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座城镇中心》 正文 第一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 李旭穿越了。 前一晚上他熬夜玩游戏,征战八方,横扫天下,不亦快哉。 失业半月,明天也不用早起上班,困极了便一头扑倒床上,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却愕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古代世界。 自己的身份从一个失业的文明社会四无青年变成了秦国关中三水县一个乡下财主李富贵庶出的二儿子李旭,跟他同名同姓。 富贵老爹昨日刚过头七,出殡第二日,李旭这个庶出的儿子就被老爹的的正妻陈氏和嫡子扫地出门,美其名曰分家让他自力更生。 李旭的亲娘只是富贵老爹的一个小妾,活着的时候就被陈氏各种刁难苛待,一直郁郁寡欢,生下李旭没有两年就撒手人寰了。 恨屋及乌,对李旭,陈氏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能让他活着长大已经算是有良心了。 富贵老爹活着的时候,她还能收敛一点,富贵老爹这一死,她一天都不想让李旭在自己眼前碍眼。 说是分家,也只分给李旭一个远离李家庄的农庄,距离县城上百里,距离李家庄子也有七八十里,位于一座荒山脚下。 是当年某人用来抵债的,是属于李家的一块飞地,是在距离李家庄七八十里外的马栏山脚下的一个庄子。 当时,李富贵在接收的时候倒是带着李旭去过一趟,所以路径倒是依稀还记得。 当时年纪小,被牛车晃得晕晕乎乎的,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往回走了,都没瞧瞧那庄子是个什么光景。 只记得他家富贵老爹当时脸黑的跟锅底似得,骂骂咧咧了一路。 李旭离开庄子的时候,只有一头年迈的老水牛套着一辆破车,上面拉着他的铺盖卷以及一些零碎。 他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下人出来相送,唯一送他到村口的还是陈氏生的嫡女李琴。 李琴跟李旭相差两岁,平日里还能说到一起,对这个庶出的二哥也多少有点亲情,不忍看他如此凄凉,将自己平日里攒的一些银子要送给他。 这李旭平日里虽然懦弱,但是毕竟也是要脸的年轻人,没要李琴的银子,只是拱拱手,看了一眼李家庄连绵成片的屋舍,便驾着牛车恨恨地离开了。 一路上,既伤心于父亲的逝世,又哀叹自己的悲惨遭遇,对于陈夫人母子对自己的苛待更是怨愤不已,一时间心绪起伏,越想越气,竟然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另一个李旭。 李旭理清了头绪,苦笑不已,暗骂彼李旭死要面子活受罪,好歹要几两银子还能吃上几天饭啊。 不过左右他也不能再回李家去,记忆中那陈氏夫人对他很是不好,回去只有自取其辱的份。 为今之计还是先去那个农庄看看再做打算。 秦国占据陇,陕以及河套等地,偏居一隅,除了关中平原和河套地区富饶肥美之外,其他地方多是穷山恶水,人烟稀少。 马栏山附近虽然也有路径,但是基本都是一些被人踩出来的小路,后来当地官府因为要上山伐木,所以派人稍微修整,就勉强成为官道了。 饶是如此,李旭一路上也是走的提心吊胆的,只因为这官道上半天都看不见一个人影,道路两侧荒草野树却是使劲的乱长,荒草绊脚,树枝扎人,其中更有各种啾啾虫鸣,让李旭心中更添忐忑,生怕随时会从草中蹦出一个持刀大汉找他收买路钱。 前世城里人经常跑到乡下这种偏僻之地去踏青,寻找野趣,可是眼前这种环境对当地人来说只能是意味着荒凉和危险。 牛车摇摇晃晃的走了约莫两个时辰,虽然没有见到剪径的强人,但是却隐约瞧见了荒草之中的躺卧的几具路倒。 这让李旭本就绷紧的心情更加些紧张了,越发的生出一种不知路在何方的迷茫情绪,并且越发的怀疑陈氏是真的想让自己死。 行到半路,腹鸣如鼓,却是饿的发慌,只是距离目的地却还有一大半的路程。 叹了口气,李旭将拉车的老黄牛解开,让它在路旁去吃草。 这老黄牛兢兢业业耕作了一辈子,如今是垂垂老矣,没有了价值,才会被打发出来给自己驾车,说起来跟自己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看着老黄牛惬意地啃食着路边的青草,李旭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甚至还不如一头老牛,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车上的那一堆零碎里随手摸索起来。 谁料这一摸,竟然摸到了一个小小的包袱。 提出来一开,却是一个白底绣花的绸缎包袱,显然是女孩子用的。 打开一看,里面却是装的一沓烙好的饼子,还带着一丝温度。 除了饼子,还有用一块绣着莲花的帕子包着的十几两碎银子。 最下面还有一封信,拆开一看,寥寥几行字:“小妹素知二哥心高气傲,这些银子权做小妹一片心意,日后可寻个营生过活。李家非二哥暖巢,离开兴许才能舒展二哥才华。愿二哥前程似锦,一切安好。小妹琴敬上。” 看着这封信,李旭感慨不已。 整个李家,也只有这么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才有人情味,也最了解他这个二哥,知道他不会收自己当面赠的银子,才偷偷藏在这里。 罢了,有了这些银子,最少暂时不用饿肚子了。 以后若自己发达了,再回去感谢这个小妹吧。 李旭摇摇头,将银子和信重新包裹起来,一口气连吃了三张饼子,这才感觉腹中不那么饥饿了。 又行了约半个时辰,渐渐有了人烟,道路也宽了许多,前边出现了一个大约几十家间屋子的小镇子。 这里是一个叫做雷庄的小镇,去年的时候富贵老爹还带自己来过一趟。找米店的刘掌柜买过一些粮食。 李旭也想买一些粮食,毕竟现在手里还有小妹赞助的十几两银子,总不能天天去山上挖野菜吃啊。 他赶着牛车一边走,一边观察,却发现这个镇子上十分清冷,街道上见不到几个人,而且基本所有的店铺都是门窗紧闭。 李旭觉得很奇怪,他上次来的时候这地方还是挺热闹的,西去陇西,北去陕北的客人行商很多都会经过这里吃饭住店,补充给养,人气很是旺盛。 只是如今却为何成了这般光景? 心中疑惑,却找不到人解答,李旭循着记忆找到一处挂着“人和粮铺”招牌的店铺,看着紧闭的大门,敲了半天,才听见里面有动静。 “刘掌柜的,我是李家庄的李旭,若是在家,劳驾开个门。”李旭大声道。 半晌,里面才小心翼翼的开了一条门缝,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花白脑袋伸出来,看看李旭,又向周围看看,看的李旭毛毛的,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 “原来真是李公子啊,你这是要往何处去啊?” 看着李旭,老头松了一口气,问道。 李旭知道这位就是粮铺的掌柜刘掌柜,跟自己的富贵老爹也是有些交情的。 李旭惨然一笑道:“失祜失恃之人,哪里称得上一声公子。嫡母觉得我到了自力更生的年纪了,便给了马栏山的庄子让我去经营,我路过此处,一来想看看刘叔,二来想顺便买点粮食,还望刘叔行个方便。”。 刘掌柜听见马栏山,神情呆滞了一下,又看了一眼李旭身后的牛车,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露出了同情的神色,叹了口气,道:“世道不给人活路,陈夫人这事情做得实在……唉,旭哥儿,你爹辞世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你要节哀顺变,自己保重啊。老汉跟他相识一场,本应该去吊唁一番的,奈何这世道不饶人啊。你也看到的,这镇子上几乎都没人了。你今天要是再晚来一会,肯定也见不着老汉了。” 李旭疑惑:“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形?” 刘掌柜叹口气,“从延安府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说是号称‘闯王’的高迎祥半个月前带着几万贼军连破黄龙,宜川还有宜君等好几个县城,杀的人头滚滚的,几个县的知县老爷脑袋都被挂在了城门楼子上。听说很快就要打到这边来了,大家伙都说这里不能待了,都准备往城里跑。老汉也准备去了。你要是再晚来半个时辰,肯定就见不到老汉了。” 李旭闻言,眉头皱了起来。 虽然从前身的记忆力知道这世道如今匪患丛生,早已经不太平了。可是没想到这匪患说话就在眼前了。 “刘掌柜,高迎祥这么厉害吗?难道朝廷的官军就放任自流吗?” “官军?咱们朝廷的能打的官军如今都摆在了函谷关和潼关,防着魏国人呢。各个县的县兵根本不经打,哪里能指望的上。唉,不说这些了,你要多少米,我给你量去。” 李旭问了价钱,原本一两银子一石米,如今已经涨到了二两五钱银子。 这里的米是小米,可不是大米。整个关中道乃至陕北的百姓都习惯种小米,除了习惯的问题,也有土壤和气候的原因。 虽然汉中和河套平原上也种水稻,但是在秦国的粮食比重中还是只占了小部分。 刘掌柜看在李旭死去老爹的份上,给他按照二两银子一石量了三石米。 李旭虽然想要多买一些,但是刘掌柜却面现难色,只好作罢。 谁都能想到,这乱世之中最金贵的不是那些金银珠宝,而是粮食。世道越乱,粮价越高,往后肯定是一天一个价。 刘掌柜今天对李旭已经很是厚道了。 李旭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很是真诚的谢过刘掌柜。 刘掌柜摆摆手,道:“你爹这一去,以后的路只能靠你自己了,要好好活着。贼军很快就要来,你尽量的还是去找个大城避一避吧。” 李旭谢过刘掌柜,将米袋子搬到牛车上,看着重新关上的大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要把贼军即将到来的消息传回李家庄去。 他并不关心陈氏母子的死活,只是小妹李琴却让他有点担心。 不过转念一想,李家在县城有铺子,消息肯定早都收到了,自己要是回去报信,说不得人家不领情,反而会笑他闲吃萝卜淡操心,给他一顿羞辱。 想了想,李旭还是驾着牛车继续往马栏山而去。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人。 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野心家之外,正常人没有几个愿意遭遇乱世的。 乱世,秩序失衡,人性沦丧,做人的体面和尊严完全丧失,甚至活的不如一条狗。 对于野心家来说,乱世也许是一个实现自己野心的绝好舞台,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根本就是一场人间炼狱。 人命如草芥真不是随口说说的。 李旭自然不是一个野心家,就算当野心家,那也得有那个资格和能力才行,否则光有野心没有本事,只能是一个炮灰。 刘掌柜的话他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去城里凑热闹的好。 先不说这么多人都跑过去,城里的官府会不会接收。就算勉强让进了城,也没有立足之地,说不定还得睡大街。 更重要的是,城池往往都是贼人主要攻打的目标,一旦城池被围,到时候官府就要抽人守城,进去避难的男丁很有可能就是第一批炮灰。 再者,就算不当炮灰,到了城里,人多粮少,官府仅有的存粮肯定也是紧着守军先供给,其他人都是靠后再说。 届时,就算不被叛军杀死,恐怕也得饿死。 权衡了一番利弊后,江旭决定还是先去自己的农庄再做打算。 毕竟自己还有点粮食,到时候再上山采点野菜啥的,凑合凑合总能过活一段日子的。 他从小也是长在农村的孩子,各种家务农活也是干惯了的,无所谓苦不苦的,塌下身子自力更生还是能做到的。 再说,那庄子如此偏僻,又在荒山脚下,人烟稀少,一般情况下贼军也不会去打那里的主意,说起来倒是比城里安全自在些。 就算真有叛军扫荡,他也可以暂时躲到山上去。 等到局势平稳一点,再去城里谋个什么差事,凭借自己的本事,就算不能大富大贵,最少也能求个温饱无忧。 一路边走边想,牛车摇摇晃晃地,天黑之前终于摇到了小青山下。 跳下牛车,李旭举目望去,果然是荒凉一片,四周野草丛生,人迹罕至,远处山势连绵,在黄昏的光线之中影影重重,有一种模糊而苍凉的不真实感。 若非草里面还有一圈低矮的围墙隐约浮现,围墙里面还有几间屋子伫立,李旭差点都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 这庄子还真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荒凉。 荒凉的让人一看就很有拍恐怖片的气质,感觉这地方不出个狐仙,不闹个野鬼什么的都对不住这环境。 呆立了片刻,李旭在心里好好的问候了一番陈夫人母子俩一番,长舒一口气,抬脚向斑驳陈旧,木头受潮扭曲的破大门走去。 正文 第二章 我的城镇中心 , “啪” “轰……” 李旭很费劲的用钥匙扭了半天,奈何锁子已经绣死,钥匙都有点扭曲变形了还是打不开。 “一个破门都跟我过不去,真是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 李旭心中郁闷,干脆不管锁子,直接对着大门一脚踹了过去。 还没怎么用力,两扇门板便直接向后倒去,砸在了地上,碎成了好几片。 要不是靠着门锁连着,这两扇门板肯定早都散架了。 李旭呆了一呆,挥挥手扇开门扇扬起的灰尘,回头牵着牛车走了进去。 院子倒是很大,看四周围墙围起来的样子至少也有个五六十亩地。 根据地契上的描叙,这座庄子连同周围五百亩的土地都是李家的,甚至包括后面的那座无名小山。 嗯,现在都是属于李旭的,新晋的地主李旭。 只是地主李旭看着满院子半人高的野草野花,原地站了半天,倒是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了。 想了想,李旭转身将牛车牵到那几座破茅草屋前面,将牛车上的粮食和东西全部搬到了屋檐下面,又将老黄牛解开,让它在院子里自由地吃草。 “哞……” 老水牛惬意的叫了一声,低下头啃起了草。 李旭笑骂道:“这是你的乐园,却是我的苦处。真所谓你之蜜糖,我之砒霜啊”。 老黄牛忙着吃草,不搭理他。 李旭转过身,走进当中一间最大的屋子,从屋顶看过去,一颗星星正对着他挤眉弄眼一闪一闪的。 又到其他几间屋子看了看,都是土坯房,茅草屋顶,只有一间顶上算是完好的,其他的都能看见星星。 那几间能看见星星的屋子,就连地上都长满了没过脚面的杂草。 屋子里空空如也,啥也没有,家具什么的自然更是不用想。 李旭严重怀疑当年用这个庄子来抵债的家伙时临时起意在这里胡乱盖了几间茅草屋,围上墙就变成了一个所谓庄子,他那地主老爹完全是被忽悠了。 倒是在那间完好的屋子里堆着一些原木,看起来倒是还没有完全朽坏,应该是当年建造这些屋子的时候剩下来的木材。 李旭挠挠头,想了想,决定先用这些给自己搭上一座床,总不能睡在地上。 他带来的东西里面也有一些工具,斧子,锯子锤子之类的倒是很齐全。 陈氏要让他自力更生,这授人以渔的工具自然也不会吝惜。 李旭走进放东西的那间屋子,提着斧子和锯子往出走的时候,忽然脑海之中凭空响起了一个机械的声音: “检测到附近地形适合建造城镇中心,请宿主尽快寻找木材按照图纸建造城镇中心。” 这个声音说完,没等李旭反应过来,一张简单的建筑图纸就出现在李旭的脑海中。 这? 城镇中心? 李旭茫然了片刻,忽然脑海之中轰的一声,明白了过来。 他穿越之前玩的游戏是《帝国时代3》,那是他这两年最喜欢玩的游戏,每次心情郁闷的时候就会玩上一把,然后心情就会舒爽许多。 所以,这城镇中心果然是帝国3的城镇中心吗? 李旭心念一动,仔细观察脑海中的建筑图纸,竟然可以从多维度观看,不仅有平面图,还有立体图,甚至就连建成后的效果图都有。 看那效果图,两层小楼,飞檐翘角,二楼还挂着一口大钟,果然跟游戏中的城镇中心一模一样。 这竟然是我在这个乱世立足的本钱吗? 李旭心中又惊又喜,一想到帝国3的各种火枪火炮,脑海中瞬间时各种枪炮轰鸣一路平推的刺激画面,心情激荡不已。 只是他也没有激动太久,因为他想到了一个问题,这城镇中心的效果图虽然不起眼,没什么稀奇之处,可是对于自己这样一个木工门外汉来说,要想建成效果图的样子,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你让他搭个狗窝鸡窝什么的,勉强还可以,可是盖一座两层小楼,显然大大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不过还好,他在脑海中的图纸上看到一行说明,大概意思就是只要城镇中心的主体框架符合系统的要求,就能够激活系统。 这让李旭松了一口气,如果只是搭个框架的话他勉强还是能做到的。 李旭的性格一向是说干就干,眼瞅着天色已经黑了下来,索性弄了一根火把插在旁边的空地上。 他要连夜施工,早点激活系统,他的安全就能早点得到保障。 撩起袍子掖在腰带里,袖子撸起来,李旭便开始干活,先把那些木料从屋子里搬出来,然后用锯子锯成长短不一的木柱。 第一步搞定之后,又用斧子和凿子配合,勉强在那些木柱上凿出了粗糙的卯榫。 这一步却是最麻烦的,饶是他只需要搭建一个四面漏风并不需要打地基也不需要多结实的架子,也花费了他大半夜的功夫。 天色快亮的时候,终于搞定了所有的准备工作,开始了主体搭建。 他在庄子正中选了一块空地,准备在这里搭建城镇中心。 毕竟要考虑到系统激活之后其他的建筑用地,所以周边的空地都是预留的。 先在地上用锄头刨了四个坑,将四根柱子呈正方形一头栽在坑里立了起来,用土夯实以后,再用卯榫在上面搭建横梁。 第一层完成后,又在上面需要搭建一个尖顶的小阁楼,当然也只需要搭建框架就行。 这一步因为是高处作业,李旭身高虽然也有一米八往上,但是也还是踩着自己弄得一个简易脚手架才能勉强够得着。 在太阳从小青山山顶跃出来的时候,李旭终于完工了。 跳下脚手架,看着眼前这样一个歪歪斜斜,哪怕一个刚刚入门的木匠学徒看了都会嗤之以鼻的玩意,李旭还是多少有点成就感的。 毕竟这是自己两世为人,第一次亲手盖房子。 嗯,假如眼前这一堆木头架子也能称作房子的话。 不过他内心还是十分忐忑的,不知道眼前这堆玩意能不能通过系统的验收,要是不行,他这一晚上就白干了。 他已经打定主意,不行的话就出去找个木匠过来帮忙,大不了花点银子。 只是如今外面这么乱,能不能找到木匠都不好说。 还好,系统并没有让他忐忑太久,很快那个机械的声音再次响起:“系统检测到附件有符合城镇中心主体框架要求的建筑物,系统激活程序开始启动。” 李旭心中大喜,使劲盯着自己的作品,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很突兀的,一团雾气凭空而生,并且越来越浓,很快就将那一堆木头架子给淹没在了其中。 李旭很快什么都看不到了,只能看见一团浓郁的近乎实质的雾气在眼前翻滚起伏。 这咋变得仙侠风了? 看着这一幕,李旭有点懵。 虽然什么都看不见,但是李旭却能听见雾气之中不断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锯子锯木头的声音等等,好像里面有许多匠人在施工一样。 这不科学啊,李旭皱眉想道。 不过又一想,自己都穿越了,还谈什么科学不科学的就有点搞笑了。 再说了,系统的事情能叫不科学吗? 再不科学那也得科学啊。 嗯,自己果然还是一个相信科学的好同志,应该很快就是见证科学奇迹的时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旭忽然听见雾气里面传来了一声钟响,给他小小吓了一跳,急忙打起精神盯着。 随着钟声一响,那团浓郁的雾气竟然开始逐渐消散变淡,最终彻底消散不见。 看着面前这栋高度相当于自己前世三层楼房,却只有上下两层,飞檐翘角,红墙黄瓦,二楼还有一个钟楼,悬挂着一口金色大钟,整个建筑面积至少在一千平以上的建筑,李旭一脸惊叹。 完全看不出自己之前作品的样子啊,不能说跟自己的作品一点不像,但也可以说是毫无关系。 就好比一头猪变成了一头龙,实在是…… 嗯,很科学,系统里面的科学。 若非眼前这栋建筑物在自己眼里显示“城镇中心”四个字,李旭打死也不敢承认这就是自己刚才搭建的那一堆木头架子而来的成品。 果然跟效果图上一模一样。 他惊叹的合不拢腿,不,合不拢嘴的时候,又是一声钟响。 “当……” 随着钟声的余韵,一道道人影从城镇中心的大门之中鱼贯而出,每个人或是捧,或是抬,或是抱着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木箱子。 将手中的木箱子放在门口的空地上,这些人又返回城镇中心,不多时又再次送出了一批箱子。 如是三次,终于结束。 然后,这些人又打开那些木箱子,开始整理其中的物资。 片刻后,物资整理完成,又被送回倒了城镇中心里面,分门别类的放在不同的库房里。 最后,这些人才全部列队站在了李旭面前,齐声行礼道:“小民等参见主公。” 李旭明白这些人应该就是系统给的初始人力资源,按捺住心中的激动,一一打量过去。 总人数是六十人,四十名壮汉,二十名健妇。 都是身穿布衣,男人短打长裤,女子荆钗布裙,样貌虽然各异,但是却也是人人精神抖擞,五官端正,没有一个影响市容的。 看着李旭的眼神都带着敬畏。 正文 第三章 家乡城市和三种技能 , 帝国3里面有一个设定叫做家乡城市。 系统里面所有的物资和人员其实都是从家乡城市而来,这个游戏的本质其实是一个殖民系统,所有物资和人员相当于母国运送过来的。 在这些壮汉健妇过来列队行礼的时候,李旭脑海中再次传来提示音: “城镇中心已就位,起始资源已经到位,请宿主在管理面板上查看。” 李旭心念一动,果然有个面板在脑中浮现出来。 “城镇中心等级:发现时代”,也就是第一级,最初级的。 “人口上限:1000”; 现有资源: 劳动力:60 粮食:6000斤 木材:300方 金钱:300两白银 布匹:粗布三百匹 另外还有各种蔬菜种子,油料,调料,锅碗瓢盆,各种工具农具猎弓等生活用品。 这些都是属于杂物,不算是主要资源,不计入系统之中。 除此之外,李旭发现上面还有一个建筑菜单,查看以后发现在发现时代可以建造的建筑只有市场,畜栏、码头、民房,军事建筑只有一个哨塔。 也就是说在发现时代只能从家乡城市召唤农民,要想召唤士兵,只能等城镇中心升级到殖民时代,建造了军营之后才可以。 李旭查看了一下,召唤一个农民需要消耗粮食100斤。 要想将城镇中心升级到殖民时代,必须攒够一千两白银以及一千点经验值才可以。 说到经验值,有两个作用:一个是可以用来兑换支援纸牌。 每一个系统等级兑换一张支援纸牌所需要的经验值自然也不一样,等级越高,兑换需要的经验值自然就越多。 目前所处发现时代兑换一张支援纸牌需要300点经验值。而支援纸牌的内容可以是粮食,可以是木材,也可以是金钱,甚至还有人力,或者是技能牌之类的。 通过支援纸牌可以免费获得来自家乡城市的援助,而不需要消耗资源。 但是召唤的人员也是会占用人口名额的。 而经验值的另一个作用就是用来升级城镇中心,这倒是跟游戏中原本的设定不太一样。 而获取经验值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战斗,战斗规模越大,取得的经验值就越多越快。当然,日常经营也能获得经验值,只不过速度太慢。 毕竟,帝国系统是一个更加侧重战斗的系统。 看完这些,李旭心中就有数了。 虽然对于当前这个时代不能召唤军事单位有些失望,但是眼前这些壮汉还是让他的安全感增强了许多。 忽然,李旭看到面板的右上角还有一个技能面板,好奇之心点进去一看,竟然有三个待装备的技能。 第一个是刀术。 看说明,是装备之后让自己精通战场厮杀的刀法。 第二个则是射术。 这个射术包括弓、弩以及火铳。 顾名思义,装备之后就能精通这三种远程武器。 在这项下面还有一个特殊技能:“狙击手攻击”。 看说明是使用以上弓或火铳这两种远程武器,可在一百米范围内百分百狙杀目标。 技能冷却时间为两个小时。 换句话说,只要李旭发动“狙击手攻击”技能,被他瞄准的人将必死无疑。 第三项技能则是骑术,属于战斗辅助技能。 骑马在古代就如现代社会开车一样,是一个很有必要的技能。在战场上会骑马更是一项必备技能。 看完之后,李旭心中更是喜不自胜,毫不犹豫地点击了装备,很快原本的按钮变成了灰色,他感觉自己身体之中好像多了一些什么,但是好像又没有什么变化。 有点疑惑,但是想了想好像也明白过来。 技能这种东西,只有在你到了那个场合下,或者遇到了使用的时机才会显示出来。 装备了这三项技能之外,李旭的脑海之中再一次响起了机械提示音: “宿主已装备全部英雄技能,检测到宿主身体强度太弱,为了更好的发挥所有战斗技能的效果,系统将对宿主进行体质强化。” 话音刚落,李旭就感到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热流忽然在他全身上下涌动流窜起来,血脉加速流动,肌肉不断起伏,骨骼撕裂疼痛,让他一瞬间有种自己在练易筋经的感觉。 这种疼痛来的很快,而且痛感越来越强,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了一种巅峰,让李旭忍不住的龇牙咧嘴,面目扭曲,冷汗涔涔。 若非他意识到眼前还有一群人看着自己,说不得已经疼的叫出声来了。 也许女人生孩子也就这么疼了吧? 为什么人在疼痛的时候会大喊大叫,因为那样的确会有助于减缓痛感。 正当李旭忍不住想要大声骂娘的时候,疼痛瞬间消失了。 虽然只有短短十几秒钟,但是却让李旭感觉经历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 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李旭惊奇地发现自己原本消瘦孱弱的身体强壮了许多,原本宽松的衣衫现在被撑得显出了下面健硕的身体轮廓。 他能感觉到身上的肌肉在微微地颤动,有种力量强大到要溢出来的感觉,精神上也感觉十分畅快愉悦。 好像就连身高都高了那么两三公分。 因为之前他的长袍下摆在膝盖下方三公分左右的地方,现在已经到了膝盖处。 感受着身体之中那种充盈的力量感,李旭甚至生出一种自己能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的错觉。 果然,肌肉男的快乐肥宅是体会不到的。 这短短几秒钟值了,让李旭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满足和快乐。 他定了定神,这才想起面前还有一群人等着自己训话呢,这才轻咳一声,朗声道: “话不多说,这片庄子就是咱们基业开始的地方。如今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大家勠力同心,一起共创大业。下面我安排一下具体的事宜。” 如今这破庄子啥都没有,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首先要盖房子,这么多人得有地方住,而且还要考虑以后人会越来越多,所以要做好规划。 另外,除了房子,还得修缮加固围墙。 现有的这些小矮墙一个小孩子都能翻过来,更别说挡住贼人的进攻了。 所以李旭打算要将所有的围墙全部拆除,并且扩大范围,重新筑墙,要够高够厚够结实,甚至还要在围墙前面挖掘壕沟,壕沟里面引水变成一道简单的护城河。 还要在庄子周围设置各种陷阱,哨塔等防御设施,尽可能的加固整个庄子的防御强度。 另外,庄子里的杂草都得清除,还要盖市场,畜栏等。 房子改好之后,里面还需要家具,所以还要打造家具。 除了上面这些,还得安排专门的人负责厨房,来供应伙食等一干后勤事宜。 眼前这六十人看着很多,但是这么多活一分配下来就有点捉襟见肘了。 除了营造修缮庄子的人手,还要留出种田种菜的人手。现在正是春天三月份,正是播种的时候,绝对不能错过。 另外,李旭还要准备组建一支巡逻队。 虽然暂时不能召唤军队,但是这些壮汉配上简单的武器,也能承担一点基本的防卫工作。 林林总总,一大堆事情让李旭都有点头昏脑涨了。 一番思考后,他将四十名壮汉暂时分成了四组。 第一组时伐木组,共二十人。他们负责从庄子后面的小青山伐木。木料是最基本的建筑材料,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大多数的建筑都是木质的。 庄子里留下的那些木料让李旭勉强搭个木架子还可以,但是用来盖房子就不合格了。 第二组则安排了六人,负责打造家具家私。系统给的起始资源里就有三百方木料,正好用来打造家具。 第三组安排了十人,负责推倒原有的围墙,按照李旭的要求建造新的围墙。 第四组安排了四人,负责在庄子前面十里之处建造一座哨塔。 哨塔作为系统建筑,建造完成后李旭就拥有哨塔附近的视野,一旦有人经过李旭就能发现,若是有人攻击哨塔,李旭这边也能收到警告,提前做好准备。 这个组建盖好哨塔之后,还要负责从十里之外到庄子的巡逻警戒工作。 每个组李旭都随机指定了一个管事的。 壮汉们安排完了之后,李旭又给二十名健妇一一安排好了任务。 安排了十名健妇清除庄子里的杂草,平整地面。 五名健妇负责搭建炉灶,并且负责所有人的饮食。 剩下五人,又拨出四人在庄子里开垦一片菜地,先把各种菜种下,保证以后有蔬菜吃。 最后从这些女子里面挑选出唯一一个能识文断字的少女作为自己的秘书。 这个新晋秘书娘叫做艾琳,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却有着窈窕傲人的身材,一双大眼睛分外有神,容颜跟祖鹅很有些相似。 站在那一群健壮的妇女之中,简直就跟犀牛群之中乱入了一只小鹿似得,十分的显眼。 正文 第四章 有枪的男人容易膨胀 , 老黄牛抬头看着周围一片忙忙碌碌的人影,又看了看庄子最中央的那一栋硕大的建筑物,硕大的牛眼之中带着一丝疑惑。 “哞……” 叫了一声之后又低下头继续啃食地上的青草,人类的事情哪有青草香啊。 城镇中心从外面看着是两层,但其实包括最上面的钟楼的话有三层,一二层算是一个复式结构。 一层面积最大,有二十几间屋子,其中光是各类仓库就有十五间,各种物资分门别类的存储其中。 剩下的十来间屋子都是可以住人的,里面床铺桌椅柜子都很齐全,不过都是大通铺那种,每一间至少可以住六个人。 除了几十间屋子外,一楼还有一个面积宽敞的大厅,足足有一百多平方。 二楼的面积则是小了许多,只有五个套间,最大的一个在最里面。 套间里面包括有卧室,起居室以及小书房和一个小客厅。 其他的套间都比较小,只有卧室和外面的起居室。 李旭自然选择了最大的一个套间作为自己的住处。当然。这本来也是给他准备的,除了他也没人有资格住。 他此刻正坐在小书房的桌案后面,看着摆在眼前的几件兵器。 身上的衣服已经从原来的一身青色长袍换成了一身剪裁得体,袖口上镶着金色云纹边的黑色武士长袍,乌黑的发髻用白玉冠束着,俊美无俦的脸上神情坚毅认真,再配上他匀称结实的身躯,显得英气勃勃,风流潇洒,真的称得上一句“世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用接地气的话来说,就是走在街上,很容易就会被各种热情的小姐姐主动邀请去参观她家新买的床单的。 搁在古代背景下,就是随手扶了碰瓷的姑娘,就要被人家以身相许报答公子大恩的那种。 总之,看着铜镜里面的那张脸,李旭还是很有代入感的,总之不比自己前世的颜值低就是了。 他眼前的桌子上摆着一柄长刀,一把匕首,以及一张弓、一把弩,还有一把大约一米五左右的火铳。 旁边还有一壶羽箭、一壶弩箭以及一袋火铳用的原型铅弹及发射药。 这些都是系统给李旭个人准备的兵器。 长刀和匕首都是用鲨鱼皮做的鞘,长刀样式很像大唐的横刀,前端略带弧度,后面则是直刃,刀芒幽寒,可鉴毛发,光是靠近一点就能感觉到一种毛骨悚然的心悸。 匕首则是通体黝黑,但也是寒光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俗品。 弓则是一把铁胎弓,又长又粗,光是弓弦就比成人小指粗细了,可见需要极大的力量才能拉开,更别说用来作战了。 这样一把强弓,自然只有那种天生神力的猛人才能使用。配的羽箭自然也比寻常的箭要更长更粗更重。 恰好,李旭现在也算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了。 虽然是个挂逼,可是却是名副其实的猛人了。 弩则是一把手弩,比较小巧,用来防身倒是可以。 最后时火铳,虽然李旭有心理准备,但是看到实物的时候还是禁不住有点失望。 跟游戏里面一样,是一把前装滑膛枪,用的还是燃烧不完全的黑火药。 虽然李旭没有想过会有一把一战二战那样的步枪,比如水连珠,三八大盖,春田式,甚至说汉阳造之类的,但是好歹也给个后装枪啊。 即使没有后装枪,那也好歹给个前装的线膛枪啊。 可是…… 幸好,让他聊以安慰的是这把老古董火铳幸好不是火绳枪,而是一把燧发枪。 这也让他能感觉心里舒服一点。 在他看来,火绳枪比烧火棍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燧发枪就不一样了,就算也是烧火棍,但是也是个威力提升了好几倍的烧火棍。 射速上虽然比起火绳枪没有质的提升,但是却基本能避免天气带来的影响,就这一点来说才是燧发枪最重要的价值。 李旭虽然不清楚这个世界的火器到底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但是以前身李公子的不多的见闻,好像并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火器战争。 从记忆中的各种信息仔细回想分析,这个世界应该也是有火器的,而且各国朝廷都设有专门的火器营。 但是人数应该不会太多,而且就算列装火铳,那也大概率是火绳枪而不是燧发枪。 别看燧发枪相比火绳枪只是增加了一个小小的燧石用来击发引燃发射药,但是这却是革命性的的一步,并没有那么容易实现的。 李旭设想,如果自己将来的军队列装的从一开始就是燧发枪的话,那么相对于这个世界的其他火器军队占据了一个极大的优势,并且能够保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毕竟代差的鸿沟可没有那么容易抹平的。 这样一想,到时候就算自己手底下的军队人数不多,但是却能用技术装备上的代差优势保持一个比较强势的地位,当然前提是自己只是自保,而不是主动作死的话。 一杆老古董火铳让李旭的思维瞬间发散了许多,甚至若干年后的事情都想到了。 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自嘲的笑了起来。 毕竟这些设想都是要升级到殖民时代之后的才能实现的事情,现在想却是有些早了。 毕竟要想升级到殖民时代,除了一万斤的粮食这个条件以外,还需要一千点的经验值作为另一个必要条件。 要想短时间内攒够这么多的经验值,唯一的办法就是主动出击,寻找敌人击杀,才能快速赚取经验值。 想来想去,这笔生意还得落在那些据说要从江阴杀过来的贼人身上。 说来也好笑,昨天的时候他还盼着那些贼人不要过来,现在却又希望他们一定要过来。 果然,身怀系统的男人就是容易膨胀啊。 只是如果要去主动出击杀贼转经验值的话,主力还得是他自己,也只能是他自己。 毕竟其他人虽然意志力绝对没的说,也能跟贼人拼死到底,但是毕竟都是普通的劳动力,并不是战士。 让他们用自己的命去换贼人的命,李旭就是再冷血也是做不到的。 所以,既要杀贼,又要安全,只能是自己一个人采取偷袭的办法,零敲碎打的攒经验值。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要在庄子万无一失的情况下进行。 所以,又回到了起点,庄子要尽快的构建起基本的防御功能,他才能放心的出去猎杀贼人。 而想要尽快的建好庄子,就得需要更多的人手的。 李旭查看了一下,现在他手头的粮食有六千斤。 按照召唤一个农民需要100斤粮食的价格来算,他可以再召唤六十个人。 不过账显然不能这么算,因为他和他手下这么多人每天还要吃饭,粮食都花光了那不得饿死了。 就算种田开荒,那也得等到秋天才能收获。毕竟现在是现实世界,并不是游戏之中,粮食生长也得符合基本法啊。 所以李旭最终盘算了一下,决定花费两千斤粮食再从家乡城市招募二十人过来。 到时候剩下四千斤粮食,八十个人按照每人每天两斤粮食的消耗,大概能吃一个月的时间。 有了这一个月时间,他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民以食为天,所以等到整个庄子拥有了基本的防御功能之后,他就要想方设法的多弄粮食了。 还是那句话,乱世之中,最珍贵的就是粮食。 虽然现在看起来世道还没有乱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是也估计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不说其他,但是如今这中州大陆便分为了七八个国家,彼此相邻,纷争不断,打了上百年了,虽然还未统一,但是根据历史规律来说,分久必合,也该到了统一的时候了。 这一点毋庸置疑。 唯一不确定的就是由哪个国家来统一,哪个君主来完成统一大业。 所以,可以遇见的是在未来的十几二十年中,战争必然是最大的主题。 所以,要想在即将到来的大争之世之中留存并且要过得舒服,就要提前做好准备,否则万事皆休。 正是因为意识到来这一点,所以李旭现在心中充满了危机感。 心中都是时不我待四个字,虽然有系统作为底牌,却又不能生出懈怠之心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李旭不是待在书房之中写写画画,把自己对于庄子的各种规划和防御设施建造记录下来;要么就是带着秘书娘小艾琳到处巡查,对各处工地的施工情况随时进行督导,查漏补缺。 人一旦投入到一项工作之中,就会不断地有各种想法蹦出来。吃饭的时候,忽然有个想法,饭碗一推,就要赶紧记下来。 走路的时候,忽然觉得某处还可以加一道防御措施,转头吩咐一声,就得记下来。 哪怕半夜睡觉的时候,忽然坐了起来,立刻下床,赶紧记下来。 作为秘书娘,小艾琳是要随时待命的,时时刻刻身上都带着纸笔,要保证随时记录主公的吩咐,然后整理出来。 遇到这样一个工作狂的主公,小艾琳虽然没有做过秘书娘的工作经验,一开始有点手忙脚乱,但是很快就适应下来,对于李旭的作风和习惯也配合的越来越默契了。 经过数天的磨合适应,小艾琳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李旭一个眼神就知道他要做什么的境界,让李旭大感满意。 难怪大佬们都喜欢找个年轻漂亮能干的秘书娘,实在是性价比很高啊,工作效率也提高了许多。 正文 第五章 基建热潮 , 一晃十天过去了,当初荒凉破败的庄子如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若是富贵老爹复活过来看见了,绝对不会再骂骂咧咧的,肯定是笑得合不拢腿,不,合不拢嘴的回去。 原本低矮的土墙全部被推倒,换成了高一丈,厚三尺的围墙,围墙上面还插着一排削尖的木头,加强防御。 围墙前面还挖了一道超过一人深,宽一丈的壕沟,里面虽然还没有引水,但是却已经在坑底布置了一些荆棘尖刺等尖锐物,充作护城河。 至于引水,目前的人手不足,这个工程还暂时无法启动。 毕竟最近的马栏河距离此处也有好几里,要想挖渠引水绝对是一项不小的工程。 围墙后面则设置了一个个约莫一人高的木敦子,每隔五米左右就有一个。 一旦有人攻打庄子,弓箭手就可以站在这些木敦子上面反击。 除了这些木墩子,围墙里面每隔一百米就有一座高达三丈左右的瞭望塔,上面驻扎哨兵,可以拥有更好的视野观察庄子周围的情况。作战的时候还可以作为箭楼。 除了围墙的防御,庄子前面的道路已经被拓宽了,可以容两辆牛车并行。道路两侧还栽了一些小树苗,过上一两年就长成大树了,到时候就是一条林荫大道。 大道两侧则是随机布置了许多的陷阱,往往看着很正常的地面下面就可能有一个能让人腿断骨折痛不欲生的小陷阱。 这些自然都是那些汉子们在李旭的授意下布置的,他们可是全能型的劳动者,提上猎弓能打猎,抡起锤子能打铁,操着锄头能耕田,握着锯子就是木匠,设置几个小陷阱都属于他们的业务范围。 若是有人敢擅闯庄子,就凭这些小陷阱绝对会让他坚信“饭可以乱吃,路不能乱走”这个真理的。 说完外面,再说庄子里面。 整个庄子里面的杂草被清理的干干净净,地面也都处理过了,平整干净,虽然不能如现代社会那般硬化路面,但是却也看起来赏心悦目。 围绕着城镇中心,四条两横两纵的内部道路整齐交叉,路面下面垫着黄土,上面则铺上了一层碎石子。假以时日,下上几场雨,石子和泥土混在一起,人再踩一踩,就成了一条合格的石子路。 路两侧都用小石子垒出了两条路沿,两侧空地虽然还空着,但是却已经被李旭纳进了他的规划图之中,日后肯定都要利用起来的。 在西边的一大片空地上,则是平整开垦出了一块块整齐的菜地,中间用垄隔开,种着不同的蔬菜。 有些种子撒下去还没有发芽,有些却已经冒出了绿油油的的小苗,长势喜人。 李旭给菜地这一片规划了五十亩,现在才开垦出了三十亩,剩下的还在继续开垦。 菜籽都是系统给的起始资源里面带的,白菜、黄瓜、菠菜、大葱、小葱韭菜,蒜苗,南瓜等都有,甚至就连西红柿和土豆以及青辣椒和红辣椒都有。 根据李旭的记忆,他小时候是没有吃过西红柿和土豆和青椒这些的,所以这些蔬菜现在就算有,也没有大规模推广。 有了这些蔬菜,以后他最喜欢的火锅,剁椒面以及青椒炒肉等这些美食都没得问题了。 除了这些蔬菜,起始资源里面竟然还有一百斤的玉米种子。 李旭前世的时候,好像从上高中开始,家里就不太种小麦了,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是种植玉米和苹果这些经济作物。 小时候干农活的记忆很多都是跟玉米有关,点苗(播种),疏苗、除草,施肥一直到玉米成熟以后掰棒子,回家以后又褪玉米,最后还要把玉米杆砍掉弄回家当柴火烧,尤其是冬天的时候用来烧炕很是好用。 所以他对种植玉米并不陌生,而且很喜欢用玉米糁子熬的稀饭,喝起来又香又糊,很是带感。 众所周知,玉米耐寒性强,产量又高,而且好侍弄,很适合干旱少雨的地方种植。 李旭如今虽然有家乡城市给的支援,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自己自力更生,所以玉米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因此,他又划分出了一百亩地来种植玉米。当然,一百斤种子肯定不够,不过今年秋天收货之后就能留下许多种子了,明年地熟了,地力更肥,产量肯定更高了。 玉米浑身都是宝,磨成粉面可以蒸馒头,可以熬稀饭,剩下的麸皮还能喂牲口,秸秆还能当柴火烧,所以李旭以后肯定要大规模推广的。 除了一百亩玉米地之外,他还规划了一百亩的小麦田,地已经平整开垦好了,就等着播种了。 现在的小麦没有前世那样经过一代代培育优化的好种子,也没有化肥,没有农药,更没有地膜这种保暖增熵的神器,所以产量肯定不那么令人满意。 但还是很适合关中这种气候和土壤种植,产量也比关中人现在主流种植的小米高了许多,到时候跟玉米一起用,绝对能解决粮食的大问题。 东边原本的那一排茅草屋都被推倒了,原地上盖起了两排更加高大宽敞的屋子,虽然同样是土坯墙,但是却厚实光亮了许多,梁木也更加结实,稳固。 如今主体结构都已经完成,梁木都架上去了,一群汉子正在糊满泥巴的梁木上铺椽子,最后再上面铺上几层稻草,就完事了。 这些房子虽然在李旭看来很不满意,毕竟还属于茅草屋,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一间好房子了。 虽然按照李旭的想法,就算不是砖混结构的,那也至少应该在房顶上面铺上灰瓦。 奈何现在人手不足,要做的事情是在太多,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弄一口砖瓦窑来烧制这些。 只能以后再说。 虽然目前条件不成熟,但是这些都已经写在了李旭对庄子的规划书上,迟早都是要执行的。 毕竟,若不是这些劳动力们效率惊人,技能全面,搁在普通的劳力手里,眼前这些活能干完一半都算是奇迹了。 毕竟李旭手下满打满算也就八十个人啊。 庄子的北侧,也就是山脚下盖起来一排茅厕,男女两边分开,虽然都是旱厕,但是却规划的很整齐清爽。 茅厕后面则规划了一座化粪池,李旭打算以后把沼气也给搞出来,好歹也算是一项清洁能源,变废为宝,充分地利用每一点资源。 从本心来说,李旭虽然现在作为一个光荣的挂比,不,一个光荣的系统拥有者,从理论上来讲,他应该一下子衍生出横扫八荒,囊括宇内,一统天下的雄心。 只是,抱歉,他暂时觉悟还是比较低,只想暂时在这个乱七八糟的世道之中活下去,并且过得好一些,舒服一点。 若是有能力,也不介意让更多的人跟他一样过得舒服一点。 其他的事情暂时还没有多想。 毕竟,他只是一个俗人,一个没有什么大抱负的俗人。 所以,推广玉米、土豆什么的去解决天下更多人的吃饭问题等等宏大的命题和使命,对他来说现在还很遥远,而且也不现实。 一直以来,李旭都是一个小富即安,没有太大野心的人。前世如此,今生也是一样。 他要的并不多,想要的无非是能够让自己在这个世界过得更好更舒服一点,不受饥寒之苦,不受恶人欺凌,不受官府盘剥,想吃肉了就吃肉,不受病厄困扰,也能保护自己关心和关心自己的人,使他们和自己一样可以获得自在舒服,活的有人的尊严体面,能最大程度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过一生就足够了。 只是他也深知,要想做到上面这些,目前的自己还是远远不够的。 要想过上好日子,还需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好好奋斗一番,只有自己的实力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才能保证上面的想法有实现的可能。 系统虽好,也得自己主动开发。 这世界上可没有会坐上来自己动的系统啊。 看着庄子的样子一天一天的距离自己心目中的家园模样越来越近,李旭的心中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这路两边以后都要栽树,栽的整整齐齐的。等这些树长大以后,这就是咱们庄子上的一条林荫大道,夏天的时候大人在下面乘凉,儿童在下面嬉戏玩闹,妇女则是坐在小马扎上纳鞋底,一边忙活着一边聊着八卦,想想,是不是感觉那气氛就很和谐,很美好……” 李旭一边走,一边指指点点地说着自己对于庄子未来的规划,小秘书娘艾琳亦步亦趋跟在后面,捧着一个小本本,用粗糙的炭笔在上面快速记录着。 虽然她听不懂主公说的八卦是什么意思,但是对于主公描述的景象露出了些许向往的神色。 “哦,说起栽树,这边,还有这边,以及那边,以后都要弄成小花园,那个位置也要修一座小广场,供人们游乐锻炼。都记下来了吧,对,最好是建一个苗圃,多培育一些花花草草各种树苗,以后需要栽种的时候就不用到处找了。” “这个位置,修一个小型的演武场,地基要打好,不需要太大,但是要结实。周围用护栏遮挡起来,以后谁想切磋武艺的话就来这里,坚决不允许私斗。” “还有那边,靠近居民区,以后要建一排门面,各种店铺都要应有尽有。当然,赌坊勾栏这些下九流的行业是坚决不能有的。有了这些店铺,咱们以后这里就方便多了。 “那片地方,暂时留出来,以后建个医院什么的最好了。还有那边,那边,唉,庄子还是有点小了啊……”” “主公,如果按照您说的这些全部做下来,咱们这个庄子恐怕就是天下独一份了。” 秘书娘一边快速记录,一边笑嘻嘻的说道。 “那必须啊,我要把咱们这个庄子建成天下最漂亮的庄子,花园小区。嗯?不,是花园社区,要各种设施应有尽有,大家要过的舒舒服服的。任谁看了都得赞一声‘人间乐土’,想想,是不是很带劲,反正我一想起来就觉得很激动。” 李旭闻言浓密的剑眉挑起,眉飞色舞地说道。 情绪是会传染的,李旭的兴奋显然让小秘书娘也隐隐兴奋起来,一张俏脸上的向往之色更加明显,看着李旭的眼睛更加崇敬。 比起天下,女人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小家。 所以,对于房子和周边的居住环境,古今中外女人都比男人更在意。 毕竟天下太大太远,只有自己的小日子过好才是硬道理。 正文 第六章 王八蛋才想当英雄 , 人生无常,就是你永远不知道幸福生活和不速之客会哪一个先到来 —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鲁姓先贤。 鲁姓先贤:虽然根本没说过的贤言贤语又多了一条,可是拜托我真的不姓鲁啊! 在庄子展开轰轰烈烈的建设热潮的第六天的中午,俊秀不凡的李主公正撩起袍子下摆扎在腰带里,蹲在城镇中心的二楼那口大钟下面,屁股下面坐着一个小马扎,手里端着一个粗瓷海碗,碗里则是一碗热气腾腾,油香四溢的油泼面。 油泼面上面还顶着几颗蒜,不过个头都很小,显然都是山里野生的山蒜。 山蒜配上切成葱花的野葱,以及手工碾碎的辣椒面,用热油一浇,那味道,真是连后山的野人都给馋哭了。 李旭一边吸溜着面,一边居高临下看着自己日渐成型丰满的庄子,心中的满足感就跟随着美味的面条下肚带来的饱腹感一样快乐,快乐的他不时的咬一口山蒜,单纯满足的笑容一直挂在俊秀的脸上。 只是这份快乐很快就被艾琳带来的一个消息给打断了。 “巡逻组的人在庄子后面发现了一个掉进陷阱里的家伙。” 李旭咬了一口蒜,扒拉着碗里的面条一起吃下去后,然后无比满足的感慨了一句“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这面,面里面最好的就是有蒜,爽啊!“ 感慨完了,才转头看向小艾琳:“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秘书娘抿嘴一笑,轻声道:“头发很乱很长,脸很脏,看起来像是一个野人,但是手里却有刀,身上还穿着甲,大腿被陷阱里的尖刺给捅穿了,不过一时半会应该死不了。” 通过艾琳的描述,李旭很快就有了关于这个倒霉蛋的基本形象。 他想到了一些可能性。 “先把人都叫回来吧,然后把那个倒霉蛋弄过来我看看。” 李旭几口将碗里的面条吃的干干净净,又端起旁边的面汤碗喝了一大口,站起身来打了一个惬意的饱嗝,然后转头对着艾琳吩咐道。 艾琳点点头,顺手收起了李旭的碗,腰肢扭动,转身下了楼。 李旭将目光从秘书娘窈窕的背影上收回来,转身看着旁边的大钟,考虑要不要敲响。 这口大钟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示警的,一旦发现敌情,敲响大钟,所有人就会第一时间听到然后撤回庄子。 不过想了想,李旭还是放弃了敲钟,毕竟现在情况不明,若是敲钟反而有可能打草惊蛇。 等他下了楼,挎着刀,来到城镇中心一楼门口的时候,就看见几个壮汉抬着一个简易临时担架,上面躺着一个不停叫唤的家伙,向他走了过来。 李旭走了过去,示意壮汉们将担架放在地上,然后低头打量起了躺在担架上的家伙。 果然如艾琳所说,蓬头垢面,须发杂乱,比很多乞丐看起来都脏。 这家伙此时被五花大绑,被陷阱中尖刺捅穿的左大腿上胡乱的用他的一片撕下来的衣襟给包扎了一下,嘴里边塞着一块破布,却在努力的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仔细再看了一眼,倒霉蛋的上半身果然罩着一层甲,虽然已经脏的看不出来本来颜色了,但的确是皮甲。 “主公。”旁边一个汉子递过来一把刀。 这个动作让倒霉蛋猛然安静了下来,看着李旭的表情警惕又恐惧。 李旭接过来打量了一下,这是一把约莫三尺的刀,比起自己的横刀来短一些,但是刀刃的弧度比起李旭的横刀来更大一些,看起来倒是跟草原弯刀的样子更接近一些。 刀刃下半部分刻着几个字,李旭辨认了一下大概是某某工匠打造之类的意思。 刀的工艺以李旭的眼光看来就是很一般,简称大路货,就是那种批量制作的刀,完全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李旭的好奇心上来了,想知道自己的横刀到底有多锋利,抽出横刀,双刀轻轻相斫,只听咔嚓一声,那柄大路货就断成了两截。 李旭满意的点点头,系统给的家伙事到底比大路货强了许多。 他将手中半截断刃扔掉,还刀入鞘,看着那个一脸紧张的倒霉蛋和蔼地微笑道:“别害怕,我觉得我是个好人,只是性子有点急,容易一言不合就拔刀砍人。你如果配合的话,一切好说。如果不配合,我也不难为你,最多一刀砍了你用来做肥料。你也看到了,我有好多地,你眼前看到的这些地都是我的,是不是有点羡慕?其实种地很麻烦的,需要很多肥料,你有点瘦啊,要是你再胖点或者多来几个就好了,秋天的收成应该会好很多。” 倒霉蛋闻言浑身发抖,直直盯着眼前这个俊秀无比的少年,却依然一言不发。 李旭眉头皱了起来,难道竟然因为自己的长相太过出众所以导致了随便抓的一个匪徒甲都不怕自己的威胁吗? 难道要让自己学习兰陵王一样带个鬼脸面具来增加威慑力吗? 又或者是我刚才的话没有说清楚,他对于我的意图还不太明白? 想了想,李旭又将刀拔出来架在俘虏的脖子上,尽量用最和蔼的表情笑着道:“我说真的,不骗你的,你要是真的啥都不说,我肯定会一刀砍你的,我说到做到。”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眼前的俘虏依然双眼圆睁,死死盯着自己,虽然浑身颤抖,但是依然一言不发。 李旭有点沮丧起来,难道自己真的没有一点做坏人的潜质吗?刀都架在脖子上了对方还这么硬气? 老兄,你到底对自己的身份和处境心里有没有数啊,还是说你临死前忽然勇气爆发想要做一个在大反派面前宁死不屈的好汉子? 可关键是我也不是什么反派啊,我这么英俊潇洒的人物妥妥的正派啊,你难道一双招子是瞎的还是说审美出了问题? 李旭的思维朝着奇怪的方向发散了一下后便收了回来,他看着那个倒霉蛋,送上一丝钦佩的目光,然后点点头道:“既然你宁愿当肥料也不说,那我就成全你。” 说着就要拔刀。 倒霉蛋忽然伸出一只手对着李旭使劲挥舞,浑身疯狂的扭动起来,似乎想做临死前的挣扎。 而且看样子似乎还想从担架上坐起来,估计是想要临死前喊个口号,以给自己留下所剩无几的体面。 李旭忽然有点钦佩了,古人果然多重义轻生之辈,今天真是长见识了。 “行吧,既然你这么有种,我就给你一个喊口号的机会,不过建议不要喊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之类的,一个是没有新意,二来万一你下辈子是个女人或者投个畜生胎怎么办。” 李旭想了想,决定该给人家一点临终关怀,就算是俘虏也要有点基本的人权嘛。 那倒霉蛋伸着手,眼睛盯着李旭,神情悲愤,面目狰狞,依然一句话不说,只是使劲挣扎着。 李旭终于失去了耐心,以为这厮要狠狠记住自己的样子,下辈子好来报仇,所以准备直接一刀砍了的时候,结果听见旁边的一个壮汉悄声说了一句: “主公,他的嘴巴好像还堵着。” 李旭:“啊?” 愣了一下,果然发现刚才忘了把俘虏嘴里的破布给取出来了。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李旭握着刀柄,先是看看一脸悲愤的倒霉蛋,再看看旁边的壮汉们,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你们为啥不早点说啊?” 壮汉眨眨眼,给了一个“主公你也没早点吩咐啊”的回应。 李旭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的确是自己的问题。 他赶紧让人把俘虏嘴里的破布给取了出来。 刚获得了说话的权利,不配有姓名的俘虏甲就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简直闻者伤心,听者落泪,惨不忍闻啊。 “嗨,误会误会,我这不是以为你要当英雄好汉宁死不从嘛,所以直接省掉了这一步,准备成人之美嘛。哈哈哈……” 李旭用笑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不配有姓名的俘虏甲哭了半天,终于发出了人能够人能够听懂的声音:“王八养的才想当英雄好汉,我只是想活下去啊……呜呜呜……” 李旭尴尬的听着,没有再说话,只能静静地等待着人家情绪平静下来。 等到俘虏甲终于情绪平静下来,根本不用李旭再说什么狠话威胁,只说了一句话:“我饿了,吃饱了我啥都告诉你们。” 李旭也没有给倒霉蛋用刑来检验他是不是还残留着当好汉的想法,让人给他端来一碗面汤,两个馒头。 不是他小气,只是饿极了的人一下子不能吃太多,容易撑着。 然后在一群猛男的围观下,倒霉蛋跟饿死鬼投胎一般的吃相把自己吃的差点翻白眼。 填饱了肚子,倒霉蛋流下了两行激动的泪水,竹筒倒豆子的啥都说了,包括他小时候偷过邻居寡妇没洗的亵衣来做奇怪的事情这种被人知道会社死的隐私都倒了出来,听得李旭一阵恶寒。 剔除掉一堆无用的信息之后,李旭还是提取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比如说这个家伙的身份,果然跟他猜测的差不多。 正文 第七章 我这是战术欺骗 , 倒霉蛋果然如李旭猜测的一样,他是一个溃兵。 一个从延安府逃过来的溃兵。 之前高迎祥攻打延安府各县城的时候,府县的官兵有很多在打了败仗之后四处溃逃。 而且高迎祥似乎也没有将这些溃兵赶尽杀绝的意思,每战过后都是派一些骑兵将这些溃兵赶得远远的就任其自生自灭了。 然后这些溃兵就四处流窜,慢慢的汇成了一股股实力不一的队伍,要么上山为寇,占山为王。 要么四处流窜,祸害乡村百姓。 也有一些被吓破了胆,钻进了山里,靠着猎杀野兽和采集野果苟延残喘。 李旭眼前的这个家伙就是这样的,他目前是属于一支三十多人的溃兵队伍中的一员。 其中的成员既有来自黄龙县的,也有来自宜君、白水和黄陵等县的,大家都是溃兵,都是被贼军撵的跟孙子一样,自然而然的就混在了一起。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有两三百人,但是为了争夺食物以及其他莫名其妙的原因,跟别的溃兵队伍厮杀了几次之后,被人追杀进了山里。 然后又有不小心坠崖的,吃了有毒的野果死掉的,受了伤没法医治挂掉的,最后就剩下了他们现在这三十多人。 关中地区有“四塞之地”的说法,西有大散关;南有秦岭;东有潼关和函谷关,而北边则是北山山脉。 北山山脉将关中和陕北隔开,跟秦岭一样是一道天然的屏障。 而李旭的庄子所在的马栏山就是属于北山山脉范围,所以这些溃兵逃进了北山山脉之后一路乱窜,最后才会阴差阳错的来到了庄子附近。 这个倒霉蛋因为腿脚快,人又机灵,也没受什么伤,就被溃兵头头派出来当斥候,看看附近有没有人家,好弄点食物去吃。 结果这个倒霉蛋刚从林子里钻出来没走几步就掉陷阱里了,大腿还被捅了一个大洞,最后还差点被李旭当做宁死不屈的“好汉”给一刀砍了。 “小郎君,我知道的都说的差不多了,您看还有什么想问的,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配有姓名的俘虏说完之后一脸小心翼翼的看着李旭,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 李旭想了想,再次露出了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你说的很好,我很满意,最后一个问题。” “您说您说,我一定配合您。” “你也看见了,这么大的庄子都是我的,周围五百里的土地也全是我的。我手下有几百号人伺候着,家里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天天都有肉吃,大白馒头更是管够。再过上一两个月,菜地里的菜也就熟了,碧绿的黄瓜咔嚓咬一口满口脆甜。到了秋天,畜栏的牲畜也变肥了,杀了肉屯起来,冬天的时候坐在热乎乎的炕头,白天吃上一碗冒着热气上面漂着葱花的水盆羊肉,晚上再喝上一大碗羊杂汤,然后躺在热炕头上一觉睡到大天亮,这日子是不是嘹滴很?” 在李旭充满感情的描绘下,俘虏甲果然露出了一副无比向往的神色,目光没有焦点的看着远处,嘴巴微微张开,似乎还有涎水流下…… 陕北因为气候和地理环境的原因,再加上历史上被蒙元占据过等原因,人们的饮食习惯比起关中人来说更接近草原游牧民族,对于牛羊肉制作的食物更加喜好。 水盆羊肉和杂肝汤都是陕北著名的小吃,深受人们喜欢。 尤其是冬天,外面数九寒天,朔风呼啸,若是能吃上一份水盆羊肉或者杂肝汤,配上特制的月牙饼,再喝上二两小酒,浑身热汗直冒,躺在热乎乎的炕头上晕乎乎的一觉睡到大天亮,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这个倒霉蛋就是延安府的人,李旭这番话本身就是故意为之,所以很快就让他产生了强烈无比的向往之情。 “嘹滴很,嘹滴很……” 俘虏甲嘴里喃喃自语着,显然对于李旭描绘的场景给彻底勾动了。 李旭看着这家伙的样子,继续用他如沐春风的微笑问道:“你想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想!太想了!” 倒霉蛋连连点头,看着李旭的目光都有些狂热了。 “好,只要你带我找到你的那些兄弟,我就可以让你过上这样的日子,以后再也不用钻到林子里去当野人了。” 李旭终于图穷匕见,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好,我带你去,我带你去!” 倒霉蛋几乎没有犹豫的便答应了下来。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迟疑了一下,犹豫着问道:“小郎君打算怎么处置他们?” 李旭继续保持着自己如沐春风的笑容,温声道:“你们也算是共患难的兄弟,你自己享福,总不能让弟兄们继续在林子里当野人吧?” “那,那不能,当然不能!” 倒霉蛋虽然心里根本不拿那些人当兄弟,不过嘴上却不能这么说。 他现在很注重自己在李旭面前的人设,万一被李旭觉得他不讲义气就完蛋了。 刚才李旭描绘的幸福生活让他真的无比向往。 李旭点点头,继续夯实他的仗义人设,微笑道:“对嘛,你一看就是个讲义气的好汉子。我这庄子虽然大,但是却缺少一些护卫。你们虽然打仗败了,但是那也不是你们的责任,是上面的将官无能。你和你的兄弟们要是愿意,给我家做个护卫,即使不能大富大贵,最少也能保你们衣食无忧,别的不敢说,顿顿大白馒头,隔三差五的吃上一顿羊肉还是没问题的。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李旭这番话更是说到了倒霉蛋的心里,瞬间让他眼泪汪汪的,看着李旭,嘴唇哆嗦了半天,也不知道说啥,最后只是咣咣咣的磕了三个响头,完全不顾自己腿上的伤口。 但凡他有点文化,恐怕就会来一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小郎君啊!” 何时有人会这般理解他们这些败兵的委屈和苦衷了,人人都骂他们,鄙视他们,朝廷还要追究他们的责任,这一路上过得如同丧家之犬一样的狼狈。 可是眼前这个如同天上仙人一样俊秀的小郎君却完全理解他们,这样的人怎么能不是一个好人呢? 这样的好人说出来的话自然是十成十的可信啊。 人不可能一辈子不撒谎的,李旭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以前撒的谎都是些无关紧要或者说善意的谎言,社交场面话这种,完全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后果。 但是此刻,看着眼前这个对自己感恩戴德的家伙,李旭却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刚说的话自然都是为了忽悠这个家伙带他找到他的同伙,然后将这些隐藏在附近的隐患一举清除。 顺便赚点经验值。 当然,他也可以用刀子逼着这个家伙当带路党,不过被人逼着和自己心甘情愿的效果很可能会不一样。 万一这家伙脑子一抽想要讲义气故意带错路,或者故意示警让那些同伙跑了,那就麻烦了。 毕竟庄子上现在只有自己一个真正的战力,这些人一旦窜入山林深处就很难剿灭了。 这些人知道了自己庄子所在地,手上又有家伙,肯定会想着回来报复的。 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因此,必须趁着他们还没有防备的时候一举铲除他们。 所以,李旭才会用忽悠的手段让这倒霉蛋心甘情愿的带路。 嗯,我这叫做战术欺骗,所谓兵不厌诈嘛。 虽然微微有一点不好意思,但是李旭却完全没有动摇除掉这伙溃兵的决心。 他根本不可能用这些溃兵来做护卫的,这个庄子就是他的秘密基地,不可能随意让外人进入的。 况且这还是一群已经沾染了流寇山贼习气的溃兵,更加不可信。 这些人唯一的作用就是能给他贡献一堆经验值。 正文 第八章 第一张支援纸牌 , 李旭提着刀走过去给一个还在挣扎的溃兵补了一刀,看着他彻底的一动不动之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直起身子看向了四周。 腥热粘稠的血顺着横刀的血槽慢慢滑下,然后在刀尖的位置上凝聚成饱满的一滴,最后又在重力的作用下坠落,落在了一朵刚刚绽放的白色小花花瓣上面,花瓣迅速被血浸透染红,变成了红白相间的一朵花,显得有些诡异。 横七竖八的尸体,各种姿势都有,有人举刀向前扑在地上,有人则是背后中刀扑倒在地,所有的伤口几乎都是一刀致命。 唯有一个穿着全套铁甲的家伙是被砍掉了脑袋,那是这伙溃兵的首领,也是唯一一个给李旭贡献了二十点经验值的好人。 其他的最低十二点起步,大部分都在十三点十四点左右。 对于经验值的多少,帝国系统的判断是以个人战斗力为主要参考的。 当然,对方的地位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因素。 比如说高迎祥被自己一刀砍了,肯定给他贡献的经验值就不是二十点,估计能有一百点左右,毕竟是一个堂堂反贼头子。 刚才系统后台的消息不断的响起,那是经验值不断到账的提示。 这伙溃兵到现在为止已经给李旭贡献了三百八十五点的经验值了。 “经验值+13.” 又是一声提示音响起,李旭便知道这是侥幸逃脱的某个溃兵被他布置在外围的壮汉们给弄死了。 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手下的人,只要杀死敌人,获得的经验值都会汇聚到李旭这里。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两个壮汉拖着一具浑身是血的尸体走了过来。 他们走到跟前,不等说话,李旭便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又吩咐道:“清点尸体,顺便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发现完好的兵器和盔甲就收起来,不要浪费。” 壮汉们领命而去了,李旭则顺手将手中的横刀在地上的一具尸体身上擦了擦,还刀入鞘,靠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休息起来。 这场战斗比他想象的要顺利许多,倒霉的带路党抱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带着他找到了同伙们藏身的地方,还没有开口说话的时候便被李旭捂着嘴用匕首割断了脖子。 他并非心性残忍之辈,只是让他抱着希望戛然而死,比让他看到自己的同伴因为自己而惨遭屠戮最后觉得自己被欺骗而心态崩溃而死幸福的多了。 虽然都是死,但是临终关怀的事情还是有必要做的。 从这一点来看,李旭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很为别人着想的人。 杀死这些人他并不愧疚,因为这些家伙都是手上沾过百姓血的。 就算没有俘虏的供述的他们曾经屠戮抢掠过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小山村的事情,李旭也能从系统提供的目标数据上看到他们杀了多少人。 因此,无论从哪一点考虑,这些人都有必死的理由。 虽然这些人都是官兵出身,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实在让李旭感到失望,几乎没有一合之敌,除了那个头目用尽全力挡了自己一刀然后第二刀就自己砍了脑袋。 虽然这其中也的确有因为这段时间精神紧张,吃不饱肚子等客观原因,但是还是显得太过不堪一击,难怪能被贼军打的落荒而逃。 当然李旭也稍微考虑了一下也许是自己太猛的原因,不过他还是不敢对自己的武力值有太过嚣张的自信,毕竟天下之大,人上有人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让他感到奇怪的却是另一件事,那就是面对着满地血腥的尸体,他并没有产生那种书上说的那种第一次杀完人后就会恶心呕吐的感觉,只是因为血腥味太过浓郁而微微感到有些不适。 难道自己是个变态?天生的杀人狂? 但是他很快就否定了这个猜测,毕竟如他这般仁慈英俊正直的主角,肯定不会拥有诸如变态之类奇怪的设定的。 想来想去,其中的原因应该归功于系统强化自己身体时顺便也让他的精神强化了,以至于心理承受能力比起一般人高了很多。 一定是这样的,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变态杀人狂之类原因。 看着带来的壮汉们在认真的清点尸体,搜检战利品,李旭又把注意力放在了系统面板上。 因为刚才已经传来了可兑换一张支援纸牌的提示音。 本次战斗共收获了三百八十五点经验值,在加上这几天的日常产生的十四点经验值,李旭现在的经验值已经即将突破四百。 目前在发现时代,兑换一张支援纸牌需要三百经验值,本来以为需要很久的,结果没想到今天的战斗中很快就攒够了。 果然,杀人放火才是发家致富的好最快途径啊。 啊?不对!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杀贼战斗才是最快成长的方法。 “宿主是否选择兑换一张免费支援纸牌?”系统面板上弹出了一个询问对话框? “是。” 李旭毫不犹豫的选择之后,很快面板上就出现了几个待选的选项。 一、一千斤粮食。 二、三百两白银 三、三百方木材 四、十名农民。 看着这些选项,李旭其实并不太意外。 发现时代是城镇中心的第一个时代,没有办法召唤军队,自然系统也不可能给你军队支援这个选项。 因为是创业初期,所以基本都是以免费资源为主。 而李旭也没有太过犹豫就做出了选择:一千斤粮食。 所谓民以食为天,乱世之中的粮食可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 在李旭选择之后,提示显示来自家乡城市支援的一千斤粮食将在三天之内到达。 “主公,已经清点完毕。现场有三十二具尸体,跟俘虏说的人数一致。缴获的完整武器有长刀十八柄、短刀十三把、长矛九根、还有长弓一张,箭二十枝。另外,还有完整的皮甲三幅,铁甲一副。” 负责带队的壮汉首领李志远过来禀告道。 李旭在刚才动手的时候已经有意避开跟这些溃兵武器相碰,基本都是一刀毙命,除了那个穿铁甲的溃兵头目。 因此除了那个头目的长刀断成两截,人也断成了两截,其他人的武器基本都差不多完好,所以对于缴获的武器数目李旭并不太意外,点点头道: “都整理在一起,一会带回庄子里去。另外,把尸体都埋了,挖个大坑埋在一起,尽量埋深一点,别让野兽给挖出来。” “诺!” 李志远行了一礼,转身去安排了。 虽然李旭之前吓唬那个倒霉蛋的时候说要让用他们的尸体做肥料,但是他也只是说说而已。 正常人谁会在自己的家里用死人尸体来做肥料,就算不吓死也很膈应人的。 这些人虽然死有余辜,不过已经死了,那么就让他们入土为安,活着的时候是袍泽,死了也能葬在一起,也算是不辜负他们这一路逃难得来的情分。 想到这里,李旭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善良的人。 英俊潇洒也就不说了,武艺高强也还罢了,就连心底也这么的善良,容易为别人着想,简直让别的男人还怎么活? 他开始为天下其他的男人感到悲哀了。 正文 第九章 急剧增加的危机感 , “小艾琳,你说第一次杀人后没有恐惧,愧疚或者悔恨,自我厌恶等等这些负面情绪,会不会是一个潜在的杀人狂?或者说天生就有什么反社会人格?” 李旭低着头,对着书桌上的一张纸上写写画画,然后一边对在旁边侍候的秘书娘随口问道。 “主公,你说的是这次战斗的事情吗?” “都说了多少遍了,没外人的时候要叫我李总,只有老总才有资格配秘书,这样才有那种感觉。” 李旭手里忙活着,嘴里不满意地说道。 “好的,李总。根据您刚才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看杀的是什么人,比如说杀坏人肯定就不会心里不舒服啊。” 小艾琳知错就改,一本正经的说道。 “不愧是我的小秘书,你这个逻辑我很欣赏。这话说到我心坎里了。就说嘛,我不会是一个喜欢杀人的变态的。看你这么乖的份上,回头等我去城里的时候给你买个包。” 李旭手里忙活着,嘴里的话却像是一个乡下土豪哄小秘的话。 不过刚说完,他就反应过来,自己现在不就是一个乡下土豪嘛。 虽然乡下土豪这种身份配不上他的颜值,但是也无所谓了。 试问天下有自己这般俊秀的土豪吗? 答案显然是没有的。 想到这里,李旭心中又舒坦了。 “谢谢李总。”小艾琳甜甜的一笑,完美的演绎着自己单纯好哄的秘书娘风情。 李旭终于忙完了手中的活,抬起头来看着面前那张画满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方块和线条的纸,舒展了一下有些酸的胳膊,对着小艾琳招了招手。 秘书娘近前看着李总手中的纸,仔细研究起来。 “这个就是我对咱们庄子的基本规划图,字迹有点潦草,你回头多整理几份出来,分给几个小组的管事,让他们按照这个施工。如果目前条件还不成熟的,就先把位置留出来,以后再说。” 李旭对小艾琳略微讲解了一下,最后又交代道。 “好的,李总,我今天就会整理好,分发给各位管事的。”秘书娘轻点臻首,挺翘圆润的下颌都快触碰到饱满鼓胀的胸脯上了。 李旭只是看了两眼就从容地收回视线,点点头,又吩咐道:“叫巡逻组管事李志远过来一下。” 秘书娘拿着规划草图袅袅娜娜的走了。 很快,一个声音就在外面请求参见。 李旭应声叫他进来,一个身穿半身铁甲,腰间挎刀的大汉走了进来,抱拳行礼。 “李志远参见主公。” 李旭上下打量了一下,比较满意的点点头道:“还不错,披上甲挎上刀,有那么点护卫的意思了。” 经过之前的溃兵事件,李旭的危机感急剧增加,又消耗了两千斤粮食,召唤了二十名壮汉,将巡逻组的人员增加到了三十人。 有了上次战斗的缴获,巡逻组的三十人全部都配备上了铁制兵器,虽然披甲的只有作为管事的李志远和两个小组长,但是最少战斗力比起之前提升了许多。 不过本质上他们到底还是一群农民,虽然无须担心他们的勇敢和忠诚,但是战斗力却也就那样了。 打量了一番后李旭直接开口说正事。 “叫你来,是有三件事交代。” “主公请吩咐,属下一定全力以赴。”李志远沉声抱拳道。 李旭点点头,道:“第一件事,你们巡逻组现在是人数最多的一个小组,也是责任最重的一个小组。” “除了日常的劳动之外,还要加强训练。训练内容除了设置各类陷阱之外,还要学会预警联络信号,针对小股敌人的捕猎围杀,每日巡逻路线的选择等内容。回头我给你一个小册子,上面有我的一些想法,你们可以参考。若是不识字,去找艾琳帮你们。” 李志远一脸严肃用心聆听。 “第二件事,就是协助木工组制作一些木盾,分成几种不同规格的,有单人可用的,双人用的,甚至可以制作一些巨盾,有备无患。另外,在后山上也多布置一些陷阱和哨塔,这次的事情给我们敲了警钟,一定要做到无死角的防范。” “第三件事,就是我要离开庄子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庄子的安全就交给你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听到这里,李志远一直严肃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惊讶。 虽然李旭目前手下的这些人都是从家乡城市召唤而来,对于李旭的忠诚那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他们并不是批量生产的克隆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个性。 比如秘书娘小艾琳的性格就是沉静之中又不失活泼,跟李旭配合的很好,聪明但是却又不会自作聪明,再加上身材玲珑,容貌清丽,很讨人喜欢。 这个人当然主要指的是李旭。 而李志远则是沉默寡言的实干型,让干啥就干啥,不该问的绝对不会多问一句。 交代完了李志远,李旭就让他离开了,顺便把其他几个管事也叫过来。 对每一个管事都做了交代和安排之后,李旭才靠在椅背上,端着秘书娘奉上的一杯清茶,啜饮了一口,闭着眼睛考虑起了下一步的打算。 虽然之前想的是先低调发展,猥琐发育,等到城镇中心升级到殖民时代之后,召唤出一批军队,让庄子有了自保的能力之后再做其他的打算。 但是经过这一次的溃兵事件,让李旭觉得自己之前的计划必须调整了。 虽然这次的溃兵事件算是有惊无险,自己这边算起来也是大获全胜,不仅没有一个伤亡,反而还全歼敌人。 但是如果这次下山的不是那个倒霉蛋一个人,而是全部的溃兵,那么以这些人饿红了眼的样子,绝对会对庄子发起疯狂的进攻。 到时候就算打退他们,也会产生伤亡。就算不计较伤亡,那么一旦有一个漏网之鱼,那么庄子所在就很有可能会暴露,极有可能会引来源源不断的溃兵,甚至其他的武装势力,比如说附近的山贼,甚至还有高迎祥的贼军。 到那时候,李旭就算再强,也做不到将来犯之敌全干掉了。 所以,这一次危机虽然安然度过了,但是却也让他想要尽快进入殖民时代的心情迫切了很多。 按照系统给出的升级条件,要想从发现时代升级到殖民时代需要两个必要条件:一万斤的粮食和一千点经验值。 先说粮食,目前虽然已经开垦了不少的荒地,种子也撒了下去,但是庄稼的生长是需要周期的,显然不可能如游戏里那样一播种就能立刻收货的。 所以,目前粮食还是要依靠来自家乡城市的免费支援。 而获得免费支援纸牌则需要用经验值来兑换。 这次干掉了三十二个溃兵就获得了将近四百点的经验值,用三百点经验值兑换了一张一千斤粮食的支援纸牌。 很显然,杀敌获取经验值的速度是最快的,比起日常获取经验值的速度,两者的差距简直就是汽车和自行车的区别。 另外一个必要条件也是一千点经验值。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尽快的赚到大量的经验值,才能让城镇中心尽快的升级到殖民时代。 所以,要不断的战斗,尽快的战斗,频繁的战斗,大规模的战斗才能去尽快达成目的。 要战斗,就得有战斗的对象。 虽然不知道杀死平民会不会产生经验值,但是就算会,李旭也不会这样做的,除非别人对自己产生敌意。 排除这一点,战斗的目标剩下的就只有秦国官军和土匪山贼以及延安府的高迎祥贼军等这些武装势力了。 除非李旭想要造反,所以也不可能主动去攻击官军。 这个目标就排除掉了。 那么剩下的就是土匪山贼和延安府的乱军了。 土匪山贼虽然很多,但是却都基本分散在各处的山林中,一来太分散,寻找起来很费功夫。 二来这些山贼战斗力也不咋地,能给到李旭的经验值几乎都是最低价格。 所以想来想去,延安府的贼军反而是最合适的目标。 人数多,目标大而且还集中,战斗力又比普通山贼要强,实在是杀人升级赚经验值的最佳选择。 不过李旭当然不会疯狂到主动去延安府贼军的大本营去杀人,他已经有了一套成熟的计划。 那就是利用官府的力量来达成目标。 正文 第十章 以身相许是不是真的啊? , 耀州城位于关中北部,北接延安府,西南与渭城为邻,东边与华州接壤,向南不到两百里就到了秦国都城长安城。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耀州城就是长安城的北边的最后一道屏障。如今延安府已经基本为贼军所据,如果贼军要继续南下攻打长安城,耀州城是他们无法避开的一座城池。 正因为如此,耀州城被秦国朝廷设置为军州,直属京兆府。 其知州比起一般的上州知州品级还要高一级,乃是正四品官员,可见耀州城地位之重要。 李旭户籍所在的三水县就隶属于耀州。 此刻,从三水县到耀州的山道上,一条毛色枯黄,步履缓慢的老黄牛拉着一辆板车慢悠悠的行走着,板车坚硬的木车轮碾在山道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刺耳声,让这空无一人的山间野道更显荒凉。 板车车厢里,躺着一个英俊无比,身材匀称结实的美少年。 少年双手放在脑后,枕在一个包袱上,口中叼着一根碧绿的草茎,右腿放在左腿上翘起二郎腿,乌黑浓密的剑眉下,一双好看的男默女润的瑞风眼望着天空发呆,嘴里还在哼着怪腔怪调的小曲。 少年的右手边放着一柄三尺有余,刀鞘呈现青黑色的长刀,长刀旁边则还有一根用布裹着的长条状物品,以及一把看起来就很费力气的长弓和一壶羽箭。 这少年自然便是李旭,他在将所有的事情都交代安排下去之后,便离开了庄子,让过了半个月悠闲日子的老黄牛再次出山,踏上了通往耀州的路。 耀州也是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选择的目的地。 延安府虽然贼军很多,遍地经验值,但是对他来说太危险。 毕竟单枪匹马如赵子龙能七进七出的救回阿斗也不过是曹操惜才,不让人放箭伤他罢了。 他可不相信高迎祥能如曹阿瞒一般,在自己杀了他许多部下的情况下还能舍不得他这张英俊的脸而放他安然离去。 所以延安府不能去,那只能选择高迎祥最有可能攻打的下一站。 耀州城有重兵守卫,又距离长安城很近,就算高迎祥再厉害,也不可能轻易能攻克。 凭借李旭如今的本事,若是加入官军之中,大小也能混个小官,这样既能杀贼赚经验值,安全上还有保障,后勤粮草啥的也不用自己操心,安安心心赚经验值就好了。 等到赚到足够多的经验值,他就辞职闪人,回自己的庄子升级城镇中心,召唤军队,然后继续过自己幸福的小日子。 至于如何加入官军,李旭没有多想。他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凭他的本事官军没有理由拒绝的。 计划就是这么简单。 越复杂的计划越难执行,容错率就越低; 反之,越简单的计划越容易实现,容错率就越高。 当然,计划简单还是复杂,还是要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上。 毕竟,穷则战术穿插,富则火力覆盖。 兔子和鹰酱最终都活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 “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七八条枪……” 嗳?后面咋唱来着? 算了,重启一个。 “你存在我婶婶的脑海里,我的叔叔……” 正当李旭自娱自乐胡乱串烧,气的曲婉婷想挠他的时候,忽然听见旁边的山岭上传来一阵阵的怒吼声。 他一下子坐了下来,顺手抓起了手边的横刀,面向山岭的方向凝神静听起来。 那吼声稍停之后再次响起,而且还是连续的好几声。 似乎是某种野兽的吼声。 李旭再听,好像其中还夹杂着有人呼救的声音。 风从山岭的方向吹过来,正好他又处于下风口,所以才能听见差点被那野兽的怒吼声所掩盖的呼救声。 “似乎是有人被野兽给困住了。不过能发出这种吼声的,无非是虎或者熊这类猛兽。不过关中地区很少听说过有虎出没,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熊瞎子。” 李旭心中有了计较,跳下牛车,抓起长弓背在身后,又将那壶羽箭挂在腰间,左手抓起用粗布包裹着的燧发枪,对已经停下脚步,回过头瞪着眼看向自己的老牛说了声:“老黄,就在这里等着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身体便如猎豹一般迅捷无比的向着上方的山岭窜去。 他身形如同灵猿一般在山林之间纵跃奔腾,那些藤蔓树枝完全无法对他形成阻碍,就算有的地方一般人必须得绕行,他也是轻松无比的一跃而过。 随着距离越来越接近,兽吼声越来越清晰,甚至鼻间已经嗅到了随着风传来的隐隐腥臭,那是食肉猛兽特有的味道。 只是此刻却听不见之前的呼救声了。 难道那个倒霉的家伙已经被熊瞎子一屁股给坐死还是给舔掉了半边脸? 向着山岭一路向上攀爬了大约半柱香的功夫,李旭就到达了山顶。 三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微微的暑意了,他刚才又是以极快的速度向上而行,虽然以他如今的体能不会轻易的感到疲累,但是鼻尖却已经挂上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不过此时他还顾不上擦汗,因为距离他不足一百步外的一幕让他很有些意外。 一棵树干约莫成人腰粗的大树下,两只站起来约莫一人高的黑熊,此刻正围在树下,抬头望着树冠的方向呲牙咆哮着。 其中一只黑熊竟然还抱着树干疯狂的摇晃着,一边摇晃一边疯狂的吼叫着。 绿色的树叶簌簌而下,落满了树冠下方,让原本茂密葱郁的树冠都看起来稀疏了许多。 看着这一幕,李旭感觉有点牙疼。 这到底是哪位英雄好汉,竟然一下子招惹了两只熊瞎子,而且还躲到了树上去,你咋不装死骗过熊瞎子呢? 不过装死的人好像最后都死了。 怀着敬仰的心情,李旭的目光上移,很快就看见了大树最高处的一根粗壮的树枝上,一道身穿红色衣服的窈窕身影紧紧抱着树枝,两条又细又长的大长腿交叉盘在树枝上,回头看着下方的两只熊瞎子,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 “喂,你们两个讲不讲道理,我只不过是意外踩了你们的熊宝宝一脚,你们就这样追了我半座山,真是太过分了。” “你们要是还不走的话,小心我回头把你们爪子剁下来做成熊掌吃!” 两只熊瞎子自然听不懂她的威胁,依然怒吼着摇晃着树干。 “呜呜呜,谁来救救我,若是有哪位英雄好汉救我,我郁瑜一定以身相许。不过,英雄大哥你可不能长得太丑啊……” 李旭听得直想笑,这姑娘的脑回路果然跟人不一样,不愧是能惹上两只熊瞎子的好汉。 他先是看了看用布包裹着的燧发枪,犹豫了一下,又摘下背后的铁胎弓,又抽出几支羽箭插在了面前的土里,这才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大树的方向大喊道: “你说的以身相许是不是真的啊?” 正文 第十一章 第一个可选任务 , “嗳?竟然真的有人来救我了?” 大树上的人形树懒听到李旭的声音后明显停顿了一下。 李旭的角度却是看得清清楚,那个红色的身影因为四肢紧紧抱着树枝的缘故,所以要想看向李旭这边,就得扭过头来。 若是平时这个动作自然轻而易举,只是此刻树下有两只黑瞎子怒吼,她姿势又这么别扭,所以这个扭头的动作就显得很难受。 “你真的能救我吗?” 看见了李旭的身影之后,人形树懒声音一下子大了起来,显然李旭的出现对她来说是意外惊喜。 “你如果真的以身相许,给我当媳妇,我就救你。” 李旭一边随口说道,一边注视着树下面的两只熊瞎子。 两只熊瞎子显然也发现了李旭的存在,不过却没有冲过来,只是向着他的方向吼了几声,反而更加猛烈地开始摇树。 这俩畜生还挺精明,怎么地,还想拿个人质要挟我啊? 熊瞎子的动作给树上的人形树懒显然吓坏了,急忙大喊起来:“当,当然是真的,你如果真的能救我,我一定给你找个媳妇,而且还是很漂亮的那种。” 李旭乐了,这人形树懒到这个时候又怂了,还开始玩起文字游戏了。 不过他看着那大树挺结实的,一时半会应该不会被熊瞎子给摇断,便故作不满地大声道:“我读书少,你别骗我。你刚才明明说的是你自己给我当媳妇,现在又说要给我找媳妇?分明就是骗人。我这辈子最讨厌骗人的人,尤其是女人,我现在很生气,不会再救你了,就让熊瞎子吃了你算了。” 喊完之后还故意转身往后走了几步。 “哎哎哎!你别走,别走!我,我不是骗你,真的没有骗你!只是我,我,我不能随便嫁人的。不过我一定帮你找个好媳妇,比我还漂亮好看的,求求你一定要救救我,我不但会给你找个漂亮媳妇,我家里还会给你很多钱的,有了钱你就可以不用再辛苦上山打猎了,可以盖一栋大房子,生很多孩子,日子就舒服多了……” 李旭听得直乐,这人形树懒不光想食言,而且还把自己当成山上打猎的猎户了。 不过这个猜测也正常,这地方一般人不太可能来的,只有猎户才有可能来。 李旭继续逗她,依然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大声叫道:“我不管,我们乡下人老实,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说了要给我当媳妇的,现在又说话不算数,我很生气,不会救你的,你就给熊瞎子当媳妇去吧!” 说完又故意往回走了几步,书上的人形树懒果然急了,用更大更快的语速叫道:“别走,别走,让我给你当媳妇,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我有个问题,你长得什么样子?就算要给你当媳妇,我好歹也得知道未来夫君的相貌吧?” 李旭心中快要笑死了,这姑娘看着精明,其实也是个憨憨,这个时候你假意敷衍一下事后再反悔,做点其他补偿不就完事了嘛。 如果自己真的只是个普通猎户,凭这姑娘刚才言语间无意透露的信息来看家里肯定不是普通人,就算到时候反悔,自己也不能把她怎么样。 李旭心中乐得不行,但是还是大声道:“我啊,脑袋大,脖子粗,眉毛长得乱糟糟的,两只眼睛一个大一个小,一顿饭能吃三大碗,村里人都叫我铁牛,说俺长得都能当门神了。” 人形树懒显然被他形容的长相吓了一跳,半天没动静了。 山岭间只剩下熊瞎子的吼声和树叶被剧烈摇晃发出的簌簌声。 李旭正想再逗逗她的时候,忽然收到了系统发出的一个提示: “发现可选任务:拯救少女郁瑜。” “任务内容:将被困的少女郁瑜安全送到耀州城。” “任务奖励:获得三百点经验值。” “任务失败条件:宿主或者郁瑜两人全部或者有一人死亡。” “宿主是否选择接受任务?” 李旭愣了一下,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之喜。本来想着只是见义勇为一下,没想到系统竟然给顺便给个奖励。 原来这人形树懒名字叫做郁瑜啊,名字倒是挺好听。 系统发布任务还是头一次,而且还是可选任务这种可接可不接的,不接没啥坏处,接了完成还有奖励。 这种事情当然是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李旭果断的选择接受。 他这边刚接了任务,人形树懒那边又说话了,不过这回声音显得小了很多,而且听起来很是无力沮丧。 “我,我想了一下,你要不别救我了,我不想骗你,我不想嫁给你。你还是走吧,这两只黑熊很凶的,你一定打不过它们的。我就在这里等着,如果有人救我那是我的命好,如果没人救我,就被黑熊吃掉算了。呜呜呜……” 说道后面,声音越来越低,最后竟然还哭了起来。 李旭听得倒还有点心酸,这丫头还是个颜控,一听自己形容的长相,宁愿被黑熊吃掉也不远被救,真是…… 他也不知道该说这姑娘心地善良还是说她坚持底线了。 不过人家小姑娘都吓得快要认命了,他也不打算继续逗人家了,往前走了几步,大声叫道:“虽然你说话不算数,但是看在你不想骗我的份上,我还是决定救你。不过你说的要给我找媳妇的事情可要说话算数。” 人形树懒显然没想到还有这种反转,“嗳?”了一声后嗓门立刻高了起来:“太好了,太好了,你真是个好人,只要我回家后我一定给你找个比我漂亮的媳妇,还会给你很多钱,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嗳?你要怎么救我……” 还没说完,就看见远处那道高大笔直的身影忽然挽弓向着树下的黑熊射出了一箭。 这两只黑熊在系统的探测数据面板上显示的是值二十经验值,但是李旭却不打算杀他们。 毕竟他是为了救人,再说了这山林本就是黑熊的地盘,人类闯进人家的家里还要杀了人家,李旭不想做这种事情。 最主要的是这两只黑熊没有伤人,所以李旭的打算只是引开他们就好。 羽箭擦着一只黑熊的皮毛钉入了树干之中,尾翼轻微的颤抖不停。 黑熊的一块毛皮被羽箭给带走了,忽然而来的袭击和痛感让黑熊更加疯狂的咆哮起来,冲着李旭大步狂奔过来。 另外一只虽然也在疯狂咆哮,但是却依然没有离开大树下面。 李旭无视那只冲过来的黑熊,再次弯弓搭箭,对着另一只黑熊射去,同样带走了一片皮毛血肉。 这下彻底激怒了两只黑熊,都疯狂的咆哮着向李旭冲了过去。 这一幕直接看呆了人形树懒,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好心的猎户竟然是这样救自己的,急忙大叫起来:“你快跑啊,快跑啊!” 正文 第十二章 我是吴彦祖啊 , 看着两只黑熊追着前面那个奔驰如风的身影迅速远去,不时还能听见黑熊愤怒的咆哮声,少女郁瑜的脸上神色复杂。 她慢慢的从树上滑下来,脚刚沾到地上的时候却是小脸一皱,轻轻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呻吟声。 左脚崴了。 之前在被黑熊追的时候就崴了,只是当时情况紧急,随便找了一棵树就爬了上去。 一直处于担惊受怕之中,都忘了脚受伤的事情,现在危机过去了,这才感觉到了疼痛。 她伸出一只纤细修长的葱白素手扶在树干上,受伤的左脚稍微用力踩了一下地面,一阵钻心的疼痛立刻让她好看的一对柳叶眉皱了起来,娇俏动人的鹅蛋小脸都变得有些苍白起来。 怎么办?是在这里等还是强忍着下山去? 郁瑜犹豫起来。 刚才那个猎户大哥引走黑熊的时候喊话让自己下山去路边的一辆牛车上等自己,可是自己现在脚受伤了没法下山怎么办? 可是如果在这里等的话,既担心再来个什么野兽,又担心那猎户大哥回到牛车旁边找不见自己,又会误会自己骗人。 她慢慢蹲下身子,背靠着大树坐了下来,想着歇息一会可能会好一点。 之前被黑熊困在树上的时候,她一心想着怎么活命,自然没有心情胡思乱想。 可是这会危机解除,许多沉寂的思绪便在脑子里窜来窜去,一会后悔不该脱离护卫们独自跑进深山,结果因为坐骑被一条蛇给吓惊了把她甩下马来。 她又慌不择路的时候又意外踩到了一只躲在草丛里睡觉的黑熊宝宝,这才被两只大黑熊追杀,然后才有了后面的一切。 这次回去肯定又要被三叔三婶骂了,想到三婶絮絮叨叨的模样,郁瑜就脸色一苦。 那些护卫也真是笨蛋,本郡主丢了半天了他们也没找到,真是笨死了。 不过说起来好像也不能怪他们,毕竟是自己嫌他们跟着烦才偷跑的。 想来想去,她又开始怪自己了。 不过思绪很快就转到了刚才就自己的猎户大哥身上,本以为那大哥会想其他办法引走黑熊,比如说扔个石头啊什么的,结果没想到他那么莽撞,竟然射伤了两只黑熊。 唉!希望大哥平安无事,好人一生平安。 只要大哥能够平安回来,自己一定会践行承诺,给他找一个漂亮媳妇,再给他许多钱,让他以后过上好日子的。 只是大哥长的那个样子,真的有点吓人,哪家姑娘会愿意嫁给他啊? 难道要从自家的丫鬟里挑一个嫁给她?可是如果丫鬟们不愿意怎么办? 自己又不喜欢强迫别人,而且还是为了自己的事情。 到底该怎么办啊? 难道真的要再次说话不算数吗? 越想越纠结,郁瑜的眉头皱的越来越紧,不知道什么时候感觉越来越困,竟然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慢慢睡着了。 人从极度危险的环境中忽然放松下来,就会产生极度的疲惫,进入昏睡状态。 这其实也是一种人体自我保护机制。 李旭一路上采用放风筝的战术,不时的回头射上一箭,引得两只黑熊怒吼连连,一直追在他的身后。 李旭仗着速度快,一直吊着两只黑熊,直到觉得差不多已经足够远离郁瑜所在的大树了,这才拉开距离,甩开了两只黑熊。 他本来想直接下山去牛车旁边,但是想了想又不太放心,毕竟他的三百经验值可还在人形树懒身上,所以又决定回到原地去看看。 等他回到原地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身穿红色皮甲,白色鹿皮靴子,头发如同男子发髻一样用玉冠束着的少女坐在地上,背靠着树干睡着了。 少女虽然坐着,但是看得出来身材纤细修长,胸前的红色皮甲下也是饱满鼓胀,两条又细又长的大长腿从袍子的下摆里伸出来,更显少女的青春气息。 一张白皙细腻的鹅蛋脸上略显苍白,细长浓密的柳叶眉微微皱着,紧闭的双眸行长长的睫毛不时的闪动,挺翘小巧的鼻梁下是一张微微半张的红润樱唇,正随着呼吸微微翕动。 美貌青春的美少女靠着大树酣睡正浓,背景又是葱郁荒凉的山岭,这一幕让李旭一瞬间发起了呆。 有种深山老林偶遇狐仙变化的美女的即视感。 李旭不是什么江湖浪子,但是显然也不是什么迂腐之人。虽然说并没有对眼前的美少女做什么奇怪事情的想法,但是美人当前,欣赏一番却也无可厚非。 对美的追求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正常需求,恩,包括以前李旭在观摩各位老师精湛演技的时候也是抱着追求美欣赏美的心态,绝对不会如许多老色批一样看个小说动不得就打开浏览器去做奇怪的事情。 李旭也没有看少女多久,也不过就是七八分钟而已。 眼前这个少女越看越让李旭想到了他以前挺喜欢的一个女明星祖鹅,真的很有七八分的相似。 不过眼前的少女却比祖鹅看起来更高一些,腿更长一些,胸更……,恩,这个没有测过,不作比较。 总之,还不错。 过足了眼瘾的李旭,抬头看了看天色,天上的云好像多了不少。 关中虽然没有江南那么多雨,但是现在可是春天,雨水也不少,这天气看着有点不保险。 “妹子,醒醒!” “丫头,醒醒!” “大长腿,醒醒!” “祖鹅,醒醒,我是吴彦祖啊!” 任凭他叫了半天,姑娘依然酣睡,没有一点醒的意思。 李旭想了想,大概也知道其中的原因,叹了口气,这种应激反应下很容易进入深度睡眠,想要叫醒的确不太容易。 他将自己的长弓和燧发枪都被在身后,然后蹲下伸子,一手搂着背,一手从少女纤细修长的大腿腿弯下伸过去,微微用力,用一个公主抱的姿势抱着少女向山下走去。 天上的云层更厚了。 正文 第十三章 你不是好人! , 雨终究还是没有下下来。 一阵风将厚厚的积云吹散了,重新露出了湛蓝的天青。 李旭斜倚在车辕上,两条大长腿垂在空中,几乎都快挨到地面了。 老黄牛自是低头迈步,车轮声粼粼响起,偶尔碾过一块碎石的时候就会颠簸一下,摇晃的车厢后面的少女俏脸绯红,心绪纷乱。 少女已经盯着李旭的侧脸看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了。 李旭虽然自觉自觉脸皮挺厚的,可是被人这么盯着看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姑娘,我知道我长得英俊无比,可是这也不是你一直盯着我看的理由啊。” 他叹了口气,一副很惆怅,被英俊容颜所拖累的样子。 “呸,哪有你这么夸自己的,虽然你说的的确也算是事实。”少女白皙的鹅蛋脸又是一红,小声啐道。 声音悦耳绵软,很是动听。 不过紧跟着又小声解释道:“我,我刚才不是盯着你看,我只是,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骗我?” 郁瑜是被牛车给颠醒的。 经过了最初的慌乱之后,她明白过来车辕上坐的那个俊秀无比姿容风流的少年就是救了自己的那个人,又惊又喜的同时又想到了他之前骗自己的事情,所以心中有些微微的羞恼。 但是毕竟人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又不能真的发火,只能盯着他看,好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不对。 恩,本姑娘绝对不是贪恋他的容颜才一直盯着他看的,可以对太阳发誓的。 只是,他真的好英俊啊,而且有一股子说不定道不明的气质,感觉跟自己以往见过的那些所谓的少年郎君都不太一样。 只是具体是什么样的气质,她又说不清楚。 李旭却大摇其头道:“姑娘,树可以乱上,但是话却不能乱说。分明是你骗了铁牛大哥,说是要给他当媳妇,结果又反悔,铁牛大哥心软还是救了你,但是很生气不想见你,这才让我送你回耀州城。所以,是我该向你兴师问罪才对。” 少女气急道:“哼哼,若不是你先骗我,说自己长得那,那样奇怪的,我才不会反悔呢!” 她当然已经知道所谓的铁牛就是眼前这个少年,被他用话一激,便想也不想的脱口而出了。 说完之后又意识到不对,俏脸瞬间烧的如晚霞一般,耳根子都红了,想要扭头,却恰好遇上了少年揶揄的目光,更是羞臊不已,不敢直视又不想低头,羞羞答答欲说还休,场面十分的撩人。 据说男人最喜欢看见的就是女人害羞时候的样子。 李旭前世也是交过几个女朋友的,从经验上来讲,想看见女孩子害羞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甚至很多时候她们能把你搞得害羞不已。 所以,眼前这一幕美少女含羞带怯其中又带着一丝恼怒的风情让李旭刹那间有一丝丝的失神。 真的好看啊! 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恢复了一脸正气的样子,没有趁机调侃,而是扮出一副很失望的样子叹息道:“世人多肤浅,果然只是垂涎我的绝世容颜。唉,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就连你也都这么肤浅,我很是心痛,很是心痛啊!” 郁瑜听得一愣一愣的,本来心中的确有愧,不过少年嘴上说的唉声叹气,表情却是浮夸至极,她一下子明白过来少年又在逗自己,不由自主的伸出手在少年的胳膊上轻轻掐了一下,嗔道:“你不是好人!” 说完之后,立刻意识到了不妥,迎上少年惊讶的眼神,俏脸一下子又羞成了一张红布,急忙低头避开。 虽然少女害羞的样子实在撩人,不过刚才她突兀的举动的确让气氛有点尴尬,李旭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气氛一时陷入了沉默之中,辚辚车轮声再次成了唯一的主题。 最好还是李旭主动打破了沉默:“你家里有凤仙花吧?” 少女本来还在因为自己刚才唐突的举动而羞恼,闻言愣了一下,“嗳?你怎么知道?” “看你染得指甲就知道了。” 少女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自己葱白素手上染得红艳艳的两个小指指甲,心想还真是一个细心的家伙。 “回去之后用凤仙花的花瓣捣碎抹在脚踝上,就会好快一点。” 凤仙花有活血化瘀的功效,农村的孩子小时候很多都用它来染过指甲,李旭也不例外。 “恩。”少女点点头轻声道,神情比起刚才又温柔了一些,看着李旭的目光直直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李旭听到一阵微弱的咕咕声,回头看了少女一眼。 少女羞得手下意识的放在了自己的腹部,扭过头去装作看旁边风景的样子,只是红彤彤的耳根脖颈已经出卖了了她。 李旭呵呵一笑,从旁边的包袱里掏出一个小包袱递了过去:“这距离耀州城应该还有半天的路程,你先吃一个垫垫肚子。” 小包袱里是秘书娘小艾琳精心为李旭路上准备的干粮,全部都是烙饼,有肉馅的,有野菜馅的。除了饼子还有一壶淡水和一块肉干以及少量的盐巴等物。 少女看李旭背对着自己,便也没有再扭捏害羞,点点头,打开包袱拿出一张野菜馅的饼子,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她今天一早就出门了,骑马半天又在山里被熊瞎子追,又躲在树上小半天,早晨吃的那点东西早都消化完了。 之前紧张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平静下来饥饿的感觉一下子就袭来了,所以才无法控制的发出了声音,这让她羞臊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一边小口吃着烙饼,一边在想少年到底有没有听到自己刚才肚子叫的声音,如果听到了那真的就丢死人了。 可是如果没有听到的话,他又是怎么忽然给自己吃的,而且还回头看了一眼。 这般胡思乱想着,一个饼子快吃完了,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不过一个饼子下肚后,她感觉一下子踏实了许多。 看着少年宽厚挺直的背影,她正想开口,却听见眼前的少年先道: “吃饱了踏实,我们可以说说正事了。你答应给铁牛哥的媳妇,能不能都换成银子啊?” 少女:“……” 正文 第十四章 乡勇营 , 李旭说用媳妇换银子只不过是句玩笑话。 郁瑜一开始当真了,不过后来看到李旭的表情就知道他又在逗自己。 都是少男少女,年龄也相当。李旭一个现代人本就没有那多忌讳,郁瑜出身将门之家也比一般的女子要大方许多,两人说说笑笑,时间过得飞快,快要天黑的时候已经能看到耀州城巨大的轮廓了。 只是还没赶到城门口的时候,老远就听见城里的钟声,那是要关城门的提示。 李旭驾着牛车紧赶慢赶,奈何老黄牛实在太慢,赶到城门口的时候城门刚好关闭。 李旭无奈道:“看来今夜只能住在城外了,也不知道城外有没有客栈什么的。” 郁瑜却是嘻嘻一笑道:“我有办法。” 说着慢慢下了牛车,让李旭搀着他走到城门下,对着城头喊了几句,很快就有一个将领模样的人探出头来,往下瞅了一眼,就大喊着让开城门。 城门重新打开了一条足够牛车进入的缝隙,郁瑜坐车,李旭赶着牛车进了城。 “李大哥,还得麻烦你送我一程。”郁瑜有点不好意思。 李旭自然无所谓,因为刚一进城他就收到了系统发放的三百经验值奖励,这会心情正是愉悦的时候。 根据郁瑜的指示,李旭驾车牛车将她送到了一处大宅子的后门处。 李旭看到门口站着两个带刀的侍卫,虽然知道这姑娘肯定不是一般人,但是还是忍不住的看了她一眼。 郁瑜小声道:“这是知州衙门的后门,我三叔就住在里面。” 李旭恍然,能住在知州衙门后衙的不是知州,也是通判或者同知这两位知州的左贰官。 不过知州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李旭点点头,没有多问,本来伸出手想说再见,后来发现郁瑜表情有点奇怪,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握手礼有点超前,急忙改为拱手礼。 郁瑜看的好笑,抿嘴一笑,略微犹豫之后从怀里掏出一物递了过来轻声道:“今天多谢李大哥救我,这个香囊是我平日戴在身上的,李大哥日后若有什么事情尽管来知州衙门找我,或者去南城大街的宋府找我都行。” 李旭顺手接过,低头一看却是一个绣着并蒂莲花的白色锦囊,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他没有多想,道谢之后顺手塞入怀中。 郁瑜看到,眼中一喜,俏脸又是一热。 “有缘再见。” 看着不远处的侍卫和一个闻讯出来的丫鬟已经迎了上来,李旭不再多说,微微一笑,转身驾车牛车离开了。 侍卫看李旭离开,这才走到郁瑜旁边恭敬道:“郡主终于平安归来了,三老爷正在书房,吩咐郡主一回来就去见他。” 郁瑜又看了一眼李旭离去的方向,点点头,在丫鬟的搀扶下进了知州后衙。 …… 李旭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吩咐小二给老黄牛喂些精饲料,自己吃过饭后便早早躺下了。 在路上跟郁瑜闲聊的时候听说耀州城正在招募乡勇,想要组建一个乡勇营,以此加强耀州的城防力量。 招募的对象是十六岁到四十岁的青壮,身强体壮是基本条件,若是会武艺骑马那自然更好。 乡勇营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地方团练武装,秦国主力军队在函谷关和潼关与魏国对峙,因此腾不出手去收拾延安府的贼军。 朝廷只能下旨让地方招募乡勇,组织团练,增强守备能力。 意思也很明显,先把没丢的城池守住,等到朝廷大军腾出手来再收拾高迎祥等贼军。 等到朝廷平叛之后估计也就都该解散了。 所以有种临时工的性质,待遇肯定跟正规军没法比,但是却有个好处就是招募的标准低,而且如果以后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辞职。 辞职当然也是对于有职级的军官来说,普通士兵那叫走人。 不过对于李旭来说倒是刚刚好,反正他的目的是来杀贼赚经验值,能够随时离开自然更方便了。 人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就会思绪联翩,虽然经过一场单方面的惨烈厮杀之后,李旭对于自己的本事还是很有信心的。 但是毕竟明天是考试,考前紧张一下也是对考试基本的尊重。 怀着这种尊重,李旭没几分钟就呼呼大睡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让店小二送来洗脸水,洗漱过后顿感神清气爽。 客栈里也是提供早餐的,包子馒头豆腐脑胡辣汤什么的都有,已经很接近后世的饮食种类了。 李旭如今本事大了,饭量也大的惊人,吃了两笼包子,一碗胡辣汤,一碗豆腐脑,还有两张羊肉饼。 嗯,咸党。 甜党都是异端! 看着他那张俊脸,再看看桌上摆着的一堆空餐具,店小二总有种世界崩坏的感觉。 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不应该这么能吃啊…… 吃完早饭,将老黄牛继续放在客栈,李旭出门向南城而去。 为了乡勇营建造的营盘就在南门外。 李旭一路走,一路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虽然耀州城是一座军州,但是大街上却是人流涌动,车水马龙,还是很有些热闹繁华的景象的。 两边的店铺应有尽有,除了满足衣食住行这些的商铺之外,各种吃喝玩乐的场所也并不缺乏。 比起之前在影视剧上看到的那种古代城池的街道内景,此时的环境感觉更真实,更有烟火气。 除了各种应有尽有的店铺,走在大街上的人群也是男女老少都有,甚至许多大姑娘小媳妇的还互相挽着一起兴致勃勃的逛街,周围的人也都是一副很平常的神色。 这让李旭感到有些新奇。 但是更让他感到惊讶的时,大街上带兵器的人很多,刀剑居多,甚至还有人背后背着斧头和弓箭等兵器。 相比较,他还用黑布裹着自己的长刀。 虽然之前从前身的记忆中得知秦国是不禁民间拥有武器,只是严禁拥有盔甲和硬弩这些重器,但是亲眼看到的时候还是有些惊讶的。 一路走一路看,耳朵里也听到了一些带着武器的男子闲聊的声音。 很多人也是跟他一样去南城外的军营应募乡勇的。 都说秦人彪悍善战,民间习武之风浓厚,看来果然是有道理的。 从南大街一路向出去,出了南城门,又走了二里地,便看到了一座巨大的营盘盘踞在原野上。 营盘前面的辕门处已经有许多人在排队,正是前来应募乡勇的关中青壮年。 旁边有身穿盔甲,手持长矛的士兵在维持秩序。 李旭直接走过去,排在了队伍的后面。 人群慢慢往前蠕动,等了一炷香的功夫就轮到了李旭。 报名除了满足年龄的条件,还需要提供路引。 古代的路引有身份证和通行证的双重作用,一般都是在百里之内的范围内使用。 负责报名的是一名军中小吏,旁边还有一个按剑而立的小将正一脸严肃的看着人群。 看到李旭的时候,明显眉头皱了一下。 李旭虽然察觉到了,但是也没有多问,从怀里掏出了路引递了过去。 路引是之前陈氏将他扫地出门的时候给办的,也算是给他提供了最后的方便。 那负责登记的小吏接过路引,看了一眼,忽然想到了什么,起身对旁边的小将附耳说了几句,又看了一眼李旭,将他的路引递到了小将的手中。 那小将扫了一眼路引,眉头皱的更紧,走到李旭面前,上下对着他打量一番后有些不耐的问道:“你就是三水县的李旭?” 李旭看他一眼,点点头道:“如果没有重名的话,那我就是。” 那小将似乎对李旭的态度有点不满,眉头皱的更紧了,瞅他一眼,不耐烦说了声“你跟我来。” 说完便向着大营里面走去。 正文 第十五章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 李旭心中奇怪,但是他也是能沉得住气的人,没有多问,跟在那小将后来向军营里面走去,手却按住了腰间的刀柄上。 那小将走了一段,忽然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不屑的轻笑一声:“若我真有害你之意,你就算拔刀又能如何?” 李旭面色平静,道:“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引颈就戮的事情却是做不到。” 那小将一怔,收起了笑,原本略微嫌弃的眼神倒是生出一丝欣赏之意,问道:“学过刀术?” “略懂。” “射术呢?” “也可。” “骑术呢?” “亦可。” 一个问的快,一个答得快。 小将的点点头,表情却是有点敷衍,不过却是手臂一动,腰间的长刀已经瞬间拔出,兜头向着李旭劈了过来。 李旭一言不发,腰间长刀几乎同时出鞘,同样一刀劈了过去。 两刀相斫,发出一声清脆的金铁交鸣之音。 李旭刀出得快,收的也快,还刀入鞘,静静地看着对面的小将,神色平静的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那小将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刀刃上那道缺口,眉头又皱了起来。 一缕红色盔缨飘飘荡荡从他眼前落下,慢慢落在了地上。 看着落地的盔缨,小将的脸一瞬间变得有些苍白起来。 他明白过来,他刚才出了一刀,对方却出了两刀。 第一刀挡住了他的刀,第二刀却削断了他头盔的盔缨。 若是生死较量,自己此刻恐怕已经身首异处了。 孰强孰弱,已经一目了然。 他抬起头再次看向眼前这张俊秀无比的脸时,原本的不屑轻视等情绪全然不见,只剩下凝重和佩服。 “好刀法,不知师从何人?” “无可奉告。” 小将点点头,也不再多问。 对于本事比自己的强的人,不多嘴是最基本的尊重。 “李兄弟请这边跟我来。” 小将面色复杂的瞅了李旭一眼,伸出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带着他向着一处靶场走去。 这个靶场当然是用来射箭的靶场。 他带李旭来是让他射箭的。 李旭也不扭捏,他本来就是来面试的,自然要把所有的本事都展现出来。 他分别在五十步,一百步和两百步的距离上各射了五支箭。 十五支箭全部上靶,其中十三支正中靶心。 李旭最后两支放水了,他觉得还是应该略微低调一点。 毕竟以他的年纪表现的太厉害的话,也不完全是一件好事。 饶是如此,边上的士兵们也都个个一脸震惊的看着他。 现在的乡勇都这么厉害了吗? 不仅相貌英俊无比让人惭愧,就连箭术都是如此超群。 这种箭术就算在大秦边军之中也算是一等一的神射手了。 小将看他的表情已经变成了眉开眼笑了,目光闪烁,一直看着他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射完箭之后,小将又牵来了一匹马。 马是战马,毛色光亮,肌肉发达,一看都是一匹良驹。 小将示意李旭上马。 李旭也没有客气,略微打量了一下马,在马头上轻轻抚摸几下,对着马儿低声说了几句什么,便跃上了马背,在校场内策马小跑起来。 虽然前世今生还是第一次骑马,可是对于掌握着精通级别的骑术技能的他来说,骑上马背的时候就有一种娴熟自然的感觉,就好像自己已经无数次的骑过这匹马了,甚至他还能隐隐感觉到胯下这匹良驹的愉悦。 一开始小跑,慢慢加速,马速越来越快,最后直接在校场之中绕场狂奔起来。 马很兴奋,人也很兴奋。 虽然马速再高也没有开车速度快,但是那种感觉不一样,在马背上跟随战马的节奏起起伏伏,听着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任凭发丝被狂风吹乱,李旭刚才略微紧张郁闷的情绪很快随风而逝。 他从一个捧着弓箭的士兵身边经过的时候随手将弓和箭取在了手中,一边纵马奔驰,一边对着远处的草靶连连开弓。 这个举动瞬间引起了场边一片惊呼。 骑射可不是一般人能玩转的,跟步射完全是两种难度,就跟打篮球一样,半场跟全场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运动一样。 草原游牧民族数千年来一直为祸中原,最大的依仗就是他们的骑射能力。 来去如风,你去打他他就跑,你停下来他又跑来用箭射你,你想射人家的时候人家又跑了,很是被动。 蒙元能够祸害半个地球,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骑射本事天下无双。 此时的秦国虽然骑兵不少,但是懂骑射的骑兵却是不多,加起来可能不超过五千人,还基本上都是秦国边军的精锐斥候。 因此,看到李旭的举动,士兵们才会一片哗然。 而且骑射要用专门的角弓,适合在马背上用的。 轮射程,角弓肯定比不上步弓。论威力,步弓也要强大许多。 在马背上射箭,使不上力气,所以角弓的强度自然就小了许多,射程上也就缩水了许多。 如果用步弓来骑射,别说射中了,能在马背上拉开弓都很不容易了。 所以,士兵们哗然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李旭竟然想用步弓去骑射,都是惊愕过后,又传来笑声一片。 显然都在觉得这个少年因为刚才的表现有点飘了,所以才会做出这种明显不合常理的举动。 不过李旭却显然是不在乎旁边的噪音的。 他想试试自己骑射水平,很想知道自己掌握的射术包不包括骑射。 战马飞驰,李旭双脚踩着马镫,臀部微微离开马背,身体微微前倾。手中的弓如满月,箭如闪电般向着七八十步外的草靶飞去。 本来站在旁边的小将也是微微摇了摇头,但是看到李旭竟然轻而易举的在马背上拉开弓之后,他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目光追随着那支离弦的箭而去。 “笃”的一声轻响,羽箭射中了草靶,虽然距离红心还有点偏差,但是却已经让场边的诸多吃瓜士兵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这少年还是人吗? 看到第一支箭上靶,李旭微微舒了口气,又继续策马疾驰,在不同的距离和角度连续射出了九支箭。 总共射了十支箭,十之箭全部上靶,其中五支命中靶心,另外五支也是稍微偏离了一点点而已。 只是听见报靶的士兵说了结果之后,李旭竟然摇了摇头,显得有些不满意。 这一幕让校场周围一片寂静。 这你都不满意,你还是人吗? 旁边围观的的士兵面面相觑,脸上的表情都有点呆滞。 长得这么英俊,一身本领还这般超群,用步弓骑射也就罢了,竟然还全部上靶。全部上靶也就罢了,可是你却还觉得不满意? 你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一时间,很多士兵都觉得他们当了一个假兵,现在随便来一个乡勇都这么厉害吗? 年轻人都这么不讲武德了吗? 军营虽然等级森严,但是却也是强者为尊的地方。 要想在军营里混出样子,光凭关系别人最多表面敬你,不惹你,但是要想让人家真正服气那就得靠真本事。 李旭的本事已经彻底征服了这些士兵。 军营中央的一座高耸的望楼上,一个国字脸身穿山文甲的中年将领也在静静的看着这边,脸上露出了饶有兴趣的表情。 身后一个身着文官长袍的圆脸中年人笑嘻嘻地凑上前道:“马都尉,知州大人给您举荐的这个良才可还满意?” 国字脸的中年将领名叫马明远,正是耀州城的都尉,主管一州军事。 这才组建乡勇营的事情自然也是他在主持。 马明远转头对着圆脸文官拱手笑道:“宋主管替我谢过知州大人,此子的确是一块良才美玉,末将定不会让其蒙尘的。” 圆脸的宋主管笑眯眯道:“都尉大人的话下官一定带到。下官这就告辞,不打扰都尉大人选拔良才了。” 说完拱拱手笑眯眯的下楼去了。 马明远回头看着刚从马上跳下来的李旭,低声自语道:“宋家的运气真是不错,又是一个好苗子啊。” 这边,李旭看着一脸笑容向自己迎过来的小将,总感觉这家伙的眼神怪怪的,就跟电视上那些准备诱骗未成年人的家伙一个表情。 那小将凑了过来,笑容满面道:“李兄弟这一身本事我林刚真是服了,自古英雄出少年,这句话放在李兄弟身上正正好。” 一边说一边还拍着李旭的肩膀,搞得李旭怪怪的,赶紧往边上躲了躲。 只是这个叫做林刚的家伙却一点都不自觉,反而继续凑近,低声道:“李兄弟,凭你这一身本事,一个校尉都当的。不过你毕竟年轻,到了别的营可能最多只是个屯长。我这里有个军侯的位子,你有没有兴趣?” 说着还向李旭挑了挑眉。 李旭将身子往后靠了靠,瞅了一眼这个之前还一副高冷样子的家伙,总感觉这家伙的表情像个卖片的。 “兄弟,要碟不?欧美日本的,骑马的不骑马全有。” 正文 第十六章 吾好平时杀人 李旭终于确认这个叫做林刚的家伙不是对自己有什么非分之想,而是单纯的起了爱才之心,这才正色问道:“我对大秦军制并不太了解,还请林将军指教一二。” 林刚笑嘻嘻的摆摆手道:“谈不上什么指教,你我兄弟之间不需要这么客气的。” 李旭翻白眼,你这厮刚才对我一副横挑鼻子竖挑眼,显然是把我当成走后门的渣渣了,现在这么快就变脸跟我称兄道弟,难道是去蜀地学过变脸吗? 林刚直接忽视李旭的白眼,给他简要的讲解了一番秦国的基本军制。 秦国掌握军权的最高长官是国尉,最高军政衙门则是国尉府。 国尉府的属官一般有郎中令、卫尉和中尉等。 到了地方上,郡一级的有郡尉,县一级的有县尉,但是郡尉和县尉都是郡守或者县令军事上的助手,军权还是掌握在地方长官手中。 战时则设置将、校以及都尉等武官统率作战,都尉是最常见的统兵官,但不是固定的军职。 一般县尉郡尉统率地方兵出征作战的时候就称为都尉,战毕回郡县,又称为郡尉或者县尉。 如果是郡守领兵作战则称为郡将。 不过这都是秦国开国时候的军制,随着时光变迁,军制也发生了很多改变。 如今秦国国尉一职仍然保留,不过却是一个虚职,没有实权,实权掌握了大将军手中。 这也是这些年秦国频繁对外作战造成的结果。 而地方上,除了县尉之外,郡府州这些地方上的军事长官统称为都尉,当然品级各有不同。 都尉当然还是要听命与地方长官,不过因为这些年秦国内忧外患,匪患不断,所以都尉们的权力也是越来越大,虽然依然作为地方长官的助手,但是却也拥有很大的话语权。 比如说耀州都尉马明远,他虽然一向对知州宋昱很是恭敬,对他的命令基本上都会尊令而行,但是宋昱对他也是以礼相待,相当尊重。 秦**队则主要有三部分组成,一个是守卫京城的御林军,御林军则又分为五卫,分别驻守京城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各卫长官为卫尉。 京城除了御林军之外,还有城门卫和巡城卫两支京城的治安部队,分别由城门校尉和司隶校尉统领。 第二部分则是边军,驻扎在秦国边境的军队,由边郡郡守统领,亲自兼任都尉。 边军常年跟外敌作战,战斗力比起御林军来更强。 第三部分则是各地方的地方兵,兵员一般由当地百姓招募而来,负责当地的治安剿匪等,必要的时候要听从调令,由地方长官亲自或者派遣都尉领兵随从朝廷大将出征。 就军队编制而言,分为部、曲、屯、队各分级。 部又称校,营,长官为校尉,每部人数多则千余,少则数百。 比如说眼前这位一脸卖片模样的小将林刚就是一名校尉,而且还是骑兵校尉,是这次乡勇营中的唯一一支骑兵部队的校尉,是从州军之中挑选出来的优秀人才,所以一开始才会对李旭这个后门货一脸的不屑。 部下为曲,每曲二百人左右,长官为军侯;曲下为屯,每屯一百人左右,长官为屯长;屯下为队,每队约五十人,长官为士吏。 队之下还有什伍两级,长官分别为什长和伍长,顾名思义也知道一个领十个人,一个管五个人,大概相当于现代军队的班长和战斗组长。 本次组建的乡勇营,定额为三千人,分为三部,两个步卒部,一个骑兵部。 每部设校尉一名,定额一千人。 每部分为五曲,设军侯五人。每曲则由两屯组成,各设屯长一人。 除了三千正兵之外,还有一千辅兵,则是负责辎重后勤等事,不计入正式名额之中,以服劳役的形势征发青壮担任。 林刚本来在州军之中就担任骑兵校尉,这次被抽调来组件乡勇营,虽然还是校尉,但是却是一肚子的不情愿。 但是军令已下,只能遵守,因此这才守在报名处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苗子顺手给自己扒拉过去,结果遇上了被上面打了召唤的李旭。 作为军人,自然讨厌后门货,谁都不希望上战场的时候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托关系进来的后门货。 只是没想到这个后门货却让自己震惊不已,虽然自己的脸被打的啪啪响,但是他也不在乎了,一心只想把李旭忽悠到自己的麾下。 “李兄弟你看啊,骑兵部除了地位高之外,饷银也比步卒那边高了一倍,而且还有辅兵平时帮你喂马洗马遛马。你如果来我这边,我给你挑选最精锐的人手,让你的曲成为咱们乡勇营,不,整个耀州城最精锐的一个曲。” 林刚口水四溅的给李旭画饼,直说的口干舌燥,却见李旭一脸的平静,不禁有些沮丧道:“李兄弟,这么好的条件你都不满意吗?难不成你真的想当步卒,那就太浪费你这一身本事了。” 看李旭还是不说话,他的脸垮了下来,忽然想到一事,弱弱问道:“李兄弟,可是因为之前我对你态度不好所以才不愿加入我的部?如果真是这样,我林刚向你赔罪认错,是我有眼无珠,先入为主了。” 说着就要抱拳单膝跪地向李旭认错。 结果自然是还没跪下去就被李旭给稳稳托住了,任凭他怎么使劲都不能下去分毫,林刚看着李旭的神色更加佩服了。 李旭微微用力,将林刚托起,叹口气道:“林校尉想差了,我并没有怪你的意思。我刚才只是在想,加入你的骑兵部倒是没有问题,只是有没有上阵杀贼的机会?” 林刚一怔,问道:“李兄弟就是为了这个?” 李旭点点头,很认真地道:“不瞒林校尉,我来应募乡勇,就是为了杀贼,多杀贼。至于其他军饷之类的东西有了也好,没有也无所谓,管吃管住就行。若是没有杀贼的机会,那这乡勇不当也罢。” 林刚怔怔的看着李旭,对于他刚才的话简直有点不敢相信。 就好比说男子对自己喜欢的女子直接说我只是馋你的身子,至于你的性格好不好相貌如何家世怎样我都无所谓的。 而且,就算你真的是这么想的,那也不能就这么说啊。 有些事情说的做不得,有些事情做的说不得。 就拿应募乡勇这件事来说,李旭哪怕说自己就是为了报效朝廷来参军,甚至说自己是为了升官发财来的,林刚都能理解。 可是你说你就是的单纯的为了杀贼,那我就真的理解不了了。 林刚呆立片刻,眨了眨眼,道:“李兄弟家中可是有亲人被贼人所害?” 李旭摇头:“不曾。” “可是有朋友或者亲戚被贼人所害?” “也不曾。” “那,可是为了天下太平?” 这句话说完,林刚觉得自己脸都开始发烧了。 李旭依然摇头。 林刚就更加一头雾水了,挠挠头一脸不解的道:“那到底是为什么?” 李旭想了想道:“吾好平时杀人,只是不能滥杀无辜,只能杀贼了。” 杀贼赚经验值的事情当然不能说了,即使说了别人也认为他精神错乱胡说八道。 林刚:“……” 难道这就不是精神错乱了? 正文 第十七章 让他男上加男 看着眼前少年俊秀无比的容颜,真诚清澈的眼神,林刚怎么也不肯相信他刚才说的平生爱好杀人的鬼理由。 “李旭,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拿我当傻子吗?” 林刚一脸的愤怒,一副被李旭羞辱了智商的受伤表情。 看着林刚的样子,李旭暗暗叹了口气,果然说真话是没人信的。 他酝酿了一下情绪,然后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用沧桑又略带深沉的语气缓缓说道:“林校尉洞察力果然惊人,我就知道骗不过你的。其实为了天下苍生不再受到匪患之苦,我很早以前就立下誓愿,要铲除天下所有的盗匪,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这也是我加入乡勇营的真正原因。” 林刚的表情一下子舒服了,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 这就对嘛,你这么俊秀的人物,这样的志向才配得上你的容颜嘛。 “李兄弟虽然年少,却有一颗保国安民之心,知州大人果然慧眼识英才啊!凭你的本事,入了乡勇营,立功也是迟早的事情。再有知州大人提携,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以后若是有个好前程,别忘了拉兄弟我一把啊。” 林刚言语中透露着丝丝羡慕的滋味。 李旭虽然已经猜到今日的事情跟郁瑜有关,此刻听到林刚这么说,心中更是了然。 他眨眨眼,看着林刚道:“林校尉,如果我说我根本不认识知州大人,你信吗?” 林刚侧目而视,又是一副智商受到羞辱的表情。 李旭只好闭嘴。 林刚已经抛出了橄榄枝,根本不给李旭拒绝的机会,直接拉着他回到之前报名的地方,让登记的小吏把李旭的名字录了上去,直接分配到了骑兵部,军职后面直接挂上了军侯。 回头会有制作好的腰牌和令旗交给李旭。 登记的小吏一脸惊诧,看看一脸兴奋的林刚,又看看一脸无奈的李旭,不清楚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 旁边有知情者附耳说了几句,小吏恍然大悟,看向李旭的目光也是惊诧之中带着佩服,拱着手说了两句吉祥话。 谁都以为知州大人打过招呼的这个关系是个青铜,没想到却是个地地道道的王者,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登记完了之后,林刚就拉着李旭陪他去测试那些报名参见骑兵部的乡勇。 那些前来应募的汉子看见李旭这样一个比女孩子还要俊秀的少年竟然跟校尉一起面试他们,脸上都露出了不服气的神情。 李旭知道这其中肯定有一些要分配到自己那一曲的,为了以后省事,所以也没有藏拙,直接露了几手。 片刻后,全场没有一个不服的,看着李旭的眼神都带着敬畏佩服。 林刚笑呵呵的在一旁看着,没有丝毫因为自己这个校尉风头被抢的不快。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骑兵部这边招募了不到三百人。 中午有两个时辰的吃饭时间,下午继续面试。 林刚直接邀请李旭去城里吃饭,他要在城里的醉仙楼请客。 李旭没有拒绝,林刚虽然一开始没有给自己好脸色看,不过那是因为嫌弃他是关系户的缘故。 搁到他身上,他也会有同样的反应。 关系户这种事情谁都不喜欢,但是人人却都喜欢找关系走后门。 其他衙门还好一点,军中可是一个靠实力说话的地方,若是在手下有一个草包关系户,那绝对会让上官头疼的。 一旦有作战任务,就会出现很多不应该的变故,凭空增添了许多风险。 所以这一点李旭很明白,自然不会介意。 半天相处下来,林刚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人,虽然有点小精明小心思,但是却也是个实打实能干事的人,能容人,性格也不错,是个不错的上官。 李旭本来就是来当临时工的,若是碰上个难伺候的上官,那他会很难受的。 况且以后他要多杀贼多赚经验值,很多事情还得林刚支持,所以跟他搞好关系很有必要。 林刚换了便服,两人便一起出了军营,从南城门进了城。 醉仙楼就在南大街上,是一处档次中等的酒楼,很适合林刚这种中低级公务员的消费档次。 两人进了醉仙楼,掌柜的一看见林刚就热情迎了上来,亲自带他去了二楼的雅间。 两人坐定之后,林刚让李旭点菜,李旭则表示客随主便,自己又不挑食。 林刚也不客气,便点了几样最常点的菜,又要了一坛凤酒。 凤酒是关中地区最受欢迎的一种酒,酒液清亮,酒香浓郁,后劲很足,很适合关中人的口味,几乎是宴席上最常见的佳酿。 待掌柜的出去之后,李旭疑惑道:“林兄,军中不是禁酒吗?” 林刚笑呵呵道:“军中禁酒是不假,不过一来只在营中禁酒,二来是战时期间禁酒。今日却不在此列之中。李兄弟武艺高强,只是不知道这酒量如何?” 说着摆出一副酒场老前辈的表情来,显然是想看李旭的笑话。 李旭微微一笑道:“我不常喝,还请林兄手下留情。” 林刚哈哈大笑,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表情,拍着胸脯大声道:“放心,你若是喝醉了,我送你回客栈。” 很快,酒菜就送了上来。 大家都是男人,两人又都存了结交彼此的心意,所以很快就推杯换盏起来,气氛快速升温。 三杯酒下肚,两人就勾肩搭背起来,哥哥长弟弟短的叫了起来,很是亲热。 半坛子酒下去,林刚的眼神已经变得迷蒙起来,说话开始颠三倒四,身子也摇摇晃晃的。 李旭虽然脸色也有点红,但是却眼神清明,坐姿稳重,完全没有一点喝醉的样子。 两人天南海北的说着,不过在李旭有意识的引导下也知道了林刚的不少事情。 原来林刚也是秦国军中一个巨头林家的子弟,不过是旁支的庶出子弟,虽然颇有才干,但是却也不太被家族重视,这才被安排到了地方上做一个小小的校尉。 而一般的嫡系子弟则往往在御林军中任职,前途自然更加光明。 林刚虽然看不出来什么愤懑之意,但是人在酒精麻痹之下,很多情绪就被放大了,所以说着说着竟然还捂着脸哭了起来。 让李旭有些尴尬,自己竟然把人家一个堂堂校尉给弄哭了。 而且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 面试当天就把顶头上司给灌醉了,而且他还哭了,怎么办? 在线等。 一群老色批肯定会在下面回复: “强啊,兄弟,是男人就上了他,让他男上加男,你要迎男而上,最后让他知男而退……” 李旭摇摇头,赶紧驱散那些奇怪的想法,看着眼前哭了一阵后就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的林刚,他有些无语。 就这点酒量还想灌醉我? 前世的职场应酬岂能是白给的?这年头的酒也就那样了,比起前世的啤酒度数高不了多少。 林刚说是自己请客,但是最终还是李旭付了帐。 然后又拜托掌柜派了两个伙计将林刚送回了他在南城的住处。 李旭自己则沿着街道慢慢的往客栈方向走回去。 半天没有见老黄牛了。 想它。 正文 第十八章 壮士请留步 李旭闲庭信步一般慢慢的往客栈方向而行,也不着急,就当吃饭完消消食。 一边走,一边惬意的看着两边的风景,以及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大姑娘小媳妇。 只是这美女古往今来,前世今生都算是稀缺资源,一路过来倒是一个能入眼的美人都没有。 正所谓: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却装饰了别人的梦。 美人没看到,反倒是盯着他看的人却不少,还都是大姑娘小媳妇的,甚至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妇人。 一边看还一边指指点点的。 每当他看过去的时候,年纪小的脸一红,别过头假装看别处,年纪大的却两眼放光,大有扑上来的拉着他问生辰八字仙乡何处的架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分男女老幼古今中外,李旭虽然并没有打算靠脸吃饭,但是却也知道自己的颜值高的男默女润。 尤其是他还腰间挂着长刀,五官虽然俊秀无比,但是气质却又是英睿潇洒,搭配在一起实在是魅力爆棚。 眼看着许多动机不纯的大姑娘小媳妇有意无意的往自己身边凑,似乎很有趁机碰瓷然后让自己扶起后便打算主动以身相许的意图。 唉,长得帅的人比起普通人,显然多了不少烦恼。 李旭想到此处,叹了口气,没有了看风景的心情,加快脚步,向客栈方向而去。 走到一处挂着“明月楼”招牌的酒楼门口时,看见门口竟然站着好几个身着皂衣,腰挂铁尺铁链的差人,此时正人人持刀,面向酒楼门口,做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李旭起了好奇心,难道这些差人在这里抓贼? 一想到抓贼,他立刻激动起来。 你说别的我可能没兴趣,但是一说到抓贼我可就不困了。 这辈子当官不会,搞发明创造也不在行,只能抓抓贼,杀杀匪这样赚一点经验值,才能维持得了生活的样子。 依照常理,官府办案,前后门肯定都有人守着。 李旭绕到明月楼后面瞅了一眼,果然那边也有七八个差人守着。 从这阵势来看,这次抓的人应该不会是个无名之辈,搞不好是什么江洋大盗。 这种人,应该能为他提供不少经验值,最少也应该在二十点以上。 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李旭根本不嫌少的。 创业维艰,每一点经验值都是不能浪费的。 他打量了一下明月楼的地理位置,前门处在南大街上,门前人来人往的,而且官府在这里布置的人手是最多的,足足有十几个。 而后门则连着一个小巷子,那个小巷子只有短短几十米,出了巷子口就是一个岔路口,可以通往三个方向。 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里面那个被瓮中捉鳖的贼,那肯定会选择从后门逃跑的。 官府肯定也想到了这一点,但是却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贼跑了是小事,若是因为他们布置的原因,让贼人从前门冲出来,伤上几条人命,那才是出大事了。 稳定压过一切。 打定主意,李旭便慢悠悠的晃到了明月楼后面的那个巷子口,靠在拐角的墙上抱着刀闭目养神起来。 他打算当一个热心的朝阳,不,耀州群众。 没等多久,李旭就听见哐啷一声巨响,好像是窗户被人撞碎的声音,紧接着便传来了阵阵吼声。 “贼子跑了,快追!” “好贼子,别让他跑了!” “吃我一刀,哎呦!” “小六子!” “贼子扎手,快去前头叫人!” “莫让这贼子跑出城去!” …… 几声惨叫声接连响起,便听见一个重重的脚步声从巷子深处跑出来,快速向着李旭的位置接近。 李旭睁开眼,忽然一闪身站到了巷子口。 一个高大壮士的身影差点撞进他怀里去。 李旭快速瞥了一眼,眼前的人一身团花锦袍,跟个员外似得。 只是面相凶厉,又长着一对三角眼,一个鹰钩鼻,手里握着一把大刀,刀上血迹斑斑。 身后的巷子里躺着几个哎呦惨叫的差人,还有一两个远远的只是持刀咋呼,嘴里喊着贼子别跑之类的话,脚却是原地不动。 “一看你就不是个好人,就是你了。”李旭微微颔首满意地道。 终究还是没有白等。 那凶人看见挡住自己的竟然一个俊秀的不像话的少年,微微一愣之后,手中大刀便兜头向李旭砍来。 “果然是个悍匪,老子这么帅的一张脸你都舍得下手,果然死有余辜啊。” 李旭吐槽一句,手上却一点都不慢,横刀出鞘从下往上迎了上去。 “当”的一声轻响,那凶人手中的大刀瞬间断成两截,李旭的横刀一往无前,往凶人的脖子掠去。 那凶人瞳孔急剧收缩,急忙想要做一个铁板桥的动作来避开利刃,可是刚刚一动,便感觉颈间一凉。一颗大好人头便离身飞起,然后就看见自己的无头尸体在原地摇摇晃晃。 然后便眼前一黑,彻底了账。 “经验值+20.” 果然只有20点,李旭虽然微微有点失望,但是好歹没有低于预期。 巷子深处那几个没有受伤的差人看到巷子口忽然出现一个俊秀少年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 再看到那贼人二话不说就一刀向着少年兜头砍下的时候有人甚至忍不住的闭上了眼。 虽然这少年自己倒霉碰到了凶人刀口上,可是看着这么俊秀的少年死在自己眼前实在是不忍赌的一件惨事。 只是很快就被同僚的惊呼声给吸引了,睁开眼睛再看过去的时候就是须臾之前还大逞凶威伤了好几个同僚的凶人已经没了脑袋,尸身也在缓缓向后倒去。 凶人尸身噗通一声重重砸在地上,掀起一阵灰尘。 凶人挡着的少年此时正一脸不甚满意的样子缓缓收刀入鞘,正欲转身离去。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经验值到手,李旭自然不会继续留在这里了。 只是他刚走两步,后面就传来了一个声音:“壮士请留步!” 正文 第十九章 你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 李旭想要假装没有听见,但是身后已经有脚步声追了过来。 他不太愿意跟衙门的人打交道,但如果执意要走的话肯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说不定还会被怀疑成贼人的同党。 他只好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对着身后追过的几个差人露出一张灿烂的笑脸。 虽然远处看到这少年很是俊秀,但是这么近的距离看着少年俊秀的脸上绽放的笑容,让几个差人颇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刚才的事情带来的冲击感好像都消散了许多。 “几位差大哥,不用谢我,我只是恰好经过此地,挡了这人的路,他就要拔刀砍我,我只能出手自卫。如果恰好帮助衙门除了害,那也算是一件好事。” 李旭很是低调的解释道。 一个胖乎乎的差人面对李旭,平日里板着的脸好像也不自觉的柔和了许多,笑道:“小兄弟不要担心,你杀的这货是官府通缉了很久的江洋大盗。这厮身手厉害,性子又奸猾,一直没有抓到,还伤了我们不少兄弟。这一次刚入城就被线人给盯上了,所以我们才在这里设伏。没想到这货实在凶悍,伤了好几个兄弟,若不是小兄弟恰好出手,这次又得让这货给跑了。” “没错,所以小兄弟你这次不仅无过,反而有功。之前衙门给这厮开出了五百两的赏银,无论死活都是五百两,所以小兄弟你这次也算是顺手发财了。” 一个高瘦的差人也在一旁笑着补充道。 嘿,还有这种好事,赚了经验值还能顺便赚钱! 李旭听了也是心中一喜,笑道:“那敢情好,果然是好人有好报啊。几位差大哥,衙门还有没有什么悬赏的贼人,下次要是还需要人手的话尽管找我,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见义勇为。当然了,顺便赚点赏银也是可以的嘛。哈哈哈……” 两个差人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 眼前这少年真是个妙人,之前还一副不想惹事的模样,一听有赏金立马又变了一副模样,关键是人生的俊秀,说话还有意思。 “那啥,两位差大哥,规矩我都懂。两位以后如果遇到难搞的贼人随时可以来找我,赏银咱们三七分,我七你们三。你们可还满意?” 李旭凑近一点,压低声音对两位差人道。 两人面面相觑,这少年脑子太活络了吧? 刚说了个赏银的事情,这么快就把这事情想要当成生意做了,分成都给安排好了? 恩,三七分好像也不错的样子。 只是好像哪里怪怪的,好像在他眼里,抓贼简单的就跟过家家一样。 都不想想,官府之所以能开出这么高的赏格,就是因为这些被通缉的家伙都很难对付,才会出此下策的。 两人嘴角抽抽,干笑了两声,就当没有听见李旭的话。 正此时,一个身穿紫袍的捕头带着一群差人酒楼门口那边绕了过来,其中有两名差人还用铁链牵着一个手脚都被上了脚铐的汉子。 “周捕头!” 差人们急忙拱手见礼。 周捕头是一个身形魁梧,方面大耳神色威严的中年汉子,微微点点头,看着地上尸首分离的尸体,又看了看旁边站着的李旭,向胖乎乎的差人沉声问道:“怎么回事?你俩谁杀的?” 胖差人面色微赧,一指李旭道:“是这位小兄弟出手的。” 说着将刚才的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周捕头神情惊诧,这才认真的看向了李旭。 李旭微笑以对,祭出了自己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 周捕头看着李旭,原本威严的神色也不觉柔和了许多,拱手道:“小兄弟年纪轻轻,刀术却极为惊人,还未请教仙乡何处。” 李旭明白,这是要盘查的意思,毕竟在这些捕快眼里,人人都是潜在的犯罪者。 他依然保持着自己如沐春风的笑容道:“周捕头谬赞了,在下李旭只不过是乡勇营骑兵部一个小小的军侯罢了。林刚林校尉正是我的顶头上司,之前刚刚与林校尉在醉仙楼喝完酒,途经此处,正好遇上了这贼人,顺手除掉而已。” 周捕头一惊,没想到眼前这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竟然还是一个军侯,虽然只是乡勇营的,但是却也足以让人惊讶不已了。 至于林刚校尉,他久在耀州城,虽然两人没有谋面,但是也是听说过的。 毕竟州军之中就那么五个校尉,林刚还是最年轻的那一个,据说还是京城林家的子弟。 想不到这少年竟有如此身份。 周捕头对李旭的盘问也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况且李旭眼神清澈,姿容俊美,神情诚挚,一看都不像是作奸犯科的人。 周捕头再次拱手,这次的态度就郑重许多了。 “李军侯出手为民除害,周某在此谢过。此贼名叫郭强,臭名昭著,作恶多端,衙门通缉许久今日方得他踪迹。若非小兄弟仗义出手,今日又是前功尽弃了。这个人情周某记下了,日后若是有什么事情尽管来知州衙门寻我,若是能帮的周某一定会帮的。” 李旭听得出来这位周捕头不是在说场面话,言语之中颇为诚挚,显然是因为这个叫做郭强的贼人迟迟不能缉捕而受到了不少压力。 这一次行动虽然说是偶然发现,但是提前不知道布置了多少功夫。若非李旭出手,郭强肯定就跑了,他回去必然要被上官责罚的。 李旭拱手微微一笑,谢过周捕头。 周捕头也不再多说,一边吩咐人收拾郭强的尸首,一边安排人将受伤的手下送去医治,自己则带着人回衙门收尾。 临走前问了李旭的住址,说是回头会派人将五百两赏银送过去的。 李旭自然没有问题。 告辞之后,李旭一边往回走,一边嘴里得意的哼着小曲,美滋滋的样子任谁一眼都看得出来。 今天虽然从被请的人变成了请客人,但是路上却大赚了一笔,又有经验值又有银子,这让李旭很是高兴。 走到客栈门口的时候,胖乎乎的店小二看见他就急忙迎了上来笑道:“客官,你可回来了。有个天仙似的小姑娘等你半天了。” 李旭一愣,问道:“你怎么知道人家是等我的?” 小二哥嘿嘿一笑道:“我这双眼睛天天迎来送往的,毒着呢。那小姑娘一说,我就知道他找的就是你。再说了,也就只有你这样的俊俏小郎君才配的上那天仙一般的姑娘,不是找你还能找谁?” 帅哥配美女,好朴素的逻辑! 李旭默默地给小二哥点了个赞,移步向里面走去。 进了客栈转了一圈没找到,问了店小二,又往后面的马厩而去。 一转过弯,就看见一道窈窕高挑的红色身影正站在老黄牛面前,一双纤细白皙的素手抓着一把干草正在喂牛,一边嘴里轻声嘀咕着什么。 光看一眼背影,李旭就知道是谁来了。 正文 第二十章 不娶何撩? , 说起来他来到这世界上认识的第一个女孩子也是唯一一个也只有那个大长腿鱼姑娘了。 除了她再也不可能是别人了。 李旭眼珠子一转,有心逗她,忽然大喝一声:“呔!这是哪里来的偷牛贼,站住休走,我这就去报了官来抓你。” 大长腿鱼姑娘被吓了一跳,急忙转身慌乱的练练摆手,叫道:“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 一套否认三连。 看着她慌乱不已的小脸,李旭则是乐的哈哈大笑起来。 郁瑜发现是李旭,这才表情一松,红着脸轻啐一口:“你果然不是好人,又吓唬人家。” 李旭看她脸红红还有微嗔薄怒的样子颇为可爱,又是一阵大笑。 直到大长腿少女嘟着嘴一脸幽怨的望着他,这才止住了笑声。 “你怎么来了?”李旭忍住笑问道。 “我,我当然是有事才来找你的啊。”大长腿鱼姑娘眼珠子一转,期期艾艾地说道。 “你找我能有什么事情?难道说你又打算找棵树上去让我去救你?” 李旭开玩笑道。 看着少女又脸红了,噘着嘴看他,李旭干笑两声,不再提这件事。 “午饭吃过了没有?没吃的话我请你。” 李旭没话找话,跟女人聊天是他前世今生都不怎么精通的课题。 “恩,吃过了。你要是没吃的话,我也可以陪你再吃一点的。” 大长腿乖巧的答道,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脸红红的偷看了李旭一眼。 李旭则没有注意,道:“我吃过了,跟乡勇营的林校尉一起下了馆子。只是这个家伙说是他请客的,结果自己先喝醉了,最后还我会的账。” 对于吐槽林校尉李旭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大长腿少女闻言脸上略过一丝失望的表情,但是很快就想到了什么,反而露出一副放心了的神情,仰着头看着李旭小声道:“你若是缺银子的话,我这里还有些私房钱先给你拿着用。” 李旭摆手道:“银子倒是不缺。刚才路上回来的时候还顺便捡了五百两银子。” 少女闻言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旭的表情分明说你是不是又在逗我玩? 李旭便将刚才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少女听得瞠目结舌的。 你把这叫做顺便捡的的银子? 虽然她没有亲到现场,但是自小到大的见识却让她知道那个郭强肯定不是一般的悍匪。 连提前埋伏好的官差都伤了那么多人,李旭挡在人家逃命的路上,那能有好? 她声音急切地问道:“你没有受伤吧?” 说着就上上下下的打量李旭,看的李旭很有些不好意思。 “我没事,真的没事,你看我的样子像是有事的样子吗?两只熊瞎子我都不怕,还会怕一个没听过名字的悍匪?不是我跟你吹,就是高迎祥那厮站我面前,那也是一刀的事。” 李旭笑呵呵地道。 喝了点酒,又平白得了五百两银子,还有经验值赚,男人爱吹牛的毛病忍不住就犯了。 郁瑜看他还有心情吹牛,这才松了口气,知道他肯定没事。不过还是轻声道:“以后这种危险的事情你还是尽量避开,我知道你本事大,但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种事让官府的人去做就是了。你若是缺钱,就跟我说,我的私房钱还是有一些的。” 李旭知道她关心自己,也没有再继续吹牛,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不过他忽然不说话了,盯着少女瞅了半天,直看的少女一张俏脸越来越红,头越来越低,最终羞得垂下头,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颈。 “咦?你今天有点奇怪啊?” 李旭摸着下巴慢悠悠地说道。 “奇怪?哪,哪里奇怪了?” 少女闻言,忍着羞抬起头来疑惑地看向李旭,一双漂亮的杏眼之中有轻微的朦胧水汽氤氲。 郁瑜今天没有再穿男装,更没有穿皮甲,而是一头乌云梳成了少女常见的蝴蝶髻,发髻上还垂下两条长长的白色飘带。 一身白色的碎花齐胸襦裙,外面罩上一条红色半透明的泥金披帛,配上她高挑的身材,清丽的容颜,既能凸显女儿家的娇俏婀娜,又不失少女的灵动活泼。 而且脸上还有一层精致的淡妆,更让她显得明艳动人。 相比昨日抱着树枝大喊救命的狼狈,今日的少女显然是精心打扮过才过来的。 李旭虽然一向以标准的直男自诩,但是却并不是瞎子,也不是傻子,审美更是正常的很。 对于大长腿鱼姑娘今天的造型还是很有些惊艳的。 他本来是打算说出那句著名的土味情话的,但是话到嘴边又想起了另一句话。 不娶何撩? 前世对于女孩子说这句话没多大问题,脸皮薄的最多嘻嘻一笑,脸皮厚的说不定直接翻个白眼鄙视你老土。 但是搁在古代世界这句话就杀伤力很大了,能撩的少女啊少妇之类的小鹿乱撞,很容易撞出事情来的。 万一眼前这大长腿被自己这句话撩的对自己产生了一些不该有的非分之想那就麻烦了。 “咳咳,没什么。我是想说,你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吧?” “嗳?”少女等了半天却是这样的结果,虽然心中疑惑想知道自己哪里怪了,但是却也不好直接问,点点头道:“我昨夜回去之后跟三叔三婶说了你救我的事情,三叔说一定要当面谢过你。本来是要派人来请你的,但我又担心那些人不认识你,所以就亲自过来了。三叔今日在家里备了宴席,让我务必请你过去。你,你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我晚上就在家里等你。” 说道最后,声音越来越小,脸又慢慢红了起来,仰着头一脸期待的看着李旭。 李旭也没想到会是这种事,愣了一下问道:“你三叔就是知州大人吧?” 郁瑜点点头道:“嗯,不过你不用担心,三叔待我如同亲闺女一样,他人很好的,虽然平时在公事上严厉一些,但是私底下还是很好相处的。” 好像生怕李旭不愿意去,郁瑜急忙解释道。 知州大人要请自己去家中赴宴?就为了感谢自己救了他侄女? 虽然李旭不太懂这个世界的规矩,但是也知道堂堂一州知州的地位相比起一个普通百姓来说那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自己一介平民就算碰巧救了他侄女,也不至于亲自设宴感谢自己吧? 总感觉这里面有其他的文章。 去还是不去? 这是个问题。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我愿意 , 从本心来讲,李旭是不太愿意跟官府中人打交道的。 除了那些有所求的人之外,好像一般人都不会喜欢跟官府中人打交道,古往今来都是一样的。 他来耀州本就是为了多赚一点经验值,早点让系统升级。 虽然路上意外救了眼前的大长腿姑娘,但是也并没有因此生出攀附权贵的心理。 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以前不太理解这句话,现在却是有些懂了。 只要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只要还需要跟别人打交道,你就不能做到超脱,不可能不跟其他人产生纠缠瓜葛,不可能做到万事随心,不可能做到一切如意。 许多年过去之后,发现自己最后变成了完全跟自己当初设想的不一样的一个人。 李旭自然也不能免俗。 他本想拒绝,但是奈何大长腿少女看着他的眼神巴巴的,充满着期待。 好像他只要露出一点拒绝的意思,她就会哭给自己看。 要是换一个人,李旭倒是不在意,爱哭不哭。 奈何大长腿少女长的实在太好看了,最关键的是大家也算是朋友了。 嗯,李旭的美德之一就是不太喜欢拒绝朋友。 想了想,他看着大长腿少女问道:“那啥,咱三叔喜欢什么,我好准备点礼物。” “三叔喜欢什么?好像比较喜欢字画多一点。嗳?咱三叔?”大长腿少女想了想回答道,然后后知后觉的才意识到李旭刚才的称呼有点问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俏脸又是一红,看着他的眼神又变得水汪汪的。 李旭假装没有听见,挠头道:“字画?我也不懂字画啊,街上能买到的都是大路货,肯定也不适合送礼。” 郁瑜抿嘴笑道:“不用带礼物的,三叔想要什么字画会自己去找的,你只要人去了他就会很开心的。” 李旭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看着少女道:“你刚才对着老黄嘀嘀咕咕的在说什么?” 郁瑜很呆萌的“啊”的一声,然后略微不好意思的轻声道:“也没什么,就是看它已经很老迈了,还要拉车走这么远的路,挺可怜的。” 李旭认同地点点头道:“是啊,老黄跟我同病相怜,都是被人扫地出门的。要不是没有马代步,我这次也不会用它来拉车。等回头我攒点钱买上一匹马,老黄就可以彻底退休了。” 昨天来耀州的路上,李旭简单说了自己的事情,所以郁瑜也是知道的,她沉默了一下,仰起头对着李旭,用一种很认真的语气说道:“李大哥,以后你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你这么优秀,以后一定会有很好的前程的。到时候衣锦还乡,让那个坏女人好好看看她的决定是多么的错误。” 李旭微微有些惊讶,但是还是点点头,笑着道:“我没事的,我很看得开。借你吉言,愿我们以后都能幸福安康。” 少女重重地点点头道:“恩,一定会的。就算,就算你以后不太顺利,还,还有我呢。我会一直站在你的身后的。” 最后一句话说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完之后脑袋垂的下巴都快碰到胸口了。 李旭笑嘻嘻道:“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会站着一个成功的女人,难道你就是我背后的那个女人?怎么感觉有点瘆的慌。哈哈……” 李旭的冷笑话说完自己都觉得有点冷,又干笑了两声来掩饰尴尬。 大长腿少女却是眼睛亮晶晶的,用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喃喃道:“如果李大哥需要的话,我愿意……” 李旭没有听见,便约定了晚上去的时间,然后又说了一些今日应募乡勇的事情。 郁瑜交给了李旭一张请帖,才依依不舍的走了。 李旭在马厩中待了一会,给老黄牛亲手喂了一些精饲料,又用客栈准备的刷子给它刷了刷毛,这才回到房间准备休息一会。 没有脱鞋子,直接躺在床上,打开了系统面板,看了一下当前的经验值。 当前的经验值竟然有三百五十点了,除了救了郁瑜获得的三百点,还有今天杀了郭强的二十点,以及之前剩下的十五点,竟然一天之中长了十五点经验值,这让他有点意外。 之前在庄子里的时候日常经验值长得很慢,足足七八天才涨了十几点,如今来耀州城一天就长了十五点。 这是什么缘故? 难道说果然还是要跟外界多打交道,闭门造车是不行的。 李旭想起以前玩游戏的时候,只要在商路上沿途建造交易站,就可以源源不断的增加经验值或者各种资源。 现在虽然没有交易站这个设定,但是自己在城市的活动是不是也有这种功能呢?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好像是这样的。 不过这只是一天的数据,时间太短不具备参考性,还需要再继续观察。 不过总归是一件好事。 放过这一茬,李旭又打开了系统面板的小地图。 这个小地图的功能跟游戏中的小地图基本相同,所有的系统建筑都能获得一定的视野。 这些视野连在一起,就变成了一副动态的系统地图。 所有的系统单位在地图上显示的都是鲜艳的颜色,比如说所有的建筑物都是黄色的,形状就是建筑本身的形状轮廓。 而人则是显示的一个个红色小圆点,随着人的活动小红点也会在地图上反映出相应的轨迹。 而系统外的单位,比如说山则是显示的是黑色,树则是一片片的绿色。 后面山林中的动物们则显示的是一个个灰色小圆点。 至于说怀有恶意的敌人会显示什么颜色,李旭目前还不得而知。 毕竟这个系统小地图是他剿灭了那一群溃兵之后才出现的。 不过现在也不用太担心再有敌人隐藏在后山中而自己却不知道了。 李旭临走前交代的让在后山多建立几个哨站,这些哨站拥有比普通建筑物更大的视野,每一个哨站的辐射范围大概能在方圆五百米左右。 庄子后面的山林面积并不很大,大概也就建个五六个哨站就能完全覆盖了。 现在已经建成了三个,在哨站的视野覆盖中显示一切正常。 李旭看完之后便放心了许多。 关闭了面板正准备眯一会的时候,门外就传来了店小二略显焦急的声音: “小李郎君,小李郎君,下面有两位差爷找你”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这种好事务必叫上我 , 听到店小二的话,李旭先是一愣,下意识就想自己是不是犯了什么案子。 想了想,除了自己在马栏山后山杀的那三十几个溃兵,再就是趁着大长腿少女睡着了的时候多看了她七八眼嘛。 难道这也犯法? 不过他很快就自己笑了起来。 谁说警察找上门就一定是犯事了,自己也是一时糊涂了。 肯定是因为自己杀了悍匪郭强的事情,官差们给自己送银子来了。 想到这里,李旭心中大定,从床上坐起来,走过去打开了门。 店小二一见他,急忙回头看了一眼,急声道:“小郎君,你要是犯了事就赶紧跑吧,这些官差如狼似虎,要是落在他们手上到时候就是黄泥巴落到裤裆里,根本说不清了。你现在赶紧走,我给你拖着他们。” 李旭听得哭笑不得:“小二哥,你怎么就知道是我犯事了?难道官差就来找我就不能是好事?” 店小二焦急道:“小郎君啊,你不知道这世道险恶,这些官差根本就没好人,他们找上门来能有什么好事,难不成还是给你送银子的不成?你这么年轻英俊的,赶紧跑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等到风声过去再做打算。” 李旭听得很有些感动,拍拍他的肩膀道:“小二哥一片好意,我心领了。我就算真的犯了事,也不能跑了连累你。我这就下去会会这些官差,说不定他们真是来给我送钱的呢。” 说着笑了笑就大步向着楼下走去。 店小二急的在后面直跺脚,多英俊的小郎君,怎么就是个死脑筋呢。 不过他也没忘了帮李旭关上房门。 李旭还没走下楼梯,就看见大堂正中间的桌子旁坐着两个身穿皂衣,腰间挎刀的差人。 一胖一瘦,正是之前自己在巷子口见过的那两位。 他们周围桌子都空着,客人们都尽量离得远远的。 留着山羊胡子的客栈掌柜弓着腰一脸赔笑的站着一旁。 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的李旭心中暗叹,果然这些官差在百姓心中的印象都不太好呢。 听见脚步声,两名官差看见李旭,几乎同时站了起来,原本绷紧的脸上瞬间挂上了笑容。 “李军侯,我们又见面了。” 两人拱手笑道。 “两位差大哥,叫我李旭就行了,什么军侯不军侯的太见外了。” 李旭笑容满面的回礼,他还指望这两位以后能多给他提供一些杀贼赚赏金赚经验值的机会呢。 两人之前亲眼见了李旭一刀砍了悍匪郭强,本就已经很是佩服他的身手了。 又听说他是乡勇营的军侯,回去之后找人一打听,知道这位不仅是货真价实的军侯,而且一身本事还震惊三军,不仅被林校尉亲自点名,而且据说还是知州大人那边推荐过来应募乡勇的。 这下子两人都更感觉这位小李郎君深不可测了,匆匆吃了个午饭,就去衙门账房领了赏银,然后亲自给李旭送了过来。 本来周捕头要亲自来的,人人都不愿意放过这样一个在小李郎君面前刷好感的机会,不过周捕头临时有事被通判大人给叫走了,这才轮到他们哥俩。 知道了李旭的背景深厚,又见他如此的随和温润,两人对李旭的观感就更好了。 胖乎乎的差人笑道:“李军侯说的极是,若是称呼职差确实生分,毕竟算起来咱们今日也算是生死之交了。我叫成凯,这位是我的好兄弟寇松。” 叫寇松的瘦差人也笑着拱手再次见礼。 李旭笑容可掬的跟两人正式见礼,这算是彼此认识了。 三人又寒暄了两句,胖乎乎的成凯对着大堂外面一招手道:“开始。” 李旭好奇望去,只见外面的地上已经摆好了长长一串鞭炮,一个帮闲模样的汉子正拿着火折子蹲在地上伸长着胳膊对准鞭炮捻子点火。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顿时响彻了整个客栈,所有的人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 鞭炮过后,胖乎乎的差人成凯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高举,在大堂之中环视一周,将所有的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之后高声叫道:“今日前来同福客栈,是因为一直被衙门通缉的悍匪郭强今日在城中被见义勇为的李旭小郎君一刀斩杀。悍匪郭强作恶多端,天道昭昭,要灭此贼,故假手小李郎君之手斩杀此贼,实在大快人心。我二人一来送上衙门悬赏赏银五百两,二来则是代表衙门向小李郎君表达感激之情,望以后诸位乡亲百姓都能学习小李郎君,遇到贼人匪盗勇于出手,或者主动举报,一经查实皆有重赏。” 说完之后成凯双手将信封送到了李旭面前,低声道:“小李郎君,这里面装的五张一百两的银票,都是隆盛钱庄的,可天下通兑。当然,主要是大秦境内。” 送个银子还搞得这么隆重的,李旭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接过信封,顺手打开看了一下,确实是五张一百两面额的银票,笑眯眯的塞进了怀里。 看到他接过银票,旁边高瘦的寇松则是带头鼓起了掌。 然后其他的客人也都跟着一起鼓掌。 一开始稀稀拉拉,但是后面就越来越整齐了。 掌声如雷,大堂梁木上面一只小蜘蛛差点被震的掉下来,八脚齐出,才终于抓紧,没有酿成一起蛛间惨剧。 刚才还让李旭赶紧跑路店小二巴掌拍的最起劲,手心都红了,看着李旭的眼睛都冒着泪光。 他是真没想到这些平时专门欺负百姓的差人竟然真的是来给小郎君送钱来的,而且还是五百两银子。 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看着儒雅斯文的小郎君竟然本事如此高强,竟然能一刀斩了悍匪郭强,真是人不可貌相。 悍匪郭强作恶多段,手段残忍,耀州城不知道他的凶名的人真没几个。 店小二的一个朋友就是因为在走路的时候碰了郭强一下,就被那厮暴打一顿,然后在床上躺了半年最后没了。 虽然报了官,但是官府却一直都没抓到人。 所以他对官府有意见,这件事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这次听说李旭一刀斩了郭强,他心中除了钦佩就是感激了。 “小李郎君,你给大家伙说几句。大家鼓掌欢迎!”胖差人成凯趁着掌声停息,又一脸笑容的看着李旭道。 李旭颇有些无奈,给钱就给钱,整这么大动静干啥啊。 不过他毕竟也是过来人,知道官府做事肯定要讲究利益最大化,当然这个利益主要是宣传方面的利益。 若是搁到前世,这事情肯定要好好宣传一下,电视台、各个媒体都要来报道,各种合影,报告,甚至电视访谈缺一不可。 多好的一个树立典型,宣扬官府信誉的一个机会,肯定不能白白浪费掉的。 古往今来都是一个路子。 李旭毕竟拿了人家的钱,也不好拒绝,想了想,清了清嗓子道:“感谢两位差大哥。作为一个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大秦百姓,消灭犯罪,剿杀罪恶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以后再有这种好事请务必叫上我。谢谢!” 两位差人直接忽略了李旭话里面的小小瑕疵,大声的带头鼓掌。 掌声再次响彻大堂。 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一个带着斗笠,手边放着一把长剑的身影看着正在讲获奖感言的李旭,眼神之中闪过一丝嘲讽。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争,即是不争! , 李旭从屋子里走出来,看着山背后露出的半边太阳,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又举起双臂伸了一个懒腰。 神清气爽。 昨日他跟谭纶说话说到了半夜三更,说是说话,其实大多数都是李旭在听,谭纶在讲。 彻底弄死李宏基这一股山贼,虽然重要,但是却并不是李旭最在意的,对于跟戚继光齐名的谭纶来说更是小菜一碟,稍微说了两句便定下了计谋,话题便转到更重要的方面。 谭纶就跟当年诸葛亮问刘备志向何在一样问李旭之志。 李旭对他自然也不做隐瞒,说了自己没有太大野心,只想当一个逍遥自在无人约束的富家翁的想法。 谭纶听完倒是没有笑,点点头便跟李旭讨论起来他这种想法在这个世道实行的可能性。 谭纶首先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李家庄今天没有恰好碰上李旭,会不会最后被刘宗敏等贼人给攻破,人被杀,钱粮被抢,女子被掳,庄子最后可能还会被一把火烧成废墟? 这个问题的答案几乎就肯定的。 得到李旭的肯定之后,谭纶又问他李家庄的人明明也想过平静安宁的生活,可是为什么却会招来贼人觊觎? 若无李旭,李家庄的平静安宁也就是一个肥皂泡泡,风一吹就破了。 李旭听到这里,就已经全部明白了谭纶的意思。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富家翁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今天自己灭了刘宗敏,明天可能就招来了人更多,实力更强的李宏基。 就算自己打败了李宏基,以后还会招来势力更大的高迎祥,乃至于秦国官军,一波又一波,饶是你实力再强,也会被这车轮战磨死的。 毕竟自己所在的是秦国腹地,并不是什么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就算一时不被人察觉,但是迟早也会暴露在世人面前的。 所以,想要别人装作看不见自己,好偷偷过自己的小日子,显然是不现实的。 谭纶告诉李旭,所谓取法乎上,得其中也;取法乎中,得其下也。 要当个富家翁,你就得有取一国的目标和实力。 要当个一国国君,你就得有取天下的野心和实力。 又所谓,争,即是不争。 不争,便只有死路一条。 李旭明白过来,悚然而惊。 自己还是前世的太平日子过得太久了,虽然如今手握金大腿,但是胸中的格局还是太小,只想苟且于眼前,却忘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古训。 “多谢子理,一语惊醒梦中人,李旭受教了!” 李旭明白过来之后便起身,给了谭纶一个真心实意的鞠躬大礼。 谭纶笑呵呵的笑着半接受了。 改变了自己小市民的心态之后,李旭明白了自己以后努力的大方向,又虚心向谭纶请教以后的布局安排。 谭纶说了三点: 第一:人要趋利避害,必须要耳聪目明。所以建议李旭开始布置情报网络。 李旭不能总是待在庄子里闭门造车,埋头发展,不知外界情势,怎么能够把握先机,谋而后动? 决策的前提是准确及时的情报,这一点非常重要。没有高效的情报网,就跟开车没导航一样完全没有安全感。 李旭极为赞同。 第二、李旭需要在尽可能的降低庄子的存在感,这样才能积蓄实力,然后一鸣惊人。 李旭明白,猥琐发育不要浪。 只是该如何去做,李旭暂时还没有头绪。 谭纶给了一个方向,就是必须要有官面上的靠山,很多事情就好操作了。 比如说给所有的农民入籍上户的事情就会方便许多,毕竟这些农民现在都算是黑户。 躲在庄子里不出来还好,但是如果要组建情报网络或者出来采买物品的话,那么一个合法的身份就很有用处了,否则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的。 第三、必须尽快的扩充兵力,达到一个足够自保的数字。 这一点谭纶和李旭是不谋而合的,按照李旭的想法就是要尽快先填满自己初步定下的一千正兵的编制。 但是招兵需要钱,需要银子。而他现在的金钱收入一个是靠杀敌赚取经验值来兑换家乡城市的免费支援,另外一个渠道就是卖资源。 恩,主要是卖后山伐下来的木头。 只是这两种渠道都有很大的局限性,杀贼赚经验值首先要保证有源源不断的贼给自己杀。 虽然如今匪患不绝,但是却绝大多数都是那种不起眼的小股山贼,从十几人到几百人不等,分布在天下各处的山林峡谷中。 远的够不着,近的吧,也就野猪林的李宏基这一伙,而且眼看着也是一次性的买卖。 一旦李宏基被他剿灭了,其他的小股山贼估计也都是闻风丧胆,更不会轻易来给他送经验值了。 自己如果带着人一个山头一个山头的去找,那费时费力,非常的不划算。 卖木头的话,不说后山本就不算大,且说那些木头,稍微成材一点的都被用来当房梁搞建设了,剩下的那些短的细的不合格的也卖不上价钱,属于走量型的选手。 唯一的好处就是现在庄子的基本建设搞得也差不多了,后续对于木材的需求量不会太大了。 所以,谭纶建议李旭要多多开源。 而开源的方式无非就是做生意,做生意,还是做生意。 这一点李旭也其实是想过的,只是做什么生意他还没个具体的头绪。 不过先明确了大方向总是会找到适合的办法的。 经过跟谭纶深谈之后,李旭对于以后要走的路感觉清晰了很多,回到房间也没怎么睡觉,脑子里各种想法联翩浮现,根本停不下来。 他坐起身来呼唤秘书娘小艾琳过来记录,喊了一嗓子才想起小艾琳还在庄子里,发了一会呆,自己点亮油灯,坐在桌前把脑子里的一些觉得可行性比较高的想法整理归纳,一一记录在了纸上。 这一整理就基本快到了天亮,庄子里的大公鸡都叫了三遍了,他才停下手中的笔,揉了揉手腕,将桌子上的一沓写满字的纸整理好,开门出了屋子。 饶是一晚上没睡,他也看不出任何的疲惫之色。 以他现在的体质,别说一晚上不睡,就算两三晚上连着不睡估计也不会感到太疲累。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太匪夷所思了 , 听到李旭开门的声音,大门外面临时充任卫兵的士兵便去打来热水让李旭洗漱。 洗完脸,又用羊骨和猪鬃制作的牙刷刷过牙,李旭吐出嘴里的血沫子,暗自发誓以后一定弄出更舒服的软毛牙刷来。 只是这时代的牙膏倒是让他有些意外,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配料制成的,但是竟然还有一股淡淡的薄荷味,用起来还是很舒服的。 李旭洗漱完之后,隔壁谭纶的门也打开了。 谭纶虽然也只睡了不到三个时辰,但是却也是神采奕奕的。 跟李旭见过礼,谭纶也自去一边洗漱去了。 李旭随便整理了一下长长的头发,又有些怀念小艾琳在身边的日子了。 刚准备出去看看士兵们的情况,却听守门的士兵说是李琴来了。 对于这个妹妹,李旭心中是感激的,但是却有点不太想打照面。 毕竟自己算起来是一个鸠占鹊巢的冒牌货,遇上了前身的亲人,心中要说不虚那是骗人的。 更主要的是他如今的变化实在没法解释,虽然前日两人已经达成了约定,但是李旭还是感觉有点别扭。 李琴这两日其实每天都回来,每天亲自带着食盒,装着李旭以前最喜欢吃的几样小草过来给他送饭。 前几日李旭推说军务繁忙,李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交代守门的士兵让李旭趁热吃,吃完了她来收食盒。 “主公,还是跟之前一样吗?”守门的士兵请示道。 李旭捏了捏眉心,犹豫了一下道:“请她进来吧。” 总是避而不见也不是办法,有些事情迟早都要面对的。 很快,李琴就提着一个三层的红木食盒进来的,对她这样娇弱的少女来说感觉有点吃力。 虽然走路有点吃力,但是脸上的笑容却很是明媚,洋溢着一股充满希望的愉悦。 “什么事情这么开心的,说出来让大哥也开心开心。” 李旭走过来伸手接过食盒,笑着问道。 “大哥终于肯见我了,当然开心。”李琴笑着,坦诚说道。 李旭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笑了笑,将食盒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把里面的饭菜一一取出来摆满了石桌。 李旭又请谭纶过来一起用餐,却被谭纶借口自己要去庄子外面走走,呼吸一下早上的新鲜空气为借口给拒绝了。 守门的士兵也悄悄出去了,院子里就剩下兄妹二人。 “大哥快吃啊,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两人围着石桌相对而坐,李琴看着李旭笑着催道。 李旭看着眼前热乎乎的小米粥,还有记忆中前身最喜欢吃的黄瓜炒蛋,凉拌雪里红,红烧豆腐等几样小菜,沉默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李琴,问道:“小妹,大哥有很多事情都没办法跟你说,也不能说,你会不会怪我?” 李琴摇摇头轻声道:“之前心中的确是有一点委屈的。不过后来就没有了。之前大哥被赶出家门的时候,我想过你会遇上许多事情,都是些不好的结局。那些日子我甚至晚上都不敢睡觉,就怕我睡着了会梦见你被人害了。还好,老天有眼,你还活着,而且活的很好,还有了这么厉害的一身本事,我就很开心,很满足了。这其中的原因,大哥觉得不能说,那就不说。只要你过得好,平安无事,我就很开心了。真的。” 李旭暗暗舒了口气,看着李琴道:“我虽然活着,但是却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李旭了。那个李旭已经死了,我是跟之前完全不同的一个人了。” 他说了实话,但是事实证明实话很多时候都会被人曲解的。 比如: 李琴看着他轻声道:“大哥,我能理解你心里的委屈和苦楚。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的大哥。” 看着少女认真澄澈的眼神,李旭心中暗自叹了口气,也只好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说真话没人信啊。 两人之间一时相顾无言,李旭也不主动说话,只是端起小米粥呼啦啦的喝了起来,一手抓着一个花卷,一手夹菜,大快朵颐起来。 李琴也不说话,就坐在他对面笑眯眯地看着他吃。 饶是李旭眼皮厚,也被看的有些不自在。 这丫头记忆中不是这样的人啊,以前性子清冷的一个姑娘,怎么现在变得这么调皮了呢? 李旭一边吃,一边心中吐槽。 等他快速吃完饭,放下碗的时候,以为李琴就要收拾餐具离开,结果就听她压低声音说了一句: “大哥,我知道关于你身世的一个小秘密。” 这句话让李旭差点没一头栽倒在桌子上,心中一紧,拳头瞬间就握紧了。 他尽量让自己面色平静,带着一丝好奇的看着李琴问道:“什么意思?” 李琴笑眯眯的说道:“大哥,你可能不是爹的亲儿子哦。” 李旭闻言一怔,但是握紧的拳头慢慢松了开来,这丫头说的好像跟自己想的不是一回事。 他想起记忆中那个富贵老爹,眉头一皱,道:“你又从哪里听到什么乱七八糟的谣言了?” 李琴摇头道:“这可不是谣言,是我听我娘说的。” 于是将前两天她偷听到的娘和二哥李慕的对话简单说了一遍,最后陈词总结道:“虽然娘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是我后来想了想很有可能她猜测的是对的。” “你看啊,二哥,你的容貌是咱家里最漂亮的,跟老爹的样子完全不像。而且性子上也跟爹不像。爹是那种老好人,心软容易相信别人,也懂得变通,而你的性子却是比较执拗又清高的。再者,虽然我出生的时候二娘已经辞世了,但是后来我听爹说过一些,也听我娘发牢骚的时候说过一些,二娘的那气度做派根本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子能有的,这样的女子怎么可能给老爹这样一个乡下财主当小妾呢?” “所以,这里面肯定有一个很离奇的原因,虽然我暂时猜不出来具体是什么。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是爹的亲儿子。” 李琴说完自己的推论猜测后笑眯眯的看着李旭,好像还等着他表扬自己。 李旭若是原本的李旭,听到李琴的这番话肯定得懵逼,但是他毕竟是个冒牌货,对于这具身体的亲爹是谁并不在乎。 不过照李琴这么一说的话,那么陈氏之前对自己前身苛待的原因似乎也就清楚了。 这样也好,如果真不是亲的,那就让他更加没有负担的可以斩断跟李家庄的联系了。 “啊?我竟然不是爹的亲儿子?这太匪夷所思了!” 李旭张大嘴巴,吃惊地说道。 李琴瞪着他看了片刻,禁不住的捂住嘴嗤嗤笑了起来。 “大哥,你敢不敢再假一点?你脸上的笑都快溢出来了!” 李旭:我的演技这么浮夸吗?已经能拿到s卡的地步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私奔? , 虽然记忆中这个妹子从小就是一副冷眼旁观世情的模样,但是今天表现出来的聪慧还是让李旭有点意外。 不过跟聪明人打交道还是轻松许多。 李旭收起浮夸的演技,看着她问道:“就算我真的不是你亲哥,你也不需要表现的这么开心吧?” “人与人之间亲近与否,跟血缘没有关系的。我娘亲和二哥都是我的亲人,但是我从他们身上却感觉不到多少亲情,甚至就连人味都没有多少。大哥你即使真的不是爹的儿子,可是我却当你是真正的大哥。李家对现在的你来说只是羁绊,即使你要报爹爹的养育之恩,这次的事情已经足够了。所以,知道自己的身世对你来说是一件好事。” 李琴轻声说道,虽然脸上带着笑容,但是话中的冷静让李旭都感觉有些惊诧。 “妹子,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李旭沉默了片刻,看着李琴问道。 “我想离开李家庄,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不过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外面对我来说几乎是一无所知的。” 说到这里,聪慧超过常人的少女也是眼中浮现出迷茫之色。 这个世道,对于大多数的男人来说都是举步维艰,何况一个乡下地主家的小姑娘。 若是一个人出去,用不了几天就会被这诡谲险恶的世道所吞噬。 女子能顶半边天,在这个世道是没有生存的空间的。 李旭想了想,道:“你跟我走吧。” 李琴点点头,脸上露出了笑容,毫不犹豫的道:“好。” 李旭感觉这丫头早就等自己这句话呢。 不过也无所谓,对他来说只是顺手的事情,并不算累赘。况且经过跟谭纶一番商谈之后,他对于李琴的安排也有了一点方向。 …… 后院之中,陈氏刚洗漱完,正坐在梳妆台前面,让丫鬟给她挽发髻,忽然李慕如同一阵风似得冲了进来,大声道:“娘,小妹有点不对劲啊。” “你一天天的没个正行,多大的人了进娘的房间也不知道敲门,再有下次,仔细你的皮!” 五百石粮食和五千两白银,几乎是李家一半的积蓄,虽然交出去了,但是让陈氏很是肉疼。 她不敢去找小将军发火,只能把怒气撒到身边的人身上,两个丫鬟还有几个婆子这两日都被她找茬训斥打骂过,昨夜也是一夜没睡好,这会刚起来又被儿子这么一闹腾,心中自然更加恼火,伸手捏住儿子的脸皮一拧,怒声骂道。 李慕疼的呲牙咧嘴,“疼疼疼!娘,你快放手,你再不放手,别说钱粮了,就连女儿都快没了!” 陈氏这才放开手,瞪着儿子问道:“怎么说的?” 李慕一边揉着被捏红的脸颊,一边道:“我这两天就觉得妹妹不太对劲。自从那个小将军来了之后,她就变得很古怪。不仅会笑了,而且听刘婶说这两天也开始好好吃饭了。更奇怪的是,她这几日每天早上都带着食盒去找那个小将军,头两日人家没见她,只留下了食盒。可是今天,就是刚才,那小将军不仅让她进去了,两人还在里面待了半天,不知道干些什么。反正刚才妹妹出来的时候,脸上带着笑,脸还红红的,那样子简直就跟,就跟……” 陈氏脸色阴沉,瞪着他,“就跟什么?” 看着老娘快要喷火的眼睛,李慕没敢说出后面的话,摇摇头道:“反正小妹很不对劲,娘你可得小心了。” “你这个夯货,那是你妹妹啊,有你这么编排自己亲妹子的吗?” 陈氏在李慕后脑勺拍了一巴掌,不理他呲牙咧嘴的怪叫,皱着眉头自语道:“你这么说还真是有点奇怪,那个死丫头一向都不喜欢跟外人打交道的,这次竟然巴巴的往人家跟前凑,难道说真的看上人家小将军了?” “不行,这死丫头平日里就主意正,还真有可能给老娘来来一出跟男人私奔的戏码。慕儿,你去叫她过来,我要好好问问她到底有什么鬼心思。” 陈氏吩咐完,李旭就颠颠的摸着后脑勺去后花园找妹子了。 这厮平日里不务正业,不爱算账,不喜读书,就偏偏喜欢盘算窥伺这些男女八卦之事,一说起这些事情来那是头头是道,唾沫乱飞。 得了亲娘的旨意,李慕腿脚飞快,巴巴的来到后花园门口,却看见门口站着两个身高体壮,一脸凶悍的士兵,瞪着他一点也没有放行的意思。 “两位军爷,我是这李家的少爷,我找我妹妹。”李慕笑嘻嘻的陪着笑脸指着院子里坐在石桌前看书的李琴说道。 “没有李琴姑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这两个士兵就是李旭安排给李琴身边的,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既然已经决定带她走,那就自然不能让陈氏母子有从中作梗的机会。 李慕气急,在自己家里见个自己的亲妹妹都还要被人挡住,但是他也不敢跟这两个士兵叫板,只能压着嗓子使劲的冲李慕的李琴招手。 李琴好像沉迷于看书,一直没有抬起看过来的意思,把李慕急的,手都挥酸了,嗓子都快哑了,李琴终于好像听见了他的声音,抬起头,一脸惊诧的看过来:“哟,这不是二哥吗,你什么时候过来的啊,你看我看书看的太认真了这才听见。” 李慕严重怀疑自己这个亲妹妹是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但是他又没有证据,只能苦着脸挤出一丝笑容道:“娘找你有事。” 李琴挥挥手道:“两位兵大哥,让他进来吧。” 两个士兵这才放开李慕让他进去,但是目光却一直盯着他,若是他有什么异常举动都会第一时间赶过去收拾他。 李慕感觉到身后的目光注视,心中紧张,走路都有点顺拐了,别别扭扭的在李琴面前坐下。 还没等他开口,李琴先开口了。 “二哥,你是不是跟娘说我去找小将军的事情了?” 李慕一愣,急忙摆手道:“我,我没有,不是我,别胡说。” 自己这个妹妹从小就聪慧过人,李慕一直有种智商被碾压的感觉。此刻刚一见面就被妹妹给叫破他刚打小报告的事情。 若是以前还好,现在小妹有了那个小将军撑腰,他就更害怕了。 “我知道娘想要问什么。你就回去跟娘说,小将军走的时候会带上我。我已经答应了。如果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直接去找小将军问。就这样了,你去吧,我还要看书呢。” 李琴说完挥挥手就不理他了,那感觉跟赶苍蝇似的。 李慕呆呆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本来还觉得抓到小妹的把柄了,这次能跟老娘一起审问她,让她承认跟小将军的不正常关系,然后趁机扳回一局。 没想到小妹还没等他问,就直接全说了,让他有种一拳打到空气上的感觉,很是难受很是憋屈。 他张了张嘴,看着低头看书的小妹,正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腰大膀圆的士兵过来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做出一个请的动作。 李慕身子抖了一下,不敢再多废话,灰溜溜地离开了后花园,找他娘告状去了。 正文 第二十六章 无能狂怒 , 听了儿子的回话,陈氏又惊又怒。 虽然这个女儿从小就跟她闹别扭,不亲近她,但是怎么说也是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大白菜,还指望以后跟自己的侄子成亲,让李家和陈家亲上加亲,好让她这个家母更有底气一些。 可是没想到白菜还没等她来拔,就被一头来历不明的大野猪要给拱走了,她岂能不愤怒? 不过再愤怒也是无能狂怒而已,让她去找那个大野猪要说法,她是没那个胆子的。 虽然平日里大呼小叫作威作福的,一旦遇到了真正的狠角色她比谁都怂的快。 最后干脆说退一步,自己的女儿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好歹也是个小家碧玉,黄花大闺女的,不能说拱走就拱走了,好歹多少给给点彩礼啥的,总不能说白养了这些年啊。 可是她去找女儿说这事的时候,女儿的话却差点没把她气的再次晕过去。 女儿说人家小将军说了,本来这次救了你们李家庄,最少也得拿出来一千石的粮食出来犒军的。 只是看在你家闺女的面子上,这才减了半,只要了五百石。 那五百石就算是给你家闺女的聘礼了。 李琴说的云淡风轻,但是听得陈氏却是眼前阵阵发黑,瞧着女儿得意的样子,她哪里还不知道这个死丫头的胳膊肘早就拐到外面去了。 有心撕烂她的嘴,却忌惮身后两个虎视眈眈的彪悍士兵,气的浑身哆嗦了半天,最后干嚎着离开了,边走边骂自己是造了孽,养了这么一个白眼狼。 骂完李琴又开始骂死去的丈夫,最后又骂起了李旭,甚至连李旭死了多年的亲娘都给拉出来鞭尸。 李旭虽然对自己那个娘没多少记忆,但是好歹占了人家儿子的身份,自然不能让陈氏这般乱骂一起,让人提着陈氏,左右开弓,正正反反抽了十几二十巴掌,打的陈氏披头散发,脸肿的跟猪头一样,牙齿也掉了两颗,嘴里流血,呜呜啦啦再也骂不了人才停手。 陈氏被直接打懵了,又气又怕,眼珠子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经过这一通教训,直到李旭离开的时候,陈氏再没露过面,也没传出什么聒噪的声音来。 李慕也被李旭这一手给吓住了,每天走路都贴着墙根走。 李琴虽然不忍心,但是却也知道她娘是咎由自取,所以也没找李旭说什么。 这事也就个小事,李旭很快就放到一边去了。 他跟谭纶商定的结果是,他带着人走一趟野猪林,灭了李宏基之后还打算去三水县城看看情况,就之前两人商定的一些事情打探一下消息,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机会。 谭纶则带人押着李家庄弄来的粮食会马栏山庄子去坐镇。 这两日李旭又让人把二十名掷弹兵也调了过来。虽然目前没有火炮,但是这些掷弹兵用来对付只有一些简易山寨的山贼据点却是很实用的。 之前只有十名掷弹兵,李旭觉得不够用,这两天又增加了十人,一共二十人,足够打一场小型的攻坚战了。 安排好了之后,谭纶带着二十名火枪兵护送着从庄子里调过来的五十名农民将粮食先行一步送回去了。 李旭则带着剩下的一百三十名火枪兵和二十五名轻骑兵,以及李琴还有上次剩下的没有杀过人的九名俘虏往野猪林的方向出发。 临走的时候,一身男装打扮的李琴只背了一个小包袱,对着陈氏紧闭的房门磕了三个头,对着抹着眼泪来送行的刘婶说了几句话就头也不回的上了李旭给她准备的一辆马车。 李旭远远看着,倒是对这个妹子的坚毅心性更有一番认识了。 因为李旭要先去剿匪,所以派了两名骑兵先护送李琴去三水县,等他收拾完了李宏基自会去三水县城去她汇合。 李琴也没说什么,点点头便答应了。 出了庄子没有多久,两支人马就分开了。 三水县城的方向在李家庄西南方向,而野猪林则是在西北方向。 李旭让一百三十名火枪兵在后缓行,留了几名俘虏带路,又留下两名骑兵作为联络传令兵,自己带着剩下的骑兵和俘虏前头先行,一来是作为前哨侦查,遇事的话能够及时预警。 二来也是打算先去看看野猪林周围的地形,才好因地制宜实施制定的剿匪计划。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且不说李旭带着人策马缓行,就说野猪林李宏基这几日却是着实不好过。 刘宗敏和麾下两百余号兄弟的覆灭,让他这几日很是有些惊惶。 他这些年虽然跟官军交手不下十几次,每次都是有惊无险,不仅没有被官军剿灭,反而日渐壮大,让官军徒呼奈何。 但是李宏基心中清楚,这其中的原因并不都是因为自己有多厉害,实力有多强大,一来是因为野猪林的地形特殊,处于三县交界处,各县县兵往往都有些出工不出力,对他往往都是想着驱赶为主,只要不在自己辖区生事,他们也不会赶尽杀绝。 二来这些县兵的战斗力太差,装备差,训练水平低,平日里维持一下治安,征税时节去吓唬吓唬普通百姓还是可以,但是用来剿匪实在有点力不从心。 再加上他行事谨慎,这才能这么多年来活的好好的。 但是那个神秘的,竟然持有火铳的小将以及他彪悍凶狠的战力让李宏基却心中变得很不踏实起来。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给他的感觉却很特殊,而且很危险。 火铳和御林军这两个词这几天在他心里来回翻滚,就是捋不出一个头绪来。 他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御林军就会出现在那李家庄附近,而且还偏偏就跟自己的人干上了? 这背后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 这么多年的谨慎告诉他此事背后很不简单,所以他心中那所谓的为兄弟报仇的念头没生出多久就被他自己给吞了。 而且还下令寨子里所有人没有他的命令不得出寨门一步。 寨子里面也紧急布置着各种防御措施,生怕官军突然打了过来。 可是左等右等没有见官军的影,寨子里的兄弟们却已经是一堆牢骚了。 他们是山贼,山贼就是靠劫掠为生。现在每天躲在寨子里,不能出去打劫,那几百号人每天的消耗是一个大问题。 别的不说,粮食和酒这些东西都是山寨的刚需。 再不出去开工,就要饿死人了。 李宏基本想再等几天看看,可是管粮食的小头目告诉他粮食最多只能撑一两天了。 这个季节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冬粮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夏粮却还没有熟。 山寨里本来存量就不多,刘宗敏走的时候还带走了一些,这几天又没有劫掠,因此一下子就捉襟见肘了。 李宏基没有办法,只好召集大小头目议事。 议了半天,也没个什么结果。打劫这种事,要么劫过往的行人商队,要么去打劫那些乡下的大户。 一个能劫钱,一个能劫粮。 有人说要商队行人,有人说还不如去附近找个庄子打破了,直接抢粮食回来更省事。 打破庄子这种事,李宏基不是没想过,但是却一直没有干过。 他一直认为打破一个大庄子跟劫掠行人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打破一个庄子果然收获会比较大,但是风险却更高。 一来很多庄子都有庄客,盖有高墙,要强攻的话很容易出现损伤。 二来打破庄子的影响力太大,官府会更加重视,对山寨来说更会招来官军的围剿。 但是现在打劫行人商队的活也不好干了,因为他们盘踞此处多年,很多人都知道这里有一支强人劫掠,所以很多人宁愿绕路也要避开这里。 尽管李宏基一直打劫的时候叮嘱手下喽啰们要尽量不伤人命,尽量的给人家留点盘缠,但是这些人本来就是强盗山贼,杀红眼了血上头啥都忘了,该杀的不该杀的全都是一刀砍了。 所以搞得他们现在打劫的生意也不好做了。 众人又商议了半天,准备明日下山去打劫野猪林后边的一个庄子。 那个庄子叫做耿家堡子,虽然远一点,但是却是个大庄子,据说钱粮颇多,要是干一把的话收货应该不小。 …… 李旭带着人往野猪林而来,路上基本没怎么遇到人,就算有人远远看见他们这一行,早都吓得避开了。 走到一处岔路口的时候,李旭停下马,问一个骑在旁边的骑兵身后的俘虏道:“哪条道能够绕到野猪林的后山方向?” 从俘虏的口中,他知道李宏基每次遇到官军围剿就会从后山逃跑。 所以他这次的作战计划很简单,就是让一百火枪兵及二十名掷弹兵从前面佯攻野猪林山寨,李宏基闻讯后肯定会从后山撤退,自己则带着骑兵和剩下的火枪兵在后山的出口堵截。 当然,如果李宏基准备硬气一把的话,那么前面的佯攻就会变成实攻,有掷弹兵在,破个小小山寨不在话下。 然后接下来的剧情还是李宏基带着残余喽啰从后山逃跑,最后还是被自己带着人给堵住了。 战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实力强大,再加上一点小小的战术,结果基本已经注定了。 那个俘虏闻言,认真辨认了片刻后指着最中间一条路道:“将军,就是这条。这条道可以直接通往耿家堡子,晚上将军可以在耿家堡子歇息一晚。” 李旭点点头,道:“你好好表现,等我灭了李宏基,就放你离开。若是立功,还有赏。” 俘虏感激不尽。 两名骑兵越过李旭,往前面探路去了,李旭策马带着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向着耿家堡子的方向而去。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步兵可以更快的结束战斗 , 有些人明明是去看小说的,但是看着看着就打开了浏览器。 还有的人明明是去吃正餐的,但是却在路上遇到一个摆摊的,又忍不住的顺便吃了一个煎饼果子。 最关键的是这煎饼果子还是免费的,味道还不错,吃完了老板还给送了一张会员卡。 就在李旭骑着马,哼着歌,心情愉悦的奔向耿家堡子的时候,忽然前面探路的一名骑兵跑了回来。 “主公,前面发现有两伙人在厮杀。” 嗯?一听这话,李旭立刻精神百倍,也不问多方有多少人,什么身份,眼睛一亮,追问道:“在哪里?快带我去,全体战斗准备。” 一连串的命令一条龙下达完成。 身后的骑兵们也都默不作声,默默抽出了战刀,默默的跟在李旭后面向着厮杀的地方奔去。 整支队伍沉默的像今晚的康桥。 不好意思,串台了,应该是沉默之中带着一股慑人的肃杀之气,让被绑着手脚的几个俘虏噤若寒蝉。 看看人家正规军就是不一样,说干仗就干仗,多么低调,多么沉稳,哪像咱们当山贼的,仗还没干起来,先是吼得震天响。 果然是咬人的狗不叫啊,啊,不对,不是狗,是狼,是虎,是猛兽! 急忙在内心纠正了自己非常不恰当的比喻,几个俘虏心中对于做俘虏的觉悟感觉又提升了一层。 很快就到了手下所说的厮杀的地方,这里距离大路有一段距离,草木茂盛,幽深幽暗,有一条狭窄的小道通往深处。 还未走近,果然便听见其中传来的各种奇怪的声音,刀剑碰撞,叱骂怒喝,以及打斗时的嘿嘿哈哈的声音。 李旭看了一下周围的地形,下令全体下马,留下两个人看守俘虏及战马,其他人跟着他偷偷潜入。 骑兵变成了步兵,照样可以产生激烈的战斗,甚至可能更快的让战斗结束。 毕竟,精锐就是精锐。 …… 郁瑜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小心谨慎了,离开泾川城之后,轻骑简从,只带着十余名随身护卫,中途还是变换了好几次路线,眼瞅着距离耀州城就剩下不到两百里了。 可是没想到还是被这伙人给追上了。 而且看样子,这伙人显然是早就知道她的行进路线,因此早早埋伏在路边等着她中伏。 对方足足有四五十人,全都是黑衣蒙面,而且都是好手。自己这边的十几名护卫虽然也都是家里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可是却从一开始交手就落了下风。 对方前头厮杀,后方还有人躲在林中用暗箭偷袭,自己这边被牵着的手忙脚乱的,既要应付眼前这些人,还要留神林中的暗箭,简直苦不堪言。 很快,自己这边就出现了伤亡。 对方虽然单人战力不及自己的护卫,可是却配合得当,进退有度,不像是一群江湖人,反而更像是一群久经训练的精锐士兵。 她一边奋力抵挡,一边快速的在脑中想着可能会对自己动手的怀疑对象,一不留神,胳膊上就被剌了一道口子,血溢出来浸透了白色的丝绸箭袖,好像绸缎上忽然开出了一朵红花一眼鲜艳夺目。 她身边的护卫已经剩下四个了,连她自己总共只剩下五个人了。 而且她也看出来了,这些人的目的明显就是绑架自己,所以对自己并没有下狠手,否则的话自己估计早都躺下了。 形势越来越糟糕了,翻盘的机会越来越渺小了,为了避开敌人的暗箭,她带着人逃到了旁边的山林中,也有想趁林中地形复杂趁机逃走的想法。 只是敌人似乎没看出来她的意图一样,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追着,这让她不仅产生了一丝疑窦。 等到进入这片林中,看着对面林子里涌出来的又一群黑衣人的时候,她才明白过来分明就是对方故意放她进了林中,这里才是他们设计好的最终埋伏地。 看到那些黑衣人的时候,郁瑜一颗心便彻底沉下去了。 她知道自己今天是绝对没有希望逃走了,要么死,要么被这群人掳走,成为一颗威胁家族的筹码。 她不想死,但是更不想被抓去当筹码要挟家族。 既然如此,那就拼死一战吧。 从小学武,便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就今日吧。 唯一的遗憾是还没嫁过人,还没有遇到过小说话本里写的那种郎情妾意,柔情似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缠绵悱恻的男女之情。 要是再有一次重来的机会,一定早点找一个顺眼的小郎君跟他聊聊人生,聊聊理想,好好的深入交流一番,好好体验一番闺蜜口中说的那种食髓知味快乐的想要升天的感觉。 郁瑜脑子里虽然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但是手上却没有停,手中的柳叶刀寒芒闪烁,招式刁钻,一个冲过来的黑衣人惨叫一声,一条左臂瞬间齐根而断。 接着一条大长腿弹起,踢飞了一名从后面偷袭的黑衣人,但是她自己背上也被划了一刀。 因为里面穿着软甲的缘故,所以倒是没有受伤。 不过她身边的护卫却只有一人了,那是一名女护卫,是跟随她了五年之久的贴身护卫,她最信任的人之一。 她叫明珠,还是她给取得名字。 主仆二人此刻都是浑身染血,背靠着背慢慢原地转着圈,警惕地看着周围的黑衣人。 郁瑜忽然开口道:“明珠,是你吧?” 明珠的身子微微一僵,沉默不语,但是却悄悄的与郁瑜拉开了一点距离。 郁瑜转过身来,两个人由背靠背变成了面对面。 明珠低着头,似乎是不敢看自家小姐的眼睛,但是手中的柳叶刀刀尖却对着她。 郁瑜看着对面这个跟自己朝夕相处,名为主仆,实为姐妹的年轻女子,沉默了片刻道:“是他们掳走了你的家人吗?” 周围的黑衣人也很有默契的停下了攻击,只是在周围围成了一个圈,充当起来沉默的吃瓜群众。 明珠忽然抬起头来,看着略有些伤感的小姐,摇摇头,开口道:“对不起,小姐,我是魏人。”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对不起,我没得选! , 魏人? 郁瑜闻言,虽然眼中闪过一丝惊诧痛惜,但是很快就平静下来。 这一句就够了,秦国和魏国是世仇,双方比邻而居,没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讲究,反而数十年来屡屡争战,双方都有无数士兵百姓死于对方之手。 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立场之差。 作为一个魏人,明珠没有做错什么,只是郁瑜还是感觉到心中一阵抽搐的疼痛。 那是被人背叛的感觉。 她盯着明珠那双眼神逐渐坚定的眼神,低声道:“你走吧,我不会怪你的。” 明珠一怔,看着自己保护了五年的小姐,心中终究还是有点愧疚,垂下头低声道:“小姐,对不起,我没得选。” 说完对着郁瑜鞠了一躬,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块小小的黑色令牌,高举起来,看到黑衣人阵营那边为首一人点了点头之后,缓缓的向对方走去。 终于可以回家了,终于可以不用再受良心的煎熬了。 “噗嗤” 一柄柳叶刀从后激射而来,透体而过,刀尖甚至穿过了明珠的身体。 明珠低头看着露出来的血色刀尖,脸色痛苦之中带着惊愕,身子缓缓扭动,似乎想要转过身去问个为什么。 明明说不怪我的,可是却偷袭我,还用我亲手帮你打造的柳叶刀捅我? 女人真的这么善变吗? 难道我不是女人? 背后传来幽幽的声音:“我可以不怪你,但是如果我不杀你,那些因你而死的人会怪我的。” 明珠眼睛睁的大大的,身子最终还是没有转过来,向前仆倒在地,死了。 突然的变故让黑衣人阵营突然的懵逼,顿时面面相觑起来。 你看我,我看你,眼神之中都有同一个疑问: “秦国的女人这么虎的吗?” “郁瑜郡主,你当着我的面杀我魏国人,真是当我魏国无人吗?” 黑衣人的首领终于反应过来,上前一步怒喝道,持刀的手抖个不停,跟得了帕金森症一样。 郁瑜理都不理,理了理自己有有些散乱的头发,面对着南方。 那是秦国京城长安城的方向。 “爹、娘,大伯,三叔,还有姑姑,小鱼儿先走一步了。我没有给宋家丢人,也没有丢秦国的人。你们,保重!” 说完之后,俯下身子,胸前壮阔的两座山峦因此一下子弧度惊人,纤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胯部以及圆润的臀部形成了一道道让人流连忘返的曲线。 靴子里藏着一把匕首,是她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只是没人知道,她也一直没想到会用上。 她拔出匕首,架在自己脖子上,用嘲讽的眼神看着那群黑衣人,一句话都没说,但是却已经足够表达出她的蔑视和态度了。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黑衣人这时反应过来,急忙惊呼连连,想要扑上来,但是又不敢,生怕让绑架目标死的更快。 因此一个个的都原地不动,呆若木鸡,只拿眼睛看向首领。 首领也是一脸懵逼,眼看着目标的护卫一个个死完,剩下一个还是自己人,可是一转眼却卧底死了,还被目标用自己的命来要挟他们。 为什么? 为什么事情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上面的命令可是让抓活的,只有活的郁瑜才有价值,如果人死了,这次精心布置多时,耗费无数人力心力物力钱财的计划就相当于彻底破产了。 可是要让他们看着目标用自己的命做筹码逃走,他们更是做不到。 鸭子已经煮了九成熟了,还能让它飞走? 那样的话,他们不用上司惩罚,自己都先没脸回去了。 郁瑜也看出来对方的进退两难,所以倒是也没急着抹脖子。 但凡能活,没有几个人会愿意轻死。 很多人嘴上说着人生百年谁不死,该认命时就认命,可是真到了那份上,哪怕明知道自己已经身患绝症,无药可救,家中已经为自己债台高筑了,可是依然不想放弃,依然还觉得自己能够再抢救一下。 事情没搁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人人都是笑对死亡的哲学家。 郁瑜虽然已经做了宁死不被俘虏的决定,但是脑子里却在依旧还在盘算这些人能够放自己离开的可能。 胳膊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因为刚才一直的厮杀,导致失血过多,让她的视线都变得有些模糊起来。 她知道,这些人也在等待自己气力不继,精神恍惚的时候下手打掉自己手中的匕首。 所以,现在看来真是死局了。 除非此时从天而降一名英俊潇洒,武功高强的侠客,一阵秋风扫落叶似的将这些黑衣人全部消灭,然后抱着自己,温柔的看着自己,问自己要不要紧。 然后,然后她就果真看见了一名英俊无比,笑意盈盈的少年出现在了视线中。 嗳?我真的已经到了出现幻觉的地步了吗? 还是赶紧趁着还有点力气的时候抹脖子吧,否则真来不及了。 “当”的一声轻响,郁瑜手中的匕首掉落在地。 一块石头准确的击中了它。 “小姑娘家家的,动不动就抹脖子,一点也不知道珍惜生命。你知不知道这世间有多少男子打光棍吗?难道就一点都没有给人类繁衍做贡献的觉悟吗?” 郁瑜手中匕首落地,让她的已经有些模糊的视线变得清晰了一点。 竟然真的有一名腰间挂着长刀的少年缓步从林外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摇头,一脸哀其不幸的神情。 郁瑜有点迷糊,下意识的问了句:“你是人是鬼?” 李旭乐了,这姑娘是不是打架打的脑子不清楚了,微微一笑,指着自己的鼻尖道:“你见过这么英俊的鬼吗?” 郁瑜认真的看了他一眼,摇摇头道:“我又没死,当然没见过鬼。等我死了,见到了再告诉你。” 李旭一阵无语,说的好有道理,竟然无法反驳。 他挥挥手,道:“这个回头再说。咱俩谈个生意。我可以救你,这些害你的家伙全部弄死,你回头给我个十万八万两银子的作为报酬……哎哎哎,你先别晕,条件谈好再晕也不迟啊……” 他话还没说完,郁瑜眼睛一翻,直接向后晕倒在地。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拯救大长腿 , 生意还没谈好,正主就先晕过去了,这让李旭严重怀疑眼前这个大长腿姑娘想要白嫖他。 不过还好,他这一票也不算亏,毕竟刚刚接到了系统发布的可选任务。 之前他本以为系统不会发布任务的,毕竟这是真实世界,没有那么多剧情可以触发的。 但是没想到就在眼前这个大长腿姑娘一刀弄死叛徒的时候,他接到了系统发布的可选任务: 拯救郁瑜 保护郁瑜,消灭所有追杀者,并将她安全送到耀州城。 郁瑜安全到达耀州城;宿主存活。这是两个并列充要条件。 郁瑜和宿主全部或者其中有一人死亡;追杀者逃脱人数超过三人。两个条件只要有一个达成,任务就算失败。 奖励经验值1000点;额外奖励特殊物品一件。 无。 看着任务界面,李旭一开始是有点发懵的。 他现在见了坏人就想杀,已经有了点见人就想弄死赚经验值的倾向。所以一听到这里有人厮杀就兴冲冲的来了。 一看那群黑衣人竟然有三四十号人,乐的嘴都差点变成歪嘴战神了。 好家伙,这最少也得有四五百经验值啊。 这一票值了! 完全都没考虑会不会被反杀的可能。 没想到除了本身每个目标能够提供的经验值外,竟然还触发了系统的可选任务,不仅有任务奖励,而且还有特殊物品奖励。 爱了,爱了,这一票值了。 所以他这会的心情非常的好,对于这个晕的正是时候的大长腿姑娘存在白嫖自己嫌疑这件事也不那么在意了。 至于任务,那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接受啊。 看到突然出现的李旭,黑衣人也都有点懵,一脸警惕的看着他。 “你是什么人?不要多管闲事,要是识趣就速速离开,我就当没看见你。” 黑衣人首领冷声喝道,希望能够用嘴炮将李旭吓走。 他现在根本不想节外生枝,只想赶紧带走已经晕过去的目标回去交差。 李旭听了有点不高兴了,我这么英俊潇洒的一个翩翩公子,你说没看见就没看见? 很好,你们又多了一条必死的理由。 “不好意思,你们可以装瞎子看不见我,我却不能对你们视而不见。” 看着这群黑衣人,李旭眼睛亮的吓人,就差搓着手嘿嘿直笑了。 黑衣人们看见他的样子,忽然有种弱质少女被流氓恶霸盯上的奇怪感觉,人人心中发憷。 好像不对吧,为什么他明明只有一个人,虽然英俊的让人发晕,但是为什么却自信到好像一个人就可以包围我们这几十号人的样子? 他凭什么这么自信啊? 黑衣人首领忍不住了,一挥手喝道:“弄死他,然后带上目标撤!” 只是他刚说完,身后就传来一阵阵噗嗤声。 他急忙回头,却看见自己身后的手下正被一群身穿黑色皮甲,手持狭长战刀的人影一个个从后面捅死,这一幕让他瞬间睚眦欲裂。 难道这就是目标的后手吗?所谓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不,我绝对不想当螳螂,我要当猎人,不管你是黄雀还是螳螂,最后都要死! 黑衣人首领虽然又惊又怒,但是脑子却还是清醒的。 看着身后正被黑甲士兵屠戮的手下,他并没有直接冲过去跟人厮杀,而是将目光投向了依然一脸悠闲站在不远处的李旭,目光中露出狠意。 所谓擒贼先擒王,就是你了,小家伙,你长这么一张英俊无比的脸,一看就是一个弱鸡。 只要拿住你,局势就会立刻逆转。 黑衣人藏在林中的暗哨早都被李旭的人给摸掉了,剩下的这些黑衣人也是跟大长腿姑娘的护卫打了半天,虽然人数多,但是挂彩的也不少,再加上久战疲惫,根本就不是突然杀出来的轻骑兵的对手。 战场形势基本是一边倒,李旭根本不带担心的。 他此刻正低着头欣赏晕倒在地的大长腿姑娘的容颜,一边看一边不断点头。 这姑娘的确长了一副好皮囊,如果非要用成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 有容乃大,凹凸有致,长腿玩年…… 嗯,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皮肤虽然略微有点健康色,但是却很细腻,脸上一颗痘痘都没有。虽然穿着男装,但是却因为那张跟祖鹅很有几分相似的鹅蛋脸,既显得有点呆萌,又看起来多了一分英气。 还有这略带些婴儿肥的脸蛋,李旭看着真想上手捏一把。 手感一定不错吧。 不过想到这妹子刚才从后面捅了那个叛徒一刀,李旭不禁一个激灵,这个姑娘也是个狠人啊,干脆利索,爱憎分明。 比起电视上那些磨磨唧唧,明明知道对方是仇人却还要发扬圣母精神大度原谅对方的角色要让人舒服太多了。 所谓以德报怨,那么何以报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才是正常的逻辑,也是正常人该做的事情。 黑衣人首领打定主意,收敛全身气息,轻手轻脚的走到李旭身后,发现李旭依然没有任何察觉的时候,正准备一句擒下李旭的时候,李旭却忽然转了过来,面对着他,轻轻吐出一句: “你干嘛?” 黑衣人首领一愣,再不犹豫,手中长刀径直向李旭脖子上劈去。 生擒已经不太可能,先杀了再说。 只是他刀还没有劈过一半,就听见咔嚓一声轻响,自己的刀已经断成了两截,再然后就感觉脖子上一凉,再就是看见自己没有了脑袋的身体站在原地。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李旭收刀入鞘,听着系统后台二十五点经验值入账的声音,微微有点失望。 这家伙这么弱的吗?这么弱的家伙竟然派来主持到敌国绑架人质这种大事,他的上司真是识人不明啊。 你好歹也得派一个至少经验值五十以上的人来啊。 魏国某不知名大佬:你不就想多赚点经验值吗,呸!想得美! 首领一死,剩下的黑衣人更加没有什么斗志了,虽然奋力抵抗,可是局面依然沿着一边倒的趋势继续发展。 片刻后,场上站着的黑衣人就剩下一个了。 那个家伙没等李旭的人有动作,直接扑通一声跪下了。 李旭挥手止住了要挥刀的一名士兵,吩咐道:“先绑了,或许有用。其他人打扫战场,掩埋尸体。” 众士兵领命,开始忙活起来。 正文 第三十章 魏国殿前司 这些黑衣人给李旭提供的经验值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料,原本以为三十多个人能有四百多经验值都不错了,没想到最终结算却是六百八十点,落在每个人头上平均有二十多点。 到底是好手啊,就是比那些普通杀贼更值钱。 李旭心中真诚的对他们表示了感谢,祝他们早日投个好胎,并且由衷的希望这个世间这样值钱的好人再多来一些。 想到这里,又低头看了一眼怀里仍然昏迷不醒的大长腿,心里思忖着这姑娘貌似挺能招财的,日后应该会经常被人绑架什么的,跟在她身后应该能发不少的财。 不过想想,自己这样好像有点咒人家的意思,摇摇头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君子爱经验值,也要取之有道。 唯一幸存的那个黑衣人还没等李旭审问,自己就先一股脑的招了。 根据他的指认,轻骑兵们又在附近的林子里找到了两个负责看押马匹的黑衣人和二十多匹好马,以及一驾提前准备好的马车。 原本打算绑架大长腿得手之后,所有人就脱掉黑衣,将郁瑜装进马车,扮成一伙商人顺着提前安排好的路线回魏国。 没想到最后却都便宜了李旭。 这个意外收获让李旭心情更加愉悦,给大长腿胳膊上的伤口简单包扎之后将她放进了绑匪准备的马车里。 林中的尸体也被处理了,处理之前的舔包流程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这又是一项额外收入,从黑衣人首领身上搜出了一千七百多两银子,其中有总价值一千五百两的银票,全都是一百两的面额。剩下的全都是现银。 其他的小兵身上也搜出来零零碎碎的共两三百两的银子。 除了银子之外,还有令牌,书信,以及火折子,匕首,长刀,短弓等各种零碎一大堆。 看着这一大堆的物件,李旭再一次感慨杀人放火金腰带这句话的正确性。 果然赚钱的买卖都在刑法里写着。 打扫完战场,带上所有缴获,李旭便带着人重新上路了。 半路捡了一大堆的经验值和钱财,还顺便捡了一个更值钱的大长腿姑娘,李旭心中乐开了花,骑在马上哼着小曲好不惬意。 “今天是个好日子啊,送钱的人儿真不少……” 他刚才已经收到了系统提示,本次可选任务中的两个失败条件之一其中一个已经消失, 就是逃脱的黑衣人不能超过三个那个条件。 所有的黑衣人都死了,除了那三个俘虏。俘虏也不算逃走,更没有超过三个,所以那个条件系统默认失效。 所以就只剩下保护郁瑜安全回到耀州城这一个条件了。 俘虏大概审问了一下,此处的环境也不适合更严格的审问,所以李旭目前只知道这些黑衣人都是魏国的人。 这次行动是由魏国殿前司主导的,主持之人就是被李旭给一刀劈死的那个首领,据说是魏国殿前司的一个千户。 其余的黑衣人里除了要那个殿前司千户带来的几名心腹之外,大多数都是魏国早已经安插在秦国的暗桩或发展的外围人员。 其中有一部分竟然还是秦国人。 而他们要绑架的目标,也就是这位名叫郁瑜的大长腿姑娘,据说是秦国某位手握大权的大人物的女儿,平日里很受宠爱,所以魏国打算绑架她来作为筹码,以此来做一些文章。 郁瑜具体的身份和这次绑架计划的真正目的,这几个俘虏身份地位,都是属于外围人员,就说不清楚了。 当然,除了被李旭弄死的这群行动组人员,他们还有情报组和接应组以及善后组等好几个小组,分别负责本次行动的不同阶段。 而那个叛徒明珠就是属于情报组的,一路不断透露郁瑜的行踪,才能让行动组的人提前埋伏好。 根据俘虏交代,下一站他们打算去耀州城,接应组的人会在耀州城帮助他们安排好身份然后出函谷关回到魏国。 这次的计划本来是经过了无数次的推演,做了各种预测和预案来确保万无一失,但是却偏偏没有想到会遇上李旭这种多管闲事的家伙。 所以充分的诠释了啥叫计划敌不过变化。 说到耀州城,李旭就有点动了心思,想着能不能顺便再进一步赚点经验值,把魏国奸细接应组的人一并给收拾了。 结果一问,俘虏说唯一知道接头方式的人就是那个被李旭给砍了的千户,他们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跟谁接头,更不知道接头方式。 草率啊了,终究还是草率了,李旭闻言长叹一声。 不过转头再想,那些接应组的人肯定都有正规的身份,自己如今只是个普通百姓的身份,在耀州城杀他们肯定会惹上麻烦的。 算了,那些接应组的人估计实力也不咋地,应该值不了几个经验值,就先放他们一马。 作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人,要善于进行自我心理调节,李旭就很擅长这一点。 所以他想了想刚才的那些缴获,很快心里就舒坦了。 知足常乐,细水长流才是正道嘛。 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魏国殿前司这个名字上,看样子这应该是魏国的特务组织。 各国都有特务组织,比如说秦国现在的特务组织就叫做黑冰台,魏国的叫殿前司,而赵国的叫做玄衣卫,东的齐国的则叫做悬镜司。 其他各国的名称也各有不同,但是职司都是大同小异,而且基本上都是属于各国皇帝直属。 这年代的情报组织,不仅仅是皇帝的耳目,更是悬挂在朝臣百姓头上的一把刀,一把随时有可能掉下来的屠刀。 根据俘虏口中得知,秦魏两国大军正在函谷关对峙,已经数月。 秦军依仗函谷关之利,坚守不出。魏人屡屡挑衅叫阵也无济于事,双方现在开始拼消耗了,比耐心了。 但是双方谁也不敢撤军,也不主动进攻,局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僵持的态势。 绑架郁瑜应该也是跟边境上对峙有关,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李旭也能推测出郁瑜的身份应该是秦国某为领兵大将或者掌握军权的重臣家的孩子。 只是他对于秦国朝廷又不了解,所以也猜不出来具体是谁。 说白了还是他现在眼前充满了战争迷雾,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很是粗浅片面。 情报网络还是要早点组建起来啊。 李旭骑在马上思绪联翩,不能赚经验值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很快天色就逐渐暗了下来,远远看见了一大片连绵的屋舍。 根据山贼俘虏指认,那里就是附近最大的一座庄子耿家堡子了。 正文 第三十一章 颜值即是正义 耿家堡子虽然隶属于长武县,但是却距离肃州的泾川县更近。 这一片属于肃州和耀州交界之处,又山多林密,自古一来就是匪患不绝,因此很多附近的庄子都修建有堡子。 堡子顾名思义就是带有一定防御功能的小城堡,外面挖着壕沟,建有高强,墙上还留出可以射箭的垛口,大门也比一般的庄子大门要更厚更高。 当然能修起这种堡子的一般都是比较有钱的乡绅地主,除了建造堡子,还会雇佣一些庄客作为护卫。 大秦民间习武成风,朝廷又不禁止民间持有武器,当然甲胄以及弓弩,包括火铳这些军之重器肯定是严禁民间私自持有的。 因此很多人都会以给人当庄客当护卫来维生。 耿家堡子就是这方圆五十里内最大的一个堡子,家主自然姓耿,手底下也雇了二十多个彪悍的庄客。 比起李家庄来那武力值确实强了一大截。 李旭带着人来到耿家堡子时候,堡子里的人看着下面这么多人马,如临大敌,大门紧闭,墙头上人影闪烁,显然把他们当做了不速之客。 李旭又不是来打劫的,自然很讲究礼貌的派人上去表明借宿的来意,并且很客气的表示愿意掏钱。 上面的人看他们这么客气,戒心好像小了一些,却又提出让主事的人去露个面。 李旭也答应了,施施然骑着马上前去,对着墙头露出了一个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果然颜值就是正义,堡子的大门很快就打开了。 出来一个看起来稳重憨厚的青年,自我介绍是耿员外的长子,请李旭一行人进去,但是却也委婉的表示人太多也不方便。 李旭表示了感谢,提出他们就不进去堡子里面了,只在外面给他们腾出几间民房休息就好,再送一些饭菜热水以及女孩子的干净衣物就好。 说着直接掏出来一张一百两银票送上。 那位耿家少爷闻言也是松了口气,毕竟虽然这位英俊无比的公子肯定不是坏人,但是毕竟这么多人进去他也是有点忐忑的。 这下子对李旭观感更好了,一口答应下来。 收了钱的耿家少爷办事效率很高,很快就腾出了堡子外面的两座院子让他们住,又让人给马匹送来了草料。 李旭刚用耿家下人送来的热水洗漱完,饭菜也送到了。 虽然都是一些家常菜,但是却也量大管饱,味道也还不错,李旭等人也是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半路捡来的大长腿姑娘一直昏睡不醒,李旭将她从马上上抱到床上,看着她略微有些苍白的脸蛋,又下意识的伸手试了试她的鼻息,感觉一切正常后也就不咋担心了。 李旭已经检查过她的伤口,也就左臂上那道口子比较严重一些,流了不少血。现在已经包扎好了,血也止住了,问题应该不大。 那些魏人手上的刀应该没有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破伤风。 这姑娘现在昏睡不醒,估计是因为之前搏杀的时候有点脱力了。 人在从极端紧张的情绪下忽然放松下来就会很容易陷入一种嗜睡的状态,这好像也是一种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 李旭估计大长腿姑娘现在就属于这样的情况。 不过他也觉得这姑娘的心真大,跟她的胸怀有的一拼了。 看到自己的时候价钱都没谈好就敢直接晕过去,真的一点都不担心会被人捡尸。 他深刻反思了一下这其中的原因,认为根子还是在自己这张英俊无比的脸上。 别人一看到他这张脸,都会本能的认为这是一个好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这张脸就胜过千言万语。 李旭摸着自己的脸,深深的叹了口气,为这看脸的世界而感到由衷的开心。 吃完饭之后,李旭又安排了附近放哨的人,外面进来的路口以及面对耿家堡子的方向都设置了明暗哨。 小心驶得万年船,虽然他并不觉得耿家堡子里人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但是人心难测,小心一点还是没有错的。 …… 郁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处于一个陌生的屋子里,从其中的陈设和环境都看得出明显是个普通农户的屋子,但是却很干净。 坐起来之后她先下意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发现衣服竟然都被换掉了,受伤的左臂也被用洁净的布条给包扎好了,而且还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她盯着左臂上的蝴蝶结看了好一会,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一丝浅笑,漂亮的鹅蛋脸上瞬间显出了两个浅浅的梨涡。 静静的坐了一会,感觉了一下身体的状态,除了依然有些虚弱之外,其他的都很正常。 至于说会不会被人趁虚而入之类的可能,她是习武之人,如果身体有什么变化自然很清楚。 而且一想到自己昏迷之前看到的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她就觉得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有那样一张脸的人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情呢? 旁边的烛火亮着,郁瑜静静的坐在床上,默默的听着周围的动静。 忽然腹中传来了轻微的咕咕声,这让她俏脸一热,下意识的捂住了小腹。 从被那些魏国奸细追杀一直到现在她一口水没喝,一粒米未进,昏迷的时候不觉得,但是这会醒来了却感觉饥饿难耐。 下意识的想要张嘴叫人,但是忽然想到自己身边的人全部都为了保护自己而死,唯一一个没死的还是叛徒,也被自己给杀了,神情不禁一黯,默默起身下床,准备看看外面的环境,看看能不能找点果腹的食物。 她坐在床边准备穿靴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那双白色的鹿皮靴子竟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白色的绣花鞋。 她将小巧的脚丫子伸进去试了试,竟然非常合脚。 穿好鞋子,郁瑜推开门,走出屋子,却看到了院子里的石桌旁,一个挺拔的身影正侧对着自己,面前放着一个酒杯,右手提着一把酒壶,正在自斟自饮。 一把长的惊人的带鞘长刀平放在桌面上。 少年虽然只是侧脸面对自己,但是那英俊完美的轮廓还是让她的心跳有一瞬间的停顿。 听到声音,少年忽然转过头来,对着她露出了如沐春风的微笑: “醒了?这下我们可以好好算算账了!”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长得还行,想的也挺美 郁瑜万万没想到自己和眼前这位在自己紧急关头出现的救命英雄的第一句话会是谈钱。 她愣了一下,这次眨了眨眼,轻声试探着问道:“你是说要钱吗?” 李旭眼睛一瞪,“难道你想赖账?根据英雄救美界的传统,英雄救美,美人要么以身相许,要么来世衔草结环再报英雄的大恩大德。所以,你准备选哪一种?” 郁瑜听他说的有趣,轻轻笑了起来,又露出了两颊浅浅的梨涡。 李旭看的一愣,这小娘皮笑起来还真挺好看的。 郁瑜上下看了他一眼,露出了俏皮的神色,抿嘴笑道:“要我以身相许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还需要爹娘同意的。不过你这么英俊好看,又救了我,我爹娘应该会同意的。” 李旭大惊:“你长得虽然还行,但是想的却挺美。不仅想赖账,竟然还馋我的身子!没门!” 郁瑜再次笑弯了腰,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少年。 虽然从紧身劲装变成了一身村姑打扮,但是壮阔的胸怀却在弯腰的过程中更显得惊心动魄。 李旭也只是看了三四眼而已,继续保持着一副生意归生意,感情归感情的正直做派。 什么?现在还没感情? 那就没事了,只有生意! “你真的不考虑让我以身相许这个选项?” 大长腿少女止住笑,眉眼弯弯的看着李旭问道。 李旭义正辞严道:“我们这些英雄这是造了什么孽,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人不说还要被人赖上,真是气抖冷,你就算要许,也得问问英雄同意不同意啊,一点都不尊重英雄的人权,我们英雄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啊!” 看着李旭一本正经的俊脸,大长腿少女再次笑弯了腰。 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捂着嘴,生怕在这春天的深夜惊动了已经进入梦乡的人们。 李旭撇嘴,这姑娘笑点太低,我还没出大招呢,你就笑成这样。 我要是出大招,你是不是直接笑的合不拢腿了? 好一阵子,郁瑜才缓过来,一手捂着肚子,一手轻摇:“你不要再逗我笑了,逗死我的话,你可是一文钱都拿不到哦。” 一听这话,李旭立刻闭上了嘴。 不能跟钱过不去啊。 只是此时,一阵轻微的咕咕声让气氛再次变得尴尬起来。 大长腿俏脸发热,有些不好意思的歪过头去不看李旭。 李旭笑了笑,进了厨房,揭开锅盖,端出了在锅里早都热着的馒头饼子以及两样小菜,然后找了一个托盘端了出来。 看着面前热乎乎的饭菜,虽然都是普通的农家饭,比起自己平时的饮食标准差了许多,但是大长腿少女眼中却没有一丝嫌弃,抿了抿嘴,轻点臻首道:“谢谢你。” 李旭摆手,“不要误会,更不要因此对我产生非分之想。我只是不想饿着我的债务人,怕你欠我的债收不回来。” 大长腿少女给了李旭一个了然的笑容,也没有扭捏,大大方方的坐在李旭对面吃了起来。 她吃饭的速度很快,但是吃相却很好,显得很优雅,一看都是那种从小家教很好的孩子。 李旭故意使坏,一直盯着看。 大长腿姑娘吃着吃着动作就变得别扭起来,头垂的越来越低,就连白皙修长的脖颈上的汗毛好像都变得不自在起来。 李旭心中嘿嘿直乐,不过看到姑娘有放下筷子的趋势的时候,这才扭过头假装去看明月。 虽然今晚的明月都被乌云给遮盖住了。 他听见对面轻轻的松了一口气。 终于吃完,郁瑜放下筷子,抬起头看着眼前故意装作看明月的英俊少年,低声嘟囔道:“你欺负人。” 李旭耳聪目明,自然是听到了,但是却装作没听见,转过头来故作惊讶地道:“呀,你竟然都吃完了,比我想象的还要能吃。” 郁瑜俏脸一热,瞪他一眼,自己起身将餐具收拾端进了厨房里。 很快,传来了洗碗的水声以及碗碟轻轻碰撞的声音。 李旭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官二代大小姐竟然还会主动做家务。 只希望不要把人家的碗碟都给祸祸了,否则明天还得赔钱。 不过他想象中的场景并没有出现,郁瑜甩着手上的水珠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一抬头正好看家李旭正一脸惊叹的望着自己。 “我脸上有东西吗?”她俏脸一热,下意识的去摸自己的脸颊。 李旭摇头,“我只是没想到你这双能杀人的手也能做这种下人丫鬟做的粗活,有点意外。” 郁瑜轻笑道:“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我自小被养在外婆家,虽然衣食无忧,但是除了习武读书之外,很多事情都要我亲自去做的。” 李旭好奇道:“你这样岂不是抢了你家下人丫鬟的活?” 郁瑜摇头道:“我娘常说这样可以让人祛除身上的富贵娇气,说是女子培养心性的好办法,还说对我以后嫁人了也有好处。我一开始也不愿意,后来习惯了也觉得挺好的。” 李旭闻言瞬间对大长腿那未曾见面的娘产生了一丝敬意。 这年代就知道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和动手能力,这意识还挺超前的。 李旭忽然想到了一点,问道:“你是不是跟你娘姓?” 郁瑜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李旭嘿嘿一笑道:“我说我猜的,你信吗?” 他之前听大长腿姑娘拿着匕首准备抹脖子的时候说什么对得住宋家,对得起秦国,但是那些魏人又叫她郁瑜郡主,所以感到奇怪,微微一猜竟然猜对了。 郁瑜点点头道:“我信。我从小在外婆家长大,跟着几个舅舅习武,回自己家的时候很少。父亲也是为了保护我,所以让我跟着娘姓。” 李旭又问:“我听那些魏人说你叫郁瑜,是哪两个字?” 郁瑜便又给他细细解释了一番。 李旭笑道:“这名字叫着实在拗口,以后我叫你小鱼儿好了。” 郁瑜抿嘴轻笑:“我家人也是叫我小鱼儿的。” 李旭皱眉,“那我不能再叫了,得换一个称呼。” 郁瑜好奇看着他。 “你说你家人也叫你小鱼儿,我要是也这么叫,岂不是跟你家人一档了?这样一来,我再次怀疑你要么是想赖账,要么是馋我的身子。所以,我得换一个称呼。” 李旭一本正经道。 郁瑜听得又笑了起来,梨涡浅浅,犹如梨花绽放,好不动人。 眼前这个少年实在太有意思,怎么会有说话这般风趣的男子,真是第一次遇到。 以往遇到的男子要么在自己面前装腔作势,要么故作清高惺惺作态,一个个虚伪的令人作呕。 但是如眼前少年这般风趣却又自然大方的却从未见过。 她止住笑意,饶有兴致的看着李旭道:“难道馋你身子的女子很多吗?” 她头一次听到馋身子这样的说法,自己说出口的时候感觉很有些奇怪,问完之后自己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都是少男少女,且颜值相当,只不过李旭一本正经的样貌下也有一颗骚浪的心,闻言顿时大言不惭的开始吹牛逼:“那必须的啊。据我所知,想要对我以身相许的女子能从这里能排到函谷关去。唉,这就是男人太过英俊潇洒的烦恼啊,所以说男孩子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啊。” 说完还煞有介事的长叹一口气,仿佛好像真的被这些事情所困扰一般。 郁瑜都快笑岔气了,不过还是捂着自己的小嘴,生怕吵到别人。 李旭逗姑娘傻乐,自己心中也是有点自得。 吹完牛逼,等姑娘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他开始说正事。 他虽然对人家姑娘的家世没有太大兴趣,但是却对这个世界的历史和当前局面很有兴趣。 之前一直没有合适的请教对象,虽然大概知道一些,但是却也是一知半解。 现在眼前有这么一个官二代,应该对这些了解的更详细。 郁瑜有问必答,将自己知道的都一一告知。 说是一百多年前,占据了中州以及周边许多地区的蒙元帝国衰落,无数英雄豪杰揭竿而起,逐鹿天下。 经过十几年鏖战,最终由出身寒微的一位布衣英雄张飞熊异军突起,后来居上,将蒙元驱逐至漠北,又扫平了其余大大小小的各路反王,最终一统天下,廓清寰宇,一扫腥膻之气,建立了大周帝国。 张飞雄被后人尊为周太祖。 这位周太祖惊才绝艳,雄心勃勃,宵衣旰食,本想开创大周万世太平江山。 奈何积劳成疾,御极二十九年之后忽然在南巡路上暴病身亡。 因为驾崩的太突然,身后事很多都没有来得及安排,因此新创的大周帝国在几年之后便陷入了分崩离析的状态。 各位有野心有兵权的皇子,以及那些隐藏在民间的野心家,甚至包括当年各路反王的后人都纷纷起兵造反,再次逐鹿天下。 天下从一统重新陷入了混战不休的局面。 又经过了二十年多年的争斗,天下的格局逐渐稳定下来,变成了九国割据的局面。 辽东有自称女真后裔的满洲人爱新觉罗氏建立的金国,最高统治者称可汗,已经彻底衰落的蒙元余孽各部也沦为其附庸。 晋地以及河北幽燕之地有赵氏建立的赵国。 齐鲁以及皖北以及苏北之地有姜氏建立的齐国。 中原膏腴之地则被魏氏建立的魏国所占据。 而三秦之地以及西凉肃州、宁夏等地为秦氏建立的秦国所有。 蜀地则有杨氏建立的蜀国。 而鄂湘则为项氏建立的楚国所据。 江南水乡以及赣州则为王氏所建立的陈国所有。 闽地则有大海盗郑家称明王所占据。 两广之地则被南越所侵吞。 云贵之地则是大大小小的土司纠集在一起建立了大理国统治。 而高原之上则又被吐蕃所辖。 至于西域,则还有大大小小的国家。 各国国力虽然强弱不一,但是却因为彼此接壤,各有内忧外患,因此五六十年来彼此攻伐,虽有此消彼长之势,但是却终究大概维持了基本的平衡。 目前看来,没有哪一家能够有再次一统天下的实力。 正文 第三十三章 人们都叫我靓仔 郁瑜介绍完当今天下的格局,李旭虽然以前也知道一些大概,但是还是在心中直呼一声好家伙。 这他娘的简直就是大明洪武开局,然后很快就崩成了五代十国的烂摊子了。 要是再有一个周天子,直接就成了战国时期了。 再试探的跟郁瑜聊了聊,好像大周建立前的中州历史跟自己之前所学的历史脉络以及主要人物事件都大差不差的。 所以,历史是从元末拐了一个弯,变成了你从没听过的船新版本? 李旭越听越迷糊,在这个船新版本的世界中,自己所谓的先知优势完全不存在了。 幸好,他还是一个光荣的系统拥有者。 嗯,简称挂逼。 郁瑜看他听得认真,心中高兴,谈兴更浓。 想想以前都是自己在长辈面前当洗耳恭听的乖宝宝,根本就没有自己卖弄的机会。 现在可好,有这样一个英俊无比,还风趣幽默的少年当自己的忠实听众,心中那种舒坦简直比吃了蜜饯果子还舒坦一百倍。 人人都有被倾听的**,都有被需要的需求,李旭恰好也很喜欢满足别人的表达欲。 郁瑜抬起纤细白皙的葱白素手将鬓边一缕散乱的发丝捋到耳后,继续道:“就拿我们大秦来说,虽然北边有蒙古鞑子袭扰,西边还有西域各国时而犯境,南边还挨着一个蜀国,但是这些都属于疥癣之疾。” 说到这里她故意停下看着李旭,明显是在等李旭发问。 李旭也很配合,眨巴着一双瑞风眼看着她,显示出极强的求知欲,问道:“还请小鱼儿夫子解惑,这是为什么呢?” 郁瑜被他逗得扑哧一笑,又很快板着脸扮处老夫子的古板严肃模样道:“且听本夫子给你慢慢到来。” 原本蒙元统治的时候,整个关中各地很多百姓被强迫变成了马户,也就是专门给朝廷养马的人。 耕地变成了牧场,这些马户们每年都要给朝廷缴纳一定数量的马匹。 除了这些马户,蒙元朝廷在关中还设置了很多官办的军马场,比如说关西的关山牧场就是关中最大的一个牧场,其中足足能养十万匹战马。 在这种条件下,关中虽然耕地荒芜了许多,但是战马的数量以及会骑马的百姓民众就达到了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而凉州和肃州以及宁夏各地也同样有许多牧场和马户。 秦国占据了这些地方之后,虽然铲除了很多草场,恢复了许多耕地,但是却也保留了相当数量的草场和马户。 如此一来,秦国组建骑兵的基础就比其他各国好上许多。 在这个基础上,秦国组建了足足近十万骑兵,而且民间还有源源不断的后备兵员。 而无论是漠北的蒙古鞑子,还是西域各国,亦或者是高原上的吐蕃人,他们最大的优势无非就是骑兵众多,能够利用骑兵强大的机动性来袭扰中原王朝。 而对付骑兵最好的办法自然也是拥有一支同样强大的骑兵。 而秦国恰好满足了这个条件。 因此无论是蒙古鞑子的袭扰,亦或者是西域诸国的寇边,乃至吐蕃人的试探,在秦国强大的骑兵面前也占不到多大的优势。 而秦国南边的邻居蜀国,那更不用说。 自古蜀国就是偏居一隅的好地方,能在蜀国建立基业的王朝基本上都没多大的进取心。 只要你别来打我,我巴适的过自己的小日子不好嘛。 所以蜀国基本上是采取守势,只要你不主动打我,那我也不会主动去招惹你的。 在蜀国君主的眼中,恨不得天下各方势力直接忽略掉自己才好,当个小透明就是他想要的幸福。 所以秦国最大的威胁就是他紧挨着的东边邻居—魏国。 魏国占据中原之地,土地平坦肥沃,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因此国力很强。 而魏国又正好处于天下中心,所以也是四面皆敌。 北边有好勇斗狠的赵国,西边有彪悍善战的秦国;南边有野心勃勃的楚国,东边还有一个自视甚高的齐国。 虽然国力很强,但是在这种群狼环伺的包围之中,魏国的日子其实过得也不轻松,堪堪是维持住了一个平衡而已。 但是这几个邻居虽然每个看起来都不好惹,但是却对魏国的威胁却不相同。 先说北边的赵国,虽然国力也挺强,但是一方面要应付草原上的蒙古鞑子,一方面还要应对不时出关骚扰的满洲兵。 另外,赵国还有一个强大的邻居,那就是齐国。 齐国对于赵国的威胁可比魏国要大。 而赵国和魏国之间还有黄河相隔,所以根本腾不出太多的兵力太对付魏国,基本上也是采取的守势。 再说东边的齐国,齐国既要防着南边的陈国,又要抵御赵国,对魏国这边也基本是以守势为主。 而魏国南边的楚国虽然面积不小,但是国中山地丘陵不少,且其中多有蛮族,所以国力并不是很强,一方面要应付周边邻国的威胁,又要镇压动不动就叛乱的各个蛮族,所以能腾出手对付魏国的兵力也不多。 这么算下来,对魏国威胁最大的自然就是陆地相连的西边邻居秦国了。 从魏国要进入秦国,一般有两条路:经过潼关或者函谷关。 秦国虽然有大量骑兵,但是却大多数都部署在北部和西部边境,因此只能以步卒为主在两关与魏国对峙。 数十年来,两国发生过大大小小的战斗上百次,函谷关甚至都曾经落入了过魏国手中,但是很快又被秦军给夺了回来。 秦军也曾经东出函谷,占领了魏国好几座城池,但是最后又被魏国给反扑成功。 几十年来,双方就这样你来我往互相拉锯,谁都别想永远占据上风。 说到这里,郁瑜忽然神色变得黯然起来:“这数十年的争斗,我秦国不知多少大好男儿死在了战场上。魏国那边也是一样。所以明珠背叛我,我虽然心痛,但是却也没办法真的怪她。两国死的人都太多了,已经彻底结成了死仇,她是魏人,我是秦人,她要害我情理之中。” 李旭接着道:“是这个道理,所以你杀了她为手下报仇也是理所应当。你们都没错,错的是这世道。” “那这世道能改变吗?” “除非这天下重新一统,才能免除生灵涂炭,黎庶遭难。只是这天下乱成这样,要想再出一个周太祖那样的英雄何其难也。” 李旭一想到这乱七八糟的天下格局,也是一声叹息。 郁瑜也沉默了下来。 气氛一时有点凝重起来。 刚才通过郁瑜的一番解说,李旭对着天下格局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对于之前谭纶给自己的建议更是深以为然。 取法乎上,得其中也。 这天下这么乱,想逃独善其身做一个逍遥自在的富家翁的确是不现实的事情。 不过他很快又想到一个事,抬头看向神色郁郁的大长腿少女:“小鱼儿夫子,你见过火铳吗?” 郁瑜被他一句夫子叫的神色又明媚了许多,点点头道:“京城御林军之中就有神机营,神机营里面就有火铳。” 李旭又详细问了那火铳的样式和发射威力,郁瑜也说不太清,但是从她的描述上来看,秦军用的还是更老古董的火绳枪。 这让李旭心中悄悄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的燧发枪还是占据了代差的优势的。 今天发生了很多事情,两人刚才又谈了家国天下这种沉重宏大的话题,李旭又知道火绳枪是天下主流的,心情更好,于是一本正经的看着郁瑜道: “这位美少女,你到现在可还没有请教过你眼前这位英雄的高姓大名啊?这可是很严重的失礼行为啊!” 郁瑜一怔,也才意识到自己的确忘了问人家叫什么名字了。 都怪这个坏人,自己刚醒来就说一些乱七八糟的玩笑话来逗自己,让自己都忘了这一茬了。 她抿着嘴笑了起来,拱着手,故意拉长声音问道:“那请问大英雄高姓大名,仙乡何处啊?” 李旭胸膛一挺,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用低沉的声音道:“很久以前,人们都叫我靓仔!”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不过李旭注定是抛媚眼给瞎子了,大长腿姑娘显然不知道靓仔是何物,闻言迟疑地道:“良崽?这是你的小名么?好奇怪的名字。” 李旭搞清楚了她口中的良崽和自己口中的靓仔的区别后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只能老老实实的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 郁瑜眨着眼:“李旭?日之初升曰旭,很好的名字。正式认识一下,我叫郁瑜,十六岁,属虎,四月二十二日的生日。你呢?” “我也属虎,不过是二月份的生日,比你大两个月。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所以你馋我身子这件事就此打住,咱俩注定无缘无分的。” 李旭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郁瑜又笑:“可是我听说下面好像还有一句,叫做除非一公一母。这不正好……” 说着自己就先笑的不行了。 李旭也乐。 李旭本就是现代灵魂,喜欢臭贫逗乐,尤其更喜欢逗漂亮姑娘。 眼前这个姑娘不仅漂亮正青春,而且还没有听过那些现代人耳熟能详的沙雕梗,所以让李旭的臭贫逗乐效果意外地好。 大长腿姑娘从小习武,又在外婆家长大,大方爽朗,活泼爱笑,两个人虽然是两个完全不同时空的灵魂,但是在这春天的夜色之中却是相谈甚欢。 说着笑着,最后话题又回到了郁瑜被魏国奸细绑架这件事上。 李旭好奇问道:“这些魏国人为什么会想着绑架你一个女孩子,那么多秦国贵公子不去绑架,难道以为绑架你一个女孩子就能要挟大秦朝廷?” 郁瑜叹口气道:“原因很简单,因为之前他们也的确对京城一些手握重权的权贵乃至他们的家人下过手,甚至还把主意打到了皇室身上。只是这种事情本就难度极大,黑冰台又不是吃素的。魏人吃了好几次大亏,损失了好多人。爹娘让我从小跟着外婆,其实也是想保护我,让我能够平安顺遂的长大。但是没想到他们最终还是盯上了我。这一次若不是旭哥哥你救我,我肯定就凶多吉少了。” 李旭抗议:“你这旭哥哥叫的倒是很自来熟,我提醒你,别说你叫哥哥了,就是叫爸爸,也别想赖账啊。” 爸爸的称呼其实并不像很多人以为的是一个现代口语,古时候民间也经常会叫爸爸的。 只不过很多人受到影视剧影响,以为古人都是叫爹娘的,其实爸爸妈妈这个称呼古已有之。 意思也跟爹娘是一样的。 只是后世很多小伙子都喜欢给别人当爸爸,不仅喜欢给同龄的同性当爸爸,更喜欢给异性当爸爸。 尤其是在某种特定场合更喜欢别人叫自己爸爸。 郁瑜自然也知道爸爸的意思,不过却不知道另一层的意思,瞪了李旭一眼嗔道:“旭哥哥,你再胡说,我就生气了。” 虽然板着脸,可是却一点都没有生气的样子。 李旭知道她吓唬人,也不在意,嘿嘿一笑。 两人又继续说魏国绑架她这件事。 根据郁瑜所说,秦魏两国虽然长期在函谷关和潼关对峙,但是一般主力都是常年戍边的边军,兵力双方约莫都在四五万左右。 但是从三个月前,魏国忽然往函谷潼关共增兵十万,大张声势,做出一副要攻打两关的架势。 秦国这边也摸不清魏国虚实,只能同样增兵,由大将军宋牧以及另一员大将各领御林军以及地方军队数万支援两关。 但是等到秦国援军到达之后,魏国只是试探性的进攻了一次,就再也不动了,既不撤军也不进攻。 秦国自然也不能撤军,但是进攻的话兵力比对方少,骑兵又大部分在北部边境和西部边境上,防守可以,进攻就有点力不从心了。 双方就这么对峙了下来。 两国对峙没几天,延安府的高迎祥忽然起事,聚众数万,攻城略地,势不可挡。 整个延安府乱成一锅粥。 本来高迎祥只是延安府一股有名的强人首领,但是最多也就是干干山贼的那些勾当,根本没胆子也没实力去进攻城池的。 但是一夕之间却实力暴涨,许多山贼强盗纷纷来投,而且也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许多兵甲钱粮,让他们的一下子有了造反的底气。 秦军虽然悍勇善战,但是主力却此时都被牵制在边境上。高迎祥起事又很突然,延安府各地官府措不及防,城池纷纷沦陷。 朝廷有心平叛,但是却一时无兵可调,因此延安府的局势在短时间内才迅速糜烂,整个延安府以及周边好几个县城都落入了贼军之手。 李旭听完,撇撇嘴道:“高迎祥显然跟魏国人有奸情。若没有魏国人在后面支持,他没这么能量搞出这么大一摊子事的。再说了魏国刚在两关外增兵,高迎祥这边就造反,说他们之间没奸情,村头的狗都不会信的。” 听他说的粗俗,郁瑜脸一红,眼中却露出了钦佩的神色:“旭哥哥真是聪明,父亲来信也是这么说的。说是黑冰台那边已经查出了魏人暗中资助贼军的蛛丝马迹。这次我回京也是父亲有点担心,所以让我回京避避。这才有了今天这些事情。” 李旭点点头道:“这魏国人处心积虑搞了这么一出,确实让人很被动。朝廷主力大军腾不出手收拾高迎祥,这就给了他们坐大的机会。但是魏国一日不撤兵,秦军也不能撤。一旦秦军回来平叛,魏人随时会攻打两关。虽然有关隘之固,但是如果朝廷不能快速平叛,然后快速回防两关的话,那么魏人就真的很可能破关而入了。可是如果放任高迎祥贼军不管,那更是会造成大秦内部糜烂,更是祸患深远。魏人这是明目张胆的阳谋,让朝廷是进退不得,左右为难啊。” 郁瑜眼中露出了一丝崇拜的表情,看着李旭道:“旭哥哥,你真是厉害啊,爹在信中也这么说的。那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我回头告诉爹让他上书朝廷。” 李旭哈哈笑道:“我一个乡下小子哪有什么好办法,朝廷上衮衮诸公都没办法的事情我能有什么办法。没有没有,你别为难我。” 郁瑜看着他,忽然露出一副我早就看透你的表情。 李旭瞪眼骂道:“你这么看我干什么?虽然我知道我长得英俊潇洒,但是你这样看我我也没办法的。” 郁瑜就笑,露出一副笃定的神色道:“我知道你肯定有办法的。你要是说了,能帮到朝廷的话肯定会少不了你的好处的。” 正文 第三十五章 键盘军事家开始吹牛逼了 李旭乐了,问:“你先说说什么好处?” 郁瑜就笑:“你想要什么好处?你要当官,我就让我爹给你求个官。你想要钱,那朝廷肯定也有封赏。你要是想要别的,那也不是不行。” 说到最后一句,声音变小,自己脸也红了。 只是月光下看的不真切,李旭也没发现。 李旭一听可能有钱拿,一下子就精神了:“钱不钱的都没啥,主要是我这人吧,位卑未敢忘忧国,别的没有,就是对朝廷一片忠心。那我就说说?” 郁瑜点头笑道:“说说。” 李旭一边说,一边手指头在面前的石桌上有节奏的敲打着: “这事说来也简单,无非就是朝廷现在无兵可用。既然无兵可用,那就征兵。由朝廷下旨,地方来组建乡勇团练。我大秦民间习武成风,民风彪悍,招一些合格的乡勇应该还是不难的。招募的条件放宽一点,福利定的高一点,应该会有不少人去应募的。这些乡勇成军之后,加以训练,就算不能出城野战,但是用于守城还是够用的。” “如此一来,就算不能剿灭叛乱,但是也能让局势不再继续糜烂下去。先稳定住我大秦的基本盘,然后用争取出来的这些时间再调边军回来平叛,局势就能稳定下来。到时候以边军的战力收复失地应该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这些乡勇团练营属于临时军队,而且都是招募的本乡本土的青壮,守土之心也更强,成军之后自然军心可用。一旦平叛结束,便可以就地解散,也不会耗费朝廷太多钱粮。而且这些人有了从军的基础,日后若再有战事,征召组建起来就更方便了。” 李旭充分发挥了键盘军事家吹牛逼的本领在小姑娘面前侃侃而谈,听得大长腿姑娘一愣一愣的,眼睛越来越亮,看着自己的眼神之中崇拜之色更明显了。 在女孩子面前吹牛逼,尤其是漂亮女孩子面前,然后享受她那崇拜的目光,是每一个男人都喜欢干的事情。 而且这种事会上瘾的。 郁瑜小手一拍石桌赞叹道:“旭哥哥,你不仅一身武艺高强,而且还胸中有韬略,真是厉害。我会把你的策略告诉父亲的,父亲听了一定会高兴的。” 李旭虽然一直没问大长腿她爹到底是个啥官,但是肯定也不是什么小角色,一听自己吹的牛逼要送到这种大人物面前,心中有点发虚,急忙摆出一副深沉的表情道:“其实我相信朝堂诸公也想到了这个办法,只是因为这个办法有些后患,所以迟迟没有推行罢了。” 郁瑜急忙追问是什么后患。 李旭很装逼的说了一句:“割据之患。” 郁瑜有点听不懂,李旭也不多说,抬头看看天,张嘴打了一个哈欠。 “困了,小鱼儿,要不要一起睡觉?” 看着李旭笑嘻嘻的表情,郁瑜脸一红,起身到了个晚安会自己房间去了。 看着大长腿嘎吱一声关上了自己的房门,李旭也是心情越快的喊了一声:“小鱼儿,晚安。” 然后便哼着小曲美滋滋的回屋睡觉去了。 睡前他感觉好像有什么事情忘了,但是一时也想不起来就困意来袭酣然入睡了。 有人一夜酣睡,有人却辗转难眠。 当李旭次日清晨精神抖擞,伸着懒腰走出房门的时候,正好看见自己对面房间的大长腿少女打着哈欠一脸倦容的出来了。 “小鱼儿老夫子,早啊。” 李旭挥手打招呼。 郁瑜一惊,不好意思的捂着小嘴,轻声道:“早,旭,旭哥哥。” 昨晚气氛到了,又是深夜无人,旭哥哥叫的很顺口。 现在天亮了,周围的士兵都起了,再这么叫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李旭盯着她看,“咦?你昨晚没睡好吗?竟然都有黑眼圈了?女孩子要睡好美容觉的,睡眠不好容易变丑的,变丑了就容易嫁不出去的。” 被李旭说的一愣一愣的,郁瑜“啊”的一声捂着眼睛逃回屋子去了。 耿家大少爷派人送来热水和饭菜,李旭吃完之后叫了半天,才看见郁瑜一身村姑打扮低着头从屋子里出来,还用手挡着眼睛,一副不敢见人的样子。 李旭奇道:“你这是干啥?脸上长痘痘了?” “你不是说完有黑眼圈吗?我,我不好意思见人。”郁瑜低头捂着眼低声道。 李旭哈哈大笑起来,“哪有什么黑眼圈,只是脸色白了一些。我逗你玩的,你还真信了?” 郁瑜抬起头看着他,表情显得有点呆滞,然后又露出一副很委屈的表情。 你怎么可以这样骗人家呢? 看到这幅表情,李旭很难把眼前这个表情呆萌的少女跟昨天那个一刀砍断敌人胳膊,又干脆利索干掉跟了自己五年的叛徒的彪悍女联系在一起。 人果然是复杂的,到了不同的场景下就会激发出不同的特质来。 郁瑜既有少女活泼开朗的一面,也有官宦人家子女果断深沉的一面,亦有习武之人英飒勇敢的一面。 这都不是她,也都是她。 人本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标签可以概括的。 众人吃完早饭,收拾好行囊,李旭对前来送行的耿家大少爷奉上了两百两银票,一行人便离了耿家堡子。 今日就是李旭准备剿灭李宏基残部的日子。 虽然路上捡了一个郁瑜,但是他也没打算改变原计划。 到了俘虏说的野猪林的后山,李旭带着人查看了一番地形后,发现此处岔道众多,而且穿过官道又是连绵山岭,的确是很适合逃生隐藏。 若无人带路,真的很难知道贼人会走哪条道。 郁瑜身上有伤,李旭也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真实实力,所以就派了几名骑兵护送着她先去了三水县城。 郁瑜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是也没说什么,知道自己现在留着只会影响李旭,虽然她心中很好奇李旭到底要做什么。 不过聪明的女孩子就是你不说我也不问,你要是想说那我就姑且听一听。 而郁瑜恰好就是这样一个聪明人。 送走郁瑜之后,李旭根据地形做了一番布置,便抱着刀找到一个树墩子坐下等着关门打狗了。 另一边,李宏基也集合了五百左右的喽啰,准备亲自带领下山去打劫耿家堡子。 而野猪林正面的山道上,李旭的剿匪主力:一百三十名火枪兵和二十名掷弹兵则在俘虏的带领下正沉默的向着山顶前进。 而此时,被作为猎物的李宏基却依然一无所知,脑中想的只是如何尽快的打破耿家堡子。 正文 第三十六章 该怂的时候一定要怂 野猪林上野猪岭,聚义厅中。 李宏基召集大小头目十几人,正在进行打劫前的安排布置。 外面的院子里闹哄哄的站着几百号舞刀弄枪的喽啰,一边举着刀枪一边嘶吼怪叫,气氛看起来很是兴奋热烈。 以往虽然也经常下山打劫,但是基本上都是轮流分开去,一来是打劫的都是山下过路的行人商队,人多了没用。 二来也是因为大当家李宏基的谨慎,不把猪崽放在同一个猪圈里。 这次浩浩荡荡竟然要出动五百多人,而且打劫的对象还是一个大庄子,这种事光是想想就很刺激。 一个大庄子里面好东西就多了,粮食肯定是不少的,金银肯定也能捞不少,说不定还能多抢几个女人回来让大家伙过过瘾。 想想都让人兴奋的浑身发抖。 不远处的十几个被抢来的十几个女子则穿着油腻的罩衫围着几口大锅在煮肉,雾气蒸腾,肉香四溢,引得众喽啰涎水直流。 聚义厅中,李宏基再三叮嘱道:“若是破了庄子,就手脚麻利点,多拿粮食,少拿金银。这世道粮食会越来越金贵的。看好自己手下的兄弟,尽量少杀人。老三,你负责押货,谁要是敢私藏直接砍了。还有,这次不抢女人。谁要是敢绑娘们回来,老子第一个砍了他。” 下面的十几个大小头目乱哄哄的,虽然一个个嘴上答应着,但明显没往心里去。 李宏基也知道这些是什么货色,也只是尽尽人事罢了。 一群山贼乱匪,又不是精锐官兵,要想做到令行禁止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一群球攮的,不听老子的话,迟早跟老二一样被人给剁了。” 看着下面这些人的德性,李宏基无奈的心中暗骂一声,挥挥手道:“滚去吃肉,吃完就下山。” 院子里很快就排起了几列歪歪斜斜的长队,喽啰们举着碗怪笑大叫,小头目们则挥着鞭子对那些试图插队的家伙劈头盖脸一顿抽打。 李宏基跟一群大头目则坐在聚义厅里吃肉喝酒,众人吃的满嘴流油,神情亢奋,李自成却没有心情跟他们一起闲聊胡扯,只是自顾自的啃着手里的猪蹄。 他虽然这几天一直存了小心谨慎,但是心里却总是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这种预感在他落草为寇的这些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哪怕是被官军撵的最危险的那一次也没有过。 可是这几天,这种不好的感觉萦绕在心里,就跟一根刺一样扎在他的心里,拔不出,融不掉,让他这几天吃饭吃不香,睡觉睡不着,实在难受的紧。 他咽下嘴里的一块猪蹄,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新晋二当家问道:“老三,这几天山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 虽然被老大还叫老三,二当家也没啥不高兴的,抹了一把嘴上的油,拍着胸脯大声道:“大哥你就放心吧,山前山后山上山下我都安排了好些兄弟盯着,没啥事。大哥,我看你就是被老二的事给吓住了,要说那也是老二自己作死,他要是老老实实的跟着大哥你,也不会被人给弄死了。就算那弄死老二的人真的是什么御林军,那人家也犯不着来对付咱们。要对付也得去对付高迎祥他们,咱们呀,还不够格。” 其他头目也是纷纷出声附和,话里话外都是大当家的想太多。 李宏基被众兄弟这么一说,好像也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二当家这厮说话虽然不中听,但是却的确有道理。 即使御林军真的出现在了这附近,那肯定也是奔着延安府的高迎祥去的,自己这个破山寨这不几百号人根本不值得御林军出动啊。 “行了,赶紧吃,吃完跟老子下山。干完这一票,以后估计得消停一段日子,免得引来官府围剿。” 李宏基烦乱的心有点踏实下来,摆摆手说道。 正此刻,忽然听见远处传来轰隆一声巨响,然后又是连续的十几声同样的巨响,就好像在打雷一样。 正在埋头吃肉的众人都停下来看向外面。 一个人忽然道:“不对啊,这天光亮光亮的,连一片云都没有,哪里来的打雷声?” 众人都茫然间,忽然又听见有人的惨叫声,慌乱的呐喊声,顿时都面面相觑起来。 一人道:“好像是山寨大门的方向。” 李宏基心中一沉,手中还没啃完的猪蹄一扔,拎起交椅旁边的后背砍刀一下子站起来喝道:“操家伙,跟我走!” 众头目急忙扔掉手中的肉骨头,操起手边的兵器乱哄哄的跟着李宏基身后出了聚义厅。 之前在院子里蹲着吃肉的众喽啰们此时也有许多人拎着兵器向大门口跑过去。 众人乱糟糟的,说啥的都有。 有人说是官军打上来了,还有人说是附近黑云岭的人过来火并他们了。 更有人说是雷公发怒,降下神雷劈了山门。 大部分人都乱哄哄的往外冲的时候,也有那机灵的趁着没人主意跑到煮肉的锅里拣出几块好肉,也不怕烫,直接往怀里塞。 只是没跑出多远,众人就听见一阵砰砰砰的炸响声,跟放鞭炮似的。然后又是一阵惨叫声传来。 最先跑过去的人群已经开始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大喊大叫着。 后面的人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停在原地,一边大声问着那些跑回来人什么情况,一边看向后面的头目们。 李宏基听到这些如鞭炮似的响声的时候,心中就猛然一沉,终于明白自己的预感为什么会出现了。 那伙子御林军果然奔着自己来了。 他远远看着空中那一蓬蓬的白烟,脸皮抽动,跺跺脚,趁着大部分人还没反应过来,瞅见了旁边的二当家,指着他道:“老三,你带人过去看看什么情况,这乱哄哄的一团成什么样子了。” 二当家虽然也有点懵逼,但是也没多想,一招手,吆喝了一嗓子带着十几个往前面挤过去了。 李宏基又安排了几个头目维持秩序,自己则以回聚义厅坐镇为理由,偷偷的从聚义厅后面溜进了自己的房间,随手收拾了一些值钱的东西,包袱一背,从山寨后面的小门钻了出去。 御林军都来了,火铳都用上了,此时不跑就来不及了。 行走江湖第一条,就是该怂的时候一定要怂。这是李宏基的人生信条之一。 今天他再一次的践行了,虽然这一次连敌人的样子都没见到。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掷弹兵的首秀 , 一百二十名火枪兵分成四组,每组三十人,从被掷弹兵炸开的山寨大门里冲进来,不断的对着冲出来的山贼轮流射击。 哪里人多往哪里射。 一阵排枪过去,山贼就倒下一茬。 每一组射完之后就迅速后退,下一组就立刻顶上去。 四组轮流射击,虽然只是老古董的燧发枪,但是却也足以保证了火力的密度和连续性。 除了这四组火枪兵的密集火力之外,剩下的十名火枪兵保护着二十名掷弹兵跟在后面,看到哪里有零散冲过来的山贼,立刻就有一颗黑乎乎的炸弹或者铅弹飞过去。 掷弹兵的扔出去的炸弹都是用生铁铸造的,上面也划出了预制碎片,虽然杀伤力没有后世的手榴弹和手雷那么大,但是也不容小觑。 留在炸弹外面的火绳被身高体壮力气大的掷弹兵用手中的火折子点燃之后,看准要抛投的位置,掐准时间然后大力抛出去,落在人群当中的时候刚好炸响,根本就不给敌人反应的时间。 生铁壳子瞬间崩裂成好几片四处飞溅,立刻带出一片惨叫声。炸弹里面还有铁钉铁蒺藜等添加物,四处飞射同样带来恐怖的杀伤。 除了这些之外,炸弹爆炸之后还能散发出可引起人咳嗽红眼流泪等不适症状的毒烟,而且腾起的烟雾还能遮蔽敌人的视线。 这样的小炸弹简直就是手榴弹加毒气弹的结合版,虽然都只能算是1.0版本的,但是在这种对手的武器更原始的情况下带来的杀伤效果以及震慑效果还是很显然的。 更别说除了这种二合一版本的,还有加大了药量专门攻坚的以及添加了可燃物用来助燃当做燃烧弹的另外两种。 基于战斗装备的绝对代差优势以及战斗水平以及无与伦比的军纪下,李旭的部队基本上就是一路平推,哪里人多打哪里,哪里有人炸哪里,短短半柱香的功夫,整个野猪岭山寨大院里已经是尸横遍野,尸体一堆一堆的从前院往后院有规律的分布着。 被李自成推出来顶锅的二当家看到自己前面一堆堆的兄弟被人跟割草一样一茬一茬的倒下,瞬间亡魂皆冒,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被大当家推出来当替死鬼的事实,虽然双腿发软,但是还是转身拼命往后跑。 一边跑一边心里大骂不已,这些御林军他娘的也太闲了吧,没事跑来打我们这小山寨,也太看得起我们了吧? 以他对大当家的了解,大当家这会肯定已经大步奔跑在后山的丛林间,正在努力奔向希望的下一站。 他也必须要尽快的跟随大当家的脚步。 留得当家在,不怕没兄弟。 是兄弟,就要懂得给大哥当炮灰。 只是没跑两步,就有四五枚黑乎乎的铁壳子落在了他脚下。 轰轰轰几声巨响之后,白烟升腾而起。 以爆炸点为中心,原地开出来了一朵以人体为花瓣的血色菊花。 二当家和他身边的十几个大小头目和心腹走的都很突然,人人一脸的惊恐,满身是血,插满铁钉和铁片的脸看起来一点都不安详。 面对突然袭击,大当家第一时间跑路,二当家以及之下好几个当家第一时间挂掉,这些平日里只能欺负一下老百姓的山贼们根本没有组织起任何有效的抵抗,甚至连敢举起兵器象征性抵抗一下的人都没有就已经死伤过半了。 剩下的不是扔掉武器跪在地上瑟瑟发抖求饶,就是撒开腿向着后山狂奔,想要逃得一条姓名。 而且火枪兵们只要看见还站着的人,只要手里还拿着兵器,不管你是被吓傻了忘了扔掉武器还是说被别人突然塞到手里的,亦或者是你只是手里举着一块肉在发呆,直接就是一枪过去。 在这种无差别的打击下,根本没有人能够生出一丝一毫的勇气来。 看着山贼们已经彻底被击溃,火枪兵们也立刻改变了排队射击的战术,改成自由射击。 留出一个组和掷弹兵们清剿山寨中的残敌,封锁山贼的钱粮财物,其余三个组以十个人为战斗小组开始追击逃跑的山贼们。 之前带路的几个山贼俘虏们看到火枪兵们摧枯拉朽般的战斗过程,一个个都震惊的脸色苍白,双腿发软,后怕之余都开始庆幸自己加入的晚,手上还没有沾上人命,否则的话今天这院子里躺的尸体就又多了一具。 带队的两个火枪兵小队长一个负责追击残敌,另外一个则和掷弹兵小队长一起安排捆绑俘虏和清缴山寨的钱粮财物的事宜。 那些放下武器跪地求饶的山贼们被火枪兵用枪口指着抽出自己裤腰带彼此绑了。 想立功活命的很快就供出了李宏基藏财物钱粮的地方,甚至还有人供出了几个头目藏私房钱的地方。 那些被抢来的女人们则是瑟瑟发抖的蹲在一起被暂时关在了一间空屋子里等待李旭后续安置。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野猪林后山的山脚下,李旭靠在一棵大树树干上,脑袋里听着不断响起的经验值到账的提示音,知道火枪兵那边已经顺利攻入了山贼大寨。 心中虽然高兴,但是也的确没有太多兴奋。 毕竟双方的差距实在太大,虽然说起来自己这边好像还是以寡击众。 不过哪有怎样,别说只是几百名山贼了,就算对方是几百名朝廷官兵,那也是一样的结果。 区别估计只是用一炷香还是一炷半香的功夫而已。 不过不断入账的经验值还是让他心情很是愉快的,毕竟这次的收入加起来绝对超过他之前两次战斗的全部经验值,而且肯定还有不少的财物缴获,可以说是收获满满的,满的都快溢出来了。 他现在想着是这次结束后该继续扩招多少士兵比较合理的问题了。 虽然他对于军队第一阶段的规划是先组建一千人的军队,不过现在也没必要一下子满编的。 但是先填满一半的名额还是有必要的。 到时候先把骑兵组建一个一百人的骑兵中队出来,然后再把掷弹兵的人数扩充到五十人的一个小队。 然后再尽可能将火枪兵扩充到两百人,那样就是四个小队了,以后有作战任务的时候也更好安排调度了。 对了,弓箭手和长枪兵也要扩编一些,这两个兵种虽然便宜,但是用来守卫庄子目前还是能够胜任的。 正在脑子里计划的时候,忽然旁边的一个轻骑兵低声道:“主公,有人下来了。” 李旭定神一看,之间一个背着小包袱,手中倒提着一把后背砍刀,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正小心翼翼的从林子里钻出来,左右看了看,等待了片刻不见有什么异常,这才松了口气,直起身子,抬脚向北走去。 突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他路旁边的另一片林子里传了出来: “大当家的这是准备去哪里啊?” 汉子的脚步顿时钉在了原地,身子变得僵硬起来。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你就是李自成? , 李宏基没想到自己已经足够的苟了,跑路的速度也足够的快了,快到连敌人的样子都没看到就闪退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依然被人堵住了。 原来今天这一场根本就是对方蓄谋已久的事情,自己的一切谨慎和机智终究都是白给了。 他支撑住僵硬的身躯,勉强转过身,看向自己身后说话的那道身影。 一袭非常合体的白色武士长袍,长身玉立,头顶玉冠,腰间革带,手中拄着一把长的过分的带鞘长刀,英俊无比的一张脸上带着懒洋洋的笑意看着自己,那神情轻松写意的简直就好像路上遇见个熟人,然后顺便打个招呼一样。 李宏基为眼前白袍少年的风姿气度所惊诧,甚至忍不住的生出一股自惭形秽的感觉来。 在这个少年面前,这个啸聚山林数年,杀人跟杀鸡一样简单的山大王似乎生出了一种自己这种粗人丑人不该来到这个世上的想法。 他看着自己前后左右忽然出现的几十道沉默的人影,几乎毫不犹豫的扔掉了手中的厚背砍刀,勉强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拱手道:“这位公子有礼了。” 李旭依然笑的漫不经心,乐呵呵地道:“李宏基,你一个拦路抢劫,打家劫舍的就别跟我这装斯文人了。我呢,就是弄死你的二当家刘宗敏的人。本来想等你过来给你兄弟报仇,顺便连你也一块弄死的。可是谁想到你这人太不讲义气,左等右等就是不来,让我白白浪费了好几天,真是一点礼貌都没有啊。” 李宏基虽然早都猜到了李旭是谁,但是听他亲口说出来还是忍不住的心中一沉。 而且听李旭说要弄死自己说的如此轻描淡写,虽然听着很是嚣张欠打,但是却给人一种他绝对不是吹牛逼的感觉。 不过他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之前的猜测是对的,谨慎也是对的。 自己唯一猜错的一件事就是眼前这个俊美的不似凡人的少年竟然对弄死自己这么的执着,那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更让他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的是这少年带着人跑过来打自己的寨子,杀自己的兄弟,现在还堵着自己,竟然还说自己没礼貌。 他娘的,长得好看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嘛? 李宏基脸上难看的笑容凝固住了,他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该哭,亦或者是大怒一场,然后去找自己的好兄弟刘宗敏。 从本心上来说,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想念刘宗敏的。 好兄弟,就得留在回忆里。 李旭继续带着善解人意的笑容道:“李大当家,虽然你没有礼貌,但是我呢却是一个热情好客的人,你不来那我就来了。你也不用太感动,对于你来说我就是反派嘛,按照一般逻辑来讲,反派死于话多,但是今天你翻盘的可能性无限趋于零。所以我下面的话希望你能认真的听,仔细的领会。如果领会的好说不定我能给你一条生路。” 李宏基的确很感动,感动的一点都不敢动。 虽然李旭的话他有点听不懂,也很不认同,但是最后一句话却让他沉下去的心一下子悬浮了起来,两只眼睛瞬间瞪大,一脸期待忐忑的看着李旭。 “公子请明言,李宏基但凡能办到的,一定照办不误。” 李旭笑着点点头赞许道:“你现在这个态度就很不错,请务必继续保持。” “我说三点。第一、我杀你和你兄弟,那是缘分。缘分从何来,自然是从你的好兄弟刘宗敏那里来的。你不用急着解释什么,当强盗山贼嘛,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就是你们的正常业务,也没啥好说的。只是你们比较倒霉遇上了我,所以咱们之间才有了这样一份剪不断的缘分。” 李宏基听得欲哭无泪,这种缘分他真的不想要啊。 真的好想把刘宗敏那厮挖出来鞭尸啊,就是不知道他埋在哪里。 李旭继续说道:“第二呢,你也要想开一点,做山贼的不是杀人就是迟早被杀,你能平安活过这些年已经超过了山贼的平均从业年限,算是已经赚了。再退一步讲,就算你这会不死,迟早也得死。也不怕给你透露我的商业计划,关中这一带的山贼强盗,我是一个一个准备收拾的,所以就算没有今天这一出,迟早也会轮到你的。” 李宏基听得心中直呼好家伙,到底是哪里蹦出来的少年,竟然这般的嚣张,不,这么的会安慰人。 安慰的他都有点想自闭了。 李旭继续摇着手指道:“第三呢,就是我想问问你本来的打算。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发现出事了就一马当先的跑路了,也应该没有看见自己那几百号兄弟的惨死的样子。从道义上来讲我得鄙视你,但是从理智上来讲你的做法又很明智。当然,你还是说说如果我不在这里等你的话,你准备去哪里?” 李宏基一脸苦涩的道:“既然公子问了,我就直说了。我本来准备去延安府找高迎祥的。他与我是旧相识,所以打算去他哪里混口饭吃。” 李旭闻言眼前一亮,上下打量一番李宏基后忽然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个名字叫李自成?” 李宏基闻言一愣,点点头道:“这是以前家中长辈取得名字,宏基是我自己给起的。” 李旭闻言表情变得精彩起来,饶有兴趣的再打量一番,又问道:“你是不是第一个老婆姓韩,因为跟同村你的好兄弟睡到一起,所以被你给一刀砍了,你那兄弟也被你给弄死了,所以你才出来落草为寇?” 李宏基听得面皮抽搐,一张黑脸显得更黑了。 这是他心中的奇耻大辱,若是换个人敢提一个字,他肯定一刀直接砍过去了。 但是眼前之人他却不一动都不敢动,只能在心中狂怒,发誓日后要有机会一定要报今日之辱。 李旭虽然没有等到李宏基的回答,但是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心中更是兴奋。 虽然这个世界的历史跟原本的历史相比已经偏到了姥姥家,但是却不知道为何竟然会出现一些原本历史上的人物。 比说说高迎祥,他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其实就颇为惊讶。这厮在原本的历史上就是在明末造反大潮的一代目。 只是后来挂了,才换成了李自成这个二代目。 没想到现在这个世界竟然还有他,职业依然是造反头头。 他当时就有点好奇,今天看到李宏基,忽然就起了疑心,这一问之下这厮果然就是李自成。 说起来李自成也是个自带绿帽体质的神人,虽然造反取得了很牛逼的成绩,干翻了大明朝,自己还当了皇帝。 但是让李旭更好奇的是他的连续两任老婆都给他带了绿帽,第一任韩氏跟同村的兄弟睡到一起被李自成发现给砍了。 后来造反之后又娶了一个邢夫人,结果又被手下大将高杰给拐跑了。 高杰拐跑了人家老婆,生怕李自成找他算账,直接带着邢夫人投奔了南明。 再后来应该还有再娶,只是有没有再被带绿帽就不太清楚了。 最关键的是李自成到死都没有一个儿子,连大顺的皇位都是让侄子李过继承的。 所以这不得不让李旭怀疑这个造反达人是不是那里不太行啊,所以才被两任老婆连续送帽子,而且连个后代都没有。 看着李宏基一张怒气都要要溢出来的黑脸,李旭心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很想找他确认一下自己的猜测,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 毕竟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能做这种没品的事情。 李旭苦口婆心的的道:“老李啊,看在咱俩都姓李的份上,劝你一句,不要讳疾忌医,回去找个老中医看看。家庭和谐才能事业兴旺。另外,再额外赠送你一句金玉良言,以后见到姓邢的女子尽量不要招惹,免得帽子的颜色又加深了。” 虽然李旭一脸认真,虽然有些话听不太懂,但是李宏基却明显听得出来这不是什么好话,后槽牙咬的咯咯响,但是却也只是仅此而已了。 正文 第三十九章 给造反大业输送人才计划 李旭没有杀李宏基,放他走了。 李宏基走的时候,带着三分怒火,三分疑惑,三分迷茫还有一分不可思议。 但是李旭不在乎他怎么想,在乎的是他会怎么做。 在之前他的确是想弄死李宏基的,但是在知道他又叫李自成后又改变了主意。 他希望能将李宏基送到高迎祥手下去,看看这个二代目和一代目之间能不能还跟原来的历史上一样形成一个传承关系,让大秦的江山更乱一些,或者说乱的更持久一些。 如果说以前他希望这世道能够太平一点,好好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是经过谭纶的点拨之后,他现在已经明白这世道越乱,他的机会就越多。 如果世道太平的话,朝廷和官府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能将目光投到他的身上。 这样显然是不能平静的过上美滋滋的小日子的。 只有世道越乱,他和他的军队才能更有价值,才能在这乱世之中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才能让官府和朝廷的目光放在那些明面上的乱匪身上,这样他才能悄悄的发育。 等到有一天他的实力已经膨胀到再也无法遮掩的时候,他也就不需要再遮掩了。 高迎祥虽然现在看着摊子挺大,有魏国人的支持,但是如果不能前期打好基础的话,后期一旦魏国人停止了支持,恐怕很快就会招来秦国官军的镇压。 所以李旭希望高迎祥能够在秦军动手之前更强大一些,到时候可以更持久一些。 在这种前提下,除了物资之外,人才也很重要。 而李宏基显然就是一个人才,就是他输送给高迎祥的人才。 退一步讲,李宏基就算最后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那也没多大影响,毕竟他损失的也不过是几十点经验值而已,根本不带心疼的。 这些话他当然不会给李宏基说明白,甚至之前那些貌似羞辱的话也是他故意为之,是希望李宏基能够化羞辱为动力,一头扎进造反大潮中好好奋斗,不要辜负了自己的期望。 甚至看着李宏基的背影,李旭都在想是不是以后继续这么搞,每剿灭一个山贼窝子,都把他们老大给送到高迎祥那里去。 假以时日,高迎祥手下人才济济,造反大业朝气蓬勃,想想都很带感。 李宏基走了没多久,从林子里又窜出来不少的山贼喽啰,不过都是刚一出来就被等在山下的轻骑兵们给迅速收割了。 有些一看到山下有人堵着,又掉头往回跑,结果又被后面追过来的火枪兵正好给堵住,然后一枪了账。 等到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李旭已经坐在了野猪林的山寨聚义厅上李宏基的熊皮大交椅上,听着手下的几个小队长们汇报战斗的各项成果。 本次剿匪,共杀死山贼三百八十六人,俘虏二百五十四人,还有大约五六十人钻入林中逃脱了。 再说缴获,目前共缴获白银两千余两,黄金三十多两,其余还有绫罗绸缎这些贵重物品合计五六十匹。 另外,就是各类的金银首饰珠宝以及字画等物都有少许。 粮食倒是不多,只有两千多斤。 不过山寨自酿的果子酒倒是有个几十坛。 除了上面的财物之外,还有被山贼抢来的二十几名女子。 这些女子既有附近的庄子里的人,也有一些过路被抢上山的商贾家眷,甚至其中还有一位朝中一位致仕回乡路上被杀的老御史的女儿。 能被山贼们抢上山的基本都是有些姿色的年轻女子,只不过大部分都被凌辱折磨的已经变得表情麻木,面容憔悴,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只有一些被抢上山时间不久的看着还有点精气神。 一个年轻的女子看着那些被捆绑着蹲在角落里山贼俘虏们,忽然尖叫一声,冲过去对着几个山贼又撕又咬,抓的那几个山贼面皮流血,头发散乱,好不狼狈。 看着这些平日里被他们当做工具一样肆意凌辱的女子今日竟然如同疯虎一般,他们有心反抗,但是看到旁边火枪兵黑洞洞的枪口只好老老实实的承受着。 有一个带头的,后面的女子情绪都被引燃了,想到之前受到的各种屈辱伤害,一个个都尖叫着冲过去对着那些俘虏们撕扯踢打起来。 李旭本来心中的确有点难受的,但是看到这一幕却也是松了口气。 这些可怜人能够把心中积攒的怨气憋屈发泄出来也是好事,最少这是她们重新开始新生活的一个契机。 所以李旭没有制止,只是吩咐下面人看着那些俘虏,谁敢反抗直接弄死。 在李旭的默许下,几乎所有的女子都冲过去对着山贼俘虏们发泄了一通怨气。 待她们发泄完了,情绪稍微平静一点的时候,李旭又让她们指认那些平时对她们欺辱最狠的家伙,然后一个个揪出来当场一刀砍了。 光是这一下,就砍了四五十个。 剩下的俘虏都吓得面无人色,两股战战,缩成一团。 李旭又一个个的看过去,凡是手上沾过人命的全部拉出来直接一刀砍了。 到最后,山寨院子里人头滚滚,二百五十多个俘虏就剩下了不到五十个,其他的全部都变成了无头鬼。 看着满地的鲜血和人头,那些女子们终于忍不住的放声大哭起来。 一个哭了就有第二个,最后全部都跟着哭了起来,一时间哭声震天,人人动容。 李旭也不去安慰,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这个时候任何的语言安慰都是苍白的,只有她们自己情绪稳定下来才能去说一些其他的事情。 火枪兵们押着剩下的几十个俘虏,让他们将那些尸体抬出去在林子里挖坑掩埋,又打水冲洗被血沾满的地面。 这些家伙活着的时候占据此地祸害一方,死了也算是化作肥料赎点罪过。 待到那些女子哭声减弱,情绪逐渐平静下来之后,李旭才上前讲话。 看到李旭上前,这些女子们噗通一声都跪了下来,对着他不停磕头,磕着磕着又哭了起来。 李旭劝了半天,才让她们重新平静下来。 他目光从那一张张眼睛红肿的憔悴面孔上看过去,发现基本上多多少少都恢复了一些人气儿,看着没有之前那般麻木呆滞了,心中暗松了一口气,开口道:“大家伙都是苦命人,虽然出身来历各自不同,但是遭遇却都是一样的。今天这山寨被我平了,害你们的贼子也都死了,这一茬还是要尽量翻篇,重新开始新生活。” 女子们都看着他,安安静静的听他讲话。 李旭其实很不习惯这样的场景,对着那一双双神情哀痛悲戚的眼睛,实在有些难受。 他接着道:“愿意回家的,我发给盘缠,安排回家。如果不愿意回家或是无家可回的,若是信我,我也能给大家安排一条出路。不说其他的,最少能保证大家衣食无忧,平安健康。” 他这一番话也不是信口开河,对于这些女子他的确有一些想法可以安排。 他话说完,就等着她们自己的选择了。 并不强求。 现场瞬间安静了下来,很多人都面现茫然彷徨之色,显然都在考虑自己该何去何从。 忽然,一个女子噗通一声跪下道:“奴家愿听公子安排。就算为奴为婢也心甘情愿。” 李旭一看,正是那位被杀的致仕老御史的女儿。 正文 第四十章 同人不同命 , 有人带头,剩下的人也纷纷跪下表示要跟着李旭走。 原本李旭想着估计能有一半人愿意跟自己走就不错了,没想到最后一看竟然全部都要跟着自己走。 这让他很有些意外,自己虽然救了他们,可是连具体身份都没表明,如何安排她们也没说,这些人就哭着喊着要跟自己走。 虽然知道自己的魅力大,但是这也有点太夸张了吧? 李旭问了一下最先带头的那个小姑娘,就是那个致仕老御史的女儿。 她的名字叫做张明蓉,年纪在这些女子当中不算最大的,但是也不算小,因为她是一个十九岁的小寡妇。 张明蓉她爹就是个七品小御史,虽然听起来清贵,但是却实打实是个穷官。为人又比较老实古板一些,所以当了十几年官也没捞到多少钱,反而还因为得罪了上司被迫提前致仕。 张明蓉十六岁的时候嫁给了他爹给她选的一个举人,结果这位举人老爷是个病秧子,嫁过去没两年就挂了,十八岁的小姑娘就变成了寡妇。 那举人老爷一死,家人也不待见张明蓉,还骂她克死了丈夫,张明蓉的日子也不好过,天天以泪洗面,原本明媚活泼的小姑娘整日郁郁寡欢,身体都变得虚弱了许多。 张御史虽然古板,但是却也不忍心看女儿在婆家受罪,最后可能连命都没了,所以干脆致仕的时候带着女儿一起回老家,准备在老家再给女儿找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顺便还能给自己养老。 结果四天前回老家的路上就被李宏基这伙人给劫了,老张大义凛然的骂了两句,就被人一刀给砍了,书童和车夫直接吓跑了,剩下张明蓉一个青春小寡妇就被抢上了山。 张明蓉虽然是个寡妇,但是其实也是个小姑娘,长相清秀婉约,一上山就被李宏基给看中了,想给自己做个压寨夫人。 结果这姑娘性子颇为刚烈,寻死觅活的,就是不从。 李宏基也不知怎得,估计是想到了自己被自己砍掉脑袋的前妻韩氏,竟然心中有些佩服,也没有用强,只是让人把她先关起来。 手下的喽啰们其实也有些意外,因为以往大当家的看中的女人就是表现的再温顺一般都是玩几天就找个由头要么赏给下面的兄弟了,要么就是一刀砍了,但是对这个性子很烈的小官女儿竟然没有用强,所以也没人敢打张明蓉的主意。 不过众人都认为大当家不会一直关着这个小娘子的,哪一天没耐心了肯定就要用强的。 结果就还没等到李宏基霸王硬上弓,山寨就被灭了。 所以张明蓉很清楚若不是李旭,自己肯定迟早要被害了清白的,所以她才义无反顾的要跟着李旭走。 况且她现在婆家不能回,爹也死了,娘家更是没有人了,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也没有什么退路了。 没有退路的人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再坏也不会比现在坏吧。 张明蓉说完,看着李旭言辞恳切地道:“况且,公子这般人物一看都是好人,奴家就算为奴为婢也甘之如饴。” 这个理由说的李旭无言以对,果然又是颜值即是正义的又一次诠释吗? 问过其他人理由也都差不多。 基本上都是家人被杀,无路可去。而且其中大部分都是被山贼们给凌辱过的,失了清白,就算秦国风气还算开放,可是回乡之后也是会遭受巨大的舆论压力的。 就算内心再强大的人,在乡人的白眼和嘲讽辱骂甚至那些流氓青皮的骚扰下不是最终堕落就是自我了断,基本上不会有其他可能。 既然这样,还不如跟着这位一看就是好人的公子走。 李旭一想也有道理的,这年头女子出门基本上都是跟着家人一起,自己被抢上山,家人也基本上都罹难了。 家人遇害,清白被毁,说是人生无望也不过分。 这时候有人救了她们,还给她们一条活路,只要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想明白了这些,李旭也没多犹豫,答应全部接受她们。 这群女子自然又是感恩不尽。 不过李旭其实心中也是有点轻松的,毕竟这些女子今天见到了火枪兵和掷弹兵攻破山寨的过程,虽然她们并不懂这些,但是对李旭来说也是一个安全隐患,担心消息会传出去,最后被官府给盯上。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是却不代表没有。 即使他并没有太担心,不过却也不愿这么早的引起官府的主意。 除非他将那些不愿意跟着走的女人全部灭口,虽然看起来这是最理智的办法,但是显然是现在的李旭做不出来的事情。 现在这样就刚刚好。 “那好,既然大家信任我,那我也可以保证以后不会再有任何人欺负你们,前提是你们要听我的安排。还有,今天的事情自己知道就行,不要再说出去。至于我的身份,现在不方便告诉你们。以后你们就会知道的。” 李旭叮嘱一番,众女子自然都是齐声答应。 很多人心中猜测李旭是朝廷的将军或者是什么身份尊贵的大人物家中子弟。 大人物行事一般都是高深莫测的,他怎么要求自己就怎么做好了。 听话是一个下位者最基本的素质,这些可怜人经过生活的巨大变故后都很深刻的懂得了这一点。 搞定了这些女子,李旭直接点名让张明蓉负责这些女人的事情,自己则去安排剩下的一些善后事宜了。 山贼们的尸体都被处理干净了,金银财物这些也都打包的差不多了,两千斤的粮食李旭也不会浪费,全部打包。 甚至就连山贼那些五花八门的兵器,除了实在看不上眼的,其他的全部打包。 就算不能当兵器,回去融化之后还可以打造农具。 山寨里倒是还有各色牲口几十头,能骑的战马有十几匹,驮马也有十几匹,还有骡子毛驴以及黄牛等牲口加起来也有二十几头。 这些都正好用来运载缴获物品。 除了这些大牲口,竟然还发现了二十几只羊。 这些羊又不能驮东西,赶着上路也不方便,李旭干脆让那些俘虏们直接把羊现场宰杀,然后现场煮肉,现场犒军。 能吃多少算多少,吃不完的打包带走,羊皮自然也不能丢。 这一通下来,已经差不多快天黑了。 想着天黑赶路不方便,李旭干脆下令在山寨中休息一夜,第二天赶路。 当然,必要的警戒是不会少的。 当夜,还在山寨的院子中搞了一个小小的全羊宴。 俘虏当中竟然有一位曾经在耀州城的大酒店当中做过大厨的,当了多年厨子攒了点钱准备回家给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就被劫了。 若不是他主动说出自己会做饭这个价值,肯定也早就被山贼们砍死了。 被迫上山落草后,凭借着一手好厨艺,尤其是烤肉的手艺让李宏基对他印象大好,所以他在山寨中也算是比其他被迫上山的人能自由一些。 当了半年的山贼厨子了,虽然想起老家的老伴和儿子经常难受的想哭,但是却也知道不能着急,只能慢慢取得山贼信任等他们放松警惕之后再找个机会溜走。 今天本来知道山贼们要下山干一票大的时候,他心里砰砰直跳,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结果没等到他把握机会的时候,山寨就被人给用一种极其蛮横的方式给推平了,自己也莫名其妙的再次成了俘虏。 他在耀州城见过世面,也见过朝廷的官军是什么样子的,但是今天打破寨子的这些人明明带着一股比官军还要官军的精锐气息,但是身上的军服甲胄却完全不一样,让他心中发虚,根本摸不清这些是什么人。 尤其是那个一看就是首领的白袍公子,虽然是一副贵人气度,容貌又跟天上的神仙一般俊逸出色,但是一双眼睛却极其犀利,看人一眼就知道对方手上有没有沾过人命。 看着自己旁边那一个个被瞅一眼就拉出去一刀砍了的家伙一个个人头落地,他差点吓死了。 因为其中好几个他都熟悉,每次一边吃着自己烤的羊肉一边吹牛逼,吹得内容无非就是昨天又睡了什么样的女人,今天又在山下杀了几个人,抢了什么东西。 而那些剩下的跟自己一样没被拉出去砍了的,一般都是在山寨里当杂役的,或者说是刚上山没几天的。 这一幕幕真的吓到他了,让他觉得这个贵公子真的有种神鬼莫测的本事。 所以在问他的身份来历的时候他一点都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都说了出来。 尤其是他厨艺好,会烤肉这一点还重点说明了一下。 本来也只是一个正常的展示自我价值的操作,保命而已,没想到那个白袍公子却看起来很有兴趣一样。 所以晚上的烤全羊就让他来操弄了。 看着白袍公子一口气吃了三十串羊肉,吃的满嘴流油,还意犹未尽的样子,陈汉生知道自己这波稳了。 对,这个厨子叫做陈汉生。 李旭咽下嘴里最后一块羊肉,打了个惬意的饱嗝,看着站在自己眼前哈着腰垂着手,腰间围着一块黑乎乎的油腻围裙的中年汉子,点头赞道:“陈师傅,你这烤肉确实味道不错。不过吃起来还是差点意思。回头我给你一种不一样的好料,你再试试,味道保证不一样。” 这年代的烤肉调味主要是用孜然或者茱萸来当主料,虽然也有辛辣刺激的感觉,但是跟辣椒比起来那就是个弟弟了。 辣椒的原产地是墨西哥,现在墨西哥也是全世界著名的辣椒王国。在原本的历史上,明朝中后期辣椒才跟着西方人传入中国。 中国人大规模吃辣的基本上到了清朝中期了。 现在这个世界虽然历史跑偏了,但是从时间线上来看也是相当于原本的明朝中后期,所以自然也是没有辣椒的。 就算是有,也没有大规模的传播开来。 这一点从陈汉生听到辣椒这个词语的时候一脸茫然就可以得到证实。 这可是业内人士,没听过的话那肯定没有大规模的种植啊。 不过李旭有系统啊,系统开局的时候就给了他很多种子,其中就包括辣椒种子。 那些辣椒种子都已经被种下了,再过两三个月就能成熟了。 想着红彤彤的油泼面,油汪汪的油泼辣子,美滋滋的烤肉、青椒肉丝、麻婆豆腐水煮肉片……一系列的辣菜,李旭都有些口舌生津了。 恩,俗称流口水。 “陈师傅,你这手艺不错,很快就有用武之地了。以后好好干,你不会后悔的。” 李旭随手拔出匕首慢慢剔牙,一边笑眯眯的对陈汉生说道。 陈汉生一边点头,一边担心这位长得英俊的过分的小公子会不会把自己的嘴给划拉开。 这个陈汉生让李旭心中对于下一步的打算更加明确了。 吃完烤肉,安排好警戒事宜,李旭就在李宏基原来的屋子里凑合了一晚上。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李旭刚起来,打着哈欠,睡眼惺忪的时候,张明蓉就端着一盆热水和毛巾进来了。 李旭有点惊讶,但是也没说什么。 对他来说救了这些可怜人,也不过是顺手的事情。 但是对于张明蓉等人来说,那就是天大的恩德,怎么报答都不为过。 她从答应跟李旭走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把自己定位在奴婢的角色上了。 所以几乎一夜没睡的她还没拂晓就早早起来,开始在厨房忙活。 听到李旭起床的声音就立刻进去侍候。 李旭摆摆手示意她放下脸盘,自己动手就可。 张明蓉点点头,但是也没有说话就站在一旁跟一个侍女一样静悄悄的等着。 李旭洗完脸,张明蓉又上来为他梳头发。 李旭有心拒绝,但是想到自己也不会弄,小艾琳又没在身边,也就没说什么。 没想到张明蓉作为一个官家小姐,侍候起人来动作倒是很利索,很快就给李旭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的,而且一点都没有弄疼他。 李旭也是个懒人,虽然不会主动要求别人侍候自己,但是也不会主动拒绝别人的好意。 梳洗完毕,张明蓉又端来了热腾腾的早餐,是小米粥和两样小菜以及几张烙的金黄酥软的羊肉饼。 一问是都是她自己亲手在厨房做的。 李旭有点惊讶,一边吃一边随口问了下。 张明蓉也大大方方的说自己当姑娘的时候就在家里经常给老爹做饭,嫁了人还每天要伺候自己那个病怏怏的丈夫,所以做饭伺候人对她来说都是很平常的事情。 李旭暗叹,官小姐也和官小姐不一样的。 大长腿鱼姑娘那样的是人们心目中正常的官小姐,张明蓉这种就是非典型的官小姐。 大家都是小姐,但是命运却截然不同。 当然,就跟公主这个称呼一样,都是公主,一个是谁都不敢乱摸,一个是谁都可以乱摸,完全待遇不一样的。 李旭吃的是单人餐,士兵们吃的则是由陈汉生做的大锅饭,肉骨汤加大馒头,美滴很。 吃完饭,一切收拾妥当,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山下走。 没过多久,李旭回头看去,山寨的方向已经是黑烟滚滚,火苗升腾了。一把火过后,很多痕迹都可以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咱小姨夫? 离了野猪林,李旭让大队人马带着缴获的物资以及俘虏回马栏山农庄了,自己则只带了五名骑兵以及厨子陈汉生以及张明蓉那一干解救出来的女子进了三水县城。 三水县城位于一处古河川上,南北两山相夹,因此就成了南北窄东西长的格局。 县城自然也不大,城中人口在万人左右。 三水县属于耀州管辖,距离耀州城也就不到一百多里路。 李旭带着人进了城,在城里唯一的一家客栈当中先找到了等候自己两日的李琴。 李琴见到哥哥自然高兴,只是看到哥哥身边竟然跟着一群年轻的女子时很有些惊讶。 不过当知道这些女子都是李旭从土匪窝里救出来的可怜人之后,心中的惊讶全都变成了同情,拉着张明蓉等人便走到一边温柔的说起话来,并且主动吩咐客栈伙计准备饭菜和热水,而且看这些姑娘们衣衫破旧,过来悄悄问李旭要不要给这些姑娘们买一些换洗衣服。 李旭当然不会拒绝,他这次从李宏基的老巢缴获了不少银子,身上也带了不少,再加上本来就已经有了安置这些女子的打算,所以很大方的掏出了两百两银子让李琴带着张明蓉一起去给这些女子买衣物。 得知李琴是李旭的妹子之后,而且对她们又这么热情细心,姑娘们都很感动,更加觉得这位贵公子是好人了。 且不说李琴如何安抚众女子,李旭这边刚吃过饭,就有士兵来报,说是大长腿姑娘来找他了。 李旭之前派人将郁瑜送到了三水县城,但是却没有在客栈见到他,反而见到了那两名自己安排护送郁瑜的骑兵。 问过之后骑兵说郁瑜进了城就让他们先住客栈,自己说是另有地方下榻,等到李旭进城之后自会来寻。 因为李旭之前交代过让他们听大长腿姑娘安排,所以两人也只能听从。 李旭虽然有点奇怪,但是想到大长腿少女可是背景深厚的官二代,在县城有落脚之处自然也很正常。 不多久,一身男装打扮的大长腿姑娘就施施然走了进来,红色修身版武士装,头顶玉冠,腰悬柳叶刀,两条又细又直的大长腿裹在薄薄的贴身绸裤之中,若隐若现,引人无限遐想。 行走之间,一张娇俏的鹅蛋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梨涡浅现,美丽的杏眼之中带着一种特有的自信和骄傲,虽然英姿勃勃,但是却也不失少女的青春灵动。 “你这一身,若是换成白色,妥妥的赵敏啊。” 李旭抬头看见,笑眯眯的开口赞道。 “赵敏是谁?我认识吗?跟你很熟吗?” 大长腿见到李旭本来挺高兴的,但是听到李旭的话瞬间来了兴趣。 “她啊,跟你一样好男装打扮,长得也还行,就是看人的眼光不太行,脾气有时候还不好,动不动就要杀人全家。有空介绍你俩认识啊。” 李旭信口胡说,说完又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我认识她,她估计不认识我。” 没想到郁瑜虽然杀人的时候也是干脆利索,但是却是个三观很正的官二代,闻言摇摇头道:“喜欢乱杀人的人我可不喜欢,还是算了。这种人很危险的,你自己也要小心啊。” 李旭笑呵呵点头答应了,对于别人的好意他从来都是虚心接受的,至于会不会采纳那是另外一回事。 “坐。” 李旭点点下巴示意大长腿随便坐,大长腿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了李旭的对面,盯着李旭直勾勾的看了起来。 李旭被看的不好意思,眉毛一扬道:“这位姑娘,我知道我魅力无双,你看一眼两眼也就得了,再看我可就收费了。” 大长腿闻言眉眼弯弯的笑了起来:“好啊好啊,你打算怎么收费啊?我看看我能不能付得起。” 李旭冷笑一声道:“我保证能看让你看到你家破产。” 一本正经的样子让大长腿更是笑个不停,好不容易停了下来,看着李旭轻声道:“你看起来心情不错,是不是这次收获很大?” 她是知道李旭要去做什么的,但是更具体的东西李旭没跟她说。 听到她问,李旭便将昨日剿匪的事情略微改编了一下,将自己用火枪兵和掷弹兵一路平推灭了山寨的事情变成了自己单枪匹马杀入贼人巢穴,凭一己之力杀的数百贼人四处逃窜,最终彻底一把火烧了那贼人巢穴,并且救出了二十多名被贼人掳来的可怜妇女。 能说的说,不能说的坚决不说,这是李旭跟外面人打交道的基本原则。 在李旭刚才的讲述里,他简直可以媲美在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赵子龙了。其他的士兵都是背景板。 本来李旭一时为了隐藏火枪兵和掷弹兵的存在,二来也是男人喜欢在漂亮女人面前吹牛逼的毛病又犯了,所以就随口一吹,也没指望别人能多相信。 但是没想到眼前这个大长腿听完却是一脸崇拜的看着李旭,眼睛亮的就跟后世的小迷妹看着自己天天念叨的爱豆一样。 “旭哥哥,你真的太厉害了,一个人就能灭了一伙几百人的山贼,还救出那么多可怜的女子,就算话本小说里面那些侠客也不过如此了。你要是上阵为将,肯定也能成为名将的。” 郁瑜看着李旭由衷地说道。 李旭虽然脸皮渐厚,可是也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谦虚地摆摆手道:“坐下坐下,基操勿六。” 郁瑜一脸呆滞:“我本来就坐着啊?极草又是什么草?” 李旭不给她发问的机会,抛出一个问题直接转移话题: “你昨天在哪里住的啊?” 他就是随口一问,没指望她回答的。 谁知道郁瑜却毫不犹豫的道:“我住在县衙之中。” 看到李旭看过来的问号脸,她又解释道:“三水县县令是我小姨夫。我昨夜跟小姨住在一起。” 李旭这才明白,人家这官二代就是走到哪里都有亲戚,而且还都是当地大佬那种,果然背景不一般。 他眨眨眼忽然问道:“那啥,咱小姨夫没说最近朝廷关于延安府的贼军有什么新诏令啊?” 郁瑜想了想道:“好像我听小姨提过一句,说是好像这两日小姨夫都在忙着什么组建乡勇营的事情。咦?你为什么说是咱小姨夫?” 说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疑惑的眼神看着李旭,俏脸上却感觉隐隐发热。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县令大人的饭局邀请 组建乡勇营? 李旭听到这几个字愣了下,自己前天晚上跟大长腿吹牛逼才说过这事,三水县就已经开始筹备了? 从时间上来看,肯定不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应该是朝廷早就有了这个想法,现在已经正式下诏了而已。 不过想想也是,组建乡勇团练这种策略历朝历代其实都是有过的,并算不得什么高明的法子。 李旭一个键盘军事家都能想到,秦国朝廷上的衮衮诸公自然更能想到。而且肯定早都有人提出来了,只不过朝堂的上的事情要正式实施起来肯定要经过一番扯皮商议才能最终确定的。 郁瑜自然是个聪明的,一看李旭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轻笑道:“旭哥哥果然见识不凡,跟朝堂上的大臣们都想到一起去了,真是厉害呢。” 一双好看的杏眼里丝毫不掩饰对李旭的钦佩之意。 “嗬嗬,别这么崇拜哥,哥就是随口一说而已。”李旭一脸谦虚的摆手笑道。 一看都是个老凡尔赛了。 郁瑜看着李旭的样子也是轻笑不已,两个好看的梨涡又浅浅浮现出来。 “那个,你胳膊上的伤怎么样了?”李旭装完逼忽然想起来,看着郁瑜问道。 “小姨帮我又换了一次药,也找郎中看过,就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的。谢谢旭哥哥关心。”郁瑜抬起左臂活动两下,示意自己没事。 “那你今天来找我不会就是告诉我朝廷下令组建乡勇营的事情吧?”李旭问道。 “当然不是,你救了我的事情小姨夫和小姨都知道了,他们都很感激你,想要在后衙设宴答谢你。本来小姨夫打算亲自来请你的,不过被我抢了这趟差事,所以就由我来请你来了。不知道旭哥哥会不会赏光啊?” 郁瑜说完一脸期待的看着李旭。 县令请自己吃饭?李旭的确有点意外。 他前世虽然也跟某些市级领导同桌吃过饭,但毕竟也只是跟着老板应酬,给人家点菜倒酒当小弟的。 没想到穿越了一趟,级别一下子就上去了,混成县长家宴上的主宾了。 果然是穿越改变人生啊。 不过他却没有立刻答应郁瑜,反而是沉思了起来。 从本心来说,他并不喜欢跟官府的人打交道,毕竟这是普通老百姓的普遍心理。 一来是普通百姓天然对官员心理上的敬畏,二来是不是一个阶层的人本身就没有多少共同语言,虽然同坐一桌,也是弱势的一方奉承谄媚,强势的一方吹牛装逼。 这一点虽然穿越过来了,但是前世那种普通人的心里依然影响着他的行事风格。 不过自从跟谭纶谈过之后,他就已经很清楚的意识到了必须要改变自己以前的心态。 要想借助官府的力量站稳脚跟,快速壮大,那就避免不了要跟官府的人打交道,而且打交道的对象级别肯定会越来越高的。 这一点毋庸置疑。 现在又救了大长腿少女,以她的家世背景,就算自己无意深交,以后也会与她的家人家族有很多牵扯来往的。 而且刚才郁瑜提到了朝廷已经下诏地方组建乡勇营的事情,这让李旭意识到这是自己跟官府产生联系的一个良好契机。 虽然可以借助郁瑜的身份同样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但是却不是正道。 毕竟要想真正的让官府看到自己的价值,就必须有一个足够展示自己的舞台,而目前看来,乡勇营就是一个很合适的舞台。 所以这一次跟县令大人的饭局就很关键。 三水县令虽然听起来是一个芝麻官,但是在现实中却是一方父母官,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一县正印堂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绝对需要仰望和敬畏的存在。 岂不闻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刺史,绝对不能轻易小觑的。 况且三水县令既然是郁瑜的小姨夫,那背后的背景加成让他跟普通的县令相比身份会更加尊贵。 郁瑜被魏国奸细劫持,自己又无意之中救了她,这件事于公于私都是绝对的大事件,对于郁瑜的家族来说,对于秦国来说都是一样。 所有牵扯到其中的人都会进入到郁瑜家族甚至秦国朝堂的视野当中。 所以这次的宴请,表面上是答谢自己救了郁瑜,但是实际上应该是来观察审视自己的一次考验。 李旭不会妄自菲薄,但是也不会妄自尊大,把别人都当成傻子,那么最后自己才是最傻的那一个。 到时候县令大人肯定会询问自己的家世背景,而这一点李旭又不能随便扯谎。 跟脚清楚的人自然会更让放心。 他可以肯定到时候县令一定会派人去李家庄查证自己的身份,无论是明察还是暗访,这个程序肯定得有的。 自己的身份虽然没问题,但是一身武艺以及身边带着的那些人马却是不好解释的。 马栏山的庄子现在更是一个绝对的秘密,更是不能暴露在人前的。 所以必须想办法把这些漏洞都堵上。 只要过了三水县令这一关,以后很多事情就方便多了。 李旭一瞬间想到了很多,心中渐渐有了计划。 看着李旭凝神不语,郁瑜的神情有点失望着急起来,轻声问道:“旭哥哥在想什么?难道不想见我小姨夫和小姨吗?” 李旭闻言回过神来,嘿嘿一笑道:“我在想这么快就要见家长了,我这还一点都没准备呢?万一到时候你家长辈要把你许配给我,你说我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郁瑜被他说的俏脸一红,轻啐道:“旭哥哥又在胡说八道,小姨夫只是想要感谢你救我之事。再说了,就算要,要见长辈,那也得去长安城才行啊。” 最后一句声音小小的,说的自己脸都红了。 李旭也没听见,笑道:“不是见家长就行,别的我不怕,就怕你趁机赖上我。” 这话自然又招来郁瑜一番薄嗔。 最后两人说定,晚上郁瑜再来找李旭,两人一块去县衙。 李旭也借口说自己还要准备礼物,又说了几句便把郁瑜给直走了。 等到郁瑜走后,他一个人坐在客栈的房间里沉思了半天,让人找店家借来纸笔,唰唰唰把自己的想法和安排写成了一封信,然后派了两名骑兵立刻出城。 这封信是送给谭纶的,里面的之情目前只有他能安排。 而且李旭相信谭纶一定会安排妥当的。 看到送信的骑兵离开,李旭本来有点忐忑的心沉静了许多。 谭纶那边不用担心,剩下的就看自己晚上的宴席上如何发挥了。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凌云楼 送信的骑兵出城之后,李旭又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李琴带着那群女子在李旭包下的客栈小院内洗洗漱漱,又有张明蓉跟着张罗,李旭又给了足够多的银钱,根本不需要他再操什么心。 左右无事,李旭干脆带着两名护卫出了客栈在城中闲逛。 三水县城本来也不大,只有两十字交叉的街道,东西大街长一些,南北大街短一些,城中主要的门面都在这两条大街分布着。 两条大街倒是都用青石板铺路,道理两侧还有硬化处理过的阴沟用来排放污水,上面盖着石板遮掩。 街道宽约十米左右,总体看起来还算是整齐干净。 李旭一边信步慢走,一边打量着街道两侧的店铺以及过往的行人。 相比较前世古装影视剧中的布景,这里的街道显得更加真实,更加生动,更加鲜活,更加的接地气。 各色铺子应有尽有,卖日用百货的杂货铺子;卖笔墨纸砚的书坊;卖米面粮油的粮铺;卖兵器农具工具的铁匠铺子;卖点心蜜饯等零食的蜜饯铺子;卖酱菜咸菜的酱菜铺子…… 至于什么酒楼茶肆,饭馆勾栏,甚至算卦看风水起名字的铺子都有,让穿越过来第一次进城的李旭有点出乎意料,看的津津有味。 路过售卖米面粮油的粮铺时,他还特意进去转了一圈。 店伙计对于这位白袍俊秀的少年公子进店看起来很有些惊讶,上前殷勤招待。 李旭看了一圈,店里售卖的粮食小米和小麦都有,甚至就连稻米都有,就是没有见到玉米和土豆这些。 他再仔细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辣椒种子。 心中有了计较,又找伙计大概打听了一下,伙计们都是一脸茫然的摇头表示没有听过这些作物更别说见过的,甚至有人觉得李旭就是来找茬的。 不过看在他仪表不凡又带着护卫的份上没人敢说什么。 转了一圈,李旭心中有了底气,笑眯眯的道过谢就出了门。 除了商铺之外,路上的行人也是李旭观察的对象。 三水县虽然不算什么大县,但是街道上的人流还是不少,各色人等穿梭往来,颇有些熙熙攘攘的感觉。 但是李旭重点观察的是两类人,一类是大姑娘小媳妇。 街上走到大姑娘小媳妇既有同性相互挽着的,既有跟男伴前后相跟着的,个个都是大大方方,没有多少扭捏之气。 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秦国的男女大防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女子抛头露面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虽然比不了自己前世社会那样开放,但是却也没有李旭之前以为的那般封闭保守。 第二类人则是那些腰间挂着武器的行人,基本上全部都是青壮汉子。 腰间悬挂的武器大部分都是刀,也有少部分人佩剑。不过偶尔也能看到个别背后挂一柄大斧的。 李旭甚至还看见了一位背着双铁鞭的老兄。 这些武器都是大大方方的亮出来带在身上,来往的行人最多就是多看两眼,也没人觉得好奇。 秦国尚武,民间更是习武成风,因此习武之人颇多。 秦国朝廷是允许民间百姓携带武器的,只不过严禁拥有及携带硬弩和铁甲等军中重器,一旦发现就是死罪。 其实历朝历代,除了蒙元之外,都不会禁止民间持有武器。 只不过要合法持有武器,一来是必须是当地官府报备,二来武器必须亮出来,严禁隐藏。 当然民间拥有武器肯定会增加刑事案件的犯案率,所以官府又规定若是有私仇者可去官府申请公开决斗,两人都同意决斗后可签订生死状然后决斗,若有死伤一律不究。 若是没有申请决斗就私下斗殴,那就是犯了重罪。 其实也能想到这个政策的合理性,古代治安条件太差,城中还好,出了城之后可能随时会遭遇劫匪路霸之流,所以允许百姓携带兵器也是为了补充官府力量的不足。 但是又不能没有限制,所以就又出台了禁止私斗和允许公开决斗的政策。 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打量着,有一些比较敏感的人察觉到了李旭的目光,转头过来看他。 对方没有来一句“你瞅啥?”,李旭自然也不会回一句“瞅你咋地”,只是向对方微微一笑,点头示意。 对方看李旭态度友好,人又生的俊秀不凡,自然也不计较,也是笑着点头回应。 一路走过来,很快就到了东西长街和南北大街交叉的十字路口,李旭忽然感觉腹中饥饿,生出找个地方吃饭的念头,一抬头正好看见不远处就有一家酒楼。 牌匾上写着“凌云楼”三个烫金大字。 楼高三层,超出周围的建筑一截,在李旭一路看过来的商铺之中算是最高的。 正要抬步,却又看见这凌云楼斜对面也有一家酒楼,名字叫做“青云阁”。 青云阁是个两层楼,没有凌云楼高,也没有凌云楼大,但是此时门口却摆着许多鲜花盆栽之类,还有满地的鞭炮碎屑,店伙计在门口殷勤迎客,各路客人进进出出,看起来好生热闹。 相比之下,凌云阁这边就是门可罗雀,不仅没有一个人进去,反而经过的人还要刻意避开一点距离绕过去。 你有凌云志,我却步青云,这看起来明显是跟对方叫板啊。 这么好的位置,又快到了饭点,却没有人去凌云楼,反而对面的青云阁人流如织,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新开的酒楼把一个老牌子的酒楼生意全部抢光,要说这里面没有蹊跷,鬼都不会信的。 “走,去吃饭。”李旭轻笑一声,抬步向前。 “公子,那边生意不行啊,估计是味道不好,要不去这家青云阁?”身后一个护卫看李旭向着凌云楼的方向走去,急忙提醒道。 “走吧,我吃饭喜欢清净的地方。至于味道好不好,要吃过才知道。” 李旭一边说,一边迈步进了凌云楼。 两名护卫不再说话,急忙跟了上去。 李旭一进凌云楼,没有看到上来迎接的店小二,反而是看到了大堂里面坐着的一群人。 这些人本来坐的乱七八糟,有人翘着二郎腿,有人腿放在桌子上,甚至还有人坐在桌子上,一个个斜肩吊眉,脸上带着狠戾之气,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每张桌子上都没有酒菜,只有一壶茶和几个四处乱放的茶杯。 最中间的一张桌子上还有几个人一只脚放在凳子上,敞着衣衫在大声的打着马吊。 最左侧的柜台里面坐在一个身穿长袍,畏畏缩缩神情愁闷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像是掌柜的。 李旭一进去,那些坐着的闲人就发现了,都齐齐转过头来看着他。 目光之中的凶狠之意毫不掩饰。 李旭却好似没有看见这些目光,对一脸惊讶的看过来的掌柜的喊道:“掌柜的,开门迎客,客进来了你也不来迎迎吗?” 正文 第四十四章 狗一样的东西也配问我 掌柜的闻言一愣,诧异的看了李旭一眼,又畏惧地瞅了那些已经站起来向李旭围过来的闲人一眼,急忙从柜台后面绕出来快步走到李旭面前拱手道: “贵客临门,是本店的福气。只是实在对不住,本店今天不做生意,还请贵客去别家用餐,比如对面的青云阁就挺不错的。” 掌柜的语气有点低声下气的,一边说一边冲着李旭使眼色,让他赶紧走。 李旭却装作没看见他的眼色,眉毛一扬道:“你这掌柜的倒也奇怪,有生意上门不做,反而还把客人往自己的竞争对手那里赶,真是奇哉怪哉。” 掌柜的脸色发苦,又瞅了那些慢慢围过来的闲人一眼,急忙又道:“贵客还是行行好,去对面用餐吧。我这店今天真的不做生意啊。” “既然不做生意为何要敞开大门,既然敞开大门那就是开门迎客的。废话少说,快快把菜单拿过来。若是再拖延推诿,信不信我砸了你这店。” 李旭根本不听说,直接走到大堂最中央打马吊那张桌上,伸手一抹,桌上的牌九哗啦啦全部掉在了地上,然后自己一屁股坐了下来。 这一幕让掌柜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走也不是,站也不是,只能愣在原地。 周围那些闲人根本没见过李旭这么嚣张的人,齐齐一愣,然后都不约而同的挽起袖子,神色凶狠的向李旭围了过来。 两名护卫马刀出鞘,一左一右挡在了李旭身前,神色冷峻的看着那些人。 那些闲人看着狭长雪亮的斩马刀,都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目光都看向中间的一名敞着怀的马脸汉子。 那马脸汉子看见护卫手中的斩马刀,神情一凝,忽然抱拳道:“这位公子看着面生,不知道是哪家贵人府上,田某改日一定登门拜见。” 李旭自然听得出来这人是打听自己的跟脚底细,顺便还带着威胁。 他应该是认出护卫的斩马刀是军中款式,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怎么?知道我家在哪里,想上门威胁我?狗一样的东西,也配打听我的跟脚,作死!” 话音刚落,手中的茶杯便化作一阵厉风,直接砸在了为首那汉子的面门上。 那汉子惨嚎一声,面目瞬间变得血肉模糊起来,蹲在地上捂着脸疯狂大叫起来: “上!都给我上,给我弄死他们!” 其他人都被李旭这忽如其来的重手吓了一跳,只听得老大惨嚎不已,还没来得及动手,却又是惨呼声连连响起。 却是李旭的两名护卫用刀鞘跟打地鼠一样,每一下都抽打在人的脸颊上,直接抽的那些人牙齿迸飞,脸上血肉模糊,一个个怪叫连声,倒地不起。 李旭扔了一个杯子之后再也没有动过。 不消片刻,那些人全部躺了一地,没有一个完整的。 “噤声!再有聒噪的,就不是用刀鞘了。” 李旭冷哼一声,满堂的惨嚎怪叫声瞬间消失,只能听见强行抑制的痛苦呻吟声。 “都给爷听好了,爷今天本来只想吃顿饭,结果就被你们这群垃圾给败坏了兴致,这一顿打就算是给你们长点记性。若是想回头报复的,尽管去县衙找爷。现在嘛,给爷麻利滚蛋!” 李旭说完,现场一片安静。 那个被李旭一杯子砸的脸部毁容的家伙首先站起来,向着李旭拱了拱手,口齿不清的留下一句话:“这位野金田郝守端,我田虎脊柱了,回头一定有大写送上!”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其他人一看老大走了也都呼啦啦的跟着走完了,大堂里只剩下李旭三人和呆若木鸡的掌柜的。 “话都说不清的废物还敢威胁我,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掌柜的,别傻站着呢,赶紧菜单拿过来。” 看着那群人的背影,李旭骂了一句,又冲着掌柜的喊道。 掌柜的这才回过神来,再也不敢说什么不做生意的话了,急忙应了一声,去柜台上拿了菜单过来恭恭敬敬的放在李旭面前,又急忙招呼伙计给贵客上茶水,收拾大堂。 其实李旭刚才进来的时候就看见几个伙计躲在后门处张望,只是一直没敢出来。 现在等到李旭将那伙闲人赶走,他们才在掌柜的吆喝下跑出来,战战兢兢的给李旭端茶送水,收拾大堂的狼藉。 一个个心里都在想李旭是哪家贵人的子弟,这么嚣张强硬。 李旭随便点了几个菜,又要了一壶酒。 掌柜的点头哈腰的殷勤伺候,一张皱巴巴的老脸都快笑成一朵老菊花了。 “行了,吩咐厨子去做就行,你坐下,我问你几句话。”李旭对着掌柜的招招手道。 “贵客面前,小老儿哪里敢坐。贵客但有吩咐,小老儿一定照办。” 掌柜的身子抖得厉害,哪里敢坐在李旭面前。 长得凶的人发狠,人们觉得理所应当。但是李旭这种神仙一般俊秀的人物刚才那般狠辣的手段,却更让人心中发憷。 李旭也不强求,点点头道:“随便你。这些人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对面的青云阁派来的?这个姓田的又是个什么东西,背后有什么人,都说说。” 掌柜的面色发苦,犹豫不决,却听见李旭冷笑一声:“掌柜的,是不是你觉得我说话不好使啊?如果你不想说,那我就回头告诉那姓田的说是你请我来给你出头的,看那姓田的会不会对你另眼相待?” 掌柜的一听这话瞬间面色发白,不敢再有隐瞒,便将事情前前后后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原来这凌云楼在三水县城本是最顶尖的一个酒楼,占据了最好的位置,酒菜的味道也还行,基本上就是属于三水县最高档次的消费场所。 酒楼的东家姓沈,为人厚道,经商也有几分天赋,再加上有县衙里的周县尉作为靠山,这凌云楼的生意一直都安安稳稳的。 谁知道上个月,周县尉他老娘死了,他要回家丁忧。 这丁忧一般情况下都得三年,除非特殊情况由皇帝下旨夺情才能继续当官不用回乡守孝。 但是夺情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那些国家重臣身上,一个小小的县尉自然是不能享受这待遇的。 周县尉这一走,凌云楼的靠山就等于没了,一些人就开始打起了酒楼的主意。 刚才那个被李旭一杯子给毁容的田虎就是其中实力最大的一家田家的人。 而这田家在县城也是一霸,乡下田产很多,城中也有许多店铺。 田家家主早就盯上了凌云楼,只不过一直碍于周县尉不敢有所动作。现在周县尉一走田家立刻就扑了上来。 一开始是想要低价强买了凌云楼,沈东家自然是不愿意的。所以后来就各种无赖流氓手段都用上来,往酒楼院子里扔死猫死狗,让乞丐上门骚扰,甚至还天天大半夜的在沈家周围扮鬼吓人,总之,怎么恶心你怎么来。 沈老爷又气又怕,对这种地头蛇又没办法,一下子病倒了。 知道沈老爷病倒之后,田家更是变本加厉,直接在凌云楼对面开了一家青云阁跟其打对台。 他们为了防止官府介入,也不动粗,只是每天派一群青皮流氓一类的闲人过来在凌云楼里面一坐,也不点菜,也不喝酒,就是坐下喝茶。 但凡有人进来吃饭,一看这架势又都离开了。 没过几天,县城里的人都知道凌云楼去不成了,得罪了田家,迟早要关门的。 而田家这时候也给出了最后通牒,让沈老爷在三天之内卖掉凌云楼,否则的话可能沈老爷的家人也许就会遇到各种意外。 这让沈老爷一家又惊又怒,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今天就是田家要求的最后一天了。 没想到田虎这个三水县出了名的凶人却被李旭给收拾了,这让掌柜的是又惊又怕,更加担心田家的报复了。 李旭听完,点点头,又问道:“那田家出什么价钱?” 老掌柜叹口气道:“他们哪里是要买啊,根本就是明抢啊,这么大的酒楼,这么好的地段,前面店面,后面是三进的院子,他们就只给两百两银子。公子,你说说这价钱根本就是想白要啊,我们东家当然不能答应啊。” 李旭今天主动挑事,本来就有一些想法算计在里面,如今一听这酒楼后面还有三进的大院子,更是意外之喜。 他想了想问道:“你们东家打算要多少银子才肯卖掉酒楼和后面的宅子?” 掌柜的摇摇头道:“这是东家一辈子的心血,本来就算卖一千两银子都不算多,不过现在已经是这般境地了,东家说只要五百两就可以了。只是如今被这田家这么一闹,就算别人想买也不敢买了。唉……” “行了,别叹气了,回去告诉你们东家,就说我出六百两买了。如果他愿意,就过来跟我签个契书。不愿意的话,那也无所谓。” 听到李旭的话,掌柜的又呆住了,看着他好像不敢相信似的。 “别发愣了,趁着我现在头脑发热,没改变主意前快点去告诉你们东家。要是成的话就过来签契书,不成的话,我吃完就走。” 李旭皱眉说道。 “好好好,公子稍等,我马上去找东家。” 掌柜的说完急忙向着后院跑去。 正文 第四十五章 中年吴彦祖 李旭想买酒楼并不是心血来潮。 上次跟谭纶聊完之后,他就决定要开始铺设自己的情报网络。 只是在这个资讯不发达的世界,他熟悉的那些搜集信息的渠道完全用不上,因此只能从最笨的法子开始。 在这个年代,酒楼客栈以及青楼勾栏这些吃喝玩乐的饮食娱乐场所就是最好的收集信息的场合,虽然收集到的信息真实性和时效性都很差,还需要经过后期仔细的筛选,分析,最后归纳总结出可用的信息。 但是这也是必经的一步,情报工作本身就很枯燥繁琐,但是起到的作用却是毋庸置疑的。 除了作为情报收集渠道外,李旭也打算把这里作为自己在三水县城的一处据点。 客栈虽然也算方便,但是却不够私密。 这凌云楼前店后院,又刚好处在最繁华的地段,现在又处于困境之中,价格上也比正常便宜许多,一切都非常适合自己的需求。 简直完美。 凌云楼的厨子上菜的速度还是挺快的,李旭一边吃一边自斟自饮,至于味道好不好也没啥感觉,总之不难吃就是了。 毕竟他前世今生对吃都没有那么讲究,只要不难吃到一定程度基本上都能吃的下去。 至于酒,据说是关中地区著名的凤酒,但是相比前世喝惯了高度白酒的李旭来说也是寡淡的很,甚至感觉上还不如啤酒好喝。 一壶酒喝完,又让店小二上了一壶,掌柜的才搀扶着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男子从酒楼的后院走了出来。 那中年汉子虽然一身锦袍,但是却面色愁苦,脚步虚浮,显然就是掌柜口中的东家沈老爷。 这沈老爷虽然是个商人,但是商人身上那种市侩油滑的感觉却没有多少,反而有一种浓浓的书卷气,样貌也是儒雅俊逸,颇有几分中年吴彦祖的风采。 除了掌柜的,另一侧还有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也搀扶着沈老爷。 小姑娘身穿粉白相间的柳叶襦裙,虽然身量尚小,但是走起路来却自有一股袅袅婷婷的韵味。 一头乌云梳成少女常见的蝴蝶髻,插着一根银色的草虫钗,后面又用一根白色的飘带束着,一张略带稚气的清秀瓜子脸上嵌着一对好看的桃花眼,对上李旭打量的目光,俏脸瞬间飘上两朵红云,含羞带怯,更显得楚楚可怜。 绝对的美人坯子,再过几年肯定是一个难得的美人。 看看中年老帅哥沈老爷,再看看这位小美女,李旭猜测应该是沈老爷的闺女。 兴许是李旭的目光太过直接,小姑娘被他看的不禁垂下了头,露出了修长白皙的后脖颈。 “咳”,李旭被一声咳嗽声给带回神,回头一看中年吴彦祖正脸色古怪的望着自己,老脸一热,干笑道:“这位想来应该就是吴,不,沈老爷了,刚才想起一些事情有点走神,还请见谅。” 沈老爷虽然奇怪眼前这位俊秀非凡的年轻公子为什么会口误叫错自己的姓,但是也没有多问,拱手抱拳行了一礼道:“老朽沈一秀,是这凌云楼的东家。方才听杨掌柜的说是公子想要买下我这店,不知是真是假?” 一秀?一枝独秀?没想到还是个秀儿。 当然李旭没有给这位中年秀儿搬个凳子,微笑着邀请对方坐下,这才道:“在下李旭,的确对沈老爷这凌云楼有兴趣。沈老爷若是真有心发卖,咱们就把这契书一签,我立刻就给你银子。若是还没想好或者是舍不得,那也无妨,那就当没这回事。” 沈一秀显然没想到眼前这个俊秀少年郎这么直接,一时间有点无言以对,回头看看杨掌柜,又看看自家低害羞的低着头当鹌鹑的小闺女,竟沉默起来。 李旭也不着急,吃一口菜,喝一杯酒,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毕竟现在着急的是沈一秀,不是他。 气氛一时有点安静,忽然那个低着头当鹌鹑的小美女忽然低声说了一句:“爹爹,李公子是贵客,岂能在这大堂待客。” 沈一秀闻言回过神来急忙吩咐杨掌柜:“是我老糊涂了,一时着急失了礼数。老杨快去二楼雅间重新准备一桌席面。” 李旭略微惊讶的看了一眼垂下头继续当鹌鹑的小美女,没想到这小姑娘心还挺细的,比她爹要会来事。 不过他却不想那么麻烦,摆摆手道:“不用那么麻烦,就在这说。事情若是成了,吃酒庆贺一番也不迟。若是不成,更不需要浪费那一桌酒席。” 沈一秀却微微赧颜道:“李公子行事潇洒,不拘俗礼,老朽佩服。只是公子要买我这凌云楼,原本对我沈家来说是大好事。只是这其中的内情我却需要清楚的告诉公子,不能让公子糊里糊涂的替我沈家遮挡这其中的是非祸患。” 这秀儿同学果然是个厚道人,虽然之前杨掌柜的已经说过其中曲折,但是沈一秀却要再次提起,显然是想再郑重提醒李旭一次。 “沈老爷说的无非就是田家的事情吗?杨掌柜方才已经与我说过了。田家只不过是一乡中恶霸,只会欺压良善百姓,若真的敢惹到我的头上,那是他自家合该倒霉。” 沈一秀闻言心中很有些诧异,猜测李旭应该是某位权贵家的公子,说话才敢这般自信霸道,本来忐忑的心又放下了一点,但是却还是提醒道:“公子身份尊贵,自然不怕那田家。只是据老朽所知,那田家行事霸道狠毒,除了本身的家资丰厚之外,他家还另有依仗。” 李旭闻言来了兴趣,问道:“可是田家有人为官为吏或者是在军中为将?” 沈一秀摇头道:“那倒是没有,若真的有的话,田家想要我这凌云楼也不会使出这种种无赖手段了。老朽在这三水县经营数年之久,从我那同年周县尉口中得知田家或许跟附近黑牛窝的强人有牵连。只是官府证据不足,这才一直没有办了田家。” 同年的意思就是当年一起考过科举的,所以叫做同年。 没想到这沈老爷竟然还是个读书人出身,难怪气质看起来与普通商人不一样。 李旭拱手道:“没想到沈老爷还是读书人,失敬失敬。” 沈一秀赧颜道:“只是个秀才而已,中秀才之后多年屡试不第,这才断了仕途之念,来到这三水县,靠着同年周县尉的庇护开了这凌云楼。本以为能够平平安安的过日子,谁知道最终还是天不遂人愿啊,唉……” 李旭点点头,没接这话茬,而是饶有兴趣的问道:“沈老爷,这黑牛窝的强人是怎么回事,你跟我说说。”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很有原则的悍匪 , 听到李旭对黑牛窝的强人有兴趣,而且表现的看起来不是那种惧怕的兴趣,反而有种见猎心喜的感觉,沈一秀虽然有些奇怪,但是还是把自己所知的全部告诉了李旭。 这黑牛窝在三水县城东边三十多里的一座山岭上,据说是很久以前有一只黑色的神牛在这里升仙,因此得了这名。 大约三四年前,黑牛窝来了一伙强人,虽然人数不多,只有几十人,但是却个个心狠手辣,彪悍凶猛。 这伙强人行事手段跟一般的山贼不一样,他们不会做拦路抢劫这种事,而是喜欢洗劫富户或者乡绅。 他们一般情况下不在黑牛窝附近办事,坚决贯彻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每次选定的目标都是距离黑牛窝很远的地方。 他们每次办事都只抢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其他的基本不要,甚至女人也很少抢。 抢劫的时候,只要对方不反抗,他们一般不会害人性命。但是若有反抗,他们往往就会杀人全家。 除了抢劫之外,这伙人还会接杀人的生意,简单来说就是当杀手,谁要找仇人报仇,只要钱到位,他们就会帮你把仇人一家杀的干干净净。 因为这伙人做事来去如风,又不在黑牛窝附近行事,本身又很警惕,每次做事前都要踩点好长时间,确定没有风险之后才会发动。 一旦得手便立刻远遁,而且来回全部都是骑马,因此官府对他们一直没有办法。 说田家跟黑牛窝有勾连,主要的根据是去年的时候,在半年之中,有两个乡绅,三家富户全家被人杀光,钱财珠宝被洗劫一空,做事的手法跟黑牛窝的人如出一辙。 官府后来调查发现这些遇害者都曾经跟田家产生过仇怨。而且被灭门之后田地包括店铺最后大部分都辗转落入了田家手中。 虽然田家对外宣城自己是从别人手中购买的,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其中的蹊跷。 听了半天,李旭听明白了,这是一伙走少而精路线的悍匪,跟李宏基那伙人喜欢拦路抢劫不一样,这伙人做事周密,目标明确,行事迅疾,手段狠辣,主要业务就是入室抢劫以及收钱杀人。 跟这伙悍匪比起来,李宏基手底下那帮人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沈一秀说完就沉默了下来,然后就看着李旭陷入了沉思,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的敲击着。 他猜测是自己刚才说的话让李旭有点畏惧了,毕竟那伙悍匪可是凶名在外,这个俊秀小郎君就算家世不凡那也不会轻易招惹这些人的。 谁知道他本以为怕了的李旭却露出了笑容,那笑容之中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这就让沈一秀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怕自然是不会怕的,这辈子都不会怕的。现在自己实力还弱,只有靠杀杀山贼,灭灭悍匪这样才能维持得了生活。 山里的贼人悍匪们个个都是经验值,李旭超喜欢他们的。 李旭刚才笑是因为他想到这些悍匪个体的经验值应该会比李宏基手下的那些山贼喽啰们要多的多,而且如果灭了他们应该还能捞到不少战利品,毕竟这伙人最喜欢打劫金银财宝这些东西,这几年下来肯定积攒了不少。 只要将这伙悍匪灭了,除了一笔可观的经验值之外,自己应该又能发一笔横财了。 自从平了野猪林的山寨之后,李旭心中对于剿匪的兴趣远远超过了种田经商这种捞钱的正路子。 生意当然要做的,只要不亏本李旭也不在意,只要能够发挥收集情报这个主要作用就好。 赚钱这种事还得靠抢劫坏人来的最快,而且还保险,还能赚经验值,还会产生为民除害的成就感,简直一举多得,李旭没有理由不喜欢的。 在沈一秀和普通人的眼中,黑牛窝的悍匪很可怕,但是在李旭的眼中也就那样了。 再凶狠的悍匪那也是匪,根本无法跟正规军抗衡的,更别说李旭手中的军队更是跨时代的精锐军队。 虽然人数少了点,但是再少那也是精锐军队啊。 唯一的难点就是确定这伙人的行踪,找到他们老巢的确切位置。 只要搞定了这一点,剩下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不过暂时也不着急,就算田家打探到自己的身份,再找到黑牛窝的悍匪来对付自己,来来回回也得好几天的时间,时间上是充足的。 “多谢沈老爷提醒,那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咱们就把这契书一签?”李旭回过神来,微笑着看着沈一秀说道。 沈一秀惊讶的看着他,迟疑了一下还是劝道:“李公子,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了?田家家主田文为人心胸狭窄,是个睚眦必报的性子,若是知道公子接下了我这凌云楼,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老朽不能因为自家的事情害了公子啊。” 李旭嘿然一笑:“沈老爷,既然这田文睚眦必报,那我就算不接下凌云楼,那他也会报复我的。所以何惧之有?” 沈一秀这才想起了李旭之前教训田虎那群人的事情,看着一脸云淡风轻的李旭,神色复杂,半天才嘘出一口气道:“既然公子胸有成竹,那老朽也不多说。公子仁义,老朽也不能当做不知。也别六百两了,五百两,这凌云楼以及后面的三进院落都归公子。” 李旭对这中年吴彦祖印象更好了,不仅把这桩生意背后的利害关系清清楚楚地告诉自己,还主动压价,的确是个厚道人。 李旭点头笑了笑,也没有反对。 很快,沈一秀就写好了契书,上面写的清清楚楚凌云楼以及后面的三进院落都归李旭所有。 双方签字按完手印,李旭直接掏出五百两的银票交给了沈一秀。 沈一秀查看之后发现是秦国最大的钱庄恒隆钱庄发行的银票,各个城池都有分号,可以通兑。 收了银票交给一旁一直安安静静的小姑娘,又让女儿去把房契和地契都拿过来给李旭过目。 当然双方缔结契书之后,还需要去县衙备个案,这桩手续就算完成了。 备案也就是去将衙门留的底子更改一下而已,当然要交一点钱的。 双方约了时间,明日上午在县衙门口碰面。 签完契书,沈一秀的气色看起来也好了许多,非要让厨师重新整治一桌饭菜,又把李旭请到二楼的雅间招待。 直到这时,李旭才直到那个一直害羞的装鹌鹑的小姑娘叫做沈玉芙,是沈一秀的小女儿。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来,叔叔给你压岁钱 小女儿?那岂不是说还有个大女儿? 也不知道年龄几何,有无婚配,今在何处?长得有没有小鹌鹑这么好看…… 听道这话,李旭一边用余光打量着缩在娘老子背后的小鹌鹑,一边心中嘀咕着。 沈一秀有病在身,又不能喝酒,李旭一个人喝着也没啥意思,面对满桌子的饭菜随便吃了几口,剩下的去全让两名护卫解决了。 两人换了一个雅间说话,沈一秀抱拳感激道:“公子高义,老朽铭记在心。日后但凡有用得着老朽的地方请尽管开口。” 李旭摆手笑道:“也别公子公子的叫了,我这人仗义喜欢交朋友,沈公也是个厚道人,不如你我兄弟相称?” 李旭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只是喜欢交朋友,绝不是因为老沈你有个漂亮闺女。 沈一秀一愣,眼前这俊秀少年年龄估计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自己的年纪都是他的两倍之多了,竟然想跟我称兄道弟? 我都能当你叔了,你却想把我叫哥? 不过年纪辈分这东西要不要讲究也是要看对象的,若是换个人,沈一秀不一巴掌扇过去都算是脾气好了。 不过李旭虽然年轻,但是手段强硬,为人大气,背景又看起来神秘莫测,沈一秀自然不会把他当做普通少年对待,反而存了结交之意。 “能与李公子这样的少年豪杰当兄弟,是老朽的福气。若李公子不弃,那老朽就觍颜当一回哥哥。哈哈哈……” 沈一秀反应也很快,愣了一下后便抱拳笑着答应了下来。 “那以后你就是我的沈大哥了,你也别叫我什么公子了,直接叫小弟或者叫李旭都行。” 李旭也笑眯眯的拱手说道。 两人虽然都知道这是场面上的客套话,可是这哥哥弟弟这么一叫,感觉一下子都亲近了许多。 “沈大哥,我对你有个小小的意见啊。希望你听了以后能改一改,否则小弟我这心里很不舒服啊。” 李旭也不见外,直接对新哥哥开口提意见,听的沈一秀一愣一愣的,就连一旁安安静静的小鹌鹑都瞪大一双桃花眼吃惊地看着李旭。 你这刚认了哥哥就敢这么不见外的吗?提意见也就罢了,还要让人家一定改,这有点霸道了吧? 沈一秀愣了一下勉强一笑道:“李兄弟但讲无妨,若是哥哥做的不对的地方一定改。” 他刚才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面上虽然笑着,心中却是的确有点茫然又忐忑。 李旭一本正经的道:“沈大哥,你对自己的称呼有问题啊,而且问题很大。” 沈一秀:“???” 小鹌鹑:“????” “你看看你自己,明明只有三十多岁,比我也只是大了一丢丢,相貌虽然没有我这般英俊潇洒吧,但是也是俊朗儒雅,妥妥的中年帅哥一枚,怎么一口一个老朽老朽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七老八十了呢。这一点呢,一定要改,否则我是不依的。” 李旭一本正经言辞恳切地说完,就看见沈一秀父女二人面面相觑起来。 小鹌鹑好看的桃花眼本来是瞪得圆圆的,愣了片刻后忽然掩着小嘴笑了起来,一瞬间桃花绽放,美不胜收。 “哈哈哈哈,兄弟这个,这个意见老朽,不,我虚心接受,以后一定改过来。” 沈一秀反应过来之后也是一阵放声大笑,原本苍白的脸色看起来又红润了许多。 眼前这个少年实在有趣,手段强硬,背景神秘,说话做事却又是这般,这般讨喜,实在乃沈一秀平生仅见。 李旭笑着赞道:“沈大哥果然从善如流,小弟佩服。” 经过李旭这般插科打诨,两人之间更感亲近,沈一秀笑容满面,对着躲在一旁的女儿沈玉芙招手道:“阿芙,快过来跟你李,李叔叔见礼。” 沈一秀这话说出来也觉得别扭,李旭比自己闺女大不了几岁,本来是一辈人,但是现在却莫名其妙的跟自己成了兄弟,闺女也只能叫人家叔叔了。 否则就是失礼了。 之前虽然李旭知道了小鹌鹑的名字,但是现在才算是正式引见了。 小鹌鹑看看李旭,又看看父亲,咬着小嘴,一双好看的桃花眼里满是迟疑。 显然她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李旭笑眯眯的看着沈家父女俩,也不说话。 小鹌鹑虽然害羞的紧,但是却并不是毫无主见,明显意识到不妥当,但是又不能违逆父亲的意思,所以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垂着头继续当鹌鹑。 沈一秀却一直招手让女儿过来,场面一下子尴尬了起来。 李旭这时候才笑眯眯的忽然开口道:“唉,沈大哥何苦为难孩子,虽然你我兄弟相称,但是阿芙跟我年纪也相差不大,让她叫我叔叔的确不妥,我也觉得把我叫老了。不如我们各论各的,我叫你一声大哥,阿芙也叫我一声旭哥哥,这不就妥了嘛。” 沈一秀闻言心中更加别扭了,你这也太不见外了吧,阿芙也是你叫的?你叫我大哥,我女儿又叫你哥哥,那岂不是我女儿要把我叫哥? 什么乱七八糟的,老沈总感觉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上来,只能给了女儿一个眼神,让她下去。 他总有一种直觉,眼前这个口口声声把自己叫大哥的家伙把这关系搞得这么乱好像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小鹌鹑听到李旭的话抬起头来用好看的桃花眼含羞带怯地看了一眼一脸笑容的李旭,红润的小嘴张了张,却没有如他所愿叫哥哥,而且脚下一动准备听父亲的话下去避开这个看起来不太正经的“叔叔”。 李旭却不想让她就这么走了,笑眯眯地招手叫住道:“虽然阿芙妹子性子害羞了些,哥哥也没叫上一声,但是我这当哥哥的却不能小气,见面礼还是要给的。” 说着手伸进怀里摸索了一阵,不知道摸索到什么,面色微微有点尴尬,最后掏出一物递给小鹌鹑道:“这离过年也没多久了,这个就算是哥哥给你的压岁钱吧。” 沈一秀面皮抽搐,离过年不远了? 现在才是四月份好吧? 再一看那压岁钱,赫然就是一张恒隆钱庄发行的一百两的银票。 正文 第四十八章 那个小白脸又来了 小鹌鹑最终还是在李旭的目光注视下收了“压岁钱”,还给李旭到了个万福,声音小的跟蚊子哼哼似得道了声谢。 李旭看着小丫头那脸红红害羞的样子,本想摸摸头表达一下来自长辈的关心,结果被老沈瞪过来的一眼给看的讪讪的把手收了回去。 “哼,迟早要让你好好叫几声好哥哥听听。” 李旭笑眯眯的看着小鹌鹑袅袅婷婷地出了雅间,心中偷偷放“狠话”。 老沈看李旭出手就给了女儿一百两银票,又变成了他最早说的六百两,心中过意不去,非得还礼,送给了李旭一块松纹玉镇纸,长约莫十公分左右,宽约一指。 李旭虽然不懂玉石,但是看着也不是个俗物,推辞不要,老沈却执意要给,他也只好收下。 正好晚上要去县衙做客,正发愁送什么礼物比较好。 普通县令或许缺钱,但是对于作为郁瑜她小姨夫这样背景家世的县令来说钱财肯定是不缺的。 就算缺,李旭也不会送的,他自己还正缺钱呢。 送别的又都不合适,这可不是前世去走亲戚买点水果牛奶燕麦片的就行,对方毕竟是一县正印父母官。 按理说李旭救了郁瑜,不送礼直接空手去也没啥,但是李旭的目的是打算把这位县令老爷发展成自己的第一位官面上的工具人,所以礼不可废。 正好,老沈送的这块玉镇纸就派上了用场,很适合县令这种文官的口味,又不显得庸俗。 一看时间不早,李旭便起身告辞。 沈一秀把李旭送到大门口,看着对面青云阁门口一群鬼鬼祟祟向这里张望的人影,又提醒道:“老弟还是要多多提防田家,这些人心狠手辣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李旭抬头看着青云阁的方向,道:“沈大哥还真是提醒我了,我得去给这些怂货提个醒。” 沈一秀不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伸手想要拉住他,却没来的及,只能眼睁睁看着李旭的背影走近青云阁。 两名护卫紧紧跟在后面。 青云阁门口窥探的那些人影看见这一幕,顿时惊的鸡飞狗跳,有人往楼上跑去报信,有人想往出走拦挡,顿时乱成一片。 之前田虎那群人狼狈不堪血肉模糊的样子许多人都瞧见了,听说都是对面一个白袍公子和他的两个手下打的。 田虎被毁了容躲在楼上不下来,倒是手下那些青皮闲汉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因为菜而是因为对方太强,所以故意吹嘘了一下李旭等人的武力值,所以这些人一见到李旭三人就立刻对上号了,看他向着青云阁过来自然吓得心惊胆战。 田虎正在青云阁二楼的一个雅间内对着一个圆脸富态的中年人神色恭敬的说着什么。 只是此刻他的恭敬却很难看出来,因为他脸上缠着一圈厚厚的白布,上面露出了一双眼睛,下面露出了嘴巴,中间的部位都被白布包裹的严严实实,隐约还能看见有血迹渗出。 “你说那小子说让去县衙找他?难道他跟县衙某位老爷有关系?” 富态圆脸中年人正是田家家主田文,他今天本来就是坐镇青云阁等着沈一秀妥协然后接收凌云楼的,没想到却被李旭给横插一杠子,还把他的人打的这么狼狈,这让他又惊又怒。 但是田文这些年能够攒起这么的家业,除了够狠之外,还因为他足够的谨慎,所以对于这个忽然杀出来的嚣张小子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报复,而是找来田虎仔细询问跟李旭发生冲突的过程。 然后以此来推测李旭的背景身份。 田虎鼻梁被李旭一茶杯给砸断了,说话有点瓮声瓮气的,恨恨地道:“说不好,那小子行事霸道嚣张,穿衣做派都不是一般人,而且身边那两名护卫手中用的还是军中精骑用的斩马刀,这样的人物肯定不是一般人。但是可以肯定,他肯定不是咱们三水县的人,否则我不会不认识的。” 言下之意是这么嚣张的人物要是本县的,他肯定会知道的。 田家这种势力,虽然嚣张霸道,但是也是看对象的,那些人可以惹那些人惹不起,心中都是有一本账的。 本县他们惹不起的人物虽然不多,但是却也还是有几家。 但是那几家他们早都心中有数,其中绝对不会有李旭这样的。 田文虽然长着一张圆脸,看着富态喜庆,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有名的笑面虎,吃人不吐骨头的主。 听着打手头子田虎的话,田文的一张圆脸紧绷着,闭着眼沉思起来。 跟县衙某位大老爷有关系,行事嚣张霸道,出手狠辣,手下护卫持的兵器还是军中款式? 田虎看见的是嚣张霸道,但是田文却从中看出了另外一点: 那个少年出手看似狠辣但是却很有分寸,只是把田虎他们打伤,却并没有打死或者致残。 这种风格倒是很像是那些豪门贵族子弟的做事的风格,看似霸道嚣张,但是却粗中有细,做事有分寸,不会轻易把事情闹大。 难道是京城来的? 田文心中有所猜测,但是却也拿不准,说白了他只是一个小地方的乡绅地主,虽然是个地头蛇,但是却见识也有限的很。 沉思了片刻,田文睁开眼道:“你派人盯着那小子,另外,还要继续盯着沈一秀这个老东西,我就不信周县尉走了,这个老东西还能有什么依仗!” 田虎点点头,又瓮声瓮气地道:“家主,会不会那个小子就是沈一秀新找的靠山?” 田文冷哼一声道:“我看你是被人家砸坏了脑子,这段时间你不是一直派人盯着沈一秀吗,他有什么动静你难道不知道吗?再说了,沈一秀的底细早就查的清清楚楚,也就是跟周县尉是同年,现在周县尉走了,他还有个屁的靠山?” 田虎一想也是,沈一秀要是有这么牛逼的靠山也不至于被他们欺负成这样了。 “那行,回头我找个机会绑了沈一秀的闺女,那小丫头虽然年纪小,但是却长得实在勾人。到时候看看沈一秀那老东西还不乖乖听话” 田虎恶狠狠地说道。 田文想起曾经见过一面的沈玉芙的样子,不自觉的咽了一下口水,正要说话,却听见楼梯咚咚咚地直响,一个人影跌跌撞撞地跑上楼,一把推开雅间的门,不顾田文吃人的目光,惊慌失措地叫道:“老爷,不好了,那,那个,那个打伤虎爷的小白脸又过来了……” 正文 第四十九章 青云二字你们不配! 李旭负手站在青云阁门口,仰头看着那道烫金的牌匾,嘴角荡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嘲讽。 两名护卫一左一右护在他身边,冷眼迎接周围各种意味的目光。 “这位公子若是用餐,请进来就坐。” 一个明显已经听说过李旭“凶名”的店伙计战战兢兢的过来问候。 李旭看他一眼,轻笑道:“我已经在对面凌云楼吃过了,味道很不错。麻烦小哥叫田虎出来,我说几句话就走。若是田文也在的话,那更好,一并叫过来,也省了来回传话了。” 那店伙计闻言迟疑道:“好教公子得知,田,田虎大爷和田老爷都不在本店。” 李旭看着他闪烁的眼神,微微一笑不再理他,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方向,高声叫道:“田虎也罢,田文也好,你们都给我听好了。凌云楼如今我已经接手了,若是你们还想打凌云楼的主意,那就别怪我斩断你们的狗爪。还有,沈一秀是我大哥,你们若是敢为难他,定让你田家十倍偿还。” 停了一下,看到周围惊愕呆滞的一道道目光,李旭满意的点点头,继续道:“至于我今天的话是虚言恐吓还是说到做到,你们自己掂量,勿谓言之不预也。” 说完又抬头看向头顶那块匾额,忽然身子轻轻一纵,一道冷芒闪过,那块烫金匾额瞬间一分为二,从那个云字中间分裂成整整齐齐的两半,哐啷砸在了地上,掀起一阵灰尘。 同时,也激起了一阵惊呼,伴随着一连串的怒喝叫骂之声。 李旭向着骂声传来的方向看去,骂声却瞬间消失,他冷笑一声,还刀入鞘,留下一句:“田家这种乡间土狗不配用青云二字。” 说完,转身带着两名护卫扬长而去,临走前还扭头对着对面凌云楼门口呆若木鸡的沈一秀点头一笑。 直到李旭三人走远,青云阁内才再次传出各种怒叱喝骂。 田虎怒气勃发,口口声声喊着小白脸欺人太甚,要出去拼命,却连楼梯都没下。 田文一张圆脸也不笑了,脸色铁青,面前的青花瓷茶杯在地上已经粉身碎骨。 自己刚说要去对付沈一秀,人家的靠山就上门来示威警告。 那一刀表面上是劈断了青云阁的匾额,其实却是将田家的脸面一刀砍了个干干净净。 面对这种比自己还要嚣张霸道的人,田文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对付了,更何况人家对自己的底细清清楚楚,自己却对人家的底细一无所知。 从怒气中渐渐平息下来的田文,渐渐察觉到一丝不寻常的地方。 对方和自己无冤无仇甚至素不相识,但是今天却一而再再二三的挑衅田家,似乎就是想要激怒田家。 可是激怒田家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难道是…… 想到某种可能,田文忽然感觉遍体生寒,深吸一口气,对着旁边犹自一脸不忿的田虎道:“给我约束好你手下的人,在我没有搞清楚这个小子的底细之前绝对不能再去碰凌云楼,也不许去招惹沈家的人。” 田虎怒声叫道:“家主,难道就任由这个小白脸把我们田家的脸面踩在地上使劲摩擦?” 田文冷哼一声斜眼看他:“你若不服,现在就去把那小子抓回来弄死,若是你真敢,老子把这个家主给你做。” 田虎一滞,只能恨恨地不出声了。 …… 凌云楼,沈玉芙看着李旭离去的方向,转头看着一脸沉思的爹爹轻声问道:“爹爹,那个,李,李大哥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敢这么公然侮辱挑衅田家?” 她本来想叫叔叔的,但是最终还是叫了哥哥。 沈一秀没有注意这个,只是摇摇头道:“他是什么人爹爹也不清楚,但是却知道他不是莽撞的人。一个人年纪轻轻敢这么霸道,要么是他的家世背景很厉害,要么是他自己很厉害。总之,这位小郎君绝对是田家惹不起的人,更是我们沈家的恩人。也许,咱家以后真的就要靠人家护着周全了。” 沈玉芙眨眨眼道:“所以爹爹才会把你最喜欢的那块松纹玉镇纸送给他吗?那可是爹爹当年花了很多心思才弄到手的宝贝啊。我记得曾经有人要花一千两白银买,爹爹你都没有答应呢。” 沈一秀轻笑道:“有些东西不能看本身的价值,就像很多事不能光看眼前的得失。爹爹经过这一次的事情也是明白了一些道理,但愿我的选择是对的。” 沈玉芙不再说话,似乎在琢磨爹爹的话,父女俩陷入了静默之中。 …… 李旭回到客栈之后,让店小二打来热水,洗了把脸,又擦洗了一下身子。 如今已经是四月底快五月的天气了,关中地区已经很有些初夏的感觉了,这一趟回来身上都微微有些出汗了。 刚洗漱完,正坐在铜镜前面看着蓬乱的头发发愁的时候,小妹李琴来了。 李琴看着李旭愁眉苦脸的样子,抿嘴一笑,自然而然地走到他身后,拿起梳子开始帮李旭梳头。 李旭也没推辞,大大方方地享受小妹的服务,开口笑道:“女人长发也就罢了,男人长发实在他麻烦了,还不如剪成寸发,清清爽爽的多好,省了多少事。” 李琴闻言轻轻啐了一口,道:“二哥不要胡说,髡(kun)发的除了罪人就是僧人了,哥哥难不成要去出家?” 李旭嘿嘿笑道:“这滚滚红尘我还没来得及享受,怎么舍得出家?想那寺庙中的僧人若是如我这样有一个温柔美丽的妹子,那定然都不会出家的,就算出家也想着还俗。” 李琴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左手握拳不轻不重地在李旭的肩膀上锤了一下,轻啐道:“哪有你这样的哥哥,尽拿自家妹妹说笑的,再说这些,这头发你就自己梳去。” 李旭干笑两声,也不多说。 两人一时无语,李琴很快给李旭梳好头发,又给他拿了一套新的黑色镶金边的武士服换上,看着铜镜里的少年,剑眉星目,面如冠玉,一时间竟然有点失神。 李旭却没注意,从旁边的桌上拿起几张纸,在空中晃了几下,笑道:“妹子过来,二哥给你送个礼物。” 李琴这才回过神,俏脸飞起两朵红云,看向李旭,道:“二哥不用给我破费的,我什么礼物都不要的。” 话虽如此,但是看向李旭手中的眼神却是满含期待。 正文 第五十章 非礼勿视的本意 李旭笑眯眯的将手中的契书递过去,李琴接过去看完,惊讶不已。 “二哥,你怎么出去逛了一趟街就买了一个大酒楼而且还带着三进的大院子?这可是凌云楼啊,全县最大的酒楼,以前爹爹带我来县城的时候还去过一次呢。这么大的酒楼,生意一直都挺好,怎么说卖就卖了呢?” 李琴看着手中的契书,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她没有问李旭那么多银子从哪里来的,因为那肯定跟二哥的神秘身世有关系。 李旭便把凌云楼的现状大概说了一下,道:“我这也是正好遇上了,所以才捡了个便宜。” 李琴听说了田家那种种恶心无赖的手段,银牙暗咬,骂道:“这田家真不是东西,看中了别人的东西就想着巧取豪夺,这样的人合该给个教训,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人上有人。” 李旭轻咳一声道:“小妹说得对,所以我已经给了他们一个小小的教训了。” 李琴忙问是什么教训,李旭笑道:“也就是打伤了他们十几个人,好像还把一个家伙给毁容了,另外也把他们酒楼的牌匾给斩断了而已。” 李琴闻言,瞪大眼睛看着李旭,心中暗道自己的二哥竟然把这叫做小小的教训? 二哥果然不一样了,行事作风跟以前完全判若两人。以前的二哥孤傲清高又很执拗,虽然跟自己也亲近,但是却总是让人担心。 现在的二哥做事却是金戈铁马,霸道洒脱,还会跟自己开玩笑,虽然外人听着可能有点桀骜,但是自己却感觉到满满的安全感,而且从心理上好像有了一种可以依赖的感觉。 若非眼前的这张脸还是那么俊秀,对自己还是那么关心,李琴真的会以为二哥被人夺舍了。 不过二哥身上发生的事情搁在谁身上恐怕都会在性格上发生巨大的变化。 从惊愕中回过神来,李琴轻声道:“二哥既然这么做了,那就肯定有二哥的道理,不过那田家既然如此嚣张蛮横,二哥以后出门还是要小心为上。” 李旭自然是虚心接受。 他看着李琴笑道:“你难道都不问问我为什么忽然要买下凌云楼?” 李琴想到了一些可能性,迟疑了下,道:“是因为明蓉姐姐她们?” 李旭点点头,又摇摇头道:“不光是为了她们,也是为了你。之前你跟我说要想自己做点事,我当时就琢磨着给你弄一摊子事业锻炼一下。本来想着开个小店给你玩玩,结果又救了张明蓉她们,现在又碰上了凌云楼这个便宜,干脆就直接开一个酒楼,前面是酒楼,后面能住人,以后来往县城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一举几得,岂不是刚好?” 至于说用酒楼来收集情报这些话暂时不用给李琴知道的,也许以后时机成熟的时候会告诉她,但是现在还是打算先从张明蓉那些女子身上入手。 李琴,就让她暂时做一个单纯的酒楼掌柜的吧。 李旭这番话当然也不算是假话,所以李琴听得心中感动不已,眼眶都有点红了,一边悄悄抹眼泪,一边泪眼朦胧的看着李旭,心中觉得这世上还是二哥待自己最好。 李旭看她的样子,笑着替她擦了擦眼泪,不顾李琴害羞嗔怒,道:“先不用这么感动的,以后你这个掌柜的要是做生意亏了,我这个东家可是不依的。现在赶紧去找张明蓉,把这些小心告诉她们,让她们心中也安定下来。” 李琴闻言更感二哥是个细心体贴的人,张明蓉那群女子虽然今天沐浴更衣后心绪平静了许多,但是心中对于前途也是实在有些茫然的。 现在李旭给她们安排了这样一份好去处,心中肯定都很高兴的,自己要赶紧去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们。 …… 待李琴离开后,李旭感叹了两句钞能力果然是男人最重要的能力,没有钞能力的温柔体贴简直一文不值。 正在感慨,护卫来报说是郁瑜来了。 李旭也不见外,吩咐请她进来。 郁瑜一进来,李旭就感觉一阵香风沁人,抬眼一眼就看见早上还是一副英姿飒爽的敏敏特穆尔打扮的大长腿现在却变成了千娇百媚活泼灵动的贵族美少女。 上身是素白底纹绣着青竹的襦衣,下身则是一件湖绿色的百迭裙,秀气小巧的脚上穿着一对白绢翘头履,高至胸口的丝绦带上左右两侧垂下四条长长的彩色飘带,随着她脚步走动,飘带荡来荡去,更显少女的青春活泼。 看着李旭发愣的眼神,郁瑜心中得意,却故意瞪大眼睛嗔道:“你这样看女孩子是很失礼的行为,岂不闻非礼勿视吗?” 李旭嗤笑一声道:“失礼?女孩子穿的漂漂亮亮的要是不这样看,才叫失礼。而且非礼勿视的意思难道不是说非礼女孩子的时候,女孩子是不能睁开眼睛看的意思吗?” 郁瑜闻言先是一喜,然后又是陷入呆滞,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李旭。 这句话还可以这么理解吗? 她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三观在紫府之中开始震动起来。 看着她呆滞的样子,李旭忍不住乐了。 “你打扮的这么漂亮,难道是要准备相亲?” 郁瑜回过神来,轻哼一声道:“本姑娘还需要相亲?只要我想嫁人的消息传出去,我家的大门都会被挤破的。有些人要是慢一点,说不定就没机会了。” 说完还偷偷的看了李旭一眼。 李旭假装听不懂,不屑地道:“谁敢娶你啊,要是跟你吵个架,一刀给人砍了,那可太不划算了。” 郁瑜气急道:“我才不会呢,我平时很温柔的,也只有危急时刻才会动刀子的。” 看着她气鼓鼓的样子,李旭也不争辩,抬头看一眼外面的天色,道:“时间差不多了,我这可是第一次见县令大人,早到也不能晚到。” 郁瑜也只好听话,两人刚准备出门,李旭却又道:“等等,差点把给咱小姨夫准备的礼物忘了。” 郁瑜回头看去,看见李旭拿着一个长条形的纸盒子往外走。 正文 第五十一章 世事难料 , “听说你买了一栋酒楼,还跑到青云阁去叫板,把人家的牌匾都给斩断了?” 三水县城也不大,李旭和郁瑜两人安步当车,一路向着县衙慢悠悠走去。 俊男靓女,而且正是青春年少,一路引来不少观望的目光,许多大姑娘小媳妇盯着李旭瞅半天,然后又看看旁边的郁瑜,便是一声叹息,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 郁瑜心中惬意,忽然开口问道。 李旭也不意外,县城这屁大点地方,有个什么风吹草动肯定一会都传遍了,凭郁瑜的身份想要知道那就更简单了。 把事情的经过和自己买酒楼的原因简单说了一下,李旭笑道:“等我这酒楼开起来了,还得托咱小姨夫多多关照啊。” 郁瑜已经懒的纠正他一口一个咱小姨夫了,心中反而还有些开心,虽然知道李旭只是爱说笑,并不一定有其他的意思。 “田家这种土豪劣绅是该好好教训一下,回头我跟小姨夫说说让他查一查这个田家,若是真有劣迹一定要办了他家,否则留着只能祸害乡里。旭哥哥,你专门买了一栋酒楼来安置那些可怜人,她们一定会感激你一辈子的。” 郁瑜看着李旭眼中全是钦佩。 李旭把那些女子从山贼窝子中救出来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没想到立刻又给她们安排了一条后路,让她们后半辈子衣食无忧,这更是让人佩服了。 她虽然贵为郡主,但是同为女子,对那些了可怜人还是抱着很大的同情心的。 所以李旭此举更是让她对他的好感更甚。 李旭自然不会告诉开酒楼背后的其他原因,摆手笑道:“举手之劳而已。你要是真的佩服,就给我把买酒楼的钱给报销了,那我才真的感谢你。” 郁瑜眨眨眼道:“没问题啊,只是我现在身上没多少钱,不过你要是跟我去耀州城,我三叔那里肯定会有钱的,到时候多给你报销一些。” 总感觉大长腿想把自己骗过去见家长,但是李旭也不发憷,点头道:“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你不给我十万八万的,我就把你卖了换钱。 郁瑜咬着嘴唇瞥了他一眼,低声问道:“那,那我卖给你,你要不要?” 李旭“呵”的一声,“你又想好事,赔钱的买卖我是不做的。” 郁瑜气的嘟着嘴,两人就在这斗嘴当中很快到了县衙。 县衙前门是办公事用的,后门才是日常进出的。 虽然规矩上来说县令,县尉以及主簿这些县衙主官都有资格住在县衙中,但是一般情况下也只有一把手县令住在里面,谁没事愿意跟老大住在一起啊。 后衙比李旭想象中的要大,也是个三进的院落,装修风格上自然是以朴实低调为主。 进了后衙,郁瑜带着李旭到了第二进院落的花厅休息,有丫鬟奉上香茗以及各式点心。 一般第一进院落是下人和护卫居住的,第二进则是主人日常读书办公接待外客的地方。 第三进院落则是家眷住的内院,一般外人是不能轻易进入的。 三水县令刘健还在前面的签押房里忙碌,派了吓人说是请客人稍等片刻。 李旭也不着急,这点耐心还是有的。郁瑜又不好意思让李旭一个人干坐着,自己也想跟李旭多待一会,也就陪着他说话闲聊。 李旭闲极无聊,打量了一番周围的陈设后便又开始臭贫逗乐,说一些前世的段子打发时间,顺便逗逗古代单纯的小女生。 “小鱼儿夫子,说是齐国有个人,某日此人走在路上,忽然天降大雨。此人没有打伞,也没有穿戴蓑衣,但是衣服却一点都没湿,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郁瑜瞪大眼睛想了半天,弱弱地问道:“难道是他脑袋太大,雨水都给挡住了?” 李旭很想吐槽一句你以为他叫雷佳音啊,摇摇头道:“不是,再想。” 郁瑜想了半天又蒙了几个答案,当然都是不对的。 李旭叹口气道:“你这思维发散能力不行啊,因为那人没有穿衣服啊。” 郁瑜“啊”了一声,脸一红啐道:“齐国人这么不知羞吗,不穿衣服就乱跑,与禽兽何异?” 李旭无语,姑娘你这关注点有问题啊,齐国人民会抗议的。 然后他又道:“据说长安城有个小伙子爱恋某位姑娘,然后每天早晨就会去街上的包子铺买来热腾腾的包子给姑娘送去当早餐。但是姑娘一直没有答应跟他相好,小伙子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买包子送给姑娘。一个月后事情终于有了变化。” 说到这里李旭停了下来,急的郁瑜追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那姑娘终于被小伙子感动了,所以接受了他,然后两个人琴瑟和鸣,白头到老?” 李旭故作嫌弃地说道:“小姑娘还是太单纯啊,所谓世事难料,怎么可能这么容易?” 郁瑜道:“难道那姑娘跟别人好上了,或者她得了重病离开人世,亦或者是她离开了长安城?” 李旭连连摇头,用低沉缓慢的语气道:“都不是,一个月后,小伙子终于跟卖包子的大妈相好上了。” 郁瑜一滞,目瞪口呆,然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笑的花枝乱颤,指着李旭话都说不连贯了。 “你,哪有你这样的,你这故事肯定是假的,那小伙子也太不专一了,而且口味还那么……” 李旭拿这种前世烂大街的段子成功逗乐大长腿,自己就在一边美滋滋的欣赏美少女的笑靥如花。 忽然另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小郎君这个故事倒是有趣,这世上有很多事都是猝不及防的,出人意料的。” 李旭一惊,闻言看了过去,一位身穿青衣,身材中等微胖的中年男子正笑呵呵地从门口走了进来。 其人面如满月,若非眼神之中偶尔闪现的笃定精明,形象更像是一位富家翁。 李旭起身,躬身行礼道:“小子李旭见过县尊大人。” 来人自然就是三水县令刘健,他忙完之后回到后院,换了一身居家服就过来了,正好听见李旭在讲段子,本以为是什么难登大雅之堂的言语,所以驻足一听,没想到差点被李旭的转折给闪到腰。 “姨丈。”郁瑜也止住笑,笑的脸红红的上前见礼。 刘健摆摆手示意免礼,看看自家外甥女,又看看眼前的少年,忽然心中冒出一个念头。 “两人还挺般配的。”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小李,给你个县尉要不要? 刘健上下打量李旭一番,颔首笑道:“果然是一表人才,能从魏国奸细手中救出小瑜,又单枪匹马平了野猪岭这伙顽贼,还当街震慑田家,这些事情若非小瑜所说,我甚至都以为这是那些侠义话本小说中的故事呢。” 李旭心中一动,抬头看向刘健,没有发现任何嘲讽质疑的神情,略微有些不好意思道:“县尊大人听到的版本肯定是被郁瑜姑娘加工过的,这些事的确有,但是也不是我一人干的,还有我二十几名庄客跟着一起做的,否则我一个人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啊。” 刘健笑道:“你倒是个实在的,不过饶是如此,以你这般年纪就能做出这些事迹来也也着实惊人,称一声少年英雄也不为过。” 李旭嘿嘿一笑也不再谦虚,适当的谦虚让人喜欢,谦虚过度了就是虚伪了。 这时丫鬟来报说是宴席已经准备好,刘健便带着二人入席。 本来刘健只想李旭一人在席,郁瑜却道李旭人生地不熟的怕姨丈用官威拘束他,所以要在一旁作陪。 看得出来,刘健对这个外甥女也是颇为宠溺,看一眼表情平静的李旭,笑了笑也就随他了。 三人入席,刘健正准备说话,李旭却送上了那块松纹玉镇纸。 刘健是正经的进士出身,对这些文玩之物自然有所研究,打开盒子一看颇为惊讶,细细端详一番后道:“据说前朝梅花屋主就有一块松纹玉镇纸,每次作画写诗篆刻之时就置于一旁,顿时灵感磅礴,因此十分珍爱。只是梅花屋主过世之后,那块松纹玉镇纸也就不知所踪。眼前这块难道就是那块?若真是,那可真是一件文宝啊。” 李旭虽然不知道这梅花屋主是谁,但是听刘县令这意思,这东西不一般啊。 没想到自己给老沈家小鹌鹑一百两银子,他给自己的回礼竟然这么大方,到底是他不清楚这东西的价值,还是说有意为之? 看来回头得给老沈好好补偿一下。 郁瑜在一旁听的也是惊讶不已,看了李旭一眼,又看向刘健问道:“姨丈,这梅花屋主又是哪一位?” 刘健看李旭也一脸茫然,便笑着解释道:“你们年轻人不知道也很正常。梅花屋主就是前朝时的诗画大家王勉,除了诗画之外,其人又精通篆刻,他的表字叫做元章,号‘煮石山农’,亦号‘食中翁’、‘梅花屋主’等,其人平生性格孤傲,鄙视权贵,其诗做多田园隐逸之作,在士林之中颇有拥趸。” 李旭听得一脸茫然,抱着一个破吉他唱着说脱口秀的王勉他倒是知道,这个又是写诗又是画画还会玩雕刻的王勉就完全没印象了。 毕竟元代的文人最出名的可能就是马致远关汉卿等中学语文试题出题者。 正当他为自己的无知而汗颜的时候,回头一看大长腿也是一脸茫然,心中一下子就舒服了。 大家都是学渣,那就没事了,谁也别笑话谁。 李旭虽然也是上过大学的人,但是本质里还是个粗人,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看刘健如此感兴趣,笑呵呵地道:“这东西放我手里那也是暴殄天物,既然县尊认识此物,那就不妨好好研究一番,什么时候研究透了再还给我也不迟。” 刘健闻言指着他笑道:“你这个少年人送礼都这么多说道。东西我可以收下,放在你手里的确是有点浪费了。以后也别叫我县尊了,既然你跟小瑜年岁相当,那就称我一声刘叔即可。” 李旭心中啧啧,这收了礼果然一下子态度都不一样,但是嘴上却毫不犹豫地叫了一声刘叔,刘健也笑眯眯颔首应下了。 郁瑜在一旁看的眉开眼笑,暗暗高兴。 李旭瞅她一眼,觉得这姑娘有点傻乎乎的,也不知道自个在高兴个什么。 让丫鬟将松纹玉镇纸装好收起来,三人这才开始正式饮宴。 说是宴席,其实更像是一顿便饭,刘健随和,李旭也会说话,又有郁瑜在一旁插话,气氛倒是很和谐。 李旭陪着刘健喝了三杯,刘健便问起了当日救郁瑜的过程,李旭捡能说的说了下,至于最后那几个俘虏也都直接被他归入了死亡名单。 那几个人的确被李旭让人给事后处理了,因为他当时觉得这几个人活着会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刘健听到没有俘虏后也没有什么意外的表情,点点头道:“魏国殿前司那些鼠辈虽然行事阴暗,但是骨头却还是挺硬的。不过有没有活口也不重要,就算有些漏网之鱼,黑冰台也能挖出来的。还是说说你的事情吧。” 说着看向李旭。 李旭便将自己的家世背景做了一番微调后说了出来,基本身份没变,就是在武力值这方面加了一个前传,说自己小时候力气很大,然后富贵老爹就给自己请了几个江湖人当师傅,然后自己跟着那些师傅学刀术和骑马射箭等,在自己多年勤学苦练之下,终于有所成就。 不过那几个师傅几年前都觉得已经教无可教,先后都离去了,如今也不知身在何处。 这也是李旭给自己打的一个补丁,怕刘健让自己把几个师傅叫来查证。 然后又说一个多月前富贵老爹去世,家中嫡母容不下自己,所以这才带着愿意跟随自己的庄客出来打拼,结果路上正好遇上了郁瑜,得以顺手搭救。 总之故事就是这么一个故事,逻辑上是能自洽的,至于刘健如果派人去李家庄查证,他也不担心,相信谭纶那边肯定已经做好了布置。 刘健听完也没什么特别的表示,点点头问道:“那旭哥儿是想从军吗?” 李旭也不迟疑,点点头道:“听说延安府那边高胡子闹得很凶,许多山贼草寇都去投靠他,我想贼人迟早都会南下,所以就想着报名从军,保卫乡梓,也算是不负自己这一身本事。” 他从军的想法是真的,所以说出来就非常的自然,刘健盯着他看了半天终于确定他不是说假话,便道:“小瑜应该也给你说过了朝廷下旨地方组建乡勇营的事情,凭你的本事,不说屯长,就是一个军侯也当的。不过你救了我家小瑜,这个恩情是要酬的。恩,本县现在县尉一职因为周县尉回乡丁忧,朝廷也没有派人补缺,旭哥儿有没有想法?” 按照大秦军制,屯长为一屯之长,手下约领一百人,相当于前世军队的一个连长。 屯上为曲,每曲有两百人左右,长官称为军侯,相当于营长,但是轮人数肯定没有前世现代军队的营长管的人多。 而屯下还有队,每队约五十人,长官为队正;队下则还有什、伍两级,什长领十人,相当于班长;伍长领五人,相当于一个战斗小组组长。 而曲以上则称为部,每部的人数就不一定了,多则数千,少则数百,长官称为校尉。 当然,这是地方军队的编制,中央的御林军则另有不同,不过基层也都是大同小异。 而地方军队都是掌握在地方行政长官手中,比如县令,知州,知府等。 这些地方长官当然不会亲领军队,所以就有一个军事助手。这个军事助手在县一级成为县尉,而在州府则称为都尉。 县尉除了统领县兵之外,甚至包括衙役捕快等全县所有的武装力量都归县尉统领,可以说是县令最重要的助手了。 按照前世类比,县尉约等于县武装部部长加民兵连连长加公安局局长三合一的职位。 这样重要的职位,刘健忽然问自己这样一个十六岁多的少年有没有兴趣,着实让李旭有点意外。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武举人的可操作性报告 李旭愣了下,看着刘健,往前探了探,道:“刘叔,你说的这个县尉是我想的那个县尉吗?” 刘健笑道:“如果没有别的县尉的话,那应该就是你想的那个县尉。” 李旭有点懵,问道:“刘叔,你没跟我开玩笑吧?那可是县尉啊,好歹也是本县的二把手,你觉得我能行?” 言下之意当然是说自己一介白身,年纪又这么小,真的够资格吗? 刘健看着李旭懵逼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李旭一脸羞赧,都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 好不容易止住笑声,刘健舒了一口气,指着李旭轻笑道:“你这少年能够胆大包天单枪匹马杀入山贼巢穴,能跟魏国奸细生死搏杀,却因为一个小小的县尉就这般惊讶?难道是怕自己不能胜任吗?” 李旭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道:“倒不是说怕不能胜任,只是觉得我什么资历都没有,年纪又轻,朝廷能同意?” 刘健摇头道:“这件事虽然不会太容易,但是却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古有甘罗十二拜上卿,你都十六了当个县尉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接着刘健给李旭论证了一番这件事的可行性。 秦国武职多半由世荫承袭,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举只是个补充形式 先从资历上来说,要想当县尉,年龄十六岁往上,如果是武勋之后则可以直接有兵部职方司授职。 但是如果不是武勋子弟,那么就必须要有武举人或以上功名才可担任。 年龄李旭是刚刚好,已经过了十六岁生日,但身份却是白身,自然只能走武举这条路。 至于武举人的身份要想获得也没那么困难。 秦国科举是文武并举,不过还是跟其他各国一样都是文贵武贱。文榜科举是定期举行,除了皇帝特许恩科之外,基本上没有例外。 但是武举就规矩就没那么严格了,除了每年定期考试之外,其余时间若有地方官吏举荐也可以随时去考试。 武举也依文榜程序,分四等,从低到高分别为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童试在本县考试,由本县县尉作为主考官,考核内容分别为兵法策略、举重、舞刀、骑射、步射和马枪等内容。 童试合格后即取得武秀才功名,然后则可去州府参加乡试,考核的科目跟童试基本一致,只不过考核标准有所提高。 乡试合格者则称为武举人。 再往上就是会试了,那是要去京城考试的,一般是三年一次。而上一次的武举会试则是两年前,所以要想考武进士就等明年才可以参加。 会试完了自然就是殿试了,取得武进士资格者才可参见殿试,规格跟文榜一样,都是由皇帝亲自担任主考官的,武状元的风光跟文榜状元相比也不遑多让,天子设宴,赏赐腰刀盔甲,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 若能得中武状元,殿试之后通常由兵部直接授予管制,按照秦国规制,一般是正三品的总兵。 其他武进士也基本上都会授予五品以上武职。 说回三水县县尉这个职务,从品级上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九品武职,一个武举人足够资格担任了。 秦国的府州县都分三等,分别为上中下三等,根据面积大小,人口数量以及赋税指标,军事价值等因素划分。 三水县被划分为下县,所以这样一个下县的县尉那就更谈不上多么重要了。 况且,县尉只是县令的军事助手,真正的军事大权还是在县令手中掌握着,县令只要卡着粮草后勤兵饷这些,谁当县尉都得乖乖的听县令的话。 所以,一个县尉在现在的李旭眼中也许挺当回事,但是在刘健眼里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况且,提议李旭当这个县尉,背后也有其他的一些考量,当然这些话是不能明白地告诉李旭的。 虽然按照规矩,李旭先要取得武秀才的功名,然后才能去耀州参加武举人的考试。 而考武秀才,是要本县县尉当主考官的。 但是三水县现在正好却是县尉空缺,不过这对刘健来说也不是个问题。因为县尉无法署理县令的差事,县令却完全可以兼任县尉的差事。 所以,只要刘健点头,李旭很快就能从平民百姓变成一名武秀才。 然后再由他写一封举荐书,李旭带着去耀州城找都尉就可以参加武举人的考试了。考试合格后,再由刘健给耀州知州衙门行一道公文,提议由李旭担任三水县县尉。 一般情况下上面都会批准的,就是走个流程。 上面批准之后再行文到兵部职方司备个案,李旭就是正儿八经的秦国武官了。 李旭听完有点懵,倒不是没搞清流程,而是对刘健的一系列操作有点蒙,原来这么简单就能当官了? 他前世只是一个私企中的小白领,可没有在体制中混过的经验,所以听到这种操作还是颇有些惊讶的。 不过李旭倒没有太把县尉这个九品小官看在眼中,就算当了县尉,对他来说也是为了行事方便,只是一块小小的跳板而已。 而且他也从刘健的话中猜测到一些另外的东西,刘健虽然打着酬谢自己救了郁瑜的名义来给自己谋官,但是未尝没有为他以及他背后的宋家拉拢人才的目的。 不过李旭当然无所谓,人和人之间就是互相利用的,如果别人都不愿意利用你,那说明你根本没有利用的价值。 况且,谁利用谁还不一定呢。 刘健看着李旭平静的表情,心中对这个翩翩少年更是高看一眼,不仅武力出众,而且心性也的确比一般的少年人稳当许多。 “旭哥儿,你若真有意,我明天就给你办好武秀才的身份,然后你就可以去耀州城了,顺便也可以把小瑜送到耀州去。” 刘健最后总结陈词道。 李旭想到了系统上次发布的可选任务,好像就是要求把郁瑜送到耀州城去才算任务完成。 完成任务后除了一千点的经验值奖励外好像还有一个特殊物品奖励。 既然左右都要去耀州城的,那李旭当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刘健。 郁瑜听到李旭同意送自己去耀州城,乐的眉开眼笑,一个劲的给小姨夫刘健斟酒说好话,让他赶紧把李旭的武秀才身份都办好。 刘健看着外甥女殷勤的样子,再瞅一眼一脸淡定的李旭,摇头苦笑,这丫头明显是对人家小郎君上心了。 正文 第五十四章 谁还没点秘密啊 吃完饭之后,刘健又把李旭单独叫到小书房里单聊。 李旭本以为刘健要询问他之前那些事情的细节以及自己的过往经历等等,心中还是有点忐忑。 结果人家就压根没提,只是告诉他有了剿灭马天禄匪寨的功劳,李旭只要取得了武举人身份,这个县尉的位置必定十拿九稳的。 而武举考试虽然是耀州都尉当主考官,但是都尉也是要听耀州知州的。 刘健告诉他,耀州知州就是郁瑜的三叔宋昱,有了李旭之前救郁瑜的功劳,再加上他护送郁瑜去耀州的事,宋昱肯定会照顾他的。 虽然没有具体说如何照顾,但是李旭却也瞬间明白,去耀州就是走个流程而已。 李旭自然知道刘健给他吃这些定心丸的目的,所以最后刘健问他还有什么疑虑没有,李旭沉默了一下问道: “县尊大人这般抬举我,是为国还是为家?” 话里的意思刘健自然听得懂,他有些讶异的看了一眼眼前的少年,似笑非笑道:“为国又如何,为家又如何?” “为国,李旭自当尽忠。为家,今日之恩必加倍回报。” 两人说的云里雾里的,但是对方都显然听懂了。 刘健深深看李旭一眼,叹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不仅武艺了得,心思也如此明睿,不错,真的不错。好好做,一个县尉还不值当什么,以后再立些功劳,锦绣前程自然等着你。” 李旭听懂了,鞠了一躬沉声道:“多谢县尊,李旭必不负县尊赏识。” 该说的话都说了,聪明人之间很多事情心照不宣即可,不需要说的太清楚。 临告辞时,刘健忽然道:“你放心去耀州,凌云楼和沈家有我看顾,那田家不敢造次的。等你上任之后,就留给你立个威吧。” 李旭凛然,很快明白过来。 田家这种坐地虎,虽然嚣张霸道,但是对于刘健这种背景深厚的县令来说根本不会太当回事的。 田家的恶迹他肯定听过,但是却没有动田家,那自然一来是不想背上一个迫害乡绅的骂名,毕竟要是这事情传到朝廷,那些言官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即使他摆出一堆证据证明田家该死,但是却也挡不住那些言官给他头上倒脏水。 虽然以他的背景最后肯定没事,但是却也足够恶心人的。 言官们风闻奏事,无风都能刮三尺浪,更何况有风,被他们一顿喷之后,即使伤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却极强。 第二,他来三水县的主要作用肯定不是要整治乡里,当一个青天大老爷,肯定有其他的考量。 否则以他的背景,不太可能会来到三水县这样一个下县来等县令的。 从延安府的动乱以及三水县的地理位置,还有刘健的一些表现,李旭判断,多半还是跟延安府的动乱有关系。 不过现在刘健肯定不会说出来的,最起码也得等他当上县尉之后才会听到明确的答案。 第三,由新任的县尉来收拾田家,既能给新官立威,还能背锅。一旦朝廷真的查问此事,那背锅的肯定是动手的人。 李旭想明白了这些,心中也并没有多少不舒服的感觉,成年人之间的很多交往本来就是利益交换,更何况这些大家族出来的职业官僚更是沾上毛比猴都精,心中的算计更是复杂。 明白归明白,但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该说的话还是要说,李旭便又笑嘻嘻地拱了拱手道:“有刘叔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刘健指着他笑骂道:“你这小子是个滑头,一会县尊,一会刘叔,真是……” 他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李旭,最后干脆挥挥手让李旭滚蛋。 李旭离开了刘健的书房,就看到一道身影在不远处的廊下走来走去,赫然就是一直等在外面的郁瑜。 郁瑜一见到李旭就急忙拉着他走到一旁悄声问道:“姨丈找你说了些什么?” 李旭故作严肃看着她,道:“男人之间说的自然是大事,你真的想知道?” 郁瑜被他唬的有点不敢问了,结果却发现李旭嘴角偷偷咧了一下,便立刻知道他在逗自己,气的跺脚嗔道:“旭哥哥,你又逗人家,快说,姨丈找你说了些什么?” 李旭故意语气低沉地说道:“你真的想知道的话那我就告诉你,不过你一定要挺住,我怕你受不了这个打击。” 郁瑜刚才被他唬的不会轻易上当了,小嘴一撅哼道:“你又想骗我,我才不上当呢。” 李旭叹了口气,一脸佩服地道:“小鱼儿老夫子果然聪明。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小姨夫看我生的一表人才,又尚未婚配,打算将他的女儿,也就是你的表妹嫁给我,问我愿不愿意。” 郁瑜一愣,果然表情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急声问道:“你不会又在骗我吧?那你怎么说的?” 李旭一脸义正辞严地道:“我说魏国未灭,天下尚四分五裂,天下一日不大一统,我李旭一日不娶妻,所以自然只能拒绝咱小姨夫的一番好意了。” 郁瑜闻言松了口气,修长白皙的小手在高耸的胸脯上轻轻拍了两下,但是又立刻意识到了不对,皱着眉头道:“天下一统你才娶妻?那要是一百年天下都统一不了,那你岂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啊?” 李旭昂着头道:“那是自然,男人说话就要算数,岂能出尔反尔?” 郁瑜刚想反驳他,不过却忽然反应过来另一件事:“唉,不对啊,依依表妹今年才十岁不到,姨丈怎么可能把她许给你啊?” 李旭一愣,露馅了,骗人前都没做好功课啊,不过他却是点点头道:“对啊,所以我才拒绝了咱小姨夫嘛。” 说完就赶紧大步流星的往县衙后门跑。 郁瑜这才醒悟过来自己又被李旭给骗了,气的原地跺了跺脚,急忙追了上去。 …… 李旭离开之后,刘健在书房静坐片刻后在书案下面伸手拉了下垂着的一根绳子,很快就有一个小吏模样的人出现在书房里,悄无声息的。 “你怎么看?”刘健随口问道。 那小吏沉默了片刻,开口道:“有城府,是个聪明人,有种与年龄不太相符的成熟稳当。先前与郡主所说的那番延安府高胡子动乱的分析来看,颇有些见识。不过却正是因为如此,才显得有些奇怪。” “何处奇怪?” “这样的表现若是放在一个世家子弟身上还算正常,可是放在一个普通的乡绅的儿子身上就显得有些不太正常了。此子身上当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刘健听完沉思了片刻,点点头道:“去户房把本县的人口黄册拿过来,另外你明天派人去李家庄一趟。” 小吏应了一声,又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刘健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沉思了半晌后这才睁开,喃喃自语道:“乡绅之子又如何?吾也是乡绅之子。天授其才,却为我所用,那岂不是正好?秘密,谁身上又有没有秘密呢?既然是秘密,又岂能轻易让人打探出?可笑!” 说完之后舒了一口气,从书架上一个抽屉里取出一张空白的文档,捻出一根狼毫蘸了蘸墨汁,笔杆摇动起来。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双刃刀 青云阁后院的一间屋子里,田文靠在椅背上端着一杯茶,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的田虎。 “你是说那小子真的跟县衙有关系?而且很有可能背后的靠山就是新来的县尊?” 田虎道:“今天那小子走了之后,我就派人一直跟着他。他先是回了同福客栈,快天黑的时候来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过了一会两人又说笑着一路走去了县衙,从后门进去的,那小娘子虽然没见过,但是从模样气度上来看肯定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可是跟那小子却说说笑笑的,看起来关系很不一般。” 田文眉头皱的更紧了,继续听田虎汇报。 “我的人在县衙后门带了约莫一个多时辰,才见那小子从里面出来,那个极漂亮的小娘子还把他送了出来。那小子走了后,那小娘子还有点依依不舍的在门口瞅了半天。家主,这小子看起来真的背景不一般啊。” 田虎总结陈词道。 田文冷哼一声骂道:“是头猪都知道他背景不一般了,要是一般人敢到我这青云阁来撒野?那县衙里只住着县尊一家,那小子能随意出入县衙,显然跟县尊之间有不浅的关系。而你说的那个漂亮小娘子肯定也不是一般人,不是县尊的女儿就是他家的亲戚。” 顿了一下,田文又问道:“让你打听新任县尊的底细,你打听的怎么样了?” 田虎急忙道:“正要跟您说呢,这几天我找了好几个咱们在县衙的关系打听,都说不清楚这位县尊老爷的底细,只是知道他上任这半个月来很低调,既没有烧什么三把火,也没有什么拉拢人心的举动,县衙里的老油条都说这样的老爷才是最难应付的,所以这段日子都存在小心,所以也实在打听不出什么来。” “一群光拿钱不办事的猪。” 田文闻言骂了一句,又皱着眉头叮嘱道:“算了,先别打听了,就算是县尊大人,我们也是惹不起的。这几天低调一些,让你手下那些瓜皮们都消停点,别惹出什么乱子来牵扯到我们头上。” 田虎点点头,又想起一事,左右看了看,低声道:“家主,黑牛窝那些人又捎信来了,这次要一千两。” 田文闻言咣当一声把手中的茶杯重重放在了旁边的茶几上,气愤地骂道:“这群王八蛋还真是赖上老子了,惹毛了老子直接把他们的老巢位置捅给衙门。之前找他们办了几回事,那些浮财都被他们拿走了,现在还三番五次的找老子要钱,真是一群养不熟的白眼狼啊!” 田虎等田文发泄完了之后才小心翼翼地道:“家主,他们派来的人说,要是家主不给,家主给他们之前写的信可能就会不小心出现在县尊大人的公案上。” 田文气急,一把抓起旁边茶杯重重砸在了地上,飞溅的碎片吓得田虎都跳了起来。 此刻田文后悔的要死,本想把黑牛窝那帮人当自己手中的一把刀,没想到这把刀虽然好用,但是是把双刃刀,反过来还要喝自己的血,早知道的话他是绝对不想跟那些人扯上关系的。 可是事已至此,后悔无用,半晌,看着一脸小心翼翼的田虎,田文从牙缝里挤出来一个字: “给!!!” …… 四月底的天已经亮的很早了,不过李旭没有赖床的习惯,早早就起了。 自从被系统强化过身体之后,他每天都是精力充沛,很难感觉到疲累。 早起之后,也没有洗漱,长发随便在头顶挽了一下,用簪子簪住,穿好衣服,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就开始在包下来的客栈小院中练刀。 虽然以他如今的力气以及刀法,迄今为止都没遇到可以匹敌的对手,但是业精于勤荒于嬉,勤加练习总是没错的,毕竟这也是他以后在战场的保命的本事之一。 不同于影视剧中那些花团锦簇看得人眼花缭乱的武功,真正的武功都是招式简单粗暴的,尤其是李旭掌握的刀法往往都是一击毙命的杀招,看着不一定多好看,但是在战场之上却能够最快速最高效的杀人的。 这样的刀术其实就是简单的几种动作翻来覆去的使用,劈、斩、撩、挂、砸、挑等基本刀式,配合上腰腹之力和对应的脚步,充分让每一刀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力求达到一刀杀敌的效果。 练习的时候,配合着嘴里发出的呼喝之声,若是有人旁观的话还是能感觉到其中那种心惊胆寒的威慑力的。 再加上李旭手中的横刀本身就比一般的刀更长,更重,再配合上他如今的怪力,那更是刀芒四射,虎虎生风。 练习了约莫一刻钟的功夫,李旭感到身心舒畅,感觉自己对于刀术的理解和掌握更精进了一些。 抹了一把头上微微渗出的细密汗珠,李旭还刀入鞘,这才看向了站在房檐下一脸浅笑望着自己的那道娇小的身影。 “小琴,你怎么不多睡会?女孩子要是睡眠不够,可是会影响发育的,以后小心嫁不出去。” 李旭走过去笑着说道。 李琴闻言俏脸一红,啐了一口道:“二哥又说这些不着调的话,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也是你咒的,那我就赖你一辈子。” 说着自己都脸红了。 李旭却是一脸无所谓的笑道:“好啊,就你这小身板能吃多少,哥哥我养你两辈子都行。” 李琴心中一跳,红着脸道:“这可是二哥你自己说的啊,以后可不许赶我走啊,否则我可不依。” 李旭嘿嘿笑道:“肯定不能啊,凭你哥我这样貌本事,以后肯定给你找一堆的漂亮嫂子,到时候再给你生一堆的小侄子,你这个姑姑正好帮着带孩子,免费的保姆多香啊。” 李琴闻言白了李旭一眼,又忽然想起一事,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二哥,昨天找你那个小娘生的好美啊,不知道是哪家的女儿啊。” 结果等了半天,却不见李旭回答,一抬头才发现李旭已经回屋了,原地怔了一下,也跟着进了屋。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我们天上人间是做正经生意的 李旭洗完脸,刷完牙,准备梳头的时候就看见李琴已经手中拿着牛角梳站在铜镜前面等着自己了。 李旭自然而然的坐下,李琴自然而然的开始梳头,两人配合的行云流水,虽然才是第二次,但是却好像同样的事情已经做过无数次了。 李琴一边梳理着李旭乌黑的长发,心中有意继续之前的问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不好意思开口的感觉,最终还是轻叹一声换了一个话题。 “二哥,明蓉姐姐她们昨天知道了你买酒楼的事情之后,都是高兴的又哭又笑的。” 李旭“嗯”了一声继续听着。 “我看得出来,她们是真心高兴的,从心底感激二哥,甚至都商量着要给二哥你立生祠什么的。” 李旭“呵”了一声道:“生祠就算了,我又不是九千岁,要哪东西干啥,听着倒是有点瘆人,总感觉会折寿的样子。” 李琴问九千岁是谁,李旭随口敷衍说是话本小说里一个好像没阉干净跟皇帝的奶妈瞎搞胡搞最后混成大反派的家伙。 李琴听得脸红红的,心中暗骂二哥又开始说诨话了。 “二哥,明蓉姐姐本来昨天想代大家伙来当面向你道谢的,只是等了好久也不见你回来,后来你回来了天又晚了,就没好意思打扰你休息。” 李旭不在意地道:“不用谢来谢去的,这酒楼既然交给你们打理,以后就好好干,争取以后让咱们的分店开到大秦的每一座城池,不,最好是天下的每一座城池都有咱们的分店,让天下人一看到那个招牌都知道是咱们的店,真正的天下闻名,那才叫真的感谢我。” 李琴想了想那样的场景,心中也很些激动向往,不过很快又回到了现实当中,道:“二哥,凌云楼被咱们接手了,那以后还叫凌云楼吗?” 李旭想了想道:“那不能,新店新气象,名字当然得换一个。我想想,恩,就叫天上人间,以后咱们的酒楼一定是天上人间独一份的,怎么样,是不是很带劲?” 李琴眼前一亮,赞道:“天上人间?这个名字真好,二哥真会起名字啊,我一会就去告诉明蓉姐姐他们,让她知道自己以后也是天上人间的女掌柜了,肯定会很开心的。” 李旭听了嘴角一抽抽,心道若是张明蓉知道天上人间在另一个时空曾经是高端老色批们的**窝子,肯定就不会高兴了,说不定还要来给自己这张英俊的脸上抓上几道。 不过,他不说谁也不会知道的。 从今以后,我们天上人间做的是正经的生意了。 …… 洗漱完了之后,李旭吃过店小二送来的早餐,便施施然的出了客栈向着县衙走去。 他今天约好了跟沈一秀去县衙办理凌云楼的过户手续的。 到了县衙附近的时候,李旭便看到一辆马车停在县衙附近的路口,一大一小两道人影正站在马车旁边向着自己的方向张望着。 这两人自然就是沈一秀和他的小女儿沈玉芙了。 “沈大哥,小,阿芙,你们这么早就来了啊。” 李旭老远就笑着开始打招呼,本来想叫小鹌鹑的,只是话刚出口意识到不对急忙改口了。 “李老弟早啊,我们也刚来没多久。”沈一秀笑着拱手回礼。 沈玉芙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略带狐疑的看了一眼笑嘻嘻的李旭,抿着嘴羞羞怯怯地给他行了一礼,张了张嘴却没说话。 她是纠结该怎么称呼李旭的问题,叫叔叔不合适,叫大哥也不合适,最后干脆啥也不叫了。 李旭打量了一番沈一秀,笑道:“沈大哥今天容光焕发啊,看着精神比昨日好了许多啊。” 沈一秀笑道:“都是托老弟你的福,要不是你我这会肯定还躺在榻上唉声叹气呢。所以,我才说老弟你是我的贵人啊。” 李旭笑道:“你知道这叫什么?” 沈一秀追问道:“叫什么?” 李旭一脸认真道:“这就叫你命中缺我啊。” 沈一秀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手指点着李旭,乐不可支。 “噗嗤”一声轻笑,却是一旁的小鹌鹑忍不住轻笑出声,看到李旭看过来,急忙垂着头看地,再次露出白皙修长的后脖颈。 沈一秀收住笑声道才乐呵呵的地道:“老弟说话实在太有趣了,跟你在一起,我这心里舒坦的很,感觉自己都好像年轻了许多。” 李旭笑道:“那好说啊,咱哥俩以后多来往,我这肚子里有趣的话可多着呢,我多说几句,你也多笑笑,以后你越来越年轻,说不准以后咱俩这称呼还得反过来呢。” 沈一秀又是一阵大笑,小鹌鹑这次没有笑出声,但是李旭却看到她瘦削的肩头在微微抖动。 这小丫头,想笑就笑呗,还不好意思。 李旭心中吐槽了一句,便跟沈一秀并肩往衙门里走去。 小鹌鹑留在车上,旁边还有车夫。 这里是衙门口上,也没人敢在这里造次。 两人从衙门的侧门进入,在二堂旁边的户房的大签押房里找到了经办的书吏。 那书吏姓马,自然是认识沈一秀的,以前见了沈一秀也会笑着打招呼,叫一声沈老爷。 可是自从周县尉回乡丁忧之后,田家想要夺取凌云楼的消息传出来之后,许多人对沈一秀的态度就变得不冷不热了。 普通百姓还好,但是县衙公门之中的人却是这世上最会趋炎附势的一群人,你炙手可热的时候对你卑躬屈膝,笑脸相迎;你一朝失势的时候,他们能不落井下石都已经算是极为厚道了,冷脸相待都是最正常的了。 一开始,沈一秀让李旭在外面等,自己去找那马书吏,结果李旭在外面等了半天,还不见沈一秀出来。 有点着急,他就进去签押房里找,结果一进去就看到那沈一秀弯着腰,陪着笑脸对着一名中年书吏说着什么,那中年书吏却是一脸冷漠,手中捧着一杯茶跟旁边的同僚闲聊着,被沈一秀给问急了,就冷声呵斥一句“急什么急,没看忙着呢嘛。”然后回头继续跟旁边的人闲聊。 周围的一群书吏都对这一幕熟视无睹,甚至有人端着茶斜眼看着沈一秀,摆出一副看戏的架势来。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大戏开场 , 看到李旭进来,衣衫华贵,气度不凡,签押房里所有人都看向他。 沈一秀也看过来,发现是李旭之后有点不好意思,走过来低声道:“老弟,这……” 李旭抬手止住,走到那姓马的书吏面前看着沈一秀问道:“沈大哥,是他吗?” 沈一秀一愣,点点头,张嘴又想说话,是想起李旭的行事风格,怕他把事情闹大了。 但是看到李旭已经转过头去不看他,只好闭嘴不言。 那马书吏看到眼前忽然出现的这个俊朗不凡,高大英挺的少年公子,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却也感觉不是个普通人,急忙下意识的站了起来,堆起笑脸道:“公子有何贵干啊?” 李旭不咸不淡道:“这位沈老板过来办契书改户,你为何拖着不办?可是契书有问题?” 马书吏吃不准对方的身份,本想敷衍一下,最终还是支吾道:“那倒是没有,不知公子是?” “那可是沈老板态度不好,对你这个小小书吏不够恭敬?” 马书吏脸色一僵,更加吃不准李旭的身份了,暗暗腹诽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多管闲事,但是还是陪着小心道:“小吏正在忙于公务,稍待片刻后就会给沈老爷办理的。不知公子是?” 马书吏还在锲而不舍的想套出李旭的身份,却忽然听到一声冷笑:“忙于公务?你的公务就是坐在这签押房里喝茶扯淡的刁难百姓吗?我从前听人说这公门之中最难缠的就是你等这种刁滑胥吏,借着职务之便对百姓吃拿卡要,各种刁难,原本还是不太相信的,没想到今日却是长了见识。来来来,今日我若不教你知道什么叫做公仆的基本修养,我就是你老子。” 马书吏大惊,没等他在多说一句,人便腾空而起,从书案后面被这少年伸手揪住领子一把提了起来,然后大步往外面走去。 签押房里先是一静,然后便是一阵喧哗纷乱,推桌子掀凳子,众人都急忙往外面追去。 沈一秀又一次呆若木鸡,没想到这个小兄弟脾气如此暴躁,昨日收拾田家的人也就罢了,今日在县衙却也这般冲动,急的跺跺脚,也赶紧追了出去。 李旭提着那脸色涨得通红都快喘不过气来的马书吏,来到外面一处空地上,等到周围人群涌过来,这才冷哼一声,骂道:“你不是喜欢刁难别人吗,那我今日就让你试试被人刁难的滋味。” 说完也不等那马书吏有所反应,直接一个大耳光子就抽了过去。 马书吏当时就被抽懵了,嘴角溢出血来,心中再也顾不上猜测李旭的身份,盯着李旭的眼神充满怨毒。 李旭继续骂道:“才一个耳光就受不了了?你以往刁难苛责别人的时候何曾想过别人的感受?” 说完又是一个反手耳光,打的马书吏耳朵嗡嗡作响。 这两记耳光虽然抽在马书吏脸上,却在周围人群中激起了一片呼喝呵斥声。 马书吏这样的人在衙门不能说遍地都是,但是也基本上为数不少,所以这李旭这两记耳光也是抽打这些人的心上。 “竖子敢尔!” “何处来的狂悖小子,竟敢如此狂妄嚣张,在衙门之中行凶打人,莫非当我三水县衙无人乎?” “三班衙役何在,速来拘了这狂暴之徒!” 骂声四起,义愤填膺者甚众,但是却无一人敢上前来,只是在远处口嗨叫骂。 李旭则是高声叫道:“今日我教训这刁难苛待百姓之徒,你等却在一旁狺狺狂吠,必然是与这厮一丘之貉。既然如此,那我就成全你等的义气。此刻开始,若我再听见一句骂声,那马书吏就多挨一下。你们若是与马书吏有仇,尽管叫骂。” “竖子太过猖狂,这可是堂堂县衙,岂能容你如此嚣张无礼?快快放了马书吏,否则定教你好好尝一尝衙门杀威棒的厉害!” “不错,快快放了马书吏,我等决计不会屈服你这暴徒威胁之下的。” 然后还有好几声附和,但是躲在人群之后也不知道发声的是谁。 没想到李旭的话刚说完,就再次引来一片声讨之声。 李旭看了一眼,对脸颊已经肿起来的马书吏道:“看来你的人缘实在不好啊,这么多人想要看你挨打。” 马书吏一惊,又被李旭左右开弓连扇好几个耳光,不仅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就是眼睛也肿了起来,帽子歪斜,发髻蓬乱,看着好不狼狈。 心中除了对于李旭怨恨不已,对于刚才叫骂的那几个人也暗暗恨上了,准备等今日事了之后再一一报复回来。 反正那几个人的声音他都记住了谁是谁。 沈一秀在一旁急的站立不安,想要上前劝阻,却收到李旭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心中虽然焦急,但是却也只能按捺住。 他知道这位小兄弟虽然年纪小,做事看似鲁莽,但是却并不是真的莽撞。 看到李旭真的动手,周围人群一阵惊呼声,叫骂的声音瞬间为止一静。 众人都知道马书吏是个小心眼子的人,虽然有人想看他出丑挨打,但是却也要防备这厮事后报复。 这时,一群手持水火棍或者是铁尺铁链的衙役捕快们在各自班头的带领下呼啦啦的到来,将李旭两人围在了中间。 只是这些衙役捕快们虽然手中拿着家伙,可是却没有一个真正敢上前拿人的,毕竟谁都不是瞎子,更不是傻子。 光看李旭的衣着气度就不是一般人,再加上能在县衙这般嚣张的人若不是疯子那就是大有来头的人。 这样的人别说打一个小小的书吏了,就是打骂县尊估计也不会有啥事的。 能在衙门里混的,尤其是这种基层衙门里,上至主簿,下至衙役捕快,就没有一个真正傻的,都是人精。 真正傻的人在这种地方早就被啃得连渣渣都不剩了。 看着周围一群小心翼翼的衙役捕快,李旭面色平静,似乎毫不在意。 他今日当众暴打这马书吏,给沈一秀出头只是其次的原因,最主要的是给某位大人物演一场戏。 他已经登上舞台了,就看那位大人物下来如何搭戏了。 “尔等还不快快把这狂徒给我拿下,若是跑了这狂徒,你们统统挨板子!” 正当场面一时陷入静谧的时候,一声断喝声忽然传来,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李旭循声望去,却见不远处的台阶上站着一位身材高瘦的,身着青色官袍头戴乌纱的中年长脸男子正对着自己怒目而视。 县衙的大佬除了一位县尊之外,还有一名主簿和一名县尉。 县尉是县令的军事助手,现在空缺。而主簿是县令的民政助手,主管钱粮以及文书等事务,跟县尉一样都是九品官。 所以此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显然就是县衙的王主簿了。 这马书吏从业务上来看,自然是王主簿的人了,李旭现在县衙当众暴打马书吏,自然也算是当众挑衅王主簿的权威,他焉能不怒? 那些衙役们虽然心中顾忌李旭的身份,但是对于王主簿的话却不能不听,毕竟他们每月的例银都是要通过王主簿下发的。 如果把县衙当做一个公司的话,王主簿就是相当于人事经理加财务经理加总经办主任三合一的头衔,绝对算得上位高权重了。 而且据说王主簿是本地望族,祖上曾有好几位在秦国朝廷都当过官,其中有一位还坐到了左都御史这种朝廷大佬的位置上。 到了王主簿这一代,虽然没落了,但是却也是实打实的三水县第一大族,家中田地数千亩,佃户数百人,家中奴仆丫鬟都要上百人之多,县城还有十几家店铺,据说在耀州城也有产业。 田家虽然凶狠蛮横,但是比起王家来说还是差了不止一筹。 王主簿是名副其实的坐地虎,三水县换过三任县令,但是他这个主簿的位置却是雷打不动,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古代这种封建背景下,皇权对于乡村的控制力是相当弱的,很多时候都要依靠这些乡绅地主来控制,尤其实在征收钱粮赋税以及征发徭役这些事情上,若是没有这些乡绅的配合,县令几乎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因此,三水县有一句顺口溜:“流水的县令,铁打的主簿。” 在许多三水县百姓心目中,三水县最牛逼的人物不是县令,而是王主簿。 而李旭今天要唱的这出大戏中,王主簿就是其中一位最重要的配角。 他昨天晚上回到客栈之后便花了几两银子找店小二打听了一番,得知了这些信息后心中便有了计较。 原本这出戏是打算从耀州回来之后再唱的,但是没想到沈一秀被人刁难,他就干脆提早安排上了。 那些衙役捕快们在王主簿的勒令之下磨磨蹭蹭的向李旭靠近,却被李旭哈哈大笑声中,用手中的马书吏当做武器,或砸或扫或挡,一瞬间就落得一片人仰马翻。 衙役捕快们本身就出工不出力,李旭又有马书吏在手,因此又投鼠忌器,被李旭这一顿操作下瞬间躺了一地,哎呦呼痛之声不绝于耳。 李旭看在眼中,都佩服这些家伙个个都是影帝。 自己都没怎么认真,他们却一个个好像大战三百回合似的不堪。 王主簿看到这一幕,更加恼怒,急忙大呼道:“速去掉巡城县兵过来,一定要拿下这等凶徒!” 有人乱哄哄的应声,就要往衙门外跑去。 此时却听到一道清冷的声音喝道:“且慢。” 众人一怔,循声看去,只见另一处台阶上一道身着青色官袍的身影面色清冷的看向王主簿的方向。 不是县尊又是哪个? 正文 第五十八章 一开口就是王炸 刘县令的出现让现场忽然陷入了一片安静之中,躺在地上的衙役们也收起了演技,周围叫嚷起哄义愤填膺的人闭上了嘴巴,就连一旁的王主簿都一脸惊诧。 没人会想到上任以来一向低调的县尊大人会出现出现,而且还叫停了王主簿的命令,一些嗅觉灵敏的人似乎已经闻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味道。 “见过县尊!” 在王主簿的带领下衙门众人此起彼伏的给刘县令行礼。 刘县尊表情淡然,只是抬抬手示意免礼,然后转头看了一眼王主簿,微微一笑道:“王主簿,事情我已经全部知道了。这是一场误会,无需大动干戈。” 众人一愣一惊,县衙的书吏被人当众暴打,而且一群衙役也被推搡的倒了一地,县尊竟然说这只是一场误会? 难道这个小子当真是有什么了不得的来头? 王主簿也是面色变幻,往前一步道:“县尊……” 只是刚开口就被刘县令给抬手止住了,他看着王主簿的脸又说了一遍:“本县说了,这是一场误会。” 然后又面向众人开口道:“你们围着的人是我的一个晚辈,也是一名大秦的武举人,再过两天他应该也会是三水县的县尉。” 此话一出,更是震惊全场。 在短暂的静谧之后,刚才围着的人群不约而同的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又退了一步,最后很快场中就只剩下刘县令、王主簿和李旭以及还被他揪住领子举在半空的马书吏。 李旭看着一脸淡然的刘县令,心中直呼好家伙。 刘县尊虽然没动用自己的县令的权威,但是一开口就是王炸,直接就亮明了李旭的身份。 虽然实际上这些身份只有第一个还靠点谱,所谓的武举人和县尉还都八字没一撇呢。 但是一亮出来,衙门的人都知道不仅马书吏这顿耳光白挨了,刚才围着人家喊打喊杀的人也要倒霉了。 尤其是那些衙役捕快们更是胆战心惊,因为如果眼前这个锦袍少年真是即将上位的县尉的话,那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今天对他动手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可能都会被拉出来清算的。 被打的鼻青脸肿眼睛都眯成一条缝的马书吏之前还有些怨恨报复的想法,现在一听县尊的话,直接啥心思都没有了,只剩下懊悔和惊恐了。 自己今天这顿耳光不仅要白挨,甚至能不能保住县衙的这份差事都成问题了。 李旭顺手将狼狈不堪的马书吏扔在地上,对着刘县尊笑眯眯的拱手称了一声“刘叔”,然后又将目光投向了一旁脸色难看的王主簿轻笑道:“王主簿,以后咱们可就是同僚了,你可是咱们县衙资历最老的老人,作为晚辈,我以后免不了还有许多要向你请教的地方,还请王主簿不吝赐教啊。” 刘县令听到李旭这小子此刻便已经以县尉自居了,嘴角抽抽了一下,却依然保持着淡然的神情。 要说今天,王主簿其实才是全场最难堪的人。 李旭打了他的手下,他要喊人抓李旭,却被县尊大人叫停,而且还当众宣布打人的凶手是自己的晚辈,过几天还是本县县尉。 这摆明了是叔侄两人混合双打,将自己这张老脸狠狠地按在地上摩擦。 这对于一向认为自己才是这三水县头面人物的王主簿来说实在是一种莫大的羞辱。 李旭今日这种表现,王主簿不过去踹他两脚,都已经算是很有涵养了,所以脸色铁青的冷哼一声,然后又对刘县令拱拱手道:“县尊,下官身体不适,先行告退。” 刘县令微微颔首,看着王主簿高瘦的身影快步离去。 谁知道李旭却在后面又喊了一句:“老王啊,你这也太没礼貌了,虽然你一把年纪了,但是也不能这么倚老卖老啊。你就算不给我面子,那也得给我刘叔个面子啊。” 王主簿脚步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急忙扶住旁边的一根廊柱,缓了缓又用更快的速度往自己的签押房里走去。 他再走慢一点,估计能被李旭给气的当场去世。 马书吏看见这一幕,躺在地上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眼睛闭得紧紧的,浑身抖个不停。 这少年把王主簿都气成这个样子了,自己一个小小书吏只有等死的份了。 李旭低头看了一眼马书吏,踢了一脚,骂道:“别在这装死,赶紧滚去给我沈大哥办过户。今天给你一点小小教训,以后再看你刁难百姓,那你就早点想好你要埋在哪儿吧。” 马书吏闻言心中大喜,知道自己的差事暂时保住了,心中不仅对李旭一点怨恨都没有,反而是感激不尽,爬起来感恩戴德的快步走了。 “真是贱骨头,敬酒不吃吃罚酒。” 李旭骂了一声,看向刘县令。 刘县令瞪他一眼,转身向二衙自己的签押房走去。 李旭会意,也跟了上去。 进了签押房,刘县令坐在公案后面,李旭则大喇喇的自己找了一把椅子坐下了。 刘健看他这幅惫懒样子,冷哼一声道:“说说吧,今天唱这一出是为哪般?” 他之前是知道李旭胆子大的,但是没想到他胆子大到还啥也不是就敢在县衙里当众暴打县衙的书吏,而且明显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稍微一想就知道这小子肯定不是脑子发热只为了惹事。 李旭则笑眯眯地道:“这出戏本来就是给刘叔你搭的台子,刘叔你是主角,我是第一配角。当然还有王主簿这个重要配角。那个马书吏就是纯粹一个龙套,打他只是顺便的。” 刘健冷哼道:“你就这么笃定我会陪你唱这出戏?” 李旭道:“那倒也没有,只是我猜闹大了刘叔肯定会出场给我解围,这么好的刷声望的机会以刘叔的智慧肯定不会错过。今天的事情看似是一场闹剧,但是有心人却肯定能从其中发现我们发出的几点信号。” 刘健来了兴趣:“那你倒是说说发出了什么信号,让我这个主角也听听。” 李旭嘿然一声道:“那且听小侄给你慢慢到来。” 正文 第五十九章 阳谋 , 李旭所说的信号总结起来就是三点: 第一县尊表明了李旭是自己的人。 第二,县尉这个职务已经落入了县尊之手。 这两点是明处的信号,通过这两个信号结合刚才发生的事情,又传递出一个相当明确的信号,那就是县衙里的小喽啰们该选边站了。 为什么要选边站,那就是县尊大人要出手对付王主簿了。 所以才会驳了王主簿的面子,保下李旭。 李旭卖弄完,却看见刘健似笑非笑的表情,于是眨眨眼,有点不确定的问道:“刘叔,我说的不对吗?” 刘健看了他一会才冷哼一声道:“你说了这么多,最重要的却没说。其实什么三点信号都是狗屁,你今天搞这么一出无非就是想看看我的态度,看看我会不会保你,看看我昨天说的话是不是算数,归根到底就是想看看你自己如今在我这里的分量如何,对吧?” 看着一脸戏谑的刘健,李旭忽然觉得自己还是太稚嫩了,这么轻易的就被人看穿了,老脸一热,很光棍的嘿嘿一笑道:“刘叔果然慧眼如炬,我这点小心思果然瞒不过你。” 刘健不理他的马屁,看着李旭道:“以后不要再搞这些事情,一个小小的县衙,再老的王八那也是个王八,翻不了天的。我说会保你一份前程,就会说到做到。只是你要明白我给你县尉这个位子的意义何在,这才是最重要的。” 李旭闻言道:“那我就大胆猜一猜,以刘叔的能为绝对不是来这里整治一些胥吏乡绅,最大的可能就是冲着延安府的高胡子来的。这是三水县的位置决定的,如果高胡子南下长安,三水县必然首当其冲,所以刘叔来是要把三水县打造成关中北道抵御高胡子的桥头堡,只要三水县不失,高胡子就算不能后顾无忧的去骚扰长安城。” 刘健眼中露出了赞赏的神情,点头道:“你能想到这些已经让我意外了。不过朝廷的意思可不仅仅只是经营三水县一地,而是整个关中北道都要经营起来。否则三水县就算经营的再固若金汤,那也只是一个点而已,对大局的影响并不会太大。据我所知,高胡子已经派人开始招揽关中北道各县的山贼乱匪,甚至还包括一些乡绅豪强。所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李旭闻言神情一凛,本来他就想过高胡子肯定会这样做,没想到已经开始做了,而且除了联络山贼之外,竟然还勾结乡绅豪强,比自己想象的要更严重。 在李旭心中,三水县乃至整个关中北道,甚至整个关中的山贼都是他用来升级壮大的小怪,现在被高胡子先染指了,这让他有种自己的怪被人抢了的不爽。 “刘叔,高胡子这样做图谋甚大啊。本来以为高胡子会趁着关中空虚,挟势南下扰乱关中,没想到这厮竟然想用这些关中的山贼乱匪来做炮灰,牵扯朝廷的精力,看样子他是想在延安府练兵蓄势,稳扎稳打,夯实根基啊,这样的高胡子可比流寇高胡子难对付多了啊。” 刘健眼中更是欣慰:“你说的不错,朝廷也是这么分析的。魏国这次显然下了大力气来扶持高胡子,不仅出钱粮兵甲,甚至还派了不少人帮助高胡子练兵以及出谋划策。一个高胡子并不可怕,但是麻烦的是魏国人。这是阳谋,要想破局,没办法取巧,只能以力克之。” 李旭明白过来,要想破局,就得尽快剿灭关中各县的山贼盗匪,让高胡子没有炮灰可用。同时把那些勾结高胡子的乡绅豪强收拾了,既能补充官府的钱粮,也能杀鸡儆猴,震慑人心。 只要关中北道稳住了,高胡子就算想要南下也会多了许多顾虑。反过来,朝廷还可以用这些经过剿匪战淬炼的乡勇营往北推进,就算不能击败高胡子,那也能逐渐压缩高胡子的基本盘。 等到高胡子逐渐势弱的时候,魏国那边很有可能会调整对高胡子的支持力度,说不定会彻底抛弃高胡子。 一旦那时候朝廷精锐大军就能腾出手来奔赴延安府了。 李旭一瞬间想了许多,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他大胆的猜测,不光是三水县,就是关中北道其他各县,应该都在近期换了一茬县令,估摸这应该都是从上面选派的精干人手。 他们的主要目的应该就是跟刘健一样,招募编练乡勇营,然后剿匪,组成朝廷这盘大棋上的一个个小棋子,最后合力形成一条大龙来扭转局势。 想到这里,李旭抬头问道:“刘叔,朝廷难道没有派遣一个总揽全局的大员吗?” 刘健听他这般问,眼中先是一惊,然后更是欣慰,笑道:“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明白过来了,真是后生可畏。朝廷本来有意选拔一名朝廷大员坐镇关中北道,总揽招募编练乡勇,剿匪平寇的一事的,但是后来被宋相给否了。相爷的意思是各县情势不一,先各自招募编练,然后先剿灭自己县中的贼寇。以三月为期,届时哪一县最为突出,该县的县令便可擢升为关中北道巡抚,来统一调度相关事宜。” 李旭懂了,笑眯眯的看向刘健道:“那刘叔是不是也想当这个巡抚啊?” 刘健笑笑道:“都是为朝廷效力,但求尽忠职守而已。” 李旭心中翻了个白眼,这些当官的就是这样,明明想要升官却表现的一副为国为民的嘴脸。 腹诽了一句刘健,李旭点点头道:“刘叔,我懂了。既然刘叔有一颗为国为民的心,那我也会一定尽力为刘叔达成心愿的。只是我想知道,刘叔要在本县招募编练多少乡勇?” 刘健伸出三根指头,李旭秒懂。 三千人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了。 对于一个县来说除了五百县兵之外,再多养三千兵肯定很吃力了,而且还是一个下县。 至于组建乡勇营的钱粮兵甲从何处而来,李旭问了之后,刘健只是笑着说了一句: 乡勇营是为保卫乡梓而设,自然由各县自筹。 至于怎么筹,那就是各县自己想办法了。 李旭一听也秒懂,大肥羊多的是,就看敢不敢杀,怎么杀了。 正文 第六十章 离城 跟刘健一番深谈后,李旭心中对于下一步的安排也更明确了。 刘健显然对这个关中北道巡抚有想法,而自己就是他实现这个想法的一个工具人。 那也没啥,大家都是相互利用,他也正好想利用刘健这个工具人让自己顺利拥有官面上的身份,然后光明正大的把自己的人都塞进乡勇营。 以后名义上这支乡勇营是朝廷的武装,但是实际上却是他李旭的私人武装。 除了这支明面上的武装,暗处自然还要留一支军队,两支军队一明一暗,互相配合,那将大有可为。 刘健刚才已经允诺,乡勇营中的人事安排以及日常操练,出兵作战等事务都由李旭一言而决。 倒不是刘健对李旭丝毫没有戒心,他应该是觉得自己有足够的底气和把握来控制这支军队,毕竟李旭年轻太小,能不能服众都不一定。 到时候就算乡勇营组建起来,自己随便拉拢几个将领作为暗桩,一旦李旭有什么想法,这些人就能掣肘他。 更根本的原因是乡勇营需要钱粮支撑,没有钱粮,人心就散了,还怎么剿匪打仗? 而钱粮这些东西自然都掌握在县令手中,那乡勇营自然只能乖乖听话。 所以有了这些底气,刘健根本不担心李旭有什么想法,而且这样做还能给李旭一种充分放权的好感,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刘健的思路当然是对的,不过那是对一般情况而言,对于李旭这样一个金大腿拥有者来说自然是不适用了。 刘健以为李旭在第一层,自己在第五层,其实却不知道李旭已经在十八层了。 离开刘健书房的时候,李旭手中还拿着刘健已经帮他办好的武秀才的身份证明,跟小学时候得的奖状一样大小,上面写着李旭的姓名籍贯年龄等,以及各项考试合格等字样,盖着三水县县尉的印章。 出了衙门,在外面看到了一脸焦急来回踱着步子的沈一秀。 一看到李旭,沈一秀急忙迎了上来,看着李旭那张俊脸,面色复杂,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最终叹了口气。 沈一秀当时也在场,也听到了刘县令的那番话,对待李旭的心态就有点不一样了。 之前虽然知道李旭身份不一般,但是李旭没有挑明,他也不去问,两个人相处的还能自然一点。 但是没想到一转眼这个新任的小兄弟却成了县尊大人的子侄,而且还即将担任本县县尉,这就让他有点不知如何自处了。 李旭一看沈一秀的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伸手揽住沈一秀的肩膀笑道:“沈大哥,你以前跟周县尉是同年,现在又跟我这个李县尉是兄弟,你知道这说明什么?” 沈一秀怔怔问道:“说明什么?” 李旭道:“这说明你命里缺县尉啊。” 李旭自己说完先哈哈大笑起来,沈一秀也跟着笑了起来,脸上原本纠结的神色淡了许多。 躲在马车车厢里的小鹌鹑刚才看着爹爹一直心神不宁的,颇有些担心,但是此刻看到这一幕,好看的桃花眼也弯了起来。 这个“叔叔”真是个好人。 李旭浑然不知自己不知不觉间就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看沈一秀神色自然了些,便又笑道:“沈大哥,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别说我只是当一个小县尉,以后就是当到宰相大将军,那你也是我大哥,小鹌鹑也是我妹子。” 沈一秀感动的点点头,然后忽然问道:“小鹌鹑是谁?” 李旭一愣,有点尴尬,这一得意就给说秃噜嘴了,急忙哈哈一笑道:“没啥,那个,过户的事情办好了吧?” 沈一秀也没多问,点点头掏出来那份盖过衙门印章的契书笑道:“那个马书吏被你收拾一顿后殷勤不已,很快办完过户不说,不仅不要我给的辛苦银子,还反过来要给我钱,托我给他在兄弟你面前说好话。走的时候还把我亲自送出衙门大门。” 李旭轻哼一声道:“衙门中多是这种趋炎附势之徒,不打一顿就不老实。经过今天这事后,应该不会再有人不开眼的去找你麻烦了。” 沈一秀点点头叹道:“能认识兄弟你真是我今生修来的福分。以后你若有用得着哥哥的地方,尽管开口,赴汤蹈火不敢说,但是尽力而为还是做得到的。” 李旭大笑道:“沈大哥是厚道人,吹牛逼的话都不敢说满,所以我信你。”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 李旭虽然把沈一秀糊弄过去了,但是躲在车厢里的沈玉芙却一下子就听出了李旭嘴里的小鹌鹑是指自己,嘴边微微嘟着,又在心里给李旭下了一个坏人的定义。 …… 跟沈一秀父女俩分手之后,李旭回到客栈,却没见到李琴等人,一问护卫说是去了张明蓉那边。 李旭找过去,老远就听见一群女人叽叽喳喳的声音,驻足听了片刻原来是在讨论以后酒楼的经营方案,说什么的都有。 李旭笑了笑,推门进去,一群莺莺燕燕看见李旭进来,都吓了一跳急忙站了起来向他行礼。 李旭不耐烦这些事情,摆摆手敷衍过去,让其他人出去,只把李琴和张明蓉留下,又让人把厨子陈汉生叫了过来。 待人到齐后,李旭先给大家伙看了看手中的契书,笑道:“现在凌云楼正式归我们所有了。” 两女虽然早都知道,但还是感到欣喜。 只有厨子陈汉生有点茫然,李旭简单解释了两句,陈汉生知道自己很快要重操旧业了,也是有些期待。 待众人平静下来,李旭又说了让他们今天去凌云楼看看,准备过几天就重新开业。 他的意见是可以局部装修,但是大的格局就没必要改变了,毕竟只是一个小县城,消费能力有限,装修的再漂亮也没多大意义。 他告诉三人,说过几天会有一位大人物要在凌云楼办宴席,让他们一定要接待好。 众人都问这大人物是谁,李旭却直说到时候就知道了。 他要当县尉的事情可是没有告诉任何人,除了大长腿知道以外,就是沈家父女两人知道了。 众人看他不说也就不再多问,开始心情紧张的准备筹备酒楼重新开业的事情。 李旭又给李琴留了一些银子,让她准备重新开业的事情,然后说了自己要去耀州城的事情。 李琴有点担心,李旭安慰了几句便离开了,剩下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去商量。 回到自己的房间没多久,郁瑜就来了。 重新换上了一身白袍男装的大长腿,顾盼之间很有点赵敏在电影中那回眸一笑的风姿,看的李旭微微有些心跳加速。 郁瑜过来牵着马,带着一个小小的包袱,柳叶刀又重新挂在了腰间。 她把刘健写给耀州都尉的推荐信交给了李旭,又问起了今天在衙门发生的事情。 李旭简单说了几句,就听郁瑜道:“这些胥吏全部挨个揍一顿都不带冤枉一个的,旭哥哥干的漂亮。” 李旭看看天色,太阳还没升到中天,便道:“带些吃食,我们即刻出发去耀州。如果马快的话,说不定天黑就能到了。” 郁瑜点点头同意了,她也是雷厉风行的性子,说走就走。 片刻后,李旭和郁瑜以及两名护卫,四骑飞快便离了三水县,向着耀州城的飞驰而去。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宋府家宴 耀州城位于三水县东南方向,两城相距大约在九十多里地。 李旭和两名护卫的坐骑都是从基地马厩之中挑选的良马,脚力非凡。郁瑜骑得也是一匹好马,再加上关中地区各个城池之间的官道都修的平整宽阔,因此四骑堪堪赶在天黑之前赶到了耀州城下。 此时耀州城门已经开始关闭,眼看着四人就要被拒之城外了,郁瑜急忙策马上前,对着城头叫喊了几句,又掏出一物对着上面亮了亮,很快城门又重新打开了一条缝隙将四人放入。 进到城中之后,李旭本想找家客栈住下,郁瑜却邀请李旭住到她三叔家里。 李旭自然知道大长腿的三叔就是耀州知州宋昱,想到明日宋昱估计要见自己,住在他府上也方便,也就同意了。 郁瑜见状很是高兴,领着李旭三人一路穿街走巷,来到城南一处大宅。 门房出有人迎了出来,见到郁瑜后大呼小叫,有人进后宅去报信,有人急忙将四人手中的马缰接过,牵马去府中马厩。 郁瑜亲自带着李旭三人来到一处颇为雅静宽敞的小院里,亲自指派了丫鬟下人侍候李旭一行。 待一切安顿妥善后,这才向李旭告罪说自己要先去洗漱换身衣服,先去见三婶,稍后再来寻他。 李旭自无不允,点头答应。 待郁瑜走后,便有美貌丫鬟送来热水要李旭沐浴,洗去一路风尘。 甚至那丫鬟还羞答答的提出要侍候李旭沐浴,在李旭婉拒之后神情还颇为失望。 沐浴之后,丫鬟又送上从里到外的一套新衣,内衣就是寻常款式的白色中衣,但是面料却颇为舒适。 而外衣却是一套宽松透气的青色缺胯长袍,大小尺寸刚刚合适,简直就跟量身定制的一样,比起李旭之前的武士服来,这一身让他显得更加飘逸潇洒,看的服侍他更衣的丫鬟俏脸上绯云密布,怔怔失神。 李旭含笑道:“多谢姐姐,敢问姐姐芳名?” 丫鬟一愣,神情显得惊喜不已,听着颇有规模的胸脯脸红红地道:“不敢劳公子这般称呼,公子唤奴婢小彤就好。” 李旭一听,仔细打量一番,此小彤的确有几分与彼小彤相像、不过此小彤发育更良好。 李旭又笑眯眯问道:“小彤姐姐,你在宋府之中侍候那位贵人啊?” 小彤含羞答道:“奴婢平时在夫人身边侍候,不过只要郡主过来的时候奴婢就跟在郡主身边。夫人那边人多,也不少奴婢一个的。” “那你今天怎么没有跟在郡主身边啊,怎么过来侍候我这个客人啊?” 看李旭和颜悦色,小彤也胆子大了许多,抿嘴一笑道:“是郡主吩咐奴婢侍候公子的,郡主说让奴婢好生侍候公子,公子有什么吩咐一定要尽力做到。奴婢看得出来,郡主对公子很是看重呢。” 李旭笑嘻嘻地道:“那你都能帮我做什么事情啊?是不是我想让你做什么你都可以啊?” 小丫鬟听到这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俏脸一下子又红了,垂着头,点点头,低声道:“如果公子吩咐,奴婢什么都愿意的。” 李旭见状不敢再逗这个小丫鬟,自己跑到人家府上做客,先把人家的丫鬟给勾搭了,那算是怎么回事啊。 自己可是人品正直小郎君,大长腿美少女郡主这个主子都不想沾惹,何况一个小丫鬟呢。 随口又敷衍了几句,便让小丫鬟下去了。 没多久,小丫鬟小彤又送来了一些点心蜜饯让李旭三人垫垫肚子。 李旭知道宋府晚上肯定要设宴的,所以也就没客气,跟两名护卫风卷残云一般将那些点心蜜饯一扫而空,看的侍候在一旁的小丫鬟惊讶不已。 李旭看小丫鬟的表情,笑着解释道:“习武之人多是饭桶,我一顿饭能比别人多吃三碗饭。这会多吃一点,一会入席的时候就可以少吃点了,免得吃多了失礼。” 小丫鬟听得忍俊不禁,收了盘子袅袅而去。 不多会的功夫,小丫鬟小彤就来请李旭,说是夫人已经在花厅摆下宴席,请他过去。 至于两名护卫,则另有席面招待,不用李旭担心。 李旭随着小丫鬟一路穿堂过户,走了约莫半柱香的功夫才来到设宴的地方,却见一处轩敞开阔,陈设雅致的花厅里一张圆桌上已经摆满了各色冷菜,一名身着白色燕居襦裙的美妇人端坐一旁,看见李旭过来,眉目含笑地望了过来。 李旭一看便猜到这位应该就是郁瑜的三婶,也就是耀州知州宋昱的正房夫人。 他急忙躬身见礼道:“李旭见过宋夫人。” 宋夫人袅袅婷婷走过来,含笑虚虚扶起李旭道:“小郎君不必多礼。” 说着又上上下下打量了李旭一番,脸上笑意更盛,不住地点头道:“小瑜一直跟我说救了她的旭哥哥多么俊秀不凡,多么一表人才,此刻一见的确是人间少见的俊俏郎君啊。若是老身再年轻个十岁,肯定也会心动的。” 这一番话说的李旭这个老司机都有些脸红了,好家伙自己刚刚调戏了人家的小丫鬟,没想到反过来又被女主人给调戏了。 古人结婚生子都很早,大多数人十五六岁成婚,十七八岁就为人父母了。 这宋夫人虽说自称老身,可其实年纪也不会超过三十岁,又是权贵人家的女眷,惯会保养,若是跟郁瑜站在一起,说是姐妹都没有多少违和的。 这样的年纪放在李旭前世,很多女孩子还自称宝宝呢。 可是在这个年代,三十岁左右的女人都被人称作老妪了,所以宋夫人才会自称老身的。 虽然知道秦人风气热烈奔放,但是没想到堂堂知州夫人刚见第一面就调戏自己这个小鲜肉。 对于这种不正之风,李旭决定—调戏回去。 他也笑呵呵地道:“夫人刚才的话有一个词我不太同意。” 宋夫人一怔,问道:“哪个词?” 李旭笑道:“夫人若是跟郁瑜站在一起说是一对年方二八的妙龄姐妹花,都没人会怀疑的,所以夫人自称老身我才觉得很不合适。” 宋夫人闻言先是一愣,然后便是笑的花枝乱颤,好不容易平静一点才指着李旭虚点笑道:“你这小郎君,长得比女孩子俊秀,还这般会哄人,以后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会被你哄骗,我可得看好我家小瑜,免得被你以后给骗走了。” 李旭正色道:“夫人此言差矣,我一向自诩诚实君子,从来不说假话的,更不会骗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子。” 这话一语双关,宋夫人自然是听明白了,又是一阵花枝乱颤,成熟女性的成熟部位自然同步起伏不定。 李旭秉持着非礼勿视的原则,不敢多看,看了五六七八眼就没有再看了。 这时,郁瑜的声音远远传来:“三婶怎么这么开心,可是旭哥哥给你说了什么笑话不成?” 李旭回头望去,郁瑜身上的衣服从之前的男装已经变成了一身碧绿色的居家纱裙,头发松松地在脑后挽个髻,白皙娇嫩的皮肤在周围廊桥两侧悬挂的灯笼照耀下更显得白里透红,美不胜收。 看见李旭投来的目光,郁瑜对他甜甜一笑,脸上带着一丝羞意,又看向宋夫人。 宋夫人看了一眼李旭,这才拉着郁瑜的手笑道:“小瑜,你这个旭哥哥还真是个有趣的妙人,除了人长得俊秀外,为人做事还很诚实,真的不错,是个好孩子。” 郁瑜闻言诧异的看了李旭一眼,李旭大大方方的迎接着她的目光微笑以对。 他刚才还真有点担心宋夫人把自己刚才的话说给郁瑜听,虽然自己跟大长腿姑娘没啥实质性的关系,当然名义上的关系也没啥,但是却不知道为何莫名其妙的就有一种渣男撩妹被女朋友差点发现的心虚感。 不过宋夫人替他掩饰刚才的“聊骚”举动这让李旭也有点小小的意外,觉得宋夫人这个女人很够意思,倒是对她有了些好感。 跟宋夫人说了几句话后,郁瑜又来到李旭身边羞答答地说自己刚才梳妆打扮慢了一些,所以来来迟了,让李旭不要见怪。 并问自己给李旭指派的小丫鬟小彤做事有没有尽心尽力,有什么需要的让李旭尽管吩咐小彤去做。 李旭自然是没问题的,总不能说小丫鬟好像对自己动了非分之想。 郁瑜有说本来他三叔也要回来的,但是衙门里最近比较忙,所以知州大人此刻还在衙门处理公文,等忙完了就会过来的。 李旭自然没所谓的,今天见不上,明天总能见上的。 宋夫人这时候吩咐丫鬟们开始上热菜,一个个丫鬟提着食盒鱼贯而来,不多时将整个桌面摆的满满当当。 待菜上齐后,宋夫人请李旭入席,并邀请他坐上首,理由是李旭是郁瑜的救命恩人,就是整个宋家的恩人,所以恩人自然要坐上首。 李旭自然不肯,说自己是晚辈,今天跟郁瑜一起来宋府就是以晚辈身份拜见两位长辈的,岂能不顾礼仪,僭越上首? 双方拉扯退让,正纠结之时,却听见一道清朗的声音笑道:“李小郎君既然是以晚辈身份来家里拜见,那小婉你就别为难他了。” 李旭回头一看,却是一道身着青色直缀的高大身影从廊桥处稳步而来,人未到声先至。 人影渐近,光线明亮起来,高大身形的容貌也看的清楚起来。 身形挺拔如松,行走之间双肩不动,步伐沉稳,颇有威势。一张略长的脸上,浓眉如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分外明亮,似乎一眼就能看透人心。 高挺的鼻梁下薄唇微微抿着,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 形貌与郁瑜颇有几分相似。 李旭一看就猜到这位应该就是郁瑜那位三叔,耀州知州宋昱了。 上前两步,李旭躬身见礼道:“小子李旭见过宋使君。” 使君一般是对太守等以上亲民官的尊称,县令称县尊,不能叫使君。而耀州是京兆府直属的一座军州,又是秦国京城长安城的背面屏障,知州比一般州的知州品级要高一级,是正四品。 所以完全当得起“使君”之称了。 宋昱含笑点点头,上下大量一番李旭后摆手示意免礼,道:“闻名不如见面,虽然早就知道李小郎君非一般少年俊杰,但是今日一见果然没有让人失望,当真是一股人间风流气象,别说男儿了,就是这世上大多数的女儿家都被你比下去了。” 宋夫人迎上去,挽着宋昱的胳膊往席边走,一边走一边轻笑道:“夫君跟我想到一处去了,这样的俊秀郎君真是我生平第一次见道。就是咱家小瑜这般相貌,跟小郎君一比,恐怕也没了傲气了。” 李旭被这两口子说的老脸一阵发热,虽然哥的确很帅,但是你们也不能一直这肤浅啊,哥觉得自己还是个很有内涵的人,你们能不能好好发掘一下我的内涵啊。 郁瑜发现了李旭的窘迫,上前抓着宋昱的另一支胳膊摇晃起来,嘟着嘴道:“三叔,三婶,哪有你们这样的,人家来咱家是做客的,你们去一见面就拿人家调笑,这岂是当长辈的道理?” 宋昱看着郁瑜哈哈笑道,转头对宋夫人道:“看看咱家小瑜,这才哪到哪啊,就开始维护人家了,都是女生外向,果然不错啊。” 看着郁瑜脸都羞到脖子处了,宋夫人悄悄在宋昱腰间掐了一把,宋昱这才不再开玩笑,笑呵呵的邀请李旭入席。 宋昱做了上首,宋夫人挨着,然后是郁瑜,李旭则坐在里郁瑜旁边,另一边恰好又是宋昱。 无酒不成宴,虽然摆了一桌子的菜,但是酒却是桌上的主角。 宋昱让人把自己珍藏的一壶好酒拿了出来,而且颇有些得意的说是这是当年当今陛下登极的时候大宴群臣,自己去宫中赴宴的时候偷偷顺回来的一壶酒。 那神情就好像小孩子藏了一个好东西然后得意洋洋的在小伙伴面前炫耀一样,脸上的神情很是有趣。 男子至死都是孩子,这句话古今中外都是通用的。 但是李旭更惊讶的是,宋昱刚才的话里透出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当朝太后好像就是宋家的人。 正文 第六十二章 大丈夫建功立业当去沙场自取 李旭从来没有主动问过郁瑜的家世背景,郁瑜也在李旭面前没有主动提过这些事情,所以此刻听到宋昱提到当朝太后也姓宋,让他不由的不联想到宋家身上。 不过想到郁瑜的郡主身份,宋家出一个太后那也没什么奇怪的了。 现在已经知道郁瑜的小姨夫是三水县令,三叔又是耀州知州,那不知道她的父亲和另一个叔伯又是位居何职。 不过若是有一个当朝太后当靠山,想来职位是不会低的。 李旭的前身不过是一个乡下地主家的庶出子,根本对朝廷的各位大佬没有什么印象,若是他生在随便一个官宦家庭,那肯定就能从姓氏上猜出来哪些大佬都是宋家人。 宋昱两口子表现的很随和,跟李旭说说笑笑的,宋夫人还不时的给李旭夹菜,气氛就跟一家人吃饭一样轻松愉快。 宋昱腹有诗书,见识广博,谈笑之间没有什么四品知州的架子,言语风趣幽默,不时的引的众人发笑。 李旭脸上也跟着笑,但是心中却是暗叹宋昱很有一种强烈的人格魅力,能够在初次见面短短时间内就对他产生一种亲近信任之心。 很多上位者都有自己强烈的人格魅力,这种魅力无关地位身份,主要是来自于自身的修养性格以及言谈举止等综合在一起构成的一种气度。 这种气度所释放的个人魅力远比那些只依靠身份地位来装腔作势者显然更容易让人心折。 李旭在宴席上表现的很低调,虽然看起来很放松,但是却一直表现很有礼貌。 待众人都吃了几口菜垫垫肚子之后,李旭便主动起身斟酒,第一杯敬宋昱。 待满眼含笑的宋昱点头一饮而尽之后,又斟满一杯双手敬给宋夫人。 宋夫人看着李旭恭敬的样子,咯咯一笑,伸手接过,很豪爽的一饮而尽。 李旭又看向郁瑜,郁瑜却连连摇头,表示自己不会喝酒。 李旭知道这小丫头肯定在长辈面前装乖乖女,也不为难她,直接又给众人的面前的酒杯斟满,然后起身道:“刚才那一杯是敬使君和夫人的,这一杯却是晚辈敬两位长辈的。” 宋昱两口子对视一眼,笑道:“小郎君这劝酒词还一套一套的,看来不喝都不行了。” 三人干杯之后,宋夫人笑道:“既然小郎君刚才以晚辈身份给我们敬了酒,那以后就别再叫什么使君夫人了,就跟小鱼儿一样叫一声三叔三婶。” 郁瑜闻言俏脸一红,偷偷看向李旭,李旭回了她一个帅气的笑容,然后大大方方的对着宋昱两口子道:“小侄李旭见过三叔三婶。” 宋昱高兴地连声道:“好好好,没想到咱们一下子多了这么俊秀乖巧的一个好侄儿,今天更是要多喝几杯了。” 郁瑜瞪大眼睛看着李旭,似乎对他这般没有节操的改口感到吃惊。 李旭回了她一个大大方方的微笑,节操是什么,抱大腿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他并不会天真的地认为自己这么一叫,人家宋昱两口子就能把自己真的当做自家子侄一般对待,但是肯定相处起来双方会更加的自然更加的舒服,这以后处着处着感情就逐渐加深了,不是一家人也变成一家人了。 嘴甜的人到哪里都不会吃亏的。 现代人从本质上来讲,绝大多数人都是现实主义者。只要对我有利,别说叫叔叔了,就是叫爸爸都无所谓的。 节操这种东西早都被丢到不知道哪个角落里去了。 酒真是好东西,几杯酒下肚之后,再冷的场子也能逐渐热络起来。更别说李旭表现出来的礼貌乖巧比那壶中的御酒更醉人,宋昱两口子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 酒过三巡之后,宋昱问起了李旭救郁瑜的经过以及他平了野猪岭马天禄的事情。 前者由被拯救者郁瑜主要叙述,李旭负责补充。 郁瑜虽然平铺直叙的,但是却也听得宋夫人一脸担心的,尤其是听到郁瑜身边的贴身女护卫竟然是魏国奸细的时候更是一阵后怕,拍着丰满的胸脯气愤地骂道:“这些魏人真是太可恨了,简直无孔不入啊。当初让你回你外婆家就是为了避祸,没想到这些魏狗竟然处心积虑这么多年,若不是小鱼儿机警,旭哥儿又及时出现,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 宋昱脸色也严肃起来道:“小瑜被掳的事情发生后,这几天大哥二哥那边都开始排查各家各府以及身边的人了,魏人处心积虑这么多年,肯定不会把注意力都放在小瑜身上的。小瑜身边的护卫丫鬟以后都要仔细挑选,再不会给魏人机会了。” 郁瑜轻笑道:“三叔,三婶,我这不是好端端的没事嘛,别那么紧张了。再说了有旭哥哥在我身旁,我安全的很。” 宋昱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说,看向李旭,端起酒杯道:“旭哥儿,这杯酒谢你救了小鱼儿。诚如你三婶所说,若非你及时出手,后果真的不堪设想。这件事不仅牵扯到小鱼儿一人的安危,更是牵扯到整个宋家,甚至我们大秦的安危。今天我大哥和二哥不在这里,我就代他们,代整个宋家敬你这一杯。” 说着宋昱竟然站了起来,双手端着就被一脸认真地道。 李旭无奈,也只好站起来,道:“三叔,我救小鱼儿也只是恰逢其会。再说魏国奸细,我大秦子民人人见而诛之,我只是恰好赶上了。若非如此,我也没机会多一个三叔三婶,以及小鱼儿这样的妹子,所以,说起来还是我的幸运。所以,这杯酒该我敬您才对。” 宋昱两口子见李旭表现的如此谦虚乖巧,心中对他印象更好。 宋夫人笑着劝道:“你们叔侄两人也别敬来敬去了,直接干了这一杯就好了。既然旭哥儿叫咱们一声三叔三婶,又救了小鱼儿,那以后在他的前程上咱们多帮衬帮衬就好了,再说这些谢来谢去的虚话就没意思了。” 宋昱从善如流,跟李旭碰杯之后又是一饮而尽,李旭自然也是一饮而尽。 这宫中的御酒喝起来虽然也比不上自己前世的白酒那般热烈香浓,但是却绵柔顺滑,口感细腻,让人回味悠长。 但是古代再好的酒也就是那样了,对于李旭来说,喝再多也没有多少醉酒的感觉,所以他的头脑一直保持着十分清明的状态。 场面上的话,他不会当真,宋昱也不会当真,甚至还有可能反过来在在酒场上观察自己,套自己的话。 李旭前世在某个公司做人事经理的时候,公司新招了一个营销总监。当晚老板组织全体员工聚餐,表面上是为了欢迎那个新总监加入。 老板一开始假装劝酒,那总监没几杯酒下肚之后便表现失常,各种失态,最终还吐得一塌糊涂,直接钻到桌子下面去了。 结果第二天,老板就通知李旭让那个新总监滚蛋了。 所以,李旭可不会轻易相信一个堂堂四品知州会真的如同普通人那样仅仅因为自己救了他侄女一命就对自己完全信任。 放下酒杯后,宋昱夹了一口菜,吃完之后状似无意地问道:“旭哥儿想考武举的事情不难,明天我就可以修书一封给本州都尉李峙锦,让他对你照拂一二。只是有了武举人身份之后,旭哥儿若想进御林军或是在本州州军之中谋个职事,也未尝不可。” 李旭听明白了,宋昱的意思就是自己如果想要加入御林军或者州军之中当个小官,他都能给操作。 不过李旭却摇摇头道:“多谢三叔,我还是想回三水县去。不说我已经答应了刘叔,就说三水县是我的乡梓之地,我也应该回去。” 宋昱劝道:“我知道你一片赤诚之心,只是据我收到的消息,可能不久延安府的高胡子就会派兵南下,届时,三水县肯定首当其冲。你若是愿意留在州中或是想去京城御林军中,刘健那边我去分说,其他的事情我都会替你料理妥当的。以你一身本事,又这般聪慧,假以时日肯定会有一份不错的前程的。而且这样的话,你跟小鱼儿见面的机会也会更多一些。” 李旭却依然摇头道:“三叔,你的美意我心中实在感动。不过当年教我习武的师傅说过,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从家里出来就是为了保卫乡梓,若是贼兵来犯,我却避往他处,心中实在难安。再说了,大丈夫建功立业,当从沙场自取,岂能只靠长辈庇护?” 说到这里,李旭看一眼郁瑜,微微一笑道:“我想小鱼儿也是能理解我的。” 正文 第六十三章 任务完成的特殊奖励 , 散席之后,李旭回到了自己暂住的小院里。 俏丫鬟小彤送上一盏清茶后还有意无意的磨蹭了一会,确定李旭没有“其他”的吩咐后才有点小小失望的离开了。 李旭喝了两口茶,坐在椅子上复盘了一下刚才宴席上的情景,感觉自己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妥的地方。 而且他的直觉告诉他,宋昱那一番看似为自己着想的话其实更多的是一种试探。 到底想试探什么,是想看看他的功利心强不强还是想看他会不会说假话? 李旭拿不准,但是也并不十分在意,毕竟他对于留在耀州或者加入御林军是一点都没有兴趣的,一个小小的县尉就足够他做很多事情了。 至于以后的路,那就要靠自己的双手亲自去取了。 端起茶杯又呷了两口清茶,李旭忽然想起一事,赶紧放下茶杯,吩咐两名护卫守在门外,没有自己同意任何人都不得进入。 又起身将所有窗户关上之后,李旭才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物来,却是长方形的一张羊皮纸,上面线条蜿蜒曲折,还有文字标注,却是一张地图。 之前他与郁瑜进入耀州城的时候,系统便传来了可选任务“拯救郁瑜”完成的提示。 完成任务的奖励一千点经验值已经到账。 除此之外,还有一份特殊物品奖励:关中地区贼匪分布图。 也就是李旭手中这一张羊皮纸地图,在收到任务完成提示的同时,这张羊皮纸就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李旭的怀中。 李旭细细查看这张地图,发现地图相当的细致准确,关中地区每一个贼匪巢穴都标准的清清楚楚,进出路线都很清晰明了。 他特意找到野猪岭的位置,看了一下上面却打了一个黑色的叉叉,显示着这个地方已经没有山贼存在了。 呵,还会实时更新,挺不错的。 李旭查看一番后便重新塞入怀中,脸上的表情很是满意。 这张地图对他来说很是及时,也很有用。本来这些山贼乱匪散居各处,虽然多是乌合之众,一李旭如今的实力来说肯定易如反掌。 难就难在这些家伙都藏在深山老林之中,若没有人指引,寻找起来相当的麻烦,耗时耗力,旷日持久。 现在有了这张地图,李旭完全可以对他们进行精准打击,准确收割,实在是升级打怪,强大自身的居家必备之物啊。 更让李旭惊喜的是,这张地图除了怀中这份实物版之外,他的脑中也有一分虚拟版的,完全一模一样,这让他更是喜出望外。 到时候把这份地图给谭纶,让他带着人在外面按图剿匪,自己则以新任三水县县尉的身份带着乡勇营也按图剿匪,这剿匪的效率自然就高了许多,直接两开花。 想明白之后,李旭便脱衣上床,酣然入睡了。 …… 宋府二进的小书房内,宋昱和妻子戚氏相对而坐,两人的脸上虽然带着酒后的红晕,但是眼神却十分清明,没有一丝醉酒的感觉。 宋昱端起面前的清茶呷了一口,抬眼看着妻子问道:“夫人,你印象如何?” 那自然是问的对李旭的印象如何。 戚氏轻笑道:“夫君都给人家当三叔了,现在却来问我。不过说起来,这个少年朗虽然出身低微,但是却表现的很是长袖善舞。在你我面前,虽然礼貌但是却不拘泥呆板,说话有趣但是却又不会逾越分寸,对我家有恩,却也并不恃恩求报,识大体,知进退,有分寸,生的还是一表人才,而且还文武双全,要是不看出身的话,跟小鱼儿还真是挺般配的。” 宋昱点点头道:“我跟你的感觉一样,不过我最欣赏的是这少年身上那股脚踏实地不忘乡梓的赤子之心。小小年纪,能够不为功名利禄所惑,反而不改初衷,实在难得。” 宋夫人瞪大眼睛道:“原来你方才那一番话是试探他的啊?都说你们这些当官的说话都云山雾罩曲里拐弯的,还真是没错。” 宋昱被自己夫人吐槽也不在意,笑道:“其实也算不上完全试探,若是他真有那般想法,我也会帮他运作的。只不过宋家欠他的恩情就算还了,日后怎样也就靠他自己了。” 宋夫人轻哼一声道:“你们这些当官的就是会算计。小鱼儿估计还以为你这个三叔真是为她考虑才会提议让旭哥儿留在耀州或者京城呢。要是知道你这个三叔不怀好意,肯定会生气的。” 宋昱摇头道:“小鱼儿还小,虽然聪明,但是毕竟阅历太浅,不知这世间人心险恶。再说了她的婚事,可是要太后亲自过问的。我们宋家三兄弟就小鱼儿这样一个宝贝闺女,谁想娶走小鱼儿,那必须整个宋家都认可才可以的。虽然我们宋家并不会狭隘到以出身门第来取人,但是如果能力太过平庸的话,就算是小鱼儿喜欢,那也很难成为我们宋家的女婿的。” 说到这里,宋昱忽然提高声调问道:“夫人,你有没有问过小鱼儿,那小子有没有对小鱼儿做过一些不规矩的事情?” 宋夫人岂能不知道丈夫在想什么,瞪他一眼哼道:“你这满脑子就不能把人往好处去想,我问过小鱼儿了,人家旭哥儿虽然生的一身风流气度,说话也风趣幽默,但是却实在是个守礼的君子,虽然跟小鱼儿看似亲近,但是却连小鱼儿一根手指都没碰过。而且咱们的小鱼儿还有些委屈,觉得她这个旭哥哥好像对自己不是很上心。” 宋昱闻言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又是眉毛一扬,轻拍桌案道:“嘿,这小子难道还看不上咱们小鱼儿?要知道这大秦想要追求咱们小鱼儿的少年俊杰能从长安城排到函谷关去,这小子竟然还不上心,真是岂有此理!” 宋夫人无语的给了双标的丈夫一个白眼,少妇的成熟风情让宋昱甘之如饴,笑道:“不过这小子的确不错,一身本事不说,难得是还见识不俗,心性坚毅,这般年纪没有沉溺于儿女私情,却一心想着建功立业,着实难得,若是悉心培养,以后说不定会是我宋家的一大臂助。说到这里,我还真有点羡慕刘健了,当个县令没几天就被他得了这么一个少年英才,真是运气不错。” 宋夫人掩口打了一个小小哈欠,看着夫君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朦胧雾气,嗔道:“夫君,天色不早了,该安歇了。” 宋昱看懂了夫人的眼神,心中暗暗叫苦,却面上堆笑道:“不如夫人先去安歇,我这里还有点公务要处理一下?” 宋夫人直接送上一记眼神杀,冷哼一声道:“公务公务,你再这般,以后别想再上老娘的床了。” 宋昱秒怂,不敢再惹这位将门虎女,急忙很狗腿的站起身嘿嘿一笑道:“那不能,再重要的公务也没有夫人重要啊。夫人,咱们这就去安歇。” 说着过去搂着宋夫人丰腴的小蛮腰出了书房,忽然脸上的表情变得呲牙咧嘴的。 宋夫人收回掐在夫君腰间软肉的葱白柔荑,轻哼一声:“以后再磨磨唧唧,仔细你的皮。” 宋昱一脸惨笑,只能说着小话,一路陪着夫人向后院走去。 中年男人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啊。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关系户被人鄙视了 第二天一早,李旭吃过郁瑜亲自送过来的早餐,吃过之后便带着两名护卫出了城,前往北门外的州军大营。 郁瑜带过来一份宋昱的亲笔书信让李旭交给统领州军的耀州都尉李峙锦。 州军大营在城外西北方向五里之外,营盘连绵,法度森严,辕门之外站岗的士兵腰背挺直,神情严肃,明显的就比李旭之前见到的三水县的县兵看着精锐一些。 李旭下马将马缰交给身后护卫,上前说明来意,并出示了自己的武秀才证明。 守门士兵进去通禀之后,不多时出来一员面目英俊的小将,来到李旭面前,要过他手中的文书查看后,又上下打量一番李旭,眼中毫不掩饰的露出轻视的神色。 毕竟以往这种不在正日子来考武举人的多半都是些关系户,一个个武艺稀松平常,考武举也就是来混个功名的。 再加上这小将看到李旭如此年轻,又生的极好,心中微微有些嫉妒的同时自然更添三分轻蔑。 李旭虽然看出来了,但是也没说啥,笑笑将宋昱写给都尉李峙锦的信拿了出来道:“我这里有知州大人写给李都尉的信,烦请将军带我参见都尉大人。” 一听眼前这个俊秀的小子竟然还有知州的亲笔信,小将眼中的轻视神色瞬间少了许多,皱着眉头道:“那你跟我来吧。” …… 都尉李峙锦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方面大耳,面相憨厚,身材高大,看过宋昱的信后看向李旭问道:“既然是知州大人的晚辈,那本官自然会照拂你。你是要走一遍还是在这里等着?” 李旭有点不明所以,旁边带他进来的小将语气略急躁的解释了一下。 原来所谓的走一遍就是去校场走个过场,然后随便给个合格的成绩就完事,然后都尉这边会盖上章子,李旭就算拥有武举人的身份了。 事后再去个公文到兵部职方司报备一下即可。 至于在这里等着,那就是连过场都不用走,直接拿个空白文书填上成绩就行。 听完之后李旭恍然,这不就跟前世考驾照一样嘛。 第一种叫保过班,交钱后就走个过场就行,只要不把车开到墙上去或者人身上去都会合格的,压线什么的都不算个事。 而第二种则是早期的考驾照,交完钱连考场都不用去,驾照下来人家直接给你寄到家里了。 李旭都做好了大展身手的准备,结果就是这? 有关系就可以这样轻松保研吗? 他眨了眨眼道:“都尉大人,我觉得还是真考比较好。” “啥?”李都尉不知道是没听清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着眼睛问道。 啥?真考?这该不是个傻子吧?你以为那考武举人是小孩子玩泥巴呢? 旁边的小将也是一脸问号,看着李旭的表情显然像看一个傻子一样。 李都尉到底是老成持重,表情管理还是很到位的,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看着李旭道:“咳,那个李旭,既然有知州大人的举荐信,我相信你肯定是有真才实学的,这个考试本都尉觉得对你也没多大意义。” 李旭却摇摇头道,指着旁边的小将问道:“都尉大人,敢问这位小将军如何称呼?” 李都尉看了一眼旁边小将,介绍道:“这是州军骑兵校尉林刚,是我耀州州军之中少有的骁将,无论是刀法、步射乃至骑射在州军之中都是其中翘楚,以后肯定是前途无量的。” 李旭点头谢过,拱手道:“李都尉,小子感激都尉爱护之意。不过很显然,这位林校尉肯定在心中对我多有鄙夷,认为我是关系户,所以肯定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我呢,对这种以貌取人的人见得多了也不在意,不过也不能丢了知州大人的脸面。” 李都尉不知道李旭想干啥,一脸疑惑道:“所以,你想做什么?” 李旭拱手道:“恳请都尉大人准许我与这位林校尉切磋一番,切磋方式由林校尉人选,我都可以的。” 说着便看向林刚,摆出一副挑衅的模样。 他这次来除了考武举人之外,还想找个人试试自己的本领究竟是一个什么水平,本来还想来个技惊四座引起一片卧槽之声的,结果没想到说不用考就能拿证,这让他着实有些失望。 不过看到这个叫做林刚的小校尉对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觉得就是他了,正好可以试试自己的水平。 李都尉闻言眉头微皱,还未说话,却见旁边的林刚早已经一脸冷笑往前一步道:“好狂妄的小子,你既然自取其辱,那就别怪我不给你留面子了。只是你若输了又该当如何?” 李旭淡然笑道:“我若输了,这个武举人的身份我也没脸要了,而且还会当面向林校尉道歉。只是我若赢了呢?” 林刚气急反笑道:“你若赢了?呵呵,你若能赢我,我就承认我是狗眼看人低,在这大营之中爬着学狗叫。” 林刚也是将门之子,从小习武,在同龄人中一直都是佼佼者,加入州军之中更是打遍全军无敌手,因此心高气傲,根本受不得半点刺激,被李旭这一说直接就忍不住了,直接发了毒誓。 李都尉蹙眉看着林刚道:“林校尉,莫要冲动,军中可无戏言。” 他老成持重,一开始听李旭说要挑战林刚,觉得李旭可能是年少轻狂受不得别人轻视所以才会这样挑衅,但是仔细一看李旭的表情却是平静之中隐隐还有着一丝雀跃,就忽然觉得自己可能是想简单了。 这个俊秀的小子能被知州大人推荐来,应该不会是一个狂妄自大的莽夫,所以看林刚如此冲动,这才出言惊醒,希望林刚能够收回刚才放的狠话。 李旭却不给林刚这个机会,直接上前一步,几乎都快跟林刚脸挨着脸了,盯着林刚的眼睛道:“君子一言?” 林刚低喝道:“驷马难追!” 李旭退后两步,抚掌大笑道:“林校尉果然是真男儿,佩服佩服。既然如此,烦请都尉大人做个见证。” 李都尉叹了口气,深深看了李旭一眼,沉声道:“好,既然你二人有这个兴趣,那本官就给你们做个见证。不过事先说好,这只是比试,并非战场厮杀,所以切磋项目还是以武举考核项目为主。那就比舞刀、举重、步射和骑射四项。林校尉先,李旭后。若李旭各项成绩比林校尉皆胜出,那就算李旭赢。” 李旭似笑非笑的看了李都尉一眼,李都尉被看的老脸一热,但是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毕竟是个人都听得出来李都尉是在偏袒林刚。 李旭不说话,是因为他有信心四项都超过林刚,毕竟他是一个挂逼,之前的几次实战厮杀让他已经对自己的一身本领充满信心。 所以即使看出李都尉偏袒林刚,他也并不在意。 不过林刚却不同意了,上前一步拱手道:“都尉,若是这小子能有一项胜过我,我都甘愿认输。” 李都尉看看平静的李旭,又看看一脸骄傲的林刚,暗道这真是个骄傲的家伙,只能叹口气道:“人各有长,不如这样,李旭若有两项胜过林校尉,就算赢,你们以为如何?” 李旭和林刚二人相视一眼,同时拱手道:“谨遵都尉大人将令!”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武圣武圣! , 听说有人要和军中第一猛将林校尉比试,而且还是一个俊秀的男默女泪的少年,消息便如长了翅膀一般飞快地传遍了军营。 古代的士兵因为种种原因根本无法做到能如现代士兵那样每天操练,能够做到五天一练的都算得上精锐了,三天一练的那都是精锐之中的精锐了。 今天正好是不用操练的日子,所以除了值岗的士兵之外,大多数士兵都闲着,所以等到李都尉带着李旭和林刚到达校场的时候,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的密不透风。 李都尉沉着脸一声令下,众士兵急忙让开了一条通道,让三人进去。 众人看清楚李旭的样貌之后,果然是一阵沉默,但是很快又响起一阵阵的议论声,显然都在惊叹李旭的俊秀,然后更加深了对他不自量力的质疑。 李旭一脸平静的站在那里,一副波澜不惊的神情,让有心观察他的李都尉更加惊讶,暗暗给了李旭一个心性过人的评价。 议论声越来越喧嚣的时候,点将台上一声短促的鼓声忽然炸响,校场之中瞬间为之一静。 李都尉目光扫视一圈,声色洪亮地宣布了比赛项目和具体要求,但是却没说双方的赌注。 他已经打定主意,无论李旭是赢是输,那都得给他通过武举人的考试,毕竟知州大人的面子是一定要给的。 至于林刚,他虽然略微有点担心,但是却也不认为林刚会输,毕竟林刚可是他手下爱将,他知之甚深。 比试分为四个项目:舞刀、举重、步射和骑射。 舞刀当然不是比的谁的刀舞的好看,而是看谁能舞动更重的刀。 刀分为八十斤、一百斤以及一百二十斤三个档次。同样重量下,谁舞动的时间更久,谁获胜;不同重量下,当然是更重更久者获胜。 林刚先来,他脚步沉稳地走到刀架前,直接挑选了一百二十斤的大刀。 这样的大刀只是用来选拔武举或者军中比试,实战中肯定是极为不实用的,虽然听着吓人,但是性价比实在太低,一般是没有人选用作为自己的主战武器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一百二十斤的重物搬动起来也许不难,但是要想舞动起来那就很难了。 林刚扎稳马步,憋着一口气,双手拿起一百二十斤的大刀,左右挥舞起来。 旁边有军中小吏燃起线香计时。 一开始林刚尚且看着轻松,但是在挥舞了十几下之后他的动作便开始迟缓起来,鼓胀的大臂都在微微颤抖,俊脸涨得通红,显然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最后林刚又苦苦支撑了两下之后便再也拿不住刀,大刀刀尖重重地砸在地上,林刚拄着刀微微喘气。 一旁小吏报时,林刚挥舞了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 围观的士兵顿时发出阵阵喝彩声,林刚也一脸骄傲的向着人群挥手致意,然后面带自得之色地看向李旭。 李都尉抚须微笑,微微颔首。 李旭见状,不动声色的走过去对着林刚微微一笑道:“林校尉果然神勇,该我献丑了。” 说着不等林刚开口,右手一伸便抓住了大刀刀柄,轻轻一带,重达一百二十斤的长柄大刀便轻松落入他手中。 不等张大嘴巴的众人发出惊叹声,李旭便双手持刀耍起了系统给他的那套刀术,劈、斩、挑、抹、挡、撩等各式刀法一一使出,一百二十斤的重刀在他手中呼啸生风,而且速度越来越快,最后简直就跟一个孙大圣舞动金箍棒一样变成了一个人形小风车。 这一幕直接看傻了围观的众人,一个个嘴巴张大,眼睛瞪圆,神情呆滞,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还是人吗? 待到一套刀法耍完,李旭将长刀轻轻松松放回刀架,脸上却只是微微有些冒汗。 “都尉大人?都尉大人?” 同样陷入呆滞的李都尉在小吏的呼唤声中才回过神来,脸上震惊的神色犹在,看了李旭一眼,对小吏道:“用时多少?” 小吏看了看李旭,颤声道:“一炷香还多。” 李都尉长吸一口气宣布道:“第一场,李旭胜!” 现场却是一片安静,众人依然是一副呆滞的样子,直到李都尉宣布第二场比试开始的时候,如雷鸣呼啸一般的喝彩声才忽然迸发出来。 “武圣武圣!” “武圣武圣!” …… 不知谁先喊了一声,然后其他人跟着附和,最后就形成了一片震天响的欢呼之声。 武圣自然指的是关云长,这个世界已经有《三国演习》成本流传,关云长武圣之名在民间早已经流传,人人都知道关二爷使用的是一把八十二斤重的青龙偃月刀。 眼前这少年却能把比关二爷的冷艳锯还重近四十斤的大刀舞的这般虎虎生威,舞的这般轻松自如,再这些普通士兵眼中岂不是比武圣还要武圣了。 军中是崇尚强者的地方,如果说一开始士兵们都站在林刚校尉这一边的话,那么经过李旭这么惊世骇俗的秀了一场后,许多士兵已经自发的变成了李旭的自来水。 林刚面色涨红,看着一脸轻松的李旭,心中的震惊实在更甚于他人。 因为他深知能够舞动这样一把重刀的困难,更遑论如李旭这般耍上一套流畅至极的刀术,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 是了,这少年一定是天生神力,所以才这般容易。不过下面还有三场比试,举重自然不用再比,比力气他肯定是比不过的。 但是还有步射和骑射,作为整个大秦军中都排的上号的年轻校尉,他对自己的射术一向很有自信。 这少年就算天生神力,可是论射术应该不会是自己的对手,射箭可不是能靠力气大就取胜的,那是需要天赋以及大量枯燥艰苦的练习才能有所成就的。 林刚在射术上下的功夫自然非同小可,这也是他能够成为州军之中唯一一个骑兵校尉的重要原因。 输两场,后面射术上自己再赢回两场,就算按照规则,是李旭赢了,那他也算是挽回了一点面子。 想到此处,林刚上前拱手道:“都尉大人,李兄弟天生神力,刀术惊人,林刚甘拜下风。至于举重,我自知也不是李兄弟的对手,不比也罢。不如直接比试步射和骑射两项。” 李都尉点点头,知道自己的爱将不会轻易认输,又将探询的目光看向李旭。 李旭笑呵呵的表示自己都行。 听说下来要比试射术,围观人群又是一阵欢呼打气声,许多支持林校尉的士兵顿时放声高呼,李旭的自来水们则是声音小了许多。 因为谁都知道林校尉是州军州最厉害的射手,这个神力少年虽然力大无穷,但是射术上应该是比不过林刚的。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我不如你 射术分为步射和骑射两项,步射的话按照秦国武举的要求,一百步距离十矢中五就算合格。 而骑射显然困难度更高,所以标准也低了不少,十中三即算合格。 而这次林刚要求李旭先来,一来所谓公平,二来也表示出自己对射术有绝对的信心。 李旭自无不可,先来还是后来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区别。 当李都尉让人将十个草靶在一百步外摆好之后,士兵又拿来弓箭让李旭挑。 李旭随手捡起一个一石弓拉了拉空弦,感觉太软,最后直接选了一个三石弓,这才感觉跟系统给自己的铁胎弓力度差不多。 众人虽然已经知道他是天生神力,可是看到他选了三石弓还是一阵惊诧。 选好弓,配套的自然也有更长更重的箭。 选好弓箭之后,李旭走到射击位置看了看,又让士兵将草靶子再往后移一百步。 这话一出,场中顿时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个个脸上都写着在这小子太狂妄了几个字,但是却没有再轻易说话了。 怕被打脸,但是心中却都以为李旭是个相信大力出奇迹的选手。 毕竟射箭是个技术活,力气大虽然占有优势,但是却最终还要看准不准,毕竟这是比试,又不是实战。 实战当中敌人阵型密集的话怎么着都能混几个战果,但是比试的话却要全凭真本事。 林刚看到这一幕,心中一突,想起了之前舞刀的结果,心中莫名的多了一丝忐忑,但是他还是猛地摇摇头,努力地将这一丝不合时宜的忐忑压了下去。 自己可是苦练十年射术,跟无数军中高手切磋验证过的,这少年最少比自己小七八岁,怎么样也不可能比自己更厉害的。 负责靶子的士兵听到李旭的要求,迟疑地看向李都尉,得到肯定之后这才上前将靶子往后移动了一百步。 现在就是两百步了。 李旭站在射击位置,将十支狼牙重箭一一插在面前的地上,这一个动作让围观人群中的箭手们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心中直呼内行。 虽然箭手身上都带着箭壶,但是真正的高手在实战中都喜欢把箭插在地面上,方便更加快速的射出。 李旭微微呼出一口气,抽出一支狼牙重箭,搭在弦上,闭上右眼,对着远处的第一个草靶微微瞄准,瞬间发力,粗硬的三石弓瞬间被拉成了满月状。 “嘭”的一声弓弦爆响,狼牙重箭呼啸着激射而出。 众人神情都是为之一凝,目光追随着离弦的狼牙重箭的轨迹。 可是李旭却不等第一支箭有结果,就立刻抽出第二支箭搭上弦。 “嘭”,又是一声爆响,第二支箭风驰电掣般向着第二个草靶奔去。 然后又是第三支,第四支……一直到第十支。 李旭竟然一口气不停的将十支箭全部射了出去,然后若无其事的放下三石弓,走到一旁,抱臂而立,静静地等待着结果。 而这一切紧紧发生在瞬息之间,速度快到许多人根本都没反应过来,脸上还保持着之前的表情,结果等回过神来,李旭十支箭已经射完了。 李都尉眉头微蹙,看了李旭一眼,对一旁待命的士兵吩咐道:“去看看中了几箭。” 士兵领命而去,很快返回,表情古怪回禀道:”禀都尉大人,十个草靶上面全都没有箭。” 李都尉一愣,还没说话,旁边却已经迸发出一阵哄笑声。 只是李峙锦都尉却察觉到了士兵脸上的古怪,回头向着哄笑声传出的方向瞪了一眼,哄笑声很快就平息下来,可见其人治军的威严。 待现场重新恢复平静,李都尉才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仔细说清楚了,再敢大喘气小心杖刑伺候。” 那士兵一哆嗦,急忙大声道:“虽然十个草靶上面都没有箭,但是上面的红心处却都有一个大洞。” 周围瞬间响起一阵震惊的低呼声。 只要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不是没有上靶,而是十支箭都射中了红心,而且因为力度太强,直接射穿了靶子,所以才会造成只有洞没有箭的情况。 李都尉深吸一口气,看向李旭的眼神如同看着妖孽,半晌无言。 一旁等待的林刚在看见李旭连续射出十支狼牙重箭的时候就预感到了不好,心一下子就悬了起来,没想到竟然真的出现了让自己无法接受的结果。 他脸色微微有些苍白,直接向着草靶的方向狂奔过去,先是逐一查看了靶子的情况,然后又跑到靶子后面去寻找了片刻,不多时手中握着一把狼牙重箭走到李旭面前,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语气沉声说道:“两百步的距离上射穿两指厚的草靶,而且箭还飞出去最少三十多步,最多五十多步,十箭连发,却一箭比一箭速度更快,力度更大,全部射中红心,这种射术,我做不到,我输了。” 林刚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虽然技不如人,可是他却有自己的骄傲,知道再比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所以直接用男人的方式来坦率的承认自己输了。 李旭表情淡然,既没有安慰,也没有得意,只是道:“既然你认输了,那是要履行赌约吗?” 林刚的脸色一瞬间涨红了,死死的盯着李旭,但是面对李旭平静的眼神,他最终还是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神情,点点头道:“愿赌服输,我现在就在营中趴着学狗叫转三圈。” 李旭点点头,表情依然平静,只是问道:“我想知道,你如果学了狗叫,会不会在心里恨我一辈子?” 林刚道:“我恨你还不如恨自己,是我自己亲口下的赌注,既然技不如人,输了自然要认。以前我以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但是今天见到你才知道自己终究还是成了井底之蛙。我会将你作为我的目标努力追赶的。” 李旭心道我是个挂逼,你永远都追不上的。 不过他从林刚的眼神之中看出了真诚,所以最终还是伸出右手强行跟有点茫然的林刚握了握手,笑道:“你也是个好汉,拿得起放得下,我喜欢你这样的好汉子。赌注的事情就算了,看你学狗叫还不如去勾栏听曲。你若真的有心践诺,那就请我找一家好酒楼吃一顿。” 林刚愣愣地看了李旭半天,终于知道自己还是小看了李旭,不仅仅是射术,还有心胸。 他重重点点头:“只要你愿意,以后来耀州城一次,我请你一次。” 李旭笑道:“那如果我一直待在耀州城,那你是不是要每天都请我吃饭?” 林刚:“……” 正文 第六十七章 都给我滚! 林刚主动认输并且放弃最后一场骑射的比试,而且还在经过李峙锦都尉同意之后,登上点将台当众宣告自己技不如人,并且推崇李旭为自己生平见过武艺最强射术最精之人。 这个结果让围观的州兵们既诧异又失落,大部分人都是面色复杂一言不发,毕竟林刚之前是许多人心中的偶像,很多士兵把林刚当做自己追赶的目标。 但是没想到今日自己的偶像被一个只是来应考武举的十六岁少年彻彻底底的击败,而且还亲口承认了自己技不如人,这让很多人有种信念崩塌的感觉。 不过李旭用自己的卓越表现赢来的一群自来水们却是一阵欢呼,两群人的反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面对林刚的推崇,李旭站在下面依然是一脸平静的面容,丝毫没有什么得意的表情,这让一直在观察他的李峙锦对他的评价更是多了一条“宠辱不惊”的评语。 林刚走下台之后,李旭本以为这就结束了,结果却被李峙锦点名让他给士兵们展示一番骑射的本领,好让大家伙能够更加全面的领略被林校尉如此推崇的少年英雄的风采。 李旭抬头看着李峙锦,发现他一脸微笑地看着自己,也不知道他心里打着什么主意,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按照李旭的吩咐,士兵们在校场上星罗棋布的摆上了总共二十个草靶子,摆放的毫无规律,不过靶子之间的距离都很远,彼此之间相距大约在五六十步左右。 靶子竖好之后,林刚又把自己的骑弓送了过来让李旭用,李峙锦也让人把自己的一匹黄骠马借给李旭。 相比步弓,骑弓更小更轻,因为在马上不好着力,而且太长的步弓也不方便,所以要用更轻巧更短更方便的骑弓来作为骑射时使用,当然骑弓的射程就比步弓短了不少,穿透力也比步弓弱了不少。 林刚的力气也不下,但是却比不上挂逼李旭,所以李旭用他的弓就感觉有点软了。 但是没办法,这已经是州军之中最硬的一把骑弓了。 而李峙锦的黄骠马虽然算不上一匹名马,但是也绝对是一匹良马,身高腿长,肌肉发达,线条优美,皮毛光亮,一双大大的眼睛看了看李旭,竟然探头在李旭怀中蹭了蹭,好像在表达对李旭的认可。 这一幕看的很多人啧啧称奇,因为大家都知道李都尉这匹黄骠马虽然是匹好马,但是却性子孤傲,除了李都尉和每天喂养它的马夫,谁也不认,想要上去摸它的人都会毫不例外的被踹,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这匹马惹不起。 谁曾想这样一匹惹不起的好马竟然对刚见面的李旭如此亲近信任,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就连李峙锦这个主人眼中都是异彩连连,看着李旭眼神闪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旭摸了摸黄骠马,附在它耳边轻轻低语几句,然后便敏捷地翻身上马,背着箭壶,挎着骑弓,娴熟无比的策马慢慢加速向着草靶阵冲去。 只见他在草靶阵中纵马驰骋,用各种姿势连连发箭,一会是后仰,一会前扑,一会又藏身战马两侧,各种花活一一使出,看的众人眼花缭乱,喝彩连连。 林刚虽然已经放弃比试骑射,但是亲眼看到李旭的表现之后还是让他感觉佩服不已,庆幸自己提前放弃了比试,保留了最后一点颜面。 不多时,李旭策马返回原地,跳下战马,将骑弓还给林刚,又对黄骠马耳边低语几句,让李峙锦的马夫牵走。 黄骠马还回头看了李旭两眼,这才恋恋不舍地跟着马夫返回马厩。 士兵很快统计完李旭刚才一番天秀操作的结果,二十个草靶,被李旭射中了十八个,其中十五个都是射中的草靶的头部。 这个结果更是让众人张大嘴巴,看着李旭的眼神都像看着一个妖孽。 …… 李峙锦下令让围观士兵们返回自己营房,然后带着李旭和林刚重新回到自己的都尉大帐之中。 他是都尉,虽然主领州兵,但是平时还要兼着知州衙门的一些差事,所以在耀州城之中还是另有一座宅子的。 都尉大帐只是他在州军之中的办公地点。 三人进了大帐,李峙锦让人搬来矮凳让李旭和林刚坐下,刚准备说话便听见大帐外面吵吵嚷嚷的。 李峙锦皱着眉头喝问门口值守的亲兵军侯怎么回事,那军侯进来禀告说是外面来了一群州军将领,既有跟林刚平级的几个校尉,又有十几个军侯屯长等,全都是州军之中的中流砥柱。 这些人跑来都是要求见都尉大人,说是有重要情况禀告。 亲兵军侯得了李峙锦命令,所以不让他们进去,双方才吵了起来。 李峙锦让人把那些军官将领们都放进来,先是劈头盖脸一统臭骂,军官们都低着头一副虚心知错的样子。 看着这群老油条,李峙锦也没有了骂人的兴趣,板着脸问他们有什么重要事情,若是敢糊弄主将,全部拉出去打板子。 结果一问才知道这些家伙全都是跑来找李峙锦要人的。 要什么人? 自然要的是李旭了。 李旭今天的表现虽然让林刚这个军中骁将变成了前偶像,但是他自己却成了新一代的军中偶像。 普通的士兵把他当做崇拜的对象,有追求的士兵把他当做追赶上进的榜样,但是这些军官们却把他却当成了一个宝贝疙瘩,都想扒拉到自己的部下。 凡是带兵的,就没有一个不喜欢李旭这样的猛将的。 有了这样一个手下,以后真打仗的时候,冲锋陷阵不用愁,而且他立下功劳上官还跟着沾光,步步高升从此不是梦。 试问这样的手下谁不喜欢? 搞清楚了这群人的目的之后,李峙锦脸一下子黑了下来。 为何?因为自己这个主将跟他们打的一样的主意,自己还没开口,这群不要脸的却想来截胡,他脸就算再白也得变黑了。 李峙锦冷着脸指着大帐门口吐出四个字,这些人就全部灰溜溜的离开了。 “都给我滚!” 然后等这些人都滚了之后,李峙锦一张黑脸瞬间变白,笑眯眯地看着李旭,和颜悦色至极,根本看不出来刚才那个黑着脸跟阎王爷的人就是他。 “李兄弟,你想不想加入州军?只要你开金口,我立刻就给你腾出一个军侯的位子来。” 正文 第六十八章 抢人 刚才那些同僚进来要人的时候,林刚是冷笑又鄙视,觉得一个个的心里没点数,李兄弟这么勇猛的人物会去你们手下当兵,都在一个个想桃子吃。 他是根本都不担心李旭会跟这些人走,果不其然直接被都尉大人用四字真言全部赶跑了。 可是没想到一转头都尉大人也打起了李旭的主意,林刚这就不能不急了,霍然起身大声道:“李兄弟,你来我的营中,我这个校尉让给你当,我给你当副手。” 这话李旭一愣,李都尉一惊,斜眼看向林刚这个爱将,心道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也来跟本官抢人,而且还甘愿让出校尉一职,真是下了血本啊。 看得出来,经过今天的比试,林刚已经彻底被李旭被折服了。 李都尉轻咳一声,眯着眼睛看着林刚缓缓道:“林校尉啊,不可冲动,你可是咱们州军之中最年轻的校尉,前途无量,岂能说不当就不当。本官倒是可以行文兵部,再给李旭小兄弟授一校尉之职,届时你二人便是我州军双骄,交相辉映,岂不是一时佳话?” 林刚一滞,这才想起来顶头上司比自己的能量可大多了,自己这个校尉可不是他想让就能让的,可是李都尉却可以行文兵部提议给李旭再授一个校尉之职。 自己刚才的话明显没有可操作性,但是李都尉的话却很有实现的可能性,所以林刚一时有点沮丧,但是却不想就此放弃,只是瞪大眼睛看着李都尉却一言不发。 李都尉也斜眼瞅着林刚,两人用眼神默默的对峙起来。 “咳咳”一旁的咳嗽声打断了两人的眼神对峙,转头看去,正是李旭一脸尴尬地望着两人。 “我说两位,你们在这里说了半天,是不是也该问问我这个当事人的态度啊?” 两人闻言一愣,然后不约而同的抬手拍了拍额头,显然都把这一茬给忘了。 林刚性子急,抢先道:“李兄弟,你还是来我这里吧,你若当校尉,我就在你手下当个军侯。你若是当个军侯,我就在你手下当屯长,你若是当个屯长,那我当个什长伍长都行。到时候咱哥俩并肩作战,绝对是战场上最好的搭档!” 李峙锦看着林刚急吼吼的样子,暗道自己这个爱将还真是拿得起放得下,为了将李旭留下,都甘愿去当小兵了。 但是他并不着急,等林刚说完这才笑眯眯地对李旭道:“李旭兄弟,林校尉对你的推崇之情确实让人感动。只是我刚才的话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我在兵部还有点关系,你这个校尉只要报上去基本没太大的问题。凭你的本事,起点高一点,以后肯定会前途无量的。” 林刚有些无奈,自己这个小校尉比起都尉大人来还是能量不够大啊,所以只能看李旭自己的选择了。 李旭看着二人期待的眼神,略微有点不好意思,感觉脸皮被看的都有点发痒,伸手挠了挠,这才不好意思地微笑道:“多谢都尉大人和林校尉对小子的抬爱。只是小子来之前已经答应了本县的刘县令要回去担任三水县尉,帮助刘县令组建乡勇营抵御贼寇的。不过两位的情谊李旭记在心里了,日后若是有机会,一定会报答的。” 两人看李旭语气认真,态度坚决,只能同时心中暗叹一口气,放弃了抢人的打算。 “既然如此,那我就祝李兄弟一切顺利,相信以你的本事,扬名军中那是早早晚晚的事情。若是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开口,我林刚能帮的一定会帮你。” 林刚上前一步,本想伸手拍拍李旭的肩膀,但是又想起李旭之前的动作,伸出右手拉着李旭的手使劲晃了晃。 李旭被他晃得有点晕,心道这林校尉学的倒是挺快的。 等林刚跟他“握”完手,他又拍着林刚的肩膀笑道:“多谢林兄,说不定很快你我就有并肩作战的机会。” 林刚被李旭拍的肩头一沉,苦着脸挤出一丝笑容:“李兄弟真不用这么客气的。” 李都尉接过来道:“有李兄弟这样的少年英雄保卫乡梓,那是三水县百姓的福分。等你回了三水县,若是有什么需要州军支应的,尽管开口,在本官的权限范围内的事情一定会尽力满足。” 李旭躬身拱手谢过。 说起来,李旭回去当县尉之后,虽然顶头上司是刘县令,但是李都尉作为耀州都尉,也算是他业务口的上级对口领导,所以这个关系搞好了以后也会有很多方便的。 林刚拉着李旭到一旁去问他怎么练成如今这身本事的,李旭一眼无辜地说自己随便练练就这样了,也没怎么认真。 林刚听到更是无语了,虽然知道这话不靠谱,但是也更加了解什么叫做人比人气死人,只能归结为李旭的天赋太过惊人。 另一边,李都尉已经让军中文吏把李旭考取武举人的考核文书填好了,每一项的考核结果都是“上佳”。 这其中还包括兵法策略这一项。 这是武举考试中唯一的一项笔试题,但是根本不需要李旭动手,李都尉已经吩咐军中文吏给代劳了。 其实所谓的兵法策略考核的主要内容还是以《孙子兵法》等古代兵书为出题范围,从中节选一段要求默写出来,就算合格。 说白了就是客观性的问答题,根本没什么技术含量的。 毕竟秦国武举还是以武力为主要考核内容,兵法策略都算是选修课了,成绩好坏不影响大局的。 当然,参加武举还是要识字的,基本的文化水平还是得有的,否则到时候连军令地图都看不懂那就麻烦了。 除了成绩单,李都尉表示自己会尽快行文兵部职方司,给李旭的武举人身份备案,到时候兵部会把武举人的正式身份凭据盖章好送到州中,州中也会尽快送给李旭的。 李旭再次谢过李都尉。 此时已经是到了午饭时刻,李旭腹中已经饥饿如鼓,于是邀请李都尉好林刚两人去城中饮宴。 李都尉推说军务繁忙婉拒了,林刚却很爽快的答应了。 李旭也不意外,两人的身份毕竟不同,做事的时候考虑的角度自然也不同。 李峙锦作为一州都尉,在耀州也算是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虽然很欣赏李旭,但是也不可能放下身份去跟一个新鲜出炉的武举人去喝酒吃饭。 林刚就不一样了,虽然是个校尉,但是却只是个校尉,跟李旭一起出去吃饭也不会多引人注意。 李旭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再次谢过李都尉,便拉着换了一身便服的林刚出了营门。 到了营门口,却意外地看见都尉李峙锦的马夫牵着之前李旭骑过的那匹黄骠马在辕门外等待。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李都尉的馈赠 , 那马夫看见李旭,牵着马走过来对李旭行了一礼,然后说都尉大人让他特意在此等候李旭,要把这匹黄骠马送给李旭作为坐骑。 李旭有些惊讶,看向黄骠马。 黄骠马却凑过巨大的马头在他怀里蹭了蹭,显得很是亲昵。 马夫笑道:“举人老爷,都尉大人说了,这匹马跟您有缘。这匹马还年轻,才两岁多,跟着自己也没有什么上阵杀敌的机会,举人老爷是少年英雄,能让追风跟着您一起纵横沙场,那也是它的福分。您可千万别拒绝,否则小人可交不了差啊。” 李旭看看不远处自己护卫手中牵着的自己的那匹白马,再看看在自己怀里蹭来蹭去的黄骠马,点了点头道:“既然都尉大人盛情,那我就收下了。请代我谢过都尉大人的恩情,我会善待追风的,也更加不会辜负都尉大人的期待。” 马夫点头答应,然后告回营。 林刚看到这一幕,叹道:“李兄弟今日一鸣惊人,李都尉实在是起了爱才之心啊,连自己最珍爱的追风马都送给你了,真是对你不薄啊。” 李旭点头道:“都尉大人厚爱,日后必要回报的。” 说着便牵过黄骠马抚摸两下,黄骠马喷出一个响鼻,显然此刻心情愉悦,李旭翻身上马。 林刚自然也是有坐骑的,却是一匹黑马。以李旭的眼光看来,也算是一匹良马,但是却无法与黄骠马相比,甚至连李旭的白马都比不上。 李旭招手让护卫牵马过来,然后示意林刚骑自己的白马。 林刚看到高大雄健的白马眼前一亮,围着转了一圈,啧啧称奇,直言不比黄骠马追风差多少。 李旭笑而不语,四人纵马向耀州城奔去。 到了城中林刚熟门熟路的找到一家酒楼请李旭吃了一顿。 酒酣之际,李旭听林刚发了不少牢骚,主要就是州军之中日子乏味没有多少立功的机会,说着又引出了他是京城林家子弟的事,虽然说的不多,但是李旭又不难猜出来一二。 林家的家主好像是秦国军中大佬,在军中势力颇深。林刚虽然有本事,但是却毕竟是旁支子弟,所以没有如同其他主脉子弟一样进入御林军中镀金或者边军之中积功,而是被打发到耀州州军这种两边不靠的地方来熬日子。 这种看不到前景的日子让心高气傲的林刚颇为郁闷,一直嘴里喊着杀贼杀贼。 秦国以武立国,若无军功,一辈子的前程基本就能一眼看到头。 所以将门子弟最快的晋升方式就是依靠军功。 但是以林刚目前的身份,根本没有多少立功的机会。 耀州周围虽然也有山贼乱匪,但是都机灵着不会轻易来到州城附近生事。 州军有镇守州城的重任,自然也不能随便跑到别处去剿匪,所以就变成了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林刚喝的已经有些说话口齿不清了,但是还继续拉着李旭一起喝。 李旭也是来者不拒,喝的不比林刚少,但是眼神却一直很清明。 他看着林刚,在思考林刚为自己所用的几率有多大。 林刚虽然不能跟自己这个挂逼相比,但是却也的确是一员骁将,而且看起来人也没那么深的城府。 但是想了想,他还是放弃了开口的打算。 毕竟现在现在还啥事都没干出来,就算开口人家也不会放弃校尉一职跑去他一个小小县尉手下当兵的。 还是等以后吧,等以后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说。 一顿饭吃了足足一个多时辰,林刚都趴在桌上开始打呼噜了。 李旭无奈,只能叫来店小二,先把账结了,又给了店小二一些赏钱,让他给林刚找个地方睡一觉,待他酒醒之后再回军营。 这家伙说好请客的,结果自己先喝醉了,最后还是得自己会账,这算啥?炒股炒成了股东? 李旭默默的吐槽了一句,然后带着两名护卫出了酒楼往宋府而去。 回到宋府的时候,身量惊人的俏丫鬟小彤看到李旭眼睛瞬间变得水汪汪的,行礼过后说是大长腿已经来过好几次来,每次看到李旭没回来都是一脸失望。 李旭想她是不是有什么急事找自己,不过转念一想,人家的三叔可是堂堂知州,他都解决不了的事情自己肯定更没戏,于是不露痕迹的欣赏了一下俏丫鬟凹凸有致的丰润身段,让她去告诉郁瑜自己回来了。 不一会,郁瑜就一阵旋风似的冲了进来,二话不说,先是围着李旭转了好几个圈,一双杏眼在李旭身上前后左右的来回打量,看的李旭心中直发毛。 “停停停!你这是干啥?撞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挑牲口呢!” 李旭赶紧拦住她,没好气的说道。 “噗嗤”一声,郁瑜被李旭的话给都逗笑了,这才停下来不转圈了。 “旭哥哥,我这看了半天,除了看见英俊潇洒四个字之外,但是怎么也看不出另外四个字啊?” 郁瑜嘟着嘴说道。 “你能看出英俊潇洒四个字已经算是审美正常了,可是还想看出什么来?有些事呢是看不出来的,要试一试才知道的。” 李旭接话,一不小心就开了一个隐秘的小车,不过郁瑜肯定是发现不了的。 结果郁瑜闻言一副的确如此的表情,点点头道:“对呀,要不是李都尉派人将你今天考武举的经过和结果告诉了三叔,三叔又恰好告诉了我,我都不知道旭哥哥你竟然还是个力大无穷的猛将呢。可是你这瘦瘦的样子哪里像猛将了,那些猛将不都是一个个腰大膀圆,身高三丈,眼似铜铃,狮鼻阔口吗?” 李旭犯了个白眼,心道你说的那是狮驼岭的狮子精吧。 他轻咳一声,语重心长地道:“小鱼儿,男人猛不猛不能光看表面。我到底够不够猛,你日后肯定会知道的。” 大长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眉眼弯弯地笑道:“不过旭哥哥你能顺利取得武举人的功名,我很为你高兴。三叔已经派人回来交代了,要晚上为你设宴庆祝,而且还说要送你一个礼物。” 李旭眨眨眼,没想到宋昱还有礼物要给自己,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却也有点期待。 他看着一脸笑容的大长腿,忽然微笑道:“小鱼儿,我成了武举人,你这么高兴干嘛?” 郁瑜黛眉一扬想说自己当然有理由开心了,可是一想到自己和李旭之间虽然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却什么承诺都没有,甚至李旭根本都没碰过她一下,这让她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下来,最终小声地道:“我,我们是朋友嘛,朋友高中,我当然要开心了。” 不过说着开心,表情却有显得委屈幽怨。 李旭看的好笑又有点过意不去,不再逗她,走过去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柔声道:“谢谢你小鱼儿,看到你开心我也很开心。若是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们以后一起欢笑一起开心。” 郁瑜一愣,低落的神情一下子消失了,猛地抬起头,怔怔的地看着李旭,一双好看的大眼睛亮晶晶的。 正文 第七十章 竟然是个玩鞭的高手 夜间的宴席跟昨夜的一样丰盛,只是宋夫人一见到李旭,就跟郁瑜一样围着他转了好几圈,上下打量,嘴里还啧啧称奇道:“真没想到旭哥儿这般俊秀的人物竟然是如此勇猛,竟然连州军第一猛将都自愧不如,真是看不出来啊!” 李旭脸上带笑,心道若是你知道我的勇猛那就事情大了。 宋昱今天倒是早早就到了,对着李旭又是一阵夸赞。 听说李都尉把自己的坐骑追风都送给了李旭,颇感惊讶,道:“老李很看好你啊,这是提前跟你结下一份香火情啊。” 李旭笑道:“李都尉如此抬爱晚辈,并非只是因为我个人,这里面更重要的是有三叔您的面子在里面。” 意思很明显,李峙锦又是拉拢又是赠马,不光光是因为李旭个人能力强,还因为李旭后面站着一个宋昱。 交好李旭就是向着宋昱示好。 宋昱笑而不语,但是看着李旭的目光却更是满意,知道眼前这少年不光是武艺高强,心思也是极为玲珑剔透的。 酒过三巡之后,宋昱便起身带着李旭来到一处位于偏院的一座小型武库之中。 武库虽然不大,只有大约三间屋子那么大,但是门口却有两名着甲的护卫值守。 宋昱用身上带着的钥匙亲自打开厚重的大门,推门进去,李旭跟在后面。 武库分为两间,第一间屋子里是些盔甲刀剑以及弓弩盾牌等物,虽然质地精良,但是却没有什么稀奇的。 宋昱带着李旭径直进入第二间屋子,这间屋子中的显得空旷许多,只是在靠近墙壁的位置摆着几排架子,上面分别陈列着一柄长柄大斧和一柄长柄大刀以及一根九节铁鞭和一对铁锏。 这些兵器上面都有着明显被使用过的痕迹。 宋昱目光一一掠过这些兵器,感慨道:“这些兵器都是我宋家先祖曾经用过的,这柄大斧是我祖父用过的,长柄大刀是我三叔祖父的,铁鞭则是我仲高祖父用过的,铁锏是我叔高祖父的兵器。” 李旭看着,心中感慨宋家的祖先都是猛人,用的全都是猛将才能用的重型兵器。 宋昱转头看李旭一脸肃穆,眼中闪过笑意,继续道:“我宋家是以武传家的,祖宗家训,凡是宋氏子弟,无论男女皆要习武,不仅为强身健体,更为了不忘祖先的创业艰难,保持宋氏的尚武之风。” 李旭点点头,看向宋昱,好奇问道:“那三叔您是练什么兵器的?” 他不太相信宋昱这样一个典型的文官模样竟然还习过武,就算习过,估计也是一些花拳绣腿。 宋昱似乎是看出来了李旭的心思,只是笑道:“那你猜猜。” 李旭眨眨眼,试探着问道:“练剑?” 不知道为何,宋昱总感觉李旭的表情有点古怪,眉头皱了皱,摇摇头,不再让他猜,转身走到那一对九节铁鞭面前,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然后双手捧起九节铁鞭,走到屋子中央的空阔处,重心下沉,扎稳马步,右手持铁鞭摆了一个起手式后忽然轻喝一声,手中铁鞭瞬间横空劈下,炸起破空之声。 李旭眼前鞭影重重,九节铁鞭上磨、下扫、中截、直劈、测撩、绞压等击法纷纷使出,宋昱则随着铁鞭的相应击法脚步灵活移动,身形轻捷奋迅,腾挪有致,将鞭法的挡、摔、点、截、扫、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击法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 片刻后宋昱收手,站在原地微微喘气,目光却不无得意的看向李旭。 李旭由衷感叹道:“没想到三叔竟然是玩鞭的高手,难怪三婶跟您伉俪情深,小侄佩服佩服!” 宋昱虽然一番耍下来有点喘气,但是听到李旭这话却是自得的微微一笑,觉得这小子武艺不错,眼光也是不错。 只是不知道自己玩铁鞭跟自己老婆有什么关系,难道自己真是老了,不懂年轻人的语言了?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将铁鞭重新放回到架子上去,然后很大方地对李旭道:“这里面的兵器你随便挑一件,就当是我这个做三叔的送给你的礼物,庆贺你今日取得武举人功名。” 李旭没想到之前郁瑜所说的礼物就是指这个。 他虽然现在有横刀和火铳作为主战兵器,但是横刀在骑马冲阵的时候毕竟还是有点短,面对敌人的长兵器会有点吃亏。 火铳目前最大的作用就是偷袭,而且还不能经常在人前亮相,所以李旭觉得自己需要一个适合马战的长兵器。 他目光从那些长柄大刀和大斧上掠过,转了一圈后落到了角落里一个架子上放着的一样武器上,然后指着那个武器道:“三叔,我想要这个。” 宋昱转头看向李旭看中的那把长兵器,脸色迟疑了一下,道:“你确定要这个?” 李旭道:“难道三叔舍不得?” 宋昱摇头道:“并非是我舍不得,兵器就是给人用的,在战场上能够杀敌立功才是一把兵器的最好归宿。” 宋昱还真不是舍不得,盖因李旭看中的这把兵器是一支长达一丈八(四米多)的马槊。 马槊本质上就是一种骑兵用的长矛,但是却因为其战法的特点,所以要比步兵用的长矛更长,材质更讲究,做工更精良。 马槊因多用于重骑兵冲击,所以对于槊柄的强度要求很高,因此多选用材质精良的积竹柲或者其他优质木材。 再加上对手也是人马皆披重铠,所以对马槊的矛头材质要求更高:选用更好的钢材,槊刃要做的更为狭长修直,更加利于穿刺。 马槊从魏晋时期兴起,一直在战场上活跃到了明朝前期。 南北朝时期以及隋唐时期,涌现了一大堆的善用马槊的猛将,比如说单雄信就善使马槊。 不过比他更猛的是就是门神兄尉迟敬德。尉迟敬德不仅善于使槊,而且还善于避槊,夺槊。 单雄信就是在战场上被尉迟敬德夺其槊然后又给一槊刺死。 齐王李元吉也算是一员善使马槊的猛将,曾经李世民让尉迟敬德与元吉演练夺槊,元吉不忿,全力用槊猛刺敬德,但是数次被敬德成功夺槊,元吉心中怀恨,这也是他后来跟李世民兄弟反目的一个导火索。 但是眼前这把马槊却不是常规形制的那种马槊,而是马槊的一种变种。 一般的马槊只有一头有锋刃,而这把马槊却在尾端也有锋刃。 换句话说,这就是一把双刃槊。 正文 第七十一章 双刃马槊和四棱铁锏 众所周知,长矛最普通的用法就是以双手分别握持矛柄的尾部和中断,一起发力,矛刃既可以有效刺杀敌人。 而如果两头都设有矛刃,实际上会让使用者难以操作,甚至会有杀伤己方的风险。 但是如果在极端特殊的前提下,倘若能够同时操作矛的两端分别攻击敌人,会额外提高攻击效率,因此双刃矛就产生了。 据说东汉末年的公孙瓒就曾经使用过双刃矛,有一次带着几十名白马义从出巡,结果遭遇了数百名鲜卑骑兵,公孙瓒使用双刃矛冲入鲜卑骑兵阵中,杀伤数十人,鲜卑骑兵被他的勇猛所惧,最终溃逃。 除了公孙瓒,据说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冉闵曾经也用过双刃矛在敌阵中纵横驰骋勇不可当,大败后赵汝阴王石琨。 还有南梁勇将羊侃更是厉害,用的巨型双刃槊长两长四尺,粗(槊杆截面周长)一尺三寸,演武的时候路边看得人太多,很多人爬到树上看,结果把树都给压断了,因此他的这边巨型双刃马槊又得了一个“折树槊”的美名。 而此刻,李旭眼前这柄马槊就是一根双刃马槊。 宋昱正是因为知道这种兵器的难以操作,所以才会面露迟疑。 他对李旭道:“这柄马槊是我曾祖父当年跟随陛下打天下时在宁夏缴获的,据说有可能是当年西夏王李元昊手下猛将所用。曾祖缴获之后曾经试用,发现不合心意遂弃用。其他将领也多有尝试者,但是最终都放弃了,所以这根槊就一直搁置在库中无人问津。” 李旭自然明白宋昱的意思,嘿嘿一笑,走上前去,双手捧起那柄双刃马槊,入手感觉一沉,心中暗道这的确是非常勇猛之人才能使用。 手持马槊,李旭出了武库,来到武库门前的一座小型演武场上。 宋昱知道李旭打算演练一番,所以吩咐护卫点燃了几根火把置于演武场四周,演武场很快就变得亮堂起来。 李旭凝立场中,右手握在槊杆中后部,槊尖斜斜向上指向虚空,先是闭眼感觉了一下手中的这根奇门兵器,不动如山。 但是某一瞬却忽然暴喝一声,手中长槊迅疾无比的猛然劈向虚空,发出一声惊人的破空声,让场边观看的宋昱和两名护卫都是精神一振,瞪大眼睛看着场中。 双刃马槊在李旭手中或刺、或劈、或砸、或挡、或挑、或格,宛如一条活过来的蛟龙一般在飞舞腾挪,灵活异常,破空之声不绝于耳。 李旭虽然不曾学过枪矛,但是却也知道基本的用法,而且还将刀法之中的一些用法给融了进去,所以很快就对手中这杆双刃马槊有种如臂使指心随意动的感觉,演练起来越发的纯熟圆润。 若是不知情的人看到,肯定会以为他已经在这杆马槊上浸淫了许多年才会有这般威势。 宋昱看到这一幕,心中又是惊诧又是感叹,暗道眼前少年真乃习武其才,自己担心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 两名护卫本以为李旭只是家主带来参观武库的,却没想到这少年竟然是个猛将型人物,两人都看的如痴如醉。 片刻后,李旭演练完毕,将马槊反手斜握在背后,走到宋玉面前,笑道:“三叔,小侄刚才这番演练可还能入您这位玩鞭高手的法眼?” 宋昱感慨道:“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你的习武天赋之高是我生平仅见。这柄双刃马槊就归你了,希望日后能助你在沙场上多立战功。” 李旭一喜,急忙谢过。 宋昱又上下打量一番,道:“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来。” 说完就进了武库之中,不多时手中捧着李旭之前见过的一根四棱铁锏走了出来。 “你天生神力,又喜欢陷阵,你的长刀虽然锋锐,但是论起破甲之利却不如鞭和锏这种钝器。这根锏就送你了,配合上你的双刃马槊,一长一短,互相配合,可让你在马战之中远近兼备。” 李旭闻言更是大喜,知道宋昱说的很有道理。 如今各国精锐军队着甲率都很高,刀剑长矛等兵器对于重甲敌人来说显然力有未逮,而鞭、锏以及铁骨朵等击打型的钝器却显然更加实用。 将双刃马槊递给旁边的一名护卫,李旭双手接过那根铁锏,细细打量。 此锏通体黝黑,似为镔铁打造,入手沉重,李旭估计约莫在十五六斤左右,长条形,四棱,全长约在一米左右。棱身前细后粗,锏柄呈瓜锤状,茎套花梨木,近手处穿孔可系绳索挂于腰间。 李旭越看越喜欢,右手握锏随手挥舞几下,颇感趁手,心中更喜,再次谢过宋昱。 宋昱看李旭如此喜欢,也是欣慰道:“这样的兵器在合适的人手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此锏跟你是跟对了人了。” …… 待李旭一手持锏,一手持槊,跟着宋昱回到花厅,早已经等待多时的宋夫人和郁瑜都是惊诧不已。 宋昱笑着将前事叙说,两人都是又惊又喜,对李旭又是一通夸赞。 此时饭菜已凉,宋夫人让人撤席后又奉上香茗,四人围坐闲谈。 说的话题主要是李旭回三水县后的事情。 宋昱道:“若是有需要三叔这里支应的,尽管写信来告。不过你也不用谢我,各县组建乡勇营也是朝廷大策,三水县又是我治下之地,帮你就是帮我自己,也是帮。” 李旭眼珠子一转,立刻道:“既然三叔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待回到三水县后,我会尽快招募乡勇的。只是县中武库物资空虚,兵器铠甲战马粮草都却缺,这些还需三叔帮忙啊。” 宋昱一愣,手指虚点李旭笑骂道:“我刚说完你就立刻开口,还真是一点都可客气。不过我既然说了帮你那就不会食言。我这里可以给你五百套皮甲五百根长矛,三百步弓和一万支箭。再多也没有了。” “你小子不要这么斜眼看我,非我小气,我能给你这么多已经是不少了,要知道耀州治下可有十五个县,如果其他县知道了都来找我要,我就是把州军武库搬空也不够的。” 瞪了李旭一眼,宋昱又道:“这州军毕竟是李峙锦那边在管,我能给你许这么多也是看在李峙锦对你欣赏的份上,否则换个人,这老李肯定跟我急的。所以,你小子就知足吧。” 李旭这才嘿嘿一笑道:“劳三叔费心了,那啥,我刚才在武库之中看到外面好像有一张角弓不错,我正好缺一张骑弓,三叔,你看……” “真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小子,行行行,给你给你……” 正文 第七十二章 紧急军情 第二日一早,李旭就跟宋昱夫妇辞行,带着两名护卫出了耀州城,往三水县赶回。 郁瑜一直送到了城外五里处才在李旭的劝说下依依不舍的返回宋府。 这一次耀州之行,可以说是收获满满,不仅获得了预想的武举人身份,更是在宋昱面前留下了一个好印象,得了三件趁手的兵器,还得了一批武器装备。 这些收获虽然让人开心,可是却也是在情理之中。 不过能够得到耀州都尉李峙锦的青睐,以及骑兵校尉林刚的的友情,这就是意外的收获了。 不过想到林刚,李旭在想那家伙看着挺猛,酒量却不咋地,也不知道昨天一觉睡到了何时。 三人继续向前疾驰,又行了五六里地,却见前方官道一侧有一处亭子,亭子之中站着一人向着自己的方向翘首相望。 待近一些,李旭发现那亭中之人竟然是自己刚刚还在念叨的林刚,心中惊讶,勒住马缰,停了下来。 林刚此时也发现了李旭,快步从亭中走了过来,头发眉毛上都顶着一层薄薄的露水,显然很早就在这里等待了。 李旭跳下马走上前去拱手笑道:“林兄宿醉可醒了?” 林刚闻言羞愧不已:“兄弟别再笑话我了,昨日说是我做东,却自己先喝倒了,最终还要兄弟你来会账,真是汗颜。下次兄弟再来耀州,为兄一定好好补偿你。” 李旭笑道:“那林兄可得好好练习一下酒量了,否则我那点身家都不敢跟你出去喝酒了。” 林刚被李旭调侃的更是老脸一热,连连摆手说绝对不可能再有下次了。 两人笑了一阵,李旭问道:“林兄怎知我会今日经过此处?” 林刚道:“昨日你心心念念要早点回三水县上任,既然事情已经办妥,那就没理由再继续在耀州待下去了,所以我今天城门一开就早早出城在此等候你。而此地又是去往三水县的必经之路,你若回三水县必然要经过此处的。果然让我等到了。” 李旭叹道:“林兄果然细致周到,小弟很是感动。若是女子,恐怕已经生出以身相许之意了。” 林刚笑骂道:“你长得已经让许多女子汗颜了,若是真为女子,那便是红颜祸水了,我可不敢要你相许,怕折寿啊。” 两人又是一阵大笑,彼此之间感觉关系更近了。 笑罢,林刚看着李旭感慨道:“兄弟你才十六岁就已经是一县县尉了,比起你来,愚兄蹉跎这许多年却只是一介小小的州军校尉。若是再过三年两载,以你的能为,到时候见面说不定我还要称你一声将军呢。” 李旭有意无意地道:“若小弟真有一日能够扶摇直上,届时若邀林兄来共创大业,希望林兄不要推辞就好。” 林刚也没多想,点点头道:“若真有那么一日,愚兄我定然前去兄弟麾下效力,跟着你愚兄服气。” 李旭点点头,心道你可记住自己的话,迟早要把你扒拉到我的碗里的。 又说了几句,两人便拱手告辞,临别时李旭道:“林兄,此次耀州之行能够结识你这位兄弟,小弟我心中实在欢喜。我留了一件礼物给你,待你回营时便可看到。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说不定我们很快就会见面了。” 说完一拱手,不等林刚发问便飞身上马,顷刻间便远去了。 林刚在原地呆立片刻,也想不出李旭给自己送了什么礼物,最后摇摇头,骑上马向着州军大营奔去。 他昨日跟李都尉告了半天假,昨夜酒醒之后已经是深夜,便没有回营。 到了营门口,门口值守的士兵看到林刚回来急忙上前行礼。 林刚回礼后牵着马向营中走去,却没看到那士兵眼中羡慕的神色。 待回到自己的校尉军帐之中,一名亲兵看到他回来,迎上前来喜滋滋地道:“校尉您回来了,您的新坐骑卑职已经用精饲料给喂过了。大家伙都说那位李子龙不仅武艺了得,为人也是一等一的仗义汉子,都很羡慕校尉您啊。” 林刚听到一头雾水,什么新坐骑,什么李子龙的,完全听不懂。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昨日李旭在州军大营中出尽风头,又因为人长得俊秀风流,颇有些像这些年流行的三国话本中白马银枪的常山赵子龙,因此有好事者就给他起了一个李子龙的外号。 至于新坐骑,亲兵说是昨日下午李旭的一名护卫送来了一匹白马,说是送给林校尉的礼物。 军中之人都是好马的,就跟男人都是喜欢车的一样,这匹马一看就知道是一匹好马,身高雄健,毛发光亮,肌肉发达,众人围着一顿啧啧赞叹,都说只有李都尉的那匹黄骠马才能与之相媲美。 只是李都尉将马送给了李子龙,却不想李子龙又将自己的坐骑送给了林校尉,因此都对林刚很是羡慕。 林刚搞清楚原委之后,跑去马厩一看,果然是自己之前称赞不已的那匹白马。 他没想到自己之前只是随口一说,李旭就记在了心里,而且还直接给送到了营中,这让他一时心中颇为感动,暗暗记下了李旭这份情谊,日后有机会一定要报答的。 …… 虽然那匹白马对于其他人来说很难得,很珍贵,但是对于拥有马厩的李旭来说不过是花点钱就能搞定的事情,只要自己有马骑,一匹马送出去做个人情也只是顺手的事情。 只是这次收了李都尉的马,却没有给人家回礼,下次再去耀州城的话也给他还上一匹更好的马。 天下不光是打打杀杀,还有人情世故。李旭了解这一点,也在践行这一点。 ***太祖曾经说过,什么是政治?政治就是把自己的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 李旭深以为然,打天下嘛,不光是自己单枪匹马的干,也是需要盟友的。当然了,盟友也是需要提前投资的。 微末之时的遇到的朋友才是真的朋友,如果等发达了,那来往的多半都是些逐利之徒,只能与其共同谋利,却不可谋大事,更不可托生死。 三骑一路奔驰,黄昏时分便看到了三水县城。 三人正待进城,却忽然听见一阵马蹄声骤然临近,转头望去,却见一骑绝尘而来,马喷白沫,汗透重衣,背上几面三角形的彩色小旗在风中上下翻飞。 那骑士一边飞驰,一边嘶声疾呼:“紧急军情,紧急军情,速速避让,速速避让!” 一边嘶喊,一边从李旭三人身边飞驰而过,向着城门方向而去。 李旭心中一动,难道是延安府的高胡子有了新动作了?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扩军 , 看着那名报信的骑士飞驰进了县城,李旭心中有了猜测,但是也没有直接去县衙,而是先回了客栈。 回了客栈之后却发现李琴和张明蓉都不在客栈里,只有几个女子留在院子里洗衣服,看到李旭回来都急忙起身行礼。 李旭问过之后得知从他走的这几日里,李琴和张明蓉带着一群女人便一直在凌云楼那边忙活着,只有晚上才回来睡觉。 这几个女人帮不上忙,只能负责帮大家伙洗洗衣物做点杂务。 了解之后,李旭便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交代了店小二送热水过来。 店小二送来热水,李旭简单洗漱过后,一路疾驰的疲惫消解了不少,便吩咐护卫守在门外,不经允许谁也不许进来。 待交代妥当之后,李旭便坐在桌前开始仔细思考下一步的打算。 如果说以前他还是一介布衣,很多事情做起来不太方便的话,那么现在他有了武举人的功名,又有了县尉的官方身份,以前不能做的很多事情现在都可以做了。 从刚才那传递紧急军情的骑兵来看,能够传递到三水县的,肯定不是边关出了问题,最大的可能就是延安府的高胡子叛军有了新的动向,而且很有可能是南下了。 毕竟秦国的根基在关中地区,如果高胡子背后是魏国人在支持的话,魏国人当然希望高胡子动静越大越好,所以肯定不会同意高胡子在延安府停滞不前的。 只要高胡子能够南下威胁关中,那么就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比如说秦国调动边军回援,从而造成函谷关和潼关空虚,魏军便有了趁虚而入的机会。 这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后果,除非出现什么意外的变数。 虽然关中各县如今都开始招募乡勇,组建乡勇营,可是乡勇营要形成战斗力是需要时间的。 高胡子和魏国人显然不可能给关中各县太多的时间的,他们又不是傻子。 只要尽快的把关中搞乱,驻守边关的秦军主力就是不想动也不可能了。 而且李旭进一步的发散思维,魏国人可以在背后支持高胡子叛乱,那么会不会也煽动怂恿西边那些西域小国甚至包括北边的蒙古鞑子同时给秦国捣乱。 如果真的那样的话,那秦国的麻烦就真的大了。 所以,在这种形势下,关中各县组建乡勇营的速度势必会大大加快,门槛肯定也会降低,所以这就是李旭迅速将乡勇营变成自己自留地的好机会。 想到就做,李旭点开系统面板,找到军营那一栏,在上面一番操作之后,将现有的军队总人数扩展到了之前规划的一千正兵,扩充后的总兵力包括一个火枪兵大队一百五十人,一个轻骑兵大队两百人;两个弓箭手大队三百人,两个长矛兵大队三百人,一个掷弹兵中队五十人。 这些扩充的军队将在两天之内到达马栏山基地。 除了扩充军队之外,李旭还另外招募了三百名农民,增加基地的劳动力,开垦更多的荒地以及加快伐木的效率。 最后,他还下达了建造道观的命令。 道观建造之后便可以用来召唤道士,这些既有武艺又懂得看病还能帮人祈福做法的道士可是他组建情报网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系列的动作布置将李旭这段时间通过各种渠道积攒起来的银子几乎消耗了一空,粮食也消耗了一小半,但是李旭却觉得非常的值。 有了这一千正兵,他之前计划中的明暗两条腿走路的发展策略就可以开展了。 系统的事情搞定之后,李旭又开始给谭纶写信,一来是让他在新扩充的兵力抵达基地后将三百弓箭手和三百长枪兵以及一百轻骑兵分批化妆送到三水县城。 这些人将会以本县青壮的身份被李旭编入乡勇营之中,成为他牢牢掌握乡勇营的核心力量。 以后他肯定会逐步将三水县乡勇营三千个名额都换成自己的嫡系人马,保证乡勇营这支武装只能听见自己一个人的声音。 他自然明白县令刘健将乡勇营放心交给自己掌握的底气所在,但是刘健想用钱粮来卡自己脖子的打算注定不会实现的。 因为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乡勇营的人马会由三千名对李旭百分百忠诚的士兵组成。 更加想不到李旭拥有一个可以供给粮草的基地。 第二件事情就是把那张关中地区贼匪分布图交给谭纶,让谭纶按图索骥,与自己配合,一明一暗,有的放矢,利用剿灭这些贼匪来快速壮大。 同时,他还授意谭纶去安排一支人马客串强盗。按照李旭的设想,这支“强盗”队伍尽量不要在三水县内活动,而是在周围的其他县活动,主要目标就是那些乡绅地主。 目的是什么,目的当然是为了筹集钱粮。这些乡绅地主别看个个名声不显,但是家底却都很丰厚。 就拿李家庄来说,虽然李旭上前找陈氏要了五百石粮食和五千两白银,但是也只是李家一半的积蓄。 而李家庄在整个关中地区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大地主。 可见这些乡绅地主的家底有多厚。 更何况这些乡绅地主乡间豪强都有把银子藏起来的习惯,从客观上造成了市面上白银短缺银价飞涨的局面。 既然他们不喜欢花钱,那李旭就帮他们花一花。 不过地主也有好有坏,李旭虽然馋人家的钱粮,但是也不会一刀切的全部弄死。 肯定要根据其人事迹来区别对待,至于其中的尺度分寸,那就由谭纶去把握,李旭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至于为什么不要在三水县境内活动,那是因为李旭马上就要是三水县县尉了,万一这支“强盗”名声太大,刘健让他带兵去剿匪,李旭不去不行,去了又不能真剿,不剿又交不了差,届时就会左右为难。 想到此处,李旭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万一自己这支“强盗”队伍以后名声太响亮了,引起了高胡子的注意。高胡子要是派人来招揽,自己是不是要让他们趁机打入高胡子的手下? 如果真的那样的话,那就有意思了。 除了上面两件事之外,李旭又将自己这次去耀州城的事情简单提了一下。 写完信他又检查了一边发现没有什么遗漏的事情,这才找了一个信封封好,准备明日一早就派人送回基地。 忙完这一切,李旭打开房门,看见门口有一人在静静等待,看了一下却是之前安排在谭纶身边听命的一个护卫。 那护卫脸上风尘仆仆,一看见李旭立刻拱手恭敬道:“主公,谭先生让卑职送来一封信。” 李旭接过信,示意另一名护卫带他下去洗漱休息,自己重新回到房中展开谭纶的信看了起来。 一看之下,轻哼一声,心道果然被我料到了。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意外收获 谭纶的信里面说了三件事,第一件就是刘健果然派人去了李家庄查证李旭的身份。 这一点在李旭的提前交代下,谭纶安排的非常妥当。 刘健派去的人在李家庄随机找了一些在田中劳作的农夫,又“不经意”提到了李家二少爷李旭。 这些农夫提到二少爷都赞不绝口,说他对下人佃户很随和仁慈,又对父母孝顺,爱护兄妹,而且天资聪颖,又非常的有习武天赋云云,总之就是把李旭夸的跟一朵花似得。 这位“探子”又貌似无意的遇到了李家庄的管事老谭,又以应聘西席先生的名义来从老谭嘴中套话,老谭虽然表现的比较精明,但是毕竟只是个乡绅家的管事,被吹捧几句后便透露了许多信息。 虽然没有那么庄户人家说的那么夸张,但是却也足够印证李旭的身份和经历了。 这位“探子”老兄在李家庄周围溜达了半天才最终离去。 等他离去之后,谭纶才让人把塞住嘴巴绑起来的陈氏母子俩从柴房里给提溜出来,警告他们若是敢泄露半句就屠了庄子。 至于庄子里原本的那些庄户都被勒令关在了屋子里不许乱走,田间劳作的那些农户当然也是真的农民,只不过都是李旭手下的农民,自然不会露出任何破绽来。 待到谭纶带人撤走之后,脱险的陈氏母子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后发现这伙闯进家门的强人既没有抢他们的东西也没有杀一个人,心中虽然疑惑不解,但是却也暗暗庆幸,再加上谭纶临走前的威胁,自然更没有生出什么报官的心思。 成功应付了刘健的查证,李旭并没有什么太兴奋的表情,不够谭纶说的第二间事情却让他有些意外的惊喜。 原来谭纶带人回马栏山基地的时候,竟然在李家庄附近的路上碰到几个人,谭纶担心这几个人暴露自己一行人的行踪,让人抓住审问了一下,结果没想到这几个人竟然是三水县另一个大庄子陈家的人。 而这个陈家就是李琴的生母陈氏的娘家。 陈家庄位于三水县的土桥镇,距离李家庄也有七八十里,在三水县也算是一个有点实力的大庄子。 而这几个人正是陈氏的亲爹陈守义派来去李家庄找陈氏的,说是陈守义准备过六十大寿,所以要让陈氏带着一双儿女去给自己贺寿,顺便商量一下女儿李琴和陈氏的侄子的婚事。 结果这几个人还没见到陈氏,就被谭纶给碰上了。 而这几个人里领头的竟然就是陈守义的亲孙子,也就是陈氏那个想要跟李琴成亲的侄子陈子腾。 谭纶自然知道李旭的事情,也知道李琴是怎么回事,干脆当机立断带着随行的几十号人马押着陈子腾等人来到陈家庄,扮作绑票勒索的强人,冒用“野猪岭马天禄”的名号,以陈子腾的性命威胁,要陈守义准备一万两银子和五百石粮食,否则就撕票。 那陈子腾胆子小,稍微被吓唬一下就哭爹喊娘的,听得墙头上的陈守义和一群陈家人心惊胆战的。 看着谭纶带的人不多,陈家请的一个护卫还想逞能,站上墙头刚说了两句狠话,结果就被一支箭给射中翻下了墙头。 陈家人吓得不行,但是却还没有立刻答应,谭纶又让人当场切下陈子腾一根小手指,疼的陈子腾撕心裂肺的惨叫一通,陈守义差点吓得晕过去,赶紧连声答应谭纶的条件。 等到陈家准备好了银子和粮食,谭纶带着人押送着离开了十几里地之后才让人把晕过去的陈子腾扔在路边,然后拐上了回马栏山基地的路,又派人给李旭送信汇报这件事。 李旭自然看的心花怒放,大喊干的漂亮。自己还没来得及交代他,谭纶自己就先开干了。 不愧是跟戚继光齐名的抗倭名将,这决断力和行动力就是杠杠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的太六了。 不过这些意外得来的钱粮还没在系统后台入账,相比是谭纶一行人还没回到,马栏山基地。 谭纶心上说的第三件事就是建议李旭迅速扩兵,因为他已经在路上开始发现了一些零散的路倒,从各种迹象判断应该是从延安府那边逃过来的难民。 谭纶因此判断,延安府的局势已经彻底溃烂,高胡子的贼军应该不久就会南下,让李旭要加紧准备。 李旭心中更是佩服,谭纶又跟自己想到一起去了。 看完信之后李旭把信烧掉,免得被人无意发现。 然后又拆开自己的写好的那封信,一些地方修改了一下,主要是对谭纶勒索陈家庄的事情表示赞赏,并且吩咐再接再厉。不过不能再用野猪岭马天禄的名头了,毕竟马天禄已经被自己给灭了,县令都知道了。 不过李旭建议谭纶可以用黑牛窝那伙悍匪的名义,反正这伙悍匪已经臭名昭著,劣迹斑斑,自己迟早要收拾他们的,用他们的名义也算是给他们临死前再扬一点名声,也算对得起他们了。 待写好之后,又检查了一边,没有发现什么疏漏的,这才放入怀中,打开们吩咐店小二送饭菜过来。 店小二很快送来饭菜,李旭随手打赏了一块碎银子,店小二乐的眉开眼笑的离开了。 快速吃过饭之后,李旭这才施施然的向县衙走去,走到客栈门口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从凌云楼回来的李琴和张明蓉等人。 众女看到李旭又惊又喜,一番寒暄招呼之后,李琴问李旭去哪里。 李旭笑呵呵道:“县尊大人找我去商议大事,我不去也不行啊。” 李琴自然是不信的,李旭也没有多解释,让她们先回去吃饭休息,自己一会就回来了。 等李旭到了衙门大门口,守门的门子一看到他,立刻脸上堆满笑迎了上来行礼。 这位小爷三日前在县衙一日成名,人人都认识了他,都知道他是刘县尊的晚辈,而且还是即将上任的县尉老爷,脾气好像还不太好,因此都把他列入了不敢招惹的大人物名单之中,而且排名还很靠前。 “县尉老爷,您老人家来了。县尊正在和王主簿在二衙的签押房里商量事,吩咐小人说是看到您来了就赶紧进去。” 这门子一把年纪都比李旭那死去的富贵老爹年纪还大,却一脸谄媚的对着李旭一口一个老人家,还提前把县尉的官职都给叫上了,这让李旭有点腻歪,点点头便往里面走去。 刘健肯定在城门口安排的人,他一进城肯定就有人通知了刘健,所以才会吩咐门子在门口等自己。 看来刘健真的有点着急了。 不过李旭心中暗喜,刘健越着急,他的掺沙子计划进行起来就越顺利。 正文 第七十五章 老夫跟你拼了! 李旭一路进去,沿途遇到的衙役书吏都对他恭敬有加,有那机灵的便如门子一般唤他一声县尉老爷,有那老实的则是称呼一声李公子。 自然也有一些不认识他的,但是经过旁边人低声提醒之后也都急忙跟着行礼,总之没有遇到一个小说中那种有眼不识泰山上赶着装逼的。 衙门里面这群人要说可恶的确让人恨得牙痒痒,但是要说机灵却也是天下一等一的机灵群体,自李旭上次暴打马书吏后他的身份几乎等同于大白天下,再想扮猪吃虎基本是不可能的,当然仅限于本县范围内。 尤其是马书吏抱着一摞子书册,老远看到李旭就一溜小跑的过来,那谄媚的样子看着都快跪下来了。 李旭心中虽然鄙夷,但是却笑着拍拍马书吏的肩膀道:“表现不错,回头找王主簿把你调到我手下干活,我看好你哦。” 马书吏原本堆着笑的脸瞬间一滞,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 一路进了二衙,来到县令的签押房门口,老远就听到了里面刘健的声音: “王主簿,组建乡勇营一事不仅是朝廷下诏施行的国策,又关系着咱们三水县全县的安危,你既是本县主簿,署理钱粮之事,又是本县乡绅之首,这捐献钱粮一事理该做好表率才对。” 沉默了片刻后,王主簿的声音响起:“县尊,保卫乡梓我王家义不容辞,下官又忝为本县主簿,理应为县尊,为朝廷分忧。虽然王家家财薄弱,但是下官愿意凑出五百石粮食和两千两白银来捐给县衙,以助县尊组建乡勇营。至于其他乡绅,下官也会尽力劝说他们捐献的,只是能捐多少下官也不能打保票,只是是尽力而为。” 很快,刘健的声音再次响起:“那就请王主簿多费费心,告诉本县那些乡绅们一句话:‘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希望他们好自为之。’” 王主簿停顿了一下才道:“下官一定会把县尊的话转达给他们的。” 李旭如今耳力甚好,将这一番话对话听得清清楚楚,心中暗道这个王主簿拿五百石粮食和两千两银子糊弄老刘,真是把老刘当大善人了。 老刘最后那句话其实也是送给王主簿的,这老头也不知能不能听懂,估计懂了肯定也会装作不知的。 李旭大步往里走去,守在门外的刘县尊的长随认识李旭,一看见他急忙行礼道:“小人见过李公子。” 李旭笑着摆摆手然后高声叫道:“刘叔,我刚回来就听说有紧急军情传来,就赶紧来找你领差事来了。” 刘健的声音传来:“赶紧进来,等你半天了。” 李旭大步跨进房间,就见外面的会客厅里刘健和高瘦的王主簿分主宾相对而坐,每人面前一杯茶,茶水盈满,看样子都没怎么喝。 刘健面色平静,看到李旭进来却是对他点头一笑,招手示意他过去坐在自己旁边。 王主簿看到李旭却是眼中闪过一丝厌恶,轻哼一声没有搭理他。 李旭眼睛多尖啊,早看的清楚,心中冷哼一声,迟早要收拾你这老王八。 然后上前给刘健拱拱手行了一个礼大喇喇的坐在刘健旁边,也不搭理黑着脸的王主簿。 刘健的长随奉上了一杯清茶,李旭点头致谢,然后面对刘健道:“刘叔,我进城的时候看见了传递紧急军情的铺兵,是不是高胡子那边有动静了?” 刘健点头沉声道:“高胡子手下大将赵彪昨日领五千贼军破了陇东的正宁县城,破城之前正宁县令派人以八百里加急将消息传递了出来,如今想来正宁周围的宁县,长武,彬州等县都应该收到了消息。刚才在你来之前我已经换人将这一紧急军情送往了耀州城。” 李旭闻言心中一凛,正宁县虽然位于陇东,但是却正位于三水县正北,跟三水县接壤,两县县城相距也就两三百里之地。 正宁县城一破,三水县就首当其冲了,难怪刘健神情如此凝重。 若是贼军来的太快,自己的人还没到位,那三水县城能不能保住?这些乡绅地主们会如何反应,还有本县境内的那些山贼乱匪又会如何,刘健这个县尊应该早就有了准备,他又会怎么做呢? 李旭一瞬间心中转过许多念头,却没有开口,而是看向了对面黑着脸的王主簿,忽然用一副好像才看见他的语气夸张地叫道:“呀,这不是王主簿吗?哎呀,晚辈实在太失礼了,刚才进来只看见我刘叔,都没有注意到王主簿还在,恕罪恕罪!” “只是王主簿这脸色可看着不太好啊,难道是家里被贼人给抢了还是您自个得了什么绝症不久于人世了?做人呢,最主要的是要开心,啥事都得想开一点,想那么多也没用,该吃吃该喝喝,说不定哪一天就没了呢,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对于这个老家伙,李旭早就看不顺眼了。 当然了他可不是个心胸狭窄斤斤计较的人,只不过是馋人家王家的钱粮罢了。 目的还是很单纯的。 再加上他看出来了刘健也想收拾这个老家伙,所以损起这个老家伙来根本毫无心理负担。 王主簿闻言霍然起身,胸膛起伏,戟指李旭,怒目相对,眼中都快要喷出火来,一张脸更黑了。 “你你你……” 李旭笑道:“老王啊,你年纪不小了,可得悠着点,别一口气上不来直接过去了。你也不用太感激我,我这人吧最喜欢跟你们这样的前辈打交道了,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都可以来找我说说,我最喜欢安慰别人了。” 王主簿大怒:“竖子……” 话还没说完就戛然而止了,因为刘健忽然出声喝道:“不可无礼!” 话虽然是对着李旭说的,但是王主簿那一句“竖子安敢欺我”终究是没有骂出来。 看着李旭收敛了嬉笑,刘健这才转身对王主簿道:“王主簿莫要跟这小子计较,他年纪小不懂事,虽是一片好意,但是却说的词不达意的,若是有冒犯你的地方还请看在本县的面上原谅则个。本县找你二人前来就是商议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贼军一事的,你们都说说吧。” 看着县尊公然袒护李旭,还说什么一片好意,王主簿真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给过去了,但是县尊的面子又不能不给,只能深深呼吸一口气道:“既然县尊开口,那小官只有从命了。” 说完还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李旭却是微微一笑,摆出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表情,气的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王主簿差点又蹦起来。 直到刘健瞪了李旭一眼,他才表现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刘健看李旭老实下来,转头看向李旭问道:“你即将上任县尉,本县的防务全部由你主持,你且说说你有什么想法。” 李旭瞥了一眼带着不屑神色看过来的王主簿,大咧咧地道:“刘叔,这事我觉得挺简单啊。王主簿家里这么有钱,才拿出那么一点捐献,可见这老头有心留着那许多家产勾结贼军。与其便宜那些贼军,不如咱们直接抄了王主簿的家,用他家的钱粮来招募乡勇,岂不是一举两得?” 这话说完,刘健还没说话,王主簿却已经忍不住了,大叫一声:“竖子猖狂,老夫跟你拼了!” 说着就向李旭扑了过来。 正文 第七十六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 看王主簿向自己扑过来,李旭早防着他,起身往旁边一跳,手里拿着宋昱给自己签发的县尉告身晃道:“老头,你看清楚了,这是本县尉的告身,你若敢碰我一下,我就当你真的勾结贼军意图刺杀本县尉,到时候抄你家就真的名正言顺了。” 虽然知道李旭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但是王主簿还是生生止住了脚步,望着李旭脸色涨红,双眼喷火怒声道:“老夫羞与你这样狂妄无耻的竖子同衙为官,县尊,下官身体不适,先告退了。” 说完不等刘健同意,就气冲冲地走了。 待王主簿的身影完全看不见,刘健这才瞪着李旭道:“给我解释解释你为何要激怒他?” 李旭重新落座,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笑嘻嘻地道:“刘叔,难道咱俩想的不一样吗?贼军进犯的速度比我们想象的要快了许多,若是没有大量的钱粮,根本难以快速组建起乡勇营?别说那些山贼乱匪,就是这些乡绅,要说他们没有首鼠两端的打算,我是一万个不信的。还是我刚才的话,与其便宜贼军,不如咱们先下手。” 刘健叹口气道:“没有切实的证据随便抄没乡绅家财,事情闹大了很难收场的。” 李旭懂了,问道:“那意思就是若有证据的话,您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刘健不答,反问道:“你又有什么主意?” 李旭胸有成竹地道:“刘叔,派人盯着王老头,我估计不错的话,王老头这两日就会派人去联络贼军。到时候只要咱们来个守株待兔,王家的生死就操纵在咱们手里了。” 勾结贼军,那可是谋反大罪,有这个天大的把柄在手上,不怕王主簿不老实。 刘健反问道:“那若是他没有派人去联络贼军呢?” 李旭笑道:“这也简单,山不过来咱们就过去,他们若是不主动,说不定贼军也会主动联络他们啊。” 刘健一愣,但是很快明白过来,指着李旭道:“也只有你想得出来这种阴损的法子,不过大局面前也顾不了许多了。这事情既然是你提出来的,那你就负责到底。不过我可得提醒你,此事过后,你的名声可就在三水县臭不可闻了。” 李旭嘿嘿一笑,一副大义凛然模样道:“为了全县百姓的安危,为了县尊大人,我个人的名誉受到小人的一些诋毁又算得了什么。虽千万人,吾往矣正是我辈中人一生追求的境界。” 嘴上说着,心中却暗道到时候这些人能不能活着都不一定。 谁又会去在意一群死人的评价呢? 对他的话,刘健自然是一个字都不信的,话题一转,问起了他去耀州的经过。 李旭简单说了一下,听到都尉李峙锦送他一匹黄骠马,刘健颇有些惊讶道:“那匹黄骠马是不是名叫追风,我听说那可是李峙锦的宝贝疙瘩,竟然舍得送给仅有一面之缘的你,看来你小子真是入了他的眼了。” 李旭嘿嘿笑道:“没办法,魅力太大,人缘太好,想推辞不受都不行啊。” 刘健不理他的自吹自擂,却问起了宋昱答应的那一批军械装备啥时候送到,李旭道:“宋三叔说是这两日就会派人送过来,我估计这八百里加急军情一到,送来的时间会更早一些。” 刘健微微松了一口气道:“有了这批军械,咱们就能武装起第一批乡勇,到时候就算贼军来了也能有一定的防御能力了。” 李旭问道:“刘叔,那县兵真的不堪一用吗?” 刘健叹口气道:“县兵说是五百兵额,可是实际上只有一百多人,且装备陈旧,兵员还多是老弱,平时只能在城门口当个门神,根本不济事的。” 李旭好奇道:“这吃空饷这么严重吗?难道朝廷不管吗?” 刘健道:“原因很复杂。这些年朝廷一直跟魏国屡屡争战,银子大都投入边军那边去了,这些县兵的军饷经常拖欠,再加上其他原因,久而久之就成了这样了。总之,县兵你就不要指望了,还是把心思全部用在乡勇营上。” 李旭点点头,接过来道:“乡勇营虽然定了三千兵额,但是却也不能一下子就把三千人全部招满,不过只要能给我五六百人马,我有信心在贼军来时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到时候军威大振,报名应募的人就会更多,三千人也会很快招满的。” 刘健道:“你有这个信心就好,只要你能挡住贼军,不让他们快速攻下县城,州军那边应该也会很快派来援军的。到时候就筹集钱粮就容易多了。” 至于如何筹集,两人都没有明说,但是都心照不宣。 其实说白了也很简单,如果乡勇营一战成名,证明了自己有能力保护乡梓,那么刘健这个县令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向那些乡绅地主摊派钱粮。 若是他们乖乖听话那就一切好说,如果不听话的话那乡勇营手中的刀对准的可不光是贼军了。 两人接下来又商量了一下征发百姓加固城防,以及城外百姓迁入城中避难等事,这些事情刘健基本上都有成法,说是商量其实也只不过是说出来给李旭听而已。 李旭自然不会去揽这些活,他的重心还是放在组建乡勇营的事情上。 只要他新招募的那些兵力抵达,他有信心给敢来犯的高胡子贼军一个深刻的教训。 况且他这只是明处的人马,可别忘了背后还有谭纶带领的那一部分真正战力强横的火器军队呢。 三水县只是一个小县城,高胡子不可能派太多的兵力来攻打的,能有个两三千就差不多了。 而这些贼军里面真正的精锐估计也就两三百,不会超过五百人。 毕竟高胡子起事也没多久,手下的兵丁成分不是山贼土匪就是被裹挟的百姓,也估计有一小部分延安府各县的溃兵。 这样一群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能有多少战斗力可想而知了。 李旭到时候名义上率领的是一支老百姓刚刚组建的乡勇营,但是谁能想到这些老百姓却都是真正的不畏生死可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的绝对精兵。 所以,李旭并不太担心能不能赢的问题,他想的是在即将到来的战斗中能够得到多少好处,这个才是真正的重点。 事情谈的差不多了,李旭告辞离开。 刘健告诉他明日一早在县衙当众宣布他上任的消息,让他正式亮相。 李旭点点头,大步流星地离开县衙,向着客栈返回。 只是他身后原本跟着的两名护卫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正文 第七十七章 招摇过市的李县尉 两名护卫自然是被李旭派去监视王主簿的动静了。 王主簿在县城的宅子位于城西,而且县城还有好几家铺子,平日里就是住在县城的宅子里。 李旭不能确定王主簿会不会派人去联络高胡子的手下大将赵彪,但是有枣没枣先打两杆再说。 不过无论他会不会勾连乱军,李旭都已经把他列入了猎物名单上面。 回了客栈之后,李旭就一直等着。 等了大概一个时辰左右,一名护卫回来禀告说是王主簿派了贴身小厮出去了一趟,护卫跟在后面,发现这小厮把王家在县城的几家店铺的掌柜都叫了过去。 那些人现在还在王宅里面没有出来,另外一名护卫还在暗中盯着。 李旭听完,又派了两名护卫过去,总共四人前后门同时盯着王宅。 他猜测自己今天的话刺激到了或者说提醒到了王老头,这家伙召集各家店铺的掌柜,要么是交代他们藏匿财物,要么就是打算将财物偷偷运出城去,免得被衙门给吞没了。 不过李旭并不担心王老头的小心思会实现,因为只要刀在自己手中握着,再有县令刘健的支持,王家根本跑不了的。 再说了他现在的人手还没到位,很多事还没法做。而且没有确切的证据的话,王家目前还不能轻动。 想明白了这些,李旭便脱衣上床了,很快便酣然入睡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李旭披衣而起,打开房门的时候就看见了守在门外的一名护卫。 那护卫看到李旭,上前低声禀告道:“主公,后半夜的时候,王宅后门出来一人,鬼鬼祟祟的直奔县城西门而去。属下一路跟踪,发现此人跟守西门的兵丁很熟络,很快就有人给他打开城门让他出了城。城外不好蹑踪,属下担心暴露,所以没有继续追踪。” 李旭没想到老王这小动作还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道:“那人衣着如何?” 护卫道:“看衣着应该是小厮奴仆一类,属下猜测应该是王主簿的心腹之人。” 李旭想了想道:“照这么说,这人应该不是王老头派去联络贼军的人,倒是有可能是他派回王家庄传话的人。都说王老头是这三水县第一名的坐地虎,没想到这守城门的都是他的人,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点点头对护卫道:“辛苦了一夜,下去休息吧。” 护卫应声告退,李旭则呼唤店小二送来热水洗漱过后,李琴也正好过来给他梳头束冠。 张明蓉带着两个年轻姑娘从客栈后厨端来早餐,李旭跟李琴一起在房间吃完。 吃饭的时候,李琴又把这几日天上人间重新整理装修的事情说给李旭听。 李旭只是含笑听着,也不询问,也不发表意见,一副随便他们折腾的态度。 看李旭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李琴有点不乐意,嘟着嘴道:“二哥,这可是你的酒楼,你怎么一点都不上心呢?” 李旭无奈道:“有你和小张她们看着,我当然放心啊。你们就按照你们的想法去做就行,缺钱了跟我说一声。” 李琴轻哼一声道:“二哥,你可是天上人间的东家,地契房契上都写着你的名字呢,我跟明蓉姐姐可都没有经营过酒楼,要是弄得不好,等到正式开张以后生意不好怎么办?” 李旭无所谓地道:“这天上人间本来就是给你准备的,顺便安置小张她们这些可怜姑娘。你们想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问我也是白搭,因为我也没经营过酒楼。不过你们若是有问题可以去找沈一秀,他肯定乐意帮忙的。” 李旭本想说赚不赚钱无所谓,但是又怕打击小姑娘的工作积极性,所以才没有说。 李琴看他的确不上心,也不为难他,吃完饭嘟着嘴拉着张明蓉等人又去了酒楼。 李旭叫来一名护卫,把昨日写好的信交给他,吩咐他立刻出城将信送到谭纶手中。 护卫去客栈后院取了马之后很快出城向东而去,那是马栏山基地的方向。 李旭换上了一身白色武士服,又在护卫的服侍下将宋昱送给他的一套山文甲穿上,将凤翅盔单手端在手中,腰间挂着宋昱送的四棱铁锏,跨上耀州都尉李峙锦送的黄骠马,带着两名护卫径直向县衙而去。 今天是他这个县尉老爷正式上任的日子,自然要穿的骚包正式一点。 早晨的县城大街上已经有不少人了,卖菜卖早点的小摊贩各种吆喝,出来买菜吃早餐的人熙熙攘攘,颇有点李旭前世小区旁边的早市的感觉。 只不过他这一身骚包的行头,再配上那俊秀英武的样貌,所过之处,人声瞬间消失,人群都扭头看他。 两名护卫得到授意,一人在前,一人在后,高声叫道:“本县新任县尉老爷李大人赴县衙上任,闲人速速避让!” 听到是新任县尉,众人惊诧不已,急忙纷纷向两旁避让。 李旭也没有故作亲民之举,他是县尉又不是县令,保一方平安才是他的职责,态度越高冷威严才越好。 现在老百姓不认识他无所谓,等到他过几日立了功,人前显了圣,到时候他们就知道这位新任县尉老爷的本事了。 就这么一路招摇过市,很快整个县城有一半人都知道新来的县尉老爷是个俊秀英武的少年将军。 只是等到李旭三人远去,人群才传出了一阵阵低声的议论声: “这新县尉老爷这么年轻,能有什么本事当县尉啊?” “年轻怎地了?人家甘罗十二就当宰相了,这位县尉老爷肯定比甘罗都大,长得又这般俊俏,怎么就当不得县尉了?” “瓜皮,这不是俊俏不俊俏的问题,当县尉是要带兵打仗的,这个小县尉虽然穿着一身甲胄威风的紧,就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你才是瓜皮,人家没有真本事的话能当上县尉,那可是县尉啊,不是你家娃娃过家家胡乱封的官!依我看,这个县尉老爷一看就是常山赵子龙那种能够在敌阵中七进七出的少年英雄!” “还常山赵子龙呢?你该不会就是他怀中抱着的阿斗吧?” “我才不当那付不起的阿斗呢,我明明是赵子龙胯下那匹白马,跟着他一起七进七出的……” “瓜娃子快回去让你大给你找个郎中看看,好好个娃咋就胡咧咧呢?” “你才脑壳有病,我看你个老怂才是胡咧咧……” …… 来到县衙门口,早早就迎上来的门子看到李旭今日一身戎装,更是有点诚惶诚恐,两条腿都有些微微颤抖。 李旭毕竟是杀过人的,而且杀的还不少,平日里着便服,笑眯眯的时候还不怎么觉得,但是今天披甲戴盔,又神情严肃,自然不自觉的就散发出一股凛冽的肃杀之气,让人隐隐的生出畏惧之感来。 李旭跳下马,将马缰扔给门子,对着门子微一点头,便带着两名手按腰刀的护卫长驱直入,进了县衙。 县衙里此刻人并不多,因为还没有到点卯的时间。 古今都一样,很多人都是踩着点来的。 李旭的签押房也在二衙,位于县令的签押房所在的小院子东边的一套院子中。 西边则是王主簿的小院子。 县衙三位大佬每人一套院子,其他县衙的六房人马都在前衙办公。 李旭一路进来,找到自己的小院子,进了签押房,大马金刀地往主座一坐,便吩咐人去叫那个被自己收拾过的马书吏。 马书吏本来也是踩着点上班的一个老油条,但是被李旭收拾过之后这几天一直老老实实的,来县衙上班也是早来晚走,生怕自己又给新来的县尉老爷落下什么收拾他的口实。 此刻他刚到县衙,在公用的签押房里跟一群同僚正说着李县尉招摇过市的消息,没想到就看到一名人高马大神色冷峻,手按腰刀的壮汉进来找自己,说是县尉老爷请他过去。 一听是李旭找自己,马书吏瞬间感觉到脸颊隐隐发疼,两腿都忍不住的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看他磨叽,那护卫冷喝道:“县尉大人相召,何故拖延?” 马书吏一颤,急忙陪着笑脸跟着那护卫战战兢兢地来到李旭的签押房。 战战兢兢的跪着行了一个大礼后,李旭直接道:“马书吏,你以后就在本县尉手下办事。” 马书吏一愣,迟疑道:“回禀县尉老爷,小人是王主簿手下……” 李旭眼神一凝,马书吏便感觉自己好像被猛虎盯上一般,不敢再多言,只好唯唯诺诺答应下来。 李旭吩咐道:“你去传本官命令,一炷香后县衙所有胥吏衙役在小广场集合,若有无故不到者,严惩不殆。” 说完就挥挥手示意马书吏滚蛋。 马书吏急忙连滚带爬的去传达命令了。 李旭也抱着头盔去找刘健了。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汝以为吾刀不利乎? 刘健已经坐在桌案前低头写着什么,听见脚步声,抬头一看,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你这身打扮,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准备上阵杀敌呢,卖相的确不错。不过这套山文甲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啊?” 李旭笑嘻嘻道:“我宋三叔送的,非要给,不要都不行,说这套盔甲跟我实在太配,哭着喊着一定要我收下。” 刘健哂笑道:“是吗?那我回头见了宋知州可要问问他是不是真的。” “不用的,宋三叔那么忙的,还是不要用这种小事情来打扰他了。话说,刘叔,我今天这一身打扮可是给你撑面子啊,往那一站,别人绝对都会赞一声少年英雄,顺便夸刘叔你慧眼识英才的。” 刘健不理他的自吹自擂,问道:“昨天王成印派人半夜出城的事情你应该知道了吧?” 王成印就是王主簿的大名。 李旭一愣,“刘叔,我正准备跟你说这事呢,没想到你都知道了。” 刘健看他一眼道:“不用这么看我,你都能想到派人盯着他,我能想不到?不过我可没有派人去盯着,而是西门的值守屯长告诉我的。” 李旭心中大叫好家伙,叹道:“姜还是刘叔辣啊,本以为西门守兵是老王八的人,没想到却是刘叔你的人,这无间道玩的挺溜啊。所以,那人是你故意让放出去的?” 刘健虽然听不懂无间道是啥意思,但是也没追问,点点头道:“那值守屯长放人出去后又派了人一路跟踪,派出去的人天亮的时候返回,回报说那人回了王家庄。” 李旭闻言想了想,忽然问道:“刘叔,老王八是不是今天没来县衙?” 刘健眼中露出赞赏之意,点点头道:“王主簿派人来跟我告假,说是身体不适要在家休养一天。” “这就对了,这老王八昨夜派人回王家庄,今天又称病不来,肯定是想偷偷搞事情,看来我昨天的猜测是对的。不过这老家伙当了这么多年的主簿不想着忠君报国,却一心想着勾连乱军贼匪,真是该杀。” 李旭愤愤骂道。 刘健嗤笑一声道:“家国大义就不要指望这些人了,他们素来最擅长的就是两头下注,保全自身。朝廷强大的时候他们就忠君报国。朝廷若是动荡,他们就会开始为自己找后路。不过都是些墙头草罢了,不需要太过在意。你只要记住,刀把子现在还是握在朝廷手中的就够了。” 李旭听懂了,朝廷要想收拾这些人,可以说是易如反掌。 听刘健这么一说,他忽然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前世的思维在作怪,把这封建朝廷看的有点过于讲道理了。 别说有证据了,就是没证据,要收拾你的时候分分钟也能给你弄出一堆证据来。 如此看来,刘健一开始就没把以王主簿为首的这些乡绅地主放在眼里,他的关注点从来都在即将南下的高胡子乱军身上。 只要能够顶住贼军的第一波攻势,很多事情都可以从容去做了,包括抄家。 李旭想起昨日刘健还说自己阴险,现在看来自己还是太善良了,封建社会这些职业官僚才是个顶个的阴险,自己那点本事在这些人面前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幼稚。 所以他又进一步想到,这也许就是刘健让自己当这个县尉的真正底气所在,凭借他的手腕自己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个工具人而已。 只不过看起来是个比较高级体面的工具人罢了。 李旭想如果自己没有帝国系统这个金大腿的话,以自己的本事估计活不过三章就被人给阴了。 幸好幸好,刘健不知道自己是个光荣的挂逼。 刘健刚才有一句话说的让他很是同意,刀把子握在谁的手中谁才是真正的大佬。 无论是乡勇营也罢,还是县兵也好,刘健估计以为握刀把子的都是自己,但是李旭却知道那个人必须是自己,也只能是自己。 既然阴险算计比不上别人,心也不够狠手也不够辣,那就尽力的让自己手中的刀更锋利一些吧。 到时候谁敢在自己眼前嚣张,直接瞠目问道“汝以为吾刀不利乎?” 想想都很有感觉。 收敛了思绪,一抬眼却看到刘健若有深意的望着自己,李旭一脸钦佩地道:“方才听刘叔这么一说,小侄才知道什么叫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佩服佩服!” 刘健似笑非笑看着他问道:“那你说说你悟到了什么?” 李旭自然不能说悟到你是个高段位的老银币这种活,满脸诚挚地看着刘健道:“小侄悟到的是以后要更加坚定不移地抱紧刘叔这根大腿,为刘叔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小侄才能走上一条光明大道。” 刘健自嘲一笑道:“我这根大腿可比不上你宋三叔的大腿粗,不过你只要好好努力,以后有的是粗大腿让你抱。好了,言归正传,这是我写的招募乡勇的告示,你看看。” 李旭上前接过刘健递过来的一张纸,快速浏览一遍,嘴里啧啧赞道:“刘叔就是刘叔,既能高屋建瓴,也能通俗易懂。这告示我看了都觉得心潮澎湃,热血上头,恨不得立刻上阵杀贼,保卫乡梓,高,真的是高!” 李旭虽然语气夸张,但是刘健的招兵告示写的却是不错,既能鼓舞人心,还写了实际的好处以及乡勇营的重要性,从精神到物质都给人以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写的还比较通俗易懂,一般人一听都能明白。 这说明老刘的确是个务实能干的能臣。 刘健对他的奉承已经免疫了,直接从桌子旁边拿出一个用绢帛包裹的小印交给李旭道:“一会让书吏多誊抄几份,在县衙门口以及城门口和城中闹市区域张贴,你记得盖上你的县尉印章,盖完之后我也会加盖县令正印,就算正式生效了。” 李旭接过来,打开绢帛一看,却是一方四四方方的小铜印,上方是一个类似犬模样的铜铸握把,也没什么稀奇的。 搞个狗样子是什么意思?当县尉是看门狗啊?好歹搞弄成一个老虎豹子之类的看着也好看一点吧。 李旭心中吐槽,然后顺手将狗大印挂在了腰带上。 然后跟刘健一起向前衙的小广场走去,正式开启自己的县尉生涯。 正文 第七十九章 战时管理条令 李旭跟着刘健来到前衙小广场的时候,其中已经人影重重,窃窃低语声不绝于耳。 刘健长随大叫道:“县尊到!” 众人闻言急忙安静,整齐站了三列,却是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司吏们自成一列,胥吏们自成一列,三班衙役站了一列。 众人抬眼看着一脸严肃的县尊老爷,又看见县尊旁边顶盔掼甲的少年将军,都急忙齐声下拜:“卑职等见参见县尊!” 因李旭还未正式上任,所以众人并未拜他,但是却无人敢露出轻视之色。 刘健抬手示意众人起身,目光掠过众人,开口沉声道:“本县身边这位就是本县新任县尉李旭,尔等看清楚了。” 说完将耀州知州宋昱亲笔签发的告身(任命书)展开在众人眼前晃过,算是验明了身份。 众人已经知道李旭的身份,却也无人太过惊讶,又是齐齐拜倒:“卑职等参见县尉老爷。” 李旭抬手示意起身。 刘健继续道:“从今日起,本县治安捕盗,刑名诉讼以及编练乡勇等事务皆有李县尉主掌,刑房兵房由李县尉署理,其余各方亦要全力配合李县尉署理诸事,若有敷衍怠慢者,严惩不贷。” 众人又是齐声高呼:“卑职不敢。” 正式介绍完李旭和他的职责范围,刘健便直接回二衙去了,把舞台留给李旭装,哦,立威。 李旭走向台阶中央,目光扫过眼前众人,接触他目光者皆低头躲避,敛声屏气,多为他身上的煞气所慑。 这煞气一般源于他杀过人的肃杀之气,另一半则源于县尉这个官职所带来的光环。 静默了片刻,待众人都感觉呼吸有点不畅的时候,李旭终于开口了: “本官是个武人,不讲废话。在我手下,干的好,有赏。干得不好或者蓄意怠惰者,形同此石。” 小广场的一侧有一巨石,少说也有两三百斤,放在此处不知多少年,经常有人坐在上面休息,表面被磨得光滑如镜。 众人目光随着李旭的走动,看向那巨石,却见李旭取下腰间的四棱铁锏,微微用力,猛然向那巨石砸下。 “咣当”一声,碎石四溅,原本光滑如镜的巨石表面显出一个大坑,周围蛛网密布,然后又听见轻微连续的咔嚓声,却是那巨石被李旭一铁锏砸下裂成了好几块。 众人都被这一幕骇的心中一跳,看向李旭的眼神更加畏惧。 李旭看了看四棱铁锏,毫无损伤,心中微微松口气,重新挂在腰间,走回场中。 “都看清楚了吗?谁若是以为本官年幼就敢糊弄敷衍,那就试试你的脑袋有没有这块石头硬。” 众人骇的急忙齐声下拜道:“卑职等不敢,日后谨遵县尉老爷吩咐。” 李旭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他并需要使什么恩威并施的手段来收拢人心,这些人心对自己没用,他的前程也完全不在这些人身上,所以只要吓唬住他们让他们不要给自己轻易捣鬼即可。 至于他们心中怎么想,李旭一点都不关心。 惹毛了他找个由头一铁锏打死也不是不可能的。 况且他还要刻意营造出一个少年得知跋扈蛮横的形象来让刘健安心,所以正好也不用演什么少年老成,只要营造蛮横凶狠的形象即可,既符合本意又省心,一举两得。 立威之后,李旭便先安排了几件事下去。 第一件事由兵房司吏带人将招募乡勇的告示张贴与城中各处,而且还要派人去往乡下各处宣传广而告之。 第二件事则是由工房主导,征发青壮,在东门外搭建一座乡勇大营出来。出工的青壮每日可领两餐,粮食由县衙提供,其他各房协助办理。 要求三日内完成基本框架,保证乡勇营能够按时入驻。 第三件事则是宣布从今日开始全县实行战时管制状态,一切实现军管。 稍后会发布战时管理条例,若有违犯者,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战时管制状态没有解除之前,任何人不得休沐或者告假。 这三件事听得众人心神惊惶,颇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许多人心中虽然腹诽不满,但是撇头看到旁边那块四分五裂的巨石,也只能憋在心里不敢乱说。 这些老油条都知道最不好惹的就是李旭这样十几岁的愣头青,脑子一热啥也不管不顾,到时候真的一铁锏打死自己再委屈也没地方说理去。 所以都想着先挨过这一段,等李旭搞得怨声载道的时候肯定会滚蛋的,到时候就舒服了。 李旭不管他们内心怎么想,给每一件事都定出了期限,而且都很紧急。到时候若有人真的故意拖延怠慢自己,那少不得真拿几颗脑袋当成西瓜拍一拍的。 这三件事,每一件都有具体的负责人,明确的期限,交代完了李旭就挥手让其他人解散了,只留下了县尉直属的兵房和刑房的两个司吏以及他们手下的一干书吏,另外还有一个战战兢兢的马书吏。 将这些人带到县尉的小院子里,李旭指着马书吏道:“你以后就跟在本官身边听用,老王那边有啥意见找他来找我。你若用心办差,以后我保你一个好前程。若是敢如上次一般糊弄,那就掂量一下你的脑袋够不够硬。” 马书吏吓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保证自己一定会尽心尽力,至于李旭说的好前程什么的他完全不敢想,只是一心想着不要再惹恼这位爷就行。 李旭认识了一下自己手下的班子人马,随口勉励了两句,便让他们根据自己所说的意思起草一份“三水县战时条令”,针对征兵、治安以及进出城管理和粮草征收民事诉讼等做了相应规定。 总而言之核心就是一点:一切为了即将到来的战争服务,若有敢故意违反条令者,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众属吏虽然跟李旭刚刚接触,但是已经感觉到了这位少年县尉老爷雷厉风行的风格,也不敢多说废话,急忙按照李旭的意思起草条令,前前后后删改了好几次李旭才满意,拿着拟好的稿子去找刘健过目。 手下这些人的观感他不在意,但是对刘健却要保持一个基本的尊重态度,毕竟他会是自己前期的一个重要工具人。 正文 第八十章 乡勇营成 拿着稿子,刘健只是浏览一遍就点头通过了,只是叮嘱李旭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要注意甄别,不能搞一刀切,李旭自然答应。 交给手下属吏誊抄后两人分别用印,然后派人张贴了出去,并且派了书吏从旁解释。 一时间整个三水县都变得紧张起来,出现了一些人心惶惶的迹象。比如粮食和药物开始涨价,青皮社鼠浑水摸鱼制造混乱,还有人拖家带口想要出城,却也有许多人从城外想要躲进城里。 外面的风声也越来越紧,三水县北边和西边的一些乡下甚至出现了一些零散的乱兵,既有叛军的,也有被叛军击溃的官军溃兵,甚至从宁县那边还逃过来数量不少的难民。 这一切都在预示着叛军不日即将到达三水县,所有人的心上都不由得蒙上了一层阴霾。 普通百姓遇到战乱,唯一能想的事情就是如何躲藏起来逃过一劫,但是那些乡绅地主们却都开始蠢蠢欲动,互相之间的走动也频繁了许多。 王主簿连续三日告病在家,但是根据李旭派去监视的护卫传回的消息,这老头天天都在家里见客,各色人等进进出出,很是忙碌。 李旭也不搭理这老头,只是继续派人盯着他。 东门外的乡勇大营正在快速的成形,毕竟如今已经是初夏时节,营帐不需要多么的牢固,只要能够暂时容纳三千人居住操练即可,在李旭的高压催促下,县衙又给管饭的情况下,许多百姓主动自愿出工,大营最终赶在李旭要求的最后一天时间傍晚完工。 大营完工的同时,李旭写信从马栏山基地调来的第一批士兵大约两百人左右也到达了县城。 第一批都是步兵,包括一百名弓箭手和一百名长枪兵。武器装备都藏在了县城附近的山坳里,分成小批次着便装陆续来到。 李旭直接把他们安排进了刚刚完工的乡勇大营,编成了乡勇营第一个步卒曲,按照设定的番号为步卒第一曲。 其下又分成了两个屯,一个弓兵屯,一个长枪兵屯,各设一屯长。每屯又分成两队,各设队长一名。 这是秦国军制,虽然李旭听着别扭,但是也不能擅自更改,只能遵守。 第一曲的士兵全都由基地士兵组成,也是李旭经过深思熟虑的,毕竟他需要掌握一支完全可以信任的部队,这样很多事情就不用避讳太多。 后续来的基地士兵,李旭则是准备把他们打散编入各部担任基层军官来统领其他应募来的普通人乡勇,从而达到控制整个乡勇营的目的。 第一批基地士兵到来的同时,招募乡勇的顺利也超过了李旭的预期,短短三天时间来报名应募的人已经超过了一千人。 最后按照条件筛选之后也有五百人符合条件。 能够有这么多人符合条件,一来是县衙开出的条件比较诱人:武器装备全部由官府提供;若无战事普通乡勇每月二两银子的饷银,每日军营管两顿饭,五天吃一次肉。 凡是成功加入乡勇营者,每人先领十两银子的安家费。 若遇到开战,上阵者最少也有一两银子的战时赏银,若杀贼一人赏一两银子;斩杀贼军头目,视其等级大小来定赏银; 另外,凡是缴获的敌军财物,统一上缴后上级会按照相应比例适当分配一部分给缴获者。 若战死者,最少可获得二十两银子的抚恤银子,按照本人生前嘱托送给其家人,由县尉大人亲自派人送去,若有敢贪污截留者,以叛国罪斩首。 另外,战死者可埋入本县英烈墓,灵位可入本县英烈祠之中享受全县父老香火祭奠。 可以说这些条件把身前身后事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让你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所以很是吸引人。 当然,这些条件里相当一部分是李旭的贡献。 除了招募条件吸引人之外,秦人彪悍,民间习武成风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环境因素。 从古到今,历朝历代的强兵之中,秦兵都是榜上有名。 秦人组成的军队出了名的彪悍善战,从横扫六国的大秦锐士到震慑八方的大唐强兵,再到明末孙传庭手下的秦兵,乃至于李自成手下的流寇,甚至包括抗战时期的西北军,都是出了名的能打仗敢打仗,打起仗来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喜峰口杀的倭寇闻风丧胆的大刀队就是西北军的二十九路军。 乃至于在李旭的前世,外界对于秦人的评价四个字:“生、楞、硬、倔”。 虽然有所偏颇,但是却也能从一个侧面概括出秦人的性格特点。 在这种环境下,兵员素质就会好很多,这还是李旭提高了招募条件的结果。 在李旭的授意安排之下,民间应募而来的乡勇总人数不会超过一千人,剩下的两千名额都是给自己的嫡系准备的,以保证乡勇营中自己的嫡系人马占据主导地位。 在招募乡勇的同时,李旭也在安排人组织民壮加固城墙,修缮加固城门,以及清理护城河之中的淤泥,在其中布置陷阱尖刺等。 刘健来巡查过两回之后便对这一切全权交给李旭处理了,他把心思都暂时放在了如何筹集钱粮上面。 对于县城之中发生的许多明显违犯战时条令的事情,李旭一开始是持以冷眼旁观的态度的,一直没有去干预。 直到他手下嫡系的两百士兵来到组成了步卒第一曲之后,他才忽然爆发出了雷霆手段。 首先带兵将两家趁机涨价囤积居奇的粮铺给查封了,顺便把粮铺的东家一家给全家抓起投入了县衙大牢,其家产钱粮全部被收归官府。 光是这一件事,就缴获了超过一万多两白银,以及七百多石的粮食以及其他的财物等。 这些缴获,李旭没有截留,全部如数上缴给了刘健。 他有谭纶作为后手,完全可以打着山贼的旗号搞钱粮,根本没必要截留这些来引起刘健的疑心。 对于浑水摸鱼制造混乱的那些青皮社鼠,李旭就更加暴力了,抓住之后直接当场斩首,然后把脑袋挂上了城墙,家产抄没归公,家人贬做苦役。 这一系列的雷霆手段取得了极为明显的效果,城中所有的店铺再也不敢随便涨价了,街道上溜达的那些青皮社鼠也都销声匿迹了,毕竟城头上挂着的那十几颗人头可还死不瞑目呢。 对于那些想逃出城的人,李旭的做法是人可以出,但是钱粮物资却得留下,最多给你留点口粮,否则让你带着钱粮出去就是资敌。 对于想要进城避难的人,在查验过身份之后可以进来,但是却不能白白吃救济粮。 男丁要在官府的工地上干半个月,女子则要帮忙做饭送饭送水做鞋子缝绑腿等后勤工作。 总之,李旭的目的是尽量要让全城的百姓都参与进来,尽量减少吃闲饭的,每个人都要发挥出自己的作用来。 官府以工代赈,接济难民,也是一举两得之事。 在种种举措之下,整个三水县以县城为核心变成了一部紧急开动有条不紊的战争机器,各项战争准备工作进展迅速。 刘健对于李旭的能力很是赞赏。 李旭的第二批基地士兵也在乡勇大营建成之后的第二天傍晚到达了,这次来的是一百名骑兵和两百名步兵,包括一百弓箭手和一百长枪兵。 跟随这些士兵一起前来的还有一直待在马栏山基地的秘书娘小艾琳。 两百步兵被李旭编成了步卒第二曲。 一百骑兵和另外一百名会骑马的民间乡勇变成了骑兵第一曲。 同一天,从耀州城押送来的可以武装五百人的装备抵达了三水县城。 有了这批装备,再加上县衙武库储备的一些兵器,以及一些乡勇自己携带的兵器,整个乡勇营已经拥有了一千六百人的武装士兵,其中步卒编了六个曲,每曲两百人;骑兵编了两个曲,每曲也是两百人。 步卒六个曲每个曲都是一百人的弓兵和一百人的长枪兵,长枪兵着皮甲,弓兵暂时不着甲。 两个骑兵曲,只有一个曲配齐了战马,剩下的那个曲只有一半人有马,另外一半暂时还是步兵。 不过能在短短四天之内完成一大半的招募计划,刘健已经觉得很不可思议了。 尤其是看到眼前这些乡勇表现出来的精神面貌比自己想象中要好很多的时候,刘健是感慨良久的,说这些乡勇比自己见过的州军精锐表现出来的风貌也不遑多让。 他的籍贯是汉中府,李旭就用秦人尚武彪悍,又是保卫乡梓所以人人奋勇这些理由来搪塞,刘健显然也是信了的。 有了抄家的银子打底,这些乡勇的安家银子都拿到手了,所以士气高昂,在刘健视察的时候,在李旭的嫡系人马带领下高喊“保卫县尊,保卫乡梓”的口号,看的刘健欣慰不已,直呼军心可用。 就在刘健视察完乡勇营的第二天早上,李旭派出巡逻警戒的骑兵就禀告说是在县城以西小塔村附近发现了叛军前哨,约莫有一千人,正向着三水县城而来。 正文 第八十一章 秒杀(求首订)! ,开局一座城镇中心 听到贼军前锋到来的消息,李旭不惊反喜。 自从穿越过来后延安府贼军的消息满天飞,却一直没有亲眼见到贼军长啥样,今天总算要见到真贼军了。 城中百姓听闻这个消息后虽然略微有些惊慌,但是也没有出现什么秩序动荡,城墙城门都加固了,各种物资也都搬上了城头,什么滚木礌石金汁之类的守城利器在城头堆得满满当当。 乡勇营虽然没有满员,但是却也已有将近两千人马,且士气高昂,军心可用。除了乡勇营之外,另外还招募了临时帮助守城以及运输物资的三千青壮。 在如此充分的准备下,一千贼军前锋的到来,虽然会让城中军民产生一些压力,但是却也有限的很。 李旭顶盔掼甲,一身戎装,腰悬四棱铁锏在城头压阵,身后两名护卫捧着他的双刃马槊昂然肃立,一杆“李”字大旗在他身后迎风招展,猎猎作响。 派出去的骑兵斥候不断地将贼军消息传回: “报!贼军已在十里之外!” “报!贼军已在五里之外!” “报!贼军已经在两里之外!” “报!……” 不用报了,李旭站在城头上已经清清楚楚地看到一队人马乱糟糟的向着县城而来,当先一面“曹”字大旗很是惹眼。 “这姓曹的是谁?”李旭随口问道,却没人能够回答他。 现在对于贼军的情报还是太少,只能由骑兵斥候实时查探对方大队人马的行迹,却对敌方的将领资料却几乎是一无所知。 黑冰台那边也许有,但是却没有分享给三水县,所以自然无人能知领兵的贼将是谁。 贼军来到三水县城西门前,看着城头上严阵以待的样子,知道城中早有准备,领头的贼将也不意外,一挥手,从其身后转出一骑,上前对着城头高声叫道: “城里的官兵听着,我家将军乃是高大王麾下大将曹芳。高大王命我家曹将军率两千人马当先锋,高大王在后面带着十万大军很快就来。你们若是想活命,就赶快绑了衙门的狗官,打开城门跪地投降。若是不识相的话,待我家大王十万大军一到,便打破城池,鸡犬不留!给你们一炷香的功夫考虑,时间一到我们就要攻城了!” 李旭头一次听到有人城下劝降的,还有些好奇,结果听完之后觉得没啥心意。 而且这劝降的家伙也是吹牛逼不上税,且不说高胡子现在手下拢共有没有十万人,就算有也不可能全部派到这里来攻打一个小小的县城。 不过他不信,却有人信。 这番劝降的话在城头引起了一点小小的骚动,但是很快就消失了。 因为今天守在城头的基本上都是李旭的嫡系人马,那些刚才心思浮动的却是那些招来协助守城的青壮,被士兵呵斥之后便乖乖闭口不言了。 李旭听到曹芳这个名字觉得有点耳熟,仔细一瞧,却发现城下那“曹”字大旗下竟然是个熟人,赫然便是当日在李家庄前面落荒而逃的程天豹手下头目。 【看书福利】关注公众..号【】,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后来审问俘虏的时候俘虏曾经说过他的名字,李旭这才有了印象,之前对不上号,现在总算是对上号了。 只见这曹芳虽然身形壮实,虽然穿着一身甲胄,但是却是个五短身材,骑在高头大马上洋洋自得,一双小短腿挂在半空,实在有些滑稽。 此人当日从自己手下逃脱,本以为不知躲到那个角落里去了,没想到竟然加入了高胡子麾下还混了一个先锋的差事,今日又正好来到李旭面前,这让李旭心中感慨此人跟自己缘分不浅。 李旭心道这次若是再让你跑了本县尉就是你爷爷,一边暗中交代乡勇营骑兵第一曲做好出击准备,一面派人喊话让城下稍等片刻,城中几个守将正在商议开城投降的事情。 曹芳不疑有诈,因为他到了延安府之后看见高胡子手下数万大军的威势之后便觉得这天下的官军都是土鸡瓦狗,根本不堪一击。 在延安府的时候也听多了那些县城看见高大王大军便闻风而降的事情,心中早都对高胡子大军的威慑力充满了信心。 再加上眼前的三水县城只是一座小城,城墙也只有延安府城的一半高。 延安府城都被拿下来了,这么一座小城又能有什么底气抗拒高大王的大军? 刚才负责喊话那人凑到曹芳耳边道:“将军,这城头守备如此严密,却如此轻言投降,小心有诈啊。” 曹芳对此嗤之以鼻道:“你嗓门虽大但是脑子却不够用,这小小三水县城就是防备再严密又能抵挡几时?且不说城中还有内应,若是他们敢诈降,咱们就攻城,只要攻势猛烈一些,城中必然人心浮动,到时候内应再从中作乱,趁机打开城门,这县城就是咱们囊中之物了。” 那人不再说话,奉承笑道:“曹将军神机妙算,说不定我们中午就可以在县衙中吃午饭了。” 曹芳周围一群贼将闻言哈哈大笑。 李旭看这曹芳虽然滑稽,却也知道躲在一箭之地外,明显是怕城头冷箭射杀他。 不过李旭心中却是冷笑,这孙子今日注定要成为自己扬名立万的踏脚石。 待到城下发来信号,两百骑兵已经在城门洞之中集结好,随时待命出击。 李旭狞笑一声,忽然喊道:“曹芳,老子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身旁数名专门抽调来的大嗓门士兵齐声大喊:“曹芳,老子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城下正在享受众喽啰吹捧的曹芳闻言一愣,下意识地抬起头来看向城头,回想自己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这句话。 不好!他忽然想起这句话就是之前用“妖法”夺去自己的好大哥程天豹性命的那个白马小将在杀人之前说过的一句话,怎么竟在此地重现? 下意识的觉得不对的曹芳本能的就想躲避,虽然他明明就站在距离城头一箭之地外,但是却本能地感觉自己此时处在十分危险的境地。 但是已然来不及了,当他抬头的那一瞬间,便看见一支狼牙重箭呼啸着从城头疾射而至,不等他做出任何躲避的动作,羽箭便已经从他左眼射入,从后脑斜斜穿出。 曹芳连大叫都来不及就一头栽下马去。 主将刚才还在胸有成竹的谈笑风生,下一瞬却便一声不吭地落马坠地,这等变故让周围贼兵出现了一瞬间的呆滞。 正此时,城门却已经悄悄打开,两百骑兵却已经如狂风一般卷出,马蹄急骤如雨,斩马刀上冷芒烁烁,向着呆滞的贼军扑杀而去。 城头上守军也不失时机地开始齐声叫喊:“曹芳已死,曹芳已死,贼军大败,贼军大败!” 正文 第八十二章 闻战则喜(第二更) 主将毫无防备下被秒杀,官军又忽然派出骑兵突袭,陷入群龙无首状态的贼军几乎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做出就陷入了崩溃。 接下来的战斗就变成了无聊的追击战,乡勇营骑兵第一曲在一百基地骑兵的带领下如猛虎入羊群一般不停地手起刀落手起刀落,贼军不断有人被杀落马。 况且这两千贼军也只有两百余人骑马,还多是大小头目,根本没有什么成建制的骑兵,所以遇到官军的两百骑兵根本就只有被屠戮的份。 骑兵第一曲一直追击贼军溃兵追出十余里才返回。 这一战战果极其辉煌,贼军先锋大将曹芳被杀,贼军或被杀或被马蹄踩踏而死,或是失足落下路边的沟渠,总计伤亡达到四百五十多人,除了只有两百余人逃走之外,剩下的一千三百多人竟然全部做了俘虏。 而乡勇营这边,只出动了一个骑兵第一曲两百人,伤亡的话也只有一个骑兵冲的太猛从马上摔了下来把腿摔断了,其他再无一个伤亡,简直就是零伤亡的一场大胜。 贼军从来到城下劝降然后到全军崩溃加起来也就是两柱香的功夫不到,这速度,这战果让城头上的人都感觉到匪夷所思,但是却又不得不信,因为毕竟全程直播,不信都不行的。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战能取得如此不可思议的战果最大的关键不在那出城突袭的两百骑兵,而在于在城头用超远一箭射杀贼军主将的县尉李大人。 城头上欢呼雀跃,声震环宇,本来许多还因为李旭这个县尉太年轻而心中略有轻视的人此时都完全收起了心中的那份轻视,对着李旭的方向投来崇拜的眼神。 看着欢呼着涌出城门协助乡勇们捆绑俘虏,打扫战场的青壮们兴高采烈的样子,同样穿上一身戎装的县令刘健看着李旭轻声叹道:“我现在真信你能单枪匹马扫平野猪岭的贼人山寨了。你刚才那一箭,估计也只有五虎将的黄汉升才能媲美了。” 李旭却摇头道:“刘叔,老黄忠虽然以善射出名,但是马战却也极其不俗,勇毅冠绝三军。既然刘叔拿我与黄汉升相比,那小侄以后再让你看看小侄的其他本事同样不弱于老黄忠。今天这些贼军太弱,我只一箭他们就崩溃了,实在无趣啊。” 刘健轻咳一声,不理他的自我吹嘘,而是换了个话题道:“今日这一战虽然赢了,但是最多也只能延缓几日,贼军过几日肯定会来更多人马报复。不过能赢得几日时间也是够了。那些俘虏好好审审,肯定能问出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来。” 李旭闻言心领神会,轻笑一声道:“放心吧,刘叔,这些俘虏一定会说出让大家喜欢的消息的。” 刘健闻言一笑,转身下了城头。 官军大胜,贼军崩溃的消息迅速传遍了全城,城中百姓欢呼雀跃,奔走相告,人人喜形于色,甚至有人成群结对跑到衙门口跪拜感谢县令刘健和县尉李旭。 之前那些见过李旭,因为他年轻而怀疑他的人全都闭了嘴,那些之前就看好他的人却是洋洋得意,逢人就吹嘘自己多么有先见之明。 李旭把统计战果,安置俘虏的事情交给了手下属吏,同时交代趁着此战大胜之机继续招募乡勇。 一时东门外的乡勇大营门前人头攒动,比起前几日更加热闹,忙的负责登记造册的书吏汗流浃背,不停地揉着手腕。 李旭自己则亲自审问那些经过甄别后跳出来的贼军大小头目。 他的审讯办法很是简单粗暴,这些人谁能说出有用的情报,无论是关于贼军将领的资料或者贼军下一步的目标亦或者是其他东西,只要李旭觉得有用的,就会暂时饶他一命。 若是敷衍糊弄或者说想当硬骨头,李旭也不废话,直接让人一刀砍了。 这法子虽然没啥技术含量,但是却相当好用,在十几颗血淋淋的脑袋威慑下,一个时辰后李旭面前的桌案上就堆着厚厚一沓供状。 李旭快速看了一遍,越看嘴角的笑意越盛,看完最后一张后“砰”的一声一拍桌子大笑道:“让步卒第一曲待命,准备跟我去抓人抄家。” 一旁侍候的护卫立刻转身出去传令了。 李旭拿着这沓供状直接进了刘健的签押房,啥也没说,直接往刘健面前一放。 刘健抬眼看他一下后迅速翻阅起来,看完之后本来一团和气的圆脸上也是隐隐有怒气迸发,看着李旭只问了一句:“都是真的?” “我还没来得及作假。” 刘健长长呼出一口气,靠在椅背上,缓缓道:“虽然有所预料,但是真没想到这些蠹虫竟这般丧心病狂。三班衙役你都带去,该杀的杀,该抓的抓。” 李旭摇头道:“我带乡勇营去,衙门的人我信不过。” 说完一拱手,转身大踏步的出了房门,身上明晃晃的山文甲行走之间甲叶摩擦锵锵作响。 刘健看着李旭远去的背影,愣了愣,轻轻摇头自语道:“聪明虽有,但是却也莽了点。” 说完低头继续看起眼前的供状来。 刚才的供状之中,除了贼军的一些情报和动向资料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俘虏们供出了三水县几家明确与贼军有勾连的人家,而且这几家在三水县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就包括王家和田家。 王家自然就是王主簿的那个王家。 根据俘虏交代,王主簿派自己家的管事王文龙在两天前赶到了被贼军大将赵彪占领的宁县县城,并送上了一千两银票的见面礼。 王文龙提出可以在贼军攻打三水县城时,由王家家丁趁乱打开城门放贼军进城。 甚至为了保险起见,王家还可以多联络几家乡绅共同作为内应。 条件就是贼军进城之后要保全这几家,而且要把李旭的性命交给王家处置。 作为回报,这几家将会在贼军占领三水县后捐献共五千两白银以及一千石的粮食来犒军。 这种送上门来的好处,赵彪没理由不收的,所以一口答应了王文龙,并且为了表示郑重,双方还立了契约,按了手印。 正因为有这些人做内应,三水县又是一个小县,赵彪才让最近收的心腹曹芳带着两千人马来攻打三水县。 更何况听王文龙说了三水县新任的县尉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娃娃的时候更是大笑不止,觉得这次来三水县就是捡便宜的。 这份情报就是曹芳身边那个大嗓门的劝降的家伙供出来的,他是曹芳的心腹,听曹芳说过这些,人又是个机灵的,所以记得很是清楚。 李旭当初看到这张供状的时候都有点不敢相信,本以为王主簿这个老王八能够沉得住气,最少也得看看形势再押宝,没想到老家伙竟然还没等开打就先下注了,让他觉得这货白活了这么一把年纪。 除了王家,还有一个田家。 这个田家正是李旭刚进城的时候就得罪了的那个田家,本以为他们跟黑牛窝的悍匪有勾连,没想到竟然跟贼军也勾结上了。 本来李旭还打算日后抄了黑牛窝的贼巢之后找些证据来收拾田家,没想到这次搂草大兔子,竟然直接一窝端了。 也好,省事了,不把这些臭虫老鼠一下子收拾干净,以后还得麻烦。 除了这两家,还有什么杜家、潘家和张家三家也跟着王家屁股后面一起勾连贼军。 这几家虽然名气比不上王家和田家,但是却也都是三水县有名的乡绅富户,家家在县城都有店铺,乡下还有庄子,田产最少的杜家也有七百多亩土地。 李旭看到这个供状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太生气,反而是暗暗高兴。 本来还需要玩空心思的想多弄一些钱粮,却没想到现在连借口都不用找了,更不用谭纶那边冒充强盗打劫了,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抄别人家了。 想想那成箱成箱的银子还有那谷仓里堆得满满当当的粮食,李旭就有点兴奋难捺了。 这次抄家过后,他手下的嫡系人马又可以扩充许多了。 出了衙门大门口,乡勇营步卒第一曲已经早早在此待命,一个个看着李旭,眼中充满了求战的渴望。 今天的这一战,除了李旭,风头都让骑兵第一曲给出了,步卒根本都没捞到仗打,心里都憋着一股气。 大家都是主公麾下的嫡系人马,凭什么你们砍脑袋砍得风生水起,我们却只能给你们善后打扫战场? 所以一个个心中都是不服气的,甚至恨不得再来一波贼军好让他们过过杀贼的瘾。 在这些嫡系士兵心中,只有“求战心切,闻战则喜”八个字,一切的负面情绪都是不存在的。 听说主公要带他们去抄家,瞬间都兴奋不已,一个个都嗷嗷大叫。 看到士兵们炙热的眼神,李旭也受到了感染,纵身跃上黄骠马,举起手中四棱铁锏向前一挥:“出发,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诺!” 两百士兵齐声应喝,如天雷骤然炸响,衙门内外的人都被惊了一跳,就连坐在二衙的刘健都忽然抬头向门外看去。 “现在的乡勇都这么彪悍吗?” 正文 第八十三章 坐蜡的“好汉”们(补昨天第三更) 城西王家大宅之中,宽敞的院子里聚集着上百名手持刀枪棍棒,左臂上都系着一根白布条的汉子。 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可是这些汉子脸上却看不到半点杀气,反而惊慌彷徨,三五成群的窃窃私语,且不时的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一座厅房,似乎在等待着从那其中传出什么决定。 厅房之中,有六人相对而坐,却无人说话,气氛沉闷焦灼。 六人都是衣着富贵之人,但是此刻脸上却尽是愁闷不耐之色。 正中而坐的一名高瘦老者不是别人,正是那当了几十年主簿的王家家主王成印。 王成印梳理的整整齐齐的花白头发,透露着深沉阴鸷的目光,鼻翼两侧深深的法令纹,抿得紧紧的嘴唇让这个三水县的第一士绅看起来颇有几分威严。 他干枯的双手捧着一个泡着热茶的紫砂壶,面色看似平静,但是微微颤抖的双手以及微微蹙起的眉头,却昭示着他内心却并不如表面上这般平静。 远处不时传来的各种隐隐约约的声音都会让他已经衰老的身体微微颤动。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他,可是他却依然一言不发,只是紧紧抱着那个紫砂壶,仿佛在捧着什么绝世宝贝一般。 “王主簿,你倒是说句话啊,是聚是散,动手还是不动手,总得拿个主意啊,大家伙可都等你半天了。” 一个身形彪悍的壮汉终于忍不住了,起身不耐地叫道。 王成印抬起花白的脑袋看向说话的人,眼神冷厉,冷哼一声道:“就是你家家主田文在老夫面前说话也得和和气气的,何时轮到你一个家奴敢在老夫面前这般聒噪了?” 说话的正是之前被李旭在凌云楼用茶杯差点给毁容的田虎,直到此时鼻梁上还贴着一块药布,看着很是滑稽。 田虎是代表家主田文来共同参与这次的大事的,田文自己托言要回田家庄坐镇,所以就把田虎给派来了。 这几天王主簿四处串联这些人,想到就是在贼军攻城的时候当个内应,以这些功劳来保全自家。 王主簿自己就是乡绅里面的头部人物,自然也明白这些人的心思,因此串联的过程也很顺利。 这几家也是平日里跟王家走的最近的,从家产体量上来说也都算是三水县能排到前几位的,所以信任度上也不是问题。 商议的结果就是分两步走: 第一步是各家召集信得过的家丁庄客凑出一支队伍来,在贼军攻打县城的时候忽然从里面杀出,打开城门,放贼军入城,如此大事可定。 这些人敢这么做就是笃定县城根本守不住。 他们的理由也很充分: 县令刘健是个读书人出身,不通武事,不足为惧。 新任县尉李旭是个半个小子,一看就是刘健的关系户,嚣张跋扈,必然也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乡勇营虽然招募了不少人,但是没有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根本形不成战斗力,本质上还是一群老百姓。 贼军打来估计最先崩溃的就是他们。 充斥着老弱的县兵队伍更是靠不住。 这些结论从正常逻辑上来讲是没有错的。 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等贼军占据了县城之后,他们各家按照之前约定的数目捐献出一些钱粮,再加上夺门之功,想来贼军不会再行勒索他们家财之事。 届时还可以引导贼军从其他没有参与过夺门的乡绅手里找补钱粮,如此便可保全自家。 当然,至于说让破城之后把李旭交给他们处理,那只是王主簿想了结跟李旭的个人私怨,只能算是一个添头。 这番谋划虽然谈不上多高明,但是却也没啥大的漏洞,可操作性其实还挺高的。 他们各家凑出来的人手这几日早早就偷偷聚集在了王家大宅中,养精蓄锐,等待着贼军前来攻城日子到来。 王家的仆人每天出去打探消息,前几天打探的结果都是乡勇营又招了多少人,新来的娃娃县尉又抄了两家趁机涨价的粮铺,趁机浑水摸鱼抢劫伤人的十几个青皮混混的脑袋被挂上了城头之类的消息。 如此种种,让这些准备本来摩拳擦掌准备干一番大事的“好汉”们心中都不由得突突起来,都在私下谈论说这个娃娃县尉还是个狠人。 虽然没有明确说出来,但是人人都能感觉到自己心中的那股血勇之气消散了一些,好像不知不觉间对那个娃娃县尉有了一些不明所以的忌惮。 王成印察觉了这种状态,及时安抚了一番众“好汉”,说这不过是官府在大战前的正常操作,那娃娃县尉不过就是个操刀之人,真正在后面下令的是县令刘健。 那刘县令只不过是一个文人,不通武事,不用太担心。 这些乡勇抄家和杀几个青皮混混不算本事,遇到彪悍凶狠的贼军就肯定秒怂。 除了这些精神鼓舞之外,老王这几天也是下了血本,好吃好喝的供着这些“好汉”们,又亲口承诺如果事情成功,到时候每人五十两赏银。 这一番安抚之后,众“好汉”动荡的心渐渐安定下来,又开始摩拳擦掌的等待了。 今天一大早,外出打探消息的王家仆人就传回了令人振奋的消息:大队贼军出现在了县城西门外,最少也有个五万人马,浩浩荡荡,无边无际,好不威风。 五六万贼军啊! 三水县城在这样的阵容下根本不堪一击。 如此消息让众“好汉”们振奋不已,看向王主簿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觉得王主簿就是王主簿,果然深谋远虑。 至于两千贼军为何能“变成”五六万人之多,一来是李旭下令除了乡勇营的人以及筛选过的青壮可以登上城头之外,其余的人不经允许根本不能随意上城。 所以这就造成了打探消息的王家仆人虽然知道贼军来到的消息,但是却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人,只能根据各种杂乱的信息自行加工之后得出一个自己觉得合理的数字。 二来也是因为经过之前的事情,王主簿嘱咐仆人要尽可能的报喜不报忧,免得扰乱人心,所以机灵的仆人就在自己估算的基础上继续加工一下,所以回报到王主簿那里的时候就变成了两三万人。 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老王一听也很激动,想起古人打仗都要虚报兵力,搞个号称多少多少的。既然有两三万人,那么自己再加码,变成“五万”人也很合理,反正两三万跟五六万对于踏平一个小县城来说也没啥区别,还能起到鼓舞人心的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最后传到众“好汉”们耳中的消息就变成了五六万人的贼军主力气势汹汹的前来攻打三水县城,县令刘健吓得直接瘫软在城头上,娃娃县尉吓得说不出话来,乡勇营已经开始出现了逃兵…… 这些利好消息让众“好汉”们兴奋地嗷嗷叫了起来,在领头的田虎的带领下全部左臂绑上白布条,以区分敌我,准备好好大干一场,把这几日的郁闷之气好好发泄一番。 结果还没等他们出门,就传来了贼将被娃娃县尉李旭一箭秒杀,贼军又被乡勇营骑兵突击然后崩溃的消息。 具体的过程和战果虽然不知道,但是这个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的消息瞬间让这些准备干一番大事的“好汉”们坐了蜡,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才有了前文的一幕。 正文 第八十四章 笃定的王主簿(补昨天第四更) 王成印当了几十年的主簿,积威甚重,虽然在真正的大佬面前不值一提,但是此刻勃然作色,对于混混头子田虎来说却依然是有些威慑力。 田虎面色一滞,急忙将脸上的不耐之色收敛了一些,拱手低声道:“王老爷我没有不敬您老的意思,还请恕罪!只是现在形势变成这样,我们这些人接下来该怎么办,您老得给拿个主意啊!” 王成印冷哼一声,怒气消散了些,转头过去继续捧着自己的紫砂壶沉默起来。 田虎让他拿主意,所有人都在等着他拿主意,可是谁知道他的心中已经兵荒马乱了。 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却没想到须臾之间发生了惊天的逆转,这让他如何能够平静处之? 之前所有的准备都是按照贼军顺利破城这个剧本准备的,根本没有想过万一贼军受挫攻不下城池怎么办? 当得知贼军溃兵之后,他当时就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一把给攥紧了,瞬间有种喘不上气来的窒息感。 若非他老王身子还算强壮,换个人来说不定一下子就过去了。 他不是田虎这等莽汉,头脑简单,他想的更深一些。 贼军败了,这已经是铁一般的事实了,无法改变。 既然如此,那么所谓的夺门一事自然是不用再提了。 他现在担心的是县里接下来的动作。 对于刘健这个县尊,他虽然敬,但是却也并不十分惧怕。 因为除了刘健是个外人,又是个读书人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刘健讲规矩,讲官场的规矩。 一个人一旦讲规矩,行事的时候就会有各种顾忌,那样一来很多事情就有了可转圜的余地了。 今日贼军大败,乡勇营肯定抓了不少俘虏。 如果审问这些俘虏,会不会将自己勾结贼军作为内应的事情说出来? 这是王成印最担心的事情,也是他最不想发生的事情。 他不断的用这是机密大事,应该只有贼兵领军大将知道。现在贼将已死,下面的小喽啰们就算知道个大概,也肯定不会知道详情的这种理由来宽慰自己。 虽然怎么想都觉得有些不踏实,但是还是努力安慰自己事情应该不会到最糟糕的地步。 只要没有确切的证据,刘健这个县令就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再说了还有另外几家也跟自己绑定了,如果刘健要动手的话,难道就不担心引来强烈的反弹吗? 贼军今日虽败,但是过几天肯定会再次兴兵报复的,刘健敢动自己几家难道就不担心引起民心动荡,影响县城的布防吗?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对于刘健的估计是对的,但是一想到李旭这把刘健手中的刀,王成印就没那么笃定自信了。 从第一次见到这个小子在县衙当众殴打自己手下的书吏,而且对自己还颇为不敬,就让王成印对这个小子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后来这厮又对自己屡次挑衅,还当面说要抄了自己的家产作为组建乡勇营的军资这种狂妄无耻的话,更让王成印对此人起了杀心,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 但是也只是想想而已,不说李旭本身武力如何,就是他身边一直跟着的两名护卫一看都是精锐之士,就凭他王家豢养的那些家丁护院根本不是对手。 王成印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借助山贼强盗之手除掉李旭,田家勾结黑牛窝强人杀人夺产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 但是一来李旭没有出城,他就算想雇佣强盗袭杀都没机会。 二来在干大事的紧要关头,他也不想节外生枝,所以就把这个念头给暂时压了下来。 但是对李旭的恨意是压不下来的,所以把这个当做一个附加条件跟贼军做了交易。 只是没想到那小子看着狂妄嚣张,但是运气却好的逆天,竟然能一箭射死贼军大将,这才让自己的谋划全部成了泡影,真是旧恨未消,又添新仇,让他岂能不更加痛恨李旭? 刘健虽然是个讲规矩的,但是李旭表现出来的样子却完全不像是一个讲规矩的官场之人,反倒是更像那些强盗山匪。 他不太担心刘健,却担心李旭这个蛮横粗暴的家伙要是从俘虏嘴里知道了一些什么,会不会打上门来勒索自己。 虽然他笃定李旭就算知道什么也不会太清楚其中的细节,但是却不能不防。 又沉默了片刻,等到众人都表现的极为不耐的时候,王成印终于开口道:“诸位,今天的事情虽然遇到了一些波折,但是却改变不了最终的结果。这三水县城终究还是会被义军所占领的。” 恩,王成印这些人把贼军称作义军。 众人听了都是一愣,瞪大眼睛看向他,等着下文。 王成印接着道:“诸位请想,那李旭今天虽然靠着运气好射杀了义军大将导致义军溃败,但是义军不可能不来报复的。据我估计不出三日义军就会再次卷土重来,而且不会再如今日这般大意了。义军主力一来,三水县城必破,今日的事情不可能再次上演,最多只能让他们苟延残喘几日。” 说到这里,发现众人都在仔细听自己说,急躁的神情消散了许多,眼神又开始重新兴奋起来,王成印心中松了口气,对自己的口才还是颇感得意的。 他继续道:“所以,诸位,我们建功的机会仍然还有。这几日大家就再委屈一下,在我宅中继续隐匿几日,到义军再次来攻的时候我们再一举出动,夺门建功。如果现在就散去的话,这么多人肯定会引起县衙的注意,反而会坏了咱们的大事。” 众人一听都纷纷点头,觉得王主簿说的很有道理。 一开始发问的田虎虽然觉得王老爷说的也的确有道理,但是心中却总是感觉不踏实,摸了摸鼻梁上的那块药布,依然还能感觉到丝丝疼痛。 但是他在这些人之中是没有什么地位的,人家要么就是各家家主,要么就是家主子弟,要么就是管事的,只有他是因为到时候发动的时候要带着那些“好汉”们动手才勉强有了跟这些大人物一起谈事的资格,哪里还敢多嘴。 王成印看到这一幕,舒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容道:“诸位,这就去安抚一下自家的人手吧,让他们耐心等待,我们下次一定会一举成功的。” 众人拱手答应,刚转过身准备出门,却听见大门的方向传来了一声巨响。 紧接着又是连续好几声的巨响,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连续猛烈地撞击王宅的大门。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就听见“砰”一声大响,好像是大门被撞开的声音,然后在满院子的“好汉”惊呼声中,传来一道冷漠肃杀的声音: “乡勇营办案,降者活,不降者死!” 屋内众人瞬间脸色大变。 正文 第八十五章 老王跌倒,李旭吃饱!(补昨天第五更) 脸色瞬间大变的屋内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身后的王主簿。 王成印刚才还看起来轻松的脸色在听到那道声音的时候瞬间变得阴沉,阴沉之中还带着一丝惨白。 在那道声音传入耳中的时候,他的心猛地往下一坠,原本挺直的腰背甚至都佝偻了起来,身子猛然晃了一下,被旁边的杜家家主给急忙搀扶住了。 王成印知道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要是他跟李旭一样来自同一个世界的话,大概此时会说墨菲定律真是他娘的准啊。 李旭前世的时候就知道一句话,所有的秦人也都知道,说是陕西这地方邪乎,好的不灵坏的灵。 只是王主簿估计是没听过这句话的。 否则话他肯定不会这么乐观的。 王主簿重新站稳了身子,轻轻推开杜家家主的手臂,冲他挤出一丝笑容,然后分开前面的人群,一步一步的走到房门前,伸出颤抖的双手打开房门,然后就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 院子里百十号手持刀枪棍棒的汉子被一大队身穿黑色皮甲,神情冷漠的乡勇营士兵呈扇形包围,锋锐的长枪枪尖,闪着寒芒的箭头全部扬起,表现出一副若有反抗当即格杀的架势来。 这一幕让王主簿身后的众人都是心中一沉,面色不约而同的惨白起来。 这是乡勇营新招募的士兵? 王主簿脸色怔怔地看着那些神情冷漠,身形彪悍,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肃杀气息的黑甲士兵,心中惊疑不定。 为什么新招募的乡勇们会有这般的精气神,看着比朝廷的官军还要精锐许多? 王主簿感觉自己好像从一开始就陷入了一个错误的认知当中,似乎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不对了。 可是到底哪里不对,他想不出来,也没有时间给他去想了。 最终王主簿的目光落在了身穿黑甲的乡勇营士兵的最前面那道身穿山文甲,头戴凤翅盔,腰悬一根四棱铁锏的英挺身影上面。 看到此人,王主簿本来站稳的甚至又隐隐颤抖起来,他伸出颤巍巍的右手指着那道身影撑着一口气喝道:“李旭,你虽是县尉,但是本官身为一县主簿,却也是朝廷命官,你为何带人强闯本官家宅,若不给本官一个交代,本官定然会上书州衙参你一本!” 李旭轻哼一声冷笑道:“果然是个老王八,本县尉还没问你的罪,你却先倒打一耙,真是有趣。不过我今天就是强闯了,你又奈我何?” 王主簿本就心虚,被李旭这么无赖的一反问,气的手指乱颤:“你你你……” 李旭不耐烦地打断道:“行了,别你你你了。我听说你这个老王八要本县尉的脑袋,这不就巴巴地给你送来了,怎么样,你要是不要?” 说着就把腰间悬着的四棱铁锏取了下来,在手心里一拍一拍的,冷眼看着王主簿。 眼前的上百名手持武器的汉子好像根本看不见似得。 “噗通”一声,却是王主簿直愣愣的向后摔倒砸在地上的声音。 他一听见李旭的话,就知道自己的图谋彻底败露了,气血攻心之下眼前一黑直接晕了过去。 李旭没想到这老头心理素质这么差,也有些意外。 王主簿是院子里这些人的主心骨,他一倒下,这些人就更是群龙无首了,有人急忙俯身去看,有人站在原地一脸茫然,还有人想要逃跑却发现无处可逃。 但是最疯狂的却是人群当中一个王家的护院头子,此人本来是个江洋大盗,犯了许多案子被官府通缉,走投无路之际被王主簿给救了下来,最后就躲在王家当个护院。 本以为这次能有机会混入贼军之中当个小官小将的,结果却没想到门都没出就被官府的人给包圆了,心中着实不甘心。 但是他最担心的是他一旦落到官府手中,他以前犯的那些案子肯定会被翻出来的,到时候还是难逃一死。 所以左右是一死,还不如趁机拼一把,鼓动这些人杀出去,说不定还能夺得一条生路。 “王老爷已死,我们落到官府手中就是死路一条,杀了这些朝廷的鹰犬,去投义军!”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此人大喊一句,提着刀带头杀向附近的乡勇营士兵。 其余人本就茫然,此时有人带头,便有许多人本能地跟着此人向着乡勇营冲杀过去。 李旭冷眼观看,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轻轻将四棱铁锏往下一挥,一蓬箭雨就呼啸着向人群扑去。 一瞬间就倒下了二三十个,一些冲的快的家伙虽然冲到了乡勇营士兵的前面,但是却很快就被长枪兵的枪头给刺穿了身体。 再一轮箭雨落下,又是二三十个人影倒下。 短短几个呼吸之间,原本站的满满当当的大院子中能站着的不到二十多人。 这些平日里在普通百姓面前耀武扬威好勇斗狠的“好汉”们在真正的士兵面前根本不堪一击,比杀鸡好要容易些。 杀鸡最起码鸡还会挣扎两下。 那个带头鼓动的家伙虽然冲的很快,但是此时却也同样变成了一具尸体,胸口上出现一个恐怖的血洞。 “噗通”、“噗通”的声音不断响起,却是剩下的幸存者跪地求饶的声音。 田虎是一个跪下去的,不远处那道顶盔掼甲的身影唤醒了他心中的恐惧,那满地的死尸让他彻底放弃了其他的一切念头,他只剩下一个想法: “我不想死!” 看着满地的尸体和那二十几个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身影,李旭并不觉得兴奋,反而觉得有些无聊。 他对单纯的杀人没有多少兴趣,他又不是变态。 但是如果杀人之后还能有许多好处,那他的兴趣就很大了。 王主簿晕倒了,剩下的人大部分死了,没死的也都吓破了胆子,随便一审问就竹筒倒豆子一般全撂了。 李旭将这些人的供状一对比,觉得没问题,派人送回衙门去给刘健,又调来几个书吏让他们负责登记王家以及其他几家被抄没的家产等。 同时,派出骑兵第一曲直扑城外的王家庄和其他几家在城外的庄子。 既然已经做了,那就打扫的干干净净。 所谓老王跌倒,李旭吃饱,这就是他最感兴趣的事情。 正文 第八十六章 清算(今天第一更) 王,田、杜、潘以及张家这五家在县城的资产很快就清算出来。 钱财等共抄没合计白银三万两千余两,其中有黄金一百五十两,其余是白银和铜钱等。 除此之外,还有金银首饰,珍珠、布匹、绢帛、丝绸、香料等贵重物品,折合白银算下来也有五千余两。 此外,还有粮食六百余石,以及五家加起来的十六家店铺。 当然,这还没算上五家在县城之中的宅院。 五家所有涉案人员除了已死的,活的都被关进了县衙大牢,这让刘健上任以后空下来的大牢一下子又被填满了,多余的只好先关在了乡勇营中。 其余没有涉案的下人奴仆都暂时被关押在各家宅院之中,但是五家的子弟亲属则李旭下令全部抓了起来,杀不杀先不说,先关起来肯定没问题的。 当马书吏一脸小心翼翼的双手奉上整理好的清单时,看见英俊的县尉大人好像眉头皱了皱,心中一突,急忙解释道: “县尉老爷,这清单绝对没有问题的,五家在县城的资产全部都给清出来了,就连他们的子弟身上带着的玉佩扳指之类的值钱饰品都给扒了下来算在了里面,还有那些女眷身上的首饰也给取下来折算进去了。小人等绝对没有贪墨一丝一毫啊!” 李旭一愣,看着一脸紧张的马书吏,没想到这货竟然这么绝,抄家抄的连人家身上的东西都往下扒拉,还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不过他皱眉去不是因为觉得马书吏他们贪墨,给他们十个胆子都不敢的,因为旁边的乡勇营士兵都是李旭的嫡系,没有一个外人,这些书吏要是敢动歪心思,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他皱眉是觉得这五家的家产不至于这么点啊,好歹一个个都是三水县的排名前几位的乡绅,家底应该很厚实才对。 “你老实办事,只要办得好,不用你贪墨,本老爷自然会赏。” 得了李旭这句话,本来一脸忐忑的马书吏心中一松,立刻满脸堆笑道:“那是那是,小人一定尽心尽力为县尉老爷办事。老爷您少年英雄,前程必然一片锦绣,小人能跟着您后面,是我老马家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李旭听得觉着怪怪的,什么叫老爷少年英雄,摆摆手打断了他的马屁,随口问道:“那你说说,本老爷下一步该做什么?” 马书吏一听,心道这必然是县尉老爷考校自己的问题,急忙道:“老爷,小人以为该立刻派人去把五家之城外的庄子和田产全部查封了。这五家的在三水县作威作福多年,家底绝对厚实。这些清单上面的只是小头,大头都在城外的庄子里。若是去的晚了,说不定他们家人得了信就带着金银细软跑了。” 李旭一听,光惦记着这五家在城里的财产了,城外的却给忘了。 虽然派了骑兵第一曲去了王家庄子,但是其余四家却还没派人去。 “不错,你能想到这一点却是是用心办事的。好好干,回头等局势平静了,本官做主让你当户房的司吏。” 李旭随口画了一张大饼,就让马书吏激动的喜不自禁,急忙跪下谢恩,发誓一定不辜负县尉老爷的栽培。 县衙六房对应的是中枢的六部,其中户房对应的就是户部。 管理户房的就是户房司吏,日常署理县衙经手的一应钱粮等事,是县衙中一等一的肥差。 【收集免费好书】关注v.x【书友大本营】推荐你喜欢的小说,领现金红包! 以前这户房司吏都是王主簿的心腹担任,现在王主簿倒了,自然要换一个人担任。 李旭觉得这马书吏被自己收拾过后变得乖巧懂事了许多,就随手许给他了。 至于刘健他们会不会有意见,他没去想,也不用去想。 以他如今的作用和功绩,刘健这个面子肯定会给的。 被马书吏提醒之后,李旭又让他去找来几个对犯事的五家熟悉人当向导,带着乡勇营的四百士兵分成四队去抄家。 当然,去的这五家都是李旭的嫡系人马,普通人乡勇一个都没带。 待这些安排妥当之后,他又把那些清单递给马书吏:“这个清单有问题,重新整理一下。” 马书吏一愣,一脸茫然地抬头看了看县尉老爷,看见的是一张似笑非笑的俊脸,忽然福至心灵,急忙点头道:“是小人疏忽了,这张清单统计谬误太多,小人重新整理,一定会让老爷满意的。” 李旭这次露出微笑,道:“不错,你有这个觉悟就好。我看这张单子最少多报了五成,这五家早就图谋勾结贼军,怎么可能放这么多财产在城里?记得用点心,别再搞错了。” 马书吏暗暗擦了把汗,不迭地点头道:“老爷放心,绝对不会再出错了。” 李旭点点头,又问道:“这张清单其他人没看过吧?” “没有,他们都是分别统计的,小人最后整理登记的。”马书吏急忙回答道。 李旭点头道:“那就好,你办事我放心。若是出了错漏,你知道我会怎么做。” 说完拍拍马书吏的肩膀转身走了,马书吏躬身行礼,等到直起身子来的时候感觉整个后背都湿了。 这县尉老爷明明才十六岁,可是给自己的压力却比县尊大人还要大许多,每次面对他就感觉自己是一个小绵羊面对这一头眯着眼睛的猛虎似得,让人好不紧张。 低头看着手中的清单,马书吏心道一定要把这张清单改到让县尉老爷满意为止,而且还得叮嘱其他几个负责统计的同僚要管好自己的嘴巴。 对于李旭的要求,马书吏其实是一点都不奇怪的,只觉得非常的正常。 若是李旭不这么做,他反而会觉得奇怪的。 …… 李旭截留这些抄没的财产自然是要用到基地上面去。 这次跟贼军的第一次交锋让他获得了八千多点的经验值,再加上之前屠戮五家家丁护院的所得的经验值,已经超过了一万点。 这一万点的经验值已经满足了系统从殖民时代升级到要塞时代的一个条件。 至于另一个一万两白银的条件,那早都达到了。 但是李旭暂时不打算给城镇中心升级,因为还不到升级的时候。 他把这一万点经验值以及之前积攒的两千多点经验值全部兑换成了支援纸牌,而且全部选择了粮食支援纸牌。 每一张粮食支援纸牌可以由家乡城市免费提供六千斤的粮食,十二张纸牌加起来就是七万两千斤粮食了。 以后的战争会越来越频繁,农业生产肯定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大量人口死亡,劳动力锐减,大量田地抛荒,粮食产量急剧下降,粮价飙升,所以到时候就算有大量的银子也不一定能买到粮食。 所以李旭的计划就是多攒粮食,多抢金银,然后又反过来用抢来的金银快速扩张军队,占领更多的地盘,然后再招募更多的农民来种田。 虽然基地周围已经开垦了数百亩的荒地,但是具体的产量最终会有多少也不知道,所以前期还是要多积攒一些家底的。 手中有粮,心里不慌。 兑换完了粮食之后,李旭又给谭纶写信,交代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让谭纶准备筹建一支大车队。这支车队的作用就是运载以后缴获的钱财粮食等物资,当运输队使用。 组建车队的大车,李旭不打算让基地的农民去做,而是打算直接截留从那五家抄没的大车,如果不够的话再想办法购买一些或者打造一些。 至于拉车的牲畜,先用缴获的,不够的话可以从基地的畜栏中购买。 李旭估计这次抄完家之后自己的财产会暴涨一大截,就算交出一部分给县衙,剩下的那部分也足够支撑相当一段时间内的消耗了。 李旭的要求是大车队最少先得拥有一百架大车。 当然,有了大车,还得有驾车的人,李旭又从城镇中心招募了两百名农民来专门当车夫和装卸工。 必须要用嫡系人马,忠心耿耿用着放心。 第二件事就是要谭纶派人在基地修建几座大粮仓和银库等储存建筑,毕竟以后运到基地的物资钱粮会越来越多。 规格的话李旭只说越大越好,具体让谭纶自己把握。 第三件事就是要扩建军营,毕竟这次抄完家后李旭准备再次扩军,把所有正兵扩展到三千人的规模。 但是还要考虑以后发展的情况,所以李旭让谭纶按照容纳五千人的规格来扩建。 这样两个军营总共就能够容纳一万士兵了。 再多的话马栏山基地就没地方了,毕竟那是山区,能有那么一大片地方用来当做第一座基地已经很难得了。 因为这些建筑任务,李旭又招募了数百名农民,将农民的总数量达到了一千人,这样才能让谭纶分配起各种任务的时候不至于捉襟见肘。 除了这三件事,李旭还在已经建好的道观之中招募了二十名道士,其中乾道五十五人,坤道五人。 这些道士都是多面手,本身会武功,还能给人做法祈福,更重要的是他们懂医术,平时可以为百姓们看病,战时可以充当战地医生。 虽然当战地医生可能没有真正的军医那么好使,但是有总比没有强的。 所以李旭让谭纶到时候派上十五名道士过来,在三水县给找个道观,既能抚慰人心,还能顺便赚点香火钱,打仗的时候再客串一下战地医生。 至于扩军,那要等抄没的五家财物钱粮送到马栏山基地后系统入账后才能进行。 写完信后,李旭又检查了一遍,没啥疏漏,这才派人快马送去了马栏山基地。 如今这三水县城,没有李旭的命令,谁也不能随意进出。 进出城最方便的就是他了。 正文 第八十七章 君之视臣为手足,臣之视君为腹心(今天第二更) 李旭带着马书吏重新整理的抄家清单和田虎等人的供状去了县衙找刘健。 刘健看起来心情不错,看见李旭就招手让他进来,微笑道:“你今天可算是一战成名,满城皆知了。” 李旭大马金刀的往旁边的罗圈椅上一坐道:“既然我立了大功,刘叔是不是准备给我报功啊,让朝廷封我一个什么冠军侯什么的当当啊。” 刘健没好气地道:“冠军侯?你也真敢说,你就射杀了一个贼军小头目就敢当冠军侯?都不怕冠军侯从下面上来找你说道说道。” 李旭嘿嘿笑道:“其实我才不想当什么冠军侯,我还想长命百岁呢。话说,刘叔,你这气色看起来不错啊,有什么好事说出来一起高兴高兴。” 刘健笑着递过来一个单子,李旭接过来一看,却是一份本县士绅百姓捐献钱粮的清单。 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清单上光是列名的都有二三十人,这些人捐献的钱财多的有上千两的,少的也有一二百两。 粮食多的有一百石的,少的也有十几石的。 有的人是光捐钱,有的人是只捐粮,也有人的钱粮都捐。 除了钱粮,还有捐献布匹丝麻布鞋草绳等物资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甚至最后面还有一个姓柴的屠户捐献猪肉两百斤用来犒军。 总共加起来,白银将近四千九百八十二两,粮食三百四十余石,其他物资数目也相当可观。 李旭看完感慨道:“仗义每多屠狗辈,有刘叔这样爱民如子的父母官,才有这样懂得感恩,投桃报李的百姓子民啊。” 刘健笑骂道:“你不用给我脸上贴金,这些百姓敲锣打鼓的来衙门可是为了感谢你这个县尉老爷的,你不在衙门,我只能替你出面收下这些心意了。” 来感谢自己的?李旭听完心中真的有些感动。 虽然有王主簿为首的这群道貌岸然吃里扒外的人渣,但是却也有许多如这名单上一样淳朴可爱的百姓。 他本来完全可以利用系统的优势来占山为王,四处劫掠,快速扩展实力成为割据一方的枭雄,但是他从内心并不愿意那么做。 其中有他不愿日后别人说起他时曾经有过当强盗的黑历史这个原因,更深层的原因是他不愿意这片土地上的无辜百姓遭受不必要的祸乱,承受不必要的苦难。 在他心里,这片土地上的百姓都是他将来的子民,无论他要主掌一国还是君临天下,怎么也没有自己戕害自己子民的道理。 那么既然他有走正道可以达成目的的机会,那就没理由选择另一条充满普通百姓血泪的道路。 他来当三水县县尉这个小小的不入流的小官,除了明面上说要利用官府的力量和资源来为自己提供便利这个理由,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要亲自守护这片土地,守护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不让他们被贼军祸害。 争夺天下,虽然是野心家之间的角逐,但是最终受苦受难的还是普通百姓。 李旭虽然知道这根本无法避免,但是却还是愿意让这样的苦难少一些。 之前这些想法没有明确,他自己也没有却深层次想过,但是看到这张清单,听到刘健的话,还是让他一下子看清了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他保护了百姓,不管初衷如何,但是却得到了百姓的感恩,这对于上位者来说便是一种最高层次的酬谢。 李旭觉得,这样的百姓值得他的保护。 刘健看出来了李旭的情绪变化,微笑道:“你为百姓所做的,他们都会看在眼里的。为官者,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本是分内之事,却因此被百姓感恩戴德,说起来也实在让人汗颜啊。” 李旭点头表示赞同,道:“刘叔放心,我必然不会辜负淳朴父老的爱戴的。来,刘叔看看这个。” 他先是把田虎等人的供状递给了刘健。 刘健一张张看完之后眉头直跳,脸色铁青,猛然一拍桌子怒道:“王成印这个人渣败类,吃了几十年朝廷俸禄,竟然如此丧心病狂,一次不成还想再来一次,合该千刀万剐,子孙时代为奴以作严惩。” 虽然心中早有准备,可是这些供状上王成印说过的那些话还是让刘健这个脾气很好的县尊大人恨不能把他给当场砍了。 骂过几句后,刘健的情绪很快平复下来,看向李旭道:“以你的速度,王家是不是已经查封完了?” 李旭笑道:“刘叔明察秋毫,正要给你汇报呢。这是清单,你过目一下。若是觉得不够,我再去牢中拷打一番老王八,看看他还有没有什么隐藏起来的财产。” 不过王主簿现在还在昏迷不醒之中,李旭也就是那么一说而已。 说着将马书吏重新改过的抄家清单递给了刘健。 刘健接过看完之后惊诧道:“这王家家财竟然这么雄厚?” 不过想起之前王主簿用来敷衍糊弄自己的那点钱粮,禁不住又是一阵怒气勃发,大骂道:“这厮勾结贼人竟然出这么大价钱,却不愿多出钱粮资助衙门,真是该千杀的贼子!” 李旭自然不会说着这张清单上的数目只是真正数目的三成,本来还担心刘健会问,结果没想到刘健竟然还觉得已经很多了。 这也是刘健低估了这些土财主敛财的本事,所以才没有察觉出其中的猫腻。 他对李旭道:“这些抄没的财物你留出一半放入县衙库房,剩下一半你都搬去乡勇大营吧,今天这一战过后,报名应募的人肯定更多,这些钱粮刚好派上用场。” 李旭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自然答应下来。又随口说起来派人去城外抄家的事情,刘健听了直接道:“等抄回来之后还是老规矩,县衙留一半,剩下的一半给你用来招募乡勇。现在乡勇营兵器战甲战马都不足,这些财物正好可以用来打造购买这些物资。” 李旭点点头,但是又道:“刘叔,今天咱们虽然赢了一场,但是贼军的主力说不定很快就来报复,若是抄家的人马半路遇到了贼军主力就麻烦了。” 刘健闻言也皱起了眉头,想了想嘱咐道:“你考虑的不无道理,这几家庄子都在西边,那正是贼军来的方向。你回头派人去告知一声,若是遇到贼军,让乡勇营的人马不要顾及那些财物,迅速撤回城中。只要保全了自身,日后再夺回来就是了。” 李旭心中暗乐,这本就是他提前埋下的暗扣,到时候如果真的抄家回来的队伍被劫了,他也有理由了。 当即送上一记马屁:“刘叔豁达,所谓存人失物,人物皆存;存物失人,人物皆失。刘叔境界之高,小侄不及也。” 正文 第八十八章 利益交换 说完抄家的事情,刘健又问道:“对王氏等五家犯人你打算如何处置?” 李旭心道按照《战时管理条令》处置不就行了吗,何必多此一问。 不过既然刘健问道,肯定不会那么简单,他试探着问道:“刘叔你的意思是?” 刘健沉吟片刻后道:“主谋及其余从犯当诛,其家人男丁贬为军奴,罚做苦役十年。女眷则充入教坊司。幼童五岁以下者可入官府保幼堂抚养。七十以上老者免罪。签了卖身契的家奴重新发卖或允其自赎其身。其余仆人庄客护院等,审问之后若无劣迹,可全部遣散。” 刘健说完,平静地看着李旭,等他的意见。 若是按照之前颁布的《战时管理条令》,这些人本人必死无疑之外,家里的直系男丁都要陪着一起死的。 刘健显然是不想杀那么多人,所以才会改判。 但是因为《条令》是李旭拟定的,所以才会问李旭的意见。 不过李旭其实是无所谓的,只要主犯死了,其余人死不死的他也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这些人的财产能落到自己手里多少。 至于刘健真正的考量是什么,李旭并不在乎。 看李旭不说话,刘健继续说道:“这些人虽然丧心病狂,但是毕竟还未成事,其恶迹不显,杀戮太过,民心恐起波澜。二者,朝廷这些年对于极刑的审核越来越慎重,去年陛下还专门下旨要各地衙门对待极刑要审慎。如今,虽然局势糜烂,但是却也不能大开杀戒,你以为如何?” 看刘健摆出一副商量的态度,李旭也假装被说服,叹口气道:“刘叔宅心仁厚,思虑周全,就按刘叔说的办,我听刘叔的。” 刘健心中也松了口气,怕李旭因此对自己生出芥蒂来,听他如此懂事,脸上露出笑容道:“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一味滥杀之辈,果然没有看错你。你回去之后把今日出战的有功人员拟出一份名单来,我署名用印后报到州里去。你到时候再给你宋三书和李都尉写上一封信,诉诉苦,他们这么欣赏你,肯定会再支援一批兵甲装备的。” 李旭欣然答应,还在心里给刘健竖了个大拇指。 这刘叔看着一副老实人的样子,也很懂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个道理啊。 两人又说了一些应对贼军接下来的报复的话题,一致认为贼军今天吃了亏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再次来攻打的时候肯定兵力会比今天要多不少,而且肯定还会携带攻城武器,所以要早作准备。 所以李旭建议除了要报功之外,还要请求援军。 三水县虽然小,但是如果能像一根钉子一样钉在关中北道,那贼军必然不能无所顾忌的继续南下,对于稳定关中的局势乃至收复延安府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如果要让三水县当钉子,那只凭一个县的力量是不够的,所以只要知州宋昱脑子没瓦特,肯定会送来粮草物资甚至援兵的。 刘健也很笃定这一点,所以跟李旭商量之后便开始拟定请求支援的文书草稿,写完之后又让李旭看了一下,两人都觉得该表达的意思明确完整才正式誊抄。 无论刘健心中对于李旭如何定义,但是三水县能有如今的局面,李旭在其中是起了关键的左右,而且又知进退有分寸。 所以尽管他算是李旭进入官场的举荐人,古人俗称的座师,又是他的直接上司,但是对李旭这个县尉还是很尊重的,该让的利益让,该商量的商量,该放权的放权,完全没有把他当做一个初入官场的晚辈或者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去看待。 对于五家犯人的店铺和田产这些不动产如何处置,刘健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店铺全部交给李旭去处置发卖,价钱也由他做主,到时候一半收益归县衙,另一半充作军费由李旭支配。 至于五家的田产,全部没入官田,暂时交由原本的佃户租种,租子比原田主定的减一成。等到局势平稳之后再做安排。 李旭明白虽然表明上这些资产好像都是由官府处置了,但是其实就是两人的分赃协定。 官场的情谊从本质上来讲其实就是一种利益交换,或是有型的或是无形的。 显然,刘健已经把李旭当做一个平等的交易谈判对象,该给李旭的自己一分都不会多要,该给自己争取的也完全没有一点犹豫。 李旭喜欢跟这样的人打交道,省心而且很舒服。 离了县衙回到已经挂上“天上人间”招牌的酒楼后院,秘书娘小艾琳帮助李旭解下盔甲,换上了一身轻薄的居家长袍,又打来清水让李旭洗漱。 等李旭洗漱完,披散着头发,惬意的靠在垫着软枕斜倚在榻上时,小艾琳又端来一盘洗的干干净净的鲜桃。 李旭拿起一个桃子美美地咬了一大口,汁水充盈。 不错,很润。 小艾琳穿着一身粉白相间的轻薄春衫跪在榻上,双手成拳轻轻的给李旭捶着腿,一边服侍一边轻声薄嗔道:“老板,你也真是狠心,把小秘书一个人丢在家里自己跑出来玩,要不是这次人家跟着军队出来,你是不是都忘了你还有个小秘书在家苦苦等待呢?” 老板和小秘书是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李旭和小艾琳对彼此的称呼,当然也是李旭要求的,完全是出自于一种弥补前世打工人委屈心态的补偿心理在作怪。 李旭知道这个小丫头故意作怪,伸手在她肉嘟嘟的脸蛋上轻轻捏了一下笑道:“说的这么幽怨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老板娘,咋地,你个小秘书还想上位啊?” 小艾琳一边躲着李旭的手,一边轻笑道:“小秘书想上位那也得老板先找个老板娘才行啊。老板,我可是听说你这次出来遇到了一个美若天仙的小姐姐,是不是就是小秘书未来的老板娘啊?” 看着小秘书一双明亮的杏眼中闪着八卦的光芒,李旭没好气地又捏了一下她的脸蛋骂道:“肯定又是李琴跟你说的,女人还真是八卦,我在前面奋勇杀贼,你们不在后面为我摇旗呐喊却在后面说我的八卦,我看是太闲了,明天就把你们送到城墙上去做苦力。” 小艾琳才不怕他,轻哼一声道:“什么奋勇杀敌啊,全城人都知道都尉老爷今天就只站在城头骂了两句人,然后射了一箭,然后贼军就败了,我们就算想摇旗呐喊那也得有机会啊,是你太快了都不给我们机会啊。” 李旭总觉得小秘书的话怪怪的,好像在开黑车,什么叫做我太快了? 那射箭的事不快能行吗? 正要驳斥秘书娘的话,一名护卫忽然在门外禀告道:“主公,沈一秀沈老爷求见主公。” 【领现金红包】看书即可领现金!关注微信.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金/点币等你拿! 李旭一听,急忙示意小艾琳停下,然后吩咐道:“请沈老爷在前厅稍等,我这就过去。” 待护卫离开,李旭光着脚丫子跳下塌来,在小艾琳跪着时候呈现出浑圆曲线的臀儿上轻拍了一巴掌道:“回头再收拾你,先把我梳头更衣。” 小艾琳脸色一红,急忙下了塌,走到一旁取过牛角梳走过来站在端坐铜镜前的李旭身后认真梳起了头。 正文 第八十九章 万达商行 打扮整齐之后李旭来到前厅,沈一秀正端坐在庭中,神色之中有些拘束紧张。 看见李旭进来,急忙起身作揖,急的李旭急忙上前扶住道:“沈大哥这是做什么,几天不见就这么生分了吗?” 沈一秀虽然早就知道李旭要担任三水县的县尉,也亲眼见过他在县衙当众暴打马书吏的威风样子。 可是如今李旭真的成了县尉,而且还掌管三千大军,主掌全县司法治安,负有保境安民之责。 今天又在城头一箭破敌,名噪全城,心中的惊讶和敬畏是一波接着一波,自感两人地位差距越来越大,所以说话行事之间不免就有了讨好拘束之意。 毕竟两人认识也没几天,交情的话还是李旭帮了他,所以沈一秀自觉自己没有在李旭面前拿大的资本,更加不敢把所谓的兄弟关系当真。 沈一秀看李旭表情真挚不似作伪,拘束略微减少一些,笑了笑,两人分宾主落座。 有充任丫鬟的被救女子送上两杯香茗后悄然退下。 李旭看着沈一秀笑道:“这几天忙的脚不沾地,所以没有去见沈大哥和玉芙小侄女,还请沈大哥见谅啊。” 沈一秀虽然觉得十六岁的李旭称呼自己十一岁的女儿叫小侄女怪怪的,但是也没有多想,急忙道:“贤弟深得县尊信重,军务繁忙,我又是一介书生,百无一用,不给你添乱就好。” 李旭摇头道:“沈大哥这是太谦虚了,你虽是书生但是却不能说百无一用。这几日没什么不开眼的混账去招惹你吧?” 沈一秀笑道:“自从贤弟在对面青云楼教训过田家之后,全城人都知道你是我的新靠山,谁还敢生事?只是今天我听说今天乡勇营抓了好多人,其中就有田虎,所以就想过来找贤弟打听一下。” 李旭知道他的心病,笑道:“不错,田文这老王八跟着王主簿那个老王八连同另外三家准备给贼军当内应,田虎就是负责动手的内应头头。只是这些人渣还没动手就被我一锅端了,田文躲在城外的庄子里,明天应该就能押回来了,最后肯定也是难逃一死。沈大哥,这下当无忧了。” 沈一秀闻言眼圈一下子红了,在李旭没来之前他真是被田家人给欺负狠了,差点连命都没了。 如今虽然身子还有点虚弱,但是却已经好了很多。 但是田家一日不倒,他这心里就一日不踏实,现在李旭将田家一锅端了,他的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下来。 说白了,老沈还是个老实人,对于田家这种恶霸地头蛇,惹不起又躲不起,最后只能暗暗祈祷他们全家早点死绝了。 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本以为田家这种祸害还要活好多年,自己估计都等不到那一天了,结果这才没几天就愿望成真了,岂能让他不百感交集。 眼圈一红,沈一秀忍不住就要跪下。 李旭眼尖手快,急忙上前一把扶住,不悦道:“沈大哥不要动不动就下跪。杀田家是因为他们自己作死又不是特意为你报仇,你再这样,以后咱们这兄弟真没法做了。” 沈一秀这才止住下跪谢恩的想法,抹了一把眼泪,红着眼睛从怀中掏出两张银票走过来递给李旭,道:“李兄弟拿我当大哥,那我也要尽一尽当大哥的心意。我知道筹建乡勇营很费钱粮。今日全县乡绅合资捐献钱粮的事情我也是知道的,但是却顾虑到这钱能不能真正用到正途上,所以就没有附骥尾。现在这钱交给兄弟你,我这个大哥也算是心里踏实了。” 【收集免费好书】关注v.x【书友大本营】推荐你喜欢的小说,领现金红包! 李旭一愣,看着手里那两张一千两的银票,摇摇头推回去道:“沈大哥你的心意我领了,这钱我不能收。不瞒你说,今天抄了这几家的家产足够支撑一段时间了。你现在把凌云楼卖给了我,没了营生。这些银子应该是你这么多年辛苦攒下的家底,说不定还是给玉芙小侄女攒下的嫁妆,甚至还有你的养老钱,我怎么能拿?” 不等沈一秀再说话,李旭又道:“你若真有心就帮我做一件事,既能让你以后有营生,也能全你的报答之心。” 沈一秀看李旭态度坚决,知道这钱是送不出去了,便只好收起来,问李旭是何事。 李旭从怀中掏出一沓地契房契交给沈一秀,沈一秀接过翻了一遍后一脸惊诧地看着李旭道:“这是那……” “不错,就是犯事的那五家所有在城中的店铺的契书。县尊让我做主发卖,价钱由我定,所以我打算用五千两银子把这些店铺全部买下来,沈大哥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入个股,比如说入个两千两的股,我是大股东,你是二股东,当然了要以沈大哥你的名义买下来。” 李旭说完,笑眯眯地看着表情复杂的沈一秀,也不催促,给他消化的时间。 沈一秀在三水县经商多年,自然知道这五家总共十六家店铺都是什么样的情况,几乎全部分布在县城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段,而且这些店铺涉及客栈、粮铺、餐饮、杂货、茶楼、绸缎布匹甚至还有一间药铺和一间牙行和一家大车店。 不说其中的物资人员,光是这些房产地皮加起来价钱都不止一万两了。 李旭说用五千两买下来肯定指的是包括其中的物资货物全部买下来,这根本都不算是买了,都算是白捡了。 如果沈一秀知道最后这五千两回头县尊还要分给李旭一半的话,那肯定更是无言以对,唯有感慨一句:“有权就是好啊” 更让人感到无言以对的是减掉沈一秀的两千两,李旭自己实际出的五百两还是从抄没五家的家产里拿出来了。 用你家的钱去买你家的店铺,完了还要弄死你全家,这是何等的卧槽! 但是沈一秀却不知道这些,只是一想到自己如果入股这些店铺的话,每年的分红都是源源不断的,估计都不止两千两了。 李旭这哪里是要他入股,根本就是给他送钱啊。 看着李旭微笑的俊脸,沈一秀眼眶再一次的湿润了,想说话,却无语凝噎,半晌终于平复了一些,这才一丝不苟地向着李旭鞠了一躬,认认真真地道:“兄弟的情义沈一秀心中铭记,定然不会教你失望的。” 李旭微笑着受了,笑道:“沈大哥也别太激动,这才十几家店铺而已,以后我们可能会有成千上万家店铺。” “我看不如我们成立一个商行来运营管理这些商铺。既然我们要达到成千上万店铺这个目标,那不如就叫做万达商行吧。既含有咱们的远景,又有通达万里,连通千家万户之意。我呢,就是这个万达商行的大东家,负责暗地里和官面上的麻烦。你呢,就是商行的二东家兼总掌柜,负责明面上的事情,咱们兄弟俩合作,将万达商行的店铺开遍天下各国,岂不壮哉?” 沈一秀被李旭描绘的蓝图给激动的连连点头,热泪盈眶道:“好一个万达商行,壮哉!” 正文 第九十章 人间于我犹如暗夜(四千字大章求票) , 成立万达商行虽然是李旭脑子一热的临时决定,但是涉足商业却是早已经有的打算。 毕竟日后经营维持越来越庞大的基业,光靠四处搜刮是不能长久的,只能作为前期资本原始积累的手段。 到时候随着自己手中的地盘和人口越来越多,就算要抢也没对象了,总不能去抢自己人吧? 所以必须要丰富收入渠道,节流不说,开源却是必须的。 之所以混进官府,获得官面上的身份,除了利用官府的资源和身份获取许多便利这一点,另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可以结识和收拢许多人才为自己所用。 毕竟当山大王可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就算遇到了合适的人才,人家也多半不愿意跟你混。 名声很重要。 只不过最近一直忙于其他事情,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所以除了一个还没开始正式营业的“天上人间”之外,这个想法都是被搁置的。 只是今天看到沈一秀,手上正好又有发卖抄没的商铺这桩好事,李旭就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现在虽然手下人看起来很多,但是都是打打杀杀的,懂商事的人却没有一个。 而沈一秀是他唯一认识的一个商人,而且从几件事上看的出来人品也值得信任,所以李旭就把这事交给他来做。 至于让沈一秀参股,那也是拉拢他的手段。 要想维持长久的关系,交情只是开始,利益才是永恒的。 所以李旭自己当个董事长,让沈一秀当这个商行的二股东和ceo,两人相辅相成,这事才能做成。 沈一秀情绪平复了一点后,很快进入了一个合格的商人身份,拱手请示道:“东家,咱们什么时候去接收这些店铺?这些店铺各个行业都有,有些货物可以长期储存,有些货物却需要及时流转售卖。还有这些店铺原有的人手怎样安置,您这边给个章程。” 李旭看他一本正经,也不好说笑,点点头道:“明天一早你就去接收,衙门这边的手续我来办。我给你派些人手过去帮忙。至于原有的货物如何处理,你做主就行。各家店铺原有的人手,与原东家沾亲带故的一律不要,剩下的你自己甄别着用就行。人手若是不够,你随时找我,我给你安排。” 这基本上就是交给沈一秀自己全权做主,沈一秀心中感动,将那两千两用来入股的银票放在茶几上,更加一丝不苟的行礼后,便要告辞离去,说是明天早上就过来。 李旭叫住他,从袖口掏出一个蝴蝶造型的珍珠银步摇递了过去,说是送给小侄女的礼物。 沈一秀一愣,看着李旭的眼神有点莫名其妙,但是很快就收下了,并说明天带女儿过来谢谢她李大哥。 心中却更加笃定自己好兄弟,新东家对自己的小女儿有想法。 如果说之前沈一秀还有点警惕的话,那么现在随着跟李旭的利益绑定的越来越紧,他的想法也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乐见其成。 当然他不会主动提出这种事情的,但是却愿意给两人创造机会,然后顺其自然。 他再疼爱女儿,那也超脱不了时代的束缚和影响。 若是李旭知道他的想法,心里肯定要大叫夭寿呢。 人家小芙宝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啊,你这当爹的怎么就想着让她嫁人了? 不过沈一秀要是知道李旭的想法,肯定也会不以为然的。 十一岁虽然不大,但是却也不能说太小了。 在这个时代,女子虽然大部分都是十四五岁嫁人的,但是十一二岁的也不是没有。 所以沈一秀的想法才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李旭。 不过这种事沈一秀是不会挑明的,他虽然不会阻止,但是却也要看女儿愿不愿意。 如果是郎有情妾有意那自然是最好了。 不过李旭年纪也不大,生的又这般俊秀,虽然是个武将,但是却也不是个粗野的莽夫,现在又有了偌大的产业,怎么看怎么都是金龟婿的模样。 这样的佳婿,女儿应该会很乐意吧? …… 沈一秀刚走,李旭也没有急着回去享受小艾琳的秘书服务,而是端着茶杯开始琢磨下一步的安排,结果就看见李琴眼睛红红的走了进来。 李旭一愣,放下茶杯,走过去伸手在她脑袋上揉了揉,奇道:“这是谁欺负我们李家大小姐了,真是狗胆包天,你说出来哥哥替你出气。” 李琴抬眼看他,张嘴叫了一声“二哥”,眼泪又簌簌落下。 急的李旭抓耳挠腮,好半天才搞清楚了原委,原来“欺负”自家妹子的那个狗胆包天的人就是自己,一时脸色有些尴尬。 关注公众..号,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以前说过,李家在县城也是有店铺的,有一家杂货铺还有一家布庄,当然了规模都不大,在县城中也不怎么起眼。 李琴这几日都在忙活着“天上人间”重新开业的事情,一直都在店里忙活着。 只不过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贼军又来了,李旭决定延迟开业。 李琴现在自然也知道自家二哥是新县尉的事情,要忙着守城的事情,根本顾不上酒楼。 再说现在兵荒马乱的,开业了也没啥生意,所以也就听话照做。 今天一大早就听说贼军来了大队人马要攻城,一群女人自然不敢乱跑,都乖乖待在酒楼后院。 结果没过多久,出去买菜准备做饭的厨子陈汉生就带回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说是县尉老爷一箭射死贼军主将,乡勇营趁机出城冲杀,贼军大败。 现在城里都在说县尉老爷是小李广再世,许多乡绅百姓都跑到县衙门口去磕头跪谢,而且还捐钱捐物的,好不热闹。 说这话的时候大厨陈汉生脸上也是与有荣焉的。 姑娘们一听也都又惊又喜,他们是李旭救得,心中本就对李旭感激不已。 现在李旭又当了县尉,而且还一直对她们以礼相待,又给她们安置了一条活路,心中更加感激。 所以一听说李旭一箭破敌的事情,都兴奋的又笑又跳的。 其中最开心的自然就是李琴了,她笑眯眯的听着周围姐妹们对李旭的赞誉之情,越听心里越舒服,跟吃了蜜糖一样的甜丝丝的。 到了下午时分,一群闲着无事的女人便商量着出去转转,看看城里如今是个什么情况。 李琴心里想的却是再听听外面的人怎么说,反正只要是夸二哥的,她听着都高兴。 这一出去,不用刻意打听,大街小巷的人都在津津乐道今天县尉老爷一箭破敌的事情,各种版本都有。 有人说县尉老爷是在两百步之外一箭射穿了贼将脑袋,贼兵立刻大溃。 但是立刻就有人跳出来纠正说是不对,自己二舅老爷侄子的媳妇的邻居家的小子就在乡勇营,亲眼见到贼将还在五百步之外,就被县尉老爷一箭给射翻,而且还射死了后面的两名贼兵。 但是又有人大摇其头说你们说的都不对,县尉老爷分明是端着一架床子弩,在千步之外吐气开声,大喝一声“咄”,儿臂粗细的弩箭连人带马都给钉在了地上,贼兵大呼天神下凡,瞬间大溃…… 反正是经过民间演绎,口口相传,李旭甚至已经成了后羿下凡了。 照这么演绎下去,八百里之外一箭射死贼将也指日可待了。 李琴虽然知道这些人说的夸张,但是还是听着高兴,拉着小姐妹们转了一圈又一圈,结果在一条略偏僻的街上被人叫住了。 叫住她的正是李家在县城的杂货铺的掌柜的。 这个掌柜的是李琴舅家的人,被陈氏请来做掌柜的,也是认识李琴的,正好远远看到李琴就出声叫住了她。 李琴跟人“私奔”的事情属于家丑,陈氏并未宣扬,所以这个掌柜的也不知道李琴为何会在此处,不过随口一问,李琴也未回答。 陈掌柜说了两句,便叹了口气说起李琴的表哥陈子腾被贼人所掳,贼人斩下他一根手指勒索了陈家大量钱粮的事情,完了又感慨说是如今盗贼四起,到处都不太平,让李琴自己注意安全,若是得闲可到店里看看。 说完就拱手离开了。 李琴对于表哥陈子腾没啥好感,所以对他被斩断手指的事情没有啥感觉,对于舅舅家被贼人勒索抢劫也并不关心。 她只是由此想到了自己的亲娘陈氏和大哥李慕还在李家庄。 上次已经遭了一回贼人,若不是二哥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贼人连比自己家庄客更多实力更强的舅舅家都给打劫了,那李家庄能够再次幸免吗? 虽然她对亲娘和亲哥意见很大,但是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岂能真正做到不闻不问? 想到这一茬也就没有了逛街的心情,回到酒楼后院本来想来找二哥李旭讨个主意,结果听说李旭在见沈一秀,又等了一会,看到沈一秀走了才来。 听明白后,李旭实在有点尴尬,陈家庄虽然不是被自己打劫的,但是谭纶干的也就相当于自己干的,所以这个锅他不能不背。 他沉吟了片刻,看着李琴问道:“小妹希望我做什么?” 他知道自己这个妹妹一向是个有主见的,应该不会是来求自己派人保护李家庄的,否则的话当初也就不会那么决绝的跟自己走了。 李琴沉默了片刻,一双红红的杏眼看着李旭轻声道:“二哥,如今这兵荒马乱的,一个有坚固城防的城池都能招来贼军觊觎,更何况一个小小的庄子。上次是二哥及时赶到才救了全庄人的性命,可是下次呢?下下次呢?” 李旭听到这里,虽然不知道李琴想说什么,但是心却逐渐放下了,没有说话,继续听着。 “再说了以我娘和大哥的性子,根本就不是那种小心谨慎的人。这庄子迟早守不住的。我听那陈掌柜的说是现在陈家庄的佃户庄客都有许多开始逃难去的,许多田地没人耕种伺候了。陈家庄如此,李家庄定然也差不多。” “但是如果让我娘放弃李家庄进城避难她肯定是不愿意的,所以我想请二哥以官府衙门的名义征用了李家庄,随便找个驻军的名头,我娘肯定不敢闹事。到时候给她和二哥留一些钱财安身,送到耀州城或者其他周边的城池,开个店铺,有一份营生,安稳度日即可,这样我也算是放心了,也算是尽了做女儿的孝道。” 李旭听完,心中暗暗感慨,果然还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小妹啊。 这种想法在一般人看来不仅不是尽孝道,根本就是大逆不道,哪有怂恿官府去征用自家庄子的? 但是从理智的角度来说,李琴的这番话才是最聪明最理性的做法。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个小小的李家庄,随便来一支队伍都能给你打破。 到时候不仅钱粮被抢,陈氏母子的命能不能保住都不好说。 李琴这是真的为了自己亲娘和大哥好啊。 但是陈氏和李慕肯定不会这么想的,如果知道是李琴的主意,肯定会气的吐血大骂她良心被狗吃了。 李旭对于李琴的提议其实是有些动心的。 随着人口越来越多,马栏山基地那边的土地已经有些不够用了。 毕竟周围是大山,限制太多。 但是李家庄却是建在塬上的,周围一马平川的,耕地不少,可用来建筑的地方更是很多。 而且还处于一个交通便利的地点,西北连接长武,泾川和宁县,东北通往延安府的白水县,向东直行可达关西,距离三水县城也不远不近,和马栏山基地的道路也算通畅。 李旭之前也曾动过占了李家庄的心思。 但是毕竟当时也没有那个迫切需求,而且还要考虑李琴的感受,所以只是一个闪念而已。 但是现在李琴主动提议,李旭自然也不会客气的。 但是他不能直接告诉李琴就是自己想要,而是假装沉吟了一番后道:“你这一番苦心你娘不一定能够理解。不过我想你也不需要她理解。这件事,我得跟县尊商量一下。不过最近县里的确有在塬上建造据点的考虑,县尊应该会同意的。至于你娘和李慕下半辈子的营生,我会安排好的,就算不能富贵,也能让他们衣食无忧的。” 李琴闻言眼泪又落了下来,对着李旭深深一礼,哽咽道:“这世上也就二哥一人知我懂我,愿意听我说话。若无二哥,这人间于我犹如无边暗夜,小妹我……” 话未说完,又是哽咽起来。 李旭微微探口气,伸手将她娇小柔软的身子揽入怀中。 李琴娇躯一僵,却也没有挣扎,温顺的靠在李旭宽阔的肩膀里,闭上眼,泪水犹在,小脸上却绽放出一丝安心无比的浅笑。 正文 第九十一章 自作孽不可活 “贼军竟然如此凶狂,竟然真的动手了?” 看着眼前浑身上下血迹斑斑的几名乡勇营士兵,刘健面色沉凝,眉头紧蹙。 这几名士兵都是乡勇营昨日派出城外抄家的队伍里带队的军侯或者屯长。 今天上午除了王家之外,各家主要人犯被押送回了城中。抄没的物资说是数量巨多,要到下午才能全部运回,结果下午刘健刚刚小睡起来就听见了抄没的物资在回程路上被贼军劫掠的消息。 昨日刚和李旭谈论抄家队伍可能会遭遇贼军的可能,结果今天就变成了真的? 这到底是一语成谶还是说关中这地方真是邪乎,说什么来什么? 刘健心中有些疑虑,细细询问过几人之后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得知是贼军派出多股人马在县城附近的乡村四处劫掠,还绑架了许多百姓,正好遇上抄家回来的队伍。 贼军势大,又被眼前的钱财所惑,表现的很是凶悍。 乡勇营力战不敌,只能舍弃抄家得来的财物撤回县城。 除了去抄没王家庄子的骑兵第一曲还没回来,其余四路人马都遇到了贼军拦截。 三十多名乡勇营士兵阵亡,剩下的许多都是人人带伤。 这个坏消息让刘健本来因为昨日大胜而来的松快心情一下子消失了。 虽然这些财物被贼军劫走让他大感可惜,可是心思却转到了刚才这些士兵说的贼军到处劫掠绑架百姓这件事上。 贼军绑架这些百姓到底想做什么?是抓去当军奴还是裹挟从贼,亦或者是有其他目的? 刘建心中瞬间变得沉重起来,安慰勉励了几句眼前的几位士兵,让他们回营休息,又让人请李旭过来议事。 …… 李旭的县尉小院内,李旭正坐在桌案后面的椅子上听对面的乡勇营步卒第一曲的军侯给自己汇报这次抄家的真实情况。 此人自然也是李旭的嫡系。 “主公,按照计划,我们在城外约定之处把抄家得来的物资交给了前来接应的自己人,谭纶谭大人组织了一支辎重队前来运输,几十辆大车和上百头各色牲畜。还有我们从各家抄没的上百辆大车和数百头牲畜,都装的满满当当的全部运回去了。” 李旭满意地点点头,问道:“你们去抄家的时候那几家有没有反抗?” 军侯道:“是有几个家丁护院想动手,不过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兄弟们干掉了,剩下的人都老实了。不过咱们人手少,没办法完全包围这些庄子,让一些庄客护院给跑掉了,请主公责罚!” 李旭不在乎地道:“跑了就跑了,几只蚂蚁而已。重要的是这批物资到手。不过你们身上那些血是怎么来的?难道是鸡血?” 那军侯道:“是人血,是我们在路上碰见的几个贼军散兵游勇,射伤抓住审问了一番,交代说是贼军从昨日下午开始就在附近劫掠抓捕百姓,说是上面吩咐的,不知道目的是什么。我们碰见这几个贼兵的时候,这些畜生刚祸害完一家百姓,正好被前出警戒的兄弟给碰上了。” 李旭闻言眉头微蹙,也关注到了贼军抓捕百姓这个点。 又问了几句,那军侯一一回答了,李旭便让他下去休息。 今天的所谓贼军劫掠抄家物资一事,自然是李旭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戏,做给刘健和全城百姓看的,一来是让这批物资顺理成章的落入自己手中,二来也是让大家知道贼军有多凶残,从而更突显自己这个县尉的重要性。 那几个浑身是血被刘健叫去问话的士兵自然都是李旭的嫡系,说辞都是早就编好的,心理素质上更是不成问题,自然不会露出破绽的。 就算刘健真的怀疑什么,也不能去找贼军对质。 只是目前最终的收获总数还没统计出来,估计等回到马栏山基地才能有结果。 只是昨天最早派出去王家庄子的骑兵第一曲到现在还没回来,这让李旭有点担心起来。 王家庄子位于县城以西的土桥塬上,虽然略远,但是对于两百轻骑来说也就是一个多时辰的路程,可是到现在也没回来,这让李旭考虑是不是中途遇到了什么变故? 正思索间,一名护卫忽然进来禀告道:“主公,骑兵第一曲回来了,军侯张龙在外面待命。” 李旭急道:“让他进来。” 不多时,一名身穿黑色皮甲,脸上看起来烟熏火燎过的彪悍汉子大步走进了李旭的签押房,单膝跪地行礼道:“骑兵第一曲军侯张龙参见主公!” “张龙,你这是什么情况?怎么看着跟烧炭翁似得?” 李旭抬手示意他起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皱眉问道。 “主公容禀。” 张龙很快言简意赅的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原来昨天骑兵第一曲昨日出城之后快速向着土桥塬上的王家庄子而去,结果还没到庄子跟前就看见黑烟滚滚,听见人喊马嘶,妇人幼童尖叫嚎哭之声。 张龙急忙下令催马疾行,到了庄子跟前一看却发现上百名贼军正围着王家庄子烧杀抢掠,糟蹋妇女,见东西就抢,见人就杀,整个王家庄的人哭号惊慌,四处逃窜,好不悲惨。 张龙急忙将两百骑兵分成两部分,从两侧包围上去,一阵厮杀之后,杀散了贼军,并且抓了几个俘虏。 张龙派人救火的同时,顺便审问了一下俘虏,才知道这伙祸害王家庄子的人正是昨日贼将曹芳手下的贼兵。 昨日曹芳被李旭一箭射死,贼军又被乡勇营骑兵所击溃,虽然大部分被俘虏,但是却还有数百名逃脱的。 这数百名溃兵之中却有一个曹芳身边的心腹小头目,知道王家答应作为内应的事情。 兵败之后被追杀的如同丧家之犬,带着一群溃兵一路逃窜竟然奔到了土桥塬上,发现了王家庄子。 本来这伙贼军就心情沮丧,又饿又累,看到王家庄子犹如饿犬见到肉骨头一样眼睛都红了,没有多做考虑就准备打破庄子好生劫掠一番。 结果抓到一个王家的佃户一问,知道这是那个主动勾连他们的王主簿的庄子,心中更是大恨,鼓动溃兵们说是就是这王家害的他们如此凄惨,所以要让王家鸡犬不留。 所以一心想当反骨仔的王主簿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心心念念想要保全的庄子却最终还是被贼军给祸害了。 张龙知道了原委之后也只是叹了一句自作孽不可活,然后一刀砍了那个溃兵小头目。 杀散溃兵之后,张龙又组织人救火抢救财物,所以耽搁的时间久了点。 由于他们及时赶到,虽然烧毁了一些房屋,死了不少人,但是大部分的财物还都保全了下来,尤其是粮食和王家攒下的金银等物基本都完好无损。 张龙把这些财物装车之后,又把那些贼军所害的人给埋了,这才押着财物往会走,到了约定的地点交接给谭纶派来的人,这才赶回了县城。 而王主簿的家人全部都被杀了,只是逃走了一些丫鬟仆人庄客护院等,所以也没有什么人犯押回来。 李旭听完,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王主簿一心为保全自家,结果如今自作自受,落了个这样的结果,不知道他若是醒来后知道这个消息会不会大叫一声吐血而亡。 想想那个场面,李旭忽然还挺期待的。 问过张龙,确认没有骑兵阵亡,只有几个受伤后,李旭也松了口气,让他下去休息。 #送888现金红包# 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热门神作,抽888现金红包! 这时候县令的长随刘全来请李旭,李旭便跟着向刘健的小院走去。 正文 第九十二章 对策和扩军 见到刘健之后,李旭将骑兵第一曲的经历告诉了他。 当然在内容上是做了一些微调的,比如王家庄子的财物粮草要么被贼军所劫,要么在大火中烧毁,所以基本上这次是白跑一趟。 刘健听了也是唏嘘不已,叹息了一声福祸由人自取也不再多说。 这些抄家的钱粮物资本来就是意料之外的,能够拿回来自然最好,若是拿不回来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派出去的乡勇营士兵没什么损失就好,这些士兵现在可是三水县安定人心的基石,而李旭这个县尉就是插在这块基石上的定海神针。 只是一想到贼军会用那些抢掠来的物资继续壮大,将来会为祸更甚,刘健这心里就不由的下沉了一些。 将贼军四处掳掠百姓的事情说了一下,刘健看着李旭征询道:“你认为贼军抓获百姓有什么目的?” 这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翻开史书,贼军能干什么,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 李旭道:“想来无非是当做军奴苦役,或是裹挟从贼。当然,还有一个最残酷的可能就是贼军想用这些百姓作为肉盾前驱攻城,以达到扰乱守城军民人心的目的。” 刘健面色一凝,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沉吟片刻后道:“若是贼军真的这么丧心病狂,你有什么对策?” 李旭道:“贼军若真的这么干,到时候我们就会左右为难,若是不顾百姓生死执意守城,那我们可能就会背上不顾惜百姓乡民性命的恶名,乃至于民心浮动,进而影响军心,给贼军以可趁之机。” 刘健颔首,对李旭所说的后果显然也是认同的。 李旭接着道:“依我看,要破贼军这条毒计,可用之法有三:第一,派出人马将县城周边百姓尽量迁入城中,让贼军无人可抓; 第二,则是派出骑兵在县城附近巡逻扫荡,驱逐剿灭那些捕捉百姓的贼军小队,让他们知难而退; 第三,则是提前在城中派人散播消息,说是贼军有可能裹挟驱使百姓攻城,一旦守军军心动摇就会大肆攻城。城破之后贼军会屠杀全城百姓,以发泄上次攻城失利之恨。 如此一来,到时候贼军若是真的这么做,那么百姓们即使心中不忍,但是也不会苛责我们的,而是会把恨意对准贼军。这样我们在舆论上就不会处于被动了。” 李旭说完,刘健沉吟片刻后点头道:“这三条计策都算可行,只是却也是我们能做的极限了。前两条你来主持,第三条我来负责。尽人事听天命,就算咱们把县城附近的百姓都迁入城中,贼军也可以从别的地方掳捕百姓。唉,战乱一起,受苦受难的都是这些百姓啊。” 李旭拱手道:“刘叔心怀百姓,果然不愧父母官之称。我打算一会带人出城巡视一番周围地形,以便更好地应对贼军的第二次进攻。” 刘健点头答应,摆摆手让李旭自去。 城防军务本就是李旭主持,他完全可以做主的,跟刘健说一声也是出于尊重。 这个态度还是要有的。 …… 回到自己的县尉小院后,李旭一边派人将自己昨晚写给谭纶的信送了出去,信的内容主要就是两件事:扩军和占领李家庄。 昨夜李旭已经看到了系统后台的资源数据,那一串串数字看得他眉开眼笑,心花怒放。 光是这次从王家等五家共抄没的金银铜钱这些合计起来将近十万两,另外还有被系统估值后总价格约四万五千余两的金银首饰珠宝玉帛丝绸瓷器等奢侈品。 除了这些财物之外,各类粮食如小米、小麦、大豆,小豆、高粱和糜子等谷物加起来也有一万石了。 按照一石120斤来计算,一万石就相当于一百二十万斤。 好家伙,光是这个数字的零头就就比李旭之前辛辛苦苦靠杀贼赚经验值兑换免费支援得来的粮食还要多的多。 难怪古代皇帝那么爱抄家,这抄家的油水实在太大了。 谁能想到几个乡下土财主就攒下了这么多的家当,若非亲眼所见,说出去很多人都不信的。 除了金银粮食这些大头收入,还有其余如粗布、麻丝、草料以及各种工具农具,牛羊骡马等各类牲畜等林林总总更是繁多。 这些加起来也是一个个不小的数字,当真让李旭不由的再次感慨抄家的油水真是大啊。 以前看《鹿鼎记》的时候,康熙让韦小宝去抄鳌拜的家,索额图和韦小宝等人分了一半的鳌拜财产,剩下的数字报上去依然看的小康熙暴跳如雷。 当时李旭看的就羡慕不已,觉得抄家这种差事实在太爽,没想到终有一日却也被自己赶上了。 虽然只是几个乡绅地主,但是这收获已经让他大感满意了。 他现在都开始期待城里再多出几个二五仔,到时候又可以名正言顺的发一笔财了。 有了这些钱财,他现在扩军的资金就很充足了。 城镇中心现在处于殖民时代,人口上限五千。 李旭打算先把正兵名额扩展到三千人,其中包括两个大队的轻骑兵,也就是五百人;两个火枪兵大队,也就是四百人;两个掷弹兵中队,也就是一百人。 除了轻骑兵给自己这边调过来三百人之外,剩下的两百轻骑兵和火枪兵以及掷弹兵都留给谭纶那边。 因为接下来谭纶那边会有很多事要做,这些士兵除了镇守马栏山基地之外,剩下的就是按照谭纶的安排去执行各种任务。 最关键的这些火器部队目前不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官府面前,只能在私底下进行一些秘密行动。 毕竟这些士兵手中超越这个时代火器整整一代的火枪一旦暴露出来一定会引起官府的注意的,虽然李旭并不觉得官府这时候还有余力对付自己,但是却也会让很多事情变得麻烦起来。 等到李旭需要他们转向明面的时候才会暴露在世人面前,届时现在的那些担心多半都不会存在了。 另外,就是李旭将长枪兵和弓箭手都扩充到了各一千人。 这两千士兵都会被李旭调来加入乡勇营之中,更加确保他对乡勇营的绝对把控。 他推测,若是能够再次挫败贼军对于三水县的第二次进攻,那么距离刘健升官的日子就不远了。 之前刘健说过,朝廷有意在关中北道设立一个巡抚总揽局势,人选就是从关中北道各县的县令中提拔一个。 刘健有能力又有后台,现在在自己的帮助下又两次大败贼军,在别的县要么被贼军攻占,要么苦苦支撑的时候,刘健这份功绩就会耀眼的如同天上的太阳一样。 再有宋家给他背书,这个巡抚的位子十拿九稳。 【看书福利】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刘健升官,李旭这个手下第一功臣自然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到时候手下节制的就不是一个小小的乡勇营了,兵力肯定会数倍的增加。 到时候这两千多名嫡系士兵就是他升官之后扩军的骨干和基石。 不过李旭估计到时候自己应该也会攒够了城镇中心升级到要塞时代的一万经验值了。 升级成功后人口上限肯定会再次增长,嫡系士兵的总数量肯定会扩展到至少一万往上。 不过先这么打算着,计划嘛,就是用来随时修改和不执行的。 这些扩充的兵力昨天晚上李旭已经在军营之中下了单子,过两日就会陆续到达马栏山基地了。 另外,李旭还从畜栏之中购买了五百匹驽马给留在马栏山基地的士兵用作代步,这样再加上之前缴获和这次抄家得来的一些骡马,会让所有留守基地的步兵机动性大大增强。 至于长枪兵和弓箭手暂时就只能徒步了,否则肯定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的。 除了扩军的事情,李旭又在心中交代了让谭纶占领李家庄的事情。 李琴主动提出,李旭欣然接受,但是具体的操作还是需要让谭纶去执行的。 李旭只有一点要求,让陈氏母子只知道李家庄是被官兵永久征用了,然后给他们留一笔钱,送到耀州去,然后再让他们闭紧嘴巴不要乱说就行。 总而言之,这件事不会提到半点跟李旭或者李琴有关的东西。 至于谭纶是把人打晕直接装车还是威胁利诱,他并不关心。 一旦拿下李家庄,谭纶就要立刻扩建改建,建造军营据点哨塔箭楼,加固围墙,挖掘清理壕沟等等。 李家庄的数百亩田地也不能荒废,再过两三个月就到了收割庄稼的季节,所以自然不能糟蹋。 原本李家庄那些佃户农民,都给发一些盘缠让他们离开,然后这些田地都由基地农民来耕作。 因此,李旭又把剩下的那些人口名额全部招募了农民,使得农民数量达到了两千人。 两千农民养三千兵,看似非常不合理,但是李旭养兵主要靠的是抢和抄家,所以这两千农民只是专心种地和搞建设就行。 将信送出去之后,李旭又派人传信给骑兵第一曲军侯张龙,让他带人跟自己出城巡视。 这些骑兵虽然刚刚回来,但是却也没有什么倦意,匆匆吃完饭就跟着李旭出城了。 正文 第九十三章 无聊的战斗和故人的相见 李旭带着两百骑兵从东门出了城,一路沿着官道向北而行。 沿途所见道路两侧的庄稼地里禾苗葱郁,田间地头仍有百姓劳作的身影。但是越往北,田地里劳作的人影就越来越稀少。 一路向北行了大约三十多里,李旭忽然勒马停下,用马鞭指着旁边一处禾苗倒伏,明显被人踩踏过的田地对身后的骑兵军侯张龙道:“这田中的脚印马蹄印还很清晰,泥土还有些湿润,如果是贼军所为,那么这些贼军恐怕距离此处不远,打起精神,保持警惕。” 张龙应声,向后传下军令,两百骑兵闻令都将马刀抽出,单手握住缰绳,继续前行的同时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警惕。 又向前行了约莫三四里,李旭忽然右手握拳举起,张龙迅速传令部下做出防御阵型,然后策马上前低声问道:“主公,可是有贼军踪迹?” 李旭示意安静,侧着脑袋,左耳偏向西北方向,耳朵微微耸动,片刻后轻声道:“西北方向有人厮杀的声音,而且人数还不少。准备战斗!” 他被系统强化过的身体五官的感觉比一般人要敏锐许多,此刻正好处于下风处,所以正好捕捉到了这些异常的声音。 张龙领命,转身立刻派出两名骑兵担任斥候,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主力在斥候后面保持这大约五百多米的距离,两百人沉默的如同一起奔向猎物的狮子。 李旭知道今天出行可能会遇到敌人,所以除了燧发枪之外,马鞍两侧挂满了他的各种武器:横刀和四棱铁锏挂在马鞍左侧;骑弓则挂在右手边,旁边挂着特制的箭囊,分成两格,一格装着普通的三十支羽箭,一格装着可以破甲的狼牙重箭三十支,用于对付不同的敌人。 另外还有一个装干粮的袋子和一个皮制的水囊。 双刃马槊斜斜横在身前,只要遇敌,随时就能冲锋陷阵。 张龙带着一小队的骑兵护在他周围,目光警惕的搜索着四周。 不多时,担任斥候的一名骑兵策马归来,禀告道:“主公,前面约一里处有两队人马正在厮杀,其中一队约莫三百余人,服色杂乱,骑马者约莫二十多人,为首者着铁甲,正围着一队带有老弱妇孺的队伍厮杀。” 李旭听罢,断然道:“这必然是出来劫掠的贼军遇上了逃难的百姓或者商队。列队,准备冲锋!” 众骑兵纷纷听令,快速的变成了一个适合骑兵冲锋的锋矢阵型,以李旭为矢尖,向着厮杀处快速疾驰而去。 一里路的距离骑兵冲锋起来几乎是转瞬即到,此时李旭已经清楚地看清了场中的情形: 一片空地之中,一群服饰杂乱,有的穿铁甲,有的穿皮甲,但是大部分都穿着布衣的汉子正手持各色武器形成一个包围圈正呼喝叫骂,同时用手中的各色武器对着包围圈里面的目标发动攻击。 从人群的缝隙中李旭看到包围圈中是一个用十几两大车围成的小小堡垒,堡垒里面也有数十名汉子用各色武器对外反击,甚至不时地还有冷箭射出,惨叫声不断响起。 外面攻击的这群人显然就是贼军,不过虽然人多势众,但是却好像一时半会拿大车堡垒里面的人没有办法。 而且被围住的那群人其中的首领显然是懂得一些防守之道的,哪个方向的贼军进攻的最猛烈,那些冷箭就向哪个方向招呼。 若是贼军打算冲上去翻过大车进入圈中厮杀,那么就会迎来十几杆长矛的攒刺。 看着大车堡垒的外围已经躺下了二三十具尸体,从服色来看应该都是贼军的。 看到这一幕,李旭放心了不少,自己总算来的及时。 总不能每次救人的时候就跟影视剧里演的人都快死光的时候再出现,那还不如不来呢。 不过心中却对那个防守一方的首领有些佩服,面对这么多贼军指挥若定,也的确是难得。 不过从大车堡垒里面传出的小孩子的啼哭声,以及越来越少射出的羽箭来看,如果没有援兵及时赶到的话,他们肯定会凶多吉少的。 贼军肯定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哪怕伤亡已经超过一成了可还是不肯散去。 身穿铁甲的贼军头目忽然大喝一声道:“兄弟们坚持住,他们快守不住了。一会男的全部宰了,女的让兄弟们好好快活一番,所有值钱的东西人人有份,加把劲啊!” 贼军闻言顿时发出一阵高亢的呼和声,更加拼命的向前扑杀。 如此一来,大车堡垒里面的人瞬间压力增大,两声惨呼瞬间响起,却是两名站在最靠近大车的汉子被几根长矛瞬间捅穿,惊得后面的女人尖叫连连,小孩子的哭泣声更加响亮。 贼军受到刺激,哇哇怪叫着更加疯狂的进攻起来。 贼将大喜,举着腰刀正要呼喝时,却感觉似乎有点不对,扭头一看,顿时亡魂皆冒,一支羽箭高速旋转着越来越大,直奔他的咽喉而来。 羽箭直接洞穿贼将咽喉,贼将一声不吭栽下马去。 其他贼军还在疯狂向着大车堡垒进攻,却接二连三的被忽如其来的羽箭射死,这才反应过来,扭头看向箭射来的方向。 急骤的马蹄声敲击着地面,掀起滚滚烟尘,马上的骑士们个个手中战刀闪亮,口中杀声震天,径直扑面而来。 众贼军大惊,再也顾不得那似乎唾手可得的女子财帛了,发一声喊四散奔逃。 只是两条腿的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的,而且还是已经起速的轻骑兵。 眼看贼军四散奔逃,两百骑兵瞬间分成二十小队,十骑一队分头追杀而去。 李旭一箭射死贼将,又射死了几个小喽啰,又用马槊顺手刺死了两个跟无头苍蝇一般跑到自己面前的贼兵,然后看着面前失去敌人的战场,有点茫然,更有点无聊。 贼军的战斗力果然太渣啊,本县尉还没发力,你们就败了,真是索然无味。 看了一眼四处追杀溃兵的骑兵们,李旭叹口气,策马来到大车堡垒前,看着里面一群神情惊疑不定的人,道:“本官乃三水县县尉,你们是什么人?请你们的首领出来说话。” 众人一听是三水县县尉当面,表情一瞬间放松了许多,又是行礼又是谢恩的,伴随着孩子的哭泣声和女人的低声安慰的声音,让李旭都有点头大了。 此时,从人群后面走出来一人,看见此人,李旭忽然笑了起来。 这人身高约莫一米八左右,孔武有力,方面大耳,让人推开大车,从中走出,走到李旭面前跪下道:“草民耿良拜见县尉老爷,多谢县尉老爷救命大恩!” 李旭却掀开面甲,微微一笑道:“耿大少爷,我这救命之恩值几个二百两银子啊?” 正文 第九十四章 死要钱的李县尉 耿良闻言愕然,抬头一看,“呀“的一声,又惊又喜。 “原来李公子竟然就是一箭大破数千贼军的李县尉啊!我当时听说之后还跟舍弟言说没想到官府之中竟然还有这般英雄人物,若有机缘当要见识一番风采的。没想到今日便梦想成真,不仅县尉老爷竟然是故人,而且还救了我耿家上下,这等大恩,耿家上下无以为报,定然铭记在心!” 说着又是噗通一拜。 李旭抬手示意他起身,笑道:“耿大少爷,这天底下就没有报不了的恩德。你若真想报恩,那就送我个十万八万两银子的,就算两清了,我可不喜欢被男人天天挂在心上的。” 耿良一愣,尴尬地笑道:“李县尉真是会说笑。这等大恩岂能用金银这等俗物来衡量。” 李旭想说我还就是一俗人,就喜欢用金银之物来衡量,只是看这耿良的样子不像是愿意拿出十万八万两银子报恩的人,心中暗骂这厮小气,不过却看向那依然一脸警惕的持刀汉子问道:“这位兄弟好刀法啊,刚才死在你大刀之下的贼人可不少,当真是一条好汉。” 那汉子听李旭夸赞自己,脸上的警惕之色淡了些,但是却依然没有说话。 耿良急忙拉过那汉子介绍道:“李县尉,这是舍弟耿平,从小习练大刀。舍弟性子执拗鲁莽,若有失礼之处,还请县尉老爷恕罪。” 李旭不以为意,颔首道:“好说,令弟虽然武艺高强,但是却是心思淳朴,我自然不会怪他。倒是那等嘴里口口声声要报恩的人却不舍得拿出一两银子来酬谢恩人的,才让人心寒呢。” 这根本都不是含沙射影了,根本就是明说了。 耿良汗颜不已,急忙道:“李县尉,并非草民不愿用金银酬谢县尉救命之恩,只是奈何囊中羞涩,实在拿不出太多的银钱啊。” 李旭奇道:“你耿家堡子家大业大,能养得起数十名护院庄客,却说拿不出银子,是何道理?若是说不出个一二来,咱俩的账就得好好算算,看看你该如何偿还我的恩情。” 耿良真是没想到堂堂一县县尉,还是个刚刚成名的少年英雄竟然是个死要钱的主,而且还如此的理直气壮。 不过人家救了他全家老小,的确有资格理直气壮。 只是不等耿良说话,那个性子憨憨的持刀大汉耿平却走上来瓮声瓮气地道:“县尉老爷,不是我大哥不愿意给你钱,只是我家的钱都被那长武县衙的狗官给要走了。 那狗官三番五次的派人索要,说是要组建乡勇营,要我等乡绅自愿捐助,但实际上却是强行摊派,若有不满意,便威胁恐吓我等通贼。 前几日又派人来索要钱财,我一气之下打了那狗腿子,闯下了祸事。这两日不断有人在我家堡子周围窥探,大哥说是堡子无法住了,长武县城是那狗官的地盘自然不能去。 正好听说贼军在三水县被杀的屁滚尿流,大哥便决定带着全家迁入三水县城。 家里的银子除了被狗官拿走的,剩下的一些发给了那些遣散的庄客护院以及一些不愿意跟我们走的丫鬟仆人,最后也就没剩下多少了。 最后留下一点银钱还要维持我们全家上下的生计,因此是没有钱给你的。 不过你救了我们,我们耿家就得报恩。你若是身边缺少护卫,我可以给你当一辈子的护卫来偿还你的恩情。“ 这耿平虽然看着有点憨有点彪,但是却口齿清晰,一口气就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了。 耿良急的在一旁不停地拉扯弟弟,脸色尴尬,想要让他停下,耿平却不管不顾只顾说完。 尤其是耿平一口一个狗官,听得耿良额头冒汗。 我的傻弟弟哟,你眼前这位也是官啊,你这不是明摆着指着和尚骂秃驴吗?没有银子给也就罢了,还把人家给骂了,这真是雪上加霜啊。 看到周围陆续返回的轻骑兵那彪悍冷漠的表情,耿良心中发沉,暗暗叫苦。 真要惹恼了这位县尉老爷,那危险程度可不是方才那伙乌合之众的贼兵能比的。 都说官匪一家,官军杀良冒功可不是什么稀罕事情。 看着李旭面无表情的俊脸,耿良心中越发沉重,暗暗打定主意,拼着倾家荡产也要让这位县尉老爷平息怒火。 #送888现金红包# 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热门神作,抽888现金红包! 实在不行,哪怕没了自己这条命也要护的家人周全。 他打定主意,正要上前说话,却被李旭投过来的清冷眼神止住,只能一脸忐忑的站定,紧张无比的看着场中的形势,心里疯狂的转动着各种主意。 李旭高坐马上,居高临下望着那一脸不屈表情的耿平,忽然道“你这汉子倒是个心直口快的直爽性子,也罢,看在你一片赤诚的份上,我给你一个机会。不过要想当我的护卫可不那么容易。你若能在我手下撑过十个回合,我就给你这个机会。” 听见李旭的话,耿平本来黝黑的脸色变得涨红起来,一脸的不服气,握着手中的大刀一副蠢蠢欲动。 耿良则是松了一口气,他对自己弟弟的本事有信心。这位李县尉虽然一箭扬名,刚才也杀了几个贼兵,但是也没有看出什么太了不起的地方。 不过看他年纪不到弱冠,相貌又如此俊秀,想来是比不上自家弟弟的。 到时候只要弟弟能够稍微放点水,让县尉老爷满意,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这桩麻烦想来就免掉了。 耿良心中笃定,急忙上前一步道:“二弟,还不谢过李县尉宽宏大量不罪之恩。若是能在李县尉手下讨教几招也是你的荣幸,一定要拿出你的真本事来,莫要让县尉老爷小瞧了。” 耿平应了一声,正待上前,却听李旭道:“你们的伴当尸首还曝露荒野,你又受了伤,厮杀这半天体力也消耗不少,我不沾你的便宜。你们先安葬了亡者,再跟我一起回三水县休憩一番后再来比试,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本事。” 耿良兄弟二人闻言顿时对李旭心生敬意,深深一躬,便带着家人开始收敛战死同伴的尸首。 李旭也让人将那些被杀贼兵的尸首拖到旁边的林中埋葬。 这一战完全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三百余贼军除了钻入林中山沟侥幸逃脱的三十余人,其余的大部被杀,四十多人跪地投降后被俘虏。 将近四千点的经验值是李旭今天出巡最直接的收获了。 待战场清理完毕,死者都被埋葬后,李旭分出一队骑兵护着耿家队伍在后缓行,自己带人先行一步回了县城。 刚到衙门,就看见一身穿鱼鳞甲的英挺小将端坐在自己县尉小院内的客厅中,听见脚步声,抬眼望来,笑道:“老弟,咱们又见面了。” 正文 第九十五章 寡妇会疼人 此人正是耀州州军骑兵校尉林刚,看见他的时候李旭还是有些意外的。 “林大哥,你怎么来了?”李旭迎上前去,笑问道。 “你们的报捷文书刚到州里,李都尉就吩咐我做好带兵支援你们的准备。结果昨天下午就收到了知州大人调兵的命令,所以今天我就来了。” 林刚解释了一番前因后果后又叹道:“早知道兄弟你是少年英雄,没想到刚上任就立下这么一桩功劳,真是羡煞哥哥我了。若不是因为我跟你相熟,这次带兵支援的任务也不一定能轮到我头上啊。” 李旭笑道:“这有什么难得,你若是想立功,机会多得是。上次贼军在我这里吃了亏,我估计就这一两天就会大举来报复,到时候便是你建功的机会啊。” 林刚一听果然满脸兴奋,摩拳擦掌的,看样子恨不得现在就杀进高胡子的大营中去。 李旭忽然想起一事,问道:“林大哥,你这次来带了多少人马?” 林刚道:“步骑各五百,共一千人马。不过你也别嫌少,州兵本就不多,还要镇守州城,再留出一些人马来支援周边各县。能给你这边拨出一千人马来都是李都尉看在知州大人的面子以及的确欣赏你的份上硬凑出来的。” 李旭其实也并没有多少失望的感觉,毕竟州军的情况他也了解一些,知道能来一千兵力支援已经算是不错了。 不过从他内心来说其实也不希望州里援兵来的太多,否则就会喧宾夺主,影响他很多计划的。 李旭又问:“林大哥是校尉,按说是我这个小县尉的上官,那以后是我听你的还是你听我的?” 林刚大笑道:“兄弟你还真是够直接的。放心!你是主,我是客,我自然听你的。再说了以你的本事,兄弟们知道来跟你一起杀贼,心里面都是服气的。你让我们撵狗,我们绝对不抓鸡。你让我们上山,我们绝对不下河。总之一句话:唯令是从。” 李旭放心了,笑道:“那就行,我这人吧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就是不喜欢被人管着。不过林大哥也给州军的兄弟们带个话,就说我李旭谢谢他们过来帮忙,一定会对他们一视同仁的。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也请林大哥约束好兄弟们,不要到时候让兄弟我为难。” 林刚明白他的意思,拍着胸脯道:“兄弟放心,我带出来的兵就没有敢胡来的。若是真有不守规矩的,不用兄弟你说话,我自己先给他砍了。” 李旭喜欢把丑话说在前头,林刚也是个直肠子,两人说了这些之后相处起来会更加舒服。 得知林刚让援军在城东十里之外临时扎营,李旭便派张龙带几个人跟林刚的亲兵一起过去引领援军入驻乡勇大营,又让人通知乡勇营那边准备饭菜,杀猪宰羊招待援军。 至于林刚,已经在李旭回来之前见过了县令刘健,刘健跟他聊了几句便说一切守城事务让他跟李旭对接协商。 又交代了属下的几名属吏,让他们给稍后进城的耿良一家安排住处。 安排完了这些事情之后,李旭本想直接带着林刚去“天上人间”吃饭,结果林刚却说自己得先去一趟乡勇大营,看着手下士兵们安顿下来之后再说吃饭的事情。 看他坚持,李旭心中明白这是林刚的带兵之道。 无论是不是作秀,但是最少有心,这样的将领带出来的兵不会差的。 李旭便说正好自己也要去乡勇营巡查,两人于是带上各自护卫骑马出城。 林刚骑得正是李旭上次离开耀州城时悄悄送给他的那匹白马。 两人并马而行,林刚问道:“兄弟,你送我这匹马的确是一匹好马,只是你为什么当时不当面送我呢?” 李旭笑道:“我那不是怕你脸皮太薄,不好意思要嘛。” 林刚却大摇其头道:“兄弟啊,你还是不了解我。只要你敢送,我就敢收。这世上只有怕送礼的,哪有怕收礼的?你把我当兄弟送我好马,我若不收岂不是寒了兄弟的心?我这人没啥优点,就是仗义,就是见不得兄弟伤心,所以以后你要送啥都当面送,别搞偷偷摸摸那一套,又不是娘们,不需要什么惊喜的。” 李旭无语,看着林刚叹道:“林大哥,能把脸皮厚说的这么清新脱俗的也就只有你了。” 林刚大笑:“兄弟谬赞了。不过我心里还是很感谢你的,一直想着怎么回报你这份大礼呢。” 李旭道:“若是你真想回报,那也简单,借我十万八万两银子就行。” 【领红包】现金or点币红包已经发放到你的账户!微信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领取! 林刚瞪大眼睛跟看傻子似的看着李旭道:“我若有十万八万两银子我还跟你做兄弟?你想太多了吧?” 李旭被林刚的无耻直白惊呆了,片刻后道:“没有银子也行,你若有什么年轻貌美未嫁的姐姐妹妹送我一个也行,我给你当姐夫或者你给我当大舅哥都行。” 林刚闻言一拍手道:“着啊,这是个好主意。我想想,我的确是有一个姐姐未嫁,去年刚死了丈夫,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回头我帮你说去。” “寡妇?” “寡妇怎么了?嫁过人的女人会疼人,比那些小姑娘更会过日子。兄弟你要真有意思,我回头给你说说去。凭你的相貌本事,我那姐姐肯定没多大问题的。” 林刚一副过来人的架势大包大揽道。 李旭干咳一声道:“林大哥,还是说说正事吧。这次州里除了派一千援军,还有没有什么物资支援啊?” 林刚一拍脑袋道:“一见面太激动了,都忘了这茬了。明天应该会有一批兵甲送过来,是知州大人亲自核定的数量,听说是至少能装备两千人,长枪皮甲弓箭都有。” 李旭听到这个消息,总算心情舒服了一些。 有了这批兵甲支援,不仅乡勇营现有的人马全部可以装备齐全,而且还能有多余的。 到时候再筛选一些青壮出来给他们配备上武器,多少也能承担一些巡逻警戒的任务,让乡勇营把更多的精力和兵力可以放在守城上面。 两人聊着天,扯着淡很快就到了乡勇营的营门外。 正文 第九十六章 你知道首战用我,用我必胜吗? “这些真是乡勇?” 看着乡勇营辕门外那队身穿皮甲,手持长枪,分列两侧执勤的士兵,林刚看起来很有些惊诧。 李旭明知他的惊诧从何而来,却故意装作不好意思的地道:“一群乌合之众,自然是比不上州军那么精锐的,让林大哥见笑了。” 林刚一脸无语:“你管这样的士兵叫乌合之众?如果这都是乌合之众的话,那么这天下各国恐怕就没有多少真正的精锐了。不说别的,就是这精气神,一看都是那种久经训练的精锐啊。兄弟啊,你真是再次让哥哥我汗颜啊!” 林刚心中的确很是惊诧意外。 虽然听说了李旭大破贼军的事情,但是却也没多少意外。 在大多数人眼中,这些贼军根本就是一群拿起武器的农夫草莽,跟乌合之众基本是一个意思。 主将一死,剩下的人崩溃也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别说是两百骑兵出击了,恐怕就是一群拿着农具的农夫冲出去也能击溃他们。 所以三水县跟贼军的第一次交锋虽然赢了,但是包括林刚在内的所有军方人士都不觉得含金量有多大,私下议论的时候都把功劳归于李旭先发制人的一箭上。 就是林刚手下带的这一千州兵,心中也都是看不起乡勇营的,颇有种自己这些正规军下来帮助县大队的感觉。 虽然林刚嘴上也说自己和自己的人听李旭的指挥,但是心里却也只是服气李旭的个人武力。 再加上之前李旭送他的马,就算他心里觉得论起练兵统兵来李旭肯定只是个弟弟,但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又是人家的地盘,自然也不好意思喧宾夺主。 但是心里早就给乡勇营打上了“乌合之众”的标签,在他的想象中,才成军没几天的乡勇营肯定是乱糟糟的,服饰杂乱,军容不整,阵营杂乱,总而言之就是不会有任何可取之处的。 但是大营门口的这一队执勤士兵却是个个身形挺拔彪悍,神情冷漠肃杀,身上散发的气质都是那种生人勿近的感觉,就差脸上写着“精锐”两个字了。 跟他想象中的乡勇完完全全的是两回事,岂能不让他惊诧? 李旭摆摆手谦虚道:“林大哥,别这么早下结论,这都是些花架子,肯定比不上林大哥训练出来州军精锐。” 林刚想想也是,李旭就不是一个谦虚的主,他这么说那估计也真的就是花架子,心中的惊诧虽然略微消解了一些,但是还是好奇问道:“就算是花架子,短短几天就能练成这样,兄弟你是怎么练出来的,给大哥我传授几招?” 李旭虽然可以让自己的嫡系士兵用乡勇的身份混入军营,但是却没有办法掩盖他们身上那股训练有素职业军人的气质。 林刚问起,他总不能说首先你需要拥有一个系统,还得父母双亡,还得有个妹妹,还得是穿越过来的? 他想了想,答道:“你知道什么叫做内务训练吗?听过分列式吗?知道队列训练包括那些内容吗?对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义有什么心得吗?知道信仰对于一支军队来说意味着什么吗?知道一支军队能打胜仗最重要的是什么吗?知道什么叫做首战用我,用我必胜吗?如果这些你都不知道,那我只能遗憾地说,你不适合用我的办法。” 李旭这些话每一个字他都听的清清楚楚,可是每一句话却都是让林刚听的一头雾水,他越听越茫然,感觉李旭看着自己的眼神跟看着一个傻子一样。 林刚忽然有种自己带了那么多年兵,读了那么多兵书都白给了的感觉,神情一瞬间有点恍惚。 李旭看他一脸茫然无助的样子,心中好笑,却一脸同情的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林大哥,许多事情都要看天分的,看过先贤兵书的人很多,但是真正能成为名将的却只有寥寥几人。别想了,其实当一个傻子有时候也挺快乐的。” 林刚机械地点点头,跟着走了几步后忽然回过神来,“嗳?李兄弟刚才是不是说我像个傻子?我傻吗?好像不傻啊?可是如果不傻,为什么他说的那些话我一句都听不懂啊,兵书上也都没写过啊。如果是他骗我的话,可是眼前这些士兵又怎么解释呢?” 林刚越想越乱,找了无数的理由去解释,可是却都不能做到逻辑自洽,整个人都快开始凌乱了。 营门口值守的是步卒营第一曲,值星军官就是第一曲的军侯赵虎生。 赵虎生作为军侯,是有资格穿铁甲的,穿的是能够防护全身的札甲,走起路来锵锵作响,威势不凡。 赵虎生大步走过来向叉手行礼,李旭回礼,并主动将腰间的身份令牌取下让其查验。 赵虎生双手接过,快速看过,又让一旁跟随的军中书吏记下,内容则是某年某月某日县尉李旭带人进入大营云云。 身后的李旭护卫们也纷纷取下各自腰牌递过去查验,书吏也一一登记。 【书友福利】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可领! 林刚经过刚才的事情已经收起了对乡勇营的大部分轻视之意,此时看到李旭进营都要查验腰牌,心中对于他的治军本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自觉的掏出校尉腰牌递了过去。 李旭介绍了林刚的身份,赵虎生郑重向林刚行礼,林刚也认真回了一个礼。 林刚身后的几名亲兵本来也都有些优越感的,但是看到眼前的这些乡勇表现出的如此精悍,军纪又森严,主将都乖乖配合,他们自然也不敢造次,乖乖交出腰牌查验登记。 大营之中除了传令兵之外,其他人禁止骑马,这也是李旭定下的规矩。 一行人进了大营之后,看着规划布置的气象森严整齐有度的大营,以及大营之中走路都是三人成列,两人成排沉默不语的来往士兵,林刚以及身后的几名亲兵心中那点所剩不多的优越感也在快速的消退,走路的时候不由的腰板挺得更直,面容也都更加的严肃起来。 不能给州军丢了面子啊,不能让乡勇们给看扁了啊。 不知不觉间,双方的位置已经在他们的心里翻转了过来。 正文 第九十七章 骄傲的州兵们 整个营地占地面积非常大。这是位于县城东边一处叫做崔家河的小村子附近,因此也叫做崔家河大营。 李旭一边走,一边指着远处一排排的营房对林刚介绍起来。 营地最早规划的是能容纳三千人,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崔家河大营需要容纳的兵力会越来越多,因此李旭抽调了上千名青壮又开始了扩建大营的工程。 除了加盖营房之外,还要加盖马厩,茅厕、粮仓和武库以及食堂等配套施舍,甚至李旭以后还打算让人在军营里面修建几个澡堂子,反正附近就有河水,引水也很方便的。 除此之外,校场也要扩大,用砂砾以及黄土混在一起浇水夯实,其中设立各种训练器械以及点将台,阅兵场等。 总而言之,花的都是朝廷的钱,用的是免费劳动力,李旭自然不心疼,因此施工标准是按照一个永久性军营标准来修筑的。 虽然在朝廷的设想中,乡勇营只是临时的队伍,一旦平叛结束后就要解散,但是李旭却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 听着李旭的介绍,看着眼前的各类建筑,林刚心中的惊讶值都快拉满了。 这个所谓的乡勇营比起州军大营来看起来规模都更大,规划的更齐整,让他有一种自己才是从乡下来的感觉。 一路上碰到的士兵,看到李旭都会停下来恭敬行礼,李旭也颔首回礼。 林刚看得出来,这些士兵看待李旭的神情绝不简单的只是士兵对于上级的那种出于身份不对等而来的畏惧,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和敬畏,这让他再度惊诧的的同时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了。 明明李旭才是个十六岁的少年,明明他才当了几天的县尉,可是为什么他的威望却好像一个功勋卓著统兵几十年的朝廷大将呢?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李旭的中军大帐在军营的中后方,要进入大帐的话就得经过校场。 此时校场上却是人影憧憧,口令声和哨音不时响起,一队队整齐排列的士兵一会脚步划一地前行,一会又闻令前后脚蹲下,一会又双手交叉在背后跨立而站,一会又跟随着军官的竹哨或者口令前后左右的转来转去。 这个队列训练是被李旭简化过的,把正步去掉了,但是却保留了齐步走和停止间转法以及起立、蹲下还有跨立站军姿等基本内容。 看到这一幕,林刚和他的几名亲兵都好奇的驻足观看了起来。 李旭也索性停下,陪着一起看了起来。 一个身穿铁甲军容肃整的军官快步小跑过来,到了李旭叉手行了一礼高声道:“禀告县尉,乡勇营步卒营第二曲正进行新兵队列训练,是否继续训练,请您指示!” 李旭回礼,点头道:“继续训练!” “诺!”军官大声大营,又行了一礼,啪的一声,干脆利落地转身小跑了回去,继续组织训练。 这一幕自然也落在了林刚眼中,他疑惑又好奇地问道:“兄弟,这就是你说的队列训练?也是你短短几日就能练成这等精兵的诀窍?” 李旭摇摇头又点点头,笑道:“是也不是,我这就是花架子,比不上林大哥州兵那等精锐的。” 林刚却听得脸色涨红,感觉李旭在内涵自己。 就连他身后那几名亲兵也都是脸皮发烧,觉得李旭在说反话。 林刚瞅了李旭半天,看他就是不说,只好提出了一个要求:“这样吧,等我那一千人马来了之后,咱们双方就搞一场演练,双方各出两百人,一方主攻,一方主守。是不是花架子,比一比就知道了。” 李旭摇头道:“比不了比不了,林大刚带来的都是精锐,我这些兵才训练几天啊,肯定会被你们的人羞辱的。还是算了,算了,以和为贵。” 林刚看李旭不同意,更是认为李旭在故意隐藏实力,坚持道:“兄弟,我虽然很佩服你的手段,可是我手下那些骄兵悍将心里肯定还是对你们多有轻视的。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精兵。这样以后你安排调度起来也更得心应手不是?” 李旭好像被这个理由说服了,想了想勉强同意道:“那也行,就双方切磋一下。到时候让州军的兄弟们手下留情啊,可别把把我这些新兵们给欺负惨了。” 林刚看李旭答应了,松了口气,打定主意双方比试的时候一定要让手下儿郎拿出全部实力,不能让人家乡勇营的把州军给看扁了。 也正好趁此机会看看李旭的奇怪法门练出来的兵到底实力如何。 本书由公众号整理制作。关注VX【书友大本营】,看书领现金红包! 说定了这件事,又在校场边上看了一会,林刚虽然看出来了一些门道,但是却怎么也不相信就靠这样走走队列,起来蹲下原地发呆就能练出精兵来。 对于林刚的提议,李旭面上虽然表现的很勉强,但是心里却是十分乐意的。 他一来也是想给这些州兵一个下马威,把他们的傲气趁机打掉,这样以后用起来自然更加顺手。 另外,也想看看自己的嫡系士兵面对州军这样的正规军到底会有一个怎样的表现。 到了李旭的中军大帐之后,李旭让人弄来饭菜,跟林刚两人随便用了个饭。 又等了约莫一个时辰,林刚带来的一千人马全部到达了崔家河大营。 李旭作为主人,跟着林刚一起出去迎接。 一千士兵经过登记之后住进了早就安排好的营房中,又吃了一顿量大管饱还有油水的饭,一个个舒服的直哼哼,羡慕乡勇营的伙食好的同时,有人又冒酸气,说什么堂堂州兵的待遇竟然比不上一群刚刚拿起刀枪的农民。 林刚带着亲兵进入营中的时候自然也听到了这些怪话,眉头皱起,本想教训一下这些心高气傲的手下,最后想想还是没说啥。 只是把下午要跟乡勇营来一场比试的事情说了,结果自然是这些来自州里的大头兵们满不在乎,个个都认为自己能把乡勇营的那群武装农夫能揍成猪头,让他们好好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士兵。 看到众人的反应,林刚虽然有心叮嘱不要轻敌,但是也知道这些家伙就算嘴上答应,心里也不会当回事的。 他忽然很希望这些家伙在之后的两军比试中能被杀一杀锐气。 这么一想,他更加期待即将开始的比试了。 正文 第九十八章 战意凛然 , 占地面积极大的校场上,乡勇营各部除了执勤和外出巡逻,其余在营中的各部均以曲为单位在校场东西南三面排列成了一个个整齐的方阵,不动如山,挺立如松。 得知要与来支援的州军进行比试,从普通百姓中招募的一些乡勇忍不住的想要找同伴议论两句,却被顶头上司投来的严厉目光所慑,只好乖乖闭嘴,安安静静的当起了观众。 三千乡勇,大部分都是李旭的嫡系士兵。有他们作为骨干核心,充当各级军官,那些新招募的乡勇又都被打散编入各部队,等于是一个新兵旁边就有两个老兵,言传身教,再用严厉的军纪约束,这些新兵想不懂规矩都难。 甚至还有负责纠察军容军纪,白盔白甲的纠察队目光严厉的来回巡查,一旦发现有人违反军法军纪,就会直接揪出去按照军规处理。 这些纠察自然也是李旭的嫡系士兵充任,直接受命于李旭,权力极大,所以新兵们最畏惧的就是这些纠察兵。 在这种种的约束之下,新招募的乡勇不由自主地就收敛起了自己当老百姓时的诸多毛病,很快就融入了军营的氛围当中。 至少从表面上看,跟其他的士兵没有多大的差别。 在乡勇营各部入场就位之后,一千州兵才开始入场。 本来一个个都趾高气扬的说要给这些乡巴佬一个教训,让他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士兵,结果在入场的时候看着周围一个个整齐沉默,散发着肃杀之气的方阵,声音都不自觉地低了下来,彼此眼神对视,都看到了同袍眼中的震撼惊诧之意。 这,真的是乡勇? 若非是这些人兵甲比起自己来略有不如,若是给他们换上一身御林军的服侍,说他们是御林军,这些州军士兵都会信的。 难道现在的乡勇都这么强了吗? 这就是那位人长得俊秀又大方仗义,一身武艺力压他们林校尉,让人惊叹不已的“李子龙”训练出来的士兵? 虽然还未开始比试,但是这种无形的威慑下,州兵们已经自觉地收起了心中大部分的轻视,也挺胸抬头安安静静地的走入了场中给他们安排好的位置。 列阵好看有啥用,士兵还是要打过才知道谁厉害的。 这是州兵们给自己留下的最后一点安慰。 等到部队入场之后,李旭和林刚两人这才联袂而来,一起登上了校场北面的点将台。 上台之后,李旭走到中间,伸手邀请林刚过来和他并肩而立。 林刚本来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李旭邀请也不能不去,只好站在了李旭的身边,但是却有意往后落了半个身位,突出李旭的主将身份。 待李旭站定之后,一身札甲的值星官赵虎生快步小跑过来叉手一礼铿锵有力禀告道:“禀告县尉,三水县乡勇营各部比试前列队完毕,是否开始比试请您指示!” 李旭叉手回礼,沉声道:“双方比试队伍入场。” 赵虎生领命,回礼,转身往前小跑几步高声叫道:“双方比试队伍入场!” 随着话音落下,角落里九面牛皮大鼓咚咚咚的敲响起来,强烈的鼓点声犹如炸响在每一个的心中,让人不由得感觉到血液开始沸腾起来。 随着鼓声响起,双方选拔出来的比试队伍从东西两侧预留的通道同时进入校场。 这场比试,本来林刚打算只用步卒比,结果李旭最后又提议说既然要比,就让骑兵也比一比,让州军的老大哥们好好给乡勇营的小兄弟们上一课。 林刚也想看看乡勇营的全部成色,所以也就同意了。 比赛规则是双方比三场: 第一场由乡勇营一百步卒进攻,州兵一百步卒防御。一炷香内,防御方若阵势崩溃,则攻方获胜。若防御方坚持超过一炷香时间,则防御一方胜。 第二场反过来由州兵一百步卒进攻,乡勇营一百步卒防御。胜负标准同上。 第三场则是双方骑兵比试,各出一百骑兵,互相冲阵。 一炷香功夫后还骑在马上人数多的一方获胜。 主裁判是李旭和林刚两人,双方各出五名军侯作为裁判团成员。 双方用的都是木头武器,木枪,去除了箭头的箭以及木头长刀等。 木枪和箭的顶端都用布包着,上面沾满了石灰,双方比试的士兵都是解下甲胄换上了黑色的衣袍。 若是击中非要害位置则可以继续战斗,若是被击中要害,那就算作阵亡,就要退出战斗。 为了区分彼此,乡勇营的士兵在左臂都缠着一条白色布条,州军士兵则没有。 双方不穿甲胄,虽然使用木头兵器,但是也免不了会造成些疼痛瘀伤,甚至更严重的骨折之类的。 不过军人嘛,流血流汗也是平常,受点小伤能解决大事也没人有意见。 为了公平起见,双方出阵的步兵都是长枪兵和弓箭手这两个军中最常见的兵种。 第一阵开始,乡勇营主攻,州兵主守。 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即可领取! 双方列阵,遥遥相对。 摆的都是一样的阵势,长枪兵在前摆出一个向内的弯月阵,弓箭手在后发动远程攻击。 林刚在点将台上仔细观察乡勇营那边的情形,越看心中越惊诧,那些士兵完全没有一点情绪上的躁动,一个个气度沉凝,面容平静,但是双眼之中却是战意凛然,看向对面的州军不像是看着友军,倒像是看着真正的敌人一般。 反观己方这边,却洋溢着一股跃跃欲试的兴奋感,虽然没有人畏惧,但是却好像只是把这场比试当做一场游戏一样,虽然心中存了胜负欲,但其实还是不太重视的。 双方还未动手,但是从临场的反应上来看,林刚心里却是一沉,更加没有底气了。 抬头看了一眼李旭,表情平静,脸上带着微笑,似乎饶有兴趣但是却又充满信心。 林刚真想知道他的信心从何而来,明明只是一群成军没几天的乡勇啊,为什么你对他们信心这么充足呢? 正思绪纷飞的时候,急骤的鼓点在最后一声长音之后忽然停下,校场上刹那间迸出一声暴喝:“杀!” 却是带队的乡勇营屯长猛然举起腰间木刀向虚空劈下,发出了进攻的命令。 正文 第九十九章 胜! 校场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乡勇营步卒的进攻动作移动起来。 虽然是进攻,但是却阵势丝毫不乱,而且速度也并不慢,战士之间依然保持着原有的间隔,用一种富有节奏感的进攻方式向州军压了过去。 州军那边则是采用了一个简单的雁行阵,也是长枪兵在前形成一个向内呈现弧度的的阵列,弓箭手在后远程打击。 雁行阵或者说弯月阵这种圆弧形的阵势都是步兵对抗时候最常用的阵势,简单易行而且还能对侧翼有一定的保护。 州兵负责指挥的屯长看着对面的乡勇营进攻时表现出来的冷静和从容,心中原本的那点轻视和浮躁很快收了起来,冷静地下令道:“举!” 一声令下,长枪兵身子微微下蹲,长枪枪头斜斜抬起,形成一片密集如刺猬的长枪丛林。 后阵的弓箭兵则是引弓搭箭,箭头四十五度角指向天空,随时准备抛射。 乡勇营那边依然是不紧不慢地保持着阵型向前逼近,这让之前预测他们半途就会阵型散乱,各行其是的州军士兵们心中都是一惊,眼睛瞪大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双方的距离不断接近,忽然乡勇营屯长举刀大喝一声:“止!” 士兵们瞬间守住前进的脚步,长枪兵枪头斜斜指向天空,弓箭手则弓步而立,引弓搭箭,箭头指向虚空。 “射!” “嗖嗖嗖……” 一蓬箭雨瞬间腾空而起,向着对面的州军士兵头顶落下。 “噗噗噗……”,用布包着沾着石灰的箭杆瞬间落入了州兵前方的长枪兵阵中,许多州兵的黑色衣服上面瞬间出现了石灰的白点。 一旁负责担任裁判的几名军侯快速判定那些人被击中了要害,立刻要求他们退出比试。 乡勇营第一轮抛射虽然已经处在了射程之内,但是却因为没有箭头的箭,又用布包上了,所以无论是准头还是射程都受到了一些影响。 所以这一轮抛射只是造成了五名州兵“阵亡”退出了比试。 但是这本身就是一次试探性的火力侦察,用来校准弹道的。 负责指挥弓箭手的队长大喝一声:“升!”,瞬间所有的弓箭手便将箭头指向天空的角度微微调高了一点。 弧度越大,箭的射程就越远,抛射比直射更远,这是常识。 就跟投篮一样,很多人用抛投看着好像会是个三不沾,但是却偏偏就是个空心。 “射!” “嗖嗖嗖!” 第二轮箭雨升空而起,向着州兵阵中再次落下。 经过校准之后,这一次给州军前面的长枪兵造成了十几人的减员,同时给后面的弓箭手也造成了好几个减员。 虽然比乡勇营的攻击略微慢了一点,但是州兵这边指挥的屯长这时候也下达了弓箭手发射的命令。 林刚看到己方反击,本以为这一轮箭雨能给乡勇营这边造成一些骚乱,让他们阵型出现一些混乱,但是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乡勇营的士兵面对从天而降的箭雨,虽然也会做出格挡闪躲的动作,但是阵型却丝毫不乱,甚至脸上都没有出现任何慌乱的表情,让林刚不由的轻叹一声,神色更加凝重起来。 在双方用弓箭你来我往的时候,乡勇营这边也在缓慢的向前推进。 随着距离的接近,双方“死”在对方箭雨下的士兵越来越多。 等到最后双方短兵相接的时候,剩下的人已经不到最开始的一半。 不过乡勇营这边显然更多,因为他们发动攻击更早,而且心理素质明显更胜一筹。 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州兵已经开始出现一点慌乱了。 毕竟这如果是真的战场上,他们损失了这么多人也早就崩溃了,能到现在还支撑着那也是因为毕竟是比试,死不了人的。 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悬念了,乡勇营的长枪兵心无旁骛,只顾突刺自己面前的敌人,而州兵那边却是顾此失彼,不时出现好几杆长枪刺向同一个敌人的,却因此让其他敌人身前空无一人的场面。 再加上乡勇营弓箭手依然冷静如初的的精准射击,一炷香时间还没到,一百州兵便已经阵亡了九十多个,剩下的几个士兵虽然满身石灰白点,但是却依然挥着长枪哇哇大叫,显然不肯接受这种失败的结局。 这一幕让林刚脸色发烧,其余州军的军侯屯长们也是脸色发黑。 林刚主动叫停了比试,承认己方输了这一场。 虽然还有第二场,双方攻守之势交换,但是林刚却已经不抱希望了。 刚才的短短一场比试,虽然不能就简单认为李旭的乡勇营比自己的州兵要强,但是却也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林刚不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大大方方的走到李旭面前抱拳道:“李县尉,我的州兵的确不如你的乡勇士兵。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练出来的,但是我得承认,他们绝对是天下一等一的强军。不论战技,单论他们在比试中表现出的从容不迫,冷静无畏就已经称得上精锐了。” 李旭谦虚地摆摆手道:“林兄过奖了,这不过是一场比试而已,又不是真刀真枪的厮杀,要是到了战场上肯定是州军的兄弟们更勇猛。” 林刚摇头苦笑,知道这是李旭在安慰自己,只是提出后面的两场不用比了。 李旭却说第二场步卒比试可以取消,但是骑兵比试还是可以看一看的。 林刚无奈,只好答应下来,毕竟他心中也很好奇当日能破两千贼军的乡勇营骑兵到底有多厉害。 出战的一百骑兵自然是出自李旭的嫡系骑兵第一曲,州兵那边也是林刚亲自训练出来的精锐。 虽然在刚才的步卒比拼中,州军丢人丢大了,但是这场骑兵比试还是让许多州军士兵重新有了几分信心。 毕竟骑兵可不比步兵那么好训练,没有几年功夫可是训练不出来合格的骑兵的。 州军这些骑兵都是林刚这几年精心训练出来的,平日里在整个州军之中都是眼高于顶的主。 看着步卒的兄弟们被乡勇营这帮乡巴佬给虐,他们心里也早就憋了一口气,打定主意要把这个场子给找回来。 所以,双方一上场的时候,州军那边的一百骑兵看着乡勇营的骑兵一个个眼中都在喷火,好像看着生死仇敌似的。 反观乡勇营这边,一百骑兵虽然也是战意凛然,但是却依旧是一副冷漠肃杀不为所动的模样,看的林刚心里刚刚升起的一点希望又有些忐忑了。 随着战鼓声停下,双方带队的屯长都是一声令下,同时策马挥刀冲向了对方。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正文 第一百章 自我迪化的林校尉 , 这场骑兵对决结束的时间比起步卒对决甚至还更快一些,结果也是再次的出人意料,这里的人主要是指林刚和他的州军弟兄们。 乡勇营的一百骑兵在双方对冲的时候组成了一个锋矢阵型。 阵型之内,又是以十人一个骑兵小队组成一个小锋矢阵。 大阵之内套着小阵,无论任何时候一直都在尽力保持这阵型,以便发挥出最大的合力攻击效果来。 沙场对阵,绝对不是简单的1+1=2的简单叠加,否则的话那双方直接往那一站,数一数各自人马,人多的那一方直接获胜就行。 阵型就是为了让1+1要大于2,甚至等于3、等于4乃至更多,以便形成更大的合力,尽可能大的提升战场攻击力或者防御力。 州军那边一百骑兵因为上场前情绪波动就很大,抱着一股为步卒为州军雪耻的信念而来,神经绷得紧紧的,在一开始冲锋的时候还能保持一点阵型,但是冲着冲着速度起来了就开始上头了。 这一上头,有的快,有的慢,阵容就基本散乱了,最后就变成了各自为战,比的是看谁的骑术更好,谁的力气更大,谁动手最早了。 若是遇到一般的军队的话,这样其实也没太大影响,大家都是人,彼此影响,你杀红了眼,对方的士气肯定也会受到影响的。 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嘛。 谁更不要命,谁更凶狠,谁就能赢。 可是他们现在的对手偏偏是有着铁一般的意志和铁一般的纪律的一支军队,所以自然不太会受到太多的影响,该咋样就咋样。 所以,最后在林刚再次主动叫停认输的时候,乡勇营这边骑在马上的依然有五六十骑之多,而州军那边只剩下了寥寥几骑孤零零的站在校场上,脸上的表情是三分茫然四分震惊外加两分不可思议,最后还有一分耻辱。 双方刚才虽然用的是木刀,穿的也都是皮甲,但是因为拼杀的太激烈,那些身上红肿淤青的自然不用说了,就是胳膊骨折,肋骨骨折,腿骨折的也有好几个,就是木刀都被劈断了七八柄。 看着躺在地上如丧考妣的那些州军骑兵,李旭赶紧下令让人把所有的伤员都抬到一边,几个穿着道袍,胳膊套着红十字袖套的道士军医急忙上前给他们疗伤。 李旭看着一旁陷入沉思的林刚,好奇问道:“林大哥,你不用去安抚一下军心?” 林刚回过神来,摇头道:“败了就是败了,若是一场失败就让他们毫无斗志,那就是一群真正的乌合之众,我也无话可说。这些兵一直都是我带着,虽然精心训练了几年,但是却一直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斗。今天这两场失败能给让他们的脑袋清醒一些,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人上有人山外有山,也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强军。” 李旭谦虚道:“我这些算不上什么强军,今天赢了只是侥幸而已,林大哥真是谬赞了。” 林刚却直勾勾盯着李旭,低声道:“李兄弟,我敢肯定这些士兵根本就不是什么乡勇。虽然你的练兵法子我没见过,但是我能肯定天下绝对没有几天时间就能练成的精兵。你的这些士兵绝对不比御林军之中的金吾卫差。我现在很怀疑你的身份是不是朝廷某位大佬的子弟,用精兵扮成乡勇来给你赚军功来了。” 李旭看着林刚,适时露出一副终于还是被你发现了的表情,迟疑了片刻后低声凑到林刚面前道:“林大哥,既然你猜到了,那还请为我保密。这里面很多事情我不能细说,因为里面的水很深,能说的我会告诉你,不能说的那肯定是不能说的。我有我的苦衷,我的身份的确对世人来说的确是个谜,这些军队也的确是在某处秘密训练出来的,他们的存在是没有多少人知道。我把你当兄弟,才告诉你这些,再多的就不能说了。相信你一定会理解我的。” 说完一脸殷切地看着林刚,林刚心道果然如此,果然被我猜到了! 他感觉自己似乎接触到了朝廷某位能量很大的大佬部下的一盘大棋的边缘,再看李旭的时候就更觉得他身上的光环更亮了。 知道李旭的“真正身份”之后,林刚心中的失落和郁闷瞬间消散了大半。 败给一群成军几天的乡勇和败给一群秘密训练了多年的精兵那自然是两种不同感觉。 林刚郑重地低声道:“兄弟你放心,我一定会守口如瓶的。” 同时心里暗暗发誓,以后要抱紧李旭这根大腿。 想想吧,李旭这般年纪,弓马刀枪如此娴熟,领的还是一支外界不知的神秘军队,这里面的文章就太多了。 再想想当今才十岁的天子,林刚似乎隐隐约约地猜到了一点什么,这让他心中猛地一跳,不敢再往深处去想,打定主意以后这件事只能自己知道,同时要更加跟李旭搞好关系。 李旭以后若是真的到了某个高度,那么自己跟他有了这段香火情,最少不用只屈居于一个小小的州军校尉的位子上了。 再大胆一点,说不定再往上升个两三级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到时候自己这林家旁支子弟未尝不能成为林家年青一代的话事人。 想到以后那些平日里一副高高在上的族长长辈们到时候也得认真聆听自己的意见,林刚想想都觉得暗爽不已。 哼,谁还没点梦想呢! 李旭看着林刚若有所思的表情,松了口气,总算把这个事情给圆了过去。 他可不知道林刚的自我迪化,虽然刚才说了一大堆,但是其实什么有效的信息都没有透露,但是却偏偏让林刚深信不疑,这让他对自己忽悠人的本事也颇有些自得起来。 双方今天比了两场,乡勇营全胜,营中那些普通人乡勇跟着与有荣焉,兴奋的欢呼不已,原本对于州兵的那种仰望也都没有了,反而生出一种“州兵也就这样的”不屑来。 李旭嫡系人马自然更是无所谓,又不是真的杀敌,两场比试而已,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阅读福利来啦!你有最高888现金红包待抽取!关注weixin公众号抽红包! 不过李旭为了弥补州军援军受伤的心灵,下令食堂加餐,人人有肉吃,感谢和欢迎州军兄弟来支援友军。 州兵连输两场,虽然有个别人依然不服气,但是大部分人都老实起来,看着乡勇营的士兵再也不敢抱有优越感了。 心里的那点别扭,在一顿肉吃完之后也消散的差不多了,都做好了踏踏实实听从李县尉命令协同乡勇营兄弟作战的心理准备。 军营里毕竟是强者为尊的,人家比你强,你就得老实当小弟。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伏兵 经过了两场比试之后,州兵援军的傲气没有了,和乡勇营士兵之间的磨合就用这样一种简单粗暴但是却有效的方式搞定了。 林刚这边脑补李旭为某神秘大佬的神秘子弟,而且负有神秘任务,自身又被李旭的本事所折服,所以从心里把李旭摆在了主导的位置上。 李旭自然乐的这样,但是也并不会刚愎自用,人家林刚好歹也是职业军官,比起自己这个半吊子来见识自然强了很多,所以也很喜欢征询林刚的意见。 林刚因此心中更是舒服,对于李旭表现出来的“世家子弟”虚怀若谷的大气谦逊更是佩服,所以但凡李旭有咨询之处,他也毫不藏私。 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简直都快赶上刘皇叔和两位弟弟了。 针对即将到来的贼军报复,林刚认同了李旭之前判断的贼军可能用被抓的百姓来当肉盾前驱攻城的看法,对于李旭提出的三种应对办法也很赞同。 这两日不断的有城外的百姓进入城中,城中的所有空地上,甚至许多小巷子里都搭起了临时可以栖身的窝棚。 县衙也组织人手在崔家河大营不远处搭建了一座收容营,因为节气已经进入了初夏,所以只需要搭建一些简单的窝棚即可。 除了住人的窝棚,另外还规划了粥棚以及医疗点,还有茅厕和排水沟等配套建筑。 将所有露宿街头的难民全部迁入了收容营中集中管理,又从从选拔出一些青壮组成管理队伍,颁布了几条简单的营规约束这些难民。 县城方圆二十里之内的百姓可能除了一些自行躲藏起来的百姓,大部分都进入了县城或者收容营避难。 外出巡逻搜索的骑兵也多次与贼军派出的斥候或者掠夺小队发生了小规模冲突,贼军伤亡加起来也有数百人了。 城中的舆论也在刘健的操持下发酵起来,人们都在传说残暴毫无人性的贼军很快就要来攻城,而且还要用许多老弱妇孺来当做肉盾攻城,到时候只要官兵束手束脚,他们就会趁机破城。 破城之后就会屠城三日,以报上次失败之恨。 伴随着这则流言的传播,许多关于贼军在城外烧杀抢掠的消息也在百姓中传播起来,许多人甚至还亲眼见过或者是亲历者,让这些消息的可信度一下子增加了很多。 大部分都没见过贼军的百姓义愤填膺,对贼军破口大骂,甚至在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带领下到县衙和崔家河大营门前跪下请愿,请求县令刘健和县尉李旭一定要守住城池。 若是那种贼人真的驱赶老弱妇孺攻城,那官军无奈之下也只能牺牲他们了。 到时候若是有人拿这件事发难,他们会写万民书证明两位老爷的苦衷的。 舆论发酵的同时,李旭和林刚骑着马则把三水县城附近的地形都视察了一遍,找出了几个适合隐藏伏兵的地方。 林刚指着三水县北面的凤凰山说道:“县城虽然只有东西两门,但是那座山却距离县城的北面城墙太近,而且树木茂密,若是贼军派人提前潜入,待东西两门战事激烈之时,贼军趁机从北面攀墙而上,杀入城中,那就麻烦了。” 前文说过,三水县城是建立在古河道上,南北狭窄,东西狭长,所有只有东西两门。 南北两面都被大山所夹,北面的叫做凤凰山,南面的叫做翠屏山。 翠屏山前面有一条河,虽然不算什么大河,但是却也能够起到护城河的作用。 而北面的凤凰山却距离县城很近,山上草木茂盛,若是贼军真的藏一支兵马与其中,趁着双方战事激烈的时候趁机攻上守卫薄弱的北面城墙,那的确会是个麻烦的。 李旭点点头道:“林大哥提醒的很及时,我就说心中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原来是出在这里了。我这就回城调集青壮将这山上的树木全部砍伐一光,让贼军无法藏匿。” 林刚却道:“这些树木生长不易,与其砍伐不如提前埋伏一队兵马隐藏山中,设好陷阱,若贼军真的敢派人潜入,正好一锅包圆。若是他们不派人,那就当做一支奇兵,说不定还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另外,可从收容营中选拔青壮临时守城,以乡勇营士兵为军官来防御南北两面的城墙,主力放在东西两面,这样可保万无一失。” 李旭鼓掌笑道:“林大哥果然思虑周密,就这么办。” 林刚说的时候他已经想到了能担任凤凰山伏兵头领这一重任的人选,那就是欠了自己救命之恩的耿良耿平兄弟两人。 这两日他一直忙着布防的事情,根本没有空去搭理这兄弟俩。 听了林刚的建议之后,他立刻派人回去将这兄弟俩叫到了崔家河大营。 耿良兄弟进了县城之后,被李旭安排住下,一开始的确是心气满满,准备好好展现一下本事,让李旭看看自家兄弟不是草包,结果李旭一直在忙,没有时间跟他们比试,所以心中还是有些郁闷的。 听到李旭相召,跟着传话的骑兵进了崔家河大营之后,便被大营的森严气度给震慑的有点心中忐忑了,说话走路都开始透着一股小心翼翼。 李旭再次见到两人,看见两人这幅神情,心中好笑,这也是他唤二人来军营的一个目的。 他对二人说道:“我知道你兄弟二人一人善使大刀,一人善射,又有报恩之心,我今有一差事交给你们,若是你们办得好,那就当还清了我的救命之恩,我还能为你们谋个前程。只是这差事有几分凶险,若是你们不愿,那我就另寻他人。你们欠我的人情可以折算成一万两银子来偿还。所以,由你们自己选择。” 【看书福利】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书友大本营】即可领取! 李旭说完,耿良未说话,脾气急的耿平却先开口道:“只要不是为非作歹之事,凶险又有什么干系,我们兄弟二人也不喜欢欠别人的恩情,这差事我们应下了。” 李旭心道你们主要是不想掏那一万两银子吧,虽然本就是他信口乱要的。 耿良闻言苦笑,兄弟都应了,他也不能再推辞,只好拱手道:“我兄弟愿闻其详,请县尉老爷明示。” 李旭便把设伏凤凰山的事情说了一下,兄弟两人都松了一口气,耿平脸上更是露出了跃跃欲试的兴奋神情,拍着胸脯道:“请县尉老爷放心,这差事尽管交给我们兄弟。这些贼子若是真敢来,我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耿良则是拱手沉声道:“定然不负县尉老爷所托!” 李旭大喜,拍着二人肩膀道:“待此战过后,若你二人愿意从军,我定然保你们一个锦绣前程,耿家振兴甚至远超先辈也是指日可待。” 两人大喜,急忙拜倒谢过。 且说两人下去选拔人手,挑选兵甲不提,外出巡逻的骑兵斥候不断送回消息,路上遇到的贼军越来越多,双方斥候之间的厮杀越来越惨烈越来越频繁。 涌向县城的难民也越来越少,这显然是被贼军阻截遮蔽了道路的缘故。 这一切都是在昭示着贼军对三水县的第二次进攻即将到来。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破城之后,大掠三日 , 宁县,县城南门的城楼上,身穿鱼鳞甲的赵彪背后斜插一把巨斧,看着城外空地上密密麻麻,手持各色武器向着自己欢呼的部下,咧着一张大嘴笑了起来。 只是这笑容配上他那张满脸横肉的丑脸,怎么看怎么瘆人。 “大将军,大军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动。你看是不是给兄弟们说两句鼓鼓劲啊。” 旁边一个师爷打扮的中年人谄媚的对赵彪笑道。 “你们这些酸秀才就是心思多,也行,那老子就给孩儿们说上两句啊。”赵彪骂了一句,拍着自己腆着的肚子大笑道。 旁边几个大嗓门的士兵立刻对着城下齐声高喊:“肃静肃静!大将军要给大家鼓鼓劲!” 乱哄哄的士兵们慢慢安静下来,都扯着脖子看着城门楼上的赵彪,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光芒。 赵彪原来是“黑阎王”高胡子的妻弟,跟着他姐夫高胡子一样都是个杀猪的屠夫。 高胡子落草为寇后,赵彪也跟着上了山,因为心狠手辣又有些鬼点子,再加上两人的关系,很快就成了高胡子的心腹大将。 高胡子在魏国人的支持下起兵作乱,赵彪也就成了高胡子的先锋大将。 高胡子不笨,知道魏国人拿他当炮灰来吸引秦国官军,所以一直在延安府转圈,不想南下关中。 奈何魏国人一直派人催它,逼迫他早日南下关中,并且要求尽可能的将关中扰乱,好吸引秦国边军回援,给函谷关和潼关外的魏军腾出战机来。 高胡子虽然不想来,但是却因为目前还需要魏国人的支持,知道一旦魏国人不支持他,秦国官军很快就能灭了他,所以只好捏着鼻子同意了。 但是他却以自己需要镇守大本营为借口,自己不来关中,只派了自己的妹夫赵彪作为主将带兵来袭扰关中,应付魏国人。 赵彪手下的兵丁除了高胡子给的五千老营人马,其余的全部都是收拢的各处来投的山贼草寇。 从赵彪离了延安府之后,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带着这群山贼组成的叛军连续占领白水、宁县、正宁和泾川等五座县城。 甚至在昨日还攻破了长武县城,长武县刚刚组建的乡勇营一败涂地,死伤惨重,县尉逃跑,县令被杀,人头挂上了城头。 长武县中许多乡绅地主家都被贼兵洗劫一空,人头杀的满地乱滚,真正的血流成河,堪称人间地狱。 贼兵之所以这般残暴,一来这是他们扰乱关中的手段,根本没打算在关中扎根,所以也不在乎什么名声民心的。 二来也是为了发泄在三水县的那一场败仗带来的恨意和愤怒。 赵彪本就是一个心性残暴的屠夫,杀性极重,无论是统兵还是杀敌,杀人都是他最喜欢用的手段。 从南下关中之后就基本上无往而不利,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各县的官兵乡勇在他带领的贼军面前不是望风而逃就是不堪一击,唯一遇到的硬骨头就是宁县县令郑桐。 不过那个硬骨头县令的人头此时还挂在宁县的城头,都快风干了。 一连串的胜利让本就残暴的赵彪更加狂妄自大,各地闻风前来投奔的大小山贼盗匪又对他各种吹捧奉承,让赵彪的狂妄更上一层楼,根本就不把关中各县的官军放在眼里。 因此当三水县主簿王成印派其管家前来联络,主动提出当内应的时候他更加认为秦国官军官员都是草包,所以才放心地让那个办事说话很会讨自己喜欢的手下曹芳带领两千人去攻打三水县城。 在赵彪看来,这根本就是白送曹芳一桩功劳,日后好提拔他。 一连串的胜利让赵彪甚至都有些看不起姐夫高胡子了,认为他太过谨慎胆小,这秦国官府官军如此草包无能,根本就应该大举南下,一路攻城拔寨,直接攻下秦国京城长安,把那个小皇帝给砍了,自己做这个皇帝才好。 曹芳带着人去攻打三水县的时候,赵彪坐镇宁县,甚至都准备开始计划攻占关北重镇耀州了。 耀州可是关中大城,无论是城池的坚固程度还是兵力都比一般的县城要强上许多,战略地位以及政治意义都不可同日而语。 仅凭赵彪手下这几万乌合之众根本就拿不下来的。 但是赵彪就是想了,而且还打算这么做,带着一群投奔来的失意文人或者从贼官员煞有介事的讨论如何尽快的攻克耀州。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赵大将军飘了。 结果还没等讨论出个结果来,就等到了一群丢盔弃甲逃回来的溃兵以及心腹曹芳被三水县守将两百多步外一箭射死,两千人马几乎全军覆灭的消息。 尽管那些溃兵将射死曹芳的官军守将说的神乎其神,又将那些出城追杀他们的官军骑兵说的凶狠难当,但是暴怒的赵彪还是一怒之下让人把数百溃兵全给砍了。 理由是妖言惑众,扰乱军心。 曹芳的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无敌的赵大将军的面子栽了,就是因为曹芳这个小矮子,所以他连死去的曹芳也给恨上了。 失去的面子一定要找回来,而且还要用一种最高调最血腥的方式找回来。 于是赵彪又召集他手下那一群狗头军师继续议事,只是议事的主题从如何攻克耀州城变成了如何最快的攻克三水县城。 一群狗头军师面对杀气腾腾的赵彪,提出了三条策略: 第一、抓捕三水县居住在乡间的百姓,攻城的时候当作肉盾来瓦解守城官军的军心。 第二、则是根据三水县城的格局,从东西两门同时发动进攻,如此一来,官军顾此失彼,首尾难以兼顾。 第三则是一个曾经因为***女被人追杀而跑出三水县的富家公子献出的计策。 其人说三水县北面的凤凰山草木茂盛,距离城墙又近,若是能够派遣一员悍将带领数百精兵隐藏其中,等到官军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东西两边的时候趁机从北面城墙杀入城中,然后里外呼应,县城弹指可破。 赵彪觉得这三条策略都可行,于是派人打造云梯等攻城器械,又派人在三水县附近四处虏获百姓,同时还从自己手下的老营之中挑选精干人手用作隐藏在凤凰山的伏兵。 如今,一切都准备就绪,前锋已经先行一步遮蔽三水县周边道路,一来是阻截三水县可能派出求援的人手,二来也是拦截百姓闻风再往县城逃。 赵彪虽然狂妄残暴,但是却也明白老鹰搏兔也要全力以赴的道理,因此该做的准备一样都不少。 先锋的三千人马已经派了出去,现在城下的这九千多人马是他亲自率领的主力。 看着一群手下狂热期待的眼神,赵彪走上前去扯着嗓子大喊道:“孩儿们,废话不多说,打破三水县后,老子允许你们连抢三天,想抢金银抢金银,想抢娘们抢娘们,老子都随你们。只有一点,攻城的时候都给老子拼命的上,谁敢往后缩,老子第一个砍了他!” 贼军听得又是一阵欢呼,赵彪许下的条件刺激的他们直发狂,恨不得立刻冲上三水县的城头打开城门大肆放纵一番。 在乱哄哄的人喊马嘶声中,近万贼军向着三水县城直扑而去。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文官亦有血勇之气 , 贼军大举进攻三水县本来就在意料之内,前方的斥候探马将贼军的踪迹连番地报了回来,得知贼军兵分两路之后,李旭和林刚相视一笑,果然不出所料。 两人已经提前分工,林刚以一千州兵为主力,再辅助以两千青壮应对东门而来的贼军。 李旭则带三千乡勇营以及数千青壮对付西门而来的贼军主力。 至于北面的凤凰山,为了避免被贼人察觉,耿良耿平兄弟率领由他们的庄客和数百名民间武师组成的伏兵已经提前进入了凤凰山中,设计陷阱,以逸待劳。 而城内的治安由刘健亲自负责,三班衙役以及那一百多县兵都被动员起来,全天在城内实施戒严,没有县衙颁布的通行腰牌而上街者一律收押。 原主簿王成印连同另外四家勾结贼军,以为贼军内应的滔天罪行已经被县衙张榜公布,一时震惊全城。 几名主谋当中,原主簿王成印在得知自家庄子被贼军溃兵所毁,全家被杀的消息之后一口气没上来直接过去了。 其他几人连同田虎等二十多人全部上了刑场,几十颗血淋淋的脑袋极大地震慑了那些对守住县城不抱希望想效仿王成印等人之举的宵小之徒。 在官府的宣传下,全城百姓都知道王氏等五家为了保全自家而把上至县令下至普通黎庶的身家性命当成条件勾结贼军,全城哗然,激愤不已,对着这些人的尸首唾弃痛骂,甚至鞭尸泄愤。 在有心人的引导下,发泄了愤恨的百姓们对于救了全城百姓的县尊和县尉老爷是更加感恩戴德,因此又掀起了一波捐献钱粮以及报名参加乡勇营的高潮。 刘健和李旭因势利导,因此又聚集起来想当数量的一批钱粮,又从百姓中选出了数千名青壮辅助守城。 而且这些捐献钱粮的人名字都被写在红榜上张贴于城中各处,让来往人群仰望赞赏。 而且刘健还宣布,等到贼兵退却之后,三年之内这些捐献过钱粮的人家税赋全免,而且家中子弟可以选拔五人免试进入县学。 若有成年子弟,有意入衙门办事者,可优先擢用。 捐献钱粮,很多人都是一时激动,心中只是希望官军能够守住城池,所为的还是自己。 没想到县衙能这般表彰恩惠,真是既有面子也有里子,让这些心中实在熨帖不已,甚至还有人激动之下捐了第二波。 这次沈一秀也跟着捐了一些,不是最多的也不是最少的,低调的留在了中间位置。 他考虑到自己已经是万达商行的总掌柜,以后还要在三水县内混,虽然有李旭这个大老板作为靠山,但是李旭都说了,自己隐在后面,明面上的事情都由他去处理。 所以通过捐献钱粮一来是重新刷一刷存在感,二来也是趁机做出一个响应官府号召,为家乡出钱出力的姿态来,虽然他的老家并不是三水县的。 至于被选拔进青壮营的人家,衙门也出了优惠政策: 免除一年税赋;若有功者,到时候除了赏金,可优先拔擢进入县衙隶属的各武力部门,比如说三班衙役或者县兵。 之所以没有提乡勇营,那是因为在朝廷的诏令中乡勇营是临时军事组织,一旦贼兵退却之后就要撤销的,所以若是提了乡勇营,这些百姓反而会觉得不靠谱。 刘健深谙百姓心理,所以搞出来这一连串的许诺。 果然,进入了青壮营的百姓人人雀跃,没有进去的羡慕不已。 在李旭看来,刘健这些许诺都是些空头支票。 此战若不胜,那就是啥也不用说了。 若胜,刘健肯定会升官。 到时候这个三水县令是谁还不好说,新官来了会不会认前任打的这些白条还不一定。 不过李旭也知道,刘健的这些白条还是很有必要而且很有效果的。 攘外必先安内,刘健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仅将城内人心安定住了,而且还激发了百姓们保卫家园的热情,的确是一员能臣干吏,李旭还是很佩服的。 赵彪派出的三千先锋人马在他的心腹贺黑豹的带领先先一步到达了三水县城东门外,却没有主动发起攻击,只是在城外两里处扎下营寨。 然后派出小股人马在城外四处巡弋,似乎在观察附近地形以及有没有埋伏,而且还冲到城下叫骂挑战,试图激怒守军。 对于城外贼军的动静,镇守东门的守将便是林刚手下的一名步卒军侯。 按照林刚事先授予的方略,自然是按兵不动,以不变应万变,只是带着人继续加固城防,搬运各种守城物资,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贼军挑战未遂,也没有再做什么动作,双方都安静了下来。 至于林刚,自然早就领兵出城,早早藏匿于某处,等着最关键的时刻给贼军致命一击。 而赵彪带领的贼军主力约万人也在其先锋人马到达的第二日下午到达了三水县城西门外。 人一过万,无边无际。 近万名贼局身着各色服侍,守城各式兵器,在城外列阵高呼乱叫的阵势的确有些骇人,尤其对于那些在城头协助守城的青壮百姓来说更是感到心惊肉跳。 刘健这个县尊也是换了一身戎装,腰悬长剑站在城楼上,眼神冷静地望着下面狂呼挑衅的贼军,没有一点慌乱,显得镇定从容,守城军民心中稍安。 李旭昨日已经带着两千乡勇营士兵出了城,留给刘健守城的就是剩下的一千多乡勇营士兵和数千名青壮。 李旭的计划很简单,就是让刘健留在这里吸引贼军的注意力,把贼军拖住,然后他和林刚带领的官军主力会在合适的时机从后面冲出杀入贼军阵中,然后里应外合彻底击溃贼军。 如此即可破了贼军裹挟百姓攻城的毒计,还能出其不意大破贼军,解了这次的围城危机。 这个计划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刘健这边能够拖住贼军,不能让贼军第一时间就攻破城池。 这对于李旭和林刚来说可能没多大问题,但是对于刘健这个读书人出身的文官来说却是个严峻的考验。 不过刘健当初在听了李旭的作战计划之后,几乎没有犹豫就同意了。 他看着有些惊讶的李旭和林刚,从容笑道:“古来文官守城杀贼的壮举在史书上比比皆是,唐代张巡也是文官,死守雍丘和睢阳等城池数月不失,我刘健虽然不敢与先贤比肩,但是这点血勇还是有的。你二人但行其事,在你们回师之前城池绝对不会陷落的。” 李旭二人闻言,肃然起敬,对着刘健深深一躬,领兵离去。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人类的悲欢本不相通 赵彪骑在马上,手搭凉棚看着远处的三水县城,一张凶厉丑陋的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狞笑。 “他娘的,就是这么一座小破县城挡了老子的路,曹芳那个小矮子真是该死。牛老五,让新来的那个什么鹞子,带着他手下的人先打一打,试试这些官军的成色。” 一旁的牛老五急忙应了一声,转身去通知了。 柳鹞子在关中北道也是个积年老匪,之前活跃在长武县和泾川县这一代,手底下也有一千多大小喽啰。 自从赵彪南下关中之后,关中的许多山寨都举寨而投。 不过柳鹞子却不愿意被别人使唤,虽然大家都是山贼出身,但是读过几年书的柳鹞子还是不大看得起赵彪这种杀猪出身的人,所以就没有主动去投。 结果他不去,赵彪却派了人过去找他,威胁他若是不投靠就带人平了他的寨子。 柳鹞子这才不情不愿地带着全部人马来投赵彪。 赵彪睚眦必报,心性残暴,虽然柳鹞子最终还是来了,但是心里已经给他记下了这笔账,所以今天刚一到城下就让他带着人先去当炮灰。 柳鹞子一听心里瞬间把赵彪的祖宗十八代和家中所有女性都问候了一边,但是人在屋檐下,只能捏着鼻子领着自己手下的上千兄弟手持各色兵器等乱哄哄地向城墙冲了过去。 看到贼人开始攻城,城头上的一些青壮百姓出现了一些骚乱。 刘健却一动不动,看了一眼便知道这是贼军的佯攻试探,吩咐没有命令不许轻举妄动。 柳鹞子带着他的人提心吊胆地顶着木板木盾甚至锅盖等各种物品一路冲过来,却没有等到预料之中从城头倾泻的箭雨,庆幸的同时又有些疑惑,但是却不能停下,只能闷着头往前冲,竟然一路顺利地冲到了护城河边上。 三水县的护城河宽两丈,深也有一丈多,河水灌满,下面还有各种陷阱尖刺,这也是李旭任县尉之后组织青壮百姓重新清淤加宽加深之后的结果。 虽然冲到了护城河边上,但是看着又深又宽的护城河,竟然有点傻眼了。 他们只是试着冲一下根本没想过竟然这么顺利就冲到了护城河边上,似乎城头上的守军根本就没打算阻止他们。 柳鹞子疑惑地举着一个木盾向城头看去的时候,却忽然瞳孔收缩,脸色大变,急忙蹲下身子,将木盾死死护住了自己头脸。 一蓬箭雨从城头倾泻而下,因为距离很近,射箭的又是李旭特意留下的五百嫡系弓箭手,因此这一轮杀伤效果实在惊人。 上千名原地呆立不动的贼兵竟然一下子有两百多人中箭倒地,受伤者也不在少数。 柳鹞子因为动作快,用木盾护住了头面,只听见木盾上面笃笃笃的几声,不由得心惊胆战,吓出一身冷汗来。 饶是他动作很快,一支箭还是擦破了他的大腿,带走了一片血肉。 柳鹞子疼的倒吸一口气,正准备往往回跑,结果空气中又传来利箭破空的声音,第二轮箭雨又猝不及防的来到。 因为距离很近,伴随着第二轮箭雨到来的还有数百块从天而降大小不一的石头。 这是城头上的青壮发出的远程打击武器。 本书由公众号整理制作。关注VX【书友大本营】,看书领现金红包! 这一轮打击又给贼军造成了将近三百人的伤亡。 啥也没干,手下的兄弟就几乎伤亡一半,柳鹞子心疼的浑身发抖,啥也不顾了大喊一声“跑”就将木盾护在身后撒丫子的向后跑去,手下喽啰们也哭爹喊娘的急忙跟了上去。 城头上又追来一波箭雨,射杀了四五十个贼兵,这才在刘健的命令下停手。 护城河边上躺满了贼兵的尸首,那些受伤还没死的贼兵躺在地上惨叫哀嚎,城头上却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第一轮攻击本来就是试探性的,双方心里都很清楚。 刘健不为这小小的胜利而动容,继续冷静地观察着城下贼军的动静。 赵彪看着柳鹞子部狼狈逃回,也没有让人把他拖下去砍了,只是一双残忍的小眼睛看着城头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更认真了一些。 他让柳鹞子的人试探攻击,一来是试探守军的守城决心和主将的性格,二来也是惩罚柳鹞子不主动来投的罪行。 现在目的达到了,柳鹞子的人损失了一半,这足以让他肉痛哆嗦了,也能让其他人知道不敬自己的后果。 而城头守将的举动让赵彪却有点小小的意外。 这个守将表现的很克制很冷静,明显是看出来自己的意图,所以任凭柳鹞子的人马冲到了护城河边上猬集成一堆的时候忽然下令放箭,一下子给柳鹞子造成了巨大的伤亡。 在柳鹞子的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又进行了第二轮的打击,造成了更大的战果。 待柳鹞子带人逃跑的时候也只是射了一轮箭就收手,显然也是知道再射下去战果不大反而还会浪费箭矢。 出手果断又有分寸,收放自如,的确有点不好对付。 赵彪终于有点明白曹芳上次为什么会败得那么快了。 不过要是李旭知道赵彪会这么想的话,肯定会嗤之以鼻的。 你丫一杀猪的知道什么啊,上次是老子一箭射死那曹矮子的好吧,跟城头上站着的那位没啥关系的。 不过歪打正着,赵彪虽然没有问,但是已经把城头上正中间站着的那位一身山文甲的身影当做了李旭,所以狞笑一声,拍了拍手,叫道:“给老子都带出来。” 很快,赵彪身后的贼军分开了一条通道,伴随着女人的啜泣声和孩童的嚎哭声,甚至还有男人的哀求声,一大群手脚被麻绳捆绑在一起的百姓在贼军士兵的刀枪威胁之下从那通道慢慢挪动了出来。 待那些被捆绑的百姓走到贼军阵前哭泣哀嚎的时候,城头上顿时响起了一阵惊呼叫骂声。 这些贼军果然裹挟了老弱妇孺老攻城,真是丧心病狂毫无人性啊! 咒骂声不绝于耳,群情激愤不已,甚至有人开始叫着要官军杀出城去解救这些百姓。 不过这样喊的人毕竟只是个别人,因为之前的舆论散布和引导,大多数人对于眼前这一幕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虽然同情这些百姓,但是却更加知道让贼军破城的后果。 死道友不死贫道,人类的悲欢离合本就不是相通的。 所以人们虽然愤怒,但是却并没有做出让官府为难的事情来。 刘健面色沉凝,虽然和李旭早就料到贼军会这样做,但是亲眼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是一股血涌上头顶,抓着墙头青砖的手背上青筋颤动,显然情绪波动极大。 赵彪看着城头的反应,得意地狞笑一声,一挥手中大斧,一群贼兵就手持各种兵器胁迫着这些哀哀哭泣求饶的百姓们向着城墙缓缓而去。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试探 贼兵逼迫着百姓往城墙靠近,不顾妇孺的哭泣哀求,若是走的慢一点的,直接捅死砍杀,杀人跟杀猪宰羊似得,看的城头上的守军百姓睚眦欲裂,怒火喷发。 虽然愤怒,但是却再也没有说让官军出城解救。 贼军这么凶残,若是让他们趁机攻破了城池,这些百姓的下场就是他们的下场。 刘健虽然愤怒不已,但是却依然保持着冷静,下令守军严阵以待。 贼军押着这些百姓逐渐靠近了护城河都没有等到城头的攻击,心中大喜,认为守军肯定是投鼠忌器了,正待高呼攻城的时候,城头上箭雨和石头顿时向着向着他们头顶倾泻而下。 贼军没想到守军竟然不顾这些百姓死活,大意之下顿时死伤惨重,倒下了一大片。 而被贼兵驱赶的百姓也多有伤亡。 不过还好刘健下令守军射箭扔石头的时候尽量向着百姓后方的贼军去扔,所以百姓的伤亡比起贼兵来说要小了许多。 众百姓惊恐的哭喊大叫,城头上刘健安排的十几个大嗓门的士兵同时高喊:“趴下!快快趴下!” 一些机灵的百姓听懂了立刻趴下,周围的人也被绳子牵连的倒在地上,很快大部分百姓都倒在了地上。 躲在百姓后面的贼兵很快被凸显了出来,又招来了城头弓箭手的一顿精准打击,再次倒下许多人。 城头的反击果断又迅猛,剩下的贼军有些试图向着城头射箭反击,有些还试图去继续逼迫百姓,还有的却在惊慌之下掉头向着己方阵中逃跑。 那些射箭的第一时间就被城头的弓箭手反杀,向着百姓奔去的也受到了重点照顾,倒是那些向后跑的反而没人搭理,因此更多的贼兵都学聪明了,跟着向后跑去。 城头上又追来两拨箭雨便安静了下来,只剩下那些幸存百姓的哭泣乞求声。 虽然击退了贼军的第一次进攻,但是刘健却也明白这只是一个开始,所以严令继续观察贼军动向,自己的目光却看着远处,暗暗期待着李旭那边最好能在一个最好的实际发动,一举建功,击败贼军。 赵彪看到第一次正式进攻失败,虽然一张丑脸更加狰狞,但是却没有多少意外的神情,反而心中涌起了一股跟强烈的征服欲。 三水县现在抵抗的越厉害,到时候城破之后付出的代价就要越惨痛。 赵彪已经暗下决心屠了县城所有人来洗刷三水县带给自己的耻辱,重新证明自己屠夫的凶名不是吓唬小孩子的。 不过此时天色已经昏暗,赵彪却没有继续下令攻城。 野战对守军不利,但是对于贼军来说更不擅长。 赵彪下令就地扎营,一群贼军在城下生起篝火,屠宰牛羊架上火烤,又从虏获的百姓当中挑选年轻女子当众凌辱取乐,贼军肆无忌惮的说笑声,女子受辱的哭喊声让城头的守军百姓愤怒不已,但是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夜色渐深,今夜天上有云,遮住了月光,所以除了城头上的火把和城下贼军的篝火周围,其他地方都是一片昏暗之色。 城北的凤凰山之中,耿良耿平兄弟俩带着一群身穿黑衣的精干汉子,人人手持短刀圆盾,悄无声息地躲在一座小山丘后面,静静地看着不远处山坳里正围坐在一起啃着干粮的一群人。 这群人虽然服色杂乱,兵器也是各式繁杂,但是脸上都带着那种常年杀戮带来的凶厉之色、此时正一边啃着干粮一边低声地说着话。 “牛三哥,咱们明天啥时候动手?” “屁话咋这么多,我啥时候让你们上你们就上,问那么多干啥?” 这群人的首领是一个精瘦的疤脸汉子,神情冷峻,闻言低声骂道。 问话的却是一个二皮脸,被骂了也不羞恼,转头对着旁边的一人又开口道: “赵老大说是让咱们破城之后先一个时辰快活,是不是真的啊,老子可是听说这城里如今的漂亮小娘子可是不少,到时候一定要多抢几个才够本。” “你他娘的就知道女人,金银珠宝你不抢抢女人干啥,有了钱多少女人弄不到?就是个瓜皮二球货。” “老子就喜欢女人咋了?你能成,你还不是跟老子一样大半夜的蹲在这山窝窝里喂蚊子?瞧把你能的,球攮的!” “你再骂一句?看老子把你屎给你打出来!” “你试试!” “都给老子闭嘴,谁再胡咧咧就给老子滚!” 牛老三板着脸呵斥了一声,斗嘴的两个小头目这才互相瞪着闭上了嘴巴。 牛老三啃了一口干粮,向着自家老五所在的大营方向看了一眼,又看向了黑乎乎的县城方向。 县城的轮廓透过那些影影绰绰的草木树枝,看的并不真切。若非城头上那些亮着的火把,他们根本都看不见县城、 手下的几百汉子都是挑出来的好手,人人手上都有好几条人命,都是胆大心狠的主,对于明天的袭击没有一点担心,反而都在低声的说笑着,不是说着自己之前祸害的女人滋味多么刺激,就是畅想着明日破城之后要怎么发泄快活。 牛老三是原来也是黑牛窝的强人,跟着大哥牛老大和弟弟牛老五三人带着几十号心狠手辣的悍匪占据了黑牛窝,因为谨慎和狠辣果断,这几年颇攒下了不少财货. 赵彪来了之后,派人来找他们入伙,还许诺了一堆好处,兄弟三人也就带着手下的几十号兄弟入了赵彪手下。 因为兄弟三个本事都不差,而且比起其他的贼匪来更有头脑,所以很快就得到了赵彪的信任。 牛老大被安排给了赵彪的先锋大将贺黑豹当副手,牛老五在赵彪跟前当个小头目听用,牛老三自己则带着自己手下的几十号兄弟和其他挑选出来的悍匪组成了突击队,被赵彪当做一支奇兵。 牛老三回头低声呵斥了一句手下,吩咐几个小头目让他们安静下来,自己则是看向什么都看不见的凤凰山深处。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那里很安静,可是却偏偏给他一种心里难安的感觉。 “都给老子闭嘴,赶紧睡一会,黎明前都给老子醒来,谁再说话,别怪老子手黑。” 牛老三又呵斥了一句,盯着那未知的山岭深处又看了一会,最终还是摇摇头,抱着手中的刀靠着一棵树闭上了眼睛。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 牛老三刚刚打起响起鼾声的时候,天上原本遮住月亮的乌云缓缓飘走,露出了半满的月亮。 清冷的月光倾泻而下,原本深沉幽暗的大地上一下子亮堂了许多。 小山丘后面,耿良猫着身子盯着不远处山坳里的鼾声阵阵的一群贼人,面容冷静,双眼却闪烁这兴奋的光芒。 以前当地主家的大少爷虽然惬意,但是却太过无聊,哪有现在这种刀头舔血的感觉刺激啊。 他回头看了一眼手里拖着大刀的弟弟耿平,低声道:“咋样?” “哥,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耿平瓮声瓮气地回答,一双眸子在月光下亮晃晃的犹如潜伏到猎物身边随时准备发动致命一击的狮虎猛兽。 “果然还是这种生活适合你。听我说,我已经基本锁定了这伙贼人的头子,他们有可能黎明的时候发动袭击,咱们就在那之前动手。” “哥,你咋知道他们会在黎明动手?难道是你听见了?” “老二,你以后想当将军可不能光靠大大杀杀,还得学会动脑子。黎明的时候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这些贼子要搞突然袭击肯定会选择那个时候动手。我估计这边一动手,城外的贼军主力也会跟着动手来掩护这边的动静。” “那要不要给县尉大人提醒一下啊。” “那倒不用,那位校尉老爷虽然年轻,但是却是个十分精明的,他肯定早都想到了。咱们把眼前的差事办好就行。” “我听大哥的。” “行,你和弟兄们先睡一会,我来守前半夜,到时候叫你起来换岗。” 耿平答应了一声,猫着腰过去给手下的汉子们交代了一边,也找了个舒服的地方抱着大刀睡着了。 …… 黎明时分前的某一刻,三水县西城外忽然喊杀声四起,却是闹腾了一夜的贼军忽然向着城头发起了攻击。 贼军这次倒是没有驱赶百姓,而是抬着打造好的简易云梯以及推着各色小车,抱着装满泥土的沙袋石头,前面举着盾牌活该门板等各色物品全线向着城头冲击而去。 没有什么主攻,反正就是一窝蜂的涌了上去。 几乎与此同时,东门外的三千贼军也同时高呼着对东门发动了攻击。 城头上高举的数百支火把的照耀下,城下的贼军的面孔在火光中犹如一个个狰狞的野兽,让城头上几乎一夜没睡的守军百姓心惊胆战,在同样一夜未眠的刘健指挥下对着城下的贼军发起了反击。 守卫城东的守军也开始了奋起反击。 东西两座城墙上下同时爆发了激烈的攻防战。 山下忽然爆发的战斗惊醒了凤凰山的贼军伏兵,牛老三用刀鞘拍着那些还迷迷糊糊的手下的脸,用脚踹着,催促他们赶紧清醒过来。 待所有的人都清醒过来之后,牛老三便带着他们往山下的方向悄悄潜去。 他们埋伏隐藏的地方距离三水县城北城墙大约有两里多远,太近了容易被城头的守军发现,太远了不利于突袭。 要从埋伏的地方走到城墙根下,必须先翻过前面那座小山丘,然后就是一段缓坡。 直接从缓坡上冲下去就到了城墙脚下。 只要到了城墙脚下,利用飞抓这些小工具,很快就能攀上城头,然后杀向城门,里应外合,这城就破了。 一夜无事,这让原本有些忐忑不安的牛老三也放心了不少,认为自己可能是有点过于紧张了。 毕竟这次是偷城,而不是跟以往一样打家劫舍,紧张一点也是正常的。 他拎着腰刀,悄无声息的冲上了那座小山丘。 只是他刚冲上去就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人影站在黑暗中对着自己发笑,露出一口白牙。 牛老三心中一惊便知大事不好,只是还没等反应过来,一抹刀光就在黑暗中忽然绽放出来。 牛老三的脑袋飞上了半空,这才看见自己旁边还有一个同样一口白牙的汉子挥着一把长柄大刀正斩向自己身后的一个兄弟。 他终于明白自己心中的不安来自哪里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耿平一刀斩杀了牛老三,信心大涨,挥舞着一把大刀犹如虎入羊群一般杀入了贼人之中,大刀之下,几乎无一合之敌。 耿良则在后面带着一群庄客护院对着贼人不断地射箭。 其余用短刀圆盾的汉子则是护在耿平周围杀散那些杀向他的贼人。 本来突袭别人的人却被别人来了一个反突袭,这对于这些只擅长打顺风仗的贼兵来说根本就是一个猝不及防的灾难。 除了各自拼命,就只剩下逃命了。 结局已经注定。 …… 山下的贼军们不顾一切地攻城,城头守军不顾一切的反击,双方的战斗短时间内就进入了白热化,变得惨烈血腥,城下尸体堆积的速度触目惊心。 守军借着城池坚固之利,箭矢金汁石头檑木等守城利器不计代价地往贼军头上倾泻而下,让贼军伤亡惨重。 贼军却胜在人多又被赵彪派人在后逼迫驱赶,又用破城后抢掠三日来刺激诱惑,因此也一个个凶恶地拼命进攻,不顾头上落下的各色杀器。 甚至有些悍勇的贼兵竟然趴在云梯上渡过了护城河,又顺势爬上了城头。 刘健带着身后几名明显身手很强的护卫在城头来回奔走支援,看到那里有贼兵冲上城墙就上前帮忙。 虽然城头守军的弓箭手几乎是不停歇地向着下面射箭,但是这黎明前的黑暗还是给了贼军很大程度的掩护,让弓箭的杀伤效果比起白天来差了许多。 刘健虽然猜到贼军可能会半夜攻击,但是赵彪孤注一掷式的全线乱攻还是让他有些手忙脚乱起来。 城头上翻上来的贼兵越来越多,双方在城头上开始短兵相接,厮杀惨叫声此起彼伏。 只不过三水县城毕竟只是个县城,城头面积狭窄,虽然贼军翻上了不少,但是面对城头上的守军总体还是出于人数的劣势,很快就陷入了包围之中。 赵彪看到手下攻上城头,一张狰狞的丑脸大笑不止,下令继续攻城不要停歇。 只是他看向凤凰山的方向,却有些疑惑牛老三他们为啥还没动静。 算了,不管了,反正这边也攻上去了,只要再加把劲,这县城就很快拿下了。 到时候自己要让那个打了自己脸的县令和县尉跪在自己面前像狗一样惨叫求饶,然后再用自己杀猪宰羊的手段好好炮制他们一番,最后再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当酒器。 据说古代那些猛将就是这么对付那些仇人的,自己也可以效仿一下古人嘛。 刘健满身是血,挥剑砍翻眼前的一个贼兵,眉头皱着看向了黑暗的远方。 李旭再不出现,这城真的就要失守了。 伴随着城头的厮杀,黎明慢慢到来,天色从昏暗深沉开始变得明亮,整个世界也开始逐渐清晰起来。 一阵急骤的马蹄声踏着阳光奔向了城上城下的一片混乱,当先一名身穿山文甲,背后血红色披风在晨风中向后飘荡飞舞的年轻将军手持一根丈八双刃马槊迎着东方的晨曦疾驰而去。 在他身后是数千名激昂怒吼的战士紧紧追随。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男人不能太快了 李旭带着三百骑兵一马当先,冲入了完全没有防备的贼军后阵当中。 双刃马槊在他手里犹如活过来的蛟龙似得,上下翻飞,只要被碰到非死即伤。 猝不及防之下,贼军后营便是一片人仰马翻。 待到李旭冲到赵彪跟前五十步之外,赵彪身边的精锐的老营兵才反应过来,向李旭扑了过来。 李旭暴喝一声,双刃马槊前捅后刺,根本无人能挡,那些所谓的老营精锐在他面前跟其他乌合之众没有一点区别。 身后的三百骑兵紧紧护着李旭,斩马刀挥舞之间,血肉横飞,断肢漫天,杀的那些贼军老营人马哭爹喊娘纷纷避让,露出了赵彪那张惊愕的丑脸。 赵彪眼见李旭如此凶猛,这才意识到这位小将应该就是一箭射死曹芳的那个三水县县尉,心中已经知道自己中了人家的反包围计策。 至于凤凰山的那边为啥还没动静,他已经不指望了。 人家能在后面等着捅他的腚,那边肯定也有准备的。 看着自己作为中军亲卫的老营兄弟在这个年轻小将面前根本不够看,原本还想着屠城立威把人家扒皮抽筋的赵彪心里现在只剩下逃命两个字了。 原本他看着那个勇猛无比的小县尉向着自己冲过来,以为自己今天就要交代到这里了,可是忽然发现那个小县尉的动作竟然迟缓了下来,好像被旁边的老营兄弟给缠住了一样。 赵彪这种流寇除了杀人,最擅长的就是逃命了,急忙抓住机会在一群老营兄弟的护卫下斜斜冲了出去,也不管后面的喽啰们。 那小县尉似乎一开始没有发现,仍然跟那些老营兄弟缠斗,让赵彪心中一松,死命打马向着旁边的一条小路逃去。 直到他逃出数百步之外,那个小县尉似乎才发现,大叫着要赶过来追杀他,却好像又被身边的老营兄弟缠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赵彪越逃越远。 看着赵彪逃走的背影,李旭心中松了一口气,这厮倒还是有点机灵劲的,不是一个只会杀人的莽夫。 杀了赵彪对李旭来说很简单,但是留着他这个工具人却还有很多用处,所以放他走是李旭早就定下的主意。 但是却不能太明显了,所以才做出一副被赵彪的护卫被缠住的假象来,还好这厮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城头上本来苦苦支撑的守军都快撑不住的时候忽然听见城下贼军慌乱的叫喊声,精神一震,知道是年轻勇武的县尉老爷带着乡勇营的主力杀回来了,瞬间士气暴涨,跟打了鸡血似得,很快就将翻上城头又士气大跌的贼兵全部杀死。 忽然,凤凰山那边也传出了一阵欢呼声,并且那欢呼声还快速向着城西而来。 知道内情的贼军便知道那支伏兵也失手了,在三面夹攻之下士气暴跌,很快就陷入了崩溃的局面。 留下三百骑兵让他们去追杀贼军溃兵,李旭带了一队步卒赶去支援东城。 东城那边,林刚也在贼兵对东城门发起攻击之后从后面带人杀了出来。 【书友福利】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可领! 贼兵先锋大将贺黑豹被林刚一枪给挑下马来,割下脑袋往贼军阵中一扔,贼军便陷入了崩溃,投降的不少,逃跑的也不少。 李旭带着人赶过去的时候,林刚正在指挥手下捆绑俘虏,打扫战场。 李旭叹道:“林大哥你也太快了,男人太快了不是好事。” 林刚大笑反怼:“可是你比我还要快。” 两个老色批相视大笑、 林刚问起,李旭说让赵彪跑了,林刚反过来安慰他道:“这次让他跑了,下次再抓住一样的。这孙子的狗头迟早是你我兄弟的。” 没多久,耿良耿平兄弟俩提着一堆人头过来报功,李旭一脸嫌弃地让他们把那些面色狰狞地人头拿远。 耿平腰上挂着牛老三死不瞑目的人头,左手拄着大刀,右手挠着后脑勺不解地道:“县尉老爷,我刚才看你杀人跟杀鸡一样多,怎么还怕这些人头?” 李旭骂道:“这是两回事,老子又不是变态,赶紧把人头交了去报功,别在老子眼前乱晃。” 又指着耿良道:“你俩这次考验过关了,回头给你兄弟俩编入一个步卒曲中,一个当军侯,一个当屯长。以后有了功劳再升官。” 李旭一锤定音,耿良兄弟俩大喜,急忙拜倒谢过,然后带着人头去找军中书吏报功去了。 等他和林刚重新回到西城城门楼上的时候,天色才算大亮起来,太阳从东方的山后面一跃而出,让城上城下的狼藉一片看的更加清楚。 看到两人联袂而来,沿途的军民都齐齐行礼,看着两人,尤其是看着李旭的目光都充满了感激和敬畏。 李旭点头回礼,然后便看到了刘健按着腰间长剑走了过来,身上的盔甲都快变成了血色的。 李旭一惊,以为刘健受伤了,急忙说是自己回援迟了让县尊受伤。 刘健摆手笑道,说是这都是贼兵的血。自己虽然砍死好几个,但是身边都有护卫护着,根本没有受伤。 李旭这才了然,敢情刘叔也挺会渲染气氛的。 刘健对着李旭和林刚二人好一顿夸奖,说多亏了两人定下这里外开花的计策才让贼军大败而归,解了三水之围。 等到战果统计出来,自己今天就派人把这捷报给州里送去,两人升官指日可待。 林刚大喜,急忙谢过。 李旭也拱手意思意思,却假装遗憾的说只是跑了那贼将赵彪,却是让人郁闷。 刘健反过来安慰他说赵彪今日大败,主力几乎全军覆没,剩下的那点兵力根本不足为惧。 到时候一波反攻,关中的局面很快就能逆转,赵彪死不死的关系不大。 李旭听着,也知道刘健说的有道理。 今天赵彪大败之后,肯定会收缩兵力,甚至有可能放弃之前占领的那几个县城,退回延安府。 有了赵彪这个前车之鉴,高胡子再南下肯定更加谨慎了。 这些贼军的韧性可不能跟正规军相比,魏国人虽然在背后支持着他们,但是却也只能搞搞后勤支持,或者派点人出谋划策,不太可能出动军队来帮助他们的。 毕竟扶持敌国境内的反对派或者**武装和直接出兵那是两回事。 再说了魏国的主力还在潼关和函谷关外和秦军对峙,就算想抽调兵力也抽不出来多少。 若是高胡子被自己吓得躲在延安府不出来了,那自己以后的很多计划就受到影响了。 李旭心想,是时候让推出一个比高胡子更有威胁的目标出来了。 看来到了让谭纶登上大舞台的时候了。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这厮也喜欢大的 这一仗打下来,让李旭收获了八九万的经验值和一堆破烂。 总数一万三千左右的贼军伤亡将近一半,跑了约莫有一千多,剩下的全部被抓了俘虏。 从这些俘虏身上剥下来的盔甲以及能用的兵器都被收集整理起来。 除此之外还从死人和俘虏身上搜出了几万两的银子和其他的财物,这些家伙打仗都不忘把抢来的值钱东西带在身上,结果最后便宜了别人。 乡勇营那边有张龙和赵虎生以及耿良耿平兄弟带着人押着俘虏挖坑埋尸体收拾破烂,李旭又把已经当上了户房司吏的马书吏等人派了过去登记造册。 军功已经报给了刘健,刘健现在忙着给上面写报捷文书以及军功名册,还要处理各种战后事宜,也是忙得脚不沾地。 林刚那边李旭也让他的人跟着一起打扫战场,其实也是变相的发放福利。 最起码那些从贼兵身上搜出来的银子财物要先过一遍这些兵丁的手,剩下的才会让马书吏他们登记造册,送入县衙库房之中。 马书吏也是个会办事的,抱着登记册子站在一旁笑呵呵的等着,等到那些搜身的士兵招手让他过去时他才过去登记,剩多少登记多少,根本不多问一句话。 那些州兵心里舒服,连带着对李旭更加崇拜了。 这位“李子龙”不仅本事了得,又会打仗,做人又大方,跟上这样的上官的确太舒服了。 甚至有人都琢磨着是不是考虑加入三水县乡勇营得了,不是为了钱,主要是崇拜李县尉。 林刚不知道手下的想法,乐呵呵地跑到县衙去感谢李旭,却扑了个空,一问才知道李旭在“天上人间”,又急忙赶了过去。 见到李旭的时候,李旭敞着怀,披头散发,穿着一袭轻薄透气的纱衣,下身穿着一袭让小秘书改良的大裤衩子,踩着木制的人字拖,躺着一张木制的躺椅上躲在缠满葡萄藤的廊架下乘凉。 慵懒之中透着一股不羁的味道。 秘书娘小艾琳虽然也穿着清凉的纱裙,但是却衣着整齐的坐在一边,不时的从旁边的小几上捻起一颗水灵灵的梨子或者桃子塞到李旭嘴里。 等到李旭吃完,又伸出手接着他吐出来的果核放在一旁,神态乖巧甜美。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林刚先是惊讶然后便是一脸羡慕。 “我说老弟,大家都在忙着善后,你却躲在这里逍遥自在,真是太惬意了。” 李旭睁开眼,招呼林刚坐下,笑道:“咱们拼命的时候过去了,剩下的事情要是还让咱们做了,那下面的人说不定不感激还会心里骂娘的。” 林刚想想好像挺有道理的,也学着李旭的样子躺在了另一张躺椅上。 李旭伸手拿了一个桃子让给林刚,然后冲着小艾琳点点头。 艾琳会意,起身离开了。 很快回来,手里抱着一个木盒子交给了李旭。 李旭打开木盒,从里面拿出一沓银票塞到林刚的怀里。 林刚嘴里咬着水灵灵的桃子,看着那厚厚一沓最小面额一百两的银票瞪大眼睛看着李旭。 “拿着吧,这是你该得的。不能下面的兄弟发财,主将却只有看的份。也别嫌少,以后抄了贼军的老巢,多分一些给你。” 林刚手忙脚乱地数了一遍手中的银票,嘴巴张的大大的:“五千两?” 李旭挑眉:“怎么?嫌少就给我。” 说着伸手去抢,林刚往后一缩,银票便进了怀里,咧着嘴傻笑。 李旭笑道:“你好歹也是大家族的子弟,这点钱把你乐的。” 林刚摇头道:“大家族子弟是听着光鲜亮丽,其实过得还不一定有小门小户的百姓舒服。虽然吃穿这些不用花钱,但是每个月也是领月钱的。就拿我来说,以前没有从军的时候每个月的月钱也只有二十两,每次领的时候还要看那个内宅管事的脸色。不瞒兄弟说,这是哥哥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钱啊。” 李旭本来听得有些同情,不过转念一想,人家虽然是旁支子弟,但是好歹也是给安排了前程,自己这个地主家的庶出子都被人扫地出门了。 若不是自己有系统傍身,这会说不定都变成白骨一堆了。 想着又开始同情自己了。 林刚骤然得到一笔巨款的激动心情消化的差不多的时候,看着李旭问道:“你好端端的给我银子干啥?你就是不给我也不能说啥啊,毕竟这是上面给我的差事,又不是你请我来打仗的。” 李旭道:“我钱多的花不完嘛,就想找个人帮我花花。你若是实在心里过意不去,以后若是兄弟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就帮我一把。” 李旭说的随意,林刚也没多想,拍着胸脯道:“这必须的啊。我绝对不是看在钱的份上,主要是跟兄弟你合得来,以后若是有需要哥哥的地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旭笑了起来,心道若是以后我竖起造反大旗的时候叫你过来看你还敢不敢说这话。 不过未来的事情未来再说,现在先铺垫加深一下感情总是没错的。 李旭吃桃,林刚却更喜欢吃李子,咔咔咔一会吃了七八个。 “桃饱杏伤,李子树下面抬死人,这玩意还是少吃点好,别堂堂校尉没死在战场却被一个小李子给送走了就尴尬了。” 李旭吐出桃核接在小艾琳伸过来的白嫩手心里看着林刚劝道。 林刚听得有点蒙,一脸还有这说法的表情看了看李旭,终究还是没敢再吃。 李旭吩咐小艾琳下去弄点菊花茶过来,然后跟林刚聊起了下一步的形势发展。 林刚的看法也是赵彪这次吃了大亏,肯定会收缩回去,说不定还得逃回延安府。 刘健有了这次的大捷,肯定要升官,到时候被贼军占领的那几个县应该很快就能光复。 按照他的推测,只要关中这边的形势稳定下来,边军和魏国在两关的对峙应该也快出结果了。 到时候秦军若胜,就能抽出一支人马来专门对付延安府的贼军,一举扫平延安府。 到时候再有各地乡勇营从旁协助,延安府光复也是迟早的事情。 李旭问若是秦军败了如何? 林刚却坚信秦军不可能败,就算败了魏军也不可能夺下两关的,最多又恢复以前的对峙形式而已。 他这样的判断主要是基于两国之间数十年来交战的结果来判断的。 对李旭来说,自然不希望两国的对峙结束的太早。 假若说需要一个对他最有利的结果,那就是秦军在边关战败,然后秦军继续抽调军队支援边关,阻截魏军趁机攻入秦国。 这样一来,不管是高胡子还是他准备推向前台的谭纶都有了更加充分的发育时间。 不过两国间的大战他现在自然是无法主导的,但是却可以想办法利用国内局势来影响边关战况,促进形势的变化。 想着想着,李旭脑子里渐渐有了一个大概的计划,不禁轻笑了起来。 林刚看见问他笑什么,李旭说今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小娘子,前凸后翘的长得很是媚人,还冲着自己嫣然一笑。 李旭说他怀疑这个小娘子是馋自己的身子。 林刚本想鄙视他的自恋,结果看了一眼李旭的脸,最终叹了口气觉得这有可能是个事实,最终改口问李旭是怎样一个前凸后翘法。 李旭伸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林刚瞪大眼睛一脸吃惊:“这么胸猛?” 李旭认真点点头道:“就是这么胸猛,若是娶回家,估计能让你感受到窒息的快乐。” 林刚闻言露出了一副痴汉的向往表情,看的李旭鄙视不已。 这厮也是个喜欢大的。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升级到要塞时代 经过了第二次守城之战后,城镇中心再次升级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了。 一万两银子和一万点的经验值,对现在的李旭来说完全是个小意思了。 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这段时间经过抄家以及其他渠道,李旭现在手里攒下的银子大概是二十多万两两了。 除了金银等贵金属,还有其他的首饰古董绢帛丝绸等奢侈品加起来也能值约莫十万两左右。 另外,各类粮食谷物加起来也有十几万石了。 还有盐巴,麻丝,粗布等各种物资林林总总也有不少了。 看着那一串串的数字,李旭这才有了一种财大气粗的感觉。 虽然这点家底比起真正的土豪来根本不够看,但是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那种成就感是土豪感觉不到的。 所以李旭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升级。 升级完成需要大概两天时间。 上次赵彪大败之后,有点上头的刘健提出要趁机反攻收复被贼军占领的关中北道其余县城,李旭以军民疲惫需要休整,攻城器械不足等理由建议缓一缓。 林刚也是同样的看法,刘健听了也不再坚持。 这两日城里剩下的善后事宜由刘健主持,但是乡勇营记功以及发放赏银和表彰奖励守城时的有功青壮这些事情都是李旭亲自做的。 这种收拢人心的机会他不不会假手于人的。 看着到手白花花的银子,那些普通人乡勇和青壮们欢呼雀跃,激动不已。 随便跟着大部队冲了冲,甚至有些人也只是在城头喊了几句,一个贼兵都没有砍死,竟然也领到了银子,虽然不多,但是却也很让人喜出望外。 这一激动,甚至有人对李旭跪下说什么要为县尉老爷效死之类话。 李旭也只是一笑而过,老子不需要你效死,只是做出一个姿态,跟着本县尉混的人好处大大的。 给你们心里先撒下一颗种子再说。 林刚也在帮忙招募选拔合格的青壮补入乡勇营。 这次守城战中乡勇营发挥的主力作用让刘健更坚定了要扩充乡勇营的想法。 虽然朝廷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给出了不同的限额,三水县乡勇营只有三千兵额,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千正兵没问题,但是我可以给这三千正兵配上几千辅兵啊。 辅兵虽然平时主要负责杂役运送辎重等任务,但是多余的兵甲也可以给辅兵装备用来自卫防身嘛。 除了辅兵,那些青壮营的小伙子们看起来也很有干劲嘛,给他们配上一些从贼军手里缴获的武器来防身也不算违反朝廷规定嘛。 这些青壮们打仗的时候看见贼人眼红上去砍几个人也很正常嘛,毕竟保卫乡梓人人有责。 这些事情虽然最后都要李旭来操作,但是刘健的这个思路和对策还是让他叹为观止,一脸崇拜地称赞刘叔“老奸巨猾”,结果刘健手里的茶杯就差点飞到了他脑袋上。 按照刘健的设想操作之后,三水县的总兵力很快就超过一万了。 其中乡勇营正兵三千,辅兵五千;另外还有青壮营也有三千。 除此之外,刘健还把一直名额不满的县兵营趁机给填满了,把原来那些老弱发了一笔遣散费都给汰换了。 县兵营按照规制是五百人的编制,这次换上的都是嗷嗷叫的青壮汉子,既有之前刘健承诺的捐献钱粮的乡绅子弟,也有这才守城战中表现杰出的青壮。 这些人对于进入县兵营的热情比起乡勇营来高了许多,五百县兵的名额不到一天就满了。 看的李旭感叹临时工就是不如有编制的事业单位好。 从古到今都是一个样。 林刚在一旁安慰说这些人肯定会很快后悔的,因为朝廷很有可能会给三水县乡勇营转正。 毕竟整个关中北道一片糜烂的时候,三水县乡勇营一枝独秀,两战两胜,无论是出于立典型还是朝廷想要正式收编这支战力强横的地方部队,这都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李旭认同林刚的看法,毕竟人家也是从上面拍下来挂职的干部,对朝廷的了解和见识是自己现在还不能比的。 县兵营这边李旭没怎么插手,只是随便安排了几个人进去当眼线,还都是刚刚来到县城从来没有露过面的几个嫡系农民。 刘健主动问李旭对县兵营有什么安排,因为从名义上来说全县所有的武装力量都是要归县尉领导的。 李旭知道刘叔手里没有一支直接可以调动的人马有点不踏实,就很为难的说自己现在带着乡勇营以及很累了,若是再管着县兵营估计忙不过来,还是请刘叔安排一个靠谱的人管着就行。 刘健看他说的认真,考虑了一下之后答应了。 最后安排统领县兵营的是一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家伙,叫做刘松。 虽然见了李旭也很有礼貌,该有的礼节一点都不少,但是李旭却感觉这家伙对自己保持这轻微的戒心。 他猜想难道是刘健对自己起了戒心,后来发现这厮对谁都是一个态度,心中了然。 估计又是刘健的什么心腹,除了刘健,对其他人都是保持着最基本的警惕。 不过好笑的是,李旭安插进去的几个农民,竟然因为沉稳可靠又卖相好,有一个被认命为屯长,管着一百人。 还有一个被认命为管着五十人的队长。其他两个也都捞了个什长。 而且那个刘松还把队长以上的人叫去训话饮宴,说了不少话,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让这些人好好做事,跟着县尊,以后前程不可限量云云。 李旭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有点想笑的。 不过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人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刘健这么做也是人之常情,只要他不对自己起什么心思,那就还是他的刘叔。 若是他对自己起了什么不该有的心思,那就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孝心变质的大侄子。 两天后,系统提示城镇中心升级完成。 李旭按捺着激动期待的心情点开面板,发现从殖民时代升级到要塞时代之后,系统的人数限制从五千人一下子扩大了十倍,变成了五万人。 这个数字让他一下子心里熨帖起来。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重甲步兵和神火飞鸦 , 从殖民时代升级到要塞时代,除了人口上限从五千增加到五万之外,其他方面也出现了许多变化。 就拿军营来说,除了原有的弓箭手、长枪兵、火枪兵、轻骑兵和掷弹兵这几个兵种,又新增了连弩兵、藤盾兵、重甲步兵以及枪骑兵和炮兵等五个新兵种。 按照面板上方对这些兵种的介绍 连弩兵是装备着可以连续发射十支弩箭的连弩的远程打击兵种,身着皮甲,腰悬短刀,是一种适合在小范围近距离进行高密度输出的近战兵种。 之所以把连弩兵定义为近战兵种,李旭猜想主要是连弩的射程太近的缘故。 论射程,连弩肯定不如箭射的远,也赶不上火铳,但是在近距离上却具有极强的穿透力,适合装备治安部队或者近卫部队以及其他不太需要上战场的强力部门。 连弩兵召唤的价格是每个人二十两银子,不算贵但是也不算便宜。 考虑之后,李旭召唤了三百名连弩兵,组建了两个弩兵大队。 没钱看小说?送你现金or点币,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众·号,免费领! 藤盾兵在原版的游戏中是玩家在禅宗寺庙建立了交易站之后可以训练的一种土著兵种。 属于僧兵,一手持藤盾,一手持短刀,敏捷彪悍,很适合用于快速突击的一种兵种。 对上普通的步兵或者小规模的战斗中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李旭真没想到这个兵种会出现在升级后的兵营召唤序列中,因此很有些意外之喜的感觉。 最终召唤了一百五十个藤甲兵先组成一个大队,以后如果用得好再多弄一些来。 藤盾兵的价格比较便宜,每个只需要十五两银子。 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再说重甲步兵,全身着沉重的札甲,武装到了牙齿,主要装备是包铁大盾和一把大斧,另外配备一柄短刀作为副武器。 这种重甲步兵是专门用来破阵或者以少对多的场合,用法就是直接横推碾压,以力破敌。 重甲步兵的召唤价格是一百两银子每人。 这个兵种价格不低,但是李旭感觉在火器即将兴盛的时代不是很实用了,所以就只召唤了五十名组成了一个重甲步兵中队。 枪骑兵在原版的游戏当中是使用短管卡宾枪的骑马步兵,在马上的时候可以发射火铳,适合用来对付没有远程打击能力的轻骑兵。 但是眼前的这个枪骑兵的说明显示跟游戏中的有了些许不同。 这个枪骑兵使用的是两支短管燧发枪,适合在马上射击。但是却是属于骑兵而不是骑马步兵。 他们除了用短管燧发枪作为远程武器之外,还配备一柄击打型武器—铁骨朵作为近战武器,配备铁甲,适合对付敌方重装骑兵。 枪骑兵的价格是每人一百二十两白银。 李旭最终组建了一个两百人的枪骑兵中队。 最后是炮兵,炮兵是四人为一个炮兵小组进行召唤。 每个炮兵小组负责一门火炮,价格是两百两白银。 李旭组建了一个炮队,按照每四个人负责一门火炮来看,炮队将总共拥有五十门火炮,两百名炮兵。 光是这五十个炮兵小组就花费了李旭一万两银子。 这还只是炮兵本身的价格,没有计算火炮的价格。 那才是大头。 兵工厂的可制造列表里点亮了三种火炮:鹰炮和长重炮以及神火飞鸦。 前两种火炮都属于加农炮的范围,炮管较长,发射仰角小,可直瞄射击,炮弹初速高。 只是鹰炮相对来说身管略短,口径略大,因此可以装填的弹药也更多,杀伤力和杀伤范围也会更大,更适合对付大规模集群敌人,在野战中配合步兵使用。 而长重炮则身管更长,口径更小,因此射程也更远一些,但是杀伤力和杀伤范围比起鹰炮来说就更小一些,更加适合对付敌方的防御工事或者火炮。 这两种火炮都是铸铁制造,坚固耐用的程度比起以前的青铜火炮来说要强上许多。 而且价格也都很便宜,每门火炮才两千两银子,而且还携带可以发射一百次的弹药,简直超值。 李旭最后购买了二十门鹰炮和二十门长重炮。 最让李旭感兴趣的是兵工厂中目前出现的最后一种火炮:神火飞鸦。 神火飞鸦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较早,大概在北宋时期就有了雏形。 其实严格来说不算是火炮,其外形神似携带大量黑火药的大黑鸟,利用火箭燃烧产生的推力升空攻击敌方的建筑物或者大规模密集队形的敌人。 其射程远,伤害范围大,发射飞行时会在空中产生一种让人恐惧的尖啸声,会给敌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神火飞鸦的双翼可自然升高和固定,也可装载四枚火箭,使其可以在空中飞翔推进。 飞翔一段时间后,火箭会起火并点燃装填的火药,向着目标坠落,燃烧的火雨会引燃下方的建筑物,给敌人造成巨大的恐慌和杀伤。 神火飞鸦的主要制作材料是竹条和纸这两种易燃物,其精准度很差,所以更适合于攻城。 神火飞鸦的造价比起鹰炮和长重炮来说就便宜多了,每一架只需要两百两银子。 李旭一口气直接购买了十架。 要组建炮队,除了炮兵和火炮之外,还需要挽马和板车。 每门火炮都配备有轮子,打仗行军的时候需要由马匹拖拽着移动,因此每门火炮都得配备两匹牵引火炮的挽马,以及两匹拖拽装载弹药的板车的挽马。 这样一个火炮小组就得需要四名炮兵,四匹挽马,一门炮和一架板车才算是完整的。 四名炮兵包括一名指挥的炮长,两名装填手和一名发射手。 这样算下来,除了神火飞鸦的发射小组便宜,其余每个火炮小组的成本在两千三百两左右。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炮兵果然很费钱。 不过一想到炮兵将来起到的作用,李旭就不那么心疼了。 花钱是为了更好的赚钱,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句话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就是用大炮来对付敌人的时候,捞钱的速度最快的。 除了新出现的三种火炮之外,兵工厂还出现了几个技术研发升级选项: 比如说给火铳加装三棱军刺; 比如说从滑膛枪升级到线膛枪; 比如说研发定装纸壳弹…… 这些都是李旭心心念念的关键技术,如果研发完成形成产业升级,那么李旭横扫天下真的就不是梦了。 只是看了一眼这些技术研发需要的价钱,李旭直接倒吸一口凉气。 恐怖如斯!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扩军计划 , 兵工厂给出的几个技术升级研发选项的价格实在惊人,让李旭大呼搞科研实在费钱。 难怪前世的时候经常听说某高校某科研单位几个亿十几个亿的砸进去也不一定能砸出什么水花来。 自己这还是只用氪金就能搞出成熟的科研成果并且应用到实际生产当中,算起来效率已经是逆天了。 但是这费用还是看得人肉疼不已。 比如给火铳配备三棱军刺这一项技术就需要花费五万两白银才能完成。 比如说需要花费一万两白银研发棉甲,装备步兵后可以有效减缓火枪伤害或者箭伤等。 这一项还算是少的。 再比如说可以花费十万白银研发纸壳弹,减少火枪装填程序,提高射速。 再比如可以花费一百万两研发线膛枪,大大增加火枪的射程和精准度以及穿透性。 这还只是说技术研发成功,在应用到实际的武器生产中的时候这些武器会不会涨价李旭也不知道。 李旭前期虽然通过抄家和打劫山贼窝子攒了一些钱,但是要用来全部完成这些技术研发显然是不够看的。 不过现在也没有搞这些的必要性,虽然李旭很馋能装填纸壳弹的米尼步枪,很向往线膛枪出现在战场上超远距离吊打敌人的场景,很希望看到火枪兵带有血槽的三棱军刺从敌人身体中捅进去拔出来的时候带出飙升的血液。 关注公众..号,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但是现在的军力和武器暂时是足够了。 只有以后因为随着战争进行的越来越频繁,刺激的各国在火枪研究上下大力气,使得现有的燧发枪没有了代差的优势的时候,李旭才会考虑花钱完成这些技术升级。 现在嘛,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现在的主要任务还是尽可能的扩充军力。 除了给自己这边留一部分嫡系士兵之外,即将被被李旭推上前台的谭纶手下必须要有足够的人马才能执行这个走上前台吸引秦国朝廷注意力的伟大任务。 若是李旭现在手下有个几百上千万两银子,他绝对不假思索的将五万的人口限额全部用完。 但是他现在手头只要个三十多万两,所以到底该如何扩充,那些兵种搞多一点,哪些兵种搞少一点都是需要仔细计算和权衡的。 要尽量的把钱花到点子上,还要追求性价比。 经过一晚上绞尽脑汁的计算权衡,李旭最终搞出了这样一个扩编方案: 农民的数量由原来的两千人扩充到了五千人。 这是因为随着军队越来越多和即将大踏步进行的扩大地盘计划,需要越来越多的人来搞后勤维持运转。 这也只是一个暂时的数字,以后肯定还需要大规模的扩充。 除了五千农民之外,李旭又将军队的总人数从原来的三千人扩充到了一万五千人。 也就是说除了之前召唤的三千名士兵之外,李旭这次又新召唤了一万两千名士兵。 扩编之后,骑兵的总数量将达到一千五百人。 这其中包括一千三百名轻骑兵和两百枪骑兵。 在现阶段的敌人主要是那些叛军贼匪,用轻骑兵对付他们是绰绰有余了。 若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敌人从乌合之众的流寇叛军变成了秦国乃至其他各国的官军,那时候枪骑兵的用武之地就会越来越多。 出于这种考虑,李旭目前只准备组建一个枪骑兵大队。 这一千五百名骑兵中,其中五百名轻骑兵跟随李旭在编入乡勇营。 剩下一千名骑兵留在马栏山基地归谭纶调用,分成四个轻骑兵大队和一个枪骑兵大队,组建骑兵营,李旭拟定的番号为骁骑营。 李旭又将掷弹兵扩充到了三百人,组成了两个掷弹兵大队。 与两百名炮兵组成的两个炮兵大队混编在一起,组建了一个炮兵营,拟定番号为霹雳营。 连弩兵李旭也增加到了三百人,组建了两个弩兵大队。 重甲步兵也最后定额为一百人,组建了两个重甲大队。 藤盾兵最后招募了四个大队共六百人。 以上这三个兵种混编组成了一个一千人的步卒突击营,拟定番号为神勇营。 最后又将火枪兵的总兵力扩充到一千五百人,分成十个火枪兵大队,组建了火枪营,拟定番号为神威营。 另外还组建了五个步卒营共七千五百人。 每个营一千五百人,每个营的编制为六个长枪兵大队和四个弓箭手大队。 这五个步卒营的没有授予如前面几个营那样授予特别番号,而是直接按照步一营到步五营的序列命名。 这五个步卒营是马栏山基地的主力。 这五个营之中李旭会调来两个营编入乡勇营之中作为自己的基本盘,剩下的三个营都留在谭纶手下调用。 另外,李旭又准备让谭纶从五千农民里挑选出五百人作为民兵。 这些民兵农忙干活,闲时训练,全部配备皮甲长矛和短刀弓箭,作为日常负责巡逻和维持治安的基干力量。 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协助主力部队作战。 这些扩充的兵力李旭已经在系统中操作完成,然后又给谭纶写了一封信,将自己以上的构想一一告知,并且说了自己对于下一步的想法。 写完之后又连夜派人送去了马栏山基地。 将这一切都忙活完之后,外面已经开始有公鸡打鸣的声音了。 李旭走到窗前推开窗子看了眼天色,依然是黑沉沉的,伸了个懒腰直接走到床边就倒在了床上,不多时就打起了呼噜。 前世的时候压力太大,经常性的失眠到半夜。 现在穿越后,不知道是日子过的太充实还是身体被系统强化的原因,睡觉速度超级快,几乎就是一挨枕头就睡着的那种。 其实熬了大半宿他也不感觉怎么疲倦,只是长夜漫漫不睡觉简直是对黑夜的不尊重。 等到他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天光大亮了。 李旭从床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只感觉精神焕发。 听到里面的动静,外间睡着的小艾琳在外面说了一声然后推门进来,端着热水伺候李旭洗漱。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被伤害的李旭 在小艾琳没有来县城之前,李旭的洗漱梳妆都是李琴来“伺候”的。 小艾琳来了以后,李琴就“下岗”了,因此还微微有点幽怨。 李旭劝她说你是李家大小姐,这种丫鬟做的事情咋还做上瘾了? 李琴却嘟着嘴说伺候二哥她乐意,并且表示如果二哥同意,她给二哥梳一辈子的头。 李旭最终还是没有同意,当妹妹的抢了秘书娘的活,那也不行啊。 端水大师可不能白给啊。 不过小艾琳到底是个聪明的,人长得好看嘴巴又甜,很会搞关系的。 拉着李琴的手一口一个大小姐,又真诚无比的夸李琴的衣服好看,发髻好看,妆容精致,总之情商高到让素来聪明冷静的李琴也对她印象大好,也不好意思再争给李旭梳头的活了。 李琴倒是提出来说是从那群被解救的女子当中挑选两个乖巧勤快的来给李旭当丫鬟,但是李旭没同意。 自己年纪轻轻的有个小艾琳伺候就够了,要那么多人干啥? 还不如让那些姑娘去酒楼端盘子当服务员或者门迎,当丫鬟能有啥出息? 小艾琳动作利索的帮李旭梳好头发,换好衣服,又提着满满一食盒的早餐过来。 李旭招呼她一起吃,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说话,也没什么主仆之分。 快吃完的时候,小艾琳告诉李旭说是沈一秀过来了,而且还带着女儿沈玉芙。 李旭问为什么不早点告诉自己,艾琳说是沈一秀不让,这会正在前面酒楼里帮忙查验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否有疏漏。 李琴和张明蓉带着一帮女孩跟在后面听。 吃完早餐,艾琳提着盘子去收拾,李旭径直去了前面的酒楼。 从一楼后门进去,就听见了沈一秀略微亢奋的声音: “大小姐,这个台子似乎略微有点高了。” “这里如果要请人奏乐或唱曲或是说书先生来说书,台子太高的话,食客们仰着脖子看会不舒服,心里也会不自在。 若是台子太低,又无法凸显出表演者,吸引不了食客的注意力。所以高度到这个位置的话就刚刚好。大小姐觉得呢?” 沈一秀负着一只左手在背后,右手围绕着大堂右上角的一方高台侃侃而谈。 李琴和张明蓉带着一群莺莺燕燕在旁边认真聆听,张明蓉手里甚至还拿着一个小本本,手里拿着一根炭笔一边听一边记录,跟那些陪同领导视察工作的部门经理似得。 小鹌鹑沈玉芙一身粉色襦裙,怀里抱着一沓类似账本的东西,跟着人群后面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露着白皙修长的脖颈。 李琴听了点头道:“沈老板果然经验丰富,我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回头我就请工匠过来修改。” 沈一秀听得面露红光,矜持微笑道:“大小姐过奖了,老夫也只是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而已。大小姐冰雪聪明,老朽能做的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李旭看的暗笑,男人果然无论年纪大小,都喜欢被女人夸奖。 这无关其他,只是雄性的一种本能。 李琴微笑道:“沈老板太谦虚了,哥哥一直叮嘱我要跟着沈先生好好学习,我年轻识浅,考虑不周的地方肯定很多,沈老板若是发现什么问题尽管明言。” 沈一秀摆摆手,正要继续谦虚,却被强行插入的李旭给打断了。 “沈大哥,你这么谦虚干啥啊,太谦虚了就是虚伪,累不累啊?你是长辈又是前辈,让你说你就大胆说,说错了我妹子她们一群傻兮兮的女孩子也不一定知道啊,你尽管忽悠就是了。” 李旭一番后说的沈一秀老脸一红,李琴众女也是听到忍俊不禁。 “老弟又损我了,大小姐和张姑娘都是兰心蕙质,布置的已经相当完善了,我其实也没什么好提醒补充的。” 李琴和张明蓉闻言笑着谢过沈一秀。 “二哥,楼上的雅间都布置好了,我带着姐妹们再去后厨看看。” 李琴心细,知道沈一秀来找李旭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交代了一声对着李旭嫣然一笑便带着一群姑娘去后厨检查大厨陈汉生的工作去了。 李旭冲她点头笑笑,待众女离开后,转头看向躲在一旁低着头抱着一堆账本的沈玉芙,一副刚刚才看到她的表情调笑道:“这不是玉芙妹子吗?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怎么老是躲在人后面啊?啧啧,这几天不见好像又长大了一些。” 沈一秀已经习惯了这个跟自己称兄道弟的少年却又口口声声把自己女儿叫妹子,这算下来自己的女儿是不是得把自己叫哥哥啊?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沈一秀急忙暗暗摇头不去想,再想都有些凌乱了。 沈玉芙被李旭说的俏脸红红,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抬起头的时候好看的桃花眼正对上李旭的直勾勾的目光,一下子含羞带怯的躲闪了开来,微微一礼后声音小小地道:“奴家见过李公子。” 李旭一听捂着胸口一副心痛不已的样子,扭头看向沈一秀叫道:“沈大哥,你瞅瞅,这才几天不见,李大哥都变成了李公子了,啧啧,真是让人伤心呢。玉芙妹子,你这么伤害一个男人赤诚的心灵,你于心何忍啊?” 看着李旭这个戏精做妖调戏女儿,已经打定主意让女儿和李旭接近的沈一秀看着女儿投过来的无助可怜的眼神,一脸苦笑,急忙道:“李老弟,咱们还是去楼上雅间说话吧,我这次来是要跟你说说接收那十六家店铺的事情,以及商量一下重新开业的事情。” 李旭这才瞪着眼睛看着小鹌鹑无助惊慌的小脸,笑嘻嘻的道:“玉芙妹子,下不为例啊,男人的心也不能随便伤害啊,这年头像我这样纯洁赤诚的男人已经不多了,且行且珍惜啊。” 说完不顾沈玉芙茫然羞涩的表情,上前一步,走到前面往二楼走去。 沈一秀让李旭先行,自己跟在后面,又摆摆手示意女儿跟上。 沈玉芙看着最前面那个宽阔英挺的背影,小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动人的浅笑。 但是当走在最前面的李旭忽然心有所感转头看过来的时候,她又很快抿着嘴收敛了笑容,抱着一沓账本垂着头跟在父亲后面轻移莲步登上了楼梯。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复合型人才 天上人间总共有三层,李琴按照李旭的点子将酒楼的二楼和三楼全部分割成一个个雅间。 共分成二十四个雅间,全部以二十四节气命名。 不过却大小有别,其中最大的八个雅间都分布在三楼,分别以二十四节气中最关键的八大节气命名。 这八大节气即为农耕八节,即: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和冬至。 之前在讨论以什么方式来给这些雅间命名的时候,张明蓉提出譬如“春兰阁,夏荷轩、听雨轩”之类的名字,却被李旭说是俗气直接否定。 这些名字乍一听是挺风雅,但是当天下所有的酒楼都这么命名的时候,那就变成了附庸风雅,雅也变成了俗。 李旭说天上人间从春到冬,历经四季变化,便是由这二十四节气演化联接而来,既然如此,用二十四节气命名岂不正好符合天上人间的立意? 李琴听完当即表示赞同,张明蓉从小也是读过书的官宦之女,虽然遭了难,可是内心的骄傲还是有的,被人说是俗气,一开始的确是有些委屈的。 但是听了李旭的解释之后,心中也觉得自己起的名字的确有些过于匠气,而二十四节气命名既接地气,又与众不同,显然比自己的主意要好许多,心中委屈遂消,对李旭更加佩服。 李公子虽然经常说自己是个文盲,但是每每说话却有惊人之语,发人深省,别树一帜,一身武艺又超凡脱俗,让她心中观感由感激到佩服,现在甚至还有些崇拜起来。 李琴是李旭钦点的酒楼大掌柜,名字定下之后就让人开始装修。 只是奈何这世上的装修水平和技术远不能和李旭前世现代社会相比,再加上一个小县城也没有必要弄的太过风雅,所以也只是象征性的请人在每个雅间的门上和房间内雕刻或者画上与该雅间名称相应的节气符号或者景象以彰显不同。 虽然准备过两日开业,但是三楼的八大雅间还有一些收尾的活没有干完,二楼的小雅间倒是已经收拾干净。 【看书领现金】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书还可领现金! 李旭和沈一秀父女上了二楼,看着沿着围栏分布四周的十六个雅间,挑了一间“小暑”推门进去。 虽名为小暑,但是其中布置却颇为雅致。 李旭请两人坐下,刚准备说话,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却是李琴遣人送来了一壶清茶以及一些绿豆糕蜜饯之类的小零食。 沈一秀父女谢过送茶的姑娘,待她离开后,这才向李旭说起接收那十六家店铺的事情。 这几日李旭一直忙着守城打仗以及善后的事情,一直没有空闲过问这些事情。 当然也是他信任沈一秀,所以也没怎么想着过问。 但是沈一秀的态度却摆的很端正,知道眼前这位才是万达商行的大老板,该汇报就得汇报。 但是等了几日,李旭一直在忙,所以今天就一大早赶过来了。 沈一秀按照李旭之前的吩咐,将十六家店铺之中那些属于被抄家问罪的田氏等五家的亲族全部开革,也就是炒了鱿鱼。 结果发现,这十六家店铺里其中十五家的掌柜都属于这个范围。 唯一剩下一个也是原东家的老仆,也是不能用的。 将这些人开革之后,这十六家店铺就没了主持日常生意的掌柜。 除了这些掌柜,各家店铺的账房先生自然也是要开革的,必须换上自己人。 下面的伙计里面,沈一秀经过一一筛选后,留下了一些忠厚老实的。 就这,最后也开革了一多半人。 各家店铺现存的货物也都一一做了清点登记造册。 说完便从女儿沈玉芙手中取过那一沓账本放到李旭面前,请他查验。 李旭看了一眼那些账本,摇头笑道:“沈大哥,这些东西我就不看了,看着就头大。你办事我放心,以后要看也不是我看,我哪有心思看这些枯燥乏味的东西,有这功夫还不如出去砍几个贼人。” 沈玉芙听得抿嘴偷笑,虽然低着头,但是瘦削的双肩微微抖动却被李旭给明锐的察觉了。 呦呵,这小鹌鹑还挺能装的。 沈一秀知道李旭说的是认真的,也不勉强他看账本,又道:“现在就有一桩为难事情。开革了这些人之后,咱们就得重新招人顶上。所以,我就来请示一下你这个大东家。” 李旭奇道:“该招就招嘛,你是老江湖了,只要你觉得合适招来就行,月钱定高一点都可以,甚至以后还可以给搞一个股权激励制度来吸引人才嘛。” 沈一秀好奇问什么是股权激励制度,李旭就自己所知的简单的说了一下,沈一秀听得连连颔首,认为很大胆很超前,应该效果也会很好。 又对李旭是一阵夸赞。 夸赞完了问题又回到了招人上面,沈一秀一脸苦笑地道:“如果只是找些打杂跑堂的伙计倒也不难,只是这有经验又可靠的掌柜和账房先生可就不好招了。” 现在兵荒马乱的,三水县又只是一个小县城,可以打杂出力的人虽然绝对不缺,但是掌柜的这种管理人才和账房先生这种专业技术人才就没有多少了。 李旭这才想起这是识字率低的令人发指的古代,别说会算账的,就是会识字的人也是寥寥无几。 衙门出个告示,还得找个书吏在一旁给老百姓宣读解释。 就算在耀州城乃至长安城能找到,但是人家一般也不会看得上小县城的这种小店铺的。 况且现在三水县还属于战乱地区,所以更不可能有人来了。 李旭明白了沈一秀的为难,也皱着眉头思考起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忽然,他想起来昨夜在查看系统升级出现的新变化的时候,好像发现市场里面除了可以进行交易之外,还能雇佣商人。 只是当时的心思全在新增加的兵种上面,所以没有细看。 现在听到沈一秀的话,才忽然想起了这一茬。 他假装沉思,却是打开了系统面板,点击了市场那一栏,果然看到下方出现了一个新图标,图标上是一个笑容可掬穿着富贵圆领长袍的商贾形象。 旁边的说明是: “商人,精通商贾之事,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和人际交往能力,长袖善舞,八面玲珑。” “隐藏身份:间谍。” 看到这里,李旭的眼前一亮,没想到还是一个复合型人才。 表面上是商人,背地里却是间谍。 看看价格,每个只需要两百两银子。 相当的便宜,相当的划算。 李旭一下子就想到自己完全可以利用万达商行的扩张,既能将自己的商业触角逐步扩展到全天下,又能同时将情报网扩大,简直一举两得。 没有多想,李旭直接下单召唤了二十名商贾。 按照系统说明,这些人会在三天后来到三水县城。 搞定这件事,李旭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笑着对沈一秀道:“关于各家店铺掌柜的事情,我已经有一些门路可以招到合适的人才。这些人精通商贾之事,而且都非常可靠,沈大哥完全可以信任他们的。” 沈一秀闻言惊讶不已,有心想问李旭从何处招揽,但是一想到李旭那神秘的背景,最后还是什么都没问,只是点头道:“既然大东家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没问题的。” “只是还有账房先生怎么解决?大东家是不是还能再招揽一些过来?” 李旭想了想道:“等这些预备掌柜来了再说,他们应该也懂得记账算账的事情,到时候先兼着账房的差事也行。” 沈一秀有心提醒掌柜的和账房先生不能一个人兼任,会有贪墨嫌疑的。 但是想了想李旭既然这么说,那么这些人应该都是可以绝对信任的,也就没有多嘴,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还准备说说各家铺子的进货出货渠道等想干事宜的时候,忽然李琴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二哥,衙门刘县尊派人来请二哥,说是有天使到来,请二哥速去县衙接旨。”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让那天使等一等 听到天使这两个字的时候,李旭下意识的就想到了西方神话中那些长翅膀的鸟人。 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天子使者的意思,只不过那些人翻译西方文化的时候借用了这个词而已。 “呵,没想到朝廷的旨意来的还挺快的。小妹,你让来人先回去,就说我还忙着,过会再去衙门接旨,让那天使等等。” 李旭一想到影视剧中那些阴阳怪气的传旨太监就感觉鸡皮疙瘩快要起来了,浑身的不适。 听他这么说,李琴还没说话,一旁的沈一秀都着急起来:“老弟你赶紧去吧,那可是天使啊,岂能让人家久等。商行的事情都是小事,回头再说都行。你要是怠慢了天使那可就是大麻烦了。” 李旭看他一脸焦急,再看看一旁的李琴也是同样的神情,就连小鹌鹑都抬起头用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望着自己,露出了催促的眼神。 李旭暗叹一声,虽然自己不把古代的皇权当回事,但是其他人却是无法超脱这个时代的禁锢影响。 在他们心里皇权是丝毫不能怠慢的,否则就会惹上滔天大祸。 “好吧,那我就拨冗去见见这位天使,给你们一个面子。” 李旭做出一副无奈的表情,逗得旁边的小鹌鹑抿嘴轻笑,沈一秀和李琴两人则是松了口气, 从二楼下来,李旭就要出门直接去衙门,结果又被李琴给唤住了。 “二哥,你难道就要穿这身去见天使?“ 李旭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轻薄透气的绢丝长袍,一脸莫名地看着李琴。 李琴急的跺脚嗔道:“二哥,你最少也得穿上官服去啊。万一惹恼了那位天使,咱们可就大祸临头了。” 李旭心想,那天使要是惹了我,才是大祸临头。 让他连这三水县都出不去。 不过看着自家妹子认真关切的样子,李旭自然不能说这些话,否则肯定会吓坏她的。 在李琴的服侍下换上县尉官袍,戴好帽子,腰悬佩刀。 李琴又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瑕疵这才让李旭出门。 出了门,看到刘健的长随刘全在门口脸色焦急的等着,一见李旭出来急忙过来问候。 李旭骑上马,带着几名护卫,刘全走在一旁向县衙走去。 一边坐在马上摇晃,一边瞅着旁边的刘全问道:“老刘啊,这天使啥来头啊?是那种一说话就尖声尖气翘着兰花指的死太监吗?” 刘全一愣,急忙摇头道:“县尉老爷,据小人所知,咱们大秦派往各地传旨的一般都是通政司衙门里面的通政舍人,正儿八经的七品文官。只有传达陛下中旨的时候才会用中官来传达。” 中旨就是皇帝不经过内阁同意盖章直接下达的旨意,其权威性比起经过内阁同意盖章后下发的旨意要差了很多。 比如说皇帝要提拔某位官员,但是内阁不同意。所以皇帝直接下中旨提拔此人,此人就算最终当了官,也会被人看不起,觉得他这个官来路不正,是靠媚上得来的。 自己心里也不会不自在的。 这就是程序上缺乏合法性带来的后果。 所以皇帝一般不会轻易下中旨,除非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需要经过内阁。 中官就是宦官,也就是李旭口中的太监。 最开始太监是宦官里面的的一种官职,能当上太监的都是宦官里面混的最好的。 除了太监之外,还有少监,地位比太监要低。 普通的小宦官一般统称为中官、内官、内侍、内臣等等。 只是后来随着朝代变迁,太监一词也变成了官宦群体的统称。 一般正儿八经的圣旨都是由皇帝和内阁宰相共同用印之后然后交给通政司派人通过驿站传达执行。 被刘全一通常识普及之后,李旭老脸有点发热,暗骂那些影视剧坑人不浅。 以前看电视都是皇帝心血来潮一招手就来个太监拿上一张空白圣旨,皇帝或者旁边的秉笔太监唰唰唰一顿写,写完之后皇帝盖个章,然后就派个太监带人出宫传旨。 感觉写个圣旨跟叫个外卖一样简单。 没想到这程序还挺复杂的。 李旭其实也知道看电视剧了解历史肯定不靠谱,毕竟很多编剧自己都是个历史盲,光会给皇帝皇子们安排一堆爱的死去活来的戏码,正经的事情都不做的。 只不过头一回碰到接圣旨这种事,自然比较好奇而已。 衙门也不远,李旭很快就到了衙门,远远就看见大门口停着一溜车马,旁边还有一堆全身甲胄身材高大的士兵。 李旭瞅了一眼,发现眼生,盔甲的样式也跟县兵和乡勇营的不太一样,看起啦更骚包华丽一点。 问过刘全,才知道这是专门跟着传旨的中书舍人离京传旨的金吾卫,隶属御林军,但是属于天子亲卫,主要做仪仗护卫和跟随天使传旨等任务。 李旭听明白了,原来就是皇帝身边的仪仗队。 传旨的时候跟在天使身边,也能增加一些天家威严。 来到衙门口的时候,已经升任户房司吏的马书吏看到李旭,急忙一脸狗腿的迎上来笑道:“二老爷,您老人家可算是来了。县尊正在陪着天使在后衙闲聊,吩咐小人候在这里,等您来了就赶紧进去。小人这里提前给二老爷您贺喜了!” 李旭瞅着一脸谄媚笑容的马书吏,笑骂道:“你倒是第一个恭喜爷的。若是爷这次没有喜事或是喜事不够分量,那肯定是被你这张臭嘴给碍的,到时候爷非打你一百板子不可。” 【书友福利】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可领! 马书吏闻言脸色一白,瞬间想起了第一次被李旭掌嘴的痛苦,下意识地伸手捂住了臀部,一脸苦笑,张着嘴还想说啥,却看见李旭已经大步向着二衙走去。 马书吏呸了一声,轻轻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懊恼道:“我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啊,只希望二老爷这次能够喜出望外,我这顿板子才能免掉啊。” 李旭走进二衙,走到刘健的县令小院门口,看到门口有两名跟门口那队金吾卫士兵同样装束的士兵手按腰刀站在大门两侧,看到李旭走近看了过来,打量一番后问道:“敢问尊驾可是三水县县尉李旭李县尉?” 李旭点头,将自己的县尉狗头印出示了一下,两名金吾卫士兵对他行了个叉手礼,闪身放行。 啥情况? 难道不上演一出骄傲自大的金吾卫将士看不起小小县尉,对小小县尉一顿羞辱后,县尉一声令下,三千将士出动,将这些装逼失败的金吾卫士兵关进狗窝的戏码? 李旭摇摇头,暗道自己肯定被脑残小说给影响了,才会动不动想着装逼打脸的戏码。 向着两位金吾卫士兵点点头,李旭迈步向里面走去。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讨贼大使?忠显校尉? 刘健正和一个身穿七品绿色官袍,腰背挺直,脸上带着淡淡笑容,约莫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在厅中对坐闲聊,看到李旭进来,刘健站起来笑着指着李旭道:“文明老弟,这就是你嘴里一直念叨的少年英雄李旭李县尉了。” 说完又对李旭介绍道:“这位是从京里过来传旨的天使,谭澍谭文明,在通政司做舍人,刚才一直说要好好见识一下你这位两破贼军的少年英雄,你俩可要好好亲近一番。” 谈文明? 李旭感觉这名字有点奇怪,你咋不叫讲礼貌呢? 不过也就是在心里随口吐槽一下,听刘健话语之中的随意亲近,想必这位文明人估计也跟宋氏关系不浅,从某种意义上说起来也算是自家人。 当即上前,抱拳笑道:“李旭见过谭舍人。” 谭澍还了一礼,又上下打量李旭一番,颔首笑道:“早在京城的时候就听说三水县出了一位了不得的少年英雄,能文能武,有胆有识,屡次杀的贼人闻风丧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真正是一位俊秀风流,英姿勃发的少年英雄。” 李旭看这位谭舍人神态举止虽然略微有些矜持,但是却无倨傲之意,对自己的夸赞也很走心,暗道这人应该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笑着谦虚道: “不敢当舍人谬赞,贼军本就是乌合之众,又有刘县尊和宋知州以及李都尉和林校尉几位帮衬支持,再加上我运气好一点,乡勇营的将士们用命,这才能侥幸立下这点微薄功劳,实在也没啥好说的。” 李旭先是演技也是越发的纯熟自然了,这一番谦虚话说的是情真意切,丝毫没有惺惺作态的的痕迹。 刘健听完颔首微笑,谭澍却是用手指虚点李旭,对着刘健大笑道:“看看,多少呢没有见过这般有能为还谦逊的后生了。我这次回去能给恩师交差了。” 刘健笑道:“那你也别忘了我的举荐之功啊。这匹千里马可是我这位伯乐发现的。” 谭澍大笑:“刘大哥,这话你得去给恩师说,我记着你的功劳没用啊。” 刘健说那就等自己以后再多积攒一点功劳到时候一起去京里表功。 李旭猜想谭澍口中说的恩师很有可能就是之前刘健提到过的宋相。 大秦虽然没有正儿八经的丞相职位,但是如今的内阁首辅就相当于丞相,辅佐皇帝,统摄百官,总理天下政务。 这位宋相应该也是大长腿郁瑜的长辈,只是不知道是她老子还是其他的什么。 再联想到那位宋太后,李旭心中实在惊叹。 没想到路上随便救的一个姑娘竟然还是大秦地位最高的太子党里面的人物。 听说现在大秦皇帝才十来岁,朝廷的国事基本上是宋太后垂帘听政,首辅和其他几位大学士辅政。 也就是说,现在的秦国朝廷基本上就是宋家说了算。 外企专权啊! 李旭心里忽然冒出这么一个词汇来。 两位七品官在闲聊,李旭就在一旁静听,不急不躁,不卑不亢,倒是让一直暗暗留心观察他的谭澍心中暗暗点头。 寒暄说笑几句之后,谭澍便让刘健和李旭准备接旨。 刘健早就吩咐了下去,接旨用的香案等物品早已经准备妥当。 本来按照朝廷规制,官员接旨的时候还要请乐手在旁边奏乐,以此渲染庄严的气氛。 但是谭澍和刘健明显都是自己人,摆摆手直接说不用那么麻烦,意思意思就行。 接旨仪式是在县衙前衙的小广场上举行的。 刘健在前,李旭排在其后,后面是县衙各房司吏、再后面是书吏,最后面是那些三班衙役等。 谭澍双手捧着装着圣旨的锦盒,宝相庄严站在一旁。 两名盔甲华丽身形高大魁梧的金吾卫士兵按刀站在他身后,面容严肃。 一名金吾卫将士用火折子点燃了早就准备好的一串长鞭,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顿时炸响。 【书友福利】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可领! 鞭炮声停歇之后,谭澍将圣旨从锦盒之中取出,先是对着长安城的方向拜了一拜,然后面向县衙众人高声道:“三水县令刘健,县尉李旭及相干人等承接圣上旨意!” 刘健李旭等人齐声高呼:“臣等接旨!”,然后呼啦啦同时拜倒在地。 李旭虽然不想跪,但是也不能搞特殊,想想前世的时候正月里给人拜年也要磕一早上头,所以也没啥不能接受的。 待众人拜倒之后,谭澍清清嗓子,展开圣旨开始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前面先是一段骈四正六的套话,听得李旭一脸茫然,三分不耐,虽然能猜到大概是一些什么没营养的夸赞之语,但是具体的也不知道啥意思。 好不容易听到后面,这才算是听到了实质性的内容。 后面的内容主要是对一干有功之臣的表彰和封赏: 擢升刘健为关中北道巡抚,署理关中北道十三县军政之事,并授正五品的奉训大夫衔。 擢升李旭为关中北道讨贼大使,授正六品的忠显校尉衔,统领关中北道十三县乡勇,协助巡抚讨贼,绥靖地方。 耀州知州宋昱则因运筹之功被升任京兆府尹,加授从二品的正奉大夫衔。 耀州知州由耀州都尉李峙锦从正五品的武德将军升授正四品的广威将军衔,校尉林授正六品的昭信将军衔。 除了升官授衔之外,朝廷还赏赐刘健斗牛服一件,玉带一条,白银千两,丝绢等百匹。 赏赐李旭斗牛服一件,御制银甲一套,银刀一柄;御马一匹,白银两千两,东珠五颗等。 说完封赏升官的事,后面又是一堆勉励的话语,皇帝希望诸位能够再接再厉,继续为大秦,为陛下效忠,早日剿灭贼寇。 念完圣旨之后,谭澍笑吟吟地让刘健上去接旨,又问李旭有没有什么疑问尽管开口。 李旭其实对于朝廷的官是没有什么期望的,因为他本来就是混入秦国朝廷来给自己谋利的,所以当什么官其实并不是很看重。 这个所谓的讨贼大使,甚至什么忠显校尉还不如那两千两银子对他的吸引力大。 但是看着谭澍一脸期待的表情,李旭想了想一脸懵懂的问道:“谭舍人,那个讨贼大使是个什么官?属于几品啊?” 谭澍一听,表情略微有点尴尬起来。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信了你的鬼 , 谭澍还没想好怎么回答李旭的问题,刘健走过来笑道:“让下面的人都散了吧,我已经让人准备好酒宴了,咱们有什么话一会再说。” 谭澍微微松了口气,给了李旭一个微笑。 李旭自无不可,点点头同意了。 县衙众人齐声恭贺大老爷和二老爷,刘健和李旭也笑呵呵的谢过大家。 刘健让长随刘全给众人发了准备好的红包,连李旭的那份也给准备了。 李旭头一回接旨,不知道还要给下面的人红包,自然没准备。 看到刘健帮他准备了,心中感激这位刘叔还是个细心人。 待众人散去,三人回了刘健居住的后衙,厨房早就准备好了酒菜,三人一回来就开始上菜。 菜上齐后,让其他人退下。 酒过三巡之后,刘健才正式向李旭介绍了谭澍的其他身份: 当朝首辅宋牧的门生,进士出身,而且还当过翰林,现在虽然只是个七品的通政舍人,但是通政舍人却是以后进入内阁的必经之道。 刘健这么一说,李旭就明白了。 这位谭文明是那位宋首辅给自己准备的接班人,换句话说就是这位是那位宋首辅的心腹之人。 看着谭澍笑吟吟地望着自己,李旭急忙摆出一副有眼不识泰山的表情来敬了谭澍一杯酒。 谭澍满意地笑了笑,接过去一饮而尽。 李旭说自己年轻识浅,对于朝堂的事情啥也不懂,请谭大哥给好好解释解释。 谭澍这样一个后备宰相能对李旭一个小小县尉表现的这么亲近平和,主要的原因肯定不是因为李旭长得帅。 他从京城出发之前,就已经知道宋家对李旭这个异军突起的少年很有拉拢和培养的兴趣。 也从宋首辅嘴里听到了他的连襟刘健和三弟宋牧对李旭的赞誉和举荐,甚至连首辅的宝贝侄女,那位宋太后最喜欢的宋家明珠郁瑜郡主倾心李旭的事情都知道一些。 既然是宋家看好的人才,又是个少年英雄,谭澍作为首辅大人的门生心腹,肯定不能用对待一般小县尉的态度去对待,反而还要尽可能的去亲近。 当然,他还负着近距离观察李旭心性品行的任务。 这是首辅交给他的任务。 要用一个人之前,肯定要对他进行重重考验和多方面的观察,这也是应有之义。 而且人在越放松的时候表现的就越松弛,人的真实性情想法暴露的也就越明显。 这时候观察的效果自然是最好的。 而酒桌上无疑是观察一个人的真正品性的一个非常适合的场合。 谭澍显然是深谙此道的。 直到此刻,他对李旭的观感一直很好:谦逊、沉稳、朴实,而且很有灵性。 喝下李旭敬的那杯酒之后,谭澍开始给李旭解释关中北道讨贼大使和那个正六品的忠显校尉的事情。 在秦国的官制里面,包括刘健新授的关中北道巡抚以及李旭的讨贼大使这两个职位都是不存在的。 所以,这两个官职就是临时官职,属于专项任务设置的临时职务,就跟项目经理一样。 项目结束后这个经理的位子就没了。 这两个职位的设置都是因为关中北道如今的形势导致的。 一旦将来形势平稳,贼寇都被剿灭了,这两个官职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而圣旨里面也没说让他俩卸任三水县的县令和县尉的话,那也就是说这县令和县尉他俩还得继续兼着。 这才算是他俩的真正官职。 至于后面的奉训大夫和忠显校尉,那都是虚衔,没有实际的差事,主要的作用就跟一个荣誉称号一样。 当然了也有一点实际作用,就是李旭领俸禄的时候是按照正六品的忠显校尉的品级来发放的,而不是按照九品的县尉来发放。 所以这种虚衔散阶,也叫寄禄官,顾名思义就是给定了一个发工资的标准。 谭澍解释完了之后,一直观察着李旭的表情,好似无意地说道:“既然李兄弟叫我一声谭大哥,那就不要见外,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聊一聊。若是对这次朝廷的封赏有什么不满意的,也可以说一说嘛。我会找机会跟相爷说说,相爷很欣赏李兄弟,说不定会有什么补偿的。” 李旭听了这话心中冷笑,我信你的鬼。 若是谁把酒场上的话当真,那才真是傻逼。 尤其是不能把领导或者应酬时候说的客套话当真,谁当真谁就输了。 别说李旭本就没啥想法,就算真有,那也不会真的说出来的。 他想了想,忽然叹了口气道:“刘叔,谭大哥,我这人对升官什么的真没啥兴趣,这才当了几天县尉朝廷就给我升官了,我已经很满足了。小弟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这些贼军到处祸害百姓,而我们虽然打了两场胜仗,但是却也只能护着县城附近这些百姓,其他地方遭难的百姓是鞭长莫及啊。” 刘健和谭澍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诧异,显然没想到李旭会说这个,都没有说话,听李旭继续说。 李旭继续道:“虽然贼将赵彪败了,但是我担心延安府的高胡子会再次派兵南下关中,到时候就凭我们这些乡勇恐怕很难抵挡贼军主力。若是朝廷能够早点调边军精锐回来平叛就好了,到时候若是需要我出力的绝无二话。” 李旭说这些话本就是在打探朝廷下一步的动向,好顺势安排调整自己的计划。 他演技自然,感情到位,谭澍也是受其感染,叹道:“不瞒老弟,宋成宋大将军率领十几万大军在潼关和函谷关与魏军二十万对峙快两个月了。这两个月以来,宋大将军数次寻找战机想要跟魏军决战,但是魏军就是避而不战,宋大将军也很恼火。” “十几万大军,除了原本的五万两关守军,其余都是从京城御林军以及长安城周边州县抽调的人马,魏军避而不战,不但每日消耗钱粮巨大,而且军心士气都大受影响。” “朝中上下都明白这是魏国的阳谋,就是想要拖住我秦军主力来给高胡子这伙贼军腾出祸害关中的时间来。所以,宋相和朝中诸公商议,准备再从御林军中抽一万人马,再加上各州县抽调一万人马,共计两万人马,选拔一员大将来统领专门剿灭高胡子的贼军。” “一旦高胡子贼军被平定,魏国人知道他们的计谋失败,也不太可能再对峙下去,要么寻求与我军决战,要么撤军,届时我大秦的内忧外患也就算是解决了。” 李旭心中一动,朝廷要派兵来对付高胡子了? 若是朝廷精锐大军出动,高胡子那些流寇肯定不是对手。 那么自己该怎么应对才能让局势的发展对自己有利呢? 高胡子的贼军看起来能起的作用也不大了,李旭不指望他们能与朝廷精锐大军抗衡,但是却不妨碍他们前期作为一个靶子来吸引官军的注意力,当官军进攻时可以当做炮灰消耗官军的锐气。 但是最终的结果是官军肯定不能赢,而且还要输的很惨。 那这让秦国平叛大军大败而回的任务自然非李旭莫属了。 看到李旭若有所思的兴奋样子,谭澍不禁问道:“李兄弟,你在想什么?” 李旭回过神来,笑道:“谭大哥,我听你说朝廷要组建平叛大军,心中激动,到时候想入军中效力,愿为一马前卒,冲锋陷阵为我大秦再立新功。” 谭澍鼓掌笑道:“果然是大秦的少年英雄,你若真有此心,我回去保举你为先锋大将。等到平乱之后,别说一个小小的忠显校尉了,就是封爵也不无可能。” 李旭露出大喜的表情,拱手谢过。 经过刚才这一番,谭澍对李旭观感极好,回去之后准备好好在宋首辅面前替他美言,以后等他发达了自己这也算是一份香火情的。 看两人相处如此融洽,刘健也颔首微笑。 三人都觉得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心情愉快,又是一番推杯换盏,酒宴上的气氛更加惬意热络起来。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林家麒麟 , 李旭不断的给谭澍敬酒,说话风趣幽默,态度又大方自然,谭澍对李旭的印象更好了。 几杯酒下肚之后,话也多了起来,拍着李旭的肩膀说让他好好表现,以他的本事,再加上宋家的看重,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而且还暗示李旭若是跟郁瑜真的在一起了,那更是等于抱紧了宋家的大腿。 李旭表面上感激,心里却不以为然。 以后谁抱谁的大腿还不一定呢。 至于郁瑜那个小丫头,虽然腿长腰细长得也漂亮,性格也不错,但是李旭却对她并没有那种太强烈的男女感情。 经历过男女情爱的男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没有实力的感情就是空中的楼阁,沙滩上的城堡,一阵风吹过,一股浪卷上来都烟消云散了。 本书由公众号整理制作。关注vx,看书领现金红包! 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 当你弱小贫穷的时候,感觉追求女孩子千难万难,爱的辛苦无比,让你感觉心好痛好累。 当你富有强大的时候,女孩子们会主动跟你来谈爱情,用十八般姿势告诉你爱情有多美妙,让你感觉腰有点痛。 李旭一边敷衍谭澍,给他灌酒,一边不着痕迹地打听朝廷委任的平叛主帅的信息。 谭澍搂着他的肩膀笑道:“老弟,不管是谁挂帅,以你和宋家的关系,还有你的本事,都不敢轻视你的,你尽管放心好了。不过既然兄弟你问起来,我就不妨告诉你。据说很有可能是林家的那位麒麟子挂帅。如果真是这位的话,那兄弟你估计在他手下估计有点难受。” 李旭自然是不知道这位林家麒麟子是谁,难道是林刚的本家? 他顺势问起,谭澍也就跟他说了一下。 这林家的麒麟子叫做林逸,是军中大佬,爵封宁国公的林如海的嫡子。 从小文武双全,长的又是一表人才,天资聪颖,从小一直都是京城的太子党们里面的佼佼者,各位大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那种。 因此也是京城的权贵千金们心里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 不过这位林逸林公子可不是那些每天只知道声色犬马,流连章台勾栏的浪荡子,而是真真正正有本事的俊杰。 从十六岁加入边军开始,短短一年时间从一个边军小兵升到了统领上千人的校尉,据说靠的就是他不断积累的军功。 最彪悍的一次战绩,是林逸当年率领着不到一百骑在边境上巡逻,结果遭遇了西域某小国的的上千名骑兵。 敌众我寡,其他士兵都没有了战意,只想掉头逃跑,林逸却是暴喝一声孤身杀入敌人之中一戟挑死了对方的主将,其他士兵被他鼓舞也顺势杀了过去,敌军被斩首者数百,其余尽溃。 林逸在边军中待了三年,骑兵步兵探马斥候乃至于辎重营都待了一圈才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的时候正赶上三年一次的武举,林逸又报名参加武举考试,结果一举摘下了武状元的桂冠。 当时的秦国皇帝,也就是如今这位小皇帝的老子,亲自赐下一块:“林氏麒麟”的匾额给他,轰动一时。 考中武状元之后林逸被兵部授予三品参将的武官衔,被皇帝调入御林军之中任职。 如今统领拱卫皇城的御林军中的羽林左卫,任大将军,统领着御林军五分之一的人马,绝对算得上位高权重了。 家中背景深厚无比,自己又很有本事,而且还深得皇室信任,绝对称得上一个人生赢家的标签了。 而且长的还很帅,武功又高,让李旭听了感觉这位才是拿着主角剧本。 至于说谭澍提醒的意思,李旭也能猜到一些。 无非是少年成名,又是个二代,前途不可限量,自然心高气傲,怕自己到时候跟这位起冲突。 李旭就开玩笑似的问道:“刘叔,谭大哥,若是这位林大将军将来看我不顺眼,专门给我穿小鞋怎么办?” 两人闻言对视一眼,呵呵直笑。 谭澍道:“你们都是年少成名的英雄俊杰,说不定会惺惺相惜的。就算真有什么分歧,让一让忍一忍就过去了。” 李旭听明白了,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要让要忍的肯定也是自己。 呵呵笑过,也不再提这个话题,心里却打定主意若是这个林逸真的不开眼要跟自己过不去,那就别怪自己不仁义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具体怎么做还要到时候再看。 话题最后又转到了京城里的人物风情以及一些朝堂轶事,主要是谭澍这个主宾在说,刘健在一旁补充,李旭这个听众也听得津津有味。 尤其是谭澍点评京城几位名妓的时候那叫一个妙语连珠生动形象,寥寥几句就让人眼前能够浮现出一个具体的美女形象出来,让李旭这种纯洁的小朋友直呼好家伙。 看着一表人才的,没想到也是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啊。 简称老色批。 酒席散了之后,已经喝的有点晕乎乎的谭澍大声吟诵着李太白的《将进酒》,被刘健安排人给扶入了客房。 李旭则带着几名护卫捧着朝廷赏赐给自己的那些银甲银刀斗牛服,以及两千两银子,还牵着一匹枣红色的御马回了天上人间的后院。 众人听说李旭升了官,又得了赏赐,都闹哄哄的迎了出来。 看见李旭,一个个都是笑嘻嘻地说着吉祥话,恭贺他升官发财。 李旭也大方,让小秘书艾琳直接从那些赏赐的银子里搬过来一箱,眼前人手一个十两的银元宝当做红包。 李琴和张明蓉这两个每人则给了五十两。 捧着手里的银元宝,众人都开心不已,一个个看着李旭的眼睛都冒光。 小艾琳看见,悄悄在李旭耳边低声笑道:“老板,你看这些姐姐一个个都看你呢。你这么英俊又大方,姑娘们恐怕都想以身相许呢。你难道就没相中哪一个?” 李旭瞧了过去,正好看见张明蓉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发现李旭在看自己,脸一下子红了,急忙扭过头去。 李旭也没在意,回头趁人不注意,在小艾琳翘翘的小屁股上拍了一下,低声道:“你再调戏老板,老板晚上就先把你这个小秘书吃掉。” 小艾琳脸一红,却不怕他,笑嘻嘻地小声道:“好啊好啊,就怕老板只是嘴花花。那人家晚上洗白白等你哦!”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你以为朝廷是你家开的啊? 沈一秀父女俩还在,听说李旭现在已经成了六品官,还得了皇帝的不少赏赐,也上前恭贺。 就连羞羞怯怯地的小鹌鹑沈玉芙也红着脸低着头来到李旭面前恭贺他,虽然声音小小的,但是李旭还是听清楚了。 伸手想要去揉小鹌鹑的脑袋,却发现沈一秀在一旁盯着自己看,李旭手伸到一半没好意思,收回来尴尬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转头笑呵呵地吩咐小秘书送上银元宝。 李琴说已经吩咐了大厨陈汉生让他准备酒菜,今天晚上大家都为李旭开庆功宴,李旭笑着答应了,又多给了厨子陈汉生一个银元宝,喜的陈汉生美滋滋地不住道谢。 说自己跟着县尉老爷真是跟对了,揣着银子屁颠颠地回后厨准备去了。 待到众人散了,李琴来到李旭身边轻声说:“二哥,这么大的事情是不是应该回去给二娘和爹说一声啊?” 二娘自然就是李旭的亲娘。 李旭对这个亲娘根本都没见过。 原身两岁的时候亲娘就没了,两岁的孩子也没啥记忆,更谈不上什么感情了。 但是他正好想回去跟谭纶当面商量下一步的一些安排,因此点点头道:“还是妹子细心,我这两日回去一趟。你要不是一起回去看看?” 李琴闻言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摇摇头道:“我既然出来了,就不想回去了。二哥既然答应给娘和大哥留一条出路,我自然是放心的。” 李旭点点头,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安慰道:“别多想,以后一辈子留在二哥身边,有二哥疼你,保准你比天下任何一个女孩子都要过得幸福。” 李琴闻言心中的那一点惆怅瞬间被冲散了,只剩下开心和甜蜜,轻轻点点头,用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喃喃道:“可是二哥以后要娶亲的啊……” 李旭没听见,问她说啥。 李琴脸一红,说没什么,找了个借口说要去检查前面酒楼的装修收尾工作,急匆匆地走了。 李旭没觉察有什么不对,倒是小秘书艾琳看着李琴匆匆背影,暗自琢磨道:“这个大小姐好像有点不对劲嗳……” 李琴刚走没多会,林刚就来了。 一见到李旭,就拱手笑道:“恭喜恭喜,红包拿来。” 李旭学着跟他一样的动作:“同喜同喜,红包抵消!” 林刚骂李旭小气,李旭说彼此彼此。 带着林刚进了酒楼的雅间,吩咐后厨准备几样简单的小菜和一壶酒,自己和林刚小酌几杯。 菜还没上来,林刚就为李旭抱不平道:“这朝廷也忒小气了。你立那么大的功劳,将这乱糟糟的关中北道的形势一下子给稳定住了,竟然就给你授了一个什么讨贼大使的官职,而是还是临时差事,简直是太敷衍了。” 李旭虽然不太在意,但是听林刚这么说,也跟着一起吐槽道:“就是,本来我还以为这次最少要给我封个大将军侯爷什么的,结果最终还是给了个临时工的差事,真是郁闷。” 林刚本来的确为李旭抱不平的,但是听他这么说,一下子乐了,笑骂道:“你可真是敢想,你以为那大将军和侯爵是街上的大白菜啊。多少人一辈子出生入死都得不得的,就凭你杀几个贼军就能拿到?你以为朝廷是你家开的啊?” 李旭本想说现在虽然不是我家开的,但是我以后开一个给你看看,而且搞不好还是天下最大的朝廷。 但是这话目前肯定不能说,太过大逆不道,说了肯定会吓到林刚的。 两人的交情还没到那个份上。 说笑几句后,林刚问李旭心里真的不在意吗? 李旭反问他在意有用吗? 林刚无言以对。 李旭说自己年纪还小,朝廷肯定考虑到不能揠苗助长,所以这是磨砺自己。 【看书福利】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以后自己再立了功,朝廷肯定会给自己满意的封赏的。 林刚盯着李旭看了半天,愣是看不清李旭这番话是真是假,最后叹息一声说自己果然不如李旭这般沉稳。 又感慨了一句一代更比一代强之类的废话。 这时候酒菜上来了,两人一边喝酒一边闲聊,李旭问起了林逸的事情。 林刚听到林逸要来挂帅平叛的消息后沉默了片刻,自斟自饮连喝三杯闷酒。 李旭看得出来这位林逸估计给林刚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和压力。 不过李旭没问,成年人的很多事情不能问,如果对方要说他自己会说出来的。 果然几杯酒下肚之后,林刚自己打开了话匣子。 这位林逸是林家主脉的嫡子,也是当今林氏族长,爵封宁国公的林如海的嫡次子,从小就是林氏全族年纪一代仰望的一座丰碑。 其他人如果是星星的话,那么这位林逸就是太阳。 太阳一出,谁还能看见星星的光芒? 林刚虽然也自觉很有本事,但是对上林逸的时候总有一种被压制的憋屈。 虽然他曾经努力的想要超越林逸,可是却最终发现根本就是徒劳。 林逸甚至可能都没有把他这位同族的堂兄当做过对手。 这让林刚心中实在很有挫败感,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想听到林逸这个名字。 后来他入了耀州州军里当校尉,林逸入了御林军当他的大将军,两人互不统属,也见不上面,林刚心里的憋屈和沮丧也就慢慢淡了。 但是没想到今天却再次听到了林逸的消息,而且这位从小被誉为天之骄子的族弟甚至还有可能成为自己的顶头上司,这让他如何能不郁闷? 李旭静静听他说完,又陪着他喝了几杯闷酒,问他这位林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刚沉默了下道:“骄傲!极度的骄傲!” 李旭心中了然,这种人的确有骄傲的资本。 不过对付骄傲的人,李旭也有办法。 那就是把你的骄傲彻底击碎并且踩入泥泞尘土之中,让你之前所有的骄傲都变成耻辱。 曾经多么的骄傲,到时候就会多么的绝望。 从了解到这个林逸情况的那一刻起,李旭其实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一个自己潜在的敌人。 要想掌控秦国,林逸肯定是绕不过去的一个人。 又举杯跟林刚碰了一下,李旭心中默默想道。 远在京城的林逸自然不会想道自己根本都没听过名字的一个小小县尉竟然已经把自己列入了敌人和对手的名单之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万物皆有灵性 李旭今天喝了三顿酒,早上和传旨钦差谭澍一顿,中午和林刚喝了一顿,晚上又和李琴沈一秀等自己人喝了一顿。 一天三顿酒,别人估计早都受不了了,或者大吐特吐,或者是呼呼大睡,但是李旭却基本没啥感觉,除了感觉肚子有点涨。 大厨陈汉生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尤其是他亲手弄得烤肉,再配上李旭给的一点辣椒粉,让一群本来都不敢吃辣的女孩子最后一边吸溜一边喊着好吃。 等到夜宴结束,众女都有点微醺的意思了,李旭却依然神志清明,思维清晰无比。 一夜无话,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妹子喝多了走错房间上错床的狗血桥段。 就连小秘书艾琳也喝的脸红红的早早钻进被窝一脸笑意的做梦去了。 也不知道做的什么梦,次日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李旭目光闪烁,脸色发红。 第二天醒来之后,李旭洗漱过,又在小艾琳的服侍下梳头更衣,跟众人说了自己要回乡祭祖的事情,又赶到衙门跟刘健请了个假。 刘健听说他要回乡祭祖,很大方的同意了,说这是应该的,给了他三天假。 李旭也没带太多人,只带了张龙的骑兵第一曲随行。 第一曲的两百骑兵都是他的嫡系,所以也不担心泄密之类的事情。 说起来马栏山基地距离三水县城其实也不到一百里的距离,一行人早晨出城,快马疾驰,到了下午了三点左右就到了。 自从进入马栏山基地十里的范围后,李旭就发现好几座哨站,几乎是每隔一里设置一座。 这些哨站并没有直接明晃晃的建在道路旁边,而是都建在比较隐蔽的位置。 若非李旭有心观察,再加上他一进入这片区域,系统面板上的小地图就点亮了周围的区域,那是因为他和这些哨站共享了视野的缘故。 不过这些哨站之中都没有人驻守,因为是系统建筑,所以自带示警功能。 当然不能如同游戏里面那样自动攻击经过的敌人。 脚下的官道,也被做了清理平整,变得更加的宽敞平坦,适合大队人马和车辆通行。 越靠近马栏山基地,就发现周围的环境越宽敞空旷。 李旭认真观察,发现周围那些原本高大茂密的树木基本上都被砍掉了,只剩下一些低矮的灌木和野草。 到了马栏山基地正门两里外的时候,一身青色文士长袍的谭纶已经带着人在此处等候迎接。 看见李旭,谭纶快步迎上前来躬身道:“谭纶参见主公,多日不见,主公风采更胜往昔啊。” 李旭跃下马来,将手中马鞭扔给身后的护卫,大步上前扶起谭纶打量一番后叹道:“子理不用多礼,这段时间憔悴多了,辛苦了。” 谭纶摇头,说都是自己分内之事,谈不上辛苦。 两人又不是外人,也没有多做寒暄,李旭便指着周围光秃秃的景象问道:“这里的树都是子理让人砍掉的吗?” 谭纶点点头道:“若是有人发现庄子所在并且想要对我们不利,那些树木不仅会为他们掩藏行迹提供方便,而且还有可能被贼人砍伐用来打造攻城器械。” 李旭颔首道:“还是子理思虑周全。伐了也就伐了,等以后局势平稳之后再多种些树补上吧。” 谭纶点头领命。 两人往庄子里走去,李旭在前,谭纶落后半步。 一边走李旭一边打量庄子如今的模样,发现庄子的围墙比起自己离开之前更加高大更加宽厚了,上面竟然还留出了垛口,甚至还有放哨警戒的士兵在墙上走了走去的巡视。 围墙外面的壕沟也比以前更宽更深了,甚至还引入了河水,上面还驾着一座吊桥。 连着吊桥的是一座雄伟的大门,大小跟三水县的城门也差不多。 大门上面是一座城楼,约莫有两层楼那么高。 看着这些,李旭心中颇感惊讶。 这哪里还是庄子啊,这简直就是一座小型城堡啊,城墙护城河都有了。 大门两侧不远处雄踞着两座巨大的营盘,营盘之中旌旗招展,营帐星罗棋布,气象森严,但是却几乎没有任何喧哗之声,散发着军营特有的肃杀之气。 两座营盘附近又起了一大片占地面积极广的围墙,围墙里面的建筑屋顶隐约可见。 那是兵工厂以及马厩等军事建筑所在之地。 这些建筑以庄子为核心分布在四周,将庄子拱卫在其中。 各处之间又有用碎石和黄土混合铺就的平坦道路相连。 道路上不时行过披坚执锐的巡逻士兵,见到李旭和谭纶都停下行礼后又继续巡逻。 谭纶介绍说这些巡逻的士兵都是从农民之中挑选出来的民兵,正规军都在营中操练或者休憩,没有军令不会轻易出动。 李旭颔首,心中很有些自得。 就是这些民兵,若是自己不说,谁都会以为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士兵的。 最少比起他见过的那些县兵要强得多。 一路走一路看,李旭发现自从谭纶打理庄子之后整个庄子的规划和建设变得更加的有效率,更加的合理,防御强度也比以前强了许多。 这让他不得不感慨谭纶不愧是跟戚继光齐名的“上马可治军,下马可理民”的名臣。 专业的事情到底还得专业的人来做,自己这半吊子的伪军迷果然比不上啊。 两百骑兵自有人引去军营休息,李旭则和谭纶回到了庄子里面。 庄子里面变化倒是没有外面那么明显,但是也有不少的变化,就是各处建筑之间都铺上了碎石道路,下雨天也不怕泥泞难行了。 远处的田地和菜地之间都用树枝和荆棘扎起了篱笆,其中有农民在弯腰劳作。 另一边的畜栏也扩大了不少,用木头扎成高高的围栏,里面有牛羊在其中惬意的走动或者休息。 畜栏边上有几条狗在来回奔跑,不时地吠叫几声,似乎在警告那些牛羊老实些。 田地里此时远远望去都已经是绿油油的一片了,一副生机勃勃,万物各自惬意的景象,看的李旭是感慨不已。 一头无人牵引,也没有穿鼻环的老黄牛慢悠悠的踱着步子走过来,走几步不时地低头啃下路边石头缝隙里露出头的青草。 李旭看着慢悠悠惬意无比的老黄牛,眼神一下子变得温柔起来。 “老黄!” 听见李旭的叫声,正在低头啃草的老黄牛抬头看了过来。 一双牛眼瞅着李旭看了两眼,走了过来,牛头凑到他胸前蹭了两下,“哞哞”叫了两声。 大概是说小哥你回来了啊。 李旭在老黄牛已经变得肥胖臃肿的牛身上摸了两下,笑道:“老黄,看你肥的这样,再不干活只能过年杀了吃肉了。” 老黄牛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哞”的又叫了一声,用脑袋轻轻顶了李旭一下,又慢悠悠地走远了。 谭纶看见这一幕叹道:“万物皆有灵性,这头老黄牛遇到主公也是它福缘深厚啊”。 李旭点点头笑道:“这家伙绝对可以称得上牛生赢家,若是再年轻些,可以考虑给它配头小母牛当媳妇。” 两人哈哈笑了起来。 没走远的老黄牛也不失时机地“哞”了一声。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打出旗号卖个好价钱 , 回到城镇中心二楼自己的房间,李旭让人送来热水洗漱一番,换上了一身轻便舒服的衣服。 专门给李旭和谭纶两位大佬做饭的小厨房的管事亲自来请示什么时候开饭。 李旭吩咐让把饭菜送到城镇中心顶楼的大钟旁边,摆在让人搬上来的小方桌上面,跟谭纶两个人一人一个小马扎相对而坐,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虽然都是几样家常菜,但是现在也是有菜有肉,而且盛菜的餐具都是精美白瓷餐具。 之前抄了王氏等五家的家产,除了那些值钱的金银财宝以及粮食布帛等物外,还有许多常用的生活用品,其中就包括许多精美的餐具酒具甚至烹饪用具等。 李旭眼前的这些造型别致质地精细的白瓷餐具就是其中的一套。 除了瓷制品,还有不少用金银制成的器具,甚至还有几个琉璃酒盏。 造型虽然简单的还不如李旭前世夜市摊子上卖的那些玻璃酒杯,但是在这个时代来说却是绝对的稀罕物了。 此时,李旭和谭纶面前就各摆着一个琉璃酒盏。 李旭端起来瞅了一眼就没啥兴趣了,毕竟玻璃制品他前世见得多了,不可能多稀罕的。 但是看在谭纶眼中却是另一番感觉,只感觉主公年纪轻轻却气度恢弘不流连于这些奢侈外物,实在难能可贵。 李旭回来的时候带了好几坛子酒,此时眼前杯中的酒就是他带回来的。 端起斟满酒液的琉璃酒盏,李旭笑道:“这段时间子理打理庄子,实在辛苦,这杯敬你。” 谭纶笑着举杯,两人互相致意后一饮而尽。 接着,谭纶又敬了李旭一杯。 李旭将朝廷的封赏情况以及下一步准备组建平叛大军的事情告诉了谭纶。 谭纶听完立刻道:“秦国朝廷这是担心地方势力坐大啊,所以宁愿冒着中枢空虚的风险也要尽快组建平叛大军平定动乱啊。” 李旭深以为然,道:“所以这才给了我一个所谓的讨贼大使的临时官职。估计这次那位天之骄子林逸挂帅除了平叛一事,还有梳理削弱地方势力的作用。” 谭纶颔首道:“主公所言极是。前唐后期的藩镇割据之祸绵延后世数百年,若非如此,也不会有五代十国那种乱世了。所以各国朝廷肯定都会想要尽量避免地方势力坐大,以防出现第二个朱温或者李存勖一类的枭雄。” 李旭道:“以子理看来,朝廷后续会有哪些动作?” 谭纶沉吟片刻后道:“无非就是以这支平叛大军为刀,压榨地方,消耗各州县的实力,强干弱枝,届时高胡子之乱平定,地方上也没有趁机坐大的机会了。一旦高胡子之乱平定,魏人的阳谋也就等于失败了。若是不想与秦军在边境决战,那就只有撤军一途了。” 李旭道:“消耗地方的手段无非就是强令地方士绅捐献钱粮以为军资,打仗的时候又驱使各县编练的乡勇去跟贼军对攻充当炮灰,最后再由平叛大军来收拾局面。 到时候功劳是他林逸的,地方州县可什么好处都得不到,甚至还要赔了钱财又折兵。就算对朝廷心生不满,那也只能生受着。真是打的一笔好算盘啊!” 谭纶点头,又道:“而且林逸如果聪明,肯定不会直接找乡绅捐献钱粮的,很有可能是逼迫地方官吏去找乡绅捐助。到时候乡绅们就算心中怨愤,也只会对准地方衙门。一旦平乱结束,就算民怨沸腾,朝廷肯定又会从这些地方官里挑几个替罪羊来推出来谢罪平息民愤。” 李旭听完,长长出了一口气。 谭纶说的这些很有可能,毕竟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有了功绩是朝廷和皇帝的,若是出了事需要背锅的话那就是下面的官员的。 想到林逸如果挂帅,或者其他人挂帅,大概方略肯定都是一样的,只是具体的执行细节上的差异。 到时候自己这个关中北道讨贼大使,很有可能就会被林逸挑出来当那个背锅侠。 毕竟刘健是宋家的人,而自己虽然也表面上挂着宋家的标签,但是其实并没有得到宋家的真正信任,宋家甚至还在对自己持续的进行着考验。 如果自己真的成了背锅侠,最后宋家也愿意出手帮忙,那么原来的官职肯定也没有了,到时候自己还会对宋家更加感激。 宋家再给一点小恩惠,那么自己肯定会更加感激宋家的,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宋家的追随者,简称狗腿子。 狗腿子李旭自然不会当的,要当的话也要反过来让宋家给他当狗腿子才行。 想了一会,李旭道:“子理,现在事情已经基本理清楚了。我呢,肯定还得保持官身,方便打听消息还有其他事情上也容易操作。要想破掉朝廷的谋算,那朝廷这支平叛大军就必须失败,最好是全军覆没。 只要这支大军败了,秦国边军那边也会不溃自乱,要么尽快寻找机会跟魏军决战,要么就是继续固守不出,抽调人马回来继续稳定国内。到那个时候就是我们飞速壮大的好机会了。” 谭纶微笑道:“高胡子那些流寇祸乱地方还行,但是肯定不是朝廷这支平叛大军的对手,所以我们要助他一臂之力。” 李旭笑道:“就是这样,只是我们是自己单独打出旗号来还是加入高胡子然后壮大他的声势?我个人更倾向于后者。” 谭纶赞同道:“不过却也不能直接加入。主公上次不是给了一张剿匪指南图吗,那臣就先按图索骥,把周围对咱们有可能形成威胁的贼匪先剿灭了,趁机打出咱们的旗号来。到时候名气有了,高胡子很有可能派人前来拉拢,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李旭点头笑道:“没错,先打出名声,才能卖个好价钱。不过就算要加入高胡子,也只能是名义上加入,咱们的人马只能自己节制。” 谭纶道:“主公尽管放心,高胡子若是不知分寸,那么臣不介意换个人叫高胡子。”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知州衙门前撒泼 , “咔嚓!” 李旭随手将刚摘下的一根还比较细的黄瓜塞进嘴里咬了一口,新鲜浓郁的瓜果清香瞬间充盈着口腔。 “走的时候一定要摘一些带上,县城可没有这么新鲜的瓜果。” 李旭心里想着,又咔嚓咬了一口黄瓜,问道:“李家庄那边你安排好了吗?” “前两日就办妥了,陈氏母子,还有两个愿意跟着他们的丫鬟和婆子都被送到了耀州城,给他们留了五百两银子。” 跟在旁边的谭纶随口答道。 “他们若是能老老实实地过日子,不再做妖,后半辈子也能过得平安顺遂。不过我琢磨着陈氏应该不会那么听话的。” “主公所言极是,其实将他们送到耀州城之后,留了几个人跟着他们。他们听不听话,过几日就知道了。” 现金or点币红包已经发放到你的账户!微信关注公.众.号领取! 李旭点点头,不再关心陈氏母子,叮嘱道:“李家庄的位置很重要,你要妥善经营。到时候可以作为咱们的一个前进基地,很多事情就方便许多。” 谭纶点头应命,忽然又道:“主公,其实跟高胡子扯上关系,最好的办法是结盟,而且要他主动来找我们结盟。这样到时候才好控制摆布他。” 李旭闻言,来了兴趣,转过头看着谭纶道:“要结盟的话就要先展示我们的实力。这样的话,我觉得赵彪是一个很好的对象。” 谭纶笑了起来:“主公英明。” 李旭笑道:“这厮上次损失惨重,估计没脸在关中待了。这两天你准备一下,到时候在半路拦截他。咱们既要他手中搜刮的那些财物钱粮,还要借着他的人头来扬名立万。等这厮一死,你就顺势打起旗号来。只是要不要趁机占领那几个被赵彪放弃的城池?” 不过还没等谭纶回答,李旭自己就摇头否定道:“现在占领意义不大,这些地方都被赵彪给搜刮祸害的差不多了,真占了只有坏处没有好处。还是留给朝廷吧,让他们分兵占领,还能分散他们的兵力,损耗他们的钱粮。若是以后时机成熟了我们再取就是。” 谭纶颔首点头道:“主公所言极是,只要灭了朝廷这支平叛大军,这些地方自然而然就落在我们手里了。” 李旭点头赞同,两人一边围着着菜地田垄慢走,一边聊着。 李旭心里其实很想直接揭竿而起,明目张胆地宣布自己要造反,不过却也知道这也做的话痛快是痛快了,但是弊端着实不少。 索性继续在朝廷当卧底吧,先让高胡子吸引朝廷的注意力。 只是高胡子目前的声势看起来有点萎靡,说不得自己还得帮他扬扬名呢。 忽然想到一件事,李旭又交代谭纶派一些人过去把已经人走屋空的雷庄小镇给占了,当做一个据点来发展。 雷庄位于马栏山和李家庄之间,位置便利,既能收集情报,监视来往人员,又能当做一个过路的补给点,若是放任荒废的话有点可惜了。 谭纶笑道:“上次从李家庄回来的时候经过此地,便觉得荒废可惜了,便记在了心里。这两日其实已经安排好了人手的。” 李旭叹道:“子理果然周密细致,以后你若是觉得需要做的事情尽管去做就行,事后跟我说一声即可。” 谭纶谢过主公信重。 两人又聊起了其他的事情来。 …… “滚开!这是知州衙门,可不是你这等乡野村妇可以撒泼的地方。若是再敢蛮缠,定让尔等知道什么叫做官法如炉!” 两名腰间悬挂腰刀,横眉竖目的门丁将披头散发的陈氏一把推开,厉声呵斥。 陈氏被猛然一推,脚步踉跄从耀州知州衙门前的台阶上往下跌落。 若非下面的儿子李慕和随行的婆子刘婶急忙上前扶着,肯定会摔成一个滚地葫芦。 陈氏披头散发,形容狼狈,神情悲愤,看着台阶上面那两个面色不善的衙役,张嘴就要叫骂的时候却被儿子李慕一把捂住了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瞪大眼睛怒视儿子。 “我的亲娘啊,千万别再闹了。这是知州衙门,可不是咱们李家庄啊。这些衙役一个个凶狠如狼,若是真把他们惹烦了,就是当场打杀了你也不无可能啊!娘啊,听儿子一句劝吧。” 李慕一边捂着他娘的嘴,一边低声苦口婆心地劝道。 身形胖大的刘婶也在一旁急忙劝道:“夫人啊,俗话说民不与官斗,这些人咱们惹不起啊。大少爷说得对,这里是耀州城,可不是咱们乡下啊。咱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做打算吧。” 身后还站着一个瘦瘦巴巴的小丫鬟,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 听着刘婶的话也是不停点头。 陈氏嘴里虽然呜呜叫着,但是声音明显小了很多,显然听进去了一些。 李慕不敢迟疑,试探着放开捂着他娘嘴巴的手,看陈氏没有再叫骂的意思,急忙和刘婶搀扶着陈氏匆匆离开衙门大门口,小丫头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急忙跟在后面。 两日前,李家庄来了一伙煞气十足的官兵,直接就说要征用李家庄,若是敢反抗就要杀人。 陈氏上次被程天豹那一伙贼人吓了一回,又被李旭给勒索了一次,看见凶神恶煞的兵丁早就是心惊胆战了。 听说官兵要强占自己家的庄子,心里虽然又惊又怒,但是却也是敢怒不敢言,生怕激怒了那些一脸杀气的官兵,直接给自己来上一刀。 不过这伙官兵虽然蛮横,但是却也还有一点人味,允许她娘俩带上愿意跟他们走的人,还给他们留了五百两银子,这让本来以为光溜溜离家的陈氏还忍不住生出一些感激之情来。 只是这伙官兵着实有些古怪,占了她家庄子不说,还派人用马车护送着他们四人一路到了耀州城才离去。 还留下话说让他们在耀州城好生过活,若是规规矩矩做事,后半辈子还能得个平安温饱。 还说若非是背后有贵人关照,否则才不管他们死活。 待那些人离开之后,陈氏越想越憋屈,心中原本的那点感激也没了,竟然脑子一热跑到知州衙门去告状,说是朝廷派官军强占他们庄子,要知州大人给他们一个公道。 李慕拉不住他娘,只能急的在台阶下跺脚。 衙门守门的门丁可不是什么善人,否则什么人都能随便进衙门了,听陈氏满嘴胡话,先是大声呵斥,陈氏依然喋喋不休,甚至还使出了撒泼的架势。 这下惹毛了两个门丁,直接给从台阶上一把给推了下来。 若非知州宋昱治衙严格,陈氏肯定免不了要被打个鼻青脸肿的。 所以,这才有了之前的一幕。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被社会毒打了两次 , 一直在乡下庄子里作威作福的陈氏遭遇了一回社会的毒打之后也低调了许多,又重新想起了那队官军的警告留言。 儿子李慕和刘婶又在一旁劝解,陈氏也便同意了在耀州城先落脚的决定。 他们手里的五百两银子虽然听着不多,但是也着实是一笔巨款,若是能好好应用,四个人以后的生计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陈氏想回三水县,毕竟县城还有自家几家铺子,但是对三水县的形势又不清楚,所以倒也有些犹豫。 儿子李慕建议可以在耀州城开一个小馆子暂时维持营生,刘婶说自己会蒸包子,到时候可以先从卖包子开始经营。 小丫鬟豆豆也说自己能帮忙。 陈氏虽然看不上一个小小的包子铺,但是自己也没啥好主意。 最关键的是她这个当家太太啥也不懂,想耍太太的威风,差点还被人打一顿,所以最后只好同意。 要开铺子就得有门面,最好是那种前面门面后面能住人的房子。 人生地不熟,只好跑去牙行问。 所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牙行里的人眼睛多毒啊,几句话就看出来这一行人是从乡下来的,所以坏水一冒便给他们设了一个套。 五百两银子一大半都被牙行的人给骗走了。 陈氏发觉受骗,跑去牙行闹,被牙行的几个胖大有力的婆子给直接打了出来,若非李慕拉着她娘赶紧跑路,说不得陈氏会被打出个好歹来。 连续遇到两次糟心事,陈氏深受打击,想死的心都有了,躺在床上一会骂死了的丈夫,一会骂李旭,一会又骂李琴,甚至还指着老天爷骂了起来。 要骂朝廷官府的时候,吓得李慕赶紧把嘴给捂上了。 幸好还有剩下的一百多两银子,李慕找了个偏僻的小院租下来让四个人先住了下来。 刘婶让小丫鬟豆豆留在家里侍候陈氏母子,自己每天出去找活赚钱。 只是刘婶这种粗使婆子又不是啥高端人才,而且还是从乡下来的,根本也找不到什么活干,最多就是给人家打杂做工,每天混口饭而已。 这一日刘婶从外面干活回来,走到路上的时候听路人说是三水县大捷,贼兵数万在三水县被本县县尉李旭带着数千乡勇营的乡勇给击溃,贼将赵彪落荒而逃。 知州衙门已经贴出告示,说是朝廷用不了多久就会光复那些被贼军占领的县城,还号召城里百姓捐助钱粮或者主动报名参见乡勇营云云。 刘婶听到这个消息就上了心,虽然觉得本县县尉竟然跟自家原来的二少爷名字竟然一样,但是也压根不会认为就是同一个人。 厚着脸皮生前仔细打听,那路人看刘婶一脸憨厚,也就跟她详说了几句。 刘婶得知三水县真的局势平稳了,心中激动,谢过路人之后急忙跑回租住的小院,将这一消息告诉了陈氏母子。 李慕一听拍着大腿喜道:“果然如此,那就太好了。真是人离乡贱,这次来到耀州城,才知道这些城里人实在奸猾。现在好了,终于可以回去了。三水县既然恢复了,那咱们那几间铺子的生意应该也能继续做下去了,最起码还能保一个衣食无忧啊。” 陈氏听到这个消息后,也从怨天尤人的状态中慢慢平静了下来,喊着要回三水县。 小丫头豆豆也激动的抹开了眼泪。 本来李慕说要等陈氏身子恢复两日再回,结果陈氏却一刻都不想在耀州城待了,她已经对耀州城深恶痛绝了。 李慕拗不过他娘,便雇了一辆牛车,退了小院,四人坐着牛车晃晃悠悠地往三水县县城行去。 谭纶留下监视陈氏母子的人按照监视五天就可以撤回的命令,昨天晚上就撤走了,回去向谭纶禀告了。 所以压根不知道陈氏母子返回三水县的事情。 陈氏母子一大早就离了耀州城,一路摇摇晃晃向三水县城而去。 陈氏不停催促,李慕又多给了车把式一些银钱,天黑之前终于赶到了三水县东门外。 结果正赶上了城门关闭的时候,陈氏急忙催着让儿子上前求告恳请守门的兵丁让他们进城。 若是进不了城,那晚上只能在城外过夜了。 如今守卫县城东西两门的都是新组建的县兵营的人。 今日正好当值的是李旭安插进去的一个屯长,看到李慕和手下兵丁求告,听到“李家庄”三个字的时候,心中一动,走过去问是怎么回事。 李慕虽然也是个不成器的地主家少爷,但是却比他娘要有眼力价,看见这个屯长就知道是个军官,急忙点头哈腰说自己和老母是李家庄的人,在城里有铺子,所以请军爷行个方便放他们进城。 而且还很识趣地给这个屯长送上了一锭五两的银子。 那屯长看着心中好笑,面上却是严肃,仔细询问了是哪个李家庄,当确定是跟自家主公有关的那个李家庄的时候,忽然大喝一声,指着李慕等四人,说这些人没有路引,身份不明,让人把他们先关起来,待身份审查清楚了再说。 一旁如狼似虎的士兵们涌了过来,李慕吓得不知所措,很快就被绑了起来。 陈氏等三人也是被这突然的变故给吓呆了,也同时被士兵们绑了起来,关进了城门附近的值房里。 那从耀州城来的车把式也吓了一跳,怎么这三水县的县兵看着咋比州城里的州兵都要凶啊? 有心要找李慕要车钱,但是看着眼前这些县兵凶神恶煞的样子,最后还是没敢张口,只能跺脚叹气准备自认倒霉。 还是这屯长心细,问了多少钱后,从李慕身上掏出钱来扔给了车把式。 车把式激动的连连道谢。 这边厢,陈氏母子一行四人刚被关进房子里,远处就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 马蹄声渐近,守门的屯长认出来正是李旭带着人回来了,急忙上前见礼,同时交代人打开城门。 李旭在马栏山基地待了两天,跟谭纶商量了很多事情,便带着两百骑兵和三十名从市场中召唤的商人回了三水县城。 那值守的屯长上前见礼,低声说了刚才陈氏母子想要进城的事情。 李旭一听也有些意外,昨天那派往耀州监视陈氏母子的人才报告说他们在耀州安分下来了,没想到一转眼就跑回了县城。 还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不过他也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头而已,陈氏母子对他来说现在根本构不成任何的威胁,若是愿意,随时都可以弄死。 不过他们罪不至死,还要顾忌妹子李琴的感受,那毕竟是她亲娘。 那屯长还垂首等着他的指示。 李旭想了想道:“先关几天再说。” 说完一夹马腹,策马进了城门,身后两百多骑跟着鱼贯而入。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芙宝还是个孩子 进城之后,李旭没有去县衙,直接回了天上人间的后院。 看到李旭回来,众人都很高兴,尤其是李琴和小艾琳两个人围着他说了好一会话。 张明蓉也过来见过李旭,但是站的比较远,表情犹豫想过来却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李琴一边吩咐人去给李旭准备热水饭菜,一边问他回乡祭奠父母的事情。 李旭心中汗颜,他回乡祭奠父母只是一个借口,这茬压根就没想起来。 嘴上敷衍了李琴两句,心中想着以后若是有时间还是要去原主父母的坟前烧柱香的。 李琴现在算是这栋宅子的女主人,李旭就给他交代了一下安排那三十名商贾的事情。 李琴也没有多问,自然把他们当做李旭背后的真正背景派过来的人手,点点头又说了两句便离开了。 张明蓉看李琴离开,自己也不好意思继续留下,便行了一礼也跟着一起离开了。 剩下小艾琳一个的时候,她拉着李旭问东问西。 “庄子里的韭菜现在长得多高了?” “老黄牛好不好啊?” “是不是又多了许多房子啊?” …… “菜地里的黄瓜是不是已经能吃了?” 一个个问题听得李旭头大,听到黄瓜二字,忽然想起了自己临走的时候让人摘了一大包带了回来,便拍拍手让护卫送进来。 小艾琳看着那满满一包袱的黄瓜还有韭菜等蔬菜,欢呼一声,拿起一根黄瓜随便用袖子擦了擦,咔嚓咔嚓地吃了起来。 李旭看的一阵无语,你好歹是女孩子,洗一洗再吃嘛。 小艾琳却举着黄瓜,笑嘻嘻地说什么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又说什么没有化肥农药不用担心之类的话。 李旭一听更是无语,这个小秘书娘明显是拿自己平时说的话反过来怼自己。 …… 洗过澡,在小艾琳的伺候下更衣梳头。 李琴也带着几名充作侍女的姑娘送来了饭菜,林林总总十几道菜,摆满了桌子。 李旭看着一桌子菜,还有对面的两位姑娘,疑惑道:“就咱们三个人吃这么多菜?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下意识的开始想自己是不是把什么重要日子给忘了? 比如说今天是李琴的生日,或者是自己的生日? 亦或是什么自己穿越过来几个月纪念日? 但是一想这最后一个最不可能了。 所以,想了半天依然不知道今天是啥特殊日子。 看着李旭一脸茫然的样子,李琴心中好笑,抿嘴轻笑道: “二哥,别想了,今天什么日子都不是。咱们酒楼已经重新装修完了,后厨也准备好了。本来打算昨日开业的,但是你这个东家又不在,所以就推迟了。现在你回来了,那就正好明天开业。这些菜都是陈大厨准备的菜单上的菜,今天先做出来让你这个东家先试试菜,看看味道如何。” 李旭恍然,笑道:“原来这么回事呢,我还以为我忙的把你的生日给忘了。我记得你是冬至那天生的呢,这还早着呢。” 李琴听二哥记得自己的生日,心中一喜,俏脸上笑容更盛了,抿嘴笑道:“那二哥到时候一定要记得给我准备礼物啊。只是我怕到时候二哥有了二嫂,就不记得我这个妹妹了。” 李旭笑道:“当然不会,媳妇是媳妇,妹子是妹子,忘不了的。哥一定给你准备一个你喜欢的礼物。” 李琴听到这话,脸上虽然在笑,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点勉强。 小艾琳自从上次感觉这位琴大小姐不对劲之后就专门留心观察,所以李琴刚才那略微有点古怪的表情被她正好瞧见。 “咦?这位大小姐好像真的有点不对劲啊,听到老板的话好像并不是很开心啊?” 小秘书娘捏着挺翘白皙的下巴默默嘀咕起来。 李旭当然没有主意到两个少女的微表情,而是笑着召唤两人坐下一起吃了起来。 眼前这些菜虽然丰盛,但是其实都是些家常菜,食材都是市场上常见的。 但是吃起来却味道实在不错,李旭一边吃一边夸赞陈大厨的手艺不错。 说起来李旭本身也不是个吃货,对他来说饭菜不难吃就行,若是再好吃点,那就会经常去吃。 当然,服务态度再好一点,店面环境再清爽干净一点,那可能天天去吃都没问题的。 之前没穿越的时候,上班的时候天天在公司楼下一家面馆吃饭,吃了半年都没有感觉腻。 失业之后,又在小区门口那家牛肉拉面馆天天解决,也没吃腻。 所以李琴让他提意见基本上就是问道于盲,只要做的不难吃,李旭都会没问题的。 李旭嘴里吃着菜,脸上带着笑,看着对面一脸笑意望着自己的李琴,心里在纠结要不要将陈氏母子来到三水县的事情告诉她。 想了想,觉得还是暂时不告诉的好,毕竟若是告诉了,李琴肯定会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的。 不如先关几天,看看陈氏母子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想法,然后再看下一步如何安排他们。 …… 吃完饭后,李琴带着人收拾,李旭派人将沈一秀请了过来。 沈一秀虽然知道李旭回来了,但是没想到这么晚了还找自己过来,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 李旭笑道:“能有什么大事?难不成沈大哥以为我要给玉芙妹子说媒提亲不成?” 沈一秀一滞,心道就算你要提亲说媒,那也得等我家闺女再长大一点才行啊。 而且,哪有自己给自己提亲说媒的道理的。 不过他也知道李旭喜欢开玩笑,也就接着笑道:“如果那样也是我家玉芙的福气,不知道李老弟给玉芙介绍的是哪一家的后生啊?” 李旭无言以对,难不成说就是区区在下? 那不行,芙宝还是个孩子,我是她的叔叔,叔叔对侄女的感情还是很纯洁的。 恩,最起码目前还是很纯洁的,不能随便变质的。 李旭打了个哈哈,把这个话题略过去,道:“沈大哥上次不是跟我说没人可用嘛,现在我给你把人带来了。” “都进来吧。” 说着向外面唤了一声,一群穿着商贾长袍的男子很快鱼贯而入,走到李旭面前,齐齐躬身恭敬道:“参见公子!”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宁国公的苦心 李旭摆摆手,示意众人免礼平身。 然后又向着众人一指沈一秀介绍道:“这位就是咱们万达商行的二东家,也是咱们商行的总掌柜沈一秀沈老爷。” 众人又齐声向沈一秀行礼问好,沈一秀急忙起身还礼。 待双方见过礼之后,李旭笑道:“沈大哥,这些掌柜的都是我精心为你挑选的人才,每个人不仅懂得商贾之道,而且都通晓银钱账目之事。你若是不信,大可以考察一番。” 沈一秀看这些人虽然面目普通,但是却都是看着精明能干的样子,对李旭毕恭毕敬不说,对自己这个二东家也是恭敬有礼,心中对李旭的话已经信了大半。 这种既能管事还能通晓银钱账目的多面手一个两个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更何况眼前还是足足三十个,这让沈一秀心中惊讶的同时更加坚信了李旭的背景深不可测。 三十个精明能干的掌柜的随便放到一个小县城来就跟三十个大包菜一样简单。 这种事是个人都会多想的。 而且李旭这次离开还是打的回乡祭奠父母的旗号,所以更容易让人浮想联翩了。 李旭看沈一秀的表情,干脆道:“沈大哥,这些掌柜的以后都是要在你手下做事听用的,你不如现在过去跟他们聊聊,多做一些了解,也好以后安排职事。” 说完,又召唤秘书娘艾琳过来安排第一进的客厅,用来给沈一秀当做开会的场所。 沈一秀知道李旭的用意,也没有推辞,跟李旭说了一声,带着这些人往第一进的院子去了。 待到客厅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小艾琳走过来给李旭空了一半的茶杯斟满茶,然后走到李旭身后,伸出一双白嫩的小手给李旭捏起了肩膀。 李旭惬意地端着茶杯闭上眼睛享受着秘书娘的服务,就听小艾琳忽然道:“老板,这些掌柜的你都打算给沈老爷用啊?我觉得咱们这宅子里也得有个管事的,大小姐和明蓉姐姐虽然都是聪明能干的,但是毕竟是女孩子,很多事情出面也不方便的。” 经过小艾琳这么一提醒,李旭也觉得是该配个管家之类的,甚至还需要再配备一些专职的护卫和下人。 现在这宅子的护卫都是自己临时指派的几个人,大部分事情都是要那些在野猪岭山寨解救出来的女孩子们来做。 虽然秦国的男女大防没有那么变态,但是毕竟女人很多事情不太方便的。 想到这里,李旭点点头道:“你提醒的对,回头你跟李琴商量一下看看需要配什么人,列个清单出来,我回头再从庄子那边调一些人过来。” “回头从那三十个人里面选出两个人一个当宅子的管家,一个当酒楼的执行掌柜,让小琴她们也不用那么累了。” 听到自己老板从善如流,小艾琳服侍的越发周到了,捏的李旭舒服的只想哼哼。 大约半个时辰后,沈一秀开完会重新来见李旭,一见面就开口感叹道:“李老弟弄来的这些掌柜的真是个个都是人才啊,不仅个个通晓商道,而且银钱账目上也都是一等一的行家,说话也都是滴水不漏八面玲珑,连我都是自愧不如啊。” 李旭笑道:“就是因为你不如他们,才让你当这个总掌柜的啊。” 沈一秀一愕,表情呆滞,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李旭这句话。 他当然不知道李旭这句话是出自于他前世的一个段子里面的梗。 李旭看沈一秀表情尴尬,大笑道:“开个玩笑,这些具体的事务上咱们不如他们很正常,所谓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沈大哥你眼界高,品味不凡,要做的是规划描绘咱们万达商行前进方向和扩展各类渠道这些大事,其他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这些人去做,他们完全可以信任的。” 沈一秀本身也是豁达洒脱之人,闻言点头自嘲道:“若不是还有点用处,我这个总掌柜都不好意思当下去了。” 李旭闻言也笑了起来,又说了几句,李旭说留出两个人给自己,其他人全部让沈一秀安排就行。 沈一秀自然没有什么意见。 …… 秦国京城,长安城。 宁国公府内的一座小型演武场上。 一个手持方天画戟,身姿魁梧高大,挺拔如松的年轻身影正在挥舞着手中数十斤重的方天画戟在场中奔腾纵跃,沉重的方天画戟如同蛟龙一般在他手中灵活无比却又迅猛刚勇做出各种刺杀劈砍动作,隐隐有破空之声响起。 一个身着青衣,面容清癯,身姿同样挺拔的老者在一旁负手观看,神情冷峻,但是看着场中青年的犀利双眼中却是充满欣慰之意。 片刻后,年轻身影腾挪的身影终于停了下来,将手中的方天画戟递给旁边侍立的一名护卫,微微平息了一下气息,整理了一下衣襟,这才向着那个青衣老者走去。 “父亲看儿子可有长进?” 青年恭敬一礼后看着眼前跟自己几乎一般高的青衣老者,低声问道,眼神之中带着一抹期待之意。 不知为何,那青衣老者却在青年中走过来的那一瞬间,眼中原本欣慰的神情立刻消失,取而代之的却是让人望而生畏的冷漠。 “哼,你就是方天画戟使得再好,又能赶上吕布吗?为将者,个人武力只是最不重要的一面,心性,谋略,胆识这些才是最重要的。” 青衣老者厉声说道。 青年神情一黯,果然还是得不到父亲的认可吗? 但是他知道自己父亲能够成为大秦军中的一名旗帜,本身就是心性谋略和胆识一等一的名将,这些话自然是不能质疑的。 “孩儿谨遵父亲教诲,定会时刻磨砺自己的。” 青年躬身沉声说道。 青衣老者点点头,又开口道:“你虽然在边军历练过三年,还考取了武状元,如今又深受皇恩统领羽林左卫,但是这些却并不足以让你在军中站稳。为将者,若是没有军功傍身,这根基就算不得牢固。如今虽然别人看在我的面子上对你另眼相待,但是却毕竟不是你的真本事。这次你挂帅平叛,就是你真正在军中站稳的好时机,一定要用心把握。” 青年自然就是被秦国先皇帝赐予“林家麒麟”,秦国京城太子党的标杆人物,无数京城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三年前武举的武状元,如今担任羽林左卫大将军的林逸了。 青衣老者自然便是如今秦**中威望最高,战功最显赫的宁国公林如海了。 今天朝廷已经确定了让林逸挂帅统领一万羽林左卫和一万地方兵马赴关中北道和延安府平叛的事情。 而兵部已经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出征的相关事宜,三日后林逸就要带兵出征了。 林如海如今虽然已经不管具体的职事了,但是以他的威望和地位,在很多事情上依然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这次让儿子林逸挂帅出征,林如何的影响力自然是不会缺少的。 这是他个儿子争取的一个机会,也是给他们林家继续显赫争取的一个机会。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干掉这个叫李旭的小子 , 听着父亲的话,林逸躬身沉声道:“孩儿明白父亲的苦心,这次出征之后一定用雷霆之势镇压那些反贼,以最快的速度平定我大秦腹地。” 本以为父亲会颔首赞赏,没想到等到的却是父亲失望的眼神。 “林逸,你还是太稚嫩了!难道所谓的‘麒麟子’的称号就让你忘乎所以了吗?你明白我的苦心?你屁都不明白!” 面对着父亲突如其来的呵斥,一向自信高傲的林逸陷入了一瞬间的呆滞和迷茫之中,怔怔地看着一脸怒气的父亲,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 看着儿子的不解委屈的眼神,林如海轻轻呼出一口气,放低声音缓缓道:“为将者,除了心性胆识决断要超人一等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智慧。打仗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打仗,要知道怎么打,为什么打,什么时候打,为了谁打。如果想不清楚这些问题,那就只配做一个武夫。” 看着儿子认真聆听的样子,林如海叹了口气,又继续道:“若是你爹我只知道闷头冲锋陷阵,那也不会有今日的林家。你老子我历经大秦三代君主能够依然屹立不倒,那就是因为我不光是为了大秦打仗,更是为了陛下打仗,同时也为了我林家打仗。” 看着儿子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林如海眼中闪过一丝欣慰,接着循循善诱道:“这次出征平叛,既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这个时机如何抉择,要看边关和魏国的对峙如何发展变化。太快的话,你这次的平叛之功分量就会显得不足;若是太慢,那就又会贻误军机,不仅无功,还会有过。其中分寸时机要自己把握。我这边会随时跟你互通消息的。” “另外,这次出征,你要明白你的敌人是谁,高胡子那些流寇叛贼只是明面是上的敌人,可是还有那些暗地里的敌人。朝廷下诏各地编练乡勇营的顾虑你也知道的,若是朝廷平叛大军去了,那这些乡勇营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但是朝廷又不能朝令夕改,否则会造成人心动荡。所以该怎么做你自己要明白。” #送888现金红包# 关注vx.公众号,看热门神作,抽888现金红包! 父亲的话给骄傲自信的林逸心中造成的了强烈的冲击,他沉默了好一会,终于抬起头眼神清明,神情坚定的看着父亲,沉声道:“多谢父亲教诲,孩儿都明白了。贼军虽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却也并非一时能够轻易平定。贼军前锋之前虽然败了两次,但是主力却会凶猛反扑报复的。 关中各县乡勇营虽然热心保卫乡梓,但是却因为训练不足兵甲不足而几乎损失殆尽,若非孩儿率部稳住形势,击退贼军,关中北道肯定会重新糜烂。最后儿子再率军一路北进收复失地,彻底平定贼军。” 听到这种外人听了肯定觉得莫名其妙的话,林如海终于笑了,伸手在儿子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赞赏道: “你说的很好,形势一定会这样发展的。等到边关情势危急的时候,为父再以你平定叛乱的功劳保举你为边关副帅,届时,抵抗魏军大举入侵的功劳必然有你的一份,有我林家的一份。” 林逸眼中闪过一丝痛苦纠结的神情,但是很快一闪而过,躬身道:“孩儿定然不会让父亲失望的!” 林如海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叮嘱道:“这次出征,注意一个叫做李旭的小子。 此人是三水县的县尉,前两次贼军大败而归就是他的手笔,因此得了一个讨贼大使的临时差事和六品忠显校尉的虚衔。 据可靠情报,他是宋氏的人,而且据说跟宋家那位小郡主关系不浅。据我猜测,宋氏是打算让他借着这这次平叛的功劳成为他们在军中的代表。 宋氏以外戚之身把控我大秦朝政,这次又派平庸无能的宋成领十几万大军与魏军对峙,白白消耗钱粮无数,却没有尺寸之功。 宋氏一直想要插手军中,但是手中却没有可用的人才,这个李旭很有可能就是他们选中的种子。若让宋氏得逞,我林家颜面何在?以后更会逐步挤压我林家在军中的势力。我说这些,你明白吗?” 林如何目光灼灼看着儿子,等待着儿子说出自己希望的答案。 林逸沉默了片刻后道:“父亲,若此人真的有本事,我们真不能容他?或许也可为我林家所用,若是就此陨落,我心中实在不忍!” 林如海闻言忽然大怒,厉声呵斥道:“愚蠢!愚不可及!方才说你有所长进,没想到还是这般冥顽不灵!你能容下别人,若是别人有朝一日得势,又是否能容你?此人如今已经崭露头角,若不趁机除去,难道还要等他成长为蛟龙猛虎再动手吗?到那时候恐怕第一个要被反噬的就是你这种蠢货!” 听着父亲劈头盖脸的斥骂,林逸一直保持着沉默,抿的紧紧的嘴角昭示着他内心的倔强和坚持。 他有他的骄傲和自信,虽然明知道父亲说的有道理,是为了家族考虑,可是有些事情他实在不愿意去做的。 骂了儿子半天,林如海终于停了下来,胸膛微微起伏,瞪着一双虎目望着垂着头一直沉默不语的儿子,右手甚至都举了起来,但是最终却是无力的放了下来,叹口气道:“你还真是你老子的种,跟老子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的倔。罢了,随你去吧。只要你以后别后悔就是。” 说完转身离开了。 林逸抬起头看着父亲有些萧瑟的背影,喃喃自语道:“父亲,我是一名军人,如果是我的敌人我会不择一切手段的杀死他。可是你说的那人跟我一样同是保卫大秦的功臣,是同为大秦效力的军人,要我无缘无故地去害他,我心里无法说服自己。以后的路让我去自己走吧,若是真有后悔的那一天,我也认了。” 林如海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宁国公府曲曲折折的回廊之中,但是林逸却依然站在夜风中一动不动。 李旭? 他记住了这个名字。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空手来就乱棍打出 , 今天是“天上人间”酒楼正式开业的日子。 一大早所有人都早早起身,忙前忙后的布置起来。 李琴和张明蓉带着一群女子在酒楼里检查布置所有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新上任的后宅管家好酒楼的执行掌柜则带着一群男仆负责那些需要力气的活计。 就连沈一秀也带着女儿沈玉芙过来帮忙,小艾琳也跑去凑热闹,跟沈玉芙两个小姑娘头抵在一起叽叽喳喳。 小艾琳的社交天赋真是拉满,不一会儿就跟小鹌鹑说说笑笑的,还不时地向着李旭的方向神神秘秘地看上一眼。 李旭被看的莫名其妙的,想帮忙但是也不知道做什么,反而碍手碍脚的,被李琴嫌弃碍事,让他在一边待着就行。 其实准备了这么些日子了,又是这么多人,根本也没啥可忙的。 甚至李旭认为大家都在努力装出一副很忙的样子来,但是这话却不能说出来,只好摇摇头,出门骑上马带上两个护卫先去了一趟崔家河大营找林刚。 见到林刚的时候,却发现林刚和他那一千州兵都在收拾行囊。 “林大哥,你这怎么突然就要走了?” 李旭疑惑问道。 林刚叹口气道:“其实昨日就已经收到了李都尉的军令,说是差事已经结束,让我带兵回耀州。军令难违,我正准备收拾一下就去跟你告别的,没想到你先来了。” 李旭有点失望,但是却也知道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如今贼兵两次大败,锐气被挫,朝廷又要派大军过来平叛,这一千州兵待下去也没啥意思了,撤兵是必然的事情。 “那还真是可惜了,本来今日我那酒楼开业,我是过来邀请你去观礼赴宴的。既然你军令难违,小弟也不勉强,林大哥一路走好,下次再见!” 李旭说完转身就走。 林刚一听急忙上前拉住李旭手臂笑道:“别介啊,兄弟,你的事情是大事,我还能再盘桓个一天半天的。话说,你那厨子真不错,上次做的那几道菜让我很是怀念啊。” 李旭摇头道:“那不成,军令难违,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事情让大哥难做,你还是早早上路吧。” 说完就抽出胳膊转身往外走,急的林刚一把拉住,陪笑道:“兄弟,军令虽然严厉,但是兄弟情义对我更重。倒不是馋你那厨子做的菜,主要是我舍不得兄弟你啊……” 李旭:“呵呵……” 最终还是扔给了林刚一份请帖,但是嘱咐他若是空手来那就让人乱棍打出。 林刚捧着请帖嘿嘿直笑:“那不能那不能!” 李旭又找到耿良耿平兄弟俩,说了请他俩赴宴观礼的事情,兄弟俩都激动的拍着胸脯表示一定准时前去。 从崔家河大营出来,又去了一趟县衙,给县令刘健送帖子。 传旨天使谭澍两日前已经打道回京了,所以县城最大的大佬就是刘健了。 “末将参见巡抚大人!” 走到刘健的签押房门口,李旭一本正经的行礼道。 刘健抬头瞧见是他,笑骂道:“你少给我弄鬼,快快进来。” 李旭笑嘻嘻地走进去,将怀里的帖子放在刘健的眼前,大喇喇地坐在旁边的罗圈椅上,笑道:“刘叔,你可一定要赏光啊。若是有你这位巡抚大人给我站台,那些宵小之辈以后肯定不敢闹事。” 刘健笑骂道:“以你现在的声望和地位,还需要我给你撑腰?哪个宵小之辈不长眼敢去招惹你,你不去找他们的麻烦就算是他们的福分了。” 李旭嘿嘿直笑,又说自家大厨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希望刘健能够去尝尝。 刘健想了想,答应会过去凑个热闹的。 李旭又提出让刘健带着夫人一起过去,刘健也答应了了。 从刘健房里出来,李旭正好又碰见了已经升任户房司吏的马书吏。 看到一脸谄媚的马书吏,李旭觉得这个狗腿子最近表现的都挺好,干脆也随口提了一句让他也过去赴宴的话,把个马书吏激动的表示自己一定回去给二老爷捧场的。 李旭一想到这些家伙来肯定不会空手来,而且自己能请的宾客好像也不是很多,如果人少了那岂不是浪费了准备的那么多的酒菜了,干脆让马书吏帮他通知县衙里的六房司吏以及所有想去的人。 最后还特意叮嘱了一句人来就行,礼不礼的无所谓。 马书吏一脸会意的表情,连连保证自己一定会转达二老爷的邀请的。 待出了县衙,李旭骑马往回走的时候,就看到东西大街上每隔几步就有一个穿着清凉诱人,身披彩帛的妙龄女子手里拿着一柄纸扇在向过往行人热情地宣传着什么。 那纸扇一面写着“何处逍遥”,另一面则写着“天上人间”。 妙龄女子手中纸扇挥动,莺声燕语说着什么持此扇去天上人间当日可打八折,若是消费满五两银子还可再优惠。 回头还可持此扇办理贵宾卡,贵宾卡可享受优先预定雅间以及享受三楼八大雅间专项预定服务等贵宾尊享服务。 三水县城如今已经基本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且由于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大街上行人比之前多了很多。 再加上这种妙龄女子当街宣传的手段闻所未闻,所以着实吸引了一大堆的男人在一旁咨询,倒是让那些专门从青楼中找来的兼职姑娘们手忙脚乱的。 李旭看的也是感慨不已。 自己之前随口提了一句,没想到李琴他们真的给搞出来了。 想到前世的时候大街上发传单的人们都是一副厌烦不已的表情,没想到今日所见竟然是发传单的被顾客给包围了,当真是有趣的很。 等到李旭回到“天上人间”酒楼门口的时候,虽然还没到开业的时辰,但是门口却已经是挤满了手持广告纸扇的人群,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甚至就连对面已经贴着封条的青云楼的的屋檐下都站满了人,一个个扯着脖子表情兴奋地向着对面门口那几个当做迎宾小姐的妙龄女子指指点点。 若非门口站着那两排腰大膀圆的男仆们维持秩序,说不定大门都会被挤掉了。 大门两侧摆满了花篮,廊檐下挂满了灯笼,二楼和三楼之间的匾额用红绸蒙着,旁边垂下了一条红色丝带。 门口空出的空地上堆着一大盘不知道绕了多少圈的鞭炮。 李旭从后门进去,刚一进去就被李琴一把拉住,嚷嚷着要给他这个东家换衣服,总不能店铺开业还穿着一身官服。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刘夫人的大礼 李旭被李琴拉着换了一身锦衣,头戴玉冠,配上他英挺的身姿,俊秀的面容,以及脸上那丝自信洒脱的笑容,让李琴一时眼神都有些痴楞了。 李旭的右手伸出去想要揉揉妹子的小脑袋,结果又收回来了。 今天李琴打扮的既不失少女的娇俏美丽,又多了一丝女掌柜的端庄,甚至连发髻都梳成那种比较成熟的模样,头上的银步摇颤颤而动,让李旭不好意思给人家弄乱了。 摸头杀,换成了捏脸颊,李旭伸手轻轻捏住略微有点婴儿肥的少女脸颊,笑问道:“你这是怎么了?看到你哥我这么帅,发花痴了?” 李琴闻言回过神来,小脸一红,轻声啐道:“二哥不正经,调戏人家。” 不过说完这句话自己的脸更红了,低着头不再说话,假装给李旭整理衣服。 看着害羞的妹子,李旭呵呵直笑不再说话。 这时,管家来询问李旭到时候有谁来揭匾。 揭匾是酒楼开业最重要一个环节,一般都要有身份最贵重的人来做。 李旭的本意是想让刘健来揭匾,但是今天的事情毕竟是商贾之事。 商贾以及商贾之事一向是被文人们看不起的,所以李旭担心刘健会有顾虑。 想了想道:“这事你不用管了,到时候我来安排即可。现在谁在门口迎宾?” 管家道:“是沈一秀沈老爷在迎宾。” 李旭闻言笑了起来:“沈大哥还真是最合适的人选,不过估计心中却是感慨良多啊。” 沈一秀站在门口,一脸微笑对着前来恭贺以及打算进店吃饭的宾客自然娴熟地拱手相迎。 说起来,沈一秀已经是第二次站在这里迎客了。 第一次还是几年前他初来三水县凌云楼开张的时候。 没想到几年过去,凌云楼已经变成了天上人间,自己也从东家变成了前东家,但是也因此结交了李旭这等少年豪杰,成了比凌云楼产业更大更有钱途的万达商行的总掌柜。 他心中除了对李旭的那一份感激,更多的却是钦佩之情。 虽然李旭一直和他兄弟相称,但是他心中却把李旭当做可以追随和信任的良主。 因此,他现在依然是把李旭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在做,甚至比自己的事情还要用心。 沈一秀在三水县经营过年,凡是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都认识他,看见他亲自担任迎宾,都颇感惊讶,甚至有人还误以为他依然是酒楼的东家。 沈一秀一一迎进,安排这些宾客根据先来后到的顺序在大堂就坐。 来得早的都是些小人物,大人物们都在后面姗姗来迟。 不多时,换上了一身文士长袍却依然难掩魁梧彪悍气质的耿良耿平兄弟俩到来,二人带的贺礼则是一个装在锦盒之中的玉如意。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 沈一秀急忙将二人迎了进去,并派人通知李旭。 李旭出来后又碰上马书吏领衔的一群县衙的司吏以及书吏捕头牢头等各色人等纷纷来贺,都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贺礼。 李旭平日里对这些人都不正眼看的,今天却是满脸含笑地让人迎了进去,安排在了二楼的小雅间之中。 接下来来的是林刚,带着手下两名军侯,都是一身便装,老远看到李旭就拱手大笑。 林刚送上的贺礼是一条镶满各式宝石的金腰带,李旭猜测是上次从攻打东城的贼军先锋贺黑豹那里弄来的。 看着这珠光宝气散发着浓浓土豪气息的腰带,李旭很有吐槽的冲动。 但是这种事也不好多问,所以也笑眯眯地收了下来,将林刚三人迎了进来,又将林刚安排到了三楼的八大雅间之内。 手下两名军侯则安排在了二楼的小雅间之中。 眼见着大堂和二楼雅间都几乎坐满了人,众人都以为来的差不多的时候,人群外面忽然一阵喧哗,让出了一条通道来。 原来是一身轻色文士青袍的刘健携夫人郁氏来了。 周围的人看到县尊竟然亲自前来恭贺,都颇感诧异,一个个的急忙要下跪行礼,却被刘健挥手制止了。 说今日只是私人行程,不用行大礼。 饶是如此,很多人依然拜倒口称县尊。 对于刘健的新官职关中北道巡抚,很多人却还不太习惯,依然称为县尊。 当然,三水县令他依然兼着,所以也不算叫错。 李旭带着沈一秀和林刚以及刚刚进去所有的宾客全部迎了过去,刘健一一颔首微笑。 “刘叔和夫人能来真是给我面子,李旭心中不胜欢喜啊!” 李旭上前拱手笑道。 刘健的夫人就是大长腿郁瑜的小姨,如今约莫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容貌上跟郁瑜有几分相像,但是比起郁瑜的活泼飒爽却更多了几分柔婉,闻言轻笑道:“你口口声声刘叔,却称呼我夫人,果真是要这么分明的透着生分么?” 李旭平日里跟刘健打交道最多,跟他的夫人虽然见过面,但是毕竟是内眷,所以彼此之间的距离比较疏远一些。 李旭闻言有点尴尬,也觉得自己刚才的称呼好像是有点问题。 看着李旭尴尬的模样,刘夫人掩嘴轻笑,却不放过他,继续道:“你若是也叫我一声小姨,我就送你一份大礼,保你喜欢。” 李旭闻言更是有些窘迫,若是叫婶婶还好说说,毕竟是按照刘健那边叫的。 但是若是叫小姨,那就是从郁瑜那边论的,这是要自己以郁瑜的未来丈夫的身份叫她的。 可是自己跟郁瑜之间好像也没明确,叫与不叫都让他有点为难起来。 刘健也不说话,笑吟吟的看着发窘的李旭。 刘夫人更是一脸轻笑,等着他改口。 正当李旭不知道该怎么叫合适的时候,一个熟悉却语气幽怨的声音从刘健夫妇背后响起: “小姨别逼人家了,人家堂堂忠显校尉可是高贵的很。别说叫你小姨了,酒楼开业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跟我这个,这个好朋友说一声,当真是没良心的很!” 李旭一愣,循着声音望去。 只见从刘夫人身后走出来一道男装打扮的高挑身影,俏脸上表情幽怨,红唇微微嘟着,好看的一双杏目之中含着委屈正望着自己。 不是郁瑜又是哪个?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霸道总裁李总 李旭看见小脸上写满幽怨委屈四个字的郁瑜,愣了一下便笑了起来。 “原来是小鱼儿来了,小姨给我的这份礼物还真是特殊,我很喜欢。” 李旭这话一说,郁瑜俏脸上的委屈幽怨瞬间消融了一大半,但是想到自己不应该这么容易被哄好,又继续冷着脸不说话。 倒是刘夫人瞪大眼睛惊讶地看了一眼李旭,心道方才让你叫小姨的时候一脸为难,这一看见我家小鱼儿一下子就脱口而出了。 这少年还真是有趣的紧。 刘夫人没再为难李旭,跟着刘健一起被沈一秀引着上了三楼那间名为“春分”的雅间。 当然,也送上了一份真正的礼物:一副刘健亲笔书写的卷轴,上书“取之有道”四个大字。 虽然李旭不太懂书法,但是也看得出笔力不凡,吩咐掌柜的回头裱起来挂在墙上。 陪着刘健进了包厢,吩咐人上茶水蜜饯点心等餐前小食后,李旭随口吐槽道:“刘叔,你还真是小气,明知道我是个粗人,还送我字画。不如送个十万八万两银子的更实在一些。” 气的刘健都想将面前茶杯扔过来,刘夫人却是在一旁掩嘴轻笑道:“这孩子到时候实在的很。以后你没事多来家里,小姨我给你做好吃的补偿补偿。” 李旭自然愉快的答应了,眉开眼笑的时候看见旁边嘟着嘴瞪着自己的郁瑜,嘿嘿一笑,跟刘健夫妇告罪一声,拉着郁瑜的手就往外走去。 郁瑜虽然表现的不乐意,但是脚底下却不由自主的跟着李旭出了雅间。 身后传来了一阵轻笑声。 找了最里面没人的雅间进去,把门关上,李旭转过头去含笑看着比自己只矮了半头的大长腿少女,轻声问道:“真生我气了?” 郁瑜轻哼一声,想要转过头不看他,却被李旭轻轻一推,整个人便靠在了墙上。 同时李旭的两只手臂便抵住了墙壁,将她圈在了其中。 郁瑜轻轻呀了一声,俏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抬起头看着李旭,想要说什么,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是假装生气的继续嘟着嘴看着眼前这个眉眼俊秀神态风流的少年。 李旭看着少女的脸迅速变红,大感有趣,故意不说话,直勾勾的看着少女,直到郁瑜终于承受不了他炽热的目光,垂下头去,露出了白皙修长的后脖颈。 李旭嘴角咧开一丝得意的笑容,忽然伸手温柔的捏住了少女圆润娇俏的下巴,轻轻抬起她的臻首。 四目相对,李旭的目光直接炽热,郁瑜的目光慌乱羞怯,让李旭看的更是心中荡漾。 “小鱼儿,你长得真好看。” 郁瑜闻言心中一喜,面上一热,正想说话,却发觉自己的红润樱唇已经被李旭的嘴唇给叼住了。 一种异样的感觉强烈无比的冲击着郁瑜的少女芳心,让她修长婀娜的娇躯变得有些僵硬,双腿双手都软绵绵的,根本无力反抗。 “唔……” …… 片刻后,李旭感觉有点呼吸不畅的时候才放开了郁瑜。 郁瑜此时全身发软,又被李旭突如其来的袭击搞得心神荡漾,此时钻进李旭怀里半天不吭声,双臂紧紧搂着李旭的腰,俏脸紧紧贴在李旭的胸膛,听着那坚定有力的心跳声,一张俏脸又红又烫。 李旭搂着怀里佳人,心里却实在有些得意的。 根据他前世的经验,女孩子生气后直接解释是最愚蠢的办法。 要么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 让自己处于道义制高点,让女孩子感觉是自己错了不理解男友的一片苦心,然后反过来给男生道歉。 要么就是用其他的事情来转移她的注意力,事后在找机会解释。 不过李旭最喜欢的就是用行动来告诉她自己真的真在乎她。 这个行动当然不是说要做出什么让女孩子感动的壮举,比如说什么楼下摆花摆气球或者大声告别之类的沙雕行为。 在李旭看来实在是情商太低的人才会这么做, 男女关系当中,告白不是发起冲锋的号角,而是胜利的欢呼声。 真正会撩妹的男人都是直接动手的。 比如李旭现在。 一顿小姑娘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热吻足以让她的芳心大乱,什么生气委屈幽怨之类的情绪全都顾不上了,剩下的只有甜蜜羞臊慌乱和奇异等重重感觉。 当然,虽然李旭在亲嘴的时候手上下意识的想有所动作,但是毕竟不是初哥,所以生生忍住了。 这可是古代姑娘,虽然郁瑜是个大方活泼的性子,可是操之过急了也不好,会吓到她的。 欲速则不达,这句话同样适合于撩妹。 待感觉到怀里的少女情绪平复了一点之后,李旭这才抱着她,在她耳边轻声细语道:“小鱼儿,不是我不想告诉你。只是如今这形势兵荒马乱的。 虽然之前贼军败了两次,但是也不是没有回来报复的可能。 你若是来了,我就要担心你的安危。所以还不如你在耀州城待着更好一些。 原本我也是打算过几日有空的话去耀州看你的。 说起来这些日子没有你在我身边,我每天都会想起你来。 没想到今天刚想到你若是在就好了,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了你,我真是太高兴了,觉得你我之间真是心有灵犀啊。” 这一通情话说的又温柔又诚恳,郁瑜听在耳中,甜在心里,哪里还有半点委屈幽怨,只剩下了感动和甜蜜。 “恩,我知道旭哥哥是为我好,我没有真的怪你的。只是人家实在想你,所以才跟三叔那边找了个借口说要来看小姨。如果不是小姨告诉我,我也不知道你今天酒楼开张。旭哥哥,我还给你准备了礼物呢。” 怀里的少女柔声细语,听的李旭心中痒痒的,很想再欺负她一次,但是想到刘健他们还在等着自己这个主人过去,所以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推开郁瑜,看着她那张此时因为春情萌动而愈加娇艳的脸,笑着问道:“什么礼物?难道你也写了一副字画给我?你可别学刘叔那么小气啊。” 郁瑜眼眸流转,轻啐一声道:“不许编排姨丈。我给你准备的礼物你肯定喜欢。”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物递了过来。 李旭接过,却是一个带着少女温热体香上面绣着并蒂莲的荷包。 打开一看,里面却是一沓银票。 取出来一看,赫然竟然是五张一万两的银票。 看着李旭拿着银票一脸惊诧的神情,郁瑜开心地娇笑道:“怎么样?旭哥哥,这礼物你喜欢吗?” 李旭回过神来,哈哈笑道:“喜欢,太喜欢了。还是我家小鱼儿懂我。” 听到我家小鱼儿五个字,郁瑜心中更是一甜,但是却依然傲娇道:“谁是你家小鱼儿,哼,人家可还没答应嫁给你呢。” 李旭哈哈大笑,搂着少女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啪”的美美亲了一口,霸道地道:“除了我这辈子你谁都不能嫁,谁敢娶你我就拆了他家。” 霸道总裁范虽然恶俗,但是偏偏女孩子还就很吃这一套。 郁瑜听完虽然白了李旭一眼,傲娇地轻哼一声,但是却主动投入了李旭的怀抱,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腰。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吃软饭的感觉挺好的 看着眼前的五万两银票,李旭先是一惊,但是很快就平静下来,重新装回荷包里面,塞到了郁瑜手中。 郁瑜不解地看着李旭,似乎有点委屈。 “小鱼儿,你如果想用这五万两银票来偿还我的救命之恩的话,那是远远不够的。” “啊?那多少才够啊?”郁瑜愣愣地问道。 李旭微微一笑,伸手搂住了少女纤细柔软的腰肢,凑过去额头抵着郁瑜的额头轻声笑道:“最少还要加上一个你才够的。” 郁瑜被这突如其来的情话和李旭亲密的动作给撩的俏脸又开始发烫,甚至鼻息都有些急促了。 不过李旭也知道过犹不及,毕竟刘健两口子还在等着自己呢,总不能在这里把人家侄女给吃了。 来日方长,美妙的事情要按部就班的来才更有滋味。 不过最后郁瑜还是强行将那五万两银票塞给了李旭,理由是李旭的积蓄肯定都用来开酒楼了,所以给他留点备用金。 还说若是不够,回头自己再想办法找大伯和姑姑三叔他们要一些来。 这话话听得李旭忽然有种吃软饭的感觉,虽然他觉得自己胃挺好的,但是却还想觉得软饭吃起来味道还是不错的。 又亲了郁瑜一口,抱着说了几句情话之后,李旭才拉着晕乎乎好像喝醉酒一样的郁瑜出了腰间,向刘健夫妇所在的那间雅间走去。 “小鱼儿,我们现在进去肯会被小姨和姨丈盘问的,不如你跟我下去看看后厨准备的怎样了。” 听了李旭的话,郁瑜才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脸红红的样子进去肯定会被小姨他们怀疑的,于是乖巧的点点头,跟着李旭下去了。 去后厨转了一圈,陈大厨领着几个厨娘和学徒忙的脚不沾地,李旭进去的时候正提着两把尖刀在剁肉,一抬眼看到李旭急忙下意识就提着刀要过来见礼,吓得李旭赶紧摆摆手示意他继续,带着郁瑜出了后厨。 又在一楼大堂转了一圈,那些认识他的宾客都纷纷起身鞠躬行礼,就算不认识的也是听过他的名字的,也都跟着一起行礼。 说起来李旭现在在三水县的名气可比县令刘健要大很多了。 毕竟他可是两次击退贼军拯救县城的英雄,而且还是如此英俊年少的本县儿郎,自然更被人们所推崇。 甚至这几日,有许多人都请托到沈一秀面前,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自家有待字闺中的美娇娘,若是县尉老爷还未娶妻,可以结为秦晋之好云云。 对于这种人,沈一秀一律找借口拒绝了。 开玩笑,你们有女儿,我家就没有了? 真是一个个想桃子吃呢! 在沈一秀那里碰了钉子,但是这些人并没有死心。 攀高枝是人之常情,尤其是这些介于贵族和平民之间的乡绅阶层对此更是热衷。 再加上女子在古代地位低下,若是能用一个女子让家族傍上一根大腿,那实在是一桩极其划算的生意。 李旭今天对所有人都是笑脸相待,和气的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这让一些胆子大的家伙就产生了当面提亲的勇气。 有一个人带头,其他人也是纷纷不甘落后,也都踊跃报名,甚至还有人连自家闺女的庚帖都带在身上,拿着就想往李旭怀里塞。 所谓庚帖,其实就是上面写着男女双方姓名年龄和生辰八字等基本信息的一张纸,一般都是用于男女结婚之前互相交换,用来推算双方八字是不是相合,什么日子成亲最吉祥等。 到了交换庚帖的时候,一般都是亲事基本定下来了,婚前最后的一道程序而已。 所以可见这些人攀高枝的心情已经迫切到何等程度了。 李旭虽然没有接,但是也不好冷脸以对。 不过跟在他后面的郁瑜却不乐意了,瞧着这些人的疯狂举动,下意识的就把李旭的手臂抱在怀里,冷着一张脸瞪着这些人。 全然忘了周围诧异的目光。 虽然很多人看出来郁瑜是个女孩子,但是一身男装又跟李旭如此亲密,自然会引起很多人的好奇。 这边的热闹场景自然引起了李琴的注意,以为出了什么骚乱,结果急匆匆过来一看竟然是那群宾客围着自家哥哥在疯狂提亲。 而哥哥身边跟着的一个高挑窈窕做男装打扮的美少女却是嘟着嘴紧紧抱着李旭的胳膊。 李琴惊诧之后,便猜到了这个男装打扮的少女的身份。 李旭好不容易从那些宾客的纠缠之中出来,就看到自家妹子在一旁用略复杂的神情看着自己。 “小琴啊,外面揭牌的事情都准备好了吗?”李旭上前笑嘻嘻的问道。 “早都准备妥当了。只等吉时一到,就可以揭牌了。二哥,这位姐姐生的真美,你都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李琴回答李旭之后,目光看着一旁神情已经没有刚才那么不爽的郁瑜身上,轻声问道。 “来来,你们是应该认识一下,以后都是一家人了。” 李旭笑着将郁瑜拉了过来。 一家人三个字,听到郁瑜耳中,心中却是甜蜜不已,刚才被那些疯狂提亲的宾客惹出来的怒气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笑着看向李琴。 李琴却是闻言心情复杂,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了一番郁瑜,容颜娇美气质高贵,显然是大户人家的闺女。 虽然穿着男装,但是跟二哥站在一起的确是一对十分般配的璧人。 李旭将双方互相介绍了一番后,郁瑜主动上前拉着李琴的手,两人走到一旁说起悄悄话来,而且很快就有说有笑的。 不一会,秘书娘小艾琳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也加入了两女的交谈当中。 三个神态气质容颜各异的美少女站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样子引得很多人都频频看了过来。 而且说着说着,三人还变成了手拉手的,好的就好像多年没见的亲姐妹一样。 这一幕看的李旭感慨不已,女人之间的友谊真是来得太快。 当然了去的可能也更快。 正此时,酒楼的执行掌柜过来找到李旭说是吉时已到。 李旭点点头,吩咐准备,然后自己上楼去请刘健夫妇。 刘健一听,却没有如李旭想象中的推辞,很爽快的答应了。 刘夫人问李旭把自家的小鱼儿拐到哪里去了,李旭笑着说小鱼儿觉得无聊便去找自家妹子说话去了。 三人出了雅间,从上面便看到郁瑜和李琴以及小艾琳三女在一起说笑热聊的场面,刘夫人原本略紧张的表情放松了一点。 但是还是忍不住的在李旭脸上多瞅了两眼。 以她过来人的经验,她总觉得李旭刚才拉着小鱼儿出去没干什么好事,但是这种事又不能当面问,只好回去找小鱼儿旁敲侧击了。 听说要揭牌仪式了,众人都涌到了大门外去观礼。 在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过后,刘健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走到牌匾下方,轻轻拉动那根垂下来的红绳。 匾额上面蒙着的红绸飘然落下,露出了下面黑底烫金的四个大字:“天上人间”。 众人一阵欢呼,又是一阵鞭炮声响起。 作为主持人的执行掌柜最后请作为东家的李旭致辞,李旭也没有推辞,上去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感谢大家来捧场。 第二句:大家吃好喝好,一定要酒足饭饱再回去,尤其是要尝试本店的烧烤。 还说第一次不吃是顾客的错,第二次不吃那是酒楼的错。 第三句话是吃完了记得会账。 三句话说完,众人先是一愣,然后便是笑声一片,都说县尉老爷实在太风趣幽默了。 李旭幽默那是真的幽默,顺便给酒楼的烧烤打一波广告,毕竟烧烤是陈大厨的最擅长的。 但是除了那些特定的客人,其他的人吃饭都是要给钱的。 重新回到室内,众人坐定之后,后厨便开始上菜。自然是先紧着三楼雅间的宾客,然后是二楼,再是一楼。 几十名充当招待的姑娘和那些负责端菜的伙计们手脚麻利地来回穿梭。 李旭则陪着刘健夫妇和郁瑜在春分雅间。 小鱼儿作为晚辈,现在又多了一层跟李旭的亲密关系,自然主动替大家斟酒布菜,很是细致周到。 感觉到李旭看着自己,便偷偷给李旭一个甜甜的微笑。 这一幕却落在刘夫人的眼中,一会看看李旭一会看看自家侄女,脸上露出狐疑的表情。 总有种自家的白菜要被猪给拱了的感觉。 李旭正要举杯提一个的时候却听见楼下忽然传来了一声突兀的琴声,恍如银瓶乍泄一般,让上下的喧闹声都为之一静。 不等喧闹声恢复,琴声继续响起,犹如潺潺溪水一般缓缓流淌而出,时而舒缓,时而急骤,最后好似汇成了一条宽阔的大河一般奔腾向前。 又忽然一瞬间,琴声为之一变,恍如奔腾向前的大河从极高处坠下,形成一道动人心魄的巨大瀑布冲击而下。 水花四溅,犹如阵阵雷鸣。 片刻后雷鸣之声逐渐消失,只剩下水浪的奔涌之声。 最终浪花之声也越来越小,然后归于彻底的平静。 这平静过后,整个酒楼上下出现了一瞬间的安静。 那一瞬之后,下面忽然爆发出了一阵强烈的喝彩声。 琴声和宾客的动静之间一动一静,让气氛变得极其的热烈起来。 刘健一曲听罢,面带陶醉之色,看向李旭问道:“你这是从何处请来的琴师,这琴声扣人心弦,当真了得。” 李旭被问得也是一头雾水,虽然知道今天是有表演,但是也没有细问,这些都是李琴安排的。 所以好奇之下,走出雅间向下张望,却看到一个抱着古筝,身穿白色罗裙的的窈窕身影正在起身向宾客致谢。 他仔细一看,微微有些诧异。 那琴师却是张明蓉。 虽然李旭救了她,但是却也知道她是个苦命人,嫁了个病秧子丈夫没等圆房就守了寡。 丈夫死后在婆家又遭受苛责虐待,跟着致仕的老爹回乡却遇到贼人,老爹被杀,自己被抢。 若非性格刚烈,宁死不屈,这会就算还活着也估计都变成了行尸走肉一般了。 虽然张明蓉的姿色容颜比起郁瑜来差着一些,但是却也称得上清丽妍秀了。 李旭之前对她一直是同情,绝对没有其他的想法,自然也不可能会去主动找人家谈心了解。 没想到她竟然弹得一手好琴啊,真是让人意外。 不过李旭毕竟不懂琴技,自然只能听出来弹得不错,具体怎么个不错法也说不清楚。 正在看着下面的丽人思绪飘飞的时候,正准备退场的张明蓉好似心有所感,抬起头向上看去。 正好跟李旭往下看的目光碰在一起。 李旭倒没什么,冲她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并且竖了一下大拇指表示她琴弹得很不错。 然后就重新回到了雅间之中。 张明蓉却是脸色绯红,心慌意乱,目光躲避了一下之后重新看的时候李旭已经消失了,又感觉有些怅然若失,匆匆忙忙的谢礼之后便抱着琴回了后院。 李旭回到雅间,将张明蓉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之后,刘夫人和郁瑜听得都露出了同情之色,叹道:“这也是个可怜人啊。若不是旭哥儿你及时出手灭了那伙贼人,这姑娘还不知道如何悲惨呢。你如今不仅救了她,而且还给了她和其他姑娘一个能养活自己的营生,真是一件大功德啊。” 郁瑜看着李旭目光充满崇拜和温柔,轻声道:“旭哥哥,我现在才知道你开这就楼就是为了安置这些可怜的女孩子。小姨说了这些事情是积大功德的,那以后我们就多开一些酒楼店铺,也能多帮一些这样的可怜人。若是旭哥哥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会尽力去做的。” 说着还向李旭眨了眨眼,意思是如果你缺银子了我再给你。 刘健也是感叹道:“你对付那些穷凶极恶的贼军时有霹雳手段,但是对待这些遭难的女子却又有这般菩萨心肠,的确难能可贵。不过若想拯救更多的黎庶,还是要这天下太平才行啊。” 李旭被夸得都不好意思了,心道我虽然的确是个善良的人,但是好像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好吧。 救人是顺手的,开酒楼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其实都算不上什么的。 不过大家这么夸自己,尤其是被自己心仪的女孩子这般崇拜,李旭自然也不会去辩解,只好腼腆地笑笑,默默地承受了这些褒奖。 ……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平寇大将军 李旭这边酒楼开业的时候,被秦国皇帝下旨认命为“平寇大将军”的林逸已经带着大军离开长安城向北进发了。 林逸这次带着两万人马,其中一万御林军一万地方府兵。 而这两万人之中,骑兵拢共有五千,步卒一万五。 除了两万正兵之外,还有五千左右的辅兵和青壮。 林逸虽然是第一次挂帅,但是毕竟熟知兵事,自然懂得兵贵神速的道理。 他在大军开拔之前召集众将道:“贼军前锋之前在三水县受挫,损失惨重,此时定然已经萌生退意。若是不出我所料,贼将赵彪这几日就会逃回延安府和高胡子汇合。本帅绝对不允贼军一兵一将逃回延安府,林风接令!” 林风也是林家的子弟,不过跟林刚那个旁系子弟不同,却是主脉的子弟,算起来是林逸的堂弟,也是林家一员猛将。 这次出征,林逸亲自点了林风做自己的先锋大将。 林风身形魁梧彪悍,声如洪钟,出列大声应道:“末将听令!” “林风,本帅令你率三千骑兵作为先锋即刻出发,直扑宁县,截断贼军北归的路线。若贼军尚未弃城而逃,那边逼迫他们弃城后再率军截杀。若是他们已经北逃,那就无比追杀拦截。贼军所携带的财物粮草等务必要全部留下,若是有误,军法处置!” “末将得令!” 林风闻言振奋不已,贼军如今已经是惊弓之鸟,本身又是一群乌合之众,堂兄让自己当这先锋,自然是向着自家人,给自己送军功。 而且那些贼军在关中北道各县搜刮抢劫了那么多的的财物,若是北归肯定要带上的,堂兄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那明显是信任自己。 林风一脸兴奋的上前领了调兵令箭,出了中军大帐。 待到林风离开之后,林逸又让自己的副将董川带领五千辅兵和青壮作为后军随后缓行,自己则带着一万五千步卒作为中军不急不缓地向着三水县而去。 他选择三水县作为自己中军的临时驻地。 除了三水县是关中北道唯一没有被贼军占领过的县之外,另外还有他想看看那个让自己父亲这位堂堂的大秦宁国公都特别点名的少年到底是何等的人物。 林风带着三千骑兵风驰电掣地向北而去。 …… 宁县,一处被贼军先锋大将赵彪选择作为临时行辕的士绅宅邸。 满脸横肉的赵彪眯着眼睛,敞着胸怀,露出一撮黑黝黝的胸毛,大马金刀的坐在厅中的罗圈椅上,怀里还搂着两个梨花带雨瑟瑟发抖,仅仅用轻纱遮盖着要害敏感部位的年轻女子。 一双粗糙肥厚的脏手野蛮粗鲁地在两女身上摸索蹂躏,两女疼的表情痛苦,却丝毫不敢出声。 之前就因为有女子忍受不了被赵彪折磨的哭喊而被这厮直接手起刀落给砍了脑袋。 自从上次在三水县城大败而归之后,本就凶厉暴躁的赵彪变得更加凶残,动不动就杀人。 看谁不顺眼要杀人,心情不爽也要杀人,无事可做的时候还要杀人。 简直就是把他“屠夫”的职业诠释的淋漓尽致了。 此时,赵彪一边两只脏手在怀中女子身上摸索发泄,一边阴沉着脸听着下面一个心腹的汇报: “大将军,按照您的命令,之前被咱们占领的那几个县的人马都撤了回来,攒下的那些家当也大部分都运到了宁县,剩下的今天晚上之前应该就能运到了。” “这次南下关中咱们捞了多少银子?他妈的,老子一个铜板都不想留给那些狗官军,能带走的全部给老子带走。” 赵彪表情凶狠地说道,右手忽然使劲在身边的女子怀里捏了一把,女子吃痛,忍不住低呼一声。 赵彪一巴掌就扇了过去,直接把那女子扇飞在地,又气冲冲地起身狠狠踢了一脚,那女子被踢的滚出去五六米远,惨叫一声便没了动静。 另一个女子吓得当即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哀声求饶。 “拉出去喂狗,一群臭婆娘,唧唧歪歪的,就知道哭哭哭,老子都是被你们这群娘们给哭败的。” 两名侍卫进来,将那名几乎没了气息的女子拖了出去,地上留下了一滩血迹。 “滚!” 另一名女子急忙磕了个头,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如蒙大赦。 那个心腹对这一切仿佛视若无睹,看了一眼暴怒的赵彪,小心翼翼地道:“大将军,今天又有一伙投靠咱们的人马偷偷离开了,这已经是这七天来的第八伙了,您看咱们是不是要想点办法啊?” 赵彪闻言骂道:“关中这些贼怂都是个靠不住的,看老子势大的时候就上赶着巴结。老子打了一场败仗就他娘的一个个当了王八,真是一群白眼狼。要滚的话都滚,留着还得老子给他们管饭。” “别管这些贼怂了,多抓点泥腿子,把咱们攒下的家当都运回去才是正事。有了这些家当,额姐夫那边照样看得起咱。” 那心腹急忙答应下来,又小心翼翼地道:“大将军,咱们这次金银财宝还有丝绸绢帛这些值钱东西加起来最少有一百万两银子以上了。这些东西好运,占不了太多地方。但是还有将近十万石的粮食草料,这些估计想要全部运走的话不容易。” “咋个不容易?多抓一些泥腿子来不就行了吗?”赵彪瞪着一双凶厉的小眼睛问道。 “大将军,若是要全部运回去最起码得几百两大车,再加上运送金银财宝的那些车辆,那咱们的速度肯定快不了。这几天虽然没有官军过来的消息,但是官军打了胜仗,肯定不可能让咱们轻轻松松的离开的。一旦官军追上来,这些东西就成了累赘了啊。” 那心腹苦着脸分析道。 “你说的有道理,那些狗官军这几天一直没动静,额这心里还有点毛毛的。那就这,你把能带的尽量带上,粮草这些带不了的明天咱们走的时候一把火给烧了。就是咱们带不走,也不能留给那些狗官军。” “反正咱们明天天一亮就走,到时候你带着家当货物先走,我在后面带着老营的弟兄们殿后,让狗官军闻着味追来只能吃咱的屁了!哈哈哈……” 看着得意狞笑的赵彪,那心腹本想说就怕夜长梦多,不如今天就走,财物能带多少带多少,但是却也知道赵彪这厮喜怒无常,又贪婪凶残,所以想了想还是没敢再劝,答应了一声便下去安排了。 而此时,距离宁县宁县向南十里外的一处树林中,无数披坚执锐的黑衣士兵正悄无声息的潜伏在林中,林子深处搭起一座小小的军帐。 帐中一人身材中等,面目清癯儒雅,却是身穿山文甲,头戴凤翅盔,背后猩红披风,腰悬宝剑,正在凝神细听眼前斥候的汇报。 “回禀谭大人,根据我们目前收集到的消息分析总结,贼军似乎已经将所有搜刮的财物都运到了宁县城中,而且还在大量的抓捕附近的百姓,显然是在做逃窜回延安府的准备。” “这几日进出宁县县城的大车骡马等数量变化如何?”谭旭沉声问道。 “从四日前开始,前三天每天的数量都比较多,大车都在两百辆以上,牛马骡子毛驴这些也都在上千匹左右。但是今日的数字却已经降到了不足之前的三成,可见贼军从周边县城搜刮的财物运输已经接近尾声了。很有可能就在这一两日要逃窜。” 这个颇有儒将风采的自然便是谭纶了。 从李旭回到马栏山基地的时候开始,谭纶就已经派出了骑兵斥候不断侦查贼军的动向。 这几日贼军的公开活动都没有逃过这些骑兵斥候的眼睛。 谭纶则是刚刚带着主力大军共六千余人赶到了此地,准备部署拦截可能逃窜的贼军。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两军遭遇 这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截取赵彪这次南下关中搜刮的所有财物和粮草,其次才是剿灭赵彪这伙贼军。 在听完了斥候汇报的消息后,谭纶让人铺开一张秦国舆图看了起来。 这张图还是李旭从贼军身上缴获的,估计也是贼军之前从被攻占的那些城池的官军手中得来的。 盯着舆图看了片刻后,谭纶指着地图上宁县北边的一个点说道:“贼军若是北逃,有两条路可选,第一是经过子午岭这条路进入洛川。但是这条路路线长,而且山路崎岖,又距离庆阳府太近,贼军携带大量财物的话肯定不会选择这条路。那么就剩下了第二条路,就是一路向东经雕灵关进入宜君县然后在北上延安府。” 周围一圈身穿铁甲凝神聆听的军官都是这次跟随谭纶出征的各营校尉。 其中一个身材精瘦但是却腰背挺直眼神灵动的校尉是组成这次谭纶中军的神勇营的校尉,名叫蒋帅。 蒋帅看着舆图道:“谭大人,您的意思是贼军会选雕灵关这条路? 据末将所知,这条路虽然路程较短,但是沿途道路也多是崎岖不平。 贼军若是携带大量财物粮草的话速度肯定也快不了。 当然,不排除高胡子会派出人马前来接应这种可能。 所以,贼军在考虑逃窜路线的时候肯定也考虑过这些,财物全部带上肯定走不快。但是若不带的话,贼军肯定舍不得。 因此,末将认为贼军很有可能烧毁体积大又不值钱的粮草,而主要会携带那些金银财宝逃窜。” 蒋帅说完便不再吭声,一旁的谭纶点点头又看向旁边的骁骑营校尉和神威营校尉以及两个步卒营的校尉。 骁骑营校尉名叫郭磊,高大雄壮,虎背熊腰,看着就是一员虎将,但是却也不是光会莽的那种猛将,气度颇为沉稳,看到谭纶看向自己,沉声道: “谭大人,末将以为蒋校尉分析的很有可能。 换位思考,这些贼军多是山贼贫民出身,自然更加看重那些金银财物,对粮草这些反而不那么看重。 虽然不知道贼军总共搜刮了多少粮草,但是肯定不会是一个小数目,所以末将建议应该提前派一支精干人马潜入城中,找到贼军粮仓。 等到我军主力攻城的时候便可趁机从城内杀出制造混乱,若是贼军有意烧毁粮草,也可及时阻止。” 这些都是职业军人,自然知道粮草的重要性。 谭纶看向其他几位没有发言的校尉,看到众人都点头表示赞同后,也便轻轻颔首道:“你二人说的很有可能。既如此,那就由神勇营的五百藤盾兵担任这次潜入保护粮草的任务,蒋帅你亲自带队,一定要确保粮草的安全。” “末将遵命!”蒋帅叉手行礼沉声领命。 谭纶又看向方才说话的骁骑营校尉郭磊下令道:“郭磊,你的骁骑营不适合攻城,但是却要承担拦截贼军斥候和信使以及有可能出现的朝廷平叛大军前锋斥候的重任。朝廷此次平叛大军的主帅林逸不是一个简单角色,切不可轻视。若是遇到上述目标,全力截杀。” “末将领命!”郭磊抱拳领命。 谭纶又看向了全部由火枪兵组成的神威营校尉张桐鹤沉声道:“桐鹤,你率本部人马负责拦截朝廷平叛大军前锋人马,同时保护我军后路。据我估计,就算官军前锋到达,兵力也不会超过三千。且远道而来,人困马乏,你们正好以逸待劳,重创其军。以我军火器之利,虽敌众我寡,但是此战绝对会轻而易举的胜利。若有可能,尽量全歼官军前锋。” 张桐鹤虽然面容清秀,但是神色坚毅,抱拳领命道:“末将领命,定然不会让一个官军越过我军防线。” 谭纶颔首,又下令让两位步卒营校尉和掷弹兵与炮兵组成的霹雳营校尉负责明日的主攻任务。 按照谭纶的计划,贼军若是今日出城逃窜,那就由骁骑营衔尾追杀,务必要留下贼军手中的财物。 粮草那些如果救不了那也没有办法,只能说抢救多少算多少。 但是如今看来,贼军到了此刻也没有今日逃窜的迹象,更不可能趁夜逃窜,毕竟这个时代的路大白天走都不怎么好走,更别说夜间了。 尤其是延安府以及陇东这一代都属于山区,道路崎岖,道路两侧都是深涧沟壑,若是走夜路很容易掉沟里的。 所以谭纶就从容布置了将贼军包围在城中聚而歼之的打法,用骑兵营遮蔽道路,再用善于快速突击的藤盾兵提前潜入城中,然后明日黎明时分便以火炮攻城,用雷霆之势迅速破城,然后用步卒营杀入城中,迅速解决战斗。 战斗结束后在附近待命的辎重营也会及时赶到,会用最快的速度将能运走的全部运走,暂时运不走的也要就地掩埋,以后再找机会取出。 若是实在带不走的,也只能一把火烧掉了。 毕竟这一战的主要作战任务是截取财物,占领城池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谭纶将各营的作战任务一一分派下去之后,便让众将各自忙碌,自己一个人坐在那张舆图前沉思不语。 打仗这种事情虽然事先可以根据各种情报制定计划,但是却往往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由于情报收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各种意想不到的突发状况,即使事先做的再周密再细致的作战计划都有可能出现疏漏。 所以计划越周密,反而越容易出现失误。计划越简单,有时候反而会取得出其不意的效果。 根据李旭和谭纶商量的结果,谭纶将以数百年前大唐皇室后裔的身份打出旗号,化名为李成功,外号“大唐明王”。 所以上这次任务算是“唐军”成军后的第一次正式出征,所以意义极其重大。 谭纶倒是不担心这次任务会失败,毕竟唐军的实力在哪里摆着。 他担心的是这次的任务不能达到语气的目标,或者说是即使完成了任务,若是士兵损失过多,那对他来说也算是任务失败。 所以他希望自己能把考虑到一切风险和意外都尽可能的考虑进去,所以对着舆图沉吟了半晌之后,最终觉得最有可能出现变数的方面就是朝廷的平叛大军那边了。 想到此处,谭纶转身问道:“如今骁骑营和神威营都到位了没有?” 门口一名亲兵禀告道:“两位校尉刚才都派人来报,说是已经按照大人部署到位了。” 谭纶点了点头,刚想继续看地图时,却听到军帐外一名斥候急促的声音道:“回禀大人,我军骁骑营斥候遭遇了一队数量众多骑兵,双方正在厮杀。郭校尉已经亲率主力敢去增援,神威营也已经做好了前出支援骁骑营的准备。郭校尉认为敌军骑兵数量不会低于三千,请大人尽快调度安排。”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伏击 却说林风率秦军羽林左卫骑兵主力冲杀过去正待支援己方斥候,却忽然听见一阵以某种独特节奏吹响的哨音传入耳中。 这哨音虽然并不显得响亮,但是却极具穿透力,绕过了战场上的一切声音,传入所有人的耳中。 林风正在疑惑这种哨音有何含义时,却见刚才还跟己方斥候拼力厮杀的那队黑袍黑甲的骑兵便忽然如同潮水一般退去,很快就分成了数股,消失在了两侧的田地山林之后。 看见敌方退却,秦军骑兵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 但是林风却面色一沉,原本轻松雀跃的心陡然蒙上了一层阴影。 能跟己方斥候杀的难解难分,并且还占据了上风,却在得到撤退的信号后倏忽退走,有条不紊,这种精锐怎么可能是那群乌合之众的贼军能够训练出来的? 若是此时还当眼前这伙人是贼军骑兵的话,那么林风这些年的戎马生涯真的就喂了狗了。 难道是偷偷潜入的魏军骑兵? 高胡子有魏人在背后支持怂恿,这几乎是秦国朝廷公开的秘密。 所以林风察觉到不对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魏人。 若是刚才那支骑兵是魏人的话,那很多事情就没有之前想象的那么简单了。 如果魏人直接派兵帮助高胡子匪军参战,那么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严重的变化,朝廷的重视程度更要因此升级。 虽然不知道魏人到底派了多少军队潜入秦国,也不知道从何地潜入,但是这个消息却要第一时间报给主帅林逸,让他定夺,否则就是贻误军机,耽误大事。 林风一瞬间心中闪过许多念头,目光扫过方才双方交战时落马的那十几具黑袍黑甲的身影,正待下令上前检查看看有没有活口的时候,却忽然听见右侧的山林之中忽然传出来“砰”的一声巨响。 几乎同时,一个正骑在马上举着战刀欢呼的秦军斥候就胸口绽开了一朵血花,一声不吭地就栽下马来。 不等林风有所反应,右侧的密林之中紧接着响起了一阵密集又整齐的“砰砰”之声,伴随着这种声音,数百名秦军骑兵几乎同时栽下马来。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处于停滞状态的秦军骑兵一下子损失了两三百人。 “是火铳!撤!冲出去!” 林风自然是知道御林军之中的羽林右卫之中有一支装备火铳的神机营。 此时眼前的惨烈景象,他何尝不知道埋伏自己的敌人使用的是火铳,一时间睚眦欲裂,心中更是认定这是魏国人秘密出兵了,而且早就在此地设下了埋伏等待自己。 到了此刻,林风已经完全没有拦截赵彪逃窜的想法了,他现在只想尽量将手下的三千将士多带一些回去,将魏人秘密出兵的消息告诉林逸。 魏人不仅派出了精锐骑兵,而且就连火铳兵这种各国都当成宝贝的兵种都派了出来,可见图谋甚大,所以必须尽快将这个消息传回去。 火铳林风也是见过的,虽然惊叹于它的威力,但是却也知道这种火铳装填十分繁琐,发射的速度实在太慢。 虽然发射的铅弹非常的犀利,能够轻易击穿铁甲,但是因为发射程序实在繁琐的缘故,所以目前并没有成为各**队的主要装备。 正是因为发射速度太慢,实战中实用性不是很强,所以各国基本上火铳兵的数量不会超过五千人,而且全都属于各国御林军的战斗序列,由各国皇帝直接掌握。 而且就算火铳兵要执行作战任务,也得需要其他兵种的配合,无法做到单独执行任务。 况且以如今火铳的射速和射程,甚至在战场上的实用性还不如弓箭呢。 所以林风对突然出现的魏国火铳兵虽然感到惊诧和意外,但是却也并没有太过忌惮。 虽然猝不及防之下损失了两三百将士,但是自己手下毕竟都是骑兵,只要快速冲过去,以火铳那种超慢的射速根本无法留下他们。 羽林左卫的这些骑兵的确是精锐,在林风的带领下很快就调转马头向着来时的方向狂奔而去,而且人人都在马背上伏低身体,减少暴露面积,充分显示了训练有素的精兵素质。 虽然林风的应对是正确的,但是此时伏击他的这支军队用的可不是他知道的那种发射程序极其繁琐的火绳枪,而是快捷方便了许多的燧发枪。 眼看着敌人狂奔而逃,神威营校尉张桐鹤果断下令第二营和第三营全体趋前自由射击。 神威营一千五百火枪兵分为三个营,每个营包括三个火枪兵大队共450人。 另外还有一个大队由校尉直接率领作为机动部队的直属大队。 刚才第一波对秦军骑兵进行打击的就是神威营第一营。 第一营完成一轮齐射过后退后重新装填弹药,早已经装填完毕随时待命的第二营和第三营立刻上前补位。 随着张桐鹤一声令下,两个营同时上前,士兵们纷纷依靠大树等物作为掩体对准策马狂奔的秦军骑兵开始自由射击。 “砰砰砰”之声不绝于耳,林中白烟弥漫,林外道路和旷野之中不时的有秦军骑兵中弹落下。 燧发枪虽然射速提高了许多,但是因为滑膛枪再加上黑火药燃烧不够充分的缘故,所以在精准度和射程上和火绳枪并没有太大的超越。 再加上秦军骑兵在撤退之时彼此之间的距离较大,且有意识的减少身体的暴露面积,又处于快速奔驰的过程中,所以这一轮打击下秦军骑兵紧紧只有百十名骑兵中弹落马或是战马被击中而摔下马来。 所以第二轮自由射击结束之后,张桐鹤就下令停止射击。 再射下去就是浪费弹药了。 饶是如此,林风也是心疼的直哆嗦。 这手下的三千将士哪一个不是军中精锐,可是这样的精锐却在连敌人的样子都没看清楚的时候就损失了三四百,这让他又是又惊又怒,而且还有一丝恐慌。 魏军连隶属于御林军的火铳兵都给秘密派来了,这其中肯定蕴藏着天大的阴谋,一定要尽快的回去将这个消息告诉主帅林逸,让他转告宁国公和朝廷。 魏人狼子野心,绝对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林风虽然心中痛惜手下将士的牺牲,痛恨魏人的无耻和狡诈,但是却始终强迫自己保持冷静,知道自己此时最重要的就是保存力量,尽快传回魏军潜入的消息。 虽然身后再也没有响起那种令人咬牙切齿的“砰砰”声,但是却从两侧的林中却又不断的飞出一蓬蓬的箭矢。 虽然这些箭矢只给秦军骑兵造成了不到百骑的损失,但是林风却更加坚定地认为这次被伏击是魏人和高胡子贼军早就共谋设计好的。 虽然伏击的对象到底是不是自己还不清楚,但是却也知道此地不宜久留,必须尽早回去跟主力汇合才是当务之急。 在经过了火铳铅弹和箭雨的双重洗礼之后,林风带着手下一路狂奔了十几里之后才缓缓停下。 本就是长途奔袭,还没来得及休息又被人伏击,这一路过来又是狼狈逃命。而且此时又是已经酷暑难耐的初夏时节。 因此当林风下令停下就地歇息的时候,所有人马都是汗出如浆,疲累不堪了。 遭遇了猝不及防的伏击,又加上人困马乏,士气早已经断崖式的下跌到了一个极低的水平。 也就是因为是精锐,才没有显然崩溃之中。 但是却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那种振奋雀跃了,只剩下了沮丧和疲累。 很多士兵一听就地休息,直接从马上就滑了下去,躺在地上一动都不想动。 秦军战马也都是喷着急促的鼻息,马身上的汗珠甚至都浸透了毛发,显然也都是疲累不堪了。 林风虽然知道此时远不到可以休息的时候,但是却也知道眼前这种状态下实在不适合再继续行军了。 他沉吟了一下,下令休息一炷香时间,让士兵们迅速的补充水分和以及喂马。 同时向各个方向派出斥候警戒。 虽然目前没有再发现前方有埋伏的迹象,但是林风的心中却很不踏实。 他总觉得之前那些黑袍黑甲的骑兵退却的太快了。而且在他们撤退的时候也没有出现来追击他们。 会不会已经绕到了己方的后路,做好了拦截的准备? “再加派一队人马向南探查十里,尤其是注意两侧的山林丘陵和农田,小心还有敌人埋伏。” 想来想去,林风只能让人继续侦查。 但愿自己想多了,林风默默地想到。 但是心中却是一片沉重。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枪骑兵的首战 林风虽然不知道“墨菲定律”,但是却也听说过关中地区的一句俗谚:“关中这地方邪乎,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好的不灵坏的灵。”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在他们撤退的路上遇到魏人的阻截,那一队战斗力强悍又进退果断,来去如风的黑甲骑兵让他不能不担心。 但愿是自己多想了吧。 只是这个念头就生出,林风耳朵一动,霍然起身看向了远方。 一队红袍黑甲的骑兵正在拼命策马向着这边狂奔而来,一边狂奔一边还大声的呼喊着什么。 他们后面则是尘土飞腾,一条黄色土龙紧紧跟随,而且还有喊杀声隐隐传来。 林风心中一沉,最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前面那些狂奔的骑兵就是自己刚刚派出去的斥候,那跟在他们后面卷起尘土的不用说都是敌人了。 “上马!上马!” 林风不及多想,立刻跃上马背,提着长枪嘶声大叫,喝令士兵们立刻迎敌。 但是这些士兵刚刚狂奔十几里,又士气低落,从马上下来后那口气一松,再想提起来谈何容易。 虽然在各级将领军官的怒斥喝骂中尽力的重新爬上马背,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敌情军心士气已经到了一个崩溃的边缘。 不等秦军准备好,己方的斥候骑兵已经被敌人一路追杀冲了过来,紧随其后的是一名名黑袍黑甲的骑兵。 这些骑兵彪悍精锐,虽然同样身着轻甲,但是却士气如虹,人马皆是精神抖擞。 尤其是冲在最前面的一群黑甲骑兵,在追杀秦军斥候骑兵的时候,手中的兵器不断发出“砰砰”的巨响,一股股白烟随即升腾而起,几乎每一声响之后就有一名秦军斥候中弹落马。 “竟然是手持火铳的骑兵?”林风看见这一幕大骇,更加确信眼前这伙敌人是魏国秘密训练出来的精锐军队。 秦军斥候被追杀的直接冲进了己方阵中,刚刚重新爬上马背的秦军骑兵们尚未组织起有效阵型就被冲散。 不等他们重新组织阵型,黑袍黑甲的“魏军”骑兵就冲了过来,迫使他们再度分散,各自为战。 这些“魏军”骑兵每人手中两支短管火铳,发射完毕后将火铳挂在腰间的革带上,然后又从马鞍旁边取下一柄铁骨朵,高举着向秦军骑兵冲杀过来。 秦军骑兵本就人马体力都到了极限,士气又低落非常,面对冲杀过来的敌人,虽然奋起余勇努力抵挡,但是却根本难以与无论是体力还是士气亦或者是装备都占优势的敌人相抗衡。 一照面,就有百十名秦军骑兵被击落马下,那犀利的短管火铳先声夺人之后,又有沉重的击打武器铁骨打呼啸而至,就算是全身防护的重甲骑兵都难以抵挡,更何况是这些为了快速奔袭而着轻甲的轻骑兵了。 这支被林风误认为是“魏军”的骑兵自然就是李旭麾下的骁骑营了。 打头的那群使用短管火铳的就是这次升级之后新组建的两百人的枪骑兵大队了。 两百枪骑兵一马当先冲入秦军阵中,一举击杀上百名秦军骑兵,使得已经处于士气崩溃边缘的秦军迅速陷入了崩溃之中,纷纷掉头四散奔逃,根本不顾各级将领们的怒斥喝骂。 林风看大势已去,也无计可施,只能在上百名亲兵的护卫下向南一路拼杀突围而去。 这上百名亲兵的军饷待遇都远远超过一般士兵,是主将在战场上保命的最后手段,因此对林风都是忠心耿耿,护着林风拼死突围。 秦军虽然崩溃,但是因为兵力较多,而骁骑营只有一千人,虽然如今已经击溃了秦军三千先锋,但是要想彻底围歼他们却不现实。 在上百亲兵的拼死护卫下,林风虽然身披数创,但是却也成功突围出去,带着身边最后剩下的十几名浑身浴血的亲兵向南狂奔而去。 骁骑营校尉郭磊并未下令追击,而是让部下开始打扫战场,救治己方伤员,把己方阵亡的袍泽遗体抬到一边,又对地上的秦军伤兵进行检查,若是重伤将死的直接补刀,若是轻伤的先简单包扎一下再绑起来扔在一边一会审问。 同时让人收拢那些失去主人而在战场上游荡的战马。 另外,又派人禀告谭纶这边的战况。 根据初步统计,这一场遭遇战,秦军阵亡士兵在五百七十多人,受伤被俘的也有两百三十余名,剩下的两千多人大部分都逃散了。 而骁骑营这边的伤亡人数只有数十名,而且大多数都是轻伤。 这种比例悬殊的战果并不能说明秦军骑兵太弱,而是多种因素造成的。 长途奔袭导致的人困马乏,双方又是突然遭遇,秦军毫无防备,而且在武器装备上有差距,而且还在不明情况之下被人给包了饺子。 最终能够逃出去大半已经算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了。 当然了,若是骁骑营这边兵力再多一倍,那么秦军今日折损在此地的士兵人数绝对至少翻上一番,甚至更多。 而宁县这边,谭纶亲率神勇营和霹雳营也抵达了宁县南门之外。 后面完成了伏击任务的神威营和步卒一营也正在迅速赶来。 负责在宁县以东十里外阻截贼军的步卒二营也即将到达预定地点设伏。 城头上值守的贼军士兵发现城下突然出现的不明身份的军队时都大惊失色,一面急忙派人禀告赵彪,一面慌慌张张的准备关闭城门,准备防御。 兵贵神速,谭纶自然不会给这些贼军从容布置防守的时间,在到达之后第一时间下令霹雳营先期到达的十门鹰炮立刻开始组建炮兵阵地,准备轰击城门。 同时下令神勇营的两百名重甲步兵做好城破之后立刻攻入城中的准备。 三百掷弹兵将跟随两百重甲步兵后面进行火力支援,一旦遇到敌军阻截,就立刻用炸弹招呼他们。 五百藤盾兵也已经悄悄的向宁县西门附近潜去,一旦南门开始攻城,贼军的注意力肯定会被这边吸引,他们便会趁机杀入西门,直扑贼军粮仓所在地。 每门鹰炮都有四名炮兵操作,两名弹药手手脚麻利的将发射火药和炮弹装填好,发射手举起火把一脸严肃的站在了大炮后方,长长的引信距离火把只有一尺之遥。 炮长则眼睛看着不远处的中军大旗所在之处,只要那边令旗一动,他们就会立刻下令发射。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瓮中捉鳖 , 谭纶骑在马上,看着城头上慌乱一团的贼军,面容平静。 “大人,霹雳营已经做好发射准备,随时可以发射!”身旁的传令兵前来禀告。 “先来一轮齐射。”谭纶沉声下令。 传令兵领命,转身摇动手中各色令旗,将谭纶的命令通过旗语传达了出去。 霹雳营校尉王铁柱看到旗语后手中腰刀向面前虚空狠狠劈下:“开炮!” “轰轰轰……” 十门鹰炮立刻响应,几乎同时点燃了引线,引线中的火药迅速向前燃烧,嗤嗤作响,引爆了炮膛底部的发射药。 发射药迅速燃爆,产生了一股巨大无比的推力,将炮膛之中的圆形铁制炮弹狠狠的推送了出去。 十枚铁弹破空而去,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啸声,在空中划过一道道的抛物线,然后狠狠地砸在了宁县的城头上。 顿时砖石飞溅,血肉纷飞,城头一片惊叫哭喊之声,仿佛人间地狱一般。 城头上的贼军虽然占领了不少县城,但是根本就没有见过这般霸道凶残的大杀器,看着城头上那一片血肉模糊的狼藉场面,个个都是惊骇欲死,如同无头苍蝇一样乱窜起来。 这第一轮炮击只是试探性的射击,主要是为了调整大炮的发射角度以及对守军进行精神威慑。 说实话,现在的大炮虽然看起来威力惊人,但是实际上的杀伤力却并不怎么显著。 毕竟现在用的还是那种燃烧不够充分的黑火药,以及射程很近的滑膛炮。 炮弹也只是实心铁弹,用来攻城倒是可以,但是论起实际的杀伤力来就远远比不上以后的开花弹和使用无烟火药以及线膛大炮了。 这时候的火炮是攻城利器,除了能对砖石建成的城墙以及木头城门造成巨大破坏之外,还能对守军的精神士气造成强烈的威慑和打击。 如果用来野战的话就差点意思了,又笨重,发射速度又慢,而且射程还近,只要对方做出相应准备的话就很难取得太大的战果。 看到城头上惊慌乱窜的贼军,谭纶脸上依然风轻云淡的,没有下达新的命令。 霹雳营校尉观察了一下后发出了各炮下调发射仰角的命令。 刚才第一轮的试射发射仰角过大,大部分炮弹落在了城头上,甚至还有一发炮弹飞的过高,飞过了城楼砸进了城中,也不知道有没有击中什么目标。 这个时候的炮实在太简陋,炮身上只有简单的瞄准装置,没有标尺,没有炮队镜,都是凭着经验去调整射击角度,所以精准度上就差了一些意思。 一声令下后,十门鹰炮全部略微下调发射角度,以宁县城门为攻击目标。 随着霹雳营校尉的腰刀再次劈下,十门鹰炮第二轮炮击开始了。 “轰轰轰……” 经过调整之后,虽然还有个别炮弹落在了城楼上,但是大部分炮弹的弹着点都分布在城门附近,甚至还有一枚炮弹击中了城门,直接给包铁的城门上凿出了一个大洞。 霹雳营校尉再次下令调整发射角度,片刻后第三轮炮击又开始了。 这一次,至少有三枚炮弹击中了城门。 随着“喀拉”一声响,其中一扇城门随着后面的又粗又长的门栓被砸断,轰然倒地。 城门被破的声音让本就乱作一团的城头贼军更加慌乱,都纷纷往城下跑去,谁都知道这城池是守不住了。 这种能够发出巨响冒着白烟的兵器实在他吓人了,在这些没有什么见识的贼军士兵心中无异于上天降下的霹雳雷霆,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抵挡的。 城门被攻破之后,霹雳营校尉又下令调整角度向着城头上又轰击了两轮后便停了下来。 一片狼藉的城头上此时已经看不到什么人了,城门已经轰然洞开,宁县县城此时已经向着城外的客人们门户大开,欢迎他们长驱直入。 看着洞开的城门,空无一人的城头,已经做好了攻入城中进行巷战厮杀的神勇营校尉蒋帅有点茫然的看着中军的方向。 这城破的太轻松了,敌人已经完全丧失了战斗的勇气,这还需要神勇营出动吗? 谭纶虽然知道这些贼军是乌合之众,己方又有大炮这种杀器,攻下城池肯定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却也没有想到这么快。 若是按照原计划让神勇营此时攻入,好像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感觉,但是看了看周边目前能用的只有神勇营这一支部队。 神威营和步卒一营还没有赶到,骁骑营那边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步卒二营还在宁县以东等着拦截逃跑的贼军。 罢了,就按原计划进行吧。 传令兵打出旗语后,神勇营校尉蒋帅立刻下令进攻。 两百重甲步兵全身重甲在前,三百掷弹兵在后,保持着基本的警惕快速向着洞开的宁县县城攻入。 穿过城门洞之后,只见门后面躺着几具贼军血肉模糊的尸体,再也看不见一个贼军。 又往前行进了一段距离后,根本没有遇见任何拦路的贼军,蒋帅心道贼军此时肯定已经全面陷入崩溃,若是自己快一点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堵住贼将赵彪,那也好歹是一样功劳。 这次出战,其他各营都有功劳,若是自己的神勇营却一无所获的话,那以后肯定会被其他几个营的校尉笑话的。 打定主意之后,蒋帅立刻派人抓了一个乱窜的贼军士兵,审问之后得知了贼将赵彪的行辕正在城东的一处宅邸之中,立刻带着五百精兵直扑彼处。 此时,赵彪的行辕所在的宅邸之中,人影四窜,满地狼藉。 一群赵彪的亲兵,也就是贼军所谓的老营兵正在手忙脚乱的往院子里的数百匹骡马身上装载赵彪搜刮的财物,甚至还有人将捆绑的年轻女子也给捆上了马背。 “快快快!都给老子手脚麻利点,这些可都是老子精心搜集的宝贝!” 赵彪站在院子里穿着盔甲,头发凌乱,神情狰狞地大声呵斥着。 他从接到手下说是城外出现不明身份的一队人马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要逃跑,根本没有想过上城指挥守城。 他虽然知道这城池肯定是守不住的,但是最少也能坚持半个时辰。 而且根据消息,只有南门外出现了敌人,距离自己最近的东门外却是风平浪静。 只要自己动作够快,那就能够尽量多带一些财物,然后从东门逃跑。 在下令亲兵装载财物的时候,赵彪忽然又想到了城里面搜集的那些粮草,心道绝对不能留给官军,便招来一名心腹,让他带着一队人马前去烧毁那些粮草。 眼看着骡马身上都装的差不多了,虽然屋子里还剩下一些财宝,但是赵彪却知道不能再待下去了,再晚一点可能就会被官军给瓮中捉鳖。 “带不走的一把火给老子烧了!牛老五,你留下点火,其他人赶紧上马跟老子走,咱们回延安府!” 高胡子交代一声,刚想吩咐亲兵去把自己的坐骑牵来,就听见门口传来一声惨叫,然后厚重的宅院大门外轰轰轰几声炸响,两扇厚重的大门瞬间变成了一堆碎木,轰然倒塌。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战果丰硕 如此大的动静破门,赵彪大吃一惊,显然对于官军破城的速度惊愕不已。 但是此人终究还是有些血勇狠戾的,大叫一声后便跃上马背,带着十几名亲兵向着大门方向冲了过去。 显然是想趁着官兵立足未稳没有防备之际突围出去。 不过他明显是打错了算盘。 掷弹兵用炸弹将大门炸开之后,重甲步兵就已经列好阵势做好了突击的准备。 赵彪这一冲出去,正好就一头撞进了重甲步兵的阵中,就跟汹涌的浪潮一头撞上了海边的礁石一般四散破碎的血肉。 赵彪连人带马都被一名重甲步兵给斜斜劈成了两半。 赵彪一死,重甲步兵丝毫不停地突入了院中,以五人为一小阵斩杀院中那些剩下的贼军。 这些赵彪倚重为心腹核心的所谓老营兵在重甲步兵面前跟其他的贼军没有任何区别,最终都变成了一堆碎肉。 就算偶尔有那机灵的想爬上墙头逃跑也被守在外面的连弩兵给射成了马蜂窝。 战斗进行的非常顺利,没有任何意外产生。 这些重甲步兵若是在战场上列阵,甚至是能够直接跟冲锋的骑兵正面硬刚的,更别说是外面还有三百名既能扔炸弹,近战又彪悍的掷弹兵了。 赵彪和一干亲兵命赴黄泉的时候,派出去保护粮草的五百藤盾兵也找到了赵彪存放粮草的地方。 赵彪派去的心腹已经布置好了各种引火之物,正准备点燃,却被突然杀到的五百藤盾兵直接冲进去给团灭了。 带头的军官一面让人将那些引火之物拆除,一面派人回禀谭纶。 谭纶这时候虽然还没进城,但是却已经收到了骁骑营大败秦军先锋骑兵的消息,心中为之一松。 秦军先锋大败而归,自己就可以从容的从打扫战场,将贼军搜刮的财物和粮草运回基地了。 虽然因为秦军到来的太快,还没来得及打出所谓的“大唐明王”的旗号,但是此时也无所谓了,先把战利品运回去再说。 而且他隐隐觉得,今天没有打出预定的旗号说不定还会是件好事,取得意料之外的效果。 此时,神勇营斩杀赵彪以及粮草及时被保全的消息都汇报了过来。 谭纶颔首微笑,心中大定。 一面派人催促辎重营尽早赶到装运战利品,一面让骁骑营继续派人警戒南面道路,提防秦军有可能到来的援军。 此时神威营和步卒一营也已经急行军赶到,谭纶留下两个大队作为中军,剩下的人马全部命令进入城中搜剿残余贼军。 到了此时,宁县战役已经基本上尘埃落定。 除了没有打出拟定好的旗号,其他的战术目标则全部完成。 …… 宁县一战,对于李旭来说收获是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 光是简单的初步统计,光是金银铜钱这些贵金属和货币加起来都有六十多万两白银,更别说还有其余的暂时无法统计其价值的财物了。 除了金银,光是在宁县缴获的粮草就有十五万石左右,其中包括各类粮食以及各类精粗饲料等。 另外,还缴获大车上千辆,牛马骡子毛驴等大牲畜两千余头,还有羊、猪以及鸡鸭鹅等家禽无数。 更有其他各类物资更是不计其数。 至于斩获,宁县的将近六千多贼军大部分被歼灭和俘虏,剩下的小部分逃出城外后又遭到了步卒二营的人马拦截,最终能够掏出生天的也就寥寥百余人。 用刀枪逼着那些贼军俘虏以及他么抓来的民夫百姓,再加上辎重营的三千人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将宁县所有能运走的粮草财物都全部搬空了。 剩下的那些易碎的瓷器以及笨重之物,能埋的全部找了隐秘之地埋了,不好掩埋的又不能运走的就只能留了下来。 谭纶又不是赵彪这种贼军做派,对于不能带走的东西就毁掉。 他知道宁县以后肯定还是要回来的,这些东西迟早都是要落在己方手中的。 不光宁县,以后关中所有的城池,乃至于秦国所有的城池都将是主公的。 损毁这些城池那就等于在损伤自家的东西,所以肯定是不能蛮干的。 宁县那些幸存的百姓对于城中的厮杀都杀惊惧不已,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谭纶也派人在城中巡视,不允许闲杂人等随意走动。 第二天一早谭纶就让骁骑营和神威营护着运送辎重的队伍先行出发,自己则带着其余人马殿后随行。 这些缴获的物资将先被运送到某一个提前选定的地点,然后再会分批运往李家庄和马栏山基地。 至于那些被贼军抓来的民夫,会被限制一段时间的自由后再遣散,因为要保密。 对那些俘虏,则是当成奴隶使唤,若是以后有表现好的再给他恢复平民身份。 对于战俘营的管理,谭纶早就拟定出了一套制度,李旭也提了一些意见。 总之,以后抓到的俘虏第一步都是要先进行劳动改造的。 只有劳动改造中表现较好的,才有可能解除奴隶身份,成为自由民,或是参军或是分授田地等。 当然了,这些俘虏都是要经过一一审查的,对于那些罪大恶极手上有过人命的家伙最终还是要明正典刑的。 不是什么人能够适合劳动改造的,就比如死刑犯就不能通过劳动改造来减刑。 谭纶在前一天宁县城破之后其实就已经派出快马向李旭传递消息了。 因为系统的缘故,所欲对于谭纶在宁县发动的战事,李旭第一时间就得到了系统的提醒。 【看书福利】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书友大本营】即可领取! 只是这种提醒只是一种示警,具体的战斗过程和结果并没有实时显示,毕竟系统小地图只显示城镇中心方圆二十里内的情况。 虽然看不到具体的过程和最后的战果,但是李旭却对这一战有着充分的信心。 不光是对谭纶有信心,更是对这些系统召唤出来的士兵充满信心。 他知道谭纶一定会在战斗结束后的第一时间派人汇报这次战斗的战果,只是还没等到谭纶派出的信使到达,“平寇大将军”林逸带着的朝廷平叛大军主力就已经到达了三水县城外,并且在崔家河大营五里之外扎下了营寨。 扎营之后,第一时间就派人召刘健和李旭过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处死李旭 林逸是直接派人前来传令相召的。 来人是林逸的一名亲兵,拿着林逸的令箭,虽然言语上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但是其神情姿态却隐隐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林大将军相召,还请李大使速速前去,否则贻误了军机恐怕你承受不起。” 那亲兵看李旭迟迟不动身,眉头一皱,不禁出言提醒道。 不过这提醒怎么看怎么像是一种威胁。 李旭将手中那令箭随手一扔,冷笑一声:“贻误军机?好大的帽子啊!你回去告诉林大将军,就说本官军务繁忙,暂时无暇去见。等忙完了再去见他不迟。” 那亲兵面色一黑,显然是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县尉竟然敢如此怠慢堂堂朝廷大将军的命令,正待张嘴呵斥,却被李旭叫进来的两名护卫直接扔出了李旭的中军大帐。 “李大使好大的威风,末将一定会如实禀告林大将军的。” 那亲兵撂下一句狠话,一脸愤愤地骑着马离开了。 对于这个林逸,李旭自然是不鸟他的。 若是林逸软下身子来跟自己打感情牌,他伸手不打笑脸人也不愿意随意翻脸。 但是若林逸想要用他大将军的身份压自己,那李旭自然也不会惯着他。 李旭也不担心林逸敢公然带兵威胁他,毕竟林逸若是脑子没进水的话也不会轻易的去逼反他这样一个刚刚立了大功的功臣。 而且李旭也已经明确地知道,掌握军方的林家和掌握朝堂的宋家是不对付的。 自己现在明面上是属于宋家的人,林家就算想动自己,宋家也是不会答应的。 他今天故意如此,就是想看看这位所谓的林家“麒麟子”会如何出招。 想了想,李旭下令让乡勇营立刻进入战前警戒状态,所有士兵全部披甲待命,大营内外加强警戒,做出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来。 他并不是真的要跟林逸直接开战,而是故意摆出这样一副姿态来告诉林逸“老子虽然只是一个小小大使,但是也不是你能随便揉搓的。” 林逸收到亲兵的回禀之后,的确又惊又怒。 虽然他之前对李旭有过分析猜测,认为这位不是一个轻易能够驯服的角色,但是没想到此人竟然如此的妄自尊大,对自己这个大将军缺乏最起码的尊重,这让他心中一瞬间都生出了杀鸡儆猴的冲动。 身边的诸位偏将校尉都纷纷怒不可遏,直言让林逸派出一队人马将那藐视上官的小子抓来军法处置。 倒不是这些人拍林逸马屁故意怂恿,而是军中本就是等级森严,平日里对上官稍微有点怠慢,可能就会被重重惩治一番。 如今还是战时,大将军派人相召,一个小小的讨贼大使竟然就敢如此藐视上官,无视军令,这根本都不叫怠慢了,跟造反都差不多了。 在这些将领看来,就算把李旭抓来按照军法处死也是名正言顺的。 在一片群情激奋的叫嚷声中,一开始的确有些震怒的林逸却逐渐冷静下来。 这个李旭虽然年轻气盛,但是却跟自己没有什么直接的矛盾,如今能够冒这种军中之大不韪来激怒自己,这其中是不是有其他的原因? 如果不是发了失心疯,正常人肯定是不会这么干的。 林逸一下子想到了李旭发迹的背景,自然知道他身上贴着的那个“宋氏”的标签。 难道是宋氏授意他这么做的,想让自己此次的平叛之旅生出一些波澜来? 但是仔细一想却又好像说不通。 自己这边平叛顺利,对于林家来自然是大功一件,对于宋氏来说自然也是一件好事。 平定了高胡子叛乱之后,朝廷就可以一心一意地对付两关之外的魏军了。 宋氏能够把控大秦朝堂这许多年,这其中的道理不可能不明白的。 难道是这个李旭自作主张,借着两次击破贼军守住城池的功劳故意在自己面前彰显自己? 哼,若是如此,那就更需要好好折煞一下这厮的体面。 别以为杀了几个乌合之众的贼军就能如此猖狂,今日若是不给你一点教训,我林逸以后还如何统军? “林同,你持本帅佩剑,带两百亲兵去三水县乡勇营将那李旭给我带来。若有敢阻拦者杀无赦!” 林逸面容清冷,解下腰间佩剑对着身旁一名将领下令道。 “末将得令!一定将那李旭擒来跪在大将军面前忏悔!” 林同也是林氏子弟,是林逸的亲兵统领,对林逸自然是言听计从,忠心耿耿。 林同手持林逸佩剑,离开中军大帐后点起两百亲兵,出了大营,向着崔家河乡勇大营奔去。 本以为这些比乌合之众强不了多少的乡勇看到自己这些朝廷御林军到来,肯定会唯唯诺诺的打开大门任凭己方长驱直入。 那所谓的讨贼大使李旭若是脑子还正常的话,肯定也会跪地求饶,忏悔自己之前的狂妄之举的。 那时候,说不定大将军还会网开一面,留那厮一条活路的。 可是林同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带着林逸的两百亲兵还没到达崔家河大营,就在大营一里之外被一队乡勇营的骑兵给包围了。 “尔等想要造反吗?本将奉羽林左卫大将军,平寇大将军,汉中侯林逸帅令前去宣召三水县县尉,关中北道讨贼大使李旭,尔等速速让开道路,否则格杀勿论!” 林同虽然对于拦在己方前进道路上的这些乡勇营的骑兵表现出的精悍气质有些诧异,却丝毫不认为这些人敢与朝廷御林军对抗。 为了不节外生枝,他还是耐着性子呵斥一番,希望这些人能够畏惧退去。 只是对方听了他的话之后却没有一点波澜,仿佛根本没有听见一样,这让林风本来笃定的心情一下子感觉有些不对劲起来。 为首一名骑兵将领正是乡勇营骑兵第一曲的军侯张龙,他看着对面那骑在马上,头顶鲜艳的盔缨在风中摇晃,一脸趾高气扬的御林军将领,冷笑一声道:“巧了,本军侯正是奉关中北道讨贼大使,三水县县尉之令前来搜捕冒充朝廷御林军的贼军,莫非你们就是?”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踏平乡勇营 自己刚刚派去捉拿李旭的亲兵统领林同以及两百随行亲兵,连李旭的面都没见到就被乡勇营给全部扣押的消息传到林逸的耳中之后,素来骄傲的林逸不禁暴喝一声:“小贼竟敢如此辱我?” 甚至暴怒之下拔出腰间佩刀将面前的几案斩成了两段。 “大将军,末将请求立刻出兵将那李旭擒来,斩于大帅面前!” “大帅,李旭小小县尉竟然敢如此狂悖,死不足惜。末将愿领本部人马踏平乡勇大营,将那李旭擒来让大帅处置!” “大帅,末将同样愿往乡勇营走一趟擒拿李旭小贼!” 【送红包】阅读福利来啦!你有最高888现金红包待抽取!关注ei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抽红包! “大帅,俺也一样!” …… 中军大帐中瞬间群情激奋,纷纷请命要去擒拿李旭。 如果说李旭之前的怠慢驱赶传令亲兵还算是狂妄无礼的话,那么现在扣押两百林逸亲兵的举动在这些御林军将官眼里就几乎是以下犯上的作死举动了,跟造反都没啥两样了。 御林军本就心高气傲,面对地方府兵的时候都是充满优越感,更何况连府兵都算不上的乡勇营。 李旭这种做法不光是把主将林逸的脸按在地上摩擦,对他们这些下面的将领来说同样是奇耻大辱。 在他们心里,李旭这次绝对死定了,难逃一劫。 所以纷纷请命捉拿李旭,既能讨好主帅林逸,又能出一口心中的恶气。 林逸脸色铁青,胸膛起伏,紧紧握着刀柄,双眼隐隐发红,一副要直接暴走的模样。 众将领看到这一幕,都在想大将军不会带着大军将三水县乡勇营给屠了吧? 一些老成持重的将领心中暗暗担心,若是真的到了哪一步,那就真的出大事了。 平叛大军贼兵还没见到一个,就先跟立了大功的地方乡勇营打了起来,而且对方还是有着宋氏作为背景,就算林逸自己本身就有爵位,还是军中大佬宁国公的嫡子,那也会惹出无数风波的,甚至会引起秦国朝堂动荡,进而影响到天下格局的变化。 虽然有心劝解,但是看着如今怒火上头的林逸,谁也不敢多说一句,生怕激怒了林逸先把自己推出去军法处置。 不过林逸毕竟不是那种脑子一热就不管不顾的人,否则也没有资格被称为“林家麒麟子”。 他强行按捺下自己的怒气,面向那前来报信的亲兵问道:“那李旭扣押林同他们可有什么说法?” “回禀大将军,他们说林统领身份可疑假冒御林军想要强闯乡勇大营,说不定是贼军派人假冒想要加害他们县尉。” “那李旭派来的人还说若是大将军想要他们放人的话就一个人去他们营中,只要证明了大将军的身份,那么这场误会就解开了,他们就会放人的。” 那亲兵说完,有些忐忑的看着林逸的表情,悄悄往后退了一步。 他很担心这些话会让素来骄傲的林大将军暴走,甚至可能会迁怒到自己身上。 林逸闻言生生气笑道:“这个李旭真是生了一副好胆啊!若是真以为有宋氏给他撑腰就可以这样在本将军面前跋扈,那真是本帅高看他了。” 让他堂堂平寇大将军孤身一人去乡勇营见他,还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后才会放人,林逸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这么嚣张狂妄的家伙。 本来他还打算跟这个李旭谈一谈,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可是此时却完全没有了这个心思。 若是自己这趟出征还没打一仗就被一个小小的县尉给羞辱后却反而要服软的话,那么以后他就别在军中混了。 别说是他,就算是整个林家都会因此蒙羞,他老子宁国公估计会打死他的。 今日之事,自己必须要彻底的将这小贼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就算最后不杀他也要让他脱层皮,知道什么叫做军法森严。 他就不信,面对上万大军的威势,那小贼还敢抗拒? 就算他敢,那些刚刚脱离农夫身份的乡勇们也肯定是不敢的。 “传本帅令,除辎重营外,全军出动,包围三水县乡勇营!” 林逸面色恢复清冷,沉声下令道。 “末将遵命!” 众将领纷纷抱拳领命,语气激昂。 …… 林逸在一万大军簇拥下浩浩荡荡出了大营,径直向着三水县大营而来。 只是刚行三里不到,就见前面的路上已经被摆满了拒马鹿柴等障碍物,后面则是早已经严阵以待的数千乡勇。 面对这种阵势,林逸并没有感到意外。 李旭既然敢激怒自己,肯定也预料到了自己会带兵去包围他的后果,所以派出人马阻拦也是应有之义。 虽然如此,但是他还是再次被李旭的胆大妄为给刷新了认知。 此人年纪虽小,但是行事却是无法无天,难道真的没有考虑过率兵拦阻御林军的严重后果吗? 到底是他愚蠢不自知还是说他有所依仗? 就算有宋氏给他当靠山,可是这种事情对宋氏来说恐怕也是一桩不小的麻烦啊。 林逸一身甲胄,端坐马上,面容平静,但是一双锐利的眼睛却在对面的那些乡勇营士兵身上打量着。 本以为李旭能连续两次击败贼军,只是运气好,再加上那些贼军太过废物。 但是此刻这些本来他根本不屑一顾的乡勇营士兵却让他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迷惑。 这些士兵面对他麾下的一万大军不仅没有后退的意思,甚至就连一点惊慌害怕的表情都没有流露出来,反而脸上露出一种跃跃欲试的战意来。 好像面对的不是高高在上的朝廷精锐御林军,而是敌国的军队似得。 除了神态,这些乡勇营士兵挺拔彪悍的身姿,森严整齐的阵列,以及手中握的紧紧的兵器都让他越看越惊诧。 这就是短短几个月时间训练出来的乡勇? 如果只有几十上百人这般精锐,林逸倒也觉得正常。 可是眼前的数千名乡勇营士兵呈现出来的状态气质都是如出一辙,这让领兵多年的林逸绝对无法相信这是一支仅仅训练了几个月的乡勇营。 这其中定然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蹊跷和秘密。 难道说这就是李旭狂妄嚣张的依仗所在?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不死不休 林逸此时虽然心中疑窦重重,但是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探究这些的时候。 他策马上前,高声喝道:“本帅陛下钦授‘平寇大将军’,羽林左卫大将军林逸,请三水县尉,关中北道讨贼大使李旭上前答话。” 麾下众亲兵齐声高呼:“李旭上前答话!李旭上前答话!李旭上前答话!” 数百人齐声呼喊,威势不凡,声浪在翠屏和凤凰两山之间回荡,倒也的确有些震撼人心效果。 林逸身后一万大军神态骄横,都以为这一下肯定能让对面那群乡巴佬惊骇变色。 林逸清冷的面孔上也泛起一丝冷笑,居高临下的看着对面的乡勇营,也想看到他们露怯出丑的样子。 只是乡勇营的表现让他更加惊诧意外,数千人马依然面不改色,连动都没有动一下,好像全部都是聋子一样,对数百人的齐声呼喝充耳不闻。 这无动于衷的样子比起狂妄嚣张来更让林逸难受不已。 对于一个从小骄傲无比的人来说,还有什么事情能比无视他更加让人愤怒的? 自己搞出来的这一波先声夺人,不仅被人无视,而且还是被数千名乡巴佬给无视了,这等于将林逸心中的愤怒耻辱感放大了几千倍。 林逸身后的一万将士也都面色难看,一些脾气急的甚至都破口大骂起来,喊着要用铁血来教训这些不知尊卑的乡巴佬。 将领们也纷纷鼓噪起来,鼓动林逸下令出击,直接冲破乡勇营的阻拦,冲入大营擒获李旭。 林逸举起右手,制止了身后将士的鼓噪喧哗,面容阴沉地高声叫道:“若是再过一炷香时间,李旭依旧不敢现身,尔等若是还敢阻拦大军去路,那就别怪本帅无情了!” 说完右手一挥,身后一万大军立刻弓在手,箭上弦,长矛刀枪齐齐举起,摆出一副杀气腾腾的架势来。 乡勇营这边依然面不改色,值星军官赵虎生一声令下,同样是箭上弦,刀枪斜举,摆出一副你若敢动手我们立刻还击的姿态。 看到乡勇营竟然摆出一副硬碰硬的架势来,双方之间的气氛变得无比紧张,大有一触即发的态势。 没人敢说话,许多士兵握着兵器的手都在微微颤抖起来,但是只能努力不让自己因为紧张而走火。 谁都知道,一旦有一个人失手射出手中箭,或者是大喊大叫一声,都有可能打破这个氛围,彻底引爆双方的冲突。 那时候一场大战就真的避免不了了。 数里之内,只有近两万人的沉重呼吸声以及双方战马不安的响鼻声,气氛凝重的简直能滴出水来,好像这片区域的空气好像被人抽走了一样,许多人有种喘不上气的感觉。 林逸看着对面丝毫没有一点退却胆怯模样的乡勇营,本来笃定他们会承受不住压力而主动后退的的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 一炷香的时间转瞬即逝,若是时间到了,对方依然不肯让步,李旭也没有出现,那到时候自己真的就骑虎难下了。 如果下令撤军,那就代表着自己认怂了,堂堂平寇大将军,汉中侯林逸向一个小小的县尉,六品的忠显校尉认怂了。 那样的话,他作为一军主帅,作为羽林左卫大将军,作为宁国公最看重的嫡子,作为被先皇御笔亲封的“林家麒麟子”的一切荣耀和骄傲都将荡然无存。 那是他万万承受不起的,也是林家承受不起的,同样身后这一万名跟随他的将士也是承受不起的。 可是若是不认怂,难道还能真的下令开战? 即使他笃定自己麾下的一万大军能赢,可是这种赢又有什么意义? 自己是来剿匪平叛的,不是来跟地方乡勇营来火并的。 就算到时候屠尽三水县乡勇营,斩了李旭,那也毫无荣耀可言,而且还会彻底的得罪宋氏,为林家引来无数麻烦,掀起无数风波。 甚至还有可能因为两败俱伤而让贼军趁机卷土重来,进一步的引发边关局势的剧变。 这一切后果同样是他林逸无法承受的。 处于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林逸心中恨死了李旭,觉得自己应该听从父亲当初的话,早早想办法除掉李旭,否则断然不会有今日这种尴尬窘迫的场面。 林逸如此,林逸身后的那些将领和士兵也是如此。 他们本来鼓噪喧哗嚷嚷着要给对面的乡巴佬一些教训,可是当他们发现这些在他们印象中没有见识,胆怯卑微的乡巴佬们竟然完全无视他们的威胁,反而摆出针锋相对的姿态来,这让他们一下子陷入了集体坐蜡的境地。 说白了,三水县乡勇营只是拦在路上,没有光明正大的造反,没有主动攻击朝廷的平叛大军,只是挡在哪里而已。 所以朝廷大军即使再嚣张再跋扈,也没有合情合理的理由去斩杀他们。 这一战如果真的开打,不仅没有军功和荣耀可言,而且还有可能会让他们赔上性命,死了估计也没有抚恤金,甚至还要被天下人耻笑唾骂。 怎么衡量都是不划算的。 所以众人都不由的紧张起来,士兵看屯长,屯长看看校尉,校尉则看向那些偏将和副将。 一级看一级,最后全部都看向了最前方那道依然一动不动的身影。 林逸的脸色阴沉如水,右手紧紧握着了悬在左腰侧的佩刀刀柄,手指背上因为极度用力都变得有些发白起来。 一炷香时间即将耗尽,旁边亲兵手中点燃的线香已经燃烧到了最后一点,眼看着香头就要坠落。 林逸紧紧地咬着牙,缓缓地将腰刀一点一点地抽出,一张英俊的面容因为愤怒和怨恨甚至都变得有点扭曲起来。 他现在对于将自己置于眼前这种骑虎难下的境地的始作俑者李旭已经恨之入骨,如果不是他,自己绝对不会陷入这种有生以来最尴尬最纠结最为难的境地。 李旭,我记住你了! 今日之事,来日定当十倍百倍报之! 越想越怒,愤怒和怨恨已经让他心中理智的天平逐渐倾斜,林逸手中的腰刀一点一点的抽出。 当刀完全出鞘劈向虚空的时候,那今日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了。 对于一个骄傲无比的人来说,他的内心最终还是逐渐倾向于保全自己的威严和荣耀,继续来维持自己的骄傲。 众将士看着林逸手中的腰刀一点一点抽出,一万颗紧张压抑的心也一点点的悬空。 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后方传来,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林旭虽然不知道是何事何人,但是整个人却忽然一下子放松下来,抽出来的腰刀也顺势插回了刀鞘,转身喝问道:“什么人?” 这句话一说出,两军之间那股压抑沉闷的气氛好像一下子轻松了许多,无数御林军将士都不约而同的轻轻舒了一口气,握着兵器的手也松开了一点。 整个区域被抽走的空气好像重新回到了原地。 林逸心中忽然很感激那个突然来到的骑兵,不管他这个人是带来了消息,哪怕是坏消息,自己回头也要好好赏赐他。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肯定是魏军伏击了我们 “你说是魏人伏击了你们?” 中军大帐之中,林旭面无表情的看着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的林风问道。 “末将轻敌冒进,被魏人所趁,损兵折将,堕了我大秦军威,甘愿领受军法处置。 只是伏击末将的那股敌人,虽然没有穿着魏军的红衣红甲,反而是黑衣黑甲,但是极有可能是魏人为了故意掩饰身份才”故意如此。 而且这股敌人战力强横跟我军也在伯仲之间。而且还拥有至少在两千名左右的火铳兵,这显然不是高胡子那等贼军能够拥有的精锐。 所以末将基本可以肯定这些人都是偷偷潜入我大秦的魏兵。” 跪在地上,甲胄战袍破烂不堪,满脸脏污的秦军先锋大将面带惭愧地说道。 林逸听罢,沉吟一番后又让林风将昨日的战事经过一一细说了一边。 林逸昨日逃出生天,一路向南奔逃,路上又收拢了不少手下的溃兵,回到三水县大营的时候竟然收集了将近一千骑兵,这让他因为中伏惨败带来的沮丧心情稍微轻松了一点。 但是一想到一向治军严厉的林逸,他又心中忍不住的发突,不知道林逸会怎样处置治军这个败军之将。 虽然没有人能做到每战皆胜,但是自己当初可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拿下宁县县城,阻截赵彪贼军返回延安府的,结果连贼军的毛都没看到一根就被人给伏击了。 第一仗就惨败,而且连敌人是谁都没搞清楚,这对于这次的平叛大军的士气会是一个极其严重的代价。 但是如果伏击他的人是魏国秘密潜入秦国的精锐军队,那么自己就算有战败的罪责,那比起轻敌冒进导致惨败这个罪名来说显然就会轻了许多。 不是我无能,实在是魏国人太狡猾。 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林风也不例外,所以这次伏击他的敌人就算不是魏人,那也必须是魏人。 回到营中的时候看见大营空空,值守的将领说是林逸带着一万大军去找三水县县尉李旭的麻烦了。 林风听完一阵愕然,自己这边刚打了败仗,自家主帅咋又跟自己人干起来了? 大概询问了一下缘由后,林风急忙骑上马就冲出了大营来找林逸。 他没有林逸那么骄傲,自然知道若是两军真的爆发了冲突,那将会掀起一场巨大的风波。 而且魏军精锐已经潜入了秦国,己方若是还在自己人火并的话,那无疑会让秦人痛,魏人快,会让原本已经稳定下来的局势陷入比之前更加糜烂的境地。 那样的结果是他绝对不想看到的后果。 所幸他来得及时,带来的消息也让林逸能够顺利成章的撤军回营,让一触即发的紧张局势最终平稳落地。 林逸虽然没说,但是林风却能从这位年轻的同族主帅脸上看到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心中也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本着一口咬定是魏人伏击自己从而减轻自己罪责的目的,林风在一些细节描述上免不了的就带有了主观偏向。 这些话在他逃回来的路上都不知道在心中演练了多少遍,所以说的自然是天衣无缝,娴熟自然。 林逸对这个同族的心腹大将还是很信任的,听完之后便吩咐他下去养伤休息了,倒也没有说什么治罪的话。 这让林风心中庆幸自己顺利过关,只要现在不追究,以后就算再追责,那也不会严重到哪里去。 他急忙拜谢告退,心中更加坚定无论是谁问起都要说成是被魏人所伏击的想法。 林逸屏退了左右,一个人站在中军大帐中,面对着秦国舆图沉默了半晌。 最终他的目光定在了跟延安府隔着一条黄河的晋地,那是赵国的地盘。 赵国也是当世大国,北接匈奴,南邻魏国,西边又与秦国以黄河为界,东边还跟齐国挨着。 赵国国土辽阔,大禹治水之后分封的九州之中的冀州之地几乎全部被赵国占据。 只是赵国虽然国土面积大,但是却因为山地众多,再加上常年与周边各国争战,所以地广人稀,论综合国力的话跟秦国相差不大,但是比起魏国和齐国来都多有不如。 周太祖驾崩之后,天下格局逐渐固定的这近百年来,秦国和魏国虽然战争不断,但是跟一河之隔的赵国也多有摩擦。 但是因为双方隔着宽阔的黄河,想要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规模的渡河入侵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古代的军事条件下,大江大河往往成为天险,所以两国之间的冲突虽然频繁,但是规模却都比较小。 若是赵国想要入侵秦国,要么是向北进入漠北草原接道绕到秦国北部进入秦国腹地,要么是渡过黄河从魏国境内向西进入秦国。 这两个方向都不可能,前者作为宿敌的北元余孽不可能任凭赵国大规模的借道。 后者更是不可能,毕竟赵国和魏国之间也是没少打仗,而且假途灭虢的故事人人都知道,魏国君臣就是脑子再进水也不可能同意这种事情的。 而且这几年秦国和赵国虽然算不上关系多好,但是双方都互相派过使臣表达过彼此愿意和睦相处的愿望,不能给第三者留下可趁之机。 再加上之前从来没有收到赵国秘密向秦赵边境调集军队的情报,秦国黑冰台的情报收集能力还是很靠谱的。 沉吟半晌后,林逸将那支身份不明的敌人是赵军的可能性基本排除了。 如果不是赵人,那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魏人了。 魏人如今正在边境聚集大军和秦军对峙,又支持怂恿高胡子叛乱祸害秦国腹地,所以魏国派出精锐军队协助高胡子贼军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虽然林逸心中还有很多疑惑,按照林风所述,埋伏他们的魏军至少在五千以上,那么这么多的魏军是从何处潜入秦国的? 从魏国进入秦国最快的途径当然是经函谷关或者潼关进入关中,但是两关这几个月都有大军驻守,连人数太多的商队都不让进出,所有的行人车辆骡马都要细细检查,所以这些魏兵不可能是从两关进入的。 难道是越过黄河从赵国境内渡河进入延安府的? 如果这样的话,黄河边上的秦军守将也有通敌的嫌疑了? 而且这么多的魏人,黑冰台那边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 林逸虽然满腹疑窦,但是却在心中已经相信了这支军队是魏人秘密派遣的精锐了。 只是,若真是魏人秘密派出的精锐军队的话,那么自己该如何应对? 如果说之前对于平定高胡子贼军林逸充满信心的话,那么经过林风这一场败仗引出了魏人的精锐军队就让他之前满满的信心又打了一个问号? 难道要向朝廷求援吗? 这个念头刚一升起来,就被林逸自己否决了。 朝廷大部分的军队都在边关上被魏人给牵制了,这次能抽出这两万人马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御林军虽然总共有十万多人,但是若是再抽调的话,那么长安城的防御就会降低到一个危险的境地,没有人能够冒这个险。 自己现在只剩下了不到两万人的军队,这其中还包括一万地方府兵,自己的嫡系羽林左卫剩下不足一万。 若是用来剿灭高胡子贼军,这两万人足矣。 但是若要再加上最少五千人的魏军精锐,那么兵力明显不足了。 若是再有一支精锐军队可以帮助自己对付高胡子贼军,那么自己就可以专心的对付那支秘密潜入的魏军了。 虽然林风描述的魏军很强悍,但是林逸认为那是失败者给自己找的借口而已。 敌人越被形容的强大,失败者的失败就越心安理得。 隐藏在暗中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这支魏军现在已经暴露了,那么他们最可怕的地方也就失去了。 两军对阵,林逸自问不输给任何人。 但是哪里又去再找一支能够协同平叛大军作战的精锐军队呢?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林逸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刚刚和自己一万大军对峙的三水县乡勇营。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李旭我必杀汝! 本来按照朝廷的旨意,关中北道各县的地方官吏以及县兵营乡勇营在平叛期间都归自己这个平寇大将军调派。 李旭这个关中北道讨贼大使自然更不例外。 但是却没想到自己刚刚抵达三水县就跟李旭搞成了水火不容的状态。 他自问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今日一切的事情都是那李旭狂悖自大招来的。 想到之前自己被逼的骑虎难下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林逸此时恨不得一刀斩了李旭。 若是换成别人,胆敢纵兵与御林军对峙,那纯粹是找死。 这会人头早就悬挂在营中的旗杆上了。 可是面对李旭他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想杀又杀不了,若要强行抓捕斩杀,必然会引起三水县乡勇营的抵制,一场流血冲突自然无可避免。 可是若不处置李旭,他的威望便会受到严重打击,心中的恨意也无法消除。 而且如今面对突然出现的魏军,他还要有求于对方,这让心中早对李旭恨意满满的林逸更是恨不得将那李旭扒皮抽筋,挫骨扬灰。 我林逸何时受过这般羞辱? 心中恨极,林逸锵的一声拔出佩刀,狠狠劈下。 刚刚换上的一张新几案又被劈成了两半。 “李旭,日后我誓要杀汝!” 将腰刀缓缓归于刀鞘之中,林逸俊朗的脸上浮现着浓浓的怨毒,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自语道。 帐外值守的两名亲兵听到里面的动静对视一眼,缩了缩脖子,就当什么都没听见。 片刻后,里面传出林逸恢复了冷静的声音: “来人,将这封拜帖送到三水县衙交给关中北道巡抚刘健,就说本侯今晚登门拜访。” 亲兵急忙进入帐中,捧着一封林逸刚刚写好的拜帖匆匆出了军营,向着三水县城而去。 …… 三水县衙,刘健的签押房内,刘健和李旭正相对而坐,面前都摆着一杯清茶。 刘健虽然升官成了关中北道巡抚,但是朝廷也没有给他建造单独的巡抚衙门,还让他继续兼着三水县令的差事,所以只能继续在县衙办公。 李旭并非一身戎装,而是一身轻薄的白色夏季轻袍,头上玉冠束发,显得飘逸潇洒,更加的卓尔不凡。 虽然乡勇营刚刚才有惊无险的结束了和朝廷平叛大军的对峙,但是李旭脸上却是云淡风轻的,丝毫看不出什么紧张焦虑。 刘健端着茶杯,盯着李旭看了半天,一言不发,看的李旭都有点毛毛的。 “我说刘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这样看着我挺吓人的。不知道还以为你老人家撞客了呢。” 李旭端着茶杯呷了一口,笑嘻嘻的看着一言不发的刘健道。 撞客就是撞鬼的意思。 刘健叹了口气,放下茶杯,看着李旭道:“我自诩不是一个心眼不明之人,可是我发现有时候却看不懂你。” 李旭笑道:“我这么简单淳朴的一个乡下少年,一眼就能看到底,怎么会看不懂呢。” 刘健没有理他的话,而是看着他道:“若说你鲁莽冲动,可是你又处处识大体,知进退。可是若说你老成稳重,可是你今日做的这事情又让人十分不解。李旭,你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我总感觉你身上有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那个秘密其实才是导致你行事风格这般矛盾的根本原因。” 刘健的话让李旭心中猛地一跳,难道是刘健发现了什么端倪不成? 可是他仔细观察刘健的神情,好像并没有那种已经洞悉自己秘密的感觉,更像是随口那么一说。 不过饶是如此,对于刘健的敏锐李旭还是产生了一丝警惕。 他压住加快的心跳,依然笑嘻嘻地道:“刘叔你还真说对了。我还真有一个大秘密。” 刘健闻言也露出了好奇的表情来看着他。 “刘叔,其实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我还能召唤天兵天将为我驱驰。就连我这一身武艺都是上天赐予的,所以我才敢做很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刘叔,这可是我的大秘密,只告诉了你一个人,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看着李旭一脸认真地说着这些小孩子听了都不会相信的鬼话来糊弄自己,刘健没好气的白了李旭一眼,冷哼一声道:“还召唤天兵天将?还上天赐予你武艺,你咋不说你是二郎显圣真君呢?” 李旭无语,心中却暗乐。 果然说真话是没人相信的。 刘健吐槽完了之后正色问道:“你今天故意激怒林逸到底是个什么想法?若是真的有什么打算,我可以替你参详一番,查漏补缺。” 刘健是宋氏的人,李旭是他保举上去的,又是宋氏想培养起来的军方种子,所以他跟李旭目前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对于李旭今天故意安排乡勇营跟林逸的人马对峙这件事,刘健知道后很是惊诧,旋即又有些不满。 但是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找李旭,也没有出面去调解,更没有按照林逸的命令去拜见他。 他就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似的,任凭事情发展。 对于李旭,刘健是信任的,相信他这么做一定会有自己的理由。 林逸虽然是朝廷派来的平叛大将军,名义上是可以节制他这个巡抚的。 但是刘健也有自己的立场和底气。 林家和宋氏不对付他自然是清楚的,所以必须要跟李旭保持一致立场。 他相信李旭一定会来找自己解释这其中的缘由的。 虽然听说两军差一点就打起来的时候他也是紧张万分的,很想立刻出面调解,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李旭。 李旭果然来了,没有让他失望。 李旭看着刘健探询的目光,沉吟一番后道:“刘叔,我如果说是年轻气盛就是看那林逸不顺眼才这么做你肯定不相信。” 看着刘健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李旭又继续道:“其实,我这么做只是不想让林逸把我们这支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人马给当成炮灰消耗了。 他是林家人,肯定也知道我是刘叔你保举的人,所以就算没有今天这一出,他日后也会找借口来炮制我的。炮制我就等于是对付宋氏,这一点刘叔应该看的很清楚。既然立场不同,利益不同,注定了要撕破脸,那就索性从一开始就摆出咱们的态度来告诉他我们不是可以任凭他揉扁搓圆的软柿子。 现在看来,我的目的达到了,他林逸果然不敢冒着两军火并的巨大风险。至于日后的事情,谁知道,兴许用不了多久他还得跪在我面前求我饶命呢。” 看着一脸笃定的李旭,刘健默然。 李旭虽然今日的行事极其大胆狂妄,但是说的话却很有道理。 刘健自然明白他说的是对的,只是终究不符合他们做事的风格。 门阀之间,政敌之间就算彼此视为仇寇,暗地里如何血腥厮杀,互相算计,但是表面上却都是笑脸相待。 只是到了李旭这里,表面上的事都不愿意做,而是直接掀桌子,这让刘健这种喜欢谋定后动的文官很不习惯很难适应。 片刻后,刘健看着李旭叹道:“虽然你说的在理,可是今日撕破了面皮,就等于彻底得罪了林逸。他毕竟是朝廷钦授的平寇大军主帅,你们二人不合,这平叛的事情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啊。” 李旭闻言轻轻一笑道:“刘叔,不管那林逸心中如何恨我,但是却根本拿我没有办法。而且还会有求于我。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他应该会很快来拜访你的。” 刘健惊讶道:“拜访我?” 李旭点点头道:“想要托你安抚我,目的还在于借兵。” 话刚说完,刘健还没反应,就听外面有刘健的长随刘全的声音道:“老爷,林逸林大将军派人送来拜帖,说是要晚上来拜访你。” 刘健看向李旭,深深看了他一眼,叹道:“看来一切都在你的计算之中啊。”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尊严在火炮的射程之内 李旭听到刘健的话,心中好笑。 算计什么的是不存在的,自己这么单纯的一个人,敢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恃无恐。 其他人畏惧朝廷,畏惧上官,唯唯诺诺,那是因为己身的富贵生死都操于别人之手,自然顾忌重重。 但是李旭不同,只要他不爽了,随时可以辞官造反,然后将那个让自己不爽的人按在地上摩擦。 尊严地位都是处于火枪火炮的射程之内。 但是这些话自然不能跟刘健说,所以笑笑就当默认了。 被人认为是城府深沉总比当成老实人要好一些。 刘健让刘全将林逸送来的拜帖拿上来,看过之后递给了李旭。 李旭微微有些诧异,但是还是打开看了。 看完后抬起头看向刘健笑道:“刘叔,这林逸是要以汉中侯的身份来见你,难道是想要以爵位压人?” 刘健道:“林逸是先帝御笔亲封的‘林家麒麟子’,异常的心高气傲,林家又与宋氏一向不和,自然不会以后辈之礼见我。若是以官身来见,又恐有倚势凌人之嫌。若是如你所言,他有求于我,那只能以爵位身份登门,既能显出他的尊贵,又不至于太过公事公办。” 李旭听得无语,至于么? 就上门见个面,讲究这么多,真是脑阔疼。 看李旭脸上的表情,刘健就知道他心中所想,微微一笑,趁机劝道:“朝堂官场之中的应酬往来本就有许多微妙之处,其中的分寸都是需要细细体会和把握的。以后你的身份地位越来越高的时候,这些微妙之处你就会越有体会。这比起军中来的直来直去要复杂许多,你要仔细的揣摩体会。” 李旭本就不耐这些,便问道:“有没有人能够超脱这些羁绊?说话做事都能直抒胸臆,不用顾忌这个顾忌那个的?” 刘健摇摇头道:“没人能超脱,就是贵为天子,也不能随心所欲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且身份越尊贵,说话行事更要谨言慎行的。” 李旭撇撇嘴道:“这种天子当的也是没啥意思。” 听他吐槽天子,刘健面皮抽抽了一下,露出了一个无语的表情。 谁不知道当今的秦国皇帝还是个小孩子,朝堂大政都掌握在太后宋氏和首辅宋牧兄妹手中。 刘健又是宋家兄弟的连襟,自然也是宋党。 李旭当刘健的面吐槽天子,那就相当于指着和尚骂贼秃。 刘健自然不会跟他计较的,所以只是提醒他以后别在别人面前乱说,免得招来麻烦。 李旭知道刘健是一片好意,嘴上答应,心中却在想若是将来有一日我当了皇帝,那一定要做一个想说啥就说啥的皇帝。 皇帝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懂爱恨情仇,该笑的时候就大笑,该哭的时候也别忍着。 生气了该骂娘就骂娘,愤怒了想砍人就砍人,活的舒舒服服的,但求一个念头通达,心中舒畅。 如果当了皇帝还得谨小慎微看别人的颜色,那这个皇帝当的有啥意思,还不如当个乡下土财主来的舒服。 哼,以后谁让老子不舒服,老子就让他全家不舒服。 李旭正在进行疯狂的心理活动时,刘健却问道:“对于林逸的拜访,你有什么想法?” 李旭回过神来笑道:“人家是来见刘叔你的,我能有什么想法啊。” 刘健道:“你都说了他是托我向你借兵的。那这兵到底借还是不借,最终还要看你自己。你既然已经料到他会来找我,那肯定心中已经有了章程。” “只是我有些好奇,你怎么知道他会来借兵的?两万大军对付高胡子的贼军应当足够了啊。难道是出现了什么变故?” 林逸的先锋大将林风在宁县附近被人伏击大败而归的消息刘健自然是不知道的。不过李旭在来见刘健之前就已经收到了谭纶派人送来的战报。 李旭随便编了个理由,说是自己派出去巡逻的乡勇营斥候亲眼看见了大败而归的秦军骑兵,所以他猜测是林逸的先锋人马轻敌冒进吃了败仗,所以才会推测林逸会突然撤兵,进而来找自己借兵。 刘健闻言大吃一惊,愕然道:“平叛大军竟然已经败了一仗?这实在让人料想不到。” 李旭道:“我猜测是高胡子贼军那边肯定得知了朝廷大军出发的消息,提前设好了埋伏,结果林逸的人轻敌冒进所以才会惨败而归。不过以贼军的实力就算包围了朝廷大军,也无法轻易的击败他们,所以我认为这其中定然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原因。而且这个原因可能会很惊人。” 事情的真想李旭自然是清清楚楚的,但是却依然做出一副努力推敲的认真表情,虽然提出了一个方向,但是却又没有具体说明。 大家都是聪明人,说的太过清楚,就算是以猜测的名义,也有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还不如点到为止,将自己想要的那个答案经由别人的嘴巴说出,那就成了大家讨论出来的结果了。 合情合理。 刘健闻言,皱眉沉思片刻后道:“高胡子贼军背后有魏人支持怂恿,而这次朝廷出动的羽林左卫也是御林军中的精锐,林逸又不是一个庸将,手下的将领也没有平庸蠢材,就算轻敌冒进中了埋伏,但是能够重创他的先锋大军,绝非高胡子贼军能够轻易做到。所以,你说的这个变数极有可能是魏人也参与了其中?” 说到这里,刘健一脸担忧。 李旭点点头道:“刘叔分析的很有道理。除了魏人派出精兵秘密参战,我想不出其他更合理的理由来了。也只有魏军出现在延安府才会让骄傲自负的林逸愿意屈尊来拜见刘叔你这个小小巡抚,才愿意容忍我这个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小小县尉。” 刘健闻言脸色一下变得严肃起来,起身在地上来回踱着步子,皱眉思索起来。 若是真有大规模的魏国精锐军队出现在秦国腹地,那刚刚稳定下来的关中北道的形势又将会重新陷入动荡之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人不负我我不负人 看着刘健沉思不语,李旭心中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刘叔,你说如果真的是魏兵参与其中设伏败了林逸的先锋大军,那么林逸会不会将这件事上报朝廷?” 刘健闻言停下脚步,看着李旭,沉吟一番后缓缓摇头道:“按照林逸的性格来说他极有可能会隐瞒不报。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挂帅出征,若是刚出征就打了败仗,这对他,对整个林家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一旦报上朝廷,恐怕弹劾林逸,甚至弹劾他父亲宁国公林如海的帖子都会堆满了陛下的御案。” 李旭又问:“那如果知情不报,是什么罪过?” “知情不报,贻误军机,同样是大罪。” “那若是我们将林逸打了败仗又隐瞒不报的消息捅到朝廷去,那么朝廷会不会撤换林逸,押回京城待罪?” “按理说会如此。不过宁国公不会同意,宋相同样不会同意的。” 李旭就有点纳闷了,林家和宋氏不是政敌吗? 林逸倒霉,宋氏难道不是喜闻乐见吗? 刘健看出来了李旭的疑惑不解,解释道:“林逸能够挂帅,本就是朝堂各方协商的结果。再加上林逸本身的地位以及宁国公的威望,朝廷也不可能轻易治罪的。况且,临阵换将,本身也是大忌。而且军中将领大多都是宁国公林如海的门人部将,就算撤换了林逸,再派一将恐怕也是林如海的人。再者,若是真有魏人参与其中,那形势如此急迫下,朝廷也不会同意换将的。” 李旭明白了,心中暗骂政治果然是互相妥协的游戏。 刘健都这么想,作为首辅,秦国实际上的掌舵人的宋牧自然也会这么想。 无论内部斗争多么激烈,他们终究要是要以秦国的整体利益为重的。 李旭虽然有点失望,但是却对刘健以及宋牧这些人有些佩服。 无论内部如何斗争,但是毕竟还是有底线的。 有底线的人终归比起那些没有底线的人更值得信任一些。 向朝廷打小报告这种事他其实也是随口一说,试探一下刘健而已。 若是真想收拾林逸,哪里还需要朝廷上来回扯皮,直接给他设一个口袋,大炮火枪架起来一通喷射,到时候不死也残了。 只是还没到那个鱼死网破的时候,李旭不愿意罢了。 不过看到刘健对于魏国人出现这件事如此的担忧,李旭忽然觉得是不是让谭纶顺势打起魏军的旗号来吸引朝廷的注意力? 想想,若是秦国腹地出现了魏军的旗帜,那么边境上的秦军肯定会坐不住的,一定会尽快的寻找机会跟魏军决战。 打败魏军之后迅速班师回援平定内部。 到那时候,秦军就算胜了也是惨胜,就算最后平定了高胡子之乱,那么也会元气大伤。 那时候就是自己正式开始掌控秦国的时候了。 李旭越想越觉得应该这么做,打定主意一会回去之后就给谭纶写信。 刘健看李旭沉默不语,以为他对于自己的话有些想不通,于是耐心地劝道:“旭哥儿,虽然不能以此事撤换林逸,但是既然林逸有求于你,那也是你立功的机会。林逸首战大败,手中兵力不足,士气下降,正是借重你的时候。若是我们操作的好,这一战过后让你封爵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看李旭看了过来,脸上带着笑意,刘健意外李旭心动了,又接着劝道:“若是你这一战能协同林逸平定贼军之乱,到时候京城有宋相帮衬,就算是封个侯爵也极有可能。而且我看你跟小鱼儿的关系也是进展神速,到时候你若有了爵位,太后那边肯定也会点头同意你们的事情的。” 李旭心中不以为然,就算没有爵位,想娶小鱼儿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别说小鱼儿了,到时候只要我坐上那个位置,想娶哪个姑娘都只有我愿不愿意的事情,根本轮不到别人置喙。 不过他还是假装露出了希冀向往的神色:“刘叔,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李旭也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人。身为秦人,自然要以秦国的利益为重。林逸想要借兵可以,但是我有条件。” 刘旭神色一松,急忙问道:“什么条件?只要不太过分,我会劝说林逸全部答应的。” 李旭道:“第一,乡勇营的将士都要我来亲自指挥,林逸若有任何行动需要配合的,必须先知会我,我同意之后才行。” “第二、乡勇营的将士训练时日太短,兵甲器械都不足,请林大将军支持可装备一万人的兵甲器械以及三十万支羽箭。 【领红包】现金or点币红包已经发放到你的账户!微信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领取! “第三,乡勇营的将士战力不如御林军精锐,只能与高胡子贼军交战。若是遇到魏军,那只能由御林军应付。但是我可以保证绝对不会让高胡子贼军再度南下关中的。” “第四,按照乡勇营的奖赏规矩,每次开拔之前必须要先每人发放十两银子的开拔银子。如今我乡勇营有一万之众,那就需要十万两的银子作为开拔费。这笔钱希望林大将军能够帮忙解决。” 李旭一口气说完之后就看见刘健瞪大眼睛看着自己,那表情很是无语加无奈。 “你这那是什么条件啊,根本就是趁机敲竹杠嘛。” 李旭笑呵呵道:“刘叔,不瞒你说,我就是敲竹杠。他林大将军若是答应那自然最好,如果不答应那也没啥。反正你跟他说过就行。” 刘健无奈道:“他不答应你真的没啥?” 李旭郑重地点点头道:“那当然了,我一向是个以大局为重的人。就算没有开拔银子,没有精良的兵甲器械,我也会义无反顾地带着乡勇营的弟兄们上阵杀敌的。只是乡勇营的兄弟毕竟成军时间太短,兵甲器械又不足,士气又不够高涨,若是被高胡子贼军不小心给冲乱了,又一不小心让高胡子贼军和魏军合流,那我就没啥办法了。” 刘健闻言更是无语,你这叫没啥,就差**裸地说要是不答应就放开口子让林逸的人马陷入贼军和魏军的合围了。 半晌,刘健无力地点点头道:“好吧,我会尽力劝说林逸答应这些条件的。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真的以大局为重,毕竟宋相和宋大人都很看好你的。” 李旭听出来了,眼下之意是让自己将来竹杠敲成功后要好好配合林逸,不要让宋氏也跟着坐蜡。 “刘叔,我是个单纯的人,这你是知道的。只要人不负我,我就不会负人。” 李旭一脸无辜地说道。 刘健捂着额头低头不语,挥挥手让他滚蛋,自己则安排晚上林逸拜访的接待之事。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介莽夫 三水县衙,后衙。 林逸只带了几名亲兵,一身便衣来拜访刘健。 刘健设宴招待,只是林逸却没有多少心情饮宴,再加上以他的性格也不喜欢跟人虚与委蛇,因此随便敷衍了一下,刘健便让人撤掉了宴席。 长随刘全送上两杯清茗之后便告退,关上房门,和林逸的几名亲兵远远候着。 两人相对而坐,林逸不擅长也不喜欢拐弯抹角,很快就道明了自己的来意。 刘健有了李旭的提醒,自然也不意外,低头呷了一口茶水,抬眼望着林逸,沉声问道:“林侯刚刚出征便要借兵,可是出了什么变故?” 看见林逸欲言又止的表情,刘健又补充道:“若是林侯不愿意如实相告,这个忙下官恐怕也帮不上。” 林逸闻言微怒道:“刘抚台,乡勇营虽是地方编练,但是无论如何也是朝廷的军队。本侯这个平寇大将军,本来就有节制关中各县所有兵马的权力。若非李旭小贼跋扈狂妄,不知尊卑,不尊朝廷纲常,不敬军法森严,岂会有今日之风波?” “本侯今日前来,并非向那狂妄小贼服软,只是不想因此事伤了林宋两家的和气。若是本侯今日真的镇压了三水县乡勇营,就算是宋相知道了也不会以此事怪罪于我。” 言下之意是说自己今天没有下令大开杀戒,那是因为看在宋氏的面子上。自己本来就有调度关中各县兵马的权力,今天来也不是什么借兵,只是打个招呼,给宋氏面子,也给刘健面子,让刘健给李旭说说,让他好好配合自己。 否则的话恐怕就要动真格的了。 听着这话里话外带着的威胁之意,刘健心中也很不爽。 早都听说林家这位“麒麟子”高傲异常,眼高于顶,今日一见果然让人就不舒服。 明明是有求于自己,偏偏还这样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真是让人生厌。 刘健很想一拍桌子大喊一声:“送客”,让这厮赶紧滚蛋。 但是他毕竟是文官,不能像李旭那样动不动就掀桌子,体面还是要有的。 刘健脸色一冷道:“既然林侯有朝廷钦命,那又何必来找下官分说?关中各县兵马都由林侯节制调度,那林侯尽管下令调动就是。” 林逸闻言脸色一滞,自然听出了刘健话中的讽刺不满,心中尴尬的同时也是有些恼怒起来。 若非本侯顾全大局,今日就镇压了李旭那狂妄小贼,何必要来找你一个小小巡抚? 不过他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所以也还是尽量压住怒气,道:“刘抚台,今日的事情你也清楚,并非本侯倚势凌人。本侯听说那李旭是刘抚台保举推荐的,想必对于你的话还是能听进去的。只要他能够好好配合本侯剿匪平乱,按照本侯的调度用心做事,那今日的事情本侯可以不再追究。若是立功,本侯也会向朝廷给他请功的。” 刘健一听,心中更是生厌。 敢情这位以为自己不追究今天的事情别人就会对他感恩戴德吗? 李旭的性子他多少也了解了一些,吃软不吃硬。 你若是对他好好说话,兴许他还愿意给你一个机会。 但若是想用这种空口白话,连哄带骗一毛不拔的手段来应付他,回头还要他对你感恩不尽,那李旭不当场拔刀砍人就已经算是很有礼貌了。 今天的事情不再追究? 李旭那小子既然敢搞这么大的一场风波出来,他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后果。 你用别人根本不在乎的事情来威胁他,真的不是来搞笑的吗? 刘健自己是寒门子弟出身,平时说话做事都很懂得分寸,所以对于林逸这种豪门子弟高高颐指气使的那种做心中十分的厌恶。 有求于人还摆出这样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着实可恨可厌。 他冷哼一声:“林侯,李旭虽然与下官熟识,他担任三水县尉一事上下官也的确提供了一些方便。不过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员将才,下官不过是为国举贤而已。 他上任之后,三水县乡勇营也是他一手从无到有组建而成,所有的兵甲器械乃至粮草军饷都是三水县自行筹集,朝廷从中没有半分支援。两次大败贼军保卫乡梓,稳定了关中北道的形势,使贼军不敢继续南下,才因功升为讨贼大使,得了一个六品忠显校尉的虚衔。说起来,下官心中都为他有些不平,功高酬薄,岂不是让有功之臣寒心?” “林侯的话下官无颜转达,还请林侯另请高明,或者直接下令给李旭,若是他违抗军令,林侯自然可以用军法处置他。就算没有了本县的乡勇营,关中北道十三县都有编练乡勇营,林侯也完全可以抽调其他县的人马来配合林侯行动。” 刘健语气平静地说完,端起茶杯低头喝茶,不再看向林逸。 这就是送客的意思了。 林逸大怒,霍然起身,双目怒视刘健,对方却看都不看他一眼,最终重重地冷哼一声道:“刘抚台今日之言,本侯记住了。待到来日班师回朝之后,定然要去宋相府上请教一番的。” 说完,一甩袍袖气咻咻的打开门走了。 刘健抬起头来看着林逸怒气冲冲的背影,面带不屑,摇头自语道:“过刚易折,什么麒麟子,不过一介莽夫而已。” 至于林逸最后走的时候留下的那句要找首辅宋牧告状的话,刘健完全就无视了。 两家的政治立场不同,宋牧又是何等地位,一个林家的小辈再怎样愤怒也不足以影响到宋牧的态度的。 宋牧可不是那种和稀泥的宰相,表面上看着儒雅斯文,但是手段却是极其的果断狠辣。 若非如此,宋氏也不能以外戚的身份把控秦国朝堂数十年。 不过想到李旭之前提出的四个条件还没来的及开口,刘健又无奈地摇摇头。 林逸这样的人,觉得能亲自前来拜会自己一个小小巡抚都算是已经很给面子了,那四个条件根本提都不用提的。 不过刘健刚才说的那番为李旭抱不平的话的确是真心话。 想了想,刘健来到书房,提笔开始写信。 虽然林逸今天没有正面承认首战失败的事情,但是刘健却也从他的反应上得到了确认。 他要把这个事情告诉首辅宋牧。 相信以宋牧的手段,用这件事做文章的话肯定可以从林如海手中榨取不少好处的。 既然从林逸这里榨不出好处,那就从他老子那里下手。 到时候这些好处再分李旭一些,也算是弥补对他的亏欠了。 写好信后,又检查了一遍,最后装入信封,封上火漆盖上印章,唤来刘全让他派人送到京城去。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啥叫缠绵啊? “小青自从与那张公子一见钟情后便私定终身,日日缠绵。不过时日一久,这张公子就日渐消瘦,形销骨立,眼看着奄奄一息,就要撒手人寰。小青忧心不已,便来寻白娘子去看。白娘子姐妹情深,便去看了。回来告诉小青说若要张公子活命,她便不能再和张公子在一起。” 李旭随意用一根锦带在脑后松松地束着头发,手中端着的琉璃盏之中盛着琥珀色的冰镇葡萄酒,躺在葡萄藤下面的廊架下的竹制躺椅上不时啜饮一口葡萄酒,说着自己印象中的新白娘子传奇。 旁边三个身穿轻纱襦裙的少女围坐在他面前,三双素白柔荑支着下巴认真听着。 正是郁瑜、李琴和小艾琳三人,分别穿着湖绿粉白以及淡黄色的襦裙。 手中也都端着一盏葡萄酒,却因为专心听李旭讲故事都忘了喝。 李琴知道郁瑜是自家二哥的红粉知己,而且身份贵重,极有可能是未来的嫂子,虽然心中感觉复杂,但是面对活泼开朗的郁瑜的主动示好之下,两人的关系也是飞速升温。 小艾琳更是不用说,社交小达人的技能拉满,只要自家老板身边的女孩子都能很快对她产生好感。 三女很快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闺蜜了。 借着这层关系,郁瑜理直气壮的住进了天上人间的后院,美其名曰要跟自己的好姐妹住在一起。 李旭自然无所谓,毕竟他可没有受过那些繁文缛节的影响。 也不知道郁瑜怎样搞定的刘健夫妇两人,反正郁瑜是顺利的搬了进来。 家里房子多人少,郁瑜又和自己的关系突飞猛进了。 作为前世和女朋友同居过的男人,李旭并没有太过激动。 不过郁瑜能搬过来,虽然不代表他想干啥就干啥,但是亲亲小嘴搂搂小腰,帮着她不时地检查一下身体的发育情况还是不错的。 白天里大家各忙各的,艾琳和郁瑜都跟着李琴在酒楼帮忙。 郁瑜从小练武,根本没有接触过这些商贾之事,面对着酒楼中繁琐的各种事情,不仅没有不耐烦,反而兴致勃勃。 天上人间自从开业这几天一来一直人气旺盛,一跃成为三水县生意最好人气最高的酒楼,甚至远远超过了当初沈一秀的“凌云楼”。 除了菜品味道好,烤肉很受欢迎之外,许多食客都是专门奔着经常在店里面弹琴的张明蓉来的。 张明蓉人长得漂亮,又弹的一手好琴,性格又娴静大方,自然很快就拥有了一区拥趸。 不过这些人也知道天上人间是李旭的产业,也没人敢头铁的去耍流氓搞纠缠那一套。 每天就来喝酒吃烤肉听张明蓉弹琴,倒是颇有些像李旭前世那些追星的理智粉。 而且酒楼里面的那些美貌侍女也不少,就算去了只能吃饭听曲,那也是赏心悦目秀色可餐。 所以酒楼这几日的生意是一天赛过一天,李琴虽然忙个不停,但是心里面却是感觉极为充实的。 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有点职场精英女白领的感觉了。 李旭对这一切都是乐见其成,乐呵呵的当个甩手掌柜的。 今日跟刘健聊完之后回到家里,吃过饭后,觉得屋子里闷热,便让人搬了几把藤椅放在了葡萄藤下面的廊架上,在小几上摆上葡萄酒和绿豆糕等解暑之物。 郁瑜跟李旭的关系突破那一层之后,只要李旭在家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黏着李旭,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紧挨着李旭坐着,然后旁边是小艾琳,李旭的另一边则是李琴。 四人说着闲话,先是说了一下酒楼今日的一些趣闻,郁瑜又有些担心的提到了今日乡勇营跟御林军对峙的事情。 郁瑜担心林逸心高气傲,又是宁国公的长子,自己又是羽林左卫大将军,怕李旭吃亏,问李旭要不要自己给姑姑写封信让她帮忙把这件事给压下去。 李旭摆摆手说不用,自己能处理好。 郁瑜虽然还说不放心,但是也没有再追问。 她的印象中,李旭从来不是那种无的放矢的人,既然他说没事,那多半就没事。 岂不知李旭根本就是无欲则刚,早就打定了主意迟早要当反贼的。 李琴也有些担心,虽然不知道郁瑜的姑姑是哪位,但是也知道肯定是能通天的大人物。 再想到自家二哥那神秘的身世背景,她也没有过于担心。 小艾琳自然心知肚明,但是啥也不说,只是笑嘻嘻地两只大眼睛滴溜溜地在两女脸上打转,不知道在心里琢磨什么。 李旭为了转移两女的注意力,瞅见了头顶浓密繁盛的葡萄藤,便顺势给三女讲起了故事。 说是一条毒蛇藏身于葡萄藤之中,然后将口中毒液掉入在葡萄架下面吃饭的男子碗里,男子吃了之后被毒死,结果其妻子被县官认为是谋害亲夫的凶手,要判处斩刑。 即将行刑的时候,天空乌云蔽日,狂风四起,围观的人都说这女子必然是被冤枉的,纷纷要求县官重审。 县官只能重新勘察现场,结果在葡萄藤中发现了隐藏的毒蛇,女子这才洗刷冤屈。 这个故事也是李旭之前不知道在哪里看过的,随口讲出,把三女吓的都要让人立刻翻一下葡萄藤里面有没有蛇。 直到李旭再三保证每天都有人检查之后这才作罢。 三女被李旭吓了一跳,一致要求他重新讲一个故事,但是不许再吓人。 李旭想了想就按照自己的印象将新白娘子传奇给简单讲了起来。 讲到小青跟张公子睡觉后张公子一病不起的时候停了下来,三女都等着听下文,都催着李旭继续将。 郁瑜挨着李旭最近,一着急抱着李旭的胳膊直晃,催着李旭赶紧讲不要卖关子。 李旭的胳膊被温香软玉包裹,触感很是美妙,不由的呵呵直笑,就是不说。 李琴不好意思跟郁瑜这般撒娇,却也看着李旭眨着眼等着下文。 倒是小艾琳却一脸不解地问道:“公子,你说张公子和小青日夜缠绵,那到底是个怎样的缠绵法?还有啊,那白娘子和许仙都结成夫妻了,也睡了那么多次,为什么许仙没有跟张公子一样生病呢?” 李旭听得直想捂脸,这种问题哪能当面问啊,这么多人呢。 要是真想知道,回头本公子好好给你亲身演示一番也行啊。 李旭瞅了一眼李琴,发现她虽然脸上红红的,但是明显也露出了好奇的表情。 郁瑜也是一样,两只杏眼瞪大,一副求知欲很强的样子。 李旭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不该讲这个故事,好像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啊。 这些姑娘们还小,还不到可以听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段子的时候。 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忽然管家来报说是老家有信送来了。 老家就是基地的代称,那肯定是谭纶派人送信来了。 李旭立刻起身,借口要去处理事情,改日再继续讲。 三个少女都是一脸不情愿的表情,嘟着嘴说李旭吊人胃口,断章断的太可恶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新的军制 李旭看完谭纶的信之后,笑了起来。 因为信中说了两件事,第一件是说这次打宁县县城收获巨大,已经具备了再次扩军的条件。 谭纶建议将现有的军队一下子扩充到四万人,其中包括五千骑兵和三万步兵,炮兵和辎重营再占上五千名额。 剩下的一万名额全部召唤农民,从中挑选出两千人编练成民兵 李旭自然没有意见,他巴不得多暴点兵,这样很多事情做起来就从容多了。 第二件事谭纶建议说取消之前的决定,改成冒用魏军的旗号,这样更容易吸引秦国朝廷注意,能更好的调动秦军。 谭纶还说自己已经派人将击败秦国御林军的消息散播了出去,并且刻意放出风说是有意联合高胡子一起抗秦,想必用不了多久高胡子就会派人联络他。 李旭没想到谭纶竟然跟自己想到一处去了,心中高兴,自然也没有意见。 最后谭纶还给李旭献了一条计策,这条计策若是成功,不仅可以极大地削弱秦国的军力,李旭还能趁机一跃成为秦**中的新秀实权人物,名正言顺的掌控关中北道各县。 李旭仔细推敲之后认为非常可行。 很快给谭纶写好回信,派人送了出去, 李旭回到书房,吩咐护卫守在门口,谁也不许打扰他。 待一切交代妥当后,李旭点开系统面板,开始了扩军的工作。 李旭按照谭纶的建议,将骑兵扩充到了五千,其中一千枪骑兵和四千轻骑兵。 三万步兵里面,火枪兵从一个营扩充到了四个营,共六千人。 重甲步兵也扩充到了整整一个营一千五百人,将来会单独变成一个重甲步兵营。 藤盾兵也扩充到了一千五百人,将来单独编成一个突击步兵营。 掷弹兵扩充到了一千五百人,将来单独编成一个掷弹兵营。 弩兵也扩充到了一千五百人,单独编成了一个弩兵营。 剩下的依然是长枪兵和弓箭兵按照一比一的比例组成的步卒营。 最后炮兵扩充到了一百五十个炮兵小组,其中包括八十门鹰炮和六十门长重炮以及十架神火飞鸦。 将四万士兵补齐之后,又将剩下的名额全部用来召唤农民,其中的男女比例是七比三,男性占多数,这也是为了将来扩充民兵队伍以及扩充辎重营做准备。 在系统上搞定这一切之后,李旭忽然觉得自己现在用的这些军队的编制已经有些不合时宜了。 军队越来越多的话,以前以营为基本单位的编制在实际指挥和作战中会有许多的不方便。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那些主角穿越回古代往往会按照现代的军制去组建军队,有些人就会觉得看的别扭,喷作者这是毒点。 其实按照李旭的理解,军队编制这种事情都是根据战争形势以及武器以及社会发展等各种因素不断变迁的。 热兵器时代的各**队普遍都采用了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编制,那是因为这种编制更适合热兵器时代的战争需求,方便指挥以及作战。 如果到了热兵器时代,还以冷兵器时代的各种军制来组建军队的话,不光是称呼别扭,而且也会引发许多的问题。 军制都是不断变化的,以适应战争形势和战场需求为准则,而不是随心所欲的。 当然了,如果在冷兵器时代,搞出这种现代军制的话的确会显得很违和。 除了这一点,很多人还觉得军师旅团营连排班这些东西好像都是现代词语,其实不然,这些词语在古代早就出现过。 比如说师和旅在西周的时候就出现在军制中,师比旅大,指挥一师的将领就叫做师长。 旅的主将却是被称作旅帅的。 李旭的军队以后注定是要以火枪火炮为主的,若是沿用冷兵器时代的军制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对于李旭自己来说指挥起来也会感觉到别扭。 所以,他考虑一番后准备在这次扩军完成之后重新整编军队,采用新的军制,以更好的适应当下的需求。 想到就坐,李旭找来纸笔在桌上写写画画,很快就将新的军队编制和指挥体系给勾勒了出来。 按照李旭的设计,四万人的军队将全部编成一个军团。 自己自然是军团长,也就是主帅。 军团下设一个参谋部,谭纶自然是总参谋长,配备若干名参谋以及传令兵和一个五百人直属侦察营。 再下面,六千火枪兵编成一个火枪师,下设两个火枪团,每个团三千人,也就是两个营。 每个营一千五百人的编制暂时不变。 五千骑兵编成一个骑兵师,分成两个骑兵团,每个团两千五百人。每个团其中包括一个五百人编制的枪骑兵营。 另外,一千五百人的重甲步兵营以及一千五百人的藤盾兵营和一千五百人掷弹兵营以及一千五百人的弩兵营共六千人编成一个重装突击师。 炮营改成炮团,编制为三百门火炮。 缺少的火炮以后再补上。 【看书领现金】关注vx公 众号【书友大本营】 看书还可领现金! 剩下的一万八千名轻步兵则编成了两个轻步兵师,每个师九千人,分成两个团,每个团三个营。 轻骑兵师就是长枪兵和弓箭兵搭配组成的常规步兵。 除了以上的正兵之外,李旭还打算组建一个六千人的后勤师,以及三千人的民兵团。 虽然现在后勤师和民兵团无法满额,但是先把架子搭起来,以后再补充也就方便多了。 编制变化之后,各家军官的称呼也要随之改变。 师就是师长,团就是团长,营的话就是营长。以前的大队长和中队长以及小队长的称呼也要随之改变,换成耳熟能详的连排班长。 伍长也换成副班长。 李旭目前没有采用旅的这一级编制,因为感觉没必要。 他的军队指挥体系非常的扁平化,李旭这个主帅不在的时候,日常训练以及作战都暂时由参谋长谭纶负责。 各师师长以及炮团和民兵团的团长都直接向谭纶汇报。 下面的就按照层级逐级汇报负责。 虽然这个框架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补充,比如说从团级到师级单位都需要配置直属分队,但是李旭没有却没设置。 李旭也想过,但是目前还是先把架子搭起来,以后再补充也不迟。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不拿巡抚当干部 新的军制框架搭起来后,李旭又根据自己前世掌握的知识,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增减修改,一直忙活到大半夜才基本搞定。 等他忙完要睡觉的时候,门口的护卫才禀告说是郁瑜和李琴都来找过他,一个给他过来送可以驱蚊的艾草制成的线香,一个给他送来宵夜。 两人知道李旭在忙,也没有打扰,放下东西在门外等了一会又悄悄离开了。 李旭心中温馨,让人将郁瑜送来的艾草香点上,又把李琴送来的宵夜吃的一干二净,这才在小艾琳的服侍下洗了脚上床睡觉。 第二天跟三女一起用过早饭之后,李旭来到县衙,还没进入自己的县尉小院,就被刘全给请了过去。 李旭一看到刘健的表情,就笑着问道:“刘叔,看你的样子就知道昨天跟那林氏麒麟子不欢而散,对吧?” 刘健摇头道:“林逸那种人不到山穷水尽之时是不可能低头的。我听说他今天已经派人去召集关中北道其余十二县的县令和县尉了,显然是想让这些县给他凑出一笔钱粮和人马来使用。” 李旭惊讶道:“这小子是不拿刘叔你这个巡抚当回事啊,直接越过你这个巡抚大人,他这是要干啥?真是够狂妄的,要不是小侄这就点齐人马去火并了这厮?” 刘健瞪了他一眼道:“你小子怎么总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态度啊?林逸昨日在我这里受挫,在没有走投无路之前是不可能再来找你我二人的,只有想办法从其他县入手了。我叫你来是给提个醒,到时候林逸如果要调动其他县的乡勇,你到时候别跟他顶牛,随他去就好。” 李旭呵呵一笑道:“刘叔,其他十二县的乡勇营要是能用,赵彪那群贼军能够在关中北道这么嚣张?林逸想用这些人给他当炮灰,到时候我看先坑的是他自己。他要是想用就用好了,我无所谓的。我这个讨贼大使本来就是个没啥含金量的临时差遣,我自己都没当真的。” 看李旭这般说,刘健点点头,又有些愧疚道:“按说你立了这么大的功劳,只给一个讨贼大使的临时差遣和六品忠显校尉的散阶实在是亏待了你。不过朝廷的事情很复杂,也不是宋相一个人说了就算的。只是你放心,以后我会尽量为你多争取一些好处的,总不能让功臣寒心的。” 看刘健说的真挚,李旭也有点感动,笑道:“刘叔,你这份心意我领了。不过对我来说,当不当官,当多大的官其实都不重要。不过刘叔对我的好,我都记住了。以后我发达了那一天,必然不会忘记刘叔对我的好。” 刘健只当是他的客气话,笑了笑也没说啥,又叮嘱了几句便让李旭离开了。 李旭回到自己的县尉小院,坐在桌案后面忽然有点无所事事的感觉,不知道该干些啥。 县衙的一些琐碎事务都有下面的各方司吏管着,这些人都知道李旭的脾气,也不敢随便糊弄他。 李旭也不在乎这些,反正他也不是真是要实心来当这个县尉的,遇到事情都是点点头差不多就过去了。 乡勇营那边由张龙和赵虎生他们一群人管着,还有耿良耿平兄弟们帮忙,下面的士兵骨干都是自己的嫡系人马,可以说是整个乡勇营都是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 所以现在除了对林逸的人马要加以防备之外,好像也没啥事情了。 坐在桌子后面,李旭手指在桌面上扣扣几下后,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陈氏母子还被自己下令关着,也不知道怎样了。 他们罪不至死,但是也不好一直关下去。 想了想,派人叫来自己派入县兵营里面的那个军侯。 那军侯见过礼之后,李旭问起了陈氏母子的情况。 军侯回禀说是关在城门附近的一处无人小院内,虽然禁止出入,但是也没有虐待,每天都有人送饭菜收马桶。 李旭点点头又问起陈氏母子的反应,说是前几日还在里面叫唤,后面就安静下来了。 了解了情况之后,李旭也有点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安置这娘俩。 让这母子俩在县城待着,若是见到李琴,又恐怕会生出是非来。 可是若再送他们去耀州城,那到时候再跑回来就麻烦了。 想了想去,李旭还是觉得暂时不让这娘俩见到李琴比较好,还是得找一个合适的人选把这娘俩给送到耀州城去,并且要让他们不能再回来。 陈氏母子回县城的原因是他家县城有铺子,既然这样,那就把他家的铺子变成别人的,让他们没有了这个念想,那就没有了回来的理由了。 想到这里,李旭让人去把耿良找来。 耿良做事周密细致,口风又严,李旭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耿良拍着胸脯保证办得妥妥的。 到天快黑的时候耿良回到县衙,跟李旭说事情办妥了。 陈氏母子心甘情愿的离开县城去耀州城,并且再三保证以后不再回来。 李旭好奇问他是怎么做的,耿良笑着说就是简单吓唬了一下而已。 原来那军侯得到李旭的命令,解除了对陈氏母子的看管之后,陈氏母子却依然被不敢踏出院门。 这时候耿良突然带着几个官差打扮的人闯进去问他们是不是李富贵的家人。 李富贵就是李旭那富贵老爹。 陈氏母子吓坏了,不知道又招来了什么祸事,李慕结结巴巴的不敢承认,只是拿眼睛看着他娘。 陈氏虽然泼辣刻薄,但是却还没到不敢承认自己死鬼老公的份上,瞪了儿子一眼,承认了李富贵是她的亡夫。 耿良说那好,你家的铺子有个伙计私通贼军被县衙抓获,说是受主家指使的。 几家铺子的伙计和掌柜的现在都被抓入了县衙大牢,既然你们是主家,那就也去大牢走一趟。 陈氏一听吓坏了,急忙解释说自己根本不认识什么贼军,那伙计肯定是胡乱攀诬云云。 说着说着眼泪鼻涕都下来了,看到耿良面皮抽抽。 李慕听这话吓得腿肚子都开始抽筋了,小脸煞白。 耿良看这娘俩这样,心中鄙夷又好笑,板着脸说现在这几家铺子都被官府查封了,你们若是不想坐牢,就签署协议,自愿放弃这几家铺子,证明你们跟这件事没有关系。 若是不愿意,那就县衙大牢走一趟。 陈氏虽然心疼那几间铺子,但是上次在耀州城被收拾了一次之后对于官法如炉已经有了深刻体验,所以最终还是咬着牙签了名字。 李慕也赶紧签了名,签完之后一脸的轻松。 检查了签名没问题,耿良又说你们以后未经官府允许不能随意回三水县,否则一旦被官府发现,那就立刻下了大牢,当做贼军奸细处理。 陈氏母子连连保证一定不敢回来。 耿良又拿出五十两银子说是这是官府的补偿,就当收购了你家铺子。 陈氏母子又惊又喜,接过银子千恩万谢的。 耿良又派人驾着车将这娘俩还有丫鬟婆子四人全部送往了耀州城。 李旭听完,感慨耿良的确是个人才。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想拿老子当枪使 林逸带着大军在三水县停驻了三天,三天后带着本部两万人马以及从其他各县拼凑出的一万人向北出发,目标直指延安府。 除了三水县,关中北道剩下的十二个县在林逸的强令威压之下忍气吞声的凑出了十万两银子以及五万石的粮草。 就算这样,林逸也不满意,把各县的县令和县尉臭骂一顿,这些人表面唯唯诺诺,心里却把林逸祖宗十八代都给问候了一遍。 之前被贼军搜刮过一次,又被官府搜刮了一遍,这次又被林逸搜刮一遍,这些人早都憋着一肚子火了。 长武县有个小乡绅,仗着家里有人在朝中当官,发了两句牢骚,声音比较大,偏偏还让林逸给听见了,林逸直接下令把这个小乡绅给打了三十军棍,差点给打死。 而且还以诽谤朝廷,污蔑领兵大将的罪名把人家的家给抄了。 这一下子,其他人也都变得噤若寒蝉了。 不过对林逸的怨气也更加的大了。 甚至有人打听到之前李旭和林逸两军对峙后林逸竟然屁都没放一个的事情,认为李旭也有很强大的背景。 而且李旭的出身好像跟他们天然是一个阶层,因此竟然跑来找李旭,想鼓动他对付林逸。 李旭对这些没按好心的家伙直接让护卫给扔了出去。 就你们这些货色还想把老子当枪使,莫非是觉得老子慈眉善目不会杀人么? 林逸带着大军向延安府出发的后,谭纶那边就收到了消息。 第二次大规模的扩军已经完成,四万军队,除了李旭带着三千人编入了乡勇营之外,其余的都在谭纶手中调动。 赵彪被杀之后,延安府的高胡子也紧张起来,派了很多人过来打探消息。 谭纶这时候也放出风去,把赵彪被灭的锅甩到了秦军头上。 同时又打出魏军的旗号活动,果然吸引了高胡子的注意力。 高胡子那边其实也有魏人派来的特使,听说关中竟然出现了魏国兵马,魏国特使也是一脸懵逼。 他作为特使,自然是知道魏国朝廷虽然支持高胡子叛乱给秦国添乱,但是真的没有派出兵马来啊。 而且那么多的兵马想要悄无声息的进入一国腹地何其难也。 所以这魏国特使就假装成高胡子派出的使者来见谭纶。 谭纶为了不暴露基地的位置,便在长武县境内随便灭了一伙强盗,占了山寨,当成临时驻军之地。 那使者被人蒙着眼睛带上上去,解开蒙着眼睛的布条后看到周围一群冷眼相待的士兵,心中便是一惊。 这个特使是魏国殿前司的一名千户,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 看到眼前这一群浑身上下散发着精锐气质的士兵,他就笃定这些热绝对是真正的精锐军队。 他一下子推翻了之前自己所想的是不是哪支山贼强盗冒用魏**队的旗号的猜测。 山贼要是能有这样的精锐气质,还还用当山贼吗? 但是这些士兵身上散发的那种冷漠肃杀自信强悍的气质,又跟他见过的所有的军队都不太一样。 上至魏国的精锐禁军,下至地方州县的府兵,再到边军精锐,没有哪一支魏**队能有这样的气质。 【书友福利】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 还有iphone12、s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可领! 所以他很笃定眼前这支军队绝对不会是魏**队。 那么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呢? 他们冒用魏**队旗号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魏国特使见到了谭纶。 谭纶只是随意点点头,就把魏国特使晾在了哪里,但是却让魏国特使更加的认为这支军队大头来头。 谭纶本就是一代名将,身上既有武将的肃杀果敢,又有文官的潇洒儒雅,让人一看就很有一种这是大佬的感觉。 魏国特使虽然遭到冷待,但是却也不敢生出什么怨言,恭恭敬敬的向谭纶鞠躬行礼,并且直接自报家门,说出了自己魏国特使的身份。 谭纶倒是没有意外,高胡子身边有魏国特使是很正常事情,若没有才是不正常的。 这魏国特使来见自己,显然是想探探自己的底细,这也没啥好奇怪的。 谭纶淡淡一笑道:“特使颇有胆气啊,竟然敢孤身一人前来,真不怕丢了性命啊。” 魏国特使道:“将军一看就不是那种嗜杀之人。不过,既然领了这差事,丢脑袋这种事情我心中早有准备。在下也不兜圈子了,敢问将军到底是什么来历?打出我魏军旗号所为何来?如果将军肯据实相告,需要什么配合我一定尽力。” 谭纶看了一眼这个特使,倒是一个聪明人,猜出了他打出魏军旗号的目的了。 “你且猜猜,猜对了再说其他。” 谭纶微微一笑并不明说。 那特使看来心中早有猜测,手指向着东北方向一指。 东北方向是赵国。 谭纶闻言,不置可否,笑而不语。 那特使看谭纶不说话,以为他默认了,又继续道:“说起来贵国和我大魏也算是根出同源。只是不知道贵国秘密出兵秦国,所为何事?若是需要我国配合的,在下会尽力促成的。” 谭纶听得根出同源四个字,心中很是想笑。 这厮真能胡扯,历史上春秋时期三家分晋,当时的春秋第一大国晋国被三大权臣韩赵魏给瓜分,从一国变成了三国。 可是现在的魏国跟赵国有个毛的关系。 这家伙不学无术,硬是拿这个来凑近乎,也真是让人无语。 不过谭纶没想给这不学无术的魏国特使普及历史常识,也没有否认魏国特使的猜测,只是笑道:“秦国既是魏国的宿敌,也是我国的敌人。你们魏国搞出这么多事情对付秦国,我国自然也不能坐山观虎斗,也想来凑凑热闹。” 魏国特使闻言,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微微有些得意起来。 如果是赵**队的话,那么就顺理成章了。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把军队秘密潜入秦国腹地的,但是那是人家的秘密,他也不好打听,毕竟说起来魏国和赵国也是宿敌。 只是看这赵国将军的意思,两国这次对付秦国还真有合作的可能性。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魏国特使 想到高胡子和他手下的那些乌合之众,魏国特使也是一脸无奈。 本来按照原本的谋划,魏国花大价钱扶持高胡子,帮他招兵买马,迅速地壮大,然后祸乱关中,吸引秦国边军回防,然后魏国趁机攻打秦国。 只要能将秦军主力吸引走一半,甚至一小半,魏国攻破两关的可能性都会大增。 但是如果秦国边军主力不动,要想攻破两关,那就太难了。 就算勉强攻下,魏国也是损失惨重,到时候不仅无力继续深入秦国,甚至还有可能会被周边其他国家给趁虚而入。 所以魏国这边就摆出了大军主力在两关之外吸引秦军主力,然后让高胡子用最快的速度崛起祸乱秦国腹地。 高胡子一开始只是个小有名气的山贼,在延安府的诸多山寨中也排不上什么名号,所以被魏国秘密派出的细作找上门之后也没多做考虑就答应了。 他知道魏国人想拿他当炮灰,他又何尝不是拿魏国人当肥羊呢? 双方各怀心思,迅速进入了蜜月期。 在魏国人的秘密支持下,高胡子的实力迅速膨胀,短短一个月之内,灭了延安府十七家山寨,一跃成为了延安府的绿林老大,还因为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得了一个“活阎王”的称号。 实力膨胀起来的高胡子,又在魏国特使的怂恿鼓动下,接连攻破了十几个县城,甚至连延安府城都给打了下来。 秦国各地守军纷纷溃逃,秦国朝廷震动,这让魏国特使很是满意。 延安府的陷落,让魏国特使产生了一种秦国腹地竟然如此空虚的感觉,因此鼓动高胡子继续南下关中继续祸祸秦国。 但是高胡子虽然只是一个屠夫出身,虽然在攻破延安府之后也膨胀了许多,甚至都生出了称王的心思,但是却也一直记得魏国人的初衷就是让自己当炮灰。 一旦自己带人进入关中,秦军肯定会调兵对付自己。 到时候自己别说占据关中了,就是在延安府打下来的那些底盘估计都得丢了。 打定这个主意之后,面对魏国特使的各种威逼利诱怂恿鼓动,高胡子祭出了一个拖字诀,各种摆苦难要好处,但是就是不愿意南下关中。 最后魏国特使急了,一番强硬的威胁之后,高胡子这才不情愿地派出了自己的妻弟赵彪带着几千老营兄弟进入关中来应付魏国特使。 本来赵彪刚开始打下了几座县城,魏国特使还是很高兴的,觉得不行的话就扶持赵彪取代高胡子。 毕竟赵彪看起来比他姐夫有冲劲多了。 魏国要的是一个听话又敢打敢冲的莽夫炮灰,不需要高胡子那种光要好处却撅着屁股死活不拉磨的家伙。 谁知道赵彪没灿烂几天,就在三水县城下面连吃两次败仗,最后甚至连自己的命都给弄没了。 这让魏国特使郁闷不已,大骂这些山贼强盗果然都是些扶不上墙的烂泥巴。 高胡子那边一看妻弟挂了,更加缩在延安府不愿意出来了,气的魏国特使天天去找他,最后干脆高胡子连见都不愿意见他了。 魏国特使气的都想一刀剁了高胡子,但是却在人家的底盘上,自己身边也就几十名护卫而已,也只能想想。 本来都想着要回魏国跟上峰回报,终止这次的计划。 结果正准备回魏国的时候,就听见了魏军在关中出现的消息,所以就巴巴地赶来了。 魏国特使将其中缘由大概说了一遍之后,一脸殷切地对谭纶道:“若是将军同意,事成之后贵我两国可将秦国一分为二,如此既能少一个大敌,你我两国还可结为盟友,守望互助,共同对付其他各国,岂不美哉?” 那魏国特使还很是热心的拿出一份秦国舆图,在上面一顿巴拉,说是他们魏国只要秦国关中和汉中之地,其余的都可以让给赵国。 谭纶面上微笑听着,露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心中却鄙夷不已。 这厮不仅把秦国当成了待宰的羔羊,而且还把自己当成了傻子忽悠。 不过也没所谓,大家都在演戏,那就互相飙戏好了,看谁演的过谁。 谭纶听那魏国特使说完,也是一脸认真的在那张舆图上指指点点,讨价还价,要魏国将关中北道十三县也要划分给赵国。 而且还要求魏国到时候再给赵国至少五百万两银子作为军费,并且还列出了一大堆的理由来。 谭纶本来就是饱学之士,说这些的事情引经据典,侃侃而谈,听得魏国特使连连点头,心道赵国果然野心勃勃啊,派出的这位将军一看都不是简单人物,这学识,这口才当真了得。 大家好 我们公众 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 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 年末最后一次福利 请大家抓住机会 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谭纶这边一认真,魏国特使也认真起来,两人对战后的各项利益划分进行了十分认真细致的讨论,时而争论不休,时而搁置争议。 中途还吃了个饭后继续谈判,最终两人关于两国战后如何瓜分秦国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方案。 魏国特使对谭纶表达了钦佩之意,并拍着胸脯说自己尽快的将这份草案送回魏国让上面讨论,尽快的给出结果。 谭纶也表示为了证明赵国的诚意,可以两国合作先打一仗。 魏国特使来了兴趣,问这一仗怎么打。 谭纶说听说秦国派了一个年轻将领带了数万大军即将收复延安府,到时候可以由高胡子的人马在正面吸引秦军主意,自己可以带人到时候从后方袭击秦军,双方最后里应外合,一举歼灭这支秦军。 到时候秦国肯定震动,边军必然要被调回,魏国攻破两关的时机就到了。 魏国特使听了颇为心动。 秦国组建平叛大军的前来收复延安府的消息他也是知道的,对于高胡子这些贼匪强盗组成的乌合之众能否守住延安府城,他是一点信心都没有的。 但是如果有了赵**队的配合,只让高胡子他们吸引秦军注意力,赵军从秦军后面突袭,那就大有可为了。 至于说赵军会不会耍诈,魏国特使是完全不用担心的。 毕竟这里是秦国,当炮灰吸引秦军的也只是高胡子那些乌合之众,赵军就算耍诈对于魏国来说也没啥实际损失。 本来他也是打算放弃这个计划的。 不成没损失,如果成了那就是意外之喜。 而且赵军耍诈对他们自己也没啥好处。 所以魏国特使听了谭纶的建议,拍着胸脯保证回去一定说服高胡子配合。 魏国特使又在山上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下山了。 临走之前还跟谭纶约定了联络方法等。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敌人去哪了 【看书福利】关注公众 号【书友大本营】 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经过几次联络之后,魏国特使和谭纶商量好了对付秦军平叛大军的计策。 谭纶也趁机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那就是这一次重创秦国平叛大军之后,魏国必须拿出十万石粮草和十万两银子作为“赵军“的粮草和军饷。 简单来说,就是“赵军“出人出力,魏国出钱出粮。 魏国特使虽然没有一口答应,说是要报上去等待上峰批准。 但是谭纶知道魏国人一定会答应的,他们这个计划如今已经进行到这种地步,那么多钱粮都花费了,再多花费一点对于家底丰厚的魏国来说不算什么。 双方签署了一个简单的备忘录之后,谭纶便开始调兵遣将安排布置,在魏国特使的配合之下设置口袋,就等着林逸带着人马前来了。 林逸从三水县拔营之后,带着三万人马一路向北直扑延安府。 他这一次依然任命林风担任前锋大将,林风感激涕零,跪地表示若是自己这次再失败,不用林逸军法处置,自己就会提头来见。 林风吃一堑长一智,这次没有再敢轻骑冒进,而是行进的非常谨慎,斥候探马接连派出去,对前进道路上保持五里范围内的细致搜索。 尤其是对道路两旁的山林更是重点搜索的对象。 不过这样一来,大军行进的速度不免就慢了许多,每天最多能够行进三十多里路。 林逸虽然心中着急,知道这样大张旗鼓慢吞吞的行进,贼军那边肯定早就得到了消息,肯定早就做好了防御准备,想要搞个兵贵神速突然袭击是不可能了。 但是他也知道,宁愿慢一点稳一点,也不能再失败了。 否则的话,这支拼凑起来的军队士气就真的垮了。 他现在手下的三万人马由三部分组成:作为嫡系的一万羽林左卫;一万地方府兵;还有一万在关中北道各县临时拼凑起来的乡勇。 羽林左卫毫无疑问是核心,地方府兵也还凑合能用。 至于那一万乡勇,根本就是用来当苦力和炮灰使用的,林逸根本没指望过他们。 若是再经历一次失败,这一万乡勇和那一万府兵肯定是最先崩溃的,自己那一万嫡系御林军恐怕士气也会暴跌。 林风带来的第一次失败,以及与李旭的乡勇营对峙的事情,已经让这些原本骄傲矜持的御林军士兵士气受到了严重影响。 尤其是林逸对以下犯上的李旭毫无办法的这件事已经动摇了他在军中多年建立的威信,许多兵将看他的眼神都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 这些对于敏感又骄傲的林逸来说自然是能感受到。 但是这些兵将对他依然是毕恭毕敬没有半点失礼的地方,他也不好发作。 但是这件事的后果已经开始逐步展现出来。 这一路上北上,甚至已经出现了开小差当逃兵的现象。 虽然人数不多,也很快就被军法处理了,但是这却是一个很不好的苗头。 这说明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兵将对这场战争以及自己这个主帅已经开始不信任了。 冷兵器时代的军队的士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主将来维系的。一旦士兵对主将开始产生了不信任的情绪,那将会产生极其糟糕的后果。 虽然大多数的兵将还都看起来很稳定,但是这也足以让林逸警惕了。 所以,他现在只能一心求稳,步步为营,只要路上不出意外,到了延安府城下,他有信心可以迅速的攻破贼军的防守,收复延安府城。 届时,之前失败的事情便可以功过相抵,暴跌的士气也能迅速回升。 然后再挟收复延安府城的大胜之势趁机收复其他县城,一路平推过去,平乱成功便指日可待。 不过这一路上再没有遭遇到埋伏,行军途中虽然也有一些人从旁窥伺,但是那都是周围那些占山为王的强盗山贼之流派出的眼线,生怕这支朝廷大军搂草打兔子顺便把他们给剿灭了。 林逸没有心思收拾这些小杂鱼,只是命令军队继续向北推进。 七日后,大军进入陇东地区,收复宁县和正宁两座城池,然后向东进入了延安府地界,直扑宜君县城。 说是收复,其实宁县和正宁两县被贼军祸害之后已经基本变成了两座空城。 在正宁稍作休整之后,林逸下令大军向宜君县城进发。 三万大军浩浩荡荡北上,高胡子那边早就收到了消息。 高胡子自然不会把有限的人手分散在这些县城跟林逸死磕,所以大军刚到城下,宜君县城的城门就打开了。 几十个原本穿着破破烂烂秦军战袍的县兵直接开门投降了。 这些人当初在贼兵攻占县城的时候投降了贼军,现在贼军走了,他们又重新变回了秦军,主动反正开门投降。 林逸虽然很不齿这些人的节操,但是却也知道不能杀他们,否则消息传出去,后面那些县城就不会轻易投降了。 虽然打下来很简单,可是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在宜君县城休整一天,留下几百乡勇看守,大军继续向北推进。 短短十天之内,黄陵、洛川、富县和甘泉四县全部收复,过程顺利的乏善可陈。 全都是大军先锋部队刚出现在城下,城门就打开了。 要不是延安府以山地为主,道路崎岖难行,时间甚至可以缩短一半的。 看到一座座城池重新插上秦军旗帜,士兵们的士气也回升了不少。 在各级将领的渲染下,这是贼军眼见朝廷大军势大,知道不是对手,所以都闻风而逃了。 士兵们都很高兴,不用打仗,跟着行军就行,回头还能记入军功,这是好事啊。 士兵们很高兴,将领们也宽心,倒是林逸的眉头皱的越来越紧了。 这一路上虽然也见到了一些零星的贼军,但是对于林风所说的那支魏军精兵却完全没有看到一点影子。 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那支魏军肯定正躲在什么地方,等待着自己露出破绽的时候然后突然发动,给自己致命的一击。 林逸很笃定,如果真的有这支军队存在,肯定会这样做的。 所以他一路上一直在等待着这支魏军精兵的出现,可是连续行军半个多月来,竟然丝毫没有那支军队影子。 这让林逸的心中蒙上了一层重重的阴影。 他们到底去哪里了? 只是此时却容不得他多想了,因为延安府城已经近在眼前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猎人只要一个 延安府衙和延川县衙同处一城,因此该城既是延安府城,也是延川县城。 城墙高大厚实,还有护城河环绕,比起一般的县城来防御能力要强上很多。 此时的延安府城上,高胡子贼军的黑虎旗帜插的满满当当,城头上也是人影憧憧,城门紧闭,吊桥升起,一副严阵以待的架势。 一路北上基本没有打过仗的士兵们看到这一幕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林逸倒是不意外,反而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贼军放弃县城防守延安府城,本就是在他的预料之中。 如今推测得到证实,自然让他松了口气。 林逸下令全军扎营,按照各自所属分成三部分扎营。 自己带着数百名亲兵骑马围着城池转了几圈,观察城池防御情况,思索如何破城。 延安府城依山而建,呈南北狭长的格局,虽然共有四门,但是东西两座城门外地形狭窄,根本不适宜大军列阵扎营。 因此只能从南北两面攻击。 林逸视察过之后,发现东西两座城门都被贼军用砖石堵上了,城头也有士兵驻守。 但是贼军的重点防御方向都在南门。 林逸没有采取团团包围的办法,而是只准备攻打南门,留出北门给贼军逃跑。 兵法上说围三缺一,若是将城池围死,反而有可能激起守军拼死之心,不如给他们留一个门逃跑,这样也不至于让他们死战到底。 经过了之前一系列事情,林逸这次的出征目的已经从全歼贼军变成了收复失地,只要能够光复延安府,贼军跑了就跑了。 先把城池收回来,最起码也能向父亲宁国公以及朝廷交代。 至于贼军,以后慢慢剿灭就是。 看着眼前巍峨的城池,林逸心中却是想着那支一直未曾出现的魏军精兵。 他们到底在哪里? 会不会在自己攻城的时候忽然出现呢? 亦或者是在城里潜伏着,等待着自己猝不及防的时候给自己致命一击? 林风说的那些魏军士兵手中的火铳真的有那么犀利吗?难道是魏国人一直偷偷研究的新火铳? 一系列的疑问在林逸心中发酵,但是却没人能给他答案。 不过来都来了,谨慎归谨慎,该打的仗还是要打的。 林逸下令乡勇营负责打造攻城器械,准备攻城物资。 一万府兵将作为这次攻城的主力。 而他手下的一万羽林左卫士兵则是督战队的身份,更重要的是他们要防备随时有可能从身后出现的那支魏军精兵。 城头上,站着一个面相威严,面容黝黑,颌下留着浓密大胡子的中年大汉。 此人一身铁甲看着倒是有点张翼德的样子,不过此时他脸上的神情却显得有些惊慌。 本书由公众号整理制作。关注vx【书友大本营】 看书领现金红包! “特使大人,你说咱们真能守住这城池吗?额看官军在北门外也没有派人,不如咱们赶紧跑路吧。到了山里,官军就算再有本事也追不上咱们了。” 此人就算凶名赫赫的“黑阎王“高胡子,原名高铁柱的,因为标志性的黑脸大胡子,所以得了一个高胡子的外号,本名倒是没几个人知道了。 高胡子虽然在普遍百姓心中凶名赫赫,但是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屠夫出身,格局有限,目光短浅,虽然凶狠狡诈了一些,但是归根到底还是个上不来台面的货色。 之前妻弟赵彪的灭亡让他早就心惊胆战,担心官军随时回来攻打自己。 原本膨胀起来的心思在妻弟丧命之后迅速的被打回了原型,又想重回山林之中当他的山大王。 只是魏国人扶持他起来就是想让他当炮灰吸引秦军注意力,现在目的还没达到,怎么可能允许他认怂跑路? 在魏国特使的各种威逼利诱下,高胡子勉强答应守御延安城。 本来还想着自己也杀了不少的官军,官军也就那样了。可是当他站在城头上亲眼看到浩浩荡荡的数万秦军扎营的场景时,看到那绵延数里的营帐时心里就开始发憷起来。 听到高胡子又想打退堂鼓,一旁那个面目普通神情冷淡,同样一身铁甲的中年汉子冷声道:“高将军,仗还没打你怎么就怕了?本特使早就给你说过了,只要我们能将秦军牢牢吸引住,我国那支埋伏在暗中的精兵到时候就会对秦军发动致命一击。到时候我们里应外合,秦军必败。” “这支秦军一旦被我们击败,潼关和函谷关里的秦军收到消息后肯定会军心浮动,到时候我国主力大军就会从关外猛攻。两关被破后,我国大军就会长驱直入攻克长安城,到时候秦国就算不灭也灭了。我国皇帝陛下已经答应到时候会将延安府和榆林府都给你作为你的封地,并且封你为王。那个时候你就是真正的王爵了,可不是现在这种草头王可以比的。” 这个特使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充满了蛊惑,很有煽动性,高胡子原本惊慌的表情又重新变得坚定起来,甚至露出了向往的神色。 “真的要封额当王啊?哈哈嘿嘿,没想到我高家也能出一个王了。特使大人,你放心,额一定好好守城,绝对不叫狗官军打下城池。” 被王爵诱惑的高胡子胸脯拍的啪啪响,魏国特使脸上笑着,心里却鄙视不已。 就这种货色也配当王,最多也就是个山大王了。 等到眼前这支秦军败了,你这个所谓“黑阎王“的使命也就完成了。 对于那支“赵军“,魏国特使并没有向高胡子说实话,而是忽悠高胡子那就是魏国秘密派来协助高胡子的精锐人马。 若非如此,高胡子肯定跑路了。 此时延安城中,帝**团火枪师的师长张桐鹤带着六千火枪兵早都提前进入了城中隐藏在南门附近的民房之中。 而谭纶亲自率领的其他帝**团的人马则在延安城西南方向一处山坳之中待命。 这两支人马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出现的。 而这一切只要谭纶和那魏国特使知道,高胡子也只是知道一个大概。 而魏国特使不知道的是,早在三天之前就有两个师的帝**团士兵悄无声息地绕到了延安城北面的某处山坳中待命。 都想把别人当猎物,但是猎人却只能有一个。 在城下休整了一夜,砍伐树木打造了足够多的攻城器械后,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林逸下令开始攻城。 一时间,城上城下杀声震天。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三棱军刺 林逸这一次是有备而来,除了临时的打造的攻城器械,本身还从京城携带了不少的攻城器械以及可以制造和修理攻城器械的工匠。 林逸知道这些贼军打仗全凭一股血勇之气,战术什么的是指望不上。 最擅长的就是打顺风仗,可是一旦遇到难啃的硬骨头那就会立刻士气受挫。只要敌方一鼓作气,贼军就会很快陷入崩溃。 林逸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一开始就没打算采取什么佯攻试探的战术,命令一万府兵全力压上猛攻猛打,就是打着一鼓作气击溃贼军的目的。 同时也是想要试试在这种高强度攻击下会不会提前迫使那支迄今没有出现的“魏军”精兵现身。 果然,在官军的猛攻猛打之下,城头上的贼军伤亡很快大增,原本被高胡子忽悠鼓动起来的士气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下降。 魏国特使给高胡子封王的许诺让本来打了退堂鼓的高胡子跟打了鸡血似得,不用别人多说,亲自带着自己的嫡系人马组成督战队,只要敢后退的就一刀砍了。 反正他手下这些贼军大多数都是贼匪或者泥腿子出身,死了他也不会心疼。 用杀人威胁的时候,高胡子又抛出了令人心动的赏格,一手屠刀一手金银,两手同时抓,总算让这些从来没打过硬仗的贼军撑过了官军第一天的攻击。 当黑夜逐渐到来,官军阵中传出了收兵回营的鸣金之声,城下如同蚂蚁一般蜂拥而来的官军潮水般的退去之后,城头上的贼军全都浑身瘫软坐在了地上,靠着城头的女墙大口喘气,一个个表情疲惫,瘫软如泥。 今天这一仗高胡子虽然躲在后面督战,但是看着那些秦国官军将士前赴后继地攀上城头不要命地厮杀,甚至很多人在临死之前还要抱着一名贼军士兵滚下城头。 饶是高胡子杀人如麻,可是官军这种不要命的疯狂狠劲让他也是心惊肉跳,暗道朝廷的御林军果然厉害,比起之前他对付的那些各县县兵凶悍很多。 经过错略的统计,今天这一仗,官军那边战死的人数大约在两千左右,而城头上的守军战死的竟然有三千多,受伤的更有两千多人。 这让高胡子又有些害怕起来,对于秦军的战斗力有了新的认识。 己方靠着高大坚固的城墙坚守竟然死的比对方还要多,看着眼前那一个个一脸麻木瘫软在地的手下,高胡子对于明天是否还能守住城池很没有信心。 只是他要是知道今天攻城的这些只是地方征集的辅兵,真正的秦军精锐御林军还没有上阵,那高胡子估计当夜弃城逃跑的念头又会蓬蓬勃勃的生起来的。 踩着脚下狼藉一片的血水碎肉,高胡子勉强安抚了一下众手下,又说了一些待到击退官军后重重有赏之类的话,便急不可耐的去找魏国特使去了。 “特使大人,今天这场面你也看到了,这官军着实凶悍啊。若是明天再来一次,这城恐怕就守不住了啊。” 高胡子一见面就叫苦不迭。 魏国特使心中鄙夷,就这点攻城强度你就受不了了,到底是一群贼匪组成的乌合之众,不堪一击。 不过眼下还需要高胡子继续吸引秦军注意力,自然只能好言安抚道:“高大将军不用惊慌,秦军今日看似凶猛,其实伤亡也绝对不小。他们今日这般,就是想要一鼓作气攻破城池,岂不闻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明天再坚持一天,他们就攻不动了。到时候就是咱们反击的时候了。” 高胡子没读过书,不知道“曹刿论战”的典故,但是大概的意思还是能听懂的,闻言却是嘟嘟囔囔,脸上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 魏国特使知道这厮的毛病,心中冷哼,嘴上却笑道:“只要明日再坚持一天就好。事成之后,本使会禀奏我大魏陛下,不仅封赐高将军王爵,还会赏赐金银美女以酬将军今日之功。” 看高胡子有所异动,魏国特使又凑上前低声道:“我知大将军心疼手下儿郎,明日秦军再攻城时可让那些平日里不服调遣的人顶在前面,将军你带人在后面督战,这一战过后,手下就再也没人敢不听你的号令了。” 高胡子手下的人来源复杂,本就是各个山头的贼匪凑到一起的。 其中有几个被他强行兼并的大山寨的当家们对于高胡子心中都是有些不服气的,平时也没少顶撞违逆他,高胡子早就想弄死这些人了。 听到魏国特使这么一说,高胡子想了想,重重一点头,拍着胸脯说自己明日再坚持一天。 不过最终还是叮嘱要让那支隐藏在暗中的“魏军”精兵早点出现,别真的把他的人给消耗完了。 魏国特使连连答应,这倒是真心实意的。 高胡子这些人虽然是乌合之众,但是这一仗过后能活下来的也算是经历过战火洗礼的老兵了,以后还是能有些用处的。 对于那支“赵军”,魏国特使虽然嘴上说着合作,但是心中自然也是不无警惕的。 两国毕竟是宿敌,虽然他不怀疑对方的身份,但是却怀疑对付的动机。 只是眼前双方有共同的敌人,那就不妨合作一番。 按照他的想法,只要这次秦军大败之后,他就立刻将消息传回去,同时也会把赵军参与其中的消息散播出去。 到时候秦军知道腹背受敌,肯定慌乱不已,那魏军的机会就来了。 至于赵军,还能帮他们大魏国牵制一部分秦军。 等到秦赵两国的战争结束,魏军那时候肯定早就攻破两关,兵临长安城下了。 速度快一点的话说不定长安城都破了。 打定主意之后,魏国特使便又带着几个人去南城门附近的一处寨子里去找“赵军”这次的带队主将。 大家好 我们公众 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 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 年末最后一次福利 请大家抓住机会 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谭纶派遣了帝**团火枪兵师六千人进入延安城当做伏兵,带队的自然是火枪师的师长张桐鹤了。 这次扩军之后,李旭几乎是耗尽了积蓄,尽量给所有的士兵都配上甲胄。 当然除了重甲步兵营配备的是里面套着一层棉甲的铁甲之外,轻骑兵们也配上了更适合马上战斗的半身鱼鳞甲。 其余的步兵们都配上了皮甲和棉甲。 尤其是火枪兵们全部配上了三层棉甲,这种棉甲穿起来舒服,而且还能有效减轻火铳甚至箭矢的伤害。 除了着甲之外,火枪上也加装了带有血槽的三棱刺。 加装了刺刀的火铳高度甚至超过一个一米八的大汉,既能远距离发射,还能在近战的时候冲到刺刀。 三棱刺可以取下来,必要时还可以当做短剑使用。 总而言之,这次扩军除了兵力扩张好几倍之外,军队的兵甲装备也上了一个大台阶。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秘密武器 , 魏国特使来到大宅门前,看见门口值守的两名黑盔黑甲的士兵一脸漠然地看着自己,心中竟然隐隐有些发憷。 这些赵国士兵咋练出来的,一个个看人的眼神让人身上发毛。 他又多看了一眼那两个士兵身后斜背的用布裹起来的长条武器,心中猜测那到底是什么兵器,要是长矛的话没有必要裹起来啊,肯定是赵军的秘密武器。 想了一圈,也想不出来那里面裹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关注公 众号 看书抽最高888现金红包! 不过既然赵军如此保密,那肯定是不得了的东西,一定要想办法弄到手。 魏国特使暗暗打定主意,一会见到那“赵军”将领的时候,除了催问他们什么时候发动之外,也顺便打问一下那用布裹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若是有机会,一定要弄回魏国去。 到时候陛下肯定重重有赏,升官封爵都是指日可待了。 想到这里,魏国特使心头一片火热,走上前去,轻咳一声正准备说话。 “我家将军不见外客,将军说了我军何时出动自有分寸,贵使无需多问。这就请回吧。” 守门的士兵不待魏国特使说话,直接开口说道。 魏国特使愕然,拱着手,张了张嘴还想再说,却被那两个士兵冰冷的眼神看的心中发寒,不敢再说,只好拱拱手离去了。 心中虽然恼火,但是却也无可奈何。 回去的路上,又开始琢磨“赵军”士兵背在身后的东西。 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 三进的大宅里面,院落之中,廊桥之下,墙根之下,密密麻麻的坐着一个个的黑衣黑甲的士兵,全都在悄无声息的啃着干粮,一言不发。 宅子第二进院落的堂屋正厅之中,同样黑衣黑甲猩红色披风的帝国军团骑兵师师长张桐鹤正在召集手下两个团长和四个营长开战前会议。 张桐鹤坐在主位,其余六名军官按照所属分作两侧。 张桐鹤忽然站了起来,六名军官也急忙起身目光追随着他来回走动的身影。 “今天官军攻城的情况也知道了,按照今天这种强度的话,明日官军有很大可能攻破城池。若不是高胡子今天用刀顶着,今日破城也是极有可能的。” “而且今天攻城的还是地方府兵,林逸的嫡系主力羽林左卫还没有出动。根据参谋长的估计,林逸肯定会在城破之前让他的羽林左卫接替府兵攻城以便抢功,那时候就是我们该准备的时候了。” 第一团团长道:“师长,只要我们及时顶上去,凭借我们的火力,官军绝对会猝不及防的,这城他们想要攻破是不可能的。” 其余几人虽未说话,但是却都纷纷点头同意。 无论从单兵战力还是军队士气和军纪,以及武器装备来说,目前的秦军肯定不是火枪兵师的对手。 这些将领自然有信心这么说。 张桐鹤闻言却摇头道:“不,我们要放秦军入城。你们要明白一点,我们不是来帮助高胡子守城来了,我们的目的是当猎人,而秦军和高胡子乃至魏国人都是我们的猎物。这一仗,不仅要重创秦军,更要彻底让高胡子这些贼军消失。参谋长说了,主公不希望这些臭虫再活在世上恶心人了。” 二团团长眼前一亮道:“师长的意思是把秦军放进来打巷战?着啊,秦军兴高采烈地攻入城中后却发现咱们的枪口对着他们,那场面想想都有意思极了。” 其余众将纷纷兴奋赞同。 张桐鹤待众将兴奋劲过来之后便开始分配各自部队的任务。 …… 城外,秦军大营,林逸的中军大帐之中。 林逸端坐帅位,下面几十元将领分列两侧,左侧的甲胄鲜明,神情矜持,正是林逸嫡系羽林左卫的各部将领。 右侧的将领们则是灰头土脸,甚至有人身上还带着血迹,其中有一个左臂还被巴扎起来,表面渗透出殷红的血迹。 这些人神情却都显得有些愤懑憋屈之意。 这自然便是今日负责攻城的那一万府兵的各部将领了。 其中一人正满腹委屈地对着林逸叫道:“林大将军,今日我部儿郎攻城损失惨重,除了战死的一千多人之外,另外还有上千人人人带伤,明日恐怕无力再攻了。” 紧接着又有一人也叫道:“林大将军,我部同样伤亡惨重啊,这些兄弟们跟着末将出来为国效力,来的时候是生龙活虎的汉子,回去的时候却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我该怎样向他们的爹娘交代啊?还请大将军明日安排别部攻城,我部无力再战了。” 这两人一带头,其他人也纷纷跟着叫屈。 一万府兵,今日一天攻城伤亡了三成左右,绝对算得上伤亡惨重了。 可是伤亡的全部都是他们这些地方府兵的人马,一万御林军却按兵不动,安坐如山,这些人心里能不委屈? 人人都认为是林逸借机让他们府兵当炮灰,至于什么防备魏军突袭那都是借口而已。 领兵的这些都是长安城附近各州县的都尉,在各州都是军中一把手,虽然受林逸这个平寇大将军节制,但是却心里都是不大服气的。 而且他们深知御林军的尿性,跟地方府兵一起作战,有功是御林军的,有过那自然就是府兵来背。 若是明天在他他们攻城,手下的人都死完了,他们这些都尉就成了光杆司令了,说不定时候还要背一些莫名其妙的锅。 所以这才接着伤亡惨重的悲情之势来提出要求。 林逸冷漠地坐在上面,一脸淡然地看着这些人神情激动,一句话不说。 这些府兵将领越说越没有底气,声音逐渐小了下来,最终都默不作声了。 看到众人都安静下来,林逸这才轻哼一声,目光扫视过这些府兵将领的脸上,冷声道:“今日损失的人从乡勇营里给你们补上,军籍调动的事情本帅给你做主。明日你们再攻半日,后半日无论是否破城,皆由羽林左卫接手。时候本帅会为你们请功的,但若有人懈怠本帅军令,那就休怪本帅军法无情。” 众人闻言神情一凛,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只好抱拳领命,各自散去。 待到府兵诸将散去后,林逸麾下先锋大将林风道:“林帅,贼军经过今日一战,已经胆寒,明日再攻半日,定能破城。” 林逸点点头道:“贼军本就是乌合之众,用两日时间破城都算是慢了。本帅担心的是那那支魏军啊,他们到底什么时候会出现呢?” 说罢,轻叹口气,目光看向远处在黑夜中犹如一尊准备择人而噬的洪荒巨兽一般的延安城,目光流连了片刻,又转向了南方。 那里是三水县的方向。 他忽然想起了那个让自己的骄傲和尊严洒落一地的小小县尉来。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他跟今日的形势有着莫大的干系。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破城? , 关注公 众号 看书抽最高888现金红包! 第二天天色刚明,延安城下就响起了激烈的喊杀声。 城头上的守军夜间担心官军趁夜突袭,一宿都是提心吊胆的,许多人熬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的靠着墙头睡着。 睡梦正酣,却被城下的杀声忽然惊醒,瞬间鸡飞狗跳,乱作一团。 高胡子也没想到官军会这么早就开始攻城,着急忙慌地穿戴好盔甲带着亲兵匆匆赶到城头,用刀砍了好几个乱窜的家伙,好不容易才让手下的喽啰们安静下来,硬着头皮对着城下正抬着云梯推着攻城撞锤等攻城器械的官军发起反击。 经过了一夜休整的府兵经过昨日一天的攻城,也摸清了这群贼军的实力,今天又补充了生力军,又得了林逸今天只攻半日的承诺,所以今天的士气反倒是比昨日还要旺盛些。 官军士气如虹,攻势比昨日还要凶猛,这让士气本就低落又匆忙迎战的贼军一下子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若非高胡子的督战队在后面嘶声怒斥,胆敢后退的直接一刀砍了,这些贼军说不定连一炷香的时间都坚持不住了。 况且,贼军士兵都知道官军只围了南门,北门外却是没有官军的。 打不过还是可以跑的,自然就更不可能存了死战之心。 此消彼长,贼军士气低落,攀上城头的官军越来越多,越战越勇,贼军却是四处乱窜,哭爹喊娘,再也无心作战。 官军很快在城头上占据了优势,并且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城头继续斩杀贼军扩大优势,一部分向着城门扑去,准备打开城门放外面的大军进城。 随着一声重重的吊桥落地的声音响起,城头上残余的贼军斗志瞬间全消,发一声喊拼命向下跑去,哪怕高胡子的督战队用刀威胁也不管用了。 高胡子一看大势已去,大叫一声,带着一群亲兵就向北城跑去。 那里有他早就备好的坐骑和干粮水囊等逃跑时候的物资。 至于什么王爵,什么金银美女,以后再说吧,先留一条命再说。 一边逃跑,一边大骂魏国人都是一群哈怂,说话跟放屁一样,说好的精兵在关键时刻出现,可是现在城都破了,城门也都被官军给打开了,精兵的影子却都没见到一个。 心中暗暗打定主意,以后要是抓住那个魏国特使,一定要好好炮制一番。 魏国特使带着他的一群护卫住在原本的延川县衙之中,刚起来没多久就听到了南门发出的惊天动地的喊杀声,也是吓了一跳,急忙派人过去打探情况。 不多时,派出去的护卫就脸色苍白的回来说是城头失守,秦军已经拿下了城门,秦军主力正在进城。 魏国特使闻言大惊,虽然早就料到延安城今天肯定会被攻破,但是没想到秦军的动作会这么快,真是大大地出人意料。 正在寻思为什么“赵军”没有及时出现帮助守城的时候,就看见一队黑衣黑甲的“赵军”向着县衙涌了过来。 赵国特使心中一喜,板起脸来刚准备迎上前去责问为什么“赵军”不按约定办事,却见那队士兵却忽然呈扇形散开,将他们一行人包围在其中。 同时手中举起一根根尖端带着三棱尖刺的武器对准了他们。 魏国特使悚然大惊,看着那奇怪的武器,终于明白过来原来那些士兵背后用布包裹的武器竟然是火铳。 火铳他是见过的,魏国禁军之中也是有一支火器营,但是那种火铳却在尾部有一根长长的火绳,可是眼前的这些士兵手中的火铳却是没有的,而且还比他见过的火铳前端多了一根三棱尖刺。 难道这就是赵国人秘密研制的新型火铳吗? 魏国特使看着那些闪着寒芒的三棱军刺,心中惊疑不定,上前一步喝问道:“贵军这是做什么?难道是要毁约吗?我大魏虽然仁义,可若是你赵国胆敢撕毁盟约,戕害我大魏使者,那我大魏定会起大军伐赵!到时候你们谭将军恐怕也会因为挑起两国战争而被贵国皇帝治罪的!你等也会被一并治罪的!” 闻言,对方阵中走出一将,哂笑道:“魏使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忘吓唬人,别说你一个小小的魏国殿前司千户了,就算是你魏国一个亲王死了,你魏国也不见得会为他与别国开战,你真是高看自己了。另外,友情提示一下,我们不是赵军,我家谭将军么,自然也不会被赵国皇帝治罪。不过以后说不定赵国皇帝还要跪在我家将军面前求饶呢!” 魏国特使大惊失色,失声问道:“你们不是赵军?那你们是什么人?你们难道是秦人?” 一连串的问号在魏国特使的心中发酵窜起,却没有人给他一个答案。 派过来控制魏国特使这一行人的是帝国军团火枪兵师第一团第一营的一个连,刚说话的那就是这个连的连长。 连长不想跟魏国特使再废话,一挥手,士兵们缓缓地向着魏使一行压了过去。 魏使身边的几名护卫刚有动作,就听见砰砰一阵巨响,股股白烟瞬间升腾而起。 那几个人瞬间身上冒出朵朵血花,一声不吭地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再也不敢乱动,乖乖地被缴了械,解下他们的裤腰带给五花大绑起来,然后扔上早就备后的战马背上,快速向北门方向行去。 南门外,骑在马上的林逸看着已经洞开的延安城门,看着正在一队队进入城中的羽林左卫将士,心中却没有多少兴奋。 他一直在等那支神秘的魏国精兵出现,可是到了城池被攻破那支魏军依然没有出现,这让他原本笃定魏军会在最后关头出现在城池上的猜测一下子落空了。 难道是魏人看高胡子不堪大用,失去了利用价值,所以提早撤走了? 可是这也说不通啊,高胡子如果没有了魏人的支持,竟然还敢放着无人包围的北门不走,反而跟官军打起了守城战? 什么时候这些贼军这么有勇气了? 难道说他们现在依然躲在城中,想要趁着大军进城的时候趁机突袭? 打巷战吗? 魏人有必要在秦国的国土上帮助秦国的反贼打巷战这种惨烈的战斗吗? 他们图什么? 亦或者是他们有所依仗,确保他们能在巷战中重创秦军? 林逸眉头紧缩,苦苦思索,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没有在自己的考虑范围内。 难道魏人的依仗就是林风所说的那种射速好像更快的新式火铳? 可关键是林风根本没有亲眼看到那种新式火铳的样子,只是依靠猜测而言。 有心再找林风过来问问,可是林风却因为将功赎罪的心太急切,带着人第一批就冲入了城中。 “罢了,也许是我想多了。” 林逸摇摇头不再多想,看着已经有一大半的羽林左卫将士涌入了城中,转头对左右吩咐道:“传令,让各部进城之后务必谨慎搜索,小心中伏!” 左右答应一声,正准备过去传令的时候,却忽然听见了城中传来了一阵“砰砰”的爆响声。 声音不大不小,很像是爆竹爆炸的声音。 但是这个声音却让林逸心中猛然一跳,急忙大喝道:“城中有伏兵,传令全军尽快撤出!”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死亡之地(一更) , 尽管林逸察觉异常的时候第一时间就下令撤出城中,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看着城池被轻易攻破,而且还被一向自己看不起的府兵们攻破,早就按捺不住的羽林左卫的士兵们嗷嗷叫着涌入了延安城中,把那些正在欢呼庆祝胜利的府兵们蛮横地挤到了一旁。 府兵们神情愤怒憋屈,很多人甚至眼睛都红了,直想冲上去火并了这群抢功的混蛋们。 只是林逸是以他们攻城损失惨重,城内肯定还有敌军潜伏,让他们退下休整,后续战事交给羽林左卫的名义下达的命令,饶是府兵们再不满也只能干瞪眼。 当然,除了愤怒御林军抢功的不要脸行径,更多的是因为先进入城中的人马收获更大。 这里的收获自然指的是贼军遗留在城中的那些抢掠搜刮来的财物。 虽然按照秦军军纪,所有的战场缴获都要上缴后由上峰统一分配,但是浑水摸鱼偷偷藏上几件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这些御林军抢的不光是他们破城的功劳,而且还是断人财路,因此府兵们才会如此气愤。 不过林逸显然不会在乎这些府兵们的感受,他的注意力依旧在那支迟迟没有出现的魏军身上。 …… 林风一马当先带着本部人马冲入延安城中,上次因为被伏击而受到的憋屈郁闷终于感觉舒畅了许多。 他大声下令,让士兵们迅速向前推进,目标延安府衙以及延川县衙,沿途遇到的贼军一律格杀勿论。 而且他还下达了一个赏格,先攻入府衙的人赏银百两。 羽林左卫的士兵们听到赏格更是兴奋的嗷嗷大叫,他们兵分两路,冲过南门内的那片小广场,一路向西一路向东,快速向前推进。 本书由公众号整理制作。关注vx 看书领现金红包! 沿途遇见那些四处乱窜的贼军溃兵,甭管是逃跑还是投降,一律杀死。 行军半个多月,又在三水县被憋屈了一回,这次终于能见血了,这些士兵们手中的兵器早都饥渴难耐,不待将领催促,就狂飙疾进,很快冲到了府衙门前的那条大街。 只是前锋士兵刚转过路口的时候就生生地刹住了脚步。 因为在他们面前宽阔的大街上,正有一片黑衣黑甲的士兵安安静静地列成整齐划一的列列,黑压压的一片,漠然的眼神望着他们,手中长长尖端带着三棱军刺的火铳平端在手中对准了他们。 冲在最前面的一名羽林左卫的军侯看见这一幕,瞳孔瞬间放大,举起右手,嘶声大叫:“有埋伏!列阵!” 御林军的素质客观的说还是很高的,虽然后续不明所以的士兵依然往前涌了过来,但是最前面的士兵听见长官的命令后还是下意识的有了反应。 盾兵在前,长枪兵在后,弓箭手在后压阵,这是最基础的防御阵型。 那名发出警报的军侯的话很快传到了后面,虽然士兵们还是显得有些混乱,但是却都在各部将领的呵斥下开始迅速的列阵。 御林军士兵们都是见过火铳的,此时虽然看到对面那支从来没见过的军队手中的火铳有些奇怪,但是却也并没有太过恐惧。 之前他们跟羽林右卫的神机营也曾经演练过,知道火铳虽然犀利,但是发射的程序着实繁琐。 对付火铳,只要列阵防御阵势,挨过他么第一波的攻击,然后就可以趁着他们重新装填弹药的空隙扑过去斩杀了。 虽然眼前这对身份不明的敌军手中的火铳看起来有些古怪,但是想来也是差不多的。 林风骑着马落在后面,发现士兵们开始停了下来,并且乱哄哄地开始列阵时,心中一突,急忙找人过来询问。 听说是前面有一队黑衣黑甲的军队伏击时,他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当日被那支同样装束的“魏军”疯狂追杀的场景,急忙下令:“敌人火器犀利,不可莽撞!所有盾兵和弓箭手全部上前,骑兵随时准备冲杀!” 可是没等他的命令传下去,就听见了连绵不断的“砰砰”之声响起,甚至能看到从不远处的墙头上腾起的股股白烟。 埋伏在这里等待秦军的是帝国军团火枪兵师第二团的一个营。 一个营一千五百名火枪兵,共分成十个连队。 这条大街甚是宽敞,他们选好的这片位置正好是府衙前面最宽阔的一处空地,因此足够容纳他们在此列阵。 一个连队是一列,共有十列。 随着指挥的营长战刀劈下,竹哨响起,第一列的连队一百五十支燧发枪同时向着正在慌忙列阵的秦军喷射出了铅弹。 不等查看战果,射击完的第一列士兵迅速有序地转向后方,从专门留出来的通道中走到最后面重新装填弹药。 第二列火枪兵同时顶上,一声尖锐的竹哨声响起之后,第二列的火枪兵也迅速射出了枪膛中的铅弹。 射完之后,同样沿着通道转向后方。 第三列又快速补上。 连绵不断的射击让前面的几列火枪兵们笼罩在一片呛人的白色烟雾之中,看起来颇有些玄幻不明的意味。 但是对面尚未列好阵势的秦军阵中却在短短几个瞬间就变成了狼藉一片的人间地狱。 最前面的盾兵手中厚实的包铁木盾被那些滚烫的铅弹几乎是毫无阻碍的射穿,躲在大盾后面的士兵顿时倒下一片。 后排的士兵嘶吼着刚刚补上,第二轮的弹雨又接踵而至,他们尚未站稳的身体瞬间飚射出朵朵血花。 躲在最后面的弓箭手们还未来得及将箭搭上弓弦,就看到了方才还生龙活虎的袍泽们一片一片如同被收割的麦子一样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个个都面色惊恐,两腿战战,战意迅速的流失,甚至感觉连举起手中长弓的力气都没有了。 火铳竟然这么犀利的吗? 箭虽然也能射死人,但是基本上不会出现太恐怖的伤口,但是火铳却不一样,造成的伤口不是一个小洞,而且一处血肉模糊的大洞,甚至被击中脸的话直接一张脸就被削去了一小半。 再坚固的铁甲在火铳面前也跟纸片没有多大区别。 后面拍马赶到的林风看见这一幕,睚眦欲裂,想要让骑兵们冒死冲过去打断对方的射击进程,可是却根本办不到。 这本就是城中,两侧都是围墙,前面又被己方的士兵们给堵住了,后面不明所以的士兵还在往前涌,真正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对面的帝国火枪兵们却依然有条不紊的发射,后退,山前,继续发射。 直到原本的第一列火枪兵重新走到最前面列队准备发射的时候,一阵风忽然卷过头顶,将腾起的白烟吹散。 他们才发现对面的街口已经没有一个站着的秦兵了,只有满地的尸首以及在尸首堆里面哀嚎惨叫的伤者。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身败名裂(二更) 冲在最前面的羽林左卫数百名士兵甚至没有来得及射出一支箭就被连绵不断的铅弹给吞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堵塞了宽阔的街道,秦军的各色残破旗帜和士兵手中依然紧握的长枪歪歪斜斜的指向天空。 粘稠的血水顺着街道蜿蜒流淌,触目惊心。 早已经脸色惨白的林风看见这一幕,大叫一声,一口血喷出,直直从马上摔了下去。 他又一次的败了,又一次的被那支该死的魏军给偷袭了。 他所有的荣光和信仰都彻底完蛋了。 …… 前锋全军覆没,主将昏死落马,后面的秦军士兵情知大事不妙,急忙后退,想要撤出城去。 可是等他们转过身去的时候,却发现身后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已经如同幽灵一般的也涌出了一队同样黑衣黑甲的敌军,手中同样平端着前段带着三棱军刺的古怪火铳。 没有丝毫犹豫,秦军将士大声嘶喊着向着敌人冲去。 若不想死,只有奋力一搏。 堵截秦军后路的是火枪兵师第二团第二营。 面对着杀气腾腾狂奔而来的秦军,二营营长面无表情的吹响了口中的竹哨,同时劈下了手中的战刀。 “砰砰……” 一股股白烟再度腾空而起,犹如阴司捕捉亡魂的序曲。 …… 同样的场景在延川县衙面前几乎同时上演。 狂奔猛冲的秦军,好整以暇静静等待的帝国火枪兵,忽然如同爆竹一般炸响的枪声,弥漫腾空犹如战场迷雾的白烟,血肉模糊的尸体,腥热粘稠的血浆,让整个延安城在此刻变成了一座人间炼狱。 除了负责伏击秦军主力的这两对人马,张桐鹤还分出了两个连的火枪兵,按照五十人一排为最小作战单位的在城中组成六个伏击小组,专门伏击那些秦军小股军队。 在原野之中作战,火枪兵的杀伤力会被环境因素极大的削弱,敌人可以用骑兵从两翼迂回攻击火枪兵。 再加上天气因素的影响,火铳本身的弱点,野战之中火枪兵的威力就被很大的限制了。 但是在巷战之中,因为城市建筑的限制和分割,冷兵器军队很难发挥出太强的战力来。 反倒是火铳就成了巷战的利器,尤其是短兵相接的时候使用类似于三段式射击的战法,用连绵不断的弹幕第一时间击溃敌人,迅速让敌人胆寒,士气全无,陷入崩溃。 更何况帝国火枪兵使用的还是弹幕持续更久的十段射,用的火铳还是发射速度快了数倍的燧发枪、这让虽然号称精锐的秦国御林军也只能落得一个折戟沉沙饮恨疆场的结果。 比如说冲锋枪,在野外两军打阵地战的时候,无论是射程还是子弹威力都无法跟步枪相比,但是在城市巷战之中却因为其更大的装弹量以及更快的射速,却成为了巷战利器。 没有完美的武器,只有完美契合战场需求的武器。 所以人类战争史上才会涌现出各种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武器,就是为了在不同的战场环境下使用的。 …… 在听到城中响起类似爆竹声的时候,林逸就下令撤出,可是久久之后,不仅没有看到进城的军队撤出,反而就连自己派出去的传令兵也没有回来一个。 林逸的一颗心不断下沉,果然那支魏军精兵就潜伏在城中。 自己下令不留余力地猛攻猛打就是为了早点引出他们,可是直到城破这支军队都没有出现,这让林逸的对自己的判断出现了怀疑。 再加上有了弥补之前那次战败的心思,所以才会下令让御林军抢先进城。 可是听着城中不断传出的砰砰声,洞开的城门无一人退出,林逸哪里那还不知道自己中了贼军和魏人的算计。 虽然想起进城的数千儿郎可能已经凶多吉少,但是林逸却只能忍着痛下令剩余的人马立刻收缩,结成防御大阵。 城中情况不明,魏军火器犀利,再进城是绝对不可取的。 而且敌人既然敢在城中设伏,那么后面肯定还有堵截己方后路的人马,所以为今之计就是先把剩下的人马集结起来列阵防御,说不定死战一番还有逃脱的机会。 若是直接下令撤退的话,那么全军必然陷入崩溃。 那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林逸一身令下,虽然身边还有数千名羽林左卫的将士,他们立刻听令按照平时的操练开始结阵。 但是那些本就气愤御林军抢功的府兵却有些幸灾乐祸起来,尽管在将官的呵斥打骂之下也开始动了起来,但是动作却是慢腾腾的。 更别提那些刚刚脱离农夫身份不久的乡勇们,更是如同无头苍蝇一样乱窜,甚至有人一听说敌人马上就要来了直接就往旁边的山沟树林里钻。 这就是混编的军队的坏处,而且还是冷兵器时代的军队,更是如此。 若是打顺风仗的话还好,但是一旦落入颓势,那么这样的军队不等敌人攻击,己方就会先混乱起来。 想一想,平日里就是几十号人让他们排列成整齐的队伍都要吆喝半天,何况如今这样一支两万人左右的军队,成分不一,心思不一,兵员素质更是良莠不齐,别说是林逸了,就是韩信来了估计也会束手无策的。 看见周围乱糟糟的一片,林逸仰头长啸一声,放弃了就地列阵御敌的打算。 他一声令下后调转马头直接向北而去,身后仅存的数千名羽林左卫将士紧紧跟随。 既然敌人会从他们身后过来,那么要想逃出一条生路就只有逆向而行,先向北逃,然后再伺机回转京城。 林逸策马疾驰,心中却是悔恨怒急。 明明已经攻破了城池,明明是一场大胜,为什么却会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次就算活着回到京城,他自己的名声尽毁不说,林家也因要因此蒙羞,沦为秦国上下的笑柄。 而且宋氏肯定也会因此发难,他们林家的权势富贵也就要走到头了。 军人以军功发迹立身,同样也会因为战败而身败名裂,甚至家族沦落。 林逸想到此处,忍不住的悲从心里,勒马停下,长呼一声:“父亲,儿子不孝,先走一步了!” 说罢,拔出腰刀就向脖间抹去。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这个李旭一定有问题(三更) 眼看主将要寻死,紧随林逸身后的亲兵统领林同飞扑过去,将林逸扑下马去,抢走他手中的腰刀扔在一边,苦苦劝道:“林帅,胜败乃兵家常事,留的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啊!” 其余兵将也围上来苦苦相劝,林逸终于长叹一声,擦干泪水,承诺不再寻死。 众亲兵拥着林逸,带着数千人马匆忙北行,行了约莫七八里路,不见后面有敌人追来,速度这才慢了下来。 此时正值仲夏,天气酷热。 延安府虽然没有关中那么热,但是却因为干旱少雨,行走时黄土飞扬,众人身上都是一身灰土,又渴又累又热,脚步沉重,都有些走不动了。 林逸只好下令原地休整。 众兵将就地坐倒,敞开胸怀扇风,嘴中埋怨着这让人难捱的天气。 林逸寻了一处大树阴凉坐下,喝了几口亲兵递过来的清水,怔怔地盯着天空发呆。 亲兵统领林同担心主帅再次自戕,守在一旁说些其他的话题来宽慰林逸。 林逸愣愣地听了半晌,忽然转头看向林同问道:“你说那李旭是不是跟今日之事有关?” 林同愕然,张嘴结舌不知如何回答。 他之前带着两百亲兵去三水县乡勇营抓李旭,却反被李旭扣了起来,最后还引得两军对峙。 最后虽然都被放了回去,但是却也没少吃苦头,心中对于李旭自然是恨极了的。 但是听着自家主帅说的这没头没脑的话,他觉得主帅肯定是因为今日之败而心神不宁,才会把这件事扯到李旭身上。 想要让李旭背上战败的锅? 就算再怎么扯,今天战败的事情也扯不到李旭身上去啊。 就算勉强甩给李旭,那宋氏也不会看着不管的。 林同张了张嘴,看着林逸那张阴沉惨白的一张脸,却不知道该如何相劝,怕自己劝了之后又引得林逸寻死。 林逸看林同不答,也不为难他,语气幽冷道:“虽然我没有直接证据,但是那李旭身上不对劲的地方太多了。今日战败之责全在我身,只是李旭那小贼身上绝对有着十分惊人的秘密。就算我日后不再领兵,我也要查清楚他的秘密是什么。” 林逸说起来也是心智坚韧之辈,否则也不会在边军之中待了三年屡屡立功了。 刚才因为一时情绪激动,所以才会想要自戕。此刻冷静下来之后却开始分析今日之败的种种前因后果起来。 从自己领兵出京开始想,一直想到了三水县后遇到李旭。 从那时候开始许多事情好像就大大超出了自己的意料。 这么一想,李旭身上的种种可疑之处就显现了出来。 成军短短几日的乡勇营就能连续两次击败人数远超他们的贼军,这是第一大疑点。 以一个小小县尉就敢领兵跟自己堂堂平寇大将军,汉中侯对峙,还敢扣押自己的两百亲兵,这都不能叫做胆大包天了,根本就是以下犯上的谋逆之举。 他明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尉,挂着六品忠显校尉的虚衔,却偏偏如此的自信和胆大妄为,他哪里来的底气让他敢这么做? 是因为靠上了宋氏吗? 绝对不是,宋氏虽然把持大秦朝堂,但是行事一向都是谋而后动,狠辣之中不乏稳重,李旭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绝对不符合宋氏的风格。 这是第二大疑点。 还有第三大疑点,就是李旭麾下那数千名精锐的过分的乡勇营士兵。 而且这些士兵显然只听从李旭一人的命令,看样子对于李旭的命令是奉如圭臬,执行的一丝不苟。 论起练兵的本事,林逸自忖自己绝对不会弱于他人。 但是要让他在短短一两个月之内就将一群刚刚脱离土地的农夫练成李旭麾下那样精锐的士兵,他自忖是万万做不到的。 可是李旭以一个十六岁不足弱冠之年的少年之身竟然偏偏做到了。 因此就更显得十分的诡异不寻常。 林逸的直觉和经验告诉他,这些士兵最少都是经历了数年精心训练才会有这样的风貌。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那么这些士兵又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为什么会听令于李旭,他到底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身份背景? 虽然他实在想不出来李旭和贼军以及今日遇到的这支魏军精兵之间会有什么联系,但是却笃定李旭一定有问题。 “林同,这次若是能平安回到京城,我必然会被朝廷降罪。不过你不需担心,我会保举你一个好前程。你是我林家子弟,又是我的亲兵统领,我是信任你的。到时候我会保举你进入黑冰台之中,你可愿意?” 林同面对林逸的询问,有些不明所以,但是还是重重点了点头道:“林帅让末将去哪里末将就去哪里。” 林逸点点头道:“如此就好。等你进入黑冰台之后,我要你秘密去查那李旭,一定要将他的事情给我查的清清楚楚。我的感觉告诉我,这个李旭若是不防,迟早会成为我林家,甚至是大秦的祸害。” 虽然林同想不通一个小小的县尉怎么就会成为大秦的祸害,但是也没去多问,而是抱拳领命道:“末将一定会把那李旭的秘密查明白的。” 林逸颔首,然后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起来。 再休息片刻,大军就要继续前行。 根据舆图上指示,等到再向北行上两三里路,转过一道山梁,就能看见河流。 那条河叫做延河,也是延安府最大的一条河流。 延河是黄河的支流,沿着延河一直往东走就能走到黄河边上,然后沿着黄河边一路往南就能回到华州。 到了华州距离长安城就不远了。 虽然这样走会绕很多路,但是却能避开魏军有可能设下的埋伏。 林逸知道自己不能再失败了,若是再失败,一万人的羽林左卫恐怕都会被自己给交代在这千沟万壑的延安府。 片刻后,林逸下令全军重新上路。 数千人马拖着疲惫的身体又向北行了两三里路,便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众将士兴奋不已,高声呼喊起来,脚步也忍不住加快了许多。 林逸心中的郁闷沮丧也减轻了一些,在众人的簇拥下催马疾行,翻过前面那道不太高的山梁后又往下行了大约两里多的,便来到了河边。 看到匆匆东流的河水,众将士欢呼雀跃,正待跑去饮水喂马的时候却听见一阵人马的嘶喊声从背后传来。 林逸一惊,回头望去。 却见距离河边不远处的一片林子中涌出来无数黑衣黑甲的士兵,将他们团团围了起来。 当先一人白马银甲,手持一柄丈八双刃马槊,正端坐马上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不是李旭又是哪个?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愿效祖龙横扫六合八荒(第四更) 林逸虽然没有亲眼见过李旭,但是他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白马银甲俊秀不凡的小将就是李旭。 “李旭?果然是你!” 林逸起身缓缓走了过去,在李旭面前百步之外站住,看着他沉声说道。 一群亲兵急忙冲过去,挡在他面前,做出了警戒的姿态,却被林逸挥手喝止了。 事到如今,反抗已经没有意义了。 李旭既然能在这里等着他们,那么他所有的后路肯定早都被堵死了。 李旭虽然也没见过林逸,但是看着眼前这位样貌俊秀,骄矜气质浓郁的家伙便知道他肯定就是那位所谓的“林家麒麟子”。 李旭脸上带着浅浅微笑,点点头道:“林大将军上次请见,我公务繁忙,无暇一见。今日听说林大将军要从此处经过,所以特意在此等候。” 这话听得林逸麾下诸兵将鼻子都快气歪了,你糊弄人能不能用点心啊! 谁不知道你出现在这里是不怀好意啊,再说了哪有跑了数百里路带着一支军队来杀气腾腾地在别人逃生路上等人的? 林逸挥手制止了手下的喧哗叫骂,表情平静地看着李旭,缓缓问道:“是你?” 这句话没头没脑,但是李旭却听懂了,点点头很是大方地承认了:“是我。不过你表现的这么平静让我很没成就感啊。难道就不能露出一脸惊愕愤怒的表情吗?我还是比较喜欢看别人气急败坏的样子的。” 说着脸上露出一副很失望的样子。 林逸闻言面皮抽搐几下,很想拔刀跟这个乱臣贼子大战三百回合,但是最终还是生生忍住了。 他长长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问了李旭一个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是他最想知道的问题,折磨了他许久了。 李旭听到这个问题,想了想点头道:“这是个好问题,说来话长,但是估计你此刻也没心情听我跟你细说我的心路历程。那我就长话短说吧。大概是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吧。” 林逸没有听懂,皱眉问道:“这跟你暗中作乱勾结贼军和魏人又有什么关系?” 李旭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道:“纠正你两个错误,第一我没有作乱,反倒是我维持了关中北道的平稳。否则的话现在的关中北道肯定更加糜烂。当然,如果说设计对付你算是作乱的话那我好像也无话可说。 第二,我没勾结贼军和魏人,他们根本不配。可以告诉你,贼首高胡子已经落入我的手中,还有魏国派来联络高胡子的特使也在我手里。如果你非要说我跟他们有关系的话,那我就只是利用了一下他们而已,目的就是让你入毂而已。” 林逸沉默了片刻后又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凭什么能做到这一切的?难道真的不怕朝廷的镇压剿灭吗?” “哈哈哈哈……” 李旭好像听到了一个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仰头大笑起来,身后的将士们也露出了一副不屑的神情来。 林逸脸色阴沉,嘴唇紧紧抿着,看着李旭狂笑不止,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哪里可笑至此? 半晌,李旭才收敛笑声,高踞马上俯视着林逸叹息道:“林大将军,你的格局还是小了点。朝廷?秦国的朝廷尚且自顾不暇,被高胡子这样的乌合之众组成的流寇贼军都搞得焦头烂额,还想对付我?若是朝廷真有那本事,你也不至于落到如今这步田地。” 林逸默然不语,脸上露出羞愧之色。 因为李旭说的的确是事实,无法反驳。 看着林逸的样子,李旭又道:“至于我是什么人,凭什么做到这一切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若是你能活下来。不妨自己以后亲自去寻找答案。” 林逸似乎没听出李旭话中的深意,盯着他定定看了好一会,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暗中作乱积蓄力量就是为了推翻大秦建立新朝称帝吗?可是天下诸国纷争,你就算造反成功也要面临其他各国的倾轧威胁,这好像跟你所说的掌握命运不相符合?” 李旭摇摇头道:“我说了你的格局还是太小。秦国的皇帝又算什么,又不是当年的祖龙。诸国?又算的了什么?祖龙当年能够一扫**,统一域内,我李旭自然也不能让始皇帝专美于前,也想试试这横扫八荒**的滋味,顺便也还天下黎庶一个安稳平静的太平日子。这个答案你可还没满意?” 看着李旭一脸云淡风轻的说着要横扫天下,看着他那张俊秀无比却犹显得过分年轻的脸庞,林逸竟然觉得他似乎真的能做到这一切。 可是明明是该觉得荒唐可笑痴人说梦的。 他心中自嘲一笑,暗道自己果然是被一连串的失败影响到了心志,竟然会相信一个少年的狂妄之言? 可是一想到就是眼前这个至少比自己小十岁的少年一步一步逼着自己走到了现在这步田地,他又笑不出来了。 …… 看着表情复杂沉默不语的林逸,李旭缓缓道:“林大将军,事到如今我也不虚言骗你。给你两条路:第一,带着你的人马拼死一战,或许还能求得一条生路。第二,你死,我可以给你的部下一条生路。你自己选吧。” 说完,李旭缓缓退回了本阵。 林逸闻言转身目光从身后的数千名将士脸上扫过,目光之中含有明显的别离之意。 众将士眼眶发酸,纷纷举着手中兵器叫喊着要随林大将军一起拼死一战,绝不苟且偷生。 李旭表情平静地看着这一切,他有好生之德,但是也会充分尊重别人的选择。 成人之美也是一种美德。 听着将士们撕心裂肺的怒吼声,林逸忽然笑了起来,他缓缓举起右手,大喝一声道:“羽林左卫全体将士听令!” 数千名残余的羽林左卫兵将齐声呼应道:“谨遵大将军令!” 许多人甚至带着哭腔。 声震山谷,惊起林中一群飞鸟。 “本将下达最后一道军令,尔等务必尊令而行,不得有误!” “诺!诺!诺!” 数千名兵将齐声回应三声,悲壮之意让李旭也不禁有些动容。 兄弟之间,袍泽之间的情义虽然不轻言,但是一旦爆发却比男女之情更能感人至深。 林逸的声音忽然变得高亢起来,一字一句缓缓说道:”本将军命令你们每一个人都活着回到京城,活着回到你们的父母妻儿身边。若是有误,军法从事!” “大将军……” 众兵将沉默了一下后,许多人再也忍不住心中悲意,纵声大哭起来。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何须三年,一年足矣 羽林左卫数千兵将集体哭别林逸的场面,让李旭意识到一个问题。 林逸好杀,但是若是当面杀了林逸或是逼迫林逸自戕(qiang),都会在这数千名羽林左卫将士心中种下一棵仇恨的种子。 虽然他并不怕这些人将来翻出什么风浪来,但是却终究会是一个麻烦,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隐患。 这数千兵将可都是精兵,如今战败被俘并非他们的罪过。 如果非杀林逸不可,又要避免将来的隐患,那么李旭只要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将这数千名兵将也全部就地处死。 李旭不怕杀人,但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靠杀人来解决的。 昔日白起在长平之战坑杀赵军四十万(一说二十万),也并非他本人真的残暴好杀,而是被秦王所迫,最后背上了一个千古骂名。 这些羽林左卫的兵将跟李旭无冤无仇,他们只是战败了,并不是李旭的死敌。 将来若是跟了李旭,只要善待他们,他们同样可以为李旭披坚执锐冲锋陷阵的。 但是如果因为一个林逸,就让这些士兵对李旭产生仇恨,那是很不明智的。 李旭没有必要这么做,也不屑为之。 林逸数次被自己击败,落到如今这种山穷水尽的地步,从客观上来讲不是他李旭统兵打仗的本事多强,也不是说林逸这个林氏“麒麟子”水分太大,归根到底是双方信息和武器的完全不对等造成的。 林逸在明,李旭的人马在暗; 林逸的人马都是冷兵器,而李旭的军队却拥有着超越这个时代的火枪火炮这种战场杀器。 即使林逸再谨慎再能干,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比现在多好。 战争的胜负,说到底还是由双方的实力来决定的。 至于参战双方将领的统率指挥能力,虽然重要,但是在绝对的实力差异下也没那么重要。 或者更直白一点,林逸就算岳武穆附体,也干不过李旭这个超级大挂逼。 所以,林逸其实挺冤的。 其实林逸死不死的对李旭的大局影响不大,李旭甚至不介意留他一命。 他现在手下其实能用的人才除了一个谭纶之外,其余的将领都只能统领一军,但是却再也没有那种能够独挡一面的人物。 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城镇中心升级到殖民时代之后除了谭纶,再也没有开出过一张人物支援纸牌。 以后会不会有,李旭也不敢保证。 所以对于人才他还是很缺乏的。 虽然用系统暴兵速度很快,但是按照帝国系统目前的各项设定来看,肯定不能无限的暴下去,所以以后肯定需要编练吸纳大量的普通人军队。 否则光靠系统嫡系士兵,那么大的天下根本不够用。 所以要统率这些普通人士兵势必需要一大批合格的将领。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在古代这种没有军校,甚至识字率都低的吓人社会里,一个合格的将领其实也是很难得的。 除了那些天赋异禀的无师自通者,大部分将领其实都是家门传承,最终依靠家族的力量一代代培养出来的。 所谓将门虎子就是这个意思,家学渊源。 林逸其实就是这种情况。 整个林家现在以宁国公林如海为核心,以林逸为年青一代的代表,还有林风、林同以及林刚等旁系子弟作为枝叶,共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将门家族。 所以,李旭如果决定要改变这个世界,重新统一天下,那么就注定他不可能彻底将这个世界的土著完全排斥在自己的圈子之外。 帝国系统给他提供的是一个核心实力,给他在这个世界立足的底气,但是要想继续往前走,走的更远更深,那就必须要吸纳一些可用能用的土著人才为自己所用。 (注:土著可不是指那种原始部落,而是指的某个世界,某个国家的原住民。) 对于林逸,李旭其实是有些想收归己用的。 当然,不是现在。 必须是经过改造之后达到李旭所期望的标准的时候才能启用。 所以在林逸下令数千名羽林左卫将士解甲缴械束手就缚之后,自己大笑一声拔出腰刀要抹脖子的时候,早就有所准备的李旭一箭射飞了林逸手中的腰刀。 箭矢力量之大,甚至让林逸都踉跄往后退了两步。 这一幕让那些因为林逸自戕而大惊失色的羽林左卫将士们又是感激又是佩服。 林逸愕然地看着手中提着弓望着自己的李旭,半晌后惨然一笑道:“你为何要阻我?败军之将已无颜苟活于世。” 李旭面色平静地望着他缓缓说道:“林大将军,你死简单,但是却不能带着这数千名羽林左卫的将士一同去死。这数千名将士都是大好儿郎,你若死在他们面前,他们当如何视我?” 林逸一愣,默然片刻后苦笑一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只是我若不死,你能放心?” 李旭晒然一笑道:“别说你如今只是一个失去了斗志的败军之将,就算是再给你一次机会,我也照样可以打败你,甚至更快。” 林逸怔怔地看着李旭,他很想说若是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不会再败的。 但是看着自信平静的李旭,他却根本说不出口。 “你留我一命,仅仅只是因为这一个原因吗?” 半晌后,林逸看着李旭问道。 “我留着你,也是想让你看看我之前所言效仿祖龙横扫天下,一统寰宇是不是狂妄之言。毕竟,再华丽的舞台下也是需要观众的。不过,若是你有一天想通了,我到时候可以给你一个跟随我一起征战天下,见证我的狂妄之言实现的机会。” 林逸闻言眼中爆发出一阵向往的神采,但是很快就归于平静。 似乎恢复了一点往日那个骄矜自傲的“麒麟子”的风采,傲然道:“想让我为你所用,仅凭现在的你是绝无可能的。我给你三年,若是你三年之内能掌控大秦朝堂,我林逸就发誓从此受你驱驰绝无二心。若是你做不到,那就什么都不用再说了。” 李旭闻言纵声大笑道:“何须三年?一年足矣。”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唐侯李旭(四千字大章) 延安城中,知府衙门二衙的大堂之中,李旭正召集谭纶和手下诸将议事。 今天议事的主题就是接下来的一些安排布置。 李旭高坐知府的位置上,谭纶坐在他左手边,其余诸将分坐两侧。 延安府现在等于落在了李旭手中,虽然目前府城南边的几个县还在秦军手中,但是基本上每个县只有几百个县兵守着。 这些县兵最会见风使舵,平日里最多是吓唬欺负一下老百姓,真有军队过去都不用打就直接巴巴地给你把城门打开了。 还有另外几个县虽然还在高胡子的人手里,但是高胡子自己都被李旭给捉了,剩下的那些残兵败将根本不值一提,随便派一支军队过去吓唬一下肯定就弃城跑路了。 所以,今天议事的重点就是如何让延安府尽快的恢复社会秩序,毕竟这里已经算是李旭的底盘了。 延安府虽然属于黄土高坡,本就是从蒙古高原吹过来的黄沙堆积形成的高原,又被黄河水以及黄河的之流冲刷切割的支离破碎。 易旱少雨,地形千沟万壑的,大部分都是山地和丘陵,可耕作的土地实在很少。 跟富饶的关中自然是无法比,但是比起自然环境更恶劣的榆林府来又好了许多。 榆林自古以来就是戍边之地,光听听榆林府下辖的那些县名就可见一斑。 延边、定边、靖边…… 有一句广为流传,描述戍边将士的悲惨情景的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这里的无定河就在榆林府定边县,是古代中原王朝跟游牧民族的国境线。 原本的历史上,延安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这里是新中国的革命圣地,那群新中国的缔造者们以及他们的追随者们就是在延安这块土地上运筹帷幄,领导中国革命,最终解放全国,缔造了崭新的中国。 所以这里是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盛名的革命圣地,李旭前世的时候还去过延安市王家坪革命旧址去参观过,瞻仰过几位伟人当年的旧居和办公场所。 除了作为革命圣地出名之外,延安另外一个广为人知的地方就是这里还是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陵所在地。 黄帝陵就在延安府的黄陵县,每年清明时节海内外华人都会齐聚黄陵县,举办盛大的祭祀中华民族始祖皇帝的仪式。 虽然延安府的耕作环境比较差,但是却也有其得天独厚的地方,那就是矿产资源非常丰富。 煤矿、石油以及天然气的储量都很可观,著名的延长油田就在延安。 煤矿储量更是丰富,以前国家没有将煤矿收归国有的时候,延安的煤老板都是人们羡慕的对象。 据说西京城北边的各种高档楼盘都被延安和榆林人都给包圆了。 煤矿让许多秦省北部的人发了财,这些人发财之后都热衷于用用书包或者旅行包装着满满一包的现金来西京城消费购物或者置业,就是不喜欢刷卡。 李旭就亲眼见识过一回。 他又一次在西京城里坐出租车,半路上司机又捎了两个拼车的小伙子。 两个小伙子看着穿着挺朴实的,抱着一个书包,鼓鼓囊囊的。 司机问去哪里,小伙子说是去西部车城看车。 司机来了兴趣,就跟人聊了起来,顺嘴就问小伙子想买什么样的车,小伙子憨憨一笑,把书包拉链打开,露出满满一书包的一沓一沓的百元大钞,说就买一辆这些钱能买下的就行。 李旭和司机当时都不说话了,吃惊的同时又羡慕的不行。 除了资源丰富之外,延安府的地理位置也很重要,也是一个军事重镇。 原本的历史上李自成和张献忠就是从延安府起家最后流转天下,推翻大明的。 所以延安府又有“三秦锁钥,五路襟喉”之称。 所以,李旭还是打算好好经营延安府的,把延安府经营成自己日后统一天下的根据地。 思绪流转,李旭忽然笑了起来。 历史是惊人的相似,原本的历史上共和国的缔造者们从延安走出去,现在换了一个时空,自己以后也要从这里走出去,也许冥冥之中还真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牵连。 看到李旭忽然笑了起来,谭纶和诸将都看了过来。 李旭摆摆手,示意谭纶先说。 延安府以后肯定还是要由谭纶来负责经营的,李旭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得继续在秦国官场上混着当二五仔。 所以主要的工作还是要谭纶来拟定,自己最多是听听提点意见和建议,最后拍板就行。 老板嘛,就是老是拍板的那个人。 事必躬亲会累死人的,造反是为了活的更舒服,而不是想要当劳模的。 谭纶也不客气,捧着面前一沓信笺说了起来。 先说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四个方面: 第一、延安府的人口被高胡子贼军祸害的减少许多。 目前虽然还没办法具体统计到底损失了多少人口,但是肉眼可见的是大量的农田荒芜,许多房屋田舍空无一人,就连延安城里的百姓都没剩下多少了。 许多百姓要么躲进山里去避祸,要么被贼军给裹挟从贼,要么就是当了难民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当然还有很多被贼军所杀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死亡的。 作为根据地,没有人口那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就要先想办法把这些躲进山里的百姓给弄出来,让他们重新回到家园,安居乐业。 至于用什么办法,谭纶的建议是先将那些无主的土地给重新丈量规划,然后分给那些愿意从山里出来或者重新回到家乡的农民耕作。 再辅助以免税免租等惠民政策,肯定可以吸引许多百姓重新回归家园的,而且对于延安府新的统治者们会真心拥护起来。 具体细节还需要推敲,不适合在这种场合说太细。 当然了,光是吸引那些跑出去的百姓回来肯定不够的,谭纶还建议从基地以及关中各县移民。 这些移民里面既有原本属于延安府的百姓现在成了难民无家可归的那些百姓,还可以迁徙一些丧失家园丧失田地的关中百姓去延安府落户。 基地的农民自然不用说了,但是目前就算全迁过来也只有一万人,也是杯水车薪。 这个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急不得的。 李旭听完觉得也没啥好补充的。 至于说实际效果咋样,以后施行的过程中就会知道。 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 李旭说完这句话后,谭纶眼前一亮,说主公这句话是黄钟大吕,振聋发聩,让李旭颇有些汗颜。 除了这些百姓之外,谭纶还提出要把这次所有的俘虏全部给编入劳改营,让他们也要充当劳动力去耕田做工,恢复生产。 李旭颔首同意,并提议可以把这些人编成若干个劳改农场,原来的建制全部打乱分开,混编在一起实行管理。 谭纶闻言又被激发出了新的灵感,说是可以采用保甲制度来管理这些人,保长和甲长们既协助农场的看守们管理俘虏,又本身是监督者,其他的俘虏们也互相监督,若是有一人犯事或者逃跑,其他人都要受到株连问罪。 李旭也来了兴致,建议凡是表现好的,三年后可恢复自由之身,选择归农或者从军都可。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提前结束劳动改造。 同时对于勤奋耕作者以及举报揭发者都有相应的奖励。 其他几个一直听着的将领们也被击发的各有想法冒出来,众人一阵头脑风暴,关于俘虏改造和管理的办法越来越明晰详细起来。 一旁被赶鸭子上架充当参谋的几个道士奋笔疾书,将众人所说的快速记下。 李旭又提出,除了让这些俘虏们种田,也可以单独成立几个专门挖矿的劳改农场。 目前石油和天然气是用不上的,毕竟没有那些搞化工的基础。 但是煤矿却是可以大量开采的,开采出来的煤可以充当燃料之外,还能制作蜂窝煤,煤渣还可以用来修路。 李旭甚至以后打算成立一个煤炭商行,并入万达商行里面,制作的蜂窝煤将会跟着自己征服天下的脚步行销天下。 现在这个世界人们取暖做饭主要用的燃料还木柴。 木柴不仅不耐烧,而且温度也低,大量砍伐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即使有个别的百姓捡回来一些埋得比较浅的煤炭当燃料,也不是主流行为。 到时候比起原煤更耐烧更清洁的蜂窝煤肯定会风靡天下的。 本来说的是吸引百姓重归家园的事情,结果最后又扯远了。 李旭将话题重新拉回来之后,示意谭纶继续说下面的事情。 谭纶点点头,继续说第二个问题。 现在李旭手下共有四万大军,听着虽然不少,但若是分散守卫各处的话肯定就捉襟见肘了。 所以谭纶建议除了本部兵马之外,还可以在延安府各县抽调民众编练义勇营,作为辅助主力的治安军,平时守卫城池,维持治安,战时可以协助主力作战。 谭纶建议这些义勇营的士兵职业化,每月领固定军饷,管吃住。若是表现突出,可酌情考虑编入正兵军团之中。 除了脱产的义勇营之外,谭纶还提出要让延安府年满十八岁至四十岁之间的青壮男子以县为单位编成青壮营,每一个月接受为期三天的军事训练,平日种田。 战时跟随大军作战或者出征的话会酌情奖赏,其中表现优异者可编入义勇营。 具体细则谭纶说还在优化,李旭却是听得眼前一亮。 这不就是前世的三级军备制嘛。 正兵相当于正规军野战部队,义勇营相当于驻守地方协助地方政府维持治安处理重大警情的武警部队。 而青壮营就是预备役部队嘛。 话说李旭前世的时候还参加过预备役部队的训练,拿着八一杠打了几十发子弹,最后上靶的也没几个,大部分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李旭对于谭纶的本事越来越佩服了,要不是自己知道他的底细,都差点以为这位跟自己一样也是穿越者呢。 充分肯定了谭纶提出的三级军备的构想,李旭又把自己所知的一些细节补充了下,谭纶听得也是连连点头,直呼主公是天纵之才。 说完了扩充军力的事情,第三件事就是关于该用什么旗号的问题。 李旭原本的意思就是继续抓着高胡子这只羊薅羊毛,继续打着高胡子的旗号来吸引秦国朝廷的注意力。 但是谭纶却提出,高胡子臭名昭著,若是继续用他的名义,百姓们肯定不会相信他们发布的所有命令的,而且就算以后李旭重新打起自己的旗号,名声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的。 而且如果继续用高胡子的旗号来吸引秦国朝廷,也不一定管用的。 这次林逸战败之后,肯定也会有一些秦军溃兵逃回去。秦国朝堂上那些人也不是傻子,稍微一想就知道这里面肯定有别的文章。 所以不如直接把高胡子和他那些祸害过百姓的贼将贼兵们直接献祭,打出之前拟定好的唐侯旗号公开造反。 如此一来不仅能获得一波百姓们的好感度,而且还能趁机打出唐侯的旗号来。 反正唐侯是谁,谁也不知道,谁也没见过,唐侯造反跟李旭有什么关系。 李旭可以继续光明正大地在秦国朝廷当二五仔。 至于唐侯的出身谭纶都编好了,就说是昔日李唐皇室后裔,而且还是太宗皇帝嫡系玄孙。 就说唐侯本来打算隐居避世,结果天下纷争不断,各国互相攻伐,百姓不堪其苦,为了拯救天下黎庶,所以揭竿而起,想要一统天下,恢复祖先太宗皇帝的荣光。 李旭听得都有些脸红,不好意思地问谭纶乱认祖宗会不会不太好,结果谭纶却说名正则言顺,主公如此俊秀英文又天纵奇才,不是太宗皇帝的嫡系玄孙都不符合世人的期许。 好家伙,文化人拍马屁就是好听,李旭最终还是厚着脸皮默认了谭纶的说法。 说起来唐侯也正好,既没有称王,这个称号也配得上一方霸主。 毕竟春秋时期等级最低的那一级诸侯国的国君就称为侯。 这总比称什么南山大王,混世魔王之类的要好听,也有牌面的多了。 一听都是正规的造反苗子,那些其他的听着就是乌合之众。 李旭忽然想到,若是公开造反称唐侯,再叫延安府就不合适了。 谭纶表示延安府唐代时为延州总管府,若主公称唐侯,延安府也可恢复成延州总管府,也算是跟祖先一脉相承。 李旭从善如流,直接拍板同意,并当场认命谭纶为延州总管府总管,署理一切军民事务。 公开打出唐侯旗号,众将听得都是激动不已,纷纷起身恭贺李旭。 旗号的问题敲定之后,谭纶又说起了第四件事。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代号“夜枭” 谭纶说的最后一个问题是粮食问题。 延安府是高原丘陵地带,千沟万壑,又易旱少雨,不仅可耕作的土地面积少,而且产量还都很低。 主要的粮食作物就是小米和糜子,也有少量的小麦。 小米和糜子作为杂粮还可以,但是作为主粮的话产量太低,而且口感也不行。 但是小麦的话对于地形和雨水的要求又比较高,所以想要在这种自然环境下提高粮食产量,要么就是扩大耕地面积,培育更好的小麦种子,以及堆积各种肥料来增加地力从而提高亩产量。 但是这两点目前来说都不可能。 那就剩下第二种办法,就是换一种更适合延安府气候环境的主粮作物。 玉米比起小麦来就合适多了。 玉米比起小麦来没有那么娇贵,具有很强的耐寒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营养价值也很高,亩产量也远比小麦要高。 玉米作为主食,可以蒸馒头,可以做面条,还可以用来熬粥以及制作其他各种吃食,口感也很不错。 玉米的维生素含量非常高,是稻米和小麦的5-10倍。在所有主食中,玉米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是最高的。 甚至就连玉米外面的那层玉米须都有很好的保健作用,有着“一根玉米须,堪称二两金”的说法。 玉米的秸秆可以用来当做燃料,也能用来饲养牲口。 至于说玉米还是很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制药原料,那自然现在是不用提的。 没那个基础。 不过作为粮食能有上面这么多的优点已经足够逆天了,所以玉米又有“玉蜀黍”的美称。 玉米的播种时间一般是在四五月份,收获时间是九月底十月左右。 甚至晚一点的话在五六月份收完小麦之后可以回茬在小麦地里播种玉米,不使地力浪费。 所以李旭打算在延安府改种玉米,当然肯定是先要在所有劳改农场里面试种。 要想让那些对玉米一无所知的普通百姓一开始就接受玉米这种新作物是很困难的,所以李旭打算让劳改农场里的俘虏们先种出来让百姓们看看。 到时候看到玉米这么好,又好侍弄,产量又高,口感也不错,以后肯定就会自发主动的要求种植了。 还有土豆,更适合在这种山地丘陵地带种了。 山沟沟里随便找块土地都能种,产量大又耐寒,吃法多样,作为主粮的补充还是很不错的。 玉米和土豆结合起来,用上数年时间,绝对会让延安府的粮食产量翻上好几倍,到时候就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 有了更多的人口,也自然可以编练更多的军队了。 可以说,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粮食才是真正决定国家实力的关键所在。 得粮食者得天下啊。 …… 说完了主要的一些安排和布置,谭纶又提到了同样当了俘虏的那个魏国特使,问李旭如何处置。 李旭想了想,说杀了这个人很简单,看看有没有利用的价值。 谭纶说这个家伙骨头很硬,虽然被打的很惨,但是目前为止有价值的情报基本没吐口一点。 李旭说这人是魏国殿前司的千户,本来就是特务组织,肯定受过相应的被俘训练。 再加上此人能被选出来秦国当这个特使,除了能力之外,肯定也是个硬骨头。 再说,这种人一般他们的家眷都肯定在魏国朝廷手中控制着,如果真的敢背叛,全家老小肯定都活不了。 甚至还会牵连到其他的亲族。 本身的骨头硬,背叛的成本又高,所以一般的审讯办法肯定很难奏效。 谭纶点头表示赞同李旭的判断,说若是有办法能撬开这家伙的嘴巴,同时又能打消他的顾虑,就可以借助此人将情报网络铺到魏国去。 至于说撬开自己的嘴巴,李旭想了一会,建议谭纶给这厮试试关小黑屋。 小黑屋的威力并不是让人**痛苦,更主要的是让人在那种逼仄黑暗封闭的环境中一步步地陷入精神崩溃,最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谭纶闻言虽然有点不太相信小黑屋的威力有这么大,但是还是点头说下去试试。 至于说打消魏国特使的顾虑,李旭笑道:“子理,你莫非忘了此人潜入秦国的使命了,吗?” 谭纶一愣,也是恍然大悟,笑了起来:“主公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其余诸将都有些不明所以,谭纶看在眼中便解释道: “此人来秦国的目的就是为了怂恿闪动高胡子叛乱来吸引秦国朝堂注意力,从而达到牵制边关秦军的目的。 但是高胡子现在被我们给灭了,他的使命自然是失败了。 但是我们现在等于是取代了高胡子,而且明显比高胡子实力更加强大,将来打出旗号昭告天下之后肯定更能吸引秦国朝堂的注意力,所以我们比起高胡子这些乌合之众来更适合跟他合作。 当然了,魏国人之前是把高胡子当炮灰的。 他们要跟我们合作的话,那就必须要按照我们同意的方式来合作。 【书友福利】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 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可领! 到时候我们手中抓着他的把柄,又给他提供了能继续完成使命的机会,他岂能不愿意跟我们好好配合?” 诸将一听一下子明白了,齐呼主公英明。 李旭笑着接受了下属们的马屁。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动动嘴皮子就行。 具体的事情还是要谭纶他们来操心的。 说到情报网络,李旭建议在参谋部下面再设一个军情处,在延州总管府下面也设一个情报结构。 前者相当于军中的情报机构,主要是负责搜集筛选分析识别判断各类军事情报,提供给将领们作为排兵布阵的参考。 而延州总管府下面的这个情报机构的业务范围要更加的广泛全面,规模也会更加的庞大。 谭纶深表赞同,并请李旭给这个情报机构赐名。 李旭想了想,官方名称就叫咨议司,代号“夜枭”。 到时候对外宣称这就是一个延州总管府下面的幕僚机构,顾名思义就知道了。 李旭表示会派一些职业间谍过来先充任骨干,将“夜枭”的架子先给搭起来,剩下的事情慢慢完善。 而撬开魏国特使的嘴巴以及争取他的合作这件事就成了夜枭成立后的第一个任务。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秦国只能由我来征服 跟谭纶商定了下一步的安排布置之后,李旭又在延安府逗留了两日。 这两日他主要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带着护卫骑着马在延安城周边视察了一番当地的现状,看到许多人烟稀少甚至空无一人的村落和大量因为百姓逃亡而荒芜的田地,心中实在不好受。 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亦苦。 看到这些触目惊心寂寥荒芜的场景,他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前世时那繁华兴盛,国泰民安的热闹场景,两相对比之下,现在的百姓真的活的不如乞丐。 虽然他本心并不是一个抱负多么伟大的人,起兵造反的初衷也只是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 但是如果能够在掌握自己命运的同时,顺便帮更多的人改变命运,那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以前总觉得天下一统这种事有点不现实,也有些遥远和虚幻。 虽然挂在嘴上经常说,但是这几个月来见了许多人间惨事以及百姓们如同野草一样随意被人践踏收割的命运之后,他心中对于一统天下势在必行这件事有了一种更深切更真实的感受,心中的目标也越发的明晰坚定起来。 第二件事就是去找了一趟林逸。 林逸这几天虽然成了俘虏,但是李旭也没有苛待他。 虽然关着他,但是却给了他一个独立的小院子,每日的饭菜也有人送,需要什么东西跟看守的士兵说一声只要合理的都会满足他。 虽然不能跟他在长安城的锦衣玉食的生活相比,但是却也足够释放李旭的善意了。 看到林逸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打拳。 虽然李旭不知道他打的什么拳法,但是看着却是杀气腾腾,狠辣霸道。 李旭也没有打扰,静静地站在一旁看了起来,看了片刻后也有些技痒,脱下外袍扔给护卫,欺身上前跟林逸斗起拳脚来。 林逸早就看见了李旭,此时看他主动挑战,冷哼一声,也放开手脚跟他对打起来。 两人拳脚力度沉重,速度又快,不时传来拳脚互相碰撞的噼啪声,真正的拳拳到肉,所用的招式都是一击毙命的军中招式,看起来险象环生,让观者无比屏住呼吸,凝神静气目不转睛的看着。 林逸在长安城的时候早就听说了李旭勇武过人,连自家在耀州军中担任校尉的族弟林刚都不是对手,虽然有些好奇,但是却也更多的认为是林刚的本事太差,并不是李旭多强。 领兵出征之后也没有机会跟李旭较量,但是想来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比自己这个家学渊源而且苦练十几年的人还要强。 前几日被李旭带兵包围准备自戕的时候,李旭一箭射掉了他手中的腰刀。 让他真切的感受到了李旭的箭术超群,认为跟自己应该在伯仲之间。 但是抡起拳脚和马战,他自认自己不会输给任何人。 如今虽然成了李旭的俘虏,也答应用一年时间来看李旭的进度,但是对于他这样一个从下骄傲到大的人来说,心中自然还是有些愤懑郁闷的。 所以看到李旭主动上来跟自己斗拳脚,他也存了趁此教训李旭一顿的念头,以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意。 一开始他还打的挺畅快的,连声大喊着再来。 结果李旭只是笑而不语,手上的动作却越来越快,力度越来越大,林逸渐渐感觉招架不住,开始有些吃力起来,心中的得意变成了惊讶,最后到愕然。 这小子年纪轻轻,拳脚功夫怎么这般娴熟狠辣,而且力气大的实在惊人。 两人斗了约莫快一炷香的功夫后,李旭忽然吐气开声,“开!”,一拳猛然轰向林逸胸口,林逸急忙双臂交叉挡在了胸前,堪堪挡住了李旭的这一拳。 可是李旭的力气太大,他虽然挡住了,但是整个人却蹬蹬蹬地往后连退了七八步才停下来,小臂上感觉疼痛难忍,面色涨红,气喘吁吁地看着李旭,一脸的不可思议。 李旭收拳,却是气定神闲,别说喘气了,就是连汗都没怎么出,这让对面的林逸更加惊愕了,一副看见鬼的表情。 “你刚才用的是你们林家的家传拳法吗?”李旭接过护卫送上的外袍重新穿上,看着林逸笑问道。 林逸颓然地点点头,叹口气道:“我本以为我打仗不如你是实力不如人,但是在拳脚兵器上面应该还能挣回一些脸面,但是没想到如今就连拳脚功夫都不如你。至于兵器方面,那那也不用比了,比了肯定也是自取其辱。” “以前总觉得天下人都是庸才,如今看来我才是那个目光短浅的蠢材。现在想来,先帝所赐的那个‘麒麟子’的称号更应该给你才对,我根本配不上的。” 看到林逸被自己给打击的全面失去自信了,李旭倒是对他的观感又好了一点。 “你也别这么妄自菲薄,最少有一样事情我是不如你的。”李旭安慰道。 林逸闻言抬头好奇问道:“是什么?” “最起码你现在还能有一个可以追赶的目标了,哪像我,唉,高处不胜寒啊。” 李旭一副老凡尔赛的样子感叹道。 林逸:“……” 他忽然有点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败得这么惨,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不如李旭脸皮厚啊。 你这是安慰我吗?你这跟我就是在我心口再扎上一刀。 不过经过刚才这一场对打,林逸心中的块垒消解了不少,对于李旭的态度也平和了许多。 李旭跟林逸说了他的那些被俘虏的部下的安置情况,听说李旭要将这些羽林左卫的将士们编入劳改农场种田的时候,林逸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又是叹了口气。 不过他还是道:“你我虽然如今立场不同,但是我还是要谢谢你。不过这些将士都是我精心练出来的精锐之士,以后你若是善待他们,他们一定不会辜负你的信任的。” 李旭笑了笑,看着林逸道:“既然是你练出来的兵,那你就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重新统率他们驰骋疆场,建功立业?” 林逸闻言眼前一亮,但是随即又摇头道:“我已经让他们失望一次了,不能再让他们失望第二次了。” 李旭点点头对于此事不再多说。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林逸这么一个骄傲的人经过连番的打击之后,虽然现在对于自己的认知清醒了许多,但是原本的自信也被打掉了。 要想让他重新恢复自信,再次领兵上阵的时候,那也是李旭真正信任他的时候。 慢慢来,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的。 两人之间忽然陷入了相对无言的气氛,李旭想了想好像也没啥要说的了,正要起身离开的时候,林逸忽然叫住了他。 李旭转头看着他。 林逸双眼直视李旭,缓缓说道:“我知道你野心勃勃,志在天下。但是无论如何,你首先也是一个秦人。魏人的狼子野心你很清楚,我请求你一定不要引狼入室,放魏人进入关中荼毒我大秦百姓。” 看着李旭沉默不语,他又补充了一句:“若是你真能以社稷百姓为念,我林逸必会誓死追随你的。” 李旭听出来了,这是一句承诺。 林逸这样骄傲的人,既然承诺,那就是一定会做到的。 李旭看着林逸期待的眼神,最终点点头道:“我答应你。秦国只能由我李旭来征服,魏人不行,赵人也不行,谁也不行。”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石达开!(一更) 大家好 我们公众 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 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 年末最后一次福利 请大家抓住机会 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李旭离开之前,林逸还提醒他要注意防范黄河对面的赵人趁机渡河西侵,而且还请求李旭暂时先不要去攻打榆林府的秦国边军,以防止北边的蒙古鞑子趁机南侵。 虽然李旭觉得这个素来高傲的家伙有点啰嗦,但是却也能感觉出来他是真的为秦国着想,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其实根本不用林逸提醒,李旭和谭纶早就想到这些事情了。 除了防范秦国北部边军的回援以及防范赵**队越过黄河入侵,李旭对于陇东的秦军也做了防范安排。 不过陇东之前也被赵彪那股贼军给祸害过,如今虽然重新回到了官军手中,但是也最多只能自保,估计是没有胆量过来试探唐军的成色的。 当然,该做的防范还是要做的。 除了陆师之外,李旭还安排了谭纶在黄河西岸寻找一处水流平缓的河湾,打算建造码头和造船厂。 帝国系统的码头是和造船厂二合一的,既能停泊船只,又能维修建造船只。 在最初级的游牧民族时代,码头只能建造渔船。 升级到殖民时代之后也能建造武装运输船了。 武装运输船虽然只是单桅的风帆,体量也不大,但是却是实用性很强的船只。 船上底部的炮舱共装有六门小型火炮,每侧各三门。 炮舱上面是一层货舱,既能装载货物也能运输人员。 这种武装运输船平日既能捕鱼,而且还能充当巡逻艇在水域巡逻,若是遇到敌方舰艇也拥有相当不俗的战斗力。 据李旭所知,天下各国的水军舰艇上使用的主要武器还是弓弩以及拍杆等比较原始的水战武器,战法也基本是双方船只靠近,先是互相用弓弩远射,靠近一点了又用拍杆击打对方战船,最后靠在一起后又会顺着桥板冲过去肉搏厮杀。 虽然火炮也有,但是基本上只有在各国京城以及一些战略要地的城头上有几门,毕竟这玩意对于这个时代的生产水平来说一来是造价昂贵,二来是火炮本身的笨重庞大让使用极其不便。 李旭还没有听说过哪国在战船上安装火炮的。 所以李旭就凭武装运输船都可以在水面上吊打各国水师了。 虽然武装运输船在当下的建造限额是五十艘,但是对于李旭来说目前已经够用了。 除了武装运输船之外,还有一种更高级更昂贵的重型战舰。 这种重型战舰的长度相当于武装运输船的三倍,高度更是能远超武装运输船,上面总共分布有十八门火炮。 火炮的口径和身管长度都比武装运输船上的火炮要更大更长,所以威力自然也就更强。 这种重型战舰船体狭窄修长,共有三个桅杆,动力比武装运输船要强大,行动敏捷灵活,非常适合在内河航行作战。 这种战舰的建造限制目前是十艘,每一艘的造价是三千两白银,而武装运输船的造价是每艘五百两白银。 李旭给谭纶的安排是先建造上十艘武装运输船以及两艘重型战舰,在黄河上巡弋,监视和防止赵军渡河入侵。 虽然赵军是以骑兵著称,水军力量很是羸弱,基本上靠着水军渡河入侵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组建水师还是很有必要的。 就算赵军不过来,唐军也可以依靠水师过去骚扰一下赵国人。 到时候实力更强大的时候还可以顺着黄河跑到魏国去打打秋风。 这些战船上面都会自带水手水兵,配置齐全,船上都会每门炮配备一个基数的弹药。 不过大炮一个基数弹药数量跟火枪不一样,火枪一个基数是120发,而火炮则是十发。 根据谭纶初步选定的建造军用码头的地点在延安城往东约莫三百多里外有一处河湾,在延水关附近,水流平缓,对面就是赵国的永和县。 这里河面宽广,水流平缓,很适合停泊战舰。 上岸不远处就是陆上关隘延水关,到时候码头建成之后便可以互为犄角。 除了上面的那些布置安排之外,眼下李旭并没有大肆扩展的打算。 最少也要等延安府情况稳定下来之后,等到积累的财富物资以及人口都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的时候,才会考虑下一次的扩张。 延安府被高胡子祸害过一遍之后,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损失,田地荒芜,原本所有的官府衙门也都被清理一空。 对于李旭来说,这其实是件好事,等于是高胡子把原本花在延安府这块画布上面的画给擦掉了,李旭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重新绘一副更好的画出来。 虽然安排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李旭就准备继续回去当余则成,但是想到这么多事情千头万绪的都要谭纶一个人去主持,手底下根本没有多少可用的文官甚至连办事的小吏都没有几个。 李旭就感觉头大,争霸天下这种事看着牛逼哄哄,其实真的要好好干的话还是很累人的。 虽然谭纶能力强,精力旺盛,但是李旭想想这些事全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想想都觉得很累。 他毕竟是人不是神仙,也会劳累也会疲倦的。 延州总管府成立之后,谭纶是既要管军还要治民,军政一肩挑,虽然是能力越强责任越大,他自己也从未有过怨言,但是李旭却知道必须再找人为他分担一下了。 按照李旭的设想,谭纶日后的发展方向还是往治民理政方向发展。 虽然谭纶在原本的历史上是以“名将”的身份青史留名的,但是他治民理政的本事绝对不弱,可以说是真正能够出将入相的人物。 不过目前恢复秩序,发展生产增加治下人口才是重头,所以谭纶的重心肯定要放在这边。 那么军队那边就得有个人领着,跟谭纶互相配合,一文一武,许多事情都会更快的步入正轨了。 不过这个人却也不能是纯粹的武将,还需要懂得治民理政,以后每打下一地来肯定是要先进行军管的,最后再移交给正式的衙门。 这样的人不好找啊,李旭愁得头发都掉了许多。 可是就在他准备离开延安城的前一天晚上,他听到了系统后台传来的提示音。 那是又攒够了一张支援纸牌的提示。 李旭意念一动,打开一开,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在新的支援纸牌可选组里面竟然又出现了一张人才纸牌。 那张纸牌周围流光溢彩,微微跳动,似乎在迫切地等待李旭选择。 李旭忍住激动,随手一点,纸牌上面光芒闪烁,正面翻了过来,上面赫然是一个红巾裹头,胡须浓密,眼神坚毅,面容英武的男子形象。 旁边写着他的名字: “石达开”!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天下之大尽可去的!(第二更) 看到“石达开”三个字的时候,李旭心里的瞬间掀起了波澜。 石达开是谁? 这位可是被称为“中国农民起义史上形象最完美的将领”,是李旭前世最喜欢最崇拜也最惋惜的农民起义将领,也是唯一佩服的一位太平天国将领。 石达开是广西贵县人,祖籍却是广东人,虽然只活了短短的三十二年,但是却留下了足够精彩足够足够让人钦佩也足够让人扼腕叹息的人生。 他十六岁就闻名家乡,冯朝贵慕名来访,他答应加入拜上帝教。十九岁毁家纾难带着四千乡民百姓参加金田起义,被封为左军主将和“翼王”。 起义之后,屡战屡胜,所向披靡,真正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打的清军闻风丧胆,甚至还得了一个“石敢当”的外号。 甚至在咸丰四年的时候跟曾国藩在九江芜湖一带大战数月,最后打的湘军溃不成军,逼得曾国藩跳湖自尽。 石达开没有受过正规的军事教育,但是军事天赋却是极高,是一个天生就会打仗的天才。 除了极会打仗之外,在治理民政方面也是既有见识和才干的。 在亲自指挥打下安徽庐州,逼迫当时的清军名将江中源自尽之后,石达开率军进驻庐州。 由于之前太平天国没有基层政府,地方行政一片空白,石达开到安徽后,组织各地人民登记户口,选举基层官吏,又开科举试,招揽人才,建立起省、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系,使太平天国真正具备了国家的规模; 与此同时,整肃军纪,恢复治安,赈济贫困,慰问疾苦,使士农工商各安其业,并制定税法,征收税赋,为太平天国的政治、军事活动提供所需物资。 这些措施后来在江西等地也照样实施,使得安徽和江西最后成为了太平天国最稳固民心最拥护的根据地。 石达开不仅武能安邦文能治国,个人的操守品德方面也是极为难得的。 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定都金陵,改号天京,石达开留京辅佐东王杨秀清处理政务。 定都之后,诸王享乐主义抬头,广选美女,为修王府而毁民宅,据国库财富为己有,唯石达开洁身自好,从不参与。 最后石达开因为太平天国内讧而率军出走,为了拯救数千名部下亲自到清兵营中谈判,被清军诱降后凌迟处死,殁年三十二岁。 李旭对石达开的评价是能打仗能治民,也是个能出将入相的人物,又重情重义,但是却又免不了轻信他人,所以最后落了如此一个悲惨的下场,可叹可怜可惜。 前世看石达开传记的时候李旭很是郁闷了很久,还曾想若是换个时代石达开在史书上留下的痕迹肯定更加的浓墨重彩,更加的激荡人心。 却没想到系统竟然将石达开要送到自己手下听用了,这难道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吗? 有了石达开的加入,那李旭更是如虎添翼了。 到时候和谭纶一文一武,左膀右臂,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激动的心情持续了半晌才慢慢平复下来,石达开要到达也到三天之后了。 李旭忽然想到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可以在延安城里再建造一座城镇中心啊,到时候所有系统支援的物资和人员都能直接到达延安城了,就不用再从马栏山基地里再往过转运了。 现在是要塞时代,好像可以建造第二座的城镇中心了。 …… 第二日将石达开要来的消息告知了谭纶之后,又将石达开一生的主要事迹说了一遍,谭纶首先对李旭表示了恭贺,同时也对石达开的到来充满了期待。 说起来他一个人的确是忙不过来,石达开来到之后能帮他分担一半,那自然是好事。 李旭又说起建造城镇中心的事情,谭纶听完立刻派人在已经挂上了延州总管府牌子的府衙附近拆除无人的宅院用来建造城镇中心。 数千名俘虏同时行动,一大片的宅院很快被拆除,当然那些能用的木料以及建筑材料都收集起来准备重复利用。 空地腾出来之后,李旭又让在周围用布幔围了起来,然后安排数百名辎重营的农民一起按照图纸建造。 专业的就是专业的,一天时间很快就拔地而起一座三层的小楼,比起李旭当初搭建的那个歪歪斜斜的木架子简直不知道好了多少个次元。 主体结构建好之后,剩下的事情就交给系统了。 又是一夜过后,一座跟马栏山基地那座城镇中心一模一样的建筑便矗立在了延州总管府的旁边。 城镇中心建好之后,第三天石达开就到达了延安城。 “石达开参见主公!” 石达开身姿挺拔,姿容英伟,木冠束发,虽然身着布衣,但是却气度不凡,脸上虽然带着微笑,但是却让人感觉这是一个爽朗又充满自信的青年。 此时的石达开正是二十三岁时候的状态,在原本的历史上他在二十三岁这一年在九江芜湖打的曾国藩要跳湖自尽,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看见石达开的样子,李旭笑容满面,谭纶也是颔首赞赏。 李旭上前扶起石达开,叹道:“亚达,终于把你盼来了。有你和子理二人辅佐我,这天下我们尽可去的。” 亚达是石达开的别名。 石达开也是颇为感动,再次行礼。 李旭又将谭纶介绍给石达开。 石达开从小也是饱读诗书,而且在原本的历史上富有诗名,虽然流传下来的没有几首,但是却绝对是个才子型的将领。 此时一听谭纶的大名,自然知道他是谁,急忙又跟谭纶见礼:“石达开见过前辈!前辈英名,我幼时也是经常听到的。” 谭纶扶起石达开,握着他的手臂叹道:“亚达之事迹,主公已与我述说。谭纶听闻亦是感佩不已。如今你我同在主公麾下,以后携手辅佐主公建立不世基业,当可弥补前世之遗恨。” 石达开闻言脸上闪过一抹感伤但是很快隐去,当是想起了前尘往事,略微有些激动点头道:“子理前辈说的极是,以后当齐心协力辅佐主公共创大业!” 李旭在一旁,一手拉住一个,大笑道:“闲话休提,为亚达准备的接风宴已经备好,今日不醉不归!” 说完牵着二人手臂就往延州总管府内走去,两人含笑跟随。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连锁反应(第三更) 石达开来了之后,谭纶便卸任了军团参谋长的职务,由石达开担任。 而且现在军团下面已经增加了一个水师的番号,暂时命名为黄河舰队,设提督一人,下设千总十人。 千总下面又各设守备五人。 每艘重型战舰的舰长就是千总,武装运输船的舰长则为守备担任。 先把架子搭起来,以后再慢慢补充人数。 水师的编制跟陆师肯定不能一样,主要还是以战舰为基本单位的。 水师提督现在空缺,暂时由石达开兼任。 在原本的历史上,石达开不仅是陆战出色,而且水战指挥也相当的优秀。譬如在九江芜湖的水师大战中就逼得曾国藩跳湖自尽,由此可见他的军事指挥才能真的非常全面。 而且太平天国的时候,火铳已经成为了军队的主要装备,燧发枪甚至已经很普遍了。 不夸张的说,太平天国的很多武器装备以及军事思想和战术是要超过当时的清军的。 清军落后到什么程度,后来八国联军入侵的时候,许多清军手中的火枪还是原始的火绳枪。 这样的军队能打过那些甚至已经开始列装后装步枪的军队才是真的见鬼了。 交流好书 关注vx公众号 【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 可领现金红包! 谭纶便专心担任延州总管府总管,跟石达开两人配合经营好延州这片根据地。 这两人都是真正可以完全信任的嫡系心腹,李旭再没有耽搁,交代一番后便带着五百骑兵转回三水县。 经过黄陵县的时候,李旭还专门让人准备了一些祭品去了黄帝陵祭奠了一番华夏始祖。 只是此时的黄帝陵因为兵荒马乱,原本负责维护打扫的人都跑光了,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庙祝面黄肌瘦的都快饿死了。 陵园的围墙以及里面的建筑倒是还比较完整,看来当地官府平日里保护还不错。 李旭祭祀过之后给那干瘦的庙祝留了一些食物和银两便继续往三水县赶路。 黄帝陵肯定以后要好好维护的,这件事李旭之前已经给谭纶交代过了。 黄帝陵在谁的地盘上,谁的正统性就更强一些。 虽然这些东西看着好像加成不明显,但是却绝对是一个加分项。 离开黄帝陵后,李旭也不着急,不紧不慢的行军,遇到小股的贼匪或者贼军溃兵也会顺手清理一下。 不过路线上都选择了尽量绕过城池,免得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但是进入了关中北道的范围内之后李旭就感觉到气氛明显有些紧张起来,路上的不时有一些骑兵斥候出没。 甚至看到李旭等人的时候还有人跟踪观察。 李旭知道肯定是林逸全军覆没的消息已经传回了京城,所以连带着整个关中都紧张起来了。 路上遇到的这些骑兵斥候想必都是各县派出的哨探。 李旭让人打出自己“讨贼大使”和三水县尉的旗帜,光明正大的赶路,那些跟踪的人影果然很快就不见了。 进入关中之后道路就好走了许多,李旭离开延州七天之后再次回到了三水县城。 五百骑兵自归大营,李旭带着几名护卫进城,在城门口发现进出的检查力度比起自己走的时候还胜一筹,知道也是因为林逸兵败引起的连锁反应。 李旭是从东门进城的,东门口值守的正是李旭安插在县兵营的那名屯长,看到李旭一行人急忙过来见礼。 李旭点点头,看向此人。 那屯长点点头,表示一切正常,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李旭会意,便带着人进了城。 本来风尘仆仆的想要先回家好好沐浴一番,让小艾琳给自己揉揉肩,顺便给大长腿姑娘检查一下最近的发育情况,再跟自家妹子逗笑几句,吃个饭睡个觉再去县衙找刘健,结果在半路上就被刘全给拦住了。 李旭有些惊讶,暗道刘健这么快就知道自己回来,所以才派人在这里等他。 问过刘全,刘全苦笑着说这几日自己每天都在城门口等着,说是刘健让李旭一回来就赶紧去县衙找他。 刘健找他的原因心知肚明,显然是林逸兵败的事情让刘健也紧张起来,所以想要跟他商量如何防范戒备高胡子贼军再度南下关中的事情。 李旭知道林逸兵败的消息虽然传了过来,但是秦国朝堂上下估计还以为是高胡子打败的林逸,压根不知道唐军的存在。 虽然李旭已经决定了让谭纶和石达开两人公开打出“唐侯”和“延州总管府”的旗帜,只是现在还没正式开始。 按照李旭的计划,是让石达开到时候率军收复延安府南边那几个县城的时候顺便打出“唐侯”的旗号来,那样子会给秦国朝廷的震动会更大更强烈。 撇下刘全,李旭骑着马直接到了县衙门口。 听见马蹄声,被李旭调入县衙担任三班衙役总班头的耿良正好在县衙门口给几个新来的衙役训话。 听见有人竟然在县衙门口奔马,脸色一板转身就要抽鞭子,结果一转脸发现是李旭,瞬间堆满笑容过来牵着马缰道:“将军您可算回来了,您这一回来我们这些人就算是有主心骨了。” 也就只有他们兄弟俩把李旭称呼将军,李旭也无所谓,闻言用马鞭虚指耿良笑骂道:“你这浓眉大眼的竟然也会拍马屁了。最近城里还太平吧?有没有什么作奸犯科的家伙?” 耿良被骂但是笑的更带劲了,道:“有将军您的威名镇着,谁敢作死?就算真有那些不开眼的,卑职也早都给他办了。” 李旭点点头,径直往里走去。 虽然有半个月未在城中,但是县衙的人一个个都是脚步匆匆,倒是再没有之前那种松散惫懒的状态了。 看到李旭顶盔掼甲大步流星的进来,一个个急忙避在一旁见礼。 虽然李旭在县衙只是二老爷,但是这些人最怕的偏偏就是他这个二老爷。 对于大老爷刘健却没有那么惧怕,因为谁都知道二老爷才是那个捉着刀把子的人,但凡惹恼了这位二老爷,小命可能随时不保。 一路进了二衙,到了刘健办公的那个小院,刘健听说李旭回来了,竟然主动迎了出来,脸上的神色既高兴又焦急。 这倒是让李旭有些好奇京城那边对于林逸兵败这件事到底做出了什么样的反应。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宋相调你去京城(第四更) , 二人进屋坐下,李旭将头盔随手放在桌上,看着刘健笑道:“刘叔今日竟然亲自出迎,小侄受宠若惊啊。” 刘健摇头苦笑道:“你还笑的出来,你这剿匪一趟半个月了,可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吗?” 李旭心知肚明,但是脸上却是一片茫然道:“什么大事?魏国人打进函谷关了?” “那倒是没有,函谷关有重兵把手,魏人岂能轻易破关。不过这件大事的影响力也绝对不容小觑。难道你这一路上就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吗?” 李旭皱眉沉思道:“异常?倒是在路上看见了一些溃兵,看其服饰倒像是州县的府兵。难道说这些人都是跟随林逸一起出征平叛的那些府兵?” 刘健叹口气道:“必然如此。三天之前,我收到京城来信。信是宋相亲自写来的,信中说是七日前有败兵逃回京城告知了林逸兵败的消息。” 从刘健的叙说中李旭知道,逃回京城的地方府兵告知了秦国朝廷林逸兵败的消息后又说了林逸带着剩余的几千羽林左卫将士向北逃去的事情。 从兵败之日算起已经过了快十日,可是却依然没有林逸和他那支残军的任何消息。 随着时间的流逝,秦国朝堂上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林逸已经全军覆没了。 虽然这个结果实在太令人震惊,在林逸出征之前没有人会认为堂堂的汉中侯,林氏“麒麟子”会败给一群乌合之众组成的贼军。 但是现在的结果却越来越明显的打的秦国朝堂上一群大佬脸都肿了。 其中最肿的却是林逸父亲,大秦军中巨擘,宁国公林如海。 据说这几日弹劾林氏父子的奏表已经堆满了皇帝的御案。 虽然这些奏表大都是下面那些御史言官以及低品的官员们上的,朝廷的大佬们还没有明确表态,但是谁都看得出来林逸的这一场大败一下子将林家,将林如海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虽然也有一些林如海的昔日部下上奏表说是现在情况不明,不能轻易下结论,但是论起打嘴炮没人能是这些言官御史的对手,所以为林氏父子辩解的奏表很快就被更多的弹劾奏表给淹没了。 这些御史言官们都是义愤填膺的表示林氏父子误国。 林逸骄横自大,导致朝廷数万大军全军覆没,使大秦瞬间陷入了更加糜烂的境地。 而林如海的罪过则是任人唯亲,强行举荐自己儿子挂帅,导致国事倾颓,局势陷入糜烂,更是罪不可赦。 这些人甚至要求皇帝直接下旨收回林氏父子身上的爵位,将林家满门下狱问罪。 据说林如何被弹劾之后这些日子都没有出过家门,在家中闭门待参。 听到这里,李旭虽然心中并不同情林氏父子,但是对于这些御史言官们咬人的本事却是头一次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不过仔细一想,出现这种状况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李旭看着刘健忽然问道:“刘叔,那宋相是什么意思?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宋相肯定不会轻易的问罪林氏父子的。林逸虽然败了,但是这其中肯定大有蹊跷,如果朝廷此时再问罪林如海的话那肯定会造成军心不稳的,毕竟林如海在军中的影响力是非常巨大的。” 刘健赞赏地看着李旭点点头道:“你果然是有智慧的,宋相的确不同意此时问罪林如何。上次我将你怀疑林逸先锋被魏人大败后隐瞒不报的消息告诉了宋相,宋相当时还有点不敢相信魏人会真的出现在延安府。但是现在林逸这一败却是证明了你当时的推测是正确的。” 李旭却道:“林逸生死未卜,到底是不是魏人还不好说,但是肯定这其中有一股我们不知道的强大力量在帮助贼军对抗朝廷。那么宋相是如何打算的?” 刘健道:“宋相亲自去了宁国公府跟林如海深谈了一次,林如海答应将会亲自挂帅出征平定延安府的乱局。” 这个消息倒是出乎李旭的意料。 他皱眉问道:“林如海在这种风口浪尖上竟然还要亲自挂帅出征?难道真的不怕步了他儿子的后尘?” 刘健却道:“林如何虽然强横擅权,但是论资历论能力的确是我大秦数一数二的名将。而且在军中部将门生遍地,由他挂帅才能最大限度的收揽人心,将再次组建的平叛大军捏合在一起形成合力。宋相深知这一点,所以允了林如海自行挑选将领组建新的平叛大军。” 李旭知道首辅宋牧的做法是正确的,而且他也隐约猜到了宋牧应该是跟林如何之间达成了某种交易。 交易的筹码之中应该就之前林逸前锋人马兵败却隐瞒不报的那件事。 按照常理推测,若是这件事被宋牧给捅出去,那么朝廷上的舆论旋风会真正的淹没林氏父子。 若是兵败一事还可以说其中有蹊跷的话,那么前锋人马大败后却隐瞒不报朝廷继续领兵北上最终导致全军覆没,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件事一旦被外界所知,那么那些御史言官估计都会要求皇帝直接砍了林如海。 自古文武本就不对立,这些御史言官们本就是朝堂大佬们养的一群咬人的狗,就是没事都要咬你一嘴毛,更别提这么大的一桩罪证了。 一旦朝堂较真,林如海就算不死最终可能也会被除去国公爵位,军中的势力也会被清扫一空的。 所以林如海根本没得选。 只是好奇宋牧到底提了什么条件跟林如海交易。 难道这个条件就是让林如海挂帅出征? 看着李旭沉吟不语,刘健忽然道:“你猜林如海点的将领之中都有谁?” 李旭回过神来,问道:“这老东西不会点了我的将吧?” 刘健笑着点点头道:“没错,林如海点的最后一个将领就是你。” 李旭一愣道:“这老东西为什么会点我?我只是一个小小县尉而已啊。难道是想要替他儿子出气所以故意调我去他手下,好方便对付我?” 刘健道:“那应该不至于,林如海这个人虽然心胸不算宽广,但是想要对付你一个小小县尉也不至于这样。” 李旭撇撇嘴道:“那可不一定,有时候人越老心眼越小。刘叔,我能不去吗?” 刘健看着李旭郁闷的神色,忽然大笑起来:“没想到你也有吃瘪的时候。你放心吧,林如海虽然点了你的将,但是宋相却帮你挡了,理由是你年纪太小,还需历练。” 李旭这才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被林如海那老小子调去听用,到时候林如海要是让自己带兵去打自己的兵,那他可就左右为难了。 若是真到那个时候,说不定他只好亮出身份公开造反了。 刘健看李旭松了口气,却又继续道:“不过宋相却也说了,三水县这池子太小,你待在这里算是屈才了,想让你去京城。” 李旭一愣,这就挺突然的,咋就忽然要去京城了呢? 他忽然福至心灵,脱口问道:“难道宋相是想重建羽林左卫?” 正文 请假一天 李旭穿越了。 前一晚上他熬夜玩游戏,征战八方,横扫天下,不亦快哉。 失业半月,明天也不用早起上班,困极了便一头扑倒床上,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却愕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古代世界。 自己的身份从一个失业的文明社会四无青年变成了秦国关中三水县一个乡下财主李富贵庶出的二儿子李旭,跟他同名同姓。 富贵老爹昨日刚过头七,出殡第二日,李旭这个庶出的儿子就被老爹的的正妻陈氏和嫡子扫地出门,美其名曰分家让他自力更生。 李旭的亲娘只是富贵老爹的一个小妾,活着的时候就被陈氏各种刁难苛待,一直郁郁寡欢,生下李旭没有两年就撒手人寰了。 恨屋及乌,对李旭,陈氏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能让他活着长大已经算是有良心了。 富贵老爹活着的时候,她还能收敛一点,富贵老爹这一死,她一天都不想让李旭在自己眼前碍眼。 说是分家,也只分给李旭一个远离李家庄的农庄,距离县城上百里,距离李家庄子也有七八十里,位于一座荒山脚下。 是当年某人用来抵债的,是属于李家的一块飞地,是在距离李家庄七八十里外的马栏山脚下的一个庄子。 当时,李富贵在接收的时候倒是带着李旭去过一趟,所以路径倒是依稀还记得。 当时年纪小,被牛车晃得晕晕乎乎的,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往回走了,都没瞧瞧那庄子是个什么光景。 只记得他家富贵老爹当时脸黑的跟锅底似得,骂骂咧咧了一路。 李旭离开庄子的时候,只有一头年迈的老水牛套着一辆破车,上面拉着他的铺盖卷以及一些零碎。 他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下人出来相送,唯一送他到村口的还是陈氏生的嫡女李琴。 李琴跟李旭相差两岁,平日里还能说到一起,对这个庶出的二哥也多少有点亲情,不忍看他如此凄凉,将自己平日里攒的一些银子要送给他。 这李旭平日里虽然懦弱,但是毕竟也是要脸的年轻人,没要李琴的银子,只是拱拱手,看了一眼李家庄连绵成片的屋舍,便驾着牛车恨恨地离开了。 一路上,既伤心于父亲的逝世,又哀叹自己的悲惨遭遇,对于陈夫人母子对自己的苛待更是怨愤不已,一时间心绪起伏,越想越气,竟然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另一个李旭。 李旭理清了头绪,苦笑不已,暗骂彼李旭死要面子活受罪,好歹要几两银子还能吃上几天饭啊。 不过左右他也不能再回李家去,记忆中那陈氏夫人对他很是不好,回去只有自取其辱的份。 为今之计还是先去那个农庄看看再做打算。 秦国占据陇,陕以及河套等地,偏居一隅,除了关中平原和河套地区富饶肥美之外,其他地方多是穷山恶水,人烟稀少。 马栏山附近虽然也有路径,但是基本都是一些被人踩出来的小路,后来当地官府因为要上山伐木,所以派人稍微修整,就勉强成为官道了。 饶是如此,李旭一路上也是走的提心吊胆的,只因为这官道上半天都看不见一个人影,道路两侧荒草野树却是使劲的乱长,荒草绊脚,树枝扎人,其中更有各种啾啾虫鸣,让李旭心中更添忐忑,生怕随时会从草中蹦出一个持刀大汉找他收买路钱。 前世城里人经常跑到乡下这种偏僻之地去踏青,寻找野趣,可是眼前这种环境对当地人来说只能是意味着荒凉和危险。 牛车摇摇晃晃的走了约莫两个时辰,虽然没有见到剪径的强人,但是却隐约瞧见了荒草之中的躺卧的几具路倒。 这让李旭本就绷紧的心情更加些紧张了,越发的生出一种不知路在何方的迷茫情绪,并且越发的怀疑陈氏是真的想让自己死。 行到半路,腹鸣如鼓,却是饿的发慌,只是距离目的地却还有一大半的路程。 叹了口气,李旭将拉车的老黄牛解开,让它在路旁去吃草。 这老黄牛兢兢业业耕作了一辈子,如今是垂垂老矣,没有了价值,才会被打发出来给自己驾车,说起来跟自己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看着老黄牛惬意地啃食着路边的青草,李旭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甚至还不如一头老牛,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车上的那一堆零碎里随手摸索起来。 谁料这一摸,竟然摸到了一个小小的包袱。 提出来一开,却是一个白底绣花的绸缎包袱,显然是女孩子用的。 打开一看,里面却是装的一沓烙好的饼子,还带着一丝温度。 除了饼子,还有用一块绣着莲花的帕子包着的十几两碎银子。 最下面还有一封信,拆开一看,寥寥几行字:“小妹素知二哥心高气傲,这些银子权做小妹一片心意,日后可寻个营生过活。李家非二哥暖巢,离开兴许才能舒展二哥才华。愿二哥前程似锦,一切安好。小妹琴敬上。” 看着这封信,李旭感慨不已。 整个李家,也只有这么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才有人情味,也最了解他这个二哥,知道他不会收自己当面赠的银子,才偷偷藏在这里。 罢了,有了这些银子,最少暂时不用饿肚子了。 以后若自己发达了,再回去感谢这个小妹吧。 李旭摇摇头,将银子和信重新包裹起来,一口气连吃了三张饼子,这才感觉腹中不那么饥饿了。 又行了约半个时辰,渐渐有了人烟,道路也宽了许多,前边出现了一个大约几十家间屋子的小镇子。 这里是一个叫做雷庄的小镇,去年的时候富贵老爹还带自己来过一趟。找米店的刘掌柜买过一些粮食。 李旭也想买一些粮食,毕竟现在手里还有小妹赞助的十几两银子,总不能天天去山上挖野菜吃啊。 他赶着牛车一边走,一边观察,却发现这个镇子上十分清冷,街道上见不到几个人,而且基本所有的店铺都是门窗紧闭。 李旭觉得很奇怪,他上次来的时候这地方还是挺热闹的,西去陇西,北去陕北的客人行商很多都会经过这里吃饭住店,补充给养,人气很是旺盛。 只是如今却为何成了这般光景? 心中疑惑,却找不到人解答,李旭循着记忆找到一处挂着“人和粮铺”招牌的店铺,看着紧闭的大门,敲了半天,才听见里面有动静。 “刘掌柜的,我是李家庄的李旭,若是在家,劳驾开个门。”李旭大声道。 半晌,里面才小心翼翼的开了一条门缝,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花白脑袋伸出来,看看李旭,又向周围看看,看的李旭毛毛的,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 “原来真是李公子啊,你这是要往何处去啊?” 看着李旭,老头松了一口气,问道。 李旭知道这位就是粮铺的掌柜刘掌柜,跟自己的富贵老爹也是有些交情的。 李旭惨然一笑道:“失祜失恃之人,哪里称得上一声公子。嫡母觉得我到了自力更生的年纪了,便给了马栏山的庄子让我去经营,我路过此处,一来想看看刘叔,二来想顺便买点粮食,还望刘叔行个方便。”。 刘掌柜听见马栏山,神情呆滞了一下,又看了一眼李旭身后的牛车,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露出了同情的神色,叹了口气,道:“世道不给人活路,陈夫人这事情做得实在……唉,旭哥儿,你爹辞世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你要节哀顺变,自己保重啊。老汉跟他相识一场,本应该去吊唁一番的,奈何这世道不饶人啊。你也看到的,这镇子上几乎都没人了。你今天要是再晚来一会,肯定也见不着老汉了。” 李旭疑惑:“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形?” 刘掌柜叹口气,“从延安府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说是号称‘闯王’的高迎祥半个月前带着几万贼军连破黄龙,宜川还有宜君等好几个县城,杀的人头滚滚的,几个县的知县老爷脑袋都被挂在了城门楼子上。听说很快就要打到这边来了,大家伙都说这里不能待了,都准备往城里跑。老汉也准备去了。你要是再晚来半个时辰,肯定就见不到老汉了。” 李旭闻言,眉头皱了起来。 虽然从前身的记忆力知道这世道如今匪患丛生,早已经不太平了。可是没想到这匪患说话就在眼前了。 “刘掌柜,高迎祥这么厉害吗?难道朝廷的官军就放任自流吗?” “官军?咱们朝廷的能打的官军如今都摆在了函谷关和潼关,防着魏国人呢。各个县的县兵根本不经打,哪里能指望的上。唉,不说这些了,你要多少米,我给你量去。” 李旭问了价钱,原本一两银子一石米,如今已经涨到了二两五钱银子。 这里的米是小米,可不是大米。整个关中道乃至陕北的百姓都习惯种小米,除了习惯的问题,也有土壤和气候的原因。 虽然汉中和河套平原上也种水稻,但是在秦国的粮食比重中还是只占了小部分。 刘掌柜看在李旭死去老爹的份上,给他按照二两银子一石量了三石米。 李旭虽然想要多买一些,但是刘掌柜却面现难色,只好作罢。 谁都能想到,这乱世之中最金贵的不是那些金银珠宝,而是粮食。世道越乱,粮价越高,往后肯定是一天一个价。 刘掌柜今天对李旭已经很是厚道了。 李旭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很是真诚的谢过刘掌柜。 刘掌柜摆摆手,道:“你爹这一去,以后的路只能靠你自己了,要好好活着。贼军很快就要来,你尽量的还是去找个大城避一避吧。” 李旭谢过刘掌柜,将米袋子搬到牛车上,看着重新关上的大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要把贼军即将到来的消息传回李家庄去。 他并不关心陈氏母子的死活,只是小妹李琴却让他有点担心。 不过转念一想,李家在县城有铺子,消息肯定早都收到了,自己要是回去报信,说不得人家不领情,反而会笑他闲吃萝卜淡操心,给他一顿羞辱。 想了想,李旭还是驾着牛车继续往马栏山而去。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人。 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野心家之外,正常人没有几个愿意遭遇乱世的。 乱世,秩序失衡,人性沦丧,做人的体面和尊严完全丧失,甚至活的不如一条狗。 对于野心家来说,乱世也许是一个实现自己野心的绝好舞台,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根本就是一场人间炼狱。 人命如草芥真不是随口说说的。 李旭自然不是一个野心家,就算当野心家,那也得有那个资格和能力才行,否则光有野心没有本事,只能是一个炮灰。 刘掌柜的话他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去城里凑热闹的好。 先不说这么多人都跑过去,城里的官府会不会接收。就算勉强让进了城,也没有立足之地,说不定还得睡大街。 更重要的是,城池往往都是贼人主要攻打的目标,一旦城池被围,到时候官府就要抽人守城,进去避难的男丁很有可能就是第一批炮灰。 再者,就算不当炮灰,到了城里,人多粮少,官府仅有的存粮肯定也是紧着守军先供给,其他人都是靠后再说。 届时,就算不被叛军杀死,恐怕也得饿死。 权衡了一番利弊后,江旭决定还是先去自己的农庄再做打算。 毕竟自己还有点粮食,到时候再上山采点野菜啥的,凑合凑合总能过活一段日子的。 他从小也是长在农村的孩子,各种家务农活也是干惯了的,无所谓苦不苦的,塌下身子自力更生还是能做到的。 再说,那庄子如此偏僻,又在荒山脚下,人烟稀少,一般情况下贼军也不会去打那里的主意,说起来倒是比城里安全自在些。 就算真有叛军扫荡,他也可以暂时躲到山上去。 等到局势平稳一点,再去城里谋个什么差事,凭借自己的本事,就算不能大富大贵,最少也能求个温饱无忧。 一路边走边想,牛车摇摇晃晃地,天黑之前终于摇到了小青山下。 跳下牛车,李旭举目望去,果然是荒凉一片,四周野草丛生,人迹罕至,远处山势连绵,在黄昏的光线之中影影重重,有一种模糊而苍凉的不真实感。 若非草里面还有一圈低矮的围墙隐约浮现,围墙里面还有几间屋子伫立,李旭差点都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 这庄子还真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荒凉。 荒凉的让人一看就很有拍恐怖片的气质,感觉这地方不出个狐仙,不闹个野鬼什么的都对不住这环境。 呆立了片刻,李旭在心里好好的问候了一番陈夫人母子俩一番,长舒一口气,抬脚向斑驳陈旧,木头受潮扭曲的破大门走去。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羽林左卫中郎将 , 刘健闻言神色讶然道:“你怎么会跟此事联系起来的?” 李旭笑道:“刘叔你这是要考我啊。那我就按照我的想法说说。羽林左卫这次跟随林逸出征,不管是不是全军覆没,那也基本等于废了。” “再者,以前的羽林左卫基本就是林氏的势力范围,现在林逸兵败,林如海又要抽调自己的心腹旧部挂帅出征,军中的很多位置就会空出来了,宋相若是不趁着这个机会将羽林左卫抓到手里,那也不是宋相了。” “而且,据我猜测,将羽林左卫交出去应该也是宋相跟林如海达成的条件之一吧。” 刘健听完,眼睛在李旭脸上看了半天,叹道:“若非你在我当面,我肯定会以为这番话是一个沉浮宦海多年之人所说的。你的猜测虽然不是全对,但是也基本上差不了多少。” 李旭闻言笑笑,利益交换而已,站在双方的立场上想一下就能猜到的。 刘健继续道:“御林军共有十卫兵马,其中羽林卫、虎贲卫以及龙骧卫这三卫共六万兵马属于天子亲军,负责守卫宫城,仪从天子等事宜,因此也称为内卫。其余七卫虽然同属御林军序列,但是却是负责卫护皇城和外城,因此又叫做外卫。” “每卫又分左右二卫,分别由一个大将军统领,因此御林军总共有二十位大将军。这二十名大将军上面还有一个都元帅。” “都元帅名义上为御林军总统领,但是其实一直都是虚设,所以二十位御林大将军其实都是由天子直接统辖的。” “若是有大将受命挂帅出征,那就会挂一个御林副都元帅的职衔来统御那些被选拔出征的各卫大将军。” “比如原本镇西大将军宋成就是挂着一个御林副都元帅的虚衔领二十万人马去两关与魏人对峙。” 给李旭普及完御林军的编制之后,刘健又看着李旭道:“不瞒你说,宋成大将军虽然这次挂帅与魏人在两关对峙,但是宋氏在军中的势力却远远比不上林家影响深远,宋成麾下二十万人马也是派系林立,互相掣肘,这也是宋成大将军迟迟无法与魏军决战的重要原因。” 李旭这才恍然,秦魏两军在边关对峙数月却一直都是小打小闹,却并没有真正的大战一场,原来其中还有这样的原因。 麾下大将分属不同势力,若是依仗关隘之险固坚守还好,若是出关野战,那不能做到上下一心,一旦大战打响,压力稍大,可能秦军内部就先崩溃了。 所以这次林逸兵败也是给了宋氏进一步扩展军中势力的机会,才想着把自己调入京城在重建羽林左卫。 至于为什么选择自己,李旭一想也就明白了。 自己根底清楚,又与林家有隙,再加上已经打上了宋氏的印记,调入御林军之中又没有那么多盘根错节的关系,年纪小还容易控制,岂不是一个很好的人选。 想到这里,李旭心中冷笑,脸上却是好奇问道:“刘叔,宋相调我入御林军之中是给个什么官当啊?” 刘健道:“宋相暂时拟定给你的职务是羽林左卫中郎将,属于四品武职。中郎将上面还有两位羽林将军和以为羽林左卫大将军。不过宋相说了,羽林左卫大将军暂时不具体认命,只设一个右御林将军,下来就是你这个中郎将了。” 看李旭凝神静听,刘健心中稍安,继续解释道:“你不用太担心,这个右羽林将军的人选是一位老将,老成持重,对宋相一向推崇,所以也一定会支持你的。你到时候尽管放手去做就行。到时候你若是立下新功,整个羽林左卫也都会服你的。” 李旭听明白了刘健话里面的潜台词,无外乎是自己现在年纪太小,资历太浅,直接提拔当羽林左卫大将军肯定不合适,所以先给一个中郎将的位置过渡一下。 至于那位担任右羽林将军的老将,那肯定也是宋牧的人,所以就是占个位子来堵别人的口的。 到时候自己若是再立些功劳之后便能升任到羽林将军的位置上,成为真正的羽林左卫掌控者。 说起来中郎将这个官职对于李旭如今这个挂着六品虚衔的小县尉来说已经算是坐火箭式的提拔了,既有面子也有里子,足以显示出宋氏的诚意来。 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即可领取! 只是李旭却并没有多少激动兴奋之意,毕竟他可是堂堂的唐侯,如今坐拥四万精兵的金大腿拥有者,秦国造反界新崛起的扛把子,一个小小的四品中郎将能有多大意思。 不过李旭并没有直接拒绝,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好处。 若是能够掌握羽林左卫的话,那么到时候自己攻略长安城的时候就相当于拥有了一支成建制的内应军队,届时里应外合之下长安城想要完整无缺地落入自己手中就会容易许多。 他又不是那些只会搞破坏却不懂建设的流寇,他已经把秦国当成了自己囊中之物。 更别说是长安城这座作为十三朝古都的雄城了,能保护自然要多保护一些,那可也是他将来的政治中心。 而且在羽林左卫任职的话,还能接触到更多秦国朝堂的核心情报,对于自己当二五仔这个兼职工作来说还是很便利的。 刘健说完之后便观察着李旭的神情,却并未看到李旭露出什么失望的表情,甚至连激动兴奋的神情好像都很淡然,看起来一如既往的沉稳淡定,这让刘健心中更是颔首称许。 李旭沉吟片刻后问道:“刘叔,据我所知御林军都是选拔关中良家子弟来充任军士。只是若是这次依然选拔良家子重建羽林左卫的话,那么要想真正练成一支敢战能战之师,至少也得需要一年时间吧。而一年时间却可能会发生很多事情。” 李旭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刘健。 刘健明白了他的意思,点点头道:“你说的这一点宋相也考虑到了。若是重新选拔良家子弟充任军士,旷日良久而且对于朝廷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所以宋相的意思是从之关中各州县抽调精锐府兵来充入羽林左卫来组建。而咱们三水县乡勇营,宋相给你批了两千人的名额。” 李旭闻言倒是有些惊讶,没想到宋牧竟然这么有魄力,直接抽调地方军队加入中央军。 有意思!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 , 虽然惊讶,但是李旭却也能理解宋牧的苦衷。 时不我待,宋牧根本没有时间去等待重新编练一支新军,只能选择从地方上抽调精锐士兵快速将羽林左卫的架子给搭起来。 一个羽林左卫只有一万人的编制,宋牧就给了自己两千人的名额,这样就等于说让李旭这个中郎将直接就带着自己的嫡系班底去上任,不至于到任之后下面的人不听话,又形成掣肘扯皮的场面。 哼,宋首辅还是魄力不足啊,要是魄力大一点,那就直接让我给你把这一万人的名额全给你填满,那用起来才是真正的顺手省心,而且战斗力还绝对的首屈一指。 不过他也就是心里吐槽一下,宋牧能让他带两千嫡系人马上任已经算是很有魄力了,毕竟御林军又不是他家开的。 虽然他对李旭现在表达出的诚意还算不错,但是却毕竟是堂堂一国首辅,也不可能完全的没有防范之心的。 而且恐怕他自己也不会相信李旭能练成太多的精锐了,能有两千精锐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毕竟李旭说起来明面上也只是打了两次仗,而且还是跟一群乌合之众组成的贼军打的,所以说起来这军功好像也没有多么的耀眼。 若非宋牧手下缺人,再加上郁瑜的这层关系,宋牧也不一定就能这么看重李旭。 李旭假装沉吟了片刻,故作为难道:“刘叔,宋相对我抬爱,我十分感激。只是这突然要去京城,我可是一点准备都没有。我的亲人家眷都在这里,而且酒楼才开业不久,这么大的一摊子一时半会可料理不清楚啊。” 刘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好像一点都不意外他会说这些话: “这都好办。听说太后娘娘想小鱼儿了,所以她最近也要回京城一趟。宋相说了,你若是去了京城,陛下会赐你一栋朱雀大街上的三进的大宅子让你在京城安家,而且宋相自己还会给你送你一座五层楼高的酒楼以及二十家铺子作为补偿。另外,宋相还说会让兵部到时候拨十万两银子作为重建羽林左卫的经费。” 李旭一听,立刻义正辞严地道:“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刘叔你是知道我的,一向都是舍小家为大家。什么酒楼店铺银子的都不重要,为国尽忠才是我辈应该做的事情。请你转告宋相,就说我李旭一定鞠躬尽瘁,坚决守护好大秦的子民和国土,绝对不会让任何贼子觊觎成功的。” 刘健自动忽略了他后面的那些自吹自擂的话,倒是对前面一句赞道:“好一句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若是人人都能做到,那我大秦何愁不能千秋万载。” 李旭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嘴巴一秃噜就将顾炎武的名言给搞到这个时空来了,嘿嘿一笑,也不多说。 这件事敲定之后,李旭又好奇问刘健的职务有什么变动,刘健微微一笑吐出一个词:“耀州。” 李旭愣了一下也明白过来。 敢情是刘叔也升官了,而且还是升任了耀州知州。 原来的耀州知州是宋昱,也就是郁瑜的三叔,被调入了长安城担任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绝对称得上位高权重了。 刘健这个关中北道巡抚没当多久就火箭一般升到了耀州知州,李旭想想都有些羡慕。 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若非自己有金大腿,要想如刘健这样火箭一般的速度往上升是不太可能的。 耀州是长安城北边最直接最重要的一道屏障,若是这次林如海出征再次失败的话,那么耀州的重要性一下子就凸显出来了。 宋牧若是不让刘健这个连襟来守耀州,那是绝对不会放心的。 想一想,宋太后在宫里控制着小皇帝,朝堂上又有宋牧这个首辅大权独揽总揽朝政。边关还有宋成这个大将军带着大军镇守边关,耀州再由自己的连襟刘健守着,然后还把李旭这个准侄女婿给安排进入御林军之中,这样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宋氏都给控制起来了。 可见宋牧所图甚大啊,这位首辅大人不知道是想当权臣还是说也滋生了想要坐上那把椅子的念头。 不过无论这位宋首辅的野心如何,李旭都没有太在意。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的谋划都是白费力气。宋首辅再能折腾,也是为了他李某人做嫁衣的。 李旭收回思绪,问若是刘健升任耀州知州,那着关中北道巡抚和三水县知县谁来担任。 刘健道:“此人你也是认识的,宋相属意他,也希望他能来地方历练一番,以后好做大用。” 我认识的? 李旭稍微一思索,便知道刘健说的就是上次来传旨的通政舍人谭澍谭文明了。 让一个朝廷的中央部门的小科长下来地方挂职,这的确是要重用他的节奏。只要有了主政地方的经历,以后无论是主政一方还是说重新回到中枢的要害部门任职,那就算是履历丰满了。 刘健又说让李旭推荐一个接替他担任三水县县尉的人选。 李旭之前担任县尉的时候就是时任耀州知州的宋昱批准的,现在刘健要升任知州了,李旭推荐的人刘健肯定基本都会同意的。 李旭想了想,便推荐了现在担任三班衙役总班头的耿良。 刘健点点头表示没问题,耿良虽然对着李旭的时候一副马屁精的样子,但是在担任三班衙役总班头的时候还是很尽忠职守的,其人样貌又威严俊朗,刘健对他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李旭本来想要让自己的嫡系赵虎生或者张龙两人随便一个担任这个县尉,但是一想这两个嫡系还是跟着自己去京城比较好一点。 谢过刘健之后,李旭跟他约定三日后带兵出发去长安城上任,便出了衙门准备回家。 耿良好像在门口等着李旭,看见李旭出来后,急忙牵着李旭的坐骑凑上前来。 李旭接过马缰,翻身上马,看着耿良道:“下值后过来找我,有事交代你。” 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耿良心中一喜,估摸着应该是好事,急忙答应下来。 李旭一夹马腹,坐骑轻盈迈蹄哒哒向着天上人间小跑而去。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大哥哥给你检查一下 , 李旭距离家门还有一条街的距离时,就远远看到一群人影在街口翘首等待。 看见他的身影出现,人群瞬间发出一阵欢呼,向着他涌了过来。 李旭眼尖,早就看清楚了了她们的样子,为首是李琴,旁边分别站着郁瑜和秘书娘小艾琳,脸上都带着浓浓的期盼思念之意。 李琴今天穿的一身青色轻纱襦裙,再配上她那略清冷的气质以及略带矜持的浅笑,娇小玲珑的身段,远远望去如同一朵出水芙蓉一般清丽可人。 大长腿郁瑜一身红色长裙,面若桃李,玉腿修长,脸上的笑意丝毫不加掩饰,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之中诉说着浓浓的思念,让李旭看的瞬间一阵荡漾,很想立刻给小丫头来一个全身检查。 秘书娘小艾琳一身白色襦裙,身段玲珑浮凸,笑容甜美略带俏皮,一会看看李琴,一会看看郁瑜,一会又回头瞅瞅身后的张明蓉,眼波流转之间尽显机灵活泼。 俏寡妇张明蓉一身白裙也俏生生地站在三女身后,脸上的表情虽然看着淡然,但是一双杏眼之中也流露出一丝期盼。 其后还站着一群莺莺燕燕的年轻女子,两个管家则带着几名仆人护院在稍远一点的地方一脸恭谨的守着。 附近还有李旭安排给保护宅子和几女的十几名家将在一旁警戒卫护。 这一幕让李旭心中一暖,跃下马来,将手中马鞭扔给身后的护卫,满脸含笑地向着众女走去。 李琴本来跑在最前面,但是快到李旭跟前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郁瑜,又放慢了脚步,抿着嘴对李旭笑了笑,让已经张开双臂的李旭有些尴尬起来。 不过郁瑜显然没有这么多的顾忌,直接冲过去扑进了李旭怀中,不顾李旭身上硬邦邦的盔甲和满身的风尘,死死的搂住他,好像怕他忽然就跑掉一样。 扑进李旭怀中的力量之大,让李旭都忍不住向后小小的退了一步,急忙抱住了怀中的少女。 李旭这一趟出去半个多月对于处在热恋中的少女来说实在是一种莫大的煎熬。 最开始的几天还好,跟李琴和小艾琳她们说说笑笑的,又在前面酒楼看李琴她们经营酒楼。 但是几女都有自己的事情,她对经商做生意有没有多少兴趣,很快就开始感到无聊了。 一无聊起来就更加的想念李旭了,思念又见不到,就开始仔细回忆和李旭认识到现在的点点滴滴,越想脸越红,越想就越思念,天天数着手指头算李旭还有多少日子回来。 她是个大方的性子,众人也基本上都知道了她跟李旭的关系,所以对于李旭的思念也毫不遮掩,经常跑去问李琴和小艾琳李旭什么时候回来。 二女虽然嘴上安慰她李旭很快就会回来,但是心中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 李琴惊讶于这位贵女的直白坦率,同时心中也会生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羡慕。 小艾琳却是人精,看得出来这位贵女对于自家老板是真的情根深种,也对她这种热情大方的性格很是喜欢,所以自然不遗余力的吹嘘李旭的种种好处,听在郁瑜耳中,心里更是甜蜜不已,觉得自己真是觅得了世间少有的心上人。 众女在后看到郁瑜不顾世俗目光直接扑进李旭怀中,虽然都是一惊,但是又觉得好像是理所应当。 只是反应也各有不同,李琴脸上带着浅笑,但是笑容之中却隐隐带着羡慕。 小艾琳笑意盈盈,对着自家老板眨眼偷笑。 俏寡妇张明蓉俏脸端庄,脸上虽然在笑,但是却不知道为何眼中忽然闪过一缕伤感。 抱了好一会,郁瑜才在李旭的轻声细语的劝慰下松开了手,抬起臻首迎上李旭那双含笑的眼睛,满是胶原蛋白的小脸上绯红一片,一双美丽的杏眼痴痴看着李旭,连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面对佳人深情,李旭岂能不为之动心,看着她柔声低语道:“等回去了要抱多久都可以的。现在大家可都看着你呢。” 郁瑜这才回过神来,回头一看,看见身后众人脸上的笑意,“呀”的一声低声娇呼,美目嗔了李旭一眼,急忙离开了李旭的怀中,站在了一旁,低着头不好意思看人。 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 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可领! 李旭看她一眼,心中好笑,又向前一步,向着站在原地不动的李琴含笑张开了双臂。 李琴性子清冷矜持,看见李旭的动作,俏脸一红,本来犹豫了一下,但是最终还是轻咬红唇轻轻投入了李旭怀中。 李旭轻轻拥抱了一下自家妹子,在她耳边轻声道:“辛苦了,小妹。” 李琴心中感动,但是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神情却又是微微一黯,温柔道:“我不辛苦,二哥才最辛苦。家中已经备好了酒宴给二哥接风洗尘。” 李旭笑着点点头,放开李琴,又与扑过来的秘书娘小艾琳重重拥抱了一下。 虽然隔着盔甲,但是还是能感觉到小艾琳最近发育的不错。 走到张明蓉面前,李旭习惯性的要张开双臂,但是忽然意识到不妥,又急忙收回手臂,冲着俏寡妇点头微笑道:“张姑娘这段时间辛苦了。” 张明蓉本来看到李旭张开双臂的时候,心中一惊,正在犹豫自己该怎么办的时候却又看见李旭收了回去,眼神闪过一丝失落。 向李旭屈膝福了一礼轻声道:“民女不敢言辛苦二字,公子保一方平安才是真正辛苦。” 跟众女一一打过招呼,正待在众人簇拥下回家的李旭,却忽然发现后面那一群女子当中竟然有一个身段玲珑娇小,长着一双多情的桃花眼,身穿鹅黄色轻纱襦裙的小姑娘在睁大眼睛吃惊地看着自己。 呦,这不是小鹌鹑吗?她怎么也来迎接自己了? 李旭眉开眼笑,向着躲在人群中的沈玉芙招手唤道:“芙宝也来迎接大哥哥了,还真是个好孩子,快过来,站那么远干什么,让大哥哥看看最近是不是又长大了一些。” 沈玉芙:“……” 众女:“……”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女装是不可能女装的 沈玉芙本来胆小害羞,被李旭这么当众呼唤,更加羞怯难当,一双桃花眼吃惊地慢慢瞪大,巴掌小脸肉眼可见的变红,头垂的更低了,甚至还躲到了一个女子的背后。 这一幕让众女都笑了起来,郁瑜抱着李旭手臂嗤嗤笑道:“旭哥哥,你就别欺负小阿芙了,她还是个孩子呢。” 李旭从善如流,对着偷偷向自己这边抬头观望的小鹌鹑眨了眨眼,嘿嘿一笑,在众女的簇拥下回了宅中。 回了院子,在小艾琳的服侍下解掉甲胄戎衣,又在浴桶里泡了足足半个时辰,洗去一身的风尘,顿感神清气爽。 小艾琳又服侍他擦干身体,换上了一套轻薄透气的纱织燕居常服,头发半干,披散在脑后,配上俊秀英朗的容颜,颇有些潇洒不羁的谪仙的飘逸之感。 小艾琳两只小手趁着给李旭擦身服侍穿衣的机会不规矩的乱摸,让李旭在她挺翘的小屁股上拍了两巴掌这才笑嘻嘻的老实了一点。 坐在铜镜前面准备梳头的时候,李旭看着铜镜里自己长发披肩的样子,忽然萌生出一个古怪的念头来: 若是自己换上女装,是不是会比许多女子还要漂亮? 不过这个念头刚一萌生,就被他赶紧掐死了。 呸呸呸! 本公子可是钢铁直男,怎么生出这般变态的念头来,这辈子打死都不可能女装的! 梳头的差事小艾琳没有亲自担任,而是让给了早就等在外面的李琴。 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李旭也没在意,已经习惯了自家妹子的服侍,一边跟李琴说笑着,聊着一些自己离开这半个多月的酒楼的事情。 李琴轻声细语地回答着他的问题,说是一切都好,酒楼的生意虽然没有开业的前几天那么好,但是却也不差。 又问起李旭在外面这段时间是不是吃得好睡得好,又说李旭这段时间出去变黑了也瘦了些,言语之间充满着关切之意。 李旭自然也是说一切都好。 对于这个妹子,李旭心中一向都是充满感激的,因为她算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个给他关心的人,所以心中自然也偏爱她一些,打定主意这辈子一定要让这个兰心蕙质的妹子过得幸福安康。 梳洗整齐之后,李琴说是厨房已经准备好了,问李旭要在哪里开宴。 李旭说干脆就在后花园中的石亭中摆上一桌,四面通风,周围还有花香相伴,吃吃喝喝聊聊天很是惬意。 李旭交代说让把沈玉芙和张明蓉也叫上,李琴应了下来。 李旭又问沈一秀在忙什么,李琴说是最近那些变成了万达商行的十几家店铺全部重新开业了,虽然有那些新来的掌柜们管理,但是沈一秀这个万达商行的总掌柜还是尽心尽力的来回奔波,检查梳理各种上下游渠道,生怕出现什么纰漏。 李旭知道沈一秀是个认真负责的,闻言也不意外,唤来一个护卫让他去请沈一秀晚点过来。 接风宴上,除了李旭一个男子,周围全是衣裙各异的妙龄少女,虽然春兰秋菊各有擅场,但是却个个都是人间殊色,虽然俏脸上都带着一丝稚嫩,但是却各有各的风情,环绕在李旭身旁,莺声燕语,说说笑笑,看的李旭赏心悦目,十分惬意。 今天这顿接风宴上的菜肴倒是没有太过油腻的菜,因为天气越来越热,人都没有什么胃口,所以菜基本上都是清爽开胃的菜肴,再配上冰镇的葡萄酒,让李旭更加惬意。 都是葡萄酒,本身也没多少酒精度,李旭回来,众女心中高兴,所以也都各自陪着李旭喝了几杯。 郁瑜自不待说,本就是爽朗热情的性子,几杯酒下肚后,不知道是酒喝的还是天热的,一张漂亮的鹅蛋脸变得红彤彤的,抓着李旭的右胳膊抱在怀里就是不撒手。 李旭看她的时候,她也看着李旭,眉眼弯弯,眼中尽是痴痴笑意。 李琴也跟着喝了好几杯,好像喝的有点急,甚至还呛到了,李旭赶紧用左手轻拍她后背。 咦? 好像手掌心被一根细细的带子给硌到了。 李琴却是瞬间脸色绯红,俏脸发热,抬头偷偷看了李旭一眼,发现他神色如常,这才抿着嘴唇,语调略带颤抖地说自己没事了。 李旭虽然有些奇怪,但是也不好多问。 小艾琳倒是个小酒鬼,端着酒壶一杯又一杯的给自己斟酒,好像喝的是水不是酒一样。 李旭无语,让她少喝点,结果小艾琳嘴上答应着,却趁李旭不注意又偷偷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结果喝的太急反而呛到了,跑到一旁扶着柱子大声咳嗽起来,引来众人一阵大笑。 就连坐在李旭对面一直垂着头,偶尔抬头偷偷看一眼他的沈玉芙都在小艾琳的忽悠下喝了一杯酒,酒下肚的那一瞬间一双桃花眼又慢慢瞪大了,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这一幕看的李旭直乐,这小鹌鹑该不会是第一次喝酒吧? 不过酒的确是好东西,几杯酒之后,本来略微有些拘谨的气氛变得松弛热闹了一些,李旭便趁机说起了自己要去京城的事情。 众女闻言之后都是神色惊讶,但是反应却是不已。 郁瑜拍手笑道:“旭哥哥要去京城了啊?那太好了,我小时候在长安城待了好些年,知道好多好玩好吃的地方。等到大家去了京城,我带大家去吃好吃的,逛好玩的地方。而且到了京城,有我大伯撑腰,谁也不敢欺负咱们的。” 李琴却是面带忧虑道:“二哥,那咱们都去了京城,这天上人间还开不开了?才刚开业没几天就关门的话,实在太可惜了。” 小艾琳没有说话,眨着眼睛看着李旭。 反正老板去哪里她就去哪里。 张明蓉自觉自己没有说话的资格,但是听到李琴的话还是看向李旭,显然也有同样的担忧。 毕竟这酒楼也算是她和李琴两人的辛苦成果,两人目前的价值体现之所在。 若是没有了酒楼,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待在李旭身边了。 小鹌鹑沈玉芙也顾不上害羞了,瞪大桃花眼看着李旭,眼神之中也露出期待来。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跟俏寡妇谈谈心 听到众女的疑虑,李旭笑道:“谁说天上人间要关门了?我的目标可是要把天上人间开遍天下每一座城池的。” 接着,李旭又将刘健说的赏赐宅邸和酒楼的事情大概说了一下,除了郁瑜之外,其他人都是惊呼不已。 京城的大宅子和酒楼可不是三水县城这里能比的,那可是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啊。 郁瑜笑道:“这都是旭哥哥太厉害了才会得到这些赏赐,说起来也是旭哥哥自己整的呢。” 虽然众人都知道郁瑜身份贵重,但是一来她比较低调,除了李旭之外,没人知道她姑母是当今垂帘听政的秦国太后,她大伯是当今秦国首辅,她爹是统兵二十万的大将军。 当然,她三叔是当今京兆尹,她小姨夫是即将上任的耀州知州刘健的事情大家还是知道的。 李旭本来还担心要是众女知道了郁瑜的身份之后相处起来就会产生距离感,没想到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出现,郁瑜本身低调,性格又爽朗大方,跟几女相处的都很不错。 下来的时间李旭就成了一个旁听者,几女叽叽喳喳的在郁瑜的带动下聊着长安城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甚至还聊到了长安城的少女们都流行什么样的妆容和胭脂水粉之类的女性话题。 这个话题一开始,就连年纪最小的小鹌鹑都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只是张明蓉却一直没有参与进来,脸上虽然在笑,但是却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其实刚开始听到李旭说要去长安城的时候,她的表情就迟疑了一下、 虽然她很快的收敛起了,但是却被李旭给注意到了。 李旭看了张明蓉两眼,心中也有一些猜测,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端着酒壶自斟自饮,笑呵呵地听着众女在哪里聊得火热。 颇有一种前世的时候听女友和她的闺蜜聊口红色口和化妆品包包之类的话题时候的即视感。 自然也曾经因为搞不清楚那些口红色号而被吐槽过。 不多时,张明蓉就借口身体不适提前离席了。 李旭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略微等了一会,也借口尿遁离开了后花园,跟了上去。 离开后花园,穿过一道月亮门,李旭就听见了一声低低的叹息声从前面的游廊的暗影中传进了耳中。 李旭循声走过去,就看见一道素白色的倩影坐在抄手游廊的栏杆上,倚着柱子发呆。 游廊上也挂着灯笼,虽然光线不太明亮,但是以李旭的眼力还是很清楚地看到了那道倩影正是张明蓉。 她斜斜倚靠在柱子上,眼神没有焦点地盯着黑沉沉的暗夜中的某处,脸上神情寂寥茫然,还带着一丝担忧。 李旭走近之后没有直接过去,而是站在稍远处的暗影中静静地打量着这位白衣俏寡妇。 衣裙素白,身段婀娜,该细的地方细,该大的地方大,样貌虽然比起郁瑜来略逊一筹,但是却也绝对称得上清秀可人。 而且她年纪在李旭身边的几位女子当中是最大的,虽然说起来也只有十八岁,但是却已经是嫁过人的寡妇,而且身世坎坷心酸,脸上根本没有郁瑜和李琴她们那种少女的稚嫩,反而多了一丝成熟妩媚的风情。 再加上她那柔弱清丽的气质,让正常的男人看了都会不仅生出一种想要保护的欲望来。 李旭不是神仙,也不是太监,前世好歹也是谈过好几个女朋友的男人,也是经历过从高山丘陵到草原峡谷一路寻幽探秘一路长驱直入最终一声叹息索然无味的正常男人。 穿越过来这几个月,之前一直在为生存而奋斗,根本没有心思去想其他的。 后来有了立足之本之后,身边的女孩子也多了起来,虽然跟郁瑜的关系基本上已经确定,不时的腻歪一下帮她检查一下身体之类的小活动虽然可以搞一搞,但是却因为觉得她年纪还是太小,所以一直没敢真正的下手。 秘书娘小艾琳虽然经常有意无意的挑逗自家老板,但是李旭也最多是用手教训一下她,毕竟她也是个孩子。 这些小活动虽然看着跟玩的一样,但是很多时候还是让李旭的火气有点大,有时候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还会回味一下前世跟着女朋友们为爱情鼓掌的场景。 对于张明蓉,当初从野猪岭的匪巢中救出她来虽然是无意的,但是这几个月相处下来,这姑娘人长得又漂亮,性子又温柔,还会弹琴,又没有什么是非,对自己这个恩人也懂得感恩,让李旭对她的观感越来越好。 若说李旭对她没有点想法,他自己都不会相信的。 若说在身边的这几个女孩子当中选择先选择一个一起玩双排的话,那么李旭肯定首先会选择张明蓉。 不光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身材也好,还会弹琴,而且也因为她寡妇的身份。 俏寡妇,一个年轻的俏寡妇,爱好正常的男人都会忍不住的想要好好照顾她一番。 观察了片刻后,李旭走了过去。 “张姑娘一个人坐在这里在想什么?” 忽然听到李旭的声音,张明蓉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看到李旭含笑的双眼,低呼一声就要起身,却还没来得及起身,就被一只有力大手按在肩上给按住了。 “不用起来,坐着就好。我看你一个人出来,有点担心所以过来看看。” 张明蓉“呀”的叫了一声,略有些紧张忐忑的抬头看着面前轻袍宽衣,姿容潇洒的俊俏小郎君,面色瞬间变得绯红发热。 不过听到李旭说担心自己,没来由的一阵芳心乱跳,垂头不语。 还好李旭没有继续按着她,而是放开了手,顺势在她旁边的栏杆上坐了下来。 虽然两人并没有挨着,但是彼此的衣衫却被夜风吹起互相的碰到了一起,让张明蓉本就纷乱紧张的心更加紧张起来。 但是她又不敢动,虽然李旭只是规规矩矩地坐着,但是却也足以让她的两条腿软的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一样。 李旭侧头看她一眼,见她臻首低垂,两只素白纤细的柔荑紧张地握在一起,身子甚至在轻微的颤抖,忽然柔声道: “明蓉,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些什么。我来找你,就是想要解开你心中的那些顾虑和担忧。”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欲擒故纵 , 张明蓉闻言身子微微一抖,垂首摇头道”我没事的,多谢公子关心。” 李旭不理她的话,而是接着道:“我知道京城对你来说是一个伤心之地。那里虽然有你的青春,但是却也给你造成了许多的伤害。所以听到我说要去京城的时候,你才会神情不太对劲。其他的女孩子都在聊着对京城的向往,可是你心里想的却是不愿再回到那个伤心之地,对吗?” 张明蓉原本低着的头听着听着慢慢抬了起来,一双美丽的杏眼转过来吃惊的看着李旭,抿着的嘴唇虽然显示了她心中的倔强,但是眼中那快要溢出来的一滴泪水却表达了她心中的惊讶和感动。 这天底下的男儿有几个会关心女子怎么想的,他们心中放的都是天下,都是权势,都是利益,女人只是他们的工具和附属品,能给让你吃饱穿暖已经就是天大的恩赐了。 张明蓉之前嫁给那个病鬼丈夫,就是因为她那个当御史的老爹固执己见的结果。 虽然她反对过,抗争多,甚至还绝食过,但是却都敌不过一句父母之命,最终只能被逼着跳进火坑。 嫁过去没几天,那个病鬼丈夫就一命呜呼了。 她好好一个黄花大闺女就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还甚至背上了克夫的骂名,在夫家遭受欺凌苛待。 若非她那老爹致仕之后忽然脑子清醒了把她接了回去,她此时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一定了。 就算勉强还活着,估计也是一具形容枯槁的行尸走肉了。 后来回乡途中,老爹又被山贼给杀害,自己又被掳入匪巢之中,若非李旭相救,她肯定早就自杀明志免遭侮辱了。 所以京城对她短暂的人生来说实在是留下了满心痛苦和伤痕的地方,因此才会在李旭说到要求京城的时候心中生出紧张茫然的情绪来。 借口离开宴席,就是怕被人看出她的不对来,没想到李旭竟然看了出来,而且还亲自过来宽慰她。 若说心中不感动,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身旁有如花似玉的贵女陪着的李公子,李县尉,不,现在应该说是李中郎将竟然会注意到自己一个无足轻重的可怜人的心情,让她又是感动又是不知所措。 李旭看她有了反应,知道自己猜对了,微微一笑,很是自然的伸出手去轻柔无比的帮她擦掉了眼角的那滴泪水。 张明蓉身子僵硬,吃惊地瞪大眼睛望着李旭,一张绯红俏脸在灯影下看着更加动人。 李旭心中虽然早就蠢蠢欲动,但是却没有其他动作,放下手来,继续含笑道:“许多人都有不幸的过去,你是我也是。我两岁就没了娘,嫡母又看我很不顺眼,若非有我老爹看护着,我能不能长大都是问题。后来若非我有一番大机缘,你我今日肯定不会并肩坐在这里谈心,我说不定已经变成了荒山脚下的一堆无人认领的白骨了。” 宽慰别人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讲自己的故事,让她知道她不是最惨的那个,这样就先从原本的那种自怜自哀的情绪中抽离出来了。 然后才能听进去其他的话。 对于李旭的这段过往,张明蓉从来没有听说过。 她一直以为李旭是世家贵公子出身,但是却没想到竟然有这么令人同情的过往,心中瞬间生出一股怜惜心疼之意来。 “公子,是奴家不好,让你想起这些伤心往事了。我真的没事的,公子不用为我担心,我曾经说过只要公子不嫌弃,我就一辈子跟在公子身边做牛做马报答公子。别说京城了,就是天涯海角奴家都会随公子去的。” 张明蓉语气急促地轻声说道,一脸的愧疚之情,心中觉得是因为自己才让李旭想起了那些不愉快的过去,甚至急的一双素白柔荑乱摇起来。 李旭顺势握住了她的一双柔荑,含笑温柔道:“明蓉,我说这些不是要让你自责的。我也没想过说要让你做牛做马报答我之类的事情。虽然我救了你,但是你也不是我的附庸。你如果想要过你自己的生活,我肯定是支持你的。” 张明蓉被他握住了手,又被如此亲昵的叫唤,脸都红到了脖颈,又不敢抽出去,整个人变得晕晕乎乎的,甚至有种不知道身在何处的感觉。 她虽然名义上是寡妇,可是她那个病鬼丈夫在她嫁过去的时候已经病怏怏的躺在榻上几个月了。 别说圆房了,就连死的时候都没有碰她一下。 说起来,她根本就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 被李旭这个阅历上的老男人这么口手并用的撩来撩去的,早都芳心大乱,不知所措了。 李旭心中得意,手却没有放开,依然满脸温柔地道:“明蓉,你若不想去京城,那就留在三水县继续经营咱们的天上人间。不想去的人我都会留下来给你帮忙。也会留一些人手来保护你们,若是有什么事情也可以派人去京城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的。若是以后你有了心仪的男人,跟我说一声,只要我确定是良人,我也会祝福你的。” 渣男套路走起,欲擒故纵。 张明蓉听到最后一句一下子回过神来,脸色一白,急的连连摇头道:“公子,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公子身边。只要公子不嫌弃奴家蒲柳之姿,奴家就一辈子在公子身边服侍公子。公子若是要赶我走,那我只有一死了之。” 李旭闻言知道事情差不多成了,又握紧了一双软绵小手柔声道:“你这么温柔美丽的女子,我当然不舍的让你走了。若是你愿意,就一直跟在我身边好了。以后别的且不论,保证可以不再受半点委屈。” 张明蓉听到李旭这番话,心中一松,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重重地点了点头。 李旭微微一笑,顺势轻轻一拉,梨花带雨的俏寡妇顺理成章的拥入了怀中。 那一夜,李旭的房中灯光亮了半宿。 忍把沉沉夜色,换成浅吟低唱。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玉芙还是个孩子啊 , 一觉醒来,李旭感觉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昨夜虽然只是牛刀小试,并未完全尽兴,但是好歹也是做成了上亿的生意,实在可喜可贺。 只是合作方张明蓉却资金有限,后劲不足,虽然也是努力表现出想要合作的诚意,但是奈何实力不够,最终还是早早的举起白旗缴械投降。 早上吃饭的时候,李琴和郁瑜好奇一向都起的很早的张明蓉为什么今天却还没起身,派了侍女去看,说是身体不适要休息一会。 李旭心知肚明,脸上却不动声色,装的跟没事人一样自顾自的端着一碗南瓜小米粥吸溜。 一旁的小艾琳却不时的盯着自家老板偷看,目光之中带着幽怨。 明明是人家先认识老板的,结果为什么却被别人偷了家? 吃过早饭后,李琴和郁瑜去探望张明蓉。 完了之后便要开始忙活起来要搬家去长安城的事情来。 酒楼继续开的话,那些人要留下,那些人要跟着一起走,职事上的调整任免这些都得面面俱到的操心。 沈一秀昨夜过来的时候太晚了就没打扰李旭,今天特意等到李旭吃完造反才过来。 李旭跟他在书房中聊了一会,说了要去京城任职的事情。 没钱看小说?送你现金or点币 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 众 号 免费领! 沈一秀虽然惊讶,但是却并没有太过意外。 在他的认知当中,李旭这样的人物迟早都是要飞黄腾达的,京城是早晚都要去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而已。 而且听说了李旭要去羽林左卫担任中郎将,当朝太后赐宅子,首辅宋相送酒楼和商铺这些事情后更是又惊又喜,对于上面的大人物们对于李旭的欣赏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因此对着李旭好一番恭喜。 李旭问起县城那十几家店铺的生意,沈一秀道:“这些店铺如今基本上都恢复到了以前正常水平,公子你派来的那些掌柜个个都精明能干,将这些店铺都打理的井井有条。这些店铺之前的进货渠道我这半个多月也都基本上厘清了,愿意跟咱们继续合作的都留下,不愿意的就重新选择。这些人知道咱们万达商行后面的东家是公子你的时候,表现的都很热情,甚至愿意降低价格继续给咱们供货。” 李旭点点头道:“这些事情你看着办就行,不用跟我说的太细。若是需要我的名头的时候尽管大胆用,只不过要有分寸,不能狐假虎威的去伤害良善。当然,我相信沈大哥你是决计不会的,就怕下面那些人仗势欺人。” 沈一秀道:“这个我也晓得,已经让各位掌柜的告知了所有的伙计,若是有在外面损害公子你的名声的家伙,一旦查实,直接解雇,而且还要处以十倍月钱的罚金。而且还会将他们的名字公布出去,以后谁都不敢用这种人的。” 这就是直接上了职场黑名单了,以后肯定想要在本县找个活计就很难了。 看来沈一秀比自己想到要周到细致的多,李旭点点头也不再多说这些事情。 两人又说起了搬去京城的事情,沈一秀沉吟道:“京城的盘子太大,可不是咱们小小一个县城能比的。虽然公子有宋相背书,可是要想在京城扎下脚跟来却也是没那么容易的。不如把那些掌柜的抽调一半去京城做事,然后到了京城之后再物色一些合适的人选。” 在沈一秀看来,李旭上次调来的那二三十名掌柜都是难得的人才,这种人才肯定非常难得,现在公子要去京城,那肯定要把这些人调过去开拓京城市场的。 而且,在沈一秀的认知里,李旭本来就是京城来的贵公子,这些掌柜肯定也是从京城来的,所以回了京城之后开展生意肯定更加得心应手。 他本以为李旭会同意自己的提议,没想到李旭却是摇摇头笑道:“一般伙计和杂役可以在京城物色。至于新店铺的掌柜,沈大哥不用担心,我再调一批人手过来就是。现在的这些就先暂时留在三水县经营。” 沈一秀闻言很是讶然,张了张嘴本想问李旭什么时候既懂账目又懂管理的掌柜的变成了大白菜一样到处都是了。 可是想到李旭那神秘莫测贵不可言的背景,最终还是没问出口,点点头答应了。 李旭自然不知道他的想法,又道:“到了京城之后,咱们找个好地段,盘上几家宽敞大气的好门面,改造城咱们万达商行的总部,到时候再给沈大哥你配上一些人手,先把总部的架子给搭起来,总不能事事都让你这个总掌柜的来忙活。如果把你累坏了,芙宝肯定会找我麻烦的。” 沈一秀闻言也是松了口气,笑了起来:“的确是该再配一些人手了。三水县的盘子小,我一个人还能忙过来。到了京城,一切从头开始,千头万绪的,的确需要不少人来分担一些。” 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略微带着些试探的口吻道:“这几天玉芙住在公子这里,没给公子添什么麻烦吧?” 李旭眉头轻扬,瞪大眼睛道:“沈大哥,你说的这是什么话?玉芙是我妹子,我疼她都来不及,在这里住几天又算得上什么。以后去了京城,玉芙若是愿意,我那宅子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沈一秀心中一喜,松了口气,看来公子对自家闺女还是很喜欢的。 不过很快又想到了一件事,又小心翼翼地道;“公子,我家玉芙还小,若是有什么冒犯了公子的地方,公子还请不要介意。” 李旭本来有点奇怪小鹌鹑那样温柔低调的性子能冒犯到自己什么,结果一抬眼就看到了沈一秀一脸的纠结忐忑,忽然心中明了。 敢情老沈是怕他家闺女被我近水楼台给祸祸了,所以才这般隐晦的提醒。 想明白了这一点,李旭面皮一热,瞪着沈一秀道:“沈大哥,我在你心中就这么不靠谱吗?虽然玉芙妹子清秀可人,但是我目前只是把她当自家亲妹子看待的,怎么可能生出别的念头来?” 沈一秀虽然是个厚道人,但是却也不笨,听出了李旭的潜台词。 目前当妹子看待,那日后呢? 哼哼,果然早都对我家玉芙生出了觊觎之心。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什么感觉啊? , 经过李旭一番信誓旦旦的保证之后,沈一秀怀着半信半疑的心态离开了。 虽然心中早有撮合李旭和自家闺女的意思,但是闺女毕竟还小,当爹的该提醒还是要提醒的,不能让闺女早早就被祸祸了。 在沈一秀离开之后,李旭自省了片刻,觉得自家人品刚刚的啊,为什么老沈会这样看自己? 想了半天,李旭认为主要还是老沈这个当爹跟天下其他的爹都是一个心态,就担心自己的小白菜啥时候被别的猪给拱了。 真是笑话,本公子这么俊秀风流的怎么会是猪呢? 李旭哼哼两声后便带着两名护卫去了县衙。 虽然这次乡勇营自己的嫡系人马大部分都要带走,但是一些人事安排还是要做一做的。 李旭已经把耿良定为了自己的接班人,下一任的三水县县尉。 虽然还要通过州里走一走程序,但是李旭的面子刘健肯定会给的。 除了县尉之外,三班衙役总班头,捕头以及牢头这些都换上了一些平日里比较懂事做事认真负责的人。 另外,李旭还会留下一千嫡系人马继续待在乡勇营担任乡勇营的各级骨干,以确保三水县永远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只要耿良兄弟俩继续效忠自己,乡勇营当然会听从他的号令。 但是若是这兄弟俩有些其他的想法,那乡勇营就会立刻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背叛的下场。 李云龙哪怕变成了伙夫,在独立团说话也是没人敢不听的。 来到县衙,李旭召集了一群属吏,告知了他们自己要调任京城的事情后,众人又是一阵恭喜,甚至户房马司吏还流下了两行不舍的泪水,口口声声说着李旭是自己的再生父母,李旭的大恩大德他永生不忘。 听得李旭一阵肉麻,浑身颤抖,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 马司吏又主动提议说众人要设宴为两位同时升官的老爷践行云云,却被李旭给直接拒绝了。 跟你们一群马屁精一起吃饭喝酒有什么意思,有这功夫本县尉还不如再去找寡妇小姐姐谈谈心,再互相的深入了解一下,岂不爽哉? …… “明蓉姐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发烧了啊?” 李琴看着躺在榻上俏脸绯红,神情略带不自然的张明蓉关切地问道。 张明蓉看着李琴那关切单纯的眼神,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强忍着低声道:“可能是昨晚睡觉没盖好被子所以有点着凉。我没大碍的,你不用担心的。” 李琴道:“可是我看你的脸色不太正常啊,看起来比昨天好像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嗯?好像变得更美了,难道着凉发烧还有这样的效果?” 一旁的郁瑜忽然也“咦”了一声,”好像真是啊。小琴这么一说我也发现了,明蓉姐姐好像是比之前更好看了,好像更迷人了一些。明蓉姐姐,我以前也发过烧,可是却没有你这样的效果啊,你是怎么做到的?” 面对李琴还好一点,可是面对一脸好奇的郁瑜,张明蓉心里就别提多别扭了。 毕竟谁都知道郁瑜和李旭的关系,可是昨夜自己竟然脑子一热跟李旭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此时面对郁瑜,竟然有一种被大妇捉奸在床的羞耻感。 而且这位大妇却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单纯少女,还在一个劲的好奇自己怎么会发烧烧的更好看了? 咦?难道男女敦伦可以让人变得好看吗? 一会要好好照镜子看一下。 不过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她的脑后中就闪过了昨夜李旭跟自己在一起的那些场景来,尤其是那些羞人的姿势,一阵强烈的羞臊感瞬间涌上心头,顿感嘴唇发麻,双腿发软,一张俏脸更是滚烫无比。 “嗳?明蓉姐姐,你的脸怎么变得更红了?难道病又加重了?”李琴忽然叫道。 看书即可领现金!关注微信 公众号 现金/点币等你拿! 郁瑜凑上前来仔细看了一眼,也是点头道:“对呀,是又红了一些,得赶快请郎中来瞧一瞧,别耽搁了。” 张明蓉闻言恨不得用被子蒙着脑袋装鸵鸟,面红耳赤讷讷不能言。 倒是一直在后面静悄悄不说话却一直偷偷观察张明蓉的秘书娘小艾琳却忽然看了一眼窘迫的快要爆炸的张明蓉,笑眯眯地对李琴道:“大小姐,明蓉姐姐这边我来照顾就好了,你还是赶紧到前面酒楼安排搬迁的事情。公子说两天后就要出发去京城了,可别耽误了。” 然后又对郁瑜道:“小瑜姐姐,你不是还有很多行李在县衙吗?要不要今天先收拾起来,到时候走的时候就方便一些。” 两女一听都觉得有道理,便点点头,又对张明蓉关切的嘱咐了一番后联袂而去了。 屋子里只剩下了小艾琳和张明蓉,张明蓉探头看了一眼,发现李琴两女已经远去后,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只是忽然觉得有点不对,扭头一看却是小艾琳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禁不住的又是脸上一热,小声道:“艾琳姑娘,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啊?我没事的,休息一下就好了。你不用在这里照顾我的。” 小艾琳嘻嘻一笑,拉个凳子坐在榻前,小脑袋凑近低声道:“明蓉姐姐,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跟我家公子的事情,我都知道了。” 张明蓉闻言“呀”的低呼一声,眼睛瞪大,看着小艾琳小脸上那促狭得意的笑容,急忙垂下头去,恨不得把脑袋扎进胸口去来掩饰自己的窘迫。 小艾琳看她这个样子,又是嘻嘻一笑,低声道:“明蓉姐姐你不用担心,作为我家公子的贴身侍女,公子喜欢的人我也会喜欢的。我一定会为你保密的。我家公子生的那般俊秀,又重情重义,又懂得疼人,你跟了他那是你的福气,以后肯定不会后悔的。” “你真的会为我保密?” 张明蓉闻言重新抬起头来看着眼前这个娇俏精灵的少女,弱弱地问道。 “当然了,我说话算数。不过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小艾琳拍着已经规模不小的胸脯保证道。 “什么问题?” 小艾琳又凑近一些,低声问道:“你跟我家公子做那种事情是什么感觉啊?”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被弹劾了 张明蓉到底是脸皮薄,没有满足小艾琳的好奇心。 小艾琳虽然求知欲满满的,换着法子的打问,最终张明蓉只能将头裹在被子里不出来应对。 小艾琳没有办法,最后无奈的留下一句:“明蓉姐姐,我家公子很厉害的吧,你以后若是顶不住了,可以找我帮忙的啊,不用跟我客气的……” 张明蓉实在是听不下去这种虎狼之词了,只好躲在被子里用两只手紧紧堵着自己的耳朵。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生猛的吗?张明蓉感觉有些心累…… …… 本县大老爷和二老爷要同时升官调任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凡是觉得自己有点脸面的乡绅大商们都纷纷前来拜访,目的都是一样的,要为两位老爷践行,感谢一下两位老爷对本县百姓的庇佑。 当然了,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真正的原因还是看刘健和李旭升官了,借着这个机会加深一下感情。 刘健对这些人一向都是没什么兴趣,所以婉拒了。 这些人自然也知道刘健的风格和脾气,也不去自讨没趣,反而都找到了李旭的门上,光是拜帖就在门房堆了厚厚一堆。 李旭看着那一沓厚厚的拜帖,都有些纳闷一个小小的三水县在被贼军祸害过一次,又被自己抄过一次家之后竟然还有这么多的乡绅,也是有点吃惊的。 不过虽然如此,李旭还是拒绝了这些人的宴请。 不过却放出风去,饭可以不吃,但是如果大家伙非要表达对县尉老爷的感谢和尊敬的话,县尉老爷也是拦不住大家的热情的。 这些人可都是人精啊,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却都琢磨出了这里面的道道。 县尉老爷虽然不吃宴请,但是可以收礼啊。 这送礼虽然不见得有好处,但是如果不送礼的话那肯定是有坏处的。 县尉老爷以后可能不在意谁家送了礼,但是肯定记得谁家没有送礼。 县尉老爷前途不可限量,以后万一那一天想起来了,到时候来个秋后算账,那可就没地方说理去了。 这个味道琢磨出来以后,每天上门拜访的人便是络绎不绝。 基本上都是说上几句恭喜的话,然后把礼单给李旭的管家一递,然后就借口不打扰县尉老爷就走人了。 两天下来,门房收到的各类礼物就堆满了两间屋子,什么金银珠宝,丝绸绢帛,字画瓷器甚至首饰玉器之类的应有尽有,甚至还有送酒的送肉的送各类吃食的。 甚至还有一户乡绅亲自把自己的两个双胞胎女儿都送到李旭府上,说是让她们在县尉老爷跟前伺候着。 李旭本来不想要的,结果听说那两个小姑娘都是十四五岁左右,生的虽然不能说国色天香,但是却也是娇俏可爱,羞羞怯怯自有一番风韵后便来了兴致,让人带过来一看之后便留了下来,让她们两人跟着小艾琳以后就在自己身边侍候。 两个小姑娘几乎生的一模一样,穿上衣服一般人根本分辨不出来。 最后还是从小秘升级成了秘书长的小艾琳围着两人转了好几圈后发现了区别,然后神秘兮兮的凑到李旭跟前道:“公子,我知道怎么区分她们了。” “说来听听。” “那公子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告诉你。” “说。” “公子下次再跟明蓉姐姐晚上一起玩的时候也带上我,我就告诉你。” “啪!” 小艾琳屁股上挨了一下后才老实起来,低声告诉李旭道:“心头肉大的那个是妹妹,小的那个是姐姐。” 李旭闻言观摩了一番后证明了小艾琳的观察是正确的。 这两个双胞胎姐妹也有了新名字,姐姐叫做大咪,妹妹叫做小咪。 名字是李旭随口起的,小艾琳听说之后一边咯咯笑一边念叨着:“大咪的小,小咪的大,还是公子会玩啊。” 李旭脸色一黑,不想搭理这个画风越来越不正经的秘书娘了。 听说了县尉老爷收下了两个女子做侍女后,其他的乡绅都后悔死了。 金银财物哪有两个小美女天天在县尉老爷面前晃悠好使啊。 虽然也有人想要亡羊补牢效仿一番,但是却都被守在门房里的一个腰间挂着柳叶刀的大长腿少女给吓跑了。 …… 启程的时间很快就到了。 刘健跟李旭是一起出发的,虽然他升任了耀州知州,但是却也是要回京城一趟的。 除了按照惯例回去述职,另外还要跟连襟宋首辅见个面的。 接任刘健的谭澍已经到了三水县,早刘健和李旭临行的前一天晚上,三人一起吃了一顿饭。 这位谭县令是个健谈的性子,接着酒劲把最近京城里的一些热点时事跟两人细细说了一番。 李旭重点关注的是林如海挂帅出征的事情。 谭澍告诉他说林如海这次总共抽调御林军和地方府兵共计五万正兵,各级将领除了基层的那些各州县的都尉县尉外,剩下的中高层将领都是他的老部下。 而且朝廷这次还把御林军中唯一的一支火器部队神机营都配给了林如何调配。 李旭假装无意问起那神机营的配置和那些火铳的威力,谭澍却是不太清楚这一点。 毕竟他是文官,对于这些技术器械之类的东西大多数的文官都是不怎么感兴趣的。 不口口声声说这些东西是奇技淫巧都算是开明的了。 李旭又假装好奇问起神机营有没有火炮,谭澍想了好一会才不确定的说好像是有,但是具体也说不上来。 虽然对于朝廷神机营使用的火铳李旭没有见过,但是却从各种渠道得到的消息已经可以确定现在的火铳还都是发射程序极其繁琐的火绳枪,抡起实战表现,根本无法跟自己的士兵使用的燧发枪相提并论。 不过这个消息回头还是要让谭纶和石达开他们两人重视一下的。 至于朝廷的火炮,李旭也只是觉得需要重视一下而已。 他并不认为朝廷的如今能拥有多么先进的火炮,就算有几门火炮,那也是要为威力太小,发射太慢,或者太过笨重,移动不便。 威胁也许有,但是肯定不能有多大。 谭澍这人好酒健谈,喝多几杯后就神秘兮兮的透露了一个所谓的劲爆消息。 “我听说啊,林逸上次带去的羽林左卫基本上完蛋了,但是却逃回来了零散的几个溃兵。据那些溃兵说,是魏人暗中派出了一支精兵藏在延安城中,然后伏击了攻入城中的羽林左卫,才让林逸大败的。” 刘健听得心中一凛,问道:“果然如此?这种大事文明可不能随口乱说的。” 谭澍瞪大眼睛道:“刘兄,我谭澍是随口乱说的人吗?我有确切消息,那些溃兵被黑冰台的人审问了一天一夜,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这消息岂能有假?” 看两人听得认真,谭澍心中得意,继续道:“听说,当时魏人隐藏在延安城中的那支伏兵使用的是一种非常精良的新式火铳,比起神机营的火铳来要更犀利,发射更迅速。那些溃兵言语之中对这种新式火铳颇为忌惮,一说起来就神情惊恐如见鬼怪。” 李旭瞪大眼睛惊讶道:“魏人竟然有这么犀利的新式火铳?难怪林逸会全军覆没。那朝廷打算怎么应对?如果魏人的火铳真的有这么犀利的话,那以后的仗还怎么打啊?” 刘健闻言也是看着谭澍,显然跟李旭想到一起了。 谭澍又给自己斟满一杯酒,然后一饮而尽,咂咂嘴道:“朝廷现在对这件事半信半疑,毕竟只凭几个溃兵的话也不足为信。不过我来之前听说已经有御史上书陛下要求兵部将作坊也模仿魏人研究制造这种新型火铳。” 李旭接过来道:“这位倒还是个明白人,不过新式火铳改良研究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魏人的火铳到底怎么回事还不知道呢。” 谭澍点点头道:“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这次林如海出征除了要收复延安府之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想办法弄到魏人的新式火铳交给兵部将作坊研究仿制。” 李旭听到这里也明白了,原来这次林如海带着神机营出征也是因为得知了儿子兵败的真实原因后才找朝廷要的。 以火铳对火铳,这的确是个应对的办法,不过那也要看双方的火铳代差有多大才行。 以火绳枪对燧发枪,呵呵,只能说想法很美好。 除了代差,李旭手中的火枪兵在数量上还占据绝对的优势。 林如海这次注定是步他儿子的后尘的。 说了一阵火铳的事情后,谭澍忽然看着李旭道:“老弟,你可知道有人上表弹劾你了。” 李旭一愣,看着谭澍等待下文。 刘健也看了过来。 谭澍笑呵呵举着酒杯跟两人碰了一下,一口喝完后道:“弹劾你的是一个兵部给事中,小小的七品言官。弹劾的理由是你拥兵自重,不尊上官号令,鼓动乡勇营跟御林军对峙,是居心叵测,胆大妄为的谋逆之举,要求朝廷下令将你拘捕入京送入黑冰台的诏狱严加审查,并且映射你有可能是魏人的奸细,故意在大战之前动摇军心,甚至还说林逸上次大败就有因为你动摇军心在先。” 李旭听得面色古怪,心道这个不知道死活的言官虽然是胡说八道,捕风捉影,恶意诬陷,摆明了是想要帮助林家父子脱罪,但是结论却也算是歪打正着。 林逸可不就是被自己给收拾的嘛。 李旭在发呆出神的时候,刘健却是听得气愤不已,“砰”的一拍桌子骂道:“兵部是林如海的地盘,屁股肯定是歪向他们林家父子的。林逸兵败是他自己轻敌大意,却反而怪罪到李旭身上,真是可耻可恨可笑。若非他林逸动了歪心思,李旭也不可能与其举兵对峙的。林如海堂堂军中巨擘,却这般无耻的要将自己儿子战败的罪名推到一个小小县尉身上吗?真是一点面皮都不要了!” 看到李旭默然无语,刘健愤慨不已,谭澍急忙劝道:“刘兄莫要着急生气。虽然这人是个无耻小人,但是朝廷也没把他的弹劾当回事,宋相还专门为此事把兵部尚书叫去训斥了一番,让他管好自己手下的人。同时还让御史台的那些人也都管好自己的嘴巴,谁敢再乱说话就让他滚蛋回家。” 刘健这才面容稍缓,看向依然沉默不语地李旭,劝慰道:“你别多想,风闻奏事本来就是这些御史言官的职责,朝堂上的衮衮诸公哪一个没有被人弹劾过?就说宋相,刚进入内阁的时候每天弹劾他的奏表都堆满了陛下的御案。这世道,只要你是要做事的人就会惹来非议,你可千万莫要因为这些人的胡言乱语狺狺狂吠就自己失了分寸。以后随着你走的越来越远,这些事情更是免不了的。” 李旭沉默不语自然不是因为这个弹劾的事情坏了心情,他刚才只是在想自己一个小小的县尉竟然也被人弹劾了,还挺有意思的。 以前看书的时候觉得朝廷上养着这样一群职业的官方喷子是一件自己找虐的事情。 这些言官上喷皇帝,下喷百官,大到皇帝生儿育女立嫡立后,小到百官衣衫不整随地吐痰交头接耳,无所不喷,无事不喷。 而且喷的角度还各种新奇独特,甚至能从皇帝随手宠幸了一个路过的小宫女这种小事上引经据典,从盘古开天辟地一直说到世界毁灭,最后得出皇帝这样干根本就是亡国之君的做派这种惊世骇俗的结论来。 一开始皇帝设置言官的本质是给自己立一个广开言路虚心纳谏的人设,结果最后往往沦落为朝堂上各派党争的武器,狗咬狗一嘴毛。 所以言官简直就是朝廷上人憎狗厌的一个群体。 对于刘健方才的愤怒和对自己的安慰,李旭心中还是有些感动的。 正准备说话的时候,谭澍却笑道:“李兄弟,刘兄说的是这个道理。被人弹劾的越多,说明你越有本事。不过弹劾你的那个家伙虽然朝廷没有处罚他,但是却有人帮你报了仇。” 李旭和刘健闻言都好奇的看了过去。 谭澍笑道:“灵玉长公主堵在那几个家伙门口,等他出门的时候说是他冲撞了公主銮驾,用鞭子狠狠地抽了那家伙一顿。我离京的时候那家伙还躺在床上呢。”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冤家路窄 天越来越热了,本来跟李旭一起并肩骑马前进的郁瑜终于还是忍受不了太阳的酷烈,钻进了早就给她准备好的马车里。 而且还非要拉着李旭一起坐车。 说实话,对于这个世界的马车舒适性,李旭是半点都没有向往的。 只是拗不过大长腿少女的卖萌撒娇软玉相求,只好陪着她一起躺在铺着厚厚软垫子,上面还铺着青竹制作的凉席的宽大车厢里。 背后垫着软枕,隔着固定在车厢中的小长几,一边吃着暗格里面准备好的绿豆糕以及各种蜜饯点心,喝着冰镇好的酸梅汤以及葡萄酒,一边听着少女津津有味的给他讲着长安城里的各种见闻。 李旭耐心的听着,脸上带着宠溺疼爱的神情,让不时的看一眼他的郁瑜心中甜蜜不已,不时的凑过小脑袋在李旭唇上轻轻亲上一口,或者用纤细白皙的手指拈起一块蜜饯喂进他的嘴里当做奖励。 马车车厢的两侧窗户虽然挂着帘子,但是却都是轻薄却又能遮光的材质制成的。 随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前行,不时有风从两边的窗户飘进来,荡起帘子,形成凉爽的对流风,让车厢里没有那么闷热。 而且旁边还有一个正青春正美好的正心仪的姑娘开开心心的说着自己认为的那些有趣好玩的任何事,此情此景,让李旭甚至都有些忽略了马车颠簸带来的痛苦,直有种岁月静好,恰好你在身边的美好心情。 “记得那是前年元宵节的时候,京城里元宵节都有会有灯会。那一天,全长安城都会挂满灯笼,各种各有的灯笼,有的是胖娃娃的样子,有的是小兔子小狗的样子,甚至还有的制作成老鹰的样子,千奇百怪的,可漂亮了。唉,明年元宵节的时候你陪我一起看花灯好不好了?” 说道元宵节的的时候,郁瑜忽然眼巴巴的看着李旭,清澈的大眼睛之中带着满满的期待。 明年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光景,说不定那时候长安城已经不是现在的长安城了。 可是看着少女满眼的期待,李旭也没有说什么煞风景的话,而是轻轻一笑,点了点头答应了。 少女闻言目光一下子变得明亮动人,整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股雀跃。 “太好了,到时候我们一定要看一夜的花灯,还要一起去放孔明灯。呀!到时候我一定要许愿。让孔明灯飞的高高的。听说孔明灯飞得越高,许下的愿望就会越灵验。对了,我们还可以去曲江池放河灯,也可以许愿的。不过这些愿望都是要很重要的那种愿望,旭哥哥你一定要提前想好啊。” 少女絮絮叨叨的说着,想到哪里说到哪里,往往前一句还在回忆,后面一句又变成了对下次的期待和安排了,还不时的将自己的一些经验分享给李旭。 李旭很少插话,但是都会做出回应,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不时的也会拿一些点心蜜饯投喂给少女,然后得到少女甜甜的微笑作为回报。 “明年咱俩一起看花灯的话,我就不能陪清姐姐一起了。嘻嘻,到时候清姐姐肯定会不高兴的,但是我只有一个,只能陪旭哥哥你了。不过清姐对我很好的,肯定也不会真生气的。到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她也一定会喜欢你的。” 李旭眉头一动,问道:“这个清姐姐又是哪位?” “清姐啊,大名叫做秦清,是我姑母的女儿,也是当今陛下的亲姐姐。清姐比我大三岁,被先帝赐了灵玉公主的封号。小时候我经常跟着清姐姐一起玩,谁敢欺负我,清姐就替我教训他们。所以我跟清姐姐之间就跟亲姐妹一样好,我有什么事情也不会瞒着她的。不过她是个很好的人,旭哥哥你也是个很好的人,到时候见了你,她一定也会喜欢你的。” 郁瑜兴致勃勃的给李旭介绍道,还口口声声等到了长安城一定要介绍李旭跟她的清姐姐认识。 “原来是她啊。”李旭听了喃喃自语道。 “什么是她?你认识清姐姐?”郁瑜皱着眉头好奇问道。 李旭便将昨日谭澍说的灵玉公主堵在人家门口鞭打那个弹劾自己的言官的事情说了一下。 郁瑜听完就笑了起来:“嘻嘻,这还真像是清姐姐能干出来的事情。她虽然人长得很漂亮,对我也好,但是平生最见不得的就是那些作恶的人。在长安城里被清姐姐教训的纨绔子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所以那些纨绔们最怕见到的人就是清姐姐了。那个嘴臭的家伙居然敢骂你,也是该打。等到了京城,我要去好好感谢一些请姐姐的。旭哥哥,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吧,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介绍你们两个认识一下。” 李旭点点头道:“好呀。只是这位长公主殿下为什么会为我一个小小的县尉出头?我虽然知道自己姿色不凡,但是这位长公主又没见过我,没道理是因为贪图我的美色才为我出头吧?” 郁瑜对于李旭的臭美自恋轻轻啐了一口,这才有些忸怩地低声道:“是我之前在耀州的时候写信跟清姐姐说了我们的事情,她还在信里说等你到了京城要请你这位少年英雄喝酒呢。” 李旭恍然,原来是自己这个小女友按捺不住内心的小激动,把自己搞对象的事情告诉了闺中密友兼表姐。 不用多问,郁瑜肯定在信里面把自己夸的天上仅有,人间绝无的,所以才会让那位素未蒙面的长公主殿下对自己有了印象,这才跟着爱屋及乌,替自己教训了那个不知死活的言官。 就冲这一点,李旭觉得自己就得认识一下这位长公主殿下,真是嫉恶如仇的好姑娘啊。 就喜欢爱憎分明的好姑娘打交道,绝对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不漂亮的。 李旭正在思绪飞舞的时候,却忽然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 他坐起身子,向着窗外问道:“怎么回事?” 马车两侧随行的一名护卫急忙策马上前去询问,不多久转回,禀告道:“将军,前面有一支军队挡住了去路,张军侯正在上前交涉。” “打的什么旗号?” 护卫道:“看其主将大旗上是一个‘林’字。” 李旭一愣,没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了林如海挂帅出征的平叛大军。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林如海的杀意 李旭本来想自己先带着两千嫡系人马先一步进京,女眷和其他人晚一点再进京。 可是李琴和郁瑜都要求跟李旭一起走,说是怕路上不太平,跟着大部队一起走更安全。 李旭虽然也知道他们是有点黏自己,但是也觉得她们说的有道理,因此就让张龙带了五百骑兵打头,自己带着一干女眷以及沈一秀等人在中间,后面一个步兵营一千五百名步卒殿后随行。 刘健的马车以及随行的十几个人员也跟着李旭一起同行。 宋昱给李旭的限期是六月初五之前赶到京城驻地,今天也才是六月初二,京城也就两百多里地不到三百里,所以李旭也不着急,就让队伍不疾不徐的走。 却没想到竟然能在半路遇到了林如海带领的大军。 虽然他可以肯定林如海肯定不知道自己儿子的全军覆没是因为自己,更不可能知道自己那生死未卜的爱子林逸如今已经成了自己的俘虏。 但是根据已知的各种消息可以知道林如海这老东西老奸巨猾又手段狠辣,所以万一他脑子发热,非要搞事情也不是不可能。 “传令下去,全军戒备。前面什么情况再去探来。” 李旭思绪飞转,很快下令。 几名护卫得令,有人去前面打探,有人去后面传令。 很快,整支队伍都悄无声息的做出了戒备的姿态,负责殿后的一千五百名步卒也开始列出了一个小型的步兵圆阵,将十几架马车护在中间,严阵以待。 前面的五百骑兵也悄悄的列出了准备冲锋的锋矢阵。 “没事的,只是有备无患,别担心。” 李旭在神情凝重的郁瑜小脸上捏了一下,安抚了两句后跳下马车又去李琴和张明蓉以及小艾琳等人乘坐的马车边都安抚了一圈后,前去打探消息的护卫也正好回来了。 “将军,前面拦路的正是宁国公林如海的人马。对方派出一支五百人的骑兵队将我方道路堵住,说是林如海要请将军去他中军一趟。说主公若不敢见他,那就休想过去。” 李旭听罢,冷哼一声,这父子俩个还真是亲爷俩,给人找茬都是这么蛮横不讲理。 这时候,步卒军侯赵虎生从后面骑马赶了上来,听说了之后,沉声道:“主公,这个林如海对主公充满敌意,显然想刻意刁难主公。主公若是去了他军中,恐有危险。” “主公只要一声令下,末将一定保护主公和众位姑娘冲出去,绝对不会让林如海伤到主公半分的。” 看着赵虎生那一脸的昂然战意,李旭笑了笑,拍怕他的肩膀道:“没那么严重。林如海只要不发疯,他就不敢害我。” 况且新任的耀州知州刘健还跟自己一起,林如海就算不把自己看在眼里,那么也肯定是要给首辅宋牧这个面子的。 所以这老头估计也就是想要趁机折辱刁难自己一番出口气罢了。 这时候,刘健也派了长随刘全过来询问情况。 李旭让刘全转告刘健说不用担心,自己去会一会这位军中巨擘宁国公就好。 对于林如海李旭是一点不怵的。 别说他儿子林逸在自己手中,就算没有林逸这张底牌,他也笃定林如海若是不想造反的话肯定也不敢拿自己怎么样。 刘全回去转告李旭的话,李旭这边让赵虎生回去指挥步卒继续戒备,同时也传令给前面的骑兵军侯张龙,让他给林如海的人传话过去。 告诉林如海,若他想见自己,就亲自前来两军阵前相见。 至于说去林如海中军则大可不必,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就怕有些人年纪虽然大,但是心眼却不大,该防的还是要防的。 张龙对李旭的命令是百分百的执行,将李旭的话一字不漏的传达给了对面的林如海部下。 带队的骑兵将领是林如海的心腹旧部,闻言大怒,恨不得直接带兵冲过去将那个狂悖无礼的家伙直接给揪出去扔到宁国公面前发落。 但是看着对面那支丝毫面对己方无论是士气还是装备都丝毫不逊色的骑兵做出的剑拔弩张随时准备开战的样子,这位骑兵将领还是生生忍住了。 他可是太知道如今的林家是怎样的一个处境了。 林逸兵败,所带去的三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自己如今也生死不明。 林如海这次能够挂帅出征,也是朝廷给林家的最后一次机会。这次机会必须牢牢把握住,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若是中途因为其他的事情而影响到了林家的兴衰存亡,那么他是万万承担不起的。 当林如海听到李旭的这段话时,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眼中一瞬间都迸发出了强烈杀意。 他在军中领兵多年,杀伐果断,早就养成了说一不二的脾性。 儿子林逸这次兵败给他造成的打击实在太大,也让林家多年积攒的声望遭到了严重的打击。 这段时间来,为了能够让林家继续维持下去,他忍着心痛舍弃了许多的利益跟首辅宋牧以及朝中其他派系的大佬们进行交易妥协,最终才换来了这次亲自领兵平叛的机会。 虽然他知道这些都是必须的,但是心中却积攒了一肚子的郁气想要发泄。 但是这一肚子的郁气却对那些朝廷大佬们没办法发泄,但是却必须要有一个可以发泄恨意的目标。 没怎么考虑,李旭就成了他倾斜心中恨意和怒意的一个目标。 一来李旭是宋氏扶持起来的准备安插在军中的代表,二来李旭之前又率兵跟林逸对峙过;三者则是儿子林逸如今生死不明,朝廷却要重建羽林左卫,而且还要提拔这个李旭担任中郎将。 这桩桩件件都给了林如海足够仇恨李旭的理由。 本来打算等到自己平叛结束后回京之后再想办法炮制这个小贼,结果没想到冤家路窄,竟然在出征的路上遇到了。 既然遇到了,那就决计是不能让他这么轻松的过去的。 就算不杀他,但是折辱一番这个小贼也能略微发泄一下心中的恨意。 本以为自己大军当前,一道命令传过去,那小贼就得乖乖的来见自己。到时候自己再随便找个借口发落他一番。 只要不弄死,那宋牧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 可是谁想这小贼比自己想象的要狂悖无礼的多的多,不来见自己也就罢了,而且还嘲讽自己心胸狭窄。 林如海的杀意瞬间充斥着整个胸腔。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竖子竟敢杀我? 一个小辈如此狂悖自大,饶是林如海气度再如何恢弘也不能轻易饶过。 一声令下,三千亲兵簇拥着林如海杀气腾腾地涌向两军阵前。 这边,张龙率领的五百骑兵已经是刀出鞘,箭上弦,严阵以待,看到林如海的三千亲兵涌过来也都是面不改色,丝毫没有畏惧的神情。 林如海领兵多年,久经战阵,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也是心中暗暗惊讶不已。 对于李旭,他是做过一番调查的。 出身平凡,只是乡绅的庶出子,若是在权贵人家里也不过是个比家奴好不了多少的家生子而已。 只是不知从哪里学到了一身高明的武艺,竟然走了宋氏的路子混成了一个小小县尉。 一开始听说李旭两战两胜,带着三水县三千乡勇击败贼军上万大军,林如海心中也只当他是侥幸而已。 贼军乌合之众,能够击败他们也没有什么指的夸耀的地方。 所以虽然也听说了李旭亲手招募编练的三水县乡勇营如何精锐,但是听在林如海耳中却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的。 跟贼军打了两场,而且还是据城而首,侥幸获胜就能称得上精锐了? 什么时候精锐这么不值钱了? 因此当听说首辅宋牧下令让李旭带着两千乡勇进京重建羽林左卫的时候,林如海心中连带着对宋牧也是嗤之以鼻的。 虽然在朝堂上手段狠辣犀利,但是终究是不知兵的文官,真是愚蠢。 这次两军狭路相逢,林如海除了想要折辱李旭一番外,也想用自己麾下数万精兵的威势来震慑一下这些来自乡下的乡巴佬们,好让他们知道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成为羽林左卫的。 林如海这次出征带着五万大军,其中有两万是从御林军十卫中抽调出来作为他的中军的。 除了两万御林军,另外还有三千亲兵是他亲手训练出来的精锐,无论是兵员素质还是战斗意识,亦或者是兵甲装备,都比其他军队要更精良一些。 这三千亲兵可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老爷兵,而是跟南山贼鏖战多年的精兵。 众所周知,长安城南边的终南山山势连绵,山深林密,地形复杂。其中就有许多贼匪强盗隐藏其中,经常出山劫掠长安城附近的乡绅富户,祸害百姓。 这些贼匪依据地形之利,来去如风,行踪不定,为祸甚巨,被周围百姓统称为“南山贼。” 万年县县衙多次组织当地府兵进山清剿,可是效果却微乎其微,要么是根本无法锁定贼人的行踪白跑一趟,要么就是被贼人反而给牵着鼻子在山里乱窜,最终人困马乏,甚至还被反伏击。 最后万年县百姓乡绅集体联名向京兆府求救,京兆府又向朝廷禀奏了此事。 御林军十卫人马虽然多,但是却各有职守,不可能为了区区贼匪就随意调动。 最后朝廷经过商议,决定将这件事交给已经赋闲在家的宁国公林如海来处置。 林如海现在家里也是闲着,所以就欣然领命,带着五百家兵家将作为骨干,在南山附近招募良家子,组成了一支三千人的剿匪营。 林如海性烈如火,又出手狠辣,经过几个月的准备之后,带领剿匪营在短短一个月内破了南山十八个寨子,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甚至还把数千名贼人的首级在入南山的丰裕口筑成了一座十分骇人的京观以震慑群贼。 经过林如海的辣手清剿之后,南山贼患大为缓解,就算还有许多贼人隐藏于南山之中,但是也战战兢兢不敢出现在剿匪营的地界上。 林如海本就是秦**中的定海神针一般的人物,对他来说,剿匪这点虚名最多只是锦上添花,根本没多大意思。 但是剿匪营却因此凶名在外,又得了一个南山营的番号。 虽然南山营名义上是挂在万年县下面的一支团练武装,但是万年县根本指挥不动,这些人只听林如海的。 朝廷虽然也知道这个情况,但是林如海威望卓著,只要他不造反,这点事朝廷还是能容忍的。 毕竟南山营的驻地在京城一百里之外的南山脚下,所以朝廷也就算是默许了林如海对这支军队的指挥权。 这次出征,林如海奏请朝廷将南山营也调到了自己麾下,直接改编成了自己的亲兵营。 南山营的这三千人马几乎个个都有战功在身,经历过轮番血战的历练,气质凶悍,实际战斗力比起御林十卫来也不遑多让,甚至犹有过之。 所以,林如海本以为李旭手下那一群乡巴佬的乡勇见到自己这三千亲兵冲出,就算不立即崩溃,也会战战兢兢,惊慌失措,士气大跌。 可是眼前的一幕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不过林如海到底是统兵多年的大将,尸山血海里趟出来的人物,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心中的惊愕也只是短短一瞬,然后便恢复了冷酷威严。 “李旭小儿速速滚出来,若是再敢怠慢,别怪本帅治你一个以下犯上狂妄自大的罪名。” 林如海须发皆白,高踞马上,腰悬天子宝剑,在阵前纵声高呼。 众亲兵四周簇拥,各持兵器在手,杀气腾腾看着对面的人马,丝毫不掩饰眼中的杀意。 林如海话音刚落,却见对面的骑兵阵列从中间分开,一身穿白色武士服的俊秀少年骑着一匹黄骠马缓缓从中策马而出,脸上挂着随性不羁的轻笑。 “这位想必就是宁国公了?这些日子一来,您的大名可是听得我耳朵都起了老茧了。都说您是大秦军中的定海神针,素有‘战神’之称,今日一见,原来也不过是个心胸狭窄仗势欺人的糟老头子罢了。” “竖子找死!” 林如海闻言大怒,右臂举起就准备下令亲兵营冲杀过去擒住李旭。 只是还没来得及放下手臂,就见对面的俊秀少年手中寒光一闪,一点寒芒瞬间破空而至。 林如何心中大骇,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竖子竟然想要射杀于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对峙 李旭那一箭来的太快,林如海虽然眼力过人,但是却根本来不及躲避,只是下意识的大叫了一声,却忽然感觉头顶上风声一响,便见一绺鲜红的盔缨从眼前飘飘荡荡的往下坠落。 原来李旭那一箭是对着林如海的头顶高高的盔缨射出的。 林如海松了一口气,但是脸色瞬间又从白变黑,从黑变青,双眼喷火似地盯着对面那个脸上带着嘲讽嗤笑的表情的狂妄小贼。 “小贼找死!” 林如海暴怒大叫,身边的三千亲兵也都勃然大怒,纷纷举起手中兵器,嗷嗷大叫着要将李旭碎尸万段为林帅雪耻。 对面的李旭却不为所动,冷笑一声道:“老家伙,我敬你多年威名,混到如今这种地步也不容易,儿子生死不知,自己一把年纪了还得带兵出征挺不容易的,这才只射掉了你的盔缨。你要是再敢乱动乱叫胡乱咬人,那我下一箭可就不留情面了。” “你想一想,若是我一箭射死你,最多这个狗屁的中郎将我也不当了。朝廷如今正是多事之秋,用人之际,想必也不会派人来抓捕我的。若是为了你这样一个糟老头子逼反我,朝廷估计也是不愿意的。可是你若是死了,那这五万大军不说分崩离析,那这次的平叛恐怕也要流产了。而且你林家会有什么下场,你自己恐怕知道的比我更清楚。你这些年威风是威风,但是敌人肯定也不少。到时候不用朝廷动手,恐怕那些人就会将你林家啃得渣都不剩。” “你说你一把年纪了偏偏跟我一个小辈过不去,我跟你林家无冤无仇,你们父子俩却都偏偏要看我不顺眼,难道你们要欺负我,我还得主动把脸凑上去给你们打?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可人若是自己不要脸的非要凑过来让我打,那我只好不客气了。” 说完,一挥手,五百骑兵迅速的绕过李旭,在他面前做出准备拼杀的准备。 身后同时传来了锵锵的脚步声,却是赵虎生带着步卒营的一千五百名步卒上来列阵,刀枪如林,弓弦紧绷,箭矢向前,对着对面同样做出了进攻的姿态。 林如海听到李旭的话,又看着他手下的两千人竟然敢在自己数万大军面前列出进攻的阵势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这个小贼疯了!” 无法无天! 毫无顾忌! 肆无忌惮! 这小贼区区两千人竟然敢对着自己数万大军摆出进攻的架势,简直不可思议,不可理喻无法想象。 林如海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举起的右臂迟迟不敢放下。 他速来习惯了别人对他的话言听计从,一丝不苟的执行,在军中多年凡是敢稍微违逆一点他的军令的人都会被他以军法重重处置。 他林如海的威名不是光靠杀敌而来的,也是因为他治军极其严厉而得来的。 所以早就养成了在军中唯我独尊的霸道性格,但是今日去被一个个小小的军中后辈屡屡挑衅,实在是让他动了杀心。 李旭自然也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作死是不可能作死的,如果是他一个人的话,他估计早就跑路了。 一个人对阵数万大军,但凡脑子没坑的人都不会去做的。 但是两千人马在手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林如海的五万大军来源复杂,其中派系林立,本来就不是一条心。 李旭相信,若是两军真的发生了冲突,这些人之中最多只会有一小半跟着林如海一起干。 而且跟着他干的那些人之中肯定大部分也是划划水装装样子而已。 自己这边两千人却是对自己是百分百的信任和忠诚,别说李旭在,就算李旭不在了,这两千人马也会拼杀到最后的一兵一卒的。 更何况林如海虽然有一群亲兵簇拥护卫着,但是在面对李旭这个挂逼的时候,他仍然处在李旭的射程之内。 李旭刚才射掉林如海盔缨的那一箭甚至都没有动用他的英雄技能。 若是两军真的冲突开始,他有绝对的信心可以在第一时间干掉林如海。 只要林如海一死,他手下这些人肯定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再加上林如海这次出征肯定是凶多吉少,谭纶和石达开早已经给他设好了口袋在等着他。 这次出征跟他儿子林逸上次的出征一样都是注定了有去无回的。 所以李旭看起来很鲁莽,其实却是有恃无恐。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李旭这么一耍楞,林如海果然陷入了骑虎难下的境地之中。 就此退缩,他的声名肯定会严重受损。 但是若是僵持不下,时间越是推移,两军的神经就绷得越近,就越容易发生擦枪走火最终引发全面冲突的危险来。 说到底,他本来只是想吓唬折辱李旭一番,结果没想到这个小贼却敢直接掀桌子举兵对抗,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太阳已经升到了中天的位置。 双方的将士脸上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但是却一动都不敢动,生怕一个动作不慎就会引发对方的误会,从而酿出大规模的火并冲突。 林如海须发皆白,此时在烈日的炙烤下也有些恍惚起来。 但是看着对面那个可恶的小贼脸上的的冷笑,他却只能继续坚持着让自己的身姿保持挺拔。 林如海虽然有心退让,但是却不想自己首先退让。 若是自己先退一步,此事传出去之后,他宁国公林如海就真的成了笑话了。 不光是大秦军中和朝堂上的笑话,甚至会成为天下人眼中的笑话。 那些曾经被他击败的过的敌人们也会因此嘲讽于他的。 林如海能坚持,李旭当然更能坚持。 他不比林如海还是一身甲胄,身上穿的却是轻薄透气的夏衣,再加上身体素质好,根本不惧酷暑。 此时,忽然一人高叫道:“宁国公稍安勿躁,听我一言。“ 众人神情一松,放眼望去,却是一个青袍文官从后面骑马匆匆赶来。 此人自然便是刘健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自身难保 , 林如海虽然不认识刘健,但是听到刘健自报身份之后,便知道了他是宋氏的人,心中一松,虽然脸上依然保持着震怒的神情,但是却也知道这场冲突已经不太可能继续下去了。 李旭对于刘健出现一点都不意外,他知道这位刘叔是绝对不可能看着他跟林如海发生真正的冲突的。 虽然林家和宋氏在朝堂上也算是对头,但是却并不需要如同眼前这般激烈的对抗。 双方对峙下去,冲突果真爆发的话,无论谁胜谁负,那最直接损害的都是秦国的利益。 “宁国公,您是大秦宿将,功勋卓著,德高望重,何必跟一个小辈置气呢?李旭虽然年纪尚轻,但是却绝对不是那种狂妄无知的人,如今这样做也不过是年轻气盛之下的正常反应罢了。说起来,今日之事本就是一场误会,还请宁国公看在宋相的面上揭过此事,继续北行。小辈失礼之处,到了京城之后宋相也必定会有教诲。届时,宁国公凯旋之后,再让李旭上门请罪。不知道您意下如何?” 刘健虽然是文官,但是站在剑拔弩张的两军阵前却是气定神闲,铿锵有力,看到林如海心中也是暗暗称奇。 刘健的这番话看似服软,但是却其实明里暗里的指责林如海倚老卖老,故意挑起事端。又抬出首辅宋牧来震慑林如海。 最后一句表面上是预祝林如海得胜归来,但是潜台词却是提醒林如海你们林家如今是何等境地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要想发飙耍威风,好歹也得先把仗打完了再说。 否则的话你林家到时候还不一定是什么光景呢,你现在还有心思跟一个小辈置气? 林如海宦海沉浮多年,自然听得懂刘健的潜台词,心中虽然恼怒,但是却也不好再继续发作,盯着李旭冷哼一声道:”本公今日就看在首辅大人的面子上不跟你这狂徒一般见识。不过老夫送你一句话:别以为侥幸赢了两场仗就以为自己多么了得了。老夫这辈子少年英才见多了,如你这般狂妄无知的还真是头一个。你若是继续如此,便是自取死路。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说完也不给李旭跟他打嘴炮的机会,一挥手,三千亲兵收起兵器,簇拥着他缓缓退回中军。 李旭听得想骂娘,你个老东西有本事教训老子,有本事别跑啊。 看着李旭一脸郁闷,刘健走过来道:“且忍一忍,林如海这次出征如果胜了还好,若是败了,那林家绝对就翻不了身了。不过你今天的确有点冲动了,以后还是要三思而后行。若是林如海今日真的不管不顾的要与你火并,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 李旭虽然心中笃定老东西不敢真的跟自己火并,但是也看得出来刘健是真的关心自己,所以也就点点头道:“多谢刘叔提醒,我心里有分寸的。” 刘健看他神情平静下来,也没有多说,吩咐几句后便骑着马回了自己的马车。 李旭则下令全军继续保持戒备,直到林如海的数万大军全部通过之后才重新上路。 重新回到马车上后,郁瑜一脸担心地看着他。 李旭一把将大长腿少女搂入话中,在她嫩白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笑道:“干嘛这样看我?怕我被那个林老头给欺负啊?不是跟你吹,要不是刚才刘叔给林老头求情,我肯定把林老头的胡子头发全给他拔了。” 听自己的情郎嬉皮笑脸的吹牛,郁瑜心中一松,脸上一红,便顺势靠在他怀里,两只纤细的玉臂搂住他的腰身,喃喃道:“没事就好,我在京城的时候经常听说林老,宁国公霸道跋扈,又一次爹爹从外面回来脸色很吓人,在书房里摔东西,好像就是跟宁国公有关系。刚才我真的很担心他要害你呢。这次虽然暂时没事了,可是他这人心胸狭窄,以后肯定还会想办法害你的。” 李旭闻言心中一暖,右手在少女的只穿着薄薄纱裙的玉背上轻轻摩挲,左手手指则轻轻捻动着少女晶莹如玉的耳垂,轻声笑道:“放心吧,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害我。林老头如今自身难保,别说害我了,这次能不能顺利回来都是个问题。” 郁瑜闻言抬头疑惑地看着李旭,没有等来答案,却等来了一张温热霸道的唇堵住了她的樱唇,车厢里只剩下轻微的“唔唔“之声。 在口手并用安抚了一番郁瑜之后,李旭又去了李琴和张明蓉的马车上分别安抚了一番受到惊吓的可人们。 当然,对于李琴的安抚就是正正经经的安抚。 而这几天不知道为什么,小艾琳总是跟张明蓉黏在一起,并且经常让张明蓉脸色红红的,看的李旭啧啧称奇。 自己这个小秘书什么时候跟张明蓉关系这么好了? 李旭跳上马车的时候,张明蓉不知道又被小艾琳逼着问了什么,脸红红的躲在角落里,看到李旭,先是一惊,然后又是一喜,旋即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又羞臊的的垂下了头。 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 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可领! 这一连串的表情变化看的李旭都有点发蒙,瞅了一眼旁边一脸笑嘻嘻的小秘书,板着脸问道:“你不是又欺负明蓉了?“ 以前李旭都是称呼张姑娘或者最多是明蓉姑娘,自从两人那一夜深入交流之后便换成了明蓉。 只是这种称呼平时只是在没有外人的时候才会用,可是如今小艾琳还在旁边,李旭就公然叫她明蓉,一下子惊的张明蓉身子都微微有些颤抖起来,脸上的红霞甚至快速的蔓延到了耳根后面以及脖颈上。 “公子,你又冤枉人家。明蓉姐姐这么漂亮,又是公子你的人,我怎么敢欺负她呢?我只是跟明蓉姐姐请教一些女孩子之间的问题而已。” 小艾琳故意嘟着嘴巴扮出被冤枉的委屈神情来,睁着两只大眼睛眼巴巴地瞅着李旭。 李旭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顺手在她丰润有弹性的臀儿旁边轻拍了一下,拍的小艾琳小脸也忽然变得红红的。 “明蓉害羞,哪有你这样不知羞的脸皮厚。去到前面小琴的马车上去,我要跟你明蓉姐姐说说话。” 小艾琳捂着自己臀儿,一脸不情愿的下了马车。 临走时还扭过头冲着正好抬起头看着她的张明蓉挤眉弄眼,羞得张明蓉脸颊上又是滚烫一片。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 爱才之心 , 除了林如海故意刁难这件事之外,剩下的行程都很平静。 沿途城池的驻守官兵看了李旭的调令之后都很顺利的放行,有人听说李旭的名字后甚至还颇为热情,言语之中透着一股子敬仰之情。 这种敬仰之情自然是源自于李旭之前在三水县的战绩。 两日后到达了长安城以北,早有兵部职方司派出的一名郎中带着几十人在此处迎接。 李旭看到这个阵势的时候也没有惊讶,虽然自己有些战功,但是一个小小的中郎将肯定不至于让兵部派出这么多人来迎接。 能有这种待遇,肯定是看在首辅宋牧的面子上。 迎接李旭的兵部郎中叫做郭凌川,虽然穿着一身文官官服,但是却体型彪悍,虬须豹眼,生的跟张飞似得。 若是穿上盔甲,绝对的猛将架势。 李旭本就没有什么架子,有喜欢开玩笑,听郭凌川自报家门后上下打量一番后啧啧称奇。 “郭老兄,你们兵部的文官都这么生猛么?” 面对李旭的问题,郭凌川嘿嘿一笑,憨厚地挠挠后脑勺道:“不瞒李中郎将,下官这形象别说在兵部了,就是在整个大秦朝堂上都是独一份的。” 李旭听了更是惊奇:“老兄,你当初是不是走错考场了?本来是要考武举的,结果最后进了文举考场?” 郭凌川看李旭随性大方,人又生的俊秀潇洒,对他观感很好,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其实我原来的确是武举人。只是后来家母觉得武举人没出息,所以又让我改考文举,最后三年前侥幸中了进士,然后分到了兵部当个小小郎中。” 李旭惊讶道“没想到老兄竟然还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小弟失敬失敬。如老兄这般武举改文举的真是不多见,恐怕在天下各国也是独一份吧。” 被李旭夸的有些不好意思的郭凌川,憨憨一笑,对李旭印象更好了。 李旭也看出来了,这位老兄样貌威猛,性子又憨厚,肯定在兵部混的不咋地,这才被打发出来在大太阳下面等着自己。 郭凌川说了兵部对李旭一行人的安排。 羽林左卫原本的营地在皇城西侧,林逸上次出征带走了全部人马,结果现在全军覆没,所以营地除了几十个负责打扫看守的老弱病残的老卒之外便一直空着。 所以李旭手下的两千人马也将被安排在原来的营地里。 李旭对此没有异议,又问起了其他从下面抽调来的军队情况。 郭凌川告诉他其他的八千人马也陆续到了大半,此时也都入驻了营中,暂时由新任的羽林左卫右羽林将军杜峰统辖。 李旭一听估计这位杜将军就是宋牧安排临时统领新的羽林左卫的那位老将军。 也不知道这位老将军性子如何,若是真的老实稳重不找事的话,自己倒是可以平时敬着他。 若是有点别的想法的话,那就得提早给安排了。 郭凌川带来的那几十个人抬着一堆箱子盒子之类的东西,一问之下都是兵部给李旭准备官服盔甲令牌令旗将旗以及官印和羽林左卫相关的一些文档案宗之类东西。 按照流程,这些东西都应该是李旭自己去兵部报道的时候再领的。 但是现在兵部却主动派人把这些东西送来,明显就是看在首辅宋牧的面子上才会这么热情的。 本来李旭现在是应该直接带着两千士兵进驻羽林作为大营,向名义上的上司杜峰报道的。 但是他身边还带着一群家眷等人,所以就让赵虎生和张龙带着人先跟着郭凌川一行人去大营,直接先进城把家眷安顿好再说。 郭凌川自然没有任何异议,他虽然看着威猛,但是能从武举人变成文进士,可见绝对不是什么迂腐之人。 其实在和李旭交谈的过程中,郭凌川一直有在留意李旭带过来的两千人马。 看着在酷热烈阳之下列着整齐的队列不动如松的军队,郭凌川心中暗暗惊讶。 对于这位年纪轻轻不满弱冠的中郎将心中更是高看一眼。 在大军跟着郭凌川出发之前,李旭开玩笑的对郭凌川道:“郭老兄,在我看来,你是天生的将才,当文官实在可惜了。若是你有意继续领军的话,我可以举荐你进入羽林左卫。你也知道羽林左卫重建,对于将领是非常需要的,对于老兄你这样文武双全的人物更是需要。” 看着郭凌川犹豫的神情,李旭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我这话随时有效。你若是有意,随时可来寻我,以后我们并肩作战,岂不爽快?就算不能成为军中袍泽,那也可以当个朋友,我最喜欢跟老兄这样的好汉交朋友了。” 郭凌川在兵部过得自然是不如意的,他这样的形象本来就被那些推崇儒雅俊秀的君子之风的上官所不喜,心中早就是郁气满满。 若非不想让老母亲伤心,他早就不想干了。 听到李旭这般直率的招揽,他的确是有些心动了。 但是一想到执拗的老母亲,他最终还是苦笑一下后谢过李旭,说是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去拜访李旭。 李旭也不强求,他是起了爱才之心不假,但是能不能行就看双方有没有那个缘分了。 两千人马跟着郭凌川走了之后,李旭还没来及进城,就看见城门后急匆匆的出来一行人,向着他们的方向奔来。 李旭手搭凉棚看去,发现这群人竟然是一群外穿黑色皮甲,内穿红色战袍,腰悬刀剑的女兵。 为首却是一员红色戎装的女将,骑在一匹白马上面,身后白色披风随风飘荡,看着英姿飒爽,分外惹眼。 进城城门的人群纷纷避开。 李旭下意识的就摸向腰间,结果就听见了郁瑜欢快的叫声:“呀!是清姐姐来接我们了!” 一听“清姐姐”三个字,李旭摸向腰刀的手就停了下来。 眯着眼睛看向了那员红衣女将,虽然身体套在盔甲之中,但是却依然能看出身段妖娆,姿容秀丽,尤其是前胸的皮甲被撑得鼓鼓胀胀的。 手中拎着一根马鞭,一双细长的瑞凤眼带着期待和笑意。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红衣公主 不等那红衣女将到跟前,郁瑜就跳下马车,迈开两条大长腿就欢笑着奔了过去。 红衣女将也勒马停住,敏捷娴熟的跃下坐骑,向着朝自己奔来的郁瑜张开了双臂,原本清冷之中略带煞气的俏脸上一瞬间犹如春花绽放一般明媚起来。 两人在欢笑呼唤声中紧紧地搂在一起,又说又笑的,李旭甚至看见郁瑜好像还有一个抹眼泪的小动作。 呵,这对表姐妹之间的感情还真是好。 不过然李旭惊讶的是郁瑜本来的个头已经算高了,足足有一米六八左右。 而那个红衣女将抱着郁瑜的时候竟然足足比她还要超出半头,这说明她的身高至少也在一米七五以上了。 啧啧,这样的高妹在李旭前世的社会中是绝对的超模身材,令无数少女艳羡不已的。 但是在当下这种时空背景下,显然是会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的。 女子本就显高,这位红衣高妹这么高,跟一般男人站在一起都会人不自在的。 况且这位公主殿下的做派显然也跟一般的大家闺秀完全不一样,行事直率暴力,不爱红装爱武装,本身又是天潢贵胄金枝玉叶,一般男人肯定是招惹不起,唯恐避之不及的。 看着姐妹俩久别重逢的欢乐场面,李旭大概猜测这位公主殿下肯定是没有驸马的。 这样的女人,在这个时代,稍微有点追求,爱好审美正常的男人都不会想往上凑的。 打又打不过,就算能打过也不敢打。 而且当驸马规矩太多,想要跟自己老婆进行一下正常的夫妻生活都要向公主府的女官打申请。 从前途上讲,当了驸马之后为了避嫌,最多只能挂一些闲差,仕途基本上可以宣告结束。 所以,但凡有点志气的男儿都不会愿意尚公主的。 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位公主殿下看着贵不可言,其实也可怜的。 郁瑜虽然也是个郡主,但是显然却不用受那些皇室规矩的束缚,活的自在舒服多了,所以她的性子里依然保持着少女的那种天真烂漫。 而这位公主殿下形成如今这样的做派,估计也是重重因素叠加在一起造成的。 说白了,命运使然。 皇室的女子,从一出生就注定会被当成政治工具,要么用来和亲外国,要么用来笼络朝臣,看似尊贵,其实都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 这位公主殿下这种做派,也许从另一个层面上也是对自己命运的一种无声抗拒。 看着远处两女的欢聚场景,李旭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对这位初次见面的公主殿下的同情上了,禁不住的叹了口气。 “旭哥哥,你为什么忽然叹气啊?” 李旭回过神来,发现郁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自己身边,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而那位身段高挑,一身红色戎装尽显其火辣身材的公主殿下则是站在郁瑜身后用略带审视的目光打量着自己。 李旭对着郁瑜温柔一笑,又对着身后的高妹公主点了点头,笑道:“没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了一个可怜人心生同情罢了。” “可怜人?那个人我认识吗?她怎么可怜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们也许可以帮帮她。” 郁瑜心善,听李旭这么一说便想着要去帮人。 李旭笑笑,宠溺地在郁瑜满满胶原蛋白的脸蛋上轻轻捏了一下道:“我就是那么一说,兴许人家还不觉得自己可怜呢。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这位应该就是你经常跟我提起的清姐姐了?” 郁瑜这才想起正事,急忙回头拉着红衣高妹的一只手臂介绍道:“清姐姐,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红衣高妹看着李旭跟郁瑜的动作如此自然亲密,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之色。 正要开口,红衣高妹却看着李旭微微一笑道:“不用说,这位肯定就是你天天挂在心上的旭哥哥嘛。果然生的不错。” 郁瑜听她夸李旭,俏脸一热,看了一眼李旭,补充道:“旭哥哥很有本事的,不光是生的俊秀,更是文武双全的大将之才呢。若不是旭哥哥,三水县早都被那些贼人打破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郁瑜眼中是带着光的,脸上的神情是自豪骄傲的。 红衣高妹好笑地看了一眼自家的小表妹,看着李旭道:“你真是个有本事的,我家小鱼儿本来也是个心高气傲的姑娘,却被你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给迷成这般痴情。你以后若是敢负了她,我第一个不饶你。” 李旭听闻也没有生气,倒是对这位传闻中暴力狂的公主殿下的形象更有了一些具体的观感。 虽然表情之中带着一丝淡淡的疏离,气质清冷,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但是却并没有刻意的去摆公主的架子,自称也是很自然而然的用了“我”字。 且不说人家还给自己出过头,又是郁瑜的表姐,所以李旭也是微微一笑,拱手道:“公主殿下请放心,小鱼儿是我的心头宝,但凡我在这个世上一天,就不会让人欺负她一星半点。至于我,以后只会宠她爱她,更是不会让她受半分委屈的。” 这世道上男子对女子能够温声和气的说话都算得上是翩翩君子了,大多数男人对女子都是呼来喝去当做没有感情的附庸的。 什么时候见过李旭这种当着外人的面这般自然的说着宠溺的话语,这要是传出去的话,天下的男子恐怕都会骂李旭丢了男人的威风的。 没钱看小说?送你现金or点币 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 众 号【书友大本营】 免费领! 但是偏偏这种话李旭却说的如此自然,如此真诚,一点都没有虚伪做作的痕迹,让本就满心欢喜的想让自己最亲的表姐认识自己的心上人的郁瑜更是俏脸羞红,心中甜蜜不已,两只葱白柔荑捂着小嘴,脸上写满了幸福。 至于一直保持着从容清冷的气质的高妹公主的心湖之中也掀起了一阵涟漪,一双原本带着审视目光的瑞凤眼再看李旭的时候已经带上了一丝好奇和欣赏。 李旭说完之后也没有特别的感觉,虽然穿越了,但是他做人出事的态度还深深受着前世的影响,这些话都是从心中自然流淌出来,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难为情的。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失神 , “多谢公主殿下之前的仗义之举,李旭心中铭记,日后必有回报。” 虽然不知道这位灵玉长公主为什么忽然发起呆来,但是李旭还是记着之前谭澍说的这位公主殿下鞭打那个弹劾自己的言官的事情,所以出言道谢。 灵玉公主回过神来,看着神情诚挚的李旭,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位俊秀不凡又英气勃勃的少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心中微微一动,浅浅一笑道:“不用什么回报,我可不是为了你,最多是为了我家小鱼儿。” 李旭闻言一笑,也不多言,一切日后再说。 虽然两人之间只说了短短几句,但是双方对彼此的观感还都是不错的。 李旭看来,这位长公主殿下虽然被外界贴上了譬如‘暴力狂’“跋扈”“不似女子”,“皇室异类”等等诸如此类的负面标签,但是他的感觉却是这位是一个直率好打交道的年轻姑娘,爱恨分明,做事直率,也没有多少心机城府。 尤其是在自己面前并没有摆出什么公主的架势来居高临下,这让李旭很是舒服。 心里身上开始琢磨以后等自己掌控秦国之后给这位公主殿下安排一个好的归宿,不能让她如其他的皇室女子一般在各种桎梏囹圄之中凄苦一生。 再说了,她还是郁瑜的亲表姐,看在小鱼儿的面子上也要善待她的。 秦清对于李旭的观感则更加复杂,之前虽然听自己的小表妹夸了李旭许多,说的李旭天上仅有人间绝无的,但是秦清看来却都是情窦初开的少女看待自己心仪的男子时那种不自觉的光环效果的作用。 用李旭前世的话来说就是自带恋爱滤镜。 秦清看来,李旭最多是也就跟之前自己见过的那些所谓的少年俊杰们差不了多少,甚至还略有不如。 毕竟他的出身只是一个小乡绅的儿子,是远远无法与那些家学渊源背景深厚的将门子弟所媲美的,就算有些才能,但是也不会厉害到哪里去。 至于能被自家小表妹看中并且倾心,可能更多的只是机缘巧合而已。 在她心里,这天下的男子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李旭自然也不例外。 但是今天一见,短短时间的接触之后,秦清对李旭的印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个俊秀的让许多女子都汗颜的少年,虽然并没有如同其他人一样对自己这个长公主殿下毕恭毕敬,甚至好像在面对自己的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窘迫拘束。 两人虽然是初次见面,但是却像是认识了好久的老朋友一样轻松自然。 更重要的是眼前少年无论是对于自家小表妹的宠溺还是对于自己的感谢,都看起来非常的自然和真诚,甚至看着自己的时候眼中竟然还有若有若无的欣赏和怜惜之意。 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这个少年给自己的感觉,总之就是他虽然在礼仪上没有把自己当做尊贵的皇室公主,但是却偏偏让她感受到了他对于自己的尊重和感激。 她感觉到这是一个潇洒不羁又真诚自信的少年,给人的感觉第一眼是惊异和讶然,第二眼则是舒服和惬意。 剩下的便是浓浓的好奇心了。 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但是偏偏就是这样的。 脑子里想着这些的时候,秦清看向脸上一直带着娇羞幸福笑容的小表妹却没来由的生出一丝羡慕来。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你的君子在眼前,可是我的君子又在何方呢?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便是满腹的惆怅,让她原本见到表妹的欣喜之情之中又多出了一丝落寞来。 …… 跟李旭寒暄完了之后,刘健也跟过来跟灵玉长公主见过礼。 大太阳下也不宜多待,众人便在灵玉长公主的三百女兵开路下进了城门,向着位于朱雀大街的首辅宋牧的府邸前进。 郁瑜和秦清姐妹俩钻进马车说着姐妹之间的悄悄话,不时传出一阵轻笑和打闹声,看得出来两人之间的确感情甚笃。 李旭则是骑着马走在马车旁边,打量着长安城的街景风物。 长安城到底是十三朝古都,若是加上现在的秦国,就是十四朝的古都了。 虽然眼前的长安城比起盛唐时期万邦来朝恢弘大气的长安城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毕竟底蕴犹在。 街道宽阔平整,足足能够容纳六驾马车并行,而且在街道中央竟然还建有种植着柳树的绿化带分隔两侧道路。 道路都是用大块平整坚实的青石板铺就,两侧留有宽敞的排水沟,上面还有盖板,整洁干净。 两边的店铺鳞次栉比,高低错落,各色幌子在风中飘荡,充斥着千年古都的气韵。 路上的行人多穿黑衣,但是却也不时有穿着各色彩衣襦裙的女子夹杂其中,熙熙攘攘却又显得不急不躁。 路人好奇的看着李旭一行人,许多女子的目光落在李旭的脸上时,眼中不约而同的绽放出明亮的神采来,对着他的方向窃窃私语,悄声议论起来。 路边一行巡街的黑衣捕快看到开路的三百红衣女兵,便知道是灵玉长公主的銮驾,急忙赶过来在旁边护持,帮忙维持秩序。 李旭看着这一幕幕,脸上带着愉快的笑容,用一种旁观者的角度细细的打量着这座千年古都,甚至开始设想自己日后入住长安城之后的一些事情。 这种神态落在他人眼中,就更为他增添了一丝迷人的风采来,不仅让路边的年轻女子们羞红着脸捂着良心瞪大了眼,同样让坐在马车里偶尔向外张望的灵玉长公主殿下产生了一瞬间的失神。 车队不疾不徐的前进,半个时辰后终于进入了朱雀大街。 朱雀大街是长安城最长的一条街道。 街道两侧的府邸的主人无一不是权贵人家,光是有钱是没有资格住在这里的。 朱雀大街的北面就是皇宫,距离皇宫越近,说明府邸的主人地位就越高,身份就越尊贵。 而当朝首辅宋牧的府邸就在朱雀大街北面第三座。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幕后黑手? “这第一家宅邸就是雍王府。雍王是先帝的同胞亲弟,跟先帝兄弟感情甚笃,是个性子和善,没什么野心的老头。他这栋王府还是先帝当年刚登极的时候赏赐给刚刚受封亲王的雍王的。” “而雍王府对面的那栋大宅子就是宁国公府了。” 李旭下了马之后站在宋府门前张望,一道高挑婀娜的红色身影站在他身旁指着旁边的两处宅邸介绍道。 李旭转头看着旁边说话的灵玉长公主,笑道:“雍王殿下可是公主的亲叔叔,公主竟然叫他老头子,不怕雍王殿下听见怪罪吗?” 秦清撇撇嘴道:“怪罪?老头要是敢瞪我,我会扒光他的胡子的。” 李旭一听,便知道这位长公主殿下跟她的雍王叔感情深厚,所以根本不怕。 思维忽然发散了一下,好像许多古装影视剧里都有一个看起来憨厚老实没有野心的老王爷,但是往往到最后才发现这位老王爷竟然才是谋朝篡位的幕后黑手。 不知道这位雍王爷是不是也是同样的人设,表面上人畜无害,其实背地里却是一个大反派。 “你在想什么?” 一旁的秦清看着李旭古怪的神情忽然问道。 “我啊,忽然觉得公主殿下今天有点怪?” 李旭微微一笑,看着灵玉长公主一本正经地说道。 “啊?怪?哪里怪了?”秦清闻言上下看了一下自己,没发现什么异常,疑惑地看着李旭。 “其实没什么的,我就随便一说,公主不用介意。” 李旭本想用土味情话略微调戏一下这位公主殿下的,但是眼睛的余光已经瞥见了郁瑜从马车上跳下来走了过来,所以临时改变了主意。 秦清看着李旭一双纤细的黛眉威武蹙起,张了张嘴,看到郁瑜走过来最终还是没有追问。 这个家伙到底在说什么?为什么忽然欲言又止了? 她心中十分好奇自己到底哪里怪了,但是李旭却忽然不说了,实在让人难受。 但是又不能追着问,毕竟那是自家表妹的心上人。 “旭哥哥,清姐姐你们在聊什么啊?伯母都迎出来了,咱们赶紧过去吧。” 郁瑜指着不远处的宋府大门口的一群人欣喜叫道,李旭抬头一看一名身穿鹅黄长裙的美丽贵妇人领着一群丫鬟仆人从大门走出来,正向这边张望。 张望片刻后,脸上露出了笑容,向着郁瑜和秦清招起手来。 郁瑜欢叫一声,小跑几步,冲进了贵妇人的怀里撒起娇来。 秦清的脸上也露出了舒缓的笑容,跟着走了过去。 郁瑜叫着伯母,秦清叫着舅母,李旭便知道这位应该就是首辅宋牧的夫人了。 宋夫人怀里搂着郁瑜,另一只手还牵着秦清的手,脸上的笑容温柔和宠溺,显然是对这两个姑娘都很疼爱。 在宋夫人怀里腻歪了片刻的郁瑜,终究还是没有忘记她的旭哥哥,抬起头来对着李旭的方向指了指,对着宋夫人说了几句,脸上的神情羞涩又兴奋。 宋夫人调笑了几句,便看向了李旭。 李旭知道是该自己见礼的时候了,不急不缓的走上前去行了一个晚辈的躬身礼,然后一脸认真地道:“李旭见过夫人。没想到夫人竟然这么年轻。若不是小鱼儿刚才介绍,我差点以为夫人又是小鱼儿的表姐呢。” 宋夫人一愣,脸上本来略带矜持的笑容一下子绽放开来,越看眼前的少年越喜欢,竟然主动拉着李旭的手笑道:“真是个好孩子,生的这么俊秀也就罢了,还这么会说话,难怪我家小鱼儿被你给拐跑了。” 李旭一脸“羞涩”地摆摆手道:“夫人误会了,其实是小鱼儿魅力太大,所以我才会被她给拐到了京城来。” 郁瑜听得脸红红的笑骂李旭不害臊,秦清则是一脸讶异地看着李旭。 宋夫人则是笑的更加开心了,看着李旭的神色掩饰不住的喜欢。 宋夫人身后的那些丫鬟仆人们都看呆了,一个个面面相觑,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宋夫人虽然一向慈眉善目的,性子大气温和,但是却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敢如此轻松自如的说笑,毕竟她是堂堂大秦首辅的正室夫人,当今皇太后的亲嫂子,就算是平日里那些王妃以及各勋贵家的诰命夫人们对她也是礼敬有加的。 可是眼前这个英气勃勃俊秀不凡的少年在宋夫人面前却轻松随意的就跟在自己娘亲面前一样,虽然言语轻佻,但是却又偏偏给人一种真诚自然不做作的感觉,让刚刚见面的宋夫人对他都另眼相待了。 一些脑子灵活的已经在心里默默琢磨着要跟这位小爷搞好关系了,就算不能巴结上这位小爷,那也不能怠慢了。 “这孩子真是越看越让人喜欢,你三婶以前跟我说旭哥儿多好多好的,我还不信,今天一见面果然是个让人心疼的好孩子。快快,都别在这里站着呢,快点进府,先好好沐浴更衣,休息一下。厨房已经准备好了,就等我家老爷回来后就可以开宴了。” 这时候,刘健也上前跟宋夫人见礼。 李琴和张明蓉众女也规规矩矩的见礼,看到宋夫人热情亲热的拉着李旭,两女都有些惊讶,但是随机想到李旭那神秘的身份,便又释然了。 一个想哥哥果然出身不凡,竟然跟首辅夫人这么亲昵,看来哥哥的娘亲果然不是一般的女子。 一个在想李公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跟首辅夫人这么亲近的自然是贵不可言。 这样的贵公子不仅救了自己,还对自己这么好,心中又是满满的感激和幸福。 宋夫人跟众人见过礼之后,便乐呵呵地笑着,一手拉着郁瑜,一手拉着李旭走在前面。 秦清走在后面,看看前面的李旭背影,神情有一点点委屈。 大舅母也太偏爱这小子了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您老人家失散多年的亲儿子呢。 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但是却也没忘了吩咐宋府的下人们将李旭的家眷们妥善安置。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贤相 宋牧虽然贵为大秦朝堂第一人,百官之首,又是当今秉政太后的亲哥哥,但是府邸却没有外人想象中的那么奢华富贵,反而处处透露着一股清雅精致之气。 李旭和他身边的女眷们被安排在了一座东跨院里,说是跨院,其实也是个前后两进的院子,前有廊桥,后有花园,前面一进还带有书房客厅卧室,后面一进则是女眷们住的地方。 虽然是客房,但是配置齐全,该有的却都有,李旭很是满意。 虽然只是暂住,但是对于宋家的看重李旭还是能够感受到的。 虽然李旭自己也带了数十名丫鬟仆人,但是宋夫人还给他们又派了十几名丫鬟下人,伺候他们一行人沐浴,并且给每个人都送来了合身的新衣物,而且还有绿豆糕新鲜瓜果等解暑之物以及一些点心蜜饯等零嘴用来垫肚子。 那些丫鬟仆人对李旭一行也表现的十分恭敬,尤其在面对李旭的时候,那种讨好的感觉就特别明显。 李旭虽然感觉到了,但是也没有说什么,毕竟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几个月了,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种阶级分明的上位者的感觉。 郁瑜在宋府自然也是又自己专属的住处的,进府之后跟李旭腻歪了一会便拉着灵玉长公主不知道跑了。 李旭洗澡速度很快,也没人服侍,洗完澡换上衣服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昏时分。 宋夫人派了丫鬟来请李旭去赴宴,说是宋牧已经回来了。 至于李琴等人,自然是要单独开宴的。 李旭跟几女打了个召唤,便跟着宋夫人派来的丫鬟往设宴的地方去。 一路上,李旭本来是观察宋府的格局和风景,忽然察觉到给自己引路的小丫鬟不时的回头看自己一眼,就有些好奇的认真看了她一眼,赫然发现这个小丫头竟然是个熟人。 “小彤姑娘,怎么是你啊?” 原来这个小丫鬟就是之前李旭去耀州在宋昱府上的时候戚夫人派来服侍自己的那个发育饱满的小丫鬟小彤。 小彤看到李旭终于认出了自己,原本幽怨低落的神情一下子雀跃兴奋起来,脸色红红地一挺小胸脯道:“公子还记得人家啊,太好了。我还以为公子都忘了人家呢,走了半天都不搭理人家的。” 李旭打量着故意秀出身段的小丫鬟,笑道:“小彤姑娘的优点如此突出,我怎么会忘记你呢。话说你不是在耀州城吗,怎么跑到京城来了?” 小彤听到李旭夸自己优点突出,虽然不知道是哪个优点,但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抿嘴一笑道:”公子,我家老爷早都调任京兆府尹了,我当然要跟着夫人一起过来啊。夫人知道郡主要回京城,便把我就留在了相爷府上侍候郡主。郡主没回来之前,我都是在宋夫人身边听用的。” 李旭一拍脑袋,自己把宋昱调到京城这件事给忘了。 一边走,一边聊着,小丫鬟兴奋的叽叽喳喳的,跟李旭说着各种自觉有趣的事情,李旭也是耐心的听着,偶尔回应一下,不知不觉间就到了设宴的水榭之旁。 看着李旭向自觉含笑点头,然后向着水榭之中走去,小彤忽然觉得今天的路怎么这么短啊,看着李旭的背影嘟起了红润的嘴巴。 心中暗暗埋怨自己没有早点跟公子说话,浪费了一小半的路程。 好比容易找夫人讨来的差事啊…… 设宴的地方在宋府后花园的一片湖泊中间的一座水榭之中,有栈道通往湖心的水榭。 水榭三面邻水,习习凉风从湖面掠过,让人浑身惬意舒爽。 水榭四周燃起了好几座或仙鹤或仕女或跪俑造型的灯盏,照的水榭之中明亮又不刺眼,营造出一种很舒服很淡雅的氛围来。 水榭之中摆着一张圆桌,桌上已经摆上了各色凉菜,三位中年男子在一旁的官帽上坐着闲聊。 两名俏丫鬟在一旁悄无声息的侍候。 李旭定睛一看,除了刘健和宋昱之外,剩下的人一人虽然陌生,但是看起面容跟宋昱有三分相像,神态之中又多了一丝威严沉凝,便知道这位肯定就是那位大秦首辅宋牧了。 听见脚步声,三人都向李旭看了过来。 宋昱先站起身来笑道:“旭哥儿,好久不见了。” 李旭上前抱拳行礼,亲热地笑道:“见过三叔,还没恭喜三叔荣升京兆府尹呢。说起来,以后这偌大的京城可都是三叔你的底盘了,小侄现在来京城讨生活,以后可得靠着三叔你庇护了。” 宋昱大笑道:“你这小子就知道拿我说笑,上次就赖了我那些好东西,这次又想赖我什么?再说了,在京城的地面上,可轮不到我来照看你。还不快来见过我大哥,也就是你宋伯。” 李旭顺势上前对着含笑看着自己的宋牧一礼道:“小侄见过宋伯伯,伯伯的贤名天下皆知,小侄仰慕不已。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宋牧上下大量一番李旭后故意板着脸道:“都说你是极难得的少年俊杰,为人处事又率性洒脱,怎么今日一见老夫就这般奉迎,说这些言不由衷的话来,难道是浪得虚名?” 李旭一本正经的道:“虽然其中的确有些讨好奉承之意,但是却也说的是小侄的心里话。如今这天下八分,各国争战冲突不休,我大秦内忧外患,危机重重。若非宋伯伯这般贤相努力维持,大秦想要维持如今这般光景恐怕很难。” 宋牧眼中光芒一闪,继续道:“贤相之名恐怕当不起吧。多少人背后骂老夫是祸国殃民擅权乱政的权奸,你的贤相之说又是从而何来?” 李旭摇头道:“越是干事的人承受的骂名越多。隔壁的雍王殿下每天闲云野鹤,啥事不操心,还得了一个贤王的美誉。那些蠢货的话伯伯不听也罢。当今这种天下格局,能勉力维持,当好一个裱糊匠都很不容易了。若是还想再做出一番名堂来,那就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做到的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论天下一统的可能性(四千字大章) 看着李旭在自己面前大大方方的侃侃而谈,宋牧惊讶的同时眼中的欣赏之意也越发浓厚,叹口气道:“若是天下人都如你这般明白老夫的苦衷,那我也能多活几年了。裱糊匠这个词用的好啊,这么多年了忙忙碌碌,可不就是在给大秦当裱糊匠嘛。” “宋伯伯一看就是长寿富贵之相,蠢货俗子的话不听也罢。” 李旭随口劝慰道。 宋牧哈哈大笑,亲自牵着李旭的手将他引入席间,坐在自己身旁。 刘健宋昱也随机落座,笑着看向李旭。 两人都知道今晚这场宴席的主角是李旭,他们两个只是陪客,所以自然对于宋牧的安排没有异议。 看到众人落座之后,侍女们便流水般的将各色菜肴端了上来,虽然只有十五六道菜,但是每一道看起来都是精心配制,不同寻常的佳肴,即使尚未入口,但是也看的人赏心悦目,食指大动。 菜上齐后,宋牧又亲自呈上了一小坛密封的酒,打开泥封之后,浓郁醉人的酒香就随着夜风逸散而出,勾的平时不缠酒的李旭腹中酒虫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不说李旭,就是宋昱和刘健两人,脸上也是露出了迷醉的神情。 宋昱眼巴巴瞅着酒坛子,急声问道:“大兄,这就是当年先帝赐给你的那坛子御酒吧?之前找你要的时候你一直说喝完了,没想到却是诳语。” 刘健也接口笑道:“听说这坛子酒还是当年宁国公林如海在西域击败了西域诸国联军之后,西域一小国进贡给先帝的贡酒。据说用独门秘法酿制的,一共只有十坛。当年进贡给先帝五坛,先帝在庆功宴上喝了两坛,剩下三坛一坛赐给了宁国公,一坛赐给了相爷,还有一坛在宫中珍藏。据说此酒闻一下都能让人如痴如醉,喝完之后更是唇齿留香三日不绝。没想到相爷今日为了招待旭哥,竟然舍得拿了出来。我们俩却是沾了旭哥儿的光了啊。” 看着自家三弟眼中的“幽怨”之意,宋牧笑道:“我之前真没骗你。陛下赐我的那坛酒当年在小鱼儿生日的时候就喝了,你那次喝的都躺在地上软成泥了,还醉眼朦胧的念叨着‘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饮’之类的胡话,小鱼儿当时还笑话你这个三叔呢。” 宋昱闻言也响起这茬来,老脸一红,道:“那这坛酒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宫中珍藏的那一坛?” 宋牧笑道:“这是太后娘娘听说旭哥儿要进京之后将宫中珍藏的最后一坛让人送了过来。太后的意思是旭哥虽然可以进宫谢恩,但是毕竟是外臣,在宫中饮宴肯定会有所拘束,便让人送了这坛酒过来表达一下对旭哥的心意。说起来,是咱们跟着旭哥沾了光才是。” 李旭没想到这样一坛酒背后还有这样的曲折故事,当即脸上肃容,对着皇宫的方向抱拳道:“李旭谢过太后娘娘隆恩,改日一定进宫拜谢!” 宋牧笑道:“太后说了,你初到京城,要忙的事情肯定很多,不用急着进宫。等过几日,就是陛下的万寿节了,到时候再和小鱼儿一起进宫谢恩就是。” 李旭闻言对于这位素未蒙面的宋太后更生出了一丝好感。 无论如何,宋氏一门虽然是当今秦国最有权势的豪门,但是在他们身上李旭却丝毫没有感受到那种权贵人家的倨傲之气,反而对自己颇为亲和宽容,这让李旭对于他们的观感越来越好,心中一直在琢磨若是将来自己掌控了秦国之后,宋氏一门倒是可以为自己所用。 李旭虽然没有刻意的打听过,但是根据目前收到的各种情报来看,宋氏如今虽然权倾朝野,既有秉政太后在宫中支撑,外有宋牧三兄弟在外掌握军政大权,看起来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不可一世。 但是他们的身份注定他们在掌控秦国朝堂的时候也承受着巨大的非议,毕竟宋氏兄弟的发迹就是以外戚身份发迹的。 虽然如今秦国小皇帝还小,没有到亲征的年龄,但是背后却一直有一大批朝臣在怂恿鼓动皇帝早日亲政。 一旦皇帝亲政,那么宋氏会有什么下场可想而知了。 所以这些年来,宋氏兄弟除了要对付外患之外,还要不遗余力的将这些围绕着小皇帝而发展起来的实力打压下去。 要打压政敌,稳固自身,除了政治上的各种手段之外,掌握军权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但是军中可不如朝堂上那般好掌控,早都被林如海控制的几乎水泄不通,针扎不进,水泼不进,宋氏辛苦经营数年,才让宋成得了一个名义上的大将军的职位。 而林如海其实也算上帝党的一员核心人物,有他掌控军中,对于帝党来说就是一个极大的助力。 所以,这些年来宋氏其实过得并不如别人眼中那般轻松富贵。 林如海这个宁国公虽然表面上不再担任军职,但是去依然对于秦国军队有着强烈的影响力。 虽然宋氏兄弟这些年一直努力的想要尽力削减林如海在军中的影响力,但是却收效甚微。 除非出现其他的变故,若是按照正常轨迹来说,林如海完全可以支撑到皇帝加冠亲政的时候,到那个时候他儿子林逸也能顺理成章的接过林如海的担子,接替他老子继续掌控秦国军权。 有这样相当于从龙之功,林家的权势和地位会越发的巩固和深厚起来。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魏人在边境上的袭扰,宋牧才力排众议,让二弟宋成统率大军与魏军对峙,想要借着是宋成击败魏人的功劳来提升宋氏的影响力,同时抵消一部分林氏的影响力。 奈何宋成虽然不是个庸才,但是却也并非什么名将,内部又有高胡子贼军作乱,所以只能保持一个对峙的态势,却迟迟无法与魏国决战。 这导致了宋氏在秦国朝堂上遭受了许多朝臣的弹劾,尤其是帝党的官员们更是大肆攻击首辅宋牧任人唯亲,宋成庸碌不看,耗费钱粮无数,却无所作为。 一些胆子大的,甚至都影射到了宫中的太后。 虽然宋牧下狠手处置了一些人,但是这种事情本来就不能太反应的太激烈,一旦反应过大,反而更会让他们宋氏的处境变得艰难起来。 而林如海又利用自己在军中的影响力,让宋成手下的二十万大军人心不一,使得宋成更加难以有所作为。 同时,又运作一番后使自己的儿子林逸挂帅出征平叛,想要进一步提升扩大林家在军中的影响力的同时,也能继续打压宋氏的野心。 本来几乎不会出现什么意外的好棋,偏偏却被李旭给搅和了。 数万大军全军覆没,林逸自己也是生死不明,这样一来,林如海的处境一下子变得极为艰难起来。 帝党也因此遭受了重重一击,最近也收敛了许多。 虽然宋牧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林逸之败跟李旭有关,但是却不妨碍他认为李旭是一员副将。 自从李旭救了自家侄女以后,宋氏的处境越来越好,他们的对头林家却一直倒霉,而这一切事情里都有李旭的影子。 而李旭本身又跟自家侄女关系亲密,又是一员难得的将才,说话做事又不拘俗套,虽然看似惫懒但是却是富有智慧。 在这种种前提下,宋氏对于李旭有这样的态度也就不奇怪了。 李旭虽然对于局势没有太深刻的认知和了解,但是却也多多少少能够猜到一些。 酒菜开始,李旭是晚辈,自然要先敬三位长辈一杯。 酒过三巡之后,面对美食美酒以及美景,众人都有些微醺起来,言谈说话之间更是随意放松。 宋牧问李旭对于如今的天下格局有什么看法,李旭推说自己年轻识浅还请宋伯伯指教。 宋牧呵呵一笑,便跟众人聊起了天下的格局大势来。 先送秦国说起,说秦国当今的内忧外患,又说到了秦国的宿敌魏国,最后又将天下各国的情势都一一说了一遍。 李旭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了解世界的机会,认真听讲,不时的还会插嘴提问。 宋牧看李旭如此好学,也不遗余力的为他解说。 宋昱和刘健在一旁也是认真听着,偶尔也会补充一二。 李旭从宋牧的话里面可以听出,秦国在天下各国都分布有眼线,所以对各国当今的情势都有所了解。 但是这种了解也是有所偏重的,比如说宋牧的言谈之中对于宿敌魏国和一河之隔的赵国就说的明显详细一些,对于距离秦国更遥远的秦国以及陈国就简略一些。 对于南边的楚国也是一样的。 对于辽东的金国以及吐蕃大理等国则是寥寥数语,显然了解的并不多。 至于西域各国也基本上是一句话带过。 对于蜀国,宋牧的语气之中则带着一丝轻视和不屑,毕竟蜀国是出了名的喜欢安逸的国家,进取心很不强烈。 不过这样显然也符合现实,人力有限,在情报收集上肯定要遵循先近后远,考虑实际威胁这些因素。 秦国当前最大的威胁就是魏国,接下来就是赵国,然后才是北边的蒙元,西边的西域诸国。 其他的国家跟秦国也挨不着,想打也打不到一起。 李旭听得津津有味,宋牧讲的也是谈兴正浓,一桌子的好菜倒是没有吃多少。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牧才停下来,看着李旭笑道:“好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为人师了。旭哥儿果然是个胸怀大志的,以后若是喜欢,关于各国的情报卷宗老夫可以给你看一看的。” 李旭心中一喜,急忙谢过。 从官方渠道收集的很多情报自然比起自己那还粗糙简单的情报网收集的自然要完善很多。 李旭忽然问道:“宋伯伯,小侄听说咱们秦国的黑冰台可是声名卓著,威名赫赫,跟魏国的殿前司以及齐国的悬镜司都是齐名的耳报神,不知道黑冰台如今是掌握在何人手中?” 李旭问起这个来其实是有些唐突的,但是他本就是无欲则刚,想到自然就问了。 对于宋氏,在他看来,若他们能够一直表现的亲善友好,自己到时候也肯定会给他们一个好前程的。 所以,在他心中,他其实是在考察他们。 宋牧和宋昱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惊讶,但是很快隐去,宋牧道:“黑冰台的指挥使叫做宋毅。” 一听这话,李旭就明白了。 那肯定也是宋家的人了。 不过黑冰台是直属皇帝的情报机构,皇帝目前年纪尚小还没亲政。 宫中又是宋太后秉政,这黑冰台的掌控权自然也就落在了宋氏手中。 宋氏能够掌控大秦朝堂,跟手中掌握着黑冰台显然不无关系。 所以这个答案李旭也是不意外的。 四人又吃了一会菜,看着菜都凉了,便吩咐丫鬟撤了下去,又换了一处临水的花厅,继续添了几道新菜,就着那坛贡酒继续聊了起来。 话题最终聊到了百年前那位曾经一统天下最终又猝然离世导致天下分崩离析的周太祖来,宋牧感慨道:“周太祖那样惊才绝艳的人物绝对堪称能与秦皇汉武相媲美的英雄人物,在整个历史场合中都是属于凤毛麟角的人物。如今这天下若想重新归于一统,非那样的人物不能做到。” 宋昱也叹道:“天下如今的格局犹如当年的战国时代,但是却又有所不同。我秦国虽然也是秦国,但是既没有能够东出函谷一统天下的实力,其余诸国也没有合纵抗秦的动机和条件。天下各国互相掣肘,互相牵制,实力上虽然强弱不同,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够力压诸国的。就算真的祖龙再世,想要使这天下重新归于一统也是难上加难啊。” 刘健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却颔首赞同。 李旭闻言却道:“要想天下一统,除了需要一个雄才伟略的英雄之外,其实若有一种能够横扫诸国的新式兵器出现,那天下一统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 众人都闻言惊讶的看了过来。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兵器之论 , 李旭看着三人都看向自己,微微一笑,侃侃而谈道:“纵观历史,每一次的大变革都都离不开兵器的革新。周人能够在短短百年之间迅速崛起于西岐,击败商人,建立八百年社稷,正式开启华夏文明,除了他们远超商人的农业种植技术,他们发达的青铜铸造技术也是功不可没的。” 在西周之前,虽然已经出现了少量的青铜兵器,但是因为铸造冶炼技术的落后,无论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是不足以成为主流的。 当时商朝军队的武器大部分还都是木头石头结合在一起打造的兵器,看起来很有原始部落的味道。 各种石斧、石矛乃至于石头打磨成的箭镞就是当时军队的主流装备。 西周建立之后,大规模的青铜武器才被广泛装备各国军队,因此才有了轰轰烈烈,深谷为陵,高岸为谷的大争之世,战争才会越来越频繁,规模也会越来越大,战场惨烈程度也越来越强。 到了秦穆公之后,秦国的冶铁技术发展迅速,最终以铁制武器取代了当时主流的青铜武器。 铁制武器相比青铜武器,强度更高,更为锋利更加坚韧,所以这也是秦国最后能够一统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李旭有些用词虽然听着新奇,但是去三人却都能一听就懂。 听着他对于武器的发展变迁史说的如此的脉络清晰,一针见血,让三人心中都泛起了大小不一的波澜来。 本以为他武艺高强,会练兵能打仗,做事踏实,为人智慧洒脱,已经是一个极为难得的少年郎了,没想到其人对于兵器的发展变迁竟然还有如此认知,让他们对李旭的认知判断又更上了一层楼。 因为古人说史,大都是讲的人,讲的都是那些王侯将相,先贤名士,几乎很少有人会从技术的层面去论述历史。 宋牧三人虽然也都是饱学之士,但是也是同样的毛病。 所以今日乍听李旭从一个之前被人们几乎完全忽略的角度去论述,让他们既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心中又觉得终究还是小瞧了李旭。 李旭瞧见他们的神情,心中也是微微有些得意的。 作为穿越者的好处就是获得知识的渠道非常的多,获取难度也非常的小。 只要你有心,你几乎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任何人类发展史上的所有知识。 李旭之前曾经买过一本《中国古代实战兵器图鉴》,虽然没有看完,只是粗略的翻了遍,但是书中的主要知识脉络还是记在了心里。 此时随便说一说,就能唬的宋牧这些人一愣一愣的。 看起来都是常识的东西,但是如果没有人去研究分析最后总结出来,那么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恐怕都是不会了解到这些知识的。 “旭哥儿,照你这般说来,那么会再次改变天下格局的又会是什么兵器呢?刀枪剑戟长矛铁甲巨盾乃至各种奇门兵器各国都是大同小异。各国之间屡屡争斗,最终的胜负还要看双方的兵力,将帅的才能,以及粮草辎重的储备等,难道还真能出现某一种可以迅速改变天下格局的兵器来?” 不过大佬终究是大佬,不会轻易的被小年轻的一番新奇论调牵着鼻子走的,宋牧第一个提出了疑问。 “就算真的有这种威力巨大的兵器,那么其他各国也可以迅速仿制的,如果各国都装备了这种兵器,那么这种兵器的优势又在何处?” 宋昱紧跟着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刘健也随即问道:“再好的兵器也终归是要人来使用的,所以归根到底最终还是要落在兵员之上。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拥有更多的精锐士兵以及善于用兵的将帅才行。” 李旭微微叹服,到底是大佬们,虽然乐于聆听,但是却都有自己的思考,不容易那么被轻易改变原有的认知。 说起来,宋牧三人的问题也是这个时代几乎所有人的认知。 在时人眼中,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主要还是将帅的指挥才能,士兵的素质,以及后勤辎重的供应实力这几个重要因素。 兵甲的因素虽然也会被考虑,但是却不会被人当场主要因素。 一个将领,打仗打输了,原因无非就是你是个庸才,甚至是蠢材。 至于你说的敌军兵器犀利难以抵挡这些都是借口而已。 人的作用往往被无限放大。 李旭听完三人所言,神情平静,带着微笑,点点头道:“三位长辈说的都在理。” 看到李旭的神情,三人都知道他必然还有后话,便都保持安静继续听着。 李旭道:“先说宋伯伯的问题。一种兵器相比较以前的兵器如果没有太大的优势,自然是不足以改变的战争的形式和格局的。但是如果这种兵器出现之后,会对原本的那些兵器形成碾压性的优势呢?这种优势甚至可以抵消对方兵力上数倍乃至数十倍数百倍的优势,那么是不是就足以改变战争的形式和天下的格局了?” 三人一听,呼吸瞬间都有些急促起来,互相对视一眼,眼中都有震惊但是也都带着浓浓的疑虑。 真的有这种兵器吗? 听起来就很不现实,这毕竟是现实世界,不是神魔时代,一言不合就放大神通移山填海啊? 李旭将他们的神情尽收眼底,微微一笑,继续说道:“我知道三位对我这番话心中有疑惑。但是以后事实会证明我说的是不是对的。” “再说三叔的问题,没错,兵器是可以被别人仿制的。但是我们如果抢先拥有这种兵器,然后再严格保密,同时不断的研究改良,始终保持着代差的优势,那么即使别国仿造我们也不需要太过担心。” 说到这里,他还顺便给三人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代差。 三位大佬对于李旭的这番话还是颇为认同的,颔首之后示意他继续说。 李旭又看着刘健道:“刘叔刚才的话自然是对的,再好的兵器终归还是要人来使用的。但是我说的这种兵器一旦大规模的制造出来就可以极大的缩短士兵的训练时间,能够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就练出一支强军,那么时间的成本以及兵器本身的威力这两种优势叠加起来,是不是就是另外一种巨大的优势,同时还能削弱军队对于将帅指挥能力的要求,对于大量中级将领的培养是不是就更加容易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军火商 , 李旭今天之所以跟宋牧他们说这些,主要的目的并不是在他们面前装逼,虽然看起来当前的装逼效果还不错,但是也不过是顺带的作用而已。 他说这些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给三人心中埋下一颗种子,为以后李旭控制收服他们做铺垫,做准备,如果有可能的话,李旭还打算跟他们进行军火交易。 系统如今处于要塞时代,火枪兵的装备还是燧发枪。 虽然燧发枪相比较这个世界各国军队列装的火绳枪有着不小的优势,但是其实并没有形成绝对的代差优势。 燧发枪的优势在于可以避免除了阴雨天气之外的其他恶劣天气的影响,在射速上比繁琐无比的火绳枪来说快了数倍。 但是在射程以及精准度甚至穿透力上都并没有形成多大的优势。 要想全方位的形成碾压的优势,那就必须是线膛枪才可以。 李旭估计,系统一旦升级到了工业时代之后,兵工厂的火枪技术大概率是可以从燧发滑膛枪升级到线膛枪的。 虽然他并不太奢望能直接升级到后装的线膛枪,前装线膛枪其实就很不错了。 虽然前装线膛枪装弹费劲也是个很操蛋的问题,但是毕竟比起滑膛枪来说简直就是革命性的升级。 到时候拥有了线膛枪之后,原本的燧发枪除了保留一部分用来装备守备部队之外,完全拿出一部分来售卖。 不用太多,一点一点的放出来。 只要见识了燧发枪的威力之后,李旭相信天下各国会抢破头来购买的。 虽然他们买回去之后可以仿制,但是对于这个工业基础薄弱到还处于手工作坊的时代来说,仿制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退一步说,就算真的仿制出来,要想大规模的列装军队,不说时间,就是所花费的金银,也绝对是一个让各国朝廷都会压力山大的数字。 即使真的砸锅卖铁的装备好了军队,李旭这边也能随时向市场上投出大量物美价廉的正品来。 如果能花钱直接买到更好的,那干嘛还要费劲巴拉的去自己造? 是个人都知道怎么选。 当然你也可以不买,但是你不买的话你的敌国肯定会买,所以最终你还是要买。 既然大家都要买,那么就要看谁出的价格高了。 所以到最后,各国朝廷上下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捞钱了。 一旦开始捞钱,那肯定是各种手段齐出的来压榨百姓,如此一来,各国朝廷和皇帝就会逐渐丧失民心,国内秩序开始不稳,盗匪蜂拥四起,原本的统治基础就会极大的动摇。 越是这样,各国朝廷越要尽力镇压。越要镇压,就越要购买更多的燧发枪来武装更多的军队。 那些起来造反的各国反对派,李旭甚至也可以卖给他们一些燧发枪,让他们不至于早早被镇压了。 当军火商,两头发财,既能快速的聚敛海量的财富,同时还能为各国放血,动摇他们的统治基础。 到了合适的时候,李旭再率领自己的大军便可以摧枯拉朽一般的横扫天下了。 前世的时候,美帝发迹就是这么干的,后来称霸之后也这么干。 这件事李旭其实早都想过,只不过一直没有确定从何处着手。 目前看来,宋氏兄弟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他们虽然看着位高权重,但是却其实也是如履薄冰,迫切的需要自身拥有强大的军力作为依靠。 首先需求他们是有了。 其次,他们的地位和身份足够重要,能够帮助李旭把这件事迅速的开展起来。 李旭的打算是只要谭纶那边正式打出“唐侯”的旗号,将林如海这次的大军给堂而皇之的击败之后,李旭便会以“唐侯特使”的身份跟宋牧摊牌。 到时候只要石达开挟大胜之势做出挥军南下攻打长安的态势来,宋牧在这种危急情况下也知道会怎么选择。 毕竟他们是外戚,不是秦国宗室。 只要李旭保证善待宋氏,他们肯定会选择合作和服从的。 有了宋氏兄弟合作,坏人他们来当,该收拾的收拾,该安插的安插,李旭就能更快的掌控秦国,然后再以雷霆之势击败魏国在两关外的大军,到时候一战成名,对内既能威慑那些不安分的家伙,对外自然也会将燧发枪的名声给打出去。 到时候各国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获取关于燧发枪的情报,各种间谍眼线细作肯定是无孔不入,到时候这些人用黑冰台来对付刚刚好。 等到各国发现用细作窃取燧发枪情报的这条路走不通的时候,李旭再放出风去,让各国知道偷不到抢不到,但是却可以花钱买。 那时候剩下的事情就基本上会按照他事先预料的轨迹发展了。 各国花钱买武器,李旭一边发财,一边趁着他们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整顿秦国内部,将那些不安分不合作的家伙都给清理掉,同时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在秦国内部推行新政,为以后彻底掌控秦国打好基础。 等到各国互相放血放的差不多的时候,那边是李旭率兵东出函谷横扫天下的时候了。 有了稳定的秦国作为大后方,李旭打下一块地方就能快速的派遣官吏,编练军队来治理镇守一个地方。 前方攻城略地,后方接收治理,流水线式的扩张,快速有序的衔接。 等到天下各国都被李旭降服的时候,那时候整个天下的统治基础也能快速的稳定下来。 所简单一点,秦国就是李旭的第一块试验田以及人才储备基地和工业基地。只要在秦国搞好了,以后其他的地方都照猫画虎的推行就是。 听李旭说了这么多,宋牧三人沉吟了一番,这才问道:“旭哥儿,你说的这种兵器到底是什么?难道是火铳?” 宋昱和刘健也投过来疑惑的目光。 李旭点点头又摇摇头,笑道:“宋伯伯,其实我只是一个推测而已。不过如今看来,最能改变战争形式,以及改变天下格局的因素可能就是火铳了。” 他虽然说着是推测,但是刚才一脸笃定的神情让三人自然不信他的话。 火铳他们三人自然是知道的的,只是那繁琐无比的发射程序以及高昂的造价,让火铳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根本就是一个鸡肋。 所以对于李旭说是火铳的能改变天下格局的说法,三人显然不认同的。 但是三位都是人中精英,知道李旭不可能无的放矢信口开河的。 宋牧沉吟不语,宋昱则是若有所思,只有刘健开口问道:“旭哥儿,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拱火 , 李旭闻言,目光从三人脸上一一扫过,微微一笑道:“三位叔伯,我其实也只是说一些想法而已。不过有些事情的确现在还不到时候,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一定如实告诉三位。” 三人闻言面色都有些凝重起来,显然李旭今夜表现出来的态度以及内容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的。 李旭看着三人的神情,笑道:“三位叔伯不用这么严肃的。我李旭不是那么不知好歹的人,若是没有你们三位的照顾提拔,我李旭也不会有今日。这一点我心里都记着你,日后若能出头,一定会回报三位的。” 刘健闻言,心中一松,对着宋牧和宋昱点了点头。 两人也是微微颔首。 论起来,李旭是刘健举荐上来的人,跟李旭又是三水县搭班子的老搭档,论起对李旭的了解来肯定是刘健最深。 三人都是人精,自然也能从李旭这番话之中听出一些东西来。 尤其是李旭在说到火铳的时候那种笃定的语气,让三人心中都产生了一个极为惊人的猜测。 但是李旭既然没有明说,那么他们自然也不能去捅破,只能旁敲侧击一番。 现在确定了李旭还是继续对他们保持着善意的,可以值得信任的,那其他的事情都好说了。 岔开这个话题,宋牧又提到了上次林逸兵败的事情,看着李旭问道:“旭哥儿,你觉得真的是魏国人派出的精锐军队伏击了林逸才让他全军覆没的吗?” 这个问题显然是宋牧早就想问的,因为虽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许多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却是繁杂琐碎,甚至很多还是互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的。 而李旭这个前三水县县尉却是距离延安府最近的人,所以宋牧本能的觉得李旭知道的比他们更多一些。 李旭看了一圈,刘健和宋昱也都带着期待的神情看着自己。 “宋伯伯,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现在没有人说的清楚。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林逸绝对不可能是败在高胡子的手下。” 众人都颔首表示同意这个结论,要是高胡子这么猛的话,那也不会只在延安府打转了,说不定早都跑到长安城下来耀武扬威了。 李旭继续道:“按照常理,魏人的嫌疑最大。但是除了魏人,赵人也很有可能。甚至两国联手在我秦国腹地搞事也不无可能。” 宋牧蹙眉问道:“你是说其实暗中资助高贼的有可能是赵人,而魏人负责吸引我大秦主力,赵人趁机搞乱我大秦腹心,两国联手,意在颠覆我大秦?” 李旭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甚至也有可能是一股新的势力在背后搞事。现在这天下太乱,表面上看着是八国瓜分天下,但是各国之中也是山头林立,各种势力互相斗争倾轧。所以现在我也说不好。” 李旭说了半天,其实啥也没说。 唯一的作用就是让宋牧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李旭其实也就是随口一说,让秦国的这潭水更浑一些,让宋氏的危机感再强一些,到时候他控制秦国的时候也会更顺利一些。 刘健和宋昱也是沉吟不语。 李旭见状,又给拱了一把火: “宋伯伯,无论是魏人还是赵人,亦或者是其他什么未知的势力,他们既然能够策划出这种意图颠覆我大秦的计谋来,那肯定早都计划好了一切。他们的计谋必然是环环相扣的。林逸全军覆没,除了林逸本身的轻敌大意之外,我大秦之中必然也有他们的内应。否则林逸不可能败得这么惨的。既然林逸的行动早就被人家给知道的清清楚楚,那么林如海这次的出征是不是也在对方的算计之中呢?” 宋牧眼神一凝,看着李旭沉声道:“你是说对方早就准备好了对付林如海,所以林如海这次的出征很有可能会重蹈其子林逸的覆辙?” 宋昱接着道:“林逸年轻气盛,容易轻敌冒进,但是林如海纵横沙场数十年,是我大秦军中第一人,用兵老辣,应该不会如同林逸那般孟浪的。” 李旭摇摇头道:“我只是说了一个可能性。如果对方能料到林如海会挂帅出征的话,那肯定是早都准备好了对付他的方法。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林如海就算再谨慎,这一趟出征恐怕也不会太顺利的。所以,有些事情咱们该准备的就要早早准备,才不至于到时候手忙脚乱的。” 至于要准备什么,李旭不说,宋牧心中肯定也会有所思量的。 林如海真的败了的话,秦国军中肯定会空出许多的位置来,这就是一个趁机壮大宋氏力量的绝好机会。 但是相对的是,林如海一旦真的败了,那么敌人很有可能挟大胜之威趁机南下兵临长安城下,到时候所有的压力就都压在了宋氏的身上。 既然要抢权,那就必须要负起责任来。 所以,第二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提前做好坚守长安城的心理准备以及物资的储备以及兵力的准备。 虽然林如海是宋氏的政敌,也是最大的对手之一,但是宋牧并没有想着趁机搞死林如海。 他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趁着这次出征来削弱林家的声望和实力,趁机扩张一下己方在军中的影响力。 林如海和宋氏的矛盾属于秦国内部矛盾,但是一旦林如海倒下,那么整个秦国再也难以寻出任何一个在各方面能够与林如海匹敌的大将来。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就是这个意思。 到时候敌人果真兵临城下的时候,那就太危险了。 长安城一旦失守,秦国的根基就丢失了。就算带着小皇帝可以继续组建流亡朝廷,但是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这毕竟是偏安一隅的秦国,不是当年那个横扫六合的秦国。 所以,长安城一旦被攻破,那么秦国不灭也都灭了。 宋牧显然是意识到了这一点,蹙着眉头久久沉吟不语。 宋昱和刘健也是面面相觑,沉默不语。 李旭看到这一幕,心中暗笑。 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剩下的就看他们怎么做了。 “三位叔伯,时辰不早了,小侄就先告退了。” 说着起身拱了拱手,离席而去。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带路 , 至于宋牧他们会怎么商量,李旭起身并不关心。 他要的只是增强他们的危机意识,营造出长安城危在旦夕的假象来,迫使朝廷收拢各地军队来拱卫京师。 到时候谭纶和石达开率军南下的时候就不需要一个城池一个城池的去打了,直接一路南下直达长安城下。 到时候几十门大炮一架,数千名火枪兵往长安城下列阵,用一场势如雷霆一般的胜利彻底让秦军胆寒,然后自己再现身出面说服宋牧,那么长安城就顺理成章的落在了自己手中。 有了长安城这一战的威慑,其他城池基本上就可以传檄而定了。 用最快的时间掌控秦国之后,接下来便是挥师函谷,一来是要收复宋成手下的那二十万秦军,二来也是利用魏国人的血来给自己积攒起巨大的声望,同时震慑那些心怀不满之辈,对于秦国的掌控就更加的牢固了。 这是阳谋,因为实力够硬才能采用的阳谋。 搞阴谋诡计李旭不擅长,也不屑于搞。 只要实力足够强横,就算是明明白白的阳谋,敌人也照样无可奈何。 走出设宴的水榭之后,刚转入附近的廊桥上,一道身影忽然从阴暗处跳了出来。 李旭倒是很淡定,因为他早就发现了。 “公子,您这是要回去了吗?” 在廊桥的宫灯照耀下,李旭认出来了这道拦路的身影赫然就是来时给自己引路的小丫鬟小彤。 小彤本就长得极为俊俏,身段又丰腴柔美,此时灯下看美人,更是平添三分颜色。 一张含羞带怯又面含期待的俏脸在灯影下忽明忽暗的,微微嘟起的红唇,如水一般的美眸,如同夜色中忽然跳出来要跟俊俏书生共度良宵的狐仙,十分的诱人。 这一幕看的李旭忽然有点荡漾起来。 前世的时候虽然也算是经验丰富,但是穿越过来之后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事情。 但是自从上次跟张明蓉共度一夜后,李旭感觉这几天总是蠢蠢欲动的,也许是天热了,衣服穿的少了,总是能感觉到自家兄弟不太老实。 本来晚上回去之后想要找张明蓉再谈谈心的,但是忽然想起了张明蓉这几天被小艾琳天天缠着。 晚上估计两个人还要一起睡的。 李旭倒是不怕小秘书知道,毕竟她可是自家最信任的人。 他是怕自家控制不住。 毕竟他现在的身体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上次跟张明蓉其实也是浅尝辄止,没敢太尽兴,否则张明蓉肯定要在床上躺两三天才能下地的。 他若是今夜再去找她谈心,怕谈的不够进行的时候拉着小艾琳一起谈就麻烦了。 虽然说他早看出自家的小秘书娘馋自己身子好久了,但是毕竟还是个没有发育好的小丫头,现在祸祸了对她的发育不太好。 还是等大一点再说。 看着眼前的俏丫鬟,嗯,很不错。 跟小艾琳一样都是天赋异禀型的选手。 不过小艾琳毕竟年纪小一些,规模还是比不上小彤。 而且小艾琳的气质是偏向于古灵精怪甜美型的,但是眼前的俏丫鬟却是属于那种又纯又欲的类型,看着楚楚动人,然后就很想蹂躏祸害一番。 看着李旭一直盯着自己,眼睛发直,俏丫鬟小彤心中暗喜,脸上却做出一副羞涩害怕的神情,咬着红唇,低声道:“公子,你,你干嘛这样看着奴婢啊?” 李旭心中暗笑,这小丫头自己前后见了两次,明明馋自己的身子,却还表现出这样一副羞羞怯怯的样子,真是有意思。 “小彤,你在这里做什么?” “奴婢在等公子啊,相府太大了,奴婢担心公子找不到回去的路径,所以就一直在这里等着公子呢。” “你还真是个细心温柔的姑娘。那咱们走吧。” 俏丫鬟得到李旭夸赞,心中美得不行,走在李旭前面,但是走着走着就感觉有点顺拐了,因为她感觉自己的臀儿上热热的。 而且越来越热,热的都开始蔓延向全身了。 所以越走越别扭,都快变成顺拐了,看的跟在后面的李旭哈哈大笑。 俏丫鬟脸上又红又热,只好停下脚步,一只小手悄悄捂着自己的臀儿,羞答答地道:“公子,还是你走前面吧。奴婢,奴婢……” 后面一句却是死活不好意思说出来。 李旭一直觉得,女人最动人的时刻就是她害羞的时候。 用那句全宇宙都知道的诗来形容就是:“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那不胜娇羞的水莲花。” 原句是不是这样,李旭也有点记不太清了。 女人越害羞,男人就越想调戏她,无论古今都是如此。 尤其是少女的娇羞,对于男人来说简直就是绝好的助兴药物,比那蓝色小药丸的威力还要厉害。 “说什么呢?你走后面,怎么给我带路啊?这样吧,我们一起走就行。” 李旭一本正经地说着,然后一把拉着小丫鬟的手将她搂入怀里,在俏丫鬟娇羞的惊呼声之中带着她大步向前。 俏丫鬟几乎是整个人挂在李旭身上一样往前走,丰盈软腻两只兔子挤压着李旭的胳膊,更让未经人事的少女身子发软发烫,浑身好似完全失去了力气。 一还是还略微挣扎一下,后来干脆就直接将头埋在李旭怀里当鸵鸟,完全忘记了给李旭带路的正事。 还好李旭记着路,所以一路上也很顺利的回到了直接居住的小院。 一路上虽然也碰见了几个丫鬟下人之类的,但是都被李旭提前避开了。 他倒是不怕什么,但是小丫鬟毕竟要面子,若是被人看见了传出去肯定会受不了的。 有些事情是做的说不得的,有些事情是说的做不得。 到了自己居住的小院门口,门口守卫的护卫看见自家主公抱着一个姑娘回来,面无表情的急忙上前打开门。 “小彤,你带路的差事完成了,我已经到了。你赶紧回去吧。” 来到自己的房门口,李旭将怀里迷迷糊糊的小丫头放了下来,看着她一本正经的说道。 小彤闻言一下子有点懵了,抬起头看着李旭,一双多情柔媚的杏眼之中渐渐有泪水溢出,原本羞红的俏脸变得都有些苍白起来。 看着李旭认真的样子,小丫鬟咬着嘴唇,颤抖着福了一礼,带着轻微的哭腔道:“奴,奴婢告退,公子早些安歇。” 说完转身就要走。 只是没等迈出步子,就感觉甚至一轻,整个人都被打横抱了起来,落入了一个坚实有力的怀抱里。 “小彤啊,先别急着回去,我还有个地方要你带路呢。” 随着话音,门咣当一声被从里面用脚关上。 房间的灯光亮了半宿方才摇摇晃晃的熄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花开堪折直须折 虽然说是带路,但是俏丫鬟小彤于此道之中却是个路痴,不仅带不了路,反而要李旭引着循循善诱,方才一路寻龙点穴,寻幽探秘,虽然期间道路难行,略有阻滞,行走之时微感痛楚,但在越过一线天之后便是渐入佳境,逐渐开始乐不思蜀起来。 李旭自家身体倒是生猛无比,却因怜惜小彤乃是初次绽放的娇花,因此未敢肆意驰骋,只待小彤翻着白眼缴械投降之后便匆匆收兵了。 看着脸色绯红,发髻凌乱的小彤,李旭俯下身子在她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起身吹熄烛火,搂着她安然入睡。 李旭一向作息很规律,鸡鸣头遍的时候便自动睁开了眼睛。 起身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仍然脸色红红,长长睫毛不停眨动的小彤,感叹一声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顺手在一只半个脑袋探出被窝的雪白兔子头上捏了一把。 小彤无意识的红唇翕张,迷迷糊糊的说起话来。 “公子不要,公子怜惜则个,公子我要上天了……” 听得李旭面色古怪,急忙收回自己的禄山之爪,不敢再作怪。 悄悄下了床,穿戴整齐之后,李旭出了门来到院子,照例开始练武。 他现在的用的马战兵器主武器是双刃马槊,副武器是横刀和四棱铁锏。 院子里虽然不小,但是却也不方便练习马战,只好提着横刀开始操练起来。 待到半个时辰之后方才收功,天气越来越热,虽然是清晨,但是额头上却已经渗出了细密的一层汗珠。 重新回到房间的时候,开门的时候声音稍微大了一点。 床上忽然传来一声低声娇呼,李旭转头看去,就看见俏丫鬟脸红红地用丝绸薄被裹着身体,探出一个发髻凌乱的小脑袋向着自己看来。 脸上的神情又羞涩又尴尬,似乎是想起了昨夜的经历,有点不知道的该如何面对了。 李旭深知女孩子第一次之后在心理上肯定有些患得患失的,微笑着走过去,伸手替小彤把凌乱的发丝捋到了而后,又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温柔道:“昨夜辛苦你了。你要是不舒服,就多躺一会,我一会派人过来照顾你。既然你跟了我,我肯定会好好疼爱你的。回头我就跟小鱼儿说把你要过来留在我身边。” 小彤闻言脸上一喜,心中的忐忑瞬间消散了许多,心道自己果然没有白给。 公子真是个知情识趣会疼人的,自己以后是真有了依靠了。 心中一激动,脸上泪水就下来,两条欺霜赛雪的胳膊从被窝里伸出来搂着李旭的腰,脸紧紧的贴着李旭坚实宽阔的胸膛,喃喃道:“只要不弃,小彤一辈子都跟着公子。” 两人又腻歪了一会,小彤挣扎着要起身服侍李旭洗漱,刚一起身,秀眉就微微蹙起,显然是还有些不适的。 李旭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笑道:“别逞能了,先躺下。你的身子虽然不弱,但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起身的。剩下的事情我来办就行,你什么都不用担心。” 小彤闻言心中甜蜜,安全感满满的,轻声嗯了一下又将身子缩回被窝去了,眨着一双大眼睛盯着李旭出去的背影。 小艾琳打着哈欠从后院走了过来,见到门前站着的李旭刚要张嘴说话,忽然又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李旭笑道:“你昨晚干啥去了?不会是又拉着你明蓉姐姐问东问西吧?看你的黑眼圈都出来了。” “啊?不会吧?”小艾琳闻言急忙在自己眼睛周围摸索。 “所以你昨晚为啥没睡好?” 听到李旭的话,小艾琳撅着嘴巴道:“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猫,昨夜叫了大半夜的春,高高低低的,吵得人家睡不着觉。我听着声音就是从公子这院子里传过来,公子你都没听见吗?” 李旭老脸一热,心道当然是听见了,而且听得还心旷神怡,血脉贲张的。 “咳咳,艾琳啊,你说的那野猫就在我房里,你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艾琳闻言睁大了眼睛,狐疑里看了李旭一眼,然后跑进了李旭的房间里。 然后便听见了一声略高亢的尖叫声,再然后便是女孩子之间低声的交谈了。 李旭虽然没有刻意去听,可是耳力实在太好,免不了有些话也会落入耳中。 什么“疼不疼啊,有没有见红啊,什么姿势啊,公子厉不厉害啊”之类的虎狼之词,听得李旭大摇其头。 这个小艾琳小小年纪,怎么开起车来这么生猛,关键还是无照驾驶。 唉,这小丫头已经坏掉了。 …… 造反是郁瑜带着几个丫鬟亲自送过来的,虽然是早饭,但是林林总总也有十几样,很是丰盛。 李旭想着要跟郁瑜说小彤的事情,因此也就没叫李琴和张明蓉一起吃。 吃饭的时候,李旭表现的很是殷勤,又是温声软语,又是给郁瑜不停的夹菜,搞得郁瑜都有些不适应了,放下筷子一脸狐疑地看着李旭道:“旭哥哥,你今天有点奇怪啊?” 李旭老脸一热,暗暗反思自己表现的有点过了。 虽然是在万恶的封建社会,但是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偷吃了她的丫鬟,这种事虽然在权贵人家来说可能是极其平常的一件事,但是李旭还是免不了有些心虚。 “奇怪吗?对小鱼儿好不是应该的吗?”李旭一本正经的看着郁瑜道。 “我知道旭哥哥是对我好,可是,可是就是感觉很奇怪。旭哥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啊?” 郁瑜虽然大方爽朗,但是女人的直觉还是告诉李旭肯定有事。 毕竟古人也都说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李旭老脸一红,本想是不是日后再说,但是转念一想早点坦白还是比较好的,毕竟他还要考虑小彤的感受。 早点把这个事情落实了,小彤心里也就踏实了。 “咳,是有点事情要跟你说说的。不过你听了可千万别激动,我知道这的确是有点孟浪,可是却不能不说。” 李旭的话让郁瑜心中又惊又喜,难道旭哥哥是准备正式向我家长辈提亲了吗? 啊啊啊,好害羞啊! 可是又好开心啊! 只是要提亲的话,是不是要当面要父亲提啊,可是父亲现在还在边关打仗呢? 那旭哥哥是要向大伯和三叔他们提亲吗?他们会不会为难旭哥哥?应该不会吧,大伯和三叔都很喜欢旭哥哥的。 一时间,郁瑜心中乱糟糟的,各种念头交织纠结,反映在脸上就是神情一会惊讶,一会羞涩,一会又纠结万分。 看的对面的李旭莫名其妙的,不知道小鱼儿想到了哪里去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练剑的男人 不过李旭到底是经验丰富的男人,脑子一转,就大概猜到了郁瑜肯定是误会了。 “小鱼儿,宋叔叔啥时候回来啊,我想早点给他换个称呼。” 郁瑜一愣,回过神来,疑惑地看着李旭:“换称呼?” 李旭点点头道:“对啊,我想称呼他一声岳父大人。” 郁瑜先是一愣,然后是满脸娇羞:“旭哥哥,你这也太突然了吧。人家,人家还没做好成亲的准备呢。成亲是不是很痛啊,还有啊,成了亲是不是就要生孩子啊,听说生孩子很痛的,说不定还会死啊……” 看郁瑜的脑洞都快发散到婚后生儿育女上去了,李旭轻抚额头,表示无语。 最后绕了半天,李旭委婉都的表示自己确实有点着急了,宋叔叔在边关统率大军对狡诈无耻的魏国人,自然不能因为小儿女的事情分心。 不过又很难受的表示自己身体强悍,又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天天跟女朋友腻歪在一起只能亲亲摸摸又不能真吃,实在有损身体健康云云。 总之,就是不直接说自己已经背着女朋友偷偷睡了两个小姑娘的事情。 郁瑜听得一脸认同,点头道:“男人引而不发好像是挺伤身体的,我听三婶说过的。” 李旭一脸黑线,没想到戚夫人竟然连这种话都给小鱼儿说。 “不过为了小鱼儿你,我也一定要守身如玉。” 李旭一脸正气的表示。 郁瑜看着他的样子一阵心疼,主动做到李旭怀里,双臂搂着他的脖子,温柔的亲了李旭一口道:“旭哥哥,你对我真好,能遇上你是我一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不过我不能太自私了,不能因为我让你损伤身体。” “虽然我现在还不能给你,但是我可以先找其他人替我伺候你。恩,旭哥哥,你觉得小彤怎么样?” 李旭又惊又喜,自己还没坦白,小鱼儿自己就先提出来了。 真的不是陷阱吗? 李旭认真看了郁瑜的表情,没有发现试探的痕迹,这才松了一口气。 “小彤啊,挺好的,也挺大的。” 郁瑜抬起头温柔地看着李旭道:“小彤真的很好的,她其实挺可怜的,六岁的时候从人牙子手里逃出来,晕倒在了三叔家的后门,被刚好出门的三婶给碰见了。三婶看她可怜就收养了她。我每次住在三婶家里的时候都是小彤陪着我,我俩名义是主仆,其实情同姐妹。我现在还不能伺候你,但是小彤可以替我啊。” “旭哥哥你这么好,只要我去跟小彤说一声,她应该会愿意的。旭哥哥,只要你点头,我一会就去跟小彤说。” 说着还一脸期待的看着李旭。 李旭心中复杂,爱怜地在郁瑜额头上轻轻亲了一口,重新将她搂入怀中。 多好的姑娘啊,太会为男人着想了。 “小鱼儿,我爱死你了。” 郁瑜听得心花怒放,恨不得现在就被旭哥哥吃的干干净净,但是从小的家教却让她不敢轻易迈出最后一步。 虽然之前的那些亲密举动早都没有规矩了,但是她却希望能把最后一步放在新婚之夜去进行。 两人饭也不吃了,腻歪了一会,郁瑜才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咦?小彤好像一早上都没见了,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郁瑜随口说道。 李旭老脸一热,道:“可能是身体不舒服吧,女孩子嘛,总有各种不方便的时候。” 郁瑜俏脸一红,嗔道:“旭哥哥,你对女儿家的事情还真是了解呢。一会我去看看小彤,跟她好好说说,她应该会同意的。不过如果她不愿意,那我也不能逼她,以后再给她找个她喜欢的好郎君嫁了。” 李旭嘴上点头,心中却暗暗觉得自己有点渣男倾向啊。 …… 吃完饭,李旭没有管几个女孩子之间如何相处,反正郁瑜已经答应把小彤许给自己了,小艾琳又是自己最信任的小棉袄,应该是出不了什么乱子的。 按照安排,他今天是要求羽林左卫的驻地上任的。 换好衣服,穿上羽林左卫中郎将的官府,倒是没有再穿盔甲,天热,穿那玩意会闷死人的。 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宋牧却派了人来请李旭过去一趟。 李旭跟着来人去了宋牧书房,见到了宋牧以及宋昱和刘健三人。 “不知道宋伯伯唤小侄来所为何事?” 李旭拱手问道,但是知道肯定不是自己睡了人家家里丫鬟的事情。 毕竟这种事情对于这种权贵之家来说根本都不算一件事。 宋牧笑呵呵的道:“旭哥儿,今天老夫想跟你一起与羽林左卫的营地看看,不知道是否欢迎啊。” 李旭闻言一愣,这是自己昨天那些话起了作用。 宋牧现在已经生出了危机感,想去看看羽林左卫,其实就是想去亲眼看看自己手下的士兵成色如何,估计顺便也想看看自己治军的本事。 “固所愿,不敢请耳。” “好,不过今日老夫不会以官身前去,便以微服前去看看。若是发现有什么掣肘之处,也能帮你解决一二。” 宋牧抚须哈哈大笑。 宋昱和刘健两人也是颔首微笑。 宋氏一门虽然是文官起家,但是却都有练武的传统。 宋昱上次自己见识过,是个玩鞭子的高手。 不知道宋牧去擅长什么武器。 宋牧听到李旭的问题,云淡风轻的笑道:“老夫对于剑技倒是有些心得。” 李旭倒也不惊讶,毕竟大部分的文人如果习武的话选择兵器第一选择就是剑。 剑乃百兵之中的君子,从逼格上来说显然更适合文人的气质。 只是不知道宋牧练得剑是可以用来生死搏杀的剑技还是只能用来观赏的剑舞。 一个是实战型的,一个是表演型的,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众人出行轻车简从,李旭身边带着十几名护卫,宋牧三人身边也带着数十名护卫,没有人坐车,全部都是骑着马,头戴可以遮阳的帷帽,将近百骑,一路向西,直奔羽林左卫的营地而去。 李旭跟宋牧并马而行,一番观察后,发现宋牧骑马的本事很是娴熟轻巧,腰间挂着一柄长剑,头戴帷帽,身板挺拔,看起来倒是有些中年老剑客行走江湖的架势。 从这些细节上,李旭觉得宋氏一门能够走到如今这种高位,拥有这般权势。跟他们行事之中的不拘一格灵活变通很有关系。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预警 羽林左卫营地在长安城以西偏北方向约莫二十里之外的渭河边上,旁边又有一座叫做西山的山丘。 依山傍水,又选择在高坡处建筑营房,所以地势上处于易守难攻。 而且很多人不了解的一点是,秦国御林军之中其实也有一支水师。 这支水师的驻地就在渭河边上。 渭水是黄河的支流,从西流向东,最终汇入黄河,横贯整个关中,是关中水系之中最大也是最长的一条河流。 这支水师的驻地就距离羽林左卫不太远,一旦京城发生变故,陆路又被封锁的话,御林军的水师就可以搭载羽林左卫的士兵顺流而下,直达长安城以北。 李旭和宋牧一行将近百人顺着朱雀大街南下后又折向西边,从安平门出了城,一路又向西北方向疾驰了约莫十余里之地。 再沿着大路往前行上约莫五六里就能看到羽林左卫的驻地了。 宋牧兄弟和刘健平日里都是高冠博带,高居庙堂,少有今日这般微服轻骑驰骋郊野的惬意自如,虽然天气炎热,但是却都是兴致勃勃,难掩兴奋之意。 不过他们三人虽然骑术也算娴熟,但是毕竟是久坐衙门的文官,所以即使兴致起来放开速度驰骋,李旭也能轻松的跟他们并驾齐驱。 “旭哥儿,看你骑马如此轻松写意,老夫却忽然有点聊发少年狂的兴致。不如咱们来比一比如何?” 宋牧骑在马上,一脸跃跃欲试的向李旭提出挑战。 李旭看着宋牧故作挑衅的样子,心中好笑。 果然无论古今中外,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不过他毕竟也是少年人,自然不会拒绝陪中年大叔乐呵乐呵。 只是正准备开口答应的时候,忽然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右手成拳猛然举起。 身旁的护卫看到这一幕,立刻上前将众人严密防护起来,拔出兵器,警惕的望着周围。 宋牧看李旭的模样,便知道有事情发生,脸上方才轻松兴奋的神情立刻消失,向着李旭投过来询问的眼神。 李旭先是冲他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最后举目向着前方道路两侧的树林之中看去。 前面这一段路虽然被两座林子夹在中间,地势比起两侧的林地略微低了一些,但是实在算不上什么地形险要之处。 而且这段路看起来长度也就一里左右,就算林子之中真的有什么危险,只要加快马速一个冲锋就能冲过去了。 所以虽然众人都保持着警惕,但是没人认为这样的林子之中会隐藏着什么危险。 而且如今正值仲夏时节,林中草木茂盛,别说在林子之外向里张望窥视了,就算站到林子边缘也不一定能看到林子里面有什么动静。 李旭之所以忽然停下示警,是因为他脑海中的系统小地图忽然闪烁了一下。 自从升级到要塞时代之后,李旭发现系统对自己也开放了小地图功能。 李旭本身在小地图之中的标志是一个蓝色的五角星。 以他为核心半径一千米范围内的所有物体都会被显示在小地图上。 大片大片的植物显示是墨绿色一团团,建筑物是黑色的,河流是浅绿色的,对自己没有敌意的生物,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是显示一个个灰色的小点。 但是如果在这个半径范围内有人或者动物心怀杀意的话,那么就会在地图上显示出一个小红点。 动物自然不会对李旭生出杀意,所以这主要是人。 此时,李旭脑海中小地图之中,在他前方南北两侧的林子里有着大量的红点猬集在一起,一动不动。 这就很明显了,有人埋伏在两侧的林子当中。 目标显而易见的是自己这群人。 那么到底是冲着自己来的还是冲着宋氏兄弟来的,就不清楚了。 不过这也不重要,既然大家现在算是一条绳上的蚂蚱,那无论是冲着谁来的,这些人自然都不会放过其他人的。 得到系统的示警之后,李旭再仔细观察道路两侧林子,果然发现不对劲。 林中没有鸟鸣没有虫叫,甚至还能看到一群鸟在树林上方不断盘旋却不敢落下,显然是因为林中有让它们感到威胁的存在。 心中有了数之后,李旭靠近宋牧轻声说了几句之后,又指着那些盘旋的鸟儿示意宋牧看看。 宋牧听说前方有伏兵,果断对李旭道:“旭哥儿,你是统兵大将,这里一切交给你来临机处置。若有人敢不尊号令,你可直接斩杀。” 李旭拱手领命。 宋牧也是个有魄力的,骤然听闻有危险,不但丝毫不慌,而且还当机立断的将指挥权全部交给了李旭。 这份胆识就值得佩服。 宋昱和刘健这时候也凑了过来,听李旭低声解释过之后,都一致表示听从李旭指挥。 李旭也不客气,先是将所有人全部转移到了一处视野较高的缓坡之上,又将所有护卫分外三层。 最外面一层是自己的护卫,中间一层则是宋牧带的护卫,最里面一层还是自己的护卫。 看似是三层护卫圈,但其实是将宋牧的护卫夹在了中间。 宋牧三人自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不过却也没有出声询问。 毕竟刚刚都表态过要一切听李旭指挥的。 李旭主动过去解释一二:“宋伯伯,你今日的出行是临时决定还是早有安排?” 宋牧道:“昨夜才定下来的。” 说完之后旋即明白过来,低声道:“旭哥儿是怀疑老夫的护卫之中有人泄露了我的行踪?” 李旭点点头轻声道:“不是怀疑,是几乎可以肯定。宋伯伯,你可以先查查你身边的护卫,看看有谁不在的。” 宋牧闻言,一点都不迟疑地叫过了自己护卫统领,也是一名宋氏子弟,低声吩咐了几句。 那统领领命之后去找那些宋府护卫,没过一会就一脸凝重地回来禀告:“相爷,田归农不见了。早上跟副统领告假说是家中老母病重,急着回去见最后一面。副统领怜其孝心便放其回家了。” 宋牧闻言脸色不变,叹道:“果然被旭哥猜中了,定然是这厮走漏了消息。旭哥儿,我们老哥几个这几条命就交给你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佯攻和底牌 看着敌人慢慢向着缓坡开始发动攻击,宋牧手下的护卫们呼吸都不由的粗壮了许多,许多人抓着武器的手甚至隐隐都有些颤抖起来。 反倒是李旭手下的那几十名护卫一个个表现淡定,虽然同样一脸严肃,但是却看起来泰然自若,没有露出丝毫畏惧紧张的表情来。 这一幕落入宋牧眼中,对于李旭更是多了一份好奇来。 真不知道他小小年纪是如何在短短数月之内练出这种精兵来的,想想都有些匪夷所思。 若是不知情的人,恐怕会认为自己手下这些精心挑选每日训练了数年的护卫们才是一群只有几个月的菜鸟新兵,而李旭手下的才是真正的百战精锐。 李旭没有注意宋牧的神情,一直在观察缓坡下敌人的情况。 这些敌人虽然看起来训练有素,但是好在他们是准备伏击,虽然人数不少,但是并没有装备什么重型武器,身上穿着甲胄也多是皮甲,使用的武器也大多数都是短刀和弓箭这些更适于远程伏击以及更适合在狭窄空间内近身搏杀的兵器。 虽然前排的一些敌人手中也持有盾牌,但是也不过是一些用铁皮包裹的木制小圆盾,防护能力也是有限。 察觉到敌人没有重型武器之后,李旭安心了不少,开始寻找敌人的首领。 目光如隼,一番搜索之后,李旭锁定了一个躲在最后面,身穿一套黑色铁甲,脸上还有面甲遮面的家伙。 此人居于阵后,骑在马上,周围有数十人护卫着,目光看向自己的方向,不时的还对着旁边的人交代着什么。 应该就是此人了。 李旭暗暗估算了一下对方距离自己的距离,好像有点远,超过了两百米的范围。 如果在两百米的距离内,李旭可以发动英雄技能“狙击手攻击”直接一箭就干掉这厮。 只要首领一死,剩下的兵丁就算再训练有素,也没有多少战意了,崩溃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看来这厮倒是个小心的。 李旭心想自己要不要射上一箭试试,但是很快就自己否决了这个想法。 一旦打草惊蛇,对方察觉到自己的箭竟然能射那么远,肯定会躲得更远,要想再偷袭就没有机会了。 机会暂时没有,不等于一直没有。 李旭跳下大石,将长刀插在面前的土地上,伸手拿过骑弓,又拿过一壶箭挂在腰间。 他们这一行将近百人,除了宋牧三人之外,包括李旭在内,所有的人马鞍上都带着弓箭。 除了弓箭之外,李旭的人甚至腰间还配有可以发射十次的连弩。 不过这种连弩每次都要重新上机括,不能做到如前世自动枪械那样只要扣扳机就可以连续发射。 而宋牧的护卫手中也都配有一种更短小精悍的手弩,而且弩箭上面据说还淬有毒药。 弓箭负责远超打击,如果敌人靠近,那么就可以用弩箭来继续输出。 敌人到了跟前,那就是直接肉搏战了。 而且所有的护卫都装备了皮甲,而且还都是质量很好的双层牛皮皮甲,虽然穿着闷热,但是防护性能却提高了不少。 这些也都是李旭能在此处缓坡上坚守待援的底气所在。 敌人慢慢向着缓坡上面靠近,显然也看见了那些地上的树枝和灌木,在盾牌的掩护下,第一排的敌人小心翼翼用长枪试图挑开。 所有的护卫都已经张弓搭箭,宋牧手下的护卫忍不住的一直看向李旭的方向,等待李旭下令攻击。 但是李旭一直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任凭敌人将那些树枝和灌木挑开,露出了下面的陷马坑。 敌人看着山坡上没有动静,虽然依旧小心翼翼的,但是显然胆气更壮了一些,向缓坡上移动的速度开始快了起来。 甚至后面还跟上了一队弓箭手,开始张弓搭箭,准备向缓坡上射击了。 李旭看着第一波攻击的敌人虽然没有完全进入骑弓的射程之内,但是考虑到己方居高临下的优势,从上往下射击显然可以增大射程。 因此看着敌人之中一个小头目刚举起手中长刀准备挥下的时候,李旭一箭猛然射出。 箭从那个小头目的左眼之中猛然射入,其人发出了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嚎,仰面栽倒。 李旭的箭就相当于发动反击的命令,众护卫手中的箭也都纷纷射出。 一瞬间箭如雨下,而且基本上都瞄准的是躲在后面的敌军弓箭手。 惨叫声之中,敌军弓箭手顿时倒下一片。 有人其中嘶声高喊放箭,只是因为是仰射,而且又被李旭一行突如其来的箭雨给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因此实际上对于缓坡上的李旭一行杀伤实在有限。 只有两个比较靠前的宋府护卫比较倒霉,一个被一箭射中胳膊,一个被射中大腿。 然后受伤的人很快就被人拖到了后方去处理。 其他的箭即使射中了要害位置,但是也会被皮甲给挡住。 有些力度大一点的,没有穿透皮甲,箭挂在皮甲上面,晃晃悠悠的,颇有些喜感。 李旭更是冷静无比,站在巨石上面,虽然无法一箭射死对方的首领,但是却专门找对方的弓箭手,一箭一个,例无虚发。 而那些护卫们虽然射术没有李旭这般神奇精湛,但是却也都是精心训练过的好手,看到李旭如此神射,也都激发了好胜之心,也都开始选择那些敌方弓箭手来当做集火目标。 在这般犀利精准的箭雨打击之下,敌人第一波的进攻很快就被打退了。 原地留下了约莫四五十具尸体。 看到敌人退却,李旭一举手,身后的箭雨也停了下来。 那些宋府护卫们被李旭的表现已经给折服了,此时看着他的眼熟都充斥着钦佩和灼热,因此对他的命令已经能够做到心甘情愿的遵守了。 看到敌人暂时退却,宋牧三人都齐齐松了口气。 他们虽然比起其他文官来胆气壮了许多,但是毕竟没有经历过战阵。 刘健还好一点,毕竟在城头上还指挥过抵抗贼军的经历。 宋氏兄弟两人虽然也练武,但是却基本上没有跟人动过手,所以虽然表面上平静,但是一颗心却一直悬着。 虽然敌人暂时退却,但是李旭并不会天真的以为敌人会这般轻易的放弃。 第一轮其实只是一次试探而已。 那么接下来敌人会有什么花样呢? 李旭一直在观察敌人后方的情况,片刻后他忽然听到一阵锵锵的声音,仔细一看,眼神忽然变得凝重凛冽起来。 他看到了敌人阵后涌出了一队全身罩在铁甲之中的士兵。 这些铁甲士兵一手持盾,一手握着跟自己手中的横刀差不多大小的长刀,面甲在阳光下反射出一道道的亮光来。 这就是敌人的底牌吗? 竟然连重甲步兵都准备了,可见真是处心积虑啊!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汝妻女吾养之 面对重甲步兵,普通的弓弩杀伤效果实在有限。 这些重甲步兵全身上下都全都罩在铁甲之中,只露出一双眼睛。 除非己方人人都是神射手,跟养由基一样能够真正的百步穿杨,能把箭从他们的眼睛里射进去,否则轻步兵面对重甲步兵几乎就是无解的。 当然,如果李旭手中有一支火枪兵的话,那么眼前这支不到百人的重甲步兵也不会被他放在眼里。 现在的火枪虽然还是使用的燃烧不够充分的黑火药作为发射药,但是破甲效果也远不是用弓弩能够相比的。 只可惜李旭为了保密,所以身边的护卫都没有装备火枪。 就连李旭自己的燧发枪都没有随身携带。 近战搏杀的时候,重甲步兵的克星除了同样全副武装的重甲骑兵之外,最好的办法也只能是使用重型击打武器来对付他们了。 历史上的宋朝步人甲就是一种重型步兵甲胄,全身甲胄据说加起来重量将近四十斤,一般的刀剑枪矛弩箭等劈砍穿刺型武器根本对它没有多大的效果。 所以最后铁骨朵乃至狼牙棒以及铁锏铁鞭等重型极大武器才被大量的装备军队来对付装备重甲的敌人。 此时,缓坡下的敌人已经重新列队完毕,开始慢慢向着缓坡上移动,准备发动第二波攻击。 这次敌人变得更聪明了一些,用数十名重甲步兵打头,在最前方形成一道严密的铁甲防线,左手大盾,右手长刀,跟随着首领的哨音不疾不徐的向前推进。 而后方则跟着一群弓箭手,亦步亦趋,弯弓搭箭,随时准备向着缓坡上倾斜箭雨。 弓箭手后方还跟着一群手持刀盾长矛的轻步兵,一旦重甲步兵突破缓坡上的防线,他们变回立刻前冲扩大战果。 看到这一幕,原本刚刚放松一点的宋牧等人一颗心重新悬了起来,脸上的神情变得凝重。 李旭见此情状,吩咐人继续严密观察敌军动向,自己走到后面对宋牧道:“宋伯伯,你也看到了。敌人连重甲步兵都用上了,显然是处心积虑已久。刚才那一波是他们的佯攻试探,那么这一波就算是他们正式攻击了,应该也是最后一击了。” 道理很简单,这些人敢在长安城外埋伏秦国首辅本身就是冒着天大的风险。 而且此处距离长安城并不算远,羽林左卫大营又在附近,所以他们只有速战速决一举而下,一旦耽搁久了,肯定会被闻讯而来的御林军包了饺子的。 所以他们显然是想孤注一掷了,梭哈一把,能成自然最好,成不了也只能放弃了。 这个道理李旭明白,宋牧等人同样也明白。 宋牧脸色虽然凝重,但是却并无慌乱之色,看着李旭道:“旭哥儿,你有什么安排尽管交代就是。若是今日能够杀退这些贼人自然最好。若是事有不谐,你就尽力保全自身,带着你的两千人马离开长安城。若有余力,还望能保全我宋氏一门。至于小鱼儿,你们彼此都是两情相悦,自然无需我来担心。如果有机会,你替老夫给我那二弟,也就是小鱼儿的父亲送捎个口信,让他知道长安之变,务必保全我宋氏血脉流传下去。” 宋昱和刘健也同样交代嘱咐一番,话里话外的意思都差不多。 宋昱托自己照顾自己他老婆戚夫人,刘健也把妻女托付给了李旭。 李旭听着听着,就忽然很想随口冒出那句经典台词:“汝等放心去吧,汝妻女吾自养之。” 真是的,自己又不是人妻曹,干嘛啊一个个的。 虽然明知道这些老家伙都是人精,说不定在这里跟自己飚戏呢,但是李旭还是有些动容。 他看着三人一脸交代后事的模样,不由笑了起来:“我说三位叔伯,何至于此啊?这些贼人虽然看着来势汹汹,但是若想凭这点人数就将我们留在这里,那是痴心妄想。我的意思是只要咱们扛过这一波攻击,敌人肯定就会退却。到时候便是攻守之势翻转的时候,那时候援兵应该也会到了。” 听着李旭的话,看着他淡定如初的从容模样,宋牧三人心中感觉踏实了许多,叹道:“老夫空活数十年,虽然自诩胆气颇壮,不弱他人。但是今日跟旭哥儿你一比,简直是自愧不如。你说吧,有什么安排老夫一定遵守。” 宋昱和刘健也是点头,看向李旭,等待他的吩咐。 李旭笑道:“你们三位要做的就是一件事,往高坡上再躲一躲。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处理就行。” 三人明白过来,李旭这是嫌自己三人是累赘,让他们躲远一点,这样他才不会分心。 互相对视一眼,宋牧一脸苦笑道:“虽然老夫也有心随你一起杀敌,但是自己的斤两还是有数的。你尽管放心拒敌就是,我们三人保证不会给你添乱的。” 李旭对于宋牧这一点就很欣赏,知道什么是自己擅长的,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绝对不去做那些外行指挥内行的事情,这就是一个大人物最基本的素养。 分配了几名护卫护着三人向着缓坡上方转移,李旭又找宋昱将他的九节铁鞭借了过来。 同时将剩下的护卫分成三队,一队跟随李旭准备近战搏杀,一队负责用弓箭射杀敌人重甲步兵后面的弓箭手和轻步兵。 还有一队作为机动,随时准备支援和处理伤亡人员。 李旭安排好之后,右手提着自己的四棱铁锏,左手提着九节铁鞭,面色沉凝地看着已经接近了己方弓箭射程的敌军重甲步兵。 己方所在的这出缓坡比较狭窄,两侧是长满树木荆棘的断崖,敌人只能从正前方往上攻击。 而且之前也挖掘了一些陷马坑,虽然已经被敌人的第一波进攻给清理了上面遮掩的树枝灌木,但是却也能给行动缓慢笨拙的重甲步兵造成一些迟滞,让他们的速度也快不起来。 李旭一直观察着敌人的攻击进度,忽然心有所感,俯身抓起一把土洒向了天空。 尘土被风吹着向西南方向飘落。 风向果然变了。 而西南方向就是敌军所在的方向。 李旭心头一动,看向了缓坡两侧葱葱郁郁的松柏。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神来之笔 , “快,全部捂住口鼻!” 李旭看着不远处的缓坡上堆满的刚刚让人砍下来的一堆松柏的枝叶,从一名护卫手中接过了已经点燃的一支火箭,搭上了弓弦。 看着敌人出动了重甲步兵准备硬冲,李旭本来打算是要跟敌人硬碰硬的。 他自信以自己如今的力量,再加上手中的两把铁锏和铁鞭,绝对能一鼓作气的撂倒几个。 其他护卫也会趁机在一旁骚扰,迟滞对方的进攻。 到时候敌人肯定会出现短暂的混乱,他就趁机再多干掉几个,然后利用对方尸体加固工事,阻挡敌军的进攻。 只要对方死伤超出预期,又迟迟不能拿下己方的话,应该就会撤退,否则这些铁壳子兵到时候就很容易被官兵给包了饺子。 这个说白了也是无奈之举,装备不足,兵力不足,只能硬抗。 可是刚才察觉到风向突然改变之后,缓坡两侧又长满了容易燃烧的松柏之后,李旭忽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来。 火攻,或者严格上来说是火防。 虽然时间仓促,敌人眼看着就要攻上来了,李旭却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几道命令。 第一道命令是让射箭组向着敌人射箭来骚扰迟滞敌人,为己方多争取一些布置的时间。 第二道命令则是命令机动组在缓坡两侧砍伐大量的松柏树枝,然后抛在了原本挖掘有陷马坑的坡面上。 第三道命令则是让近战组用手中刀剑在松柏树枝和己方阵地之间挖出三道防火沟出来。 虽然如今风向变化,但是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变过来了,没有防火沟的话那到时候就是作茧自缚了。 而且考虑到万一风向突变,烟雾反向的问题,李旭又下令所有人扯下衣襟遮挡口鼻,充当临时口罩。 虽然时间很仓促,但是众人却也都知道此时是生死存亡时刻,一声令下全部奋力行动,短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李旭的交代。 此时看着坡下的敌军重甲步兵前锋已经进入了松柏火阵的范围内,正准备用手中长刀挑开那些松柏树枝。 李旭看着那些松柏上面一坨坨黑乎乎的粘稠液体,轻哼一声,将手中的火箭射了出去。 火箭准确无误的落在了一坨黑乎乎的粘稠液体上,瞬间燃起了一团火焰,然后又迅速引燃了附近的粘稠液体,最终那些富含油脂的松柏树枝也被引燃了起来。 火借风势,短短一瞬间就从一团小火苗变成了熊熊烈焰。 那些松柏树枝被大火炙烤的滋滋地不断往外冒着油脂,油脂又反过来成为新的助燃物,让火焰更加旺盛,不断发出噼里啪啦的爆燃声。 忽然腾起的火焰立刻阻挡了敌军的进攻脚步,这些全身都包裹在铁壳子之中的士兵本就酷热难耐,如今被火焰炙烤,更感觉铁甲里面如同烤炉一般难受无比,不由的往后退去。 后方的士兵正在推进,前面的又往后退,顿时挤成了一团。 而且此时又是吹着西南方,那些新鲜的松柏枝叶燃烧时候产生的大量浓烟借着风力以遮天蔽日之势迅速将挤作一团的敌军遮蔽在了其中。 烧过湿柴火的都知道那种浓烟真的能呛死人,此时又是仲夏时节,天气炎热,重甲步兵们躲在厚厚的铁壳子之中又要遭遇烟熏火燎,一个个眼睛瞬间被浓烟熏的通红,咳嗽之声不断响起。 铁甲虽然能抵挡刀枪长矛的攻击,但是却是良好的导热材料,里面的温度急速上升,让这些铁甲瞬间变成了滚烫的烘炉。 有人无法忍受,大叫着开始一边脱卸铁甲,一边向后跑去。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效仿跟随,后面跟随的轻步兵有挡道的,直接就是一刀招呼过去。 一场大火不仅打断了敌军进攻的脚步,而且让他们还陷入了自相残杀的的混乱之中。 李旭看到这一幕,心中大喜,立刻下令全部放箭。 甭管能不能看见敌人,只要朝着人堆里射就够了。 如今敌人攒成一团,根本没有心思估计上方的李旭等人。 没有了铁甲的遮挡,每一箭落下几乎都能建功,带出一声惨叫。 众护卫们看到李旭的安排让局势瞬间逆转,全都是士气大涨,不用吩咐,一边对着下面射箭,一边大喊:“御林军已到,尔等速速投降可免一死!” 这些护卫除了本身武艺高强之外,也没有太过愚蠢的,这种趁乱蛊惑人心的本事人人都懂。 喊话劝降声借着风力传到了敌军耳中,已经陷入混乱的敌军心中更是惊慌失措,哪里顾得上查验真假,拼了命的向后逃窜,致使形势更加混乱无序。 站在高坡上的宋牧看着这一幕,捋须大笑道:“贼人败也!旭哥儿这一招借风起火真是神来之笔啊!” 宋昱和刘健也是一脸的惊喜欣慰。 看着敌军乱成一团,李旭一颗心也落了下来。 贼军至此已经大势已去,只有撤退一条路可以走了。 他倒是很想带人趁机追杀一阵,只是眼前这火阵既抵挡了敌人,也同时挡住了己方追杀的道路,只得下令护卫们继续放箭,趁机扩大战果。 但愿张龙和赵虎生他们能够来的快一点,要是让这些贼人跑了以后又是一个祸患。 李旭这边想着,却也没忘了观察远处的敌军情况。 忽然他看到原本一直躲在远处的那名身着铁甲的敌军首领忽然骑着马向着后阵靠近了一些,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嘴里大喊着什么。 估计是因为己方士兵陷入了混乱,所以导致他的命令无法被执行,所以只好冒险靠近来指挥下令。 李旭心中一动,悄悄的拿起了弓箭,瞄准了那人的身影。 “狙击手攻击!” 李旭心中默念,发动了技能。 瞬间,他就感觉到了自己的箭已经牢牢锁定了对方,显然是对方已经进入了他的技能打击范围内。 “嘣”的一声,弓弦轻响。 一支狼牙重箭旋转着顺着风向激射而去。 “快撤!快撤!快……” 正在挥舞着手臂嘶声大喊下令撤退的敌军首领忽然动作一滞,声音戛然而止,然后在一群手下惊愕的眼神中一头栽下马来。 一支箭从他的眼睛之中钻了进去,外面露出的半个箭杆仍然微微颤动着。 眼见首领已死,敌军更是毫无斗志,士气瞬间跌入冰点,纷纷大叫着向着来路逃窜。 此时,道路的另一头也响起了一片喊杀声,一杆“李”字大旗高高飘扬。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幕后主使 , 看到远处那面“李”字大旗的时候,李旭的心是彻底放了下来。 “援军已经到了,我们安全了。” 李旭话音刚落,身边就响起了一片欢呼声。 众护卫人人兴奋,脸上都露出了劫后余生的庆幸,看着李旭的眼神都是充满感激和钦佩。 “李中郎将多谋善断,用兵如神,小人佩服!” “今日多亏李中郎将巧借风力,以火退敌,我等才能平安脱险,李将军救命之恩小人没齿难忘!” “请李将军受小人一拜!” …… 宋牧身边的护卫纷纷上前对李旭表达感激和谢意,李旭一一微笑回应,既没有太过疏远,也没有太过热情笼络,表现的恰到好处。 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李旭并不在乎,毕竟这些人都是宋牧的亲卫。 若是能从中选出一二可用之才(眼线)就算是赚到了。 接受了众护卫的感谢之后,李旭又立刻吩咐众人铲土灭火,防止风向变化后反噬自身。 宋牧三人此时也从高坡出下来,看着李旭,一脸感慨道:“旭哥儿今天多亏了你啊,否则我们三人今日恐怕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宋昱也道:“旭哥儿真是名副其实的福将,这份情三叔我记住了。” 刘健则是一脸欣慰的看着李旭道:“我现在真的越来越庆幸当初举荐了你,以前以为是你的造化,现在看来是我的造化啊。” 众人闻言大笑起来。 李旭笑道:“三位叔伯不用客气,大家都是自己人,以后还会是一家人,说这些就见外了。其实我本来已经做好了今日死战的准备,谁料风向突变,才让有突然生出火攻的法子来。说起来,是老天爷庇佑咱们呢。” 宋牧颔首道:“这估计也是老天爷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给的方便啊。不过那松柏树枝湿翠难燃,你是如何点燃的?” “上次在三水县的时候我带兵出去剿匪,从一贼巢之中得到几罐猛火油,想着日后可能会排上用场,就让护卫随身携带了一罐,没想到今日竟然就用上了。” 李旭回答道。 其实他是随口编造的借口,今日助燃用的火油,也就是石油原油,是上次去延安府的时候从延安府的府库中随手弄了几罐带了回来。 延安府土地虽然贫瘠,自然环境比较恶劣,但是石油和煤的储量也是极为丰富。 虽然现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开采加工石油的基础,但是在一些油层比较浅的地方,会有一些因为各种原因冒出地表的原油被人收集起来,而且也发现了原油能够助燃的效果。 所以时人称之为猛火油,一般用来纵火或者守城。 宋牧闻言感慨道:“旭哥而果然是上天庇佑之人,有大福气在身啊。” 众人又是一番感慨。 就在众人庆祝劫后余生的时候,先一步赶到的张龙带着五百骑兵已经截断了敌人的后路,正在四处追杀到处逃窜的敌军。 而不远处的官道上,也有大片的烟尘被掀起。 同样的一杆“李”字大旗也在其中若隐若现,显然是赵虎生率领的一千五百名步卒正在随后赶来。 再远一点,甚至还能隐约看到一名“杜”字大旗。 众护卫这时候已经扑灭了本就余焰无多的火势,又用黄土在上面遮盖了厚厚一层。 此时风向又发生了变化,从西南风变成了东南风。 风吹散了烟雾,众人眼前视线一清,看见了坡下的一地狼藉。 敌人的尸首横七竖八的堆在一起,地上扔着不少丢弃的铁甲大盾以及各式兵器。 尸首身上大多数都插着羽箭,也有一些是看起来是被其他兵器所杀。 不过最前面一具焦黑的尸体散发出来的隐隐的肉香味让人隐隐作呕。 这看起来是一个被人挤到火堆里的活生生烧死的倒霉蛋,身上好像还穿着铁甲。 想到此人是被困在铁罐子活活烧死,李旭就忍不住的有点反胃。 李旭派了一个护卫给对面的张龙打出旗语,告诉他路上有陷阱,让他先不用过来参见,先全力追击敌军溃兵。 然后转身看着宋牧问道:“宋伯伯,今日的事情你可有怀疑的对象?” 宋牧闻言脸色严肃起来,沉吟片刻后道:“其实我刚才就一直在想到底是谁有这么大手笔,又有这么大的胆子能够在朝廷毫无之情的情况下驱使五百精兵来伏杀老夫。想来想去,却依然没有头绪。” 李旭心想你不是没有头绪,只是心中有怀疑的对象,但是没有证据之前不好随口开口罢了。 此时,正在检查敌军尸首准备补刀的一名李旭的护卫忽然捧着一柄长刀走了过来。 “将军,此刀上有个标记。” 李旭接过长刀一看,在刀刃的最下方靠近刀柄的地方刻着一个小小的字,李旭看了半天,觉得似乎是个“林”字。 “宋伯伯,你看这个。”李旭将刀递给宋牧。 宋牧接过去一看,眼神一凝,失声道:“这是林家的家徽标记。” 宋昱和刘健闻言也是看了过来,仔细观察一番后也脸色凝重起来。 李旭问道:“哪个林家?林如海的那个林家吗?” 宋牧肃容点头道:“正是宁国公林如海的林家。这个家徽标记朝堂上人尽皆知。” 李旭蹙眉:“难道今日之事是林如海在背后谋划致使的?这老小子已经率军离京好几日,他儿子也生死不知,还有余力来干这种大事?” 宋牧沉吟道:“以老夫对林如海的了解,他虽然在朝堂上与我宋氏不对付,但是却也绝不是那种孤注一掷丧心病狂之人。若我宋氏今日被害,大秦朝堂必乱。老二那里肯定也会出问题,到时候魏人就会趁虚而入,秦国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林如海与魏人战斗多年,早已经仇深似海,应该不会让魏人来捡这个便宜的。” 宋昱点点头接过来道:“不错,假设真是林如海在背后谋划的,以他的城府手段,不可能会留下这么大的漏洞。依我看,此事多半是有人借用林氏之名想要一石二鸟。” 李旭道:“没错,若是处心积虑,根本不会在兵器上留下自家的徽标。那么如果不是林如海,那又是何人?” 众人都沉吟了起来,一时之间气氛陷入了安静。 远处不时传来呼喝怒斥,惨叫求饶之声。 李旭忽然看着宋牧三人开口道:“假设宋伯伯今日遇害,那么谁会是最大的得利者?” 宋牧面色一凝,刘健若有所思,宋昱却已经脱口而出: “雍王?”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雍王? 听到这个名字,李旭就想起了昨日刚到宋府大门外的时候那位灵玉长公主指给自己的那座高踞朱雀大街第一座的王府。 按照灵玉长公主的说法,他那位王叔一向是低调谦和,与世无争,对权利没有什么**,只喜欢侍弄花草之类的,平时连王府的大门都不多出,是一个毫无野心的亲王,还得了一个“贤王”的美誉。 李旭当时就挺怀疑的,一个先帝时期册封的亲王不去自己的封地就藩,却偏偏喜欢待在京城里当一个低调的贤王,就有些不合逻辑。 真的贤的话,就应该早早去自己的封地就藩,远离中枢才对。 当然,李旭也只是那么一吐槽,也没有多想。 不过此时听到宋昱嘴里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宋牧和刘健却都没有太过意外,显然是这位王爷身上就有一些值得怀疑的地方。 看到李旭的神色有点古怪,宋牧略显严厉的瞪了一眼自家三弟,低声道:“此事事关重大,回去再说。” 虽然周围都是值得信任的亲卫,但是这种事毕竟不好在这里谈论,所以众人都默契的避而不谈。 片刻后,押解着一群俘虏绕开路上的陷阱过来的张龙带着一群亲兵过来参见李旭。 “末将来迟,请将军降罪!” 张龙一见到李旭,立刻跪地请罪,根本没有注意到旁边的宋牧三人。 李旭抬手示意他起身道:“此事与你无干,而且你来的也不迟。抓到多少俘虏?” 张龙起身禀告道:“抓到三百余人,其余人扔在搜捕之中。” 李旭点点头,让他继续去忙活,自己这边不需要他特别保护。 张龙领命而去,过了没多久赵虎生也来请罪,又被李旭抚慰几句后打发走。 现在最危险的时刻已经过去,最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抓俘虏。 多抓一些俘虏,以后的隐患就会少一点,幕后黑手暴露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一些。 “末将杜峰参见宋相,若非末将疏忽,相爷也不会陷入险境之中。请相爷降罪,末将绝无怨言!” 最后,一个须发皆白气喘吁吁的老将骑着马跑了过来,一下马就跌跌撞撞地单膝跪倒在宋牧面前一脸愧疚的请罪。 李旭一看便知道这位就是自己名义上的顶头上司,那位羽林左卫右将军杜峰了。 听见这个名字,李旭有口槽很想吐一吐的。 阿峰,你能不能硬一点? 宋牧看到跪地请罪的杜峰,眼神之中闪过一丝不满,但是很快就敛去,上前扶起杜峰好言抚慰道:“今日之事肯定是贼人处心积虑谋划已久,杜将军才去羽林左卫上任没有几日,怪不到你身上。不过今日之事,还需将军晓谕麾下将士不可乱说,免得又会衍生风波。” “今日老夫能化险为夷,全靠中郎将李旭一力护持。日后你二人掌握羽林左卫,一定要通力合作才好。” 宋牧很快将一旁的李旭介绍给了杜峰。 杜峰谢过首辅大人不罪之恩,表现的感激涕零。这时候又听到宋牧对李旭的介绍,更是表现出一副相见恨晚的神情来,拉着李旭的手说了好一通客套话。 什么闻名不如见面,李中郎将一看都是少年英雄,有勇有谋,又有大气运大造化在身的云云,日后自己一定要多加倚重等等好听说不要钱似的扔了过来。 而且顺带着还把张龙和赵虎生两位李旭的嫡系将领大大夸赞了一番,对李旭练兵的本事是大大赞扬了一通。 热情的让李旭都要怀疑这位是不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 不过看着那张略带酒糟鼻满脸皱纹的老脸,他觉得这么想是对自己颜值的一种侮辱。 这位杜将军带兵的本领如何不知道,但是肯定是一位搞关系的好手。 宋牧用这位大概可能也是跟他的性格有关系,野心不大,但是长袖善舞,又没有什么背景,所以正好为宋牧所用。 至于用兵的本事,估计也不是很重要吧。 毕竟按照刘健的说法,这位杜将军就是在羽林左卫替李旭占位子的。 等到李旭到时候站稳脚跟了,这位估计就高升去其他地方养老了。 跟李旭商业互吹完了之后,杜峰又跟宋昱和刘健分别见礼,都是热情而又不失分寸是,说的话又好听又能挠到别人的痒痒处,听得两人都是满面笑容。 李旭一旁冷眼旁观,觉得这位杜将军应该去礼部任职才对,这交接应酬能力要是个女的真的就是个交际花。 宋牧瞥眼瞧着李旭古怪的神色,微微一笑,递过来一个“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安排这样一位老人家给你当顶头上司了吗”的眼神。 李旭一笑,拱拱手表示自己明白了。 宋牧见状微微一笑,又对着打问今日之事经过的杜峰将李旭的种种布置安排简单说了一下。 杜峰闻言更是对李旭夸赞不已,并且自叹不如,还郑重其事的对李旭一抱拳说自己年老体衰,又能力平庸,以后羽林左卫的事情还要李中郎将多费心云云。 众人都是人精,自然听的出来这是当着宋牧的面给李旭放权交心,就差没有说自己只是个面子货,你该干嘛就干嘛。 李旭看了一眼捋须微笑的宋牧,也只好“勉为其难”的表示自己尽量帮长者分忧,不让长者为军中琐事劳神费力。 至此,众人都是皆大欢喜。 杜峰表完态之后,又请命带着跟他一起来的三千人马去帮忙搜索残敌。 李旭看着望着远处眺望的宋牧问道:“宋伯伯还要去羽林左卫大营看看吗?” 宋牧转头笑道:“还用去看吗?之前他们都说你练兵很有一套,麾下将士精锐无双,老夫是心中好奇,就想去看看到底如何精锐。可是今日之事已经证明他们并没有夸大其词,而你麾下的将士风采老夫刚才也见识过来,的确是不同凡响。羽林左卫老夫交给你是放心的,你尽管施展手脚,早日让羽林左卫成为一支可以倚重的强兵。若有什么需要,你尽管提出来了。” 李旭点头道:“宋伯伯之恩情,李旭定然不负。当下最重要的就是要查出今日之事的幕后黑手。此人能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早日将其揪出来,宋伯伯也能早日安心。” 宋牧颔首道:“不错,此事我会交给黑冰台去查的。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的。今日之事,整个宋氏都欠你一份恩情。日后,如你需要,宋氏一定会加倍偿还的。” 说完,伸出手在李旭肩膀上拍了拍,转身就上了马背,着宋昱和刘健,在一群护卫以及张龙带领的五百骑兵护送下往长安城的方向返回。 正文 第二百章 谁不服就打服谁 宋牧等人返回长安城之后,李旭也带着一群护卫到了羽林左卫大营。 至于追剿残敌,打扫战场的事情自有赵虎生带着人以及杜峰派出的人协助,不需要李旭操心。 其实李旭这个中郎将在长安城内的是有一座衙署的。 简单来说就是城外的大营是普通士兵和低级军官要常驻的,而中郎将以上的几位主要将领都是要在衙署办公的。 就相当于羽林左卫的机关所在地。 不过羽林左卫的衙署里面只有大猫小猫三两只,负责平时衙署的维护打扫。 大佬们都是亲自坐镇营中的。 毕竟现在的局势可不太平。 平时朝廷有什么公文旨意都会派人直接送到大营去,所以衙署根本就是一座空衙门。 而且宋太后还赐给李旭一座大宅子,听说这两日正在派人清理打扫,添置家具,过两天就能住进去了。 所以李旭理论上来说有三个地方可以住。 至于宋牧之前承诺的那十几家店铺以及一座闹市区的大酒楼今日也在办交接,沈一秀带着一群掌柜的去接收了。 有他们在,这些事情李旭根本不需要操心。 到了羽林左卫大营之后,李旭并没有立刻升帐立威,而是先去找杜峰。 两人在杜峰的大帐中聊了一个时辰,就连中午饭都是在大帐中一边聊一边吃的。 虽然杜峰已经明确表过态自己会充分放权的,但是李旭还是想尽量跟这位老爷子搞好关系。 毕竟这位看着跟交际花一样圆滑,但是毕竟也是军中宿将,对于秦**中了解的程度显然是自己无法相比的。 人都是有自己的用处的,李旭就是把这些老将军当成一个可以搜索资料的工具人来看待的。 杜峰虽然圆滑,但是对于有真本事的人还是真心钦佩的。 他当然看的出来宋牧对于李旭的看重栽培之意。 对于李旭的问题几乎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能说的都尽量说,不能说的也会隐晦地暗示一下。 李旭重点了解了一下如今羽林左卫的构成情况。 羽林左卫编制是一万正兵,辅兵三千。 辅兵三千是从京城周边抽调征发的壮丁组成的,已经全部到位。 而一万正兵里面,除了李旭的两千人马,以及杜峰自己的一千嫡系之外,其余的七千人都是从华州以及耀州,陈仓州和商州征调而来的地方精锐府兵。 为了保证战斗力,都是成建制的抽调过来的,带队的都是各地的县尉甚至是都尉等军事主官。 除了李旭这两千人马之外,手下士兵最多的有两位,一位是来自华州的一名都尉,名叫乌挺嘉。 其人身材虽然不算高大,但是却很是精壮,特点是善射。 无论是步射还是骑射,都是快如闪电,箭不虚发,是华州府兵之中赫赫有名的神射手。 其带领的士兵有五百人,全都是他精心训练出来的射手,名为后羿营。 能用后羿这个名字命名的军队,可见对与本身的射术自信到了什么程度。 据杜峰所言,为了把这个后羿营弄过来,耀州知府跟宋牧要了许多好处才肯放人。 李旭也明白,虽然这些地方府兵名义上都是要听朝廷征调,但是平日里都是地方财政在养着,所以要想让地方官府心甘情愿的放人肯定没有那么容易的。 除了乌挺嘉,还有一人名叫栾立成,来自陈仓州。 其人身材巨大,据杜峰说比起自己还要高将近一个头。 李旭目测杜峰不算矮,大概也有一米八多的身高。 那么这位栾立成应该身高都快接近两米了。 好家伙,的确是一个小巨人了。 栾立成是陈仓州下面眉县的县尉,善使一柄开山巨斧,力大无穷,而且还很敏捷,若是套上铁甲,一手巨盾,一手巨斧,简直就是一个人形攻城槌。 栾立成手下倒是没有五百人,不过却也是带来了他亲自训练出来的两百猛士。 听说这两百人都是身材高大之辈,手中的兵器也多是大斧,个个杀气腾腾,犹如刑天再世。 按照杜峰的说法,这两人都有些桀骜,私底下都想着要给新来的中郎将一个下马威,让他不敢轻易的拿捏他们。 毕竟他们都知道李旭是从三水县县尉的位子上几乎是一步登天一样调入羽林左卫当中郎将的。 不仅一步登天,而且还是一个十六岁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这些军中悍将肯定心中不服气。 虽然说军中等级严明,军法森严,但是军队毕竟是暴力机构。 暴力结构本质还是要遵守强者为尊的原始法则。 李旭如果仅凭职位和身份强行压制这些人,肯定也会有效果。 但是被强行压制和被折服却是两回事,产生的效果肯定也不一样。 一旦下面的将领士兵对于主将没有敬畏崇拜之心,那么这军心就不可能团结起来。 就算慑于军法森严,不敢造次,但是整个部队本质是还是一盘散沙。 在战时,若是顺风仗还好。 可是一旦战事不顺的时候,那么就很容易崩溃。 杜峰介绍完这两人的情况后,一脸真诚的建议道:“若是能使这两人折服,其他人就自然而然的以你马首是瞻了。” 李旭谢过,微微一笑道:“为将者若无桀骜之意,首先就丧失了一半的勇气。这两人即使有些桀骜,但是只要真有本事,我自会用之。多谢老将军这些金玉良言,今日晚些时候还请老将军召集众将升帐。一来我想认一认人,二来也想宣告一件事。” 杜峰点头答应,叫来几名亲兵吩咐他们去四处传令,半个时辰后升帐,所有军侯以上将领都要来帐前点卯听令。 吩咐之后,杜峰好奇的看着李旭问道:“李老弟打算如何折服这些悍将?” 对于李旭的智谋和果断,杜峰今日算是有所领教,心中还是挺佩服和欣赏的。 但是看着李旭瘦瘦的身材,俊秀的面孔,他怎么也无法把连续跟猛将这个词联系起来。 虽然他也听说过李旭勇猛无敌的消息,但是毕竟没有亲眼所见,所以看着一脸自信的李旭,心中还是很有些怀疑的。 李旭微微一笑道:“很简单啊,谁不服我就打服他。一个不服打服一个,一群不服打服一群。” 杜峰听得目瞪口呆,这么简单粗暴吗? 他明明这么俊秀,为何却如此暴力? 到底谁给他的勇气和自信呢?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只能有一个声音! 羽林左卫宽敞辽阔的校场上,上万士兵在四周整齐列队,形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方阵。 虽然队形整齐,但是方阵彼此之间却是泾渭分明,显然都是按照来历部属所形成。 这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李旭将这一切收在眼中,却也只是微微一笑,并不在意。 今日之前,你们各自为王,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发号施令,唯己独尊,享受部下的拥戴和崇拜。 但是,那些都将成为历史。 今日之后,整个羽林左卫只能有一个的人声音。 昨日傍晚杜峰升帐之时,就已经晓谕众将,今日新任中郎将要与众将校场切磋。 杜峰说的委婉,李旭却很是直率,直言自己的目的就是要打服所有不服气的人,将整个羽林左卫拧成一股绳。 凡是不服者,都可挑战。 无论是箭术,骑术亦或者是拳脚乃至于重兵器都可以。 单挑也行,群战也行,或者是车轮战亦可。 赌注更是简单粗暴: 李旭全胜,今后诸将必须唯他马首是瞻;若有不尊号令者,直接军法处置。 李旭若败一场,便会主动辞去中郎将的职位,并且会向上面举荐打败自己的那个人担任新的中郎将。 总之就是一个字:狂! 两个字:很狂! 三个字:非常狂! 四个字:极其的狂! 能被抽调到羽林左卫的都是在自己原本的部队里都属于兵王那种,显然都是心高气傲桀骜难驯之辈,但是看着这个只有十六岁,样貌俊秀的让女子汗颜的中郎将平淡自信的样子,听着他狂妄自大到不留一点余地的赌注,众人都觉得自己之前那点狂傲根本不算什么了。 果然吹牛逼狂妄自大这种事情还是年轻人更在行。 虽然慑于军中法度没有人敢出言嘲讽,但是却都将嗤之以鼻四个字写在了脸上。 杜峰显然也是觉得李旭太过自信狂傲了,但是毕竟是老交际花了,城府心机还是有的,甭管心里怎么想,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微笑,捋着胡须坐在帅案之后不说话。 李旭将众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只是微微一笑,没有任何气急败坏的样子,只是走到大帐之中的一排兵器架旁边,随手抽出一根粗如儿臂,铁皮包木的长枪,然后双手抓住,微微一折。 长枪咔嚓一声从中断成两截,不等众人惊愕的表情收回,李旭又顺手抓着带枪头的那半截走到自己的桌案前,随手一插,枪头直接没入坚实的桌案之中,只留下后面短短一截枪柄露在外面。 杜峰看的眼皮子直跳,年轻的年轻人都这么生猛了吗? 诸将脸上的不屑之色都消失不见了,一个个眼睛瞪大,脸色凝重。 铁枪断了也还行,在场的人其中一些自认为自己也能轻松办到。 但是将铁枪头毫不费力的插入桌案之中,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那再是木头制作的桌案,那也是很坚实的木料啊。 若非亲眼所见,肯定会以为那桌案是豆腐做的或是泥巴糊的的才会这般脆弱。 看着众人的表情变化,李旭拍拍手,直接宣布散帐,不服气的明天校场上见。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看着高踞帅案之后依然一脸微笑的杜峰,再看看李旭,似乎觉得明白了些什么,神色复杂的行过礼之后离开了。 不过走的时候对于李旭的礼节都认真了许多。 …… 校场上搭起了一座高高的擂台,很大,很宽敞,下面的士兵都可以很清晰的看见上面的动静。 擂台边上摆着一排兵器架,刀枪剑戟,斧鞭锏弓等军中常用兵器应有尽有。 李旭身着一套合体的白色武士服轻轻松松的站在擂台上面,姿容俊逸,又充满勃勃英气,看的上万名兵将暗羡不已。 随着一通急促的战鼓上响起,所有人的心都感觉跟着震荡跳跃起来,尤其是一些对自己充满信心,对世界充满不服的年轻将领看着台上的李旭,眼神之中充满了浓郁的好胜之意。 随着战鼓声骤然停止,第一个挑战者登上了擂台。 “末将薛方,来自商州,请中郎将赐教!” 薛方虽然没有栾立成那么高大,但是也算得上高大健壮了,肤色黝黑,浓眉环眼,看着很有猛将的威势。 薛方要挑战的项目是拳脚功夫,规则很简单,只要被对方拳脚击倒在地就算输。 李旭微微一笑,并不答话,只是伸出一支手指头做了一个尽管放马过来的手势。 这个姿势充满了挑衅和不屑的内涵,薛方果然面色涨红,暴喝一声,如同一头蛮牛一般向着李旭冲了过来。 他的速度说实话真是不慢,而且扬起的拳头甚至还带起了风声,可见力量之大。 不过李旭做的紧紧只是身子略微往左避让了一下,然后也出了一拳。 再然后,刚才还在狂怒前冲的薛方胖大的身躯忽然就向后倒飞而去,足足飞出去四五米远,才重重落在了地上。 这一幕让校场之上瞬间陷入了安静之中,然后又突然爆发出一阵惊天的喝彩欢呼之声。 两名士兵抬着一个担架上来,将躺在地上挣扎着要爬起来的薛方放上担架下了擂台。 李旭面对台下微微点头示意,目光又从那些站在台下等待上场的将领脸上扫过,叫道:“下一个。” 他今日是要立威,除了保证不出人命,不让落下残疾之外,他并不打算留手。 既然要立威,那就叫干脆利索摧枯拉朽一般的击败对手,形成碾压之势,才算是真的立威。 立威就要立的彻底干脆,这样的效果才能最大化。 否则你陪着人家有来有回的打上几十个回合,最后再出手击败,那么别人还会形成一种“原来你跟我也差不了多少的”错觉,那立威的效果就差多了。 看着李旭淡漠的目光扫了过来,刚才还在跃跃欲试的众将却都有些迟疑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无一人出列。 薛方此人的武力值虽然不是他们之中最强的,但是也绝对不算差。 可是这样的猛将,却被中郎将一拳就给击飞了,那自己上去是不是也是同样的下场。 正当众人犹豫不前的时候,一道如同小山一般的身影扒拉开前面的人,越众而出,一步一步登上擂台。 沉重的身体让擂台边上的木制台阶不断的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末将栾立成请中郎将赐教!”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天赋再强也比不上挂逼啊 看见栾立成上台挑战李旭,许多人的目光顿时又燃起了神采。 如果单论武力值的话,栾立成绝对算是羽林左卫最强悍的一位。 在李旭还没来之前,栾立成就借着切磋的名义跟所有的军侯以上的将领全部打了一遍。 此人虽然身材巨大,力大无穷,但是却绝对不是那种蠢笨缓慢的巨人,身法相当灵活,速度也绝对不算慢。 而且在出招的时候也并不是一味的以力服人,而是虚实结合,让人焦头烂额,疲于应付。 整个羽林左卫的基层将领,除了李旭嫡系人马之外,其他人都是在五招之内被栾立成给击倒在地。 所以这两日栾立成在李旭没有来之前已经赫然成为了羽林左卫一群基层将领的偶像,或者说用带头大哥来形容更为合适一些。 此时看到带头大哥上台挑战,众人又燃起了希望的火苗。 想当初,薛方也是三招就被栾立成给击倒在地的。 想来,栾立成跟李中郎将肯定能打个有来有往的,兴许取胜的可能性也不会小。 薛方那小子之所以被一拳撂倒,肯定是轻敌大意了。 现在栾立成上台,自然不会再轻敌冒进了。 李旭迷着眼镜看着对面这位如同小山一般雄壮的巨汉,心中也是微微有些赞叹。 能生的这般高大,而且还兼具灵活,又不是那种傻大个,真的很难得的。 此人若是收服,以后必然是一员冲锋陷阵的猛将。若是头脑够用的话,培育一番后也能独当一面。 不过这也要先将他打服了再说。 李旭点点头,微微一笑道:“你想怎么比?” 栾立成嘿嘿一笑,看着憨厚,道:“中郎将应该也知道末将是使斧子的,那今日末将就以斧子来请教。中郎将请自便。” 李旭闻言,心中倒是有些赞赏起来。 看出自己力气大,所以也没有冲动的继续选择跟自己比试拳脚,反而要用直接最擅长的巨斧来比试。 是个聪明人,会审时度势,懂得用自己最擅长的东西来致胜,没有一味的跟着别人的节奏走。 李旭点点头,让亲卫把自己的四棱铁锏送了上来。 这把四棱铁锏从宋昱那里要过来之后还没真正的排上用场,今日却正好用它来试试这位栾立成的斤两。 刀剑无眼,毕竟是比试切磋,所以两人都穿上了铁甲。 栾立成用了一把没有开刃的巨斧,跟自己平时用的那把重量大小都是一样的。 两人穿好装备之后,相对而立。 急促的战鼓声再次敲响,鼓点引动的众人的心脏都跟着一起跳跃起来。 待到鼓点停下,众人都伸长脖子,凝神屏息,大气都不敢喘的望着擂台上面的两道身影。 栾立成本就身材巨大,现在套上铁甲,扛着一柄巨斧,更是充满了视觉冲击力,让许多人心中升起了“凶兽”这个词语。 再看李旭,虽然也是身姿挺拔,在普通人之中也算是身材高大了,可是跟栾立成这种人形凶兽一比就有种猎豹跟猛虎的区别了。 “开始吧。” 李旭铁锏握在右手,向着右后方拖在地上,眼睛微微眯起,注视着对面的栾立成,朗声说道。 “得罪了!” 栾立成轻声一句,然后便如猛虎下山一般向着连续狂奔而去,一手持盾,一手巨斧,沉重的脚步踩踏着擂台发出咚咚的闷响声,如同响在下面围观的人的心上。 使用巨斧这种重型兵器者,都是身高力大之人。 而且军中战技讲究的是简单粗暴,高效致命,所以不可能如同江湖卖艺的那样打的花里胡哨的。 栾立成冲到李旭面前时,先是用左手的巨盾向着李旭砸去,同时右手的巨斧已经准备利用巨盾隔开的空间从下放上劈斩。 他这一招在战场上屡试不爽,敌人被他的巨盾所阻,注意力都在巨盾上,同时视线又被巨盾遮挡,往往注意不到他右手的巨斧。 等到注意到的时候,巨斧已经劈中了身体。 栾立成一上来就用上了自己最擅长的杀招,显然也是对李旭保持着足够的重视。 李旭不动如山,看着栾立成左手的包铁巨盾砸了过来,冷哼一声,双手持铁锏,忽然身子一纵,整个人高高跃起,四棱铁锏重重的从空中砸下。 栾立成身子一震,虎口感觉一痛,左手的包铁巨盾在铛的一声巨响后又是咔嚓几声碎成了好几片。 他整个人也被李旭这一击之力震得向后猛退了三步之多才堪堪止住。 没有来得及查看左手虎口鲜血直流,便听见李旭一声爆喝:“该我了!” 然后栾立成便看见一条四棱铁锏向着直接劈头盖脸的砸了过来,他仓促之间急忙举起巨斧格挡。 “当”…… 金铁交鸣之声鼓荡耳膜。 第一击虽然挡了下来,但是第二击却已经接踵而来。 当当当当当…… 连续五声交鸣,李旭手中的四棱铁锏如同旋风一般连环砸向栾立成手中的巨斧。 每砸一下,栾立成就向后猛退两步,倒了最后一下的时候已经是双臂颤抖,面色张红,甚至半蹲在地了,而且人已经靠近了擂台的边缘。 李旭却并没有收手,身形如同鬼魅一般如影随形,最后用四棱铁锏直接挑飞了栾立成手中的巨斧,然后锏尖抵在了栾立成的咽喉之处。 看着眼前这个半蹲着依然如同小山一般的巨汗脸上沮丧震惊失落等诸般复杂的神情,李旭轻笑一声,收回了四棱铁锏,向着栾立成伸出手。 栾立成面色羞愧,迟疑了一瞬间,最终还是握住了李旭的手,顺势被拉了起来。 “李将军神勇盖世,是末将自不量力了。今后一定唯将军马首是瞻,若有二心,天人共诛!” 栾立成起身之后忽然单膝跪倒在李旭面前,右手放在胸前看着李旭沉声说道。 倒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李旭对他越发欣赏了。 将他扶起来,李旭微笑道:“其实你已经很强了。不要因为今日摆在我手中就妄自菲薄。军中切磋毕竟不是战阵搏杀,不用太在意了。” 其实他还有句话没说出来:“天赋再强也比不上挂逼啊。” 栾立成闻言沮丧的心情瞬间好受了许多,感激道:“多谢将军宽慰,末将技不如人,以后会更加努力的。”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亮剑 , “下一个。” 在栾立成同样被李旭干脆利索毫不拖泥带水的击败之后,士兵们都是一片欢呼,但是那些本来准备上台挑战的将领们却是再无一人敢登上擂台了。 见状,赵虎生和张龙两人带头发出一阵嘘声。 然后更多的士兵也跟着嘘声一片。 那些预备挑战者们虽然不爽,脸色涨红,但是却依然硬挺着,没有人再愿意当出头鸟。 连战力最强的栾立成都被人家中郎将收拾的这么干脆利索,再上去那根本就是找虐嘛。 李旭一抬手,两千嫡系人马瞬间安静下来,剩下的各部士兵也跟着安静了下来。 李旭的威望已经初步确定下来,最少这些士兵们都已经知道他们这位年轻的过分的中郎将的确是个猛人。 军中最敬服的就是强者,你比他强,他服你。 你比他强,又是他的主将,他对你便会又敬又服。 你若是再赏罚分明,能待着他们打胜仗,能赚到大好前程,那他们就会对你唯命是从,甚至能把命都卖给你。 别说什么家国大义,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很遥远,也很不实用。 许多世受皇恩的权贵都没有这东西,你指望一群当兵为了吃粮的普通士兵能有这些东西,那不是搞笑吗? 为什么古代将领造反的时候部下的士兵也跟着一起干,原因无非就是他们早就被主将喂饱了,名义上是朝廷的兵,其实根本就是将领的私兵了。 看着校场之中重新安静下来,李旭的目光如同刀子一样在那些低着头的预备挑战者们脸上刮过,冷哼一声道:“一个个这就怂了?身为军人,身为各地府兵精锐,你们就是这样的精锐法?面对强大的对手,若是连勇于亮剑的勇气都没有,那还算什么精锐,算什么军人?真正的军人,与对手狭路相逢,即使明知不敌,也要敢于亮剑。最后哪怕倒在敌人的剑下,那也是真正的爷们!” “现在还不是战场,不需要你们生死相搏,但你们却连上台挑战的勇气都没有,难道朝廷招来的是一群只知道低头认怂的脓包吗?若是如此,那本将军这个中郎将当的也是深感耻辱,因你们这些脓包怂货而耻辱!” 李旭今天是要彻底将这些人的骄傲和桀骜全部击碎的。 这一步走扎实了,以后才能更快更好的将整个羽林左卫整合在一起,成为自己手中一支敢用之兵。 被李旭的话一激,许多人眼睛变得通红,拳头紧握,死死盯着台上的李旭,蠢蠢欲动。 但是虽然好胜之心被激了起来,但是实力的差距是依然在哪里摆着,大部分人仍然是敢怒不敢动。 李旭有些失望,正准备再加几句猛料刺激一下的事后,一个人越众而出,拱手高声叫道:“末将华州乌挺嘉请中郎将赐教!” 李旭看着台下这个身材粗壮,身高比自己略矮的汉子,心中一喜。 终于等到你了。 只要击败了乌挺嘉,其他人就会知道明白这位中郎将是全方位无死角的猛人,初步立威的效果也就达成了。 跟乌挺嘉比试自然是比射术。 射术分为步射和骑射,李旭定下的规则是步射分为三个距离: 五十步、一百步和两百步。 每个距离上连射十支箭,以射中草靶红心者为胜。 若是都能射中红心,那就以射中红心多者为胜。 很快,就有士兵搬来许多草靶在不同的距离上装好。 准备完毕后,李旭让乌挺嘉先射。 乌挺嘉抱拳谢过,也不推辞,没有先射五十步的靶子,而是先瞄准了两百步的靶子。 李旭看到这一幕,眼睛微微眯起,心道的确是个内行。 射箭其实是个力气活,古代的弓箭全凭个人臂力将弓弦拉开,并不是如同前世竞技体育那样使用的机械复合弓有着各种辅助装置。 所以,善射者一般都是气力雄壮之人。 乌挺嘉的身材就很符合这个要求。 乌挺嘉选择先射两百步的靶子,看似不明智,其实却是一种聪明的分配体力的办法。 靶子越远,拉开弓弦需要的力气自然就越大,所以趁着力气最盛的时候先射最远的靶子,然后逐步缩短射程,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乌挺嘉射箭的速度很快,略作瞄准之后,十支箭就连珠射了出去。 稍微调节了以下呼吸之后,甩了甩有点酸痛的右臂,又对准一百步外的靶子射了出去。 一百步外的靶子射完,乌挺嘉这次的休息时间略长一些,持弓的右臂都隐隐有些颤抖起来。 连续开弓射箭对于体力的消耗绝对是巨大的,尤其还要保证命中的话,那就更加耗费心神。 等到最后十支箭射完之后,乌挺嘉感觉自己的右臂酸软的都有些抬不起来了。 走到李旭勉强拱手道:“末将献丑了,请中郎将赐教!” 李旭点点头,示意他在一旁且休息,然后让人报靶。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两百步外的靶子十支箭有七支正中靶心; 一百步外九支全部正中靶心。 五十步外也是九支正中靶心。 而且三十支箭全部都上了靶,并没有一个脱靶的。 这个结果其实已经很惊人了,当下面的士兵们听到的侍候都是一片惊叹钦佩声。 甚至乌挺嘉率领的“后羿营”的士兵们还发出了一阵喝彩声。 三十支箭在三个距离上有二十五支正中靶心,而且还是在非常快速的时间里全部射出的,绝对称得上一句神射手了。 乌挺嘉听着周围的欢呼喝彩声,虽然表现的很淡定,但是眼神之中也不禁露出了一丝骄傲自得之意。 李旭点点头,看了一眼乌挺嘉,道:“很不错。下面该我了。” 乌挺嘉愣了一下,因为李旭的表情很淡然,丝毫没有流露出因为自己珠玉在前而产生压力的神情。 为什么这位年纪轻轻的中郎将却给人一种无法看透的感觉呢? 射术上虽然也讲究天赋,但是跟后天的勤学苦练又是绝对不可少的。 自己虽然天赋不错,但是这么多年来丝毫没有松懈。 这位中郎将也才十六岁而已,就算从开始能拿起弓箭算起,怎么也不可能比自己这个三十而立的壮年相比较吧? 在乌挺嘉怀疑困惑的眼神中,李旭走到了距离射击线后十米远的位置停了下来,然后很随意的将三十支箭全部插到了面前的地上。 并且吩咐正准备换靶子的士兵不用更换,就用乌挺嘉用过的靶子就好。 这一幕让乌挺嘉又是一愣,这位少年中郎将到底想做什么? 其他人也是闻言疑惑不解,议论纷纷。 李旭在两万多只眼睛的注视下,好整以暇的从地上拔起一支箭,搭上了弓弦,然后几乎没有瞄准就射了出去。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将军威武 乌挺嘉射箭的速度已经算的上快的惊人了,但是李旭射箭的速度却更快。 快的匪夷所思,快的让人不敢相信。 三十支箭连珠一般射了出去,中间几乎没有停顿,而且每两支箭之间的间隔几乎都是丝毫不差,精准的如同机器一般。 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之中,李旭用了不到乌挺嘉一半的时间就将三十支箭全部射了出去。 然后将弓交给了一旁的亲兵护卫,脸色平淡,连微微喘气的迹象都没有,气息平稳的让人感觉好像刚才射出去的不是三十支箭,而只是随手扔了三十根羽毛。 一旁的乌挺嘉全程观看,脸上的神情不断变换,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惊愕最后到震惊,然后再到不可思议,最后是一脸呆滞。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只是射速虽然超快,射的也表现的相当轻松,但是最终还是要看结果的。 李旭也不多说,让士兵去把三十个靶子拿过来。 等到士兵们将三十个草靶全部拿过来的时候,所有人看清了靶子上面的情况,一瞬间整个场面都陷入了停滞之中,好像时间被冻结了一样。 三十个靶子上面,有五个靶子上面正中央的红心处插着一支箭。 而其余的二十五个草靶的红心出赫然插着两支箭。 准确的来说,是第二支箭射中了第一支箭,然后劈开了第一支箭,跟第一支箭形成了叠罗汉的态势共同射中了靶心。 如果说一两支箭是这样人们还可以解释为是巧合,运气好。 但是二十五支箭都是如此,那就只能有一个解释: 故意的! 李旭当然是故意的,他就是要用这种匪夷所思的表现来征服全场。 既然要装逼立威,那就装一个大的。 乌挺嘉看见这一幕,神情呆滞,但是面色又是潮红之中透着一丝苍白,两只手都忍不住的在颤抖。 天底下竟然真的有这种神乎其神的射术吗? 他很想说不可能,但是眼前的这一幕却让他不得不相信是真的。 跟李旭的射术比起来,自己的射术简直就是幼童的水平,简直不堪一提了! 在这一刻,一向自信骄傲的乌挺嘉心态有点崩了。 当你以往引以为傲的东西在别人面前根本不堪一击的时候,你要是还能心态不崩,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李旭的表现实在太过匪夷所思,所以校场上竟然陷入了一片静谧之中。 最前面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的人目瞪口呆,思维陷入停滞。 后面的人不知道结果如何,但是看着前面一片安静,虽然心中好奇,但是也不敢出声。 羽林左卫右羽林将军杜峰知道今天是李旭的装逼时刻,所以坐在高台之上,捋着胡须保持微笑,兢兢业业的扮演着吉祥物。 虽然李旭表现的很淡定,但是他还是担心这个年纪跟自己孙子一般大的小中郎将今天会翻车。 年轻人嘛,年少轻狂,很容易对于自我的认知出现偏差的。 虽然他对自己在羽林左卫的定位很清楚,但是只要是个人就没有说真的愿意心甘情愿的当傀儡的。 若是能看见李旭今日翻车,杜峰心里还是会很乐见其成的。 年轻人只要多经历一些挫折,才能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 这小子若是今天装逼失败,以后要想彻底掌控羽林左卫,就免不了要在本将军面前乖巧一些。 对于杜峰来说,一个谦虚乖巧低调的中郎将显然比一个自信张扬行事霸道的中郎将要好的多。 所以杜峰脸上虽然一直在微笑,但是心里却一直盼着李旭装逼不成反被草。 可是看着薛方和栾立成一个个被李旭以狂暴无匹的架势给先后击败后,杜峰脸上的笑容开始变得僵硬起来。 这小子看着文弱消瘦,怎么会这么强悍凶猛? 杜峰敢说,自己从军几十年也没有见过一个李旭这样的。 难怪这小子这么张扬,真的是底气十足啊! 再看到乌挺嘉上场要跟李旭比射术的时候,杜峰心中又燃起了一点希望。 乌挺嘉在三年前被抽调在杜峰麾下参与过一次剿匪行动。 那次行动之中,就是乌挺嘉三箭射死了三个贼匪头目,让贼匪瞬间陷入崩溃,官军才顺利完成了行动。 也就是那一次,让杜峰对乌挺嘉有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次重建羽林左卫,朝廷要抽调地方府兵,乌挺嘉就是杜峰向宋牧举荐的人选。 当然,举荐乌挺嘉除了真的爱才之外,杜峰也有自己的一点小心思。 这次李旭想要借着栾立成和乌挺嘉这些人立威,杜峰又何尝不想利用这些人来给李旭一个下马威呢? 所以,李旭提出要比试的时候,他并没有多加劝阻。 看到乌挺嘉的射箭结果的时候,杜峰心中大定。 李旭虽然拳脚功夫和兵器都强悍惊人,但是箭术这种需要浸淫多年才能有所建树的技能你要是还能胜过,那老夫以后就彻底服你了。 可是现实最终还是让杜老将军一肚子的得意变成了一肚子的酸水。 李旭这厮真的是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吗? 他莫非不是一个妖孽吗? 人真的能强到这种程度吗? 杜峰脸上虽然依然在笑,但是笑容里面却已经是五味杂陈。 半晌,乌挺嘉才从惊愕之中回过神来,缓缓走到李旭面前,单膝跪地,双手抱拳沉声道:“将军射术神乎其神,末将实不及也,甘拜下风!日后定当谨遵将军号令,绝无二心。” 李旭哈哈一笑,将他扶起,道:“你也不必妄自菲薄,你的射术虽不及我,但在军中绝对算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日后有空我们再切磋一番,定然还会有所进益的。” 乌挺嘉听出来了,李旭这是要指点他箭术的意思,心中又兴奋又感激,嘴唇都有些哆嗦起来。 若能在箭术上再进一步,这对他来说比升官发财还要令人向往。 杜峰消化完了一肚子的柠檬水,整理了一下表情,拉着李旭的胳膊走上了擂台,然后面向上万士兵道:“李中郎将勇冠三军,射术超人,尔等已经亲眼所见。从今往后,必当谨遵李中郎将号令。若有不从者,军法处置!” 然后校场上就响起了一阵山呼海啸一般的“威武“之声!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你竟然想当我爹? 李旭自从在军中以绝对优势力败三将,大显神威之后,军中将士无不敬服,但有号令莫敢不从。 虽然威望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李旭却知道要想彻底整合整个羽林左卫,这只是第一步而已。 将领们虽然被李旭个人勇武打掉了骄横桀骜之气,但是却不代表着他们彻底的被李旭折服。 一个将领,个人勇武只是其次,练兵统兵的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步,李旭则是安排自己的两千嫡系与其他八千人轮流比试军阵攻防,马战步战都安排上,各种规模各种形式的比试每天都在进行。 这些士兵也都是从地方府兵之中抽调的精锐,本就不容易服人。 虽然被李旭个人的本事所折服,但是却对李旭手下的兵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甚至很多人听说三水县乡勇营只是成军短短几个月之后,心中不免会生出骄横轻声之意。 试问他们哪一支部队不是精心苦练数年才能有今日之模样,才能被选中调入京城来重组羽林左卫。 这种事情对这些府兵,无论是将领还是士兵都深感荣耀,心生优越之感。 可是一支成军短短数月的乡巴佬们也竟然跟自己一样的待遇,岂能不让人敌视不服? 所以对于李旭安排的军阵攻防,各部士兵都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将领们也怀着同样在李旭面前证明自己不是废物的想法。 但是在七天之后,上万大军大部分人都鼻青脸肿,各种轻伤之后,各部对于李旭的两千嫡系原本的敌意和轻视全都荡然无存,看他们的眼神都变成了畏服。 两千帝国士兵的们表现出来的无畏,坚韧以及冷酷血性,以及战阵之中的娴熟配合让所有试图在他们身上找回面子的部队都碰的头破血流。 除了人数对等的比试之外,李旭甚至还安排了一场五千人对两千人的攻防大战。 两千帝国士兵守,五千各部联军攻。 可是一个时辰后五千联军便分崩离析,大败告终。 这下,各部军队彻底对于李旭心服口服,全方位无死角的敬服了。 就连杜峰这个军中老油条都再次震撼的无话可说。 若是换个现代人,估计只有卧槽二字来表达彼时的心情了。 从将领到士兵都被李旭折服之后,李旭又进行了第三步动作。 从自己的两千嫡系之中抽出五百人作为亲兵,其他一千五百人跟其余各部打乱之后重新编组。 一万人马编成了四个步卒营以及一个骑兵营。 另外还有三千辅兵组成的辎重营。 重组之后,原本的那些军官将领们基本都升了一级任用。 至于基层的各级小军官,李旭为了让自己的嫡系能够有效控制基层士兵,所以依然采取了竞争上岗的机制来选拔任用。 不同级别的军官比试方式也略有不同,比如说统率十人的什长和五人的伍长,这两个最基层的小军官都是直接比试个人武艺。 再往上面的屯长和军侯就要比试双方指挥的能力了。 当然,个人勇武也是比试的一个项目。 最后,通过层层比试选拔,李旭的嫡系人马最少占据了一般的基层军官名额。 至此,李旭对于羽林左卫的初步整合算是完成。 在经过数日激烈比试之后,整个羽林左卫原本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风气肃然一清,整个军营呈现出一股生气勃勃,有序竞争的风貌来。 宋牧在遇刺七天之后来到了羽林左卫大营,一来是检验李旭整合掌控羽林左卫的情况,二来也是想要告知上次遇刺的事情调查的结果。 李旭知道宋牧肯定在羽林左卫里面有眼线,甚至最大的眼线就是杜峰这个自己名义上的顶头上司。 他的军令对下面的的低级将令和士兵管用,但是对杜峰这个吉祥物就不管用了。 杜峰这两日借口回了一趟长安城,结果回来第二天宋牧就来探营了,要说杜峰没有去给宋牧汇报李旭这几天做的各种事情,打死魏国皇帝李旭都是不信的。 不过李旭无所谓,只要他的身份一天不曝光,宋牧就不会怀疑他的。 等到到时候身份曝光的时候,那时候宋氏肯定已经倒了没有选择的地步了。 宋牧这次来更是轻车简从,只带了护卫统领宋小宝和几名心腹护卫,很是低调。 先跟杜峰见过之后,便派人来请李旭。 李旭进入杜峰的中军大帐之后,宋牧看着他的眼神充满赞赏,脸上一直挂着笑意。 李旭跟杜峰抱拳行过礼后,径直走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看着宋牧,很随意的笑道:“宋伯伯什么事情这么高兴?难道是伯母又给您添了一个麒麟子?” 宋牧有一个儿子,在汉中府为官。 杜峰虽然知道李旭跟宋氏一家关系很亲近,但是看到李旭这样轻松的跟当朝首辅开玩笑还是有些吃惊。 宋牧知道李旭的风格,也没有拿大端架子,哈哈一笑道:“若是生个儿子能如旭哥们这般优秀,那老夫做梦都能笑醒了。” 李旭挠挠头道:“总感觉你这句话是在占我便宜,我把你当伯伯,你却想当我爹?” 宋牧一愣,指着李旭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杜峰也是一滞,也跟着笑了起来。 心中对于李旭和宋氏的关系认知又有了新的了解。 看来以后自己还是要更低调一些才行,这位小哥跟首辅大人的关系真的很不一般呢。 恐怕就是真正的宋氏子弟也不敢在当朝首辅面前这般随意吧。 杜峰一边笑,一边在心理琢磨着这些有的没的。 宋牧收敛笑容之后,看着李旭道:“若是旭哥儿有意,老夫还真动了收义子的心思。回头你跟小鱼儿成亲之后,咱们就是亲上加亲了。” 李旭闻言心道你在想桃子吃呢? 我把你当臣子,你却想给我当爹,真是想得美。 不过他也能理解这个时代的这种做法,权贵人物为了笼络人才往往会收其为义子。 成了义子自然就比普通的心腹要更亲近一些,而且在这种“以孝道治天下的“的时代,有了这层父子关系就等于多上了一层羁绊,双方的关系就会更紧密一些。 “咳,宋伯伯这次来肯定是带着好消息吧?” 李旭轻咳一声,岔开了这个话题。 宋牧眼神之中流露出一丝失望,但是还是点点头,示意身边的护卫统领宋小宝带着人在大帐外守着,然后才开口道: “黑冰台经过这几日的查访,认为上次的事情的确跟雍王有关。”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贤王不贤 李旭听到当日的伏击一事竟然真的那个有着“贤王“之名的雍王有关,也是来了兴趣。 就好像影视剧里所有表面贤德的家伙最后竟然都是大反派一样,难道说这位雍王殿下的所谓“贤王“之称也不过是一个人设而已? 看李旭有兴趣,宋牧又大概跟李旭说了一下这位雍王的生平经历。 这位贤王是秦国先帝的亲弟弟,也是如今的秦国皇帝的爷爷,当年的那位老皇帝的最宠爱的小儿子。 其人长的俊秀不凡,做派又潇洒大方,而且颇有才名,更是能够礼贤下士,所以在朝野内外聚集了一大批的拥趸。 当时的老皇帝据说一直想要立这位雍王殿下为太子,但是却被当时的一大批臣子以“立长立嫡“为理由给坚决抵制了。 当时皇帝非常生气,态度很坚决,甚至还用廷杖打死了好几个反对极其激烈的臣子。 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朝野上下一片紧张。 甚至因为这件事还引发了新一轮的党争,因此被罢官被贬谪甚至被下狱的官员不知道有多少。 皇帝的狠辣也让臣子们的抵制更加坚决和激烈,数位内阁首辅都因为坚决反对而被撤职罢免。 虽然最后因为臣子们的坚决抵制和反对,雍王没有被立为太子,但是老皇帝也因此跟大臣们杠上了。 你不让我立我喜欢的儿子当太子,那我就谁都不立,看谁能扛过谁。 双方僵持了起来,所以秦国的当时的储君之位一直空缺着。 老皇帝虽然脾气刚烈,但是活的还挺久,一直当了四十多年皇帝。 结果本来按照礼法最有机会当太子的皇长子却实在忍不了了,勾连一群文臣武将起兵造反,准备逼宫。 皇长子毕竟也有一大批追随者,所以当时起兵造反之后声势还是很大的,许多州府都纷纷响应。 当时一度半个关中都落入了皇长子的手中,兵锋直指长安城。 皇长子当时打的旗号是清君侧,说是父皇身边有小人蛊惑,才是国本空虚这么多年,是祸国殃民之贼,所以自己才起兵正本清源。 老皇帝震怒不已,下旨给自己的其他儿子,谁能领兵平定皇长子的叛乱,就册立谁为太子。 本来老皇帝是想让自己最喜欢的小儿子挂帅的,趁着这个机会刷一波声望,到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立为太子了,再也不会有人反对了。 奈何这位雍王殿下一看他大哥势头太猛,干脆装病不出,让老皇帝的一片苦心白白浪费。 这个时候,一直低调的皇四子,也就是跟雍王一母同胞的那位皇子请命挂帅出兵平叛。 老皇帝自然同意,结果这位皇四子出兵不到三个月,就彻底平定了皇长子的叛乱。 皇长子据说是兵败自杀,许多跟随一起皇长子叛乱的大臣勋贵都遭到了清算,当时杀的是人头滚滚,渭河边上的法场上渗出的鲜血甚至都染红了河水。 叛乱虽然平息,但是秦国也因此元气大伤。 老皇帝对于小儿子实在失望,又被大儿子气的一病不起,便依照诺言立了皇四子为太子。 册立太子之后,老皇帝一病不起,缠绵病榻,下旨让太子监国。 太子颇有治国才能,监国之后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让秦国快速回血,实力恢复了许多,在朝堂内外的威望也越来越高,得到了很多人的拥护。 当然,在太子监国之后,除了自己的亲弟弟雍王没有出意外,其他三位皇子都因为各种意外先后离世。 当时有市井谣言说是太子迫害所致,但是很快就销声匿迹,没有了下文。 老皇帝缠绵病榻一年多后终于驾崩,太子即位为新皇。 据说老皇帝驾崩的时候,雍王跪在皇帝寝宫门前哀声大哭一整夜,最后直接哭晕了过去。 听说当时还未正式即位的新皇帝守了自己这位亲弟弟整整一天,最后雍王也就平平静静的恭贺自己的亲哥哥即位称帝。 新帝即位之后亲自下旨封雍王为一字亲王,并赐下朱雀大街第一栋的府邸作为雍王府。 甚至还特别下旨允许雍王一直可以待在长安城,不用去就藩。 甚至还给了雍王一块丹书铁券,哪怕犯了再大的过错也能凭此物免于一死。 另外还给了许多的特权。 当时时人都说皇帝兄友弟恭,堪为天下表率,让雍王成为皇帝以下秦国最尊贵的人。 宋氏发家就是跟着这位新皇帝的起来的,当时这位爷还在潜邸声名不显的宋氏就投资上了,宋牧当时把妹妹嫁给了这位当王妃。 新皇即位之后宋家也因此扶摇直上成为了秦国炙手可热的新贵。 先帝在位共计十二年就驾崩了。 在他在位的十二年中,这位雍王一直老老实实的,表现的毫无野心。平日里养花种草,寄情山水之中,跟一群文人雅士吟诗唱对,好不逍遥。 只是三年前,先帝驾崩,遗诏传位给当时只有十岁的宋皇后所生之子时,听说雍王在王府里喝的酩酊大醉。 但是第二日却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反而带头上表要求太子早日登基,以安臣民之心。 在小皇帝即位之后,雍王表现的比以前更加佛系了。 甚至可能是为了避嫌,所以连王府的门都很少出了。 对此,朝野上下更是一片赞誉,就连那些之前对雍王保持警惕,担心他想要谋夺侄子皇位的人都渐渐放下心来。 “这位雍王殿下既然表现的这位毫无野心,那么到底是怎么查到当日之事跟他有关系的?” 李旭好奇问道。 宋牧道:“当日你在很远的距离上一箭射死了一名伏兵首领,还记得吧?” 李旭点点头,当然记得。 宋牧道:“黑冰台后来派人来查验那些尸体的时候,发现此人就是昔日的雍王女婿杨文瑞手下的一名护卫统领。” “昔日女婿?” “不错,三年前,雍王以郡马杨文瑞忤逆狂悖,恣意放荡为理由让女儿清河郡主跟杨文瑞和离,将杨文瑞逐出了郡马府。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杨文瑞。” “那既然如此,又是如何断定此事跟雍王有关的呢?” “在十日之前,有人在长安城一座酒楼中看到雍王府的内总管和一名貌似杨文瑞的男子同时出现在了酒楼的一个雅间内。虽然两人很快就先后离开了,但是还是被黑冰台布置的眼线给缀上了。那名貌似杨文瑞的男子在城中绕了几圈后最终进入了城南某座院子,最后消失不见。雍王府的内总管离开酒楼之后在城里兜了好几圈才回到王府。” “还不能确定那人是不是杨文瑞?”李旭问道。 宋牧道:“黑冰台的人让那些俘虏们分别辨认杨文瑞的画像,有个俘虏确信自己曾经在他们位于南山之中的秘密军营之中见过杨文瑞,所以可以确定此人就是杨文瑞。而且安排在清河郡主府的眼线回禀说清河郡主在一年前诞下了一对双胞胎子嗣。” 李旭一听,就知道这事情背后的的大黑手十有九八就是那位雍王殿下了。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干大事而惜身 , “自从郡马杨文瑞被驱逐出府之后,听说清河郡主日日以泪洗面,因此卧病不起,三年未曾出过府门。和离之妇,又未曾出府门,却诞下子嗣,本就非常可疑。” 宋牧继续说道。 “的确可疑,如果真是清河郡主与人有私情因此受孕,雍王也不必然不会让这胎儿出世的,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这本就是郡马杨文瑞的骨血。而杨文瑞被驱逐本就是一场苦肉计罢了。” 李旭接过来说道。 宋牧点头赞同:“正是这个道理。从俘虏口中得知了他们在终南山的圭峰山附近有一处秘密营寨,黑冰台的人赶到之后却发现已经是人去营空,狼藉一片,显然对方撤退的非常匆忙。” “那杨文瑞如今在何处?”李旭沉吟后问道。 “根据黑冰台今日查访的线索,杨文瑞很有可能躲在南山一处贼匪巢穴之中,而且手中至少还有上千名他们暗中编练的精兵。以及还有数百名贼匪也听他号令。” 宋牧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李旭。 “宋伯伯的意思是让我带羽林左卫去剿灭杨文瑞?”李旭直接问道。 宋牧颔首,有些不好意思道:“按说羽林左卫刚刚重建,不适合这么快就出兵。但是雍王如果真的蓄谋已久,那么其他各卫说不定也会有他的人。所以老夫能信任的只有羽林左卫了。” 李旭沉吟不语,宋牧又道:”如今形势飘摇,如果不能早日抓到杨文瑞,拿到雍王谋反的的证据,若是林如海那边战事再不利的话,整个大秦社稷都会被动摇。而且雍王既然蓄谋已久,绝对不会因为一次伏击失败就收手的,甚至可能会掀起更大的动乱来。” 宋牧的话说的当然有道理,林如海若是兵败,到时候雍王笼络的那些人肯定将借机发难,以皇帝年幼,宋氏把控朝政才会导致国事如此糜烂,然后借着黑宋氏又会鼓吹雍王。 雍王没有恶迹,现在谋反的事情又没有确切证据,所以一旦雍王真的被供到台前的话,肯定会有许多人拥护他的,那到时候秦国的形势肯定又会大不一样。 不过对宋牧来说形势严重,但是李旭却并没有太过当回事。 甭管是雍王也好,还是林如海也罢,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无法成为李旭真正的绊脚石。 他此刻听着宋牧的话,并不是在想如何剿灭或者抓住杨文瑞,而是在想雍王和他的女婿对自己有没有什么用处。 在不知不觉之间,李旭思考问题的角度往往是先从对己方的利弊来考虑了。 他虽然是秦国人,但是眼睛看的都是天下这个棋盘,并非只在秦国这一隅之地。 他在想,如果留着雍王一党,会不会对于自己日后掌握宋氏能起到一种钳制? 可是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雍王归根到底是秦国宗室,而且还是那种有资格有资历声望又足够继承秦国皇位的宗室,不是一般只能当米虫的宗室。 从根本利益上来讲,秦国宗室是自己掌控秦国最直接的障碍,因为双方的利益在本质上是冲突的。 屁股决定立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雍王必定是要除掉的。 很快理清了思绪,李旭抬起头看着宋牧道:“宋伯伯,再给我三天时间来整合羽林左卫。三天之后我亲自带兵出发。只要情报确切,杨文瑞我一定给你弄回来。” 虽然山地作战风险很大,但是李旭有系统小地图的帮忙,只要大概的位置准确,李旭就有信心找到杨文瑞的老巢。 宋牧闻言大喜,颔首道:“你是老夫的福将,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缺什么尽管提,老夫会让兵部那边全部给你补齐。等你凯旋之后,我会向陛下给你请功的。” 李旭笑着谢过,顺边说需要十万两的银子来激励军心,简单来说就是要开拔银子。 对于这种临时组建的部队,要想快速拧成一股绳,除了依靠主将的魅力之外,银子的魅力也是不可缺少的。 士兵们跟着一个有本事能打胜仗,还能给大家伙捞好处的主将自然会心甘情愿的被驱使的。 宋牧很爽快的表示没有问题,等到军队开拔之前一定会送来的。 …… 朱雀大街,雍王府。 宽敞疏朗的书房之中,年过四十头发依然乌黑油亮,面容俊朗清雅的一名蟒袍中年男子站在宽大的书案前正在奋笔挥毫。 笔走龙蛇,片刻后八个俊逸潇洒的大字出现在上好的宣纸制成的卷轴上: “宁静致远,淡泊明志”。 写完之后,蟒袍男子提着狼毫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刚刚写就的八个大字沉默起来。 “王爷的书法是越来越有大家气度了。假以时日,定然是一代书法宗师。” 旁边一名身着青色文士长袍的中年男子看着卷轴上的八个大字开口赞道。 蟒袍男子自然就是秦国雍王,当今秦国唯一的一位一字亲王,本名秦琛。 当今秦国小皇帝的亲叔叔,秦国名义上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尊贵人物。 而中年文士则是他的心腹谋士,也是雍王府长史朱恒。 “什么大家气度,自欺欺人罢了。本王若是真能淡泊,也不会苦苦隐忍这么多年了。” 雍王将狼毫随手一扔,浓稠的墨汁顿时淋在了刚写好的卷轴上,将那宁静和淡泊四个字都给污成了四个狰狞的墨团。 中年文士闭嘴不言,等到雍王走到一旁的金盆里洗手擦干,然后坐在一旁的躺椅上,端着一碗冰凉沁人心脾的银耳莲子羹喝了两口后才再次开口道: “那天的事情基本查清楚了。宋牧逃过一劫,全靠一个叫做李旭的人。” “本来按照我们的计划宋牧兄弟根本是难逃一死,但是不知道为何那个李旭却好像是提前意识到了危险所以才会护着宋牧等人退往高坡据守待援。” 朱恒便将多方搜集来的关于当日伏击一事的经过一一说了一遍。 “李旭?跟我说说此人发迹的经过。” 雍王端着银耳莲子羹又喝了一口,面无表情的问道。 朱恒于是将搜集到的关于李旭的情报又说了一遍。 “听着到的确是个人才,年纪轻轻倒是做了不少事,竟然还有胆子跟林如海父子硬刚,真不知道他是初生牛犊还是说觉得靠着宋氏就能百无禁忌?” 雍王随口评价,不过显然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口吻。 “王爷,从李旭此子过往诸般事迹来看,此子虽然胆大妄为,但是却也是个擅长决断洞察力又很出色的人,而且除了他本身的武艺不凡之外,统兵练兵的本事也很是不俗。那三水县乡勇营成军短短数月就有了精锐之势,这显然不是一般武将能办到的。” 朱恒又说道。 雍王看了一眼朱恒,眉头微微蹙起:“此人可是坏了本王大事的罪魁祸首,你却对他如此赞誉,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朱恒眼神之中不易觉察的闪过一丝失望,正色道:“王爷,臣并非故意给王爷添堵。只是臣觉得,李旭此子虽然如今跟宋氏走的很近,但是毕竟还没有与宋氏真正的绑定。而且少年人心性本就不定,宋氏能够拉拢他,那王爷同样可以将他笼络在手中。若是能得此人效忠,以他掌握的羽林左卫的力量,王爷的大事就大有可为了。” “你说的也有些道理。只是如何拉拢此子?宋牧靠他侄女来拉拢李旭,难道本王也要嫁个女儿给他不成?清河虽然表面上跟杨文瑞和离了,但是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也知道的。难不成让本王将小竹子嫁给那厮不成?小竹子可是本王的掌上明珠,而且只有十三岁,难道要便宜了那厮不成?” 雍王沉默了一会神色不悦道。 说起来他这些年虽然营造了一个贤王的人设出来,但是这位爷属实不是一个心胸宽广能做大事的主。 这些年若非朱恒等心腹一直规劝,这位爷还不知道能搞出什么幺蛾子来。 朱恒看着雍王的样子,心中暗叹自己未遇明主。 这位爷明明是最有机会成为九五至尊的,可是却生生的成功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最后又落了个不甘心,三年前新皇即位的时候又开始蠢蠢欲动,想要弥补自己年轻时的错误。 有野心也不完全是坏事,但是志大才疏又没有一颗能容人的胸怀,这就让人很无语了。 朱恒真的觉得有点心累了。 所谓“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义”来评价这位真的很合适。 但是朱恒也没有办法,他作为雍王府的长史,这些年甭管被动还是主动,都是全程参与了雍王暗中的种种布置。 雍王一旦倒台,他也难逃一死。 所以现在只能是憋着一口气往前走,无路可退。 万一成功了呢? 朱恒深吸一口气,调节了一下心情,又劝道:“王爷是天潢贵胄,又是大秦最有资格承继大统的亲王。将来一旦大事成功,登上九五至尊的位子,天下对于王爷来说都是予取予求的。 宋氏无论再如何拉拢李旭,他们也只是臣子,拥有的筹码永远不能跟王爷相比的。 换句话说,宋氏能给的,王爷将来都能给。可是王爷能给的,宋氏却不一定能给。 除非宋氏也造反,但是那就等于断了他们的根基,不用王爷动手,大秦朝堂上下都会容不下他的。就是宫里那位太后娘娘也不会同意的。” 朱恒的话说的很有道理。 宋氏起家就是傍上了当今小皇帝的亲爹。 宋氏三兄弟如今能在朝中掌控大权,也是因为宫中宋太后的支持。 对于宋太后来说,儿子才是最重要的。 自家兄弟支持自家儿子,那她的利益自然和娘家是一致的。 但是如果宋氏有了疑心想要自立,那么就等于站在了小皇帝的对立面上,也等于跟宋太后反目成仇。 对于宋太后来说,只有自己儿子在皇帝那个位置上,她才能保持秦国最尊贵的女人的荣耀和威严。 所以,宋氏如果造反,宋太后第一个不同意。 在这个框架下,宋牧权力再大,也有很多先天性的不足。 换句话说,拉拢李旭,宋氏能给的是现在,而雍王能给的是未来。 或者更直白一点,雍王现在虽然身份尊贵,但是实际上的权力却基本没有。 他要想拉拢大臣或者实力派武将,只能是给别人开空头支票。 朱恒跟这位王爷相处这么多年了,知道这位爷也是个耳根子软的主。 果然,雍王听了之后神情轻松了许多,点点头道:“这话倒是没错。那小子若是识趣又能忠心耿耿的给本王办事的话,倒是可以给他封个侯爵,保他李家世代富贵。这样吧,你想办法将那小子带来见见本王,若是真有本事还能入了本王的眼,那本王就给他一个效忠的机会。” 朱恒听得心中叹气。 这位主子为什么总是搞不清楚情况啊,明明是咱们现在求着人家,人家还不一定愿意上你这艘破船呢。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摆出一副给对方施恩的嘴脸呢? 还侯爵?你就是许个王爵别人都不一定会心动啊。 你一个闲散王爷,虽然尊贵无比,但是你现在啥也不是啊,如果要想收拢别人为你所用,你好歹也要拿出一点人格魅力来折服别人才行啊。 让别人一看觉得你还有点明主气象,说不定还有点希望。 朱恒心中吐槽,但是依然保持着平静道:“王爷莫要心切,臣先派人跟那李旭接触一番,在不暴露王爷的前提下试探一下他的想法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雍王随意的点点头道:“行吧。你看着办就行。另外,让杨文瑞给这段时间老实躲在山里,若是再把剩下的一千多人马都给本王折了,那他这个郡马就真的做到头了。” 朱恒闻言暗叹口气。 若是杨文瑞真的把剩下的一千多兵力都给葬送了,那你这个王爷估计也就到头了。 不过朱恒还是嘴上应了下来,看着雍王开始打哈欠准备午睡,便行了一礼匆匆退出了书房。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暴怒郡马 雍王府长史朱恒虽然得了雍王授意,打算跟李旭接触一二,试探其是否有被拉拢的可能。 奈何李旭这几日一直在羽林左卫军营之中忙着整合各部,根本无暇回长安城,朱恒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只好暂且按下这番心思。 雍王女婿杨文瑞在上次伏击宋牧失败之后,断然舍弃南山之中的秘密营寨,率领剩下的千余精兵占据了圭峰山附近一处巢穴,并将山寨之中原本的数百贼众收拢,总共聚拢起了两千人马,窝在山中躲避风头。 这一日,朱恒派人传来雍王口信,告诫杨文瑞最近要小心蛰伏,不可轻易出动。 雍王秘密谋划三年,耗费钱粮心血无数,才堪堪在朝廷眼皮子之下偷偷练得精兵两千。 可一场伏击下来就折损将近一半,而且就连其中最精锐的数百铁甲兵都几乎损耗殆尽,让雍王一党元气大伤。 雍王虽然有一双女儿,但是却一直没有子嗣,所以对于杨文瑞这位女婿颇为看重。 杨文瑞便也生出来不该有的心思,觉得自己若是能助雍王篡位成功,说不定自己将来有机会坐上那个位子。 所以,三年来对于谋反一事颇为上心。 雍王作为核心,朱恒主内各种谋划,筹集钱粮,,杨文瑞主外募兵练兵,掌握军权,也让他渐渐生出骄横之心来,甚至常以雍王将来的唯一继承人自居,对于朱恒这个雍王长史甚至都有些藐视起来。 杨文瑞形貌俊伟,身材高大,为了保持威严甚至还蓄起了胡须。 此时高坐熊皮交椅之上,看着来人,听完口信,一脸不耐地问道:“朱长史只让本将军隐匿藏形,可是难道不知上次匆忙舍弃原本营寨,粮草已然不够?再者,上次之事失利之后,军中人心浮动,难道不需要银子来安抚军心吗?不知长史打算什么时候给本将军送来银子和粮草呢?” 使者被杨文瑞居高临下诘问的喏喏难言,支支吾吾,最终只是道:“郡马明鉴,最近朝廷兵马在南山附近封锁路口,严查行人,小人能入山跟郡马报信也是费尽周折。郡马之意小人会尽快告知长史,还望郡马且耐心等待几日。” 杨文瑞闻言更不耐烦,挥挥手让那使者滚蛋。 天气本就燥热,在加上精心编练三年的精兵竟然第一次出动就折戟沉沙,让一向自视甚高觉得自己颇有名将之姿的杨文瑞心中很是恼火。 待那朱恒的使者抱头滚蛋之后,杨文瑞叫来麾下诸将议事。 望着左手第一个空着的椅子,杨文瑞心中恨意更盛,起身走过去一把将那椅子一脚踢飞,然后又不解恨似的,拔出腰刀混乱劈砍一番,将好好一把椅子劈成了一堆烂木头才余怒未消的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手下众将都默不作声,都知道自家主子为何如此暴怒。 这椅子上的主人原本是杨文瑞最看重的部下,原本也是郡马府的家将,可以说是杨文瑞最信任的人。 可是此人第一次带兵出动就以失败告终,而且连自己的性命都丢了。 对于这种损兵折将的家伙,杨文瑞岂能不恨? 看着诸将都沉默不言,杨文瑞骂道:“都别装出一副孙子模样了,山中粮食已经不多,明日跟随本将军出山去打食。今天回去让你们手下的人都吃好喝好,养好精神,明天出去给老子多弄点粮草回来。” 一将进言道:“将军,朝廷这几日肯定有所防范,若是大队人马出山恐怕风险不小。若是被朝廷截住就麻烦了。” 话音刚落,一只茶杯就飞了过去,直接砸在那人额头上,登时血流满面,情状可怖。 众人顿时讷讷更不敢言。 “风险?若是不出山,难道要天天钻老林子吃野果打野兔?老子宁愿战死也不愿意饿死!” “你们以为本将军是石文宝那种废物吗?朝廷若是真敢派兵,老子就灭了他们,反正早晚都是要跟朝廷动刀枪的,早动晚动又有什么区别?如果真要能遇到那坏了老子大事的小子,老子非得给他剁成肉泥不可!” 杨文瑞在上面骂骂咧咧,怒不可遏,众人都只好默默听着,不敢再多嘴。 自从上次知道兵败的消息传来之后,杨文瑞没有一天不骂人的,甚至还拔刀砍了好几个不开眼的。 在杨文瑞的骂骂咧咧之中,定下了明日出山抢粮的大事,众人才惶惶散去。 因为进言被杨文瑞用杯子砸的血流满面那人走在最后,虽然和平时一样对着杨文瑞恭敬行礼,但是等到了无人之处眼神之中却闪过一丝阴狠,回头望了一眼门洞深深的聚义厅,扭头离去。 是夜,月黑无风,两道人影悄无声息从后山攀下,向着山外行去。 …… 在李旭出征的前一日,兵部果然派了人来。 为首之日依然是当日在长安城外迎接自己的那位猛张飞一般的兵部职方司郎中郭凌川。 “凌川兄,我们又见面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李旭见到郭凌川,过去拉着郭凌川的手臂笑道。 郭凌川看李旭对自己这般热情礼遇,又想起了他之前曾经招揽自己的话,心中更是感激,抱拳笑道:“能够再次见到中郎将,也是下官的福分。” 两人笑着寒暄一阵,郭凌川自然也听说了上次李旭救了宋牧一事,对李旭又是一阵敬仰。 寒暄过后,郭凌川说起正事,交给李旭一份清单。 清单上列的都是这次兵部提供给羽林左卫的物资器械和粮草等诸般物资。 李旭看了一眼很是满意,上面的物资足足可以武装一支五千人的大军,足够羽林左卫使用好一段时间了。 郭凌川又道:“还有十万两银子的军费,今日先运来一半,另外一半以银票的形式存储在京城恒隆钱庄里,回头中郎将可随时派人去兑取。恒隆那边不会收任何利金的。” 恒隆钱庄李旭是知道的,是秦国第一钱庄,据说有官方背景。 不过没有官方背景,钱庄这种暴利行业根本轮不到普通人插手。 古代的钱庄可不比后来的银行,在人家钱庄存储银子是要给人家交利息的。 李旭之前没有了解过恒隆钱庄的底细,此刻听郭凌川这么一说,忽然猜测恒隆背后的东家是不是宋氏? 开银行可是个一本万利的买卖啊,以后让万达商行把这块也给做起来才好。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归心 不过李旭真要搞钱庄的话,那肯定是参考银行的模式,而不是现在这种反过来要储户给钱的的模式。 而且银行的业务范围就比钱庄要广泛细致的多,而且从运营模式上也高了好几个层次。 到时候只要李旭在秦国彻底掌握了话语权之后,万达银行就会很快落地。凭借着更先进的运营模式,很快能很快的碾压现存的钱庄。 以后还会随着李旭征服天下的脚步拓展到天下大大小小的城池之中。 如果说李旭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强盛无比,疆域辽阔的超级一统大帝国的话,那么万达也会随着李旭的脚步最终发展成一个体量超级巨大,涉及各行各业的超级商业帝国。 政治的核心诉求还是利益。而商业利益则是最直接体现出来的利益。 政治可以为商业利益服务,反过来商业利益也可以反哺政治。 两条腿走路,一手抓枪杆子,一手抓钱袋子。 两手都紧紧抓在手里,那基本盘就稳定无比,任谁也不是个儿。 让手下人将郭凌川带来的物资交接点验,李旭则带着郭凌川在军营之中参观。 郭凌川也没有拒绝,反而是很认真的观察起了羽林左卫的营中气象。 说起来,今天的这趟差事本来不是他的,是另一个郎中的。 但是他主动向上司请缨,接过了这趟差事,除了对李旭抱有好感之外,更主要的目的还是想要借着这次机会看看李旭这几日将羽林左卫整合成了什么样子。 羽林左卫的人马来自于不同的州县,而且因为都是精锐,所以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群骄兵悍将。 他作为兵部职方司郎中,自然是了解这些情况的。 当时兵部的同僚们还曾议论说是谁要能将这些骄兵悍将全部折服,那才是真的有能耐的人。 后来听说新任的中郎将是一个三水县十六岁小县尉,同僚们都是撇嘴不语。 虽然没有人明说宋氏为了培养军中势力都饥不择食的到了这样的程度,但是轻蔑的眼神和嘲讽的表情都清楚的表明了众人对李旭的不看好。 虽然历史上有很多青史留名的少年英雄,虽然人人都懂得有志不在年高的道理,但是大部分的人都相信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用人哲学,相信年纪大的,轻声年纪小的。 当然,这其实也是一种比较保险的方法。 因为这世间上绝大多数事情都是讲究经验积累的。 年纪越大,经验越丰富,自然能力也就相对更强。 至于那些天赋异禀的少年英雄,人们相信他们只是存在于史书之中,现实中是不太可能会遇到的。 厚古薄今是人类的通病。 所以,这也是当日没有人愿意去城外迎接李旭,而最在兵部混的最不好的郭凌川才会被派去的主要原因。 郭凌川当日对于李旭的招揽其实已经动心了。 只是因为老娘的执念而有所犹豫。 但是这几日他心里一直在琢磨这件事,越想越心动。 他本就是一个有本事的人物,但是整日里跟一群只知道高谈阔论蝇营狗苟的低级官僚混在一起就很难受,就跟狗群里混进来一只狼一样,还得装作人畜无害的哈士奇。 同僚们不喜欢他,他也瞧不上那些家伙,往上又看不到上升的希望,所以每天过得都很郁闷。 若非不忍老娘难受,他早都辞官挂印而去了。 他是有眼光有见识的,知道这天下如今这般格局必然是不会一直下去的。 处于这种乱世之中,各国无论是自保还是想要完成一统天下的野望,武将都是最重要的人才。 所以无论是处于实现个人理想志向的原因,还是光要门楣的庸俗目的,从军都是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虽然将军难免阵中亡,但是风险越大,收益就越大。 君不见,历朝历代能够世袭罔替享受富贵的那些勋爵都是以武功封爵的吗? 文臣封爵虽然也有,但是却是极少的。 怀着这些的想法,郭凌川其实已经做出了选择,今日只是他在做出最后决定之前的的最后一次考验。 李旭虽然对他的想法不是很了解,但是从人之常情来判断也能猜的差不离。 看他看的认真,自然也乐意陪着他四处看看。 郭凌川一路看过来,眼神之中的犹疑审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凝重和惊讶。 路上遇到的兵将,看见李旭的时候礼节都非常的恭敬。 这种恭敬不光是表面上的,就连他们看李旭的眼神都透露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崇拜和畏服。 郭凌川在军中待过,自然了解这种眼神是士兵们对于绝对的强者才会产生的。 难道这位年轻的过分的中郎将已经彻底将这些士兵们给折服了? 来到校场的时候,两个步兵方阵正在演练战场攻防。 秦国的兵甲器械虽然大致样式相同,但是各地方的军队也会多少有些差异的。 郭凌川惊讶的发现组成两个方阵的士兵竟然是用不同州府的军队混编而成的。 这些士兵虽然是混编而成,但是完全没有郭凌川预料之中配合问题,反而彼此之间配合的甚是默契,进退有度,基本上很完整高效的执行了将领的各种指令。 看了一会,演练结束。 士兵们重新列好方阵,一丝不苟的列队,在炙热的阳光下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军容姿态,丝毫没有因为演练结束就露出疲惫携带的懒散姿态来。 这让郭凌川又是一番惊讶。 刚才指挥两个方阵的两名将领整好队伍之后,快速向着李旭的方向跑了过来,挺身抱拳道:“末将赵虎生(栾立成)参见中郎将,步卒第一营和第四营攻防演练完成,请中郎将示下!” 李旭点头,回礼,沉声道:“演练结束,各部带回休息。” 两人沉声领命,转身回到各自的方阵前,带着各自的部队列队回营。 郭凌川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两支部队的背影,良久才回过头来一脸钦佩的看着李旭道:“中郎将果然有名将之姿,短短数日就能将羽林左卫整合成这般精锐,下官心中佩服!” 李旭笑呵呵的收下了这句奉承话,注视着郭凌川的双眼毫不掩饰的问道:“凌川兄,想必你的考察也有了答案了吧?什么时候过来帮我?我麾下军司马的位置可是虚席以待很久了啊。” 郭凌川感受到了李旭的真诚,深吸一口气,忽然抱拳道:“承蒙中郎将厚爱,郭凌川三日后一定来将军麾下效力。” 李旭闻言拉着郭凌川的胳膊大笑起来。 “凌川兄,我敢保证,这是你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你没有让我失望,我李旭更不会让你失望的。且拭目以待吧!”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内应 , 对于郭凌川能够这么快做出追随自己的决定,李旭还是有点意外的。 虽然目前还不方便透露自己的真正身份,但是到了自己的身份真正大白于天下的时候,郭凌川只会感到庆幸的。 在接收了兵部送来的物资和军饷之后,李旭给羽林左卫全部补齐了装备,又做了一番简单而有效的战前动员。 简单来说就是发钱。 羽林左卫全体将士本就已经对李旭很服气了,又看他如此大方的给大家发开拔银子,并说凯旋之后还要论功行赏,众将士又是一阵欢呼。 既有本事,又出手大方的主将谁不拥戴谁就是傻子。 看着下面士气高涨嗷嗷叫的士兵们,李旭表示很满意。 这些人跟随自己的时间太短,暂时只能是恩威并施才能让他们信服。 不过时间会改变许多东西的,以后他们会跟郭凌川一样庆幸早早就成了自己的部下的。 次日一早,整个羽林左卫大营就活跃起来了。 早早用过早饭,这次跟随李旭出征的八千人都整齐列队在了校场,盔甲明亮,刀枪锋利,旌旗招展,军阵肃杀威武,看到点将台上的杜峰都是赞叹不已。 看看旁边一脸平静的李旭,心中感慨这小子还真是有良将之姿啊。 小小年纪,短短几日就能将一群骄兵悍将整合成眼前这般模样,真是一个有大本事的人。 假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啊。 以后自己还是继续努力当好吉祥物就好了。 李旭走过来请杜峰给众军训话。 这也是惯例,毕竟杜峰才是名义上的羽林左卫的一把手。 杜峰也不推脱,上前就说了两句话:“全军上下必须谨遵李中郎将号令,违者军法严惩!” “本将军祝将士们大胜归来,到时候为有功之臣请功!“ 众将士闻言连呼三声”万胜!”,声振寰宇,听到杜峰一把年纪了都有些热血沸腾的感觉,生出一股重提长枪纵横沙场的冲动来。 等杜峰走完程序,李旭正准备下令开拔的时候,宋牧的亲卫统领宋小宝却来了。 而且还带着几个人一起来的。 其中一人身穿黑色窄袖斗鱼服,头戴两翼三山乌纱帽,腰悬雁翎刀,形貌普通,气质阴冷。 经宋小宝介绍才知此人便是凶名赫赫的秦国黑冰台大统领郑耀先。 呵?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大特务头子啊? 李旭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对面的郑耀先,眼神说起来不是很有礼貌。 但是郑耀先却一点不悦的意思都没有,就恭恭敬敬地向李旭行礼,然后站在那里让李旭打量。 李旭打量了片刻后笑道:“跟你们黑冰台的人夏天待在一起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宋小宝没有听懂李旭的冷笑话,但是郑耀先却是听懂了。 他不卑不亢地自嘲一笑道:“将军真是风趣,卑职这种差事干久了就是有股子阴冷,连家人都觉得干的不像是阳间的差事。” 宋小宝这才听懂,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也没有顾忌郑耀先的身份。 显然两人关系不浅,更加印证了这位秦国的大特务头子就是宋牧的人的事实。 这话一说,李旭倒是对这个郑耀先有了一些欣赏。 “虽然你们的差事很多人不喜,但是没有你们的存在,定国安邦也只是一句空话。情报工作在任何时候都是必不可少的,这行当虽然名声不显,但是却实实在在出了许多无名英雄。而且其中的风险危机一点都不比沙场鏖战轻松。” 李旭的话虽然只是随口一说,但是听在郑耀先耳中却是眼中一亮,闪过了一丝感激。 黑冰台无论是在朝堂还是民间都没有什么好名声,甭管他们干了多少脏活累活,立下多少功劳,在别人眼中也只是一群冷血阴毒的朝堂鹰犬。 甚至经常还被那些言官们弹劾,要求撤销他们的存在。 在民间,虽然没有人敢当面骂他们,但是眼神之中的惧怕和厌恶却是藏不住的。 那些朝堂上的大佬们虽然用着他们,但是却也只是把他们当做了一群没有感情的工具人而已。 这次跟随宋小宝一起来见李旭,他其实已经做好了面对一个骤然青云直上然后狂妄自大傲慢无礼的新贵的心理准备。 这种人他已经见的太多了,骤然新贵,心态膨胀,就总喜欢做出一些挑衅的蠢事来,以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 可是眼前这位俊秀不凡又英气勃勃的少年将军虽然用他的身份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但是却丝毫没有戏谑嘲弄的意味。 甚至还说出了这样一番公允之言,让平时早就习惯了被人冷眼相待的郑耀先坚硬冰冷的心微微有些感动。 看来,需要调整一下对这位少年将军的认知了。 李旭也没有在意郑耀先的心理活动,看向宋小宝问起了两人的来意。 宋小宝示意郑耀先说,自己这次只是陪着郑耀先一起来的。 郑耀先言简意赅的说明了来意。 原来是昨日清晨,在南山丰峪口的守卫巡逻的一伙兵丁抓住了从山里逃出来的两个人。 略微一审问,两人就交代了,说是自己是奉自家主子的吩咐出来要面见宋牧,有天大的事情要当面禀告首辅大人。 那群大头兵们觉得这两个家伙胡说八道,异想天开,就想直接弄死。 幸好这群兵丁里面有一个黑冰台派出的百户驻守,意识到这件事非同寻常,于是亲自审问一番后便连夜带着两人回了京城,找到了大统领郑耀先汇报了此事。 郑耀先亲自一审问,这两人竹筒倒豆子一股脑的全交代了。 原来这两人的主子是雍王女婿杨文瑞麾下一名将领。 那名将领因为被杨文瑞当众羞辱,心怀不满。 又感觉跟杨文瑞造反根本就是死路一条,所以打算出首告密,为自己谋一条生路,所以这才连夜派了两个心腹下山寻找宋牧告密。 郑耀先再三确认了这两人不是诈降,又将此事连夜禀告了宋牧。 宋牧大喜,便第二天天一亮就让宋小宝和郑耀先一起带着两个告密者来找李旭。 有了这两人带路,又有他们的主子作为内应,此次剿灭杨文瑞余孽就会更有把握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雷厉风行 , 虽然李旭感觉宋牧派郑耀先过来名义上从旁协助,可是未尝也没有当监军的意思。 不过他也无所谓,这次自己有没有其他的打算,郑耀先此人既然想要从旁观察自己,那自己也正好顺便观察一下对方。 以后等到自己彻底掌控秦国之后,情报系统必然是要大规模的扩建的。 郑耀先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特务如果能为自己所用,那自然会节省很多力气。 就算不让他真正的掌握大权,也可以当教官用的。 人尽其才,只要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土豆也能烧出美味的菜肴。 “你们的主子叫什么名字?打算如何接应朝廷大军?” 李旭看着那两个神情萎靡,形容狼狈的家伙,问道。 “小人的主子叫做刘书同,他原本是杨文瑞的家将,现在杨文瑞给了他一个偏将的职位。我家主子说了,今日杨文瑞要带兵出山抢粮,所以肯定要派人留守山寨。到时候我家主人会主动争取留守,等到朝廷大军一到就大开山门。到时候只要设好埋伏,等到杨文瑞回来之后便可一举拿下他。” 那两人看着那个阴狠吓人的黑冰台大统领对眼前这个少年将军表现的很是恭敬,也不敢造次,乖乖的将主子的计划说了一遍。 李旭沉吟了片刻,道:“你俩将那山寨到山口的路线分别画出来,分开画,不需要太复杂,简单一些,但是紧要的地方都要标明。” 郑耀先不知道李旭要做什么,但是却知道今日的事情一切以李旭为主,所以也不多问。 那两个倒霉蛋更是不敢多问,被士兵带到一旁,各自给了纸笔,战战兢兢的画了起来。 片刻后,李旭拿着两人画的歪歪斜斜的地图对照了一番后,然后自己动手重新画了一张图,又在几个位置上画了圈。 然后将这次跟随自己出征的张龙、赵虎生以及栾立成和乌挺嘉都叫了过来,然后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郑耀先,开口道:“郑统领也一起过来听听。” 郑耀先虽然心中好奇,但是还是点点头走了过来。 众人将李旭围在中间,李旭指着自己画的那张图道:“这里是杨文瑞藏身之处,这里是咱们进山的丰峪口。从丰峪口到这里,路程大概有二十多里,但是山势险峻,道路难行,若是直接打上去对我们来说困难会很多。” 其余众将都点头同意李旭的说法,继续默不作声的听他的安排。 郑耀先有些意外,因为他听出来了李旭明显不打算依靠那个叫做刘书同的内应,而是另有想法。 “之所以不按照那个刘书同的想法来,第一是我们不能完全确定这个刘书同到底是真的想投降还是说跟杨文瑞一起合谋设的苦肉计想要诈降。第二就算刘书同真的真心反正,我们也顺利的进入了杨文瑞的巢穴之中,但是数千人的大军肯定会留下许多痕迹的,难免不被杨文瑞所察觉。因此,我打算在此处设伏等待杨文瑞。他如果要出山抢粮,那么最近的镇子就是这个叫做子午镇的地方。而要到子午镇,此处是必经之地。” “从那两个人的口中得知,此处叫做对山谷,两山相对而开形成一座峡谷。此谷有两个出口,我们到时候直接堵在北边这个出口,一旦杨文瑞从此处出来我们就迎头痛击。同时再派一支精锐人马从两侧山崖攀援过去绕到敌人后方,等到前面战况激烈的时候从后掩杀,届时管他杨文瑞有何图谋都无济于事。” 众将听了都是毫无异议,齐呼:“将军英明!” 李旭又唤来张龙吩咐道:“虽然有地图,但是此处地形真实情况我们毕竟没有亲眼考察,你带五百骑兵即刻出发,一来是勘探地形是否如图所示,二来也是预防杨文瑞出来太快。一旦遭遇叛军,不可鏖战,只需牵制即可。我率大军会尽快赶到。” 张龙高声领命,雷厉风行一般点起本部五百骑兵,带上一名刘书同的手下风驰电掣一般的冲出了羽林左卫大营,向南而去。 李旭又立刻下令其余诸将点起本部人马,立刻出发。 诸将轰然应命各自去了。 郑耀先见到李旭不急不躁,有条不紊又雷厉风行,心中更是佩服,道:“李中郎将用兵果然颇有章法,难怪宋相对中郎将如此看重。” 李旭哈哈一笑看着他问道:“郑大统领也是个知兵的?” 郑耀先自嘲一笑道:“年幼无知的时候曾经做过驰骋疆场的梦,也跟着先生读了几本兵书,不过后来……” 将军梦破碎,却成了一个可止小儿夜啼的特务头子,显然跟少年时期的梦想背道而驰了。 李旭伸手拍怕他的肩膀道:“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只要你真有那本事,说不定真能统军上阵呢。” 郑耀先感激的向着李旭一笑,只当他是安慰自己。 李旭也没解释,心中却想着是以后若是真有机会,这家伙要是可堪一用,倒也可以给他机会试炼一番。 不会带兵打仗的特务头子不是好教官嘛。 此时亲卫牵来了坐骑,正是以前耀州都尉李峙锦送给自己的那匹黄骠马。 不过听说李峙锦也升官了,好像是被宋牧给安插进入了御林军序列的虎贲卫当中了。 李旭对这个也不意外,毕竟李峙锦也算是宋氏这条线上的人。 只是李峙锦升了,也不知道跟自己并肩作战的林刚现在如何了。 李旭打算等灭了杨文瑞后打听一下林刚的消息。 不过看到旁边的郑耀先,李旭忽然心中一动,这位可是情报专家,京城内外的事情应该是最清楚的。 耀州城虽然距离京城还有两百里,但是毕竟也是京城的北部屏障,所以那里的人事变动郑耀先应该是知道的。 一问之下,郑耀先果然知道。 “林刚校尉现在升任了耀州都尉,虽然前面还有个权知二字。但是只要没有意外的话过不了多久这两个字就会去掉的。” 郑耀先知道李旭跟林刚的交情,所以对于李旭有这一问也毫不意外。 李旭一听有点乐了,这个权知就是代理的意思。 他暗中猜想,如果不是因为林刚是林氏子弟的原因,恐怕前面也不会有这权知二字了。 不过想来宋牧也是在考验林刚,只要他表现的老实一点,不要跟林如海父子搞在一起,那以后肯定会得到重用的。 李旭点点头,谢过郑耀先,然后带着大军出了营门,浩浩荡荡的向着南山而去。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功成之时,灭族之日 时间回到李旭出征的前一天晚上。 南山,圭峰山某山寨之中。 “滚!” 一个脸上带着泪痕的年轻女子被杨文瑞一脚踹到地上,一句话也不敢说,抱着自己散落一地的衣服匆忙离开了房间。 杨文瑞敞着怀倚在榻上,拿起旁边的酒壶狠狠往嘴里灌了一口。 “咳咳咳” 灌得太急,呛到了,咳的他满面通红。 曾经,他也是一个意气风发,前途无量的美少年。 彼时,文采风流,形貌俊逸,多少长安少女视他为心仪郎君,他的人生充满希望,前途一片光明。 可是一切都从成为了雍王的女婿,清河郡主的郡马之后就发生了变化。 郡马不同驸马,是不会受到朝廷潜规则的约束的,是可以踏入仕途,一路往上的。 而且在前途不受限的同时,还能获得郡马这一身份的加成。 毕竟,雍王可是朝野上下人人皆知的‘贤王’,自己要娶的清河郡主也是一等一温婉美丽的女子,所以杨文瑞对于成为郡马还是非常乐意的。 可是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自己还是太过天真了。 成为雍王的女婿这个新身份不仅没有让他在仕途上获得更好的助力,反而好像还在隐隐的约束着他。 他虽然被加了好几次官衔,但是却都是些有名无实的虚衔,清贵有余,但是却根本没有任何实权。 最开始他以为是自己资历太浅,雍王要避嫌所以才会如此。 可是他毕竟不是个笨人,很快就发现自己遭遇的困境是因为后面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影响着这一切。 这只大手的名字叫做皇权。 他的岳父大人虽然有着“贤王”的美誉,可是成也“贤王”,败也“贤王”,秦国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虽然给了雍王这个亲弟弟足够的体面,让他成为皇帝之下秦国最尊贵的人,可是同时也死死的捆住了他的手脚。 不给他任何发展自己势力,渗透朝堂的机会。 而杨文瑞这个女婿显然也因此受到了牵连。 皇帝防着雍王,因此雍王女婿的身份不仅没有成为他的仕途助力,反而成了他的枷锁。 这个结论让杨文瑞极为的失落,失落完了又是极致的愤怒。 凭什么这么对我? 雍王是雍王,我是我,为什么要把把我跟他捆绑在一起? 他很愤怒,可是一个毫无实权的小小郡马的愤怒又有什么作用呢? 杨文瑞发现事情真相的那段日子非常痛苦,每日借酒浇愁,过得很是颓废沮丧。 清河郡主心疼夫婿,自感因为跟自己的结合所以才会导致夫婿一身才华无法施展,所以对他更加温柔。 两人的感情倒是深厚甜蜜起来。 在妻子如水柔情的抚慰之下,杨文瑞最后冷静了下来,开始寻找走出困境的办法。 可是想来想去,似乎依然无路可走。 要么放弃一切抱负,心甘情愿的当一世富贵闲人,跟清河郡主琴瑟和鸣,生儿育女,携手白头。 要么就心甘情愿的放弃郡马身份,跟清河郡主和离,重新恢复平民身份。 且不说他现在舍不得清河郡主的温柔和郡马身份带来的富贵闲适生活,就算真的舍得,他也已经打上了雍王一系的标签,到时候没有了郡马身份的庇护,甚至境遇更惨。 杨文瑞本身就是一个富有野心的人,很快就想到了一条疯狂而极端的道路。 造反! 怂恿雍王造反,只要雍王坐上了那个位子,自己身上的一切枷锁也就不存在了。 雍王没有儿子,只要女儿,自己这个女婿还是很有机会的。 而且杨文瑞也看得出来,自己这位背着“贤王”之名的岳父大人根本没有看起来那么的清心寡欲,反而是跟自己一样很不甘心。 除了不甘心之外,这位岳父大人其实也是个志大才疏的主。 这样的人其实倒是更好控制。 当然了,如果雍王真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主,当年也不会错失一步登天的机会,沦落到如今这般地步了。 在经过了一系列的试探怂恿之后,翁婿二人终于坦诚相见,达成一致,开始处心积虑的谋划起造反大业来。 翁婿二人达成的第一个共识是不能坐以待毙,被一辈子圈禁当个闲人。 第二个共识是老皇帝在的时候不能轻举妄动,要等新帝即位后再开始动作。 所以在老皇帝活着的时候雍王一直表现的很老实,继续维持着他的“贤王”人设。 老皇帝驾崩的时候,雍王喜极而泣,感觉自己的春天来了,甚至因为太子年幼,还生出了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来,又忐忑又期待的。 可结果自然是让他失望的,自己那位亲哥哥就算把皇位留给他那个乳臭未干的儿子,也不愿意传给他这个苦苦等待十几年的亲弟弟。 至此,雍王在大醉一场后更加坚定了造反的决心。 三年时间,利用各种方式来募集钱财,在南山之中偷偷编练兵士,打造兵甲器械,在朝堂之中拉拢人才,等待机会一举成功。 雍王知道朝廷一直在盯着自己,所以才会和女婿杨文瑞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处苦肉计,让杨文瑞脱离朝廷的视线,以便在外面练兵。 内有朱恒,外有杨文瑞,实力一天天的壮大,雍王感觉大事可期。 原本雍王一党以为新帝年幼,皇宫之中又是妇人秉政,自己便会有机可趁。 谁知道宋太后母子虽然孤儿寡母,但是外面却有宋牧三兄弟作为强力外援把控朝堂,还有一干先帝老臣也鼎力支持,因此新帝的位子很快就得到了巩固。 雍王无奈,只能继续蛰伏等待。 当今年年初魏军在两关外摆出一副大举进攻的架势,延安府的高胡子又兴风作浪四处攻城略地的消息传来之后,雍王简直做梦都能笑醒。 他觉得这是自己的机会来了。 果然,宋家老三宋成带着二十万大军支援两关跟魏军对峙,林逸又带着三万大军赴延安府平乱,京城守卫逐渐空虚。 雍王一党蠢蠢欲动,但是宋牧显然也不是等闲之辈,一方面下令御林军提高警惕,另一面还有秦**中第一宿将林如海坐镇京城,雍王一党就算再有想法也只能继续等待。 不过当林逸全军覆没,己身生死不知的消息传来后雍王兴奋的在王府中挥毫泼墨,醉醺醺的写下了一堆鸡汤条幅,诸如“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之类的豪言壮语,嘴里还念叨着天意如此等等下人听不懂的话。 后来再听到林如海要继续抽调御林军亲自挂帅出征平叛的消息,雍王一党更是狂喜,认为他们苦苦等待的机会终于到来了。 林如海一走,京城防卫更加空虚。 所忌惮者唯有宋牧一人而已。 一旦宋牧一死,攀附宋氏的那些人必然是树倒猢狲散。 雍王拉拢的那些人再趁机出来宣扬朝廷需要一个德高望重者坐镇,那么雍王就会顺势站到了前台。 先利用皇叔的身份把控朝堂,逐步安插自己的人手。 最后等到彻底架空小皇帝母子的时候,再趁机逼宫禅位,以国事动荡,皇帝年幼无力承担为由禅位给自己这个皇叔,那就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就算届时林如海回来,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至于宋成带着的那二十万大军,雍王相信只要一道圣旨就能让那些人分崩离析。 到了那是,秦国就真正的成了雍王秦国了。 他杨文瑞也将以从龙之功,新皇即位第一功臣的身份位极人臣,甚至封个王爵也不是没有可能。 雍王没有子嗣,到时候好好操作一番,说不定可以把自己和清河郡主的孩子册封为皇太孙。 雍王年纪也不小了,当不了几年皇帝的。 到时候一旦驾崩,皇位就是自己儿子的。 到时候再好好操作一番,自己这个皇帝的亲爹还是很有希望成为大秦的实际掌控者的。 不得不说,这一套造反的逻辑其实还是有可行之处的。 如果不是李旭的横插一杠子,雍王造反成功的可能性确实不小。 奈何一切都因为那个该死的小贼而改变了。 杨文瑞回想着这一切,心中恨意不断滋生,又狠狠灌了一口酒。 这三年一来,他虽然经过暗道回去过几次郡主府,但是却都是偷偷摸摸,跟做贼一样。 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躲在山里练兵。 山中野兽横行,蚊蝇滋生,条件恶劣,跟王府的生活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自己堂堂一个风流潇洒的郡马爷,过得跟山大王一样潦倒。 若非心中那个一直坚守的信念支撑,他估计早都撑不下去了。 “小贼,待老子大事成功之日,就是你灭族之时!” 杨文瑞喝完最后一口酒,狠狠的将酒壶摔在了地上,眼睛通红的恨声骂道。 “笃笃——笃”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杨文瑞一听这节奏便知道是心腹之人,眼睛一瞪:“滚进来!” 一人闻声悄悄推门进来,捡起地上的酒壶放在桌上,然后走近杨文瑞低声道:“郡马爷,刘书同那厮果然派了人溜下山去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宁死不当野人 杨文瑞一心扑在造反大业上,本事如何且不说,但是谨慎却是不缺的。 别说生出叛变之心的刘书同了,就是其他手下将领身边都安插有他的眼线。 若无这般谨慎小心,也不会谋划三年而没有被朝廷发现。 就连伏击首辅宋牧功亏一篑也是因为出现了李旭这个变数。 因为此事是杨文瑞亲自谋划准备许久,本以为是万无一失的,结果却大出意外,不仅计划全面失败,而且还让己方因此暴露了。 这才导致了今日的被动局面。 让他愤怒的同时甚至变得更加的多疑起来,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身边有内鬼。 今日聚集众将说要出山抢粮,甚至当众羞辱刘书同,其实也是他对手下的试探,就想看看有没有人会借着这个机会去出卖自己。 没想到果然有了收获。 杨文瑞怒声骂道:“狗东西,果然敢背叛老子,真是不知死活!” 当即命人将刘书同抓来审问。 刘书同虽然派了心腹之人出去,但是心中却是忐忑难安。虽然夜色已深,但是却毫无睡意。 心中各种念头纷纷扰扰,一会担心两个心腹能不能顺利出山跟朝廷接上头,一会又担心朝廷若是不信任自己怎么办。 同时对于杨文瑞的背叛也让他心中惶恐不安,但是一想到这几年在山里过得苦日子,以及杨文瑞今日对自己的羞辱,再加上对于雍王造反一事的不看好,彷徨纠结的是神情又变得坚定起来。 就在他坐立难安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脚步声匆匆,心中大惊,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杨文瑞发现了端倪,急忙提着刀,拎起早就准备好的包袱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先逃出去再说,总之不能坐以待毙。 谁料杨文瑞派去的人早有准备,刘书同刚一跳出窗户,就被守在外面的人给捉了,捆了个结结实实扔在了一边。 刘书同手下几个心腹亲兵也早都被砍翻在地。 被带到杨文瑞面前的时候,刘书同虽然沮丧惊恐,但是也没开口求饶,不等杨文瑞下令用刑,自己先把一切都招了出来。 他知道以杨文瑞的狠毒,自己必然难逃一死,所以不想受罪只求速死。 杨文瑞大怒,亲自动手将刘书同暴揍一顿,打个半死才让人关了起来。 此时山寨之中其他各部也都受到了惊扰,纷纷派人过来打问消息。 杨文瑞干脆召集众将再次议事。 众将不知情由,匆匆赶来,见到了一身是血半死不活的刘书同,心中更是惊疑不定,甚至有人下意识的将手都放到了刀柄上。 难道这位郡马爷已经暴虐到这般程度,只因为白天一句谏言就下此毒手? 杨文瑞甲胄齐全,手按腰刀,表情阴沉,将众人神情收入眼中,指着瘫在地上的刘书同大骂道:“这个狗东西竟然派人向朝廷告密,想要将我们作为他苟活求存的投名状。你们说,该不该杀?” 说着眼神如刀从众将脸上一一掠过,若是面有不忍之色者皆一一记下。 众将闻言愕然,面面相觑之后才七嘴八舌的大叫着该杀。 杨文瑞残酷一笑,手指一人道:“刘浩源,你与此贼乃是同乡。既然你也认为此贼该杀,那就由你动手杀了此贼,以证明你跟此贼势不两立。” 众人闻言都看向右侧那长着一张娃娃脸的青年,心中都为他捏把汗。 众人都知道刘书同和刘浩源不仅是同乡,算起来还是同族兄弟。平日里两人就是互相照应,关系远比其他人要好。 如今杨文瑞逼着刘浩源亲手去杀刘书同,即是杀鸡儆猴,又是逼迫他表明自己的立场。 实在是杀人诛心,足够狠毒。 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刘浩源慢慢站了起来,缓缓拔出腰刀,没有去看烛火下显得阴晴不定的杨文瑞的目光,一步一步的走到了瘫在地上已经面目全非的刘书同面前。 听到脚步声,眼睛都肿起来变成一条缝的刘书同缓缓睁开了眼睛。 看清楚了眼前之人后竟然嗬嗬地笑了起来。 诡异,瘆人又带着一丝嘲讽。 “小耗子,你要送我上路吗?” “同哥,你这次真的做差了!你不该这样做的!” 刘浩源看了一眼刘书同就将眼睛移开看向旁边,语气不悲不喜,平静的好像在谈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刘书同盯着刘浩源看了半天,最终叹口气道:“小耗子,你说得对,是我做差了。你不要学我!” 刘浩源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正眼看着忽然变得平静了许多的刘书同,重重的点了点头。 “同哥,一路走好!” 刘书同闭上了眼睛,静静地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刘浩源手起刀落,一蓬鲜血猛然喷射而出,糊了他一脸,让他那张可亲的娃娃脸变得狰狞起来。 血也同时遮住了他双眼之中那一丝爆裂而出又倏然收敛的仇恨。 做差了而已,不是说做错了。 他懂,他也懂。 …… 刘书同的尸体已经被拖了出去,地上的血迹在闪烁的灯光下变得黝黑。 杨文瑞盯着一脸血的刘浩源看了半天,忽然道:“你在恨我?” “有人逼你杀自己兄弟,不能恨吗?” “那你想杀我?” “跟随郡马爷进山的那一天我就没有退路了。只有拼命向前,才能求活。书同自己半路放弃,死的不冤。” 没错,造反本就是一条不归路,不成功就得死。 容不得三心二意。 杨文瑞哈哈大笑起来,指着一脸平静的刘浩源道:“你倒是看的明白,你兄弟人你就带着。就算想要找我报仇,也先要好好活下去再说。现在我们说说该如何对付官军。” 今夜的事情实在太突然,众人都有些茫然。 刘书同原计划已经交代了,就是想要趁着杨文瑞带着主力出去的时候自己留守山寨,接应官军进入,然后趁机埋伏归来杨文瑞。 现在刘书同已死,所谓的出山抢粮也只是杨文瑞的试探,所以如何应对明日很有可能会出现的官军就是当务之急。 看到众将一片默然,杨文瑞的脸色在灯光下更加阴沉。 忽然,刘浩源站了出来。 “官军既要埋伏我们,那我们就先埋伏他们。连夜出发,地点就选在对山峡谷。” 杨文瑞看着眼前粗略的舆图,盯着对山峡谷的位置良久,脸上的阴沉逐渐消散,眼神亮了起来: “好,就在对山峡谷!成败在此一举,胜了还有机会,若是败了,就算死,也不要进山当野人!”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最大的了不起 李旭率领主力到达丰峪口的时候,先行一步的张龙已经派人在此处等候。 “禀将军,张校尉已经带兵在对山峡谷之中查探数遍,没有发现大队人马经过的痕迹。” “张龙人在何处?”李旭问道。 “张校尉继续带人查探,特命末将再次等候将军禀告详情。” “速去禀告张龙,停止查探,在谷口休息待命,待大军到达后再作安排。” 李旭从容下令,那名屯长领命后立刻策马去传令。 一旁的郑耀先看李旭如此从容,心有疑惑,出声问道:“李中郎将何以断定叛军一定会走对山峡谷?若是那刘书同行动不慎被杨文瑞发觉,那叛军出山抢粮的计划肯定会放弃,极有可能会逃之夭夭,那我军岂不是会白白扑空?” 李旭看他一眼,笑道:“郑统领所言极是,战场形势本就是瞬息万变,变数极多。如你所言,我既不能确保那刘书同是不是施苦肉计诈降想赚我军,也不知道杨文瑞是否会出山抢粮。” 郑耀先听他这般,更加疑惑。 李旭下令大军继续前行,与郑耀先策马并行,解释道:“所有的计划战术都是安排在已知的各种敌我信息的基础之上。我军虽然目的是在对山峡谷设伏,但是如果叛军不走对山峡谷,而是如你所言弃寨逃跑,那我之前的安排自然就得作废,转而变成以攻占叛军巢穴为主主要目标。至于后续如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郑耀先闻言隐隐有些失望,本以为能听到什么了不得的秘诀,没想到却是这种没有什么新意的答案。 但是他看着李旭似笑非笑的表情,心中忽然清醒过来。 这世上本就没有算无遗策的将领,李旭这般年纪本是恣意轻狂,妄自尊大的时候,但是却能如同军中宿将一般表现的沉稳从容,该果断的时候毫不拖泥带水,该谨慎从容的时候又能步步为营,这才是最大的了不起啊。 想到此处,心中肃然期间,也对自己方才的轻视而感到惭愧。 “李中郎将,是郑某孟浪了。” 看着郑耀先真诚道歉,李旭也没有在意,只是微微一笑道:“不能怪你,怪就怪我自己之前表现太过出色,让大家对我的期望值过高了,因此发现我也只是一介凡人的时候才会心生失落。唉,人太出色了也是一种负担啊。” 听到李旭那故意的一声叹息,郑耀先先是一愣,继而笑了起来。 这位李中郎将倒是个有意思的年轻人啊。 这一笑,方才的那一点情绪波澜就都烟消云散了。 此时正值仲夏时节,山路两侧蓊郁苍翠,山势起伏,行走在其中,倒也不甚炎热。 近处有山泉淙淙,远处有鸟鸣啾啾,数千大军缓缓前行,不时人喊马嘶,倒也一路平安顺遂的到达了对山峡谷之外。 张龙见到大军到来,急忙上前禀告。 “将军,末将查探再三,依然没有发现敌踪。想来叛军尚未通过此处。” 李旭看着远处的峡谷入口,沉吟一番后道:“下令全军在此处休息用餐,同时注意警戒。张龙,你带几人与我一起进入峡谷再查探一番。” 张龙领命,下去传令去了。 “李将军,此时午时已过,贼军尚未经过,应当不会再出山了。将军何须再多做查探?” 郑耀先本就有统军梦想,又见李旭如此随和,忍不住又出言道。 李旭道:“若是那刘书同真心反正,但是却因行事不密而被杨文瑞察觉,你觉得杨文瑞会如何去做?“ 郑耀先一滞,无言以对。 我又不是郑耀先,我怎么知道? 李旭悠然道:“能隐忍多年秘密筹划却不被朝廷所察觉,除了相关衙门的人太过草包之外,杨文瑞本身也算是一个周密果决之人。我不相信他会对手下的叛变毫无察觉。” 郑耀先闻言老脸一热,这相关部门不就是说的自己的黑冰台吗? 说起来的确是他们的失职,雍王秘密谋反筹划三年他们竟然没有察觉,若是在先帝的时候,他这个大统领不说被砍头,那也会被免职下狱的。 可是这三年来,黑冰台虽然对雍王照例派人监控,但是却基本上都流于形式了。 黑冰台的重点监控对象一个是周边敌对的诸国,尤其是魏国那边。 对内的话,就是以林如海为首的那一波主张小皇帝亲政的帝党。 顾此失彼,再加上雍王又表现的一直很低调,所以就免不了忽视了。 所以,在得知了首辅宋牧等人在城外被人伏击的消息之后,郑耀先差点没把自己的脑子直接拧下来。 不过后来听到伏击失败,宋牧等人安然无恙之后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在知道是李旭救了宋牧之后,郑耀先心中对李旭是充满感激的。 幸亏宋牧没事,否则黑冰台自他郑耀先往下一大批人都要倒霉的。 不过宋牧虽然狠狠臭骂了郑耀先一顿,但是也没有换人,而是让他将功赎罪,早日将叛军的底细都调查清楚。 郑耀先自然是感激不尽,这几日几乎是不眠不休的在查这个案子。 这次李旭进山平叛,本来派个千户就可以,但是他却执意要亲自来,其实就是想要早日抓住杨文瑞,扳倒雍王,好平息宋牧的怒火以及消减自己的过错。 所以他这一路上这么多问题,虽然有些讨人嫌,但是却也的确是因为心急。 李旭察觉了郑耀先的尴尬,也不理会。 犯了错就要有被人骂的觉悟,否则要你们吃干饭不成。 他继续道:“如果杨文瑞够胆够果断的话,说不定还会给咱们来一个反伏击。而此处,就是一个很好伏击之地。” 郑耀先回过神来,惊讶的看了看远处的谷口,不解道:“你是说杨文瑞很有可能已经在此处埋伏等待我们?可是张龙校尉却为什么屡次查探无果呢?” “到底有没有,跟我进谷一看就知道了。” 李旭自信一笑,脱下身上的将军甲胄,换上了一身小兵的甲胄,扮作一名小兵,跟在张龙后面,向着峡谷里面行去。 郑耀先愣了一下,也急忙策马跟了上去。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不提李旭扮成小兵入谷中查看,且说杨文瑞连夜带兵下山至对山峡谷两侧的崖壁上设伏等候。 山路本就崎岖难行,夜间行军更加艰难,一路行来坠崖十足者数十人,扭伤挫伤者更众。 众兵丁心中怨愤不已,多有怠慢之意。 奈何杨文瑞治军严厉,众人虽然多有怨愤,但是却无人敢言。 有牢骚太盛者出言抱怨,旁人也急忙小声规劝:“刘书同的血还在聚义厅中的地面上没有干呢,你是要步他的后尘吗?” 闻言,再无人敢发牢骚。 杨文瑞虽知兵士辛苦,但也毫不怜悯,只是一味驱赶呵斥,稍有缓行懈怠者便用马鞭抽打,众人更加不敢言,只好闷头前行。 好不容易到了对山峡谷,又辛苦攀上崖壁,搜检乱石滚木,以作伏击之用。 崖壁之上树木稀少,众兵士又卧在乱石荒草之中,蚊虫滋扰咬噬,头顶更有骄阳似火,身心愈加疲惫、神情多有不耐。 甚至有人躲入附近大树下遮阴避暑,军心士气更加低迷。 杨文瑞见此大怒,亲自挥舞马鞭抽打一通,又派一队亲兵担任督战队,对敢违抗军令散漫惫懒者一律军法处置。 众兵士慑于其威,讷讷不敢多言,但是心中却更是腹诽不已,努力问候杨文瑞历代祖宗。 在崖壁上埋伏半日后,终于见到一队官军骑兵进入峡谷。 杨文瑞精神一震,低声下令众兵士打起精神。 手持重金购买的单筒千里镜观察官军动静,却发现那队骑兵并未穿谷而行,反而在谷中来回往返。 旁边诸将不解,杨文瑞解惑道:“这肯定是用来探路的前锋人马,后面肯定还有官军主力,让你们的人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 诸将闻言心中都有些惊惧,己方一千余人,何以能与官军主力抗衡? 只杨文瑞一人兴奋不已,心中暗暗琢磨着若是能一举重创这支官军主力,不仅己方军心士气大振,而且还能补充一批盔甲器械,说不定能一鼓作气攻入长安城之中擒杀宋氏兄弟,然后迅速控制皇宫,趁机推雍王上位。 大事可期! 奈何他这种狂热神色看在手下诸将眼中却更是忧心不已。 自古一来,谋朝篡逆之辈多半难得善果。 不说朝廷在外的数十万大军,就是镇守京城的数万御林军也不是他们这千余人能够抗衡的。 奈何众人此时骑虎难下,又慑于刘书同之死,根本无人敢出言劝阻,只能默然无语,心中各自盘算。 杨文瑞此时根本无暇顾忌手下诸将的心思,注意力都在千里镜之中的官军骑兵身上。 这对骑兵往返穿梭峡谷数次,性质古怪,让他也有些迷惑不解起来。 但是最终还是坚持之前的判断,下令众兵士继续耐心潜伏,等待官军主力进入谷中之后再发动致命一击。 只见那队骑兵再一次退出峡谷之后,片刻后峡谷口远远的传来人喊马嘶之声。 杨文瑞心中一喜,用千里镜仔细看去,却见峡谷口外大队官兵正在止步休整。 粗略估计一番约莫有近万人之多。 对于官军兵力如此之多,杨文瑞心中先是一惊,但是随即又更加振奋。 因为他看见了这支官军打的旗帜正是羽林左卫的黑豹旗。 而且最前面的一面大旗上还写着一个大大的“李”字。 他从雍王府长史朱恒送来的信上已经得知当日救了宋牧,坏了自己大事的正是羽林左卫新任的中郎将李旭。 从那是他就已经恨上了李旭,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以解心头之恨。 因为恨李旭,连带着整个羽林左卫都列入了他的必要铲除名单之中。 没想到自己今日设伏,竟然等来的猎物就是他这几天日思夜想的仇敌,这让他又惊又喜,心中大呼老天开眼,给了自己报仇的机会。 仇人见面,分外见红。 李旭既然亲自领兵前来要剿杀自己,那自己更加不可能放过他了。 杨文瑞心中杀意澎湃,面上却是一片平静,继续观察着官军的动静。 只见片刻后峡谷之中进来了一支十几人的官军骑兵小队,一路缓行向着峡谷深处前行。 马上的骑士们一边策马缓行,一边向着峡谷两侧的崖壁上方打量。 杨文瑞急忙命令众军士收声匿形,免得被官军发现端倪,致使功败垂成。 “李将军可是有什么发现?” 郑耀先跟在李旭身旁,一边四处张望,一边随口问道。 李旭同样四处张望,随口答道:“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 进入峡谷这段路的确很正常,他的系统小地图之中没有任何的反馈。 仅有的一些偶尔移动的灰色小圆点只是一些山中野兽罢了。 但是李旭丝毫没有放松警戒,继续跟在张龙后面向峡谷深处缓行。 张龙按照李旭的吩咐,也不回头看他,只是自顾自的继续打量着两侧的崖壁。 这种峡谷最适合埋伏,带兵之人都不会掉以轻心的。 又往前行了约莫数百步,李旭忽然神情一动,好似无意的向着崖壁上的某个方向看了一眼。 一道光芒在崖壁上一闪而过。 系统小地图上此时显示峡谷两侧的崖壁上排列着密密麻麻许多红色小圆点,且一动不动。 杨文瑞这厮果然在此处设伏等我入瓮! 好像这厮手上还有望远镜这种稀罕玩意,东西还挺齐全啊。 若是这厮手中有一杆狙击步枪,那自己岂不是来送人头了? 思维瞬间发散了一下又重新拉了回来,李旭神情恢复平静,不动声色的继续策马往前行去。 一旁的郑耀先却捕捉到了李旭刚才一瞬间的表情变化,心中也是一动。 难道这位发现了什么端倪? 可是郑耀先自己睁大眼睛向李旭刚才看的方向看去,看的眼睛发酸却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李旭一行又往前行了两百余步,这才折返。 杨文瑞看到下面的那一队官军骑兵退出峡谷,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方才其中有个小兵向着自己的方向看了一眼,他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总觉得那个容颜俊秀不凡的小兵好像对着自己这边笑了一下。 难道是他发现了什么? 绝不可能,那么远的距离,自己凭这千里镜才能看清,一个小小官兵能发现什么。 杨文瑞很快就将脑中的这一道不合时宜的思绪给压了下去,继续观察着谷口官兵的动向。 谷口之中,李旭特意将手下诸将召集到了一个隐蔽的角落之处,下令道:“不出我的所料,叛军的确在崖壁之上设伏等待我军入毂。” 众将大吃一惊,郑耀先更是一脸惊诧。 有心想问,但是却也知道此时不宜多言。 这位李中郎将似乎对危险有着极为敏锐的感知,上次救宋相一事已经证明了此事。 李旭一脸笃定道:“我的判断绝不会错。你们下去之后继续让将士们休息,等到太阳偏西之时再等待本将命令。栾立成、乌挺嘉你二人做好准备,多准备绳索等攀援之物。待到大军主力出动入谷之时,你二人率本部人马从峡谷两侧攀援潜伏至叛军身后。待听到鸣镝之声便立刻攻击。遇到杨文瑞尽量抓活的。” 众人神情一振,纷纷沉声领命。 待到众将都各自下去准备之后,郑耀先这才不解问道:“既然将军笃定叛军在崖壁上设伏,为何不此时攻击,反而要等到日头偏西之后才行?” 李旭一笑道:“很简单啊,我只是想让那些反贼多晒一会太阳而已。” 郑耀先:“……”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我等你们太久了! 杨文瑞本以为官军再次查探之后,大队人马很快就会进入山谷。 他已经下令让手下全部打起精神,准备等待官军进入时发起猛烈攻击。 同时杨文瑞也给麾下兵士们画了一通大饼,一番封官许愿承诺之后,叛军低迷的士气略微回升了一些。 可是左等右等,官军主力就是不动弹,反而一个个的解开衣裳在阴凉处歇息起来,甚至杨文瑞还在千里镜之中看到有人袒胸露怀的酣睡起来,气的他低声咒骂起了。 “这等乳臭未干的小子到底知不知兵啊,难道不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吗?石文宝那个蠢货到底是怎样败给了这样无能的家伙的?” 杨文瑞卧在茂密的荒草之中,穿着厚厚的甲胄,既要忍受蚊虫的叮咬,还要忍受头顶艳阳的炙烤,身上都被汗给湿透了。 心情更加烦躁,一边咒骂李旭,同时也把上次事败身死的部将石文宝拉出来鞭尸。 叛军兵将本就不多的士气在酷暑的炙烤之下迅速的被蒸发,可是官军那边却依然按兵不动。 许多叛军士兵忍不住的偷偷将盔甲解开,撩起衣襟扇风给自己降温。 甚至一些潜伏的距离杨文瑞比较远的士兵趁着上司不注意躲到了更远处的大树下去乘凉,盔甲松散,兵器都扔在了一边。 将领们的表现也没好到哪里去,都在偷偷的开小差,想方设法的偷懒乘凉。 这期间,一队官军进了山谷,但是却没有行出多远又停了下来。 杨文瑞甚至听到了官军将领的呵斥声,那些进来的官军又在将领的骂骂咧咧之中撤了回去。 如此来往数次,杨文瑞都快疯了,差点忍不住想从荒草里跳出来大骂羽林左卫就是一群怂包软蛋。 杨文瑞如此,麾下的叛军兵士更是不堪。 一开始听到官军进来了,大家还有些紧张忙乱,急忙整理盔甲,寻找兵器,准备攻击。 可是来来回回几次之后,就没人当回事了。 该扇风的扇风,该偷懒的偷懒,就连负责守护后路的那些士兵也都躲到了树荫下面去。 杨文瑞回头看到这一幕,气的想杀人,但是却也知道不能逼得太狠。 这些士兵已经士气低落到了一个很可怕的地步,如果再施压的话,恐怕不等官军进来,自己这边就先哗变了。 不过有一个人却引起了杨文瑞的注意。 那就是被杨文瑞逼着杀了同乡好友的刘浩源和他带的那一百多人,虽然同样热的汗流浃背,神情狼狈,但是却依然保持着甲胄整齐,兵器在手的临战状态。 想起之前刘浩源杀刘书同时候的果断狠辣,再看他此时与众不同的表现,杨文瑞心中对于刘浩源生出一股欣赏之意。 让人将刘浩源唤了过来。 待刘浩源伏低身子过来之后,杨文瑞看着他问道:“众将都难以忍受烈阳炙烤,蚊虫叮咬,兵士也都疲惫不堪,神情萎靡,你的部下为何却依然能够保持临战状态?” 刘浩源沉声答道:“战场之中,凶险随时可能到来。此时懈怠惫懒,无异于将自己的脖子放到敌人的刀锋之下。若连这点酷热都忍受不了,何谈大事可期?” 杨文瑞闻言对刘浩源更加欣赏,道:“你是个可塑之才,以前倒是我忽视了你。日后你就是我的副将,等到雍王殿下即位之后,我至少保你一个侯爵。” 在杨文瑞看来,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同乡报仇这种事是极其可笑而没有价值的。 他能感觉的出来,刘浩源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对于有野心的人来说,利益才是他做选择的最重要的筹码。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些许的个人恩怨根本算不了什么。 别说只是杀了他一个叛变的同乡,自古以来认贼作父的事情都是数不胜数。 所以杨文瑞并不担心养虎为患。 果然,刘浩源闻言露出感激之情:“末将多谢郡马爷栽培,誓死追随郡马爷。” 杨文瑞又是一番勉励,还让刘浩源把他的人都带过来跟在自己身边,充足中军。 也是有抬举之意。 一番操作后,刘浩源果然感激不尽,严令麾下兵士一定要紧紧跟随郡马爷。 杨文瑞见状甚至还为自己的驭下之术有些自得。 …… 叛军这边焦躁等待的时候,李旭也并没有闲着,一方面派出赵虎生带着一队人马进进出出谷口,疲惫叛军,同时吸引叛军的注意力。 另一方面,已经备好各种攀爬之物的栾立成和乌挺嘉两部人马已经整装待发。 李旭正对两人面授机宜道:“据我观察,叛军只在峡谷东侧的崖壁上设伏,因此你二人率各率本部人马一前一后互为依靠。栾立成部在前突袭,乌挺嘉部在后用弓箭射住阵脚进行掩护。约莫一个时辰后我会让大军进谷,届时你二人应该已经潜伏到了叛军身后,听到鸣镝之声后便立刻开始攻击。此战过后,你二人当为首功,我会让杜将军为你二人请功的。” 栾立成和乌挺嘉闻言面露感激之色,沉声领命,保证绝对会顺利完成任务的。 看到二人率领本部人马从峡谷入口旁边的山坡攀援而上,逐渐消失于密林之中后,李旭也找了一处背影的巨石躺在上面假寐起来。 夏日昼长,待到李旭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日头已经西斜。 按照二十四小时计时法,大概相当于下午五点左右了。 此时温度已经没有正午那般炎热了,甚至还能感觉到一股从峡谷深处吹来的凉风,让人精神一振,分外清爽。 李旭整理一下盔甲,下令全军开拔,准备进入山谷。 呜呜呜的牛角号顿时响彻山谷,羽林左卫的黑豹大旗和“李”字大旗迎风招展。 官军这般浩荡的架势很快就引起了峡谷东侧崖壁上叛军的注意,杨文瑞神情一振,甚至有种喜极而泣的感觉。 你们终于肯进谷了吗? 我等你们太久了! 杨文瑞从来没有如今天这样盼着见到官军。 “兄弟们,打起精神来!成败在此一举,今日不惜此身,来日才能封侯赐爵,封妻荫子!” 周围的叛军士兵也是参差不齐的低声回应着。 刘浩源握着手中的长刀,面上虽然表现的同样激动,但是看着杨文瑞的身影却闪过一丝嘲讽。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被俘 李旭带着大军缓缓进入山谷,速度不疾不徐。 他计算着叛军的位置和己方之间的距离,确保既能够吸引叛军的注意力,为栾立成和乌挺嘉的反伏击提供掩护,又要确保不会进入叛军的射程之内。 杨文瑞在千里镜里看到官军不断深入峡谷,并没有如同之前那样进而复返,握着长刀的手甚至都在微微颤抖着。 快点啊!快点啊! 他在心里悄声催促着,对李旭自然又是一番咒骂嘲讽,暗道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带兵实在太过拖沓,根本不配统领羽林左卫。 宋牧看上他简直就是饥不择食瞎了眼了。 “既然你要提拔这种毛头小子统军,那就要承担你识人不明擅权自专的后果。” 杨文瑞暗暗不屑,想着今日若是能趁此机会除掉李旭,那宋氏一定会元气大伤的。 不过他忽然眼皮子一挑,急忙拿起千里镜重新观察了起来。 因为官军眼看着马上就进入了自己伏击圈了,可是却忽然又停了下来。 而且还在将领的一声声命令下开始列阵,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难道是官军发现了什么? 杨文瑞的心忽然揪了起来,继续紧张的用千里镜看着官军的动静。 忽然官军阵中一声尖锐的声音破空而起,原来是一支鸣镝忽然升上长空。 鸣镝的作用杨文瑞自然是知道的。 看到鸣镝忽然升空,他心中没来由的一惊,难道官军还有其他自己不知道的布置吗? 不等他多想,便听见身后不远处传来了几声惨叫以及震天的喊杀声。 急忙回头一看,却见不远处一员身穿御林军红色战袍黑色盔甲的巨型大汉手持一柄巨斧正一斧头将自己麾下一名士兵从右肩斜斜往下斩成了两半。 而且这名巨汉身后还跟着数百名身着御林军甲胄的士兵,正挥舞着各式重型兵器掩杀过来。 而且从这些人的身后还不时的飞来一蓬蓬箭矢,将己方那些刚回过头还不明所以的士兵射翻在地。 这一幕幕让杨文瑞瞬间如同一统冰水兜头浇下,大热天的整个人不由的打了个寒蝉,瞬间凉彻心扉。 一瞬间他全都明白了。 官军今天所有的反常举动都是为了这一刻,并不是如同自己以为的官军懒散,李旭无能。 原来真正的无能之辈竟然是我自己! “兄弟们,中了官军奸计!快撤!” 杨文瑞站起身,提着刀大喊了一句,刚想迈步前冲,忽然脑后一痛,眼前一黑,整个人便晕了过去。 刘浩源倒提着刀背,接住后倒的杨文瑞,吩咐手下两名心腹将杨文瑞绑了起来。 同时,亲自带着人向杨文瑞的几十名亲兵扑了过去。 叛军在荒草之中趴了一天,又被毒日头晒得无精打采,士气早就低落无比。 此时又遭到了来自身后的突然袭击,官军又凶悍无比,刚一接触就溃不成军,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场面。 前面栾立成带着人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割草,后面乌挺嘉带的后羿营又是远程精准打击,叛军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一些意志稍微坚定一点的叛军想要回头找主将杨文瑞的时候却发现杨文瑞已经不知去向,而刚被杨文瑞提拔为副将的刘浩源竟然带着人在砍杀杨文瑞的亲兵。 “郡马爷已死!刘浩源也投靠了朝廷,兄弟们快跑啊!” 有叛军发一声喊,便丢下武器疯狂向着远处的密林奋力逃窜。 有人带头,更多的人也就跟随一起逃跑。 突袭战很快就变成了一场追歼战。 乌挺嘉带着人去追杀叛军溃兵,栾立成则带着本部人马继续剿杀留在原地的叛军残余。 李旭事先有令,器械投降者免死,不可随意斩杀。 栾立成忠实的执行了李旭的命令,最后光是俘虏的叛军就有五六百人之多。 “这是叛贼杨文瑞,被我所擒。别无所求,只求将军免我等一死!” 刘浩源扔下武器,带着同样扔掉武器的百余名部下抬着昏死过去的杨文瑞来到栾立成身前下跪请求道。 栾立成看了一眼刘浩源,心道这倒是个心狠手辣识时务的。 心中虽然有些鄙夷其人卖主求活的举动,但是也没多说什么,而是让人先把刘浩源一众先绑了,同时让人押着杨文瑞下山去给李旭报信。 李旭听说战斗基本结束,而且还俘虏了叛军首领杨文瑞,也是大喜。 更妙的是听说还是杨文瑞刚刚提拔的副将亲自袭击俘虏了杨文瑞。 “这位郡马爷看起来人缘不太好啊,就这点水平还敢谋反,真是不知道谁给他的勇气和自信。” 李旭吐槽了一句,便让人把郑耀先叫过来认人。 郑耀先听说战斗结束了,而且还俘虏了杨文瑞,心中有些茫然,还有些愕然。 这就打完了?大军在谷口睡了半天,然后在谷中溜达了一会就完事了? 直到他看到了刚刚苏醒过来正红着眼睛破口大骂的杨文瑞时才相信这是真的。 “郑大统领,你可要瞧清楚了。这位真是那位据说文采风流的郡马爷杨文瑞?看这满嘴喷粪一点素质都没有的样子,我感觉可能是个冒牌货。不如我直接一刀砍了,咱们再找真的。” 李旭瞧着杨文瑞一副失败者气急败坏的嘴脸故意说道。 杨文瑞闻言脸色一白,红着眼睛死死瞪着李旭,但是嘴巴却紧紧闭着不敢再多骂一句。 他真没想到自己今天这一场精心设计的伏击最后会变成这样,而且自己还被刚刚提拔的副将背叛出卖,乃至落到仇人手中,真是又气又恨又无比沮丧。 心中一下子生出一股不如一死了之的冲动来。 李旭瞧了一眼杨文瑞,冷笑一声道:“既然有勇气造反,就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你肯定是死定了,但是如果你配合的话,那么清河郡主和你的那一双儿女倒也还有一分生机。” 杨文瑞闻言双眼圆睁,直勾勾的盯着李旭瞪了半天,最终才颓然无力的垂下头去。 “若你真能活我妻儿,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特务头子的狗鼻子真灵 , 杨文瑞兵败被俘,李旭已经没有兴趣继续下去了。 清剿叛军山寨的事情交给了赵虎生。 有弃暗投明的刘浩源带路,山寨里也只剩下一些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小喽啰,根本不具备什么危险。 李旭押着杨文瑞班师回营。 郑耀先一路上对李旭的态度变得更加感恩戴德。 “李将军,我欠您天大的恩情。若不是你连续两次挫败了叛军的伏击,事情将不堪设想。这份恩情在下永不敢忘。“ 李旭明白郑耀先的意思。 一旦真的让雍王党搞出乱子来,郑耀先作为黑冰台的统领,要追责的话必然是首当其冲。 抄家下狱都是轻的。 那些文官本就对黑冰台这种特务组织的存在耿耿于怀,肯定会抓住机会落井下山。 严惩郑耀先都是轻的,甚至会公开施压朝廷要求撤除黑冰台。 撤除自然是不会撤除的,但是却会因为这件事极大的约束黑冰台的权力,打压他们的地位。 郑耀先届时恐怕是难逃一死,甚至都有可能被打上跟雍王一党勾结的罪名。 继而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连带着宋氏在朝堂上的影响力也会被削弱许多,秦国朝堂的格局也会随之发生很大的变化。 这种天大的干系是一个个小小的郑耀先无法承担的。 李旭微微一笑道:“郑大统领不用客气,你我都是为宋相看办事,守望互助也是应有之义。日后说不得我也有倚重你的时候,届时还望不要推却才好。” “李将军若有差遣,郑某必然效力。” 郑耀先的表态看起来很真诚,但是李旭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天下熙熙皆为利往,所谓忠诚无非是筹码足够后的副产品而已。 当然,他也相信的确会有那种重情重义一诺千金的人物,但是却不会天真到把那种当做常态。 不能因为见过一两个坏人就觉得天下人人皆是坏人,同样不能因为见过一两个好人就认为天下没有坏人。 这世上的大多数人都是游走在利益和良心之间来回徘徊的普通人,在不损害己方利益的前提下讲讲诚信做作善事还是可以的。 这才是常态,也才符合天道。 李旭做出一副随口打听的模样道:“黑冰台之所以能忽略了雍王叛乱一事,显然是被魏国和延安府的叛乱给吸引了精力。如今不知道这两处的情势如何了?” 郑耀先闻言有一丝迟疑,因为李旭问的这些事情都是属于机密。 但是一想到宋牧如今对李旭的看重,说不定下一步也会让李旭参与到其中,所以很快就开口答道:“我军与魏军那边对峙数月,虽然魏军状态目前看似平稳,但是根据可靠消息,魏军似乎有撤军之意。似乎是因为魏国内部出现了一些变故,影响到了边关魏军。” 李旭心想估计这个变故就是高胡子的覆灭带来的一系列的影响。 魏国本来希望能扶持高胡子给秦国造成内乱从而达到分散秦军,好坐收渔人之利的目的。 可是如今他们的扶持对象已经没了,而且延安府的局势在谭纶的封锁之下外人也是根本无法得真相。 魏国虽然国力雄厚,但是几十万大军对峙数月,每日消耗的钱粮也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而且一旦跟秦国的对峙一直没有结果的话,其他周边各国肯定也会蠢蠢欲动的。 所以魏国撤军就是必然的。 只是撤军也不能随便撤,毕竟秦军还有二十万人马对面看着,一旦意图太过明显,被秦军跟在屁股后面趁机偷袭一波就麻烦了。 所以就算魏国撤军,也极有可能会在撤军之前搞一波大动作,比如说对两关发动一次猛攻,这样既能震慑秦军不敢趁着魏军撤军时搞事,也能给魏国国内一个交代。 毕竟几十万大军带出去一场大仗都没打,实在说不过去。 李旭忽然问道:“那你估计魏军什么时候会撤军?” 郑耀先道:“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就会撤军。” 这么快吗? 看来是黑冰台得到了什么重要的情报才会有这样的判断。 “是魏国内部出现问题了?”李旭问道。 郑耀先看了看周围,低声道:“据我们在魏国的眼线回禀,魏国皇帝忽然病重。” 李旭一下子明白魏国人为什么会这么着急了。 皇帝病重,如果没有大军压阵的话,极有可能会造成政局动荡。 不过李旭想的却是不能让魏国人这么轻易的撤走,必须要赶在魏国人撤军之前给他们重重一击。 这是他和谭纶早就商量好的大略,利用魏国人的血来震慑秦国内部那些不稳定的因素,提升自己的威望,巩固自己的对于秦国的影响力。 本来还想按部就班的,现在看来必须加速进度了。 按照日子算来,林如海的五万大军应该也快延安城下了。 就算林如海保守谨慎一些,也差不多就在这几天了。 不过双方的确还没有接战,因为如果接战的话,系统这边就会发出提示警报。 而且还会有经验值入账。 李旭想到这些,又转头看向郑耀先问道:“听说上次击败林逸三万大军的也是魏国人,是真的吗?” 他想看看黑冰台对于延安府的事情到底掌握了多少有效信息。 郑耀先低声道:“虽然之前的消息说是魏国派出的一支秘密精兵,但是从各种迹象来看不太像。魏国虽然国力比我大秦雄厚一些,但是却也没有超过太多。林逸虽然自傲,但是却并不是无能之辈。在我秦国的国土上只用一支偏师就能全歼我三万精锐,这种事情实在太匪夷所思。” “只是我手下派去延安府的好几拨探子都失去了联系,对那边具体的情势实在很难确定。不过有些迹象表明,赵国人也有可能参与其中,甚至有可能是赵魏两国联合针对我大秦的一场阴谋。” “能确定吗?”李旭问道。 郑耀先摇摇头道:“目前还没有确凿的消息,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不太可能是赵人,反而更像是一个突然崛起的本土势力在背后兴风作浪。至于高胡子也罢,魏国人也罢,更像是这个势力用来混淆视听的。” 李旭闻言露出了一丝惊诧,心中对郑耀先忽然有了一些佩服。 到底是大特务头子,这鼻子确实比一般人要灵啊!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老鼠放进米缸里 , “本土势力?什么样的本土势力能够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在各级官府的眼皮子底下偷偷摸摸的搞出这么大动静来?甚至都能隐瞒过你们黑冰台的眼睛?” 李旭一脸惊诧的表示不信。 郑耀先苦笑一声道:“黑冰台其实这些年日子也不好过,自从三年前陛下即位之后,那些文官逼着宋相极力削弱黑冰台。虽然宋相努力维持,但是我们的人手还有银子都比以前少了很多。若非如此,也不会被雍王在眼皮子底下谋反都没有察觉了。” 虽然这话有甩锅的意味,但是李旭也明白他的意思。 削减黑冰台的人手和经费,恐怕也是宋牧这个首辅为了掌权跟文官集团利益交换的一部分。 政治的本质不就是利益交换嘛。 李旭这个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对黑冰台有些高看了,潜意识里好像是受以前那些关于锦衣卫的影视剧所影响,想当然的认为这种特务足够无孔不入,啥事都知道。 现在想来真是自己想当然了,再厉害的情报组织,也得需要人手和银子。 没有这些,同样成不了事的。 李旭忽然道:“若是有朝一日,给你足够的银钱足够的人手,以及足够的权限,你的黑冰台能做到什么程度?” 郑耀先一愣,对于李旭这个问题微微有些意外,但是想了一下之后还是很自信的道:“若是真的有这样的条件,我能保证各国皇宫乃至权臣的府邸之中都有我们的眼线。各国发生的大事,半个月之内必然能够传到长安城。不过也只能是想想而已,能维持如今的现状已经很不容易了。” 李旭点点头不再多说。 郑耀先也没有往心里去,只当是两人之间的随口闲聊。 …… 天黑之前,李旭带着主力回到了营地。 而郑耀先则押着杨文瑞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俘虏在一队羽林左卫士兵的护送下秘密返回了长安城。 第二天一早,宋牧的亲卫统领宋小宝赶到了羽林左卫大营,奉宋牧的命令请李旭进城。 李旭也不意外,知道抓到杨文瑞自己肯定要去见宋牧一趟的。 跟杜峰打了个招呼,又给手下诸将做了一番交代,吩咐全军今日休沐一日,厨房加餐犒劳大军。 全军欢呼不已,齐呼中郎将英明,听得杜峰心里酸酸的。 李旭换了一身便服,带着几十名亲卫跟着宋小宝轻骑进了长安城,很快就来动了宋府门前。 刚转入朱雀大街的时候,李旭就明显感觉到朱雀大街上气氛森严,来回巡逻走动的士兵增加了数倍。 尤其雍王府门前更是被兵马重重包围,甚至还包括其他几家府邸门前也守着重兵。 宋小宝出示了腰牌后一路顺利通行,看着李旭好奇打量周围的目光,低声解释道:“那几家都是昨夜杨文瑞交代出来的,尤其是那一家,更是其中最大的一条鱼。” 李旭循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那一家宅邸的门匾上写着“张府”二字。 “这是谁家?” “内阁次辅张文正。” 好家伙,没想到连堂堂次辅都给牵连进去了! 不过,难道真的不是宋牧借机清除异己吗? 李旭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不过却并不在意。 甭管是首辅还是次辅,哪怕是皇帝,只要手上没有兵权,就啥也不是。 进了宋府之后,宋牧已经在书房等着李旭。 看到宋牧虽然神采奕奕,但是却明显有一层黑眼圈,显然昨夜一夜没睡。 出了这么大事情,要是能睡着才是奇怪了。 看到李旭进来,宋牧大笑着起身过来迎接:“老夫的福将来了啊,快来快来!” “宋伯伯这是一夜没睡啊?” 李旭也不客气,拱手行礼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抓起手边的一杯茶就仰头咣咣咣灌了下去。 一杯凉茶下肚,身上的暑气消散了许多。 看到李旭风尘仆仆的样子,宋牧也不急着说正事,笑呵呵的让丫鬟赶紧送上酸梅汤和绿豆糕等解暑之物,又吩咐厨房准备午膳。 等到李旭吃了七八块绿豆糕,喝了四五碗酸梅汤脸上露出了惬意的神情后才笑着说道: “旭哥儿,你真是个有本事的,老夫调你来京城简直是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了。” “宋伯伯说得对,我也这么认为。”李旭笑道。 宋牧一愣,指着李旭哈哈大笑起来。 等他笑罢,李旭这才继续问道:“杨文瑞应该交代出了不少大鱼吧?” 宋牧点点头,脸色变得严肃起来:“杨文瑞虽然丧心病狂狼子野心,但是因为顾忌妻儿性命,所以倒也配合。按照他交代出来的名单,无论是京城还是地方,朝堂还是军中都有他们笼络的人。黑冰台连夜梳理这份名单,发现这上面的人基本上都有嫌疑,并非是他胡乱攀诬的。那份名单看到真是触目惊心啊!” “拿到那份名单后,老夫昨夜连夜入宫,太后和陛下震怒,下旨将雍王已经圈禁起来,相关人等已经全部被拿入了黑冰台的诏狱。军中跟雍王勾连的那些人也都被连夜控制,地方上的一些逆党黑冰台也连夜派了人手前去抓捕了。” “真是没想到雍王这样一个闲王竟然能暗中勾连这么多人,若非你抓住了杨文瑞,老夫是如何也不敢信的。” “归根到底,若不是你连续挫败了杨文瑞的图谋,形势真的不堪设想。今日找你过来,一来是这几日京城局势动荡,必然会有浑水摸鱼之辈,所以希望你能带领羽林左卫接管京城城防,震慑宵小。二来是太后和陛下想要在宫中宴请你,以酬谢你的功劳。” 宋牧说完就含笑看着李旭。 李旭也有些意外,没想到宋牧这就要把长安城的防卫交到自己手上了? 这算什么?老鼠放进米缸里吗? 另外,太后要宴请我? 去宫里吃饭是不是还要学习一些烦人的礼仪吗? 话说宋太后好像就是郁瑜的亲姑姑,侄女都长这么好看了,不知道那位风韵太后是不是跟自己侄女长得也挺像?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真心喂了狗! 对于太后设宴这件事,李旭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期待,只是出于老色批的惯性而思维发散了一些而已。 点头表示知道了,并且请宋牧替自己谢过太后和皇帝。 “不过这件事也不着急,这几天是非常时期,等到事情平静下来之后再进宫也不迟。之所以让你带兵接管城防,一来原本的城防卫尉是林如海一手提拔的旧部,二来这次杨文瑞交代的人里就牵扯到了城防卫。” “城防卫里面虽然大多数人肯定跟雍王谋反一事没有牵连,但是却还是要上上下下全部梳理一遍才行。明天你就带人过来接管城防,大营那边让杜峰带一些人留守就行,主力你都要带过来。” “陛下给你赐的宅子已经打扫完毕了,一应日常用品都有。这几天小鱼儿跟令妹带着一群姑娘都在忙着布置那边。那丫头什么都要精挑细选,用心的程度比布置自己闺房都要仔细。” “宫里知道你刚来京城,好多东西都来不及置办,所以直接从内库赐了许多物件给你。太后说了,若是还缺什么,尽管列个单子,让牧笛给你派人送过来。哦,牧笛是太后慈宁宫的总管,是太后身边最得用的人。” “另外,吃了各种应用物件之外,宫里还赐了二十名宫女和二十名内侍过来在你府上听用。当然。用在何处,你自己做主。你在京城的产业也不少嘛,若是这些人用不习惯,你就放到你那些店铺里去当个跑腿的也行。” 宋牧絮絮叨叨的说着,明显情绪有些兴奋。 他平日里最是不耐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但是今日却好像表功一样一桩桩一件件的说给李旭听。 知道看见李旭古怪的表情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今天好像是有点不对劲。 老脸一红,自嘲道:“今天的确是有些失态的。一来是因为你高兴。你跟小鱼儿的事情,有些人看着觉得是你的福气造化,但是在老夫看来,这是我们宋氏的造化。你不仅是个福将,而且本身也是个有大造化大气运的人,这一点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是老夫却是坚信的。” “二来,雍王谋反一案虽然会让朝堂有一番动荡,甚至可能还会影响到边军。但是从长远看,这件事提前暴露出来却是一件大好事。让那些叛党都暴露出来,朝堂会空出许多位置来,对于日后的布局就会从容许多。而且通过这件事后,陛下会对宋氏更加倚重。你的名声也会因此打响。“ “按照道理,你平定雍王叛乱一事居功至伟,就算是封个侯爵也不为过。不过你毕竟刚刚上任羽林左卫中郎将,时日太短,若是封侯的话恐怕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非议。等到进城这边局势平息之后,老夫希望你能去助你二叔一臂之力。” 二叔就是宋成,也就是郁瑜的亲爹,如今带着二十万秦军在函谷关以及潼关与魏军对峙。 李旭道:“宋伯伯是准备在魏军撤退之前跟魏军决战一场吗?可是延安府的情势还不明了,如果贸然跟魏军决战,恐怕会生出许多变数来。” 对于李旭知道魏军准备撤退一事宋牧并不意外,因为昨日郑耀先已经跟他汇报过了。 郑耀先无论对李旭多么感激,本职工作是不能忘的。 宋牧摇头道:“只是摆出决战的架势而已,意在逼迫魏军尽早撤军。延安府的情势的确让人忧心,甚至目前连林逸三万大军败在谁手上都不清楚。跟魏国人打了这么多年,其实早都习惯了。双方不能说知根知底,那也是互相明白对方的深浅。只有这种云山雾罩让人看不清楚真面目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李旭表面严肃,心中却想若是宋牧知道林逸全军覆没的幕后黑手就在自己眼前坐着,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是目瞪口呆不敢置信,还是大喊一声,摔杯为号召唤五百刀斧手将自己剁成肉酱? 宋牧没有主意到他的走神,继续道:“若是林如海这次出征胜了还好,就怕他也是重蹈其子的覆辙,让延安府的局势更加糜烂。到时候若是林如海败了,我会建议陛下让杜峰挂帅出征,以你为副将再度平叛。” “虽然目前我们对于延安府的情报收集还是太少,但是以后肯定会越来越清晰的。等你出征的时候朝廷也不会对叛军一无所知了。” “等你平叛结束后,有了前后这几次的军功,封你为侯就顺利成章了。等你封了侯,就给你和小鱼儿成亲。到时候双喜临门,岂不是好事成双?” “等你和小鱼儿成亲之后,陛下就会将御林军整个的交到你手上,那时候京城内外的防务就全盘有你主持了,我就真正放下心了。” 听着宋牧将自己的前程安排的明明白白,李旭忽然有种很荒谬的感觉。 想起了前世的时候有个前女友,自己巴巴的跟她说了一堆关于未来的规划,先谈几年恋爱,攒上一些钱,然后结婚。 婚前在哪里买房子,到时候再买个多少万的家用轿车,然后婚后再过几年要孩子,如果是男孩叫什么,女孩又叫什么。 以后有了孩子,要对孩子进行快乐教育,不要给他那么大的压力…… 每年一家人出去旅游一次,先游国内,再去国外,新马泰没意思,印度太垃圾,去欧洲还可以…… 自己当时说的两眼放光,满脸憧憬,结果发现对方一脸淡定,甚至还有些想笑。 当自己发现不对,问她怎么了的时候,人家就丢下一句: “对不起,咱俩分手吧,我喜欢上了别人。” 淦! 虽然活了两辈子了,但是一想起来当时的场景李旭还有种一腔真心喂了狗的难受。 再看看眼前的宋牧,恍然有种像极了当时的自己的样子。 李旭的表情也因此变得古怪起来。 怎么忽然有种变成负心渣男的错觉呢? 是我不对劲还是眼前的这位大叔不对劲?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旭哥儿,你在想什么?是有什么想法吗?” 宋牧终于从自嗨之中回过神来,发现了李旭的不对劲,蹙着眉头问道。 “没有,我只是觉得世事无常,变数太多,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想的太多反而不好。还是先把眼前的事情料理清楚,再做其他打算。” 李旭收敛了古怪的笑容,微笑着回答道。 “好一个计划不如变化,你比老夫想象的要更沉稳啊。倒是老夫一把年纪了还有些不够沉着啊。果然是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宋牧看李旭对自己的前途规划并没有表现出预期的欣喜,反而这般沉稳,不怒反喜,对他更加欣赏。 这样不骄不躁的年轻人才是真的值得培养的。 看着宋牧欣慰的表情,李旭忽然心中一动,道:“宋伯伯,我有个问题兴许有些唐突孟浪,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宋牧笑道:“这屋子里就你我二人,没有什么不当讲的。你但讲无妨,出自你口,入的我耳,再无第三人知道。” 李旭点点头,道:“我想请问,若是有一朝一日,强敌兵临长安城下,以全城百姓性命为筹码要挟宋伯伯你开城投降。而且答应你若是投降就可保宋氏满门富贵。若是不降,那破城之后宋氏将会和秦国宗室一起灭亡,宋伯伯你会怎么选?” 这几个月一来,李旭跟刘健和宋昱乃至宋牧这些宋氏的核心骨干接触以来,虽然没有明确的谈论过这些问题,但是却也能多多少少感觉到宋氏并不是那种一心忠于皇权的门阀家族。 所谓家国天下,对于门阀大族来说,家的利益始终是第一位的。 虽然道理李旭都明白,但是还是想要亲自确认一下。 或者说通过询问来试探宋牧的一些真实想法。 虽然自己已经决定等到将来掌控了秦国之后让宋氏为自己所用,但是这个前提是宋氏要心甘情愿,而不是被迫的。 毕竟如果宋氏是终于秦国皇室的话,那么以后自己用起来也不会踏实的。 宋牧闻言,眼皮子陡然一跳,盯着李旭怔怔看了半天,并没有立刻回答。 李旭问完之后就一脸平静等着他的回答,倒是让宋牧看不出他问这个问题的初衷的是什么, 半晌,宋牧才缓缓道:“你为什么会突然有此一问?岂不知这种话若是传出去定会引来无数风波的。” 李旭微微一笑道:“宋伯伯就当是少年人的心血来潮吧。这天下分裂了快百年,迟早有一天会重新统一。这个问题虽然是假设,但是却未必不会发生。甚至可能发生的时间快到超过我们所有人的想象。既然迟早要面对,那么提前想一想也是一件好事啊。” 宋牧点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这天下迟早是一统的。只是战国时秦国能一扫**统一天下,为何这次统一天下的就不能是我们大秦呢?如果大秦能统一天下,那你说的那个问题自然就不会发生。” 宋牧没有正面回答,反而绕开了,反而给李旭提出了一个问题。 李旭察觉到其中有考察之意,摇摇头道:“宋伯伯,明人不说暗话。咱们秦国的家是你当的,你应该最清楚秦国有没有统一天下的能力和底蕴。不客气的说,一个小小的高胡子叛乱就将咱们秦国的虚弱暴露无遗。国内尚且不靖,谈何一统天下?而且此一时彼一时,战国时的秦国非今日之秦国,今日之秦国面临的局面也非当日之山东六国。” 李旭这话说的很不客气,但是宋牧却没有半点不悦,半晌后叹口气道:“老夫越来越欣赏你了,虽然年纪小,但是眼界视野却比许多活了大半辈子的人都要高明宽阔。 说句肺腑之言,这天下分裂了百年,各国之间战乱不断,无数士兵死于沙场,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人间犹如修罗地狱! 凡是心怀天下,心怀黎庶的有志之士,无一不盼着有明主出世,能够扫灭诸国,一统天下,使百姓不再受战乱之苦,让读书士子能够平安顺遂的游历天下,让商贾之辈能够毫无阻碍的通达四处,让百姓们不用再担心家园被毁,安安心心男耕女织,安居乐业。” 这些话听着冠冕堂皇,但是李旭却从宋牧语气中听到了真诚。 这应该是他的真心话,并非是为了糊弄自己。 宋牧又道:“老夫也是读书人,原本也是以圣人的教导为己任的:‘为生民立命!为往胜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可是自从入了宦海,进了官场,才发现要做到这三句话简直难如登天。光是朝堂上的勾心斗角,阴谋陷害,来自方方面面的阴风晦雨都让你疲于应付,最后只能想着自保二字。时至今日,虽然位极人臣,但是却依然感觉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就说这次雍王谋反,若非你力挽狂澜,老夫此时恐怕已经尸骨都深埋地下了,甚至还会落一个身首异处,背负万世骂名的下场。坐在这个位置上看着风光无限,但是却也成为了众矢之的。所以,如果真有雄主出世,能够一统天下,老夫个人的荣辱又算得了什么,一国一姓的荣光权势又算的了什么?真有那一日,别说首辅了,给老夫一个县令,只要真正能为百姓某些福祉,老夫也会甘之如饴的。” 李旭听明白了,也感受到了宋牧的苦衷和愿望。 就跟每个少年喜欢上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都会天真的以为那会是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但是在经历了许多之后才发现当初是自己想太多了。 爱情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当你朝不保夕,入不敷出,每个月掰着手指头算日子等着发工资,算着还完一堆账单后还能剩下多少钱给自己买一双一直想买的球鞋。 最后球鞋也没舍得买,因为还要给家里的父母寄钱。 爱情的甜蜜只是生活富足之后的衍生品而已。 宋牧也是,跟许多官员一样当初都是本着忠军爱民的宗旨踏入官场,怀着一腔热血想要造福于民,结果最后却陷入了官场上蝇营狗苟之中,当初的使命宗旨都喂了狗。 李旭看着宋牧,点点头。 他知道了他的答案。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我可是个正派人! ”宋伯伯,雍王会落一个什么下场?” 李旭换了一个话题问道。 “就算不死,也会被贬为庶人终身圈禁起来。至于杨文瑞,必死无疑。清河郡主和一双儿女应该会被接入宫中养起来。其他雍王手下的心腹都难逃一死。” 宋牧显然昨夜入宫跟太后商量过之后已经有了对雍王一党的处置安排。 李旭闻言也是有些唏嘘。 好好当你的富贵闲王不好吗? 非要造反,现在好了,直接无期徒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实力配不上野心的时候还是要学会知足常乐才好啊,总是惦记自己不该惦记的东西,那反噬起来就会加倍的猛烈。 不仅自己要遭殃,家人亲人友人甚至仆人下人都要跟着倒霉。 雍王自己也许不会死,但是却有不知道多少人会因为他而死。 “那些跟雍王勾连的官员将领呢?也都会被处死吗?” “视情节轻重而定吧。如今朝廷正值多事之秋,也不宜杀戮太过,否则会引起朝堂剧烈动荡的。陛下昨夜听闻此事后龙颜大怒,喊着让将这些人全部处死。老夫劝了陛下,尽量只诛除首恶,其余人可以改为流放充军或者贬官。不过这些犯官家眷按照规矩都是要充入教坊司的。” 教坊司是什么地方? 就是官办的妓院,里面的女子全都是由那些犯了事的官员妻女。 以前是养尊处优的官太太官小姐,但是一旦落入教坊司,就沦为了人尽可以蹂躏欺辱的可怜人。 宋牧说完,看着李旭若有所思的样子,好奇问道:“你是对这些犯官家眷有什么想法?” 话出口之后,李旭老脸一热,急忙摇头道:“宋伯伯想到哪里去了,我可是个正派人。” 正派人? 宋牧想起妻子跟自己说的那个小丫鬟的事情,悄悄撇了撇嘴。 看着宋牧一脸不信的表情,李旭急忙解释道:“宋伯伯也知道,我那些产业现在虽然铺子有了,可是人手却很不足。我从三水县带来的人手虽然不少,但是却都是些管事的,下面能够识文算数的伙计却不大够。我是琢磨着这些犯官家眷基本上都是读过书的,与其让她们在教坊司被人作践,还不如给她们安排一些活计,既能体现太后和陛下的皇恩浩荡,也能体现宋伯伯的仁慈宽容,顺便也能给小侄这边帮个忙,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宋牧本身也不是一个残酷狠毒的人,听了李旭的话想了想,颔首道:“你说的也有道理,这些犯官家眷其实也多有无辜,奈何朝廷自有法度,所以她们也只能一同入罪。既然你有这份仁心,想来太后和陛下也是赞成的。回头我给礼部那边打个招呼,你去挑人即可。一旦冲入教坊司,就算是官奴了。到时候她们的身契都给你,你自己看着处置就行。” 看着李旭笑着答应,宋牧又叮嘱了一句:“这些人虽然是犯官家眷,但是却也要注意分寸,不要引来不必要的风波。” 李旭听出来这话的意思,是怕自己对这些犯官家眷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来,心中大感委屈,正要给自己叫屈的时候,却看见宋牧摆摆手道:“好了,我就不留你了,小鱼儿这些天都没见你了,见天的跑到我府中来,说是看我,其实就是变着法的催问你什么时候回来,还埋怨我把你用的太狠了。你快回你的宅子去,好好陪陪小鱼儿。” 说着就开始挥手赶人了。 李旭跟一个老头子也没啥好聊的,拱了拱手也就离开了。 听着远去的脚步声,原本低头看着公文的宋牧忽然抬起头来望着李旭离去的方向,嘴里喃喃道:“你究竟会给老夫带来多少惊喜啊?” …… 李旭的新宅子也是在朱雀大街上,距离宋府也不算远,骑马缓行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 如果走路的话估计也就是二十多分钟。 宋府派了一名外管家亲自陪同李旭去新宅子,一路上还给李旭解释宅子的来历。 据说这宅子最早是秦国一位开国将军的宅邸,因功被皇帝给赐了宅子。 后来这位将军死了之后,其子继承了家业,但是因为稀里糊涂的牵扯到了一起大案之中,因此也被抄了家,这宅子就被朝廷给收回去了。 再后来又赐给了一位侯爷,但是这位侯爷因为牵扯到了当年的太子叛乱一事中被砍了脑袋,宅子又被朝廷给收回去了。 再然后,这宅子就一直空着。 只不过这十几年时间中,朝廷也经常派人打扫修缮,所以倒也不显得颓败,虽然有些陈旧,但是总体上保持的还是不错的。 李旭听得心里有点膈应,这宅子的主人不是被下狱就是被砍头,合着这是个凶宅啊! 那宋府管事也是个有眼力价的,看见李旭皱眉,急忙宽解道:“将军其实也不太过介怀的。这朱雀大街上的府邸很多都是这么过来的。就拿相爷的府邸来说,当年还是一位国公府呢。只不过那位国公爷当年也牵扯进了太子谋逆一案,也被抄家灭族,府邸最终才会变成了相府。” “这长安城毕竟是十三朝古都,这么多朝代下来,能该房子的地方基本上都盖了。更别说这权贵集中的朱雀大街了。所以就算想盖新宅子,也没地方盖了。” 听他这么一说,李旭心里舒服多了。 铁打的宅子,流水的主人,大家都是这样的,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别说一个宅子里,多少帝王住的还都是前朝的皇宫,除非有钱了自己重新盖新的宫殿。 一边说话,一边赶路,很快就到了自己的新宅子的大门口。 李旭远远的就看见一群人在大门口翘首盼望。 他刚跳下马,还没来及的摆好造型,整理好表情,就看见一阵白色轻盈的身影带着一阵少女特有的馨香扑进了自己话里,将自己一把紧紧的搂住。 不用说,自然是多日不见的郁瑜了。 周围的下人丫鬟门都很默契的当做没有看见,都把脸转向了外面。 李琴站在不远处双手交贴着腹部,脸上虽然同样神情激动,但是却也勉强保持着矜持。 秘书娘小艾琳勾着李琴的左臂,紧挨着她,对着李旭挤眉弄眼的。 李琴稍微后面一点的位置是张明蓉,她虽然脸上看着平静,但是望着李旭的眼神之中却是说不出的眷恋。 她旁边则是堵着嘴巴眼神略带幽怨的小彤,手里捏着一张锦帕揉来搓去的,两只水汪汪的杏眼不停地瞄着李旭。 小鹌鹑沈玉芙站在人群最后面偷偷摸摸的看着这一幕,嘴巴微张,似乎很有些吃惊。 搂着怀里的少女,看着眼前的这群人,李旭这几日硬起来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 回家真好啊!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不是外人是内人吗? 新宅子是个三进的宅子。 因为原主人的缘故,所以宅子之中除了跟一般官员府邸一样拥有最前面的耳房以及最后面的后花园之外,另外还有一座小型的演武场。 宅子虽然有了年头,但是因为经常修葺打扫,看着还是挺干净整洁的。 而且这几日,李琴和郁瑜带着一群丫鬟小人打扫归置了好几日,整个宅子里的陈旧气息更是没清扫的所剩无几,处处透着一股子温馨雅致。 甚至许多陈设器具都是宫里赏赐的,还有许多小玩意也是众女上街采买的。 光是这几日往朱雀大街送货上门的商家马车都有不少,惹得附近的宅邸都派人来打听这个宅子的主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甚至还有人送上了拜帖要过来拜访。 李旭不在,李琴的身份又是个妹妹,所以郁瑜就自然而然的充当起了女主人的职责。 总而言之,在京城的新家里里外外都已经布置好了,李旭完全可以拎包入住的。 郁瑜虽然无比思念李旭,恨不得一直腻歪在他话里。 但是最终还是意识到了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几十双眼睛都在看着她,最终还是强忍着红着脸离开了李旭的怀抱。 其他人这时候也才过来一一见礼打招呼。 李琴虽然也很想念哥哥,但是却不能如同郁瑜那样大胆热情,只是跟李旭说了两句话就让开走到一旁去了。 张明蓉看到李旭的目光投射过来的时候,恨不得也如郁瑜一把扑进他的怀里好好倾诉一番衷情,但是却知道不能,只能生生忍住,对着李旭羞涩一笑,叫了一声“公子。” 李旭虽然也想跟这个越来越水灵的俏寡妇温存一番,但是也知道时机不对,只能对她点了点头,眨了眨眼,两只手交叉在一起,大拇指互相碰了碰。 张明蓉看见,羞得从耳根到脖子都红了,但是心中莫名的就开始期待起来了。 轮到小彤的时候,李旭故意不看她,转头看向小艾琳,然后忽然一回头,正好看到了小彤瘪着嘴巴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李旭哈哈大笑三声,将小艾琳和小彤都拉倒面前同时揉了揉脑袋,表示了一下安抚。 小彤这才高兴了起来。 只是李旭忽然感觉右边腰间软肉一痛,回头看去,旁边跟着的郁瑜却是看着别处,一脸不关我事的样子。 李旭一愣,立刻反应过来肯定是自己之前因为小彤的事情忽悠她的事情露馅了,所以这才借机报复。 不过他现在脸皮厚多了,只是故作惊奇的惊讶道:“这长安城的蚊子这么多吗?不仅专门叮着男人腰下嘴,而且还长得一双大长腿!咦?听说咬人的都是母蚊子,莫非这母蚊子是看上我了?” 郁瑜闻言再也绷不住了,“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啐道“你才是蚊子呢!” 这话一说,就等于暴露了自己,愣了一下之后自己掩着小嘴笑了起来,乐不可支。 旁边的小艾琳煽风点火道:“公子,你说会不会是这只蚊子嫌某人脸皮太厚咬不过去才叮腰的?” 看着她睁着一双大眼睛故作天真的样子,李旭气的牙痒痒,举着右手狠狠挥了几下。 小艾琳吐了吐舌头,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小屁股。 郁瑜和李琴几女都被小艾琳的话给逗得忍俊不禁,目光都看向李旭,似乎在研究他的脸皮是不是真的很厚。 看着一直躲在后面的小鹌鹑沈玉芙,李旭脸上露出一副和蔼可亲的笑容,伸出双臂道:“芙宝,来,哥哥抱一下,看看你最近有没有长大一点。” 腰间又是一痛,不过这次是左腰。 站在他左边的是妹妹李琴。 李旭面色古怪,回头看了一眼李琴。 李琴却低着头不看他,不过小脸却是红红的。 再看小鹌鹑,早已经红着脸躲在了郁瑜身后。 李旭惆怅的叹口气道:“小丫头长大了,这才几天不见就跟叔叔生分了,真是让人伤心啊!” 看着他浮夸的表演,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小鹌鹑自己也掩着嘴偷笑,好看的一双桃红眼之中犹如桃花朵朵绽放。 跟众女一一打过招呼,却没有看到沈一秀。 李琴在他旁边轻声道:“沈掌柜这几日一直带着那些掌柜的在忙着接收那些店铺。昨晚过来了一趟,说是等二哥回来之后给他知会一声,他要过来给二哥说说店铺接收和新酒楼开业的事情。” 李旭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吩咐了一声,让去跟沈一秀说一声自己回来了。 “让沈大哥不用急,晚上过来就行,到时候一起吃饭。” 交代完了之后,一群下人还有丫鬟排着队整整齐齐的要给李旭磕头。 李旭有点不习惯,但是想了想也受了,吩咐道:“以后没事就别磕头了。把自己的本分事情做好比什么都强。凡是守本分踏实肯干能管住自己嘴巴的,甭管是我,还是其他主子都不会亏待你们的。” 这些人虽然有一些是从三水县带来的,但是也有一些新人是来了长安城之后新物色的。 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宫里赐的,二十名宫女和二十名宦官。 虽然衣服都换了,但是常年在宫中养成的规矩气质还是让李旭一眼就分辨出来了。 “宫里赐的这些人,你们商量着办,能用的就留下,不适合留在家里的我也会给他们寻个其他安排。不过倒是可以找他们给其他人教教规矩,不需要跟宫里那样严苛,但是也要守着该守的本分。这些事,你们几个商量就行,这个家大部分时间我都不在,还是要靠你们几人来操持的。” 李旭这话是对着李琴和郁瑜一起说的,两人听了心里都是欢喜。 郁瑜还没过门,甚至跟李旭都没有正式的谈论过亲事,虽然这些日子承担起了女主人的一部分职责,但是总有种名不正言不顺的心虚。 此时听到李旭这么说,直将她已经当做了这座府邸的女主人,心中自然欢喜幸福。 李琴虽然跟李旭依然守着兄妹本分,但是听到这话却心中踏实了许多。 二哥让我操持这些事,显然就没把我当外人。 不是外人,那是什么? 内人吗? 这个词一蹦出来,她的脸更热了。 “奴婢(小人)谨遵老爷教诲,一定紧守本分!” 一群丫鬟下人齐声弯腰行礼回应道。 李旭听得眉头紧蹙,怎么就成“老爷“了? 虽然知道称呼一个家的当家男主人是要叫“老爷”,可是李旭年纪轻轻的才十六岁自然听着别扭。 “别叫老爷了,以后就叫少爷。本来不老,都让你们给叫老了。” 李旭挥挥手交代了一声,便在众人的簇拥下进了大门。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提着刀去找雍王? 进了宅子,里面果然布置的很是周全,雅致之中又透露着一股子富贵之气。 李旭作为男主人,自然是要住在第二进的正屋的。 正屋除了带着套件的卧室,另外还有正堂和偏厅,书房以及一座花厅,简直就是居家版的总统套房,应有尽有。 女眷们自然是要住在第三进。 不过在最后面的后花园里还有一座三层的阁楼,适合给未出阁的年轻女子来住。 李琴选择了住在第三进的宅子,这座阁楼自然就成了郁瑜在新宅子里的闺房。 小艾琳和小彤两个贴身秘书娘带着一群丫鬟服侍李旭沐浴更衣,然后一家人又在厅中一起吃了顿饭。 席上,就李旭一个男子,其余都是少女,莺莺燕燕,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李旭自然是话题的中心,都是问他这段日子在营中忙些什么,苦不苦啊累不累,那些大头兵服不服气他这位小将军之类的。 李旭自然是一切都好,就算真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他也不会在这种场合说的。 家里面就是给人放松和温暖的地方,又何必把外面的那些风风雨雨给带进来呢! 李旭也问了一些女孩子们最近忙的事情,众女七嘴八舌的说着,你一言我一句的,煞是热闹。 李旭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笑呵呵的听着看着,心里面很是熨帖。 吃完饭之后,郁瑜羞答答的提出要带着李旭参观一下后花园的景致,李琴则很懂事跟其他几位一起带着丫鬟收拾桌子,然后又去布置李旭的卧室去了。 郁瑜这段时间想煞了李旭,在大门口的时候都能不管不顾的投怀送抱,此时看到周围无人,更是直接挽上了李旭的胳膊,小鸟依人一般紧紧贴着他,两人跟连体婴儿一样踱着步子往后花园走去。 一边走,一边说着话。 李旭忽然停了下来,看着郁瑜,一本正经地道:“小鱼儿,你今天有点怪啊。” 郁瑜一愣,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又想到是不是今天的表现太不矜持了,所以旭哥哥才会这般说? 看着她一脸茫然又忐忑的样子,李旭忍着笑道:“你今天怪可爱啊。” “呀!”郁瑜回过神来,俏脸一红,心中甜蜜的跟刚刚采蜜满载而归的小蜜蜂一样,心花怒放,搂着李旭的胳膊更紧了,整个人都快变成了李旭身上的挂件。 这种土味情话放在李旭前世的那些女孩子面前,啥也不是,甚至还会遭到一波反讽: “就这?” 但是在这个时代,杀伤力还是很大的。 李旭看效果不错,又说了几句,听得郁瑜晕乎乎的,一张小脸红扑扑的,看着李旭的眼睛里星光闪烁,隐隐有着氤氲之气。 到了后花园,眼里只有彼此了,周围也没有丫鬟跟着,李旭几乎是半抱半拖着郁瑜进了花园之中的石亭中。 一把抄着郁瑜的大长腿坐在自己腿上,对着那张娇嫩水润微微张开的樱唇,李旭毫不拖泥带水的就吻了上去…… 良久,直到两人都有些口干舌燥,呼吸不畅的时候才分开。 整理了一番凌乱的衣衫,郁瑜才靠在李旭怀里说起了悄悄话。 “旭哥哥,雍王爷是不是出事了?” 对于郁瑜这个问题,李旭也并不意外。 雍王府就排在朱雀大街第一位,家门口那么多的兵丁是人都看得见。 不过这么问,那自然是宋牧和宋昱等人都没有跟郁瑜说过。 李旭点点头,但是也不想说太多,女孩子没必要知道这些。 郁瑜也没有多问,看到李旭肯定,叹口气道:“难怪清姐姐昨晚来找大伯的时候神色焦急,在大伯书房待了好一会才出来。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只是眼睛红红的。” 李旭好奇道:“这位长公主殿下跟雍王关系很好吗?” 郁瑜道:“清姐姐小时候经常去雍王府玩,而且跟雍王府的清河郡主既是堂姐妹,又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清河郡主当年出嫁的时候还是清姐姐给当的伴娘。雍王出事,那清河郡主肯定也会受牵连,清姐姐肯定心情很不好。” 原来是这么回事,难怪自己当日在宋牧门口的时候,那位灵玉长公主介绍雍王府的时候语气之中都透着一股子亲近之意,原来有这层关系在。 不过她夹在中间的确也难受的,自己的亲叔叔要抢自己亲弟弟的位子,无论是哪一种结果肯定都是她不能接受的。 李旭觉得有必要跟郁瑜透露一些,便道:“雍王是因为谋反,所以就算不死,王爷也是当不成了。清河郡主的那位郡马爷更是雍王谋反的一大主犯,所以必然难逃一死。不过清河郡主和两个孩子应该能保住性命,到时候会被接进宫里收养。有灵玉长公主照顾,她们的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郁瑜听到谋反两个字也是大吃一惊,不过很快也就理解了。 雍王这种地位除了谋反其他事情基本上影响不到他的。 “好好的王爷不当,非要谋反,真是不知道怎么想的。原来所谓的贤王也不过是一个野心家而已。” 郁瑜对雍王的行为嗤之以鼻。 李旭心道要是郁瑜知道雍王想要弄死你大伯和三叔还有你小姨丈乃至眼前的情哥哥,会不会直接提着两把刀杀到雍王府去找雍王算账? 虽然郁瑜在自己面前温柔顺从,但是李旭可是见过她杀人的样子的,该动手的时候绝对不会拖泥带水的。 罢了,还是不说这些了。 两人又在后花园里腻歪了好一阵子,知道天色已近黄昏,小艾琳过来催着吃完饭,郁瑜才依依不舍的从李旭腿上下来。 看到李旭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动,郁瑜牵着李旭的手,眨着眼问道:“旭哥哥,你怎么了?” 李旭看着他,惆怅的叹口气道: “腿麻了。” 郁瑜一愣,俏脸上又瞬间染上一层红晕,又羞又臊的嗔了李旭一眼,蹲下身子在他腿上仔细按摩起来。 “好了,这下舒服了。走,咱们去吃饭!” 说着一下子站起身,一把抄起刚刚站起来揉着手腕的郁瑜,一个公主抱,大步流星的向着前面走去。 郁瑜低呼一声,又惊又喜,红着脸双臂勾着李旭脖子,脸埋在他怀里当鹌鹑。 小艾琳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跟着,嘟着嘴,一脸恰了柠檬的样子。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龙就是龙,蛇就是蛇 , 京城的天上人间酒楼还没有正式开张,所以家里做饭的大厨依然是陈汉生。 李旭已经习惯了陈汉生做的饭菜,陈汉生也了解李旭的口味。 不过陈汉生的主业毕竟是要到新酒楼当主厨的,不可能一直待在家里当家厨。 宫里面也赐了几个御厨过来,但是这些人做惯了宫廷菜,做菜都是四平八稳的,不求多么好吃,只求没有过错。 所谓的没有过错是指绝对不会做的难吃,但是也绝对不会过于美味。 而且一些食材特别珍惜昂贵的菜能不做都不做,口味上也是偏向于清淡养生。 这样做的原因自然是不希望皇帝养刁了胃口因此造成上行下效,带坏风气,最终变成了上上下下的大负担。 所以这些御厨在李府的厨房暂时也只能沦落为打下手的。 对此,陈大厨很是得意,说话的调门都比往日高了。 谁能想到,原来在厨师界被人仰望的御厨们竟然在自己手下打下手,说出去岂不是吓掉那些往日同行的大牙? 李旭提过让陈汉生挑选几个机灵的当徒弟,回头让徒弟们留在府里做饭,自己去当大厨。 陈汉生却说自己想留在府里,以后徒弟出师了就让他们去酒楼掌勺。 这徒弟自然都是从李旭嫡系的人口中挑选的,用着放心。 吃饭的时候,沈一秀正好回来了。 李旭吩咐厨房除了正式的饭菜之外,又烤了不少的肉串。 马栏山基地的辣椒田已经收获了第一批,并且晒干磨成粉了。 昨天刚送到长安城来,送来了足足一面口袋的辣椒面。 陈汉生自从在三水县见识过辣椒的美妙滋味之后,做菜的时候就很喜欢加辣椒。 一开始众人都不习惯,一个个辣的直吐舌头。 但是后来习惯了这种能够强烈刺激味蕾的调味品后,一个个都变得无辣不欢起来。 吃饭正餐之后,陈汉生带着人送上了肉香四溢的羊肉串,馋的刚刚喊着已经吃饱的众女不停的咽着口水,垂涎欲滴。 李旭让人将羊肉串分成两半,少的那一半给女孩子们解馋用。 另一半则是让人搬到了花厅之中,伴着葡萄酒,跟沈一秀两个人一边喝酒一边撸串,一边聊天。 咽下一口滋滋流油的烤羊肉之后,李旭满足的吐出一口气,随口感慨道: “撸串这种事还是要陪着啤酒来才爽啊!” 沈一秀吃相则斯文多了,细嚼慢咽的,仔细吃完手中的一串肉后,又拈起旁边的帕子擦了擦不小心沾到手上的油脂,问道:“啤酒是什么酒?好像没有听过。” 李旭随口答道:“听说是泰西之地的欧罗巴人用粮食酿造的一种酒,颜色跟琥珀一样,会有很多气泡。刚开始喝的时候有些苦涩怪异,但是喝习惯了之后会甘之如饴。比如今天这种气氛,这种季节,三五好友喝着啤酒,吃着烤肉,微醺之间谈古论今,指点江山,岂不是很惬意的一件事。” 沈一秀被李旭说的好像都有些口舌生津的感觉了,生出了对于啤酒的一丝向往。 ”公子还真是博闻强识啊,连泰西之地的事情都知道。不过说起欧罗巴人,长安城里倒是有一些胡商,兴许会知道一些这种啤酒的事情。如果这啤酒真如公子说的这样美妙,那倒是可以试试能酿造一些放到咱们的酒楼里售卖,说不得还是一桩生意呢。” 李旭闻言一愣,看着沈一秀笑道:“沈大哥你还真是干一行爱一行,什么事情都能想到生意上去。果然这个总掌柜还得你来做啊。” 不过酿造啤酒这件事,李旭并不一定需要找那些胡商。 自己基地的农民说不定也会酿造啤酒。 只是一想到最早期的黑啤酒喝起来口感跟前世的啤酒会差很多,李旭就有些意兴阑珊起来。 得了,这件事回头交代下去,先试试看。 说不定还能有意料之外的结果呢。 转过啤酒的话题,两人说到了正事上面。 沈一秀这些日子忙的两件事: 一是带着人接收那些宋牧送给的店铺以及酒楼。 二是准备各家新店铺和“天上人间”长安旗舰店开业的事情。 两件事说起来也算是一件事。 沈一秀总揽全局,又有李旭给的那些掌柜的具体操持,事情基本上都很顺利。 “真的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吗?要是有的话,你尽管说,我解决不了的可以去找宋三叔,他可是京兆尹,长安是他的地盘,说话应该好使。” 李旭看着沈一秀问道。 沈一秀微笑道:“其实宋大人早就派人关照咱们了,那些巡街的衙役捕快们在咱们的店铺前面巡逻的次数频率明显比其他地方要高,见了咱们的人态度也很和气。即使有几个不长眼的青皮混混想要闹事也会很快就被收拾了。” 宋三叔还是够意思的。 有京兆府衙门撑腰,一般人的确也不敢闹事。 “虽然没有闹事的,但是却明里暗里有许多来打探咱们根底的。这几日我感觉我都被人盯上了,走到哪里身后都有人跟着。那些人好像也没有恶意,就是想打探我的底细。甚至还有附近的店铺的掌柜的或者东家主动上门递帖子请吃饭的。” 李旭笑道:“看来咱们这条过江龙让很多人都有些吃不准了,所以想试试咱们的成色。沈大哥,这些好言好语的你就看着应付。但是如果真有那种诚心闹事的,我派给你的那些护卫尽管可以出手。甭管对方是谁,只要敢动咱们,就干他!只要不死就没啥事,就算是真的失手给打死了,那也不是什么大事。” “总之,咱们初来乍到,不主动惹事但是也绝对不怕事。既然别人把咱当过江的猛龙,那咱就好好给这些地头蛇上一课,让他们知道龙就是龙,蛇就是蛇。” 李旭虽然说的轻描淡写的,但是听得沈一秀却是心惊胆战的。 他毕竟是读书人出身,性子本身又本分老实。 本来想着初来乍到,能忍的就忍了,和气生财才是正道嘛。 可是没想到自己这位大东家却完全没有那么多顾忌,言语之间长安城的各方势力都只是一群不足道的废物一样。 您这是来长安城当官来了还是当皇帝来了? 沈一秀很想问这么一句。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事情很不对劲! , “林帅,黄龙县城的叛军慑于我军之威,主动开城投降了!” 一名偏将兴冲冲的来到中军阵前,向高踞马上的主帅林如海大声禀告。 周围的兵将闻言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甚至有人低声欢呼起来。 林如海半个月前率领五万大军从长安城出发,五天前到达三水县。 从长安城到三水县这一路都算是平静,除了路上跟李旭那一场差点酿成火并的冲突。 那场冲突给林如海多年在军中积攒的威望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虽然没有人敢说什么,但是林如海却能敏感到察觉到部下对自己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以前的林如海被人称为大秦军神,在各级将官和普通兵士心中根本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神是什么样的? 神秘,崇高,不容忤逆,不容置疑,若引得神发怒,那必将是雷霆万钧,可怕至极的后果! 可是李旭那一箭却将林如海稳稳站在神坛上的身躯给冲击的摇摇欲坠,虽然还没有达到坠落的地步,但是却已经让许多人浮想联翩了。 嫡系的南山营还好,毕竟是林如海一手训练出来的,对他的尊崇不会那么轻易的动摇。 可是那些从其他地方调来的兵丁自然没有这份感情的加成,对于林如海的观感都是从他人嘴里得来的。 本来大家还挺兴奋的,跟着征战数十年未尝一败的大秦军神出征,那功劳岂不是稳稳到手。 但是在亲眼见到林如海不顾脸面去主动欺凌一个赴京上任的少年将军,最后还被人家一箭射落盔缨却也不敢发作之后,许多人心中的神像已经开始出现裂缝了。 虽然事后各级将领都被要求严禁下面的兵士私下谈论此事,并宣称宁国公胸怀宽广,以大局为重,不与那等狂悖无礼之徒一般见识,免得耽误了军国大事。 但是质疑的种子一旦开始发芽,就没有那么容易消弭了。 当初崇信越笃定,质疑来到的时候就越强烈。 最爱你的人,伤你才是最重的。 林如海虽然敏锐的感知到了这种转变,但是却什么都不能做。 一旦有任何动作,都会被解读为欲盖弥彰,反而会越描越黑。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这次出征能够大胜而归,那样他的“军神”之名才能继续保持,原本的质疑和嘲讽也会逐渐消失。 但是林如海心中的愤恨仇视却更加旺盛,这让本就治军严厉的他变得更加的严苛起来。 光是这一路上,因为触犯军法被杖毙的兵将都有十几人了,更别说其他遭受轻刑的人了。 因此,平叛大军之中的氛围更加肃杀,更加的紧张,每个人都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一不小心就因为触犯军法丢了性命。 到达三水县之后,林如海让大军停留了两日。 一则是因为三水县是关中北道唯一没有被贼军攻占过的县,一旦过了三水县就算是进入了敌占区。 所以林如海要在这里让军队休整一下,顺便侦查前面的敌情。 二来也是因为三水县是李旭发迹的地方,也是李旭的老家,林如海想着是不是能打听出李旭的一些跟脚或者是什么违反乱纪忤逆不忠的证据来。 如果真能得到那就是意外之喜了,到时候等自己得胜班师回朝之后便可以趁机发难了。 林如海从来都不是一个大度的人,虽然谈不上睚眦必报,但是却也绝对是有仇必报。 尤其对他这种数十年来光享受他人奉承吹捧的权贵,更是容不得别人挑衅他的权威。 所以,在他心里,李旭已经是他必须要除掉的一个仇人了。 而且,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林如海却已经偏执的认为自己儿子林逸的大败和失踪跟李旭绝对脱不开关系。 不过林如海的算盘却落了空。 如今的三水县县令是谭澍,他是宋氏的人,别说李旭没有任何不法的黑材料,就算有,他也虎帮李旭遮掩的。 三水县如今的新县尉是李旭一手提拔的耿良,县衙里的人也多是李旭提拔或者受过李旭恩惠的,自然都向着李旭。 就算是普通百姓,谁不知道是李县尉当年抵挡住了贼军的两次攻击,才使得全县百姓免遭贼军戕害。 对于老百姓来说,李旭是三水县的荣光,根本不容诋毁。 林如海派出的几名亲兵故意引导话题想收集李旭的黑材料时,差点被一群老百姓给用农具围起来打死。 林如海虽然知道三水县是李旭的地盘,但是显然没想到一个在他眼中乳臭未干的小子却竟然能有如此多的人拥戴,简直让他又无奈又气恼。 在听说了李旭的老家在李家庄之后,林如海还派了一队人马前去李家庄打探。 结果这对人马还没进入李家庄的范围内就被一群忽然出现的马贼给袭击了。 这群马贼虽然服饰杂乱,但是却马术精良,射术犀利,进退之间颇有法度,将林如海的人很快杀了个落荒而逃。 这一切让林如海又惊又怒,他逐渐意识到了李旭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难么简单。 绝非一个只是靠着宋氏而自大狂妄的无知小子,他似乎有着不为人知的神秘底细。 但是他虽然这么猜测,但是却没有任何证据。而且在三水县总有种老虎吃天无处下抓的郁闷。 就算想趁机找茬以此来从三水县令谭澍的嘴里掏出点有用的信息,但是谭澍却是个做事稳当的,根本不给林如海找茬的机会。 你要粮草我尽量给你,你要的其他物资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我都给你准备。 林如海知道谭澍是宋牧信任心腹,也不好刻意找茬,只能在三水县待了两日后怏怏的率军继续北上。 离了三水县后,林如海就下令大军提高警惕。 前锋和中军以及后卫之间距离不超过两里,一旦有事立刻就能互相救援。 林如海多年领军,自然明白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分兵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所以,他才选择了最稳妥的步步为营的进军策略。 离了三水县后,行军缓慢的大军三天后到达了宜君县城下。 宜君县城已经是城门大开,守门的兵将都跪在城门口,武器扔在一边等着投降。 不战而胜,兵不血刃的收复一城。 手下兵将都面露兴奋之色,但是林如海却没有多少高兴之意。 因为这些开城投降的守军根本就是原本的县兵,谁来了他们都是先投降再说。 对于林如海所说的叛军信息,他们都是一脸茫然,一问三不知。 在宜君县城休整了一夜后,大军继续北上,一天后又得到了黄龙县城开城投降的信息。 手下兵将更是兴奋,但是林如海的脸却黑了下来。 事情很不对劲!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一战决兴衰 , 一箭未发就收复了两座县城,可是林如海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手下众兵将本来还挺兴奋,但是看到主帅阴沉的脸色,也都悄悄收敛了神色,重新变成了面无表情的样子。 不过林如海饶是知道不太可能有诈降的可能,但是还是派出一支人马进城搜索确定无虞后才下令让大军进城休整。 进城后,立刻将那些守城兵丁叫来盘问。 可是这些人知道的都极其有限,根本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来,只是知道自从高胡子的贼军退走之后,又来了一支黑衣黑甲的军队,人数不详,主帅不祥,来历不详,但是看起来装备精良,神情彪悍,看起来就很精锐的样子。 问来问去,最后有个守城兵说是自己见到了其中有一支队伍打的大旗上写着一个大大的“郭”字。 只是这支黑衣黑甲的军队也只是路过了一下,就很快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又顺手带走了一些粮草和财物。 其他的再就是一无所知了。 林如海确定这些士兵再榨不出任何有效信息之后才让人把他们带了下去,然后一个人坐在黄龙县衙的县令的桌案后面苦思冥想。 现在得到的有效信息就两点: 一个是这支不明来历的军队是黑衣黑甲,而且从守城兵丁的描述之中能得知这支军队的甲胄样式跟自己知道的各国甲胄战袍样式都有很大的不同。 若是单从颜色上来说,远在山东的齐国御林军倒是黑衣黑甲,不过齐国跟秦国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中间隔着魏国和赵国,根本八竿子打不着的。 再说了,用黑衣黑甲也许就是一种故意混淆视听的伎俩。 第二个有效信息就是“郭”字大旗,林如海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有哪一个自己知道的秦国将领姓郭的。 甚至就连隔壁的赵国和魏国军队之中姓郭的大将都想了一遍,结果也是对不上号。 其中倒不是没有姓郭的,只不过要么是老的快死的老家伙了,要么就是挂个名镀金的纨绔子弟。 一通分析之后,林如海对于自己这次出征的前景心中越来越没有底气了。 唯一能确认的是儿子林逸就是败在了这支军队手中,因为林逸出征的时间和这支军队经过宜君和黄龙县城的时间很吻合。 可以肯定这支军队绝对不是高胡子的人马,也基本能确定不是魏国人派出的军队。 置于有传言说是赵国人秘密派出的军队,林如海是嗤之以鼻的。 这话糊弄不明底细的人还行,但是对于林如海这个对周边各国局势了如指掌的宿将来说,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赵国虽然实力不弱,但是赵国占据的河北和山西两地土地山地颇多,土地贫瘠,人口也算不上多,而且既要面临北方的蒙元余孽的威胁,还要防备有可能南下扣关的后金国,南边隔着黄河还有魏国这个宿敌虎视眈眈。 东边隔着运河的齐国人也经常搞搞事情。 赵国能维持如今的局面已经很不容易了,根本没有余力派出军队在其他国家的土地上兴风作浪。 至于魏国,更不可能。 一个最简单的逻辑,如果真是魏国军队的话,那肯定会不遗余力的在秦国境内攻城略地烧杀抢掠,事情搞得越大,对于两国在边境上的对峙产生的影响就越大。 但是这支神秘的军队在攻占了延安府之后却好像没了动静,静静的等待着朝廷军队去攻击。 这根本不符合基本逻辑。 而且边境上各州县根本就没有一条关于不明国籍的军队大规模入境的消息,哪怕是疑似的都没有。 至于说会不会是秦国境内的山贼盗匪编练成军,林如海表示不是自己瞧不起这些人,因为这些人根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简称废物。 可是在排除了所有的可能性之后,这支军队神秘的就好像从天上下凡的天兵天将一样,好像就是凭空冒出来的。 这个结论让林如海自己都觉得荒唐,可是除此之外他再也想不到其他的可能性了。 林如海打了一辈子的仗,什么样的敌人都见过,可是如这次的敌人这样神秘完全不知底细的情况却是头一次遇见。 虽然麾下有五万雄兵,可是林如海却依然心里沉甸甸的。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虽然骄傲了一点,但是却绝对不是一个庸才蠢货。 而且林逸手下带出去的三万人马,其中既有精锐的一万御林军,也有两万从地方上抽调的府兵精锐。 这样的一支军队,就算跟魏国同等数量甚至更多的精锐禁军对阵,也不会轻易的落败,更别说全军覆没了。 而且从逃回来的那些零散的府兵嘴里得知,林逸当时已经攻破了延安城的城门,大军已经进城,但是却在城里遭到了伏击,然后就听见疑似火铳密集发射的声音。 短短时间后,进城的数千名御林军就再也没有出城,而留在外面的两万府兵也被从后面围上来的敌军以摧枯拉朽之势给包圆了。 火铳? 什么样的火铳能够在短短时间内全歼数千名精锐御林军? 林如海回想了一下自己见过的御林军神机营火铳发射的场景,更加觉得匪夷所思了。 拥有更加犀利的火铳? 兵力至少在五万以上,否则根本没办法做到短短时间内包圆两万府兵,甚至还要在城内设伏以及堵截林逸后路等事情? 精锐程度即使比不上御林军,但是也相差不远? 林如海仔细分析之后推测出以上的三点。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这次的平叛之路恐怕根本不会如之气料想的那样顺利。 更可怕的是,敌人似乎早就知道自己会来攻打延安城,所以根本就没有兴趣派兵占领延安府城前面的这几座县城。 而且更像是摆出了一副开门迎客的架势,门都给你打开,路给你让开,你随便走就行。 很显然,敌人根本没打算分兵层层阻截朝廷平叛大军,而是摆出一副直接决战的态势。 如果他预料不错的话,接下来的两座县城,依然会如同宜君和黄龙两县一样,主动敞开大门。 等到了延安府城下后,那里才会是真正的战场。 而且很可能就是决战。 一战决胜败,一战决生死,一战决兴衰。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是阳谋吗? 林如海不敢确定,所以在接下来的行军途中,不断的派出更多斥候前出侦查,在大军周围十里方圆内密集侦查。 虽然这样极大的拖慢了大军的行进速度,但是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在面对一个强大却又神秘未知的对手时,谨慎应对是最正确的选择。 可是随着派出去的斥候源源不断的回报,没有在任何方向发现敌人的踪迹,甚至连敌人的斥候都没有遇到。 这让林如海越来越倾向于敌人是要在延安城下跟自己决战。 接下来,洛川和甘泉两座县城依然如同之前一样兵不血刃的被收复,更让林如海确定了这一点。 在确定了这一点之后,林如海反而是松了一口气。 他本来最怕的就是敌人躲起来跟自己周旋拉锯,以骚扰袭击为主要手段,那样的话这次的远征必然会旷日持久。 而且延安府以山地为主,敌军若是往山里一钻,想要找到他们会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时间拖得越久,对于远征大军就越不利。 而且林如海根本就拖不起,若是不能干脆利索的击败这支敌军,那么很多事情都会受到影响,他们林家也会不可避免的加速滑向衰落甚至灭亡的深渊。 所以,他最希望的就是敌人能跟自己进行正面的一场决战。 本来还在绞尽脑汁的思考如何逼迫敌军跟自己决战,却没想到对方直接就摆出了决战的架势。 既然如此,那就决战吧! 我林如海一生纵横沙场,经历过多少鲜血硝烟,多少次死里逃生,多少次逆转战局,又岂会畏首不前? 如果胜了,那一切好说。 如果败了,唯死而已!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也是一个将军的宿命。 …… 已经改名为延州城的延安城内,原本的府衙已经挂上了“延州总管府”的门匾。 谭纶正在后衙的石亭之中和石达开对弈。 不是围棋,是象棋。 双方鏖战了很长时间,谭纶这边只剩下一帅,一士一相一马,而石达开那边除了将和两个士之外,还有一车一马。 甚至还有一个炮。 谭纶对着棋盘看了片刻,直起身子笑道:“小石头,你赢了。” 虽然在原本的时空中,两个人一个明朝中叶的名将,一个是清代中叶的名将,差了两三百年。 但是如今换了一个时空,两个人的年龄却只是差了七八岁而已。 谭纶如今是三十岁,石达开则只有二十二岁。 这段时间,两个人一个主政,一个统军,即是搭档,又因为志趣相投,都是历史名将,所以彼此之间很是投机。 石达开叫谭纶大哥,谭纶则叫他小石头。 石达开略有些憨厚的一笑:“侥幸而已,若非谭大哥心思在别处,我不一定能赢你。” 石达开是个实在人,谭纶闻言笑道:“你倒是心细,方才的确是想到了别的事情。” “可是想着跟官军决战的事情?”石达开问道。 “是也不是。” “林如海虽然是秦国宿将,号称‘秦国军神’,但是毕竟还是人,不是真的神仙。有主公提供的消息,我们对林如海的实力不敢说是了如指掌,那也是心中有数。但是林如海对我军的信息却基本上一无所知。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我们是知己又知彼,但是林如海却只是知己却不知彼,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其次,虽然从兵力上来讲,秦军略胜我军。但是秦军却是由御林军和地方府兵组成,而且府兵还是来自于不同的州县。而我军却全部都是主公的嫡系精锐,军心如一,一声令下,前面即使是刀山火海也会毫不迟疑的冲过去。从人和这一点来说,我军又稳胜一筹。” “再次,论兵器装备,我军更是首屈一指,当世没有哪国军队能和我军相媲美。我军如今四万人,其中火枪兵和炮兵以及掷弹兵这些加起来大约一万人马。就算仅凭这一万火器兵与林如海的五万人马对峙,也足够形成碾压之势。更遑论我们还有其他三万精锐从旁策应支援。” “更不用说,从士兵的战斗意志我们更是占据绝对优势;论主将的指挥能力,小石头你也完全不输林如海这个老匹夫。况且,你可是有指挥过大规模火枪兵军团的经验,而林如海对于火器部队作战这块应该还是个门外汉。他就算经验再丰富,也只是一个过时守旧的老家伙而已。” “论地利,我们又是以逸待劳,主场作战,更加无所畏惧。” “这就是我们敢跟林如海正面决战的底气所在。” 待谭纶说完,石达开钦佩道:“谭大哥将敌我双方的优劣势分析的清清楚楚,就算换个人来指挥一样会大胜的。我是刚好捡了个便宜而已。” 谭纶摇头道:“小石头你不用这么谦逊的。主公跟我也聊过。如今这个世界虽然在火器的发展上跟我们落后不少,但是决不能小瞧了这些国家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的本事。一旦我们的火器立威,那么天下各国很快就会掀起一股改良研制新式火铳的热潮来。” “天底下聪明人比我们想象的要多的多,恐怕用不了一两年,各国都会大规模的列装新式火器。到那个时候,战争的形式就跟以前不一样了。如何更好的使用火器,最大限度的发挥火枪兵的威力等课题就成为各国将领必须学习和掌握的必备知识和技能。” “在战争的驱动下,各种新战术也会层出不穷,相信到时候也会涌现出一批擅长使用火器部队的将领来。小石头,你原本的那些经验会让你保持一个先手的优势。但是这个优势不会是永远的,战争会快速的让咱们的对手和敌人成熟成长起来。” “所以,我们现在最需要考虑的问题不是如何打败林如海这一支秦国军队,而是如何能让我们的先手优势保持的更久一些,以便我们更加从容的发展。” 说到这里,谭纶的眼神转向了东方。 东出函谷,是关中建立基业的王朝不可避免的宿命。 出则兴,不出则亡。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大战前夕 石达开听了谭纶这一番话,心中更加钦佩。 石达开无可置疑的绝对是一个名将,而且还是那种非常有天赋的名将。 但是他的缺点就是更专注于军事本事,而忽略了军事和政治之间的联系。 这本身其实也算不上是一种缺点,作为一个单纯的将领来说反而是一个优点。 但是如果要继续往上走的话,那么这个缺点就会变成他致命的一个漏洞。 在原本的时空历史上,石达开就是因为在政治上的不成熟和幼稚,最终导致了他的悲剧。 而谭纶明显站的高度更高一些,已经跳出了单纯的军事角度,放在了未来和天下整个大势的变化上去看待问题。 “小弟受教了!” 石达开由衷的说道。 “谭大哥的意思我大概明白一点。林如海不足惧,所以这一战要用最快的速度结束,然后快速挥军南下兵临长安城下,尽快将秦国掌握在主公手中。这样才能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巩固我们的基础,夯实我们的优势,确保我们对其他各国形成绝对的碾压之势。” 石达开并不笨,相反很是聪慧,否则也不会无师自通的成为一代名将。 他有时候只是没有去想有些问题,但是一旦被人点拨,就会很快的明白其中的关键所在。 谭纶点点头道:“不错,就是这个意思。秦国的根基在于关中,关中的根基在于长安。我们只有迅速占领长安,控制关中,主公的很多设想才能变成现实。” 谭纶的意思石达开很明白。 延安府以及北面的榆林府还有紧挨着的陇东,大多数都是属于山区,土地稀少贫瘠,人口密度也远远比不上关中。 虽然煤炭和石油资源非常的丰富,但是在进入工业时代之前,这些资源都很难有效的利用开发起来。 所以这个时代,比拼国力,拼的还是人口和土地资源。 这些才是一国实力的核心指标。 关中自古被称为天府之地,地形平坦,土壤肥沃,北有渭水,南有秦岭,周围八水环绕,四周又有山川和雄关作为屏障,简直就是得天独厚的奠基之地。 虽然在蒙元统治中国的那数十年间,关中大部分的耕地被强行征做牧场用来放牧,致使许多田地荒芜,地力下降,但是在秦国建立之后经过数十年的恢复发展,关中之富饶已经跟盛唐士气齐平甚至还略有反超。 可以说,秦国如今的根基一半甚至超过一半都在关中。 关中若失,秦国便不亡也亡了。 关中若在,秦国便是再艰难也有恢复元气的希望。 看石达开了然,谭纶欣慰的点点头道:“占领长安城,以雷霆手段拥护主公掌控秦国大权,然后就要挥师函谷关,趁着魏军撤退之前给他们狠狠一击,一来是确保两三年内魏国再无犯边的胆气和实力,二来也是杀鸡儆猴,让天下各国知道我们的实力,不敢轻易如同以前一样进犯。” 石达开眼中露出振奋之色,摩拳擦掌颇有立刻就要大会天下各国的架势,看的谭纶抚须大笑。 …… 既然已经确定了敌人要跟自己正面决战,林如海在收复了延安府城面前的最后一座县城洛川县城后让大军整整休整了两日。 这两日期间,林如海一方面派出斥候继续打探敌军情况,一面召集军中各级将领议事,布置战前安排。 同时交代做好后续粮草供应,补充兵甲器械等物。 甚至自己还亲自下到士兵的营帐之中鼓舞士气,发放军饷,封官许愿。 在他的一系列操作之下,秦军士气高涨,无论是御林军还是地方府兵,都开始摩拳擦掌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决战。 林如海虽然因为和李旭之前的冲突导致了“军神”权威有塌房的趋势,但是在即将到来的大决战面前这一点也被暂时的掩盖了。 休整两日之后,林如海派出的斥候终于跟“唐军”斥候产生了接触。 双方的斥候先是接触,然后发生了小规模的厮杀,虽然没有持续太久,但是却也各有伤亡。 虽然伤亡并不算多,但是对方斥候表现出来的强悍坚韧给秦军斥候极为深刻的印象,也让林如海心中更加凝重了一些。 随着大军不断的向前推进,双方斥候遭遇的频率越来越高,拼杀的烈度越来越强,双方参与的兵力也越来越多。 在抵达延安城的前一天,甚至双方发生了一次参战兵力达到上千骑兵的骑战。 这次的骑战持续了将近半个时辰,双方伤亡的人数都超过了两百人,打的是相当惨烈。 秦军这边其实兵力占优,前锋营派出了六百骑兵,而对方只有四百骑兵。 但是秦军骑兵虽然奋力拼杀冲击,可是虽然有着兵力优势,但是却根本冲不破对方的阵线。 最后还是对方主动鸣金收兵,秦军才脱离战场。 这一场惨烈无比的骑战让林如海对于即将到来的大决战忽然多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他自然明白,对方斥候骑兵这么拼命的厮杀肯定是为了遮蔽战场,掩护其主力布阵。 对方到底在掩盖些什么? 决战将会以一种怎样的方式展开呢? 林如海充满疑惑,但是却只能保持着表面的镇定和平静。 兵为将之胆,将为兵之魂。 如今正是士气如虹的时候,他这个主将若是露出一丝忐忑不安来,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士气恐怕就会很快的流失。 大军继续前进,但是在经过之前那次惨烈的骑战之后,敌军再也没有派出一名骑兵来阻截道路。 五万大军顺利无碍的开到了延安府城之下,在南门外那片广阔的空地上列阵扎营。 此时已近黄昏,延安城大门紧闭,城头上也一片平静,丝毫没有因为城下浩荡无边的五万大军的到来而产生波澜。 任凭他们按部就班的扎营列阵,好像浑不在意似的。 林如海心中疑惑,眉头紧蹙,高踞马上,用一支从胡商手里购买的单筒千里镜向着城头眺望。 城头上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全都是黑盔黑甲挺直如松的兵将,但是却无一丝骚乱的迹象。 城头右边是一面“石”字大旗。 左边是一面“谭”字大旗。 而在最高处的城楼顶上则插有一面更大的旗帜迎风招展。 上书一个大大的“唐”字。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恶毒的战书 看着城头上的三面大旗,林如海沉吟良久,表情更加凝重。 “谭”字大旗和“石”字大旗,显然是对方领兵将帅的认旗。 可是那面更加华丽,更加宽大,上面绣着飞龙的“唐”字大旗显然就是对方的势力名号。 在秦国这片土地上竖起一面以“唐”为号的大旗,这已经是赤裸裸的宣告了对方的野心。 三秦大地上诞生的最伟大的三个王朝,秦汉唐。 秦是华夏文明奠基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而汉王朝的文治武功则让“汉”字成为华夏子民的族名传承数千年。 而盛唐则成为华夏文明的巅峰时代,成为华夏文明在世界历史上的典型代表。 而敢用“唐”为号者,其野心之大可见一斑。 这分明是要取秦国而代之,甚至还包含了一统天下,横扫六合八荒的野心。 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有胆生出这般狂妄之大的野心来! 林如海在凝重之余,感觉此事实在过于荒唐可笑。 这天下分裂将近百年,多少雄主英才都希望能够继承祖龙之志重新将四分五裂的天下归于一统,可是最终都是遗恨九泉。 别说天下一统了,能够勉强维持一国国祚延续都能将无数明主英才的心血耗尽,更遑论说一统天下了。 当年秦国能够以一隅之地,最终东出函谷,一统天下,也是从秦孝公开始至始皇帝,前后六代君主呕心沥血,苦心经营,最终才能完成前无古人的伟业。 不说这其中的各种的艰难险阻,波折阻碍,就说一点: 连续六代都是英明君主,没有一位是昏庸无能的。 就算是始皇帝的父亲异人,在很多人眼中没有什么存在感的这位秦庄襄王,虽然在位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年,但是这三年时间也做了不少事情,为秦王嬴政顺利登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前后六代英主,这是上苍何等的眷恋才会有如此的大气运啊! 所以从玄学的角度来说,秦国能最终成为一统天下的那个国家,跟上天的偏爱是脱不了关系的。 林如海自己更是打了一辈子的仗,太知道战争是何等的消耗巨大了。 兵源,钱粮,兵甲器械乃至军饷赏银还有用来奖酬军功的土地爵位以及各类物资,无一不需要钱和人。 战争根本就是一架胃口惊人的吞金巨兽,没有雄厚的国力做基础,根本就养不起兵,打不起仗。 秦国建国数十年,占据关中这种天府之地,还有“塞上江南”的河套以及鱼米之乡的汉中府,但是却也只能勉强维持国祚,根本无力东出。 而眼前的敌人却只是占据了区区土地贫瘠,人口稀少的延安府,就敢以“唐”为号,真是足够狂妄足够无知。 这显然是把取天下当成了儿戏一般,也或者是侥幸胜了自己儿子林逸一场就膨胀自大到了如此地步。 既然这样,那就让老夫教教你什么叫做现实的残酷。 也正好趁机为我儿报仇,让天下人看看我林如海是不是老而无用的廉颇! 心绪浮沉之间,林如海心中的凝重少了许多,却多了几分对敌人的鄙夷。 跳梁小丑,一战而亡而已。 …… 城楼上,谭纶和石达开都是一身戎装,并肩而立,观察城下的秦军阵势。 片刻后,谭纶先开口道:“你以为如何?” “军容严整,虽然正在展开阵势,但是中军却岿然不动,显然是做好了防备我军突袭的准备。而且观其各部动静行之,虽然不能如我军一般整齐高效,但是却也算是进退有据,很有章法。” “从林如海多年的战绩来看,此人领兵虽然也多有奇招,但是却以堂堂正正之战居多。用兵老辣谨慎,又不失果断。” 石达开一边观察,一边说着自己的看法。 谭纶点头道:“所谓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战场之上,奇兵诡计虽然能建奇功,但是毕竟不是常态。战斗的胜负最终还是要归功与敌我双方的实力,将领的指挥能力虽然也很重要,但是却并非决定因素。林如海指挥作战能够常胜,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喜欢集结优势兵力猛攻对方一点。不动如山,侵略如火,敌人若是不能扛过他这第一波最强的攻势,很快就会被趁机突破,从而造成全面崩溃。” “不错,此人的确喜欢一鼓作气,一旦开战就会用排山倒海之势冲击对方防线。在这种攻击之下,敌人势必会顾此失彼,心神慌乱,然后露出破绽,从而被他趁机抓住破绽,一举扩大战果,最后达成全面击溃的结果。” 石达开也颔首说道。 谭纶笑道:“林如海之前不知道我们的底细,如今兵临城下又看到我们的“唐”字大旗,肯定会心生鄙夷,从而生出轻视之心来。既然如此,我们就再让他对我们再看扁几分。” 石达开一愣,看向谭纶:“谭大哥的意思是?” 谭纶神秘一笑道:“林如海跟他那个儿子一样,骨子里是一个自视甚高之辈。他见我军竖起“唐”字大旗,必然心中认为我们狂妄自大。既然如此,我们就以唐侯的名义送一份战书给他,约他明日决战。” 石达开明白过来,笑道:“战书上措辞激烈自大一些,林如海肯定会更受刺激,明日决战之时就会将精锐孤注一掷,企图一举攻破我军阵线,让我军如同他之前面对的那些敌人一样陷入全面崩溃。” “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正好遂了我们的意。如果林如海明日直接将那两万御林军摆在前阵,那我军就出动火枪师和炮团,用最猛烈的攻势来迅速击溃这两万御林军。” “只要这两万御林军一败,剩下三万府兵自然毫无战意。咱们布置在周围的三万大军就等着抓俘虏了。” “这些溃兵要尽量抓住,这些人都是很好的劳动力,正好可以安排在劳改农场。那边又新开垦了许多荒地,正好需要人手。如果让他们窜入山林荒野,不是落草为寇就是劫掠杀人,老百姓就要遭殃了。” 听到谭纶的叮嘱,石达开笑道:“放心吧,东西南三个方向都安排好了,除了足够的人马之外,还设置了不少的陷阱。林如海的这五万大军从踏入延州地界的那一刻起,就别想着能够囫囵回去。” 谭纶闻言也大笑起来。 林如海不知道的是,之前唐军派出的那些斥候骑兵之所以故意跟秦军前哨斥候奋力厮杀,并不是为了掩饰延安城下的布置,而是为了将秦军的注意力都吸引到前方,从而忽略后路和其他方向,给唐军瓮中捉鳖赢取更多的时间。 …… 林如海虽然心中对于敌人生出了轻视鄙夷,但是在城下列阵的时候却一直保持着警惕,命令两万御林军组成的中军严阵以待,以防敌人趁着他们立足未稳出城突袭。 不过一直等到五万大军列好阵势,扎下营盘,城中依然没有一兵一将出来,这让他暗暗松了口气的同时对城中的敌人更加轻视。 半渡而击的道理三岁小孩都知道,敌人却按兵不动,白白错失这一良机。 如此蠢材,竟然生出了泼天的胆子想要取秦而代之,真是可笑之极。 列阵完毕之后,林如海下令召集众将来他的中军大帐议事。 三通鼓声之后,中军大帐之中,诸将分列两侧,都看着帅案后面端坐的林如海。 林如海须发皆白,相貌威严,颌下长须更添三分肃穆,目光扫视过诸将,沉声道:“尔等追随本帅来此平叛,明日就是我军跟叛军决战时刻。叛军虽然之前侥幸赢过几场,但是在本帅看来也不过是一群狂妄自大的无知贼子而已。明日一战,尔等约束各部,谨遵本帅号令,只要配合得当,依令遵行,必可一战平贼。” “末将谨遵大帅号令!” 众将轰然应诺。 忽然,帐外走入一将,却是林如海的嫡系南山营的统领林同。 “禀大帅,城中贼军派来使者,说是来下战书。” 林同被林如海威严的目光一瞪,心中一寒,急忙抱拳禀道。 战术? 林如海闻言冷笑一声,道:“带进来。” 林同急忙答应一声,走出大帐,不多时带着两名士兵押着一名双手被绑在身后,身着黑衣黑甲的人进来。 “乱臣贼子,草寇贼兵,何来脸面胆气向本帅下战书?来啊,推出去斩了!” 林如海一见到来人,竟然问也不问,怒喝一声。 帐中将领都是一惊,看向那人。 只见那人脸上却丝毫没有惊慌惧怕之情,反而是嗤笑一声道:“我家君侯早就料到,林如海乃色厉内冉之徒,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大胆!” “狂妄!” “该死!” …… 帐中诸将闻言纷纷出声喝骂,甚至还有那激动的甚至开始拔刀。 林如海脸色一沉,叫道:“且慢。” 士兵又重新将那人扯回帐中。 林如海看着那人,道:“你激怒本帅,无非就是想要多活片刻。也罢,只要你好好回答本帅几个问题,本帅就不杀你。” 那人道:“杀与不杀都在你,我只是奉我家将军之令过来与你下战书。你若是有胆子接下,那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若你没有那个胆子,那就一切休提。” 林如海闻言气急反笑:“本帅纵横沙场数十年,如你这般狂妄的鼠辈不知道杀过多少,还会怕你一封战书。拿来。” 那人回头看着站在自己旁边的林同,林同愣了一下手深入那人怀中,掏出一封信,上面写着“战书”两个大字。 林同极其恭敬的双手奉上战书,林如海接过。 打量了一下信封上的内容,前面写着“大秦宁国公林如海亲启”,落款则是“唐侯麾下延州总管府大都督石达开。” 石达开? 根本没有听过的无名之辈。 还有什么延州总管府更是可笑! 林如海一边嗤之以鼻,一边随手拆开战书,拿出其中薄薄的一页内容看去。 快速浏览完毕,林如海果然脸色一黑,啪的一声将那封战书拍到了桌案上。 “狂妄贼子,待本帅破城之日,尔等一个不留,格杀勿论!” 那封战书被林如海盛怒之下掀起的风给带到了地上,正好飘到了亲卫统领林同的脚下。 林同不敢去捡,但是匆匆一撇见还是将战书的内容看了个清清楚楚。 那战书上的话很直白,简单来说就是: “林如海,我们唐侯是李唐嫡系后裔,不忍心看天下分崩离析,民不聊生,所以打算继承祖宗的志向,重振祖先当年的雄风,一统天下,结束黎民百姓的苦难,恢复当年的大唐盛世。” “你们秦国宗室窃据先秦国号,却偏居一隅,不知进取,外有魏人堵在家门口叫骂,内有高胡子这种贼匪作乱,你们朝廷上下却毫无作为,根本就是一群废物。你们还有什么脸面来占据三秦之地,还有什么脸面来继续用‘秦’这个国号?” “还有你,林如海,你这个糟老头子,倚老卖老,在朝中飞扬跋扈,结党营私,欺负小皇帝母子俩,真是臭不要脸。而且你打的那些仗,也不过是运气好而已,还有脸自称什么‘秦国军神’?我都为你感到羞耻。” “总而言之,我们君侯就是要取代你们这个‘伪秦’,在关中大地上重建大唐。你若是识相的话,就赶紧自己绑了自己,下令手下投降,我们君侯会念在你识时务的份上饶你一命。若是冥顽不灵,那就别怪我们君侯没有给你机会。到时候送你去见你那跟你一样不识时务的儿子林逸。” “你如果继续执迷不悟的话,那么明天就是你的忌日。也不知道你在长安城还有没有儿子,免得你到时候死了没有人给你烧纸。” 林同看完之后,脸一下子都白了。 这哪里是战书啊,这根本就是一封极其恶毒极尽污蔑之事的挑衅书。 那个什么石达开是不是脑子被门给挤了,才会写出这种东西来? 这种所谓的战书一下,明显会彻底的激怒林帅,到时候一旦破城,以林帅的脾气,城中的叛军肯定会无一幸免的。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火枪师 暴怒之下的林如海嘶吼着让亲兵将唐军信使推出去斩首的时候,那信使却抛出一句话让林如海一下子偃旗息鼓了。 信使道:”宁国公,你若是不想让你林家香火断绝的话,你最好冷静一下。” 看着士兵从那信使身上搜出的半块玉珏,林如海一下子愣住了。 因为那是他儿子林逸从小到大一直随身佩戴的半块玉珏。 原本是一块完好无损的玉珏,是林如海和发妻成亲的时候他亲手送给发妻的。 婚后两人感情甚笃,成亲第一年生下了长子林帆。 成亲第三年生下了次子林逸。 林帆性格温和忠厚,不为林如海所喜。 反而是次子林逸,被林如海认为最像自己,所以最为宠爱。 林如海的发妻在林逸两岁的时候因病去世,为了怀念亡妻,林如海将亡妻一直随身佩戴的那块玉珏分为两半,一半带在自己身上,另一半则挂在儿子林逸身上。 父子里用这种方式来一起怀念逝去的妻子和母亲。 母亲去世的时候林逸只有两岁,但是从小听父亲讲述母亲的各种事情,因此也很怀念母亲,这半块玉珏一直贴身佩戴,从不轻易示人。 可现在这半块玉珏却出现在敌人派来的信使手中,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 “我儿子在你们手中?” 林如海强忍着怒火,目光赤红,死死盯着信使一字一句道。 信使面色自若,根本不为所动,傲然点头道:“不错,林逸上次兵败之后落入了我们君侯手中。我们君侯惜才,留他性命。林逸感激我家君侯之恩,在知道你带兵来犯之后主动找到我家君侯,献上这块玉珏。林逸见过我军神威,知道你此战必败不已,所以恩求君侯到时候能饶你一命,他愿意主动投效我家君侯麾下为将。” 林如海知道儿子没死之后心中一松,但是旋即又是勃然大怒:“我林家世代忠良,誓死效忠大秦皇室,岂会说出这种贪生怕死之言?你回去告诉你家主子,就说明日一战本帅必以雷霆之势彻底击碎他的妄想。” 也没有写回书,就直接将信使轰出了秦军大营。 …… 那块玉珏是林逸的不错,不过却是当初他被俘的时候从他身上收来的,一直没有还回去。 这次下战书谭纶觉得正好可以用来保证信使的安全,所以就给带上了,没想到真的派上了用场。 其中牵扯的故事谭纶当然不知,但是却也笃定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信物,林如海肯定认得。 信使回来后,将下战书的经过一一叙说之后,石达开笑道:“林如海嘴上说着不信,心中却已经信了三分。” “有那玉珏为证,不由得他不信。只要他能信三分,心中就会多了一分杂念,明日之战时失败的时候就会更容易接受现实。他如果真的还想给他林氏留下一缕香火,到时候就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石达开默默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林如海不同于林逸,他是秦国宿将,在秦国威望卓著,门人部下极多,是李旭将来掌控秦国的一个绊脚石,所以是必须死的。 而林逸没有他老子那种资历,要想在新的政权中取得一席之地,就必须依靠李旭,否则就是无根之水,无本之木。 这一次决战,石达开主战,谭纶则是算计人心。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两者同时进行,战必胜也。 …… 当天夜里,城外的秦军大营灯火通明。 虽然双方约定明日决战,但是兵者诡道也,谁要是完全把敌人的话当真谁就是真的傻子。 唐军说决战,也很有可能是为了麻痹己方好趁机偷袭。 但是谭纶和石达开却一点都没有夜袭的打算,做好该做的准备后都早早的上床安睡,养精蓄锐了。 不过虽然没有真的打算夜袭,但是搞搞气氛,给秦军制造一点紧张感还是可以有的。 看着秦军大营灯火通明,唐军也干脆在城头敲了一晚上的战鼓,不时的还大呼小叫上一阵子。 反正又不是真的要突袭,所以随便派上一小队人负责就行。 明天出战的主力却该干嘛干嘛,一点都不受影响。 反倒是秦军为了防备唐军夜袭,一直保持着高度警惕,搞得身心疲惫,一直等到天亮却才发现是一场虚惊。 秦军将士心中使劲问候对面的唐军列祖列宗,但是却也只能拖着疲惫的身子埋锅造饭,等待决战的到来。 等到秦军用完早饭,开始出营列阵。 林如海将自己的三千南山营嫡系人马作为核心护在自己身边,两万御林军作为中军摆在了正面,三万府兵各派一万在左右两翼以及后方列阵,组成了一个简单却实用的进攻阵型。 秦军五万大军在延安城下铺陈开来,旌旗招展,甲胄齐全,刀枪锐利,煞气盈天,散发着强烈的精锐气质。 城头上的谭纶和石达开看着秦军阵势,也是颔首赞赏。 在秦军列阵完毕之后,在呜呜的号角声之中,延安城大门洞开,身着黑色轻便军服的六千唐军火枪兵从城门内鱼贯而出,在距离秦军前阵两里之外开始列阵。 火枪兵列阵很简单,只是在阵前组成了四个一千五百人的简单方阵。 每个方阵三列,每列五百人。 这是按照一个团的编制来列阵的。 阵型极其简单,唐军的效率也是极高,片刻功夫后四个方阵已经列阵完毕。 虽然是最简单的方阵,但是却横平竖直,整齐划一,让对面用千里镜一直观察的林如海也禁不住微微颔首。 虽然心中对于唐军摆出的这种极其简单的方阵很是鄙视,但是对于唐军展现出来的极高的素质和效率也是心中暗暗叹服。 他自然看得出来这四个方阵的敌军步兵的主战武器都是火铳,但是却因此更加疑惑。 难道敌军就想用这区区六千人的火铳兵来对付本帅的五万精锐大军? 火铳他自然是见过的,而且这次出来还带着秦国仅有的一支神机营,三千人的火铳兵。 虽然带着出征,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着把这三千火铳兵当成什么底牌。 叛军的主帅竟然想用这区区六千火铳兵来抗衡自己的五万大军,莫非是得了失心疯了吗?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齐射! 在林如海的疑惑之中,城中又出来了上百架的车驾。 这些车驾都是用骡马拖拽,上面蒙着油布,也看不清楚下面掩盖的是什么。 上百架的车驾在四个方阵的步兵身后停下,分成了三列。 停下之后,那车驾上面遮盖的油布被扯掉,然后露出了下面遮盖的东西。 这是什么? 难道是火炮? 林如海用千里镜看着,心中虽然隐隐有点意外,但是却有些嗤之以鼻。 难道这伙叛军的底气就是这些火炮吗? 火炮他也是见过的,长安城的城头也是装备了几门的。 不过那些火炮极其的笨重,射程也很有限,用的实心铁弹杀伤力也相当有限。 而且精准度很是差劲,发射的流程极其繁琐不说,而且还有炸膛的危险。 基于火炮这么多的缺点,所以基本上没有那个国家会大规模的铸造,更别说用来列装军队了。 所以,林如海虽然认出了唐军推出来的这些东西很有可能是火炮,但是看着却比长安城头的那几门火炮更短更细更小,可想而知其威力和射程更是难以相比了。 林如海高踞望楼之上,手里又有千里镜,能看得清楚唐军的动静。 但是秦军将士们的视线却被前面的唐军火枪兵给挡住了,只能看见面前的四个方阵身着“奇装异服”的敌人,心中更多的是好奇纳罕。 御林军还好一些,但是两翼的府兵却出现了窃窃私语的议论声。 许多秦军士兵看着对面的敌人列出这么简单的阵型,而且人数还远比己方要少,没有长矛巨盾,甚至就连弓弩手都没有,更别说全副武装的重甲步兵了。 许多人甚至对着唐军方阵指指点点起来,脸上的表情充满轻视嘲笑。 唐军六千火枪兵却丝毫不为所动,脸上依然是肃杀冷漠,在各级军官的命令下有条不紊的开始装填弹药,做好射击准备。 而后方的炮兵团上百门火炮也都开始进行射击准备,装填弹药,测量射击诸元。 排在第一列的是五十门射程较短的鹰炮。 排在第二列的是五十门射程较长的长重炮。 排在第三列的是五十架神火飞鸦。 每一列都有一名指挥官,分别对应不同颜色的令旗,担负有不同的任务。 石达开一身戎装,腰悬长刀挺立城楼之上,一边是六面牛皮大鼓,另一边是六面巨大的铜锣。 其身后则是一排肩扛各色令旗的旗兵,会根据石达开的命令随时向下面的部队打出不同的旗语来传达命令。 石达开手里同样有一支千里镜,对面秦军士兵的表情动作他都全部收入眼中。 眼中闪过一丝讥讽,轻哼一声道:“你们这些被时代所抛弃的倒霉蛋,很快就笑不出来了。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了,你们即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很快,城下的各部已经纷纷打来旗语,表示已经准备完毕。 “传令!火枪师和炮团同时发动攻击,火枪师负责阻击秦军冲阵,炮一营负责击溃秦军中军,炮二营负责对秦军后卫进行远程打击。炮三营负责对秦军两翼进行火力覆盖。“ 炮一营的火炮全是鹰炮,射程较短,采用的是更容易对人员造成杀伤的开花弹。 虽然这种开花弹跟正儿八经的开花弹没法比,但是却也比原本那些实心铁弹要强很多。 采用的是在爆炸后可以炸裂成四块的空心铁弹,炮弹里面装填的有毒烟以及铁钉铁蒺藜等物,在爆炸后会在火药的强力推动下向着四周飞溅,从而对密集列阵的敌人实现有效杀伤。 所以要用他来负责对正面的秦军中军进行火力打击。 而炮二营列装的都是长重炮。 长重炮炮管更长,口径略小,采用的是实心炮弹,因此射程更远一些,适合用来精准打击较大的目标,但是因为采用的是实心铁弹,因此对于人员的杀伤效果就会小一些。 所以这次被石达开安排对秦军后卫兵力进行远程打击,杀伤多少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给秦军心理上造成恐慌,从而引起骚乱,最终陷入全面崩溃。 而神火飞鸦的的射程虽然挺远,但是精准度却是个大问题。 而且这玩意其实对于人员的杀伤非常有限,主要的作用还是用来攻城的时候纵火。 不过石达开只是用它们来对两翼的秦军府兵进行骚扰,造成恐慌而已。 这次决战最主要的角色还是那六千火枪兵,炮兵目前只是作为辅助而已。 当然了,虽然火炮的长足发展,以后炮兵在战争中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重要的。 毕竟“战争之神”不是白叫的。 石达开的命令很快被传达下去,各部也相继用旗语回应,表示收到命令,并且开始做好准备。 这年头的军队传讯方式主要都是旗语,不过秦军所用的旗语跟唐军所用的旗语不是一个标准,所以林如海虽然在千里镜中看到城楼上的唐军主帅在用旗语下达命令,但是却也不明白什么意思。 不过他也是个果断的人,当即下令击鼓,准备出击。 秦军惯用的突击方式还是用重步兵在前突击,大量弓箭手在后掩护,待到突入地方阵列之中后,轻步兵随后跟上继趁势扩大缝隙,然后全军猛攻,一举击溃当面之敌。 在敌人呈现败退迹象的时候,布置在两翼的骑兵顺势突击,从而造成敌军彻底败退。 不过这次林如海却反其道而行之,布置在前阵的却是五千名骑兵。 林如海其实最喜欢用骑兵的猛烈突击快速击溃敌阵,重步兵和轻步兵跟在后面趁势掩杀。 今日对面的唐军摆出的四个方阵让他更加笃定自己的战术。 只要五千骑兵冲起来,对面的六千火枪兵最多只有发射一枪的机会,然后就会被骑兵突入阵中,从而变成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林如海一声令下,激烈昂扬的战鼓声急促响起,强劲的鼓点犹如敲击在每一个的的心脏上一样,让人忍不住的热血沸腾起来。 秦军骑兵胯下的战马都有些躁动起来。 石达开看到这一幕,却是微微一笑,沉声道:“下令炮团十发齐射!”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畏威才能怀德 , 世界上有很多难以预料的事情,战争也是其中的一种。 有的战争你以为会很快结束的时候,却最终旷日持久的超出所有人的想象。 原本的时空历史中,蒙古大军一路攻城略地,一路高歌的时候,却万万没有想到会在南宋蜀地一个叫做钓鱼城的小地方折戟沉沙,整整困顿了七十四年。 蒙古十几万大军前后攻打围困钓鱼城达到七十四年,期间甚至连当时的蒙古大汗蒙哥都死在了钓鱼城下。 蒙哥之死大大改变了世界历史走向,若是他活着,蒙古人的脚步肯定会越过多瑙河踏遍整个欧罗巴的。 而有的战争你以为会旷日持久的时候,结束的速度却快到让你来不及说一句脏话。 没有人能在法国人投降之前攻入巴黎,这句话用来形容当时号称欧洲第一陆军强国的法国投降速度之快。 所有人都以为法国人至少能抵挡德军一年以上,可是在德军突入法国两周之后法国人就宣布投降。 同样的,狼子野心的倭寇叫嚣着三个月内灭亡中国,可是却最终深陷战争泥潭,八年后走投无路的宣告投降。 而眼前的这场战争,与其说是政府军和反政府武装之间的一场对决,更不如说是冷兵器军队和热兵器军队的第一次正面对决。 或者说新时代军队和旧时代军队的一场对决,亦或者说是一场农耕文明和前工业文明之间的对决。 战争以一种很诡异的形式开始,同样以更诡异更让人震惊的形式早早的结束了。 当秦军的五千骑兵在战鼓声之中开始小跑起来,逐渐加速,准备一举冲散对面的唐军火枪兵方阵的时候,唐军的炮兵阵地上接连响起了巨大的轰鸣声。 轰鸣声响起的同时,阵阵白烟弥漫而起,遮挡了整个炮兵阵地。 期间有火光不断闪烁,伴随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犹如雷神在云中释放雷霆一般震慑人心。 炮弹按照早就标定的目标,呼啸着划过长空,冲破空气的阻碍,落入了秦军阵中。 神火飞鸦粗如儿臂的火箭同样尖啸着带着火焰刺破长空,落在了秦军两翼的府兵阵地上。 一发实心铁弹从林如海脚下的瞭望车旁呼啸擦过,然后落入了队形密集的秦军中军阵中,直接犁出了一条血沟,血沟旁边是无数的断臂残肢。 这恐怖的一幕引起了一片惊叫之声。 林如海原本自信满满的脸瞬间惨白无比,刚拔出佩剑准备鼓舞士气,却忽然感觉脚下不稳,身子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地面猛然栽了下去。 一发实心炮弹正好击中了瞭望车的一根支柱,火药燃烧产生的巨大的动能毫不费力的将那粗壮的木柱从中断成了两截。 无数秦军士兵正好看见了林如海从上面栽下的这一幕,瞬间哗然一片。 有人大叫:“宁国公阵亡了!” 有人带头,更多不明真相的人也跟着大叫起来。 一时间三人成虎,林如海就算不死也真的死了。 战斗刚一开始,主帅就阵亡了,这岂能不对军心士气造成巨大的冲击? 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呼喊,前后左右的秦军都知道了主帅阵亡的消息,一瞬间都茫然起来。 主帅都死了,这仗还怎么打? 没等他们从茫然之中反应过来,更多的炮弹落在了他们头顶,断臂残肢漫天飞舞,鲜血飞溅,惨叫盈野。 犹如修罗地狱。 刚刚冲起来的秦军五千骑兵同样听到了后阵的呼喊惊叫,有心回头查看,但是却被大队裹挟着往前继续狂奔。 只是在距离唐军方阵之前一箭之地的时候,冲在最前面的秦军骑兵忽然纷纷马失前蹄,从马上被甩了下来。 后面的骑兵收不住脚,撞了上去,掀起了更多的混乱。 秦军前冲的势头顿时为之一滞。 眼看着提前挖好的陷马坑建功,唐军火枪兵这时候也纷纷端平了枪口,对准了地上人仰马翻的秦军骑兵,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白烟升腾,血花朵朵盛开。 秦军骑兵希望之中的屠杀变成了现实,只不过是他们变成了被屠杀的一方。 人和马的尸体很快在两军阵前堆积的层层叠叠,人类的惨叫哀鸣呼救声,战马濒死的嘶鸣不绝于耳。 一阵风向着城头吹了过来,捎带着淡淡的硝烟味以及更为浓重的血腥味。 城头上被特意请过来的一些延安城本地的士绅地主看着这一幕人间惨象,闻着这空气中挥之不去的血腥味,人人脸色苍白,神情呆滞,甚至还有人忍不住了跑到了一边去干呕。 高胡子占领延安府的时候没有把这些杀绝,李旭自然更不会杀。 这些人留着还有他们的用处。 但是要用他们就得先折服他们。 这些人能在数次的统治者更迭之中活下来,自然都是擅长保命之道的老油条。 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能活着还能保全家财,谁来了他们都是顺民。 但是想让他们真心的臣服,跟你始终保持一条心,那并不容易。 要想彻底折服他们,不是靠的什么个人魅力,也不是什么仁政,而且武力折服。 畏威才能怀德,不知道害怕是不会懂得感恩的。 所以今天叫他们来参观就是接受感恩教育的。 坐在不远处的谭纶看着这一幕,眼中闪过一丝嘲讽。 看来教育效果还是不错的。 唐军的火炮继续在轰鸣,空气之中的呼啸声依然不绝于耳。 砰砰的火铳射击声依然连绵不断。 四个方阵的火枪兵分成三列,第一列射完就退到最后面去重新装填弹药。 第二排的火枪兵则顺势顶上,他们不需要执行多么复杂的战术,不需要排列多么复杂的阵型,而只是简单的对准前方,开枪,然后退后重新装弹。 不断重复这样的流程就可以了。 三段射击以及足够宽的射击面,让唐军在短时间内向着秦军连绵不断的倾泻着铅弹形成的雨幕。 简单的令人发指,但是杀戮的效率同样高的令人发指。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有很短的时间,也许漫长的犹如百年,火炮的轰鸣声消失了,火箭的呼啸声也消失了,火枪发射的声音也安静了下来。 城头上传来了一阵富有穿透力的鸣金之声,那是停止射击的命令。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武者,止戈也! 待硝烟散尽的时候,城下的景象清晰无比的暴露在了城楼上的人们视野之中。 原本威武肃杀的五万秦军精锐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满地尸首断臂残肢以及无数失去主人而在战场上不安游荡的战马。 破烂焦黑的旗帜东倒西歪,各式兵器凌乱的散乱在战场上。 几面残破的旗帜甚至斜斜的插在一叠堆积入山的秦军尸体上,一缕火苗在其中一面旗帜上翻滚,旗上残留的一个“木”字鲜红如血。 那是燃烧了一半的“林“字帅旗。 在原本秦军的两翼阵地上,此时一堆一堆的秦军士兵跪在地上捂着双耳,跪在地上,浑身颤栗,如同见到了恶鬼一般,嘴里喃喃嘶吼着让人听不懂的音节。 这些都是这次跟随林如海出征的地方府兵,很多人甚至也只是刚刚从军的新兵蛋子。 本以为能跟着“大秦军神”出征能够捞取一点军功,好为自己挣到一点前程。 可是此时的他们却亲眼目睹了他们心中战无不胜的“大秦军神”亲眼陨落在了自己眼前。 更可怕的是他们经历了一场做梦都没有梦到过的可怕战争,那恍如雷神震怒的火炮简直就是地狱咆哮索命的厉鬼,所到之处死伤枕籍,无人能挡,无法可挡! 火枪火炮的恐怖和犀利彻底震碎了他们的所有的胆气,他们心中笃定的认为这是上天派来的天兵天将,心中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了,只剩下跪在原地等待上天的饶恕。 虽然被吓破胆子的不少,但是一些在唐军火炮射程之外的秦军却在林如海阵亡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便开始了逃跑。 而且数量还不少。 不过大部分都是逃不掉的,在他们有可能的所有逃跑路线上,唐军早就准备好了口袋等待着他们。 当然,肯定也会有一些幸运儿的。 石达开站在城头,用千里镜看着城下的一幕幕,面上并无一丝得意,反而闪过一丝不忍之意。 没有几个人真正的喜欢战争,无论战争的理由是什么,无论出于何种的动机和目的,或者说是正义还是非正义的一方,战争本身都是丑恶的,变态的,绝对称不上伟大或者美好。 人类文明所创造的的一切的美好,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只要遇到战争,都会被毁灭被玷污。 不过战争反过来即是毁灭者,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驱动力。 个体之间的矛盾升级发展到最终形态后便是斗殴,或者更激烈的冷兵器搏杀甚至拔枪互射。 而国家和文明之间的矛盾冲突最终就会以战争的形式来解决。 人类厌恶战争,但是人类的发展史本身又是一部战争的发展史。 听起来很矛盾,但是这就是事实。 …… 谭纶来到默默无语的石达开旁边,看着城下默然半天后开口道:“武者,止戈也。现在死人是为了以后不会死更多的人。这个道理你肯定都懂。” 石达开的表情松弛了一些:“谭大哥不用担心我,这种场面我也是不是第一次经历了。只是想到这些惨死在战场上的士兵都是无辜之人,只是因为朝廷的一纸调令就风尘仆仆的跑到这里来送死。他们的妻儿老小在送他们出征的时候恐怕根本想不到再也无法相见,他们片刻之前恐怕还在想着这次能够立杀过一些功劳荣归故里,却没想到最终却要埋骨他乡。一想到这些,我就有些替他们感到不值。” 谭纶闻言默然,这位小老弟有着怜悯众生的慈悲心。 若非如此,他原本的人生也不会最终变成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 那也是因为不忍麾下将士跟着自己送命,才会主动赴清军大营谈判,结果被出尔反尔的清军给趁机诱捕,最后凌迟处死。 谭纶其实很欣赏这一点。 虽然说慈不掌兵,但是为将者若是没有慈悲心,那就会变成一个冰冷阴狠的屠夫恶魔,最终会彻底的被心中的暴戾之气吞噬心志,最终彻底沉沦。 慈不掌兵,说的是为将者要理性审慎,不可感情用事,并非心中没有慈悲。 “别想了。他们的死也并非没有意义。经过这一战之后,主公的名号就会彻底打响,我军的威名就会广为人知。以后南下的时候就会少了很多麻烦,更会少死许多人。” 谭纶的劝解石达开听了进去,表情和缓了许多,点点头道:“多谢谭大哥开解,只是一时感触罢了。该做什么,我心中都有数。” 谭纶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我不担心你,而且还希望你永远保持着这一份慈悲之心。如果主公知道肯定也会这般劝你的。” “主公想必一直在等我们这边的消息,谭大哥你现在可以会主公写信了。我现在先安排打扫战场。” 石达开拱手说道。 现在天气炎热,死了这么多人马,不早点处理的话很容易引起瘟疫的。 谭纶和石达开分工明确,一人回延州总管府去调集壮丁劳力去协助辎重营打扫战场,一人则带着亲卫队指挥火枪兵检查战场,遇到活的秦军士兵直接抓俘虏,伤太重的直接补刀。 另外还要把那些完好无损的兵甲器械给收集起来。 “大都督,在秦军阵营后方发现了大量的粮草辎重,初步估计约莫有粮草约两万石左右。” “禀大都督,抓获秦军俘虏五千六百四十四人!” “大都督,缴获战马一千四百五十八匹!” …… 一连串的战果报到了石达开这边,他身边的参谋拿着炭笔在小本子上快速记录着。 石达开听着这些消息,都是随意的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这些缴获虽然重要,但是他目前最关心的还是秦军主帅林如海的下落。 虽然之前在城楼上看到貌似林如海的人从瞭望车上栽了下来,但是后来视线就被四处弥漫的硝烟给遮挡住了。 况且那么多人,也不知道林如海到底是死是活。 虽然就算林如海这次侥幸逃了回去对大局也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却终归是一个麻烦。 死了的林如海才是好的林如海。 所以,石达开下令手下士兵尽力的寻找林如海,争取死要见尸活要见人。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出师未捷身先死 林如海死了,死的很突然,也很不体面,而且死法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估计从来没有人会想到征战沙场数十年的,号称秦国“战神”的林如海会是这种死法。 林如海已经贵为国公,要么寿终正寝,要么战死沙场,这才是最符合常理的结局。 居于重重兵将簇拥当中,远离敌军射程的瞭望车上的林如海,被一颗呼啸而来的炮弹砸断了瞭望车的一根支柱。 瞭望车瞬间倾斜,他站立不稳从上面摔了下来,然后摔断了脖子。 看着士兵们从一堆尸体下面翻出的这具身穿华丽盔甲,头发花白,脑袋向着一旁耷拉着,毫无声息的尸体,石达开愣怔了片刻。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人们都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但是却很难预料到自己会是怎样一种死法。 摔断脖子而死的林如海让他想起了历史上一个死法更加窝囊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君王。 这位君主就是春秋时期的晋国国君晋景公。 历史上,晋景公在位期间做的事儿还可以,当时楚国要称霸,被他给打下去了,还打败了齐国;让晋国地位上了一个台阶,国政处理的井井有条。 只是他有一天忽然心血来潮想喝新收的谷子熬的粥了,所以就让人给他熬粥。 粥熬好了,正要喝的时候忽然感觉肚子有点疼。 然后他就跑去茅厕上厕所,结果上到一半的时候茅坑的踏板突然断裂了。 然后他就掉入了茅坑里面。 晋景公身材肥大,一旁的小太监拉不上来,等到侍卫将他捞上来的时候,晋景公已经不行了。 宫中的御医也进行了紧急抢救,但此时为时已晚。晋景公就这样掉到粪坑里淹死了。历史上的一代君王,就这么没了。 也因此成为了古往今来唯一淹死在粪坑里的君主。 不过林如海还算好一点,毕竟也算是死在了战场上。 将军百战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找俘虏再确认一下身份,然后好生收敛,厚葬了吧。” 石达开对随行的参谋吩咐道。 战场上大家是敌人,但是也不影响彼此的尊重。 参谋答应了一声,指挥士兵正要将林如海的尸身抬走,忽然丁当一声吸引了石达开的注意力。 他让士兵重新将林如海的尸身放下,俯下身子从他腰间的盔甲缝隙里扯出两根细细的红绳,每一根红绳下面都吊着半块玉珏。 两块玉珏凑在一起,严丝合缝,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玉珏。 他认出来了,这其中一块就是从林逸手中得来的那一块。 父子二人此生再无机会见面,但是这两块玉珏却终于重逢了。 石达开看着手中这两块玉珏,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重新塞回了林如海的盔甲里。 “这两块玉珏陪着他一起下葬吧,谁也不许拿走。” 石达开站起身,从一旁捡起了林如海的佩刀,交代了一声,默默走开了。 生前父子不能相见,那就让这玉珏伴着你一起长眠吧。 至于佩刀,那是战利品,也是将来要送到长安城的信物。 战场整整打扫了两天才处理干净。 五万秦军,其实真正战死的不到五千人,而且大部分都是作为中军的御林军。 唐军火炮的炮弹主要是倾泻在了他们头上。 火枪兵的铅弹也是对着他们喷射的。 原本秦军就算会失败,但是也不会败的这么快,败得这么惨。 他们在这个时代绝对称得上精锐,若是摆开阵势,双方全部以冷兵器对战搏杀的话,战场局面肯定会是另外一种结果。 秦军也会给唐军造成相当程度的战损。 不过在同等兵力下,最后赢的肯定是唐军。 因为唐军的战斗意志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够媲美的。 他们能够拼杀到最后一人也绝对不会后退或者投降。 但是其他军队就算再坚韧,只要伤亡超过三成,也会很快的陷入崩溃。 能够承受三成的伤亡而不崩溃的军队已经绝对算得上最精锐的王牌部队了。 但是唐军的出身来源决定了他们就算伤亡了九成也会依然死战到底。 唐军嫡系士兵的脑袋里根本就没有投降或者逃跑这些负面的设定。 不过可惜,唐军根本就不给他们公平决战的机会。或者说,战场上根本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唐军从战斗打响的那一刻开始,就是用最猛烈的炮火全力以赴给予对火器战争没有丝毫概念的秦军以毁灭性的打击。 炮弹呼啸,火箭凌空,铅弹如雨,唐军的攻势如同末日的风暴一样在短短时间内就击碎了秦军所有的勇气,摧毁了他们所有的信念,吞噬了他们所有的士气,颠覆了他们以往所有关于战争的认知。 与其说是他们被唐军的炮火给打败了,更不如说是他们被自己内心蜂拥而来的恐惧风暴给击败了。 再加上刚一开战主帅就先挂了,致使大军无首,所以崩溃的就更快了。 种种因素凑在一起,就变成了这样一种双方战损比夸张到逆天的战果。 秦军五万大军,战死了四千多人,其余的不是被俘虏就是正在成为俘虏的过程中。 而唐军这边,几乎没有任何的死伤。 说几乎是因为有几支神火飞鸦的火箭不知道怎么的就落入了唐军的阵地之中,有几名士兵被轻度的烧伤。 除此之外,没有损失一名士兵。 唐军各部打扫战场和抓俘虏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作战的时间。 俘虏被源源不断的送了回来,而大量的缴获也被装上大车骡马川流不息的送回延州城里。 负责点验登记的几名参谋带着延州总管府的几十名小吏忙得脚不沾地。 根据初步统计出来的数据,唐军这一次缴获的粮草两万多石,而且从俘虏口中得知,在洛川县城还有一批大约三万石的粮草。 除了粮草,各类板车缴获六百多架,骡马一千一百多匹。 战马初步统计收拢到了三千七百多匹。 另有盔甲兵器旗帜箭矢等物更是不计其数。 另外,还缴获了林如海随军携带的二十万两的军饷,听说是林如海打算用来鼓舞士气的,结果还没等派上用场自己就先挂了。 真真的出师未捷身先死。 这些是表面上的收获,这场大战真正的后果以后才会逐渐体现出来。 这一仗在后世的史书上被称为“延州之战”,史学家们认为这一战的最大意义就是正式的宣告了唐侯的崛起,也正式掀开了唐侯征战天下,一统寰宇的序幕,对于华夏文明的进程有着极为重要和极为深远的影响。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九门提督 , 谭纶和石达开正在整理统计战场缴获,处理各种战后事宜的时候,李旭这边已经通过系统消息得知了这一场大战的结果。 虽然结果早就能够预料到,但是还是心中大喜。 这一仗光是系统后台到账的经验值就有十几万。 而且如今系统会在每次战斗结束后会提供一份战斗统计报表,这份报表上会明确的显示敌我双方在这一战当中的杀敌数以及战损数据以及最终的战斗结果。 虽然没有原本的游戏之中那样的详细,不仅会显示敌我双方的杀敌数和战损数据,而且还会显示双方的建筑损毁数目以及常用兵种树木和经济情况等。 不过游戏之中的东西简单好统计,现实之中肯定会难以实现。 从系统报表之中李旭看到秦军这一仗伤亡四千多,而己方这边却没有损失一人的时候,眼睛也是瞪了半天,有点不敢相信。 他真的很好奇石达开是怎样指挥这场战斗的,就算再悬殊也不可能这么悬殊吧? 他甚至在想系统的统计是不是出了问题了,但是一想这种可能性是不太可能的。 战争史上的各种奇迹数不胜数,别说双方数万人大战,就是一个人击毙几百人,身边再俘虏数百人的例子也是不少的。 况且上面这个例子还是出现在热兵器时代的,更遑论这次的战斗是一场热兵器对冷兵器的全面碾压了。 一方有心立威,一战而扬名天下,宣告一个新势力的诞生和崛起。 另一方则是完全不懂火器战争为何物的旧时代军队。 这么一看,出现这样的战损比也不是不可能的。 秦军战死了四千多,肯定被俘虏的会更多。 只是系统的报表上不显示俘虏的数目,所以李旭也无从得知。 他比较好奇林如海的死活,但是系统报表上面也没有显示,所以也无从得知。 具体的战斗经过和更详细的战报还是要等谭纶和石达开他们两人写信来告知了。 不过这些都不在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现在提前知道了林如海兵败的消息,很多事情就可以提前布局了。 而秦国朝廷要想知道林如海兵败的消息,至少得四五天之后了。 那么这四五天的一个时间差就可以做很多文章了。 按照他和谭纶石达开两人的约定,一旦林如海兵败之后,石达开将会在最快的时间内领兵南下直达长安城下。 那时候长安城应该是刚刚收到林如海兵败消息的前几日,正是人心惶惶惊恐不安的时候,唐军兵临城下正好趁虚而入。 如今李旭已经正式接管了长安城九门的防务。 为了让他更加名正言顺的接管九门防务,除了他本身担任的羽林左卫中郎将的职务之外,宋牧还给了他一个九门提督的职事。 原本长安城的城防是由御林军之中的城门卫负责的,其主将叫做城门卫尉。 只不过之前的城门卫尉不知道是因为是林家的人还是牵扯进了雍王的谋反一案之中,反正是被收拾了。 主将都被收拾了,城门卫自然也不会再用,被清理一番后打乱编入了御林军其他各卫之中。 所以现在李旭的羽林左卫就相当于实际上的城门卫。 这个九门提督是宋牧奏请小皇帝后新设立的一个武官职位,官阶为三品武将,不受兵部管辖,直接向内阁负责。 其实就相当于宋牧直接控制的一支兵马。 虽然负责宫城防卫的是龙骧卫和金吾卫,但是外围的长安城的九个城门都是受李旭直接管辖。 而且宋牧还以羽林左卫兵力不足以完全承担长安城防务为理由,建议朝廷将羽林右卫也交给杜峰统领。 因为上次李旭带兵平叛挫败了雍王谋反,除了直接统兵的李旭和下面一群将领被嘉奖表功之外,身为羽林左卫名义上的最高统率的杜峰也跟着沾了光。 除了被封了一个伯爵之外,还荣升成了羽林卫大将军。 这个羽林卫大将军可是正二品的武将,名义上统率羽林左右两卫两万人马。 当然,杜峰虽然升官了,但是本质上还是一个吉祥物。 羽林右卫也有一些将领因为打上了林家的烙印,还有一些也跟雍王谋反一案有了牵连,所以从大将军到下面的中郎将,整个中上层几乎都被清理一空。 所以这也给了宋牧趁机将羽林右卫并入羽林左卫的机会。 李旭虽然还挂着羽林左卫中郎将的差事,但是宋牧又给他加了一个署理羽林右卫中郎将的临时差事。 简单来说就是代理的羽林右卫的中郎将。 羽林右卫中上层全被撸掉了,下面的一个校尉军侯之类的根本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李旭带着栾立成和乌挺嘉去了羽林右卫营地后,又将自己当日收拾整合羽林左卫的那一套流程搞了一遍。 然后又是一通金银撒下去,又用前程来忽悠许诺,再加上栾立成和乌挺嘉这两位李旭现在的铁杆粉丝从旁协助敲边鼓,原本惊惶不安的羽林右卫的将士们也逐渐放下心来,初步接受了李旭这个新任的主将。 趁着人心初定,李旭又将栾立成和自己的嫡系张龙调入了羽林右卫之中担任校尉,让这两位互相搭配,来帮助自己更好的控制羽林右卫。 杜峰本就没有什么野心,现在占了李旭的光封了一个伯爵,更是心满意足,被人叫一声杜伯爷,都美滋滋的喜笑颜开。 手下虽然只有一千亲兵,平日里只是坐镇羽林卫设在长安城的衙门里,每天按时上下班,也是优哉游哉的,一副知足常乐随遇而安的模样。 对他来说,什么实权不实权的不重要的,能够让自己和妻儿老小过上富贵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他很很庆幸自己当初能被宋牧选中,也许就是因为自己这在外人看来没有什么出息的性格。 他很佩服宋相爷的眼光,这位小李中郎将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副将啊。 当武将的,哪一个不盼着有生之年能够封爵。 他自然也不例外。 大将军虽然听着威风,但是却也最受朝廷和皇帝的忌惮。 但若是封了爵位,那就是真正的步入了贵族阶层。 若是再有个世袭罔替,那就更完美了。 本来这种事他也只是偶尔想一想,但是没想到给这位李中郎将当了短短几天的名义上司,竟然就实现了这个愿望。 这让他兴奋开心的同时,更加打定主意以后要当一个更称职的吉祥物。 李中郎将想干啥就干啥,这条大腿自己抱定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布置 , 长安城东面,唐含元殿遗址附近有一座新挂牌的衙门,巨大的门匾上写着“九门提督”四个大字。 门外的三级石阶上站着两列身姿挺拔如松,气质冷漠严肃的士兵,身背长弓,腰悬劲弩,手中刀枪锋锐,身上盔甲厚重,全身上下写着“生人勿近”四个大字。 门口路过的行人只是看一眼就赶紧低下头快速经过。 这是李旭的这几日办公的地方。 说起来他已经有三处办公场所了,除了羽林左卫的营地之外,还有中郎将衙署。 现在再加上九门提督这个差事,城中东西北三面都有他的据点了。 此时,在衙门最深处的一间小会客厅内,李旭高踞主位,两侧则端坐着张龙和赵虎生这两位嫡系的部将。 两人一左一右分别坐在李旭的左右手边。 在两人身旁还各坐着两名新面孔。 说是新面孔,其实都是李旭的嫡系人马。 随着羽林右卫也交到李旭手中,要想牢牢掌控羽林左右卫,原来的将领肯定是不够用的,所以李旭又从下面的军侯屯长之中提拔了几人担任校尉。 张龙和赵虎生现在已经被李旭提拔为偏将,有了独立领军的资格。 所以他们的位置就得有人补上。 新补上的这四人分别叫做李虎翼、李林岳、孙府宽以及曹淞。 四人性格各不相同,李虎翼刚烈耿直,李林岳狡黠聪慧;孙府宽沉稳善谋,曹淞狠辣果断。 四人虽然性格上差距很大,但是带兵都是一把好手。 六人今天被李旭召来,自然是有大事要交代的。 “延州城的战事已经有了结果,林如海全军覆没,死活虽然尚且不知,但是想来也多半会落入我军手中。” 李旭说完之后,诸将都是神色振奋,眼睛放光,同时起身齐声抱拳道:“末将等为主公贺!为大唐贺!” 虽然李旭的大唐现在还是个雏形,地盘也仅仅只有延州一地和关中北道的一小部分,但是在这些将领心中早都以唐将自居了。 李旭笑着摆摆手,示意诸将落座。 “此战原本也是在预料之中,我军以逸待劳,又有火器和地利之便,胜是必然的。今日召你们前来,就是要趁着秦国朝堂上下尚未得到消息之前做一些布置,以便大军兵临长安城下的时候更加便利从容一些。” 听到李旭说起正事,诸将都凝神静听。 “长安城九门现在都在我们手中控制,北面的安远门,西边的延平门以及开远门更是由我军彻底掌控。这三座城门是我军主力届时进城的必经之路,务必要彻底掌控,不可有一丝疏忽。” “末将遵命!” 负责这三座城门的是赵虎生以及他麾下的李虎翼和李林岳两名校尉。 三人闻言起身齐声领命。 李旭点点头,示意他们坐下,继续交代道:“长安城九门,北城两门,西城两门,东城三门,南城三门。东城由栾立成负责镇守,府宽,你和曹淞二人在其手下听调。若是此人没有异动,你二人就好生配合。若是此人生出一丝一毫的异心,你二人可当机立断处置,事后报我即可。” “末将领命!” 两人起身领命。 栾立成和乌挺嘉等非嫡系将领上次跟随李旭平定杨文瑞叛乱后都得了不少好处,表面上看起来对李旭已经是一心拥戴。 但是毕竟不是嫡系,万一在李旭起事的时候搞出点幺蛾子来,那还是会有一点小麻烦的。 李旭会用他们,但是也会防着他们。 毕竟造反这种事情不是人人都有胆量的。 除了必要的防备之外,他回头还要找机会试探一些这两人以及其他的一些非嫡系部将。 虽然他有惜才之心,但是如果对自己有威胁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下狠手的。 不能为我所用,那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想当骑墙派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必须要有立场。 没有立场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镇守南面三座城门的是乌挺嘉,他现在也升为偏将了,手下总共领着两千人。 这两千人除了他自己原本的两百后羿营作为班底,大部分兵力都是从其他营中调配过去的。 其中自然也少不了李旭的嫡系人马。 乌挺嘉比栾立成更沉稳一些,李旭对他的心思把握还不太确定,所以派他镇守长安城南门,表面上看是一种倚重,其实也有防备的心思在里面。 李旭交代的事情其实主要就三件: 第一件就是要对那些非嫡系的将领要有所防备。 第二件事就是要利用把守城门的机会,严密控制城内外人员的流动。 最重要的一个是控制跟随林如海出征的溃兵进入城中,要尽可能的拖延时间,不给秦国朝堂太多的反应时间。 第二则是防备一些得到消息的秦国权贵或者富商豪族趁机出逃。 秦国的财富大多数都集中在这些人手中,李旭自然不可能让这些轻易的逃走。 李旭给出的命令是一旦发现携带财产外逃者,甭管什么身份,一律扣押再说。 若是有人敢闹事,警告过后依然不配合便强力镇压。 当然,李旭会提前以九门提督的名义发布通告,会以防备魏国奸细为由对进出城的人口车辆进行盘查。 当然,这其中也有防备黑冰台的意思。 林如海此次出征对于秦国上下来说绝对是一件大事,朝堂上下其实都在等待结果。 黑冰台那边,必然也会派出许多探子不停打探消息。 所以,李旭肯定也要做出相应的布置来。 不过这些其实都是小节,只要大军兵临城下的时候,很多原本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跟诸将交代了一番,众人又说了一些细节,这才各自散去。 李旭回到自己日常办公的值房后,没多久,新任的羽林左卫军司马郭凌川捧着一沓公文进来要李旭签署。 李旭翻阅了一下,都是些军中日常兵甲器粮草调度等日常公文,便随手签了名。 交给郭凌川后,李旭忽然笑道:“凌川兄,让你从兵部过来依然要操持这些案牍之事,心中可有委屈?”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你知道杨修吗? , 李旭虽然身上兼着两个差事,但是其实还是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而已。 所以郭凌川这个军司马既要承担羽林左卫的一摊子事情,还要兼顾羽林右卫和九门提督衙门这两处的差事。 虽然是一套班子,但是其中的公文档案来往却也相当不少,如果没有专门的人处理也会很麻烦的。 简单来说,这个军司马有点像是一家企业中的人事行政部门,所有的人员录入升降辞退乃至于各种开支调度等各种日常事务都要操心。 李旭手下的那些个武将让他们冲锋陷阵没有一个怂的,但是要处理这些事情却是力有未逮,很难胜任。 李旭把郭凌川挖过来自然不是想让他当一个天天劳形于案牍的文吏的。 他对郭凌川未来的定位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大将,能够充任独当一面的角色,而不是一个普通的猛将。 现在这些案牍事务交给他来做,既是因为目前没有更好的人选,也是李旭对他的一种考验。 这几日看来,郭凌川处理的都是井井有条,也并没有表示出任何的不耐。 李旭是知道郭凌川的一些想法的,他想带兵,想去战场上立功,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郭凌川听到李旭的询问,很认真地道:“在许多人眼里,这些案牍工作乏味枯燥又没有什么大用,但是在末将看来,这些案牍之中却隐藏着许多非常有用的信息。如果认真梳理的话,会从中得到很多益处。” 听他这么说,李旭来了兴趣,追问道:“那你说说,你这几日从这些案牍公文中得到了什么有用的信息?” 郭凌川犹豫了一下,看着李旭饶有兴趣的眼神,最终还是开口道:“末将通过这几日的人员调动,以及兵甲器械的补充消耗以及军饷的发放情况,心中有了一个不成熟的猜测。” “什么猜测?” “末将以为,朝廷将要有大事发生,在短时间内应该会有较大的战事发生在京城附近。而且咱们羽林卫两支军队应该就是这次战事的主要力量。” 郭凌川说完之后看着李旭,神情变得有些忐忑起来。 听到他这么说,李旭心里的确是有些吃惊的。 能用公文往来这些蛛丝马迹上面就得出这样的猜测,绝对称得上洞察力惊人了。 李旭自认为自己做的还算隐秘,没有太过高调,但是没想到还是逃不过有心人的眼睛。 不过他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天天跟刘健宋牧等朝廷大佬面前演无间道,演技早就锻炼的炉火纯青了。 心中虽然吃惊,但是面上却保持着平静,丝毫没有波澜,脸上挂着笑容,不置可否的问道:“那凌川兄以为会是什么样的战事呢?” 郭凌川没有从李旭身上感觉到恼意,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 自己这位新上司虽然年纪轻轻,平时也对人很是和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郭凌川总是能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就是那种他对待任何人好像都有一种从天上往下俯瞰的感觉。 甭管是一国首辅还是一介小兵,他面对你的时候态度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眼神始终是从容的,带着一种万事不惊的笃定感。 这种感觉让郭凌川感觉很奇怪,甚至觉得很荒唐,但是却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李旭如果知道郭凌川这么想的话,大概会告诉他这应该是一种来自拥有金大腿的挂逼的优越感。 简单来说,就是我知道我开挂了,而且挂还是几乎无敌的那种,所以你们其他人在我眼里基本都是傻逼。 听到李旭的追问,郭凌川知道这应该是在考验自己,所以没有犹豫地道:“朝廷如今面临的最大危机都是来自京城外部。” “第一大威胁是两关外的魏国大军,但是有宋成大将军带着大秦二十万精锐抗衡,这几个月内魏军迟迟没有进展,短时间内应该也不会出现大的变故。而且末将猜测,魏军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撤军。” “而且这些日子也没有出现函谷潼关两关附近的难民,来往的商贾也没有带来魏军攻打两关的消息,长安城中的物价也基本稳定,所以可以排除边关形势急转而下的可能。” 听到这里,李旭心中对郭凌川的分析能力更加佩服。 他没有办法从官方的情报渠道得知边关目前的情势,但是却能从看似平常不起眼的信息上着眼,从另一个角度得出跟事实相差无几的结论。 这的确是个人才。 看到李旭微微颔首,郭凌川得到鼓励,声音略微提高一点继续道:“排除这一点,那就剩下一个可能性。就是来自于延安府的叛军威胁了。” “延安府的局势恐怕早就超过了朝堂上大多数人的认知,这一点从林逸三万大军全军覆没,自己生死不知就可以得出结论。” “高胡子的贼军不太可能有这种实力,所以末将大胆猜测延安府已经崛起了另一股不为人知的极为强悍的新势力。这股新势力应该是取代了高胡子,而且还利用高胡子之前对延安府的荼毒造成的空虚动荡趁机将延安府牢牢控制在了自己手中。” “朝廷应该是已经得到了关于这股新势力的一些信息,而且认为这股新势力会有可能南下攻打长安城,所以才会让提督大人接管城防,提前做好防备。” “更进一步的猜测,朝廷对于宁国公这次的出征结果也不太乐观,所以才会这般谨慎。” 郭凌川说完之后便略有些忐忑的看着李旭。 他说这些话,其实也有卖弄的成分在里面。 他来李旭麾下,自然也是有着一颗建功立业的心,所以才想着借这个机会展示一点自己的能力。 李旭听完郭凌川这一番分析后盯着他瞅了半天后忽然呵呵地冷笑了一声,慢条斯理地道:“郭凌川,你有没有听说过杨修的故事?” 杨修?他当然知道了。 那个天天跟在曹植身边混,锋芒毕露,用“一人一口酥”断定曹操要撤军结果最后送了性命的家伙? 郭凌川忽然身子僵硬起来,后背一瞬间渗出了一身冷汗。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我自己骂自己 看郭凌川面色紧张,身体都微微紧绷起来,李旭忽然放声大笑起来。 他这一笑,郭凌川先是一愣,便感觉方才的紧张和压力瞬间消散一空。 “将军,您这是?” 郭凌川感觉着背后的冷汗,疑惑问道。 “凌川兄方才是不是已经脑补出了一出大戏出来?想着自己无意之中犯了上峰忌讳,导致上峰起了杀意要灭口?是否都在暗中衡量了一下自己逃生的可能性?” 李旭笑吟吟的看着他缓缓说道。 郭凌川冷汗听到冷汗差点又下来了,一时讪讪难言。 因为自己方才的确是那么想的,想着李旭若是忽然起来杀心,自己能不能是他的对手,门外的护卫多久会杀进来? 看着郭凌川尴尬的样子,李旭笑道更开心了。 笑了一阵,这才起身绕过桌案,走到僵硬站立的郭凌川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坐下说话。刚才只是一个玩笑,你不是自作聪明的杨修,我也不是多疑好杀的曹阿瞒。” “在我手下听差,只要实心用事,有什么本事尽管展现出来,我一定会给你施展的机会。嫉贤妒能的事情在我这里不存在。我邀请你过来,也是看中了你的一身本事,断无因为你说了几句心中猜测就治罪不满的。” 这一番安抚,李旭说的平淡,但是郭凌川却听得心里熨帖,方才的惊恐紧张荡然无存,反而生出了一种得遇明主的庆幸来。 李旭看他神情松弛下来,却忽然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凌川兄,虽然你方才的话只是推测,但是却距离真相很近了。下面这些话,出的我口,入的你耳,绝对不能让第三人知道。你可能做到?” 郭凌川一愣,难道真有什么惊天大秘密要告诉自己了? 那我是听还是不听呢? 只是没等他做出决定,李旭就直接开始说道:“你刚才的推测很对,朝廷如今面临的最大危机不是边关外的魏国大军,而是大秦内部的危机。这个危机就是来自延安府,而且其威胁比起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大。” 郭凌川一愣,下意识的问道:“大到了什么程度?” “大到了稍有不慎就要亡国的程度。” 李旭的话直如晴天霹雳,让郭凌川眼睛瞪大,嘴巴微张,愕然不已。 竟,竟然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了吗? 李旭对他的表情反应很满意,继续道:“根据可靠的消息,延安府的这股势力已经成了气候,声势惊人,据说还打起了李唐后裔的旗号,其首领自称唐侯,将延安府改为了延州总管府,拥兵十几万,而且全部都是精锐。之前的高胡子贼军就是被他们所灭,就连魏国人派去的特使也被他们给收拾了。” 听到这里,郭凌川整个人都凌乱了,愕然道:“唐侯?其人野心不小啊,难道是妄想复辟李唐不成?” 李旭煞有介事的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这股势力野心不小,别说复辟李唐了,他们打出的旗号不仅是要夺我秦国社稷,更要一统天下,意欲结束这近百年的分裂割据,可以说是极其的狂妄极其的自大。” 李旭丝毫没有自己骂自己的觉悟,一脸严肃,说的时候咬牙切齿的,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一统天下?此人哪里来的底气敢做这般狂想?” 郭凌川一脸的不可思议。 “从朝廷目前打探的各种信息来看,这个唐侯不仅野心不小,而且据说文武双全,非常擅长统兵用人,颇有明主之相。其手下精兵强将更是不少,实力相当的雄厚。上次林逸三万大军之所以全军覆没,其实并非林逸轻敌冒进,而是对方实力太强,林逸根本难以匹敌。” 李旭非常自然的吹嘘自己,郭凌川听得面色凝重,眉头紧蹙。 就就听李旭忽然停下来回踱步,转头看着他道:“凌川兄,你知道这唐侯实力这般强的最大依仗是什么吗?” 郭凌川茫然摇头。 李旭忽然压低声音道:“根据各种消息可以确认,这唐侯之所以能连灭高胡子和林逸两支人马,除了十几万的精兵强将之外,最大的依仗是他们所持有的新式火器。听说他们的新式火器十分的犀利,不仅射程远,射速快,而且还不怕下雨,威力十分的惊人。” “除了新式火铳之外,他们还有各种火炮,这些火炮比起长安城城头的火炮来说虽然更小更轻,但是其射程威力却要强上许多。林逸上次一万御林军杀入延安城中,却被对方用火炮和火铳埋伏,一万御林军几乎全军覆没,而对方的损失却微乎其微。” 郭凌川听李旭说的玄乎,更是目瞪口呆。 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又觉得李旭不可能拿这种事情骗自己,张着嘴吧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李旭说完这番话,便听了下来,给郭凌川消化这些消息的时间。 他说这些,自然不是随口乱说,其实一来是试探一些郭凌川,二来也是提前做点铺垫。 免得到时候大军兵临城下的时候,自己这个主将想着怎么放大军入城,手下的将领却跟打了鸡血似的喊着要为国尽忠,那就尴尬了。 郭凌川消化了好一阵子,然后提出来一个问题: “将军,按说实力这么强的一股势力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发展起来。而且还是在延安府之中土地贫瘠,人口稀少的地方。难道朝廷之前就没有一点察觉吗?况且,延安府之前还有官府,随后又有高胡子贼军的祸害,怎么就能诞生这样一股实力如此强横的势力?这件事怎么看都很不合常理,处处透着一股子诡异之处。” 诡异吗?诡异就对了。 李旭心中暗笑,面上却是点着头赞同道:“你说的很对,这个唐侯的发迹的确非常的诡异,就好像凭空出现的一样,实在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理解。但是现在却不是追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这个唐侯已经成了气候,我们该如何面对的问题。” 郭凌川点点头表示赞同,忽然又提高声调道:“那既然这个唐侯实力这般强横,那么这次宁国公林如海出征一事岂不是……”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以身殉国有必要吗? 郭凌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李旭却点点头接过来道: “不错,这个唐侯实力如此强横,宁国公这次出征的确结局难料。虽然宁国公将朝廷唯一的火器部队神机营都带走了,但是神机营的火铳你应该也知道的,发射极其的繁琐,很可能难以匹敌敌人的新式火铳。所以,朝廷才要做出最坏的打算。” 郭凌川此时彻底明白过来:“将军是说,宁国公那边极有可能会大败?” 李旭点头道:“根据各种分析,宁国公说不定此时都已经落败了。宁国公虽然是我大秦宿将,号称‘军神’,但是毕竟不是真的神祇。宁国公一旦大败,这位唐侯实力肯定会再次膨胀,野心也会随之膨胀,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要挥兵南下直达长安城下了。” 对于李旭的话郭凌川是相信的。 如今朝廷上下谁都知道这位提督大人是当今首辅宋牧最为倚重的大将,黑冰台又在宋牧手中,所以这些消息肯定都是从黑冰台那里得来的。 郭凌川一时间心乱如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虽然他之前分析的头头是道,但是毕竟是猜测。 现在听李旭这么一说,原来事情远比自己猜测的还要严重的多。 秦国虽然说账面上有着几十万大军,但是却分散各处,尤其是边境各处都要大量的兵力去守卫。 虽然如今在函谷关和潼关两地有着二十万秦军,但是在魏军没有撤军之前,这二十万大军也不能轻易撤回。 就算魏军真的撤了,也不能就立刻将大军调回。 万一刚一撤军,魏军就杀个回马枪,那就真的出大事了。 而且一旦调兵勤王的消息传出去,边关各处各处的军队恐怕都会人心浮动,魏军若是得了消息,趁机攻打两关,双方士气此消彼长之下,两关危矣! 所以想来想去只有依靠京城现有的御林军和周围府县的府兵来抵御有可能南下的唐军。 但是为了不使人心浮动,又不能大举布防,所以只能悄悄的安排。 想来这就是李中郎将之前的种种安排的根源所在了。 郭凌川在兵部待过,自然对于京城御林军各部的情况有所了解。 御林军虽然说有到边关轮战的传统,但是近些年来这个轮战制度已经逐渐的有名无实了。 御林军成为各家勋贵子弟镀金的地方,就算去轮战也多是走个过场,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去跟那些外地作战。 当然,林逸这种的除外。 也因此,林逸才有独自领兵出征的资格。 不说别的,就说护卫皇城的龙骧卫和金吾卫这两卫两万人马,看似士兵个个身材高大,威武彪悍,兵甲精良,但是其实都是样子货。 平日里用来站岗巡逻当个仪仗队还行,若是真的有战事,上场后恐怕第一个崩溃的就是他们。 战斗力甚至都不如地方府兵。 指望他们排上用场,还不如指望敌人能主动放弃更现实一些。 虽然目前李旭手下的羽林卫两万人马也算精锐,但是却要布防九门,分散开来摊薄在每一个方向也没多少了。 况且真如李旭所言,那个唐侯手下的军队火炮犀利,长安城虽然城池高大坚固,但是却也不一定能够抵挡人家的炮火。 况且,郭凌川明白,防御一座城池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人,而不是城池本身。 再坚固的城池,若是守卫城池的人失去了勇气,那也很快就会被攻破的。 除了李旭手下的羽林左右卫,御林军其他各卫也基本上不堪大用。 林如海父子两次出征抽调了不少人,宋成在两关对峙的二十万秦军中也有不少从御林军抽调的人。 各卫除了羽林左右卫,以及龙骧卫和金吾卫,其他各卫基本上实际兵力都不足实际的一半,甚至更少。 这也是宋牧倚重李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满打满算,长安城能凑起来的兵力不足十万,这还是加上从周边府县有可能抽调的府兵估计的最大兵力。 就算是十万兵力,听着挺多,可是其实却不是那么回事。 兵员素质不一,来源不已,战斗力良莠不齐,士气更是不一,这真的打起仗来光是指挥调度就是个大问题。 到时候北边正在血战,南边的却打开城门引敌军投降了,你说这仗还怎么打? 而且宁国公林如海如果真的败了,郭凌川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有资格统率这么多兵。 就算有那个本事,也需要有那个威望和资历才成啊。 郭凌川越想越沮丧,如果那个唐侯真的挥军南下,秦军朝堂好像还真没有多少好办法了。 李旭脸上一脸严肃,却在悄悄观察郭凌川,看他一会凝重,一会蹙眉,一会又有些沮丧,感觉实在有趣。 他其实很想知道这些从小到大一直在接受忠君信条熏陶的封建时代的文臣武将们在国家面临重大危机的时候到底会有怎样的表现。 是誓死不降,死战到底还是意思意思,顺应大势? 郭凌川是一个很好的观察对象,他当过文官,也在军中待过,头脑清晰,见识不凡,现在又知道了这么多“绝密内幕”,李旭很好奇他的反应和表现。 两人都不说话,房间里的气氛一时很凝重。 良久,郭凌川才抬起头来看着李旭,带着探寻的目光道:“将军今日将这等绝密之事告诉我,想必是有深切用意的。还请将军明示!” 李旭摇头道:“宋相信重于我,我也只能尽力回报。与你说起,一来是心中苦闷,想要寻个人商量。二来也是因为相信你,跟你说说兴许还有其他的收获。只是这几日一直在想,若是这个唐侯实力真的强横无比,大秦难以匹敌。其人又有能够一统天下的魄力和决心,我们这些做臣子的要以身殉国还是说抛开一国一家的荣辱,顺应大势来见证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以身殉国倒也简单,这也是做臣子的本分,可是一想到自己死了倒是简单,可是家人亲人又如何活下去?会不会遭人欺凌?再退一步想,就算我等以身殉国了,那国最终还是灭了,那这殉国又有什么意义?恐怕以后连一个祭祀香火的人都没有了。” 李旭说着,郭凌川听着初开始表情是有些惊讶,似乎没想到这位小将军竟然这么直白。 但是听着听着就有了代入感,想到了自己以及老娘,脸上就露出了沉思的表情来。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异族奸细? , 郭凌川离开了。 李旭今天这番话只是在他的心上种下一颗种子。 这颗种子能不能生根发芽,最后破土而出,长成参天大树以后还需要很多时间去培育。 秦国是一定要灭的,但是秦国的人才能被自己所用的那也是要用的。 上层的那些人跟秦国宗室乃至于跟秦国的利益绑定太深,李旭就算要用也会极为谨慎。 而且就算能用,也会是极少数的人。 毕竟李旭将来如果灭了秦国,那么利益受损最大的就是这些人了。 而且李旭要想从灭亡秦国这件事上获取最大的收益,就免不了要向这些人动刀的。 所以李旭将选材的重点放在了如郭凌川这样的既有才能又郁郁不得志的中下层身上。 这些人既有培养的价值,而且对秦国朝廷本身也有所不满,利益牵扯也没有多大。 对他们来说,若是能跟随一个更加强大的主公,能有机会一展所长,能有更远大光明的前途,显然吸引力比起一个只能偏居一隅的故国更大。 将来新朝诞生,他们就是从龙之臣,这份功绩就奠定了他们日后的前程不会太差。 再加上李旭的目标是一统天下,那就等于有无数的功劳等着他们去捞取。 有了功劳,封侯拜相光宗耀祖之类的世俗目标也就越来越近了。 这吸引力就更大了。 只是要想让他们心甘情愿的为李旭所用,首先要破除他们心中固有的忠君思想的桎梏。 这一点其实也不难,从现实的角度去让他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肯定都会有所动摇。 其次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旧日效忠的王朝已经不值得效忠,而新的效忠对象却足够强大到让他们充满向往。 这一点也简单,到时候等到唐军兵临城下的时候,好好用火炮火枪给他们放一场鲜血为引的盛大烟花就可以做到了。 等他们看到他们一直引以为傲的刀枪在火枪火炮面前根本毫无还手之力的时候,心中就会生出巨大的无力感和沮丧来,心态自然就崩了。 不破不立。 郭凌川是个人才,也是李旭选中的一颗种子。 以后再有这种事,就不需要李旭亲自下场了。 …… 离开九门提督衙门,李旭换了一身便装,穿着一身淡青色的圆领缺胯袍,头上束着玉冠,骑着白马,腰悬长刀,带着两名护卫慢慢悠悠的回府。 傍晚的长安城,没有了午时那般燥热,反而有一丝清爽。 李旭骑在马上,好整以暇的打量着街道两侧的人文景致。 虽然秦国外忧内患,但是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各种热闹的喧哗声,叫卖声,跟往日并没有多少区别。 李旭生的俊秀,又气质不凡,身着便装,骑在马上自有一股潇洒不羁的风流气度,一路行去,引得经过的行人频频注目。 尤其是那些大姑娘小媳妇更是毫不避讳的盯着他看,待他看过去的时候有些胆大的还冲他挤眉弄眼,甚至都开始从鼓囊囊的怀里掏荷包想要扔给他。 李旭饶是已经习惯了,但是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急忙扭头目视前方。 长安城里的小妖精太多了,本公子虽然骑着白马,可却不是唐僧啊,你们不要这么热情好嘛…… 不过好在这些小妖精们还保持着最后一丝矜持,没有人敢直接上来往他怀里塞荷包,也没有直接往马前面一躺碰瓷式搭讪的。 期间李旭还从人群之中发现了一些蓝眼睛高鼻梁的胡商,甚至其中还有包着厚厚头巾的天竺商人。 这些人大多数穿着华夏衣冠,但是也有那种身上是华夏衣冠,头上却包着诸如头巾或者围巾之类的本民族特色打扮。 有一伙胡商后面还跟着两名黑黝黝的昆仑奴,亦步亦趋,神态恭敬谨慎,看起来是这胡商的奴隶。 看着这些沐猴而冠的胡商,李旭直皱眉头。 娘的,你们要穿就穿全套的,要么既别穿,整的这不伦不类的真是膈应人。 不过这些胡商都是一副老老实实的样子,走路都小心谨慎撞到别人,李旭倒也不能因为个人的观感不佳就去找茬,那岂不是跟前世西方那些红脖子一个德行了。 不过既然看见了,那也不能不管。 如今他这个九门提督,不光是负责长安城的防务,城内的街面治安其实也能插手的。 只不过平日里有京兆府的衙役捕快来巡街,倒也不用他费心。 今日提醒一下这几个胡商,也算是对他们影响市容的行径加以纠正,说起来也是在尽自己的职责。 李旭勒马停下,招来一名护卫,指着那几个胡商吩咐了几句。 护卫领命过去,很快就把那几个胡商带了过来。 那几个胡商明显脸上带着紧张的神色,看着高踞在马上的李旭,又是行抚胸礼,又是鞠躬的,嘴里叽里咕噜的说着李旭听不懂的鸟语。 要是说英语,李旭估摸着以自己前世过了四级的水平肯定能分辨出来。 但是这几个胡商说的李旭却是一个单词都听不懂,皱着眉头听了半天,觉着好像是阿拉伯语。 “你们不会说中土话吗?本官是九门提督李旭,找你们过来是有话要问。你们若是故意装傻充愣,莫怪本官将你们送入黑冰台去走一趟了。” 李旭冷哼一声,语带威胁地说道。 那几个胡商一听李旭是官身,还说要送他们去黑冰台,都吓得脸色一变,急忙道:“这位大人息怒,我们懂中土话的,懂得。不知道大人找我们过来是有何吩咐?” 听着他们字正腔圆的中土话,李旭冷笑一声骂道:”既然懂中土话,为何要在本官面前装傻充愣?你们莫非是心中有鬼,才想要在本官面前蒙混过关?” 那几个胡商闻言面色一白,对视一眼后又是点头哈腰道:“这位英俊的大人,我们都是正经的商人,方才只是因为大人问询,一时情急,所以家乡话才脱口而出,真的不是故意要要蒙骗大人,还请大人恕罪啊!” 李旭注意到方才自己说话的时候其中有一个白人胡商眼中明显闪过了一丝紧张,心中狐疑,更加笃定这群胡商有问题了。 能千里迢迢从中东天竺等地跑到中土来经商,哪有什么简单的人物。 李旭可不相信他们真的是老实人。 “来人,将这些人都送到黑冰台去,让郑大统领好好查查他们是不是异族的细作。”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靠山是国舅爷? 几个胡商一听要把他们送黑冰台,吓得脸色都白了,急忙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苦苦求饶,甚至还故意弄出很大的声音来。 李旭本就是人群的焦点,现在加上这群形貌各异的胡商,许多人都因此围了过来,凑在一起当起了吃瓜群众。 两名护卫看着人越来越多,不仅下意识的靠近李旭左右,将他护卫在中间。 生怕其中有心怀不轨之徒趁机生事。 李旭也不慌张,看着这群故意把事情闹大的胡商冷笑不已,想要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一白人告饶道:“这位官老爷,我们真的是安分守己的商人,绝对不是什么奸细。还请官老爷不要怪罪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您,我们回头一定奉上许多的礼物给官老爷赔罪。” 其他几名胡商也纷纷大声附和,虽然一个劲的说着自己老实本分,但是一口流利的秦国官话却里里外外都在表达因为自己等人不认识这位眼前的官老爷,所以才会被官老爷勒索。 果然,这话在吃瓜群众之中引起了一阵低声议论,一些人指着李旭,低声的指指点点起来。 李旭耳聪目明,却是听了个清楚。 无非是说自己看着眉眼俊秀却没想到是个心黑贪婪的。 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之类的愤世之语。 当然,说这些话的大多数都是男子,而且以青年男子为主。 倒也又不少年轻妇人替李旭辩护的,跟那些喷李旭的男子对喷,说不能光凭几个胡商几句胡言乱语就污蔑这么俊秀的小郎君。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小郎君长得这么俊秀,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坏心眼呢? 肯定是这些胡商有问题。 双方吵吵嚷嚷的,声音越来越大,反而压过了几个胡商的声音。 李旭虽然对那些不明真相的喷子的话心中微微有些恼火,但是倒也不至于大动干戈,依然冷眼旁观,等着这几个胡商的表演。 胡商本打算引来吃瓜群众把事情搞大,让这些年轻的过分英俊的过分的官员有所顾忌,然后趁机脱身的。 长安城毕竟是一国京城,其他的东西可能不多,但是当官的却绝对不少。 长安城有句俚语:从城中心的钟楼顶上扔下一块转头,砸中五个人,其中三个就是当官的。 这三个当官的里面至少就有一个侍郎。 所以又有说法:不到长安城不知道自己的官小。 在胡商们的眼里,这位英俊年轻的官员肯定不会是什么大官,他们这么一闹,说不定就会引来更大的官注意。 这些胡商在长安城待了好多年,官面上的人头其实比很多长安土著都熟,看着李旭眼生,也不知道九门提督是个什么官职,所以就下意识的认为他只是个小官。 若是能引来大官,这个小官肯定就得乖乖的听话溜走。 只是他们看着围观人群越来越多,许多人也向着他们说话,本来心中还有些窃喜,庆幸自己机智,但是却没想到眼前这位英俊的年轻官员却一点都没有慌乱的意思,反而看着他们的眼神犹如猎人盯着猎物一样。 这让他们的心中有些没底了。 一个白人胡商忽然凑近李旭,低声道:“这位官老爷,我们跟你们大秦的宁国公都是做过生意的,宁国公的公子汉中侯林逸也是认识我们的。他们可以帮助证明我们的清白。” 说是打过交道,其实也就是宁国公林如海派人从他们手中买过几个单筒望远镜罢了。 他们认识的也不过是林如海府上的一个管事罢了。 只是此时扯虎皮拉大旗,希望能唬过这位年轻的官员。 没想到不说还好,一搬出宁国公林如海的名字后,这位年轻官员不仅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冷笑一声:“是吗?那不如你们现在就去找宁国公来证明你们的清白,若是宁国公来不来,那汉中侯林逸来了也行。如果你们请不来,那本官就要让黑冰台好好查查你们,看看你们到底在背后干些什么勾当。” 看着搬出宁国公林如海都唬不住人,这群胡商真急了,方才叫嚷的声音都瞬间小了许多,互相对视一番,显然都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本来自己没怀疑什么,但是这群胡商越这样,李旭越觉得他们有问题。 他现在倒也不急的回府了,反倒是想要看看这群胡商到底在遮掩什么。 还有他们背后的靠山是谁。 他来了长安城之后,虽然声名鹊起,但是本人却也是很低调的。 对于长安城的权贵官员们没几个认识的,一来是没有时间,二来是没有必要。 此时倒是生出点兴趣来,想要看看长安城有哪些牛逼人物,回头好好找他们谈谈心。 胡商们束手无策,李旭好整以暇,吃瓜群众越来越多,导致这条街的路都被堵住了。 这边的情况自然也引起了京兆府衙门巡街捕快的注意,一队捕快嚷嚷着分开人群走了进来。 “什么人在此闹事,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人还没走近,呵斥叫骂的声音先传了过来。 李旭冷眼看了过去,一名护卫立刻过去挡住了这群捕快的路。 腰刀出鞘,横在面前,捕快们立刻止住脚步,不敢向前。 “九门提督大人在此,闲人退避!” 那护卫低喝一声,掏出一块腰牌在那带头的捕快面前晃了一下。 那捕快头领一瞥之下,立刻吓出了一声冷汗。 别人也许不清楚,但是他可太知道新设的九门提督府是个什么衙门了。 尤其是那位提督大人的本事和身份更是让他们畏惧胆寒。 那位的名声在他们京兆府衙门可是如雷贯耳。 谁不知道九门提督大人虽然年轻的过分,但是论本事论胆色,绝对是称得上大秦第一人。 不说他统兵杀敌的本事,就凭他只是一个小小县尉的时候就敢领兵跟汉中侯林逸对峙,调任京城的路上又跟林逸的老子宁国公差点火并,听说还差点一箭射死宁国公。 更不用说他来了京城没几天就亲自领兵平了雍王的叛军,擒拿住了雍王的女婿杨文瑞。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都让李旭在这些捕快衙役心中留下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青的偏见。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位提督大人还是当朝首辅宋牧以及京兆尹宋昱和大将军宋成的准侄女婿,是宋首辅当前最为倚重的干将。 有本事,有脾气,胆子大,还有靠山,这样的人物他们一群小捕快是万万惹不起的。 这群捕快倒也机灵,知道李旭的身份后,倒也没有走,反而是驱散了周围的围观人群,然后待在一旁维持秩序,不允许吃瓜群众再靠近。 李旭看这捕快头子有点眼色,心中一动,让人把他叫了过来。 “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牛彦文,是京兆府衙门的捕头。今日是小人当值带人巡街,大人有什么吩咐尽管开口,能办的小人一定给您办好。” 这牛捕头自然是个机灵的,在京城当捕快不机灵一点没有眼力价那是万万干不长久的。 听李旭询问,表现的很是到位。 李旭点点头,指着那几个胡商道:“你可认识他们?知道他们背后的靠山是什么人吗?” 那牛捕头仔细瞅了几眼那几个胡商,低声道:“回禀提督大人,这几个胡商在长安城来了有年头了。小人倒是又一次见过他们和国舅府的王管事在一起喝酒。” 李旭眉头一皱:“国舅府?” 国舅不就是宋氏三兄弟吗? 那牛捕头急忙道:“其实是当今陛下即将大婚的皇后娘娘的亲哥哥王雄。京城人都习惯叫他国舅。”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蹊跷 , 秦国小皇帝未过门的皇后她哥? 李旭一开始听得有点懵,小皇帝好像才十三岁,就要娶媳妇了? 一般情况下都是太子妃晋级为皇后的,不过小皇帝即位的时候还是个十岁的小孩子,肯定也没有什么太子妃的。 “这王雄是什么来路,知道吗?” 李旭看着眼前这个一脸恭谨的小捕头问道。 长安城里,这种天天混迹在市井之中,跟普通百姓打交道的捕快衙役们其实才是消息来源最广泛的的。 就跟李旭前世各地的的哥一样,啥消息都能知道一些。 当然,大部分都是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准确性相当感人。 那牛捕头听李旭询问,心中大喜,自然不肯放过这个在这位当前炙手可热的新贵面前表现的机会,巴巴的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说了一遍。 原来这王家也是个小门小户的,祖上据说出过一位御史。 再后来就没落了,到这王雄的时候的也只是考了一个举人。 三年前,新帝登基的时候开过一次恩科。 王雄考了,但是却落榜了。 自此之后好像就放弃了科举之路,却开始经商。不知道怎么就搭上了胡商的路子,而且另一头还跟宫里搭上了关系,竟然混成了皇商,专门负责帮助宫里采买胡商带来的稀罕玩意。 这王雄手顿了得,跟宫里宫外的关系都很好,渐渐的从只负责采买胡商货物的小角色开始负责更多的皇家产业,逐渐的成为了炙手可热角色。 一年前,宫里传出要给皇帝选后选妃子的旨意后,王雄的妹妹不知道怎么就被选中了,经过一系列考察之后被太后定为了正宫的人选。 因此,王雄的身份也一跃而升,从一个给皇家办事的商人变成了皇家的亲戚,身价暴涨,身边很快笼络了一大群人。 王雄虽然一直表现的很低调,但是私下里很多人都把他叫做国舅爷。 这牛捕头说话的时候很注意分寸,只说主要事实,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却不敢乱说。 李旭听完,咂咂嘴,总感觉这王雄发迹的过程好像实在太顺利了一点。 一个小小的落第举人竟然能顺利成为皇商,然后又变成了皇帝的大舅子,这事情也就网文敢这么写吧? 他此时心里有了些想法,但是还不能确定。 “你不错,是个机灵的。我这九门提督衙门刚开张,需要用人的地方多,你要是想来,自己过来。” 李旭拍拍牛捕头的肩膀随口道。 牛捕头瘦瘦的甚至被李旭拍的差点歪倒在地,但是一颗心却是差点飘了起来。 自己这是要发达了啊! 急忙对李旭感恩戴德的一通感谢。 李旭笑纳,等他平静下来,指了指那几个跪在地上的胡商低声道:“给我找人盯着这几个家伙,看看他们有没有不对劲的地方。别让人发现了。” 牛捕头胸脯一停,急忙保证绝对办妥。 李旭此时心中有了计较,也不再跟这几个胡商计较,叫过来训斥道:“尔等蛮夷,若是真心倾慕我华夏文化,喜欢我华夏衣冠,就好好的穿戴全套。若再这般不伦不类的,下次定然不饶。滚吧!” 几个胡商松了口气,这才知道这位年轻的官员为难他们竟然是因为穿衣的问题,急忙点头哈腰表示以后一定改正。 让几个胡商滚蛋之后,李旭重新骑上马回府。 一路上想着事情,很快就到了自己的府邸的门口。 门口的管家看到李旭,远远的小跑过来要扶他下马。 李旭一摆手,直接跃下马来,看着不远处的拴马桩旁边栓的一匹红马。 管家看见,急忙道:“禀公子,灵玉长公主来了,说是来找您的。此时正在内宅和郡主说话呢。” 郡主自然就是郁瑜了。 灵玉长公主找我干啥? 话说这位长公主也就是自己刚来长安城的时候见了一面,以后再没见过,今日却专程来找自己,会有什么事情? 李旭没有多想,把马鞭扔给管家,让他派人把马牵到马厩去,自己迈步向着二进自己住的院子走去。 一路上见到的仆人丫鬟都规规矩矩的向着李旭行礼,等他过去之后才继续忙活。 李旭心想这些人被那些宫里的宫女太监们调教了一下的确是有了不少长进,最起码看着比之前懂规矩了许多。 不过他也不想规矩太多,规矩太多人都变成机器人了,太死板无趣了。 “公子回来了,热坏了吧,奴这就去给您盛一碗冰镇绿豆汤去。” 进了院子,正好碰见了闻声迎出来的小彤。 小彤现在实际上是李旭的房里人,名义上却成了李旭的贴身丫鬟,跟小艾琳两个算是李旭身边的哼哈二将。 新府邸里房子够多,李旭给所有的女孩子都分配了单独的房间。 两个贴身丫鬟按理是要住在主人的套间外面那一间的。 方便主人半夜起夜或者有什么吩咐的时候随时伺候着。 虽然李旭没有那么多讲究,但是两女却坚持要履行贴身丫鬟的责任,尤其是小彤。 李旭索性就由着她们了。 小彤和小艾琳轮流砸外面伺候。 小艾琳虽然古灵精怪,也一直好奇自家老板的身子,但是毕竟年纪小,贪睡,一睡着后就很难被吵醒,往往一脚就睡到大天亮去了。 倒是小彤,睡相实在不咋好,睡觉还经常梦游,睡着睡着就半夜跑到李旭的床上去了。 等李旭叫醒她的时候,她又一脸茫然的假装失忆,然后一阵嘤嘤婴,李旭也就随她去了。 名正言顺的跟了李旭之后,小丫头的心情一直很好,人也看起来更水灵了,身量看起来也好像更加丰满了。 引得小艾琳经常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她,还追着问她,两个小姑娘经常一起嘀嘀咕咕的,不时的还脸红红地看着李旭。 “成,弄一大碗过来,少了喝着不过瘾。” 李旭看着大眼睛水汪汪的小彤,随手在她身上摸了一把,小艾琳脸上一红,嘤嘤婴的扭着小蛮腰去厨房了。 等李旭换了一身居家轻袍,咣咣咣的喝完一大碗的冰镇绿豆汤的,感觉暑气顿消的时候,郁瑜跟着秦国长公主一起来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没见过你这么嚣张的人! “旭哥哥,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啊,厨房的饭都热了两茬了。” 郁瑜一见到李旭,眉开眼笑的,大眼睛都弯成月牙了。 看样子很想过来跟李旭亲热一番,但是碍于后面跟着一个板着脸的大灯笼,所以只能用眼神来表达自己对情郎的思念。 说起来两人算是热恋期,虽然李旭不是初哥,又偷吃了张明蓉和小彤,没有那么迫切的。 而且男人一旦忙起来,女人什么的都忘在脑后了。 但是对于一个无所事事的贵族大小姐来说,平日里根本就没啥事。 李旭跟她之间除了最后一步该做的都做了,好多次意乱情迷的时候郁瑜是打算把自己完整交出去的,但是奈何李旭每次总是踩刹车,让她心中又感动,但是又有些委屈的。 郁瑜虽然大方爽朗,但是却不傻,否则也不会当初发现跟了自己五年贴身女护卫竟然是魏国的细作。 虽然张明蓉和小彤掩饰的很好,平日里都很低调,但是郁瑜还是敏感的发现了不对劲。 当他知道自己的旭哥哥偷吃了别人却放着自己这个已经洗干净的新鲜水灵的嫩桃子却好几次都不肯吃的时候,她的确是有些委屈的。 不过李旭毕竟还是段位高了许多,即使发现了这一点,以她年纪还小,而且要把第一次留在新婚之夜来当做最好的礼物之类的渣男语录忽悠了一番后,郁瑜心里那点小委屈小幽怨也就没有了。 她也知道了自己大伯说是要等李旭封侯之后就给他们成亲,心中欢喜不已,天天盼着那一天早日到来。 所以对于李旭在外面忙,虽然心中思念,但是也知道李旭要早日立功,才能早日封侯,早日迎娶自己。 虽然从她内心来说,根本无所谓李旭封不封侯,只要李旭跟娶的那个人是自己就行了。 不过她也知道,李旭的地位越高,自家长辈对李旭的认可度和接受度就越高,李旭以后才能更加挺直腰杆买对自家的长辈们。 所以,她现在每天虽然晚上还是要回宋府去住的,毕竟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子天天住别人家里也不合适。 而且她的身份还不一般,即是当朝首辅的亲侄女,又是当朝太后的亲侄女,甚至还有郡主的封号。 但是晚上不行,白天却可以啊。 所以她白天几乎天天都在李府待着,操心李旭的饮食起居。 府里的下人都知道这位是未来的女主人,正房太太,所以虽然两人还未成亲,但是却都以对待女主人的态度对她,所以郁瑜也就自然而然的以李旭正妻的心态自居了。 张明蓉和小彤两个虽然先她一步吃了李旭,但是两人的身份毕竟在哪里摆着,以后最多也就是个妾室。 不可能对她的正妻地位造成威胁的。 再说了从小耳濡目染下,知道为人正妻,最忌讳的一点就是善妒。 所以郁瑜不仅不吃两个人醋,反而还对两人关心有加。 看到郁瑜大眼睛里满满的欢喜,李旭微微一笑,走过去直接伸出双臂将她搂在怀里,对着她的额头使劲亲了一口。 丝毫不顾及后面跟着的秦国长公主。 郁瑜”呀“了一声,又是害羞又是甜蜜,偷偷看了一眼身后瞪大眼睛看着他们的秦清,脸红的跟天边的晚霞一样。 “旭哥哥,清姐姐还在呢!” “没事,咱俩的关系长公主又不是不知道,而且长公主可是大秦的奇女子,这点小场面对她来说不算什么。” 秦清听见李旭这么说,瞪大眼睛瞪了他一眼,但是也没说话,别过头去看着别处。 李旭脸皮厚,郁瑜却到底不习惯在人前亲热,推开李旭,说自己去厨房再催一下饭菜,还说长公主有事情找李旭,便把李旭和秦清两个留在厅中,自己跑了。 郁瑜一走,李旭很随意的拱了拱手算是行了礼,伸手做了一个请坐的姿势,便自己先大喇喇坐在了主位上。 秦清看着他这幅做派,微微有些愕然,盯着他看了半天,发现李旭也正好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 “长公主是不是在想我这个做臣子的竟然敢这般怠慢你?是不是觉得我居功自傲有点膨胀了,不把你这个大秦长公主放在眼里了?” 秦清抿着嘴没说话,但是显然是默认了李旭的猜测是对的。 李旭呵呵一笑道:“若是你今天来以长公主的身份来的,那我就去沐浴更衣,大开中门,率领全府上下隆重的将您请入府中,然后再以君臣大礼来叩拜你。若你是以小鱼儿姐姐和闺中密友的身份来的,那我也就拿你不当外人了。” 秦清心中暗啐一口,啥话都让你说了,我还说什么。 不当外人,难道是内人? 想到此处,自己都是脸上一热,觉得不好意思了。 她本事也不讲究那些繁文缛节的人,只是李旭方才当着自己的面跟小鱼儿亲热,又对自己这般随意,所以让她有些吃惊和意外。 但是却也因此产生了另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轻松和舒适。 她本就是洒脱的人,也就坐在了李旭对面的椅子上,开口道:“我来找你,是母后要请你明日进宫赴宴的。” 李旭闻言奇道:“这种事情随便派个太监过来说一声就行,怎么会劳烦你这个长公主亲自过来啊?” 秦清犹豫了一下,道:“其实我是本来有事情要找你,正好听到母后说起,所以就顺便过来跟你说一声。明天你暂时不要去衙门了,礼部那边会派人过来教导你一些礼仪。下午的时候会有人来你府上接你。” 李旭听得头有点大,进个宫跟太后娘俩吃个饭,且不说皇宫里的伙食不一定有自己平时吃的带劲,就是那些繁琐的程序就很累人。 还要学礼仪,真是够扯的。 “这么麻烦?不去行不行?”李旭随口道。 秦清眼睛瞪大,愣愣地看着李旭,半晌道:“若非因为你是小鱼儿的心上人,又是舅舅器重的人,就冲你这句话都可以治你一个大不敬的罪名了。” 别人听说皇太后和皇帝赐宴,都是兴奋不已,恨不得跑去祭告祖先,焚香沐浴的。 可是眼前这个家伙却看起来十分的不情愿。 好像在他心里对皇权就一点敬畏都没有。 长这么大,还真是没有见过这么嚣张的人。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同道中人 敬畏皇权,敬畏朝廷,敬畏官府,敬畏规则,敬畏权威就是这个时代普通人的行事准则。 而敬畏皇权则是后面几条的总纲和前提。 就算你心中多么不以为然,表面上也依然要表现出这一点来。 这是一种默契,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李旭心中对于皇权自然是没有丝毫敬畏的,甚至还准备掀翻现有的一切秩序,重新建立自己做主的一套新秩序。 虽然现在还没有到掀桌子的时候,但是表面上也不屑于做出太过违背自己内心的举动来。 那样会让他自己都感觉省里不适。 有金大腿作为后盾,他面对任何人都有着足够的心理优势,所以更加不屑于虚与委蛇。 这种表现在一般人的眼中自然就是大逆不道之举,但是在秦清的眼里就是一种同道中人。 离经叛道之道,李旭是这样的人。 秦清,她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她的离经叛道表现的就是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个大秦长公主应该有的风范,反而是不断打破人们对于一个皇家金枝玉叶固有的刻板印象,处处在挑战所有人的认知。 在人们印象中,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应该就是完美的化身,既能代表皇家的尊崇高贵,又能保持女子的端庄温柔,维持皇家的体面,又能遵守妇德,活成一个完美的标杆,为世人所称颂所仰慕。 但是在秦清看来,这样活着的就没有了人的趣味,不过是一具会呼吸的傀儡而已。 她不愿意这么活,更不屑于这样活。 所以她反着来,你们越希望我这样做,我就偏偏那样做。 越是不想我做的,我就偏偏去做。越是想我做的,我就偏偏不做。 所以渐渐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提起她,皇室捂脸,权贵嗤笑,官员唾弃,百姓津津有味的吃瓜。 她成了秦国皇室的异类,也成了秦国的异类。 她这些年见惯了形形色色的各种嘴脸,对于别人表现出来的态度是言不由衷还是表里如一,自能一眼分辨。 眼前这个少年表现出来的随意态度显然不是那种在自己面前故作清高不屑以引起自己注意的可笑伎俩。 他是真的不在意自己的公主身份。 这让她在短短诧异惊愕之后心中涌起了一股没来由的兴奋。 “其实宫里的赐宴的确也没什么意思。你如果不想进宫,我跟母后说一声就行。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看着对面这位忽然看着自己双眼放光的长公主兴奋急切的表情,李旭忽然就有点慌。 这小娘皮怎么看着不像好人呢? “长公主殿下请自重,我对小鱼儿情真意切,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李旭双臂抱在胸前,义正辞严的说道。 秦清一愣,看着李旭一副誓死保卫自己清白的架势,回过神来,俏脸一红,本想发怒,但是忽然瞥见李旭眼中一闪而过的促狭笑意,忽然明白过来他故意这般就是想激怒自己。 于是眼珠子一转,一双星眸之李旭身上故意上下打量一番后摇头道:”你倒是想的好事,你虽然生的一副好皮囊,但是却太小了。也就是小鱼儿能看上你,旁人可没什么好稀罕的。” 李旭看着这小娘皮虽然面上一副不屑的样子,但是说话的时候一双圆润的耳垂都红了,显然是故意装老成的。 他本想反问一句我小不小你又如何知道,但是一想到自己一旦将来掌控秦国,秦国宗室必然就会沦落凡尘。 到时候这姑娘肯定会恨自己入骨,所以还是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口舌之利又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瓜葛出来。 甚至他都有些微微后悔自己刚才那一句言语的调戏了,暗暗反思,以后要谨言慎行一点,尤其是女人面前要正经一点,免得又引出什么爱恨情仇的狗血剧情来。 毕竟自己拿的是争霸天下的剧本,可不是八点档的狗血言情剧。 李旭做了一番自我反省后,轻咳一声道:“那个,长公主殿下,友情提醒一下:男人小不小要有调查才有发言权,以后还是别轻易下结论,否则会很容易伤人自尊的。” 秦清听得一愣,有地茫然的看着李旭。 显然不懂他什么意思。 李旭也不好解释,只好岔开话题道:“你刚才要我答应你什么事情?” 秦清疑惑地看了李旭一眼,这家伙的到底什么意思,说他小不是事实吗?怎么就伤他自尊了? 难道他比自己以为的要大一些? 不过看他的样子,肯定是不愿意说的,回头还是问问小鱼儿这个家伙到底有多大。 秦清回过神来看着李旭道:“很简单,你跟我打一场就行,放开手脚不要有任何顾忌。” 李旭听了用奇怪的眼神看着眼前她,试探地问道:“殿下,你莫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吧?” 秦清一脸疑惑道:“什么特殊癖好?你就说吧,打不打?我听小鱼儿说你本事很不错,大舅舅又把你夸的跟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难不成还怕跟我一个女人打一场?” 李旭摇头道:“殿下,我厉害不厉害是一回事,跟你打不打又是另一回事。说起来我还没打过女人呢,当然,特殊场合除外。” 秦清不满道:“什么特殊场合?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只要你愿意跟我打,什么场合我都给你安排出来。” 李旭听了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极力忍住,面容都有些扭曲起来:“不不不,这种场合不适合你。你还是别强人所难了。我这忙了一天,肚子也饿了,就不陪殿下了。您请自便。” 李旭觉得这个高妹有点奇怪,别说答应跟她打架了,甚至都不想再跟她产生太多瓜葛了。 他转过身就想溜走,这个女人还是不招惹的好。 秦清没想到这个刚被自己视为同道中人的家伙竟然这么干脆的拒绝了自己的要求,甚至还想开溜,而且说话又云里雾里的,心中实在恼火。 看着李旭的背影,她忽然美眸瞪大,迈开两条大长腿赶了上去,双脚在地上一蹬,飞身而起,向着李旭背心踢去。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长公主解锁了什么奇怪的属性? 以李旭的耳力自然不可能让她踢到自己,而且秦清本身也只是想要逼迫李旭跟自己打一场而已,并不是真的要伤李旭。 李旭听到风声,自然而然的甚至往旁边一闪。 秦清眼看一脚踢空,刚刚落地后纤腰一拧又转身向李旭踢去。 李旭又一闪而过。 但是秦清却依然不依不饶,依然拳脚并用向着李旭招呼。 李旭越是躲避,她的拳脚来的就越快。 李旭看这小娘皮如此不知好歹,心中恼火,也多再继续躲让,反而转过身去,一拳向着秦清向自己踢来的双脚击去。 秦清看他终于反击,心中一喜,清叱一声,踢出的双脚更加迅猛起来。 李旭有心给这小娘皮一个教训,拳头重了一些,直接将秦清一拳击飞。 秦清不惊反喜,蹬蹬蹬落地连退三四步后又扑了上来,拳脚并用,风声凌厉,看着倒是颇有些威势。 倒是不算花架子,有点意思。 李旭虽然恼火,但是也并未真怒,也想看看这小娘皮有几斤几两,也稍微认真了起来。 两人拳来脚往,在偏厅的地面上辗转腾挪,看起来打的有来有回,旗鼓相当。 实际山李旭根本未出全力,甚至连一成的本事都没拿出来,双脚都没怎么动,只是用双拳迎接秦清的攻势,显得轻松惬意,游刃有余。 但是对面的秦清却已经开始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俏脸涨红,嘴里虽然叱咤有声,但是却显得很吃力了。 她自然不是李旭的对手。 李旭也看出来这一点了,也没有了跟这小娘皮继续打下去的兴趣了,开口道:“差不多了啊,我算你赢了行不行。我还等着吃饭呢。” 结果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更激起了秦清的好胜心,拳脚来的更加猛烈了。 李旭也有点烦了,妈的,这小娘皮给脸不要脸。 等到秦清再次飞起一脚向他踹过来的时候,李旭闪身避开,在她身子即将落地的时候伸出左手一把抄住,顺势翻了个面夹在腋下,屁股向上。 右手张开,对着那高挺圆润的臀肉重重拍了下去。 一边拍一边骂道:“老子让着你,你还来劲了是把?我让你来劲,让你来劲……” 一边说,一边落手。 啪! 啪! 啪! …… 秦清刚被李旭夹在腋下的时候,羞愤难当,使劲挣扎,但是她的力气根本比不上李旭,李旭一只手跟铁钳似的将她牢牢禁锢住,根本挣脱不来。 待到李旭右手巴掌第一次落在她臀儿上的时候,她先是一惊,然后便炸了毛,双手使劲乱抓,身子疯狂扭动,嘴里更是厉声大骂。 “混账小子,你竟敢打我……,我绝对饶不了你!快放开我,否则我杀了你!” 李旭才不管她的威胁,她越骂的起劲,李旭的巴掌就越重。 “啊!我要杀了你!” 秦清厉声大叫,但是随着李旭一连串的巴掌拍下去,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彻底消失了不说,而且就连身体也停止了挣扎。 李旭打着打着也慢慢停了下来。 这小娘皮不会被自己给打晕过去了吧? 自己虽然下手重了一点点,但是也收着劲的啊。 这小娘皮的屁股这么大,不至于这么容易被打坏吧? 但是看着自己腋下的修长婀娜身躯没了动静,而且隐隐有点发烫,李旭也有些担心起来。 万一把这小娘皮给打坏了,怎么跟小鱼儿交代啊。 他看了一眼门外,暂时没有人过来,于是直接夹着秦清走到了偏厅旁边的屋子里。 这个屋子算是一个客房,里面有床榻。 进入屋子的时候,李旭感觉秦清的身子微微动了一下,心想这小娘皮的应该没大问题。 不过还是要先检查确认一下才行。 走到床榻边,李旭将秦清翻过来呈公主抱放在了榻上。 结果一放下之后,惊讶的发现她的一张脸红的跟能滴出水似得,两只眼睛虽然闭着,但是长长的眼睫毛却在不停的颤动着。 整个身体都在微微的颤抖着。 得! 这小娘皮的果然在装死。 看来是被自己收拾了一顿,不好意思面对,所以才这样。 只不过这反应也有点夸张了吧。 李旭也没多想,看着装昏迷的秦清故意道:“公主殿下啊,你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点严重啊,莫不是中暑了?瞧这小脸红的跟小龙虾似得!这中暑了就得赶紧散热,否则有性命之危啊。虽然说男女有别,但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先给你把衣服脱下散散热,想必你时候知道了也不会怪我的。” 说罢就故意慢悠悠的伸出手作势要去解秦清的衣服。 结果手还在半空的时候就看见了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望着自己,一句话不说,眼睛里似乎有泪水,但是又没有多少怨恨,反而是一种又羞臊又略带期待好像还带着一丝妩媚的眼神。 这看的李旭心中一突。 这小娘皮莫不是刚才被自己打了一顿屁股,解锁了什么奇怪的属性吧?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说话,一时间气氛竟然有点尴尬。 尴尬之中又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小暧昧。 外面忽然传来了脚步声,以及郁瑜的声音:“旭哥哥,清姐姐,该用膳了。咦?人呢?怎么都不见了?” 两人都是一惊,李旭急忙收回自己的双手,秦清则是面上显出慌乱之色,一双略细长的眼睛带着羞臊瞥了李旭一眼,似乎在说你赶紧想办法。 李旭忽然有种要被捉奸在床的感觉,心中直呼荒唐。 老子啥都没干啊,清清白白的怎么会有这种错觉呢? 肯定是长公主这小娘皮把气氛搞成这样子的。 女人真是麻烦。 “小鱼儿,我在这里。那个,长公主刚才忽然中暑晕倒了,快过来看看。” 李旭对着外面大喊,吓得秦清身子一抖,美目狠狠瞪他一眼,赶紧重新闭上了眼睛继续装昏迷。 听着郁瑜向着客房走过来的脚步声,李旭转过身去看向房门的时候,感觉自己腰上忽然一疼,让他嘴角一抽倒吸一口凉气。 郁瑜正好进门,看见他的样子,关心道:“旭哥哥,你怎么了?” 李旭摆摆手道:“没啥,刚才腰上被一只很凶残的母蚊子给叮了一口。”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这小娘皮,竟然敢趁机掐我腰,回头一定要捏回去。 李旭心中暗骂,看着郁瑜快步走进来,忍着痛道:“长公主殿下跟我说明日要进宫,太后赐宴,刚说完准备要走的时候就忽然晕倒了。” 说完让开床榻前的位置,郁瑜急忙走过来一看,床榻上的长公主紧闭双眼,面色潮红,伸手摸了一下额头,竟然感觉有点发烫。 “清姐姐,清姐姐,你快醒醒……” 郁瑜看见她这个样子,也吓了一跳,连声呼唤起来。 可是秦清心中有鬼,哪里敢睁眼,只能继续强忍着装昏迷。 叫了几声叫不醒,郁瑜急了,对李旭道:“旭哥哥,你在这里照顾一下清姐姐,我去让人找大夫过来看看。” 李旭看到这样着急,也知道她俩感情的确好,对秦清装昏迷的操作表示了一下鄙视,暗道若是让我照顾,那估计她“中暑”会更厉害。 转头看了一眼睫毛乱颤的秦清,李旭忽然道:“小鱼儿,你别着急,我听说中暑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降温。长公主穿的估计有点厚,你帮她脱几件衣服估计就醒过来了。” 郁瑜关心则乱,闻言觉得李旭说的很有道理,毫不犹豫地点头道:“旭哥哥,你帮我把清姐姐府扶起来,我来帮她脱衣服。” 李旭听得一愣,你还真是拿我不当外人啊。 不过这时候,秦清终于悠悠“醒转”,目光带着一丝躲闪看着榻前正准备伸手给自己解衣服的郁瑜“虚弱”地道:“小鱼儿,我,我这是怎么了?” 李旭犯了个白眼,女人个个都是戏精。 郁瑜也没注意那些细节,看到秦清醒来,自然高兴,坐在床边关切的问东问西起来。 李旭站在郁瑜身后,给了假装啥都不知道的秦清一个白眼,顺便还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个手势。 气的秦清高耸的胸脯又起伏起来,郁瑜以为她又不舒服了,急忙让李旭帮忙叫丫鬟送一些降暑的饮品和湿毛巾过来。 李旭也趁机离开了房间。 …… 经过一番折腾,“中暑”晕倒的大秦长公主终于恢复了。 因此,晚饭的时间也被向后推迟了一些。 吃饭的时候,只有李旭和郁瑜、李琴和张明蓉等人,小艾琳和小彤两个作为贴身大丫鬟也跟着一起吃。 郁瑜坐在李旭左手边,一边给李旭夹菜,一边道:“清姐姐虽然醒了,但是看着还是有点虚弱。我让人给她单独做了些饭菜送过去了。” 李旭心道她不是虚弱,是心虚才对。 随意点点头,结果一回头,右手边的李琴也给自己夹了一筷子菜放在了眼前的小碗里。 李旭看了李琴一眼,自家妹子羞涩一笑,转过头去假装夹菜,不去看他。 李旭下意识的又看向李琴旁边的张明蓉,结果正好看到张明蓉偷偷看自己,手里的筷子也是蠢蠢欲动的。 只是距离有点远,再加上她的出身有点尴尬,所以只是对着李旭嫣然一笑,便垂首小口自己吃了起来。 看着面前堆成一座小山丘的饭碗,李旭忽然想到一句话:“曾因酒醉鞭名马,不愿情多累美人。” 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小彤发育的好,自然有她的道理,专心致志的对着眼前的饭菜用功。 而小艾琳却拿着筷子,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大眼睛滴滴溜溜的转来转去,似乎在探寻几个主子之间的微妙关系。 饭菜虽然多,但是李旭的饭量也大的惊人,最后也没剩下多少。 两个大丫鬟带着人收拾了饭桌,又送上了冰镇酸梅汤绿豆汤以及降温祛火的菊花茶等饮品。 李琴有心跟哥哥多说几句话,但是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最终还是跟李旭打了声召唤回了自己房里。 李琴一走,张明蓉也不好留下,也跟着回去了。 李旭和郁瑜躺在一处上面挂满青藤绿枝很是凉快的花厅里,一人一个躺椅,吃着各色瓜果,喝着冰镇饮品,好不惬意。 两人正说着话,一个丫鬟过来说是秦清走了。 郁瑜起身要去送,丫鬟说长公主已经没有大碍了,此时应该已经都出了府门了。 郁瑜只好作罢,继续躺在李旭身边跟李旭说起来话。 “旭哥哥,我想今天清姐姐晕倒的事情应该跟雍王有关。” 李旭听到有些好奇,雍王不是已经被秦国皇帝下旨圈禁了吗? 杨文瑞也被判了五马分尸的酷刑,前几日也都执行了。 “雍王怎么了?”李旭随口问道。 郁瑜道:“今天早上我刚准备从大伯家过来的时候,就看见黑冰台的郑大统领急匆匆地过来找大伯。我随口问了一句,郑统领告诉我说雍王今天早上忽然薨了,过来找大伯禀告此事。后来我又听伯母说雍王今天早上被人发现在自己的书房里自缢了。” 就这么死了? 这个消息的确挺突然的,李旭本以为雍王造反失败后会苟且偷生,没想到竟然还有勇气自杀。 “倒是个有决断的。都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雍王如果不死就要跟畜生一样被圈禁终生,反倒不如死了痛快。” 李旭随口道,忽又道:“雍王自杀跟秦清有啥关系?” 郁瑜白了他一眼,似乎对他直呼秦清名字有点不满,嘟着嘴巴道:“清姐姐小时候经常去雍王府上玩,先帝在位的时候,清姐姐只有雍王一个宗室长辈,雍王又待她极为亲厚,所以自然对雍王有濡慕之情。清姐姐又和清河郡主感情很好,如今雍王一死,郡马又被处了极刑,清河郡主和两个孩子都被圈在了宫里,她心里自然不好受。再加上天气酷热,所以才会在咱们家里晕倒吧。”李旭听完,大概明白了秦清这个小娘皮今天死缠烂打的要跟自己打一场的原因。 心里郁闷,又不知道如何发泄,找别人,别人肯定会让着她,所以才会心血来潮要跟自己打。 郁瑜没注意李旭的神色,有点感慨地道:“清姐姐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对于厌恶的人绝不留情,对于亲近的人却又极重感情。清姐姐今年都二十岁了,可是却依然没有尚驸马。你知道这其中的缘故吗?” 李旭想到今天秦清那种被自己打完屁股的奇怪表现,心中忽然对她的往日八卦产生了一点兴趣,点头道:“说来听听。”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变故 听到李旭有兴趣,郁瑜便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大秦长公主往日的一段八卦。 三年前,新帝登基的时候,曾经开了一次恩科。 这次恩科总共取士两百二十多人,可以说是秦国开国以来取士人数最多的一次。 这也能理解,算是新皇登基施恩笼络人心的一种手段。 在揭榜之后,宫里给新科进士们在曲江池举办琼林宴,一来是宣扬皇恩浩荡,二来也有给长公主挑选驸马的意思。 虽然说稍微有点追求的人都不愿意当驸马,因为当了驸马之后为了避嫌,仕途基本上戛然而止了。 而且给公主当丈夫,规矩实在太多。 两口子要想睡个觉,还得通过公主身旁的女官嬷嬷们同意,人家如果不同意别说睡觉了连老婆的面都见不到。 所以驸马这个身份,通过寒窗苦读的考中进士的人基本上都不太愿意当。 当然了,也有那想攀高枝不想努力的。 琼林宴上,皇帝公开宣布谁愿意尚公主,便可主动报名。 结果真有几个报名的,其中就有那一科前三甲的探花郎周子旭。 周子旭一表人才,又是探花郎,自然是一枝独秀,宋太后很满意,当即点了周子旭为驸马,而且专门赐给了他一座驸马府。 甚至为了安抚弥补周子旭,还给了周子旭一个周至伯的爵位。 因为周子旭是长安附近的周至县的人。 按说到这里,就算是皆大欢喜的了。 只是这位大秦长公主却跟普通的女子不一样,听说太后给自己选了探花郎做夫婿,心中却老大不痛快。 盲婚哑嫁在别人家可以,在她这里可不行。 她必须亲眼看看自己未来的夫婿,自己同意后才能做自己的驸马。 所以就偷偷的微服私访,让人跟踪周子旭的行踪,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周子旭被太后点了驸马之后,一开始很开心,觉得自己成了皇亲国戚,也算是光耀门楣。 可是发现别人瞅着自己的目光都带着嘲讽鄙夷,又打听了一番驸马这个身份的发展轨迹以及以后要面临的种种的约束之后,心里也开始不痛快起来。 但是此时又不能悔婚,否则就是欺君大罪。 婚期都定了下来,一个月后成婚。 周子旭心里郁闷,在几个狐朋狗友的怂恿下,决定要在大婚前好好放纵一下,免得以后成婚后没有了机会。 这一放纵就出了事情,在一次留恋青楼夜宿勾栏的次日,长公主让府里的护卫将还没睡醒的周子旭从妓子的床上直接给揪了出来,然后绑在青楼大门口的拴马桩上,亲自用马鞭抽了一顿,然后扬长而去。 这么一闹,周子旭声名扫地,这位本就特立独行的长公主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秦国上下眼中的皇家悍女。 此事一出,皇室的颜面受损,大婚自然是泡汤了,周子旭的爵位和功名也被收回了。 后来周子旭就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关心。 秦清这个长公主自然也更加没人敢娶了,谁也不愿意成为周子旭第二。 宋太后经常看着秦清头疼不已,但是也没有办法,只能听之任之。 李旭听完之后,啧啧感慨道:“这位长公主还真是彪悍,这要是能嫁出去才是奇怪了。” 这年头,男人逛青楼,尤其是那些文人士子逛青楼不仅不会被人鄙视,反而是被认为是一种雅事。 周子旭虽然说荒唐了一点,但是却也没做什么太出格的事情。 可是被秦清这么一闹,不仅自己的婚事搞黄了,而且还给世人留下一个悍妇的印象。 表面上来看是悍妇,但是本质上却是挑战这个时代男权夫权的一种做法,自然不会被主流所容忍。 若是换个别的普通女子,下场肯定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因为秦清身份尊贵,所以才会安然无恙。 郁瑜扭头看着李旭道:“旭哥哥,你也认为清姐姐做错了?” 李旭看着她探询的目光,摇头道:“从她的角度来说没错,但是却不够理智。可能再过几百年,她的做法世人就会赞同的。” 听到李旭这么说,郁瑜高兴了起来。 果然旭哥哥跟别人都是不一样,他是能理解清姐姐的。 “清姐姐也挺可怜的,也不知道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男人。幸好,旭哥哥不是那种人。” 郁瑜先是感慨了一句,然后转头看着旁边的李旭,向他偎依了过来,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李旭心道谁爱娶谁娶,反正我又不会娶她的。 …… 夜色很美好,日子很惬意,身边又有心仪的美丽姑娘陪伴,偎依在自己身边喁喁低语,温柔相伴,李旭心神都有些荡漾起来。 正准备和心爱的姑娘做一些爱人之间喜欢做的事情,却被一个不速之客给打扰了。 宋牧来了,听说是从宫里回来经过顺便就来找自己了。 李旭看着站在不远处低着头过来禀告的那个丫鬟,又回头看着正有些忙乱整理自己衣衫小脸红红的郁瑜,叹口气,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向前院而去。 郁瑜看着李旭的背影,忽然觉得一向对自己很疼爱的大伯今天有一点点讨厌啊。 真是的,什么时候来不好非要这时候来,旭哥哥都被你给使唤坏了。 宋牧要是知道自己最疼爱的侄女这么想,估计是要悲愤长叹一声果然是女大不中留啊! 李旭也没有换衣服,直接就穿着方才的居家常服去见宋牧。 宋牧在前面待客的小厅之中等着自己,看起来竟然有点心神不宁。 李旭一边走,一边猜测宋牧来找自己的目的。 难道是延安府那边林如海兵败的消息传了过来? 应该没有那么快把,而且自己还做了那么多的布置来延缓消息传递。 不过还是先听听宋牧的话再说。 “宋伯伯,你这么着急过来可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李旭随意行了个礼,开口问道。 有丫鬟奉上两杯清茗,悄悄退下。 宋牧也不介意李旭的随意,而是开门见山道:“郑耀先今天从城外秘密送进了一个人,是上次跟随林逸出征的一个部将。此人上次在林逸兵败之后一直隐藏在山林之中,辗转多日才回到长安城。” 李旭微微一惊,竟然是上次林逸兵败之后的一个漏网之鱼。 他好奇问道:“此人怎么会联络到黑冰台的人?” 宋牧道:“因为他本就是黑冰台安插在林逸军中的眼线。所以到了长安城外后用暗记联络了黑冰台,所以才会被送入城中。” 李旭虽然觉得有点突然,但是却也并不觉得太意外。 “此人说了什么要紧的事情,才让宋伯伯你这般着急?” 李旭不动声色问道。 宋牧看了看门外,压低声音道:“延安府那边果然出现了一个大变故。”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必须一战 听到宋牧的话,李旭其实并不突然,反而有种你才知道的感觉。 从林逸战败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虽然唐军已经尽可能的封锁消息,搜捕秦军溃兵,但是也不可能保证做到没有一个漏网之鱼。 黑冰台在军队之中安插探子,李旭也不意外。如果没有,才是不正常的。 别说林逸军中,恐怕林如海的军中,甚至包括自己现在手中掌握的玉林左右卫都有黑冰台的人。 除了军队,李旭有理由相信,朝廷重臣乃至于一些要害衙门的重要官员家中恐怕都有黑冰台的眼线。 这也是黑冰台这种特务组织替皇帝监控百官和军队的一种必要手段。 秦国如是,其他各国的特务组织也都一样。 李旭现在比较好奇的是这个从延安府好不容易逃回来的黑冰台探子到底知道了多少真是消息。 宋牧也不隐瞒,一五一十的跟李旭说了自己目前掌握的情况。 原来这个黑冰台的探子在林逸当时带着残军奔出延安城北门逃跑的时候,趁机开溜在周围的山林中躲了起来。 后来又在啊延安城附近打探了几天消息后确认了林逸全军覆没,这才仓惶逃回。 一路上担心遇到唐军巡逻队伍,专门挑偏僻无人的山林小道,一路沿着黄河西岸向南而行,到了华州之后又转向东一直到了长安城外。 听到这话,李旭在想这个探子既然在延安城周围溜达了几天,那不知道有没有看到自己的样子。 自己当时在延安城可是待了好几天的,而且期间还在附近巡视过一番。 不过想到自己当时出城都是带着面甲,距离又远,那探子就算看到也肯定认不出来的。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延安城已经被这个自号‘唐侯’的势力给占据了。按照探子所言,那唐侯麾下有一支人数众多的火器军队,手中的火器极为犀利,林逸就是被这支火器军队在城中伏击后才大败的。” 宋牧语气沉重地说道。 李旭听着,面上留出震惊之色,疑惑问道:“这个唐侯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角色?莫非并不是之前我们猜测的赵人和魏人勾结在一起搞出的那支军队?” 宋牧摇头沉声道:“目前看来这个所谓的‘唐侯’是我们之前从未注意过的一股势力。其火器之犀利,绝非赵国和魏国能够拥有的。就算这两国制造出了新式火器,也不太可能首先用于延安府。赵人如果拥有这种火器,要么是首先用于对付北面的北元余孽和辽东的满洲鞑子。魏人更不可能,如果他们真有这种火器,也不用跟我军在两关对峙数月了。” 宋牧脑子还是很清楚的。 这两国要是有这么厉害的火器,黑冰台那边早都应该有消息送回来了。 李旭点点头道:“宋伯伯分析的很有道理。这是若非赵魏两国搞事情,那么这个唐侯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听起来好像突然之间就崛起的一股势力,而且还实力强大到了这种地步?真是匪夷所思啊!” 宋牧面带忧色道:“老夫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延安府虽然因为贼军戕害的缘故而导致消息遮蔽混乱,秩序失衡,但是如果真的有这样一股势力悄然孕育发展,朝廷绝对不可能丝毫没有察觉。况且,延安府地势千沟万壑,地贫人少,根本没有孕育这样一个强大势力的底蕴啊。” “那黑冰台的探子有没有打探出这个唐侯麾下如今有多少人马,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李旭虽然面色凝重,但是却表现的很冷静,让宋牧心中暗暗赞许。 “那探子估计此人麾下兵马至少在五万以上,甚至更多,或许十万也有可能。而且据说此人手下的军队皆是精锐,并不亚于朝廷的兵马,甚至比起地方府兵来都犹有过之。这也是我另一个疑惑不解的地方。如此数量庞大的一支军队,却毫无征兆的出现在延安府,好似凭空出现一般,实在令人费解。” 盲生,你终于发现华点了。 已经快要接近正确答案了。 不过他脸上却是表现的更加担忧了:“若是此人真有十万兵马,还有火器之利,那么恐怕林如海这次的出征也是凶多吉少啊,说不定会赴他儿子林逸的后尘啊。” 宋牧脸上的忧色更重了一些,沉声道:“不错,这也正是我最担心的。林如海一旦兵败,那么此消彼长之下,此人的胃口肯定会更大,挥军南下关中几乎是必然的。老二虽然手下还有二十万大军,但是如今却不能轻易回撤,否则魏军一定会趁虚而入的。一旦两关失守,落入魏人手中,那情势就会彻底糜烂,大秦就真的危矣。” “如果此人真的挥兵南下,我大秦就会腹背受敌。真到了那个时候,大秦恐怕距离亡国也不远了。” 宋牧说的非常直白,显然觉得在李旭面前也不需要遮掩太多。 李旭觉得宋牧的这个认识还是很到位的。 林家父子两次出征,长安城周边的可用兵力几乎被抽调了一半。若是唐军兵临城下,能够凑出十万人来守城都已经算是多的了。 况且还要留出足够的兵力来镇守皇城和宫城,否则外面正在拼命,宫里却被人浑水摸鱼给端了,那就真的热闹了。 听了半天,李旭搞明白了,宋牧现在的确是有点慌了。 那个黑冰台的探子把唐军的实力吹得有点大,再加上林逸兵败在先,林如海到现在也没有传回来好消息,所以宋牧心中实在没有底,才跑来跟李旭商量应对的措施。 宋昱是文臣,刘健又在耀州,他目前能依靠的只有李旭。 李旭看着宋牧期待的眼神,露出沉思的表情来。 其实对他来说,宋牧现在知道了唐军的存在也是一件好事,也能给彼此留下一个缓冲的机会。 以后当他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唐侯的时候也就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李旭没有沉吟多久,看着宋牧道:“宋伯伯,其实咱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只能一战,而且必须一战。”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 不仅要打,而且要大打! 宋牧听到李旭的话,微微松了一口气,示意他继续。 李旭道:“既然这个唐侯挥兵南下已成必然,那么我们就要提前做好最坏的打算。虽然之前朝廷消息落后,一直没有查探到这股势力的存在。但是现在知道也为时未晚。” “关中是秦国根本,长安又是关中的根本,根本没有我们选择的余地。如果不战,那就只能投降。可是宋伯伯身为执掌大秦朝堂的首辅,若是轻言投降,就算你的本心是为了更多秦国百姓免遭涂炭,但是天下人却不一定能理解,届时不光是宋伯伯你,就是整个宋氏,乃至太后娘娘都会背上一世骂名的。况且若是不战而降,不仅宋伯伯你无法接受,整个大秦朝堂肯定也不会接受的。日后必然会生出更多的乱子,也会有更多的我无辜之人因此丧命。” 李旭站在宋氏的角度去说必须一战的原因,宋牧听了心中暗暗点头。 历史上主和派往往都是被人戳脊梁骨的,无论你的初衷是什么。 后人看史书的时候只会知道你是个主和派,就会骂你是卖国贼,没人会去想你的理由是什么。 宋牧作为文官之首,自然不想背负这种身后骂名。 李旭又道:“假设这个唐侯实力真的如那探子所言那般强大,我大秦拼死抵抗后依然不敌,那时候再求和,天下人就没人再会指责宋伯伯你了。大势已去,再做徒劳抵抗只会让更多人丧命,那时候求和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宋牧颔首,示意李旭继续。 李旭又道:“若是那唐侯实力并没有那么强,宋伯伯力主抵抗,一旦在长安城下击败敌军之后,宋伯伯的声望必然暴涨,届时宋伯伯的地位将会更加牢不可破了。” 宋牧此是露出了笑容,看起来神色轻松了一些。 “你不仅知兵,而且还知大势,知人心,真是了得。既然必须一战,那么又该如何去战?兵力从而而来?怎么做又不会引起人心动荡,你既然有此主张,心中必然已经有了想法,不妨畅所欲言。” 李旭知道其实自己刚才只是说出了宋牧本就有的想法而已。 宋牧让自己说其实也是一种考验而已。 宋牧这种老政客,不可能会去无条件的完全信任一个人。 别说是他这个外来户,就是他的亲弟弟,亲姐姐也不一定会完全信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虽然都是姓宋,但是立场和利益出发点并不完全一致,有时候甚至还是相反的彼此冲突的。 就拿宋牧的亲妹妹宋太后来说,目前看起来兄妹二人互为奥援,一个在宫中掌握皇帝,拥有大义名分。 一个在宫外把持朝堂,统领百官,拥有实际权力。 但是这种同盟关系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因为皇帝年幼,需要宋牧这些外戚的支持才能坐稳皇位。 反过来宋氏也正是因为小皇帝年幼,所以才有机会掌控朝政。 这是双方同盟的一个基础。 而血缘关系只是一个基础的纽带而已,共同的利益才是根本所在。 随着小皇帝的年纪渐长,收回权力的企图会越来越明显。而对于已经习惯了掌握大权的宋牧来说肯定不会愿意轻易交出手中的权力。 双方的利益开始出现分歧,这种分歧将会越演越烈,从而导致同盟关系逐渐出现裂缝,最终趋于崩溃。 双方甚至会从亲密盟友最终变成生死大敌。 舅舅也好,外甥也罢,都已经不重要了,权力才是最重要的。 宋太后将来必然也会站在自己儿子那一边,因为皇帝不仅是她的亲生儿子,也是这个国家的真正的掌控者。 只要她懂得急流勇退,甘心当一个高高在上的太后,那么在这个以孝治天下的时代肯定会荣养一生的。 宋牧对李旭的信重,是因为他目前需要李旭。 这是双方关系的蜜月期。 假设李旭只是一个单纯的依靠宋氏的武将,没有系统这回事,那么随着李旭手中权力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宋氏以后肯定也会对他从信重变成防范猜忌。 没有永久不变的关系,只有利益才是永远不会变的。 听到宋牧的问题,李旭道:“先说兵力问题。第一朝廷下令长安城周边州县抽调民壮扩充府兵,御林军也是一样。然后再以陛下大婚之时进行阅兵为名义,将这些兵力都抽调到长安城,名义上是筹备阅兵仪式,实际上却是在加强城防。” “第二,从两关抽调一部分军队秘密回京,充实京城城防。当然,一定要秘密进行,面免得被魏军发现趁虚而入。抽调的这部分兵力不能太多,但是一定要是精锐。” “第三,即刻开始筹集粮草兵甲器械等,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第四,派出大量探子继续打探延安府的消息,对敌人了解的越多,我们的胜算就会越大。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李旭说完这四点后,继续补充道:“长安城是天下雄城,城墙高大坚固,又有护城河环绕卫护,那唐侯实力就算再强大,想要轻易攻克也并非易事。只要朝廷上下一心,做好准备,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李旭说完之后,就看见宋牧眼睛,大笑道:“李旭啊李旭,你不仅是赵子龙,还是张子房啊。听你一席话,老夫心中豁然开朗啊。尤其是那个天子大婚之机阅兵的提议实在是绝妙,既能趁机练兵调兵,还能掩人耳目,避免民心动荡,真是妙计啊。” 李旭微微一笑,道:“宋伯伯谬赞了,这些设想也不过寻常而已。宋伯伯只是一时情急没有想到而已。若是能对宋伯伯有所启发,也是小侄的荣幸。” 宋牧指着他大笑道:“不用这么谦虚,老夫虽然不会妄自菲薄,但是也不会自大到觉得自己算无遗策。你这些提议,我会在内阁上提出,然后尽快落实下去的。一事不劳二主,既然是你提出来的,以后很多事免不了还要你亲自去操持的。” 宋牧又说了一番明日李旭进宫赴宴的事情,李旭提出九门提督衙门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没有时间跟着礼部派来的人去学入宫觐见的礼仪。 宋牧随口说不学就不学,到时候差不多就行了。 说完就风风火火的离开了。 看着宋牧的背影,李旭脸上露出了一丝轻笑。 这一战必须要打,就算秦国不想打,自己也要逼着他们打一场。 兵不血刃固然不错,但是却会留下很多隐患。 只有在长安城下大打一场,血流的够多,人死的够多,后面才会有更长久的安稳。 就跟自己前世的历史一样,共和国的七十多年的和平都是靠着一仗一仗打出来的。 跟隔壁的阿三打了一仗,维持了四十多年的和平。 所以,这一仗必须要打,而且还要大打。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玄武门 , 今天是秦国太后和小皇帝娘俩给李旭赐宴的日子。 九门提督衙门左右也没啥事,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下去。羽林卫那里也没啥大事,日常的事情由郭凌川处理就够了。 如今的关中正是一年当中的最热的时候,李旭索性就待在府里,喝喝冰镇饮品,躺在阴凉的花廊下面跟几个女孩子玩纸牌。 纸牌的样式就跟前世的扑克牌一样,不过是纯手工制作的。 上面的花纹图案都是张明蓉一张一张亲手绘制出来的。 她在李旭身边的这几个女孩子里面是绝对的才女,就是那种琴棋书画样样通晓的典型才女。 郁瑜虽然也不是文盲,但是毕竟对这些东西兴趣不大。 她现在的兴趣除了练武就是李旭了。 李琴虽然也读过书,但是毕竟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底蕴上就差了一些。 至于小艾琳和小彤,还是算了吧…… 对于能帮助李旭做事情,张明蓉自然是开心的。 她现在虽然和李旭有了床笫之欢,但是身份毕竟特殊,所以内心里其实是有一些自卑的。 如果能多在李旭身边多起到一些作用,她的心里也会更踏实一些。 纸牌虽然是消遣的玩意,但是她还是很用心的一张一张的画好。 只是在按照李旭的要求绘制纸牌北面的图案时,她感觉有点牙疼。 小鸡啄米图? 小孩子随手涂鸦画的都比这个好啊! 可是李旭却偏偏要她一定这样画,还说这是一种情怀。 张明蓉不懂他的情怀,但是却最终还是忍着审美上的强烈不适画了。 当然呈现出来的效果比起电影中的来说要传神许多。 这是她最后的倔强了。 …… 李旭会的纸牌玩法其实也不多,他前世今生都是关中人,除了关中最流行的挖坑以及跑得快外,会的也就是接竹竿和抽王八以及五八三王二这几种了。 李旭今天先教给女孩子们玩的是抽王八,不过他觉得这个名字实在难听。 万一抽到了自己,那岂不是成了……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当王八的,除了那些爱好实在变态的家伙。 所以他索性随口改成了抽兔子,反正女孩子们都有兔子,而且个个养的还都不错。 李旭对自己取名的机智默默点了一个赞,然后在女孩子们兴奋好奇的目光下讲解了一下游戏规则。 1、从所有纸牌里随意抽出一张纸牌扣起来,谁也不知道是啥。 2、然后抽出一张牌,将剩下的牌洗好发给所有参与的人。 3、游戏开始后,先把手上的对子都拿出来。 4、然后第一个人从第二个人手里抽取一张牌,正好和手中的牌组成了一对,那就把这对拿出来,然后第二个人从第三个人手里抽,以此类推。 5、等到只剩下一个人手中有牌的时候,这个人就是兔子了。 这种玩法虽然简单,不需要动什么脑子,但是趣味性比起其他的玩法来好玩不少,女孩子们一听就懂,都摆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来。 李旭看的直乐,本来想说谁是兔子就脱一件衣服,但是看了一眼就立刻否决了自己的这种荒唐的想法。 毕竟现场还有自家妹子和小鱼儿在,还是等到啥时候找张明蓉和小彤一起玩个三人游戏的时候再用这种惩罚比较好。 所以最后的惩罚还是成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贴纸条。 因为先知的缘故,连续玩了好几局,李旭脸上笑意盎然,干干净净。 对面的郁瑜脸上贴着两根纸条,李琴贴着一根、张明蓉贴着一根。 小艾琳则是笑嘻嘻的负责往输了的人脸上贴纸条,她跟每个人关系都很好,所以这个重任就交给她了。 至于小彤,则是在李旭旁边拿着剪刀乐呵呵的剪纸条,旁边还放着一碗调好的浆糊。 看着李旭哗哗哗的娴熟洗牌的时候,郁瑜一脸郁闷的地道:“旭哥哥,为什么你一直赢啊,好想让你也当一把兔子啊。” 李旭脸皮抽抽,你们都有兔子,我可没有啊。 玩了几局之后,李旭脸上也终于贴上了第一根纸条,还是郁瑜亲手帮他贴的。 众女看着他的样子笑的前俯后仰,一群兔子上蹿下跳的,看的李旭口干舌燥,天气实在太热了。 女孩子们都开始学会在别人抽自己牌的时候用表情误导或是临时打乱顺序来误导对方了。 对于这种纯粹比运气的玩法,李旭也没了先手优势。 正当女孩子们玩的不亦说乎的时候,宫里派来接李旭进宫的人来了。 来的人是一个老宦官,叫做牧笛,据说是宋太后身边的主管太监。 牧笛对李旭的态度很是恭敬,脸上堆着笑,眼里看不出什么波澜。 宣了太后懿旨之后便笑眯眯的等在一旁,也不催促。 宋太后让郁瑜跟李旭一起进宫。 李旭倒也不意外,毕竟郁瑜对宫里熟,太后又想念侄女了,所以正好跟李旭做个伴。 两人换了衣服,整理了一番仪容,便坐上了牧笛带来的皇家马车。 李旭打量了一番,虽然装饰豪华,但是其实也就那样,还不如李旭前世开的小帝豪舒服。 毕竟这是还没有大规模应用橡胶轮胎和减震构件的时代,坐马车实在不算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还不如骑马。 除了一辆马车之外,牧笛还带来了十名宫女十名小太监以及五十名金吾卫做仪仗,另有各种罗伞旌旗之类的,总之排场很足。 长安城在先唐时是天下最繁华雄峻的两座城池之一。 另一座是东都洛阳。 大明宫未央宫等宫殿共同组成了巍峨大气的宫殿群,昭示着天朝上国君王的煌煌君威。 但是数百年的岁月变迁,王朝更替,此时的长安城早已不复昔日的盛景。 无论是大明宫还是太极宫,所有的唐代宫室早已经在战火中损毁。 如今秦国的宫室是在原本的地基上仿照唐宫的样式重修修建的,但是规模上比起昔日雄伟壮丽的唐宫来说就缩水了很多。 虽然名字依然按照唐代宫室的布局来命名,但是却有一种山寨版的感觉。 毕竟秦并非昔日那个一统天下威震四方的大唐,只是一个偏居一隅的小国,家底薄弱,能有今日这般规模已经很不容易了。 车队从皇宫北面的玄重门进去后,李旭远远就看见了玄武门三个大字。 凡是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玄武门三个字代表着什么,李旭看着这三个字,也不禁心中生出了一些异样的感觉。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大太监的怀疑 玄重门是进入内廷的第一道防线。 穿过玄重门之后便是玄武门。 门前是一片开阔的广场,跟两座门一起构成一个皇宫后庭的瓮城。 一旦攻入玄武门,后庭基本上就无险可守了。 当年李二在这里弄死了亲哥亲弟,逼宫老子,最终成就了千古一帝,也让玄武门成为历史上最负盛名的一道宫门。 其实,除了李二这次宫变之外,唐代还有两次宫变也是发生在玄武门。 一个是唐中宗景龙元年(公元707年)太子李重俊的政变。 中宗李显复位后昏弱无能,而皇后韦氏强悍,她与武三思内外勾结,把揽朝政。 太子李重俊联合左羽林大将军李多祚等假称奉诏,率左羽林和千骑兵三百余人冲入武三思和武崇训的府邸,杀了三思和崇训,随即又发兵包围了皇宫,索要韦后和安乐公主。 韦后闻变,挟持中宗登上玄武门门楼,扭转了战局,史称“韦后之乱”。 当然,这次宫变是以失败告终的,重孙到底没有他太爷爷的本事。 第二次则是唐中宗景龙四年(公元710年)李隆基的政变。 其年六月,韦后和安乐公主等密谋毒死了中宗李显,立温王李重茂为帝。 韦后想效仿武则天称帝,于是在京畿要害部门安插韦氏子弟,广聚党众,准备废黜重茂自立,但又害怕相王、太尉李旦反对,故欲寻机杀之。 相王之子、临淄王李隆基接到密告,即联合太平公主等先发制人,冲入羽林卫军,杀了韦后派来统领卫军的韦璿、韦播,占领了玄武门,随之纵兵闯入皇宫,斩杀了韦后和安乐公主。 相王李旦和隆基父子二人掌握了军政大权,以后威慑少帝重茂让位,相王登基,是为睿宗。 这次李二的玄孙就厉害了,宫变成功,也最终成就了流传千古的开元盛世。 不过,后世的帝王显然吸取了以前的教训,对于玄武门的防御系统不断改造升级,其严密程度远超人们想象。 李旭眼前的这道玄武门显然也不一般,虽然只有一道门,但是门上却架着一座高大坚固的城楼,两边还有长长的廊道。 廊道之上可以看见密密麻麻的射箭口,甚至每隔几十步就有一座高高的望楼。 虽然看不见望楼上有什么,但是李旭也大概能想到,肯定部署了射程极远杀伤力极大的床弩等重型武器。 李旭甚至通过那些射箭口能看到廊道其中影影绰绰的人影,那是卫戍其中的龙骧卫。 龙骧卫和金吾卫虽然同属御林军,但是却是属于皇室直属,负责镇守皇宫,所以又被成为北衙御林军。 而其他八卫则是分别驻守在长安城各个方位,受内阁调遣,所以又称南衙御林军。 牧笛扶着郁瑜和李旭下了御车,到这里就要步行入宫。 李旭一边往前走,一边貌似无意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脑海的系统小地图也蹦了出来。 地图上显示出来玄武门的轮廓,其附近密密麻麻的灰色小圆点也显示了出来,既有静止不动的,也有有规律的移动的。 静止不动的是站岗的士兵,移动的自然是巡逻的士兵。 而且除了玄武门上方的廊桥里面驻守着许多士兵,下面的城墙里面先有许多,显然下面也有藏兵洞。 李旭甚至在底下还发现了一些缓慢移动的小圆点,显然是玄武门附近还有秘密藏兵的地道,估计当做奇兵用的。 玄武门的防卫严密的确有一点超出了李旭的意料,但是随即一想却又觉得没多大意义。 如果敌人真的攻打到了玄武门,那就说明已经大势已去,一道宫门防务再严密也无济于事,毕竟再坚固的防御都有由人来完成的。 人心要是都散了,啥也没用。 二来如果自己真的有朝一日要率兵攻打宫城,必然是用火炮强攻。 在火炮面前,这种砖石结构的古代城墙又能撑的了多久? 前世的时候,为什么后来的城市都陆陆续续拆掉了城墙,一来是因为限制城市的发展,二来是城墙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防御意义,留下来也只是当个历史的遗迹供人们观赏而已。 在火炮面前,再坚固的城墙也是毫无意义的。 别说什么导弹核弹了,就是二战时期的钻地炸弹连钢筋水泥混凝土打造的坚固地堡都能瞬间摧毁,更别说这种用糯米水粘合而成的砖石结构的古代城墙了。 啥也不是。 李旭心里琢磨着这些有的没的,但是这幅若有所思的神情落在了一旁的牧笛身上,让这个下巴光溜溜的白胡子老太监心里禁不住一阵狐疑起来,一双小眼睛悄咪咪的瞅着李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旭现在正开着系统小地图,对周围人的情绪变化尤为明显,更别说牧笛还紧跟在他身边。 看着代表牧笛的小原地从略带着一点黄色的变成了黄之中带一点红,李旭回过神来,似笑非笑的看着牧笛,开口道:“牧公公,我脸上有花吗?” 牧笛被他看的毛毛的,心中一突,急忙满脸堆笑道:“提督大人说笑了,是咱家唐突了。” 李旭看着这个老太监的样子大概也明白他的心思,这种太后或者皇帝身边的心腹大太监,立场跟主子都是要保持一致的。 没有了主子,他们啥也不是。 所以跟他们的主子一样,对于李旭这种手握兵权的大将都是天生自带警惕,自带怀疑的。 虽然李旭如今是宋氏最倚重的新秀,但是宋氏的利益跟太后和皇帝的利益也不是完全一致,牧笛自然了解这一点,心中自然而然的对李旭保持了一份警惕。 尤其还是在玄武门这种敏感的地方。 他自以为是隐藏的很好,但是却没想到李旭是个开挂的。 李旭笑笑,也没再说什么。 牧笛不过是一个小人物,甚至小人物都算不上。 若他李旭是个想要攀附宋氏,攀附太后权势往上爬的野心家,牧笛自然是要巴结一下的。 只可惜他不是,他要取天下靠的是实力,牧笛以后是死是活还要看他高不高兴的。 一行人没有再说话,顺利的通过了玄武门。 早有宫人在玄武门后等待,说是太后和皇帝已经在太液池上的水榭设宴。 牧笛便带着李旭和郁瑜一路穿廊过桥逶迤前行,走了约莫小半个时辰终于到达了太液池。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这么嚣张的外臣! , 太液池在先唐大明宫的时候是一座在小水洼上人工开拓出来的湖泊,占地颇广。 其中还筑起了一座蓬莱仙山,其上又有亭台楼阁水榭等建筑物,是天子后妃日常消遣饮宴之所。 秦国立国之后,仿建了大明宫,那太液池自然也不会放过。 将李旭二人引到此处后,牧笛便告退去了紫宸宫,那是太后所居的宫殿。 天家赐宴,自然跟普通人宴请不一样,肯定是臣子先到,帝后最后才到,就是凸显了一个尊贵。 李旭两人跟着一个小太监顺着湖边的廊桥进了赐宴的主厅旁边的一片偏厅等待休息,自有宫女送上各式点心水果。 李旭下意识的用系统小地图查看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才慢条斯理的拈起一块蜜饯吃了起来。 “小鱼儿,这地方你不是经常来吗,怎么看着跟乡下姑娘进城一样?” 看着东张西望一副好奇宝宝模样的郁瑜,李旭随口问道。 “我也就来过一次,还是三年前陛下刚登基的时候来过。当时,是陛下宴请皇亲国戚,所以跟着大伯我爹他们来过一次。” 郁瑜捻起一颗水灵灵的樱桃扔进嘴里,站在偏厅的窗边看着湖里上下翻涌的一群锦鲤,含含糊糊的回答道。 “那你觉得咱们这位小陛下是个什么样的性子?” 李旭随口问道,忽然感觉到周围的气氛一下子静了下来,回头一看,旁边伺候的几个宫女太监都吃惊地看着他。 看着他们的眼神,李旭才察觉到自己刚才的话有点不妥。 就算心里再不把这位小皇帝当回事,也不能在人家的地盘上当着人家的宫女太监这么打听,若是被有心人知道了,少不得弹劾他大不敬之罪,甚至还有可能会给他按上一个居心叵测心怀不轨的罪名。 郁瑜到没有多大反应,不过她毕竟没有李旭那么胆子大,回头瞅了一眼那些脸色不对的宫女太监,小声对李旭道:“旭哥哥,陛下虽然年纪小,但是却也颇有天子威严的。” 李旭听懂了她的提醒,这位小皇帝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却也个事逼。 一般人是事逼可能就是烦人一些,但是皇帝是个事逼的话,一般会要人命的。 按理来说,这种尚未亲政的小皇帝都得老老实实装吉祥物,宫里他老娘太后说了算,宫外则是他舅舅说了算,他除了折腾一下那些可怜的小宫女小太监,几乎没啥权力。 不过小孩子嘛,尤其是青春期的小屁孩,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的,做出一些人憎鬼厌的事情也是有可能的。 看来这位小皇帝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所以郁瑜才会这么暗示自己。 李旭并不在意,但是郁瑜却回身走到那些太监宫女面前道:“你们刚才听见什么了?” 那些宫女太监自然知道眼前这位是谁,吓得脸色一白,急忙跪倒在地:“奴婢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 郁瑜冷笑一声道:“那最好了,若是让本郡主听见什么风言风语,你们几个人该知道会有什么下场。” “奴婢明白!” 几人连声保证。 看着她们身体发抖,郁瑜才轻哼一声示意她们起身。 走到李旭身边对李旭眨了眨眼睛,轻笑道:“旭哥哥,没事了,他们不会乱说的。” “没想到我家小鱼儿还有这么威风的时候啊。“李旭笑着揽着郁瑜的细腰道。 郁瑜虽然跟李旭是亲热惯了的,但是毕竟还有外人在场,俏脸一红,轻微挣扎了一下,下意识地回头看向那些宫女太监。 那些人早都吓得恨不得把脑袋都垂进裤裆里去,哪里还敢看。 郁瑜这才轻轻的偎依在李旭怀里,低声道:“我知道旭哥哥一向是心肠极软的,但是对于这些下人奴婢也不能一味的怀柔,该立威的时候一定要狠一点,否则上面的主子稍微好说话一点,下面这些人就能闯出天大的祸事来。宫里比起一般的权贵府上更要严苛,若是嘴巴松一点,脑子糊涂一点,迟早都是掖庭里的冤死鬼。” 掖庭是皇宫里处置那些违反宫规的宫女太监的地方,可以说是宫里最可怖的地方。 一旦被打入掖庭,基本上离死也就不远了。 李旭以前也在书上看到过一些关于掖庭的描述,大概知道这个什么地方。 对于郁瑜的话,李旭倒是认同的,大手在她圆润的臀儿上轻拍了一下笑道:“到底是郡主啊,这驭下之道的确有一套。不知道有没有偷学什么驭夫之道啊,要是有的话,说来听听?” 听他调笑自己,郁瑜耳朵尖尖都红了,在他怀里扭了一下轻声道:“哪有什么驭夫之道,你是家里的天,也是我的天,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依你。说什么驭下之道,我也是从小见伯母和婶娘他们调教下人,才知道这些,却还被你取笑,旭哥哥,你不是好人!” 李旭听得好笑,郁瑜明显是担心自己误会她是那种悍妇一类的女子才这番解释的。 “叭“ 在郁瑜额头上亲了一口,轻声道:“别想多了,这是好事,我又没说什么。以后家里人越来越多,成亲以后家里这一摊子都得你来操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这个当家主母就按你的想法去做就行。” 听到李旭这么说,郁瑜欢喜不已。 等于李旭亲口承认了自己的以后的正妻之位,大长腿少女乐的心里跟美美吃了一口蜜似的,都有点晕乎乎了,扭着身子红着脸更往李旭怀里挤了挤。 这水榭偏厅临湖,两个人腻歪在一起倒也不热。 李旭温香软玉在怀,自然也是乐的上下其手,郁瑜脸色越来越红,甚至眼神都有些迷蒙起来。 那几个宫女丫鬟唬的脸更白了,头垂的更低了。 没见过哪个待召见的臣子敢在皇宫里面这么随意的。 这位新任的九门提督大人还真是跋扈啊,之前随意打听陛下的性子,现在又和郡主当众亲热,真的…… 真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外臣! 两人腻歪了好一阵子,才听见外面传来了太监尖利的嗓音: “陛下驾到!“ ”太后驾到!” 李旭和郁瑜正要往出走,就听见一个公鸭嗓子在外面喊道:“那个叫李旭的家伙在哪里?让朕见识一下舅舅的爱将长的什么模样?有没有三头六臂啊……” 李旭原本还带着笑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朕要抄家灭族! 听到太后驾到,郁瑜脚步轻快的准备出门。 宋太后是她亲姑姑,她娘去世的早,小时候她经常入宫看望姑娘,宋太后对这个亲侄女是极为疼爱的。 好久没见姑姑,入京之后也是第一次入宫,心里自然欢喜。 结果听到公鸭嗓子的话,脚步一顿,急忙看向了李旭。 察觉到李旭脸色不对,郁瑜急忙拉着他的手轻声道:“旭哥哥,别生气了,陛下毕竟年纪还小。” 郁瑜自然察觉的到李旭心中对于皇权的轻视,听到自己的皇帝表弟犯二,自然明白这句话让李旭产生了恶感。 李旭脸色好了一点,点点头拍怕她的手背道:“别担心,我有分寸。“ 心里虽然不爽,但是毕竟也不可能因为一句话就雷霆大怒。 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也不至于,更别说对方还是皇帝了。 两人并肩出了偏厅,就看到一个身穿明黄龙袍的清秀少年正在一脸不耐地东张西望,旁边站着一个脸上微带着薄嗔之意,头戴凤冠,身穿大红宫裙的贵妇人。 显然便是秦国小皇帝和其生母宋太后了。 宋太后虽然贵为太后,但是其实年纪倒也不大,说起来也就刚刚三十岁而已。 在李旭前世的社会里,三十岁的女人很多还自称宝宝呢。 可是在当下的社会,女子一过三十都得自称老身了。 如宋太后这般的都要自称哀家了。 “臣李旭参见陛下,参见太后!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太后千岁千岁千千岁!” 李旭虽然不爽,但还是跟郁瑜一起对着眼前的母子二人行了跪拜大礼。 这还是他穿越来了以后第一次给人下跪。 穿越以前,虽然过年的时候大年初一去给人拜年还要对着人家的正屋方向磕头,但是那是另外一回事。 穿越过来后有了金大腿,更是想着以后不会除了在私密场合跪自己的女人,其他人谁也不跪。 但是今天显然打破了这个誓言。 其实也不算是个誓言,跪一下也不会少块肉,但是跪眼前这个乳臭未干的熊孩子,还是很有些不爽的。 妈的,以后迟早要让你跪回来,而且还要十倍百倍的返还,说不定还得叫老子一声爸爸。 李旭心里默默决定着。 “好孩子,快快平身!“ 宋太后轻声笑道,伸手虚扶。 李旭和郁瑜起身,抬头看去。 宋太后虽然是太后,但是养尊处优,又是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皮肤细腻,身材高挑,相貌跟郁瑜有七分相似,但是有没有了郁瑜身上的少女稚嫩之气,多了一丝成熟妩媚的气质,再加上太后这个身份的加成,整体的气质既美言又尊贵,实在是李旭见过最有魅力的女性。 不知道为什么,李旭心中忽然产生一种邪恶的冲动。 不过他到底也不是没见识的初哥,心中无论再有想法,脸上却是一片云淡风轻。 郁瑜行过礼后,扑进宋太后怀里,姑侄两人不知道说了些,开始是笑,后来又是哭,看的李旭莫名其妙的。 说到最后又对着李旭的方向指指点点。 “你就是李旭?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看你年纪也不大,比朕也大不了几岁吗? 真有那么大的本事?大舅把羽林卫交给你,你真有本事能镇得住那两万军士?听说你在三水县杀了几万贼军,是不是真的呀……” 太后姑侄两人在一旁说着亲热话,十三岁的小皇帝也有心凑过去和小鱼儿表姐说说话,但是一想到自己的皇帝身份,又故作矜持的原地不动,于是便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李旭,一边打量一边不断质疑。 难听的公鸭嗓子在耳边一直聒噪,李旭真想一巴掌把这货给踹开。 熊孩子是真的很烦人,要不是你是皇帝,看老子不好好教教你该如何做一个安静的美少年。 李旭不想理他,只是抬头望天,实在没办法了就呵呵两声敷衍一下。 小皇帝不知道是平日里在太后和内阁一群大臣面前压抑的太狠了还是青春期的毛病,看李旭不搭理自己,变得恼怒起来,忽然扯着公鸭嗓子指着李旭大骂道:“朕问你话呢?你耳朵聋了?你敢这般轻视朕?别以为大舅看重你,你就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朕告诉你,别说你只是一个小小的九门提督,就算你封了爵,朕也能将你抄家灭族……” 李旭脸色阴沉下来,这小屁孩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抄家灭族? 惹毛了老子,将来举事的时候第一个先把你砍了。 李旭抬起眼看了一眼皇帝,本来正在口水乱喷的小皇帝忽然一滞,一下子卡壳了。 李旭的眼神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让他忽然感觉到浑身一冷,有种被凶兽给盯上的滋味。 但是很快就回国神来,心中越发恼怒,妈的,朕是堂堂皇帝,竟然还被一个臣子的眼神给吓到了,岂有此理! “你……“ 刚要继续发飙,却被一声清冷的断喝给打断了。 “闭嘴!” 小皇帝一机灵,急忙闭嘴,扭头看见的就是一脸煞气看着自己母后,吓得浑身一哆嗦。 “母后,他敢轻视朕……“小皇帝指着李旭,想要恶人先告状。 “牧笛,送皇帝去上书房读书,把今日经筵的内容全部重新誊写一边,错一个字就重来。” 宋太后声音清冷,目光之中带着煞气,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牧笛悄无声息的走过来,走到皇帝身边躬身等待。 皇帝一脸委屈,动动嘴皮子想要说什么,但是知道自己亲娘的脾气,只好狠狠一甩袖子气冲冲的走了。 牧笛带着几个小太监跟在后面。 李旭此时表情已经恢复平静,目光低垂,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宋太后轻移莲步,走到李旭身边上下打量一番后轻声笑道:“果然是一表人才,生的这般俊秀还又一身厉害的本事,小鱼儿是个有福气的,哀家这当姑姑的也为她高兴。走吧,来了这半天了,肯定都饿了,先用膳,一边吃一边聊。” 说着伸手一手牵住李旭,一手牵住郁瑜,往设宴的水榭主厅中走去,就跟一个亲近的长辈牵着两个晚辈的一样随意。 丝毫不提刚才皇帝的事情。 李旭心中暗道宋太后果然是个有城府的女人,直接用长辈的身份跟自己亲近,一下子就把刚才的事情无形化解了。 晚辈之间的小口角都别在意了。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宋太后的警惕 青春美貌的宫女鱼贯而入,端上了御膳房御厨精心配置的各种菜肴。 虽然并没有太过珍稀的食材,但是都烹制的很是精致,看着不像是饭菜,反倒是一盘盘的艺术品,造型各异,看着赏心悦目,眼花缭乱。 奈何李旭本来对吃就不是一个特别讲究的人,并不追求菜肴多么精美,反倒是觉得那些夜市摊子上的烤串都比这些所谓的御膳更加带劲,更能激起人的食欲。 三个人,总共二十几道菜肴,自然是分餐制。 每人面前一个小几,菜都是分成三分,每个人的都一样,几案上摆的满满当当的。 宋太后坐在上首,让郁瑜坐在她左边,李旭坐在她右边,等菜都上齐了,挥手示意宫女们退下,只留下每人旁边一个伺候。 “早都听说小鱼儿的心上人是一位少年英雄,就连哀家的大哥二哥都对你是赞不绝口,哀家听得耳朵都快磨出了茧子,一直想见见这位少年英雄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皇帝也是听说了太多次,今日才会如此迫切,以致有些失态。” 听着宋太后面带微笑的一番后,李旭轻笑道:“臣不过是侥幸立了一些功劳,若非一干长辈爱护提携,我今日也没这个福分听太后娘娘教诲。” 听到宋太后话里话外隐约又给皇帝找补开脱的意思,李旭也并不在意。 在皇权时代,所谓雷霆雨露惧是君恩,别说皇帝只是骂你一顿了,就算皇帝杀了你全家,你也得跪在地上大喊谢主隆恩。 臣子但凡敢对皇帝露出一丝怨怼之意,恐怕就会引来杀身之祸。 李旭倒不是担心这个,只是转念一想自己过不了多久就要夺了人家孤儿寡母的江山,到时候人家才是一腔委屈愤怒无处诉说,自己眼前这点事情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他到底是个正常人,不是那些无脑小说里的主角一样一言不合就杀人全家。 那是疯子变态才会做出来的事情,他自然不是疯子变态。 宋太后能摆出这样的低姿态来已经足够不错了,李旭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 宋太后今日叫李旭进宫,自然不是为了赐宴酬谢他的功劳这样简单。 无论李旭立了多少功劳,宋牧兄弟多么欣赏李旭,郁瑜跟李旭感情如何深厚,也无法让她能够完全放下心来信任。 都说皇帝是孤家寡人,谁都不敢完全相信。 其实宋太后这样的垂帘听政的秉政太后其实也一样。 别说李旭这样的外臣了,就算是自己的亲兄弟也要抱着三分警惕。 所以,对于李旭她是无论如何要亲自见一面,看一看的。 此时看到李旭这般年轻,对于宫廷盛宴却表现的如此平淡,在自己面前也完全没有那种战战兢兢畏惧紧张的感觉,心中讶异的同时的确也生出了几分欣赏来。 尤其是李旭又生的俊秀不凡,气度又沉稳之中不失锐利,更是让她心中想到了“卓尔不凡“四个字。 不过这样的李旭,却也让她没来由生出了一份警惕。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短短数月时间从一介白身连升了十几级,从九品的县尉到如今正二品的九门提督,而且还被邀请进宫赐宴,内有郡主钟情,外有首辅信重,这样的机遇恩赐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有? 一般人就算再如何淡定也会得意忘形,甚至跋扈嚣张,更何况一个正是心性未定,血气方刚的少年人。 可是李旭偏偏就表现的十分淡然,进京之后没有一点恶迹传出,反而很是低调勤勉。 其实从李旭进京之后,宫里的眼线就盯上了他。 不是黑冰台的人,而是直属于太后的一支力量,平日里由牧笛主管,挂在内务府名下,非常的神秘。 这支神秘力量是宋太后从秦国先帝手中接过来的,知情者几乎没有,甚至就连她的亲兄弟都不知道这支力量的存在。 如果说黑冰台是秦国明面上的特务组织的话,那么宋太后手中这支力量就是暗中的另外一支力量。 之所以能把黑冰台放心的交给自己的兄长宋牧,很大程度是也是因为宋太后手中有这样一直力量。 宋牧都不知道这支力量的存在,李旭自然也不知道了。 虽然他之前有察觉到有人在暗中盯梢他,但是没从那人身上感觉到恶意,也就没有太在意。 他在长安城里的活动都是公开的,完全没有任何遮掩的必要。 他真正的秘密都在他脑子里,想要依靠跟踪这就简单的手段来打探自己的秘密,那是白费功夫。 宋太后虽然脸上依然挂着亲切和煦的笑容,笑的如同以为慈爱的长辈,但是李旭的系统小地图上代表宋太后的小圆点忽然颜色加重了一点,从青灰色变成了其中带有一点黄色。 这代表着宋太后对他已经生出了一丝警惕之心。 李旭微微有些诧异,但是脑子一转,大概也明白了些其中的原因。 他忽然心中一动,准备玩一个以退为进,看看宋太后的反应。 “太后娘娘,说起来臣一直很惶恐。半年之前臣还是一个乡下少年,懵懂无知。如今却被太后和宋伯伯委以九门提督的官职,承担长安城的防御重任。臣每天晚上睡前都觉得自己跟做梦一样,更担心自己无法胜任,辜负了太后和宋伯伯的期望信任。 臣一直想跟宋伯伯请辞,但是宋伯伯说这是太后的恩典,臣心中实在感激太后的信重,但是却更加惶恐,担心自己无法承担如此重任。因此,臣恳请太后娘娘允许臣辞去九门提督和羽林卫中郎将一职,让臣回三水县继续当县尉。等臣以后再年长一些,历练的更成熟一些再为太后和宋伯伯分忧。” 李旭说这番话的时候神态很认真,很恳切,让人相信他绝对不是故意如此,而是真心实意的想要辞官。 因为他刚才一直在想老子还是回去当我的唐侯比较自在,到时候再带着数万大军兵临长安城下,岂不美哉。 李旭现在野心极大,想的是统一天下,当一个真正的天下共主,真正的天子。 一个小小秦国的皇帝,他还真没怎么放在眼里。 更别说一个九门提督了。 还真是一点都看不上的。 李旭这话一出,别说宋太后了,就连正笑眯眯看着他的郁瑜都惊呆了。 旭哥哥这是要弄啥?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李旭不是个忠臣! 宋太后自然不知道眼前这个眉眼俊秀,气质不凡的少年是个开挂的男人,自然也不清楚他对于自己的心态变化一目了然。 对于李旭的忽然请辞,她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 甚至根本都没有想过李旭会主动请辞。 按照李旭的发迹轨迹,在历史上可能都是绝无仅有的。就算是十二岁就被拜为上卿的甘罗恐怕也有所不及。 上卿虽然位列九卿,相当于副宰相,但是却也跟李旭的情况无法相比。 短短半年,连升十几级,从九品到二品,又手握重兵,担负京城防守重任,就是话本小说也不敢这么写啊。 换个来人,有李旭这般的待遇,别说主动请辞了,肯定会是感激涕零,然后一番表态誓死效忠,宋太后再勉励两句,小伙子就得激动的嗷嗷叫,恨不得为皇家,为大秦披肝沥胆,上倒是下火海在所不辞。 可是李旭却反其道而行之,一下子打乱了宋太后的的计划,让她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着自家侄女吃惊的表情,显然她也对于李旭的这个举动很是意外。 这更让宋太后认为李旭这番言行是出自真心的。 看着宋太后惊愕的表情,李旭心中有一丝丝暗爽。 一路平推固然很爽,但是偶尔的斗斗心眼,尤其是跟宋太后这样的至尊至贵又极为出挑的美人偶尔斗斗心眼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李旭心中清楚,宋氏给自己不断的加官进爵,看似恩重如山,但是却也未尝不是拿这些东西来当筹码,一步一步的将他套牢,紧紧地绑在宋氏这辆马车上面。 诚然,这些待遇换个人来说肯定会被顺理成章的套牢。 名利这东西,没有几个人能真正勘破,能真正不在意的。 更别说李旭这样涉世未深的少年人。 但是这些筹码对于李旭却偏偏没有多大的束缚,他要的根本不是对方能给的。 所以,在这种博弈之中,李旭其实是占据了主动的,而宋氏却认为他们是施恩的一方,是占据主动的一方。 这就是最有意思的地方。 不过宋太后的惊愕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看向李旭轻笑道:“你小小年纪,一身本事,骤然身居高位,不仅没有骄傲自满,反而却如此诚惶诚恐担心自己不能胜任。不说别的,就是这一点就已经极为的难能可贵了。就凭这一点,你已经超出了满朝文武许多。这更证明了陛下和哀家,还有你宋伯伯他们对你的信任和欣赏是正确的。请辞的话就不用再说了,好好做事就是,以后再有功劳,封爵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等有了爵位,哀家就给你和小鱼儿成亲,到时候你就是天下男子羡慕的对象了。” 李旭听了连呼厉害,顺着自己请辞的理由,三言两语就给驳回了,而且还顺便给自己画了个饼。 不过他也不会轻易认输,“一脸惭愧“地道:“臣感激太后的恩典信重,只是臣也知道,臣以未满弱冠之年就占据如此高位,又手握兵权,担负京城防务重任,朝堂之上肯定会有很多人不满。臣遭受一些非议抨击倒是无所谓,可是却要连带这宋伯伯乃至太后都要跟着遭受非议,这是臣所不愿的。臣还是恳请太后恩准臣辞去九门提督和羽林卫的职事,回到乡梓继续做一个小县尉就足够了。至于小鱼儿,臣相信她一定能理解臣的。” 郁瑜虽然不知道李旭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是跟李旭一起时间久了,只知道跟着他一起做就行了,别的不用多问。 反正旭哥哥肯定是不会坑自己的。 果然,李旭话音刚落,郁瑜就接过来道:“姑姑,旭哥哥甭管是封爵还是回去当县尉,我都会跟着他的。我相信就算旭哥哥重新回去当县尉,凭他的本事,要不了多久也会重新升回来的。” 李旭听到这话,心中舒服,偷偷给了自家小女朋友一个大大的赞。 这小丫头,既有活泼大方的一面,又有果断霸气的一面,还懂得夫唱妇随,简直就是自家的贴心小棉袄,真的很好用。 宋太后听见侄女这毫不掩饰的外向话,眼皮子一抖。 这个傻丫头,以前在自己这个姑姑面前乖巧听话,现在却眼里只有情郎,真是女生外向一点都没说错。 宋太后看李旭继续坚持请辞,也有点拿不准他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了,只好先瞪了郁瑜一眼,然后笑着对李旭道:“今日只是个家宴,一来是哀家想小鱼儿了,让她进宫来跟哀家说说话。二来呢,也是看看你这个小鱼儿的心上人。至于你要请辞的事情,回头你去跟你宋伯伯去说,哀家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想理这些事情。只要你和小鱼儿两个好好的,哀家就很高兴了。” 却是将这件事摔锅给了宋牧。 李旭闻言,适时地露出一丝失望懊恼的表情,让宋太后心里更加没有谱了。 这个小家伙真的想请辞,不是惺惺作态? 这么一想,心中对于李旭原本的那点疑虑警惕倒是消散了许多,反倒多了三分好奇。 李旭看着宋太后的小圆点上的黄色逐渐变淡,知道自己以退为进的策略奏效了,心中暗笑一声。 谁还没点演技了? 论演技,我可是观影无数的,怎么着也学到了不少精髓。 虽然比不上那些实力派,但是吊打一众鲜肉流量还是有些信心的。 一顿饭因为李旭的忽然请辞搞得宋太后心情大乱,虽然后面的时间依然保持着一个长辈的慈爱风范,问东问西的。 临走的时候又拉着小鱼儿去一旁说了不少话,眼见着天色已晚,宫门即将落锁,这才放他们二人出宫。 本来宋太后想要郁瑜留在宫里的,结果看着黏在李旭身后的自家侄女,叹了口气还是没有开口。 派人继续用来时接他们入宫的车驾将他们送出宫去。 回到自己居住的紫宸宫时,垂头丧气的小皇帝正好抄完了今天的经筵内容,看到他娘回来,急忙脸色一整,规规矩矩请安。 宋太后此时倒也没有再对儿子使脸色,招招手示意皇帝坐在她身边的锦墩上,开口道:“皇儿,你今天为何那般失态?是李旭做了什么事情惹恼了你吗?” 小皇帝听到娘亲发问,心中积攒的委屈一下子有了宣泄口,声音忽然高亢地道:“母后,儿子看那李旭不像个忠臣,眼里根本就没有儿子这个皇帝。”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可疑之处 听到小皇帝将之前李旭对自己的态度添油加醋的说了一番后,宋太后微微眯着眼睛沉吟起来。 一旁的小皇帝看母亲的样子,也不敢多说,静静的等着。 大奸似忠? 不太可能,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城府! 而且如果说李旭城府很深的话,那么他也不会做出之前在三水县打抱不平暴打恶霸田氏一家的事情,更不可能率兵先后跟林如海父子对峙了。 宋太后自从十六岁嫁入皇室,见过无数的人。 富有城府的,毫无心机,貌似忠厚实则狡诈的,貌似精明实则糊涂的,各种人都应有尽有。 尤其是皇室这种最不缺少勾心斗角阴谋诡计互相倾轧的地方。 所以她自认为自己看人很准。 可是今天却忽然对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却有些看不清了。 发生在李旭身上的重重事情如果拆分开来,放在许多人身上单独看都还算正常。 可是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却显得极为矛盾。 既有少年人的血气方刚侠义之心,简称爱管闲事。 也有少年人桀骜不驯冲动鲁莽的一面,简称不知死活。 更有奋勇无敌,一马当先的无畏勇气,简称骁勇无敌。 说他鲁莽冲动吧,很多时候又极为冷静,头脑清楚,见识不凡。 说他冷静明睿吧,又多有鲁莽之举。 说他不慕权势吧,又对当官好不抗拒,甚至还亲自跑到耀州城去考武举。 可是说他贪恋权势吧,平日里有没有跋扈之举,今日又忽然态度坚决的主动请辞。 重重矛盾,让宋太后更加看不清李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好像每一种模板都跟他的表现不符合。 半晌,宋太后重新睁开眼睛,看向一旁的皇帝。 皇帝平日里最怕的就是自己这位母后,平日里对别人都是慈爱温和,但是对自己却是严厉有加。 一旦言行稍有不慎,就会被罚在上书房读书抄写经筵和太傅布置的作业,而且一点都不能马虎出错,一旦出错或者敷衍,就要重新来过。 平日里在太极宫观政,听内阁那些阁臣们扯淡都够让他郁闷了,回到后宫却还要面对严厉的太后,小皇帝的心里实在够苦了。 每天见到太后就跟耗子见到猫一样,尤其是当太后这样看他的时候,他就知道准没好事。 “说说吧,今天忽然这般失态到底为了什么,莫要再用方才那些话糊弄哀家。” 宋太后凤眼微微眯起看着儿子。 自己的儿子自己最了解,虽然还有一些孩子气,但是却绝对不至于一见面就给一个外臣,而且还是当下宋氏最为倚重的一个外臣这样的下马威,叫嚷着要抄家灭族。 这里面必然会有其他的原因。 皇帝方才将李旭形容成了一个眼中完全无君无父的奸贼,简直让人听了觉得此人不除必成国贼那种。 可是太后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小皇帝面对着母亲微凛的眼神,心中有些慌乱,眼珠子乱转,想要找个借口搪塞过去,但是最终还是开口道:“儿臣也是听那李旭的名字听的太多,所以今天就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本事。二来也是觉得他升官太快,想要让他知道这都是母后的恩典,让他莫要得意忘形,谁晓得那厮却对儿臣不屑一顾,儿臣这才生气的。” 只是看着母亲一副你继续往下编的眼神,小皇帝缩了缩脖子,最后低声道:“是王雄今天派人送进宫里一些番邦货物,还有一封信。信上提到了一件事,跟那李旭有关。” 宋太后冷哼一声道:“你说的是昨日李旭在定安坊当街教训那几个胡商的事情吧?” 小皇帝讶异的看着母亲:“母后您都知道了啊?” 宋太后轻哼一声:“王雄想干什么?就因为李旭教训了他的人,所以想要借你这个皇帝的威风来给他出口气?” 小皇帝急忙道:“母后莫恼,王雄只是担心那李旭会影响跟胡商之间的生意。毕竟李旭现在是九门提督,掌着京城防务,他若是故意针对的话,那王雄的生意肯定会受影响。而且很有可能还会被他察觉到暗沙的存在。如今王雄的生意可是内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而且暗沙的经费基本上都由这部分支出,可不能出现其他的意外因素。” 此时的小皇帝说的话,表现出来的沉稳完全没有之前在李旭面前那样的恣意无脑,反倒是稚嫩的眉宇之间多了一丝刻意装出的城府。 “所以你今天故意失态,想要激怒李旭,然后以他不敬之罪趁机拿掉他九门提督的职务?” 宋太后看着故作老成的儿子蹙眉问道。 “母后英明,儿臣这点小心思自然是瞒不过母后的。”小皇帝急忙堆笑道。 “愚蠢,自作聪明。王雄愚蠢,你是自作聪明,更让哀家失望。王雄只是掌握了一部分暗沙的外围力量,就算真的被人发现蛛丝马迹也影响不了大局。王雄借着你的名头,如今可是在京城被人称为国舅爷的,好不威风啊。现在行事越发的恣意膨胀起来,甚至还想拿你这个皇帝当刀来使,真是想瞎了心了。这件事你不要再插手,好好的观政才是你要做的事情。过两年等你亲政后,这摊子哀家自会交给你。” 小皇帝被亲娘训斥一番后唯唯诺诺的回了自己的寝宫。 待小皇帝离开紫宸宫后,牧笛悄无声息的来到宋太后身边。 “给王雄一点提醒,他最近有点膨胀了,快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宋太后半闭凤眸,斜倚在凤塌上,身后一名宫女动作轻柔地给她揉着太阳穴。 牧笛躬身:“老奴明白。” “另外,哀家让你查的李旭的底细如何了?” 牧笛迟疑了一下道:“老奴派人去了三水县李家庄,可是却劳而无功。派去的人都是暗沙之中的精干人手,但是却都没了音讯。” 宋太后闻言半闭的凤眸忽然睁开,陡然看向一旁的牧笛。 “继续说。” 牧笛道:“后来老奴又派出人手继续打探,却发现李家庄被一队来历不明的军队给占领了,原本的农户都被驱散了,李家庄的主子陈氏母子也不知去向。老奴之前派去的人手都被这支军队安排的暗装给收拾了。最可疑的一点是,此事还是在李提督进京之前发生的,可是他却没有丝毫反应,好似对自家的事情毫不关心似得。这也是老奴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宋太后闻言眼神一瞬间忽然锐利起来,殿内的气氛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 快刀斩乱麻! , 李旭先送郁瑜回了宋府,毕竟现在还未成亲,白天可以过来,晚上却不好留宿。 回到自己府中之后,李旭进了书房。 准备复盘一下今天进宫的事情。 他一直都知道宋氏不可能完全的信任自己,无论是宋牧也好,还是宋太后几乎无时无刻都在考验观察自己。 甚至现在回想起来就连那个熊孩子小皇帝的所谓失态未尝也是一种试探。 虽然他讨厌勾心斗角,但是适当的这种心理博弈还是有益于身心健康的。 刚落座,小彤进来奉茶。 茶杯放下后,却不急着走,反而是在李旭身边转来转去,拿着一块抹布,这里擦一下,那里抹一下,磨磨蹭蹭的。 李旭看她一眼,两只杏眼水汪汪的,一直在自己身上瞟来瞟去, 这小丫头又馋了,到底身量发育好,承受能力比起年纪略大一点的张明蓉都强,十次里面有六次都是跟她了。 现在看起来有点食髓知味的感觉了。 “行了,别晃了,赶紧去睡觉,等我忙完了就去收拾你。” 李旭顺手在她圆润的小屁股怕了一巴掌,小丫头瞬间眉开眼笑,媚眼如丝,高高兴兴的去了。 待书房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李旭靠在椅背上,想着今日的事情。 他相信宋太后绝对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甚至就连那个看起来容易冲动的小皇帝也是在扮猪吃老虎。 孤儿寡母的,要是没点心机城府,根本驾驭不了外朝那些天天准备跟皇室别苗头挑刺的大臣们。 官员们可以寻找盟友,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所有的盟友都是暂时的,只有敌人才是永远的。 到了那个位置上,孤家寡人不是白说的。 不用说,无论是宋牧还是宋太后肯定都在私底下秘密的调查过他的背景。 这是最基本的防范手段,现代企业招个人还要做背景调查呢。 李旭前世当人事经理的时候这事情就干过不少。 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走个过场,无论是自己这边,还是新员工的老东家那边,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甚至说不定连对面的那个所谓原老板原上司都是假的。 大家都知道这样没多大意义,不可能真的有人跑去前公司探寻个真假的。 但是为了糊弄老板也只能这样了。 不过现在的情况显然不一样,无论是哪一方去做背景调查都会派遣精干人手,务必要求详细真实。 虽然李家庄现在已经被自己的人彻底控制,陈氏母子也被弄到了耀州城,身边还有人监视着。 原本的庄户佃农都被遣散了。 要想从李家庄打听到什么,基本山不可能的。 但是这却是个最大的疑点,因为自己的老家被“占”,自己这个时任三水县尉却无动于衷,既没有带兵去驱逐贼人,更没有向朝廷报告这件事。 这一点很容易就引起别人的怀疑。 一旦引发怀疑,肯定就会想要找到昔日的李家庄的人,无论是陈氏母子也好,还是昔日的农户,甚至还有李旭穿越过来后曾经见到的第一个人,也就是在雷庄卖米的刘掌柜,但凡找到一个,都能知道自己的原来的情况。 自己的前身可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根本不可能做出现在这番事业的。 有点大意了啊。 当初只是想着暂时混到朝廷里面当个二五仔,打探一下消息,没想到表现太突出,升官升的太快,有点当卧底当成黑老大的意思了。 李旭手指在桌上笃笃笃的敲击着,思考着一旦身份被宋氏怀疑会引发的后果。 这个念头刚一起来,李旭自己就先放弃思考了。 啥后果?宋氏敢对自己怎样?罢官还是下狱? 说起来,宋氏什么都不敢做。 为什么,因为李旭手中如今握有兵权,整个羽林卫基本上都被李旭调教的得心应手了。 而且长安城防也在他手里,一旦宋氏真的要做点什么,肯定会考虑引发李旭反弹的后果。 所以,宋氏就算真的怀疑自己,也只会面上继续信任他,背地里暗暗做一些反制自己的准备。 会有什么样的反制手段呢? 无非是明升暗降,不动声色的解除兵权那种招数。 说白了,宋氏现在还得用自己,除非他们找到一个能代替自己的人选。 想到这里,李旭有点不耐烦了。 奶奶个腿,老子是个有金大腿的男人,何必浪费时间搞这些有的没的。 直接一波a上去就行啊。 伸手在桌子下面扯了一下绳子,清脆的铃声在府里某处不为人知的房间响起。 很快,李府的外管事李阳从书房深处的一个小门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主公。” 李密相貌普通,看着很不起眼,正是李旭从商行购买的三十名名为掌柜实为间谍的其中一人。 他留了两个,一个作为内管事,一个作为外管事。 明面上是负责府里的的内外日常事务,私下却是负责李旭身边的情报工作。 另一个叫做李密,两人一个负责内部情报工作,包括京城的情报网络组建,李旭身边的人员排查,针对敌人的暗谍清除等工作。 一个则负责对外的情报联络工作。 李密就是负责内部的,李阳则是负责外部的。 “连夜派人传我的口信去延州,让谭纶和石达开尽快理清那边的事情,尽快率军南下,绕过沿途城池,直接兵临长安城下。” “同时,你跟李密商量,派人在长安城里散布流言,就说林如海兵败被杀,五万秦军全军覆没。我军二十万精锐大军不日就要兵临长安城下。先把气氛炒起来,每天不断加点料,总之要让秦国上下人心惶惶,产生一种亡国的危机来。但是要注意把握度,多宣扬一下我军对百姓秋毫无犯,只要秦国君臣肯主动投降,我军可保证绝不滥杀。总之,你们商量着办,要把秦国的人心搞乱,到时候我军正好一击而下。” 李阳道:“属下遵命。主公忽然改变计划,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李旭站起来走了两步,道:“没什么变故,只是我有点烦了。想要快刀斩乱麻而已。” 李阳了然,行了一礼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白菜长大了主动求拱 , 信使连夜出城,虽然城门已经落锁,但是如今城防都在李旭手中,所以这个根本不是问题。 而且为了以防万一,同时派出了三波信使,走的都是不同的路线。 这些人都是李旭的嫡系,带的又是口信,根本不用担心消息泄露出去。 与此同时,在李府周围也派秘密加派了不少人手,周围若是有风吹草动,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 另外,李旭还派人传令给驻守长安北城以及西城的李林岳和李虎翼,让他们派出巡逻队,在李府州府重点巡逻。 反正维持京城治安本身也是九门提督府的一项职责。 除了加强自己周围的防卫,李旭还让李阳派出人手在宋府附近秘密盯梢,京兆府衙那边也没有拉下。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掀桌子,那就必然要提前做一些打算。 同时又让内管事李密对于如今府中的非嫡系下人再做一次筛查,避免府中有别人安插的眼线。 虽然李旭并不认为短期内宋氏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怀疑对自己有所行动,但是该做的准备还是要做的。 该交代的交代下去之后,李旭又想了想,自认为暂时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这才出了书房,回到自己的卧室。 刚进卧室,就看见榻上横陈一具身披轻纱,春光无限的少女胴体。 只是此时却响起了均匀的鼻息,显然是等自己等的太久睡着了。 看她嘴唇微张,大熊熊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的样子,李旭会心一笑,脱了外衣,只留下一个让小艾琳为自己专门制作的平角内裤,露出了健美紧致的肌肉,伸手搂了上去…… “公子?!” “唔……” 似是口鼻被堵住的声音,然后便是一阵奇怪的声音响起,起起伏伏,低吟浅唱,如同叫春的猫儿一样让人心痒难耐。 隔壁厢房的小艾琳忽然抬头向着这边看了一眼,杏眼之中带着一丝幽怨,修长的双腿不由的夹紧了被子,眼神变得迷离起来…… 李旭房中的动静在良久后才在一声长长的叹息中停了下来。 云收雨歇,露出了清澈的夜空。 厢房里的某少女竖起的耳朵才耷拉了下来,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蛋,终于缓缓睡去。 …… 翌日,李旭神清气爽的在小艾琳的服侍下梳头更衣。 昨夜战况激烈,李旭冲击的有点猛烈,小彤虽然奋力迎战但是却依然不是对手,因此损耗剧烈,此时仍然在厢房之中酣睡。 “你怎么有黑眼圈了?昨夜肯定没干好事?“ 李旭看着神情微微有些疲倦的小艾琳,随口笑道。 小艾琳闻言哼哼两声,虽然不说话,但是略带幽怨的眼神却已经说明了一切。 李旭哪里还不懂她的心思,好笑道:“怎么?昨晚又听墙角了?你还是个小孩子,别想这些有的没的。” 小艾琳明显不服气,胸膛一挺,已经发育的颇有规模的大熊熊忽然抵住了李旭的背:“人家不小了,也就老板你老拿人家当小孩子。” 恩,的确不小了。 李旭心道白菜长大了,主动求拱了。 要是再继续拖延下去,小丫头的怨念会更大了。 “好好好,不小了,等到忙过这一段,让你得逞所愿。” 听到这话,小艾琳眼中的幽怨一扫而空,一下子变得兴奋起来。 梳头的动作也利索了不少,就是不时的她养的胖胖的大熊熊就会撞一下李旭的后背,搞得李旭火气有点大。 这个熊看起来不像个正经的熊啊…… …… 吃过早饭,李旭没有去九门提督衙门,而是去了宋牧府上。 昨天请辞的戏码既然上演了,那就要继续演下去,演戏要演全套,否则就是个笑话了。 顺便再打探一下宋牧的态度。 宋府的门子和管家看到李旭登门,直接就放行,并且主动告诉李旭宋牧就在书房。 到了书房,李旭敲门进入。 宋牧正在书案后面埋头写着什么,看到李旭,招手示意他落座,自己又继续提笔写了起来。 李旭也不着急,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调出系统小地图观察宋牧的小圆点。 依然是淡绿色的。 绿色代表的是友好度,对于自己态度友善的人呈现的是绿色。 好感度越高,颜色就越绿。 比如说郁瑜的小圆点就是墨绿色的,小彤和张明蓉也差不多,这就是已经好感度快到极致的那种。 而黄色则代表对方对自己有戒心,红色的话就是敌意,颜色越红,敌意就越深。 宋牧的浅绿色则说明他对自己是欣赏的,但是同时又没有那么的信任,欣赏之中其实又带着一丝轻易无法察觉的疏离。 只不过这种疏离被他掩饰的很好,若非李旭是个挂逼,也很难察觉,恐怕也会认为宋牧对自己已经达到了毫无保留的信任了。 他忽然有点奇怪,宋太后对自己有了警惕之心,为什么宋牧却看不出来? 这让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宋太后手中有其他的情报渠道,所以知道一些黑冰台不知道的情报,却有没有跟自己的兄长分享? 他越想越觉得可能。 宋太后这个女人明显不简单,她防备的人太多了,可能除了她们母子二人,其他人都是她的防备对象。 亲兄长也不例外。 李旭思维发散头脑风暴的时候,宋牧也停下了手中的笔。 他将狼毫放在笔架上,吹了吹纸上的墨迹,拿起来递给李旭示意道:“你看看,这是老夫根据你之前说的列出的条陈,准备拿到内阁去商议的。你看看可有什么疏漏的地方?” 李旭没有接,道:“宋伯伯,我又不是内阁的人,看了不合适。况且,我是来跟你辞官的,再看就更不合适了。” 宋牧闻言露出一丝愕然,“辞官?你这是忽然抽的什么风?好端端的怎要辞官?” 李旭看他表情不似作伪,看来是昨日宫里的消息还没传过来,或者说宋太后故意没有传过来。 难道是想看看李旭是不是真的会辞官。 “没错,就是辞官。小侄我这几日越来越觉得自己年少德浅,无法胜任这等高位,担心会辜负了宋伯伯和太后娘娘的信重,越想越惶恐,连觉都睡不安稳,想来想去还是早日请辞,好给真正的俊才腾出位置。” 李旭言辞恳切,一本正经地说道。 宋牧显然被李旭这突然的请辞搞得有点茫然,瞪着他看了片刻后吐出一句:“你小子是不是怕了,想跑?”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人设崩塌 李旭“苦笑”道:“宋伯伯,我的确是怕了。不过我怕的不是沙场厮杀,而是担心自己辜负了您的信重。” 他又拿出来昨天在宫里的那套说辞,说着说着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这么想的。 宋牧却完全不信他的鬼话。 他盯着李旭瞅了半天:“这是你后知后觉的谦逊?说起来你的升官速度的确没几个人能比得上,但是老夫却从来没见你谦虚过。你当时率兵跟林如海父子对峙的劲哪去了?带着几十号人保护老夫跟雍王的叛军厮杀的劲头哪里去了?你年轻是没错,可是老夫也相信自己的这双眼睛。老夫说你能干你就能干。你现在要辞官,岂不是说老夫眼瞎了看错了人?” 李旭对此无话可说。 仔细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自己好像真的没咋学会谦虚,就算偶尔有也是礼仪上的虚假谦虚。 难怪宋牧对自己的这一套说辞不买账,明显不符合自己以往的人设嘛。 妈蛋,人设塌了! 看着李旭无言以对,宋牧忽然道:“是不是昨天进宫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才让你生出辞官的想法?是不是跟陛下有关?” 看宋牧问道这么直接,李旭自然不能直接说我不过是想试探一下你们而已,摇摇头道:“小侄还是觉得自己太年轻,怕耽误了朝廷和宋伯伯你的大事。人家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小侄还未弱冠就骤居高位,的确会引人非议。宋伯伯还是让我回去当我的小县尉吧,等我再锻炼几年有所成长了再给给宋伯伯分忧。” 如果说宋牧之前对李旭的确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不放心的话,现在李旭这么主动强烈的要求请辞,反倒是让那一点点不放心消散了许多。 你越是请辞,我还越不同意。 你跑了,谁给我办事去? 宋牧说白了也真是夹带之中没有人可用,尤其是既能领兵打仗又没有朝中其他派系印记的人,真是凤毛麟角。 所以才会对李旭如此笼络重用。 之前还担心李旭年少轻狂,拔擢如此之快会跋扈膨胀之类,现在看来显然是多虑了。 这小子不仅不跋扈,反倒想跑。 哼,想得美! “谁要非议尽管去非议好了。老夫这些年执掌朝政,被人背后说了多少次外戚专权,那些清流言官弹劾了多少次,老夫依然好好的。老夫这把年纪了都不怕这些,你年纪轻轻正是奋勇向前的时候,还担心这些世俗非议?再说这种话,就是小鱼儿护着你,老夫也要教训你的。” 宋牧态度强硬,就是不同意李旭的请辞。 然后李旭就发现宋牧的那个小圆点的绿色变得更深了一点。 难道刚才这一波反向操作还让宋牧对自己的信任又加深了一层? 他“苦笑“着一脸无奈地道:“既然宋伯伯都这么说了,那我只好勉为其难暂时先不辞官了。不过以后要是宋伯伯有了更合适的人选提前说一声就好,我绝对毫不拖泥带水的立刻让贤。” 宋牧听了都气笑了,瞪着他道:“人家都是处心积虑的往上爬,拼命寻找门路升官,你这倒好,反倒是心心念念的要辞官。这个官就让你当的这么委屈吗?” 李旭道:“倒不是委屈,我只是担心自己做不好,有朝一日会愧对宋伯伯你的信任,伤了彼此之间的情分。既然宋伯伯一定要我当这个官,那以后若是出了什么变故,您别怪我就行。” 李旭的话里有话,宋牧自然是听不出来的。 至于以后他明白李旭这句话的内涵时,恐怕心情会很复杂的。 看到宋牧态度坚持,李旭心中一动,趁机说道:“其实小侄想要辞官回去重新当县尉,一来是担心自己无法胜任,辜负宋伯伯您的信重。二来也是想回去李家庄看看。 宋伯伯您也知道,我是庶出子,虽然我爹从小对我很好,请人教我我读书习武,可是我那嫡母却对我一直视为眼中钉。 半年前我爹去世之后,我就离开了李家庄,带着从小跟我亲近的小妹。当时我离家之时暗暗发誓再也不回李家庄。 只是最近听说李家庄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给强占了,小妹担心她娘和哥哥,所以想要回去打探消息。小侄我也曾派人回去打探过消息,可是却都有去无回。所以心中也有些担心,毕竟我爹娘的坟茔还在,万一被人毁坏,我也愧对爹娘在天之灵。所以就有了辞官回乡的念头,想要亲自去看看到底是何方贼人强占了李家庄,顺便祭拜一下爹娘。” 李旭说这些话自然是给自己昨夜想到的漏洞找补。 就算不能完全糊弄过去,也能拖延一段时间。 毕竟自己这番借口也算合理,跟嫡母闹翻,离家出走,自然也不会主动去关心他们的情况。 从逻辑上来说是说的过去的。 虽然其中细究起来还是有漏洞的。 除了打补丁,这番话也是顺便试探一下宋牧是否对这件事知情。 果然,宋牧闻言露出一丝释怀的表情,并没有显得意外。 显然是早就知道了这件事的。 他皱着眉头道:“此事老夫也收到了一些消息。知道那是你的家乡,因此也曾派人去打探消息,却也多是有去无回。只是怕你担心,一直没有告诉你。如今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老夫也就不再瞒你。根据老夫的推断,占据李家庄的这支人马应该就是那个所谓的唐侯手下的人马。李家庄位于交通要道,位置紧要,显然被那人当做了前进据点。” 李旭闻言,适时露出了惊愕的表情,失声道:“竟然是那唐侯的人马?那可如何是好,如果真是此人麾下兵马,以他们的火器之犀利,兵士之精锐,别说夺回李家庄了,恐怕就是三水县城也危在旦夕了。” 宋牧面色沉凝点点头道:“不错,三水县城是关中北部的第一道屏障。若是三水一失,敌人兵锋就会直接到达耀州城下。耀州一旦被攻克,长安城就真的孤立无援了。所以,这也是老夫要你提前准备京城防御的原因。”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讨秦檄文 离开宋牧府上之后,李旭去了九门提督衙门。 让人送上一大碗冰镇的酸梅汤,李旭一边啜饮一边沉思。 从宋牧今日的话语之中,可以看出,显然宋牧掌握的“唐侯”的消息比自己想象的要多一些,但是应该也不会太多,核心的关键的信息他依然是一无所知的。 李旭最终还是看了宋牧拟定的那份长安城防御方案的条陈。 核心思路还是根据李旭之前的建议,以皇帝大婚为契机,调集周边府县府兵聚集长安城,以为天子大婚而贺搞一场阅兵仪式来掩人耳目进行调兵,避免人心动荡。 同时传令给远在潼关的宋成,让他秘密抽调一支精锐潜回长安城勤王。 这个方案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确定唐军何时南下,如果秦军召集过早,一来是要消耗巨量的粮草军饷,二来十几万军队聚集在一起很容易引发一些其他的变故,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不等唐军来打,这些秦军就会自己酿成一场兵灾。 三来还有可能会造成流言沸腾。 毕竟皇帝大婚是要有个具体日子的,不能等到唐军快要逼近长安城的时候再宣布大婚日期。 而且如果府兵抽调过早,周边的城池就会防守空虚,万一被唐军所趁,来一个声东击西,那就得不偿失了。 抽调过晚也不行,大军集结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不能等到唐军快到长安城的时候再抽调,肯定来不及。 所以宋牧对何时抽调府兵至京城,抽调多少这两个问题很是纠结。 这一点其实李旭昨夜已经想到了,唐军势必是要在长安城下和秦军大战一场的。 虽然要死很多人,但是却是极为必要的一场仗。 李旭的目的是要通过这场仗充分展示唐军的强大,暴露秦军的虚弱,彻底击碎秦国上下抵抗的决心和意志,让他们意识到唐军是他们根本无法战胜的力量。 这样一来,后续许多事情才会变得顺遂起来。 就算偶尔有些叛乱,也不会规模太大。 对于政权的平稳过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既然秦国这边无法确定决战的时间,那么李旭就帮他们确定下来。 如果秦军人不够多的话,这场仗打起来也没意思的,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昨夜派出的信使将会转告谭纶和石达开,他们会在出兵之前发布一份公开的“伐秦檄文”,公开宣战。 这份檄文当中就会有明确的决战时间。 这么一来,秦国朝堂就有了明确的时间表,知道何时调兵会比较合适了。 只是如此一来,利用皇帝大婚的名义抽调军队阅兵的借口就自然作废了,只能变成公开的勤王诏令。 同时,李旭交代的在长安城里散布唐军要来的流言也会发酵起来。 到时候,双管齐下,唐军还没到长安城的时候,人心就先乱了。 人心一乱,仗好打了,许多事情也可以趁乱进行了。 李旭要做的除了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秦军的集结和布防情报,另外的就是利用控制城防的机会,堵住那些想要跑的家伙,同时挡住那些想要趁机进城祸祸的浑水摸鱼之徒。 打仗归打仗,打完后长安城还是自己的,可不能被人趁机给祸祸了。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忽然有士兵来报,说是京兆府衙门的一个小捕快来求见自己。 李旭一愣,想起了前日自己教训那几个胡商的时候碰到的那个叫做牛彦文的小捕头。 当时自己还让他帮忙盯梢那几个胡商。 本来只是随口一吩咐,没想到这么快就找来了,看来是有什么发现了。 “让他进来。” 很快,一身黑色捕快服的牛彦文就哆哆嗦嗦的跟着一名士兵走了进来,一见到李旭直接大礼参拜,很是恭谨。 “起来吧,这么快来找本将军,可是发现了那几个胡商有什么不轨的行为?” 李旭开门见山直接问道。 牛彦文急忙道:“回禀提督大人,小人那日得了大人吩咐之后便一直留意那几个胡商。昨夜小人下值之后又碰到那几个胡商聚在一起,商量着要宴请什么人,小人就上了心,换了便服跟着他们一路到了平康坊,见到这几个胡商拥着一个人进了一家叫做‘群芳阁’的勾栏。小人也趁机跟着混了进去,结果发现他们宴请的正是国舅爷王雄府上的管事王云。” 李旭静静听着,给了牛彦文一个继续的眼神。 牛彦文本来怕自己说的啰嗦会引起这位年轻的提督的大人不耐烦,此刻收到他鼓励的眼神,心情一松,急忙又继续道:“小人想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就定了他们隔壁的房间。就听见那几个人低声说话,倒是也不说清什么,只是过了一会听见隔壁房间有人推门进去了,然后便听见有人惨叫了一声。” “小人听到喧哗声,也出去看热闹,结果就看到那王云被一群勾栏里打手抬着往出走,左手的手臂从小臂以下都被齐根斩断,好不凄惨。那几个胡商叫嚷着要报官,却被那王云止住。后来平康坊巡街的武侯也来了,但是被那王云三言两语就给打发走了。” “小人继续跟在那王云后面,只见他捂着断臂独自进了勾栏旁边的小巷子里,过了一会才出来。然后小人就看见巷子里又走出一个人,虽然距离远,但是小人还是看得清那个人面色白净,下巴上没有胡子,行走直接也有些娘里娘气。出了巷子之后便很快钻入一顶绿呢小轿走了。临走时对那王云说什么给你一个教训,让你家主子收敛着点之类的话,具体的就听不清楚了。” 虽然这个小捕快说的有点啰嗦,但是事情倒是说的清楚明白。 李旭沉吟起来。 那个王云是王雄的管家,这个事情他之前就听这牛彦文说过了。 王雄既然是皇商,又是小皇帝未来的大舅哥,跟宫里扯上关系好像也很合理。 牛彦文说的那个娘里娘气没有胡子的男人肯定是个宦官。 能使得动宦官的自然也就是那么几个人,皇帝母子是最有可能的。 那么到底是这王雄做了什么事情,让皇帝母子派出宦官来斩断他的管事一条手臂以作警告呢? 虽然李旭想不到宫里因何事警告王雄,但是却本能的感觉这个王雄的身份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 愚蠢的古代人 “这件事你干的不错,回去之后继续盯着那些胡商以及跟他们接触的人。遇到你觉得可疑的情况就过来找本将军。好好表现,等这件事了了,你要是愿意,我许你一个好前程。” 牛彦文虽然不知道李旭这句话有多珍贵,但是却也激动不已,咚咚咚给李旭磕头行礼后被士兵带了下去。 临走前李旭又扔给了他一锭银子,作为他的活动经费,把个小捕头激动更加觉得自己遇到了贵人。 京城居,大不易啊。 之前跟踪胡商逛勾栏可是花的自己的银子,虽然安慰自己说是银子花的值当,可毕竟是辛苦赚来的银子,岂能不心疼。 本来以为自己把这事报上去能得李旭两句夸奖就不错了,没想到这位提督大人这么敞亮,出手又大方,让小捕头更加确信自己遇到了贵人,自己要发达了的预感。 牛彦文走了之后,李旭便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 一个王雄,别说是小皇帝的准大舅子了,就算是真的国舅爷,也就那么回事。 并不值得太过在意,回头交给李密让他去查查就行了。 在衙门待了半天,也没啥事。 最多是动动嘴皮子,签个字盖个章啥的,具体的事务都有下面的人去做。 而且九门提督衙门本就没有多少大事,该交代的早都交代下去了。 郭凌川干活很利索,条理清晰,经他手处理的文书都很清晰明了,一看就明白,没有那么多又臭又长的废话。 只是郭凌川的样子看起来有点蔫蔫的,见到李旭的时候有点欲言又止。 李旭知道他在想什么,无非就是上次自己跟他说的话让他这几天心里有点不平静。 内心戏多了一些,人就感觉比较累了。 不过李旭不准备开解他,郭凌川不是一个古板保守的人,否则的话也不会因为自己一句话就从兵部过来跟自己了。 如果他是一个坚定的保皇派,甚至有可能还会将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跑去告诉黑冰台。 种子已经撒下,剩下发芽开花结果的事情就顺其自然了。 只要外面气候合适,这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在郭凌川拿过来的一沓公文上签了名字,顺手往前一推。 郭凌川收起来却没有急着走,看了一眼李旭,犹豫了一下道:“将军,那火器真的有那么犀利吗?” 李旭站起身来打开双臂伸了一个懒腰道:“犀利?那是相当的犀利。以后打仗,刀枪剑戟这些东西基本上就排不上多大用场了。哦,当然,子弹打完了白刃战的时候还能用上,不过不一定有刺刀好使。火枪还好,虽然犀利,但是每次也只能杀一个人,但是火炮就不一样了,一炮下去,几十上百人可能就没了。” 郭凌川听得一脸震惊,呆呆地道:“怎么听着跟天雷似的?这么厉害的话,那以后攻打城池的话有火炮就够了?” “对啊,火炮的威力会越来越大的,现在可能攻城还需要几十门火炮轰击好一阵子才能把城墙轰塌,但是以后可能只需要几炮甚至一炮就能炸塌城墙。” 郭凌川听得一脸呆滞,感觉跟听神话故事似得。 你说的那是火炮吗?确定不是神仙发怒? 长安城头的那几尊大炮虽然又粗又长看着很是威风,但是威力也就那么回事。 他要是知道智商这个词的话,他肯定会觉得李旭在侮辱他的智商。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武器? 就算是雷神发怒都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威力。 看着郭凌川明显一脸不信的表情,李旭心中呵呵。 愚蠢的古代人啊! 你要是知道还有那种一颗炮弹就能毁灭一座城池,死亡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人的的炸弹,你还要不要活了? 估计整个人都直接坏掉了吧? 不过李旭也不打算多说,毕竟对于自己没有见过没有经历过的事情,质疑是人的本能。 毕竟只要不是个傻子,都会觉得李旭在胡扯,而且还是那种比皇帝干活用的金锄头,顿顿吃白面馒头还要不靠谱的胡扯。 郭凌川自然不是傻子,反而是一个认知体系比较完整的,智商还相当不低的人。 否则也不会成为文武并举的猛人。 往往越是这种人,就越不容易相信那些超出自己认知太多的事情。 见识的局限是一个时代的问题,不是某一个个人的。 再聪明,那也是一个没有见识的古代人。 只是,在郭凌川的眼中,李旭这个原本看着还靠谱的新上司,此刻却变得有些不靠谱起来。 到底是年轻啊,心性还是不够沉稳。 罢了,且看看再说。 无论如何,这位新上司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说话的内容虽然离谱了些,但是为人还是很大气很宽容的,比起以前那些动不动给自己穿小鞋的上官们要好太多了。 哪有完美的地方啊。 且干且珍惜吧。 …… 在衙门里吃过午餐,李旭问了问下午也没啥事,干脆就骑上马回了府。 他又不是那种坐堂官,没有必要一整天都待在衙门。 而且他这个一把手,迟到早退也没人敢说什么,就是一整天不去衙门也是正常的。 还不如早点回府躺在花廊下跟几个穿着清凉的美少女抽兔子有意思。 换了便服,出了衙门,溜溜达达的骑着马带着护卫向府里行去。 之前郁瑜跟他提过,说是人家长安城里的贵人出席性都是坐马车,一来有私密性,二来冬暖夏凉。三来也显身份。 但是李旭一想到没有减震的硬木车轮就觉得咯的慌,还不如骑着马舒服自在。 至于私密性,长得帅还不让人看了? 给长安城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发点福利也好嘛,反正又不会掉肉。 至于安全问题,有系统小地图预警,恐怕刺客还没动手就先被干掉了。 一路上虽然同样招来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觊觎,甚至怀里还落了好几个绣着并蒂荷花或者是交颈鸳鸯的荷包香囊,但是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回到府里之后,顺手将那几个香囊荷包赏给了碰见的几个小丫鬟,惹的丫鬟们一阵脸红心跳的。 外管事李阳过来迎接,吩咐人将马牵到马厩,顺便给马刷洗一下毛。 “少爷,长公主殿下又来了,在偏厅等您呢。” 李旭低声禀告。 李旭一愣,这小娘皮怎么又来了,上次被自己收拾了一顿后,以为有段日子会见不着了,没想到这才隔了一天又来了。 她,想干啥?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长公主来道歉的? “不见,就说我在衙门忙于公事,不知道要多晚才回来,打发她回去。” 李旭想起秦清这小娘皮上次的古怪样子,搞得自己当时有种被捉奸的感觉。 总感觉着这小娘皮上次被自己收拾了一次之后解锁了什么奇怪的字母属性。 自己可是正经人,不能被这小娘皮给传染了。 再说了,老子以后是要夺你秦家的江山的,还是保持距离毕竟好,免得以后大家彼此难做。 只是他刚说完,却听不到李阳答应,奇怪的回头一看,李阳表情奇怪,眉毛眼睛都在动,就是不说话。 “你怎么了?脸抽筋了?” 李旭随口道,却见李阳面色古怪,指了指李旭身后不远处低声道:“公子,长公主。” 李旭回头一看,秦清一身红色男装,怀里抱着一把剑,在不远处的月亮门的位置站着,嘴巴紧紧抿着,一双凤眼瞅着自己不说话。 好嘛,打发别人的时候被正主给当场听见,这就有点尴尬了。 要是换个人,此时估计就得跪地请罪,求长公主殿下恕罪了。 可是李旭一来是脸皮厚,二来连整个秦国皇室都不怎么当回事,更别说一个大龄未婚而且还脾气暴烈甚至还带有某种奇怪属性的区区公主了。 挥挥手,示意李阳下去。 李旭自己则是往里面走去,经过秦清旁边的时候甚至还说了一声:“借过”,然后就在秦清愕然的目光之中向里面走去。 态度已经很鲜明了,你要是还不走,那就继续站着吧。 “站住!” 李旭背后传来一声清冷之中带着委屈的清喝。 他本来不想搭理,但是想了想还是早点把话说清楚,免得这个小娘皮以后没玩没了的纠缠。 李旭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向着秦清一步一步走了过去。 此时虽然是下午,但是天色大亮,周围不远处还有偶尔经过的丫鬟下人,阳光也很有些炽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秦清却感觉自己身上有点冷。 李旭的目光虽然很平静,但是其中却带着一丝不加掩饰的疏离,甚至还带着一丝不耐烦,亦或者是厌恶。 这让秦清心中先是生出强烈的恼怒,然后又是极度的委屈。 凭什么? 你一个小小的臣子,凭什么对我一个公主这样的嫌弃? 她的表情随着心情变幻,怀里的剑抱得更紧了,嘴唇张了张,最终还是紧紧抿着。 她想看看这个少年到底想干什么? 李旭走到秦清一步远之外停下脚步,目光在秦清清冷却不失美丽的脸上转了一圈,然后轻笑了起来。 “长公主殿下,君臣有别,您是君,我是臣。以后还是适当保持点距离比较好,免得被人寻了错处以欺君之罪落一个抄家灭族的下场。” 秦清闻言脸色一白,嘴唇轻轻颤动道:“你这么对我,是因为昨日陛下的那些话吗?” 昨日李旭和郁瑜进宫的事情她自然是知道的,当时其实也想参加的。 只是一想到自己和李旭之前发生的那些略显奇怪的事情,面对郁瑜的时候就有点心虚。 说起来,那可是自己的表妹夫啊。 虽然还没成亲,但是终究还是有些做了亏心事的感觉。 所以在自己公主府里穿着难得一见的女装对着铜镜捯饬半天的长公主殿下最终还是脱下了女装,重新换回了男装。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鬼使神差的想要换上女装。 今天早上一早进宫之后,她就知道了自己那位皇帝弟弟昨天跟李旭之间发生的事情。 虽然母后说的轻描淡写,也没有太当回事,但是秦清却敏感的意识到这件事的后果并没有那么简单。 李旭不是一般的臣子,凭他对自己的态度就能看得出来。 这件事肯定在他心里扎下了一根刺。 不论别的,李旭如今是自己舅舅倚重的心腹爱将,可是自己那位愚蠢的皇帝弟弟却做下这种事情,若非他是皇帝,她真想跟小时候一样再揍这个不省心的家伙一顿。 小皇帝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自己的亲姐姐看自己的时候,自己的脖子处就感觉凉凉的。 秦清并不是那种以为靠皇帝身份就能让天下所有人对自己言听计从无条件效忠的蠢物。 人心本就是最复杂的,如今秦国这种内忧外患的局势,紧紧笼络有功之臣还生怕不够,自己那位愚蠢的皇帝弟弟竟然还敢因为一点小事就用抄家灭族的事情来威胁功臣,真是蠢死了。 万一因为这件事,李旭跟皇家离心离德,那秦国就会更加风雨飘摇了。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根本无法挽回。 现在能做的就是补救了。 可是皇帝再蠢,那也是皇帝,是君,君是不可能有错的,也不可能会给臣子道歉的。 所谓雷霆雨露俱是君恩,有错也是臣子的错,皇帝是永远不可能错的。 所以,皇帝是不可能给李旭道歉的。 太后虽然昨日也有言语抚慰,但是秦清却觉得不够。 所以她今天来找李旭,是想来替自己那愚蠢的皇帝弟弟来道歉的。 至于有没有其他的原因,那就不清楚了。 李旭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秦清被他看到心里有点慌乱,明明只是一个臣子,而且还这么年轻,比自己还要小三岁,看着自己的眼神却偏偏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冷漠,就好像完全不在意自己的身份一样。 她犹豫了一下后最终还是抬起头看着李旭轻声道:“陛下年幼,昨日的话的确有些不妥,只是一时的无心之言,绝不是真的那么想。你,你别太在意。如果心中还是委屈的话,本宫,不,我,我替陛下向你致歉。” 听到这话,李旭有些意外。 一向特立独行,心高气傲的大秦长公主竟然会替自己那个皇帝弟弟向一个臣子道歉。 不说道歉的动机和目的,就凭这份决断和魄力,在这种皇权之上的封建时代,就已经是绝无仅有了。 就算不是绝无仅有,那也是凤毛麟角了。 这个女人,拿得起,放得下。 就,真的有点不一般!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要被人骂一句曹贼的 李旭对秦清真的有点刮目相看了。 这个女人,不简单。 如果让她当皇帝,肯定比她那个愚蠢自大的弟弟要干的好。 只可惜啊…… 李旭轻轻笑了起来:“长公主这话折煞臣了,雷霆雨露俱是君恩,无论陛下说什么做什么,那都是对臣子的恩典,臣不敢记恨,更不会记恨。不过臣还是要谢谢殿下的,殿下有心了。” 对于那个愚蠢自大的秦国小皇帝,李旭虽然不爽,但是却也没有那么生气。 就算他对自己一心笼络也改变不了两个人立场不同的根本矛盾。 李旭是来抢夺他的江山的,以后肯定免不了要被人家骂一声曹贼的。 既然要当曹贼,那被人骂几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所以站在这个角度来说,李旭反倒是对眼前这位长公主生出了一份同情来。 别看现在是尊贵无比的长公主,可是一旦亡国后最惨的就是这些前朝皇族宗室了。 男的基本都被杀干净了,女的就算活下来也个个下场悲惨。 罢了,以后给她一个好下场吧,只要她不自己主动做妖,平安富足一世还是能保证的。 善待她,也能收一收秦国旧臣百姓的心。 秦清愣住了。 李旭这番话说的虽然听起来有拒人千里之外,但是眼神温和,语气平静,丝毫没有一点讥讽嘲弄的意味。 就好像他真的完全不在意一样。 这,这跟她印象中的李旭会有的反应完全不一样。 他为什么会这么淡然平和? 难道是真的不在意吗? 秦清根本不信李旭会是那种真的把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当真的人,这话也就说说。 没有几个人会把这话当金科玉律的。 皇帝自己都不信,更别说臣子了。 看着嘴唇微微张开,表情复杂看着自己的大秦长公主,李旭语气平和道:“长公主请回吧,听说陛下马上要大婚了,肯定有许多事情要殿下操持。臣就不留殿下吃晚饭了。” 说完拱手一礼,转身向里面走去。 秦清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抿着嘴唇,怔怔呆立片刻后才转身离去。 李旭在一处回廊上看到秦清离去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 希望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你不会再抱着剑来找我拼命。 若来,我就不会留手了。 …… 郁瑜今天没有过来,但是派人过来说了一声。 今天跟着宋夫人去了终南山的一处庄子避暑去了。 终南山是里面有很多的天然温泉,再加上风景秀丽雄伟,而且山里面的温度比起长安城里凉快了许多,所以很多权贵都在南山里的各个峪口附近建有避暑山庄。 夏日最热的时候去小住几天,自然比待在城里要惬意的多。 宋牧身为秦国首辅,又是正儿八经的国舅爷,自然也有一处规模不小的庄子。 李旭在小艾琳和小彤的服侍下冲了个澡,换上燕居常服,跟几个小姑娘围在花廊下又玩起了纸牌。 抽兔子虽然好玩,但是毕竟技术含量太低,李旭又教了她们挖坑的玩法。 挖坑是3最大,2和A都是主,既能打连牌,也能出对,打单。 不过连牌最少也得三张,456是最小的。 一般是三个人玩,把大小王抽出来,用剩下的五十二张牌玩。 留着四张底牌。 谁抽到了红桃4谁就有先拿四张底牌的优先权。 拿到了底牌的人就自己是一家,剩下的两个人就是另外一家,成了1对2的局。 规则虽然比起抽兔子要复杂,但其实也没那么复杂。 李旭一说,又带着玩了两把,几个小姑娘都学会了,都叽叽喳喳叫着要赢李旭。 小艾琳喊的最带劲,说是输了的人要脱衣服。 李旭瞅了一眼众人本就清凉的着装,这可不比前世的现代人,里面好歹还有一件。 眼前这些姑娘们若是外面这件脱了,里面估计都差不多光溜溜了。 别人他不清楚,但是小彤这段时间基本就是真空的。 李旭问起,她红着脸说着热,但是李旭却觉得她是为了更方便才这样穿的。 话说内裤是什么时候发明的? 所以李旭还是强忍着答应的冲动,直接否决了这个丧心病狂的提议。 最终还是决定继续用贴纸条的办法来惩罚输家。 李琴和张明蓉都没在家,长安城的新酒楼开业情况准备的差不多了。 她倆作为酒楼的主要负责人,这几天一直在酒楼忙活着,早出晚归,坐着马车来回上下班,跟前世的上班族一样。 所以家里今天的正经主子就只有李旭一个人,带着两个贴身大丫鬟。 三个人一起玩。 小彤最冲动,每次拿到红桃4都毫不犹豫的直接抄走底牌,也不管自己手里的牌适不适合抄底。 小艾琳喜欢求稳,李旭又是个三人当中的资深玩家,自然不会冲动。 所以几局下来,小彤脸上贴满了纸条,小艾琳脸上贴着两根,李旭脸上却是干干净净的。 玩了十几把之后,小彤脸上都没地方贴新纸条了,小艾琳也基本上满了,李旭脸上也贴了三根。 那还是因为那次他的牌实在太烂了,红桃4偏偏在手里,本来想抄底看看能不能抄到好牌,结果就输了。 现场收拾了一番,小彤开始犯困,打着哈欠回房小睡去了。 李旭则是继续躺在花廊下面喝着冰镇酸梅汤望着头顶的花藤缝隙里露出的蓝天白云发呆,小艾琳也在一旁有样学样。 “老板,我觉得咱们也应该在城外弄一座庄子。” 小艾琳忽然开口道。 “怎么?你也想去山里住几天玩玩?” 李旭嘴里叼着一根掉下来的花径笑道。 “不是玩,是有备无患。虽然你没跟我说过,但是我猜咱们的大军用不了多久就会到长安城下,到时候你的身份就暴露了,家里这么多人待在城里就不安全了。” 小艾琳一脸认真地说道。 李旭有点惊讶的扭头看着她,小艾琳眼睛瞪大看着他,还故意挺了挺规模已经相当不小的兔子姐妹,摆出一副不要把我当小孩子看待的态度来。 “你提醒的对,有备无患,到时候提前把你们转移到城外去的确更放心一些。回头我就让人去物色。” 李旭伸手捏了捏小艾琳脸上饱满的苹果肌,点头笑道。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大战将起 小艾琳这个秘书娘尽忠职守,很好的做到了帮自家老板查漏补缺的责任。 李旭很高兴,在她期待的眼神中再次许下了让她成长的诺言。 小艾琳眉开眼笑,小脸红红。 终于不用再半夜夹着被子听小彤哼哼唧唧的唱歌了吗? 想想就好激……,啊,好羞人啊! …… 交代了外管事李阳在南山寻找庄子的事情。 李旭现在不缺钱,也有权,想要弄个庄子还是很容易的。 李旭特意交代李阳,找的庄子最好要易守难攻,除了保证享受,还要保证具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李阳刚离开,李密又来了。 “主公,从昨日开始,咱们府邸附近就多了一些陌生的面孔,虽然都有做过掩饰,但是还是能看的出来是冲着咱们来的。属下担心打草惊蛇,没有动他们。 昨天对府里的人做了一次筛选,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毕竟基本上都是咱们从三水县带过来的人。 还有一些是来了京城后临时买的。这些买的目前都是负责外围的杂役。 不过我会继续观察的。 现在最大的可能,就是之前宫里赏赐的二十个人。 不过他们都被打发到了京城的新铺子里,也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我已经知会过各店的掌柜,一旦发现这些人有问题,会直接处理掉的。” 李旭明白直接处理掉的意思就是这些人以后都不会出现了,点点头也没说什么。 反间谍这些人是专业的,自己虽然有一些一知半解的了解,但也都是看谍战剧得来的似是而非的主意,不见得靠谱。 专业的事情还是要让专业的人去做。 “干得不错,府外的这些人暂时别动,只要他们别太作死。明面上的危险好处理,最怕的就是那些暗中的危险。这些不用多说,你心里有数就行。另外,找个时间去查查小皇帝的准大舅子王雄,我怀疑这个人的身上有一些其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可能会对我们造成一点威胁。京兆府有个叫做牛彦文的小捕头,你回头也查一查,如果能用的话就吸收进来。这种人人头熟,又有官府的身份,很多事情有他帮忙会轻松一些。” 李旭想到什么,就交代下来。 李密一一记下。 李旭又道:“咱们来京城时间短,你手中人手要是不足,我再给你调一些过来。等到打完仗,长安城落在咱们手里以后,许多躲在暗中的牛鬼蛇神肯定会跳出来搞事情。到时候你这边就是主要战场了。很多事情要提前做好准备,否则以后会很被动。” 李密点头道:“主公且放心,属下已有所规划。长安城里势力复杂,人心叵测,属下会小心行事的。人手虽然的确有些紧张,但是目前勉强还能用。若是需要厮杀的话,属下会跟主公开口要人的。” 李旭看他如此沉着笃定,也就不再多说。 这样的下属用起来很放心,很多事情不用自己说他都会提前想到前面了。 就很舒坦,轻松。 …… 该交代的事情交代下去之后,李旭基本上就没多少事情了。 之后的日子每天最多是去各个城门转一圈,表面上是视察城防工作,其实主要是跟那些非嫡系的将领们搞搞关系,加深一下感情。 这些人虽然之前都已经对李旭是心服口服,但是毕竟不是嫡系出身,要让他们跟着自己一起造反还是有一点风险的。 好处是这些人都是从外地州县调进京城来的,来了以后也没有经过其他人的手,所以对于皇室的忠心没有那么强,也不用其他人掺沙子。 而且李旭有系统小地图当检测器,也能看出来这几个人对自己的好感度是越来越深的。 尤其是跟随李旭一起平叛的栾立成和乌挺嘉两人在系统小地图中的小圆点已经变成了碧绿色,比起宋牧的颜色还要深一点。 况且李旭还在他们身边安排了反制的人,所以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李旭也有限度的跟他们透露了一些关于即将到来的大战,虽然不能说的太清楚,但是却也足够让他们感觉到了一种危机感。 在李旭的描述下,这次面临的敌人将会前所未有的强大,强大的让秦国都有亡国的危险。 这个重磅消息让这些人先是惶恐震惊,然后在短暂的激动热血之后又陷入了茫然之中。 按照李旭透露的消息,朝廷是自知必败无疑的,所以很有可能会弃城逃跑。 而他们这些负责城防的兵将则会被当做炮灰来为皇室和朝廷逃跑争取时间。 李旭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并没有太过直白,反而露出一副既愤怒又无奈的表情,很多话说了一半或者只是开了头,然后接下来的就让他们自己脑补。 自己脑补的事情往往比别人直接告诉的话更容易让人相信。 而这些将领又多是热血直率的人,再加上对李旭这个主将很信任,所以很容易就被李旭调动起来情绪。 一方面心中对于准备抛弃他们的皇室和朝廷心生怨愤,另一方面则又是对未来的前途开始担忧和茫然。 李旭此时知道火候已经到了,适时挺身而出:“你们都是跟着本将出生入死过的,虽然时间不算长,但是在本将心中都已经视你们为我的生死袍泽。朝廷如何无义且不说,你们若相信我,本将必会给你们一个锦绣前程的。别的不敢说,保你们平安富贵还是能做到的。” 话说的太满容易引人怀疑,李旭非常明白这个道理。 众人此时都是迷途的小羔羊,失去了方向,此时李旭及时站出来就很容易获得了他们的信任。 “末将誓死追随将军!” 虽然李旭没有明说,但是大家也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无论朝廷多么不要脸,本将军绝对不会带着大家当炮灰的。 为了保险期间,李旭引导他们的时候都是分开进行的。 人一多的话,极容易出现从众心理,也会容易出现心思不一互相影响的情况。 对于每一个人,李旭都会告诉他要严守口风。 所以即使有人反悔跑去告密,也会因为没有其他人的佐证而变成诬告。 况且李旭也不会给他们告密的机会。 与此同时,朝廷这边也开始大张旗鼓的开始张罗给小皇帝大婚的事情。 当然,名义上是大婚,主要还是要掩饰从附近州县抽调勤王军队的目的。 在李旭派人给延州的谭纶和石达开送出信的十天后,李旭收到了两人的联名信。 信中两人明确表示会在七月初十日兵临长安城下。 而今天,是六月二十五日。 也就是说半个月后唐军主力就会兵临长安城下。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分化瓦解 , 按照两人在信中的计划,七月初十先头部队会先一步出现在长安城下,石达开率领主力在后缓行。 最多不会超过七月十三日,四万大军就会全部到达长安城下。 而谭纶则会坐镇延州,这一仗由石达开来指挥。 延州如今还有数万名俘虏,分布在数十个劳改农场之中,在山沟沟里种土豆开荒种玉米。 这段时间两人以系统农民为骨干,抽调少部分士兵担任军官将领,又吸收了一部分当地的农民组建了总兵力超过两万人的民兵队伍。 这两万人的民兵队伍主要负责当地的日常秩序维护,看守俘虏,对周围残存的山贼盗匪进行威慑。 虽然是民兵队伍,但是因为是以嫡系士兵和农民为核心组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上比起许多官军都要强。 而且有之前数次大战缴获的兵甲器械武装,他们的战斗力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有这两万民兵,石达开才能放心大胆的率主力南下。 按照他们的计划,两日后就会出兵,到时候也会发表讨秦檄文,通告天下。 而且两人已经根据李旭的授意,放松了对当日林如海手下溃兵的搜捕,所以这几日肯定会有不少的溃兵会出现在长安城外。 当然,肯定也有不少的溃兵早就死在了延安府的山沟野岭之中。 两人虽然在信中是以请示的口吻表达的这些事情,但是基本上就确定了会这样执行。 毕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如今这年头,通讯都是靠着人力,来回数百地上千里地光是来回跑,就算人和马都受得了,可是实在太耽误事情。 所以李旭对两人是充分放权,你们觉得该怎么做那就怎么做,我这个主公知道一下就行了。 那两位都是自己可以绝对信任的嫡系,而且都是目光敏锐,经验丰富的名将,自己这个主公根本没必须去刷存在感。 他忽然想到,在这种通讯极为不发达的时代,一个能够独当一面,能够既有谋略又善于决断的统帅是多么的重要。 甚至比起皇帝来还要重要的多。 皇帝只要你不胡来,遇事多跟臣子商量,就算不能当个明君,最起码也昏庸不到哪里去。 可是独当一方手握重兵的将帅就不一样了,个人能力就显得颇为重要了。 放下信,李旭的心绪忽然变得有些澎湃起来。 准备了半年的时间,自己这个主公又当了小半年的卧底,这就要公开的站上争霸天下的大舞台了吗? 想想还真是让人有点激动啊。 不过他努力让自己略澎湃的心情平静下来,开始思考在大军到来之前他还需要做些什么。 想了半天,才发现需要他做的并不太多。 如今城防已经彻底控制在自己手中,那几个非嫡系将领虽然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不过李旭有信心在起事的时候他们不会坏事。 退一步讲,他们如果敢坏事,李旭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在第一时间除掉他们。 除了手中的两万羽林卫,剩下的御林军八卫里面就是卫戍皇宫的龙骧卫和金吾卫建制是最完整的的。 其他六卫数次被抽调兵力已经弄得七零八落了,战斗力大打折扣。 而且这些卫的兵将只看见同袍出征却不见有人活着回来,这本身就足有酿成各种流言了。 在种种流言的刺激下,军心士气也基本上所剩无几了。 李旭觉得可以再派人继续刺激一下,让李阳派人针对性的散播皇帝准备跑路,要拿他们当炮灰的流言,让军心士气继续下跌。 等到到时候大战一起,这些人本就没有多少战意,一看对面的唐军这么生猛,崩溃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针对军队流言是这样,针对平民和权贵的流言又要各不相同。 平民对于谁当皇帝其实并不是特别在乎,只要新的君主能够善待他们,甚至不用做的多好,只要不比原来的君主更差他们都会表示欢迎的。 谁来了都要纳粮交税承担徭役,只要不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差那就是个好君主。 若是能稍微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好一点那就是明君了。 再稍微好一点,尧舜禹的帽子给你戴上也没问题。 所以针对普通百姓,流言的重点是唐侯爱民如子,只要大家不主动跟唐侯作对,等到唐侯这个唐太宗的后人入主长安城之后,不仅不会苛待大家,而且还会轻徭薄赋,休养生息,让大家能过上好日子。 李自成之前能够势如破竹,所到之处百姓夹道欢迎,跟他提出的那句:“闯王来了不纳粮”的口号有很大的关系。 虽然后来老李自己打了自己的脸,但是前期这句话的杀伤力还是很强的。 至于权贵和官员,他们的利益点也不一样。 所谓权贵,基本上指的就是秦国宗室外戚以及那些跟秦国皇室绑定很深的勋贵。 这些人的地位和身份都是基于秦国皇室的存在而存在的。 一旦秦国灭亡,他们的利益是损失最直接最大的。 按理说这些人应该是面对外敌抵抗最激烈的那部分,其实却又不然。 历史无数次的证明,往往是这些人在国家面临灭亡的时候反而是最怂的,倒戈最快的。 他们一个个相当于国家的寄生虫一样,寄生在原来的王朝身上拼命的吸血,早就变成了一群废物。 一旦原本的宿主死亡,他们就会选择换一个宿主继续吸血。甚至为了能够继续当寄生虫,还会把原来的宿主的肉切下去去献祭给新的宿主。 所以,对他们的流言宣传则是要以拉拢利诱为主。只要他们能够拥戴新主子,其他的事情都好说。 当然,他们爱信不信。 不过他们其实也没有可以选择的余地,不信就只能死了。 想跑? 李旭不会给他们机会的。 城门都在老子手里,还能让你们跑了? 最后一个群体,就是官员了。 官员这个群体,却又是最复杂的一个群体。 在面临这种亡国危机的时候,有人主动跪地投降,谄媚屈膝。 有人则是保持气节,挂印而去,不为新朝效力来维持自己的尊严。 也有人拼死抵抗,直到粉身碎骨亦无怨无悔。 所以,这个群体反倒是变数最多的一个群体,也是分化最严重的一个群体。 因为他们的追求不同,有的人谋身,所以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 有的人谋国,是以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 也有人谋的是天下,以天下黎庶的安危为出发点,层次显然就更不一样了。 对这三类人,策略也要不一样。 第一种人,以利诱为主。 第二种人,不能为自己所用,那只能全了他的忠义之心。 对第三类人,则要大用。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内阁 , “主公,出城巡逻的兄弟抓了一些溃兵,一问全都是跟着林如海去延安府的御林军,其中还有林如海嫡系的南山营几个人。” 李旭再次去北面城门视察的时候,赵虎生禀告道。 自从李旭上次交代过之后,张龙和赵虎生就加强了城外的巡逻频率,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阻截这些从延安府逃回来的溃兵。 “审问的结果如何?有没有知道什么特殊情况的?” 李旭估摸着也差不多了,所以对这个情况也不意外。 “这些家伙都被吓破了胆子,一个劲的喊着咱们唐军火器强大,根本无法抵抗,还说主帅林如海在一开始就被咱们的火炮给打死了。甚至有的家伙还说咱们唐军是天兵天将下凡,根本无人能当。看来这一仗真是直接打掉了他们的魂。” 赵虎生一脸笑意,眼神之中都带着对秦军的轻视。 李旭可是知道林如海是怎么死的,石达开在信中都说了。 对于林如海摔断脖子而死这种结果,李旭当时看到的时候也是有一瞬间的愣怔。 所谓的“大秦军神”就这么死了? 还真是一个别致的死法! 只是不知道林逸知道他老子死了后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想着找自己报仇? 说起来李旭虽然是个惜才的人,但是如果遇到不知好歹的,也不会手软。 林逸若敢有丝毫的这种念头,不等他动手,李旭也会先收拾了他的。 他若是能想开,能想明白将军难免阵前亡这种事情,那不是李旭的幸运,而是他自己,也是整个林家的幸运。 林家和他自己未来的命运,都在他自己的一念之间。 “把这些人整理一个名单,回头交给我。这也是咱们送给秦国君臣的第一份大礼。真的很期待他们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反应了。” 李旭随口交代了一句,脸上露出了一丝轻笑。 …… 拿着赵虎生整理出来的溃兵名单,李旭“面色凝重”地去了宋府。 结果宋牧不在府中,说是还在内阁之中。 内阁在皇城之中的尚书省内,这里专门辟出了一座小院子给内阁诸位大佬办公。 李旭来到尚书省门前,自报家门后掏出了自己的腰牌,门口值守的金吾卫士兵看着眼前这个英武不凡的少年将军竟然就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李旭时,禁不住多打量了他两眼。 而且也并没有出现什么小鬼难缠故意为难的狗血场面,而且恭恭敬敬的行礼之后将李旭请到了旁边的偏厅休息,还奉上了一杯凉茶。 李旭喝完了两盏茶,一名年轻的文官才匆匆出来迎接。 来人自称是礼部郎中王启年,受首辅宋牧的吩咐出来迎接李旭。 其人态度倒也不卑不亢,对李旭这个青云直上的军中新贵没有什么鄙夷之色,但是也没有什么谄媚奉承,倒是让李旭对他的印象不错。 这个人想来也是宋牧的心腹或者是培养对象。 以后可以让人关注一下。 李旭表现的也很和气,既没有少年人的毛躁,更没有二品武将的跋扈,表现的自信沉稳让王启年也暗暗称奇,心中对于首辅大人的识人只能表示了一下佩服。 两人对彼此印象都不错,李旭也就趁机问道:“王大人今日不在礼部,却来尚书省,可是有什么大事要忙?” 王启年也不瞒他,解释道:“今日是首辅大人召集六部尚书来商议筹备陛下大婚的事情。下官也是跟着尚书大人一起过来的。首辅大人听到将军求见,便让下官出来迎接。” 李旭心知肚明这所谓的筹备大婚是怎么回事,但是还是故意装作好奇的问道:“陛下大婚的确是大事,可是按照惯例一般不都是由礼部主持筹备的嘛,怎么其他六部尚书也来了?” 王启年摇摇头道:“下官也有此疑惑。不过想来首辅大人还是有其他的交代的。” 李旭没有多问,知道宋牧肯定是要将勤王的事情秘密交代下去的。 否则的话,一旦这件事传出去,以秦国朝堂这种大筛子一样的情况,用不了多久这件事就会摆上其他各国皇帝的御案上了。 一旦被魏国所知,那函谷关外的魏国大军肯定会趁机搞事情的。 尚书省里面面积不小,李旭跟着王启年走了快一炷香的时间才到了内阁的小院子。 内阁的小院子很是幽静,虽然看起来有些朴素,但是却是整个秦国真正的权力中心。 内阁几个大佬每人都有一个带套间的签押房,除了办公室,还带着一个小客厅和小卧室。 宋牧身为首辅,他的套间在最里面,面积也最大,功能也最齐全。 几个套房通过廊桥连接着中间的一座大厅,这也是内阁日常议事的地方。 凡是有大事的时候都会在这里商议。 以李旭如今的耳力,虽然隔着一段距离,还有墙壁的阻碍,但是却基本上能听清大厅里面的说话声。 “诸位,此事务必要严守秘密,绝对不可使消息外泄,否则严惩不贷。几位尚书,就先各回本衙。兵部那边回去用最快的时间拟定一份章程出来送到内阁。户部的粮草和饷银也要开始筹备。不要说难处,如今就是我大秦最难的时候。若是挺过去了,诸位都是功臣,陛下和太后都不会忘记诸位的功绩。若是挺不过去,那诸位会有什么下场也不用老夫多说。” 这是宋牧的声音。 然后便是几个有气无力应和的声音,显然就是各部尚书了。 李旭面色平静,站在门廊外静静等候,心里却很有种微妙的感觉。 一群人商量着如何对付唐侯,却不知道那个唐侯就站在门外。 片刻后,一群穿着红色官袍的文官们鱼贯而出,一个个愁眉苦脸的。 看到门外的李旭,只是转头看了一眼,并未多做留意。 虽然秦国还没有宋明两代文贵武贱的风气,但是文武之间天然是对立的,这些人各个都是二品大员,自恃身份,更不可能会主动放下身段去结交一个二品武将。 更别说还是如此年轻尚未加冠的少年。 在他们眼中,李旭甚至可能都属于那种幸进之臣。 简单来说就是靠着拍马屁讨好上位者升上来的家伙,不学无术就是他的代名词。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丑陋的嘴脸 李旭在门廊下没有等太久,就被王启年出来请了进去。 议事厅里除了宋牧还有几个文官,都是身着朱紫,显然都是内阁的各位大佬。 宋牧看到李旭,露出了亲切随和的笑容,伸手招呼李旭过去,笑着将他介绍给了其他人。 “诸位,这就是李旭,怎样,是不是一表人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老夫这位贤侄可还没有成亲。你们若是有什么女儿侄女孙女之类的,还可以争取一下的。当然,正妻之位就别想了。” 宋牧这个如同普通长辈一样的介绍让内阁之中很快响起了一片笑声。 气氛一下子欢快了许多,众人都在用目光打量着李旭,有的人心里真的开始思考宋牧刚才提议。 这少年看着的确很不错,不卑不亢的。 只要继续保持下去,自己不做死,以后肯定前程不可限量。 若是付出一个女子就能搭上关系,那也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就算当个小妾,那也总算是能搭上关系了。 李旭也没想到宋牧会这样介绍自己,有些尴尬,笑着对众人行了礼,这才对宋牧道:“宋阁老,末将来是要事禀告的。” 有外人在场的时候,李旭自然要给宋牧这个首辅用正式称呼的。 宋牧闻言,眼神一凝,大概也意识到了什么,眼神示意李旭等下在说。 转头看了一圈其他人,目光都在看着自己这边,微微沉吟了一下,叫过王启年交代了一下。 王启年很快带着其他的小官文吏退了出去,并且关上了房门。 整个议事大厅里就剩下了李旭和几位阁臣。 宋牧看向李旭,示意他现在可以说了。 李旭看着宋牧,心中猜测他估计已经预料到是什么事情了,所以也就没有犹豫,沉声道:“阁老,各位大人,末将手下的巡逻士兵今日在城外收容了不少的溃兵。从这些人口中得知,宁国公林如海在延安城兵败身亡,全军覆没。” 这话一出,整个议事大厅先是响起几声惊呼,然后很快归于了死寂。 李旭仔细看去,几位阁臣脸上的表情凝重大于震惊,显然对于这个结果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宋牧刚才召集六部尚书的一番布置不就是为了应对这样的结果吗? 宋牧不说话,其他人也都保持安静。 片刻后,宋牧面色凝重地看向李旭道:“这些溃兵如今在何处?有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消息?” 李旭知道他的意思,是担心消息走漏而引起京城人心动荡。 “阁老请放心,末将早就吩咐过,这些溃兵刚被发现就秘密收容在一处秘密地方。而且他们的审问结果也只有末将和几名心腹将领知道。末将知道这个消息后也是第一时间赶来禀告阁老的。” 宋牧闻言表情微微松弛了一点,叹口气道:“果然还是败了。没想到林如海一代宿将,竟然会败的这么惨。诸位,如今林如海兵败身亡,这股击败他的势力很有可能不日就会南下,我大秦真的是内忧外患齐至啊!” “林氏父子误国啊!实乃我大秦罪人!”一名看起来最年轻的阁臣忽然起身大呼。 “不错,林如海前次举荐其子林逸,导致兵败。这次又亲自挂帅,依然全军覆没。两次出征,损失我大秦精锐将近十万啊!如今京城兵力空虚,若是敌人来犯,我们拿什么去抵挡?林氏父子虽然已死,但是却也无法洗刷掉他们的兵败误国的大罪!我定要请求陛下定林氏父子之罪,抄没林家,以儆效尤!” “人虽死,罪却不能销,林氏父子如此误国大罪一定要从重严惩!” “正是……” 看着众人一脸愤慨,义正言辞的样子,李旭心中真的很不是滋味。 无论林如海父子跟自己的过节,之前又如何目中无人,但是好歹也是为国捐躯的。 结果人家刚死,你们就这样子毫无吃相的追责甩锅,这何止是人走茶凉,简直就是连人家喝过的杯子和坐过的椅子都要砸个稀巴烂啊,而且还要狠狠的吐上一口痰,然后再大骂一声“垃圾”。 这就是没有录音机,否则把这群人的话录下来给林逸听听,让他看看他效忠的那个朝廷里都是一群什么货色。 心里虽然非常不耻这群人的嘴脸,但是李旭却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冷眼旁观。 “啪!” 所有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扭头看去,正好看见阴沉着脸的首辅宋牧正瞪着他们,一下子没人敢说话了。 宋牧这个首辅虽然在李旭面前表现的一直很慈祥很和蔼,但是却是个实打实的狠人。 能够坐稳这个内阁首辅的位子,可不是单靠着皇帝他亲舅舅这个身份的。 之前的内阁次辅张文正就是屡次想要挑战一下首辅的权威,结果却莫名其妙的牵扯进了雍王谋反一案中啷当下狱。 要知道张文正还曾经当过先帝的老师呢。 这么一来,其他阁臣在这位首辅大人面前更不敢放肆了。 “眼看着敌人就要打到长安城下了,尔等不想着如何御敌,却在这里大放厥词,这是身为阁臣该做的事情吗?林氏父子自然有罪,可是人都死了,难道治了他们的罪就能御敌了吗?” 宋牧厉声斥责。 议事大厅里鸦雀无声,众人都是低着头不敢说话。 李旭冷眼旁观,感觉宋牧这般发作是不是也有演戏给自己看的意思。 不过他无所谓,今天来内阁通报这个消息,就是想看看这群大臣有什么反应。 结果就看到个这? 你们这群人亡国还真是不亏啊! “此事暂时不要声张,之前布置的调集各地府兵的事情要加紧办理。谁若是怠慢了,别怪老夫治你一个通敌之罪。” 看到众人不说话,宋牧冷哼一声,又交代了一句。 “下官等谨遵阁老吩咐!” 众人急忙起身其声领命。 宋牧这才脸色缓和了一些,扭头看向李旭,沉声问道:“李旭,你是统兵大将,知道兵事,以你的估计,敌人若是兵临长安城下,大概会在什么时候?” 众人闻言都看向李旭。 李旭自然知道在什么时候,但是还是假装沉吟了一下后道:“所谓兵贵神速,敌人既然击败了林如海,也肯定知道我军主力还在两关与魏军对峙,此刻京城空虚,若要攻打正是最好的时机。以延安府到长安城的距离,末将估计敌人兵临城下约莫会在七月十五左右。” 七月十五? 有人闻言倒吸一口凉气。 那可是中元节啊! 鬼门大开的日子,听着就很不吉利啊……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我怀疑你在开车 , 去了内阁一趟,让李旭见识到了这些文官的嘴脸,恶心的晚饭都少吃了一碗。 宋牧针对唐军来攻布置的应对方案也没啥好听的,因为基本上就是李旭之前提供给他的思路。 若是顺利的话,按照宋牧的估计,能在唐军到达长安城下之前在长安城凑够十万大军。 这个数字李旭有点不以为然。 到底是十万大军还是十万个人? 秦国毕竟不是始皇帝那个一统天下的强秦,而是一个偏居一隅的弱秦。 能打的不是死了就是被牵制在边关上,现在还想凑十万人马出来,难度可想而知了。 反正大家都是在演,那他就配合好了。 说到十万大军,免不了就要任命一个主帅统一调度。 宋牧看李旭,李旭直接以自己太年轻资历浅根本不足以统率十万大军,宋牧估计也有这种考虑,也就没有为难他。 其他阁臣看李旭虽然年轻,但是却还知道谦虚谨慎,对他观感倒是更好。 不过李旭却将他们的嘴脸已经记在了心里,琢磨着以后当权了要怎样处置这些人。 这些人以后要是还能在自己眼前晃悠,那就实在太恶心人了。 李旭绝对不会让干出这种恶心自己的事情来。 宋牧看李旭这么低调,又想起了他之前请辞九门提督的事情,暗道这孩子倒是个不骄不躁的,很是难得,笑眯眯的问他对这个主帅人选有什么推荐没有? 李旭心中暗道自己进京才几天啊,根本没有接触过几个人,更别说其他的统兵大将了。 宋牧这老头就是想借自己的口把杜峰那个吉祥物给捧到台前去。 李旭自然没有问题,他现在需要的是低调,只要九门提督这个差事还在手里就方便很多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反正都是临时的。 所以略加思索后,李旭就情真意切的推荐了杜峰。 宋牧果然给了他一个小伙子真懂事有前途的眼神,然后又笑眯眯的让其他阁臣讨论起了杜峰担任主帅的可行性。 经过一番煞有介事的讨论之后,还在伯爵府里守着刚讨的第九房小妾的杜峰就光荣的成为了京城保卫战的前线总指挥。 不过为了安抚或者说奖励李旭,宋牧又提议让李旭担任杜峰的副手。 阁臣们自然更无异议,而且还顺便吹了一波李旭,又对着首辅大人的识人之明用人之道奉献上了一波彩虹屁。 李旭推辞了一番,没有成功,只能接下这个差事。 心中却在想着杜峰以后知道了自己这个副手加副将才是那个幕后黑手的时候会不会怀疑人生,不过一想到那老头乐呵呵的样子,根本不像是那种钻牛角尖的人。 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然后该吃吃该喝喝,日子照样过呗。 …… 回到府里,李阳就过来禀告说是在山里面买庄子的事情搞定了。 李旭问起过程,李阳说这庄子竟然还是原本雍王的产业。 雍王谋反被贬为庶人,然后前几天又自挂东南枝,他的产业包括王府以及其他的店铺或者庄园都被朝廷给没收了。 朝廷抄没的产业要么被皇家接手,要么就被挂牌售卖,售卖的钱自然进了皇帝的内帑。 雍王这座避暑山庄就属于被挂牌售卖的。 而且经手的人竟然就是那个小皇帝的准大舅哥王雄。 李阳扮成一个富商跟王雄手下的人接触了一下,甚至用仰慕的语气提出想要拜见一下这位国舅爷,结果却被婉拒了。 李阳的判断是王雄现在低调了许多,行事谨慎了起来。 李旭就想到上次牛彦文说的那个王雄手下管事断了一条胳膊的事情,显然这位是被宫里的那娘儿俩给教训了一顿后知道低调了。 “这个王雄肯定会让人调查你的底细,我怀疑他手中有一支不为人知的力量。” 李旭提醒道。 李阳笑道:“主公,属下也想到了这一点。王雄要是查,也只会查到明面上咱们故意给他看的那些事情。属下也正好趁此机会反查一波,探探他的底细。” 李旭点点头,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自己也只是顺便提醒一句而已。 “若是有线索先别急着动手,等以后大局定了后再收拾这些人。” 李旭交代了一句。 李阳领命离开了。 现在山里的避暑山庄有了,李阳已经派了人过去接手了,顺便打扫检查一些。 明天就让府里的女孩子们出城住进庄子里去。 今天内阁的会议一开,过两天城防肯定要严格许多,到时候出城就会比较显眼了。 把别人堵在城里可以,却没有把自己堵到城里的道理。 李旭吃完饭的时候把这件事提了一下,几个女孩子当时都炸了,一个个兴高采烈的讨论了起来。 看着她们兴奋的样子,李旭觉得向往大自然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是一个样。 李旭看她们高兴的样子,就说那就多住一段时间再回长安城,女孩子们又是一阵欢呼。 看着小彤的眼神,李旭估计要不是还有其他人在场,这丫头能直接扑过来。 惦记着进山避暑的事情,吃完饭女孩子们没有跟往日一样缠着李旭玩纸牌,而是急吼吼的去收拾各自的行李去了。 无论古今,女孩子出门都是最麻烦的。 鸡零狗碎的一堆,简直看的人头皮发麻。 李旭没有说自己不去,否则这些女孩子肯定不会去的。 先把她们忽悠去了再说。 晚上的时候,小彤没有来爬李旭的床,张明蓉那边也是静悄悄,李旭倒是睡了一个安稳觉。 第二天一大早,李阳就安排好了车驾在后门等着。 三辆大车,随行的有二三十人,很是低调。 那边庄子先一步的已经派过去了一些护卫和丫鬟下人,都是李旭的嫡系。 李旭跟着上了车,一路从南门出了长安城行了十几里路这才半路返回。 女孩子们不乐意,一个个嘟着嘴眼巴巴地看着他。 李旭安慰让她们先行一步,自己回去交代一下公务稍后就去。 郁瑜还跟着宋牧夫人在山里没回来,小艾琳是知道内情的,只有小彤眼泪汪汪的,张明蓉虽然不舍,但是比较矜持。 “听说山里很是湿润凉爽,住上几天皮肤会变得很水润。小彤,你想不想让公子看到你更润的样子?” 小艾琳出声劝解。 很润的样子? 李旭怀疑小艾琳在开车,而且开的还是高铁。 不过小彤的确是一个很润的姑娘,这一点他深有体会。 转头看小彤,果然脸红的快要滴出水来。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人民群众让人惊叹的加工能力 在小艾琳这个黑车司机的劝解下,一群女孩子继续向着山里进发。 沿途早就派人清理侦查过,甚至李旭还让李林岳带着一支五百人精兵担任护卫。 小艾琳知道轻重,其他女孩子虽然不知道内情,就算心中有疑惑也不会多问的。 李旭回到城里之后也没有其他多余的动作,该安排的早都安排了下去,现在就等着风起,雷响,最终狂风暴雨袭来的那一天。 从延安府逃回来的那些秦军溃兵当天晚上就被黑冰台的人给带走了,郑耀先亲自带人过来的。 第二天李旭再次见到宋牧的时候,感觉他脸上的担忧更严重了一些。 宋牧甚至问了他一个问题:“你觉得如何应对犀利的火器?” 李旭的答案很简单,但是听起来像是一句废话: “当然是用更犀利的火器了。” 宋牧沉默,似乎在琢磨如何在短时间内拥有更犀利的火器,但是片刻后还是略有些沮丧的摇了摇头。 显然没有任何办法。 别说在古代这种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了,就算是李旭前世,一种新的枪支要列装部队,就算是在一切从简从快的战争年代,那也至少需要几个月乃至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 更别说工业基础几乎等于零的这个时代了。 沉默了片刻后,宋牧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你觉得大秦这次守住长安城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李旭看着他,感觉他并不像是是在试探,而是真的想要知道一个答案。 他沉吟了一下后道:“尽人事听天命。” 宋牧深深地看了李旭一眼,换个了话题:“你以后要好好待小鱼儿,她娘亲去的早,从小吃了不少苦。你现在就是她的天,以后若是什么变故,就要靠你庇护她了。” 李旭感觉宋牧话里有话,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 难道是对自己的身份有所察觉? 但是想想又不太可能,应该是一种宦海沉浮多年的直觉吧,所以才会有这种类似托孤的举动。 李旭点点头:“小鱼儿跟我两情相悦,我自然会爱护她的。宋伯伯也不用太过担心,只要一心为民,秉持初心,也许很多事情不会有那么糟糕的。” 宋牧看他一眼,点点头,表情和缓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 只是有些话目前还不能说的太清楚,看个人造化吧。 …… 虽然宋牧严令林如海兵败身亡的消息散播,但是没过两天,长安城的里谣言就满天飞了。 “听说了吗?那宁国公林如海死了!” “早都听说了,我还知道他带着五万大军去平叛,结果叛乱没平,倒是自己死在了延安府。听说死的可惨了,脑袋都被叛军割下来当球踢了……” “什么五万大军?明明是十万!我可听说啊,那尸体堆得跟一座座山似的,那些个叛军一个个青面獠牙,凶神恶煞,杀的官军哭爹喊娘的,好惨啊……” “十万?我怎么听说是十五万呢?而且听说那宁国公被叛军抓住以后直接点了天灯,那人油烧了三天三夜啊……” “这叛军到底什么来头?有这么厉害吗?怎么听着像是阴间的夜叉似的?” 有人表示质疑。 “夜叉?听说那些叛军个个身高丈二,凶神恶煞都不用说了,手里用的一种能喷射雷火的兵器,只要挨上一下,甭管你穿什么盔甲,都立刻四分五裂,变成一堆碎肉了!而且还有更厉害的另一种震天雷,一声巨响后那家伙,城墙就直接塌了半截……啧啧啧,真是吓人啊!” 这位说的唾沫四溅,周围一圈人听得目瞪口呆。 不过也有那有些见识的,立刻出声反驳: “你这是纯粹胡咧咧。让你说的那些叛军不都成了天兵天将了?” 之前的人很不服气,梗着脖子:“我怎么就胡咧咧了?我三舅老爷的亲侄子的儿媳妇的邻居当时就在军中,亲眼看到的!” 反驳的人不理他,面向众人道:“我听说宁国公林如海这次兵败身亡,是因为叛军的火器实在太过犀利。五万大军不到一个时辰就被人家杀的全军覆没了,能逃回京城的才几百人啊!宁国公误国不浅啊……” 众人觉得此人说的更可信些,五万大军一个时辰就全军覆没了,直接让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不过此时大家伙还都是一副吃瓜群众的心态,还没有意识到真正的问题所在。 方才那个人痛心疾首道:“各位老少爷们,你们都好好想想,这宁国公都死了,那叛军下一步会怎样?” 众人陷入思考,有人试探着道:“难不成叛军还要来打咱长安城不成?” 这话刚一出,就有人立刻反驳:“怎么可能?长安城可是天下第一大城,城墙又高又厚,还有护城河护着,而且还有十几万大军驻守,叛军要是敢来,非把他满口牙崩掉不可!” “呸!你是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还十几万大军?林家父子两次出征平叛,两次全军覆没,这都死了快要十万人,哪里还有十几万?就剩下的那些老弱病残能挡住叛军?” 立刻又有人站出来嘲讽他的天真。 众人都是一惊,这才意识到林家父子的惨败跟自己好像也有关系。 “唉!这千刀万剐的林如海啊,还有脸叫什么‘大秦军神’,老子快要被他害死了!不行,我得赶紧回去收拾东西去,这长安城是不能待了!要是被那叛军给捉走害死了,那才是真的倒霉啊!” 一堆人在旁边附和起来,都急吼吼的赶着要回去收拾东西逃命。 “瞧你们这一个个没出息的样子!我可听说啊,那叛军可不是什么绿林强盗山贼土匪。听说那叛军首领唐侯可是先唐唐太宗的后人,不仅人生的英武不凡,而且更是用兵如神。更蒙高人相助,造出了那种犀利无比的火器来。这位唐侯可是立下宏愿,不愿意再看着这天下四分五裂,发誓要一统天下,结束这打来打去的乱世,让天下的老百姓过上安生日子,所以才在延安府起兵的。” 这话一说,那些急着要回家收拾东西的人脚步又慢了下来。 “唐太宗啊?就是那位千古一帝天可汗啊?他的后人,哎呀,那可是真正的天潢贵胄啊。” 有人发出了惊叹。 “没错,我还听说是已经成仙的唐太宗在天上觉得这人间太乱了,这才派了自己的后人下凡打算重新一统天下,还从雷神那里借来来许多法器,所以这位唐侯才能两次打的林家父子屁滚尿流的。” 虽然这话听着就有些玄,但是一群吃瓜群众还是瞪大眼睛,竟然下意识的觉得很有道理。 “神仙不神仙的先不说,听说这位唐侯可是爱民如子,亲口说过只要不跟他作对的,他一定会善待百姓,而且还要让大家过得比以前的日子都要好。” “唐侯真这么说?我也不贪心,只要唐侯来了我还能跟以前一样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天能有两顿饭就心满意足了。” “那这么说,是不是不用跑了?” …… 李旭一身便装,带着一个宽檐的遮阳帽,坐在一家平民酒楼靠窗的桌子便,端着一杯浊酒,耳朵却竖起听着酒楼里的话题。 听着听着就有些表情古怪起来,瞪了一眼旁边同样乔装过的李阳。 李阳苦笑着低声道:“公子,我也没想到会传成这个样子啊……” 果然人民群众的二次加工能力令人惊叹啊! 还好,暗中安排的人还是将话题给重新拉回了正规,否则这楼歪下去可就变成了长片玄幻仙侠以及神鬼素材的狗血剧情了。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长安城能守住吗? 谣言,不,应该说是流言。 假的才叫谣言,虽然中间加入了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因素和虚构情节,但是林如海父子两次兵败全军覆没,以及唐侯准备挥兵南下的这个基本事实却飞快的在长安城之中流传起来。 虽然黑冰台的动作很快,许多传播流言的人都被很快带走,但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根本无法制止事态的发展。 虽然京兆府衙门以及长安万年两县,甚至包括九门提督府都贴出了告示,严禁百姓私下传播这些“妖言”,甚至还派了大批的捕快兵丁上街巡视,一旦发现立刻就会抓走。 但是越禁止反而越激发起人们的好奇心,表面上虽然看不见有人公开谈论,但是私下的传播反而愈演愈烈,甚至还衍生出更多更玄幻的版本出来。 黑冰台试图审问那些被抓的人,想要找出幕后黑手,但是那些人都是些普通人,大多数都是听别人说自己也跟着凑热闹,根本不知道什么幕后黑手。 就算查出来一些动机不纯的人,但是那些也多是一些在街面上厮混的青皮混混,也是收钱办事,压根不清楚幕后金主是谁。 打压无效,甚至还传播出了朝廷准备拿全城百姓当肉盾,然后趁机逃跑的消息,甚至有些说的还有鼻子有眼的,连皇帝太后逃跑的路线时间都说的清清楚楚的。 与此相伴的,是许多人还煞有介事的从各种所谓的权威渠道去证明这些消息都是真的。 更劲爆的消息是有人说在函谷和潼关的二十万秦军也被魏军击败,秦国风雨飘摇,已经到了亡国的边缘。 这个消息自然是假的,官府也很快公开辟谣,但是没啥用。 人们往往在这个之后只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长安城的民心更加动荡起来,很多人已经彻底相信了之前的流言,都开始一脸忧心忡忡的收拾起行礼准备开始跑路了。 甚至还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把小皇帝的大婚和这些消息联系在一起,明里暗里的指责皇帝母子在此国难当头之际竟然不思抵抗,反而还要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大搞奢靡的大婚,以后肯定是个昏君云云。 甚至还牵扯到了宋太后身上,说她母鸡司晨,后宫干政,才会导致民怨沸腾,招来亡国祸事。 虽然这些流言很快被镇压,黑冰台甚至还公开处斩了一些挑头的人,但是流言却越演越烈。 “这些真不是你搞出来的?” 李旭端着一碗冰镇的酸梅汤一饮而尽,瞅着眼前的李阳问道。 李阳苦笑道:“主公,最开始的确是属下安排的。可是后面的事情基本上就跟咱们没关系了。长安城里各方势力混杂,既有秦国内部的种种势力,还要外国的细作密探,每一股势力都在推波助澜,想把局势搞得更混乱一些,趁机达到自己的目的。” 李旭点头:“你让人盯着些,人手不够我给你加派,甚至可以直接动用官面上的力量。好好查查看看背后都有那些势力。这次这些人既然想要浑水摸鱼,那咱们也就别客气了,好好的打扫一下屋子,毕竟这屋子以后都是咱们要住的,这些垃圾早点清理也好,免得以后住进来的时候再打扫就乌烟瘴气的影响心情。” 李阳领命道:“主公放心,这次清理一下,咱们的人正好填补进去。属下打算趁着这次的机会控制一些民间帮派,这些人都是地头蛇,以后用做咱们的外围势力,很多官面上不方便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他们去做。” 李旭没有反对,只是交代了一条底线:“那种恶迹斑斑的帮派就不要用了,这些人全杀了也没有冤死的,尤其是那些拍花子拐卖女子幼童的,甚至采生折割的那些,遇到一个杀一个,遇到一窝杀一窝。” 李阳肃容道:“主公放心,属下会对这些人做严格筛选的。” 李旭挥挥手,李阳行礼离去。 …… 皇宫,紫宸宫。 一身红色宫装的宋太后面色平静,与其兄长宋牧相对而坐。 “太后无需为这些流言烦恼,臣已经派人严查了,过不了两日应该就会平息。” 宋牧面色如水,沉声说道。 “大兄,本宫不是那些无知妇人,这些流言背后的散播者明显不怀好意,竟然都把矛头指向了皇帝和本宫,实在是居心叵测。若是不能找出幕后之人,就算这次平息了,以后肯定还会趁机生事啊。皇帝还小,若没有我们这些长辈扶持,这大秦就真的乱套了。” 宋太后的话语内容虽然迫切愤怒,但是依然保持着该有的优雅从容。 宋牧看着自己这个越发城府深沉的胞妹,心中也是暗暗有些感慨。 昔日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终于变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上位者,就连自己这个亲大哥也都有些看不透她的心思了。 “太后请放心,臣一定会妥善处置。” 宋牧微微颔首,语气郑重。 宋太后似乎意识到了亲兄长表现出的疏离,心中微微叹口气,语气变得舒缓了一点,轻笑道:“大兄莫要这般严肃,这里就你我兄妹二人,这般拘谨,岂不是让小妹心中难过。若非大兄和二哥三哥这些人扶持支撑,我们母子两人早就让人欺负死了。虽然皇帝慢慢长大了,但是毕竟还是个小孩子,还是需要大兄和二哥三哥扶持护佑的。” “若是没有你们,小妹这个太后也当的没有这么从容。咱们兄妹几个互相扶持才是长久之道。” 宋牧闻言脸上虽然露出了一丝笑容,但是心中还是不由的叹了口气。 这个小妹心机运用的越发娴熟了。 嘴上虽然说着互相扶持,可是未尝不是一种提醒。 提醒他秦国皇室和宋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谁也别想跑。 可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宋牧心道,如果小皇帝以后顺利亲政,恐怕第一个要踢开的就是自己这个亲舅舅了。 不过这些话他自然是不能说的,甚至都不能表现出来的。 “太后说的极是,血浓于水,臣兄弟三人一定会尽力为陛下效忠的。” 宋太后点点头,笑了一下,忽然又看着宋牧问了一句: “大兄,这次长安城能守住吗?”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让长公主去和亲 面对这个问题,宋牧并没有立即回答。 面对其他人的时候他可以充满信心,态度坚决的告诉他们长安城乃天下雄城,又有十几万大军守卫,一定可以守得住的。 但是面对着林氏父子两次全军覆没的结局,面对着京城如今汹涌澎湃的各种流言,面对着目前收集到的关于那位唐侯的种种信息,他真的没有什么信心长安城能够守得住。 宋太后没有等到之间想要的回答,心中已经明白了自家兄长的意思,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抿了抿嘴唇,开口道:“对方真的那么强吗?能不能让二哥回来?” 二哥就是带着二十万秦军还在两关与魏军对峙的宋成。 宋牧摇摇头道:“从目前得到的各种消息来看,这个唐侯崛起的非常突兀,但是实力又极其的强横。林如海父子虽然跋扈自大,但是却绝对不是无能之辈。二弟那里我已经派人过去了,可以调一部分精锐秘密回援,但是大军却不能轻动,否则魏人一定会趁机生事的。” 宋太后闻言再次沉默,她虽然不懂兵事,但是知道大哥说的很对。 片刻后,她重新开口道:“能不能派人去谈?看看这个唐侯想要什么?” 宋牧露出一丝苦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对方现在可是被秦国朝廷一直当做叛军的,如果朝廷主动派人跟叛军何谈的消息传出去,那朝廷和秦国皇室的威望将会一落千丈。 各种势力肯定又会趁机生事,甭管谈成什么结果,这恐怕又会成为他宋牧的一条罪状。 况且,人家愿不愿意谈还不一定呢。 实力强横到这种地步,连所谓的‘大秦军神’都死在了人家手中,对方的野心岂能轻易满足? 若是对方要求小皇帝退位称臣,那答应还是不答应? 退位称臣就等于亡国了,那还有什么好谈的? “臣会安排的,先去探探对方的口风。” 宋牧沉默片刻后点点头道。 就算退位称臣,也不能一仗不打啊,否则秦国朝野上下的口水都能淹死他宋牧。 不过派人秘密接触一下也是有好处的,最少能知道这位唐侯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派谁去比较好呢? 宋太后忽然开口道:“大兄,你觉得李旭怎么样?” 李旭? 有勇有谋,倒是个合适的人选! 宋牧道:“臣回去找他谈谈。” …… 在宋府的书房之中,宋牧提出了这个想法。 李旭听到的第一反应是谁这么天才竟然提出这么有创造些的想法? “是太后举荐的你。”宋牧给出了答案。 哦!那没事了,女人的想法果然是天马行空的。 “宋伯伯,当使臣一般不都是文官干的吗?我这个人脾气不好,万一跟人家发生冲突,被人五百刀斧手给剁成肉酱怎么办?” 李旭提出来异议。 “况且,如今京城又不太平,各种牛鬼蛇神都跳出来兴风作浪,我这个九门提督得坐镇才行啊。” 宋牧想了想,觉得李旭说的有道理。 “那你觉得谁去比较合适?”宋牧反过来问他。 “我认识的人不多,不过倒是有一个很适合,而且比起其他人来更方便一些。” 宋牧看着他,目光征询。 “谭澍谭文明是个不错的人选。” 宋牧眼睛一亮,显然对于李旭的提议很动心。 谭澍正在三水县当县令,也是宋牧信得过的人,嘴皮子又会说,还会察言观色,非常合适。 退一步讲,就算真的被对方砍了,也不会影响大局。 宋牧觉得李旭的提议很合适,神情轻松了一些。 “宋伯伯,如果对方真的愿意和谈的话,朝廷的底线是什么?” 李旭假装随口问道。 “割地封王,互不侵犯。” 李旭琢磨了一下,宋牧的意思应该是说把延安府割让出来,然后秦国皇帝又下旨封自己这个唐侯为唐王,然后双方还要签订互不侵犯的条约。 这不就是白嫖吗? 延安府早就被自己给占了,所谓的封王也不过是一道诏书的事情。 等于秦国啥也不付出,就想避免一场亡国之危? 真是想桃子吃呢。 看着李旭吃惊的眼神,宋牧干咳一声道:“这是太后定下的底线,当然了,如果对方愿意和谈,朝廷还会有其他的恩赐,比如说和亲联姻。” 和亲联姻? 李旭还没反应过来,宋牧又道:“灵玉长公主还未出阁,也是太后最宠爱的公主。” 想到那个好像被自己打了一顿屁股然后解锁了奇怪属性的大龄未婚女青年,李旭不知道是觉得该笑还是该同情她。 太后最宠爱的女儿,此时却要被当做联姻的工具去嫁给仇敌,还真是“受宠”啊。 天家无亲情还真不是白说的。 “宋伯伯觉得这样的条件对方会答应吗?而且很显然这是朝廷的缓兵之计啊。” 只要脑子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一点。 先把对方稳住,然后趁机积蓄力量,调集重兵,猛烈一击,彻底解决。 宋牧苦笑一声道:“不错,对方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答应的。对方已经成了气候,野心已经膨胀,一个王爵是根本满足不了的。这一仗根本避免不了的。所谓和谈,也只是无奈之举,能拖延一时罢了。” 还好宋牧是个脑子清楚的,不像他那个看着精明其实愚蠢的太后妹妹。 其实宋太后也不是愚蠢,只是位置不同,底线也不同罢了。 别人降了还有继续当贰臣的可能性,他们母子降了那就只能做阶下囚,甚至落一个更悲催的境地。 历史上这种事情比比皆是。 “说到底,还是要打一场。打完了彼此的实力都了解了,也许才是和谈的最佳时机。现在派人去接触一下也好,不过主要的精力还是要继续备战。” 李旭建议道。 宋牧点点头,看着李旭的眼神更是欣慰。 这个少年一直一来头脑都很清晰,这很难得。 “日后若是真到了局势不可挽回的时候,旭哥你也要该为自己打算。你还年轻的很,一身本事,还有很多施展的机会。只要那个唐侯不是暴虐之辈,应该不会拒绝你的投效。” 宋牧忽然间的语重心长,让李旭心中有些唏嘘。 看得出来,他这番话是真心的,并非什么试探。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 兴师问罪 宋牧显然不是城府浅薄容易动感情的人,否则也不会坐牢这个首辅的位置。 李旭在跟宋牧的相处当中,感觉到他并非是那种一门心思只有权势却罔顾人情的老政客。 在没有触及他的利益的时候,他还是会有温情的一面。 “宋伯伯,人力有时而尽,问心无愧就好。你能做的如果都做了却依然无法改变大局,那就顺应变化也是明智的选择。” 宋牧点点头,只是能听进去多少李旭就不知道了。 跟自己的这段香火情,宋氏若是把握的好,那自然是极大的优势。若是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做出什么愚蠢的举动,那李旭也不会心软的。 至于说跟秦国朝廷和谈的事情,李旭也不用多操心。 这原本就在他和谭纶的预料之中,秦国若是派人去,该怎么谈就怎么谈,但是一点儿也不耽误备战。 秦国要是诚意足,仗打完了也会给一些优待。 要是诚意不足,想要依靠和谈来行缓兵之计拖延时间,那到时候就别怪自己心狠了。 总而言之,谈还是不谈,谈成什么样都不重要,仗是一定要打的。 不打不足以震慑人心,不打不足以显示肌肉。 一仗打完,能解决很多问题。 离开宋府,李旭打算去城门口看看。 这几天街道上明显拖家带口赶车的人多了很多,大多数都是出城的。 这几天的流言动摇了很多人的心思,虽然也有人相信唐侯爱民如子的话,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不太信的。 毕竟是天子脚下的百姓,还是有一点点的政治敏感性的。 知道很多话都是上位者用来忽悠老百姓的,谁信谁傻。 还是先出去找个乡下地方躲躲风头,等局势平静了再说。 李旭早都交代过,普通百姓要走,可以适当的网开一面,先劝阻,执意要走的话也可以放行。 但是各个城门口的告示上都写着,一旦离城超过五日不归,原本的房产就被官府抄没,籍贯也将会被官府注销。 也就是说以后就是想回来那就是没有户口没有房子的黑户加无产阶级了。 虽然这么干明显不讲道理,是官府在耍流氓,但是这年代的官府讲道理的实在不多。 这一条的威慑性还是很强的,大部分人在被劝阻之后最终还是打消了跑路的念头。 不过也有少数人铁了心要走,那自然也就随他们去了。 对于富户和权贵官员,想要跑路的一律劝阻。执意不听还想闹事的,守门的羽林卫兵丁也不惯着他们,男丁一律抓起来,所携带的财产全部扣押。 罪名也很简单,随便按个投敌罪或者敌国奸细的罪名就拿下了。 和平时期作威作福,现在国难当头就想转移财产跑路,净想好事! 也有那聪明的,或者说自作聪明的,换上穷人的衣服,坐上穷人的车子,想要蒙混出城。 但是京兆府衙门和两县的衙役捕快都是地头蛇,分散在各个城门口协助羽林卫的士兵清查。 打眼一看,谁平日里养尊处优,谁平日里耀武扬威,基本上一个都跑不掉。 实在拿不准的,手伸出来一看就知道了。 一个个细皮嫩肉,一看都是双手不沾阳春水,还想装穷人? 对于这种,一律抓起来,财产全部抄没。 这几天羽林卫的营地甚至京兆府乃至长安万年两县的大牢里都快塞满了人。 甚至还临时在各个城内附近征辟了几座院子专门用来关人。 九门提督府后院的库房里堆满了贴着封条的大大小小的箱子,那都是抄没的财物。 因为这件事,御史台的言官们这几日跟疯狗一样疯狂的上帖子弹劾李旭,甚至连京兆尹宋牧以及长安万年两县的县令也捎带着弹劾。 罪名就是巧立名目残害百姓,搜刮财物,导致人心大乱云云。 甚至连宋牧也被牵扯进去,骂他识人不明,纵容害民之官导致京城大乱之类的。 御史言官们搞起的这波弹劾风潮,对李旭来说基本没啥影响。 他平日又不用上朝,这些弹劾的帖子都被宋牧给压了下去。 因为这些事情他也是提前跟宋牧报备过的,宋牧也是同意了的。 不过随后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宫里的宋太后派了牧笛招李旭进宫。 这件事说起来还是小皇帝那个准大舅哥王雄惹出来的。 王雄消息比一般人要灵通许多,所以应该也是觉得长安城继续待下去有点危险。 一旦到时候长安城被破了,自己这个小皇帝大舅哥肯定讨不了好,所以还是趁早跑路的好。 结果乔装打扮转移财产的车队在东门口被查抄,王雄亲自出面表示说这是皇家内务司要跟胡商交易的货物,态度强硬的表示如果耽误了皇家的事情,那是谁也承担不起的。 甚至还把小皇帝和宋太后都给抬了出来。 镇守东门的是乌挺嘉,他看着趾高气昂的王雄倒是很冷静,很客气,表示没有宋相的批条,谁也不能放出去。 结果王雄就忽然恼羞成怒,下意识的伸手推了一把乌挺嘉。 结果乌挺嘉还没动手,他身后的一名军侯却直接一刀鞘就甩了过去,当时王雄的脸就肿了,吐出一嘴血沫子,带着两颗门牙。 王雄身后带的护卫一看主子被打,还想还手,结果很快就被一群如狼似虎的羽林卫士兵给砍翻在地。 看着死了一地的手下,王雄这才慌了,乖乖地束手就擒被五花大绑扔进了小黑屋。 这个事情闹大了,很快就传到了宫里,这才有了宋太后派牧笛兴师问罪的后续。 李旭根本不在乎,一个小小的王雄,别说打掉了两颗门牙,就是真的弄死了,也没多大麻烦。 这个事情本来就是宋牧同意的章程,下面的士兵都是照章办事,是王雄自己找死,搞不清楚状况,所以活该。 李旭直接把锅甩给了宋牧,让他进宫去和他的太后妹妹扯皮去。 至于牧笛,李旭只用了一句公务繁忙无暇进宫就给打发了。 至于宋太后和小皇帝咋想,李旭根本不在乎。 大骂他跋扈忤逆不忠不孝肯定免不了的。 无所谓,随便骂。 等过上几天,看你们还能不能骂出来。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迁都? 等李旭晚上回到府里没多久,宋牧就来了。 脸色看起来有点阴沉,李旭估计是进宫和宋太后之间有点不愉快。 交代厨房收拾了几盘小菜,一壶冰镇葡萄酒,屏退左右,两人在花厅里小酌起来。 “宋伯伯,太后娘娘发怒了?” 李旭给宋牧斟了一杯葡萄酒,随口问道。 “你知道那王雄是什么人吗?” 宋牧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看起来颇为不爽,全无平日的儒雅沉稳。 “什么人?难道还是什么隐藏身份的皇子贵族不成?”李旭假装不知。 “他是太后为陛下选中的皇后的胞兄,同时还在为内务司做事情。你上次在街上遇到的那几个胡商就是跟他一起做生意的。” 李旭“惊讶”了一下,然后道:“所以我是惹到了陛下的大舅哥?太后娘娘肯定很生气吧。要不要小侄辞官请罪,好让宋伯伯给太后娘娘一个交代。” 李旭这话说的漫不经心,显然就是说着玩的。 他没有当真,宋牧也不会当真。 没好气瞪了李旭一眼,宋牧又端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又是一饮而尽。 感觉心中的烦躁少了许多,宋牧这才冷哼一声:“一个小小的皇商而已,别说他妹子还没跟陛下大婚,就算真的大婚成了皇后,这大秦也轮不到他蹦跶。” 顿了顿,又继续道:“其实太后也没有太怪罪你的意思,只是最近那些言官们闹得太凶,又出了王雄这档子事,朝廷现在是满城风雨,太后和陛下都有些担忧罢了。” 李旭听出了言外之意,宋太后肯定没说自己什么好话。 还有那些熊孩子小皇帝,肯定更是叫嚣着要砍头抄家之类。 “所以太后的意思是?” 李旭举杯跟宋牧碰了一下,表情平静地问道。 宋牧跟他碰了杯之后一瞬间有点恍惚,看着他平静的样子不禁问道:“你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 “没什么好担心的。若是皇帝真的要治我的罪,那就治好了。最坏的后果也只是不当这官罢了。难不成陛下还要让我下狱问罪?” 说罢轻笑着看向宋牧。 意思很明了,小皇帝母子俩就算真的打算这么干,宋牧这个首辅也不会同意的。 大战当前,因为一个小小的皇商就处置一个统兵大将,那根本就是再愚蠢不过的事情了。 宋牧摇摇头,看着李旭叹道:“老夫宦海沉浮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你们豁达的人,许多人空活几十岁也没有你看得通透啊。” “你好像对官位权势这些别人梦寐以求绞尽脑汁想要得到的东西根本没有多少恋栈之意,这是我最欣赏你但是也是最疑惑不解的一点。” 面对宋牧的感慨,李旭呵呵一笑道:“我也没有宋伯伯说的那么厉害,只是我知道该是我的就一定会是我的,不是我的我也不会强求,强求只能自取烦恼,没有任何意义。” 宋牧闻言盯着李旭看了好一会,摇头道:“我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了。原本以为自己这双眼睛阅人无数,看人就算不能一针见血,那也能入木三分。唯独对你却是有些看不清楚。” 李旭打起了哈哈:“人最难了解的就是人了,别说看别人了,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不了解自己。别说宋伯伯你了,我有时候也看不清楚自己的内心。只能说走一步算一步,且行且珍惜罢了。” “好一个且行且珍惜,来,为了这一句满饮此杯。” 两人举杯碰了一下,一口喝干。 酒是个助兴的好东西,男人之间借助酒会助涨谈兴,平时再端着的人也会变得随意轻松许多。 男女之间借助酒,很多平时不方便说的话,不方便做点事都能顺理成章的做了出来。 所谓酒后乱性,酒只是个背锅的,关键是人心里本就想乱,只不过靠着酒来掩饰自己的不要脸罢了。 你看,我是喝醉了,所以不怪我、也不怪你,我们只是犯了无数酒后男女都会犯的错误罢了。 一老一少,两人喝着酒,聊着天,很随意很舒适,没有上下尊卑,也没有故作威严,反倒是很有几分忘年交的味道。 “宋伯伯,那个王雄估计是想跑,你得让人查查去。” 李旭夹了一口菜,说道。 宋牧点点头道:“我也看出来了,想跑的何止王雄一个?御史台那群疯狗之所以疯狂的咬人,就是因为你挡住了他们逃跑的路。甚至朝中很多人都想跑,许多人早都在家里偷偷打包好了财物,等着一有机会就跑。” “更有甚者,还进宫蛊惑太后和陛下迁都呢。” 李旭有点惊讶,“迁都?能迁到哪里去?” 自己跑不了,就鼓动皇帝跑,然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着一起跑了。 君臣一起跑路就不叫跑路,那就叫迁都了。 李旭很想为这个富有想象力的家伙鼓掌,还真是个人才啊。 这种主意都想得出来! “有说往南去汉中府的,也有主张往西去陈仓州的。都是一群蠢货,异想天开,为了一己私利,什么主意都想得出来。这些蠹虫平日里满嘴的仁义道德,一到危急时刻就一个个只想着保全自身,真是个个该杀!” 宋牧看起来有些微醺,说话之间有些恣意起来。 李旭听了也是无语。 这些提议迁都的人真是没有脑子,往南去汉中府? 如今可没有直接前世那种穿越巍巍秦岭的打通上百个隧道的的高速公路,真要翻山越岭去汉中府,别说会不会被人追杀,就算无人追杀,这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拖家带口等到了汉中府,估计能活下来一半都不错了。 真当八百里秦川是摆设的,光是李旭前世的时候每年丧命在其中的那些驴友都不在少数。 那还是新闻上报道出来的,没报道出来的更是多数。 往西去陈仓州同样不靠谱,虽然道路没有去南边那么坎坷,但是也并非坦途。 而且陈仓州本就是一个小城,根本容纳不下这么多人。 一旦被人追击包围,那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李旭现在更加相信,这个世界上愚蠢的人是占了大多数的。 很多人只是无法察觉到自己的愚蠢,或者说就算察觉到了不愿意承认罢了。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李旭是忠是奸? 王雄的事情只是最近乱象丛生,人心惶惶的众多景象之中一个小小的插曲,根本没有掀起多少波澜来。 王雄虽然被放走了,但是那些被扣押的财物却没有还给他。 虽然王雄动用了很多关系试图讨回这批财物,但是却最终都没有了下文。 甚至黑冰台的大统领郑耀先还去他的府上拜访了他一次。 从那之后,王雄看起来安分了很多。 宋牧也在一次大朝会的时候正式请求皇帝下诏在长安城实行战时紧急管制状态。 这个词也是从李旭嘴里听来的。 现在流言四起,人心惶惶,第一批的勤王军队已经到达了长安城外,现在再用小皇帝大婚的事情做幌子显然就是欲盖弥彰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认事态紧急,这样一来很多事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做了。 小皇帝自然不会有异议,也不可能有异议。 这些事情他这个尚未亲政的皇帝根本就连建议权都没有,全凭他娘和他大舅商量做主。 这样一来,太后也正式下达懿旨,宣布值此国难当头之际,皇帝的大婚日期无限期推后。 这个懿旨一下,王家是又庆幸又惊恐。 既然成不了外戚,那到时候长安城易主之后之际也不会被跟着秦国皇室一起被清算。 这一点自然应该庆幸。 但是庆幸过后便是极度的惶恐,既然当不了皇帝的大舅哥,而且之前还有跑路的打算,黑冰台的郑耀先已经警告过他,那么宫里那位算后账的日子恐怕也就不远了。 果然没过两天,就传出了王雄在府里酒后失足落井身亡的消息。 随之,那位本来还做着皇后梦的王家小姐也不知所踪,王氏大宅也很快就被收归官府。 甚至就连那几个胡商都消失了在长安城里一样。 皇宫,紫宸宫。 一身红色薄纱金凤宫裙的宋太后斜倚在榻上,白皙修长的右手捻起一颗晶莹剔透的樱桃放入嘴中轻轻咀嚼起来,片刻后秀口微微张开。 一旁身穿大红内侍宫袍的牧笛适时的递上一块锦帕,接住了太后吐出的樱桃核。 “那几个胡商的下落还没有找到吗?” 宋太后拈起旁边的一方帕子擦了擦手,转头看向垂首而立的牧笛。 “回禀娘娘,奴婢一直派人在寻找,可是那几个胡商好像凭空消失一样。京城现在是许进不许出,城防森严,这几个胡商容貌特殊,应该出不了城。奴婢以为,应该是有人把他们藏了起来。” 牧笛恭谨答道。 “那你以为是什么人有可能会窝藏他们,目的又何在?” 宋太后凤眼微微眯起,看向牧笛。 “奴婢暂时还不得而知,自从陛下下诏长安城进入战时紧急状态之后,暗沙的人行动也受到了很多限制。不过奴婢一定会尽快查出那几个胡商的下落的。” 宋太后轻哼一声:“多用点心。那几个胡商本身的生死不重要,但是他们背后的势力却对本宫很重要。这些年若非通过这些胡商跟西域各国交易,陛下的内帑也没有如今这么丰厚,很多事情都办不了的。” 牧笛垂首躬身道:“奴婢遵命。” 宋太后的眼睛忽然望着某处虚空,气氛安静了下来。 四周的宫女都轻手轻脚的,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 牧笛站在原地好像一尊雕塑,不言不语。 似乎只有太后问话的时候才会开口。 “你觉得李旭此人如何?” 宋太后忽然开口,但是目光却依然望着虚空。 “奴婢看不透这位李提督,年纪虽轻,但是却自有一种不知道从何处而来的从容气度。而且显然并不是故作从容。” 牧笛的答案让宋太后禁不住的回头看了他一眼。 “你也有这种感觉?那你觉得此人是忠是奸?” 宋太后盯着牧笛,饶有兴趣的问道。 “奴婢观其行事,全都在规矩之内。但是却并非那种迂腐之人,既不贪恋权势,也不流连女色,年纪轻轻身居二品高位,却全无飞扬跋扈之意,反倒看起来有种闲云野鹤一般的潇洒随意。” 宋太后轻哼一声:“听起来你倒是对他颇为欣赏。” 牧笛躬身道:“虽然如此,但是奴婢能感觉到此人心中对于天家,对于太后,对于陛下是没有足够的敬畏之心的。” 宋太后看了牧笛一眼,叹口气道:“也就是你这个老货才能跟本宫说说真话了。不过论起忠奸,这朝野上下有多少人嘴上天天喊着忠君报国,但是心中想的却全都是为自己谋私利的那些蝇营狗苟。李旭啊,李旭,本宫也不管你到底是是忠是奸,只盼你莫要辜负了宋氏的恩义才好。” 牧笛静静聆听。 …… “那几个胡商松口了没有?” 李府,李旭躺在躺椅上摇摇晃晃的,手里摇着一把蒲扇,披着头发,衣襟敞着,很没有形象。 这几天府里冷冷清清的,女孩子们都进山了,郁瑜也跟着宋牧夫人住在山里还没回来。 府里的许多丫鬟下人也都跟着去了山里,只留下了十几个下人伺候李旭。 天气越来越热,李旭更加的不注意形象了,怎么舒服怎么来。 李阳躬身站在一旁道:“回禀主公,那几个一直坚持说自己只是纯粹的商人,之前跟王雄只是交易一些西域货物,根本不知道其他的事情。” “主公吩咐过不能用刑,所以暂时还没有什么进展。” 李旭摇着蒲扇笑道:“不让用刑是怕他们熬不住挂了。这几个人以后可能会排上大用场。到时候咱们的军火能不能顺利的卖到西域去,可能就在这几个人身上了。” “这样吧,把他们分别关押在没有门窗逼仄矮小的小黑屋里,不给吃喝,不要跟他们说一句话,也不要有光线进入。先关上三天看看效果,左右也不是什么着急的事情。” 李阳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是主公吩咐了那就要完全执行下去。 “属下领命。不过属下发现,这几天一直有人在寻找这些胡商。” 李阳说道。 李旭愣了一下,轻哼一声道:“必然是宫里那位太后,所以说这几个胡商身上肯定有不少秘密。好好挖一挖,看看咱们这位太后背后有什么勾当。”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李旭竟然是奸细? 接到宋牧秘密传信的谭澍用了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 真没想到朝廷竟然会主动向一直宣称的“叛军”主动求和,虽然这次求和是秘密进行的,从一定程度上只是宋牧这个首辅的个人行动,不能完全代表朝廷。 可是想想宋牧的身份,再想想他背后的宋太后,朝廷的态度也不重要了。 有时候,朝廷的态度是许多人商议妥协后的结果,但有的时候,朝廷的态度就是那么一两个说话算数的人的态度。 宋牧在信中虽然语焉不详,但是谭澍却能感觉到宋牧对于那位“唐侯”的忌惮和恐惧。 对方的实力真的那么强吗? 当然强了,否则的话也不会让林如海父子都落一个全军覆没兵败身亡的结果了。 一想到这么强大的一股势力竟然就盘踞在距离自己数百里之外的延安府,从辖区的距离算起来,距离自己当县令的三水县也就不到百里距离。 若是这股势力真的挥兵南下,那么三水县必然是首当其冲。 这让谭澍不禁暗暗出了一身冷汗。 想到这一点,他又想到了刘健担任三水县令的时候,为何那唐侯好像都没有任何动静? 难道就是因为刘健手下有个李旭吗? 想到李旭,谭澍又想到了接连跟李旭发生过冲突的林如海父子。 李旭当时一个小小的县尉,竟然就敢如此强硬乃至丝毫不留情面的跟林氏父子对峙,甚至还一箭射掉了林如海的盔缨,最后逼迫的林如海这位大秦军中最有威望的宿将认怂,逼得林逸这位骄傲都快突破天际的“林氏麒麟子”都只能避其锋芒。 他为什么敢这么做? 他的底气到底来源于何处? 谭澍绝对不相信仅仅只是因为李旭是依靠宋氏的赏识和出自年轻人的鲁莽冲动。 他隐隐感觉到,李旭之所以敢这么做是真正的有恃无恐,表面上是丝毫不惧林如海父子,但是再进一步的想,他更是不在乎自己的前程,根本无所谓有可能来自朝廷的惩罚降罪或是宋氏的抛弃。 他明明那么普通,为什么却如此自信呢? 谭澍脑洞大开,再结合三水县的局势,忽然想到了一个惊人的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实。 李旭的底气根本就来自那位“唐侯”。 李旭姓李,而那位唐侯又自称是先唐皇室的后裔,自然也同样姓李。 这两者之间要说没有关系,谭澍是不会相信的。 难道李旭是那位唐侯的人,或者根本就是他的儿子? 正因为如此,三水县才能一直保持平安,李旭才能有恃无恐的跟林如海父子放对。 可是如果李旭是那位唐侯的人,他又入朝为官为将的目的又是什么? 想到这些,谭澍悚然一惊,感觉自己的后背已经瞬间湿透了。 一想到那位眉眼俊秀,笑容洒脱的少年,竟然有可能是敌人混入朝廷的奸细,大夏天的,谭澍却感觉浑身冰凉。 这个可怕的念头一旦滋生,便再也无法消除,一直在他心中萦绕,发酵,让他坐立不安,心绪不宁,一个人在书房之中枯坐了半个下午,苦苦思索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他第一反应是写信告诉首辅宋牧,但是旋即一想,难道宋牧不比自己聪明,他就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 再次,这一切都是他的猜想,他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 若是突然说出去,以李旭如今和宋牧的关系,宋牧不仅不会感谢他,甚至还会因此恶了他,觉得他从中挑拨。 要是被李旭知道,以他的行事风格,自己恐怕会落一个不比林氏父子好到哪里去的结果。 可是证据又从哪里来呢? 谭澍想到了李家庄,既然李家庄是李旭的老家,那就从李家庄开始着手调查,说不定能寻出一丝蛛丝马迹来。 只要有了证据,那以宋相的精明,一定能够得出真相的,到时候自己也会因此为朝廷立下大功,前程上自然更是一片光明。 可是当他刚下定决心准备派人去李家庄暗访的时候,目光却忽然落到了眼前宋牧的那封信上。 “裂土封王,互不侵犯”。 这八个字刹那间犹如一道粗大的九天雷霆一般劈开了谭澍心中的纠结迷茫**痛苦,让他一下子惊醒了过来。 李旭若是真的出事,那么能够让朝廷开出“裂土封王”这样条件的唐侯会不会放过自己?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这一霎那,谭澍心中一下子清明了。 李旭是不是卧底奸细,那不是自己该操心的事情。 自己如今要做的就是按照宋相的吩咐去延安府,其他的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想明白了这个关节,谭澍整个人一下子轻松了下来。 忽然感觉到口干舌燥,于是唤人给自己上一杯降温解暑的清茶。 只是上茶的长随有点奇怪,自家老爷坐在值房里怎么跟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嗓子也忽然变得嘶哑起来。 …… 三水县城北面的城门楼子里,刚刚巡视了一遍城防的三水县尉耿良坐下来歇脚,三两口啃完一牙西瓜,又抄起一块大口吸溜起来。 三大块西瓜下肚,感觉整个人一下子舒服起来,丢掉西瓜皮,惬意的靠在椅背上捂着肚子轻声哼哼起来。 想到一个月前,自己还只是一个乡下财主家的少爷,虽然从小习武,心中也有过建功立业的凌云之志,可是最终却都随着年岁渐长,岁月更迭,渐渐的消磨了去。 被官府欺压,就连赖以栖身的庄园都被贼人所占,而且还差点全家死在贼兵手中。 若非突然出现的李县尉,哦,现在应该是李将军了。 若非李将军救命,自己一家老小此刻恐怕早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自己哪能如现在这般惬意的坐在这里啃着清凉甜美的西瓜? 李将军不仅救了自己一家老小,更是给了自己和弟弟一个前程。 这个县尉就是从李将军手中接过来的。 如果想要靠他自己,这辈子能混上一个军侯恐怕都顶尖了。 耿平不是个蠢人,知道李旭之所以这样,是想栽培自己。 所以他心中念着这份恩,知道自己如今一切都是李旭给的,自然要为李旭做事。 除了守住李旭辛苦营造出的三水县这份基业之外,暗中监视的一切异常也是他的任务。 比如说新来的县令谭澍的动静。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 不要杀我! “二老爷,小人今天看见有京城来的人进了县衙,然后县尊在书房里一个人枯坐了半日。“ 耿平正在想事情,门突然被敲响,一个人走进来低声说道。 此人正是已经升任为县衙最有油水的户房司吏马司吏。 两人都是李旭提拔的,虽然一个是官,一个是吏,但是因为都用同一个恩主,所以自然就结成了统一战线。 耿平抬起头来,招呼马司吏坐下,示意他吃西瓜。 马司吏谢过,很快啃完一块西瓜,这才等着耿平问话。 “你怎么知道那人是京城来的?” 马司吏道:“那人虽然是一身行路的便装,但是他头上的遮阳帷帽小人却是认得,乃是京城的妙衣斋售卖的。小人之前去京城公办过一次,正好给家里的婆娘买过一顶,所以认得。” “还有,那人进门的时候说了一一句话,正是京城口音,因此小人才会认为他是京城来人。” 耿平点点头,这个马司吏倒是有点本事,观察的还是很仔细的。 “那人现在在哪里?”耿平问道。 “那人进了后衙之后,没多久就出城离开了,连饭都没吃一口,而且一直都遮掩着容貌,显然怕露了形迹。” “那县尊现在是什么情形?”耿平又问。 “县尊枯坐半日后叫人送了一杯茶进去,然后吩咐要准备车驾,明日要出城巡视。” 耿平眯着眼睛沉吟了起来。 京城来人,枯坐半日,又要出城巡视? 这位谭县尊到底要做什么? 片刻他开口道:“罢了,你且回去县衙,若有什么不寻常之处,尽快来报我。” 马司吏躬身领命,正要告退,又听耿平道:“用心做事,你的功劳我都给你记着,以后李将军肯定会论功行赏的。” 马司吏堆出一脸笑容,急忙谢过,转身离去。 马司吏走后,耿平坐在屋子里沉吟片刻后叫人唤来自己胞弟耿良。 “老二,你带些人去县城往李家庄的路上巡查,若是遇到有人要去李家庄的一律先扣押下来。” 耿良憨憨的,问道:“可是有人要害李县尉?” 虽然他哥现在是县尉,但是耿平却依然把李旭叫做县尉。 耿平也不在意,点点头道:“只是有这个可能,你去就是了。” 耿良一拍胸脯大声道:“大哥且放心,若是真有贼子敢害李县尉,我一定早早弄死他。” 安排好了这一路,耿平又安排了明日跟踪谭澍车驾的人,之后又去了其他各处城门巡视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后这次回到了乡勇大营自己的大帐里。 作为县尉,他自然是在县衙有自己的小院子的,也就是李旭之前用的那座院子。 但是李旭临走时交代过他一定要掌握好乡勇营的兵权,所以耿平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晚上都在住在军营里面。 李旭虽然去京城的时候带走了自己的两千嫡系,但是还剩下一千嫡系作为耿平掌握乡勇营的班底。 依靠着这一千李旭嫡系,还有个人的本事,耿平也算是顺利的掌握了乡勇营。 虽然没有李旭那样的威望,但是也算是实至名归的县尉大人。 当然,前提是耿平没有其他的想法。 若是他有其他的想法,第一个起来反对他的恐怕就是乡勇营的三千乡勇。 说是乡勇,在经过一系列跟贼兵的战斗之后,又加上李旭的调教和影响,这三千人已经算是关中北道朝廷最大最精锐的一支军队了。 只不过名义上朝廷的,但是朝廷若想真的调动指挥这支军队,没有李旭的点头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届时,一旦唐军挥兵南下,这支军队就会摇身一变直接从秦军变成了唐军。 谭澍虽然怀疑李旭是唐侯派遣混入朝廷的奸细,但是却万万想不到自己觉得可以作为依仗的这支精锐乡勇营也是唐侯的后备军。 只要他敢有所异动,他谭澍恐怕将会是第一个被唐军擒获的秦国县令了。 …… 谁都没有想到谭澍玩了一招金蝉脱壳。 按照县令出行准备的车驾里面坐着的并不是谭澍,而是他的一个下人。 谭澍自己在马车出城后没多久就乔装打扮带着两名护卫扮作行脚商人骑着马出了城,在城外转了半天确保后面没人跟着之后才调转马头向北而去。 如此谨慎,并不是他察觉到了什么危险,而是此行的使命实在事关重大,一旦泄露出去,肯定会在朝堂上引起轩然大波。 届时别说他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就是宋牧这个首辅也会被卷入巨大的舆论漩涡之中。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得不谨慎行事,秘密前往延安府。 这年头,坐车的舒适性真的赶不上骑马。 而且延安府多是山地,路途坎坷,坐车还不如骑马来的方便。 三人三骑提心吊胆的一路向北疾驰了三日,头顶烈日,脚下黄土飞扬,谭澍一个翩翩君子已经变的满身风尘,嘴唇干裂,原本白皙的皮肤都变得粗糙黝黑了不少。 “现在到什么地界了?还得多远?” 谭澍勒马停下,摘下挂在马鞍旁的水囊喝了一口,喘着粗气问道。 “回禀县尊,现在应该进入了洛川县境内,距离延安府城至少还需要五日的时间。” 一名护卫看了看周围环境答道。 “还需五日?”谭澍感觉自己都快撑不下去了。 当官数年,从来没有体验过这般辛苦,而且还只是单纯的赶路而已。 幸好这三日来一路平安,没有遇到什么山匪强盗,已经算是极其的幸运了。 抬头看看日头,烈日正毒,谭澍感觉自己再继续赶路的话恐怕还没见到那位唐侯就先给这天气给干倒了。 “先找个阴凉地歇会,等凉快一点再赶路。” 谭澍跳下马,钻进了路边的一片小树林,找了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一屁股坐在了树下,不顾形象的敞开衣襟,摘下帷帽扇起风来。 两名护卫查看了一下周围,没有发现异常,也各自找地方坐下歇息。 夏日的午后人总是特别容易犯困。 吃了点干粮,谭澍倚着大树迷迷糊糊的打起了盹,然后竟然还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看见李旭一身黑盔黑甲对着自己笑,背后一杆“唐”字大旗猎猎作响。 不远处跪着一排人,为首的一个赫然竟然是皇帝陛下。 第二位是一脸惨笑的首辅大人。 剩下人一一看过去,都是朝中有名有姓的大佬。 谭澍大惊,拼命的想要喊叫,却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出话。 然后就看见面前的李旭忽然抽出一把长刀,大吼一声:“谭澍,你坏了我的好事,受死吧!” 眼看着长刀向自己劈来,谭澍大骇,终于大叫出声:“不要杀我!” 浑身一惊,然后醒转了过来,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场梦。 “这几日果然是忧思过甚,才会做这般噩梦。” 谭澍大口喘气,放松下来。 只是当他抬头看着前方的时候,却愕然发现不知道自己眼前围着一队黑盔黑甲面色冷漠的士兵,手中的长刀都在指着自己。 而自己的那两个护卫已经倒在地上,不知死活。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在宋牧派人出京城的同一天,延州总管府就出兵了。 作为管军的统兵大将,石达开亲率一万大军作为前锋开拔,兵锋直指长安城。 而谭纶留下五千正兵和三万民兵镇守延州,自己统率两万五千正兵以及五千民夫作为中军主力在两日后也开拔南下。 谭澍无疑是幸运的,不用再冒着酷暑烈日赶路,不用再在崎岖难行的山路上艰难跋涉了。 抓他的那队人马正是石达开前锋大军的斥候。 谭澍三人已经被盯上半天了,之前一直没有动手也是在观察他们的动向,确保没有其他的人才才开始收网。 谭澍知道对方就是自己要去求见的“唐侯”的部下的时候,很明智的选择了束手就擒,然后很配合的说出了自己的身份和使命。 他能感觉到要是自己稍微有一点犹豫不配合的话,面前的那个唐军斥候校尉手中的刀就会劈下来。 从他们的行囊中搜出了谭纶的官印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他们身份的信物后,唐军斥候将谭澍他们带到了石达开的帅帐前面。 天气太热,石达开正在帐中睡午觉。 帐中传来了清晰的鼾声,帐外值守的士兵身着重甲,身形却犹如铁枪一般一动不动。 谭澍暴晒在烈日下,看着周围那些散发着肃杀冷漠气息的士兵,悄悄缩了缩脖子,耐心的等着。 夏天的午后睡觉一不小心就睡过头了,谭澍这一等就是一个时辰。 当他感觉自己站的双脚麻木,浑身颤抖,身子摇摇欲坠的时候,终于有士兵过来带他去见石达开。 见到石达开的时候,一肚子怨气却丝毫不敢抱怨的谭澍有点意外。 在他的想象中这位唐军大将应该是一个虬髯满面举止粗鲁脾气暴躁的莽夫,可是见到石达开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跟自己的想象完全不同。 石达开不仅面容清秀,虽然蓄须,但是却自带一股儒雅气息,而且还正在帐中的的一张长案后面挥毫泼墨。 见他进来,石达开也不停笔,继续笔走龙蛇。 谭澍只能耐住性子站在一旁继续等待。 片刻后,石达开停笔,冲谭澍微微一笑道:“谭县令过来看看我这字写的如何。” 谭澍一愣,准备了一肚子的话一下子噎住了,张了张嘴,还是走了过去,站在案旁看了过去。 本来已经打定主意,就算此人的字写的再不堪入目,也要昧着良心夸赞一番。 当一个忠臣何其难也,不过为了大秦,为了陛下,为了宋相,自己这也算是忍辱负重了。 可是一看之下整个人却愣住了。 那字竟然出乎意料的好,虽然不能说有书法大家的笔力,但是却恣意潇洒,自带一股金戈铁马之意,让人一看之下就忍不住要赞一声好。 但是更让他浑身颤抖的是那字的内容。 “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光是这第一句就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好狂妄的口气! 历史上被人千古传颂的几位明君雄主竟然没有一个被这作词者放在眼里的,顿时让谭澍心中涌起一股极其荒谬的感觉。 一口老槽堵在胸口不吐不快。 但是正要开口的时候,目光却要扫到了下面一句: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这一句让谭澍的那一口槽更壮大了三分,面色发涨,神情古怪,嘴皮子乱颤。 作词者不禁目中无人,而且还口出狂言要力压这些千古明君,这是何等的狂妄啊! 看着神情古怪,手脚颤抖的谭澍,石达开似笑非笑道:“谭县令以为如何?” 谭澍嘴皮子哆嗦半天,艰难开口道:“将军写的一笔好字,谭澍佩服。” 石达开却不愿意就此放过他,而是追问道:“字是好字,那这半阙词又如何?” 谭澍面色涨红,看着石达开似笑非笑的脸,最终艰难的挤出一句:“气魄极大,前无古人。” 他怕自己说出狂妄自大四个字之后会迎来一抹刀光,虽然这位石大将军看着不似那种动辄杀人之辈。 看着谭澍的样子,石达开哈哈一笑,继续追问道:“那谭县令以为这词是何人所做?” 谭澍一愣,脱口道:“难道不是将军所做吗?” 他是饱学才子,自古以来的诗词,只要流传于世的,基本上没有他不知道的。 可是这半阙词显然是没有听说过的,那必然就是新作的。 而且很显然就是眼前这位作的,所以才会有此一问,想要在自己面前炫耀一番罢了。 谁料石达开听完后却是摇头大笑:“我可做不出这等气吞万里如虎的帝王之词来。不瞒你说,这阙雄词却是我家君侯去年冬日观大雪有感而作。第一次看到这阙词的时候,我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才之我家君侯之志绝非我等臣下所能相提并论。” 谭澍闻言失声道:“这是唐侯所作?” 石达开点头笑道:“正是。” 谭澍瞬间犹如失魂落魄一般,脸色沮丧,身体微微颤抖,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 能做出这种傲视几位千古雄主明君的霸气之词的人,岂能瞧上一个偏居一隅的小国皇帝许下的“裂土封王”这种条件? 别说封王了,就是整个秦国恐怕都不能满足他的胃口。 也许只有整个天下才是他的终极目标。 想明白了这一点,谭澍顿时满心苦涩,原本准备好的一切说辞都变成了满腹苦水。 他现在已经想明白了石达开这般做派的目的,就是告诉他有些话就不要说出来了,免得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 看着谭澍的样子,石达开微微一笑。 这是个聪明人,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半晌后,等到谭澍恢复了一些精气神,石达开让人搬来椅子让谭澍坐下,又送上一碗解暑止渴的酸梅汤让谭澍饮用。 待谭澍精神恢复,神色平静之后,石达开才开口道:“石某还未请教谭县令为何而来?” 谭澍心中苦笑,你这是明知故问,却又不得不答。 “谭澍为我大秦君臣百姓而来,不知将军何以教我?” 言下之意就是啥也别说了,开出你们的条件吧,我好回去复命。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切莫自误! 谭澍回去的速度比来的时候速度还要快,因为他是被石达开派出的五百名骑兵“护送”着回到的三水县。 天气虽然热一天热过一天,但是回去的时候谭澍的心却是一片冰凉。 因为他的心中这几天一直回想着唐军大将石达开让他转告给秦国皇帝的那句话: “退位称臣,下诏各州府县齐尊唐侯为主,自毁宗庙,秦皇或可活命享一世富贵。若有丝毫拖延敷衍,大军兵临长安城之后便是秦国皇室灭亡之日。皇室男丁全部赐死,女子全部贬为官奴。” 而且石达开还给了他一封“讨秦檄文”,上面桩桩件件列举了秦国皇室的罪责,明明白白的告诉天下人唐要取秦而代之。 这根本就是毫无商量的余地,就是要将秦国皇室彻底的从根子上赶绝。 宗庙被毁,皇室的传承就彻底断绝了。 这等于要将秦国皇室存在的痕迹彻底的从这片土地上抹去。 极其狠辣决绝的条件,或者说根本就是**裸的威胁。 这种事情陛下和太后怎么可能答应? 可是若是不答应,那唐军就会兵临城下,一旦破城,那就会面临最悲催的结局。 谭澍满心悲凉,不明白为什么这立国快百年的大秦为何在今年就一下子风雨飘摇,内忧外患,竟然一下子到了亡国的边缘? 身为秦臣,他自然而然的生出了殉国的冲动。 可是这个念头刚起的那一刹那,他又忽然犹豫了起来。 若是真能看到天下一统那一天,留待有用之身见证海晏河清,黎庶太平的盛世到来,岂不是比起这般毫无意义的殉国要更有意义? 再说了,自己上有年迈老母在堂,下有娇妻幼子,难道真的就要舍下他们而去吗? 罢了,还是先将消息传回京城再说。 至于是战还是降,还是留给陛下和宋相他们去决定吧,自己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而已。 谭澍回到三水县之后并未多做停留,在县衙待了半个时辰时候便带着几名下人护卫长随向着京城而去。 临走之时招来县尉耿平,告诉他以全县百姓安危为重,切莫冲动鲁莽。 在耿平疑惑不解的眼神之中很快出城而去。 耿平之前派人跟着这位谭县尊的车驾在城外晃荡了好几日,却一直没有见到这位大人下车,心中奇怪,待车驾回城之后又去县衙以汇报公事的理由求见,却被下人告知大人卧病在床不变见客, 耿平那时已经怀疑这位县尊是不是在搞什么阴谋诡计的时候,却看见“卧病在床”的县尊行色匆匆的进了城而且还交代了他几句莫名其妙的话。 耿平更懵了,想要多问几句的时候却发现县尊已经绝尘而去。 他看着县尊远去的背影,怎么看怎么像是逃命去了。 …… 但是半日后,耿平很快就明白了县尊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他看见数千黑盔黑甲打着一杆巨大的“唐”字大旗的军队出现在三水县城外的时候,耿平大吃一惊。 他完全不知道这是从哪里忽然冒出来的敌人,为什么派出去的巡逻队根本没有一点预警,就让这样一支不明来历的军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城下。 正当耿平准备下令击鼓备战,准备迎敌的时候,身后的一名骑兵军侯来到他身边说了一句话,让他一下子愣住了。 “这是唐侯的军队。” 耿平茫然:“唐侯是谁?” 军侯:“唐侯就是唐侯,也就是我家主公。唐侯欲要取秦而代之,这是大军前锋。” 这一句话里信息量极大,饶是耿平是个聪明人,也愣了一瞬间才明白过来。 唐侯是谁? 唐侯就是李旭。 这位军侯就是李旭的嫡系人马。 而李旭明明身为秦臣,如今还入京为官为将,却偏偏又是一个想要推翻大秦江山的唐侯? 耿平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甚至从来都没听过如此离弃的事情。 看着目瞪口呆的耿平,那军侯眼神一冷:“县尉快快开门放大军入城,切莫自误,更莫要辜负了我家主公的赏识信任。” 耿平自然不是想要做秦国的忠臣良将,他只是对于眼前的事实一时难以接受罢了。 看着眼前军侯带着警告的眼神以及那已经摸向刀柄的手臂,耿平终于回过神来。 他知道就算自己有什么想法也不可能有机会实施的。 眼前这个人一定会第一时间杀死自己,就算杀不死,周围还有更多的李旭的嫡系会完成这个目标。 就连守城门的士兵也都是由李旭的嫡系统率的。 他这个县尉听话,那就是县尉。 若是不听话,就啥也不是。 幸好他是早就打定主意跟随李旭的,所以在搞清楚了状况之后干脆利索的下令打开城门,并且自己亲自出城去迎接。 石达开待了数百名亲兵进入三水县城休息了一夜,补充了一些粮草清水之后,第二日就继续带着一万前锋大军向南进发了。 经过了一夜时间消化眼前事实的耿平从一开始的茫然变得振奋不已。 他知道李旭是个有本事的,但是却万万没有想到他的本事已经大到了这种惊世骇俗的地步。 剿灭高胡子贼军不说,还让两次征讨的林氏父子败亡,以及歼灭俘虏近十万秦军。 如今却还要带着数万大军直接兵临长安城下,逼迫秦皇退位称臣,这是何等的大手段大气魄啊! 最让他感觉到钦佩的是李旭竟然亲自潜入秦国京城当内应,而且还混成了二品武将,直接掌管长安城防。 这简直太匪夷所思了,让耿平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要是他跟李旭是一个时代的人,必然会感叹一句:“这是何等的卧槽啊!” 看着石达开手下那些唐军精兵,以及那些黑洞洞的火铳枪口,他更加坚定了要抱紧李旭这条大腿的决心。 如今是唐侯,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过不了多久恐怕就是天子了。 现在虽然晚了点,但是还来得及。 好好表现一番,依然能混个从龙之臣,到时候耿家就真的发达了。 想明白了这一节,耿平兴奋难耐,觉得一定是祖坟冒青烟了才会让他碰上李旭。 回头一定要去祖坟祭奠一番,感谢一些列祖列宗的保佑。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谭澍去求和,本就是秘密使命,所以他进京也是秘密进入的。 虽然他轻车简从,乔装打扮,但是还是被镇守城门的羽林卫校尉赵虎生给认了出来。 赵虎生当日在三水县见过他,而且他本事因为有心事,所以又显得尤为警惕,故而更容易引起注意。 消息报到李旭跟前,李旭不用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石达开提出的条件那么苛刻狠辣,其实就是逼着秦国君臣忍无可忍,然后跟唐军开战。 这战是必须要打的。 打一打能解决很多问题。 打仗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当晚,李旭在宋牧的书房之中见到了一脸风尘仆仆忧心忡忡的谭澍。 “文明兄,这才旬日不见,怎么就憔悴成这个样子?难道是三水县的那些土豪劣绅又给添麻烦了?” 李旭一见谭澍就笑着说道。 “李老弟真会开玩笑,三水县被刘大人和你梳理的已经很是平稳,哪里还有敢再滋生事端的。” 谭澍看着李旭,虽然说话带笑,但是毕竟年轻城府浅,所以看着李旭的时候总透露着一股子不自然。 李旭多敏感一人啊,关键是有系统小地图做预警。 代表谭澍的小圆点已经变成了黄色,显然这位文明兄对自己已经起了疑心警惕。 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李旭稍微一思索,就大概能明白其中的缘故了。 这位文明兄大概是猜到了一些什么,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但是却有没有什么具体证据,所以才会表现的这样子。 那他的这种怀疑有没有告诉宋牧呢? 李旭又看了看宋牧的小圆点,不仅没有变黄,而且绿色还变得更深了一些。 这让他有些意外起来。 不过也没来得及多想,宋牧就招手示意他二人先不忙着叙旧,坐下听自己说话。 “小旭,谭文明刚从延安府回来。” 宋牧话一出口,李旭闻言,适时露出了惊愕的神色,瞪大眼睛看着谭澍。 “延安府?那可是叛军的地盘啊?文明兄为何要去延安府?” 谭澍看着李旭不似作伪的惊愕表情,心中更是狐疑不定。 难道这位真的不是自己猜测的那般是那唐侯派入朝中的卧底? 否则也不会对自己求和一事一无所知。 宋牧无语,谭澍去延安府求和还是你小子推荐的,现在又开始装糊涂。 显然是这小子不想让谭澍知道是自己推荐的。 毕竟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 宋牧轻咳一声道:“是老夫让文明去的,去打探接触一下那唐侯到底是个何等样人,顺便打探一下唐军的底细,好有所布置安排。” 李旭佩服的拱手道:“宋伯伯果然高瞻远瞩,小侄佩服!文明兄不畏烈日,不惧叛军凶狠,孤胆为国,更是吾辈楷模,小弟钦佩不已!” 宋牧瞪一眼李旭,这小子明知道怎么回事,却还在谭澍面前这般做作,真是无语。 谭澍却面带愧色道:“当不得老弟这般夸赞,我这次去并未见到那唐侯,只是见到了那唐侯麾下大将石达开,有辱使命啊!” 宋牧挥手道:“文明,你还是将这次的经过跟李旭再说一遍,如今这朝中老夫能信任的人不多了,你们两人是老夫的左膀右臂,大家一起商量,说不定还能找出一条出路来。” 谭澍闻言拱拱手,便将自己此行的经过说了一遍。 听到石达开竟然用自己当日在延安府的时候随口念出的教员的词来暗示谭澍,又把自己夸到了天上,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剽窃也就罢了,反正自己别说没人知道。 可是剽窃的诗词被人大肆宣扬,还把自己夸的天上地下,古往今来绝无仅有,哪怕李旭脸皮再厚,也有些招架不住啊。 好你个石达开,眉清目秀的还挺会弄花活的。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还看今朝!还看今朝!” 宋牧口中不断重复这一句,表情复杂,半晌不语。 “此人真是野心极大之辈啊,就算我大秦举国投降,恐怕也不能满足他的野心啊。其人志在天下,我大秦也不过是他的第一个目标罢了。” 说罢沉吟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谭澍看着李旭的表情却是略带怒气,显然心中有不忿之意,故意问道:“李老弟,你怎么看?” 李旭冷哼一声,不屑道:“怎么看?说大话谁不会说,我看此人就是一个极为狂妄自大之徒。刚刚侥幸赢了两场,就已经自大的将那些千古明君都不放在眼里了,竟然妄图一统天下,真是可笑之极!近百年来,多少雄主贤臣都没做到的事情他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竟然还想做到,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以后要是让我见到他,一定要让他知道一下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谭澍前面听得还心生惭愧,人家一个少年,比自己小那么多岁,不仅没有被敌人的强大吓倒,反而生出了熊熊斗志,难道是自己之前的怀疑都是错的? 可是最后一句他却有点听不懂了,下意识的问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李旭被他问的也是一愣,我就是情绪到了顺口说的,我还真没想过为什么。 就跟我跟你说我拿着西瓜刀从南天门一路砍到蓬莱西路,连续砍了三天三夜,眼睛都不眨一下。 你不惊叹于我的生猛彪悍,却问我眼睛干不干! 这他么是眼睛干不干的事吗? 李旭瞪着谭澍,谭澍瞪着李旭,两人面面相觑,一是无言。 宋牧从思绪中回过神来,挥手打断两人的对视,看向李旭道:“现在事实如此,从文明之言来看,那唐军应该过不了两日前锋就会来到长安城下,你是九门提督,你以为该如何应对?” 李旭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敌人既然汹汹而来,又提出如此苛刻狠绝的条件,那也只能打了。若是能一战打出我大秦将士的气势尊严,就算最后输了,那唐侯必然也会元气大伤。 到时候很多事情就可以商量了。一味的求和只能让人认为咱们大秦上下都是懦夫,就算我们真的要求和,那也必须以战促和,让那唐侯知道我秦国君臣也是有血勇之气的。日后就算被他们夺了社稷,肯定也不敢再对我军民百姓压榨过甚。” 谭澍和宋牧对视一眼,都感觉胸中原本消沉的意气和斗志竟然恢复了不少,两人对着李旭竟然躬身一礼,宋牧道:“说的极好,以战促和,展现我大秦儿郎的无畏血勇。至于以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这一战,看来是真的避免不了了。”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 鸡飞狗跳的长安城 既然决定了要打,宋牧也就坚定起来。 这几天不是去内阁跟一群阁臣天天议事,要么就是召集杜峰等将领交代守城的事情,或者就是每天进宫去跟皇帝太后禀告一应事项。 现在基本上秦国朝廷上层都知道了唐军不日就要兵临城下的事情,那篇被谭澍带回来的《讨秦檄文》也放在了皇帝的御案上,压得每个人都喘不过气来。 朝廷上各种声音很多,既有赞同打的,自然也有赞同求和的。 只不过目前求和的声音还很微弱,毕竟一仗都没打就求和怎么也说不过去。 虽然很多人早就打定主意形势不好就投降,绝对不跟着秦国皇室殉葬,但是眼前的形势无论心中怎么想,都要表现出主战派的姿态来。 之前在京城传播的谣言现在自然变成了真的,所有人都知道有一个自称为“唐侯”的人带着十万大军要来攻打长安城,要逼迫秦国皇帝退位称臣。 有人依然想跑,但是城防从前两日就开始关闭了,这两日若是没有内阁的批条,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出入长安城。 城外,朝廷调集的各路勤王大军也基本上到齐了,一片一片的帐篷如同白云一般分布在城外的空地上,人喊马嘶的,又给了城中那些惊慌失措的人一些安慰。 杜峰是负责这次京城防御战的主帅,所以忙的脚不沾地,天天在城内外来回奔波,原本因为封了爵位笑出花的老脸整天都是黑的。 各种事情需要他去统筹调节,各地勤王军队的营地安顿,粮草筹集,兵器盔甲的配备,军饷和赏银的发放,甚至还要调教处理偶尔发生的各部之间的冲突,各种事情让他焦头烂额。 期间曾跑过来找李旭,想让李旭这个挂名的副帅去处理这些事情。 结果李旭以自己年年识浅威望不足为由婉拒了。 杜峰带着幽怨的目光走了。 开玩笑,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爱谁谁去,我这个九门提督守着城门就好了。 一方面要整合各地勤王军队,另一方面还要加固城防。 京兆府和长安万年两县县衙几乎全员出动去城中征集粮草和军饷,甚至就连各处城门附近的不少民居都被拆掉了,拆下来的砖石木块都被运到城墙上去加固城墙了。 甚至还从城中抽调了一万多名民夫来协助守城。 还有许多妇女被抽调出来给守城军民做饭送水,协助救治伤员等事。 官府也开始统计城内的富商名单,然互按照名单往下摊牌军饷赏银。 若有人不愿意交,那只好请你去大牢里住几日了。 黑冰台的番自也大街小巷的乱窜,专门处理那些趁机作乱或者浑水摸鱼的人。 没两天,诏狱里就塞满了人,甚至许多人都被戴上枷锁跪在黑冰台衙门口晒太阳。 每次战争来临的时候都会引起物价飞涨,这次也不例外。 粮价是最先受到影响的,城内的几家大粮铺一开始涨价,后来看到老百姓都来抢着买粮,索性关门拒售,想要囤积居奇,好趁机发一波战争财。 有百姓告到京兆府衙门,宋昱大怒,派人一查,结果发现这几家的背景都不小。 有两家的背后站着内阁的两位大佬,还有三家背后的大佬不是尚书就是侍郎,甚至还有一家竟然是皇商。 可以说个个腰杆子都很硬,难怪敢在这个时候做出这种胆大包天的事情来。 宋昱无奈,只能去找宋牧。 宋牧也是个有气魄的,直接写了一个条子让宋昱去找李旭。 李旭接到条子,问明原因,直接二话不说就让李林岳和李虎翼两人带着本部人马跟着京兆府衙门的人去了。 到了地方,先是一通警告,结果里面的人依然拒不开门,还抬出各自的背后大佬,大放厥词。 李旭的兵自然不会惯着他们,也不关心他们背后的的大佬是谁,只要李旭一声令下,就是背后是皇帝太后,他们也会二话不说的冲入皇宫给丫揪出来。 见警告无效,李林岳两人直接下令破门。 木板门很快就被打破成了渣渣,士兵们冲进各家粮铺。遇到老实的让直接双手抱头蹲在墙角。 若是遇到不老实还敢反抗的,直接一刀砍了。 所有掌柜的和管事的全部都被揪了出来,其中至少有一半都因为反抗被一刀砍了。 面对着如狼似虎的羽林卫士兵,这些店铺根本就没有丝毫反抗能力。 人死了不少,店铺也被查封,存量全部都被抄没,封入了官仓之中。 一天之内,或者说半天之内,长安城的十二家大粮铺同样的遭遇。 这一通雷霆动作让长安城的其他跟风涨价的店铺一下子噤若寒蝉,物价降的比前几天涨的还快。 但是当天下午,弹劾李旭纵兵行凶,劫掠百姓的帖子又淹没了内阁中宋牧的桌案,甚至内阁中几位阁臣都跑到宋牧面前去哭诉,甚至还喊着要去告御状。 宋牧冷眼看着这些人的丑态,问了一句:“那尔等想要如何?” 众人齐呼要让李旭罢官下狱,抄没家产,而且还要刑部从严从重处理,才能安民心。 宋牧心中冷笑,道:“那你们写一个联名帖子,老夫送进宫里请太后和陛下定夺。” 待看到那联名帖子上的密密麻麻的几十个名字的时候,宋牧更是冷笑连连,随手在上面圈了几下,然后让人拿去交给了李旭。 “这些人国难当头,却只想着一己私欲,竟然还想逼迫老夫自毁长城,一个个死不足惜。你做的事情是老夫同意的,老夫自然不会让你担责。况且,若不是你这般雷霆手段,长安城不等唐军来袭,早都乱了。该如何去做,你心中有数即可,若有什么后果,老夫一力承担。” 这是宋牧的原话,听到李旭心中佩服。 宋老头还是很有魄力的,也很有担当的。 李旭点点头对来人道:“请转告宋伯伯,我知道该怎么做。这些蛀虫会得到他们该有的下场的。” 当夜,已经实行了宵禁的长安城之中十几条火龙在城中游走,期间夹杂着女人的尖叫声,男人的惨叫声,但是很快就归于平静了。 第二天早朝的时候,许多官员惊愕的发现原来站在前排的许多身着朱紫的大佬竟然少了许多,原本拥挤的朝堂竟然变得有些空空荡荡起来。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 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 一夜之间,十几个朝中举足轻重的大佬被同时拿下,家产被抄没,宅邸被查封,若是在平时绝对可以掀起一波巨大的风浪来,甚至有可能动摇秦国的统治基础。 但是在强大的外敌压境的前提下,而且之前朝廷还发布了战时管制条令,其中一条就有严禁囤积居奇发国难财。 在这些被清理的当日朝会上,小皇帝颁发了一份长长的圣旨,大概意思就是这些人都是罪有应得,谁要是还敢在这种危急关头效仿这些人,同样严惩不贷。 宋牧随后又拿出了一沓厚厚的卷宗,上面记载的都是这些人的罪状。 利用权势敛财,包庇奸商,攻讦诬陷忠良只是其中一条,还有林林总总十几条罪状,桩桩件件都很详细。 显然宋牧拿下这些人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早就有所准备。 黑冰台肯定早就暗中盯上这些人了,只是等到昨日才发难而已。 这些罪状一拿出来,朝堂上质疑的声音一下子小了很多。 宋牧如此强势,又早有准备,外面还有强敌压境,此时谁要是还觉得自己头铁,那就真的是往枪口上撞了,绝对属于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 宋牧也不是一味的强势,虽然清理了一批为首之人,但是又同时宣布对于其余被蛊惑的人暂不追究。 这就等于是只诛首恶,从者不问。 用来安定人心的。 毕竟那些人每一个背后都有一群党羽,若是真的要拔出萝卜带出泥,全部清理一遍的话,那么这大秦朝堂上恐怕剩不下几个了。 水之清则无鱼,朝堂上显然也是一样。 杀鸡儆猴才是常态,若是动不动就株连一大批,那天下没几个人敢当官的。 经过了这一出,宋牧的威望权势又上了一层楼。 小皇帝坐在高高的御座上,透过眼前的冠冕上的珠子看着台阶下让群臣百官噤若寒蝉的大舅,眼神复杂,薄薄的嘴唇抿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昨夜大舅宋牧连夜入宫,跟着母后说了半天,最后才让人来找自己盖上玉玺,从头到尾自己这个皇帝连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太清楚,直到今日上朝宣读诏书的时候才知道。 这就是朕的亲舅舅啊! 呵呵…… 皇帝御座旁边挂着一道珠帘,后面静坐的一道身影正是垂帘听政的宋太后。 宋太后似有所感,凤眸微微眯起,看了看左前方的儿子,又投向了台阶下的亲兄长。 最终目光又回到了儿子身上,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清冷起来。 宋牧并不在乎自己的太后妹妹和皇帝外甥在想什么,会因为此事对自己有什么看法。 或者说他已经顾不上在乎他们的想法了。 大敌当前,能顾的也只有眼前。 若是大秦亡了,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什么皇帝太后,首辅阁臣都统统变成了过往。 经过了这一番雷霆整顿,长安城备战的效率倒是提高了不少,敢与囤积居奇浑水摸鱼的人少了许多,官员们办事的时候也勤勉用心了许多。 同样的,杜峰在军中为了整合这支勤王军队,既撒下去了不少金银,也砍了不少脑袋,算是勉勉强强将这近十万勤王军队捏合在了一起。 别人都在表面忙碌,内心惶恐,只有李旭是最淡定的那个人,虽然没事也骑着马带着人去各处城门巡视溜达一番,必要的时候派人去抄个家杀个人什么的。 但是其余的事情一点都不想多掺和,反而是能躲就躲。 但是表面上又摆出一副为城防操碎了心的模样,生怕宋牧看他太闲了给他找事干。 对于长安城的一切布防安排,他都并不在意。 以唐军的攻坚能力,目前长安城所做的这一切基本上都是徒劳。 况且城门还在自己手中,如果真的攻城不顺的话,直接打开城门放唐军进城,一切就都结束了。 他还担心自己做的太多,反而引起别人的怀疑,临时换了他的差事,那就有点麻烦了。 …… 紫宸宫,一身大红宫袍的牧笛垂着手站在斜倚在榻上,披散着头发一副慵懒模样的宋太后身前。 “那李旭这几日有没有什么异常之处?” 宋太后修长右手端起旁边镌刻着飞凤的琉璃酒杯,轻轻啜饮了一口其中琥珀色的冰镇西域葡萄酒,开口问道。 “回禀娘娘,李提督这几日都是正常来往于提督衙门和其府邸之间,每日巡视各处城门防务,或者派兵协助京兆府维持治安和宵禁。除了召集过羽林卫的将领议过两次事之外,也没见交往过其他人,甚至连城外的勤王大军大营都没去过。” 牧笛低声回答道。 “这么安分守己?此子前两次动手清理那些粮商和大臣的时候可是狠辣决绝的很啊。难道真的就安心当我那大哥的心腹打手?本宫怎么这么不信呢。” 宋太后闻言冷哼一声,自言自语。 牧笛垂首不语。 “罢了,他既然老老实实,就且不去管他,继续让人盯着就是。倒是本宫那二哥哪里又是怎么回事?” 因为原本按计划,除了从各地抽调勤王大军之外,还要从潼关函谷关的二十万秦军之中抽调一部分回援。 可是昨日,宋成派人入京报信说是无法抽调军队回援了,因为最近本有撤军迹象的魏军忽然又变得动作频繁起来,不断挑衅秦军,显然也是得知了秦国国内的变故,所以才想趁着这个机会搞搞事情。 但是宋太后却总感觉这其中不太对劲。 虽然都是自己的亲兄长,可是她也不会完全信任的。 宋氏是宋氏,她是她。 一笔写不出两个宋字,但是她现在是秦国的太后。 秦国不在了,宋氏可能还在。但是秦国不在了,她这个太后也就没有了。 到了现在,她能信任的人真的不多,也许只有眼前的这个头发都白了的老宦官。 牧笛微微抬起那颗白发苍苍的脑袋,浑浊的目光之中闪过一丝光芒后很快就敛去,微微摇头道:“暗沙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前长安城之中流言遍布,魏国的探子必然早就将消息传了回去。魏人趁火打劫也是正常。若是宋大将军真的抽调部分精锐回京,那恐怕最终两头都顾不上了。” 宋太后闻言微微一怔,看着重新垂下头的老太监,好奇道:“你这老货,今天倒是话多。罢了,继续盯着吧。这大秦要是没了,你就陪着本宫一起去见先帝,也算是黄泉路上有个伴了。” 牧笛抬头,皱巴巴的老脸上似乎生出一丝向往来:“娘娘在哪里,老奴就在哪里,一直陪着娘娘。”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筹码 函谷关,高大宽阔的城墙上面,一身戎装的宋成带着几名亲兵在巡视城防。 每隔几步就有一个挺立如松的秦军士兵,看到宋成走过来他们会恭敬的行礼,但是眼中的神色却是木然的,甚至偶尔还带着一丝厌倦。 城下两里外是密密麻麻的魏军营寨。 营寨异常庞大,前有深沟,后有高垒,高高的望楼挺立其中,无数的魏军旗帜插满了营寨四周。 看着城下的魏军营寨,宋成眼神之中没有畏惧,没有担忧,有的也只是迷茫和厌倦。 这场两国之间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对峙已经持续了将近半年。 期间发生过大大小小数十次的攻防冲突,双方加起来有两三万人丧生,同等数量的人受伤。 消耗的物资粮草战马兵甲等更是不计其数。 可是双方谁也无法奈何对方,魏军攻不下秦军的关隘,秦军也没办法赶走魏军。 双方都不甘心,最后就变成了拼消耗,比耐心,看谁能耗得过谁。 天气越来越热,双方的耐心也几乎就要到头了。 此时迎来了一个结束对峙的契机: 魏国皇帝病重,所以想要撤回大军以免新帝登基的时候这数十万边军趁机生事。 魏军虽然不甘,但是也不能抗旨。 消息传来,秦军自然欢呼不已,想着终于能够回乡去见妻儿父母。 结果此时秦国内乱的消息突然传来,魏人也同时得到了消息,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双方本已经缓和的气氛重新变得紧张起来。 魏军为了试探秦军主力是不是尚在,连续两日发起了数次的猛烈攻击,给人的感觉就是魏人不想过了,早点霍霍完家当早点了事。 秦军无奈只能全力反击,虽然击退了魏军,但是却也证明了主力尚在的事实。 魏军今天一天倒是一直保持着安静,没有进攻。 但是宋成的心里却是沉甸甸的。 这份沉甸甸不仅来自于城下的魏军,更来自于昨日大哥宋牧秘密派人送来的一封信。 信中大哥将国内最近的变故详细说了一通,最后交代他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带兵回京勤王。 理由很简单。 若是长安城被攻破,他回去也无济于事。如果长安城没有被攻破,他不回去也没事。 相反,此时却不为秦国考虑的时候,而是要为宋氏满门考虑。 只要宋成手中握着近二十万大军,这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筹码。 若是果真秦国被唐军所灭,唐侯取秦皇而代之,那么这二十万秦军就是宋氏向新主投诚的礼物。 再退一步讲,如果宋成能率领这些秦军守住两关,挡住魏军的脚步,等到唐侯入主长安城之后,再上表称臣,这本身也是大功一件。 假使唐侯不值得投效,那么宋成也能带着这近二十万秦军投降魏国。 虽然两国是世仇,但是如果魏国能得到这二十万秦军,同时还将函谷潼关拿在手中,实现数十年来魏国几代人一直没有达成的目标,这是多么辉煌的功绩啊。 只要魏国皇帝脑子脑子没有被驴踢,肯定会答应的。 就算宋氏在秦国的人死光了,只要宋成还活着,以后再娶妻生子,依然能够延续宋氏的血脉。 所以,宋成和他手下这近二十万大军就成了宋牧给宋氏留下的最后一步退路了。 宋成一夜没睡,想着大哥,想着三弟,想着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小鱼儿,一个人坐在帐中枯坐了一宿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听大哥的。 大哥一直说我是优柔寡断,这一次我就证明给大哥看看我宋成也是能狠下心肠的。 他还有一层想法:只要自己或者,甭管是秦国胜还是唐侯最终入主长安,只要这二十万秦军在手,自己的家人的安危就能得到保证。 这是筹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魏人能这么快的得到消息,自然也有他暗中放风的作用。 但愿自己那个太后妹妹和皇帝小外甥,不要怪二舅不回去勤王,实在是魏人太可恶了! …… 却说石达开率领一万唐军前锋离开三水县后两日后就达到了耀州城外。 耀州城城门紧闭,新任知州刘健登上城墙和临时都尉林刚一起眺望城下的唐军阵势。 刘健面色凝重,眺望片刻后对一旁的林刚道:“林都尉,不知为何,本州看城下敌军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刚疑惑不解:“刘大人,不知何出此言?” 刘健摇摇头:“实在奇怪,我也不知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应该是我想多了。罢了,城防之事就交给你了,若需要什么物资人手,本州全力支持。耀州是京城北部屏障,耀州若失,那京城就无险可守,敌军就会一路坦途,直接兵临长安城下了。” 自从林如海父子先后两次兵败身死之后,整个林氏都噤若寒蝉,生恐朝廷因此牵连林氏全族。 林刚作为林氏支脉子弟,虽然跟林如海父子并不亲近,血脉也很远,但是毕竟也是林氏子弟,在得到林如海兵败身亡的消息后也是惶恐了许久。 后来朝廷一直没有降罪的意思,知州刘健也对他多有宽慰安抚,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此时唐军兵临城下,他作为代理都尉,又如此受到刘健器重,自然是要投桃报李,好好表现一番的。 一想到昔日跟自己并肩作战的好兄弟李旭如今都是二品武将,统领两万羽林卫镇守京城,他心中虽然也有些酸酸的,但是却也没有多少不平之意。 李旭的本事他是知道的,再加上机缘巧合能被当朝首辅赏识提拔,这才有了这般前程,他羡慕之余更多的是为他高兴。 想想李旭当初也是眼前的这位刘知州发掘提拔的人才,林刚的原本有些沉寂冰冷的心也热了起来。 能成为李旭的贵人,为什么就不能成为我林刚的贵人? 我林刚虽然不如李旭,但于是无能之辈。 所以他闻言一挺胸膛沉声道:“末将誓死守卫耀州城,只要末将活着一日,就绝对不会让敌军踏入耀州城一步。”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兵临长安城下 正当林刚摩拳擦掌准备誓死守卫耀州城,甚至一宿没睡担心唐军趁夜攻城的时候,第二天一大早却愕然发现城下的唐军已经消失不见了。 石达开根本没有攻打耀州城的丁点意思,目标从来只要一个,那就是长安城。 只要长安城被拿下,其他的城池传檄可定,根本没必要浪费时间。 因此只在耀州城外歇了一夜,第二天天色刚亮,就带着大军继续向南而去。 只留下了一小队人马监视耀州城的动静,同时接应后面的中军主力。 两天后,石达开率领唐军先锋大军出现在了长安城北面。 当那面巨大的“唐”字大旗从远处飘荡过来后,城墙上的秦**民之中忽然发出了一阵惊呼声。 无数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支黑盔黑甲缓缓而来的军队,许多人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这就是那位唐侯麾下的精锐大军吗? 还没靠近,就能散发出这么强烈的精锐彪悍气息,真是名不虚传啊! 许多人心中如是想。 只是距离那么远,很多人也只能看清一条黑色的长龙而已,哪里能看的见什么精锐彪悍气息之类的东西? 实在是因为这段时间的流言传播的深入人心,已经给唐军蒙上了一层神秘强大的面纱和光环。 所以才会在脸都不看清楚的时候会自动脑补出许多东西来。 石达开在到达长安城下后并没有并没有直接下达攻城的命令,一万前锋大军有五千骑兵,五千步兵。 五千步兵当然也都配上了战马,毕竟之前两次大战胜利缴获了不少战马。 如今四万唐军就算全部配上坐骑也都绰绰有余,极大的增强了大军的机动性。 五千步兵全都是火枪兵,大半个火枪师都被他带了过来,剩下的人都在谭纶的中军里。 作为大杀器的炮团也在中军里面,大炮毕竟都比较笨重,跟着前锋大军行动的话会极大的拖累行军速度。 下令大军留下一队骑兵警戒之外,其他人下马休息,喂马喝水,然后石达开在十几名亲兵的护卫来策马来到长安城北面城墙下两箭之外,坐在马上对着城头静静的看了过来。 城头上的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位唐军大将如同在自己院子里散步一样的走过来,明明对方只有十几个人,可是却都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 城头上传来了士兵紧张的低呼声,甚至还有拉弦声,然后又是将领的呵斥声。 宋牧此时也在城头上,在接到唐军前锋已经出现在城外的消息后,他第一时间就赶到了北城。 看着唐军竟然在长安城下如此目中无人的下马休息喝水吃饭,宋牧的脸色一下子阴沉凝重起来。 敢在拥兵十万左右的雄城下面如此大摇大摆,不是极度的狂妄就是极度的自信。 而最有可能的显然就是后者。 石达开向着城头张望片刻,忽然举起右臂向着城头挥了挥手,然后带着亲兵从容的离去。 城头上的守军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宋牧也不解其意,看向一旁的李旭。 “这位应该就是那位唐军先锋大将石达开了吧,他这是何意?” 李旭自然明白石达开是什么意思,他是在向自己这个主公致意,告诉主公我来了。 这话自然不能说,李旭略作沉吟后道:“末将也不解其意,也许只是心血来潮故弄玄虚罢了。” 宋牧也没追问,又问李旭:“依你看来,唐军何时会开始正式攻城?” 李旭道:“现在来的只是唐军前锋,其主力应该还需要两三日才能抵达。看样子,他们的火炮都在中军那里,所以要攻城至少也得在中军到达之后了。” 宋牧点点头又道:“那我们这几日能做些什么,难道只能被动等待他们中军到来?” 李旭道:“杜将军是勤王大军主帅,应该心中早有安排。不如找他来问。” 宋牧点头,让人去请杜峰。 近十万勤王大军,当然并不能完全放在城里。 城里也没那么大的地方容纳这些士兵,所以杜峰从中抽调了两万人进城防守,其余人则在城外扎成了三个营盘。 三个营盘分别位于北、西、东三面城墙外,深沟高垒,与城内守军形成掎角之势。 至于南面,那是因为唐军若想从南面攻城,必然要绕过东西北三面,所以没有那个必要。 三座营盘,每营设一个副将统领。 杜峰匆匆赶来,宋牧没有废话,直接问道:“杜将军,勤王大军如今可堪一战?” 宋牧的意思很明确。 唐军如今只来了一万前锋,人家就大摇大摆的驻扎在城外,可是我们这边却有十万大军,总不能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看着人家耀武扬威。 怎么说也得打一仗啊,否则就太伤士气了。 那么多人都看着呢,十万大军对一万,却连主动出击都不敢,谁还相信长安城能守住? 别到时候人家中军到了,大炮一架,对着城墙一轰,城就破了,那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笑话。 听着首辅的问题,杜峰吭吭哧哧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宋相,末将这就回去安排,先派一骁将出去试探一下对方成色。” 听他这句话说的毫无底气,宋牧有点生气,将杜峰和李旭都叫到一旁的城门楼里,屏退左右,皱眉问道:“杜子超,你给老夫说实话,到底能不能打?” 子超是杜峰的字。 李旭看着原本红光满面的杜峰这才短短几天就变得憔悴黝黑,就连白头发都多了许多,看着哪里像个伯爷,跟乡下种地的老伯都差不多了。 看来老杜这些日子真的很惨。 李旭心中对杜峰有点同情起来,幸亏自己当初坚决把这锅给甩了出去。 短短时间要把近十万不同来历的地方部队给整合到一起,还要形成战力,这简直就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情。 干得好是应该的,干得不好上上下下都要骂。 还真是难为老杜了。 杜峰被宋牧问的老脸涨红,犹豫了一下后终于苦着脸道:“宋相,末将实话实说,这些勤王军若是据营盘死守的话恐怕还有一战之力,可若是让他们主动出击,那末将真的不好说了。” 宋牧闻言脸色一下子黑了下来。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 果真天要亡我大秦? 杜峰也是一肚子郁闷。 抽调勤王大军的时候的圣旨上说的清清楚楚要的是精锐,可是来了以后赫然发现其中大多数竟然都是老弱病残,别说精锐了,战斗力可能还比不上京兆府的衙役捕快。 这里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地方官府糊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连续几次抽调,各地的府兵精锐基本山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秦国毕竟是偏居一隅的小国,此时其实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了。 但是又不能违抗圣旨,只能把这些老弱病残忽悠过来凑数。 所以,这才是杜峰真正为难的地方。 这样的勤王大军,若是依靠深沟高垒的营盘勉强还能守一守,可是要出营野战那一定拉垮,只能是败得更快。 宋牧听得脸都黑了,瞪了杜峰半天,嘴皮子哆嗦想骂人,但是看着一脸委屈的老杜,也最终只是长长叹了口气。 “果真是天要亡我大秦吗?“ 宋牧仰头长叹,杜峰惭愧低头,李旭默然无语。 他也真没想到秦国的军力已经虚弱到这种程度来。 本来还想着等到唐军主力过来之后好好展示一下肌肉,好震慑一下秦国君臣,从而扫清许多障碍。 可是眼下看来,这仗就算能打起来,也激烈不到哪里去。 双方实力差距实在太过悬殊了。 叹息过后,宋牧目光看向一旁的李旭。 李旭明白了他的意思,摇头道:”宋伯伯三思,虽然羽林卫战力还算不错。可是唐军挟两次大胜之威而来,正是气势如虹的时候。一旦羽林卫出战,若是胜了还好说,但是若败了,那对我大秦军民士气会是一个极为严重的打击。届时恐怕形势就会急转直下,再无扭转的可能了。” 宋牧闻言默然,片刻后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李旭自然不可能让羽林卫跟唐军去打,自相残杀的事情肯定是不能做的。 况且他刚才说的理由也的确很在理,唐军现在只是前锋,就算败了,也无损筋骨。 而且甚至还有可能激发出唐军更激烈的的杀意来,对秦国来说更不是一个好消息。 宋牧很为难,打也不是,不打更不是,总不能几十万人看着一万不到的敌军在长安城下大摇大摆的而毫无动作,就干等着别人主力到来然后开始攻城? 估计真到那个时候,人家还没动手,城里的秦国百姓自己就先反了。 这样的朝廷效忠还有什么意义? 宋牧的为难之处,杜峰作为他信任的老将自然明白,最后只能咬着牙从勤王大军之中凑出来一支三千人的精锐骑兵,准备去试探一下唐军的成色。 石达开虽然看着很是轻松,不把秦军放在眼里,但是作为名将,自然不可能真的如此孟浪的。 打仗打的不光是纸面上的兵力对比,很多时候也是一种心理博弈。 他故意表现的这么嚣张,未尝不是想要刺激秦军出战。 秦军如果出战,那必败无疑。 如果不出战,损失的又是他们的人心士气,所以旱涝保收。 只能说这场灭国之战之中,唐军的心理优势实在太大了。 虽然从兵力人数乃至实力底蕴来看,唐军才是处于绝对劣势的那一方。 但是账显然不是这么算的,此时的秦国看着家大业大,但是到处都是烂摊子,处处漏风,虽然看着很胖,但是却是虚胖,手里拎着棍子却战战兢兢浑身哆嗦。 而反观唐军却是一个肌肉发达的正年轻的肌肉猛男,一手提着锋利砍刀,一手提着大喷子,从容镇定,一副随时准备踹门的架势。 李旭没有给石达开通风报信的想法,也根本没有那个必要。 要是连这种事情都要他操心的话,那么也就别提什么一统天下了,还是趁早回延安府窝着去吧。 杜峰凑出来的五千名骑兵在一名副将的率领下战战兢兢出了营门,向着唐军冲了过来。 这五千人倒是盔甲整齐,旗帜鲜明,看着倒是威风凛凛。 城头上的秦**民看见自家军队竟然敢与主动出击,对于他们的无畏勇气很是佩服,许多人举起手臂振奋高呼起来。 带队的秦军副将本是华州来的一名都尉,原本也算是一员骁将,叫做孙鹏。 虽然来了京城勤王之后也听说过一些关于唐军的传闻,说是唐军勇猛无敌,又有火器犀利,虽然听得不少,但是心中却总有些不以为然。 谁还没打过仗似的,说的那唐军跟天兵天将似的,老子就偏偏不信你们个个还能是三头六臂不成? 被杜峰火线提拔为副将之后,更是踌躇满志,卯着劲的想要好好表现一番,趁机立一个大功劳,好光耀孙家的门楣。 所以表现的一直都很积极,是杜峰认命的几个副将里面斗志最高的一个,所以才会被杜峰点名执行这次试探任务。 临行之前,杜峰虽然郑重嘱咐他一定要谨慎小心,唐军并非一般的山匪乱军,能战则战,不能战则及时退回来,可别损失了秦军现在为数不多的骑兵。 孙鹏自然满口答应,但是心中却根本没当回事,反而认为杜峰是人老胆小,太把唐军当回事了。 一群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草头兵,竟然还敢自称唐军,真是狗不知脸大,今天一定要让他们好好见识一下真正什么叫做真正的精锐。 此时听着城头的欢呼打气声,孙鹏更是战意高昂,胸中小火苗呼呼地往外冒,一边疾驰一边扯着嗓子大喊:“兄弟们,跟老子冲,杀敌立功,光耀门楣就在今日!” 只可惜一阵风吹来,将他的豪言壮语吹得七零八落随风而去,也只有身后的十几名骑兵听清楚了,有气无力的回应了两下。 孙鹏也不在意,继续一马当先挥舞着大枪向前疾驰,端的是人如虎马如龙,好不威风。 石达开远远看见,放下手中的千里通,转头看向身后诸将道:“郭磊何在?” 郭磊是骑兵师师长,身形彪悍威猛,闻言出列抱拳大声道:“末将在!” 石达开挥手道:“给你两千枪骑兵迎敌,切莫早早吓跑了敌人。” 郭磊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石帅放心,末将明白!” 很快,两千配备斩马刀和短管燧发枪的轻骑兵列阵出营,在郭磊的率领下,打着唐军大旗向着五千秦军迎了上去。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反杀! “竟然就这么败了吗?” 宋牧面色阴沉站在城门楼上,看着城下正在拼命向后狂奔的秦军骑兵。 周围的其他人也是一脸呆滞,目瞪口呆的下面这戏剧性的一幕。 就在片刻之前,两千仓皇出营的唐军骑兵刚一接战,就就五千秦军骑兵冲击的掉头就跑,而且一边跑一边还大呼小叫,看起来似乎很是不堪一击。 城头上观战的秦**民官员顿时欢呼阵阵,甚至有一个兵部的郎中还亲自击鼓助威。 原本还有些畏惧消沉的秦军骑兵没想到传闻中不可战胜的唐军竟然如此不堪一击,一愣之后便都狂喜起来。 再加上旁边城头上的守军百姓呐喊助威,战鼓声声,让他们那本来消退无几的战意一下子昂然起来,在主将孙鹏的率领下,向着狂奔而逃的唐军骑兵催马狂追,而去。 孙鹏虽然感觉不太对,唐军就算比不上秦军,可是也不至于这么弱吧? 而且刚才两军其实并未实质性的接触,自己这边的长枪都距离对方还有一丈多的距离,可是对方却就忽然掉头逃跑了。 难道对方是在玩故意诱敌深入的把戏? 孙鹏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但是实际的情况却容不得他多想了。 此时城上都在为他的勇猛而欢呼,身后的将士们也都嗷嗷叫着想要跟着他杀敌立功。 这个时候他总不能勒马停住,说敌人不可能这么菜,大家还是要冷静一下。 别说不能说,就算说了也没人信,反而回去之后可能还要受军法处置。 贻误军机可是大罪! 疾驰的战马上,孙鹏无暇多想,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冲。 两支军队一逃一追,两军之间的距离总是若即若离,明明看着快要追上了,可是唐军偏偏又突然加速拉开了一点距离。 别说追击的秦军心里郁闷了,就是城头上观战的人也看的很难受。 有人破口大骂,这唐军也太窝囊了吧,要么别来,来了就真刀真枪的干一仗啊,这么跑来跑去的还是爷们吗? 有人带头,更多人的对着唐军口吐芬芳。 李旭冷眼旁观,心中好笑。 知道这是石达开用的示弱和疲敌之计,应该马上就要到了反击的时候了。 果然,在连续几次折腾之后,别说孙鹏这个主将了,就是普通的秦军骑兵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唐军明显就是逗人玩啊,就跟放风筝似的。 孙鹏此时也终于可以确定唐军真的是在玩诱敌深入,也终于下定决心停下来。 盛夏酷暑,骑兵们身上穿着厚厚的甲胄,又在烈日下狂奔这半天,早都人困马乏了。 再追下去指定要出事。 可是他这边刚一停下来,唐军那边就好像早都预料到似的,迅速的调转马头向着秦军扑了过来。 孙鹏心中一惊,急忙挥舞长枪扯着嗓子大叫:“列阵迎……” 只是那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就听见一阵砰砰砰之声,对面的唐军阵中顿时白烟弥漫升腾而起。 他还没搞清楚什么情况,就感觉自己胸口好像被人抡着大锤猛然重重的一击,然后就从马上一头栽了下来,眼前一黑就人事不省了。 主将一死,本已经心生惧意,且人困马乏的秦军被唐军轻骑兵的一个回马枪给杀的顿时人仰马翻,一片狼狈。 在经过最初的混乱之后,后面的秦军骑兵终于反应过来,大叫着调转马头拼命的向后逃去。 唐军骑兵反过来又在后面紧追不舍。 之前因为一直是唐军在把握节奏,再加上唐军的战马比起秦军的战马来更加优良,所以唐军的马力比起秦军来富余更多,一直紧紧追在秦军后面。 火铳的激发声不绝于耳,不断的有秦军士兵中弹坠马。 两千唐军骑兵追的五千秦军骑兵狼狈不堪,亡命奔逃,看着城头上的秦国官员军民目瞪口呆。 本以为是一场能够提振士气的胜利,却没想到这么快就反转了? 五千秦军骑兵四散而逃,有人向着原来的营盘跑去,有人向着城门口冲过来,也有人向着荒野跑去。 总之先跑了再说。 唐军骑兵也不分开,撵着最大的一股秦军追,直到城头上守军开始放箭之后才勒马停住,好整以暇的回营去了。 这一仗事后清点,秦军五千骑兵至少损失了五成以上,这还不算受伤的和损失的战马。 这导致了秦军为数不多的骑兵更是少得可怜,甚至秦军再也凑不出一支成建制的骑兵来了。 更严重的是这第一场骑兵战让本来就不稳定的秦军士气狂跌许多,对于城头秦**民的民心冲击更是强烈。 甚至当夜就有流言开始传播,说是唐军士兵都会妖法,白烟一起就会摄魂夺魄,凡人根本无法抵挡。 普通百姓哪里见过火铳啊。 秦军之中虽然也有火铳,但是人数很少,而且还是那种老古董的火绳枪。 上次跟着林如海出征的时候全部损失在了延安府。 更别说见过骑兵用的火枪了。 所以被传成妖法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秦军骑兵大败之后,城头上的秦人提心吊胆,担心唐军趁机攻城,不过好在唐军见好就收,看起来并没有攻城的打算。 黄昏到来,夜色渐渐深沉。 四面城头都是火把通明,巡逻的士兵不断来回游走,生怕唐军趁夜攻城。 秦人此时已成惊弓之鸟。 宋牧府邸,书房之中,宋牧神色凝重,看着下面一脸惭愧的杜峰和一脸平静的李旭,目光闪动。 “杜子超,你且回去在城头镇守,谨防唐军夜间攻城。” 杜峰明知道宋牧用这个理由打发自己,但是今日首战大败,他心中有愧,也不敢多说什么,起身行礼后悄然离去。 “今日唐军所用的那种武器就是火铳吗?” 宋牧看向李旭问道。 李旭点点头道:“应该就是火铳。只不过看样子他们又有所改进,将其改造为适合骑兵用的火铳,再加上故意示弱,这才能够反杀我军骑兵。” 宋牧闻言,半晌无语,片刻后悠悠叹道:“骑兵都能用上如此犀利火铳,那他们的火炮岂不是更加难以抵挡?我大秦的国祚真的要尽了吗?” 说话间神色悲凉,满面无奈。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 李旭你要了我吧! 接下来的两日很平静,唐军既没有攻城,秦军也没有敢再出营挑衅,双方维持了一个暂时的和平。 只是长安城内并不平静。 市井民间流言四起,唐军是天兵天将下凡的说法再度甚嚣尘上,之前的秦军骑兵惨败时的白烟迷茫就是证据。 除此之外,更有流言说是唐军的火炮就是雷神的法器,一炮下来能轰塌半座城墙。 类似渲染唐军强大的流言还有各种各样的版本,总结起来都是一个意思: 唐军无法战胜,秦国灭亡再即。 在这种流言的渲染之下,又衍生出其他更多的流言来。 譬如说朝廷准备让全城百姓给秦国皇室陪葬,或者是皇帝和太后准备跑路,临走之前还要搜刮全城百姓的财物美女等等。 甚至还有说是某某官员都私下跟唐军勾结,届时作为内应迎接唐军进城…… 反正几乎每个时辰都有新的版本的流言出来,真真假假谁也说说不清楚。 黑冰台到处抓人,忙的脚不沾地,门口的拴马桩上都绑着犯人也无济于事。 宋牧这两日忙的更是焦头烂额,不是在内阁召集大臣议事,就是进宫去见太后皇帝。 反正这几日下来,明显看到本来儒雅俊逸的一个人变得憔悴苍老了许多。 整个长安城里都人心惶惶,乱成一锅粥的时候,只有李旭是最淡然的那一个。 每天该干嘛干嘛,见到外人的时候也适时的表现出一定的忧虑来。 他估摸着谭纶率领的中军主力应该也快要到了,开始琢磨到时候一旦破城之后,自己应该以怎样的一个方式去恢复唐侯的身份而不显得突兀。 想来想去忽然笑了起来,觉得自己真是闲的。 只要自己不尴尬的,到时候尴尬的就是别人。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只要不想死的,不想跟他为敌的,就算心中真的有些怨气,那也会很快自我消化的。 我李旭是隐藏了身份混入了秦国朝廷之中,可是我又没害过谁,反而还立了不少功劳。 若非自己,宋氏兄弟这会估计都被雍王的人给干掉了。 宋太后娘儿俩说不定早都被雍王给囚禁起来了。 如果那样的话,秦国早就变天了。 说起来,自己才是秦国的救世主。 这么一想,李旭心里一下子舒服多了。 至于灭了秦国,那是另外一回事嘛。 自古以来,这种事情都是有能者居之嘛。 国家弱小在这种大争之世就是原罪,被灭几乎就是必然的结局。 被我灭了,比其被其他人灭了肯定要好很多。 最少本侯心中还是很善良很仁慈的一个人,只要老老实实的,一般不会乱杀人的。 李旭觉得自己脸皮还是不够厚,当个卧底当的还有点不好意思了,还需更给自己做作心理按摩,真的还需要好好修炼啊。 这两天局势平静,李旭晚上也就没有必要守在城楼上。 回到府中,丫鬟送来洗澡水,冲洗一番,换上宽松衣袍,准备吃完饭的时候,管家李阳来报,说是长公主秦清来了。 李旭有点意外,自从上次过来自己给道歉之后秦清一直很安静,本以为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来往了。 上次听宋牧说宋太后甚至有意要将秦清嫁给“唐侯”和亲,当时自己还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心里还为这位长公主有点不平。 皇室的子女尤其是公主们,虽然听着尊贵,但是必要的时候却也只是一个可怜的工具人。 说起来,他对这位长公主可没什么多余的心思。 现在这府里的女孩子都被自己送到了山里去,就连郁瑜前两日回来后知道李琴他们去了山里也吵着要去,李旭干脆也就派人送了过去。 秦国到时候投降之后,许多事情千头万绪的,女孩子们留在城里还会让自己分心,干脆等到局势平静下来之后再让她们回来。 反正那个山庄里面,吃喝用度都很充足,安保力量更是足够,不用担心有什么意外。 所以他有些好奇这时候秦清过来想做什么。 本来想让人直接找个借口打发了,但是想了想最后还是让李阳将人请了过来。 饭菜已经上桌,几样小菜虽然简单但是很精致也看着很有食欲,李旭披散着头发,坐在桌边,正端着一碗冰镇杨梅汁牛饮。 听见脚步声,抬头看见秦清正站在不远处盯着自己,也不起身,微微一笑,很随意的招了招手道:“殿下来了,没吃的话一起吃点。” 秦清也没扭捏,直接坐在李旭对面坐了下来。 李旭一愣,没想到自己客气一下这位还真的就不客气。 让人再加一双筷子,添了一碗饭,又送上了一壶凤酒和两个白瓷酒杯,挥挥手示意其他人都下去。 李旭端起酒壶给两个杯子都斟满了酒,顺手递给秦清。 “殿下,喝点?” 秦清顺手接过,端起白瓷酒杯一饮而尽。 “咳咳咳……” 喝的太急,给呛到了。 李旭看她一眼,几天不见瘦了一些,眼睛还有点红红的,看起来好像刚刚哭过。 不过他并不打算问。 如今秦国处在亡国的前夜,一旦亡国,普通百姓还好,只要新主子不是一个残暴之君,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好不到哪里去,也坏不到哪里去。 官员们也能继续投效新君,新朝初定,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他们不愁没有用武之地。 最惨的就是他们这些前朝宗室了,一般不是被赐死就是被贬为奴婢惨遭凌辱。 所以秦清这几日肯定不好过,估计没事的时候想了不少自己的悲惨下场。 两人都不说话,李旭慢条斯理的吃菜,偶尔喝一杯酒。 秦清则是端着酒杯一杯接着一杯,似乎想要把自己灌醉,好忘却这些烦恼一样。 很快,一壶酒大半都入了她的腹中。 原本有些苍白的清丽脸颊此时因为酒精的缘故变得绯红,但是还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往下灌。 李旭看不下去了,一把将她面前的酒杯拿了过来。 秦清红着眼睛伸手去拿酒壶,又被李旭一把给抢过来。 ”你疯了?” 李旭瞪着她,微微有些恼火, 这小娘皮怎么回事,我家的酒不要钱似的! 谁料秦清红着眼睛看了他半天,眼泪忽然哗哗地往下掉。 李旭有点懵,不让你喝酒就哭成这样? 至于么? 接下来秦清的一句话让他更懵了。 “李旭,你要了我吧,我把我的身子给你!”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八章 我自己绿自己? 这带着哭腔的喊声让李旭有点懵,下意识的看了看四周。 下人们都退下求了,周围空无一人。 着小娘皮什么情况?受什么刺激了? 刚才拼命灌自己酒就是为了借酒壮胆然后趁机白给? 李旭又不是没有经历过风浪的雏,很快就平静下来,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个哭的眼睛红红,形容可怜的女人。 “理由呢?” 理由呢? 好不容易借着酒的麻醉将自己的心中这两日一直盘桓的念头说出口,却没想到换来这么一句,这是秦清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她一时甚至都忘记了哭泣,瞪着眼睛直直的看着李旭。 我一个堂堂公主,长得又不丑,巴巴的跑到一个臣子家里,借着醉意,哭着喊着要把自己的清白娇躯委身给你,你却一脸平静的问我理由呢? 秦清一时脑子空白,又羞又恼,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能继续瞪着李旭,瞪着瞪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这小娘皮大概是刺激受的有点大,所以这会脑子有点不清楚了。 李旭叹了口气,起身走过去,从旁边的托盘里拿起一块洁净的湿毛巾,迎着秦清瞪着自己的双眼,左手捧着她的后脑勺,右手拿着毛巾在她脸上一顿揉搓。 动作简单粗暴,一点都不温柔。 秦清挣扎起来,脑袋来回乱摆,甚至伸手掐住了李旭腰间的软肉,双脚也不安分,胡乱踢打起来。 看起来像一个炸毛的猫咪,正对着主人呲牙咧嘴。 李旭吃痛,微微蹙眉,移开毛巾,端起旁边漱口的茶杯对着面容狰狞的秦清脸直接泼了上去。 被淋了一脸水的的秦清愣住了,红着眼睛咬着嘴唇直直地瞪着李旭不说话。 李旭将毛巾扔在她面前,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能不能好好说话?能的话就先把自己收拾一下,然后再好好说话。如果不能,那就滚蛋,我没空陪一个疯婆子在这里浪费时间。” 李旭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一饮而下,然后平静地看着秦清。 两人谁也不说话,片刻后秦清终于动了,拿起面前的毛巾将自己脸上的水渍擦干净,又整理了一下刚才被李旭弄乱的头发,情绪平静了下来。 她看着李旭,嘴唇动了动,终于垂着头低声道:“太后要把我送给城外的‘唐侯’,作为他退兵的条件。我不甘心,所以来找你。我宁愿把自己给你,也不愿意让别人糟践我的身子。” “这就是理由?够吗?” 说完这一句,她抬起头,看着李旭,紧紧咬着嘴唇,眼神里透着一股倔强。 对于这个答案,李旭其实也有所猜测,所以并没有太过意外,不过却感觉有些荒谬和搞笑。 且不说宋太后脑子是怎么想的,竟然会认为用一个女儿就能让已经兵临城下对长安城势在必得的强大敌人退兵,虽然一定还有其他的条件。 但是这种脑回路本身就很搞笑很弱智。 她根本没有搞清楚现在的形势,唐军如今没有攻城,不是没有那个实力,而是在等待主力的到来。 而不是待价而沽,给秦国提出条件的机会。 到了这个时候,任何的条件都不可能阻止秦国亡国了。 更别说一个可怜的完全不愿意的女人了。 一旦秦国灭亡,多少女人予取予求,别说一个公主了,就算是宋太后,只要自己要她服侍,她就算再不愿意也得愿意。 形势比人强,根本没有谈条件的资格。 更搞笑的时,李旭这个正品唐侯对这件事却一无所知,结果要被送给“唐侯”公主却跑来要委身自己,理由是不想便宜了唐侯。 这算什么? 我自己绿自己? 李旭想了想,被自己这个逻辑给逗笑了。 “你笑什么?” 秦清抿着嘴瞪着他。 “我笑什么?我笑太后异想天开,也笑你是个傻子。” “你大胆!你,你才是个傻子!” 秦清不乐意了,下意识的反唇相讥。 不过这种被骂的感觉好像并不是真的恼火,反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似乎自己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 但是她是公主,肯定要有公主的威严,所以才努力做出一副恼火的表情来。 李旭懒得理会她的伪装,嗤笑道:“且不说太后连人家唐侯的样子都没见过,品性更不了解,就说到了如今这个时候,人家有可能会为了你一个公主就退兵吗?换做是你,你会答应吗?等到攻下长安城,人家真的要女人的话,要多少有多少,稀罕你一个公主?你难道跟别的女人不一样?” 秦清脑子并不笨,反而比起一般的女子来还要聪明。 这些道理她并不是不懂,只是因为这件事她是当事人,内心极为抗拒,所以脑子就乱了,根本没有去多想。 现在被李旭这么一说,也反应过来的确是这个道理。 母后真的太异想天开了。 不过听到后面她不乐意了,虽然李旭说的是实话,但是听着却很不中听。 “我好歹也是一个公主,在你眼里就这么一文不值?你好歹也是大秦的臣子,对我这个公主一点都不敬重!哼哼,我看你说不定就是那唐侯安插在朝廷的奸细,所以才对我这般无礼!” 秦清性格本就是强势的,刚才是失态了,现在冷静下来,自然也不想吃亏。 李旭听得心中一跳,虽然看出来这小娘皮是随口乱说,但是没想到一下子就说中了真相。 不过他表现的很平静,不屑一顾的轻笑一声:“我要是真的奸细,你现在还能好好坐在我对面跟我嘚吧嘚?行了,你今天的事情我会替你保密的。不过以后别脑子一抽就干这种蠢事。别说我对你没兴趣,就算真的有兴趣,我要是睡了你,太后又把你许给了人家唐侯。回头唐侯一看你不是原装正品,觉得太后糊弄自己,一怒之下,不光是你,整个大秦宗室恐怕都会受连累。就连我恐怕也要跟你一起共赴黄泉了。” 秦清听他说的这么直白,脸上一红,继续瞪着他道:“怎么?你就这么怕死啊?” 李旭呵呵一笑:“当然怕死了,我才多大啊,我还没有跟小鱼儿成亲,还有远大的前程,还有多少荣华富贵要去享受,干吗要为了你早早丧命?” 秦清气急:“你……” 你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李旭说的虽然很对,但是听着却很不受用。 李旭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端起来小酌一口然后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道:“回去吧,太后异想天开不可能成功的。人家唐侯志在天下,对你这样脾气火爆的女人没兴趣的。该吃吃该喝喝,别想太多。虽然你是公主,但是也只是一个女人,什么也改变不了,别操那些没用的心。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也许事情根本没你想的那么糟糕。”秦清静静地听着,片刻后忽然看着李旭道:“整个长安城的人都在惶恐不安,可是为什么你看起来这么平静呢?难道就一点都不担心吗?” 她的眼神之中带着一丝锐利。 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 乱臣贼子强迫的本宫! 李旭看了一眼代表秦清的小圆点,不仅没有变黄变红的趋势,反而变成了深绿色。 所以这个小娘皮刚才那句话其实是在故意刺激自己。 李旭顺着她的话道:“对啊,我为什么要担心?我又不是皇室成员,也是外戚,更不是什么军国重臣。那唐侯如果真的进城也不会把我怎么样,说不定看我少年英雄,还会给我封个官当当。” “哦,对了,还有你这个送上门的前朝公主,我要是把你绑了然后到时候送给唐侯,唐侯说不定一高兴还能封我一个侯爵什么的,到时候我就能跟小鱼儿成亲了。至于你嘛,说不定很对唐侯的胃口,给你封个妃子什么的,那岂不是皆大欢喜,你还要感谢我的。” 秦清被气的七窍生烟,但是很快就看出来了李旭是随口胡说八道,故意逗自己玩。 说话的时候眼里都带着戏谑的笑容,哪里像一个准备卖主求荣的贰臣? “好啊,那你现在就把我绑起来啊,你要是不敢,就别提什么少年英雄了,我看是个狗熊还差不多。” 秦清故意一挺胸膛,斜眼看着李旭道。 这小娘皮身材其实还是挺有料的,方才喝酒喝的脸色红红的,现在有故意这样挑衅,李旭心中忽然一阵冲动涌了上来。 妈的!故意激老子,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忽然起身,大步走到秦清身旁,低头嘿嘿一笑:“那你看我敢不敢?” 说完便在秦清的惊呼声之中,一把抄起她的身子,大踏步的向着卧室的方向走去。 “混蛋!无耻小贼,乱臣贼子,你快放我下来……” 秦清嘴上乱骂,身子也不断扭动挣扎。 这种事情本就是你强她就弱,虽然她故意挑衅,李旭要是一直退让,她反而更会得寸进尺。 现在李旭忽然强势起来,她自己就先怂了。 李旭此时在酒精的怂恿下,也不准备理智了,顺手在小娘皮浑圆的臀儿上啪啪啪的重重拍了几巴掌。 “呜呜呜……” 秦清嘴里虽然呜呜咽咽的,但是挣扎的的力度却显然小了很多。 等到了卧室门口的时候已经温顺的一动不动,嘴里发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听得人百抓恼心,很有些上火。 在关上房门的那一刻,李旭终于确认这位公主殿下的确是某种奇怪属性的确诊患者。 这是病,得治! 打一针就好了。 …… 打了一针后,秦清这个女人总算消停了许多。 只是没过一会,就主动开始挑衅李旭,还说着什么回去就自杀,绝对不会便宜唐侯之类的屁话。 还说自己抢了表妹的男人,心中有愧云云。 李旭听得心烦,又给她打了一针,终于老实了,脸红红的睡去了。 李旭低头看了看,眼角有泪,脸上却又带着笑容,总感觉自己被这女人给套路了。 算了,不想了。 除去公主身份,也不过是个女人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 秦清晚上没有回她的公主府,也没有人来找她。 毕竟现在兵荒马乱的,能管她的人也就宫里那娘儿俩。不过那娘儿俩如今自顾不暇,估计也没心思管她。 李旭洗了澡睡到半夜的时候,醒过来的秦清又主动爬上了他床上挑衅。 李旭也没忍她,狠狠收拾了一顿后,才终于消停下来。 早晨睁开眼的时候,李旭看着挂在自己脖子上睁大眼睛看着自己的秦清,伸手在她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问道:“你睡了自己的妹夫,看你以后怎么见小鱼儿。” 秦清没有李旭想象的中的心虚,理直气壮的道:“本宫是被你这个乱臣贼子强迫的,就是小鱼儿知道了也不会怪我的。” 妈的,这小娘皮现在还倒打一耙了。 李旭本想再好好收拾她一顿,结果管家李阳来报说是宋牧派人找他。 一问之下,原来唐军主力已经到了城外。 宋牧估计是有点慌了,急着找他去问计。 李旭也没空收拾小娘皮了,披着衣服跳下床,丢下一句: “好好在这呆着,等我回来再收拾你。” 秦清挺着胸膛给了他一个冷笑,嘴角却泛着一丝得意。 …… 收拾一番后,李旭骑着马来到北城楼上,宋牧一脸严肃的看着城外的唐军忙忙碌碌的扎营,杜峰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估计忙着安抚整顿那些勤王大军。 听见脚步声,宋牧回过头看见李旭,直接开口道:“唐军看着人不多啊,我们有没有可能赢?” 李旭道:“打仗又不是光靠人多,宋伯伯要是想打的会可以试一试。” 想到前几日那场惨败,宋牧摇了摇头,还是不要试的好。 可是想了想又绝对不太对,你不打人家,可人家要打你啊。 宋牧转过头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李旭。 “那就先打一打,要是实在打不过来再说别的。” 李旭虽然知道长安城的城防跟一个鸡蛋壳差不多,只要稍微用力就能打碎了,但是还是坚持原来的想法,应该要打一打的。 不展示一下肌肉,以后会出很多麻烦的。 宋牧没有立刻回应,想了想,把李旭叫到了城门楼里面,单独说话。 “太后和陛下想要跟唐侯谈一谈,只要唐侯能答应一些条件,这仗不打也行。” 李旭听的好奇,但是也不意外。 “陛下提出什么条件?” “陛下可以退位称臣,但是得保留宗庙。而且唐侯登基之后得确保大秦宗室的安全,陛下最少也得封个王爵,封地要在陈仓州,还是有食邑实封的那种。另外要给陛下保留一支三千人的护卫。只要唐侯答应,长公主可以嫁给唐侯为妻,陛下还可以下旨让各州县都归顺唐侯。” 宋牧对李旭也不隐瞒,直言不讳。 李旭听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娘儿俩是不是在想桃子吃。 历史上的亡国之君能保住性命都算是极大的幸运了,还想要实封的王爵,三千人的护卫? 是天气太热,脑子瓦特了吗? 看李旭不说话,宋牧也知道他的想法,叹口气道:“老夫也知道这些条件有点天真,不过陛下说这是他的底线。总归还是要派人去试试的。” 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嘛。 就算不能完全答应,答应一部分也是不错的嘛。 “所以,宋伯伯是想让我去见那唐侯?” 李旭看着宋牧问道。 “老夫现在身边既得力又信得过的人根本没有几个了,除了你,真的找不成合适的人选了。毕竟这种事只能悄悄的去,一旦泄露出去那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李旭眨眨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去见我自己? 正文 第二百九十章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到了这个时候,朝廷的权威,首辅的权力这些东西其实都不太管用了,尤其是面对李旭这种手握重兵的大将。 再加上宋牧一向跟李旭相处的模式都是用商量的语气,所以这件事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请求,而不是命令。 李旭要是真不想去,宋牧肯定也没办法的。 他也觉得皇帝提出的条件太过异想天开,万一激怒了唐侯,把使者砍了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这件事的风险还是不小的。 看着李旭沉吟不语的样子,宋牧又道:“你如果见了那唐侯,先观其做派,如果是那种急躁残暴之辈,那就见机行事,先以保住自己的性命要紧。大秦亡国如今是必然的,只能听天由命了。” 李旭假装被说服,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宋牧很感动,伸手在李旭肩膀上重重拍了两下,感叹道:“老夫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可能就是遇到了你。” 李旭心道希望过两天你还能说出这种话来。 …… 求和这种事情当然不能大白天的去,否则城头上那么多人看着,肯定不行的。 所以白天李旭去几个城门那里转了转,主要是观察乌挺嘉和栾立成这几个非嫡系将领的情况。 还好,几人看着虽然也有些担忧,但是却也并没有太过慌乱。 “将军,那唐侯果真是有容人之量的人吗?” 乌挺嘉心更细致一些,找到李旭悄悄问道。 李旭拍拍他的肩膀微笑道:“前程我早都给大家铺好了,放宽心就是。” 虽然不知道李将军的话到底什么意思,但是李旭一向的行事都让人很放心,所以乌挺嘉也就安下了心。 或者换句话说,现在这种形势下,大家心里都没有底。 要是正好有个人能给你信心,告诉你不用担心,跟着我走绝对没问题的,很多人也就顺势跟着走了。 人虽然分为很多种,但是一般情况下也就分为三种: 喜欢领导别人的、喜欢被别人领导的以及既不喜欢领导别人也不喜欢被别人领导的。 而大部分人都属于第二种,喜欢被别人领导的。 这其实是动物的本性,群居动物都有一个头领,人类更是典型的群居动物,自然也不能例外。 现在大敌当前,如果不想拼死抵抗的话,那就只能给自己寻找后路了。 就算抛开李旭的真实身份不谈,李旭就是单凭目前的官方身份,随口一说,也能吸引一大堆的人来投靠。 这是人的本性,趋利避害又喜欢跟随大流。 就跟很多人上班一样,天天骂领导是傻逼,可是遇到事情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会去找那个傻逼。 甭管那个傻逼能给出什么样的傻逼意见,那也好歹是个意见,总比没有方向的要好。 …… 天黑的时候,李旭带着几个护卫悄悄出了城,向着唐军大营行去。 没多久,就遇到了唐军巡逻的士兵。 “站住!口令?” 李旭恍惚了一下,开口道:“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对面的唐军士兵停顿了一下,不说话了,李旭却能感觉到他们正在悄悄的向着自己围了过来。 不过还好,立刻有人下令止住了,回应道:“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 然后有人激动道:“是主公!”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向着李旭簇拥过来。 这个口令是李旭亲自拟定的,平时基本用不上,主要的目的就是用来表明他的身份。 军营的日常口令自然是每天都要换的,这个口令一般只有军官才知道。 所以刚才那些士兵差点把李旭当成了秦军的奸细,幸好带队的军官及时反应了过来。 刚进了大营没多久,谭纶和石达开两人就联袂赶来迎接,见到李旭都很是激动。 “终于又见到主公了!” 两人连连感慨,自己主公在敌营里面做卧底的这种事情别说历史上绝无仅有,就是话本小说里也不敢这么写啊。 可是偏偏眼前这位年轻的主公却偏偏这么干了,而且还在短短半年时间里混成了敌国的二品武将,当朝首辅的准侄女婿,而且还掌控着敌国京城的城防大权,这要是说出去根本都没人信。 “见到你们两位,我这心里的石头也算是落地了。”李旭也是感慨良多。 虽然自己这个卧底当的风险不大,但是毕竟也是卧底,偶尔的时候也会有点恍惚和心虚的。 三人说笑着往谭纶的中军大帐而去。 进了大帐,三人说起李旭今夜前来的原因,谭纶和石达开听得面面相觑,最后忍不住都大笑起来。 “这位宋首辅可真是个妙人,竟然让主公来当求和使者,要是日后知道了主公身份,不知道会不会懊恼汗颜?” 谭纶笑道。 石达开笑道:“这长安城到底如今是个什么情况,这一仗到底要打到什么程度,还得主公给我们立个章程。” 谭纶闻言也看向李旭。 显然两人之前也在商量这件事,但是因为没有李旭传来的消息,所以一直没有定下了。 现在李旭本人来了,那正好给画一条线出来,他们也就有的放矢了。 李旭把秦军的现状大概说了一下,然后笑道:“秦军现在已经被咱们给吓破胆了,要想让他们主动出城挑战是不太可能的。但是这仗也不能不打,而且动静还不能小。我的意思是明天用完早饭后就把炮团所有的大炮全都拉出来,对准长安城北面的城墙集中炮击。”“别舍不得弹药,先轰击一个时辰再说。我估摸着等炮击完了,秦国君臣的胆子也被吓破了。剩下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两个小时炮击下来,绝对能给秦国上下形成严重的心理阴影,让他们仅存那点勇气和士气全都消耗一尽。 然后李旭再稍微的操作一番,秦军投降,唐军进城就水到渠成了。 谭纶石达开对视一眼,都明白了李旭的用意。 石达开想了想补充道:“这一番炮击的目的主要是立威,那主公就要提前做些准备,免得伤了不该伤的人事后也是个麻烦。” 李旭明白他的意思,笑道:“放心吧,你们尽管开炮就是。” 三人对视一眼都放声大笑起来。 大功即将告成,自然心情愉悦。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去帝号,毁宗庙! “唐侯说,要陛下在明日天黑之前自奉玉玺出城投降,去帝号,毁宗庙,他就可保陛下和太后以及大秦宗室的安危。至于封爵一事,王爵是不可能的,倒是可以考虑侯爵。至于其他的条件一律免谈。” 这是李旭带回来的“唐侯”的条件。 书房之中,宋牧听着,脸色微微有些苍白。 李旭继续道:“那‘唐侯’说了,如果陛下为了一姓之私而要长安城全城百姓陪葬的话,那破城之日就是陛下驾崩之时。另外,唐侯还让小侄给宋伯伯带一句话。” 宋牧一怔,看向李旭。 李旭道:“唐侯说自己跟宋伯伯其实颇有渊源,知道宋伯伯是治国理政的干才。他灭秦国,只是灭一家一姓而已。若宋伯伯依然志在天下,有在新朝出仕之心,他一定量才善用。唐侯还说,宋伯伯是大秦宰辅,若能为新朝效力,是新朝之福,也是天下百姓的福分。新朝初立,正是用人的时候,若是宋伯伯能够推荐良才为新朝所用,那唐侯更会信重。” 这番话听的宋牧又是惊喜又是茫然。 惊喜的是这位唐侯竟然对自己如此看重,不仅说要重用自己,而且还要自己推荐人才,这明显是释放出一个信号,让自己作为这些秦朝旧臣的首领,既能笼络这些秦朝旧臣,恐怕也是考虑到平衡新朝以后朝堂上的其他势力。 此人还真是有远见卓识,最重要的是心胸宽广,很有明主贤君的气魄。 宋牧对这位唐侯已经产生了一丝钦佩。 茫然的却是这位唐侯说跟自己颇有渊源,可是他想来想去就是不知道自己认识的哪一个人能有这般本事,而且还对自己如此推崇看重? 宋牧想了半天,最终看着李旭问道:“那唐侯相貌如何?可知其姓名?老夫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是哪一位故人。” 李旭心中暗笑,面上却露出回忆思索之意,道:“那唐侯年岁不大,相貌英俊,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股潇洒豁达的气度,颇有魅力。至于其姓名,小侄并未询问。” 宋牧听得更茫然了,想了片刻后摇摇头果断不想了,走到李旭面前拍拍他的肩膀道:“你立了大功了。若是日后老夫真能在新朝有一席之地,一定会向唐侯举荐你的。以你的能为本事,假以时日成就不会比现在差多少的。你还年轻,踏踏实实的走下去,一定会前程似锦的。” 李旭憋着笑,心中却是有点感动,拱手谢过。 宋牧道:“老夫现在就要进宫一趟,尽量劝劝太后和陛下吧。生灵涂炭谁也不愿看到的,想来陛下和太后也会以百姓社稷为重的。” …… 宋牧急匆匆的进宫去了,李旭则带着十几名护卫在街上溜达着往回走。 现在的局势看起来很紧张,其实却很微妙。 秦军斗志不强,士气低落,朝中的大臣们也都是各怀鬼胎,除了个别的主战派嚷嚷的厉害,其他人基本上都在给自己谋出路。 近十万秦军听起来不少,但是其实都在观望。 一旦情况不好,最先溃逃的就是这些人。 可以说局势到现在已经很明朗了,没有什么意外情况了。 对于宋成手里那近二十万秦军,李旭从宋牧的话里多少猜出了一些宋氏的心思。 当然,并非完全没有防备,至少有一万唐军对着两关的的方向保持着警戒。 至于拉拢宋牧,里面既有李旭和宋氏的交情,也有宋牧本身的才干和人脉,宋成手里那二十万的秦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改朝换代这种事并不是说要前朝的人全部干掉,那是丧尸才干的事情。 除了少部分死忠,只要新君不太离谱,大多数人还都是能平静的接受自己的新朝子民的身份的。 当然,异族统治除外。 对于前朝旧人,新朝君主自然也要分区别对待。 死忠的坚决干掉,摇摆的趁机拉拢,主动靠拢的自然也要给个好态度。 先把人心稳定下来,等局面梳理顺了,再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调整就是了。 李旭刚才给宋牧说的时候故意把时间限制到了明天晚上。 但是他给唐军设定的攻城时间却是明天早晨吃完造反之后就开始。 就是不想让小皇帝有主动投降的机会,无论如何他都想对着长安城好好打上几炮的。 等到炮打完了,很多事情都顺利了。 稳赚不赔。 甚至这件事还有故意给小皇帝母子俩和宋牧之间制造矛盾罅隙的副作用,至于效果怎么样,李旭其实并不多么在乎。 …… “心里的花,我想要带你回家……” 李旭心情愉快,哼着前世小曲回到了府中。 丫鬟送来热水让他沐浴,厨房在准备宵夜,李旭光着身子坐在大浴桶里继续哼着小曲,闭着眼睛不时的还舒服的哼哼两声。 忽然感觉脖子上被两坨软肉给挤压了上来,两只白皙的大长胳膊从后面搂着他,还使劲往腹部的位置摸索。 李旭感觉到那尺寸,就知道是秦清那个小娘皮。 “你还没走啊?还真是听话。” 李旭揪住那作怪的小手,舒服的哼哼了声,问道。 “你这乱臣贼子拘禁了本宫,你让本宫往哪里去。” 秦清一本正经的骂了一句,双手继续不老实的向往下摸索。 李旭笑了起来,这小娘皮就喜欢搞这些调调。 这么喜欢,下次让你把公主的朝服穿上试试。 “既然我是乱臣贼子,那就让你再试试我这乱臣贼子的本事。” 李旭哗啦一声站起身来,一转身直接将秦清高挑丰满的身子抄在怀里,然后噗通一声重新坐回了浴桶里。 秦清发出一声惊呼,慌乱的急忙双臂勾住了李旭的脖子。 身上穿的红色长裙瞬间被水给浸湿,身体的曲线几乎暴露无遗,比起光溜溜的更加刺激。 李旭冷笑一声:“公主殿下,臣可就不客气了。” 说完一双大手就向下按了下去…… 很快,房间就响起了哗哗的水声,以及坚贞不屈的公主殿下兴奋愉悦的反抗声……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洪武大帝(大结局) 翌日一早,城头上的秦军看着城下的唐军营地冒出股股炊烟,起灶开饭,心中都是一紧。 李旭以加固其他方向城防为理由,提前已经将羽林卫的士兵撤到了其他方向。 用完早饭,唐军摆开架势,在三阵鼓声之后,由唐军主帅石达开下达了炮击长安城的命令。 唐军炮团,六十门野战炮、六十门加农炮排成两列,开始轰击长安城。 炮弹如雨,砸在了长安城头,碎石飞溅,在城头掀起一片片的腥风血雨。 城头上的秦军守军被忽如其来的炮击彻底打蒙,很快就陷入了崩溃之中,哀嚎惨叫,四散奔逃,犹如人间地狱。 炮击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长安城北面一大片城墙在连续不断的炮击下轰然垮塌。 伴随着城墙的垮塌,秦国守军的最后一丝血勇和士气也彻底崩溃。 李旭下令羽林卫打开北面城门,放唐军入城。 石达开带人入城后,直扑秦国皇宫。 谭纶在城外带领其余唐军收拢秦军溃兵,羽林卫控制四面城门,在城中巡逻警戒,以防宵小浑水摸鱼,趁机作乱。 得到唐军打破城池的消息后,秦国太后宋氏大惊失色,急忙带着小皇帝,匆匆收拾一番后在金吾卫士兵的护送下想要逃出皇宫,却在玄武门被唐军截住。 宋太后贞烈,欲要寻死,石达开劝解,说唐侯宽仁,只要真心归降,定保太后母子性命。 宋牧赶到,请见唐侯。 李旭在众唐军将领护卫下缓缓上前,言明自家身份。 宋牧等人愕然不已,万万没有想到唐侯就是李旭。 李旭亲口安抚,承诺保全秦国皇室性命,绝对不会乱杀无辜。 宋太后和皇帝这才心安,下达了最后一道圣旨,圣旨中言明秦皇退位称臣,要求各地秦国官府以及地方守军全部听从新朝君主号令。 皇帝归降,又有宋牧等人协助,长安城很快从惶恐之中重归平静。 破城十天后,率领二十万秦军驻守函谷潼关的秦国大将宋成上表请降。 破城半月后,唐侯李旭建国称帝,国号称“唐”,尊先唐太祖李世民为祖,进位唐皇,年号为洪武。 洪武皇帝册立宋瑜(郁瑜)为皇后,另外又册立贵妃一人,淑妃一人,其余妃嫔数人。 此时,原秦国所有州县边军悉上表归顺,表示愿尊唐皇为君,奉唐廷号令。 大唐皇帝登基三日后,唐国大将石达开率领两万唐军驰援函谷关,以火枪火炮之利关外盘踞的魏军进行猛烈攻击。 魏军不敌,很快败逃。 唐将宋成率领唐军追击两百余里,魏军丢盔弃甲,死伤无数。 唐军一直追击到魏国京城洛阳城外五十里才停住脚步,洛阳震动,魏国震动。 魏国皇帝本已病危,听闻唐取秦而代之,且大败魏军,并已杀到洛阳城外之后,口吐鲜血突然暴毙。 魏太子即位登基为魏国新君,率洛阳军民严防死守,唐军见没有可趁之机,遂从容退却。 唐灭秦取而代之,且大败魏军的消息一出,天下震动,各国皆人心惶惶。 魏国新君趁机派人游说勾连关东各国,意图结盟,联手抗唐。 洪武元年十月底,魏、赵、楚、齐四国联军共二十万攻打唐国函谷关。 唐国大将石达开率十万唐军正兵,十万辅兵营地。 双方开战之后,面对四国联军的猛烈攻势,唐军士兵丝毫不惧,不畏矢石,坚决反击,以火枪火炮对四国联军进行猛烈轰击。 四国联军虽然人多势众,但是在火枪火炮的打击下很快分崩离析,溃不成军,各自奔逃。 石达开抓住战机,亲领五万先锋,衔尾追击,一路追杀到了魏国京城洛阳城外。 魏军虽拼死守城,奈何唐军火器实在霸道犀利,不到两日既攻破洛阳城门。 魏国皇帝仓皇东逃,逃入了齐国境内。 魏国至此而灭。 两个月后,在唐皇的诏书威胁之下,齐国皇帝亲自派人将逃亡至齐国的魏国皇帝交给了唐**队。 与此同时,楚国想要趁机偷袭唐国,结果在长江上被唐军水师三战三胜,楚国水师几乎损失殆尽,楚国重镇襄阳也落入了唐军手中。 洪武二年四月,唐军三十万延长江而下,一路向东,先灭陈国,再灭楚国。 洪武三年七月,唐军出现在齐国都城济南城下。 齐国皇帝宁死不降,唐军数百门火炮猛轰济南城三日,济南城破。 齐国皇帝在皇宫后山自缢身亡。 齐国太子捧玉玺亲自出降,齐国遂灭。 至此,中原各国只剩占据晋冀两地的赵国尚在苦苦支撑。 洪武四年二月,赵国京城燕京被唐军攻破,赵国皇帝自刎殉国。 赵国遂灭。 至此,中原之地已经全部归于唐国所有。 洪武五年二月,唐皇下令兵分两路,一路由赵国公石达开为主帅,宋成为副帅,率领二十万唐军北征,目标是占据辽东的金国,也就是自称女真后裔的满洲人建立的后金国。 除了后金,另一目标就是对占据草原大漠的蒙元余孽进行清除驱赶,使他们往北往西迁徙。 另一路则是以关内侯赵虎生为主帅,林逸,林刚、乌挺嘉栾立成等将为副,率领十五万大军南征,目标一是占据两广之地的南越国以及占据云贵之地的南诏国。 后金鞑子虽然也打造出了一直数千人,装备燧发枪的火器营,但是面对唐军更先进的线膛枪时根本无力抗衡,节节败退。 唐军骑兵更是精锐,因此对后金军队形成了全面优势。 洪武五年十月中旬,唐军攻破后金京城上京,按照唐皇旨意,所有高于车轮的满洲男丁全部斩杀,女子贬为奴隶。 废满洲文,销毁一切满洲文献书籍。 铲除所有满洲萨满庙宇,废除一切满洲习俗。 并且从管内迁徙大量汉民填充辽东,开垦荒地,种植玉米和土豆,让辽东逐级成为了大唐的北大仓。 后金被灭之后,蒙元余孽自知难以抵挡大唐兵锋,在几次清剿之后,被迫向西迁徙。 石达开为了避免胡人继续占据漠北草原,遂依照洪武皇帝旨意,在草原上兴建归化城数座,迁徙汉民,驻扎军队,推行汉化,以巩固大唐统治。 与此同时,南征大军也是势如破竹,依靠强大的唐军水师以及犀利先进的火器,先灭南越,后灭南诏,并且趁势挥军进入了缅甸境内。 受到当时统治缅甸的阿瓦王朝的国王求援的天竺莫卧尔王朝的皇帝阿克巴派遣十万天竺大军进入暹罗境内妄图救援暹罗与唐军对峙。 天竺军企图以数千头战象践踏冲垮唐军阵势,结果唐军火炮的巨大轰鸣声让天竺军战象部队受惊狂奔,反冲己方阵势。 天竺军阵势大乱。 之后又经两次大战,天竺军三战三败,彻底败退,十不存一,彻底退出缅甸。 缅甸国王无奈上表请降,洪武皇帝下旨改缅甸国为缅州。 洪武六年八月,暹罗国王上表请降,暹罗遂归于唐,改为南罗州。 洪武六年十月,真腊国亡,改为占城州。 洪武七年九月,南越国灭亡,改为越州。 洪武九年二月,朝鲜国王派特使入长安城,主动上表请去朝鲜国号,归于大唐之下。 洪武皇帝纳之,遂改朝鲜为东州。 洪武皇帝建国称帝十年后,天下归于一统,大唐周围原属华夏的各藩属国皆归于唐国之下。 群臣上表贺之,盛赞洪武皇帝于武功一道远迈前人,无人能及。 在唐军四处征伐的同时,唐国内部一方面发展教育,设立各级官办学校,培养各种人才。 同时朝廷大力推广玉米番薯等耐旱耐旱产量高的新粮食,极大的缓解了天下百姓的饥饿之危,大唐粮食产量连年攀升。 同时,洪武皇帝下旨提高工匠地位,允许工匠为官,并且设置各类工匠学校,培养各类工匠人才。 另外,大力发展商业,提高商人地位,开通海上贸易,鼓励海商向外扩展。 大唐水师扩建为海军,大力打击海盗以及西夷各国舰队、确保大唐海域安宁。 洪武十八年,洪武皇帝赐封三子:;李泽、李珩、李驰为亲王。并公开下旨五年后再以三人之中军功最盛者立为太子。 时人不解,求问最受洪武皇帝信重的内阁首辅,当朝太师谭纶谭子理。 “太师,天下已经全部平定,周边藩属国以尽归大唐所有,三位亲王去何处建功立业?” 谭子理笑而不语,指着洪武大帝亲自绘制的天下舆图道:“天下之大,可建功立业之处何其多也。” 时人观舆图多时,恍然大悟。 洪武皇帝果然是志在天下,凡人所不能及也! 正文 完本了,说几句。 完本的很突然,我知道。别说大家了,就是我自己也觉得很突然。 本来还想写到一百万字以后再完本的,但是最近这几天实在煎熬,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这本书开的时候很仓促,而且在剧情的发展方向上完全走错了,导致了成绩很差很差,差到均订不到两百。 这样的成绩实在没有心情再好好写下去了,我写的难受,大家看的也难受。 我平时都不敢去看书评,知道肯定吐槽的人很多。 尤其是有一个一直追的兄弟经常吐槽,最近的吐槽都是觉得水。 我也觉得水,自己水的也难受。 所以不想继续水下去了,只能匆匆结尾。 对不起大家了,我很抱歉。 下本书应该不会再些历史文了,因为我真的觉得自己的水平不足以驾驭历史文。 应该会写都市轻小说一类的,也算是一种新的尝试。 就这样吧,再说一声抱歉。 最后感谢一直追读的兄弟,一直投票的兄弟,还有打赏过的兄弟们,谢谢你们! 具体的名单我就不列了,麻烦! 最后,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