那些管事们的日子过得太舒坦了。 就像自家族长曾经点评轩辕时候说的那样,轩辕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宁可自己粗衣陋食,也要花大价钱笼络人才,这样做是不对的,会让底层的族人对这些人产生敌意,时间长了,也会让轩辕自己心中生出不平来。 就算轩辕一心扑在部族兴旺大业上,暂时看不起些许享受,当轩辕发现自己的雄图霸业无望的时候,心中的怒火就会向那些得到了巨大利益,却没有帮助轩辕取得巨大利益的部下们倾泻…… 小苦再回想一下自己刚才跟轩辕,嫘这两位轩辕部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会面的场景,忍不住往嘴里丢了老大一块麦芽糖,得意的咬的咯吱咯吱的,就像一只肥硕的仓鼠。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五章最好的货物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六章好吃的狗肉 , window.encont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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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cuchapterid = "683908160"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myvfpncmfobtbsu0z5ntlkdzjccey0rlluujzudg1ywu5kq0fmwju3cvy5zw5kb1vxrtliz3fjytdvck1tdxc0txfovdbfvklxvxvnohrczmy5nmywk25uq3zlau9qthi5bghfwdrbcw91q0v1cctbynpcrkirrktjmmvhl0xmzlmrl3zlm3vmytdlr0zxv3y5q0xhrzg4zldccdbmq0ljnxq1cnp1a1neuxdkczeyak9vyzmyz3uyduntm1nioe0wbwtqsky3sjjzqk82azvytwlumfnibxfpvxpxsdvytfi3ehr0qlarqms9iiwgmtyzntc1nzqymsk=" window.fens = "1" var el = document.queryselector("#encontentloader") el.parentnode.removechild(el)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七章论迹论心 下一秒,苏城的白色蛇头,直接撞在独孤博的身上,因为现在已经是武魂真身状态下的原因,所以力量不是一般的夸张。 不过独孤博毕竟的半神,反应速度快的吓人,瞬间就出掌挡住了苏城的攻击,而下一秒,可能没有一秒,苏城的九个脑袋就开始疯狂的冲撞,按照常理来说是双拳难敌四手,不过独孤博硬是靠着一双手掌,挡住了苏城的所有攻击。 看到独孤博现在的表现,苏城越来越好奇,这家伙到底是接受的什么神位的传承了,居然真的有神会接受这个老家伙,这不合理! 在他看来,独孤博想要成神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他继承的那个神位,和常规的神之传承不同,并不是靠天赋之类的来筛选的,而是通过某些特殊的条件来筛选的,他现在很好奇那个筛选的条件。是天煞孤星?还是什么原因。 看着两人的激烈交锋,千道流发现自己好像插不进去,也不能说插不进去吧,他想要的话,还是能进去的,只是看现在的情况,这条九头巨蟒,好像完全不比独孤博差。甚至身体强度,比起独孤博,还要更胜一筹。 而且,他在一边震慑,可能效果比上去帮忙还要好,因为这样的话,独孤博就要随时担心他会不睡上去偷袭,这段时间刚好可以帮帮其他人,他看着刺豚好像要被尘心砍死了。还是过去帮一下忙比较好。 一刻钟过去,苏城还是和独孤博打的难舍难分,两人现在看起来,就好像真的势均力敌一样。 独孤看着面前的猛兽,心里只感觉一阵冰凉,即便他是半神,也经不起这么搞,面前这家伙的身体实在是太硬了,每一次攻击,都会比前一次力量更大,隐约间,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再这样继续下去的话。能不能打死对方他不知道,反正他的手快要支撑不住了。 想着,独孤博一狠心,在下一个蛇头撞过来的时候,汇聚全身的力量,猛然轰击了出去,一拳直接落在了面前的蓝色蛇头上面。 “咔嚓!” 独孤博的手骨几乎完全碎裂,右手像是没有骨头一样,直接软倒下去。 而苏城更惨,代表着冰属性的蓝色蛇头,直接被对方一拳打爆,平心而论,这还是苏城第一次被人打爆脑袋,不过意外的,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痛苦,这是因为他的属性太多了,将痛苦抗性也提升的很高,所以,现在他才没有感觉到那么疼痛。 随后,让人惊恐的一幕出现了,苏城那个被打爆的蛇头,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进行重塑,看情况,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恢复了。 看到这一幕,独孤博满脸惊恐,这到底是个什么怪物,打不死的吗! 实际上,这个恢复能力是来自于苏城的绿色蛇头,绿色蛇头梅瑟拉,拥有极强的恢复能力,就算是断肢再生也能够做到。 发现独孤博一脸惊恐的样子,苏城满脸愉悦,这独孤博好像很害怕的样子。懂不懂超神级武魂的含金量啊!这恢复能力,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因为右手在短时间之内并没有办法在用的原因,无奈之下,独孤博只能是马上逃命,在继续下去的话,自己恐怕会有生命危险,还是等以后在来吧,深深的看了苏城一眼,独孤博就开始逃命,注意到独孤博的动向,其他的所有人,尘心等人,第一时间意识到了事情不对劲,连忙逃走。 而千道流,在看到这一幕之后,则是立刻下令进行追击,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输,实在是太需要一场胜仗来鼓舞士气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绝对不会放过。 而天斗帝国的指挥官,看到这一幕,连忙说道,所有人都撤退,高级魂师殿后,尽量减少伤亡!同时下令让大家布阵,拖住对方的追击。 伴随着指挥官的指挥,苏城有些高看了这家伙一眼,天斗帝国的指挥官还不错嘛,老指挥官了。 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还是会损失惨重。 想着,苏城的第六魂环亮起,绝对风暴发动,剩下的八个脑袋同时张嘴,八道不同的巨大风暴,同时朝着八个方向发射。 留下来抵御的众人,立刻发现了八道颜色不同的巨大风暴朝着自己袭来。 而使用完这个魂技之后,一股淡淡的虚弱感瞬间袭来。看到自己真的成功的用出了八道绝对风暴之后,苏城心底满是兴奋,以前三个脑袋的时候,实际上他也可以同时使用三个脑袋发动这个技能,但是那时候,他体内的魂力完全不够。 也就是因为现在获得了远古岛龟的魂环魂骨,体内的魂力暴涨,才能像现在这样肆意的使用魂技,刚刚那一下,只用掉了他三成的魂力而已,这样的攻击,他还能再来两发。 伴随着苏城的yy,绝对风暴已经撕开了天斗帝国的逃亡阵营,恐怖的魂技所过之处,根本就没有人可以抵挡住这种天灾级的攻击。 还是尘心,古榕,以及玉元震等人,在关键的时候跳出来,拼命的阻止了这八道绝对风暴。 不过在成功阻止的时候,天斗帝国的逃亡阵营已经损失过万了。 伴随着阵营被摧毁,独孤博恶狠狠的看了远处的苏城一眼,等他成功的获得传承之后,一定会回来找这家伙复仇。 在追出一定的距离之后,千道流就下令鸣金收兵了,在继续追下去的话,就有些太过于深入了,到时候恐怕会生出意外。 胜利之后,千道流兴奋的回到武魂城内,而苏城此时,也是变回了自己原来的样子,其实,苏城现在很好奇比比东在做什么,这场战役,似乎并没有看到比比东,难道说,对方正好在接受某项考核吗? 千道流兴奋的走过来之后,就对苏城说道:“多谢阁下的帮助,我武魂殿才终于渡过这次难关。” 而千道流说完,苏城也正好变成了自己人类的样子。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八章大道如筐 第九十八章大道如筐 与睚眦部的切割工作进行的非常彻底,做这件事的人是阿布。 实际上,切割工作从睚眦开始疯狂侵吞周边野人部落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阿布曾经跟睚眦进行过一次长谈,可惜,长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最终,睚眦带着部族去了赤水河外的荒原求生。 道不同不相为谋! 云川也没有预料到睚眦会有那么疯狂的举动……所以,切割必须进行,需要马上进行。 就像身体某一个部位上长出来了一个毒瘤,为了身体的健康,毒瘤必须切割掉。 云川部现在的人,尤其是新成长起来的这批人,心中没有吃人这个概念,而且还认为人是不能吃的,无论如何,吃人都不在他们的食谱选择范围之内。 云川不会为了睚眦部那些人,就毁掉云川部得来不易的文明,文明者的基础就是不吃人,好不容易从那个深坑里跳出来了,就千万不敢再走回头路。 洗完孩子的脏水一定要泼掉……如果孩子……那就连孩子一起泼掉,当首领的,就该有这样的决心。 阿布跟元绪一起喝酒的时候,阿布很高兴,云川部跟睚眦部决裂这种事情,一直是他期盼的事情。 当初,云川部良莠不齐的时候,将所有不好的人全部托付给睚眦,就是希望睚眦能把这些人带好,在回收回部族。 现在看起来,完全是阿布想多了,坏蛋就是坏蛋,没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变成好人。 这些人不但没有被睚眦带好,反而把睚眦给带坏了。 现在,族长一怒之下一刀切掉,对云川部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阿布甚至认为,这种割除毒瘤的事情每隔十五年就该再来一次,想到这里,阿布就对族长当年把睚眦,赤陵他们放出去的举动佩服的五体投地。 “你想过没有,这样做最受伤的人就是睚眦,你就不担心遭到反噬吗?”元绪在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族长给了他一个强大的部族,这就是恩德,睚眦只应该感激,而不是心生怨恨。”元绪说的话一点都不像是广成子的为人。 阿布往嘴里放了一块糕饼,闭着眼睛享受着糕饼在口腔里的变化,最后,用一杯热茶将糕饼吞下去之后,对元绪道:“其实,族长应该在第一时间灭掉睚眦部,才算是真正的神。 不过,现在这样的族长获得了我更多的尊敬与爱,哪怕有什么样的后果,我也愿意跟着族长一起承担,且不会后悔。” 元绪点点头道:“果决的君王让人敬畏,仁慈的君王让人爱戴,阿布,云川这种又果决,又仁慈的君王,是如何将果决与仁慈融合在一起,最终还不显得那么突兀的?” 阿布笑道:“按照你广成子的说法,一切都来自于自然,人不能违背自然的规律,如果违背了,那一定是假的,所以,你在问我这句话的时候,是不是想问我,我如何会在这样虚伪的君王麾下为他办事,且甘之如饴的?” 元绪叹口气道:“这句话其实不该由我来问,我就是因为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大道,才准备换一种活法的,这样活着实在是太不纯粹了,也太不大道了。” 阿布嘿嘿笑道:“族长说过,活着就是大道,越活越好,就是一条金光大道,只要沿着这一条路走下去,我们族长就能成神,我可以成圣,云川部就会变成神国。” “活着就是大道?” “那是当然,要不然大道诞育出我们这些人做什么,如果大道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存在,那么,我们做的任何事情其实都是在大道的允许之内做的。 凡是被我们丢弃,抛弃,不再使用的东西,毫无疑问就是大道不希望我们拥有的东西。” “所以,大道如神?” “错了,族长说过,大道无私!” “为什么是无私的?怎么个无私法。” “族长说,天生万物就是为了养人用的,就像阳光,雨露,空气,每一样的存在都是为了更好地养育人类。 人类要做的就是从大道的无私奉献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好东西,就像煤,铁,铜,我们需要的一切都是大道给我们准备好的,所以,我们以为——大道如母,既然都是母亲的赐予,我们当然就能拿过来使用,且可以尽情的使用,所以,我们又是大道之子。” 元绪瞪大了眼睛指着阿布道:“大道无私,大道如母,大道之子,你可知道就在一口茶的功夫,你竟然三次提到了大道。 阿布,你不会以为,大道就是一个任由你们装扮的小姑娘吧?” 阿布点点头道:“没错,这才是大道存在的意义,就像我家族长常说的那一句话,大道如筐,只要是对人类有利的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 元绪听闻阿布如此说,激怒如狂,长长的胳膊伸过来,死死地掐住阿布的咽喉,红着眼睛道:“我掐死你!你这个该死的大道如筐!” 阿布挣不脱元绪的手,就躺下来,用两只脚蹬着元绪的肚子,双腿用力,一下子就把元绪蹬踏的飞起来,即便是如此,元绪依旧不肯松开他的手。 于是,他的身体在半空中抡了一个半圆之后,就重重的摔倒在阿布的头顶那边。 云川等了三天,睚眦没有来,他也就把这件事彻底的放下了,从此之后,云川部是云川部,睚眦部是睚眦部,他希望睚眦能够带着他的部族可以长久的走下去,不过,这种可能实在是太小了。 老虎长大了就要占山为王的,至于能不能长久的当王,云川没办法保证。 反正,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云蠡,小苦,小鹰,以及部族里刚刚成长起来的这一群孩子,没有一个是睚眦能对付的。 自己跟精卫对睚眦多少是有感情的,云蠡,小苦,小鹰他们可没有,只要有需要,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将睚眦部连根拔起。 阳光下的云川部炊烟袅袅的平静的就像是一幅画,除过少数几个人,没人知晓在这个平静的外表下面,涌动着何等澎湃的激流。 小鹰带着骑兵在野外不停地奔驰,踩踏,他们的脚步几乎踏遍了整个云川部,而且对云川部的每一寸土地都做到了了然于胸。 每当骑兵出动的时候,随着骑兵一起出动的还有同等数量的狗,天空中甚至还有一只巨鹰,或者一两只丹顶鹤,在这样的队伍面前,任何踏进云川部领地的人都将无所遁形。 这就是云川为何会主动开放边境的原因。 军队建设方面,云川部早就走在了最前边,要知道,不论是轩辕部,还是蚩尤部,他们的骑兵至今还骑着光脊梁战马,这样的骑兵,在云川部的骑兵面前,几乎经不起一个小小的冲锋。 在有了强大的军事力量的基础上,云川部的人就表现得非常和善,大度,一般的不影响大局,无关紧要的意气之争,云川部的人都选择退让,不是他们没有胆量,而是觉得不值得。 自己身娇肉贵的,家里还有刚刚买来的漂亮老婆,家里还有族里刚刚救济下来的各种粮食,更不要说山顶上还有好几个巨大仓库的东西等着自己去吃呢,跟一群野人拼命? 只有武士才跟野人拼命,不过,一旦到了跟野人战斗的时候,武士们也就不算是拼命了,应该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才对。 最让云川部的人觉得自己身娇肉贵的原因在于族长,在两天前,一块连石匠都没有办法对付的巨石,族长仅仅挥挥手,石头就被雷电生生的给劈开了。 被劈开的巨石上到处都是烟火灼烧的模样…… 对于族长能劈开巨石这件事,云川部的族人没有人觉得太惊讶,石匠们看到石头被劈开了,就自发的上前整理碎石,搬运石头的人们就忙着把大块的石头撬到深沟里去,石匠们整理出来的石材,放在大象背上,该送到那里就送到那里。 毕竟,族长连太阳都曾经射下来过,区区破碎巨石这种事情,只能算的上是日常操作。 事实上,云川也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什么大事,石匠们在石头上凿出来很多眼,他只需要把火药倒进去,然后点燃,石头自然就被炸开了,这没有什么神奇的地方。 就是有两个人对这事充满了兴趣,一个是精卫,她不惜在晚上极尽所能的讨好丈夫,目的只有一个,丈夫应该把这手发雷电的手艺教给儿子云蠡。 另一个对这件事情极度感兴趣的人就是元绪,他整天跟在云川身后,目的就是想要知道云川是如何劈开巨石的。 这是他亲眼看着发生的事情,在族长准备劈开石头之前,他用大锤检验过,那是一块真正的巨石,没有裂隙,没有取巧的地方,跟他以前制造的那些土埋不死,火烧不死,水淹不死……等等做派不可同日而语。 云川自然不会现在就把制造火药的法子告诉儿子,他的年纪太小,放鞭炮都危险的年纪你让他用火药开山劈石?这可是亲儿子! 至于元绪,是被阿布拉走的,上一次两人在元绪家里斗殴,至今还没有分出来一个结果,阿布,想趁着族长再一次表现出神威的机会,好好地打击一下这个愚蠢的乌龟人。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九十九章斯德哥尔摩症 第九十九章斯德哥尔摩症 阴沉沉的天空下,一道道闪电倏然出现,又倏然消失,紧接着一阵又一阵惊雷在头顶炸响。 天空很热闹,却没有下雨。 闪电破空的时候似乎点燃了空气,将天空映照的红一片,黑一片的。有些闪电落入水中,水波泛起,并冒起大股的白烟,有些闪电落在地上,击打起大片的灰尘。 一颗松树被从中劈开,分成两半落在地上,一半成了焦炭,另一半燃起了熊熊大火。 在银蛇一般的闪电中,两个人在闪电中穿行,作战,他们胯下的战马不断地嘶鸣着想要逃离这个恐怖的闪电地狱,马背上的人却似乎并不想离开这里,一遍又一遍的将准备逃跑的战马掉转头向对方冲去。 钢刀与青铜剑碰撞的时候并没有冒出火花,只有沉闷的撞击声,不过,撞击声随即被雷鸣声覆盖。 终于,一个身材窈窕的骑士终于被黑甲骑士击落马下,她胯下的那匹枣红马早就被雷电吓破了胆子,没有如同往日一般安慰自己;落地的主人,撒腿跑了。 落地的女骑士,支撑着一根投枪站起来,马上就把投枪投掷了出去,黑甲骑士挥刀劈开了投枪,控制着惴惴不安的战马一步步地向女骑士逼进。 女魃终于捡回了自己被睚眦打落的青铜剑,横在胸前,全身心的准备迎战即将到来的睚眦。 一道银蛇一般的闪电劈在距离睚眦不到十米远的土地上,大股的烟尘腾起,他胯下的战马再也经受不住这样的折磨,前蹄腾空,后腿发力向前一蹿,就把睚眦从战马上摔下来。 于此同时,女魃怒吼一声,快走几步,不等睚眦站起来就当头一剑劈砍了下来,青铜剑斩在睚眦的臂盾上高高地弹起,睚眦趁机向后翻滚站立起来,刚才女魃重重的一击,让他的左臂肌肉一阵阵的抽搐,不得不无力的垂在身边。 女魃的青铜剑在斩出最有力的一击之后,终于断了。 回头看看荒芜的大地,除过他们两人之外,再无人迹,女魃呻吟一声道:“睚眦,你云川部现在如此的霸道不讲道理吗?” 睚眦冷漠的道:“你眼前的人是睚眦部的族长,不是云川部的部将。” “你们是一伙的,睚眦,你一再进犯我轩辕部,就不怕我王杀了你吗?” 睚眦看看阴沉沉的天空,冷冷的道:“请容许我先活到你的王到来的那一刻。” 女魃吃惊的看着睚眦道:“你真的被云川部抛弃了?” 睚眦戴着铁面具的脸抽搐几下,还是举起了手中的长刀,指着女魃道:“投降,或者死!” 女魃想都没有想,立刻丢掉断剑坐在地上朝睚眦笑道:“现在,我是你的奴隶,你想怎么处置我都可以。” 睚眦缓缓向前,伸出了右臂,就在女魃媚笑着伸手去抓睚眦的手的时候,睚眦的右手迅速变成拳,且重重横扫,拳头打在女魃的头上,力道是如此之大,女魃的身体飞了起来,然后就如同烂泥一样跌倒在地上,无声无息。 睚眦提起女魃的衣领,将她丢在自己肩头,四处看了一下,就扛着这个女人朝雷电更加密集的地方走去。 当睚眦走进雷电区的时候,阴沉沉的天空里不再有雷电出现,刚才那一通密集的雷电就像是老天提前宣泄着什么,睚眦走近之后,雷电就消失了,只有天上的云彩随着风不断翻卷。 这一次睚眦部突袭女魃部,是睚眦精心准备半年的一个结果,在有心算无心之下,女魃部在突袭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溃不成军,最后,女魃只能骑着马逃走。 现在她被睚眦抓回来了。 女竹抱着睚眦最小的一个孩子站在帐篷口,瞅着从荒原里一步步走回来的睚眦,见他将女魃的身体丢在俘虏堆里,就走上前道:“没有人逃走?” 睚眦点点头道:“没有。” “你的马呢?” “离开我回云川部去了……” “你没有追,也没有找?” “离开的就让他离开,我不稀罕,告诉离味,除过女魃,我们此战不留活口。” 睚眦在女竹惊恐的眼神中捏捏小儿子的胖脸,就走进了帐篷,片刻功夫,帐篷里就鼾声大作。 离味开始杀人了,不是女竹通知的,自从睚眦回来之后,离味就已经开始杀那些被活捉的女魃部族人。 看着那些人像羔羊一样一声不吭被离味用刀子割开喉咙喷血的样子,女竹就觉得浑身寒冷。 她总觉得睚眦这一次偷偷从阪泉城跑来赤水河的行为是不对的,他应该尽早去一遭云川部求得族长的原谅。 就算是族长不愿意饶恕他,至少,精卫一定会帮助睚眦的,绝对不应该是偷偷离开阪泉城,再偷偷的突袭女魃部,现在,还把女魃部的族人都给杀光了。 女魃部落很小,连一千人都不到,听说以前是一个人数上万,且有很多彪悍女武士的强大部族,后来不自量力的向大河部落发起了攻击,被轩辕活捉之后,才落到这个下场的。 没人同情女魃,就连轩辕部的人也不怎么愿意靠近女魃,听说——女魃就是一个行走的灾难,她所到之处,就会出现旱灾。 不过,女竹觉得女魃长得挺好看的,身材也敦实,现在,被睚眦部的人呢捆绑在木头架子上,尽管已经昏迷不醒,女竹还是觉得这个女人不应该死。 于是,女竹就抱着孩子来到女魃身边,用自己的小刀割开了捆绑女魃的牛皮绳,只留下两根单薄的麻布带子继续束缚着女魃…… 这一切没有人发现,离味忙着杀人,睚眦征战了一天已经很累了。 女竹进到帐篷里,抱着孩子坐在睚眦身边,低头瞅着睚眦那张戴着面具的脸发愣。 女魃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稍微挪动一下身子,发现动弹不得,勉强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睛,才发现自己被牢牢地绑缚在一个木头架子上,她扭动一下双手,惊愕的发现,捆绑手腕的牛皮绳竟然是断开的,由于弄不清楚自己的处境,她就没有立刻逃跑,而是勉强抬起头查看周围的动静。 在她前边,一群睚眦部的人正在往一个深坑里丢尸体,女魃看了一眼尸体,就摇摇头,她觉得睚眦不该这样做,这些人虽然很愚蠢没有什么大的用处,拿来放牧牛羊还是可以的,赤水河这里基本上没有野人部落,想要再找这么多的人来放牧,很艰难。 睚眦突袭女魃部无非就是为了那些牛羊,现在,牛羊得到了,放牧牛羊的人却被他杀光了。 女魃觉得睚眦实在是太鲁莽了。 女魃当初进入大河上游的时候,大河上游赤地千里,云川趁机告诉轩辕,女魃是一个灾星。 于是,女魃就真的成了一个灾星。 轩辕本来是不相信的,但是,随即到来的旱灾,彻底的证实了云川的说法,所以,这么多年以来,女魃从未真正踏入大河上游,仅仅带着轩辕给她重建的一个小小的女魃部在赤水河流域以游牧为生。 这些年,不论是轩辕部进入赤水河流域荒原去捕捉野马,野驴,黄羊,还是蚩尤部,云川部做同样的事情,小小的女魃部一直在远远地观察,即便是轩辕部的人,也不怎么愿意接近女魃,这让女魃感到了无尽的孤独。 睚眦带着一大群人来到赤水河捕捉野马,野驴,野羊的时候,是唯一一个愿意接近女魃的部落。 就连睚眦本人都不知晓,自己亲近女魃之后,给了这个女人何等的精神上的安慰。 也就是说,睚眦是第一个不把女魃当做灾星来对待的部族首领。 然而,女魃不知道的是,当初,云川在说女魃是灾星的时候,睚眦就在云川身边,从族长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睚眦就知道女魃不是一个什么灾星,只不过,在那个时候,族长需要让女魃成为灾星。 因为,族长那时候的表情像极了骗他说没有果干的样子……所以,他不觉得女魃是一个什么灾星,而是一个可以利用的人。 女魃趁着没人注意她的时候,挣开了绑在手腕上的麻布条,瞅着跌落的麻布条,女魃觉得睚眦实在是太可笑了,想要自己的身子明明可以直接得到,偏偏要用这么些手段,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少年。 手脚上的绳子全部去掉之后,女魃就来到离味的身后,木棒裹挟着风声,重重的敲在离味的脑袋上。 于是,原本准备往深坑里丢尸体的离味,就像一具尸体一样一头栽进了尸坑。 睚眦部的人正忙着接收女魃部的财物,他们接收的非常彻底,就连一片烂麻布都不准备放过。 女魃手持木棒走进了那个最大的牛皮帐篷,她觉得睚眦应该就在那里等着她呢。 所以,在进入帐篷之前,女魃在牲口饮水的木槽里洗了脸,既然已经被那个男人击败了,女魃就决定成为那个男人的女人。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百章谁的道又不是道呢? 第一百章谁的道又不是道呢? 女魃走进睚眦的帐篷时候,女竹惊恐的想要喊叫,却被强壮的女魃按住了嘴巴,原本想要拗断女竹的脖子,看到了女竹怀里的孩子之后就没有继续,反而在女竹惊讶的目光下,将自己脱得光溜溜的,然后就钻进了睚眦的被窝。 才钻进去,她就看到了睚眦那双冰冷的眼睛,一双粗壮的手已经落在了她的脖子上。 女魃没有挣扎,她的脖子很长,仰起头,脸上带着微笑,对睚眦道:“你的手放错地方了。” 睚眦的眼神很快从疑惑变得炽热起来,在女魃的帮助下,双手放在了该放的地方,随即,女魃就剥掉了睚眦的衣服…… 女竹瑟瑟发抖着逃离了那座帐房,听到尸坑里有微弱的呻吟声,爬到坑边看去,发现离味正无助的靠在坑边上,满头满脸都是血,口中发出一阵阵微弱的呼救声。 女竹丢下牛皮绳,用尽全力将离味从坑里拉出来,就在她准备给离味包扎伤口的时候,离味却跟疯了一般将她牢牢地按在地上,口里发出野兽般的咆哮声,张着满是鲜血的大嘴就要撕咬她的咽喉。 女竹大声的求救,害怕极了,因为她看的很清楚,离味的两只眼眶里已经没有眼珠子了,只剩下两个大大的血洞。 就在她左闪右躲终于避无可避的时候,一柄长刀刺穿了离味的胸膛,刀锋几乎是贴着女竹的脸插进地面的。 女竹转过头朝帐篷位置看过去,只见赤身裸体的睚眦正好钻进帐篷,就在距离女竹不足三米的位置上,她的孩子正在大声的嚎哭。 帐篷里的女魃喊叫的声音很大,就像一头正在交配的母狼,女竹掀开已经死掉的离味,连滚带爬的抱起自己哭泣的孩子,并紧紧的抱着他。 天空中终于落下来了一些稀疏的雨点,女竹俯身护住儿子,想要回到帐篷里去,而此时女魃高亢的叫声再次传来,女竹只好抱起儿子离开睚眦这座单独存在的帐篷,准备去自己仆妇居住的帐篷先待着。 走了几步之后,她又折返回来,吃力的从离味的胸膛上抽出那柄长刀,就这样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拖着满是鲜血的长刀离开了睚眦的牛皮帐篷。 就在这时,女魃放肆的大笑声从牛皮帐篷里传出来,一丝不漏的钻进了女竹的耳朵,这让她的心莫名其妙的跳动的快了起来。 女竹有三个孩子,最大的一个被精卫要走了,在前一次颠沛流离的迁徙中,她的一个孩子夭折了,怀里的这个是最小的一个,她不想这个孩子也有事。 就着一个小小的陶锅熬制了一些小米粥,女竹将竹勺里面的小米粥吹凉,一勺勺的喂到孩子的口中。 孩子吃的并不怎么欢实,这是女竹最忧虑的一点,她觉得这个孩子也很有可能会离开自己。 孩子就该喝牛乳,吃鸡蛋,吃白米饭,吃馒头,吃面条,吃桃子,吃果干,吃蜜糖,才能长得高高地,壮壮的,而不是仅仅喝一点米粥。 想到这里,女竹就问围在她身边的族人。 “我要回常羊山城了,有没有愿意跟我回去的?” 男子们看着女竹眼中满是希望,不过,这点希望之光很快就熄灭了,低着头不做声。 女竹不耐烦地对专门伺候自己的两个仆妇道:“快点给我准备一辆牛车,再牵来两匹驴子,带上一些粮食我们这就回去。” 仆妇赶紧出去准备了,女竹就站起身,来到男人这边,对木午道:“你送我回去。” “族长会杀了我,睚眦也会杀了我。” 女竹焦躁的道:“族长不会杀你,睚眦的马跑了,他追不上我们。” 木午瞅着孤零零存在的族长帐篷,嘴巴蠕动几下,最终还是开始收拾自己的武器,背上不多的家当,簇拥着女竹离开了帐篷。 雨点就掉了几滴,连地面都没有润湿,仆妇们套好了牛车,女竹抱着孩子跟一锅米粥坐到牛车上,连一丝犹豫的意思都没有,就让木午一群人簇拥着牛车迅速离开。 精卫瞅着眼前这个不到六岁的孩子,眼中的泪水就没有断绝过,扑簌簌的落在她精美的云锦衣衫上,不长时间就湿透了两重衣衫。 孩子扑在精卫的膝盖上,仰着头伸出小手帮助精卫擦拭眼泪,只是,眼泪怎么都擦拭不完。 精卫流着泪用一根手指点在孩子的鼻头道:“龙纹以后一定要听话哟。” 孩子连连点头道:“龙纹听话。” 精卫从身后取过一根缠绕着麦芽糖的小木棒递给龙纹道:“你看,听话的孩子总是有糖吃。” 龙纹拿着糖,却没有吃,而是快速爬起来,举着糖一边跑一边喊道:“云蠡,云蠡我有糖了,我有糖了。” 胖胖的云蠡从一根柱子后边走出来,瞅着龙纹手里的棒棒糖,撇撇嘴巴道:“我有更大的。” 龙纹高兴地大叫道:“我们可以先吃小的,然后一起吃大的。” 云蠡瞅着云纹手里的小小棒棒糖,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根比龙纹手里的棒棒糖大十倍有余的棒棒糖道:“不,你吃你的,我吃我的。” 龙纹愉快的答应一声,就立刻把自己小小的棒棒糖塞进嘴里含着,还在嘴里骨碌碌的转动,让棒棒糖的手柄一会在左边,一会在右边。 云蠡试着将自己的棒棒糖也要塞嘴里,试验了好几次之后都不能得逞,主要是他手里的棒棒糖足足有碗口大。 试验不成功的云蠡就对母亲喊叫道:“我的太大了。” 精卫抚摸着儿子圆圆的脑袋道:“这没办法改变,除非你愿意放弃大的,换取一个小的。” 云蠡伸出舌头舔舐一下手里巨大的棒棒糖,然后就用荷叶重新把棒棒糖包起来揣怀里,很明显,他不同意母亲愚蠢的建议。 正在厅堂喝茶的云川跟夸父目送云蠡,龙纹离开,夸父就低声道:“睚眦离开了阪泉城,去了赤水河。” 云川叹口气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至今都不明白,睚眦为何会对我有如此强大的戒备之心,他离开阪泉城,不是为了躲避轩辕,而是为了躲避我,可能,他觉得我会杀了他。” 夸父冷笑一声道:“我们在清除食人者的时候,睚眦年纪虽然小,他还是经历了全部过程,自然知晓我们对于食人者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他自己知道,所以,才会离开阪泉城,彻底的放弃了可以安居乐业的农耕,转而向游牧发展。 赤水河那边,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放牧地。” 云川喝了一口茶水,放下茶杯道:“会有惩罚,但是,我绝对不会杀他,他也不会亲自去吃人,这一点我还是有一些自信的。 算了,不说了,精卫既然把睚眦的儿子龙纹要过来了,也算我们对得住他,既然他喜欢过游牧的生活,那就随他。 只是北地严寒,我担心他不知道怎么对付风雪……” 夸父给云川的茶杯重新倒上茶水道:“如果族长觉得可惜,我去一遭北地吧。” 云川端起茶杯饶有兴趣的瞅着夸父道:“你准备怎么做?” “带睚眦回来!” “就只带睚眦回来?” “出了这种事,不可能没有任何惩罚。” “那还是算了吧,就算睚眦部的人是一群猪,睚眦也是那群猪的首领,他绝对不肯独自回来的。” 夸父重重的将茶壶放在桌子上,斩钉截铁的道:“那就忘记他。” 云川看一眼夸父那张被胡须遮盖的大脸,点点头道:“既然睚眦不肯处置他的部下们,那么,我们也就只好忘记他。” 夸父笑道:“无论如何那都是睚眦的道。” “咦?你最近怎么也开始研究这个东西了?” 夸父呵呵笑道:“因为族长说过,道法万条路,我也很想追寻一下我自己的道。” “有眉目了吗?” 夸父皱着眉头道:“没有,巨人族以前脑子里的只有食物,食物充足之后脑子里只有繁衍,食物,繁衍的条件充足之后,我就不知道巨人们到底该干什么了。 好在有族长在,巨人族就算找不到自己的道,那就追随族长的大道一起走,您又说,道法千万,殊途同归,既然是这样,我们就不费神想这个事情了。” “我以为我可以以平常心面对睚眦这边的变化,结果,所有的事情纠缠到一起之后,终究还是放不下。” 夸父咬着牙道:“睚眦离开阪泉地,小鹰罪在不赦!” 云川点点头道:“你看着惩罚一下就是了。” 夸父点点头,等云川喝完最后一杯茶,就小心的把茶具收起来,一手托着托盘,一手提着他的红泥炉子,离开了天宫。 元绪躺在木头地板上,两只乌溜溜的眼珠子一直盯着房顶看,看了良久之后,就对坐在桌子前边写字的小苦道:“这座房子有六十七道檩子,有什么说法吗?” 小苦一边写字一边道:“其实还可以是六十道檩子,主要是建造这座房子的时候,檩子多出来了七根,就缩短了檩子与檩子之间的距离,多放了七根,这样一来呢,房子只会更加结实。” 元绪笑道:“这就跟你不主动去找族长禀报小鹰放走睚眦一样,多七根檩子跟少七根檩子没有差别是吗?”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厉害的睚眦 第一百零一章厉害的睚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云川部的聪明人们就不肯好好说话了,非要像两个傻逼一样试探来试探去的,把一个简简单单的事情,往复杂里说。 这种说话方式明显是不对的,很容易把正常的事情弄出歧义来。 不过呢,这些人现在都沉迷其中不可自拔,都认为这才是最高级的说话方式。 而且,已经有了朝更加复杂的趋势发展了。 女竹坐在天宫门口嚎啕大哭。 精卫阴沉着一张脸怒不可遏。 幸好女竹还没有沾染上云川部人说话的坏习惯,简单明了的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跟云川讲述了一遍。 再然后,就很有气势的去了睚眦以前居住的房子,将里面居住的人驱赶出来,带着两个仆妇住了进去。 被她驱赶出来的那个家伙也是云川部的管事,专门管理商队交易事宜的人,被女竹驱赶出来之后,就带着老婆孩子抱着自己的床垫哭笑不得的等着阿布给他重新分配住房。 他实在是不想跟一个拿着一把刀,抱着一个瘦弱的跟猴子一样的妇人争夺房子的主权。 木午以及六个男人被夸父派人高高地吊起来,一支长达一丈的黑色牛皮鞭子,在半空中不断地舞动,每当鞭子在空中盘旋大半圈之后,结实的鞭稍就会抽在木午等人的光脊梁上。 鞭稍在这些人背上炸响的时候,他们的背上就会多出来一条显眼的血棱子。 这是云川刚刚开始施行的鞭刑,是针对严重错误的惩罚方式,一般是从五鞭子开始执行的。 这一次夸父在抽打木午等人的时候,小鹰就被吊在另一边。 很公平,每个人都挨了五鞭子,这几乎是一个人能承受的极限,再抽打下去,就会伤身体。 他们的惩罚是十五鞭子,也就是说,同样的刑罚他们还要经历两次。 不论是小鹰,还是木午他们六个,都是干脆人,挨过揍,接受了巫医治疗之后,该回去找老婆的找老婆,该找地方睡觉,吃饭的,去找地方吃饭睡觉。 每个人的心里都很平静,毕竟,再挨两顿鞭子,以前做错的事情也就被一笔勾销了。 木午原来以为自己会被砍头! 没想到只是挨鞭子……当他们六个人蹲在大厨房门口等着吃饭的时候,木午其实很想再走一遭赤水河,把这个结果告诉同伴,甚至是族长,了不起就是挨鞭子而已,实在是没有必要在赤水河边上流浪一辈子。 可是呢,他又不敢回去,大族长说杀人不一定会杀人,这在部族里不是什么秘密,这种大概率可以不被砍头的事情可以赌一下。 可是呢,睚眦说杀人,他真的会杀人,而且不会只杀一两个人……当初跟随他的野人基本上死光了,那些强壮的,侥幸没死的,也快要死了。 即便是在没饭吃的时候,大族长也绝对不会让部下吃人肉,而睚眦会……一想起自己曾经挖过的坑……木午,就把头低的更低,快要塞裤裆里了。 漂亮的胖厨娘明显对他们六个不好,六个巨大的陶碗里装满了食物,跟喂狗一样的丢在地上,木午他们不觉得屈辱,从筷子篓里找到了筷子跟木勺,就端着比他们脑袋还要大的黑陶碗,找了一个不挡别人道路的地方埋头吃饭。 族里的饭很好吃,虽然胖厨娘明显给他们的是菜底子,在找到一条指头粗细的肥肉条之后,木午他们也就忘记了脊背上传来的钻心疼痛,将全部精神投入到吃饭大业之中去了。 女竹在两个仆妇的伺候下狠狠的洗了一个热水澡,不仅仅是她洗的很干净,就连她的脏孩子也洗的干干净净,洗干净的女竹恢复了原来清秀的模样,至于,刚刚洗干净的孩子,再用棒槌捶过的新麻布包裹起来之后,看着也是眉清目秀的。 驱赶了两个仆妇去部族缫丝院找热水除虫,女竹就很自然的点燃了家里的柴火炉子,将一个小小的铜锅放在炉子上,加了水,等水被完全烧开之后,就往热水里加了一些草木灰,用一个竹刷子用力的洗刷铜锅。 这样的动作她做了三次之后,才把清水烧开,将铜锅再煮一遍,用清水给自己泡了老大一碗茶水晾着。 这才从一个黑陶罐倒出来了一些牛奶煮着,趁着牛奶等着被烧开的功夫,她又从一个竹木盒子里取出一块雪白的麦芽糖,放嘴里咬了一口,把剩下的丢进牛奶里等着融化。 不大功夫,麦芽糖就只剩下了一些渣滓,牛奶也煮开了,女竹就把一个编织的很精细的筚子放在陶碗上,将牛奶倒在箅子上,把过滤出来的麦芽糖渣滓收拢一下,全倒进自己嘴里,一边嚼,一边给孩子用两个开水烫过的陶碗倒牛奶,等牛奶变得温热了,就用筷子挑一点牛奶在手腕上试验一下,不烫,就一勺,一勺的将牛奶喂进孩子的嘴里。 孩子很喜欢喝牛奶,瞅着怀里快一岁了,还骨瘦如柴的孩子,女竹的心情就再一次变得烦躁起来。 她想不明白,自己当初是脑袋被驴踢了,才跟着睚眦离开大部族去荒郊野地里的吃各种苦。 吃苦就算了,还因为吃苦这种事情,还让一个孩子夭折了,自己也差点被当成食物给吃了。 以后可不敢再干这种傻事情了。 就在女竹暗自懊悔的时候,龙纹提着一个竹篮子费力的走了进来,女竹立刻就把小儿子塞进大儿子的怀里,让他给弟弟继续喂牛奶,自己打开竹篮子,看了一眼,就从里面拿出一个硕大的白面馒头用手掰成两半,又从竹篮子里取出巴掌大的一块卤肉,夹在白面馒头里,嘴巴张到极限,狠狠地一口咬下去,小半个馒头跟老大一块肉就不见了。 半天才把馒头跟卤肉吞下去,舒服的捋捋脖子,端起温度刚刚好的茶水,就一气喝了半碗。 “妈,我爸呢?” “你爸死了,以后我们三个过。” 龙纹瞪大了眼睛刚刚要张嘴哭一下,就被母亲一巴掌给抽的忘记了哭泣,继续手忙脚乱的给弟弟喂牛奶。 元绪只要没事,就喜欢躺在地板上数房顶的檩条,尽管他已经数过无数遍了,还是喜欢数这些排列整齐的檩条,似乎要从檩条的排列顺序上看出他的道来。 “喂,小子,睚眦跟女魃搞到一起去了,还当着女竹的面,你说,这是不是族长教诲失败啊?” 元绪嘿嘿怪笑着把要说的话说出来,就偏着头吸吮脑袋边上的芦苇杆子,芦苇杆子的另一头插在一个黑色的陶罐里面,里面装满了米酒。 还在抄书的小苦鄙夷的看看元绪,摇摇头继续抄书,他觉得这只乌龟人可利用的价值已经不多了,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看不明白,也不知道他当初是怎么骗那些伏羲部的傻瓜的。 “怎么,我说的不对?睚眦带着的人,出现了人吃人的事情,这已经算是禽兽了,他又当着自己老婆孩子的面跟别的女人胡搞,这样的人还能算做人?” 小苦手下的毛笔不停,嘴上却快快的回了一句。 “我真的不明白,像你这么蠢的广成子是怎么活到最后的?” 元绪松掉嘴角的芦苇杆子,双手后撑着坐起来,瞅着小苦道:“难道你认为我说的不对吗?要知道,这可是按照你云川部的思维方式做出来的一个认定。” 小苦将毛笔在砚台上刮两下,去除多余的墨汁,再把毛笔放在砚台上,活动一下自己酸麻的手腕,来到黑陶罐子边上,举着罐子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米酒,舒服的吐出一口酒气,蹲在元绪的跟前道:“你知道个屁啊。” 元绪摇头道:“屁?我还真得不知道。” 小苦活动着自己的脖子道:“这是睚眦在逼着女竹带着孩子回常羊山城呢,男人,尤其是像我们这些有着成熟思维的男人,想要对一个女人好的时候,不一定就是把怀里最好吃的东西拿给她。” 元绪嗤的一声笑了,指着小苦道:“为了你们族长的颜面,你小苦也算是苦心孤诣,用尽全部心思了。” 小苦继续转动着僵硬的脖子笑道:“也只有你这种藏在阴沟里的老鼠,才会这么想。 睚眦这一次去赤水河边,目的就是为了抢夺女魃部现成的牧场,牛羊,当然,他最想要的人却是女魃,因为这个女人对赤水河一带的地域了如指掌,他马上就要面临轩辕的征伐了,如果有女魃帮助他,他就能带着轩辕在荒原上打转转,让轩辕扑个空。” 元绪听了小苦的解说哈哈大笑道:“轩辕有马,他哪里逃啊。” 小苦俯视着元绪笑道:“所以,他睡了轩辕的女儿女魃!明白了吗?哦,小竹听说是蚩尤的女儿,现在明白了吗?” 元绪脸上的笑容慢慢褪去,恶狠狠地瞪了小苦一眼,取过酒坛子也喝了老大一口酒,就把脑袋随便的丢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响声。 小苦来到窗前,瞅着五色斑斓的常羊山城,笑眯眯的道:“睚眦啊睚眦你总算是干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不过,你干的还不怎么完整,只睡轩辕的女儿怎么成呢?”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二章每个人都在艰难的活着 第一零二章每个人都在艰难的活着 “女竹是睚眦的妻子,经历过吃人事件,就算是她没有吃,也一样是有罪的。 睚眦杀光了女魃部的人,女魃没有为族人复仇,还把自己主动弄成了睚眦的妻子,所以,按照轩辕部的法度,也是该死之人。 睚眦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被他娶过的女人,自然也是罪孽深重之辈,到时候,睚眦是罪人,女竹,女魃自然也是罪人。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想要问罪的时候,大家都是罪人,谁都别想着把自己洗干净,要脏,大家一起脏。 这就是睚眦这个混蛋所能想到的活命办法。 不过,我最喜欢的一点就是——这个混账东西终于知道怜惜自己的老婆孩子了,知道女竹跟孩子要是再跟着他,必死无疑,特意逼迫女竹回到常羊山城。 还主动把所有的罪责背负在自己身上,也算是尽到了一个当父亲的责任与担当。” 精卫见丈夫似乎兴致很高,心情也很不错,就主动靠过来,将云川的脑袋放在双峰之间,两只手轻轻揉着云川的太阳穴,低声道:“要不……让睚眦回来……让夸父使劲抽他,只要留口气就成。” 云川叹口气,坐了起来,回头看看假装贤惠的精卫道:“他,这辈子回不来了。 而且,睚眦也不想回来了,直到现在,他才真正具有了当一个族长的才能跟心胸。” 精卫道:“我就是觉得他可怜。” 云川摇摇头道:“现在的睚眦,谁要是觉得他可怜,谁就会被他狠狠地咬上一口。” “他不会咬我们的。” “我告诉你,等他熬过这一阵子,他的绝情绝义一定会让你感到吃惊,不过,他现在首先面对的是如何活下去,如何给部族找到一个稳定的谋生手段,否则,一切的努力都是白费。” 精卫知道丈夫说的话是对的,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说过不对的话,既然给睚眦求情不成,精卫就重新揽过丈夫的脑袋,给他细细的按揉头部。 由于背上挨了五鞭子,小鹰走路的样子跟僵尸一样,他生怕上半身活动的范围大了,会把刚刚停止流血的伤口给弄开了。 挨鞭子这种事以前睚眦经常挨,像他这样的好孩子这还是第一次品尝鞭子的厉害。 尝过之后小鹰就有些后悔,不是后悔挨鞭子,而是后悔当初为了不挨鞭子放弃了好多本该做的好多事情。 老子当初就该把精卫准备开宴会用的桃子统统偷吃光,就算是挨鞭子,也就那么回事。 老子当初就该拒绝父亲给自己找的两个巨人老婆,就算是挨鞭子也值了。 巨人抽鞭子的时候,手法很巧妙,明明看着一鞭子下去能把人抽死,可是真正挨过鞭子之后才发现,自己后背上全是外伤,不出十天就能完全愈合。 想想自己当初为了不挨鞭子承受的那些事情,小鹰就想一头撞到石头上,把自己碰死算了。 路过铁匠铺的时候,夸父正在等他,见他直挺挺的过来了,就嘿嘿笑道:“爸本来想帮你把这事给隐瞒过去,耍了几次滑头,族长都不肯饶恕你,怎么样,挨鞭子不好受吧?” 小鹰摇摇头道:“不算什么。” 夸父看着小鹰的眼睛笑道:“你总算是长大了,这一次放任睚眦部逃离阪泉地这事干的不错。” 小鹰皱眉道:“我就是觉得没办法对自己熟悉的人呢下手。” 夸父将小鹰拉进铁匠铺,给他倒了一杯茶继续呵呵笑道:“下一次该下手的时候,还是要下手,这种事只能干一次,再有一次,就连我都没办法救你。” 小鹰仰着头道:“我也只会心软这么一次罢了,再说了,族长只是要我监视睚眦部,没说让我剿灭睚眦部。” 夸父瞅着自己憨憨的儿子笑道:“别看族长这一次惩罚了你,可是,我能看的出来,族长其实是很欣慰的。 放跑一个睚眦部算得什么事情呢,你,小鹰,连睚眦都不忍心伤害,那么,对你,对我恩重如山的族长,自然就不会背叛。 族长本就是神人,我们这些人的这点武力在他眼中其实是无所谓的,族长最想要的是一群对他忠心耿耿的人,而不是什么所向无敌的猛士,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永远忠于族长,不能有半点的坏心思,我怀疑,很多时候,族长能看穿我们心里想的是什么。” 小鹰点点头,夸父愉快的拍着小鹰的肩膀道:“早点回去吃饭吧,你的两个老婆等了很久了。” 小鹰告别的父亲之后,就直接回家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父亲给两个老婆安顿过,小鹰不回来,即便是再饥饿,她们两个就要等着,只有小鹰回家了,才能一起吃饭。 小鹰走进家门的时候,果然,两个巨大的老婆眼巴巴的等着他一起吃饭呢。 小鹰看看她们两个的那副馋像,说了一句吃饭吧。 两个愉快的女巨人就迅速将饭食摆好,小鹰才端起碗,就看到他的两个老婆已经把那袋凑到各自巨大的饭碗里,不愿意抬头。 安慰被抽了鞭子的丈夫? 这种事会出现在别人家里,绝对不会出现在小鹰家里,只要男人的脑袋没有掉下来,就算是缺胳膊少腿也不是什么大事,最多挣不来饭食的时候,给男人节省一碗出来就是了。 至于挨鞭子这种小事,对巨人女人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 很多时候,小鹰真的很羡慕小苦那个王八蛋,这家伙的日子现在过得真是逍遥啊。 整日里只需要读读书,害害人,骗骗云蠡,不用面对两个索求无度的巨人老婆,再加上小苦的父亲足够愚蠢,不用像他一样还要应付那个看似粗豪,实际上心细如发的巨人父亲。 小鹰吃完了一碗白米饭,他的两个老婆已经吃光了一锅白米饭,且坐在边上等着他吃完发,她们好去收拾碗筷。 小鹰家的碗筷其实没有收拾的必要,因为桌子上的饭盆,菜盘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且被舔舐的光洁如新,小鹰只能就着最初装在饭碗里的一点菜艰难的吃完了白米饭。 吃完饭之后,小鹰的两个老婆就开始笨手笨脚的纺线,学了快十年,她们两个还是只能纺线,还没有学会织布。 云蠡抱着一个皮胆子来找小鹰,这个皮胆子里装着几个叠加在一起的猪尿泡,外边裹着一层牛皮,牛皮分成很多个小块,都是六角形的缝制在一起,圆圆的非常好看。 这个皮胆子是云蠡过生日的时候,云川给儿子的礼物,说可以丢着玩,千万不敢踢,一踢就爆。 云蠡非常的喜欢,以前都是找小苦一起来回丢这个皮胆子,后来发现小苦总是丢不过他,就来找小鹰一起玩耍了。 “陪你的人应该是小苦,你怎么总是来找我?”小鹰的后背疼痛的厉害,就不想玩这个皮胆子。 “是小苦让我来找你的,他说今天要抄书,不能陪我。”云蠡将皮胆子朝小鹰丢过去,小鹰随便用脑袋顶了一下,立刻就觉得自己的后背火辣辣的疼。 等云蠡再一次将皮胆子丢过来之后,小鹰就单手抓住了皮胆子,对云蠡道:“我们今天去钟楼吧!” 云蠡有些难为情的道:“我爬不动。” 小鹰将手里的皮胆子旋转一下,让皮胆子在手指上旋转,然后轻描淡写的道:“你可以央求小苦背你。” 云蠡摇摇头道:“不成,我爸会生气,我妈说老是骑小苦,对小苦不好,小鹰,到底怎么个不好法?” 小鹰淡淡的道:“其实没什么不好的,他就是一个贱人,如果你现在不骑他,以后就没机会骑他了。 再说了,你今天骑他,是他欠我的。” 云蠡狐疑的瞅着小鹰道:“真的是这样的吗?” 小鹰扯开衣衫,转过身让云蠡看他伤痕累累的后背,将年幼的云蠡看的差点尿了。 “是小苦害的你挨打?” 小鹰点点头道:“他明知道我受伤了,还想让我更痛苦,既然如此,我不妨让他陪着我一起痛苦。” 云蠡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主要是小鹰背上的伤口实在是太凄惨了,不容他有反对意见。 当云蠡跟小鹰一边走一边来回丢着皮胆子玩耍着来到小苦跟元绪居住的地方,就看见小苦远远地朝他们两个招手,一边招手还一边大喊:“快过来,快过来,今天可有好玩的东西,正好一起玩。” 小鹰阴森森的对小苦道:“屋子里有什么好玩的,我们去爬山,去钟楼,然后从钟楼下来,去山对面的鼓楼,看看谁先到。” 小苦笑道:“你受伤了,这时候比试对你不公平。” 小鹰抄起云蠡就让他骑在小苦的脖子上,然后道:“这样就公平了。” 小苦不理会气势汹汹的小鹰,驮着云蠡原地蹦跳两下,指着屋子用神秘的语气道:“你难道就不想钻进元绪的龟壳看看吗?”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三章神跟长生没关系 第一零三章神跟长生没关系 云蠡钻进元绪的龟壳之后,就再也不愿意出来了。 这让元绪非常的为难,他不愿意把自己的龟壳送给云蠡。 很明显,小苦跟小鹰不这样想,他们两个人抬着龟壳里的云蠡就离开了元绪的房间。 元绪很痛苦,但是,他没有办法,他可以跟云川说道理,可以直截了当的拒绝云川想要拿走龟壳的举动。 他不能拒绝云蠡,云蠡是一个很好的孩子,也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他拿走龟壳纯粹是因为喜欢,不可能有别的想法。 可是呢,小苦是一个王八蛋,小鹰更是一个不讲理的王八蛋,元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两人抬着龟壳远去,他们一边欢呼,一边逗弄不断地把脑袋从龟壳里探出来的云蠡。 眼看着三个人的背影远去,元绪焦躁的表情立刻就变得淡然了,小苦谋算他的龟壳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龟壳迟早保不住这一点元绪清楚,现在,被这两个家伙打着云蠡喜欢的名义拿走,也不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 就是不知道龟壳里边刻写的东西云川能否看上眼。 龟壳既然已经到了小苦跟小鹰的手里,他们自然在第一时间就破开了龟壳,至于因为破开龟壳坐地上嚎哭的云蠡他们自然是不理会的。 龟壳里面能有什么呢? 云川觉得龟壳里面只会有一种东西——甲骨文! 伏羲氏身为中华文化的正溯源头,里面的东西自然就是大名鼎鼎的甲骨文。 所以,他就抱着手站在一边看小苦跟小鹰两人用锯子锯开龟壳。 龟壳被锯开之后,云川果不其然的看到了甲骨文……他一个字都不认识。 “这是一个部族与天神联系的时候专门用到的文字……”元绪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赶来了,看着被分成两瓣的龟壳情绪毫无波动。 “也就是说,这是属于天神的文字!”元绪双手抱着胸膛,明明把话语说的平淡无奇,看云川的眼神却满是哀求之意。 直到现在,云川部中的人对于族长云川是不是神人这件事已经取得了一致的意见,那就是——族长就是神! 如果这些文字连身为神人的族长都看不懂,那么,元绪这个神棍的信誉立刻就会破产。 云川仰头看着天空,天空中的巨鹰正在盘旋而下,巨大的双翅掀起滚滚气流,吹得云川的衣角猎猎作响。 巨鹰之上就是朗朗的晴空,然后,云川就觉得云川部需要祭祀。 他勉强用时空乱流解释了自己出现在这个时代的原因,但是,他不能解释自己被粉碎前看到的那一角飞檐。 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更加高级的文明,云川无法给出答案,毕竟,直到现在,他一直在大河上游这个小区域里的逛荡,没有真正见识过这个世界。 所以,睚眦要去荒蛮之地,赤陵要去大海,云川总体上都是支持的,他希望这两个人能有所发现。 云川部现在的字本身就是从甲古文中演化出来的文字,他中间经历了无数的演变,最后才成云川熟知的文字。 所以说,没有甲骨文,就没有云川书写的这种文字,现在,云川的文字反道成了主流,甲骨文却变成了异类。 这些年,被云川部文化侵袭的部族很多,轩辕部由仓颉归纳总结的那些文字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尤其是在仓颉死掉之后,没有人再不断地添加新文字,没有人继续给旧有的文字添加新的解释,导致这种文字因为表达不清楚,以及无法表达更加复杂的含义,渐渐地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至于蚩尤部喜欢往青铜器弄得那些花纹,现在也渐渐地不再具有文字意义,只具有装饰功能,至于文字,还是云川部的文字比较清楚明了。 云川没打算消灭甲骨文,树梢砍掉树根之后独活,这一定是一个悖论,毕竟,简体字出现的时候,并没有主张废掉繁体字,只是不提倡而已。 于是,云川瞅着龟壳里的甲骨文淡淡的道:“以后写在纸上,不要刻在龟壳跟骨头上,如果是祭祀需要的话,就跟蓍草一起处理掉,没必要烧毁,埋起来就好。” 小苦,小鹰原本想要笑话元绪的话,这时候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小苦一直觉得元绪这个乌龟人心怀不轨,他甚至认为元绪这种人就该一刀捅死,再割掉他的脑袋制作成琥珀才是乌龟人该有的下场。 小鹰也不喜欢元绪这个乌龟人,对于广成子,他爸夸父说过,这个人别看软趴趴的,但是,穿上龟壳之后,就变硬了,不太好杀。 所以,他也认为元绪这个人留下来,是一个祸害,因为这个人不是一个纯粹的云川部族人。 现在,族长说这种文字可以写在纸上,还说,祭祀的时候可以把这些文字刻在龟甲或者骨头上,这就说明,这些文字真的是神文…… “以后,把这些文字的对照表做出来,别的东西能看的东西,我们的族人也必须要看懂,在这个世界里,人,才是最高贵的。” 这一番话在元绪的心中掀起了万丈波澜,他躬身道:“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云川瞅着元绪焦渴的眼神笑道:“神?神都是人变的。” 元绪急忙问道:“人如何成神?” 云川瞅着同样关心这件事的小苦跟小鹰道:“开辟世界者为神,庇佑众生,活命众生者为神,让人开智者为神,为人献命者为神,仁慈博爱者为神,智慧超群者为神,武力超群者为神。” 元绪听了云川的话非常的失望,忍不住继续问道:“如何长生不老?神可以长生不老吗?” 云川冷冷的瞅着元绪道:“如果神可以长生不老,那么那些不能长生不老的人岂不是要被这些人长久的欺负? 你广成子在崆峒山自诩为神,结果呢?你们假装成神,却让崆峒山方圆百里之内的人都成了你得奴隶。 这不是神,是魔鬼。 真正的神活够这具身体所能承受的足够久远的时光,就会去另外一个世界,去了那个世界就回不来了。” “能能活多久?”元绪咬着牙问道。 “一百二十个寒暑已经是极限了,再长,身体无法负担精神,与人无益,与己无益。” “这么短吗?”元绪表现得非常非常的伤心。 “等你活到八十个寒暑之后,你就会明白,活得再长对人类毫无意义。” “族长准备活多长时间?”元绪极为不甘的问道。 “五十个寒暑之后,我将不问任何外事,进行一次久远的旅行,六十个寒暑之后,我将困居一室,将所思,所想,所闻,所见,全部记录下来,七十个寒暑之后,我将彻底放下所有的事情,享受这具身体能带给我的最后愉悦,八十个寒暑之后,我将心无杂念的迎接死亡的到来。” “我不甘心,一棵树都能活无数个寒暑,一只龟也能活无数个寒暑,人为什么不能?” “树之所以能活无数个寒暑,是因为它只顾着自己生长,乌龟也是如此,人,是不同的,尤其是那些希望活得长久一些的人,他们不但要与老天争斗,与大地争斗,与自然争斗,与野兽,疾病,争斗,最后,还要与人争斗,自然活不了太久。哦,活得越长,最后对身体的控制就越差,活得足够老了,就跟婴儿一般归于混沌。” “我不甘心——”元绪终于被云川的描述给弄的崩溃了,他不甘心,他是真的不甘心,他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活得更久,更长,只要他活得足够久远,不论是高深莫测的云川,雄才伟略的轩辕,悍勇无双的蚩尤,都不过是他人生经历中的一段故事。 现在不一样了,云川说他最多能活一百二十个寒暑,还说在活得过程中他的身体会逐渐崩坏,最后跟婴儿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处处需要别人照顾,这样的活着,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元绪咆哮着离开了天宫。 野人活不到云川所说的年岁,所以,野人即便是死亡的那一刻,身体机能依旧不是很差,他们没有见过一个活得足够久,最后身体机能完全萎缩,如同婴儿一般活着的人——所以,他们羡慕长生! 小苦跟小鹰两人听了族长对于神灵跟长生的解说之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少年人从不羡慕长生,因为他们的生命正处在最浓烈,最美好的时候,考虑长生完全是一种病态反应。 两人拿来了墨汁跟白纸,顺利的完成了龟甲拓片,确定没有疏漏之后,就把两面龟壳,给停止哭泣的云蠡制作了两艘小船,可以让云川部的少主乘坐龟壳船从水渠的高处随波逐浪的抵达山脚。 主意是小苦出的,他不喜欢驮着沉重的云蠡再从山上往下跑了,自从上次被族长惩罚之后,驮着云蠡奔跑,已经成了他的弱点之一,现在云蠡虽然胖,可是毕竟年幼,如果,过几年再这样做的话,小苦觉得自己可能会更加的狼狈。 龟壳破坏了,元绪就再也没有作恶的能力了,一个没了壳的乌龟,没有多少战力。 干完坏事,自然就要各回各家,只有元绪陷入了无穷的悲伤之中,看到元绪躺在地板上泪流成河的模样。 小苦认为,元绪最多还能活十个寒暑。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四章野人的日常麻烦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一零四章野人的日常麻烦第一零四章野人的日常麻烦 云川部的人其实没有族人们的认为的那么富裕,他们认为只要仓库里有粮食,家里的陶瓮里边还有食物,房梁上还吊着几块黑乎乎的腊肉,驴子在后院的驴圈里打响鼻,自己可以躺在暖和的床垫上睡觉,身上的麻布衣衫以及箱子里的裘皮厚衣服还在,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一群人。 之所以有这样的认知完全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富裕的生活。 有了这些物质保障之后,求长生,就成了一个类似毒瘾一般的存在。 就像夸父曾经说过的,他喜欢在吃饱喝足之后躺在床榻上,慢慢的感受肚子里的食物逐渐转化成脂肪,转化成肌肉,转化成力气。 他说,这个过程让他迷醉,他觉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 现在,他只想尽可能长的感受这种幸福。 人就是一种贪婪地动物。 阿布知道自己能活七十个寒暑,他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这句话是族长说的。 因为能活七十个寒暑,阿布的生活处处充满了惬意,他现在做什么都很慢,人,只要慢下来了,就一定能活的比较精致。 所以,他慢慢的穿过竹林,抚摸了每一头愿意靠近他的熊猫的脑袋,路过猪圈的时候,查看了每一头猪的生长状况,其中跟一头瘦的皮包骨头,下腹却垂着两大排**的母猪,交谈了很久,鼓励它为部族的养猪事业添砖加瓦,为此,他还亲自往母猪的食槽里添加了很多煮熟的麦麸。 离开猪圈之后,他就看到了乘坐龟壳船顺流而下的云蠡,想要呼喊一声,又看到小苦就站在水渠边上,就笑吟吟的骑着一头牛下了山。 六月的时候,是庄稼们的末日。 再过十天,云川部的小麦,糜子,谷子就陆续进入了收割期,到时候会有很多很多的人拿着农具收割这些短命的庄稼们的生命。 对于庄稼来说,死亡才是有意义的,好在它们的种子已经成熟,因此,生与死之间不过是一场轮回,算不得什么大事。 那么,什么才算是大事呢? 当然是女魃叛逃这件事! 轩辕长久的将女魃放逐在赤水河畔,没有给予女魃更多的关爱,于是,出现跟睚眦淫奔就不算太奇怪了。 他们两人在荒野中结成了夫妇,听说天神都在为他们祝福,以一场暴烈的雷暴形成了最强音。 轩辕暴跳如雷……当然,也仅仅是暴跳如雷而已,他没有出动兵马去找睚眦跟女魃的晦气,不是不想,而是,这两个奸夫**带着将近六千人的队伍,进入了茫茫的荒原之中,想要找到他们是一件非常非常难的事情。 人人都知道这支六千人的队伍进入荒原之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当年,云川带着族人去荒原捉马的时候,亲眼目睹了一个小部族被风雪冻成冰雕的场面,而第一个发现这个场景的人就是睚眦。 现在,他进入了荒原……如果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他应该不会选择这条路。 没人知道荒原里边到底有什么,有流浪野人说那里是无穷无尽的草场,里面有数不清的豺狼虎豹,还有流浪野人说,那里只有一望无垠的沙子地,除过沙子之外什么都没有,任何人只要踏进沙地,就没有活着出来的可能。 所以,轩辕仅仅是暴怒而已,很快就把女魃的事情丢到脑后。 现在更重要的事情是三部族派出去的远征军。 他们围剿刑天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将近两年,在这两年中,隶首曾经数次找到了刑天的踪迹,可惜,每一次即将胜利的时候,都被刑天抢先一步逃走了。 现在,隶首,虎战士,再加上狱滑三人统领的武士群,已经离开了大河的入海口,一路追踪刑天的踪迹去了北方。 大河入海口向北的地方,就是那群白皮肤的人来的地方,考虑到刑天的部族中,本身就有很多的白皮肤灰眼珠的人,轩辕,云川,蚩尤一致认为,刑天在大河入海口已经没有了存身之地,只好向北方逃窜。 轩辕不认为隶首,虎战士,加上狱滑就能杀掉刑天,能干这种事情的人,只有他与云川,就连蚩尤都差一点。 可是呢,不论隶首他们能不能杀掉刑天,至少已经把刑天驱逐到了远方,想要再回来,那绝对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刑天的脑袋能不能拿回来不重要,重要的是刑天再也没有力量来骚扰大河上游三部落,这对三个部落来说就是一场大胜利。 所有的事情都在族长的掌控之中,阿布就是这么认为的,他今天之所以心情愉快地下山,就是为了去见临魁…… 临魁快要死了,他的身上也长满了跟他父亲神农一般无二的红色斑疮,皮肤溃烂不说,严重的时候,皮肤下边的肌肉也会溃烂…… 族长听说了这个状况之后沉默了很久,沉默之后,族长就去找了精卫,仔仔细细的检查了精卫的身体,同样被仔细检查过的人还有云蠡,以及出生不久的公主,听说,族长在检验老婆跟儿子,女儿的身体的时候,检查的极为仔细,一寸皮肤都没有放过。 阿布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明白族长为何会命令小鹰在他之前就下了山,所以,阿布决定稍微加快一点步伐,所谓的加快,也不过是屁股下的牛跑的稍微快了一些。 阿布来到常羊山城的城门口,没有看到小鹰,问过看守城门的武士首领,才知晓小鹰离开城池至少一个小时了,还带走了大量的火油。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阿布立刻掉头回到了天宫。 见到族长的时候,发现族长已经解开了公主的襁褓,拨开公主胳膊,腿上一层层的嫩肉,检查皮肤腠理。 看样子,这样的检查也不是第一次了,精卫的眼睛红红的,守在边上一声不吭。 阿布走了进来,先是逗弄一下以为正在跟父亲玩耍的公主,然后就在云川耳边道:“蚩尤没有杀临魁,轩辕没有杀临魁,我们如果杀了,是不是不好?” 云川检查完孩子的身体,重新用襁褓包好孩子递给精卫道:“每个月都要仔细地检查。” 精卫咬着牙道:“我没有病。” 云川叹口气道:“有没有病你都是我老婆,我们只是要预防一下。” 精卫得到了承诺,就快快的抱着孩子跑了,云川刚才说的话实在是太可怕了,直到现在,她的脑袋还在嗡嗡作响。 精卫走了,屋子里只剩下云川跟阿布,云川没有跟阿布解说的心情,站在窗前,瞅着外边的蓝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你去告诉轩辕,蚩尤,以后不要拿这种病耍心眼,如果一旦蔓延开来,没有人能好过。” 阿布往族长跟前凑凑道:“什么疾病?” “麻风病。” 阿布想了一下道:“临魁得得就是这种病?” 云川道:“上一代神农也是死于这种病。” “精卫也是神农的女儿,所以,族长就检查了精卫以及云蠡跟公主的身体?”想通了来龙去脉之后,阿布觉得自己的头发都要竖立起来了。 老神农有病,所以临魁会有病,岂不是说,精卫也会有病? “临魁几年前恐怕就已经染病了,这些年他一直在强撑,这也是神农氏为何会每况日下的原因所在。 我以前总是想不通,临魁如此英武果敢的人,为何在几年前会犯下那么明显的错误,甚至会疏远自己的部下,以至于让我们,以及轩辕有机可乘。 现在,全都明白了。” “王后会不会?”阿布强忍着心头的惊骇假装平静的问云川。 “不会,这种病不遗传,只不过,谁跟老神农亲近,谁就会沾染这种疾病,也就是说,老神农越是喜欢谁,谁得病的机会就大,精卫从小就不受老神农待见,所以,染病的可能很小。 我只是太害怕了,才会检查他们的身体。” “这种病,就算是族长也不能医治?” 云川焦灼的道:“不能!没人能治。” 阿布听族长说王后没有问题,一颗心也就放下来了,想了一下道:“四年前,蚩尤部的狼战士得病了,我们部族中也有两个人得病了,最后,他们都死了。” 云川瞅着阿布的眼睛道:“再遇到这种人,就用火烧了吧。” 阿布点点头,一时间,天宫里陷入了可怕的寂静。 “但愿小鹰能把事情处理好……” “这一次临魁来我们这里,恐怕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云川部的人都居住在城池里,不论是有巢氏,还是燧人氏的人都接触不到,我们也不允许他们进入常羊山城。 我现在担心的是蚩尤,他收编了原本属于临魁的有巢氏,轩辕收编了临魁的燧人氏。 当初蚩尤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事情进行的太顺利了。当时以为是临魁已经没了反抗之力,人也没了斗志,甚至允许他销声匿迹独自偷生,没想到祸患还是跟着来了。 阿布,人在生活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很多的灾难,一个不起眼的差错很可能就会让云川部死无葬身之地。 以后,要小心啊。”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五章我爱你?扯淡! 第一零五章我爱你?扯淡! 麻风病的事情,云川只跟阿布说过,同时,还给阿布下达了封口令。 野人们对疾病基本上没有概念,头痛了,睡一觉就好了,如果醒不来,那就是老死了。 被蛇咬了一口,睡一觉就好了,如果没有醒过来,那就是老死了。 被老虎在肚子上咬了老大的一个洞,睡一觉就好了,如果没有醒来,那就是老死的。 所以,很多,很多的野人部落里,基本上没有病死的人,他们都是老死的,是一种自然规律。 轩辕部的岐伯,在给人治病的时候,用的是玄学,他先是幻想出一个人身体运行的状况,然后再下意识的认为这个人的身体在运行的时候出现了一些毛病,然后通过改变睡觉的姿势,吃一些他觉得可以以形补形的草药,这个病人的病就会好。 云川却知道,医学这个东西从来都是一门经验学科,是通过尸山血海之后总结出来的一门学问。 所以,越是古老的医学,就越是简陋,治疗的效果就越差,所以呢,他只要有病,甚至是自家族人有病,也从不找岐伯医治,他很担心经过岐伯的治疗之后,族人会死的更快。 当然,岐伯也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至少,他跟轩辕谈话的时候,已经将阴阳五行学说引进了医学中。 云川不知道这到底是医学的进步,还是医学的变异,总之,他因为不懂医学,所以,不敢问,也不敢说,老老实实的闭着嘴巴,生怕因为自己多嘴的缘故,就把中华一脉相承的中医给弄没了。 野人没有医学常识,因为还没有人能总结出常识,现存的医学常识都是云川自己散播的。 现在,小鹰就在严格按照云川传授的医学常识在处理临魁等一群麻风病患者。 他们先是站在远处的上风位,远远地朝那些倒在地上匍匐爬行的病人们射箭,用的是覆盖式样的射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这些人的痛苦。 有很多没有病的人想要跑,也被小鹰的骑兵们用弓箭给射死了,再远远地丢出绳圈,套住死者拖回来。 然后,小鹰就让部下用竹子制作的喷水器将火油均匀的喷在那些尸体上,在确认喷了足够多的火油之后,就点了一把火,每当火焰快要熄灭的时候,就再碰一遍火油。 人的骨头很硬,不太好烧,所以,小鹰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才把这些人全部烧成了灰烬。 做完这件事之后,小鹰又带着人将这些人来的道路也烧了一遍,同时也把倒在路上死亡的人也全部焚之一炬。 在一座小小的山岭上,小鹰看到了临魁。 他还没有死,只是身体散发着一股股的恶臭,小鹰张弓搭箭要射死他的时候,临魁用尽全部力气朝小鹰吼叫道:“我的父亲要带我走了,给我留一具全尸。” 小鹰没有停止杀死临魁的行动,长弓上的羽箭飞了出去,准确的钉在临魁的胸口。 “我的父亲在临死前都说爱我,他没有诅咒我,我为什么会死呢?为什么会有病呢?” 中了一箭的临魁好像没有任何感觉,依旧冲着小鹰大喊大叫。 小鹰再次张弓搭箭,又一箭射在了临魁的心口,临魁没有理睬插在胸口上的两支箭,依旧对小鹰大喊道:“人人都说云川是神祇,请告诉我,我为什么会死的如此凄惨?” 小鹰还是没有回答,这一次,他连珠箭发,片刻功夫,临魁的胸口就插满了羽箭,尤其是咽喉上中的一箭,让他再也无法发出声音,只得长叹一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 片刻,火焰就笼罩了临魁的身体,面对毒王,小鹰不敢怠慢,下令将所有的火油都喷洒了出去,不仅仅烧掉了临魁的身体,也将一座小小的山岭焚烧成了一片白地。 没人在意临魁的死,在他的部族已经衰败之后,临魁其实已经死掉了,在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到自己的部族,而是去了远处搬救兵的时候,神农氏的人已经不认临魁这个族长了。 不是族长的临魁,即便是死了,也不过是一个小事情,就像秋天树木上落下来的一片黄叶。 大人物之所以是大人物,就是因为底下有好大一群小人物支撑着,没了小人物支撑的大人物,他就是一个小人物。 云川对这一点的理解很深,所以,他在新粮食入库之前,又发动了一场超级大收购。 他要收购石头,砖瓦,木料,天然漆,建筑用麻,竹篾,石灰,铁钉……等等物资,以及人力,他准备在秋粮种下之后,开始常羊山城的第三波大规模建设。 他是用陈粮来收购这些东西的,也不仅仅是陈粮,还有无数不适宜继续储存的各类腌制肉食。 如果严格来讲,这些东西本来就是族人创造的财富,他用族人的财富又向族人购买东西以及劳力,全族上下,竟然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而且因为是陈粮的原因,兑换的比例对族人很有利,于是,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占便宜了。 能占到族长的便宜,自然不是因为他们聪明,绝对是因为族长仁慈,这也是云川部里的每一个人形成统一的认知。 毫无疑问,族长是最聪明的一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神人,没人能骗得过族长。 今年割麦子的时候,云川没有亲自下地,取而代之的是云蠡,左边的是小苦,右边是小鹰,在阿布祭祀过五谷之神神农氏之后,云蠡像模像样的用镰刀割下来了今年的第一束麦子。 自从临魁死掉之后,云川部就把神农氏供奉为五谷之神!而且还建立了一座庙宇,塑造了一个穿着衣服的神农氏塑像放在最中间,每天都有人专门焚烧松柏树枝供养神灵。 阿布非常的兴奋,因为,他觉得这是族长正在进行一场气势磅礴的封神大计。 五谷神是云川部设立的第一个神祇,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鉴于此,阿布已经开始考虑当世的几位大族长们在神界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了,而自己以后会变成什么神祇呢?阿布心中充满了幻想。 不仅仅阿布在幻想,就连夸父也在幻想,就因为这个事情,夸父甚至放下了他心爱的茶壶,神戳戳的找到了阿布,将门关闭的紧紧的,也不知道两人讨论了一些什么事情,总之,两人分手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温馨而神秘。 “你老爹能不能封神在我们,不在他。”小苦丢下手上的账簿,对刚刚扛着一袋麦子回来上账的小鹰道。 小鹰熟练地解开麻袋上的绳子,将晒干的麦子倒进囤子,一边抖着麻袋里的麦粒,一边不屑的道:“我父亲的事情,恐怕不是我们这些人能做主的吧。” 小苦将数字记录到账本上淡淡的道:“人死了之后才能封神,只有族长能在活着的时候成神。” 小鹰冷笑道:“那又如何?” 小苦再一次丢下账簿道:“我爸没功绩,没办法成神,你爸功勋卓著,必然要成神,我无求于你,你却有求于我,所以呢,你以后如果再用暴力来对待我,我就用暴力来对待你以后死去的爸。” “你能阻碍我爸成神吗?” “不能,但是,成什么神可是很有讲究的,比如,五谷轮回之神跟大力无敌之神之间就有很大的差别,你希望你爸能成什么名字的神呢?” “我会揍死你!” “放心,以我云川部如今开发武器的速度来看,再过几十个寒暑之后,个人的武力就会变得无足轻重,你再厉害,也不过只比我强大那么一个等级。 以后出现的武器,一定能够抵消你武力上的强大,而我,因为智慧而强大,那么,我将永远强大。” “你这是胡说八道,身为云川部下一代中武力最强者,只要部族中有了新的武器,族长必定会在第一时间武装到我身上,那时候的我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而你的强大,在我面前依旧不值一提。” 小苦瞅着小鹰那张自信满满的脸笑道:“你放走了睚眦,为此挨了十鞭子,再过一个月,还要再挨五鞭子,这是你在三个月的时间中,挨的第三顿打。” 小鹰从一丈多高的囤子上跳下来,笔直的落在小苦面前,发出“咚”的一声,直视着小苦的眼睛道:“我就算再挨一百鞭子,也比你强大。” 小苦大笑道:“我说这话的意思不是说你会因为挨鞭子从而变弱,而是说,你连睚眦这种老是欺负你的坏蛋都舍不得杀死,凭什么能狠得下心来率先杀死我这个跟你一起长大,一起练武,一起骑马,一起放狗,一起读书的伙伴呢? 所以,只有我杀你的份,没有你杀我的道理。” 小鹰呆滞了片刻,瞅着小苦道:“你真的想要我死?” 小苦想了一下最后苦笑着摇摇头道:“我有些嫉妒你,又有一些讨厌你,如果你挨打,我会很高兴……可是,可是,如果你死了的话,我好像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刚刚,我仅仅是想了一下你死掉之后的模样,就觉得害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小鹰,难道说我爱你?”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六章铜板还是来了 第一零六章铜板还是来了 云川约轩辕,蚩尤准备开一次部族首领大会,好好地商谈一下如何应对突发的疾病,也好好地说说不能把传染性疾病当做武器的后果,以及惩罚的事情。 地点就选在小鹰将临魁焚烧成骨灰的地方,很具有教育意义。 但是,云川在那座被烧成白地的小山岭上等了三天,轩辕,没有来,蚩尤也没有来。 夏收后的一场大雨,肆意的浇灌在这座光秃秃的山岭上,片刻功夫之后,山谷里的就出现了泥石流。 汹涌的洪水裹挟着被烧焦的枯枝烂叶以及失去植物保护的泥石,顺着峡谷滚滚而下。 云川,小苦,小鹰带着一群人就站在这个光秃秃的小山岭上,亲眼目睹了一场泥石流是如何诞生的。 “如果这座小山岭上的灌木丛还在的话,是不是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泥石流?”能给小鹰上眼药的时候,小苦从来不甘人后。 “这场雨下的很大,雨点也很大,落在地上的冲击力很强,如果有灌木丛在,也会有洪水,不过不是泥石流。” 云川没有考虑那么多,还是按照小苦的问话,做了解答。 区区一座小山岭而已,烧了也就烧了,小鹰并不在意,即便是这座山岭消失了,小鹰也不会在意。 小苦见目的无法达到,又开口道:“轩辕,蚩尤都没有来,族长,我需要出手惩罚他们吗?” 云川笑道:“如何处罚?拿什么处罚?” 小苦看一眼默不作声的小鹰,冷笑一声道:“既然不能用武力,我们这一次就断绝这两个部族的秋粮种子如何?” 小鹰怒道:“用武力惩罚也是可以的,我可以带着骑兵进攻这两个部落,不攻击他们的城池,就攻击他们散居在外的族人。” 小苦继续冷笑道:“你要是这样做了,跟刑天,临魁有什么差别?现在,轩辕,蚩尤两人摆明了就是赌我们不会主动攻击乡野里的族人,所以才在干了坏事之后,这么心安理得。” 小鹰大笑道:“他们以为躲在城池里就能过安稳日子吗?如果需要,我带上步兵攻城也不是做不到。” 云川看着两个小的,在那里争论不休,笑着打断了他们的争论,对两个人道:“没关系,他们不来是他们的损失,我们回城。” 小苦愣了一下道:“不惩罚他们了?文的武的都不选择?” 云川瞅着烟雨蒙蒙的远处笑道:“惩罚他们做什么?吃苦的只会是那些可怜的族人,就算把轩辕部的食物都烧光,轩辕也绝对不会被饿死。” 小苦瞅着族长似笑非笑的眼睛,重重的点点头道:“没问题,只要我们将惩罚可以精准的投在轩辕,蚩尤两人身上就是了。” 小鹰也同时点头道:“我也可以单独去找轩辕,蚩尤的麻烦。” 听小鹰这么说,云川跟小苦一起转过头瞅着小鹰上下打量,过了许久,云川摇摇头,小苦出声道:“你会被轩辕跟蚩尤两个人把你的屎给打出来。” 小鹰摇摇头,从衣服下边取出来一柄蓝光闪闪的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辈的钢弩。 钢弩不大,弩翅缩在弩身两侧,在没有打开的时候,看起来就是一根粗一些的铁棒,当弩翅被小鹰打开之后,铁棒立刻就变成了一柄犀利的杀人凶器,扣上弦搭上纯钢制造的弩箭,小鹰轻轻扣动扳机,只见那支纯钢制作的弩箭就消失在了绵绵细雨中,片刻之后,小山岭对面的小山包上传来了清脆的弩箭入木的声音,于此同时,钢弩也发出机械文明特有的铮铮之音。 “做出来了?”云川好奇的接过这柄可以折叠弩翅的弩弓,好奇的上下打量。 这明显已经不是一般的武器了,应该是一件充满蒸汽朋克美的一件艺术品。 云川不知道弩弓上的花纹,夸父是怎么弄上去的,至少,在将整件武器发蓝防锈之后,那些应该是被錾子打造出来的花纹流光溢彩的龙形花纹就像是活过来一般。 “我试验过,二十步之内,没人能躲避的开……我父亲说,他如果遇到这件武器必死无疑。” 听了小鹰的话,云川忍不住摇摇头,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的明白了一件事,人之所以会成为万物之灵长,最重要的依靠就是——人类有独一无二的创造力。 这样的钢弩,是云川跟夸父喝茶时闲聊的产物,云川用嘴描述出来了一种可以用钢铁弹力作为动力的弱化版强弩,没想到,竟然被夸父给制造出来了。 这东西现在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重,云川抱了片刻就觉得手臂酸麻,全重应该超过了三十斤。 不过,这点重量对于夸父部族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们用的战斧就有这么重。 小苦惊骇的看着族长将这样恐怖的杀器交给了小鹰,忍不住在一边道:“族长,这样的武器应该受到控制。” 云川笑道:“交到小鹰手里就已经受到了很好的控制。” “可是,我前些天还威胁小鹰说,个人的武力已经不足论,以后将是武器的天下。我很担心,他以后会用这东西杀了我。” 小鹰笑眯眯的将武器收回到衣衫下边,对小苦道;“你放心,我很爱你,舍不得杀死你,当然,如果……” 云川懒得看两人斗嘴,整理一下蓑衣,就率先下了这个注定要被泥石流侵袭掉的小山岭。 “你确定不会用这个东西杀我?” “我很确定!,当然,如果……” “什么叫当然,什么叫如果?你还是想杀我。” 小苦见云川跟小鹰不理睬他,就连忙匆匆的跟上,他实在是害怕小鹰手里的那件武器,因为他就在刚才,想了无数的办法,最后发现,自己还是会被小鹰用这件武器无声无息的杀掉。 轩辕坐在门廊下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已经冰凉的茶水,屋檐上有无数条水线匆匆的流淌着,无情的击打在已经出现凹坑的石板上,只要水流继续无情的击打石板,总有一天,这块石板会被房檐水击穿。 现在,轩辕部就是这块石板,而云川部就是这流淌不尽的房檐水,别看石板现在能把房檐水击打的水花四溅,时间长了,终究是要失败的,这一点,轩辕看的非常清楚。 其实轩辕很希望云川能够主动来找轩辕部的麻烦,就像以前的轩辕部会有事没事去欺负别人的一样。 云川部表现出让人不安的平静,让轩辕非常的不安,在他看来,云川这个人不但多疑还阴险,绝对不是一个打掉了牙齿就往肚子里吞咽的人,如果这个人在遭遇了伤害之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做,那么,只说明一件事——他在准备更大,跟加暴烈,更加阴毒的报复。 轩辕部最近在很努力的前进,发展,可就是追不上云川部的发展速度,为此,轩辕觉得自己倾尽全力了。 就在这个夏天,轩辕部收获了不少的粮食,这些粮食足够全族人食用的,他的部族还生产了数量不菲的丝绸,冶炼了数量众多的青铜器,如果不是没有找到更多的蜂蜡,轩辕希望能把找到的铜,全部冶炼成青铜。 今年眼看着就是一个丰收年,轩辕却半点都高兴不起来,他问过人了,云川部今年的收获更大。 去年才用贩卖女人抽了云川部的一部分血,这才到夏粮丰收,他们已经原地复活了,甚至还有多余。 看着族人用自家多余出来的粮食跟云川部换指头蛋大小的毛桃吃,轩辕的心中就被悲凉这一种意境给塞满了。 毛桃是云川部给桃林间果的时候采集下来的没成熟的小桃子,只不过,这种没滋没味的小桃子被云川部的人裹上一层白色糖粉之后,就变成了一个难得一见的好东西。 轩辕部好不容易产生的积存,在一瞬间就被云川部的商贾给骗走了。 轩辕部没有云川部那么多的作坊,或者说,所有族群都没有像云川部一样有那么多的作坊。 也就是说,只要其余的部族还想过上轻松愉快的好日子,他们就必须用自己部族里最珍贵的东西去换。 这些年下来,族人的生活确实是越来越轻松了,生活的也越来越愉快了,可是,部族的积存却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目前的好日子都是以部族积存严重不足为代价的。 轩辕从怀里摸出几枚青铜圆板,一枚枚的在手里排开,仔细地看着圆板上的图案跟文字。 正面,是一条凶恶的龙,背面写着两个字——龙圆。 一枚龙圆可以兑换一百斤稻谷…… 圆板中间还有一个方孔,方便人们用绳子把龙圆串起来。 一枚龙圆可以兑换一百四十斤小麦…… 龙圆周边还有美丽的小齿。 一枚龙圆可以兑换一张熊皮…… 云川部就是在用这些东西跟轩辕部,蚩尤部,以及其余野人部族交换货物的。 货物全部存放在云川部的常羊山城,只要任何手持这种青铜圆板的人拿着这东西,就能毫无阻碍的从云川部领取需要的等值货物。 只有那些急需粮食,或者物资支撑生活的部族才会把手里的青铜圆板兑换成货物带走。 如果是不怎么需要这种货物的部族,只需要拿着青铜圆板在自己需要的时候去兑换粮食,如果不愿意兑换粮食,还可以用这种铜板去兑换任何自己需要的东西。 再也不用在交易的季节,携带着大量的货物翻山越岭的去云川部了,现在的,云川部,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仓库。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七章温柔的刀 第一零七章温柔的刀 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食物,货物放在别人家! 可是,这些部族没有办法! 尤其是那些小的部族,是不得不把自家的东西放在常羊山城! 将东西放在常羊山城,他们还能拥有这些东西,如果放在部族,这些东西很快就不是他们的东西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大河上游部落区域里出现了强盗! 强盗来自蚩尤部,也有来自轩辕部的。 以前在轩辕统治这一区域的时候就没有强盗,三个大部族去了小部落是直接拿,没有抢劫这一说。 自从云川说了算之后,不准大部族随便去拿人家小部族的东西了,不准大部族的人随意得杀戮,殴打,抢夺小部落了,不准把人家的孩子一言不合就抱走,更不准抱走了人家的孩子之后连人家的女人也一并带走。 这样做是很不道德的! 云川跟轩辕,蚩尤两人说过这个问题,结果,大河上游的强盗就越发得多了,抢劫事件发生的频率也就更高,性质也更加地恶劣。 没办法,云川这才出动了铜板凭证,让这些小部族的人将食物,贵重东西都藏在常羊山城的仓库里,到时候,只要拿着铜板凭证,就能从大库房里把自家的东西搬走。 这样做了之后,强盗们立刻就变少了,因为那些贫穷的小部落里,真的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他们抢劫的。 最早以前,铜板就是一个兑换凭证,有多少物资存在云川部,就给发多少铜板。 后来,也不知怎么的,野人们就发现,用铜板不但能换回自家的粮食,物资,也能用铜板跟云川部交换他们的农具,种子,铁器,陶器……几乎云川部出产的所有东西。 只不过,自家储存在云川部的货物会相应地减少。 野人们其实很聪明……尤其是牵涉到食物,他们少的可怜的智商立刻就会开发到极致。 他们用尽了办法来计量自家部族的粮食,物资的储量,其中,结绳法,石头法,木棍法,刻线法是普遍采取的几种计量方式。 云川的铜板凭证法开始施行的时候,没人愿意相信云川部的人,大家几乎是每天都要打开库房核算一下自己部族的存货,发现没有短少之后,就改成了两天一次,后来就成了三天,四天,五天,十天一次地核算。 现在,这些野人终于将核算的时间改为一月一核算,所以,云川部与野人之间的基础信任算是真正地搭建起来了。 云川严厉地告诫过阿布,小苦,元绪,小鹰这些人,不准他们贪墨野人的东西,不许他们抢劫野人的东西,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护野人们的利益,保护他们的安全。 自从云川颁布了凭证法之后,阿布看到任何一个野人,哪怕这个野人肮脏不堪,他同样会笑吟吟地跟连话都说不利索的野人们谈话,向他们介绍怎么把身体清洗干净,怎么种田,怎么盖房子,如果围拢过来的野人多了,阿布还会专门解答野人们弄不明白的任何问题。 渐渐地,小苦也加入到了这个解说的行列,这样的活动进行了几次之后,小苦就命令天宫学堂里的所有孩子都必须这样做。 只有小鹰是高傲的存在,他不理会这些愚蠢,肮脏的野人,不过,也从不欺负这些野人。 骑着马,披着铠甲,手里拿着战刀的小鹰,也不是那些野人们敢靠近的。 不过,在小鹰帮助他们击退并杀戮了几个强盗群之后,野人们已经明白了一件事——遇到了危险就该找谁去求救。 云川部的南边是蚩尤部,北边是轩辕部,所以,这两边的地域分割是明显的,但是,东西两个方向上,云川部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边界。 没有边界的意思就是,东西两个方向上,不论多远,都属于云川部的领地。 而那些蛮荒野人也恰恰就处在这两个方向上。 也就是因为这世上强盗太多的缘故,野人们惊喜地发现,距离云川部越近,他们被抢劫的概率就越低。 同时,将部落迁徙到距离云川部很近的位置上,也方便他们从常羊山城兑换,取走本部族的粮食跟货物。 如果轩辕真的有腾云驾雾的本事,那么,他就能发现,如今的云川部已经组成了以常羊山城为核心,流浪野人群为外围,蛮荒野人为最外围的一个群体。 如果蚩尤真的像传说中描绘的那样能看透人心,那么他就能看到,最聪慧的流浪野人会慢慢地进入常羊山城,而最聪明的蛮荒野人们,也正在慢慢地向流浪野人进化。 有这样不断进化的合格人群涌入常羊山城,常羊山城自然是一天比一天兴盛,权力辐射也一天比一天远。 云川部没有进攻轩辕部,也没有进攻蚩尤部,小鹰的骑兵浩浩荡荡地在荒野上穿行,却从未踏进过这两个部族的领地一步。 蚩尤想要把部族迁徙回遥远的大湖城,当他把这个命令发布之后,就算是最忠心耿耿的狼战士也默不作声,不肯在部族大会上支持蚩尤,就连最睿智的大巫们,也不肯多说一句话。 大湖城的蚩尤部族人,早就期盼着族长能答应他们离开大湖城,回到大河上游地域。 蚩尤的逆流而动的行为,第一次在部族会议中被族人无声地反抗着。 大河上游的天永远是晴朗的,大河上游的土地是最适合种植庄稼的,大河上游没有那些凶恶的野兽,没有恐怖的鳄鱼,没有成群成群的毒蚊子,见不到水缸粗细的巨蛇,不会出现一家人,一个小部落,在一晚上的时间就被蚂蚁啃成白骨。 更何况,在蚩尤的兄弟们以及大巫的眼中,云川部是一个极其平和的部族,真正论起来,只有蚩尤部对不起云川部,而不是云川部对不起蚩尤部。 如果一定要迁徙,那也必须等到部族生死存亡的时刻才能这样做,就现在而言,没有人愿意回到大湖城……那里的雨……一下就是十几天…… 蚩尤跟兄弟们以及大巫们谈论过云川的险恶用心,说起云川就是想用过上好日子这样的诱惑,逐渐瓦解蚩尤部……结果,遭到大巫们的一致嘲笑,也遭到他的兄弟们的一致沉默反对。 吃白米饭挺好的,云川部传过来的几样菜式很美味,这里的土地松软很容易耕作,而云川部拿来的种子确实能长出壮硕的禾苗。 如果这也是阴谋,大巫们觉得这样的阴谋来得越多越好。 于是,蚩尤部的人就被大河上游这片肥美的土地给牢牢地束缚在了这里,让蚩尤准备好的退路——大湖城,终究成了一个摆设。 蚩尤有苦难言,他的部落里的族人,还把敌人的意义定义在拿着刀子烧杀抢掠的那个层次上。 对于云川目前使用的文化演变,生活演变,经济演变的侵略,一无所知! “你说,族长的计划能否成功?”小苦现在对于没了龟壳的元绪终于肯说一些心里话了。 元绪烂泥一样地躺在木头地板上,继续数着房顶上的檩子,懒洋洋地道:“其实已经成功了。” 小苦笑道:“说说看,怎么个成功法?” “轩辕部没有动弹,蚩尤部没有远离,这就是成功的表现,小苦儿,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云川更加阴险恶毒的人了。” “因为族长拿走了你的龟壳给云蠡当小船玩耍?你应该知道,这件事是我跟小鹰两个做的。” 元绪闻言笑了,拍拍自己的肚皮道:“你放心,最后所有人,都会死在云川的手上,我能苟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拿走了我的龟壳,说明他终于对我放心了,终于不用再想着把我的脑袋制作成琥珀。 轩辕,蚩尤都是很好很好的人才,千万人千万年才能出那么几个的人才,现在,这样的人才正在帮助云川统领着人类前进,富足,强大,所以说呢,神的手段不是我们这些人能揣摩的。 你以后要放心我,我已经搞不出来什么奇怪的事情了,现在啊,就想以人的身份老老实实的把我剩余的寿命过完。 小苦,你看看,我还能活多少年?” 小苦笑着走过来,将芦苇杆子插进酒葫芦里方便元绪吸吮,然后站在元绪的头顶位置俯视着元绪道:“你能活多久,完全取决于你,跟我们所有人无关。” 元绪哈哈大笑道:“你看,你看,就是这个样子,你们的族长也是这个死样子,看起来好像给了所有人选择的权力,可是,你们真的给了这个权力了吗? 你给所有人选择的权力的时候,这个权力其实依旧掌控在你们的手中,与其说是给了他们选择的权力,不如说这是你们最恶毒的心思,因为,所有可以选择的选项,其实都是你们早就安排好的,不论人们怎么选择,选择出一个怎样的东西,都不过是你们提前拟定好的,是你们希望人们选择的东西。”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八章云蠡的处境 第一零八章云蠡的处境 “群体性的意见一般都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愚蠢的,因为这个意见的最初来源说不定是一个谎言,也有可能是某一句闲话。 只是因为这个意见听起来比较符合大部分人的口味,听到耳朵里比较舒服,所以才会获得大部分人的支持。” 云川把自己要说的话说清楚了之后,就瞅着小苦跟小鹰两个人,没有从他们两人的脸上看到疑惑,或者不服气的样子,也就松了口气。 这两个混蛋是云川给云川部后三十年准备的执政者,与掌军者,只要把这两个人教育好了,胜过教育一百个人。 “当然,我们执政,作战的时候一定要给自己设定几个底线,比如,政策的下达是不是有利于部族发展,政策的下达是不是能提高族人的生活水平,政策的下达是不是能起到团结族人的作用,如果能满足这三个要素,那么,就不要犹豫,尽快地将政令下达。 如果只能满足其中两个条件,首要条件必须是以团结全部族人为第一目标,如果两个条件中没有这一条,应当慎行。 如果政令只满足这一点,那么,政令依旧可以施行,不过,要尽量地靠近前两个要求,最好不要损害前两个要求。 军事作战也是一样的道理,从今往后,云川部的军事力量将不仅仅只是为了保护云川部,保护常羊山城,而是要把保护的范围扩大,要把大河上游所有人都囊括进来。” 听了族长的要求之后,小苦,小鹰都点头表示明白,以后将会按照族长的要求去制定政令,制定军事策略。 今天的课业算是已经结束了,小苦,小鹰两人结伴从天宫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云蠡扛着一枝满是桃子的桃树枝子,骑着一头淡黄色的小牛从山脚下归来。 按照王后精卫的说法,桃林里的每一颗桃子她都是有数的,不许任何人胡乱摘桃子。 看样子,这条禁令在云蠡这里屁用不顶。 桃子还没有熟透,现在吃,勉强有一点甜味,至于桃肉就跟木头渣子一般没有什么吃头。 云蠡从小牛背上跳下来,大方地将桃树枝子递给了小苦跟小鹰,小苦警惕地后退一步,小鹰却直接接过来,从枝子上摘下两颗看起来已经有了一些红颜色的桃子揣怀里。 他家里有两个巨型的老婆,只要是吃的就不挑拣。 小苦眯缝着眼睛瞅着大方的云蠡问道:“王后在哪里?” 云蠡一边咬着青桃子一边含糊不清地道:“在缫丝作坊。” “你确定王后短时间内回不来?” “回不来,缫丝作坊里的女人把衣服都脱了干活呢,我母亲也是一样,一时半会回不来。” 听云蠡这样说,小苦探手就抓住了云蠡胸口,生生地用一手就把云蠡给提了起来。 云蠡双手抓着小苦的手臂挣扎着吼叫道:“你完蛋了,你完蛋了。” 小苦狞笑道:“今早,我抓你去背书,结果你说要拉屎,然后就拉到现在才回来,你现在告诉我,你把书背会了吗?” 云蠡挣扎着道:“你会背不就成了吗,干嘛我也要会背?” 小苦冷笑道:“因为书本里有你父亲给我们下的命令,现在,你已经违反了部族条例,对族长不敬,所以,我要用鞭子抽你。” 云蠡愣了一下道:“不会吧,我父亲会把命令写在书里?” 小苦二话不说就把云蠡放在自己弯曲起来的膝盖上,扯下云蠡的裤子,脱掉自己的鞋子冲着云蠡的屁股就是一顿鞋底子,将云蠡抽得鬼哭狼嚎的。 不过,听说是父亲的命令,就没有求饶,他知道,但凡是父亲下了命令,这顿打就挨定了,还没有人敢求情。 所以有一大群人在围观,一些仆妇已经开始流眼泪了,云蠡虽然淘气,可是,待自家族人是真得好。 眼看着云蠡的屁股变得又红又肿,站在一边啃桃子的小鹰道:“差不多就算了,回头王后找你算账的时候可别拉上我。” 小苦终于停手,云蠡用力地擦一下脸上的眼泪,冲着小苦张开手道:“我父亲那本写着命令的书呢?” 小苦从桃树枝子上摘下一只桃子,用力地在袖口上蹭掉桃毛,狠狠咬了一口青桃子,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道:“被我家的狗给吃了。” 云蠡大怒道:“我不信!” 小苦摊摊手道:“谁让你早上不读书乱跑的,书,我是读了,还按照书里面的命令执行了,你又没看书,干嘛要说信与不信的事情?要不,你去问你父亲?” 云蠡揉揉疼痛的屁股,咬着牙对小苦道:“你这是赌我不敢问我父亲是吗?” 小苦鄙夷地瞅着云蠡道:“你天生怕痛,挨了我这一顿臭揍,已经到了你忍耐的极限,你就不担心去问了你父亲之后,再被你父亲揍一顿?” 云蠡哆嗦了一下,马上大声道:“我父亲不会把命令写在书本里!” 小苦冷笑一声道:“你看过那本书吗?” 云蠡老实的摇摇头道:“没有!” 小苦露出一个狐狸一般的笑脸,蹲下来用指头戳戳云蠡的屁股,小声在云蠡的耳朵边上道:“你明天要是还不老老实实地读书,说不定书里面又有族长的命令。 我这人你是知道的,只要是族长下达的命令,我一定会执行,而且说不定是加倍。 你有种明天就继续乱跑。” 云蠡大声道:“你这是逼着我读书!” 小苦冷笑一声道:“打,我一定会真的打,绝对不会像你母亲那样随便在身上拍两下。” 云蠡沮丧地低着头道:“你这是吃定我了。” 小苦笑道:“是这样的,想不被我吃得死死地,你就好好地按照读书计划把那些书全部读完,这样,我就没有办法利用这个借口揍你了。” 说完话,小苦就扛着云蠡拿来的桃树枝子跟小鹰一起离开了天宫。 阿布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云蠡身后,蹲下来,脱掉云蠡的裤子看了看他红彤彤的屁股,小声道:“我不相信族长会把命令写在书里面。” 云蠡瞅着远去的小苦跟小鹰两个,摇摇圆鼓隆冬的脑袋道:“我也不信,反正书被狗给吃掉了,我没有办法验证。” 阿布笑道:“你可以去问你父亲啊。” 云蠡郁闷地抓抓脑袋道:“我要是问我父亲,我没有读书,却跑去玩耍,摘桃子的事情就会被我父亲知道,我还会挨一顿揍的。” 阿布嘿嘿笑道:“那么,少族长准备怎么应对呢?小苦不是一个好东西,他以后还会找机会坑你的。” 云蠡坚决地摇摇头道:“不能让他总是坑我!我明天就好好地读书,看每一本书,把每一本书都看得清清楚楚,不给他机会。” 阿布抚摸着云蠡圆圆的脑袋道:“他一定会想出别的法子来坑你的,比如,你不喜欢骑马,不喜欢练武,我很担心,小鹰也会跟小苦学,也跟着来坑你。 如果是这样,少族长以后很难有好日子过。” “如果我试着挑拨离间这两个家伙的关系你觉得怎么样?” “不成的,挑拨离间这种事情,小苦干得最多,你只要开始,他就会发现,发现之后呢,说不定就去找族长哭诉,最后,挨打的还是少族长。” “所以说,我现在只剩下好好读书,好好练武这一条路了?” 阿布忧伤地摇摇头道:“我暂时还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 云蠡狠狠地抓抓圆脑袋冲着周围的仆妇们吼叫道:“不准把我挨揍的事情说出去!” 于是,仆妇们立刻就鸟兽散了。 小苦,小鹰愉快地在石板路上行走,走出第一道石桥之后,小鹰就停下脚步问小苦。 “你为什么一定要逼迫云蠡好好读书呢?” 小苦瞅着小鹰的眼睛道:“是为了不给你这种野心勃勃的人半点分裂部族的机会。” 小鹰愣了一下道:“野心勃勃这四个字用在你身上挺合适的,我从来没有野心勃勃的想法。” 小苦大笑道:“人心隔肚皮,我知道我没有野心勃勃,但是你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如果将来出现你带头叛乱这种事情,我一定会非常非常地烦恼,所以,在你还没有起这种心思之前,就把这个念头掐死在你的心里,我以为这才是最好的防御之策。 只要云蠡足够强大,足够获得族人的心,你,小鹰,就没有机会叛乱,当然,同样的警告也适用于我。” 小鹰笑道:“放心,我会看住你,不给你这个机会。” 傍晚,云川在跟阿布吃饭的时候知道了这个事情,沉吟良久之后对阿布道:“父死子替这个事情其实是有隐患的,没人能保证自己能生出一个比自己还要优秀的儿子。 这里面有很多因素在干扰儿子比父亲更加优秀这个逻辑,而且,每一个因素都不能排除,一般来说,一个优秀的父亲,很多时候都是父亲个人素质的体现,儿子想要优秀也需要儿子自己去努力的体现,不过呢,现在就这样吧,如果继承人不是我的儿子,问题会更多,更大,且这样混着吧!”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零九章云川的一体两面 第一零九章云川的一体两面 云川部大的架构已经搭建完成,现在,云川能做的事情就是将云川部整理得更加精致,更加得顺畅。 构架既然已经完成,那么,自然会有轩辕,蚩尤,阿布,夸父,小苦,小鹰他们去丰满构架,最后将云川脑海里的东西变成现实存在的东西。 轩辕,蚩尤,现在还不是他的部下,但是,他们现在做的事情跟云川部下们做的事情没有差别。 都是在努力地提高部族人的生活水平,智力水平。 轩辕,蚩尤以及很多小部族的首领不是云川的部下,不过,这一点都不影响他们在广义上为云川部服务,云川相信这个世界最终将属于自己,或者属于云川部。 如果连这样的野心都没有,那么,他就白来这个世界一趟了。 在身体被粉碎之前,他看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看到了阳光照耀在昆仑山上的模样,身体炸裂的那一瞬间,不是死亡,而应该是一种难以言说的重生。 剑齿虎不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动物,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动物应该是他云川,没错,就是云川。 身为后世来的一缕残魂,云川有虎的利齿,有熊的力量,有鹰隼的眼睛,有大象敢为百兽之先的勇气。 他甚至有乌龟一样的坚忍,毒蛇一样的寂静,骆驼一样的耐力,野马一般的奔驰恒心。 他是一个嫁接品,在遥远的后世塑造人心,在蛮荒的野人世界里锻造肌肉。 与轩辕,蚩尤这样的猛虎,暴熊相比,云川就是一头有着两柄一尺多长牙齿的剑齿虎。 他见过的那头剑齿虎死掉了,被几头老虎围攻死掉了,自从云川见识过那头剑齿虎的死亡过程之后,他就收起了自己的长牙,收起了自己的利爪,将自己伪装成一头无害的野牛。 一头一心为野人谋福利的勤勤恳恳的野牛,然而,野牛的皮用的时间长了,终究会暴露出剑齿虎色彩斑斓的皮毛…… 现在,就是这个样子,大河上游的部族时代已经慢慢进入了属于云川的大时代。 轩辕,蚩尤听不听话不要紧,甚至是无关紧要的,云川现在要做的,就是让时间的长河,慢慢地流淌,最终,这条大河会在云川部的脚下停下来,等着云川扬帆起航。 夏粮收割之后的第一场雨到来了,每到这个时候,常羊山上就会笼罩上一层薄薄的雾岚。 夸父拿来了今年雨前采集的最后一点茶芽,喝过这一遍茶水之后,春茶就彻底地结束了。 一芽一叶称之为旗枪,这样的茶叶进入热水之中,就会根根竖立,密密匝匝得如同军阵。 待得茶叶在热水中载沉载浮的时候,轻轻呷一口,就如同饮下了大地最浓烈的一口清香。 “我已经没有用武之地了。”夸父长叹一声,将庞大的身躯靠在椅子背上。 云川放下茶杯看着夸父道:“还不到死的时候吧?” 夸父苦笑道:“人可能短时间内死不掉,可是,心中已经没有求胜的决心。” “是什么让你产生了这种奇怪的念头呢?” “轩辕已经有将近五十天的时间没有练武了,你应该知道,像我们这种靠身体争胜的人,如果长时间不练武,身体就会垮掉,而且崩坏的速度很快。 我刚刚接到狱滑的来信,狱滑说,隶首已经放过刑天三次了,仅仅是为了能活捉刑天。 族长,不出一个月的时间,隶首就会活捉住刑天,狱滑不明白隶首为什么会这么做,他想问问族长,要不要在荒野里直接杀死刑天,结束这场漫长的战争。” 云川瞅着脚下的常羊山笑道:“不用,按道理来说,刑天应该是死在常羊山才对。” “为什么呢?” “因为,这是轩辕近几年来最光辉的日子,既然他想要这样的光辉,我不吝啬,给他就是了。 反正啊,刑天起于常羊山,亡于常羊山也是一样的。” “这样的荣耀应该归于族长您。” “杀人的荣耀不要也罢,如果这项荣耀能支撑轩辕再努力二十年,这才是我最大的荣耀。 夸父,轩辕不再练武,你却不能步他的后尘,要好好地练武,你如果松懈下来了,因为食物充足的缘故,你的身体会立刻膨胀起来,最后真地会变成一无是处的人。” 夸父点点头道:“我喜欢打铁,每天都打,也喜欢汗出如浆的感觉,这让我觉得自己还有用处。 族长,小鹰的妻子就要生产了。” 云川笑眯眯地瞅着一张脸早就变成赭红色的夸父道:“你想要什么?” 夸父低着头道:“请允许小鹰多生一些孩子,如果族长担心夸父一族的力量过于强大,我可以不打铁。” 云川站起身在夸父的肩膀上拍了拍大笑道:“你以为我会嫌弃自己的部族过于强大吗?” 夸父激动地站起来,瞅着云川道:“我就知道没有人能够超越族长,而族长的心在九霄云外,不在区区的常羊山。” 云川哈哈大笑,对于夸父拍出来的拙劣马屁,毫无多余的情绪。 阿布坐在一边静静地喝茶,对于夸父过于明显的语言表达,也没有给多余的情绪。 他认为这不值得,族长绝对不会因为小鹰多生了几个孩子就对夸父一族生出什么成见来,也绝对不会因为夸父打造出来了短小精悍的钢弩,就对夸父一族有什么防备之心。 自从女咆成为了掌控常羊山床弩的统领之后,只要族长愿意,任何一个出现在第三道防御圈之后的人的生死,都在族长的一念之间。 夸父之所以会主动提出这件事,无非是在向族长表达自己的臣服之意,说起来,挺无聊的。 云川部的规矩已经建立起来了,族长是这个集团的核心,如果说族长对于普通族人采取的是鼓励发展的态度,那么,对于部族中的管理人员,则采取的绝对是约束态度。 族人犯错,哪怕是犯罪,最后都有把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可能,对于管理部族的那些管事们,只要犯错,等待他们的绝对是严惩,且无一例外。 这些年,部族法处罚的族人中,六成是管事,而且,被杀的概率也比普通族人大的多。 同样的错误,在族人那里就能轻轻放过,在管事这里,绝对没有放过的道理。 这就是族长在管理部族时候表现出来的一体两面。 族人们都觉得族长为人和善,亲切,对他们的要求几乎做到了有求必应。然而,只有云川部的这些管事们,才明白族长对他们的要求有多么的严厉。 很多时候,族长一句话不说,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能让他们双股战战,魂飞魄散。 所以,夸父这个时候提前向族长报备一些忌讳的事情,也是情有可原的。 一上午的时间,三个人都是在一边喝茶,一边处理公务,即便是有青色的雾岚钻进了山洞,将三人笼罩起来,他们工作的速度并没有因为这点潮气有所减弱。 一个月的时间内,云川只在月初的这一天才会处理公务,而处理公务的时候,他的神情一点都不可爱。 在翻看完最后一个账簿之后,云川脸上就逐渐浮现出笑意,对夸父跟阿布道:“今天中午,我让厨娘炖了一锅盐菜豆腐。” 而夸父跟阿布两人却早就没有了胃口,虽然每个月族长都会准备一顿美食招待他们两人,他们两个却从来没有吃过。 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快速地将族长交代的事情处理完毕,而不是跟族长一起吃什么饭。 事实上,族长也就是客气一下,因为,饭菜还没有上来的时候,精卫已经抱着公主,拖着云蠡过来了。 “他们两个又不吃饭是吧?”精卫将公主送到云川怀里,以便安排厨娘们布置餐桌,一边问云川。 云川皱着眉头用手帕将闺女嘴角的口水擦干净,又探手摸摸闺女包裹尿布的地方,烦躁地瞅着精卫吼道:“孩子的尿布是湿的,你就没有发现吗?” 精卫疑惑地道:“不对啊,我去仓库之前还是干的。” “你什么时候去的仓库?” “天亮不久,我就去了。” “嗯——”云川低低地咆哮一声,就把闺女的尿布扯下来,检查之后发现只是尿了,就换上了干燥的尿布,即便是这样,依旧气咻咻的。 云蠡坐在桌子前边,目光炯炯地瞅着刚刚端上来的砂锅,不想帮助母亲,也不想跟父亲说话,更不愿意跟妹妹说话,只想,舒舒服服地吃一顿盐菜豆腐。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零章内部的变化 第一一零章内部的变化 云川很小很小的时候,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飞行员,后来成为一个地质队员之后,他就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地质队队长。 被送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觉得能活下来就是美事一桩,等到自己好不容易能自力更生地活下来了,他就想带着族人过上以前那个世界的日子。 被母亲驱逐出部族之后,云川心理就有了一些变化,准备找多多的人来围着自己生活,顺便保护自己活很长时间。 桃花岛立足之后,云川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强大了,就认为自己应该为这个世界做一些事情,当然,必须追随轩辕,因为轩辕对他的压迫实在是太大了。 等到桃花岛被一场大洪水给冲垮之后,云川又觉得自己在面对这个世界时候还是太卑微了,所以,决定继续跟着轩辕,蚩尤混,迟迟不敢将自己蓬勃的欲望表达,表现出来。 现在,当蚩尤,轩辕要跟着自己混的时候,云川终于要直面这个世界了。 当自己站在最前面的时候,不管用什么样子面对世人,其实已经无所谓了,不论是丑陋,还是好看都无所谓了,迎面吹过来的寒风不会在意你的美丑,天上浇下来的滂沱大雨不会在意,当天崩地裂的时候,没人在意你的模样,他们只在乎你怎么带他们离开危险区,怎样不受寒风侵袭,怎样不被洪水冲走……当然,还必须吃饱,穿暖,最好能躲在坚固的房子里看外边风雨肆虐。 这就是一个首领背负的责任! 身为首领,拥有积极进取的野心是必须的,拥有远视万里的目光也是必须的…… 云川不相信刘邦起兵的时候会认为自己会成为第一位汉皇,朱元璋刚开始起兵造反的时候目标绝对不是皇帝位子,都是在经历长时间的努力之后,随着自己的实力越来越强大,目标才逐渐远大起来,最终定在了皇帝位置上。 实力决定梦想——少年时说要当老师,军人,宇航员,科学家……都不过是自己的梦想而已。 至于云川,他不过是想当这个世界的领路人而已。 世界很大,人很多,在同一时期的希腊,埃及,巴比伦,印度大陆,也有同样多的人正在跟大自然作斗争,在遥远的玛雅大陆,一群群的玛雅祭祀正将一个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人丢进陷阱坑……云川有些看不起他们,即便是埃及人已经修建了一座辉煌无比的金字塔,这一切都不过是神的产物而已。 说是神的产物,不如说这都是人的产物,可惜,修建金字塔的人不那么认为,云川也不好纠正这一说法。 当一个个造型优美的文字慢慢地落在纸上,云川的骄傲之意就无法言说。 听说,那些人用的是楔形文字! “昨夜大雨滂沱,冲落无数大树,树倒跌落尘埃,我心无比凄凉。”轩辕在纸上写下这四句话之后,看了良久,就把纸张丢进火塘,瞅着它化成了灰烬。 嫘看着轩辕写字,看着他烧毁了自己写的字,也看着轩辕坐在一截木头桩子上低头沉默。 “我给你选了几个美人,你应该去看看。”嫘站起身来到轩辕面前,将他的头放在自己的怀里低声道。 “轩辕部已经没有美人了。” “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有一个叫做姜的女子还是很不错的。” 轩辕抬头看着嫘摇摇头道:“美人儿现在都只想着如何去伺候云川,没有一个美人愿意伺候轩辕。” 嫘笑道:“轩辕是最好的。” “如果轩辕是最好的,那么,云川算什么?不能站在最高处接受众人膜拜,我宁愿站在山脚处。” 嫘笑道:“在精卫眼中,云川才是最好的,在我的眼中,轩辕是最好的,女人要的就是这点东西,云川给了精卫,轩辕的给了嫘。” “为什么不嘲笑我一下呢,这样,说不定会让我变得愤怒起来。” 嫘仰着头大笑道:“我可不敢,轩辕会杀了我。” 轩辕低头看看自己有些凸出来的肚皮,苦笑道:“我现在能杀得了谁?” 嫘取过青铜剑放在轩辕手上,抚摸着他的脸庞道:“还能杀得了云川,据我所知,如果我努力一些,也能杀了云川。” 轩辕摇摇头道:“没人能杀得了云川,杀掉云川,就代表着世界毁灭。” 嫘冷笑一声道:“谁都会死,云川也会死,既然我们杀他会招来毁灭,那么,就让岁月杀死他算了,云川部即便是再强大,也没有办法报复岁月。” 轩辕不齿地瞅着嫘,怒道:“这也算是杀了云川?” 嫘点点头道:“死了的人怎么能不算是被杀死的呢?” “这有什么用处?” “云川死了啊!只要云川死了,你还活着,那么,你就赢了。” “我觉得我可能活不过云川。” “那就努力地活,玄女,素女,广成子,不是都教会了你很多长生之术吗?开始练习起来,一定要活得比云川长才行。” 轩辕无神的眼睛里逐渐有了一些光芒,狠狠地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我这就开始,你给我找的美人在哪里?” 嫘握着拳头高兴地道:“这就对了,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你一定是最后的赢家!” 轩辕闻言哈哈大笑,反手将手中的青铜剑插在剑架上,沿着嫘指引的方向大踏步地去了。 云川部的粮食多了,所以,现在的主食就是全麦馒头。 云川部的全麦馒头不是后世意义上的全麦馒头,而是将整个麦子磨成粉之后,再加上发酵粉蒸好的馒头。 这样的馒头发黑发灰,味道自然是不好的,可是呢,这种馒头健康,且营养齐全。 这是云川初步改善部族膳食的一个举措,云川部族人的牙齿非常得糟糕,这是常年啃食坚硬食物留下的印记,再加上族人根本就不懂得保护牙齿,所以,不到三十岁就一嘴的烂牙。 云川希望自家族人从今往后,就以,麦子跟稻子为主食,其余种类的粮食为辅食,当然,麦子自然是全麦面,稻子自然是糙米。 云川部就算是富裕,还没有富裕到全族人都吃大米白面的地步。 云蠡看到桌子上的黑馒头,一张脸顿时就耷拉下来了,精卫在一边努力地啃黑馒头,啃了很长时间,手里那一块核桃大小的馒头还没有啃完。 只有云川跟女儿两个在努力地吃馒头,一个是为了给族人做表率,一个则什么都不知道,不论你给她什么,她都会愉快地塞嘴里。 云川没有强迫精卫跟云蠡,反正除过这东西,家里没别的吃食,他已经命令厨娘把所有的食物都收起来了。 小鹰一家人吃黑面馒头吃得非常的香甜,小鹰这人对食物不挑剔,只要能吃饱他就不在乎。 他那两个巨型老婆更是不在乎,对于巨人来说,只要是食物,味道什么的一点都不重要。 其中一个老婆的肚皮已经很大了,另一个老婆刚刚怀孕,此时此刻,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时候,除过努力吃饭之外,再无别的话讲。 小苦啃着黑馒头,眉头连皱一下的意思都没有,他的父亲黑牛也在啃黑面馒头,同样吃的极为香甜,倒是坐在父亲身边的那个女人,正得意洋洋地吃着白面馒头。 今年夏收的时候,如同小苦预料的那样,他们家因为土地多的缘故,收获远远超过了去年。 即便是还掉了砍头债,家里的剩余依旧极为可观,等到今年秋粮收获之后,小苦家就能一跃而成为云川部有数的富户。 小苦把整个黑馒头吃完,慢条斯理地喝着米汤,瞅了一眼自己的后娘,轻声道:“大夏天的,就不要把裘衣穿在身上,也不要当着别的人面吃白面馒头跟肉块。 现在,你怀着孕呢,我什么话都不说,等孩子生下来了,你要是再敢这样做,我就用斧头剁掉你的脑袋!” 女人听了小苦的话之后,惊恐地躲在黑牛身后,来这个家已经半年了,她知道这个看似柔弱的少年,说出来的话绝对是一个唾沫一个坑,没有不算数的时候。 黑牛停止了吃饭,看看小苦,再看看自己的新老婆,忍不住对小苦道:“待她好一些。” 小苦奇怪地瞅着这个能把自己老婆活活累死在田地里的男人,竟然能说出这样的一句话,就放下饭碗道:“我母亲累死在了田地里。,才有了我们现在的好日子。” 黑牛愣了一下,想了半天才弄明白小苦说的是他前一个老婆,只是因为那个女人死掉的时间太长了,他已经记不起那个女人的面容是什么样子了。 “她早死了,说她干什么。” 一股无名怒火从小苦的心头冒起,他强忍着自己的怒火,这才没有把刀子或者投枪,或者铁锤,柴刀一类的东西砍在父亲脑袋上,平静地放下手里的筷子,站起身道:“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一章人类的苦恼 第一一一章新人类的苦恼 黑牛瞅着离开屋子的儿子,对女人道:“你以后要听小苦的话,他刚才真的想杀你!” 女人惊恐的点点头,连忙把热了她一身汗的裘衣收起来,就连吃了一半的白面馒头也放下了,紧紧地挨着黑牛大口大口的吃黑馒头,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黑牛一边吃一边对女人道:“能多吃就尽量多吃一些,等孩子生下来了,小苦要是看着喜欢,你以后就能留在家里过日子,如果生出来的孩子不好,我就把你再卖掉,换一个更好地女人回来,给小苦生几个能帮忙的弟弟。” 黑牛说的话很朴实,云川部那些买来来老婆的人,厌烦了之后,再转手卖掉的又不是一个两个,这个女人能一直留在家里,完全是因为怀孕的缘故。 如果这个女人没有怀孕,黑牛早就把她给卖掉了,因为,这个女人太蠢,没办法帮他干更多的农活,一天到晚吃的还多。 黑牛没有克扣女人吃食的原因,就是害怕这个女人变瘦了,到时候卖不上一个好价钱。 此时的小苦的想法很明显跟父亲黑牛的想法根本就不在一个平行线上,他认为,父亲宠爱这个美丽的女人,从而忘记了自己那个傻傻的母亲,他认为这是人性上的背叛,是对去世母亲的不尊重。 其实他想错了,他的父亲黑牛从来没有把小苦的母亲当成过亲人,只不过是一个干活的帮手而已,至于,这个漂亮女人也不过是他买来的一个物件,之所以要宠爱这个女人,完全是为了货物的价值着想,没有小苦想的那么恶劣。 野人的脑袋在云川看来,就是一个只有基础运行法则的286电脑,所有的程序都是最原始的,也就是简单的吃喝拉撒,除此之外,就是交配,繁衍,武力争斗,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很久很久以前,云川就想着把初代文明的486的内核装在野人286这台电脑上,结果,毫无疑问,他失败的很惨。 所以,他早早就放弃了改造野人牌286电脑,转而将目标放在那些稚嫩的386电脑上,在研究透了睚眦,赤陵这些386电脑之后,最终云川部引来了,小苦,小鹰,这些可以派上大用处的486电脑。 小苦与小鹰他们脑袋里的内核与黑牛这种古老的原始品种根本就无法兼容。 所以,当小苦问他,能不能弄死那个女人的时候,被云川一口回绝了。 “你弄死她干什么呢?”云川想知道原因。 “我母亲的尸体还躺在冰冷的土地里,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她的尸体恐怕已经腐烂成骨头了,而那个女人却在享受着本该我母亲享受的一切……” 听小苦这样说,云川的心里暖洋洋的,野人世界里除过自己之外终于诞生了一个因为感情的缘故,想要杀人的人。 这是一种很高级的行为,这一次小苦杀人,不是为了权力,不是为了食物,不是为了什么别的物资,仅仅是因为这个女人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小苦的内心。 小苦的行为跟小鹰的行为非常的相似,只不过,小鹰明明很不喜欢巨人族的女人,可是呢,为了不伤父亲夸父的心,为了巨人族主动迎娶了两个明显跟他审美观不符合的巨人。 要知道,小苦今天感受到的痛苦,小鹰在带着那两个巨人女子进入荒野合欢的时候,有着更深的感触。 不过,云川不觉得需要纠正什么,不论是小苦的痛苦,还是小鹰的痛苦,这都是他们成为新人必经的道路。 反正,祖先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拿来铺路的,先是祖先创造的东西用来铺路,东西不够了,就用身体,如果身体铺成的道路不太平整,那就要把尸体抽筋剥皮一般的利用起来,最后给子孙后代铺一个又光,又平,还远的大路。 所以,小苦,小鹰的痛苦在云川看来,这绝对是一个高级烦恼。 “你杀她做什么呢?她知道什么你就要杀她?你就算是杀了她,能让你的内心感到半分愉悦吗?” 小苦摇摇头道:“我就是很烦躁,没办法跟别人说出自己的痛苦根源,就算是说了别人也不懂。” 云川从桌子上取过一只早熟的桃子递给小苦道:“想想十个寒暑之前的我,是个什么处境。 你应该知道,我之所以出来,是被母亲驱逐出来的这件事情吧?” 小苦点点头道:“嫫母不该驱逐族长出门的。” 云川笑道:“你觉得我当时有没有能力推翻我的母亲统治的部族呢?” 小苦瞅着云川笑吟吟的脸点点头道:“应该没有什么难度。” 云川笑着点点头道:“我母亲之所以能成为族长,是因为她把我养大了,虽然这个过程很短,依旧对我有养育之恩,所以,送她一个部族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吧?” 小苦点点头道:“确实是这样的,族长主动离开,创建我们现有的部族是一件很正确的事情,这样做,虽然艰难一些,却能让族长的心变得平和,没有那么伤感。” 云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我如果当时杀了我的母亲成为新的族长,那么,今天的云川部,我就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我的部族,我也不能按照我的想法建立一个完全属于我的部族。 “小苦,自从你产生了这种想法,因为感情的事情让你感受到了痛苦,那么,今天的小苦,就已经成为了野人眼中的神。” “啊?我成神了?” “没错,有感情的人才能成为神,这种感情必须是发自内心的,没来由的,不带任何利益因素的,只是因为单纯的爱,或者不爱,唯有如此,野人才能进化成真正的人,也就是野人口中的神!” 小苦听族长这样说,立刻就变得高兴起来,就在他最高兴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广场上练习拳脚的小鹰。 就指着小鹰问云川。 “小鹰达到这个高度了吗?他是怎么达到的?” 云川笑了,拍拍小苦的肩膀道:“小鹰出现感情的时间比你早一些,你第一次有了人的感情,起因是你母亲的死,阿布说你亲自埋葬了母亲,还时不时地去她的坟茔看望她,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你完成了内心上的蜕变。 小鹰蜕变的时候,是他成亲的时候,当两个高大的新娘站在矮小的小鹰两侧,小鹰的双眼中蓄满了泪水,不过,他还是没有反抗夸父,以及那么大群恭贺他成亲的巨人。 而是勉强带着笑脸完成了自己的婚礼,他不是没有能力反抗,他也不是不知道成亲之后自己将要面临什么,他义无反顾的娶了两个巨人妻子,并且在第一时间就承担起来了作为丈夫的责任。 我听说他们去了旷野之后,小鹰整日里狩猎养活两个体重几乎是他两倍多的巨大老婆,并且,在旷野中让其中一个有了身孕。 小苦,这种事如果落在你身上,我觉得你可能会趁机弄死那两个巨人女人,而不是好好地用丈夫的身份对待他们。” 听完族长的解说,小苦再看向在广场上用拳脚将空气搅动的呼呼作响的小鹰,顿时没了敌意,只是觉得这个兄弟实在是太凄惨了。 大丈夫平生之惨,莫过于此! “我以后一定要找一个满意的女人这才会成亲!”小苦不知不觉中语气变得极为强硬。 “你找谁呢?那里有符合你期望的女人记得告诉我一声,哦,也不要忘记的你的少族长云蠡……如果可能的话也考虑一下可怜的小鹰。” “精卫王后就是一个很好的成亲对象,族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小苦说这句话的时候,忍不住朝一手夹着公主,一手到处乱翻东西的王后看了一眼,同时还看到坐在一张高凳子上如同木头人一般等待母亲装扮的云蠡。 看到精卫将一匹绸布抖开裹住云蠡,顺便将公主放在冰冷的石板上,小苦就果断的回过头瞅着族长道:“这么多年,族长难道就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 云川指指精卫对小苦道:“你说的没错,精卫王后已经是最好得存在,现在,你还觉得那些肥硕的女人就是绝色美人吗?” 小苦呆滞的点点头道:“确实不是,她们好丑!” 云川再次拍拍小苦的肩膀道:“你如果真的想要一个好老婆,那就要亲自培养了,要不然你只能步小鹰的后尘。” 心如死灰的小苦翻着眼睛看看云川,再看看抱着公主折腾云蠡的精卫,他顿时就觉得族长这是在欺骗他,族长培养精卫这么多年也没有调教成一个满意的成亲对象。 很明显,现在就下手培养,毫无疑问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从天宫出来之后,小苦就看到阿布在偷偷掐一个胖厨娘的屁股……这个胖厨娘至少有两百斤重,脖子上黑油黑油的,这不是脏的,而是人太胖之后,脖子就会变成这个模样。 而阿布那只枯瘦的手在胖厨娘的屁股上不断的变幻着形态,一会是鹰爪,一会儿是虎爪一会儿是……呕……小苦觉得嗓子眼里发甜,胃里的东西正在翻腾。 云川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小苦的背后,阴恻恻的道:“你看,这就是他们的欲望,他们单纯的欲望,就连阿布这样的人都无法摆脱本性带来的习惯。 你以后要学会发现,发现一个就要保护一个,只有这样的人,才跟我们是真正的一伙人。”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二章大一统的对象是龙不是人 第一一二章大一统的对象是龙不是人 将小鹰,小苦跟王族联系在一起这是云川早就规划好的。 大部分的部族传承其实都是禅让制。 一个部族就是一家人,分不清那个孩子是谁的,人人都是部族的孩子,总归都是家人,所以,也就演绎出来了所谓的禅让制。 在这个时代里禅让制有好几种方式,一种就是轩辕这种,他本来就是轩辕部最强大的存在,所以继承轩辕部理所当然。 另一种就是蚩尤这种,真正说起来,人家蚩尤才是真正的根正苗红的存在,因为,在蚩尤部,大巫有记录血脉的习惯,所以,也只有蚩尤部的人才能准确追溯到自己的父亲到底是谁。 另一种就是云川母亲嫫母,当年从老族长手中接过族群管理大任的方法,虽然老族长在交接之后就死掉了,这依旧不妨碍人们将之认为是另一种禅让制度,就是血腥味重了一些。 现有的禅让制度,很快就会崩塌的。 尤其是有了云川部这个部族存在之后,真正的禅让制一定会大行其道的。 只有把部族交给真正的聪明有能力的人,才能保证自己不会在云川部的侵蚀下失去自我。 根据阿布的调查,轩辕的几个孩子都不怎么聪明,根据精卫的探查,蚩尤的几个孩子好像也傻傻的。 如果没有发生基因突变,或者那些孩子突然变得英明神武的话,大河上游三部落在云蠡手里的时候,就该归于一统了。 当然,除非轩辕,蚩尤走禅让制这条路。 可惜,这个时候的野人群落与昔日的野人群落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云川经过几年持之以恒的推行家庭制度,导致部落里的孩子们终于知晓了,谁是自己的父亲,谁又是自己的母亲,同样的,让那些成年男女们也终于知晓,哪一个孩子才是自己的崽。 有了这样的认知之后就很有意思了……母爱,父爱就慢慢地开始普及了。 就现在而言,三个部落里,绝对不会再出现云川降临的时候,随意往一个女人怀里一钻,就把人家的儿子推开,自己充当亲子这回事了。 当然,这是物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自然产生的一种情愫,很单纯,很炽烈,就像小苦的父亲黑牛,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儿子过得更好。 轩辕有三成的可能会在部族施行禅让制,这家伙睿智得很可怕,只要他发现自己的孩子不如云蠡,他采取禅让制的可能性更大。 蚩尤选择禅让制的可能性连半成都没有,部族能否长久地绵延下去这个问题,远远不如自己的血脉不能控制部族这个问题来的严重。 时间就这样平平无奇的生活中慢慢地流失。 等到树叶变黄的时候,大河上游三部落终于准备过冬了。 每年这个时候,云川部就要准备储存大量的莲藕,作为冬日里可食用的不多的蔬菜。 其实没有必要这样做,云川部现如今已经有了韭菜田,有了荠荠菜田,有了葱田,姜田,山后还有数千亩的竹林源源不断地产出各种竹林蔬菜。 夏日的时候,云川提倡的多食法被族人们执行得很好,他们的饮食规律已经慢慢地向云川的饮食规律靠近。 现如今,云川部的早餐很少会出现肉食,鸡蛋跟豆浆这两种东西的盛行,导致人们渐渐喜欢上了以谷物为主的早点。 中午的时候,云川部鼓励人们食用肉食,不过,在食用肉食的同时,还需要大量的摄入谷物。 晚餐则没有规定,由人们自己定义,家庭富裕的就吃得好一些,家庭不富裕就吃得差一些,不过呢,一日三餐的饮食习惯,已经成为云川部族人的饮食主流。 很多东西在云川部盛行开了之后,很快,就会变成整个地域社会的生活主流。 这里的人们已经有了一种认知,那就是——云川部所盛行的一定是好的,是高贵的。 这些好习惯被商队们带去了各个部族,而后,用不了多久,就会慢慢地盛行开来。 一天吃三顿饭,对富裕的云川部来说是基本操作,可是,这样的习惯放在轩辕部,蚩尤部,却有很大的问题。 谷</span>  他们缺少鸡蛋,没有豆浆,所以,摄入大量的谷物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尽管还有一些肉,毕竟,只是少部分人的权力,不属于普罗大众。 人们只是羡慕云川部人可以吃饱穿暖,没有太多的想法,但是,轩辕,蚩尤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他们的部族以前都是有的吃就吃,没得吃就不吃,反正,每天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寻找饭食的路上。 现在,云川部一天吃三顿,已经形成了规律,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生产劳动。 他们两个部族的人,如果也跟云川部一样,就算赔上这两个部族所有的收获,也不能满足族人日益饥渴的肠胃。 云川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搜刮掉轩辕部,蚩尤部为数不多的存储食物。 小苦认为轩辕部,蚩尤部就不该有什么存储食物,也不配有什么存储食物,如果轩辕,蚩尤两人不能够让族人肠胃安宁下来,就不配成为族长。 而冬天,就是在这个食物最匮乏的季节里,云川号召所有人都应该有一日三餐吃的权利。 目的就在于破坏轩辕部,蚩尤部的部族福利,如果部族福利都没有了,部族的人心也就散了。 要知道,族人之所以会依附部族,最大的目的就在于部族有巨大的仓库,即便是自己没有获得食物的时候,也能依靠部族的仓库储存,不至于被饿死。 除此之外,云川部再没有别的动静,小鹰的骑兵没有跨越过边界,去骚扰这两个部族。 商队们依旧殷勤地将货物送到轩辕部,蚩尤部,而且还因为担心这两个部族的粮食产量不足,特意加大了食物的出口销售。 也就是从这个秋天开始,云川部准许周边的小部族向云川部进行借贷,主要借贷的是粮食与麻布,兽皮,食盐,种子,以及农具。 抵押物也不算非常得苛刻,其中以部族图腾为主要抵押物,不论是鱼形状的,还是狼形状的,鹰形状的,牛形状的,只要是代表部族精神的产物,且足够老,就能作为抵押物从云川部借贷到需要的粮食,以及各种物资。 当然,部族的图腾没有了,也就没有了神灵的保护,所以,云川部大度地将自己的龙图腾制作了很多小的,分散送给了那些将本部族图腾抵押掉的部族,希望,云川部的龙图腾能起到保护他们的作用。 野人们的心眼都很实诚,对于云川部这种体贴入微的做法,非常地感激,有很多部族认为,如果,云川部的龙图腾好用,他们就准备抛弃自家的图腾,跟着云川部一起信仰龙。 至于自家的图腾还能换来不少的东西,就一直放在云川部的那个大仓库里也不错,听说,云川部的龙图腾也放在那个仓库里。 轩辕看过云川部的龙图腾,那是一头有别于轩辕部的龙,轩辕部的龙有头,有角,有龙鳞,有爪子看起来慈眉善目的。 云川部的龙图腾跟轩辕部的龙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这头龙是一头五彩斑斓的神龙,头似驼,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鹰,掌似虎,其背有八十一鳞,其声如戛铜盘。口旁有须髯,颔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头上有博山,呵气成云,既能变水,又能变火。 论色彩,论气势,论造型,论寓意,这头五彩斑斓的神龙,远不是轩辕部那尊青铜龙形图腾所能比拟的。 因为,云川部的神龙是用黄金筑造成的,一体通透的黄金铸造出来的神龙已经威风凛凛巧夺天工了,云川部的工匠们却用树漆以及各种颜料将这头神龙装扮成了五彩斑斓的模样。 被云川小心的供奉在一座单独建造的宏伟宫殿里,俯视着苍茫大地。 自从这件龙图腾被铸造好了之后,云川部的占卜,祭祀活动也就顺其自然的展开了。 原本云川任命阿布充当云川部的大祭祀,却被阿布断然拒绝,他极力推荐元绪成为大祭祀,至于他自己,继续留在云川身边担任随叫随到的管事就好。 元绪接受了这个任务,只不过,被小苦在他身边安排了四个同窗少年男女,一个负责占卜农耕,一个负责占卜吉凶,一个负责占卜作战,一个负责占卜子孙兴旺与否。 至于,元绪,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告诉族人,龙图腾的来历以及对族人的庇佑事宜。 至此,云川不再自称为神,之所以不自称为神的原因,完全在于改变族人对祭祀的态度,面对活人展开祭祀跟面对虚无缥缈的神灵展开祭祀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形式。 云川如果接受了族人的祭祀,就要满足族人稀奇百怪的祭祀要求,有一些他能做到,有一些,他无能为力。 如果总是让族人的希望落空,这非常的不好,族人会立即看轻他这个活着的神灵,如果是将祭祀的对象改成神龙,那就好多了,成不成的在天意,不在人为,还有很多的借口可以忽悠一下虔诚的族人,是真正的一举两得。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三章隶首的新计划 第一一三章隶首的新计划 刑天再一次突出了重围,扑倒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驮着他再一次逃离险境的大白牛,此时也倒卧在地上,将头杵在青草上休憩。 翻过身,刑天仰望着湛蓝的天空,没有叹息,甚至连懊悔的意思都没有,只不过又一个刑天部战死了而已,他已经习惯了。 隶首那群人的战斗力越来越强大了,从第一次的平分秋色,到现在,刑天部几乎不堪一击,刑天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不过呢,也无所谓了,这个世界上的野人部落多的是,从头再来不算难,只是,那些野人们的战斗力实在是太弱小了。 剧烈的心跳恢复平静之后,刑天就拿起自己那面已经千疮百孔的青铜巨盾,捡起自己那柄已经满是缺口的战斧,冲着大白牛呼唤一声,准备离开这里,这点距离对于有了战马的隶首来说不算太远。 大白牛没有动弹,刑天皱眉又喊了一次,这一次,大白牛蠕动了一下,马上就安静下来了。 刑天来到大白牛的身边,看到被大白牛的血濡湿的草地,一颗心顿时就沉下去了。 此时大白牛的口鼻正源源不断的往外流血,一双眼睛也无神的瞅着刑天,像是在哀求刑天救救它。 刑天皱着眉头想不通,今天逃跑的距离不算远,大白牛不至于连这点路都跑不了。 很快,他又想明白了,是因为大白牛跑的太快了,是被那群骑兵追逐的太凶,这才跑出来了平时根本就跑不到的速度,被活活的累吐血了。 这头牛已经不中用了,就算养好伤,也没有什么用处了,刑天忽视了大白牛眼中流淌出来的成串的泪水,背上青铜巨盾,提着战斧一刻都没有停留,向前边的山峁跑去,在这里多停留一刻,就多一份危险。 大白牛挣扎着跪在地上,想要继续追随刑天的脚步,可惜,它的四肢早就酸软无力,能跪着已经竭尽全力了。 “哞——”大白牛挣扎着叫了一声,随即就有大股大股的血喷出来,刑天没有回头,圆球一般的身体高高地越过一丛荆棘,身形很快就消失在长草后边了。 他没有看到大白牛倒在地上的模样,也看不见大白牛恋恋不舍的目光最后变得没有任何神采。 隶首,虎战士,狱滑三人骑着光背马找到大白牛的时候,大白牛的眼珠上已经爬满了苍蝇。 虎战士跳下光背马,掰开大白牛的嘴巴,将手插进牛的喉咙,片刻之后抽出手,对隶首跟狱滑道:“这头牛刚刚死掉,尸体还没有凉,刑天最多跑到那个山峁上,我们要继续追吗?” 隶首摇摇头道:“山峁处的地形太复杂,我们任何一个人如果遇到刑天,都必死无疑,既然我们已经杀死了他的部下,那就不着急抓他。 附近的野人部落已经知道了我们的需求,刑天不可能在这里重新招募到部下。 我们可以等,等着野人把刑天给我们带回来,或者把刑天杀人的消息带给我们。” 狱滑瞅着隶首道:“我们离开部族已经两年了,我想回家,如果隶首你还是准备一次次的放刑天逃脱,我们云川部的战士就不奉陪了。” 隶首平静的瞅着狱滑道:“为什么这么说?” 狱滑也平静地道:“如果不是你,刑天至少已经死了三次了,我直到现在还想不明白,你跟虎战士为何都不愿意回家呢?” 虎战士一屁股坐在大白牛的尸体上对狱滑道:“这是快活的两年时间。” 狱滑笑道:“杀人,放火,抢劫,肆意妄为,这就是我们这两年经历的岁月。 你们既然不愿意回去,想要在这里继续当你们的首领,那么,我自己要回去了。” 隶首淡淡的道:“我们出来已经两年了,部落里的事情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甚至不知道,我们三个部落现如今是否还在和平相处,在这两年中,我们三支队伍,同寝,同食,共同作战,早就凝结成了一体。 如果回去了,万一三部落已经开始大战,我们这些人将要在战场上相见,狱滑,你愿意看到这样的场面吗?” 狱滑哈哈大笑道:“隶首,我听说是轩辕把你从奴隶中提拔起来的,结果,你现在却想离开轩辕部自立吗?” 虎战士笑眯眯的道:“没什么不好的。” 狱滑又笑道:“你是蚩尤的兄弟。” 虎战士笑道:“准确的说,我是蚩尤死了三遍的兄弟。” 隶首也跟着笑道:“我们在这里也成立三个部族不好吗?” 狱滑摇摇头道:“不好……再过两个月就是落雪的时候,也是我云川部举行秋收大典的好时候。 每到这个时候,厨娘们就会拿出今年的新米煮成最香甜的饭,族长也会拿出部族储藏的最好的酒水,最好的美食,女子们会跳舞,男子们会唱歌。 族长会端起装满酒水的碗,向所有人邀饮,还会在喝酒的同时,向族人介绍,每一个人在过去的一年中建立的功勋。 每一个被族长点到名字的人,都会骄傲的站起来,一口喝光碗里的酒水,直到喝的昏睡过去。 隶首,我会再等你们五天时间,如果五天后你们决定不回去了,我云川部将会拔营西归。” 隶首与虎战士对视一眼,狱滑控制着战马缓缓后退,还抽出自己的双刀慢慢的道:“你们要干什么,我不管,别想着阻拦我回家。” 隶首控制着战马向前一步道:“这件事我们可以慢慢的商量。” 狱滑大笑道:“别想了,你们两个是比我强大,不过,我想跑的话你们拦不住,只要我回到族里,你们就完蛋了。 狱滑,老虎,你们两个想清楚,轩辕,蚩尤这两位族长,哪一位不是大英雄,岂能是你们两个说背叛就背叛的? 醒醒吧,别做梦了。” 说完话,狱滑就拨转马头转身就跑了。 虎战士拉开的弓箭,迟迟的没有发动,隶首卧在手中的投枪,也没有投掷出去,就这么任凭狱滑离开。 虎战士笑着对隶首道:“我忽然也想回家了。” 隶首点点头道:“是啊,也该到回家的时候了。”说完话就把投枪丢了出去。 虎战士难以置信的瞅着插在胸口的投枪,艰难的道:“你居然杀我?” 隶首叹口气道:“本来想杀狱滑的,你却不敢动手,所以,只好杀你的了。” “为何不是你先向狱滑下手?” 隶首眉头的川字纹变得更加险峻了,淡淡的对虎战士道:“三个首领中间,只有你一个人才想着如何在外自立,我跟狱滑都没有这种想法。” “为何你……”虎战士觉得自己的力气正在一点点的消失。 隶首郑重的对虎战士道:“之所以跟你这样说,就是为了让狱滑生出自立之心,而不是让你自立。” 虎战士的身体被投枪穿透了胸膛,投枪不仅仅射穿了他的身体,还牢牢地支撑着他的身体不倒。 即便是最后一口气吐出来之后,他的身体还是没有扑倒。 等狱滑带着三个部落的其余战士再次赶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隶首将虎战士的尸体平放在地上,为他整理遗容。 狱滑不解的瞅着面前的场景,马上,他就露出一丝诡异的神情对隶首道:“中了刑天的埋伏?” 隶首点点头,对快速走过来的蚩尤部大蛇战士道:“老虎战死了,以后,你就是蚩尤部武士的首领。” 大蛇战士点点头,让蚩尤部的武士用牛皮把老虎的尸体包裹起来,准备回到营地之后再火化。 隶首跟狱滑走在最后,身为首领,为武士们断后乃是常事。 “你想要蚩尤部的这些人吗?”隶首温柔的问狱滑。 狱滑摇摇头道:“云川部人不喜阴谋,我们只想好好地活着,除过我们自己的族人之外,我们不要任何人。” 隶首点点头道:“那就好,这些人归我了。” 狱滑惊讶的道:“你不会是真的想要自立吧?” 隶首苦笑一声道:“轩辕族长在大河边上已经被你们云川部压迫的喘不过气来,我如何能在这个时候背叛我王呢?” “没必要杀老虎吧?” 隶首偏过头瞅着狱滑道:“我们三家平和的时间太长了,长的让我以为会永远这样和平相处下去。” 狱滑惊讶的道:“平和相处难道不好吗?” 隶首坚定地摇头道:“不好,再这样平和的相处下去,轩辕部,蚩尤部就会慢慢消亡。” “云川部没有觊觎轩辕,蚩尤两部的心思。” “别跟我说你云川部不喜刀兵的屁话,你们的王,云川!此刻恐怕早就口水流的三尺长在盯着轩辕,蚩尤两部了吧。 现在,老虎死了,老虎统御的武士们也将会消失,我们两个将会带着刑天回去,你说,蚩尤会怎么想,会怎么认为虎战士死亡,他的军队消亡这件事?” 狱滑叹口气道:“会认为是我们两部联手杀死了老虎,消耗光了他的武士,不过,你就不怕我把真相告诉蚩尤族长吗?” 隶首抬头看着青天懒懒的道:“真的,假的,有那么重要吗?你说不说,有那么重要吗?如果那么种要的话,你不会在看到老虎尸体的那一刻,就问我是不是中了刑天的埋伏。”  ()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四章大格局 第一一四章大格局 狱滑有些看不起隶首这个轩辕部族长以下的第一人。 觉得他连阿布都比不过。 很多年了,原本很喜欢使用这种小手段的阿布,现如今早就不再单纯的谋算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了。 他跟随着族长只管理部族前进的大方向,至于具体的事情已经交给了小苦,以及他狱滑这样的人来施展。 小的计谋就算得逞,如果大局观是错的,对于部族胜负来说也是无足轻重。 族长说:只要云川部前进的步伐不停止,别人就只能臣服于云川部的富庶,强大之下。 阿布说:只要紧紧跟随族长,云川部迟早会成为这片大地上最灿烂夺目的一个部族。 狱滑觉得族长说的很对,任何阴谋在一个强大如山的云川部面前,都不过是大河边上的一朵小浪花,迟早会被云川部碾成肉泥。 这是很好比对的一件事。 莫要说大河上游的本部族,就算是他们这三支被派出来的小队伍,也因为部族发展进程的不同,在野外,过的生活也与其余两部有很大的差别。 至少,他狱滑带领的这两千人的队伍,除过战死的一百二十一个人之外,两年间出意外死亡的人不过六人而已,加上这两年狱滑在东方收集的一些有特殊本领的野人,云川部的这支队伍的人手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将近六十人。 隶首统领的五千人现在还有不到四千人,战死的人还不到死亡人数的一半。 至于老虎统领的蚩尤部族人,就有些凄惨了,他们现存的人手连两千人都凑不齐。 同样的,战死的人数还比不上因为出去找食物死于野兽之口的族人。 当初,狱滑对于族长派出将近两百人的厨师队伍非常的不理解,现在,他理解了。 族长派出来的这两百人,虽然在作战的时候不怎么管用,可是,在野外寻找食物,如何给一千八百名武士配置食物方面,却是其余人手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的。 他们总能在荒野中找到适合族人食用的好东西,有时候是兽肉,有时候是鱼,有时候野草,有时候是草籽跟蘑菇,这两百人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满世界的搜集食物。 相比之下,他们的效率要远比轩辕部跟蚩尤部来的高。 轩辕部的人光是吃蘑菇,就死了好几十个,云川部一个吃毒蘑菇的人都没有。 蚩尤部因为疾病死亡的武士不下一百个,可是,云川部仅仅只有三人得病死了。 对于吃,云川部是非常认真的,在没有办法给族人好好治病的时候,云川觉得预防要比治病重要的多。 云川部的人从来都不喝生水,在常羊山的时候不喝,在来到大河入海口的时候也不喝。 相比生水,他们更加喜欢喝点茶水,热水,甚至是那些厨师们炮制的花草水。 跟云川部得这支队伍相比,狱滑一直认为隶首跟老虎根本就是两个野蛮人,尤其是看到他们把生病的伙伴丢到野外任其自生自灭,就越发的觉得他们根本就不配与云川部相媲美。 事实上,狱滑招揽的一些有着特殊本领的野人,其中有一大半都来自于轩辕部,蚩尤部丢弃的人。 那些人的病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很多人只是吃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中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毒,起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疮,生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虫子。 在经过那些厨师们用石灰水,硫磺水,硝石水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花草治疗之后,活过来了不少的人。 在被云川部的人救治过来之后,这些人就很自然的以云川部族人自居,对于自己的过往,好像已经全然忘记了,在接受使唤的时候,跑的比云川部自己人还要快,且不惧死亡! 假如这三支队伍在野外继续停留两年,狱滑有绝对的信心让自家的队伍再壮大一倍。 隶首看似堂堂正正的阳谋,在狱滑看来就是一个大笑话,自家族长已经制定好了云川部的前进方向,并且已经布置好了天罗地网,岂能是隶首区区雕虫小技所能撼动的。 老虎死不死的狱滑不是很在意,就是可惜人类少了一个聪明人,族长早就说过,这个世界迟早都是属于聪明人的,只有人类中的聪明人多起来,人类才能战胜荒蛮的自然,成为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王。 在这个大背景之下,别说老虎的死他不在意,其实,就算是刑天,狱滑也不是很在乎,刑天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人类中的佼佼者,不管这个家伙怎么想,终究是人,既然是人,自然也属于人类力量的一份子。 很明显,隶首不会这样想的,同样的老虎也不会这样想,他们还单纯的认为,人类之间还有必死不可的敌人。 有了这样的心态,回过头再看三部族之间的纷争,狱滑的心态立刻就变得平和了好多。 也就是在这种心态下,狱滑才会主动帮助隶首隐瞒老虎被杀的事情,否则,隶首会在见到大蛇武士的第一时间,就向那群人挥动屠刀。 帮着隶首隐瞒,其实是为了拯救蚩尤部的那些武士,这些人被隶首收编没关系,死掉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我总觉得你看我的样子,就像是看自家猪圈里的猪,狱滑,告诉我,为什么我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呢?” 在等候刑天最后时刻来临的日子里,隶首很喜欢来找狱滑喝茶,在喝了两杯热茶之后,他还是忍不住把心头的疑惑问了出来。 狱滑笑道:“我只是想不明白,你是怎么从野人中间脱颖而出,最终被轩辕看中的。” 隶首回想片刻对狱滑道:“有一次,我发现一树熟透的杏树。就爬上树边摘边吃,不知吃了多少,只觉得口流酸水,肚内发胀,再没敢多吃,跳下树来,坐在地上休息。 突然发现扔在地上的杏核非常好看。他一个一个从地上拣起来,一数个,正好二十个。 当时我就想:这十个桃核好比十张虎皮,另十个好比十只山羊皮。 今后,谁交回多少猎物,就发给他们多少杏核。谁领走多少猎物,就给谁记几个杏核。这样谁也别想赖帐。 我就把我的想法禀报了轩辕族长,族长说我的办法还不算完整,统统用杏核,账目还是会混乱的,我想了很久,就从河滩里找来了不同颜色的石片,一种颜色的石片表示一种东西,这样一来轩辕部的账目就再也不混乱了。 从那个时候,轩辕族长就在我的名字隶后边加了一个首字,我也就从奴隶变成了隶首。” 狱滑点点头道:“确实是一个好办法,不过,我云川有更好的记录办法。” 隶首点头道:“仓颉造字之后,云川部有了笔墨纸砚之后,我的法子就不管用了。” 狱滑摇摇头道:“我觉得用文字记录还是太麻烦了,两年前,我曾经管理过一阵子我云川部的大库。 你知道记账的账簿有多厚吗?” 隶首抬头瞅瞅狱滑双臂伸展的幅度,有些羡慕的道:“你们云川部实在是太富裕了。” 狱滑得意的道:“你是没机会进入我族的大库,如果你有机会进去就会发现,什么才是真正的富裕,什么才是真正的满足。 只要是个人站在我族的大库里,哪怕是最卑贱的野人,也会立刻觉得自己是一个伟大的王。 隶首,你其实应该把更多的心思用在如何记录那些堆积如山的货物上,而不是总想着谋算谁,你应该把所有的聪明劲都用在如何让族人生活过的更好上,而不是想着杀死谁。 我家族长说过,这世上最容易的事情就是杀人,他还是孩童的时候就杀过很强大的人,可是呢,杀了那个人之后,他其实懊悔了很长时间,总觉得该有更好地处理办法。 所以呢,你也看到了,我云川部从不主动杀人,除非是被逼迫到没办法的时候才动手杀人。 因为杀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的难以解决。” 隶首抬头瞅着狱滑看了好半天才叹口气道:“果然,就像我王轩辕曾经说过的话,只有我们强大了,才能心怀慈悲,只有我们富裕了,才能心存怜悯,只有我们又强大,又富裕了,我们才能将我们部族的仁德遍布世界,从而让所有人因为轩辕部的存在而受用不尽。 现在,你云川部已经强大,富裕到可以不谈杀人,不谈作战,不谈仇恨,可以遍布仁德的时候了吗?” 狱滑大笑道:“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不过呢,我家族长那里一定有答案。” “当我以臣属的身份觐见云川王的时候吗?” 狱滑大笑道:“你应该放心,我王一定会很喜欢你的,一定会把你当成族人看待的。” 隶首用嘲弄的目光瞅着狱滑道:“也有容纳我轩辕王的心胸?” 狱滑听隶首这样说,脸上的笑容立刻就垮了下来,冷冷的道:“你觉得呢,你觉得轩辕王会向我云川王低头吗?” 隶首笑道:“那就太可惜了……云川的心终究达不到包容四海。”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五章要求是不同的 第一一五章要求是不同的 没人喜欢跟聪明人谈大一统这样的事情。 因为,只要谈到大一统,就必须要谈到权利分配问题,不论是猴子群,还是蜜蜂窝只要涉及这个事情的时候,就必然会出现一场场生死搏斗。 傻子都知道大一统对屁民来说是最优选择,至少没有了你死我活战争,天下终于平静下来了,人们终于可以平平安安的讨口饭吃,至于谁是首领,关屁民屁事啊……反正他们都是一群被领导者,被谁领导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在大一统的时候,受伤的只有聪明人,因为他们的统治权会被触动。所以,最反对大一统的本身就是这么一群聪明人。 云川部如果想要施行大一统,最快,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跟他作对的聪明人全部杀光,一个不剩。 可惜,云川不敢这么做,这个世界上的聪明人实在是太少了,你不知道到底是哪一个聪明人,在某一个时刻,或者他的某一个后代会干出一两件对部族发展有着无比重要贡献的事情。 文化从来都是多元的,就像一对亲兄妹没有可能繁衍出一个种族一样,文化也需要多元,相互混合,相互糅合,相互作用,甚至是相互厮杀之后才能真正的催生出一个好的有生命的文明。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云川创造的云川部不是文明,这是一个作弊之后的产物,这个产物就像黑夜中的烟花,猛然间爆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而后,就会迅速的消散。 在云川的记忆里,璀璨爆发而后迅速消失的文明实在是太多了,甚至还有一个沉入海底的著名文明。 中华文明身为云川以前那个世界里硕果仅存的超级文明,他一点都不想改变。 文明存续这种事情是一个属于玄学内容的事情,能活下来的文明,就算有一两个时刻已经卑微到了泥土里,最后也能长成参天大树。 不能存活的文明,就算已经强大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天上也会掉下来一颗流星瞬间毁灭所有。 因此,运气那么好,生命那么顽强,本性那么纯良的中华文明在云川看来就是不可触碰的存在。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不管这个世界跟自己以前的世界是不是相通的,是不是可以溯源的,云川都不敢触碰这个文明的源头一分一毫。 不论轩辕多么的令人讨厌,不管蚩尤是多么的让云川生气,他都必须保证让事情走在原本的轨道上。 据说,黄帝时期,天下有万邦!就是说有一万个那么多的部族与轩辕部并存。 弄死轩辕很容易,下毒就好了。 轩辕对食物的警惕性一点都不高,他甚至会留在族人家中吃饭,也会接受族人赠送的食物。 恰恰云川部周围的流浪野人正好给云川敬献了一种奇毒,据说吃一点点就会全身发黑,七窍流血,并且是已经试验过的。 弄死蚩尤也不难,激发叛乱就好。 反正蚩尤统治部族的手段比较粗暴,想要弄死蚩尤的人不仅仅存在于云川部,轩辕部,蚩尤部也有很多人,稍微挑拨一下就好,就能让蚩尤死的跟张飞一样冤枉。 就连刑天这个混蛋,云川都不准狱滑出手抓住,或者弄死,必须保证,这个家伙死在轩辕之手,还必须是在云川的老巢常羊山! 节点是不能有错的,云川还需要看到轩辕弄死蚩尤,再把蚩尤大卸八块。 目前看起来很难,操作起来更难,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刑天他们都不怎么听话,这让云川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这比直接弄死这几个人的难度高了不止十倍。 至于轩辕乘龙升天的故事,想要还原难度更高,轩辕采集了首山之铜,在荆山下铸鼎,然后就被黄龙驮着飞升了。 飞升不飞升的云川是不信的,他觉得那很可能是一场恐怖的政变,或者劫杀。 轩辕飞升了,还有那些抓着龙须飞升的心腹自然也是上天了,从人世间消失了,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飞升的。 相比飞升这种事情,云川更加相信他们全部都被谋杀这个可能,那些众目睽睽看着轩辕他们飞升的人,很可能全部都是凶手。 问题是,这些凶手到底是谁呢? 云川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这些人。 这就是云川的烦恼! 狱滑知道云川的一部分烦恼,所以,他一直在等待刑天自投罗网,好让这家伙在常羊山死在轩辕之手。 没了大白牛的刑天,运气就变得很差,以前那些他只需要恫吓一下就立刻追随他的野人部落们明显变得不怎么听话了。 野人们看他的眼神怪异不说,好些黑乎乎的野人甚至若有若无的缓慢向刑天靠近。 只要看看这些人像他靠近的模样跟步伐,刑天立刻就明白了,自己成了这支野人部落的猎物。 刑天立刻先下手了,以他凶猛无俦的身手,在屠灭了一个几十人的小部族之后,刑天自己也累得气喘吁吁。 几个野人逃跑了,这对刑天来说就是催命的消息,他不敢在这个已经有了房子概念的野人部落里休憩,吃饭,匆匆的抓了一头小猪抱在怀里,就急忙向深山里逃遁。 口渴了,他就半蹲下来饮水,手里的战斧却不敢放下,才喝了一口水,就看到小溪对面出现了两匹狼。 刑天顾不得继续喝水,拔腿就走,再不走,等狼群来了,他就走不了了。 两匹狼紧紧追随,刑天捏死了手里的小猪,破开小猪的肚子,将里边的内脏丢弃到两边,两匹饿狼果然分开去吞食小猪内脏,却被刑天趁机投掷出了战斧跟盾牌。 战斧杀死了一匹狼,巨盾砸死了另外一匹狼,刑天破开狼的肚子,生啃了两颗狼心之后,就在小溪边把身上的血渍清洗干净,就爬上一颗高大的树木,准备休息一下。 很快,两具狼的尸体就引来了更多的野兽,有了这些野兽替他把风,刑天跨坐在一个大树杈上抱着树干沉沉入睡。 野兽们为了争夺两具狼的尸体争斗了很久,等树下渐渐安静下来之后,刑天就睁开了双眼。 一头黑色的豹子已经发现了,正抱着树干向他慢慢的靠近。 刑天没有动弹,只是眯缝着眼睛瞅着慢慢靠近的黑豹,黑豹踩踏到树木的横枝上,如同一只大猫一般蹲坐在那里,假装没有看到刑天,环首四顾。 树下的野兽已经基本走干净了,两匹狼的尸体连渣滓都没有剩下,至于那头被他当做诱饵的小猪,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群野人吵吵闹闹的从树下经过,惊动了树上的黑豹,黑豹顾不得理睬刑天,在树上腾跃几次之后,就消失在森林里了。 黑豹的离开,惊动了野人,当这些野人发现是一头黑豹,就忽略了眼前的这棵大树,继续吆喝着向森林深处进发。 没有了大白牛的刑天移动速度慢了三倍不止,已经整整跑了三天,还没有跑出隶首划定的狩猎区。 这种利用野人部落捕获他刑天的手段,刑天并不陌生,当初在力牧原与隶首对峙的时候,他就经历过,所以,对隶首的手段,刑天熟得很。 天黑之后,那头黑豹又来了,刑天瞅着黑夜中两盏黄绿色的光斑,暗暗叹口气,活动一下自己有些僵硬的四肢,站立在记忆中的大树横枝上长吸一口气对黑豹道:“来吧。” 不久之后,刑天就收获了一张不算小的黑豹皮,这让忍受了好几天寒冷的刑天终于有了一丝温暖。 背靠着大树刑天点燃了一堆火,天空中黑漆漆的,阴云遮蔽了星光,不大的篝火照亮了刑天那张满是乱须的大脸。 咬一口温热的豹子肉,刑天突然间很想喝一口云川部的米酒。 这种酒他已经好几年都没有喝过了。 只要喝足了酒,刑天就能制作出很优美的诗歌,现在,只有粗粝的兽肉,刑天一句能够动人心弦的诗句都想不出来。 也就是因为这个念头,刑天这才开始回顾自己这几年的经历,到底值不值。 听说,云川已经把常羊山彻底的修建成了一座城,听说那座城里的灯火日夜不熄,在黑夜中如同一座不夜城一般。 轩辕也在野象原修建了一座城,听说那座城里的房屋一眼看不到边,到了白日里,居住在城里的人会把整座城塞得满满当当。 就连蚩尤也在大湖边上修建了一座大湖城,听说那座城池就在大湖边上,大湖汹涌的波涛日夜不停地撞击着城墙,壮丽非凡。 想到这里,刑天就觉得手里的豹子肉是如此的粗鄙。 他丢开手上的豹子肉,裹紧了豹子皮,一脚踏进了那条小溪溯流而上。 他相信,只要追溯着小溪,就能抵达小溪的发源地,也就能走到山峦的高处,等明日天亮之后,翻越过眼前这座高山,他就有了重新再来的机会。 毕竟,隶首的能力再大,也不可能将陷阱铺设到大山的另一边。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六章梦里不知身是客 第一一六章梦里不知身是客 刑天低着头在密林中穿梭,他一刻都不敢停,多年来的游击战经历,让刑天深深地懂得了一个道理——生命在于运动。 只要他不停地运动,不停地走,就能避开人生路上一个个可怕的死亡节点,继而给自己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 自从远离大河上游地区之后,刑天对轩辕,云川,蚩尤三人的仇恨一直在减少,变淡。 只有远离了大河上游地区,刑天才终于懂得了什么是——人境。 所谓人境,就是指能让人好好活下去的地方。 而这些地方需要常年累月的经营,最终才能把蛮荒变成人境。 在人境中,即便是当一个普通人,也好过在蛮荒中称王称霸。刑天很想在人境中称王称霸,至于在蛮荒,就算当上了王,属于一个人带着一群野兽,意义不大。 越往上走,溪水越来越小,这是一定的,这道溪水应该是岩石层中的水滴汇聚成的一个小溪,走到尽头,面前就是一面高大的崖璧。 光明是从崖璧顶上漏过来的,因为不是很大的光明,崖璧就显得漆黑如墨,百十条树藤从崖璧上垂下来,刑天就拉着藤条攀援而上,最终来到了山崖之上。 此时,太阳刚刚从云海中跳出来,金灿灿的,将阳光洒遍大地。 刑天张开双臂,大声嘶吼着要拥抱太阳,可是,不论他将双臂张开的有多大,太阳依旧坚定地从他怀抱的方向冉冉升起。 刑天很伤心。 他觉得自己努力了这么长的时间却什么都没有得到。 秋日的太阳真正升起来之后,也就到了万山红遍的时刻,在刑天看来,那些红色的树叶,其实都是他的血染红的。 想到这里,刑天就嚎啕大哭起来,引得周围的猴子们也大声叫唤起来,猴子叫唤起来了,蛮荒里的百兽也就不那么安稳,也跟着一起躁动起来。 蛮荒的世界里,只有刑天一个智人在哭,至于别的声响,都不过是为了配合刑天的哭泣罢了。 哭泣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情,刑天哭泣了快一个小时之后,他就停止了哭泣,挥动自己的战斧冲着西方大河上游部落所在地怒吼道:“轩辕,蚩尤,云川,我要杀了你们!” 说完就丢出了斧头,砸死了一只猴子,用斧头削开猴子的脑壳,就大力的吸允起猴脑来,刚才那一通哭泣,耗费了他大量的体力。 再加上奔逃了一天一夜,刑天在吃过温热的猴脑,就有些昏昏欲睡了。 他先是找了一个不大的洞窟,然后守在洞窟边上等待洞窟主人回归。 下午的时候,主人回来了,是一头带着两个崽子的母熊。 母熊看起来有些老,还瞎了一只眼睛,身后还跟着两只小熊,小熊到了秋天还没有补足肥膘,看起来瘦瘦的,应该不可能活过已经到来的冬天。 刑天挥舞着战斧从小山崖上跳下来,战斧准确的劈在母熊完好的那一只眼睛上,就听母熊嚎叫一声,人立而起,两只壮硕的熊掌在四处乱挥,熊掌每挥动一下,脸上那道凄惨的伤口就喷涌出大量的血。 刑天收起战斧,将身体靠在崖璧上,冷冷的看着这头垂死的母熊作最后的挣扎,两只小熊紧紧地跟在母亲身后不断地嚎叫着,可惜,此时的母熊已经彻底的陷入了狂暴中,熊掌触碰到一只小熊,小熊立刻就被熊爪上的尖刺给勾住了,母熊抓住小熊用力的一扯,这头小熊竟然被活生生的撕扯成了两半。 母熊将一半小熊塞进嘴里撕扯,片刻功夫,一头憨憨的小熊就成了一堆碎肉,另一只小熊掉头就跑,被绕路过来的刑天捉住,一只大手在脖子上轻轻一拗,小熊的脖子就断了。 没了小熊的叫声,母熊的咆哮声越发的凄厉,同时也越来越短促,眼看着母熊的双掌将岩壁击打的石块乱飞,刑天觉得母熊临死前的咆哮声足够让这片山林里的野兽安静一个晚上,就用战斧砸碎了母熊的头颅。 剥掉母熊的皮肉之后,又切下来几块相对肥美的肉块,就把母熊的尸体推下崖璧,提着肉块跟小熊回到了那座原本属于狗熊母子的洞窟。 搬来一堆石头挡住洞口,刑天已经困倦至极,将血淋淋的熊皮铺在地上,用小熊当枕头,片刻功夫就鼾声如雷。 一个瘦峭的浑身上下一根毛都没有的武士半跪在一块岩石上,两只耳朵不断地翕动,如同雷达一般捕捉刚刚听到了那一丝异动。 轩辕部的猎人是部族人中非常特殊的一种存在。 他们是唯一一群可以单独在蛮荒中生存的一群人,也是云川部一直垂涎三尺的一种特殊人才。 直到现在,云川还没有弄明白,这些人凭什么走在狼群中都会被狼群认为是同类而不加以伤害,凭什么可以跟着野牛群却不会被牛王给踩死…… 云川虽然很想要这些人,但是呢,他也不喜欢这些浑身上下一根毛都没有的人,因为,这些人总是让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的一个叫做咕噜的家伙。 咕噜武士侧耳倾听了一阵子,就迎着风长吸了一口气,片刻之后,精瘦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从巨石上跳下来,几乎呈直线路径奔向刑天藏身的石壁。 等咕噜武士将要抵达岩壁的时候,他看到了三个同类,他们全部都半蹲在地上,目光直视着不远处的崖璧。 在距离他们身边不到二十米远的地方,几头野兽正在吞噬那头母熊的尸体,在野兽的外围,大群的兀鹫以及乌鸦正在急躁的等待野兽们进食完毕后打扫战场呢。 刑天鼾声如雷,咕噜们如同弹丸一般跳跃上岩壁,蹑手蹑脚的慢慢向山洞靠近。 刑天太疲惫了,不仅仅睡着了,还在做梦。 在梦里,他见到了云川,这个人好像没有变化,还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慢条斯理,那么的想让人将一柄烧红的战刀捅进他的咽喉,再用一根烧红的狼牙棒从底部进入,最后一刀一棍在他的胸膛汇聚,将他那颗红的发黑的心挤成肉泥。 不过,他家的茶水真的很好喝,他家的酒水也真的很好喝,他家的饭食更是让刑天永生难忘。 “还是杀了吧!”刑天发出一声梦呓,吧嗒几下嘴巴,吞咽了两口口水,翻了一个身继续酣睡。 这让刚刚靠近他的咕噜们紧张的心跳都要停止了,眼前这个凶兽一般的男人如果清醒过来,他们四个人绝对会被他砸成肉泥。 云川杀不杀的刑天还在犹豫,如果这个比女人还要瘦弱的男人可以臣服与他,留着他还是可以的。 梦中的刑天觉得自己就跟太阳一般光辉,轩辕满身伤痕半跪在地上用世上最仇恨的目光看着他,像是要用怒火将他烧成灰烬。 蚩尤被人高高地吊起来,在他脚下,正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而蚩尤的惨叫如同雷声一般在苍穹中回荡。 隶首匍匐在他的脚下,用尽力气按住他的双脚,像是要拖住他,不让他去斩杀已经油尽灯枯的轩辕。 “到了这个时候,还想保护轩辕,还想着像他效忠!”刑天继续说着梦话,只要踢开隶首,他的战斧就能斩下轩辕的人头。 云川如同微风一般拥抱住了他,刑天哈哈大笑着想要抬手将这个男人撕碎,猛然间,他发现自己的双臂也动弹不得……匍匐在他脚下的隶首抬起头露出满嘴的尖牙利齿,狠狠地咬咬在刑天的腿上。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七章最美的诗歌 我不是野人正文卷第一一七章最美的诗歌第一一七章最美的诗歌 刑天睁开眼睛,想要坐起来,手脚处却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一般的痛楚,抬起头看过去,才发现自己的手脚上有几道巨大的口子,想要捏拳头,那双手却怎么都握不拢,想要抬腿踢人,自己的两只脚却软塌塌的挂在腿上。 于是,刑天就用自己硕大的脑袋,狠狠的撞在一个骑在他身上的咕噜猎人的胸口。 这一击的力道奇大无比,咕噜猎人胸口位置传来一阵沉闷的骨骼断裂的声响,刑天借助撞击的力量,将这个受伤的咕噜猎人压在身下,张开嘴准确的咬在咕噜猎人的咽喉位置。 周围还有敌人,刑天就没有吸血,猛地摆动一下脑袋,于是,一条人肉就被他锋利的牙齿给撕咬下来。 嘴里咬着肉条,他圆滚滚的身体却已经滚到一边,避开了一柄青铜斧的劈砍,同时也将另外一个准备杀他的咕噜猎人撞开,用头顶着他的肚子,膝盖发力,身体带着那个咕噜猎人重重的撞击在崖璧上。 他再一次听到了咕噜猎人骨骼碎裂的闷响,刑天跪着将咕噜猎人的尸体抗在肩膀上,不等他转身,两柄战斧就砍在那个受伤的咕噜猎人的身体上,温热的血顺着刑天的肩膀流淌下来,他用力的甩头,不让血糊住他的眼睛。 屁股上挨了一斧头,刑天没有理会,而是用肩膀发力甩掉肩头的猎人尸体,张开双臂扑倒另外一个咕噜猎人,用强大的冲力带着这个咕噜猎人冲出了熊洞,两个人就这样相拥着从三丈多高的熊洞里跌下石崖。 就在这片刻的光阴里,最后一个咕噜猎人已经连续开弓三次,三枝羽箭钻进了刑天的脊背。 “咚——” 刑天的身体跌落在了乱石堆里,被他压在身下的咕噜猎人口中的血喷的老高,越过刑天的脖颈,最后再落到刑天的后脖颈上,这一刻,刑天第一次发现人的血很烫。 落地之后,刑天就不再动弹,他也没有办法动弹了,他的手脚正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耷拉在乱石堆上,身体下边的乱石堆里,鲜血汇集成河淙淙流淌。 仅存的一个咕噜猎人疯狂的向崖璧下的刑天射箭,连珠箭发,连绵不绝,片刻功夫,刑天的后背上就被带着白色羽毛的羽箭给覆盖了。 刑天寂然不动,这一次好像终于死了。 咕噜猎人先是检查了留在熊洞里的同伴身体,这两个同伴虽然都活着,从他们口中不断喷涌的血浆来看,也活不了多久了。 一个咕噜猎人的胸部已经塌陷了,更不要说他的脖子上至少缺了半斤肉,缺口处的血洞上冒的血泡已经很少了。 另一个咕噜猎人的背靠着熊洞坐在那里,在他的胯下,一大滩尿渍正在慢慢的扩大,还传来一阵阵浓烈的恶臭。 至于被刑天压在身下的那个咕噜猎人,仅存的猎人对他的存活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有经验的猎人,绝对不会在第一时间靠近被自己杀死的猎物的,所以,仅存的咕噜猎人,就蹲在崖璧上,俯视着崖璧下一动不动的刑天。 不久前还在崖璧下抢夺母熊尸体的食腐兽们此时还没有离开,那头可怜的母熊身体庞大,它们还没有处理完毕呢,现在,又来了新的食物,所以,它们就很耐心的守在一边,等候晚宴的到来。 刑天好像真的死掉了,太阳即便是快要落山,乱石堆里的血流也不再流淌,刑天依旧静静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深秋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寒冷了,只是没有苍蝇,食腐兽们也按捺不住自己想要进食的冲动,有爪子的开始慢慢向崖璧下靠拢,有翅膀的正在呼扇着翅膀,也想第一时间抵达晚宴所在地。 享受完一顿晚饭的咕噜猎人也开始动弹了,既然没法子活捉刑天,就只好砍下他的头颅带回去。 他绕着圈慢慢的接近刑天,一双深陷在眼窝里的黑色双瞳紧盯着刑天,手里的战斧手柄已经被他捏的汗津津的。 他其实很想站在远处投掷大石头砸碎刑天的脑袋,只是想到了隶首的要求,这才强忍着没有这样做。 没有能够活捉刑天,已经是罪过了,如果再拿回去一颗烂糟糟无法分辨的人头,他获得的赏赐说不定就没有了。 刑天的眼睛闭得紧紧的,看样子是死定了。 咕噜猎人终于来到了刑天的身边,感受到半点活人的生气,于是,他擦拭一下额头上渗出来的汗水,高高地举起战斧猛地砍下来,准备拿走刑天的人头。 斧头还没有落下,他突然在刑天的眼角发现了一滴眼泪,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匍匐在地的刑天却转过身来,嚎哭着张开手臂跟双腿,刑天粗壮的双腿牢牢地夹住了咕噜猎人的双腿,他的双臂牢牢地抱住了咕噜猎人的身体,口中发出一阵阵像是嚎哭,又像是咆哮的怪响,一张喷吐着浓烈血腥味的大嘴准确的咬在咕噜猎人的咽喉上。 瘦弱的咕噜猎人承受不住刑天庞大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倒去,于是,刑天庞大的身体就覆盖住了柔弱的咕噜猎人的身体。 这一次,刑天咬破血管之后,就没有松开,他很渴,在流淌了那么多的血液之后,他的身体已经焦渴到了极点。 同样焦渴的还有那些食腐兽,当刑天扑倒在咕噜猎人身体上的时候,它们也出动了,有的奔向没有吃完的母熊,有的奔向了那具被刑天压迫了许久的咕噜猎人的尸体,同样的,刑天在觅食,这些食腐兽也在觅食。 仅存的咕噜猎人在失去了太多血液之后,慢慢的也就不再挣扎了,原本如同黑宝石一般的双瞳,渐渐地失去了光泽。 刑天将头从咕噜猎人的脖子上抬起,一双炭火一般通红的眼珠子像是要点燃这即将到来的黑夜。 “啊——”刑天大叫一声,这一声如此的绝望,如此的凄惨,却连身边的食腐兽们都驱赶不走。 食腐兽们都知道,这是这头猛兽最后的哀嚎,不足为虑。 刑天跪着在地上行走,找到一个低矮的树杈,将后背上的羽箭别在树杈上,一根根的将羽箭拔除。 随着羽箭逐一拔除,豪猪一样的刑天终于失去了背刺,他宽厚的背部多出来很多血洞,只是,这些血洞没有多少血流出来。 好不容易拔光了羽箭,刑天就气喘吁吁地背靠着崖璧坐下来,他觉得自己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在痛苦地哀嚎,只是,他的最该哀嚎的嘴巴却闭得紧紧的,一言不发。 此时,太阳正缓缓落下,无边的黑暗眼看着就要从大地上升腾而起,刑天张开了被血糊住的嘴巴,吃力的吟诵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吟诵完毕,他就大笑起来,瞅着大河上游部落所在的方向,也就是日落的方向大声道:“轩辕,云川,蚩尤,你们承认吗?我也是王!” “刑天王!”狱滑站在不远的地方,双手抱拳朝刑天施礼,而后又道:“刚才刑天王吟诵的诗歌真美,我已经记下来了,回去之后,就请阿布将刑天王的诗歌刻在石板上,流传后世。” 刑天看到了背对着光明的狱滑,轻笑了一声道:“挺好的,落在你手里也算是最好的一个结果。” 狱滑摇摇头让开道路,佝偻着身子的隶首就从高大的狱滑身后出现,他先是看了一眼刑天,然后就对狱滑道:“你不该挡住我的。” 狱滑笑道:“刑天王的诗歌多美啊,隶首你感受不到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如果我王亲耳听到这首诗歌,也一定会高兴地痛饮美酒。” 隶首的目光落在散落在乱石堆里的咕噜猎人的尸体,叹息一声道:“你该为猛士的消亡而歌,而不是去怜悯一个魔王。” 狱滑摇摇头道:“我的王曾经告诉过我,武士的消亡就像凋零的花瓣,很美,而诗歌之美需要不断咀嚼,最后思念一生一世。” “这样不重视武士的部族很容易灭亡。”隶首怒吼道,四个咕噜猎人的消亡,让他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狱滑瞅着已经昏迷过去的刑天摇摇头道:“我王在评判一个人是否重要的标准从来都不是谁比较能打,而是看谁的脑袋里装的东西多,这些东西是不是与天道可以融合。 好了,隶首,刑天是你的,我这就回到营地做回归的准备。” 说完话,狱滑就来到了昏睡的刑天身边,解下身上的兽皮大氅盖在刑天的身上。 再次路过隶首身边的时候,低声道:“带他去常羊山吧,请你们的王在常羊山处置刑天吧。” 隶首嘲讽的道:“就因为刑天刚刚作了一首美丽的诗歌?” 狱滑笑道:“那首诗歌真的很美,云川部拿走了那首诗歌,就不会再要刑天的身体,对我们来说,诗歌更好。” “既然是这样,你为何还要让我们把刑天带去常羊山呢?” 狱滑大笑一声道:“因为,这是我王云川的要求!”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八章谁是好人,谁是坏蛋? 第一一八章谁是好人,谁是坏蛋? 云川的话是不可忤逆的。 不论轩辕,蚩尤,隶首这些人如何不喜欢云川,如果轩辕,蚩尤想要利用刑天来建立自己的威望,就只能在常羊山进行。 强大的部族一般都不讲理,他们都比较喜欢用拳头来说话,因为这样说话不但方便,还非常的见效。 只有小部族才会跟别人讲理,而他们讲的道理往往都不能胜利,有时候还会因为讲理被强大的部族殴打。 云川以前还总是想着跟野人们讲讲道理,这样做显得自己比较文明,结果,讲道理的结果不好,还往往被轩辕跟蚩尤两人羞辱,然后,云川就不肯再跟他们讲道理了。 但凡有讲道理的必要的时候,派小鹰去边界上走一趟比什么话都好用,也比任何道理管用,还能让轩辕跟蚩尤两人消掉一些乱七八糟的怒火。 这两人之所以会保持克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两个部落即便是联合起来也打不过云川部。 甚至可以说,他们两个部族就算是联合起来,在云川的常羊山城面前,也无法对云川部造成太大的伤害。 轩辕想要离开大河上游之地,就像他以前带着族人离开轩辕丘抵达大河上游一样,想要带着轩辕部重新找一个可以安身立命之所。 可惜,这一次,没有人反对他的建议,却也没有人遵从他的意愿,大家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在云川部没有派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之前,轩辕部的人统统认为,留在大河上游之地挺好的。 跟轩辕有同样命运的人还有蚩尤,他想离开大河上游回到大湖城,在那里休养生息。 可是,迎接他的是,源源不断从大湖城搬迁来大河上游的本部族人员,来了之后,用鞭子撵都撵不走。 云川部是和善的,且非常的和善,尤其是对轩辕部跟蚩尤部这两个部族的人来说,云川部就是一切美好的化身。 没有人相信云川会在某一天拿着刀子来砍死他们,更不相信那些跟他们和睦生活的云川部族人会拿着刀子砍死他们,再抢走他们的妻子,财物。 他们带去云川部交易的货物,不用藏起来,更不用守着,因为这样做没有任何必要。 云川部的人总会在第一时间里给他们一个不错的交易价格,即便是货物没有卖出去,堆放在集市上,过上几天去看,货物一定不少分毫。 不仅仅如此,他们牛羊不小心跑到云川部领地里,一定会有人给他们送来。 他们的老婆跟女儿因为受不了云川部富裕生活的诱惑,跑到云川部去了,总会有人给他们送回来,并且还会告诉你,如何提高生活水平,继而让老婆,女儿不再往云川部乱跑。 一个连偷,欺诈,欺骗都不屑为之的部族,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有一天会变成拿着刀子杀人的强盗。 族人眼中平和的世界,在轩辕,蚩尤这些部族头人看来却是一个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洪水滔天,岩浆横流,血流漂杵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云川如同一头顶天立地的巨大恶魔,正在挥舞着燃着大火的木棒横扫一切。 轩辕,蚩尤之所以有这里有这样的感觉,完全是因为他们亲眼目睹了云川是如何挥挥手就把一座岩石山峰炸裂的。 有火光,有巨响,有浓烟,还有乱石穿空的大场面……那一刻的云川,强大的所有人感到绝望。 伏羲女娲政权七十八帝,炎帝神农氏政权八帝,炎帝临魁氏政权六帝,九黎蚩尤氏政权七帝,黄帝轩辕氏政权十六帝,这么多伟大的族长面对的所有敌人加起来,都不如云川恶毒,强大,阴险。 云川部的柿子树上挂着很多的柿子,而且刚刚被一场寒霜打过,红彤彤的柿子上就出现了一层糖霜。 云川削柿子皮的手非常的稳当,淡黄色的牙匕从柿子上划过,一条又长又完整的柿子皮就被削下来了,且没有伤到多少果肉。 精卫用麻线将云川削好的柿子拴着挂起来,一串串的,如同灯笼一般好看。 等柿子里的水份被晒出去一部分之后,云川部著名的柿饼就做好了,咬一口,甜如蜜。 元绪品尝不到甜味,因为他的舌头少了一部分,就是舌根部可以品尝到甜味的那一部分有些缺失。 不是云川割掉了他的一部分舌头,而是他自己干的,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沉迷到甜味带来的幸福中不可自拔的时候,这家伙原本想把自己的舌头全部割掉,经过云川指点之后,他才用小刀子把自己的舌根部切下来了一部分。 少了这一部分舌头,不影响吃饭,也不影响说话,就是再也没办法感受到甜味带来的幸福了。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昔日的乌龟人元绪,昔日的广成子,已经没有什么缺点可以被云川拿捏了,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人。 云川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明白,他割掉了一部分舌头就能代表什么。 人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一个欲望的集合体,区区甜食带来的快感对于人本身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为了止痛,云川就让元绪服用了一种可以止疼的蘑菇,这种蘑菇一旦服食之后,就能让人忘记痛楚,在幻梦中看到无数的小人跑来跑去。 痛楚不堪的元绪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他觉得一个人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且妙不可言。 小苦看到了元绪飘飘欲仙的模样,也想尝试一下,结果,他平生第一次挨了云川从未有过的严厉惩罚。 然后,小苦就把尝试这东西的想法就从脑子里彻底去除了,而且,从那一天之后,他就不再食用任何蘑菇,哪怕是云川都吃的好蘑菇,他也不再碰了。 元绪之所以会喜欢上那种蘑菇,完全是因为他觉得那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神仙境。 所以才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这东西,最终到了一日不吃,就寝食难安的地步。 云川希望元绪能把这种好东西提供给同样沉迷在求长生境地里不可自拔的轩辕。 可惜,轩辕宁可整日里与一大群轩辕部的美人厮混,也不愿意沾染半点云川部传出来的好东西。 这让云川很是伤心了一阵子,这个东西真的可以缓解轩辕精神层面的痛苦,可以让他暂时忘记那些痛苦,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下雪的时候,狱滑回来了,隶首却没有回来,他好像真的有在外独立的意思。 云川很想帮着轩辕把隶首找回来,但是,轩辕不出声,他也就不好越俎代庖的帮他做事情。 好在,隶首派人把刑天送回来了,送到了常羊山城,云川邀请轩辕来亲自掌刀,杀了刑天。 轩辕一推再推之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还是亲自来到了常羊山,准备杀掉刑天这个一生之敌。 为此,阿布给轩辕准备了九十九面战鼓,九十九支牛角号,九十九把青铜剑,九十九面绘着龙纹的旗帜,九十九个青铜大鼎用来装刑天的血,可以说,准备的隆重至极。 刑天被武士们绑在一个十字架上,他的手脚已经全部损坏了,站不直,也没有了抵抗能力。 云川很想跟刑天做一次临终谈话,可惜,此时的刑天精神已经不怎么好了,他把所有想要说的话,想要表达的意愿,都通过那首诗说了出来。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昔日圆滚滚的胖子,变成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瘦小矮子,那一身支撑着他纵横天下的肥肉,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彻底的消失了。 现在的刑天骨瘦如柴,瘦小如羊,他也不再是那个纵横天下的英雄,仅仅是一个虬须满面的高傲诗人。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葬在南山坡上,我想第一时间看到天地间的第一缕阳光。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葬在大河之滨,我想第一时间听到大河每一道新的涛声。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葬在田地中央,我想第一时间触摸到禾苗生长出地面的模样。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的皮制作成大鼓,放在广场中央,每当有人制作出来了美丽的诗歌,就敲响这面鼓,那是我为他们发出的喝彩之声。” 刑天躺在十字架上絮絮叨叨的,看的出来他好像不怎么愿意死,他好像特别,特别的珍惜自己的生命,他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很多美好的事情没有去做,没有去享受。 可惜,轩辕已经来了,在九十九个美人的簇拥下来了,手里还握着一柄狭长的青铜剑,那柄剑古色斑斓,如同一段历史,一段歌谣。 云川笑吟吟的迎接轩辕,就像以前那样谦卑,刑天也在看轩辕,也是满脸的笑意,只是他的手软软的挂在手腕上,想要摇摆打招呼,最后却变成了滑稽的招摇。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一九章温柔的轩辕 轩辕握着青铜剑长久的打量着看似毫无变化的云川。 这个人十年前就是这副模样,现在,还是这副模样,虽然他很刻意的在嘴唇上留下了一点短须,这样可以显得老成一些,在轩辕眼中,云川还是没有多少变化,他看起来似乎更加的精神了。 看过云川满头乌发的样子,轩辕很容易看自己到垂在胸前的斑驳白发,这些白发是看过云川炸山之后就不知不觉的出现的,出现的很迅疾,昨晚还是光可鉴人的黑色,第二天醒来,黑发已经夹杂着大量的白发,且枯燥无光。 看到由钢铁包裹的夸父守在云川身边,轩辕就把目光放在了刑天的身上。 刑天笑眯眯的看着他,他手脚的伤口上有一些蛆虫在爬,不过,他好像不在乎,依旧笑着面对轩辕。 “云川不肯把我的皮制作成鼓,你能帮我这个忙吗?”刑天软软的倒在木头架子上,眼中全是笑意。 “你的皮太小,做不了鼓面。” 刑天挪动一下身体,让轩辕看清楚他身体下垂着的松垮垮的皮肤笑道:“我现在就是没有多少肉,皮还是很多的,完全够制作一面鼓。” 轩辕听了刑天的话,就转过头看着云川道:“为什么你自己不杀刑天?这种事你没有必要叫我来做。” 云川摇摇头道:“我不杀人王!” “你杀了临魁!” “没办法,临魁身上带着病,我杀的是病,不是临魁。” “这么说,你也不会杀我是吗?”轩辕不知为何心中泛起一股苦涩之意,此时此刻,他深恨的刑天就在身边,他却连举起青铜剑的想法都没有。 云川站在常羊山仅存的两棵红枫树下,瞅着轩辕道:“你当年发誓要杀死刑天,要为你的部下力牧,仓颉复仇,你还说要斩下刑天的人头制作成琥珀。 你说过的这些话我至今还记得,既然是人王,那么,说话就要算数,不能出尔反尔。” “我不想杀刑天,至少,这样的刑天杀起来对我轩辕部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云川瞅着轩辕幽幽的道:“对我有意义。” “既然对你有意义,那么,你来杀!” 云川摇头道:“你还没有弄明白,你杀刑天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我杀刑天,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为什么?”轩辕捏紧了手中的青铜剑。 “因为,我不杀人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云川这个人王,只接受别的人王的朝拜,不杀别的人王。” 轩辕长吸一口气道:“你让我现在活得比死亡还要艰难。” 云川笑道:“为什么呢?你的部族现在平和,族人对你恭敬有加,族中美人成群,族人也渐渐富庶起来了,这样的轩辕部是一个伟大的部族,人人都在赞颂伟大的轩辕王,你被族人举得高高地,走到哪里都能收获赞扬之声。 轩辕,这样的王怎么可能会有痛苦可言呢?” 轩辕俯视着不远处的刑天,淡漠的对云川道:“你就不能让刑天活着吗?” 云川也瞅着正在呵呵傻笑的刑天道:“我也想让他安稳的活下去,可是呢,刑天最后选择了死亡,选择死在你的手上。” “你准备让刑天如何活着?” “他的手脚已经被你的猎人武士给砍断了,我想切掉刑天已经没有存在意义的手脚,然后给他的手脚断茬处装上黄金套子,这样他就能勉强站起来,勉强可以行动,只是,吃饭的时候可能有些不方便,所以,刑天拒绝了。” 轩辕悲伤的看着云川道:“你怎么可以把如此恶毒的计划,说的如此悲天悯人的?假如我以后也遇到刑天这样的事情,你是不是也准备给我安装上一套黄金假肢?” 云川摇摇头道:“不止如此,你的黄金假肢上面需要镶嵌上很多很多的宝石,如此,才配得上你轩辕之名。 另外,让隶首回来吧,他留在外边起不到继承轩辕部遗责的使命,只会在经历了漫长的荒蛮岁月之后,重归于野人。 另外,隶首杀死了虎战士,强行收编了蚩尤部的战士,蚩尤对他非常的不满意,恨不得生吞了隶首的血肉。 所以,你把隶首放逐在野外,让他野蛮生长,这是不对的,也是不安全的,再说了,睚眦的部落也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隶首,不论是睚眦,还是蚩尤,都不是隶首所能抵抗的。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二零章智者都是疯子 刑天微笑着将头面向常羊山主峰的时候,轩辕挥剑斩下了刑天的头颅。 刑天扑倒在地上,脖腔里并没有流淌出太多的血,这点血不足以将岩石染红。 轩辕拿走了刑天的头颅准备制作成琥珀,云川想用刑天的人皮制作成一面鼓……他的人皮上有很多伤口,胸腹上有很大的斧头砍下的伤痕,至于后背,更是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羽箭留下的穿透伤。 他的整张人皮没有办法制作成一面大鼓。 刑天的一生,几乎就是征战的一生,这么多年来的征战,让他的原本肥硕的身躯早就千穿百孔了。 好在他的大腿内侧的两块皮勉强还算完整,没有办法之下,云川只好让人取了刑天大腿内侧的两块皮,制作了两面精致的手鼓。 轩辕杀死刑天之后就走了,云川没有让人挪动刑天的尸体,他觉得刑天可能还会站立起来,双乳化作眼睛,肚脐变成嘴巴,双手还能舞动干戚继续战斗,为此,云川特意在刑天的尸体边上放置了一柄锋利的精钢战斧,一面精钢巨盾。 刑天死后的第二天,常羊山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浓墨一般的乌云笼罩在常羊山上,惊雷不断地响起,闪电疯狂的从乌云中窜出来,如同受惊的金蛇在天空舞动。 云川躲在山洞里瑟瑟发抖……因为有一道粗大的龙卷风从大河上生成,卷起来了太多的河水之后,就形成了一条水龙卷直通漆黑如墨的乌云。 常羊山大雨瓢泼。 阿布,夸父,苦儿,小鹰女咆等一群人到来之后,云川已经可以非常镇定的背着手冷眼旁观这一场难得的气象变化。 闪电击打的鼓楼上,那面用巨型牛皮制作的大鼓,只来得及响一下就被雷电击破。 闪电又击打的钟楼上,那座巨钟也在发出一声哀鸣之后,就被这道强劲的雷电给融化了一半,只有挂在飞檐上小铜铃还在发出一阵又一阵杂乱无章的声响。 山洞口滚落下来一条凄惨的鱼,这条鱼身上的鱼鳞已经被水龙卷给剥除的差不多了,有些地方还露出来了鱼骨,不过,这条鱼还是没有死,落到云川脚下,无力的张合着自己的嘴巴,像是在跟云川倾诉他的痛苦,云川却一句都听不懂,不过,在他的鱼鳃附近,云川看到了两片仅存的黄色鱼鳞。 “大王死,巨鱼亡!”云川自言自语一句,阿布立刻就把这句话给记住了。 小苦双手捉住这条已经病入膏肓的鱼问云川:“王,不能吃了,鱼的苦胆破了。” 云川瞅瞅山洞外还在肆虐的水龙卷摇摇头道:“你手里捉的就是刑天,他不服气,还准备继续战斗呢。” 小鹰不屑的道:“跟谁战斗?跟我们吗?” 云川瞅瞅一脸无畏之色的小鹰道:“应该是跟轩辕吧,毕竟,最后砍死他的人是轩辕,不是我们。” 小苦瞅着在暴雨中忙着修理自家漏雨房屋的族人怒道:“轩辕不在常羊山,他应该去野象原。” 云川木然的道:“大王一怒,伏尸百万,血流成河。” 小鹰大怒道:“那就杀了这个大王,他不该迁怒苍生。” 云川瞅着小鹰笑道:“你说的很对,以后再遇到这种动辄就让苍生伏尸百万,血流成河的大王一定要记得杀掉,最好挫骨扬灰。” 靠在山洞石壁上的元绪呵呵笑道:“您不准备一怒之下让苍生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么?” 云川笑道:“我怎么舍得呢。” 元绪大笑道:“你的存在只会让苍生更加的痛苦。” 云川笑着摆摆手道:“这怎么可能呢?” 元绪咬着牙道:“你没有来之前,我们的日子虽然过得不好,采集到的一个果子我们就很高兴,抓到一只兔子我们就更加的高兴,然后,吃掉野果子,吃掉兔子,我们就能倒在干草堆上快活的晒太阳,直到下一次日出才会再次起身去继续找下一颗果子,下一只兔子……如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生命终结。 你没来之前,我们不畏惧死亡,不在意睡着之后会不会醒来,我们不会在临死前哀嚎,不会在生命将要终结的时候感到痛苦,惋惜,遗憾。 你来了,你开启了苍生的贪欲,让他们知道食物如何烹调才能好吃,兽皮如何制作才能更加的暖和,你让他们从生下来直到死亡都在为这些欲望奔波,没有半分闲暇时光来欣赏美丽的朝阳,壮观的落日,更没有时间去聆听风里面夹杂的声音是如何的动听,没有时间去听雨,观云,倾听大地的脉动,长河的呻吟…… 云川,你开启了一个罪恶的时代。” 云川瞅着水龙卷将一座茅屋带上了天,又看着一座竹楼被水龙卷瞬间分解,他还看到一头猪被水龙卷裹挟进了水柱带上了九霄云外,就拍打着自己的额头懊恼的道:“不该让轩辕在常羊山杀刑天,给我们带来的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元绪喋喋不休的道:“苍生来到世上,应该静悄悄的来,静悄悄的走,不带走一片云彩,也不带走一根草木,只给大地留下一具腐烂的尸体来滋养它。 如果有人观云观看出来了道理,那么他就该继续静静地观云,最后将自己融入到这个世界里,达到与天地同寿的目的。 如果有人听雨,能听出人世间最美好的道理,那么,这个人就应该一个人静悄悄的继续听雨,继而从云蒸霞蔚中了解自然的道理,最后,与雨声一起融入到这个世界中,从而可以永久的享受真理的雨声。 你破坏了这个世界的安宁,你驱使苍生如同驱使牛马,你安排苍生如同安排石块,你要让所有的苍生都按照你的模样去生活,你要把苍生改变的与你一样的无趣。 你破坏了自然之美,这个世界再也诞生不出可与自然媲美的生灵,云川,你是天地间最大的罪人。” 水龙卷从常羊山城横切而过,不论是高大的城墙,还是坚固的水利设施,都不能阻碍它分毫。 城墙上的武士们呼号奔走,城墙下的族人纷纷扑倒在地上,抱着头,蜷缩着身体只希望这股水龙卷尽快的过去。 云川看看漆黑如墨的天空,对阿布道:“刚不可久,柔不可守,灾难很快就会过去。” 夸父嘿嘿笑道:“族人们躲藏的很好,几间破房子被弄坏,我们马上就能修建更好地。” 云川叹口气道:“刚才有一口猪被水龙卷卷走了,记得补贴一下可怜的族人。” 元绪大怒道:“云川,你还不明白吗,这雷电,这暴雨,这龙卷风都是来自上苍对你的惩罚,对你的诘问。你直到现在还不知道悔改吗?” 云川皱着眉头问小苦:“你今天给他吃了多少蘑菇粉?” 小苦摇摇头道:“没办法,他现在吃蘑菇粉吃的已经没有节制了,他总是说吃了这些蘑菇粉他就能与神灵沟通,可以看到无数闪闪发光的小人在他的眼前跳舞。 以前吃一小勺就会有这样的效果,后来吃一勺子才能有这样的效果,现在,他需要吃半斤才能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呢,咱们部族里的蘑菇粉已经快要被他吃光了。 不过,很神奇啊,元绪现在说出来的很多高论,我竟然觉得很有道理,有时候甚至觉得元绪现在说的话,才真正有些符合广成子这个身份。” 云川瞅着已经渐渐离开常羊山的水龙卷,终于松了一口气,拍拍小苦的肩膀道:“你要是敢吃蘑菇粉,我就用鞭子活活抽死你,希望你的好奇心没有这么重。” 小苦嘿嘿笑道:“我找了一些死囚试验过蘑菇粉,结果,这些死囚毫无例外的都看到了会跳舞的发光小人,一个个神态痴迷,当然,还有一些吃了蘑菇粉的人在欢乐中死去了。 所以,族长放心,我绝对不会去吃蘑菇粉,也不会允许族人们去吃这个蘑菇粉。不过呢,蘑菇粉对元绪的作用越来越弱了,我估计再吃几十次,这种蘑菇粉就再也不能带给他那种进入仙境的享受了。他以后一定会非常的痛苦,失望。” 云川看看靠在崖璧上跟并存在的小人交流的元绪,忍不住摇摇头,这东西没有成瘾性,只要不吃就不会有危害,不过,看元绪的样子,这东西能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是他的身体需要它,而是他的心需要它。 杀死自己的永远是自己那颗不羁的心。 水龙卷离开了,云川部自然就进入了抢险救灾的状态。 当云川看到救援人员已经进入了现场,就准备跟夸父,阿布他们一起喝杯茶,毕竟,刚才那一场水龙卷带给族人的伤害,不仅仅是财物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就算是云川,在面对这样的天灾面前,还是需要收摄心神,全身心的面对,才能表现出一点收放自如的模样。 不过,就在云川刚刚喝了一杯茶,就看到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小苦来到他身边,低语道:“刑天的尸体不见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二一章过早的强大不是好事情 云川来到刑天死亡的地方,果然,刑天的尸体不见了,不仅仅是尸体不见了,就连云川部给他准备的干戚也不见了。 这个无头人似乎真的离开了,去找轩辕复仇去了。 既然已经是这样了,云川自然要想开才好,他很愿意相信那个倔强的胖子用自己的肚脐呐喊着去追杀轩辕去了。 走了也就走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从神话传说中也没有听到刑天复仇成功的事情,看来,只不过是人们不愿意看着刑天死的这么突然,想要给他一个体面。 刑天死的已经很体面了,仅仅是云川部就在这次的水龙卷灾害中,死亡了十一个族人,二十六头牛,两匹马,九头驴子以及三头猪。 常羊山山腰处的房屋被水龙卷毁坏了八十七座,其中有两个作坊受损严重,一个是桑蚕作坊,一个是陶器作坊。 水龙卷所到之处,满目疮痍,两人抱不拢的大树被龙卷生生的扭成了麻花,大片的竹子也被水龙卷给编成了辫子,诡异的搂抱在一起。 用来固定城门的铁锚被水龙卷生生的插在一颗失去了所有叶片以及柔弱枝条的大树干上,想要取下来,只能分解这棵大树。 好在云川部对于救灾这种事情非常的熟悉,龙卷风离开之后,重建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展开了。 只是常羊山上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水龙卷从大河中汲取了多少水,总之,常羊山就像是用水狠狠地清洗了一遍。 山上的味道不好闻,插在树干上,竹子上的牛马,驴子,猪可以弄下来,可是,随着水龙卷倾泻而下的那些河鱼,却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腐烂发酵。 于是,云川不得不发动所有族人,漫山遍野的寻找那些腐烂的鱼类尸体。 在这个过程中,云川部损失的十一个族人尸体统统找到了,跑的最远的一具尸体在距离常羊山十八里以外的一棵松树上。 就是没有找到刑天。 派人问过轩辕了,刑天也没有去找他,不过呢,刑天双乳化作双眼,肚脐变成嘴巴,挥动干戚去找轩辕复仇的故事已经传遍了大河上游三部。 人们愿意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就连轩辕也希望这个故事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就证明,长生——是存在的事情。 常羊山遭受的那场水龙卷是真的,这一点轩辕求证过,那么大的一场灾难,云川还没有办法封锁。 这场灾难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云川的威信,因为,人们突然发现,在刑天死后制造的这场灾难面前,云川没有半点还手之力。 很多,很多的部族首领们已经明确的告知云川,如果云川部再不把他们当人看,他们就自杀,然后学习刑天给云川部带来更大的灾难。 其中,有好几个早就被小苦跟小鹰折磨的生不如死的部族长,竟然真的自杀了,还在临死前诅咒云川不得好死,诅咒常羊山坍塌,诅咒常羊山火山喷发,诅咒常羊山岩浆横流,诅咒常羊山瘟疫横行,大雪八十年,大旱八十年,再遭受蝗虫肆虐一万年。 可惜,他们白白死掉了,被云川派人修整如新的常羊山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别说那些大的恐怖灾难了,就连一般的泥石流,滑坡之类的灾难都没有发生。 小苦,小鹰听说这件事之后非常的愤怒,将那些诅咒过云川部,却不愿意去死的部族长们,统统捉回来,特意选了一个阴云密布的日子全部砍头。 他们觉得一个小的部族长可能不足以发动一场天灾,百十个部族长全部被砍头,应该会有所反应。 小苦,小鹰两人在常羊山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然而,在那一天,一场阴云给云川带来了一场极为温和的细雨。 所以,那些部族长们根本就不是大王,只不过是一个个毫无用处的普通人。 既然是普通人,那么,也就没有什么怀念的必要,他们的部族人在看到自家族长毫无意义的死亡之后,马上又在云川部商队的关注下,选出来了新的族长。 日子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过着,云川部除过杀了他们的族长,依旧没有抢夺他们的食物,牲畜,工具,以及妻子。 在新的族长的带领下,他们反而更容易获取云川部生产的很多好东西,尤其是以前不准许售卖给他们的铁器。 很奇怪,拿到铁器的人们的服从性变得更好了,这让轩辕,蚩尤非常的不理解,这些人只要融化掉那些铁质工具,就能得到一柄柄杀人武器,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他们不知道的是,铁质的犁铧可以轻易地破开土地,让种植变得很简单,铁质的工具,在挖土,砍树,修整方面要比刀剑好用的多,有了这些铁质工具,城外的野人们,流浪野人们的生活变得方便了很多。 等到狱滑的拖后到来的大军彻底回归云川部之后,这个世界就变得非常,非常的平和。 云蠡从被子钻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母亲抱着一个精巧的笸箩走了过来,粗暴的将刚刚爬起来的云蠡按倒在床上,用一根皮尺子量过他的身体之后,又在云蠡肥硕的屁股上狠狠地抽了两巴掌,就重新抱着笸箩离开了。谷 “你又惹她了?”云蠡愤怒的朝喝茶的父亲大吼道。 云川喝一口茶水,瞅着胖儿子道:“我现在谁都惹不起,轩辕发誓要化作黄龙摧毁常羊山,蚩尤发誓要化作百丈高的魔神也要摧毁掉常羊山,所以,你父亲只能留在常羊山里瑟瑟发抖,只希望这两个人千万,千万莫要自杀,化作黄龙,魔神。” 云蠡再一次从床上爬起来,一边对着尿盆撒尿,一边哼哼唧唧的道:“小苦不是已经证明过,那些人想要死后报复常羊山都是无稽之谈了吗? 还有,我觉得母亲之所以发怒,完全是因为你总是跟我睡,不跟她睡,与那些黄龙,魔神无关。” 云川叹口气道:“你难道不知道你母亲睡着后的模样吗?我最近头痛,需要一个很好的睡眠。” 云蠡想了自己跟母亲睡觉时候遭受的那些苦难,有些同情父亲,不过,他还是在穿好裤子之前对云川道:“你可以自己睡,甚至可以睡到你的书房里去。” 云川走过来,摸摸儿子圆滚滚的脑袋道:“那样的话,就轮到你母亲睡不着了,她总会一夜过来找我八十次,看看女姼是不是躲在我的房间里。” “你还可以绑住她的手脚,堵住她的嘴,这样就能睡一个好觉了。” 云川没有理会云蠡的胡言乱语,父子两来到水槽跟前,洗漱完毕之后,就来到了前厅,享受每一天都有的早餐。 元绪马猴一样趴在窗户上朝着云川跟云蠡怪笑。 今天,他的眼神是清明的,看样子还没有来得及吃蘑菇粉。 对于这一幕云川,云蠡已经见怪不怪了,父子两来到桌案跟前开始吃饭的时候,元绪就蹲在窗台上,跟两只肥乌鸦并排,只是他的身躯大的多,不过,从从形态上与肥乌鸦并无二致。 当云蠡看到元绪将目光对准肥乌鸦的时候,他就往嘴里塞了一个包子,手里抓了两个包子,再端起一碗米粥,离开了前厅。 同一时间,云川也做了同样的动作,没等父子两离开饭厅,就听元绪一本正经的对肥乌鸦道:“我曾经也是一只乌鸦……” 云川用脚关上大门之后,元绪的声音就立刻消失了,他们父子两实在是不愿意听到元绪跟肥乌鸦们愚蠢的对话。 云蠡吞掉一个包子之后对同样蹲在地上吃饭的父亲道:“我总觉得元绪说的那些话,其实是对你说的。” 云川同样吃了一个包子,点点头道:“同样也是对你说的。” “他为什么要这么干?明明是无用功啊。” 云川摇摇头道:“他没有别的办法。” “他可以逃跑,然后怂恿野人们谋反,或者酝酿一场针对我们父子的刺杀,还可以故意破坏我们现在拥有的平和。” 云川想了一下道:“因为天下过于太平了,人们在吃饱喝足之余,只想着如何过上更好地生活,没有人想要跟着他干坏事。” “他可以调拨离间啊。” 云川将手里的最后一个包子递给儿子笑道:“挑拨离间那是对聪明人才有用的办法,对于一心想要吃更多食物,穿更多衣服的野人来说,没有用。” “傻子更好骗啊!” “错了,聪明人才更好骗,傻子一旦已经找到了他的生存之道,并且确定这个生存之道可以让他的生活过的更好,这个时候,他们的意志就像钢铁一般坚定。 没有人能糊弄这样的人去干他们不愿意干的事情。 不过啊,有一点不好的地方就是,这样的生活就跟一潭死水一样毫无波澜可言,社会发展的脚步会变慢,最终会停下来,甚至会倒退。” 云蠡放下饭碗瞅着父亲道:“这么说来,您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云川点点头,云蠡不解的道:“可是,这样的生活对于云川部目前的统治来说是最好的模样啊。” 云川站起身来到悬崖边上,看了一会常羊山的云海,然后对云蠡道:“没有了忧患,人就会变得平庸,没有了危机,人就会变得麻木,没有了敌人,人就会变得孤独,如果这几样一个都没有,人就会迅速腐朽。” “轩辕,蚩尤他们就是你的敌人啊。” 云川摇摇头再次叹息一声道:“他们只会在梦里把我当做敌人,现实生活里,他们更加的珍惜我跟他们之间的友谊。”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二二章三年蝉鸣 苍茫的天空下,绿如碧毯的野象原上矗立着一座雄城,轩辕将之称为龙城。 这所龙城指的不是城池本身,描绘的却是这座城池如同巨龙蜿蜒般的城墙。 五年以来,轩辕没有太在意城池的内部建设,而是将所有的气力都用在了城墙的修建上,尤其是面对常羊山这一边的城墙。 阴雨过后,黛色的城墙矗立在绿草上,如果从远处观望,绵延超过三十里的城墙,真的如同一头盘踞在野象原上的长龙。 就在这道城墙后边,居住着轩辕部最核心的五大部族,也是装备最精良,作战最彪悍,对轩辕最忠心的五个核心部族。 这五个部族与轩辕部其余羁縻部族不同,他们是直接隶属于轩辕个人统领。 就在云川在常羊山大兴土木,将多余的物资转化成可以长久保存的实体财富的时候,轩辕针对云川部的行为,在他的核心五部族推行了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六道禁令,要求官员节简朴素,反对奢靡。 并且创造性的提出以德治国,“修德振兵”,以“德”施天下。 云川对轩辕提出来的六条禁令的评价很高,认为这该是一个负责人的王必须要做的事情。 至于,云川部就算了,如果他们部族再发布这样的禁令,仓库中的粮食就会腐烂,丝绸就会腐烂,毛皮会被虫子啃食,其余的物资也会被时间一点点的腐蚀掉。 当所有的野人部族都在向云川部提供物资,并且希望从云川部获取更多收益的时候。 云川部需要让族人全力消费,而不是厉行节约。 云川部如果不能把周边部落涌入常羊山城的物资消化掉,整个大河上游部落区域,将不会再有什么商业。 轩辕带领着他的核心五部族一年又一年的等待着来自云川部雷霆般的进攻。 可惜,这样的事情一直没有发生,他们眼睁睁的看着云川部的商队一年又一年,一次又一次的进出他们认为固若金汤的龙城,用常羊山丰富的手工产品,换走他们的粮食,皮毛,丝绸,美玉以及他们能生产的任何东西。 猛士们保家卫国之心可以高强度维持一年,两年……到了第三年,即便是睿智如隶首,也觉得把原本可以参与到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力量白白的消耗在龙城的城墙上,是一种莫大的浪费。 蹉跎了三年时光,猛士们对云川部的警惕之心已经被消耗的干干净净。 没人认为云川部的骑兵会突然出现在龙城之下,没有人会认为云川部的巨人武士会挥舞着巨锤出现在龙城之下。 事实上,云川部在这三年的时光中,比任何一个部落都要安静,只要那些部族长们没有伤害到云川部的利益,他们没有进犯任何一个部族。 云川仅仅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思考问题的方式,自己的文字,自己的音乐,自己的诗歌,自己生产的商品,传送给了那些极度需要进化的野人部落。 云川部的骑兵在大地上奔驰,他们夜以继日的在人类生活的区域的边缘与野兽作战,与食人者战斗。 云川部的智者正在用自己的脚步丈量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并且将他们在云川部学到的所有东西无私的教授给任何一个想要学习的人。 云川部的商贾们坚持不懈的将云川部生产的精美商品,输送到他们能抵达的任何一个野人部落。 到了这个时候,轩辕苦心孤诣组织的雄兵毫无用处,他们拼尽全力修建的高大城墙,除过让大地多了一道奇观之外,毫无用处。 轩辕,蚩尤两部最美丽的女子希望能嫁到富裕的常羊山城,轩辕,蚩尤两部新一代的猛士希望能够加入到云川部的商队,并且保护商队走遍大地。 每一个傍晚,轩辕都站立在龙城的城墙上眺望远方,他很希望云川能亲自来到龙城与他一战。 每一天,他都在失望中用他斑驳的灰白头发盖住面容才能进入睡眠——他觉得,云川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蚩尤部的大湖城在云梦泽波涛的拍击下已经长满了青苔,这座被蚩尤倾注了太多,太多心血的雄城如今快要变成一座空城了。 蚩尤很希望自己的族人向大湖城迁徙,可惜,从大湖城向大河上游之地的迁徙之风,已经不是他这个族长可以决定的。 ——因为,云川部认为,大湖城太远,每一次行商几乎都是一场场艰难的探险,云川部死亡在行商路途的族人已经多的让云川部无法承受,所以,他们停掉了这条行商路线。 “气蒸云梦泽,波撼大湖城!” 云川高度赞美了这座消耗了将无数野人生命才修建好的城池,然后就把它交给了猴子统治。 整整三年,云川部做了很多很多事情,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干,他们只是在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每一天,对云川部人来说,都是极为平凡的一天,普通的一天,可就是这些平凡,普通的一天天,让云川部早早变成了一个无敌的存在。 无敌的生活绝对是寂寞的。 尤其是当常羊山上整日雷霆不断的时候,大河上游之地就平安的令人发指。 云川部的人知道,那是自家族长在开山劈石,修整常羊山,准备把这座山彻底的给修建成一个更加方便族人生活的好地方。 外族人的人则在不断地脑补云川手握雷电开山劈石的模样。有人将云川当成了神王,有的人则把云川当成了魔王。 不管是神王,还是魔王,只要他手握雷电,他就是这片大地上独一无二的王。 总体上来说,构成王的要素主要就是力量,尤其是原始人的王,力量的要素至少占到了九成以上。 点燃火药开山劈石的人不是云川,不是阿布,不是夸父,更不是小苦,小鹰,狱滑,女咆他们这些人。 而是——精卫。 帮助精卫干这些事情的人是十六个身材巨大的巨人,十六个女巨人。 之所以是这些人,主要是这些人足够笨。 云川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群笨蛋,这些人因为笨,所以,就算是云川当着她们的面拿出来了火药,以她们的脑回路,还是坚定地认为,那些能把石头炸开的火光,黑烟,依旧是族长施放的,绝对跟那些黑色的粉末一点关系都没有,更何况,云川早就把那些火药装在一个个粗大的竹筒里了,在那些女巨人的认知中,竹子一般是大象跟熊猫喜欢吃的食物,也是能用来盖房子的材料,跟开山劈石一点关系都没有。 至于让精卫掌握火药的制作技术,完全是一个非常无奈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火药这种东西作为云川征服蛮荒,改造蛮荒最重要的武器,仅仅他一人掌握是完全不对的。 而精卫也喜欢开山劈石……她喜欢看到一块巨石在她亲手点燃火药之后迅速四分五裂的样子。 至于,那些女巨人用钎子在石头上凿洞,再把装满火药的竹节一点点塞进去的场面视而不见。 每当一块巨石,或者一段崖璧在一声轰鸣过后裂开或者坍塌下来,云蠡看向母亲的目光就充满了崇敬之意,尽管他也知道火药是怎么锻炼成的,却从来没有上手点燃过一次火药引线。 所以,火药是云川部王族的秘密,也是王族统治云川部的一个基础,云川不允许除过他们一家三口之外的任何人掌握火药的秘密,即便是他疼爱的小公主也不能知道。 常羊山是一座地质结构非常稳定的石头山,正好可以让火药在这里起到很好的雕凿作用。 云川部新一期的改造常羊山的行动,远比前几次来的更加激烈。 主要是云川部的粮食,物资已经积累到了一个极限。 粮食如果不能在短时间里迅速化作投资,就会有大量的粮食以及物资腐坏。 这些东西留在部族里基本上没有任何的作用,需要将这些从族人口中抠出来的好东西,再还给族人,顺便用这些东西购买一下他们的劳动力。 三年间,云川部终于从一个人口不足五万的中等部族变成了一个拥有十万以上人口的超级部族。 常羊山城也从一个小小的城镇,变成了一座真正的城。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二三章平常事 ,我不是野人 第一二三章平常事 蝉鸣三年不死,对人间不利。 这是元绪说的话,他在常羊山已经听了三年的蝉鸣,有时候即便是冬日里,他也说自己曾经听到过蝉鸣。 云川觉得这是元绪产生了幻听的结果,在过去的三年中,每年冬日都有大雪,大雪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杀死那些越冬的虫卵的,虽然有些蝉能活好几年,不过,在冬日大雪中,蝉会冬眠不会鸣叫。 对于元绪说的话,云川没有反驳,说起来,大中华文化圈中,农谚对于劳动生产是有很强的促进作用的。 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没关系,首先要有这么一句话才能引出后面无数句农谚来。 野人们没有制造文化的可能,野人时代的文化全部都是头人,聪明人创造的,就像燧人氏造火,有巢氏盖房,伏羲氏分阴阳,建八卦,神农氏尝百草,轩辕氏立规矩,蚩尤氏建庙立祀…… 聪明人在创造文明这件事上的作用非常的明显,就算是野人们围着火堆蹦蹦跳跳的原始舞蹈,也是聪明人们整理之后流传下去的。 小苦在冬日的时候,曾经从树皮下挖出来了很多蝉,这些蝉都是活着的。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冬日太暖了。 其实不用看蝉,只要看墙角处的野草就知道冬日并不冷,即便是下了大雪也不冷,因为,墙角向阳面的青草碧绿了整个冬天。 云川部现在有专门记录这些事情的人,这个人就是阿布! 云川看过阿布整理的大事记录,发现阿布撰写的这本书基本上已经可以称之为洪荒世界的大百科全书了。 不过,这本大百科全书实在是太大了,为此,阿布整整用了常羊山最大的一个山洞才算是将这本书安置下来。 不是这本书的内容有多少,而是,实际内容太大的缘故,比如,书中介绍到了麦子,阿布就会把麦子的各个时间的状态用实物表现出来,从麦子发芽到扬花,成熟,一丝不苟。 书中介绍到了铁,阿布就会将铁的各种形态也表现出来,从铁矿,铁砂,再到成品铁,甚至在书里面还刻意记录了他从夸父那里总结到的冶铁常识。 云川看过书里面记录的刑天的故事之后,就离开了这座山洞,果然,阿布将云川讲述的刑天故事一字不漏的记录了下来,重点还讲述了那一场诡异的水龙卷。 阿布认为他这一生只要将这一本书写好就不错了,这不是他自己谦虚,而是,写书从最初的用笔来描绘,变成现在这样一个系统性的巨大工程了,为了写好这本书,阿布甚至从云川的天宫里讨要来了两个聪明的学子,以及十六个健康且聪慧的本族少年男女,这才能勉强维系这本书的书写。 暖冬的后果就是春天里没有什么雨水。 云川不怎么在乎这件事,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这里的天气就忽冷忽热的没有正常过,在这里他见识过恐怖的倾盆大雨,见识过十几天都不会散去的浓雾,见识过天崩地裂的洪灾,见识过满天都是金蛇狂舞的雷暴。 所以,今年春天雨水少的事情,族人们也不那么奇怪,没有雨水,就用水车浇灌农田,也不差什么事情的。 把身家性命全部维系在老天爷的裤裆里,才是最愚蠢的一件事情。 这个理念就是云川这些年不断地给他们灌输进去的。 这几年中,投靠云川的成年族人陆续进入了暮年,早年间刀耕火种的把日子过得艰难,再加上跟随云川之后,又常年忙碌不得休息,虽然吃的,穿的,住的好了一些,那些人三十几岁的人还是陆陆续续的死掉了。 因为有了一些闲暇时光,再加上物产丰富了,人们终于认识到了死亡的可怕,也开始对死亡有了认知。 有了死亡观念,人们就会问——人死之后会去哪里这个终极哲学问题。 为此,云川不得不将三十六层天宫,十八层地狱给创造出来,那些传说中的圣王全部变成了天堂或者地狱的主宰。 生有时,死有地! 在云川传播的地狱观念中,只有这两样是人无法改变的,除过这两样,中间的部分完全是人要对人自己的生活负责。 人的诞生无法选择,同样的,人的死亡也同样无法选择。 当族人们发现有些年纪很长的人还活着,一些年纪轻的人却已经病死,老死,他们就希望自家族长这位神灵,能够帮助他们。 事实上,云川谁都帮不了,于是,该死亡的人,就会死亡,没有一个人能够避开生老病死这个大规律。 族人们发现云川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时候,他们对于神灵的看法就有了一些变化,觉得还是靠自己比较靠谱。 云川对于族人而言,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灵,他现在已经基本上不接触自己底层的族人了。 即便是被族人看到,也往往是只是从远处瞥一眼,不得靠近。 疏远族人的时间长了,再加上阿布他们可以在云川跟族人之间制造的疏离感,普通族人对于云川的印象就只能是一些诡异的传说,与夸张的不能再夸张的故事。 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家族长制造颂歌,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族长创造新的能力,到目前而言,云川早就是一个手握雷电,可以挟泰山而超北海的神灵。 总体上,云川部的发展实在是太好了,每日吃三顿饭的习惯已经形成,由于粮食与牧场的丰收,再加上荒原给族人提供了取之不尽的肉食,云川终于解决了部族人的吃好饭的问题。 稳定的粮食供给,与平衡的膳食摄入,云川部的人的身高终于有一些看头了。 云川部的族人身高在变高,巨人族的身高却在降低,鱼人族中出现鱼人的概率也在逐渐降低。 对于这个问题,云川将之归类于——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不论是本族人的身高变高,还是巨人族在矮化,亦或是鱼人部的正常化,都在说明一个道理。 只有这样进化,他们的种族才能继续繁衍下去,只有这样进化,才是一条正确的进化之路。 巨人的身高太高,鱼人有鳃,手脚上有蹼这些进化方向其实都是畸形的进化进程。 这两个部族就该像野人一样弱化身体机能,提高大脑发育程度才对。 就像轩辕苦练了房中术多年,结果并没有像传说中那样延年益寿,想反,因为操劳过度,反而将他钢铁一般的身体祸祸的差不多了。 他好像并没有节制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的在他的部族里攫取更多的美人,导致这几年嫁到云川部的轩辕部女子都变少了。 这是一般人知道的消息,对于小苦,跟小鹰来说,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人人都以为活在醉生梦死中的轩辕,其实在半年前就悄悄地离开了野象原,去了涂山。 “蚩尤也去了。”正在吃饭的小苦听云川跟夸父谈及了轩辕的去向,就忍不住补充了一下。 “轩辕去涂山乃是为了取铜铸造大鼎,蚩尤去涂山做什么?”云川听小苦说蚩尤也去了,就觉得非常奇怪。 他现在已经不在乎轩辕跟蚩尤两人合起来跟云川部作对这件事了,因为,他们即便是集合起来了也不可能是云川部的对手,更不要说,小苦最近睡了轩辕部虎部落族长的女儿之后,轩辕就更加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生出什么事端来。 虎部落,就是轩辕自认为固若金汤的五部族之一,小苦坚持不懈的向虎部落族长之女求爱两年,终于心想事成。 春天的韭菜配合鸡蛋弄成韭菜盒子用素油煎炸之后,整个春天的味道就被牢牢地锁定在韭菜盒子里了。 “秋天之后,我可能要娶五个女人!”小苦继续咬了一口韭菜盒子,翠绿色的油脂从他的嘴角流淌出来,他就用力的吸吮一下。 “你不准备找人帮你分担一下吗?”阿布抬起头,以前那张圆脸,因为写书写的比较辛苦的原因,眼睛已经变成了三角眼,且看起来有些阴毒的意味了。 “不用,那五个女人也就用一下,我准备用过之后就杀掉,阿布不用担心我会收编轩辕五部族。” 云川想了一下道:“做人要厚道。” 小苦笑道:“我就怕事情传出去对族长的名声不好。” 云川摇摇头道:“我没有什么是不能对人说的。” 夸父笑道:“没有人会诋毁族长,轩辕部的人也不会,人族数量本就不多,万万不可为几句闲话就损伤人命,要知道,人啊,从出生需要长十三年才能有点用处。” 小苦瞅瞅同样在向韭菜盒子进攻的小鹰道:“部族养他们,不就是为了杀人用的吗?如果不用他们,我们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说服他们。” 云川摇摇头道:“不用说服谁,只要我们前进的方向是对的,他们自己就会跟上来,至于他们心头的那点不情愿,过上几年就该消失了。”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二四章安排总有差错 小苦瞅着族长道:“首山有五色铜,轩辕却去了涂山,中间还要路过轩辕一族的故地轩辕丘。蚩尤从大河下游一路向下,也会路过轩辕丘。 所以,我就请骑鹰人骑着巨鹰去了那边,不过,没有看到轩辕部的人,也没有看到蚩尤部的人,所以,轩辕消失了,蚩尤也消失了。在这两个人消失之后,我又派人去看了嫘,也看了蚩尤部的大巫们,他们都在呢。 然后,我就派人查点了一下轩辕部跟蚩尤部的人口,结果发现,两部族的武士各自少了三千。 又让人清点了一下轩辕,蚩尤两部族的库藏,然后发现,粮食没有少多少,符合三千人食用六十天,就是两部族中的铜全部不见了,所以说,轩辕准备在涂山炼铜一事是真的,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选在涂山。 在得不到准确答案的时候,我又派人联系了跟随轩辕,蚩尤南下的武士,结果,武士们说,轩辕丘被狐族占领,轩辕大怒,就领兵征伐轩辕丘狐族。 在得知轩辕要与轩辕丘狐族作战,我就派出了使者骑鹰去了轩辕丘狐族,狐族族长说——没有这回事,轩辕丘乃是轩辕部舍弃之地,图腾都被拔走了,就不算是轩辕一族的地方了。 我就让使者告诉轩辕丘狐族,命他们离开轩辕丘两年,不要与轩辕形成争斗之事,狐族族长答应了,去了青丘之地躲避,我也就免掉了狐族两年的进贡事宜。 同时,派人告诉了轩辕——涂山无铜,取之无益!希望他能按照族长希望的那样,径直去首山采铜在荆山铸鼎,鼎成,再崩于荆山之阳。如果手头的铜不够,我们也好送去一些。” 云川点点头道:“这样的安排就很好了,不过,轩辕怎么崩呢?当时应该有黄龙出现才好。” 小苦低下头不敢看云川锐利的目光,想了一下道:“如果真的有黄龙,当然就不用我们多事,如果没有黄龙,那就制造一个黄龙出来,只是这样做了之后,轩辕的随从就必须死,毕竟,只有我们的人看到黄龙,轩辕的人没有看到黄龙,这不好解释。” “这是你的事情,我不管,另外,嫘的儿子可以继任族长吗?他其余的兄弟会不会有意见?” 小苦摇摇头道:“不会有意见,嫘会把事情处理好的,这些年我们与嫘的合作一直很好。 不过,族长真的要让嫘的儿子继任轩辕族长的位置吗?要不要换一换,比如换成嫫母的儿子?” 云川再次摇摇头道:“不用了,答应人家的事情就要做到,就要言而有信。” 小苦沉吟片刻道:“嫘的儿子胸有大志。” 云川笑道:“强者为王这不是一个很符合逻辑的事情吗?我不是已经告诉了你,做人一定要厚道。” 小苦点点头道:“明白了,要顾全嫘的脸面。” 云川叹息一声道:“我一直都很尊敬嫘。” 小苦随着云川的话说道:“嫘确实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有办法让蚩尤成为轩辕御龙归天的目击者吗?” “不能,蚩尤不肯帮我们说假话,除非真的出现黄龙,族长,刑天死掉的时候出现了水龙,轩辕死的时候真的会出现黄龙吗?” 云川呆滞了一会,淡淡的道:“天知道!” 小苦大笑道:“那就是说一定会出现黄龙!” 云川没有理会小苦,背着手离开了那座黑黝黝的山洞,小苦这人从来就不怎么喜欢光明,相比光明,他更加喜欢黑暗,尤其是在黑暗中放一盏小小的油灯,会让身处黑暗中的小苦头脑更加的清明,心思更加的锐利。 云川离开了,大殿中就显得更加的黑暗,一豆灯火只能照亮小苦那张看起来有些清秀的脸,而这张脸此时的变化很多,内容非常的丰富。 离开黑暗的山洞,云川站在光明处看着脚下热闹的常羊山城,忍不住叹息一声,眼前的一切看起来真的像是一场梦,所有虚幻的,梦幻的东西在这一刻与这个世界相重叠,变得光怪陆离。 轩辕铸鼎荆山,鼎成,崩于荆山之阳——这是一年前,云川对阿布,夸父,小苦,小鹰这些人说过的话。 说这句话的前题是这些人都不认为轩辕,蚩尤还有活着的必要,这么多年的操作下来,不论是轩辕部,还是蚩尤部,基本上都已经变成了云川部。 在事实上,云川部,已经开始将轩辕部族人,蚩尤部族人等同族人视之,而这两部族人也不觉得云川部,与轩辕部,蚩尤部有什么大的差别。 这些年,轩辕沉迷于双修之道,希望能够长生不老,白日飞升,蚩尤整日带着八十一个兄弟笑傲于林莽荒原之中,以狩猎为乐,曾经有整整两年在外狩猎不愿意回部族的记录。 所以,大河上游三部族的三位首领,真正在干活,在守卫大河上游地区,驱逐野兽,开拓荒野,限制外来的白脸野人,整饬食人者,教导人们农耕,冶铁,捕鱼,生活的人,只有云川一个人罢了,轩辕与蚩尤在他们的本部族人的心目中,已经没有那么强大,更没有了那么强大的凝聚力。 云川十余年来持之以恒的对这两个部族的人好,在熬死了最愚昧,最顽固的一群野人族人之后,在新族人诞生的时代里终于开出了云川想要的花朵。 阿布不止一次的进言,希望云川王可以成为唯一的王,被拒绝。 夸父不止一次的在给云川烹茶的时候,希望云川王可以成为大河上游部族唯一的王,被拒绝。 小苦不止一次的准备好了刺杀轩辕,蚩尤的计划,结果这些计划毫无意外的被云川给否定了。 小鹰不止一次的提出他麾下的骑兵,步卒可以在一瞬间覆灭轩辕,蚩尤两部的计划,也被云川给拒绝了。 轩辕铸鼎荆山,鼎成,崩于荆山之阳,这句话是云川对轩辕命运的总结,从那之后,他们四人就再也没有催促云川对这两个人下手,而是跟云川一起静静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轩辕偷偷摸摸的去了涂山,而且带走了部族里所有的铜,云川知道,这是轩辕准备铸鼎的开始。 云川很希望轩辕去涂山真的是为了解决狐族占领他老家的事宜,可惜,阿布,夸父,小苦,小鹰,狱滑等等人,都希望轩辕去首山采铜,在荆山炼铜,铸鼎,而后,白日飞升。 现在,既然轩辕的行为稍稍有一点差错,这些人不会给轩辕后悔的机会,一定会促成这一场铸鼎盛事……就连嫘也希望轩辕能够在首山采铜,在荆山铸鼎,而后,死于荆山之阳。 有这样希望的人很多…… 蚩尤目前面对的状况与轩辕别无二致,就连那些对他一向忠心耿耿的大巫,也开始更多的考虑族人的利益,而不是蚩尤王的利益。 常年带着八十一个兄弟在外狩猎,还能有八十一个兄弟,如果让这八十一个兄弟继续留在部族中,他就没有兄弟了。 轩辕,蚩尤都是人杰,他们不畏惧任何敌人,哪怕是可以发出雷霆的云川,但是,这一次,他们的敌人是自己的族人,一群希望过上更好生活的族人。 当他们两个人的努力跟不上族人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的时候,他们被抛弃也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最好的城池在云川部,最好的食物在云川部,最华美的衣衫在云川部,最好的生活在云川部,最好的武器,工具也在云川部。 很多野人在荒原上跋涉半年或者更多时光,就只为看一眼云川部的常羊山城。很多人仅仅为了品尝一下常羊山城的美食,就不惜豁出命与野兽搏斗获得一个进入常羊山城的机会。 常羊山城——已经成了欲望的与梦想的化身。 野人的欲望一旦觉醒,就像燎原的烈火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他们还没有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欲望,当一个文明人,因此,为了心中的欲望,他们宁愿背叛任何人,牺牲任何人,放弃任何人。 而云川,永远都能让这些人的欲望得到满足,常羊山城里什么都有,那里有吃不完的美食,穿不完的华丽衣衫,住不完的亭台楼阁,看不完的歌舞…… 轩辕,蚩尤就是败在这些欲望之下的人,面对这股如同暴雨般的欲望侵袭,云川自己也暗自心惊。 既然已经放这头猛虎出来了,他只能尝试着驯化,尝试着引导,如果这个工作做不好,他自己一定是被焚烧的最彻底的一个人。 对于这一点元绪看的最清楚,他认为这些人还不到可以享受目前繁华的地步,当这些人被眼前的繁华迷失了本性,却又没有创造这种繁华生活的本事,结局一定不会美好的。 可惜,云川不听他的,即便是他跟肥乌鸦一样整天在云川耳边絮絮叨叨,依旧不能让云川改变目前的做法。 “云川,你应该先让他们学会干活,而不是先让他们学会享受!” 元绪再一次蹲在窗台上跟两只仅存的肥乌鸦一起朝云川呐喊。 “你上一次还说人的快乐应该是简单的,而不是复杂的,怎么又说不要享受的话呢?” 元绪伸长脖子吼叫道:“我说的简单的享受指的是可以与他们的能力相匹配的享受,不是超越他们能力之外的享受,你这样做会毁掉他们的。” “没关系,能驾驭欲望的人会活下来,驾驭不了欲望的人会死,优胜劣汰之下,我会留下有用的人。” 云川说着话就关上了窗户,将多嘴的元绪跟肥乌鸦们一起关在窗外,包括他们的喋喋不休的叫声。 “嫘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少昊,一个叫昌意,他们都不肯听从母亲的安排成为轩辕族的主人。”精卫见云川回来了,就第一时间把自己收到的消息告知了他。 听到精卫的话,云川仰头无声的笑了一下,他发现自己的安排好像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准确无误的。 “嫘怎么说?” “嫘希望昌意可以继承轩辕部,她愿意把少昊放逐去东方。” 云川愣了一下,瞅着精卫道:“为什么会把能力更强的儿子放逐去东方? 哦!该死的隶首在东方已经给少昊安排好了吗?” 精卫低着头,露出长长的雪白的脖颈低声道:“轩辕如果死了,嫘不愿意独活。”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二五章自杀需要资格 第一二五章自杀需要资格 “挺好的。”听到精卫这样说,云川非常的欣慰。 于人而言,只是这个世界中的过客,早死晚死终归是要死的,与其跟草木一样按照自然规律死亡,不如带着感情,带着遗憾,带着愧疚,带着希望早一点死去。 很多人的一生,就像是一条没有任何遮盖的大路,从出生的那一刻,就能一眼看到死亡的那一刻,这中间没有平仄,没有弯曲,没有波澜,甚至连故事都没有,这样的人生,过一百年跟过五十年又有什么差别呢? 有奋斗,有激情,有热情,有欢乐,有悲伤的生活才是值得多活一段时间的生活。 只不过,没人愿意死亡罢了。 野人中间从来没有自杀这种死法,自杀这种死法是人的感情变得丰富之后才有的一种高级死法。 野人即便是遇到了在后世人看来早就该自杀的事情,也会让自己活下去的,就像那个被狼咬掉了脸,鼻子跟一只眼睛,肚子上也开了一个豁口,一只腿被狼给活活吃掉的家伙,他又无数次机会在狼吃他的时候自杀,结果,他没有自杀,反而拼尽全力弄死了狼之后,还爬了三里路回到了族群,现在,整天靠在墙根上晒太阳,没有一星半点要死的模样,看样子只要有吃的,他愿意一直这样活下去。 一个老婆,孩子都被野兽拖走的家伙,第一天云川还觉得他很抑郁,有可能会自杀,结果,第二天人家就开始跟邻居谈论到底是白米好吃,还是白面好吃这种事情了,就像被野兽拖走的那两个人不是他的老婆跟孩子一样。 现在,嫘要为轩辕殉葬,轩辕如果死掉了,她就不愿意独活。 云川相信,这种事情精卫是做不出来的,他也不指望精卫这样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自己似乎还能活很久,很久。 嫘要自杀,这种事云川不打算阻拦,他记得舜的两个老婆,就是在舜死亡之后,用她们的眼泪弄出来了湘妃竹,最后殉葬的。 这个故事被后人描述的非常的唯美,还制作成了美丽的图画,画面上的湘妃们美若天仙…… 不管嫘的死活,云川却解散了小苦布下的所有陷阱,甚至封闭了所有关于轩辕的消息。 虽然现在是一个很好的杀死轩辕的机会,云川却没有了半点想要推一把,或者谋算一下的想法。 他觉得道法自然这句话其实挺好的。 既然出生跟死亡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那么,顺其自然就是这个世界里最大的一个道理。 顺着走就是了。 云川部每天都有很多的婴儿诞生,每天都有很多的老人死去,常羊山西边的山脚处已经有了很多很多的坟茔。 坟茔上的堆土很厚,很新,应该是有人在不断地照料这些坟茔,所以,有些人已经死了,他其实还活着,活在那些想要记住他们的人心里。 长羊山上楼阁重重,从山脚一直铺设到山顶,每天早上百十道山门依次打开,就能看到云川端坐在一张椅子上看日出的模样。 雷雨天的时候,云川不再躲避了,他认为自己没有追杀轩辕,没有追杀蚩尤,那么,这个世界上的报应就不会降临到他的身上。 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轩辕没有回来,蚩尤也没有回来,他们两个像是抛弃了自己的部族,嫘派遣少昊去了荆山,结果,轩辕没有在荆山铸鼎,也没有在荆山之羊被黄龙接走。 他们只是单纯的消失了。 云川总觉得小苦跟小鹰应该知道这两个人的下落,或者知道轩辕跟蚩尤两人的下场。 可是呢,问过之后,被他们两人坚决的否认了。 云川又问了一些人,那些人坚决的说,小苦跟小鹰在荆山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可是,嫘认为轩辕是被云川杀死了。 所以,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嫘穿上了盛装,来到野象原的最高处,跪坐着,用一柄青铜匕首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少昊在野象原上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坑,将嫘埋葬进去,又在坟茔上堆积了好多好多的土,以至于让野象原的最高处又增高了十米不止。 少昊寻找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去了遥远的东方。 嫘死后,昌意成了轩辕部新的王,他特意来到常羊山城,将自己的两个儿子放在这里,希望能接受云川王的教导。 云川没有拒绝,他还想给少昊一些物资上的支持,可惜,自从少昊离开了轩辕部,他也失踪了,不论是巨鹰,还是小苦,小鹰麾下的那些流浪野人,也没有找到少昊的踪迹。 轩辕部的人对于轩辕的失踪,没有太大的反应,唯一对此有反应的人是岐伯,他特意来到常羊山城行医,只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在常羊山上的上百重大门依次打开的时候,将自己吊死了在了第五重大门以内。 云川看到尸体的时候,岐伯的尸体正被山风吹得缓缓摇晃,吊死的人舌头一般都会吐出来,岐伯没有,他的咽喉处有一根细细的针,就是这一根针将他存在于喉管里的半截舌头封住,让他死后没有那么狼狈,显得很从容。 云川真心为他感到高兴,能用一根针封住舌头,这就说明岐伯对于针灸的研究已经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 他死了,针灸之术却不会失传,因为轩辕的儿子昌意就是岐伯最喜欢的弟子,听说,昌意的针灸之术甚至超越了岐伯。 岐伯即便是了死了,他的两只眼睛依旧睁得大大的,目光虽然已经停滞,但是,眉眼中的愤怒仇恨却依旧表现得非常明显。 “我没有伤害轩辕,你怎么就不信呢?” 云川说这句话的时候,跟在他身后的昌意的两个儿子干荒跟颛顼齐齐的盯着云川的后背看,目光非常的犀利。 “别这么仇恨我,轩辕失踪这件事真的跟我没有关系,你们如果继续这样仇视我,会引来杀身之祸的。” 云川没有看干荒跟颛顼,却能想象到他们此时的心情,他之所以会说这些话,是因为他的胖儿子云蠡正站在他的身后,可以看到干荒跟颛顼的行为。 而小苦更是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物,他一直在寻找除掉这两个少年的机会,现在,他们给了小苦机会。 云川下令厚葬了岐伯,给他准备的坟茔很高,很大,这导致了常羊山西边的坟墓区多出来了一个小山包。 干荒,颛顼准备住在岐伯的坟茔边上,说是要陪伴这位长者,云川同意了,当晚,颛顼就跑了,留下干荒一个人抱着一本书站在守陵人的茅屋边上等着小苦来处死他。 然后,小苦就处死了干荒,将他埋葬在岐伯的陵墓边上,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干荒不再受风吹雨淋之苦。 不久,昌意就派人把颛顼的人头送来了,只不过,这颗人头被刀砍过,依稀有些颛顼的模样……于是,云川就捏着鼻子认了。 昌意还是受到了惩罚,他被小苦发配到了赤水边继续当轩辕氏的王。 云川很认真的在纸上写下了“昆仑”两个字,等他觉得满意了之后,就被阿布拿走了,他需要把这两个字交给石匠,石匠们会把这两个字贴在石头上,然后凿刻出来,最后放在城头。 常羊山城现在已经有了云川希望中的昆仑的模样,现在,只要等这块石头刻好,安置在城头之后,云川要的昆仑城就会出现了。 他曾经从无数个角度看过常羊山城,没有一个角度符合他昔日在昆仑山看到的那一角飞檐的模样。 这让云川有些焦虑,也有一些失望。 即便是他刻意雕凿出来的飞檐,也与当初看到的盛景相去甚远。 天宫到底存不存在? 云川没有答案,可是呢,他终究是看到过那一角飞檐,还是朱红色的飞檐。 云川部的红色染料不好,不论怎么调配也弄不出那一抹嫣红色,就算云川用了朱砂,也不符合他看到的颜色。 所以,天下太平! 元绪现在彻底的与硕果仅存的两只肥乌鸦为伍了,他也喜欢上了云川卧室外的窗台,与两只肥乌鸦蹲在一起,经常让云川产生出幻觉,总觉得窗台上蹲着的就是三只肥乌鸦,看样子,元绪道法自然的理念正在慢慢实现。 回到天宫的时候,云川发现精卫很不对劲,就像是一个普通女人偷人了面对丈夫后产生的不自然感。 云川倒不觉得精卫会偷人,可是,精卫这种欲盖弥彰的感觉真的很是让他伤心,他总是以为,精卫这种简单到透明的人就不该在他面前有什么秘密。 可是,现在,精卫真的很慌张,一边殷勤的伺候云川洗漱吃饭,一边不断地偷偷看最里面的一间屋子。 就好像她的情夫就藏在里面一样。 云川仔细想了一下,就对精卫道:“把睚眦喊出来吧,别躲了。” 精卫就像是受惊的小鹿一般猛地跳起来,叉开双腿双手护住那扇门,结结巴巴的对云川道:“你不要杀他!” 云川皱眉道:“我现在就很想知道,睚眦凭什么认为他可以偷偷跑回来而不担心我杀他,另外,我也不相信睚眦可以平安无事的进入我这昆仑城,还可以打破小鹰,小苦,夸父,阿布这些人布置的防御圈。” 精卫战战兢兢地对云川道:“他帮了你很大一个忙。” 云川愣住了,眯缝着眼睛瞅着精卫道:“你千万,千万不要说他帮的是那种忙!” 精卫用力的点着头,脸上的泪水却肆意横流,双腿抖动的如同被弹的琵琶一般,却依旧守护着那扇门不让云川进去。 云川在门前来回走动,走了几圈之后,停下脚步,对精卫道:“我今天还没有回来,睚眦也没有来过,你觉得这个办法如何?” 《我不是野人》正文 第一二六章好无聊啊,再也不来了(终章) 第一二六章好无聊啊,再也不来了 精卫现在很怕云川,或者说她自从跟云川接触以来就很害怕他。云川曾经极度期望的爱情也从来没有在他们之间产生。 对于云川来说,精卫是他唯一能接受的土著女人,对于精卫来说,云川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护她,不让她饿肚子,是一个很好的合伙对象。 她觉得云川会杀掉睚眦! 很多年前,云川就曾经要杀睚眦,这一点精卫是知道的,跟在云川身边这么多年,精卫知道,只要是云川想要杀死的人,这个人基本上就活不成了。 所以,她要保护住睚眦,对她来说,睚眦跟她的孩子没有什么差别,她对睚眦的关注程度甚至还在云蠡之上,毕竟,一起从苦难中走出来的小伙伴给了她太多太多的安慰。 睚眦最后还是从房子里走出来了,如今的睚眦身高八尺,长发,浓须。枣红色的脸膛上满是风霜之色。 高大,魁梧,如同一头凶兽一般的睚眦屈膝跪在云川面前,恭敬地将毛茸茸的头颅放在地板上,一言不发。 云川瞅着睚眦叹口气道:“轩辕走了吗?” 睚眦低声道:“乘龙走的,我将要发动的时候起了土龙卷,带走了轩辕,也带走了很多人,剩下的人被我处理掉了。” 听睚眦这样说,云川就忍不住抬头看看外边的天空。 元绪蹲在两只肥乌鸦中间嘎嘎笑道:“乘龙升天,乘龙升天……” “蚩尤呢?”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云川的心跟着抖了一下。 “他去了大湖,住进了大湖城,听说不愿意出来了,赤陵陪他去的,以后,赤陵就要住在大湖城了。” 云川点点头道:“赤陵不是心向大海吗?怎么就回来了呢?” 睚眦低着头道:“赤陵去了大海,后来回来了,跟随他一起去大海的人,只回来了四个人,鱼人族已经完蛋了。” 云川沉默不语……精卫发现云川好像没有杀睚眦的意思,就端来了好大一盘子烤羊排放在他们两人中间,还送来了很多酒,精卫以为,这么多年不见了,他们两个应该有很多的话要说。 云川看一眼站在门外的阿布,夸父,小苦,小鹰……那一群人,想要发怒,又想……最后只是叹息一声,朝睚眦挥挥手道:“去你的阪泉城吧,我知道,那些人把这座城给了你。” 睚眦表现得很是冷静,抬起头瞅着云川道:“野象原的土地更加肥沃,我能否去那里?” 云川冷冷的道:“你凭什么继承轩辕部族呢?” 睚眦道:“我娶了轩辕的女儿女魃。” 云川道:“女魃早就叛出了轩辕部,轩辕部的人不会认同他。” 睚眦笑道:“我这就去杀了女魃,然后带着她的人头去轩辕部,警告那些不愿意遵守我的命令的人。” 云川看着欢喜的睚眦低声道:“我听说女魃给你生了两个孩子。” 睚眦大笑道:“她是轩辕的女儿。” 听睚眦这样说,云川看看一脸笑意的精卫,再看看频频点头的阿布跟夸父,云川长吸一口气道:“随便吧,那是你的老婆,我不是很在乎,就看你怎么处置了。” 睚眦笑道:“我可以将她剥皮抽筋。” 云川又看了一眼欢喜的精卫,淡淡的道:“剥皮抽筋啊,云川部没有这样的惩罚。” 睚眦立刻道:“那就丢进大火里活活烧死。” 云川笑道:“那是你老婆啊——” 睚眦笑道:“我老婆是女竹,不是女魃。” 云川道:“女竹现在居住在昆仑城里,不过,不承认你是他的男人。你们的孩子好像也不承认你是他们的父亲。” 睚眦傲然一笑:“打一顿就好了,不行就两顿。” 蹲在两只肥乌鸦中间的元绪突然大叫道:“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精卫没好气的朝元绪丢了一把栗子,笑骂道:“你怎么不快点去死?” 阿布,夸父还在继续笑着,他们觉得睚眦做的很好,非常的符合他现在的身份。 只有小苦的一张笑脸一瞬间阴沉下来,他转头瞅瞅站在他身边的小鹰,却发现小鹰已经放下了面甲没人能看清楚他的表情。 云川抬手从睚眦的脸上卸下他当年赠送给睚眦的那张青铜面具,轻声道:“这张面具,你现在戴上有些小了,我给你换一面黄金的。”说着话就把那张色彩斑驳的青铜面具收回怀里,又对精卫道:“睚眦好不容易回来了,你就好好地招待一下他,这些年,他在外边凄风苦雨的不容易。” 说完话,云川就起身离开了,精卫欢喜的对睚眦道:“我就说嘛,他不会杀你的。” 睚眦感激的对精卫道:“幸好有精卫姐姐,否则,我此生只能在荒蛮之地漂泊,再无归来之日。” 阿布,夸父也跟着上来祝贺睚眦归来,只是,他们谁都没有发现,蹲在两只胖乌鸦中间的元绪这个时候,瞪着一双大眼睛,一言不发。 云川来到瀑布边,瞅着成吨成吨向下倾泻水的瀑布淡淡的对小苦跟小鹰道:“事情既然是你们这些人做出来的,那么,你们就有必要把手尾清理干净。” 小苦连忙道:“还不能让精卫感到伤心。” 小鹰冷笑一声道:“赤陵的人手损失殆尽,正在联系大河口的鱼人部落,已经有一些鱼人准备继续跟随赤陵,族长,赤陵闯荡大海失败,这一次他看中了大湖,已经带着大湖城附近的野人部落占据了大湖城,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云川明白,不论是睚眦,还是赤陵,在对上小苦跟小鹰之后都不够看的。 当初,云川放轩辕,蚩尤一条生路的时候,云川部的力量就已经全部封存,而小苦跟小鹰乃至,阿布,夸父们都认为,不能让轩辕,蚩尤他们两个活着回来。 云川部的人不能动弹,于是,他们就想到了借助睚眦跟赤陵的力量,原以为,他们四人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结果,遇到了一场巨大的土龙卷,带走了轩辕,也差点带走了一心想要升天的蚩尤。 于是,睚眦与赤陵白白捡到了一场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的胜利。 睚眦回来之后,在阿布,夸父,小苦,小鹰他们的怂恿下,他的野心就再一次开始膨胀,云川将阪泉之地封给他,现在看来,他似乎不怎么满意……他想要轩辕部,更想要野象原。 见小苦,小鹰两个人都很清楚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云川就笑道:“你们两个明不明白,我当初放睚眦跟赤陵出去,是真的希望他们能够帮我探索一下这个世界,继而闯荡出一番名堂,最后建立自己的部族。” 小苦点点头道:“走出去的人,其实就不该回来,部族中原本就没有了他们的位置,他们却觉得自己给部族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向部族讨要更多的东西。 如果他能老老实实的留在阪泉之地,他就能继续活下去,既然他想要野象原,那么,他就该有击败隶首的能力。” 云川笑道:“你从来就没有想着让睚眦,赤陵活着是吗?” 小苦躬身施礼道:“天下只能有一个王,王多了,就会起纷争,他们是多余的,也是不应该存在的。” 云川指着山外的大地道:“你们不是统计过吗?说山外共有一千多个部族,有这么多的部族,就该有这么多的王。 你们准备拿这些王怎么办呢?” 小鹰学着小苦的样子跟着施礼道:“现在没有那么多的部族了,也没有那么多的王了,最新的统计数字是共有野人部族六百二十九个,再给我十年时光,我可以保证,这世上除过云川王之外,将不再有任何一个王。” 云川道:“我以前不喜欢通过杀戮获得别人的承认,现在也不喜欢这样做。” 小鹰再次施礼道:“我们发现,杀戮是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没有杀戮,就没有畏惧,没有畏惧,就没有统治。 当然,我们也不会进行太多的杀戮,杀戮只有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才会有效,如果杀戮太过,我们将会成为天下公敌。” 小苦在一边阴恻恻的道:“其实,以我云川部的实力,我们可以杀光天下人的!” 太阳偏西的时候,瀑布水汽蒸腾,阳光穿过水汽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虹。 一道七彩虹横跨在深涧上,一角的飞檐被彩虹笼罩,在色彩的作用下,那一角红色飞檐嫣红无比,即便是上边沾染的水滴,也殷红如血。 与云川最初见到的那一角飞檐一模一样。 云川转过身,瞅着小苦跟小鹰道:“做准备吧,一年之后,我带你们去真正的昆仑,看看世界之大,世界之奇,也顺便去那座山好好地用冰雪洗濯一下我们已经污浊的灵魂。”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