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三千年》 正文 第一章 清凉山上道清凉 , 正月廿二,惊蛰。 烬余国余杭城以南三百里,清凉山。 清凉山因其藏有品质上佳的晶石矿脉,故而周遭十来个村子均被烬余国皇室钦定为兵甲铸造之所,置兵甲将军府,驻甲士三千督造,又设御府一职,掌方圆十里生杀大权。 附近村民皆被纳入匠籍,除非考取功名,否则世代为匠,困居清凉山为王室打磨甲胄兵器。 二十年前沈缄一家为避战乱逃难至此,村长心善,留下夫妇二人,找御府大人求了匠籍,沈家夫妇就算是在清凉山落了脚。没过几年还生了娃娃,取名怀安,日子虽然清苦,却也有了盼头。 可好景不长,前些年是少有的灾年,山上猛兽没了吃食,便将山下的两脚羊视为盘中餐,山间不时传来虎啸之声,御府大人带着三千甲士搜山多次,也未见成效,一时间人心惶惶。 沈缄在一次进山劈柴时走失,村民都说是被那吊睛白额的虎王叼了去,妻子韩灵素在山里找寻了多日,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只是在山林深处找到一条带血的衣襟。 寡妇门前是非多,更何况清凉山上的村民都以铸造兵器为生,就连女子们都是膀大腰圆的粗壮身子,哪里见过韩灵素这般弱柳扶风的美娇娘,那些个地痞无赖们对韩灵素觊觎已久,只是畏惧沈家相公手里的柴刀才退避三舍。 沈缄命丧虎口后,往日里唯唯诺诺的牛鬼蛇神们纷纷冒了出来,时常来家门口伸长了脖子往里瞧,各家的妒妇一边揪着自家男人的耳朵,一边阴阳怪气地说着些污人耳朵的碎语。 山下的日子清清苦苦,山上的孤坟栖栖遑遑。 “怀安!怀安!”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在茅屋门口大声嚷嚷。 沈缄幼子如今已是十三四岁的年纪,生的瘦瘦高高,村里人都说长相随了母亲,清秀的很。 “来了来了,”沈怀安背着小竹筐急匆匆地穿上鞋,三步并两步从屋里窜了出来,临走前不忘扭头喊道,“娘亲,小五来找我了,我和他上山去,晚上回来。” 那个名叫韩灵素的美貌妇人此时正在屋内做着缝补的针线活儿,妇道人家做不来兵甲铸造的重活,也就没了收入来源,只能是接些零散的短工贴补家用,今天是幼子的生日,得早点把这些衣裳做好,找村长换几枚铜钱,买点怀安爱吃的。 这几日都说附近来了个仙人,道袍翩翩,御风而行,就连御府大人也是极尽礼遇,几近谄媚。 村里人都眼巴巴地盼着仙人能来村子里一趟,要是能看中自家孩子,接上山去当个弟子,指不定就成了九天之上的大罗仙人,那真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韩灵素摇摇头,人道渺渺,仙道茫茫。凡人修仙九死一生,成仙二字便意味着与昊天争气运,与苍生夺生机,千难万难,稍不留神就会身死道消,难入轮回。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平平安安就好。 …… “怀安,你知道么,村里来了个大人物,”小五眼见四下无人,一脸神秘地说道,“就住在兵甲将军府上,好像是什么蜀山的道士,我可听爷爷说了,那道士能千里之外飞剑取人首级,行云踏雾,那叫一个威风。” 与小五的唾沫横飞不同,沈怀安对神仙道士向来兴致缺缺,毕竟这般人物对自己来说实在太过遥远,况且用老爹的话说,咋的,成仙了一顿就能吃三个馍馍了? “我爷爷说蜀山道人是游历到了咱们清凉山,要是能被他看上,哪怕只是做个记名弟子,那也是得了莫大的仙缘,死而无憾了。”小五自顾自说的眉飞色舞,“我准备求我爷爷带我去一趟御府官邸,这几天我晚上睡觉都觉得心痒难耐,神仙唉,你说说,得是啥样儿啊,你要不要一起?” “我就不去了,前些天接了几个送信的差事,还没送完哩,”前几天刚刚下过雨,沈怀安踩在松软的土地上,留下浅浅的脚印。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自己这种俗人,攒些钱去村里的学堂念书,考个功名,带母亲离开这是非之地,便是少年最大的愿望。 那个时候,邻家那位喜欢穿天青色衫子的少女,也会对自己另眼相待吧。 “爷爷一直说成仙的人都享有无尽的寿元,手持飞剑,看遍山河万里,”小五双手不住地比划着,“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你这孽畜,看小爷我一剑收了你!” 小五一路念叨着,就好像自己已经被蜀山收为弟子,御剑而行,降妖除魔。 “怀安你说,我是不是得给自己起个威风点的名字,”小五一拍巴掌,似是极为兴奋,“我爷爷常常在家念叨说,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以后就叫希象真人吧!” 小五家是村里有名的富户,据说祖上出过个穿紫袍的大官儿,只不过后来得罪了皇帝老儿,落了个满门抄斩的下场,他们这一支属于旁系,幸免于难,一路颠沛流离到了清凉山落脚。小五的爷爷是个读过书的,在上一任御府大人手下做过执笔小吏,在村子里颇有人望。 “为什么不叫大象真人?”沈怀安歪着头,露出一丝促狭的笑。 “大象你奶奶个腿,”小五气急败坏,飞起一脚踢在怀安屁股上。 两个少年沿着山路走了约莫一个时辰,眼前是一座百丈高的山,此时正值初春,山上还没有多少绿色,前些日子刚下过雨,山上的路还较为泥泞,有些难走。 清凉山在大陆南部颇有盛名,不仅是因为其山中的晶石铁矿,更多的是因为在千百年前,这里是一个仙家宗门的故地,尽管已经过去了近千年,但是当地依然流传着白衣剑仙仗剑伏魔的传说。 奇怪的是,香火鼎盛的名门大派似乎在一夜间销声匿迹了,当地的县志也只是寥寥记了几笔:年末,忽闻兽吼,地动山摇,江河倒流,而后惊雷乍响,乌云盖顶。山民皆四散奔逃,次日,清凉山生机不存,百里无人烟。 离奇消失的宗门留下了漫山遍野的丹药鼎炉,仙剑符箓,无数修道之人来清凉山觅宝,就算是千年后的今天,也不时有村民捡到一些法宝的碎片,亦或是辟邪的铜钱。 像沈怀安和小五这样的孩子,最喜欢背着竹筐上山,名为砍柴,实则是想碰碰运气,捡到了什么小玩意儿去镇子里的集市上换几个糖果也是好的。 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要想不俗又不瘦,除非顿顿笋烧肉。 清凉山上有着不少竹子,在初春时节也算是少有的绿色,郁郁葱葱,清风拂面,竹叶哗啦啦地响,便是扑面而来的仙家气派。 两个少年顶着毒辣的太阳,在山上吭哧吭哧地走,不时用手里的木杖拨弄附近的草丛,只可惜走了个把时辰还是一无所获。 “呼,走不动了走不动了,”小五找了个平整的青石,一屁股坐下来,从兜里掏出干粮,大口啃起来。 “我娘说古代的得道高人都是大毅力之辈,像什么大黄庭、上玉京、长生酒之类的功法要诀都是历经劫难才被仙人垂怜赐下的,”沈怀安倒是神采奕奕,“虽说咱们只是上山捡漏,但只要认真翻找,一定能找到些好玩意儿。” 还不待小五出口称赞他的大毅力,就听怀安继续说道,“那能卖多少银子啊。” “俗,俗不可耐。”小五摇摇头,“你娘看着柔柔弱弱的,懂的倒是不少,应该是个读过书的,也难怪这么漂亮,就像书里说的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你说说,这天仙样的女子怎么生了你这个大俗人,掉钱眼儿里了。”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沈怀安心里翻了个大白眼,不过听他夸赞母亲,自然也是一脸骄傲,娘亲不仅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文采见识也是一等一的高,就连村里的先生也对母亲的才华赞不绝口,要不是烬余国不准女子科举,自家娘亲怎么也能考个功名。 沈怀安见小五吃的香甜,自己倒是不饿,从竹筐里拿出水囊,咕咚咕咚灌了个水饱。靠坐在树荫下叼根野草乘凉,久坐无事,心下觉得无聊,便决定自己先去前面看看。 这是一条之前从没走过的路,杂草丛生,沈怀安深一脚浅一脚地踽踽独行。上次在山里找到两块香炉碎片,拿去村里换了两个铜板,拿去买了关东糖,那甜腻腻的滋味儿,真香! 希望今天还能有好运气。 明明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可这附近怎么阴气森森的,沈怀安觉得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自觉地对着手掌呵了口热气,不过之前娘亲说过,阴气重的地方往往有天材地宝。 天材地宝,嘿,起码得值十两银子了吧。 也没走多久,附近的乱石渐少,杂草渐多,用木杖拨弄了半天也是一无所获,沈怀安有些失望,叹了口气,再走远的话一会迷了路可就麻烦了,沈怀安无奈的回头去和小五汇合。 说来也怪,今天一路上沈怀安总觉得背后有人在看着自己,和小五在一起的时候还稍微好些,可如今自己独自一人,这种不安的感觉尤其强烈,沈怀安鼓起勇气猛地回头看去。 空空荡荡。 难道是我看错了? 不对,余光之中有个影子一闪而过,沈怀安慌了神,下意识的往旁边跨了一大步,这一跨不要紧,突然觉得脚下一阵松软,还没来得及反应,一脚踏空,沈怀安嗷的一嗓子,整个人不受控制地跌落下去,只留下一阵悠扬的惨嚎如余音绕梁,在林间久久不愿散去,惊起飞鸟三两只。 正文 第二章 仙家洞府觅长生 , 该死的,莫非是哪个猎户设下捉野味的陷阱? 涌到嘴边的脏字儿还没来得及出口,就听砰的一声,屁股一阵剧痛便落了地,眼前一黑,连带着脑袋一阵眩晕。 自己怎的如此倒霉,走个山路还能掉到坑里。 刚才落地的时候似乎听到咔嚓一声脆响,难道是骨头断了。 不对,应该是坐碎了什么东西。 沈怀安赶忙站起身,揉揉屁股,低头看去,是一颗黑色的珠子,此时已经是四分五裂,看材质像是隔壁村烧制出来的琉璃盏,猎户的陷阱里怎么会放琉璃珠子,奇哉怪也。 沈怀安两眼放光,我滴乖乖,这可是琉璃啊,就算碎成渣,那也是琉璃渣。 银子碎了那叫碎银,琉璃碎了,那肯定也是值钱的,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而且这东西可是贡品啊,近几年管的没那么严了,不少富户家里也藏着几个琉璃宝贝,但绝不轻易示人。 自己所在村子的匠人专做兵器甲胄,隔壁琉璃村则是专为皇家烧制琉璃器物的,不知为什么,琉璃村可比兵甲村富裕太多了。 看这成色,和小五家里藏的那个琉璃珠子都不遑多让,沈怀安小心翼翼地把珠子碎片揣在兜里,回去想办法问问琉璃村的烧盏师傅,能复原的话,自己就带去镇子上卖了,换点猪肉打打牙祭也是好的。 只不过这手艺密不外传,估计还得分他些油水,想想就是一阵肉疼。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回想刚才落地弄碎了琉璃珠子时,似乎有一道黑气冲天而去,但是抬头看看依然是晴空万里。 遇到事情想不明白就不要去想,这是他一贯的宗旨。 沈怀安此时才开始细细打量周围的环境,这是一个约莫四十余平的地下密室,自己此时正站在正中间的高台上,看着似乎是一个祭坛模样,祭坛正前方有大概二十级台阶,每一级台阶上都有着繁复的铭文图案,密室的每个角落都立着一个早已熄灭的青铜仙鹤油灯,似乎有些年月了,落满灰尘。 不对啊,沈怀安突然意识到事有蹊跷,这地宫明显是个仙门的旧址,千百年间路过此地寻宝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怎么直到今日才被自己一脚发现? 归功于运气似乎也解释不通,余光里瞟到的黑影似乎也无影无踪了,怎么今天尽是一些想不明白的事儿,沈怀安挠挠头,百思不得其解。 沈怀安转悠了一圈,这室内除了高台上的珠子和四周的铜灯以外,空无一物。周围墙壁上刻满了扭曲的图案,像是文字又像是画儿,尽管今天艳阳高照,但是室内却阴沉的很,看不真切。 莫非这就是娘亲睡前故事里说过的仙家秘籍?怎么看着像满墙的鬼画符。 自家老爹还在的时候,经常带自己在墙上画些莫名其妙的图案,为这事儿没少吃母亲的鸡毛掸子,难不成那个成天蹲在门口抽旱烟的庄稼汉也是飞天遁地的仙人了? 尽瞎扯淡,飞天遁地没看出来,吃起馍馍来倒是一个顶俩。 村民们都说老爹被猛虎叼了去,可沈怀安一直觉得那个看起来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蔫儿汉子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死掉。 这么些年过去,记忆力老爹的相貌都渐渐有些模糊了,沈怀安强迫自己每天晚上都得想想老爹那张不苟言笑的脸,生怕自己在不经意间就彻底把他忘记了。 就连过去万分嫌弃的满墙鬼画符,沈怀安也经常临摹,只是希望那个失踪多年的庄稼汉在自己心里可以多留一些痕迹。 沈怀安挠挠头,看了许久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抬头看看自己掉下来的窟窿,掉下来容易,上去可就难了。 “小五!小五!”怀安大声喊着,希望小五这家伙能早点听到自己的声音。 久久没有回音,自己的声音犹如石沉大海,只有空空荡荡的回音。 沈怀安并不死心,又喊了几声。顶上终于传来了那个熟悉的声音,“怀安,是你么怀安?” 沈怀安一听小五的声音,就像是久旱逢甘霖般欣喜,赶忙回道,“是我,我掉下来了,快来救我!你小心点!” 话音未落,只听砰的一声,许久之后尘埃落定,小五也摔了下来。 沈怀安抬头看看,那个窟窿比之前又大了两分。 “哎呦,我的屁股,”小五扶着腰艰难地站起身,“这是什么地方啊。” “我也不知道,”沈怀安叹了口气,“我已经看过了,什么都没有。” “我吃完饼半天没见你回来,怕你出事,就过来看看,谁知道你掉进了这坑里,”小五挠挠头。 “你在上头有看到什么人么?”沈怀安总觉得余光里看到的黑影不是错觉,也正是那个黑影自己才会一脚踏空摔下坑来。 “没看到,”小五一脸茫然。 见他这个样子,沈怀安也没有继续追问,大不了上去之后再小心观察一下便是了。 “看着像是个密室之类的,”小五两眼放光,“我听那戏文里,成道之人都是凡俗之身,然后跳个崖,踩个洞,就能碰到白胡子老头灌顶传功,再不济也会传授个仙法秘诀什么的,我说你小子运气怎么这么好,一脚就踏出个仙家洞府。” 沈怀安苦笑不得,这个小五,想修道想的走火入魔了吧,自己若是有这般气运,那还了得。 小五看了半天发现的确是空无一物,表情有些沮丧,但是仍不死心,这里摸摸那里按按,希冀是不是有什么机关之类的。 “怀安你快来看,”小五好像是发现了什么。 莫非真的有仙家机关? 沈怀安毕竟是少年心性,也来了兴致,三步并两步跑到他身边,只见小五指着墙壁上的图案说,“你瞧瞧,这墙上的图形一定不是没有目的的乱涂乱画,肯定是仙家秘籍!”小五用手摩挲着厚重的石墙,脸上满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光彩。 “肯定是上古仙人留大道三千,藏于清凉,传于后世有缘人,我就是那个有缘人!”小五越说越兴奋,恨不得把这石墙完整拆下带回家慢慢研究。 哪有仙人住在地下耗子洞的,沈怀安撇撇嘴,但是没有说出口。 “回去我就让我爹带人下来好好看看,你可不许说出去,”小五一把搂过沈怀安的肩膀,眼珠子滴溜溜的转,“要真是仙家秘籍,我就跟你一起练吧!” 沈怀安对仙家功法倒是没什么感觉,只是盼着小五别发现自己偷藏的琉璃珠子,有了这珠子,娘亲能少做好久的活儿。 转悠了半天确认石室内的确别无他物,两个少年决定先回去再说,沈怀安把小五驼在肩膀上送上了地面,小五上去后用带的麻绳系在腰上,把瘦瘦小小的沈怀安拽了上来。 好不容易上去了,沈怀安双手撑膝,呼呼喘气,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身后的草丛一阵窸窣,而后传来小五的惊叫声,此时的小五瘫软在地,颤颤巍巍地指着前面的草丛,“有……有老虎!” 沈怀安大吃一惊,御府大人年年率甲士上山驱虎,近些年已经极少听到猛虎伤人的事,难道自己就这么倒霉么。 他咽了口唾沫,顺着小五手指的方向战战兢兢地看过去,恍惚间一个巨大的黑影闪过, 自己莫非是看花眼了,看那身形的确是老虎没错,但怎么还长了双翅膀? 这是一个其形如虎,遍体生刺,肩生双翼的怪物。 那怪物见两个少年被吓得面无人色,眼中闪过一丝残忍,仰天咆哮,音如獆狗。 正文 第三章 夜落星河镇穷奇 , 兵甲村以西三十里,兵甲将军府。 将军府自开国便坐落于此,掌三千铁骑甲士,披坚执锐,人称铁浮屠。 清凉山地处帝国以南,虽不是战略要地,但因其出产的晶石铁矿乃是铸造兵甲的上佳材料,且数量稀少,兼具开采不易,价格自然水涨船高。为防止村民利欲熏心,私藏晶石铁矿,兵甲将军府应运而生,辖境内所有赋税收入,矿石产出,皆由御府大人上交给帝国。 这份令人眼红的油水美差自然是由皇亲贵戚担任,朝堂之上更是早有传言:三年兵甲府,十万雪花银。 这一任御府大人上任伊始便以气吞山河的霸道姿态,将周围的十余个村落城镇通通纳入其管辖之内,美其名曰奉天子诏令佑护一方,实则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借陛下之名大肆敛财。 附近的地方官不是没有想告状的,可半道上都被马贼砍杀了,留在城内的家眷也于夜半三更被悍匪闯进门去灭了口,鸡犬不留。 御府大人闻讯以后痛心疾首,两个月内亲自率军剿匪三十余次,斩首一级,上报京师,陛下传令嘉奖。 自那以后,凶名赫赫的年轻将军,更是名正言顺的成了一方土皇帝。 而此时,有着笑面虎之称的御府大人正小心翼翼地陪在一位年轻道人身边,温良恭俭,礼数周全。 这位年轻的道人便是云游至此的蜀山弟子阮星河,阮星河乃是当代蜀山掌门座下最后一个关门弟子,据说是某位上古大能转世而来,收徒之日请天下观礼,拜师那天一道紫气自东而入蜀山,化作凌霄剑气,九霄之上梵音阵阵,云端似有仙人身影一闪而过,而后蜀山之巅现出七个大字,蜀山当兴三百年。 蜀山自古以来便将仗剑伏魔视为己任,每二十年会有一位弟子下山入世,持蜀山镇妖剑,游历四方,抚平天下不平事,人称蜀山天下行走。 而这一任的天下行走便是有着蜀山小师叔之名的阮星河,此人入门虽晚,但因其乃是掌教关门弟子,因而辈分极高。 刚与御府大人用过早膳的阮星河挺立如标枪,负手而立,隐然有出尘的神仙丰姿,“李将军,贫道此番游历路过宝地,实在是叨扰了。” 当世乃是世俗王国与宗门大派并立之时代,大陆素来有五国三教共逐鹿的说法,其中三教之首便是稳坐西南五百年的蜀山剑派,至于烬余国,不过是南楚帝国一个微不足道的附庸罢了。 还记得四十年前北部边陲一小国君主对蜀山前任天下行走不敬,被当场取了性命,传首天下,新皇登基后第一道圣旨只有三个字,杀得好。 素来骄横跋扈的御府大人对自己的项上人头显然是极为看重,平时是凶恶如虎,此时温驯如羊,“哪里哪里,仙长肯来我这将军府,便是给了我李孝恭极大的面子,李某人只希望仙长能多住几日,岂敢提叨扰二字。” 阮星河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李孝恭正犹豫着如何让阮星河留下几本仙家秘籍,不说羽化飞升登仙门,哪怕只是延年益寿也是极好的,也不知道多少黄金才能换得,不过听说这些牛鼻子道士都讲究一个缘字,没准将军我身具仙缘,这道士就半买半送的给我了。 尚未开口,就见阮星河脸色一沉,双手拢在袖中,双眼微闭。 李孝恭心里一紧,莫不是自己心里这点小心思被看破,惹得仙长不快了? 这群牛鼻子道士都是一言不合飞剑取人头颅的主,要是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位仙长,岂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阮星河此时无暇顾及正瑟瑟发抖恨不得伏地请罪的御府大人,袖袍内掐指卜算,法诀变幻,眯眼看天,“有趣,清凉山竟有如此大妖,送上门的功德,贫道就却之不恭了。” “大妖?”李孝恭一脸茫然,心里闪过一丝畏惧,自己麾下这三千铁骑虽说皆是边军里万里挑一选出的勇士,攻城陷阵当然绝无二话,即便是人头滚滚血流漂杵,也视为等闲。但若是要对上那虚无缥缈的凶魔妖邪,心里竟是有些发憷。 似乎是看出李孝恭心中的惊惶,阮星河一脸云淡风轻,出言安抚道,“将军不必担忧,降妖伏魔乃是贫道分内之事,将军且在府中稍候,备上酒菜以作庆功,贫道去去就来。” 言毕,也不待李孝恭答话,掐个法诀,整个人腾空而起,御剑东去。 “奶奶的,这就是神仙么,”李孝恭喃喃道。 …… 阮星河御剑疾行,自幼年拜师蜀山,师父对自己一直视同己出,而自己也不负所望,修行三年便筑基成功,成为蜀山开宗立派五百年来筑基最快的弟子。 依稀记得在自己拜师的那天,师父坐在青莲之上说的那番话,当世修行者皆是凡人筑基,而后跨入炼气境,炼气者体内开辟神府气海,一拳一脚都带有真气之力,开山裂地,威力无匹。 待到气海中蕴养出本命元婴,即可称为化神境界,化神境体内自有元婴吐纳,以天地本源强化己身,周身真气可外泄杀人,待到元婴成形之时,更是有无数妙用。 而后突破至返虚境界,返虚境已经可以天人感应,冥冥之中预知福祸,更能调动阴阳五行之力为己用,言谈举止暗合天理。 返虚境大圆满之时则步入天象境界,此境界便可称为成仙之前的最后一步,进则飞升而去,退则修成陆地神仙,此种境界玄之又玄,非言语所能描述。 蜀山五百年,飞升六人,而后又有三位陆地神仙坐镇山中,可谓当世第一大派,风光无两,举世无双。 飞升成仙么,阮星河仰望青天,喃喃自语。 天下皆知我阮星河乃上古剑修转世,掌蜀山三百年气运,自我握剑伊始,便知世间剑道魁首,非我莫属。 我自当凌剑道绝顶,抵后辈万世难及之境界。 我阮星河七岁修道,十岁筑基,十一岁炼气,十三岁化神,十五岁突破反虚境界,实力堪比宗门长老,古往今来第一人。 以我一人之力,横压诸天才俊尽低头。 天地剑道,唯我一人而已! 我那天资愚钝的裴旻师兄,三十年炼气不得存进,呵,蜀山大师兄真是个天大的笑话,搞不懂师父为何一再维护他,这般根骨天赋,有什么脸面在蜀山修行。 行至一座巍峨高山之畔,阮星河脚下宝剑轻颤,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他从袖中取出一面罗盘,咬破舌尖吐出一口精血,罗盘上金光涌动,嗡嗡作响,指针晃动了片刻,指向正前方,阮星河口中念念有词,整个人如同一道流光般冲向罗盘所指之处。 剑气如虹,杀意滔天。 …… “小五,你看到了没,那东西好像长了翅膀,”沈怀安咽了口唾沫,感觉自己有些腿软。 “看……看到了,”小五吓得面无人色,两条腿止不住的发抖,刚才草丛中那一闪而过的影子分明就是一只肋生双翼的猛虎。 前些年猛虎吃人比比皆是,御府大人带兵驱虎多次,猎杀了不下十头,这才渐渐平息了村民们的恐慌,想不到今日竟然被自己碰到了。 清凉山上猛虎和别处的不同,喜好群居,据说领头的是一只高七尺,长一丈,吊睛白额的绝世凶兽,御府当年杀了十来头猛虎,都剥了皮带回将军府里,就连虎鞭虎骨也卖了高价,自己那老爹好像也悄摸的买了几根回去泡酒,别的不提,那几日老爹一反常态的大方,塞给我好几个铜板让我去找小五玩耍,奇哉怪也。 可是那几次伏击都没发现那虎王,村民们谣传说这虎王已经有了道行,生了灵智,远远避开了甲士们的伏击。 眼前这头莫非便是那凶名赫赫的虎王? 草丛一阵窸窣,二人这时才看清这凶兽的长相,比传说中的虎王还足足高大了几尺,大小就像是书中写的宫里的贡象一般。肩胛骨处长了一对翅膀,与鸟类的不同,这对翅膀上也是布满了虎纹。 这怪物左眼青右眼红,凶光闪闪,嘴中的獠牙露在空气中散发出令人恐怖的气息,它像是饿极了,一步一步逼近瘫软在地的两个少年。 小五吓得连救命也不会了,沈怀安也是脸色惨白,自己虽说有点力气,但是在此等洪荒猛兽面前就如同待宰的羊羔一般无助。 老爹当年就是被这家伙叼走了么,难道我们父子二人都要死在这畜生口中?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此时已是绝无生路可言,沈怀安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掏出竹筐里的柴刀,一个鲤鱼打挺,站直了身子,与猛虎对峙。瘫软在地的小五紧紧抓着自己的裤脚,好像是不让他前去送死。 野外遇到老虎熊瞎子之类的,千万不要慌,站直身子拿好刀,冲他比个中指。 这样可以死的非常有尊严。 死就死吧,少年忿忿地吐了口唾沫,对着那欲择人而噬的猛虎勾了勾手指,“你他妈过来啊!” 似乎是听懂了少年的挑衅,猛虎眼中闪过一丝不屑,身形一弓,而后如离弦之箭般冲向沈怀安,行进之中隐约带有风雷之声,血盆大口像是能把自己一口吞下。 完了,装过头了。 沈怀安手中的柴刀怎么也没勇气举起来,刚才那一身喊,已经耗尽了全身的胆气,他甚至不敢睁眼看猛扑过来的凶虎,紧紧闭上了眼睛。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等了许久,没有料想中的剧痛,却感觉一阵狂风拂面,几乎将他掀翻在地,踉踉跄跄几步才勉强站稳,他惶恐地睁开眼,只见身前站着一位高约八尺,素袍负剑的年轻人,他只是站在那里,就如同太阳一般耀眼。 瘫坐在地上的小五瞪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像是还没缓过神,刚才一剑东来,划破苍穹的剑气给他留下了太过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传说中的蜀山剑仙么? 回想起方才的画面,仿佛是一柄横贯诸天的绝世神兵降临,裹挟而来的剑气汹涌澎湃,如怒涛,如奔雷,如狂风,亦如骤雨,穿越了时空长河,绝非当代修炼者所能及,这一定是某位绝世强者,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无双威能! 御剑乘风,斩妖除魔,以凡人之躯与天道相争。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大概就是这样吧,沈怀安甚至不敢多看他一眼,只敢低头盯着自己尴尬的脚趾,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油然而生。 而刚刚还凶威滔天的猛虎,此时如临大敌,发出畏惧的呜咽声,再不敢上前一步。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沈怀安死里逃生,如蒙大赦,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向前一步和那道人并肩而立,很是狐假虎威的又勾了勾手指。 “你他妈再过来啊!” 正文 第四章 饲妖成就无双道 , 穷奇状如虎,有翼,食人由首使,音如獆狗。阮星河还记得师父曾告诉自己,遇凶,必杀之。 杀之,可得无上功德。 自己正愁天下太平,无处寻觅功德,恰逢穷奇出世,便请你献上妖颅,做我未来登仙的磨刀石吧。 “没想到在这烬余小国,居然还能遇到四凶之一的穷奇,”阮星河笑了笑,“只可惜你刚破开封印,连千分之一的道行都没有恢复,太过鸡肋,杀之无趣。” 穷奇呜咽低吼,眼前这个如出鞘神兵一般的年轻人给了他极大的压迫感,但是上古时期的荣耀让他不能就这么落荒而逃。 阮星河向前踏出一步,每走一步,周身气息都会攀升一分,衣袂翩翩,身后荡起如涟漪一般的真气波纹,三尺青锋直指穷奇,正是蜀山名动天下的绝技,御剑术起手式。 小五和沈怀安既没听说过穷奇,也认不得蜀山御剑术,但是这年轻剑客眼高于顶的仙人气派着实令他们二人印象深刻。 看来爷爷真的没骗我,这世界上真他娘的有仙人的存在,小五几乎忘记了裤裆里刚刚被吓出的湿热,只想求着阮星河带他上山修道,哪怕是一个最普通的杂役也心甘情愿。 穷奇死死盯着不断逼近的镇妖剑,金光璀璨流淌于剑身之上,铭刻的咒术符文散发着惊人的气息,难道人族已经强大到这一步了么,竟能将天地之威印刻在神兵之上。本座沉睡这近万年,难道刚一出世就要被这乳臭未干的娃娃打的魂飞魄散! 要不是本座道行未复,岂容你这小辈放肆。 穷奇忍不住仰天咆哮宣泄心中愤懑,声威震天,上古之时,穷奇一吼之威便足以令天塌地陷,江河倒流,就算是那修为通天彻地的金天氏,也被自己震的经脉寸断,最终只能以命为封,将自己镇压于缚魂珠中。 龙困浅滩被虾戏弄,虎落平阳被犬欺。死则死矣,但是死在这猖狂小辈手中,让本座怎么甘心! 觉得不甘心么?阮星河嘴角掠起一丝近乎残忍的笑意。 轻轻吐出一个字,“停。” 镇妖剑骤然悬停,剑锋轻颤。 “太弱了,现在的你实在是太弱了,”阮星河的眼中写满了讥笑,“你这病虎,杀之无益,弃之可惜,若是就这般摘了你项上妖颅,想必师父和长老们也不会在意,那我出手还有什么意义呢。” 妖怪的妖力都会凝聚在头颅眉心深处,因此修士斩妖后大多会取走妖颅以为凭据,带回山门后交给执法长老查验,妖颅中蕴含的气息越强,弟子的功劳也就越大。 所谓养寇自重,大抵如此。 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而后从袖袍中取出一个小瓷瓶,抛向穷奇,“既然你觉得自己妖力未复,我胜之不武,那好,这是我蜀山长老炼制的秘药,活死人,生白骨,一粒就足够逆转阴阳,延寿三十年,我这一共有十丸,尽数给你,且看你能恢复几成功力。” 话音未落,又取出一张金色的符咒,写满了玄奥的朱砂符文,“世人都说穷奇之体堪比佛国金刚,你初破封印,妖躯孱弱,这六丁六甲符咒,想必也可以令你恢复几份战力!” 似是仍不满意,一张蓝色符咒赫然在手,“门内长老曾告诫说穷奇乃远君子亲小人,大奸大恶之凶兽,越是阴邪之地越是能发挥战力,今日烈日想必会掣肘你的凶威,我祭出武侯求雨符替你遮挡这万里晴空。” 十几样丹药、法器、符箓,只要能让穷奇增强实力的,都不要钱一般解开禁制扔了过去。 穷奇吃不准阮星河的想法,但是既然可以恢复实力,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有一收一,来者不拒。 刚刚还是晴空万里,如今已是阴云密布。 转眼之间,方才气息微弱,仅如寻常猛虎一般的穷奇,浑身上下发出咔哒咔哒的脆响,身形膨胀至小山般大小,遍体生出钢针一般的硬毛,散发着令人心悸的寒芒,原本略显黯淡的异色双目此刻也迸发出妖异的蓝色鬼火,肩胛处的双翼砰地一声地展开,遮天蔽日,兽齿交错,妖气大振之下忍不住地仰天咆哮,声震三百里。 一人一兽,遥遥对峙。 沈怀安和小五在一旁看的心惊胆战,原本不过小牛犊子大小,怎的跟隔壁李叔吹的糖人儿似的胀开了,和这庞然大物比起来,这行事怪异的小道士简直只有芝麻绿豆大一点儿,用村里的教书先生的话来说叫什么来着,对,蚍蜉撼大树。 与他们二人的慌乱所不同,阮星河面沉如水,冷眼旁观,你越是强大,斩杀你之后我所能收获的功德也就越深厚,一个被封印了千年的妖兽,还能翻了天不成? 蜀山剑道向来立贤不立长,每一任大师兄便是下一任掌门候选,当代蜀山大师兄是那人称三十年炼气士的裴旻,这也正是阮星河忿忿不平,急于立功的原因所在。 刚才不过是一只刚破开封印,气息奄奄的冢中枯骨,就算斩了他,师父估计也只是一笑置之,那么现在呢,恢复三成功力有余的大妖穷奇,想必就算是镇妖无数的蜀山剑派,也不得不正视这份泼天的功德。 蜀山掌门大位,怎可落于他人之手。师父老眼昏花了不要紧,我便用这穷奇的妖颅登上大师兄的位置! 穷奇双翼一振,冲天而起,周身黑气缭绕,张开血盆大口只是一吸,清凉山上的珍禽异兽尽皆被他吸干了血气,成了进补之物,身形一涨再涨,盘踞在空中,犹如魔主降世,眼中似乎有血池肉林的残酷景象。 风雷汇聚,鬼火呜咽。 穷奇似是仍不满足,此时的他也不过恢复了三成之力,他将视线停留在了瑟瑟发抖的沈怀安和小五身上,猩红的舌头舔了舔狰狞的獠牙,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够了,”阮星河屈指在镇妖剑柄上一弹,发出嗡的一声响,“实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穷奇,可敢一战?” “好。”穷奇原本便是得天地钟爱生出灵智的大妖,只不过方才刚离开封印,气息紊乱所以不能口吐人言,此时妖力已是恢复了不少,“蜀山小儿,挑战本座,取死之道!” 阮星河看似托大,其实心中早已有了算计,上古时代的穷奇大约是陆地仙人境界,此时他重伤未愈,最多不过天象,自己虽然不过返虚大圆满,但在镇妖剑的加持下,返虚杀天象,也未必没有机会。 “是不是自寻死路,打过了才知道。”阮星河神色淡漠,心随意动,镇妖剑一阵轰鸣,如一道流光般冲向穷奇。 一路披荆斩棘,破开穷奇护体风雷罡气,直逼眉心。 穷奇虽然体型惊人,但是丝毫没有影响其速度,闪转腾挪竟不输镇妖剑,看准时机张开虎口猛地咬住剑身,火花四溅,一阵金铁交击的刺耳之声让小五和沈怀安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 怎奈何镇妖剑锋利无比,原本以为可以一口咬住镇妖剑的穷奇反被割开了嘴角,紫金色的血液喷溅而出,半张脸鲜血淋漓的妖兽显得更加面目狰狞。 阮星河口中念念有词,驭使着名剑镇妖与穷奇斗法,以各种刁钻的角度在他身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伤口,每一剑斩在穷奇身上都会迸出璀璨的金色符印,不多时,穷奇已是遍体鳞伤。 原本以穷奇的大妖之体,刀斧之伤在顷刻间便可愈合,但是在符咒的加持下,被割开的伤口尽管看起来只是皮外伤,实则如跗骨之蛆般不断啃噬着穷奇。 阮星河存了戏弄之意,每一击都避开要害,只想在穷奇身上留下更多的伤口。 此时的穷奇尽管妖力恢复了三成,但是毕竟久疏战阵,强行催动妖力只会对自己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因而刚才他心中震慑之意更多,死斗之心较少,但此时在镇妖剑不断的攻势下已是难以抵抗。 不能坐以待毙了。 “蜀山小儿,欺我太甚!” 这种猫戏老鼠般的战斗令穷奇倍感羞辱,他不再保留实力,将妖气释放到了极限,一瞬间整个清凉山上阴风惨惨,似有鬼哭狼嚎,周身涌动着风雷二气,口中亦迸发出熊熊烈火,速度和战力提升到了现在所能达到的极限,看准时机,虎爪如风,裹挟风雷,以极快的速度猛地拍击在镇妖剑上。 “给本座死!”穷奇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 这猛然加快的速度,令阮星河猝不及防。 一声脆响,年轻道人身体一颤,他与镇妖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被这般大妖之力猛烈拍击,他仿佛狠狠撞上了一座巍峨高山,气血翻涌,经脉震荡。 穷奇一击得手,得理不饶人,双翼一振,妖风大起,接连五爪敲击在剑身上,猛一抬头,口中喷射出炎炎天火,一条火龙轰击在镇妖剑上,在一瞬间将剑身灼至赤红色。 穷奇所喷吐的,并非凡火,而是其用妖力点燃的魑魅鬼火,此火在妖族中象征着天罚与毁灭,在此鬼火之下,生机不存。 阮星河支撑不住,呼吸一窒,手上法诀一停,镇妖剑从半空中坠落,斜插在地上,阮星河连退四步,面色潮红,哇的一声吐出一口血。 沈怀安原本想拖着小五离开这是非之地,但是整个人仿佛被禁锢住了一般丝毫动弹不得,就像是梦魇一样,瞪大了眼睛,一个字也吐露不出,活像一只快要渴死的鱼。 不仅如此,尽管山中狂风大作,但是身边的一草一木居然都纹丝不动,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扼住了。 直到事后他才知道,一旦修士抵达天象境界,便会拥有一种叫领域的威能,可以锁定自身领域内的一切敌手,阮星河只是返虚大圆满,对于领域之力并不熟练,因而沈怀安和小五都受了无妄之灾,也被锁定在了领域之中。 穷奇在半空中冷笑,身上笼罩的黑紫色浓烟更盛,将原本就被乌云遮蔽的阳光彻底挡住。 刹那间,乾坤颠倒,日夜交替。 穷奇口中的焰浪蓄势待发,魑魅鬼火亦在其周身流转,必杀一击已在悄然酝酿。 就凭一个毛都没长齐的蜀山后辈,竟敢来捋本座的虎须,即便是蜀山的开山祖师,当年见了本座也得恭恭敬敬地绕道走。 呵,蜀山,什么时候轮到这种人道宗门耀武扬威了。 眼中不屑之意更浓,心中杀戮之意更盛。 手捂胸口的阮星河自嘲一笑,“咳,想以一柄镇妖剑就胜过你果然不易,可我阮星河的依仗,从来都不是镇妖啊。” 剑修之路分为道、法、器三样,道是剑意,形同路标,法是杀人技,乃是脚下康庄大道,而器则是剑道载体,除却极个别手中无剑,万物可御的顶级剑修,绝大多数剑客的战力与手中剑的神威息息相关。 阮星河轻笑一声,比了个法诀,剑修所依赖的无非便是心中之意,手中之法,身负之剑。而身负之剑冢,又以飞剑为尊。 每一把飞剑都需要以心头精血佐以繁奥口诀来温养,养成之日可御剑千里之外取人首级,若是顶级的飞剑神兵,搬山填海,倾倒山河也并非难事。 每一名剑客,都以拥有一把飞剑为无上荣耀。 而我阮星河,有六把飞剑。 湛卢、赤霄、承影、鱼肠、干将、莫邪。 每念出一个名字,身后就升腾起一把飞剑,六剑齐鸣。 三年筑基成,温酒斩邪秽,名扬天下知,这都不算什么。 我阮星河今日,要以返虚杀天象! 正文 第五章 修道十载取人头 , 阮星河腾空而起,周身六把飞剑龙吟呼啸,剑气磅礴。 沈怀安抬头看着宛如谪仙一般的道人,心中隐约掠过一丝艳羡,这就是老爹曾经提过的仙家么,果然好大的气派。 六把飞剑齐出,局势顷刻间被逆转,光影纵横,剑气如龙。 穷奇腹背受敌,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那可恶的道士面色苍白,想必也到了极限,可自己刚才催动妖力,如今已是强弩之末。 阮星河御剑凌天,衣袂翩翩,脚下镇妖古剑华光璀璨,口诵度人经,仙人丰姿,令人神往。 人道渺渺,仙道茫茫,鬼道乐兮! 当人生门,仙道贵生,鬼道贵终;仙道常自吉,鬼道常自凶;高上清灵美,悲歌朗太空;唯愿天道成,不欲人道穷。 北都泉曲府,中有万鬼群。 但欲遏人算,断绝人命门;阿人歌洞章,以摄北罗酆,束诵妖魔精,斩馘六鬼锋。 诸天气荡荡,我道日兴隆! 随着最后一句话,六把飞剑爆发出了惊人的气势,斩妖诛邪,群魔辟易! 凡有剑气傍身之处,便是我蜀山弟子无所不能之所在! “穷奇!”阮星河大笑,“这份功德,便由我收下了,记住,杀你之人,蜀山,阮星河!” 六剑齐鸣,剑气浩荡,自上而下铸成天罗地网,灭杀剑域内一切生灵。 穷奇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眼中凶芒大盛,咬牙切齿,既然本座要死,那你这无知小儿便到地下陪我吧! 凶兽狰狞,黑气澎湃如惊涛骇浪,风雷骤起如天降神罚。 刚才你助我恢复实力,那就让你接下这份大礼便是! 穷奇将全身上下残存的力量汇聚于口中,点绕了妖兽之魂,浑身的经脉都开始剧烈的燃烧,浓烈的腥臭味让人闻之作呕。 沈怀安忍耐不住,弯下腰吐了个七荤八素。 此时半空中的穷奇就像一个熊熊燃烧的黑色太阳,整座清凉山都笼罩在这片阴影之下,寒气逼人,鬼哭之声挥之不去。 见到这般景象,一直云淡风轻的阮星河也变了脸色,“自爆?” 没想到穷奇会采用如此这般暴烈的方式来应对,尽管只恢复了三成功力,但是这种上古凶兽的自爆也绝对不是能轻易接下的,他心中有些后悔方才助他恢复实力。 若是我以蜀山斗转星河的秘法自然可以将这凶兽垂死一击的劲力转移出去几分,可那秘法我尚未修炼纯熟,泄出去的劲力落点实在是难以把握,附近若有什么村夫民妇因此丢了性命,必会坏了我的功德。阮星河心念急转,修道之人最看重因果功德,功德深厚之人,他日渡劫飞升也会轻松很多,而恶贯满盈之辈闯过雷劫的,十不存一。 罢了,假如真有不开眼的倒霉蛋因此横死,也是他的命数,若他有子侄后辈,我便赐他一场造化,了结这场因果便是了。 多想无益,阮星河凝神静气,召回六把飞剑,连同脚下镇妖,构成七星姿态,自己以返虚大圆满的实力必然无法硬扛天象境界的自爆,此时以化劲之法将爆炸之威分离出去,压力骤减,顿时轻松了许多。 穷奇似乎也极为痛苦,浑身上下都在猛烈的燃烧,他怒吼一声,口中喷出一股黑色的焰浪,与之前的火龙不同,这是用他的本命元神点绕的火焰,狂暴的能量裹挟着如刀的飓风,猛地朝阮星河冲去。 “诸法神兵,护我道躯,”阮星河手结法印,七把神兵迅速结阵,一个由剑气组成的的八卦阵图牢牢顶住了这毁天灭地的黑焰。 阴阳八卦伴着繁奥铭文在半空流转,以不输黑炎的威能给了阮星河极大的安全感。 穷奇目眦欲裂,发出一声又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双翅伸展到极致,直让天地变颜色。他拼尽全力,口中黑炎似乎绵延不绝,汹涌的灼人气浪将山间林木都烤至枯黄,巨大的冲击力自上而下几乎将阮星河打落地面,幸好八卦阵图并无破损迹象,但此时的阮星河面色苍白如纸,已是到了极限。 这场攻防之战似乎已经到了尾声。 咔的一声脆响,由剑气道法构成的八卦阵图已经旋转到了极致,原本金光万丈的阵图逐渐黯淡,表面已经出现了层层龟裂。 阮星河面沉如水,口诵道法真诀,按之前计划的将一部分黑炎转移至周边的山林,可这黑炎实在是威力磅礴,他虽然竭尽全力去控制落点,但是依然无法面面俱到。 喷溅而出的焰浪就如同天外陨星坠地,狠狠地砸向周围各地,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各地都掀起滚滚浓烟。 穷奇面露狰狞,将体内最后一丝元神也点燃,终于轰开了阮星河的防御,磅礴的焰浪在瞬间吞没了年轻道人,穷奇在空中静候了片刻,始终未见阮星河的身影,仰天怒啸,区区蜀山小儿,也敢捋本座虎须,自取灭亡。 尽管斩杀了阮星河,但穷奇也走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油尽灯枯的他体型急剧缩小,转眼就变成了如家猫一般。 不远处浓烟滚滚,想来已经将阮星河焚烧殆尽,到底是凡人之躯,即便是化虚境界的蜀山小师叔,只要正面接下了这一击,也是必死无疑。 穷奇看了看呆立在一旁的沈怀安、小五二人,依旧如木偶人般一动不动。按道理随着阮星河身死,他的返虚领域应当已经自动散去了才对! 不好! 穷奇转身欲逃,可还是迟了一步,一柄飞剑纵横如电,一剑斩断了他的头颅。 一代大妖,身死道消。 在滚滚浓烟中,一个清瘦的身影踱步而出,尽管身上有了些许伤痕,但是依旧不改神仙姿态,方才若不是假意诈死,你又怎么会放下戒备解除大妖姿态,虽说穷奇已经油尽灯枯,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谁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什么后招。 阮星河收了飞剑,取出乾坤袋,将穷奇妖颅纳入其中。乾坤袋乃是蜀山秘宝,自有一方世界,下山游历的弟子都会随身携带,用来存放各种法器丹药。 直到此时,沈怀安和小五才觉得周身压力一松,两个人一起瘫软在地,呼呼喘气。刚才的激战实在是太过惊心动魄,沈怀安甚至一度以为自己要命丧穷奇之口。 小五则是一脸兴奋,自己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蜀山仙人,他不顾双脚已经麻木,连滚带爬地跑到阮星河身边,跪倒在地,“仙长,仙长,我叫王纯,兵甲村人士,今日有幸见得神仙,还望仙长赐我仙缘,我愿为仙长座下奴仆,虽死犹荣。”说到动情处,满脸的眼泪鼻涕,他自小就幻想着入山修道,可凡人修仙向来无门,今日与阮星河相逢,可能是自己此生最后一次机会,他不管不顾,伸手去抓阮星河的裤脚。 蜀山小师叔向来眼高于顶,这种山野幼童,全无半点修仙根骨,跪地拜师的样子也着实令人作呕,至于不远处站着的那个小子想来也只是故作姿态,想另辟蹊径让我对他另眼相待,哪有凡人不求长生。 无趣,无趣。 阮星河随手一挥,小五就被一阵狂风倒卷着飞了出去,似乎亲手去扶都是污了自己的道躯,也不管那孩子的苦闹,阮星河御剑而起,自往兵甲将军府去了。 王纯躺在地上嚎啕大哭,朝思暮想入仙门,岂料那蜀山道士竟然连话都懒得与自己说上一句,难道这一生就要像自己那不成器的爹一样,在这兵甲村做一辈子工匠吗? 我不愿!我不服! 我要让爷爷去求御府大人,只要御府大人能美言两句,那蜀山道人定会带自己上山的! 沈怀安看着他又哭又笑,叹了一口气,想起老爹曾说的那句,世人何苦恋长生,入得仙门进死门。 还是老老实实去考个功名,再不济安分守己做个兵甲匠,老婆孩子热炕头,安安稳稳地过一生吧。 正文 第六章 口蜜腹剑笑面虎 , 笑面虎李孝恭此时正在将军府内来回踱步,自那阮星河御剑而去,自己右眼皮就一直在跳,总觉得大事不妙,果不其然,牛鼻子仗剑伏妖倒是风流潇洒,可那大打出手之后的余波真是要了亲命。 看着桌上刚刚呈上来的折子,民房损毁十六间,晶石矿倒塌两处,还带起了清凉山上的大火,看这样子一时半会也扑不灭,幸好没有村民伤亡,李孝恭揉了揉太阳穴,只觉得青筋突突直跳,虽说自己平日里杀人如麻,但真要死了人,自己少不得花银子打点,免得那帮言官又来参老子一本。 上次马贼灭门案自己前前后后花了不下十万两雪花银才堪堪摆平,这群可恶的贱民,死便死了,死了还要费老子的银子! 李孝恭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 不对,怎么还是死了一个,好像是兵甲村的一个小寡妇,这娘们儿本将军倒是见过一面,完全看不出是有了孩子的,那身段儿还是这般婀娜,一张小脸儿,就像能掐出水来,可惜之前没把她召来将军府给本将军做几件贴身的衣裳。 罢了罢了,只不过是个贱民罢了,一会儿本将军拨几两银子打发了便是! 也不知道后厨庆功的酒菜做好了没,把那牛鼻子伺候好了才是正理。 …… “小五你别哭了,”沈怀安背着小竹筐,看着身边同伴嚎啕大哭,忍不住出言安慰。 “你懂个啥!”王纯猛地抹了把眼泪,“你知道什么是仙缘么,你难道就甘心一辈子当个匠人?” 沈怀安挠挠头,感觉也没啥不好的,等长大了赚些钱,置办点地产,让娘亲早点享受天伦之乐便是了。 “算了,和你这种俗人说这个,就是对牛弹琴,”王纯哼了一声,不再言语,两个少年就这般一路无话。 不知道为什么,回去的路显得格外遥远,沈怀安摸摸怀里的珠子碎片,明天就去问问隔壁村的烧盏师傅,看看怎么复原一下,大不了换到钱以后给他分点儿,嗯,最多给他三个铜板。 两个时辰的山路走得沈怀安脚底冒泡,终于到了村口,意外的发现整个村子处处张灯结彩,洋溢着浓浓的喜气。 两个少年傻了眼,对视道,“咋,今儿也不是过年的日子呀。”莫不是自己在山上入了神仙洞府,山上一天,人间一年? 一把揪住村头卖鱼的张婶儿,王纯纳闷儿道,“婶儿,这是怎么了,看着和过年似的,你家咋还把猪杀了呢?” “来大人物啦!”张婶儿脸上喜气洋洋,“御府大人刚刚来了,不光是他,还有那个蜀山的小神仙,将军府给每家都发了银子,说是刚才仙师降妖除魔时弄塌了大家的屋子,给的补偿,你说说,这神仙就是不一样,各个菩萨心肠,心里都想着咱们这些老百姓呢!” 王纯又惊又喜,莫不是那神仙被自己感动,刚刚其实是在考验自己?一念及此,他恨不得欢呼雀跃,告别了沈怀安,连蹦带跳地就往家跑,既然一会儿能再见到蜀山神仙,自己可得好好准备一下。 沈怀安心里也有几分开心,毕竟有白送的银子,自己一定要求着娘亲匀几文给自己去买关东糖才好。 和张婶告了别,他拎着小竹筐火急火燎地就往家赶,一路上村民们似乎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沈怀安心里觉得奇怪,还没来得及细想,就看到村长正站在路口,和身边的人正说着些什么。 这一任村长五十来岁的年纪,和上一任的宅心仁厚不同,他欺上媚下,喜好巴结将军府的人,即便是御府大人的马夫来了,都有油水颇丰的红包送上。相反,对村民则是极尽苛刻,人送外号陈扒皮。 “你懂什么,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一个毛头小子懂什么!”他似乎有些火气,正语气不善地呵斥着旁边的村民,沈怀安向来不喜欢陈扒皮,总觉得他经常色眯眯地盯着娘亲看,见他拦路,少年不想触这个霉头,低着头就准备绕道走,却不料陈扒皮换了一张和善的笑脸,拦住了他的去路,这般平易近人的样子让沈怀安有些不习惯。 “怀安,来,试试这身衣裳,”这时沈怀安才看到他手上捧着一件崭新的小红袄,针脚虽然细密,但却有不少线头,应该是临时赶工做出来的,陈扒皮笑眯眯地递上了小红袄,“这是我特意找人替你做的,快穿上。” 沈怀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年不节的这陈扒皮怎么这么好心,给自己送一件这么喜庆的衣裳,莫不是对自己娘亲起了什么坏心思。 不行,我得回去和娘亲说说。 也不等沈怀安答复,村长给左右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样貌憨厚些的似乎有些犹豫,陈扒皮恼怒地横了他一眼,那汉子叹了口气,配合着另一个村民三下五除二的就给沈怀安穿好了衣服,村长上下打量了一番,似是极为满意,点点头,“不错不错,看着喜庆。” “今天是为什么要给我新衣裳呀?”沈怀安愈发迷惑了。 “你且随我来,御府大人等着你呐!”村长也不回答,亲亲热热地挽着他的胳膊,顺手往他沈怀安兜里揣了不少糖果,沈怀安眼看着一路上都是大红缎子,有些哭笑不得,这阵仗可太大了些。 “御……御府大人?”沈怀安彻底傻了眼,几次三番想问问清楚,但村长始终充耳不闻,只是自顾自地带着他走。 走过几个青石板巷子,到了村里祠堂前,这是全村最大的宅子,平日里村中长辈们都会在这儿议事,沈怀安一个外来人生的孩子,自然是没资格进去的,可今天居然被村长挽着手亲自带进了大门。 不应该啊。 沈怀安挠挠头,觉得实在是蹊跷,但是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御府大人这种高高在上的人物似乎也没必要坑害了自己,既然如此,那不如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先进去看看便是。 大红袄子闯祠堂,那叫一个喜庆。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头的谈笑声,那个长着络腮胡子笑得极为豪爽的男人想必就是执掌兵甲将军府的御府大人了,这一身明光铠真是好看。他旁边那个青衫道人就是今天已经见过的蜀山阮星河,应该是方才回府沐浴更衣了一番,全身上下一尘不染,头发挽了个道髻,看着极为不凡。 御府大人向来标榜自己与民同乐,因此对于前来送礼拍马之人向来来者不拒,所以此时他的身边正围着一帮闻风而动的阿谀之辈,争先恐后的表着忠心,小五的爷爷也在其中,笑得很是灿烂。 肚子里有墨水的就是不一样,拍马屁也比常人响亮许多。 见沈怀安进屋,大家不约而同的住了嘴,一个个都以奇怪的眼神打量着自己,沈怀安从他们的表情里读出了羡慕。 “你就是沈怀安?”御府大人端坐在太师椅上,捧着一杯沏好的香茗,轻轻抿了一口。 “正是草民,”沈怀安从没见过这种大人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仿着听过的戏词文绉绉地答了一句。 阮星河见进来的居然是今天在山中遇到的少年,似乎有些惊讶,可当他发现沈怀安竟然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新袄子,不知为何,脸上闪过一丝鄙夷,轻轻地哼了一声。 “怀安,过来些,”李孝恭的态度竟是难得的和蔼,就像是呼唤自家子侄一般亲切。 沈怀安愣了愣,但还是低着头走了过去,兴许是被御府大人的王霸之气震慑,双膝一软,跪倒在地。 李孝恭见他跪下,居然忙不迭地站起身,亲手将沈怀安扶了起来,“不必如此,不必如此。” 周边众人见了此情此景,爆发出一阵窃窃私语,听不真切,但是一股浓浓的嫉妒在人群中蔓延。 沈怀安一头雾水,但不知为何,明明穿着一身崭新的小红袄,却感觉遍体生寒。 “好啊,你这一身红衣裳可着实应景,我烬余国向来有着每逢喜事必着红衣的习俗,是不是有人通风报信,已经把这件大喜事告诉你了?”李孝恭哈哈大笑。 沈怀安呆呆的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没头没脑的问题。 “是小人安排的,”陈扒皮嘿嘿一笑,点头哈腰的表了个功。 “不错,你做的很不错,”李孝恭笑道。 正纳闷时,刚才一直沉默不语的阮星河也站起身,走到沈怀安身边,想了想,缓缓道,“沈怀安,你可愿拜如我蜀山门下,做一个记名弟子?虽然记名弟子不能修习我蜀山的内门道法,但是相较一般人而言,延寿几十载还是不成问题的。” 此话一出,如惊雷乍响,沈怀安呆在原地,有些难以置信,这就是御府大人刚才说的大喜事?这天大的仙缘怎么就落到了自己头上。他几乎下意识的就要答应,可是转念一想,自己若是去了那远在天边的蜀山,自家娘亲怎么办,虽说自己没有读过几天书,但是也听村里的先生说过,父母在,不远游。 况且不知为何,从小爹娘就有意无意的告诉自己,修仙一途,渺渺茫茫,稍有不慎便是灰飞烟灭的凄惨下场。这也使得沈怀安对于什么神仙剑仙一直有些抵触,小五那家伙倒是一心修道,这个好机会自己不如让给了他。 沈怀安想了想,抬头认真地对阮星河道,“父母在,不远游,我尚有娘亲要侍奉,而且我天生愚钝,不是修仙的苗子。不过我有个朋友,叫王纯,他又聪明从勤奋,从小就一心想拜入蜀山门下,想来比我更适合修道。” 似是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整个祠堂内鸦雀无声,李孝恭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几次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眼见阮星河眼中已有不快之意,李孝恭想了想,说道,“怀安,你可要想好了,蜀山仙长愿意收你为徒,那真是天大的机缘,寻常人就算是想拜师也是绝无可能,你若是去了蜀山,想必你爹娘也会很欣慰的,至于那个叫王纯的朋友,既然怀安你与他这般要好,本将就自作主张,明日起接他来我的将军府学些弓马本事,如此安排,你可满意?” 人群里那位年过七旬的老人面露喜色,原本今天只是来捧个场面,没想到居然还有这种好事。 沈怀安觉得今天这场面诡异非常,高高在上的御府大人居然这般苦口婆心的劝说自己,而这阮星河就好像是上杆子要自己拜师一样,沈怀安自认为不过是个凡夫俗子,绝无让这些大人物一见如故的本事,奇哉怪也。 不过听御府大人说的也确实有些道理,爹娘虽然从小就和自己说成仙的不好之处,但是他们二人不过是寻常的凡夫俗子,估计只是听多了评书演义,来对自己危言耸听。倘若自己真的拜入蜀山门下,他们一定会欣慰的。 深思熟虑之后,沈怀安深吸一口气,看着阮星河,认真地说,“我愿拜入蜀山门下。” 阮星河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伸出手,似乎是想拍拍沈怀安的肩膀以示鼓励,但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做,从乾坤袋中取出一枚令牌和一本泛黄的古籍递给沈怀安,“这令牌是我蜀山内门弟子专属信物,我此番下山游历,还有三年之期才会回山,既然你愿意拜入我师门,我今日就传信回山,你安心在村里住着等候我蜀山使者,到时候你只需要将令牌递给他看,自然会接引你入山。” 沈怀安接过令牌,入手冰凉,看不出材质,上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图案,只有古朴的蜀山二字,他有些出神,这就是小五日思夜想的东西么,今后若是有机会,一定要接小五上山看看。 “至于这本上玉京,乃是我蜀山筑基之法,你且随便看看,跟着书中记载打坐吐纳,至于后面的修炼,等你上了山,自然有人会教你,”阮星河将两个东西交给沈怀安后,似乎懒得再说更多,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李孝恭哈哈大笑,“我兵甲村也要出仙人了么,这真是可喜可贺呀。” 众人也是一阵恭维,奇怪的是这群人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感受,看起来是夸赞自己,但却争先恐后的往阮星河与御府大人那边靠拢。 宽阔的祠堂里,挤满了热情的人们,弥漫着快活的气息,只有小小的沈怀安蜷缩在角落里,想回到自己那个小小的家。 正文 第七章 在世佛陀不在世 , 御府大人并没有什么兴致在兵甲村里用餐,与这帮匠民寒暄几句已经是莫大的恩赐,征得阮星河首肯后,将军府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兵甲村。 直到离开,阮星河也没有与沈怀安多说一句话,仿佛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例行公事。李孝恭倒是极为热情,握着沈怀安的手,嘱咐他上山以后定要好好修炼,不要堕了烬余国的名头,只是不知为何,一边说着,一边瞟着阮星河的脸色。 沈怀安终于盼到了他们离开,和众人告个别飞快的往家赶,自己要拜入蜀山门下,这天大的喜事儿想必娘亲一定会很开心的吧。 兜里揣着御府大人赏赐的十两金子,这是沈怀安从没见过的数目,在众人羡慕的眼神里,他觉得骄傲极了。 村里的教书先生怎么说的来着,对,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巷中花。 整个村子似乎都为蜀山收徒而欢欣雀跃,尽管只是一个最低等的记名弟子,连修士都算不上,但是那也是蜀山的记名弟子,宰相门前七品官,天子内侍傲王侯。 以后兵甲村的人出门也可以拍着胸口说,咱们这儿可是出过蜀山弟子的哩。 处处都是张灯结彩的大红缎子,配上自己身上这崭新的小红袄子,不是过年,胜似过年,这陈扒皮这么多年倒是终于干了一件人事儿,下次见了得好好谢谢他才是,只要他别再色眯眯地盯着娘亲看了就行。 沈怀安的小茅屋位于兵甲村正北方,是整个村子最偏僻的,用老爹的话来说,毕竟是外来户,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就已经很满意了,哪还有挑三拣四的想法。 沈怀安的老爹当年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树苗,在后院儿栽了一棵柿子树,每年柿子熟了,红彤彤香喷喷,沈怀安都会拿带网兜的竹竿摘下满满一兜,给小五分几个,给爹娘留几个,给萧家姐姐送几个,剩下的都进了自己的肚子。 娘亲真的很爱吃柿子。 奇怪的是这一路上,大家看到自己的红袄子,没有一个不皱眉头的,沈怀安没有管别人的眼光,只是一心往家里赶。 今天回家有些迟了,往日这个时候娘亲都会接自己,在夕阳的余晖下,是那么温柔,娘亲真的是天仙一般的人呀。 绕过几个弯儿终于看到了家门,可沈怀安的脚步却慢了下来。 还没到家门口,一阵凄凉的哀乐声就闯入了耳朵。 不仅没有想象中娘亲站在路口等自己回家的温暖场面,与村里处处可见的张灯结彩不同,自家的小屋的门口,此时竟然搭起了一个小小的灵堂,不知道从哪请来的几个村汉正鼓着腮帮子大吹唢呐,地上的火盆里不时溅起几个火星子,劈啪作响。 满天纸钱,无处话凄凉。 遍地雪白,心上泪千行。 在村里处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笑意里,只有这一处小小的缟素。 平时和娘亲极为要好的赵家婆婆,佝偻着身子,在灵堂前抹着眼泪。 沈怀安觉得脑海一片空白,后背不知为何浸透了冷汗,在凛冽的寒风中透体生寒。见他回来了,赵婆婆止了泪,拄着拐杖走上来,轻抚着沈怀安的手。 沈怀安这时候才知道今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那阮星河以谪仙姿态斩杀了大妖穷奇,可是被他化劲转移的穷奇焰浪却给附近的农家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其中有一个火星种子不偏不倚,砸向正在河边的赵婆婆,娘亲眼疾手快猛地上前将老人家推开,可自己却避之不及,被那魑魅鬼火点燃了身体发肤,那鬼火天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扑灭,即便是在水中也是一样,娘亲就这样在剧烈的燃烧中活生生的死在了河边。 而后没多久村里就有了蜀山道人和李孝恭要来兵甲村的消息,原本还在感慨韩灵素命数不幸的人们,当得知仙人心中愧疚,要收韩灵素幼子入山修道的消息,不少村民竟然隐隐传出了羡慕的声音。 蜀山剑仙的人情,将军府的抚恤,自己还能进山修道,一介凡夫得了这么大的仙缘,还不知足?莫说只是死了个老娘,便是用一家子的命来换,能换来得到成仙不?能换来将军府的另眼相待不? 要说啊这韩灵素真是运气好,身无长物的一个小寡妇,用自己的命给儿子换来了这般机缘,当时在河边的要是我该多好,村里不少妒妇在背地里嚼起了舌头根子。 村里也有不少心思善良的,帮沈家搭起了灵堂,请来了哀乐师傅,看着孤苦伶仃的沈家幼子,都掉了眼泪。平日里经常走动的隔壁张叔忙前忙后,见沈怀安一身红袄子,脸涨得通红,“你娘亲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穿着这身就回来了!你娘亲去河边就是为了去隔壁村子给你买最爱吃的糖果,你知道么!” 沈怀安再也控制不住自己,蹲在身子嚎啕大哭起来。 “莫哭莫哭,”张叔也意识到自己可能错怪了沈怀安,有些手足无措,“怀安,是叔不对,叔说错话了。” 可越是这般安慰,沈怀安就越是痛恨自己。 沈怀安站起身,发了疯一般扯下了自己身上这件崭新的红袄子,娘亲,你的孩子来晚了,他穿着一身红衣裳来晚了。 身边赶来帮忙的乡亲们都穿着一身缟素,只有沈怀安,如同贺新年一般披了一身的喜气,在人群里格外扎眼。 兜里揣的十两买命钱,在此刻压得他站不直身子,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哭的声嘶力竭,双腿酸软,连站也站不直了,他终于明白村长为什么在自己回家之前就拦住自己,还非要给自己换上喜庆的衣服。 他是生怕自己孩子脾气,知道母亲离世的消息,不愿接受那神仙道人的馈赠,不愿接受御府将军的抚慰,怕自己驳了仙人的面子,驳了将军府的面子。 怪不得自己在说出父母在,不远游的话后,整个祠堂里的气氛为什么这么尴尬。 怪不得自己一路上都被别人嗤笑,家中娘亲去世了,自己还穿着红衣裳招摇过市。 在李孝恭和陈扒皮那群人眼中,自己不过是个捡了便宜的草民。 就算是拜入蜀山门下也不过是个最低等的记名弟子,难道还能跨越山河万里回来复仇不成。之所以摆出这么大的阵势,纯粹是为了让阮星河面子上过得去,仗剑伏魔的神仙道人,失手误杀了一个村中寡妇,多少有些有损蜀山仙名。 用记名弟子的仙缘来了结,已是阮星河的最大让步。 那个冤死的寡妇,与我蜀山何干,每个人自有命数,她只不过是命中当有此劫罢了。 这漫山遍野的大红缎子,真是莫大的讽刺,就像是一把又一把钢刀捅在沈怀安的心口。阮星河你为什么要以丹药饲妖,令那穷奇恢复实力! 陈扒皮你为什么要骗我穿一身红衣,就为了兵甲将军对你另眼相待! 李孝恭你为什么不把我惨死的娘亲当人,人命是用几两金子就能换的么! 这些嚼舌根的人,我娘亲平日里对你们这般好,她如今命丧黄泉,你们怎么忍心在背地里说三道四! 父母本是在世佛,何须千里拜灵山。 这般的蜀山,这般的神仙,我沈怀安真的好恨。 他连滚带爬地来到母亲的灵堂前,尚未张口,只觉得眼前一黑,哇的吐出一口血,当场昏死过去。 正文 第八章 平地四面起风雷 , 不知过了多久,沈怀安才悠悠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家里的床榻上。 门口的哀乐不知何时已经停了,房门轻轻地掩着,温柔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屋内。那件崭新的红袄子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椅子上,厨房里飘来一阵饭菜的香气,沈怀安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起来。 他坐起身,感觉一阵头晕目眩。 只听到一个温柔而又熟悉的女声传来,“先别坐起来,你那天吐了好多血,身子骨肯定亏得厉害。”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沈怀安觉得自己头痛欲裂,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他狠狠捏了捏太阳穴方才镇定下来,抬眼望去是一个穿着蓝色衫子的少女。 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胜彼世间音,是故需常念。 萧家常念,喜着蓝衣。 和母亲类似,这萧家姐姐也是个尊佛重礼的清净女子,弹得一手好琵琶,比沈怀安年长五岁,其父萧平安曾是帝国边军,在一次出关血战时身中流矢而亡,帝国给了些抚恤的银子,母亲伤心过度,在一个阴冷的冬天投井自尽,只留下萧常念一个孤女。萧平安昔日袍泽那是正在上任御府大人麾下当差,就将她接来了兵甲村,也算是有了一个家。 平日里萧常念就经常和母亲一起做些针线活儿,也因此和沈怀安熟络了起来。 此时的她正在屋里忙前忙后,桌上是几盘刚出锅的家常小炒,都是沈怀安平日里最爱吃的,她放好碗筷,洗了手,走到床边搀着沈怀安走到桌边。 “昨天是你的生日,这些菜都是韩姨提前准备好的,”萧常念眼睛微红,像是刚哭过,“怀安,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沈怀安觉得自己的眼泪已经哭干了,他麻木地提起筷子,夹了一块炒得恰到好处的鸡蛋,机械地塞进嘴里,脑海中全是那个为了自己操心劳神的影子。 萧常念也不说话,小口小口地陪着他吃饭。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吃完饭,萧常念收拾了碗筷,她告诉沈怀安自己先回家去,晚上再来看他,沈怀安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沈怀安在屋里坐着发呆,家里似乎还有娘亲的气息,韩灵素生性好洁,这里的每一件家具器物,都被她亲手擦拭过无数次。 按烬余国的风俗,死者亡故后,停尸家中一夜,次日官府会有专人接手,会有入殓师来为亡者更衣化妆,而后是各类超度的仪式,直到三日后正式下葬,家属才能再去见最后一面。 沈怀安穿着一身白衣,推开门,阳光有些刺眼,平日里这个时候,母亲应该正在家中纺纱,自己那时候要是多帮帮她的忙,她也不至于那般辛苦。 院子里的柿子树还没长出新叶,光秃秃的有些凄凉,沈怀安站在树下,回忆着过去一点一滴的美好。 村子里昨日的喜庆气氛已经一扫而空,自己经历的一切仿佛都是一场梦,沈怀安走到屋子后的池塘边,叼着一根野草,躺在地上,阳光和春风,都带着一丝温柔,像是慈爱的母亲在抚慰自己伤心的孩子。 闲来无事就容易胡思乱想,对了,之前从地宫里找到的那颗碎珠呢。 沈怀安在身上摸索了许久却没有找到那堆碎片,相反,突然觉得腰间似乎有异物,伸出手去,是一颗黑色的珠子。 奇怪,从质地来看,就是那个被自己坐碎的珠子?怎么突然就完好无损了? 他坐起身,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琉璃珠子看起来非常光滑,颜色并不透明,手感冰凉,放在手里沉甸甸的,比那日的碎片重了不少。 左看右看也没个结果,只好先放在身边的草地上。 又从身上翻出了那枚蜀山令牌和上玉京的法诀,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他死死地攥着,丝毫没有昨日初次拿到时的那种喜悦心情,心中的恨意就像是一条毒蛇,啃噬着少年残存的理智,从某种意义上,正是因为阮星河的养寇自重,才会让穷奇的濒死一击难以抵挡,从而间接导致了娘亲的丧命,若是阮星河真的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心怀苍生,在最开始就一剑结果了穷奇,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老爹和自己说过,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沈怀安此刻只恨自己太过平凡,无力对抗高高在上的蜀山仙人,他坐在河边,将头深深地埋在臂窝里,死死咬着牙,发出如同受伤野兽一般的喘息。 而事后那些人的漠然,那件红衣,在沈怀安看来就像是沾了母亲的血一般令他心痛,村民们的张灯结彩,就仿佛是对母亲最大的不敬。 我好想变得像阮星河一般强大,我好想拥有飞天遁地的力量,有了那种力量,我才能当面问阮星河,为什么要养寇自重,为什么不一剑杀了穷奇。有了那种力量,我才能让李孝恭正视我娘亲的死,我才能让陈扒皮为那件红衣而忏悔。 你们这些人,为了一己私欲就可以伤害别人,凭什么我要默默忍受这一切,凭什么我娘亲去世了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就因为我太弱小,弱小到你们可以毫不在意的地步么! 心中的恨意足以让少年丧失理智,他一拳狠狠砸在地上,鲜血淋漓,可沈怀安却浑然未觉,只是一拳又一拳的发泄着心中的痛苦,不一会,身侧的草地上便是一片猩红。 他仰头看天,娘亲,我真的好想你。 我真的好渴望那种无与伦比的力量。 忽然,地上的黑色珠子无风而动,骨碌碌地滚向少年的手,就如同有灵性一般围着他的伤口打转。沈怀安察觉到异样,一把将那珠子握在手里,刚才还冰冷刺骨的琉璃球,现在竟然炽热滚烫,仿佛一个活着的生命般在手中旋转,几乎拿捏不住,沈怀安甚至感受到了一种类似于心跳般的颤动。 “这是什么?”他愈发奇怪,将那珠子凑近到脸前想要看个仔细,刚一凑近,便将他吓了一跳,里头似乎有两只眼睛一闪而过,一个温驯而善良,一个凶戾而狂暴。 珠子里怎么会有眼睛呢,沈怀安一脸茫然,觉得自己可能是看错了,当他揉揉眼睛再看时,珠子里已是空无一物。 大惑不解的他刚准备将珠子放下,异变陡升! 恍惚间好像突然有人扼住了自己的脖子,沈怀安感觉呼吸一紧,紧接着,后脑勺也是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整个人的意识瞬间模糊,思维如潮水般褪去,他想要呼救,但是却发不出声音,摇摇晃晃地准备起身,惊恐的发现双腿酸软无力失去了知觉,挣扎片刻,他眼前一黑,向后一仰,倒在地上,琉璃珠子脱手而出,但却并未远离,只是安安静静地停在他身边,全无半分异样。 …… 痛…… 头好痛…… 这……这是哪里? 沈怀安迷茫地睁开眼睛,视线范围内一片模糊,眼前的一切似乎都被蒙上了一层厚纱。耳边是一阵又一阵的杂音,像是有人在说话,但是他竭尽全力也听不清内容。 身下冰凉的触感,似乎是一块青石板,沈怀安四肢瘫软无力,如同丧失了身体的控制权一般无力。 他张大了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这种感觉就如同小时候会有的鬼压床,沈怀安全身上下连脚趾都在用力,但是整个身体纹丝不动,更可怕的是,他的大脑一片混沌,这是哪儿,自己究竟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有太多的疑问在心里盘旋,找不到答案。 沈怀安心中满是恐慌,莫非是被歹人绑了捆在什么地方? 或者是什么更糟糕的事情,记得娘亲之前告诫自己不要乱跑时,说村外有拍花子专门绑架小孩,挖人心肝脾肺,去换给城里的老爷们。 完了,这帮人,竟然连十四五岁的孩子都不放过么!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紧张焦虑的感觉笼罩在心头,沈怀安感觉自己随时会被蒙着脸的大汉拿刀开膛破肚,摘走自己的心肝脾肺,要是找不到合适的宿主,没准被顺手带走熬一锅猪心猪肺汤也是可能的。 过了许久,虽然没等来阴险邪恶的大汉,但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的意识又模糊了起来,不能睡,沈怀安,不能这么睡过去啊! 他在心里咆哮着,你要看好自己的心肝啊! 尽管心里极度抗拒,但是依然无法阻止又一次的昏迷,沈怀安就这么以目眦欲裂,无比狰狞的表情昏了过去。 黄粱枕上客,大梦三千年。 轰隆隆,雷声大作,山雨已来风满楼。 “掌柜的,外面雨大,快进来躲躲。” 不知过了多久,看似无止境的长眠终于走到了尽头,耳边传来了清晰的人声。 “掌柜的,掌柜的,你看这个人,一动不动躺在这儿,莫非是死了?” “晦气,晦气,怎么一出门就碰上这种事情。” “瞧瞧这脸上的黑点,莫非是尸斑!” “老夫觉得不像,看起来只是因为太久没有沐浴产生的泥垢罢了。” “浑身冰凉,身下压着草席,况且活人怎么会以这么一副狰狞的表情躺在这儿,这可怜人看样子已经死去很久了。” “唉,这世道不太平,这般年轻就横死在了破庙里。” “我看你们就是怕染上什么病,不敢上去查探罢了。” “三哥,咱们出去挖个坑把他埋了吧,万一是得了什么急病死的,出门在外,凡事小心为上。” “也好,我这就去马车上拿铁锹。” 随着吱呀的开门声,沈怀安才意识到这二人口中要埋的“他”,就是躺在地上的自己,这还了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见人就埋,你们到底是什么人,隔壁牛头山的马贼也没这般不近人情吧。 我没死啊,喂,我没死,你们这处理方式是不是太过于草率。 沈怀安恨不得以头抢地,他拼尽全力想要发出一点声音,否则这两个傻子没准真的把自己拖出去就地活埋,没想到在这儿竟然遭遇了生死危机。 沈怀安克制住骂人的冲动,一心一意的争取身体的控制权。 “爹爹你看他的表情,难道是在死前看到了什么,表情怪吓人的,看他的口型,好像要喊什么话但是没说出口,来的路上就听人说这附近一带闹鬼,这人莫不是被什么妖魔鬼怪害了性命!” 没错,我就是有话说不出口,我要问候你八辈祖宗,沈怀安脸憋得通红。 “慎言,慎言。” 沈怀安没心思听他们说话,他的心里满是欢喜,因为他发现自己似乎取得了身体的控制权,尽管还是非常艰难,挪动一根手指几乎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 “爹,爹,你快看,这人刚才手指好像动了动!” “休要胡言,子不语怪力乱神,平时就叫你多读些书,死人怎么会动呢!死人能动,母猪都上树。” “呼,”话音未落,沈怀安睁开眼,猛地坐起身子,像一个快要溺死的人一般大口喘着粗气。 “啊!”惊叫几乎要把房顶掀开,其中尤其以一个少女的声音格外响亮,震得人耳膜生疼。 “诈尸啦!” 沈怀安迷茫地环顾四周,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刚刚居然躺在一个破庙里,身下一卷草席,极为寒酸。 外面正下着大雨,伴随着呼啸的狂风,吹得庙门咣咣作响,这庙看样子年久失修,尽管大门紧掩,却依然有不少雨水见缝插针,落在沈怀安的身上,被少女的喊声吓得一机灵的少年茫然地挠挠头。 他看到自己身侧站着五个行脚商打扮的人,领头的那个看起来大概四五十岁的样子,三个毕恭毕敬的年轻人正围在他身边,至于最后一个,就是刚才那个尖叫的少女。 这个少女看起来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碎花裙子,脖子上戴着个小巧的银饰,有些婴儿肥的脸上写满了青涩,长着两个俏皮的虎牙,看起来很是可爱。 “你们是?”沈怀安有些迷茫,我在哪,我在干什么,我刚才不是在村里的池塘边么,怎么一睁眼就到了这荒山破庙之中。 轰隆隆。 还不待那几人答话,庙外传来惊雷阵阵,狂风裹挟暴雨袭来,几乎将破庙里晦明不定的蜡烛熄灭,年份久远到早已没了脑袋的神像安坐与佛龛之上,供桌蛛网密布,已断了香火,沈怀安凝望这残缺的神像,只见其中指与拇指相抵,竖食指,极尽庄严。 韩灵素信佛,因此沈怀安对佛家手印之类的也有一些大概的了解,说法印,无畏印,与愿印等等,这些都比较常见。 而这件破庙里所供奉佛像的手势,则是释迦当年修成大道后,降服魔王的证道法印。 密宗,降魔印。 正文 第九章 眼中桃花是青衣 , 屋内的柴火劈啪作响,屋外瓢泼大雨如银河倒灌人间,风声雨声烤火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漠不关心。 沈怀安和那五个行脚商泾渭分明的坐的老远,这几个家伙丝毫没有对刚才差点活埋自己的行为感到一丝忏悔,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沈怀安又恨恨的瞪了他们一眼,提议埋人的那个男子正巧和沈怀安对视,空气中弥漫着奇妙的氛围,他缩了缩脖子,似乎还没从诈尸这件事情中回过神来。 咕噜噜…… 在安静的破庙里,沈怀安摸着自己的肚子,也不知道昏睡了多久,萧常念做的菜自己也没吃几口,如今已是饥肠辘辘。 听了这尴尬的声音,碎花裙少女双手托腮,与几个年轻人窃窃私语了片刻,似乎是征得了同意后,她犹犹豫豫的从身边行囊里拿出一张干饼,提着裙摆蹦跳着走到沈怀安身边,也不敢直视沈怀安的眼睛,只是怯生生地递给他,“我们出门匆忙,也没带什么其他的,就这些干饼,味道可能不好,但看你的样子也是好久没吃饭了,将就着垫垫肚子吧。” 笑眼眯成月牙的样子就像是含苞待放的娇花,两个小虎牙凭添了几分俏皮。 还没等沈怀安道谢,少女把饼往他身边一放就回去了。 那几个年轻人望向自己的眼神里都写满了同情。 真把我当叫花子了,沈怀安苦笑一声,他到现在也没明白自己的处境,目前已知的事情非常少,身处荒郊破庙,穿着一件从没见过的麻布衣裳,身边是一个缺了口的破碗和一根木杖,看起来是丐帮的标准穿着。若真是乞丐也就罢了,这身上碗里加起来连一个铜板都没有,这运气也是差的可以。 这都不是最奇怪的,最让他莫名其妙的是,那颗黑子的琉璃珠子竟然随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世界。 换做寻常少年郎,此时肯定已是惶惶恐恐,无所适从,可是沈怀安这孩子自幼便与别人不同,他从小就经常梦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场景,像什么形状像狐狸却长着九条尾巴,吼叫的声音与婴儿啼哭相似的妖物,形状像赤豹,长着五条尾巴和一只角,发出的声音如同敲击石头的响声的怪物,如此种种,不胜枚举。在梦里他与那些面目可怖的怪物们嬉笑打闹,全无半分畏惧。 那时候老爹还在,沈怀安经常将自己的梦当成笑话说给他听,原本自己只是随口分享,可是沈缄却没有半点玩笑话的意思,还记得那天父亲一反常态的在门口抽了两袋旱烟,然后以少有的凝重语气告诫自己万万不可将自己的梦境告诉别人,只限于他和娘亲二人知道,也正是从那时候起,老爹开始带着自己在墙上画那些鬼画符,现在想想,那些复杂的线条还真是难记。 随着年纪渐长,童年里光怪陆离的梦也就越来越少了,墙上的鬼画符也成了尘封的记忆,只会在想念父亲的时候找个空地临摹一番,尽管搞不懂含义,但是总归是能回忆起一些当年父子二人的快乐时光。 恶趣味的老爹还喜欢趁着夜半无人的时候给自己说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像什么村口红衣女人啦,专门吃小孩的猫脸老太太啦,总之只要是能把自己吓得够呛的段子,老爹都翻来覆去的跟自己说,自己被吓得不敢一个人去尿尿,老爹就会很有成就感的牵着自己去茅房,为了这事儿,娘亲没少拿鸡毛掸子收拾他。 现在想想,还是打少了。 因此沈怀安遇到这些常理难以揣测的事情,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思考,毕竟比现状可怕一万倍的事情,也听老爹提过。 想想之前老爹曾经和自己说过的一个故事,在上古时期有个叫卢生的读书人,郁郁不得志,这时候有个叫吕祖的仙人垂怜,给了他一块玉枕,卢生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是呼风唤雨,志得意满,年过八十儿孙满堂,寿终正寝,醒来时才意识到不是一场梦境罢了,自己所住客栈的黄粱饭都还没煮熟哩。 莫非自己也像那卢生,入了黄粱一梦? 这珠子就是吕祖的仙枕? 当下有个要紧的事情需要了解清楚,那便是此地究竟为何处。 虽说沈怀安如今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级,但是娘亲从小就有意识的教自己读书识字,老爹也是没事做就跟自己说些外面世界的趣闻和做人的道理,因此尽管年级不大,但是相较同龄人而言,也是心上多生了一窍。 他暗自思索,这群行脚商奔波在外,定是有着很强的戒备之心,倘若自己直接开口询问当下的位置之类的,配上自己这不明的来历和奇怪的装扮,很容易被当成踩点的山贼之流,因而得找个合适的法子套出话来。 正想着该如何开口,破庙外头传来一阵脚步声,沈怀安一阵狐疑,这三更半夜的怎么会有人来到这破庙,难道也是避雨的行人?沈怀安把琉璃珠子收好,默默坐到了拐角处,心里隐约觉得奇怪。 屋内的柴火劈啪作响,明明烧的很旺,可沈怀安却依然觉得凉飕飕的。 随着那脚步声越来越近,沈怀安莫名觉得紧张,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门吱呀一声开了,劲风裹挟着骤雨涌进庙内,蜡烛几乎在一瞬间被熄灭,屋内顿时一暗。 只能依稀看到一个高挑的身影走了进来,身上滴滴答答的,似乎被雨浸透了。 正纳闷间,一道闪电恰逢其时的照亮天际,这时方才看清,来者是一个年轻男子,生了一张有些苍白的绝美面庞,衣着服饰与寻常武人相差无几,一双丹凤眼顾盼流转,嘴角似笑非笑,手里的佩剑让整个人平白添了几分英武之气。 是个尤物。 沈怀安琢磨了半天,觉得尤物这个词就是为眼前这个人而生的,尽管萧家姐姐一身的仙佛气,但是真要论人间绝色,还得是眼前这位青衣剑客。 这话若是让老爹听见,少不得一巴掌呼在后脑勺,你才见过几个婆娘,就人间绝色。 不过这位公子生的可真是好看。 随着他掩上门,将倾盆暴雨拒之门外,室内才恢复了明亮。青衣剑客见已经有人捷足先登,拱了拱手,犹豫了片刻后自报家门,“在下青丘狐族,南宫未央,前方山路因大雨而阻隔,无处可去,只好在此歇脚,还请各位行个方便。” 倒是挺有礼貌,沈怀安摸了摸下巴。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青丘,狐族? 这是哪门子自报家门,大家都是人,你说自己是狐族。 妖怪么? 雨夜狐妖佩剑上门,庙内降魔神像早已失了灵气,一行路人皆被狐妖啃咬吸干精血而死,戏文里都是这么写的,想到这儿,沈怀安不自觉的往墙根靠了靠,只想着和这砖墙融为一体。 与沈怀安的惶恐万分不同的是,那几个行脚商似乎早就习以为常,只见领头的掌柜站起身行了礼,“哪里哪里,这本就是无主破庙,还望南宫公子不要嫌弃与我等共处一室,我乃凌州东台县人士,姓赵,名弘毅。” 说完他指着身边几人,“这几位都是在下的徒弟,还不快与南宫公子见礼?” 几个人互相抱拳示意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缩在角落里的沈怀安。 被他们盯得心里有些发毛,沈怀安咽了口唾沫,为什么这几个人听到青丘狐族这四个字竟然毫不意外?莫非自己想的太多,这青丘只是一个普通城名,而狐族其实是一个稀有的少数民族?这位南宫公子不过是一个长得俊俏的寻常公子哥? 书到用时方恨少,早知如此就该听娘亲的多读些书,也不至于把自己吓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 想来奇怪,这领头掌柜所说的凌州东台县我也是闻所未闻,这里究竟是何处。 沈怀安觉得头大如斗,但还是学着他们的样子拱手道,“在下余杭兵甲村人士,姓沈,名纯。”沈怀安觉得出门在外还是不要这么自来熟的说出姓名,便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 不知为何,在自己说出兵甲村这三个字后,那几个行脚商交换了眼色,望向自己的表情都多了几分古怪,碎花裙小姑娘好像有话要说,但还是忍住了,乖乖坐下吃饼。 南宫未央倒是面无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自己挑了个僻静的角落盘膝坐下,闭目打坐,身处陋室也难掩一身凛然出尘的贵气。 山郊破庙无头神,宝剑桃花是青衣。 正文 第十章 如是我闻度黄泉(明日三更!) , 自古以来,妖物对于滚滚天雷都有着发自血脉的畏惧。 即便天雷降罚只是针对那些阴邪之物,所谓无辜恼害杀戮常人者,雷诛不赦。心性不正,恶毒至极,修邪法者,雷诛不赦。 可但凡天雷一响,山精妖怪们都会乖乖躲回洞府,闭门不出。 虽说沈怀安生来除了那日的大妖穷奇,从没见过什么妖魔鬼怪,可在烬余国兵甲村的县志里,对于诸如狐妖魅人,虎精作祟之类的记载不胜枚举。尽管大多不过是村民酒后眼花,亦或干脆是凭空想象的胡言乱语。 但是对于妖怪的存在,或许是因为从小的梦境,沈怀安一直是相信的。 而且与常人听闻妖精畏之如虎的心态不同,沈怀安对于妖怪并没有什么恶感。 就像老爹说过,生而为人,虽为万物灵长,但与山精鬼怪也没什么不同,都吃的五谷杂粮,都有生老病死。六道轮回乃是天理循环,今生为人,来世为妖也并非天方夜谭。 更何况,此生此世,但求问心无愧便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心中一口浩然气,何惧魑魅魍魉来! 窗外惊雷阵阵,黑云压顶,大雨滂沱,犹如银河破天幕,江水倒灌来。 南宫未央虽闭目养神,但是微微轻颤的眼皮暴露了他内心的慌乱。 庙外的天雷一声响过一声,仿佛是那上古闻太师手持雌雄鞭亲临,在连响至第九声时,南宫未央猛地睁开眼睛,喃喃道,“九重天雷,是何方道友在此渡劫。” 行脚商们面面相觑,掌柜的叹了一口气,“何苦为了这逆天之事坏了性命。” 穿着碎花裙的小姑娘脸上也是浓浓的畏惧之色,害怕的靠在掌柜的身上。 这都唱的哪一出,又是天雷又是渡劫的。 沈怀安张大了嘴巴,怎么和评书里说的一样,修道之人但凡到了一定的境界,都需要扛过对应的雷劫才能跨入下一步,境界越高,雷劫越强。 就像娘亲说的,入得仙门进死门,管你修为滔天,保不准哪天就因为进阶而死在雷劫之下。 沈怀安当时不解,那如果一直不进阶,岂不是就能安然无恙了? 老爹笑着说,若是这般道心不坚者,只怕连筑基之关都过不去。只要是踏上了修仙一途的,都是敢和昊天争气运的大毅力者,绝无半途而废,裹足不前的道理。 这成天抽烟的庄稼汉,说起仙家的事儿倒是一套一套的。 九重雷劫,莫非这附近有个修士正在进阶? 有了阮星河在前,沈怀安对这些修道者都无半分好感,觉得他们都是一群沽名钓誉之徒,为了所谓的功德,不择手段,视人命如草芥。 心里隐隐想着这雷劫加把劲,把那个渡劫的人劈成烤鸡就再好不过了。 随着第九声天雷落下,万物归于沉寂,就连如瀑之暴雨也停住了。 恍惚间似乎有生灵不甘的怒吼,饱含着无尽的绝望。 毙命于雷劫之下者,魂飞魄散,不入轮回。 南宫望向窗外,叹道,“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忉利天,为母说法。尔时十方无量世界,不可说不可说一切诸佛,及大菩萨摩诃萨,皆来集会……” 声音渐小,语气渐诚,眉眼低垂,显慈悲之相。 几个行脚商看着这一幕,微微叹息。 沈怀安听得真切,南宫未央所诵的经文与当年父亲失踪,母亲所念别无二样。 不知是想念父母还是被经文感化,沈怀安双手合十,口诵真经。 忽然,沈怀安觉得腹部滚烫,伸手一摸,竟是那黑色珠子在发热,这珠子似乎在欢呼,在雀跃,就像是吃饱了的孩子,流露出满足的情绪。 明明只是一颗珠子,但是沈怀安却能莫名产生共情。 在他拿出黑色珠子的一瞬间,南宫未央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眼神如电,死死的盯着沈怀安,两个人就这么对视了许久,沈怀安踌躇道,“你……你是想看这个么?” 南宫未央毫不犹豫地点点头,“不知阁下能否借我一观。” 你还真不客气,我来到这莫名其妙的荒郊野庙,与这珠子绝对是脱不了干系。如果这南宫未央拿了珠子不还我,会不会对我回家之路带来什么影响。 沈怀安想了半天也拿不定主意,就这么把珠子握在手里,给也不是,收也不是。 “若是阁下愿将宝珠借我一观,我愿以此物相赠。”南宫见他这个表情,心下了然,从衣袖中取出一把精巧的短刃,长约五寸,刀鞘古朴,通体雷云雕纹,看起来价值不菲。 “你是说,我给你看一眼,你就把这匕首给我?”沈怀安问道。 “不错,正是如此。”南宫未央也不多话,将匕首放在地上,用手一推,正好送到沈怀安身前。 这人倒是大方,我再扭捏就显得过于小气了,沈怀安将珠子抛向南宫,可没把握好力道,狠狠砸向南宫未央的面门。 糟了糟了,这么一张俊俏的脸,沈怀安有些慌张。 谁料南宫未央面不改色,使出一门缠手的功夫,将珠子稳稳接下,拿在手里细细端详。 要是这人能看出个门道,那倒也方便了。沈怀安盯着南宫未央的脸,想要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些许端倪。 可惜,南宫未央就像是块美好的雕塑,一动也不动,连表情也没有丝毫变化,就这么静静地看着黑珠子。 沈怀安盯了半天,看不出个所以然,从地上捡起那把短刃,拔刀出鞘。 寒光似霜雪,出鞘如春雷。 “好兵器!”还不待沈怀安开口,一直看着这短刃的掌柜的忍不住击掌赞叹,意识到自己过于激动,他讪讪地笑了笑,不再多话。 “好……”沈怀安刚想开口,意识到自己想说的话已经被掌柜的捷足先登了,觉得无趣,收刀入鞘。 刀刃如月,刀鞘含香,甚是好闻。 “我已看好了,多谢这位兄台,”南宫未央微笑着将那珠子扔给沈怀安,力道恰到好处,就像是送到他手里一般。 “看出什么了?”沈怀安问道。 “不曾,”南宫未央摇摇头,“这珠子玄奥非常,我才疏学浅难以参透,若阁下有心一探究竟,可持我刚才所赠的夏蝉去青丘王都。” 青丘王都? 有这个国家么,莫非是什么边荒小国?沈怀安皱着眉想了半天,整个大陆大大小小七十余国,在娘亲的教育下,自己或多或少都了解一些,怎的从未听说过什么青丘国。 搞不懂,但是出言相问显得太过露怯,等明日早上出门,我在附近找个镇子,觅个茶楼,再细细了解吧。 明日白天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身在何处才行。 良久,黑夜终去,雨过天晴。 南宫未央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见天亮了,与众人告了别,转身离开,走之前深深看了沈怀安一眼,但却并未说话。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沈怀安不由得感叹,这人,真是个天生的狐狸。 正文 第十一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 沈怀安蜷成一团,靠在墙脚装睡,听得行脚商们的马车远去,他揉揉眼睛坐起身,藏好珠子和短刃,推开庙门,迎接清晨的阳光。 刚一推门,沈怀安便愣在原地,眼前这波光粼粼碧水青,时有鱼儿腾空跃的景象,怎么和村子旁的狮子湖一模一样? 这周边的一草一木虽然有些变化,但是依旧留有兵甲村的影子,就连拂面的清风都是当年的味道。 这莫名的熟悉感让他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幻觉。 他慢慢走出破庙,一脸茫然地回头,与传统的寺庙不同,这更像是人们自发为那些极有名望的人修的祠堂。 怪不得供奉的神像穿着与常见的佛陀有所不同,至于那手指降魔印,大概是此人被神格化以后,张冠李戴的结果。 祠堂牌匾上的字迹已是非常模糊,依稀可见一个安字。 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沈怀安眼下当务之急是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儿,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何与兵甲村这么像。 前后左右俱是荒荒凉凉,只有山间野草起伏如浪。那几个客商应该是要去附近的村镇贩卖货物,昨夜的暴雨使得地上还有些许泥泞,客商们的马车留下了清晰的痕迹,跟着他们自然可以寻到人烟,况且以自己的脚力自然是万万追不上马车的,也省得再次重逢的尴尬。 沈怀安沿着马车的痕迹一路向前,沿途风景让他有了一种回家的错觉,就这么悠哉悠哉的走了一个时辰,饥肠辘辘的他终于发现前面似乎有一个小镇。 刚一进镇子就看到路边支着个馄饨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来到这里,沈怀安总觉得非常饥饿,平日里吃一顿能抗大半天,昨晚吃了一张饼后,虽说之后再未进食,但是觉不至于饿到头晕眼花,可如今才走了一个时辰的山路,他感觉自己已经几近昏厥。 见到眼前这馄饨摊,沈怀安两眼冒光,找个没人的座位一屁股坐下,忙不迭地朝伙计伸出两根手指,“两碗馄饨,两张饼。” 等待的过程真是度秒如年,就在沈怀安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摆在了他眼前。 沈怀安连勺子也不要了,松开裤腰带,甩开后槽牙,恨不得连碗也吃下去,狼吞虎咽地喝下去两碗后,这才觉得身上有了点热乎气。 吃了个半饱,靠坐在椅子上的沈怀安拍拍肚皮,突然一个重要的问题浮上心头,自己好像并没有带银两在身上。 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南宫未央给的那把短刃,但是拿它来换馄饨实在是太暴殄天物。 债多了不愁,沈怀安一拍大腿,决定再来两碗。 等会挨打的话,也是饱饱的挨打。 在等馄饨的闲暇之际,他看了看四周的环境,身边人来人往的穿着和烬余国人区别不大,口音上也有相同之处,俗话说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看来自己应该还在兵甲村附近才对。 这里应该是一个上了规模的镇子,顺着这条道往前走,依稀可见民宅林立,路边往来叫卖的小贩数不胜数,蹦蹦跳跳的孩子手里捏着糖人,一口一口地舔着,不小心弄到鼻子上,穿着青衫的女子弯下腰轻轻地为他擦拭,在春天的微风里,连空气都显得温柔。 沈怀安叹了口气,这个热热闹闹的,满是暖人的烟火气,真好。 沈怀安吃下最后一口饼,喝下最后一只馄饨,没有银两付账的他,心里也做好了挨打的准备。 但是在挨打前,还有最后一件事情,自己得搞清楚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于是他走到那伙计身边,试着用最和善,最亲切的语气问道,“这位小哥,我从外乡来,路上和家人走散了,没头苍蝇似的到处撞了几日,终于见了个有人的镇子,想请教一下此处是何地界,我也好想办法和家人汇合。” 伙计听了这话,手里的活片刻也没停,头也不抬,极为熟练地说,“馄饨两文,卷饼一文,打听消息一个,客官总共十一文钱不议价。” 真是一文钱压死英雄汉,沈怀安没想到提个问题也要结账,好歹等我先问完问题,我都说的这么可怜兮兮了,这人真是掉钱眼儿里了。 你不仁我不义,既然如此,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沈怀安凝神静气,将手缓缓伸进衣袖,刀乃兵中之王,自古刀客多慷慨悲歌之士,是以燕赵多豪杰,豪杰惯用刀。南宫所赠自然是一柄削铁如泥,吹毛短发的神兵,短刃之上刀气如虹,寒光纵横,凛然神威如霸王下凡。 霸王用餐自然是霸王餐。 这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一会儿若是吓唬不住这伙计,我试试能不能把这把刀押在这,替他们打水洗碗做几日活儿,折几个铜板便是了,沈怀安目光如炬,眼神炯炯,刚要开口就听伙计一声惊叫。 “掌柜的,好像遇到个神经病要吃霸王餐!”伙计刚才见沈怀安半天没动静,正疑惑间,一抬头见那出鞘宝刀的锋刃离自己不过寸许,嗷的一嗓子,像是一只受了惊的猫。 周遭的人议论纷纷,这什么世道,两文钱一碗的馄饨也要吃霸王餐,快看看这没羞没臊的人长啥样。 “胆子不小!我倒要看看是何人在我赵家镇撒野,”掌柜的远远看见沈怀安拔刀,万万没想到有人吃碗馄饨也要逃单,撸起袖子抄起擀面杖,杀气腾腾。 眼看着身高八尺腰围也八尺的彪形大汉向自己冲来,手里挥舞的擀面杖带起阵阵面粉,比自己这个假霸王威武百倍,以自己这小身板怕是撑不过三两棍,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态度,沈怀安仿着曾经听评书先生提过的,几百年前曹阿瞒刺董卓,露了痕迹当场献上七星宝刀的故事,把那南宫未央相赠的三星宝刀高举头顶,纳头便拜。 “丞相!不对……掌柜的!” 掌柜的愣在原地,心想这家伙弄得哪一出,跟我搁这儿唱戏呢。 沈怀安浑身冒汗,正想着如何开口时,有人接过他手中宝刀,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这账,我来结。” 人这一生,能有多少机会听到这般感人肺腑的话。 沈怀安眼中满是感激,热泪盈眶的抬头一看,原来是今早分别的行脚商掌柜赵宏毅,他微笑着站在自己身边,头顶烈日高悬,温和的面庞融化在和煦的阳光里,让沈怀安有一种日后定当涌泉相报的极大冲动。 结完账,掌柜的笑着把那短刃交还给沈怀安,“我们刚卸完货,准备找家饭馆歇脚,就听到那馄饨摊一阵吵闹,却没想到是小哥你,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我等跑江湖的,自然是刀不离身,今后可莫要以刀为质了。” 沈怀安讪讪地笑了笑,我若是说自己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只不过不知道进了什么人的身体里,你信还是不信。 但是这话太过天方夜谭,沈怀安硬生生咽了回去。 “我看你刚刚不过吃了几碗馄饨,男子汉大丈夫,胃口多大,本事就有多大,可愿与我等再喝上一杯水酒?”赵宏毅虽说是个商人,说起话来确豪气万分。 喝酒就算了,吃饭倒是没有问题,来到这个地方以后,沈怀安发现自己的饭量是超乎寻常的大,他摸摸肚子,羞涩地点点头,和掌柜的走到一家餐馆门口,早在店门口等候的碎花裙少女一见沈怀安,扮了个鬼脸,笑道,“吃碗馄饨都能吃出霸王餐的气势,还真是能耐了。” 沈怀安不好意思的打了个哈哈,和他们一起进了店,掌柜的是西南人,最好吃辣,点了个红汤锅子,配上新酿的烈酒,吃的浑身冒汗,酣畅淋漓。 “忘了介绍了,这是小女赵灵运,剩下的几个都是我这些年走南闯北收的徒弟,都随了我姓,赵武宁,赵成志,赵云灵。至于我赵弘毅,在那破庙里已经明说了,”赵弘毅笑道,“平日里做些药材生意,天南海北的跑,赚几个辛苦钱。” 沈怀安也是一抱拳,把破庙里那套说辞又讲了一遍。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个人明显熟络了起来,从不喝酒的沈怀安也被撺掇着喝了几杯,入口柔,但是喉间一线而下,甚是过瘾。只是酒量太差,已经有些飘飘然了。 几个人正寒暄之际,喝的醉醺醺的赵弘毅突然压低了声音凑近沈怀安,“小兄弟,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沈怀安愣了愣,不知道他突然这么问,难道是看出了什么不成,硬着头皮回道,“不瞒赵掌柜,我家住兵甲村,这两年家乡遭了荒,实在过不下去了,准备去投奔远房亲戚,可逃难的时候不小心和家里人走散,这才流落至此。” “哦?兵甲村?”赵宏毅眼神灼灼,表情有些玩味,他盯着沈怀安的眼睛,似乎要将沈怀安看透一般。 “是……兵甲村,”沈怀安被他盯的心里发毛,暗自后悔怎么就实话实说了,他这种表情,莫非是去过村里,真要这样的话,自己的返乡之路倒也省事儿了。 “小兄弟,你可莫要诓我,这世上如今怎么还会有兵甲村的遗民呢,”赵宏毅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小哥你也不必在意,我们走江湖的,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姓名来历,再正常不过了,我只是对那些山野传说向来好奇,因而听你提到兵甲村三个字,便被勾起了兴致,接下来的谈话,就当是你我朋友一场,饭桌上的闲聊吧。” 沈怀安心头一震,兵甲村的遗民,这是何意? “历史上的确有过这么一个村子,”见他一脸震惊,赵宏毅缓缓道,“可是如今,这个村子已经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不仅如此,连这个名字,都被人刻意抹去了。” 沈怀安越听越糊涂,什么叫兵甲村的名字被人刻意抹去了,赵掌柜所说的兵甲村和自己生活的是一个地方么,尽管心里疑惑万分,但嘴上仍是滴水不漏,“赵掌柜的,还是你慧眼独具,兵甲村三个字确实是我信口雌黄的搪塞之词,至于到底来自何处,并非我不想说,而是的确有苦衷。” “不碍事不碍事,走江湖的哪有这么小家子气的,”赵弘毅无所谓的一摆手,语气平淡地问道,“若要讲兵甲村的故事,就得从你昨天展示的那颗黑珠子说起。” 沈怀安听着有些尴尬,“这珠子是我无意之间在山中捡到的,并不知晓他的来历,看材质应当只是一颗普通的琉璃球,赵掌柜是不是认错了?” “认不认错的,一会儿再说,”赵弘毅声音有些低沉,“不过,历史上来自兵甲村的这颗珠子,乃是不详之物,身负三千冤魂的孽债。” 三千冤魂? 沈怀安吓了一跳,杯中酒洒,心神俱震。 正文 第十二章 沧海遗珠黄粱梦 , 话说盘古纪五百五十年,烬余国兵甲村遭天雷神罚,方圆三十里皆化为齑粉。有大神通者查探,于天雷中心觅得一黑色灵珠。 “我早些年在南方寻觅灵药,无意间从一个老伯手上收得一本古籍。”赵宏毅将自己当年的经历娓娓道来,“那本残缺了一半的古籍上恰好记载了兵甲村之事的前因后果。” 盘古纪五百五十年? 沈怀安心神俱震,自己记得如今刚好是盘古纪五百四十九年开春,可这赵宏毅说兵甲村会在五百五十年时毁于天雷,这矛盾的话让沈怀安难以理解。 他忍不住打断了赵宏毅的滔滔不绝,“赵掌柜,敢问今年是盘古纪多少年?” “三千五百四十九年,”赵宏毅听他这么问,也有点纳闷,这人是怎么了,问的问题怎么如此奇怪。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怀安只觉得脊背发凉,一时语塞。 大陆纪年以九千九百九十九为一轮回,每一轮回都用远古祖神命名,盘古年之后便是伏羲年,而后是女娲年等等,周而复始,象征人道循环,生生不息。 如此这般,如今已是三千年后? 黄粱一梦三千年,沧海桑田不自知。 沈怀安一时间难以接受这个答案,就算先前想到了黄粱一梦的可能,但是心里也不过是当做胡思乱想,眼下自己的假象得到了印证,沈怀安忍不住喃喃道,“不可能,绝不可能,世上怎么会有这般事。” “那兵甲村被天雷毁灭后,连带着整个烬余国都受了牵连,据说几个名门大派一齐出手,将烬余国连根拔起,亡其国,灭其种,毁其宗庙,绝其苗裔,整个王室三千余人都被砍了脑袋,鲜血染红了广陵江,大江东流,拍之不去。”赵宏毅酒喝到酣畅处,并不理会沈怀安的表情,只是自顾自地说着,“而后整个大陆里有关于烬余国和兵甲村的记载都被人有意识的毁去了,烬余国不过是南楚帝国的一个小小附庸,这盘古大陆上城头变幻大王旗的事还少了么,时间久了,大家自然也就遗忘了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国家,我若不是偶然间看到了那本残卷,也不会知晓这件事。只不过那颗出现在风暴眼中的珠子,也自此下落不明。” 沈怀安兀自不信,“我身上的不过是一颗普通的黑珠子,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你又如何判定这是历史上那颗不详之物?” 赵宏毅沉吟片刻,“我也不确定,但是那位南宫公子替我做出了判断。” “南宫未央?”沈怀安有些惊讶,这么说,那个男生女相的绝美男子也知道些什么? “不错,”赵宏毅点点头,“那位南宫公子自称青丘狐族,南宫乃是青丘皇家姓氏,此人应当是青丘国王室。” “王室?”沈怀安愣了愣,自己平生见过最大的官儿也就是那个口蜜腹剑的御府大人,至于什么王公贵族,那是想都不敢想。 “青丘国位于大陆以东,与人族五大国之一的东海蜃楼国毗邻,乃由是九尾狐建立的妖国。”赵宏毅在锅里涮了一筷子牛肉,蘸了蘸油碟,一脸享受。 沈怀安觉得今天听到的一切,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先是如今已是三千年后,现在又冒出一个青丘妖国。 “当今大陆格局为人族五国三教,妖族七国并立,人族妖族千年无战事,相约共分天下。”赵宏毅觉得沈怀安可能是个傻子,怎么听到什么都是一脸震惊,莫不是哪个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野人。 “人族妖族共分天下,”沈怀安有些恍惚,这是梦么,难道自己真的穿越到了三千年以后,那娘亲的仇还怎么报,就这么看着那阮星河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接受愚民们的顶礼膜拜么! 他握紧了拳头,满心愤恨。 “这一切都要从三千年前说起,”赵宏毅边吃边说,“原本这世界上乃是人族诸国林立,那些妖族不过是夹缝中求生存,并没有成什么气候,可是这一切都随着末法时代的来临而改变。” 沈怀安挠挠头,这个词儿他听老爹提过,所谓末法时代便是天地大变之后,灵气衰微,世界不再适合人类修炼,修真者就此绝迹。 “大陆原本武道昌盛,各门各派层出不穷,陆地神仙更是修炼者们的楷模,可忽然有一日,天柱倾,地维绝,山河崩坏,日月倒悬,一副末日景象,灵气就像退潮的海水般急剧消退,修真者们失去灵气支持,境界纷纷一落千丈,”赵宏毅叹了口气,“人族失去修真者后,妖族急剧膨胀,并开始入侵人族世界,幸好人族在长时间的战争中,摸索出了一套以法代替道的修炼体系。” 沈怀安对于修炼之事一窍不通,只是听老爹提过只言片语,不过想来那个庄稼汉子懂个啥的修仙,估计又是在外头喝酒听来的志怪传说罢了。 “人族修炼无外乎道,法,器三样,”赵宏毅解释道,“道便是原本的修炼者们以灵气为基础,感悟天地本源从而觅得飞升之机,而法则是搏杀的技巧,至于器,在任何时代都是被重视的,毕竟,拥有一把神兵利刃,自然比枯枝败叶强的多。” 沈怀安点点头,深以为然,阮星河正是仰赖那六把飞剑的神威,才击杀了穷奇,由此可见,一个合适的器,是可以将修炼者实力无限放大的。 “如果说末法时代之前,修炼者们重法而不重道,那么如今的武者则是将法钻研到了极致,将肉身淬炼到了极致。”赵宏毅脸上泛起一丝自豪,“你可曾听闻一指之力截断江水的人族豪杰。” 大江东去浪淘尽,此等天地伟力,被凡夫俗子以一指之力生生截断,那是何等的英雄豪气,令人心向往之。 “在无数豪杰之士的奋勇搏杀之下,人族终于挽回了局面,而此时妖族也因为伤亡惨重而不得不与人族握手言和。自此,人族妖族共分天下,所说之前百年混战两族积下了血海深仇,但是人性健忘,在两族高层的有心推动下,昔日的仇恨已经逐渐被遗忘,除了偶尔几个激进的主战派还会喊着驱逐妖族,光复人皇之治的口号外,绝大多数人族已经默认了当前的局面。因此,如今两族虽然偶尔仍有战争,但也只是被认为是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并不会上升到人族与妖族的大局,”赵宏毅笑道,“那位南宫公子估计来头大的很,青丘国作为妖族七国之一,自然是令人仰望的存在。” 说到这儿,赵宏毅压低了声音,“刚刚我所说的,都是大陆上人人皆知的往事,可接下来,则是我这些年走南闯北打听来的闲言碎语,小哥只当听个笑话,不必太过当真。” “愿闻其详,”沈怀安对自己怀里这颗珠子也是好奇的很。 “我之所以说南宫公子替我做出了判断,便是因为兵甲村的毁灭,只怕与青丘国逃不了干系,”赵宏毅缓缓道,“我曾在那本残缺的古籍上看到,兵甲村当年经历的雷劫,乃是狐族大妖渡劫的九重天雷。也就是说,当时有一只道行极深的九尾灵狐在兵甲村渡劫,不知为何引来了那毁天灭地的灭世之劫,直接将兵甲村毁灭,兵甲村数千亡魂的因果孽缘直接使得青丘九尾一族难过三十年的寿数。” “三十年?”沈怀安向来笃信因果,修炼一途向来讲究因果与气运,除了极个别以杀伐证道的怪胎,绝大多数修真者都笃行功德之事,不愿轻易沾染俗世因果,这也是为什么阮星河间接害死沈怀安母亲后,要主动提出收沈怀安为记名弟子的原因,一条人命便使得蜀山小师叔这般谨慎,更何况兵甲村数千生灵之殒命,这份孽债,足以让九尾一族背负千年的诅咒。 “不错,虽然青丘国坚持说此事空穴来风,但是每一任国主的盛年毙命也是不争的事实,”赵宏毅接着说道,“据说青丘一族数千年来一直在寻找那颗灵珠,希望可以借此解开族人背负的孽债,九尾狐对那颗灵珠有着莫名的感应,所以我昨天看南宫公子那样的神情,你手里的这颗极有可能与当年的灵珠有关联。” “不会这么巧吧,”沈怀安挠挠头,自己兜里这颗珠子是九尾狐找了几千年的宿命之物,这种事情实在是太过巧合了。 “应当只是关联之物,并非同一颗灵珠,否则南宫公子断然不会这么直接离去,”赵弘毅也有一丝迷惑,“其中的因果,除了青丘狐族,外人只怕难探究竟了。因此在未来的日子里,九尾狐们也许会来主动寻你。” “来找我么?”沈怀安咽了口唾沫,那可是飞天遁地,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妖怪啊,想想就瘆得慌。 似乎看出了沈怀安心中所想,赵弘毅笑道,“大妖们都是能化形为人的大修为者,更何况九尾一族大多生性温和,化形之后的长相模样也是一等一的俊俏,小哥不必担心。另外,就算你手里这颗真的是他们想要的灵珠,以九尾的行事风格,也会拿出等价值的贵重之物与你交换,并不会害你姓名。” 想到昨夜赠刀之事,沈怀安点点头,这么一看,九尾一族的确是大方,其实只要他们别干出杀人夺宝之类的事情,这灵珠对自己倒也不是不能割舍。 毕竟这东西居然还有这么一层故事,想来也是个烫手的山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种身负孽债的东西,自己一介凡夫俗子,还是敬而远之方可保命。 “不对啊,既然世间再无修真者,那昨天晚上渡劫之人是谁?”沈怀安突然想到昨夜的九声雷劫,觉得很是疑惑。 “人族修真者即便在末法时代之前渡劫,也并不是九重天雷劫,而是太一仙劫,因此只有妖族渡劫才会是连续九重,并且妖族修炼并不依赖灵气,仅靠自身吐纳便可以突破。”赵宏毅笑道,“昨夜应当是哪个妖族巨擘妄图突破自身桎梏,但是看样子似乎是被那雷劫劈得魂飞魄散了。” “那这么看人族真是捡了大便宜,妖族想要进阶要被劈九下,人族只需一下就成了。”沈怀安摸着下巴,不由得感慨。 “非也,人族的太一仙劫威力是与渡劫人境界挂钩的,修真一途向来是与昊天夺气运,越是天资绝佳之辈,越被天道所妒,雷劫威力也就越强,据说几千年前蜀山剑派阮星河渡劫时,方圆百里都是乌云密布,雷劫的余波将附近几座高山活生生削去了大半,那次的雷劫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赵宏毅叹道,“只可惜此等人物,以后是再也见不到咯。” 沈怀安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心里没来由的一紧,这就是最顶级的天赋么,哪怕在三千年后的末法时代也依然有人会为此事浮一大白。 沈怀安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末法时代导致的大陆国战,青丘狐族的因果纠葛,兵甲村一年后的毁灭危机。 这一切与自己倒是关联不大,最多回村以后想办法让村民们明年多加小心,每逢阴雨天,看到乌云蔽日就离村暂避就是了。 现在头等麻烦事是自己被莫名其妙的送到了三千年以后,既无前路,也无归途。 我真的很想回家,沈怀安垂手独自泪眼,竟无语凝噎。 正文 第十三章 画龙画虎难画骨(三更结束,争取再三更) , 一行人酒足饭饱后,沈怀安准备四处走走,既然一时半会回不去,不如先看看此处的风土人情。 向赵掌柜辞行时,赵宏毅挽着沈怀安的手,“我们还要在镇子上住好几日,小哥既然没个落脚地方,若是不嫌弃,不如跟我们闲混一阵。” 如果只是请顿火锅,沈怀安倒不会这般警觉,但是现在这过度的热情着实让沈怀安有些惊讶,在破庙中双方几乎没有任何交流,只不过是一顿饭的交情,实在谈不上深厚。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沈怀安笑言婉拒了赵掌柜的盛情邀请,说自己撑得慌,到处走走,就不叨扰了。 赵宏毅脸上满是不舍,见他态度坚决,也不好强求,临走前依依不舍地说道,“我们就住在前面不远的金陵客栈,小哥只要有时间,可以随时来找我们。” 沈怀安愈发觉得古怪,不仅是赵掌柜,赵灵韵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怪异非常,像是有什么心事要说一般,这个如同向阳花一般明媚的少女,在无人注意时偶尔攀上眉梢的忧愁,都被沈怀安看在眼里,不过此时的他自身难保,就别去多管闲事了。 余光瞄到他们似乎还在看着自己,心中诡异的感觉更为强烈,沈怀安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直到拐过前面的巷子,彻底甩开了他们视线才松了口气。 自己当前虽然身无分文,但是赵掌柜突如其来的热情实在让自己招架不住,就算他只是热情好客,那也得小心点才是,挨饿受冻总比丢了小命强。 漫步在青石板街上,沈怀安盘算着当前的处境,自己来到三千年后的世界已经一天了,这还不算梦魇昏迷的时间。这莫名横穿三千年的离奇遭遇似乎是从黑色珠子发烫开始的,解铃还须系铃珠,他看四下无人,取出那颗珠子,仔细回忆了下,在自己昏迷前,这里面似乎闪过两只眼睛,这件事让沈怀安印象非常深刻,可是之后就再没见过那样的情况,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沈怀安手里把玩着那颗灵珠,这里敲敲那里碰碰,一会泡在水里,一会埋在土里,想着能不能触发什么机关,就这么折腾了许久,毫无头绪,这珠子就像是彻底丧失了灵性一般,除了在他的把玩下原地滴溜溜打转,没有半点异常。 忽然,沈怀安心头闪过一个想法,珠子当时发烫,莫非是当时自己的手上沾了血导致的? 仔细想想,正是自己在草地上一拳一拳的锤了满手血污,这珠子才莫名的开始发烫,而后就有了后来的事情,只不过在那破庙里为何发烫,就不得而知了。 沈怀安沉吟片刻,虽然有些怕疼,但是总不能坐以待毙。 他抽出那柄夏蝉,比划了半天,还是狠狠心,猛地在手上划了个口子,夏蝉何其锋利,只是一瞬间便鲜血淋漓,滴滴答答地落在珠子上。 一秒,两秒,三秒,没有任何反应。 手捂着伤口的沈怀安目瞪口呆的大眼瞪小珠,心里哀叹一声,自己这刀算是白挨了。 难道是自己猜错了? 正当沈怀安准备放弃时,身后突然有人拉了拉自己的衣角。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他嗷嗷直叫,浑身一颤,急忙回头看时,巷子里空无一人,低下头发现竟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看起来也就一岁的样子,肉嘟嘟的脸蛋上是一双清澈的眼睛,穿着一件红色的小肚兜,可能是年纪太小了,揪着自己的衣角不撒手,嘴里嘟囔着听不懂的话,小嘴巴一张一合的,很是可爱。 这是谁家的孩子,怎么单独跑出来了。 沈怀安哭笑不得,伸手将她抱了起来,那孩子倒也不认生,勾住沈怀安的脖子,龇着嘴嘿嘿憨笑,抱着沈怀安就啃,蹭得他一脸口水。 可是这巷子前后都没有人家,也没见有大人路过,这自来熟的娃娃是怎么出现在自己身后的呢。沈怀安越想越奇怪,看着那小娃娃,比划着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呀。” 小娃娃伸着莲藕般的小手,指着沈怀安,也比划着,“阿巴阿巴……” 两个人牛头不对马嘴的比划了半天,空气逐渐安静,小娃娃抱着沈怀安接着啃。 不会说话的孩子还真是有些令人头痛,沈怀安叹了口气,自己没找到回家的办法,还得送这小娃娃回家,呜呼哀哉。 忽然,正与小娃娃的对视的沈怀安心头涌上一丝熟悉感,仔细想想,这孩子的眼睛与那日在珠子里一闪而过的眼神何其相似。 像是看出了沈怀安心中所想,那小娃娃再一抬头时,一双眼睛已经变成了冰蓝色,张牙舞爪地指着沈怀安,小腿乱蹬,“咿呀咿呀。” 这孩子,莫非真是从珠子里跑出来的? 沈怀安呆在原地,这珠子还真是另有蹊跷,这孩子与这珠子是什么关系,莫非是志怪小说里提过的器灵不成。传说中那些修道者的法器,在细心呵护蕴养之下,都会生出神智,甚至可以化为人形与主人并肩战斗。不过这娃娃如果是灵珠的器灵,也未免太弱小了一些。 “咿呀咿呀!”那小娃娃就像是会读心术一般,猛地扯了扯沈怀安的脸,故作凶狠的呀呀了两声,然后他张牙舞爪了片刻,嘴里也开始嘟嘟囔囔。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很厉害了,”沈怀安对这种屁大点孩子实在是没有办法,本质上说自己也不过是个没长大的少年罢了。 “呀……”小娃娃拍拍沈怀安的脸,指着地上,好像是要他看些什么。 沈怀安低下头去,几乎惊掉了下巴,地上是一只巴掌大小的小奶猫,额上有着几道条纹,周身皮毛呈浅褐色,不过最让沈怀安吃惊的是,它的肩胛处有着两个小小的凸起,看着像是还没长成的翅膀,此时的它张开小嘴,发出一阵喵喵的吼叫,跌跌撞撞地冲到沈怀安身边啃咬他的裤脚,颇为凶狠。 这小不点怎么和那日的大妖穷奇这么像,都是体生双翼的虎形妖兽,不过现在称呼它为妖兽有些不太贴切,尽管它很努力的在展示自己的凶狠。 在小奶猫旁边是个白色的小猴子,长了一对金色的爪子,正故作凶恶的上蹿下跳,但是因为体型不过巴掌大,所以看起来很是可爱,它似乎觉得自己被轻视,一边吱吱叫,一边抡圆了胳膊对着沈怀安的脚踝一顿猛打,力道刚刚好,酥酥麻麻的,很是舒服。 这小猴子又是什么东西,从哪里冒出来的。 沈怀安纳闷地看着地上两个小玩意儿,再看看怀里的娃娃,头大如斗,这回好了,回家的路没找到,拖油瓶倒是找到三个,难道自己要带着三个小家伙跋山涉水么,何其难哉。 怀中的小娃娃嘿嘿一笑,叉着腰,嘴里又开始嘟囔着什么,只听嗖嗖两声,地上的两个小怪物就如青烟般消散,黑色灵珠原地转了两圈,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 正当沈怀安把灵珠收好,抱着孩子准备离开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果然如此,苍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我找到了。”此声如平地惊雷,让沈怀安浑身汗毛倒竖,他没有回头,只是紧紧握住了袖中的夏蝉。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古人诚不欺我。 正文 第十四章 天机执卦通冥路 , “赵掌柜,有何贵干。”沈怀安握紧手中的夏蝉,强自镇定。 从刚才那顿饭,赵宏毅就表现出对黑色琉璃珠超乎寻常的热情,果不其然,他刻意接近自己,的确是有所图谋。 赵宏毅沉着脸,并没有说话,只是一步一步地走向前。 他每走一步,沈怀安心里的紧张就加重一分,对方深不可测,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连杀鸡都怕见血的后生。 怀里的小娃娃紧紧抱着沈怀安,咿呀咿呀的叫个不停。 “赵掌柜,你若是再不说话,休要怪我翻脸无情。”沈怀安心怦怦直跳,锵地一声抽出夏蝉,护在胸口。 赵宏毅停下脚步,踌躇了片刻,似乎是在想该如何开口,良久,他抬起头,脸上竟满是泪痕,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求沈公子救救我女儿。” “我?”沈怀安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自己手无缚鸡之力,要钱没钱,要势没势,赵宏毅会让自己做什么呢。原本对他心存芥蒂的沈怀安,但是看这年过半百的男人猛地跪下,心中很是不忍,柔声道,“你先起来,我们慢慢说就是了。” “这一切要从小女三年前的一场梦说起,”赵宏毅抹了把辛酸泪,语气沉重地说,“那也是一个雨夜,我们一家三口在外面赶集回家,路上路过一片坟地,路过那种地方,我们也不愿多说话,就低着头赶路,可快要离开时,我女儿突然没来由地回了头,应了一声,就好像有人在和她打招呼一般。” 荒郊野岭的,有谁会叫她名字呢,沈怀安觉得奇怪。 “当时我和妻子都吓了一跳,问她怎么了,灵运说路边有个老奶奶唤了她一声,我以为只是她存了恶作剧的心思,可后来灵运越说我越觉得不对,她说那个老奶奶穿着一身红衣,就躲在树后面,笑得很是开心。听灵运描述地这么详细,我觉得可能是撞了邪,赶紧拉着她的手往家走,一路上我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但是也不敢回头看,到了家门口,灵运突然说那红衣老奶奶一直跟在我们身后,”赵宏毅说起这事儿仍是一脸恐惧,“我当时心里觉得不妙,赶紧进屋锁上了门,半夜灵运一直说听到有人敲门,可我和妻子什么也没听到啊,夜长梦多,我嘱托女儿早点睡觉,可谁曾想,这一睡,就出了事情。” 听到这儿,沈怀安大概知道应该是有什么妖物作祟。 “那晚,女儿一直哭闹不止,在睡梦中一直喊着走开,走开。我和妻子怎么叫也叫不醒她,第二天早上,小女整个人浑身抽搐,口鼻都有血迹,醒来以后告诉我,昨夜那个老奶奶来找她了,说她乃是天生阴阳眼,与妖物亲近,要她嫁给自己孙儿为妻。” 天生阴阳眼的女子向来被妖物视为绝佳的鼎炉,因而极易撞邪,尤其是在荒郊野岭,听得有人呼唤自己名字,只要答应,就会被勾了魂去。同样的,若是有人猛地拍你肩膀,只要你回头,定会熄灭肩膀上的命灯,命灯一灭,阳气衰弱,妖物就能趁虚而入。 老爹当年说起这类事情的时候,很是淡定的说,咱也不是什么驱魔的道士,不懂那些个法术符箓,咱只知道手里的扁担够硬,只知道咱这拳头够硬,那妖物不是擅长使些幻术入梦害人么,要我说啊,咱也找个法子入梦,在梦里真刀真枪的干他娘的一场,一力破万法,一力降十会。 这还真是老爹一贯的风格,不服就抄着扁担上去,没带怕的。 “自那天起,小女经常说看到屋里有个红衣服老妇人歪着头看自己,我走南闯北,也认识不少驱邪的高人,讨来了一些辟邪的符咒在家中,最开始是有些效果,可没几天,家中的符箓全都莫名自燃,失去了效用,幸好我有一枚传家玉牌,是先祖从一位姓沈的高人那里求来的,祖训让我们一直把玉牌供奉在神龛里。我那天那是病急乱投医,从神龛里取了出来给小女挂上,说来也是神奇,灵运那晚睡得异常香甜,我刚没开心两天,那妖妇也不知道使了什么邪法,灵运尽管能睡着了,但却开始茶不思饭不想,日渐憔悴。”赵宏毅咬牙切齿,一脸愤恨,“我深知这样也不是办法,重金求些有名望的驱魔道人来帮忙看看,可都没什么用,白白耗了许多银两。” 这世上有太多打着降妖除魔旗号的江湖骗子了,沈怀安叹了口气。 “直到有一天,有个算命先生路过我家,刚到门口就说这里有邪气,我当时已是急的抓耳挠腮,见他说的八九不离十,就请他来帮忙看看,原本不抱什么希望,可谁知这人只看了一眼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个明明白白,”赵宏毅缓缓道,“当我求他出手时,他说自己无能为力,但是给我们指了一条明路。” 沈怀安眉毛一挑,觉得重点来了。 “那人给了我半本残卷,里面是关于兵甲村雷击一事,他告诉我,当年现场的那颗灵珠,吸纳了九重天雷劫,克制一切阴秽邪物,只要找到这个珠子,必能镇服妖物。”赵宏毅叹道,“然后他给了我三枚神符,说只要与辟邪玉牌一起佩戴,可保灵运三年姓名无虞,我从那之后就带着小女天南海北的四处漂泊,名为药材生意。实则找那灵珠。” “这么说来你今天开始所说从外人那收购而来,是诓骗于我?”沈怀安想了想,问道。 “也不算是诓骗,那算命先生将书给了我之后,要了三两银子,说是要给他家大胖小子买吃的,还顺走了我家三个馍馍。”赵宏毅道,“那天看到你的灵珠以及南宫未央的反应,按照那半本残卷的记载,我心里隐隐觉得应该错不了。” 他沉默了一会,接着说道,“眼看三年之期将至,我和灵运原本已经绝望,可沈公子你就这么从天而降,莫非是天命使然。说来惭愧,我原本并不是没有起抢夺宝珠的歹心,只是依照那道人的说法,我才压制住了心中的邪念。” 沈怀安对那个算命先生也分外好奇,“那人还说了什么?” “灵珠乃是蕴有器灵的先天宝物,只有器灵认主,方能发挥功效,叫我切莫起歹心,否则只会害了我女儿姓名。”赵宏毅三步并两步,抓住沈怀安袖子,“我今日一看这凭空出现的器灵,再配上南宫未央的另眼相待,那人说的必然就是你了,求沈公子救救我女儿。” 被他缠的有些心烦意乱的沈怀安心头有着些许无奈,就算那道人说的灵珠就是自己手上这颗,可自己不过是村里的野孩子,哪里懂什么驱魔降妖,这赵弘毅只怕还是打错了算盘。 赵弘毅像是看透了沈怀安心中所想,有些焦急地说,“沈公子,那道人临走前给了一个锦囊,说只要遇见了灵珠之主,只要将锦囊给他,自然知道如何驱魔。那锦囊一直被我小心存放,不敢私拆,还请公子随我前去客栈一观,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听到这话,沈怀安对那个神秘的道人愈发好奇,他似乎连自己肚里半点墨水没有都了如指掌,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莫非这世界上真有能掐会算的高人么。 那好,我便随你走上一趟。 怀里的小娃娃似乎也好奇满满,龇着牙嘿嘿憨笑。 正文 第十五章 器灵玉牌修行始 , “赵掌柜,这就是你说的锦囊么,”沈怀安盯着手里爬满鬼画符的小字条,有些发愣。 这是一张不知道从哪里随手扯下的纸,上面满满都是蝌蚪一样扭曲的图案,屋里六个人连同沈怀安手里的小娃娃,大眼瞪小眼,空气中弥漫着尴尬的氛围。 “沈公子你再仔细看看,那高人说你只要一看见这锦囊,就必然能懂得驱魔的法门,”赵弘毅此时都快哭了,这两年来的希望都寄托在这小小的锦囊上了,事到临头打开一看居然是类似于信手涂鸦的东西,当真是天不佑我。 赵灵运倒是坦然很多,抿嘴轻笑,“爹爹不必这般难过,也许这就是女儿的命数吧,也许两年前我就该被那妖妇的邪法取了性命,能苟延残喘到如今已是天大的福分,只是可惜以后不能再孝顺爹和娘亲了。。” 这些年几乎夜夜梦魇的赵灵运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幻想,光一个红衣妖妇就让自己命在须臾,更不必提她那个未曾露面的孙儿,这些年来的江湖术士还少么,哪个不是气昂昂来,灰溜溜走。 逢庙必拜的一家人在佛前焚香叩首,赵灵运从没替自己求过半句,只是祈祷佛祖保佑爹娘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不知为何,此刻看到那锦囊上的鬼画符,她反而松了一口气,这么些日子紧绷的神经在一瞬间松了下来,整个人反而洒脱了不少。 赵弘毅的三个徒弟也是叹了口气,师父的奔波操劳他们都看在眼里,小师妹也是活泼可爱,若非那妖人作祟,一家人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沈怀安皱着眉,这乱七八糟的图案怎么和自家墙上的鬼画符这么像,只是在细微处有差别,相比较老爹画的,这个显得有些生硬,像是抓耳挠腮临时想出来的,笔画之间远没有沈缄所教的那么流畅。 莫非自家老爹画的东西竟然大有来头不成,想想第一次老爹画这个,是在一个夏天的黄昏,向来抠门的沈缄破天荒的从集市上给自己买了解馋的零食,挽着裤脚的沈缄蹲在自家门槛上,看着狼吞虎咽的沈怀安,父子二人在夕阳下默不作声。 一个吞云吐雾,一个大快朵颐。 见沈怀安吃完,沈缄取出一根早已备好的小木枝,在地上刻画起这凌乱的图案,就像是每天的餐后志怪故事一般,他一边随手画着一边和沈怀安絮叨,说自己年轻时候曾经在梦中得仙人指点,那仙人见自己天赋卓绝,根骨不凡,就给了他这图案,并说只要学会了记熟了,饱蘸浓墨往自己身上一画,画在胳膊上就有搬山填海之力,画脑门上则成学究天人之智,只可惜在梦中没能学全,只记得大概,所以只能用一次,说到这儿,沈缄顿足长叹,像是吃了大亏。 当时沈怀安问他,老爹那你画哪儿了。 沈缄笑眯眯地说,那自然是画在这张俊俏的脸上,不然怎么追得到你娘亲。 远处正在晾晒衣服的韩灵素猛地打了个喷嚏。 眼下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既然这鬼画符和沈缄当年所留的一样,那不如就按老爹的法子试上一试,可是驱魔的话,画在哪儿合适呢。 画在胳膊上的话,不少妖魔都是有形无质,自己就算是有开山裂石之力也是一拳打在棉花上,画脑门儿上是要和妖怪讲道理么,至于什么腿上脸上更是意义不大。 沈怀安犯了愁,一时间也没什么好的办法。 赵灵运在一旁嗫喏道,“那妖妇昨夜和我说,两天后的夜半子时,就会和她的孙儿来找我,只怕那时……” 听了这话,屋子里的人都是倒吸一口凉气,赵弘毅握紧了拳头,“灵运你放心,爹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会护你周全。” 两天后,那就是明天晚上。 沈怀安若有所思,他看向赵弘毅,“那算命先生当时还留了别的什么物件么,法器宝物之类的。” 赵弘毅闻言苦笑,“未曾留下什么辟邪的物件。” 沈怀安叹了口气,这可如何是好,忽然见赵灵运摆弄自己脖子上的玉牌,他想了想,“可否借玉牌一观?” 赵灵运愣了愣,这玉牌乃是她贴身佩戴的物件,日夜温养,和她本人的肌肤别无二样,见沈怀安伸手,赵灵运将玉牌握在手中有些犹豫。 “就借沈公子看看吧,”赵弘毅咬着牙,在生死之事面前,男女大防也只是小事罢了。 沈怀安接过玉牌,入手温润,此物造型古朴,但是看不出年代,无论是水头还是品相都是上佳,听赵弘毅的说法,这玉牌有驱邪避凶之效,应当是哪个寺庙或者道馆里开过光的宝贝。 刚接过来还没拿稳,怀里的小娃娃一把将玉牌抢了过去,双手举过头顶,咿呀咿呀地叫了两声。 “别摔着了,”沈怀安伸手去夺,却扑了个空。 小娃娃脸上写满了严肃,一边躲闪,一边瞪大了眼睛盯着那玉牌,嘴里嘟嘟囔囔的说着听不懂的娃娃音。 沈怀安恼羞成怒,再想去抢时,被赵弘毅一把拦住,“沈公子你看这玉牌上,好像是有字。” 沈怀安一听这话,有些疑惑,低头一看,在器灵宝宝的抚摸下,那玉牌上逐渐泛起了些金色纹路,而后慢慢浮现出了不少字样,用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整个玉牌上密密麻麻刻满了小字。 大功告成后,器灵宝宝似乎累的够呛,满头大汗,趴在沈怀安肩头,似乎是要休息片刻。 “在高人留下的那半本残卷里就提到,灵珠有着几大神通,其一是聚拢亡魂,令亡者魂魄不散,聚于灵珠之内温养,其二是可使世间万物复现本源,斩灭一切虚妄。还说这器灵最玄妙之处,在于会随着进补而逐渐成长,不仅能口吐人言,更能与其主并肩而行。”赵弘毅看着现出字迹的玉牌,不由得感慨。 这小东西竟然还有这般神通,那照这个说法,穷奇便是死后被珠子收走了魂魄,那小猴子莫非是雨夜渡劫而死的妖兽么。 这么一看,灵珠在吸纳凶兽亡魂后就会发烫,但依然有一个问题说不通,自己那日在河边时,灵珠是为什么发烫呢。 另外,灵珠里一闪而过的眼睛,自己记得明明是两双截然不同的,现在却只有一个器灵,那另一双眼睛是属于谁的呢。 沈怀安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暂时作罢,和赵弘毅仔细打量起手头这块玉牌。 只见这玉牌一共两段话,和想象中大段拗口的法诀铭文不同,玉牌上是实实在在的大白话,看得出来作者力图用最精简的语言去描述怎么驱魔捉鬼。 只见那玉牌第一段写道,鬼怪之说之所以震怖人心,是因鬼怪的所在与所为均不可知,人虽为万物灵长,但对不可知之事终究还是畏惧三分。其实鬼怪无非是亡故者的执念滞留人间不去,人死如灯灭,你活着时我不惧怕你,死了我反倒要敬你三分?岂有此理,见了那东西,保持本心,一记老拳打上去就是了。 这话说的还真是通俗易懂,这般驱魔镇鬼还真是简单省事儿。 几人顺着往下看,只见第二段继续道,这小娘子所在之世,灵气微弱,人人炼体,因为末法时代的原因,鬼魂也难成鬼修,不用太过担心,区区小鬼,弹指间就可镇压,不仅要镇压,你且将那符文画在肚皮上,把你当做人肉鼎炉,以后遇到什么妖魔鬼怪,打服了以后就活吃了他,虽说灵气微薄,好歹也能补充一二。对了,赵弘毅你这小子别偷看了,这符文的法子对你无效,想了也白想。 玉牌上的第二段文字更是将屋内几人震的目瞪口呆,一是这般泼皮无赖的说辞全无半点高人风范,什么叫打服了以后上嘴活吃了,二来最后对赵弘毅的调侃之语,莫非此人真的能掐会算,前看三百年后推五百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