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正文 第一章 红伞下的少女 , 鹿隐国,都城。 三更,雪。 承安门外。 一纸红伞,一袭白衣。 雪是从九月份下起的,如今已是十二月,满城缟素,触目生寒。 马蹄声声愈急,转眼已至承安门。 城楼上挂了两只薄绢灯笼,迎风飘摇,忽明忽暗,搅乱簌簌飞雪。 打马而来的是几个披着黑色斗篷的中年男子,簇拥着一名衣着华贵的公子。 敢在承安门前策马的,必然不是普通百姓。 眉目张扬的公子抖落狐裘上的碎雪,手握缰绳趴在马背上,歪着脑袋打量红伞下的少女。 “你就是从北边来的地灵?” 少女沉眉不语,静立于风雪之中,若不是她手上的伞太过刺眼,只怕是要融于这雪夜里。 这般凑近了瞧,又会发现她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不足半岁大的婴儿,一动不动地缩在素白且单薄的襁褓中。 婴儿脸白得好似地上的雪,不似活人,可也不像死人,倒像个假人。 守门的侍卫提着灯笼上前,对马上的贵人行礼,“五皇子可是要进宫?” 来人正是鹿隐国五皇子戚风,从都城开始下雪后,五皇子便请命去北城门戍守,今夜不知因何事回宫? “深更半夜的,进宫作甚?这小美人长得不错,本皇子带走了。” 戚风话音落地,直起身子,手中马鞭飞出,堪堪缠上少女纤细的腰身。 “五皇子,不可……” 侍卫话音戛然而止,一柄闪着寒光的长剑悄然架在他的脖子上。 能跟随五皇子深夜出行的,自然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能在承安门当值的,自然也不是没有眼力见的憨货。 侍卫不再劝阻,退回原地,对身后的同伴使了个眼色。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五皇子和白衣少女身上,无人察觉,亦无人在意一个侍卫悄悄往宫里跑去。 五皇子的马鞭没有卷起白衣少女。 少女好似在雪地里生了根,任凭五皇子卯足了劲、涨红了脸,她始终微微低着头,不知是在盯着怀里的婴儿,抑或是什么也没看,只是在发呆。 有人翻身下马,欲上前擒了少女,替自家主子找回场子。 戚风眼中闪过一道厉芒,手腕急转,马鞭陡然撤回,随着一声脆响,方才下马之人面露痛色,紧紧攥着手背,双膝跪进没过脚踝的积雪中。 血从他的指缝渗出,如朵朵红梅,晕染在雪白的画纸上。 “五皇子恕罪。” “没规矩的东西,滚!” 又一鞭子抽下去,直直打在那多管闲事的护卫脸颊上,瞬间皮开肉绽,足见下手之重。 血腥味弥漫在寒冷的风中,少女的眼睫颤了颤。 最后一记马鞭朝着少女怀中的婴儿抽去,凌厉的破空之声,惊得骏马低低嘶鸣,却又不敢撒蹄而逃。 戚风这一手丝毫没有留情,他就不信这木头桩子不躲。 沾了鲜血的鞭尾即将扫到婴儿雪白的面门,红伞动了。 伞下的人却未动。 原本握伞的手攥住了马鞭,看似轻轻一拉,却将马背上端坐着的戚风抛上了天。 “还愣着作甚?快将这妖女擒住。”一声惊呼过后,戚风眼中终于生了惧色。 有了前车之鉴,五皇子不下令,没有人敢驳了主子的面子。 可此刻面子里子都被扒光了,自是五皇子的性命要紧。 围在少女四周的护卫从马上跃起,如鹰隼扑落。 可都不及少女手脚迅捷,戚风重重摔落之时,少女拔地而起,好似翩跹白蝶,逆风而去。 戚风闷哼一声,只觉喉间涌起一股腥甜之味。 接住缓缓坠落的红伞,少女立于城墙之上,垂眼看着地上狼狈的鹿隐国五皇子。 七八名护卫足尖踩墙而上,今日若是不捉了这妖女,他们回去可讨不了好果子吃。 这些人都是戚风从陌城花重金招来的好手,为的就是捉拿偷入都城的地灵。 今晚,正是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候。 不知是不是红伞的缘故,摇曳不定的灯火中,戚风对上那双眼睛时,恍惚看见两道红光一闪而逝。 他刚从雪地里起身,城墙上的白蝶随风而动,翩然飞落。 将将要抓住少女脚踝的护卫被一道劲风掀落,来不及呼喊,倒栽入地。 承安门外铺的是青砖地,不消片刻,殷红的血染红了莹白的雪。 不过眨眼的功夫,不,戚风甚至来不及眨眼,少女的手指已锁住了他的脖颈。 好不容易爬上城墙的护卫再次如鹰隼扑落。 但这一次,他们却不敢妄动。 雪还在下,少女一手抱着面白如雪的婴儿,一手扣着面色发紫的戚风。 红伞在半空中打了个转,缓缓飘下,轻轻落在积雪上。 不过几息之间,一切彷佛又回到了方才的局面。 依然是一群黑衣人围着白衣少女,只是此刻,少女手中多了一个人。 只需稍稍用力,鹿隐国高高在上的五皇子便要命陨在此。 少女的眼睛明净清澈,眼底寒意愈显深沉,她没打算放过眼前这个人。 管他是身处云端,抑或沉在淤泥,意图伤小雪者,必杀之。 小雪,正是她怀里的婴儿。 生死一线,戚风从这双眼睛中看到了杀意,这一刻,他感受到了从所未有过的恐惧。 “叶姑娘手下留情。” 承安门门里飞出一人,身着褐色布衣,似闪电掠过,他来得急,话也说得急。 彷佛慢了一息,五皇子的命便要没了。 他虽是稳稳落在白衣少女身侧,可气息却是紊乱的。 “五皇子若有冒犯之处,还望叶姑娘看在陈某的薄面上,饶他一命。” 叶倾雨的眼睫又颤了颤,她决定给陈默一个面子。 出灵族之地后,若不是陈默一路照应,她不知何时才能抵达鹿隐国都城。 感觉到脖子上冰冷的禁锢慢慢松落,戚风还未从极度惊惧中缓过神来,踉跄两步,被陈默扶住手臂才堪堪站稳。 “陈……咳咳咳……陈将军,她……” “叶姑娘是陛下的贵客,五皇子莫再唐突,今晚之事到此为止,五皇子请回吧。” 戚风心中惊疑,区区一个地灵,怎就成了父皇的贵客? 还是说,她根本就不是地灵? 戚风被护卫扶上马背时,叶倾雨手腕轻摇,红伞好似被风掀起,飞回了她手中。 “五皇子,夜深了,好梦。” 红伞下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这声音无疑是动听的,如涓涓细流,偏生是寒冬腊月结了冰凌的山涧,浸着日光都晒不化的冷。 不,她不是地灵,她是…… 一声嘶鸣,枣红色的骏马发了颠一般,往茫茫雪夜奔去。 正文 第二章 魇灵 , “陛下召见,叶姑娘请随我来。” “今日见血,不宜面圣,改日吧。”叶倾雨垂眼看着紧握伞柄的手指。 细白的手指沾了马鞭上的血,像从枝头坠落雪地的红梅。 她不讨厌血,但她讨厌鹿隐国的五皇子。 她给了陈默面子,不取戚风性命,命可以不取,但气不能不出。 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比起去见鹿隐国的皇帝,叶倾雨更喜欢去折磨他儿子。 陈默蹙起眉头,一路风雪兼程赶到都城,连衣裳都来不及换,深夜进宫禀明陛下,此刻宫灯尽数点起,陛下翘首企盼,只等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客进宫,可她却轻描淡写一句“改日”。 陈默不曾去过灵族之地,对灵族的了解大多是来自道听途说,是不是见了血就不宜面圣,他不知道,也不敢擅作主张。 这事,还得待他再去回禀陛下。 但很显然,叶倾雨不愿再在承安门等候。 陈默两相权衡下,支使一名守门侍卫进宫,将承安门发生的事如实禀明陛下。 这事要怪,只能怪五皇子,他可不愿背黑锅。 夜深了,陈默只能先将叶倾雨带回自己的府邸。 将军府位于城南,从承安门过去,有不少路要走。 街道空荡荡,几家酒楼客栈的檐下还点着灯笼,是纷飞大雪中,为数不多的光亮。 雪愈大了,陈默从宫里出来得急,忘了拿伞。 叶倾雨没有要与他同撑一把伞的意思。 “陈某曾经翻阅古籍,里面提到一些关于灵族的记载,陈某愚笨,有几处不明之处,不知能否请叶姑娘指点一二?” 叶倾雨落后陈默半步,棕色的棉靴踩在积雪上,并未发出声响,彷佛只是踩着棉絮。 “陈将军有话不妨直说。” 陈默顿了顿脚,侧头正好看见倾斜的伞面上已覆满白雪。 “古籍中言,并非所有祈愿者都能得神明庇佑,达成所愿,可是真的?” “不假。” “那该如何区分被神明选中之人?” “陈将军可信善恶因果?” 陈默不解,“叶姑娘的意思是,只有行善之人才能得神明眷顾?” “陈将军放心,梦神一脉所探的因果,不止是现世,你们陛下这一世虽业障深重,但上一世未必如是。” 叶倾雨说得轻描淡写,陈默却是心下一凛。 所幸左右无人,胆敢这般妄议圣上,任你有几个脑袋瓜子也不够砍的。 到底是不知人心险恶,陈默又问道:“叶姑娘为何要从陌城进入人族?” 陌城,是鹿隐国北边的小城,也是陈默戍守之地。 千年前,一道淡紫色的屏障,从东往西,从鹿隐国陌城经高阳国石塘城,再到丘宁国临渊城,将人族与灵族划地而分。 从此七国之内,几无灵族踪迹。 日久年深,善忘的人族,已经渐渐忘记那些遥远的,神魔鬼怪混迹人间的往事。 只是,再久远的事,总还有人是记着的,就像横亘在北地的人灵结界,世世代代,不曾消弭。 据传说,灵族有五灵,除木灵在晟州大陆销声匿迹外,地灵、风灵、火灵、水灵皆生活在北地雪原上。 而在那人迹罕至的雪原,有一条暮子河。 暮子河,食尸花,十年河畔雪,十月花凋谢。 是说食尸花十年一开,花期十个月,开在暮子河雪落之时。 也正是这个时候,人灵结界紫光微弱,有机可乘,有法可解。 往年冬令,偶有地灵从陌城的结界出入,但也只有地灵。 其他灵族,皆选择从高阳国石塘城进入人族。 但几日前,叶倾雨来了。 她不是地灵。 “若我说迷路了,你信吗?”叶倾雨停了脚步,若有所思地望着街道尽头吞没了雪光的黑暗。 陈默笑着摇头,“是陈某失言了。” 他这般说,就是不信了。 叶倾雨不以为意,“陈将军那日是如何发现我不是地灵的?” “地灵之所以从陌城进入人族,乃是为了陌城林海中的依禾草而来,他们采依禾草,是因为灵鼠爱吃,我们以往逮到的地灵身边,都会跟着一只灵鼠,而叶姑娘却抱着一个婴儿。” 陈默说到此处,再度摇头,“也幸亏陈某当时没有轻举妄动,否则冲撞了贵人,岂不罪过。” 红伞往后倾斜,积雪从伞面滑落,叶倾雨抬眸看向陈默,“我素来恩怨分明,陈将军替我引路,难道不想讨个好梦?” “方才叶姑娘手下留情,于陈某而言,已是大恩,不敢再劳烦姑娘。” “倒是有趣,能否为你们陛下排忧解难,我尚且不知,若是不能,陈将军可会杀了我?”叶倾雨眸光沉沉地盯着风雪之中的少年将军。 陈默尚未及冠,却已是国之将才,不可轻视。 “叶姑娘冰雪聪明,定不会让陈某为难。”陈默亦看向叶倾雨。 叶倾雨忽而笑了,抬步继续往前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三千世界,皆为梦幻,来去由我,谁人能拦?” …… 进宫之前陈默已命人传了消息回去,此刻的将军府还点着灯。 老管家迎出门,在看到将军身边抱着孩子的姑娘时,笑容僵在脸上。 几个月不见,孩子都有了? 不对,他家将军还没成亲呢! 陈默咳嗽一声,吩咐管家:“收拾一间客房……慢着。” “叶姑娘,可需要准备两间……”陈默看向叶倾雨,又朝她身侧看了一眼,犹豫着开口。 叶倾雨打断陈默,“不必麻烦,一间足矣。” 老管家躬身去接叶倾雨手中的红伞,被她拒绝了,“这是我朋友的伞,不劳。” 四更天,将军府后院客房。 叶倾雨将怀里的婴儿放到床上,揉了揉她雪白的小脸蛋,轻语道:“护好小雪。” 烛火昏暗,无人应答。 但在她转身走向窗边矮榻时,小雪的额间,多了一点红色。 那是一滴血,不知从何处而来。 叶倾雨解下松松绑束青丝的发带,合衣躺在矮榻上。 从袖中掏出一块玉佩,这是方才从戚风身上顺来的,需得有梦者的贴身之物,方能入其梦。 是上好的羊脂玉,上面雕刻着鹿隐国的图腾雪鹿。 玉佩悬于叶倾雨眉心之上,她的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此刻正散发出月华一般的冷辉。 只要是人,便会做梦。 五更天,叶倾雨终于进入戚风的梦中。 她感觉到了戚风的抗拒与惧怕。 怕就对了。 “怎么,熬不住了?”叶倾雨冷笑。 戚风确实一直熬着不让自己入睡,可人非草木,在宫里派人来赏了他一顿板子后,他实在熬不住了。 “你,你果然是魇灵。”戚风的声音在发抖。 他站在悬崖之上,身后是万丈深渊。 这是他的梦,可却操控在别人手中。 正文 第三章 天亮了,记得带伞 , 传说中不曾提起,但鹿隐国皇宫的藏书阁里,有一本古籍,里面记载:在暮子河北岸,还生活着一支灵族。 魇灵,乃司梦之灵,魇灵修炼的最高境界,是梦神。 梦神骑着一头通体透着白光的神兽,游荡在七国大陆的夜色中,凡人不能见之。 古籍中还言:一生行善之人,在临终前,能得梦神赐梦,了却生平遗憾,含笑九泉。 而魇灵修炼成梦神,必得助世间生灵达成十愿。 魇灵可以帮人实现心愿,也可以将人杀死在梦魇之中。 戚风若是知道今夜从北城门入境的是魇灵,他打死也不会自惹麻烦。 是哪个不长眼的护卫前来,将他从美梦中唤醒,说在城中发现地灵踪迹? 戚风从被窝里爬起来时,内心是雀跃的。 皇城中出现地灵,说明什么? 说明戍边大将军办事不力,玩忽职守,只要抓住地灵,还怕降不住陈默那厮? 在戚风眼中,陈默可比地灵值钱多了。 天快亮了,叶倾雨没功夫听戚风告饶。 梦由心生,戚风的心,此刻被攥在叶倾雨手中。 他好似被人拖着,纵身跃下深渊。 他明知这只是一场梦,可心头的怖意丝毫不减。 从天而降熊熊火球擦身而过,云雾萦绕之下传来猛兽的嘶吼,急速坠落之际,戚风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他厌憎之人。 鹿隐国太子戚云。 戚云从虚空走来,手中握着一把闪着冷芒的匕首。 戚风识得这把匕首,这是他小时候,父皇赏赐给他的生辰礼物。 匕首上镶了一颗灵鼠的大门牙,整个鹿隐国,再寻不出第二把这样滑稽的匕首。 他求了好久,父皇才答应将那只灵鼠的牙齿拔了送他玩耍。 可最后,这把匕首却落入了戚云手中。 从小到大,只要是戚云想要的,他都得让着。 这是母妃教给他的生存之道。 此刻,戚云手里的匕首刺进了他的心口,他注定要死在戚云手里吗…… “这便是你的心魔吗?” 叶倾雨站在崖上,轻轻挥了挥衣袖,云雾翻滚,眼前的深渊变成了一处破败的院子。 蓬头垢面的女子从门缝里驱赶门外的小孩,“你来这里作甚?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人在濒死之际,会忆起过往的执念。 戚风的执念,是他那被打入冷宫的母妃。 “无趣。”叶倾雨踢了一脚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戚风,最后看了一眼高墙里跌坐在地的女人,睁开了眼睛。 发带上的莹光消散,天光已亮,叶倾雨静静躺了半晌才将发带从眼睛上拿下。 “又没下得去手?” 清冷的声音从床边传来,像是从门缝里渗进来的凛冽寒风。 叶倾雨坐在榻边绾了头发,用发带高高束起,苍白的脸上添了几分英气。 “暮影,我大抵是修不成梦神的。”叶倾雨揉着眉心,往床边看去。 床沿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裙的女子,发如墨染,脸似欺霜,她微弯着腰,垂眼看着床上的婴儿。 婴儿依然闭着眼睛,像是冰雪捏成的假娃娃。 暮影转头看向叶倾雨,清亮的眸底隐有幽绿的光晕,像深不见底的潭。 “你为何放过他?” 叶倾雨脑中闪过方才梦中女人的脸,她不认识那个女人,她熟悉的,是女人脸上的神情。 那种无助、悲戚、怨恨、却又不甘的神情,她曾在另一个女人脸上见过。 “他若再敢对小雪出手,我定会让他生不如死。”叶倾雨收回心神,一念恻隐,不过是戚风在她眼里,无足轻重罢了。 “人,当真比北地的灵兽还要可怕吗?” 叶倾雨推开棱纹木窗,寒风扑面而来,雪已经停了。 “打败灵兽,只需提升自身的修为,可要想打败一个人,却远不止这些,人最可怕的不是拳头,而是心。” “若鹿隐国国君的心愿是统一天下,你可会帮他?” “若他真是十愿命定之人,我自然是要助他。” “哪怕生灵涂炭,怨声载道?” 叶倾雨收回目光,在清晨的冷风中伸了个懒腰,笑道:“你竟会关心生灵死活?” “我是在关心你,你别忘了,我是你第二愿的命主,没有帮我达成所愿之前,我希望你好好活着。”暮影淡淡看着窗边的少女。 一个人之所以无所畏惧,要么是心无挂碍,要么是有恃无恐。 很显然,叶倾雨属于后者。 她所恃的,只是入梦之术吗? 叶倾雨叹道:“国之纷争,本就是建立在鲜血与骸骨之上,若是七国能合而为一,也不失为一件幸事,只是,鹿隐国的国君并非明君,就算天下一统,只怕他也难以守住江山。” 暮影沉默片刻,开口道:“那个陈默你当心些。” “你也看出来了?这鹿隐国的水深得很,我不想在此浪费时间,已经两个月过去了,那个地灵族的姑娘,想来已经被带到了高阳国都城。” “倾雨,你不恨她吗?如果不是她……” “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她是我的第一位命主,我必须找到她,再者说,如果不是她,我也不会走上修炼梦神这条路。” “罢了,如果不是她,我不知要在暮子河底躺到何年何月,论起来,我也得感谢她。” 暮影不管什么时候,不管说着怎样的话,脸上都是淡漠的,没有一丝情绪起伏。 这人间事,与她何干。 “免了,你感谢我就行,将你从暮子河底捞起来的人可不是她。” “如果不是因为她,你还会来人族吗?你不往人族来,怎会救下我?” 叶倾雨失笑,“因果不是这么论的,这其中牵扯太深,今日暂且不提,我来人族,不只是为了魇灵之愿。” “你为何而来与我无关,你行事低调些,别作死就行。” 叶倾雨走到床边,伸手摸了摸小雪冰冷的小脸,冲暮影挑眉道:“在替你找回记忆之前,好好帮我带孩子,就当是报恩了,我也能安心做事,而不是作死。” “你倒是会与我计较。”暮影弯腰抱起小雪,起身道:“那便还是按原计划行事,我先去了。” “好,天亮了,记得带伞。” …… 正文 第四章 面圣 , 日光黯淡,但总算没有再下雪。 叶倾雨不等改日,洗漱后便随陈默进宫面圣。 这里的冬天再冷,也没有北地冷,但很显然,鹿隐国的国君是个十分怕冷的人。 叶倾雨从没有到过如此温暖的屋子,哪怕是在石塘城的那十年。 晟州大陆有七国,其中高阳国、鹿隐国和丘宁国的北边城镇,都有一位戍边将军。 高阳国石塘城的将军姓韦,叶倾雨的因,就在这位韦将军身上。 但是韦将军已经死在了暮子河,在两个月前。 宫殿里烧着上好的银炭,窗户上覆了厚厚的兽皮,一点天光也泄不进来,殿内灯烛明亮,又添一层暖光。 鹿隐国的国君戚震霆掀起腿上的厚绒毯,放下瑞兽手炉,从龙榻上起身来迎叶倾雨。 他虽是笑着,可眉宇之间笼着一层挥散不去的郁气,让年过半百的他看上去更显老态。 叶倾雨后退一步,避开戚震霆温热的手。 魇灵,于世人来说,就如同天神下凡,菩萨降世。 魇灵离开北地,必定是为成神而来,而成神之路,就是十愿。 戚震霆昨晚醒来后,兴奋得再没入睡。 虽说戚风昨晚闹那么一出,有失皇族颜面,但也给了戚震霆几个时辰冷静。 大殿内还站着几位大臣,想来都是戚震霆信重之人,其中一个面白无须的男子,叶倾雨在戚风的梦里见过。 鹿隐国太子戚云。 叶倾雨淡淡扫了一眼戚云,对戚震霆道:“陛下心中所愿,可已想好?” 在叶倾雨到来之前,大殿内就这件事已经争论良久。 有人怀疑魇灵身份不可信,毕竟谁也没有见过魇灵,单凭陈默一人之词,可信度确实不高。 但本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有人提议,先商量该向魇灵讨个什么愿。 是国泰民安,还是统一七国? 保守派倾向于守祖上基业,求千秋昌盛。 以太子戚云为首的主战派斗志昂扬,彷佛大手一挥,天下尽收囊中。 更有贪婪之士提议囚禁魇灵,让王公贵族皆有愿可求…… 戚震霆当场就黑了脸,天威难测,谁也不敢再说什么。 此刻叶倾雨开门见山,一句寒暄的话都没有,当着数位大臣的面,上来就问你想要什么。 戚震霆身为一国之君,从来都是他问别人想要什么,一时有些错愕,虽心生不悦,却也不敢将活菩萨往外推。 “朕许愿之后,叶姑娘将如何?” “魇灵助众生达成所愿,重在一个助字,陛下若是祈求统一天下,我将走遍七国,为陛下打探各国情报,他日大战,立于不败之地;陛下若是祈求偏安一隅,我会在虎狼来袭时,护鹿隐国于危难之中。” “仅凭姑娘一人,敢言国之兴亡,未免有些托大?”太子戚云上前一步,声色威严。 叶倾雨冷声道:“魇灵一旦承了命主之愿,非身死不可失信,太子殿下若是信不过我,不妨建议陛下许个小愿望,最好是一两日便能实现的,也免得夜长梦多。” “我并非信不过姑娘,只是征伐非一朝一夕之事,姑娘周游列国,危险重重……” “你是怕我死了,此愿作废,大业无望,反遭他国攻伐?” 戚云自然是怕的,鹿隐国偏安晟州大陆东北一隅,不管是攻还是守,都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满朝文武,没有不想强国兴邦的,如果能打入中原,离开这个天寒地冻的鬼地方,此生无憾。 可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不知来路的女子身上,但凡有脑子的,都觉得滑稽。 昨夜承安门之事已经传遍了都城,能让五皇子毫无还手之力,这女子确实有些能耐,可若不是顾及她的身份,她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一人之力,终究太过渺小,在鹿隐国如此,遑论其他六国。 “我……” “住口。”戚震霆沉声喝住戚云,指着铺着兽皮绒毯的龙榻,“朕何时说过要征伐天下,怎么,还是说你已经等不及要坐上那个位置了?” 戚云伏地磕头,直言不敢。 几位大臣皆撩袍跪倒,大殿上站着的,只剩戚震霆和叶倾雨。 现在是他们有求于她,她若跪了,姿态就低了。 从暮子河畔醒来那日,叶倾雨就发过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跪任何人。 戚震霆目光探究地看着叶倾雨,道:“朕有个问题想请教叶姑娘。” “陛下请说。” “魇灵十愿,可有特指之人,还是说,无论是谁都可以?” 叶倾雨答道:“命主是谁,乃由魇灵自己选择,并无特指。” 跪在一旁的陈默撑在地上的手指动了动,这个问题他昨晚也问过叶倾雨,当时她的回答并不是这样。 “如此甚好,朕……”戚震霆顿了顿,对跪在地上的大臣道:“你们先退下。” “请父皇准儿臣留下。” “请陛下容臣等留下。” 叶倾雨来路不明,武功高强,怎可与鹿隐国国君独处一室? 这话不好明说,但大家心知肚明,叶倾雨扯了扯嘴角。 “陈将军留下,你们都回去。” 若是连陈默都打不过叶倾雨,他们这些文官留在此处有何用处? 等着吃席不成? 叶倾雨不是傻子,这个大殿中,确实只有陈默能与自己过招,可龙榻之后,那扇金漆描飞龙的屏风后,还藏着一位高手。 能登上的高位的,自有其过人之处,而这种人,往往都惜命。 从叶倾雨进到大殿中那一刻,戚震霆就将自己送到了她面前,他无非就是要看一看,这个来路不明的魇灵,敢不敢对他动手。 叶倾雨冷眼看着戚震霆慢慢踱回龙榻,待殿内只剩三人时,才开口道:“不知陛下所求是什么?” 戚震霆抄起一旁的瑞兽暖炉,手指摩挲着暖意,正欲开口,却听叶倾雨又道:“陛下若是信得过我,不妨让我探一探陛下的心愿,若是探得不对,陛下也好早些处置了我这个江湖骗子。” “哦?”戚震霆来了兴致,“不知如何探法?” 叶倾雨抬起左手,白皙的掌心蹿出一道蓝光。 已经起身的陈默站在叶倾雨身后,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的掌纹与常人不同,是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彷佛凋零的花枝。 幽蓝的光晕是从她掌心的纹路渗出来的,陈默看得仔细,是正对中指那条纹路。 叶倾雨轻轻摇动手腕,蓝光便如水波一般,缓缓往龙榻上的戚震霆涌去。 陈默没有出手阻拦。 屏风后面聚起一层淡淡的白雾,只要叶倾雨有半丝不轨之意,雾气中暗藏的灵息便会瞬间拂开她的灵脉。 叶倾雨微微蹙眉:这鹿隐国的皇宫里,竟然藏着风灵。 正文 第五章 白蝶引路 , 从宫里出来已是巳正,日光依旧昏沉,挂在灰蒙蒙的天上。 叶倾雨走在热闹的街道上,还是昨日那条街。 今日陈默落后她半步。 地面的雪已经被清扫,但坑洼处的积雪凝成了冰,稍有不慎,便要滑了一跤去。 屋檐下的冰棱好似倒悬的锥子,随时能在过路人的脑瓜子上钻个洞。 “叶姑娘为何要说谎?”陈默犹豫一路,到底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倾雨笑道:“陈将军为何不揭穿我?” “从陌城一路走来,陈某相信叶姑娘不是凶恶之人。” “我本就非人,怕是要令陈将军失望了。” 陈默正色道:“在乱世中为人,未必是一件幸事,若是能有姑娘这一身本事,即便是灵族,亦能在人族活得自在。” “陈将军错了,这世上,没有谁可以活得自在,除非……”叶倾雨抬眸看了眼黯淡的日光,突然转了话锋,问道:“陈将军到底在为谁效力?” “陈某自然是效力于陛下。”陈默突然蹙起眉头,看向叶倾雨,“你方才是在试探我?” “出了人灵结界后,知道我身份的只有陈将军一人,我自认掩藏得还算不错,至少瞒得过五皇子,他是如何得知有灵族入城的?向他报信的人又为何要说入城的是地灵?” “此事确是陈某所为。”在聪明人面前,辩驳只会显得自己可笑。 “陈将军将我留在承安门,只身进宫禀告,为的就是给五皇子捉拿地灵的时间,昨夜,我以为陈将军是太子的人,此番动作是要借我之手除了五皇子。” 巷口有卖梅花糕的摊子,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叶倾雨停了脚步,也住了口。 石塘城也有卖梅花糕的摊子,在洗石街上,每年冬天她都会去买,但她从来不吃。 记得有一次,韦小姐赏了她一块梅花糕,她才尝了一口,就被韦将军捏着脖子,扔到下着鹅毛大雪的院子里,那次,她在雪地里跪了三天三夜。 韦将军说:地灵若是吃了地面上的东西,便会忘了回家的路。 叶倾雨因此吃了十年烤地瓜,可笑的是,韦将军到死都不知道,她根本就不是地灵。 陈默从荷包里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两块梅花糕,递到叶倾雨面前,“尝尝?” 叶倾雨摇头拒绝,继续道:“陈将军在我要杀了五皇子的时候,却为他求了情,可见你的目的,不是要他的命。” “我替五皇子求情,何尝不是在救叶姑娘。” “救我?”叶倾雨冷笑,“陈将军是聪明人,你心里清楚,你们的陛下不会为了给儿子报仇,而杀了我,至少在他心愿达成之前,我是安全的,到现在,陈将军还不愿说实话吗?” 陈默将梅花糕分给路边的乞丐,转头道:“在叶姑娘面前,陈某这点小聪明实在上不得台面,叶姑娘不如猜猜看,我究竟在为谁效力。” “鹿隐国中,三皇子远戍南疆,七皇子年幼,能与太子一争高位的只有五皇子,而陈将军似乎很喜欢看两虎相争的戏码,在今日之前,我或许会相信你效力的是鹿隐国圣上,不过现在,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陈默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哦?愿闻其详。” “你可知你们陛下的心愿是什么?” 陈默顿住脚步,人声嘈杂的街道上,他突然感觉到一丝茫然,以至于这条他走过上千次的路,都变得陌生了起来。 叶倾雨回头笑道:“看来陈将军还不够了解自己的主子。” “此乃陛下私密之事,叶姑娘不必告知于我。” “陈将军当真不想知道?” 陈默不言,追上叶倾雨,依然是落后于她半步。 “我倒是很想告诉你,可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叶倾雨继续道,她像是垂钓之人,抛出了饵料,只等着鱼儿上钩。 “陈某虽不知叶姑娘来鹿隐国的目的,但绝不会是为了助鹿隐国逐鹿天下而来,叶姑娘与我说这么多,不只是为了探陈某的底吧?” “天下能者居之,我不感兴趣,但鹿隐国国君的心愿,想来陈将军是感兴趣的,我想与你做一个交易。” “叶姑娘有话不妨直说” “半月之内,我要离开这里。” “叶姑娘如今想要离开鹿隐国,可不容易。” 叶倾雨不再卖关子,直言道:“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陈某记得叶姑娘昨晚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三千世界,皆为梦幻,来去由我,谁人能拦?” “你在取笑我?” 她要走,刀山火海也敢走,但她不想带着小雪冒险,那个她在雪原上捡来的孩子。 陈默挑眉笑道:“不敢,不过叶姑娘既对鹿隐国的国事不感兴趣,为何要来都城?” “在陌城的时候,你便已识破我的身份,我说不来,你会同意吗?”叶倾雨看了眼前方不远处,酒楼上挂着的灯笼。 天亮了,灯笼就熄了。 不等陈默说话,叶倾雨又道:“而且,来都来了,不探一探鹿隐国国君的心愿,岂不可惜。” 魇灵入世,为世人达成十愿,不管愿之大小,只要灵脉相契,便可结为命主。 十愿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叶倾雨不能推出剩下八位命主的心愿,但她相信,肯定有对天下心生垂涎之人。 她今日探了鹿隐国国君的心愿,他日便可少走这一趟。 但她没料到,皇宫之中竟然藏有风灵,为免夜长梦多,她们必须尽早离开此地。 转进一条无人的巷子,陈默上前一步,挡在叶倾雨身前,问道:“我怎知叶姑娘是不是在骗我?” 知道陛下心思的只有她一人,她若是要骗他,随便编一个谎话即可。 陈默信不过她。 “若我猜得不错,陈将军想要的,是鹿隐国内乱,这也是为何你不敢让我入你梦中的原因,对吗?”叶倾雨盯着陈默的眼睛,要想看清一个人内心的想法,最简单的,就是看他的眼睛。 陈默眼底闪过一丝惊异,但他很快恢复了冷静。 叶倾雨心下了然,继续道:“我可以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鹿隐国国君不是我的命主,不知陈将军是要抓我请功,还是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你都说了这是一个好消息,我又岂是好歹不分之人?”陈默自认不是叶倾雨的对手,这个女子,他不能与之为敌。 今日看来是不会下雪了,小巷深深,积雪没过脚踝,无人清扫,坐在巷口晒太阳的小乞丐转头往巷子里瞧去。 巷子深处明明是两个人,却只留下了一个人的脚印。 “叶姑娘当真是迷路了?” “在北地,只有地灵能看到积雪之下的灵族之路。” “听闻北地凶险异常,欲往人族而来的魇灵,大都埋葬在雪原之中,叶姑娘和暮姑娘带着一个婴儿,却能穿过险境,属实不易。” “多亏她一路照应,也多亏了……” 叶倾雨脑中闪现一只羽翼洁白的蝴蝶。 也多亏了白蝶引路,她们才能在偏离石塘城的方向之后,没有继续在雪原绕圈子。 似乎,出了人灵结界后,她就再没有梦到过那只白蝶。 正文 第六章 嫁给我 , 城南一条脏乱的巷子里,一个抱着婴儿的女子撑着一把红伞。 她前面几步之远,身穿棕色短打的杂役抖若筛糠,大冷天的,他的额头上却冒了一层汗。 将军昨夜明明只带回来一位姑娘,今晨他在院子里洒扫,却见从那屋里走出来两位姑娘。 这不是大白天见鬼了是什么? 将军让他带这位暮影姑娘在城中走走,他不敢不从。 可暮影姑娘既不去成衣铺,亦不逛胭脂水粉的小摊,出了将军府,便让他带路到城中的车马行。 巷子尽头的老槐树下拴着几匹马,转过去就是都城最大的车马行。 杂役在门外等候,暮影踏进店铺日光照不到的地方才收了伞。 这个季节不是车马生意的旺季,铺子里只有坐在柜台后面打盹的老掌柜。 一阵寒意袭来,老掌柜彷佛被人兜头泼了一桶冰水,惊醒过来。 “夫人可是要租车?”待看到店里来了客,老掌柜忙起身招呼。 这冰天雪地的,一个女子带着孩子,不可能买马,那便是要租马车了,不知道是否需要车夫? 暮影从腰间取下月白色荷包丢到柜台上,散碎的银子蹦出来,“一辆马车,出城。” 老掌柜瞥了一眼荷包,荷包一角绣一株依禾草,是将军府的标记。 “夫人要去何地?可赶时间?今日虽放晴了,路却仍旧不好走。”老掌柜好心提醒。 “城外转转便可,你给我找个灵活点的车夫,若是惊了马,这银子你可赚不了。” “这是自然,夫人放心。”老掌柜心下奇怪,这大冷天的出城游玩,还抱个奶娃娃,莫不是脑子有病? 虽说打开门做生意,来者都是客,但这皇城脚下的生意,可不好随便做。 这位夫人衣着单薄,面色苍白,一双妙目静默如水,怀里抱着的婴儿,一张小脸上,更是一丝血色也无。 不像富贵人家出来的,倒像个心灰意冷的苦情女子,但她带着将军府的物什,这事就不能放任不管。 老掌柜越想越离谱,年关将近,他可不敢惹上人命官司。 “夫人在此稍作休息,我这就去安排马车。” 两盏茶的工夫后,暮影等来了老掌柜,和一名身穿灰布棉袄的车夫。 车夫名唤王通,四十来岁年纪,个子很高,眉眼深邃,一进来便盯着暮影上下打量。 暮影瞥了一眼他手背的刀疤,沉眉问道:“可以出发了吗?” …… 叶倾雨回到将军府的时候,五皇子已经等候多时。 屏退左右,五皇子给叶倾雨倒了杯茶,“昨晚之事,戚风在此给叶姑娘赔罪了。” “好说。”叶倾雨接过白瓷盏,茶汤清透,是杯好茶。 白瓷盏在纤长白皙的指尖捏着,她抬眸问道:“五皇子今日前来,恐怕不只是为了赔罪吧?” “我想与叶姑娘做一笔交易。”戚风拉开木桌旁的凳子,撩袍轻轻坐下,昨晚那顿板子上身,他屁股此刻还疼。 也正是那顿板子,让他更加明白这名女子的重要性。 在魇灵面前,戚风没必要绕弯子。 “叶姑娘应当清楚,以你的身份,我父皇断不可能放你离开鹿隐国。” “所以呢?”叶倾雨倒是有几分佩服这位五皇子,昨晚差点死在她手里,今日却能云淡风轻地与她做生意。 “叶姑娘虽然天赋异禀,可终究势单力薄,要想在皇城扎根,可不容易。” 叶倾雨算是听明白了,戚风所谓的交易,就是为他所用,换自己一个容身之地。 “你也要许愿?” 戚风摇头轻笑,“据我所知,魇灵替凡人达成十愿便能成为梦神,可数千年来,却只有一个魇灵修成了神,想来这十愿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达成,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魇灵的命主。” 叶倾雨看戚风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而她心里,却想起了早上进宫之事。 连戚风都知道魇灵十愿的难度,戚震霆又怎会轻信她的话? 不怕明面上的争斗,就怕每个人都留了几分心思,等着戳暗刀子。 戚风给自己倒了杯茶,茶还是温的,正好入口,“叶姑娘不了解我父皇,他心愿未成之前,绝不会让你离开他的视线,而他心愿达成之后,也绝不会再留你性命。” 这点叶倾雨自然清楚,她若真能替鹿隐国国君达成所愿,自然也能替别国国君实现梦想。 魇灵,就像一件绝世珍宝,世人皆想纳入囊中,谨防他人染指。 得而护之,失则除之。 这也是为何成为梦神的魇灵少之又少的原因之一。 “不知五皇子说的交易是……”叶倾雨抿了一口茶,垂眉问道。 “嫁给我。” “噗……咳咳咳……” 戚风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沫子,“戚风不敢高攀叶姑娘,此举只为护叶姑娘周全。” “凭你?” 叶倾雨若是想找靠山,怎么也轮不到戚风头上。 “叶姑娘且听我说完再做决定不迟。”戚风面色不变,搭在桌沿上的手指却是紧了紧。 “五皇子的母妃是被皇后所害?”叶倾雨却不等他说完,若是交易,她不想被人牵着鼻子走。 她要知道戚风的目的。 果然揭人伤疤才能撕下那人面上的伪装,戚风蹙眉盯着叶倾雨,“叶姑娘既入我梦,何必多此一问?太子有皇后扶持,我确实比不过,但叶姑娘也该听过一个词:树大招风。” 不得不说,戚风这个词用得太妙了,叶倾雨忍不住笑道:“树大招风,把你给招来了吗?” “叶姑娘说笑了,太子站得太高,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皆不能出错,譬如,他现在定然十分想知道父皇的心愿,可却不敢来此问你。” “五皇子的意思是,比起太子,你才是能护我周全之人?” “叶姑娘是聪明人,不说太子敢不敢护你,单是我父皇那边,也断不会同意你们过多接触,叶姑娘可知我父皇最憎恶什么?” “实权旁落?” 戚风赞许点头,“太子一党,以李丞相为首,底下党羽众多,盘根错节,明面上君圣臣贤,背地里可一直暗暗较着劲呢。” “这也是为什么你毫无助力,却还没被太子除掉的原因。”叶倾雨不是在问戚风,她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叶倾雨要么不说话,只要开口,绝对是戳着戚风心窝子去的。 戚风之所以敢在太子眼皮子底下招摇,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戚震霆制衡太子的棋子,只要有戚震霆护着,太子能耐他何? 但戚风不甘心当一枚棋子,这一点,叶倾雨昨晚在他的梦里便知道了。 他今日会来此,叶倾雨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正文 第七章 御风者 , 起风了,紧闭的门窗外鸟雀振翅,从枯枝上跃过屋顶,飞到远处的林子里。 这场交易,对于戚风来说,是将储位之争抬到明面上,是冒着与太子撕破脸的风险,亦是让他父皇对他心生嫌隙的开始,不是一纸契约能让他安心的,他必须将叶倾雨拴在身边,与他荣辱与共、生死相随。 原本他打算慢慢筹谋,可魇灵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 “若我猜得不错,我父皇所求之愿乃是征伐天下,而这也是太子所愿。” 太子坐享其成,有何不愿? 叶倾雨摩挲着白瓷盏上描绘的古松图,这是商队从南边带来的瓷器。 “难道这不是五皇子所愿?” “自然不是,我所求,只有鹿隐国,天下太大,我不贪心,待我登上大位之时,便是你离开鹿隐国之日,叶姑娘意下如何?” 叶倾雨心里嗤笑,戚震霆不会放她离开鹿隐国,难道戚风就会? “五皇子打算如何向陛下请旨赐婚?” “不,不是我去,而是叶姑娘去请这道圣旨。” 叶倾雨已经对这个昨晚差点死在她手里的五皇子刮目相看了,这世上有一种人,不仅能从摔倒的坑里爬起来,还能想着怎样利用这个坑,让别人也摔一跤。 在叶倾雨助鹿隐国国君达成所愿之前,她要嫁给他儿子,这不是什么大事,甚至她能自愿留在都城,对戚震霆来说,算得上是一件好事,不过就是有点膈应人罢了。 戚风不足为惧,若是加上一个可以搅乱风云的叶倾雨呢? 最头疼的非太子莫属。 看来这鹿隐国,真的要乱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 “戚风诚心与叶姑娘做这笔交易,自然不会有所隐瞒,叶姑娘昨晚捡到的那块玉佩,乃是地灵之物。” 地灵之物? 叶倾雨放下茶盏,抬眸看向戚风,“五皇子不用再说了,这笔交易我答应了。” …… 傍晚时分,暮影回来了。 她怀里的婴儿,依旧闭目沉睡。 小雪,是叶倾雨取的名字。 叶倾雨在雪狼窝里救下她的时候,她便是这副模样,从未醒来过。 可她也并没有死去,她的心还在跳动。 微弱,缓慢,却让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 暮影回房后不久,天就黑了。 前来送饭的丫鬟将屋里各个角落都看了一遍,除了坐在矮榻上盯着一块玉佩发呆的叶姑娘,和躺在床上的婴儿,方才进屋的暮姑娘却是不见了。 丫鬟哆哆嗦嗦退下后,叶倾雨才起身往桌边走去。 屋子里点了灯,暖黄的烛火下,那一盅冒着热气的鸡汤泛着油光。 叶倾雨对吃食不讲究,只要不是地瓜,她都能接受。 那玩意,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吃。 晚间又开始下起雪来,叶倾雨跃上屋顶,万家灯火融融,雪花缓缓飘落。 “出来吧。” 骤然风起,满城风雪飘摇。 从风雪中走出一位披发跣足的老者。 “数月不见,叶姑娘别来无恙。”老者声音洪亮,稳稳站在屋顶上。 这人,叶倾雨认得,三个月前,她在离开石塘城那日见过。 没想到御风者也来了鹿隐国都城。 “那日多谢老先生提点。” 御风者叹道:“叶姑娘既已回到灵族之地,为何还要回这人间?” “您明明可以回家,又为何要留在人间呢?”叶倾雨反问。 “家?不,雪原不是我们的家,那是牢笼,我们的家本就在这片土地上。” 风吹动叶倾雨额前的碎发,她微微眯起眼睛,“皇宫中的风灵是……” “正是老夫。”御风者打量着叶倾雨,“没想到你竟是魇灵,倒是老夫眼拙了。” “我也是到了暮子河才知道自己的身份。” “韦成德若是知道带在身边十年之久的不是地灵,而是魇灵,不知作何感想?” “他死了。” 御风者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叶倾雨又道:“你早知道他这一趟会死在灵族之地,所以你来了鹿隐国?” 石塘城没有了韦将军,便是一座无用的死城。 “人不可能一直走运,十年前韦成德能从灵族之地回来是侥幸,这一次回不来也没甚稀奇,石塘城的酒不好喝,老夫年纪大了,不想再委屈自己。” 鹿隐国皇宫的酒自是不差的。 叶倾雨问道:“不知老先生深夜到访,有何见教?” “你当真要嫁给戚风那小子?” 上午和戚风的交易,叶倾雨只对暮影提起,而戚风,在叶倾雨请旨之前,不可能告知旁人。 御风者上午来过,叶倾雨当时便已察觉,她不介意风灵将这件事告诉戚震霆,鹿隐国这潭水,越浑越好。 “我只想离开鹿隐国。” “你是魇灵,离开了鹿隐国又能如何?天下之大,你看似处处去得,可却步步难行,死在人族的魇灵可不少。” 叶倾雨偏头看了一眼风雪之中的都城,喃喃道:“处处去得,步步难行……我已踏上这条路,就算遍地荆棘,也只能走下去。” “罢了,你也算是老夫看着长大的,老夫便再多嘴一句,鹿隐国皇族婚嫁当日,需得去都城东郊皇陵拜祖,你若要走,这是一个机会,不过届时,随行的护卫必然不少,还有,那个陈默不容小觑。” 叶倾雨在石塘城十年,只在离开那日见过御风者,但御风者早知她是韦成德从北地带回来的小地灵,自然是时常注意到她,说一句看着她长大,倒也没毛病。 “多谢老先生。” “你先别急着道谢,老夫今夜前来,是有一事相求。” “老先生请说。” “在人灵结界出现在北地之前,木灵一族便已在晟州大陆失去踪迹,有人说他们藏身在西洛国的十万大山之中,亦有人说他们入了魔道,而传言最多的,是这世间,已经没有木灵。” 御风者眼中露出悲戚之色,复又叹道:“当年人灵大战,若不是木灵族这边出了差错,各大灵族,怎会被迫远走北地?叶姑娘行走人间,能否顺便寻一寻木灵族的踪迹?若是不能得知当年之事的真相,老夫死不瞑目啊。” 叶倾雨在石塘城的街头听说书人讲过人灵大战的故事,人族之所以能获胜,不仅因七国结盟共御灵族,更因木灵一夜之间失去踪迹,让原本坚不可摧的灵族联盟无法抵御人族的攻击。 而木灵失踪的原因,却始终无人知晓。 御风者这个请求并不过分,叶倾雨应下了。 正文 第八章 骨珠 , 晟州大陆上,最有名的商号山海藏,在鹿隐国都城的分号位于城南瓦砾街。 山海藏有个规矩,以物易物,不收银钱。 出宫之后,叶倾雨便与陈默一道来了山海藏。 今日在大殿上,叶倾雨请了婚旨,戚震霆非但不反对,甚至主动将婚事提上日程,就定在这个月唯一一个吉日,也就是两日后。 这点,叶倾雨很满意,但也更加谨慎。 他接招了,也出招了。 御风者昨日已经将她和戚风的谈话告知戚震霆,不过御风者多少藏了私心,他藏在皇宫之中,可不是去效忠人皇的。 而在昨晚的会面中,叶倾雨得知,御风者向戚震霆提了戚风篡位之心,和事成之后,魇灵离开鹿隐国之事。 也就是说,叶倾雨这几日便要离开鹿隐国的计划,戚震霆是不知道的。 那他急着让叶倾雨和戚风成亲,又是为何? 是陈默告密了? 还是戚震霆有所察觉? 亦或者御风者也有问题? 还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山海藏的大堂里,陈默挑了一对玉如意,笑道:“没想到叶姑娘才到都城两日,便觅得良缘,实在可喜可贺啊。” “陈将军这取笑人的毛病可不好。”叶倾雨站在一排货架前,她被一枚珠子吸引了目光。 这枚珠子很小,比黄豆大不了多少,色白不透,置于紫檀木盒中。 在一众奇珍异宝中,这枚珠子实在算不得抢眼,甚至看上去还不如那木盒值钱。 叶倾雨之所以被它吸引,乃是因为这枚珠子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叶姑娘当真不要陈某的贺礼?”陈默放下玉如意,走了过来。 叶倾雨收回目光,“我对身外之物向来不感兴趣。” 记得初到石塘城时,她看到那些簪金饰玉的小姐,是心生过向往的,不过那是无知小女孩的心事,不足为外人道。 有些东西不属于你,即便偷得一时之乐,终究不能抚慰黯淡的时光。 不管是身外之物,抑或尘世的情感,都不属于叶倾雨。 “叶姑娘志存高远,是陈某俗气了。”陈默跟上朝店外走去的叶倾雨。 店伙计追出来,“两位贵客请留步。” 叶倾雨转身,满脸堆笑的店伙计双手托捧一卷银白长鞭,手持之处用红绳缠挂一只金色的小铃铛,增了些许俏皮之感。 “此鞭名为寒霜,乃是取月山灵兽之筋所炼,是我家公子送给姑娘的礼物,还望姑娘莫要嫌弃。” “你家公子是谁?”叶倾雨举目四望,大堂内并无其他人。 店伙计恭谨道:“公子说,他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姑娘此行如登险峰,虎狼环伺,妖魔挡道,委实不易,今赠寒霜聊表心意,祝姑娘得偿所愿。” 陈默看着店伙计手中的银鞭,微微蹙起了眉头。 山海藏竟也知道叶倾雨的身份吗? 叶倾雨沉默片刻,这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他若有所求,此处不见,来日在别处,总能再见到。 “如此,便多谢了。”叶倾雨收下银鞭,世人皆知山海藏,她结下这个善缘,总不是坏事。 店伙计送到大门外,又道:“公子还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叶倾雨脚步微顿,回头再看山海藏,满室珠玉生辉,一派豪奢富贵。 而她所想,却是那紫檀木盒中小小的骨珠。 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是骨珠,叶倾雨探不出那是不是人的骨头,但覆在其上的灵息,让她感到不安。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 暮影今日又出城了,还是昨日那个车夫。 城东郊五里地外,响石山脚,暮影抬手撩开靛蓝色车帘。 “这响石山乃皇族陵地,上头有官兵把守,夫人若是想爬山,不如去西郊的小屋山吧。”车夫王通好心建议。 暮影抬头看着覆满白雪的山林,问道:“那边可是一处断崖?” 王通顺着暮影探出车窗的手指望去,“没错,那处断崖名为鲤鱼嘴,路险难行,只有安然走过鲤鱼嘴的皇族,才有资格葬在皇陵。” 提起这事,王通来了兴致,“每五年皇族祭祖,都城的百姓都会站在山脚围观,不过如今没有往年热闹了,掉下崖去的人也少,没什么意思。” “这是为何?” 难不成老祖宗显灵? 这般每隔五年带走几个皇子皇孙确实不太地道。 “呸,如今的皇族子弟胆小怯弱,每到祭祖之时,不是病得下不来床,便是发了疹子不能见人,随行百官更是胆战心惊,生怕一去不回,这要是上了战场,个个都是怂包,咱们鹿隐国啊,也只有三皇……啊,夫人你看这雪越下越大了,要不咱们回城吧?” “回去吧,对了,那些掉入崖下的,可曾派人下去替他们收敛尸骨?” “夫人有所不知,鲤鱼嘴的断崖下,深不见底,终年笼着乌黑的云雾,活人哪,根本走不下去。” “既如此,为何要将皇陵建在此处?” “据说这是祖上勘定的陵寝,万世不得更改,否则啊……”王通调转马头,不屑笑道:“否则这江山能不能守得住,可不好说。” 暮影又问:“听闻皇族嫁娶之事,亦要拜祖祈福,这要是跌落断崖,岂不悲哉?” “这又是一桩奇事了,从古至今,皇族婚嫁拜祖,却是不曾有人坠崖,想来是祖宗保佑,咱们民间的说法啊,那些掉下去的人,都是不忠不义之辈,死不足惜。” 暮影不再言语,王通又道:“夫人来都城,是寻亲吗?这大冷天的,可别冻着孩子。” 任谁都能看出来,她怀里的孩子不正常。 王通一边赶着马,一边竖起耳朵听车厢里的动静。 太安静了。 不仅孩子不哭不闹,这位夫人不说话的时候,也安静得让人发怵。 一帘之隔,王通没有听到她的呼吸之声。 习武之人,耳听八方,如果百步之内,连一个人的呼吸都听不出,要么这个人武功高于自己,要么这个人已经死了。 车厢中传来淡漠的声音,“寻亲。” 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她的亲人,又在何处呢? 正文 第九章 出嫁 , 腊月十八,宜嫁娶,忌出行。 鹿隐国都城,从皇宫到城东郊外响石山,官道上的积雪一大早就被清扫,沿街店铺檐下挂红绸红灯笼,新年将至,这些饰物可沿用到上元节后再取下。 围观百姓翘首以盼,迎亲队伍蜿蜒而来。 五皇子戚风骑高头大马,金冠绾发,一身红裳,高贵俊雅。 细碎的雪花随风飞舞,北国的雪说下便下,天色昏暗,再过不久,又是一场大雪将至。 戚风不敢耽搁,必须赶在大雪封山之前回城。 暮影骑马跟在陈默身后,宽大的斗篷下,她将小雪抱在怀中,一手握着缰绳,随送亲队伍缀在喜轿后面。 她回头望向远处的的皇宫,寒鸦盘旋,白雪覆顶,不像迎亲,倒似奔丧。 叶倾雨是从将军府出嫁,以陈默表妹的身份。 嫁给一国皇子,寒酸不得。 她身为魇灵之事,知道的人并不多,这并不是一件可以宣告天下的事。 陈默是孤儿,被军中的老伙夫养大,后随军出征,屡立奇功,才有了今日。 出发前,陈默交给叶倾雨一枚黑玉棋子,棋子上刻一个“柒”字。 陈默说:“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再相见,叶姑娘既认我这个义兄,为兄便啰嗦两句,梦神之路,从这里才算是开始,人心叵测,叶姑娘切勿轻信他人。” 叶倾雨问:“你呢?能信吗?” “叶姑娘不必信我,你只需知道,在鹿隐国,你的对手不是我。” “陈将军觉得三皇子如何?”叶倾雨坐在铜镜前,从镜中看着身后的陈默。 为她梳妆的嬷嬷已经出去了,房内没有其他人在。 陈默把玩手中的棋子,闻言先是一怔,旋即笑道:“三皇子乃人中龙凤,若不是他戍守南疆,鹿隐国何来宁日?” 叶倾雨看不明白陈默的心思,这个少年将军,藏得太深。 不过这也不是她需要操心的事。 “你既以我兄长自居,我便也多言一句,远水解不了近渴,陈将军莫要望梅止渴。” “多谢叶姑娘关心,不过我走的这条路,亦无法回头。” 这个话头就此打住,叶倾雨道:“你可去过皇陵?” “三年前皇族祭祖,陈某有幸去过。” “有幸?没有掉下断崖,确实挺幸运的。”叶倾雨扶了扶头上的金簪,又问:“那你们陛下呢?每次祭祖都会去吗?” 陈默想了想,蹙眉道:“我曾听人说过,陛下自登基之后,便再没有去过皇陵。” “这就难怪了,果然是惜命之人。”叶倾雨冷笑。 她摊开手心,掌心一枚泛着幽蓝光芒的琉璃珠子,珠子里头云絮翻涌,“这枚窈梦珠里,是你们陛下的心愿,待我离开此地,你便能看到他所求之愿。” 陈默走近梳妆台,接过窈梦珠,将黑玉棋子递到叶倾雨眼前,“这枚棋子,是我送给叶姑娘的礼物。” 见叶倾雨不接,陈默又道:“不是贺礼,有朝一日,它或许能助你一臂之力。” 一枚黑玉棋子,上面刻一个“柒”字。 “你不怕我入你梦中?” 叶倾雨的指甲涂了朱红的蔻丹,黑玉棋子捏在苍白的指尖,红色愈红,黑色愈黑,而她指腹也愈发显得白。 只要有信物,她便可以进入任何人的梦中,之前陈默一直防着她,必是不想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这枚棋子,无疑是陈默随身之物。 “陈某既然将这枚棋子送给叶姑娘,自然是信得过叶姑娘的为人。” 陈默一语双关,叶倾雨笑道:“陈将军才告诫我,人心叵测,莫要轻信于人,怎地自己却糊涂了?” 陈默亦笑,“叶姑娘他日若遇险境,陈某自会在梦中相候,以尽绵薄之力。” “如此,便多谢了。”叶倾雨收下了这枚黑玉棋子。 …… 大红的喜轿中,绣了鸳鸯的红盖头搭在叶倾雨腿上。 她今日描了眉,抹了脂粉,脸颊打了两坨腮红,那个嬷嬷说她皮肤太白,腮红也涂得愈发厚一些。 叶倾雨当时瞥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想起了在石塘城时,棺材铺子里的纸扎人似乎就是这副模样。 轿帘被风掀起,碎雪扑了进来,清冷的风里,是百姓热情地贺喜声,时不时响起的爆竹声,锣鼓喜乐声,一直到城东郊外响石山脚,轿子外都是热闹的。 随风卷入轿子的,还有一只白蝴蝶。 叶倾雨将瑞兽手炉放到一旁,摊开手心,白蝴蝶栖落在她如枯枝般的掌纹上。 这只蝴蝶她见过。 从石塘城去暮子河的路上,茫茫雪原,寒冷至极。 叶倾雨在雪地捡起白蝴蝶时,小家伙瑟瑟发抖,想来冻得不轻。 她当时的处境,并不比这只蝴蝶好多少。 不过那时,她还有心,她还愿意救助弱者。 叶倾雨将白蝴蝶揣进怀里,一路带到暮子河畔。 后来她沉入暮子河底,她以为白蝴蝶冻死在了雪原。 一只蝴蝶而已,若真死了,并不会让人日日挂念。 叶倾雨也只是偶尔想起。 可当她再回人族,在雪原迷失方向时,这只蝴蝶却出现在了她的梦里。 不过出了人灵结界后,她便再也没有梦见过白蝴蝶。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倾雨想起最后一次梦见白蝴蝶时,蝴蝶在白雪上飞舞,淡淡的金粉化成三个游云惊龙的大字:灵蝶崖。 灵蝶崖是什么地方,叶倾雨并不知道,她也没兴趣知道。 叶倾雨的思绪飘回离开石塘城那日。 从韦府后门出来,路过北城门,穿过主街,快到庆福楼的时候拐进雨水巷,再出来,就能看到卖梅花糕的小摊子了。 叶倾雨站在豪华气派的酒楼前,抬头望着黑底描金字的店招牌。 当时,庆福楼已经变成了迎客居。 头仰得高一些,她又去望挂在屋檐下的酒旗,细碎的雪花缓缓从铅灰的天空飘落,无风。 一片铜钱大的雪花格外显眼,从酒旗上扑落,倒像是扑扇着翅膀的白蝴蝶。 叶倾雨眯眼欲细看,入眼的依旧只是如尘碎雪。 或许那时,她所见到的,并非是雪,正是这只白蝴蝶。 叶倾雨怔愣之际,喜轿向后倾斜,要开始上山了。 正文 第十章 地灵诅咒 , 山道崎岖,积雪虽已清扫,依旧湿滑难行,除了喜轿被人抬着,其余人都下马步行上山。 太子戚云自从得到叶倾雨请旨求婚的消息后,气得砸了书房,还杀了一个没有眼力见的丫鬟。 今日戚云本该在宫里喝喜酒,但他却一早就到了响石山脚等候,此刻正与戚风并肩同行。 戚风特意落后半步,从小到大,这种尊卑观念,已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大局未定之前,他不想落人口实。 戚云冷笑:“五皇弟深谋远虑,叫人叹服啊。” “皇兄过奖了,实乃皇命难违。” “哦,你这话的意思,你对这门亲事并不满意?”戚云话里带着刺。 戚风却笑道:“所谓不打不相识,能得叶姑娘青眼,是我的荣幸。” 戚云冷哼一声。 这两日,戚云和幕僚对眼下这个局面进行了剖析,得出的结论是,戚风心机深沉,绝非善类。 那夜承安门之事,戚云原本是当笑话瞧的,可如今细想,戚风为何要自请去北城门戍守? 当真只是为了捉拿地灵邀功? 还是说,他早知道魇灵入世? 他早与魇灵暗中勾结,承安门之事不过是迷惑众人的把戏? 戚风的目的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戚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他只后悔没有早点除掉这个祸患。 好在总算还来得及,就在今晨,戚云将自己的猜测上奏戚震霆,他这位素来偏向老五的父皇,这一次倒是没犯糊涂。 戚震霆当时沉吟良久,最后道:“罢了,人在心不在,留之终成害,切记,魇灵可除,但不可伤风儿性命,风儿一时糊涂,你身为兄长,当劝诫引导,万不能手足相残。” 只要没了魇灵相助,区区一个戚风,留着日后收拾又何妨。 白雪覆山林,枯枝败叶藏,这响石山看上去,比人心干净。 去皇陵必须经过鲤鱼嘴断崖,一边是怪石嶙峋倾斜,一边是深渊云雾缥缈,山道狭窄仅容一人通行。 叶倾雨在断崖边下轿,红盖头遮面,她只能看到脚下一两步的道路,她手里握着红绸,红绸的另一头在新郎官戚风手中。 “别怕,贴着崖壁走。”戚风温柔提醒,当先走上断崖。 戚云对身后侍卫使了个眼色,这个侍卫一直跟在他身后,此刻越过他,跟上了叶倾雨。 侍卫身材高大,斗篷宽大的帽檐耷下来,没有人看清他的脸。 暮影盯着侍卫的背影,眸光沉了沉,侍卫手背的刀疤,她见过。 陈默问道:“太子殿下不去皇陵吗?” “本宫累了,在此歇息片刻,陈将军先行。”戚云说着在一旁的大石上坐下,真就不打算走了。 已经走上断崖的戚风脚步顿了顿。 陈默也不多言,抬步往断崖上走去。 暮影抱着小雪跟上。 崖上风急,雪也下大了。 叶倾雨在峭壁上闲庭信步,心里却想着:这么大的风雪,那只小蝴蝶可能熬过去?北地那般冰天雪地都没冻死它,想来是自己多虑了。 手里的红绸突然绷紧,戚风的声音在前头响起,“要转弯了,当心。” 拐过石壁将将走上两步,身后一道劲风袭来,叶倾雨偏头避开。 红绸被劈作两截,叶倾雨凌空跃起时,手中柔软的红绸好似利剑一般,朝身后人的面门送去。 红绸突然断裂,戚风往前踉跄两步,后背起了一层毛汗。 待他紧紧贴着冰冷的石壁,手里还攥着那半截红绸,“放肆,你是什么人?还不住手?” 戚风自然知道这是太子的人,他亦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便是今日会出变故,他也是早已料到的。 他没想到的是,太子竟敢在这里下手。 这桩婚事是御赐的,太子就不怕天威震怒吗? 从戚风将叶倾雨从将军府迎上喜轿,他就没有退路了,哪怕在响石山脚下遇见太子,他明知此行风险极大,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山。 他赌的就是太子不敢在鲤鱼嘴断崖动武,很显然,他赌输了。 悬崖峭壁上,戚风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叶倾雨身上。 但……为了不给叶倾雨添乱,戚风在瞄了一眼崖下翻滚的云层后,一边怒骂那身穿斗篷的侍卫心怀不轨,一边贴着石壁往断崖那头挪去。 那晚的梦里,戚风被叶倾雨踹下悬崖后,他就有点恐高了。 叶倾雨头上的盖头被风卷上天际,红绸划开侍卫的斗篷,是个身着黑衣劲装的中年男子。 陈默和暮影已经转过拐角,却都冷眼旁观,没有人出手阻止那两人的打斗。 暮影认得那人,正是前两日的车夫王通。 王通是太子的人? 后面跟上来的侍卫被堵在崖壁这边,看不到那边的情况,倒是能看到太子殿下勾起的唇角。 戚风已经挪过断崖,抱着崖边一棵歪脖子树大骂,气得狠了,也不再顾及尊卑,“婚丧不得动武,你连老祖宗都不放在眼里了吗?” 鲤鱼嘴断崖,虽地形险峻,但只要贴着岩壁走,也并非不能通过。 每十年祭祖,那些坠崖之人,并非意外,而是人为。 关于这处断崖,有个传说。 在人灵混居的年代,这里曾是地灵的地盘,后来天降神火,人灵大战,地灵不欲卷入战争,纷纷迁往北地雪原。 而有些不愿背井离乡的,便藏于地洞不与外界来往。 响石山里,便藏着一支地灵族。 地灵胆小怯懦,向来只见人犯他,不见他犯人。 这里的地灵后被戚氏皇族所灭,最后一个死去的地灵姑娘向梦神祈愿:逝者已矣,但求亡灵安息,凡在此崖动武者,以她之魂,诅其不得往生。 那位姑娘自毁灵元,劈山为崖,纵身跳下万丈深渊。 这原本是一个诅咒,却被人族加以利用,排除异己。 每每皇族祭祖,鲤鱼嘴断崖必生事端,历代帝王对此并不干涉,只一点,不可在婚丧之时滋事。 戚云今日所为,显然是坐不住了。 他能等到此处再下手,无非是为了万无一失,不给叶倾雨一丝逃出生天的希望。 比起祖宗,戚云更看重当下。 魇灵不死,他心难安。 正文 第十一章 你这个疯子 , “五皇弟抬举了,若没有父皇的谕旨,本宫断不敢冒犯弟妹。” 凹凸不平的怪石挡住兄弟二人的视线,戚云拍了拍手,他身后的侍卫蜂拥而上,将断崖之上的退路给堵了。 而戚风那边,看守皇陵的侍卫从山顶结队而来,不等戚风再说话,为首两人便架住他的胳膊,将他给缚了。 戚风便是有再多愤怒,也只能往肚子里咽,没有父皇的谕旨,单凭太子,不可能调动守陵卫队。 父皇为何要置魇灵于死地? 如果父皇所愿是统一天下,此事非一朝一夕能成,他和叶倾雨这桩婚事,不仅可以将魇灵困于都城,即便叶倾雨周游列国,为鹿隐国寻找契机,也能让她心有束缚,不敢背弃于鹿隐国皇族。 而对于父皇来说,这天下由谁来继承,真有那般重要吗? 难道……父皇的心愿并非统一天下? 戚风的心渐渐沉下去。 叶倾雨足尖点在凸起的石头上,衣袂翻飞,仿若红云从天而降,她手里的红绸已经缠上王通的脖颈,将他从狭窄的峭壁甩向半空。 杀一个凡人而已,费不了多少功夫。 “留他一命。”暮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倾雨闻言,斜飞出去,借落石之力,将被勒得脸皮青紫的王通丢到守陵卫队之中,被人接住。 “当心。”这句话是陈默喊的。 轰隆声起,好似惊雷在耳边炸响,原本倾斜于峭壁的尖石,如冰雹一般砸下。 地灵诅咒! 陈默和暮影几乎同时跃出峭壁,陈默伸手去拉叶倾雨,而暮影却从腰间取下银鞭,一鞭子抽在碎石之上,巴掌大的尖石瞬间化作飞灰。 这条银鞭名叫寒霜,是叶倾雨前两日送给她的。 暮影转过拐角,足尖斜点着滚滚落石,整个身子横在半空,一路冲着太子戚云的方向掠去。 退路被堵,峭壁上的几个侍卫无处可逃,避无可避,被落石击中,头破血流,跌下悬崖,一片惨呼之声。 不等侍卫撤回来护,寒霜如电,银光大盛,转瞬便卷了戚云,往悬崖下落去。 几名侍卫急急跃起,剑气凌空压下,割裂暮影身上的月白斗篷,露出里面黑色的裙角。 大喜的日子,将军府的老管家特意吩咐丫鬟给暮影送来两件斗篷,另一件鹅黄的,上面绣了缠枝莲,暮影不喜欢。 寒霜卷着戚云,鹿隐国太子殿下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十分凄厉。 暮影抖动手腕,银鞭在半空闪过一道冷芒,戚云脱离鞭尾,被抛起数丈之高。 立时便有侍卫将手中长剑拍入崖壁之中,腾空而起,足尖踩剑而上,去接开始坠落的戚云。 暮影于虚空而立,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小雪,雪团子似的小娃娃看上去睡得格外安稳。 数柄长剑眼看就要兜面刺来,暮影非但不躲,反而迎刃而上,寒霜破空一声厉啸,月白斗篷碎成千万条破絮,融入纷纷白雪之间。 黑影如电光掠过,所到之处,不管是人,抑或是剑,都化作一团黑雾随风散去。 这鞭子虽然用得还算趁手,但她到底是没了耐心。 将将要被侍卫接住的戚云,悬着的一颗心尚未落下,近在咫尺的侍卫却不见了,眸中只剩一片阴云,他甚至忘了尖叫。 腰间忽而一紧,戚云再次被暮影手中的寒霜卷起。 再无人敢拦。 暮影提着戚云往崖底坠去之时,瞥了一眼断崖,微微蹙起了眉头。 方才没有注意,断崖之上一条狭窄的小道,小道上一个人也无,想来那些侍卫都已坠崖。 奇怪的是,小道上连一块碎石也没有,崖壁上也看不出石头碎裂的痕迹。 好似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所谓的地灵诅咒,难道只是幻象? 那头叶倾雨非但没有抓住陈默伸来的手,反而一脚踹在他腰上,将他踹出去几尺远。 陈默方才是下意识去救她,此刻回过神来,便不再去管她,径直掠上了山道。 这一脚出去,叶倾雨又沉下去不少,眼看就要被淹没在滚滚黑云中。 “五皇子,太子命丧断崖,我不欠你了。” 戚风哆嗦着挣开侍卫的束缚,心里又惊又怒,嗓音发颤,“叶,叶倾雨,你这个疯子,你他娘的害我!” 鹅毛般的白雪消失在乌黑的云雾间,一同消失的,还有那抹红云。 叶倾雨确实是在害他。 太子死了,对谁最有利? 戚风迎娶魇灵,便是表明立场,他对那个位置是有兴趣的,而叶倾雨方才那句话,无疑是在告诉在场众人:是戚风勾结魇灵,害太子性命。 戚风回城之后,还有活路? 皇后不得扒了他的皮? 叶倾雨为何要害他? 得知那块玉佩是地灵族之物后,叶倾雨再入梦之时,便抹去了戚风的气息。 那次的梦中,叶倾雨看到了千年前躲在响石山中的地灵族。 太久远了,很多事物都已模糊不清,可即便是零星的片段,叶倾雨仍感受到了那位地灵姑娘的绝望与愤恨。 这块玉佩是上好的羊脂玉,上面刻着鹿隐国的图腾雪鹿。 这是皇族之物,是当时的鹿隐国太子赠给那位地灵姑娘的信物。 太子山中狩猎伤了腿,被好心的地灵姑娘所救。 而太子却利用地灵的善良软弱,毁其家园,害其亲友。 当时,都城勋贵以猎杀响石山灵鼠为乐,以斩杀地灵为荣。 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放过。 哪怕千年过去,响石山的山风中,仍能听见当初的呜咽。 乱世中,连躲避,也是罪过。 响石山的地灵尽诛之后,鹿隐国连年天灾,司天台推算,问题就出在响石山。 地灵幽魂作祟,怨气凝结不散。 除了皇族真龙之气,还有谁能镇压那邪祟之物? 连夜迁坟,为了鹿隐国国运昌盛,死了埋了的,也要被挖出来做点贡献。 自从皇陵迁到响石山,鹿隐国还真就太平了好些年头。 戚震霆既然不是叶倾雨的命主,她所思所想,便随心多了。 她想鹿隐国乱,又何须顾及其他? 至于和戚风的交易,就像戚风不可能放叶倾雨离开一样,叶倾雨也不曾把这场交易当真。 不过就是看谁棋高一着。 如今看来,戚风妄想利用魇灵登位,是一个十分错误的决定。 太子死了,皇位更加轮不到他。 而他的命运如何,叶倾雨并不在乎。 …… 正文 第十二章 灵蝶崖孟奚知 , 乌黑云层之下,深渊好似没有尽头,雪花穿云越雾,缓缓坠落。 叶倾雨一身繁复嫁衣,衣袂翻飞,好似南风吹皱水面,红莲随波摇动。 她的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她并未入梦。 她能感觉到雪花落在脸颊的沁凉,她也感觉到了除暮影之外,另一种灵息。 叶倾雨睁开眼睛,发带浮起。 一只白色的蝴蝶,在片片薄雪间飞舞,追着叶倾雨而来。 “你究竟为何而来?”叶倾雨伸出指尖,欲给蝴蝶一个停栖之地。 蝴蝶没有落在叶倾雨手上。 风歇了,雪缓了。 她的眼眸中,映出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 记得有一次,陪韦小姐读书,那书里有一句诗: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叶倾雨此刻的脑子里,便浮出了这句诗来。 “你是谁?” “灵蝶崖孟奚知。” 孟奚知已经欺到身前,他一手揽过叶倾雨的腰,一手捉住她还未来得及收回的手。 发带缓缓垂下,又覆上叶倾雨的眼睛。 灵蝶崖,白蝴蝶。 叶倾雨身子微微后仰,避开孟奚知近在咫尺的气息。 发带上浮起一层幽蓝的微光,透过发带,叶倾雨盯着孟奚知背后的一对翅膀。 这世上好看的事物,总值得让人多看一眼。 她在北地的时候,见过连头发眉毛都是白色的雪鹄妖,可雪鹄妖的翅膀,却也比不上眼前这对。 雪白的翅膀扇动,散出点点碎金般的莹光,叫人挪不开眼。 叶倾雨另一只手从孟奚知肩侧抬起,拔了他束发的簪子。 这是一支木簪,簪尾雕一抹云纹。 满头墨发垂落,孟奚知轻笑,“都道魇灵一族,不是梁上君子,便是强盗土匪,看来不假。” 魇灵入梦,需有梦者贴身之物,是以魇灵行走于世,为了自保,亦为了完成魇灵十愿,难免要从对方身上顺点信物,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你怕了?”叶倾雨挑眉,隔着轻轻飘动的发带,迎上孟奚知的目光。 他的眉眼媚而不妖,微微蹙起时,甚至有一种清隽的风骨。 不是妖,那便是仙了。 “你若是能入我的梦,这对翅膀我亲手折下送给你。” “我要你的翅膀有何用?” “有理,要不把我这个人送给你?” 好好一个美男子,可惜长了一张嘴。 叶倾雨懒得再理他,若不是他突然现身,一对翅膀摇得有气无力、半死不活,此刻叶倾雨已经到达崖底。 “你为何不来灵蝶崖?”孟奚知却没打算住嘴。 叶倾雨觉得他这话问得奇怪,“我为何要去灵蝶崖?” “你身上……”孟奚知欲言又止,“罢了,你就算去了灵蝶崖,我也未必有把握能救你。” 叶倾雨神色微变,蹙眉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你怕了?”孟奚知挑眉,将这句话还给叶倾雨。 “凭你?” “你现在该担心的不是我,而是如何从这里走出去。” 叶倾雨后背抵在森冷的白骨上,沉声道:“你可以起来了。” 孟奚知从叶倾雨身上爬起来,“……对不住,方才被山腰瘴气所扰,有些脚软。” “……” 暮影已经在崖底遛了一圈,对于叶倾雨能对付的,她不喜欢出手干涉。 崖底虽然光线昏暗,但只要没到时辰,暮影就不会消失。 她一手抱着小雪,一手拖着已然昏死过去的戚云,四下里走动。 地上没有积雪,铺着一层破碎的白骨,崖壁上缠着浓密的藤蔓,头顶乌云密布,不见天日。 那些缓缓飘落的雪,好似被什么挡着,落不到崖底。 方才坠崖的侍卫摔了个七零八落,血腥味弥漫开来。 一般这种阴暗之地,应有不少虫蚁蛇鼠,可暮影走了一圈,却什么也没发现。 这里太安静了。 戚云的脑袋撞到一块尖石,痛醒了过来。 被一路拖行,身子在白骨碎石上剐蹭,疼痛不已,醒来的戚云很快神思回笼,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安静的崖底荡开。 在第二声惨叫将至前,暮影勾脚踢起一根骨头,堵住了戚云的嘴巴。 叶倾雨循声走了过来。 孟奚知扑扇着两只发光的大翅膀,正好照亮两人脚下的路。 叶倾雨踢了踢躺在地上的戚云,指着身后的大蝴蝶对暮影介绍道:“灵蝶崖孟奚知,入我梦中引路的白蝴蝶。” 暮影对孟奚知点了点头,道了声多谢,又道:“烦请孟公子收了……翅膀。” 若不是白蝴蝶引路,她们还在茫茫雪原绕圈子,千恩万谢不为过。 但你这对招摇的大翅膀能不能先收了? 此地安静得近乎诡异,暗处是否藏了危险,谁也不清楚。 虽说她们俩都是不怕惹事的主,可也不会像这位憨货这般,打着灯笼让危险找上门来。 “有这位仁兄方才那一嗓子,我的翅膀收不收倒也不打紧。”孟奚知虽这般说着,却也将翅膀给隐了去。 叶倾雨在戚云身边蹲下。 白骨好似卡在他嘴里,吐不出来一般,或者,是不敢吐出来。 戚云口涎直流,从喉咙里发出惊兽般的呜咽,眼中尽是恐惧的神色,被尖石磕破的额角渗出殷红的血。 鹿隐国的太子,不过如此。 叶倾雨抬手替他擦拭额角的血渍。 戚云浑身颤抖不止,在他心里,眼前的少女,比身下的白骨更吓人。 他虽知戚风败在叶倾雨手下,但他向来看不上这个五皇弟,对承安门之事,更多的是觉得戚风无能,连个女人都打不过。 魇灵的本事,古籍中所记载的,不过是入梦之术。 可这个叶倾雨,却能从万丈高崖坠落而不死,足见其厉害。 “你不是想知道你父皇的心愿吗?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叶倾雨将指尖的血渍抹在戚云的前襟上,冷笑道:“你父皇不求统一天下,不求鹿隐国千秋昌盛,他求的是万寿无疆。” 戚震霆惜命、怕死,他想当鹿隐国永世的王,他并不想退位让贤。 储位之争,不过是一场笑话。 戚云惊恐的眸中,又漫上一层不敢置信的悲凉。 当今天下,群雄逐鹿,他父皇得此良机,怎可为一己之私…… “太子殿下不必感到可惜,你父皇非我命主,凡人难逃一死,早晚罢了。” 叶倾雨不知从哪掏出一只瑞兽手炉,塞进戚云手中。 银炭已熄,触手冰凉。 正文 第十三章 死遁 戚云认得,这是他父皇平日揣在手里的暖炉。 当日在大殿上,叶倾雨已经探出戚震霆不是她的命主。 离开鹿隐国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瞒住天下人魇灵入世的消息。 为了万无一失,大婚前夜,叶倾雨入过戚震霆的梦。 在戚震霆还未当上国君之时,一次皇族祭祖,各方势力在鲤鱼嘴断崖动武,戚震霆失足跌下断崖。 然而奇怪的是,尾七刚过,灵堂方撤,戚震霆竟然回来了。 依他之言,他并没有跌落崖底,而是挂在一棵枝桠横生的古松上,被去山间采药的药农救起,侥幸逃过一劫。 响石山禁止百姓进山采药,那个好心的药农非但没有得到赏赐,反而因此丢了性命。 这件事是皇族秘辛,知道的人都死光了。 但叶倾雨在戚震霆的梦中,看到了当年之事的真相。 在鹿隐国,每十年冬令,人灵结界薄弱之时,会有地灵从陌城偷入人族。 即便守卫森严,亦难免有漏网之鱼。 那些进入人族的地灵,要么是为陌城林海中的依禾草而来,要么,是为了来到响石山。 这也是为何明明陌城设了一道屏障,可都城北城门仍要重兵把守,捉拿从北地逃过来的地灵。 那些被捉住的地灵,最后去了何处? 戚震霆捉拿地灵,并非因人灵矛盾,乃是为了保命。 早在几十年前,他跌落断崖之下时,就已经死了。 是戚风的母妃冯微救活了他。 冯微,是千年前那位向梦神许愿的地灵姑娘。 那位姑娘有劈山为崖的本事,又怎会坠崖而亡? 每逢皇族祭祖,冯微便站在崖底看热闹。 冯微不仅续了戚震霆的命,还帮他坐上了皇位。 她不争不抢,为替戚震霆稳住江山,力谏戚震霆娶丞相之女为皇后,封大将军之女为贵妃。 后宫妃嫔,多多少少与朝堂牵扯不清。 千年的时光,并没有磨灭仇恨。 她所作所为,皆是为了复仇。 谁能想到,戚震霆竟是千年前鹿隐国太子的转世。 几世轮回,他终于落到了她手中。 戚震霆的命是借来的,那他的子孙呢? 如今的皇族,气数已尽,如今的鹿隐国,渐趋衰败。 冯微后来死在了冷宫,虽是皇后下的手,可却是冯微的计谋。 她功成身退,以一副躯壳,将后宫的勾心斗角从暗处扯到阳光底下,离间帝后之心。 也为戚风挣得一线生机,唯有戚震霆对太子心生芥蒂,戚风才能在这虎狼窝里有所依仗。 戚风在这件事上,就和戚震霆十分相像,他们都以为将一个女人拴在身边,给她们一个名分,让她们生一个孩子,便可高枕无忧。 可惜叶倾雨和冯微,都不是他们所想的那种女人。 戚震霆在冯微香消玉殒后,变得格外怕冷,彷佛从骨髓中长出冰碴子,要将他浑身的血液冰封。 他讨厌冬天,偏偏鹿隐国的冬天十分漫长。 查遍古籍,又暗中派人四处寻访,戚震霆终于得知,用地灵之骨烧制的骨炭,可缓解他的体寒之症。 戚震霆的命,是冯微给的,冯微死了,他也没多少日子可活。 鹿隐国的地灵越来越少,尤其是今年人灵结界衰微的日子已过去足足三个月,可却一个入境的地灵都没有捉到。 戚震霆越来越慌了,他在梦中对叶倾雨跪拜磕头,没有一丝帝王的威严。 统一天下有何用? 国运昌盛有何用? 皇族要完了,他只想活下去。 叶倾雨实现不了他的愿望。 但叶倾雨在戚震霆的梦中,看到了冯微将他起死回生的过程。 “用你儿子的命,换你的命,你可愿意?” 戚震霆愿意,他若死了,他的子孙也会从这个世上消失。 鹿隐国朝堂与后宫牵扯太深,届时谁都可以打着皇亲国戚的旗号,发展自己的势力,而鹿隐国,必然四分五裂,国将不国。 这才是真正的地灵诅咒。 叶倾雨送了一枚窈梦珠给戚震霆,等她离开鹿隐国,窈梦珠里关于以命换命的法子才会显现。 戚震霆没得选。 是以今日,叶倾雨坠崖,是板上钉钉的事。 戚震霆只恨不能亲自来踹一脚。 而太子戚云,却是多此一举了。 戚震霆若是不愿放她离开,抑或要将她杀死在都城,那顶喜轿,根本抬不到响石山。 叶倾雨即便杀出一条血路,离开了鹿隐国,也会陷入更大的困境。 唯有死遁,才能改头换面。 何况,这断崖之下,有叶倾雨感兴趣的东西。 这一趟,她非走不可。 叶倾雨的手指搭上戚云的脖颈,朱红的指甲嵌进皮肉,“没让你摔死不是要留你性命,只是为了让你死个明白,去吧。” “他已落到这般田地,倾雨还要杀他?”孟奚知往后退一步,彷佛不愿看这残忍的一幕。 叶倾雨手指施力,“在北地有个说法,对于受伤的灵兽,你最好痛快点杀了它,否则它会死得更惨。” 孟奚知又往前迈一步,“如此说来,倾雨倒是好心。” “我不喜欢你这样喊我的名字。”叶倾雨起身,松了松手指,她的手很白,指尖的红便像是饮了血。 “阿雨也觉得生分了是不是?”孟奚知展颜一笑。 “……” 口舌之争没有意义,叶倾雨接过暮影怀中的小雪,摸了摸她冰冷的小脸,问道:“你为何要留那人性命?” 她指的是那个在断崖上偷袭她的人。 暮影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车夫吗?” “是他?他是戚云的侍卫?” “我怀疑他是三皇子的人。” “有趣。”叶倾雨踢了踢戚云的尸体,“太子坠崖,五皇子即便不死,也逃不了被囚禁的命运,七皇子年幼,看来,三皇子不日便要回到都城了。” 若连太子身边都藏有三皇子的人,那宫中呢? 又有多少他的耳目? 她们带走太子,却不杀太子的侍卫,单是这一点,戚震霆作何想法? 王通背后所靠如果真是三皇子,不需叶倾雨动手,第一个要杀他的,正是三皇子。 一颗没用的棋子,留着只会给对手制造反杀的机会。 陈默会不会将戚震霆的心愿告知三皇子? 这对父子之间,是继续父慈子孝,还是反目成仇? 戚震霆为了活命,又会怎样对待五皇子戚风? 叶倾雨留给戚震霆的窈梦珠中,以命换命之法,不过就是用流着地灵之血的戚风之命,点燃他自己的命火。 戚风明知自己身为地灵之后,却为了与太子争夺皇位,自请去北城门戍守,带头捉拿地灵,讨他父皇欢心。 此人死不足惜。 鹿隐国都城的水,已经浑得看不清水底的鱼虾了。 正文 第十四章 以身相许可好 , “有动静。”暮影看向阴沉沉的丛林。 有火光往这边靠近,仔细听,脚步声响中夹杂着人语声。 “不知道又是哪个倒霉蛋掉下来了?” “不对啊,这才三个年头,怎就有人掉下来?” “过去看看,定是鹿隐国皇族出事了。” “走走走,说不定能捞到好东西。” …… 这崖底,竟还有活人! “先避一避,看看是什么人?”孟奚知说话间,又揽了叶倾雨的纤腰,往森森古树繁密的枝叶间飞去。 叶倾雨在心里骂了声娘,她分明听到这登徒子低笑了一声。 待火光近了,暮影也隐到了暗处。 “你们过来看,这个人不对劲。” 三四个黑影蹲在树下,围着戚云的尸身琢磨。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竟然没有摔个稀碎,岂不怪哉?” “这人衣饰华贵,气质不凡,不似普通皇族子弟,倒像是个皇子。” “你们看他的脖子,这是被掐死的?” “所以他掉下来的时候,并没有死?” “是谁杀了他?”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为什么没死?” …… 树干上爬满了岩连姜,又有藤蔓缠绕,加上古树原本的枝叶,若不细看,很难发现有人藏在其中。 孟奚知挨得近,叶倾雨听着下面那车轱辘话滚半天没个结果,已有些烦躁。 “跟着这些人,或许能找到出路。”孟奚知偏头凑到叶倾雨耳边低语,顺手在小雪头上轻轻摸了摸。 要你说! 叶倾雨拍开孟奚知的手。 这些人绝不是鹿隐国的人,他们身上没有灵息,亦不是灵族。 这处断崖,原本是一座高山,而山外,亦是山。 千年前冯微劈了山,才有了鲤鱼嘴断崖。 四面环山,难寻出路。 这些人从何处来? 他们来此,又有何目的? 此时不宜打草惊蛇,引起对方警觉,杀人容易,但叶倾雨想探知这崖底的秘密,就不得不谨慎行事。 这孟奚知实在烦人,叶倾雨从未见过脸皮如此之厚的人,明明只要长了眼睛就能看出来的事,他偏偏要凑到你耳边跟你叨叨。 “这几个人脑袋里装的是水吗?他们难道就没发现哪里不对劲?” 死于坠崖之后,颈间出现掐痕,他们的重点不是应该放在那个凶手身上吗? “要不你下去给他们摇一摇,把水倒一倒?”叶倾雨低头看着怀中的小雪,轻轻往旁边挪了挪。 孟奚知又悄悄靠近,他的头发披散,这一动,便扫到了叶倾雨的脸颊。 她脸上本就扑着厚厚的粉,发尾扫过,痒得难受,恨不得将这厮踹下去才痛快。 叶倾雨扯过孟奚知白净的衣袖,将脸上的胭脂水粉狠狠蹭在上头。 孟奚知轻笑,“阿雨今日大喜,缘何面带愁容?” “你离我远点,便是大喜。” “看来阿雨是厌烦了我,罢了,我也不是那死缠烂打之人,这便告辞了。”孟奚知说完身子后仰,就要翻身下树。 林间并无疾风,树叶沙沙作响。 叶倾雨眼疾手快,猛然拽住孟奚知的手腕,将他拉了回来,低怒道:“你要敢坏我的事,小心我把你的翅膀折了喂狗。” 孟奚知顺势将下巴抵在叶倾雨的肩膀,在她耳边低笑,“怕什么,我布了结界,他们不会发现。” “是吗?”叶倾雨勾唇,“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啊……” 叶倾雨手指用力,孟奚知的手腕如被毒蛇咬了一般,疼得他整个身子再次后仰,叶倾雨一脚踹过去,将他踹趴到另一条树干上。 树下的人依旧围着戚云的尸体指指点点,完全没有发觉头顶的异状。 叶倾雨方才只盯着树下的动静,并没有注意到孟奚知布了结界,既然他送上门来,叶倾雨又岂有不揍之理。 孟奚知将将坐直身子,一截树枝抵在他的胸口。 “灵蝶崖,不过如此。”叶倾雨嗤笑,她只需稍稍用力,这截树枝便能戳穿孟奚知的皮肉。 “是我修为不精,辱没了灵蝶崖的声誉。”孟奚知无奈摇头,抬手折断叶倾雨手中的树枝,将散乱的头发簪起,“人族有句话,大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你这般对待恩人,不怕被雷劈吗?” “你为什么跟着我?” “阿雨这话说得好没道理,明明是我带你离开灵族之地,怎就变成我跟着你了?” “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从石塘城进入灵族之地的,也就是说你知道回石塘城的路,为何要带我们到陌城?” 从陌城出灵族之地,她们不仅要在雪原多走一个月,而且从这里再往高阳国,又要多绕好些路。 “我不是说过了,我是要引你去灵蝶崖,孟某一番好心,在你眼中竟成了别有用心。” “鬼知道灵蝶崖在哪?” 提起这事,孟奚知蹭的从树干上站起,“你一出结界就跟着那小将军走了,我还有必要现身吗?” “那你今日为何现身?” “我……”孟奚知走近一步,冲叶倾雨挑眉,“我带你出灵族之地,此大恩,阿雨不打算以身相许?” 他这是来讨赏的? 叶倾雨手中的树枝又抵上了孟奚知的心口,“又非救命之恩,怎就需要以身相许了?” “阿雨的意思是,救命之恩便要以身相许,对吗?”孟奚知随手摘了一片树叶在手里把玩,彷佛在他眼里,叶倾雨手里的树枝并不能杀人。 孟奚知十分欠揍。 叶倾雨眸光愈冷,“你为何能进入我的梦里?” 这人看似油嘴滑舌,实则有意转开话头。 若是一般的小姑娘被这么一个俊俏公子言语调戏,怕是早已脸红心跳羞怯逃走。 可惜这种技俩在叶倾雨这里并不管用。 入梦之术,是魇灵一族的秘术,与血脉相关,旁人断不可能学了去。 孟奚知不是魇灵,更不可能是梦神。 “罢了,不瞒你了。”孟奚知抬手别开胸前的树枝,叹道:“我在暮子河畔见到了梦神,是他让我带你出灵族之地。” “梦神?”叶倾雨蹙眉,抱着小雪的手颤了颤。 在暮子河,她也见过梦神的。 …… 正文 第十五章 梦神 , 暮子河畔终年积雪,河面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恍如仙境一般。 可这却是一条死亡之河,河面下浸着无数尸身,不腐不烂,仿佛沉睡的人。 从这些沉睡的尸体上,长出了墨黑的杆子,破水而出,满河花开似血。 一花两瓣,花瓣拢在一起,形同杯盏,花瓣上有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 你仔细看,又会发现,那并不是破洞,而是薄薄的花瓣上长出了一双黑魆魆的眼睛,眼睛下方,慢慢撕开了一条小指长的裂缝,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暗中操作。 一根杆子上的两片花瓣,彼此挨着拢着,正张着嘴巴在小声争吵,便如那被扔进骰盅里摇晃的骰子,丁零当啷,嘈嘈切切。 暮子河里的尸身不腐,魂魄沉睡十年之后,善恶分离,从心口的地方,冲破皮肉,长出一善一恶两片花瓣的食尸花。 善恶两两相对,看到的只有对方,却不知这河里,有多少这样的花瓣。 “你他娘的!” “你骂人?” “骂的就是你,瞧你那怂样。” “你,你,你……” “我,我,我怎样?他娘的,老子最看不惯你这畏畏缩缩的德性,当初要不是你的愚善,老子能变成这副鬼模样?你还有脸哭,老子锤死你!” “你这蛇蝎心肠的小人,坏事做尽,要不是我行善积德,你早入了那拔舌地狱,还能逞这口舌之快?” “他娘的,这副鬼样子,还不如入拔舌地狱,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对了,韦修德呢?韦修德那个老贼在哪?老子要锤死他……” 这是一朵今年才开的花,花瓣还十分娇嫩,想来是十年前坠河之人的尸身。 食尸花并非只开一季,花虽谢了,但十年之后还会再次绽放,就好像沉眠之人被唤醒。 整条暮子河,目之所及,开满了食尸花,在淡粉色的烟雾中,殷红似血,铺了满河。 每一朵花都在争吵,无数细碎的声音凝聚在一起,又被雾气吞没,只听得在河面轻声呜咽的风声。 “噗通!” 有人落水。 “传说除了魇灵,进入暮子河的人没有能活着上岸的,这小丫头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这好端端的,她为何要跳河?” “简城主别过去,暮子河的水沾不得,她已经没救了……” 暮子河上的食尸花突然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鬼哭狼嚎般,花枝乱颤,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 片刻之间,满河的食尸花像泼了油的烈火,轰然燃烧起来。 那些人面花瓣,在熊熊烈火中,像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痛苦挣扎,仿佛被什么东西吞噬了魂魄,瞬间化入火海,灰飞烟灭。 令人心悸的尖叫声消失了,暮子河上的淡粉色烟雾消失了,食尸花也消失了…… 漂浮的黑色灰烬下,叶倾雨缓缓往水底沉去。 十万魂魄供养,十万食尸花献祭,千年期满,血玉问世。 她一路赶来,穿过茫茫雪海,被这胸腔里的灼热欺得死去活来。 血玉终于离开她的身体,可她,却也要死去了。 …… 雪原寂寂,天穹一轮孤月。 有人吟诗:“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 叶倾雨睁眼,见一人紫袍翩跹。 “你是谁?” 那人背对叶倾雨,声悠而远,“有个傻子找我讨了一个梦,我本不愿多管这档子闲事,但他送了我一样物什,倒还能入我的眼,说吧,你想活不想?” 能活着,谁愿意去死? “我不想死。” 紫衣人振袖,一道蓝光从广袖中掠出,落在叶倾雨身前的雪地上。 是一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 淡蓝光辉流转,拔地而起,轻轻攀上叶倾雨的手腕。 沁凉的触感让她心神微凛,抬眸时,紫衣人身边,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头小猪崽。 猪? 叶倾雨眨了眨眼,小猪崽冲她咧嘴狂奔而来。 “慢慢,慢一点,当心摔着。”紫衣人终于转身,玉质金相,俊逸出尘,满脸老父亲的担忧。 慢慢一点也不慢,小短腿刨得碎雪乱溅,扑进叶倾雨怀里时,拍了她一身雪沫子。 紫衣人突然沉了眉,他仔细打量起叶倾雨。 听说这个地灵姑娘在石塘城将军府当了十年的下人,大抵是吃惯了苦头,十六岁的姑娘家,身子骨十分单薄。 一身破旧的牙白粗棉布衣,根本抵御不了北地的严寒。 她的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唇角溢出一道殷红的血渍,心口的衣衫被血染红,看上去十分狼狈。 唯有那双眼睛,如寒星映秋水,好似有摄人心魄的魔力。 紫衣人收回依附在叶倾雨手腕上的珠子,幽蓝的珠子对着天边朦胧的月,紫衣人沉吟片刻,轻叹道:“你竟然是魇灵。” 魇灵? 她不是地灵吗? 怎地变成了魇灵? 叶倾雨怔怔看着眼前这神仙一般的人物,愈发捋不清头绪。 “你的心脉被血玉所伤,原是药石无医,本以为是件麻烦事,没想到你竟然是魇灵,如此,这事就好办多了。” “你能救我?”血玉从她身体中剥离那一刻,叶倾雨觉得自己是要死透了的。 “你可知魇灵十愿?” “不知。” 紫衣人掌心朝着叶倾雨,他的掌纹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好似凋零的花枝。 幽蓝的光晕从他的掌纹间渗出来,铺满整个掌心。 只见他轻轻摇动手腕,蓝光便如水波一般,缓缓往叶倾雨涌去。 小猪崽从叶倾雨怀里跳下,跑回它主人身边。 叶倾雨只觉脑海一阵翻腾,闪现出很多陌生却又熟悉的画面。 那是十年前,被人抹去的记忆。 是她六岁之前的记忆。 在暮子河北岸,在魇灵族。 暮子河,非魇灵一族不能渡。 六岁的叶倾雨,在暮子河中救起一只灵鼠,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再回首,已是十载光阴流逝,而这十年,对于叶倾雨来说,是一场噩梦。 “原来如此。”紫衣人收了灵息,望着茫茫雪原,复又叹道:“没想到此间,竟有变数。” 叶倾雨手心刺痛,她抬手,便见自己的掌纹,变得和那紫衣人一般。 紫衣人道:“你身上的封印已除,想要活命,唯有成神。” “神?” “去人族,达成魇灵十愿,成为梦神,跳出生死束缚。” “您是梦神吗?” 紫衣人没有回答。 叶倾雨又问:“是谁向您讨了一个梦?” 她想知道,是谁要救她。 “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傻子罢了。” “……” “你往人间去,他自会去寻你。”紫衣人抱起小猪崽,长袖轻拂,积雪被风扬起。 叶倾雨抬起胳膊遮挡,这风去得快,再睁眼时,她的眼前已不见紫衣人的身影。 而她,也从梦中醒来…… 正文 第十六章 我去找那只大蛾子 叶倾雨问:“当日暮子河畔的梦神,是你召来的?” “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怎么可能召来梦神?他是为地灵族族长而去,顺手救了我一条小命。” “你可曾向梦神讨……” “若不是阿雨一路相护,我这条小命根本撑不到暮子河,是以论起来,阿雨才是我的救命恩人,在下无以为报,只好以身……” “你为何要去暮子河?” “自然是去赏花。”孟奚知摇头叹道:“可惜满河食尸花化作灰烬,往后怕是再难见到了。” 孟奚知的话真假难辨,甚至刻意回避,与其在此浪费口舌,倒不如夜半之时入他梦中探上一探。 叶倾雨丢掉树枝,瞥了一眼树下,树下几人已经起身,这是要走了。 此刻将近午时,但林间幽暗,火光很好分辨。 有结界相护,叶倾雨和孟奚知在茂密枝叶间穿行,居高临下地跟着树下之人。 林间不见鸟雀,这里好似一片死地。 “你发现什么问题没有?”孟奚知又凑了上来。 “他们每走一段路,便要向左转。”叶倾雨蹙眉。 “没错,每走四十九步,他们便要左转,不管那里有没有路。” 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绕回原来的地方。 反而离坠崖之地越来越远,回头已看不见戚云的尸身。 叶倾雨沉思片刻,道:“我跟着他们,你去方才的崖底。” “好,你自己当心。”孟奚知点头,拍了一下叶倾雨的肩膀,转身往回飞去。 他能这么爽快应下,说明他和自己想到一处去了。 叶倾雨看着孟奚知的背影,对灵蝶崖倒是生出了一点兴趣来。 …… 叶倾雨跟着那几个人,不多时,前方竟又出现一处高耸入云的悬崖。 地上铺着一层破碎的白骨,崖壁上缠着浓密的藤蔓,头顶乌云密布,不见天日。 这是方才她们坠落的悬崖。 他们回来了! 按他们的走法,回来原本是没有错的,但问题却也出在这里。 他们绕了足足有二十一圈,才回到这处崖底。 而崖底的白骨之上,却不见方才坠落的尸骨,连一丝血迹也无。 戚云的尸身也不见了。 按说好的,孟奚知应该等在这里才对。 以孟奚知那恨不得挂在她身上的做派,此刻若是发现她回到了这里,定然早已冒了出来。 可孟奚知为何不现身? 他去哪了? 为首之人拨开石壁上的藤蔓,手指在岩石上画了几下,嘴里念念有词,那处石壁上突然出现一个暗门,几人鱼贯而入。 等暗门关闭之后,叶倾雨飞身下树,来到崖壁前。 若她猜得不错,有人在这片林子里布了阵。 孟奚知应该就在这崖底,只是被阵法干扰,彼此看不见而已。 以往从崖上坠落的人都死了,这阵防的是什么? “看来出去的路就在这崖壁上。”暮影飞身而至。 叶倾雨的手指在冰冷的岩石上划过,沉声道:“这里面,是地灵族的洞穴。” 地灵洞穴四通八达,从这里走,定然能找到出路。 “我们不管孟公子了吗?” 叶倾雨抵在岩石上的手指陡然顿住,幽蓝的光晕将将聚起又消散。 片刻后,她垂下手,将小雪交给暮影,“我去找那只大蛾子。” 林中起了雾,叶倾雨循着方才那几个人所走的路线,绕到第二十圈的时候,远远看见负手站在古树下的孟奚知。 孟奚知这般安静站着的时候,身材颀长,衣白似雪,很有一番谪仙下凡的派头,与这阴暗之地格格不入。 草木深深,薄雾飘渺,叶倾雨缓缓行来,并无声响。 孟奚知转身,尚未来得及敛去眉间的阴郁。 “阿雨,你回来了。” 叶倾雨顿住脚,这句话,她有些日子没听到了。 她脑子里突然冒出水莲的脸来。 水莲是韦将军买来,关在静香园的女孩。 静香园原是韦将军女儿的住处,去年夏令,韦小姐被韦将军暗中送往高阳国都城怀宁城,又寻了个和韦小姐身形容貌相似的少女,住进了静香园。 韦将军行事向来缜密,他知自己此去北地风险极大,便早早安置了韦小姐。 水莲,倒是正好与静香园里幽幽吐香的莲花相和。 韦小姐自小体弱多病,府中见过她的下人本就不多,水莲住进来,更是对外称病重不能下榻,到叶倾雨离开石塘城那日,她都不曾出过房门。 那开了两夏的莲花,她也只是在窗边遥望过。 韦小姐喜欢吃梅花糕,这是整个将军府的下人都知道的事,因此,哪怕是病着,叶倾雨也会隔三岔五去为她买来。 既是为了配合韦将军把假戏做得更真,也是为了来看看那个可怜的女孩。 水莲不爱吃梅花糕,她更喜欢听叶倾雨讲街上发生的事。 每次叶倾雨掀起厚重的棉帘子,进到那间昏暗的屋子,水莲都会欢喜地迎上来,说一声:“阿雨,你回来啦。” 她在那间屋子里待得久了,倒像是真的病了一般,惨白的脸上总隐着愁容,唯有见到叶倾雨,她才难得展颜欢笑。 叶倾雨离开石塘城那日,去看水莲。 下雪天屋内昏暗,炭盆里烧了碳。 丫鬟不知躲在什么地方偷懒,房内只有水莲一人。 叶倾雨把梅花糕放在窗边的木几上,伸手去推窗,“你该多透透气的。” 木窗被推开,一阵清冷的气息扑进温暖的房内,让人精神不少,水莲望着窗外空荡荡的莲池水面,道:“还是关上吧,听她们说最近石塘城不太平,我不想给韦将军招来麻烦。” “你放心,整个石塘城没有比这座院子更安全的地方了。”叶倾雨有些心虚地安慰她。 若真是如此固若金汤,又怎会找她这么个替代品在这守着呢? 水莲住在这的时间越长,真正的韦小姐就越安全。 这件事两人心知肚明,不必多言。 “我要出趟远门,你自己多保重。” 水莲愣了片刻,似乎想起什么,从床内侧的木屉里掏出一个蓝布包裹,递给叶倾雨。 瞥了一眼叶倾雨脚上的破棉靴,水莲道:“这是我做的棉鞋,入冬了,想着你每天四处走动,应该能用得着,正打算这几日送给你,不想竟成了送别礼物,这段时日多谢你照顾,你也要保重。” 叶倾雨接过,道了谢,又叮嘱了一番,才转身掀帘出了屋子。 走上莲池边的小径,细雪轻轻落在水面又消融不见,叶倾雨回头便看见水莲站在窗边。 那一眼,竟是永别。 叶倾雨出人灵结界后,听陈默说起石塘城的将军府,在三个月前毁于一场大火。 府里的人,无一生还。 叶倾雨脚上还穿着水莲做的棉鞋,可做鞋的人却不在了。 正文 第十七章 地灵洞穴 , “阿雨,想什么呢?”孟奚知几步上前,抬手在叶倾雨眼前晃了晃。 “我不回来,你自己不知道走吗?”叶倾雨回过神来,敛去了眸中情绪。 孟奚知微微偏头,眉眼弯弯,“我知道阿雨一定会回来。” “这个地方不对劲,你自己留心,出了事我可护不了你。”叶倾雨转身往林间行去。 孟奚知跟上,“阿雨放心,若真遇到危险,也该是我来保护你。” “出了此地,不许再跟着我。” “梦神之路危险重重,我虽修为不济,好歹是个散仙,对付几个凡人绰绰有余,阿雨真不打算留下我?” “谢了,不打算。” “我会做饭,能带娃,还可以讲故事给你解闷子,阿雨你再考虑考虑嘛。” “……” “对了,我还知道不少上古的传说,阿雨可有兴趣?” “……” “唉,阿雨你等等我……” 说话声越来越远,俩人的身影消失在雾气渐浓的丛林。 而躺在白骨之上,戚云的尸身却动了动。 …… “云在天,二两浊酒,欲揽蟾宫月,水波兴,抬头是天,低头是天;尘归地,一抔黄土,不掬风与雪,三更埋,生也在地,死也在地。” 叶倾雨喃喃念着地灵族的密语,手指在岩石上游走,幽蓝的光晕画出一个奇怪的图案。 岩石上悄然出现一道石门,正是方才那几个人所进之处。 “看清楚了吗?”叶倾雨问暮影。 暮影点头,天黑后她还要回来这里。 那个阵法防的应该不是人,而是这崖底的什么东西,未知的事物总是透着危险的气息,她们不想涉险。 只要等到天黑,暮影便会失去踪影,这世上无人能在夜间看见她。 哪怕是灵族也不能。 不管那崖底藏着什么,都不会对她构成威胁。 此刻离天黑还有一两个时辰,她们要先探一下地灵洞穴里的情况。 地洞高约九尺有余,宽可并行两人,蜿蜒曲折,往山腹而去。 洞里隐有一股奇香,不觉憋闷。 三人刚进到洞里,身后石门便闭合起来。 孟奚知自告奋勇打头阵,他手心托着一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发出耀眼的白光。 “收起来。”叶倾雨沉声道。 “阿雨不必如此谨慎,我布了结界呢。”孟奚知大步往前走。 “你知道为何方才在树上,我没注意到你布了结界吗?” 孟奚知转头,疑惑道:“为何?” “因为太弱了,你这点微末修为,也就能对付几个普通凡人,若是遇上稍微有点能耐的,我劝你还是逃命为上。” “阿雨说笑了。”孟奚知咳嗽一声,颇为尴尬地收起了夜明珠。 四下一片漆黑,叶倾雨的衣袖被人拽住。 是孟奚知贴了过来。 “我来带路吧。”暮影将小雪塞进叶倾雨怀中,绕过孟奚知往前走去,夜间视物对她来说并不难。 叶倾雨叮嘱道:“贴着洞壁走,遇岔路向左拐。” 孟奚知在叶倾雨耳边小声解释:“我这结界与北地的人灵结界师承一脉,假以时日,我也能布下那般强大的结界。” “继续吹。” “……” 地灵洞穴岔路极多,他们有自己的认路方法,叶倾雨只进过两次地灵洞穴,一次是六岁那年,一次是两个月前。 她并不清楚地灵是如何在这迷宫般的地洞里认路的,但按着在崖底布阵之人的思路,一直左转,应该会有收获。 “这里有间石室。”暮影停了脚步。 叶倾雨道:“应该是地灵的起居室,进去看看。” 石门朝里敞开,暮影走进去看了一圈,靠墙一张石床,地上堆着一些石器用品,潮湿的墙角躺着一把生了铁锈的斧头,上面的木柄已经腐烂。 确实是起居室无疑。 “地灵还真是和老鼠一般。”孟奚知感叹道,他虽看不清漆黑石洞里的事物,但这阴暗潮湿的地底下,除了虫蚁蛇鼠,谁会喜欢? “地灵以土壤岩石为依仗,只有身处洞穴,他们才会觉得安心,这里比暮子河畔可好太多了。”提起地灵,叶倾雨的话明显多了起来。 继续往前走,经过几次岔路,地洞开始往下倾斜,沿路又遇到几间石室,里面无甚发现。 再往下,洞壁上开始有水渍渗出,脚下的路变得湿滑,前方终于出现了火光。 铁链曳地之声入耳,听脚步声,人不少。 “都麻利些,还想不想吃晚饭了,啊?”一个粗暴的声音响起,接着是鞭子破空的声音。 三人闪身进到靠近火光的一间石室。 石室里点了油灯,一个身穿棕色棉袍的年轻男子坐在石桌后,突觉一阵风吹来,刚抬起眼皮,脖子已被一只冰冷的手掐住。 “想死吗?”他面前的黑衣女子问,声音冰冷得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厉鬼。 年轻男子摇头,眼中露出哀求之色。 “别出声。” 年轻男子点头。 暮影手指微松,却没有离开他的脖子,“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这人倒是个有眼力见的,特意压低声音,回道:“不瞒女侠,我们乃是稚水国人,为挖玉香珠而来。” 稚水国位于鹿隐国南边,地灵族的地洞竟然挖到了那么远的地方? “何为玉香珠?” 年轻男子一双手颤颤巍巍地从腰间摸出一枚鸟蛋大小的珠子,珠子呈黑红色泽,并不十分圆润,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正是她们方才在地洞里闻到的香味。 孟奚知从暮影身侧探手接过玉香珠,放在鼻下嗅了嗅,又对着烛火仔细瞧了瞧,再递到叶倾雨面前,“阿雨你可见过这东西?” “见过。”叶倾雨颇为嫌弃地避开孟奚知的手,抱着小雪坐到墙角的石凳上,不欲再言。 “你们挖这玉香珠所为何用?”孟奚知识趣地收回手,问那年轻男子。 “玉香珠乃灵丹妙药,能起死人,肉白骨,有市无价,只这一枚,就足够一家老小一辈子衣食无忧。” 孟奚知笑,“真有这么神奇?” 年轻男子倒也不隐瞒,将所知尽数告知,“可惜出去时官爷会搜身,这么好的东西,咱们这些人可无福消受。” “那些挖玉香珠的都是什么人?” “都是些流放到边境的罪犯,和别国的俘虏,也有一些路边的乞丐,只能干活,没得酬劳。” 孟奚知又问:“那你呢?” 这人手脚并无镣铐,一开始的惊吓过去之后,已能平心静气地回话,可见不是个普通人。 正文 第十八章 玉香珠 , “唉,我本是黄梅镇的一个教书先生,被他们拐到这地洞里,安排了个账房的差事,一想起那些兔崽子们没了老师,往后说不定又要上山当土匪,我这颗心哪,就……” “别废话。”暮影的手指又紧了几分。 教书先生一个劲点头。 孟奚知奇怪道:“既是官府的营生,为何连个账房先生还要靠拐?” 说是拐,其实就是抢来的。 “大侠有所不知,这些官爷啊,战时沙场杀敌,这一闲下来,就总想着挣点花头,但这是违反军纪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尤其要防着识字的。” “为何要防着识字的?”孟奚知觉得好笑,自古防人只听说过防贼防盗,可没听说过防着读书人的。 教书先生叹道:“这边关之地的官兵,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挣个出路,否则谁愿意往战场上奔,活着不好吗?别跟我扯什么保家卫国,人呐,先得活下去,才能去想那些抱负之类的玩意……呕……” 暮影刚松开的手指再次收紧,这人比孟奚知还要聒噪,简直不能忍。 教书先生干呕一声,眼珠子差点翻过去。 “咳咳咳……长话短说,我长话短说啊,这里的官兵,若是没有参军,那就是当土匪的料,这种人不怕硬碰硬,就怕你跟他使脑子、玩心眼。” 孟奚知听明白了,想必是在那些官府的账房手里栽过跟头,才会宁可在外面抢一个来,无用之时宰了便宰了,没什么后顾之忧。 难怪这位小哥无所不言,估摸是早已看到了自己的下场。 “你可知道出去的路?” “我们进来的时候被蒙了眼睛,下了迷药,哪里知道出去的路。” 孟奚知冲暮影道:“暮姑娘,此人留之无用,杀了吧。” “唉,别别别,我虽不知道出去的路,但是对这地洞里的事,却是知之甚多,你们想知道什么,我,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自己也说过了,不怕硬碰硬,就怕玩心眼,我看你小子的心眼就不少。”孟奚知把玩着玉香珠,对教书先生的话表示怀疑。 “我……” 叶倾雨突然开口道:“将这枚玉香珠喂他吞下。” “为何?” 这可是灵丹妙药,喂给这小子,岂不是暴殄天物? “怎么,连上古传说都知道的孟公子,竟然不知这是何物?”叶倾雨嗤笑。 孟奚知跟着笑,“阿雨不妨说来听听。” “此物乃是老鼠屎。” “嗯?”孟奚知蹙眉,见叶倾雨不像在开玩笑,猛然捏住教书先生的下巴,将手里的玉香珠丢进了他嘴巴里。 暮影虎口松开他的喉咙,往下巴上一顶,只听“咕咚”一声,玉香珠便滚进了教书先生的喉咙。 孟奚知将手在教书先生的棉袍上擦了擦,仍觉指尖萦香,心里膈应极了,在洞壁上就着泥水好一番搓洗,“真是活久见,老鼠屎竟也能供起来当宝了。” “这灵鼠的粪便,确实是一味药材,但称其为灵丹妙药却是夸大其词了,而一次服用过量,不仅治不了病,还能要了命。” 不用问,看这位姑娘的表情,就知道这一颗肯定就是过量了。 本就恶心欲吐的教书先生,在暮影松手之后弯腰干呕,再听叶倾雨如此一说,更是将手指伸进嘴里去抠。 叶倾雨又道:“你现在大可去跟官爷告密,不过,我保证你活不到明天早上。” 教书先生呕出了眼泪,一屁股跌坐在泥地上,“女侠救命啊,我上有老下……下还没小,怎好叫白发人送了黑发……” “那些官差多久出去一次?”叶倾雨打断他的哀哭,开始盘问。 “这个可说不准,运气好的时候半月便能挖到十颗玉香……老鼠屎,每满十颗,便会有官爷出去送货。” “这个地灵洞穴最开始是谁发现的?” “听说是十年前有人在边关抓了一个地灵,从他口中得知这处洞穴。” “从这里出去要走多久?” “我算过他们进出的时间,一趟来回,最多三个月。” 这么久? 叶倾雨蹙眉,也就是说从这里出去,至少得一个半月的时间。 “不过这是从稚水国出去的路,之前这里发生过暴乱,听说有个人发现了别的出口,说起来那人也是倒霉,眼看就要逃出生天,愣是被捉回来毒打了一顿。” “那个人还活着吗?” “活着,就在庚字坑里挖老鼠屎。”教书先生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颗鸟蛋大小的灵鼠屎下肚,这么快就缓过劲来了。 “这旁边是什么坑?” “甲字坑。” “你知道庚字坑怎么走?” “知道。”他不敢不知道。 叶倾雨看着瘫坐在地上的教书先生,对暮影道:“你今晚去崖底,记得寻一些依禾草回来,依禾草能延缓这玉香珠的毒性发作。” “你今晚要去那个有很多白骨的崖底?”教书先生瞪大眼睛,好似这件事比玉香珠的毒更加可怕。 “你知道那里?” “女侠啊,听我一句劝,那里晚上可去不得,便是白天,官爷们也只敢正午的时候去。” “这是为何?” “咱们来这里挖老鼠屎的人,犯了错的都会被扔到那处崖底,第二日再去瞧,便只剩下一堆白骨,可吓人了。” 叶倾雨却笑道:“有趣,看来暮影今晚可以好好玩一玩了。” 教书先生显然被这一番话震住了,赶紧跪地磕起头来,“三位大侠,小生裴洛,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吩咐,但求你们离开此地之时,能顺手捎上我,裴洛感激不尽,愿做牛做马报答三位大恩。” 这人委实啰嗦,不愧是教书的。 “你乖乖听话,两位姑娘不会害你的。”孟奚知好心拉了一把裴洛,顺便在他衣袖上擦了擦手上的泥渍。 裴洛连连应下,指着石桌上的铜壶滴漏,焦心道:“每日酉时,会有官爷前来对账,但这里没甚地方可藏身,只怕……” “你只管安心坐在这里算账,我们自有办法隐藏踪迹。” 前来对账的官爷,想来也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孟奚知自认他的结界还是能派上用场的。 叶倾雨又问了裴洛几个问题,眼看时辰将近,孟奚知掐诀念咒,三人消失在石室中。 裴洛怔怔看着墙角,直到门口传来脚步声才回过神来。 娘也,他今日到底是见鬼了还是遇仙了? 正文 第十九章 灵鼠 一个身材魁梧,腰悬大刀,手握长鞭的中年男子迈着方步走进了石室。 “哎哟,李大人辛苦了,您赶紧坐下来歇歇。”裴洛满脸堆笑,弓背哈腰,极尽谄媚,但他低垂的眼里,却是藏也藏不住的嫌恶之色。 李大人将长鞭丢到石桌上,撩袍坐下,斜着眼睛瞅裴洛,“这个狗洞里,也就你裴小子说话像个人样。” “多亏李大人关照,小人才不用干那苦力活,这份恩情,小人铭记在心。” 李大人今日心情似乎不错,嘿嘿笑了两声,翻看起裴洛双手奉上的账本。 墙角结界中,孟奚知笑道:“我看这裴兄弟倒是个人才。” 叶倾雨亦盯着石桌边的裴洛,“这人不简单。” “那是自然,他看似在回答我们的问题,实则有意将我们往他的思路上带,指不定憋着坏呢。” “且先留着吧,他还有些用处。” “玉香珠当真是灵鼠的粪便?”孟奚知问道。 “当真。” 叶倾雨小时候在暮子河里救过一只灵鼠,那玩意比野猫还大,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只皮毛雪白的灵鼠救回岸上。 岸上站着一个身穿花棉袄的小女孩,哭得小脸通红,眼泪鼻涕糊了一袖子。 那是灵鼠的主人,名叫红英。 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女孩在暮子河畔玩了一下午,红英邀请叶倾雨去她家吃晚饭,就是那时,叶倾雨去到了地灵族洞穴。 她亲眼见到灵鼠排便,就是这种黑红色的珠子,特别热乎,被红英一脚踹进洞壁的泥土中。 这是地灵族小孩无聊时的游戏,叶倾雨当日有幸体会了一次。 “阿雨对地灵族很了解?” “孟公子涉猎广泛,竟然连这些都不知道?” 孟奚知反驳:“我就算涉猎再多,也不会去关心一只老鼠拉什么样的屎吧!” 暮影站在一旁油灯的阴影下,盯着石桌上的滴漏,一言不发。 她大多时候都是这样安静的,叶倾雨已经习惯。 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或许会对未来有所期待;可一个没有过去的鬼,她只想找回过往。 现世的喜怒哀乐,于暮影来说,并无意义。 “时间到了,我先走了。” 暮影话音落地,便消失在了结界中。 “暮子河中的鬼灵,果然不是人族那些小鬼能比的。”孟奚知感叹。 李大人坐在桌边翻看账本,时不时意味深长地瞥一眼站在一旁的裴洛,一点没有急着离开的意思。 左右无事,叶倾雨道:“说说吧,你来人间的目的。” 孟奚知垂眸看着地上,沉默片刻,“我来人间,为了寻一样东西。” “那你寻到了吗?” “还没有,不,本来寻到了,但又不见了。” 大抵是油灯暖黄色的光,让人的心变得柔软,丢了防备,孟奚知不似之前那般油嘴滑舌。 “那样东西对你很重要?” “或许吧。”孟奚知看了一眼叶倾雨,她的眼睫低垂,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两片阴影,“阿雨有没有想过,如果成不了梦神,你当如何?” 叶倾雨眼睫轻颤,抬头看向孟奚知,“我以前总是活在别人的影子里,在暮子河畔醒来的那一刻,我只想好好做一回自己,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是我自己的人生。” “做自己?”孟奚知摇头,“这个世间,没有人可以做自己,我在灵蝶崖的时候……罢了,说这些作甚,不提了。” “灵蝶崖是不是有很多蝴蝶?” 孟奚知抬手去拭叶倾雨鼻尖一抹胭脂,笑道:“灵蝶崖有很多蝴蝶仙子。” 叶倾雨虽在孟奚知衣袖上擦过脸,但仍有胭脂水粉顽固地粘在脸颊,一张脸红白不一,多少有点吓人。 拍开孟奚知的手,叶倾雨别过脸。 …… 晚上林间雾气更重,古木森森,静得瘆人。 暮影没有围着阵法绕圈,而是直奔树丛中飘去。 这是一个连日光都透不进来的地方,更别提星月之光。 但林间,却星星点点散布着幽绿的莹光,好似夏夜的萤火虫。 这些都是依禾草发出的光。 她曾在陌城见过依禾草,这种在夜间会发出幽绿莹光的草,十分好辩认。 灵鼠最爱啃食依禾草,但北地却很难寻到。 每个地灵从出生起,便会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灵鼠,灵鼠对于地灵来说,就像亲人一般。 是以很多地灵,愿意冒死出人灵结界,去陌城寻找依禾草。 暮影从草木间飘过,她将要弯腰去摘一株依禾草,忽觉身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 暮影回身,身后空无一物。 她相信自己的警觉性,这是在北地与灵兽厮杀中锻炼出来的。 她和叶倾雨一样,打架的招式全无路数,她们的师父是北地凶猛的灵兽,每杀死一头灵兽,她们的作战经验便增长几分。 如何攻击,如何暗杀,如何自卫,都是实战之后的领悟。 她们就是从北地走出来的兽。 有东西在跟着她,而且那东西能看到她。 暮影不得不提高警惕。 发出莹光的依禾草看似随意生长,可仔细瞧,会发现它们的分布是有规律的。 顺着依禾草往前走,要不了多久,便到了铺满白骨的崖底。 而回望来路,白日不断绕圈的路,正好都避开了依禾草丛。 所以那个阵法所防的东西,就藏在这片草丛里。 暮影心中已有猜测。 今日掉落崖底的残肢碎肉已经被啃食干净,连衣服鞋袜亦被咬成了碎片粉末,只剩洒在白骨上的血渍,告诉来人这里曾发生过什么。 看来这只老鼠的食量不小。 暮影想起鹿隐国太子戚云来,她走到白日戚云死去的地方。 奇怪的是,戚云的尸身竟然完好无损。 暮影探到他心口处似有若无的一丝灵息。 银鞭如游蛇跃出,轻轻勾起戚云的衣襟,一只巴掌大的白毛老鼠伏在他心口,两只血红的眼睛蓦地瞪向暮影。 就这? 灵鼠“吱”地一声朝着暮影面门扑来,速度之快,叫人避之不及。 暮影正要挥鞭去挡,突觉身后一道劲风袭来。 “素素小心。” 暮影一怔之下,一道剑光贴着她耳侧刺出,灵鼠倏地后退,弹落至戚云尸身旁的白骨上。 暮影凌空转身,身后一个黑衣蒙面人仗剑落地。 …… 正文 第二十章 黑衣人 , 黑衣人很快又飞身而起,暮影已经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灵息从戚云尸身旁涌来。 回眸望去,果不其然,方才不过巴掌大的灵鼠,此刻已有猛虎大小,血红的眼睛如铜铃般瞪着暮影。 不对,不是瞪着她,它的目标是暮影身后的黑衣人。 暮影掠身退到一旁的树上,灵鼠并没有反应。 是了,北地的灵兽不能在夜间看见她,这只灵鼠自然也不能,它从一开始所要对付的,就是那个黑衣人。 灵鼠嗅觉灵敏,发现藏身暗处的闯入者并不难。 可是,这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暮影心中微凛,他方才那句“素素小心”是对她说的? 这人能看见她! 他认识她? 黑衣人身上毫无灵息,是个凡人。 但他步伐稳健,剑招凌厉,一招一式皆彰显着杀伐之气,不是普通凡人。 敢夜闯这片林子的,自然不是普通人。 树下一人一鼠打得激烈,暮影作壁上观,暂不打算出手。 “你是谁?”暮影问道。 一道闪着紫芒的剑光斜劈而下,古树拦腰断成两截,往白骨堆里倒去,一个沉着的声音回道:“临尘。” “你认识我?” 这人是真的能看见她,暮影握着银鞭的手指紧了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 叶倾雨将她从暮子河里救起后,每到夜色降临,她便要隐于夜色,无人能看见她,更无人能触碰到她。 就连打斗,她也必须先咬破指头,抹一滴血在武器上,才能杀敌。 不得不说,她的血十分好用。 但也仅限于让她手中的武器可以近敌人的身,她便是双手染血,去摸身边的人,依然好似清风拂山岗,不会有触感。 她无疑是孤独的,但她已习惯将自己隐于茫茫夜色,如今突然有人能看见自己,她反而有些慌乱。 暮影看见那人的剑迟疑了片刻,他抬头朝树上瞥了一眼,就这须臾的工夫,灵鼠的利爪划破了他脖子下的衣衫,瞬间就见了血。 嗅到血腥味的灵鼠愈加暴躁,在黑衣人退避之时,周身灵力大涨,竟是又长大了一圈,如一座小山般从空中扑落。 黑衣人手中的剑亦是紫光大盛,但明显落了下风。 这只灵鼠很有些能耐,暮影翩然飘下,咬破指尖,将血渍抹在寒霜上,银鞭从灵鼠身后祭出,直直抽在它的屁股上,这一鞭子打得又快又狠,灵鼠一声尖叫,屁股开花。 黑衣人得喘息之机,足尖点地,飞身而起,双手执剑,扑杀而下。 眼看灵鼠就要被劈成两半,一道银光飞来,卷了在白骨上打滚的灵鼠,黑衣人的剑斩在白骨之上,将大地劈出一道裂痕,更别提那些白骨,已然碎成靡粉。 “你不记得我了?”劲风过后,黑衣人卸了剑气,长身而立,蹙眉盯着暮影。 “我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又怎会记得你。” 黑衣人的眼睛好似夏夜的繁星,却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你为何要救这只灵鼠?” “你又为何要杀它?” “我并不想杀它,是它要杀我。”黑衣人声音冷下去。 黑衣人并不知灵鼠看不见暮影,亦不知灵鼠其实是冲着暮影身后的他而来,他方才出手,是为了救暮影。 “方才跟着我的人是你?” “没错。” “你来这崖底所为何事?” “听闻今日有人坠崖,我过来瞧瞧热闹。” “我是谁?” “李素素。” 用叶倾雨的话说,这人着实没趣,问一句答一句,多一个字都懒得说。 “我……” 黑衣人突然闪身靠近暮影,蓦地抓住她的手腕。 暮影没躲。 “你……”黑衣人声沉如水,“你果然已经……” “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暮影自然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她是从暮子河底出来的鬼灵。 叶倾雨说,从她心口开出的食尸花是整条暮子河上最大最好看的一朵。 虽然当时,满河灰烬,只剩她这一朵。 暮影没见过食尸花,她上岸之前,心口的花便枯萎了,化作点点破碎的光,消散在北地茫茫雪海。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她也不知道她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这是她来人族的目的。 此间既遇熟人,她可得好好问问清楚。 暮影伸手去摘黑衣人的面巾,被他躲开。 “过去的事,何苦再提。” “为何不能提?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总不能白死了。”她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年纪,定是死于非命。 “我不会让你白死。”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的死与你有关?”暮影步步紧逼。 黑衣人不欲再说,“我要走了,你也早些离去吧。” 暮影将小灵鼠丢到戚云的尸身上,沉眉道:“今日不把话说清楚,你觉得我会放你走?” “如此,便让我领教领教素素的鞭子。”黑衣人突然起了兴致。 银鞭饮了血,正兴奋地轻颤,亟待试炼一番。 空旷的崖底,累累白骨之上,两道残影交织,此处本无风,但枝叶藤蔓好似被疾风侵袭,飘摇不止。 而趴在戚云心口的小灵鼠,更是一脸懵然地瞪着半空发癫的黑衣人。 它看不见暮影,不明白自己是如何着了道的,它只知道屁股疼得厉害,那个说话奇奇怪怪的黑衣人邪门得很。 它好似看到一条银鞭,但又不太真切。 它方才是被什么东西缚住了? 暮影之所以能那么快降住这只灵鼠,正是因为它看不见自己,但眼前这位黑衣人,招招凌厉,迅疾如电,并不好对付。 真这么打下去,她虽不会输,但也要消耗不少灵息,对方的招数看似招招致命,实则留有余地,更像是在试探暮影的实力。 暮影心思微动,突然撤了银鞭,敛了灵息。 黑衣人察觉不对之时,已来不及收回长剑,强行偏了剑尖,却仍从暮影手背划过,血点子飞溅。 “你为何要手下留情?”暮影计谋得逞,心情颇为愉快,难得扯了扯嘴角。 黑衣人方才那一下,内力反噬,一口血喷出,面巾贴着唇角,湿了一片。 他踉跄退回地面,以剑撑地才堪堪站稳。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长夜漫漫 “你变了。”黑衣人不怒反笑,“如此也好,遭逢乱世,良善之人向来短命,你虽身死,却已化灵,素素,听我一句劝,莫要执着于过往。” “告诉我,我是怎么死的?”暮影不依不挠,她不知过往,孤魂野鬼游荡在这世间,有何意义? “有些事,我不说,是为你好,鬼灵最忌仇恨,若被仇恨蚀了心,一旦走火入魔,将万劫不复。” 黑衣人这是咬死不肯说了,暮影已起了火气,那只灵鼠见黑衣人受伤,忍着屁股上的疼痛,又飞扑了过去。 暮影再次祭出银鞭,将这小家伙给卷了,怒道:“老娘的猎物,你也敢抢?” 小灵鼠哪里听得到她的声音,瞪着一双红眼睛,对自己的境遇十分茫然。 它这莫不是撞上什么邪门的东西了? 黑衣人趁机迅速调理内息,闪身钻进了黑影幢幢的丛林之中。 暮影追出几步,便住了脚,她不能在此耽搁太久。 这人咬死不说,她追上去也没有什么意思,这世上的事,不管过去多久,总有迹可循,她的身世,总有一日会浮出水面。 暮影将小灵鼠用银鞭捆了,又采了依禾草,回到地洞后,却找不到叶倾雨和孟奚知了。 连那个啰嗦的裴洛,也不在石室中。 倒是李大人坐在石桌前一动不动,暮影不用靠近,也能感觉出来他身上的死气。 就在暮影刚离开石室不久,李大人查完账本之后,并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将手搭在裴洛肩膀上,脸上露出猥琐的笑。 孟奚知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叶倾雨的眼睛,“非礼勿视。” “……” 见裴洛没有反抗,李大人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怎么,今日想通了?这狗洞里长夜漫漫难捱,你呀,就是死脑筋,早这么听话多好。” 来地灵洞穴挖玉香珠的都是男子,日子久了,总会寂寞,这裴洛长得眉清目秀,李大人早就对他动了歪心思。 裴洛低眉垂眼,之前每次李大人来此,都被他想方设法躲过去,不过今日他不想再躲了。 这种事越拖对他越不利,这姓李的一直没有动他,不过是因为账房难找,等哪天又掳来一个教书先生,他还能逃得掉? 今日是裴洛唯一的机会。 李大人的手指挑起裴洛的下巴,迫使他抬起脸来,“啧啧,还害羞了,真像个娘们。” 裴洛强笑道:“李大人,门还没关呢。” 李大人在裴洛脸上摸了一把,对他今日的顺从十分满意,“去吧,把门关了。” 裴洛在心里将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一边往门边走去,一边道:“做了他,我带你们去找那个人。” 李大人扭头看着裴洛的背影,奇怪道:“你说什么?” 裴洛没有回答,轻轻关上了石门。 李大人没有等到回答,他的头扭了回来,不过看上去扭的方向不对,他的头扭了整整一圈才回到原来的位置。 结界消散,叶倾雨的手指正搭在李大人的天灵盖上。 “好了,走吧。” 孟奚知摇头笑道:“以后这种事放着我来,阿雨犯不着脏了手。” 叶倾雨收回手指,转头看了孟奚知片刻,示意他伸手。 孟奚知只道她是要用他的衣袖擦手,毕竟李大人的头发还是很油的。 主动提了袖子送到叶倾雨面前,孟奚知正要亲自为她擦手,却见叶倾雨将小雪塞到他怀中,“抱好了,小雪若是出了半点差错,唯你是问。” 暮影不在这里,她必须全神戒备,抱着小雪,多有不便。 这只大蛾子虽修为有限,但有她在前面挡着,他跟在后面抱个娃总不算太难。 孟奚知愣了一瞬,忽而笑道:“阿雨放心,孟某定不辱使命。” 小雪不过是个半岁大的婴儿,抱在手里并没多少重量。 襁褓单薄,不能御寒,小娃娃身上冰冷,与其说是沉睡,倒不如说是死了。 孟奚知伸手去探小雪的鼻息,似有若无,十分微弱,不过总算没死。 裴洛推开石门,扯着嗓子吼道:“哎呀,李大人,您别着急啊,长夜漫漫,咱们有一整晚的时间呢!” 前方洞穴传来一阵哄笑,有人亦扯着嗓子吼,“老李你可悠着点,小心快活升天了。” 地洞里不分日夜,作息按时辰安排,此刻正是放饭的点,甲字坑的铁链拖曳声已经停歇。 这些奴役吃饭亦在干活的地方,只在睡觉的时候,被赶到各个石室里,这些石室都是地灵族人就地取材,依山腹间岩石开凿,地洞越往下,岩石愈少。 庚字坑就是在更深的地洞里。 吃饭睡觉都好解决,地灵族人出恭的地方就比较随意了。 在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红英说过,地灵族的茅房是靠近地面的几间土坯房,每每有人内急,便将用干草塞住的洞口捅开,露出天光雪影来。 只要将鼻子对着那个洞,所嗅到的便是外面清冷舒适的气息。 而方便过后,再从墙上抠一捧土,将秽物给埋了,用干草将地面的洞口堵住,就当啥也没发生过。 地灵洞穴纵横交错,十分复杂,难免有走错路,或者来不及爬出来的地灵,只能就地解决了,反正最后都是掩埋于土壤,除了气味难闻了些,倒也还能忍受。 红英还说,如果实在忍受不了臭味,在旁边放一颗灵鼠粪便,便能除味。 不管怎样,孟奚知都不能理解那些生活在洞穴里的地灵,这也太扯了。 为了安全起见,孟奚知又布了一道结界,这玩意骗骗那些挖老鼠屎的奴役,应该还是有几分用处的。 “那位暮姑娘呢?”裴洛四下瞅了瞅,问道。 “不用管她,我们走。”叶倾雨当先出了石室。 进入甲字坑,便看到一排排蹲在泥地上埋头扒饭的奴役,破旧的衣服上尽是泥渍,头发蓬乱干枯,偶有几双偷偷瞄向官差的眼睛,眸中尽是麻木不仁。 他们的手脚都拴着铁链,铁链的尽头锁在洞穴中央的石柱上。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孟奚知远远瞥了一眼,缺了口的陶碗里,只有稀粥烂菜。 地面上是一个个凹凸不平的小坑,他们身后的土墙上亦是坑坑洼洼。 每个人脚边都放着一个竹篾篮子,篮子上配一把小铲子,这就是用来挖老鼠屎的工具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怕啥来啥 , 六个身穿军服的汉子坐在石柱旁的木凳上,他们面前的石桌上摆了酒肉菜蔬,正吃得欢。 肉虽是腊货,在这地洞里,却是解馋的好东西。 “要不要给老李送点酒菜过去?” “别,你小子可千万别去打扰他,他今晚吃肉,咱们啊,喝酒,来来来。” “嗐,你还不知道他,早就被那小子迷得三魂五道,终于得手,今晚上是不会回来咯。” “来来来,咱们喝,等下个月出去啊,老子定要睡遍黄梅镇的青楼,挨个儿疼疼那些狐狸精,这狗洞里,可憋死老子了。” “可不是,等出去啊,老弟我做东,请几位哥哥好好快活快活去。” …… 叶倾雨三人被结界所护,贴着墙壁往石柱对面的地道走去。 孟奚知凑上来道:“污言秽语,就当是狗放屁,风一吹就散了。” 整个空间里充满了沉闷压抑,却又十分和谐的气息。 有的人,连牲畜都不如;有的人,是连畜生都不如。 这个世道,唯有强者,才能活得体面,而弱者,只能适应。 叶倾雨并不关心这些奴隶的生存之道,她只想早点找到出去的路,早日去到高阳国。 裴洛手里捧着一盏油灯,带着他们穿过甲字坑,走进一条下行的地道。 “这是一条近路。”裴洛说道:“可以避开乙字坑的官爷,那里有个姓王的武功很高,听说战场杀敌,能以一敌百。” 孟奚知嗤笑,若真是这般厉害的人物,却屈身地洞,倒叫人说不出是稚水国的损失,还是他自己生不逢时了。 叶倾雨问道:“不是说犯了错的人会被丢到那片林子里去吗?那个逃跑的奴隶,为何还活着?” “听说是上头的指示,说这个人不能杀,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这里离稚水国路途遥远,这些官差守在此处,就不怕边关战事突起,来不及赶回去支援?” “守在这里的大多是末等官差,即便起了战事,多他们一个不多,少他们一个不少,而且每挖十颗老鼠屎便会差人回去一趟,真要打起仗来,那也不是十天半个月就能停战的事,届时再回去收个尾啥的,说不定还能捡点漏子,两头都不亏。” 孟奚知接过话茬,“若是按裴兄的意思,这其中的利害,可不是这些头脑简单的官差能想明白的,想必背后操控大局的,不是简单人物吧?” 裴洛多看了一眼孟奚知,回道:“孟兄高见,这些官差虽然多一个少一个都无甚关系,但在军中却是记了名的,岂能无缘无故就凭空消失寻不着人了,依裴某猜测,安排罪犯来此挖老鼠屎的人,在军中,必然有一定地位,究竟是谁,裴某就无从知晓了。” “这里一共有多少坑?” “一共七个坑,每个坑里包括官爷,共四十九个人。” 孟奚知笑道:“这么多人,这地灵族的洞穴还挺能装的啊!” 叶倾雨抿唇不再言语,地灵族喜欢群居,一个洞穴少说也有上千人,也就是说,千年前死于鹿隐国皇族手中的地灵,不下千人。 若是死于战场之上,倒也罢了,可这些都是避世隐居的地灵,老弱妇孺皆有,这些地灵在鹿隐国皇族眼中,不是敌人,而是猎物。 刚转过拐角,走在前头带路的裴洛突然停了脚步。 跟在后面的两人探头。 孟奚知再一次捂住了叶倾雨的眼睛。 地洞中,泥地上,有一盏油灯。 油灯后蹲着一个人。 那人身穿军服,一手捂鼻,一手扶墙,脸上表情有些精彩。 “王……王大人。” 怕啥来啥,谁能想到姓王的大晚上蹲在这里拉屎。 “你这是要去哪?你身后是谁?”王大人举起油灯,眯眼望着杵在拐角处的裴洛。 好在距离不算太近,裴洛用手拢着油灯的光,王大人并没有看清他身后的人。 “我,我们……” “晚上不允许四处走动,你们胆子肥了是吧?”王大人大事还没办完,蹲在地上一声怒喝。 孟奚知此刻终于相信叶倾雨所说,他这个结界,确实太弱了。 而这个王大人,莫不是真如裴洛所说的,能以一敌百? “是不是只有这条路能走?”叶倾雨低声问,这个姓王的确实有点能耐,是个可以一战的对手,但叶倾雨不愿意与一个正在拉屎的人动武。 裴洛压着声音道:“路是还有,就是得多耗半个时辰。” 身为习武之人的警觉性,王大人似乎发现了不对劲,扬声道:“你们就站那,别动。” “女侠,您看……”裴洛脑袋微微后仰,询问叶倾雨的意见,方才乍一见到王大人,他心里确实着慌,但想起他身后这位的手段,他又觉得踏实了。 她能怎么看,那厮都叫你别动了,你往回撤,不是告诉别人你心里有鬼吗? 叶倾雨推开孟奚知挡在她眼前的手,从洞壁上抠了一把泥土,抬手一扬,湿糊的泥土朝着王大人的面门飞去。 裴洛怀中的油灯随之熄灭。 坐以待毙不是叶倾雨的风格,更别提站在这里等一个男人上茅房。 “奶奶的!”王大人拂袖来挡,这些泥点子迅疾如风,比尖刀子还要锋利,他正到关键时刻,愣是憋了回去,连翻三个跟头才靠墙站稳身子。 地上油灯的灯芯被泥点子溅灭,地洞里陷入黑暗。 “什么人,敢来老子的地盘撒野?” 王大人主动进攻,脚尖碾地,往裴洛方才所站之地掠去,半路捞起靠在洞壁上的大刀,这把刀随他战场斩敌无数,舔惯了血,此刻已感受到了来自他掌心的劲道,刀刃破空而至,隐有铮鸣。 黑暗中爆起一道蓝光,王大人的刀彷佛被铜墙铁壁拦住,不管他如何运气,刀刃再不能前进半寸。 幽蓝之光映着一张脸,王大人自问杀人无数,不畏鬼怪,冷不丁看到这张脸,却也吓出了一身毛汗。 彷佛棺材铺子里的纸扎人淋了雨,脸上一片红一片白,被这幽蓝的光一照,十分瘆人。 叶倾雨抬手拔了头上的金簪,从王大人手中的刀刃上划过,大刀寸寸断裂。 本来对付一介凡人,她是不屑动用灵力的,但她不想在此浪费时间。 只拼拳脚,不下百来个回合,叶倾雨没有把握能降住这个姓王的。 “灵族!”王大人眼中闪过一丝惊异,手腕传来一阵剧痛,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飞去。 好巧不巧,正好躺倒在那坨秽物之上。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鬼灵之血 , “你,你是谁?”王大人后背抵着洞壁,心下凛然,这个地灵洞穴他们十年前便查探过,并未发现地灵身影。 即便是地灵,他也不可能这般轻易败北。 这女子究竟是何方神圣? 叶倾雨没有回答,她始终低垂着眉眼,手中蓝光丝丝缕缕漂浮,忽而化作点点碎莹,如流星划破长空。 王大人来不及呼救,更来不及逃跑,便被无数道蓝色的光点钉在地上。 孟奚知掏出夜明珠上前查看时,地上只剩一滩淤泥。 裴洛哆哆嗦嗦越过叶倾雨,“女,女侠请这边走。” 不知为何,叶倾雨好似看到孟奚知看向自己的眼神里,有种欲言又止的意味。 是觉得她下手残忍吗? 有趣。 叶倾雨并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她只知道,她若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她。 至于手段,只要能杀人,便是好手段,怎么死都是死,让对手死得痛快,反而是在帮他。 留着王大人的尸体,只会招来麻烦,而叶倾雨不喜欢制造麻烦。 转过几条地道,一路上没有再遇到随地方便的人。 被铁链束缚的奴隶已经用过晚饭,正在继续挖玉香珠,地灵洞穴没有日夜之分,全靠着铜壶滴漏计算时辰,需得亥时三刻才能休息。 到达庚字坑的时候,裴洛才终于平复了心神,方才那一幕真的吓到他了,活生生一个人,就那般从他眼前消失不见,这可比李大人被拧了脖子骇人多了。 这一批稚水国的官差,只有那个王大人颇有些能耐,庚字坑里没有看破孟奚知结界的人。 这倒省了不少麻烦。 裴洛也暗自松了口气,他已经不敢想象这个身穿嫁衣、妆花得跟鬼似的女子会干出什么事来。 墙角那个满身泥渍,身子骨单薄的男子,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叶倾雨顺着裴洛的手指看过去,在一众奴隶当中,这人并不出彩,这里的所有人,皆是一副木然的模样。 …… 暮影在石室中等了半个时辰左右,叶倾雨一行就回来了。 叶倾雨离开石室的时候在账本上留了字,暮影无需去寻。 “阿雨,你快来看。”孟奚知几步走到叶倾雨身旁,指着怀里的小雪。 小雪的额头上不知为何,竟糊了一滩血渍。 孟奚知从将她抱在怀里开始,便小心呵护,断不可能让她磕了碰了去,这额头上的血又是从何而来? 奇怪的是,这血并没有顺着额角滴落,反而缓缓渗进了皮肤。 孟奚知正要伸手去擦,叶倾雨抓住他的手腕,蹙眉道:“别动,她回来了。” 以往夜间,若是碰到叶倾雨入梦之时,暮影便会在小雪额间点一滴血,危险靠近时,她的血可护小雪周全。 今晚这样多的血,叶倾雨是头一次见。 暮影受伤了? 谁人能在夜间伤了她? 那个崖底真有如此厉害的东西? 这些疑问,只能等天亮再问暮影。 “吱吱……” 裴洛从石桌上拎起一只白毛老鼠,“奇怪,哪来的老鼠?” 他自来到这个地洞,别说老鼠,便是一条虫子都不曾看到过。 叶倾雨闻言抬手一招,裴洛只觉一股大力朝他的手背拍来,松手之际,老鼠便飞到了叶倾雨手中。 裴洛揉着手背,心里抱怨道:你好好说一声,我难道还能不给你吗? 看到老鼠屁股上的伤口,叶倾雨便知这是暮影从崖底带回来的。 叶倾雨走近石桌,桌上摊着一堆依禾草。 “孟奚知。”叶倾雨拾起一株依禾草,转头对孟奚知道:“我现在要做的事不得有人打扰,你可能帮我?” 孟奚知第一次听到叶倾雨喊他的名字,一时有些怔愣,不过他很快意识到,叶倾雨接下来要做的事,定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否则她不会这般郑重地询问他。 “阿雨需要我做什么?” “你从小雪额头上抹一滴血,布一道方才那种结界。” 叶倾雨说完,将手里的依禾草丢给裴洛,“嚼碎咽下,你能多活三日。” “三,三日?” “你好好表现,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后,你会得到能解你体内余毒的依禾草,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去那片林子里采,它就长这模样,你看仔细些,可别采错了。” 裴洛哪里敢自己去那片林子,他将依禾草塞进嘴里,苦着脸道:“女侠说笑了。” “现在,请你站到门边上,替我们看门。”叶倾雨将依禾草挪到石桌一角,看向趴在地上李大人的尸身。 裴洛惊道:“我不能进结界吗?” “不能,若是有人来,你要想办法支开他们。” “女侠啊,你这么想啊,大家都躲在结界里,这有人来了没看见人,他们不就走了吗,何必多此一举?” 叶倾雨拎起李大人的后襟,将他丢到石桌上,伸手去扒他的衣服,“倒也算不得多此一举,我不信任你罢了。” 裴洛眼见着三两下被扒光上身衣服的李大人,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她这是要干嘛?人都死了还要受此羞辱?李大人这等货色她也下得去手? 裴洛再不言语,默默挪到了石门边。 比起那些官爷,这石室里的女子更吓人。 孟奚知指尖沾血,不知为何,这血到了他指尖,却化作无形,不过他也管不了那许多,赶紧单手掐诀念咒,一道血光闪过,原本无形无色的结界边缘,竟显出了微弱的光晕。 这光晕于凡人来说,自是看不见的,裴洛转头时,石室里已空无一人。 但孟奚知却是颇感惊异,他的指尖隐有刺痛,这鬼灵之血好生厉害。 小雪为何能吸收鬼灵之血? 这个半岁大的婴儿为何总是沉眠不醒? “阿雨,你要做什么?”孟奚知将目光投向石桌边,他虽不会像裴洛那般胡乱猜测,却也想不出来叶倾雨要拿李大人的尸身做何用处? “起死人,肉白骨。”叶倾雨的指尖在李大人心口处划开一道一寸长的口子,将小灵鼠放在其上。 灵鼠嗅到血腥味,张嘴就往伤口上啃。 叶倾雨要在崖底所寻之物,正是这只灵鼠。 她在戚震霆的梦里,见过这个小家伙,当年地灵冯微随戚震霆去鹿隐国都城时,并没有带上它。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被篡改的梦 地灵族人对灵鼠感情极深,更别提这只灵鼠陪伴冯微千余年。 冯微不带它,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此行凶多吉少。 她不愿灵鼠陪她死在那个人心比雪还冷的地方。 梦里,叶倾雨看到冯微将已经死去的戚震霆救活了。 救治所用,除了依禾草,还有这只灵鼠。 戚震霆坠崖后,在一棵枝桠横生的古松上撞了脑袋,没到崖底便已身死,不过他却逃过了摔成肉泥的命运。 当时站在崖底看热闹的冯微发现他是千年前那位太子转世后,扯了崖壁上的藤蔓,缠住戚震霆的身子,给了他一个全尸。 而这也方便了冯微将他救活。 叶倾雨一边回忆梦里冯微的做法,一边在李大人身上施行。 待小灵鼠钻进李大人胸前的皮肤,叶倾雨将一株依禾草覆在其伤口上,以灵力封住。 幽绿的光晕在李大人周身游走,好似河底的青藻,随波浮沉。 漏壶里滴滴答答的水声在石室中显得格外清晰,孟奚知抱着小雪站在叶倾雨身后,他看到叶倾雨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门外传来脚步声,果然有人前来。 “李大人,出事了,周大人请您尽快赶过去。” 裴洛一阵挠头,几步走到墙角,故意喘着气出声,“李大人,小人来帮您更衣。” 门外传来一声低笑,“李大人,属下先行一步,您收拾好前往庚字坑,周大人在那等您。” “唔。”裴洛粗着嗓子含糊应了一声。 门外之人满脑子不可描述的画面,虽觉得李大人的声音颇为奇怪,却也没有多想,话已带到,总不好在门外候着,待会李大人出来岂不尴尬。 待脚步声渐远,裴洛才松了口气。 他自然知道庚字坑出事了,那事可不就是这个叫叶倾雨的疯女人惹出来的。 叶倾雨在裴洛心中,已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而此刻这个女魔头指不定在如何羞辱李大人的尸身。 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这种丧尽天良之事,竟然还有旁观者。 苍天啊! 裴洛深深叹了口气,再次默默蹲回石门旁。 “你们可赶紧的,李大人迟迟不过去,待会还得有人来催。” 随着时间流逝,叶倾雨的眉头渐渐蹙起。 覆在李大人胸口的依禾草震颤不止,最后竟起了一层青烟,整株依禾草烧成灰烬。 小灵鼠从伤口处探出脑袋,白毛上挂满了血渍,一双血红的眼睛懵然地瞪着叶倾雨。 叶倾雨也很懵啊,那个梦里,冯微明明就是这样救活戚震霆的,为什么她做不到? 李大人从死到此刻一个时辰不到,一刀下去,还有血渗出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冯微是在一个时辰之后才对戚震霆进行施救的,那一个时辰之内,冯微在想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 是因为灵鼠只遵从它主人的命令,还是别的地方出了岔子? 这事不对劲。 叶倾雨颓然坐到石凳上,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是她得知起死回生之法后乱了心神,连这么简单的局都没有看出来。 她入戚震霆的梦,怎么可能看到他死后发生的事? 死人如何做梦? 那个梦是被篡改过的! 冯微身为地灵,不可能有改梦的本事,是谁改了戚震霆的梦? 是梦神吗?他为何要这么做? 叶倾雨想不明白。 孟奚知上前,坐到旁边的石凳上,从怀里掏出一条红绳手链,单手系在叶倾雨苍白的手腕上。 叶倾雨手腕微颤一下,没有避开。 红绳上挂着十几块牙白的碎骨,看上去颇为诡异,从碎骨上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叶倾雨问:“这是何物?” “此乃龙骨,本是辟邪镇魔之物,我在灵蝶崖闲来无事,将其以仙草灵植熏染,可护仙元,可养灵息。” 孟奚知指尖摩挲龙骨,碰到叶倾雨冰冷的肌肤,他叹道:“阿雨,你以后杀人的时候,别下手那么重,耗费灵息不值当。” 叶倾雨杀人,带着一股决绝狠辣的劲,不仅伤人,亦会伤己。 叶倾雨抬眸看向孟奚知,突然想起方才他看到姓王的归于尘泥后,看向自己的眼神。 那时候,他的眼神,就和此刻一般,无奈而又怜悯。 叶倾雨不懂。 因为在此之前,从未有人像这样看着她。 她自然不懂孟奚知眼中的情绪,不过她想着,那至少不是害怕和嫌弃。 她在石塘城那十年,在去往暮子河畔的路上,在鹿隐国都城,在那些人眼里,都只是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 这世间,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叶倾雨从很小的时候便知道。 “你不觉得我手段残忍吗?” “残忍?生不如死才叫残忍。”孟奚知垂眸,掩去眼中一抹痛色。 叶倾雨的目光随之落到孟奚知怀中的小雪身上,小雪额头上的血渍已经完全渗透。 “听说你们仙家有一样名为乾坤袋的法宝,能装世间万物,可是真的?”叶倾雨摸了摸小雪的额头,没有要抱回来的意思。 孟奚知又抬眼看向叶倾雨,道:“算不得什么法宝,阿雨若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只。” “不必送我,你帮我把这只灵鼠装进你的乾坤袋吧,留着它,还有用处,这些依禾草也收着。” “……” “此处不宜久留,我们今晚便走,暮影,你的伤重不重?”叶倾雨对着虚空问道。 片刻后,小雪的额头上又出现一滴血渍。 叶倾雨松了一口气。 在北地时,她和暮影约好,一滴血表示无碍,两滴血表示遇到了比较棘手的状况。 孟奚知奇怪道:“暮姑娘的血只有在小雪身上才会显现吗?” “没错,即便是与她结了灵契的兵器,也只能御敌,而不会现形,不过这样倒是更有利于暗杀。”叶倾雨眸中闪过一丝凌厉的光,她想起了在北地的夜晚。 若非暮影相护,她不一定能走出灵族之地。 孟奚知的目光在小雪脸上顿了片刻,微微蹙起眉头,“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这世上奇怪的事还少了?整条暮子河的食尸花都化作灰烬,唯独她那一朵安然无恙,这难道不奇怪?” “万物都有其规则,无论多匪夷所思的事,总能找到缘由。” 叶倾雨起身,瞥了一眼孟奚知,道:“孟公子言之有理,不过眼下却是没有时间让你去追根溯源,我们得赶紧走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故意为之 , “阿雨,你来这里,是为了地灵的回生之术,对吗?”孟奚知没有起身,他看着叶倾雨的背影。 鹿隐国皇族的嫁衣,所用是上好的布料,即便沾了泥渍,亦难掩其风华。 叶倾雨微怔,回头道:“魇灵入世,十有九死,能成梦神者,数千年只有那一位,我不觉得我有这个运气。” 若这世上真有回生之术,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你跟我去灵蝶崖,我会想办法……” “不必了,梦神之路是我自己的选择,魇灵十愿已有两位命主与我签了灵契,我不能弃她们不顾。” 就像六岁那年,她选择救那只落水的灵鼠,之后种种,皆是她的命数。 梦神之路,亦是她的命数…… 石门被从外面踹开,裴洛不防,跌倒在地,手脚并用,后退几步,惊道:“你们是什么人?” 三个黑衣蒙面人手握大刀,刀刃已经架在裴洛脖子上。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其中一人对裴洛道:“起来。” “好汉饶命,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裴洛一边踉跄起身,一边惶恐告饶。 “我问你什么了,你就什么都不知道,我看你小子知道的怕是不少。” “天大的冤枉,我不过就是一个小账房,那些奴隶是如何挣开铁链逃走的,我真不知道啊。” 刚站起身的叶倾雨又坐了下去,眸光沉沉地看向裴洛,忽而笑道:“这人可真有趣。” “裴兄弟被关在这里当个小账房,实在屈才。” 孟奚知瞥见李大人还光着膀子,顺手帮他拉了拉衣衫,又道:“看来这个地灵洞穴里不止一拨人。” “地灵洞穴错综复杂,稚水国的人能发现,别国的人自然也能发现。” “阿雨是说这些黑衣人不是稚水国的人?” “你看他们的袖口。” 这三个人的袖口都用红色丝线绣了一个小字,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每个人绣的字都不一样,字迹绣工也不一样,分别是“秀”、“琴”、“荷”。 “在袖口绣亲人或心上人的名字,是高阳国人的习俗,若是客死他乡,肉身不还,这身衣裳能被亲朋路人带回家乡,也算魂归故里。” 叶倾雨在高阳国石塘城生活了十年,自然对这些习俗十分熟悉。 韦将军在去北地前,就在袖口绣了一个“婷”字,这是韦小姐的名字。 可惜韦将军永远也不会魂归故里了。 而韦小姐,亦不知身在何处。 叶倾雨垂眸看了一眼红裙之下的棉靴,眸色沉了沉。 “高阳国的人来这个地灵洞穴又是为何?”孟奚知蹙眉看着那个将刀架在裴洛脖子上的黑衣人。 自从人灵结界出现在北地之后,人族没了灵族的威胁,七国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各国时常发生冲突,明面上尚且如此,这暗地里,自然少不了各种阴谋诡计。 稚水国的人出现在这个地灵洞穴之中,只是为了挖玉香珠? 叶倾雨和孟奚知却是不信的。 如今高阳国的人又冒出来掺和一脚,更让人心生疑窦。 此处是鹿隐国的地盘,他们盘踞在此,不可能没有密谋。 不过这崖底之上阴云密布,崖壁笔陡,没有攀登之路,要说偷袭,根本做不到。 这其中关窍,一时半会也想不明白,只见黑衣人挟了裴洛,便要退出石室。 裴洛自是一个劲地求饶,又一个劲地不打自招。 但他总算知道利害,没有出卖叶倾雨。 “佛祖保佑,神仙姐姐保佑,裴某一心向善,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好汉饶命啊,裴某上有老下没小,总不好叫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这个裴洛连求饶的话都是一套一套的,孟奚知只觉好笑。 不过他这般主动招认,确实让人不忍心一刀了结了他。 黑衣人听得不耐烦,问道:“好端端的,那些人怎会挣脱铁链?” 看来这些黑衣人一早便知稚水国的人挖玉香珠之事,倒有几分黄雀在后的意味了。 “前些日子也曾发生过暴乱,或许是那些人卷土重来也说不定,我只是一个小账房,整日里待在这个石室里,哪里知道外面发生的事?” 裴洛腹诽:前些日子可能是暴乱,但这次,真的是有人故意为之。 而那个人就在你们后面啊,兄弟们! …… 就在回到石室之前,裴洛带着叶倾雨和孟奚知去了庚字坑,他们见到了那个找到另外出口的人。 不过那人是个闷葫芦,不管裴洛如何狐假虎威、威逼利诱,那倔驴始终一言不发,闷头挖屎。 地灵洞里的老鼠屎被刨了十年,如今稀缺得紧,谁要是挖出来一颗,能获赏一块咸肉。 叶倾雨问:“你当真不想再逃出去?” 这个名叫章晨苏的年轻人之所以不作声,要么是不相信他们,要么就是上次被抓回来折磨怕了,不敢再生妄心。 不管是哪一种,叶倾雨都没有耐心在这等他考虑清楚。 章晨苏依然默不作声。 叶倾雨进到庚字坑后,便让孟奚知用结界将这头倔驴给罩了进来。 旁边蹲着一排排埋头劳作的奴隶,并没有人注意到章晨苏不见了。 “你甘心一辈子像只老鼠般待在这个洞里?”叶倾雨捏着拴住章晨苏的铁链,用力一扯,迫使他抬起头来。 章晨苏脸上沾了泥渍,但也掩盖不住他清俊的面容,他看着叶倾雨,终于开口,声音木然,“逃不出去,我这辈子都逃不出去的。” 叶倾雨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疤痕,那是用锋利的刀子割出来的伤口,看来他被抓回来后,确实受了不少折磨。 叶倾雨丢了铁链,章晨苏身子后仰,摔倒在地。 他从地上爬起来,捡起掉落一旁的铁铲,蹲下身子继续刨土。 “既然你喜欢这样活着,那我便成全你。”叶倾雨手中爆起一道蓝光,抬手往缠绕在一起的铁链上劈去。 随着铁链断裂之声,贴着洞壁挖玉香珠的奴隶们纷纷回头。 看守的官差提刀戒备,大声喝止懵然半晌之后四下窜逃的奴隶。 生机在前,谁也不愿坐以待毙,再等官差将铁链焊上。 章晨苏亦瞪大了双眼,他先前不知叶倾雨有此能耐,此刻被身旁逃跑的奴隶撞到肩膀,回过神来后,拔腿便要跑。 叶倾雨目露嘲讽:人怎么会甘心屈身鼠洞?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突生变故 , 然而,所有奴隶都能逃跑,偏偏只有章晨苏的铁链还拴在石柱上,挣脱不开。 地灵洞穴分岔极多,三四十人钻进各个洞口,官差的刀砍下时,他们用手腕上的铁链去挡,几人合力,官差不敌,皆死于众人殴打踩踏之下。 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否逃出去,可明明有逃出生天的希望,岂有不逃之理。 这些人要么是罪犯俘虏,要么是乞儿,命如草芥,却也如草一般顽强。 章晨苏终于急了,他跪地恳求叶倾雨救他,他可以带他们找到那条逃出去的路。 不过此时的叶倾雨却不急了,她招了招手,孟奚知抱着小雪跟上来。 还是裴洛带路,他们不顾身后章晨苏的呼喊,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庚字坑。 对于章晨苏这种在死亡边缘求生的人,要激起他的斗志,必须让他看到希望。 叶倾雨就是他的希望。 叶倾雨并不急着救章晨苏,她要让他知道,他有逃出去的机会,可若是他敢耍心机,也有被她抛下的可能。 章晨苏是聪明人,他很快冷静下来,继续蹲下身子挖土。 叶倾雨既然来找他,定然是知道只有他能带她出去,就算她此刻丢下他,很快也会再回来。 没错,那些官差也知道出路,可那是通往稚水国的路。 叶倾雨没有挟持官差带路,说明她并不想去稚水国。 她也可以自己寻找出路,但地灵洞穴纵横交错,他当时若不是误打误撞,也不可能发现那条捷径。 叶倾雨若是着急出去,定然会回来找他。 章晨苏猜得不错,叶倾雨就是故意晾着他,等她办完事,便会回来找他。 不过眼下看来,这地灵洞穴中,又生了变故。 甲字坑中传来哀嚎痛哭之声、铁链拖曳之声、刀剑相撞之声…… 烛影在洞壁上飘忽不定,好似群魔乱舞。 裴洛被黑衣人推搡着,来到甲子坑洞口,怔怔不知所措。 被铁链拴住手脚的奴隶,如待宰的牲畜,被接二连三的刀光剑影袭击,碎肉飞溅,血花乱舞,哀声连连,地狱大抵也不过如此。 十来个黑衣人手起刀落,手段凌厉凶残,彷佛那些奴隶在他们眼里,只是林间的一棵树,圈中的一头猪,而非一个人。 叶倾雨也愣住了,这些高阳国的人,为何要对稚水国的奴隶痛下杀手,又为何要选择在今日动手? “快去庚字坑。”叶倾雨夺了架在裴洛脖子上的钢刀,手起刀落,反手劈了尚且不知发生了何事的黑衣人,抬脚横扫,将另外两名黑衣人踹进屠宰场中,把裴洛拽进结界之中。 所有动作不过一息之间,干脆利落。 进入结界的裴洛双眸通红,浑身颤抖不止,好似怕极了,又像是陷入梦魇的人,唤起了内心深处最恐惧的记忆。 “我先去庚字坑,你看住他。”叶倾雨自然看出了裴洛的不对劲,对孟奚知说完这句话,闪身消失在甲字坑洞口。 叶倾雨循着之前的路线,半路碰到几个黑衣人,正要出手,没想到黑衣人先她一步,往旁边的地洞闪避而去。 她此刻没有结界相护,这些人是看得见她的,看见了却不动手,这又是为何?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起突发事件,与她有关。 这些高阳国的人是从什么时候盯上她的? 她的身份可有被识破? 叶倾雨暂时没有心思去想这些,她必须尽快赶到庚字坑。 说不定那倔驴已经身首异处了,早知道这地洞里还藏着别的势力,叶倾雨就不将章晨苏留在这里了。 一把泥土直接钉进黑衣人的后背,眨眼间黑衣被血浸透,大刀落地。 黑衣人倒下,露出缩在墙角面色惊恐的章晨苏。 “求,求你救我。”章晨苏看到出现在洞口的红衣女子,连滚带爬地扑将过来,被铁链勒住的手脚,在泥地里留下两排深浅不一的印子。 叶倾雨抬手劈断铁链,将他从地上拽起,“老实点。” 章晨苏一个劲地点头,死里逃生的人,没有资格谈条件。 如蜘蛛网一般的地洞里传来各种凄惨的叫声,叶倾雨靠在洞壁上,这些情况是她不曾预料到的。 这世间的事,她又何尝能预料得到。 入梦之术,所探的只是过往,而非将来。 章晨苏突然紧紧抓住叶倾雨的衣袖,“是他们,他们又来了。” “他们是谁?” “我们快走吧,那些人又来了。”章晨苏声音嘶哑,眼眶泛红,拉拽着叶倾雨的衣袖,他已经不想在这里多待片刻,他想尽快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老鼠洞。 叶倾雨蹙眉,“说清楚,那些人是谁?” “那日我眼看就要逃出去了,是那些黑衣人将我抓回来的,他们要我保密,若是泄漏了他们的行踪,便要回来取我性命,我没有,不是我泄漏的,他们为什么要来杀我?” 也就是说,是高阳国的人将他抓回来的。 那些黑衣人当时为何不直接杀了他? 裴洛说过,上头指示章晨苏这个人不能杀,到底是谁的指示? 章晨苏身上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好似身处迷雾,难辨东西,她能感觉到迷雾中藏着一条绳索,只需顺着这跟绳索,便能找到答案。 “啊!”章晨苏一声惊呼,紧拽着叶倾雨袖子的手好似被人拍了一巴掌,吓得他往后跌了两步,差点摔倒。 倒也不是好似,是真有人拍了他一巴掌。 孟奚知解了结界,伸手将章晨苏扶起,口气不善道:“好好说话,别拉拉扯扯的。” 章晨苏被这突然冒出来的人吓得差点魂魄离体,嘴唇哆嗦着好半天,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走吧。”叶倾雨白了孟奚知一眼,示意章晨苏在前带路。 章晨苏双腿直打颤,哪里还走得动路,裴洛上前搀着他的胳膊,道:“没想到你的胆子比我还小,来,我扶你。” 裴洛被孟奚知一路拎过来,已经平复了心情。 叶倾雨看着走在前面的两人,扯了扯嘴角。 一个被掳来的教书先生,手无缚鸡之力,竟能如此迅速就在乱局之中敛了心神? 一个敢于打破枷锁,意图逃出囚笼的奴隶,又怎会胆小至斯? 明明是老鼠洞,却藏着一窝狐狸。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意外之喜 , 地洞里时有火光闪现,从庚字坑里逃散的奴隶没走出去多远,便被黑衣人当场砍杀。 其中不乏有会武功之人,却终不敌刀剑厉害。 喊杀之声渐远,叶倾雨一行往更深的地洞里走去。 “你确定这条路可以出去?”裴洛当先提出质疑。 他们并没有往上寻找出路,反而一直在往地底下走。 虽说反其道而行之,有时候确实会有意外之喜,但他们现在可是在山腹之中啊,越往地底钻,越不可能找到出路。 章晨苏道:“往上走确实能找到出口,所以上面的路都有人看守,根本走不出去。” 章晨苏那日被人追赶,一路往地底逃去,他虽想逃出这个憋闷的牢笼,却也知道保命要紧,所有人都想着往上冲,他偏就要往地底走。 一路上果然没有阻碍,而他在地底,还真就发现了意外之喜。 地灵族的洞穴下,竟有一条地下河。 孟奚知问道:“上一次,你是如何挣脱铁链束缚的?” 不等章晨苏回答,裴洛抢过话头,道:“这事我听说了,说是那日的饭粥不知是馊了还是如何,每个坑里的人都闹了肚子,往常他们出恭是由官爷解了锁链,提刀跟着,没人敢造次,但那一日,事发突然,谁也等不及,好几个当场就憋不住兜了一裤裆……” 裴洛绘声绘色将那日发生之事一一道来,让人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有了画面感。 总不能让那些奴隶在坑里解决,看他们捂着肚子那衰样,应是没力气逃跑的。 官差将奴隶分别赶到几条地道,两头派人提刀看守,到底是官差人数有限,几个胆大的奴隶方便完起了歹心。 他们虽然虚弱,但胜在人多啊。 地道里臭气熏天,那味儿,哪怕捂着鼻子仍觉辣眼睛,好几个官差当场就吐了。 有几个聪明的,靠嗅着玉香珠续命。 他们若是知道这玩意是老鼠屎,只怕也要撅过去。 官差手里有刀,要想冲出去,赤手空拳总是难敌,若是丢了性命可不值当。 裴洛说到这里时,章晨苏脸颊如着了火一般烧起,直烧得耳朵根子都红了。 地道里除了泥,就只剩下屎了,当下便有人抓了那稀泥一般的秽物,往官差脸上砸去。 比起肮脏,逃命显然重要多了。 有人带头,其余的奴隶纷纷效仿,章晨苏不仅抓了自己拉的,还趁乱抢了一把别人的。 那场面,岂是几个官差能应对的? 奴隶们四下逃窜,抓回来的不过数十人。 地灵洞穴虽然复杂,但只要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要想逃出去,就得往上爬。 偏偏稚水国的官差也不是没脑子的,往上的地道里,皆有人看守。 那日裴洛只说地灵洞穴有七个挖玉香珠的坑,每个坑里算上官差共四十九人,却没提那些守在地道里的官差。 可见他是藏了私心的。 除非他愿意告诉你,否则想要从他口中套出秘密,可不容易。 这也难怪稚水国的官差要防着读书人了。 后来,除了章晨苏,所有的奴隶都被逮了回来。 孟奚知又问道:“那你们是如何知道章兄弟找到了出口的?” 按理说,章晨苏被黑衣人抓回来,又威胁他不可将那日之事说出去,那些官差又怎会知道他找到了别的出口? 裴洛道:“那是因为官爷们在地道里发现他时,他身上沾了蛇泡草的浆汁,地灵洞穴里别说草,便是青苔都很难看到,是以他定然是找到了出口的。” 鲤鱼嘴断崖底下虽有古木藤蔓,杂草亦是不少,但除了这里的官差,奴隶是不知道地灵密语的,单是那道石壁,章晨苏就不可能穿得过去。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找到了一条别的出口。 “这十年来,那些官差就不曾发现这底下有一条暗河?” “关于这事,我也曾听了一耳朵,说是最早进到这个地灵洞穴的一批人,是往地底探查过的,不过回来之后啊,皆像是丢了魂儿一般,问他们底下有什么,谁也说不上来,就好像睡了一觉,醒来忘了梦中之事,后来便少有人下来了。” 叶倾雨闻言微微蹙起眉头,这些官差莫不是被人控制了神智? 抑或是抹去了记忆? 不知行了多远,四下再无厮杀之声。 叶倾雨掌心握着一枚鸡蛋大小的夜明珠,正是先前孟奚知用来照明的那枚。 她突然住了脚,她听到了水声。 看来地下河就在附近,可为何,她还感应到了一丝灵息? 章晨苏回头,“这河边有位老人家,上次我逃到此处,就是他渡我一程,我才找到出口,可惜……” 可惜当日告别那位老人家后,章晨苏没走多远就被两个黑衣人给擒住了。 这地底下还有老人家? 难道是地灵? 难道除了冯微,当年还有幸存下来的地灵? 章晨苏已经平复了内心的恐惧,不需裴洛再搀着他。 裴洛靠在洞壁上,等叶倾雨和孟奚知先走。 方才要搀扶章晨苏是没办法,眼下他却是不敢走在叶倾雨这个女魔头前面。 他总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万一女魔头起了兴致,将他的脑袋给转个圈,岂不玩完。 转过一条地道后,孟奚知转头,身后却是不见了裴洛的身影。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一个教书先生也能在我跟前玩消失?”孟奚知苦笑,他又一次对自己的实力产生了怀疑。 叶倾雨沉声道:“我没感应到灵息,掳走他的是个凡人。” 没想到这个地洞里还藏着如此人物。 裴洛不会武功,若不是被人掳走,凭叶倾雨的能耐,不可能察觉不出他没跟上来。 不知暮影可有看到那个人,但这要等天亮之后才能知晓。 孟奚知问:“要去寻他吗?” 走在前头的章晨苏又开始哆嗦起来,“定是那些人跟上来了,我们快些走吧。” 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来路,“在这地灵洞里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若那人要杀他,他等不到我们前去相救便要身首异处,不必浪费时间,我们走吧。” “阿雨言之有理,但愿裴兄弟吉人天相。” “裴洛不简单,他不会有事的,至少不会死在这个地灵洞穴里。” 一个对地灵洞穴了如指掌的人,就这般死了,岂不可惜? 不知为何,叶倾雨总觉得裴洛是在故意透露一些消息,他在将她的思路往那迷雾中的绳索旁引导,只要她抓住那条绳索,就能将藏在迷雾中的真相拉扯出来。 正文 第二十八章 神秘公子 , 行不多远,眼前豁然开朗,潮湿的水汽扑面,一条地下河横陈在他们眼前。 叶倾雨将夜明珠抛至半空,以灵力控制,夜明珠像一盏明灯般悬浮在河面之上。 临岸靠着一条竹筏,上面躺着一位老者,周身散发出灵息,正是灵族无疑。 “上次多谢老人家相助,晚辈此番又来叨扰了。”章晨苏上前几步,躬身行礼。 章晨苏八岁那年被人带到这个地洞里,一待十来年,日复一日重复着同一件事,磨平了幼时的毛躁与棱角,而那些礼仪教养,彷佛刻在他骨子里,他从不敢忘。 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里,回到原本属于他的地方。 不过提到上次之事,实在丢脸。 上次章晨苏被黑衣人抓回来时,走的并不是水路,他都已经跟这位老人家道过别、谢过恩,谁承想,今日还要麻烦人家。 “老夫只是一介船夫,渡人亦是渡己,算不得助你,倒是此番有贵人相助,小兄弟定能脱离困境。”老者手握竹竿,缓缓起身,一双浑浊的眼睛扫过叶倾雨和孟奚知。 孟奚知亦打量着老者,道:“有劳老人家渡我等一程,在下定当重谢。” “举手之劳,不必言谢,请上来吧。” 叶倾雨抬手,夜明珠回到她手里,等孟奚知和章晨苏先上了竹筏,又在岸上站了一息,估摸着暮影跟上来了,才一脚踏了上去。 老者一竿子插进水底,竹筏离岸,逆流而上。 “姑娘且收了这夜明珠,莫要惊醒了水底的神仙。” 这种暗河里,藏着水怪不足为奇,靠水而居的人,喜欢称它们为水底的神仙。 叶倾雨将夜明珠还给孟奚知,顺手将小雪抱了过来。 河上漆黑一片,老者点了一盏幽绿的灯笼,挂在竹竿顶上,“这灯,神仙们识得,不会为难咱们的。” 叶倾雨虽觉得奇怪,却也不再多言。 竹筏渐行渐远,岸上的地道后转出一个黑衣人,眸光沉沉地看着站在竹筏尾端身着黑裙的女子。 幽绿的灯笼映得她的脖颈更加惨白。 她好似有所察觉,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河岸。 竹筏正好划过石壁拐角,暮影目光所及之处,乱石嶙峋,看不到人影。 “魇灵入世,这天下终于要乱了。”黑衣人沉声道。 从他身后走上前一个身穿棕色棉袍的人,跪地恭敬道:“公子,所有的奴隶和官差都收拾干净了,从庚字坑跑掉的那些也都被截杀了。” 竹筏上那抹幽绿的光已经消失在黑暗中,黑衣人微微颔首。 “恕属下多嘴,公子为何要置他们于死地?” 黑衣人从怀里掏出火折子点亮,火光驱散黑暗,他看着面前的年轻男子,片刻后才开口,“裴洛,你难道忘了他们都是什么人?” 这棕色棉袍的男子正是裴洛,他抬眸,却看不透黑衣人眼中的神色。 那些罪犯,每一个身上都背了命案;那些俘虏,每一个手上都沾了鲜血;便是为数不多的乞丐,亦是蛮横凶恶之人。 皆是死不足惜。 可他们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被奴役十来年,早已消磨了戾气,今日死去的那些,不过是麻木不仁的奴隶,而非当年嗜血的恶人。 裴洛叹道:“他们……” 黑衣人打断他,声色更沉,犹胜寒冰,“虎豹逃离牢笼之后,依然是要吃肉,不会变成食草的兔子,你莫不是在这老鼠洞里待久了,胆子也变得如老鼠一般,怎么,还是说你打算原谅你的仇人了?” “是属下优柔寡断,公子恕罪。” “你的罪,不该我恕,我当初救你,是因为你有利用的价值,待事成之后,你为人处事,善也好,恶也罢,皆与我无关,不过你记住,他们多活十年,已是恩赐,不死不足以偿命。” “属下誓死效忠公子。” 黑衣人抬手示意裴洛起身,“捡一些完整的头颅割了送去鹤山,剩下那些残缺的丢到黄梅镇去。” 鹤山牵头人,在晟州大陆家喻户晓,老人们常用来吓唬淘气的小孩子,比鬼怪管用。 牵头人的黑竹背篓里,背着一颗头颅,所到之处,必生灾厄。 世人避之不及。 而黄梅镇是稚水国与鹿隐国交界的边关小镇,将几百具官差和奴隶的尸身丢到黄梅镇,必然会引发边关动荡。 “公子,您受伤了?”裴洛惊道,他这才注意到黑衣人颈下的衣衫被撕裂,露出里面狰狞的伤口,像是被野兽的爪子抓挠出来的口子,血渍已经凝固。 “一点小伤,无妨。”这是方才在崖底被灵鼠所伤,黑衣人不知在想什么,他沉默片刻,又道:“你在这里已有些年头,回去吧,回到稚水国都城,我们要做的事,很快就要开始了。” “属下遵命。”刚刚起身的裴洛,又跪了下去,声音微颤,隐有激动。 这一天,他等太久了。 是啊,他怎么能忘了自己的血海深仇,怎么能因坏人被关在牢笼,就想要赦了他的罪。 杀人偿命,只能偿命,十年百年的牢狱之灾都抵不了一条命。 那些害他满门的人,也该偿命的。 “这里交由唐衍的人接管,你今日便走。”黑衣人丢给裴洛一个荷包,“这是依禾草,你拿去。” 唐衍是今日围杀稚水国官差奴隶的黑衣人头儿。 “公子要回高阳国了吗?” “出来久了,该回去了。”黑衣人转身,“将魇灵入世的消息散出去。” “公子。”裴洛喊住他,颇为惊讶道:“您不打算将魇灵收于麾下吗?有魇灵相助……” “这盘棋,我布局多年,岂能容他人插手,何况,魇灵只需将这潭水搅浑,便是助我。” 裴洛暗自吁了一口气,心道:幸好没对那疯女人透露太多。 黑衣人没有回头,他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不要将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不管是怎样的路,唯有自己亲自走一遍,才算不枉此行,裴洛,你卧薪尝胆多年,成败皆在此一举,切莫要妇人之仁,白白害了他们的性命。” “是,属下明白。”裴洛心中微凛。 他们,是与他一样,当年被公子救下的孤儿,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背着血海深仇,每一个人都在等着复仇之日到来。 ……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噬心虫 , 这条地下暗河时宽时窄,岩石低矮之处需仰躺而过,空旷处,说话都有回声。 竹筏上有几只小竹凳,凳脚绑在碗口粗的毛竹上。 孟奚知坐在叶倾雨身旁,低声道:“阿雨,你有没有觉得小雪好像重了不少?” 叶倾雨从接过小雪的时候便察觉到了,“因为暮影的血。” “没想到暮姑娘的血如此大补。” 叶倾雨没再理他,问老者:“老先生可是地灵?” 藏在地灵洞穴里的灵族,除了地灵,还能是其他灵族? 老者颔首。 “你的灵鼠去了何处?” 幽绿火光下,老者沟壑纵横的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来,他好似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 “哪里还有灵鼠,这里的地灵都死绝了,又怎会有灵鼠活下来?” “可你活下来了,不是吗?” “都是水底的神仙庇佑,老夫才没有死于人族的弓箭之下。” 叶倾雨在石塘城的街头听说书人讲过,千年前鹿隐国皇族玩得最多的花样是,在锋利的箭簇上糊上噬心虫的虫卵,猎杀地灵时,避开要害,让虫卵留在地灵体内。 那些庆幸躲过一劫的地灵,拖着受伤的身子回到地洞中,眼看着箭伤就要痊愈,却不知噬心虫正在体内游移,当噬心虫爬到心脏,他们的命便要没了。 鹿隐国皇族曾有一支搜尸队,专门搜捡这些被噬心虫啃噬了心脏的地灵。 又有专人拿了尺子去量地灵心口的洞,从而选出最厉害的噬心虫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有人问说书人:那些噬心虫后来是如何处置的? 说书人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馋道:噬心虫啃噬完一颗心脏之后,便会陷入沉眠,被人捡起时,养得白白嫩嫩的,清蒸油炸、熬汤爆炒,皆是一道唇齿留香的美食,便是生吃,亦是嚼劲十足,满口爆汁,啧啧…… 那日叶倾雨回到将军府,看着手中的烤地瓜,满脑子都是噬心虫白白嫩嫩的模样…… “老先生可认识冯微?”叶倾雨盯着老者的眼睛。 老者握竿的手指颤了颤,“冯微?不记得了。” 这竹竿极长,这水底极深,就像老者浑浊的眼睛,在幽绿的火光下,没有人能看清里面藏着什么。 “千年来,你都不曾离开过这里吗?” “不曾。” “地灵族的仇,冯微替你们报了,鹿隐国皇族很快就要遭到报应,老先生可以不用躲在这里了。” “姑娘此话当真?”老者声音喑哑,突然拔高了嗓门,彷佛生了锈的菜刀在石头上打磨。 “自然是真的。”叶倾雨依然注视着老者的神情。 “唉,就算大仇得报又能如何,老夫孑然一身,除了这河上,哪里也去不得。” “这又是为何?” 老者叹了口气,“不提了,都过去了。” 叶倾雨今日不知哪根筋搭错了,逮着这位老人家问个没完,咄咄逼人,并不友好。 孟奚知歪着身子,用肩膀推了推叶倾雨,低声道:“悠着点,别惹事。” 叶倾雨不屑,“你怕惹事就别跟着我。” 孟奚知摇头,无奈道:“得,当我多嘴,只求你们神仙打架的时候,莫要殃及我这条无辜的小鱼儿就好。” 孟奚知的预感非常准,叶倾雨拍了拍他的手背,“把灵鼠拿出来。” “先说好啊,我可不会划水,这筏子若是散了,你得带我出去。”孟奚知从乾坤袋中掏出小灵鼠递给叶倾雨,顺手接过她怀里的小雪。 “你他娘的一只蛾子还怕飞不出去?”叶倾雨啐了一口。 孟奚知的小脾气也上来了,“什么蛾子,我这是蝴蝶,灵蝶崖的仙蝶,你这人有没有一点见识?” 叶倾雨白了他一眼,捏着小灵鼠的尾巴,对老者道:“老先生说灵鼠都死绝了,这话可不对。” 老者早已变了脸色,满是皱纹的眼眶彷佛被人扒开,露出里面浑浊的眼珠子,“这,这……快将它收起来,莫要惊了水底的神仙。” 叶倾雨嗤笑道:“怎么,难不成老先生的灵鼠不是死于鹿隐国皇族,而是被水底的神仙给吃了?” “姑娘心思细腻,胆子也不小,只是不知本事如何?” “本事如何,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叶倾雨手心爆起一道蓝光,朝着老者面门涌去,“你为何要藏在地灵洞穴之中?” 入梦之术虽能探寻过往,但必须在人睡着的情况下才能入梦。 对于清醒的人,叶倾雨只能探到他们心中所愿,从而得知那人是不是她的命主。 而此法,却也能辨出对方的真身是人是鬼。 叶倾雨此刻所探,便是想知道这位老者属于什么灵族。 地灵洞穴能藏人族,为何不能藏其他灵族? 这位老者,分明不是地灵。 蓝光穿过幽绿的灯笼时,灯笼快速摇晃,好似要从竿头掉落水中。 老者丢了竹竿,飞身跃起,往身后的黑暗中退去,身手矫健,内力雄厚,眨眼便没了踪影。 一直沉默不语的章晨苏眼疾手快,跳起来接住竹竿,一竿子撑到底,竹筏划出去好远。 章晨苏只想逃出地灵洞穴,这竹筏是他唯一的逃生工具,绝不能出问题。 至于什么地灵不地灵的,他根本不关心。 除了竿头一点幽光,四下里漆黑一片。 叶倾雨将“吱吱”乱叫的小灵鼠丢给孟奚知,正要飞身去追,被他拉住,“阿雨你听。” 从黑暗中传来一阵婴儿啼哭之声,令人毛骨悚然。 叶倾雨下意识往孟奚知怀里看去,小雪并没有醒来。 竹筏后面的水下,一道数尺宽的幽绿萤光蜿蜒而来,那光好似没有尽头,一直延申到河道拐弯之处。 萤光很快从竹筏之下穿过,孟奚知转头往前面的水底看去。 只见两团拳头大小的红光破水而出,木盆大小的脸盘子上,一张嘴好似深不见底的黑洞,婴儿啼哭之声正是从这张嘴中发出来的。 这竟是一张人脸! 竹筏剧烈摇晃,紧紧握着竹竿的章晨苏跌坐在竹筏上,吓得脸色惨白。 孟奚知看向身旁的叶倾雨,这位姑娘脸上,非但没有惊慌之色,反而露出一种“我就知道”的得意。 “果然是水灵。”叶倾雨指着从水中立起的蛇身人面怪,献宝一般地拍了拍孟奚知的肩膀,“你看,是化蛇。” 古籍中记载:化蛇状如人面而豺身,鸟翼而蛇行,其音如叱呼,见其邑大水。 在晟州大陆,化蛇是水灵族的灵兽,喜欢化成蛇的形态栖息在水里,盘行蠕动。 正文 第三十章 化蛇 当裴洛说起曾经去地底探查的官差,回来之后好像丢了魂的时候,叶倾雨便有所猜测。 灵族之中,只有水灵的封魂术能抹去记忆。 十年前叶倾雨被韦将军带回石塘城时,就曾被抹去记忆,是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所为。 庆福楼老板娘的祖上,有水灵血脉。 从竹筏缝隙中露出幽绿的光线,化蛇的身子扭动,竹筏便如在滔天巨浪中颠簸,眼看就要倾翻于黑水之中。 章晨苏已经放弃了竹竿,四肢趴伏在竹筏上,手指紧紧抠着捆缚毛竹的古藤。 在他眼里,叶倾雨无疑就是在作死,不仅自己作死,还拖他下水。 “你要不要玩玩?”叶倾雨问孟奚知。 “别,我就是一只蛾子,若是沾了水,可飞不起来了,您自个玩去吧。”孟奚知将小灵鼠塞回乾坤袋,拒绝得十分果断。 这化蛇一看就不好对付,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还是清楚的。 化蛇周身泛着幽绿的光,洞顶倒垂的尖石清晰可见,不时有水滴坠落,河面波涛翻滚,好似雨季的江河,眼看就要成灾。 叶倾雨稳稳立在竹筏之上,在化蛇的大脸盘子迎面扑来之时,猛一跺脚,随着章晨苏一声尖叫,竹筏一头朝着水下直立而起。 “带小雪先走。” 不用叶倾雨交代,孟奚知已经抱着小雪腾空而起,足尖在化蛇的大脑门上借力,纵身一跃,飞出去数丈之远。 “暮姑娘,麻烦你救章兄弟一命。”孟奚知的声音远远传来。 章兄弟已经在竹筏短暂竖立之后、倾倒之时,被翻了个面,整个人被压在竹筏之下。 他现在就像吸附在船底的马蛸,只等下一个浪头打来,他便要沉入漆黑的水底。 在这一刻,他的脑中闪过一个少年的脸,那少年眸似寒星,俊朗睿智,司天台的老头说少年是帝星转世,是要造福苍生的。 可当八岁的章晨苏被当作质子送往丘宁国时,少年却连自己的弟弟都不肯出手相救。 去往丘宁国的途中遭遇劫匪,章晨苏再醒来时,已身处黑暗之中。 漫漫十年,不见天日。 他不能死,他要回去当面问一问皇兄,为何不替他向父皇求情? 为何在他离开皇宫之日不来送一送他? 章晨苏抬脚勾住竹筏的边缘,欲借力翻爬到竹筏上,化蛇泛着幽绿之光的身子快速扭动,水浪拍得章晨苏五脏六腑生疼,一口气没憋住,河水从口鼻灌入,手指脱力,终是沉了下去。 腰间好似被水藻缠住,章晨苏已经放弃了挣扎,头顶化蛇的身子如玉带般横在河面,他无论如何也游不上去的。 就在章晨苏心灰意冷,准备迎接死亡到来的时候,一股大力拽着他的腰身,硬生生将他从水底往上拉扯。 慌乱中他伸手去摸,腰上并无物什。 刚出水面,章晨苏只听得一声“暮影,带他走”,眼前一道绿光闪过,他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绳子捆缚,绳子那头的人用力一拽,只一眨眼,他便消失在化蛇盘踞的河道。 而那一闪而过的绿光中,他恍惚看到了一个红衣女子,手握一根竹竿,立在一张两眼冒着嗜血红光的大脑袋上。 叶倾雨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将手里的竹竿狠狠插进化蛇的天灵盖。 化蛇头上长满了水草一般的头发,滑得很,竹竿稍有偏差,却也勾破了它坚硬的头皮。 从叶倾雨手心蹿出的缕缕蓝光好似蓝色的丝线,穿透翻涌的河水,悠悠缠上化蛇庞大的身躯。 这下可把化蛇给惹恼了,河水翻滚涌动更急,幽绿之光在水下浮沉,映着飞溅的水珠子如玉珠落盘,河道之上光怪陆离,让人眼花缭乱。 叶倾雨脚下施力,化蛇又沉下去半分。 虽说打蛇打七寸,可这化蛇的七寸可不好把握,叶倾雨更想割了它的脑袋。 不过眼下这化蛇却是想要变身了,水中的幽绿之光震颤不止,却始终挣脱不了那些蓝色的丝线。 叶倾雨勾了勾唇角,这化蛇现身时分明是瞧不起她。 若是它一开始便以真身示人,叶倾雨将面对一场恶战。 这蛇身虽然壮观,凡人见之足以吓破胆子,但在叶倾雨眼里,却只觉它笨拙无用,就像一个只有蛮力却无脑子的粗人。 如今它再想变出那豺身鸟翼,可没那么容易。 叶倾雨正要收紧灵光,绞死化蛇,突然瞥见手腕上的骨链,想起孟奚知的话来,为了这么个玩意耗费灵力确实不值当。 化蛇脑袋扭得跟个拨浪鼓似的,试图将叶倾雨甩到水里去,奈何叶倾雨便如长在它脑袋上一般,任凭它暴躁发狂,她自岿然不动。 最后无法,化蛇索性将脑袋缩进水里。 这本是个好法子,偏偏叶倾雨性子执拗,竟跟着化蛇往水底沉去。 黑暗的石壁后传来一声叹息,老者现身了。 “姑娘,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老夫好心渡你们一程,你为何要如此刁难老夫?”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家阿雨不过是戳穿你冒充地灵之事,你却狗急跳墙,放蛇咬人,如今技不如人,却还要倒打一耙,好一个贼喊捉贼,胡搅蛮缠啊。” 孟奚知不知何时竟折返回来,黑暗中一对闪着碎金般莹光的大白翅膀悠悠扑扇着,熠熠生辉,美得让人心悸,而他说出来的话,也让人气得心抽抽。 老者心疼被灵力缠身的化蛇,虽然气愤,却也不敢骂回去,“仙君此言差矣,老夫身为水灵,本就是傍水而生,冒充地灵,不过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并无害人之心。” 孟奚知不与他绕弯子,直接问道:“我且问你,你可认识高阳国的人?” “仙君何出此言?”老者神色微变。 “章晨苏是什么人?” “一个想要逃出地灵洞穴的奴隶,老夫怎会知他之前的身份?” “到此处探查的稚水国官差回去之后都被抹去了这段记忆,偏偏章晨苏不仅什么都记得,还能劳你送他一程,助他寻到出路,你当真如此好心?” 灵族与人族之间势不两立,若这位水灵族的老人真是避世在此,只需如以往那般,抹去章晨苏的记忆便可,而不是自找麻烦。 正文 第三十一章 阿雨,别玩了 孟奚知刚才去前面探过了,单是前方不远处,河道便出现了五条分支,若非老者有意为之,章晨苏不可能找到出口。 他为何要助章晨苏逃出去? 而今日再次见到章晨苏,他非但没有感到惊讶,说出来的那番话,更像是早已料到章晨苏那一趟是徒劳之举。 这事唯一的解释就是:老者是故意将章晨苏带到黑衣人的地盘,而章晨苏却误以为那里是出口。 不,那里或许真的是出口,却也是黑衣人的地盘,而老者的目的,并不是要送章晨苏出去。 那今日,若没有叶倾雨闹这一出,老者会将他们送往何处呢? 化蛇带着叶倾雨往更深的河底沉去,扭动的蛇身好似打了结的绳子,只是看着都能感受到它的难受。 老者叹道:“仙君所言不错,老夫守在这暗河里,确实是受人之托,但今日,那人已有交代,老夫带几位所走之路,不会有人阻拦。” “那人是谁?高阳国的人在此地有何目的?” “恕老夫不能透露,水灵虽技不如人,却从不做出卖盟友之事,还望仙君莫要为难老夫。” 老者这是打算缄口不言了。 “有趣。”孟奚知突然发觉,他说话竟有点叶倾雨的味道了。 漂浮在水面的竹筏被浪头翻来覆去,那捆缚毛竹的古藤倒是结实,丝毫没有断裂的痕迹。 “求仙君劝劝那位姑娘,再这样下去,我的化蛇可真就要没命了啊。” “哟,这水底的神仙如此不经打的吗?” 孟奚知往水底瞧去,水底一片浑浊,缠绕在幽绿蛇身的蓝色丝线越来越多,而仔细看,又会发现在蛇头的地方,一袭红衣层层叠叠,好似红莲在水中绽放。 叶倾雨一只手控制灵力,一只手按着化蛇的天灵盖,正用力旋转手腕,便如之前扭断李大人脖颈那般,她这是要将化蛇的头给拧下来。 孟奚知笑道:“你什么也不肯说,我可不好替你说话,若是惹恼了她,别说你的化蛇,便是我都讨不了好。” 老者无奈道:“千年前灵族被迫迁往北地雪原,却仍有不少藏于人间,当七国纷争渐起,人心贪婪,妄想借灵族之力,一统天下,而灵族,亦不甘心困在北地极寒之地,老夫与那人结盟,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让水灵一族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人心叵测,你怎知那人不会食言而肥?” “除了赌,老夫别无选择。”老者复又叹道:“那位姑娘亦是灵族,何苦要这般置老夫于死地?” 除了赌,灵族确实别无选择,孟奚知心有触动,横亘在北地的人灵结界,看似给晟州大陆带来了千年的平静,可那些藏在黑暗中的东西,早已蠢蠢欲动,并不安分,譬如人心。 罢了。 孟奚知飞身到竹筏之上,对水底喊道:“阿雨,别玩了,上来吧。” 水波翻腾,蓝色丝线缓缓消退,水底很快只能看见玉带般幽绿的蛇身。 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往水底沉去,温润的光晕被一只苍白的手抓住。 墨发如水藻般舒展浮动,红衣似晕染于水中的朱砂,河水洗净少女脸上的胭粉,素白的脸上唯有眉如远山,眸似点漆。 叶倾雨看着浮浮沉沉的水面,孟奚知蹲在竹筏上,挽起袖子,朝水中伸手,他的腕子细白,手指修长,探在水下,任水浪拍打。 叶倾雨忽然发现,他的衣裳、他那一对翅膀,皆是白的,这一日折腾,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尘泥。 他好似与这个尘世格格不入,他站在幽暗河道的竹筏上,却彷佛是站在九重天阙的祥云之上。 灵蝶崖究竟是怎样一个地方? 那里的仙,皆是他这般清冷绝俗的吗? 叶倾雨握住孟奚知的手,那一瞬间,他清冷的脸上忽而扬起了笑,九天上的仙,又变成了聒噪缠人的大蛾子。 孟奚知将叶倾雨拉出水面,“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阿雨小心!” 叶倾雨足尖将将落在竹筏上,还未站稳,正要拿夜明珠去堵孟奚知的嘴,却听他一声疾呼,抬手扶住她的腰身,抱着她往后掠去。 犹恐避之不及,孟奚知抱着叶倾雨后退之时,翅膀向前收拢,将她裹进怀里。 叶倾雨怔愣之际,便听孟奚知闷哼一声,她的后背被蝶翼所护,却也感到一股巨力拍来。 竹筏震荡,大浪从天卷下,船上之人皆被大水兜了满头。 叶倾雨浑身湿透,头发湿漉漉搭在肩头,冰冷的额头抵着孟奚知的锁骨,隔着单薄的衣襟,叶倾雨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 “孽畜,还不快逃命去。”老者的怒喝声入耳。 叶倾雨火气蹭的上头,“放开我,老娘卸了那狗玩意。” 不用问,定是那畜牲从背后偷袭她,真是好大的胆子。 “河水在上涨,我们先出去要紧。”孟奚知轻轻拍了拍叶倾雨的后背,声音虚弱,“我受伤了,今日怕是要交代在这……” 不管怎么说,这人是为她受的伤,虽然不自量力,但这个情,叶倾雨算是欠下了。 “你先放开我。” 拢在叶倾雨背后的翅膀舒展开来,不等她扭头去瞧,闪着碎金的翅膀悄然隐去,孟奚知身子一软,整个人压在叶倾雨身上,握在她腰上的手也垂了下去。 先前被叶倾雨抓住的那只手亦没了力气一般,正要从她手中滑下去,叶倾雨用力握住,蹙眉问道:“真要死了?” 这么不扛打? “快了。” “那麻烦你再快些,我出去后给你烧纸钱。”叶倾雨推开孟奚知,问道:“小雪呢?” 孟奚知往后踉跄两步,差点跌进水中,被飞身落在竹筏尾端的老者扶住手臂才堪堪站稳。 老者手握长竿,竿头一只幽绿的灯笼。 孟奚知苦笑:“阿雨好生无情,你放心,小雪被我装进乾坤袋里,睡得正香呢。” 叶倾雨的火气还没退下去,“你怎地什么都往里面装?” “有暮姑娘的血护着,灵鼠躲避还来不及,不会咬她,我的乾坤袋中有不少灵蝶崖的仙草灵植,对小雪只会有益处,不会害了她。” 听他这般言语,叶倾雨张了张嘴,到底是没提将小雪抱出来的话。 抱着一个婴儿在怀里,迎敌时多有不便,若乾坤袋真如孟奚知说的那般,倒也方便不少。 那孩子能不能醒过来还是个问题,在哪睡不是睡。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阿雨最是心善 孟奚知回头朝身后看去,化蛇摆着大尾巴快速往下游遁去,速度之快,胜似闪电。 “这化蛇本事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孟奚知嗤笑。 被叶倾雨那一番戏耍,化蛇早已怒火冲天,待那捆缚蛇身的灵力消散,趁叶倾雨不备,一个神龙摆尾,倏地就拍了上来。 若不是老者一竿子戳在它的大脸盘子上,它定要与那红衣女子大战三百回合,方才痛快。 化蛇若是现真身与叶倾雨斗,自是不会被人绑起来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但输了就是输了,这是它轻敌的后果,怪不得别人。 “多谢姑娘手下留情。”老者一竿子撑到水底,正色道:“要不了多久,河水就将漫上洞顶,老夫这就送你们出去。” 据说化蛇很少发出声音,一旦开口,便会招来滔天的洪水。 之前那婴儿啼哭般的声音,正是出自化蛇,眼下河水已经在上涨了。 叶倾雨将孟奚知按在竹凳上,便要去扒他的衣衫。 孟奚知紧紧拽住衣襟,弱小无助,“阿雨,这不合适。” “起开,我看一眼你的伤。”叶倾雨按着他的肩膀,将他转了个身。 孟奚知还没来得及松手,后襟猛地被一股大力往下拉扯,直接给他来了个锁喉。 后背窜起一股凉意,孟奚知松了松喉咙上的衣襟,咳嗽两声,道:“不过就是被蛇尾拍了一下,不妨事。” 叶倾雨伸手在他蝶骨上按了按,孟奚知倒吸一口凉气,“疼!” “不过就是被蛇尾拍了一下,不妨事。”叶倾雨原话奉还,手上力道更重。 “嘶……你轻点,真的疼。” “看得出来很疼,你这骨头都发黑了。” 孟奚知闻言惊跳而起,忙问老者:“那玩意有毒?” “仙君莫要担心,化蛇常年盘踞在暗河之下,阴气重了些而已,你出去后多晒晒太阳,将养个十几年,那阴气也就散了,不过……” “不过什么?” “这段时间仙君切记不要运转灵息,若是让那阴气侵入灵脉,可就回天乏力了。” “十几年不能运转灵息?”连叶倾雨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孟奚知本就没什么修为,怕是不用等十几年便要被人打死了。 孟奚知拢了衣衫,一拍大腿,怒道:“我这就去宰了那畜牲。” 叶倾雨用灵息将湿透的衣衫烘干,在小竹凳上坐下,把玩着夜明珠,赞叹道:“好,与其活得胆战心惊,倒不如痛快赴死,你且去吧。” “……” 孟奚知的斗志瞬间被浇灭,他挨着叶倾雨坐下,将濡湿的衣袖蹭在她的手上,“阿雨,我这可是为你受的伤,你不能不管我。” “我此行凶多吉少,自身都难保,如何管你?”叶倾雨瞥了一眼身边人尚在滴水的发梢,手指微动。 孟奚知只觉身上一股暖流涌动,衣衫顷刻便干爽了,他笑得眉眼弯弯,“阿雨最是心善……” “心善?你怕不是对我有什么误解?” “你连一个半岁大的婴儿都能带在身边,定不会不管我的死活。”孟奚知不知道哪来的自信。 这河水涨得快,老者手里的竿子也撑得急,很快便到了之前孟奚知遇到的岔路。 叶倾雨盯着黑暗的河道,她好似看到一个黑影悬于河上。 又有情况? “我将小雪带在身边,是因这世上,无人愿收容她,可你不同,我劝你早些回灵蝶崖去。”叶倾雨推开孟奚知,凝神戒备。 待竹筏靠近,叶倾雨将夜明珠抛至半空,耀眼的白光下,那个黑影不是别人,而是章晨苏。 章晨苏悬于半空,四肢下垂,耷着脑袋,一动不动。 叶倾雨自行脑补了暮影虚空立在高处,手里的鞭子勒在章晨苏腰上的画面。 章晨苏已经晕厥过去,从丈余高的地方摔下来,都没有哼一声。 暮影的鞭子待他落在竹筏上之后才松开,倒也没让他摔出什么毛病来。 她在此处等叶倾雨。 竹筏划进最左边的河道,水流湍急,拍打岸边的黑石,彷佛猛兽在后追赶。 叶倾雨看着漆黑的水底,突然问道:“化蛇可有吃过灵鼠?” 老者看着昏暗的前路,“老夫来到此处时,地灵洞里已经没有灵鼠了。” “你不知那断崖之下还藏着一只灵鼠?” “不瞒姑娘,老夫听说崖底有吃人的猛兽时,便猜到那是灵鼠,灵鼠不愿回到地灵洞穴,是在等它的主人,灵鼠是重义的灵兽,老夫断不会去捉了它来给化蛇果腹。” “你认识它的主人?” “千年前响石山地灵被鹿隐国皇族猎杀,有位地灵姑娘自毁灵元,劈山为崖,纵身跳下万丈深渊,想来那位姑娘当时并没有死去。” 老者确实不认识冯微,但他听过冯微的故事,当叶倾雨告诉他,鹿隐国皇族很快就要遭到报应时,同为夹缝生存的灵族,他的心情自是激动的。 他所求,他所做的一切,与那个地灵姑娘,算得上是殊途同归。 叶倾雨默了一会,又问:“这里发大水,会冲到哪里去?” 老者回道:“这条地下河流往须眉江,不过沿途山多林茂,大水冲入山林,并不会影响须眉江两岸的田地村舍。” “哦?听说水灵族擅御水,难道连这点大水都控制不住?” “姑娘说笑了,水灵不过是傍水而生,并没有兴风作浪的本事。” 叶倾雨脑中闪过一道灵光:兴风作浪? 莫非…… 若真如她所猜测的这般,那个暗中布局之人,绝非泛泛之辈。 孟奚知握住叶倾雨的手臂,又凑了上来,“阿雨,别玩了,先出去再说,这水越来越大了。” “我就问他几个问题,你怕什么?” 自然是怕你一言不合又要开打。 “我怕水。”孟奚知回答得十分认真,还带着几分委屈,“我小时候掉进水里,差点淹死,如今看着这玩意就犯晕,我现在受了伤,可飞不出去了。” 叶倾雨若是追根究底,万一惹恼了这老头,再引化蛇出来,她对付一人一兽已不容易,根本无暇顾及受伤的孟奚知。 他还想多活几年。 …… 正文 第三十三章 重见天日 老者叹道:“姑娘亦是灵族,当知灵族在人间的不易,为何要咄咄逼人,为难老夫?” “那你可知我是哪一族?” “老夫虽避世千年,对魇灵一族还是有所耳闻的。” “你既知我是魇灵,想来也该知道,魇灵一旦入世,再无退路,我所探知的,不过是一条自保之路。” “秘密知道得越多,面临的危机也越大,姑娘未尝不是在自寻死路?” “置之死地而后生,未必不是生路。”叶倾雨眸光灼灼,透着决绝之意。 她今日若是多知道一些地灵洞穴里的秘密,日后在各国行走之时,便能多一个筹码。 “姑娘若执意为难,老夫也只能奉陪到底了,请吧。”老者将竹竿插进水底,脚下用力,竹筏定在湍急的暗河中央。 “不必了,我已经有了答案,你赶紧划吧,若是将我困在这里,你便是想兴风作浪,只怕也少不得兜自己一头水。” 老者心中惊疑不定,他不知叶倾雨到底知道了什么,又知道了多少,而这事,他还不能问,这姑娘不仅手段了得,而且心思细腻,本着多说多错的原则,老者选择闭嘴。 既然不能将她困在此处,那便只能快快送走了。 魇灵必须入世,他们的筹谋才能提上日程。 各取所需罢了。 孟奚知却是松了一口气,“阿雨果然舍不得丢下我。” 叶倾雨拍开他的手,“出去之后,不许再跟着我。” “我如今这副身子,可飞不上灵蝶崖,阿雨若是不让我跟着,便是让我去死了。” “你他娘的一个大男人,能不能有点志气?” “阿雨你看看我。”孟奚知捡起方才坠落在竹筏上夜明珠,歪着脑袋,将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凑到叶倾雨面前。 叶倾雨身子后仰,蹙眉道:“作甚?” “我这相貌,只怕刚离开你,便要被山里的妖怪拐了去压寨,我的志气不是当山大王。” “……” 不得不说,孟奚知这张脸,确实长得让人无法反驳。 河水不断上涨,叶倾雨能感觉到老者在以灵力压制涨水的速度,她也不再多问。 惊涛拍岸,几番浮沉,终于在伏身穿过一处急弯后,前方出现一个井口大的洞口,正对苍穹。 天快亮了。 寒冷的风从洞口灌入,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竹筏行到洞口之下,因涨水的缘故,原本高高在上的洞口,叶倾雨只站起身子,便将头探了出去。 孟奚知紧随其后,两个人像长在地里的萝卜,望着覆满白雪的山林,和铅灰的天空。 洞口旁长满杂草,天寒地冻,草叶枯败。 若是草长莺飞时,这里被野草掩盖,倒是个隐蔽之处。 “总算是出来了。”孟奚知仰天一声喟叹。 叶倾雨提着孟奚知的后襟,足尖一点,跃出洞口,落地后转身道:“暮影,可以上来了。” 昏迷中的章晨苏被丢了上来,落在冰冷的雪地里,一声闷哼,醒了。 老者虽看不见暮影,但也知道有位隐身的神秘人在他们身边。 若不是这位神秘人出手,章晨苏早已沉入水底。 不过,就算没有人救他,老者也不会让他死。 那人特意交代:这枚棋子,打磨十年,还未入局,怎能就弃了。 章晨苏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地灵洞穴里。 老者的声音从地洞中传来,“你们要去何处?” 孟奚知回道:“高阳国。” “穿过那边的松林,一路往西南方走,不日便能到达高阳国边境。” “多谢,老先生与虎谋皮,可要多长几个心眼,莫要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老者的声音渐远,隐有回声,愈显悲壮,“一把老骨头,死不足惜,但求死得其所,问心无愧。” 叶倾雨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你怎知我们要去高阳国?” “阿雨别忘了,在北地,可是我引你们出人灵结界的,你想去哪,我自是一清二楚。” “你既清楚,还引我们到鹿隐国来?”叶倾雨声冷如冰。 “阿雨别生气,我当时不是想着将你骗去灵蝶崖……” “我不生气。”叶倾雨手掌朝地,一大团白雪被疾风卷起,至她手心时已有头颅那般大。 叶倾雨就举着这头颅一般大的雪团,往孟奚知的脑门上砸去。 “你们要去高阳国?”从雪地上爬起来的章晨苏茫然地问道。 乍见天日,他还有点不能适应。 天将亮,雪光莹白,大地正在苏醒。 叶倾雨这才注意到不远处冻得瑟瑟发抖的章晨苏。 章晨苏浑身湿透,又在雪地里打了滚,寒风一吹,只觉脑子都要冻住了。 一只惨白的手搭在他的肩膀,章晨苏哆嗦着回头,身后站着一个身穿黑裙的女子。 “鬼,鬼啊……”章晨苏身子往前倾,眼看又要栽进雪地里,肩膀上的手指用力,将他扳了回来。 章晨苏还在发抖,但他忽而觉得不冷了,他抖是因为害怕。 “好你个白眼狼,暮姑娘救你性命,你竟出言唐突。”孟奚知一边拍着衣裳上的碎雪,一边数落章晨苏。 章晨苏想起在暗河上的奇遇,对自己方才的举止懊悔不已,正要转身行礼道歉,肩上的手却收了回去。 暮影绕过章晨苏,径直走到叶倾雨身边。 “你的伤……” “无碍。”暮影抬起右手,手背上一道两寸长的口子,皮肉翻卷,不见血渍。 叶倾雨捉住她的手,蹙眉问:“这是剑伤,你在崖底遇到了什么人?” 又有什么人能在夜间看到暮影? 暮影看着叶倾雨,喃喃道:“那人认识我,倾雨,这世上,有人认识我,有人能在夜里看见我。” 叶倾雨第一次见她露出这种神色,好像凛冽寒冬里,一束日光穿过厚重云层和凌乱枝桠,照在结了冰的河面上。 暮影一贯冰冷的眼眸中,突然有了光亮。 对于一个忘记过往的人来说,遇到故人,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可那人什么也不肯透露,实在可恶。 “黑衣蒙面人?”叶倾雨听暮影说完昨晚的遭遇,问道:“他身上可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比如,袖口可有刺绣?” 会不会是高阳国的人?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第三命主 暮影摇头,“那人武功高强,我与他打斗之时,并未注意这些。” “临尘?这个名字倒是不曾听过,不过既然知道他的名字,等我们走出这片山林,沿途打听,总有知晓的人。” 每个人都有过去,魇灵入梦,探的就是他们的过去。 可暮影没有,她没有过去,也没有梦。 但她与叶倾雨的灵脉契合,此愿虽难,叶倾雨还是应下了。 孟奚知蹙眉道:“临尘?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 “你知道他?” “一时半会却是想不起来了。” 叶倾雨懒得理他,继续问暮影,“你可看见裴洛是被何人掳走的?” 暮影当时就在裴洛身后,他确实是被人带走的,以他的本事,没可能在暮影和叶倾雨,乃至孟奚知的附近悄然离开。 但他又是自己要走的,而非被人挟持。 裴洛心思缜密,为了避开暮影的注意,故意撩起衣袍,原地转了个圈。 暮影以为他是要小解,自然不会跟在后面,越过他追上了叶倾雨。 而就是在这时,裴洛被人带走了。 暮影回头时,只看到黑色的衣摆从转角处一闪而过。 待她追到拐角处,一个黑衣人拽着裴洛闪进更深的地道。 黑暗中,暮影看见裴洛回头望了身后一眼。 没有人堵住他的嘴巴,他的神色亦无惧怕,反倒有种害怕被人发现的慌张。 他是自愿要走的。 也就是说,裴洛并不想离开地灵洞穴。 那个带走裴洛的人,看身形,正是暮影在崖底遇到的黑衣人。 “好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教书先生。”叶倾雨冷笑,这个裴洛,果然是个人物。 孟奚知叹道:“裴洛尚且如此,他背后之人更是了得,这人间,倒也有趣。” “你真要跟我们走?”叶倾雨问孟奚知,神色认真,“区区一个地灵洞穴已是卧虎藏龙,这人间,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阿雨放心,生死由命,孟某绝不给你们添麻烦。” “最好如此。”叶倾雨转身往松林走去。 虽不知孟奚知的话有几分真假,但他若真的知道临尘是谁,不用他死皮赖脸地跟着,叶倾雨也会拉他一同上路。 叶倾雨已经打定主意,今夜入孟奚知的梦中,一探究竟。 “恩人留步。”章晨苏追上来,对着暮影撩袍跪下,“多谢仙子救命之恩,请受在下一拜。” 暮影垂眸,“我不是仙子。” “章某方才胡言乱语,望仙子海涵。” “你没有胡言乱语,我本就是一只孤魂野鬼。” 这是真生气了?章晨苏心底没谱,不敢再接话,转了话头,道:“三位若是去高阳国,不知能否让章某同行?” “不能。”已走出几尺远的叶倾雨头也不回地拒绝。 一个孟奚知已经够让她头疼的了,再来一个无用之人,她没工夫理会。 眼看三人就要走远,章晨苏咬了咬牙,喊道:“章某原名苏宸璋,乃是高阳国十三皇子,被奸人所害,囚于地灵洞穴十年之久,今日幸得三位恩人搭救,宸璋感激不尽,此去高阳国山高路远,宸璋自知能力不济,若能得恩人护送回都城,必当重礼酬谢。” 三位恩人齐齐回头。 孟奚知挑眉,“哈,我就说他是皇子吧。” 叶倾雨嘴角抽了抽,“这局算你赢。” 她虽猜到章晨苏身份不简单,却也没往皇族想。 那些黑衣人若是高阳国的人,而章晨苏身为高阳国皇子,那他这是被自家人给坑了啊! 这种事也只有孟奚知敢想,偏偏还真被他猜对了。 人族的皇子不值钱还是怎地,昨日刚弄死一个,今日又送上门一个。 “章……苏兄弟你过来,我家阿雨有几句话要问你。”孟奚知朝苏宸璋招手,既然知道“章晨苏”是化名,自然还是称呼原名的好。 苏宸璋起身,一路小跑到三人跟前,除了膝盖之下被积雪浸湿,身上的衣衫方才已被暮影用灵力烘干。 他脸上的泥渍被河水冲洗干净,眼下有一块铜钱大的疤,那是被烙铁所烫。 见叶倾雨目光微沉,盯着他脸上的伤疤,苏宸璋有几分不自在,垂头道:“以三位之才,何愁不能封侯拜相?只要……” “别扯这些虚的,你可知地灵洞中抓你回去的黑衣人是什么人?” 苏宸璋摇头。 “你是怎么落到稚水国官差手中的?” 苏宸璋亦摇头,“十年前高阳国战败,我被选为质子前往丘宁国,不想途中遭遇劫匪,之后便到了地灵洞穴之中,身负枷锁,受制于人。” 即便是平安到了丘宁国,他的处境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对于一个质子来说,异国的日子无异于牢笼。 叶倾雨又问:“如此说来,你对小时候的事还有印象,那你可记得,当年为何会选你当质子?” 苏宸璋眼神有些许闪躲,犹豫着没有开口。 叶倾雨也不逼问,掌心对着他的眉心,蓝光爆起。 苏宸璋惊得后退几步,却逃不过如水波一般的蓝光朝他涌来。 只要他与叶倾雨的灵脉契合,叶倾雨愿护他这一程。 否则,不管他是稚水国的奴隶,还是高阳国的皇子,对叶倾雨来说,都是累赘。 “不用害怕,如果你是我的命主,不管你之前做过什么错事,我都会帮你实现一个心愿。” 如果不是,那便大道朝天,各走一边了。 谁也别耽误谁的时间。 苏宸璋果然就不退了,这三人并无杀他之意,而他既有所求,自然不能畏惧。 片刻后,从叶倾雨中指蹿出一条红线,只见她眉心微蹙,右手赶紧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左手掌心。 “说,你的心愿是什么?” 孟奚知看着苏宸璋,亦蹙起眉头:他厚着脸皮好不容易才赖在阿雨身边,这小子竟如此幸运? 苏宸璋默然片刻,脑中百转千回:他的心愿是什么? 往事如云烟从眼前飘过,他恍惚又看见皇兄那双好似夏夜繁星一般的眼眸,那双眼总是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叫人看不透。 对于皇兄,苏宸璋又敬又怕,以至于从未去想过,皇兄对他,可曾有过呵护之意。 不,没有人可以护他,母妃不能,父皇不能,皇兄也不能,唯有……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愿为影兮随君身 “快说!” 叶倾雨一声厉喝,苏宸璋回了心神。 “我要成为高阳国的国君。” 唯有登上大位,他才能保护自己。 在苏宸璋八岁之前的记忆中,高阳国国君的位置,父皇坐在龙椅上威严的模样,一如神祗。 他,有没有可能坐上那个让万民跪拜的高位? 皇兄跪在他脚边时,那张淡漠的脸上,会是怎样的表情? 对未来,苏宸璋已经产生了期待。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苏宸璋的左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 红线缠上他的中指,一阵切骨的痛,苏宸璋紧咬牙关忍着,很快额头上便渗出细密的汗珠。 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这一幕,暮影十分熟悉,就在一个多月前,她也是这样与叶倾雨结下灵契的。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历来入世的魇灵都没有好下场,不是沦为权力倾轧的对象,就是变成门派纷争的牺牲品。 命主的欲望越大,所求越多,魇灵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 成神之路,难如登天。 苏宸璋从阶下囚重获自由,转眼又得魇灵之愿,登上大位有望,且不说日后会遭遇何等祸事,至少眼下,他是欣喜若狂的。 天可怜见,他苏宸璋终于否极泰来,即将真龙腾云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这边苏宸璋喜上眉梢,那边孟奚知愁云惨雾。 “阿雨,你要不要探一探我是不是你的命主?” 暮影和苏宸璋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跟着叶倾雨,他孟奚知却是个没有名分的。 世人总喜欢以各种身份来维系一段关系,以确保安心,孟奚知今日算是体会到了。 叶倾雨也没有料到苏宸璋会是她的命主,这玩意玄之又玄。 在北地时,她探过不少灵族,除了红英和暮影,再没有出现她的命主。 进入人族之后,她探过鹿隐国国君戚震霆,入过戚风的梦,他们亦不是她的命主。 可今日她随手一探,这苏宸璋却与她灵脉契合,多少显得有些儿戏了。 难怪孟奚知想试一试。 叶倾雨揉着左手中指,睨了一眼孟奚知,“不妨先说说你的心愿。” “愿为影兮随君身,愿得一心……唔!” 一团白雪覆面,堵住了孟奚知的心愿。 山间积雪厚重,但除了苏宸璋,其余三人踏雪而行,并不觉得疲累。 松林寂寂,黯淡的日光隐在铅灰的云层后面,雪地上几乎看不到人影。 暮影撑一把红伞,与叶倾雨并行。 这把伞是北地风灵所赠,催动咒诀便能召唤而出,十分好用。 孟奚知闷闷而行,像个受气的小媳妇,满心琢磨着如何能压苏宸璋一头。 那厮自从知道叶倾雨是魇灵之后,眼神都变了。 孟奚知是个脑子活络的,很快就叫他想到了办法。 叶倾雨这个人不能与之硬碰,必须从其软肋下手。 她的软肋是什么? 孟奚知打开乾坤袋,伸手去捞小雪。 带娃并非易事,但带一个沉眠不醒的娃,简直不要太容易。 就当是抱着一个冬瓜…… 孟奚知嘴角的笑容凝固了,他发现乾坤袋里的冬瓜动了! 他的手指被一只肉肉的小手抓住。 那不是灵鼠的爪子。 “阿雨!!!” 叶倾雨回头,只见之前别在孟奚知腰间巴掌大的乾坤袋,此刻正悬于半空,足有一口铁锅大小。 乾坤袋可容天下万物,大小自然可以随心变幻。 令所有人呆滞原地的不是乾坤袋,而是从乾坤袋中蹦出来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孩子。 乌黑的头发披散,一双眼睛晶亮清澈,若细看,黑眼珠下隐有一圈淡淡的红,好似藏于叶底的小红鱼儿。 她的脸蛋透着一股子病态的白,欺霜傲雪。 小女孩身上裹着一层素白且单薄的棉布,光着雪白的脚丫子,怔怔站在冰雪之中。 “吱吱……” 小女孩左手攥着一只扭来扭去的小白鼠,右手紧紧拉着孟奚知的手指。 “小雪?”叶倾雨紧几步走过来,脱了大红的嫁衣,蹲在小女孩身前,将嫁衣叠起,裹在她身上。 小女孩不作声,大眼睛盯着叶倾雨看。 孟奚知也蹲下身子,捏了捏小女孩的脸蛋,笑道:“我这乾坤袋中,除了小雪,可没有偷藏别人家的小娃娃,来,小雪,喊哥哥。” “不害躁。”叶倾雨拍落孟奚知的手。 小雪依旧不说话,大眼睛转向了孟奚知。 “一夜之间长这般大,抵了人家好几年的时间,不会说话倒也不奇怪。”孟奚知又想上手去捏小雪肉嘟嘟的脸,被叶倾雨瞪了一眼,老实地缩回了手。 叶倾雨抬手揉了揉小雪的头发,柔声道:“不打紧,慢慢来。” 既然醒了,总不能再装进乾坤袋,叶倾雨看了一眼小雪的脚,又看了一眼孟奚知。 无需多言,孟奚知心领神会,对小雪道:“哥哥背你,可好?” 小雪眼睛一眨不眨,看上去有点呆,孟奚知举起被她握着的手指,摇了摇,“你先松开哥哥的手,可好?” 拔苗助长也没长这么快的,脑子不好使也能理解,孟奚知耐心很好。 小雪似乎听懂了,慢慢松开了手指,连着抓住小白鼠的手指也松了。 灵鼠箭一般蹿进雪地里,瞬间与白雪融为一体。 可惜还未来得及往泥土里钻,脖子一紧,白光一闪,灵鼠落入了一只冰冷的掌心。 它抬头,正对上一双冷漠的眼睛,清亮的眸底隐有幽绿的光晕,像深不见底的潭。 “老实点。” 薄唇轻起,好似冰凌碰撞,灵鼠瞬间就老实了。 明明第一次见到这女子,可它却感觉到一股熟悉的压迫感。 灵鼠除了脖子有点勒,屁股似乎又疼了起来。 那边叶倾雨将小雪抱到孟奚知背上,用嫁衣的裙摆将她的脚裹了,又仔细瞧了瞧,拍了拍孟奚知的肩膀,“走稳当些,我们不赶路。” 叶倾雨绾发的金簪丢在暗河中,此刻以霜色发带将鸦黑的头发高高束起,配上一身大红的束腰单衣,看上去简单干练,英气十足。 一阵风过,额前一缕碎发飘起,叶倾雨微微皱起眉头。 她看见孟奚知在冲她挑眉,一般这种时候,他那张嘴里,定然吐不出什么正经话来。 果然,孟奚知勾唇笑道:“阿雨,你看我们像不像一家三口?” “……”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大……蛾……子 因孟奚知背着小雪,叶倾雨主动走在了他身侧。 暮影稍稍落于两人身后,小雪扭头盯着她,眼里尽是懵懂。 苏宸璋深一脚浅一脚急急跟上,颇为狼狈。 这一小队人,穿梭于松林间,看上去十分奇怪。 红伞蹭到松枝上的积雪,很快便一片斑驳。 叶倾雨侧头看了一眼孟奚知,终于忍不住发问:“你后背的伤不打紧吗?” 孟奚知早就等着她问,笑得有些欠揍,“阿雨是在关心我吗?” “我是怕你把小雪摔着,你要是背不动就别逞能。” 不等孟奚知开口,后头的苏宸璋喘着气道:“孟大哥,让我来背这位小妹妹吧。” 孟奚知抽了抽嘴角,本想委屈一下,被苏宸璋这一掺和,到嘴边的那句“骨头都黑了,自然是疼的”,变成了“这点小伤,不碍事,阿雨放心,我真要摔着,那也是往前栽跟头,绝不会摔着小雪。” “那便好。”叶倾雨望着前方,目光微凛,“那边好似有座寨子,过去看看。” “这荒山野岭的,莫不是土匪强盗?” “你若是怕了,便在此处等着。” “有阿雨在,便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怕。”孟奚知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快了脚步。 松林间确实有座寨子。 松木搭建的门楼上挂着一块匾,上书三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向阳寨。 “就这玩意还向阳?”孟奚知嗤笑。 早有放哨的在箭楼上发现了叶倾雨一行人,从寨中跑出十来个手握钢刀的大汉,粗布棉衣外裹兽皮坎肩,头戴毡帽,看上去野味十足。 为首之人喝道:“来者何人?” 孟奚知回道:“我们从北边而来,往南边去投奔亲戚,途经贵宝地,多有叨扰,好汉见谅。” “从北边何处来,往南边何地去?” 这一看就是个谨慎的汉子,孟奚知比他更谨慎。 可惜这个队伍里,只有他一人向往岁月静好。 连苏宸璋那家伙见识过叶倾雨和暮影的厉害之后,也变得有恃无恐。 “孟大哥与一群山匪废话作甚,这种为害一方的乱贼就该好好教训一顿。”苏宸璋察言观色,见叶倾雨面色不虞,贴心地将气氛搅得紧张起来。 孟奚知一口气堵在喉咙,对苏宸璋做了个请的手势,“烦请苏兄好好教训教训这为害一方的乱贼。” “好大的口气。”山匪头子嗤笑,朝雪地上啐了一口,“兄弟们,抓活的,带回去仔细盘问。” 十来人瞬间将四人围住,手里的钢刀映着雪光,竟也有些晃眼。 苏宸璋又瞥了叶倾雨一眼,撸起袖子,咬牙就要去拼命,被叶倾雨抬臂拦下。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边待着去。”叶倾雨声音清冷,话音刚落,拽起苏宸璋的衣襟,将他丢出了包围圈。 有人转身欲追过去,叶倾雨足尖轻碾,一脚踢出,碎雪击在那人腰间。 只听一声惨叫,那人手里的钢刀落地,整个人像被抽去了气力,软在了雪地里。 在叶倾雨递过来一个眼神后,孟奚知已背着小雪闪身飘出去好几尺远,“阿雨你慢慢玩,我在那边等你。” 同是拖油瓶,比起苏宸璋,叶倾雨更喜欢孟奚知这种会自己滚的。 两厢再不废话,山匪头子一声厉喝,举刀劈下,刀中所蕴之力,似有千钧。 听到寨门外的动静,从寨中又涌出数十人,皆是蛮勇的好手。 一时间,寨门前白雪飞溅,尘泥乱舞,乱作一团。 可偏偏这么多人,却始终无一人能越过叶倾雨和暮影,去收拾那边两个看热闹的闲人。 为了不暴露身份,叶倾雨和暮影不约而同没有使用灵息,却也打得过瘾。 孟奚知捡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将小雪抱在腿上,睨了一眼不远处双拳紧握,紧紧盯着寨门前,看上去无比紧张的苏宸璋。 “苏兄这惹麻烦的本领当真了得。” 苏宸璋微怔,眼中闪过一道寒芒,低头笑道:“孟大哥难道觉得,凭你三寸不烂之舌,就能让这伙山匪放我们通行?” 苏宸璋不傻,甚至算得上聪明,他不过是想探一探,这三人有没有助他回到高阳国都城的本事。 不知叶倾雨是魇灵之前,他还没有这些顾虑。 正如叶倾雨所说,福祸相依,魇灵虽能助他实现心愿,却也会将他带入险境。 如果这两位姑娘性子莽撞,他岂敢以性命相托,出了这片山野之后,他将自行上路,魇灵若是有命到达高阳国都城,他再往皇位上爬也不迟。 但如今看来,叶倾雨和暮影不仅没有动用灵力,暴露自己的身份,而且仅凭拳脚功夫,亦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气势。 此等女中豪杰,苏宸璋必须招揽于麾下,供自己驱策。 他站在这松涛雪影间,看着不远处的刀光剑影,隐隐感觉到一种兵临城下之紧张,与胜券在握的亢奋。 “你当真以为他们是普通的山匪?”孟奚知摇头道:“此处据那暗河出口不过两里地。” “你的意思是,这些人是……”苏宸璋变了脸色,他想起自己被黑衣人捉回地灵洞穴的经历。 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些? 黑衣人若是藏于地灵洞穴之中,怎么可能十年之久都没被稚水国官差察觉? 看这山寨里的房子木料老旧,这些人扎根此处绝不止三五年。 他们这是捅了黑衣人的老巢了? 叶倾雨和暮影打得正起劲,突听得孟奚知的声音传来,他倒不是在跟她们喊话,只不过嗓门大了些。 孟奚知捏了捏小雪冰冷的小脸,笑道:“叫哥哥。” “小雪不想叫哥哥的话,要不,叫爹爹如何?” “来,叫爹爹,爹爹给你买糖吃……” 叶倾雨翻了个白眼,一脚踹飞一个急扑而来的山匪。 小雪盯着孟奚知,突然从大红嫁衣里抬起手来,有样学样,轻轻捏了捏他的脸,扯了扯嘴角,露出两颗小虎牙,笑起来亦是木木呆呆的。 孟奚知微愣,却听从小雪嘴里蹦出三个字来,又听那边叶倾雨“噗”地一声笑。 小雪的声音有些干涩,发音却清晰。 “大……蛾……子!” “……” 正文 第三十七章 以毒攻毒 得知这些人极有可能是那批黑衣人,苏宸璋心里百转千回,他方才确实冲动了,眼下唯有杀光这些人,才能无所顾忌地离开。 而单凭拳脚,不知要打到何时。 “叶姑娘,暮姑娘,擒贼先擒王。”苏宸璋好心建议。 他此刻反倒希望她们使用灵力,将这伙山匪给团灭了,但这话他说不出口。 叶倾雨和暮影都没有理他,继续拿山匪练手,只往死里打,却又不打死。 孟奚知依旧在逗着小雪说话,“小雪乖,叫爹爹,爹爹给你买新衣裳。” “爹……爹……” “……”孟奚知本是与她开个玩笑,一时反而不知怎么接话了。 叶倾雨怒道:“孟奚知,你想死吗?” 孟奚知虽然不想死,但有时候也喜欢作死,他指着人群中那一抹红衣,对小雪道:“好姑娘,那是你娘亲,来,喊一声娘,爹爹给你买花戴。” 小雪看着那徒手劈断钢刀的女子,徐徐张口,脆脆喊了一声“娘”。 叶倾雨脚下一崴,回头正见孟奚知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 林间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口哨声,被揍得头破血流的山匪头子跃身后退,大喊一声:“撤。” 数十人连滚带爬,或瘸带拐,不往寨中退去,反而四散开来,钻进覆满白雪的松林。 苏宸璋急得大喊:“快抓住他们,不能让他们跑了。” 叶倾雨没有去追山匪,就着松枝上的雪水擦去手上的血渍,她走到苏宸璋面前,眸色微冷,“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如此,我亦如此,你若再惹事,便自行离去,高阳国国君之位,他日我自会送到你面前。” 苏宸璋脸色微僵,“是我思虑不周,叶姑娘放心,宸璋日后定当谨言慎行,绝不再给两位姑娘添麻烦。” “阿雨你莫要怪罪苏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 “你闭嘴。”叶倾雨声音更冷,足尖一挑,沾了泥渍的雪团“啪”地一声,贴在孟奚知的右脸颊,便如被人甩了一巴掌。 她这是真生气了,孟奚知识趣地闭了嘴。 暮影撑着红伞走近,将指尖一滴血抹在小雪额头,血渍很快隐去。 方才有个使暗器的喽啰,麦芒似的银针一撒就是一大把,暮影闪避不及,指尖被刺了一针。 银针淬了剧毒,但这毒对暮影无用,对小雪亦无用。 “暮姑娘的血能否借我一点?”孟奚知忍不住又开了口。 “你要来何用?” “我这后背总觉得不太舒服,试试能不能以毒攻毒。” “……我的血没毒。” “你这可比毒厉害多了。” 暮影沉默片刻,觉得孟奚知说得有道理,遂从指尖又挤了一滴血出来,示意孟奚知脱衣服。 孟奚知几个时辰前才在暗河上被叶倾雨扒了衣衫,此刻又要他脱衣,他多少有点不太情愿。 从乾坤袋里掏出一个白玉瓷瓶,孟奚知道:“烦请暮姑娘先将这滴血装进瓷瓶,晚些时候我再……” “大男人扭扭捏捏的,丢不丢人?”叶倾雨几步上前,不等孟奚知拽紧衣襟,抬手一扯,又一次将他的衣衫扒到了后腰。 “唉!”孟奚知一声叹息。 暮影弹指一挥,指尖的血珠子便落在了孟奚知的蝶骨上。 孟奚知好似被火点子烫着了,心神一凛,后背瞬间绷直。 等了半晌,叶倾雨伸手将那滴血珠子刮了下来,递到孟奚知面前,给他看了一眼,反手又抹在了小雪额头上,“这血对你无用,你老实晒太阳去吧。” 孟奚知拢了衣衫,又是一声叹息。 叶倾雨不再理他,对暮影道:“方才林中吹口哨的人,你可看清了?” 暮影目力极好,点头道:“黑衣蒙面,看身形不是那个叫临尘的,不过想来也是同伙。” “那就对了,方才我看他们的袖口,大都绣了字,这座山寨,果然是高阳国人在此处的驻地。” 叶倾雨不杀那些山匪,就是在等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出来,昨晚那些黑衣人有意避开她,今日会有什么举动,叶倾雨很好奇。 苏宸璋神色激动,拳头捏得咯吱作响,“叶姑娘的意思是,那些黑衣人是高阳国的人?” 这对苏宸璋来说,确实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但这事没有瞒他的必要,叶倾雨根本就不在乎他的感受。 魇灵与命主的关系,并非一定要如亲如友。 晟州大陆上,关于魇灵的传说里,死于命主之手的魇灵并不在少数。 欲望越大的人,越可怕。 譬如,叶倾雨在助苏宸璋登上高阳国皇位之后,苏宸璋还能容她? 叶倾雨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她可以信任暮影,却绝不能信任苏宸璋。 “没错,曾经将你抓回地灵洞穴的黑衣人,就是高阳国的人,甚至有可能,十年前将你带到此地的,亦是这批人。” 苏宸璋如坠冰窟,浑身颤抖不止,他从未想过,将他囚于此地十年之久的,并非稚水国的人,而是高阳国的人。 是啊,他与稚水国无冤无仇,他们为何要在他去丘宁国的途中将他劫到此地? 若是国之纷争,将他抓去稚水国都城岂不更好? 一个被暗中囚禁十年的皇子,再拖出来,可没有多大用处。 不仅威胁不了高阳国国君,反而会让高阳国朝廷怀疑他已被策反,断不可能再将他营救回国。 可高阳国中,又是何人要如此害他? 恍如一道惊雷从天而降,直劈向他的天灵盖。 苏宸璋跪倒在地,怔怔望着铅灰的天空,只觉得心口堵得慌。 是他! 两行清泪被冷风吹凉,苏宸璋喃喃道:“皇兄,你当真如此恨我吗?” 难怪离京那日,皇兄没有来送他,怕不是连他去丘宁国当质子之事,亦是皇兄所为。 上一辈的恩怨,与他何干? 苏宸璋掩面而泣,令人动容。 叶倾雨问道:“你皇兄叫什么名字?” “苏宸辙。” “苏宸辙?如今的高阳国皇帝,就是苏宸辙。” 叶倾雨被韦将军带到石塘城第五年,高阳国国君驾崩,太子苏宸辙即位。 叶倾雨记得韦将军那晚望着满天繁星,感慨道:咱们这位新皇出生时,司天台紫光萦绕,经久不散,乃帝星降世之兆,今登位,愿天佑高阳!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将军府后院的女人 苏宸璋愣了一瞬,他差点忘了,如今站在这广阔天地间,已是十年光阴逝去。 父皇驾崩,皇兄登上了大位。 而他,算什么? 叶倾雨无暇顾及苏宸璋,就在方才,她好像抓住了藏在迷雾中的绳索。 如果苏宸璋是被他皇兄丢到地灵洞穴中,那这些黑衣人无疑就是当今高阳国国君苏宸辙的人。 如此,所有的事就都能解释得通了。 叶倾雨早已猜到这群黑衣人背后之人,是高阳国某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却不曾想到,他会是高阳国国君。 能与水灵族和风灵族结盟,大抵也只有这般身在高位之人才能做到吧。 若是叶倾雨猜得没错,苏宸辙不仅与地灵洞穴中的水灵结盟,亦与鹿隐国皇宫中的御风者做了交易。 即便化蛇能引洪水,却无法将这水掀上天际,但若是有御风者相助,兴风作浪,水淹鲤鱼嘴断崖,倒灌入鹿隐国都城,应不是难事。 御风者藏身石塘城十年,他一早就盯上了叶倾雨,而那时,他是否已经在为苏宸辙效力? 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刻意避开叶倾雨,是因为他们早已知道她的身份吗? 若真如此,方才林中吹哨的黑衣人,想来是因暗河涨水,来迟一步,不然这一场冲突,亦是可以避免的。 裴洛呢?他一个稚水国的教书先生,又是从什么时候与高阳国的人走到一起去的? 苏宸辙布这么大一盘棋,除了谋天下,叶倾雨想不出其他原因。 那么,黑衣人接连两次退让,是为了魇灵之愿吗? 苏宸辙若是知道叶倾雨与苏宸璋结了灵契,不知作何感想? 苏宸辙太过神秘,没交过手的情况下,叶倾雨一时猜不透他的目的,但这个人,实在算得上一个强劲的对手。 叶倾雨望向西南边的天空,那里云层稀薄,隐隐能看见一角蔚蓝。 “苏兄估摸还得哭一阵,我们先去寨子里找找有没有可用之物,去往高阳国,可有很长一段路呢。”孟奚知抱起小雪,往向阳寨山门走去。 寨门前的雪地上满是凌乱的脚印,和山匪逃走之时落下的钢刀,刀口沾了血,躺在雪地上,十分刺眼。 寨中空无一人,三人在几间木屋里翻找一通,除了一些兽皮木炭之类御寒之物,最多的就是挂在檐下的腊货。 孟奚知从乾坤袋中翻出针线,将叶倾雨那件大红嫁衣比着小雪的身高一番剪裁缝补,不多时,一件针脚扭得像游蛇的小红裙穿在了小雪身上。 余下的布料也没浪费,单衣长裤,一整套齐活了。 之后,孟奚知又寻了一张虎皮给小雪裁了件小坎肩,虽不怎么合身,但好歹比裹布强多了。 棕色棉袄改的袜子有些大了,孟奚知剪了些碎布条在她小腿肚上绑了两个蝴蝶结。 看着站在木桌上转圈圈的小女孩,孟奚知满意地点点头,对自己鬼斧神工般的女红手艺颇为自得。 “爹爹再给小雪做顶帽子如何?” 小雪摇头。 孟奚知只当没看到,扯了桌上的狐裘,在小雪脑袋上一通比划。 叶倾雨和暮影在后院找到了一辆马车和几匹马,挑了一些干粮,将几只水囊灌满,又捡了几把钢刀,坐在车辕上等孟奚知。 远远便看见孟奚知怀中打扮奇怪的小雪,叶倾雨哼了一声。 暮影突然问道:“倾雨,在去北地之前,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叶倾雨怔住,“你以前不会问我这样的问题。” “你还记得潇潇的话吗?” 潇潇是她们在北地遇到的风灵,当时叶倾雨想将小雪托付于她,她将小雪放在风灵祭台上,做了小半天法。 潇潇蹙眉道:这个孩子魂魄混杂不纯,非此间之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叶倾雨能和暮影结伴同行,不止是灵契约束,更因她们身上,都有一股坚韧不屈的劲,她们是同类人。 可她们又是不同的。 在进入北地之前,叶倾雨只是石塘城将军府一个下人,做着下人该做的事。 虽身份低微,时不时被韦将军罚跪在后院的青石地砖上,每日的吃食也只是烤地瓜,但那时的叶倾雨,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 她喜欢在去洗石街买梅花糕时,听说书人讲晟州大陆上千奇百怪的故事。 她会将为数不多的工钱攒起来,在过年的时候,给关在后院里的女人买礼物。 哪怕那个女人,从未给过她好脸色。 叶倾雨虽不是地灵,但她是被当成地灵养大的。 那个女人不发疯的时候,总是坐在破旧的木窗边,望着高墙上的天空。 每每这时,她晦暗的眼眸中好似有了光。 她看着偷偷溜进院子的叶倾雨,说:我没有疯,你信吗? 叶倾雨点头。 她不发疯的时候,会给叶倾雨讲北方灵族的故事,讲得最多的是地灵,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这般说着的时候,眼神有几分闪躲,叶倾雨那时不懂,直到在茫茫雪原,并没有看到那条地灵皆能看见的灵族之路,叶倾雨才隐隐明白。 那个女人确实没疯,她只是坏。 她明知道每次叶倾雨偷偷去看她,都会被韦将军罚跪,可她从不会对叶倾雨说“你别再来了”这样的话。 那晚在戚风梦中,叶倾雨莫名生出一种委屈来。 即便冯微心里只有仇恨,但她还是会给她的儿子想一条后路。 可那个女人呢? 她从未替叶倾雨考虑过。 她不爱她的孩子吗? 不,因为爱,所以她才会在被韦将军捉住的时候,藏起自己的孩子,将叶倾雨带去人族。 “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 地灵对故乡有种执念,而那个女人,却是叶倾雨过去十年的执念。 直到在暮子河,叶倾雨被梦神点醒,发现那一切都是假的,她不是地灵,她不过是一个替代品。 再深的执念,也随风散了。 那日之后的叶倾雨,没了心。 她不知自己是善是恶,她不知小雪跟着自己,会成神还是入魔。 她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茫茫尘世,彼此取暖罢了。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无忧 ,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后,渡过铺满食尸花灰烬的黑色河流。 可在河那边,她却找不到魇灵族的聚居地了。 她不知她的族人去了何处,她找回来十年前的记忆,却不知这十年间,魇灵族发生了什么事。 “阿雨。”孟奚知人未到,声先至,大老远就扯着嗓子喊。 “小雪好像很喜欢他。”暮影看向叶倾雨。 “你究竟想说什么?” “自从孟奚知出现后,你与在北地时,有些不同了。” 如果说暮影是冰山之上背阴处终年不化的雪,那叶倾雨就是冰山下寒冷河水中的一块碎冰。 碎冰遇到暖阳,总是要融化的。 叶倾雨到这人间走一趟,遇到暮影,她变得清冷;而遇到孟奚知,她深藏的热烈,又被勾了出来。 见叶倾雨蹙起眉头,暮影又道:“我看他不像坏人,小雪若是能在他身边长大,未必不是好事,而你……” “你不必再说了,我要走的路,要么飞升成神,要么魂飞魄散,没有第三种结果,别人不给我找麻烦已是求神拜佛,我自不会去给别人添麻烦。” 叶倾雨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老马嘶鸣,扬蹄往寨子外迈去,不管孟奚知是好人还是坏人,与她都没有关系。 至于小雪,她如今既已醒来,何去何从,自当由她自己定夺。 “阿雨等等我们。”孟奚知抱着小雪一溜小跑追了上来。 苏宸璋不会骑马,赶马车更是从未尝试过,孟奚知要带娃,这赶车的活计便落在了叶倾雨和暮影身上。 除了赶车的马,寨中剩下的马匹都被叶倾雨撵入了山林之中,很快没了踪影。 林间有一条不算宽阔的道路,恰好够马车通行。 折腾一夜,又受刺激,苏宸璋精神不济,一进车厢,刚靠着车窗坐下,歪头便睡了。 孟奚知本就不想搭理他,倒也省得大眼瞪小眼,两人都尴尬。 小雪靠在车壁上,瞪着一双大眼睛,听孟奚知讲上古之神的故事,小脑袋随着马车颠簸摇来晃去,十分可爱。 莽莽山林,风雪起了又停。 “蓝田云海乃仙界一大名胜,于仙山之上凭栏远眺,云蒸霞蔚,浩如烟海,上古之神云涯乘风而来……” “那日云涯醉酒后,于烛龙谷挥剑剔龙骨……” 靛蓝的帘子被从外轻轻撩起,叶倾雨闪身钻了进来。 “阿……” “嘘!”叶倾雨朝孟奚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孟奚知心领神会,只当没看见她,继续给小雪讲上古之神的丰功伟绩。 叶倾雨挨着小雪坐下,确定苏宸璋已经睡熟了之后,指尖微动,削下他鬓边一缕碎发。 满头青丝散开,叶倾雨将霜色发带覆在眼睛上,苏宸璋那缕碎发从她手心飘起,悬于她眉心之上,霜色发带散发出月华一般的冷辉。 她这是要入苏宸璋的梦。 入梦。 皇城,皑皑白雪,重重宫门。 尽处。 一人,负手而立,白衣缟素。 风起。 雪舞,红梅映雪,青丝染霜。 “皇兄,皇兄……” 年幼的苏宸璋提着锦袍跨过高高的门槛,一声声唤着那宫墙下的白衣少年。 宫道幽长深远,他好似怎么走也走不到那少年身边,任他怎么呼喊,少年跟头倔驴似的就是不回头。 少年身上穿的是孝服,那日是他母后的头七。 他站在母后最喜爱的梅树下,待雪染白了头,才转过身来。 少年转身,衣袍蹁跹,似要乘风而去。 那日,亦是苏宸璋母妃册封为贵妃的日子。 幼子手里握着糖葫芦,上面裹着甜香的蜜糖,见少年回头,他喘着粗气,举起手来,欢快地喊道:“皇兄,母妃今日欢喜,允我吃一根糖葫芦,你尝尝,可甜了。” 糖葫芦被咬了一口,露出里面的核来,想来是苏宸璋在来的路上实在太馋,没忍住下嘴了。 少年忽而笑了,枝头积雪坠落,一朵红梅飘下,停在少年肩头。 “宸璋,你今年多大了?” “过完年就满七岁了。” “七岁……还这么幼稚?”少年笑意敛去,眉间笼起一层寒霜,“真不知你是故意为之,还是真就这般单纯。” “皇兄,我……” “你回去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少年又转身,继续盯着枝头的红梅。 年幼的苏宸璋站在雪地里手足无措。 即便是十年前的梦,叶倾雨初见到少年苏宸辙的脸时,仍能感觉到他眉宇间的帝王之气。 叶倾雨入苏宸璋的梦,就是想瞧一瞧这位搅乱天下风云的帝星长什么模样。 如今看来,单就长相而论,比起孟奚知,也不遑多让。 叶倾雨又挑着看了一些碎梦,苏宸璋被选为质子,是因他母妃在后宫一朝得势,得意忘形,犯了帝王家的忌讳。 难怪先前问起,苏宸璋眼神闪躲,不愿回答,这不是让他揭自家的短么。 不过,叶倾雨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但这是苏宸璋的梦,她所看到的,皆是苏宸璋的记忆,一如他皇兄所言,这是小孩子家单纯幼稚的想法。 叶倾雨没有在梦里现身,她与苏宸璋没什么好说的。 苏宸璋被囚于地灵洞穴十年,早已不是梦中这个馋一口甜食的小孩子。 叶倾雨还没睁开眼睛,耳朵里先传来孟奚知的声音。 “云涯最爱喝清河镇无忧酒家的无忧酒,据说无忧酒家以前最出名的酒叫“忘忧”,那时的酒馆也不叫无忧,至于是不是叫忘忧,也没人记得,清河镇的人都道:若说无忧酒是上品,那忘忧酒就是绝品,可惜这绝品也绝世了,世上再无忘忧……” 莹光消散,叶倾雨将发带从眼睛上拿下,又将头发束起,瞥了一眼盯着她的孟奚知。 孟奚知嘴角噙着笑,问道:“阿雨可爱饮酒?” “不爱。” “哪怕是不爱饮酒之人,也该尝一尝清河镇的无忧。” “懦夫才借酒消愁,不过是自欺欺人,酒醒之后,忧仍是忧,断不可能无忧。”叶倾雨起身掀帘,转头又道:“孟公子对上古之神倒是十分了解。” 孟奚知笑道:“道听途说罢了。” “那你可知上古之神今在何处?” “听说千年前他在北地布下人灵结界后,便失去了踪迹。” 正文 第四十章 来而不往 , 翻山越岭,风餐露宿,腊月二十三,小年这天,一辆靛蓝布帘的马车驶进了鹿隐国西南边关小城。 碧落城,掩于群山之中,城中只有一条主街,唯一的客栈就在主街的尽头。 街上屋舍破旧,行人稀少,日暮时分,简陋的铺子里点了灯烛,灯影昏沉压抑。 寒冷的北风穿巷而过,巷口蹲着一个卖糖瓜的老婆婆。 “姑娘,糖瓜祭灶,新年来到,又甜又粘的糖瓜,买点回家粘灶王爷的嘴,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新年顺遂安康。” “糖瓜是什么?”车厢里传来软糯的声音。 这几日孟奚知每天不厌其烦地哄着小雪说话,小丫头聪明伶俐,除了不吃饭不会饿死,已经与人族小孩没有两样。 叶倾雨勒了马,接过孟奚知从帘子里递来的铜板,跳下马车。 孟奚知的乾坤袋里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都有,最实用的还属这些银钱。 “看姑娘满身风尘,赶了不少路吧?” “嗯。”叶倾雨将铜板放到石阶上敞开的粗布袋里,如果这里和石塘城的物价一样的话,这些铜板能买五个糖瓜,够小雪尝尝鲜了。 老婆婆枯柴般的手指颤巍巍地往油纸包上装糖瓜,突然抬起头来,看着叶倾雨,“姑娘,天快黑了,快些赶路去吧。” “今晚不赶了。”叶倾雨察觉出她话里的异样,抬眼看过去。 凹陷的眼眶里,一双深邃明亮的眼睛,好似沉淀了岁月的深潭,潭底幽深,水面清亮。 “姑娘莫不是要在来而不往客栈留宿?” 碧落城就这一家客栈,刚进城门,一眼便看到客栈外的招旗,黑色的绸布上书四个白字:来而不往,像极了招魂幡。 老婆婆将油纸包递给叶倾雨,凑近了低声道:“老婆子劝姑娘啊,还是快些赶路去吧,莫要在碧落城停留。” “为何?” “那家客栈可是会吃人的啊,凡是进到来而不往客栈的,没有一个走出来。” 叶倾雨直起身子,往长街尽头望去,来而不往客栈门头上挂了两只灯笼,两层小楼里点了灯,橘黄的烛火泼洒出来,是这条街上最明亮的屋子。 “有趣。”叶倾雨又看向蹲在地上的老婆婆,问道:“您每天都在这里卖糖瓜吗?” “这碧落城中,如今已经没有人吃老婆子的糖瓜咯,也只有你们这些外乡人,买去尝个新鲜。” “哦?来碧落城的外乡人多不多?” “这穷乡僻壤的,一年到头啊,也难碰到几个过路人,姑娘买老婆子的糖瓜,老婆子才多嘴劝一句,趁着夜色未至,赶紧上路吧。” “城中这么大一家黑店,官府不管吗?”叶倾雨却是不着急。 “官府?”老婆婆冷哼道:“官府也是人,人进了这来而不往客栈,可没有能出来的。” 叶倾雨告别老婆婆,跳上马车,将糖瓜塞进车厢,便听苏宸璋担忧的声音道:“叶姑娘,我们……” “我们在碧落城休息一晚,明早继续赶路。”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巷口的老婆婆,打马前行。 老婆婆的目光,却落在那被一把红伞遮住了面容的黑衣女子身上。 马车停在来而不往客栈外,没有迎客的伙计出来牵马。 苏宸璋攥着门帘,并不愿下马车,“方才那位婆婆说……” “苏兄若是不愿意进去,就在马车上歇息一晚吧,我这把骨头今晚可得好好舒展舒展咯。”孟奚知抱着小雪当先走进了客栈大门。 时辰到了,暮影隐于夜色,眼见叶倾雨也将迈进客栈,苏宸璋一咬牙,跳下了马车。 山林沉寂,街道昏暗,好似有人拿了一块黑布,罩在碧落城上空,不见一丝星光月影。 踏进来而不往客栈大门,店伙计躬身迎了上来,他身上穿着灰布棉衣,手臂上搭一条白布巾,热情问道:“几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这位店伙计的腰好似直不起来,抬头时脖子亦十分僵硬,歪着脑袋,两只眼睛一大一小,鼻梁歪斜,嘴巴大咧,看上去十分奇怪。 身为唯一能付得起房钱的大财主,孟奚知回头看了一眼紧跟在叶倾雨身后的苏宸璋,对店伙计道:“两间上房。” “得咧,客官这边请。” 大堂内有五六张木桌,条凳上稀稀拉拉坐着十几个人,男女老少皆有,吃饭的,喝酒的,打孩子的,吹牛皮的,嬉笑怒骂,交头接耳,无人在意新来的客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拉胡琴的老头,旁边站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正咿咿呀呀唱着绵软催泪的小曲。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小姑娘脸上打了两坨腮红,嘴唇红得好似喝了血一般,一点孩童的稚嫩模样也没有,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趴在孟奚知肩头的小雪。 “爹爹,我听不懂她的话。”小雪抱着孟奚知的脖子,她虽听不懂,却也被唱曲姑娘的悲伤所感染,觉得心头闷闷的。 孟奚知轻拍了拍小雪的背,笑道:“小雪还小,不需要懂这些。” 小雪嘟囔:“那位姐姐也没有很大。” “词是好词,曲也是好曲,可惜唱曲的人是个孩子,只怕连她自己,也不懂这词里的意思,阿雨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叶倾雨没有回答,她在看挂在大堂廊柱上的画。 这家客栈的掌柜大抵是个喜好书画的,只是眼光实在不怎么样。 八根实木廊柱,顶着二楼的口字回廊,楼梯在半人高的黑漆柜台左侧。 廊柱上各挂了一副画,宽不过三尺,从二楼楼板直垂到一楼地面。 远山近水,亭台楼阁,皆在画中。 粗看倒不觉得奇怪,可细看,这作画者的水平,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远山重墨,近水浅绘,亭台倾斜,楼阁扁平,笔触凌乱随意,毫无大家之神韵。 如此小儿戏作,竟画在千金难求的桑山云绢之上,连孟奚知都忍不住微微蹙起了眉头。 看来,他们又碰上了不好对付的东西。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桑山美人骨棋 店伙计在二楼回廊左边第三间房前停下,抬手推开古旧的雕花木门,山间潮气重,即便是冬日,木门亦咯吱作响。 木门上雕刻着祥云仙山,一人坐在石桌前,手里捏一枚棋子,看不清面容,他好似在盯着桌上的棋盘,又好似在看着不远处罗衫轻舞的女子。 雕工拙劣,胜在质朴,就是糟蹋了这花梨木做的门板。 “客官,这是小店最好的两间房,紧挨着,您看可还满意?” 孟奚知抱着小雪当先走了进去,房内提前点了油灯,暖黄的光照下,棱纹木窗紧闭,窗下置一张矮榻,榻中央的方桌上摆一只釉里红描金异兽图油锤瓶,里头插一枝腊梅。 紫檀圆桌上摆了茶托,茶具亦是上等的白玉瓷;靠墙的雕花木床上挂着黛紫色幔帐,上绣缠枝莲纹。 墙上挂一副山水图,依旧是绘在桑山云绢之上。 处处透着奢华,即便在繁华的城镇,这也算得上是上等的房间。 偏偏碧落城是一个只有一条街道的山野小城。 不仅孟奚知满意,苏宸璋也很满意,他觉得跟进来是对的选择。 十年时间,他早习惯了阴暗潮湿的地洞,乍一见到人族的屋子,回忆排山倒海扑面而来,他想起了曾经锦衣玉食的日子。 苏宸璋眼眶泛红,眸中隐有泪光,但孟奚知拦住了他正欲迈进房间的脚,“苏兄,你的房间在隔壁。” 正探头往楼下张望的叶倾雨转身看过来,“你这话什么意思?” 孟奚知说开两间房的时候,叶倾雨和苏宸璋所想的都是:两个男人一间房,她和小雪一间房。 但很显然,孟奚知并不是这般安排的。 “阿雨,我如今就是废人一个,你可得对我负责啊。” 孟奚知虽然嘴贫,但这一路走来,叶倾雨知他并不是一个不知分寸的人。 他这般安排,自是有他的道理。 进到这家客栈,本就不是为了睡觉。 叶倾雨只稍微动动脑子,便对苏宸璋道:“你去隔壁房间。” 苏宸璋满脸愕然,“……” 孟奚知拍了拍苏宸璋的肩膀,安慰道:“去吧,别怕,暮姑娘会保护你的。” 叶倾雨若是与小雪一间房,只能护住小雪一人,而暮影带着两个拖油瓶,就比较吃力了。 只开一间房的话,深更半夜,两个男子和一个少女一个女童共处一室,成何体统,孟奚知断不会叫人说了叶倾雨的闲话去。 何况,这也容易令店伙计生了疑心。 这家黑店到底藏着什么秘密,没有摸清楚之前,还需谨慎。 他倒是不介意自己吃点亏,“小雪,晚上跟爹爹和娘亲一起睡可好?” 小雪乖乖点头,朝叶倾雨伸手,“娘亲抱抱。” 瞧瞧这一家三口多温馨,苏宸璋就算再没眼力见也不好继续迈脚。 几日相处,苏宸璋已经对暮影凭空消失的事见怪不怪了,虽然消失,但知道她就在附近,就像在暗河中,遇到危险,她会出手救他,这就足够了。 有了魇灵之愿,她们不会不管他的。 苏宸璋将脚收了回来。 叶倾雨接过小雪的时候,在孟奚知鞋面上重重碾了一脚。 孟奚知手指紧紧抠着门框才没叫出声来。 如今这般,遇到危险时,孟奚知抱着小雪,躲在叶倾雨身后即可,而那边暮影保护苏宸璋一人,亦不是难事。 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了。 “楼下这些人都是店里的住客吗?”叶倾雨问店伙计。 “正是。” “他们一直住在这里?” “姑娘说笑了,他们和几位客官一样,都是过路的贵人,在小店歇歇脚便要上路了。” “他们要去何处?” “自然是去该去的地方。” “哦?那为何巷口卖糖瓜的婆婆说从未见人从这店里出去过?” “不过是个疯婆子,她的话啊,姑娘不必当真,碧落城中的百姓都知道她,对了,她卖的那个糖瓜啊,可吃不得。” “这又是为何?” “听说啊,她的糖瓜,里面掺了死人的皮子。” “呕……”苏宸璋俯身干呕。 小雪是个懂事的孩子,在马车上接过叶倾雨买来的糖瓜后,给每人分了一个。 苏宸璋十年未沾甜食,客气一番后便塞进嘴里尝了尝。 他小时候是最爱吃甜食的,但母妃总说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他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这个时节,高阳国都城的大街小巷里,想来都是卖糖葫芦的小贩。 从母妃被册封为贵妃那日之后,苏宸璋便再也不吃糖葫芦了。 可人,并不是突然之间抛弃一样喜好,就能长大的。 只是,苏宸璋永远也忘不了皇兄那日的眼神。 疏离淡漠,比满城的风雪都要冷…… 吃了糖瓜的,只有苏宸璋和小雪。 小雪对人间食物没有了解,并不知这人皮是不能吃的东西,乖乖趴在叶倾雨肩膀上。 叶倾雨又望了一眼楼下大堂,果真见两个客商打扮的男人起身往大门口走去。 天已黑透,门外的景象却是看不清了。 那位老婆婆当真是个疯子? “几位客官赶路辛苦,早些歇息。” 大堂角落里,和着凄凉的胡琴之声,小姑娘哀哀唱着:“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苏宸璋独自去了隔壁房间,推开房门后,他等了半晌,估摸着暮影应该跟进来了,才关上房门。 虽然雕花大床看上去十分舒服,但苏宸璋却将方桌挪到地上,合衣躺在了矮榻上。 而这边房里,孟奚知将小雪放到床上后,亦往矮榻上一歪,手肘撑着方桌,手背抵着额头,懒懒看着站在山水画前的叶倾雨。 “阿雨可听说过桑山云绢?” “我倒是听说过桑山美人。” 石塘城的说书人曾说过,仙界有十万仙山,住着各路仙君仙子,却有一座仙山上,生活着一支妖族。 仙山名叫桑山,妖是魅妖。 魅妖修炼出人身,艳绝无双,连仙子都要自惭形秽,不敢与之相提并论,是以有桑山美人一说。 虽身处仙山福地,桑山美人的命却并不好。 自古红颜多薄命,从上古之时,便有鬼面人用魅妖为材,做了一副美人骨棋。 魅妖肤若皓雪,骨如寒冰,棋路刻在吹弹可破的美人皮上,晶莹剔透的美人骨棋子中嵌上黑玉石、白海珠,触手微凉,手感极好。 一时为各界所追捧。 魅妖是以吸**气为生的妖,不止仙草灵植的精气,对仙家的仙元亦有觊觎之心,曾有不少贪图美色的仙家,千万年修为葬于桑山。 对于魅妖被剥皮剔骨的下场,无人怜悯,拊掌称快的却大有人在。 据说最后一副桑山美人骨棋出现在千年前,是星陌仙君用三幅画作从仙界的山海藏换来的。 仙界山海藏与人间山海藏的规矩一样:以物易物,不收银钱。 那副桑山美人骨棋现在何处,说书人没说。 大抵,他也不知晓吧。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画中仙 灯芯哔啵一声,墙上的影猛然跳动,将叶倾雨的思绪从石塘城的说书摊子上拉了回来。 腊梅幽香暗送,孟奚知叹道:“桑山美人之所以能在众多仙家的排挤中生存下来,正是因为这桑山云绢。” 桑山之上有一湖泊,名为云湖,云湖之水呈嫣红色,上浮动渺渺白雾,湖心破水而出一棵桑树,乃是上古神树,其叶如羽,白昼灿比黄金耀眼,夜晚似月华倾覆。 整个仙界,能采摘湖心桑叶的,只有魅妖。 即便是上古之神云涯,当年欲渡水而过,亦坠落湖中,桑树近在眼前,他却无论如何也游不到树下。 其中古怪之处,无人能解。 桑山雪蚕,喜食云湖桑叶,雪蚕吐丝,多为金银两色,金丝纺绸,名为“云绸”,银丝作绢,名为“云绢”。 听说天帝就有一件云绸所裁的睡袍,因不忍毁坏云绸原本的流光溢彩,整件袍子上没有一丁点纹饰,柔软丝滑,宛如桑山美人的肌肤。 不过又听说,因这件睡袍实在太过眩目,严重影响了天帝的睡眠,后被束之高阁。 云绢为爱好书画的仙家所追崇,而享誉各界的书画大家,非星陌仙君莫属。 古有魔君割城求画,今有人皇沉迷炼丹之术,只为在恍惚幻象里,入仙山一睹星陌仙君的大作。 星陌仙君最爱桑山云绢,天帝曾感慨:古往今来,配得上桑山云绢的,唯有星陌之画。 这来而不往客栈中,怎会有桑山云绢? 而这画,绝不可能是出自星陌仙君之手。 且不说这画技连垂髫小儿都不如,便是星陌仙君,闭关千年,自今未出,怎会有画作遗落人间? 再看这云绢上的墨迹尚新,并非古物,不可能是星陌仙君千年前所画。 如此糟蹋云绢的,到底是何方傻冒? 叶倾雨回头,看着歪靠在矮榻上的孟奚知,油灯暖黄的光衬得他棱角柔和,温润如玉。 叶倾雨却眸色微冷,“你究竟是什么人?” 从地灵洞穴到碧落城的路上,叶倾雨入过孟奚知的梦,但奇怪的是,他的梦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探不到。 难怪在鲤鱼嘴断崖,他敢说:你若是能入我的梦,这对翅膀我亲手折下送给你。 那时叶倾雨只当他是瞧不起自己的入梦之术,没想到症结原是在他身上。 他与暮影不同,暮影是因丢了记忆,所以无梦。 但孟奚知什么都记得,他的脑子就跟他的乾坤袋一样,里面装着千奇百怪的东西。 一个连天帝睡袍是啥布料都知道的人,修为怎么可能如此低微? 孟奚知身上,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阿雨,我……”孟奚知神色微沉。 “罢了,我对你的事没兴趣。”叶倾雨别过脸,继续盯着墙上的画。 每个人都有秘密,他们现在不过是恰好走在一条道上,总有分道扬镳的一日,并不需要坦诚相对。 孟奚知不愿说,定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往事,她又何必追根究底,去揭人伤疤。 只要同行之时,孟奚知不作妖,他之前是什么样的人,与她何干? 他若心怀不轨,自寻死路,叶倾雨也不介意送他一程。 孟奚知起身下榻,踱步到叶倾雨身旁,亦盯着墙上的画,“我并非信不过你,只是不想让你因我身陷险境。” “你放心,你还不值得我以身犯险。” 孟奚知摇头轻笑,“是我自作多情了。”旋即,他又蹙起眉头,“阿雨你发现没有,这副画不对。” 叶倾雨对书画并不懂行,“哪里不对?” “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不仅书法如此,作画亦讲究虚实相生,这幅画虽然画技拙劣,却也懂得留白,只是这一处空白,非但没有达到空灵缥缈的意境,反而像是漏了点什么没画。” 孟奚知如此一说,叶倾雨再看这幅画,果真就觉得他手指之处,似乎少了点什么。 渡口破旧的木桥,蒲草深深,探到桥上,远山临秋水,北雁南飞,天际高远。 孟奚知手指点在木桥上,这一处,不仅探到桥上的蒲草不见了,而且本该连成一片长在水里的蒲草亦没有画出来。 孟奚知一巴掌拍在画上,“这里少了一个人。” 这空出来的位置,若是画上一个驻足远眺的人,正好勾勒出野渡寂寥之意。 楼下大堂里传来喝彩之声,想来是一曲终了。 椅凳挪动之声,人群走动之声,低声谈论之声……颇为嘈杂。 方才不觉得,直到喝彩之声响起,叶倾雨才发现这家客栈的隔音并不好。 但很快,她又发现,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大堂里一片沉寂。 叶倾雨和孟奚知交换了一个眼色,正要往门边走去,身后传来一声重物落地之声,俩人同时回头,亦同时变了脸色。 小雪从地上爬起,眼神呆滞,直直盯着他们身后的墙壁,愣愣走了过来。 “小雪!”孟奚知正要伸手去抓小雪的胳膊,被叶倾雨拦住。 门窗紧闭,房中却平地起了一阵妖风。 叶倾雨神色微凛,“孟公子见多识广,可曾听说过画中仙?” “是了,除了画中仙,谁敢如此暴殄天物?” “看紧小雪,别让她靠近这幅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碰她。” 墙上的画轴被风掀起,很快又垂了下去,如此反复,拍打墙壁,好似在催促着那沉迷于画中景物之人。 叶倾雨指尖闪过一道厉芒,往画上划去。 “啊!”小雪抱头痛呼,眼睛却依旧直直地盯着那副画,一步一步向其靠近。 孟奚知张开双臂去拦小雪,却又不敢碰她,急得直跺脚。 小雪这是被摄了魂,她眼里所见,只有那画中之物,若是让她靠近那幅画,势必要被收入其中,成为画中人。 此时如果碰她,就好比隐于夜色的暮影拿鞭子抽你,撞鬼了。 明明什么都没看见,却挨了一顿毒打,搁谁都得吓出毛病来。 小雪才多大点孩子,好不容易教她知事,孟奚知此刻若是去抱她,可别将孩子又给吓傻了。 叶倾雨赶紧收回手,这画毁不得。 她毁的不过是一幅画,可在小雪眼中,却是天塌地陷,山河破碎。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曲终人散 “你可知如何破解画中仙的阵法?” “画中仙几百年前才在月山开山立派,那时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哪里知道如何……哎呀,你先将画卷起来,我们再想办法。”眼见就要拦不住小雪,孟奚知心里更急,一时也想不出个什么招来。 墙上画轴敲打更快,桑山云绢上迸出一层银光,那山那水,便像是要从画上飘下来,往小雪的身上罩去。 “挡住她的眼睛。”叶倾雨飞身跃起,指尖飞出两道蓝色灵光,正对画轴上下两端,一声低喝,“收。” 孟奚知在小雪面前,自是人高马大,可即便他弯下腰来,以身子挡住了小雪的视线,在画轴卷起之时,小雪还是痛苦尖叫起来,片刻后便晕倒在地。 所处之地突然变成一片虚无,小雪的魂魄无所依附,又陷入沉眠之中。 孟奚知抱起小雪,探过鼻息,松了一口气,“还活着。” 叶倾雨翻了个白眼,拿起画轴,“去隔壁看看,跟紧我。” 打开房门,叶倾雨先往楼下大堂看去,白纸灯笼透着昏黄的光,大堂里空无一人。 隔壁房间大门紧闭,叶倾雨一脚踹开房门,苏宸璋不知所踪。 紧跟而来的孟奚知第一眼就往墙上看去,墙上并无画卷。 两间客房的布置一模一样,连矮榻方桌上的腊梅都是一枝横生,上缀七八朵花苞。 那为何没有画卷? 还是说,墙上的画,被人取走了? “暮影?” 叶倾雨转身盯着孟奚知怀中的小雪,两息过去,小雪额头上并没有出现血渍。 暮影也不在房里。 他们去了何处? “月山位于晟州大陆西边雪山之上,画中仙并不常在人间行走,阿雨是从何得知的?” “石塘城有位说书人,他……”叶倾雨突然顿住了。 为何一个人族的说书人会对各界之事了如指掌? 将军府的下人曾说过,在那个冬天之前,石塘城里是没有说书人的。 说书摊子的生意并不好,街上人来人往,驻足聆听者甚少。 如今想来,叶倾雨倒像是说书人唯一忠实的听众。 连巷口的乞丐都换了好几拨,说书人却十年如一日地坐在简陋的木桌后,直到叶倾雨离开那日,说书人还在说着千百年前的旧事。 叶倾雨突然有种感觉,说书人的故事,会不会就是说给她听的? 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叶倾雨仔细回想着关于画中仙的故事。 据说书人所说,几百年前,在西洛国再往西的雪山上,出现了一个神秘的门派,名为“垂思宫”。 垂思宫的弟子擅以画布阵,摄人魂魄,将其困于画中,不得解脱,人称“画中仙”。 无人知晓垂思宫宫主的来头,亦无人见过其容貌,只因进入“千画阵”的,不管是仙,还是人,未曾听说有逃出生天者。 垂思宫的画阵,入门为“三画阵”,也就是说,此阵画中有画,唯有破解三幅摄魂之画,才能回到原本的世界。 寻常百姓若是身陷画阵,别说三画,只一幅便能让其迷失自己,沦为画中之人。 而垂思宫宫主的“千画阵”,试问天下,又有谁能破解? “能用桑山云绢作画,此人在垂思宫的地位定然不低,想来不好对付。”孟奚知叹道:“看来今晚又没得睡了,就是可惜了这么好的客房。” “你可以留在这里继续睡。”叶倾雨转身往门外走去。 “方才还让我跟紧你,现在就要丢下我,你啊……哎,阿雨你等等我们!” 叶倾雨直接从二楼回廊翻身跃下,落在大堂中的木桌上。 桌上泼洒了茶渍,地上铺满瓜子壳,曲终人散,只余满场狼藉。 孟奚知抱着小雪匆匆赶下楼来,便见叶倾雨正盯着廊柱上的画。 那些画上,原本的山水亭台间,皆有了人,或站或坐,或倚或躺,神态不一。 画未动,人未动。 但叶倾雨知道,这些画中人,正是方才在大堂内听曲的客人。 而她此刻正盯着一副画,画中人穿着灰布棉衣,手臂上搭一条白布巾,弓着腰背,歪着脑袋,一大一小两只眼睛亦在盯着叶倾雨。 “这八副画中,看来只有这位店伙计是亲生的。”孟奚知还有心情说笑,“这位画中仙的画技当真是鬼斧神工啊。” 能将人画成这副模样,想来也不容易,倒叫旁人不好临摹。 会不会,这就是阵眼? 不,不可能这么简单。 叶倾雨跳下木桌,往大门口走去,“跟上。” 不用怀疑,这话是对孟奚知说的。 “好嘞。”孟奚知小跑两步,紧紧跟上。 他们进城时,天尚未黑,但街上的铺子里已经点了灯,可此刻外面漆黑一片,好似泼了墨般,将所有的光亮都掩了去。 叶倾雨正要抬脚跨出去,被孟奚知拉住了衣袖。 “阿雨,这画阵有点门道,已经丢了俩人,咱们可千万不能走散了。” 孟奚知的意思,叶倾雨明白。 他是怕出了这扇门,他们所见并不是白日的街道,而万一这画阵会影响人的心境,那他们俩也极有可能会进入不同的画阵之中。 这布阵之人,不说能布千画,但也绝不可能只是入门的三画。 孟奚知自顾不暇,又抱着昏迷不醒的小雪,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叶倾雨走散。 叶倾雨沉思片刻,道:“乾坤袋拿来。” 孟奚知将小雪往肩膀上颠了颠,从怀里摸出一只月白色的荷包,丢给叶倾雨。 “这幅画关系到小雪能否醒来,不能丢了。”叶倾雨示意孟奚知打开乾坤袋,将手里的画轴塞了进去。 看了一眼小雪,叶倾雨又道:“且先将她也放进去吧。” 孟奚知依言将小雪装进了乾坤袋,之前她昏睡时,也曾在乾坤袋中待过,比起被孟奚知抱在怀里,叶倾雨觉得还是乾坤袋更为安全一些。 “阿雨放心,没有我的密语,天王老子来了也打不开这只乾坤袋。” “那你可别死了,我不希望小雪永远待在袋子里。” “阿雨这是在关心我吗?” “你信不信我将你拍进那副画里去?”叶倾雨指了指大堂里一副正对着大门的画,店伙计鼻歪口斜,大小眼盯着门边的俩人,彷佛下一刻就要开口: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收起乾坤袋后,两手空空,孟奚知心里多少有些不踏实。 见叶倾雨已经跨出去一只脚,孟奚知想也没想,急急抓住了叶倾雨垂在身侧的手。 正文 第四十四章 猜对有奖 山风带来潮湿暖意,和草叶清香,花木扶疏,春光正好。 一只野猫从树上蹿下来,钻进对面一家铺子。 街上人来人往,有欢声笑语,亦有吆喝怒骂。 叶倾雨和孟奚知并肩站在街道上,身后是一间两层小楼,黑色招旗上书四个白字:来而不往,像极了招魂幡。 这里是碧落城,可却不是不久前他们来到的碧落城。 应该说,这是画阵里的碧落城。 叶倾雨脑子里闪过老婆婆和店伙计的话: ——那家客栈可是会吃人的啊,凡是进到来而不往客栈的,没有一个走出来。 ——姑娘说笑了,他们和几位客官一样,都是过路的贵人,在小店歇歇脚便要上路了。 并非没有人能从这间客栈走出去,而是那些人与她一样,去到了别处。 可也确实没有人能从来而不往客栈走出去,他们被困在画阵之中而不自知。 或许,他们早已忘了自己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叶倾雨举目望去,巷口两个总角小儿在斗鸡,不见卖糖瓜的老婆婆。 “回去吧。” “好。” 叶倾雨转头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你都不问回哪去?” “阿雨去哪,我就去哪。”孟奚知握着叶倾雨冰冷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她的手冷得像北地的雪,她的眼眸亦冷如寒潭,阳春三月的日光也暖不了。 孟奚知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更用力的握紧,拉着冷着一张脸的叶倾雨往身后的客栈走去。 布下这个画阵的人除了画技拙劣了些,本事却是相当了得,少说也是个能布“百画阵”以上的人物。 他们不可能入每个画境寻找破解之法,叶倾雨说回去,自然是回到客栈里去。 “阿雨你猜,我们现在进入这家客栈,看到的会是什么景象?” “进去不就知道了,何必要猜?” “猜对有奖。” “可以奖你离我远点吗?” “这个太简单了,阿雨你换个难的。” “……” 迈进来而不往客栈的门槛,身穿灰布棉衣的店伙计躬身迎了上来,热情问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这店伙计竟是不认识他们了。 此时天光大亮,从客栈大堂天窗上冲进来的光柱里,浮灰轻舞,正好照在角落拉胡琴的老头身上。 老头身上黑色的棉衣打着补丁,发黄的棉絮从衣角露出来,看上去颇为潦倒。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胡琴,老树根一般的手指灵活地拨弦拉弓,琴声悠长哀怨。 老头身旁的小姑娘,还在唱着昨晚的曲子,声柔似水,绵软无力。 “春风桃李花开夜,秋雨梧桐叶落时……” 大堂桌子旁寥寥坐着听曲的客人,有些是昨晚见过的,有些则是新面孔。 廊柱上的挂画里,只有山水楼台,不见人迹。 孟奚知一眼看到一张无人的桌子,对店伙计道:“上几样小菜和一壶好酒。” 店伙计诺诺应下,正要退走,又被孟奚知喊住了,“对了,你们这可有清河镇的无忧酒?” 店伙计愣住了,一大一小两只眼睛茫然地盯着孟奚知。 孟奚知得意地冲叶倾雨挑眉,又问店伙计,“巷口卖糖瓜的老婆婆你可认识?” “不过是个疯婆子,她的话啊,姑娘不必当真,碧落城中的百姓都知道她,对了,她卖的那个糖瓜啊,可吃不得。” “她的糖瓜里面是不是掺了死人的皮子?” 店伙计又愣住了,孟奚知笑道:“好了,你先下去吧。” 孟奚知拉着叶倾雨在靠近角落的木桌旁落座,“阿雨,你可明白了?” 叶倾雨点头,“店伙计只是一个傀儡,并无自己的意识,每一个进入这家客栈的人,不是打尖就是住店,两种选择,会将他们带去不同的画阵,店伙计就像是引路者,用处便是将他们引到该去的地方。” 这两种选择看似并无不同,但画阵却是有所差别的。 酒足饭饱之后走出客栈,依然是在碧落城,虽是画阵中的碧落城,但这些人并没有离开这块土地。 住店的则会被客房墙上的画引入其中,变成画中人。 “你可想过,画中仙为何要如此行事?”孟奚知和着曲声,在桌沿轻叩指节,他倒真的像是来吃饭的,一点也不焦心。 “碧落城地处深山,方圆百里并无村落,途径此地的,多是往返鹿隐国与高阳国的客商,或走亲访友之人,而这些人来到碧落城时,必然是要过夜休整一番……” 叶倾雨说到此处,突然蹙起眉头,看向孟奚知,“你说有没有可能,这些人,正如店伙计所说,去到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孟奚知目露赞赏之色,“阿雨冰雪聪明,一点就透。” 进来而不往客栈吃饭的人,应是当地百姓,并不需远行,被画中仙摄了魂魄,失了心智后,关在碧落城这个笼子里,为的是防止有人将画中仙的秘密透露出去。 这些人杀不得,一座空城,不仅容易引起外界猜疑,更会让过路人不敢在此逗留。 无人住店,就无人入画。 可画中仙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那些过路人进入画中,免去千里奔波,被送到他们想去之地,这画中仙当真是一位大善人!”孟奚知感慨,“关键人家做好事不留名,实属难得。” 叶倾雨没心思与他贫嘴,正色道:“也就是说,在鹿隐国和高阳国中,藏着被画中仙控制心智的人。” 孟奚知接话,“而且这些人,与正常人无异,画中仙如此大费周章,不可能只是为了玩乐,但人族却也不曾听说有怪事发生。” 叶倾雨沉声道:“或许,画中仙是在等待时机。” 晟州大陆,只怕不止碧落城这一处有画中仙布下的画阵,而一旦时机成熟,垂思宫必定有大动作。 垂思宫所图的,会是什么? 虽说在石塘城时,她已经从说书人那里得知了不少关于各界的故事,但如今身临其境,几番斗智斗勇,叶倾雨又是另一番感受。 单是一个垂思宫,便有如此筹谋,遑论七国,渺渺人海,各怀心思。 梦神之路,可谓道阻且长,容不得半点疏忽。 如今丢了第三命主,也不知那苏宸璋的魂丢了没? 正文 第四十五章 漂亮又聪明的拖油瓶 店伙计端了一壶酒上来,青瓷酒壶上雕一尾鲤鱼,从两片荷叶下穿过。 “这是小店上好的竹叶青,两位客官尝尝可合口味?” 清亮的酒水倒入青瓷杯中,酒香四溢,令人忍不住要一饮而尽。 孟奚知却按住了店伙计端着酒壶的手,“先放着,等菜上齐了我们再喝不迟,劳烦你去厨房催催,我家娘子有些饿了。” 店伙计放下酒壶,躬身退了下去。 叶倾雨瞪孟奚知一眼,“你若是被人打了,绝对是因为这张嘴。” “咦,阿雨你是怎么知道的?以前我……” “别扯远了,正事要紧。”叶倾雨拿起酒杯,晃了晃杯中酒水,“如果喝了这杯酒,会不会像那些人一样,变成画中仙手中的一枚棋子?” 从进入碧落城,只有苏宸璋和小雪吃过这里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她和孟奚知不会被画阵影响的缘故。 在苏宸璋房中的墙上有一道鞭痕,暮影定是追着那幅画而去,至于那幅画去了何处,唯有破了这个画阵,方能知晓。 “众人皆醉我独醒,这酒,我劝阿雨还是别喝的好。” 叶倾雨手指微顿:众人皆醉我独醒! 是了,所有人都在来而不往客栈中,唯独…… “孟奚知。” “阿雨喊我何事?” “我想敬你一杯酒。”不管他信不信,叶倾雨这句话都是发自真心的。 就算孟奚知是一只拖油瓶,那也是既漂亮又聪明的拖油瓶。 孟奚知托腮看着叶倾雨,笑得眉眼弯弯,“阿雨敬的酒,就算是穿肠毒药,我也是要喝的。” 这人说着便伸手来夺叶倾雨手中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抿了抿唇角。 “你有病吧。”叶倾雨被他这一举动整懵了。 他还真敢喝! 你与他说正事,他与你闹着玩;你与他开玩笑,他却又当了真。 “我若是入了画,阿雨可得将这幅画带走,不求你日日睹物思人,但求逢年过节,给我上柱香即可。” 孟奚知这是给点颜色就想开染坊了,你再搭理他,他能开出几家分号来。 叶倾雨从腰间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装着三个糖瓜。 因孟奚知说糖瓜是甜食,不准小雪多吃,剩下三个被叶倾雨收了起来。 叶倾雨将糖瓜放到鼻子下闻了闻,微微蹙起了眉头。 一股子甜腻之味中,还混了一股道不明的香气,而在这香气之下,叶倾雨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这东西她若是先尝过,绝不会给小雪吃。 孟奚知见她看着糖瓜若有所思的模样,笑道:“阿雨且再等等,这《长恨歌》马上就要唱完了,听完再去找画中仙不迟。” 叶倾雨抬头看向不远处唱曲的小姑娘,此时日光正打在她身上。 她微拢着眉,轻耷着眼,两坨腮红被暖阳照着,显得其他地方的皮肤愈发白得瘆人,好似喝了血一般的嘴唇翕动不止。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琴声歇了,一曲终了。 满堂喝彩。 老头起身,抱着胡琴,颤巍巍往最近的廊柱走去。 大堂内的客人亦纷纷起身,失了魂一般走向八方廊柱。 店伙计手里端着一盘红烧鱼,没有上菜,而是走向了正对大门的廊柱。 而坐在叶倾雨旁边的孟奚知,亦起了身! 叶倾雨神色微凛,抬手抓住他的手,沉声道:“孟奚知。” 孟奚知手指微动,并不理会叶倾雨,盯着廊柱上的一幅画,呆呆愣愣的要往那边去。 与先前小雪的举止一模一样。 但叶倾雨的态度却截然不同,眼看拉不住孟奚知,她也不执着,松开了他的手。 “哎呀,阿雨,你怎么不拉着我?”孟奚知怔愣之后,一屁股坐了回来。 叶倾雨连白眼都懒得翻了。 孟奚知又道:“不过,你是怎么发现我没有被摄魂的?” 从抓住他的手时,叶倾雨便知道他又开始闹了。 被摄了魂的人,突然遭受外界的干扰,不可能像他这般冷静。 “你早就知道这壶酒没问题,是不是?”叶倾雨直视孟奚知的眼睛,她实在看不透这个人。 孟奚知笑得有几分欠揍,“你还记得卖糖瓜的老婆婆说的话吗?她说如今在碧落城中,已经没有人吃她的糖瓜,我估摸着啊,碧落城的百姓,都已入了画阵;而她又说,只有外乡人会买去尝个新鲜,所以我猜测,问题是不是就出在这糖瓜上,而非画阵之中的食物。” “所以你以身试毒,你就不怕真的被困入画阵之中?” “能为阿雨效力,孟某死而无憾。” 叶倾雨将油纸包递到孟奚知面前:“孟公子胆大心细,倾雨佩服,你要不要再试试这糖瓜?” “……”孟奚知将叶倾雨的手推回去,“这糖瓜是咱们破阵的关键,可不能浪费,人都走了,阿雨要入梦了吗?” 此时除了他们俩,大堂内的人都已入画。 叶倾雨和孟奚知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并没有露出惊诧之色。 这和他们所猜想的一样,一曲唱完,客栈里的人便要进入画中。 期间有人走出客栈,亦有人进来,是以大堂的这八幅画里,除了店伙计、拉胡琴的老头和唱曲的小姑娘,旁的人是会发生变动的。 叶倾雨分明看到,那唱曲的小姑娘在进入画卷之前,回头冲她咧嘴笑了。 这让叶倾雨莫名生出一股熟悉的恐惧来,她起身走近那幅画。 这幅画只有寥寥几笔,几尺长的桑山云绢上,一条河蜿蜒于画中,两岸空茫,不着一物。 而方才走进画中的小姑娘,却不见了踪影。 这与他们第一次走进客栈所见的画不同。 不仅画上景物变了,画中之人也不对劲。 叶倾雨转头去看其他的画卷,仍旧是山水楼台,画里皆有人在。 为何单单这一幅画不对劲? “阿雨,我们恐怕真碰到个厉害角色了。” “不能再等了,你守着大门,别让人进来。”叶倾雨摘下霜色发带,青丝散落。 “这画中仙是冲你来的,你当心些,应付不了就……” “我自有分寸,你若是守不住这扇门,将这枚窈梦珠放在我眉心处,我自会醒来。”叶倾雨将手伸到孟奚知眼前,掌心一枚泛着幽蓝光芒的琉璃珠子,珠子里头云絮翻涌。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垂思宫宫主 画中仙确实是冲她来的,从古至今,每一个魇灵都对未知之事充满好奇,魇灵需要探知更多秘密,才能在梦神之路上走得更远。 当然,稍有不慎,也会死得更惨。 从他们进入碧落城,长街尽头明亮的灯火,便在引着他们往这间客栈而来。 与所有过路人一样,他们连日奔波,难得遇到城镇,自然是要休整一番,不可能因巷口卖糖瓜的老婆婆一句话,就继续摸黑赶路。 可老婆婆为何要多管闲事? 当真是一片好心? 她确实是在提醒叶倾雨,却绝非好心,或者说,她是在故意诱叶倾雨上钩,引其进入画阵之中。 因为她知道,以魇灵惯常的行事作风,叶倾雨绝对会进入这家客栈一探究竟。 如此,倒像是在考验叶倾雨? 难道,画中仙感兴趣的,是魇灵十愿? 叶倾雨背靠木桌,在条凳上坐下,将一个糖瓜悬于眉心,霜色发带覆在眼睛上。 画中仙若是有意要见她,此刻定然已经入眠。 孟奚知说得没错,这糖瓜,确实是关乎他们破阵的重要东西。 至少,此刻叶倾雨顺利进入了一个梦境。 梦中有一幅画。 画中有一美人踏雪而舞,身姿轻盈,衣袂翩然。 这是叶倾雨见过最好看的画,画中人,亦是她见过最美的女子。 美人眉心一点暗红,不似朱砂,倒像是一滴血渍。 叶倾雨伸手覆上去,指尖方一触碰到那点暗红,画上美人竟凭空消失了,只留一棵梅树,落了满地红花。 梦境一转,叶倾雨又站在了碧落城的街道上。 山林黑沉,满城白雪。 夜已深,街道上的铺子熄了灯烛,而尽头的来而不往客栈依旧灯火明亮, 巷口的石阶上,放着一只白纸灯笼,烛光映着地上的白雪,好似铺了一层碎金。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灯笼旁站着的,正是卖糖瓜的老婆婆。 叶倾雨眸色微沉,“你引我到此,意欲何为?” 老婆婆的眼睛深邃明亮,原不该出现在这样一张长满皱纹的脸上。 “千年来,入千画阵的魇灵不下十个,你虽不是第一个在此阵中找到我的魇灵,却是用时最短的。” 千画阵? “你是垂思宫宫主?” 老婆婆颔首:“正是,我找你来,是有事要你帮忙。” 叶倾雨冷笑,“你这求人帮忙的态度倒是别致。” “不,我不是在求你,而是你非帮我不可。”老婆婆亦在笑,满脸菊花绽放,看上去心情不错。 多少有点无赖了。 “你若是想要魇灵之愿,直接开口便是,只要你与我灵脉契合,我自会帮你,何必绕这么大一个弯子?” “若是灵脉不契合呢?” “我……” 要是搁以前,叶倾雨自是回答:若你非我命主,你的心愿,我无能为力。 可眼下,叶倾雨却是被难住了。 这位垂思宫宫主不知是从何时盯上叶倾雨的,但听她话里的意思,千年来,那十多位魇灵,都没有帮她达成所愿。 她的心愿,得有多难? 魇灵虽对世事有无穷的求知欲,可对魇灵十愿之外的心愿,却是不愿多管闲事。 但看来这位宫主大人很喜欢强人所难。 叶倾雨的两位命主都被困在千画阵中,小雪魂魄无依,昏迷不醒,即便灵脉不契合,她还有别的选择吗? 这便是垂思宫宫主没有直接找叶倾雨求愿的原因,不管灵脉是否契合,她都要叶倾雨许她魇灵之愿。 “不仅如此,你若是没有在千画阵中找到我,即便你是魇灵,也不过是个没多少能耐的魇灵,于我而言,并无用处。” 这种魇灵,她见得多了,最后都没有落得好下场。 老婆婆看着叶倾雨,又道:“魇灵十愿如同悬崖走索,稍有不慎便要粉身碎骨,小妹妹,你有这一身本事,何不入我垂思宫门下……” “入垂思宫?哼,一个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宫主,也配我为你效忠?你若是真有本事,直接摄了我的魂魄便是。”叶倾雨不喜欢被人算计,她亦不是菜摊上供人挑拣的大白菜。 “可惜了。”老婆婆显然对叶倾雨失望了,“世人万相,若是执着于一副皮囊,岂非落了下乘,是我高看你了,既然你不在乎他们的死活,我倒是不介意陪你好好玩玩。” 叶倾雨勾起唇角,眸中闪过一丝狠厉,“那便好好玩玩。” 这里是千画阵不假,但她们此时所处之地,却是梦境之中。 既是在梦中,叶倾雨还能怕了她不成? 管他娘的垂思宫,先教训一顿再说。 叶倾雨挥动衣袖,平地掀起一道劲风,白纸灯笼打翻在地,烛芯瞬间熄灭。 天旋地转,梦境又发生了变化。 放眼望去,十万仙山高低错落,悬于九天之上。 灵气碰撞之声入耳,不远处一座仙山之上,一男一女两位仙家打得正欢。 仙子手中一条火红的鞭子上好似淬了火,一鞭子下去,仙山被劈成四瓣,委实骇人。 定睛一看,那位仙君怀里,竟还搂着一个美人,招架之间,落了下风。 眼看再这般下去,其它仙山也要遭殃,仙君用力一甩,足足用了五成灵力,将美人丢了出去,召出仙剑,回身迎战。 两位仙家缠斗多时,远处围着好些仙君仙子,却无人劝架,任由着这二位瞎胡闹。 那个被甩出去的美人倒是很想插手,被旁边一个袖口沾了墨渍的仙君拦住了,“江蓠,别过去。”。 手握红鞭的仙子下手毫不留情,招招致命,狠辣无比。 围观的仙君们,无不唏嘘,仔细听来,都道海神凶悍泼辣,可怜了楚晟仙君。 天上打得激烈,灵流乱窜,火星四溅。 地上的百姓仰头惊呼:“快看,有流星!” “你许愿没有?快快,又来了!” “娘也,我家房子怎么着火了?” “天火,是天火!” “哎呀我的老娘……” 叶倾雨正站在云头往人间看,突然感觉到一道目光往她这边看来。 是被楚晟仙君甩出去的那个美人,名字叫做江蓠。 叶倾雨想起来,这不正是她入垂思宫宫主之梦时,看到的画中美人! 正文 第四十七章 她已经死了 江蓠开口:“你竟然能探仙家之梦?” 除了这个美人,旁的仙家对叶倾雨的出现毫无察觉。 这梦中之事,发生在千年前,除了梦主,自然不会有别人看得到叶倾雨。 叶倾雨冷声道:“这便是你的执念么?宫主大人。” 如果说一开始是垂思宫宫主引叶倾雨入梦,那现在,她的梦,已经被叶倾雨操控了。 “自古以来,除了梦神,没有哪个魇灵可入仙家之梦,为何你……” “那是因为,自古以来的魇灵,都受血肉之躯的羁绊。” “你已经……” “我已经死了。” 从坠入暮子河,叶倾雨就已经死了。 梦神说: ——你的心脉被血玉所伤,原是药石无医,本以为是件麻烦事,没想到你竟然是魇灵,如此,这事就好办多了。 ——去人族,达成魇灵十愿,成为梦神,跳出生死束缚。 叶倾雨这副身子,不过是梦神怜悯,全她成神之愿。 她之所以无所畏惧,无非就是仗着已经身死。 若是不能跳出此间,飞升成神,她的下场只有魂飞魄散,不复往生。 既然最坏不过是消散于天地,一了百了,她便肆无忌惮地闯一闯这人间又何妨? 江蓠终于变了脸色,但很快,她又镇定了下来,“你虽能探知我的秘密,但千画阵还在我的控制之中,等你在我梦中找到千画阵的破解之法,你那两位命主,可就……” “我无意探知你的秘密,但我也不能替你完成心愿,你放了他们,此事就此作罢,否则,我不介意让你一睡不醒。” 对于千画阵,叶倾雨不过窥得一丝门径,她并不想冒险,为了一个画中仙,折两个命主,不值当。 江蓠沉默片刻,转头看向仍在打斗的两位仙家,准确的说,是看那位仙君。 楚晟仙君身着月白衣袍,仙姿朗朗,风骨卓绝。 但他眼里,只有对面杀红了眼的海神,“聆悦,快住手,天火已经坠落人间,酿成大祸了!” 众仙家也不再围观吃瓜,纷纷出手阻拦天火下落。 仙山之上,一时陷入混乱之中。 江蓠转身,背影单薄,“罢了,魇灵之愿,本就强求不得,是我痴了,你走吧,他们已经出了千画阵。” 叶倾雨不再纠缠,她入梦已久,该回去了。 …… 霜色发带上的莹光消散,睁眼之前,叶倾雨已感觉到身子滚烫。 不,滚烫的不是她,是紧紧拥着她的人。 “孟奚知!” 叶倾雨扯下发带,眉心的糖瓜掉在地上,滚入火海。 没错,他们正置身在一片火海之中。 叶倾雨的脸颊贴着孟奚知的心口,她本是浑身冰冷的鬼,可此刻,她好似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 透过雪白的蝶翼,橘红的火舌攀着廊柱舔上二楼的回廊。 孟奚知的翅膀已经不发光了,也没有点点碎金萦绕其上,但仍紧紧拢在一起,将叶倾雨护在其中。 与那日在地灵洞穴的暗河里一般。 “孟奚知!”叶倾雨抬起头来,又去唤他。 她不敢妄动,孟奚知的心跳极其微弱,但他箍着叶倾雨后背的手掌却十分用力。 叶倾雨不敢去推他,这要推出点毛病来,这人岂不是又要赖着她? 喊两声都没回应,不会已经…… 叶倾雨手指微蜷,她在北地时,曾无数次以这样的距离将匕首插进灵兽的心脏,坚定且凶残,从不曾慌乱过。 出人灵结界时,那把匕首卷了刃,叶倾雨没舍得扔,却也没有再用过。 但此刻,不知为何,她似乎感到了一丝惧意。 孟奚知抵在她头顶的下巴滑到她额头上,他下巴上湿哒哒淌着汗,滚到叶倾雨的眼睛里。 叶倾雨眨了眨眼,孟奚知微微后仰,低头看向叶倾雨,他眼中映着火苗的光,灼灼炙烤在叶倾雨脸上。 孟奚知抬手摸了摸叶倾雨的眼角,滚烫的指腹沾了一抹湿痕。 “阿雨倒也不必哭,我还死不了,我……” “……”叶倾雨蹙眉,“出去再说,你先松开我。” 他们所处之地,靠孟奚知结界支撑,尚未被烈火侵袭,但周围已然是一片火海,无处可逃。 孟奚知不知硬撑了多久,闻言蝶翼垂了下去,紧紧抱着叶倾雨的手也没了力气。 而这时,孟奚知所布下的结界,好似气泡一般蒸腾无影。 热浪从身后袭来,叶倾雨将孟奚知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揽过他的腰身,试图往火墙后的大门口掠去。 这火不是人间之物,叶倾雨以灵力护住自己和孟奚知,仍觉魂魄躁动不安,几欲控制不住自己,要往那火中扑去。 难怪孟奚知不往外逃,以他那点微末修为,只怕被溅到点火星子,也要脱成皮。 可他若不护着自己,在火势初起之时,还是有机会逃走的。 孟奚知搭在叶倾雨肩膀上的手往后沉了下去,叶倾雨立即抬手抓住他的手腕,“孟奚知,别闹了,醒醒。” 这人惯会与她开玩笑,但叶倾雨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她的嗓音会发抖。 她揽在孟奚知腰上的手指用力,一缕蓝光萦绕在孟奚知身侧。 叶倾雨定了定心神,几次被火墙包围后又冲出去几尺。 大门外的天光明亮,隐隐能看到行人走动,可却无人在意烧得正酣的来而不往客栈。 彷佛这火不会烧到隔壁屋舍,不会烧到他们身上。 待叶倾雨终于抱着孟奚知滚出客栈大门,眼前突然一黑。 倒不是晕过去了,而是此刻的碧落城,正值夜半。 而身后的来而不往客栈,大门口悬挂两盏白纸灯笼,屋里灯火通明。 方才的大火,好似只是一场梦。 但叶倾雨知道,那并不是梦。 孟奚知已然没了意识,叶倾雨探了探他的鼻息,松了一口气。 客栈门口停着一辆马车,正是他们从向阳寨中顺来的那辆。 马车帘子被从里撩开,从里面探出一个脑袋来,看到瘫坐在地上的叶倾雨和躺在地上的孟奚知,苏宸璋有些怔愣。 “叶姑娘,你们这是出什么事了?” 在苏宸璋说话的时候,暮影用沾了血的鞭子在叶倾雨背上写了两个字:无恙。 而就在他们离开之后,千画阵中其中一阵,来而不往客栈里,廊柱上一副画卷掉入火海。 画卷中,一个脸颊打了两坨腮红的小姑娘仰面躺在河水之中,闭着眼,好似睡着了一般,河中零星点缀几朵破水而出的花。 作画之人画技拙劣,却也能看出这些花只有两瓣,拢着挨着,形似杯盏,花瓣上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 是暮子河的食尸花! ……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作得一手好死 水灵老者嘱咐过孟奚知,十几年不能运转灵息,这才过了几天,他不仅用了灵力,还差点葬身火海。 山林被白雪覆满,马车行走缓慢。 叶倾雨靠着车壁,看着趴在草堆上的孟奚知。 这干草是从碧落城郊庄稼地里的草垛上薅来的,铺了好几层,应是舒适的。 孟奚知还在昏睡。 这三日来,他醒过两次,将小雪从乾坤袋里捞出来,又拉着叶倾雨的手,再三确认自己不会被丢弃荒野后,才又沉沉睡去。 孟奚知蝶骨焦黑,这一对连叶倾雨都忍不住多看两眼的翅膀,多半是废了。 小雪躺在孟奚知旁边,拉着他的头发编辫子,日光从靛蓝帘子的缝隙探进来,在她小红裙的裙摆处流连。 “小雪,你可愿意跟爹……跟他回灵蝶崖?” 小雪转头看向叶倾雨,疑惑道:“娘亲不要我们了吗?” 叶倾雨扶额,“我不是你娘亲,他也不是你爹。” “爹爹说,娘亲是刀子嘴豆腐心,是世间最心善的女子,娘亲若是赶我们走,定是遇到了麻烦,不想连累我们。” “我不是……” “爹爹还说,我们是娘亲的拖油瓶,若是遇到危险,一定要滚得快快的,千万不能给娘亲添乱。” “你别听……” “爹爹如今昏睡不醒,是顶大的拖油瓶了,娘亲你让暮姨停了马车,将我和爹爹丢下去吧,娘亲不必愧疚,逢年过节,记着给我们上柱香即可。” “……” 叶倾雨看着草堆上这一大一小,只觉额角突突直跳。 “娘……” “方才的话当我没说,好好陪着你爹。”叶倾雨不再去看小雪委屈巴巴的大眼睛,好好的娃儿已然被孟奚知毒害,这车厢里是没法待了。 叶倾雨掀帘出了车厢,将坐在暮影旁边的苏宸璋踢了进去。 苏宸璋对画阵中发生的事并无印象,他只记得自己躺在客房的矮榻上,醒来便到了马车之中。 暮影那晚确实是追着画卷而去,苏宸璋睡得好好的,突然下地走到墙边,待暮影察觉出异样时,他已经被吸入了画中。 暮影没有听过画中仙的故事,当下将指尖血抹在寒霜之上,要去抽墙上的画轴。 那画轴却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在鞭子劈下之时,往矮榻旁飞去。 木窗骤然朝外开去,画轴飞向漆黑的屋外。 暮影来不及去找叶倾雨,跟着那幅画飘了出去。 窗外,不是碧落城的街道。 数不清的桑山云绢悬空而挂,画中山水楼台,偶有人影。 上不见天,下不着地,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放眼望去,犹如潜伏黑暗的恶魔,睁开了血红的眼。 “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晟历腊月二十三戌时三刻入画,请封。” 虚空中传来一道声音,低沉舒缓,是个男子。 暮影飘行于画卷之间,寻找苏宸璋所入之画,远处蓦地又亮起一盏莲花灯,想来就在那了。 眼看两三幅画卷之后,便能靠近那盏新亮起的莲花灯,一阵风起,花灯乱颤,云绢拂动。 “画境有异动,快去禀明宫主。” 又是那道声音,却少了舒缓,多了几分急躁。 风起云涌间,暮影的目光被更远处的一幅画吸引住了。 那幅画实在太远了,隔着重重云绢,只能隐约看出画上有一个图案,好似在人的皮肤上,用匕首刻出一株红莲,还在滴着血。 她正欲飘过去,近旁一盏莲花灯里的火苗蹿起,直扑上方的画卷。 男子的声音再次响起,“第一百四十九阵毁,留补。” 暮影不过侧目片刻,再回头,远处那副有血红图案的画却是不见了。 而待她飘到新亮起的莲花灯旁,画卷上已空无一人。 但这幅画,确是苏宸璋所入的那幅画。 画里有假山回廊,碧湖烟柳,湖上一艘小船悠悠荡开水波。 风再起时,暮影便回到了来而不往客栈外。 依叶倾雨之见,垂思宫宫主的千画阵,是通过画境来操控,画境之外有专人看管。 暮影追苏宸璋而误闯了画境,但她隐于虚空,为何画境会出现异动? 孟奚知醒来的时候,与叶倾雨说过,客栈里的大火是从地底下突然蹿上来的。 这定然就是暮影在画境中所见的,那幅被莲花灯烧毁的画。 千画阵,果然玄妙。 垂思宫宫主毁掉那幅画阵的目的是什么? 烧死叶倾雨?抑或孟奚知? 她若真要出尔反尔,根本无需放过苏宸璋。 难道是那幅画阵中,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有种感觉,这位垂思宫宫主,不会这么简单放过她。 这天下人,又有几个肯放过她? 梦神之路越是难走,她越要坚持下去。 但她不愿小雪再跟着她身陷险境。 她本以为心脉枯竭后,再也不会为世间之事所扰,可在雪狼窝里救下小雪,感受着小雪微弱缓慢的心跳时,那种莫名的熟悉感,让她又有了羁绊。 或许正如暮影所说,小雪若是能在孟奚知身边长大,未必不是好事。 虽然那只大蛾子亦是一团未解之谜,但他对小雪的疼爱,不似作假。 在客栈中,孟奚知明明可以用窈梦珠将她唤醒,偏偏他就要用一对大翅膀来护住她,真就像飞蛾扑火般,作得一手好死。 但不能否认,孟奚知于叶倾雨有救命之恩。 那厮惯会挟恩图报,途中醒来两次,趴在草堆上,用一双含情目盯着叶倾雨不挪眼,所言皆是: 阿雨,我这可是为你受的伤…… 阿雨,你不能丢下我不管…… 阿雨,自古救命之恩,都当以身相许…… 若不是看他有伤在身,叶倾雨早将他踢出天际了。 今日已是腊月二十六,沿途偶尔能看见农田,想来要不了多久,便能抵达下一个城镇,到时候再想办法将孟奚知赶回灵蝶崖去,也省得他回头真把自己给作死了。 以孟奚知这死皮赖脸的性子,只怕就算做了鬼,也还是要赖上她。 听着车厢里小雪唱起孟奚知教的童谣,叶倾雨头疼地蹙起了眉。 脆脆的童声,天真而干净: “三岁的娃娃走天边,走到胡子白仙仙,问他还有多少路,还有三万又九千……”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作得一手好死 水灵老者嘱咐过孟奚知,十几年不能运转灵息,这才过了几天,他不仅用了灵力,还差点葬身火海。 山林被白雪覆满,马车行走缓慢。 叶倾雨靠着车壁,看着趴在草堆上的孟奚知。 这干草是从碧落城郊庄稼地里的草垛上薅来的,铺了好几层,应是舒适的。 孟奚知还在昏睡。 这三日来,他醒过两次,将小雪从乾坤袋里捞出来,又拉着叶倾雨的手,再三确认自己不会被丢弃荒野后,才又沉沉睡去。 孟奚知蝶骨焦黑,这一对连叶倾雨都忍不住多看两眼的翅膀,多半是废了。 小雪躺在孟奚知旁边,拉着他的头发编辫子,日光从靛蓝帘子的缝隙探进来,在她小红裙的裙摆处流连。 “小雪,你可愿意跟爹……跟他回灵蝶崖?” 小雪转头看向叶倾雨,疑惑道:“娘亲不要我们了吗?” 叶倾雨扶额,“我不是你娘亲,他也不是你爹。” “爹爹说,娘亲是刀子嘴豆腐心,是世间最心善的女子,娘亲若是赶我们走,定是遇到了麻烦,不想连累我们。” “我不是……” “爹爹还说,我们是娘亲的拖油瓶,若是遇到危险,一定要滚得快快的,千万不能给娘亲添乱。” “你别听……” “爹爹如今昏睡不醒,是顶大的拖油瓶了,娘亲你让暮姨停了马车,将我和爹爹丢下去吧,娘亲不必愧疚,逢年过节,记着给我们上柱香即可。” “……” 叶倾雨看着草堆上这一大一小,只觉额角突突直跳。 “娘……” “方才的话当我没说,好好陪着你爹。”叶倾雨不再去看小雪委屈巴巴的大眼睛,好好的娃儿已然被孟奚知毒害,这车厢里是没法待了。 叶倾雨掀帘出了车厢,将坐在暮影旁边的苏宸璋踢了进去。 苏宸璋对画阵中发生的事并无印象,他只记得自己躺在客房的矮榻上,醒来便到了马车之中。 暮影那晚确实是追着画卷而去,苏宸璋睡得好好的,突然下地走到墙边,待暮影察觉出异样时,他已经被吸入了画中。 暮影没有听过画中仙的故事,当下将指尖血抹在寒霜之上,要去抽墙上的画轴。 那画轴却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在鞭子劈下之时,往矮榻旁飞去。 木窗骤然朝外开去,画轴飞向漆黑的屋外。 暮影来不及去找叶倾雨,跟着那幅画飘了出去。 窗外,不是碧落城的街道。 数不清的桑山云绢悬空而挂,画中山水楼台,偶有人影。 上不见天,下不着地,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放眼望去,犹如潜伏黑暗的恶魔,睁开了血红的眼。 “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晟历腊月二十三戌时三刻入画,请封。” 虚空中传来一道声音,低沉舒缓,是个男子。 暮影飘行于画卷之间,寻找苏宸璋所入之画,远处蓦地又亮起一盏莲花灯,想来就在那了。 眼看两三幅画卷之后,便能靠近那盏新亮起的莲花灯,一阵风起,花灯乱颤,云绢拂动。 “画境有异动,快去禀明宫主。” 又是那道声音,却少了舒缓,多了几分急躁。 风起云涌间,暮影的目光被更远处的一幅画吸引住了。 那幅画实在太远了,隔着重重云绢,只能隐约看出画上有一个图案,好似在人的皮肤上,用匕首刻出一株红莲,还在滴着血。 她正欲飘过去,近旁一盏莲花灯里的火苗蹿起,直扑上方的画卷。 男子的声音再次响起,“第一百四十九阵毁,留补。” 暮影不过侧目片刻,再回头,远处那副有血红图案的画却是不见了。 而待她飘到新亮起的莲花灯旁,画卷上已空无一人。 但这幅画,确是苏宸璋所入的那幅画。 画里有假山回廊,碧湖烟柳,湖上一艘小船悠悠荡开水波。 风再起时,暮影便回到了来而不往客栈外。 依叶倾雨之见,垂思宫宫主的千画阵,是通过画境来操控,画境之外有专人看管。 暮影追苏宸璋而误闯了画境,但她隐于虚空,为何画境会出现异动? 孟奚知醒来的时候,与叶倾雨说过,客栈里的大火是从地底下突然蹿上来的。 这定然就是暮影在画境中所见的,那幅被莲花灯烧毁的画。 千画阵,果然玄妙。 垂思宫宫主毁掉那幅画阵的目的是什么? 烧死叶倾雨?抑或孟奚知? 她若真要出尔反尔,根本无需放过苏宸璋。 难道是那幅画阵中,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有种感觉,这位垂思宫宫主,不会这么简单放过她。 这天下人,又有几个肯放过她? 梦神之路越是难走,她越要坚持下去。 但她不愿小雪再跟着她身陷险境。 她本以为心脉枯竭后,再也不会为世间之事所扰,可在雪狼窝里救下小雪,感受着小雪微弱缓慢的心跳时,那种莫名的熟悉感,让她又有了羁绊。 或许正如暮影所说,小雪若是能在孟奚知身边长大,未必不是好事。 虽然那只大蛾子亦是一团未解之谜,但他对小雪的疼爱,不似作假。 在客栈中,孟奚知明明可以用窈梦珠将她唤醒,偏偏他就要用一对大翅膀来护住她,真就像飞蛾扑火般,作得一手好死。 但不能否认,孟奚知于叶倾雨有救命之恩。 那厮惯会挟恩图报,途中醒来两次,趴在草堆上,用一双含情目盯着叶倾雨不挪眼,所言皆是: 阿雨,我这可是为你受的伤…… 阿雨,你不能丢下我不管…… 阿雨,自古救命之恩,都当以身相许…… 若不是看他有伤在身,叶倾雨早将他踢出天际了。 今日已是腊月二十六,沿途偶尔能看见农田,想来要不了多久,便能抵达下一个城镇,到时候再想办法将孟奚知赶回灵蝶崖去,也省得他回头真把自己给作死了。 以孟奚知这死皮赖脸的性子,只怕就算做了鬼,也还是要赖上她。 听着车厢里小雪唱起孟奚知教的童谣,叶倾雨头疼地蹙起了眉。 脆脆的童声,天真而干净: “三岁的娃娃走天边,走到胡子白仙仙,问他还有多少路,还有三万又九千……” 正文 第四十九章 我就是你的福报 再往前走了两日,终于抵达高阳国边境小城向阳城。 原来那向阳寨,是因此而取的名字,倒是不怕被鹿隐国的人给一窝端了。 不过眼下的问题是,没有过所,叶倾雨一行进不了城。 叶倾雨只在石塘城生活过十年,并不知晟州大陆上,各国往来需要身份凭证。 这些事,说书先生并没有提及。 好在这也并非麻烦事。 这日半夜,叶倾雨喊醒孟奚知,问他:“你在地灵洞穴所布的结界,可能教我?” 孟奚知迷蒙着眼看向叶倾雨,“那个结界与北地的人灵结界师承一脉,非仙家不能布之,阿雨,非我不愿教你,是你学了也用不了。” “那没事了,你继续睡吧。” 孟奚知扯住叶倾雨的衣袖,“阿雨,你需要布结界,找我啊,我罩着你。” 叶倾雨静静看着他,片刻后问道:“你起得来吗?” “……” “你还能动用灵息吗?” “……恐怕不能。”孟奚知刚垂下头,又猛然抬起来,“不过,你让暮姑娘借我一滴血,或可一试,我只需将结界布下,耗费不了多少灵力。” “你确定可以?” 叶倾雨自然相信暮影之血有大作用,但孟奚知这副半身不遂的模样,当真还能经得起折腾? “阿雨是在担心我吗?”孟奚知已然清醒过来,连带着嘴巴也醒了。 叶倾雨冷声道:“死了概不负责。” “死倒是死不了,孟某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命硬,只不过,布下结界之后,我可能会变回蝶身,等事成后,阿雨可不能将我丢弃在荒郊野外。” 叶倾雨怔住,连人形都维持不了了吗? “你不必如此,我可以再想别的办法。” 孟奚知正色道:“人族不比北地,北地的灵兽虽凶猛,但只斗狠斗勇,总能对付;可人族不同,人族四处都藏着猎杀的好手,灵族对他们来说,就是猎物,阿雨,你如今不可鲁莽行事,当自敛锋芒才是。” 见叶倾雨沉眉不语,孟奚知又道:“何况我这副模样,倒不如化作蝴蝶来得自在,还是说……阿雨喜欢盯着我的睡颜看?” 又开始不正经了,这个人总有办法将叶倾雨的思绪打乱,她本不愿再欠孟奚知,但若是变成蝴蝶能让他闭嘴,叶倾雨倒乐于一试。 孟奚知松开叶倾雨的衣袖,摘下手腕上的龙骨手链,又抬手去捉叶倾雨的手,“这条骨链既送给阿雨了,断没有拿回来的道理,而且,这东西对我无用。” 在孟奚知昏迷之时,叶倾雨将骨链戴回了他手上,她只道这龙骨可护仙元、可养灵息,并不知对孟奚知无用。 孟奚知温热的手指碰到叶倾雨的手背,她的手背上有一块血红的疤,是在来而不往客栈里,被烈火给烫的。 那火着实厉害,被燎过的地方总不见好。 她若是一个人逃,自是能全身而退,可她没有丢下孟奚知。 她没有理由丢下他。 但她是无心之人,即便丢下他,又能如何? 叶倾雨手指轻颤,欲缩回手,孟奚知“嘶”地一声,大抵是扯到了后背伤口。 躺在一旁的小雪翻了个身,往孟奚知身边蹭了蹭。 见他龇牙咧嘴,好似忍着疼,叶倾雨无奈,又将手伸了过去,任由孟奚知将骨链戴到她手上。 红绳缠着冷白的肌肤,牙白碎骨上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阿雨最是心善。”孟奚知嗓音低沉喑哑,似有怜惜,又有无奈。 “孟奚知。” “嗯?” “你可去过石塘城?” 孟奚知笑道:“去过。” 那日石塘城下着小雪,叶倾雨站在迎客居酒楼前,抬头望着黑底描金字的店招牌,细碎的雪花缓缓从铅灰的天空飘落。 白蝴蝶扑扇着翅膀,从酒旗上扑落。 “那你可认识石塘城卖梅花糕的大婶?” “石塘城里,我只认识阿雨。” 叶倾雨抽出手,睨了孟奚知一眼,“不管是谁去买梅花糕,那位大婶都会堆着笑脸奉承一句:您可真是善心人,来日必有福报。” 孟奚知单手撑着脑袋,偏头盯着叶倾雨,脸上笑意更深,“那位大婶倒是难得的明白人,阿雨的福报想来就是我了。” “……” 叶倾雨跟他拉扯这许多,本意是要他知道,张口闭口说人心善,未必是真心之言,劝他改了这贫嘴的毛病。 谁知这厮竟是这般理解的。 不,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叶倾雨猛地撩起车帘子,跳下了马车。 夜月高悬,难得的好天气。 苏宸璋望着远处插满火把的城墙,垂在身侧的手捏成拳头。 故乡近在眼前,他却只能偷偷入境。 十年囚禁生涯,归来时,他已不是当初那个天真无知的孩童。 曾经丢弃他的、陷害他的,他全都要讨回来。 …… 子夜将过,戍边将军孙维从睡梦中惊醒,一身冷汗涔涔,却又难掩兴奋。 胡乱披了衣衫,套了鞋袜,孙维匆忙往城门赶去。 远远有提着灯笼的士兵迎上来,不等他开口,孙维道:“打开城门。” 士兵不解,“将军,戌时一刻关闭城门后,非军令不能私自……” “老子让你开就开,出了事有老子顶着,你怕个球?” 士兵为难,“这……” “城外出现异动,本将军要开门探查,怎地,此事还需向你禀明?”孙维语气中已有怒意。 士兵跪地,“属下不敢,要不还是等张副将……” 孙维已然没了耐心,一脚踹在士兵肋骨上。 他最烦别人在他耳边提张副将,尤其是今晚。 左边一扇小门打开,孙维深吸一口气,打马出了城。 他身后跟着一小队人马,手里皆举着火把。 城墙之上的士兵打起精神,弓箭手戒备,紧紧盯着往林间而去的火龙。 远处的林间一片静谧,连夜夜鬼叫的夜枭都没了动静。 有人心里猜测:莫不是城外出现了灵族? 但这个猜测很快又被推翻:城门上的灵符未动,绝不可能是灵族来犯,难道是鹿隐国的奸细? 可孙将军又是如何得知城外出现异动? 不说守城的士兵先前没发现不对劲,便是现在,一个两个睁大了眼睛往林间张望,亦没有发现异状。 究竟是出了什么事,孙将军要深夜出城? 正文 第五十章 小心点,这是你爹 自然有人将此事禀报给了张副将,张金宝站在城墙上,望着林中点点火光,微微蹙起眉头,神色莫测。 过不多时,火龙又蜿蜒而回。 张金宝没有走下城墙,依旧站在寒冷的北风中,望着月色下的雪地,若不细看,没有人会发现凌乱的马蹄印旁,还有两道浅浅的车辙。 张金宝沉声道:“终于来了。” 没有人听得懂他这句话,他说的若是孙将军,应该是:终于回来了。 是什么终于来了? 守城的士兵开门放行,见孙将军神色严肃,不敢多问。 原本此事只是往湖水中丢了一颗石子,没成想却激起了千层浪。 翌日早上,有士兵发现孙将军死在了床上,面色平和,倒像是一觉睡过去了。 而昨晚跟他出城的人,无一幸免,皆死在了睡梦之中。 戍边将领无故身亡,这事非同小可,张金宝当即便派人快马加鞭,往千屏城而去。 高阳国东北城镇,以千屏城为首,据说千屏城城主简绍,乃是高阳国皇帝最信任之人。 …… 通往千屏城的官道上,一辆靛蓝布帘的马车遥遥驶来。 苏宸璋脸色不太好,忍了半宿,终于忍不住撩起帘子,对坐在车辕上的叶倾雨质问道:“你为何要杀了他?” 他,指的是孙维。 昨夜暮影飘过城墙去打探,顺了点戍边将军的贴身之物。 叶倾雨借以入了孙维的梦,在他的梦里,叶倾雨发现,这孙维早年竟是韩贵妃一党。 当年因反对将十三皇子送去丘宁国,而被放到了这东北边境来。 说是戍边将军,实则这处高阳国与鹿隐国交界之地,绵延而去尽是山林,行军打仗并不方便。 算得上是个闲职了。 原本山高皇帝远,偏偏有个皇帝钦点的张副将在旁监管,孙维的日子过得憋屈。 十年空怀一身抱负不得施展,孙维对高阳国皇帝心怀怨恨,当叶倾雨告知他十三皇子就在城外,问他可愿助苏宸璋回国时,孙维思量片刻,应下了。 韩贵妃正是苏宸璋的母妃,早年对孙维有知遇之恩,如今听闻故人之子仍在世间,并与魇灵结下灵契,对高阳国皇位势在必得。 孙维内心大受震撼,如果这都不是真龙天子,谁配是? 受叶倾雨指引,孙维出了城,为了不让人起疑心,他带了一队亲兵。 在山林中,他见到了长大成人的苏宸璋,十年时间,稚子褪去了稚嫩,但容貌与韩贵妃一般无二,绝不是旁人能假冒的。 虽说眼下有一块铜钱大的烫疤,却也难掩其天生的皇族贵气。 苏宸璋的兴奋不亚于孙维,刚到国界,便遇贵人,简直有如神助,又或者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在随孙维进入城门后,离开老远,孟奚知布下的结界都解了,苏宸璋还没从激动之中缓过劲来。 而之后,叶倾雨却告诉他,昨晚见过他们的人,都被她杀了。 苏宸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叶倾雨轻描淡写道:“他知道的太多了。” 苏宸璋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那不都是你告诉他的吗?” “我不告诉他,他能出城门来带我们入境?” 能利诱的时候,干嘛要威逼? “你这是卸磨杀驴,就算他知道你是魇灵,但他是我母妃的亲信,日后我……” “你以为我是为了我自己?”叶倾雨冷笑,“若是高阳国十三皇子与魇灵结成灵契的消息传出去,你觉得你还能活多久?” 如果她没猜错,魇灵入世的消息只怕已经瞒不住了,不是从鹿隐国都城传出去的,而是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散布出去的。 鹿隐国的国君戚震霆贪生怕死,虽然他很想置叶倾雨于死地,但他不会自找麻烦,将魇灵的消息告知天下,万一有人所求是灭了鹿隐国,他搁哪哭去? 而高阳国国君苏宸辙的目的若是一统天下,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七国先乱起来。 如果真是这样,叶倾雨不得不佩服这个人,与其将希望寄托在魇灵身上,倒不如利用魇灵搅乱天下这个局。 苏宸璋的火气一下子熄了下去,但他仍不甘心,嗫嚅道:“我前几日听你和暮姑娘说,那个垂什么宫的宫主也知道我是你的命主,你怎地不杀了她?” “打不过。”叶倾雨回答得很干脆。 “……” 叶倾雨和暮影说话时,并没有避着苏宸璋,他既是自己的命主,所求是夺高阳国皇位,若是对当下的局势一无所知,反倒是在害他了。 “那孙维不过是个空壳子,我昨夜若是不杀他,哪日他挨不住严刑拷打,未必不会将你供出去,难不成你想让你皇兄知道,你要回来抢他的皇位?孙维对你并无用处,与其在这为他难过,不如到前方城镇打听打听如今高阳国的局势,可有值得拉拢之人。” 叶倾雨这一番话算得上是苦口婆心了,苏宸璋并非愚蠢之人,顶多不过是被囚禁久了,脑子还没跟上。 太阳已经升起,驱散了黑暗,但天,依旧是冷的。 这个寒冷的冬天,不知何时才能过去,叶倾雨脚上的棉鞋已破了两个洞。 她看着掌心的白蝴蝶,又想起了石塘城那个爱听她讲故事的姑娘,水莲的死,叶倾雨一直不能释怀。 虽只相处了一年半,水莲却是石塘城里,唯一真心待她的人。 这世间,唯真心难求。 韦小姐待她亦是不错的,但在韦小姐眼中,叶倾雨终究不过是一个下人,她的善,是带着怜悯的,甚至有几分愚蠢。 而这恰是叶倾雨不需要的。 叶倾雨被韦将军罚跪的时候,韦小姐将自己喜爱的梅花糕分给她,她不过尝了一口,却又被韦将军扔到雪地里跪了三天三夜。 叶倾雨不怪韦小姐,却也对她敬不起来。 一年多未见,韦小姐如今又在何处? 那个跟韦小姐一起离开石塘城的地灵女人,过得可好? “娘,我爹呢?”小雪揉着眼睛从车帘后探出小脑袋,将叶倾雨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那么大一个爹,正栖在叶倾雨的掌心。 叶倾雨将手伸到小雪跟前,小雪眼前一亮,探手来捉,“大蛾子!” “小心点,这是你爹。” …… 正文 第五十一章 你脱,我看着 大年三十,小雪。 英山镇的街道上挂起了红灯笼,交织错落,入眼尽是人间烟火。 镇上的来福客栈里,生意并不好,大年三十哪还有赶路的人? 偏偏刚吃过年夜饭,店伙计戴着毡帽,拢着袖子,正要出门看灯,一辆马车停在了客栈门外。 一男一女,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看上去像一家三口,却要了两间房。 后厨张罗了一顿晚饭,也是分别送到两间房里。 倒是奇怪。 只要不是贴在菜市口墙上的通缉犯,对于客人的私事,客栈的人从不过问,这是规矩。 来来往往皆是过客,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叶倾雨站在二楼客房的木窗旁,木窗敞开,窗外是客栈的院子,院子外,有几十户人家。 夜深了,家家户户却依旧点着灯烛。 除夕夜,人族是要燃灯照岁的,烛火通宵不灭,寓意来年前途光明。 有盼头的日子,总还不算太艰难。 远处的街上传来爆竹声、孩童嬉闹声,乡邻互道祝福声…… 小雪趴在床上与白蝴蝶说话,就像孟奚知之前哄她一般。 这个孩子过于懂事了,这未必是好事。 叶倾雨走到床边坐下,摸了摸小雪的头,“想出去看灯吗?” “不了,等爹爹变回来,我们再一起去可以吗?”小雪仰头看向叶倾雨,亮晶晶的眼睛里充满祈盼。 叶倾雨看向绸布枕头上的白蝴蝶,沉默片刻,道:“到了千屏城,他若是能变回来,元宵节那日,我们一起去看花灯。” 在石塘城的时候,叶倾雨便听人说,千屏城是高阳国最繁华的城,逢年过节,城中便会点起各式各样的花灯,而元宵节的花灯,最是好看。 丁香紫的绸布上,白蝴蝶扇了扇翅膀。 小雪开心地蹭了蹭叶倾雨的手臂,在床上打了滚。 “明日还要赶路,你早点歇息。” 小雪听话地翻了个身,滚到床里侧,将被子拉到脖子下,对叶倾雨甜甜一笑:“娘也早点歇息。” 窗外喧嚣渐渐平息,桌上的油灯还燃着,叶倾雨合衣躺在床上,并未入睡。 白蝴蝶被放在枕边,这让叶倾雨有一种孟奚知就在旁边盯着她的错觉。 有点烦。 但若将他放远了,出了点什么事,小雪只怕会哭。 叶倾雨翻了个身,将脸朝向小雪。 这张床很大,叶倾雨往床里挪了挪,却还是睡不着。 正想着要不要去谁的梦里溜达溜达,她突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东西。 很细微的触感,那东西顺着她的脖颈钻进衣襟…… 叶倾雨猛然坐起,伸手抓住快要爬到她心口处的大蛾子,大步走到窗边,窗板被劲气逼开,寒风夹着碎雪侵入,叶倾雨想也没想,将手里的白蝴蝶丢出了窗外。 这玩意怕是活腻了! 叶倾雨再次躺回床上时,感觉自在多了。 不知为何,大过年的半夜不下雪,却下起了雨。 雨水拍打着窗棂,叶倾雨被惊醒了。 想起被她丢到窗外的蝴蝶,叶倾雨烦躁地蹬了被子。 几息后,窗板又被打开了,叶倾雨翻身而出。 墙边种了一棵桂花树,树下蜷着一个人,正是孟奚知。 桂花树上的积雪被拍落,与冰冷的雨水交融,在他身旁汇成一条小河。 叶倾雨蹲下身,孟奚知浑身湿透,瑟瑟发抖,简直不能更惨。 “阿,阿雨,你好狠的心……”感觉到身旁有人,孟奚知哆嗦着抬头,脸色苍白,眼看着是不行了。 叶倾雨冷哼一声,提起孟奚知的后襟,往二楼窗户飞去,“你自找的,下次再敢……直接将你杀了喂狗。” 孟奚知实在冤枉,“阿雨忘了,在北地时,你就是这般将我揣进怀里取暖的,怎能怪我……” “闭嘴!”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这事,叶倾雨就来气。 她要是知道在北地捡到的蝴蝶并非只是一只蝴蝶,又怎会将它塞进衣襟里取暖! 只怪她当时太天真,人家正常的蛾子扑火,谁他娘的吃撑了去扑雪啊! 如今再叫孟奚知占了便宜,没将他剥层皮已是手下留情,他还敢委屈。 孟奚知被叶倾雨丢在墙边的矮榻上,闭上了嘴巴。 雨丝飘进窗来,桌上油灯的火光飘忽不定。 “你怎么这么快就变回来了?”叶倾雨关了窗户,转身看着趴在榻上的孟奚知。 “大抵是被冻得狠了,发生错乱了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又变回去了。”孟奚知的回答毫无说服力,不过他此时的状态看上去确实不好,一张脸白得吓人,连嘴唇都不见一丝血色。 叶倾雨去床上拿了一床被子,再转身却见孟奚知在哆哆嗦嗦地解衣带,叶倾雨低喝道:“你要干嘛?” “太冷了,我把湿衣服脱了,阿雨你随便看,我不介意。”孟奚知这时还不忘贫嘴。 叶倾雨原本打算用灵力将他的衣衫烘干,此刻却不想浪费灵力了,将棉被扔到矮榻后,叶倾雨搬来一张圆凳,一屁股坐上去,“你脱,我看着。” 孟奚知的手指顿了顿,抬头看了一眼叶倾雨,扯了扯苍白的嘴角,笑道:“看过之后,我可就是你的人了。” 叶倾雨不语,托着下巴盯着他。 孟奚知将湿哒哒的外衫丢到地上,见叶倾雨真就一副你脱光给我看的模样,再去解里衣的手就有些犹豫了。 孟奚知叹了口气,败下阵来,扯过一旁的被子,“我倒是无所谓,我这么做可都是为了阿雨的清誉着想。” “没劲。”叶倾雨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褶子,正要往床边走去,却被孟奚知拉住了手。 他的手比叶倾雨的手还要冷。 “早点睡,明天还要赶路。”叶倾雨挣了一下,没挣开。 “阿雨,我可能支撑不了多久又要变回蝴蝶,陪我说会话,好吗?”孟奚知手上用力,将叶倾雨拉到榻边坐下。 看他这力气,哪里像是支撑不了多久的样子? 窗外风雨潇潇,屋子里也并不温暖,两人身上皆是冷如寒冰,连互相取暖都不可能。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千年前的故事 “你想说什么?”叶倾雨抽回手,这矮榻并不宽,她往外挪了挪。 孟奚知撑着脑袋看向叶倾雨,“阿雨为何总要刻意避开我?” “我们不是一路人。” “你是哪路人?我又是哪路人?” “你若是要说这个,那我无话可说,你且睡吧。” 叶倾雨说着又要起身,孟奚知却又抓住了她的手,沉声道:“你死都死了,还怕什么?” 叶倾雨怔住,“我什么都不怕。” “阿雨,我在石塘城第一次见到你时,只觉得这姑娘木木呆呆的,盯着一面酒旗也能看半天,可当我跟着你去到北地,一路看着你斩杀灵兽,艰难求生,眼中的光芒日渐磨灭,却依然愿意救起一只快要被冻死的蝴蝶,你本是心存善念的人,你不该死的,不该死在暮子河冰冷的河水下。” “是你求梦神救我?”叶倾雨眼睫轻颤,她早猜到是他。 孟奚知轻轻摩挲着她手背的疤,侧躺着看向叶倾雨的眼睛。 他的眼里映着油灯橘黄的光,是暖的。 叶倾雨抽出手,搭在孟奚知的头发上,他的头发湿哒哒的,愈发显得黑,好似打翻了砚台,在叶倾雨抚过之后,墨发很快就干了。 孟奚知依然盯着她,“是你救我在先,阿雨你知道吗?这世上,你是第一个救我的人。” 叶倾雨突然问道:“孟奚知,你究竟活了多久?” 她想起在来而不往客栈中,孟奚知说过一句话:画中仙几百年前才在月山开山立派,那时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 当时叶倾雨便觉得这话听着奇怪,画中仙在月山开山立派几百年,他却说“才几百年”,所以,他活了很久吗? 那时他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之前呢?他又是什么? “阿雨想知道我的过去吗?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孟奚知今晚与平日不同,他平日里逗叶倾雨,一句话里可能有三分真七分假,让人难辨虚实,但今晚,他似乎格外坦诚。 叶倾雨沉默片刻,却问道:“你可以跟我说说画中仙的故事吗?” 魇灵确实有很强的好奇心,但叶倾雨不想知道孟奚知的过去,或者说不敢。 她确实在害怕,她怕知道得越多,与这个人就越是牵缠不清。 她既然知道自己要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何苦拖他下水。 孟奚知亦沉默半晌,又轻轻叹了口气,道:“那是千年前的事了……” 千年前,在九重天上,有座清越仙山,乃是楚晟仙君的地盘。 楚晟仙君下得一手好棋,仙界难逢对手。 清越仙山隔壁,有座落霞仙山,山上住着一位星陌仙君。 星陌仙君擅画,仙界风雅之士以得他一副墨宝为生平快事。 一日,星陌仙君在仙花灵草间画完一副美人雪舞图,伸懒腰之际,远远瞧见楚晟仙君驾云回山,瞧他那神情,定是大杀四方,凯旋回师。 星陌仙君这个臭棋篓子突然来了兴致,丢了纸笔,冲云头上的楚晟仙君喊道:“楚晟仙友留步,老弟近日得了一副桑山美人骨棋,正要找你一起品鉴。” 楚晟仙君当即降下祥云,落在仙花灵草间,喜道:“择日不日撞日,我看就今日吧,来来来,快将那副美人骨棋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 星陌仙君虚空抓来一个紫檀雕花匣子,打开青铜小锁,取出一黑一白两个冷玉坛子,置于黄花梨木桌上,又从中掏出一张皮子来,道:“你瞧瞧,棋路刻在吹弹可破的美人皮上,单说这份手艺,四海八荒,也只有鬼面人能做得到了。” 楚晟仙君正在研究白玉棋篓里的棋子,亦是啧啧称奇,“桑山美人,肤若皓雪,骨如寒冰,果然名不虚传。” “你闻闻,这美人皮还带着香味呢。” “来,我闻闻。”楚晟仙君凑到桌前,探头闻了闻,果觉一股幽香入鼻,十分上头。 “你从哪里搞来这么一个宝贝?”楚晟仙君眼红道。 星陌仙君挑了挑眉,指着桌上的画,笑道:“三幅画才换了一副棋,那山海藏的掌柜的还嫌吃亏。” 楚晟仙君这才看到檀木桌上的美人雪舞图,他对诗画没什么研究,只因有个画痴邻居,来往这片山头的都是些舞文弄墨的仙友,他不得已只能不懂装懂,索性不管画得怎样,夸就对了。 “星陌仙君这副美人图画得好啊,这神态,这身姿,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啊。” 星陌仙君摇头失笑,“先不说画了,天色尚早,我们来下一盘棋如何?” 楚晟仙君闻言变了脸色,推辞道:“不了,我府上还有事,改日一定陪你好好杀一盘。” 星陌仙君是仙界有名的臭棋篓子,棋品极差,陪他下盘棋,简直要送掉半身修为。 楚晟仙君还想多活几年,他还没成亲呢,可不想这么早就仙陨了。 星陌仙君赶紧拉住楚晟仙君,急道:“你若陪我下棋,这副美人图便送给你,你方才不是说这副画栩栩如生吗?” 我那是随口说的,你千万别当真,楚晟仙君心里嘀咕,拽了拽衣袖,没拽出来。 只听星陌仙君又道:“我记得你不是一直想送聆悦一副头面吗?我这幅画,能在山海藏换十副上好的头面。” 楚晟仙君有个未过门的妻子,名叫聆悦,乃是南海的海神。 一听星陌仙君这话,楚晟仙君果然不拽了。 他穷,在仙界也不是啥秘密,就如星陌仙君富,一样出名。 “你这画当真能换十副头面?”楚晟仙君盯着桌上的美人图,那美人仿佛在对他招手。 聆悦闭关三个月,楚晟仙君打算在她出关的时候,送她一副头面做定亲礼。 他们的亲事,也该抓紧了。 南海上有名的大户龙王太子总借公务之由缠着她,楚晟仙君愁得长了好几根白头发。 “楚晟仙君这是信不过我,还是信不过我的画?”星陌仙君松了手。 “哪里的话,来来来,我们来杀一盘。” 星陌仙君立即将美人皮棋盘铺开,晶莹剔透的美人骨棋子中嵌了黑玉石、白海珠,触手微凉,手感极好。 楚晟仙君瞅了一眼兴致勃勃的星陌仙君,暗叹道:这等好物,可惜了!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我为仙君而来 在星陌仙君落子有悔八百回之后,楚晟仙君终于忍无可忍,啪的一声将手里的棋子拍在木桌上,怒道:“你他娘的想清楚没有,还悔不悔了?” 星陌仙君吓了一跳,陪笑道:“不悔了,不悔了。” 楚晟仙君正要说话,忽觉指尖一痛,摊开来一看,只见中指上竟然冒出来一滴血珠。 美人骨棋子被他这一拍,却是给拍出一条裂缝来,一点极微小的骨刺扎进了他的指腹。 楚晟仙君想也没想,便将这滴血珠抹在了摊在桌上的美人雪舞图上。 “唉,你这……”星陌仙君一时不知是该心疼美人骨棋子好,还是心疼这副美人图好。 这下,连一副头面也换不成了。 楚晟仙君这一抹神来之笔,正好将血珠子点在美人眉心,如一颗朱砂痣一般,他自己看着倒是很满意。 这清越仙山穷,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如此暴殄天物,活该你穷! 一盘棋下完,天色已晚。 楚晟仙君抱着这副被他毁了的画,和被他砸了的桑山美人骨棋,回了清越仙山。 星陌仙君从不收残次品,连着这副美人骨棋也让楚晟仙君带走。 这画虽不值钱了,但挂在书房里多少有一定的观赏性。 楚晟仙君将画和棋丢在书房的几案上,便再没有理会过这俩玩意。 几日后,楚晟仙君正躺在院中竹床上小憩,仙风袭来,睡意深沉。 突听得一声大喝,“狗男女!” 楚晟仙君心头一凛,当即清醒了三分,这声音他熟啊。 当楚晟仙君睁开朦胧的睡眼,先看到院门处,他那未过门的妻子聆悦,一双杏目喷着怒火。 再低头一瞧,剩下的七分睡意顿消。 我的娘也,他怀里何时搂着一个肤白貌美的绝色美人? 美人缩在他的怀里,乖顺得像只小猫,美目流转,嘴角噙笑,软绵绵地盯着楚晟仙君看。 看得楚晟仙君头皮发麻,一脚将她踹下了竹床。 这是大白天见鬼了? 楚晟仙君此时想不了这许多,连滚带爬地扑到聆悦面前,急急道:“阿悦,你听我解释。” 聆悦是个烈性子,一巴掌扇在他脸上,恨声道:“你当我瞎吗?” “我……” “别废话了,今日你我恩断义绝,再无纠葛。” “不是……” 聆悦眼眸红得瘆人,再不听他言语,转身疾飞而去。 楚晟仙君正欲追上去,不想衣角被伏在地上的美人拽住了。 楚晟仙君怒道:“你究竟是何人?为何出现在我府上?” 他还想问问她,为何要偎入他怀中? 可他没好意思问出口,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她有脸做,他没脸说哪! 楚晟仙君突然觉得这女子有些眼熟,尤其是她眉心那颗殷红的朱砂痣。 等等! 楚晟仙君脑中一道灵光闪过,他想起来了。 “你是,你是那画中的……”楚晟仙君惊异不已,指着地上的女子颤声问道。 不等她回答,楚晟仙君用力扯出衣角,快步往书房跑去,陈旧的书桌上,摊着一幅画,画里有雪,有寒梅,可美人却不见了。 美人正站在书房门口,盈盈秋水,脉脉含情。 天降横祸,楚晟仙君郁结难抒,指着美人,怒目而视,问道:“你,你怎地从画里爬出来了?” 美人指着眉心的朱砂痣,泫然欲泣,委屈道:“我为仙君而来。” 难道是因为他这一滴血? 娘的,他早知会如此,哪里不能擦手,便是擦在衣服上,又有何干系? “你是隔壁山头星陌仙君所造,你去寻他吧,莫要留在我府里。”楚晟仙君挥手赶她。 美人泪盈于睫,哀怨地看了一眼楚晟仙君,倒没多话,拂袖去了。 楚晟仙君松了一口气,他得赶紧想办法与聆悦解释一番。 咦?聆悦今日怎么来了?她不是应该在闭关吗? 想到她临走前那双血红的眼,楚晟仙君心里莫名有些着慌。 楚晟仙君当下驾云往南海而去。 刚到南海上空,远远瞧见海上波涛翻涌,白浪滔天。 这是海神发怒了! 楚晟仙君还没想好说辞,只见一只大海龟四脚朝天,从海里蹦到天上,朝他砸来。 “哟哟哟……我的老天!”海龟惊魂未定,被楚晟仙君抱在了怀里。 楚晟仙君急道:“海神呢?” “海神走火入魔了,正搅海呢。”海龟叹了口气,又道:“也不知咋了,她老人家闭关闭得好好的,突然跑出来,一下子蹿到天上去,再下来时,就入魔了。” 楚晟仙君赶紧扔了海龟,掐诀念咒,眨眼便消失在巨浪之间。 聆悦闭关正是紧要关头,被那香艳的画面一刺激,走火入魔,六亲不认,搅得海底鱼虾晕头转向,泥沙裹着珊瑚水草,浑浊不清。 海上渔船遭此无妄之灾,断裂数截,渔民无一生还。 楚晟仙君赶到时,海底已是一片狼藉。 聆悦站在污浊中,双目赤红,如魔君降临,她手里的驯海鞭如雷如电,闪着刺目的红光。 “阿悦……” 听到楚晟仙君的声音,聆悦眼睫颤了颤,竟从眼眸中淌出两道血痕来。 她已入魔,再难回头。 驯海鞭卷着泥沙,朝楚晟仙君面门直抽过来,楚晟仙君没躲,只待受了她这一鞭,让她消消气。 一道劲力迎面而来,红光在楚晟仙君的眼中炸开,堪堪要皮开肉绽之际,一个柔软的身躯拦在了他身前,替他挡下了这一鞭。 完了! 随着一声尖细的痛呼,楚晟仙君心中微弱的希望之火被这娇躯一挡,彻底熄灭了。 挡在他身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画中美人。 楚晟仙君怒斥道:“你来干什么?不是让你去星陌仙君府上吗?” 美人捂着鲜血淋漓的手心,刚才她英勇无匹,徒手接下海神这一鞭子时都没哭,此时看着楚晟仙君冷漠的脸,樱唇一撇,眼泪如豆子一般往外滚,融进污浊的海水中。 美人抽噎道:“他,他太丑了,我不愿去他那里。” 楚晟仙君:“……” 一路追着画中美人而来的星陌仙君正好听到两人的对话,当下就黑了脸。 若不是眼下有更要紧的事要处理,他真想上前好好与她理论理论,他哪里丑了?他是没给她画眼睛吗? 正文 第五十四章 血玉 星陌仙君喝斥道:“江蓠,别闹,快放开楚晟仙君。” “她叫江蓠?” “没错,我刚给她取的名字,好听吗?”星陌仙君颇为得意。 楚晟仙君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 那边聆悦哪里见得这等场面,驯海鞭抽得“啪啪”响,海水都被劈断数道,久久不能融合。 虽然楚晟仙君杀了这美人的心都有,但人家刚多事替他挡了一鞭子,他此时也不好不管她,只得拽着她的胳膊,四下里躲着聆悦的鞭子。 偏偏美人以为他心里不舍自己,将一副柔弱无骨的身子紧紧贴在楚晟仙君身上。 楚晟仙君心里叫苦不迭,却怎么也甩不掉这块狗皮膏药。 如此猫捉老鼠一般几个回合下来,聆悦怒火更盛。 她周围的海水已然嗤嗤作响,晕乎乎没来得及逃走的鱼儿,眼看就要被她的怒火烤焦了。 楚晟仙君一来不愿伤了聆悦,二来被江蓠紧紧缠着,放不开手脚,而星陌仙君自知不是聆悦的对手,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先退出海面,再想办法。 聆悦哪里肯放他们走,一路紧追不舍,一直追到了九重天上的仙山。 先劈了清越仙山,又劈了落霞仙山。 聆悦魔入心神,下手狠辣无比,眼看再这般下去,其它仙山也要遭殃,楚晟仙君无奈,只能甩开江蓠,召出仙剑,回身迎战。 两人这般打斗多时,终于打出了事。 仙山之间灵流乱窜,火星四溅,导致天火降世,人间大乱。 …… 这一段叶倾雨在画中仙的梦中看到过。 不得不说,孟奚知的故事讲得极好,虽不知他是如何得知那些细枝末节,或者有他编排的成分,但叶倾雨依然听得津津有味,脑补出很多画面。 “后来呢?” 孟奚知指了指桌上的茶壶,咳嗽一声道:“麻烦阿雨先帮我倒杯水。” 说这许久,他嗓子眼都快冒烟了。 喝下一盏凉茶,孟奚知继续道:“后来啊,晟州大陆上纷争四起,人灵决裂……” 据传说,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最终以楚晟仙君替海神承担天罚收场,至于是怎么个罚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海神聆悦流落人间,受轮回之苦。 画中美人不知去向。 星陌仙君闭关不出…… “我也是前几日才知,几百年前在月山创立垂思宫的,就是星陌仙君画中的美人,她倒是混得风生水起,可怜……罢了,不提这个。”孟奚知突然正了神色,“阿雨,关于千年前的事,还有一个故事,你可要听?” “你说。” 左右她也睡不着了,看孟奚知这副神色,这个故事似乎与她,或与她知道的某件事有关,叶倾雨自然是要听一听的。 “千年前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中,不得不提的一样物事,便是聆悦腰间一块龙形玉佩……” 听说这块玉佩乃是楚晟仙君省吃俭用,从山海藏换来送给聆悦的。 当日,聆悦扯下玉佩,一口鲜血喷在上面,心灰意冷道:“你我二人,便如此玉,天上人间,再不相见。” 话落,玉佩被她抛入凡尘。 仙雾缭绕,鲜血飘散。 楚晟仙君飞扑上前,欲抓住这枚染血的玉佩,奈何他身负重伤,到底是慢了一步。 楚晟仙君心口一阵悸痛,补了一口热血在那正飞落人间的玉佩之上。 沾了二位仙家鲜血的玉佩,红光一闪,落入人间,不知所踪…… 叶倾雨突然间好似陷入梦魇之中,浑身止不住颤抖起来,喃喃道:“血玉!是血玉对不对?” 孟奚知抓住她的手,紧紧握住,“阿雨,别怕,血玉已经离开你的身体了。” “可是它要了我的命!” 孟奚知一路跟着叶倾雨到暮子河,自然清楚她是被血玉灼伤心脉而死。 叶倾雨想起在烟西谷那个夜晚,如果再回到那夜,她还会答应老板娘,将血玉藏进她的心脏吗? 可是,她有得选吗? 即便回到那晚,她的命运,也不会被改变…… “倾雨?你叫倾雨是吗?” 茫茫雪海中,叶倾雨看到了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老板娘在对她招手。 “你到底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叶倾雨发现自己也站在雪地里,脚上穿的是水莲做的那双棉鞋。 身穿烟紫色长裙、眉目如画的老板娘笑道:“别怕,你此刻还在床上睡着,我招你的魂魄出来,是有话要与你说。” 老板娘牵起叶倾雨的手,一前一后往雪海深处走去,“十年前,你娘带着你路过烟西谷时,你才这么点大,我总记得啊,你那一双眼睛,亮闪闪的,像极了天上的星子,没想到今日你又来到这里,你终究不属于人族,回家去也好。” 叶倾雨心下一痛:阿娘。 老板娘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回去后,便不要再来人族了。” “石塘城的庆福楼……”叶倾雨沉默了一会,想起这桩怪事。 记忆中,石塘城的庆福楼从没有歇业的时候,哪怕是大年三十,亦是门庭若市,沸反盈天。 如此热闹的酒楼,为何要盘出去呢? 这烟西谷中,为何也有一家庆福楼? 十年光阴荏苒,叶倾雨不记得到石塘城之前的事情,那些记忆就像被人用湿抹布拭去的灰尘,忘得干干净净。 可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路过石塘城庆福楼时,老板娘看她的眼神。 老板娘的眼神充满怜悯,她说: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可怜的孩子。 之后每每从庆福楼路过,叶倾雨总要伸长脖子往店内瞧一瞧,老板娘看见她,也总是要点点头,笑一笑的。 这位老板娘,算得上是叶倾雨在石塘城为数不多的熟人。 但今日,她却是糊涂了。 老板娘回身看了叶倾雨一眼,柔声道:“石塘城哪有什么庆福楼啊,是我想让你看见我,你才能看见我,那家酒楼名叫迎客居,老板是个大胖子,呵。” 老板娘想起那个胖子的模样,忍俊不禁。 所以,这十年来,叶倾雨所见到的庆福楼,是假的,是幻象! “你要带我去哪?” “快到了,瞧见那棵树了吗?”老板娘伸手指了指远处。 叶倾雨顺着她的手指,仔细看,一片空茫的雪地上,似有一棵通体雪白的树,隐在雪光之中。 正文 第五十五章 阿雨,使不得 走近了,叶倾雨发现这棵树约有一丈多高,不似一般树木枝干向上生长,粗细不一的枝干向下拢成一个半圆,无叶无花,像是裹着什么物什。 老板娘伸手覆在树干上,树干像游蛇一般向上收缩,露出里面树心来,树心里藏着一块通体血红的石头,像是血凝而成,约莫婴儿拳头大小,上面刻有图案,仿佛是龙。 “这原本是一块碧玉,这么些年,总算长成了,十年前,你娘曾在这里祭出一缕魂魄,就藏在这块血玉中,你愿不愿意把它带走?” 老板娘的声音充满蛊惑,叶倾雨仿佛看到阿娘站在她眼前,对她说: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叶倾雨心下一颤,问道:“我娘的魂魄能还回去吗?” “恐怕不能,它需要魂魄养着才能长大,你知道吗?祭十万魂魄才能长这么点大。”老板娘不瞒她。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叶倾雨想去触碰玉石,又不敢伸手,彷佛这一碰,就会把娘亲的那缕魂魄给捏碎了。 老板娘看着叶倾雨,轻笑,“你相信我吗?” 叶倾雨转头迎向老板娘的目光,默了片刻才点头道:“我相信你。” “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我要怎么做?” “把它带到暮子河就行了,但它不是随便就能带着上路的,为保万一,我要把它藏进你的心里,这一路上,它会吞食你的灵力,你还愿意吗?” “我会死吗?” “唔,应该不会。”老板娘伸出手,血玉轻轻悬在她手掌上方,被带出树心,雪白的树瞬间化作碎雪,消失在茫茫雪原。 “我愿意。”叶倾雨话音刚落,那块血玉像一道闪电,瞬间没入她的胸腔。 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惊叫,就晕了过去。 她没有听到老板娘那一声轻叹,“到了这一步,就算你不愿意,也由不得你了。” …… 十年前,是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亲手抹去了叶倾雨的记忆,十年后,她却能笑着问叶倾雨:你相信我吗? 那个地灵女人不是叶倾雨的娘亲,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将叶倾雨带到人族。 人人都有自己的心计,环环相扣,最终杀死了叶倾雨。 她还能相信谁? 长夜漫漫,冷雨拍窗,再纷乱的思绪,经过时间的安抚,也能平静下来。 叶倾雨静静坐在矮榻边沿,望着窗外风雨中朦胧的灯影,低声问:“孟奚知,你为何要跟着我?若只是报恩,那你现在已经不欠我了。” “我欠你的……”孟奚知突然止了这个话头,问道:“阿雨,我可以向你讨个愿吗?” 叶倾雨转头看向孟奚知,“不可,你非我命主,我帮不了你,何况你仙元有异,我入不了你的梦。” 孟奚知终于垂下头去,他的声音里恍惚带着祈求,“我跟着你,是想救你,阿雨,梦神之路遍布荆棘,让我陪你……” “没有人可以救我。” “叶倾雨!”孟奚知突然提高了声调,“你当真看不出来我喜欢……” 叶倾雨猛然起身,一把掀了被子,低怒道:“孟奚知,你不要再……” 话没说完,叶倾雨怔住了,“你什么时候将衣服脱了?” 孟奚知幽怨地看了一眼站在矮榻边的叶倾雨,默默扯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身子,“咳,衣服湿了,自然是要脱了。” 叶倾雨愣过之后,非但没有羞得掩面逃走,反而撸起袖子又去扒他身上的被子,孟奚知紧紧拽着被角,惊呼道:“阿雨,使不得!” “闭嘴。”叶倾雨瞪了他一眼,手上用力,嘶啦一声,棉絮飞舞,盖在孟奚知身上的被子再次被掀了开去。 孟奚知侧身躺着,不着片缕,在如此剽悍的女子面前,他只能悄悄弓起腿,像一只煮熟了的虾子般。 太过分了! 叶倾雨伸手在他紧实的腹部狠狠摸了一把。 “你,你,你……”孟奚知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姑娘家非礼,他的脑子有点乱。 叶倾雨却沉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孟奚知的腹部刻着一幅诡异的符咒,摸上去并无疤痕,叶倾雨感觉到这符咒下蕴藏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以她的灵力,探不出这是什么玩意。 “这是朱雀禁咒。” “这就是我探不到你梦境的原因?” “没错,这道禁咒封印了我的仙元。”孟奚知再次夺过叶倾雨手中的棉被盖上。 早知道叶倾雨是这种人,他宁可冻着,也绝不在被窝里脱下湿透的里衣。 “我来人间,正是为了寻找破除朱雀禁咒的办法。” 叶倾雨沉默片刻,道:“这事我帮不了你。” 孟奚知摇头苦笑,她以为他要讨的愿,是破除朱雀禁咒,在她眼里,他所作所为,皆是为了魇灵之愿么?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只求和你结伴同行……” “不行。”叶倾雨拒绝得果断,“我……” 会害了你! “是孟某不知好歹,一路纠缠叶姑娘,对你造成困扰,孟某在这里给你赔罪了。”孟奚知声音低沉,他在执着什么,这姑娘,当真是没有心的。 叶倾雨微怔,这是她第一次从孟奚知口中听到“叶姑娘”这三个字。 “你早点歇息吧。” “好。”孟奚知趴回床上,将脸转向墙壁,不再作声。 叶倾雨在矮榻边站了良久,才回到床上躺下。 她觉得有点心闷,但她明明没有心的。 这夜半灯下谈话,为何会不欢而散? 这是叶倾雨要的结果,但好像又不是。 她有些糊涂了。 一夜骤风急雨,叶倾雨辗转到天蒙蒙亮才睡去。 她恍惚听到一声叹息,又或者只是风声。 叶倾雨难得做了个梦,她梦见暮子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殷红似血的食尸花铺了满河。 每一朵花都在争吵,食尸花将人心善恶剥离开来,却又分不出高低贵贱。 这世间,当真有至善之人吗? 又有哪个人,生来便是恶贯满盈? 在叶倾雨很小的时候,她便经常偷偷溜到暮子河上听食尸花语。 有时候她身后会跟着一个拖着鼻涕虫的小男孩,那是族长的孙子,叶倾雨记得,他叫北漠,比自己小一岁。 自从梦神解了叶倾雨身上的封印,她想起了很多小时候的事。 她想起,在魇灵族,只有她一个人是有姓氏的。 也只有她一个人,是来路不明的。 梦里,食尸花的争吵被吞没在河面轻声呜咽的风中,叶倾雨渡过暮子河,回到了魇灵族居地。 ……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暮子河北 , 梦回暮子河北,莽莽山林。 一声惨叫,惊得寒鸦振翅。 “婆婆,别打了,啊!痛……”六岁的叶倾雨捂着屁股四下乱窜。 “不打不长记性,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去暮子河,不要去暮子河,你可曾听过我的话?” 老婆婆佝偻着又瘦又小的身子,花白而干枯的头发乱蓬蓬的盘在脑后,一根木簪松松地插在上面,说是木簪,倒不如说是随地捡来的一截树枝。 她的衣衫又皱又脏,灰扑扑的粗布上打了好几个补丁,天气好的时候,叶倾雨会在林间树木稀疏的地方,替她捉虱子。 她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好像虬在土壤下的老树根,沟壑间藏着洗不干净的黑泥。 这是一个十分邋遢的老太婆。 可她的眼睛,却彷佛拥有看透人心的魔力,那是一双翡翠一般的眼睛,即便是长在这样一张老脸上,依然不能掩盖它的神采。 整个魇灵族,仅此一双。 此时这双眼睛正怒视着小叶倾雨,握着扫帚的手干枯如柴,颤颤巍巍,也不知是气的,还是人老体衰,连扫帚都要拿不住了。 “我不敢了,阿雨再也不敢了,婆婆您消消气,哎哟!”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是这样一个半截身子入了土的老太婆,可那扫帚打在小小的叶倾雨身上,一打一个准,毫不含糊。 扫帚看似无力地落在叶倾雨身上,却疼得她龇牙咧嘴。 “你说你连探灵都不会,你跑去暮子河听什么鬼话?”老婆婆追打着叶倾雨,彷佛随时就要栽个跟头,老命不保。 叶倾雨不服,“我虽不会探灵,可我并没有被迷了心智,为何不能去暮子河?” “就你这天资,连北漠都不如,你便是天天去暮子河,也成不了神?” “我在您心里,就这般无用吗?”叶倾雨委屈地揉着屁股。 老婆婆扎心道:“难道我说错了?” “……我,我也没想过要成神。”叶倾雨心虚地躲在一棵古树后,不敢看婆婆的眼睛。 老婆婆扔了手里的扫帚,靠在树干上踹粗气,好半晌,她才叹道:“不是婆婆瞧不起你,你这辈子,成不了神。” “为何?” “这个世上,人人都想成神,可真正的神始终只有一个,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他眼中,你老实地待在这里,莫要再生妄心了。” “您这话不对啊,这个世上怎么可能只有一个神?族长说过,在南边的海上,有海神,在九重天上,有战神,还有……” “你不懂,罢了,不说这个了,今晚你别睡了,去祭坛跪着吧。” “婆婆……”叶倾雨从树后探出身子,正欲告饶,可方才还说着话的老婆婆,已没了身影。 月影透过重重叶片,洒在地上,只有数点清霜。 身为魇灵,叶倾雨的天资,不能说差,只能说极差。 婆婆将她抱回魇灵族时,族长探过她的灵脉,除了一丝飘忽不定的魇灵族灵息,证明她是魇灵之后,其它任何魇灵的特征,她都没有。 魇灵入梦,探的是过去不假。 但真正的魇灵一族,有梦神施愿者,修炼到一定阶段,能通过探灵,看到未知之境。 他们能在短短几息间,看尽一个人数十载的命运。 如今的魇灵族,只有族长能看到未知之境,但他却看不透叶倾雨的命运。 这事很奇怪。 更奇怪的是,随着叶倾雨长大,她在探灵上毫无天赋便也罢了,毕竟灵息微薄,强求不得。 但她三岁时,竟就能听懂暮子河上食尸花的花语,可谓怪事一桩。 族长当年,天赋异禀,也是在十岁之后,才逐渐开了悟,入得暮子河,听天下善恶,辩是非忠奸。 这些年来,魇灵族天资聪颖之人并不少,可这些人,最厉害的,也是在十二岁之后,才听懂食尸花的花语。 叶倾雨在魇灵族,无疑就是个异类。 除了北漠,无人愿意与她玩耍,这也是她喜欢往暮子河跑的原因。 为了这事,她没少挨打。 梦境与往事重叠,叶倾雨站在魇灵族的祭坛石台边,怔怔看着祭坛中间的神石。 那是一块高约三尺的石头,黑如木炭,形似长柜,远远望去,就像一口黑棺竖在那里,透着一股子阴森之感。 这根石柱子扎在这块土地上的时间,据说比魇灵族的历史还要久远。 石柱子上没有繁复的符文,也没有神秘的图腾,就只是一块黑不溜秋的石头。 不对,以前确实是没有,十二年前却是多出了两个字。 叶倾雨四岁时,一次罚跪的时候,拿着一块锋利的尖石,在神石上刻下了两个歪歪斜斜的大字。 那是她刚学会的两个字:魇灵。 这事后来被族长发现了,老人家差点没背过气去。 圣物被毁,乃大凶之兆啊! 叶倾雨此刻盯着的,正是那两个字。 这石柱子浑然天成,坚不可摧,叶倾雨并不是第一个在上面刻字的人,但却是第一个在上面留下痕迹的人。 神石杵在祭坛不知多少年岁,魇灵一族世世代代,从未给它加持过禁制,只因其本身就是刀剑不侵,风雨不蚀。 谁家还没个顽皮的小娃娃,便是那大人,也有心如顽童的时候。 不知有多少人抚摸过神石,不知有多少人在上面刻字,便是族长小时候,也干过这档子事。 可不管是谁,不管是刀剑斧锤,在神石上划过,都不能留下痕迹。 当年族长查看过那块尖石,不是石头的问题,那就只能是人的问题。 可这人,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又会有什么问题呢? 不说别人,便是叶倾雨自己,也想不明白。 梦回故地,叶倾雨的视线从神石上收回,看着躺在祭坛石台上的小女孩,蹲下了身。 这是她六岁的模样,那时候她受罚,经常在祭坛睡着。 她这短暂的一生,好似总在做错事,总在受罚。 不管是在魇灵族,还是在石塘城。 “你知道婆婆去了哪吗?” “阿雨乖,听婆婆的话,不要去暮子河,好吗?” 叶倾雨轻声念叨,两行清泪夺眶而出,她伸手去摸小女孩的额头,却只摸到一片虚无。 叶倾雨手指顿住,恍然醒了神。 …… 英山镇的街上又放起了鞭炮,欢声笑语飘进窗缝,叶倾雨醒来时,孟奚知已经离开了。 小雪满房间寻找白蝴蝶,急得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 正文 第五十七章 打听 晨间,雨还在下,不似昨晚那般泼泼洒洒,细雨夹杂着碎雪,飘飘摇摇,好似三月的柳絮。 孟奚知是真的走了,留了一些银子和几颗金珠,足够叶倾雨路上花销。 苏宸璋一大早便与客栈的伙计打听了这些年高阳国发生的大事。 街道泥泞不堪,伙计也懒得出门,抓了一碟子瓜子花生,坐在大堂靠窗的桌边,与苏宸璋闲聊。 “自从新帝登基,不仅大赦天下,更是免除赋税徭役三年,你去其他国家问问,谁不羡慕咱们高阳国的百姓?”店伙计故意拔高嗓门,眼中尽是得意。 苏宸璋连连称是,问道:“这新帝登基,不知对其他皇子是如何安置的?” 店伙计睨了苏宸璋一眼,“客官这是从何处来啊?怎地对咱高阳国的事一无所知?” “我们住在向阳城外的深山里,平日以打猎为生,这不是冬日越来越长,我们兄妹俩啊,寻思着去投奔在千屏城的表亲。” 原来是从深山老林来的人,难怪没见识。 店伙计哼笑一声,“千屏城确实是个好地方,街口卖豆腐的李婶,她儿子就是在千屏城最大的酒楼当大厨,听说光是过年的赏钱啊,就能抵我一年的工钱,啧啧……” 苏宸璋已有些烦躁,却不得不忍着,“还望小哥多与我说说,我这要丢人丢到千屏城里去,可不叫人笑话。” “得,今日我就好好跟你说道说道,不过说起来,这皇家的事,本不该咱们百姓妄议,我今日说与你听的,你可不兴往外说去。” “这是自然。” “前两年听我那在宫里当差的远房舅哥说,咱们这位圣上啊,登基之后,便一病不起,整日卧榻修养。”说到此处,店伙计四下里张望一番,探身凑近苏宸璋,低声道:“听说这朝政大权啊,都在太后手里握着呢。” 苏宸璋震惊得瞪大了眼睛,店伙计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继续道:“至于你说的那些皇子们,如今除了定王,咱高阳国,可没有皇子在世,哎,也不知圣上的病什么时候能痊愈,这登基五年之久,后宫无所出,可是头等揪心之事啊。” 店伙计摇头叹息,为高阳国的千秋万代操起了心。 苏宸璋还没回过神来,他出使丘宁国那年,除了太子苏宸辙,还有七八个皇兄皇弟在世啊,如今竟然只剩定王一个? 这定王又是哪一个? 苏宸辙为了登位,竟下如此毒手,残害手足? 冷风从窗外吹进来,苏宸璋打了个寒战。 “年前鹿隐国出了件大事,想来你也不曾听说。”店伙计抖着腿,吐掉嘴里的瓜子壳,道:“听从鹿隐国来的客商说啊,鹿隐国的太子死……呸呸呸……” 大年初一不宜说死字,店伙计连呸了好几口,觉着将晦气呸掉了,才继续道:“鹿隐国太子没了,五皇子大婚之日啊,新娘子也没了,你说这倒霉催的,想来鹿隐国老皇帝这个年,过得有够糟心的。” 苏宸璋灌了一口冷茶,强自冷静下来,又听店伙计道:“对了,前几日啊,有位打尖的游侠说,说什么魇灵入世了……” “什么?”苏宸璋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差点从条凳上跌下来。 店伙计又睨了他一眼,“怎么,你也知道那玩意?” “听村里老人说起过。”苏宸璋再次灌了一口冷茶。 店伙计叹道:“谁说不是呢,那玩意我也只是在老一辈嘴里听说过,我们小时候啊,做梦都想得到魇灵之愿,哎,你知道吗?我家隔壁的王二狗,为了讨到媳妇,偷偷在他老娘的排位后刻了魇灵两个字,早晚跪拜,后来被他爹发现,揍了二里地。” 苏宸璋对王二狗的事没兴趣,他问道:“关于魇灵入世,可还有别的消息?” 店伙计摇头,“那位游侠走后,倒是不曾听过关于魇灵的消息,不过有位从西北来的贩夫,说石塘城闹起了瘟疫,他不敢进城,连夜跑了回来,亏了不少银子。” 石塘城闹瘟疫之事,苏宸璋也不感兴趣,他想了想,又问:“当今的太后,不知是哪位……” 苏宸辙的母后十年前便薨了,这位太后,不知是父皇的哪位妃子? “这你都不知道啊,你家那座山可真够深的啊。”店伙计已经十分瞧不上这位从山里来的小伙子了,“当今太后乃是韩丞相的妹妹……” “这位韩丞相可是韩佐?”苏宸璋脸色煞白,手指紧紧拽着桌角,他不敢听店伙计提到当今太后的名讳,可他又迫切想知道答案。 “哟,这你倒是知道了。”店伙计嗑完一碟瓜子花生,起身去柜台后添了壶热茶,没注意到苏宸璋的异样。 韩佐,十年前,便是高阳国的丞相,是韩贵妃的兄长,亦是苏宸璋的亲舅舅! 也就是说,当朝太后,是他的母妃! 这么大的事,为何在向阳城外,孙维没有告诉他? 他的母妃,为何会成为当朝太后? 十年前,选他做质子出使丘宁国,是谁的主意?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苏宸璋感觉天旋地转,任凭窗外的寒风卷着雨丝拍到脸上,他亦没有察觉。 他想起小时候,母妃总是一脸无奈地说: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你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是因为对他失望了,所以母妃选择了苏宸辙,而抛弃了他吗? 大门口来了讨要糖糕的小孩,软糯欢快地对店伙计拜年问好。 店伙计从柜台后抓了糖糕分给他们,叮嘱他们路上小心,莫要跌了一身泥回家,仔细要被娘亲打屁股。 小孩子哄笑着散去,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远处不时响起爆竹声,今天是大年初一,阖家团圆的日子。 苏宸璋坐在英山镇的小客栈里,如坠冰窟,被囚于暗无天日的地洞中十年之久,无数痛苦难捱的日子,都不及今日剐心,都不及今日绝望。 十年来,苏宸璋从未放弃希望,但这一刻,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 他不是被别人陷害的,他是被他的母妃抛弃的? 是这样吗?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小乞丐 大年初一上午,离开客栈的一男一女,包括那个四五岁的小孩,脸色都不好。 直到马车走远,店伙计还站在门口,直呼晦气。 这大过年的,就不该接客,这都什么人哪! 暮影天没亮便去街上走了一圈,在马车拐过街角时,跳了上来。 “暮姨,我爹死了!”小雪从车厢里扑出来,趴在暮影怀里哭得伤心。 叶倾雨蹙眉:她什么时候说过孟奚知死了? 殊不知前几日孟奚知曾教小雪:在人族,过年的时候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旁人听了要不高兴的。 早上叶倾雨说孟奚知走了,小雪想起她爹那要死不断气的模样来,再看她娘神色郁郁,这孩子多聪明啊,当下就明白了。 叶倾雨一巴掌薅在小雪脑袋上,“你爹没死。” 你爹没死,但你娘是真死了,你暮姨也死了,你搁俩死人面前哭一个活人,傻不傻? 暮影倒是听明白了,“孟公子走了吗?” “嗯。”叶倾雨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下了一夜雨,地上泥泞湿滑,马车行走缓慢,路过菜市口的时候,叶倾雨勒了马。 一面青砖墙上,贴了几张通缉令,虽有檐角遮挡,但扛不住斜打的雨雪,通缉令上的墨迹已有些晕开。 不过仍能看出被通缉之人的相貌,画像旁边的文字就有点不太看得清了。 叶倾雨盯着左起第三张画像,那是一个蒙面男子,口鼻被遮挡,一双狐媚眼睛好似能勾人魂魄,在一众画像中十分抢眼。 而叶倾雨却觉得,这幅画像只画出了他三分的神韵。 墙角一个衣着破烂的小乞丐跛着脚朝马车走来,他脚上穿着烂了底的草鞋,缠一些碎布头,脚背上的冻疮已经溃烂。 小乞丐对叶倾雨行礼,“小人是这英山镇的百事通,各国之事无所不知,贵人可有什么需要打听的?” 小乞丐是个有眼色的,这英山镇南来北往的过路人不少,在菜市口这面墙下驻足的,不是官府,便是江湖中人。 叶倾雨打量了小乞丐几眼,指着那画像上的人,问道:“这人犯了什么事?” “此人乃是近来有名的采花大盗,单是去年年底,便有十多位姑娘遭其毒手,因作案以来,无人见过他的容貌,官府无从下手,连贴出来的海捕文书啊,都是蒙了面的。” 叶倾雨愕然:采花大盗? 小乞丐又说道:“贵人姐姐这是要去千屏城吗?” “不错。” “贵人姐姐这一路上可要当心些,依我之见啊,这采花大盗多半也是要去千屏城的。” “为何?” “听说千屏城的莳花阁来了位地灵族的美人,元宵节那日将登台献艺,争花魁之位,各国的王孙富商,早早便赶到了千屏城,这等热闹,那采花大盗岂会错过?” 叶倾雨神色微变,地灵族的美人,莫不是红英? 她怎会…… 小乞丐见叶倾雨沉眉不语,心想着莫不是怕了,安慰道:“贵人姐姐不必惊慌,那采花大盗说不定已经到了千屏城,又或者是从别的城镇过去,你们路上不一定能撞见。” 叶倾雨从腰间掏出一颗金珠,丢给小乞丐,“你说你各国之事无所不知,说来听听?” 小乞丐两眼放光,连声道谢,问道:“贵人姐姐是要听近的还是远的?” “近的。” “那我便从鹿隐国讲起,年前鹿隐国五皇子大婚之日,太子跌落断崖,至今尸骨还没寻到,当然,也没人真的去寻……” 从鹿隐国都城传出来的消息,五皇子要迎娶的那位姑娘,早与太子两情相悦、私相授受,却被指婚给了五皇子。 大婚当日,太子追到响石山鲤鱼嘴断崖,五皇子一怒之下,将太子与那位姑娘推下了断崖,双双殒命。 后来五皇子被囚禁于宫中,至于会被如何处置,就没人知晓了。 远在鹿隐国南疆的三皇子,现下估摸正在赶回都城的半路。 这个故事,实在有那么点……感人! “白夙国国君缠绵病榻大半年,一点起色也无,朝中事务皆由二皇子主理,除了暗中打压七皇子,倒没什么大事发生。” 白夙国位于晟州大陆东南边,临海而踞,晟州大陆的正南方,则是平沙国的地盘。 “对了,西洛国的不死槐森林中,出现了魔的踪迹,这却是有点骇人了。” 人族已经数千年不曾有魔出现,这件事比之七国勾心斗角的破事确实重要多了。 叶倾雨问:“西洛国的国君对此可有对策?” 小乞丐嗤笑道:“贵人姐姐怕是不知道,西洛国那位国君沉迷于炼丹之术,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 这就是放任不管了。 “稚水国呢,可有什么消息?” 按着裴洛所说,从地灵洞穴到稚水国至少要走一个半月的时间,即便那边发现不对劲,派人到地灵洞穴查探,再回国禀报,也是三个月之后的事。 不知裴洛会不会回稚水国? 他若回去,会有什么动作? 小乞丐摇头,“稚水国和丘宁国年前都没什么大事发生。” 一直在车厢里竖着耳朵的苏宸璋听到丘宁国,忍不住撩开帘子,问道:“丘宁国与高阳国这些年,可曾兵戎相见?” 小乞丐看向苏宸璋,行了一礼,道:“回这位公子的话,自从十年前咱高阳国十三皇子在丘宁国境内不知所踪,这十年来,两国之间大大小小的战争,委实打了不少。” 苏宸璋又要询问,叶倾雨抬手将他推回了车厢里,指着墙上的通缉令,问小乞丐:“这个采花大盗残害的,都有些什么人?” 小乞丐往晃动的车帘子里瞄了两眼,才回道:“说来奇怪,这个采花大盗啊,采的要么是出墙红杏,要么是柳巷残花,倒不曾听说有良家女子遭其毒手,贵人姐姐这一路,大可不必担心被采花大盗盯上。” “柳巷残花也能叫采?” “瞧贵人姐姐这话说的,没付银钱的,可算不得正当交易。” “有理。” 这采花贼的口味倒是独特。 “听说这个采花大盗的作案手法是将那些女子掳走,留下花笺一封,上书五个大字:红尘惜花客。” 正文 第五十九章 红尘惜花客 “之后呢?那些女子……” 小乞丐叹道:“被糟蹋的女子后来虽被送回去了,但经此无妄之灾,那些女子回去后将自己关在房里,不愿见人,想来是受了极大的刺激。” 这要是良家女子,受了这等羞辱,只怕早就跳河自尽了。 而一旦犯了命案,即便这明示的通缉令没有头绪,也会有暗花出手,到时候那位红尘惜花客可就是自找麻烦了。 如此看来,他并不想惹祸上身。 毕竟这些女子本就不是清白之身,并不值得官府多费心思,贴张通缉令,便算是交了差事。 “说了那么多,高阳国呢?你跟我说说怀宁城里的事。” 怀宁城是高阳国的国都,去过千屏城之后,她们便要往怀宁城去。 “咱们乞丐啊,天生命贱,说句不怕砍头的话,贵人姐姐听过之后,可别记在心上。” “你说。” 小乞丐四下张望,见无人往这边瞧来,压低声音道:“怀宁城自五年前新帝登基不久,便呈金凤朝阳,龙行浅滩之势。” 叶倾雨目露疑惑,她在苏宸璋梦里所见到的苏宸辙,可不像是个任人摆布的软柿子。 “不知这金凤是……” “韩太后,十年前十三皇子出使丘宁国失踪后没两年,当时的太子,也就是当今圣上,便过继到了她名下。” 车厢里除了小雪在暮影怀里低低啜泣,听不到半点苏宸璋的动静。 早上与店伙计交谈之事,苏宸璋并未与叶倾雨提及。 他方才贸然询问丘宁国与高阳国的战事,已是不妥,被叶倾雨推进车厢后,才后知后觉。 可此刻听到韩太后之名,苏宸璋刚沉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叶倾雨沉思片刻,她倒是不曾料到苏宸璋的母妃这么能蹦跶。 如此说来,难道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并非苏宸辙的人,而是韩太后的手下? 为何孙维对此事一无所知? 在孙维的梦里,叶倾雨虽知苏宸璋的母妃还活着,但对她这十年的处境却并不知晓。 而从孙维对苏宸辙的怨恨来看,只怕他并不知怀宁城中的风云变幻。 是了,孙维远在边关十年,身边都是上面的眼线,所知亦是别人想让他知道的,熬着他一片忠心,跟养只猫狗无异,怀宁城的事,他又能知道多少? 新帝登基,他却还能顶着戍边将军的差事,未必不是韩太后念他曾经护主之功。 这事……实在是太复杂了。 不过,若真是这般,倒也越来越有趣了。 但这种皇族之事,为何连一个小镇上的乞丐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他所说,又有几分真,几分假? 叶倾雨对小乞丐道:“你去帮我把那张通缉令揭了。” “贵人姐姐,这采花大盗可厉害得紧呢,您当真要揭……” “去吧。”叶倾雨挥手打断小乞丐的话,“我自有打算。” 小乞丐不再多言,一瘸一拐地挪到青砖墙下,抬手揭了通缉令。 暮影一鞭子便能解决的事,她却偏要这脚上长满冻疮的小乞丐从冰冷的泥地里走过去,实在心狠。 叶倾雨冷冷盯着小乞丐的双脚,没有言语。 小乞丐转身,又一瘸一拐地挪回来,冲叶倾雨咧嘴一笑,“贵人姐姐一看就不是寻常人,这区区采花贼,定然不是您的对手。” 脏兮兮的小脸上,被雨雪打湿的头发贴着脸颊,不过十来岁的年纪,眼里还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叶倾雨垂在身侧的手心里,刚聚起的蓝光慢慢散了开去。 罢了。 这人族的水太深,杀一个乞儿并不能让她们的路变得顺畅。 他若是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又怎会在这泥淖里求生? 马车缓缓往城外行去,小乞丐敛了笑,泥鳅一般钻进一旁破旧的巷子里,身手矫捷,步履轻快。 暮影从马车中探身出来,叹道:“倾雨,你真的变了。” 北地那个杀起灵兽来如疯如魔的叶倾雨,手里的刀子越来越钝了。 叶倾雨抿唇不语,曾有人在风雪天送了她一双棉鞋,她不想在这样的天气里,杀一个没鞋穿的孩子。 “你认识这通缉令上的人?” 叶倾雨将马鞭递给暮影,摊开手中潮湿的布帛,“此人名叫曹玉,是丘宁国人。” 去年霜降前,穿过人灵结界,去往北地的,除了韦成德一行,还有千屏城城主简绍和丘宁国镇南王龙芮,而曹玉,正是龙芮的手下。 叶倾雨在烟西谷第一次见到曹玉时,便觉得这人一双眼睛像极了山里的狐狸。 但他虽然长得媚,却是个极其忠厚之人,叶倾雨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曹玉和采花贼联系到一块去。 当真是人不可貌相,还是另有内情? “苏哥哥你怎么哭了?”车厢里传来小雪的声音。 这孩子特别奇怪,喊孟奚知爹爹,却喊苏宸璋哥哥,也不知孟奚知暗地里是怎么教她的。 叶倾雨撩开帘子一角,苏宸璋察觉到动静,别过脸去看窗外荒芜的田地。 “道听途说的,未必是真相,你别胡思乱想。”叶倾雨并非安慰他,如果仅凭旁人几句话,就能左右自己的心智,这种人未免太过天真。 何况这事在叶倾雨眼中,还不一定是坏事。 若小乞丐所言是真,除非韩太后当真是为了权力不顾母子情分之人,否则,眼下的局面,对苏宸璋来说,反而是有利的。 虽说将亲身儿子囚在老鼠洞里十年之久,正常的人无论如何也干不出来,但帝王家玩弄权术,其中本就有颇多无奈,或许她亦有不得已的苦衷。 “宸璋突然听到母妃的消息,一时情难自已,让叶姑娘见笑了。” 只是如此? 叶倾雨不再多言,正要放下帘子,小雪扑了过来,拉住她的手,问道:“娘,我们是要去找爹爹吗?” “找他作甚?”叶倾雨蹙眉,好似只是提起那个人,就让她感到烦躁。 小雪嘴角一撇,放开叶倾雨的手,转头扑到苏宸璋的身上,抽噎道:“苏哥哥,你娘不要你,我爹不要我,我们俩怎就这般命苦啊……” “……”苏宸璋刚憋回去的眼泪又滚了出来。 叶倾雨摔了帘子,她突然觉得孟奚知的离开,对小雪的成长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 正文 第六十章 千屏城 千屏城最出名的不是它的繁华,而是它的宽容。 千年前的人灵之战,各国清扫灵族之时,唯有千屏城的灵族逃过了被诛杀的命运。 多年来七国局势紧张,各怀心思,千屏城却依旧海纳百川,南来北往之人络绎不绝。 可以说,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有生机,却也暗藏着危机。 千屏城守卫森严,护城军昼夜巡逻,无人敢在这片土地上寻衅滋事。 原该归乡团圆的日子,千屏城数百家客栈,却无一间空房。 据客栈的掌柜说,今年比之往年,来千屏城的客人多了不止五成。 大部分都是为了元宵节那晚,一睹莳花阁地灵族美人的倾城姿容。 好在才日上三竿,在城中绕了一圈之后,叶倾雨在城西的平安巷里租了座二进的小院。 苏宸璋长相肖娘,进到千屏城,为了安全起见,不好在街上行走。 暮影对繁华盛景不感兴趣,没有要紧事亦不愿出门。 小雪这几日恹恹的,一门心思要找爹,叶倾雨没怎搭理她。 叶倾雨换了身衣裳,和暮影打了声招呼后,出了门。 在来千屏城的途中,她拿孟奚知留下的银子置了些衣衫,每人两套,够穿就行,布料样式亦不讲究,能穿就行。 早上进城时便已打听到莳花阁的位置,叶倾雨出了巷子向右转,往城南走去。 今日才初六,千屏城的街道上披红挂彩,十分热闹。 地面的积雪被清扫干净,暖融融的日光洒在干燥的青石地砖上,清冷的风里裹着繁华之城冗杂的气息,竟有几分初春的感觉了。 莳花阁是千屏城最大的青楼,与一般花街柳巷不同,这座青楼里的姑娘,不仅容貌与才情俱佳,最吸引人的是她们的身份来历。 可以说每位姑娘身上都有一段催人泪下、感人肺腑的故事,无不是生不逢时,天妒红颜。 莳花阁二楼镂刻百花的红漆围栏下,一位俊俏的公子,坐在一张被虫蛀断了一条腿的木桌后,声情并茂地讲着那些残花照影的故事。 有三两姑娘起得早,倚在围栏边懒懒地往楼下张望。 那听了几百遍的故事,自是听腻了的,再悲惨的往事,被这般日日翻炒,也早麻木了。 她们望的是街道上的行人,千屏城最不缺的就是新鲜面孔。 而新的人,就有新的故事。 路人亦抬头瞧着那些簪花饰玉的姑娘,他们亦对故事不感兴趣,他们更喜欢袒露在眼前的美丽。 往常这个时间,莳花阁的朱漆大门紧闭,姑娘们辛苦一夜,白日里可不得好好休息休息。 但今日,莳花阁大门前围了一群人。 人群中间一位俊朗公子,着一身黛紫华服,如鹤立鸡群般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姑娘围在中间,看上去颇为无奈。 叶倾雨蹙眉,孟奚知怎么也到千屏城来了? 他的伤好了? “公子既接了奴家的帕子,便是应了奴家的邀请,又怎能弃奴家而去呢?” “公子长得好生俊俏,来咱莳花阁的客人成千上万,公子这般容貌的,奴家还是头一次见到。” “青天白日的,公子还怕奴家将你吃了不成?” “奴家已叫人备了酒水菜肴,公子这便随我们姐妹去阁中小坐吧……” 孟奚知已然招架不住,这些姑娘们看似柔软无骨、弱柳扶风,可黏人的本事却厉害得紧。 正文 第六十一章 莳花阁 无意一瞥之下,孟奚知看到了站在街角的叶倾雨。 几日不见,叶倾雨换下了那身大红单衣,着一身艾绿的袄裙,纤腰紧束,看上去十分干练。 与眼前这些个温香软玉,形成鲜明对比。 眼见着叶倾雨缓步走近莳花阁,一步一步,彷佛是踏在孟奚知心头。 叶倾雨心下却是在苦恼,她是出手替他解围呢?还是视若无睹呢? 他就算修为再不济,也不至于连几个弱女子都应付不了。 他若是受伤未愈,又怎会在街上闲逛? 瞧他那任人搓扁揉圆的模样,怕不是故意为之,很快便要半推半就地踏进那温柔乡。 若是如此,她倒是不好出手了。 叶倾雨一番思量,选择了后者,甚至借众人的注意力都在孟奚知身上时,从说书公子的摊子后,溜进了莳花阁大门。 在石塘城时,将军府厨房里的王婶跟她说过,花街柳巷不是良家女子能去的地方。 这个不能有两重意思,一是身为良家女子,不能踏入这种肮脏之地;二是这种声色场所,乃是男子消遣的地方,不允许良家女子踏入。 叶倾雨从未到过这种地方,但她一直记得王婶的话,只因王婶每每说起石塘城的暗香楼,便哭得伤心,她的丈夫便是着了那些妖精的道。 孟奚知原本还在挣扎,此刻看着叶倾雨目不斜视地从旁走过,他眼中刚升起的喜悦,瞬间沉了下去。 “孟哥哥!” 一道又脆又甜,还带着几分焦急的声音在街道上炸响。 叶倾雨刚迈进一只脚,顿住了,转头朝街上看去。 一个穿得跟花蝴蝶似的小丫头正往莳花阁大门口飞奔而来,人还没靠近,手中一捧紫色的粉末扬出。 孟奚知早早捂了脸,身旁拉扯的莳花阁姑娘们脸上沾了粉末,顿时掩面痛呼起来。 “走开走开,离我孟哥哥远一点。” 小丫头将孟奚知从花丛中拉了出来,挽着他的胳膊,扬起一张粉嫩娇美的笑脸,撅起小嘴巴。 “孟哥哥你怎么一个人乱跑,你知不知道方才有多危险,还好我及时赶到,哎,不说了,不说了,走走走,我刚发现一家很有趣的铺子,我带你瞧瞧去。” 孟奚知抽出胳膊,揽过小丫头的肩膀,笑得宠溺,“小云儿别玩了,快把解药给这些姑娘,她们可都指着这张脸吃饭呢。” 小云儿不情不愿地从腰间掏出一个瓷瓶,丢到一位掩面哭泣的姑娘怀中,“一人一颗,半个时辰后这百花毒便可解了,下次眼睛放亮些,不是什么人都是你们能碰的。” 叶倾雨站在门边,看着门外两人走远,才走进了莳花阁。 孟奚知从那个小丫头出现后,再没有往叶倾雨这边瞧过一眼。 几个女人都对付不了,竟要一个小丫头出手相救,丢不丢人? 孟哥哥?呵!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木门上,厚重的木门发出沉闷的声响。 莳花阁的大堂里布置精美奢华,红绸从屋顶上垂下来,往四面八方散开,缠上二楼的廊柱,看上去十分喜庆。 大堂中间一个圆形高台,台面画重瓣莲花,待夜间笙歌起,便有身段柔软的女子赤足在这莲台上曼舞。 不等叶倾雨去细看雕刻精美的廊柱,楼梯上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正文 第六十二章 找茬 “这位姑娘怕是走错地了,锦衣坊在街对面呢。”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从楼上走下来,看上去三十多岁,一双丹凤眼上下打量着叶倾雨。 就算是不识字的小孩,也断不会将莳花阁错认成锦衣坊,这个点找上门的女子,多半是找茬来的。 莳花阁的陶妈妈自是没少应付这种女子,不是相公夜不归宿,便是喝花酒回家后被母老虎逮着了。 瞧这位姑娘进门时那一巴掌拍的,只怕不是个善茬。 “我来找人。” 陶妈妈锦帕掩嘴而笑,“瞧姑娘这话说的,来我们莳花阁,哪位不是来找人的?不知姑娘要找的是何人?” “紫云。” 陶妈妈止了笑,看向叶倾雨的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姑娘找紫云,可来错了日子。” 紫云就是名满千屏城的地灵族美人。 近一个月来,莳花阁楼下的说书公子都在说这位紫云姑娘的故事。 翻来覆去皆是紫云姑娘远离故土、流落人族、命运坎坷之类的说辞,赚足了往来多情之人的眼泪和银子。 紫云姑娘自从进入莳花阁,便不曾抛头露面过,但莳花阁富丽堂皇的大堂中有她的画像,是千屏城里最好的画师所画,据阁中服侍她的下人说,与真人无异。 便是这样一幅画,引得天下人趋之若鹜,只盼着能在元宵节一睹佳人芳容。 这天下当然不缺美人,但灵族的美人,在人族已鲜少见到。 物以稀为贵,莳花阁愈是藏着掖着,愈是吊足了风流之士的胃口。 老板娘不掩面了,叶倾雨却双手捂着脸,瘫坐在地上,撒起泼来,“我今日便要毁了那狐媚子的脸。” 幸好孟奚知没进来,这场面若是被他瞧见,只怕要以为叶倾雨被什么脏东西给附体了。 虽然叶倾雨的表现十分僵硬,但老板娘瞬间就明白了。 “哎呦喂,我说这位姑娘啊,天底下的男人……” “呸,他也配算男人,我与他本是定了亲的,就等着他这几日来迎我过门,谁知他竟将彩礼都拿去下注,赌那狐狸精花会夺魁,更是闹着要与我退亲,我爹一气之下走了,剩我孤身一人在这世上,横竖不过一死,我今日定要撕了那张狐狸皮……” 叶倾雨一边想着王婶与她说过的闹心事儿,一边想着王婶当时的表情,尽量活学活用,看上去不至于露了马脚。 对她来说,比起杀人的活,眼下这件事更有难度。 老板娘心下了然,既是无权无势的,那就不用顾忌了,对身后的仆役使了个眼色,很快便有两个身材高大的护院走了过来。 “姑娘啊,为了这种男人可不值当,我这莳花阁敞开门做生意,大过年的,你可别触了我的霉头,瞧你长得比我这楼里的姑娘还要俊上几分,还愁找不到好人家,赶紧回家去吧。” 老板娘说完不再理会赖在地上的叶倾雨,转身扭着腰肢上了楼。 护院一左一右架着叶倾雨,三两下便将她请了出去。 叶倾雨在莳花阁大门口站了好一会,看上去有几分无措,又有几分委屈,大街上人来人往,她实在做不出撒泼骂街的举止来。 但这看在路人眼中,却是一个心灰意冷的苦命女子。 上莳花阁闹事的,不用问也知道是为了什么。 旁边的说书公子正说到:浮世飘零,谁不道一声凄凉;美人迟暮,终不过是大梦一场! 正文 第六十三章 又见大蛾子 叶倾雨跌跌撞撞往街角走去,不想撞到一位戴着斗笠的汉子。 “对不住。”叶倾雨跌坐在地,抬头正对上斗笠下一双锐利的眼睛。 这汉子衣衫简朴,腰间悬一把大刀,身后背着一只竹篓,既像浪迹江湖的刀客,又像山间采药的药农。 “姑娘没事吧。” “无妨。”叶倾雨撑着地面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背着竹篓的汉子对叶倾雨点了点头,错身走入了拥挤的人群中。 叶倾雨盯着那道背影看了片刻,方才那一刻,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杀伐之气。 千屏城中,果然卧虎藏龙。 转身走到河岸边,叶倾雨才深深吁了口气。 千屏城之所以繁华,与其所处地段有很大关系。 顺着叶倾雨面前的这条河,往左边望去,波光粼粼,江帆点点,须眉江抱城而过。 千屏城占尽地利,是南来北往的水陆要塞,城中有座惊涛楼,楼高百尺,登高望远,眼界开阔,心旷神怡。 不单是莳花阁前对闹市,后临河道入江口,这一条胭脂河两岸,皆是秦楼楚馆。 那些临水的房子,有些窗外便是河水,有些则铺了石板,供游船停泊,方便姑娘们陪客人泛舟江上。 隔不多远,便有一座石桥架于河水之上,远远望去,到河道拐弯处,少说也有五六座这样的石桥,往来之人络绎不绝。 “孟哥哥,你瞧那水里的鱼儿,比咱们灵蝶崖的鸭子还肥!” 叶倾雨眉心微蹙,举目看去,那站在石桥上往水里张望的,不是孟奚知又是谁? 晟州大陆上最繁华的千屏城,城中大街小巷数不胜数,为何她走到哪都能碰见这只大蛾子? 叶倾雨向来不信巧合之说,在她眼里,所有的巧合都暗藏心机谋算。 孟奚知两只手上都拿着东西,除了糖葫芦、糖人,还有装着各种糕点的油纸包。 倒是挺能逛。 桥上两人有说有笑,男才女貌,分外惹眼,过路之人皆侧目而视。 叶倾雨亦抱着手臂靠在河边的樟树上看着这一对璧人。 “孟奚知。” 孟奚知手一抖,糖葫芦掉进了河里,他抬头往河岸看过来,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呀,这不是叶姑娘嘛,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叶倾雨挑眉,论做戏,这孟奚知确实比她厉害多了。 “几日不见,小日子过得不错啊。” “叶姑娘见笑了……” “孟哥哥,她是谁啊?你们很熟吗?”孟奚知身旁的小丫头看着叶倾雨,面露不悦。 “来千屏城的路上,同行过几日罢了,算不得熟识。”孟奚知收回视线,看向身边的姑娘,笑道:“小云儿不是说要去惊涛楼听戏吗?我们快些去,晚了可没有好位置。” 小云儿挽起孟奚知的胳膊,对叶倾雨抬了抬下巴,脆声道:“既是不相干的人,确实没什么好聊的,孟哥哥我们走。” 孟奚知对叶倾雨拱手笑道:“叶姑娘慢慢逛着,孟某先行告辞了。” 叶倾雨亦笑,“慢走,不送。” 孟奚知转身欲走,小云儿将他拉回来,“孟哥哥,惊涛楼在这边啦。” 孟奚知颇为尴尬地咳嗽一声,捏了一块梅花糕塞进小云儿嘴里。 ……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没爹没娘的孩子 时间还早,叶倾雨先回了城西的巷子。 刚进垂花门,小雪便扑了上来,“娘,你可寻到我爹了?” “……” 不过几日相处,没想到孟奚知对小雪的影响这么大。 叶倾雨实在头疼,抱起小雪,将她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沉眉认真道:“小雪,你记住,孟奚知不是你爹,我们和他不是同路人,他有他自己的生活,日后你若见着他,不可再喊爹了,知道吗?” “娘,那你还是我娘吗?”小雪眼中含着泪,一眨不眨地盯着叶倾雨,只待她一眨眼,那眼泪便要垂下来了。 叶倾雨狠心道:“我不是你娘。” 她不过才十六七岁,哪来这么大的孩子? 她自顾不暇,如何保护这个孩子? 叶倾雨一直觉得,有的事一旦承诺了,便不能不作数,否则是会遭报应的。 她答应婆婆不去暮子河,可她还是去了,十年了,她不知婆婆身在何处,是否还在世上? 这便是她的报应。 你瞧那个地灵女人,她就不曾承诺要照顾叶倾雨,她跟随韦小姐去怀宁城时,都不曾回头看叶倾雨一眼。 小雪的眼泪便似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往下掉个不停,“我是没爹没娘的孩子!” “我和你一样,是没爹没娘的孩子,所以我们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明白了吗?” “可爹爹说他会保护我和娘亲,他说等他解除体内的封印,这世上便再没有人能欺负我们。” 叶倾雨揉了揉小雪柔软的头发,“除了你自己,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话。” 小雪似懂非懂,她还太小了,这个世界,需要她去慢慢摸索,她会有所希望,亦会有所失望。 叶倾雨不再多言,拔苗助长只会害了她。 暮影的血能让小雪快速长大,但她们不敢再像上次那般,让这孩子肆意生长了。 “那我还能叫你娘亲吗?” “随你吧。” “那我还能叫大蛾子爹爹吗?” “……”叶倾雨又开始头疼了。 敢情她说这么多,都白说了! 她开始有点怀疑,小雪会不会真的是孟奚知的亲生骨肉了。 这俩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本事,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苏宸璋从进到房间后,便没有再出来过,自离开英山镇,他就变得沉默寡言。 韩太后的事,对他刺激太大,虽然这事对他来说,有很大的赢面,但人往往喜欢往坏的方面去思考问题。 在苏宸璋的心里,他的母妃本就是一个为了权力不择手段的人。 叶倾雨没有去打扰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苏宸璋,她回来,是有事要交代暮影。 “我不在的这几日,你先不要去城主府,看好小雪和苏宸璋,千屏城,很快会有大事发生。” 暮影没有多问,点头应道:“你放心。” 原本她们的计划是,今晚先探城主府,明日再做打算。 千屏城城主简绍是个有谋略的人,去暮子河的路上,叶倾雨接触过这个人,在去怀宁城之前,叶倾雨需要弄明白,简绍是高阳国国君苏宸辙的人,还是韩太后的人。 不过眼下这件事倒是不急了。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月夜游河 早上她们为了寻找住处,没有仔细留意街上的行人,而方才叶倾雨出门,发现千屏城大街上,不仅有各国的王孙富商、还有很多佩刀背箭的江湖人士。 只怕暗地里,还藏着灵族。 连孟奚知都来凑热闹了,仙界的其他仙家,指不定也有好事者赶来。 这千屏城到底藏着多少妖魔鬼怪,谁也不知道。 繁华之下,往往滋生着阴谋诡计。 叶倾雨无意去管别人的闲事,但这事若是干系到她的命主,她就不得不管了。 夜幕降临时,街道上点起了各色花灯,叶倾雨又来到胭脂河畔。 从胭脂河到须眉江,河道逐渐开阔之处,挂着红纱罩灯的画舫好似撒入人间的星子,飘飘荡荡,随波浮沉。 沿河青楼里传出阵阵莺歌燕语,暖黄的灯火倒映在被游船荡开的轻波里,便如将夜色烫出了两道长长的疤,火星子溅在河心,往江上漂去。 胭脂河就像它的名字一般,满河飘满浓郁的脂粉味。 叶倾雨站在一条做工简单的木船船头,这是须眉江上的渔船,到了晚间来胭脂河上赚几个铜板。 这世上的很多人,都在为了生计奔波,各人有各人的苦与乐。 于船夫来说,多赚些银钱买炭御寒,便是这个寒冬里最大的快乐。 千屏城虽然繁华,却并非没有穷苦人家。 来千屏城看热闹的外乡人,亦有囊中羞涩的游侠。 千里迢迢来了,即便没有银子醉卧美人膝,也要到这胭脂河上泛舟聆听美人拨弦吟唱。 若是幸运,还能看到临水的露台上,美人扭动腰肢,随琴声曼舞。 月色皎皎,便是那漂泊无依的游侠,也要沉醉在胭脂河的温柔中,暂时忘记孤独的旅途。 这些渔船,便是为那些舍不得花银子坐画舫的游人准备的。 船尾放一只白纸灯笼,这火光与画舫上红纱罩笼着的红光又是不同,叫人一眼便能瞧出高低贵贱来。 船夫划着桨,渔船慢慢悠悠地推开水面。 “孟哥哥,你看那桥上,好漂亮的花灯。” 从年三十晚上,千屏城的大街小巷便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只要不下雨,这花灯便夜夜都要点着,直到元宵节过后才撤去。 而元宵节那日的花灯,又是最多最好看的。 据说那日街上还有耍龙灯的、踩高跷的,十分热闹。 叶倾雨蹙起眉头,迎面而来的一艘画舫上,可不就是孟奚知和他的小云儿。 孟奚知没有顺着小云儿的指引去看桥上,他对上叶倾雨略显烦躁的目光,笑道:“叶姑娘也来游河?” 叶倾雨暗自骂了声娘,扯起嘴角对孟奚知笑,“没想到在这也能碰到孟公子,还真是巧了。” 小云儿自然也瞧见了叶倾雨,眼珠子一转,又挽起了孟奚知的手臂,娇声道:“孟哥哥,这河上凉飕飕的好没意思,我们去街上看花灯好不好?” 对着这样一个甜美的姑娘,任谁也不忍心拒绝,孟奚知笑着应承,吩咐船家手脚麻利些。 河上船多,渔船几乎是挨着画舫而过,不知哪来一阵急浪,画舫撞到渔船上,两船皆是一晃。 小云儿脚下没站稳,虽是拉着孟奚知的手臂,身子却还是往画舫外歪去。 站在渔船上的叶倾雨抬手搭上小云儿的纤腰,将她推了回去,“姑娘小心。” 小云儿怔愣之际,渔船已经错开,往须眉江而去。 正文 第六十六章 落水 , 叶倾雨直视着前方的江面,江上的船只已渐渐靠岸。 冬夜的江风凛冽,哪怕穿着狐裘大氅,亦不能久留,赏玩一圈,以不同的视角看一看岸上的灯火,便要快快回到岸上去了。 她感觉有一道目光缠在她背上,叶倾雨挺直背脊,没有回头。 待渔船行到开阔处,叶倾雨抬头望向左侧一座灯火明亮的花楼,那楼高有三层,底下两层欢歌笑语声声不断,唯有三层的阁楼只点了一盏昏黄的烛火。 飞檐下两只红灯笼随着江风飘摇,阁楼里的人影亦在墙上晃动,窗户是敞开着的,风吹得烛火摇晃不止。 阁楼里只有一人坐在窗前,并没有走动,动的不过是风罢了。 那是莳花阁,正对胭脂河入江口。 叶倾雨额前的碎发亦随风而动,她收回目光,看向只余几盏渔火的江面。 繁华落尽,只有天穹那弯月,沉入水中,久久不肯离去。 “有人落水啦,救命啊,救命啊!” 一脚踏上岸的孟奚知猛然回头,心下一沉。 呼喊救命的,是一条渔船的船夫,船尾一只白纸灯笼,正是方才叶倾雨所站的那条船。 而此时,船上只有船夫,叶倾雨却是不见了。 不等岸上聚起看热闹的人,“噗通”一声,一道脆脆的声音惊呼:“孟哥哥!” 船夫自是熟识水性的,可这个季节的江水寒冷冻骨,江水之下漆黑一片,那落水的姑娘指不定沉到哪一处去了,他哪敢下水去救人。 岸上的人虽多,却也多半是瞧热闹的人,谁也不愿冒着性命危险去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倒是胭脂河两岸的青楼里,各家都派了护院,划着船只往那条渔船旁赶去。 即将沉寂了的胭脂河入江口,一时间又喧闹了起来。 连莳花阁阁楼里的姑娘,亦站起了身,探头往江上看来。 从她住到这间阁楼里来,已看到不下五个跳江的女子了。 烟花之地,是男子的温柔乡,亦是女子的断魂处。 今夜这个跳江的姑娘,不知是被哪个负心人伤透了心,心灰意冷舍了那条薄命。 …… 须眉江下,一片黑沉,连那半轮月儿也没了影子。 江水冷得刺骨,彷佛又回到了北地的雪原。 叶倾雨自是不怕冷的,她望着头顶点点火光,算好时间,正要往上游,突见一道白光在水中浮沉游动,往她这边赶来。 那光叶倾雨十分熟悉,在地灵洞穴的暗河里,孟奚知朝水中丢下一颗夜明珠,那温润的光晕,曾被她抓在手心。 叶倾雨咬了咬牙,朝着那道光游去。 到得近前,便看到那光晕外一张绝美的脸,正四下张望,好似在寻找什么。 墨黑的头发一如柔软的水草,时而从孟奚知苍白的脸颊滑过,他的眉心蹙起,看上去似乎很难受。 叶倾雨想起来,孟奚知最是怕冷的。 待看到从黑暗中游过来的叶倾雨,孟奚知猛蹬两下脚,迎了上来。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孟奚知的手臂上,不重,但孟奚知知道她生气了。 他也是到了水下才回过味来,叶倾雨怎么可能会落水? 除非是她故意为之。 正文 第六十七章 晦气 , 可那一刻孟奚知脑子里一片空白,想也不想便跳了下来,哪里顾得了那许多。 此时看到叶倾雨安然无恙,心下一松,便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处境来。 他一片好心办了坏事,也不知有没有乱了叶倾雨的计划,她可会埋怨自己? 叶倾雨抓住孟奚知的手腕,示意他往上游去。 搁这水底玩儿呢? 叶倾雨抬头望着水面的灯火,她原打算在莳花阁附近的水上扑腾几下,被人救起。 被孟奚知这一搅和,再往回游到莳花阁,正常溺水之人早已死透透了,她若还能扑腾,岂不是太假了。 越想越气,叶倾雨又抡了孟奚知一拳。 孟奚知手上一松,夜明珠往水底沉去。 叶倾雨正要往水面游去,衣袖被孟奚知拽住,她回头,孟奚知指了指水底。 只见原本漆黑的水底被夜明珠照亮一小片,在这片光亮下,隐约能看见一块大石上,用铁链捆缚着一具尸体。 这水底有尸体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何要将尸体缚在石头上。 叶倾雨往水底游出去没多远,又转身游回来拉住跟在她身后的孟奚知。 她的手心浮起一层微蓝光晕,笼着孟奚知的手腕。 很快,孟奚知便感觉身上的寒意退了去。 他心头一暖,反手扣住了叶倾雨的手指。 叶倾雨甩了两下没甩开,被他拽着往水底游去。 石头上捆缚的,是一具无头尸身。 看身段,是位女子,而且被沉入水底的时间并不长。 叶倾雨手掌对着石缝,一道灵光打在夜明珠上,夜明珠好似被人踹了一脚般,在水底缓缓滚动。 孟奚知也渐渐敛了神色,这水底,竟有这么多具无头女尸! …… “咳咳咳……” 孟奚知被叶倾雨推到胭脂河岸边的石板上,伏身咳嗽不止。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须眉江上,这家青楼临河的石板上没有站人。 叶倾雨爬上岸来,看着咳嗽不止的孟奚知,哼道:“就你这样,还下水救人?” 孟奚知却咧了个笑出来,“孟,孟某好歹与叶姑娘相识一场,总不能见死不救。” “你的伤好了?” “和凡人无异。” 这是只要不动用灵力,便无甚大碍的意思了。 从旁边的窗子里探出一个脑袋来,看到石板上的两人,惊呼道:“在这,在这,落水的姑娘被救上来啦!柳妈妈您快来啊。”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从依楼而建的木梯上走下来几人,为首的是位年过半百的女人,脸上涂脂抹粉。 柳妈妈甩着帕子拍着大腿,指着叶倾雨骂道:“我说这位姑娘啊,你说你大过年的怎就想不开要跳河嘞,你上哪死不是死,你别搁我这赖着啊,快走快走,别在我这门口杵着,晦气!” 胭脂河上的人家,有个不成文的风俗,但凡落水的女子,要么永沉江底,喂了鱼虾;要么被救上来,也只能被救到船上,不可从河岸边的人家门前上岸。 因这些女子身上怨气重,即便死而复生,亦不受人待见,尤其是这大过年的,更是招人嫌弃。 这也是为何一听到有人落水,各家青楼便会派出护院来帮忙救人。 若是能捞上来,便将这些落水之人渡到桥边。 若是救不了,即便是浮尸,那也不能飘到胭脂河上来。 叶倾雨哪里知道那许多,若是知道,她今日无论如何也不会走这一遭。 正文 第六十八章 她要当花魁 不等叶倾雨开口,孟奚知先听不下去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过是在你门前歇了会脚,你便如此辱人……” 叶倾雨手指用力捏了捏孟奚知的手腕,孟奚知住了口。 “嘿,可不得了了啊,老娘还从未见过如此……”柳妈妈说着往前走两步,叉腰正要骂,却见灯笼下,这落水的姑娘长得分外俊俏。 叶倾雨将孟奚知挡在身后,缓缓抬起头来,额前的湿发滴着水珠,从眼角滚落,我见犹怜,柳妈妈的心当下就软了三分。 “这位婶婶,是我为情所累,跳河自尽,我表哥救人心切,犯了你家忌讳,还望婶婶见谅,莫要为难于他。” 孟奚知眼皮猛然一跳,着实被叶倾雨这一出给吓到了。 叶倾雨甩开孟奚知的手,起身后又轻轻垂下头,好叫那个头不高的柳妈妈看清楚她的脸,“我这样的人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呢?表哥你快些回家去吧,莫要再管我了,我这,这就寻个无人的地方……” 孟奚知不知道如何接话,这话他实在没法接。 好在柳妈妈是个会听话风的,当下拉过叶倾雨的手,安慰道:“好姑娘,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大过年的,咱们啊,不说那死不死的,你要是没地去,尽管在妈妈这里住下,不说大富大贵,总不会短了你一口吃的。” 叶倾雨暗叹一口气:退而求其次,总好过再做打算。 抬袖擦了擦眼角的河水,叶倾雨盈盈拜倒,头低得更深,“我在世上已无牵挂,这一副卑贱之躯,即便留着,也只是为了报那负心人抛弃之仇……” 孟奚知上前两步,搀起他苦命的表妹,宽慰道:“表妹,你还有表哥呢,乖,跟表哥回家。” 叶倾雨再次甩开孟奚知,恨声道:“表哥你别管我,我要让他知道,我不比那狐媚子差,我要让他后悔。” 柳妈妈感动得想哭,“以姑娘这副相貌,若经我亲手调教,不说远的,在这胭脂河上,冠绝群芳也不是什么难事,对了,不知姑娘说的狐媚子,是哪家楼里的姑娘?” 叶倾雨抬手一指河对岸,“就是那莳花阁的紫云。” “呃……”柳妈妈面露难色,姑娘你的心有点大啊。 “论相貌,紫云确实不及姑娘,可人家那是从灵族来的,世人皆有猎奇之心,咱只怕比不过啊,何况,紫云姑娘还是个雏儿。”最后两个字,柳妈妈咬得格外重了些。 “我虽被人退婚,却也不曾被那人糟蹋了身子,比那紫云,不过就是差了身份,世人千千万,总有慧眼识珠之人。” 柳妈妈心里有了底,对叶倾雨更是喜欢得不行,“好,姑娘好志气,就冲姑娘这句话,妈妈我啊,保证两年之内,让你成为这千屏城的花魁。” 叶倾雨蹙眉道:“两年太久了,过几日元宵花会,我便要成为千屏城的花魁。” 柳妈妈也蹙了眉,这姑娘多少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谁不知道,莳花阁的紫云,是城主有意要捧的花魁,谁能争得过她? “姑娘可会歌舞?” 叶倾雨摇头。 “琴棋书画呢?” 叶倾雨再次摇头。 “那……姑娘会些什么?” 叶倾雨张了张嘴,会打架这种事还是不要说了吧。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投身青楼 孟奚知看了半天戏,上前道:“我家表妹虽然不会这些,但我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教她绰绰有余,她虽不会歌舞,但天资聪颖,几日之内,单学一支舞,想来不是难事,妈妈你便容她先学着,到了元宵节,真技不如人,也好叫她死了心。” 柳妈妈这才看向孟奚知,心下又是一喜。 不看不知道,这位公子这等长相,若是能留在她楼里当个琴师,那可是捡到宝了啊。 胭脂河两岸的青楼,虽是男人们流连之地,但河上游船的,亦有贵女千金,对于长得俊俏的琴师,可舍得花银子哩。 千屏城曾有位琴师,便是被一位富商之女相中,日日邀他泛舟江上,风花雪月。 “公子言之有理,这寒风凛冽,两位快些随我进屋换身干爽衣裳,再细细商量对策如何?” 这河上常有落水之人,既救了上来,看热闹的人也就散了。 夜色已深,胭脂河两岸依旧灯火通明,欢歌笑语不断。 方才那段小插曲,早被人抛掷脑后。 叶倾雨选了临河一间屋子住下,一般的妓子自是没有挑选房间的资格,但叶倾雨和孟奚知单凭长相看,在这以色侍人的地方,便不是一般人。 他们想住临河的屋子,即便里面已经住了人,柳妈妈也愿意让那人搬走。 表哥就住在表妹隔壁,推开窗子,探个脑袋便能看到隔壁房间里的摆设。 叶倾雨站在窗边,望着对岸莳花阁的阁楼。 她换了一身粉色的夹袄,鸦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脸色白得像天上的冷月。 她本打算从莳花阁上岸,然后演方才那一出,她白日里去莳花阁,算是混了个眼熟,晚上再以苦情女子的身份投身莳花阁,定然不难。 王婶曾说过,那些青楼虽然喜欢收罗长相出众的女子,却不肯接收送上门的。 一是这种人来路不明,良家女子谁愿意入那肮脏的地方,万一是犯了事的,岂不是鱼儿没捞到,反而沾了一身腥。 二来,即便是良家女子,有勇气走进青楼来的,多半是上门找茬来的烈性女子,这种人若是留下让她接客,指不定会给你闹出什么事来。 是以即便叶倾雨长得不错,白日来莳花阁的时候,陶妈妈断不可能强留下她。 但到了晚间,叶倾雨变成了一个心灰意冷的孤女,那可就十分好拿捏了。 人的棱角一旦被磨平,便再难锋利起来。 若非孟奚知插这一脚,叶倾雨何至于抛头露面去争那劳什子花魁。 要想查出元宵节那日会出什么幺蛾子,最好的办法就是潜入莳花阁。 如今,却只能从花会入手了。 “表妹为何叹气啊?”孟奚知从隔壁探头望过来。 “孟公子不去找你的小云儿?” “她懂事得很,自己知道回客栈。” “我与孟公子不过同行过几日罢了,怎就值得你舍命相救?” 孟奚知两手撑着窗框,挑眉笑道:“孟某别的优点没有,就是喜欢助人为乐,今日落水的哪怕只是一个陌生人,孟某也不能见死不救不是。” “你来千屏城做什么?” “或许是为了我那被人抛弃之后寻死觅活的表妹而来。” “砰!” 叶倾雨关上窗户,转身走到桌边,吹熄了桌上的油灯。 正文 第七十章 孟哥哥 , 窗外有朦胧灯影照进来,叶倾雨从腰间摸出一块玉佩,这是她方才从那小云儿身上顺来的。 她入不了孟奚知的梦,说不定能从他的小云儿梦里探出他们来千屏城的目的。 夜更深时,靡靡之音总算歇了,但叶倾雨却听到另一种让人头皮发麻的声音。 她所在的迎春楼,虽然在胭脂河畔算得上中上档次,可这房间的隔音,实在不怎么样。 这是第一次,叶倾雨入梦之时心烦意乱,恨不得冲到隔壁去找孟奚知打一架。 孟奚知冤枉,他也正被那些不可描述的声音扰得睡不着呢。 入梦。 千屏城外月老庙。 供桌前的蒲团上并排坐着三个人。 孟奚知问道:“你这办法当真靠谱?” 中间一个身穿红衣的老头颔首道:“以本仙掌管月老宫多年的经验,这办法可以一试。” 小云儿愁道:“灵蝶崖那么多仙子,师叔为何找我来帮忙?” 孟奚知不答反问:“灵蝶崖那么多仙子,师叔平日里最疼谁?” “师叔自然是最疼小云儿。” “那如今师叔遇到困难,小云儿不打算帮一帮师叔?” “我怕我做不好。”小云儿挠头。 “别担心,就按着你平日的做派来,不要有压力,师叔又不会吃了你。” “我怕被师叔的心上人给吃了。” 孟奚知听她这话,心情看上去不错,“她最是心善,不会为难你。” 不知想到什么,孟奚知又笑道:“她啊,只会欺负我。” 小云儿对师叔这副模样颇为担忧:那位姑娘,当真不是讨厌你,才欺负你的? 月老插话道:“感情这种事啊,最是玄妙,有些人,你越是追着赶着对她示好,她越是抗拒,越是想要远离你,而你一旦转头和别人多言语两句,她便心里吃味,然后才会顿悟,原来在她心里,是有你的。” “可我看阿雨不像那种人,她好像是真的讨厌我。”孟奚知突然间蔫了下去。 “据我的经验,你说的那位姑娘,极有可能就是爱而不自知,左右不过是试探一下,若她真对你无情,你也好早点死了心不是。” 这话没毛病,左右不过一试,叶倾雨真要对他没意思,他也好……他再想想办法。 “小云儿,等见到阿雨,你可不能喊我师叔。” “那喊什么?” 月老捋着胡子笑道:“人间的姑娘喊情郎啊,都喜欢喊郎啊哥啊的,你喊他一声孟郎来听听。” 小云儿喊不出口,孟奚知亦觉得这称呼听着让人起鸡皮疙瘩。 “师叔,这个任务太艰巨了,要不你还是找灵蝶崖其他仙子帮忙吧,小云儿还得回去给师父做饭呢,就先告辞了。” 孟奚知揪住小云儿的小辫子,“你师父少几顿不吃饿不死,师叔没了阿雨,心情就会不好,师叔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做什么,你可还记得?” 小云儿打了个激灵,师叔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在灵蝶崖顶的云镜湖畔弹琴。 一曲两曲是仙乐袅袅,百曲千曲可就是魔音绕耳了。 孟奚知虽琴弹得好,却也闲得发慌。 小云儿记得最多一次,她这位师叔不分昼夜,弹了足足一个月,叫人头疼不已。 连灵蝶崖的仙花都蔫头耷脑,眼看是想不开了。 孟奚知威胁小云儿,“你今日若是溜了,来日便是灵蝶崖的罪人。” 灵蝶崖确实有很多仙子,个个貌美如花,但孟奚知不愿去麻烦她们。 万一她们假戏真做,赖上自己,他岂不是又要头疼一阵子。 这个小师侄就不同了,她脑子里除了吃喝玩乐,还是吃喝玩乐。 带在身边,踏实得很。 小云儿又坐了回去,声音已有哭腔,“这事办完后,师叔得将那株云蝶花送给我。” “成交,来,喊一声孟……孟哥哥听听。” 早点适应一下,总没坏处。 “孟,孟,孟……哥,哥!”小云儿哇地一声哭了,“师叔你饶了我吧。” …… 正文 第七十一章 你怕死吗 , 叶倾雨醒来时额角突突直跳,她今日一定要好好揍那大蛾子一顿。 “叶姑娘你醒啦。” 叶倾雨翻身坐起,天光已亮,孟奚知搭着腿坐在窗子上,手肘抵着曲起的膝盖,撑着额角,对叶倾雨笑得眉眼弯弯。 她记得昨晚关了窗子的,这厮怎么进来的? “孟公子莫不是连门都不认识了?” 孟奚知跳进房来,走到桌前坐下,这次换两手撑着下巴,“原本今日要教叶姑娘弹琴,但昨夜小云儿一个人回客栈,我实在放心不下,我……” “孟公子尽管去忙自己的事,听说迎春楼里有位陈琴师的技艺十分了得,若是得他亲自教授,我定能早日学有所成。” 孟奚知怔住,赶紧道:“小云儿也不是小孩子了,元宵节在即,还是学琴之事重要,我若是随意出门,叫人怀疑了去,岂不是坏了阿……坏了叶姑娘的事。” “这千屏城鱼龙混杂,孟公子还是回去看看吧,柳妈妈那边,我会替你解释。” “到了这胭脂河,再想出去可不容易。” 虽说这外面就是江河,来往船只多如牛毛,但那些船上的船夫,多半都是身怀绝技的练家子。 叶倾雨自然也发现了这点,她不再与孟奚知争执。 昨晚她本不想拉孟奚知进来,但世情凉薄,又有哪个素昧平生的人,会舍命去救一个落水的苦命女子? 对于孟奚知救她之事,叶倾雨虽气他多管闲事,但更多的是气他明知可能会死在河底,还毫不犹豫地跳下来。 “孟奚知。” “嗯?” “你怕死吗?” 孟奚知笑,“你怕我死吗?” 她似乎……害怕孟奚知会死。 “你离我远点,我就不怕。” “你放心,即便世上所有的人都死了,我也不会死,若哪一天我真的该死了,一定会离你远远的,不碍着你的眼。” 叶倾雨玩弄烟紫色幔帐的手指捏紧,她觉着她那颗很久不再跳动的心,好似猛然一沉。 幔帐上绣了艳丽的芙蓉花,这房里的摆设用品,都是昨晚新换的。 这个房间,从此属于她,但她,却不属于这里。 就像那个坐在檀木圆桌旁的人,看着离她很近,其实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可那人,却偏偏要往她的世界里闯,往她已然千疮百孔的心里闯。 她如何能不害怕? “不是要教我练琴吗?你的琴呢?”叶倾雨别过脸,看向窗外灰黑的天空。 今日这天看着,又要下雪了。 不等孟奚知说话,敲门声响起。 叶倾雨对他做了个“滚回去”的手势,起身去开门。 来的是迎春楼的小丫鬟,容貌清秀,看上去有几分胆怯。 “柳妈妈让奴婢来伺候姑娘。”小丫鬟低着头,声音听上去也是怯怯的。 叶倾雨道:“我不需要人伺候,你回去吧。” 小丫鬟当即就给叶倾雨跪下了,“姑娘你莫要撵我走,姑娘若是不要我,柳妈妈又该打我了。” “哦?”叶倾雨关门的手指顿住,问道:“你来这迎春楼多久了?” “奴婢从小便在迎春楼,已有十三年了。” 既是从小在这长大的,应是早已懂得在这腌臜地里如何生存,怎会动不动就挨打? “你之前伺候的是哪位姑娘?” “奴,奴婢之前伺候的是香桃姑娘,她,她……” “她怎么了?” “她年前被采花贼掳走,回来后就不让我伺候了。” 正文 第七十二章 胆小的禾儿 , 叶倾雨将小丫鬟从地上拉起来,“那位香桃姑娘如今身在何处?” “香桃姑娘回来后将自己关在房里,既不唱曲,也不接客,柳妈妈后来生了气,本想将她撵了出去,到底还是念着一些往日情分,如今香桃姑娘就住在前院柴房边的小屋里。” “你先进来。”叶倾雨将小丫鬟拉进屋子,扫了眼廊外院子里枝干发黑的桃树,关上房门。 桃树上原本挂了几只彩灯,今日天气不好,两个身穿绿袄的丫鬟正在将彩灯收起来。 胭脂河两岸的房子,最小的也有三进,而像迎春楼这样的,临河的两层小楼前带一个小院,小楼除了二楼的琴房,楼下两间是迎春楼中身价最高姑娘的住所,所接的客人,亦是有点身家的。 小院外还有花园回廊,两侧亦有厢房,再往前,又有小楼,最后靠近街道的才是迎春楼的主楼。 而对岸莳花阁却是不同,不管是临街的主楼,抑或面江的花楼,都可供客人聚会应酬。 孟奚知已经翻窗回去了。 叶倾雨在桌边坐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名唤禾儿。”禾儿回着话,又要拜倒。 “不必跪了,你都会做些什么?” 禾儿看了一眼叶倾雨,垂眸道:“奴婢来给姑娘梳妆打扮。” 叶倾雨这才注意到自己披散的头发,她如今是迎春楼里的姑娘,自是不能素面朝天。 禾儿看着铜镜里的叶倾雨,赞道:“姑娘长得真好看。” “一副皮子罢了,剥了不都是一个样。” “姑娘你别吓唬我。”禾儿脸色蓦地煞白,手里一时没了轻重,木梳剐到了叶倾雨的头皮。 叶倾雨从铜镜里抬眉扫了禾儿一眼,“你胆子这么小,在这种地方怎么活下去?” “我,我以前胆子不小的,那次看到……” “看到什么?” 想起那次所见,禾儿还未开口身子已经哆嗦了起来。 “因一直以来都是奴婢在伺候香桃姑娘,她搬到那间小屋后,也是我去给她送水送饭,那天下着雨,天色昏暗,我去给她送饭时,看见她坐在梳妆台前发呆,我想起以往都是我伺候她梳妆,便走过去,想要给她梳头,却见……” 禾儿已经抖得站不住,跌坐在地上,想来是吓得不轻。 “香桃姑娘明明是背对着梳妆台的,可她,她的脸,却是正对着铜镜!” 难怪禾儿吓成这副模样,任谁也不可能将脸扭到后背。 叶倾雨倒是能给人脑袋拧到后面去,但这样一拧,那人可就活不成了。 “后来呢?” 见叶倾雨这般淡定,禾儿也稍定了心神,“我吓得跑去喊人,可再进到那间屋子,香桃姑娘又变回了正常的模样,她坐在铜镜边梳头,依旧不搭理人,他们都说我眼花了,看错了,自己吓唬自己,姑娘,我当时看得真真切切,绝不可能看错的。” 叶倾雨看了眼铜镜中的自己,抬手捏着高高的衣领,问道:“你们楼里的姑娘,穿的衣服都是这种护脖子的吗?” “冬日寒冷,胭脂河两岸的姑娘们,经常要陪客人游船,江上风大冻人,她们都爱穿这种高领的衣衫。” 叶倾雨了然,对禾儿道:“你日后便在我这院里做事,不过我喜欢清净,没有吩咐,你无需前来伺候。” 禾儿正要磕头,叶倾雨伸手去拉她,又道:“那香桃姑娘哪怕是鬼,也不敢在我眼皮子底下为难你。” 叶倾雨本是好心,但这话听在禾儿耳中,又是吓得脸色一白。 “姑娘手这般凉,赶紧再添件衣裳,可别冻着了。”禾儿被叶倾雨从地上拉起来,碰到她冰冷的手指,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正文 第七十三章 奴家名叫朝颜 孟奚知再见到叶倾雨的时候,是半个时辰后,在他们房间楼上的琴房。 叶倾雨一袭藕色绣花裙,外罩烟紫兔绒边夹袄,秀发绾起,斜插一支紫玉缠丝金步摇,站在白纱轻舞的木窗边。 棱纹木窗敞开,窗外又下起了雪,细碎的雪花飘进来,粘在她的鬓边。 “阿雨。” 叶倾雨回身,便看见着一身月白长袍的孟奚知站在楼梯边上。 “公子怕是认错人了,奴家名叫朝颜。”叶倾雨纤白的指尖挑起额角被风吹起的碎发,又转身去看窗外的胭脂河。 孟奚知微怔,旋即笑道:“朝颜姑娘倒是长得与我一位朋友有几分相似,不过……” “不过什么?”叶倾雨果然被他这话吸引住了。 “不过我那位朋友啊,是个不解风情的,比不上朝颜姑娘三分风流。”孟奚知缓步踱到叶倾雨身前,歪着身子靠在窗沿,挡住了叶倾雨的视线。 叶倾雨今日是精心打扮过的,因柳妈妈说下午要请画师给她画一副肖像,挂到楼里去。 与她在鹿隐国出嫁那日不同,那日的妆容高贵华丽,今日的叶倾雨,眼角眉梢,却是带着一股子妩媚的。 她本就长得极好,平日里习惯了素面朝天,突然这样一打扮起来,直叫人挪不开眼。 叶倾雨睨了他一眼,“公子喜欢风流的,这胭脂河两岸随便挑一个,保管能让公子满意。” “不,本公子喜欢那种木木呆呆的,就像……” “木木呆呆的,这迎春楼正好就有一位,住在前院柴房边的小屋里,名叫香桃,公子若是不识路,奴家这便叫人引你前去。” 叶倾雨转身就要去喊禾儿,孟奚知捉住她的袖角,“阿雨学苦情女子不像,学这风尘女子亦不像,哪有姑娘将恩客往别处推的。” “如此说来,你今日是来消遣的?”叶倾雨捏起了拳头。 “不瞒阿雨,这种烟花之地,我是头一次来,虽是为了一位姑娘,可却不敢消遣。” “你怎么不喊我叶姑娘了?” 孟奚知低笑,“方才我那傻师侄给我灵蝶传书,说昨晚游船时丢了一枚玉佩,若我猜得不错,那枚玉佩,想来是在阿雨手里吧。” 叶倾雨没有否认。 “你不是说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吗?弹一首来听听,若是弹得差了,我可不要你教。” “别的不敢说,若论琴技,整个千屏城,也没有能胜过我的。”孟奚知拉起叶倾雨的手,往一旁的古琴走去。 叶倾雨嗤笑道:“说大话可是要遭雷劈的。” “天底下有几个男人不说大话,你见被雷劈死了几个?” 孟奚知倒是真的没说大话,从他手指下流泻出来的琴音,优美动听,宛如天籁。 叶倾雨曾听过韦小姐弹琴,本以为那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今日听孟奚知这一曲,她才知原来是自己见识少了。 不知是曲子本身便这般悦耳,还是他指法精妙,在琴音歇后,叶倾雨还沉浸其中。 风姿卓绝的男子坐在古琴后的圆凳上,抬眸对一旁怔愣的女子笑道:“你看我可有资格教你?” “姑且一试吧。”叶倾雨毫不客气地将孟奚知挤开,坐在了圆凳上。 看孟奚知方才的动作,这玩意应是不难。 因要学琴,叶倾雨指甲上没有涂蔻丹,纤白的指尖在琴弦上拨了一下,一声刺耳的铮鸣声响起。 叶倾雨皱起了眉头。 孟奚知抿起了唇角。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心乱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跟着孟奚知学了一上午琴,不仅她没了耐心,连窗外胭脂河上乘船赏玩的游客亦烦躁不已。 不时有谩骂声飘进窗来,叶倾雨好几次捏紧了拳头。 她哪里知道,这个琴房原本并非练琴之所,乃是迎春楼的姑娘们斗琴所用。 琴声飘到胭脂河上,吸引狂蜂浪蝶逐花而来。 柳妈妈之所以安排叶倾雨在此练琴,一来,她在叶倾雨梳妆之时已请孟奚知去花园弹奏了一曲,对他的琴技给予了极高评价。 此等仙乐,岂能藏于陋室,理应让胭脂河上往来游客倾听传颂。 二来,这琴房正好在叶倾雨和孟奚知房间的楼上,倒也省得往前院里跑。 若是被某些醉酒的客人瞧上,又要生出许多事来。 元宵节将近,千屏城中的客人多是从各国赶来凑热闹的人,谁也不知道里面藏着些什么玩意。 真闹出事来,可不好收场。 孟奚知的耐性却是极好,他从叶倾雨身后探过身来,手指搭在叶倾雨手上,附在她耳边低声道:“学琴最忌急躁,阿雨静下心来。” 叶倾雨背脊绷得笔直。 孟奚知的声音低沉悦耳,好似泉水一般从叶倾雨耳边淌过,却并没有安抚到她焦躁的情绪,反而让她愈发坐立不安。 “手指不要太僵硬。” “沉心静气。” “你这个指法不对……” 孟奚知拨着叶倾雨细白的手指,这是要手把手教学了。 叶倾雨被圈在他温热的怀中,后背贴着他的前胸,衣衫摩挲,青丝相缠。 窗外的雪下得大了,河上的游船靠了岸,喧哗之声渐远。 寒风吹进窗子,叶倾雨回了神,一巴掌拍在琴弦上,扭头怒道:“孟奚知,你离我远点!” 看着叶倾雨近在咫尺的脸,孟奚知怔住。 叶倾雨亦察觉出不对劲,往后仰了仰脖子,从唇间溢出一个字。 “滚。” 孟奚知却是紧紧盯着叶倾雨嗔怒的眼睛,搭在她手背上的手指收紧,压得琴弦又是一声轻吟。 他非但没有离远点,反而突然倾身靠近,迅速在叶倾雨脸上亲了一口。 叶倾雨后背抵着木桌上的古琴,她的手指被孟奚知压在琴弦上,慌乱间勾起琴弦。 琴音乱了,她那颗破碎的心,好似也乱了。 “我这就滚。”孟奚知几乎是落荒而逃,彷佛身后有一条恶狗追他一般,直接翻窗跳进了胭脂河中。 “噗通”一声响,胭脂河两岸响起一片惊呼声。 昨夜这河上才刚有人落水,今日又来,多少有点吓人了。 大过年的,哪来那么多过不去的坎? 不过很快,那些惊呼声便散了去,窗外接二连三传来女子低低的尖叫声。 那叫声中夹带着惊叹的情绪。 叶倾雨走到窗前,便见孟奚知已从水下探出头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子,呼出一口白气,牙齿打颤,冻得不行。 孟奚知昨日在千屏城街头晃悠,一张俊美的脸已是惹得路人纷纷回头,但也没有此刻在水中引人注目。 胭脂河两岸青楼里的姑娘们探着脑袋瞧过来,石桥上撑着伞的行人驻足张望,连还未来得及靠岸的画舫里,也有不少贵女盯着他看。 孟奚知对那些如狼似虎的目光不予理会,抬头看向方才跳下来的窗子。 见叶倾雨站在窗前,孟奚知好似忘了寒冷,举起手臂冲她挥手,笑得十分欢快。 雪花落在他身边的河面上,轻盈无波,落在他的眼睫上,好似蝶翼轻颤。 叶倾雨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他,突然开口道:“孟奚知,你给我画幅画吧。” …… 正文 第七十五章 第一命主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觉得自己对琴棋书画没有天赋,跟着孟奚知学了半日琴,非但没有修身养性,反而愈发暴躁。 连柳妈妈都看不下去了,宽慰她,“好姑娘,这琴不会也没什么要紧,咱们学跳舞,离元宵节还有几日时间,足够你练好一支舞。” 叶倾雨虽没跳过舞,但她惯会打架,触类旁通,想来不是难事。 练了两个时辰舞,叶倾雨回到房里,凭窗望着对岸的莳花阁。 莳花阁三楼的窗户边,亦坐着一个女子,以手支颐,望着须眉江发呆。 那是莳花阁新来的地灵族美人紫云,亦叫红英。 进入千屏城前一夜,叶倾雨入过红英之梦,已经得知她所住的地方,在莳花阁临江的阁楼,守卫森严,寻常人很难进去。 红英是叶倾雨的第一位命主,也是第一位在梦中定下灵契的命主。 约摸三个月前,在暮子河畔,叶倾雨便入过红英的梦。 当时,红英已被千屏城城主简绍带往人族。 红英的爹爹临死前,将一件小红袄交给叶倾雨,那是红英的娘亲,也就是十年前那个将叶倾雨带去人族的女人亲手缝制的。 在石塘城十年,那个女人从未给叶倾雨缝制过衣衫。 叶倾雨唯一收到过的一双棉鞋,是与她一般,成为别人替代品的水莲送给她的。 这世上讽刺的事情远远不止这些。 在暮子河畔,叶倾雨以小红袄为引,进入红英之梦。 这位地灵姑娘所求之愿,不是报地灵族满族被杀的血海深仇,不是求叶倾雨救她逃离人族的掌控,而是寻找她那失踪十年之久的娘亲。 叶倾雨当时刚从暮子河畔醒来不久,因红英的爹爹与她灵脉不合,才试着入了红英的梦。 那是她第一次探灵脉,结灵契。 不曾想,她要帮人达成的,竟是这样一个愿望。 她们母慈子孝,叶倾雨的一生,又算什么? 红英没有错,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心中所愿,自然是寻回母亲。 但在那一刻,叶倾雨突然觉得,重回世间对她而言,彷佛是更大的苦难。 她叶倾雨又有何错? 叶倾雨并不喜欢入红英的梦,她与红英约定,若是有要紧事,晚上入睡前在床头放一面铜镜,默念三声她的名字,她便会进入红英的梦中。 不过从灵契结成之后,红英从没有召唤过叶倾雨。 叶倾雨并没有带着那件棉袄上路,她只撕下一片棉布作为梦引,那件棉袄被她丢在已成为一片焦土的地灵洞穴中。 这是她唯一能发泄的途径。 红英的爹爹死后,暮子河边的地灵族,从此消失于灵族之地。 叶倾雨来千屏城,就是为了带红英去找她的娘亲。 但那晚梦中,红英并没有离开这里的打算,至少在元宵节之前,她不打算离开。 红英从进到莳花阁之后,还未接过客,自然也就没有出过那间阁楼。 至于为何要等元宵节之后再离开,叶倾雨大抵猜到与千屏城城主简绍有关。 红英不说,她便没问。 而红英的梦中,更多的是关于小时候的事,叶倾雨并不想去探寻。 或许于叶倾雨来说,她是害怕再见到那个女人。 她害怕看见人家母女团聚的画面。 于是便暗自抗拒着红英的心愿,拖一日算一日。 可这个愿她既应了,总有要面对的一天。 …… 正文 第七十七章 千屏城城主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不,当天下午,迎春楼又迎来了一位大人物。 柳妈妈亲自去后院请叶倾雨到前面的雅阁,又躬身退了出去,顺手将门带上。 雅阁的镂花木窗正对着街道,窗边站着一个身着紫檀色华服的男子,一旁的椅背上搭着一件玄色大氅。 “小倾雨,好久不见了。” 男子转身,一张清隽的脸上透着身处高位的冷峻,但看到叶倾雨那一瞬,他笑了,便如春风化雨。 叶倾雨站在门边,对窗前的人行了一礼,“北地之行,多谢简城主一路照应。” 这人正是千屏城城主简绍。 对于他的到来,叶倾雨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叶倾雨第一次见到简绍,是在烟西谷庆福楼的大堂里,当时简绍怀抱着雪绒兽,纤长的手指轻抚雪绒兽光滑柔软的皮毛。 他看也不看韦成德,径直走到叶倾雨面前,垂眸道:“从今日起,你便跟在我身边。” 叶倾雨仰头看着简绍,不作声。 简绍问:“你不愿意?” 庆福楼的老板娘扶住叶倾雨的肩膀,笑道:“还不快多谢简城主照拂。” 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脸黑如炭的韦成德,抿了抿唇,恭敬地向简绍行礼。 从那之后,一路往北,简绍确实对叶倾雨照顾有加。 简绍曾告诉叶倾雨,不必对他心存感激,他夺了老板娘的雪绒兽,才答应要照顾叶倾雨。 老板娘求简绍照顾叶倾雨,自然不是心疼她,而是为了藏在她心里的血玉,能安全抵达暮子河。 只是,不管是韦成德,还是老板娘,都没有料到,叶倾雨根本不是地灵,而是魇灵。 她看不到藏在雪原下的灵族之路。 一路北行,分明就是一条靠双手拼杀出来的血路。 简绍抬手示意叶倾雨落座,“传说除了魇灵,进入暮子河的人没有能活着上岸的。” “你想说什么?” “你是魇灵。” 他不是在问叶倾雨,而是在说一个事实。 在北地,他便知道叶倾雨不是地灵,而她掉进暮子河却还能安然无恙,不是魇灵又是什么? 他这话,叶倾雨没法反驳。 她确实是魇灵,但她却并非是活着上岸的。 不过这对别人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叶倾雨款款落座,这是昨日下午柳妈妈亲自教她的,不管是行还是坐,都要柔。 以柔克刚,是这胭脂河上女子的生存之道。 “入乡随俗这一点,她就不如你做得好。” 她,指的是红英。 “她是身不由己,我是有所图谋,本就是不同的,如何比得?” “小倾雨图谋的是什么?” 简绍突然发现,叶倾雨与在北地时,有很大的不同,她看似在适应现在的处境,其实并非随波逐流,反而是在逆流而上。 “简城主可以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吗?” “说来听听。” 叶倾雨看向简绍的眼睛,问道:“官府最近发出的通缉令中,有一个蒙面的采花大盗,你可知那是谁?” 简绍颔首,“是丘宁国镇南王的手下曹玉。” “你在北地时,与丘宁国镇南王有交易?” “没错。” “那白夙国呢?当日在庆福楼,那个白夙国的人,也与你有交易?” 叶倾雨并不认识那个白夙国的人,那人没有去暮子河,而是折返回了人族。 叶倾雨猜测,那人去烟西谷,是为了寻简绍。 简绍挑眉,对叶倾雨能想到这一层非但没有心生戒备,反而多了几分欣赏。 正文 第七十八章 龙行浅滩,静待风雨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个问题点到为止,叶倾雨心里已有了答案,她又问道:“简城主相信帝星之说吗?” 简绍沉眉片刻,再看向叶倾雨时,眼中多了几分凝重,“倾雨,我没想到有一天,你会踏进这个乱局来,在北地的时候,我没护好你,人族比北地凶险百倍,即便是帝星,也不可能于朝夕之间改变这个世道,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我是魇灵的?” “比你想象的早。” “是红英告诉你的?” “她到人族后,每夜都睡不着觉,我让她喝了点酒,你知道的,很多人喜欢在酒后说出心中的秘密。” 从暮子河到石塘城只需一个月时间,也就是说简绍知道她是魇灵,已有将近两个月。 难怪方才他那么笃定。 叶倾雨蹙眉,“你们早就打算利用我的身份做文章?” “我虽然不想对你动手,但魇灵入世,是一个契机,我们不能放弃。” “你方才问我的图谋是什么,那我告诉你,我只想达成魇灵十愿,你难道不想让我探一探,万一你是我的命主,我或许能助你夺得天下。” “倾雨说笑了,既有帝星降世,我便是夺了天下,亦是逆了天道,此等祸国殃民之事,我可不愿去做。” 简绍一直都是一个清醒的人,这种人,在乱局中,才不会迷失方向。 “魇灵入世的消息,是你散出去的?” “是,也不是,我确实将你的事上奏了,但在你离开鹿隐国之后,魇灵入世的消息才被散出去。” 他们已等候多时。 如果叶倾雨还未离开北地,便被人盯上,首先陷入混乱的将是高阳国石塘城、鹿隐国陌城和丘宁国临渊城,这三座处于人灵结界旁的城镇。 而在人灵结界日渐微弱的时候,这三座城是抵挡灵族入侵的第一道屏障,绝不能出事。 很多事情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 就像叶倾雨会去鹿隐国,会在地灵洞穴遇到黑衣人,后又在碧落城被画中仙算计,包括英山镇的小乞丐,都好似有人在一个巨大的棋盘上,一步步落子,看似毫无干系,实则其中藏着无穷深意。 但叶倾雨眼下还看不透。 她只知道,她亦是那盘棋上的一枚棋子。 叶倾雨之前猜测,是御风者将她的身份告诉了高阳国的人,没想到竟是红英醉酒后一句话将她卖了。 不管怎么说,她的身份本就瞒不了多久,魇灵既选择了入世,便不可能做到藏踪匿迹。 “龙行浅滩是假。”叶倾雨这句话也是在说一个事实。 简绍正色道:“龙行浅滩,静待风雨。” “你为何要与我说这么多?” “我说过,我并不想对你动手,我告诉你这些,希望能让你在乱局之中保全自身。” “简城主这是一边要杀鸡,一边要鸡对你心存感激?” 简绍笑,“小倾雨已不是当初在北地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了,看来倒是我多虑了。” 叶倾雨亦笑,她怎么糊涂了,简绍愿与她透底,不过是怕她这个魇灵没甚能耐,早早便被人给除了。 这水还未搅浑,她还有用。 有用的人,就有人愿意保。 “你不怕我将这些事告诉旁人?又或者,我的某位命主,所求是统一天下?” “有人常对我说,天下能人得之,但若只会夺,却不能守,亦是昙花一现,倾雨或许能帮人夺天下,难不成还要帮那人守天下?便是你愿意,只怕那人也不愿意。” 叶倾雨沉默。 命主野心越大,达成所愿后,对魇灵下手就越狠。 这便是人心。 正文 第七十九章 冷皓月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直到简绍离开,叶倾雨都没有问红英的事。 没有问:为何将红英关在莳花阁这种烟花之地? 没有问:元宵节那晚会发生什么事,红英可会受到牵连? 叶倾雨今日没有练舞,柳妈妈亦没有派人来催。 禾儿没有在房里伺候,叶倾雨虽喜欢站在窗边看外面的景,和胭脂河上往来的人,却不喜欢有人站在她身后盯着她。 天色向晚,河上的游船点了灯。 一条渔船从石桥下穿过,往须眉江划去。 雪从昨日上午下起,到现在还没停。 胭脂河上的船只并不多,这条渔船便显得分外惹眼。 船头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撑一把破旧的油纸伞,她身上的衣衫亦是又脏又旧,她背着一把刀,刀柄上的红绸却十分干净。 渔船上除了这位姑娘,还躺着一个衣衫同样破旧的小道上,头上戴着一顶竹篾斗笠,身旁放一把掉了毛的拂尘。 那位姑娘看着站在窗边的叶倾雨,开口道:“你可会唱曲?” 叶倾雨摇头,“我不会唱曲,亦不会弹琴,跳舞也才开始学。” “那你会什么?” 叶倾雨又摇头,“我会的东西,在这里毫无用武之地。” “你会武功?” 这位姑娘显然没有理解叶倾雨话里的意思。 叶倾雨点头,“会一点。” 渔船很快便从窗子前划过,姑娘回头道:“你不该在这种地方,你长得好看,又会武功,可以活得更好。” “你叫什么名字?”叶倾雨探出窗外,寒风卷着雪花打在她的脸上,冰冷,却让她觉得鲜活。 她很少主动问一个陌生人姓名。 “我叫冷皓月。” 冷皓月示意船夫停了船,对叶倾雨道:“你有酒吗?” “你想喝什么酒?” “我不曾喝过酒,韩大哥说等我十五岁生辰,请我喝酒。” “你的生辰是哪日?” “正月初十。” 那便是后天了。 “你的韩大哥呢?” 冷皓月被江风吹乱了鬓发,她微眯起眼,敛去眼中的神色,“韩大哥不知去了何处,我正要去寻他。” “后天这个时辰,你来找我,我请你喝酒。” “好,一言为定。” 冷皓月转身,渔船又往江上划去。 至始至终,那个躺着的小道士都没有吱声,亦没有动一动,像是睡着了一般。 隔壁窗子打开,孟奚知探出脑袋来,“阿雨何时能请我喝酒,我便是死也无憾了。” “我现在就可以请你喝酒。”叶倾雨回身看向孟奚知。 孟奚知喜道:“当真?” “你先死一个给我瞧瞧。” 孟奚知摇头轻叹:“就知道阿雨是在拿我打趣。” 叶倾雨转身进了房,孟奚知随后翻了进来,顺手关了窗户,将风雪关在了胭脂河上。 “阿雨才挂牌一日,便引得千屏城抖了三抖,实在了得。” 孟奚知这话听着,多少有些酸味了。 叶倾雨在桌边坐下,倒了杯冷茶端在手里,问道:“你可知道山海藏的主人?” 孟奚知亦走到桌边坐下,正色道:“我正想提醒阿雨,那山海藏背后的势力十分强大,阿雨能避则避。” 被人家两次找上门,叶倾雨便是想避,只怕也避不开了。 “很早以前,山海藏不仅做仙界和晟州大陆的生意,在魔界,亦有山海藏的势力。”孟奚知也给自己倒了杯冷茶,饮了一口,继续道:“魔界消失在晟州大陆已经很久,但这并不代表魔就不存在了。” 正文 第八十章 不死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你的意思是,魔界要卷土重来了?” “阿雨可听说过不死槐森林?” 不死槐森林在西洛国境内,是一片浩瀚的林海。 叶倾雨最早听说不死槐森林,依旧是从石塘城的说书人口中。 对于那片古怪的森林,说书人没有提及太多。 叶倾雨只知道,不死槐森林中,有一棵槐树,数万年不死,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在英山镇,有个小乞丐说不死槐森林中出现了魔的踪迹,可是真的?” 孟奚知点头,“应是真的,听说是一个人族小孩,误入了不死槐森林,看见一个红眼睛的怪人。” 关于魔的传说,在西洛国是禁忌,除了崇巫门下,西洛国如今在世的人族,已鲜少有人知道魔被激怒时,会目露红光之事。 那个小孩发现红眼睛怪人的事,被当地百姓当成一桩奇事在附近村子里传开,等传到崇巫门,这事早已是瞒不住了。 而在此期间,有好事之人走进不死槐森林,却再也没有走出来。 “不死槐森林为何没有结界封锁?” 既是这般危险的存在,又怎能随意让百姓进出? “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数千年之久,人族早已淡忘了那些被魔操控的恐惧,自然也就没了戒备之心,不过现在的不死槐森林外,倒是出现了不少崇巫门的弟子巡逻,西洛国的国巫亲自去林中查看了那棵槐树,但国巫出来后一句话没说便走了,无人知道槐树到底有没有开红花。” 这本是一件让人心生惶恐之事,但因西洛国国君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百姓们也就慢慢不当一回事了。 孟奚知放下茶盏,又道:“对了,国巫离开不死槐森林时,带走了那个最早发现红眼怪人的小孩。” 叶倾雨若有所思,回到最初的话题,“你是怀疑山海藏与魔有勾结?” “当年魔从晟州大陆消失时,魔界的山海藏也消失了,有没有勾结我不敢说,若是魔界当真重回晟州大陆,山海藏必定有所动作。” “当年没人调查山海藏背后之人吗?” “怎么没查,不过是查不到罢了,甚至有人利用魇灵之愿,入那些山海藏掌柜伙计之梦,可那些梦里,却没有任何关于山海藏主人的痕迹。” 叶倾雨突然看向孟奚知,蹙起眉头。 “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可不是什么山海藏的主人,你入不了我的梦,是因我的仙元被朱雀禁咒所困。”孟奚知见她眼神奇怪,急急解释。 “我在想,会不会山海藏的主人和你一样,身上也有禁咒?” “不可能。” “你为何这般肯定?”叶倾雨又倒了杯冷茶,茶盏握在手里把玩。 “自上古以来,能困住灵元的禁咒只有朱雀禁咒,而朱雀禁咒只有一道,就在我身上。” 叶倾雨看孟奚知的眼神更加奇怪了,“这么说来,你还挺幸运。” “幸运个屁,这本就是我闲来无事整出来的符咒,没想到最后用到了自己身上,你见过比我还倒霉的吗?” 叶倾雨刚饮了一口茶,闻言尽数喷到了孟奚知脸上。 “没想到你这么蠢的!” 见叶倾雨笑得前仰后合,孟奚知抬袖拭去脸上的茶渍,也跟着笑了。 “如今看来,倒也算不得倒霉,至少能博阿雨开怀一笑,便是值得。” …… 正文 第八十一章 补点人气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一场雪下了两个日夜还没停,千屏城藏在白雪之中,一阵风过,又露出些许鲜亮的颜色来。 千屏城的繁华,从来就不会被掩埋。 街道上悬挂的花灯在风中摇晃,不时有碎雪飘落。 天刚蒙蒙亮,出早摊的贩夫已经出现在街头巷尾。 两个头戴帷帽的人从冒着腾腾热气的馄饨摊前走过,摊主唤道:“两位可要吃馄饨?” 下雪天上街吃早餐的人不多,但靠此营生的摊主,却不能躲在家里取暖,出来多少能捡几个铜板。 孟奚知拉住叶倾雨的衣袖,“阿雨我们吃点东西再走吧。” “我不饿。” “一大早起来,我可饿了,阿雨就当是陪我吃点。” 孟奚知拉着叶倾雨在街角的条凳上坐下,点了两碗馄饨。 一块灰色布帘四角用竹竿撑着,这一小片天地,便不遭风雪侵袭。 叶倾雨并没有摘下帷帽,她不想吃馄饨。 “阿雨多食点人间烟火,补点人气。” 孟奚知将冒着热气的粗瓷海碗推到叶倾雨面前,又道:“这个点出门的,没几个去得起花街柳巷,阿雨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他们俩如今在胭脂河上算是出了名,出门多少有点不方便,这也是叶倾雨选择这个时辰出门的原因。 不说千屏城,至少在迎春楼,叶倾雨现在是被当成菩萨一般供着,她要出门,谁也不敢拦着。 明着没人拦,却不代表暗地里没人跟。 而跟着的有几波人就不得而知了。 叶倾雨瞪了孟奚知一眼,“你快些吃,我回去还要练舞。” 布帘外风雪如故,不过几个月时间,在叶倾雨眼里,却恍如隔世。 “这世间还是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值得用心去感受的,譬如这碗馄饨,皮滑肉嫩,汤汁鲜美,阿雨真不打算尝尝?” “我没有心,也没有胃口。” 孟奚知拍了拍心口,“阿雨别太在意长在这里面的玩意,没有这颗心,难道就感受不到了?阿雨你说说看,这位卖馄饨的小哥给你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没感觉。” “那我呢?” 叶倾雨从帷帽缝隙中睨了他一眼,冷声道:“烦。” “喏,这就是一种感受。”孟奚知笑得有点欠揍,“阿雨烦我,是因为心里有我。” “……” 叶倾雨踢了孟奚知一脚,起身往街上走去。 孟奚知赶紧戴上帷帽,付了银钱跟上去。 他们要去山海藏,去千屏城最繁华的石台街。 不过眼下还早,繁华还未苏醒。 既然晟州大陆上已经出现了魔的踪迹,而山海藏作为曾经在魔界混得风生水起的商号,多少知道一些消息。 叶倾雨没指望从山海藏探到关于魔的消息,她今日来,是为了一样物什。 在鹿隐国都城的山海藏分号里,她见到过一枚骨珠,色白不透,置于紫檀木盒中,那枚珠子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她虽探不出那是什么骨头,却能感觉到那枚珠子上笼着令人不安的灵息。 叶倾雨想找找看,这山海藏的总店里,可有类似的珠子。 孟奚知见多识广,或许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会不会与魔有关? 山海藏不分昼夜,都有人当值。 听那些吓唬小孩子的话,子时过后,山海藏做的,是死人的生意。 如今这个世道,活人与死人又有什么分别? 有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呢。 正文 第八十五章 小道士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正月初十,雪依旧在下。 冷皓月翻窗爬进叶倾雨的房间时,天已经黑了。 她身后跟着一个小道士,背着一顶竹篾斗笠,手上拿一把掉了毛的拂尘。 小道士长得眉清目秀,个头比冷皓月高上不少,见到叶倾雨,拂尘一扫,“叨扰女施主,贫道只需一壶酒便可。” 冷皓月把背上的大刀取下,拍到墙边的木几上,睨了小道士一眼,“好你个无患子,蹭我的酒喝时三坛都不够,今晚倒是肠子细了,一壶便可。” “你从未喝过酒,若是酒量差,我还得扛你回去,可不敢放开了肚子喝。” 叶倾雨奇怪道:“无患子?” 这个名字倒是有趣。 小道士解释,“贫道姓吴,口天吴,名幻,幻象的幻。” “对,他叫吴幻,我们村的小孩都喊他无患子,你别看他年纪小,他可是静虚教的掌门,你可听说过静虚教?” “不曾听过。”叶倾雨摇头,请两位客人入座,桌上早已备好了酒菜,酒是迎春楼招待达官贵人的好酒。 冷皓月又道:“静虚教的道观在我们村的后山上,十里八乡都有名得很哩。” “你们村在哪?”叶倾雨觉得这位姑娘说话十分有趣,给她斟了一杯酒,“听说这酒不算烈,你尝尝。” “我们村在稚水国南津城。” 冷皓月第一次喝酒,先凑到鼻子下嗅了嗅,才轻轻抿了一小口,转头对无患子道:“你以前总说酒是扫愁帚,就这?我看还没你手里的扫帚好用。” 无患子瞪了冷皓月一眼,“我这叫拂尘,不是扫帚。” 冷皓月又抿了一口酒,“有甚区别?扫帚不仅能拂灰尘,还能扫瓜子皮,比你这玩意好用多了。” “你……”无患子说不过她,仰头灌了一杯酒。 叶倾雨问道:“你们是稚水国的人?那你们可知道黄梅镇?” 冷皓月点头,“黄梅镇在北边边关,南津城靠近南部了,我虽然听说过黄梅镇,却没有去过,你可是要打听什么事?” 叶倾雨摇头,又给无患子倒了杯酒,“以前听人说,黄梅镇没有教书先生,很多人都上山当了土匪,也不知真假?” “那大抵是真的了,我们村以前也有上山当土匪的,不过后来都被静虚教的牛鼻子老道们捉回来了。” 冷皓月想起往事,饮了口酒,叹了口气,“我小时候最讨厌那些道士,他们总是挨家挨户捉小娃娃去道观里读书,有些人家并不想小孩子去读那不能当饭吃的书,在家还能顶半个劳力,奈何打不过那些道士,只能任他们扛着自家娃儿上了山。” 无患子插了句嘴,“那么多孩子,数你最顽皮。” 冷皓月瞪了他一眼,继续对叶倾雨道:“后来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十里八乡都炸开了锅,连南津城城主都连夜将他儿子送来道观中读书。” 说到这里,冷皓月又饮了口酒,不再说了。 无患子神色中有些无奈,“你少喝点。” “今天是我的生辰,我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冷皓月转头问叶倾雨,“我可以喝吗?” “今天是你的生辰,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冷皓月举杯敬叶倾雨,赞道:“我第一眼见到你时,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果然豪气。” 无患子摇了摇头,也仰头自饮了一杯。 正文 第八十六章 非此间之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楼上的琴房传来悠扬的琴声,是孟奚知在弹琴。 叶倾雨没邀请孟奚知来喝酒,她还在生他的气。 今早叶倾雨在院子里练舞。 柳妈妈说她舞学得快,但身段不够柔软,眼神不够勾人。 叶倾雨早上练的,就是眼神。 孟奚知倚门拊掌,“妙哉,妙哉,阿雨这眼神是绝杀啊。” 叶倾雨抽了抽眼角,“孟奚知,你再敢翻我的窗子,我杀了你。” “阿雨见外了不是,你要是喜欢,也可以翻我的窗子啊。” 叶倾雨冷哼一声,没了练舞的兴致。 孟奚知说得并没有错,她的眼神,确实过于凌厉,一个眼风扫过去,胆小的能吓哭。 叶倾雨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就是很生气。 无患子听得入神,看着年纪不大,眼中却隐有洞察世事的睿智。 “你这么年轻就当上了静虚教掌门,当真了不得。” 冷皓月已有几分醉意,嗤笑道:“你可别夸他,哪里是他了不得,道观里的那些小崽子,数他年龄最大,掌门自然是他来当,静虚教……” 说到此处,冷皓月脸上又漫上几分愁容,“静虚教的老道们都下山了,前两年边关战事起,他们都投军去了,也不知如今可还活着?” 无患子闻言红了眼眶。 年龄再大,也不过十四五岁的孩子,这要是在富贵人家,养得娇贵的,还是在娘亲怀里撒娇的年龄。 叶倾雨给两人又斟了酒,这酒虽不是清河镇的无忧,却也能醉人。 酒并不能使人忘忧,不过是短暂地麻痹自己,醒来后,原有的状况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比起酒来,叶倾雨倒觉得水灵族的封魂术更好使。 曾经也有一个小男孩喜欢跟在叶倾雨身后,不过有十年时间,叶倾雨忘了他。 也不知他如今身在何处? 叶倾雨亦饮了不少酒,她虽尝不出味道来,却也觉得有点犯晕。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窗子没关,清冷的风裹着雪花飘进来,打湿了窗前的地,没有人去管它。 河上灯火阑珊,两岸的楼里却是融融交织着明亮的暖光。 靡靡之音不绝,欢声笑语飘荡在胭脂河上,这是千屏城最逍遥快活的地方。 酒酣身热,冷皓月蓦地起身,几步奔到木几旁,抓了大刀就要给叶倾雨耍一套她家祖传的降魔斩。 无患子吓得脸都白了,冲过去抱住冷皓月的腰,夺了她手里的大刀,“小石头别闹了,这屋里的东西砸烂了我们赔不起。” “我有钱。” “你没有。” 冷皓月怔愣了片刻,颓然放下了刀,趴在无患子胸前哭,“都怪你,每次给人算命都说人家印堂发黑,有血光之灾,银钱没挣到,还被人追着打。” 无患子摸摸冷皓月的后脑勺,“上次我说那位大婶红光满面,乃是有福之人,不也被追了三条街。” 冷皓月哭得更凶,“那位大婶刚被夫家休了,你却说她是有福之人,你这不是找打么?” 无患子颇为委屈,“她那个相公吃喝嫖赌,好吃懒做,动不动就殴打妻儿,原是禽兽之类,她的福气在被休之后,我哪里说错了?” 叶倾雨坐在桌前,双手捧着脸,听得一愣一愣的,“你既然会算命,给我算一卦可好?” 无患子回头对叶倾雨道:“姑娘非此间之人,我算不出你的运势。” 正文 第八十七章 姑娘一片盛情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奇怪道:“你不怕我吗?” 无患子将冷皓月按回桌边的圆凳上,“姑娘以酒相待,我为何要怕你?” “你不怕我在这酒里下毒?” “贫道每日晨起,都会给自己卜个吉凶,自知今日并无血光之灾……啊!” 冷皓月松开无患子的胳膊,仰起一张红扑扑的脸蛋,醉眼惺忪,呲牙一笑,“喏,出血了。” 无患子疼得直吸气,“傻石头,难怪小时候天天被你爷爷满山追着揍。” “爷爷?啊,天黑了,我要回家陪爷爷吃晚饭了。”冷皓月猛地又站起身,踉跄着朝着窗子走去,“回去晚了,爷爷又该骂我了,今日是我的生辰,爷爷说要杀了那只老母鸡,给我煮鸡汤面……” 无患子又一次将她拽回来,哄道:“好石头,今日是你的生辰,你多喝些酒。” 满满一杯酒凑到冷皓月唇边,她眼里已经蓄满了泪光,“韩大哥说,等我十五岁生辰,请我喝酒,如今酒有了,可韩大哥呢?韩大哥在哪?” 冷皓月借着无患子的手,喝水一般仰头灌下这杯酒,之后头一歪,总算安静了。 无患子深深叹了口气,转头见叶倾雨正呆呆地盯着他们瞧,问道:“姑娘也醉了吗?我们这就告辞。” 叶倾雨摇了摇头,“你为什么叫她小石头?” “她小时候特别皮,几乎每日都要被她爷爷揍一顿,十分耐打,跟块石头没两样,后来大家便都喊她小石头。” 叶倾雨脑子里又冒出婆婆的样子来,不是说老人家都是很慈祥的吗? 怎么她们家的老人,都是一副臭脾气? “她爷爷……” “死了。” “那个韩大哥……” “多半也死了。” 这天没法聊了,叶倾雨自斟自饮了一杯,“你还喝吗?” “不喝了,再喝回不去了。”无患子将拂尘插到腰间,背上冷皓月,又拿了木几上的大刀,走到窗边,转头对叶倾雨道:“今日多谢姑娘款待,我们先行告辞了。” 叶倾雨依旧坐在木桌旁,呆呆地看着一个小道士背着一个小姑娘跳出窗子,消失在雪夜中。 片刻之后,楼上的琴声歇了。 胭脂河上响起一道清丽的女声,“公子琴音婉转悠扬,余音袅袅,宛如仙乐,不知小女子能否有幸邀公子游河赏雪?” 叶倾雨怔愣片刻,起身往窗边走去,脚步已有些虚浮。 楼上传来熟悉的声音,“姑娘一片盛情,在下原不该推辞……” “那便不要推辞。”河上的女声带着几分倨傲,想来是某家的贵女。 “奈何在下心有所属,只能谢绝姑娘好意。”孟奚知的声音里也带了几分冷漠。 叶倾雨走了几步,还未到窗边,又转身走回桌边坐下,支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窗外沉默了一瞬,那位姑娘犹不死心,问道:“公子身处这风月之地,喜欢的姑娘,想来也是风尘女子,听公子的琴声,并非甘于沉沦之人,何不……” 孟奚知随意拨动琴弦,琴音在他指尖流连,“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喜欢的姑娘,不管是何身份,我对她的情意,便如须眉江的江水,永不枯竭。” 叶倾雨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喝了杯酒压压惊。 “不知那位姑娘可知道公子一片深情?” 琴音突然顿住,良久,孟奚知的声音才响起,“我去问问。” 正文 第八十八章 倒吸一口酒气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急急起身,朝窗子奔去,却还是慢了一步。 一袭白衣从二楼窗子翻下来,飘进了叶倾雨的房间,正好与她撞个满怀。 孟奚知拦腰抱住她,低笑道:“看来喝了不少。” 他自然知道叶倾雨是要去关窗子的。 叶倾雨正要推开他,又听孟奚知低声道:“帮我赶走她。” “佳人有约……” 不等叶倾雨揶揄他几句,便被他打断:“帮我这个忙,从今往后,我绝不再缠着你。” 孟奚知的声音虽然低,落在叶倾雨耳中,却好似夏日的惊雷,将她给震懵了。 这种感觉很奇怪,一定是因为她喝多了酒,醉得狠了,才会因这句话感到难过。 “为什么?”叶倾雨的声音也带着醉意。 为什么要赶那位姑娘走? 为什么从今往后…… “阿雨想必也察觉到了,外面那姑娘是位仙子,我不想与仙界扯上干系。” 孟奚知只回答了一个问题,叶倾雨又问:“为什么?” “实不相瞒,我与仙界有仇。” 孟奚知的回答愈发偏了,叶倾雨不再追问。 “公子问好了吗?若是你的心上人不承你的深情,我方才所说的话依旧作数。” 她倒是不挑。 叶倾雨推开孟奚知,踉跄一步又去捉他的手,拉着他走到窗边。 胭脂河上的画舫里,站着一个通身雪白衣裙的女子,眉目清冷,带着几分寡淡,看到出现在窗边的孟奚知时,那双淡漠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 而当看到叶倾雨的双手缠上孟奚知的脖子,整个人贴在他身上时,那双眼中又生了几丝戾气。 叶倾雨即便饮了酒,身上依旧是冷的。 她不怕冷,但孟奚知身上的暖意,却让她有些犯迷糊,她踮起脚尖,凑到孟奚知耳边,“这样做,可以吗?” 孟奚知早已僵在原地,任凭雪花吹打,也任凭叶倾雨在他身上放肆。 “阿,阿雨……” 孟奚知话没说完,叶倾雨环在他脖子上的手突然抚上他的脸颊,蓦地用力,将孟奚知的脸转向胭脂河。 孟奚知惊出一身冷汗,他见过叶倾雨拧人脖子的场面。 方才因叶倾雨靠近而发麻的心,被她这一下整的更麻了。 叶倾雨两只冰冷的手心贴着孟奚知滚烫的脸颊,对河上的仙子喊话,“他的深情我承了,这位姑娘不妨去别家看看。” 孟奚知心下嘀咕:你当这是挑白菜呢? 不过更多的是欢喜。 哪怕她说的不一定是真话,但这话从她口中说出来,孟奚知便觉得这是世上最动听的情话。 画舫里的仙子没有动,目光阴沉地盯着窗子里依偎在一起的两个人。 叶倾雨酒劲上头,暗想着莫不是她戏做得还不够到位? 她抬起沉沉的眼皮,看着在她手心里变了形的侧脸,稍一用力,又将这张脸掰了回来。 孟奚知看向叶倾雨的眼睛,平日里清冷无波的眼中,因醉意而平添了盈盈秋水,此刻看着他,便好似带了勾子。 柳妈妈此刻若是看到这双眼,定要拍案叫绝,惊为天人。 孟奚知的魂也不是今日才被她勾走,但被她这般盯着,亦是乱了方寸。 她,似乎要吃人! 叶倾雨再次踮起脚尖,朝着孟奚知仿如抹了胭脂般的唇上啃去。 “嘶……”孟奚知吃痛,倒吸一口凉……不,酒气。 正文 第八十九章 你别走,好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胭脂河上传来小船划破水面的声音,那位被孟奚知琴声吸引而来的仙子终于拂袖离去。 孟奚知将叶倾雨扶到床上躺下,还没来得及给她脱去鞋袜盖上棉被,刚躺下的人又坐了起来。 叶倾雨呆呆看着孟奚知,突然抬手,冰凉的指尖按在他的唇上,嘲笑道:“你的唇脂没抹匀。” “我一个大男人抹什么唇脂,这是被你咬的。”孟奚知拍开叶倾雨的手。 “我又不是狗,干嘛咬你?” “这世上可没有狗敢咬我,也就是你了,别闹了,快睡。” “我睡不着,大蛾子,我近日跟禾儿学了不少涂脂抹粉的手艺,我来帮你妆扮妆扮可好?” 孟奚知果断拒绝,“不好。” 叶倾雨不理会孟奚知的抗拒,拽着他的手几步走到梳妆台前,将他按在绣墩上。 孟奚知挣扎着要起来,叶倾雨一巴掌拍在他手臂上,“别闹!” “……” 究竟是谁在闹? 叶倾雨捧着孟奚知的脸仔细打量,“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确实是一副好皮囊,我给你敷点粉吧,再点一颗朱砂痣,这千屏城的花魁啊,舍你其谁?” 拔了他头上的簪子,墨黑的头发倾泻而下,叶倾雨从妆奁里挑了一支金步摇和几支发钗,仍觉不够,索性将里面的首饰都抓了出来。 先笨手笨脚将他的发绾了,然后将首饰尽数堆在他头上,力道没控制好,疼得孟奚知龇牙咧嘴,“你是不是在装醉?” 叶倾雨打了个酒嗝,指着孟奚知的脑袋笑:“大蛾子变成了花蝴蝶。” 孟奚知瞥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叹了口气,“阿雨可玩好了?” 叶倾雨还没玩好,她去衣橱里拿来一件粉色的长裙,比着孟奚知的身高,“正合身,你快换上。” 哪里合身了? 姑娘这眼疾可得趁早医治! 孟奚知自是死活不愿意换的,叶倾雨向来喜欢动手不动口,当下便去扯他的衣衫。 “阿雨,深更半夜,孤男寡女,这不合体统,你快松手。” “又不是没看过,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你那天都看见了?” “在北地的时候,我还剥过公灵兽的皮呢,什么玩意没见过。” 这能一样吗? “阿雨你没醉对不对?” “我醉了。” “嗤拉”一声,孟奚知的外袍连着里衣被叶倾雨扯开一道口子。 他放弃了挣扎。 夜色更浓时,孟奚知依然没有从叶倾雨的魔爪中逃脱。 也不知叶倾雨喝了多少酒,竟将孟奚知错认成了暮影,抱着他喊:“你大晚上的怎么现身了?” 忽而又将他认作小雪,捏着他的脸,“小雪你怎长这么快,你这是吸了多少血?” 没一会,孟奚知又变成了水莲,“你送我的棉鞋坏了,你看哪日得闲,再给我做一双可好?” 孟奚知好哄歹哄,终于将叶倾雨哄到了床上,不等孟奚知直起腰来松口气,叶倾雨手臂一揽,将他揽到了床上。 “阿雨,我虽喜欢你,却也不会趁你醉酒占你便宜,你早些休息。” 叶倾雨的脸近在咫尺,孟奚知伸手将她额前的碎发捋到鬓边,却见她突然红了眼睛,对着孟奚知唤道:“娘,你抱抱阿雨好不好?” 孟奚知手指顿住,继而探手到她背后,拥她入怀。 孟奚知的怀抱温暖,叶倾雨像依恋母亲的小孩子,紧紧拽着他的衣衫,祈求道:“你别走,好吗?” “我不走,阿雨好好睡。” 窗外风雪渐大,胭脂河两岸的嘈杂之声隐在呼啸的风中。 屋内烛火悠悠,不知过了多久,烟紫色的幔帐里,响起一道低低的声音,很快又消散在挤进窗缝凄厉叫嚣的风声里。 “孟奚知,你送我一副头面可好?” …… 正文 第九十章 掳错人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胭脂河上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叶倾雨被吵醒时,已是天光大亮。 她躺在床上,望着帐顶艳丽的芙蓉花,微微蹙起了眉头。 她极少睡得这般沉。 外面的雪终于停了,淡淡的日光从窗子透进来,斜斜洒在地上。 叶倾雨刚起床便看见桌上茶盏下压着一封花笺。 花笺上龙飞凤舞五个大字:红尘惜花客。 曹玉来过? 既然留了花笺,为何没有掳走她? 叶倾雨脑中灵光一闪,该不会是…… 孟奚知的衣衫散乱地搭在屏风上,上面还有撕扯的痕迹,梳妆台上脂粉散落,妆奁里空空如也…… 这些,都是拜叶倾雨所赐,而那个任她折腾的人,却不见了。 寻遍整个迎春楼,也不见孟奚知的踪影,叶倾雨感觉心底空落落的,有点着慌。 去他娘的红尘惜花客,曹玉你连老娘的脸都不认识了吗? 掳个人都能掳错! 要说起来,叶倾雨昨晚不施粉黛,加之幔帐里光线昏暗,比起睡在外侧,身着粉裙、满头珠翠、又涂脂抹粉的孟奚知,确实容易叫人认错。 在偌大的千屏城里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曹玉并不认识孟奚知,若是发现掳错人,不知孟奚知的小命能不能保得住? 孟奚知现在不能动用灵力,与凡人无异,若是这般死于非命,岂不是被她所累? 想到此处,叶倾雨坐不住了,披了件斗篷就往前院走去。 她要去找千屏城城主简绍。 叶倾雨还未走出大门,便被柳妈妈拦下了。 “好女儿今日去找城主,可去的不是时候。” “为何?” “昨日平沙国炎王抵达千屏城,城主大人正忙着招待他呢,听说今日一大早,他们便去城外白荷山狩猎去了,得后日才回。” 炎王是平沙国国君的胞弟,封地在炎水城,因其性子残暴狠戾,背地里被人称作“阎王”,后来这个称呼传到他耳中,他非但没生气,反而去跟他皇兄讨了个“炎王”的封号。 炎王不仅残暴,还是个色坯子,强抢民女这种事干得不少,在炎水城他就是天,百姓敢怒不敢言,在这片黑天之下苦苦求生。 千屏城出现灵族美人,炎王自是要来凑一份热闹。 若不是碍着简绍的面子,他哪里甘于等到元宵节再与美人春宵一度。 而简绍,亦是担心这位炎王不安分,故而将他带到城外别庄去消遣。 叶倾雨回到房中,孟奚知的衣衫被叠好放在绣墩上,禾儿正在收拾梳妆台。 看到她回来,禾儿迎上来要替她脱下斗篷。 叶倾雨问道:“你可以带我去看看香桃姑娘吗?” 禾儿刚抬起的手指垂下,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姑娘,我劝你还是不要去那间屋子,我真的没骗你,我看见……” “我相信你,你带我到门外,我自己进去。” 禾儿不再多言,领着叶倾雨朝屋外走去。 前院柴房边的小屋外堆满了积雪,除了一条下人进出的小路,莹白的雪地上只有几处野猫留下的爪印。 叶倾雨站在紧闭的木门外,示意禾儿先回去。 禾儿张口欲再劝,叶倾雨已转头推开了潮湿的木门。 昏暗的屋子里只有一扇小窗,破旧的梳妆台前坐着一个女子。 女子背对着梳妆台,她的脸,却是正对着铜镜。 天光从叶倾雨背后照进屋子,铜镜中,那张脸在笑。 正文 第九十一章 鹤山牵头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进屋后勾脚将木门关上,慢慢走近梳妆台前的女子。 “香桃姑娘可需要帮忙?” 香桃不语,兀自笑着。 那笑在铜镜里扭曲变形,说不上来有多阴森。 从小窗透进来的天光汇成一道光束,打在凌乱的被褥上,别处依旧是阴暗的。 叶倾雨已经走到香桃身旁。 香桃的手搭在腿上,叶倾雨发现她的骨架有些大,一双手更是比正常女子的手大上许多。 听禾儿说,香桃是个颇为圆润的姑娘,看铜镜里那张脸便能看得出来,但她这双手,却是骨节分明,十分瘦削。 叶倾雨微弯下腰,抬手搭上香桃的天灵盖,“还是让我帮你吧,拧脑袋我最在行。” 香桃嘴角的笑意更深,对镜子里的叶倾雨道:“那便多谢你了。” 她的声音尖细刺耳,与叶倾雨这几日见到的迎春楼姑娘不同。 那些姑娘说话轻柔慵懒,像猫儿的爪子挠在人心上。 叶倾雨手腕微转,将香桃的脑袋掰回了原位。 当真回到原位了吗? 叶倾雨搭在香桃脑袋上的手指下滑,停在她脖颈的衣领上。 香桃依旧只是笑着。 叶倾雨指尖挑开她的衣领,她的颈间有一道极细的血痕,好似一条红线绕在脖子上。 “鹤山牵头人在哪?”叶倾雨声冷如冰,松开了搭在香桃衣领上的手,退后两步。 香桃嘴角的笑蓦地收起,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来,刚被叶倾雨拧回去的脑袋跟陀螺似的在脖子上转动不停,眼看着就要滚到地上去。 鹤山牵头人在晟州大陆家喻户晓,但石塘城的说书人知道他们更多的秘密。 世人皆知牵头人的黑竹背篓里,背着一颗头颅,所到之处,必生灾厄。 而这颗头颅是用来做什么用的,说书人提过,鹤山有一秘技,可将一个人的脑袋换到另一个人脖子上,变成一个新的人。 新的人其实已经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具傀儡了。 虽能如活人一般生活,可若是日日相处,便能察觉出异样来。 这也是为何香桃回来后闭门不出的原因。 那晚在胭脂河底,叶倾雨看到那些无头女尸时,便知道千屏城中出现了鹤山牵头人。 只是他为何要将女子的脑袋换到男子身上,叶倾雨却是琢磨了许久。 直到前两日在街头,她看到那个戴斗笠的刀客从衙门出来,才有所猜测。 只怕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简绍的谋算之中。 他到底要做什么? 叶倾雨不再管香桃乱转的脑袋,既是一具傀儡,便只知奉命行事,问了也是白问。 叶倾雨来此,不过就是想证实自己的猜测。 如今看来,曹玉当真与鹤山牵头人有所勾结,一个掳人,一个杀人。 那孟奚知呢,会不会被杀掉? 会不会被换头? 叶倾雨走到木门边,烦躁之下,一脚踹在门上,潮湿笨重的木门晃了两晃,天光从门缝泄进来,门框上的灰尘簌簌扑落,便如下雪一般。 犹不解气,叶倾雨转身疾步走回香桃身前,一巴掌拍在她晃悠的脑袋上,“好你个曹玉,枉我当初在雪狼口中救你一命。” 叶倾雨这气生得好没道理,她本就是想以身做铒,引曹玉前来。 谁知鱼儿来了,没有咬饵,却叼走了大蛾子。 香桃的脑袋好不容易不转了,却有些歪,看上去十分别扭。 为了不自找麻烦,叶倾雨又帮她把脑袋掰回了原位,甚至还安慰了她一句,“死都死了,还慌什么?”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情之一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也不是活人,她不知梦神在她身上做了什么手脚,让她能正常行走于世。 除了体寒如冰和尝不出味儿,她并没有别的不适。 当然,如果她再被杀一次,一切便戛然而止。 她不会魂归地府,亦不能投胎转世,她将如一缕青烟,消散于广袤天地。 暮子河里的食尸花,只开一世善恶,而魇灵探世人之梦,探的是几世因果。 叶倾雨不知她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一世的路会走得这般不顺畅。 死就死了,偏偏死了还得留在世上折腾。 吃了十年烤地瓜,如今终于能尝尝人间美食,却啥滋味也品不出来。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不顾生死羁绊,试试她这颗破碎的心,能不能装得下一个人。 谁知一觉醒来,那人却不见了。 她该去哪里寻他? ——帮我这个忙,从今往后,我绝不再缠着你。 莫不是叫他一语成谶了? 叶倾雨斜靠在窗子上,看着暖阳下的胭脂河。 河上游船往来不绝,水面荡开的涟漪还未散去,又有新的浪头赶来。 难得出了大太阳,连两岸的姑娘们都起得比往常早些。 白日的河上,画舫居多,即便是江湖游侠,也多是好脸面的,没了夜色遮掩,他们宁可站在石桥上张望,也不愿意租一条渔船游江。 叶倾雨并没有将脸藏在暗处,她仰头看着天上的太阳。 河上的游人却在看着她。 那些放肆贪婪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比日光还要灼人。 不过叶倾雨不在乎。 她今日还未梳妆,身上裹着一件缟色的斗篷,鸦黑的头发披散,显得脸愈发白净。 她就这般素淡地静坐着,却压过了游船之上浓妆艳抹的姑娘们。 满园姹紫嫣红中,人们最先看到的,反而是那一朵白花,若这白花是端庄秀雅的牡丹,就更加叫人挪不开眼了。 叶倾雨在想问题。 她方才过于急躁了,一发现孟奚知被掳走,她首先想到的是他会丢了性命。 那曹玉不是傻子,他在千屏城所作所为皆是简绍授意,他明知叶倾雨是简绍罩着的人,就算将叶倾雨掳去,也断不会杀了她。 他对叶倾雨感兴趣的,无非就是她为何没有死在暮子河? 如今他虽掳错了人,但这人是从叶倾雨床上掳走的,若非与叶倾雨亲近之人,又怎能与她同床共枕? 既是叶倾雨的枕边人,曹玉没弄清楚真相之前,应是不会杀他。 何况以孟奚知那张能言善辩的嘴,对付曹玉绰绰有余。 与其满城无头苍蝇一般乱找,不如静待今晚,曹玉定然还会造访。 叶倾雨叹了口气,她有点不确定,自己昨夜醉酒后下的决心是不是错了? 梦神之路难如登天,遍布荆棘,孟奚知不过靠她近一点,就屡屡身陷险境。 从地灵洞穴暗河上被化蛇偷袭,到碧落城遇画中仙,再到如今被人掳走,不得不说,孟奚知真的太惨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她而起。 石塘城将军府的韦小姐曾倾心府上的教书先生,被韦将军发现后,当着韦小姐的面,命人将教书先生按在条凳上打板子。 叶倾雨数着,才五板子落下,那教书先生便哭着喊着告饶,发誓再不踏入将军府半步,从此远离石塘城,与韦小姐生生世世不复相见。 叶倾雨记得,当时韦小姐哭成了个泪人,一边怨教书先生薄情寡义,一边又心疼他挨了板子。 那时起,叶倾雨便觉得情之一字碰不得。 可孟奚知被化蛇一尾巴拍黑了蝶骨,被画阵里的烈火灼得昏迷不醒,趴了好几日不能动弹,这该多疼啊。 为何他还要往她身边凑? 值得吗? 正文 第九十三章 你若是对他有意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胭脂河上的游人只敢眼睛放肆,不敢近前调戏叶倾雨。 这是连山海藏的澹台公子和千屏城城主都感兴趣的女子,旁的人自是眼馋。 可也正因如此,他们只能眼馋,不敢觊觎。 叶倾雨在窗边靠坐了许久,直到一只蝴蝶从日光中飞来,她凛然一惊,神思回笼。 她以为是日光刺眼,看错了,可当蝴蝶停在她指尖时,叶倾雨刚升起的喜悦又沉了下去。 这的确不是白蝴蝶,而是一只金凤蝶。 不过她还是起身关了窗子。 转身时,蝴蝶已经化出人形。 是小云儿。 小云儿上前一步拉住叶倾雨的手,在她手背上拍了拍,安慰道:“叶姐姐你别着急,我师叔他没事。” 叶倾雨:“……” 你哪只眼睛看出我着急了? 叶倾雨确实急过,不过现在看上去应是平静如水才对啊? “你怎知他出事了?”叶倾雨推开小云儿的手,走到桌边坐下。 小云儿跟了过来,在叶倾雨对面坐下,端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水,仰头灌下,抹了把嘴,才道:“方才师叔灵蝶传书,我便知他出事了,我匆匆忙忙便赶来报信,大老远就看见叶姐姐神思不属,定然是担心得紧。” 叶倾雨无意与她争辩,又问:“他现在在哪?” “师叔如今不能动用灵力,灵蝶只能报平安,不能传音,叶姐姐你看,这就是师叔的灵蝶。” 小云儿伸出手,从她掌心幻出一抹微蓝的光晕,光晕之下,是一只几近透明的白蝴蝶。 小云儿将蝴蝶托到叶倾雨眼前,“蝴蝶还是白色,说明师叔无恙,不过看它虚成这样,只怕……唉,我可怜的师叔啊!” 叶倾雨盯着那抹微蓝的光晕,蹙起眉头:这灵光,为何与她的灵光十分相似? 见她不说话,小云儿只当她是在担忧师叔,心头一喜,又添一把火,“年三十那日夜里,师叔的灵蝶飞上灵蝶崖时,比这还虚,若不是我师父拿出他老人家珍藏多年的仙露救命,师叔只怕……罢了,不提这茬了。” 叶倾雨依旧沉默不语。 小云儿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开始切入正题,“叶姐姐,我在灵蝶崖几百年,从未见师叔将哪个女子放在心上,他对你以真心相待,以性命相托,你若是对他有意……” 叶倾雨盯着小云儿手心的灵蝶,突然问道:“他若……出事了,这只蝴蝶会变成什么颜色?” “喏,这只蝴蝶是不是快消失了?等它彻底变透明,师叔差不多就……” 小云儿话没说完,蓦地瞪大了眼睛。 叶倾雨亦是眼皮子一跳,微蓝光晕下的白蝴蝶不见了! “哎,哎……师叔……” 小云儿的大眼睛瞪着手心,恨不得钻进那抹渐渐消散的蓝色灵光,将那只消失的蝴蝶给抠出来。 直到小云儿手心的灵光也散了,俩人还坐在桌边,怔怔不知所措。 “他,他……”叶倾雨感觉喉咙好似堵了什么东西,哽得难受。 到底是小云儿先哭出了声,“师叔啊,你的命怎就这么苦啊?你这一去,让叶姐姐还怎么活啊?你让我黑发人送,送……” 哭得太凶,一时脑子堵了,送了半天也没想到送啥玩意儿,倒是送出来一个大鼻涕泡,“啪”地一声在叶倾雨面前裂开。 “……” 她这一闹腾,叶倾雨反而冷静下来,“会不会……他的灵蝶飞回去了?” 小云儿愣了一瞬,一拍桌子,又笑出来一个鼻涕泡,“瞧我一时心急,竟忘了这茬!” 叶倾雨暗自松了一口气,又问道:“你的灵蝶是不是能找到他?” “对对对,我急着来给你报平安,连这茬也忘了。” “……” 这姑娘能靠谱点吗? 正文 九十四章 什么人哪这是! , 顺着灵蝶指引,叶倾雨和小云儿来到城东一家客栈外。 这里离惊涛楼不远,举目便能看到惊涛楼上雕镂精美的栏杆,今日登楼赏景之人较平日更多。 过完年之后,即便不下雪,天也总是阴沉沉的。 难得碰上这样的好天气,千屏城中,家家户户都将被褥棉衣洗了晒了,铺在各家院子里的石桌上、矮墙上,甚至连屋顶上都晒着东西。 彷佛要将整个冬日的霉气都晒了去。 万象更新,连人看上去,也都是精神抖擞的。 小云儿寻了个无人的角落化作蝴蝶飞进客栈,叶倾雨则朝正抱着被褥出来晒的店伙计走去。 叶倾雨将一颗金珠塞到他手里,问道:“从昨晚到现在,你这店里可有新来的客人?” “回姑娘的话,小店从年前便客满了,不曾接待过新的客人。” 叶倾雨的脸隐在帷帽下,蹙起眉头,声色微沉,“当真?” 店伙计紧紧攥着金珠,生怕她又要了回去,急道:“姑娘若是不信,可以去店里问我们掌柜的。” “那你们店里,可住着行为举止古怪的客人?” “姑娘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就在今晨,住在天字号房里的姑娘给了我几两银子,让我去锦衣坊帮她买一套男子的衣衫。” “这有何奇怪?” 晟州大陆上,女子为了出行方便,扮作男子模样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店伙计压低声音道:“若是那位姑娘自己穿自然不足为奇,但她给我的尺码,可不是女子能穿的。” 原本客人的私事是不能对外人透露的,但为了手心里这颗被握得汗津津的金珠,店伙计便顾不得那许多了。 “那位姑娘昨日半夜才回来,当时我正好打了个盹,抬眼时只看到一片雪白的衣角扫过楼梯转角,咱们店里的客人啊,只有那位姑娘的衣服白得跟雪似的,也不见她蹭到灰尘,可真是个爱干净的人……” “后来呢?” 被叶倾雨突然打断,店伙计有点懵,“后来?哦,后来我见客人都回来了,便将门落了锁。” “你给她买来衣服之后呢,可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 店伙计神秘一笑,声音更低,“我当时好奇,想着这位姑娘莫不是带了男人回来,便探头往房里张望,好家伙,你猜我看到什么了?” 叶倾雨声音更冷,“一个男人。” 店伙计说得正起劲,没有注意到她的异样,“可不就是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躺在床上,正闭目沉睡,也不知昨晚……哎,哎,姑娘你干嘛呢?” 叶倾雨从店伙计手中抠出金珠,塞回了腰间,转身朝客栈中走去。 什么人哪这是! 店伙计啐了一口,丢下被褥追上来,刚到手的金珠捂得暖暖的,转眼就被人夺了回去,这口气,他能忍? 今日他非得好好教训教训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不可。 可不管他如何快步去追,每次将将要抓住这位姑娘时,却总是慢了一步,总也触碰不到她的衣衫。 眼看叶倾雨进到店中,抬步往楼梯上走去,店伙计急得大喊:“快来人哪,快来人拦住她!” 店里其他的伙计蜂拥过来,片刻便将叶倾雨团团围住。 “看你往哪里跑?敢戏耍本大爷,老子看你是活得不……哎呦!” 随着客栈大门轰然倒地,这位自称大爷的店伙计像只王八一般,趴在了店外的大街上。 正文 第九十五章 不知要去哪找他 , 叶倾雨没有继续上楼,一只金凤蝶从她眼前掠过,往大门外飞去。 方才那一幕已经镇住了客栈里其他的伙计,叶倾雨要走,无人敢拦她,更不敢提赔偿之事。 刚转进小巷,小云儿就扑上来拉住了叶倾雨的手臂。 “叶姐姐,不好了,师叔已经不在那家客栈里,我的灵蝶追不到他的消息了。” “为何追不到?” 死了吗? “不过这倒是个好消息,哪怕是死了,我的灵蝶也能寻到他在哪,除非是他自己有意断了与灵蝶崖的联系,灵蝶才会追不到他的消息。” 至少师叔还活着。 想到此处,小云儿松了一口气,摇晃着叶倾雨的手臂,“叶姐姐你放心,师叔他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事的。” 他自然不会出事,不仅有新衣服穿,还有仙子相伴。 叶倾雨问道:“你师叔与仙界有仇?”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师叔从来不去仙界,每年灵蝶崖百花会,对仙界来的仙君仙子,师叔也是避犹不及,想来是有仇的吧。” “那如果他现在和一位仙子在一块,会是因为什么缘故?” “真爱,这绝对是……呸呸呸,师叔断不可能和仙子在一块,定然是被那仙子掳去了……”小云儿突然冷静下来,“叶姐姐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你师叔多半是被一位仙子救走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也早些回去。” 叶倾雨转身要走,小云儿拽着她手臂没松手,“叶姐姐你是不是生气了?你要相信我师叔对你……” “这些话以后休要再说。” “不,我偏要说,师叔切断与灵蝶崖的联系,定然是遇到了棘手的事,不想连累我们,你要走便走吧,我自己去寻他。” 小云儿推开叶倾雨的手臂,转身往巷子深处跑去。 叶倾雨在原地站了一瞬,清冷的风穿过巷子,吹拂帷帽,没有人看到她脸上的表情。 街道宽阔,但往来的人多,便也显得拥挤。 路人都捡着日光照得到的地方走,叶倾雨便躲在人少阴冷的角落。 她的方向感并不好,在北地时,若不是白蝶梦中引路,她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走出那片雪原。 街上随便拉个人问问,便能找到回迎春楼的路,这不是什么难事,但她并不想与人说话。 叶倾雨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很烦躁。 她茫然地走着,好似忘了要去哪里。 是孟奚知自己切断与她们的联系,他碰到什么事了? 他去哪里了? 叶倾雨的衣袖被人拉住,她蓦地转身。 “你不是去找你师叔了吗?” 小云儿撅嘴,“那是一条死巷子。” “那你回来找我作甚?” “叶姐姐,师叔定然是有苦衷的,你……” “我知道。”叶倾雨沉眉,“只是我不知道要去哪找他。” 小云儿闻言一喜,晃了晃叶倾雨的袖子,“我们一定会找到他的,方才我已经给我师父传了信,他老人家一定有办法找到师叔。” 比起找到师叔,小云儿更担心师叔回来之后,他的心上人却丢了。 叶倾雨点头,“先回去吧,你是回客栈还是跟我回迎春楼?” “如今师叔不在,我得替他保护叶姐姐。” 这便是要跟她走了。 叶倾雨不再多言,任她拉着袖子,抬步往前走去。 “叶姐姐……那个,有件事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你。” “你说便是。” “我们好像走错方向了。” “……” 正文 第九十六章 叶姑娘一拳打死一头雪狼 章节正在审核,请稍后刷新页面。 正文 第九十七章 他一直在护着我 见叶倾雨不说话,曹玉啧啧道:“不是我说啊,叶姑娘你们还挺会玩,你说一个大男人打扮成那副模样,你对着那样一张脸,就不瘆得慌吗?光是他头上那些首饰,我都薅了好一会,能值不少钱呢,啧啧……” 孟奚知变成那副模样,都是叶倾雨干的好事,但这话她怎可能对曹玉说? “……那些首饰呢?” 曹玉发觉说漏嘴,紧张道:“叶姑娘该不会是想要讨回去吧?” “那是我的,记得还我。” “哎,不是,我……” 叶倾雨鄙视他,“怎么,你连风尘女子卖身换的东西也要贪?” 若是寻常首饰,曹玉自然是瞧不上的。 但孟奚知头上那些,乃是前几日山海藏的刘掌柜亲自送来的,都是世间少有的稀罕货。 曹玉就算再不识货,也能分出个好歹优劣来。 说真心话,那些首饰,他一件都不想还回来。 他有些后悔跑这一趟了,他若是携了那些首饰回丘宁国,置办田宅,娶妻生子,多少快活。 这些当然是他内心深处不能对外言说的私欲,身为丘宁国镇南王最信任的下属,他断不会为了一己私欲,而误了主子的大计。 “明日我便将那些首饰送来还给叶姑娘。”曹玉心头绞痛。 叶倾雨道了声好,问道:“那位白衣女子可还说了什么?” 曹玉在黑暗中摇头,“她抢了她夫君便走了,要不是天色昏暗,而她又使用暗器,我可不会那么快就败下阵来。” “暗器?什么暗器?那暗器你可捡起来了?还是被她带走了?”叶倾雨手指捏紧,她竟然感到了一丝紧张。 曹玉在腰间摸了摸,将一样物什丢到桌上,“喏,就是这把柳叶刃,你可当心些,这玩意锋利得很。” 说书人曾说,仙家入凡游历,大多喜欢挑点人间的武学傍身。 一来便于隐藏身份,二来这人间的武学若是练得好了,与自身的仙修结合,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的威力。 这柳叶刃多半就是那位仙子在人间的傍身之物,有此物,叶倾雨便能入她的梦了。 她的手不自觉轻颤,指尖划出一道微光,正好将桌上的柳叶刃卷入手中。 “我还有事,你先回去吧。” 曹玉愕然,“不是,这你的问题都问完了,我还没开始问呢,你就撵我走,不合适吧?” 叶倾雨已经起身,奇怪道:“你昨夜来都来了,为何不直接问我,偏要使那些下作手段,将人掳走?” 搞出这许多麻烦来。 曹玉颇为委屈,“叶姑娘与我相处一个月,理应知道我的为人,若不是我家王爷命我前来干这档子事,我便是自我了结了,也断不会干这种丧尽天良的勾当……” “废话休说。” “这迎春楼前后都有护院看着,我哪敢久留,我倒不是怕打不过,只是眼下不能出岔子……” “那你今日怎留了这么久?”叶倾雨这话里赶人走的意味十分明显。 “……叶姑娘你这醒着,我也不好将你掳了不是?” 他原本倒是想掳来着。 叶倾雨嗤笑,“你这掳人的活倒是干得得心应手了” 曹玉叹了口气,“长话短说,我就问叶姑娘一个问题,你是不是魇灵?” “是。”叶倾雨回答得十分干脆。 “叶姑娘若是愿意随我去丘宁国,我就算拼了这条命,也会保叶姑娘周全。” 魇灵入世,谁不想收为己用? “我不愿意。” “曹某自知能力不济,但……” “单是能力不济就不行,没有但是,你护不了我。” “难道昨夜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白脸就能护你?” “他一直在护着我。” 正文 第九十八章 莳花阁的姑娘 , 眼看元宵节就要到了,叶倾雨这两日很忙。 忙着练舞,忙着听禾儿说街头巷尾的新鲜事。 整个迎春楼的人,对孟奚知的失踪并无多大反应。 柳妈妈倒是惋惜地摔了几帕子,之后便也忙着招待客人去了。 孟奚知确实长得好,琴棋书画都是顶尖的,可惜来路不明,若只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也就罢了,打点打点还是能扣下来为迎春楼效力的。 单是他那个表妹,已让柳妈妈心惊胆颤,谁知这大表哥会有什么背景? 自古福祸相依,虽说朝颜的到来,给迎春楼带来不少生意,但她背后的势力错综复杂,也极易给迎春楼招来祸患。 相比大富大贵,柳妈妈这种人精更看重安安稳稳。 那孟奚知这般悄无声息地走了也好,总好过大闹一场,满城风雨。 也不知他表妹什么时候能走? 叶倾雨正懒懒靠坐在琴房的矮榻上嗑瓜子。 窗外又是大晴天,风虽还是冷的,可街上游人却只多不少。 “听冬麦说啊,莳花阁门前的说书公子好几日不曾去说书了。” 冬麦与禾儿一样,是这迎春楼里的丫鬟,伶牙俐齿,说起话来跟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停不下来。 热闹繁华的城镇上,每天都有人来,亦有人走,这并不奇怪。 叶倾雨依旧耷着眼皮,懒懒地听着。 禾儿继续说,“那说书公子原也是个可怜人,青梅竹马的姑娘被人牙子拐走,他从平沙国一路寻到千屏城,寻了三年……” 禾儿说到此处叹了口气,叶倾雨抬起眼皮瞧了她一眼。 不过十三四岁的小丫头,倒好似看透世事无常一般。 “待寻到时,那位姑娘已经是莳花阁的头牌,而说书公子四处奔走,早已花光了盘缠,比街头的乞丐还不如,那位姑娘见他寻来,偷偷将私房钱交给他,让他回家去。” “后来呢?为何他会在莳花阁门前说书?”小云儿这两日住在孟奚知的房间,一边等师父的回信,一边拉着禾儿说话打发时间。 那位仙子有意要藏起师叔,也不是她满大街乱跑就能寻到的,倒不如守着师叔的心上人,省得两头空。 小云儿对人间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十分感兴趣。 禾儿道:“后来说书公子拿着姑娘的私房钱,没有回家,他去给姑娘赎身,被莳花阁的陶妈妈命人打断了一条腿。” 那位姑娘原本举目无亲,生无可恋,也就死了心,可说书公子的到来,让她又起了挣脱囚笼的决心。 仅凭他们俩人,怎斗得过莳花阁? 一日夜里,那位姑娘在莳花阁大堂的高台上跳舞,赤足踩在重瓣莲花之上,脚腕的银链子上悬着小巧玲珑的铃铛,和着琴音发出细碎的声响。 台下叫好之声不绝。 姑娘唇角含笑,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在众人尚未回过神来之际,划破了白皙的脸颊。 满堂皆惊。 殷红的血顺着下巴滴落在罩着白纱的舞裙上,便如点点红梅傲雪欺霜,落在脚下的莲台上,描绘金边的粉色花瓣黯然失色。 那位姑娘是个烈性子,她那日是抱着赴死的决心与命运抗争。 “那她死了吗?”小云儿已经红了眼眶。 “原本是要被打死的,但那晚正好城主大人也在莳花阁,听闻来龙去脉后,保了她一命,并替她赎了身。” 虽留下一条小命,容貌却是毁了。 正文 第九十九章 你可千万别想不开…… , 郎情妾意当不了饭吃,回平沙国山高水长。 姑娘一身布衣出莳花阁,之前给说书公子的私房钱也被莳花阁的护院夺了去,他们没有回乡的盘缠。 说书公子瘸了腿,干不了苦力活,陶妈妈见他能说会道,有几分才华,又为了在城主大人面前讨个好,便允他在莳花阁门前说书,挣几个达官贵人的赏钱。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仇人。 说书公子的腿被陶妈妈命人打瘸了,如今还要仰人鼻息讨生活,这份窝囊气,任谁也受不了。 但说书公子为了带那位姑娘回乡,忍下了。 那位姑娘毁了容貌,在租住的小院里做些绣活捡几个小钱,贴补家用。 日子虽过得清苦,却也平静。 “前些日子听说他们很快便能攒够回乡的盘缠,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了。” 小云儿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走了好,回到家乡,他们就可以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了。” 说书公子的故事到这里是圆满的。 孟奚知赏了说书公子一颗金珠,足够他们回平沙国路上花销。 但叶倾雨却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她想起那日路过莳花阁,说书公子被茶盏割破手背时,二楼凭栏的女子眼中闪过一丝杀气。 他们当真是回乡去了吗? 叶倾雨从矮榻上坐直了身子,开口问道:“那位姑娘之前在莳花阁可曾与人交恶?” 禾儿四下里张望一番,探着脖子低声道:“咱们这种地方啊,哪有和善之人。” 这话不假,腌臜之地,人心如蛇,谁会以真心相待? 又何止这里,整个晟州大陆,亦是如此。 人人都身陷泥潭,唯有努力往上爬,才能摆脱脏污。 你不踩着别人,便是别人来踩你。 那位姑娘虽离开了莳花阁,可往日与她明争暗斗的人,又怎会甘心让她好过? 说书公子只有一腔真情,护不了她。 他的出现,看似将那位姑娘拉出了泥潭,实则不过是拉进了另一个泥潭。 想在这个世道生存下来,太难了。 “听说那位姑娘先前在莳花阁有一个对头,近日傍上了一位从白夙国来的富商,不仅舍得为她花银子,不管她要什么啊,都能替她找来,姑娘们眼红极了……” 关于说书公子的故事已经结束了,禾儿开始讲莳花阁其他姑娘的故事。 叶倾雨扫了扫衣衫上的瓜子皮,起身走到窗边。 窗外是飘满脂粉香味的胭脂河,往来船只搅碎粼粼波光。 没有人知道这水底下的秘密。 有些人消失了,是真的无人在意的。 但是…… “小云儿,我要去惊涛楼,你去吗?”叶倾雨突然转身往楼梯走去。 小云儿奇怪道:“叶姐姐,已经半下午了,还出门啊?” 千屏城的大街小巷,小云儿前几日都已游玩过,眼下被禾儿的故事吸引,对逛街之事并无多大兴趣。 何况这迎春楼里的糕点,比街上卖的好吃,想吃什么吱一声,不多时便有人送来,多少方便。 禾儿亦道:“明日便是元宵节了,街上人多拥挤,姑娘还是别出门了吧?” “我去去就回。”叶倾雨径直下楼,回房换了身衣衫,拿起帷帽便往前院走去。 小云儿追了上来,凑近了道:“我还是陪叶姐姐一起去吧,你要是迷了路,回来天可就黑了。” 叶倾雨脚步不停,点了点头,“也好。” “不过叶姐姐你去惊涛楼做什么?” 看她这副模样,也不像是要去凭栏远眺的啊? 眺?跳! 小云儿想起方才说书先生的故事,心下一凛:叶姐姐莫不是想不开,要跳楼? 这可比划破脸狠多了。 小云儿拦腰抱住叶倾雨,紧张道:“叶姐姐,我师叔一定会回来的,你可千万别想不开……” 叶倾雨翻了个白眼,“你师叔在惊涛楼。” “……你怎么知道?”小云儿放开叶倾雨,尴尬地刮了刮鼻子。 “我前两日入了那个仙子的梦。” 正文 第一百章 灵宛仙子 , 街道上被风雪刮坏的花灯已经换上新的,行人脸上洋溢着喜悦与期待。 叶倾雨虽走得急,却不曾撞到人。 每次眼看要走错路,小云儿便将她拉回来。 到达惊涛楼的时候,日已西斜。 这是叶倾雨第一次登上惊涛楼,凭栏远眺,夕阳给千屏城镀上一层红光。 那轮红日映在须眉江里,好似一双赤红的眼睛。 “师叔在哪呢?” 她们此刻站在惊涛楼的顶层,方才一路走上来,并没有看见孟奚知。 叶倾雨喃喃道:“就快来了。” 那晚在仙子梦里,叶倾雨看到仙子低眉浅笑,温婉如玉,哪里还有画舫中盛气凌人的模样。 仙子对孟奚知说:听闻惊涛楼的落日乃千屏城一绝,孟公子可愿陪我去看一看? 孟奚知当时是这样回复的:听说元宵节前一日街上的花灯将换新,我们到那日再去吧。 仙子欢喜地应了,嘴角的笑意好半天都没有落下。 惊涛楼顶层,来了又去,走了几波游人之后,夕阳的余晖还未散去,一袭白衣胜雪出现在刷了红漆的楼梯旁。 小云儿早已看见白衣女子身旁的孟奚知,飞扑了过去,“师叔,你怎么来了?这几日你上哪去了?” 在来惊涛楼的路上,叶倾雨叮嘱过小云儿,不能将她入梦之事告知旁人,尤其是她师叔身旁的这名白衣女子。 孟奚知怔愣一瞬,越过小云儿的肩膀,便看见楼外廊上站着一个头戴帷帽的女子。 纤腰不盈一握,背脊绷得笔直,凛凛肃杀之势,除了叶倾雨,还能是谁? 不等孟奚知回答,他身旁的女子看着小云儿,嘴角微扬,声音柔和,“这位妹妹是……” “你又是谁?”小云儿皱着眉头打量白衣女子。 “不得无礼。”孟奚知喝斥小云儿,“这位是玉莲仙山的灵宛仙子,是你师叔的救命恩人,还不过来给仙子赔礼道歉?” 小云儿被师叔当着外人的面训斥,小脾气上头,说话也没大没小起来。 “师叔总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瞧着这不就许上了,亏得叶姐姐为你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你看看,人都瘦成啥样了?早知道师叔是如此薄情寡义、见异思迁之人,我当日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下山来助你的,哼!” 叶倾雨站在栏杆旁,虽没有转头往这边瞧来,但她能感觉到来自楼梯旁的视线。 夕阳已经沉入远山之下,红霞还未散去,红光透过帷帽,将她的侧脸勾勒出一个朦胧的轮廓来。 哪就有小云儿说的那般夸张? 叶倾雨本就不靠茶饭撑肚,孟奚知失踪不过三四日而已,她瘦成啥样了? 不过小云儿有句话说得没错,孟奚知之前就总在叶倾雨面前念叨: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难不成是救一次,许一次? 叶倾雨扯了扯嘴角。 “胡言乱语,我看你是皮子痒了,找打不是?”孟奚知抬手就要往小云儿身上招呼。 灵宛仙子笑着捉住他的手臂,“孟郎与小孩子计较作甚,我看小师侄心直口快,模样也秀气,很是对我胃口,孟郎若是打她,我可要心疼了。” 啥玩意? 孟郎! 小云儿只觉头皮发麻,恨不得以手抠地,将自己埋了算了。 什么叫对你胃口,你想吃了我咋地? 小云儿大受震撼,一双溜圆的大眼睛虎瞪着孟奚知,彷佛这人不是她的师叔,而是骇人的妖魔鬼怪。 “师,师叔……你莫不是被人下蛊了?”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你要不要跟我走? , 天色向晚,惊涛楼上的风愈发大了。 孟奚知的手臂僵在半空,被灵宛仙子拉下来,顺势挽在手肘里,将身子轻压在孟奚知身上,歪着脑袋笑道:“好啦,别生气啦,孟郎今日是来陪我看日落的,再不看,连那点子晚霞都要没了,岂不是白跑一趟。” 孟奚知瞪了小云儿一眼,任灵宛仙子拖拽着往栏杆旁走去。 路过小云儿的时候,还是没忍住敲了她一记爆栗,“早些滚回灵蝶崖去,别在外面野得没样了。” 小云儿疼得缩脖子,眼睛里蒙上一层泪雾。 不是他灵蝶传信,让自己来助他一臂之力的吗? 卸磨杀驴也没这么快吧? 惊涛楼四面都有观景的回廊,偏偏灵宛仙子就奔着叶倾雨所在的位置去。 “这位姑娘,能不能麻烦你往那边让让。” 这是摆明了要欺负她。 “不能。”叶倾雨声音冷漠,十分不近人情。 灵宛仙子性子好,不与她计较,转头对孟奚知撒娇,“本觉得这处位置好,想让孟郎看看红云照江的盛景,不过既然人家不让,孟郎就在这旁边将就一下吧。” 多么贴心温婉的姑娘啊,当真是人如其名。 孟奚知被灵宛仙子拉到叶倾雨身旁的位置,自己则站在孟奚知另一侧。 别说,经灵宛仙子这一提,叶倾雨还真就发现,她所站的地方,确实是个赏景的好位置。 但此刻,谁又有心思去赏景? 小云儿看着并排而立的三人,连连摇头。 这场面,她真没见过。 远山渐渐只剩锋锐的轮廓,好似调皮的小孩子拿黑炭在灰色布帛上涂抹,手法拙劣,边角粗糙。 而须眉江这边,又是另一番景象。 大街小巷的花灯尽数亮起,五彩缤纷的颜色中,笼着在风中微微晃动的暖黄,千屏城的夜,是灵动的。 街上游人如织,欢声笑语。 明日才是元宵节,今夜热闹却提前登场了。 旁边有人拍栏吟诗: “肥水东流无尽期。当初不合种相思。梦中未比丹青见,暗里忽惊山鸟啼。 春未绿,鬓先丝。人间别久不成悲。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连夜风都彷佛添了几丝愁绪。 “虽错过了落日,但能看见千屏城的夜景,倒也值了,孟郎你说是不是?” 这声音是欢喜的,将风里的愁绪冲散了去。 “灵宛仙子喜欢便好。” 孟奚知的声音落在叶倾雨耳畔,也落在她那颗凋零的心上。 她早该走的,偏生固执地杵在这,像是赌气一般。 彷佛她前脚离开,这个绝佳的位置就要被人抢了去。 明明是她先来的,凭什么让给别人? 小云儿趴在离叶倾雨不远的栏杆上,千屏城的夜景确实美,但她也没心思赏景。 她的师叔要作死,她好像拦不住! 胭脂河的方向,有人在放烟花。 万紫千红在夜空绽放,分外好看。 街上行人纷纷驻足观看,尖叫欢呼之声不断。 “你要不要跟我走?” 嘈杂声中,叶倾雨的声音很快被湮没。 但她知道,孟奚知听到了。 他的手指不自觉颤抖了一下,正好碰到了叶倾雨的衣袖。 他的声音亦在轻颤,在烟花落幕之后,“夜深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先去醉仙楼吃晚饭,然后再回去可好?” “好。” 孟奚知走了,灵宛仙子走了。 月已圆了。 叶倾雨仍然站在惊涛楼顶层的栏杆旁,望着满城灯火。 她在这里站了太久,竟忘了离去。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魇灵入世,乱局已成 , 正月十五,元宵节。 叶倾雨昨夜回来得晚,柳妈妈早上没有差人来喊她练舞。 自从孟奚知走后,给叶倾雨伴奏的事便落到了陈琴师头上。 陈琴师对此事十分看重,奈何这位姑奶奶练半天歇半天,散漫得令人发指。 这要是旁的姑娘,陈琴师早就摔琴了。 叶倾雨天快亮时才入睡。 梦里她又回到了惊涛楼顶层的回廊上。 千屏城漆黑一片,天上没有星月,地上没有灯火。 叶倾雨身旁站着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站着一个神。 “哼哧哼哧……”一只小猪崽顺着栏杆钻进叶倾雨怀里。 叶倾雨记得,这只猪名叫“慢慢”。 梦神紫袍翩跹,周身散发着祥瑞紫光,望着眼前的黑暗,“数月未见,你变了。” 叶倾雨问:“向您讨梦救我的人,是孟奚知对不对?” 梦神笑,“你不是早知道了吗?” 世人总想求个答案,明明已经知晓,却还要得别人一个肯定的回答。 好似这般,才能心安。 可心安了又能如何? 世事无常,谁也不知道日后会发生什么。 “我当真能成为梦神吗?” “有此机会,不试一试,岂不可惜,最坏不过一了百了,你说呢?” 她早就做了决定,不是吗? “我能向您求个愿吗?” “你知道的,梦神一脉所探的因果,不止是现世。” “我前几世干了很多坏事吗?” “想来是不少,不过那些已经不重要了,既已轮回转世,前尘便如云烟。” “那为何梦神还要探前世?” “人之初,性本善,若只探现世,我岂不是要被那些小娃娃缠得头疼?今日这个不想上学,明日那个要掏鸟窝,只需向梦神求个愿,便能做到的事,何须挨爹娘一顿打?” 叶倾雨蹙眉,“这对现世行善之人并不公平。” “所以才会有:一生行善之人,在临终前,能得梦神赐梦,了却生平遗憾,含笑九泉。” 不过是一场安慰将死之人的梦罢了。 可人这一生,又何尝不是一场梦? “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 “你已经问了许多……” 慢慢的小蹄子从叶倾雨怀里探出来,捶了一下梦神。 梦神叹了口气,道:“你且问吧。” “孟奚知前世很善良吗?” 所以才能向梦神讨梦。 “你今日总是提到他,这可不好,一个被情所困的人,成不了神。” 叶倾雨向来执拗,“这不是回答。” 梦神无奈,“孟奚知没有前世,你别再问了,我不想回答。” 没有前世? 即便是仙,也要应生死劫。 孟奚知为何没有前世? “您今日为何而来?” “石塘城,是不是有一个说书人?” “每个城镇都有说书人。”叶倾雨揉了揉慢慢的猪脑袋。 “那个说书人知道各界之事。” 叶倾雨抬起头来,黑暗似浓得化不开的墨,“我不想回答。” “你……” “你可以探我的灵识。” “这倒是个好主意。”梦神手心已经聚起光晕,不是暮子河畔那个梦里的幽蓝色,而是紫色。 紫色的光晕从梦神的掌纹间渗出来,很快铺满整个掌心。 叶倾雨后退两步,梦神只当她是要遁走,正要笑话她。 这是她的梦不假,但此刻操控在梦神手中,她能逃到哪里去? 却见叶倾雨没有再退,而是举起怀里的小猪崽,向前跨出一步,将猪崽朝着惊涛楼外的黑暗中用力丢去。 一道白光划过夜空。 “慢慢!” 慢慢歪着脑袋一脸迷茫,在被叶倾雨丢出去那一刻,它的身上突然透出炫目的白光。 梦神跃出栏杆,飞身追猪。 “我来是要告诉你,魇灵入世,乱局已成。”梦神的声音从惊涛楼下传来。 叶倾雨怔愣片刻,一口咬在手背,梦醒了。 ……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引路石 , 小云儿翻进叶倾雨的房间时,叶倾雨正坐在桌前,桌上放着一枚柳叶刃。 “叶姐姐。” “有事吗?” “我是来跟你告别的。”小云儿神色恹恹,“今晚我便回灵蝶崖了,师叔已经变了,叶姐姐你忘了他吧。” “嗯?” “叶姐姐,他虽然是我师叔,但我绝不会替他说半句好话,我今晚就回去让我师父将他捉回灵蝶崖,好生管教。” “你师父管得住他吗?” “这个……” 叶倾雨捏起桌上的柳叶刃,忽而笑道:“他喜欢谁是他的事,我来人族的目的,是为了成神,而不是谈情说爱。” 她从未应承过什么,那日醉酒之言,自是不能作数的。 孟奚知如何,与她何干? 但在小云儿眼中,叶倾雨这绝对是气话。 不过这感情的事,不是她听过几天爱恨情仇的故事就能理解的,她不知如何劝说,索性不再提这茬。 “叶姐姐,两个月后是我们灵蝶崖的百花会,崖下的花荫谷中百花盛开,特别美,你一定要来看一看。” 叶倾雨连灵蝶崖在哪都不知道,如何去看? “到时候再说吧,我不一定有时间。”如果顺利的话,两个月后,她应该在怀宁城。 “你要是忙的话,就来小住一两日,不忙的话,住个十天半月的,我带你四处逛逛。” 小云儿从怀中掏出一块粉色的石头,光滑如玉,塞进叶倾雨手中。 “喏,这是引路石,你收好,待百花会前一日,我催动石头中的灵咒,你便能瞬间到达灵蝶崖,不会浪费你多少时间的,百花会一年一次,连仙山上的仙家都要赶来参加,错过可太可惜了。” 叶倾雨握着温润的粉色石头,拧起了眉头,“这引路石……都是粉色的吗?” 小云儿摇头,“灵蝶崖有个七彩潭,里面各种颜色的石头都有,关键不在颜色,而在于石头里的灵咒,每只灵蝶都有自己常用的灵咒,轻易不会更改。” “有黑色的吗?” “自然是有的,不过黑色的石头,只有师叔喜欢用,而且一直在用,像我们这样喜欢色彩斑斓的,时常会换一换。” 在北地,孟奚知化蝶入叶倾雨梦中引路。 叶倾雨最后一次梦见白蝴蝶时,蝴蝶在白雪上飞舞,淡淡的金粉化成三个游云惊龙的大字:灵蝶崖。 而在梦醒时,叶倾雨身边的雪地上,出现了一块黑色的石头。 当时她并不认为那是一块石头,只当是在她入睡时,某只讨人嫌的灵兽在她身边拉了一坨屎。 北地不仅有嗜血残暴的凶兽,亦有毫无杀伤力的幼兽。 因没有威胁,叶倾雨没察觉到有小东西靠近并不奇怪。 叶倾雨自然不会去捡一坨屎,当下一脚踢去,将那块黑石踢出老远,消失在茫茫雪原上。 难怪孟奚知第一出现在她面前时,会质问她,为何不去灵蝶崖。 当时她就觉得奇怪,她连灵蝶崖在哪都不知道,如何去? 想来出人灵结界后,孟奚知催动引路石中的灵咒,却没有等到叶倾雨,才一路追来了人族。 你他娘的多写几个字解释清楚不行吗? 舍不得那点金粉还是怎地? 当时雪地上的,若是这样一块粉色的石头,叶倾雨绝对会捡起来的。 不过,就算去了灵蝶崖又能怎样? 没有人能救她,她唯有自救。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赌约 , 当日下午,一派喜庆的千屏城中,却有两个令人惶恐消息在街头巷尾传开。 稚水国黄梅镇街头,一夜之间,出现几百具尸体,不仅有断胳膊断腿的,还有连头都没了的。 看衣着打扮,是守关的将士,和俘虏囚犯。 黄梅镇是稚水国与鹿隐国交界的边关小镇,在这里出现如此多尸体,可想而知会带来什么后果。 叶倾雨奇怪的是,那些尸体怎会这么快就到了黄梅镇? 即便是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有意将这些尸体送回黄梅镇,如今也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裴洛说过,从地灵洞穴到稚水国至少要走一个半月的时间,拖着如此多的尸体,怎么反而提前到了? 裴洛没必要在这件事上撒谎。 所以这批尸体并不是从地道中运到黄梅镇的。 是了,水灵族的老人说过,那条地下暗河流往须眉江,而须眉江正好经稚水国奔赴东海。 来给叶倾雨送消息的是无患子和冷皓月。 叶倾雨问:“黄梅镇离须眉江可远?” 无患子回道:“须眉江有一段流经易安庄,而易安庄距黄梅镇不到百里路。” 这就对了,黑衣人是从水路运送尸体到易安庄,再去往黄梅镇的。 不到百里的旱路,趁夜运送,并不会引人注意。 这件事必然会引发两国边关动荡,而这正是黑衣人的目的。 鹿隐国三皇子从都城出事的消息传到南疆,便开始往回赶,如今只怕还没抵达都城。 若是黄梅镇的事再传到他耳中,不知他是选择继续回都城,还是折返去南疆? 无患子和冷皓月来此,是与叶倾雨道别,他们要回国,去黄梅镇。 静虚教的老道士们自从去了边关,便一直没有音信传回去,他们很是挂心。 说不定韩大哥听说了黄梅镇之事,也会赶去那里。 冷皓月道:“叶姑娘,无患子说世道就要乱了,这迎春楼终究不是避身之所,你何不去外面闯荡一番?” “世道乱了,又有何处能避身?” 冷皓月将腰间的大刀拍在桌上,“你可愿与我们一同前往黄梅镇?我虽没有银子,但要带你离开这座青楼,却不是难事。” 叶倾雨笑,“我不过请你们喝了一顿酒,哪就值得你为我动武?” “若什么事都计较值不值得,岂不累人?” “多谢你的好意,这迎春楼确实不是我的栖身之地,我会离开这里,不过,我不去黄梅镇。” “那你要去哪?你长得这般好看,独自上路可不安全。” 无患子打断道:“小石头,叶姑娘不是普通人,她有重要的事要去做,不会跟我们去黄梅镇的,你莫要勉强。” 冷皓月不再说话,无患子虽然每次给人算命都被人追着打,但那些打他的人,后来真的应了命运。 除了他给韩大哥卜的卦不灵,旁的还是能信几分的。 冷皓月绝不相信韩大哥已经死了。 她与无患子立过赌约:韩大哥若是还活着,他自此不许再给人卜卦。 那日,冷皓月挥剑斩断了无患子手中的拂尘。 那把拂尘是他的师父留给他的,被冷皓月斩断后,他换了把师叔留给他的拂尘。 也就是他如今用的那把掉了毛的拂尘。 老道士们下山,只拎走了砍柴刀,扛走了锄头,还有那把生了锈的铁锹。 ……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封城 , 相比黄梅镇之事,今日的第二个消息就算不得大事了,不过却事关千屏城。 据说一开始是有人在自家水井中打上来一颗人头,当场吓得尿了裤子。 街坊邻居很快便知道了这件事,城中只要是有水井的地方,都被人仔仔细细地打捞了一遍。 只一上午,在各处水井中,捞上来的人头竟多达数十颗。 一时人心惶惶,连水都不敢喝了。 谁他娘的半夜不睡觉,往人家水井里扔人头? 此事非同小可,尤其是发生在千屏城这样一座守卫森严的城镇,更叫人心生怖意。 从午时起,千屏城城门紧闭,各港口亦派了重兵把守,城主下令,在凶手归案之前,所有人不得离开千屏城。 原本退了客房,打算赏完今晚的花灯会就连夜离城的人,再回去订房,房价却是翻了两番。 凶手不知何时归案,总不能流落街头,咬一咬牙,再贵的房,也只能掏荷包出银子。 无患子和冷皓月来找叶倾雨道别,顺便借宿几晚,等城门一开,他们就走。 他们可付不起高昂的房费。 俩人一人一个蓝布包袱,正放在墙边的木几上。 这对叶倾雨来说,倒算不得麻烦。 小云儿今晚回灵蝶崖,那间房可以给冷皓月住,无患子在琴房将就一下就好。 千屏城的守卫可以拦住人族和灵族,却拦不住仙家。 毕竟那玩意能上天。 叶倾雨的不安愈发强烈,她知道今晚会有大事发生,可这事能大到什么程度,她却是猜不到。 简绍的目的是要引起七国纷争,是以眼下在千屏城中的各国皇亲贵胄、门派巨擘,以及有头有脸的富家子弟,今晚都难逃一劫。 这是她所能预料到的事,但她知道,肯定不止这些。 这千屏城中,肯定还有她不曾察觉的秘密。 那些藏在暗处的触手,今晚都会探出来。 胭脂河上依旧有不少游船,毕竟那凶手就算要作案,也不可能选择白日,不会选择在闹事。 千屏城的大街小巷,随便捉一个出来,都可能是练家子。 胆战心惊的,不过是普通百姓罢了。 哪怕封城,千屏城依旧是热闹的。 在胭脂河与须眉江交汇处,一排排竹筏被捆扎在一块,拼成一个数十尺的平台,平台边缘用铁链连着岸边的石墩子、以及停在江心与河道的船只。 竹筏之上又搭了圆形红漆木台,边缘绕红绸扎花,台面镂刻精美纹饰,花鸟鱼虫皆有,亦用铁链连着河岸和船只。 这些铁链不仅防着木台倾斜下沉,铁链之上每隔两三尺远,便绑着一只莲灯。 圆台比竹筏窄上不少,在圆台之外,隔数尺插竹竿,上挂龙凤花灯,绕圆台一圈。 待到天黑,莲灯亮起,江上便好似绽开一朵巨大的灯花。 这花心,就是今晚花灯会上,胭脂河两岸的姑娘们争夺花魁之地。 石桥附近拴着铁链的船只旁,一块古木自河底跃出水面,却比水面还要高出两丈,比石桥也高出了不少。 据说这是镇河木,每年元宵节这日,便要请出镇河木,镇河妖,保平安。 靠水而生的人,不怕火,最怕水里的精怪搅浪生波。 镇河木顶上系一束花球,是今晚花灯会的彩头,花球下一条红绸斜飞而上,直没入远处的惊涛楼顶。 待选出花魁,城主大人在惊涛楼顶顺着这条红绸,一箭射中花球,这场盛事,便圆满了。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贼喊捉贼 斜阳晚照,起风了。 街上的花灯竞相亮起,在寒风中轻轻摇晃。 叶倾雨站在窗前,对岸莳花阁阁楼的窗子紧闭,除了檐下摇晃的红灯笼亮着,屋子里没有烛光。 水波粼粼,有人划船点灯。 铁链上的莲灯一盏盏亮起,好似火蛇一般。 “姑娘,该更衣上妆了。”禾儿将房里的灯也掌了,捧到梳妆台前。 夕阳的余晖很快便要褪去,叶倾雨回身走了两步,又折返到窗前,将窗子关了。 昨日街上新换的花灯,熏了香,随风飘来,与胭脂河上的脂粉味混在一起,叶倾雨不喜欢。 前几日叶倾雨入了一次苏宸璋的梦,从她到迎春楼后,苏宸璋都未出过大门。 倒是沉得住气。 之前有暮影看着苏宸璋和小雪,叶倾雨并不担心。 但今日,她总觉得不踏实。 她要保护的人,一个也不在身边。 魇灵十愿,她连一愿都不曾达成。 “姑娘,今夜恐不太平,你可当心些,别再乱跑了。”连禾儿都看出来不对劲,也难怪千屏城百姓惶惶不安。 护城军挨家挨户查找一下午,都没有找到那些人头的身体。 自然是找不到的,那些身体,都在被红尘惜花客掳走又送回的姑娘头颈之下。 而姑娘的身体,则沉在胭脂河底,被石块压着,不日便要被鱼虾啃食得只剩骨头渣子。 千屏城中,近来除了行踪难辨的采花贼不时出来犯案,不曾有凶案发生,更没有人口失踪。 今日之事,发生得十分突然,明眼人都能看出不对劲来。 那些人头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为何出了数十起命案却无人知晓? 哪怕是街上死个乞丐,也有人拿草席裹了丢去城外乱葬岗。 这本就是一件贼喊捉贼的事,护城军查案,难不成还能查到衙门里去? 想到那日见鹤山牵头人从衙门出来,叶倾雨猜测,那些死去的人,多半是衙门里的死囚。 死囚本就被折磨得瘦骨嶙峋,加之冬日衣裳穿得厚实,即便是换上女子裙装,不常接触,不会有人察觉出异样。 胖瘦的问题好解决,高矮就更简单了,去死牢寻些矮个子的囚犯并不难。 即便千屏城的死囚不多,以简绍的能力,去别的城镇暗中调些死囚来又有何难? 封城只是第一步,待夜幕降临,大戏才会登场。 叶倾雨随手从妆奁中拿了两样首饰把玩,曹玉前两天已经将首饰还了回来,又追着问她要不要去丘宁国。 叶倾雨依旧拒绝了。 她日后或许会去丘宁国,但绝不是现在。 “这些你拿去,等城门开了之后,你便离开这里,去别的城镇置办些田宅,想做点小生意也好,想嫁人也好,这些都足够你下半辈子生活了。” 叶倾雨将妆奁里的首饰都拿了出来,推到禾儿面前。 禾儿惊得瞪大了眼珠子,连连推辞,“奴婢不能拿姑娘这么贵重的东西。” “这些东西我带在身上是累赘,你若是不要,便替我丢到河里去吧。” 禾儿自然舍不得将这些首饰丢到河里去,当下双膝跪地,给叶倾雨磕头,“姑娘的大恩大德,禾儿无以为报,来世做牛做马……” “来世……来世哪里还记得今生的事,你不用再说了,起来吧,我已与柳妈妈打过招呼,你要走,她不会拦着。” 禾儿又是一番千恩万谢,拿着梳子的手因过于激动而颤抖了好半晌。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元宵花灯会 一轮圆月悬于天穹,星光寥落。 千屏城街头,灯火如昼,游人如织。 这是晟州大陆上最繁华的城镇,亦是最包容的城镇。 哪怕是乱世荒年,千屏城都不曾没落过。 而今夜最热闹的地方,当属胭脂河畔。 两岸的楼宇里点了各色彩灯,映在胭脂河中,随着被风吹皱的水面轻摇慢舞,简直要把人的魂儿也晃晕了。 搂着温香软玉,各国远道而来的贵客们坐在临河的窗边,或露台上,把酒对月,好不快活。 石桥上早已站满了围观之人,悬挂在头顶的彩灯飘着醉人的香风,彩灯上绘着的鱼虫走兽,便似活了一般,十分精美。 不远处的街上有舞狮子的、踩高跷的,亦有猜灯谜的、耍龙灯的,热闹非凡。 可这一切的热闹,都不及胭脂河与须眉江交汇处的红漆木台,让人挪不开眼。 悠悠摇曳的莲灯围成一圈簇拥着圆台,竹筏上悬挂的走马灯,绘制着身姿曼妙的女子踏花起舞,旋转的灯影中,分外生动。 真正引人注目的,当属圆台中央的女子。 那是莳花阁的姑娘,正在抚琴吟唱。 她的嗓子极好,歌声悦耳,倒显得优美的琴音也不及了。 今晚要登台的姑娘很多,几乎每家青楼都派出了十来位才情俱佳的姑娘露脸。 哪怕不能夺得花魁,能在这种场合表演才艺,身价可就不一样了。 每一位姑娘展示完,两岸都会传来拍手叫绝之声。 因观赏位置实在有限,好些游侠凑钱拼了渔船,划到须眉江上,迎着寒冷的夜风欣赏。 好几位不扛冷的,鼻子通红,眼睛里已经泛起了泪光。 要不是为了面子,他们恨不得抱团取暖。 而在须眉江对岸,亦站着一拨人。 那是千屏城的护城军。 为了防止有人渡江离城,他们从午时就杵在那了。 何尝不是冻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莳花阁阁楼的灯又亮了,但窗前坐着的人,不是紫云姑娘,而是千屏城城主简绍。 简绍没有看圆台上弹琴唱歌的姑娘,他的目光望向对岸迎春楼临河的窗子。 窗边倚着一个单薄的影,虽灯火明亮,但距离远,只能看到那女子冷凝的侧脸。 魇灵入世,天下势必是要乱的。 往年不是没有魇灵出现在人族城镇,但那些魇灵,好似枝头娇嫩的花骨朵,还未绽放,便被人摘了。 简绍有预感,叶倾雨,与那些魇灵是不同的。 她的果敢决绝,她的聪明睿智,绝不会让她昙花一现。 简绍抬起手,他的指尖捏着一枚黑玉棋子,棋子上刻一个“柒”字。 他移动手指,黑玉棋子在他眼前与对岸窗前女子的脸重合,他的声音沉着如潭,“这一盘棋,希望你能杀到最后。” 紫云姑娘此刻站在莳花阁临江的房间里,等着登台表演。 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她来到莳花阁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 每日有琴师来教她弹琴,教一个时辰,其余时间则是她自己练习。 陶妈妈本想让她学一学跳舞或者唱歌,但紫云不愿,陶妈妈劝了两次,不再强求。 毕竟是城主大人送过来的人,她没资格打骂。 简绍偶尔会来看她,但不会久留。 对于她冷淡的态度,简绍并不放在心上。 任谁一夜之间痛失数千族人,也笑不出来。 岂止笑不出来,早已是肝肠寸断。 紫云姑娘唤了个丫鬟进来,“把熏香撤了吧。” 她平日住的阁楼,每日也会熏香。 她虽不喜欢,今夜却是第一次提出来。 江上寒风吹来,她打开了窗子。 这里的风,与暮子河畔的风,是不同的。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她的舞被人偷了 , 莳花阁的紫云姑娘是要压轴登场的,而迎春楼的朝颜姑娘就没那许多讲究了。 叶倾雨倚在窗边,她对圆台上的姑娘没有兴趣,她甚至不知道此刻跳舞的那位姑娘,跳的是她学了好几日的舞蹈。 这支舞是柳妈妈特意找人给叶倾雨编的,绮梦坊的姑娘怎么会跳? 柳妈妈站在临河的石板上,急得直跺脚,抬眼见叶倾雨却是盯着反方向的石桥,毫不在意的模样,又连摔了好几次帕子。 当日是谁说要当千屏城的花魁来着? “柳妈妈。”叶倾雨眼睛依然盯着石桥,对窗外的柳妈妈喊道。 柳妈妈紧两步上前来。 “可以安排我下一个登台吗?” 柳妈妈眼皮一跳。 这与人撞舞了本就是一件难堪的事,想这胭脂河上的姑娘,那都是打小就练舞,身子骨软得跟蛇似的。 这给叶倾雨编的舞,叫那绮梦坊的姑娘一跳,动作神态都已是顶尖的了。 再想叶倾雨,懒散随性,柳妈妈打也打不得,骂也不能骂,连她如今是否记全了舞姿都不清楚。 每次询问陈琴师,那位性子急躁的琴师将袖子摔得“刷刷”响,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 柳妈妈本就对今日叶倾雨登台十分忐忑,谁知这死丫头片子竟然要提前登台,而且是在别人跳了她的舞之后。 她这不是上去丢人现眼吗? 柳妈妈张口欲劝,叶倾雨道:“这事不难吧?那就这么定了。” 柳妈妈再次张口,话到嘴边,只见叶倾雨提了提大红裙摆,翻身跃出了窗子。 裙角绣一只白蝴蝶,随着她的动作,翻飞跳跃,好似要飞到夜空里去。 也不管柳妈妈能不能帮她插队,叶倾雨跳上一条小船,吩咐船夫往江上圆台划去。 这些小船都是为今晚方便送各家姑娘们登台准备的。 在叶倾雨上船之后,石桥上一道视线正紧紧盯着她的背影。 柳妈妈怔愣片刻,急忙命丫鬟去催在二楼琴房里的陈琴师,自己则去与主办花灯会的官爷赔好话。 千屏城的花灯会,虽是各家青楼的姑娘们争夺花魁,但牵头的,却是官府。 有官府坐镇控场,谁敢在花灯会上寻衅滋事? 尤其是今年,各国赶来凑热闹的人,大都是为了一睹莳花阁地灵族美人的风华。 而这位地灵族美人,据说正是千屏城城主带回来的。 好在叶倾雨这几日在千屏城风头正盛,不看僧面看佛面,主场的官爷并没有为难。 陈琴师早已发现此刻台上的琴声分外耳熟,分明就是他近日一直在练习的舞曲。 他探着脑袋张望,更是觉得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圆台上的女子身着雪白绣裙,腰肢灵活得像弱柳扶风一般,雪衣轻盈,彷佛仙女下凡,媚眼如丝,恰似秋水含情。 便是那抚琴的琴师,亦是一身白衣,容貌俊朗,坐在圆台一角,江风吹拂他的衣衫,而他沉浸在自己的琴音中,并未察觉。 叶倾雨依旧没有看向圆台,她看见莳花阁一楼窗子边的红英了。 红英亦看见了在莲灯中缓行的船只上,一袭红衣的叶倾雨。 红英原本平静的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 她知道叶倾雨来了千屏城,却不知她就在这胭脂河畔的青楼里,就在离她这么近的地方。 她每日坐在莳花阁阁楼的窗边,望着滚滚江水,却从不曾注意到胭脂河岸边,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 圆台上的琴音歇了,绮梦坊的姑娘跳完了舞,捂着胸口,喘着粗气,对四下里欢呼叫好的看客们致谢。 叶倾雨这才注意到,小船已行至圆台边。 台上的姑娘退场了,上了叶倾雨旁边的小船,临走前对叶倾雨勾唇挑衅。 她偷了叶倾雨的舞,自然也见过叶倾雨的画像,知道眼前这个眉眼沉静的姑娘,就是近来让山海藏澹台公子,和千屏城城主争相捧场的朝颜。 长得确实漂亮,不过,听说是个琴棋书画一窍不通的草包。 这支舞她已经跳过了,草包紧随其后再跳,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醉春风 , 这支舞曲名为《醉春风》,是孟奚知所作。 陈琴师第一次拿到琴谱,便觉眼前一亮,拍着大腿感叹: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叶倾雨一袭高腰交领红裙,轻纱披帛以金粉绘小簇团花,懒懒搭在手臂上,款步踏上了镂刻精美纹饰的圆台。 高高挽起的发髻上插两支嵌红宝石蝴蝶金簪,额间贴红梅花钿,眉如远岱,眼似春杏,鼻梁挺秀,朱唇微抿。 悬挂走马灯的竹竿随风摆动,灯上曼舞的画影投在镂刻花鸟鱼虫的红漆木台上,令人眼花缭乱。 陈琴师抱琴急急追来,虽有珠玉在前,但到了这一步,他也断不可能退缩。 他眼中的珠玉并非方才弹琴的琴师,而是那跳舞的女子。 陈琴师不是靠脸吃饭的人,他能在胭脂河上有一席之地,靠的是琴技。 他现在只希望能靠自己卓绝的琴技,给这位姑奶奶的舞蹈增色几分。 胖乎乎的陈琴师抖着脸上的肉,颇为费力地盘腿在圆台一角坐下,将古琴横陈在膝盖上,调了调弦,看向圆台中央的红衣女子。 叶倾雨对他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 随着主场人喊出迎春楼朝颜姑娘的名字,岸上的嘈杂之声暂歇,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那红衣女子身上。 夜月高悬,琴音流泻。 初时,琴音是舒缓悠扬的。 陈琴师不敢沉浸式弹奏,他提着一颗心,时刻关注着叶倾雨的一举一动。 果然,这位姑奶奶又没有按着套路来。 明明是一曲蝶舞春风的软舞,讲究的就是一个绵软轻柔,如蝴蝶翩跹起舞,流连繁花。 到了叶倾雨这里,却好似要与人干架一般,走转腾挪,跳跃旋踢,红裙在夜风中猎猎作响,披帛好似长鞭击出,忽而又变成金色的流光。 这哪里是蝴蝶,分明就是一只蜇人的大马蜂。 不仅岸上搂着美人看热闹的贵客惊得忘了饮酒,便是在江心渔船上冻成狗的江湖游侠,也惊掉了下巴。 这可真是活久见了。 陈琴师咬了咬牙关,索性破罐子破摔,指尖急急拨弦。 琴音陡急,好似万马奔腾,又如巨浪滔天,直叫人的心跳也跟着急了。 一曲《醉春风》,变成了《问惊雷》。 不管是听在耳中,还是看在眼里,都让人心潮澎湃,豪气干云,恨不得立刻策马扬鞭,奔赴战场杀敌。 叶倾雨眼神如刃,凌厉凶悍,哪里还有半点柳妈妈叮嘱了八百遍的柔媚勾人。 倒是恰如孟奚知所说的绝杀。 眼风过处,就是杀人的刀。 红裙翻飞间,裙角的白蝶如影随形。 随着她的动作渐缓,琴音也慢慢沉静了下来。 叶倾雨手里的披帛轻扫到陈琴师面门。 一阵香风袭来,只见那红衣女子冲他勾唇一笑,“醉春风。” 陈琴师先是一愣,旋即心领神会,重又变回了一开始的曲调。 腰似韧柳随风摇,步如莲花错落开。 倏忽之间,叶倾雨真就像一只蝴蝶流连花丛般,在走马灯旋转的灯影里翩翩起舞。 之前白衣姑娘的舞蹈,相较之下,就显得寡淡了。 陈琴师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落了下来。 朝颜姑娘虽然散漫,到底是个知道轻重的人。 陈琴师刚垂眸看向琴弦,四周却传来一阵阵带着惊叹的呼声,这惊呼声中,又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陈琴师的心瞬间又提了起来,他抬眼看去,两眼一翻,差点撅了过去。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叶倾雨花灯会抢人 红漆木台边缘的红绸被叶倾雨用披帛卷起,用力一拽,那红绸便好似勾了丝的锦缎,一发不可收拾。 叶倾雨旋转不停,转眼便尽数将红绸收入手中,连着脚边都铺了好长一段。 而就在此刻,她抬起手臂,手中的红绸如同疾箭射出,往石桥上飞去。 石桥上看热闹的路人讶然,正要抱头躲避,却见那红绸并没有冲到石桥上,而是缠上河中的镇河木。 叶倾雨拽着红绸另一头,足尖在木台上轻点,腾空飞起,真就如翩跹的蝴蝶一般。 四周惊呼连连,虽说大多是见过世面的人,但不乏普通百姓。 更何况胭脂河畔一名妓子有此本事,很多人都是头一次见。 本事不是重点,重点是好看哪! 一袭红衣翩然掠起,在夹岸花灯斑斓的光影中,随风摇曳,往石桥荡去。 叶倾雨没有理会那些惊诧之声,她眼中只有一道白色的身影。 红绸射出之时,只有那人没躲。 只有那人,眼中的神色与路人不同。 桥上挤满了人,纷纷瞪大了眼睛盯着迎面而来的红云。 石桥栏杆旁站着一位白衣公子,她旁边的粉衣姑娘眸光凌厉,威胁之意明显。 粉衣姑娘抬手搭上白衣公子的胳膊,“孟郎,这里风大,我们回去吧。” 白衣公子正是孟奚知。 孟奚知怔怔看着朝他飞来的叶倾雨,竟忘了回答灵宛仙子的话。 或许,他根本就没听到她的话。 叶倾雨的目光落在灵宛仙子的手上,眸色沉了沉。 “啊呀!”灵宛仙子惊呼,搭在孟奚知胳膊上的手猛地收回。 “叮”地一声响,一枚柳叶刃落在石桥上。 就在灵宛仙子惊退之时,叶倾雨足尖在镇河木上借力,丢了红绸,纵身一跃,又抓住了连接着镇河木与远处惊涛楼的红绸。 她拔下头上的金簪,在红绸上轻划,绑在镇河木上的红绸被割断,叶倾雨又被荡了出去。 眼看就要撞上石桥,桥上的孟奚知急得朝桥外伸出手去,“阿雨!” 叶倾雨的手将要碰上孟奚知的手时,却没有抓住他。 孟奚知撑着栏杆就要往下跳,被灵宛仙子拽住,“她不会有事,你别忘了你说过的话。” 孟奚知怔住,方才他脑中只有叶倾雨,一时将世事纷扰都忘却了。 胭脂河两岸青楼的窗子旁挤满了探头张望的人,露台上的贵人们索性松开了怀里的美人,踮起脚尖来看。 红英亦趴在窗沿上,望着石桥下那一抹红影,她的眼中,比旁人多了一丝担忧。 阁楼窗边的简绍却是饶有兴致地饮了一杯酒,勾唇笑道:“想不到小倾雨还是个性情中人。” 叶倾雨脚尖在桥墩轻点,借力跃起。 不防她突然现身,灵宛仙子正要拽着孟奚知往后退,已是来不及。 这次朝灵宛仙子打去的是叶倾雨头上另一支金簪。 有了先前的教训,在叶倾雨拔簪子时,灵宛仙子便收了手。 叶倾雨揽上孟奚知的后腰,握着红绸的手没有松开。 孟奚知被她带得往后倒去,身后人群纷纷退让。 灵宛仙子不是能吃哑巴亏的人,在叶倾雨扑向孟奚知时,她手里的柳叶刃已射向叶倾雨后心。 孟奚知低呼:“小心。” 感觉到身后的劲气,叶倾雨倒钩在栏杆上的脚松开,抱着孟奚知在地上滚了一圈,再次将他压在身下。 “叮”地一声响,又一枚柳叶刃落在石桥上。 叶倾雨眸光沉沉看着孟奚知的眼睛,忽而挑眉,“跟我走。” 她握着红绸的手猛然一拽,一脚跺在石栏上,瞬间又飞了出去。 不过这一次,飞出去的是两个人。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三人行,必有多余者焉 叶倾雨揽着孟奚知,拽着红绸,飘荡在灯火明亮、波光潋滟的胭脂河上。 又是一阵惊呼声响起。 眼看距离水面愈近,叶倾雨沉声道了一声“抱紧我”,拽着红绸的手再次用力,又陡然松手,趁红绸回弹之时,纵身抓住高处的红绸。 满头青丝早已散开,被夜风吹打在孟奚知脸上,淡淡的香气萦鼻,他微微眯起眼睛。 最下面的红绸已经拖入水下。 孟奚知伸手揽住了叶倾雨的纤腰。 如此反复,再以石桥借力,待飞过三座石桥后,叶倾雨和孟奚知已经荡到了半空,很快消失在远处屋顶之上。 留下胭脂河上一片错愕。 须眉江抱城而过,叶倾雨和孟奚知在千屏城的高空飞过,看尽满城灯火,最后又落在了须眉江上。 这一段江水偏离热闹的街区,两岸杂草丛生,不见人烟。 守城军巡逻之处在岸上的村子,这荒芜的岸边,并没有人驻守。 江心停泊一条小船,小云儿站在船头,冲半空的叶倾雨和孟奚知挥手。 叶倾雨丢了红绸,抱着孟奚知落在船上。 小船轻轻摇晃,孟奚知松开紧紧揽在叶倾雨腰间的手,回身对小云儿道:“臭丫头你怎么在这?” 小云儿顶嘴,“我要不在这,你可就要掉进江里去了。” 以小云儿的脑子,定然想不出在这须眉江上接应的点子,孟奚知瞄了一眼冷冷站在一旁的叶倾雨。 所以,她今夜当街抢人,是有预谋的? 孟奚知咳嗽一声,又对小云儿道:“你出来有些时日了,赶紧回灵蝶崖去。” 三人行,必有多余者焉。 “我这便要走了,师叔你可长点心吧,再把叶姐姐气走了,看你上哪哭去?” “就你话多。”孟奚知抬手就要往小云儿身上招呼。 小云儿吐了吐舌头,转头对叶倾雨道:“叶姐姐,我在灵蝶崖等你,你一定要来找我啊。” 叶倾雨点头,算是应了。 一道灵光闪过,小云儿消失在船头。 …… 远处城中灯火明亮,这一段须眉江上却只有一轮明月。 江风凛凛,孤月照影。 叶倾雨走到船头坐下,望着江岸上黑影幢幢,没有言语。 待到万物复苏,那些在寒风中瑟瑟的枯草,便要萎烂成泥,再从那泥中,生出新绿来。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四季更替,周而复始。 这个世界,总还是有希望的。 到底是孟奚知先开口,“若是我没去花灯会……” “你会去的。”叶倾雨笃定。 “那如果我不是正好站在石桥上……” “不管你站在哪,我都会找到你。” 孟奚知看着水中的月影,良久才叹道:“你都知道了?” 在昨日叶倾雨出现在惊涛楼时,孟奚知心下便有猜测,而方才见她对灵宛仙子掷出柳叶刃,他就更加确定了。 “嗯。”想起灵宛仙子的梦,叶倾雨蹙起了眉头。 “抱歉,我……” “孟奚知,你怕死吗?”叶倾雨转过头来,看向站在船心的孟奚知。 孟奚知亦看向叶倾雨,淡淡月影下,他看不出她眼中的神色。 这话,叶倾雨之前也问过他。 那时他回答:你放心,即便世上所有的人都死了,我也不会死,若哪一天我真的该死了,一定会离你远远的,不碍着你的眼。 但他此刻的回答却是:“我怕我护不了你。” 比起生死,他更害怕的是保护不了叶倾雨。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孟奚知,你心里可有我? , “灵宛仙子骗了你。” “我知道。” 灵宛仙子说,她遇到孟奚知时,那个歹人正要取他性命,是她救了孟奚知。 灵宛仙子不过是抢走了他,谈不上救不救的。 曹玉本就没想杀了他。 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灵宛仙子说的另一件事:闭关千年的星陌仙君出关了。 仙界也有所动作了。 孟奚知原本想着等解除禁咒,他便能保护叶倾雨。 区区晟州大陆,区区魇灵十愿,在没有被朱雀禁咒封印仙元前,他不曾放在眼里。 但禁咒未解之前,他连一个仙子都对付不了,又如何护叶倾雨周全? 星陌仙君出关,多半是为血玉而来。 仙界还有多少仙家,对血玉产生了兴趣? 在护不了她之前,或许离她远点,才不会害了她。 “他们寻找血玉,与你何干?又与我何干?” “我来人间,亦是为了寻找血玉,只有血玉,能解我身上的禁咒。” 孟奚知顿了顿,又道:“灵宛仙子不过是一个开始,仙界已经盯上我了,阿雨,梦神之路于你已经足够艰难,我不能再让你因我身陷险境。” “这就是你接近我的目的?” 从石塘城开始,孟奚知跟着叶倾雨往北地去,是因为他知道血玉在北地? “你知道血玉藏在我身上?” 烟西谷的老板娘将血玉藏于叶倾雨心中,这件事并无人知晓,但叶倾雨在雪原救起白蝴蝶之后,将它塞进衣襟里,捂在怀里取暖,它是不是发现了叶倾雨身体的变化? “你求梦神救我……也是因为血玉?” 在叶倾雨沉入暮子河时,血玉冲破她的胸腔,不知所踪,孟奚知是想从她身上着手,去寻血玉? 孟奚知走到叶倾雨身前蹲下,看着她茫然无措的眼睛,沉声道:“阿雨,你听我慢慢跟你说。” 他从未在叶倾雨眼里见过这种神情,他心里既有痛楚,亦有无奈。 “我一开始接近你,确实是为了跟你去暮子河,在烟西谷之后,我亦知道血玉就在你身上,北地太冷了,我幻不了人身,若不是你救我,我可能会被永远困在冰冷的雪原之上。” 孟奚知握住叶倾雨冰冷的手指,他抬起头,眼中映着两轮皎洁的月影,“我求梦神救你,不是为了血玉,是我欠了你的,我欠你一条命,必须要将你救活。” 可惜梦神也救不了叶倾雨。 叶倾雨的声音比寒冷的夜风还要冷,她突然觉得被血玉灼伤的胸腔里,好似也漏了风,凉飕飕的,“我不过是举手之劳,你不必如此。”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他,他当真只是在报恩么? “不,不止这些……”孟奚知低头,掩去眸中闪烁,话到嘴边,他又退缩了。 孟奚知的手颓然滑了下去,很快被叶倾雨抓住。 “孟奚知,你心里可有我?” 她的声音依旧冷漠,却如千钧压在孟奚知心上。 孟奚知猛然抬起头来,只见叶倾雨凤眸微眯,冷冷盯着他的眼睛。 好似要从这双眼睛,看到他的心底去。 “阿雨,我……” “你想撩便撩,想逃就逃,你把我叶倾雨当什么?” “阿雨,你……” 不等孟奚知察觉异样,从叶倾雨手心传来一道冷凝的劲气,推着他往船外仰去。 “噗通!” 江面溅起浪花,搅碎粼粼月光。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上古之神云涯 , 孟奚知从水里探出头来,扒在船舷上咳嗽不止,“阿,阿雨……” 叶倾雨依旧坐在船头,探身过来,托腮看着狼狈的孟奚知。 “灵宛仙子的手可柔软?”叶倾雨替孟奚知撷去脸颊上的水珠,懒懒问道。 那晚入灵宛仙子的梦,叶倾雨看见,灵宛仙子的手就是这样抚上孟奚知脸颊的。 当时孟奚知被曹玉点了穴,让那灵宛仙子占了好一顿便宜。 “阿雨这是吃醋了吗?”孟奚知捉住叶倾雨的手,贴在脸上,她的手比江水还要冷。 “是。” 孟奚知没料到她会承认得这般干脆,一时反而不知说些什么。 叶倾雨问他,“冷吗?” “冷。”大晚上泡在冰冷的江水里,孟奚知自然是冷的。 叶倾雨却没有拉他上来,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清亮眼眸注视下,忽而凑近。 鸦黑的发丝落在孟奚知的肩头,与他的发丝纠缠不清。 “还冷吗?”叶倾雨的声音落在孟奚知唇上。 “你今晚喝酒了吗?”孟奚知声音含糊不清,他的脑子好似被雷劈了,火星子乱蹿。 唇瓣厮磨,叶倾雨的唇是冰冷的,却并不能让孟奚知沉心静气。 “我若喝了酒,就该是咬你了。”叶倾雨松开孟奚知,将他从水中拉上来。 她指尖溢出幽蓝的光,落在孟奚知手腕上,很快他身上便涌起一阵暖意,湿透的衣衫不多时便干了。 千屏城里在放烟花,随着一声响,接二连三的烟花绽放在夜空,姹紫嫣红,流光溢彩。 比起昨晚,今夜的烟花又多了许多花样。 叶倾雨倚在孟奚知怀里,“你故意与灵蝶崖断了联系,故意让灵宛仙子靠近,就是为了远离我?” 孟奚知叹道:“局势变了,在找到血玉之前,我离你越远,你就越安全。” 人间尚且如此险恶,若是仙界插手进来,叶倾雨的处境会变得更加艰难。 叶倾雨奇怪,“你既与仙界有仇,他们为何留你性命?” “他们倒是想我死,可惜实力不够,就连封印我的仙元,亦是用了下作手段。” 孟奚知将下巴抵在叶倾雨肩头,“阿雨你还记得我说过,即便世上所有的人都死了,我也不会死吗?” 叶倾雨点头,当时她只当孟奚知在说大话。 “世人求长生,却不知真正的长生有多难捱,在旁人眼里,这是莫大的运气,于我而言,却是一个诅咒。” 万古长生,沧海桑田,见惯生死别离,便连与人亲近也不敢了。 永远都是被留下的那一个,这种滋味,孟奚知不想尝试。 但叶倾雨的出现,却动摇了他。 若能与她在一起,哪怕日后要承受无尽的思念之苦,他也觉得值了。 可若与她在一起,会让她置身险境,他又是不愿的。 叶倾雨突然转头看向孟奚知,“孟奚知,你是上古之神云涯?” 梦神说孟奚知没有前世,若是他从不曾死过,何来的前世? 传说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北地布下一道淡紫色的屏障,从东往西,从鹿隐国陌城经高阳国石塘城,再到丘宁国临渊城,将人族与灵族划地而分。 原来孟奚知说他的结界,与北地人灵结界师承一脉,竟是真的。 布下人灵结界后不久,上古之神不知为何,突然间失去了踪迹。 孟奚知苦笑,“如今不过是灵蝶崖的一只小灵蝶,任谁都可以欺负了去。”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护你一生 欺负他便罢了,但欺负他在意的人,孟奚知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他为各界,为苍生,落得如今这般下场,虽无悔,却恼极了那给他使绊子的人。 待他找到血玉,解除禁咒,定要将那些完蛋玩意一个个揪出来好好教训。 这漫长一生,孟奚知做过唯一后悔之事,亦与血玉有关…… “阿雨,等我找到血玉,解除禁咒后,这世上便再没有人敢欺负你了。” “若是找不到呢?你就再也不出现在我面前吗?” “我……” “若是哪天我魂飞魄散,你可会后悔?” 孟奚知将叶倾雨抱得更紧,彷佛她立时就要魂飞魄散了一般。 叶倾雨又道:“我如今在这世上多一天便赚一天,即便不能成神,我也不想留下遗憾,世间凶恶并不会因你远离而对我友善。” 叶倾雨回身抱住孟奚知,将脸埋在他的心口,“孟奚知,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我们一起面对,好吗?” 她一直不敢承认自己对孟奚知动了情,何尝不是因为害怕。 害怕孟奚知会因她陷入险境。 直到在灵宛仙子的梦里,她看到孟奚知握着窈梦珠站在须眉江岸,背影单薄寥落,连身后来了人也没有察觉。 窈梦珠里云絮翻涌,泛着幽蓝的光芒,是在碧落城时,叶倾雨入画中仙之梦前交给孟奚知的。 叶倾雨让孟奚知遇到危险时,用窈梦珠唤醒她。 但哪怕置身火海,孟奚知只是固执地凭自己微薄之力拼死护她,却不去唤醒她。 他不愿她没有寻到答案便出梦。 抑或着,他是想用这种方式留在她身边。 即便孟奚知不会死,但他会疼啊。 灵宛仙子问他:“仙君哭了?” 孟奚知摇头,“风迷了眼。” “仙君与她本就不是同路人,早些断了,对你们都好。” “仙子抬举我了,我和她从未开始,何来断了一说,希望仙子说话算数,莫要食言。” “只要仙君与她分道扬镳,灵宛自然不会将她魇灵的身份告知旁人……” 从灵宛仙子梦中醒来后,叶倾雨便已下定决心。 既然都害怕对方受牵连,索性不如豁出去,千般艰难,携手共进。 烟花谢了又绽。 惊涛楼上有人在放祁天灯,橘色的祁天灯往天上飞去,一盏盏,没过多久,便覆满整个千屏城的夜空。 满城欢声笑语,被夜风送到须眉江上。 那些欢喜都是别人的,与小船上的两人无关。 叶倾雨的欢喜来自于,孟奚知在她耳边沉沉落下的那一个“好”字。 一字千金,既承诺了,便不可更改。 “阿雨莫要嫌我无用。” “在找到血玉之前,我会护着你。” “若是找不到呢?” “那我便护你一生,直到我从这个世上消失。” 叶倾雨向来是个果决的人,唯有在对孟奚知的感情上,她犹豫彷徨多时。 而今既然确定了心意,她便不会再退缩。 “阿雨……”孟奚知温热的手指轻轻握着叶倾雨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月亮隐入了云层,须眉江上忽而变得昏暗。 叶倾雨没有看清,孟奚知眼中蒙上了一层雾气。 但孟奚知的声音有些许喑哑,叶倾雨是听得出来的。 “我不会让你魂飞魄散,我定会护你周全。” 滚烫的唇压上来时,叶倾雨的手环上了孟奚知的脖子。 孟奚知说得没错,她的心虽然碎了,却还是有感觉的。 她的心里,有孟奚知。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强抢民……男 满城欢声笑语传到须眉江上,叶倾雨猛然从孟奚知怀里起身。 她听到了一道利刃破空之声,紧接着,一盏飘荡在千屏城上空的祁天灯突然坠落。 彷佛是一道信号般,方才还一派喜庆的千屏城,接二连三响起尖厉的哀嚎惨叫之声。 “开始了。”叶倾雨喃喃道,有些事,她能预料,却不能阻止。 他们要统一天下,是对的,而且眼下看来,十分迫切。 各界蠢蠢欲动之际,唯有拧成一股绳,才能对抗外敌。 千年前,人族与灵族的战争,原本是灵族占了上风。 七国虽结盟共御灵族,却各怀心思。 常常因战力部署、冲锋后援,甚至辎重粮草之事吵得不可开交。 还未抗敌,自己先内讧起来。 据说曾经在平沙国发现一支为数不多的火灵族军队,但当时的平沙国将军却因对白夙国的私仇,竟故意放那支火灵族军队偷入白夙国边境。 平沙国将军万万没想到的是,在白夙国边境的密林里,还藏着数万火灵。 而那支从平沙国进入白夙国的军队,不仅探得平沙国东部城镇的地形图,更摸清了平沙国军营粮草存放地。 没过多久,平沙国连失东部数城,而白夙国发现边境密林藏有数万火灵,亦不得安宁…… 单是一个小家族,都有捋不清的矛盾,遑论七国。 七国不合,不说魔界,便是灵族卷土重来,人族也未必握有胜券。 千年前人族之所以能获胜,并非人族骁勇善战,所向无敌。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乃是因为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让原本坚不可摧的灵族大军无法抵御人族的攻击。 如今北地人灵结界日益微弱,晟州大陆若是再乱一次,人族要想在乱局中求得一线生机,必得先将七国合而为一。 只是不知,怀宁城皇宫里的那位帝星,有没有这个能力? 孟奚知亦站起身,望向千屏城的方向,“今夜过后,七国便要乱了。” “过去看看。” 叶倾雨抄起船桨,想了想,索性催动灵力,一掌拍在船头,小船便快速在须眉江上移动,往胭脂河的方向奔去。 方才人多,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不宜动用灵力,眼下却是顾不得那许多了。 何况以灵宛仙子的脾性,只怕叶倾雨的身份很快就要传遍晟州大陆。 …… 迎春楼的朝颜姑娘飞身抢走石桥上一位白衣公子,几个起落便消失在惊涛楼后的夜色中。 胭脂河两岸以及石桥上的围观之人,惊得好半晌才缓过神来。 这若不是一位姑娘,他们都要怀疑近来的红尘惜花客,便是此人了。 花灯会还在继续,但看客们却在交头接耳,讨论方才那位举止不羁的朝颜姑娘。 大庭广众之下,强抢民……男,多少有点肆意了。 接下来的姑娘们无论是唱歌跳舞,抑或是抚琴吹箫,都勾不起众人的兴致。 但也无人离开。 毕竟他们聚在胭脂河畔的目的,是为了那位压轴的地灵族美人。 而他们最终,也没有等到那位美人登场。 在莳花阁一楼临河的一间房内,身着丁香色小簇团花长裙的红英,突然间疯了一般打开房门。 离她登台还早,房门外站着两名护卫,拦住惶恐不安的姑娘。 红英因过度惊吓而浑身颤抖不止,引来楼中姑娘与客人纷纷侧目。 有客人认出这是大堂画像上的地灵族美人,醉醺醺地往这边来,被陶妈妈吩咐护院给拦回去了。 红英声音发颤,“我,我要见简绍,他在哪,他在哪?” “姑娘,城主刚离开莳花阁,此时正往惊涛楼去呢。” “放开我,我要去找他,你们放开我!”红英尖叫着捶打拦在门前的护卫,俨然就是一个疯婆子。 护卫面露为难,“姑娘若是有事,不妨等花灯会结束……” “来不及了,千屏城要完了,他们来了,他们来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这事不对劲 , 红英一口咬在护卫手背上,护卫吃痛,却不敢将她敲晕,若是花灯会上没有出现地灵族美人,他们只怕见不到明早的太阳。 “谁来了?”一名护卫问道,与其在这纠缠,不如听她把话说清楚。 “你们快去告诉简绍,快熄了城中所有灯烛,快去!”红英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巴掌拍在护卫胳膊上,拍得护卫踉跄两步。 而她趁机挣开护卫的禁锢,往不远处的楼梯上跑去。 在护卫就要抓住她胳膊之际,红英猛地拔下头上的簪子,抵在喉间,脚下不停,回头决绝叫喊:“快去找你们城主,快去命人熄灭灯烛,你若再耽搁,我便自尽在此。” 护卫被她的眼神震慑,再不敢去追,匆忙吩咐丫鬟跟去看着她,莫要让她做了傻事去。 另一名护卫则赶紧出门去找城主。 简绍本不打算去惊涛楼,红绸都被叶倾雨拽走了,他还去惊涛楼射劳什子的花球? 何况,今晚不用等到花灯会结束,胭脂河畔便会出现一场屠杀。 今年的元宵节,无论如何也不会圆满的。 可当夜空接二连三出现祁天灯的时候,简绍却蹙起了眉头。 得知这些祁天灯是从惊涛楼上放出的,简绍便再也坐不住,立马起身往惊涛楼赶去。 元宵节放祁天灯并不奇怪,只不过简绍早已下令,在烟花未放完之前,不可点祁天灯。 这事不对劲。 为何满城飘满祁天灯,却无人阻止? 守在惊涛楼下的护卫呢? 简绍刚出莳花阁,平沙国炎王杨煦堵住了他的去路。 都说炎王暴戾不仁,单从长相上便能看出一二来。 杨煦一双虎目,不怒自威,此刻却挑起眼尾,露出几分意味不明的笑来。 “简城主的千屏城,不愧为晟州大陆繁华之最,这城中的人,当真是妙得很哪!” 杨煦原本坐在莳花阁临河的窗边,欣赏各家青楼的姑娘们献艺。 这胭脂河畔的姑娘虽然个个娇艳无比,但对于流连花丛的杨煦来说,至多算上乘,却非绝品。 直到叶倾雨出现,杨煦的眼睛盯着圆台上那朵绝美的罂粟花,再也挪不开。 他是为地灵族美人而来,可他的魂却被那红衣女子勾走了。 在叶倾雨借红绸飞走之际,杨煦脑子里再没有什么地灵族美人,起身翻窗,跳上临岸一艘画舫,催促着船夫快快追上去。 这如何追得上? 眼看红衣女子上了石桥,杨煦赶紧命船夫靠岸,可惜还未追上去时,那抹红云又飞到了半空。 杨煦眼中闪过一道对猎物势在必得的精光,往惊涛楼的方向一路追去。 吓得他的贴身护卫飞檐走壁,一路紧跟着,才没让自家主子消失在人海里。 到底是没追上,杨煦这才回了莳花阁。 刚到大门口,便看见简绍出来。 简绍敛去眸中烦躁,转头低声对护卫耳语两句,护卫领命往惊涛楼的方向奔去。 再看向杨煦时,简绍的脸上堆了三分笑意,“炎王若是喜欢,不妨在此多住几日,慢慢感受千屏城的妙处。” “若非公务繁忙,本王怎舍离去?不过今夜的千屏城,已经给了本王莫大的惊喜,不知接下来,简城主可还有惊喜给本王开开眼哪?” “炎王且先去莳花阁喝酒听曲,惊喜么,很快便会奉上。”简绍笑意不达眼底。 杨煦抬手搭在简绍肩膀上,凑近他耳边,开怀道:“如此,甚好。”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屠杀开始了 , 简绍目送杨煦进了莳花阁,巷口等待多时的繁缕牵马上前。 繁缕是莳花阁的护院,亦是简绍的手下。 千屏城闹市不准策马,尤其是今晚这样游人往来不绝的节日,连马车都只能拉着走。 但简绍眼下顾不得那许多,翻身上马,“繁英那边可能出事了,行动提前。” 繁缕领命。 简绍抬眉看了一眼莳花阁,又道了声“护好红英”。 不等繁缕回应,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骏马嘶鸣,撒蹄往人群中冲去,“闪开。” 街上行人惊慌躲避,不是被踩了脚,便是摔倒在地磕了头,一时间混乱无比。 尖叫声、哭闹声、咒骂声,又有远处的欢笑声、喝彩声、烟花在夜空炸裂之声…… 各种声音充斥在简绍耳中,令他心里的焦躁更加浓烈,他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而在纷乱之中,胭脂河畔一声哨响,临河的青楼之中,欢声笑语,眨眼变作了哭喊哀号。 屠杀开始了。 眼看就要转过街角,简绍蓦地勒马,在嘈杂之声中,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那是从暮子河畔回人族一路上,他听得最多的声音。 那是红英凄厉的喊声。 但这一次,她没有哭爹喊娘,她喊的是简绍的名字。 莳花阁二楼临街的露台上,一个身穿丁香色长裙的姑娘,踮脚伏在镂刻百花的红漆围栏上,大半个身子都探了出来,眼看着就要跌落下去。 那是莳花阁姑娘们平日招引客人的地方,红英是第一次来。 不是来招蜂引蝶,而是满脸泪痕、惊恐万状地朝着转眼就要消失在街角的紫衣身影嘶喊。 “简绍!” 简绍的心好似被尖针扎了一下,当即调转马头,折返回来。 红英会这般反常,定然是发现了什么,并且事关重大。 方才被疾马惊到的路人,还没定下心来,只见那匹马又冲着自己撒蹄奔来,险些儿吓破了胆。 简绍虽打马疾驰,心里却是有分寸的,街上骚乱,但不至于闹出人命来。 他要杀的是能激化各国矛盾的人物,不是普通百姓。 站在街边安全地方的人,纷纷将目光投向莳花阁二楼趴在栏杆上的姑娘身上。 那姑娘长得极美,梨花带泪,面容哀戚,揪着心口呼喊,令人肝肠寸断。 好在她是幸运的,她喊的人,回来了。 方才简绍若是没有回头,红英想着,她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头顶的花灯随风摇晃,散发着惑人的香气。 花灯之上,是愈来愈多的祈天灯。 橙红的火光在高空颤抖飘摇,仿佛随时就要坠落下来。 眼见骑马而来的简绍越来越近,红英茫然地看向街道上的行人,眼中漫上恐惧与怜悯。 她好似又回到地灵族被灭那天,回到那场噩梦中。 她怜悯这些于她来说毫无干系的人族,这世上,不管是灵族,抑或人物,都逃不了悲惨的命运。 今夜,他们都无处可逃。 “红英。” 简绍的声音在楼下响起。 红英垂眸,已没了方才的激烈情绪,她心中只有一片凉意。 千屏城城主坐在马上,对二楼围栏旁的姑娘伸出双手,姑娘翻身跳了下来,毫不犹豫。 红英被简绍揽进怀里,沉着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出什么事了?” 红英紧紧揪着简绍的衣襟,脸色煞白,因用力嘶喊而喑哑的嗓子颤声道:“火灵,火灵来了,快,快让他们将街上的花灯熄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来不及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红英到底还是害怕的,就算知道逃不过,却也不能平静地面对死亡。 她大仇未报,她还未找到娘亲,她不甘心哪! 简绍心底泛起一阵凉意,大喝一声:“来人!” 方才被红英撵去找简绍的护卫拨开人群上前,若不是红英想到这个法子,将城主喊了回来,凭他两条腿,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城主的。 如今看来,是真的出事了。 藏在人群中的一众护卫纷纷上前听令。 “熄灭城中所有的花灯,快去!” “开城门,维护秩序,安排百姓出城。” “护送城中妇孺去渡口,所有军船民船,皆由护城军调度。” “寻衅滋事、扰乱公务者,格杀勿论……” 简绍的声音掷地有声,握着缰绳的手指却隐隐颤抖。 来不及了,他知道来不及了。 可若不做点什么,他可能会发疯。 街上百姓尚云里雾里,被城主大人这一番命令下达,亦慌张了起来。 妇女拖着老人、抱着孩童往须眉江岸奔去,年轻力壮的男子随护卫去熄灭花灯。 护城军各司其职。 有吹起号角意图唤醒已经入睡的百姓的;有在千屏城各个渡口调度船只的;有守在城门口维护出城秩序的;亦有提刀戒备,随时准备战斗的…… 只要千屏城的护城军还在,百姓的心里就还是踏实的。 一道利刃破空之声,夜空中一盏祁天灯坠落。 简绍一颗心,也沉了下去。 “去须眉江岸,离开这里。”简绍捏着红英的后颈,迫她抬起头来。 这是第一次,红英在这个男人眼中看到了慌乱。 哪怕在北地被灵兽围困,他都是一副云淡风轻、尽在掌握的模样。 “我要跟着你,你答应过我,要帮我报灭族之仇,你不能说话不作数。” 红英的眼睛哭得肿了,却固执地瞪着简绍,手指紧紧拽着他的衣襟,彷佛一松手,简绍就要将她丢下马去。 离开这里,她又能去哪里? 简绍蹙眉,“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去找叶倾雨,她会带你去找你娘亲。” 红英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但她抬袖抹去眼泪,坚定道:“简绍,在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下,有一方上古银镜,里面记载着……各灵族的命门。” 简绍沉眉看着在他手中瑟瑟发抖的女孩。 天上又有祁天灯坠落,恰好落在街心的花灯上,蓦地蹿起一片火光。 那火好似觉醒的凶兽,顺着悬挂花灯的绳索,快速攀爬,瞬间就舔上了两边的屋舍。 路人奔跑尖叫,不慎被火星子溅到的,便如被剜去了一块肉般,疼得恨不得满地打滚。 更有倒霉的,被火舌燎了衣袍,便是满地打滚,也灭不了那猖獗的火焰。 枣红的骏马已经焦躁不安,马蹄乱点。 简绍轻叹一声,重又将红英按回了怀里,“今日若是命丧于此,你可别怨我。” 红英伏在简绍心口,闷闷“唔”了一声,算是回答。 骏马再次调头,往惊涛楼疾奔而去。 乱了,整个千屏城都乱了。 红英好似溺水之人,紧紧抱住简绍这根浮木,在无边的汪洋中沉浮,彷佛永远也靠不了岸。 她闭上眼睛,不敢去看满城花灯亮如白昼。 她为何没有早些发现异状? 在丫鬟撤走熏香后,红英打开了窗子。 夜风寒冷,她却浑然不觉。 直到这寒冷的风,送来一股淡淡的幽香。 噩梦倏忽而至。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别丢下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那是琉云火特有的香味,红英至死都不会忘记。 地灵族的灾难因她而起,如今,她,是不是又将千屏城带入了死地? 温热的泪水浸湿了简绍心口的衣襟。 她何尝不想去寻找娘亲,可在这满城哀嚎声中,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复仇。 简绍曾答应她,会帮她报灭族之仇,这是她留在莳花阁的条件。 原本在今夜过后,她是要随叶倾雨先去寻找娘亲的,要灭火灵族,非一朝一夕之事。 简绍既应了她,她除了等,别无选择。 可今夜,她才知,要灭火灵族,太难了。 她原本当简绍是救命的浮木,不曾想,他亦是飘在水上的浮萍。 暮子河畔的地底下,有一座银镜台。 十年前,在红英的娘亲被拐去人族那几日,爹爹不管去哪都将她抱在怀里。 好似怕她也会被人拐走一般。 正是那时候,她得知了上古银镜的秘密。 那是地灵族的禁忌。 六岁的红英趴在爹爹怀里,她并没有睡着。 族长说,若是银镜台的秘密被外人知晓,灵族将遭遇灭顶之灾。 其他灵族有没有灭顶之灾,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地灵族已经没了。 寥寥数人寄身于世,不足以称之为族。 孤魂野鬼罢了。 灭掉地灵族的,不是人族,而是火灵族。 如今要毁掉千屏城的,亦是火灵族。 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可当那熟悉的琉云火香气弥漫在夜风中,当她听到熟悉的凄厉惨叫声,当好不容易平息下去的恐惧与悲痛,再次被人撕开伤口,挖出来鞭笞。 这一副无用的皮囊,也叫嚣着要将仇人挫骨扬灰。 红英心中仇恨的火,便如此刻焚烧千屏城的火,愈来愈炽烈。 哪怕所有的灵族都将从晟州大陆上消失,她也要让火灵族付出代价! 满天祁天灯一盏盏坠落,好似天降火雨,所到之处,尽是燎原之势。 惊涛楼上,有人在放箭。 不疾不徐,例无虚发。 简绍策马赶到惊涛楼下时,楼下空无一人。 与一路上萦绕在耳边的阵阵惨叫不同,这里静得诡异。 “找个地方躲着,等我回来。”简绍拍了拍怀中人的后背,正要翻身下马。 “别丢下我,哪怕死在一块。”红英紧攥着简绍心口衣襟,不愿松手。 千屏城气数要尽了,这是无法挽回之事,简绍反而沉静了下来。 简绍将红英抱下马,“你觉得我会死?” “我觉得我会死,在这里,我只认识你,如果我死了,你需得将我的骨灰带回暮子河。” “我们都不会死,大仇未报,不能死!” 简绍揽过红英的腰,捡起地上的红绸。 这是先前被叶倾雨划断的红绸,另一头连接在惊涛楼顶的围栏上。 简绍没有走楼梯,而是拽着红绸踩墙而上。 惊涛楼顶,猎猎风中,站着一个身着大红衣衫的男子,他的头发上绑着一条大红的发带。 他手里握着一张弓,弓上亦缠着大红的丝线,弓弦银白,乃是取自月山灵兽之筋。 他手中无箭。 可当他的手指勾起弓弦,便有一道赤红的灵光搭在弓上,灵光射出,从无偏差。 “阿英,好久不见。”男子转身,看向跃上惊涛楼顶回廊的两人,扬眉勾唇。 “赤焰!”红英将将落地,乍一见到这红衣男子,脸色蓦地煞白。 赤焰摇头轻叹,“阿英果然恼了我,都不叫我阿焰了。” 恼你? 红英浑身颤抖不止,若不是被简绍揽着,只怕连站都要站不住。 灭族之仇,在他口中,竟只是轻描淡写的“恼你”二字。 她恨不得扒他的皮,喝他的血!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你正常点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和孟奚知赶到胭脂河入江口时,江上姑娘们献艺的红漆木台已经被烈火焚毁。 好似一轮烈日从天上掉了下来,木台下浸了水的竹筏亦被熏黑。 方才还欢声笑语的胭脂河两岸,此刻尽是尖叫哭嚎。 随着祁天灯坠落,街道上很快便卷起火舌。 原本五彩缤纷的彩灯光亮不知去向,只有冲天的火光在千屏城的大街小巷肆虐。 这不是简绍的局! 他不可能舍弃自己的百姓。 他只是想要激化七国矛盾,而不是自掘坟墓,拉着千屏城陪葬。 “我们先去找小雪。”孟奚知握住叶倾雨冰冷的手。 眼下确实不是追根究底的时候,先找到小雪她们要紧。 偏偏越是着急的时候,越是有人冒出来拦路。 “朝颜姑娘,本王找你找得好苦啊。” 叶倾雨转头,便看到一双闪烁精光的眼睛落在自己身上,她蹙眉,“你是谁?” “平沙国杨煦,有幸……” “阎王?” “正是本王。”杨煦面上带笑,眼中却露着狠辣。 尤其是看到对面小船上的俩人十指相扣,那眸光又沉了几分。 孟奚知自然感觉得到炎王的眼刀子在往他身上剐,他挑眉笑了,将整副身子靠到叶倾雨身上,“阿雨,这里风大,我们快走吧。” 这话听着莫名耳熟,叶倾雨想起来,这不是灵宛仙子的词吗? 叶倾雨蹙眉,“……你正常点。” 孟奚知得寸进尺,将下巴抵在叶倾雨肩头,“好啦,别生气啦,阿雨若是生气,我可要心疼了。” 叶倾雨想揍他,碍着有外人在,这顿打先记下了。 杨煦后槽牙咬得发痒,他也想揍那贴在朝颜姑娘身上的狗皮膏药,但碍着朝颜姑娘的脸面,他也先记下了。 那边两人打情骂俏,正要划船离去,杨煦一脚跺在画舫上,船夫吓得赶紧划船跟上。 千屏城街上火光大盛,胭脂河两岸刀光剑影。 放火的是一批人,杀人的又是一批人。 杨煦本该是俎上鱼肉,但眼下来看,这条鱼已然是潜入水中,活了。 贴身暗卫提醒,“王爷,该走了。” “急什么,到嘴的鸭子,本王什么时候让它飞走过?” 暗卫不再作声,炎王向来不听劝,在外人看来,他活这么大还没被人打死,全靠着有个好哥哥。 唯有他身边的人,知道他的手段。 只要是炎王看中的人,从来没有谁能逃出他的手掌心。 哪怕是宫里的妃嫔。 “千屏城大火浓烟,朝颜姑娘何苦飞蛾扑火?” “这火是你放的?” “本王便是有心纵火,也没这个本事啊,不过那放火之人,与本王颇有些交情,朝颜姑娘若是上了本王的船,想来他不会为难于你。” 方才叶倾雨乘风而去,炎王杨煦明着是追美人,却在追至惊涛楼时,与火灵族赤焰密会。 早在来千屏城之前,杨煦便已与赤焰结盟,为的就是在元宵节当夜,将千屏城推入万劫不复之地。 可到了千屏城后,他被简绍的人暗中监视,一直寻不到机会接触赤焰。 原本火烧千屏城的时间定在夜半,让这座城在睡梦中死去,多少省事。 但也正因简绍的监视,让杨煦起了疑心。 让杨煦反应过来,简绍会借元宵节花灯会生事,是今日午时的封城之举。 他来千屏城,何尝不是来生事的,他可不是来送人头的。 其实不仅简绍的行动提前了,杨煦与赤焰的行动也提前了。 方才杨煦进到莳花阁,正好撞见地灵族美人那一番疯狂之举,他是起了杀心的。 若不是赤焰早有交代,这个地灵族美人不能杀,此刻站在惊涛楼顶楼回廊上的,就只有简绍一人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不杀人,只杀畜生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满城百姓,在你们眼中算什么?”叶倾雨声冷如冰,眸光凌厉。 杨煦心下一凛,旋即笑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朝颜姑娘花容月貌,还是莫要沾染这血腥污秽之事,不如与本王一起离开此地……” “恕我不与畜生为伍。” 暗卫拔刀,被杨煦抬手拦下,“这世上什么人都可以杀,唯有美人不能杀。” 叶倾雨冷笑,将孟奚知拉到身后,脚尖一踢,船棹便被她握在手中。 “我不杀人,只杀畜生。” 杨煦终于没了耐心,“看来今日不动武,朝颜姑娘是不会跟本王走了?” 叶倾雨再不废话,不解决了这个狗屁阎王,她是没法安心去寻人了。 红云翻飞,叶倾雨从小船上跃起,手里的松木船棹直指杨煦面门。 杨煦勾唇,眼中笑意更甚,看惯了温柔小意的姑娘,这样泼辣野蛮的,似乎更对他的胃口。 在杨煦眼中,女人就好比猎物,成天吃兔子难免会腻。 如今来了一头狼,老虎的征服欲又被勾了出来。 叶倾雨若是一头会咬人的狼,她手里的船棹便似利爪,要在杨煦的脸上挠出几道血痕来。 暗卫的刀已经迎了上去,杨煦神色不变,饶有兴致地欣赏着面色冷沉的美人与暗卫缠斗。 “朝颜姑娘身手当真了得……” 话没说话,杨煦就变了脸色,他原本想逗弄美人几句,不想这姑娘身手确实了得。 那船棹在暗卫的钢刀下非但没有断作两截,反而叫钢刀脱手,往漆黑的水下沉去。 孟奚知坐在船头托腮看戏,朗朗喊道:“阿雨你快些杀了那畜生,火势渐大了。” 叶倾雨闻言,手中蓄力,扁平的船棹往暗卫脑门拍去。 劲风扫过暗卫面门,如同铁棒一般,惊得他后背冒出一层冷汗。 暗卫抬胳膊去挡,身子顺势后仰,堪堪避开这当头一棒。 叶倾雨瞬间欺近,勾唇道:“当心脚下。” 暗卫心头又是一惊,却不敢低头去看,足尖轻点,脚下并无异常。 果然是虚张声势。 叶倾雨又道:“当心脚下。” 暗卫不再理会,掌刀朝着她的脖颈处砍下。 “无趣。”叶倾雨疾掠而退,躲开这一掌,她手中的船棹蓦地脱手,又朝着暗卫的面门砸去。 暗卫再次格手来护,劲腰后仰,正要凌空翻个跟头。 谁知叶倾雨突然上前,飞身跃起,抬脚踩在船棹之上,船棹急急落地,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暗卫一只脚上。 暗卫一声惊呼,钻心的疼痛从脚背漫上周身。 疼得他腰间卸了力,跟头没翻过去,腰给闪了,颇为狼狈地跌入了水中。 “早提醒你了,偏生不听。” 叶倾雨看也不看画舫上脸色难看的杨煦,转身往小船跃去。 这是杨煦最得力的暗卫,没想到如此轻易就折在这妓子手上。 便是他亲自动手,只怕也是不敌。 杨煦身子不动,嘴上却是不饶人,“朝颜姑娘莫要敬酒不吃吃罚……” 话没说完,杨煦身子朝后倒去,若是凑近了看,他的心口处插着一把卷了刃的匕首。 其他暗卫此刻还在莳花阁岸边厮杀,拦着那些欲置炎王于死地的杀手。 即便满城大火,这些杀手接到的任务是杀人,他们便只管杀人,而不是去救人。 此时画舫上,站着的,只有划船的船夫。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赠刀之谊 这把匕首是简绍在北地时送给叶倾雨的,当时简绍说:匕首只能近身杀敌,你拿去防身,遇到危险时,躲在我身后便可。 而每次遇到灵兽攻击,叶倾雨却不曾躲在简绍身后。 在被灵兽撕咬抓挠无数次后,她拿着这把匕首,已经能又快又准地刺进灵兽的心脏。 她不喜欢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她清楚知道那是没有用的。 唯有自身足够强大,才能在危险来临之际,披荆斩棘,所向无敌。 她今日将这把匕首送给杨煦,也算是全了简绍赠刀之谊。 “阿雨为何不杀了他?” 她方才掷出匕首时,留了九分力道。 杨煦不会死。 满城火光,远处的江上尽是逃难的百姓,唯这一条小船逆流而行,在胭脂河上悠悠荡开,遇到石桥时,叶倾雨祭出灵力护住孟奚知。 “这人罪该万死,但留着,或许还有些用处。” 叶倾雨想了想又道:“你可知为何平沙国的国君会对他弟弟这般纵容?” “愿闻其详。” “听说这两兄弟乃是双生儿,出生时司天台测过他们的八字,他们命运相连,一个若遭灾殃,另一个也性命难保。” 杨煦虽没坐上皇位,却也不敢谋反。 一来实力不够,二来他们兄弟相残,很容易便宜了旁人。 这个旁人,正是平沙国的丞相施怀谷。 施怀谷是杨煦的心头刺,原本杨煦对皇位势在必得,谁知半路杀出来一个施怀谷,将他那个懦弱无能的皇兄推上了皇位。 如今杨煦与火灵勾结,明显是起了谋反的心思。 只要将这个消息送到平沙国,杨煦便没有好果子吃。 不管是撕破脸,还是跪地认错,他的野心都已昭然。 平沙国国君兄弟阋墙,岂不比杨煦死在千屏城更有趣。 按着简绍的计划,虽能引七国动荡,却也将其他六国的矛头指向了高阳国。 若六国联盟,高阳国岂不是瓮中之鳖? 这正是叶倾雨想不明白的地方。 还是说,简绍的计划,原非如此? 那他真正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抑或说,高阳国国君苏宸辙,到底要干什么? 那些谋算筹划,就好像顺着树根往下挖,眼看就能拔出大树了,却发现底下盘根错节,牢牢扎在泥土里,根须纠缠不清,让人无从着手。 “鹤山牵头人,是鹤山牵头人!” 胭脂河畔有人叫喊,叶倾雨举目望去。 火光之中,一个妆容艳丽的女子衣衫凌乱,眼神狠厉,拔下发间银簪,用力往一个衣着华贵的胖子颈间刺去。 那女子叶倾雨认得,是那日用茶盏砸说书公子的莳花阁姑娘。 那个胖子,想来就是禾儿口中的白夙国富商。 这位姑娘难道也糟了鹤山牵头人的毒手? 孟奚知忽而碰了碰叶倾雨的胳膊,“阿雨你看她的手背。” 那位姑娘紧攥着银簪的手背上,有一道疤,而那只手,亦不是姑娘家纤细白皙的手。 她下手果断狠厉,待那富商气绝,方才踉跄后退。 她的腿脚,好似有些微瘸,走了几步,跌坐在地,忽而掩面痛哭起来。 她的声音尖细刺耳,像极了香桃那日发出的声音。 叶倾雨蹙眉,孟奚知亦叹道:“虽不知他因何被割了头,但能为心爱之人报仇,想来是无憾的。” 说书公子最终还是没能带他心爱的姑娘回乡。 这乱世之中,又有多少人能求得圆满? 而这乱世之中,亦有很多事,是不能预料的。 就好比,离他们越来越远的画舫里,船夫走到杨煦身边。 他的手中,握着一幅画轴。 画轴打开,上作一幅山水图。 远山重墨,近水浅绘,亭台倾斜,楼阁扁平,笔触凌乱随意。 偏偏如此小儿戏作,却画在千金难求的桑山云绢之上。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未卜先知 千屏城城西已化火海,岸上无处着地。 叶倾雨和孟奚知在胭脂河中悠悠划着小船,与其上岸无头苍蝇般乱闯,倒不如就在这河上等着。 早在火势初起时,胭脂河上的船只便被人划走逃命去了。 如今河上只有这一条船,很容易就能看到。 “叶姑娘。” 从一座石桥上跃下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她身上的衣衫又脏又旧,沾满了血,她手里握着一把刀,刀柄的红绸缠在手腕上。 是冷皓月。 冷皓月跳上船头,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珠子,“叶姑娘,你怎么还在这里游河?” 倒是心大。 叶倾雨往石桥上望去,并没有看到无患子的身影。 “那位小道长呢?” 冷皓月举刀指着远处的惊涛楼,“救人去了。” 话说回千屏城城主简绍去迎春楼找叶倾雨那日。 那日天下着雪。 无患子拦住简绍的马车,大声道:“我看这位马车中的贵人,黑云压顶,近日恐有血光之灾啊!” 护卫上前驱赶,冷皓月亦拎着他的耳朵,骂道:“你又发什么癫?” “非也非也,小石头你瞧,那马车顶上,分明就坐着黑白无常两位大人,可不正是阎王派来索命的。” 冷皓月踹了他一脚,“不就是云黑了点,雪白了点,哪就是什么黑白无常了?阎王要你三更死,还能派人在那等着,留你到五更不成?” “阎王不是还没来嘛,等他老人家来瞧过了,便要定下那位贵人的死期咯。” 马车在街头行得缓慢,无患子嗓门又大,这些话自然是叫马车里的人都听了去。 胆敢如此咒骂城主,只怕是活腻了。 护卫已经拔刀,马车里却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慢着。” 无患子被请上前去回话。 简绍撩开车帘,上下打量无患子,问:“敢问这位道长,阎王何时会来?” 无患子一甩拂尘,装模做样地掐指,“经贫道推算,想来这月初十那日,阎王便要来了。” 简绍眸光微沉,邀无患子进马车详谈。 至于谈了什么,冷皓月就无从得知了。 无患子只道:不该打听的,莫要打听,小心丢了小命。 冷皓月敲了他一记爆栗。 叶倾雨自是知道无患子口中的“阎王”,是在暗指炎王杨煦。 炎王正是初十那日抵达千屏城的,而在此之前,城中并没有关于炎王要来的消息。 所以炎王此行只有简绍和他的亲信知道。 平沙国炎水城到高阳国千屏城,少说也得走上半个月以上,为了炎王的安全,自然是越少人知道他的行踪越好。 这小道士是从何得知? 他又为何要说炎王来千屏城,是要来索简绍的命? 叶倾雨早知无患子不简单,却不知他竟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那他此刻救人去了,救的莫不正是简绍? 叶倾雨心头一凛,她原本以为简绍已经带着红英离开千屏城了。 千屏城已经没得救了,虽然夜空中的祁天灯没有再往下坠落,但城中的花灯几乎被尽数点燃,除非天降大雨,否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千屏城化作灰烬。 简绍想作甚? 殉城? 殉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有大病,他去惊涛楼,定然是有重要的事。 简绍没走,那红英呢? 叶倾雨一脚踢在船舷上,他娘的,她的这三个命主,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第四命主 胭脂河两岸的厮杀已经进入尾声,各国来千屏城赏灯的贵客,都葬身在滔天火海之中。 他们原本是最有可能逃命的。 不仅是身处之地就在水边,而且他们的身份地位摆在那,怎么着也值得拥有一条逃命的船儿。 偏偏他们都死在了这。 这当然是拜简绍所赐。 除了事先安排在这些人身边的杀手,还有鹤山牵头人的傀儡。 那些被换了头的姑娘,平日里闭门不出,今日却都精心打扮出了房门。 彷佛是要去赴一场盛宴。 河岸、石桥、街道上……迎面朝你走来的那位浓妆艳抹的姑娘,你可千万别多看她一眼。 说不准她袖子里的刀子,下一刻就会抹上你的脖子。 今晚的千屏城,确实是热闹的,盛况空前,仅此一次。 就像那绽放在夜空的烟花。 叶倾雨问冷皓月,“你为何不逃?” 冷皓月笑,脸上干涸的血渍粘着凌乱的发丝,“前几日接了个活,赚点盘缠。” “你在替简绍杀人?” 难怪她要住到迎春楼来,住在这胭脂河畔,确实方便行事多了。 “叶姑娘若是有要杀的人,尽管找我,给你打半折。”冷皓月没有否认。 冷皓月初十那日才满十五岁,却像个老练的杀手一般,说起杀人来,就像在说今日的晚饭吃什么。 如此,也好。 至少有本事杀人的人,能在这世上多活些时日。 孟奚知的目光落在冷皓月手中的刀上,赞道:“你这刀不错。” “这位公子好眼光,这可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宝刀,传男……男女都能传。” 冷皓月对孟奚知抱了一拳,“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我给你们耍一套我家祖传的降魔斩?” 孟奚知:“……” 她倒是好兴致。 叶倾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你说你离开家乡,是为寻找你的韩大哥?” “正是。”提起韩大哥,冷皓月眼中的光暗了下去。 “若是给你一次机会,让你达成所愿,你所求也是找到那人吗?你可还有别的心愿?” 孟奚知转头去看叶倾雨,心知她这是要探灵了。 冷皓月坚定道:“除了找韩大哥,我别无所愿。” 胭脂河上的风卷着疯狂肆虐的火舌,映在脸上,是炽热的。 就好像小姑娘执着滚烫的心。 叶倾雨朝她招手,“你过来。” 冷皓月第一次出现在胭脂河上时,叶倾雨便悄悄探过这个有趣的姑娘,发现她与自己的灵脉是契合的。 只是当时,叶倾雨有太多事没捋清,故而先问了她的名字,留待日后再续命主之缘。 原本打算先解决红英和苏宸璋的事,再定之后的命主。 正如冷皓月所说,闲着也是闲着,那便结个灵契吧。 要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却也不多这一件。 叶倾雨抬起手,掌心对着冷皓月的眉心,蓝光爆起。 冷皓月心下惊疑,却没有后退,一双鹿眼盯着叶倾雨手中的蓝光。 水波般柔软的蓝光朝她涌来。 片刻后,从叶倾雨无名指蹿出一条红线,她右手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左手掌心,沉眉道:“说出你的心愿。” 冷皓月心里奇怪,她方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 不过她还是又说了一遍,“我要找到韩大哥。” “他的名字?” “韩云轩,南津城城主府少主韩云轩。”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信了你的邪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冷皓月的左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 她更加迷茫了,叶姑娘这是要作甚? 红线缠上冷皓月的无名指,一阵切骨的痛,冷皓月蹙起眉头。 若不是见叶倾雨神色专注认真,不像是要害她,她可就提刀砍过去了。 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灵契结成。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这大概是每一次结成灵契都要说的话,像某种仪式一般。 孟奚知有幸听过两次,却无一次是关于他。 孟奚知曾想过,如果他是叶倾雨的命主,他会求什么愿? 他所求…… “等一下,叶姑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冷皓月终于问出了心中疑惑。 在她心中,叶倾雨就是一个命运坎坷流落风尘的苦命女子,因容貌出众得千屏城城主和山海藏澹台公子青眼。 又因她会些许武功,冷皓月从心底便觉得她与其他青楼女子是不同的。 小时候爷爷就跟她说过,烟花之地,亦有性子刚强的女子,不可小瞧。 这世上,很多人是没有选择的权力的。 无法选择生,亦无法选择死。 但人生八苦,不管是富贵之人,还是贫贱之躯;不管是手掌大权,还是卑如蝼蚁,任谁也逃不脱。 可也有一些人,他们在各自的苦难中,没有麻木不仁,而是努力想要摆脱困境,不屈服于命运。 这样的人,都是值得被尊敬的。 冷皓月觉得叶倾雨就是这样的人。 她从未将她往不是人的方向想。 叶倾雨淡淡开口:“我是魇灵。” “嗯?能帮人实现愿望的魇灵?” 晟州大陆上的每个小孩子,都在睡前听过魇灵的故事,他们都会做关于魇灵的梦。 冷皓月不敢相信自己会这般幸运,会梦想成真。 “正是,从今往后,我会帮你寻找你的韩大哥,不管他是生是死,哪怕投胎了,我也会将他揪来送到你面前。” 冷皓月笃定道:“韩大哥一定还活着,他答应过我的。” 这世上很多事,不是答应了就能做到的。 叶倾雨若是哪天从这世上消失了,她答应过命主的事,便不作数了。 两岸楼宇在大火中坍塌,烧得发红的木柱屋瓦往河上砸来。 胭脂河上已经不能再待了。 但暮影她们还没有消息,叶倾雨心底的不安愈发强烈。 暮影知道叶倾雨在迎春楼,当千屏城中出事时,她应该会带着苏宸璋和小雪来迎春楼找她才对。 就算叶倾雨不在,以她们之前在北地的约定,暮影会在迎春楼等她。 因暮影不会出现在夜色中,所以她们约定,不管出了什么事,都以叶倾雨所在的地方为定点,她们在那里会合。 若是叶倾雨暂时离开了那里,暮影也要在那个地点等她回来。 可此时叶倾雨已经在胭脂河上等待多时,却始终没有等到暮影。 即便暮影不会在夜色中显身,但她若是看到叶倾雨,必然会以血为媒,来告诉叶倾雨,她就在这里。 还有苏宸璋和小雪,他们又去了哪里? 孟奚知亦是着急,他到千屏城后,因担心给小雪带去危险,一直不曾去看过她,如今想来又是担忧又是后悔。 他们相处不足半旬,但在孟奚知心里,已认定小雪就是他的女儿,虽非亲生,胜似亲生。 “叶姑娘,我们得走了。”冷皓月抬眸望向远处的惊涛楼,眸中亦是担忧之色。 无患子,我信了你的邪! 这都什么时辰了,雨呢? 你夜观天象,手指抽筋掐算出来的,戌时一刻将从天而降的瓢泼大雨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焚城之仇 惊涛楼顶,一轮明月在冲天浓烟中若隐若现,祁天灯飘摇远去。 “阿英,跟我回北地去。”赤焰站在栏杆旁,身后是刺眼的火光。 红英紧紧抱着简绍的腰身,她自己也分不清,是害怕还是愤怒。 她颤抖不止,哪怕简绍温热有力的掌心覆在她手上,亦无济于事。 “你,你为何要放火烧千屏城?” 红英声音亦在颤抖,她害怕,害怕听到赤焰说,火烧千屏城,是因为她在这里。 她担不起那么大的罪过。 当初若不是她引狼入室,地灵族不会有如此下场。 无尽的悔意与仇恨,已经逼得她快要窒息,她不能再承受这满城凄厉亡魂的叫嚣。 赤焰猜到她心里所想,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年之久,他如何不知她心里所想。 “这事与你无关,不管你在不在这里,千屏城,都该消失了。” 赤焰不忍刺激她,善良软弱是地灵族的天性。 若不是简绍欲利用红英挑起七国矛盾,纵火烧城之事,不会这般顺利。 他何尝不是在利用红英? 赤焰指尖轻抚弓弦,他要一座城有何用?他要的是重创高阳国,他要的亦是七国之乱。 比起简绍所为,他不过就是添了一把火。 红英抬头看向简绍,喃喃道:“不是因为我,不是因为我,对不对?这场灾难与我无关,对不对?” 她不相信赤焰,她要听简绍的回答。 她的眼眶红肿,眼里布满血丝,彷佛在等宣判的罪犯,就那般定定地看着简绍,好似简绍的一句话,能定她的死活。 “不是因为你,是我的错。” 简绍的喉咙彷佛堵着什么东西,连说话也疼痛起来。 他不敢看红英的眼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千屏城城主,竟然连一个小姑娘的眼睛都不敢看。 实在可笑。 他心底深处,隐有后悔。 或许,他不该将红英卷入这场漩涡。 可这条路,她没得选,他又何尝不是。 这个世道,狐狸太多,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一步看百步,唯有步步为营,随机应变,不断更改计划,只要最后的结果是圆满的,过程并无人在乎。 不在乎的是旁人,真正走在这条道上的,谁能真的做到不在乎? 习惯隐忍伪装罢了。 红英听到简绍的回答,两行清泪夺眶而出,紧攥着他衣衫的手指松了力道。 赤焰手里的弓对准简绍,“千屏城完了,简城主身为一城之主,护不住一方百姓,不如……就以此身殉城如何?” 简绍轻轻拍了拍红英的后背以示安抚,转头看向赤焰之时,眼中的温柔愧疚化作了冷冽的坚冰。 “焚城之仇未报,简某岂敢赴死?” “听闻千屏城城主剑使得好,看来今日有幸领教了。” “只怕你还不配。”简绍冷哼,忽而朗声道:“道长的条件简某应了,事不宜迟,还请道长快些祁天求雨。” 楼顶的风渐大,楼下的烈火被狂风席卷上来,带着呛人的浓烟。 回廊旁的镂花木窗里传来一声叹息,声音尚且稚嫩,却好似要叹尽人间沧桑。 “简城主若是早做决断,千屏城何至于此?” 那日在街头,简绍邀无患子进马车详谈。 一来这货在街头口无遮拦,烦人得紧;二来简绍必须知道这个小道士,是从何得知炎王杨煦的行程。 那时简绍并不相信这穷酸小道士当真是能掐会算的半仙。 无患子在简绍一番旁敲侧击之下,无奈将自己有位朋友在平沙国炎水城,炎王手下当差之事和盘托出。 他前几日收到那位朋友的来信,信中说不出意外的话,炎王将于正月初十抵达千屏城。 果然,这就是一个坑蒙拐骗的神棍。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祁天求雨 简绍正要将他赶下马车,却听小道士又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千屏城辉煌多年,如今正值鼎盛,城主大人广邀四海,汇聚八方,来的是人是鬼,千万擦亮眼睛,可别终日打雁,却叫雁啄了眼。” 他这话说得奇怪,简绍听出他话里之意,又起了几分兴致,问道:“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无患子微眯起眼睛,“贫道与城主大人有缘,便多啰嗦一句,木秀于林,最忌的不是风,而是火,恰巧贫道略通求雨之术,城主大人若是有这方面的需要,贫道给你打个折扣如何?” 简绍嗤笑,这小神棍嘴皮子着实厉害。 见简绍这副表情,无患子也不再多言,只道:“元宵节那晚,贫道在惊涛楼等候城主大人,不过贫道向来不喜欢等人,若是到了戌时,城主大人不来,贫道可就走了。” 他这一口一个“贫道”,手里拂尘轻扫,端着架子,倒也有几分世外高人的样子。 “你的条件是什么?”眼见小道上撩起车帘就要跳下马车,简绍突然开口。 无患子回头笑道:“不管我的条件是什么,想来城主大人都会答应的。” 车帘晃动,车厢里只剩简绍一人,他的眸底掠过一道精光,无人知他心里在想什么…… 无患子说得不错,不管他的条件是什么,简绍都只能答应。 在他打马往惊涛楼来的时候,便已做出了决定。 简绍现在亟需一场大雨,来浇灭满城的大火。 突听得楼内传出声音,赤焰心下一惊: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为何他不曾察觉? 一个衣着破旧道袍,手握掉毛拂尘的小道士推开雕花木门,走到回廊上。 惊涛楼每一层,四面都有这样的木门,门外是观景的回廊。 无患子看了眼赤焰,又去看他身后的火海,摇头叹道:“造孽啊!” 赤焰眸光微紧,已将一张弓拉满,对准无患子。 无患子非但不躲,反而赞道:“烛龙弓果然名不虚传。” “你识得此弓?” 无患子一扫拂尘,“据传说……” 简绍蹙眉打断道:“先办正事。” 无患子又是一扫拂尘,抖落好几根马尾,“难得城主大人肯信任贫道,麻烦你先替我挡一挡这烛龙弓,我这便要祁天求雨了。” 话音落地,无患子闪身躲到简绍和红英身后,似不放心,又探头对红英道:“这位姑娘,麻烦你也替我挡着些。” 赤焰喝道:“阿英你让开。” 无患子抢话,“姑娘别听他的……” “本城主不会让你死,你快点求雨!”简绍恨不得一脚将无患子踹下惊涛楼。 这小道士废话忒多。 “城主大人现在才着急,岂非晚了,该死的该逃的该干嘛干嘛的……” 无患子的声音戛然而止,简绍手中一把匕首正抵着他的喉咙。 简绍的眼睛却没有看他,而是盯着栏杆旁的赤焰,声冷如冰,“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趁我现在没心思杀人,赶紧滚。” 紧紧依靠在他身上的红英亦被他声音中的气势骇到,不自觉从心底涌起一股寒意。 她怎么会产生此人与她同病相怜的错觉? 她不过是躲在地洞里的老鼠,而他,是蛰伏在丛林中的猛兽。 哪怕身陷绝境,猛兽所想的仍是搏斗,而非像她这般,只想躲起来。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姑娘,保命要紧 赤焰的暴脾气上头,这楼顶上的三人,竟都不将他放在眼里。 这能忍? 烛龙弓拉满,对准简绍的心口。 赤焰的声音好似蹿起的一团烈火,转眼就要扑到对面之人的身上,“不好意思,我现在正好想杀人。” 一道赤红的灵光搭在弓上,一声低鸣,灵光射出,朝着简绍疾飞而去。 抵在无患子喉间的匕首在简绍手心旋转几圈,忽地掷出,正好撞上那道破空的灵光。 灵光好似被劈开的竹子,分成两道往旁边散去。 而那把手柄镶嵌绿宝石的匕首却去势不减,直直往赤焰眉心刺去。 赤焰心道不好,仰身避开,匕首没入木制栏杆,连手柄亦插进去半截。 果真是他太久没到人间,这人间竟出了如此高手? 无患子忍不住叫好,“城主大人好身手。” 简绍一个眼刀扫过来,无患子再不耽搁,赶紧掐诀念咒。 一道惊雷应召而来,吓得红英缩进了简绍怀中。 滚滚黑云遮挡星月,千屏城中的火光在暗夜里愈发显得惊心动魄。 无患子手指快速变换翻转,口中念念有词,但听在旁人耳中,却是一句也听不懂。 拂尘被他夹在腋下,为数不多的马尾在裹挟着热气的夜风中飘来荡去。 只见他突然抬起手臂,对着漆黑的夜空大喝一声:“雨来!” 彷佛在回应他,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劈里啪啦砸在惊涛楼的瓦檐上。 雨势渐大。 斜风裹着暴雨拍进回廊,地上瞬间湿了一片,大红的灯笼在檐下打着卷儿,终不敌风雨,不多时便熄了。 赤焰心下虽震惊,但望了眼满城的大火,又放下心来。 即便天河决堤,这座城,也没得救了。 就算大火熄灭,千屏城,亦不过是一座死城。 “看来你今日是不打算走了。”简绍的声音压抑着沉怒,他将红英推到镂花木门边,再回身时,手中已经多出来一柄剑。 没有人知道这剑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剑身银白,恍若划破夜空的闪电。 简绍的眸光比剑还冷,盯着栏杆旁的红衣男子。 他手里的剑动了。 疾风骤雨,无患子已经躲进屋内,顺手将瘫靠在木门上的红英拉了进去,“姑娘,保命要紧。” 赤焰挽弓拉弦,铮鸣声声,赤红的灵力一道接着一道,每一道都往简绍身上招呼。 那些能灼肉炙骨的灵力,在简绍的剑下,却好似枯枝断成数截,落在被雨水浸湿的地板上,发出“嗤嗤”之声。 地板上不断腾起白烟,简绍飞身离地,剑再动时,已是攻势。 赤焰手心出了汗,他足尖离地,蓦地腾空,往栏杆外的风雨中退去。 这是要逃了。 简绍趁势去追,却见赤焰手中的弓对准了站在木门里的红英。 红英站在雕花木门里,离开了简绍的庇护,单薄得好似要乘风而去。 风从四面来,木门被刮得砰砰作响,丁香色小簇团花长裙的裙角被斜雨打湿,又被狂风粗暴吹皱,她就像一朵枝头娇嫩的花,在风雨肆虐中,随时就要坠落。 在赤焰的烛龙弓对准她时,她眼中一片死寂,定定盯着火光之上那抹红云。 十年前,她若是知道今日,她还会将那盏琉璃灯带回地灵洞穴吗? 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阴谋。 而她,却是那个给地灵族带来灾难的人。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赤焰琉璃灯 , 十年前,红英的娘亲被那个叫韦成德的将军抓去人族,爹爹不管去哪都要抱着她,好似怕她也会被人拐走一般。 但那一天,她还是偷偷跑出去了。 她沿着雪地下的灵族之路,跑了很远很远。 每一个地灵都能看见灵族之路,亦能看到雪堆后流着哈喇子的灵兽。 只要不偏离灵族之路,那些灵兽便没办法伤害她,这是每晚睡前娘亲都会叮嘱她的话。 爹爹找到她时,她正坐在灵族之路上,她没有被灵兽攻击,她只是崴了脚。 她的身边有一盏琉璃灯,是她不久前在雪地上捡来的。 爹爹说那盏琉璃灯里藏有火灵的灵息,不能带回去。 但年幼的红英贪恋琉璃灯的暖,就像贪恋娘亲的怀抱。 她记得当时她哭得很大声,像晟州大陆上所有的小孩子一样,为了心爱的玩具,只要哭得足够委屈,大人的心,总会变软的。 红英是真的委屈,她想去找娘亲,却始终走不出茫茫雪原。 爹爹果然心软了,他将那抹火灵的灵息封印在琉璃灯中,将琉璃灯带回了地灵洞穴。 从那日起,不管红英去哪,身边除了一只浑身雪白的灵鼠,还飘着一盏琉璃灯。 这盏琉璃灯会说话,会笑,甚至会帮红英骂架。 地灵族的小孩都羡慕她有这样一盏琉璃灯。 琉璃灯驱散了地灵洞穴里的黑暗,亦驱散了红英心中的黑暗。 可那日,地灵洞穴被熊熊火光照亮,红英的心里,却再也没有光亮了。 阿焰明明说他是被火灵族丢弃的孩子,藏在琉璃灯中躲过一劫。 阿焰明明说阿英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这一生都不会离开阿英。 阿焰明明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会保护阿英。 …… 红英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她从未做过坏事,她此生唯一不敢面对的人,只有叶倾雨。 她记得当年娘亲为了保护她,被那个人族将军抓走时,将她和叶倾雨掉包了。 韦成德必须带走两个地灵,因为十年后,他还要回到暮子河畔。 整个晟州大陆上,唯有地灵能看到茫茫雪原下的灵族之路。 而这两个地灵,必得是有血缘关系才最好。 十年前以子挟母,十年后以母挟子,一手算盘打得震天响。 本该是她去人族的,这是她欠叶倾雨的。 可除此之外,她再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为何要让她承受灭族之灾的痛苦,为何她没有在那场大火中死去? 红英定定看着赤焰的眼睛,他的眼中闪烁着火光,那是嗜血的光。 她忽而笑了,或许她早该死的。 死了一了百了,多少轻松。 红英抬步走到回廊上,冰冷的雨让她神思清明。 她朝着赤焰走去,她在等他的灵箭射中她的心口。 “回去!” 是简绍的声音。 他的剑直指虚空而立的赤焰,剑气凌厉,只需一剑,便能挑了赤焰的手筋。 而赤焰的烛龙弓,正对准了红英的心口,只需一箭,便能要了红英的命。 简绍的剑偏了,他回身去揽朝着栏杆越走越近的红英。 赤焰的灵箭在烛龙弓上咆哮嘶吼,迫不及待要饮血吃肉,最终却也没有射出去。 在简绍退了一步后,赤焰亦不再纠缠,深深看了一眼红英,转身跃入茫茫火海,消失不见。 赤焰本就没打算伤她,他此举不过是为了逃生。 他可以一把火烧了惊涛楼,他原本就是这般打算的,正是因为不愿伤了红英,他才只能逃。 但他却没有想到,当他的灵箭指向那个曾经相伴十年的姑娘时,那个姑娘,他的阿英,会一心求死。 赤焰宁可她带着仇恨活,也不愿看到她了无生志。 她不能死。 她若死了,他在这世上,就没有亲人了。 ……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希望你好好活着 大雨倾城,意欲压住疯狂肆虐的烈火。 幸而北边城墙固若金汤,又有须眉江抱城而过,将大火困在千屏城中,隔绝火势外引。 至后半夜,连滚滚浓烟也都熄了。 灰黑的水渍从千屏城古老的青石地砖上流入须眉江。 除了惊涛楼顶一只灯笼还亮着颤颤的火光,整座千屏城,漆黑一片。 那只灯笼是简绍离开时点亮的。 只要还有一盏灯,千屏城就还有希望。 胭脂河上,一条小船悠悠荡开。 除了“哗哗”的雨水声,千屏城中再无其他声响。 船上站着两个人,撑一把红伞。 这伞是孟奚知在他的乾坤袋里翻找出来的。 是上次在山海藏“打劫”时顺手塞进去的,上等的绸缎伞面以金丝绘一只貔貅,在这雨夜里,泛出淡淡的金光。 一看就十分值钱。 用来遮雨,却是浪费了。 可伞不就是用来遮雨的吗? 叶倾雨有种预感,暮影一定会到胭脂河找她。 方才大火侵袭,他们被迫离开,之后在须眉江对岸碰到了简绍一行。 江岸上搭了营帐,但大部分逃离火海的百姓却不得庇护,在凄风冷雨中瑟瑟发抖。 能被照顾到的,只有少数老弱妇孺。 哀鸿遍野。 荒草萋萋,大地还是冰冷的,冬日还未过去。 红英因受了不小的刺激,已经昏迷。 即便如此,她的手指依旧紧紧攥着简绍的衣襟,眉心紧蹙,不得安宁。 简绍将她抱在怀中,繁缕撑伞在侧。 孟奚知去营帐中寻人,他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小雪就在那些孩子当中。 叶倾雨站在风雨飘摇的须眉江岸,遥望对岸的千屏城。 那里已是水火交战,无关人事。 该死的该逃的该干嘛干嘛的……都已尘埃落定。 今夜过后,晟州大陆上最繁华的千屏城,不知要经过多少漫长的岁月,才能恢复昔日光彩。 这些,都不是眼下该考虑的事。 简绍道:“倾雨,我又要去暮子河了。” 暮子河畔终年积雪,河上萦绕淡粉色烟雾,但他们离开时,满河食尸花都已焚毁,河上只余黑色的灰烬。 吵闹的雨声拍打伞面,叶倾雨问:“她跟你一起去吗?” 这个问题实在是不需要问的,去北地,自然是要有地灵引路的。 “我答应过她,要帮她报灭族之仇。”简绍低头看向怀中的女子,火光中,她颊边的泪痕犹在。 红英若是去北地,叶倾雨的第一愿便又要往后推了。 但她既已做了决定,叶倾雨也不会阻拦。 “什么时候动身?” “今夜便走。”沉默片刻,简绍又道:“倾雨,此一别……希望你好好活着。” 好好活着? 他却不知,叶倾雨早已死了的。 叶倾雨亦沉默片刻,才道:“你们所求,当真只是统一七国吗?” 简绍不瞒她,“统一七国只是第一步。” “千屏城出事,想来不日,高阳国便要陷入腹背受敌的局面,你们当真有把握以一敌六?” 千屏城毁,对高阳国来说,是沉重打击。 就算六国国君之中,有鹿隐国国君只求长生之辈,亦有西洛国国君炼丹求仙之徒,但这不代表国中其他人不想瓜分高阳这块肥肉。 一旦联盟达成,地处晟州大陆中部的高阳国,在群狼围攻之下,断不可能有生还之机。 简绍收回目光,转头看向叶倾雨,他的眼中掠过一闪而逝的火光,“想来倾雨也知道不死槐森林出现魔的事,若非时间紧迫,我们又怎么会走这一招险棋。”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风雨既至 果然是因为魔。 魔已经出现在晟州大陆,面对强大的对手,其他六国按兵不动,谁都不愿当出头之鸟,各怀心思,只等着坐收渔翁之利。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高阳国怀宁城中那位,偏偏就要将六国拖进来,不惜以高阳为饵,将天下势力聚拢在一起。 人族的天性就是欺软怕硬,打不过魔,还打不过高阳国吗? 各国有权有势、有头有脸的人物皆葬身千屏城,个个背后牵扯深远,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便是讨伐高阳国的名头。 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名头,乃是高阳国自己双手奉上的。 简绍沉声道:“人灵尚且水火不容,魔若临世,晟州大陆上将再无宁日。” “可若六国结盟攻打高阳,你们……” “龙行浅滩,静待风雨,风雨既至,必当要扶摇而上。” 叶倾雨忽而笑了,是了,群狼环伺之下,雄狮又怎会沉睡不醒,任其宰割? 她早知怀宁城中那位不简单,简绍既如此说,想来是有把握的。 统一天下只是第一步,简绍这个时候去暮子河,只怕不单是为了给地灵族报仇。 不过这与叶倾雨无关,她也不想多问。 “倾雨接下来要去怀宁城吗?”简绍又转头去看对岸的大火,喃喃道:“好些日子没回去了,此次北地归来,定要回去看看。” 叶倾雨道:“以前在石塘城的时候,一直听人说起怀宁城的春天绿柳拂堤,繁花似锦,连过路行商之人都不舍离去。” 即便红英暂时不去怀宁城寻找娘亲,她也是要去帮苏宸璋抢夺皇位的。 在这种时候去怀宁城添乱,叶倾雨心里毫无愧疚。 他们既能为了引发七国之乱,将魇灵入世的消息散出去,置她于险境之中,她叶倾雨为何不能反过来祸害祸害他们? 简绍问她接下来去哪,当真只是出自关心? 想来很快,魇灵现身怀宁城的消息,便要传遍晟州大陆。 如果那些死在千屏城的贵人不足以让六国起兵,再加一个魇灵呢? 相比天下纷争,对叶倾雨来说,替命主达成所愿,早日成为梦神,才是最重要的事。 何况,对于怀宁城中那位运筹帷幄的幕后人,叶倾雨很想见识见识他的后招。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简绍遥想起怀宁城初春的景致,叹道:“你现在过去,正好赶上柳枝抽芽,满城新绿。” 提起故乡,简绍沉重的心情,总算有所缓解。 即便大火焚城,灰烬之下,总还有希望冒出来的。 与简绍告别之时,叶倾雨从孟奚知的乾坤袋里掏出一只巴掌大的白毛老鼠。 这是鹿隐国响石山鲤鱼嘴断崖下的灵鼠,它的主人是地灵冯微,已经死了。 这只灵鼠在乾坤袋里吃了睡,睡了吃,长胖了不少。 孟奚知的乾坤袋里有不少仙草灵植,听他说是在灵蝶崖闲来无事时种植的,下山之前拔了不少随身带着。 叶倾雨将红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的小灵鼠交到简绍手里,“让这只灵鼠跟着她吧。” 每个地灵都有一只灵鼠,地灵族人对灵鼠感情极深。 红英的灵鼠葬身在地灵洞穴的火海中,今夜她又经历了一场大火,若是醒来时看到这只灵鼠,应该能有所慰籍吧。 灵鼠感应到红英身上的灵息,从简绍手中挣出,钻进她怀里,紧紧偎着,不再扭动挣扎。 万物有灵,它失去主人已有些年头,在鲤鱼嘴断崖下孤单等候,心里早知主人不会回来,却也无处可去。 今日突然得遇地灵,小灵鼠血红的眼角竟挂有晶莹的泪珠。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你就是信不过我 冷皓月揪着无患子的耳朵,两个人在磅礴大雨中衣衫湿透,却都不在意。 挨冻受饿的日子,他们过惯了,便不觉得苦。 无患子就着雨水搓去冷皓月破旧衣衫上的血渍,“你下次注意点,这里又割破了一道口子。” 对于冷皓月不爱惜衣服的行为,他很是痛心。 “你不是说戌时一刻会下雨吗?”冷皓月依旧揪着他的耳朵,语气不善。 这场雨直到戌时三刻才降下来,那一段时间,冷皓月心底的担忧可想而知。 “哎呦喂,小石头你先松手,听我慢慢跟你说。”无患子疼得龇牙咧嘴,蹦起来三尺高。 冷皓月用力拧了一下,才甩开他的耳朵,生气道:“说,今日你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看我不劈了你那鸡毛掸子。” 无患子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叹道:“你可冤枉死我了,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本来都是定好了的事,可谁知那雨眼看着就要下了,却又憋了回去。” 提起这茬,无患子颇为委屈,“小石头你是不知道,为了等这场雨,我这喉咙差点被那位城主大人用匕首给戳出一个洞来。” 想想都后怕不已,他磨磨蹭蹭拖了好半天,再拖下去,只怕简绍真的会取他性命。 无患子揉了揉脖颈,又道:“好在这雨总算是下了,不然啊,你现在可就得给我收尸了。” “呸呸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冷皓月敲了无患子一记爆栗,忽而嗤笑道:“我就说你怎么可能会祁天求雨,果然还是靠老本行掐算出来的。” 无患子观星算命还是有几分本事的,比他那个师父靠谱。 无患子的师父曾夜观天象,说他窥得天机,天外有天,仙山之外,还有更广阔的天地。 咱们所在的天地,不过是蝼蚁之于大象,倾覆只在神弹指之间。 有村民问无患子的师父:是哪个神这么牛逼啊? 老道士高深莫测地道:真正的神,只有一个。 村民笑他修道修疯了。 直到老道士扛着锄头下山打仗,无患子也没勘明白他师父那话里的意思。 无患子捂住冷皓月的嘴巴,“小声点,被人听去了,咱俩都没好果子吃。” 冷皓月不与他争辩,将他拉到无人的地方,低声道:“我可能不去黄梅镇了。” 无患子蹙眉,“为何?” “我要跟叶姑娘走,她会帮我找到韩大哥。” 无患子不作声,瓢泼大雨打在他脸上,他的眉头蹙得更深。 冷皓月有些心虚地道:“这一路多谢你照拂,我并非信不过你,但叶姑娘……” “你就是信不过我。”无患子突然打断冷皓月的话,“我算出韩云轩已不在人世,你何时信过?” 她从来不信的,哪怕将晟州大陆翻上一番,不见到韩云轩的尸身,她也不肯相信的。 冷皓月闻言变了脸色,“吴幻,你答应过我,不再提此事。” “是你自欺欺人,还要我陪着你做戏。”无患子脸色也不好看。 “你观天象还能算错时辰,卜卦出现差错又有什么奇怪?你若事事算无遗策,还留在人间作甚?你怎不飞升成仙去?”冷皓月一脚踢过去,无患子没躲。 冷皓月继续说:“谁让你陪我做戏了?从今日起,你去找你师父,我去找韩大哥,咱们就此别过,你不许再跟着我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分道扬镳 无患子站在风雨中,他紧紧拽着师叔留给他的拂尘,拂尘上的马尾粘在一起,雨水不断滚落。 从稚水国南津城到高阳国千屏城,他们一路走得辛苦,没钱了就接点杀人算命的活。 他们时常拌嘴打架,多半时候都是冷皓月占了上风。 今夜亦是冷皓月吵赢了,但她一点也不觉得畅快。 因为无患子没有再跟她吵了。 以前吵架时,她也说过分道扬镳的话,但每次无患子都会死皮赖脸地跟着她。 他说:你爷爷临终前将你托付给我,我自是要对你负责的。 爷爷只是将她托付给无患子的师父,是无患子的师父下山之前,又将她托付给了无患子。 她就像是一件物什,随时都可以转手他人。 她曾对无患子说过:你若敢将我交给别人,就算日后到了地府,我也要劈了你的骨头来磨刀。 无患子自是不敢,每每吵架之后,都会先来哄她开心。 但今夜,好似不同。 他只是定定站在风雨中,任凭风吹雨打。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叶姑娘是魇灵?”冷皓月冷静下来,想起方才无患子在听到叶姑娘会帮她找韩大哥时,他脸上并无惊讶之色。 “是。”无患子终于开口了。 他只是没想到,冷皓月会是魇灵的命主。 魇灵之路,比黄梅镇的战场还要凶险,她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已不在世的人去犯险? “好你个无患子,什么事都瞒着我。”冷皓月说着又要去拽他的耳朵,像以往那样。 但这次,无患子避开了,冷皓月手心一空,心里好似也陡然一空。 他是真的生气了。 他何尝看不出来冷皓月在故意给他找台阶下,他只要任她拽一下耳朵,告饶两声,这件事便可以揭过去了。 “我的话,你总是不愿信的,也罢,韩大哥于你有恩,你不找到他是不会死心的。” 冷皓月闻言,只当他妥协了,正要松一口气,却又听他接着道:“小石头,天下就要乱了,我想去黄梅镇找师父,以后想来也是要上战场杀敌的,你此行之路亦不太平,你……自己多保重。” 无患子的声音平静隐忍,与往常和她吵架时不同。 冷皓月倒更希望他像往常那样,与她争吵打架,争个脸红脖子粗。 大雨如注,须眉江对岸冲天的火势终于被压了下去。 冷皓月看着昏暗中无患子沉静的脸,半晌才道:“好,你也保重。” 天下就要乱了,此一别,他们或许就不会再见了。 不远处的营帐里传出孩童的哭闹声,在茫茫雨夜,乱人心神。 …… 在无患子走后,冷皓月坐在湿冷的江岸,她头上戴着无患子留下的斗笠。 浑身上下都已湿透了,还要斗笠作甚? 她怔怔看着江心一条小船,小船上亮着莹白的光,那是一颗巴掌大的夜明珠。 叶倾雨让她在此等候,待找到其他命主,再一起上路。 她本想跟去保护叶倾雨的,大火虽已熄灭,但谁知道那废墟里是否藏着危险? 这世上的危险,总是藏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就夺了你的性命去。 或许,她是怕叶倾雨会抛下她,她对魇灵只有耳闻,这是第一次接触。 她觉得她们之间现在是存在某种联系的,可这种联系又不像亲情那般,让她觉得安心。 连无患子都会离开她,她还能奢望谁会永远陪在她身边。 冷皓月虽然想跟着叶倾雨,但她不瞎,船上那位孟公子对叶倾雨呵护备至,她跟去岂不碍眼? 便在此等着吧,她又不是害怕黑暗的小孩子。 冷皓月抹去脸上的雨水,吸了吸鼻子。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小雪丢了 , 这场雨下得畅快,大有天河倾覆之意。 胭脂河上已没有脂粉香气,只有浓浓的焦炭之味充斥鼻腔。 镇河木早已倒塌,斜斜靠在石桥上。 一道黑影从石桥上跌落,却没有落入河中,而是往小船飞来。 离得近了才看清,那是一个人,一个以诡异姿势朝小船飞来的人。 像是被什么东西捆缚着,可昏暗之中,却不见绳索。 叶倾雨和孟奚知往船尾退去,待那人落在船上,小船猛烈晃了几晃。 孟奚知将手里的夜明珠丢过去,白光照在那人脸上,侧躺在小船上的人,是苏宸璋。 叶倾雨突然绷直了背脊。 她凝神默着在她背上游走的笔触。 暮影终于来了。 随着沾了血的鞭子在她背上划动,叶倾雨的眉心愈蹙愈紧。 暮影写的是:小雪丢。 小雪丢了? 丢哪了? 孟奚知蹲下身,拍了拍昏迷不醒的苏宸璋,抬头看向叶倾雨,“一时半会醒不过来。” 叶倾雨转身抓住暮影手中的寒霜鞭,“在哪丢的,带我去找。” 她身后是一片虚空,远处须眉江对岸燃着火把。 但她知道,暮影就在她身后。 她能触摸到冰冷的鞭子,暮影与寒霜结了灵契,即便暮影不能现形,也能通过这条鞭子杀敌。 也就是说,在夜色中,虽然看不见这条鞭子,却是能触碰到的。 不像暮影,碰也碰不到。 寒霜轻动,是暮影在与她示意。 叶倾雨又去抓孟奚知的手,“这事蹊跷,眼下找人要紧,你跟紧我。” 孟奚知拉住叶倾雨的手臂,神色担忧,“阿雨,你先等一下,我帮不上忙,也不能拖你后腿。” “你这话何意?我没有嫌你……” “我知道,眼下救小雪要紧,我化成蝴蝶,跟在你身边就好。” 孟奚知眸光坚定,他很有些自知之明。 苏宸璋昏迷不醒,小雪不可能是自己走丢的。 带走小雪的,定然不是善类,若是再碰到画中仙那等高手,他除了让叶倾雨分心,并不能帮上什么忙。 原以为将小雪安置在城西小院,只要不接触,便能保她无虞,眼下看来,他们早就被人盯上了。 叶倾雨抬眉看了他片刻,接过他手里的红伞,沉声道:“也好。” 眨眼之间,小船上站着的,便只剩叶倾雨一人。 …… 城外白荷山,是千屏城的达官贵人狩猎之地。 大雨打在山林间,山道湿滑难行,满山都是雨声,刷刷冲打枝叶。 白荷山上以松树最多,即便是年初冷冽之时,满山依旧是郁郁苍苍,在这雨夜里,更显得黑沉。 叶倾雨往山中行去,红伞上的貔貅泛着金光,好似一盏探路的明灯。 寒霜鞭将她带到白荷山脚,便不再拉拽。 想来暮影追至这里,拖着苏宸璋不方便进山寻找,这才回去先寻了叶倾雨。 叶倾雨和暮影分头进山,山间多岔道,四下漆黑一片,连野兽也都躲在洞里不愿在这样的雨夜出来觅食。 没多久,她们便分散开了。 叶倾雨在一棵老松树粗糙的枝干上发现了一条披帛,上面残余一丝香味,是胭脂河畔经常能闻到的香。 再往密林中去,草丛间出现了一支银簪。 接着又陆续发现一些首饰,和衣衫在枝桠上刮破的布条。 叶倾雨心头漫起一阵寒意,她心脉已断,但此刻不知为何,她彷佛感觉到胸腔里裹着无尽的恐惧。 一如当初,她坠入暮子河时那般。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如此铁的头 , 这种感觉让叶倾雨感到烦躁,她手心拢起一团幽蓝灵光,丝丝缕缕如丝线般的灵力往四周散去。 越过树木草丛,穿过细密雨丝。 叶倾雨闭上眼睛,她在听黑暗中的动静。 她已经感应到小雪就在附近,在北地时,她在雪狼窝外就有过这种很奇怪的感觉。 当她杀入雪狼窝里,便看到了躺在雪狼利齿下的婴儿。 当时,那头雪狼的牙齿已经嵌入了婴儿的脖颈,它的爪子踩在婴儿肚皮上。 叶倾雨以为那个婴儿已经死了,可当她杀了雪狼,抱起冰冷的婴儿,却发现她还有微弱的心跳。 微弱,缓慢,却让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 “疼,疼……” 叶倾雨心头揪起,细弱的声音飘进她的耳朵,是小雪的声音。 顺着声音的来源,叶倾雨闪身消失在漆黑雨林。 被枯枝藤蔓掩藏的洞穴中,一丝昏黄的火光溢出。 不细看,很难被发现。 洞中有狼,蛰伏在暗处,垂涎欲滴地盯着不远处火光之下的人。 洞穴中央的石头旁,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被人提刀对着脖颈,一下一下劈砍。 狼在等,等一点残肢碎肉打打牙祭。 那人身旁放一只黑竹背篓,头戴斗笠,斗笠下一双锐利的眼睛正瞧着手下的小女孩,眼中是腾腾杀气,和不敢置信。 他从未见过如此铁的头。 这本该是一刀就能解决的事,他以往割人头颅都是一刀解决,干净利落,今夜却是碰到了硬茬子。 他的刀卷了刃,他的手微微颤抖,他已经使了十分力道。 他手下的小女孩,一个劲地喊疼,钢刀对着脖颈劈砍,怎能不疼? 明明是杀人如麻的鹤山牵头人,偏生此刻却像个从未摸过柴刀的妇人,无论他如何劈砍,都只能将那木头桩子砍出细碎的切口,木渣子飞溅,却始终无法将柴禾劈成两截。 脖颈砍不断,大刀又落在小女孩身上。 小女孩身上穿着银红的袄裙,外罩虎皮小坎肩,看上去十分俏皮。 衣衫已经被雨点般落下的刀锋割裂,破絮飞舞,像极了北地的雪。 她的头发被牵头人拽着,头往后仰去,惨白的脸上尽是恐惧与痛苦。 她的手脚被两个女子按压在粗糙的地面,磨得生疼。 却也不及身上被砍的疼痛。 洞口还站着几个女子,无一不是年轻漂亮的面孔。 衣饰华丽,脸上的妆容被雨水冲净,个个都顶着一张白得发青的皮子。 一缕幽蓝灵光无声无息地探入藤蔓。 当牵头人的大刀再一次落下之时,蓝光猛然刺向他的手腕。 大刀落地。 紧接着,洞口的藤蔓好似被惊雷劈中,一道炫目蓝光划过,一抹红影出现在洞穴中。 大刀回到牵头人手中,他站起身,手上仍拽着小女孩的头发,将小女孩也直直拽了起来。 “娘,娘,我疼……” 这个被鹤山牵头人劈砍的小女孩正是小雪。 叶倾雨手里还撑着红伞,满头墨发倾泻,衬得她的脸愈发白得骇人。 而她那双眸子,却红得好似能滴出血来。 小雪的声音敲打在她心上,便像是有人拿刀在剐她的心。 她的血在沸腾,在叫嚣,她感觉到灵脉里那股陌生的磅礴之力,在冲击她的四肢百骸。 意识模糊间,叶倾雨好似回到鹿隐国的都城。 当时她也撑着一把红伞,站在被白雪覆盖的承安门外。 她怀里抱着几个月大的小雪,在戚风的马鞭朝小雪抽来时,她嗅到了血腥味。 血腥味弥漫在寒冷的风中,叶倾雨骨子里的嗜杀被唤醒。 在沾了鲜血的马鞭即将扫到小雪面门时,红伞动了。 此刻,红伞亦动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求死不能 , 叶倾雨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梦境,她脑子里回荡着小雪微弱的哭喊声、女子尖厉的哭嚎声。 她血红的眼中摇来晃去的,是承安门城楼上那两只薄绢灯笼。 那两只红灯笼在风雪中摇晃,晃得人眼晕。 叶倾雨想要稳定心神,可当她抬起手来,却发现一双手上,沾满了鲜血。 她此刻,只想嗜血,只想杀人。 魂魄撕扯挣扎只是徒劳,心底最隐秘的欲望被激发,便再也控制不住。 “阿雨,醒醒。” 叶倾雨陡然一惊,这声音……是谁来着? “阿雨,阿雨……” 叶倾雨心口传来细密的疼痛,将她的神思拉拽回笼。 眼中的血色消失,叶倾雨怔怔看着眼前焦急担忧的脸,“孟奚知,我……我怎么了?” “娘……” 孟奚知怀里抱着小雪,见叶倾雨清醒过来,微红的眼眶又红了几分,他抬手来挡叶倾雨的眼睛,“阿雨,别看。” 叶倾雨已经看到了。 一阵凉意从脚底窜上天灵盖,叶倾雨任由孟奚知温热的手掌覆在她眼睛上,任由孟奚知将她揽入怀里。 可当她触碰到孟奚知怀中冰冷的小雪时,她的眼睫颤了颤,她知道,这不是梦。 叶倾雨哑着嗓子道了声“我没事”,推开了孟奚知。 山洞的石壁上插着火把,洞中虽然昏暗,满地残肢碎肉、猩红血渍却是看得清清楚楚。 狼从暗处走出来,不敢靠近叶倾雨,只在远处挑了一块肉啃咬舔舐。 叶倾雨手中拽着牵头人的头发,他的斗笠掉落在地上,他的脸色煞白,但他还没死。 叶倾雨怎么可能让他这般轻易死去? 足尖挑起躺在血泊里的大刀,叶倾雨将牵头人拖拽到方才小雪受虐的石头旁。 “你先带小雪出去。”叶倾雨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好似从地狱爬出来的厉鬼。 她已经清醒了,但她依旧是厉鬼。 孟奚知脱下外袍裹在小雪身上,捡起落在一颗头颅旁的红伞,对叶倾雨道:“我们等你。” 他的声音沉静温和,好似在说:我们等你回家吃饭。 外面依旧在下雨,刷刷的雨声掩盖不住从山洞里飘出来的阵阵凄厉惨叫。 卷了刃的大刀在牵头人脖颈划过,力道不重,正好割开皮肉。 但这,只是第一刀。 叶倾雨要一点一点地将这颗头颅割下。 世人皆怕死,却也有人为了信仰甘愿赴死。 叶倾雨记得石塘城的韦将军养了一批死士,那些死士不畏生死,任务失败后一剑了结自己,下手利落狠绝。 可即便是死士,也会害怕被慢慢折磨至死。 牵头人早已痛得发了一身汗,先前眼中锐利的光尽数散去,只剩满眼恐惧。 脖子上渗出的血染红牵头人的衣衫,亦沾湿了叶倾雨的裙角。 他只想求个痛快。 他想得倒美! 牵头人的手脚被幽蓝灵光缚住,一如之前他的傀儡对待小雪那般。 叶倾雨在他脖颈上磨刀,不紧不慢,她眼中一片清明。 她对待敌人,向来下手果决,一击致命。 但今日,她发现死,对此刻在她手底下拼命挣扎的人来说,实在不足以解恨。 “你是受何人指使?” “要,要杀要剐你尽管……啊!” 冰冷的刀刃又在牵头人脖子上划了一刀。 “你是受何人指使?” “鹤,鹤山牵头人一脉,祖上传下来的规矩,绝不能透露买方信息……啊!” 又一刀落下。 “你是受何人指使?”叶倾雨的耐心好得很。 “山,山海藏!”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黑夜,就快过去了 , 叶倾雨手里的刀顿住了,“山海藏为何要杀她?” 牵头人紧紧盯着叶倾雨手里滴着血的刀,忍着脖子上的疼痛,“山海藏出黄金万两买那个小姑娘的人头,至于其他,我,我……啊!” 叶倾雨手里的刀又一次落下,“山海藏从什么时候盯上她的?” “英山镇。” 英山镇?叶倾雨脑中闪过小乞丐的脸。 血不停地从牵头人脖颈处渗出,他咬牙道:“求姑娘给我一个痛快。” 叶倾雨却摇头,“你方才明知她不是人族,明知砍不下她的头,为何还要一直折磨她?若是让你痛快了,我又怎么能痛快。” 她以灵力吊着牵头人的命,不到这颗头颅被慢慢磨下来,牵头人都不会死去。 “我,我还知道一个山海藏秘密。”牵头人害怕了,他只希望这把曾砍下无数头颅的大刀,此刻能干脆利落地将他的头颅斩下。 没有人愿意看着自己被折磨至死。 叶倾雨果然感兴趣,“说来听听。” “不死槐森林中出现的魔,与山海藏有干系。” “就这?”叶倾雨表示不满意。 牵头人痛得直吸气,“我还知道一个关于高阳国的秘密。” “说。” “近些年与鹤山交易频繁的人中,有一个是高阳国皇宫里的人,就在不久前,他派人送了几十个人头到鹤山。” “你们拿那些人头来做什么?” “听掌门说,那人要炼傀儡军。” “那人叫什么?” “掌门喊他唐大人。” “你还知道什么?” “没,没了……” 叶倾雨纤白的指尖从沾了血的刀刃上划过,喃喃道:“鹤山牵头人,所到之处,必生灾厄,果然不假。” 她并没有一刀割下牵头人的头颅,她依旧在慢慢折磨他。 连买家信息都能出卖,足见这鹤山牵头人,是靠不住的。 对于不讲信用的人,叶倾雨用来对付他的,也正是不讲信用。 惨叫之声不绝,躲在叶片之下的夜枭忍不住应和几声。 孟奚知捂住小雪的耳朵,眼前是漆黑的夜,他看不到一丝光明。 这就是他当年不惜舍弃大半修为来保护的人族,心狠手辣又胆小懦弱。 若是千年前,他定会出手阻止叶倾雨,劝她莫要折磨一个将死之人。 但方才他看到那柄卷了刃的钢刀,一下一下劈砍在小雪脖子上,鲜血淋漓,肉沫子飞溅。 他看到小雪眼中的恐惧,好似触不到底的深渊。 她从乾坤袋里出来后,是孟奚知一点一点教会她为人处事。 她那么聪明,孟奚知说过的话她都记得。 她那么聪明,今夜之事会一直留在她心里,成为永远也无法抹去的阴影。 孟奚知的心彷佛被人剜去了一块。 不仅是因小雪,也因这人间。 哪怕国之纷争,人灵大战;哪怕天地倾覆,苍生受难;哪怕再悲惨无望的世道,也不该有人将手里的刀对准一个孩子的。 偏偏这个世上,这种人遍地可见。 孟奚知恨不得自己亲自动手,让那人生不如死,又怎会阻拦叶倾雨呢? 叶倾雨从山洞里出来时,洞壁上的火把已经熄灭了。 狼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精光,洞里的血腥味让它兴奋不已,它迈步走到鹤山牵头人身边,一口咬下去,还是热乎的。 密林上的天空渐渐显出灰白的颜色,黑夜,就快过去了。 ……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怪我没有看好她 苏宸璋醒来时,已是三日后。 马车行驶在官道上,车厢里坐着冷皓月。 苏宸璋不认识冷皓月,他在从车帘透进来的天光里怔愣片刻,一骨碌爬起来,“小雪,小雪呢?” 那晚叶倾雨将昏迷不醒的苏宸璋丢给冷皓月,劳她照看一二,没想到这一照看,就是三个日夜。 好在只用看着,偶尔给他喂点水,倒也不麻烦。 冷皓月指了指车厢后面,“小雪跟她爹娘在一起呢,正好你醒了,叶姑娘有事要问你。” 苏宸璋从车窗探头朝后望去,他所坐的马车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赶车的正是叶倾雨。 小雪那晚受了不小刺激,除了孟奚知和叶倾雨,谁靠近她,她都会抱着脑袋将自己缩成一个鹌鹑。 暮影叹息,“怪我没有看好她。” 元宵节那日,屋外尽是爆竹声声,欢声笑语,小雪坐在垂花门外等了一整天,没有等来孟奚知和叶倾雨。 小雪一直记着,大年三十那晚,娘亲说:到了千屏城,他若是能变回来,元宵节那日,我们一起去看花灯。 谁知没等孟奚知变回人样,叶倾雨也走了。 天将向晚时,苏宸璋打开了房门。 他在房中憋了好几日,除了吃喝拉撒要出来一下,其余时间都躲在房里闭门不出。 就好像修仙之人闭关一般。 不过苏宸璋没那么大的志向,喧嚣之声入耳,他做不到平心静气。 他每日都能听到街上的喧哗之声,今日尤甚。 这让他怀念起小时候在怀宁城,元宵节与舅舅家的表兄上街游玩,他将父皇赏的金豆子拿去买糖葫芦,被表兄好一顿笑话。 那时候多好啊,哪怕是被人嘲笑,也很快就抛掷脑后。 苏宸璋终是没忍住,打开房门走了出来。 他看着坐在垂花门外的小女孩,问道:“小雪,你可想去街上看灯?” 小雪回头,摇头道:“我想去找我娘,我知道她就在千屏城。” 苏宸璋闻言一怔,他何尝不想去找他的娘亲。 不知是不是因同病相怜,苏宸璋又道:“苏哥哥带你去找你娘亲,可好?” 小雪又摇头,“暮姨不让我去找她。” “我们先去跟暮姑娘商量一下,她若是同意了,我们再去。” 暮影不忍看小雪难过,答应让苏宸璋带她去看灯,从胭脂河上的石桥回来,或许能望到叶倾雨。 街上人多,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 而且她会跟去保护,想来不会出差错。 这几日暮影偶尔出门,也会带上小雪,并没有发现异状。 若是整日闭门不出,反而让人觉得奇怪。 谁知就在元宵节当晚,出事了。 苏宸璋抱着小雪往城南走,满街各种各样的花灯,不仅小雪看得入迷,苏宸璋亦有一种久违的欢喜涌上心头。 千屏城的元宵节,比怀宁城热闹,苏宸璋试着将这些热闹与他的记忆重叠。 可惜终究是不一样的,千屏城没有朱红的宫墙,和遍植柳树的天街。 元宵节的时候,天街旁的绿柳还未抽芽,干枯的枝条挂上花灯,又是另一番美景。 暮影隐于夜色,跟着苏宸璋往城南走去。 有舞龙灯的队伍从街角转过来,路人纷纷避让,欢呼不止。 龙头威风凛凛,舞龙的人步伐稳健,随着锣鼓之声走转腾挪,远远看去,真就像是一条火龙在街上穿行,眨眼便要冲上云霄。 有调皮的小孩拿着炮仗丢到龙身上,被大人一个爆栗敲得龇牙咧嘴、直捂脑袋。 暮影原想给小雪买一只兔子灯,街上的小孩手里都拿着花灯,笑得找不着眼睛。 可她猛然想起自己于这份热闹,是格格不入的。 满城欢笑的人,谁也看不见她。 她就像是花灯投在地上的影子,无人在意。 而就在舞龙队伍走后,暮影突然看见街对面站着一个奇怪的人。 好似一桶冰水兜头浇下,她的神思被从这喧闹喜庆的街头,瞬间拉到渺无人烟的暮子河。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到底是谁在撒谎? 明明夜月高悬,可街对面那人却浑身湿透,彷佛淋了一场大雨,又或者刚从河里上岸。 路人纷纷侧目,却也并不在意,人多拥挤,掉进河里也不奇怪。 有好心人劝那人回家换衣服,那人不予理会,旁若无人地在街上走着。 任凭身后留下一道长长的水渍。 暮影手脚轻颤,她分明看见那人的心口处,插着一截墨黑的秆子。 很短,不仔细看的话,只当是沾了点黑泥在衣襟上。 可暮影识得,那是暮子河中食尸花的茎秆。 从她的心口处,就曾长出这玩意。 当她回过神来,苏宸璋和小雪已不知去向。 暮影去胭脂河畔找叶倾雨,正听到四周都在讨论迎春楼朝颜姑娘,抢走了一位白衣公子的风流韵事。 暮影等候多时没有等到叶倾雨,反而等来一场大火。 自是不能再等了,先找人要紧。 当她在白荷山脚找到昏迷不醒的苏宸璋时,千屏城的大火已快被大火扑灭。 至于苏宸璋和小雪为何会突然离开暮影的视线,这件事只能等苏宸璋醒来再问了。 小雪缩在孟奚知怀里,什么都不愿意说。 谁也不忍心去逼问她。 暮影勒停马车,撩起车帘,示意苏宸璋下车。 苏宸璋连滚带爬地朝后面马车冲过去,他心底是害怕的,他知道小雪对叶倾雨来说,比他这个命主更重要,当日若不是他…… 当日若不是他嘴馋,看到街角有卖糖葫芦的,他也不至于落入别人的陷阱中。 苏宸璋从小雪挂在脖子上的荷包里掏出几个铜板,“苏哥哥给小雪买糖葫芦吃好不好?” 小雪不太情愿,这些钱是娘亲给她的压岁钱,她想存着给爹爹买支发簪。 但见苏宸璋看着街角的糖葫芦挪不开眼,小雪点点头,从他手心拿回两个铜板,塞进荷包里。 “爹爹不让我晚上吃甜食,我就尝一口,吃不完的麻烦苏哥哥帮我吃掉可以吗?” 相当可以,买一根解解馋也好啊。 苏宸璋兴冲冲地带着小雪去买糖葫芦,小雪果真只尝了一小口,皱着小脸道:“好酸!” 苏宸璋看着裹着糖稀的糖葫芦,咽了咽口水,一口咬下去,眼泪都快蹦出来了。 这千屏城的糖葫芦,他娘的也忒酸了些。 只这一口,苏宸璋眼前一花,不省人事。 至于他是如何到了白荷山山脚下的,他自己也不清楚。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暮影和苏宸璋都心怀愧疚,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悔之晚矣。 叶倾雨沉眉道:“先赶路吧。” 如今身边跟着三个命主,她只想早点替他们达成心愿,至于小雪,她另有打算。 车厢里,小雪趴在孟奚知怀里,睡得并不安稳。 她突然抬起眼皮,清澈的眸子看着孟奚知。 孟奚知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轻声问:“怎么了?” 小雪纤细的脖子上绑着白色纱布,她微微张了张嘴巴,不知是不是牵动了喉咙上的伤口,她皱起了眉头。 “爹,他撒谎。”她的声音不似往常清亮,但依旧清晰。 “那日是苏哥哥将我抱到山脚下,交个那个戴……戴斗笠的人,他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没睡。”提到鹤山牵头人,小雪眸色暗了暗。 三天来,她终于肯开口提这件事,但孟奚知却蹙起了眉头。 小雪接着说:“我咬了一口糖葫芦后,苏哥哥问我困不困,困了就趴在他肩膀上睡一觉,我说不困,他又要我吃糖葫芦,那糖葫芦好酸,我不喜欢,我就说困了。” 小雪的声音很轻,毫无波澜,贴在孟奚知的耳边,像是说一件寻常事,但这件事却实实在在是一个阴谋。 到底是谁在撒谎? ……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操控沉尸 千屏城大火焚城之事很快传遍晟州大陆。 一夜之间,繁华落幕,百姓流离失所,而千屏城城主却不知去向。 有人说城主葬身火海,尸骨无存;亦有人说城主担不起那塌天之责,连夜遁走。 只有叶倾雨知道,简绍去了北地。 在出发之前,他将千屏城善后之事交给属下繁缕,又派人去怀宁城请求支援,并非什么也不管就走了。 暮影说千屏城中出现了胸口有黑色茎秆的人,不,应该说是尸体,可暮子河中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千屏城? 当日满河食尸花化作灰烬后,那些尸体都沉入水底,层层叠叠,好似防洪堤上的沙包。 不知简绍和红英此去北地,会遇到什么危险? 而那些从暮子河爬上来的尸体,又有多少到了人族? 孟奚知将好不容易睡着的小雪放到叶倾雨怀中,小声道:“阿雨可还记得碧落城的画阵?” “你也觉得这事与画中仙有关?” 当日在碧落城,他们就曾猜测画中仙利用画阵,控制人的心智,将那些入画之人,送到他们原本要去的地方,或者心中想去的地方,免去千里奔波,待时机成熟,为己所用。 会不会,这个画阵不仅对人族适用,亦能操控暮子河中的尸体? 若真是如此,暮子河底数万沉尸,岂不是随时能被送到晟州大陆各个角落? 画中仙的目的是什么?她等待的时机又是什么? 如今看来,那个时机似乎已经成熟了。 又或者说,不能再等了。 不是魇灵入世,垂思宫在月山立派以来,陆续有魇灵入世,甚至几乎都与画中仙打过照面。 那便只能是与魔有关了。 叶倾雨苦笑,怎么她一到人族,魔就现世了呢? 孟奚知握住叶倾雨的手,“不过就是魔而已,没什么可怕的,我以前经常与魔打交道,他们之中,亦有良善之辈。” “你可知道数千年前,魔界为何会从晟州大陆消失?” “如今知道那些往事的人,只怕不多了,我也只是听说了一二,其中纠葛,并不清楚,这件事说起来,与梦神还有一些关系。” 数千年前,梦神还是魇灵的时候,名叫廉姜。 他有一个妹妹,名叫廉晴。 各界为增强自己的势力,争夺魇灵。 叶倾雨奇怪,“魇灵不是只能探人灵之梦吗?” “魇灵确实只能探人灵之梦,可若魇灵与仙或魔双修……”说到此处孟奚知顿了顿,见叶倾雨神色认真,复又继续道:“总之双修之后,魇灵的探灵之术,便不拘于人族了。” 听到此处,叶倾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魇灵若是死了,是不是也能探仙家之梦?” 她一直以为她能探画中仙的梦,是因为她不受血肉之躯的羁绊。 难道不是? 孟奚知摇头,“不曾听说过,死了便是死了,并非每个死去的魇灵都能得梦神眷顾,重回人间。” 叶倾雨糊涂了,“我不记得我与哪位仙家双修过?” 双修,她自是听说过的,那是极为私密的事,非关系亲密的人,断不可能随便为之。 叶倾雨所有的记忆中,不曾有过这一段。 孟奚知笑,“你本身就不能以常理度之,我猜测是与血玉有关,那块血玉上,沾了仙家的血,藏于你的心脉之中,吸食你的灵力,涤荡你的灵脉,你能探仙家之梦,并不奇怪。” 叶倾雨点头,“应是如此,那玩意除了要了我的命,总算还有点用处。” 孟奚知的笑僵在嘴角,沉眉拨着叶倾雨的手指,不再提血玉之事,叮嘱道:“你能探仙家之梦的事,不可对外人说,若是引来仙界的注意,这梦神之路,又要难上许多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占孟奚知好大一个便宜 叶倾雨蹙眉道:“可我能探仙家之梦的事,画中仙已经知晓,她会不会……” “听说千年前星陌仙君原本是要毁了那副美人雪舞图,却因楚晟仙君的清越仙山被毁,画卷不知所踪,让她躲过一劫,逃往人间,她虽是仙,与仙界却是没有交情的。” 如今星陌仙君出关,画中仙更是不敢明着生事。 又怎会将能探仙家之梦的魇灵送到仙家面前,以增强他们的势力。 只怕比起将这个消息透露出去,画中仙更想拉拢叶倾雨,或者毁了她。 说回廉晴,廉晴身为魇灵,自是早就被各界盯上。 廉姜为护妹妹周全,请鬼面人打造神兵,谁知竟亲手误了他妹妹一生。 听说廉晴与鬼面人有过一段感情,后来不知因为何事,廉晴香消玉殒,再后来,便听说鬼面人也死了。 之后魔界发生了一场内乱,各界趁乱围攻,导致魔界退出晟州大陆,不知所踪。 孟奚知说道:“有人说魔界那场内乱,是廉姜报复,设计为之。” 不过从那之后,仙界对魇灵,不再做非分之想。 一是因没了魔界威胁,二则是对梦神的忌惮。 如今各国局势动荡,人灵矛盾一触即发,若是魔界卷土重来,晟州大陆上,只怕又要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鬼面人是魔?” 叶倾雨一直以为鬼面人是鬼。 “之所以称他鬼面人,是因为他总戴着一张鬼脸面具,据说见过他真面目的人,只有廉晴。” 一般不愿以真面目示人的,要么是为了躲避什么人,要么是为了隐藏什么事,不知鬼面人是哪一种? 在廉姜眼里,鬼面人对廉晴的感情,无外乎就是一场阴谋。 这是仙魔两界为了得到魇灵惯用的技俩,偏偏他那个傻妹妹还是被骗了去。 叶倾雨感叹:“没想到当时还只是魇灵的梦神,竟能有如此心计,令魔界退出晟州大陆。” “每一个人都不容小觑,不怕明面上的争斗,就怕那些阴谋诡计,阿雨日后行事,虽不害人,却也要有防人之心。” 叶倾雨挑眉,“谁说我不害人?谁若是挡了我的路,来一个我杀一个。” “如果我……” “孟奚知,如果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也会杀了你。”叶倾雨反握住孟奚知的手,用力捏紧,“所以,你既上了我的船,即便满池香荷,你一朵也不许采。” “我既上了你的床,自然是眼里心里都是你,任它满池香荷,还是满地狗尾巴草,我只喜欢你这一朵……”孟奚知故意蹙眉琢磨,似想不出将叶倾雨比做什么好。 见他又不正经,叶倾雨一脚踹过去,“你什么时候上过……” 话没说完,她便想起来,初十那晚,可不正是自己将孟奚知拉进芙蓉帐的? 她当时虽是借酒发疯,可若那晚在她房里的人不是孟奚知,她还会那样吗? 叶倾雨后来想过,若是换了别人,别说拉人上床,但凡那人有半点不规矩,她能给人踹到胭脂河里去。 所以,她分明就是故意……占孟奚知好大一个便宜。 她可真有出息。 叶倾雨连忙转了话头,问道:“我这一朵什么?” 清冷的夜风撩起车帘,马车停在一棵枫树下,有枯叶卷进车厢来。 从帘缝漏进来的月光里,叶倾雨看到孟奚知一双眸子覆满月华,漾着如秋水一般的缱绻柔情。 “阿雨不是柔弱的花。” “那我是什么?狗尾巴草?”叶倾雨别开眼,竟有几分不敢与他对视,好似害怕跌进那双眼里,便再也爬不出来了。 孟奚知低笑,凑近叶倾雨耳边,声音低沉,“阿雨是……” “是大喇叭花。”从叶倾雨怀里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吓得两人皆是一颤。 小雪不知何时醒来,睁着大眼睛,“暮姨说娘亲在千屏城的名字叫朝颜,朝颜是喇叭花,娘亲就是一朵喇叭花。” 叶倾雨:“……” 孟奚知忍着笑,又被叶倾雨轻踹了一脚。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怕鬼? , 从千屏城去往怀宁城的路上,山路渐少,以平坦的官道为主。 叶倾雨一行并没有刻意绕道,该来的总是要来,与其躲着藏着绕远道,倒不如让自己舒坦些。 这路平坦了,马车坐着也不觉得颠簸。 这几日天放晴了,大雨过后留下的车辙已经干燥,地面上扬起一层薄灰。 晓行夜宿,叶倾雨并不着急赶去怀宁城。 若是猜得不错,怀宁城中已经有不少人在等着她了。 因小雪离不开爹娘,孟奚知和叶倾雨这几日都陪着她,不分日夜。 明明不是亲生的,也不知为何,小丫头对他们的依赖十分强烈。 若是论起来,反而是暮影的血让她长这么大,不说滴血之恩报不报的,小雪对暮影,就没有对叶倾雨来得亲近。 怕鬼? 不至于,叶倾雨也不是活人。 大抵是暮影给人的感觉过于冰冷。 而叶倾雨自从碰到孟奚知后,已渐渐抖落了从北地沾染的冰霜。 甚至比在石塘城的时候,她眼中的呆板也少了很多。 任谁和孟奚知这样的人在一起待久了,也会变得活泼起来。 孟奚知每日给小雪讲故事,不厌其烦。 有些故事,叶倾雨从石塘城说书人口中听过。 但孟奚知知道的更多,他的声音低沉舒缓,娓娓道来,赶路的日子便一点也不觉枯燥。 叶倾雨有时候甚至想着,若是他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是不是也挺不错的? 可这条路上豺狼虎豹太多,或许等她完成魇灵十愿,她才会有好日子过。 叶倾雨第一次对成为梦神抱有期待,不是为了活下去,而是为了孟奚知和小雪。 她过去十年无所依,亦不能给人依靠。 没想到死了之后,还能体会到依赖与被依赖的感觉,倒也值了。 这边孟奚知能和叶倾雨一起睡在马车里,那边的苏宸璋,却拿着一套男女有别的大道理,来拒绝与冷皓月共用一个车厢。 冷皓月乐得自在,她倒并不在意和苏宸璋共处一室。 一来苏宸璋打不过她,占不了她的便宜;二来她对苏宸璋这种落难皇子并无兴趣,亦不会去占他的便宜。 和无患子一路从稚水国来到高阳国,别说一间车厢,冷皓月和一群叫花子挤破庙也是常有的事。 那时候她靠着破庙的墙角,无患子背靠着她,便是给她圈下了一片小小的天地。 在那片天地里,她可以安心地做个好梦。 如今睡在这宽敞舒适的马车里,她反而睡不着了。 也不知无患子到了哪里? 从千屏城到黄梅镇,总得走上个把月的时间吧? 冷皓月抱紧了怀里的刀,不一会,又将破旧的斗笠捞过来,放在身侧。 苏宸璋吹了一夜北风,第二日便病倒了。 之后再不提什么男女大防,只道入乡随俗,既身在江湖,便要不拘小节。 冷皓月差点就信了。 不过苏宸璋再三请求暮影也到马车中过夜,暮影救过他,有恩人在场,他才能稍稍放下心来。 虽然夜间看不见暮影,但知道她就在车厢里,苏宸璋亦觉得踏实。 怎么看,都好像是他吃了大亏。 冷皓月只是笑笑,不予理会。 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苏宸璋是怕暮影误会他是随便之人。 偏偏暮影就看不出来。 对于小雪和苏宸璋言辞有出入之事,叶倾雨之后没有找苏宸璋对质过。 有些事,需要时间去印证,人也一样。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缥缈孤鸿影 , 这日夜里,叶倾雨拿出之前在千屏城山海藏发现的那枚魔骨珠。 骨珠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十分邪性。 待小雪睡了后,孟奚知守夜,叶倾雨试着入这骨珠主人之梦。 若那人还在世,若那人此刻睡了,叶倾雨总能探一探那人的梦境的。 叶倾雨有一种感觉,那人指引着她找到这枚骨珠,定然是有目的的。 对于一个魇灵来说,除了入梦探灵,她还能拿这枚珠子做甚? 果真入梦了! 梦里一片漆黑,随之传来兵刃敲击之声。 远处出现一点光亮,叶倾雨朝那边走去。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这把孤影剑,正合了姑娘性情。” 有人在说话,是个男子,声音沉静,透着些许凉薄。 这话怎么听着像是在骂人,是在骂那位姑娘性子冷淡? “诗是好诗,剑是好剑,就是铸剑之人……”清越的女声,有几分恼意。 “如何?” “是个见不得光的怪人。” 叶倾雨心里莫名涌起一股难言的情绪,她加快脚步往光亮处走去,眼前忽而闪过一道白光。 再睁眼时,黑暗消失,眼前是接天莲叶,满池香荷。 叶倾雨一时晃了神。 回身看去,岸边有一间竹舍,白纱轻舞,挡住廊檐下的人影。 竹舍后苍翠的山峰上山花浪漫,蝉鸣聒噪,正值盛夏。 “我们会一直住在这里吗?”是方才那个姑娘的声音,已无恼意,平添哀愁。 “你喜欢这里吗?”是方才那个男子的声音,亦不凉薄,只有温情,“你若喜欢,我们便一直住在这里,你若不喜欢,我们今日便走。” 女子叹道:“离开这里,又能去哪?” 男子沉默片刻,“只要你愿意……” “我不愿意,疏鸿,为了这个孩子,你莫要再添杀戮。” 叶倾雨心底陡然一痛,小船已穿过片片荷叶,靠到岸边。 她抬步往竹舍走去,她的心愈跳愈急,彷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自从血玉灼伤她的心脉,她便再没有过这种感觉。 檐下声音又起,“要下雨了。” “是啊,要下雨了。” 叶倾雨抬头,天阴沉沉的,确实快要下雨了。 “我陪你回去歇着。”纱帘后的人起身,白纱上隐约透着影。 奈何天阴,也只能看到两道人影。 叶倾雨心下着急,提裙去追。 她这才发现,她身上穿着一件粉色的对襟长裙,裙上绣着鸾凤衔瑞草花纹,鸾凤灵动,凌空展翅。 绣工精美,叫人赞叹。 声音渐远,“再下几场雨,天就凉快了,到时候我带你去后山采野菊花,拿来填枕头,你便能睡得安稳些。” 女子好似笑了,“等天晴了,我们去湖上游船,你给我摘莲蓬吃。” “再捉一条大鲤鱼,给你炖鱼汤喝。” “好……” 叶倾雨撩开纱帘,帘后空无一人。 她欲再寻,四周景物却忽而变得模糊起来。 梦将醒之时,她听到了“沙沙”的雨声。 那场雨,到底是下了。 叶倾雨摘下眼睛上的霜色发带,抬手掀开靛蓝的窗帘子,一轮下弦月照了进来。 她躺在车厢里,怔怔看着天上的冷月。 马车车厢原本踩脚的地方,垫上了厚厚的棉被,白日里小雪就在上面打滚。 孟奚知从外面探身进来,卷进一阵早春的寒意,低声问道:“如何?” “你可知道一个名叫疏鸿的人?” 叶倾雨放下帘子,坐起身子,车厢里一片昏暗。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都城风云 , 孟奚知躬身靠近,挨着叶倾雨坐下,“疏鸿?你在梦里看见他了?” 叶倾雨转头,抓住孟奚知的手臂,“你认识他?” “如果你说的是魔尊叶疏鸿,那我不仅认识,还见过。” 魔尊叶疏鸿! 他也姓叶! 叶倾雨手指蜷起,又问:“他……可曾娶妻生子?” 黑暗中孟奚知摇头,“不曾,连他是否有喜欢的女子都不曾听说过。” 叶倾雨心头的微光散去,哑声道:“大抵不是同一个人。” 魔从晟州大陆消失已有数千年,她不该奢想的,但她还是忍不住又问孟奚知:“你听说过孤影剑吗?” “孤影剑,是梦神廉姜请鬼面人给他妹妹廉晴打造的神兵,阿雨,你在梦里,看见什么了?”孟奚知感觉出叶倾雨的不对劲来。 叶倾雨蓦地攥紧手心的魔骨珠子,片刻后才道:“等怀宁城事了,我想去不死槐森林走一趟。” “好,我陪你去。”孟奚知不再追问,温热的掌心握紧叶倾雨的手。 从那晚后,叶倾雨开始变得心事重重,不知为何,她心底隐有期待,更多的却是害怕。 她隐约触及到一些隐秘的陈年旧事,但又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而她感到害怕的是,若那是真的,魔重现人间,会不会是为了…… 叶倾雨不敢再想,她突然能理解红英的心情了,有些责任,有些灾难,是她承受不起的。 好在这个世道每日总有事情发生,由不得她胡思乱想。 几日后,在距离怀宁城不到一百里的小镇上,叶倾雨一行碰到了一队人马。 客栈的伙计说,那是高阳国威远将军的队伍。 因千屏城之事,高阳国国君苏宸辙气急攻心,沉疴加重,听宫里传出来的消息,陛下能不能熬过这个春天,还不一定。 威远将军徐巍回都城,就是因为此事。 一同回来的,还有定王苏宸斌。 眼下正是各国蠢蠢欲动的时刻,威远将军回都城,无疑是给了各国可趁之机。 但他又非回来不可,甚至是紧赶慢赶,日夜不休,策马赶回。 攘外必先安内,如今都城风云诡谲,指不定陛下哪天就驾崩了。 若是江山落入外姓人手中,他徐巍如何肯出生入死,守这劳什子江山? 所谓的外姓人,指的正是韩太后的母家。 听说年前,韩太后以皇室子嗣单薄,陛下久无所出,如今身子每况愈下的由头,将母家小侄子过继到了宫里,养在膝下。 这明摆着是要当储君养啊。 满朝文武皆惊,奈何韩丞相势大,朝堂之上,谁也不敢就此争论。 倒也有少数官员每日谏言,劝陛下为了苏家的江山,哪怕身子起不来,该起的地方能起来也行哪。 甚至有人买通御膳房,每日给苏宸辙炖补品,可惜苏宸辙那副身子骨经不起大补。 至于该起的地方有没有起来,无人知晓,倒是听说陛下从那之后又添了咳血之症。 怀宁城中,已然是韩家的天下。 徐巍能坐到威远将军的位置,靠的就是对皇室的忠心。 他若是改投韩丞相门下,别说韩丞相怀疑他用心不良,便是他自己,也是不大相信的。 此次徐巍带着定王回来,目的很明显,他必须守住苏家的江山,才能保他下半辈子仕途顺遂。 与其仰人鼻息,倒不如搏一把,或许能挣个从龙之功。 叶倾雨站在窗边,从窗缝里望了眼四下走动的护卫,走回桌边坐下。 若不是昨日徐巍一行晚一步到达这间客栈,昨晚叶倾雨等人可就又要睡在马车里了。 刚到都城附近,为了给定王树立仁义亲民的形象,他们没有驱散客栈中的住客。 但守卫,却是极严。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占得先机 , 苏宸璋已经喝下了两壶热茶,所谓近乡情怯,他何止是怯,他还有怨,还有恨。 当他得知定王是苏宸斌的时候,心里的怨恨更甚。 苏宸斌的母妃当初在宫里与苏宸璋的母妃争宠,苏宸璋没少挨苏宸斌的欺负。 苏宸斌比苏宸璋大两岁,性子骄纵,随了他母妃。 不过他母妃在先帝驾崩后不久,就病逝在了后宫,却是不如苏宸璋母妃长寿。 让苏宸斌坐上皇位,苏宸璋一百个不答应。 若是十年前,他不答应是没人理会的,但如今,他可以争上一争。 叶倾雨沉思片刻,开口道:“这个徐巍,你不妨接触接触。” 苏宸璋震惊,“他可是苏宸斌的人,我接触他作甚?” 叶倾雨扫了一眼咋呼的苏宸璋,“当初苏宸斌能逃离都城平安去往封地,正是因为徐巍。” 徐巍要保苏宸斌的目的很简单,他必须要保全一个皇室血脉,这对他来说,是个筹码。 而这,却是苏宸辙默许的。 孟奚知靠在矮榻上,“据说当初苏宸辙登位时,并没有打算诛杀手足,那些皇子,是死于韩太后之手。” 苏宸璋手里的茶盏掉落在地,碎成几瓣,“你胡说,我母妃怎会残害先皇子嗣?” 孟奚知笑,“自然是为了她的野心。” 眼看自己真的就要变成“孤家寡人”,为了苏家的江山,苏宸辙自然是要默许徐巍护送苏宸斌去封地的。 “徐巍既有能力将定王护送到封地,如今又将他平安带到都城来,可见他的势力不小,若是这股势力能为你所用……” 叶倾雨这话是看着苏宸璋说的,眸光深沉,她得将高阳国眼下的局势掰碎了喂到苏宸璋口中。 倒不是说苏宸璋笨拙,只不过他在地洞中被囚十年之久,思考问题的方式,难免与常人有些不同。 他嘴上虽不承认,但心底对他母妃,还是有所期望的。 他盼着回到都城后,韩太后能直接将皇位,送到他这个分别十年之久的亲儿子手里。 如此,自然是最好不过,但叶倾雨和孟奚知都不看好这个过于美好的设想。 韩太后之所以敢在朝堂后宫兴风作浪,仗的正是韩家的势。 对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来说,阔别十年的亲儿子,哪有从母家过继来的八岁小儿容易掌控。 只要苏宸辙一死,这高阳国的天下,便是她的了。 是她韩家的了。 而徐巍,要保的是苏家的江山,只要姓苏,登位的是苏宸斌,还是苏宸璋,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区别? 苏宸斌当年虽是他亲自护送到封地的,而且这些年一直暗中派人保护,但几年未见,苏宸斌依旧是个性子暴烈之人。 他日若是登位,未必是个明君,会不会对身边功臣下手,徐巍没有把握。 前两年就听说苏宸斌在暗中招揽能人志士,只怕是早就起了野心。 苏宸璋惊讶道:“不是,这些……都是你们猜测出来的?” 叶倾雨将一只玉扳指丢到桌上,“夺位之事,是将脑袋提在手里的事,岂能全靠猜测,这些都是我昨夜入徐巍之梦,探来的消息。” 魇灵助命主达成所愿,靠的就是入梦之术。 在乱局来临之前,摸清各路人马的底细阵营,才能保全命主和自己的性命,进而才能达成魇灵之愿。 或者说,魇灵的作用,就是让命主占得先机。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美男计 苏宸璋虽然对叶倾雨的本事十分佩服,但这与徐巍接触之事,他却是不知从何下手。 叶倾雨道:“徐巍此次马不停蹄地赶路来都城,还有一个原因。” 徐巍有个女儿,名叫徐婉儿,从小就倾慕苏宸辙,听闻苏宸辙病入膏肓,以死相胁,说什么也要回都城看他最后一眼。 徐巍儿女虽多,但这个女儿是死去多年的原配所出,因对她娘心有愧疚,徐巍对这个女儿十分宠溺。 他原本打算将徐婉儿许配给苏宸斌,将来若是能捞个国丈当当,下半辈子也有得吹了。 但听说苏宸斌性子暴躁,对身边人动辄打骂,徐巍到底是舍不得将女儿推入火坑。 如今徐婉儿闹着要来怀宁城,徐巍本着让她见一面也好死心的想法,又想着给她在都城谋门好亲事,日后起事也多个助力,便由着她跟来了。 徐婉儿看上去柔弱不能自理,一路打马而来,竟比男儿还要勇猛。 若不是碍着她爹的脸面,苏宸斌早就想将她好好收拾一顿,叫她知道谁是主,谁是仆。 这路赶是不赶,由不得她使小性子催促。 一路赶得急,到了这怀宁城附近,却是不敢再急了。 徐巍昨晚已派人去城中打探消息,至今未回。 探子不回,徐巍便不敢妄动。 徐巍不动,不代表徐婉儿不动。 叶倾雨要苏宸璋从徐婉儿入手,拉拢徐家军的势力。 坐在叶倾雨旁边的暮影开口道:“昨晚我去徐婉儿房里探过,她和丫鬟商量,今日午间趁护卫换岗之时,溜出客栈,往怀宁城去。” 苏宸璋已经听明白了,她们这是要他使美男计。 这个徐婉儿,苏宸璋小时候见过几次,也有些印象,是个爱哭包。 小时候徐婉儿一哭,逮着谁就往那人身上蹭眼泪鼻涕。 大家都不喜欢跟她玩,苏宸璋也不喜欢。 记得后来,徐婉儿每次进宫都爱黏着他皇兄,苏宸璋因此还暗自生了几天闷气。 小孩子都崇拜比自己厉害的人,他的皇兄苏宸辙,出生时便有帝星光环加身,三岁识文断字,五岁吟诗作词,七岁弓马骑射…… 苏宸辙在一众皇子中,太过优秀耀眼,不过性子也清冷,对苏宸璋这些小屁孩并不搭理。 渐渐那些或多或少带着奉承之意的皇子公主们,也就不再热脸贴冷屁股,去自讨没趣了。 但苏宸璋不一样,他的母妃常教导他:不管太子对你如何,你都要多与他接触交好,至少表面上,要让他知道你与其他人是不同的,你是真心待他的。 苏宸璋小时候不懂,既是表面上下功夫,又何来真心相待? 如今他才明白,那宫墙之中,根本就没有真心。 苏宸璋看向暮影的目光有几分复杂,“暮姑娘也觉得我该去与那徐婉儿接触?” 暮影奇怪,“你的心愿不是登上高阳国皇位吗?唯今之计,从徐婉儿入手是最好的办法。” “可我……” “我昨晚瞧过了,徐婉儿长相秀美。” 她以为苏宸璋是在乎徐婉儿的相貌。 苏宸璋叹了口气,仍然不赞同她们的计策,“徐婉儿的心上人是我皇兄,我如何能接近她?” 孟奚知分析道:“你皇兄命在旦夕,徐巍断不可能让他女儿进宫守寡,你大可不必刻意讨好,只要不让徐婉儿对你生厌,你便有机会。”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们……是一路人 小时候,苏宸璋和徐婉儿几乎算得上是两两生厌的。 苏宸璋觉得徐婉儿抢走了他的皇兄,曾拦着她揍了一顿。 徐婉儿觉得苏宸璋整日缠着兄长,是个顶没出息的皇子,虽不敢将他也揍一顿,但这梁子却是结下了。 十年过去,也不知那徐婉儿可还记得当年之仇? “所以……我该怎么做?”苏宸璋到底是妥协了,怀宁城近在眼前,皇位唾手可得,他不可能放弃。 他看向暮影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愧疚与无奈。 叶倾雨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褶子,“徐婉儿此去怀宁城,遇到危险在所难免,你所要做的,自然是英雄救美。” 苏宸璋面露难色,“叶姑娘抬举苏某了,我既不会武功,又不会使弩箭暗器,如何能英雄救美?” 一直抱刀靠在墙角的冷皓月听不下去了,插嘴道:“既是计策,徐婉儿所遇到的危险,难道就一定得是真的危险?” 一语惊醒梦中人,苏宸璋悟了,她们这是要设计让徐婉儿遭遇险境,让他有表现的机会。 他环顾一圈,这英雄他来当,恶人谁去? 听说孟奚知现在还不如他,遇到危险都是躲在叶倾雨身后。 那便只能是这三位姑娘出手当恶人了。 “你们……谁去?”苏宸璋得先有个准备,免得临阵露出马脚来。 “要不我去吧,叶姑娘和暮姑娘若是不慎下手重了,将徐婉儿伤出个好歹来,这戏可就没法往下唱了。”冷皓月毛遂自荐,至少她的本领,是属于人间的玩意。 此时离午间还有一个时辰,冷皓月戴上斗笠离开,先行出发去半路寻埋伏的地点了。 小雪最近特别贪睡,叶倾雨刚捡到她时,她就一直在睡,直到从地灵洞穴出来,她才醒来。 如今大抵是对这个人间失望了吧,所以才喜欢躲在睡梦中的世界里。 捡到小雪不久,叶倾雨曾试着探她的梦,她的梦里一片混沌。 风灵潇潇曾说过:这个孩子魂魄混杂不纯,非此间之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无论如何,叶倾雨也不能让小雪步入魔道。 探梦,并非事无巨细都能探到,否则梦神之路,就不会那般艰难了。 探梦,探的是执念,是人心底最在乎的事。 小雪没有执念,总还能往善引导的。 苏宸璋将暮影喊到屋外,他有话对她说。 “暮姑娘……”苏宸璋犹豫。 暮影一如既往的淡漠,“苏公子有话不妨直说。” 苏宸璋知她性情如此,也不在意,深吸一口气,作揖道:“此行承蒙暮姑娘多番照应,苏某感激不尽。” “举手之劳,苏公子不必放在心上。” “不,暮姑娘大恩,苏某必当铭记终生。” “随便你。” “暮姑娘,生逢乱世,万般不由己,苏某虽身不由己,但心里……” “苏公子胸怀大志,必定能达成所愿。” 苏宸璋急了,“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我心……唉,罢了,我不该让你徒添烦恼的。” 他到底是没说出口,既已做了选择,他就没有资格再说那些话了。 暮影不同于别的姑娘,后宫的高墙困不住她,烦恼的,只有苏宸璋一人。 “苏公子,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不会因你的任何话徒增烦恼,你也该分清楚轻重缓急,莫要白费了倾雨此番苦心。” 虽不是一路人,但好歹也算是同行了一段路,分道扬镳之前,暮影还是劝了他。 看着暮影转身离去,苏宸璋怔愣半晌,眼中忽而闪过一道冷芒,看着空无一人的墙角,沉声道:“我们……是一路人。”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真有那么爱? 怀宁城城郊有一片林子,枯枝败叶中藏着点点新绿。 日光透过稀疏的叶片洒在林间,被穿林的风摇得晃眼。 一抹绿影从枝头飘落,是个身着艾绿衣衫的姑娘,头上戴一顶破旧的斗笠。 斗笠遮住半边面庞,她手里的大刀在枝叶细碎的影中闪着炫目的光。 她的对面,是一匹被急急勒停的枣红色骏马。 马上坐着的,亦是一位姑娘。 头戴白纱帷帽,素白的裙角沾了点点泥渍。 风拂开帷帽上的白纱,露出姑娘因策马赶路而微红的脸。 “总算碰到个模样俊的,想来能卖个好价钱。”冷皓月将刀尖插进泥土里,风吹起她鬓角的碎发。 以前村子里的男孩子上山当土匪,被静虚教的老道士们捉回来时,冷皓月去瞧过热闹。 对于怎样当土匪,她是琢磨过的。 她今日要扮的,就是强抢民女的土匪。 马上的姑娘凤眸微眯,声若清泉,竟没有恐慌之意,“现如今,连女子也出来打劫了吗?几年没回来,怀宁城的民风倒是开化了不少。” “你是自己跟我走,还是要逼我出手?”冷皓月对这位姑娘的冷静颇为不满,这让她怀疑是自己的土匪扮得不足以震慑人心。 “今日……” 马上的姑娘话没说完,身后响起清脆的铃铛声,一位面容清俊的公子骑着毛驴摇摇晃晃地来了。 公子朗声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姑娘做什么不好,要学那强盗土匪的行径,我劝姑娘……” “你算什么东西?”冷皓月沉声道:“也配劝我?” 在冷皓月出门后不久,叶倾雨一行没敢耽搁,也出发了。 原本倒也不用这么急,只因苏宸璋不会骑马,若在徐婉儿之后出发,只怕是追不上。 叶倾雨特意去镇上给苏宸璋买了一只毛驴,让他提前适应一下。 就这般,苏宸璋在前面骑着毛驴,暮影在后面赶着马车,远远缀着。 马车里坐着那一家三口。 今日便能赶到怀宁城,另一辆马车用不上,叶倾雨去买毛驴的时候,顺手给卖了。 官道上往来路人不少,徐婉儿打马而过时,并未注意到骑着毛驴的苏宸璋。 此刻他路见不平凑上来,徐婉儿便多看了他几眼。 越看越觉得眼熟,好似在哪见过一般。 官道绕林而过,只有急着赶路的人才会从林子里抄近道。 这位公子看上去倒是不急,还有闲心多管闲事。 苏宸璋拍了拍驴屁股,毛驴往前挪了几蹄子,正好挡在枣红色的骏马前。 “姑娘你快走,我来拦住她。”苏宸璋留给徐婉儿一个圆润的后脑勺,背脊绷得笔直,话也说得大义凛然。 “如此,便多谢了。”徐婉儿话音未落,连人带马已冲了出去。 苏宸璋一时有些发懵,这与他想象中的画面出入太大,他不知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正常情况下,这位姑娘,难道不是应该被他的侠义感动,对他感激涕零,接着便是死也要与他死在一块吗? 他小时候听的戏文里就是这样唱的啊! 是他的魅力不够? 还是徐婉儿对他皇兄,真有那么爱? 又或者,他皇兄朝夕之间便要驾崩了? 好在冷皓月是个脑子活络的,当下拔了寒光凛凛的大刀,一脚踏在树干上,身姿矫健,朝着那马上的人飞扑而来。 冷皓月只使了三分力道,她不过是想吓一吓这位身骄肉贵的大小姐。 苏宸璋就是个绣花枕头,为了让他接下来赢得不至于太假,冷皓月不敢下重手。 但就眼下的情况看来,事情正在朝着她不曾预料的方向发展……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惺惺相惜 , 就在刀尖即将挑开帷帽时,马上的人动了。 徐婉儿身子微微后仰,手中的马鞭如灵蛇一般,朝着冷皓月的手腕卷去。 竟是个练家子! 冷皓月不敢再轻视,凝神迎战。 苏宸璋更懵了,他亦察觉出不对劲来。 说好的柔弱不能自理呢? 他这个“英雄”似乎毫无用武之地啊! 他这一趟的收获,彷佛只是学会了骑驴! 徐婉儿抽出腰间佩剑,从马上飞身而下,“今日本姑娘就陪你好好比划比划。” 冷皓月正有此意,从千屏城这一路走来,本以为半路多少能打几架,谁知什么危险都没碰到,好不无聊。 好几次她明明感觉到了杀伐之气,可不知为何,不等她磨刀待客,那些杀伐之气又突然间消散了。 若不是叶倾雨说不用理会,以冷皓月的性子,定要追过去查探一番。 徐婉儿的剑灵活轻盈,剑气翩然飘逸,一片随风飘落的枯叶悄然断成两半。 冷皓月的刀却是内敛沉着厚重之力,一招一式,皆激得满地落叶纷飞。 刀剑相撞,一柔一刚。 银剑绕上钢刀,钢刀翻转,卸了银剑之力,缠斗几个回合,竟是不分上下。 “姑娘好身手。”冷皓月由衷赞道。 徐婉儿亦感叹,“你也不赖。” 冷皓月大刀斩下,问:“姑娘来怀宁城所为何事?” 徐婉儿剑花翻飞,回:“见一位故人,姑娘这般身手,为何自甘堕落?” “讨口饭吃罢了。” “姑娘若是不弃,不如来我府上,平日与我切磋武艺,不说大富大贵,吃穿总是不愁的。” 这怎还聊上了? 不远处的苏宸璋看着叶影下的衣裙飞舞,银光闪烁,非但没感觉到杀气沉沉,反而瞧出了一些惺惺相惜之意。 他有些担忧,他好像有点多余。 冷皓月明明是来劫人的,怎地倒好像要叫人给劫了去? 这场戏的发展方向已然偏了十万八千里。 “姑娘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也要去寻一位故人,却是不能跟你回府了。” “无妨,今日能结识姑娘,是我的荣幸,我叫徐婉儿,是威远大将军之女,姑娘日后若是遇到困难,尽管来找我。” 冷皓月早已将打劫之事抛掷脑后,就差与徐婉儿跪下来拜把子了,如今突听她自报家门,冷皓月心头一惊,又想起来此行的目的,一时没了主意。 徐婉儿如此豪爽仗义,这场戏,冷皓月实在是做不下去了。 不等她撤了刀上的力道,退身停止这场打斗,余光瞥见苏宸璋身下那只驴正咧嘴冲来。 苏宸璋惊呼:“姑娘小心。” 他这话是对徐婉儿喊的,而那只驴明明是冲着冷皓月奔来。 得,土匪不值得被同情。 冷皓月飞身往后掠去,任凭那只驴带着苏宸璋往树上撞去。 徐婉儿亦卸了剑力,正要后退。 她倒不是见死不救,而是她觉得一位敢于路见不平的侠士,定然身怀绝技。 他此举,想来是为了终止这场打斗,用意颇深,是条好汉。 眼看就要撞树,苏宸璋再顾不得其他,闭上眼睛,扯着嗓子喊:“徐大碗救我!” 他本想着,既然英雄救美行不通,那不如反其道行之,只要徐婉儿救了他,他便学那孟奚知,死皮赖脸缠上去…… 谁知那徐婉儿竟然是个见死不救的,当真是一点也不按着套路走啊! 驴屁股岂不是白扎了! 危急关头,只听一声嘶鸣,傻驴扬起前蹄,苏宸璋被掀下驴背之时,落入了一个温软甜香的怀抱。 徐婉儿撒手放开驴尾巴,一手揽着苏宸璋的腰,带着他飞身退出几丈远。 ……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你觉得我配得上阿雨吗? 徐婉儿放开苏宸璋,定定看着他的脸,沉声问道:“你是谁?” 其实不用问,她已经猜到了,这世上只有一个人给她取过绰号。 当年因为“徐大碗”这个绰号,徐婉儿哭了一下午。 那个给她取绰号的人正是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 不等苏宸璋回答,徐婉儿又问:“你还活着?” 这是一句废话。 “你希望我死?”既然挑明了身份,苏宸璋也不与她玩虚的。 他这话是带着几分情绪的,只怕整个怀宁城中,没几个人希望他活着。 苏宸璋没在徐婉儿脸上看到久别重逢的激动与高兴。 徐婉儿蹙眉,“你这些年去哪了?” 被囚在地洞十年,这种事苏宸璋怎么说得出口,好在徐婉儿见他犹豫,也没有继续追问。 这一看,就知道苏宸璋对她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人。 “我……” “你这是要回怀宁城?”徐婉儿看了眼在林间撒蹄子乱蹿的毛驴,吹了声口哨,枣红色的骏马听到召唤,低鸣一声,往她这边跑了过来。 苏宸璋觉得他再不说点什么,徐婉儿就要策马离去了。 “我……” 徐婉儿心系怀宁城中的故人,翻身上马,想了想,对苏宸璋道:“正好顺路,我捎你一程?” “如此,便多谢了。”苏宸璋叹了口气。 罢了,路上慢慢再说吧。 徐婉儿伸手将苏宸璋拉上马背,对不远处的冷皓月抱拳,“我就住在城东石方街上,姑娘若是去怀宁城,可来将军府小住。” 冷皓月谢过,目送二人打马离去。 她这……应该算是完成任务了吧? “不愧是威远将军的女儿,苏兄弟若是能得此助力,登上皇位指日可待。”孟奚知在听说林间之事后,无不感慨。 叶倾雨沉眉道:“登上皇位不是难事,若是能得徐婉儿这样一位贤内助,才真的是他的福气。” 虽说感情的事强求不得,但在权谋之中,何来感情一说? 不过是利益至上,对徐婉儿来说,不管她将来嫁给谁,只怕都与感情无关。 叶倾雨看向孟奚知,她突然觉得,于这世间大多数人来说,她是幸运的。 至少,她有得选。 冷皓月却替徐婉儿惋惜,“我若是她,有那一身好本事,便是舍了荣华富贵,快意江湖,何尝不能活得潇洒自在。” 孟奚知却是摇头,“冷姑娘是江湖中人,不懂官场争斗,比之刀光剑影的江湖,朝堂尔虞我诈更加险恶,想要脱身,绝非易事。” “我只是觉得苏宸璋配不上徐婉儿。” “那你觉得我配得上阿雨吗?” 冷皓月瞥了一眼正在给小雪编辫子的孟奚知,听说这货是位小仙君,她倒是没看出来。 “孟公子心灵手巧,秀外慧中……” “打住。”孟奚知给了她一个“我谢谢你,别再说了”的眼神。 小雪转头看着孟奚知,顶认真地说,“爹,这世上只有你配得上我娘。” 瞧瞧,这要不是亲闺女,莫说别人不信,孟奚知自己都不信! 叶倾雨早已见怪不怪,在孟奚知的教导下,这孩子日后定然吃不了别人的亏。 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马车慢慢悠悠往怀宁城赶去,这些日子他们只管赶路,对各国如今的局势,并未过多打听。 待到得怀宁城,他们的悠闲日子便要告一段落了。 很快,就要变天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联盟之事 怀宁城亦是繁华之城,但不及千屏城的热闹鼎盛,更多的是帝王之都的庄严肃穆。 高大的城墙好似牢笼,囚着每一个人的野心。 谁都想在这片天地里一展抱负,可真正爬上权力高处的,寥寥无几。 有简绍的信物,叶倾雨一行进入怀宁城很顺利。 在城中最大的来福客栈落脚后,叶倾雨便带着孟奚知去怀宁城中的山海藏分号“打劫”去了。 暮影留在客栈照顾小雪,有了上次的教训,这一次暮影关紧房门,哪也不去。 苏宸璋不在,打听消息的任务便落在了冷皓月头上。 冷皓月已然是个老江湖了,她没有在客栈里打听,而是去了怀宁城街头。 将几个铜板丢进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小乞丐破碗里,又将手里的馒头掰了一半给他,冷皓月蹲在巷子口,晒着早春的暖阳,风还有点冷,她微眯起眼睛。 不一会,又有几个乞丐凑了过来,几人猫在一起东扯西拉。 天下事,在这小巷口几番浮沉,便似老樟树上悄然萌发的新叶,无人在意。 “要说最奇怪的一件事啊,当属平沙国炎王杨煦,听说他从千屏城回到平沙国后,性情大变……” 倒也算不得性情大变,他本就是个残暴的性子,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往杨煦就算横,也只是在炎水城里横。 但这次,他直指平沙国都城,竟是要谋反了。 原本要加入六国联盟攻打高阳国的平沙国,因炎王杨煦这通骚操作,不仅分不了一杯羹,反而被隔壁白夙国趁火打劫了一波,险些丢了东边一座大城。 平沙国眼下的日子,并不比高阳国好过。 “有人说炎王在千屏城的大火中受了刺激,依我看啊,他早就起了谋反之心。”小乞丐脏兮兮的小脸上闪着睿智的光。 “对了,你知道的吧,西洛国的国君沉迷炼丹之术,听说近来终于小有所成,炼出几颗据说服食后可梦入仙山福地的丹药。” 关于西洛国国君的这个消息,是西洛国宫里某个多嘴的太监泄露出来的。 那个太监说,那几日陛下沐浴焚香,不食五谷,于某晚服下丹药。 和衣躺下之后不久,起身下榻,在寝殿内大迈方步,几步一停,面露惊叹,口中不时蹦出奇怪言语。 陛下走至小几旁,指着花瓶中一枝红杏,“此等鲜花灵草,朕今日有幸见之,心甚喜。” 陛下抱着龙榻旁的仙鹤烛台,“朕驾仙鹤于云霄,千愁万绪随风抛。” 陛下挽起老太监的手,“不知仙君在哪座仙山修行……” 老太监当时吓得直哆嗦,急忙吩咐多嘴太监去请国巫进宫。 听到此处,冷皓月蹙眉,“当真不是饿出了幻觉?” “这谁知道啊,反正国巫进宫后,给陛下开了些安神的汤药,之后如何,却是不知了。” 有个拖着鼻涕的小乞丐道:“西洛国陛下这副模样,根本无心攻伐高阳国,据说也没有加入那个劳什子联盟。” 冷皓月颇感惊讶,“那如今打算攻打高阳国的,有哪几个国家?” 小乞丐嗤笑道:“丘宁国最来劲,白夙国亦有想法,可惜一个在西北,一个在东南,别说联盟,就是传个信,也得好些日子才能到。” 这倒是真的,冷皓月以前听说过一个笑谈,说是白夙国狮虎门的弟子去丘宁国游历,用信鸽传信回去,半道被高阳国丐帮的弟子射下来烤了吃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长得像天仙的魇灵 “稚水国呢?”冷皓月想起无患子来,不知黄梅镇现在是什么情况? 眼睛盯着冷皓月手中馒头的小乞丐咽了咽口水,道:“稚水国先前趁鹿隐国三皇子戚霄还未折返回南疆,已经发动了一次小规模进攻,试探鹿隐国军队的战斗力。” 谁知戚霄虽不在军中坐镇,但他练出来的兵,却是十分耐打,稚水国的军队并没有夺下鹿隐国边关城镇。 难怪这些年来,稚水国军队在北部边关一直挑事,但从来没有从鹿隐国三皇子手中讨得便宜。 “听说鹿隐国三皇子近日便要回到南疆,到时候稚水国只怕要吃大亏。” 戚霄这些年驻守南疆,只守不攻,主要原因是都城局势不定,他不愿拼死拼活给太子做嫁衣。 如今太子已死,五皇子被囚,七皇子年幼,南疆再起战事,他谋的,可就是自己的疆土了。 别说稚水国北部城镇,哪怕杀到稚水国都城,他也是斗志昂扬的。 比起围攻高阳国,戚霄在南疆多年,对稚水国北部城镇了如指掌,此次重回战场,是势在必得。 两相权衡,鹿隐国也不参与联盟之事。 稚水国要对付鹿隐国,自然没有精力去打高阳国。 没想到最后,六国联盟攻打高阳国的计划,竟然就这般无疾而终。 如此说来,各国那些叫得上名号的大人物,此次都白死在了千屏城? 不过高阳国损失了一座城,比其他各国更惨。 高阳国国君病成这样,多半是气的,这是送上门给人打,都没人打啊! 冷皓月又掏了几个铜板给一个小乞丐,让他去买几个馒头给大伙分了。 得了吃的,小乞丐们更来劲了。 “近来怀宁城中来了很多外乡人,你可知他们是为何而来?” “姑娘,你知道魇灵吧?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消息,说是有魇灵要来怀宁城。” “而且坊间还有魇灵的画像,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冷皓月假装好奇道:“哦?那魇灵长啥模样?” “是个女的,长得跟天仙似的,当时二孬抢了一张,十个铜板卖给一位游侠了。” 他们没有见过天仙,但既是天仙,那肯定是漂亮的,是超凡出尘的,总不可能跟他们凡人一般沾满污浊。 “我们都骂二孬傻咧,将魇灵的画像枕在脑袋下入睡,指不定就能得到魇灵眷顾呢。” 已经被魇灵眷顾了的冷皓月咳嗽一声,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事,还是自己偷着乐比较稳妥。 小乞丐继续道:“原本不打算联盟的六国,听说魇灵要来怀宁城,又开始躁起来了,至于最后究竟如何打算,目前还没有消息传来。” 又听小乞丐们说了几个消息,冷皓月才回了客栈。 其中有一个消息是关于石塘城的,听说叶倾雨曾在那生活过十年,不知道听到这个消息,她会不会难过? 从年前开始,石塘城里爆发了一场瘟疫。 到如今,瘟疫非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愈发严重。 听说已经封城了。 因冬天寒冷,去北边的客商不多,这个消息也是半个月前才传到怀宁城。 上头定然是早已知晓了的,为了不引起民间恐慌,让百姓过个踏实的新年,一直压着消息。 至于石塘城中眼下是个什么状况,谁也不清楚。 而那场瘟疫,又是因何而起,亦没有头绪。 有个客商说,他花了几两银子与守城的士兵打听过,说是情况并不乐观。 恐怕不久之后,石塘城会变成一座死城。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不会饿着阿雨 怀宁城的山海藏位于城东,不同于千屏城,这里的山海藏在一处僻静的深巷里。 门面不大,但内有乾坤。 进出之人,多以达官贵人为主。 此时天将向晚,店里已没有客人。 叶倾雨和孟奚知跨进山海藏的门槛,坐在柜台后的掌柜眼皮子跳个不停。 “贵客光临,有失远迎。”掌柜的双手抱拳迎了上来。 叶倾雨挑眉一笑,“无妨,不知掌柜的可知道我是谁?”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叶倾雨不相信这家山海藏的掌柜,没有提前收到她要来怀宁城的消息。 “叶姑娘是我家公子的贵客,整个晟州大陆的山海藏分号,都识得您,小的又怎会不知?” 果然。 虽不知那澹台公子有何目的,但他既将叶倾雨当作贵客,叶倾雨在晟州大陆上,至少算是吃喝不愁了。 可惜活着的时候没有这运气。 “那你家公子可有什么话要你转告?” 孟奚知在叶倾雨与掌柜说话时,已经在货架间物色宝贝了,就等着掌柜的来一句:我家公子说了,只要是您看中的,只管拿去就是,无需按规矩来。 不知是不是上次在千屏城,叶倾雨做得太绝,这位身材微胖的掌柜,犹豫片刻,到底是没有说出孟奚知想听的话来。 “我家公子说,冰雪即将消融,藏在底下的不仅有枯枝腐叶,也有生机。” 叶倾雨沉默片刻,忽而道:“我可以请你家公子帮个忙吗?” 她这多少有点得寸进尺了,人家对你客气,你蹬鼻子上脸可不好。 掌柜的微微弯着腰,看上去十分恭敬,“叶姑娘尽管吩咐,只要是我们山海藏能做到的,一定尽力而为。” “我要找一幅画,是仙界星陌仙君所画,名为《美人雪舞图》。” 掌柜的面露难色,“这仙家之物,人间的山海藏可没有啊。” 叶倾雨笑道:“所以我才说请你家公子帮忙。” “小人定会替姑娘转达。” “那你顺便问一下你家公子,什么时候方便,我想当面感谢他。” 掌柜的诺诺应下。 孟奚知踱步过来,执起叶倾雨冰冷的手,亦笑道:“顺便说一声,我也想当面感谢他。” 一整个山海藏总店的宝贝都装进了他的乾坤袋,他可不得好好感谢感谢那位澹台公子。 “这位公子是……” “灵蝶崖孟奚知。” 掌柜的沉眉想了片刻,看那表情,应是没想起来灵蝶崖是哪个山旮旯。 不过这不重要,掌柜的很快转移了话题,对叶倾雨道:“近来怀宁城中出现了叶姑娘的画像,知道您身份的人可不少,您当心些。” 从来福客栈过来的路上,叶倾雨已经感觉到了不少路人朝她投来奇怪的目光,原来是因为她声名远扬。 她还没到怀宁城的时候,便已有人替她扬名了。 “你这里可有我的画像?”叶倾雨有点好奇她会被画成什么模样。 掌柜的对货架旁的店伙计喊了一声,片刻后,店伙计便捧着一幅画过来。 叶倾雨打开画轴看了一眼,对孟奚知道:“没你画得好。” 这幅画其实算得上十分不错了,不仅容貌绘画到位,连她眉宇间那股冷然之意,亦勾勒精准。 但比起孟奚知的画,也确实差了许多。 “阿雨若是喜欢,我每天给你画一幅。” “你日后若是落魄了,去街上卖画也不失为一条好路子。” “我就算是去街上乞讨,也不会饿着阿雨。” 叶倾雨蹙眉想了想,认真道:“我可以不吃饭的。” 孟奚知看着叶倾雨笑,眉眼弯弯,满室生辉。 掌柜的牙齿泛酸,直到送走这两位贵客,依旧不能释怀。 他家那个一顿吃五大碗白米饭的婆娘,啥时候能这般贴心该多好啊!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去年九月石塘城 魇灵出现在怀宁城中的消息不胫而走,城中各路势力潜伏。 单是从山海藏回来福客栈这一路,叶倾雨和孟奚知身后便缀着好长一条尾巴。 谁都不敢轻举妄动,俩人也浑不在意,牵着小手慢慢逛回客栈。 若是刚出人灵结界那会,叶倾雨是不敢这般托大的。 在风险未知的情况下,必须谨慎;但若是身边全是危险,反而没什么可顾虑的了。 叶倾雨现在就好像是一件无价之宝,人人都想得到,可若是得不到,便要除之以绝后患。 各凭本事吧。 不过,叶倾雨并不想沦为各路势力手中的利刃,若要战斗,她只想为自己而战。 夜幕降临,怀宁城街头巷尾的灯笼亮了起来,满城灯火飘摇。 春寒料峭,街上行人不多。 蛰伏在来福客栈外的高手们屏息凝神,惟恐眼珠子一眨,客栈里的魇灵不见了。 这一幕,去年九月的时候,在石塘城的将军府外也曾出现过。 不过那些人,都死在了将军府的大火中。 水莲,亦死在那场大火中…… 去年九月。 石塘城内开始飘雪的时候,北城郊十里亭外早已是天寒地冻,雪虐风饕。 北城墙年久失修,破败不堪。 狭窄的木门内,一个守城的老吏拢着衣袖,缩在灰黑厚重的棉衣里打盹。 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石塘城是高阳国最北边的小城,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石塘城北郊十里亭布下结界。 这道结界横贯晟州大陆北边三国的城镇,将茫茫雪原挡在人族之地外,将灵族聚居之地与人族之城划清界限。 从此七国之内,几无灵族踪迹。 北城门形同虚设,毕竟人们更相信结界的力量,只要那淡道紫色的屏障还在,这城内就是安全的。 偶有出城狩猎的猎户,也不会靠近十里亭,更不会选择在风雪天出城。 叶倾雨呼出口热气,缩着脖子搓着手,远远瞄了一眼从木门缝隙透进来的天光,转头朝着主街走去。 她要去洗石街上那家卖梅花糕的摊子。 从将军府后门出来,路过北城门,穿过主街,快到庆福楼的时候拐进雨水巷,再出来,就能看到冒着腾腾热气的小摊子了。 已有三个月没看到庆福楼的老板娘。 叶倾雨站在豪华气派的酒楼前,抬头望着黑底描金字的店招牌,庆福楼已经变成了迎客居。 头仰得高一些,她又去望挂在屋檐下的酒旗,细碎的雪花缓缓从铅灰的天空飘落。 酒旗上亦写着“迎客居”。 一片铜钱大的雪花格外显眼,从酒旗上扑落,彷佛是扑扇着翅膀的白蝴蝶。 叶倾雨眯眼欲细看,入眼的依旧只是如尘碎雪。 她不过是将军府的一个下人,不管是庆福楼,抑或迎客居,都不是她花得起银子的地方。 驻足片刻,她还要继续赶路。 最近石塘城涌入了不少外乡人。 石塘城很小,横竖不过几条街几条巷。 自北城结界那头开始飘雪,到如今城内冬雪渐起,这些日子来,街道愈来愈拥挤,石塘城是愈来愈热闹了。 巷口不知何时盘腿坐着一位披发跣足的老者,背靠在剥落了白漆的砖墙上,鹑衣鹄面,侧目而视,正看着小摊前的叶倾雨。 卖梅花糕的大婶堆着笑脸奉承:姑娘可真是善心人,来日必有福报。 这话叶倾雨听得多了,并不当真。 已经十年了,叶倾雨被韦成德带到这石塘城。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莫要人鬼不分 叶倾雨走到巷口停下脚步,从油纸包里捏了两块梅花糕,弯腰递给老者,小声道:“晚来风雪,三更不眠,老伯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老者盯着她的手,小丫头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糕点,另三指微屈。 她的手指细白,好似轻轻一折,便要断了。 她的手背上有一道月牙形的疤,很淡,不细看看不出来,大抵是小时候落下的。 片刻后,老者抬眸看向叶倾雨,目光深沉。 他看到了一双沉静的眼睛,明净清澈,彷佛能映照人心。 老者微微颔首,接过梅花糕,道了声“多谢。” 叶倾雨被过路的人撞了肩膀,她起身去看那撞到自己的人。 那人却已经汇入了拥挤的人流,深青色衣角一闪而逝。 “此行风雪兼程,丫头莫要人鬼不分。” 老者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叶倾雨顿了顿脚,没回身,往巷子深处去了。 而她身后的老者,突然抬眼望向街道对面二楼的窗子,浑浊的眼睛如幽深的潭。 那是一间客栈,就在卖梅花糕的摊子旁。 二楼的雕花木窗边,丘宁国镇南王龙芮站在窗边的阴影中,从这里,正好将洗石街上发生的事尽收眼底。 脚步声停在门外,接着是敲门声。 龙芮走到檀木桌前坐下,沉声道:“进来。” 来人推门而入,又轻掩上门,快走几步,一身深青色长衫,撩起衣摆,单膝跪到龙芮身前,双手交叉叠在胸口,是丘宁国的礼。 “曹玉参见王爷。” “石塘城鱼龙混杂,不可露底,叫本王九爷即可,这几日,石塘城内都有些什么动静?”龙芮抬了抬手,示意他起身。 “回九爷,从三个月前开始,各国朝廷、江湖门派,都派了人来石塘城。” “不足为奇。” 曹玉继续道:“各国皇族这次是下了血本了,来了不少朝廷重臣,江湖上叫得上号的人物也来了不少,将军府先后被人探了个底朝天,却都不敢妄动,除几个胆大无脑的去送了命,倒也没什么大事发生。” 龙芮屈指敲着桌角,冷哼道:“倒是都想做那黄雀,一群乌合之众罢了,简绍呢?听说他也会来。” 龙芮临时起意,决定走这一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高阳国千屏城城主简绍。 “回九爷,没有探到简城主的消息,不过,邬泽三日前到了石塘城,现下住在城东的东顺客栈。” “哦?这倒是位远道而来的稀客。”龙芮手指停了下来,有几分惊讶。 邬泽是白夙国七皇子的门客,虽无官职,但在白夙国中声望颇高,连老皇帝也愿意给他几分脸面。 丘宁国位于高阳国西北,毗邻石塘城,走这一趟,花费不了多少功夫。 而白夙国则位于高阳国东南边,临海而踞。 定是白夙国出了大事,否则邬泽不会亲自来这里,万里迢迢的路程,斜跨高阳国境内,途中危机四伏,可想而知。 龙芮道:“城内各路人马都要盯紧了,碍事的只管除去,无需忌讳,去北边的人越少对我们越有利,另外派人去查白夙国近来发生的事,事无巨细,都要查清楚。” 曹玉应了,继续禀报:“地灵就关在将军府后院的地下密室里,在如今的石塘城已经不是秘密,昨儿得到的消息,明晚三更,地灵将被处死,将军府怕是要闹出一番大动静。”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地灵引路 在晟州大陆出现灵族的踪迹并不奇怪,可在石塘城出现地灵,便十分值得深究了。 据传说,整个北地,只有地灵能看到茫茫雪原下的灵族之路。 而石塘城,正是去往北地的必经之地。 明晚三更,韦成德当真会处死那个地灵? 骗骗那些没脑子的也就罢了,龙芮怎会相信? 韦成德定然是要去北地的。 以往不是没有人去过北地,可几乎都是有去无回。 没有地灵引路,人族想在北地雪原活命,太难了。 这个冬天,正逢暮子河食尸花十年花开,想去北地的人,听说地灵现身石塘城,自然都来凑热闹了。 暮子河上的食尸花说是有起死人肉白骨的奇效,若不是北地凶险,只怕满河的食尸花都要被薅光了。 而那些人去北地,远远不止是为了食尸花而去,至于其他目的,这些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哼,一群自以为是的羊,做着从狼嘴里抢食的白日梦,韦成德心机深沉,若没十分把握,断不会有所行动。” “九爷料事如神,刚从御风者那里得知,今晚三更,将军府就会有动作,明晚只是个陷阱。” “曹玉,你只管留意御风者留下的线索,至于那个地灵……”龙芮想了想,道:“不用管。” “九爷的意思是,将军府密室里面的并不是真的地灵?”曹玉疑惑,“据查探,那人被关在将军府后院地下密室足有十年,从未见过天日。” “这正是韦成德的狡猾之处,十年前去过灵族之地,活着回来的只有韦成德一人,我们只需盯紧他便足够了。” 曹玉有些犹豫,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道:“九爷,您觉得御风者当真可信吗?” 龙芮站起身,又走到窗边,巷口那个老者已不知去向。 他左手肘搭在窗棂上,望着街上人来人往,说道:“韦成德能做的只是替他隐藏身份,而我们能让他的族群重新站在这片土地上,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属下明白了。” “下去吧,有简绍的消息速来禀报。” …… 石塘城虽小,却有座将军府,韦氏一族世代镇守在此。 以前人族和灵族大战,石塘城韦家军,就是高阳国的定心丸。 只要韦家军不倒,石塘城不破,高阳国百姓就还能高枕而卧。 后来灵族被囿于石塘城以北近千年,韦家军依旧戍边镇守,只是百姓的定心丸变成了上古之神布下的结界。 将士渐渐不再居安思危,疏于操练,到近来,已是大不如前。 叶倾雨从将军府角门进入,穿过后园的木樨林,踏上回廊,往静香园而去。 韦成德子嗣单薄,静香园是他唯一的女儿韦婷婷的住处。 只是如今住在里面的,并不是真正的韦大小姐,而是个买来的冒牌货,本名叫水莲。 叶倾雨今日出门,就是去给她买梅花糕。 可惜水莲并不爱吃这玩意,梅花糕最后都进了那个懒散丫鬟腹中。 冒牌的小姐,并不比丫鬟高贵多少。 而在两重高墙后,将军府的书房里。 韦成德在案桌前来回踱步,偏头听韦管事回话。 “昨夜处理的两个,都是松月派的人。” 松月派在江湖上算不得大门派,没想到竟也敢来将军府浑水摸鱼。 “他们当真把我堂堂将军府当成勾栏瓦肆,想进就进了么?”韦成德摇头轻叹,十分无奈。 韦管事道:“将军何必为这等小事烦心,消息已经放出去了,明晚三更,便是那些人的死期,整座将军府给他们陪葬,也是他们的福气。” “可惜守在外面的,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将军本是情深意重之人 , 那些有点地位的人,是不会在风雪天守在将军府外盯梢的。 来的,不过是些江湖之人,和朝臣护卫。 韦成德不是很满意。 “好在将军的用意,也不只是要他们的命。” “罢了,只要婷婷平安,这将军府,没了就没了吧。” 沉默片刻,韦成德又道:“不提这些,今晚的行动,一定要慎之又慎,北地危险重重,我不想再花费精力应付这些人,能在石塘城处理干净最好不过。” “小人明白,将军放心。” “御风者那边呢?” “叶倾雨已经回来了,御风者得了消息。” 韦成德点点头,右手指握拳,轻砸在左手心,问:“默娘在怀宁城住着可还习惯?” “半年前小姐身边的人发来密信说,除了不习惯怀宁城的天气,默娘的疯病倒是不怎么犯了,只是时常发呆,喃喃自语,念着叶倾雨的名字。” 韦成德嗤笑,“在府里时,可不曾听她念叨叶倾雨,这一分开,倒勾出她慈母的心肠来了。” 韦管事又道:“自半年前截断和怀宁城那边的联系,现下如何,就不得而知了,将军让她跟着小姐,保她一命,也是仁至义尽了。” “仁义吗?老韦啊,你这是嘲讽我呢!” 韦成德虚点着韦管事的额头,自嘲道:“若不是我,她们母女俩何至于此,别人不知道,你难道还不知道?安排她去怀宁城,不过是我牵制她们母女的一步棋罢了,我要走的路,从一开始就没有退路,更没有仁义。” “将军本是情深意重之人,只怪天意弄人。”韦管事见将军又陷入往事,无奈叹道。 韦成德摆了摆手,“不说这些了,你先下去吧,明晚的事你可要办好了。” 韦管事犹豫着还想再说什么,被韦成德抬手打断,“你不必再说了,你留在这,也是为了掩护我,等明晚事了,你就去怀宁城,我去北地的这段时间,婷婷就交给你了。” 韦管事伏地道:“老奴就是拼了老命,也会护小姐周全,北地凶险,将军千万保重。” 韦管事退下后,韦成德坐在书桌后的圈椅上,额头上拧了个川字,他要再捋一遍这次行动的细枝末节,不能出任何纰漏。 十年前,若不是因为他思虑不周,他的夫人不会埋骨暮子河,永世不得超生。 韦婷婷从小被病痛折磨不得安宁,从那之后,身体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韦成德想起暮子河畔的种种,想起夫人绝望不舍的眼神,悲痛地闭上眼。 常年的忧思让他的头发染了几丝白霜。 将军府虽然世代武将,书房中却也是书盈四壁,此时坐在满室书韵飘香中,韦成德更像个垂暮老人。 他已不再是十年前那个锋芒毕露的将军了。 这一次再失败,便没有机会了吧? …… 是夜,三更。 石塘城很久没有刮过这么大的风了。 狂风怒号,卷着鹅毛飞雪,穿街过巷,侵袭着石塘城每一个角落。 街道上铺子的店招被风吹得煞煞响,北城门破旧腐败的木门早就不知被卷到何处去了。 蛰伏在将军府附近的各路人马,被这突如其来的风雪逼得四下寻地方躲藏,哪还有心思蹲墙角,再守下去,人怕是要上天了。 将军府后院角门被风吹开,“吱呀吱呀”在风中打摆。 有自恃武功高强的,顶风摸进后院,悄悄潜入地下密室,发现那被关着的地灵还在,一切并无异样。 邪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到半个时辰就歇了。 将军府在夜色中归于沉寂,各方大军重又默默蹲回来。 只是,问天阁和白夙国的探子却没再回来。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你不属于这里 石塘城十里亭外的结界在黑暗中泛着莹莹紫光。 结界这边是影影绰绰的枯枝败叶,那边却已是无边雪海,恍若白昼。 此行一共十个人,除了韦成德和叶倾雨,余下八个,都是韦成德的心腹。 地上卷起一阵邪风,风中走出一人,正是白天巷口那位老者。 韦成德对老者抱拳,“多谢阁下掩护。” “韦将军不必言谢,你只需记住你的承诺就好。”老者说完,看了眼韦成德身后跟着的几人,又笑道:“祝韦将军此行得偿所愿。” 在老者说这话的时候,韦成德分明听到老者密音入耳的另一句:“当心你身边的人,你后面,可缀着三拨人呢!” 韦成德面上淡笑道:“借阁下吉言。” 心里却犹如狂风扫过。 他知道身边有人起了异心,为了不打草惊蛇没有除掉那人。 可哪来的三拨人? 这就不是一人叛出那么简单了啊! 韦成德知道的也只有那一人而已,还有谁生了二心,他却是一点头绪都无。 韦成德现在连回头,看看这些跟了自己几十年的部下哪里不对劲的勇气都没有。 他只觉得浑身乏力,手脚冰凉。 想他苦心钻营数十年,千防万防,到头来被自己养的白眼狼卖得这么干脆。 还未出行就栽了个大跟头,跟十年前去北地时的情况一般无二,一股失败感油然而生。 事已至此,别无他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老者看着韦成德强作欢笑的脸,心下冷笑,自作聪明的人族。 …… 千年岁月匆匆,人灵结界日渐微弱。 每十年暮子河上食尸花开之时,结界紫光微弱,有机可乘,有法可解。 终于站在这冰天雪地里,韦成德没有十年前的激动与好奇,他深知这冰雪下暗藏的杀机,加上背叛者的当头一棒,此刻只有满腔的灰心。 但他身上毕竟流着韦家军的血,天生百折不挠,不会轻易被打倒,深吸一口刺骨的寒气,韦成德冷静了下来。 从结界那边遥望,和亲身站在结界这边的感受是不同的。 叶倾雨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那是不属于这十年的记忆,一丝丝从灵魂深处渗出来,竟生出仿佛自己本就属于这冰天雪地的错觉。 叶倾雨又想起庆福楼老板娘常说的那句话,她说:你不属于这里。 从雪地里钻出一只长着紫须的巨鼠,不远处盘卧着双头黑蛇,雪堆后,甚至藏着一头绿眼白狼,闻到人族的气息,伺机而动。 这些奇形怪状的动物身上皆浮着一层淡淡的蓝光。 韦成德拿出驱灵草,分给大家,“小型的灵兽虽不足为惧,但它们喜欢聚居,碰上也很麻烦,不过它们惧怕驱灵草,若是碰到大型的灵兽,这草就没什么用了。” 韦成德目光沉沉地看向叶倾雨,“跟着你的心,它会引你到你想去的地方。” 叶倾雨心中诧异,跟着她的心走? 她的心里一片茫然,并没有给出指引啊! 阿娘不发疯的时候,会跟叶倾雨讲北方灵族的故事。 讲得最多的是地灵,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可是,叶倾雨找不到回家的路。 她看不到那条所有地灵都能看到的灵族之路。 叶倾雨紧紧握着驱灵草,血红色的草叶像一把火,烫着她的手,也烫着她的心。 她走在最前头,绕过半人高的巨鼠,朝着茫茫雪原走去。 她看着那头绿眼白狼流着哈喇子,在不远处的雪堆后缓缓跟上她,心里有些紧张。 不知这白狼是属于小型灵兽还是大型灵兽? 不知驱灵草对它有没有作用? 如果没用又该怎么办?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灵族之路 “九爷这招棋真是妙啊,令邬某大开眼界。” 邬泽把自己裹在狐裘斗篷里,顶着鹅毛大雪,跟在龙芮身后出了北城门。 龙芮目光深邃,望着漫天飞雪,“本王刚到石塘城,就能被邬公子找到,可见还是邬公子棋高一着。” “嗐,我这实属被逼无奈,还望九爷莫要怪罪。” “白夙国到底出了什么事?” 邬泽苦笑道:“等九爷带我找到简城主,我自会如实相告,左右九爷也会派人去查探,就算邬某有意隐瞒,丘宁国的情报探子天下第一,不说白夙国的事,便是这天下事,又如何能瞒得了九爷?” 龙芮眼角余光瞥了一眼邬泽,加快了脚步,“简绍就在北地的烟西谷,北地凶险万分,邬公子可得跟紧了。” “凶险什么的我倒不怕,我就怕冷,奶奶的,冻死我了。”邬泽又往斗篷里缩了缩。 “这点冷算什么,等出了结界,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冷了。” …… 在茫茫雪原行了三日,走走停停,遇到过出来觅食的六腿狗熊,和长着人牙的红毛豺狗,都是些奇形怪状的模样,朝叶倾雨呲牙咧嘴。 这里还属于结界范围内,灵兽虽长得奇怪,却还算得上温驯。 只要不主动挑衅,这里的灵兽一般是不会攻击人族的。 韦成德寸步不离地跟在叶倾雨身后,他眼下最害怕的就是叶倾雨也背叛于他。 他不得不怕。 只有叶倾雨能带他到暮子河畔。 他知道,这个十年前从北地带回来的地灵,已经不再相信自己。 韦成德不管做什么事,总要算无遗策才踏实。 十年前他抓住一对地灵母女,以女胁母,命她带自己回石塘城的时候,就想到了今日以母胁女的局面,他对自己这个计划十分满意。 都说地灵最重感情,也只有地灵能在这茫茫雪原找到回家的路,最重要的是,地灵的族居地恰好就在暮子河畔。 叶倾雨却没心思揣摩韦成德,她心里有些烦闷,难道灵族的动物都长得这般标新立异? 她没有关于灵族的记忆,她不知道会不会越往北走,自己也要变成三头六臂的怪物模样。 第四日太阳落山后,风雪罕见的歇了。 韦成德支使一个左脸有刀疤的下属,去不远处的高地查探晚上的驻扎点。 韦成德说十年前他在这一片休整过一晚,很是安全。 叶倾雨觉得他简直是在放屁,十年前安全现在就安全了? 不过那个下属只能领命前去。 光线渐渐暗下来,众人取下覆在眼上挡光的马尾罩子。 眼看着刀疤脸在雪地里蹒跚前行,往那处高地而去,又眼看着他挥舞手臂,大声招呼众人,意思是这里很安全,最后眼看着他消失在高地上,无声无息。 众人还没来得及举起手臂回应,刀疤脸就不见了。 从高地后跃出一头绿眼白狼,一口叼走了猎物,迅疾敏捷,不等刀疤脸惊呼,咬断咽喉。 此处虽在人灵结界范围内,但落单的人,还是很容易被灵兽盯上的。 它们虽然看上去温驯,总也得猎食果腹。 韦成德瞥了叶倾雨一眼,没说话,挥手招呼众人继续前进。 对下属的死去没有丝毫惋惜与怜悯。 刀疤脸是他唯一已知的叛徒,必须在到达烟西谷之前除掉。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烟西谷 脚踏灵族之路,才能避开危险。 这条路,只有地灵的眼睛才能看到。 而人族,哪怕你把这雪原的雪都融化了,也找不到灵族之路。 待过了烟西谷后,没有人灵结界的庇护,一旦偏离灵族之路,随时会送了性命。 韦成德哪里知道,叶倾雨根本就没有看到所谓的灵族之路。 这三天来,她都在跟着一只白猫往雪原深处走。 这只猫屁股上有一小撮红色的毛。 叶倾雨在石塘城见过这只猫,它曾趴在庆福楼老板娘的腿上睡觉。 叶倾雨不知道这只猫为何会出现在灵族之地,但既是家养的,跟着它,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不管怎样,不能告诉韦成德,她看不见灵族之路的事。 她还不想死。 刀疤脸勾结的是问天阁,从现在起,没有刀疤脸留下的线索,问天阁的人,只能葬身雪海了。 而他们留下的足迹,即将被今晚的大雪掩埋。 韦成德知道,叶倾雨早就发现高地后有狼,但她没有阻止刀疤脸过去,这让韦成德的神经有些紧绷。 若是她有意背叛自己,杀是不能杀的,杀了叶倾雨,他也只有死路一条。 不杀,又怕被这臭丫头耍了,带着他们在雪地里兜圈子,毕竟灵族之路不止是通往地灵族。 若是错过食尸花的花期,这一趟又有什么意思? 韦成德不知道,那位老者在结界外不只对他传了密语,也对叶倾雨传了一句话。 “记住,这群人中有个刀疤脸,背后是问天阁,韦成德若想除了他,你不要插手,韦成德天性多疑,扰乱他的判断,对你有利,回家吧,孩子。” …… 都知道灵族和人族被一道结界给隔开了,却不知在人族,还藏着灵族的踪迹。 更不知在灵族的地界烟西谷,竟有一家人族开的客栈,做着灵族的生意。 烟西谷的庆福楼后院,简绍坐在藤椅上,望着院墙外飘雪的天空,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藤椅扶手。 旁边是冒着汩汩热气的温泉,温泉旁拢着一丛翠竹,翠竹下栽了兰草,正幽幽送香。 雪落不到这院子,这里温暖如春。 老板娘来送茶点,笑道:“石塘城终于下雪了,真怕给你闷出病来。” 简绍挑眉,“这灵族之地,四季皆被冰雪覆盖,也没见灵族闷出病来,他们可没有你这么好的屋子。” 老板娘去捞掉进温泉里的灵兽,抹了一把它身上的水渍,随手扔进茶花丛里,起身拍了拍芊芊玉手,“就知道你闷坏了,拿我这屋子来打趣,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人快到了。” “来了多少人?” “韦成德带着那个地灵族的丫头和八个下属,途中除了一个;问天阁来了十六个好手,都折在了野宕坡;龙芮带着御风者和六名贴身侍卫。” 老板娘说到此处突然笑了起来,“邬泽带了二十个仆从,据说他本来还要带几匹马,得知灵族不宜行马,怕马发起癫来乱跑,反倒要了命,便把这几匹要驮行李的马换成了十几个脚夫,足足来了三十几个人,浩浩荡荡,可馋坏了那些灵兽。” “邬泽没有找灵族带路?” “他找到了龙芮,他们之间不知做了什么交易,进入灵族之地也是与龙芮同行。” 简绍蹙眉道:“我都躲到这来了,还能被他找到,白夙国的人是属狗的么?”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十年之期 老板娘望了眼院墙外的飞雪,“本来以为只有韦成德一行人,没想到会如此热闹。” “韦成德有着狐狸的狡猾和狼的狠劲,很少有人能从他那里讨得了好,问天阁这次算是赔大了。”简绍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我有点担心那个地灵族的丫头,木木呆呆的,可别被韦成德给害了。” 简绍嗤笑道:“你倒是心善,放心吧,韦成德虽然有点小聪明,却更多的是自作聪明,你只要把那只雪绒兽送给我,我便答应你,此行护她平安,如何?” 老板娘叉腰戏谑道:“都说千屏城的简城主风流倜傥,气宇轩昂,不知偷了多少姑娘的心,你这是打算拿我的雪绒兽去讨哪家小姐的欢心呢?” “我自己留着捂手。”简绍说完,作势要去捉那只在茶花丛中打滚的灵兽,老板娘赶紧先一步抱起毛团儿,溜了。 …… 一只白猫熟门熟路地溜进了庆福楼后院。 烟西谷庆福楼,屋檐下悬挂着两只大红灯笼,像巨兽的眼睛,在夜色中,在莹莹雪光中,轻轻摇晃。 韦成德一行,终于在一个雪霁的夜晚赶到了庆福楼。 酒楼和十年前别无两样,好像时光不曾在此留下痕迹,就连这店中的老板娘,也还是十年前的模样。 韦成德一时竟有些恍惚,这十年光阴,好似一场大梦般。 十年前他遍寻晟州大陆,终于捉到一个地灵,踏上灵族之路,去到暮子河畔。 不曾想,他非但没有摘到能救命的食尸花,反而搭上了夫人的性命…… 老板娘款步迎上来,笑道:“哟,这不是石塘城的韦将军吗?可有几年没见了啊。” 韦成德回了心神,“老板娘好记性,十年了,此番又来叨扰。” “韦将军说笑,我这打开门做生意的,巴不得天天有人叨扰呢。” 老板娘笑意不减,眼风扫过叶倾雨。 还好,除了满身风霜,这丫头倒是不曾缺胳膊少腿。 从看到牌匾上“庆福楼”三个字时,叶倾雨便心生诧异,此时见到老板娘,更是怔愣。 看韦成德的样子,似乎并不知道石塘城也有家庆福楼,亦不知道这位庆福楼的老板娘就是石塘城那一位。 石塘城的庆福楼是怎么回事? 她每次经过庆福楼看到的又是什么? 老板娘伸手在叶倾雨脸上拧了一把,“这小姑娘倒是长得俊,像在哪见过一般。” “这丫头十年前曾和我一起路过此地。” “哟,你就是那个小地灵啊,怪不得看着眼熟。”老板娘又捏了捏叶倾雨的脸,柔声问道:“你娘呢?我记得当时是你娘牵着你。” 叶倾雨被捏得有些发窘,脸一下子红了,听到这句,眼眶瞬间也红了。 她已有一年多没见过阿娘。 不等叶倾雨答话,韦成德把她拉到了身后。 “连日奔波,这丫头有些累了,老板娘还是先给我们安排房间,麻烦再烧些热水,今晚终于能好好睡一觉了。” 老板娘摔着手帕,笑道:“我这店里啊,往来的都是灵族,今日难得迎来了几位同乡,话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怪我怪我,韦将军快请随我来。” 老板娘引着韦将军等人往客房去,一边吩咐人烧热水,一边又喊着厨房忙活起来,当真是无比热情。 叶倾雨跟在韦将军身后,看着老板娘婀娜的背影,满心疑惑,她们三个月前才见过,怎地是十年前?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还有贵客要来 “韦成德那个老狐狸,一刻不离地盯着小地灵,睡觉都要同塌而眠,这样还不放心,要拿绳子捆着二人的手,好好一个黄花闺女,名声都要被那老狐狸败光了,啧啧……” 老板娘坐在大堂靠窗的桌子边,揪着手帕连连摇头。 北地的夜空很少能看见星子,窗外夜色中的烟西谷,一弯孤月嵌在漆黑的天幕上,格外清冷。 简绍收回视线,揉着雪绒兽,“进了这北地,地灵就是他唯一的护身符,你觉得他能放那丫头四处乱跑?” 老板娘嗤笑,“正因为这里是灵族之地,他的那些小伎俩才显得可笑。” 左右有她盯着,韦成德若是为老不尊,胆敢欺负小地灵,她便切了他的命根子。 简绍抬眸,“你对那个小地灵似乎格外上心?” 老板娘嘴角的笑僵了一瞬,旋即起身给简绍倒了杯热茶,“十年前我答应过她娘亲,在她回到地灵族之前,要护她周全。” 简绍没有追问,他知道烟西谷老板娘从不做吃亏的买卖。 她定然是拿了人家的好处。 抑或着,这个小地灵对她来说,还有用处。 店小二忙活完了,正要去关大门,老板娘喊住他,“别关门,还有贵客要来。” 店小二嘟囔着挪到柜台边的矮凳上坐着,“都这么晚了,还有人来?” 约莫个把时辰后,期间店小二来换了两次热茶,才等到了这批贵客。 邬泽缩在厚重的狐裘斗篷中,当先滚了进来。 他真是冻坏了,嘴唇哆嗦,双腿打颤,可不就是滚进来的。 这北地真他娘的冷,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被跟进来的仆从扶起来后,邬泽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简绍。 简绍嘴角噙着一丝嘲笑,眸光清冽,正冷冷看过来。 邬泽简直要热泪盈眶,刚站起来又连滚带爬朝着简绍扑过去。 “简城主,救命哪!” 简绍在他将要扑到自己身上前起身闪开,邬泽直直撞到桌角,捂着额头龇牙咧嘴,一只手仍不忘去抓简绍的衣角。 简绍颇为嫌弃地扯出衣摆,不想又被邬泽紧紧抱住了大腿。 只见邬泽痛哭流涕,涕下沾襟,全糊在简绍白色的锦衣上。 待所有人都进了庆福楼,邬泽还挂在简绍腿上。 老板娘忍着笑招呼众人。 龙芮一路上见识过邬泽的撒泼无赖,惊为天人,如今见此场面,很是同情简绍。 …… 庆福楼后院书房。 接过老板娘递上的热巾子,胡乱抹了把脸,邬泽肿着眼睛,吸着鼻涕,这才坐下来,开始道:“简城主,你若不帮我,白夙国可就要完了啊。” 简绍对老板娘使了个眼色,老板娘给房内三人各行了一礼,才退下去,顺手关上了书房的门。 简绍这三个月在庆福楼,不仅住在带温泉的院子,还辟了一间书房来打发时间。 “白夙国完不完与我何干?”简绍手指转着青瓷茶盏,扫了一眼邬泽。 “我们白夙国陛下龙体抱恙,朝中事务皆由二皇子主理,那二皇子暴虐凶残,阴险狡诈,屡次陷害七皇子,简兄若不相助,我们七皇子怕是毫无生机了……” 邬泽抱着手炉,坐在离炭盆最近的椅子上,满脸愁绪。 “且慢,你确定要将你们白夙国的国事告知于我们?”简绍转头扫了一眼龙芮,对邬泽道。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白夙国邬泽 , 邬泽点点头,无所谓地道:“白夙国如今二皇子当道,那点子破事,能瞒得住谁?又有什么不能说的?” 龙芮蹙眉道:“据我得到的消息,你们白夙国的二皇子可是个难得的仁义之人,倒是七皇子,残暴不仁,恣意好杀,你确定没有在诓我们?” “呃……”邬泽被噎出个嗝来,心虚道:“七皇子对我有恩,就算他风评再差,我也得全他面子不是,再说了,各为其主,我既是靠着七皇子,自然要为他谋算,望两位九爷和简城主见谅。” 简绍扶额,“你不远万里寻我到此,就是为了给你们七皇子正名?” 邬泽讪笑道:“简城主说笑了,若无大事,岂敢叨扰您,此次前来,乃是我得到密报,二皇子与稚水国已经达成同盟,如此一来,高阳国东南边境恐生不安哪。” 高阳国东临稚水国,东南接壤白夙国,这两国若是联手,确实会对高阳国构成不小的威胁。 简绍默了片刻,问道:“我想知道你和九爷之间的交易是什么?” “这个嘛……”邬泽挠头。 简绍抿了一口清茶,等着他回答。 龙芮也端了茶盏,看了一眼邬泽,哼笑道:“他让我带他来找你,许我日后丘宁国与高阳国再起战事,他白夙国必定出兵支持丘宁国,让高阳国陷入腹背受敌之局。” 简绍一口茶汤喷出来,气笑了。 “所以,你让高阳国帮你对付稚水国和你们二皇子,助七皇子登上大位,而后再联合丘宁国攻打我高阳国?” 这是把他简绍当傻子耍? 邬泽急得要去抱简绍的手臂,被简绍甩开了,觉得自己无比委屈的邬泽眼圈又红了。 “简城主你听我说,这各国你打我我打你,天下分分合合本就是常事,先不说丘宁国和高阳国打了这么些年难分胜负,如今已有止戈散马之意,眼下稚水国若是和我们白夙国达成联盟,最不利的可是高阳国啊。” “你同九爷结盟岂不是更好,先助你们七皇子上位,然后再同稚水、丘宁一同攻打我高阳。”简绍扫了一眼龙芮。 龙芮正气定神闲地喝着茶,对于邬泽许的丘宁白夙联盟攻打高阳之事,他并不当真。 且不说说两国之间隔了十万八千里,战时消息传送不及时,容易误了战机。 邬泽不过是一个被打压的皇子门客,仅凭他一句口头承诺,龙芮若是信了,岂不天真? 他之所以愿意带邬泽来烟西谷找简绍,一来顺路,二来他也想早点知道白夙国出了何事。 邬泽愁眉不展,叹道:“简城主,您这就是气话了,且不说丘宁国太远,远水救不了近火,就是那稚水国,现下也是和二皇子结的盟,会不会买七皇子的账还两说,何况,若是丘宁国绕过高阳国把手伸到了白夙国,你们高阳国能善罢甘休,我们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邬泽不撒泼的时候倒是有点样子,龙芮目光深沉,盯着他看了半晌。 邬泽迎着龙芮的目光,“当然了,如果稚水国和二皇子结盟,高阳国东南边境必起动乱,届时丘宁国从后背捅上一刀,只怕高阳国就算兵力再雄厚,也会心力不足吧。” 稚水国与白夙国结盟攻打高阳,性质就不同了,这足以威胁到高阳东南边境的防守。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一口吞下一个胖子 , 到时肯定要从别处调兵,不管是从哪里调,高阳国都没有余力再去对付任何一个国家来坐收渔翁之利。 若是战线拉长,最终哪怕是拖,也能拖垮高阳国。 高阳国地处七国中心,若是其他六国合而攻之,岂有它容身之地? 可无论是哪一国,都不愿、也不敢联盟。 谁也不想当第一个挑事者,若别国不守信用,这出头者便要被高阳记恨,真打起来,万一陷入孤立无援之境,岂不是自取灭亡? 再者,即便六国合力攻下高阳国,这城池如何瓜分?粮草辎重如何分配? 会不会有哪个国家暗藏实力,只待高阳灭国,趁其他国家疲乏之时,再来个趁火打劫? 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就好比赌博之人,赢了一局,便想着再赢一局。 当他们夺下高阳国一座城池,便想着再拿下一座,最后就算高阳灭了,他们的野心又会蔓延到其他国家。 高阳国地处平原,在七国中实力最强,单打独斗不行,合而攻之又各怀心思,还是不行。 这些年高阳国与丘宁国边境时有摩擦,大大小小的战争,打了不少,但都不能撼其根本。 龙芮坐镇丘宁国南疆,知道高阳国军队的厉害。 除非是高阳国中出了大事,六国合谋,能一举夺下,谁也不用担心为了这场战事而耗尽军力物资,给别国可趁之机。 各国的朝廷都有统一天下的梦想,但谁也没有一口吞下一个胖子的胃口。 哪怕是高阳国,亦只能制衡六国,而不能逐一消化。 若只是丘宁国和白夙国生事,高阳国还有能力应对,可加上稚水国,便是三国围攻,高阳国唯有与平沙国、西洛国联合,才能牵制三国兵力。 但平沙国与西洛国,是作壁上观,还是出手援助,谁也不敢保证。 邬泽转头看向简绍,目光略沉,“这样一来,简城主恐怕不忍心我们七皇子内忧外患、孤苦无依吧?我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高阳国的支持,至于这个支持是自愿还是被迫,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 真等到稚水国与白夙国二皇子对高阳国发动攻势,高阳国若想以最快的速度平息这场战事,要么调兵镇压,要么就是稚水与白夙国中出现内乱,无暇应战。 也就是说,若真如邬泽所说,届时高阳国还是要与白夙国七皇子合作。 既是如此,为何要等到兵临城下再去求别人? 眼下人家求上门来,简绍没有拒绝的道理。 简绍笑,“照你这么说,这个忙,高阳国是非帮不可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城主,你确定没找错人?” 邬泽赶紧正了神色,起身作揖道:“天下人谁不知千屏城城主简绍,乃是高阳国陛下最信赖之人,我此行隐蔽,不方便以使者的身份去面见高阳国陛下,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简兄了,只要简兄点头,我回去就能交代了。” 邬泽说完又是长揖到地。 简绍眯眼打量着邬泽,不置可否,只是问道:“你们七皇子手上可有筹码?可有把握?” “简城主放心,只要高阳国能牵制住稚水国,让二皇子借势不成,白夙国内的局势,邬某有把握扭转乾坤。” 邬泽这话,简绍是信的,能让白夙国陛下刮目相看的,必然有几分能耐。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说书人 , 邬泽见他不作声,又恢复嬉皮笑脸,搓着手道:“这北地太冷了,我真是受不住,简城主,您就快答应了,我们赶紧回高阳国去吧!” “我来这,可不是为了躲你,我还要往北地去。”简绍站起身,算是要结束这次谈话了,他转身看向龙芮,“九爷可要继续北行?” “自是要去的,既然现在仗打不起来,回去左右无事,倒不如领略下这灵族风光。”龙芮也站起身,掸了掸紫色长袍上的褶子。 邬泽急道:“简城主,我这一趟已经花费了不少时日,可不能再拖了……” 不等邬泽说完,简绍打断他,“我让庆福楼的老板娘派人送你到石塘城,你带着我的密信,去千屏城莳花阁找繁缕,我能保证的,只是牵制稚水国,至于你们七皇子如何上位,就看你的本事了。” 邬泽大喜,千恩万谢一番,“如此,足矣。” 龙芮看着邬泽,略作沉思,“你们那位七皇子可不是仁君,邬公子这般鞍前马后,最后未必能落得好下场。” 邬泽苦笑道:“多谢九爷好意提醒,只是我这条命本就是七皇子救的,他要拿去我也无话可说,尽人事听天命吧。” 见他如此,龙芮不再多言。 “听闻灵族之地凶险万分,简某第一次到,心中难免不安,不知能否同九爷结伴而行,相互也有个照应?” 龙芮笑道:“不胜荣幸。” 邬泽亦笑道:“祝九爷和简城主此行万事顺遂,得偿所愿。” …… 老板娘出了书房,沿着回廊慢慢走着。 已是深夜,廊下悬着灯,四下安静,棉靴踩在地面的声音格外清晰。 雪绒兽从花丛中滚出来,蹭着老板娘的裙角,老板娘把它抱起来,往后门外的雪地走去。 若要计较起来,老板娘算不得纯正的人族。 她祖上有水灵的血脉。 她亦会水灵族的封魂术,十年前,就是她抹去了叶倾雨的记忆。 她之所以生活在烟西谷,却不是因为水灵族的关系。 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北地设下结界后,人灵分地而居。 某日梦神酒醉后布梦,误入了一个说书人的梦中。 说书人本就健谈,梦神与他相谈甚欢,天南海北古往今来便聊到了这人灵结界上。 梦神叹道:“浮生醉梦,镜花水月罢了,这结界困的是灵族的野心,何尝不是人族的,困得一时,不能长久。” 说书人问:“既不能长久,上古之神此举,岂非多余?” “世间万物,本就是此消彼长,轮回往复,唯天地不变,唯道法长存,上古之神此举,是顺应天道,拯救苍生,怎会多余?难不成一个人因为知道数十年后将魂归地府,而选择就地自戕吗?” 说书人惆怅,“那结界若是消散了呢?晟州大陆上岂不是又要生灵涂炭?听说上古之神失踪了,也不知他老人家日后还能不能再出山布下一道结界?” 梦神白了说书人一眼,“人家救了你们一次,还得世世代代救下去是吧?” 说书人嗫嚅,“他这不是神嘛!” “神就该给你们人擦屁股?” 这话说书人没法接,这天地间许多事,确实都是人族搅出来的。 梦神喝得有点多,突然凑近说书人,神秘一笑,“我这有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人,你可不准往外说了去。” 说书人没喝酒,这神仙的秘密,他可不想知道。 他虽清楚数十年后自己会死,但他仍想好好活这数十年。 若是当真知道了啥不得了的天机,他只怕会死在这个睡梦里。 就算今日不死,待梦神酒醒之后,能饶得了他? “神啊,您可快些从我梦里出去吧!”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梦神的秘密 梦神没有从他梦里出去,他扒开说书人捂在耳朵上的手,“别人求我,我都不说,你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啊。” 说书人的梦被梦神操控着,他打不过,只得皱着眉头听梦神的小秘密。 “此间天地,芸芸众生。”梦神伸出手掌,他的掌心躺着一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淡蓝光辉流转,十分好看。 梦神看着手心的珠子,接着道:“此间天地,看似天高地阔,无穷无尽,其实啊,不过弹丸之地,芸芸众生,皆如珠中之物,谁也逃不脱。” 说书人听不懂,蓝色的珠子里混沌不清,他只当梦神是真的醉了,嗤笑道:“这么小的珠子,它是我掌中之物还差不多。” 梦神忽而敛了眉眼,神色有几分茫然,喃喃道:“是啊,这不过是我的掌中之物,众生浮沉,皆在掌握,我为何要来此?且随它去,且随它去……” 梦神从说书人的梦中退了出去,但他的话,却一直萦绕在说书人的心上。 如此过了很久,一日梦神又入了说书人的梦。 梦神沉声问:“那日我都与你说了些什么话?” 说书人连连摇头,“什么都没说。” 原来梦神醉酒,也和凡人一般,醒来会忘记醉中之事。 万幸,万幸。 梦神目露疑惑之色,显然是不信说书人之言。 他微微振袖,一道蓝光从广袖中掠出,攀上说书人的手腕。 说书人是个脑子灵活的,知道梦神是要探他识海,赶紧跪下求饶,将那日之事悉数相告。 梦神沉默半晌,叹了口气。 这事要算也只能算在梦神自己头上,是他醉酒乱入他人之梦,是他死皮赖脸要告诉说书人他的秘密。 好在,说书人似乎并没有听懂他话里的意思,难得碰到个说话投机的人,且先饶他一命吧。 “罢了,不过这人间你是不能再待了。” 梦神在灵族之地化了一座烟西谷,让说书人躲在那生死簿管不着的地方。 闲来无聊时,梦神便来找说书人谈天解闷,扯着古往今来的闲话轶事,倒也舒坦。 后来,说书人跟着梦神学了点微末法术,又和水灵族的一位姑娘结了连理,生儿育女。 再后来,说书人不知去向,只留下一代代的后人守着烟西谷。 梦神寻了多年,不曾找到他的下落,曾有意将烟西谷化作云烟,将说书人的后代埋葬在那雪原之下。 恰巧被上古之神云涯撞见,救了说书人后代的性命,烟西谷也得以一直留存下来…… 烟西谷的老板娘正是那说书人的后代。 烟紫色长裙从白雪上扫过,留下淡淡馨香,老板娘站在雪海中,对不远处叶倾雨的魂魄招手。 “倾雨?你叫倾雨是吗?” 老板娘牵起叶倾雨的手,往雪海深处走去,一路上跟她解释石塘城庆福楼的事。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两处一模一样的酒楼? 这十年来,叶倾雨在石塘城所见到的庆福楼,不过是假的,是幻象! 是老板娘有意让她看见,她才看得见。 为何要让她看见? 不仅是为了护她周全,更是为了得到她的信任。 老板娘需要叶倾雨替她做一件事,一件只有叶倾雨能做到的事。 叶倾雨问:“你要带我去哪?” 老板娘伸手指了指远处,“快到了,瞧见那棵树了吗?” 叶倾雨顺着她的手指,一片空茫的雪地上,似有一棵通体雪白的树,隐在雪光之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我相信你 “这原本是一块碧玉,这么些年,总算长成了,十年前,你娘曾在这里祭出一缕魂魄,就藏在这块血玉中,你愿不愿意把它带走?” 老板娘的手覆在雪白的树干上,树干像游蛇一般向上收缩,露出里面树心来。 树心里藏着一块通体血红的石头,像是血凝而成,约莫婴儿拳头大小,上面刻有图案,仿佛是龙。 “我娘的魂魄能还回去吗?” “恐怕不能,它需要魂魄养着才能长大,你知道吗?祭十万魂魄才能长这么点大。”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老板娘看着叶倾雨,轻笑,“你相信我吗?” 叶倾雨转头迎向老板娘的目光,默了片刻才点头道:“我相信你。” 十年来,哪怕石塘城街上的庆福楼是幻象,哪怕那个对她微笑的老板娘是个幻影。 在叶倾雨心里,那些都是真实存在的记忆。 在她心里,老板娘是为数不多对她存有善意的人,这种善意,无关施舍与怜悯。 叶倾雨却不知,这世上哪有真正的善,不过是带着目的投其所好罢了。 叶倾雨的目光太过澄澈,老板娘别过眼,“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人灵结界日渐微弱,乱世就要来临。 “我要怎么做?” “把它带到暮子河就行了,但它不是随便就能带着上路的,为保万一,我要把它藏进你的心里,这一路上,它会吞食你的灵力,你还愿意吗?” “我会死吗?” “唔,应该不会。” 老板娘伸出手,血玉轻轻悬在她手掌上方,被带出树心,雪白的树瞬间化作碎雪,消失在茫茫雪原。 叶倾雨咬咬牙,“我愿意。” 话音刚落,那块血玉像一道闪电,瞬间没入她的胸腔。 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惊叫,就晕了过去。 这血玉,世上只此一块,之前也无人试过将其放进心脉,老板娘哪里知道叶倾雨会不会死。 老板娘轻叹,“到了这一步,就算你不愿意,也由不得你了。” 这世上很多事,都是蓄谋已久的局。 叶倾雨十年前被带到人族,路过烟西谷时,便已经被人盯上了。 她早已是局中之人。 醒来时,天光大亮,韦成德坐在桌前喝茶,绑在两人手上的绳子不知去向,手腕略有些疼痛。 叶倾雨的手搭在胸口,那里并无异样,昨夜,只是个梦吗? 韦成德看了一眼躺在床上发呆的叶倾雨,催促道:“醒了就赶紧起来,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 他心里烦闷,也没甚好语气。 他的女儿与叶倾雨一般大,但在他眼里,叶倾雨不过就是一个下人,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 与他捧在手心里的女儿是不同的。 他可以为了医治女儿的怪病,两次前往灵族之地寻找食尸花,不顾生死。 他当真不是无情之人。 一大早被客栈大堂的喧闹吵醒,韦成德拽着叶倾雨下楼。 谁知刚迈进大堂,就看到御风者和一位肤色略黑,剑眉星目的公子坐在一张桌子上吃早饭。 虽是坐着,却能看出那人身材高大,浑身透着杀伐之气,衣袖上绣着狼腾,是丘宁国人。 韦成德怒气腾腾地冲到前几日在人灵结界外,与他道别的老者跟前,斥道:“原来是你,是你将我们的行踪透露给别人!” 御风者放下筷子,身子后仰,看着韦成德满脸的怒意,捋着胡子笑道:“我是说了,但我也提醒过你。” “小人,枉我如此信任你。”韦成德一拳砸在桌上,桌上的菜碟碗筷顿时叮呤哐啷乱响。 不能怪他生气,他千算万算,没想到最后却是栽在御风者手里。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不要再来人族了 韦成德认识御风者不下十年,若不是他替御风者隐藏身份,御风者怎么可能在人族逗留这么久? 恩将仇报,不过如此。 龙芮这才抬头正眼瞧着韦成德,韦成德对上他的目光,心中一凛,那是嗜杀的丘宁国人特有的狠厉。 龙芮眼里闪过一丝嘲笑,“信任?呵,原来韦将军活到这把岁数,竟是靠的运气么?还是说,年纪大了,看谁都像菩萨?” 韦成德气结,不等他发作,龙芮又道:“对了,你那几个属下已经死了,韦将军要想活命,最好老实些,你若敢耍花招,可就见不到暮子河的食尸花了。” 御风者只能带他们到这烟西谷,接下来的路,就得靠地灵了。 龙芮一路缀在韦成德后面,没和他打照面,到了这,却是要结伴同行了。 若不是有御风者,他们在石塘城就会想办法制住韦成德,逼他带路。 去过暮子河的人只有韦成德,他暂时还不能死。 七名手下都折了,韦成德再发作不起来,好半晌,才颓然问道:“你是谁?” “丘宁国龙芮。” 丘宁国镇南王龙芮。 果然能来北地的,都不是简单人物。 等到出发之时,韦成德见到简绍,刚缓过来的心神又坠冰窟。 简绍怀抱着雪绒兽,纤长的手指轻抚雪绒兽光滑柔软的皮毛。 他看也不看韦成德,径直走到叶倾雨面前,垂眸道:“从今日起,你便跟在我身边。” 叶倾雨仰头看着简绍。 简绍亦打量着这个老板娘时常挂在嘴边的小地灵。 一身牙白的粗棉布衣,虽然破旧,却十分干净,一如她的脸,苍白,但是干净。 而她的眼中,亦不似寻常仆人那般麻木。 简绍自认阅人无数,但在叶倾雨抬头看过来时,他心中仍不免掀了一丝波澜。 这双眼睛,好似有摄人心魄的魔力。 老板娘不是说她木木呆呆的吗? “你不愿意?”简绍微微蹙眉,淡淡问道。 老板娘扶住叶倾雨的肩膀,笑道:“还不快多谢简城主照拂。” 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韦成德,抿了抿唇,恭敬地向简绍行礼。 老板娘摸了摸叶倾雨的头,笑道:“好孩子,终于能回家了,以后不要再来人族了。” 叶倾雨眼眶泛红,“我娘还在人族,我还要回来寻我娘。” 老板娘摇摇头,也不劝说。 这个小地灵的命太苦,但世事无常,谁也不是救世主。 叶倾雨又道:“您得空的时候能不能帮我,去瞧瞧住在将军府静香园里的那位姑娘?她叫水莲。” 老板娘想了想,轻叹了口气,应道:“好,你安心回家去吧。” 老板娘没告诉她,将军府在她离开后的第二日半夜三更,被一场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连带着那些冲进将军府密室,欲抢地灵的各路人马,无一生还。 这就是韦成德的狠。 三个月前,晟州大陆上突然流传着一个消息:高阳国石塘城将军府中,藏着一个地灵。 只要抓到这个地灵,就能去往灵族之地,去往暮子河畔。 灵族虽被赶往北地,可人族仍不满意。 近百年来,无数自称侠义之士、神勇之人,四处探寻破解结界之法,去往北地。 他们做着踏平灵族之地的大梦,却忘了千年前的人灵之战,多少生灵涂炭,遍野哀鸿。 若不是这道结界,只怕现如今的天下,仍是一片焦土。 七国的朝廷不甘落后,江湖门派更是一马当先,先后派人赶往石塘城,打探虚实。 韦成德放出消息,那夜三更,将处死关在将军府密室里的地灵,以慰人灵之战中无数英烈的在天之灵。 可笑,人灵之战已过去千年,他慰哪门子英烈的在天之灵?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叶倾雨是个路痴 没有人知道十年前韦成德便进出过结界,也没有人知道地灵十年前,便被韦成德从北地带回来藏在府中,更没有人知道韦成德藏在密室里的是假地灵。 知道地灵用处的人少之又少,知道北地秘密的人更是几乎没有。 韦成德为了保护爱女韦婷婷的安全,精心布局,将这些能人志士拢到石塘城,一网打尽。 只为了让天下人做见证,石塘城的将军府在一场大火中烟消云散,魂归地府。 韦成德千算万算,甚至在十年前,因为害怕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把真正的地灵叶倾雨安排为府中下人,再关一个假的地灵在后院地下密室,给有心之人做好了饵。 这饵多年来并未派上用场,韦城德安心之余,又另生一计。 为了掩藏韦婷婷的行踪,从去年夏天,安排韦婷婷暗中去往怀宁城,寻了水莲冒充将军府大小姐,只为了十年之期一到,他赴北地心无挂碍。 韦成德似乎很喜欢玩这种掉包之计,他自认为用起来得心应手。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他十年前出现在烟西谷时,就被庆福楼的老板娘盯上了。 那个传说中,说是必须在下雪之日才能破解结界。 可传说没提到的那部分中,是说书人被梦神带到烟西谷后,教了他法术,从此说书人在人灵两族来去自如,结界于他而言,形同虚设。 庆福楼老板娘和简绍私交甚笃,这也是为什么简绍能在三个月前就来到烟西谷,而韦成德要等石塘城下雪才能进入。 三个月前到达石塘城的人,先后有几批去将军府送了人头,之后便无人敢小瞧这看似没落的将军府。 加之各路人马既多且杂,冷静下来之后,都不想当那出头之鸟。 得到地灵将被处死消息的人,在那夜几乎全都潜进了将军府。 那些瞻前顾后处于观望状态的,想等别人冲锋陷阵再坐收渔翁之利的,都在那一夜行动了,也都在那一夜阵亡了。 …… 过了烟西谷,才算真正进入了灵族之地。 此去再无人族踪迹,茫茫雪海,一路往北。 而他们唯一的引路人叶倾雨,却是个路痴。 那条隐藏在雪原下的灵族之路,在叶倾雨眼中,压根就是不存在的。 数次遭遇灵兽袭击后,韦成德终于意识到,这不是叶倾雨刻意报复,而是她真的没看到灵族之路。 上苍跟他开了如此大一个玩笑,韦成德恨不得将叶倾雨活剐了。 怪不得默娘对叶倾雨从来不上心,根本不是正常母亲对子女该有的态度。 当时韦成德只当默娘心灰意冷,没想到十年前被她拉到身边的小女孩,竟不是地灵,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掉包之计,并非只有韦成德会用。 机关算尽,到头来竟是白忙活一场。 他有一种预感,这一次入灵族之地,他可能回不去了。 有了简绍的庇护,韦成德近不得叶倾雨的身,更别提杀她以泄心头之恨了。 事已至此,简绍倒是看得淡然。 他将一把匕首塞进叶倾雨手中,“匕首只能近身杀敌,你拿去防身,遇到危险时,躲在我身后便可。” 简绍武功极好,遇到灵兽攻击时,他不仅能将其斩杀于剑下,还有闲暇点拨指教叶倾雨的招式。 叶倾雨性子倔强,面对灵兽,她不肯躲在简绍身后。 在被灵兽撕咬抓挠无数次后,叶倾雨手里的匕首,已经能又快又准地刺进灵兽的心脏。 越往北去,她变得越发强大。 可她的心,也越觉难受。 好似有一把烈火,在灼烧她的心脉,让她日夜难安。 ……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不甘心 , 叶倾雨坐在窗边的矮榻上,望着窗外飘摇的灯火。 听到身后的动静,叶倾雨开口:“如果在灵族之地,我没有救你……” 来福客栈的天字一号房,被一扇绘花开富贵的屏风隔出里外间。 孟奚知睡在外间的小榻上,他听到叶倾雨起身推开窗户的声音,也翻身下地,绕过屏风,走了过来。 怀宁城卧虎藏龙,为了保护孟奚知和小雪,叶倾雨没有人族姑娘那么多规矩。 何况一路上,他们同车而眠,也不是一天两天。 突然讲究起来,反而显得扭捏。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的事,所有的机缘巧合,都是冥冥注定。”孟奚知走到榻边坐下,手肘抵在小几上,撑着脑袋看着叶倾雨。 叶倾雨转头看他,“若这世上的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命运抗争,岂不可笑?” “阿雨,如果让你随波逐流,顺其自然,你甘心吗?” “不甘心。” 孟奚知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是了,你与命运抗争,是因为你不甘心,你想要寻求改变,不管结果如何,你总得试一试,拼一拼。” “我真的能成为梦神吗?” “即便不成神,我也不会让你消散于天地。”孟奚知眸中映着窗外灯笼的火光,灼灼生辉,好似能暖人的心。 叶倾雨忽而笑道:“消散于天地也没什么不好,一了百了,好过死了还不得安生。” 孟奚知蹙眉,倏地起身,“你魂飞魄散解脱了,那我呢?留我万古不灭,在世间悼念你?阿雨若是心里有我,怎能说出这种话来?” 叶倾雨敛了笑,“我不是这个意思,唉,孟奚知你听我解释……” 孟奚知抬步往屋外走去,他明明是来安慰叶倾雨的,没成想被她喂了一肚子气。 或者说,他不是生气,而是害怕,是无奈,是不敢与叶倾雨讨论生与死。 孟奚知逃一般离开了房间。 叶倾雨叹了口气,没有追上去,她并不是一个善于解释的人,若是又说错话,反而不好。 而且她知道孟奚知不是计较之人,冷静片刻便会回来了。 她今夜睡不着,是因为从山海藏回来后,听冷皓月说起石塘城爆发瘟疫之事。 那是她生活了十年的地方,说没感情是不可能的。 她记得城中每一条街巷,记得卖梅花糕的摊子,记得将军府角门外那一棵杏花树。 这个季节,正是杏花盛开的时候,一场春雨过后,满地碎粉。 怎么就突然爆发瘟疫了呢? 石塘城,当真会变成一座死城吗? 叶倾雨又想起默娘来,默娘是红英的娘亲,被叶倾雨错认十年。 叶倾雨的因是韦将军,更是默娘,是她将叶倾雨与她女儿掉包,带来人族。 因种下了,果,却只能叶倾雨自己来承担。 默娘从未给过叶倾雨好脸色。 叶倾雨对那个女人最深的印象,是她不发疯的时候,总爱坐在破旧的木窗边,望着高墙上的天空。 每每这时,她晦暗的眼眸中好似有了光。 她看着叶倾雨,问道:我没有疯,你信吗? 是啊,她没有疯,她从一开始就是清醒的。 她一招棋,让韦将军输得惨烈。 她一招棋,护了她女儿十年安乐。 多么聪明的女人啊,她怎么会疯? 叶倾雨有一次偷听韦将军和韦管事说话,默娘应是随着韦小姐来了怀宁城。 放眼望去,茫茫夜色下的怀宁城,几盏灯火飘摇,不知她,如今可还在这座城中? “咚!——咚!咚!” 打更人的梆子敲了三下,一慢两快,已是三更天。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进宫 , 远处的屋顶上出现一道黑影,迎风而立。 隔得有些远,叶倾雨看不清他的容貌,好似蒙着脸,又或许没有。 叶倾雨唇角勾起一抹冷笑,这人无非就是想引她出去。 偏偏叶倾雨就不如他的意,伸手将朝外打开的窗子拉了进来,正打算轻轻关了。 来福客栈外,不知潜藏着多少高手,想在这夜色中引她出去,做梦。 叶倾雨今日没有心情打架,若是孤身一人也就罢了。 她如今不仅要替那几位命主着想,还得保护孟奚知和小雪,不能意气用事。 短短几个月,她竟有了如此多的牵绊,倒是有趣。 可就在木窗只剩一条缝隙时,叶倾雨的手顿住了。 从这条缝隙中,她看见那道黑影高高举起双臂,在屋顶上跳了起来。 往前跳三下,往后跳五下。 多少有点脑子不正常。 恍若被一道电光击中天灵盖,叶倾雨蓦地推开窗。 但那道黑影,却已跃下屋顶,消失在了怀宁城的夜色中。 叶倾雨犹豫片刻,看了眼床上熟睡的小雪,到底是没有追出去。 暗中潜伏的人,目光都盯着这间客房,想来没有注意到远处屋顶上那道黑影。 可叶倾雨若是翻窗出去,不仅会被人跟踪,更有可能,让一些脑子会拐弯的人趁机劫走小雪。 她的手指紧紧抠着窗框,记忆穿梭回十年前。 在叶倾雨小时候,经常偷偷溜到暮子河去。 那时她身后跟着一个拖着鼻涕虫的小男孩,那是族长的孙子,名叫北漠,比叶倾雨小一岁。 婆婆不允许叶倾雨去暮子河听食尸花语,每次发现,少不了一顿好打。 叶倾雨让北漠帮她打掩护。 北漠站在岸上,双手举过头顶,往前跳三下,往后跳五下,表示有情况,别上岸。 暮子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除非下到河里,否则很难发现藏在食尸花丛中的人。 尤其是一个几岁大的小屁孩。 婆婆从来不下暮子河,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小北漠总是记不清前跳几下后跳几下,但这并不影响叶倾雨接收到消息:婆婆又躲在不远处的树后,来逮她了。 这个办法太过拙劣,叶倾雨后来还是挨了打。 但这世上,除了北漠,还有谁会特意跑到她眼前来做这个动作? 北漠也来怀宁城了? 他为何不直接来找她? 那其他的魇灵呢,如今身在何处? …… 暮影当夜进宫了。 叶倾雨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哪怕是仙或魔,在高手如云的皇宫里出现,稍有不慎,也极有可能散溢灵息,被人察觉。 但暮影就不同了,即便是仙或魔,都不能在夜色中看见她,更别提区区人族了。 由她进宫打探消息,最适合不过。 夜色中,宫道深深,隔不多远,宫墙上便悬挂一盏灯笼,将巡夜的禁军身影拉长了又缩小。 暮影旁若无人地进了韩太后的寝殿。 慈寿宫并不难找,站在皇宫最高的楼顶上俯瞰,一眼便能看到守卫最多,进出宫女太监最频繁的慈寿宫。 听说苏宸辙在卧榻静养,除非是要驾崩了,否则寝殿外不可能这般热闹。 又因陛下身子骨向来不好,后宫妃嫔不多,便是这为数不多的,也极少能见到陛下的龙颜。 不怪帝王薄情,这些妃嫔本就是朝臣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送进宫来的棋子,藏着什么心思,谁又说得清楚? 苏宸辙虽不愿碰,却也好吃好喝地供着,较之其他国君后宫勾心斗角,他这里算得上是一片净土了。 若要说那些女子可怜,确实可怜,一生不过是从一座牢笼,换到另一座牢笼。 但能活着,能活得衣食无忧,她们又是幸运的。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你很怕我是不是? , 苏宸辙对后宫妃嫔一视同仁,这些女子连斗都懒得斗,左右没有子嗣,不如放宽了心吃喝玩乐。 再怎么快活,这个时辰也都睡了。 妃嫔所住的那一片已经熄了灯烛,除了御书房还点着灯,就是慈寿宫的灯火还亮着。 听冷皓月带回来的消息,高阳国的韩太后,将韩丞相的小儿子带入宫中后,日夜教导,就差不眠不休往他脑子里灌东西了。 多少有点拔苗助长的意思。 想来只等着苏宸辙一命呜呼,这小娃娃便能登上皇位,而韩太后,就是高阳国的掌权者。 暮影靠在铺着锦垫的小榻上,看着黄花梨书案后的两人。 韩太后四十多岁,风韵犹存,保养得当的脸上不见老态,只是眉心总笼着一股愁绪。 坐在椅子上的小男孩不过七八岁模样,在韩太后的注视下,握笔的手微微发颤,看上去十分紧张。 韩太后轻叹,“璋儿虽然性子软,但在功课上,却从来不用哀家操心。” 璋儿,想来就是苏宸璋了。 看来韩太后对苏宸璋还是有感情的,这天下,又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若是知道苏宸璋此刻就在怀宁城,不知她会是一副什么表情? “明儿,困了吗?”许是想到苏宸璋,她的态度柔和了些,细白的手指摸了摸小男孩的后脑勺。 韩明抖得更厉害了,手里的笔掉落在书案上,“明,明儿……不……啊!” 一声尖叫,韩明头上的玉簪坠落,一把漆黑的头发被韩太后紧紧拽在手中,直将他整个人从椅子上拽起来。 韩太后面目狰狞,“你这副模样,如何堪当大任?” 韩明脸色煞白,大颗的眼泪从眼眶滚落,低声告饶,“明儿知错了,明儿知错了……” 韩太后不肯罢休,将韩明从椅子上狠狠甩到地毯上,厉声道:“你很怕我是不是?呵,坏人都叫我做了,你们又有几个好东西?” 小小的身子蜷在绣着繁复图案的绒毯上,看上去愈发单薄。 宫女显然见惯了这等场面,静立在帘帐后,神情麻木。 韩太后怔怔站了片刻,突然以手扶额,靠在书案上,紧紧闭上了眼睛。 她此刻,不像手握大权的太后,更像个心力交瘁的怨妇。 “来人,带十三皇子下去休息。” 苏宸璋曾说过,他乃高阳国十三皇子。 韩太后将韩明唤作“十三皇子”,其用心,哪怕是个傻子也能看得出来。 可怜了这个生在相府的孩子,原本该是被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小少爷,却成了权力之争中的一枚棋子。 帘帐后的宫女应声进来,脚步声几不可闻,弯腰扶起抖若筛糠的韩明。 “儿,儿臣告退。”韩明即便头痛不已,害怕不已,却不敢忘了规矩。 他这一点,倒是跟苏宸璋很像。 韩太后挥了挥手,语气疲乏,“退下吧。” 已经开春,但寝殿里还烧着银炭,连熏香都透着暖。 让人脑子昏沉沉的,闷得很。 韩太后转身朝着榻边走来,脚步踉跄。 一身华服沉沉压着她瘦削的身子,她看上去,真的很累了。 暮影起身,给她让了位。 出了温暖的寝殿,暮影在料峭的春寒里站了半晌。 她不明白,人为何要住在这样憋闷的笼子里? 她又哪里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想住进这样温暖馨香的笼子里。 各人有各人的苦楚,这世间,没有人活得自在。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莫不是装病? 暮影沿着幽深的宫道缓缓走着,夜已深,但她不急。 一个鬼而已,急着去投胎吗? 御书房里的灯还没熄,苏宸辙虽然病得快不行了,只能卧榻养病,却连这养病的地方,也是选在在御书房。 大抵是如此,才能体现出他的勤政爱民吧。 大权旁落,命也快没了,还做这副样子给谁看? 可笑。 直到走进御书房,暮影才发现是她误会苏宸辙了。 人家哪里是在做样子啊,分明就是在推……牌九! 御书房靠窗的矮榻上,侧身躺着一个身着紫檀色便服的男子,身上半搭着被子。 矮榻旁边置一张矮桌,矮桌旁围了一圈人。 有嗓音尖细的老太监,有劲气内敛的御前侍卫,亦有身着粉裙的宫女…… 这几人或盘坐在地,或躬身站着,或蹲在矮桌边以手撑着下巴。 姿势都很随意,都很放得开。 无需怀疑,那矮榻上躺着的,定然就是高阳国的国君苏宸辙了。 看上去确实身子骨不太好,但与外面流传的病入膏肓……似乎也沾不上边啊! 莫不是回光返照,临死前手痒,只待赢了这一局就撒手人寰? 暮影心下奇怪,从老太监的身旁挤过去,蹲在矮榻边,仔细打量起苏宸辙来。 苏宸辙手背抵着额角,一手懒懒搭在矮桌上,目光淡淡地盯着矮桌上的牌九。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他的手很好看。 不得不说,这人长得极好,剑眉星目,高鼻薄唇,只是唇色略微苍白,显出一些病态来。 苏宸璋与他有两三分相似,却也只有他两三分颜色。 暮影盯着苏宸辙的俊脸,轻叹:“倒是可怜了那些妃子,有夫君如此,可惜是个中看不中用的。” 苏宸辙的眼睫微微轻颤,忽而丢了手里的牌九,暮影吓得一激灵。 “夜深了,散了吧。” 宫女急了,“陛下,您是不是输不起啊?” 老太监撒泼,“陛下,这才几更天哪,您可不许耍赖?” 暮影听得头皮发麻,蓦地起身退到不远处的书案旁。 苏宸辙扯了扯唇角,看向沉默寡言的侍卫,“你呢,怎么说?” “决战到天亮。”侍卫迎着苏宸辙的目光,无所畏惧。 这群人莫不是嫌他们陛下命太长,搁这可劲儿祸祸。 “朕乏了,你们若是睡不着,便去殿外值夜吧。”苏宸辙脾气极好,面对这样一群以下犯上的奴才,语气也只是颇为无奈,并无责怪之意。 难怪会大权旁落,都说慈不掌兵,善不从商,对于一国之君,亦是适用的。 待殿内只剩下苏宸辙一人,他却并没有躺下睡觉,反而披衣下榻了。 暮影震惊:还能起来溜达? 这可不像是回光返照。 莫不是装病? 苏宸辙走到书案后坐下,随手从案桌上捡了一本奏折翻看。 暮影趴在案桌上,又去盯着苏宸辙的脸瞧。 面色苍白,眉眼之间确实露着病容,不像是在装病。 不过,也没到传言说的那般,随时就要驾鹤西游的地步。 至少还有好几年可活。 当然了,若是每晚熬夜推牌九,就难说了。 暮影不关心苏宸辙的生死,她进宫来,是要摸清眼下高阳国朝堂上的局势,确保苏宸璋夺位顺利。 从慈寿宫过来,她有些糊涂了。 韩太后看上去不像外界所说的那般不可一世。 苏宸辙亦没有忧心忡忡、卧榻不起,反而从容得有些过分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扮猪吃老虎 “苏宸辙果然不简单。”叶倾雨手指轻叩桌角,略有所思。 孟奚知昨晚跑出房去,在楼下大堂枯坐了片刻就回房了,自我排解能力十分了得。 此刻他坐在窗边的矮榻上,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开口道:“自古能为帝王者,都非泛泛之辈,苏宸辙久卧病榻,却总也不死,其中必有内情。” 孟奚知很是佩服苏宸辙,一国之君大半夜拉着宫人推牌九,他活这么久,还是头一次听说。 暮影摩挲着寒霜鞭上的金色小铃铛,“昨夜苏宸辙入睡后,我翻看了一些折子,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连民间都知道的各国大事,那些折子里却是一点痕迹也无。” “重要的折子只怕是在韩太后手里,劳你今晚再进宫一探,我倒要看看,这苏宸辙是真的手无实权,还是扮猪吃老虎?” “倾雨与我,不必客气。”暮影声色淡然。 如果不是叶倾雨,她还躺在暮子河底,夜探皇宫,于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 叶倾雨对她点点头,继续道:“昨夜我入苏宸璋的梦,他已经住进城东石方街将军府了。” 苏宸璋是叶倾雨的命主,灵契结成之后,叶倾雨便拿了他一样信物,方便入梦之用。 魇灵入梦,可探执念,亦能在梦中现身,与那人交谈。 当初叶倾雨出现在鹿隐国五皇子戚风梦里,就将他吓个半死。 昨夜苏宸璋告诉叶倾雨,徐婉儿带他去怀宁城的路上,得知他此去怀宁城,暂时并无进宫打算。 徐婉儿是个聪明的姑娘,稍一思索,便能理解苏宸璋的苦衷。 苏宸璋失踪十年,而且是在去丘宁国的路上失踪的,如今归来,任谁都会对他心生怀疑。 他进宫,轻则被软禁,重则严刑拷打,也不是不可能。 在皇家,排在第一位的永远不是亲情。 就算韩太后信他,朝中大臣呢? 谁肯信他? 徐婉儿深思熟虑后,将苏宸璋带回了将军府。 这个结果是叶倾雨早就猜到的,也是她想要的。 就算徐婉儿不念儿时情谊,单是苏宸璋的身份摆在那,对她爹徐巍来说,便是多了一个筹码。 不仅能压一压定王苏宸斌的性子,而且用苏宸璋来对付韩家,何尝不是一步好棋。 哪怕退一万步,若是苏宸斌不好摆布,换一个皇子上位,对徐巍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 而且,若是韩太后心向苏宸璋,这皇位之争,说不定还能免去一场兵戈相向。 在苏宸辙被传出不日便要撒手人寰的消息后,朝中不是没有大臣上书,力谏陛下将定王苏宸斌调回都城。 在一些老臣心里,这江山,必须是苏家人掌着才行,陛下既无所处,自然是请定王回来继承大位。 谁也没想到韩太后和韩丞相会来这么一出,直接从韩家找个小孩进宫。 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韩家的小孩不行,但苏宸璋就不一样了,他不仅是韩太后所出,重要的是他姓苏。 只是这十年,苏宸璋的去向是个谜,得查探清楚,才能让重臣放心。 而苏宸璋现在要做的,就是抱紧徐巍的大腿,让徐巍在苏宸斌和他之间,选择他。 住进将军府是第一步。 徐婉儿有意替苏宸璋隐瞒身份,昨日回将军府时,走的是后门。 这一枚棋子,她得先藏着。 而这,也正合叶倾雨的心意。 有将军府护着,苏宸璋的安全暂时不用担心,叶倾雨正好可以去寻一寻默娘的下落。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走,逛街去 怀宁城中李白桃红,柳条新绿,微风和煦,春意盎然。 叶倾雨今日带着小雪逛街,孟奚知自然是要跟着的。 初时,小雪还有些胆怯,紧紧拉着叶倾雨的手不肯放。 千屏城那夜,给她留下了不小阴影,在这满街喧哗声中,她有些不知所措。 叶倾雨的手是冰冷的,和小雪的一样。 孟奚知今日看上去兴致不高,好几次小雪喊他,他都在怔神。 叶倾雨问:“想什么呢?” 孟奚知蹙眉道:“我收到师兄的消息,星陌仙君出关后,去了月山。” “你是在怀疑血玉在月山?” 如果星陌仙君出关是为了血玉,那他去月山,会不会也与血玉有关? 还是说,他只是去找他笔下的美人叙旧? “若是画中仙当真能操控暮子河里的沉尸,那她定然是去过暮子河的,阿雨你说,血玉会不会是被她捡走了?” 叶倾雨皱起眉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我想去一趟月山。” “去送死吗?” 孟奚知:“……” 叶倾雨给小雪买了一包糕点,捏起一枚塞进孟奚知嘴巴里,“就算血玉在月山,你去了也拿不到,何必白跑这一趟,等怀宁城事了,我陪你去找血玉。” 孟奚知嘴巴被糕点堵着,含糊不清地说道:“血玉若是落入仙家之手,再想找回来可不容易。” “灵蝶崖百花会,星陌仙君可会前往?” 孟奚知咽下甜腻的糕点,咳嗽一声,道:“你的意思是,咱们在灵蝶崖堵他?星陌仙君闭关之前,每年的百花会都不曾错过,而且从来都是第一个到的,他最喜欢凑这种热闹。” 那时候孟奚知还不是灵蝶崖的小蝴蝶,因灵蝶崖的花酿尚可入口,身为上古之神的他,也屈尊去凑过几次热闹。 后来他仙元被封,从云头坠落之时,正好掉在灵蝶崖的花荫谷,被孟莺时所救。 孟莺时就是孟奚知的大师兄,小云儿的师父。 今年灵蝶崖百花会,星陌仙君若还是千年前的性子,必然会去。 与其去月山送人头,在灵蝶崖堵他,确实是个好办法。 就算血玉不在他身上,只要能从他身上顺点小东西,叶倾雨便能入他梦里,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而且血玉在不在月山,只是孟奚知的猜测,实在没必要冒险跑这一趟。 孟奚知寻血玉心急,一时没了主意,此刻经叶倾雨点拨,豁然开朗,抱起小雪,拉着叶倾雨,笑得眉眼弯弯,“走,逛街去。” 孟奚知头上簪着叶倾雨送给他的发簪,虎蛟之骨所雕的簪子,比上等的羊脂玉还要细腻滋润,在春日的暖阳下,闪着细碎的光泽。 小雪环着孟奚知的脖子,已没有刚出门时的瑟缩害怕。 如果元宵节那晚,他们也陪在小雪身边,该多好啊。 “爹,娘,你们会一直陪在小雪身边吗?” 这话小雪想问很久了,但她不敢问,她怕他们答应了,但又做不到。 叶倾雨看着小雪扑闪的大眼睛,认真道:“以后不管去哪,娘都不会丢下你。” 这是叶倾雨第一次承认这个称呼,她不过才十六七岁,不曾生过孩子。 她并不知道怎样去当一个娘亲,她只知道,她不希望小雪像她一样,明明该被呵护的年龄,却无人愿意低头看一看身边无助的小孩。 当年,只要韦将军稍微对她好一些,只要默娘稍微对她好一些,她叶倾雨,又怎会对这个世间失望透顶? 如今,还来得及吗?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你的命,我买了 街角围着一群人,人群中发出惋惜怜悯之声。 小雪被孟奚知抱在怀里,越过人头望进去,“那位伯伯抱着一个小哥哥,他为什么跪在地上?为什么这么吵小哥哥还睡得着?” 小雪喋喋问着,眼中满是好奇。 今日不解了她的惑,她怕是要吃不下饭了。 孟奚知侧身挤开人群,凑到前头去,一只手还牵着叶倾雨没有松开。 人群中间跪着一个中年汉子,头发蓬乱,衣衫破旧,低垂着头,看着怀里的小男孩。 他背上绑着一把大刀,看上去像是个行走江湖的刀客。 可这样一个在刀尖上舔血的刀客,却抱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跪在地上。 小男孩一张小脸白得吓人,嘴唇乌青,昏迷不醒。 地上躺着一块木板,上刻四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卖身救子。 字迹虽丑,刀锋却凌厉。 一笔一划,好似透着千钧之力。 有人往木板旁丢铜板,被中年汉子捡起,丢回那人脚边。 那人捡起铜板,啧啧低骂两句,“都要卖身了还立什么牌坊?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唉,要我说这孩子啊,早没救了。” “这人跪在这三天三夜了,可真是个倔性子。” “可不是,你说若是卖身葬子,兴许有人会给买一口薄棺。” “只怕仙丹灵药,也难救活啰,这般大人受苦,小孩遭罪,唉,何必呢……” 交头接耳,议论声声,孟奚知和叶倾雨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小雪摇了摇孟奚知的手臂,“爹,这个小哥哥好可怜。” 孟奚知偏头看了眼叶倾雨,眼中带着询问。 叶倾雨轻轻摇了摇头,这孩子不知被何人所害,身中剧毒,筋脉尽断,回天乏力。 小雪不忍再看,将脸埋在孟奚知肩上。 叶倾雨见她如此,生出几分不忍。 只有遭过罪的人,才能体会到那份无助与恐惧。 当日若不是叶倾雨赶到,小雪会被鹤山牵头人一点一点地砍断脖颈,身首分离。 她虽不是人,可她能感觉到疼痛,能感觉到惧怕,能感觉到来自侩子手的恶意。 叶倾雨生了恻隐之心,悄悄翻转手掌,掌心对着中年汉子。 一丝极淡的蓝色灵流钻进他的眉心。 围观群众无人察觉到这点异状,抱着小男孩的中年汉子蓦地抬头,原本颓然的眼中,突然迸射出两道凌厉的光,直直盯着人群中的叶倾雨。 这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胡茬上沾着泥渍,眼角已经爬上皱纹。 但那双眼睛,看透世事,依旧藏着锋芒。 叶倾雨不理他,微眯着眼睛,继续探灵。 见叶倾雨并无敌意,那汉子没有起身,又低头去看怀里的孩子。 如此微薄的灵力,他都能察觉到,足见其本事不小。 叶倾雨缓缓敛了灵息,轻叹一声。 要说她最近的运气是真不错,随便逮一个,都能与她灵脉契合。 看来这个将死的孩子,她只能放手一试了。 叶倾雨开口,声音低沉,却掷地有声,“你的命,我买了。” 小雪抬起小脸,惊讶地看着叶倾雨,“娘,你能救这个小哥哥?” “姑且一试吧。”叶倾雨抬手揉了揉小雪柔软的头发,转身往人群外走去。 孟奚知看向那汉子,挑眉道:“还不快跟上,可别等我家娘子反悔了。” 中年汉子尚在怔愣,闻言立马起身,抱着小男孩追了上来。 留下围观之人指指点点。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第五命主 , “你儿子能不能活,我不敢保证。”叶倾雨看着躺在床上的小男孩,对坐在床边的中年汉子说道,“我只能尽力一试,如果能救活他,我不需要你卖身,如果救不活,你也不能找我麻烦。” 叶倾雨本想说:你若找我麻烦,我不会手下留情。 但看到他脸上的愁绪与担忧,叶倾雨忍住了。 中年汉子抬头看着叶倾雨,抱拳道:“段某寻遍天下名医,吃尽闭门羹,皆断言我儿天命已绝……” “他确实天命已绝。”叶倾雨毫不留情地打断他的话。 “……”中年汉子原本中气十足的声音变得喑哑,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重重嗑了三个响头,“姑娘不是凡人,定有办法救我儿性命。” “要想救他,唯有借命。” 此言过于骇然,中年汉子怔住,“借命……” 这命还能借? 从地灵洞穴出来后,叶倾雨时常琢磨冯微当年救活戚震霆之事。 在那个被篡改过的梦里,戚震霆坠崖后是死了的。 冯微在戚震霆的心口处划开一道一寸长的口子,将皮毛雪白的小灵鼠放在其上。 灵鼠嗅到血腥味,张嘴龇牙,毫不客气地往伤口上啃。 待小灵鼠钻进戚震霆胸口的皮肤,冯微将一株依禾草覆在那道伤口上,用灵力封住。 幽绿的光晕在戚震霆周身游走,好似河底的青藻,随波浮沉。 当时叶倾雨在李大人的尸身上依法施行,到这一步,似乎都没有出错。 可随着时间流逝,叶倾雨却渐渐发现不对劲。 覆在李大人胸口的依禾草震颤不止,最后竟起了一层青烟,整株依禾草烧成灰烬。 小灵鼠从伤口处钻出来,白毛上挂满了血渍。 李大人,却并没有活过来。 叶倾雨一时想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救治时间没有问题,依禾草和灵鼠也都不缺。 当时叶倾雨得到的答案是:那个梦是被篡改过的,她入戚震霆的梦,怎么可能看到他死后发生的事? 死人如何做梦? 就算他被冯微救活了,那段死去时的记忆,是不可能存在的。 后来叶倾雨反复琢磨这件事,发现这件事的疑点太多,或许还有其它的解释。 譬如,戚震霆坠崖后,会不会并没有死,只是身负重伤,昏迷不醒? 若真是如此,就是说根本不存在起死复生的法子。 除了完成魇灵十愿,叶倾雨没有别的法子复活。 不管怎样,这个小男孩已经是奄奄一息,与其这般痛苦地吊着一口气,倒不如试一试,或许还有生机。 叶倾雨走到床边坐下,伸手摸了摸小男孩苍白的脸,“我已探过,你是我的命主,这也是我愿意尽力救你儿子的原因。” 中年汉子没有起身,挪动膝盖,朝着叶倾雨跪着,茫然道:“什么命主?” 叶倾雨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你可以向我讨个愿,你考虑清楚,这个愿是救你儿子,还是说你有其他更重要的心愿?” “姑娘是……魇灵?”中年汉子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晟州大陆上,连三岁小儿都知道魇灵,他自然也知道。 但他怎么也不敢想,自己会是魇灵的命主啊! 这种事比求神拜佛还玄乎,真就跟做梦一样。 叶倾雨颔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可愿与我结下灵契,成为我的命主?” “在下段延辉,愿与姑娘结下灵契,唯愿救我儿段义安性命。”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江湖儿女 “魇灵与命主结下灵契,本该助你达成所愿后灵契才会消解,但你儿子的情况特殊,我并不知起死复生的法子,只因他还有一口气在,我才愿意一试,如若救不活,你我之间的灵契便不作数,你可愿意?” 叶倾雨如果知道起死复生的法子,也就不用走梦神这条险路了。 段延辉看了眼床上的儿子,若是连魇灵都没办法,恐怕也只能让安儿入土为安了。 “段某愿意。” “你先起来吧。”叶倾雨起身走到窗边,扫了一眼外面湛蓝的天空,“啪”地一声关上窗户。 待她转过身来,掌心聚起一团蓝光,对准段延辉的眉心。 水波般柔软的蓝光朝段延辉涌去。 片刻后,从叶倾雨左手尾指蹿出一条红线,她右手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左手掌心,沉眉道:“说出你的心愿。” 段延辉知她是在与自己结灵契,朗声回道:“吾之所愿,乃救段义安性命。”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段延辉的左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 红线缠上段延辉的尾指,一阵切骨的痛袭来,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灵契结成。 这一次,叶倾雨没有说那段“祸兮福所倚”的说词,因为不管段延辉能不能达成所愿,灵契都是要消解的。 孟奚知从乾坤袋中掏出依禾草,和一个拇指大的小玉瓶。 玉瓶中盛着几滴灵鼠的血。 冯微的灵鼠被叶倾雨送给了红英,此时正在去北地的路上。 叶倾雨早前采了它几滴血,没想到此刻竟能派上用场。 房中只剩下叶倾雨和孟奚知。 这是地灵族的秘术,没必要让人族见识到,她对自己的命主,并没有很信任。 虽然所救的人是段延辉的儿子,但对这样一个随时会断气的孩子,段延辉实在没必要担心叶倾雨会害了他。 房间外,冷皓月看着段延辉背上用青布包裹的大刀,又看了眼紧闭的房门,问道:“这是被仇家所害?” 段延辉亦看着冷皓月腰间的刀,行走江湖,一把好的兵器就是保命的符咒。 “被奸人算计。”段延辉沉眉,“安儿所受的折磨,我定会讨回来。” 冷皓月摇头叹道:“大哥不是我说你啊,咱们行走江湖的,怎么能让人摸到软肋呢?” 既是刀尖上舔血,父母妻儿便要安顿周全才行。 “姑娘没有家人?” “死光了。” 段延辉默了片刻,“抱歉。” “无妨,我爷爷寿终正寝,死后住的阴宅比我们那茅屋的风水还好,我替他高兴。” “姑娘豁达通透,段某佩服。”段延辉多看了冷皓月几眼。 “我怎么感觉你在讽刺我?” “不敢,这世上能寿终正寝的人都是幸运的,段某也替你爷爷高兴。” 他此生所求,不过就是安儿能平安喜乐,一生无忧,可是…… 见段延辉神色怅然,冷皓月趴在栏杆上对楼下柜台喊了一嗓子,“小二,送两壶酒上来。” “我有个朋友常说,身后堆金拄北斗,不如生前一樽酒,我见段大哥是豪爽之人,来来来,咱们兄妹今日好好喝上两壶。” 冷皓月大咧咧往地上一坐,招呼段延辉过来喝酒。 她那个朋友若是知道她在人家儿子危在旦夕的时候,邀人饮酒,定要敲她一记爆栗。 江湖之人没那么多规矩,待人接物,最重“侠义”二字,行侠仗义,乃是行走江湖之根本。 这位姑娘大方爽快,正是江湖儿女的性子,段延辉若是拒绝,倒显得扭捏了。 他此刻,正需要一樽酒来压下心头担忧与慌乱。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会为我留下来吗? 叶倾雨将段义安的衣服扒开,小孩瘦削苍白的皮肤下,肋骨根根可见。 他还没死,是能感觉到疼痛的,如此活着,实在是生不如死。 叶倾雨将一颗窈梦珠悬于段义安眉心。 让他沉于幻梦,忘记这份痛苦。 叶倾雨指尖轻划,段义安胸口便出现一道一寸长的口子。 白玉瓶中的灵鼠血滴落,渗进他的伤口,与他的血融为一体。 当日那只灵鼠钻进李大人胸口后,并未有什么动作,而在它出来后,孟奚知发现它被暮影鞭子所伤的口子,原本已经止了血,却又在往外渗血。 孟奚知以为那是李大人的血,但把灵鼠装进乾坤袋之前,他将灵鼠在李大人衣衫上蹭了蹭,才发现它屁股上的伤口裂开了。 他们猜测,并非是要灵鼠才行,真正有用的或许是灵鼠的血。 叶倾雨将灵鼠送给红英时,便已经放弃了这条路子,留几滴灵鼠之血,不过是魇灵惯有的行事作风。 今日之事,实属凑巧。 叶倾雨将一株依禾草覆在那道伤口上,用灵力封住。 依禾草被孟奚知藏在仙木所雕的锦盒里,才没有被灵鼠啃光,此时拿出来,依旧散发着幽绿莹光。 幽绿的光晕在段义安周身游走,缓慢浮沉,如春风吹皱一池绿水。 如今要做的就是等,叶倾雨有几分忐忑,一咬牙,祭出一丝灵息灌入段义安的眉心。 “阿雨!”孟奚知低呼,“你这是做什么?” 叶倾雨苦笑,“我如今有五个命主了,可却一个魇灵之愿都没达成,不过是一缕灵息,若是能救活他,也算不亏。” 有了她的灵息加持,幽绿之光游走更快,即便是在幻梦之中,段义安亦难受得眉头紧皱。 叶倾雨却是心下一喜,他之前即便疼痛,也是一副死相,更别提皱眉了。 有戏啊。 果然,这一次覆在伤口上的依禾草没有化作灰烬,而是在幽绿之光消散之际,融进了伤口之中。 叶倾雨手指轻颤,她记得那个梦中,覆在戚震霆胸口的依禾草就是这般融进伤口之中,不久之后,戚震霆便醒了过来。 这是……成功了吗? 所以,戚震霆当时坠崖,真的没有死! 是那个梦干扰了她。 叶倾雨怔怔看着躺在床上的小男孩,她说不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感觉。 她该感到高兴的,可她又觉得难过。 这世上没有起死回生的法子,那这条梦神之路,当真行得通吗? 会不会到最后,她还是逃脱不了灰飞烟灭的命运? 孟奚知将叶倾雨扶到矮榻边坐下,给她倒了杯温热的茶水。 他何尝看不出叶倾雨心中所想,但他不敢提,只是轻声道:“阿雨,这条骨链你近日不要摘下。” 叶倾雨低头,她的手腕上戴着孟奚知送她的龙骨手链。 红绳上挂着十几块牙白的碎骨,从碎骨上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龙骨可护仙元,可养灵息。 叶倾雨淡淡应了声好,抬头看向孟奚知,“若是我当真消散于天地,你可会怨我?” 昨晚的话是玩笑,但此时,叶倾雨眼中是认真的神色。 “我若怨你,你会为我留下来吗?”孟奚知站在矮榻边,眉眼低垂。 从窗缝透进来的风带着微微暖意,这是个温暖的春天,可叶倾雨感觉不到暖。 “我会拼尽全力留下来。” “阿雨,有你这句话,便足够了。” 孟奚知拉叶倾雨入怀,温润的声音落在她头顶,“我也会拼尽全力留住你。”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第五愿达成 半个时辰后,段义安醒了。 段延辉坐在床沿上,感觉到左手尾指蓦地一痛,他转头,便看到段义安漆黑的眼珠子瞧过来。 段义安长得像娘,不似段延辉这般轮廓锋利,看上去干净清秀。 看到蓬头垢面的段延辉,段义安红了眼睛,偏过头去。 “安儿……” 方才叶倾雨已经告诉他,他的儿子救回来了,但此刻看到段义安睁开眼睛,他还是控制不住轻轻颤抖。 段家满门七十六口,他只救回来这一个。 幸好,他救回来一个。 只要段义安活着,段家就还有希望。 …… 叶倾雨已经回了房,她没想到这一愿会这么快就达成,她与段延辉的灵契已经解除。 这是一件好事,不过她现在担心的是,段义安日后会不会变得跟戚震霆一样畏惧寒冷? 冯微死后,戚震霆变得特别怕冷,这才有了后来捉地灵,将地灵之骨烧制成骨炭取暖之事。 叶倾雨怀疑是灵鼠之血的缘故。 或许有魇灵灵息护体,段义安会平安无恙。 罢了,眼下想这些没有意义。 叶倾雨今日本想去街上打听打听默娘的下落,没想到捡了个命主回来。 如今已是半下午,她懒得再出门了。 出一次门,后面跟一大群尾巴,其实也挺没意思的。 哪怕站出来个敢惹事的,真刀真枪打上一架也好啊。 左右无事,孟奚知教小雪下棋,叶倾雨坐在一旁撑着脑袋懒懒看着。 斜阳晚照时,响起敲门声。 是段延辉过来了。 房门刚一打开,段延辉便朝着叶倾雨跪地磕头。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无需言谢,既是魇灵之愿,这便是我分内之事,段大侠请起吧。” 段延辉没有起来,挺直背脊,抱拳道:“段某行走江湖,向来言出必行,待我报了家仇,再来给姑娘做牛做马,报此大恩。” 叶倾雨摇头,“你并不欠我。” 段延辉也是个固执的性子,“姑娘愿与我结下灵契,便是大恩。” “你先起来。” 这般跪在房门口像个什么样子? 孟奚知放下手里的棋子,亦笑道:“段大侠请进来说话。” 段延辉一壶酒下肚,跟喝水似的,冷皓月却是醉得不行,被暮影拎回房里去休息了。 叶倾雨关了房门,示意段延辉落座。 小雪知他们有事要谈,抱着棋子到床上自个玩去了。 叶倾雨之前在石塘城将军府时,学了不少人族伺候人的规矩,去了一趟暮子河,便没有再伺候过人了。 反倒是遇到孟奚知后,一直受他照顾。 孟奚知给坐在圆木桌旁的段延辉倒了杯茶,又给歪靠在矮榻上的叶倾雨捧了一杯过去,顺势也在矮榻上坐下来。 孟奚知问:“不知段大侠的仇家是……” 段延辉眼中闪过一丝凌厉,近乎咬牙切齿,“高阳国威远将军徐巍,灭我段家上下七十五口,害我安儿遭此大罪,此仇不报,段某誓不为人。” 徐巍? 孟奚知与叶倾雨对视一眼:这倒是巧了。 他不过随口一问,没想到竟牵出一桩与徐巍有关的事来。 事关人家大仇,孟奚知也不好多问。 段延辉言语中是无尽懊悔,“怪我轻信奸人,是我害了他们,当初若不是我……罢了,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孟奚知刚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准备听故事,谁知这人讲了个开头,却是不打算往下说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 我不会看走眼 叶倾雨问道:“你打算何时去找徐巍报仇?” “我来怀宁城,一是为了寻医,二就是为了报仇,待安顿好安儿,我便去宰了他。” 徐巍来怀宁城的事不是秘密,看来段延辉随时便要去找他报仇。 “以段大侠的本事,要杀徐巍料想不难。”叶倾雨斟酌片刻,继续道:“不过徐巍于我还有用处,段大侠可否多留他些时日?” 段延辉看着桌上的白瓷茶盏,他知这位姑娘是在抬举他,要杀徐巍那个老狐狸,实在不容易。 且不说徐巍身边高手如云,便是徐巍自己,亦是征战沙场的老将,岂是想杀就能杀的? 不过纵使千难万难,徐巍的命,他都非取不可。 段延辉行走江湖多年,靠的并非一身蛮力,却也栽在徐巍手里,可见那只老狐狸有多狡猾。 “姑娘与徐巍……” “段大侠放心,我与他无恩无仇,只是我的一位命主,还在他手里,他若死早了,这一愿,不知何时才能达成。” 叶倾雨方才体会到了达成魇灵之愿的畅快,自然是觉得越早完成命主的心愿越好。 拖得越久,变数越多。 段延辉抱拳,“姑娘若不嫌弃,叫我段大哥便可,大侠却是不敢当,段某承蒙姑娘大恩,不过是多留那狗贼几日好活,并非难事。” 叶倾雨点头,“我叫叶倾雨,你我虽解了灵契,但我探过你的过往,段大哥是正值之人,徐巍的命,我给你留着。” 孟奚知饶有兴致地瞅了叶倾雨一眼,她说这话,就是要帮段延辉的意思了。 段延辉心里挂着刚醒过来的儿子,又说了几句闲话后告辞离去。 孟奚知撑着下巴看向叶倾雨,“我就说我不会看走眼。” “嗯?”叶倾雨不解,但看孟奚知的表情,便知他又要耍贫嘴。 “阿雨总说自己没有心,可是啊,却最是心善。” 叶倾雨瞪了他一眼,“我好不容易帮命主达成魇灵之愿,他若去送了命,那孩子大病初愈,却没了亲人,在这乱世可怎么活?” 叶倾雨这话不假,更重要的是,那个段义安是小雪想救的人。 这世上的人总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万一段延辉大仇没报成功,反而丢了命,只怕段义安不仅活下去是个问题,还要接过段家的血海深仇。 叶倾雨不希望小雪的善心就此葬送。 但她也不想再收养一个孩子,她这梦神之路本就走得艰难,可没精力分心去带娃。 两个拖油瓶对她来说已经够多了。 拖油瓶孟奚知笑着去捏叶倾雨的脸,被她一脚踹倒在榻上。 拖油瓶小雪爬下床,跑来费力拉起她的好爹爹,咧嘴笑道:“爹说得没错,我娘最是心善,连踹你一脚都没舍得将你踹下地去。” 叶倾雨“噗哧”一声笑了。 这孩子跟孟奚知混久了,越来越贫嘴。 孟奚知也跟着笑,温热的手指在小雪脸上轻轻捏了一下,触手冰凉。 小雪笑着躲开,一头钻进叶倾雨怀里。 孟奚知正要开口,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 他的手僵在半空,脸色蓦地变了。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小雪在叶倾雨怀里娇笑,声音好似随风摇晃的铃铛,清脆悦耳。 日薄西山,天色已经昏暗,长街上点起灯笼,归家的人脚步匆匆,外面依旧是热闹的。 这个人间依旧是热闹的。 可孟奚知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彷佛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 他的眼前灰蒙蒙一片,直到叶倾雨起身点了油灯,直到小雪来摇他的胳膊,孟奚知才回过神来。 可他再看向小雪时,眼眶却是红了。 ……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紫薇黯淡 章节正在审核,请稍后刷新页面。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多丢人哪! 章节正在审核,请稍后刷新页面。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禁军统领唐衍 , 来福客栈大堂里,冷皓月要了一壶清茶,几碟瓜子花生和瓜果点心。 自从她们住进这家客栈,几日来,似乎再没有新客来此。 客栈的掌柜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面容清俊,眉眼深沉,每日坐在木制柜台后,极少言语。 店里的几个伙计手脚勤快,干活利索,步伐沉稳得就跟常年扎马步的官兵一般。 冷皓月今日请客,请的是那日在巷口打听消息时结识的小乞丐。 小乞丐哪里进过这种地方,一个个东张西望,有几分拘谨。 掌柜的不说话,店伙计也没有道理将人往外撵。 时辰尚早,小乞丐们先吃着点心,待到了饭点,冷皓月还要请他们吃饭。 “月姐,这几日我们打听过了,韩丞相除了上下朝,便是待在府中,不曾有过应酬。” “丞相府大门外少有人进出走动,不过那日夜里,小虎子躲在丞相府后门外的巷子里,看见一个罩着黑色斗篷的人进了丞相府。” “那人身材高大,是个男的。” “丞相府后门屋檐下的灯笼昏暗,小虎子只看到他腰间别一把弯刀,刀柄上雕刻狼腾,那是丘宁国的图腾。” 小乞丐们你一言我一语,小嘴叭叭个不停。 丘宁国的人怎么会与高阳国的丞相密会? 冷皓月只负责打听消息,其中曲折纠葛,留给叶倾雨和孟奚知去探讨便可。 冷皓月问道:“你们可知道怀宁城中有个姓唐的大人?” 叶倾雨听说她今日要请“朋友”吃饭,特意嘱咐她打听一下唐大人的消息。 元宵节那夜,鹤山牵头人告诉了叶倾雨一个关于高阳国的秘密。 高阳国皇宫里有个唐大人,近些年与鹤山交易频繁,不时送人头去鹤山,欲炼傀儡军。 一个正在吃米糕的小乞丐眼珠子瞪得溜圆,拼命拍着胸口,好不容易将噎在喉咙里的米糕咽下,又灌了几口茶水,才道:“月姐说的可是禁军统领唐衍唐大人?” 旁边的乞丐附和道:“怀宁城中姓唐的大人,除了一个守城的老吏,便只有这位禁军统领了。” 冷皓月好奇道:“你们可曾见过这位禁军统领?” “月姐说笑了,唐大人岂是我们这些乞儿能见到的,而且听说他近些日子才回怀宁城,之前不知去了何处。” “禁军统领还能随意离开皇宫?” “嗐,那些贵人的事,咱们哪里清楚,不过是听到些风言风语罢了。” “听说这位唐大人杀人如麻,老厉害了,便是连韩丞相,也对他忌惮三分。” 冷皓月嗤笑,一个禁军统领所杀之人,无外乎就是闯宫之人。 杀人如麻? 这高阳国的皇宫,是有多不安全? “唐大人!” 这句话不是出自乞丐们的嘴巴,而是从客栈外传来的。 冷皓月眯着眼,朝大门口瞧去。 一个身着黎色绣竹叶纹华服的老者撩袍跨进门槛,朝着楼梯下木制柜台后抱拳笑道:“老夫就说唐大人明明已经回到都城,怎地又突然消失了,没成想竟是躲在这里偷闲赚银子来了。” 从柜台后缓缓站起一人,迎了出来。 “唐某不管躲到哪里,总也逃不过韩丞相的眼睛。” 大堂内靠窗边的桌子旁,围坐着的小乞丐们惊掉了下巴。 冷皓月更是差点从条凳上摔下去,方才掌柜的从柜台后出来时,微不可察地往她这边扫了一眼。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这是防着谁呢? , 旁人察觉不出,冷皓月却是看得清楚。 掌柜的……不,唐大人的眼神中,分明闪过一道锐利的锋芒。 不是,他堂堂一个禁军统领,干嘛躲在这小小一个客栈里? 来福客栈在怀宁城中算不得小,但也不配禁军统领屈尊降贵来当掌柜啊。 冷皓月很快明白过来,唐衍这是在监视着她们啊。 准确的说,是在监视魇灵叶倾雨。 这可真牛啊。 从住进来福客栈,她们就看出这些店伙计个个身怀武功,不是寻常讨生活的百姓。 叶倾雨曾猜测,是丞相韩佐派人来盯着她们。 谁知来的,竟是禁军统领。 小乞丐们这顿饭算是没心思吃了,一个个默默起身和冷皓月告别,约她下次巷口见,猫着腰贴着墙角溜出门去。 冷皓月一个人坐在桌边嗑瓜子,她花了钱的,可没必要跑。 何况,她又能跑到哪里去? 她什么场面没见过,还能怕了这唐衍不成。 真打起来,她未必会输。 唐衍请韩佐在靠近大门的桌旁落座,吩咐店伙计上茶水。 韩佐往冷皓月的方向扫了一眼,蹙起眉头,压低声音道:“唐大人如此行事可不厚道啊。” 唐衍佯装听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韩丞相何出此言?” “唐大人身为禁军统领,却神龙见首不见尾,如今魇灵刚到怀宁城,唐大人不仅回来了,而且将魇灵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是防着谁呢?” 韩佐直接挑明魇灵之事,他今日来逮唐衍,可不是与他叙旧来的。 唐衍笑,“韩丞相这话说得可不对,魇灵来怀宁城之事,天下人皆知,我唐某难道不能回来会一会魇灵?这间客栈乃是家父的产业,我难道不能来小住几日?” 富商唐庚荣在怀宁城可谓是家喻户晓,却没有几个人知道,唐庚荣有个养子名叫唐衍。 恰巧韩佐就知道。 唐衍当上禁军统领时,韩佐调查过他的背景。 唐衍幼时被唐庚荣领养,却没有养在唐府,而是让他拜了陈家镖局的老镖师为师,从此住在镖局。 对唐衍的日常用度,唐庚荣十分大方,与亲生子女无异。 唐衍极少在外人面前提起唐庚荣,与唐府的兄弟姐妹也不亲近。 韩佐曾觉此事十分蹊跷,但再往前查,只知唐衍是唐庚荣外出行商时捡来的流民,家中已无亲人。 旁的,却是什么也查不到了。 韩佐不是没想过拉拢唐衍,不过这位年轻人油盐不进,根本无从下手。 除掉他更不容易,唐衍就像一条滑不溜丢的泥鳅,不管韩佐如何设计,都能让他成功逃脱。 到后来,只要唐衍不与他作对,韩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 唐衍何尝不知韩佐今日的来意,他无非就是怕对魇灵感兴趣的不是自己,而是宫里那位。 他怕苏宸辙想利用魇灵之愿,死死把着高阳国的皇位不肯撒手。 得知魇灵抵达怀宁城后,他甚至在宫里又安插了不少好手,就是防着苏宸辙召魇灵入宫时,他好有后手。 苏宸辙若是能安分地死去,韩佐自然愿意给他体面,但他若是有所异动,君臣一场,韩佐也不介意送他一程。 谁知魇灵到达怀宁城多日,宫里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韩佐察觉出不对劲,派人一查,竟发现唐衍这厮不仅已经回来了,而且就躲在魇灵所住的客栈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姑奶奶就不奉陪了 来福客栈外藏着多少高手,唐衍和韩佐心知肚明。 这些高手都按兵不动,无非就是害怕自己当了螳螂,被身后的黄雀白捡了便宜。 韩佐何尝不是如此。 在韩佐看来,只要苏宸辙不与魇灵接触便可,来福客栈外的尔虞我诈并不会影响到他的计划。 外面那些监视着来福客栈的人中,自然也有韩佐的人,从魇灵进入怀宁城那日,他的人便时刻盯着魇灵的一举一动。 不过只要魇灵不靠近宫门,他无意生事。 若是将客栈外那些高手的矛头引到自己身上来,反而是自找麻烦。 那些高手中,不仅有江湖中人,还有各国朝廷的人。 韩佐在魇灵一事上看得十分通透:争夺魇灵者,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魇灵虽是宝贝,却也是烫手的宝贝。 在大局未定之前,韩佐不想趟这潭浑水。 但若是苏宸辙要沾染这潭浑水,他也只能舍了这把老骨头,陪那病秧子好好搅上一搅了。 唐衍沉声道:“陛下若是想求魇灵之愿,在魇灵进入怀宁城当日便会召她进宫,韩丞相今日火急火燎赶来质问我,可有想过,在你踏进来福客栈大门时,外面那些人是如何想的?” 韩佐今日确实急躁了,在得知唐衍一直住在来福客栈,而且客栈里都是他的人时,韩佐哪里还有平日的沉静稳重,当下就命人赶着马车冲过来了。 此刻被唐衍一番提醒,他也变了脸色。 别人哪里知道他是来找唐衍的,只道他这般着急,定是坐不住了,奔着魇灵来的。 外面只怕已经在磨刀霍霍了。 韩佐拍着大腿急道:“这可如何是好?” “唐某来此,确实是奉了陛下的旨意,可却不是为了魇灵之愿,而是维护怀宁城治安,没想到维持了多日的平静,竟是让韩丞相给打破了。” 唐衍话音刚落,神色突变,一掌拍在木桌上,桌上的筷子筒震起,从中弹起两支竹筷。 唐衍横手一扬,竹筷往大堂一侧宽大的木窗疾掠而去。 冷皓月心里将唐衍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身子急急后仰,堪堪躲过挟着凌厉劲气的竹筷。 随着窗外两声闷哼,从房檐上掉下两个人来。 紧接着,从窗子外、大门外涌入十几个手持武器的人。 男女皆有,刀剑弓弩皆有。 唐衍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褶子,对韩佐道:“走吧,韩丞相,唐某送您回府。” 冲进来的人尚未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却见大堂内原本在洒扫干活的伙计们,从桌子底下抽出钢刀,已然拉开了打架的阵势。 韩佐默默起身,唐衍扫了一眼这些闯入者,又道:“既然进来了,就留下吧。” 这话虽不是对韩佐所说,但老爷子还是被唐衍身上的气势骇到了,他突然觉得,这个人应该早些除掉的。 留在客栈外等候韩佐的护卫前脚刚要迈进大堂,被韩佐喝住:“都在外面等着。” 这里是唐衍的地盘,他没必要掺和,就算此事因他而起,但他却不愿善后。 唐衍嗤笑,对韩佐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冷皓月亦嗤笑一声,伸了个懒腰站起身,“你们慢慢玩,姑奶奶就不奉陪了。” 路过唐衍时,冷皓月冲他眨眨眼,“唐大人,我可以回房吗?” 唐衍垂眸看了她一眼,“冷姑娘请便。” 不等冷皓月踏上楼梯,大堂里已经开打了。 刀剑相击,令人心悸。 冷皓月缓步上楼,望着楼下搏斗的场面,心里却是无限感慨。 前两日她还趴在柜台上,向掌柜的打听怀宁城的局势,啧啧,还真是问对人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十三皇子回来了 唐衍护着韩佐,将他送到大门口,抱拳道:“既然韩丞相带了护卫,唐某就不远送了。” “今日之事……” “无妨,打坏的桌椅,唐某自会派人到丞相府报账。” 大堂内传来兵刃碰撞之声、喝骂之声,唐衍甚至听到一声“小二,午饭送到我房里来”。 是方才坐在窗边嗑瓜子的冷姑娘。 韩佐探头往大堂内瞅了眼,见到那等厮杀场面,嫌弃地皱起了眉头,对唐衍抱了抱拳,转身在护卫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唐衍沉眉看着韩佐的背影,不知想起什么,突然又开口道:“韩丞相,唐某这里有个消息,不知你想不想听?” 韩佐半边屁股还在车帘外,闻言退了出来,站在车辕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唐衍,“唐大人有话不妨直说。” 韩佐确实站得太高了,以至于唐衍接下来的话,让他差点跌下来。 唐衍凑近压低声音,“十三皇子回来了。” 看到韩佐脸色蓦地变白,唐衍很满意,往后退了两步,看了眼天色,笑道:“要变天了,韩丞相还是快些回府吧。” 怀宁城确实要变天了。 楼下大堂里打得火热,天字一号房里,冷皓月已经将方才之事告诉了叶倾雨和孟奚知。 这两位来怀宁城后,不是带娃逛街,就是待在房里下棋喝茶,小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听到这来福客栈的掌柜就是唐大人,叶倾雨并不觉得惊讶。 反而对韩佐如此沉不住气有些奇怪。 是因为定王回到都城了,他心生不安,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丘宁国的人进了丞相府?”孟奚知在房中踱步,“难不成韩佐与丘宁国暗中有勾结?这事可就有点意思了啊。” “你的意思是说……” 叶倾雨敛眉沉思,忽而道:“会不会十年前苏宸璋失踪之事,与韩佐有关?” 冷皓月惊呼道:“那可是他亲外甥啊。” 孟奚知摇头轻叹,“自古谋权者,对兄弟子女都能下得去手,何况外甥。” 暮影侧身坐在窗边的榻上,静静看着紧闭的雕花木窗,不知在想什么。 叶倾雨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还在想暮子河沉尸之事?” 近几日从千屏城传来的消息,城外难民营里爆发瘟疫,救灾陷入僵局。 更令人恐慌的是,那些驻扎在须眉江岸上的难民,近一个月内,已有不少流散到各地去。 有去外地投亲的,有对重建家园不抱希望举家搬走的,也有妻离子散想离开伤心之地的…… 总之如今的高阳国内,遍地散布着千屏城的难民。 这些难民是否接触过那些瘟疫者,谁也不知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彷佛随着千屏城被烧毁,高阳国的运势当真是要尽了。 暮影怀疑,千屏城的瘟疫与暮子河的沉尸有关。 那日在千屏城街头,她绝不会看走眼,那个浑身湿透的人,定是暮子河里的沉尸。 若真是如此,那石塘城的瘟疫呢? 也与那些沉尸有关吗? 为了验证这个猜测,昨夜叶倾雨入了红英的梦。 红英和简绍已经穿过人灵结界,进入北地。 这一次有真正的地灵带路,简绍的北地之行很顺利。 不过在经过石塘城的时候,他们被迫绕道了。 石塘城已经封城。 城中是什么情况,红英并不清楚。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沉尸作怪 , 听烟西谷的老板娘说,瘟疫最开始,是从被大火烧毁后的将军府附近传出来的。 将军府被烧毁后,断壁残垣成了石塘城乞丐流民最喜欢去的地方。 没事的时候扒一扒炭灰,说不定还能挖到些好东西。 当然,也可能挖到人骨头。 官府派了人前去清理,将惨死于大火之中的尸体以草席裹了,有亲人认领的便领走,无人问津的就丢到城外乱葬岗去。 总之不能葬在石塘城中,左邻右舍都住着人,岂不瘆得慌。 有一日夜里,月朗星稀,将军府漆黑的废墟上,突然站着一个人影。 打更人走上前去,见那人浑身湿透,好似从水里捞上来的一般,神情木然地站在那里。 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装神弄鬼,打更人举着灯笼,喝道:“还不快些滚回家去。” 那人并不理会,打更人也懒得多说,骂骂咧咧地走了。 可没过两日,打更人的身上莫名出现一道道黑色的纹路,好似地底下树木纠缠不清的根须。 不仅如此,他彷佛特别怕热,不停地冒汗,浑身上下没个干爽地,好似从水里捞上来的一般。 再后来,与他接触过的人,也都出现了这种症状。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疯了。 一会骂道:“你是不是有病?老子想干嘛就干嘛,世道险恶,唯有恶人才能活得痛快。” 一会又哀哀哭泣,“既生而为人,理当知书达理,与人为善,否则与畜生何异?” 每日如此反复无常,时而做出自虐举动,叫人看着心惊胆战。 而他们自己却浑然不觉。 这些人死后,从心口处长出墨黑的杆子,真就如同树木一般。 只是不知那杆子之后会生长成何等模样? 在梦里,叶倾雨听红英说完那些人的症状,已经确定就是暮子河底的沉尸在作怪了。 那些从尸体心口长出来的杆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之后会开出食尸花。 暮子河里的尸身不腐,魂魄沉睡十年之后,善恶分离,从心口的地方,冲破皮肉,长出一善一恶两片花瓣的食尸花。 食尸花一花两瓣,花瓣拢在一起,形同杯盏。 花瓣上有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黑洞下方有一条小指长的裂缝,整个看上去,就像一张小小的人脸。 也确实就像人一般,食尸花会发出人言,两片花瓣彼此挨着拢着,争吵不休,便如那被扔进骰盅里摇晃的骰子,丁零当啷,嘈嘈切切。 食尸花并非只开一季,花虽谢了,但十年之后还会再次绽放,就好像沉眠之人被唤醒。 不知这些出现在人族的食尸花,多久会开? 花期又是多久? 叶倾雨小时候常去暮子河听食尸花语,整条暮子河上,目之所及,开满了血红的食尸花。 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每一朵食尸花都在争吵,无数细碎的声音凝聚在一起,又被雾气吞没。 那些声音,只有进入暮子河中,才能听得清楚。 就像暮影所猜测那般,千屏城的瘟疫,定然也与暮子河里的沉尸有关。 叶倾雨每次入红英之梦,两个人在梦中很少闲话,但这一次,红英却拉住了叶倾雨。 “阿雨,我听烟西谷老板娘说,我娘……”红英看着叶倾雨脸上的表情,颇为犹豫。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甘愿祭出一缕魂魄 , 六岁那年,叶倾雨在暮子河里听食尸花语时,救过一只灵鼠。 那玩意比野猫还大,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只皮毛雪白的灵鼠救回岸上。 岸上站着一个身穿花棉袄的小女孩,哭得小脸通红,眼泪鼻涕糊了一袖子。 那是灵鼠的主人,名叫红英。 那是叶倾雨第一次去地灵洞穴,也就是在那一次,她从地灵洞穴出来后,正要与红英道别,跳下暮子河,回到对岸的魇灵族居地时,被神色慌张的默娘拉到身前。 而红英,则被默娘推到不远处的雪堆后,厉声警告她不许出来。 之后默娘和叶倾雨被石塘城的韦将军带回人族,一去便是十年之久。 再后来,叶倾雨好不容易回到了暮子河,她跳下了那条小时候最熟悉的河,却没能游到对岸,没能回到魇灵族。 她死了,死在堆满尸身的暮子河底。 因当年之事,红英一直对叶倾雨心怀内疚,每次叶倾雨入她的梦,她都拘谨不安,不愿多言。 这是第一次,她突然和十年前一样,唤叶倾雨“阿雨”。 叶倾雨微怔,任她拉着衣角。 叶倾雨也想起烟西谷老板娘说过的话来,原本不想红英担心,一直没告诉她。 去北地,必然要经过烟西谷,叶倾雨倒是忘了这茬。 有些事,是瞒不住的。 “你娘曾在烟西谷祭出一缕魂魄,藏在一块血玉中,可惜还不回去了,你不要太难过,你娘虽丢了一缕魂魄,但并没有疯,她……在石塘城的那些年,过得很好。” 这些话,以前红英没问,叶倾雨也就不说,她并不想提起默娘。 红英摇了摇头,低声道:“阿雨,我知道你恨我娘,我不求你原谅她,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她在烟西谷祭出那一缕魂魄,是为了你。” 叶倾雨不懂。 “十年前我娘求烟西谷的老板娘护你周全,她带我娘去了一个地方,让我娘祭出一缕魂魄,她才愿意看顾你。” 烟西谷的老板娘从不做亏本的买卖。 叶倾雨之前就曾感到疑惑,但她猜测老板娘总出现在她面前,是怕她死了之后,无人将血玉带去暮子河。 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一层。 叶倾雨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在石塘城十年,从最开始做韦小姐的丫鬟,到后来韦小姐离开石塘城,她便什么杂事都做。 韦将军瞒得很好,叶倾雨也不惹事,那十年虽苦,却总算安然无恙。 倒省了烟西谷老板娘的出手相护。 叶倾雨眼睫微颤,她一直觉得默娘只是将她当作一枚,保护亲生女儿的棋子。 却不曾想,早在十年前,默娘为了她的安全,竟甘愿祭出一缕魂魄。 以红英的性子,她不会拿这种事欺骗叶倾雨。 何况她是叶倾雨的命主,日后找到默娘时,只要稍微一对质,便能知道其中真假。 可默娘如果对叶倾雨有几分感情,在石塘城的那十年,又为何对她做出一副冷漠的模样。 叶倾雨不明白。 从红英梦里出来后,孟奚知是这样跟她说的:那十年你的记忆被封,但默娘却什么都记得,她对你心中有愧,却不敢对你好。 默娘对你越好,你对她就越依赖,待日后想起前尘过往,也就越痛苦。 她宁可你恨她。 孟奚知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叶倾雨的眼睛。 当时晨光熹微,从紧闭的镂花木窗透进来,薄薄的绢纱染上一层淡淡的红霞。 孟奚知别过脸,不知在逃避什么。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他莫不是发现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夜里下起了雨。 天又转了凉。 檐下宫灯飘摇,在风雨中打着卷儿,灯火明灭,风雨潇潇,衬得夜晚的皇宫更加安静。 暮影穿门而过,进入御书房的时候,身着粉裙的宫女正抱着一堆画轴,跪在书案前。 是那晚与苏宸辙推牌九的宫女,此刻眉眼低垂,很是恭顺。 “回禀陛下,慈寿宫里的小城子送来太后娘娘亲笔所绘的《二十四孝图》,说是让您去黄陵祭祖时,化给祖宗。” “《二十四孝图》?”苏宸辙闻言,手中的笔顿住,抬眉看了一眼宫女手中的画轴,“母后这是在怪朕不孝?” 宫女背伏得更低,这话她不敢接。 “放下吧。”苏宸辙没有为难宫女,他不是一个喜欢迁怒奴才的皇帝。 宫女起身,将画轴轻轻放在书案一角。 不知是不是紧张,一副画轴滚到地上,铺展开来。 宫女慌忙跪地磕头。 地上的画轴上,画的是二十四孝里的“恣蚊饱血”。 苏宸辙掩嘴咳嗽几声,叹道:“恣肆毒蚊侵幼身,蚊足意满不噬亲;饱腹膏血遭人愤,血浓于水孝真君……她倒真敢想,她也配?” “陛下息怒。” 苏宸辙沉默半晌,突然问:“彩云,你进宫多久了?” “回禀陛下,奴才幼时进宫,已有十年。” “十年……已经十年了。”苏宸辙神情有些落寞,搁了手中的笔,起身往矮榻走去,“你先下去吧。” 彩云爬着要去捡地上摊开的画轴,却听苏宸辙道:“随它去。” 彩云躬身告退,出了御书房后轻轻掩上了门。 阴雨天木门沾了潮气,颇为沉重,听得“吱呀”声响。 暮影看得真切,方才就在彩云转身时,她的嘴角轻挑,眼中闪过一道锋芒。 苏宸辙从书架上拿了本书,侧卧在矮榻上,就着朦胧的灯火看了起来。 暮影走到书案后,只见桌上亦铺着一张画,是苏宸辙方才所作。 画的是一名女子,只有背影,不知模样如何,但暮影瞧着,却是说不上来的熟悉。 女子站在一条河边,望着远方的山峦,风拂起她的头发和裙角,岸边点缀一株花树,亦被风压弯了枝条。 殿外风雨大作,拍打矮榻旁的窗子,苏宸辙翻了个身,放下书卷,定定看着躺在书案前地上的画轴,眉心微蹙,不知在想些什么。 暮影绕过书案,也去瞧那地上的画。 她这几日夜里闲得无聊,便在这御书房里四处走动。 要么看苏宸辙批阅奏折,要么就看他挑灯夜读。 除了第一晚,撞见苏宸辙聚众推牌九,之后几夜,御书房里极为安静。 暮影晚上很少睡,大多数时间,她坐在客栈的床上等待天亮。 恰好苏宸辙睡得晚,暮影便在此多待些时间,如此,便好像是有人陪伴一般。 而这种陪伴,是无人知晓的,是能令她感到安心的。 “出来吧。”苏宸辙声音平静。 暮影却是一惊,这殿内并无旁人,他莫不是发现了…… 苏宸辙依旧在盯着地上那幅画。 只见原本躺在地上的“恣蚊饱血”图,突然变成了一幅风景画。 那画布所用是桑山云绢,非凡间之物。 画里有假山回廊,碧湖烟柳,湖上一艘小船悠悠荡开水波。 暮影更觉得心惊,这幅画,她见过。 ……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画中仙的傀儡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在碧落城的千画阵中,在一盏新亮起的莲花灯上方,她见过这幅画。 不,这幅画最早是挂在来而不往客栈客房的墙上。 当时苏宸璋明明被卷入墙上的画中,但当她在画阵中找到这幅画时,画中却空无一人。 可眼前这副画上,船头站着一名男子。 不管是假山回廊,还是碧湖烟柳,甚至湖上那一艘小船,皆画工拙劣,好似出自小儿之手。 偏偏船头那人,丰神俊秀,恍如真人。 这幅画为何会出现在此? 暮影想起当日在画阵中,她追此画到了一处悬空挂着无数桑山云绢的空间,云绢上画山水楼台,偶有人影,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当时从虚空中传来一道男子的声音: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晟历腊月二十三戌时三刻入画,请封。 暮影当时没有多想,此刻却是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这幅画应该是藏在千画阵中才对。 出现在此,只有一种可能! 暮影走到矮榻旁,在榻尾坐下,如苏宸辙一般,静静看着地上的画卷。 片刻之后,平地卷起一阵妖风。 地上的画卷被风掀起,很快又沉了下去,如此反复,拍打地面,好似在催促着那画中之人。 与窗外的风雨声相和,平添一丝诡异。 暮影看了眼苏宸辙,这位兄弟倒是一脸淡然。 从画卷中走出一个人,正是苏宸璋。 果然,与暮影所想的一样。 苏宸璋在碧落城入画之后,便已经成了画中人,成了垂思宫宫主画中仙的傀儡。 那盏新亮起的莲花灯便是证明,是她疏忽了。 当时画中无人,是因为画中仙已经在利用他,让他潜伏在叶倾雨身边。 苏宸璋说对画阵中发生的事并无印象,其实是在说谎。 若非暮影能在夜间隐身,如何能发现这么大的秘密? 苏宸璋并不知道暮影最近每晚都来宫里之事,他并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皆在暮影的注视之下。 苏宸璋出画,怔怔看着苏宸辙,眼眶泛红,并未言语。 想来他此刻,是有自己的意识的。 十年未见,不,已经过了春节,应该说是十一年了。 苏宸辙看到苏宸璋并未露出惊讶的表情,彷佛这世上,没有什么事能让他感到惊讶。 “你回来了。”苏宸辙的语气好像在说,“你吃了吗?” “你知道我会来?”苏宸璋倒是比较惊讶。 他以为自己的计划周密,突然出现在御书房,定能吓他皇兄一跳。 “朕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但朕知道你总是会来的,咳咳咳……” 暮影这几日来宫里,时常能听到苏宸辙咳嗽,这不是装的。 苏宸璋问:“你快死了吗?” 他有太多问题要问,但他最先问的,却是苏宸辙的身体。 话说狠了些,听上去像是盼着苏宸辙死。 连苏宸璋自己也说不清楚,他这话里,有几分盼,几分不舍。 苏宸辙笑,“太医说朕至少能撑到皇陵祭祖。” “你为何不求魇灵帮你?” “生死有命,何必麻烦别人。” 苏宸璋不再提魇灵之事,苏宸辙若真是魇灵的命主,求了个长命百岁的愿,他苏宸璋回来谋什么?他的愿又该如何? “你打算将皇位传给谁?” “你想要?” 苏宸辙侧卧在榻,饶有兴致地看着站在书案前的苏宸璋。 苏宸璋涨红了脸,“我若说想要,你会给我吗?” “不会。” 果然,苏宸璋就知道会是这样,他眼中的希冀悄然退去。 小时候,苏宸辙就对他说过:喜欢的东西要自己去争取,而不是等别人施舍。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她的眼中,只有权力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幼时的苏宸璋软弱单纯,总想着只要他向母妃撒撒娇,卖卖惨,母妃总是能满足他的要求的。 虽然母妃总是劝诫他: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你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可每次只要他多磨一会,母妃总是会心软,遂了他的意。 苏宸辙却不一样,在苏宸璋的记忆中,他的这位皇兄,极少求人。 苏宸辙不管想要什么,都会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 他天生就是要当帝王的人。 苏宸辙淡淡地看着苏宸璋,“你若想要这皇位,凭自己的本事来拿。” 比起苏宸璋久别重逢的激动,苏宸辙实在是太过淡定了。 这更加让苏宸璋觉得自己可笑。 “你不怕我现在杀了你?”苏宸璋捏紧了拳头,不仅眼眶发红,连眼眸也布满了血丝。 “你杀了我又如何?你一无兵权,二无拥趸,你杀了我,很快就会有人来杀你。” 苏宸辙这话说得对极。 苏宸辙病死,皇位能者得之。 可苏宸辙若是死于非命,各方势力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弑君者。 杀了弑君者,不仅夺位师出有名,而且能得民心。 苏宸璋还没有笨到为他人做嫁衣的地步。 “你当真甘心将苏家的江山送到韩家手里?” 苏宸璋虽然是韩太后的亲生儿子,是韩丞相的亲外甥,但他想掌权,他不想像苏宸辙这般,当个傀儡皇帝。 进入怀宁城那日,徐婉儿入宫,回府后砸了一房间的东西。 从徐婉儿口中,苏宸璋得知,他一路上听到的传言非虚。 金凤朝阳,并非空穴来风。 高阳国确实是掌握在韩太后手中, 十年前苏宸璋出使丘宁国失踪后没两年,韩太后将苏宸辙过继到了她名下。 虽不知苏宸辙为何答应,但从那之后,韩太后在后宫又渐渐起了势。 后来苏宸辙登位,韩太后残害皇子,毫无忌惮,足见其野心。 苏宸璋原本就怀疑母妃是因他没出息,才选了苏宸辙,甚至连他去丘宁国当人质之事,亦是母妃和苏宸辙的主意。 在徐婉儿从宫中回去后,苏宸璋更加确定了这个猜测。 原本对韩太后的那点子期望,完全崩碎。 苏宸璋根本不相信这样一个蛇蝎心肠的女人,会将皇位送到他这个分别十年之久的亲儿子手里。 她的眼中,只有权力,说不定,她想自己坐上皇位。 苏宸辙抬手示意苏宸璋在书案旁的圆凳上落座。 那是平日老臣来商谈政事时,苏宸辙给他们赐座所用。 苏宸璋哪有心思坐,他直愣愣地杵在那,紧紧捏着拳头。 看上去像一个受了极大委屈的小孩子。 “这些画是从慈寿宫过来,你藏在其中,咳咳咳……难道就没有现身与你母妃团聚一番?”苏宸辙又掩嘴咳嗽。 苏宸璋此次入宫的目的是找苏宸辙,他怎敢在慈寿宫现身? 况且,他还没有做好母子相见的准备。 他从小就不敢违逆母妃,如今大了,即便心中有恨,他约摸也是不敢当面质问母妃的。 苏宸璋没有回答苏宸辙的问题,“当年提出让我去丘宁国当质子,是你的主意?” “朕说是韩丞相的主意,你信吗?” 苏宸璋咬牙,“我信。” “当年被选去丘宁国当质子的皇子有三个,但这三个皇子中,其实没有你。”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是朕派人劫走了你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辙从小几上捞过一只白瓷杯,饮了一口凉水,缓了口气,继续道:“是韩丞相为了给自己树立正直不阿,不与后宫暗中勾结的形象,为了向先皇表忠心,将你推了出去。” 这次不用苏宸辙请他落座,苏宸璋踉跄几步,跌坐在书案旁的圆凳上。 韩丞相能有今日,不是没道理的。 朝中多少大臣,为了自家闺女或妹妹在后宫站稳脚,除了督促她们早日爬上皇帝的龙床,生下一儿半女,还要往后宫里送不少银钱打通门路。 自古朝堂后宫便牵扯不清,有时候一句枕边风,能抵谏官一箩筐口水。 韩丞相一开始也是如此行事,一路将自家妹子捧到贵妃的位置。 当时的韩贵妃聪明伶俐,在后宫混得风生水起。 可惜皇后崩后,她渐渐得意忘形,终是犯了帝王家的忌讳。 韩丞相这才意识到这一步棋风险太大,再走下去,说不定会有被抄家灭族的大祸。 既然犯了错,那就得改啊。 如何改错才能让皇帝平了心口的怒气? 正逢高阳国西北边关战败,丘宁国有意言和,条件之一就是送一位皇子过去。 单是生孩子这点,晟州大陆上其他六国的国君都不如高阳国的先皇。 孩子多了,送一两个出去,倒也不觉得多么心疼。 但不管挑谁去,后宫的妃子都得闹一场,着实心烦。 韩丞相这当口建议将自己的亲外甥送到丘宁国当质子,加之苏宸璋又是个软弱的性子,本就没有长在先皇的心坎上,当日早朝,这件事便拍了板了。 满朝上下,谁不说韩丞相好手段。 一步死棋,愣是叫他给盘活了。 “那去丘宁国途中,我遭遇劫匪之事呢?又是谁的主意?”苏宸璋坐在圆凳上,看上去孤苦无依。 不知是不是下雨天潮气重的缘故,苏宸辙今日咳嗽比前几日更加频繁。 “是你母妃的主意。” 苏宸璋的手指止不住地颤抖,他紧紧攥着书案边沿。 有些事自己胡思乱想是一回事,被人揭开真相又是另外一回事。 “为什么,为什么……” 十年被囚于暗无天日的地灵洞穴,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都是因为他的母妃? 苏宸璋不愿相信! “当年你被选为质子,你母妃无力改变,但她深知你此去丘宁国,无异于沦为阶下囚,她不忍自己的宝贝儿子过那种没有尊严的生活,于是她便策划了一场劫持质子的计划。” 苏宸璋有些听不懂了,他母妃到底是啥意思? 苏宸辙深深看了苏宸璋一眼,继续说,“不过她的计划失败了。” 当年韩贵妃的人到达事先探查过的地点,准备劫走苏宸璋,却不曾想有人赶在他们前头,将苏宸璋劫走了。 “是,是谁的人?”苏宸璋已经不敢随意揣测了。 苏宸辙直视着苏宸璋的眼睛,那眼神,让苏宸璋心头一跳。 那年母妃被册封为贵妃时,他拿着糖葫芦去寻皇兄,离去前,苏宸辙的眼神就是这般。 疏离淡漠,比那年满城的风雪都要冷。 苏宸璋永远也忘不了苏宸辙当时的眼神。 “皇兄,母妃今日欢喜,允我吃一根糖葫芦,你尝尝,可甜了。” “宸璋,你今年多大了?” “过完年就满七岁了。” “七岁……还这么幼稚?真不知你是故意为之,还是真就这般单纯。” “皇兄,我……” “你回去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少年苏宸辙转身,盯着枝头的红梅,枝头有积雪坠落,有红梅飘下,停在他的肩头,又被风吹到雪地里。 红梅映雪,甚是好看。 好几日后,苏宸璋才想起来,那日是苏宸辙母后的头七。 恍惚的记忆中,皇城里,白雪皑皑,宫门重重。 苏宸辙一身孝服,负手而立,站在他母后最喜爱的梅树下,任雪染白了头。 神思回笼,苏宸璋不敢置信地看着苏宸辙,他连声音也颤抖了,“是,是你?” “是朕派人劫走了你。”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跟屁虫 一夜好雨,草色更浓。 怀宁城北郊外,一辆马车悠悠往山林行去。 马车里飘出欢笑打闹之声。 晨时天便放晴了,湿漉漉的草叶间闪着金灿灿的日光,连去岁的枯枝,也彷佛染了生机。 今日出城踏青的游人不少,听说城北郊外的山上,有一片桃林,此时正值桃花盛开。 一大早叶倾雨便喊了大伙出门,往常她并不爱凑这种热闹,今日不知是抽了什么风? 段义安虽然还很虚弱,但已经能下地了,也被小雪拉上了马车。 前些天眼看着就要小命不保的小男孩,此时坐在马车中,不仅解了毒,连手脚也能活动了。 若是被那些断言他绝不可能被救活的名医圣手看到,只怕要对自己的医术产生怀疑。 段义安原本神色恹恹,但在小雪银铃般的笑声中,他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 因段义安的身体需要休养,加之大仇未报,段延辉在与叶倾雨解除灵契后,仍住在来福客栈中。 他没有钱,好在叶倾雨钱多,不在乎多付一间房钱。 叶倾雨虽不在乎这点钱,但对段延辉来说,却是又欠了她一份恩情。 这赶马车的活计,他便抢着干了。 冷皓月坐在车辕上,与段延辉探讨刀法,他俩都是用刀之人,在这方面很是聊得来。 车厢里,叶倾雨抬手撩起靛蓝的帘布,往马车后看去。 昨日来福客栈大堂里那一架打得激烈,进到客栈的那些人都没能站着走出去。 得知客栈的伙计是高阳国禁军统领的人,外面那些蠢蠢欲动的势力安分了不少。 不过今早叶倾雨一行出门,后面依旧缀了不少尾巴。 马车后面有衣着华贵,摇着折扇的公子哥;有骑毛驴沿着小道慢慢晃悠的小老头;有拎着相公耳朵喝骂的母老虎…… 普通百姓很难分得清这些人中,哪些是身怀绝技的江湖中人。 这世上的人,都很擅长伪装。 叶倾雨放下帘子,孟奚知笑道:“阿雨既是出来赏花,便莫要理会那些跟屁虫,平白添了烦恼。” 小雪正听段义安讲学堂里的趣事,闻言歪着脑袋看向孟奚知,“爹,娘以前说咱俩才是跟屁虫。” “……”孟奚知尴尬地咳嗽一声。 叶倾雨靠在车壁上,没有理会他们,她微蹙着眉头,在想事情。 这几日在怀宁城,很多事看似散乱无章,其实暗中却牵缠不清。 叶倾雨还有几件事想不明白。 她不明白苏宸辙到底要做什么? 如暮影所见,他的身体确实不好,虽不至于短时间内归西,但只怕也撑不了几年。 苏宸辙无儿无女,他折腾个啥? 如果说之前叶倾雨猜测他筹谋布局,是要统一天下,可如今他连皇位都快要保不住了,又作何解释? 苏宸辙明知苏宸斌和苏宸璋都回来了,而且后宫里还住着一个觊觎皇位的小孩,他却并无动作,这不正常。 不管从哪一个角度看,他都像是要退位让贤的意思。 那之前种种呢? 鹿隐国皇宫里的御风者,地灵洞穴中的水灵,简绍在千屏城的谋划…… 那些又算什么? 还是说,千屏城被焚毁,百姓流离失所,而六国却无异动,苏宸辙心灰意冷了? 这事没有这么简单,叶倾雨总觉得,他在谋一个更大的局。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他到底要做什么? 叶倾雨还有一点不明白,从她进入怀宁城时,就被禁军统领唐衍盯上了。 可苏宸辙为何迟迟不召她入宫? 在鹿隐国时,戚震霆听闻魇灵来了,半夜从被窝里爬起来,恨不得亲自到承安门迎接。 足见魇灵之愿对人族的诱惑之大。 这世上,竟会有对魇灵之愿不感兴趣的人? 苏宸辙明明是有所求的啊! 不管是统一七国,抑或身体康健,他总归是有未成之愿。 苏宸辙越是反常,叶倾雨心下越觉不安。 她已嘱咐暮影,今夜入宫之时从苏宸辙身上顺一样东西回来,她必须入苏宸辙的梦,看看他心里的执念到底是什么? 看看他到底要做什么? 到达怀宁城后,叶倾雨把重心放在助苏宸璋夺位之事上。 直到暮影今早跟她说苏宸璋早已成为画中仙的傀儡,而苏宸辙却对此事一点不感到奇怪,叶倾雨才惊觉这怀宁城中,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苏宸辙身为一国之君,即便涉猎广泛,对月山垂思宫有所耳闻,可看到从一幅画里走出来一个人,他非但不害怕,不喊人,反而像早已预料到一般,面色如常地与苏宸璋攀谈。 就好像,他一直在等苏宸璋。 就好像,他知道苏宸璋已经不是十年前的苏宸璋,而是一具随时会被人操控意识的傀儡。 可他却没有除掉苏宸璋。 昨夜在苏宸璋入画离去之前,他看着苏宸璋的背影,沉声道:“天下将乱,这皇位,你当真要夺?” 他在怀疑苏宸璋的能力。 苏宸璋当时没有回头,却顿了脚步,嗓音微哑,“你们总说我懦弱无能,不堪大任,这皇位我能不能夺,你且瞧好了。” 苏宸璋入画后,又是一阵妖风平地起,被风雨拍打的窗子蓦地向外弹开,画轴卷起,飞出窗外,消失在雨天漆黑的夜色中。 风雨卷进屋内,打湿了矮榻上的锦垫被褥,苏宸辙好一阵咳嗽。 可他看向窗外的眼眸,却好似幽深的潭,叫人看不透里面的深意。 “皇兄自是相信你能夺得皇位,可你能守得住吗?” 暮影看见苏宸辙唇边勾起一抹冷笑。 有画中仙相助,即便没有魇灵之愿,叶倾雨也相信苏宸璋能夺得高阳国的皇位。 可一个傀儡当皇帝,这高阳国的百姓,还有活路? 这人间,只怕再无宁日。 灵契已结,叶倾雨非但不能阻止苏宸璋夺位,反而还要继续帮助他。 这是一件很讽刺的事。 若说从暮子河醒来后的叶倾雨是没有心的,可小雪和孟奚知的出现,让她对三千红尘又有了期盼。 晟州大陆上这千年的太平,是孟奚知耗费修为挣来的,叶倾雨若是能替他守护,自是最好。 若守不住,叶倾雨也不能助其毁灭。 解除灵契,需得双方同意,苏宸璋定是不愿意的。 这一愿若是不成,叶倾雨的梦神之路,便算是断了。 孟奚知不知她心里所想,只当她是烦那些缀在马车后的尾巴,又低声开解了几句。 小雪缠着孟奚知讲故事,孟奚知也不扫她的兴,讲了个十分好笑的笑话。 逗得小雪“咯咯”笑个不停,连段义安脸上,也难得露出了笑容。 除了坐在角落的暮影依旧是一副天塌下来也不变色的脸,叶倾雨在孟奚知歪着脑袋,凑到她面前咧嘴笑的时候,也没忍住笑了出来。 马车悠悠往山林驶去,已有桃花香被风送来,如此好的天气,实在不该被这些破事扰了兴致。 ……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桃林赏花 桃花林中游人如织,多的是附庸风雅的文人雅士,亦有调皮的孩童爬上树梢,摇得花瓣簌簌扑落。 官家小姐伸出纤纤玉手,折几枝含苞待放的桃花,带回府中拿瓷瓶插上,便好似将这春日胜景带回了家。 更有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左拥右抱,携妓赏花,好不风流。 烟花女子身上的脂粉香气,竟比桃花还要浓上几分。 桃林中欢闹声声,一派喜乐。 小雪和段义安在桃树下嬉闹,小孩子的快乐十分单纯。 孟奚知今日带了酒出来,与段延辉和冷皓月在树下畅饮。 冷皓月自从生辰那日尝过这杯中物的滋味,渐渐竟有些上瘾,哪怕酒量极差,却总忍不住要喝上几口。 孟奚知带来的酒极好,是他托山海藏的掌柜寻来的。 他和叶倾雨出门逛街,偶尔经过山海藏,会进去问一问《美人雪舞图》的事。 澹台公子答应帮忙留意,但至今仍无消息。 想来那幅《美人雪舞图》确实难找。 孟奚知饮了一口酒,感叹:“这清河镇的无忧酒,哪怕是不爱饮酒之人,也该尝一尝的。” 冷皓月问:“为何要叫无忧?” 难不成饮了此酒,就能忘忧? 孟奚知突然想起那日叶倾雨所说的话来,他笑道:“懦夫才借酒消愁,不过是自欺欺人,酒醒之后,忧仍是忧,断不可能无忧,不过是酒家哄骗嗜酒之人罢了。” 段延辉行走江湖多年,自然也听说过清河镇的无忧酒。 但他从未喝过,以前是无需借酒消愁,后来家破人亡,却是无钱买酒。 段延辉仰头灌了一口,醇馥幽郁,绵长回甘,确实是难得的好酒。 孟奚知继续感慨,“清河镇无忧酒家以前最出名的酒叫“忘忧”,若说无忧酒是上品,那忘忧酒就是绝品,可惜这绝品也绝世了,世上再无忘忧。” 冷皓月好奇道:“那你可喝过忘忧酒?” “自然……”孟奚知话到嘴边,却又摇了摇头,“喝过又如何,其中滋味,早就忘了。” 酒会绝世,人亦如此。 酒没了,就算时时挂怀,终究不能再尝到那酒的滋味。 人若是没了,虽能寄托来世,可若魂飞魄散,却连微尘也不如。 就算他日日悼念,终究是不能将那人再盼回来。 孟奚知心头苦涩,怔怔看着树下欢笑的小雪。 粉色的花瓣飘落在她鸦黑的头发上,落在她银红的裙子上,随着她轻快的脚步翻飞。 她看上去,就像一个活生生的人。 与桃林间嬉戏的人族小孩并无不同。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从上古至今,孟奚知从未像如今这般茫然无措过。 “爹,你的酒泼了。”小雪从地上捧起一把粉嫩的花瓣,对着孟奚知身上扬去,又笑着跑开。 孟奚知回了神,不知何时,他手中的酒壶倾斜,醇香的酒液泼到铺着花瓣的泥地上。 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孟奚知又饮了一口酒,抬眼去找早已消失在桃林中的叶倾雨。 叶倾雨今日邀他们来踏青赏花,是想寻一个人。 说是寻,不如说是等。 那日出现在屋顶上的黑影,之后再没出现过。 如果那人真的是北漠,他为何不来找她? 会不会是发现潜伏在来福客栈外的高手,不敢靠近? 又或者,他在躲避什么? 叶倾雨等了几日,终究是坐不住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我终于找到你了 , 后天就是寒食节,若是怀宁城发生什么大事,她担心北漠会遇到危险。 她亦担心,此次错过,不知何时能再见到他? 她又该去哪里寻找魇灵族的下落? 叶倾雨最想知道的是,婆婆还在不在这世上? 如果北漠当真是不敢靠近来福客栈,那她出来等,他可会来? 叶倾雨往桃林深处走去,暮影跟在她身后不远处,将那些看似随意赏花,实则刻意跟踪的尾巴挡在身后。 朗日当空,微风习习。 叶倾雨刚弯腰穿过一截横生的枝桠,身后突然起了一阵大风。 眨眼间,整个桃林中,树枝震颤,桃花似雨,纷纷扬扬。 满眼都是粉色的花瓣,漂浮在半空,挡住视线,看不见人影,林中响起一片惊呼之声。 叶倾雨回身,往来路疾掠而去。 穿过漫天桃花,叶倾雨很快来到一个身着月白衣衫的男子身后,二话不说,一记手刀砍在他后颈,扛起来就往桃林外飞奔而去。 听得一记口哨声,暮影从桃树顶上飞身落地,手掌翻转,撤了灵力。 狂风息了,桃花不再乱舞,缓缓坠地。 但……方才还如云霞一般笼在枝头的桃花,此刻铺了满地。 树上竟是连一朵都不剩。 暮影被这光秃秃的桃树整懵了,垂眸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她似乎没控制好力度! 桃林中接二连三传出女子的惊叫声,小孩的哭闹声,和文人雅士的咒骂声…… 声声入耳,远在桃林之外的叶倾雨眼皮子跳了跳。 叶倾雨将肩上的男子丢到一棵粗壮的大树后,旁边有杂草掩映,这一块地方颇为隐蔽,短时间内很难被人找到。 是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少年,容貌清秀俊朗,细皮嫩肉,只是略显苍白。 叶倾雨将他的头掰向一边,见他耳后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红印子,暗自松了一口气。 果真是他。 出城后,叶倾雨便一直在留意跟在马车后的人。 不管是过路百姓,还是跟踪她的武林高手,脸上的表情都十分自然。 前者是不需要伪装,后者是伪装惯了,便叫人难以分辨。 唯有这名少年,跟在一对中年夫妻身后,不时拿眼睛往马车上瞅。 而到了桃林后,少年便与那对夫妻分开了。 倒也不算太笨,知道找人打掩护。 叶倾雨勾了勾唇角,拍醒少年,温声道:“北漠。” 这少年正是北漠,他耳后的胎记,叶倾雨不会认错。 小时候在魇灵族,叶倾雨无意间发现北漠耳后的胎记,用手指去抠,一指甲下去,北漠的嚎声将树上的鸟雀都震飞了。 因为此事,叶倾雨被婆婆打了一下午。 族长说,北漠耳后的胎记,关系到他修为,不能随意触碰。 每个魇灵身上都有一块血红色的胎记,形状不一,大小各异,胎记所在的位置也不尽相同。 叶倾雨手背上也有块月牙形的胎记,但是很淡,也不是血红色,看上去就像一块疤,而且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她不管怎么抠这块胎记,都不会有不适的感觉。 却是不知为何? 北漠醒转,揉着后颈,蹙着眉头看着眼前的少女,一时有些怔愣。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清亮的眼眸中滚出泪珠子。 北漠扑到叶倾雨身上,差点将叶倾雨掀翻。 “叶倾雨,我终于找到你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神石裂了! , 虽说今日春光明媚,但昨夜一场雨,草叶上还藏着雨水,衣角擦过,很快就湿了一片。 却不及北漠的眼泪汹涌,眨眼间便浸湿了叶倾雨肩头的衣衫。 叶倾雨蹙眉,“怎还和小时候一样?” 她记得北漠小时候就很爱哭,还爱拖着鼻涕虫。 “叶倾雨,你这个杀千刀的,你一走就是十年,你可知我在暮子河边等了你多久?” 在被叶倾雨推开后,北漠指着她的鼻子骂。 “你嚷嚷什么?要将那些人招来不成?” 北漠四下环顾,嗫嚅道:“这些年你去哪了?” 叶倾雨不打算与他叙旧,她问:“魇灵都去哪了?婆婆呢?” 北漠惊讶,“你回了暮子河?你什么时候回去的?” 她若没回去,怎知魇灵已不在暮子河北了? “此地不宜久留,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几个月前,暮子河上的食尸花不知为何,突然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族里好些小孩子都吓哭了……” 暮子河北,是魇灵的族居地,没有人能跨过暮子河去往魇灵族。 其它灵族亦是不能。 暮子河,非魇灵不能渡。 那日,突然从河上传来阵阵鬼哭狼嚎,凄厉骇人,令人头皮发麻。 北漠的爷爷,也就是族长,派人前去打探,那人片刻后便回来了,说暮子河上燃起烈火,好像一条火龙,蜿蜒在雪原上。 暮子河里的食尸花化入火海,灰飞烟灭。 眼见令人心悸的尖叫声就要消失,那人不敢久留,他发现暮子河上淡粉色的烟雾也在慢慢消散。 当那些淡粉色的烟雾消散,神秘的暮子河北岸将不再神秘。 族长神色凝重,将所有魇灵聚集到祭坛。 祭坛中间竖着一块神石。 那是一块高约三尺的石头,黑如木炭,形似长柜,远远望去,就像一口黑棺竖在那里,透着一股子阴森之感。 神石比魇灵族的历史还要久远,每当有大事发生,历代族长便将大伙聚到此处。 这是从祖上流传下来的,谁也不知来此处要干什么? 就连族长也不知道。 这倒是不能怪老祖宗,因为历代族长将魇灵召到神石边,最后发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事了。 魇灵各回各家,不过就是到祭坛来晒了会太阳。 北漠的爷爷捧着一张灵兽皮,上面用血画了一些没人看得懂的符咒。 这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密卷。 已经须发皆白的族长心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这种预感从十二年前,那个叫叶倾雨的女娃娃在神石上刻下两个字后,就时常萦绕在族长心头。 今日尤甚。 暮子河里的食尸花焚毁,意味着这片世外桃源将不再安全。 此事,只怕不能善了。 必须得放大招了。 可这大招,到底是个什么招呢? 族长有些茫然。 北漠说:“当时所有魇灵都盯着爷爷,等着他从灵兽皮上看出老祖宗的灵寓,但是暮子河上的浓烟都飘到了祭坛,他眼睛都看酸了,也没看出个子丑寅卯来。” 一个看上去十分邋遢的老太婆佝偻着身子上前,抢过族长手里的灵兽皮。 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布衣衫又皱又脏,她的手指干枯如柴,从破破烂烂的袖口处探出,雪白光滑的灵兽皮被捏在她的指尖,对比鲜明。 老太婆又瘦又小,可站在祭坛边的魇灵,包括族长,却无人指责她的蛮横之举。 她抬起头来,扫了一眼族长。 她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好像虬扎在土壤下的老树根,沟壑间藏着洗不干净的黑泥。 但就是这样一张老脸上,却长了一双翡翠般的眼睛,好似能看透人心。 这双眼睛,整个魇灵族,再找不出第二双。 族长在她的眼睛扫过来时,羞愧地低下了头。 至于到底是不是羞愧,叶倾雨不敢确定,不过北漠是这样描述的。 北漠从小被他爷爷扒了裤子打屁股,挨的打不比叶倾雨少。 北漠继续说道:“你婆婆可真牛逼,她抢过灵兽皮后,拔下头上的木簪,在那张皮子上戳戳点点,不知画了些什么,之后那灵兽皮上的符咒,突然发出血红的光来……” 老太婆花白而干枯的头发乱蓬蓬散在脑后,被裹着尸臭味的风拨弄得更加凌乱。 叶倾雨记得小时候经常替婆婆捉虱子,她记得日光穿过枝叶,洒在林间干燥的地上,有微微的风来回摇晃满地的光斑。 那些日子对叶倾雨来说太遥远了,尤其是在被遗忘十年之后,再忆起,恍若隔世般。 从灵兽皮上发出血红的光,婆婆走到神石旁,将雪白的皮子贴在黑色的神石上。 神石上没有繁复的符文,也没有神秘的图腾,只是一块黑不溜秋的石头。 不,如今那上面,还多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魇灵。 是叶倾雨四岁时所刻,族长发现后仰天长叹:圣物被毁,乃大凶之兆啊! 在那之后,族长喊来了魇灵族所有的人,却再也没有谁能在神石上留下痕迹, 何止是这些人,便是魇灵一族世世代代,不知有多少人抚摸过神石,不知有多少人在上面刻字,却从来无人能在神石上凿刻出痕迹来。 正因如此,从来没有人想过要给神石加持禁制。 可如此坚不可摧的神石,怎就让一个四岁的小娃娃给剐了? 尤其是这娃娃灵息微薄,在探灵上毫无天赋。 叶倾雨三岁时便能听懂暮子河上食尸花的花语,如今又有如此怪异的举止,叫人心生恐慌。 北漠曾无意间听到他爷爷和叶倾雨婆婆的对话。 族长询问叶倾雨的来历,婆婆闭口不答。 族长要将叶倾雨赶出魇灵族,婆婆抄起墙角的扫帚就往族长身上招呼,一打一个准,毫不含糊。 北漠与叶倾雨玩得好,这事是他说漏嘴,透给叶倾雨的。 从那之后,也只有北漠与叶倾雨玩得好,旁的小魇灵,都不愿跟叶倾雨亲近。 而叶倾雨,只是更加频繁地往暮子河跑。 当灵兽皮覆上神石,当那些血红的符咒像游蛇一般从红光中溜出,爬满黑色的石柱…… 神石动了! 神石裂了! 神石化作粉末,被风扬走了! 族长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灵兽皮掉落在地,皮子前方,悬立着一把古剑。 这把剑,原本是藏着神石中的。 如今乍见天日,黑沉的剑鞘上好似闪过一道冷光。 婆婆颤抖的手指抚上古剑的剑柄,轻轻摩挲,那上面刻着两个字:孤影。 “终于……又见到孤影剑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啊,大海! , 叶倾雨蹙眉问道:“之后呢?” “之后婆婆从剑鞘里拔出孤影剑,我只看见一道耀眼的光闪过,等我眨眼,眼前的景象竟完全变了。” 北漠说起当时的景象,仍觉不可思议。 那道白光闪过之后,北漠发现自己眼前,竟出现了一片汪洋大海! 他当时立马又闭上了眼睛,身边接二连三响起惊呼之声。 原来不是他一个人出现这种错觉。 可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眼前依旧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他听到了海浪拍打礁石,他闻到了咸腥的海风。 这不是幻象! 所有魇灵都懵了。 有人想起家里的灶上还炖着汤,有人想起还有柴禾没劈,有人想起自己出门时匆忙忘了锁门…… “我这是在做梦吧?” “你掐我一下……哎哟,你轻一点!” “你看那沙子上是不是有只大乌龟?我的老娘,这乌龟可真大!” “没见识,那玩意叫海龟。” …… 从一开始的惊愕,很快魇灵们就对这个新世界充满好奇了…… 叶倾雨打断了北漠的好奇,又问:“婆婆呢?” “婆婆拿着剑,站在海边的礁石上,回身看着魇灵们说了一句话,便纵身跳入了大海。” “……”叶倾雨急了,“她说什么了?” “婆婆说,暮子河北已经不安全了,让魇灵们在那海边落地生根,孤影剑指引她到此处,她要去完成她的使命了。” 漠北说这些话的时候,苍白的脸上露出大大的疑惑,看着叶倾雨,问道:“叶倾雨,你说婆婆要去完成什么使命?” 叶倾雨怎么会知道? 有什么使命是需要跳海去完成的? 不过,知道婆婆不是跳海自尽,叶倾雨也算是松了口气。 “那片海在什么地方?” “哦,在白夙国南部,当地人说那是南海。” 南海? 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在哪听过来着? 远处的桃林中有人往这边走来,叶倾雨对北漠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她凝神细听,那脚步声轻盈细微,似有意敛着气息,想来是习武之人。 这么快就找过来了? 叶倾雨不再与北漠慢慢长聊,她问:“你为何不直接去来福客栈找我?” 北漠低声道:“叶倾雨,你是不是傻?来福客栈外围得跟铁桶似的,是为什么?因为你是魇灵,我去客栈找你,不是羊入虎口吗?” 叶倾雨冷哼,“你倒是惜命。” “我是为你好,物以稀为贵,只有你一个魇灵,他们才不敢贸然动你。”北漠翻了个白眼。 北漠这话说得有道理,叶倾雨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果然长大了,那你现在打算去哪?” “我原本在白夙国……” “长话短说,别的话我晚上去梦里找你。”叶倾雨扯下北漠腰间一个艾绿色的荷包。 “我住在……” “算了,不说了,你待在这里别动,我先走。” “哎哎哎……”北漠低声呼唤叶倾雨。 叶倾雨已如一道残影闪进了枝桠光秃的桃林。 …… 马车停在山脚下,因为叶倾雨的失踪,有几个心急的打算捉了小雪和段义安,以此威胁魇灵就范。 倒算得上有点脑子,奈何实力跟不上。 扫了一眼不远处躺在桃花上的几具尸身,叶倾雨面无表情地跃进了马车。 段延辉待人都到齐了,跳上车辕,赶着马车往怀宁城去。 “段大哥,你觉得我方才那斜劈的一刀,会不会劲气有些欠缺?”冷皓月回忆着方才与那几人过招的场景。 段延辉朗声笑道:“你年纪尚小,刀法上能有如此造诣,已是难得。” 冷皓月摇头,“段大哥此言差矣,我爷爷常说,高手对决,一招致命,容不得半点马虎。” “当是如此,不过你腕力不足,若是一味追求强劲的功法,怕难以突破,你不妨多练巧劲,老话说四两拨千斤,你虽用刀,但招式间,未尝不能学习用剑之人的技巧。” 冷皓月沉思片刻,眼中迸出亮闪闪的光芒,一巴掌拍在大腿上,“我有个朋友总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果然不假。” “总听你说起一位朋友,不知那位朋友如今身在何处?” 冷皓月怔愣片刻,脑子里闪过一个身穿道服的身影,“他去打仗了。” 段延辉见她神情落寞,又将话头扯回刀剑之上。 马车中。 段义安大病初愈,玩得累了,在桃林中便睡着了。 小雪最是贪睡,被暮影抱在怀里,亦在沉睡。 孟奚知凑到叶倾雨身边,低声问:“如何?” “找到了。”叶倾雨想了想,问道:“你可记得暮子河食尸花焚毁那天的事?” 孟奚知摇头,“那日你坠入河中时,我受不了血玉的炙烤,昏迷过去,之后被梦神救起,才知满河食尸花都没了。” 所以,孟奚知也没有看到暮子河北岸变成了什么样子? 就在她坠入暮子河的那天,暮子河北的魇灵突然消失。 不过是一个梦的时间,原本就要回到家乡的叶倾雨,却害得所有族人从那片土地上离去。 多么可笑。 从北到南,这跨度太大了,若是从前,别说北漠不敢相信,叶倾雨也会觉得他在撒谎。 可她亲眼见识过画阵的威力,将人从一个地方变到另一个地方,并不是没有可能。 叶倾雨眼下最担忧的是:婆婆会不会与垂思宫有什么关系? 整个魇灵族……会不会已沦为画中仙的傀儡? 这件事太过骇人,叶倾雨一时没法接受。 哪怕真相并非如此,可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便由不得她不胡思乱想。 彷佛突然之间,这个世界变得虚假起来,人不是真的人,灵也不是真的灵。 那还有什么是真的呢? 魔骨珠里的梦,是真是假? 孤影剑呢,又作何解释? 为何孤影剑会藏在魇灵族的神石之中? 她,叶倾雨,真正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叶倾雨觉得心口难受得紧,抬手撩开窗帘,带着草木清香的暖风吹来。 外面是草长莺飞,是春花竞艳,是一年之中最充满希望的季节。 人族之所以令人向往,不就是即便冬雪倾覆,待冰雪消融时,又能遇见春暖花开。 叶倾雨想起在鹿隐国的山海藏中,澹台公子托店伙计给她带的话: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而在千屏城的山海藏,他托人带给叶倾雨的话是: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神的眼中,是非善恶自有定论,此间诸事莫执于心。 前几日在怀宁城山海藏,那位掌柜的说:冰雪即将消融,藏在底下的不仅有枯枝腐叶,也有生机。 这些话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澹台公子到底要向她传达什么意思? 正文 第二百章 将军府出事 进城时,城门口增了不少官兵在盘查。 听百姓议论,是将军府里出事了。 好像是出了命案,凶手逃了,出城的人都要仔细盘问了才能放行。 进城倒是不挤。 将军府出了命案,莫不是苏宸璋出事了? 叶倾雨屈了屈手指,灵契还在,看来死的不是他。 在离来福客栈不远的巷子口,跳出一个小乞丐拦住了马车。 冷皓月认识他,之前冷皓月请客吃饭,他也来了。 从小乞丐的口中得知,今日晨间,定王苏宸斌带着一队人马,直闯将军府后院。 苏宸斌回怀宁城后,住在自己的府邸。 他虽是与徐巍一道回来的,但他在怀宁城有府邸,总不好赖到将军府去住。 岂不叫人笑话。 苏宸斌有自己的亲兵,虽人数不多,但突然闯进将军府,加上他定王的身份摆在那,在没有得到徐将军指示的情况下,将军府的护卫并不敢拦得太过认真。 当时徐巍还在睡梦之中,待下人前来禀报,徐婉儿的晴芳院里已是鸡飞狗跳。 徐巍赶到晴芳院时,苏宸斌已经不知去向。 而徐婉儿带回来的一个杂役昏迷不醒,正躺在徐婉儿怀里。 血从那面色惨白的年轻杂役身下不断往一旁的月季花丛淌去。 丫鬟仆妇吓得躲在屋角抱头发抖,足见方才发生的事有多骇人。 徐婉儿头发凌乱,衣衫褶皱,她常用的一把银剑横在地上,剑刃上沾了血。 她低头看着怀里的苏宸璋,血是从他肋骨处往外淌的。 徐婉儿知道他还没死,因为方才苏宸斌的剑刺来时,原本是要往苏宸璋心口扎,但关键时刻,她拽了苏宸璋一把,那剑偏了几寸。 不过徐婉儿也知道苏宸璋从小怕疼,这一剑,有够他受的。 徐巍直到今晨才知道,徐婉儿带回来的杂役,是高阳国流落在外多年的十三皇子。 想来苏宸斌亦是得知这个消息,才闯入将军府伤人。 手足之情在皇家,终究比不过权力。 官兵满城搜寻的正是定王苏宸斌。 若只是将军府一个杂役被伤,自然是不用如此大动干戈。 但受伤的是皇子,而且是当今太后的亲生儿子,这件事可就非同小可了。 区区一个闲散王爷,不逃难不成等着入大狱? 苏宸斌要杀苏宸璋,其实也好理解。 他被外放五六年,如今好不容易回到都城,就等着苏宸辙驾崩,他好打着苏氏皇族的旗号,联手威远将军徐巍,杀进宫去,将韩家那小子斩杀于金銮殿上。 徐巍护他多年,如今又带他回怀宁城,足见徐巍一直是拥护皇族的。 苏宸斌蛰伏多年,暗中练兵,等的就是熬死他那个病秧子皇兄,一举压下韩家的势力。 而苏宸斌最大的依仗就是徐巍。 他天真地觉得,只要他许给徐婉儿皇后之位,徐巍必然会对他忠心不二。 这两年来,他曾向徐巍提出过求娶徐婉儿之事,徐巍只笑言不急不急,道是此时结亲,只怕会叫有心人胡乱揣测。 大事未成,苏宸斌虽有意将徐巍与他捆在一根绳上,却也不敢太过张扬,这门亲事,便一直搁着。 这几日苏宸斌暗中拉拢拥护皇族的老臣,费了不少心思,也受了不少白眼。 苏宸斌从小性子暴躁,对身边人动辄打骂,此次回怀宁城,却要忍气吞声,做小伏低。 他满肚子的怨气,只盼着早日夺得皇位,再好好收拾收拾这帮狗东西。 当他得知当年在去丘宁国途中失踪的苏宸璋没死,如今就住在将军府中,而且是住在徐婉儿的晴芳院中,可想而知,苏宸斌有多震怒。 这说明什么? 说明徐巍选择了苏宸璋。 说明他苏宸斌眼看着距皇位只有一步之遥,却突然被人拽出了十万八千里地。 而徐巍将苏宸璋藏在府中,却让他在外面抛头露面,让他成为韩家的眼中钉,让他为苏宸璋挡刀子…… 苏宸斌越想越气,一脚踹了饭桌,拿起架子上的宝剑就往外面冲。 皇位于他来说算是没戏了。 苏宸璋不仅得到了徐巍的支持,而且他的母妃就是当今太后,他登位,既可安徐巍的心,亦能让韩家心服口服,简直就是皆大欢喜。 那他又算什么? 他筹谋多年,到头来却让别人临头一脚给踹了。 这口气,苏宸斌忍不了。 左右苏宸璋登上皇位,他也没有好果子吃,倒不如趁现在先宰了那狗玩意再说。 苏宸斌要去杀苏宸璋是临时起意,他带人闯入将军府,直奔晴芳院。 小时候在怀宁城时,将军府里办喜事,苏宸斌来过将军府。 那时候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几位皇子,但那些皇子,早已魂归地府了。 如今这世上,苏宸斌的兄弟只有苏宸辙和苏宸璋。 可这两位,一个曾经想杀他,一个他今日必须杀。 这个世界真是奇怪,明明是手足兄弟,却比仇人还要憎恨彼此。 在皇家,何来的手足?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苏宸斌想当活着的那个。 当他在晴芳院里看到那个和他长得有四五分相像的男子,他手里的剑毫不犹豫就往那男子的心口刺去。 晴芳院的院门被苏宸斌带来的亲兵拦着,外面的家丁护院进不来。 院子里洒扫的仆妇吓得惊声尖叫。 徐婉儿提剑飞身而来,将苏宸璋拽到身后。 剑刃相击,一阵刺耳的铮鸣。 苏宸斌怒气正盛,额角青筋直跳,瞪着徐婉儿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彷佛恨不得扑上来咬断她的脖颈。 “贱人,竟敢背着本王偷男人!” 徐婉儿一早就起了,在院子里练剑,她每日都有早起练剑的习惯,谁知突然见到苏宸斌杀气腾腾地冲进来。 苏宸璋亦一早就起了,在院子里散步,这却是有些奇怪。 自从来到将军府,住进晴芳院,苏宸璋极少走出房门。 有丫鬟偷偷从门缝往里瞄,见他不是躺在床上,便是坐在桌旁,极为安静。 徐婉儿也不去打扰他,偶尔碰到他走出门来,两人也没什么话好说。 毕竟那么多年过去,他们都不是当初那两个一言不合就打一架的小孩子。 徐婉儿听到苏宸斌口出污言秽语,冷笑道:“定王怕是还没睡醒,大白天的怎地说上梦话了。” 她身后的苏宸璋怔怔看着目眦欲裂的苏宸斌,喃喃道:“皇兄……” 是啊,这是他的皇兄,多年未见,冲上来就要杀他。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真正的厉害角色 苏宸斌不再废话,抬手一招,身后的亲兵瞬间便将徐婉儿和苏宸璋围了起来。 “今日本王就杀了你们这对狗男女。” 苏宸斌与那些喜欢废话的人不同,他从来都觉得废话说多了,变数就大了。 做什么事都该当机立断,趁热打铁。 好比他现在要杀苏宸璋,若是再站在这里啰嗦叙旧,八成是杀不了的。 徐婉儿即便从小习武,却也打不过这围上来的王府亲兵。 何况她还要护着身后的苏宸璋。 苏宸璋连骑毛驴都不会,更别提拔剑杀人了。 可当他看到徐婉儿背后露出破绽,苏宸璋手中闪烁着刺眼日光的剑尖,即将挑破柔软馨香的锦衣时,他毫不犹豫地撞开了徐婉儿。 而徐婉儿亦察觉出不对,反手提拽了一把苏宸璋的衣领。 那剑便刺在了苏宸璋的肋下。 苏宸斌眼中露出一击得手的兴奋与癫狂,抖动手腕,那剑旋转着又刺进去几分。 听得远处传来急急奔走的脚步声,苏宸斌并不恋战,带着亲兵跃上屋顶,几个起落,便消失无踪。 苏宸璋哪里耐得住这般绞痛,很快便晕了过去。 皇家虽常有手足相残之事,但这般光天化日之下,不由分说就对亲兄弟下手的,却是头一次听说。 很快这件事就从丫鬟仆妇的嘴里往将军府外传了去。 而苏宸璋乃是高阳国十三皇子的事,却是徐巍从徐婉儿口中得知后,急急出府,亲自往宫里去请太医时,嘴碎的小太监说给看守皇城的卫兵听的。 即便小太监不说,当怀宁城中的街道上出现官兵搜查时,这事也就瞒不住了。 搜的是定王苏宸斌。 定王苏宸斌在将军府后院杀害皇弟苏宸斌,这件事像一阵风般,刮遍了怀宁城的大街小巷。 而这件事中暗藏的信息,可就太多了。 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有得掰扯了。 多年之前被派往丘宁国的十三皇子这些年去了何处? 他为何会出现在将军府后院? 他与徐将军的掌上明珠徐婉儿是什么关系? 最重要的是,定王为何要杀他? 这人一多,嘴一杂,很快就被脑子活络的百姓们给捋清楚了。 叶倾雨坐在马车中,听着车帘外的小乞丐一一道来。 一种说法是,十三皇子这些年去向成谜,指不定已经投靠丘宁国,此番回怀宁城,会不会打着什么坏主意? 十三皇子当年是在丘宁国被劫,这会不会是丘宁国做出来的一出戏? 为的就是策反高阳国皇子,窃取高阳国机密? 而这事被定王发现,为了高阳国百姓的安危,不惜大义灭亲,对亲弟痛下杀手。 还有一种说法,说是定王与徐小姐定有婚约,但徐小姐却暗中与十三皇子互生情愫,被定王发现后,盛怒之下,要杀了这对奸夫**。 不用说,这定是从那素爱添油加醋的仆妇口中传出。 最后一种说法比较贴近事实。 说是定王此番回怀宁城,乃是对皇位志在必得,突然冒出个十三皇子,让他原本的美梦落空。 十三皇子是当今太后的亲生儿子,丞相韩佐是他的亲舅舅。 而他住在将军府,与徐小姐情投意合,想来不日便要成为徐将军的乘龙快婿。 这样一来,十三皇子又有了将军府的助力。 前途一片光明。 定王能饶得了他? 不过话说回来,十三皇子这些年,到底去了何处? 他回到怀宁城,为何不进宫? 总之就这一上午的时间,怀宁城中便如煮沸的水,炸开了锅。 回到客栈后,叶倾雨与孟奚知坐在窗边的矮榻上,分析当下怀宁城的局势。 矮榻中间的小几上摆着一盘棋,棋盘上并无棋子。 孟奚知指间捻一枚黑色的棋子,轻轻叩着小几的边角。 小几靠窗的地方摆了一只白瓷瓶,里面插着一枝桃花。 这桃花不是他们从桃林折回来的,山上那片桃林,枝头已找不到一朵桃花了。 这是店伙计从来福客栈外的巷口摘来的。 桃花散着淡淡的香气,好闻得很。 比起满林桃花醉人,这一枝清香,反而难得。 叶倾雨叹道:“以前倒是不知,苏宸璋还有这等心机?” “阿雨也怀疑此事是他的计谋?”孟奚知抬眉。 “小乞丐说的那些话中,漏了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孟奚知点头,“是谁告诉苏宸斌,苏宸璋藏在将军府徐婉儿的院中?” 苏宸璋藏在将军府多日,便是连徐巍都不曾察觉异样,远在几条街外的定王府里,苏宸斌又怎会知道这件事? 那个向他透露此消息的人,到底是谁? 是那个病秧子苏宸辙? 昨夜苏宸璋去宫里找过苏宸辙,但这事若是他透露给苏宸斌的,不是害他们手足相残,进而将皇位拱手让给韩家人吗? 这是不可能的。 怀宁城中除了叶倾雨一行,还知道苏宸璋身份的,便只有徐婉儿。 可徐婉儿如果想害苏宸璋,就不会将他藏在自己院中。 因为苏宸璋的身份一旦泄露出去,整个将军府都会受到牵连。 就像百姓所猜测,万一苏宸璋已被丘宁国策反,成为了敌国的走狗。 那徐巍与他走得近,岂不是说明,高阳国的威远将军已经通敌叛国? 这个罪名,徐婉儿背不起,整个将军府都背不起。 在所有事情未下定论之前,一丝丝猜疑,都有可能毁掉一个人,甚至一个家族。 更何况,徐婉儿向来看不惯定王苏宸斌的为人,怎会亲自送这么大一个把柄到他手中。 她若有心助苏宸斌上位,早在怀宁城外的树林里,便杀了苏宸璋。 岂不省事? 不是徐婉儿,还有谁知道苏宸璋的身份? 还有他自己。 可苏宸璋为何要诱引苏宸斌前往将军府来杀自己? 孟奚知感叹:“这世上,对敌人狠,算不得什么,唯有对自己狠,才是真正的厉害角色。” 很显然,苏宸璋就是这种人。 之前倒是看不出来。 难不成是成为了画中仙的傀儡,意志力也非寻常人了? 还是说,苏宸璋所做的一切,都在画中仙的掌控之中? 不管怎样,苏宸璋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实在高明。 不仅徐巍不敢让他死了,急匆匆进宫请来了老太医为他医治。 连韩丞相听到消息,也坐着马车赶来了。 最重要的是,久居深宫的韩太后,多年来第一次出了宫。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谁来都不能服众 叶倾雨冷笑,“我这位命主,倒是挺让人省心,他哪里需要什么魇灵之愿,区区高阳国皇位对他来说,分明就是手到擒来。” 当日叶倾雨建议苏宸璋从徐婉儿下手,为的就是某一日将他的身份告知天下时,让威远将军徐巍除了认栽,别无他法。 原本叶倾雨还想着徐婉儿对高阳国皇帝苏宸辙情深意重,苏宸璋怕是要碰几次壁。 没想到会如此顺利。 苏宸璋不仅被徐婉儿带回将军府,徐婉儿还特意隐瞒了他的身份,保护他的安全。 而这,正中苏宸璋下怀。 也才有了今日之事的发生。 如今定王苏宸斌算是毁了,徐巍除了选择苏宸璋,又能如何? 孟奚知将指尖的黑子落在棋盘上,“苏宸璋能从画阵进入皇宫,自然也能出现在定王府,那苏宸斌本就是个暴躁性子,都不需苏宸璋多说,只要看到他这张脸,苏宸斌就会想要杀了他。” 叶倾雨看了眼窗外湛蓝的天空,道:“后天便是寒食节祭祖,苏宸璋等不及了。” 他必须尽早出现在众人面前,让那些朝臣知道,高阳国的十三皇子还活着。 若是迟了,怀宁城中的局势也就定了。 孟奚知轻笑,“若说千屏城焚毁之事,还不足以令各国出兵围攻,那高阳国皇位易主,正是人心惶惶之时,即便六国不结盟,以丘宁国和白夙国这种好战的国家,只怕很快也要坐不住了。” 如果是顺诏继位,像几年前苏宸辙从太子坐上皇位这般,哪怕朝堂上不是一片和谐,哪怕当时的几位皇子暗中亦有动作,至少大势所趋,没有人敢公然谋反。 而如今外面的传言是苏宸辙病入膏肓,能撑过寒食节皇陵祭祖已是苍天庇佑,近期,高阳国的皇位必然是要有新主人的。 可谁来坐那个位置,才能服众? 谁来都不能服众。 先说苏宸璋,他的母妃虽是当朝太后,舅舅是丞相韩佐,而且今日不惜施展苦肉计,拉拢了威远将军徐巍。 虽说是徐婉儿护他在前,但那一剑,不可否认,是他替徐婉儿挡下的。 单是这救命之恩,也足够徐婉儿以真心相报。 而苏宸璋不需要她的真心,哪怕她心里永远装着苏宸辙,只要将军府能给他助力,今日这一剑,便算没有白挨。 偏偏各方面看上去最有可能登位的十三皇子,这些年的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无人知晓。 当然,苏宸辙是知道的。 因为当年,正是他派人劫走了已经抵达丘宁国境内的苏宸璋。 苏宸璋被关在地灵洞穴十年之久,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都是拜苏宸辙所赐。 为人兄长,却如此虐待弟弟,若说小时候的苏宸璋对苏宸辙是崇拜中带着畏惧,如今却只有满腔的怨恨。 若不是苏宸辙没多少日子好活,苏宸璋恨不得将他也关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好好折磨几年。 苏宸辙虽然知道苏宸璋这些年身在何处,但他不会将此事告知外人知晓。 而单凭苏宸璋一人之言,谁会信他? 一国皇子,十多年不知所踪,如今乍然现身,却要登上皇位。 这件事,怎么说都有点荒唐。 便是韩家,亦不敢在调查清楚之前便对苏宸璋给予信任。 更何况,韩家如今有更好的选择。 而韩太后对苏宸璋是什么态度,他们都还不清楚。 如果韩太后力挺苏宸璋,势必要与韩家产生嫌隙。 而若是韩太后为了韩家放弃苏宸璋,那韩家的对手,便是将军府。 也就是说,如果苏宸璋登位,怀宁城中必生动荡。 韩佐的儿子韩明,更不能服众。 原本就名不正言不顺,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韩明入宫,分明就是韩家的狼子野心不想再藏着掖着了。 一个十来岁的小娃娃,如何掌权? 这不是将苏家的江山拱手送给韩家,又是什么? 别说朝堂之上,便是高阳国的百姓,又有谁能服他? 加之石塘城瘟疫,千屏城被焚,高阳国民不聊生,届时少不得出现揭竿而起的民兵。 左右这江山跟谁姓都可以,那些水生火热中的百姓,自然也想争上一争。 原本定王苏宸斌,倒是个不错的人选,他这几日在怀宁城中也拉拢了些老臣。 只要苏宸辙一道圣旨下来,将皇位传给他,就算韩家再不服,有将军府和皇族禁军拥护,苏宸斌有信心打压韩家的势力。 可偏偏在这紧要关头,这憨货被苏宸璋给耍了。 苏宸斌这等罔顾亲情法纪之人,别说他不将徐巍放在眼里,带亲兵闯将军府,徐巍不可能再拥护他,便是高阳国的百姓,也是不服他的。 当这皇位,谁都不配坐上去,却又谁都可以坐上去时,高阳国内,已然是要乱了。 孟奚知又从棋篓里捏了一枚棋子,布到棋盘上。 他并没有在下棋,不过随意摆着玩,棋盘上只有黑子。 叶倾雨看向孟奚知,她已经明白孟奚知话里的意思。 “你是说,这皇位之争,看似是几方势力争斗,实则,依旧是在苏宸辙掌控之中。” 利用元宵节花灯会,以地灵族美人为诱饵,将各国有头有脸的人物聚到千屏城,然后杀之。 制造恐慌,引六国合而讨伐高阳国。 继而天下大乱。 但没想到火灵会插进来一脚,将千屏城付之一炬。 又有画中仙暗中作祟,将暮子河中的沉尸通过画阵送到千屏城,从而爆发瘟疫。 高阳国受此重挫,原本正是六国攻打高阳的最佳时机。 偏偏各国之中,皆有理不清的麻烦事。 可以出战的丘宁国和白夙国,因相隔太远,唯恐对方出尔反尔,临到战时却不发兵。 最后落得个与高阳国一对一硬拼,就算胜了,也要被扒掉一层皮。 何况千屏城虽然被大火焚毁,却是急灾,高阳国中的兵力布署不曾受到影响。 唯有长久的战争,当以往最为富庶的千屏城无法再供给辎重粮草,才是对高阳国最大的打击。 但战争耗时久,耗的不止是高阳国,攻打高阳的国家,也会负担沉重。 是以到如今,一个多月过去,还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对高阳国发起攻击。 可如果高阳国内再出动荡,趁着内乱之时,即便只是丘宁国一国来战,高阳国只怕也难以支撑。 内忧外患,高阳危矣。 届时其余五国,又怎会不来分一杯羹? 如此一来,不是正好与苏宸辙的目的殊途同归? ……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帝星临尘 天黑时,怀宁城中家家关门闭户。 定王苏宸斌还没有被抓到,谁也不敢在街上乱逛,这要是不小心撞见了,可别想着活命。 街上除了打更人,便是巡逻的官兵。 官兵提着灯笼,脚步沉沉。 暮影一路慢慢悠悠往宫门逛去,途中遇到了五波巡逻的官兵。 除此之外,天街上一片静谧,夹道柳树抽绿,在夜风中轻摇曼舞。 今夜的慈寿宫灯火昏暗,从屋顶上看下去,有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檐下宫灯昏黄的光泼洒在门边的宫女身上,宫女耷着脑袋,一动不动,唯有宫灯轻轻摇曳。 韩太后白日出宫,此刻还在将军府。 由此可见,她对苏宸璋这个儿子,是真的在意的。 那是她的亲生儿子。 即便多年不见,即便她身陷权力的漩涡,当得知苏宸璋还活在世间,但却可能快要死了,韩太后当场跌坐在圈椅中,一时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 这些都是从宫里多嘴的小太监嘴里传出去的,却是胆子不小。 暮影每晚来皇宫,都习惯性地先去慈寿宫溜一圈,再去御书房。 她很喜欢从慈寿宫到御书房这段宫道。 她每次站在宫道上,都恍惚有种感觉,在很久很久之前,她似乎也曾像现在这般,手指轻轻刮着斑驳的宫墙,走过这条宫道。 暮影进入御书房的时候,苏宸辙正坐在书案后。 他的肩上披一件绛紫色罩衫,看上去颇为疲倦。 暮影今夜来,是要从苏宸辙这里取一样物什回去交给叶倾雨。 叶倾雨要入苏宸辙的梦,探一探这个病秧子的心里,到底藏着多少弯弯绕绕。 暮影毫不怀疑,只要她的手指轻轻掐在这人的脖颈上,再轻轻一扭,他便没了气息。 不过现在是夜里,她就算从苏宸辙身上穿过去,也不过如方才穿过御书房的大门一般,好似无物。 若要杀苏宸辙,只能动用寒霜鞭。 苏宸辙应该庆幸,那个喜欢拧人脖子的叶倾雨,暂时没有要杀他的打算。 暮影在御书房慢慢逛着,寻找适合带回去的东西。 苏宸辙向来睡得晚,叶倾雨就算要入他的梦,也得等他睡着了才行。 矮榻上那本书,是苏宸辙每日都会翻看的。 小几上那对核桃,暮影见他盘过几次。 屏风旁的铜盆里搭着一条粘了血的锦帕,是方才苏宸辙咳出来的,还新鲜得很…… 暮影慢慢逛回书案旁。 书案上放着文房四宝,和一些书籍奏折。 苏宸辙手边有一盏茶,白瓷杯里还冒着热气。 他正在看折子,眉目舒展,可见这折子上并没有令人忧心的事。 暮影的目光落在书案一角的玉玺上。 那上面雕了什么兽,暮影看不出来,反正面目狰狞,凶神恶煞。 暮影心想着,若是将这玩意顺回去,不仅能让叶倾雨入苏宸辙的梦,更能助苏宸璋登上皇位。 叶倾雨也好早早了了这魇灵第三愿。 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说干就干,暮影一口咬在食指上,将指尖血抹在寒霜鞭上。 这条鞭子与她结了灵契,她能通过寒霜鞭杀人,自然能借此鞭卷了这枚玉玺。 暮影祭出寒霜鞭,长鞭一扫,悄然无声地卷起书案上的玉玺。 正要转身离去,却见苏宸辙突然抬眸看向她。 暮影心下一凛,他这眼神……分明就是在看她,而不是看向虚空中的某样物什。 苏宸辙挑眉,“你若是喜欢我这屋里的东西,拿去便是,但玉玺,你得给我放下。” “……”暮影已经彻底怔住,寒霜鞭蓦地松开,那枚玉玺便又落回了书案上。 苏宸辙……能看见她! 那这几日,她在这御书房中盯着苏宸辙,岂不是都落在他眼中? 虽说她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糗事,可这……也太离谱了! 暮影脑中突然闪过一道灵光,她手中的寒霜鞭又起,直奔书案后的苏宸辙抽去。 苏宸辙在寒霜鞭即将击到面门时,突然身子后仰,抬手拽住了劲气汹涌的鞭子。 果然有武功! 暮影的目的却不在此,寒霜鞭被苏宸辙拽在手中时,她已飞身而起,朝苏宸辙疾掠过来。 暮影横过手臂,寒霜鞭拉拽着苏宸辙的手往一旁偏去。 而此时暮影的另一只手已经探到他颈下。 手指触碰到温热的肌肤时,暮影心头猛然一颤,她抬眉扫了一眼苏宸辙。 两人靠得极近,苏宸辙的眼睛亦盯着她。 苏宸辙的眼睛好似夏夜的繁星,却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这双眼睛…… 暮影之前在御书房,没有和苏宸辙对视过,自然也没有仔细去看他的眼睛。 如今这般凑近了瞧,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暮影的手指已经扯开了苏宸辙脖颈下的衣衫。 略显苍白的肌肤上,赫然斜着四道疤痕。 “果然是你!”暮影蹙眉,甩开苏宸辙的衣衫。 苏宸辙竟然就是鲤鱼嘴断崖下的那个黑衣人。 暮影记得,当日他被灵鼠的利爪划破了脖子下的衣衫,瞬间就见了血。 “你究竟是什么人?”暮影夺了寒霜鞭,后掠数尺,于书案外落地。 苏宸辙整了整衣领,看向暮影,眉目疏朗,不知是不是因为心情颇为愉悦,他脸上的病气看上去淡了不少。 “素素,又见面了。” …… 来福客栈天字一号房中。 小雪已经睡了,叶倾雨倚在窗边,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 她在等暮影带着苏宸辙的贴身之物回来。 她有太多的疑惑,需要从这位皇帝身上找寻答案。 孟奚知坐在桌边小酌。 山海藏的掌柜的昨日送来不少清河镇的无忧酒,正好给孟奚知解馋。 孟奚知笑道:“这苏宸辙当真是个妙人,原以为苏宸璋已经够绝的了,但在他皇兄面前,他可就太拿不出手了。” 叶倾雨依旧在看着天上的月,已是二月下旬,月是下弦月。 她淡淡道:“苏宸辙是帝星临尘,自然不是苏宸璋一介凡人能比的。” 孟奚知手中的酒杯蓦地顿住,他扭头看向叶倾雨,“阿雨,你方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叶倾雨亦回过头来,蹙眉看向孟奚知,“苏宸辙是帝星临尘,自然……” “打住。”孟奚知抬手,示意叶倾雨不必再说,“阿雨,你可还记得,我们从地灵洞穴出来后,暮姑娘说她在断崖下撞见一个黑衣人?” “记得,暮影说他叫临,临尘……”叶倾雨突然意识到什么。 “没错,就是帝星临尘,我就说这个名字很耳熟,定是在哪听过,可就是想不起来,原来竟是他。”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你会伤我吗? ,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探苏宸辙之梦 ,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陈家的女儿 ,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密信 香囊中的平安符,是韩敏去护国寺求来的,都说护国寺的平安符最为灵验,看来真是不假。 爱子失踪七年,韩敏本以为苏宸璋早已不在这世上,谁曾想,他竟还活着。 这不是菩萨保佑,又是什么? 在那之前,没有人知道苏宸璋是被苏宸辙派人劫走的。 而苏宸辙劫走苏宸璋,不仅是要替陈家报仇,这其中,还牵扯到一件足以推翻韩家的秘密。 当年苏宸璋被送往丘宁国,随行的车马上藏着一封密信。 连苏宸璋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他那时不过才八岁,还在因皇兄没有去送他而难过。 随行的队伍中,有两名韩佐的亲信,明面上是护送苏宸璋,暗地里却是确保那封密信的稳妥。 韩佐上书建议由苏宸璋前往丘宁国,看似为国分忧,实则干着卖国的勾当。 那封密信中,绘制着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地形图,以及边防部署,甚至连粮草辎重所在地、援军路线,亦有提及。 如果苏宸璋一行顺利抵达丘宁国都城,等待高阳国的不会是吃了败仗后,送去质子而得以喘息之机,是被丘宁国的大军攻城掠地,直捣高阳国西北城镇,扩大疆域。 韩佐生了叛心,当年苏宸辙只需将那封密信上呈,韩家必然会被株连九族。 可如此一来,苏宸辙也就失去了助力,他虽为太子,可先皇子嗣众多,外祖家多是朝堂官员,随便哪几个起了贪念,他这个皇位都坐不上去。 好在密信没有落入丘宁国之手,即便是为了高阳国十三皇子失踪之事,两国大大小小的仗打了不少,但高阳国到底没有吃太大的亏。 韩佐这些年一直暗中派人去寻那封密信的下落,他却不知那封密信,就藏在苏宸辙的寝宫中。 找不到密信,韩佐的心难安,这也是他为何急着揽权的重要原因。 甚至不顾天下人的眼光,将亲生儿子送到宫中,只等着苏宸辙归天之后,一举夺了苏家的天下。 那年,苏宸辙将香囊和密信摆在韩敏的眼前,告诉韩敏,他手里,不仅攥着苏宸璋的命,还握着能让韩家满门被诛的证据。 不管是苏宸璋的命,还是韩家满门的命,对韩敏来说,都是不能舍弃的。 当时韩佐虽自以为控制了苏宸辙,而且私下与几位武将往来频繁,当初他能拿到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军事图,亦是从一位武将那里得知。 但明面上的主子,依旧是苏宸辙。 只要苏宸辙将那封密信昭告天下,就算韩佐夺了皇位,却也失了民心。 一个卖国贼坐上皇位,谁人能服? 内忧不比外患,是不能向他国借兵的。 那是在引狼入室。 而一旦发生内乱,那些虎视眈眈的外敌,能不趁机来叼一口肉? 韩敏不是傻子,为了苏宸璋和韩家的荣辱安危,她不能动苏宸辙。 非但不能动,而且还得听苏宸辙的话。 她不仅不能将这件事告知韩佐,还要在韩佐面前,装作一副言听计从的模样。 以往她虽也听韩佐的话,却难免有自己的想法,偶尔也会与她的亲哥哥争个面红耳赤。 但从那之后,她变得十分乖顺。 由不得她不听话,苏宸辙往她的慈寿宫里,新送了两个宫女。 韩敏要是看不出来那是苏宸辙派去监视她的眼线,那她可真就是个傻子了。 韩敏虽护着韩家人的性命,但对韩佐,却是生了怨恨的。 若是那年苏宸璋顺利抵达丘宁国都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质子只是一个幌子,丘宁国要的,是那封密信。 一旦两国再次交战,苏宸璋是被押到阵前祭旗,还是被囚于丘宁国的地牢,受尽折辱? 韩敏万万没有想到她的亲哥哥,会算计到她头上来…… 叶倾雨了然,难怪听暮影说,韩明对韩太后极其惧怕,敢情她将怨恨,都发泄在了韩明身上。 说来可笑,韩明正是在苏宸璋失踪那年出生,取名韩明,说是为了与姑母的名字相近,将来多和姑母亲近,以解她丧子之痛。 韩佐早就认定苏宸璋是死了的,若不是后来的战争,丘宁国并未讨到什么好处,他甚至要怀疑,那封密信是被丘宁国的人所劫走的。 有了韩敏打掩护,苏宸辙一边装病,卧榻不起;一边暗中布局,派唐衍等亲信出怀宁城替他办事。 而他自己,有时候也会出宫。 有韩敏在宫中坐镇,韩佐并未察觉出不对劲。 苏宸辙还未登位时,就时常躺在寝殿几个月不出门,他们这些臣子早就见怪不怪了。 韩佐反而时常有一种那小子总算快死了的喜悦。 却不知为何,苏宸辙这般磨磨蹭蹭,竟又捱过了两三个年头。 这怀宁城中,人人都不简单,都以为自己是猎人,可身后,总还有眼睛在盯着他们。 叶倾雨想起简绍曾说:龙行浅滩,静待风雨。 如今已然变天,风雨就要来了,真龙,自然也要腾云驾雾,遨游九霄。 “我曾听说,帝星于乱世入凡,拯救苍生,却不知,这乱世,竟也是由帝星来搅乱的。” 叶倾雨对怀宁城中的这一段往事,最大的感触就是苏宸辙谋算长远,别人行事看十步,他看十年。 十年…… 叶倾雨心头一凛,那一年,不正是她穿过人灵结界,来到人族的第一年? 御风者在石塘城那些年,果真是在替苏宸辙看住她这个“地灵”? 简绍是苏宸辙的人,也就是说去年冬天,简绍去暮子河畔,是苏宸辙的授意。 苏宸辙为什么要派人去暮子河? 这个问题叶倾雨曾问过简绍,当时简绍的回答是:人灵结界很快就要消失,在那之前,他们必须摸清北地的形势。 这话听着似乎没有问题,却经不起推敲。 北地茫茫雪海,并不适合战斗。 即便真的打起仗来,战场也绝不会是在灵兽出没的北地。 与其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北地打探,倒不如加强边界防守,在灵族打过来时,也能多一重保障。 如今简绍又去了暮子河,这次,他说是为了给红英报灭族之仇。 叶倾雨亦是不全信的。 或许他真的会替红英报灭族之仇,但他肯定还有其他目的。 他们所做的一切,会不会与魔降临人间有关? 难不成十年前,苏宸辙就知道魔会临世?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他的执念是什么? , 苏宸辙声音渐冷,彷佛在这风雪之中站得久了,人也快要结成冰。 “乱世是天定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晟州大陆平静了千年,是时候乱一乱了。” 叶倾雨蹙眉,“你就不怕七国战乱之时,灵族趁机入侵,人族无力抵御?” 人灵结界已然形同虚设,只怕再过不久,被困在北地雪原千年的灵族,便要往人族而来。 此时搅乱七国,当真是明智之举吗? “简绍说得不错,你的确很聪明。”苏宸辙眼中露出赞赏之色,“所以七国之乱,必须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原本以为千屏城出事,天下便要大乱,谁知到如今,七国的平衡竟然还未被打破。 这件事,连孟奚知都猜错了。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既然要快,那便只能放狠招,哪怕是往自己身上落刀子。 “这就是你不惜以千屏城为代价,甚至不惜以皇位为代价,也要引其他六国对高阳国动手的原因?” “兵多而散,终究难以成事,我将六国之兵引入高阳,为的就是合而为一,不管是灵族,抑或魔界,想践踏人族之地,总也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才行。” 苏宸辙说到魔界时,扫了一眼叶倾雨,他的眼眸明明深如幽潭,却又好似能洞察人心。 叶倾雨竟有几分不敢直视,她抬头去看探墙而过的红梅,“可我还是不明白,六国攻打高阳,高阳只有死路一条,你如何能做到号令六国军马,为你所用?” 叶倾雨方才想到了画阵,但很快她就排除了这个可能。 苏宸辙确实是知道月山垂思宫画阵的,不然那晚苏宸璋从画里走出来,他不可能那般冷静。 可他若真与画中仙是一伙的,苏宸璋此举,岂非十分可笑? 更何况,画阵如果能控制各国军队,又何必等到六国围攻高阳? 再者,若画中仙的画阵当真如此厉害,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画中人? 那世人所作所为,又是为了哪般? 好在叶倾雨与画中仙交过手,知道她的斤两,画中仙虽有点本事,到底不过是故弄玄虚,至少像苏宸辙这样的人,绝不会被她操控。 就算是整个魇灵族从暮子河北眨眼间去到南海之滨,叶倾雨所猜测,也不过是婆婆是否与画中仙有什么关系,而非被画中仙所控。 在叶倾雨的印象中,那个邋遢的婆婆,绝不简单。 而苏宸辙,亦不是简单人物。 苏宸辙笑道:“你是不是在想,我会借用藏身在七国之内的灵族之力,让那些围攻高阳的军队有来无回?” 他笑意不达眼底,终究是个淡漠的人。 叶倾雨最早知道苏宸辙正是鲤鱼嘴断崖下,暮影撞见的黑衣人时,猜测苏宸辙是为了魇灵之愿才放她们离开地灵洞穴,和向阳山寨。 可后来发生的事,让叶倾雨打消了这个猜测。 直到方才,她甚至怀疑,苏宸辙之所以不让属下与她们发生冲突,会不会与暮影也有几分关系。 苏宸辙从未想过要求魇灵之愿,他所要的,是让魇灵顺利入世,让这个消息传遍晟州大陆。 从而引发七国之乱。 如今时机正好,高阳国很快就会陷入夺位危机,而魇灵恰好身在高阳国都城之中,此时不动手夺下魇灵,又或者杀了魇灵,更待何时? 来福客栈外各方势力早已按捺不住,他们所等的,何尝是一个时机。 想来,寒食节祭祖,正是苏宸辙送给他们的惊喜。 叶倾雨已经知道鹿隐国皇宫中的御风者,和地灵洞穴中的水灵老者是站在苏宸辙这边,那在其他国家,是否也有灵族为苏宸辙所用? 很早以前就有人皇借助灵族之力夺权的事发生,苏宸辙此举不足为奇。 说不定其他国家的朝廷,亦是如此。 叶倾雨却笑道:“你虽与灵族有盟约,但引六国围攻高阳,最忌盟友反水,尤其是那盟友原本就是敌人。”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苏宸辙点头,“不错,如若七国乱,而藏在七国中的灵族与北地的灵族里应外合,这便是一招臭棋。” “尤其是当化蛇引地下河之水,借御风者之势,兴风作浪,水淹鲤鱼嘴断崖,倒灌入鹿隐国都城,令从来未发生过涝灾的鹿隐国自顾不暇,甚至下游城镇,乃至须眉江两岸恐怕都要受灾。” 苏宸辙对叶倾雨能想到这一层,很是欣赏,“你可知为何自古以来,借助灵族之力夺位的人皇,都没有好下场?为猎狐兔,而借虎豹之力,岂不可笑?” 所以苏宸辙统一天下的助力不是灵族,那又是什么? “我身为帝星,若是连这区区七国都统一不了,又有什么脸面回上界去?好了,我说得已经够多了,你若没什么问题,便回去吧,咳……咳咳……” 又起了风,苏宸辙偏头一阵咳嗽,虽然有衣袖遮掩,仍有几点血渍溅到雪地上。 帝星的谋算,自然不能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魇灵畅言,尤其是这个魇灵还十分聪明。 魇灵知道的越多,对她的命主越有利,而苏宸辙并不知道,谁会成为叶倾雨的命主。 他之所以愿意对叶倾雨说这么多,一来是因这些事,以叶倾雨的脑子,并不难猜测出来。 二来,是不想叶倾雨去探自己的执念。 他虽为帝星,执念却并非统一七国,对抗灵族。 这顶多算是他的职责。 叶倾雨即便探,也探不到关于他对天下的谋划,探不到他接下来意欲何为。 他的执念是什么? 苏宸辙垂眸看着莹白雪地上的红梅与血点子,面色又白了几分。 叶倾雨还有很多问题,但见苏宸辙这副模样,也不好多问,不过……再问一两个,他应该还撑得住。 难得入一次苏宸辙的梦,能得到答案的事,叶倾雨不想自己回去揣测。 “我还有问题,你与御风者之间的交易是什么?” 叶倾雨记得,在北地烟西谷时,御风者当时并非是与简绍同行,他是随丘宁国镇南王龙芮去的烟西谷。 也就是说,御风者不仅与韦成德有合作,还与龙芮有交易,而在更早的时候,他就与苏宸辙结了盟。 那个老头子,可真了得。 苏宸辙已经背过身去,往转角处的宫门走去,他的声音因咳嗽而有些微喑哑,“他想知道木灵族的下落。” 在鹿隐国的时候,御风者曾拜托叶倾雨帮他寻找木灵族的下落,他想知道当年之事的真相。 没想到他替苏宸辙做事,所求亦是寻找木灵族的下落。 当年人灵大战,因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各大灵族,才会被迫远走北地,这是扎在御风者心头的刺,若是不能求得真相,他死不瞑目。 “你知道木灵族的下落?” “我知道。”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 苏宸辙抬脚跨过门槛,顿了顿脚步,沉声回道:“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怎跟个小媳妇似的? 霜色发带敛去光华时,正值四更天。 叶倾雨揭下覆在眼睛上的发带,从矮榻上坐起。 木窗紧闭,烛光昏暗,房间里十分安静。 小雪睡得正沉,孟奚知在外间也没有发出声响,不知可有安睡? 叶倾雨将玉扳指放在小几上,看着小几上轻轻颤动的烛火,“苏宸辙不肯提关于你的过往,我……探不了他的梦。” 叶倾雨到底还是说谎了,她不是探不了,而是没有探。 若真如苏宸辙所说那般,那段过往会让暮影步入万劫不复之地,叶倾雨不知道是该去探苏宸辙的梦,将所见告诉暮影,还是废了魇灵第二愿? 这件事,她需得和孟奚知商量一番。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似乎已经习惯与孟奚知一起分析当下的局势,一起将那些纷乱的线索捋清。 大抵是因为孟奚知活得久,见识多。 叶倾雨现在就需要先问一问孟奚知关于千年前的事,才好确定要不要去探苏宸辙的梦。 就像苏宸辙所说的,对于有些事,记得的人,往往比忘记的人更痛苦。 而明明知道却不能说出去,这种滋味也不好受。 与其这般,倒不如什么也不知道。 至少,在让暮影做好面对过去的准备前,这件事不能急。 房间里又陷入安静,片刻后,木窗蓦地朝外打开,微凉的夜风扑进来。 烛火斜斜倾倒,幔帐飞舞。 很快,木窗又合上了。 叶倾雨知道,是暮影离开了。 暮影随叶倾雨来人族,所求就是找回丢失的记忆。 眼看就要触碰到那段关于她的过往,可那知晓当年之事的人,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告诉她。 纵使她性子冷淡,也要坐不住了。 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孟奚知被叶倾雨从被窝里拽起来,回想着千年前的高阳国有哪些大事发生。 “千年前人灵大战,各国主要精力都放在对抗灵族之上,我布下人灵结界后,消耗不少修为,并没有在人间久留,对于那段时间人族发生的事,所知并不多。” 孟奚知想了一会,倒是想起在灵蝶崖时,听师兄偶然提过一嘴。 说是高阳国历代君王,最惊才绝艳,却也最可惜的,非苏俭莫属。 苏俭,正是千年前高阳国的国君。 孟奚知对苏俭有所耳闻,知道他是晟州大陆上有名的贤主,但“可惜”一说,却是不曾听闻。 师兄说:人灵之战结束后,各国休养生息,高阳国国君却突然性情大变,作为御驾亲征的君王,见识过战场的残酷,转了性子也不足为奇,可苏俭性情转变,却是从宫里出现一位美人开始。 孟奚知当时初到灵蝶崖,正是身心受挫之时,对人族那些破事并没有兴趣,后来师兄还说了什么,他却是没有再听进去。 叶倾雨叹道:“罢了,这件事暂且不急,拖一拖,也让她心里有个准备,那不是一段值得怀念的记忆。” 孟奚知牵过叶倾雨的手,将她拉到榻边坐下。 外间的小榻比之窗边的矮榻要宽上些许,孟奚知每晚睡着并不拥挤。 “阿雨,寒食节祭祖,定然有大事发生,苏宸辙说不定会利用你……” “苏宸辙若是不利用我,又怎会安排禁军统领在这客栈中当掌柜?” 孟奚知揉搓着叶倾雨冰冷的手指,可惜他掌心的温暖不能传给她分毫。 “我知道,我只是担心……” 叶倾雨偏头看向孟奚知,“你担心你会成为我的累赘?” 孟奚知看着叶倾雨的眼睛,外间没有点灯,只有屏风上映着的昏黄光晕。 但离得近,叶倾雨仍能看清孟奚知微蹙的眉头,和他眼中毫不隐藏的担忧。 不说远的危险,单是这怀宁城,便叫人头疼。 如果只是叶倾雨一个人,倒也问题不大,但如今她身边跟着两个拖油瓶,多少有点碍手碍脚了。 见孟奚知不语,叶倾雨又道:“要不你先回灵蝶崖,半个月后便是百花会,到时候我去灵蝶崖找你,你看可好?” 到底还是被嫌弃了。 孟奚知轻叹一声,“那小雪呢?” “你带走。”叶倾雨一点没犹豫,“等这边事了,我就去灵蝶崖找你们。” 孟奚知眸光更黯,默然半晌。 叶倾雨这个安排无疑是最妥当的。 怀宁城风云诡谲,所有蛰伏在暗处的豺狼虎豹,这几日都会有所异动。 孟奚知和小雪跟在叶倾雨身边,除了让她分心,并不能帮助到她。 上次在千屏城,小雪已经出过一次事,叶倾雨不敢想,如果那种事再发生一次,小雪该如何面对这个黑暗的世界。 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若能成神佛,何苦堕入魔道? 叶倾雨已死,尚且在为成神奔波劳碌,对于小雪,叶倾雨既应了小姑娘一声“娘亲”,自是望她成神的。 再不济,愿她余生平安喜乐也好。 孟奚知带小雪先回灵蝶崖,不仅可以让叶倾雨心无旁骛,还能打探仙界最近的动静。 尤其是星陌仙君。 星陌仙君在这个当口出关,摆明了是来者不善。 且不说他究竟是好是恶,单是从他画出画中仙那等祸害人间的妖孽来,却又放任不管,也足见他是个自私的仙。 当年之事,叶倾雨并未亲眼见过,不予置评,但星陌仙君这时候冒出来,到底是为血玉而来,抑或还有其他什么目的,叶倾雨猜不到。 灵宛仙子自从千屏城元宵节那晚之后,再没露过面。 叶倾雨不相信她会善罢甘休,指不定躲在哪里算计着如何棒打鸳鸯。 就像孟奚知曾经担忧的那样,他在叶倾雨身边,说不定会招来仙界的注意,给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叶倾雨曾对孟奚知说: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一起面对。 可当两人实力不对等,当一人会成为另一人的累赘,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 至少在这不见天日的黑暗中,在寻找光明的路上,他们先得确保彼此的安全。 短暂的分离,是为了往后更长久的厮守。 道理他都懂,只是孟奚知心生不舍。 叶倾雨长臂一挥,探手在孟奚知头发上揉了揉,取笑他,“怎跟个小媳妇似的?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 孟奚知将叶倾雨揽入怀里,“阿雨,我可以跟你讨个愿吗?” “你说来听听。” “不管前尘……”孟奚知顿了顿,“你答应我,一定要来灵蝶崖找我。” 叶倾雨感觉他原本要说的不是这句话,但夜色深深,她有些乏了,在孟奚知温热的怀中,她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答应你。”片刻后,她又喃喃道:“下次你可以讨个难一点的愿。” 孟奚知的声音极轻,好似怕扰了这宁静的夜。 “我不敢……”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别出声,有人来了 , 章节正在审核,请稍后刷新页面。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怎就不能生个崽再走呢 , 暮影之前进宫,天没亮便走了,并不知每日这个时辰会有朝臣前来觐见。 苏宸辙如今在外人眼里已然是病入膏肓,金銮殿是万万去不了的。 暮影若是只看他的面色,也会被他骗住,以为他当真快要死了。 可此刻紧紧握着她手腕的温热掌心,却是劲力深厚,如铁箍一般。 殿门打开,幔帐外传来窸碎的脚步声。 以韩佐为首的朝臣,在苏宸辙久病不愈之后,越发没有规矩,每日进宫面圣,已不再等候宫人通传。 陛下不日便要去了,谁能忍心让他再为国事操心? 秉着报喜不报忧的原则,几位大臣捡了些小事逗苏宸辙开心。 无外乎是谁家娶亲谁家嫁女的喜庆事。 前两日有位头发稀疏的老臣,将自家老母鸡下了个双黄蛋的事也对苏宸辙说了,甚至扯到了天现异象,高阳国国运昌盛,陛下定能转危为安上来。 瞎扯的本领叫人叹服。 韩佐犹豫着,将当年失踪的十三皇子回到怀宁城,正在将军府养伤之事慢慢吐了出来。 这件事发生得突然,虽然整个怀宁城都传开了,却并没有传到御书房里来,至少明面上没有。 韩佐今日提及此事,一是明日祭祖大典,龙辇穿城而过时,难免会有风言风语传到苏宸辙耳中。 二是韩太后对苏宸璋的归来过于激动,让韩佐心生不安,他必得探一探苏宸辙的态度。 韩太后与苏宸璋母子久别重逢,自然是激动的,可惜苏宸璋至今昏迷不醒,否则韩太后定要抱着他好好哭一顿才算应景。 韩佐昨夜一宿没睡,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在对苏宸璋下杀手之前,先探探苏宸辙的口风。 没错,韩佐对他的亲外甥起了杀心。 当年苏宸璋失踪之时,那封密信也没了踪影。 这件事关乎到韩佐的身家性命,即便苏宸璋没有见过那封密信,为了安全起见,他也必须除掉苏宸璋。 奈何韩太后先他一步赶到将军府,之后对苏宸璋寸步不离,连太医诊治之后开的汤药,也得在她眼皮子底下熬煮。 将军府到底不是自己的地盘,而韩太后又坚持要让苏宸璋在将军府养伤,这让韩佐一点下手的机会都找不到。 韩佐好言好语劝说,有意接苏宸璋去丞相府。 韩太后这两年对韩佐言听计从,但如今这事关系到她儿子的命,她不能再当软包子,被她的“好哥哥”拿捏。 好在太医说了,苏宸璋此时的情况不宜挪动颠簸,恐牵动伤口,有性命之忧。 韩太后为此松了一口气,她此刻还处于悲喜交加的状态,没有精力去应付韩佐的算计。 又好在太医说苏宸璋没个十天半月醒不过来,韩佐也总算是松了口气,这段时间,他能做很多事了。 幔帐后响起一阵咳嗽声,几位大臣的心跟着揪了起来。 先帝驾崩前,也是这般咳嗽不止,不过先帝是年纪大了,突感风寒。 而苏宸辙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旧疾复发。 不管怎样,这都是不好的征兆。 苏宸辙哑着嗓子道:“十三皇弟失踪十余载,突然出现在将军府,这事可有派人去查?” 瞧瞧,这就是为君者与为人母的区别。 苏宸辙听到十三皇子的消息,第一件事想到的不是手足之情,不是关心皇弟的伤势,而是直指这件事的蹊跷之处。 韩佐真心实意地对着幔帐后磕了个响头,“回禀陛下,已经在查了,不过十三皇子尚在昏迷之中,这些年他身在何处,有何作为,还需等他醒转,才能知晓。” “仅凭他一人之言?”苏宸辙的声音沉了下去。 “这……”韩佐等的就是苏宸辙这句话,他故意拉长了声调,做出为难状,“老臣问过徐将军,徐将军对十三皇子这些年的动向并不知情,而十三皇子之所以出现在将军府,是因……” “够了,咳咳……咳……此事你调查清楚了递一道折子便可,朕乏了,若没其他事都退下吧。” 这算是放权让韩佐负责调查苏宸璋的事了,虽说这件事原本就被他揽了,但今日过到明面上,对韩佐来说,意义不同。 陛下对十三皇子的归来并无欣喜激动之情,对他身负重伤亦不关心,反而当着几位老臣的面,指出苏宸璋行踪可疑。 这说明什么? 说明陛下对十三皇子并不看重,这个皇位,不可能传给苏宸璋。 虽说是手足兄弟,可苏宸璋的母妃害死了苏宸辙的母后,而苏宸辙之后无所依仗时,不得已只能投靠韩家兄妹,尊杀害母后的女人为母亲。 这在知道内情的人眼里,苏宸辙上位十分不易,只盼着他日后能掌得大权,削了韩丞相的官,将韩太后打入冷宫里去。 谁知道大权没夺回来,人却是快要不行了,谁不道一声可惜。 权力的斗争中,没有是非对错,只有胜败输赢。 但苏宸辙弥留之际,怎么甘心将皇位传给苏宸璋? 他自然也不甘心将皇位留给韩明。 在朝臣乃至天下人眼中,苏宸辙是想将皇位传给定王苏宸斌的。 当年徐巍护送苏宸斌远离怀宁城,为的就是给皇族留种。 若是没有苏宸辙暗中斡旋,仅靠徐巍,苏宸斌不可能活到现在。 不过眼下看来,多活的那几年,也是白活了。 苏宸辙拿苏宸璋这十余年的行踪做文章,就是要在朝臣心中扎下一根刺。 即便韩太后力挺她儿子,即便苏宸璋身上流着皇族的血,可他当真有治国之才? 他是否已经叛出高阳国? 他在高阳国国君病重之时突然现身,意欲何为? 若是韩佐支持苏宸璋,他或许还有机会。 可韩佐刚将儿子送进宫,早已做起了当摄政王的美梦,怎可能去支持苏宸璋? 更何况,苏宸璋极有可能握着韩佐的把柄,韩佐想杀他还来不及。 如今苏宸斌还未归案,一切还没有尘埃落定。 但苏宸辙却将这件事交给韩佐去处理,虽说是舍弃了苏宸辙,但也将苏宸斌的安危置之不理了。 倒是叫人猜不透。 当然了,这些内情知道的人并不多。 譬如此刻在御书房的大臣们,心中所想的,却是苏宸璋身为韩佐的亲外甥,最后不管是他,还是韩明登上皇位,这高阳国的江山,终归是要落入韩家手里了。 这他娘的算个什么事啊? 咱们这位陛下,怎就不能生个崽再走呢? 陛下说乏了,大臣们哪里好赖着不走,纷纷跪下磕头。 一位老臣在小太监的搀扶下颤巍巍起身,心下一片荒凉:罢了,罢了…… “哎……” 从黄色幔帐后传出一声叹息。 极轻,极淡。 却恍若一道惊雷,劈在了幔帐外正欲离去的众人脑门上。 那是女人的声音! 老臣脚下一软,又跪了下去。 正文 第212章 更大的敌人 第212章更大的敌人 直到走出御书房,离开皇宫,走在柳色青青的天街上,韩佐的脑袋里还是嗡嗡的。 这事总透着股不对劲的味儿,可旁的事,却又好像都解释得通了。 苏宸辙这是对苏宸斌失望了,又不愿将皇位留给苏宸璋和韩明,躲在御书房里撒种呢? 可这,不会太晚了些吗? 苏宸辙要是想生孩子,早干嘛去了? 不是,他那副身子,还能经得起折腾? 韩佐想着想着难免就想歪了,脑子里开始冒出一些非礼勿视的画面。 似乎……只要那玩意能站起来,他躺着不出力也能行! 难不成苏宸辙当真想留下个皇子再走? 丞相府的马车慢慢跟在韩佐身后,老车夫好几次提醒他家丞相走错了路。 同样没有坐马车回府的还有方才的老臣,和另两位大臣。 “天可怜见,陛下终于想通了。” “哎,只可惜陛下……也不知那位娘娘有没有福分?” “宫里那么多娘娘,总有能压中宝的,我倒是担心小皇子出生后,没有……呸呸呸,瞧我这乌鸦嘴,不说了不说了。” “哼,只要老夫这把老骨头还没入土,管他什么妖魔鬼怪,也休想再残害皇族子嗣。” 老臣这话虽是气话,却也是带着捍卫皇族决心的。 可光有决心有何用? 先皇能生会养,宫里多少春天里的韭菜般长得正欢的皇子公主,最后不还是都被连根给拔了。 前几年这些大臣若是真有心去保那些皇家子嗣的性命,只怕此时的坟头草比他们还高了。 在朝堂之上浮沉得越久,最初治国安民的壮志也就消磨得越多。 最后所求所愿,不过是不牵连家人,不祸及朋友,死后不被人挖了坟、挫了骨。 继而所作所为,多多少少有些混日子的意味了。 但这世道总还是需要有满腔孤勇之人,抛头颅、洒热血,黄沙百战不惧,以身殉志不悔。 老臣老矣,即便有此决心,只怕力不足啊! 而韩佐所担忧的,并非苏宸辙是否会留下皇子。 一个遗腹子罢了,能成什么事? 令韩佐烦躁的是苏宸辙那让人捉摸不透的性子。 明明是被他拿捏得死死的,可韩佐却总是心生不安。 苏宸辙活蹦乱跳的时候不去宠幸后宫的妃子,如今病入膏肓却搞这一出,他有什么目的? 苏宸辙这是要抬哪家的势力? 韩佐虽拿捏着高阳国的国君苏宸辙,可在朝中,却并非一家独大。 西北边境多年来纷争不断,丘宁国镇南王闲得无聊时便要搞出点动静来,生怕别人忘了他似的。 偏偏不管输赢,丘宁国的镇南王都不恋战,从不深入高阳国境内,多少有点不正常。 扰得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将士成日里慌兮兮,连睡觉都不敢放下兵器。 毕竟那个煞神很有些能耐,否则也不可能坐镇丘宁国南部边境,抵御外敌入侵的时候,还有余力滋事惹祸。 丘宁国不安分,其他几国亦是虎视眈眈,韩佐虽有野心,却也不敢操之过急。 他曾有意拉拢禁军统领唐衍,但那厮言明,谁坐在那个位置上,他就听谁的命令。 油盐不进,可恶得很。 威远将军徐巍更是做出一副对苏家赤胆忠心的模样,是个没有缝的蛋,无处下口。 甚至有些老臣表面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不得罪丞相大人,却也不与其合流。 暗地里到底还是偏袒于皇族。 苏氏皇族在晟州大陆上根基深厚,即便后继无人,却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人撬动的。 真要让人信服,最重要的是苏宸辙的态度。 苏宸辙刚登位那两年,韩家兄妹暗地里残害皇族子嗣,是苏宸辙默许的。 若非如此,朝堂之上早已闹翻了天。 只是可怜了那些花一般的公主,也都死在了算计之中。 韩佐向来深信,这世上能成事的,并非只有男子。 大抵与他小时候被陈清澜吊起来打过两次有关。 如今苏宸辙让韩佐调查苏宸璋之事,已然是表明了他的态度:苏宸璋和苏宸斌,是无关紧要的。 都是韩佐可以清除的障碍。 可他这心里,为何总觉得不踏实呢? 那边朝臣们喜的喜,忧的忧,这边御书房里,苏宸辙撑着脑袋侧身看着暮影,眸中漾着三分探究,七分笑意。 暮影躺在宽大的龙床上,并没有起身,她亦在看着苏宸辙。 不得不说,这龙床真他娘的舒服。 苏宸辙咳嗽一声,“看来,你是真打算赖着我了?” 暮影发现,苏宸辙在跟她说话时,与对那些大臣是不同的,他没有自称“朕”。 “我这么做只是在提醒你,你最好赶紧告诉我那些往事,否则我就将你的秘密告知你的臣民。” 就在方才朝臣觐见时,暮影想到了这个威胁苏宸辙的好办法。 她就不信苏宸辙筹谋多年,大事未成之前,能容忍旁人摘下他小白兔的面具。 “你打算告诉他们什么?高阳国陛下龙体无恙,还是高阳国陛下当真是帝星下凡?” 暮影送了他一个白眼,“你与水灵、风灵暗中勾结;你装病卧床,却派唐衍和简绍替你四处布局;你早知苏宸璋回到怀宁城却故意隐瞒……” “看来你知道的还挺多。”苏宸辙挑眉,“不过勾结这个词我不喜欢,水灵和风灵替我办事,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你当真打算水淹鹿隐国都城?” “在你看来,灵族的本事如何?” “人族善攻心计,灵族靠灵力法术取胜。” “想来你也听说了鲤鱼嘴断崖的故事,说是那位地灵姑娘有劈山为崖的本领。” 暮影蹙眉,“难道不是这样?” “是这样,只不过她原本是没有这样的本领的,是因为她自毁灵元,放弃了轮回转世。” 苏宸辙掩嘴咳嗽几声,又道:“灵族对于轮回看得很重,若非血海深仇,他们宁可死了,也不愿自毁灵元,与敌人同归于尽。” 千年前地灵冯微若是没有遇到梦神,早已葬身断崖之下,魂飞魄散,留在世上的,不过是一个地灵诅咒罢了。 灵族和人族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就像人族练武修道,灵族要想有所成就,亦要勤于修炼。 灵力高低,并非生来不同,全凭后天努力。 天资固然重要,但勤能补拙,这世上所有的事,都离不开努力二字。 苏宸辙又道:“水灵和风灵确实有兴风作浪的本事,但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常人所意想不到的,我让他们守在那另有安排,我从未想过,要水淹鹿隐国都城。” “那你意欲何为?” 苏宸辙倾身靠近暮影,沉声道:“当更大的敌人到来时,人灵必须并肩作战。”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你……是不是喜欢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更大的敌人?你说的是魔?” “魔若有心,与人何异?魔,不一定就是敌人。”苏宸辙坐了起来,去捞床头矮柜上的茶盏。 茶盏已经空了。 苏宸辙瞥了眼暮影,起身披了件绛紫的袍子,拿着茶盏出了幔帐。 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响起。 暮影在柔软的锦被上打了个滚,也下了床。 撩开厚重的幔帐,暮影朝矮榻走去。 苏宸辙正站在榻边,从小几上拿起茶壶,倒了半杯冷茶。 “你当真病了?” 苏宸辙回头,眉宇间有几分疲惫,“当真是病了,不过还死不了。” “你这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素素……”苏宸辙不知想起什么,忽而自嘲一笑,“你已经不是以前的素素了,你不过是想从我这里套了话去。” 她怎么可能关心他的病情,不过是想从他的只言片语间截取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就是想知道以前的素素是什么样子的。”暮影走到他身前,盯着他的眼睛,“我不管你的筹划是什么,也不管什么敌人还是盟友,我只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我的仇人是谁?” 暮影清亮的眸底隐有幽绿的光晕,像深不见底的潭,叫人不敢直视。 苏宸辙默了片刻,方才叹道:“你为何就不能往前看看?” “往前?一只鬼怎么可能往前看?人间那些不愿投胎的孤魂野鬼,不都是为了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吗?” “你与他们不同。” “是啊,我与他们不同,别的鬼都是夜间出去索命,而我到了夜里,就如同影子一般。” “素素……” “你告诉我,我因何而死,就这一件事,算我求你。”暮影眼中漫上一抹哀戚之色。 苏宸辙终于别开了眼睛,白瓷茶盏在他骨节分明的指尖微微轻颤。 暮影趁势继续道:“与其这般行尸走肉地活着,我宁愿报得大仇之后魂飞魄散,也算是对得起自己。” “我寻你多年,不是为了看你魂飞魄散,素素,你再等等好吗?等我替你报了仇,我再将那些事都告诉你。” “我的仇,我自己也可以报。”暮影挨着榻沿坐下,“何况,我这仇都千年了,你还没有替我报,如今这话难道不是在诓我?” 苏宸辙口口声声说要替她报仇,对方到底是有多大的来头,能在帝星的追杀下活了千年? 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想过要替她报仇? 苏宸辙强压住喉间的痛痒,每一个字都说得用力而难受,“你是这样想我的?” 暮影冷笑,“你不会根本就不知道我的过往吧?不过是碰巧你能在夜间看见我……” “那……咳咳咳……咳……”苏宸辙再压不住咳嗽,跌坐在矮榻上,靠着小几一通猛咳,很快袖角便沾了血渍。 几点血渍溅到他指尖紧握的白瓷茶盏上,好似落在雪地上的红梅。 暮影心头没由来一紧。 “那你可知为何我能在夜间看见你?” 苏宸辙的声音哑得让人不忍心再问。 偏偏暮影追问道:“为何?” “因为……”苏宸辙突然抬眸看向旁边正襟危坐的黑衣女子,“你每次紧张的时候,便是这副模样,你怕是忘了我是什么人,对帝星使用激将法,亏你想得出来?” 苏宸辙苍白的唇角沾着血渍,脸上亦泛着不正常的潮红,他无奈摇头,不可否认,方才他差点就上当了。 如果不是在乎的,他怎会乱了方寸? 暮影咬牙,她是真没辙了。 她不过是想知道自己的过去,怎就这么难? 苏宸辙越是不说,暮影就越想知道,恨不得在他脑袋上开个瓢,将他脑子里的记忆倒一倒。 “苏宸辙。”暮影突然倾身凑到苏宸辙面前,垂眸看着他唇角殷红的血渍,指腹覆上,轻轻摩挲,“你又是怕我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又是要替我报仇,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是暮影最后的杀招了,左右她一只鬼,也不要什么脸皮。 她记得孟奚知有一次给小雪讲了一个艳鬼勾引穷书生的故事,被叶倾雨好一顿揍。 一辆马车上,坐着两只美艳的女鬼,孟奚知讲这个故事,简直就是脑子被驴踢了。 当时孟奚知据理力争,说他不过是在教导小雪,莫要被美丽的外表所蒙骗,美好的东西,往往都是带着危险的。 即便本身不危险,也会招来危险。 冰凉的手指流连不去,苏宸辙眸光微沉,白瓷茶盏滚落到地上,他蓦地抬手抓住暮影纤白的腕子。 美人计? 看着这张熟悉的脸,苏宸辙脑中突然冒出一个清越的声音:你又是陪我放纸鸢,又是带我出宫玩,你……是不是喜欢我? 同样是这样一张脸,可记忆中的姑娘,带着少女情窦初开的羞涩与期盼,而眼前人,眼中却是藏着冷意与疏离。 隔着千年的时光,她又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苏宸辙不知道自己是在回答千年前的李素素,还是回答眼前意图从他口中套出前尘往事的暮影。 有什么要紧,逝去的只是时光,而非情意。 可是,当初没有给出的答案,如今,还来得及吗? 茶盏落地的声音传到殿外,有宫女轻叩殿门,等候里面的吩咐。 朝臣虽然不守规矩,在御书房当值的太监宫女却不敢造次。 苏宸辙收回神思,咳嗽两声,扬声道了句“守着殿门,谁也不许进来”。 他若猜得不错,很快便有韩佐安排在宫里的眼线前来打探消息。 不查出藏在御书房里的女人是谁,韩佐如何安心? 但苏宸辙这次,偏偏不想如他的意。 暮影方才故意出声,意在警告苏宸辙。 她手里掌握着苏宸辙的秘密,确实有威胁苏宸辙的资格。 “罢了,有些事虽已过了千年,但未必没有痕迹留下,你执意去查,总是能查到的,你的仇人还活着,非是我不肯为你报仇,而是……那东西杀不死。” 苏宸辙没有回答暮影的问题,明知她是故意撩拨,他如何真心去答。 她既一心要寻回记忆,他拦得一时,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且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暮影心下一凛,从苏宸辙的禁锢中抽回了手。 杀不死? 她听叶倾雨说过,孟奚知乃上古之神,是杀不死的! 所以……叶倾雨说她探不了苏宸辙的梦,是真探不了,还是说,她在故意隐瞒什么? 苏宸辙手肘抵在小几上,撑着额角,观察着暮影的神色,“你当真想好了面对你的过去?” “你先等等。”暮影抬手打断苏宸辙的话,她原本是很坚定地想要知道过去的,可此刻,她犹豫了。 如果她的仇人是孟奚知,这个仇,她该如何去报? 叶倾雨该怎么办? 小雪又该怎么办? 暮影不敢向苏宸辙求一个肯定的答案,这件事,她得好好想想。 “我先回去了。”暮影起身,“待明日你祭祖回宫,我再来找你。” 苏宸辙探手握住暮影的手腕,“天黑再走。” 若是和魇灵一起的黑衣姑娘从御书房走出去,今日的怀宁城,又不得安宁了。 明日便是寒食节,苏宸辙不想多生枝节。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你可算来了 城东石方街,将军府一夜灯烛未熄,如今天光大亮,下人们忙得忘了,后门屋檐下的灯笼仍然点着。 冷皓月在小巷里堵住出门倒泔水的仆妇,塞给她几个铜板,让她帮忙给将军府嫡小姐传个话。 将军府从昨日早上起,便被里外围得跟铁桶似的,大门口多是禁军驻守,而徐婉儿的晴芳院外,则是将军府的护卫守着。 走大门是不可能进得去的,不把冷皓月关进大牢一通盘问便算是客气。 无患子以前给人宅院看风水时,经常与那些下人打交道,深知他们在大户人家挣工钱,有自己的一套人脉关系。 往往老爷夫人公子小姐身边的小厮丫鬟,是最招人眼红,却也最受人巴结的差事。 不管是谁,都会想着法儿去讨好他们。 这倒泔水的仆妇看上去与内宅毫无干系,但晴芳院总有丫鬟会去厨房安排主子的餐食,这话,便传了过去。 徐婉儿出现在后门口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 冷皓月从旁边的巷子里拐出来,正要被门神一般守在门口的护卫盘问,徐婉儿上前拉过冷皓月的手,亲热地唤了声“妹妹”,护卫便退了回去。 他们要防的是定王,是想趁火打劫的贼人,不是将军府嫡小姐的妹妹。 虽说这个妹妹不是亲妹妹,但徐小姐的朋友,总不至于是坏人。 几日不见,徐婉儿清瘦了不少。 整座将军府充斥着压抑的气息,护卫腰悬大刀目光凛凛,于府中各处巡逻,丫鬟小厮埋头干活,大气不敢出一口,除了脚步声,便只有穿堂风拍打枝叶的声音。 连往日在院子里觅食的鸟雀,今个儿也没了踪影。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徐婉儿闺房,将丫鬟屏退,关上房门,徐婉儿才转身看着站在桌边的冷皓月,面露喜色,嘴里却埋怨道:“你可算是来了。” 冷皓月反而有些发懵,“你在等我?” “没错。” “你知道我会来?” “你一定会来。”徐婉儿示意冷皓月落座,“苏宸璋出事,你们不可能坐视不理。” 她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 冷皓月今日来将军府,确实是受叶倾雨之托,前来保护苏宸璋。 不过,徐婉儿怎么会知道? 徐婉儿笑,“我虽离开怀宁城多年,可想在这城中打听个人,也并非难事。” 是了,冷皓月和叶倾雨一辆马车进的怀宁城,住的同一间客栈,稍微一打听,便能知晓她们是一伙的。 只不过当时叶倾雨并没有想到,徐婉儿会在这个局中起到这么重要的作用,她本意是让苏宸璋藏在将军府中,等她摸清了怀宁城中的形势,再见机行事。 却没料到苏宸璋会这么快就再次利用徐婉儿。 谁又能料到苏宸璋早已变成画中仙的傀儡了呢。 叶倾雨一开始没有与冷皓月分开行事,也就难怪徐婉儿会知晓她们是一伙的了。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徐婉儿对冷皓月并没有敌意。 冷皓月还是有些糊涂,“你怎知我来此,是为了苏宸璋?” “那日城外小树林,你真当以为我看不出来,那是你们事先设计好的圈套?” “那你为何不戳破……” 徐婉儿挑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为何要多此一举去揭穿你们的计划?” 冷皓月心下微惊,这个徐婉儿果然不简单。 徐婉儿那日所说“姑娘日后若是遇到困难,尽管来找我”也是假的了? 如今她自己送上门来,也不知能不能顺利脱身? “那个……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冷皓月颇为尴尬地挠头,正要起身,却被徐婉儿拉住了胳膊。 “你就不问问,我为何等你前来?” “倒也不是特别想问。” 冷皓月算是明白了,从稚水国这一路走来,每次有惊无险,看似是她在保护无患子,实则都是无患子脑瓜子灵活,每每在危险来临前,便带着她提前遁了。 此时若是无患子在此,定不会像她这般坐立不安,想走却又走不了。 徐婉儿拉住冷皓月的胳膊,瞄了一眼房门,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我要与你们做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冷皓月来了兴趣。 “你帮我带个话给那位叶姑娘,我愿助苏宸璋登上皇位,但我要向她讨个愿。” 冷皓月捏紧了手指,身为魇灵的命主,她知叶倾雨虽为魇灵,却只愿帮命主达成所愿,至于旁人,叶倾雨未必会帮。 而让冷皓月心惊的是,徐婉儿似乎对她们来怀宁城所为何事知道得一清二楚。 冷皓月今日来此,本是借着徐婉儿那日的客套之言,明面上来将军府蹭吃蹭喝,实则暗中保护苏宸璋安全,眼下看来,却是被当成跑腿的了。 唉,想到她今日在叶倾雨面前夸下海口,道是在城外小树林里时,徐婉儿对她十分欣赏,就盼着她去将军府小住,顺便切磋武艺,义结金兰……保护苏宸璋这种小事,绝对不会出了岔子。 敢情那日不仅她在做戏,这徐婉儿竟也在做戏,甚至将计就计,给她放了饵料,就等着她今日登门。 高人哪! “这事我得回去问问叶姑娘。” 冷皓月再次起身,却又被徐婉儿拉住了。 徐婉儿无奈叹气,“如今的将军府,进来了想出去可不容易。” 苏宸璋身份特殊,又有韩太后在府中亲自看护,这将军府,岂是随便什么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 冷皓月却是不着急了,问道:“那我怎么给你传话?” “叶姑娘能放心你一个人深入虎穴,想来你们之间,是有办法互通消息的。” 徐婉儿倒是对自家府邸认知很到位,这将军府,可不就是龙潭虎穴么? 徐婉儿说得没错,冷皓月来这之前,叶倾雨已经和她商量好,今夜梦中相会,把将军府里的风吹草动一一告知。 叶倾雨猜测,想苏宸璋死的人,这两日就会出手。 毕竟明日便是寒食节,很多人觉得高阳国的陛下未必经受得住山路的颠簸,指不定真的就去见了祖宗。 这世上总是有很多管中窥豹的人,自以为看透了全局,自以为一国兴衰、王朝更替,都在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里。 而真正操控全局的人,从来不会让人看透。 就连叶倾雨,也猜不到苏宸辙明日会有什么动作。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魔尊叶疏鸿 , 叶倾雨又去了小巷深处的山海藏。 《美人雪舞图》依旧没有下落。 这世上藏个人或许好找,藏幅画,却不容易寻到。 冷皓月结识的小乞丐路子广,连一两年前怀宁城中来了一位石塘城的客商,在城西落了户的事都能打探到。 不过去岁冬天,那户人家离开了怀宁城,至于去了何处,却是没人知晓。 但在那之前,听隔壁大娘说,那家小姐的奶娘,在一个雪夜离府后,再没有回来。 不过那个女人看上去呆呆愣愣的,走丢了也不奇怪。 只是到怀宁城那么久,街坊邻居很少见那个女人出门,那家的小姐也不常出门,据说是身体不好,不能见风。 那家老爷说是客商,却并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生意。 不过那位老爷对他女儿倒是极好,每次出门回家,都会买一包梅花糕。 热气腾腾、甜香扑鼻的梅花糕,馋坏了巷口的小乞丐。 默娘已经不在怀宁城,叶倾雨猜测她或许是去了北地。 ——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总是要回家去的。 怀宁城下雪的日子比石塘城要晚上一两个月,默娘在那个时候离开韦小姐,是因为她知道叶倾雨已经到了北地。 不管叶倾雨能不能回到暮子河畔,至少她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地灵,不用再受韦将军控制。 默娘也无需为了叶倾雨的安危而受制于人。 她在人族这么些年,表面上看是为了叶倾雨,其实不然。 她欠叶倾雨的,哪怕祭出一丝魂魄也不足以偿还。 她明知道韦成德让叶倾雨带路,带的是一条死路,可她却没有告诉叶倾雨:你不是地灵,你看不到灵族之路。 默娘就是要韦成德迷失在茫茫雪原,丧命灵兽之口。 都说地灵善良软弱,可这个女人,却不是好惹的角色。 你看她对叶倾雨冷漠无情,可她却又不惜祭出魂魄,求烟西谷老板娘护叶倾雨十年周全。 让叶倾雨对她爱不能,却也恨不得。 或许,她当真是疯了。 才会觉得石塘城十年,就是叶倾雨的一生。 不,她早就知道,叶倾雨的命运,会在踏上灵族之地时落下帷幕。 事情的真相,并非孟奚知说的那般,默娘若真对叶倾雨有愧,就不会让她去北地送死。 她祭出那丝魂魄,不过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善良的种族,软弱倒是真的。 软弱而且自私,却又想在别人心中落下一个高尚的形象。 可笑。 默娘既已不在怀宁城,叶倾雨眼下也没工夫再去寻她,这一愿,终归是要往后挪的。 只是叶倾雨脑中时而出现这样一副画面:纷纷扬扬的雪飘荡在怀宁城寒冷的夜,一个身形单薄的女人消失在长街尽头…… 原来这世上,一个人若是有心要藏起来,也是不好找的。 更何况一幅画。 山海藏的掌柜拢着袖子躬着身子,低眉顺眼地向叶倾雨赔礼道歉。 倒好像叶倾雨拜托他家公子寻画未果,是他们的错了。 虽说敲了山海藏总店的宝贝,又得他们如此客气招待,叶倾雨却对山海藏提不起好感来。 且不说澹台公子那遮遮掩掩上不得台面的样儿,叫人带个话也是云里雾里让人摸不着头脑。 单是山海藏与鹤山牵头人勾结,欲害小雪性命这件事,叶倾雨就不能原谅。 鹤山牵头人临死前招出山海藏,不应有假。 可叶倾雨到怀宁城后,这山海藏的掌柜却依旧对她知无不言、恭敬顺从。 彷佛那些事并未发生。 叶倾雨当日原本是要质问一番,转念一想,也揣着明白装起糊涂来。 有时候追根究底,非但不能得到想要的答案,反而容易露了自己的底。 叶倾雨今日前来,倒不是为了《美人雪舞图》,她想问一问不死槐森林的事。 这个世道变数太多,她不知道明日怀宁城会发生什么事,但她下一步若是想往不死槐森林去,最好先来山海藏打听一些关于魔的事情。 鹤山牵头人说过:不死槐森林中出现的魔,与山海藏有干系。 早在千屏城的山海藏总店,叶倾雨得知那枚骨珠是魔骨之后,便已猜到山海藏与魔有关系。 而且,应是友非敌。 掌柜的将叶倾雨请到了里间,一帘之隔后,点了一盏烛火。 这间屋子里没有窗户,昏昏沉沉,却不觉气闷,烛火飘摇不定,身后的帘子未动,不知那风从何处而来。 有淡淡的香气,似荷香。 叶倾雨循着香气望去,屋角的案几上摆着一只细颈青瓷瓶,里面正插着两支含苞待放的荷花。 这个季节,怀宁城中不该有荷花的。 “这是灵墟山怜卿湖里的荷花,我家公子今晨差人送来的。” 怜卿湖? “灵墟山在哪?”叶倾雨不曾听说过晟州大陆上有这座山。 掌柜的引叶倾雨到一张古旧的桌子边落座,亲自奉了茶水,才道:“灵墟山在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以北,山中设了禁制,非有缘人不能涉足。” “何为有缘人?” 掌柜的神秘一笑,“叶姑娘见到这荷花,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叶倾雨想到了覆在魔骨珠上的梦。 那个梦里,接天莲叶,满池香荷。 叶倾雨喃喃:“叶疏鸿……” 掌柜的刚挨着桌子坐下,闻言滑跪了下去,对着叶倾雨伏地拜倒,“叶,叶姑娘,您真乃有缘人哪!” 你有病吧! 叶倾雨端正了神色,“此话怎讲?” “灵墟山的主人正是魔尊叶疏鸿。” 叶倾雨心下了然,从掌柜的将她请到里间来,就已经打算告诉她关于魔的事了。 从最初的魔骨珠,到这屋子里的荷花,澹台公子所为,不就是要告诉叶倾雨有关魔的消息吗? 难为他扯出这许多有的没的,一步步引着叶倾雨走到这里。 “叶……魔尊如今还在灵墟山?” “叶姑娘说笑了,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事了,不过魔尊若是重临人间,想来是会去灵墟山的。” 是啊,魔离开晟州大陆已经几千年,叶疏鸿怎会还在灵墟山呢? 叶倾雨心中莫名一阵怅然。 不过孤影剑已经现世,魔尊临世还会远吗? 石塘城的说书人说:不死槐森林中,有一棵槐树,数万年不死,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叶倾雨最早知道不死槐森林出现魔的踪迹,是从英山镇的小乞丐嘴里听来的。 而在鹤山牵头人嘴里,叶倾雨知道那个小乞丐正是山海藏的眼线。 这一切便串连起来了。 原来最早在鹿隐国都城,山海藏的澹台公子并不是因叶倾雨是魇灵而赠她寒霜鞭。 想来从那时,山海藏的人便盯上她了。 那些看似散碎的事情,其实都是在山海藏的眼皮子底下发生。 ……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孟公子非你良缘 叶倾雨从山海藏的掌柜口中得知,不死槐森林中的槐花已经红了。 准确的说,千年前,槐花就红了。 只是无人进入不死槐森林,自然也就无人知晓。 但这一切,山海藏却是知道的。 因为魔界的山海藏,并没有从晟州大陆上消失,一直就藏在不死槐森林中。 千年前不死槐森林中就有魔的踪迹? 那时候正值人灵之战,而那场战争中原本胜券在握的灵族,最后被迫迁往北地,皆因木灵族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叶倾雨问:“木灵一族是不是在不死槐森林中?” 她相信苏宸辙没有骗她,但这个问题,她必须要问。 飘摇不定的烛火下,掌柜的抬起头来,眼中闪烁细碎的火光,“不死槐森林中只有魔。” 不死槐森林中只有魔! 叶倾雨蹙起眉头,“那些魔在不死槐森林中千年,为何如今才被人发现?” 藏了千年都没人知晓,偏偏就被一个小屁孩给捅了出来,叶倾雨不相信这是巧合。 “这些都是神的旨意。” 又是神,那个所谓的神,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战神、海神、梦神……还是上古之神? 这是又要与她扯虚的了,叶倾雨压着心头火气,沉声问:“你今日为何要告诉我这些事?” 早干嘛去了? 掌柜的却笑了,“因为今日是叶姑娘一个人前来,我家公子说了,有些话,只能对叶姑娘一个人说。” 每次到山海藏,都是孟奚知陪她前来,掌柜的意思是这些话不能对孟奚知讲? 叶倾雨心下微凛,“这又是为何?” “我家公子说,仙界不是叶姑娘该去的地方,孟公子非你良缘,如今他既走了,还望叶姑娘尽早抽身,莫要深陷其中,到头来毁了自己。” 掌柜的这番话说得意味深长,叶倾雨一时怔住。 孟奚知今早才走,他家公子为何这么快就得到了消息? 甚至连她要去灵蝶崖的事也知道? 灵蝶崖虽独立于仙山之外,可往来的,都是仙君仙子,是实实在在的仙山福地。 半月后的百花会,前去赏花的,亦是仙界那些自诩清高的仙家。 这番话只听表面意思,倒也不难理解。 叶倾雨是鬼,仙界确实不是她该去的地方,可叶倾雨总觉得,掌柜的话里有话。 应该说是澹台公子话里有话。 这掌柜的好端端的朝她伏地磕头,叶倾雨就算再笨,也能察觉出不对劲来。 尤其是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就有所怀疑,且不管她与魔尊有没有关系,单是魇灵族祭坛里的那块神石,只有她能划拉出痕迹来,便足以说明她的不一般。 那神石里封印的是孤影剑,孤影剑是鬼面人给廉晴打造的神兵。 廉晴与鬼面人有过一段感情,后来廉晴香消玉殒,再后来,据说鬼面人也死了。 之后魔界发生了一场内乱,各界趁乱围攻,魔界退出晟州大陆,不知所踪。 叶倾雨借魔骨珠入梦,虽未见到梦中之人,可听那两人对话,不难猜出,魔尊叶疏鸿,其实就是鬼面人。 灵墟山怜卿湖。 怜卿,廉晴。 孟奚知不曾听说过魔尊是否娶妻生子,可魔尊若是以鬼面人的身份呢? 鬼面人是有过恋情的。 会不会是在廉晴死后,魔尊心灰意冷所以退出了晟州大陆? 他们口中的那个孩子,最后到底生下来没有? 如今又在何处? 会不会就是…… 叶倾雨也曾觉得这事很扯呼,她如今不到桃李年华,怎可能是数千年前魔尊叶疏鸿与魇灵廉晴的孩子? 可在听北漠说起神石里封着孤影剑后,叶倾雨的思路豁然就打开了。 孤影剑可以封存数千年,那人呢? 魔尊和魇灵的孩子,那绝对不是一般人哪,若是封印个数千年再拎出来生长,应该难度不大吧? 就好像小雪能从一个不足半岁大的婴儿倏地长到四五岁,这世上又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 叶倾雨像晟州大陆上所有爱做梦的少女一样,心中一旦埋下怀疑的种子,便隐隐生出期盼,不管她爹娘是魔是灵,她总算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如今见山海藏掌柜的对她如此敬畏,那期盼便在她破碎的心里开出了花来。 若非她身份不凡,如何能令山海藏的掌柜行此大礼? 但叶倾雨想起孟奚知,心头又惆怅了起来。 自古仙魔不两立,他虽是上古之神,但寄身之处乃是仙山阆苑,心里多少是偏袒于仙界的。 这是澹台公子让她尽早抽身的原因吗? 魔既现世,各界自然又有一番动荡,彼时孟奚知会成为她的敌人吗? 不过…… 叶倾雨很快安慰自己,孟奚知曾说过他与仙界有仇,他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亦是被仙界的小人所害。 而且孟奚知还说过,他以前经常与魔打交道,他们之中,亦有良善之辈。 所以,若她真是魔,孟奚知也不会与她为敌的吧? 叶倾雨暗叹了口气,她觉得自己实在是想得太多了。 这很不好。 “我何时能见到澹台公子?”叶倾雨收了神思,觉得还是找澹台公子问问清楚比较妥当。 不管澹台公子是否可信,至少得见了面才好分辨。 这所有的事,包括她的身份,都不过是她的猜测,真相究竟如何,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才能令人信服。 “我家公子说他在灵墟山等叶姑娘。”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烛影下飘起一层浮灰,“你家公子明明就在怀宁城,偏生要我去灵墟山找他,这般躲在背后看戏,有意思吗?” 掌柜的慌了,“叶姑娘怎知……不不不,我家公子当真不在怀宁城。” 澹台公子若不在怀宁城,怎会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 但他既不愿露面,叶倾雨为难一个下人又有什么意思? 叶倾雨起身,冷眼扫了一眼掌柜的,“告诉你家公子,若是再敢动我的人,本姑娘定不让他好过。” 掌柜的连声诺诺,彷佛生怕叶倾雨一怒之下砸了他这间铺子。 走出山海藏,叶倾雨望着头顶的日光,长长吁了口气。 她最讨厌这种被茫茫大雾遮住视线的感觉,可偏偏这天下的事,总是叫人琢磨不透。 就连日光也有照不到的地方,何况人心里那些筹谋算计。 好在大雾总有散去的时候,而她,很快就能看到真相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上古银镜 这一天似乎过得格外漫长。 不知是不是孟奚知和小雪那两个话痨不在身边的缘故,叶倾雨望着不远处的来福客栈,并没有很想回去的念头。 他们才离开不到一天,叶倾雨竟生出些许度日如年的感觉来。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石塘城那些年,叶倾雨每次出门买梅花糕,总喜欢在街上逗留,听说书人讲天南海北的故事。 是因为在当时的她看来,即便将军府里没有人关心她,但将军府永远都在那,不会消失。 可当默娘和韦小姐离开石塘城,叶倾雨才明白,离别才是人生的常态。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衰的。 在那之后,叶倾雨反而不怎么在外面耽搁,每次买完梅花糕便匆匆回了将军府。 就像此刻,她心里排斥,可脚下却加快了步伐。 叶倾雨其实说不清最初对孟奚知动心,是因为他带给自己从未体会过的关怀,还是因为他明明能力不济,却屡次以身犯险挡在她身前。 不可否认的是,短短一两个月,她已经习惯了孟奚知的陪伴。 因为从不曾有过,所以格外珍惜。 但今日却有人告诉她,孟奚知非她良缘。 即便叶倾雨自我排解,心底依旧是生了疙瘩的。 仙界她是肯定要去的,她答应过孟奚知,一定会去灵蝶崖找他。 究竟因何,她的心会如此不安? 来福客栈的大堂里,禁军统领唐衍坐在柜台后,从门窗透进来的天光明亮,却照不到昏暗的柜台后面。 叶倾雨走进客栈大门,径直往刷了黑漆的柜台前走去。 唐衍抬眸看来,听叶倾雨道:“聊聊?” 片刻后,店伙计端了两盏香茗、几碟点心到靠窗的桌边。 叶倾雨坐在靠墙一侧,微微侧头,便能看到窗外的街景。 好些店铺门檐下已经插上柳条,这是人族寒食节的习俗。 “叶姑娘尝尝这枣饼味道如何?” 唐衍将一只装着枣饼的白瓷碟推到叶倾雨面前,“小时候逃荒时,路过一户人家,当时正值寒食节,那家的夫人在做枣饼,便送了我一块,虽然只尝了一口便被人抢了去,可那枣饼的味道,我却一直记得,以至于后来再吃枣饼,却都不及那一口香甜。” 冷皓月打听过唐衍的身世,转头便告诉了叶倾雨。 不得不说,冷皓月身为叶倾雨的命主,实在帮了她不少忙。 怀宁城中没有关于韩云轩的消息,先来后到,叶倾雨得先助苏宸璋完成心愿,才能去帮她找韩云轩。 左右冷皓月一路寻了那么久,连一丁点的消息都打探不到,她也没个方向,待在叶倾雨身边,多少算是有个念想。 魇灵之愿,即便如无患子那个乌鸦嘴所说,她的韩大哥真死了,叶倾雨也要将韩云轩的魂魄拘来冷皓月面前,才算达成命主所愿。 这不比无患子只知道算命测字强? 若说最初冷皓月急切盼着早日找到韩云轩,如今时间久了,她反而不敢急了。 在无患子面前嘴硬是一回事,冷皓月藏在心底的担忧,不过是不愿对人提及罢了。 冷皓月不提,叶倾雨也不提,只等着离开怀宁城后,再替她找寻。 说回唐衍,唐衍后来被富商唐庚荣收养,衣食无忧,再吃这枣饼,自然是心境不同,味道也觉得不同了。 叶倾雨看着面前桌上的枣饼,心道:这唐衍莫不是真打算闲聊了? 叶倾雨是不信的。 “不知唐大人可还记得逃荒之前的事?” 唐衍摇头,“若不是贪恋枣饼的味儿,我只怕连逃荒时的事也记不得多少,又怎会记得之前的事,我只记得怀宁城的事。” “你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 唐衍手指捏着茶盏,送到嘴边时顿了一下,“我知道他们都死了。” 叶倾雨默然。 唐衍又道:“叶姑娘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怀宁城?” “就这一两日了。” “眼下各国都不太平,叶姑娘可要当心。” 叶倾雨抿了一口温热的清茶,突然问道:“裴洛可回了稚水国?” 唐衍不防她有此一问,微微愣住,旋即放下茶盏笑道:“陛下年前曾说,魇灵入世,乱世将至,我还想着魇灵虽罕见,却也不是没有入世的,为何你一来,就带来了乱世呢?如今看来,果然只有你,才能祸乱人间。” 叶倾雨勾唇,“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 唐衍确实是在夸她,夸她脑子好使,这个世道,徒有一身本领可成不了事。 “在你们离开地灵洞穴后,裴洛便回了稚水国都城。” “他为何会去地灵洞穴?” 唐衍瞅了眼窗外的天空,湛蓝的天上飘了几片云絮,但挡不住温暖的阳光。 这么好的春光,实在不该浪费在尔虞我诈之上。 “陛下交代过,叶姑娘所问,当知无不言。”唐衍收回目光,看向叶倾雨,“稚水国的人确实是在地灵洞穴中挖玉香珠,不过裴洛……” 唐衍话没说完,手中茶盏斜飞而出,杯中半盏茶水尚未凉透,被劲气所逼,茶盏方一擦着窗框飞出,茶水便朝上泼去,好似一道水柱疾射而出。 这么好的春光,也不该偷听别人墙角的。 一声惊呼,从窗外的檐角坠下一人。 那人在街心打了个滚,红着面皮钻进了旁边的巷子。 往来路人驻足往这边瞧了片刻,不见有人追出,也不多管闲事,继续赶路。 两边的铺子里,店伙计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往这边递,想来是见惯了。 那人屏息凝神猫在檐下,多少有点能耐,却被唐衍半盏茶水打下来,颜面尽失,哪里还好意思进屋挑衅,只恨溜得不够快,叫人看了笑话去。 唐衍摇了摇头,“我这客栈打开门做生意,难免遭贼惦记,让叶姑娘见笑了。” 叶倾雨扯了扯嘴角,屋外那些贼惦记的是什么,自是不需多说。 不消片刻,围在他们附近的气息悄悄散开了去,有了前人的教训,谁也不想在同行面前丢了脸面。 唐衍继续之前的话头,道:“裴洛去地灵洞穴,是为了帮陛下寻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上古银镜。” 叶倾雨不曾听说过地灵族有什么上古银镜,但听唐衍的语气,那应是一件宝贝。 世人都有一种观念,但凡加了“上古”两个字的,哪怕只是一块木头,那也是一块神木。 苏宸辙寻地灵族的宝贝所为何用? 唐衍眸光微沉,低声道:“上古银镜中记载了各灵族的命门。” 。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真是个傻姑娘 裴洛在地灵洞穴中找了好几年也没有找到上古银镜,大有不找到那玩意誓不罢休的意思。 但在简绍去了一次北地后,他却被安排回了稚水国。 毫无疑问,上古银镜并不在鲤鱼嘴断崖下的地灵洞穴中,而是在北地。 去北地最好的时机就是暮子河食尸花开之时,看来这十年,不仅韦成德在等,苏宸辙也在等。 难怪苏宸辙会安排御风者在石塘城,他早就盯上了将军府的小地灵。 只等着十年期满,食尸花开,再派人跟着地灵的指引前往暮子河。 简绍上一次去北地的目的,乃是去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寻找上古银镜。 只是不曾想地灵洞穴突遭大火,整个地灵族除了红英被他所救,皆命丧火海。 而简绍救红英的理由也很简单,必须有地灵引路,他们才能早日离开雪原回到人族。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时,在余烬中发现了红英的爹,已是奄奄一息。 那是她梦神之路的开端,那天,她拥有了第一个命主。 缓缓飘落的白雪一层层覆满焦黑的洞口,地灵族最后的生机也被掩埋。 如今简绍再去北地,自然还是为了上古银镜而去。 千屏城被焚毁的那个夜晚,叶倾雨便猜到,他这个时候去暮子河,不可能只是为了给地灵族报仇。 想起千屏城的大火,和在简绍怀中昏迷不醒的姑娘,叶倾雨不用猜也知道,是红英告诉了简绍上古银镜所藏之处,并且带他重回北地。 真是个傻姑娘。 可她又有什么办法? 这个世道各有各的苦,叶倾雨也只能暗叹一声:但愿她真的能报得灭族之仇,而不是被人利用完了之后就丢弃。 若真如唐衍所说,上古银镜中记载了各灵族的命门,那苏宸辙的目的是要灭了灵族,还是要控制灵族为己所用? 苏宸辙说过,统一七国需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但等简绍从北地归来,少说也得一两个月。 眼下各国局势紧张,魔界暗潮汹涌,仙界隔岸观火,又有画中仙操控傀儡祸乱人间,别说苏宸辙等不及,只怕各路人马都已等不及了。 也就是说,苏宸辙不会等到简绍回来再行动。 统一七国依靠的不是捏着灵族的命门,从而借助灵族之力。 叶倾雨一直想不明白的是,苏宸辙的依仗到底是什么? “稚水国如今是什么情况?”叶倾雨将话头拉回七国上,又追问道:“裴洛当真是稚水国的人?” 他若真是稚水国的人,怎会为高阳国国君卖命? 看裴洛长得人模人样,不像是卖国贼啊。 唐衍起身给叶倾雨的茶盏中添了水,“在叶姑娘看来,人族七国是何模样?” 叶倾雨略一思忖,“看似各安本分,实则各怀鬼胎。” “正是,晟州大陆上有人族、灵族,亦有仙界、魔界,仙魔因何碾压人灵?” 叶倾雨想说人灵技不如人,但她知道唐衍想听的不是这一句,“因为人灵都有私欲。” “叶姑娘聪慧,人族分七国,灵族分五灵,人灵皆是以私利至上的种族,而这种私利,虽可恨,却也无奈。” 因有顾虑,有软肋,才会有私心。 仙魔没有后顾之忧,所作所为皆随心所欲。 “当真没有后顾之忧么?” 唐衍咳嗽一声,“大多如此,自然也有少数仙魔被羁绊于性情之中。” 叶倾雨饮了一口茶,“你的意思是,只有人灵两族断情绝爱,泯灭性情,方能……” “不不不,叶姑娘误解唐某的意思了。”唐衍没想到叶倾雨会往这方面想,赶紧拦住,“唐某的意思是,人族七国唯有放下私怨,合而为一,方能无所畏惧,灵族亦然。” 叶倾雨嗤笑,“如此说来,你们陛下倒真是用心良苦,裴洛难不成是被你们陛下这番言辞所感化的?” 不惜背弃自己的国家,甘愿供苏宸辙驱策? 唐衍亦笑,“唐某方才已经说过了,人都有自己的私利,若只是画一张天下大同的大饼,谁又会叛国求荣?” “裴洛所求是什么?” “裴洛是稚水国的人不假,他听令于我们陛下亦不假,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无可指摘,裴洛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皆是拜稚水国皇族所赐……” 十年前,是苏宸辙安插在稚水国都城的密探暗中救下了裴洛。 是苏宸辙派人护裴洛周全,当时裴洛不过八岁,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而苏宸辙,也才十几岁罢了。 稚水国北部边关与鹿隐国常年纷争不断,西有高阳国虎视眈眈,南边白夙国亦是虎狼之邦。 如此形势下,稚水国朝廷腐朽无能,北边战事屡不得胜,消耗巨大,军中用度全靠搜刮民脂民膏而来,再逢灾年,本就没有收成,加之苛捐杂税堆在百姓肩头,稚水国中早已是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裴洛多年所见所闻,早已对稚水国的朝政失去了信心。 稚水国如此,其他六国又能好到哪里去? 对外,为城池而争;对内,为权力而争。 而纷争之下的百姓呢?谁会关心他们的死活? 一个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国,要来何用? 世人常言保家卫国,若无小家,何来大国;小家不保,国将不国。 七国统一,乃大势所趋。 而也只有七国统一,才能对抗外族,为人族在晟州大陆上求得一席之地。 裴洛是聪明人,苏宸辙统一七国,不仅为他报了私仇,又能让天下百姓免于同族相残,何乐而不为? 更重要的是,苏宸辙乃是帝星下凡,是裴洛所知最有谋略之人。 追随这样的人,他不觉屈才。 十年前苏宸辙才十几岁,便在稚水国都城安插了密探,足见其心机谋略。 叶倾雨已经相信,七国很快就会在苏宸辙的步步谋算下实现统一。 她甚至心怀期待,想要见识见识这位帝星的手段。 “裴洛当真只是一个教书先生?” 唐衍摇头笑,“是,也不是。” “此话怎讲?” “稚水国前些年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十四岁入东宫当太子伴读,因才华太过出众,虽说是伴读,其实算得上是太子的小老师了,那孩子不管是做文章还是论国事,皆语出惊人,叫人叹服,连稚水国国君亦赞他是文曲星下凡。” “那孩子就是裴洛?”叶倾雨想起冷皓月说过,她们村后山上的静虚教中,就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当时十里八乡都炸开了锅,连南津城城主都连夜将他儿子送去道观中读书。 这倒是巧了,没想到静虚教竟是苏宸辙的势力。 唐衍执杯,杯中茶水已凉,他仰头一饮而尽,“没错,可惜不到一年时间,裴洛就被发配到了稚水国边关黄梅镇。” 听他言下之意,是在替裴洛惋惜。 “之后他就去了地灵洞穴寻找上古银镜。” 叶倾雨心下却是暗叹,苏宸辙可真是下了好大一盘棋。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人族的手段 “裴洛当年因犯了何事被发配到边关?” “这事说起来也是裴洛自讨苦吃,当年稚水国国君赏识他的才华,有意招他为驸马,被他三番五次回绝,终是驳了稚水国国君的脸面。” 唐衍叹了口气,继续道:“又有朝臣见他锋芒渐露,日后若是得势,怕自己讨不了好,明里暗里给他使绊子,若不是太子求情,裴洛只怕要死遁才能离开稚水国了。” 裴洛若是要逃,苏宸辙的人自会护他,但死遁,确实是最稳妥的计策。 叶倾雨眉角微挑,“我怎么觉得,裴洛是故意为之。” 裴洛与稚水国皇族有血海深仇,自然不愿娶公主为妻,可与血海深仇比起来,与仇人结亲根本算不得多大委屈,反而是接近仇人的好机会。 但裴洛却三番两次回绝,是何用意? 唐衍眸光明亮,示意叶倾雨继续说。 “如今的稚水国可是太子得势?” 在石塘城十年,叶倾雨并未听说过稚水国皇权更迭,也就是说当年力保裴洛的太子还是太子。 “历朝历代,并非只有皇位才遭人觊觎,叶姑娘怎么就断定稚水国的太子还是当年那位太子?” “裴洛教出来的人,想来不会没有脑子,而裴洛之所以拒绝当驸马,想来与这位太子也有关系。” “叶姑娘料事如神,唐某佩服,当年被许配给裴洛的那位公主,是稚水国国君的一位宠妃所生,那位宠妃娘家兄长是稚水国戍守边关的将军,拉拢裴洛,乃是为了给公主的弟弟,也就是稚水国十一皇子铺路。” 叶倾雨接话,“裴洛若是娶了公主,势必要搅进稚水国权力的纷争之中去,虽说他有几分大才,在那漩涡之中,终究是寡不敌众,想扳倒稚水国皇族,并不容易。” 唐衍顺着叶倾雨的话往下说,“而他一心抱住太子这棵大树,即便恼了国君,却得了太子信任,一个既有治国之才又忠心耿耿的人,太子怎可能不保他?反之,若是裴洛真的娶了公主,因此遭到太子记恨,反而在朝中举步维艰。” “那位将军戍守的可是稚水国北境?” “正是,稚水国这几年与鹿隐国的战争,几乎都是鹿隐国小胜,叶姑娘想来已经猜到其中猫腻。” 如果静虚教的人听命于苏宸辙,那些老道士扛着锄头下山去打仗,又怎会尽心尽力为稚水国效力? 能教出裴洛和无患子这等英才,那些老道士只怕也不是简单人物。 稚水国边关战事,多半是他们从中搅局,一来是为了拖住稚水国戍边将军,为太子在都城谋权争取优势。 二来…… 叶倾雨想到了鹿隐国三皇子戚霄。 稚水国虽屡战屡败,却最是喜欢挑事,哪怕不能从鹿隐国三皇子手中讨得便宜,也总要时不时搞出点小动作。 这件事很让人费解,稚水国那位将军想来不是个傻子,那这些小动作,便只能是有心人暗中搞出来的。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将鹿隐国三皇子戚霄困在南疆,无暇顾及鹿隐国都城的风云涌动。 一阵风吹来,带来街角桃花的清香。 唐衍微微眯了眯眼,“年前裴洛暗中回到稚水国都城后,太子如虎添翼,眼下的稚水国,确实是太子得势,不过……” 叶倾雨将被风吹乱的鬓发拢到耳后,轻描淡写道:“不过鹿隐国三皇子折回边关,不日率大军压境,稚水国很快便有一场硬仗要打。” 戚霄多年驻守南疆,只守不攻,却极少吃败仗,对稚水国北部城镇更是了如指掌,这一仗打起来可谓是斗志昂扬。 而稚水国黄梅镇街头,一夜之间出现几百具尸体的消息传出后,举国上下人心惶惶,更别提边关将士。 那些尸体,看衣着打扮,正是守关的将士和俘虏囚犯。 与死于战场不同,世人最怕的不是明面上真刀真枪地干,就怕这种暗戳戳递刀子。 这一仗还没打,稚水国便先输了士气。 不过,苏宸辙将鹿隐国三皇子困在边关的目的是什么? 莫不是鹿隐国都城中发生了什么?抑或,即将发生什么? 唐衍杯中茶水已经见底,他没有再续的意思,“叶姑娘只管安心看戏便好,这人族之事啊,自是要用人族的手段去解决。” 叶倾雨却没有起身离去的打算,她起身给唐衍添了水,复又坐下,问道:“唐大人可知十三年前高阳国向阳城之战?” 唐衍抬眸看向叶倾雨,嗓音微沉,“叶姑娘想知道什么?” “十三年前向阳城一役,戍边将军陈弘昌率领近万部下在城门外,浴血奋战,等待援军,后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去踪影,向阳城中的陈家一夜之间满门被灭,我想知道的是,陈家当年当真没有人活下来吗?” 叶倾雨直视着唐衍的眼睛,唐衍并没有回避,却也没有回答。 今日天晴,风也不冷。 可唐衍的眸光,却透着寒意。 叶倾雨却是在笑,她笑起来很好看,眼尾微微挑起,带着几分肆意。 只需再往前探一点点,她便能知晓苏宸辙统一七国的谋划了。 但她却打住了。 叶倾雨只是问道:“陈弘昌及其部下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踪,就没人去寻过吗?” 若是以前,她定然会觉得陈弘昌是中了鹿隐国埋伏,或死了,或被伏。 可如今,她更倾向于另一种猜测。 “怎么可能不寻,不仅在山林中寻了,先帝甚至派人去鹿隐国都城打探,可却都没有陈将军的消息。”见叶倾雨转了话头,唐衍也敛了眸中寒霜。 “那鹿隐国的军队呢?” “鹿隐国那次派出攻打向阳城的军队并不多,这正是蹊跷之处,能让高阳国折损近万将士,千年来都极少出现这样的战事,区区一个鹿隐国,为何会突现奇兵?” 叶倾雨奇怪道:“这事你们没查?” “如何查?当年以韩丞相为首的朝臣皆道那次战败,乃是陈将军起了叛心,故意倒戈,为防陈家上下逃往敌国,一夜灭之,手段何其残忍,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肯放过……” 唐衍惊觉自己言语中起了情绪,住口不愿再说。 陈将军若是有心要叛,又怎会将亲人留在向阳城? 这根本就是韩佐之流的诬陷之言,但先帝愿意信,这件事便是真的。 叶倾雨依然盯着唐衍,好似要将他心底的秘密看透,“先帝虽然没查,但是你们陛下派人去查了,不是吗?” 这么大的事,苏宸辙不可能坐视不理。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不可谓不绝 , 直到回了客房,叶倾雨还在想唐衍那句话。 客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天色已经向晚。 她撑着额角懒懒倚在矮榻上,小几上的瓷瓶里换上了今日新折的桃花,风吹动鸦黑的发丝和素白的裙角,窗外偶尔传来行人谈笑之声。 唐衍说:鹿隐国那支军队打了胜仗后,竟也消失无踪了。 鹿隐国国君戚震霆非但没有因胜了高阳国而高兴,反而忧心忡忡,往边境增了不少士兵。 鹿隐国本就是偏安晟州大陆东北一角的小国,虽不乏野心勃勃的朝臣,但戚震霆并不是个好战的性子,这种突然发兵攻打邻国的行为,他不会做,也不敢做。 向阳城一役,于鹿隐国来说,虽说是胜了,百姓奔走相告,扬眉吐气,可满朝文武却是十分懵然。 因鹿隐国西南边境皆是莽莽山林,并不利于行兵打仗,不管是高阳国还是鹿隐国,都不愿在这里浪费兵力,千年来两国并无纷争,是以鹿隐国在此处守关的将士并不多。 而那一战后,原本不多的将士更是消失无影,鹿隐国边防空虚,吓得戚震霆连夜调兵过去防守,明明可以趁机夺下向阳城,可戚震霆却是不敢。 有人说那些将士被鬼附了身,虽打了胜仗,却也被鬼食了阳气,全被拖下了地狱。 也有人说是那片山头有问题,两国的军队都发了失心疯,与其说是鹿隐国以少胜多,倒不如说是两败俱伤。 更奇怪的是,戚震霆派往西南边境善后的军队,常有士兵失踪,久而久之,那片荒山便越传越邪乎,守卫也越来越松懈。 难怪叶倾雨一行进入向阳城之前,在鹿隐国境内并未遇到巡逻的士兵。 而向阳城的守军,若非遇到重要事宜,也极少出城,尤其是在夜里。 事情已经很明了,攻打向阳城的鹿隐国军队,分明就是画中仙的傀儡。 只是不知那支军队,如今是在画阵之中,还是被画中仙安插到了别的地方。 陈弘昌又落得了个什么下场,亦无人知晓。 如果真如苏宸辙所说,这件事是韩佐的阴谋,也就是说韩佐与画中仙早有勾结。 韩佐,会不会也是画中仙的傀儡? 叶倾雨心惊不已,这晟州大陆上,到底有多少人沦为了画中仙的傀儡? 这玩意若是倾巢而出,岂不比魔更恐怖? 叶倾雨上楼回房之前,唐衍还告诉了她一个白夙国的消息。 白夙国的老皇帝于元宵节前已经驾崩,之所以秘不发丧,是因国内形势不稳,不敢给其他国家可趁之机。 这就难怪高阳国千屏城被焚毁,白夙国却没有动作。 素闻白夙国二皇子是个难得的仁义之人,却也正是如此,白夙国国君才不愿立他为太子。 天下太平时,仁义之君自是百姓的福气;可乱世,需要的却是杀伐果决的君主。 偏偏白夙国的七皇子太过暴虐凶残,偏激过了头,白夙国交到他手中,不等七国战火起,国内只怕已揭竿而起了好几拨。 直到老皇帝驾崩之前,太子之位仍然悬而未决。 唐衍说:七皇子有个门客名叫邬泽,很有些脑子,在白夙国中声望颇高,连老皇帝活着的时候也愿意给他几分脸面。 原本二皇子得到稚水国支持,上位希望更大,但如今,却是七皇子掌权。 叶倾雨想起在烟西谷庆福楼见过的那个裹着厚厚狐裘,却依旧冻得发抖的公子,听老板娘说,那人是白夙国的人,那人没有去暮子河,而是折返回了人族。 想来那位就是邬泽了,他是去寻简绍的,而简绍也默认与那位公子有合作。 唐衍点到此处,叶倾雨便明白了苏宸辙派人扰乱稚水国与鹿隐国边关战事的目的。 黄梅镇出现的几百具尸体,多半就是为了将稚水国主要兵力牵制在北部而布的局。 稚水国北部边关战事不休,如何去多管白夙国的闲事? 对于夺位之事来说,外盟本就不可靠,而当外盟无暇他顾,以白夙国二皇子那种性子,自然不是七皇子的对手。 一招棋搅得三国不得安宁,不可谓不绝。 单是人族的局势便如此复杂,若是灵族、仙界和魔界都掺和进来,晟州大陆岂不是要炸开锅了。 不过叶倾雨并不关心晟州大陆如何,她只需助苏宸璋夺得皇位,完成命主之愿,便可远离权力的纷争。 当然,世事不可能尽如她所愿,指不定下个命主所求之愿比苏宸璋这个更麻烦。 不得不说,苏宸璋还挺让人省心的,该折腾的,他都自己折腾去了。 天已黑透,叶倾雨依然倚在矮榻上,房间没有点灯,窗外一弯月影,斜斜洒了进来。 月色柔和,叶倾雨终于动了,她坐直了身子,双手抱膝,抬头望着天穹的月。 “孟奚知回灵蝶崖了。”叶倾雨的声音蓦地响起。 黑暗中无人应答,但她知道暮影回来了。 暮影在她后背写下一个“孟”字,是在问孟奚知的去向。 孟奚知回灵蝶崖了,就在今日清晨。 叶倾雨等了许久,后背上却再没有落下一个字。 她只当暮影在苏宸辙那里没有问到过往之事,心下烦闷不愿多言。 却不知暮影坐在她身后,手中的寒霜鞭离她后背咫尺之遥,犹豫多时,终是没有再写。 段延辉和他儿子段义安今日也离开来福客栈了,由唐衍的人暗中护送到陈家镖局。 这是叶倾雨的意思,既然孟奚知和小雪都走了,她没有道理让段延辉父子留在她身边涉险。 段延辉那日在街头卖身救子,已是心灰意冷,他寻遍天下名医无人能救段义安,辗转到怀宁城,并没抱什么希望。 他是带着刺杀徐巍的目的而来,若是没有碰到叶倾雨,他可能已经去过了将军府。 他敢在怀宁城街头卖身救子,便是不怕被将军府的人发现,想来那时,他没有打算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但如今段义安被叶倾雨救活,段延辉在这世上又有了挂念,他那条命,就不能随意弃之。 而正因为那日段延辉是被叶倾雨带走的,他如今要想在怀宁城落脚,唯有依仗唐衍的庇护。 唐衍在听说段延辉的仇人是威远将军徐巍之后,二话不说便答应了叶倾雨的请求。 在这怀宁城中,叶倾雨觉得有些事与其瞒着唐衍,倒不如坦诚相待,反而方便行事。 不过有些事,却是不能说的。 比如今夜……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刺客 夜半三更,城东将军府晴芳院。 一道凄厉的惨叫声响起,须臾间各处灯烛急急点亮,往苏宸璋所在的屋子涌去。 徐巍踹开房门,便看到一个身穿艾绿衣衫的少女手执一把大刀,刀尖犹在滴血。 地上蜷着一个黑衣男子,鲜血从他的身下淌出,不远处一截断臂连着破碎衣衫被血渍浸湿。 被斩了一条手臂而已,作为刺客来说,原不该如此失态,尖叫声都惊动了威远大将军。 但在被冷皓月斩断手臂后,徐婉儿在刺客伤口处撒了一捧白色粉末,之后这名手握弯刀的刺客便满地打滚,哀嚎不止了。 一支蜡烛倒在墙角,簇起一丛火光,不知在烧着什么物什。 有淡淡的香气从那火光中弥漫开来。 徐巍脸色黑沉,扫了一眼冷皓月手中闪着寒光的大刀,疾步往屏风后走去。 屏风后的地上躺着两位老嬷嬷,不知是晕过去了还是死了。 床上的人亦不知生死。 月光从敞开的房门外泄进来,堪堪落在徐婉儿脚边。 徐婉儿坐在圆木桌旁,正拿一方素白的帕子擦手。 她的手指纤长白皙,指甲涂朱红蔻丹,腕子上戴一只碧绿的镯子,在昏暗的烛火下慢慢擦拭指尖的粉末。 “十三皇子无碍。”徐婉儿悠悠开口。 徐巍已经查看过了,除了肋下,苏宸璋身上确实没有再添伤口。 “这是怎么回事?”徐巍绕过屏风走了出来,一脚踹在刺客小腿肚子上。 韩太后天黑前回了宫,明日便是祭祖大典,她身为太后,需得回宫准备相关事宜。 不仅如此,她回宫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苏宸璋出现在怀宁城,别人不知他从哪里冒出来的,韩太后却是心知肚明。 苏宸辙此时放苏宸璋回都城,是何用意? 韩太后需得回宫问个清楚。 回宫之前,韩太后思量再三,还是将苏宸璋留在了将军府。 慈寿宫里有不少她哥哥韩佐的眼线,反而不如将军府安全。 她心里清楚,韩佐是想杀她儿子的。 离开将军府时,韩太后将苏宸璋的安危交到了徐巍手中。 不管苏宸璋身上藏着什么秘密,他如今昏迷不醒,不用韩太后交代,徐巍也要护他周全。 陛下病入膏肓,定王不知所踪,十三皇子昏迷不醒,皇族凋零至此,徐巍总不能眼看着这高阳国的江山落入韩家手中。 苏宸璋是在将军府出的事,哪怕不看在皇族的份上,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徐巍也不能让他再陷险境。 从韩太后离开后,徐巍便一直守在苏宸璋房门外。 而房间里,除了韩太后留下的两位嬷嬷,便只有躺在床上的苏宸璋。 大门外有禁军看守,这晴芳院有将军府亲兵巡逻,屋顶上廊檐下皆暗藏玄机,这名刺客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窗户大开,窗外站着一排佩刀护卫,刺客不可能翻窗而入。 这一点徐婉儿和冷皓月有经验,她们方才就是翻窗进来的。 事出紧急,又是自家大小姐要翻窗,护卫没有阻拦。 徐婉儿将帕子卷成团,弯下腰去,蓦地扯住刺客的头发,迫他抬起头来,轻轻擦拭着他嘴角的血渍。 看着刺客惊惧的眼睛,徐婉儿满意地笑了,忽而将帕子用力塞进他的嘴里,用力一推,刺客便又重重跌在了地上。 徐婉儿起身,抬眸看向她爹徐巍,勾唇笑道:“如你所见,有刺客要杀十三皇子,被我们擒了。” 站在一旁的冷皓月心中略微讶异,她感觉徐婉儿对她父亲非但没有恭敬之意,反而眸光冷冽,似有嫌恶。 不是说徐将军最宠溺这个女儿吗? 这是宠过头了? 看着不像。 这是徐婉儿的家事,冷皓月无权过问,她也没工夫操这份闲心。 对于徐婉儿的不敬,徐巍倒也不在意,想来是习惯了,他的目光落在冷皓月身上,“这位姑娘是……” “是我朋友。” 徐巍看了冷皓月一会,没过多追究,他抬脚踢了踢地上的刺客。 刺客浑身哆嗦不止,冷汗涔涔,哀叫之声被堵在喉咙里,只溢出些许破碎的闷哼。 安静了许多。 徐巍捡起地上的弯刀,就着圆桌上的烛火看去,刀柄上雕刻的狼腾凶猛狰狞。 这是丘宁国的图腾。 丘宁国的人为何要潜入将军府刺杀十三皇子? 徐巍眉头紧锁,“这狗东西究竟是从哪里进来的?” 门窗皆敞开着,夜风穿过,墙角烛火颤动,又窜起来几寸高。 蜡烛下被焚烧的物什只剩灰烬,浸在蜡油中,看上去黑糊糊的,些许被风撩起,闪着最后一点猩红的火星子,打着卷儿往月光中飘去。 这名刺客,就是从这被焚毁的物什中来。 前日韩佐来将军府时,劝说韩太后将苏宸璋接去丞相府养伤无果,离去时从袖中掏出一幅画轴藏在书架上。 这事被窗外的一名护卫瞧见,禀报给了徐婉儿。 幸而在苏宸璋受伤后,徐婉儿特意吩咐了几名护卫留心这房中的动静。 若人人都防着外面的危险,而忽略屋内的诡计,今日苏宸璋恐怕要完。 因韩太后一直在苏宸璋房里,徐婉儿虽心下奇怪,却也不方便进来查看。 直到今日天擦黑后,冷皓月在床头放一面铜镜,找徐婉儿讨了些帮助入睡的熏香,又灌了两杯烈酒,和衣躺到床上后,心里默念三声叶倾雨的名字,眨眼间便睡了过去。 在梦里,冷皓月将徐婉儿的意思告知叶倾雨。 徐婉儿愿助苏宸璋登上皇位? 在听冷皓月说出徐婉儿所求之愿后,叶倾雨就明白了。 徐婉儿帮助苏宸璋的条件是:叶倾雨需得救苏宸辙性命。 看来她并不知道苏宸辙的计划,也与世人一样,以为他就要死了。 而叶倾雨救活了段义安之事,徐婉儿也已知晓,所以才心生希望。 徐婉儿对苏宸辙,倒真是情深意重,离开都城多年,仍旧念念不忘。 可惜那苏宸辙看上去,无意在人族的儿女情长上浪费时间。 叶倾雨没有答应徐婉儿的条件,对于第三命主的心愿,叶倾雨另有安排。 而后冷皓月便提了画轴之事。 叶倾雨直接在梦里摇醒了冷皓月,让她快些去救苏宸璋。 韩佐若是与画中仙早有勾结,他藏一幅画在苏宸璋房间,不用想也知道他要干嘛。 今夜恰逢韩太后回宫,正是刺杀苏宸璋的好时机。 如此,不仅能人不知鬼不觉地杀了苏宸璋,还能拖将军府下水。 原本天衣无缝的计划,偏偏叫那护卫在窗外多瞄了一眼……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此愿将了,该走了 三更之前,叶倾雨不仅入了冷皓月的梦,还入了北漠的梦,本来约好昨夜梦里相见,但叶倾雨将这孩子给忘了。 北漠有一肚子苦水要倒,不过叶倾雨没太多时间听他诉苦,她还赶着去苏宸辙梦里。 这一夜,她可太忙了。 北漠原本与其他魇灵族人在南海边安营扎寨,等着婆婆从海里出来,再做打算。 毕竟从南海回北地,路途遥远不说,暮子河食尸花焚毁,北岸已经不再安全,他们即便回到了家乡,又有什么意义? 一日听附近渔民说北方传来的消息,人间出现了魇灵。 魇灵族一时惶惶不已,以为暴露了踪迹。 后经打听,原来另有其人。 可这次举族迁徙,不曾听说有谁家娃娃被落下啊。 族长望着茫茫大海,想起了十年前消失在暮子河的叶倾雨来。 同样想起叶倾雨的还有族长的孙子北漠。 那日夜里,北漠便留书离家了。 当年叶倾雨失踪,北漠自责了很久,他若是听婆婆的话,看住叶倾雨不让她靠近暮子河,叶倾雨就不会失踪。 既然已经来了人族,又听到关于魇灵的消息,他自然是要去寻叶倾雨的。 魇灵离开族群入世,往往下场凄惨,自古成神者只有廉姜一个。 神,就像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可又真真切切的存在。 说不定下一个梦神就是自己呢? 抱着这样的幻想,即便梦神之路艰险,却仍有魇灵入世。 叶倾雨踏上这条路实属无奈,而北漠,是为了寻找叶倾雨而来的怀宁城,他并没有想过要成神。 一路往北,北漠只打听到魇灵入世的消息,却不知魇灵身在何处。 想来那时,正是叶倾雨离开鹿隐国后,苏宸辙的人散出魇灵入世的消息,却并没有说明魇灵的去向。 第一步不过是引起世人的关注,为之后魇灵现身高阳国做准备。 为了让七国乱起来,苏宸辙可谓机关算尽。 而他的目的,不日便要达到了。 在白夙国都城,北漠听说了千屏城被焚之事,而后又得知了魇灵将前往怀宁城的消息。 他这才确定了方向,日夜兼程地赶来了怀宁城。 北漠拽着叶倾雨的衣袖,“叶倾雨,你跟我回南海去吧。” 南海?听上去很遥远。 叶倾雨恍惚了片刻,“你先回去,等我办完事再去南海找你们。” “你什么时候办完事?” “我不知道。” 叶倾雨确实不知道,即便魇灵之愿可以往后推,但西洛国不死槐森林和灵蝶崖她不可不去。 至于南海,她也是要去的,只是不是现在。 她想起来,当时乍然听北漠提起南海时为何觉得熟悉。 在孟奚知的故事里,千年前海神聆悦所掌管的就是南海。 婆婆,或者说孤影剑将魇灵族带到南海边,定然不是巧合。 而婆婆跳进大海又是要去完成什么使命? 海神聆悦虽在千年前被罚下人间受轮回之苦,可在那之前呢? 在那之前的千年万年,海神聆悦可认识魇灵廉晴? 这其中有何渊源,叶倾雨自是要去南海走一趟的。 虽不知海神聆悦如今身在何处,是何模样,但叶倾雨有种预感,不管是千年前,抑或是数千年前,那些久远的往事,很快就要像被大雨冲刷过的泥地,露出被尘土掩埋的真相了。 北漠倔起来像个小孩子,“那我不回去,你去哪我就去哪。” 叶倾雨蹙眉,拍开北漠的手,“乱局已成,人间有多危险你可知道?” “你也是魇灵,你不怕危险,我也不怕。” “我们不一样。”叶倾雨声音转冷,“北漠,魇灵十愿,你别碰。” 永远都别碰。 北漠垂眸不语。 叶倾雨拍了拍他的肩膀,软了语气,“在南海等我。” 小时候叶倾雨去暮子河,也是这般对北漠说:在岸边等我。 他一等十年,并没有等到叶倾雨回来。 如今她又用这话来哄人? 沉默良久,北漠终是叹了口气,道了声“保重”。 叶倾雨出梦后,躺在床上发了会呆,北漠最后看向她的眼神,让她不踏实。 他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拖着鼻涕虫的小男孩,他还会听叶倾雨的话吗? 可叶倾雨已顾不得那许多,她恨不得所有人都离她远远的,才不会因她而陷入险境。 魇灵,单是这两个字,听着都不吉利。 门窗紧闭,屋里除了叶倾雨,还有隐身于夜间的暮影。 屋外虎狼环伺,但叶倾雨知道有暮影在身边,她可安心入梦。 更鼓响起四声时,叶倾雨打开了窗子,月辉与夜风一齐涌进屋内,有微微的凉意。 朗月当空,夜幕下房屋的轮廓清晰可辨,怀宁城灯火阑珊,夜已过去大半。 叶倾雨在窗边枯坐了片刻,喃喃叹了声:“此愿将了,该走了。” 此愿是何愿?她要去哪里? 屋外暗处,没人听得懂她话里的意思,因为没人知道她方才入了谁的梦。 她这话是说给暮影听的。 她所指的是魇灵第三愿,苏宸璋所求高阳国皇位之愿。 她要走了,是要启程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了。 那魇灵第二愿呢? 她不管了吗? 小几上的白瓷瓶被叶倾雨的衣袖拂倒,水渍淌了出来,很快便顺着几沿滴落在柔软的锦垫上。 瓷瓶中的桃花躺在小几上,娇嫩的花瓣从花枝飘落,浸在铺了月光的水渍里。 水中也有一弯月,跟天上的月一样,看得见,摸不着。 叶倾雨拎着衣袖拭去小几上的月,“过去的事,便如这水中的月,都该抹去的,你既忘了,何苦还要回身去寻?” 回应她的只有夜风拍打窗板的吱呀声。 听她这番言语,暮影已然猜到叶倾雨方才入的是苏宸辙的梦,但暮影依旧沉默,她在等叶倾雨往下说。 叶倾雨亦默了片刻,起身往外间走去,彷佛做了决定,沉声道:“我已看到你的过往,你若是准备好知道,明日路上我说与你听。” 那些事,叶倾雨需得当着暮影的面说,在暮影看得见摸得着的时候说。 至少她若是要疯,叶倾雨还能拦上一拦。 屏风上绘花开富贵,就着月光,隐约能看到屏风那边的人影坐在小榻上,而后躺了下去,想来是打算睡了。 一袭黑衣乘风而来,足尖在屋顶上几个起落,跃进了来福客栈天字一号房的窗子。 很快窗子又被关上。 来福客栈外黑影涌动,好似躲在暗处的触手,蠢蠢欲动,随时就要一涌而出,扯下那天穹的孤月。 上次翻窗而入的人被那魇灵丢了出来,这次,除了静等数日已然没了耐心的一拨人,更多的窥探者是在等着魇灵将黑衣人踹下楼来。 几息之后,窗子再次被打开,可没有人被踹出来。 黑衣人肩上扛着一卷被褥,跳上临窗的屋顶,急急往夜色中掠去,不用怀疑,那卷被褥里裹着一个人。 这下有耐心的没耐心的,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除了几个翻入窗户查探的,其余的人都追着那道黑影去了。 一时间,怀宁城沉寂的夜好似苏醒了过来。 房中空无一人,不久前还在凭窗望月的魇灵已不见了踪影。 窗边小几上的白瓷瓶里斜插一枝桃花,瓷瓶下压一封花笺。 花笺上龙飞凤舞五个大字:红尘惜花客。 竟又是上次那个采花贼! 这一次他竟然得手了! ()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传位诏书 晨光熹微,鸟雀啁啾。 怀宁城郊外小树林,一辆马车停在古老的樟树下。 车辕上屈膝坐着一名身穿素白衣衫的女子,正是叶倾雨。 她在等人。 今日寒食节,高阳国皇族祭祖,怀宁城中应是热闹的。 可叶倾雨却没了凑这份热闹的兴致。 她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所谓的热闹在她眼里,便寡然无味了。 当树林外的官道上开始出现行人时,曹玉终于策马赶来了。 “都解决了?”叶倾雨丢掉手里的樟树叶子,抬眸看向曹玉。 曹玉扬眉笑道:“那帮贼孙子此刻只怕都已上路了。” 昨夜曹玉确实从来福客栈天字一号房掳走了一个人,不过他这次掳的,依然不是叶倾雨。 而且,依然是一个男人。 早在曹玉第一次翻进叶倾雨的房间,俩人便定好了计划。 不过当时计划要掳的是来福客栈一个小伙计,但自从叶倾雨昨日与唐衍谈过之后,这位高阳国的禁军统领很有兴趣体验一下被采花贼掳走的感觉。 叶倾雨一开始只是想在离开怀宁城时甩掉这些尾巴,但唐衍掺和进来,这事就不止这么简单了。 唐衍要将各国远道而来的探子一网打尽,叶倾雨十分愿意如他的愿。 此去西洛国,她并不想应付那些乱七八糟的人。 而叶倾雨秘密离开怀宁城,对苏宸辙亦有好处。 今日之后,高阳国的天下便要易主,而魇灵将助苏宸璋征伐天下的消息也将被放出去。 魇灵之愿,一个命主只能求一个愿。 不过叶倾雨来人族这么久,知道她命主是谁的人并不多。 即便苏宸辙放出去的是个假消息,可对于各国朝廷来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尤其当各国朝廷收不到探子的密信,只会更加惶惶不安,更加相信魇灵的能耐不小。 哪怕苏宸璋醒来后否认,又有谁会相信他的话? 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趁着高阳国新皇登基朝纲不稳之际,六国联盟一举灭了高阳。 高阳国既起了统一天下的心思,又有魇灵加持,就算各国国内动荡不安,也得把外头的豺狼先解决了不可。 苏宸辙真是不遗余力地要搅乱七国的格局。 七国不乱,天下如何统一? 总不可能靠谈判,搁谁谁愿意将江山拱手相让? 昨夜梦中,叶倾雨探过苏宸辙的执念后,犹豫半晌,还是决定拽着苏宸辙谈谈。 而这一谈,让原本打算过了寒食节再离开怀宁城的叶倾雨,今日便要走了。 大局已定,她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听苏宸辙说,韩太后回宫后直奔御书房,进门就给他跪下了。 韩太后为保苏宸璋的命,愿出面揭发韩佐通敌卖国的罪名,愿用韩家满门荣宠换她儿子一条命。 苏宸辙自然是答应的,他不仅答应了韩太后的条件,还要给苏宸璋赐婚。 要将威远将军的掌上明珠徐婉儿赐给苏宸璋。 韩太后大为震撼。 虽说外面都传十三皇子与将军府嫡小姐情投意合,可韩太后却不奢想苏宸璋能娶到徐婉儿。 这不单单是一桩婚事,这是要…… 韩太后甚至开始怀疑苏宸辙是不是真的快要死了,所以才为他的皇弟如此打算? 毕竟他们都姓苏,与其江山落入韩家手中,倒不如推苏宸璋上位。 可是不对啊,苏宸辙卧榻不起只是个幌子,外人不知道,韩太后却是心知肚明的。 韩佐狼子野心,苏宸辙要除掉他可以理解,但徐将军一心向着皇族,苏宸辙没道理将这样一位忠臣推给苏宸璋。 这虽是一件好事,可韩太后心下不安,苏宸辙为何要壮大苏宸璋的势力? 他就不怕养虎为患? 韩太后从来就看不透苏宸辙,此刻更觉得他深不可测,让人骨子生寒。 苏宸辙坐在书案后,将玉玺落在方才写好的密诏上,这才抬眸看向跪在地上的韩太后。 御书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苏宸辙连个使唤的太监都没有,他也不在意,拿着密诏,起身走到韩太后身前。 苏宸辙蹲下身,掩嘴咳嗽两声,悠悠开口,“母后终究是没将辙儿放在心里,即便皇弟离宫十年,你心心念念的也只是他,为了他,你连韩家人的命都可以舍弃。” 韩太后不敢直视苏宸辙的眼睛,苏宸辙这话当真是可笑,她怎么可能将陈清澜的儿子放在心里? 韩家人的命?韩家人只想谋苏家的江山,她不过是韩家人手中的一枚棋子,她儿子的命难道就不是命? 人人都道高阳国的皇帝不过是个傀儡,掌权者乃是韩太后。 谁又知道,她这个太后才是真正的傀儡,她这一生都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 回望过去数十载,她得到了什么? 她连自己的孩子都护不了,一个太后的虚名,要来何用? 苏宸辙亦觉得可笑,他将密诏塞进韩太后手中,冷笑道:“母后的心里既只有自己的骨肉,朕将这高阳国的江山让给皇弟,母后可欢喜?” 韩太后怔住了,她不敢置信地翻开密诏,苍白的指尖哆嗦个不停。 是传位诏书,没错! “你究竟想做什么?”韩太后浑身颤抖不止,她不相信这是真的,她将密诏远远丢开,发了疯一般去拽苏宸辙的衣襟,眼中满是惊恐。 若是先皇当年将这样一份密诏交给她,她定是欣喜若狂的。 抑或者苏宸辙当真是药石无医眼看着就要驾崩了,将这份密诏交到她手里,她亦是感激不尽。 可是,她清楚地知道苏宸辙虽然身子骨不好,常年咳嗽,甚至会咳血,但离死还差得远。 他既活得好好的,为何要传位? 她见识过苏宸辙的厉害,她深知这是苏宸辙的阴谋,她如何不怕? 苏宸辙冷眼看着因过于激动而失态的韩太后,讥讽道:“你大抵是不知道,你的好儿子回怀宁城,就是冲着这皇位来的,他得魇灵之愿,求的就是高阳国的皇位,你说,朕若是不成全他,岂不是不顾兄弟情分?” 魇灵之愿! 苏宸璋求到了魇灵之愿。 可韩太后又整不明白了,苏宸辙若是知道苏宸璋的目的,为何还要留他性命? 不不不,苏宸璋此时躺在将军府,已是去了半条命的。 难不成这是苏宸辙的手笔? 可苏宸璋不是被定王刺伤的吗? 所以定王是奉苏宸辙之命去杀苏宸璋的? 那苏宸辙写这封传位诏书又是何意…… 韩太后颓然瘫坐在地上,这两日她已心力交瘁,实在想不通这其中七拐八绕的阴谋诡计。 她觉得不是她疯了,就是苏宸璋疯了。 苏宸璋怎么就敢觊觎高阳国的皇位?那上面盘踞的是一条毒蛇啊!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 , 韩太后不懂苏宸辙的用意,叶倾雨却是一听就明白了。 苏宸辙这是要将高阳国的烂摊子丢给苏宸璋啊。 只怕苏宸璋此次能顺利回到怀宁城,也是苏宸辙的计划之一。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魇灵之愿,苏宸璋也会成为高阳国的下一任君主。 苏宸璋如此费尽心力地去谋,倒显得可笑了。 苏宸辙不仅立下诏书要传位给苏宸璋,还把将军府嫡小姐许配给他,又为他清除韩佐一党。 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兄长,尽心尽力为弟弟挣一个光明的前程。 可惜,苏宸辙真正给苏宸璋带来的,是战争。 若说魇灵之愿,是各国围攻高阳的理由,那江山易主,便是时机。 “你可知徐婉儿对你的情意?”叶倾雨对这个堪称完美的计划摘不出毛病,可一个完美的计划中,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苏宸辙微愣,忽而摇头笑道:“叶姑娘怕是误会了,赐婚之事乃是徐小姐的意思。” 徐婉儿的意思? 是她请旨赐婚要嫁给苏宸璋? 这就是她所说的助苏宸璋登上皇位的法子? 以整个将军府为助力,胜算确实大了很多。 可她到底是想帮苏宸璋还是苏宸辙? 如果说一开始徐婉儿就看出苏宸璋是故意接近她,从而将计就计将他带回府中,是因为看不上定王苏宸斌,选择了苏宸璋,将他推上皇位,自己入主中宫,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倒也可以理解。 那她为何要求魇灵之愿救苏宸辙性命? 一边向往权力,一边放不下心上人? 倒是有趣。 “如果我没猜错,寒食节祭祖只是个幌子,你真正的目的是借机离开怀宁城。” “叶姑娘不愧是可以探仙家之梦的魇灵,可惜我无所求,否则真要让你探一探,看看我是不是你的命主。” “你当真无所求吗?” 苏宸辙眸光微沉,“你看过了?” 是了,她入自己的梦,是为了探那段过往。 叶倾雨没有否认,“看过了,暮影是我的命主,她的愿,我必须帮她达成。” “哪怕她知道后可能走火入魔,万劫不复?”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朝前看的,她若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她在这世上,便是孤魂野鬼。” 苏宸辙不再言语,他都明白,他只是不忍心。 叶倾雨方才看过关于暮影的过往,那是一段即便时隔千年,即便身为旁观者,亦会心生颤栗的往事。 叶倾雨此刻也不愿与苏宸辙讨论那件事,揭人伤疤是不道德的。 “你打算去哪?” 苏宸辙敛了心神,“先去千屏城看一看,之后再说吧,七国若是打起来,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叶倾雨睨了苏宸辙一眼,这话在她眼里,相当于是:七国若是打起来,这天下皆是我囊中之物,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千屏城……” 苏宸辙打断叶倾雨的话,“千屏城变成如今这副模样非我所愿,叶姑娘身为魇灵,应当知道世事无常,就算再完美的计划,也会有意想不到的的情况出现。” 苏宸辙身为帝星,断不可能拿人族一座城去算计,他统一七国的目的,亦是为了人族在晟州大陆上能争一席之地。 他没有算到千屏城中会出现火灵,这件事是他的疏忽,平沙国炎王杨煦去往千屏城的时候,他就该有所警惕的。 可谁又会想到杨煦会与火灵勾搭上。 虽说千年前在平沙国和白夙国边境出现过火灵,但却不曾听闻两国皇族与火灵族有来往。 而从简绍传来的密信看,出现在千屏城的火灵似乎是从北地来的。 千屏城的灾难,是苏宸辙计划中的意外,而今那里又发生了瘟疫,不管他是不是高阳国的国君,他都打算去千屏城走一趟。 人族的好日子已经不多了。 不得不承认,苏宸辙的安排对叶倾雨是有利的。 苏宸璋顺利登位,她的魇灵第三愿便算达成了,她也就不介意让苏宸辙再利用一次。 既然各国都觉得魇灵之愿如此重要,甚至能影响到人族格局,叶倾雨不为自己分辩,却也不能白认了这祸乱人间的名头。 苏宸辙最后说:“天快亮了,叶姑娘此去不死槐森林,路途遥远,善自珍重。” 他知道叶倾雨要去不死槐森林,苏宸辙知道的事实在有点多了。 …… 进城的人愈发多了起来,远处的嘈杂之声透过茂密枝叶传进小树林。 叶倾雨懒懒靠在车厢上,她依旧在等人。 她还有两个命主在怀宁城中,冷皓月大抵要晚些出城,可暮影为何还没来? 按理说暮影应该一直跟在叶倾雨身边才对,但自天亮后到现在,暮影都不曾现身。 这不正常。 曹玉将马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飞身跃上树干,惊得鸟雀飞窜。 他枕着后脑勺靠在树上,斜眼瞥树下的叶倾雨,“叶姑娘的那位朋友怎没跟着?” 曹玉问的是孟奚知,都同床共枕了,自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因为千屏城掳错人的事,曹玉在叶倾雨这里再没讨到过好脸色。 孟奚知没跟着,曹玉心里是高兴的,他就知道那个小白脸不靠谱。 叶倾雨面无表情,“他走了。” 眼下离灵蝶崖百花会还有半个月,叶倾雨打算先往不死槐森林去,走到哪算哪。 曹玉要回丘宁国,与叶倾雨能顺一段路,他自然是要死皮赖脸地跟着。 只要同行,就有机会,说不定叶姑娘哪天改变了想法,想去丘宁国走一走呢? “走了好啊,我早就看出他不是叶姑娘的良人……” 一阵疾风掠过,曹玉心下凛然,急急侧头躲过,一片枯叶没入坚实的树干,一如锋利的刀刃。 曹玉惊出一头冷汗,往树下瞧去。 叶倾雨依旧懒懒地靠着车厢,手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极其随意,彷佛方才的树叶不是她抛上来的。 曹玉抽了抽嘴角,“叶姑娘与情郎吵架,拿我出气可要不得。”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没人当你是哑巴。”叶倾雨抬眸扫了一眼曹玉。 那眸光中的冷意让曹玉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好似又看到了在北地时的叶倾雨。 那时的叶倾雨比凶猛的灵兽还要让人畏惧三分。 原以为回到人族的叶倾雨会变回人样,曹玉今日才惊觉,是他想多了。 他家王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种人,杀过人与不曾杀过人的。 不管你杀的是一个人,抑或数百个人,从拿起刀的那一刻,你便是个侩子手,是个屠夫,这辈子都别想洗干净那双沾血的手。 在冰天雪地的北地,叶倾雨杀红眼的模样,曹玉永远也不会忘记。 ……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祭祖出事 冷皓月赶到小树林时已近午时,她脸上难掩兴奋,这是兜着一箩筐八卦消息亟待分享的表情。 她还带来了暮影的口信。 暮影不跟叶倾雨去不死槐森林了,她打算从苏宸辙那里入手。 苏宸辙毕竟是千年前那些事的亲历者。 叶倾雨有片刻晃神,她觉得自己漏掉了什么事,可却怎么也想不到是哪里出了问题。 暮影作此决定,不可能是意气用事,或许是她发现了什么,抑或着这其中有什么误会。 冷皓月说,辰正,祭祖的队伍从宫里出发,浩浩荡荡往南城门而去。 街道上尽是看热闹的百姓,銮舆经过时,跪地磕头,高呼万岁,官兵守卫森严,无人敢寻衅滋事。 韩太后今日原本也是要去皇陵祭祖的,但昨夜将军府闯入刺客,差点要了苏宸璋小命,苏宸辙十分善解人意地免了韩太后随行。 有一件神奇的事,苏宸璋今日晨时,竟然苏醒了。 太医断言少则十天半月,多则数月才能转醒的十三皇子,在寒食节早上,缓缓睁开了眼睛。 苏宸璋这一醒,冷皓月便没有必要再留在将军府了,她与徐婉儿道别后,随徐将军的车驾出了将军府,无人敢拦。 徐巍是个老狐狸,虽答应徐婉儿带冷皓月出府,路上对冷皓月却是发出了灵魂三连问。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要到哪里去?” 冷皓月行得正坐得端,当下一一回话,“小女子家住向阳城,因从小身子弱,被家人送到神刀门习武,如今到怀宁城,是来投亲的哩。” 听到向阳城,徐巍不免想到十几年前向阳城那一战,继而想到陈弘昌老将军,再看冷皓月时,目光便没有那么凌厉了。 “你可知道向阳城的守城副将张金宝?” 冷皓月哪里知道什么张金宝张银宝的,她也没料到徐巍这还聊上了,脑子急转,讪笑道:“我从小便在神刀门长大,对城里的事并不知晓。” 神刀门,徐巍是有所耳闻的,听说是在向阳城附近的深山里。 冷皓月从小便听爷爷讲天下武学之事,对用刀的门派更是了如指掌,她拿神刀门来当幌子,乃是有据可考,并非凭空捏造的一个门派。 她总不能说自己是稚水国的人,即便不被当作奸细,怀宁城局势未明前,她也别想走出将军府的大门。 好在徐巍没有继续追问,他若是让冷皓月给他耍一套神刀门的刀法,冷皓月真没办法做到。 徐婉儿从小习武,认识一些江湖朋友不足为奇,既是女儿的朋友,徐巍不好过多打听。 何况徐巍今日要随陛下去皇陵祭祖,不可能在大街上与一个小姑娘动武。 在两条街外,冷皓月下了马车。 走不多远,就被人拽进了一旁的巷子。 是暮影。 暮影让冷皓月带口信给叶倾雨,也不等她多问,这黑衣女鬼便飘到巷尾不见了踪影。 又走不多远,冷皓月被来福客栈的店伙计拦住,道是叶倾雨在北城外的小树林等候,让她办完事过去汇合。 来福客栈外的盯梢者天亮前已被唐衍一网打尽,冷皓月原本还怕被人认出来,走路都是尽量贴着墙角,听店伙计一番言语之后,直感叹怀宁城卧虎藏龙,真乃福地。 冷皓月神秘兮兮地凑近叶倾雨道:“怀宁城出大事了。” 叶倾雨已经猜到是祭祖出了变故,顺着冷皓月的话问:“何事?” “你知道的,我这人喜欢凑热闹,皇族祭祖这么大的热闹我还是头一次碰到,可不得瞧一瞧。” 这就是冷皓月将叶倾雨晾在小树林一上午的理由。 不过她倒是真的瞧了一场顶大的热闹。 祭祖队伍刚出南城门,从城墙上竟疾射而出三支羽箭,直奔苏宸辙的銮舆。 一支羽箭射中马屁股,骏马惊嘶,规整的队伍瞬间乱作一团。 好在禁军训练有素,很快便制止了混乱。 官道两旁围观的百姓却受了惊吓,唯恐那城墙上再有箭矢飞至,误伤了自己。 跪伏在尘土里的百姓纷纷爬起来,四下乱蹿。 一众文官多少有点慌了,这才刚出城就遭到埋伏,且不说后面还有没有贼匪,这要是误了时辰祖宗们也是要怪罪的啊。 城墙上都是护城军,又是谁狗胆包天,敢朝陛下的銮舆放箭? 身穿军服的男子从城墙上一跃而下,远远看去,竟和苏宸璋长得有几分相似。 这人自然不是苏宸璋,冷皓月今早才见过苏宸璋,那厮虽醒了,但脸色惨白,身子虚弱,连床都下不来,更别提放箭伤人,跃墙而下。 何况,苏宸璋根本不会武功。 这位穷途末路的大兄弟乃是定王苏宸斌。 苏宸斌刚落地便被打马而来的唐衍按在了地上,他也不挣扎,任由禁军押着往銮舆走去,嘴角斜挑,带着几分讥讽与狠厉。 百姓在徐巍的喝止声中慢慢定了心神,不再无头苍蝇般四处乱蹿。 方才有些莽撞的,甚至差点冲乱禁军的严防死守的队伍。 但也没人停在原地,而是找准了逃命的方向,纷纷往官道两侧的空地散去。 比起自身性命,吾皇的安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如此一来,原先冲撞禁军的一二十人便显得格外扎眼了。 护在銮舆四周的武将早已亮出剑戟,此刻目标明确,双方直接就过起招来了。 这些趁乱滋事的多半是定王的亲兵,难怪满城捉不到定王,谁能想到他会藏在护城军里? 不过,就他这点人手,这点动作,也妄想刺杀一国之君? 实在有些儿戏了。 纷乱之中,老太监颤颤巍巍地爬上銮舆,撩起在日光下泛着金色光泽的锦帘。 冷皓月站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她看到那老太监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眼看着他就要叫出声来,装饰华贵的銮舆却蓦地起了火。 那火起得邪门,冷皓月瞧得仔细,从城墙射下来的羽箭上没有火簇。 三两下被制服的定王亲兵手中亦没有火种。 没有人放火。 火是从銮舆上无故窜出来的,片刻便化火海,那老太监都来不及尖叫便被裹入其中。 牢牢套在六匹骏马身上的皮质挽具亦被火舌舔舐。 方才被射伤屁股的马还没来得及换下,此刻被火刺激,与其余马匹发了颠一般嘶鸣狂奔,试图将身后的銮舆甩脱。 马不比人,受了这等惊吓,六匹马并不会朝着同一个方向撒蹄,即便是禁军军令严明,此刻也只能躲避着马蹄践踏,而无力去救火。 那火,原本就是救无可救。 不管是文武百官,抑或是跑到远处的百姓,无一不是吓白了脸。 这下是真的乱了套了。 连钢刀抵着脖颈的定王苏宸斌都惊呆了。 正文 第226章 修仙是为了什么? 叶倾雨问:“后来呢?是不是从灰烬中翻出两具焦尸?” 她这话问得奇怪,冷皓月回道:“自然是两具焦尸,一具高阳国陛下的,一具老太监的。” 叶倾雨知道苏宸辙会以死遁的法子离开怀宁城,只有他死了,苏宸璋的皇位才能坐得踏实。 却没想到他会来个毁尸灭迹,而且就在南城门,在众目睽睽之下,死得惨烈无比。 也是,身为一国之君,不管是坠崖抑或服毒之类,尸身都会被拖回去反复查验,才能安了新皇的心。 唯有烧成了焦炭,查无可查,才是最安全的。 苏宸辙虽为帝星,是带着仙家记忆降入凡尘的,但他这副凡人的皮囊,还有用处,至少在天下一统时,他总不能用仙身在凡间谋职。 也不知那个顶替苏宸辙的人是谁? 冷皓月继续道:“那个定王也是个奇怪的人,在銮舆起火后,他竟挣脱禁军的钳制,追着烧焦了屁股拖着车驾四处乱撞的马儿,又哭又骂,疯了一般。” 原来定王弑君是假,他不过是为了借此事面圣。 定王虽然脾气暴躁,但经过这两日的东躲西藏,也算是长了点脑子。 他知道只有见到苏宸辙,他才能求得一条生路。 而寒食节祭祖,正是他的机会,也是唯一的机会,毕竟苏宸辙病入膏肓也不是什么秘密。 再耽搁下去,只怕俩兄弟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不过如今看来,这最后一面似乎也没有见到。 既然只有一次机会,苏宸斌可不得好好把握。 苏宸斌担心皇兄不愿见他,若是叫人绑了关进大牢,此生也就算是完了。 如何才能拦住圣上的銮舆? 苏宸斌最后采用的办法十分符合他惯常的行事作风,简单粗暴,直接在南城门下制造了一场混乱。 但他对天发誓,他真没想要杀害皇兄啊! 一个将死之人,他杀来作甚? 退一万步讲,他便是想杀,也没那个能耐啊! 苏宸斌最后的希望随着那场突如其来的邪火化作灰烬。 “定王被徐将军亲自捆了,唐大人带领禁军去灭火。” 南城门外没有河道湖泊,好在城墙内有几口水井,这是防止战时火攻救急之用,但等护城军提水去救火已经来不及。 等火扑灭之时,六匹健壮的骏马已经被烤得能闻到肉味了。 冷皓月不禁感叹:“驴肉香,马肉臭,打死不吃骡子肉,也不知御马的味道是臭的还是香的?” 这姑娘倒是心大,也幸好她当时躲得远,否则只怕…… 只怕那些围观的百姓此刻都下了大狱。 且不说是否有心怀不轨之徒,只要见过那场变故的人,都不可能活下来。 这件事自然不会是定王的手笔,他若是有弑君的本事,也不会一时冲动闯进将军府去杀苏宸璋。 或许苏宸辙的计划并不是在出城的时候便“引火自焚”,只不过正好撞上苏宸斌这个傻子拦驾,为了不露馅,他只能提前行动。 至于他是如何纵火的,其中关窍若是不在老太监身上,便是在靠近銮舆的禁军身上。 唐衍定然是知道苏宸辙的计划的,身为禁军统领,在銮舆遇刺时,不贴身护驾,反而策马去城墙下捉拿苏宸斌。 单是这件事就不正常,那些大臣回去冷静下来后仔细想想,便能琢磨出味儿来。 不过事已至此,再去追责毫无意义,而唐衍,自然也有应对的法子。 也不知苏宸辙此刻有没有离开怀宁城? 暮影呢?她知道苏宸辙的计划吗? 她是否还在城中? 马车出了小树林,沿着官道往北而行。 叶倾雨打算在百里外的小镇上落脚,去不死槐森林的计划怕是要再耽搁几日。 原本以为尘埃落定,可苏宸璋今早苏醒,这事似乎不简单。 皇位是苏宸璋的,已无悬念。 他完全可以等韩太后除掉韩佐,等苏宸斌人头落地,等苏宸辙的传位诏书公告天下之后,再从床上爬起来,多少省事。 可他偏偏今早醒来,如此急不可耐,不像是为了夺位之事。 苏宸璋所求不就是皇位吗? 不,那是以前的苏宸璋,如今他是画中仙的傀儡。 画中仙不可能平白无故帮助苏宸璋。 怀宁城中,只怕还有事情发生。 叶倾雨原本不愿多管闲事,但若是牵涉到暮影,她没办法不管。 …… 独立于九重天莽莽仙山外,有一座灵蝶崖。 半月后灵蝶崖百花会,如今已陆续有仙家驾云而来。 这种蹭吃蹭喝蹭仙花灵草的好机会,自然是蹭得越多就越赚。 孟莺时在接到第九十九位仙家抱怨与哀求后,终于起身往云镜湖而去。 他没有动用灵力,而是沿着仙花灵草间的小道,慢慢悠悠踱着步子。 倒像是饭后消食。 不得不说,小云儿的厨艺真是一顶一的好,这几百年来,孟莺时觉得自己微微发福了。 这在过去几万年,他是万万不敢想的。 晚上那盅鸡汤,炖得那是相当入味啊,孟莺时一个不注意便多吃了几碗白米饭。 他最烦那些仙友馋得流口水,却又拿一套“仙凡有别,仙怎能食凡间之物”的狗屁话来劝诫自己。 修仙是为了什么? 在孟莺时心中,修仙就是为了长长久久地享用各界美食,若是日日吸风饮露,他宁愿立时便仙陨了。 孟莺时辟灵蝶崖而居,就是为了远离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免得因他一人,而浊了仙山阆苑。 他虽是个俗气的仙,但灵蝶崖的仙花灵草,却都是整个仙界最上等的品种。 好些奇花异草,甚至叫不上名儿来,叫那些个仙家馋红了眼。 孟莺时慢慢走着,心下暗叹:这些花草,比之前几日,确实缺了些精气神。 从崖顶云镜湖传来的仙乐,笼罩着灵蝶崖,无孔不入,绵绵不绝,如泣如诉,令听者落泪…… 除了孟奚知,没有谁能将一首曲子弹得如此出神入化,又如此叫人头疼不已。 谁他娘的听一整天仙乐也要听出个毛病来,而孟奚知似乎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孟莺时虽只掌管小小一座灵蝶崖,但修为高深,放眼整个仙界,那也是排得上号的,自是可以做到不为“魔音”所扰。 可苦了那些来赏花的仙友们。 一日下来,纷纷将小报告打到了孟莺时这里来。 知道孟奚知真实身份的仙家并不多,他们只当是灵蝶崖的小灵蝶狂妄无礼,而孟莺时纵容无边,这才敢扰了众位远道而来的仙家清净。 孟奚知一回来便去了云镜湖,孟莺时也是听了一天的琴音才决定去找他的。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他发现孟奚知弹错了一个音,这是他万万不能容忍的。 ……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是我……杀了她 灵蝶崖顶云镜湖,湖水碧蓝,涟漪轻荡。 湖畔端坐一人,衣白胜雪,墨发披散,正垂眸抚琴。 崖顶无风,那湖面的涟漪,乃是因琴音所起。 孟莺时摇头轻叹一声,踱了步子过去,“被抛弃了?” 琴音骤歇,孟奚知抬眸看向来人,眉心微蹙,没有言语。 除了孟莺时,灵蝶崖上没有人敢来云镜湖打扰孟奚知的“雅兴”。 孟奚知虽然修为低微,但仗着辈分高,很会端着架子训斥小辈。 听说他刚到灵蝶崖那几年,时常将娇美可人的小灵蝶骂哭,可恶至极。 孟莺时每每感叹:姑娘家围着你转,那是心悦于你,你这张嘴能不能留点口德? 孟奚知原本也没有那般暴躁,自从一次洗澡被人偷窥后,他忍无可忍,便彻底摒弃了仙家所谓的“修身养性”、“以德服人”。 那时孟奚知无心情爱,整天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小灵蝶围着闹,烦不胜烦,一怒之下跑到云镜湖抚琴静心,一抚就是三天三夜,从那之后,小灵蝶们见到孟奚知都绕道走。 谁能想到,如今他又来云镜湖抚琴,竟然是为了情之一字。 孟莺时撩起袍子坐在湖畔白玉石上,揉了揉肚子,打了个饱嗝,悠悠开口:“你这上古老树难得开花,没想到竟会如此坎坷,这事你是如何打算的?” 孟奚知又默了片刻,才道:“我不知道。” “你确定那孩子是……” “确定无疑,原本我就欠阿雨一条命,若是……”孟奚知不敢去想那些事,他遇到了化神以来最为头疼的难题。 孟莺时也沉默了,这事确实难办。 孟奚知垂眸看着古琴上银白的丝弦,“我连告诉她真相的勇气都没有。” 在孟奚知这里,这段感情,是不对等的。 叶倾雨坦坦荡荡,爱憎分明,而他,藏着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所以,眼下饱受折磨的也是他。 可日后,叶倾雨也逃不了这份折磨。 孟莺时又叹:“你是希望她来,还是不来?” 孟奚知之所以同意回灵蝶崖,是因为有些事,他需要一个人好好想一想。 “我希望又如何,不希望又如何?只是旁人劝告,她不会听的,而她若是知道真相,定会找我问个清楚明白,不管怎样,阿雨都会来灵蝶崖。” 孟奚知知道叶倾雨的性子,仅凭山海藏掌柜的几句劝告,她不可能抛弃孟奚知。 孟莺时撩起袖角弯腰掬一捧湖水,湖水沁凉,一尾红鱼在他手心游动,些微痒意。 云镜湖里有很多这种鱼,在水中时与湖水同色,一旦离开云镜湖,便会通体泛红,恍如一抹胭脂。 孟莺时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元宵节后,灵宛仙子曾来过灵蝶崖,打听你的过去。” “你没打死她?”孟奚知抱琴起身,瞥了眼正玩水玩得起劲的孟莺时。 在孟奚知来灵蝶崖之前,孟莺时是这座山最俊的崽。 曾也有无数仙子对孟莺时心生向往,直到这厮凭着一张吃遍八方的嘴,吓走了那些非日月精华不食的仙子。 仙风道骨与孟莺时不沾边,他的俊美中带着凡尘的烟火气,叫人看着亲切。 这也是孟奚知喜欢窝在灵蝶崖的原因。 孟莺时见孟奚知要走,跟着起身,“我告诉她,你乃是上古之神。” 孟奚知顿住脚,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我谢谢你。” “咱们师兄弟之间,倒也不必如此生分。”孟莺时故意逗孟奚知,但他说的话,却不是在骗孟奚知。 孟莺时不仅告诉灵宛仙子孟奚知的身份,还告诉她孟奚知要寻血玉之事。 “你有没有想过,那些事瞒得越久,对你越不利,你若是不敢说,不如让别人替你去说。” 孟莺时故意漏了些口风给灵宛仙子,便是打算借她之口,将血玉之事透给叶倾雨。 旁观者清,孟奚知犹豫不决,孟莺时看在眼里实在着急,这事越拖越麻烦。 孟奚知回首看向湖畔的孟莺时,云镜湖碧蓝的湖水归于平静,可他心底却涌起波涛。 孟莺时从未见过这样的孟奚知,从未在他眼中看到过这种情绪。 哪怕是当初从云头坠落,躺在花荫谷的繁花之中,孟奚知也不曾这样无助与茫然,还有……悲伤。 孟莺时开始怀疑,他的自作主张是不是错了? 抱着古琴独立崖边的孟奚知,望着这个曾将他从地狱拉上来的仙君,红了眼眶,孟奚知声音沉哑,“师兄觉得,阿雨若是知道是我……杀了她,会原谅我吗?” 孟莺时微怔,不知如何劝慰,良久才道:“你有不得已的苦衷……” “苦衷?她今日种种艰难,她踏上梦神之路,皆是因我而起,可我却藏起自己的肮脏与她浓情蜜意,我竟还敢奢望与她天长地久,可笑,可耻!” 古琴落地,琴弦铮鸣。 “孟奚知,你冷静一点。”孟莺时飞身掠近,“这件事叶姑娘早晚会知道,你难道想一直逃避?” 他自是不可能一直逃避的,即便他想,他也不能。 这段感情,若要断,必须趁早。 拖得越久,陷得越深。 对于孟奚知来说,已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叶倾雨呢? 孟奚知既盼着她情深意重,又盼着她心狠一些…… 孟奚知伤了痛了不打紧,但他不愿看到叶倾雨对他失望,对这个世界失望。 叶倾雨一直活在欺骗之中,她最害怕,也最讨厌欺骗,若是知道连孟奚知也在骗她,她该如何面对这个虚假的世界? 孟奚知眸光通红,紧紧攥着孟莺时的衣袖,“我不敢说,我不能说,她已经够苦了……” 孟奚知一直在犹豫,一直在等一个时机向叶倾雨坦白。 他的罪孽,他的过失,他刻骨铭心的爱…… 他若没有那么在乎她,是不是就不会这般难以抉择? 他是从上古而来的神,见证晟州大陆沧海桑田,叶倾雨却是他唯一动过心的女子。 是他将感情之事想得天真,他喜欢上一个姑娘,便满心地对她好。 他怎么能忘了,这位姑娘所有的悲惨都是他带来的? 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 哪怕他用情至深,终究是骗了叶倾雨。 在千屏城时,孟奚知几番挣扎,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不再纠缠于她,可当叶倾雨将满腔情意送到他面前,他无法拒绝,他做不到。 他本就是心悦于她的。 他便侥幸地想着,只要他们两情相悦,只要他寻回血玉恢复修为,他便可以助叶倾雨完成魇灵十愿,成为不死不灭的神。 只要叶倾雨成了梦神,他是不是就能求得她的原谅? 可是…… “如今已经不是一条性命的事了,老天为何要与我开这么大一个玩笑?” “从上古至今,我为各界安危,为天下苍生,哪怕舍了这一身修为,我何时怨过?” “我要恢复修为有错?我想为自己活一次有错?” “我都想好了,阿雨若是不能原谅我,我便用这副不死之躯,替她挡下千灾百难,来偿伤她骗她的罪孽。” “她若离我而去,我也认了,是我活该,是我不配,可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小雪……” 孟奚知的喋喋不休在孟莺时一个手刀落下时戛然而止。 崖顶起风了,吹皱一池春水。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画中仙出手了 接连几日绵绵细雨,小镇客栈院子里,泥泞的地上铺了一层浅紫。 凭窗而眺,首先入眼的便是开得正盛的泡桐花。 桐花繁欲垂,柳色澹如洗。 正值春深。 这家客栈是进怀宁城之前,叶倾雨一行落脚的地方。 如今她又住在这里,同行之人却只剩下冷皓月一人。 怀宁城这几日大悲大喜,很是热闹。 韩丞相通敌卖国的罪行被揭发,从丞相府中抄出几封与丘宁国往来密信,韩太后大义灭亲,韩家一脉皆受牵连。 韩太后亦削落满头青丝,在慈寿宫设佛堂,吃斋礼佛,了却余生。 奇怪的是,这件案子中最重要的人物韩佐,却不知所踪。 有朝臣怀疑韩佐察觉事迹败露,连夜逃出怀宁城,多半是投靠丘宁国去了。 当即便有快马加鞭的急信往边关而去。 韩佐任职多年,对高阳国朝中之事了如指掌,他若是到了丘宁国,于高阳国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威胁。 连着两道诏书送进将军府,先有赐婚旨意,又有传位密诏。 如今形势紧张,国不可一日无君,且不说有没有这道密诏,皇族能拿得出手的,也正剩下苏宸璋这一根独苗了。 几位老臣权衡之下,只能遵从密诏的旨意,让苏宸璋登位,至于那十年时间在苏宸璋身上发生了什么,已变得无关紧要。 左右韩家倒了,苏宸璋的依仗只有将军府,而徐巍从来都是皇族的拥趸者,有他盯着,苏宸璋便是被丘宁国摄了心神,下了蛊毒,也得有那个能力将高阳国的江山送出去。 新皇仓促登位,不过是外敌虎视眈眈之下的权宜之计,至于成长为一代明君,还得老臣们慢慢打磨。 苏宸璋被人搀到苏宸辙灵前即位,伤病未愈,十分虚弱。 朝臣们又是悲痛又是感叹,悲的是苏宸辙死得凄惨,叹的是苏宸璋这副身子可千万别落下病根,跟他皇兄那般耗不了几年。 怀宁城满城缟素,令人唏嘘。 没听说过祭祖将自己祭过去的。 春雨虽下得缠绵无力,檐下却也断断续续有水滴滚落。 冷皓月带着一身潮气进了房间。 怀宁城这几日盘查得严,进城并不方便,好在那些小乞丐有的是法子出来,城北的小树林便成了冷皓月打探消息的据点。 “还是没有暮姑娘的消息。”冷皓月神色严肃,过了片刻好似想起什么,又道:“但有人在怀宁城街头看到了个举止奇怪的人。” 站在窗边的叶倾雨心下微凛,转头看向冷皓月,“如何奇怪?” “虽说从寒食节那日便开始下雨,可这雨跟牛毛似的,总也不至于浑身湿透,偏偏就有那么一个人,彷佛淋了一场大雨,走在街头,跟个傻子一般。” 下雨天不知道往家里跑,可不就是傻子。 画中仙果然出手了。 石塘城因瘟疫之事封了城,那场瘟疫的具体情况,外面的百姓却是知之甚少。 千屏城临近水边,在大火焚城之后,又遭数日大雨冲刷,即便江岸出现浑身湿透的人,也不会引起百姓注意。 直到越来越多的人失了心智,整日疯言疯语;直到那些人的身上莫名出现一道道黑色的纹路,浑身上下汗水淋漓,好似从水里捞上来的一般;直到那些人死后,从心口处长出墨黑的杆子…… 千屏城瘟疫之事这才被传到了都城怀宁城,百姓虽心生恐慌,对瘟疫是如何发生的却仍是一知半解。 譬如街上突然出现一个不说话的傻子,是不会有人多想的。 叶倾雨早知道暮子河沉尸有朝一日会出现在怀宁城,只是没想到是在皇权更迭之后。 苏宸璋好不容易即了位,画中仙这是要闹哪样? 按理说,苏宸璋成为高阳国的国君,对画中仙来说只有好处,操控着这样一个傀儡,不是比那些沉尸有用多了? 叶倾雨突然想起在苏宸辙的梦里,千年前,也出现了画中仙的身影,或者说,千年前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事,皆是因画中仙而起。 千年前,高阳国最惊才绝艳的一代君王苏俭,在人灵之战结束后,从战场上带回来一位美人,从此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的高阳国国君性情大变,暴戾凶残。 苏俭的转变,与那位美人有莫大的关系。 而那位美人,正是画中仙江蓠。 叶倾雨脑中闪过一道灵光,她疾步往房门走去,“快,带我去找那些小乞丐。” 暮子河沉尸出现在怀宁城街头,未必是要搞什么大动作。 阴雨天官道上车马行人稀少,北城门外的小树林里空无一人。 进城太麻烦,守城的官兵见过叶倾雨的画像,知道魇灵就长她这副模样。 苏宸辙透给天下的消息中,魇灵如今是在新皇苏宸璋身边的,是要助苏宸璋统一天下的。 叶倾雨刚与苏宸璋解了灵契,她不想让那则假消息变成真的,不想被官兵“请”到苏宸璋面前。 她若是出手,自然可以打败那些守城的官兵,但如此一来,可能会坏了苏宸辙的计划。 这一路上,叶倾雨约摸猜测出画中仙的意图,即便不帮苏宸辙,她也不能打草惊蛇。 冷皓月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在林中转悠一圈道:“有几个小乞丐住在城东郊的破庙,我们绕过去。” 叶倾雨跟着冷皓月,往城东郊掠去。 破庙只剩断壁残垣,从去岁的荒草里长出新绿,湿哒哒地挤在瓦砾间。 破庙里四处漏风,住着一些流民和乞丐。 俩人刚一出现在庙门口,便有眼尖的小乞丐一溜小跑地迎了出来。 “月姐,您怎么过来了?” 窝在墙角干草堆里睡觉的乞丐听到动静,揉了揉惺忪睡眼,又跟出来两个。 都是平日帮冷皓月打探消息的小乞丐。 冷皓月将几人带到庙外百尺远的樟树下,“我家姐姐有几句话要问你们,你们若是知道什么可不许瞒着。” 小乞丐们连声道“不敢”。 虽只相识不到半月,但这些乞丐受冷皓月关照颇多,又被她侠女气概所倾,对她要打探的事,便格外上心一些。 叶倾雨戴了帷帽,站在冷皓月身旁,待小乞丐安静下来,才开口问道:“怀宁城街头出现浑身湿透的怪人,是哪一日的事?” 她在路上问过冷皓月,怀宁城街头出现怪人的事,小乞丐只是当笑话提了一嘴,具体是什么情况,冷皓月并不清楚。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故人的悲惨境遇 , 小乞丐们站在樟树浓密的枝叶下,斜飞的雨丝裹着凉意吹来,个头最小的乞丐打了个寒颤。 虽已过了寒食节,天气渐暖,可这连日的雨落下来,衣衫单薄破旧的小乞丐仍有些扛不住。 叶倾雨曾让冷皓月给他们送过不少银钱,足够他们在怀宁城买几座宅子,安享余生。 但小乞丐们将银钱藏了起来,依旧住在破庙街头,不知是何缘故? 孟奚知说:生活在最底层的人,若是突然暴富,不仅官差过问,旁人也要眼红,抢了夺了也不是不可能,刚过几天好日子,又被打回原形,落差太大,指不定就走进死胡同了,反而不值当。 这些小乞丐大抵对这种事见得多了,索性存点钱,若遇战乱灾年,也不至于饿死。 有个当日在怀宁城街头溜达的小乞丐回叶倾雨的话,“就是在寒食节那日午后,那场雨才下不久,那人定是掉进了水里,两位姐姐是没看见,那傻子木木呆呆地在街上走着,身后拖着一道长长的水渍,当时雨丝都还没打湿地面呢,那水渍格外显眼……” 这个小乞丐委实有点啰嗦了,叶倾雨打断道:“你可看到他去了哪?” 小乞丐挠头,“我当时见那傻子挺有趣的,便跟了些路,但跟到一条巷子里,那个傻子却不见了,我跟二孬哥他们说,他们还笑话我跟个人都能跟丢……” 不等小乞丐发牢骚,叶倾雨又问:“那条巷子是不是在将军府附近?” “咦,这位姐姐怎么知道……” 小乞丐突然想起什么,一拍脑门,“对了对了,那日我还看到一个黑衣女子也在跟着那个傻子,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她就是跟你们去桃林赏花的那位姑娘,是她告诉你们的,对不对?” 之前在怀宁城的时候,暮影白天很少出门,但那日去桃林,她是一起的,虽说往来路上她都坐在马车里,不过上下马车的时候,还是有人看见的。 小乞丐们每日闲得没事,那双眼睛格外亮一些,怀宁城中的大事小事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叶倾雨愈发坚定自己的猜测,画中仙是冲苏宸辙来的,准确的说,是冲帝星临尘来的。 暮影是引苏宸辙上钩的饵料。 可苏宸辙已经离开怀宁城,暮影岂不是有危险? 唐衍在寒食节那日回城后便辞了官,道是护驾不力,没脸再当这个禁军统领。 韩太后之前虽一直怀疑苏宸辙别有用心,但她又查不出哪里有问题。 她自然不相信苏宸辙会这般轻易死了,可皇位摆在眼前,她也不可能不让她儿子登位。 对于唐衍辞官之事,韩太后也很头疼。 韩太后觉得这其中定然又有阴谋,可若是让唐衍继续担任禁军统领,她也不放心。 治他的罪吧,一时半会也找不出什么罪证来,苏宸辙刚一驾崩,新皇就急着肃清旧臣,未免叫人心寒,对苏宸璋并没有好处。 留不得,杀不得,也只能先撤了唐衍的职,暗中派人盯着,如果能从他身上查到关于苏宸辙的动向,倒也不亏。 这几日唐衍都住在来福客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客也不接。 多少有点心灰意懒的意思了。 来福客栈也不知是不是风水不好,灭了一拨盯梢的,转眼又来了一拨。 唐衍这边是指望不上了,叶倾雨怕消息还没传到唐衍耳朵里便被人给截了。 思索片刻,叶倾雨对小乞丐道:“能否麻烦你们帮我带个口信给陈家镖局的段延辉?” 段延辉大仇未报,蛰伏在陈家镖局当了镖师,段义安也进了学堂,算是暂时落了脚。 陈家镖局在怀宁城有些年头,也有些名声。 唐衍虽是在镖局长大,但这事除了当年韩佐派人调查过,知道的人并不多。 苏宸璋刚即位,不可能去打压一个在江湖上颇有声望的镖局。 小乞丐去陈家镖局传消息,应是安全的。 眼见天色昏暗,似有大雨将至,左右是不会再回百里外的小镇了,叶倾雨和冷皓月便随小乞丐们去了破庙避雨。 破庙四处漏风,雨丝从残瓦缝里飘落,有人在干燥的地方生了火堆取暖, 突然来了两个陌生的姑娘,衣衫褴褛的流民和乞丐都忍不住往廊檐下瞧来。 这破庙里老弱妇孺皆有,自从千屏城被焚后,高阳国各大城镇的流民便多了不少。 叶倾雨和冷皓月站在廊下,摘了帷帽和斗笠,斜风细雨扑上衣衫裙摆,勾起柔软的发丝,肆意撩拨这阴沉天气里的一抹艳丽。 俩人皆不为所动,只等这一场风雨过去。 一个模样机灵的小乞丐拿起墙角的破伞,往庙外跑去,他这是要到怀宁城捎口信去了。 “这位姑娘……可是千屏城迎春楼的朝颜姑娘?” 叶倾雨转身。 火堆旁站起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凌乱的头发下一张灰扑扑的小脸,眯着眼睛打量叶倾雨。 这是一张陌生的脸,叶倾雨问:“你是……” 见没认错人,小姑娘搓了搓手,有些局促地往廊下走来。 “我叫翠儿,曾是绮梦坊的丫鬟。” 听到绮梦坊,叶倾雨便想起元宵节花灯会上,那位抢了她舞蹈的姑娘。 翠儿缩在剥落了红漆的木门旁,怯怯地道:“我逃出千屏城后,曾遇到了禾儿。” 叶倾雨微微蹙起眉头,禾儿?她倒是差点忘了这个小丫头。 “她可还好?” 翠儿摇头,脸上露出惋惜的神色,“禾儿逃出千屏城时带了不少值钱的首饰,在路上被人抢了。” 那些首饰是叶倾雨送给她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落入他人囊中。 “从那之后,她便有些疯傻了,谁给她一口饭吃,她便……便陪那人睡觉。”翠儿说到这里抬眼看了眼叶倾雨。 她自知失言,朝颜姑娘是从迎春楼里出来的,而迎春楼干的就是伺候人的勾当,她怎好当着朝颜姑娘的面说这种事? 叶倾雨并不觉得有何不妥,示意翠儿往下说。 这种鬼天气,听一听故人的悲惨境遇,倒是十分应景。 “有一日她突然找到我,说她做了对不起朝颜姑娘的事,这么快便遭了报应。” 叶倾雨面色如常,“她指的是将《醉春风》卖给绮梦坊之事?” 翠儿惊讶道:“朝颜姑娘早已知晓此事?”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我要成亲了 第230章我要成亲了 《醉春风》是孟奚知为叶倾雨所作,绮梦坊的琴师怎么会弹奏? 那支舞是柳妈妈特意找人给叶倾雨编的,绮梦坊的姑娘怎么会跳? 能接触到琴谱,又见过叶倾雨跳舞的人,迎春楼里,只有柳妈妈和陈琴师,以及叶倾雨的丫鬟禾儿。 柳妈妈和陈琴师不可能自砸招牌,那问题便只能是出在禾儿身上。 孟奚知曾多次叮嘱叶倾雨防人之心不可无,连那样一个怕鬼怕得要死的小丫鬟,也有如此心机,这人族,确实不可小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有自己活下去的方式,禾儿不是善类,她也食了恶果。 这件事没有给叶倾雨造成困扰,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千屏城大火焚城,叶倾雨就不曾想过要去救禾儿的命。 禾儿的遭遇,在她听来,也并无触动。 翠儿却红了眼眶,扒在门框上看着叶倾雨,“禾儿说她受了姑娘莫大恩惠,却背叛了姑娘,想要当面向姑娘谢罪,但她实在熬不住了,那天……那天晚上禾儿便投了河。” 叶倾雨背过身,望着廊外阴沉的天空,憋了半天,大雨还是没有落下来。 “姑娘……能原谅禾儿吗?” 叶倾雨的声音淡漠,像裹着冷雨的寒风,让人觉得难受。 “不能。” 为什么要原谅一个背叛自己的人? 就因为她死得凄惨? 元宵节那晚叶倾雨没有出丑,是靠自己的本事,她若没那本事,便要沦为千屏城的笑柄,而这,正是禾儿带给她的。 禾儿若是没被人抢了首饰,逃难路上有吃有穿,她可会想到求得叶倾雨原谅? 她受了苦难才想到自己干过的坏事,想到是遭了报应,未免可笑。 叶倾雨虽未将那件事放在心上,但不代表叶倾雨能原谅她。 她死了,所以叶倾雨就得原谅她? 不可能的。 …… 司天台测的日子,登基大典在半个月后举行。 苏宸璋已经住进了宫里,不过目前还在养伤,他虽醒了,到底是肉体凡胎,那一刀子扎进去,可没那么容易痊愈。 比之苏宸辙的随和,苏宸璋多少有点喜怒无常了。 十年暗无天日的生活,一朝成为人上人,其中心境,旁人是无法体会的。 而苏宸璋与旁人又不同的是,他的意识,并不能全随自己的掌控。 在碧落城的画阵中,苏宸璋入画后承诺登位后助画中仙除掉苏宸辙。 之后画中仙会解了他的禁制,让他不再受画阵约束。 他虽不知画中仙与苏宸辙有何过节,但他何尝不想除掉苏宸辙。 皇家无亲情,从地灵洞穴出来后,这一路走来,苏宸璋已经将十年前的天真丢弃。 他虽有魇灵之愿,可画中仙的话不无道理,画中仙说:入世的魇灵她见得多了,成神的她却不曾遇到,魇灵若真那么能耐,又怎会落得凄惨的下场? 苏宸璋不敢将皇位全寄托在魇灵身上,他甚至担心叶倾雨这种性子,会比他先死,到时候反而牵连到他。 与画中仙合作,是最稳妥的选择。 苏宸璋没有过多犹豫。 画中仙之所以没有完全操控苏宸璋的意识,而是选择与他合作,是担心被叶倾雨察觉出异样。 毕竟,叶倾雨与她以往见过的魇灵不同。 当时苏宸璋并不明白,为何不能在登位前除掉苏宸辙? 怀宁城中种种变故后,他若是还不懂,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画中仙之所以要与他合作,乃是因为苏宸辙心眼太多了。 苏宸璋若还是十年前那个天真无知的十三皇子,此刻只怕是在对皇兄的安排感激涕零。 寒食节銮舆起火,都道苏宸辙驾鹤西去了,但苏宸璋是不信的,他的母妃也不信。 苏宸辙不死,这个皇位,苏宸璋如何坐得踏实? 而这时,便轮到画中仙出手了…… 暮影出现的时候,天刚破晓。 这是她第一次踏进高阳国陛下的寝宫,以往苏宸辙都是歇在御书房。 天亮前她便来了,在寝宫里踱了一圈,站在苏宸璋的床边,等他醒来。 宫女太监都在外间候着,苏宸璋睡觉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旁边,过去十年每日被人监视,他讨厌那种感觉。 窗外下着小雨,天色昏暗,苏宸璋醒来时差点吓出个好歹。 暮影一袭黑裙,脸色白得瘆人,就那般直直地盯着苏宸璋,好似索命的女鬼。 她本就是女鬼,此番前来,却不是为了索命。 暮影冷声开口:“你引我来,所为何事?” 苏宸璋虽被吓了一跳,但见到暮影,心底还是欢喜的,他想起身,奈何肋下疼得慌,只能仰躺着和暮影搭话。 “暮姑娘近来可好?” 进怀宁城前那一别后,如今再相见,苏宸璋已得偿所愿。 而暮影,却仍在迷雾中前行。 叶倾雨曾告诉过她,暮子河沉尸极有可能是被画中仙所操控,而苏宸璋,已经沦为画中仙的傀儡。 寒食节那日在怀宁城街头,暮影所见到的沉尸,在将军府外的巷子失去踪影,很难不让人往苏宸璋身上想。 沉尸出现又消失,暮影定然会一探究竟,而她唯一能找的,就是苏宸璋。 原本她打算寒食节后,找苏宸辙问明往事,谁知道祭祖的队伍刚出城就发生了意外。 暮影不知苏宸辙是死是活,她并不知道苏宸辙的计划。 若是苏宸辙还活着,躲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便是说明苏宸辙还是不想告诉她千年前的事。 若是苏宸辙死了,那她便只能去找叶倾雨。 只是不等暮影出城,便在街上看到了暮子河的沉尸。 暮影并不怀疑这是一个陷阱,但她只能往里跳,那具沉尸生前是高阳国的人,他湿沉的袖口用红色丝线绣着一个“素”字。 高阳国的习俗,远行之人在袖口绣亲人或心上人的名字,若是客死他乡,这身衣裳能回到家乡,便算是魂归故里。 战乱年代死在外面的人多,亲人便靠着这袖口的字来认领。 苏宸辙说她名叫“李素素”,那具沉尸,与她是不是有某种关系? 暮影没有理会苏宸璋的寒暄之言,“你知道我的过去?” 苏宸璋早已习惯暮影这副冷漠的模样,可他心中,仍觉失落。 他在将军府遇刺之事,怀宁城闹得沸沸扬扬,暮影定然知晓,但没有一句关心之言。 他成为高阳国国君,心愿达成,从此不用受人冷眼,暮影亦没有一句贺喜之语。 苏宸璋心下黯然,忍不住道:“我要成亲了。” “恭喜。” 终于听到一声“恭喜”,他却并不开心。 苏宸璋便是有再多的话想倾诉,也没了兴致,这位姑娘压根就没将他放在心上过。 他何尝不知,只是,人往往容易心怀幻想。 苏宸璋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的过往,不过,我有办法让你知道。”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良缘遂缔 二月二十九,据司天台的老头说,今日诸事不宜。 但天不亮,苏宸璋便被人抬着出了宫门。 韩太后得到消息,拎着木鱼就追了出来,到底还是慢了一步。 在怀宁城中,有一条穿城而过的砚石河,河道在城东与颖溪交汇,一路往下,逐渐开阔,出城后抱山而过,因山石杂乱,河道又变得窄了不少。 苏宸璋今日要去的地方,就是城东砚石河最宽阔的地方。 没有人看到他后面跟着一个女鬼。 女鬼身穿大红喜服,鸦黑的发丝以红绳松松绑束,垂在脑后。 幸好没人看得到这女鬼,否则便是天大的胆子也得吓破。 为了方便行事,此次随苏宸璋出宫的都是画中仙的傀儡,足有一二十人,从太监到禁军,都是有两把刷子的好手。 苏宸璋倒也不担心安危问题,真遇到刺客,有画中仙的画阵助他离开。 春雨依旧缠缠绵绵地下着,天街上柳条绿意渐浓,正值国丧,柳树上的彩灯都撤了,天色未亮,街道上漆黑一片,只有树影随风摇晃。 如今的怀宁城于苏宸璋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不过十年而已,却已物是人非。 没有人知道那十年有多漫长,苏宸璋只要一想到他的苦难都是拜苏宸辙所赐,他就像是被人扼住喉咙般喘息不过来。 今日,他便要苏宸辙付出代价。 砚石河岸,老太监举起灯笼,见岸边杵着一个浑身湿透的人,脸色惨白。 正是那日出现在怀宁城街头的暮子河沉尸,今日这沉尸换了一身大红的长衫,胸前扎一朵大红花,因湿透了,而显得暗沉。 沉尸身后,摆一口黑漆棺材,灯笼昏黄的光晃过,棺材前头用朱漆描一个“囍”字,看上去十分诡异。 棺材四周凌空悬着四幅画,在风雨中微微飘动,画着什么,却是看不真切。 苏宸璋躺在软轿里,老太监撩起绣金丝龙纹的轿帘,苏宸璋就着灯笼的光亮瞥了一眼棺材前的沉尸,一路上蹙起的眉头并未松落,反而蹙得更紧。 沉尸左边脸颊有一道长疤,从眼角到颌骨,皮肉翻卷泛白,颇为狰狞。 苏宸璋显然对这个沉尸很不满意,但事情到了这一步,由不得他满不满意。 他这一生,又有什么事由得了自己? “暮姑娘,请吧。” 砚石河上突然刮来一阵大风,吹熄了老太监手里的灯笼,四下陷入黑暗。 苏宸璋凝神听着黑暗中的动静。 连日的雨,砚石河中水流湍急,急浪拍打岸石,好似拍着人心。 直到重物落水的声音传来,苏宸璋攥着轿帘的手指猛然用力,扯得他肋下的伤口生疼。 软轿停在岸边,直到天蒙蒙亮才起轿回宫。 黑棺已不见踪影,悬空的画也不知去向,河面飘着纸钱,随波远去。 …… 黑暗中,暮影听到一个低沉舒缓的声音,“喜今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共盟鸳鸯之誓,此证。” 这个声音她在碧落城的画阵中听过。 暮影身在黑棺之中,因不想挨着与她一同踏入棺材的沉尸,她只能贴着棺盖飘着。 天亮前她对沉尸来说如同无物,可天亮之后,她可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是可以触碰到的。 虽说暮影曾与暮子河无数沉尸躺在一起千年之久,但这般同棺结为夫妻,她心里是拒绝的。 尤其是在对过去一片空白的情况下,这人究竟是不是她没来得及拜堂就死去的夫君,她并不知晓,她不过是在赌而已。 她之所以豁出去进这口棺材,何尝不是为了找回过去。 死都死了,她并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也不怕被这只鬼赖上。 只是不知为何,寒食节那日后,她总想起苏宸辙那张脸来,想起他说:我寻你多年,不是为了看你魂飞魄散,素素,你再等等好吗?等我替你报了仇,我再将那些事都告诉你。 苏宸辙是帝星,即便真的死了,也不会和她一样变成鬼魅,游荡于世间没有归处。 对于苏宸辙如此行事,说不生气是不可能的,暮影若是再遇到苏宸辙,定要在那王八蛋身上咬一口才解气。 高阳国的风俗,结阴亲需得同棺而眠。 这棺材里两只水鬼,谈不上眠不眠的,暮影只希望在天亮后,她的这位“夫君”莫要六亲不认。 她并不想在这狭小的棺材里动手。 棺材被从外面封死了,不知被什么东西压着,正往水底沉去。 从黑暗中探上来一只手,揽过暮影的腰身,将她往下拽去。 这一下来得猝不及防,暮影心里一沉,便撞进一个温热的怀抱。 算着时间,此刻天并没有亮,这鬼玩意怎么可能触碰到自己? 这口棺材空间狭小,连水都渗不进来,更别说光亮。 说来奇怪,暮影在黑暗中本是能够视物的,但这棺材里黑沉沉一片,她便是瞪大了眼睛也看不到身下之人的模样。 不对! 暮影手指按在身下人的手背,正要去扭他的手腕,却蓦地顿住动作。 这玩意不是暮子河沉尸。 他身上非但没有湿意,而且是暖的,这……这是个活的! 一声熟悉的轻叹在暮影耳边响起。 “胡闹。” 带着无奈,又似不忍苛责,最后只有这两个字轻轻洒在暮影耳畔,却又沉沉落在她的心上。 脸颊相贴,一冷一热,似冰遇火。 暮影微怔过后,磨了磨牙,低头朝身下人的脖颈上狠狠咬了下去。 “嘶……” 这世上除了苏宸辙,还有谁能在夜间触碰到她? 苏宸辙吃痛,却没有推开暮影,扣在她腰间的手掌翻转,紧紧握住她冰冷的手指。 待暮影终于解了气,苏宸辙的脖颈间已被咬出了血,淡淡的腥味弥漫。 她可真够狠心的。 “你不是死了吗?”暮影口气不善。 “这不是正躺在棺材里吗?”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那具沉尸呢?”暮影挣扎着要飘回棺盖,被苏宸辙揽着身子朝一侧转身,并排躺在棺材里。 俩人十指紧扣,暮影挣脱不开。 这棺材只能容两人并躺,苏宸辙和她这般紧靠着,暮影一条胳膊正好挨着棺材侧板,绝不可能再躺下一具沉尸。 虽然当时灯笼已经被风熄灭,但暮影明明看见沉尸走进棺材里,怎的变成了苏宸辙? 那玩意呢? 苏宸辙沉声问:“你当真想嫁给他?” “我只是想找回我的记忆。” “你可知他是谁?” “苏宸璋说他是我未拜堂的夫君。” 苏宸璋说只要与那玩意结了婚契,便能通过他的心脉感知到他的过往,从而找回自己的记忆。 暮子河沉尸的心口会开出食尸花,食尸花分善恶,花开时叽里呱啦吵闹不休,唯有暮影心口开出的食尸花是不语的,唯有她是不知过去,不知善恶的。 这具沉尸的心口只剩墨黑的杆子,暮影并不知结了婚契后能否从这墨黑的杆子里得知他的过往。 她只是想试一试。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来娶你为妻 苏宸辙嗤笑,“苏宸璋的话你也信?” “难不成我要信你的话?” 一想到这厮明明早有安排,却一声不吱,让她空等一场,暮影便想揍他。 苏宸辙叹了口气,“我以为叶姑娘会告诉你。” 暮影哑然,叶倾雨确实是要告诉她来着,是她颇多顾虑,钻了苏宸璋的圈套。 “那具沉尸……不是我的夫……” “不是。” “我的仇人……是孟奚知吗?” “嗯?”苏宸辙奇怪道:“孟奚知?与他何干?” “不是你说的,那东西杀不死吗?” 这世上,除了上古之神,还有什么东西是杀不死的? 苏宸辙明白她为何愿意与暮子河沉尸结阴亲了,她以为孟奚知是她的仇人。 孟奚知与叶倾雨关系不一般,这事从叶倾雨那入手确实不合适。 而他又不知所踪,这傻姑娘一心要找回记忆,便只能明知是陷阱,却也不管不顾地往下跳了。 苏宸辙侧身对着暮影,将下巴搭在她肩膀上,“不是上古之神,千年前若不是他,如今的晟州大陆只怕与地狱无异,他不会使用那些下作手段。” 暮影松了口气,“那是谁?” “你有没有想过,苏宸璋为何知道这件事?” 暮影蹙眉,“画中仙!” 她自然知道这件事与画中仙有关。 苏宸璋是画中仙的傀儡,暮子河沉尸亦是操控于画中仙之手,画中仙布这个局,定然目的不纯,而暮影就是想要探一探画中仙的目的。 “你的意思是,我是被画中仙杀死的?” 暮影想过,或许画中仙的目的,是要将她与暮子河沉尸捆绑在一起,将她变为一枚棋子。 她敢试着从沉尸身上找回过往的记忆,自然是想好了应对之法。 大概是先入为主,暮影一直以为孟奚知是杀死她的人,而画中仙不过是利用这件事做文章。 “正是画中仙江蓠。”苏宸辙又凑近了些,“她既叫画中仙,可想而知,她是因画而生,那日怪我没说清楚,画中仙并非杀不死,只是要杀她,唯有找到那幅画,我找了千年,也不曾找到。”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暮影颈侧,微微有些痒,但她的注意力都在画中仙身上,竟忘了推开苏宸辙。 “那幅画不在月山垂思宫吗?” 苏宸辙道:“当年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打斗,清越仙山被驯海鞭劈成四瓣,《美人雪舞图》不知所踪。” 《美人雪舞图》原本是放在楚晟仙君的书房里,那日他急着出门去南海,也没给收起来,后来楚晟仙君替海神聆悦承担天罚,那幅画的去向,便无人关注了。 谁也不曾料到,一个小小的画中仙,竟能在晟州大陆上搅风搅雨。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美人雪舞图》不在月山。 千年来,画中仙亦在寻找这幅画。 此画若是落入别人手里,画中仙如何能睡得踏实? “难怪画中仙想求魇灵之愿……”暮影转头,额头正好抵着苏宸辙的额头,她这才惊觉苏宸辙竟然离她这么近。 “离我远点。”暮影欲往后仰,后脑勺却被苏宸辙的大手给扣住了。 “棺材就这么大,你让我离多远?何况……” “何况什么?” 苏宸辙低沉的嗓音里带着笑,“何况你我已经结为夫妻,靠得近些又何妨?来,让我亲一下。” 暮影心头大震,这狗东西竟真的就在她唇上亲了一口。 “你,你,你……” 暮影无言反驳,她今日确实是来结阴亲的,至于新郎为何变成了苏宸辙,她到现在还没搞明白。 “这……这不算。” “怎么不算?方才那声音你也听到了,这门亲事已经成了,还是说你想反悔?”苏宸辙往暮影身上挤了挤,将她抵在棺材侧板上,退无可退。 这人多少有点不要脸。 暮影默默掐诀,这不召出寒霜鞭抽他一顿,他还以为自己默许他放肆了呢。 “别白费力气了,这口棺材现在在画阵中,你的灵力施展不出。”苏宸辙猜到她心中所想,揉了揉她的头发,以示安慰。 暮影放弃挣扎了,她今日才发现,原来苏宸辙的力气这么大,之前果然都是装的。 “你明知这是一个陷阱,为何还要来?”虽然苏宸辙这人很不要脸,但不得不承认,他身上是真的暖和,尤其是暮影身冷如冰,便更觉得这暖意灼人。 苏宸辙在暮影耳边说:“来娶你为妻。” 暮影怔住,片刻才冷哼道:“高阳国国君放着后宫佳丽不管,要来娶一只鬼,你是不是有病?” “我已经不是高阳国国君了。” “你真的打算放弃高阳国吗?你不会是来寻死的吧?”若不是苏宸辙身上是暖的,暮影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已经死了,在她身旁躺着的,只是一缕魂魄。 苏宸辙抵着暮影的额头,他好似抱着一块冰,他知道,无论如何,他也温暖不了这块冰了。 但她还在这世间,已是万幸。 “有时候舍,是为了得,我舍高阳国,乃是为了七国归一,我来此,不是为了殉你,我要将你从地狱带回人间。” 苏宸辙的话,应是承诺,暮影被温热的气息包裹,有些恍惚,亦有些无措,以至于从她口中说出来的话,带着几分滑稽。 “苏宸辙,你是不是做过对不起我的事?” “是我对不起你,要打要骂……等你找回记忆再决定吧。” 暮影心下微沉,若是苏宸辙真做过伤害她的事,如今却又来撩拨她,是何居心? 帝星就可以这般肆意妄为,玩弄感情? 说不清是气恼还是失落,即便嘴硬,暮影骗不了自己的心,对于苏宸辙,她是心怀希冀的。 在知道这个世上有个人能在夜间看见她时,苏宸辙在她心里,便与旁人是不同的。 这种感觉,就好像苏宸辙是她的同类一般。 可他和她,明明是不同的。 得知銮舆失火时,暮影虽不信苏宸辙会出事,但仍觉心底不安。 因为这种没由来的不安,她很茫然,就好像每次走在从慈寿宫到御书房的那段宫道,她恍惚觉得是熟悉的,可记忆里却是一片空白。 在很久很久之前,她好像也曾为苏宸辙担忧过,可是她想不起来。 暮影找回记忆的执念愈来愈深,如今想来,或许她不只是为了报仇,她还想知道那段与苏宸辙有关的过往。 “准备好了吗?”苏宸辙的声音微哑,他温暖的手掌抚摸着暮影的头发,带着安抚,“答应我,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算了,你只要记住,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此时我陪在你身边,便好。”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宫主好手段 第233章宫主好手段 这场雨终于下大了,黑云压城,砚石河上波涛滚滚,浑浊的泥水卷着枝叶杂草奔流而去。 城东郊山边,一袭胭脂色长裙立于河岸礁石。 风姿绰约,仪态万千。 是世间罕见的美人。 美人没有撑伞,于风雨飘摇中,未湿片缕。 叶倾雨钻出浑浊的水面时,第一眼便看见美人眉眼低垂,正含笑看着她。 “又见面了。”画中仙江蓠朱唇轻启,眼角笑意更浓,眉心的朱砂痣颜色暗红,似凝着一滴血。 叶倾雨旋身跃出水面,在江蓠附近的礁石上落脚,落地时身上已无水渍,一身素白衣裙在风雨中轻轻摇动,好似出水芙蓉,抖落了满身清露。 “宫主好手段。”叶倾雨声音冷漠,她并不待见这位垂思宫宫主。 江蓠心情却是好极,“不过是成人之美罢了。” “你觉得你能困得住他们?” “即便困不住帝星,鬼灵总是不能逃出我的画阵的。” 若说暮影与暮子河沉尸结阴亲是在赌,江蓠布下此局,何尝不是在赌。 她赌帝星对李素素余情未了。 很显然,她赌赢了。 叶倾雨在砚石河底游了一大圈,并没有找到那口黑棺。 苏宸辙和暮影已经进入画阵之中。 应该说,他们是随着那口棺材入画的。 叶倾雨昨晚顺着砚石河潜进怀宁城,她亲眼看见苏宸璋出现在砚石河边。 栖身在陈家镖局的段延辉收到叶倾雨的传话,当即就准备一番去了来福客栈。 来福客栈地处繁华的街心,是怀宁城最大的客栈,但眼下却是门口罗雀。 便是过路的百姓,也都是远远避开。 也不知是谁传出去的,说来福客栈出了命案,到了夜间便会有厉鬼在客栈外游荡。 搞得这条街上人心惶惶。 这当然是谣传,但不知情的百姓却是十分相信的。 来福客栈大门紧闭,天将黑时,段延辉敲开了客栈大门。 他身后跟着四个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的汉子,挑着一口柏木棺材。 敲门的时候,段延辉高声喊道:“店里可有人在?你家掌柜订的棺材送来了。” 段延辉撑着一把棕色油布伞,一身棺材铺老板的打扮,袖子上沾了香灰,坚毅英朗的脸上也乔装了一番。 棺材被抬进客栈大门,片刻后,几个人又抬着棺材出来了。 段延辉指着来福客栈“嘭”地一声关上的大门,破口大骂:“去你八辈祖宗的,早干嘛去了,棺材做好了才说要楠木的,你家这单生意大爷我不做了,呸!” 朝大门上狠狠啐了一口,段延辉才算解气,转身指挥抬棺材的汉子往街上走去。 阴雨天的傍晚,街上行人本就不多,见到抬棺材的,更是避得远远的。 刚转过一条街,一队官兵便拦住了段延辉几人的去路。 官兵要查看棺材,段延辉不得不从。 棺材是今日刚做好的,连漆都没上,还带着木头的香味。 棺材里空空如也,为首的官兵问段延辉,“来福客栈的掌柜当真订了一口棺材?” 段延辉面带愁容,再添几分气愤,“这位官爷,小人做的是死人的生意,来福客栈若是没订棺材,我怎好给人送一口棺材上门,这不是找人晦气么?” 他这话说得在理,虽说来福客栈近日关张歇业,但没说以后就不开张了。 客栈这种迎来送往的地方,若非真的出了事死了人,谁愿意买一口棺材回去放着? 更别提有人故意为之,往这种商铺里送棺材,那得是有多大的仇怨? 官爷略一思索,挥手招呼手下往来福客栈疾走而去。 来福客栈若真是出了命案,他们正好借着查案进去探个究竟。 客栈掌柜亲自订了棺材,这是将谣传坐实了啊。 上头交代下来的任务,是盯紧来福客栈大门,若有异动,立即禀报。 但如果能查出点什么足以邀功的东西,岂不美哉? 段延辉在官兵拐过街口时,吩咐两个汉子将棺材抬回棺材铺,与另外两个汉子闪身钻进了一旁的窄巷。 天色很快便黑了下来,那些闯进来福客栈的官兵,再出来时,手里的油布伞都压得很低,几乎看不见人脸。 当天晚上,陈家镖局押镖出城。 也就是在那晚,叶倾雨见到了苏宸辙。 这倒是意外之喜,叶倾雨本是想让段延辉去来福客栈找唐衍,利用唐衍在禁军中的耳目,盯着苏宸璋的动静。 她知道暮影一定会去找苏宸璋。 而苏宸璋一定会有动作。 只是没想到苏宸辙竟然没离开怀宁城,而且就躲在来福客栈中。 连叶倾雨都不曾想到,更别提苏宸璋和韩太后。 即便苏宸辙是诈死,也该是早早出城跑得远远的,谁能想到,他非但没跑,反而就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 真他娘的胆大! 苏宸辙来了,叶倾雨的担忧也就散去了一大半。 他听到暮影可能会有危险,不顾自身安危,出城来见叶倾雨,足见他是在意暮影的。 叶倾雨猜想,苏宸辙留在怀宁城,会不会正是为了暮影? 苏宸辙虽将皇位让给了苏宸璋,但他想要监视苏宸璋,却也不难。 天亮前砚石河岸发生的事,并非无人知晓。 苏宸辙只丢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便不见了踪影,留下叶倾雨在砚石河中随波浮沉。 他们是从水底进入怀宁城的,苏宸辙说他虽是仙,但如今顶着凡人之躯,不可妄自动用仙法,否则会遭到反噬。 可当看到暮影身穿嫁衣出现在河岸,苏宸辙就顾不得那许多了。 唯恐晚了一步,她便要变成别人的妻子。 叶倾雨虽没看到暮影,但见苏宸辙如此行事,再看那岸边沉尸身着喜服,和黑棺上的大红“囍”字,她猜也猜得到发生了什么。 当那口黑棺沉入水中,叶倾雨便潜了过去,只是她在砚石河中游到天都亮了,也没有找到那口黑棺。 苏宸璋在天蒙蒙亮时回了宫,叶倾雨总不能待在怀宁城里,既然苏宸辙说会带暮影回来,叶倾雨也只能对他抱有希望了。 谁知她刚潜出城,才钻出水面,便看到了画中仙。 无疑,画中仙是在等她。 叶倾雨不想与画中仙过多周旋,直接问道:“说吧,你所求之愿是什么?” 画中仙等她,必然是为了魇灵之愿。 叶倾雨记得,在碧落城时,画中仙就说过:我找你来,是有事要你帮忙,我不是在求你,而是你非帮我不可。 这位画中美人美则美矣,就是喜欢耍无赖,很不对叶倾雨的胃口。 江蓠柔白的手指轻轻勾弄鬓边一缕碎发,笑得倾国倾城。 “我要你帮我找一幅画。”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李素素 宫道深深,宫墙新刷了红漆,墙外是湛蓝的天空,飘几片白云。 风吹过,一抹银红的衣裙翻飞,好似欢快的蝴蝶。 人灵之战一个月前已经结束,远征的军队班师回朝,今日便要进城。 高阳国国君苏俭亲自领兵出征,长驱直入,所向披靡,将灵族大军驱逐到石塘城结界之外。 李素素今日得到太后特许,可以出宫迎接父兄归来。 高阳国摄政王李志忠,十年前从先帝手中接过担子,扶持幼帝登基治理朝纲。 多年来兢兢业业,尽责尽职,熬花了一头墨发。 李志忠是随先帝打江山的老臣,亦是当今陛下的亲舅舅。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但苏俭却比苏宸璋幸运得多。 而李太后亦比韩太后手段高明。 早在李志忠摄政之初,李太后便将李志忠的掌上明珠李素素接到了宫里亲自教养。 当时李素素八岁,比苏俭小两岁。 从那之后,李素素便极少出宫。 十年时间太长了,会发生很多事,高阳国朝局渐稳,幼帝成长迅速,人灵矛盾激化…… 十年时间又太短了,摄政王手里的权,似乎才捏在手心,却要交还给陛下了。 苏俭十五岁册立皇后,李太后便开始有意无意地敲打李志忠。 每每这时候,李素素便能见上父亲一面。 每一次相见,她觉得父亲好似又老了一些,看向她的眼神除了怜爱,更多的是无奈。 自古狡兔死走狗烹,李志忠哪里是不愿意将朝政还给苏俭,他是担心李家满门遭难哪! 哪怕他将家底掏空了奉到苏俭面前,苏俭也不会信他的忠心。 世人大抵如此,帝王尤其多疑。 与其将实权一下子交到苏俭手中,最终落个凄凉下场,李志忠只能跟苏俭耗着。 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苏俭从小勤奋好学,文武兼修,在一众皇子中出类拔萃,先帝亦对他寄予厚望,早早就立了他为太子。 即便后来先帝驾崩,苏俭年幼,先帝宁可封李志忠为摄政王,也要让苏俭登位,足见对他的重视。 而苏俭不负先帝厚望,在李志忠的协助下,将高阳国的江山打理得井井有条。 随着苏俭的长大,他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大,他不再甘于李志忠的约束。 人灵之战是个契机,他若是能击退灵族,李志忠便是再不愿,也只能退居臣子之位。 一个文韬武略、有勇有谋的国君,怎可能需要别人来教他治国? 李志忠为摄政王期间,虽有所建树,却也树敌不少,这些年朝堂之上关于让他交出兵权之事的声音时有出现。 苏俭这一步棋虽险,但若能凯旋归来,这高阳国的江山,便再也不容旁人指点了。 高阳国国君亲自上战场,这事非同小可,摄政王不得随行护驾? 将李志忠放在都城,苏俭不能安心。 有李太后坐镇,苏俭那几个无权无才连银钱都紧巴巴的兄弟,翻不出大天来。 原本苏俭对那些兄弟倒也不算苛待,只是时值人灵之战,皇族子弟缩衣节食也算是做出表率,月俸扣得合情合理。 不仅没人敢抱怨,在外面还要称颂陛下仁德。 苏俭虽是第一次上战场,却如有神助,每一仗都打得十分漂亮。 军事谋略方面,叫李志忠挑不出毛病来。 连其他六国的将领都时常夸赞高阳国国君是难得的将才。 对于从战场传回的捷报,李素素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她的太后姑母说,等陛下班师回朝,便让她回到李家。 这皇宫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不敢高攀之地,对李素素而言,却是囚笼。 若是不知事的年龄被送到宫里,与那些公主一样从小便长在高墙之中,倒也罢了。 李素素进宫时已有八岁,她是家中这一辈唯一的女孩子,从小便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养得十分娇贵。 宫里规矩多,太后又故意要约束她,李素素哪里适应得了宫里的生活? 初进宫那一年,就有大半年是病着的,即便是生病,该学的规矩一样也不能少。 李素素不敢去想那段日子,就好像是将一个活生生的人,从人间拽进了地狱。 这宫里连日光,都是冰冷的。 她以为她这一生都将在这囚笼里度过,但太后说,晟洲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 等他们回来,她便可以回家。 回家! 原本一眼看得到头的人生,突然又有了希望。 在陛下出征的这段日子,李素素每日盼着的,都是她那个皇帝表哥能够凯旋归来。 苏俭十四岁纳妃,十五岁便立了皇后,如今后宫妃嫔已有数十人,每年都有秀女送进来,十分热闹。 而李素素今年已经十八岁,别说许配人家,在这深宫里,便是正常男人,也只能见到皇帝表哥一人。 苏俭对李素素还算不错,有些什么进贡的新鲜玩意,从来不会落下她的一份。 不过这都是因为她父亲的缘故,李素素心里很清楚。 也正是因为她父亲的缘故,李素素不可能被纳入后宫。 苏俭不可能再继续依仗摄政王了。 即便是表面上的功夫,也不必做的。 早在十年前李素素被养到太后身边,大家便心知肚明,皇权,终有一天是要回到苏家手中的。 苏俭打小就是个活得清醒的人,他深知纳李素素为妃,哪怕是给她皇后之位,非但不能拉拢李志忠,反而会触到李志忠的逆鳞。 当摄政王府没落时,李素素的下场可想而知。 更悲惨的是,李素素若是对苏俭有了情意,抑或给他生了孩子。 她的余生,该如何度过? 死,有时候并非是解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最痛苦。 苏俭不敢冒险,哪怕是在宫里,每日给太后请安,他都是尽量避着李素素。 而李素素被囚在这宫里,虽长得国色天香,但性子却越来越清冷,并不爱逛园子凑热闹,比李太后还要深居简出。 即便出了慈寿宫,她又能去哪呢? 她不可能飞得出这个囚笼的。 对于这个表妹,偶尔惊鸿一瞥,苏俭难免会心生涟漪,毕竟后宫佳丽虽多,却大都与前朝或多或少有点牵扯,长相嘛,也就不能过于挑剔。 但一朵带刺的花,他亦不愿采摘。 在权力面前,苏俭自认不是会被女人左右的人。 可惜,打脸来得太快……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姑娘节哀 , 初夏时节,天街上绿柳成荫,和风中隐约能闻到草木的清香,怀宁城的百姓笑逐颜开,皆是欢喜的。 从北城门到天街,夹道的百姓欢呼雀跃,当御马踏花行来,所有人齐刷刷伏地跪倒,高呼“吾皇万岁”。 声震九霄,场面壮观。 而这与沙场点兵时的激昂澎湃又是不同的,苏俭的脸上,有种志得意满的骄傲。 御马后的禁军护着一辆銮铃马车。 陛下骑在高头大马上,那这马车中坐着的又是谁? 李素素挤在人群里,这是十年来,她第一次到这么热闹的地方,虽然戴着帷帽,可她仍有些局促不安。 出宫时,太后只派了一个小宫女跟着她,这很奇怪。 以往哪怕是在宫里,都有好几双眼睛盯着她。 难道说,真的是因为打了胜仗,她已经被默许可以回家了? 早上踏出宫门时的喜悦,随着归城大军蜿蜒消失在长街尽头而消散。 李素素没有看到她的父兄。 满城百姓歌功颂德的只有高阳国的陛下,而那个随陛下出征的摄政王,却无人问津。 李素素拉住一个路人询问,单是“摄政王”三个字出口,周围的百姓便讳莫如深,更别提打听到什么消息了。 李素素心下慌乱不已,她突然想起,每次从战场传来的捷报里,从来没有提起过摄政王的消息。 她在宫里闭目塞听,竟不知外面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李素素拨开人群,往王府的方向跑去,街道拥挤,她这一路心神不定,跌跌撞撞,好几次险些跌倒在地被人踩踏。 小宫女早已被人群冲散,只听得到身后远远有焦急的呼喊声传来。 王府就在三条街外,可这一段路李素素却走得极其艰难。 她与宫外的世界格格不入,与满城欢声笑语格格不入。 李素素凭着记忆在人群中穿梭,她甚至忘记了小时候走过的一条近路。 为了不错过迎接父兄回城,李素素出宫后没有先回王府,可她却只等来了一场空欢喜。 不知走了多久,不知绕了多远的路。 恐惧从心头蔓延到脚底,李素素靠在巷口斑驳的墙上,再也无力往前走去。 这处巷口人迹稀少,正好能看到王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和几列腰悬佩刀的官兵。 是谁去世了? “摄政王李志忠在人灵战场因不满高阳国陛下的决策,起了谋反之心,被斩首于石塘城北郊十里亭。” 从巷子深处走出一个气度不凡的公子,他的眼睛灿若繁星,可细看,却又好似笼着轻纱般的云烟,叫人看不透。 李素素蓦然转头,颊边的泪滚落,隔着眼睛上的雾气和帷帽的白纱,她看到一个身材颀长的人影朝她走来。 日光温暖,站在阴暗墙角的李素素却觉手脚冰冷。 她的父亲死了? 那个小时候教她识文断字,哄她入睡,只恨不能将天上的星星摘给她的男人死了? 在那么远的地方,身首异处…… 李素素初进宫的时候,一次夜间下了很大的雨,她被太后姑母命人从被窝里拽起来。 门窗大开,裹着寒雨的夜风冲进来,刮得幔帐胡乱飞舞。 那晚,慈寿宫里死了个小宫女。 李太后让李素素睁大眼睛瞧着,瞧一个练过武功的嬷嬷,举起一把在飘忽宫灯下闪着灼热火光的大刀,两下砍掉那个小宫女的头颅。 没错,是两下,第一下没砍断,再补了一刀,那头颅才掉到地上,滚了好几圈。 滚烫的血溅到李素素的脸上,浓重的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一个八岁的孩子,一个连杀鸡都不敢看的孩子,亲眼看着每日伺候她的小宫女身首分离。 嬷嬷狰狞的脸就像是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鬼,仿佛下一刻那把大刀便要砍向她的脖颈。 太后捏着李素素冰冷的后颈,长而锋利的指甲嵌进娇嫩的皮肉,叫人头皮发麻。 “听说被斩首的人,是不能轮回转世的。”太后的声音在李素素耳边响起,带着蛊惑与冷漠。 “素素啊,姑母向来没什么耐心,今晚的事你牢牢记在心里,放心,姑母不会杀你,更不会让你变成孤魂野鬼,但你若是想再看一次人头落地,尽管继续使小性子。” 太后要她记住,这个小宫女是因她而死,她若再不听话,因她而死的人会更多。 别说八岁,便是三岁不知事的孩子看到这一幕也该吓傻了。 李素素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从那之后,她便病了,也转了性子。 太后虽没杀她,但曾经那个活泼开朗的李素素却在那一夜“死了”。 而她此刻想起这件事,是因为这个手执折扇的公子说:摄政王李志忠被斩首于石塘城北郊十里亭。 被斩首的人,是不能轮回转世的。 她的父亲为高阳国鞠躬尽瘁,却落得这般下场,李素素只觉一股寒意爬上背脊,心口更是悲痛不能自抑。 她决不相信她的父亲会起谋反之心,他若是要谋反,何必等到苏俭长大? 他若是要谋反,为何不将家眷安置妥当? 李素素在宫里十年,何尝不知陛下对李家的忌惮之心。 出征之前,父亲来宫里看她,眼中的不舍便像是烙在李素素的心上,此时想起,泪流不止。 李素素紧紧攥着心口的衣襟,紧咬嘴唇无声哭泣。 一把黑玉骨扇挑开帷帽上的白纱,“姑娘节哀。” 白纱撩起,两人俱是一怔。 一个没想到这位公子如此唐突,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掀开姑娘家的帷帽。 一个没想到这位姑娘如此伤心,只因他一句话便哭红了眼睛。 他们素未谋面,这位姑娘未免太容易轻信别人的话了。 李素素并非头脑简单,轻信他人。 从太后准她出宫,而随行只有一个小宫女,到凯旋归来的队伍中没有看到父亲兄长,再到此时亲眼所见王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 即便没有这位公子那句话,李素素也猜到了八九分。 “你……你是何人?”李素素拍开黑玉骨扇,扇骨微凉,她很快就撒了手。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江山美人 “我是天上的仙君。” 李素素本在强忍着眼泪,被这人一句话给噎出一个嗝来。 白纱垂下来,因离得近,她听到一声低笑。 李素素的脸瞬间就涨红了,她久居深宫,平日所见不是宫女就是太监,何曾被男子这般戏弄过? 这人八成是个纨绔子弟,李素素没闲心陪他玩闹。 世人大都喜欢说谎话,是以当有人说了句真话,竟无人敢信了。 李素素强压住内心的悲痛,抬脚往王府走去。 刚走出两步,手臂却被人拽住了。 “你现在过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李素素怔住,她不回家,难道还能跑了不成? 陛下真要除掉李家,又怎么会放过她? 左右是没有活路,她便是死也要和亲人死在一起,而不是皇宫那个冷冰冰的地方。 “你不想救他们?” 李素素被这陌生的公子往巷子里拉了拉,避开王府门前官兵的视线。 救他们?如何救? 王府里都是她的亲人,若是能救,她怎能不救? 李素素这次主动撩起了白纱,红肿的眼睛盯着眉目清俊的公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帮助别人,这人出现在此,想必就是在等她。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至少我不是要害你的人,你若想救他们,便按我的计划行事。” 李素素目露警惕,“你想要干什么?” “我要你帮我一个忙,苏俭带回来一个女子,我要你回宫帮我盯着她。” 李素素想起方才在大街上看到的銮铃马车,难不成那里面坐着的是一位姑娘? 这苏俭还真是江山美人两不误。 不过这人敢直呼高阳国陛下的名字,莫不是与他有仇? 而且他刚才出现的时候,说的是:摄政王李志忠不满高阳国陛下的决策。 说明他不是高阳国的人,若是高阳国的人,直接称“陛下”便可,何必加“高阳国”三个字。 李素素微抬起下巴,目光坚定,“你妄想让我做出卖国祸民之事。” 从小父亲对她的教导便是:安小家,护大家,先有百姓,才有国家,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卖国求荣,更不能欺压百姓。 这样一个将家国刻在骨子里的人,怎么可能为了私欲谋反? 而她,更不会因为一个别国的人几句话便为他办事。 在李素素眼里,这人多半是个探子。 听到李素素这般大义凛然的话,俊俏公子先是一愣,旋即笑道:“那若是救国救民之事呢?你可愿意帮我?” 巷子外传来脚步声,有人走近。 不等李素素多言,一只温热的手覆上她的纤腰,甚至来不及惊呼,眼前景物极速掠过,耳畔风声呼啸,人已悬空,便如离弦之箭。 双脚终于落在坚实的大地时,小巷已经不见踪影,李素素眼前是一片光线黯淡的密林。 待腰间的手松开,李素素脚下一软,双手紧紧抱着旁边的树干,才没有跌倒在地。 “我叫临尘,是天上的帝星。” 李素素脸色煞白,唯有一双眼睛仍是通红的。 现在哪怕说他是上古之神,李素素也是信的,凡人哪有这等本事? “你……你……” “姑娘可愿帮我这个忙?” “你当真能救我的家人?” 临尘摇头,“我不能,仙不能干涉凡人命数,但你能,你虽是在帮我,亦是在帮你自己。” 李素素疑惑:“你既然是仙,为何不能自己去盯着那位姑娘?” “那位姑娘,不是凡人,我若动用仙法,定然会引起她的注意。” 李素素又问:“她也是仙?” 苏俭竟然勾搭上了一位仙子! 对于李素素的好奇心,临尘颇有耐心地道:“算是吧,不过她擅长蛊惑人心,苏俭只怕已经被她所惑。” “我父亲的死,与她有关吗?” 临尘眸光微沉,“你父亲是第一个,但绝不会是唯一一个。” 李素素手指紧紧抓着粗糙的树干,指尖的疼痛让她冷静下来,“可我能帮什么忙?那宫里,只怕已经不能容我。” 太后今日让她出宫的用意,只怕就是让她回家的。 太后说:晟州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 等他们回来,她便可以回家。 太后没有骗她,晟州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所以就杀了。 而所谓的回家,并非让她回家与亲人团聚,从此奉养长辈,合家欢乐;或嫁良人,幸福美满。 只怕等她回到王府,就要被送进另一个牢笼里。 又或者,人头落地,变成不能轮回转世的孤魂野鬼。 李素素想到被官兵围困在王府里的亲人,眼睛又泛起酸意,她抬起头来,用力眨了眨眼睛。 叶片缝隙外的天空很干净,云絮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你从小在宫里长大,与王府的人接触甚少,今日又没有回府,再回宫里,他们不会为难于你。” 是啊,摄政王府所有的人都可能受到牵连,唯独她,或许还有退路。 只要她不回王府,只要她回宫后表明与王府断绝关系的决心,她一个被深宫严归教导出来的弱女子,是生是死,无足轻重。 再不济,凭她这副容貌,凭苏俭以往看见她时眼中的火热,她便是以色侍君,只要能保王府众人的性命,她也不是不可以。 她在这世上,与孤魂野鬼又有何异? 左右不过是回宫后被人嘲笑,被人踩在脚底下,有什么要紧? 只要她在乎的人活着,就足够了! 如果苏俭真如临尘所说被那位仙子所惑,指望他赦免王府众人是不可能的。 摄政王府原本是国舅府,李志忠是李太后的亲哥哥,而苏俭下令杀了自己的亲舅舅。 李素素若是回宫,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位帝星身上。 只要能救下她的亲人,她愿意想尽办法帮临尘盯着那位仙子,即便真的需要自荐枕席,打入苏俭后宫妃嫔内部。 苏俭刚回都城,在没有摸清摄政王府暗中还藏有多少势力前,不会大开杀戒。 但也不会没有动作,牢狱中的酷刑,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落在她亲人的身上。 所以李素素虽还有时间,但他们也随时会有危险。 这件事要快。 不过李素素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要问,“我帮你盯着那位仙子,之后呢?你打算如何做?” 她帮了他的忙之后,她的亲人如何脱离险境?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没有人是无辜的 李素素虽然相信临尘是仙君,但仙君也说了,他救不了她的亲人,这事得靠她自己。 可她自己如何救? “这件事的关键在苏俭带回来的那名女子身上,苏俭杀你父亲,看似雷霆手段,君王之威,实则令无数将士寒心,人灵之战方才结束,晟州大陆正该休养生息的时候,不管是哪一国,都不能出乱子。” 一只鸦雀振翅飞向天空,枝叶颤动抖落浮灰。 细碎的光斑摇晃,临尘走近一步,伸手掸落李素素头发上一片树叶。 “那名女子本是一位仙君画中之人,机缘巧合化了仙,因她的出现,仙界大乱,祸及人间,天帝派出天兵捉拿,却屡次叫她逃脱,此番她逃到人间,蛊惑人皇,欲搅乱人间风云,我身为帝星,自然不能不管。” 李素素已经垂下手臂,背脊靠在树干上,怔怔听着临尘说这些离她十分遥远的故事。 她小时候,和哥哥们上街,听说书人讲过神仙妖魔的故事,她也曾幻想过那些云雾缭绕的仙山是什么模样,也曾被吃人的妖怪吓得睡不着觉。 只是在她见过太后的手段后,她对这个世界,便不再抱有幻想了,夜半辗转,望着窗外黑沉的叶影,她也不再心生怯意。 那时候,李素素觉得,不管是神仙还是妖魔,都是离她很遥远的存在。 真正可怕的,是她身边的这些人。 但此刻,一位帝星站在她面前,对她讲诉仙界之事。 好似过去那十年,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突然从那个噩梦中惊醒,她恍惚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个说书人的故事里。 如果真的只是一场梦,该有多好? 李素素问:“你既知道她在苏俭身边,为何不直接去擒了她?” “你可知为何天兵天将都不能奈她如何?” 李素素自然是不知的,她等着临尘往下说。 临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只因她是画中仙,若是不能拿到那幅画,哪怕是仙界最厉害的法宝,也不能困住她。” 如此厉害? “那幅画呢?现在何处?” 临尘看着李素素的眼睛,“我让你盯着她,正是想查出那幅画被她藏在何处。” 李素素拧眉,“这可不是一日两日便能查出来的。” 她的亲人可还等着她去营救呢? 原本她也没有救人的心思,只巴望着能与他们死在一处。 可如今这位帝星给了她希望,她若不试一试便放弃,那还是人吗? “画中仙的依仗是那幅画,她非天地化灵,非修炼之仙,不出几日,她便要回到那幅画中,你只管盯着,只要找到那幅画,我便能降了她。” 听临尘掰扯了这么半天,李素素还是没整明白,这与救她的亲人有何干系? 难不成画中仙被降了,苏俭就能放过她的亲人了? “苏俭已经废了,实在可惜,他本该是一代贤君,不曾想被画中仙缠上,要不了多久,高阳国便要江山易主了。” 这位帝星实在有点啰嗦,待他感叹完这一番,又道:“如今天下初定,军心不稳,苏俭却一意孤行,要将摄政王的势力连根拔起,却不知他所作所为乃是在自掘坟墓。” 李素素眉头愈拧愈紧,“你的意思是有人要造反了?” 都城若是起了暴乱,遭殃的可是百姓啊。 临尘摇头道:“人皇再厉害,终归还是肉体凡胎,逃不过生老病死,他若是病死了,又有什么稀奇?” 不愧是仙君啊,说到人族的生死,眉头都不皱一下。 李素素却背脊一凉,她倒不是舍不得苏俭死,杀父之仇,若是能现世报,她求之不得。 只是她从来不曾接触到这些朝政之事,不知其中暗藏着多少谋算,不知道杀一个人,竟有那么多手段。 但不管是什么事,都先有因,再有果。 没有人是无辜的。 她父亲死得冤吗? 其实不冤的。 苏俭有治国之才,可她父亲把着朝政不肯放手,这便是错了。 不管他有什么苦衷,在皇家眼里,只看到了罪过。 李素素无辜吗? 那确实有点。 或许往前世追溯,她又是活该。 李素素强压下心头的惧意,她觉得这十年,自己能在宫里活下来,实在是沾了她父亲的光。 可这十年来的痛苦,何尝不是因他父亲而起。 后宫里有多少冤魂,真要论起来,未必比活着的少。 无故夭折的皇子公主就有不少,更别提死在冷宫里的妃嫔,和碍了贵人眼的太监宫女。 当真是命如草芥,生死只在掌权者喜怒之间。 “需要我送他一程吗?”想起父亲的仇,李素素眼底掠过一丝狠戾。 是啊,人皇也是人,也是会死的。 临尘看向她的眼神多了些深意,也不知是觉得这姑娘心肠狠毒,还是头脑简单? “你只需帮我盯着画中仙,苏俭要除摄政王府的人,自然也有要保他们的人,你父亲出征前,想必给你们留了一条退路。” “那我为什么要帮你盯着画中仙?” 若是她父亲留有后手,她还进宫去干嘛? 临尘笑道:“你倒是算得清楚,一点亏也不肯吃,画中仙一日不除,高阳国一日不得安宁,而苏俭有她护着,你觉得这怀宁城中还有谁能害得了苏俭?” 李素素这下肯定了,方才临尘看她的眼神,就是在嘲笑她。 她确实想得太简单了。 苏俭敢在阵前斩杀摄政王,他的底气是画中仙给的。 那名坐在陛下銮铃马车里的女子,并非人间倾城绝色,而是画中的仙子,且不说容貌如何,至少她不是靠色相征服苏俭的。 有画中仙在宫里,李素素如何有机会对苏俭下手? 她果然只有盯梢的用处。 见她眸光微黯,临尘宽慰道:“你若是能发现画中仙藏画之处,便是去掉了苏俭的依仗,何尝不是报了杀父之仇?至于他最后是被谁收拾的,又有什么要紧?” 这件事说到此处,李素素没有拒绝的理由。 杀父之仇、王府众人生死、高阳国百姓的安危,不管是哪一条,都不容她退缩。 “若是我死在宫里,烦请仙君将我葬在北城外的山上。” 盯梢一位仙子,李素素不觉得自己能做到毫无纰漏。 她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北城外的荒山,是远征归来之人的必经之路。 她要在那里,等父亲的魂魄归来。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本仙从不骗人 那日午后,李素素回了宫。 不等太后召见,她第一次在请安之外的时间主动求见太后。 太后身边的嬷嬷出来传话,道是太后这会正与陛下久别团圆,让李素素稍候。 这一候,便候到了夜幕降临。 慈寿宫里不时传出欢声笑语,李素素站在雕镂精美的大门外,望着宫墙外的天空,神色木然。 天从湛蓝变成灰黑,到此时黑透,已有点点星子冒了出来,月色清冷,铺了满地。 等屋子里那对母子用过晚膳,又叙了好半天的话,李素素身后的木门才“吱呀”一声被从里打开。 苏俭站在闯进门槛的月光里,负手而立。 不得不说,高阳国的这位陛下,模样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不过李素素转身直接跪了下去,并没有抬头。 任他长得再俊,与她又有何干? 她本不需行如此大礼,但今时不同往日。 黄缎绣金丝龙纹靴出现在李素素身前,来自帝王的威压从头顶传来。 “表妹近来可好?” 苏俭饮酒了,他身上有很重的酒味,声音也透着沙哑。 李素素头伏得很低,几近贴到地面。 苏俭已不是以前的苏俭,他的隐忍与不甘都随着李志忠被斩首而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掌权者睥睨天下的傲然。 以前的李素素可以对苏俭偶尔投过来的目光置之不理,如今却只能跪在他脚边,毕恭毕敬地回话。 只是不等她说话,苏俭突然弯腰下来,抓住她的胳膊。 苏俭将李素素从地上拉拽起来,另一只手扼住她小巧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苏俭的力气很大,李素素不仅胳膊疼,下巴也似要被捏碎了般,疼得她紧紧蹙起了眉头。 “看来并不好。” 李素素说不出话来,她眼中蓄着泪光,苏俭愠怒的脸就在眼前,近乎狰狞。 “朕给过你机会,你为何要回来?” “你回府去,逃出城去,你找你父亲的旧部为他平冤去……为何你偏偏要回来?” “你是回来责怪朕杀了你父亲吗?” 人就是这样,当别人的行为在你的意料之外,你除了惊讶,还会心生烦躁。 苏俭亦不例外。 “素……素素是太后……养大的,不敢私自离宫。” 在苏俭的咄咄逼人下,李素素艰难开口,她直视着苏俭的眼睛,不敢露出一丝厌憎。 慈寿宫里是没有虫鸣的,四下里只有夜风吹拂枝叶细碎的响动,杵在门边的宫女大气不敢出,苏俭身后的小太监更是缩着脖子,只求陛下的怒火不要波及己身。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素眼中的泪终于满溢出来,顺着光洁的脸颊滑落,淌到苏俭的指腹上时,已经冰凉。 苏俭怔住,彷佛突然醒了神一般,蓦地甩开李素素。 “既然回来了,便好生侍奉母后。” 苏俭说完这句话便走了。 李素素跌坐在地上,抬袖拭去眼角的泪水,盯着苏俭离去的背影,眸光清亮,好似能映照出这世间所有的尘埃。 那晚她没有见到太后,嬷嬷出来传话,道是太后心里欢喜,饮了些酒,此时乏了,让李素素有事明儿再来。 李素素被养在太后身边十年,从来不曾违逆太后的意思,如今更是没有资格。 回到自己的寝殿,已是夜半。 原本就不热闹的殿内,此刻更显冷清。 窗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望月兴叹:“这人间的月,终究是没有仙界的好看。” 是临尘。 “仙界是不是很美?”李素素靠坐在床头,亦去看斜挂在夜空的月。 “再美的景物,看得久了,也就不觉得如何了,倒是这人间,兴盛衰败,总有新的惊喜出现。” 仙界的景再美,却是万古不变的,哪有这人间有趣。 李素素冷哼一声,所谓的有趣,那是对于胜利者而言。 对于落败者,这人间,便是地狱。 似乎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不妥当,临尘转过身来。 屋子里没有点灯,不过一日时间,这个地方便连为数不多的生气也散了。 月光洒在地上,靠坐在床头的人影单薄,看上去似乎十分疲乏。 临尘看着李素素,不知是不是月色太过温柔,连着他的心,也柔软了些许,他温声道:“胜败还未到下定论的时候,李姑娘且宽心。” “未下定论的是他们的胜败,李家早就败了,我只求家人平安无虞。” 临尘见过人间十八岁的姑娘,要么已嫁为人妇,相夫教子;要么等待出阁,眼角眉梢都是女儿家的小心思。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对未来充满期盼的,绝不是李素素这般了无生志。 临尘突然想让她开心点。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转念一想,自己有求于她,顺带着哄一哄,于情于理,都是应当的。 “等此番事了,我带你去仙界转一转,可好?” 李素素有点懵,“仙界?凡人也能去吗?” 临尘笑道:“只要不是鬼魂,本仙总是有办法带你进入仙界的。” 鬼是去不了仙界的,上面的结界会让鬼魂飞魄散。 但人,还是有法子可想的。 “仙会骗人吗?” “本仙从不骗人。” 李素素死水一般的人生,除了保护家人,又有了点别的期盼。 有期盼,总还是好的。 若是能去仙界游一趟,倒也不枉此生。 “我今日没见到那位画中仙。” 李素素原本以为,苏俭在慈寿宫待那么久,或许画中仙也在。 却不曾想那对母子感情深厚,只是久别团聚便能聚上大半日。 她自然不知道李太后在都城明里暗里的那些动作,苏俭回来第一件事不是与朝臣商谈政事,而是去李太后那里,听李太后给他分析高阳国当下的时局。 而对于苏俭在阵前斩杀摄政王,李太后心里多少是有些难过与失望的。 那毕竟是她的兄长。 而苏俭此次冲动行事,虽不再受人约束,却也失了好些人心。 原本单凭御驾亲征这一点,苏俭回都城后便能拿回政权。 他等了十年,却连这几个月都等不及,李太后不能理解。 而对于苏俭从战场带回来一名来路不明的女子,李太后更是难以接受。 她最担心的就是苏俭被女人迷惑,而误了国事。 李太后却不知道,苏俭何止是被女人迷惑,他这是被摄了心魂了啊!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佳人在侧 , 那之后的两三日,李素素每日晨昏去李太后那里请安时,都会多逗留一些时间。 比起以往对李素素的严苛,如今李家凋敝,太后该给的脸色也给了,又将她晾了大半日,眼下对李素素,倒是比过去那十年多了些长辈的慈爱。 先施威,再施恩,手段高明。 不知是不是因为那个被苏俭带回宫的画中仙,让李太后有了危机感,她话里话外,似有意要将李素素往苏俭身边推。 在李太后心中,李素素没有回李家,是因为贪生怕死,是因为舍不下宫里的荣华富贵,亦是因为她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被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是适应不了外面弱肉强食的世界的。 十年,哪怕是养一条狗,放出去也是会知道回来的。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 明明是一颗废子,李太后却突然生出一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错觉来。 李太后亲自吩咐御膳房炖了滋补身子的参汤,让李素素给苏俭送去。 苏俭刚回怀宁城,这两日政务繁忙,索性就歇在了御书房。 从慈寿宫到御书房,宫道深深。 李素素提着食盒,手指轻轻刮着新刷了红漆的宫墙,她走得缓慢,她知道宫道那头等待她的是什么。 连续三日了,她来给苏俭送东西。 前两日送的是太后宫里的嬷嬷亲手做的点心,软糯香甜,其实更适合后宫妃嫔食用。 听说是苏俭小时候最爱吃的糕点,由李素素送来,是有意提醒苏俭旧日情谊。 其实哪来的什么情谊啊,苏俭从小便养在宫里,李素素小时候见到苏俭的机会并不多。 后来李素素虽也进宫了,但深居简出,这对表兄妹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 苏俭放下手头的奏折,走到檀木桌前,看着李素素玉手纤纤从食盒中端出各色精美的食物,看着她将一碗参汤摆到他面前。 李素素有几分不自在,她总觉得苏俭的目光好似能看透她心底最隐秘的心思。 他以前看她的目光亦是如此,即便是从很远的地方看过来,李素素仍能感觉到那目光中的炙热。 李素素这两日格外留意宫里的消息,往常她从不关心这些。 听嘴碎的宫女说,陛下自从回宫后,性情大变,喜怒无常,十分难伺候。 可李素素每次来,苏俭却不曾对她发过脾气。 哪怕她不小心说错话,苏俭也只是安慰她莫要紧张,莫要将他当成高高在上的国君,只当他是大表哥便好。 苏俭这般温和,反而让李素素心里没底。 她只想早点见到画中仙,早点帮临尘找到那幅画。 三日来,李素素终于见到了那位神秘的画中仙。 大抵也只有画中的仙女,才能有如此容貌。 李素素算得上倾城之姿,在画中仙面前,却多少显得寡淡了。 画中仙走进御书房的时候,苏俭正吃完一块甜得发腻的糕点。 李素素心下微微讶异,这位仙子进入御书房,竟好似逛自家后花园一般闲适。 连通传都不需要,推门便进来了。 而苏俭却并没有生气。 李素素低眉顺眼,除了偶尔扫过一眼,并没有刻意去瞅画中仙。 画中仙却是多瞧了几眼李素素,笑道:“果然和画上一样好看。” 李素素不懂画中仙话里的意思,苏俭咳嗽一声,沉声问:“江姑娘有事?” 李素素听临尘提过,画中仙名为江蓠。 “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江蓠挨着苏俭坐下,手肘撑着桌子,手背抵着下巴,目光放肆地在李素素脸上来回扫视。 李素素被看得脸颊飞起红云,欲行礼退下,她虽答应要帮临尘盯着画中仙,却也知道此事心急不得。 只是不等她开口,又听江蓠说道:“陛下一片痴情,连在战场上都要赌画思人,如今佳人在侧,心里可欢喜?” 苏俭沉眉不语,似有薄怒。 李素素心里却犹如狂风掠过水面,掀起阵阵波涛。 江蓠言语无忌,三言两语便将苏俭藏在心底的秘密兜了出来。 彷佛还不尽兴,江蓠歪着脑袋看向苏俭,无辜道:“嗯?难不成她并不知晓你的心意?” 苏俭并不看江蓠,而是眸光沉沉地盯着僵在桌旁的李素素,片刻后蓦地起身,冷声道:“朕还有事要忙,江姑娘若是无事便先回去吧。” 江蓠并不生气,双手撑着桌面起身,拍了拍苏俭的手臂,“你这宫里闷得很,我也懒得出去,再送几个细皮嫩肉的小太监过来给我玩玩,也省得我来打扰你们。” 苏俭蹙眉,“不是才派了十个太监过去服侍你?” 江蓠笑不达眼底,“陛下是有情饮水饱,哪里知道我这无人怜爱之人的寂寞?那些小太监还不够我一顿……” “咳……朕知道了,你先回去。”苏俭打断江蓠的话,见李素素依旧垂头站着,好似一根木头般,似乎并不在意他们在说什么。 江蓠满意地走了,走之前绕过檀木桌子,又将李素素上下打量了一遍,拉着她的手,道:“妹妹平日若是没事,不妨去我那里陪我说说话,可好?” 李素素看了看江蓠,又看了看苏俭,面露为难。 没有苏俭的准许,她不敢在宫里胡乱走动。 苏俭负在身后的手指捏得“咯吱”作响,“江蓠!” 江蓠笑得愈发开怀,好似看别人发怒对她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待这疯婆娘离开御书房,李素素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慌乱收拾食盒,连行礼都忘了,转身便要仓皇而逃。 “素素。”苏俭喊她,“她方才的话,都是胡言乱语,你莫要往心里去。” 李素素不答,闷头往门外冲去,差点被门槛绊倒。 画中仙的话,对李素素冲击太大。 李素素原本以为苏俭被画中仙所迷惑,对她是满腔痴情,今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苏俭对画中仙似乎并无好感,甚至有些不耐烦。 而听画中仙之言,苏俭对她李素素倒是情深意重。 想起这两日相处时,苏俭的态度,李素素心底愈发慌乱。 再想到苏俭远征之时将她的画像带在身边,没事拿出来看几眼,李素素就觉得头皮发麻。 这要是在出征之前,她或许还会胡思乱想做做少女旖旎的梦。 可如今对着杀父仇人,李素素只觉得心里生寒。 ……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这条路走岔了 从御书房出来,李素素走在幽长的宫道上,偶尔有宫女太监经过,都是一副木然的表情,彷佛行尸走肉般。 初夏的风已有微微的暖意,太阳很大,李素素在这温暖的日光中,突然生出一种生而为人,却身不由己的凄凉来。 难怪李太后要将她放到苏俭身边,想必李太后早知苏俭对李素素有意。 之前李太后不让李素素接触苏俭,亦是这个原因。 李太后不希望苏俭耽于美色,不希望摄政王势大,自然不准李素素接近苏俭。 如今李家完了,而后宫里又来了个狐媚子,李太后要抬李素素,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如果苏俭对李素素只是表兄妹的情谊,亦或毫无感情,李素素也不至于这般紧张。 她从未喜欢过人,亦不知被人喜欢是什么感觉,她担心与苏俭接触越多,越容易被他察觉出她心底的真实想法。 她的憎恨与厌恶。 李素素庆幸这十年牢狱般的生活,让她养成清冷的性子,她向来是个无趣的人,一时半会倒也不会露出马脚。 可在一国之君面前,李素素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多少是胆怯的。 就连这两日苏俭留她在御书房用午膳,她也是局促不安的。 以前很少接触的两个人,如今每日见面,多少有些刻意,但对于太后的安排,两人都心照不宣。 今日画中仙当面戳破那层窗户纸,李素素再面对苏俭,就不可能装作懵懂无知了。 临尘这些天每晚都来李素素的寝宫里,他估摸着画中仙这两日便要入画养精蓄锐。 很显然,临尘找李素素盯着画中仙江蓠,这条路子是走岔了的。 怪他自己没调查清楚,他与李素素所想的一样,以为苏俭被画中仙迷惑,是倾心于她的。 就像话本子里所写的那般,“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但眼下看来,苏俭更像是被江蓠威胁着,或者说是操控,而非迷惑。 既然江蓠不是靠色诱,也就不会时时纠缠在苏俭身边。 就像这三日来,李素素每天去御书房,却只见到过一次江蓠。 这盯梢的任务,还如何继续下去? 她总不能因江蓠一句客套的话,便真的上门去叨扰。 就算她想,苏俭也没同意啊。 月华倾泻,星光寥落。 临尘在窗边踱步,欲言又止,他觉着这事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你说江蓠去御书房的目的是让苏俭给她送几个小太监去?” 李素素点头,“没错,她说十个小太监不够她一顿……,后面的话被苏俭打断了,不过这人又不是吃食,怎么就不够她一顿……” 说到此处,李素素脸色蓦地煞白,她惊恐地看向临尘,嘴唇哆嗦,“她,她该不会是,是……” 临尘亦蹙起了眉头,“她一介画中仙,没道理吃人,不过……她若是吸食那些人的精.气,是不是可以在画外逗留更长时间?” 他这话自然不是在问李素素,他是在问自己。 画中仙的出现,本就是一场意外,几乎没有人知道她是如何从画中走出来的。 星陌仙君只说画中仙是为楚晟仙君而来,怎么来的,为何来,却是没有说清楚。 以往也曾出现过吸食凡人精.气的邪仙,后都被天地所不容,落得灰飞烟灭的下场。 画中仙本就来历蹊跷,若说邪,确实是邪乎得很。 如果画中仙不依靠修炼提升修为,那她是不是也会吸食凡人精.气? 临尘脸色愈发难看,若真是如此,岂不是说他让李素素盯着画中仙,根本就是徒劳。 这两日他在怀宁城街头走动,对李家之事颇为上心,就在今日午后,李家上下皆下了大狱。 也就是李素素从御书房离开后不久,苏俭下了这道旨意。 这会不会是画中仙的意思? 临尘看着坐在桌前脸色苍白的李素素,心头涌起一股烦躁,如果他的谋划是错的,李素素家人的下场便只有死路一条。 他这不是诓人么? 临尘犹豫着走到李素素身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凡人少女。 好半晌后,他突然伸手在李素素的头上轻轻拍了拍,好像做出了某种决定般,温声道:“罢了,你不用再盯着画中仙,我今晚便去会会她。” 李素素眨眨眼睛,不解道:“你不是说必须找到那幅画才能降了画中仙?” 临尘无奈轻笑,“等找到那幅画,你家人说不定都喝上孟婆汤了。” 他无权更改凡人的命数,亦降伏不了画中仙。 但如果将画中仙从宫里赶出去,说不定能为李家人挣得一线生机。 虽然如此一来,再寻机会找到画中仙的藏身之处难度更大,但临尘不想失信于人。 他说过,他不骗人。 他不想骗眼前这个少女。 李素素眼睁睁看着临尘从自己眼前消失,她伸出手,想要抓住他的衣角,却只抓到一片虚无。 李素素喃喃问:“你说带我去仙界,还作数吗?” 空旷的寝殿里,无人回答。 李素素不喜欢点灯,除了月光,屋里没有别的光亮。 李太后往她这里送了几个宫女,但李素素不需要人陪,夜里也无需人伺候,天将黑时便遣退了那些宫女。 她在桌边枯坐半晌,直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殿门轻叩,宫女清脆的声音传进来,“郡主,您睡下了吗?陛下往这边过来了。” 李素素心下惊诧,三更半夜的,苏俭来她这里作甚? 不多时便有宫女掌了灯进来,不容李素素拒绝,将她拉到梳妆台前,要给她上妆。 说是伺候她的宫女,到底还是听命于李太后的。 苏俭进来的时候,李素素正抹了唇脂,宫女在给她绾发。 铜镜中映出一张艳若桃李的面容,李素素神色沉静,从昏黄的镜面中,看着苏俭一步步靠近。 宫女识趣地退下,李素素欲起身行礼,被苏俭按住了肩膀。 李素素闻到了苏俭身上的酒味。 他饮了酒。 苏俭温热的手掌离开李素素的肩膀,捧起她的秀发,另一只手拿起梳妆台上的发簪,在她头上比划着,最后颓然叹了口气,“朕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李素素惶恐道:“陛下日理万机,这种小事本不该劳您费心。” 苏俭沉默片刻,松开李素素的头发,满头青丝散落,衬得她白皙的脸庞愈加小巧精致。 “素素……” 苏俭轻声唤她,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好似藏着千言万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朕后悔了…… , “朕记得小时候,你很爱笑,进宫之后,就不曾见你笑过了。” 苏俭回忆起过去,神色柔和,他并不知李太后是如何“教导”李素素的。 他只道李素素是不习惯宫里的生活,可再不习惯,十年下来也该习惯了。 苏俭不常见到李素素,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她都是拘谨恭敬地站在他母后身边,即便是气氛轻松的家宴,她也是这副模样,板正得像块木头。 宫里的人都顺着苏俭,李素素对他亦是恭顺得挑不出一丝毛病。 可她的恭顺,与别人是不同的。 是带着漠然,带着疏远,让人觉着难受。 苏俭明明记得,她以前和李志忠进宫参加宫宴时活泼俏皮的模样,好像开在春日暖阳下的月季花,娇艳又充满生机,让人只看着便心生喜爱。 这宫里当真那么不堪么?让生命力顽强的月季也不愿再开。 没有人知道,最初知道李素素要进宫时,苏俭有多高兴。 那是藏在苏俭心里的秘密,他知道只要有摄政王在,李素素就不可能成为他的女人。 他等啊等啊,等到他的后宫里纳了好几个妃子,等到他立了皇后,等了十年,摄政王也没有要回家养老的意思。 一直以来,在儿女情长与家国大事上面,苏俭都是选择后者。 他原本以为这次出征归来,他或许有可能接近李素素,或许有可能让她重拾昔日的笑容。 只要他站在最高的位置,一切便都有可能。 如今李素素就站在他面前,可他却觉得李素素离他更远了。 即便日日相见,李素素的眼里,始终没有他的影子。 甚至,连怨恨也看不见,是她藏得太深? 还是,她本就是这般无情的性子? “你可怨朕?” 李素素抿唇不言,这话让她如何回答? 说不怨,她的心该有多冷硬,连杀父之仇都能一笑泯之? 说怨,岂不是要惹恼了苏俭? 苏俭这个问题算得上是有意刁难了,李素素不回答,便是默认。 “素素,朕有不得已的苦衷。” 能让一国之君低声下气,足见在苏俭心里,是真的在意李素素。 李素素何尝不知他是被画中仙操控心神,才下令斩杀她父亲。 她自是恨画中仙,可苏俭,就能将自己摘干净吗? 他对摄政王积怨日久,就算阵前不杀,回到怀宁城后,李家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画中仙给了他一个可以推卸责任的借口,他就能理所当然的让李素素原谅他吗? 苏俭要杀摄政王,要除李家满门,其实站在他的立场,并不算错。 只是,他不能要求李素素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而坦然接受他的情意。 他有苦衷,他需要人体谅,那李素素呢? 她的人生就不苦吗? 她并不需要苏俭的情意,她要的是李家上下安然无虞。 谁来体谅一下她? 见李素素依旧沉眉不语,苏俭酒意上头,渐渐失去耐心。 手臂的疼痛感让李素素不得不抬头看向苏俭。 他的手指紧紧箍住李素素纤细的手臂,他的眼眶泛红,眼眸布满血丝。 他的声音彷佛压抑着无穷的怒意。 “素素,你入宫十年,你早已算不得李家人,你是母后养大的,你的家,在这里,在朕的皇宫里。” “你既然肯回宫,就不要再去管李家的事,好吗?” “朕会待你好,所有你想要的,朕都可以给你,素素,你告诉朕,你到底想要什么?” 炙热的气息伴着浓重的酒气将李素素包裹,她无处逃脱。 苏俭果然醉了,你听他说的都是些什么胡话。 李素素眸光清亮,她看着苏俭的眼睛,“素素所求……求表哥放过李家。” 清冷的月光洒在窗前的地上,风吹不动。 烛火被护在描了花草鱼虫的绢纱罩子里,微微打着颤儿。 苏俭怔愣片刻,忽而松开李素素,踉跄后退两步,通红的眼睛里好似漾起了水光,他别过眼,声音喑哑。 “果然……你此番进宫,果然是为了李家。” 苏俭心底微弱的希望破碎了,他早明白的,不过是自欺欺人。 他宁愿李素素铁石心肠,宁愿李素素贪图富贵。 他最怕的,是李素素恨他。 怎可能不恨? 李素素挨着妆凳跪下,话既已说开了,她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 “求陛下放过李家,素素此生……永不出宫。” 陪在他身边这样的话,李素素说不出口。 她虽久居深宫,见识浅薄,却也正因在这深宫里,她很有些自知之明。 她知道她做不到为父报仇,她没那个本事。 此刻这一番言语,亦是仗着苏俭对她有些微情意,才敢放肆。 也不知临尘能不能赶走画中仙,但不管怎样,这事不能寄希望于别人,她只能搏一把。 左右不过是再被困在这牢笼里几十载,反正她也习惯了。 再不济被苏俭赐死,一了百了,也就不用操心尘俗之事。 苏俭发了狂一般将梳妆台上的胭脂水粉扫落在地,瓷瓶砸在李素素的额角,瞬间就红了一块。 “朕是高阳国的皇帝,朕想杀谁就杀谁,你算个什么东西?” “你也配跟朕求情?” “李志忠不好好当一条狗,偏生想着爬到主人头上来,呵!朕不仅要杀了他,朕还要杀光李家所有的人。” 苏俭目眦欲裂,灯影映着他的影子,在墙上剧烈晃动。 那黑影好似嗜血的鬼魅,压在跪在地上的娇小身躯上。 “素素,素素……”苏俭的双手紧紧掐着李素素的肩膀,他彷佛魔怔了,他痛苦地将额头抵在李素素的额头上,粗重的气息尽数喷洒在李素素的眼睫上。 “朕错了,朕不该轻信那个妖女,朕后悔了……啊……啊……”苏俭松开李素素,双手抱头痛苦嘶喊。 “素素……啊……你,你为何要回来……你回来是为了刺杀朕对不对?” “你给朕去死……” 寝殿大门被人推开的时候,李素素的脖颈被苏俭死死掐着,他的指节苍白,是下了死力。 李素素的脸色亦是苍白,毫无血色,濒死之际,她脑子里恍惚出现了一座祥云缭绕的仙山。 白鹤展翅,仙鹿跳跃,阆苑仙葩,云蒸霞蔚……与她小时候做的梦一模一样。 “陛下!” 守在殿外的太监听到动静壮着胆子闯了进来,伏地磕头,瑟瑟发抖。 门窗大开,穿堂风呼啸而过,苏俭猛然回了神,他看着近在眼前的李素素一张惨白的脸,见了鬼一般松开手指,往后跌坐在地。 李素素便如一滩烂泥般滑倒,她还没死。 她蜷在地上,像溺水之人突然冲出了水面,大口喘息着。 苏俭头发凌乱,衣衫不整,茫然地瘫坐着,毫无帝王气势。 他喃喃道:“朕都干了什么?”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仙君请自重 , 谪仙在月光中降临,夜色还没有散去。 寝殿里没有点灯,李素素坐在桌旁,与临尘离开时一样。 李素素知道他还会回来。 临尘撩起绛紫色的衣袍在桌旁的凳子上坐下,“画中仙果然是靠吸食凡人的精.气提升修为,你是没瞧见啊,那屋子里十几个太监被榨得跟干尸似的,全部围在画中仙身旁伺候她,她也不觉瘆得慌。” 李素素问:“你与她交手了吗?” 她的声音嘶哑,即便很轻,临尘仍听出了异样。 “你怎么了?” “没事,有点困……啊!” 李素素眼前突然爆起一簇火光,吓了她一跳。 微凉的手指轻按上她的额角,“这是磕到哪了?” 一小团莹白的光团外泛着淡紫的光晕,在李素素的身前飘荡。 临尘探身凑近,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气,与人间的熏香不同。 李素素怔愣过后,偏头避开了他的手指。 “屋子里黑,方才不小心撞到桌角了。” 这屋子她住了十年,即便摸黑,也不该撞到桌角的。 临尘收回手,眼尾扫到不远处的梳妆台。 苏俭走后,李素素没有吩咐人打扫,她以为熄了灯烛就不会有人发现藏着黑暗中的满地狼藉。 但她却忘了擦去唇脂,和脸上的香粉,谁大半夜吃饱了撑着梳妆打扮啊? 除非是有人来过,而且是必须要盛装打扮迎接的人。 “画中仙离开皇宫了。”临尘看着李素素,想了想还是没忍住问:“苏俭来过了?” 他心底有种说不上来的烦躁,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时值夏初,即便是夜里,这屋子里也不觉寒凉,李素素却披了一件姜黄色的披帛,高高拢起,掩住了脖子。 李素素没有回答。 临尘又探手过去,要拉她肩上的披帛,“让我看看。” 李素素猛然起身,秀眉紧蹙,声音愠怒,“仙君请自重。” 她并不习惯别人的关心。 临尘的手僵在半空,他其实也想不明白,为何自己要去管一个凡人的闲事? “咳……”临尘掩嘴轻咳,“你的家人被关入了大牢……” “你说什么?”李素素并不知道这个消息。 “你先别急,如今画中仙已经离开皇宫,苏俭摆脱了她的操控,想来不会肆意妄为,自掘坟墓。” 临尘望向窗外,天快要亮了,“而且我听说你大哥在回都城的路上,曾暗中将一封密信交给了黎王的手下,此时李家满门入狱,你父亲早先的安排,想来要有所动作了。” 黎王苏庭,是苏俭的叔父。 当年若不是先帝将李志忠任命为摄政王,辅佐幼帝,如今的高阳国国君未必会是苏俭,而是这位野心勃勃的黎王苏庭。 “李家人入狱,说不定正是一个契机,你且安心等着,没有画中仙从中作梗,苏俭要么主动放过李家,要么就等着被人讨伐,他若还是以前那个贤良的国君,断不会自寻死路。” 在临尘看来,苏俭原是一个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的贤君,李家此次遭难,多半是画中仙挑事。 李素素沉默良久,忽而问道:“你要走了吗?” “我要继续追寻画中仙的下落。” “你还会来怀宁城吗?” 临尘突然想起曾答应李素素的事,笑道:“等我降伏了画中仙,定会回来,带你去仙界逛一逛。” “多谢。” 眼见天色一点点亮起来,窗外依稀能看清花草树木,屋子里的装置亦慢慢有了轮廓。 临尘随手一挥,李素素身前的光团便消散不见了。 “你要走了吗?” 临尘沉默片刻,“倒也不急这一时半会,你想不想出宫走走?” 李素素惊讶道:“现在?” “你不敢?”临尘挑眉,“怕你表哥又来找你?” 李素素咬了咬唇,有些犹豫。 苏俭离开前免了她今日去慈寿宫请安,让她好好歇着。 而她这里,一年到头也不会有人前来串门,以前太后还派人盯着她,这次回宫后,太后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画中仙身上,别说出宫一天,便是消失半个月,只怕也不会有人过问。 或许这是她唯一一次出宫的机会。 不管她的家人能不能获救,她这副身子,这辈子不管生死,都只能困在这宫墙之中。 李素素将披帛甩到肩后,咳嗽一声,尽量让嗓子里发出的声音听上去清亮些,“我们怎么出去?” 虽然上次临尘带着她从王府附近的巷子极速掠往密林,但这皇宫不比陋巷,随处都是巡逻的禁军和早起干活的宫女太监。 要想带李素素出宫,可不容易。 临尘起身走近李素素,不等她往后退去,突然伸手揽住她的纤腰,凑到她耳边低声道:“闭上眼睛。” 李素素心下一惊,反手一巴掌抽出去,正正打在帝星大人的脸上。 临尘哪里料得到会有此等变故,这一巴掌挨得结结实实,他僵在原地,好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李素素心急之下只道这位帝星存心轻薄,此刻这般僵持着,她反倒冷静了下来。 堂堂一位仙君,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哪里就用得着轻薄于她? 她这一巴掌,只怕是要惹恼了他,她是不是很快就要被挫骨扬灰了? “你,你……你要干嘛?”本着恶人先告状的想法,即便仙君心怀坦荡,李素素也得将这调戏良家女子的罪名给他坐实了。 只要她有理,或许……应该……能逃过一劫吧! “闭上眼睛。” 耳畔的声音微沉,李素素哪里再敢造次,紧紧闭上了眼睛。 身子被带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临尘松开她时,李素素竟有几分不舍离开,她为自己的小心思感到脸红。 睁开眼睛,眼前竟是一条碧波荡漾的河流。 清晨的河边有微微的凉意,尤其是刚离开温暖的怀抱,李素素搓了搓手臂。 临尘见她脸颊泛红,好心问道:“你很热吗?” 李素素不理他,转身沿着河岸往远处的石桥走去。 她其实不知道要去哪,她依稀记得这条河叫砚石河,此处应是在城东。 她小时候与哥哥们上街的时候,偶尔会经过这里。 好像走过前方不远处的石桥,再沿着河岸走不多远,拐进一条巷子,就能走到一条热闹的街道。 那条街上有一家做纸鸢的小铺子,她小时候曾缠着哥哥买过一只。 进宫前,她将那只画着燕子的纸鸢藏进了衣柜的最底下,之后再也没有机会翻出来。 她突然想放纸鸢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我想忘了这个梦 第243章我想忘了这个梦 “以前我娘说,只要家还在,燕子总能再飞回来的。” 李素素手里拿着木轴,上面卷着丝线,丝线那头的纸鸢在高高的天上,像展翅高飞的燕子。 方才跑得急,她说话时微微有些喘,但她的心情却是从所未有过的舒畅。 她白皙的脸颊在初升朝阳下泛着红晕,她好似与世上所有无忧无虑的少女一样,充满了活力与希望。 城郊的草地上开满了野花,临尘站在花草间,看着这个朝气蓬勃的少女,不自觉也露出了笑意。 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和美好的人呢? 一阵风过,李素素却掐断了木轴上的丝线。 纸鸢往更高的天空飘去。 临尘上前问:“不想玩了吗?” 李素素望着远去的纸鸢,“你说,什么是自由?纸鸢没了束缚,就自由了吗?” 临尘思索片刻,认真答道:“我看未必,没了丝线牵绊,纸鸢即便飞得再高再远,一阵狂风,一场大雨,便能摧毁了它,这算不得自由,顶多算是更快地走向消亡。” 李素素怔住,又听临尘道:“那条丝线看似是牵绊,实则是在保护纸鸢,让它可以翱翔高空,却又不会被风雨摧残。” 真正的自由,是有所依仗,有所庇护。 李素素从未想过这些,临尘的话,将她心底微末的希冀彻底击碎。 是啊,即便离开皇宫,她也是无处可去的。 李家没落,没有人可以护她周全。 深宫十年,她除了耐得住寂寞,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 就算离开皇宫,于她而言,不过是从一个牢笼,跳进了另一个牢笼。 没有人握着那条丝线,纸鸢的自由不过是更快地走向消亡。 李素素转身往城门的方向走去。 “你要去哪?” “回宫。” 肩上的披帛被风吹起,与她鸦黑的发丝相缠,拂到临尘的脸上。 临尘两步追上,“这才刚出来,你怎么就要回去了?” 他的话里有因美好时光太过短暂而生出的惋惜。 李素素道:“再不回去,我怕自己会不想回去了。” 就像小时候进宫前的日子,她用了十年时间去缅怀,今日这片刻的欢愉,除了让她心生妄念,其实并不能给她枯燥的生活带来安慰。 李素素有时候会羡慕那些在宫里出生的公主,因为不曾感受过外面的世界,所以不会胡思乱想。 临尘没有再追她,他沉默片刻,突然冲越走越远的少女喊道:“李素素。” 他第一次喊她的全名,十分郑重。 李素素站定回头,等他往下说。 “你要不要修仙?” 朝霞染红半边天空,风吹乱李素素鬓角的发丝,她穿着素白的衣裙,站在星星点点的野花中,草汁蹭到裙角,染了一抹新绿。 李素素忽而笑了。 “你又是陪我放纸鸢,又是带我出宫玩,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的声音已经不是天亮前的喑哑,清越动听,撩人心弦,彷佛带着少女情窦初开的羞涩与期盼。 她的眼睛清澈,便是上界的仙子,亦没有这般纯粹的眼眸。 不管是人还是仙,都是有欲望的,名利钱财,爱恨嗔痴…… 不管是虚的还是实的,终归是有期盼的。 但李素素活在这世上,是没有欲望的。 她要救她的家人,可以舍弃这副身子,可以豁出性命,因为她早已不在乎这些。 临尘的话,勾起了她心底零星的欲望。 她倒不是想要长生不老,她不过是想去看一看小时候梦里出现过的地方。 又或者,她也想像别的人间女子那般,尝一尝情爱的滋味。 她本不该奢望一位仙君的情意,但她认识的人族男子实在不多,苏俭倒是对她有情,可她敢接受吗? 修仙,是不是能离他更近一些? 李素素是豁出脸皮去了,她觉得若是错过今日,她便再没有这样的勇气。 这世上有多少人修仙,飞升的又有几个? 可若是有期盼,不管多难,她也是愿意试一试的。 李素素的话重重砸在临尘的心上,他……是不是喜欢她? 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李素素站在晨风中,她笑起来可真好看,令朝霞都彷佛失去了颜色。 但她很快就敛了笑意。 在临尘将将吐出一个“我”字的时候,李素素打断道:“开个玩笑罢了,仙君莫要当真。” 李素素的手指在袖中攥紧,果然是她痴妄了。 不过断了念想也好。 方才她可真是太紧张了,这会才发觉她那句话问得是乱七八糟。 什么叫“你又是陪我放纸鸢,又是带我出宫玩”? 放纸鸢不就是出宫玩嘛。 还真是一句好笑的玩笑话! 她不想再玩了,转身继续往前走,却听临尘又在喊她的名字。 “李素素。” 李素素这次直接回身朝着临尘走来,神色轻松,“烦请仙君送我回宫。” 她恢复了以往的漠然,她将自己关回了牢笼之中。 临尘觉得心头发酸,伸手去拉已经走近的李素素,“我……” 李素素顺势跌进他的怀抱,将脸埋在他心口,闷声问道:“仙山上有仙鹤吗?” 临尘身子微僵,对于李素素的投怀送抱,他有些发懵,这姑娘今日有些不对劲。 临尘下意识回道:“有。” “鹿呢?” “也有。” “我小时候做梦,梦见一座仙山,有一只鹿从我身边跳过去,它的鹿角上挂了一只小铃铛,跳跃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音,我想追过去瞧一瞧,可那只鹿却跳进了云絮里……” 李素素轻声说着她小时候的梦,风吹起她肩上的披帛,露出脖子上一片青紫的掐痕。 她的手指微凉,被裹在临尘温热的掌心。 临尘另一只手犹豫着就要抚上她的脖子,却听到她说:“我不想修仙,我哪里也不想去。” 临尘的手指顿住,一阵疼痛从心底蔓延,他喉咙里好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可又像卡了鱼刺般,怎么也吐不出来。 “你不想去仙界吗?”临尘最后只艰难地吐出了这几个字。 你不想去看那只鹿角上挂着铃铛的仙鹿吗? “不想了。”李素素好像笑了,温热的气息落在临尘的心口,“这一世就当是做了一个梦,我想忘了这个梦。” 修仙有什么好的? 若是要她带着这十年的记忆活个千万年,倒不如饮一碗孟婆汤来得痛快。 李素素深吸一口气,释然道:“我闭上眼睛了。” 回去吧……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满桌荤食 李素素回宫后便睡下了,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好似回到了小时候在李家的日子,但究竟梦了些什么,她却是不记得了。 被敲门声惊醒时,已经是午间。 李素素躺在床上,愣愣看着帐顶绣工精美的芙蓉花,身上起了一层薄汗。 是苏俭来了。 他又来了。 李素素像块木头般任由宫女梳妆打扮,她看着镜子里的少女,除了眸光黯淡,这张脸是极美的。 可惜这朵娇花长在隐蔽的角落,连她自己都不曾留意过。 苏俭过来这边用午膳,他倒是不嫌麻烦,命人布了一桌子的菜肴。 许是前几日的午膳都有李素素陪着,她今日不去御书房,苏俭索性便屈尊来她这里。 身居高位就是好,昨夜这个差点掐死李素素的男人,此刻竟能挂着温和的笑来招呼她吃菜。 不管他做过什么,只要他不在意,别人又能多说什么? 哪怕是差点死在他手里的李素素。 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李素素微不可察地蹙起了眉头。 虽说是午膳,但满桌没有一道素菜,到底是有些油腻了。 苏俭夹一块肉到李素素面前的碗里,“你身子瘦弱,应当多吃些荤食好好补补,这些都是今早刚宰的新鲜肉菜,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李素素没有胃口,但惹怒苏俭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在苏俭的注视下,李素素咬了一口炖得软烂的肉块。 她平日虽不爱吃肉,却也不是没吃过鸡鸭鱼、猪牛羊。 李素素尝不出来今日这肉是什么禽畜,她潜意识里是拒绝的,哪怕佐料的香味掩盖了肉本身的味道,但她仍觉得咽不下去。 莫名的心悸让李素素不安。 苏俭托腮盯着李素素,嘴角噙着一丝笑,目光温柔似水,却又深不可测,彷佛稍有不慎,便能让人溺死在那两汪深潭里。 “尝尝这道汤。” 苏俭话音落地,便有宫女上前舀了一碗肉汤轻轻放在李素素面前。 鲜香扑鼻,闻着倒是令人胃口大开。 御膳房厨子的手艺自然是没话说,李素素抬眸看向苏俭,“陛下怎么不吃?” “看着你吃,朕便觉得开心。” 李素素不敢再看他,低头抿了一口肉汤。 苏俭屏退宫女太监,亲自为李素素布菜,几乎每盘菜都夹了一遍。 这些菜太腻了,李素素吃了几口便撑不下去,她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恐慌,不知来自何处。 “素素,你当真愿意留在宫里陪朕吗?” 苏俭坐在李素素身旁,亲自夹了一块肉送到她唇边。 李素素不敢不接,忍着作呕的冲动,她点头默认。 她是愿意留在宫里的,只要她的家人平安,她什么都愿意。 临尘说画中仙已经离开皇宫,帝星现身,画中仙自然是要逃的。 虽说只要藏好那幅画,画中仙便不会仙陨,可被比自己厉害的仙君追着打,也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如今坐在李素素面前的苏俭,应是不受画中仙控制的。 但不知为何,李素素总觉得心神不宁。 她真正接触苏俭,是这次人灵之战结束,苏俭凯旋归来后。 在此之前,虽然都生活在皇宫这个牢笼中,但她并不了解苏俭。 因为不了解,所以她不敢确定苏俭是不是变回了从前的苏俭。 她的不安,又是因何而起? 见李素素实在是吃不下了,苏俭这才满意地放下筷子,起身笑道:“你的家人已经回府了,你可要回去看看?” 李素素不敢置信地看向苏俭,他……当真放了李家的人? “听说你上次出宫,并没有回府,今日天气不错,正好朕也得空,便陪你回家看看,你可愿意?” 有了先前的教训,李素素脖子上的掐痕还在,她不确定苏俭此刻的话是不是又在给她下套。 “陛下日理万机,不敢劳……” “你还在生朕的气吗?”苏俭伸手过来,轻轻抚摸李素素的脖子。 李素素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当即跪了下去。 当一个人看淡生死,却不得不为在乎的人着想的时候,她可以卑微得像只蝼蚁,任人践踏。 李素素不能因自己的一言一行而牵连到李家。 她父亲已经死了,李家不能再出事了。 “素素不敢。” “起来吧。”苏俭弯腰搀起李素素的胳膊,“朕说过,朕有不得已的苦衷,但你记住,朕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 “素素明白。” 李素素低眉顺眼,苏俭目光沉沉盯着她,好似要将她心底所思所想看个透彻。 这宫里顺从他的人太多了,他不喜欢李素素与那些人一样。 他知道李素素是不一样的,她的顺从,不是因为骨子里的尊卑贵贱,而是因为不在乎。 不在乎这副皮囊,不在乎身处何种境地。 说起来,她似乎更适合做画中仙的傀儡呢。 苏俭笑着牵起李素素的手,往寝殿外走去。 他的声音爽朗,一下一下地敲击在李素素的心头。 “母后已经答应让朕封你为妃,素素,今日便是咱们的大喜之日,你意下如何?” 苏俭回头看着李素素,在征询她的意见。 李素素走在初夏午后炙热的日光下,微微眯起眼睛,“素素听陛下安排。” 果然,出宫回李家只是说说而已。 李素素敛起眸中些许失落,任凭苏俭拉着她往慈寿宫走去。 在他们走后不久,收拾碗筷的宫女见满桌菜肴还剩大半,忽然犯了嘴馋。 两个宫女一合计,悄悄走到门边张望了一番,这处本就冷清,此刻更是难见人影。 宫女们平日哪里吃过如此精细的菜肴,就这么倒了多少可惜,确定四下无人,两个宫女围着桌子便狼吞虎咽起来。 吃得满嘴是油的宫女相视而笑,被彼此的馋相逗得前俯后仰。 一个宫女拿白瓷汤勺去舀汤,肉汤鲜浓,还冒着热气。 她就着汤勺灌了一口,满足地眯了眯眼睛。 但下一刻,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在寝殿里响起。 白瓷汤勺碎了一地,连着勺中冒着热气的肉块汤汁洒在地上,还泛着油花。 宫女指着地上的肉块,脸色煞白,颤抖不止,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正大口嚼着肉的宫女正要呵斥瘫坐在地上的小姐妹,但顺着小姐妹颤抖的手指往地上瞧去,忽的也变了脸色。 怔愣不过一息,宫女弯腰呕吐。 那地上的肉,即便炖得软烂,仍能辨得出来,那是一截指头。 一截人的手指头。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他疯了! 在李素素的印象里,李太后是不信神佛的。 但她今日却衣着朴素,头上只簪了一支白玉簪子,几根白发在穿窗而入的日光中微微闪着银光。 李太后站在书案边抄写佛经,神情肃穆。 苏俭和李素素踏进慈寿宫时,李太后的手顿住,墨汁晕染在娟秀的小字上,这篇佛经,算是毁了。 一日不见,李太后看上去似乎苍老了许多,她看向苏俭的目光已没了出征归来时的心疼与骄傲。 李素素怀疑是自己看错了,李太后的眼中,为何好似有怨恨? 李素素心底的不安更甚。 苏俭带李素素来慈寿宫,是商量封妃事宜。 以往这些事都有宫人打理,苏俭极少过问。 对于苏俭的迫切,李太后几次欲言又止,最后以还未将两人的生辰八字送去司天台为由,婉转地向苏俭表达了想将此事延后的想法。 以前李太后也是不同意李素素嫁入皇家的,但苏俭不是说她答应了吗? 而且,李太后没有不答应的理由啊。 昨天她还吩咐李素素去给苏俭送参汤呢。 莫不是她已经知晓画中仙离去的消息? 苏俭脸色微沉,手里的茶盏重重搁在檀木桌上,他这是生气了。 苏俭向来孝顺,从未跟李太后红过脸,今日这番举动,又是出乎李素素的意料之外。 不等苏俭开口,从外面疾步进来一个太监,神色匆匆,走到苏俭身旁,连规矩都顾不上,附在他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 苏俭扫了一眼李素素,又看向李太后,沉声道:“那便麻烦母后尽快让司天台合了八字,再定个良辰吉日。” 李太后连忙应了,对苏俭冷漠的态度并没有表露出不满。 应是出了什么大事,苏俭走得匆忙。 李素素却为今日逃过一劫暗暗松了口气。 苏俭走后,李太后紧紧捏住李素素的手,她手背的青筋因用力而凸起。 李太后在颤抖,李素素第一次见她这般失态。 “素素,你快走,离开这里。” 李素素不解,离开这里,是要去哪里? “他疯了,他疯了,他……” 李太后的话没说完,神色恐慌的嬷嬷踉跄冲了进来,“不好了,黎王带兵打进宫里来了!” 李太后跌坐在矮榻上,苍白的嘴唇哆嗦半晌,愣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今日好似所有的事都不对劲,好似所有的人都不守规矩。 李素素怔怔站在原地,黎王兵变,会不会就是临尘所说的,她父亲出征之前为李家留的后路? 可是不对啊,苏俭不是说李家的人已经回府了吗? 就像苏俭坚信李志忠私下还藏有势力一般,这几日听临尘分析后,李素素也觉得她父亲不是心思单纯之人。 但若是李家人没有危险,这支势力为何要暴露出来,成为黎王造反的助力? 黎王敢造反,定然是有胜算的。 可在之前,整个高阳国的人都知道黎王是没有胆子篡位的。 哪怕是久居深宫的李素素,也时常听李太后说起黎王被苏俭压制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件事表面上看是李家人虽出了牢狱,但为防苏俭出尔反尔而投靠了黎王。 实则稍微往深了想想,是不对的。 既是能保命的势力,李家不可能拿来搏前程,唯有将这支势力攥在手里,李家才能在夹缝里求一条生路。 李素素从来不觉得她有多大的魅力,能令苏俭放过李家。 她所作所为,不过是身为李家人,该尽这一份力罢了。 就在苏俭告诉她李家人回府的消息时,李素素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多大的功劳。 她觉得是父亲的安排,让远离了画中仙的苏俭做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眼下来看,这件事,绝没有她所想的那般简单。 这件事,唯一的解释就是……李家出事了! 黎王是打着为忠良报仇的旗号,将李家没来得及用上的底牌给收到了自己麾下。 李素素直直盯着六神无主的李太后,她从记事起,从不曾见过李太后如此脆弱的一面,到底出了什么事,能让这个手上沾满了鲜血的女人恐慌成这样? “李家……”好似昨夜被苏俭掐着喉咙的窒息感再次袭来,李素素的声音喑哑,只这两个字都彷佛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李太后恍惚回了神,蓦地从矮榻上爬起来,拽着李素素的手就往殿外跑去。 “你快走,离开这里。”李太后的声音因激动而变得尖厉,剐着李素素的心神,两个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不停地颤抖着。 李太后不曾在乎过李素素的生死,为何今日这般反常? 苏俭到底发了什么疯? “李家……还有人活着吗?” 李素素扒着门框,日影微微西斜,她的脸在炙热的日光中一片煞白,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问出这个问题。 她觉得这一切恍如是在做梦,她觉得她这几天的行为就像是一个笑话。 不,她的整个人生都像是个笑话。 十年前,她为什么被送进宫? 是皇族为了压制李家。 十年后,她为什么要回宫? 是为了救李家。 可从始至终,她在皇族的眼里,都是无足轻重的啊! 她以为她尽力了,即便保不住李家,至少能求个心安。 她以为就算苏俭不顾及对她的情意,最多不过是抄家下狱。 就算苏俭要杀她兄长,杀李家男丁,总不至于祸及妇孺。 可李太后这副模样,让李素素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李家定然是糟了惨祸,说不定…… 李太后猛然回头,将刺目的日光挡在身后,她眼里的悲痛与恐惧告诉李素素,她猜对了。 他疯了! 他怎么能…… 画中仙不是已经离开皇宫了吗? 临尘不是夸苏俭曾经是个贤君吗? 苏俭为什么比前几日还要疯狂? 到底是哪来出了问题,到底是为什么? 李素素浑身瘫软,再使不出半分力气,她瘫坐在慈寿宫高高的门槛上,炙热的日光打在她的肩背,她心底一片冰凉。 李太后用力拽她,声音已经带着哭腔,“你快走啊,你不能出事,素素听话,快起来,趁现在外面乱起来了,你赶紧出宫去。” 厮杀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穿过层层宫墙。 这素来冷清的皇宫里,突然热闹了起来。 李素素借着李太后手臂的力量,扶着门框站起身,她茫然地看着高墙外一碧如洗的天空,喃喃道:“我要出宫去……我要回家……” 她娘亲说过,只要家还在,燕子总能再飞回来的。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一起下地狱吧! 在李太后的安排下,李素素顺利出宫。 李太后站在慈寿宫厚重的红漆木门外,目送李素素的身影消失在宫道拐角。 她能做的,也只是尽力保李素素一条命了。 李家落到今日这个境地,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遥想当年入宫前,她也是李家的女儿。 从什么时候起,她为了她儿子的皇位,与李家生了隔阂? 从什么时候起,她忘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却沦为权力争端下的工具? 李家完了,她不能眼睁睁看着李素素嫁给苏俭,嫁给将李家推入地狱的魔鬼。 以前的李素素在她眼里,不过是一枚用来压制李家的棋子,哪怕老死后宫,哪怕病了残了,她也不会觉得可惜。 可如今不同,如今李家就只剩李素素一人…… 今早李太后得知苏俭对李家满门痛下杀手的消息时,她便知道高阳国要变天了。 从人灵战场回来的苏俭,已经变成了一个嗜杀残忍的暴君。 他是在自取灭亡,没有人能救得了他。 可李家满门何其无辜,那些人不仅是李素素的亲人,也是她的亲人,是苏俭的亲人啊。 李家那个不久之前才出生的小娃娃,是她的侄孙,说是满月的时候要抱进宫来给她请安,但在今早,襁褓中的婴儿也被锋利的尖刀了结了性命。 李太后靠在宫门上,她觉得累了,她这一生到如今,还不到四十载,却好似已至暮年。 她对不起李家,亦对不起先帝。 高阳国会有新的国君,新的太后。 世人很快就会忘记她,忘记摄政王,然后忘记这一朝的暴君…… 此刻的李太后悲痛不已,了无生志,她深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苏俭此次势必是要被拉下高位的。 但她却不知,她的儿子已不只是人皇,还是画中仙的傀儡。 这一步,连帝星临尘也算错了。 将画中仙赶出皇宫后,临尘去探过苏俭的神识,已与常人无异。 他哪里会想到,即便画中仙离开了皇宫,还有办法操控苏俭的心神。 …… 李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还未撤去,门前已没有官兵看守。 护送李素素出宫的嬷嬷原本是不同意她回府的,她们得尽快出城。 但李素素拔下头发上的簪子,抵在脖子上,若不能回家看一眼,她逃出城去又有什么意义? 她这一条命留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李素素颤抖的手推开大门,她已有很多年没回家了。 明明就在一座城里,明明只有几条街的路,于她来说,却恍如隔着千山万水。 如今,还隔着生与死。 今日当真是个好天气,半下午的日光洒在院子里的青砖地上,花圃里的月季花开得正好。 老桃树上有鸟雀啁啾,那棵树是李素素小时候和哥哥一起种下的。 往年桃子成熟时,父亲会给她捎一篮进宫去。 记忆随着熟悉的场景汹涌而至,这府里的每一个地方,李素素都印象深刻。 十年了,她的家恍惚还是老样子。 李素素转过回廊,穿过月洞门,往后院走去。 整座宅子,除了鸟雀之声,半点声响也没有。 每一处都很干净,除了些许落叶告诉来者,这里已有几日无人打扫。 四处都能看到白色的灵幡随风飘荡。 李素素像个游魂一般,在这座空荡荡的宅子里游荡,她最后才去了灵堂。 她有种感觉,她的家人,都在灵堂里,在等她。 灵堂是为她父亲所设,即便她父亲埋骨战场,活着的人为了求个安慰,总是要做场法事的。 可惜亡魂还未来得及超度,便又出了变故。 越靠近灵堂,白色的灵幡越多,在风里轻摇曼舞。 风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李素素在敞开的门边站住,怔怔看着门里面的世界。 她没有走进去,她不敢走进去。 满地都是血,无处落脚。 灵堂的屋梁上垂下来数不清的白布,白布上挂满了人。 血是从那些人身上滴落下来的,此时已经不滴了。 衣角被血渍浸湿,此时也已变得干硬。 苏俭没有骗她,她的家人的确都回家了。 日光被身后的灵幡遮挡,李素素浑身冰冷,如坠冰窟。 她一个一个地看过去,她不敢靠近,全身上下,只有这一双眼睛还能转动。 她想闭上眼睛,每看一眼,她的心都像是被人拿钝刀子一下一下磨着割着。 这些人,既熟悉又陌生,十年光景,蹉跎了太多感情。 可血肉至亲,是割裂不了的。 李素素看到了她的娘亲,她的哥哥们。 有几个年轻的女子她只见过几面,并无过多接触,是她的几位嫂子。 李素素越往后看越是心惊肉跳,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天灵盖。 被挂在半空的人,少说也有百来个。 除了致命的伤口,李素素发现他们的脸、手、袒露在外的皮肤上,或多或少的,都被人用利器剜去了一块肉。 肉! ——你身子瘦弱,应当多吃些荤食好好补补,这些都是今早刚宰的新鲜肉菜,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李素素脑中闪过午膳时满桌的肉菜,她还记得每一道菜的味道,咀嚼时肉在齿间碎裂的感觉,难以下咽时苏俭贴心送到她嘴边的肉汤…… 疯了,都疯了! 李素素胃里一阵翻搅,她的指甲紧紧抠着门框,弯腰呕吐起来。 她手里还握着尖锐的银簪,透过单薄的衣衫,抵着她的胃部。 可不管怎样,她吐不出来,除了酸水,她什么也吐不出来。 疼痛感无法抵消她心底的慌乱与恐惧。 银簪再往前送,她恨不得划开皮肤,将中午吃进去的肉通通从她身体里掏出来。 猩红的血顺着银簪渗出,染在艾青色的衣衫上,像叶间开出的花。 “素素。” 李素素猛然转头,氤氲着水汽的眼眸看向飘荡的白幡后。 那里站在一个人。 一个让李素素恨之入骨的人。 “不是说好我陪你回府的吗?你怎么不听话?” 苏俭眉眼含笑,缓步朝李素素走来。 白幡拂到他脸上,被他抬手撩开,灵堂里飘出来的血腥味让他眸光里映着兴奋的红光。 他的眼里只有门边上缓缓直起身子的女子。 “素素,朕来接你回宫。” 李素素绷直了背脊,像过去那十年一样,漠然地看着苏俭。 在苏俭走到她身前,朝她伸出手来时,李素素手中的银簪狠狠扎向苏俭的眼睛。 她讨厌这双眼睛,讨厌苏俭这样看着她。 在他眼中,李素素不过是路边的草芥,是没有感情的,是没有心的。 可他不知道,在李素素眼中,他从来不高人一等。 若不是她父亲的教导与保护,苏俭根本不可能走到今天。 他又算个什么东西? 李素素杀不了画中仙,但苏俭近在眼前,她拼死也要试一试。 一起下地狱吧! 苏俭虽迅速躲避,却还是慢了一步,一道长长的血痕从他的眼角划拉到颌骨,皮开肉绽,鲜血很快就糊了他半边脸颊。 苏俭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咧嘴笑了。 血渍流进他的嘴里,让他看上去像吃人的恶鬼。 李素素微怔,抬手又要用银簪刺进他的心口。 但这一次却被苏俭捏住了手腕,他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吃两次亏? “现在可以跟朕走了吗?” 从灵幡后飘过来一幅山水画,李素素眼前一花,意识瞬间被抽空。 ……  ()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借她一个胆 “素素……素素……” 黑暗中有人在喊她,声声呢喃,像是要唤醒沉溺梦魇的人,却又不敢大声呼喊,惟恐惊扰了她。 暮影睁开眼睛,四下仍是一片黑暗。 她被圈在一个熟悉的怀抱里。 千年时光倏忽而过,苏宸辙在她耳畔低声安慰:“没事了。” 似惊涛般汹涌的情绪如潮退去,暮影声音喑哑,“你对我做了什么?” 她一只鬼,本该浑身冰冷,但她此刻却感觉到筋脉酸痛,灼烧感在慢慢散去。 如果不是苏宸辙,她恐怕已经走火入魔。 那段记忆实在恐怖,记忆的最后,她见到了画中仙江蓠。 在城东的砚石河岸,画中仙将她按在冰冷的河水中,苏俭站在岸上,神色茫然。 苏俭大概想不明白,他明明是去接李素素回宫的,为何那幅画将他们带到了砚石河? 为何画中仙要溺死李素素? “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 这是李素素意识涣散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她不懂。 千年后的暮影却是明白的。 她听叶倾雨说过画中仙的来历,仙界那场大战,海神聆悦和楚晟仙君之所以反目成仇,皆是因为画中仙的出现。 画中仙所说的“她得不到的”,想来指的是楚晟仙君的感情。 因为自己得不到爱情,所以也见不得别人得到。 李素素死得不可谓不冤,她何时有过爱情? 就因苏俭对她有意,这也该死吗? 暮影猜测在她被画中仙溺死后定然还发生了什么事,只是那段记忆戛然而止,之后的事,她无从知晓。 暮子河里多少沉尸,为何只有她化成了鬼灵? 世事真是可笑,当初李素素最想忘记的过往,偏偏千年后化成鬼的她,却一心要寻回。 不过,那满门的仇,她岂能忘? 孤魂野鬼游荡在世间,除了复仇,又能如何? 苏宸辙紧紧抱着暮影,他好像很冷,好像亟需从暮影身上寻求温暖。 他低声咳嗽,“这些以后再说,你没事就好。” 暮影心下奇怪,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从这口棺材中出去,旁的事确实没必要在这里追根究底。 她只需知道,苏宸辙不仅带她寻回了记忆,还保护了她,让她不至于走火入魔。 这份恩情,她先记着。 她却不知,在苏宸辙心里,当初若不是他在巷子里堵住李素素,她也不会落入那般悲惨的境地。 至少,她还能见到亲人最后一面,能和亲人死在一起,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带着仇恨飘荡在这世间,不得往生。 又或者,他没有判断失误,出宫去追画中仙,画中仙那些残忍的手段,也不能得以施行。 而他,也不会带着那些遗憾与愧疚,寻她千年之久。 他后来知道画中仙是靠画阵操控人心,也知道那幅关系画中仙生死的画并不在高阳国的皇宫之中,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最可恨的是,哪怕过去千年,那幅画依旧没有下落。 而画中仙,仍在晟州大陆上为非作歹。 据高阳国的史书记载,千年前黎王带兵杀入皇宫,以失败告终。 数万将士无一人活着走出宫门。 不,即便是死了,那些尸体也没有被抬出皇宫。 苏俭命人掘了宫里的地,撬起了宫道上的地砖,将所有被剿杀的叛军埋在了皇宫的地底下。 没有人知道血渗入土壤,有多深。 至此,摄政王李志忠的势力,全部被清剿。 苏俭虽然疯狂,但不得不说,他的谋划却是最直接有效的。 要想扯出李志忠暗藏的势力,指望李家自己呈报是不可能的。 放过李家,如鲠在喉,他终究是坐不安稳那个皇位。 唯有李家的人死绝了,那支势力没有头领,要么归顺朝廷,要么投靠黎王,不管怎样,都是扯到了明面上来。 可惜苏俭虽然灭了李家,也扫除了心头大患,却还是没能坐稳那个皇位。 一日后,苏俭暴毙于御书房中。 坊间流传,高阳国那位性情突变的国君是被一支银簪插进胸口而死。 …… 黑棺入了千画阵,砚石河底自然找不到。 而画中仙此次的目的,正是要利用暮影,对付苏宸辙。 可见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他们想从这黑棺里出去只怕不容易。 苏宸辙倒是一点不着急。 “你有办法出去?” “没有。”苏宸辙回答得果断。 “……你就不怕画中仙摄了你的心魂,将你做成傀儡?” 提到这个,暮影脑中闪过苏俭的脸,闪过记忆中那一桌肉宴。 一想到自己差点与那玩意结了阴亲,暮影就头皮发麻。 不过她现在最大的仇人是画中仙,也只有除掉画中仙,苏俭才能永远消失。 苏宸辙哼道:“借她一个胆。” “你既没有办法出去,为何还要进来?” 你是不是傻? 暮影心底有一丝不知所措,他为何要进来? 自然是为了她。 若苏宸辙是因为当年之事觉得对不起她,那实在是没有必要。 就算没有苏宸辙,李家也不会有好下场。 要说遗憾,大抵也只是那日到了门外,却没有进去见家人最后一面吧。 苏宸辙像是猜到暮影心中所想,抵着她的额头,“要想降伏画中仙,自然要入她的画阵瞧一瞧。” 暮影心中莫名失落,却听苏宸辙又道:“不过,最主要还是为了你,我找了你一千年,怎么可能让你嫁给别人?” “我是鬼。” “我知道。” “我去不了仙山了。” “别的鬼不可以,但是你可以。” 暮影蹙眉,“这是为何?” “时间差不多了,这件事以后再说给你听,我虽没办法带你出去,但救我们出去的人应该快来了。” “谁?” “叶倾雨。” 相比困住帝星,画中仙对找到那幅《美人雪舞图》更感兴趣。 苏宸辙也是在很多年后,才得知画中仙并不知道那幅画的所在。 但她还活着,说明那幅画依旧是保存完好的。 不找到那幅画,画中仙即便再能生事,心底也是不安的。 据苏宸辙所知,千年来她想尽了办法,却始终一无所获。 魇灵是她的希望,若是连魇灵都找不到,那她只能祈祷那幅画并非被人私藏,而是深埋地底了。 千年来入世的魇灵她接触过不少,像叶倾雨这般聪明的,别说是画中仙,连苏宸辙都是第一次见。 如果叶倾雨以帮她寻画,来要求她放了苏宸辙和暮影,并非难事。 或许,这正是画中仙真正的目的。 暮影身上的灼热感渐渐散去,苏宸辙抱着她的手臂也不再箍得那般用力,但黑暗中,暮影仍能感觉到身边之人的虚弱。 “你以前……身体好像没这么差吧?” 这一千年来,在这位帝星身上发生了什么?  ()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第二愿达成 三月初,怀宁城外烟雨蒙蒙,草色遥遥至远山脚下。 官道上行人寥寥,一辆靛蓝布帘马车往西而行。 赶车的是个头戴斗笠的少女,少女背着一把刀,刀柄上的红绸十分干净。 车厢里亦坐着两个少女。 一位白衣,一位黑衣,脸色皆带着病态的白。 这要是在夜间出现,怕是能吓死几个胆小的路人。 不过在夜里,却不会有人可以同时见到这两个少女。 唯一能在夜间看见黑衣少女的人,并没有跟来。 叶倾雨苍白的手指把玩着魔骨珠,“我们之间的灵契已经解了,你不该跟过来。” 梦神之路危险重重,她不希望连累别人,尤其是朋友。 “跟着你,才能找到画中仙。”暮影靠在车壁上,侧头看向窗外烟雨中的景色,神色淡淡。 叶倾雨挑了挑眉,不再言语,行吧,你要这么说也没毛病。 叶倾雨答应帮画中仙寻画,不仅是为了救暮影,而是因为她原本就是要寻那幅画的。 画中仙太能生事了,越来越多的暮子河沉尸出现在人族,只怕要不了多久,晟州大陆便将迎来一场浩劫。 叶倾雨在石塘城那十年,对天下大事并不关心,说书人的故事于她,就只是故事而已。 她不会去想战争,去想乱世,去想民生艰难…… 可当她再次回到人族,当千屏城的百姓如蝼蚁一般被大火吞噬,当鹤山牵头人的钢刀一下一下劈砍在小雪的脖颈…… 当这些事真真切切地在她眼前发生,叶倾雨才意识到那些所谓的仙、灵以及人,有多疯狂,这个世道有多疯狂。 叶倾雨不喜欢多管闲事,但危及到她身边的人,她也绝不会坐视不理。 苏宸璋是画中仙的傀儡,元宵节当晚在千屏城街头,是他将小雪带到白荷山脚下,交给鹤山牵头人。 在得知苏宸璋早已沦为画中仙的傀儡时,叶倾雨便知道当日说谎的人是苏宸璋。 那日小雪说:我咬了一口糖葫芦后,苏哥哥问我困不困,困了就趴在他肩膀上睡一觉,我说不困,他又要我吃糖葫芦,那糖葫芦好酸,我不喜欢,我就说困了。 虽说小雪对苏宸璋说谎了,但这世上,大人往往比小孩更喜欢说谎话。 将小雪交给鹤山牵头人是画中仙的意思,而要杀小雪的是山海藏,是不是说明画中仙与山海藏也有勾结? 山海藏因何要杀小雪? 这些事,叶倾雨必须查探清楚。 单是画中仙便十分难对付,山海藏真正的势力还藏在暗中。 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中,魔已经有所异动。 仙界看似和平,但据孟奚知所说,那些仙家与人族一样,都是心性贪婪自私的玩意。 北地的灵族如今又是什么情况? 灰黑的云层已经聚集,暴风雨很快就要席卷晟州大陆了。 前几日曹玉接到丘宁国密信,匆匆告别叶倾雨便策马走了。 说是丘宁国镇南王龙芮受了伤,至于出了什么事,密信里没有细说。 不难猜测的是,丘宁国边关告急。 昨日叶倾雨问过苏宸辙,他说高阳国西北边关近来并无战事。 所以龙芮受伤,如果不是因为国内出了乱子,便是与西洛国接壤的地方出了乱子。 叶倾雨更倾向于后者,这也是她急着赶路的原因。 如今提到西洛国,最令人不安的就是魔。 谁也不知道那玩意想干嘛。 七国大局未定,苏宸辙暂时还不能离开高阳国,毕竟他最主要的势力都在这边。 三日后是苏宸璋大婚的日子,为免夜长梦多,徐巍这支势力他必须尽快揽入麾下。 至于爱情,苏宸璋并不需要。 那日进怀宁城,苏宸璋是和徐婉儿一道,如今留在怀宁城中的,也是他们俩。 或许从那时,冥冥之中就预示了今日的结果。 苏宸璋和她们,本就不是一路人。 今日清晨在城东郊砚石河边分别时,叶倾雨问了苏宸辙两个问题。 其一是寒食节祭祖之日,被大火焚毁的銮舆中,那具尸体可是韩佐的? 苏宸辙点头。 当日死于大火中的,正是韩佐。 韩佐被人缚住手脚,堵住嘴巴,又蒙上了眼睛,死得很安静。 叶倾雨之所以想到那具焦尸是韩佐,乃是顺着苏宸辙走一步看十步的思路。 当所有人都怀疑韩佐是逃去了丘宁国,派重兵沿途追踪捉拿时,谁又能想到,韩佐其实已经死了呢。 一个永远也不会被找到的人,反而让人心生恐惧。 就好像画中仙找不到那幅画,她便永远也不得安宁。 苏宸辙就是要韩佐变成宫里那对母子心里的一根刺。 第二个问题,叶倾雨问苏宸辙可知道血玉? 孟奚知说过,很多仙家都对血玉感兴趣。 苏宸辙身为帝星,又曾下凡捉拿画中仙,千年前仙界那场战争,他应是知晓不少内情才对。 苏宸辙神色微沉,却也没有瞒叶倾雨。 血玉原本是一块龙形碧玉,听说是楚晟仙君省吃俭用,从山海藏换来送给海神聆悦的。 千年前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最后,海神聆悦将沾了鲜血的玉佩丢下凡尘,放出狠话:你我二人,便如此玉,天上人间,再不相见。 楚晟仙君想要抓住染血的玉佩,却也只是在飞落人间的玉佩上补了一口血而已。 自此沾了二位仙家鲜血的玉佩,落入人间,不知所踪。 谁也没想到千年后,那块玉佩竟然会现世。 也不知是哪位仙家从哪听来的小道消息,说是得血玉者可以仙修倍增,万古不灭。 成为上古之神那般不死不灭的老妖……呸,神君! 对于这种空穴来风,大多数仙家却是宁可信其有,连凡人都求长生不老,何况是仙。 连上古之神云涯都信了,更别提其他仙家。 这也是为何这两年下凡的仙家比往年多的缘故。 当然了,苏宸辙下凡,并非是为了血玉。 烟西谷的老板娘说,血玉需要魂魄养着才能长大。 而血玉进入叶倾雨胸腔时,已经被祭了十万魂魄。 在暮子河中,血玉撕裂叶倾雨的胸腔之后,究竟去了何处? 叶倾雨问:“世间万物皆有可能化灵,血玉……有没有可能……”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要打架吗? 关于血玉是否会化灵,苏宸辙并不清楚,不过他觉得,如果血玉当真如此宝贝,画中仙不可能不心动。 尤其是这块玉最初是属于楚晟仙君,而画中仙对楚晟仙君有种执念。 星陌仙君闭关后,对于画中仙的来历便鲜有人知晓。 当初有仙家在天帝那参了星陌仙君一本,道是他画出这么个祸乱苍生的玩意,结果自己大门一闭,撂下一句“闭关”,便将这个乱摊子甩下。 缺了大德了。 星陌仙君将这口锅推给楚晟仙君的理由是,《美人雪舞图》是在楚晟仙君那里出问题的,他不过是作了一幅画而已,那画中美人怎就活过来了呢? 他作了那么多幅画,为何偏偏就这一幅出了问题? 这事得问楚晟仙君哪。 可楚晟仙君在哪? 众仙只知道楚晟仙君替聆悦海神担下天罚,至于是如何一个罚法,除了天帝,无人知晓。 而从那之后,千年来再无人见过楚晟仙君。 关于画中仙的来历,叶倾雨倒是听孟奚知说过。 多半是因楚晟仙君指尖那滴血,又或者与桑山美人骨棋有关。 但这事,星陌仙君说他什么也不知道,叶倾雨是不信的。 若说那是一场阴谋,星陌仙君绝对脱不了干系。 而孟奚知又为何会知晓那些内情? 他的身上,是不是还藏着什么秘密? 仙界那些陈年往事,叶倾雨没有亲身经历,她所知,大多是来自孟奚知。 不对,她怎么忘了,还有石塘城那个说书人。 她对晟州大陆最初的认知,都是来自说书人。 这世上的事,很多看似毫无干系,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譬如石塘城的说书人竟然是烟西谷老板娘的祖宗,譬如血玉为何会落在烟西谷老板娘手中? 祭十万魂魄养这一块血玉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为何仙界那么多的仙家都不知道血玉所在,而孟奚知已经沦为灵蝶崖一只修为低微的灵蝶,却能正好赶在血玉养成之际去往北地? 烟西谷的老板娘与千屏城城主简绍是朋友,那简绍知不知道血玉的事? 他的主子苏宸辙,又知道多少? 苏宸辙表示他对血玉之事所知并不多,关于烟西谷老板娘,不过是简绍在打探灵族消息时常有接触,志趣相投,才有了些交情。 不过他曾听简绍提起过,烟西谷老板娘祖上好像受过上古之神云涯的恩惠。 虽然苏宸辙知道的不多,但叶倾雨心中,却隐隐有了猜测。 这让她感到不安。 离开怀宁城第三日夜里,三个少女在荒野露宿。 冷皓月烤了一只野兔,就着酒囊中的烈酒,一个人边吃边喝,很快便昏昏欲睡。 叶倾雨靠坐在树下,望着天上的月牙。 晚风微凉,去岁的荒草与今春的新绿纠缠不清,偶尔能听到一两声虫鸣。 此处距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距离灵蝶崖百花会却只有两日时间。 叶倾雨算着日子,两日后她们正好抵达高阳国雁回城,到时候安顿好暮影和冷皓月,她先去灵蝶崖走一趟。 她有很多问题要问孟奚知。 有些事,是逃避不了的,只能面对。 不管真相如何,叶倾雨必须听孟奚知亲口告诉她答案。 天幕上的星子被乌云遮挡,叶倾雨微微蹙起眉头。 凌厉的杀气激得躺卧在火堆旁的冷皓月打了个激灵,当即翻身而起。 长刀横在身前,醉意散了三分。 树下的叶倾雨也起了身,冷眼看着一片粉云从天而降。 “你就是魇灵?” 来的是一位模样秀美的姑娘,即便火光摇曳不定,荒野之上光线昏暗,这位姑娘给人的感觉,却是水灵娇嫩,好像开在暖阳下的鲜花。 可惜是朵高贵且带着尖刺的花,她微抬起下巴,斜睨着叶倾雨,眼中尽是不屑。 冷皓月挡在叶倾雨身前,哼道:“哪来的妖精?” 这位姑娘绝对不是凡人,叶倾雨已经感知到她身上的灵力了。 如果叶倾雨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草木化灵成精。 冷皓月说她是妖精,倒也贴切。 可……令叶倾雨迟疑的是,这位姑娘身上,萦绕着淡淡的仙气。 不管怎样,来者不善。 冷皓月话一出口,粉衣姑娘就急眼了,抬袖一挥,一阵疾风袭来,掀起地上的火堆,朝着冷皓月的面门招呼。 竟是个心肠歹毒的妖精! 冷皓月轻叱一声,身子迅速腾空,长刀似闪电劈出,飘着火星子的木炭四散开去,一簇簇的小火苗落在草丛里,瞬间便贪婪地舔舐着荒草。 “呵,还真是个成了精的。”冷皓月先前那一句,是因粉衣姑娘对叶倾雨语气不善,加之饮了酒,暴脾气上了头。 如今交了手,才发现来的真不是人。 叶倾雨走到冷皓月身边,将她拉到身后。 叶倾雨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位姑娘,不过单是魇灵这个身份,就算她不找别人麻烦,别人也会来找她的麻烦。 叶倾雨冷声开口:“姑娘深夜来此,是要打架吗?” “就凭你们俩,也敢在本姑娘面前放……啊!” 若说方才冷皓月的酒只醒了三分,此刻却是醒了八九分了。 只见粉衣姑娘话没说完,突然扑倒在地,捂脸痛呼。 这场面,多少有点诡异。 好端端的,怎就撞邪了呢? 冷皓月将刀插进地下几寸,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从粉衣姑娘的指尖渗出刺目的红,方才还如海棠花般娇美的姑娘,此刻目露惊恐,四下寻找。 “谁?” 无人理她。 “出来,躲在暗处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啊!” 粉衣姑娘在草地上翻了个身,另一边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 这下她是真的慌了。 不管是仙还是灵,只要在一个范围内,必然会有灵力仙修散出,凡人察觉不出,但她绝对可以。 可此刻,除了不远处的魇灵,和一个凡人,她没有感知到任何奇怪的气息。 但她知道,在她附近,是有什么东西存在的。 看不见的东西才是最恐怖的,粉衣姑娘已经了没有方才来时的高傲与冷静。 “叶倾雨,我来是要告诉你关于血玉的事。” 瞧,如果有人突然找上门来,那铁定是有事找你。 这不就说明来意了么。 不得不说,暮影这两鞭子实在是太到位了,直接就给这位姑娘打服了。 冷皓月对着虚空抱了抱拳,看来已经不需要她出手了,左右也睡不着,冷皓月提刀去拍草丛里的火苗,玩得倒是开心。 粉衣姑娘顶着一张花脸,从地上爬起来,看向叶倾雨的眼神,带着毫不掩饰的怨恨。 叶倾雨挑眉,等她开口。 粉衣姑娘道:“你可知血玉是谁养出来的?” “我劝你有话直说,我那位朋友最近脾气不太好。”  ()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 孟奚知骗了她 “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晟州大陆上布下人灵结界后,失去踪迹,想来你已经知道他去了何处。” 粉衣姑娘观察叶倾雨的神色,见她不为所动,只得继续说,“千年来上古之神藏身灵蝶崖,一身修为被朱雀禁咒封印,比修为低微的散仙都不如。” 云涯为了恢复修为,找到被海神聆悦抛入凡间的龙形玉佩,利用沾了仙家之血和痴怨的玉佩,欲养出可以破解他体内封印的血玉来。 云涯将玉佩放在灵族之地烟西谷,千年过去,血玉终于养成。 晟州大陆上,不管是人灵还是仙,知道烟西谷所在的并不多,而知道烟西谷是上古之神云涯地盘的更是少之又少。 直到叶倾雨将血玉带去暮子河,直到暮子河食尸花焚毁,血玉才渐渐被各界知晓。 也就是这几个月的时间。 叶倾雨拳头攥紧,她心中的猜测得到了印证。 如果这位粉衣姑娘没有提到朱雀禁咒,没有提到灵蝶崖,又或者没有提到血玉是由叶倾雨带去暮子河的,叶倾雨还能质疑她说的都是假的。 可她知道的,都是极其隐秘的事。 叶倾雨将血玉带去暮子河,这件事除了烟西谷老板娘,便只有孟奚知知道。 上古之神千年前销声匿迹,连说书人的故事里也不曾提及,她却连朱雀禁咒的事都一清二楚。 她自然也知道,孟奚知就是上古之神云涯。 这位粉衣姑娘所说的,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正因为是真的,叶倾雨才不能接受。 茫茫雪原上,叶倾雨救起的小蝴蝶,竟然是要了她性命的主谋! ——我一开始接近你,确实是为了跟你去暮子河,在烟西谷之后,我亦知道血玉就在你身上,北地太冷了,我幻不了人身,若不是你救我,我可能会被永远困在冰冷的雪原之上。 孟奚知骗了她。 将血玉放在她身上,根本就是孟奚知的主意。 但他又没骗她,他曾告诉过叶倾雨,他欠叶倾雨一条命。 ——我求梦神救你,不是为了血玉,是我欠了你的,我欠你一条命,必须要将你救活。 叶倾雨以为他欠的是救命之恩,谁曾想,竟然是杀身之仇。 从始至终,孟奚知什么都知道。 这一切都是他一手策划。 在孟奚知眼里,她叶倾雨……是不是就是个傻子? 烟西谷老板娘听命于孟奚知,将血玉藏于叶倾雨胸腔带去暮子河,是孟奚知的主意。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叶倾雨是地灵,她一定可以抵达暮子河。 她确实不负众望,但那一路却走得极其艰难。 无数次被灵兽的利爪割开皮肉,无数次从灵兽嘴下脱险,无数次在风雪中迷失方向…… 她那么辛苦的走到了暮子河,原本只要渡过那条开满食尸花的河流,她便能回家了。 可她却死在了那条河中。 而她的族人,也因此被迫远走他乡。 是血玉杀了她,是孟奚知杀了她! 不,不止这些。 血玉在暮子河失去踪迹,孟奚知是为了寻找血玉,而接近叶倾雨。 原来所有她以为的真心,都只是虚情假意。 孟奚知无所不知,总能在叶倾雨陷入困局之时指点迷津。 孟奚知替她挡下化蛇的攻击,为她承受烈火的炙烤,跳下冰冷的胭脂河去救她…… 他明明修为低微,却不顾生死来护她。 叶倾雨即便心肠再冷硬,也被他捂热了。 叶倾雨喜欢看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好像天上的月牙,却闪着璀璨的星光。 叶倾雨从来没有去想过,孟奚知乃是上古之神,他活了太久太久的时间,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 沧海桑田、风云变幻在他眼中,再寻常不过。 而叶倾雨,不过是一个偏居高阳国石塘城将军府的下人。 即便她听说书人讲了很多古往今来的故事,可这世间纷争,于她而言却都是陌生的。 她哪里是孟奚知的对手? 孟奚知有意要骗她,要玩弄她,实在是太容易了。 可是……这对叶倾雨来说,太残忍了! 孟奚知他……怎么可以…… 叶倾雨第一次被人捧在手心里,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觉得活下去是一件美好的事。 她甚至想过,为了孟奚知,她会拼尽全力留下来,留在这个纷扰的世间。 可如今,有人巴巴跑过来告诉她,那些都是假的。 ——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我们一起面对,好吗? 叶倾雨曾对孟奚知坦诚心意。 ——我不会让你魂飞魄散,我定会护你周全。 孟奚知曾承诺会护她周全。 此刻,叶倾雨感觉自己像个傻子,这一切简直荒唐可笑。 从对面那个粉衣姑娘的眼里,她确实就是个傻子。 堂堂上古之神,什么样的女子没见过? 为何会看上叶倾雨这样一个无趣的女鬼? 孟奚知是为了血玉啊! 她于孟奚知而言,只是一枚棋子,一枚帮助他找到血玉的棋子。 血玉是在暮子河消失的,是从叶倾雨身上消失的,要寻血玉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叶倾雨。 会不会……孟奚知求梦神救叶倾雨的目的,也是因为血玉? 叶倾雨若是永沉暮子河,茫茫天地,他去何处寻找血玉? 呵,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叶倾雨站在荒野之上,风从身后吹来,拂乱她鬓边的发。 她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神色不变,谁也不知她此刻所想。 谁也不知她心底涌起的,恍如置身北地雪原的苍凉。 在暮子河底失去意识前一刻,叶倾雨有种终于得以解脱的释然。 她却不知,那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是她噩梦的开始。 她前世定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今生才这般连死都不足以赎罪。 “你是谁?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叶倾雨不得不佩服自己,在被人告知这样一个噬心的阴谋后,她还能控制住自己不在这人面前丧失理智。 粉衣姑娘冷哼道:“我只是奉我家主人之命,前来告诉你这些事,至于旁的,你无须过问。” “那你可说完了?” 叶倾雨手心蓦地聚起一簇蓝光,随着她眸光微沉,蓝光疾速往粉衣姑娘的眉心刺去。 这世上没有人是可信的。 都是骗子! 叶倾雨不打算等这位姑娘慢慢招来,哪怕眼睛所见也有假,但探灵能让她看到人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粉衣姑娘在见到从叶倾雨手心刺出的蓝光时,非但没有躲避,反而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般,眼睛瞪得溜圆,朝着叶倾雨飞身扑来。 “你,你为何会有……” 她的速度太快,眨眼间便到了叶倾雨身前,她脸上的血痕还在流血,看上去狰狞骇人。 蓝光将将没入她的眉心,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探到一丝她的意识,连暮影的寒霜鞭也没来得及卷上她的腰身,粉衣姑娘的手指已经碰到了叶倾雨的脖颈。 却也只是触碰到了一丝冰凉,她便化作一阵粉色的烟雾散去了。 只余一声刺耳的,带着无尽悲凉与不敢置信的惊呼,“主人……” 叶倾雨怔住,片刻前还满眼杀气的粉衣姑娘,怎就突然魂飞魄散了? 这架,还没开始打呢! 那一声“主人”自然不是在喊叶倾雨,而是打散她魂魄之人。 云开雾散,一弯月牙悬在天幕。 叶倾雨四下张望,荒野之上除了呼啸而过的风撩动零星的火苗,往远处熊熊奔袭,和举着长刀一路追着扑火的冷皓月,不见人影,亦无灵息。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 缥缈的白雾中,有一片花田,姹紫嫣红的花竞相绽放。 四季的花都有,连梅树,也在浓雾中暗送芬芳。 风是柔和的,可这些花却颤动不止,好似有调皮的小孩子在剧烈摇晃花枝。 一双苍白的脚踩在松软的土壤上,不着鞋袜,白色长衫曳地,在花丛中缓缓移动。 墨黑长发披散,透过浓雾看去,是一个略显落寞的背影。 他在梅树下驻足,不管尘土弄脏白衫,靠着黑色的树干坐下,探手要去摘一朵粉色的海棠花。 整片花田中,唯有这株海棠花,是静止不动的。 是因为花灵不在此处,才如此淡然。 这株海棠的花灵去了何处? 百花颤抖更甚,从花丛中走出一个紫衣女子,跪伏在地,声音颤抖。 “求,求主人饶海棠一命。” “哦……”白衣男子细长的手指搭在曲起的膝盖上,声音低沉,拖着尾音,带着一抹懒散随性,似乎对这个女子的话不是特别理解。 “你的意思是……这花田里的花,我不能采摘?” “属下不敢,海棠护主心切,才会被灵婉仙子利用,求主人给海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仅仅是被灵婉仙子利用吗?” 白衣男子转过头来,微眯着眼睛睨着跪在花丛里的女子。 他的脸上好似笼着云雾,又似覆着轻纱,叫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只能看出朦胧的轮廓,即便是这般云山雾罩,却也让人觉得,藏在这后面的一张脸,定然不丑。 白衣男子懒懒靠在树干上,“与画中仙来往,也是被灵婉仙子利用?鹤山牵头人呢?怎么解释?” “海,海棠一时糊涂,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主人……”女子声音低了下去。 “怎么?如今谁都能做我的主了?养你们这么多年,一个个都这般有出息了是吗?” “主人息怒。” “呵,你们这么急着将山海藏推入晟州大陆的乱局,居心何在?” 从乱颤的花丛中又走出十几个人,男女皆有,神色恐慌,皆跪伏在地。 “当初我让你们打理山海藏的时候说过什么?可还记得?” 有人回答:“山海藏永不加入各界纷争。” “山海藏出黄金万两买一个小姑娘的人头,是谁的主意?” 第一个出现的女子哆嗦道:“主人,那个小姑娘……” 白衣男子抬袖,一道浅浅的蓝光荡出,“我问你是谁的主意?” 蓝光似一道鞭子,轻轻抽打在女子的脸上,下手并不重。 但那女子的脸却已吓白了,“是,是海棠。” “知道我为何让你们去打理山海藏吗?草木无情,无贪欲,无痴念……不曾想,年月长了,连草木也起了妄心。” 白衣男子看着手边的海棠花,指尖轻轻划过娇嫩的花瓣,“海棠……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 他声音慵懒而淡漠,像在说着无关紧要的事,可字字落在那些花灵心上,却是惊骇不已。 他们不过是些花花草草,主人手指轻轻一折,他们便没了性命。 就像此刻,主人的手指夹着海棠花脆弱的花枝,微微用力,娇嫩的海棠花便被折落在他的手心。 只是如此怎么能够解气,骨节分明的手指蜷起,海棠花被包裹在他的掌心。 掌心再打开时,粉色的花瓣化作细碎的粉末,被风吹散在缥缈浓雾之中。 再看地上,枝叶迅速枯萎,转眼成泥。 这株花灵,就此魂飞魄散。 …… 雁回城在一座高崖之下,高山流水,日夜奔流。 崖上多是松柏,一片苍翠。 马车停在瀑布旁的山路边。 小雨缠绵,云雾笼罩山林,除了水声,听不见其他声响。 冷皓月抱膝坐在靠近门帘的车厢里,问叶倾雨,“你真不打算去灵蝶崖了吗?” 叶倾雨手心握着一黑一粉两块石头。 粉色的石头光滑如玉,在叶倾雨的手心发出莹润的光彩。 这是在千屏城时小云儿送给她的引路石, 小云儿说:待百花会前一日,我催动石头中的灵咒,你便能瞬间到达灵蝶崖,不会浪费你多少时间的,百花会一年一次,连仙山上的仙家都要赶来参加,错过可太可惜了。 今日就是百花会,这块粉色的引路石从昨日便开始召唤叶倾雨。 黑色的石头却毫无动静。 “不去了。”叶倾雨收起引路石,沉眉道:“我们快些赶路,争取早日抵达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关于血玉之事她已经了解清楚,没必要当面质问。 问了又如何,听孟奚知当面承认那些事都是他干的? 叶倾雨怕控制不住自己会对孟奚知动手。 灵蝶崖是孟奚知的地盘,真动起手来,吃亏的是她。 魇灵之愿已经达成三愿,为了一个男人断了梦神之路,不值当。 既然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是虚假的,叶倾雨又何苦被一段感情羁绊。 “韩大哥曾说,忘记一件痛苦的事,最快的办法就是将精力投入到另一件事上。” 叶倾雨忍不住问道:“你的韩大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真的值得你翻山越岭去寻找吗? 冷皓月眼里好似点起两只小灯笼,将阴雨天的黑沉一扫而空。 “韩大哥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暮影问:“何为好人?” “额……阿雨姐姐这样的,就是好人。” 相处久了,三个少女日渐熟识,便以姐妹相称,也方便路上行走。 叶倾雨哼笑,“我要是好人,这世上就再没有坏人了。” “阿雨姐姐此言差矣,韩大哥说……” “好了,不提这些了。”叶倾雨打断冷皓月的话,如果好人是这般下场,不管她在别人眼中是好是坏,她都宁愿自己是坏人。 如果好人是她这样的,那坏人应是孟奚知那样才对。 世人都说鬼话连篇,孟奚知连鬼都骗,当真是可恶至极。 偏偏这世上关于上古之神的传说,大多是赞颂他心系苍生,福泽万民。 叶倾雨嘴上说要将孟奚知翻篇,却不管什么事,都能想到孟奚知,想到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眸。 与其说恨孟奚知,叶倾雨更多的则是气自己没用。 被人骗了害了,亦是她没用。 如今死都死了,本该是肆意洒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可她却不敢去找孟奚知。 叶倾雨逃避般的安慰自己:待哪日孟奚知那厮来找她,她再拿匕首扎进他的心口不迟。 冷皓月也不再多言,韩大哥说过:对于一个情场失意的人,旁人说再多安慰的话,都是徒劳,只能等她自己想开看开。 当时无患子笑话韩云轩:说得好像你被哪位姑娘抛弃过一样。 韩云轩只是摇头轻笑,并不解释。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冷皓月气得快哭了 马车在山路上行驶不到一里地,叶倾雨突然从腰间掏出那块黑色的石头。 石头上笼着一层微弱的光晕,这是来自灵蝶崖的召唤。 是……孟奚知催动了石头中的灵咒? 叶倾雨默了片刻,突然问道:“暮影,小月,你们想不想去灵蝶崖走一趟?” 暮影抬眉看向叶倾雨,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她自然明白,叶倾雨之前种种借口,不过是因为孟奚知没有催动灵咒罢了。 何况叶倾雨去灵蝶崖不仅是为了孟奚知,还有个重要原因,她要去接回小雪。 所以这一趟,她必须要去。 冷皓月停了马车,掀起靛蓝帘子,探头问道:“我一个凡人,也能去灵蝶崖吗?” 冷皓月可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能去仙山逛逛,她上辈子该是积了多少德啊! 叶倾雨伸出手掌,“试试便知,你们若是不怕,便随我去灵蝶崖走上一遭。” 暮影将手搭在叶倾雨手上,“有什么好怕的,我从小便想去仙山看一看,今日若是能实现这个愿望,可是赚了。” 苏宸辙说,别的鬼去不了仙界,但是她可以。 今日正好试试看,她与别的鬼是否真有不同。 而叶倾雨有灵蝶崖的引路石,想来也是没有问题的。 冷皓月已经迫不及待,丢开缰绳,一手握紧大刀,一手握住了叶倾雨的手。 黑色石头上的灵光大盛,惊得老马一声嘶鸣。 灵光消散之后,冷皓月骂了句脏话。 山林苍茫,流水喧嚣,老马受惊,在崎岖的山路上狂奔。 冷皓月吓出一身冷汗,赶紧拽住缰绳,好一会才驯服狂躁不安的老马。 马车上只有冷皓月一个人,叶倾雨和暮影没了踪影,不用猜,铁定是去了灵蝶崖。 果然凡人是去不了仙界的,可他娘的两只鬼都能去,凭啥人不能去? 冷皓月气得快哭了。 也不知她们此去可会遇到危险? …… 灵蝶崖,百花会。 花是五颜六色的,翻飞的衣衫亦是五彩斑斓。 今日崖顶云镜湖倒是没有琴声传来,昨夜孟莺时百般叮嘱孟奚知,无论如何也得安分一两日。 所有来参加百花会的仙友都聚在花荫谷,说说笑笑,十分热闹。 百花会最吸引人的一点,就是在这一天,众仙看中什么仙花灵草,都可以打包带走。 当然,仅限于花荫谷里的花草。 一大早便有仙家三两成群,提着竹篾篮子出现在花荫谷中。 孟奚知原本不打算凑热闹,他也没那个心情。 但小云儿来告诉他,星陌仙君到了灵蝶崖,此刻正在花荫谷中摘花。 星陌仙君今年算是来得最晚的,孟奚知差点以为他不来了呢。 这要是搁千年前,星陌仙君最少得提前半个月就来蹭吃蹭喝。 听孟莺时说,有一年那厮竟然从头年百花会住到了第二年百花会。 那脸皮比仙花下的土壤还要厚实几分。 不管怎样,星陌仙君既然来了,孟奚知肯定是要去会会他的。 小云儿扯住孟奚知的衣袖,“师叔啊,您到底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叶姐姐都不理我了,您瞧这引路石,我从昨日便开始催动灵咒,可叶姐姐到现在还没回应。” 听小云儿提起叶倾雨,孟奚知微微怔住,他倒是忘了,叶倾雨手里还有一块小云儿的引路石。 叶倾雨不回应,自然是因为她知道了血玉之事的真相。 这件事孟奚知没法解释,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叶倾雨。 孟奚知已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如何才能找到出路,只能看叶倾雨的态度。 但他也不敢问。 刚到花荫谷,一眼便看到被仙子簇拥着的星陌仙君。 这些仙子大多是来求画的。 星陌仙君的画,谁不想求一幅? 即便不懂欣赏,拿去山海藏换几件宝贝也是不错的选择。 星陌仙君出关不久,但还和千年前一个德性,对求画的仙子满口应下,至于什么时候画,就得看他心情了。 要算起来,星陌仙君可是欠了不少口头债。 孟奚知虽是上古之神,以往并不常在仙界走动,除了几位隐世的老仙,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仙家并不多,星陌仙君算一个。 还是上古之神的时候,孟奚知也参加过几次灵蝶崖的百花会,不过那时他只是以散仙的身份来蹭花酿喝,不曾暴露身份。 孟奚知刚一现身花荫谷,便引来了不少仙子的目光。 这千年来的百花会,孟奚知露过几次面,曾有不少仙子被他的绝世容貌迷得神魂颠倒。 那灵婉仙子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孟奚知那时一心只想要恢复修为,无心情爱,对仙子们的示好并不理会。 有自视甚高的仙子当即就来了脾气,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灵蝶,仗着长得好看了点,就敢甩她脸色,谁给的胆? 犹记当年,暴躁仙子当场就要扇孟奚知一巴掌,被闻讯赶来的孟莺时一脚踹下了凡间。 从那之后,对于孟奚知,众仙子便只敢远观,不敢上手了。 毕竟,这是灵蝶崖孟莺时罩着的人。 孟奚知出现在花荫谷,那是连百花也要失去几分颜色的存在,更别提星陌仙君了。 星陌仙君见到孟奚知,并不觉得意外,作为一个喜欢凑热闹听八卦的仙君,他出关后曾打听过上古之神云涯的去向。 在星陌仙君撩起袍角要给孟奚知行礼之前,孟奚知赶紧开口,“小仙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星陌仙君,能否请仙君移步?” 星陌仙君点头应下,在一众仙子诧异的目光中,屁颠屁颠地跟着孟奚知走到无人的角落。 要知道,仙子求画,星陌仙君向来有求必应,但对于仙君,星陌仙君却总是区别对待的。 今日星陌仙君对灵蝶崖一只修为低微的小灵蝶这般友好,仙子们表示不能理解。 甚至有脑子活络的,已经开始怀疑星陌仙君是不是…… 哎呀,罪过罪过,这事可不好乱说。 仙子们脸红心跳地互递眼色。 角落里的星陌仙君又要给孟奚知行礼,被孟奚知扶住了胳膊,“星陌仙君无须多礼,我并不想让人知道我的身份。” 星陌仙君了然,“不知云涯神君有何吩咐?”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好气,打不过! “你出关之后去了月山?” “正是,小仙出关后听闻月山垂思宫的宫主,正是当年引发仙界动乱的江蓠,若不亲自去一趟月山,小仙心下难安。” 真是难得,千年了你才觉得心下难安。 孟奚知自然不信他这番话,面上却是不显,继续问道:“那你去过之后,可有什么发现?” “小仙发现那垂思宫宫主,的确就是江蓠。” 废话! “然后呢?” 星陌仙君愣住,“然后?然后小仙劝了江蓠,让她随小仙回落霞山修炼,莫要在人间惹是生非……” 孟奚知抬手打断星陌仙君的话,“你当真不知《美人雪舞图》的下落?” “云涯神君说笑了,小仙若是知道那幅画所在,直接撕了焚了,哪里还用得着跑到月山去劝她?” 是这么个理。 “你闭关闭得好好的,干嘛要出来?” 干嘛要这个时候出来? 孟奚知这话多少有点过分了,但星陌仙君不敢恼火,“小仙突破瓶颈,自然就出关了。” 原本孟奚知打算在灵蝶崖堵星陌仙君,是为了打听血玉的下落,但如已经不需要了。 两人闲扯几句,孟奚知正要告辞离去,星陌仙君却突然凑近他耳边,低声道:“云涯神君久在人间流连,天帝对您可是挂念得很哪。” 今日本就心神烦闷的孟奚知,此刻终于黑了脸。 孟奚知抬手欲推开星陌仙君,不想竟被他捉住了手腕。 星陌仙君的修为远胜如今的孟奚知,在远处一片低低的吸气声中,孟奚知低喝道:“你想死吗?” “云涯神君误会了,只是小仙这里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神君,还望神君指点迷津。” 孟奚知用力甩开星陌仙君的手,踉跄两步,差点没站稳。 好气,打不过! 孟莺时也不知在干嘛,这个点了还不来花荫谷。 也不怕这满谷的花被人给薅秃了去。 小云儿还没到花荫谷就回去盯着小火炉上的鸡汤了。 此刻花荫谷多是各路仙家,连个报信的都没有。 这角落里的事若是闹大,吃亏的是孟奚知。 暴露身份倒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堂堂上古之神被一个小仙君欺负得毫无还手之力,他以后还怎么在仙界混? 星陌仙君除了画技不错,在修为之上,实在不怎么拿得出手。 时不时遭遇瓶颈,众仙早已见怪不怪。 如果上古之神败在这种货色身上,孟奚知不如跳下云头摔死算了。 孟奚知退后几步,沉声道:“说。” 星陌仙君满意地笑了,“敢问云涯神君,当年落入凡尘的血玉,可是被神君捡了去?” “不是。” “血玉能解神君身上的禁咒?” “不能。” “神君知道血玉的下落?” “不知。” “……” “你还有问题吗?” 星陌仙君摊手,“云涯神君如此防着小仙,小仙便是有问题,只怕也问不出想要的答案,也罢,百花盛会,良辰美景,小仙就不扰神君雅兴了。” 孟奚知扫了一眼星陌仙君脚边的竹篾篮子,篮子里装满了各色仙花。 星陌仙君倒是一点也不客气,挑的都是极品。 “星陌仙君闭关千年,确实需要好好补补身子,只是这胡瑶花性子烈,仙君可别补岔了,毕竟整个仙界也没有哪位仙子愿意与你仙修。” 星陌仙君一口老血哽在喉咙,气得手都抖了。 孟奚知长得一副令人神魂颠倒的脸,却让众位仙子对他望而兴叹,这张嘴可谓功劳不小。 仙修就是凡间修道之人所说的双修,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修为。 星陌仙君这样的半吊子仙君,仙子们虽想求画,但不愿献身。 没有哪个仙子愿意将修为浪费在星陌仙君身上,万一受他影响,时不时遭遇瓶颈,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也难怪方才她们想歪了,这仙子不愿意,星陌仙君保不齐就将毒手伸向了修为低微的小仙君。 啧啧啧…… 孟奚知嘴上占了便宜,心情舒坦了不少,不再理会星陌仙君,转身离去。 他却不知,他的师兄孟莺时之所以没有及时现身帮他,乃是因灵蝶崖此刻来了两位贵客,他正招待着呢。 来的正是叶倾雨和暮影。 叶倾雨得知催动黑色引路石灵咒的并非孟奚知,而是孟莺时的时候,心底掠过一抹失望。 孟莺时为他的师弟操碎了心,此刻看着两个面色沉冷的女鬼站在他面前,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灵蝶崖还从未来过鬼,更别说是被他请来的。 “叶姑娘,你和奚知之间……” 叶倾雨问:“孟奚知在哪?” “叶姑娘先听我把话说完再去找他不迟。” “你说。” 孟莺时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这姑娘怎么和他以往碰到的女子不同? 一般的女子碰到这种事,不都是捂着耳朵摇头拒绝,然后声嘶力竭地喊“我不听,我不听”吗? 而且,他的好师弟干的事,比那些抛妻弃子的薄情郎可狠太多了。 “你还说不说了?”叶倾雨不是扭捏的性子,不管遭遇什么事,她更喜欢把话说清楚。 “说说说,叶姑娘且听我慢慢道来。”孟莺时请叶倾雨和暮影落座,又命仙童上茶,这是打算慢慢掰扯了。 叶倾雨可没时间在这耗着,不过……若是孟莺时愿意帮她一个小忙,她便是在此住上几日,时间应该也是够用的。 “不知仙君能否帮我一个忙?” “叶姑娘请说。”第一次见面就求人帮忙,这位姑娘倒是不跟他见外。 叶倾雨道:“我们之后要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麻烦仙君用引路石,直接送我们到那里。” 孟莺时还当是什么麻烦事,譬如要他清理门户这种,他难免会有些为难。 谁知只是用引路石送她们一程,这种小事,他当即便答应了。 “叶姑娘,你可知奚知为何要恢复修为?” 任谁从云端跌落尘埃,都是不甘心的,孟奚知要恢复修为,乃是情理之中。 孟莺时摇头,“他并非为了自己,就像人族的皇帝一样,需得心系天下,能力越大的人,责任也就越大。” “可是,不是有天帝吗?” “天帝只管仙界,而奚知要平衡的,是各界。”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有酒吗? 虽说这些不是上古之神的责任,但孟奚知既有能力庇佑苍生,他做不到置之不顾。 尤其是他不死不灭,却要眼睁睁看着各界生灵倾覆,轮回在神的眼中,是一件残忍而可笑的事。 孟莺时继续道:“千年前奚知布下人灵结界后,修为受损,后又遭奸人暗算,仙元被封……” 孟奚知心灰意冷,他觉得他所有的付出只是个笑话。 坠落花荫谷的那一刻,他本想放弃各界生灵,从此在灵蝶崖当一只小灵蝶,再不过问各界纷争。 但当他发现横亘在晟州大陆北境的人灵结界并非坚不可摧时,他又开始操心了。 他担心有朝一日,当人灵结界消散时,各界又要动荡不安,生灵涂炭。 孟奚知曾是上古之神,他骨子里的担当不允许他置苍生于不顾。 孟奚知要恢复修为,是为了当那一日到来时,他有能力再次阻止战乱。 就像千年前那般。 他并非是为了一己私欲。 “让你带血玉去暮子河,确实是奚知的主意,但这事他非做不可。” 十年前被韦成德从北地带到石塘城的小地灵,出现在烟西谷的那一刻,就被烟西谷的老板娘盯上了。 血玉之所以被孟奚知养在烟西谷,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血玉养成之后,需得以暮子河食尸花献祭。 而地灵,是安全抵达暮子河的关键。 孟奚知若是没有被封禁修为,定然能看出叶倾雨不是地灵。 而他若是没有被封禁修为,也无需利用地灵将血玉带去暮子河。 所有事情的根源,不正是他被朱雀禁咒所困么。 可惜他的修为低微到连北地的严寒都扛不住,过了烟西谷,孟奚知只能化身为蝶,但他没想到,即便是这样,他也飞不到暮子河。 若不是叶倾雨救了他,他不知要在那冰天雪地滞留多久。 而等他出灵族之地那日,晟州大陆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将十万魂魄供养的血玉藏于叶倾雨的胸腔之时,便是给她判了死刑。 原本一个小地灵的性命与整个晟州大陆的安危比起来算不得什么,没了就没了。 但孟奚知杀叶倾雨在先,叶倾雨救他在后,这事,便复杂了起来。 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叶倾雨对孟奚知的恩,相当于救世之恩。 孟奚知若是任她死在暮子河底,那他与那些从背后捅他一刀的奸人有何区别? 孟奚知求梦神救叶倾雨,还有个原因。 他随叶倾雨去暮子河那一段路,他感受到这个少女的求生意志有多强。 孟奚知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这个少女从灵兽凶猛的攻击下侥幸逃生。 而那些鲜血淋漓的伤口,又会引来更多的灵兽。 每一次厮杀搏斗,对于叶倾雨来说,都是生死考验,而每一次,她都能比上一次更加勇猛果决。 这样顽强坚韧的人,不应该死在暮子河底。 如果一定要说孟奚知做错了,那就错在他不该对叶倾雨动情。 孟莺时这一番“上古之神心怀天下”的言论,叶倾雨若是还不能原谅孟奚知,倒显得她蛮不讲理了。 当初在烟西谷,老板娘确实说过一句话: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叶倾雨此刻才明白,老板娘的意思,是血玉可以恢复上古之神的修为,而上古之神,才是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的关键所在。 “奚知回到灵蝶崖的这段日子,每日都陷在对叶姑娘的愧疚之中,叶姑娘,你若不放过他,他也绝不会放过他自己的。” “有酒吗?”叶倾雨沉默半晌,突然看向孟莺时,“听说灵蝶崖的花酿味道不错,可能向仙君讨一杯来喝?” 虽然对这位姑娘跳脱的性子难以理解,但孟莺时从来不是小气的仙君,当即笑道:“莫说一杯,只要叶姑娘酒量好,便是十坛,也尽管随意畅饮便是。” “好,那就十坛。” 酒量好不好且先不说,喝不完带回去送给冷皓月,也算是弥补了她不能入仙山的遗憾。 “……”孟莺时先吩咐仙童将灵蝶崖最上等的花酿端上来,才问叶倾雨,“叶姑娘不去找奚知?” “我此番来灵蝶崖,是来接小雪,仙君可知道小雪?” 至于孟奚知,即便知道他当初的做法乃是大义所在,不得已而为之,叶倾雨心底仍有一块疙瘩。 这不是一件能一笑而过的事。 在这件事之中,叶倾雨是受害者,她不祈求自己在孟奚知心中能比天下苍生更重要,她生气的,是孟奚知对她的隐瞒。 在孟奚知的心里,叶倾雨如果知道血玉之事,会弃他而去。 既然如此,叶倾雨就算真的抛弃孟奚知,那也不能怨她。 如你所愿罢了,咋地,你还想要意料之外的惊喜? 去你的吧。 叶倾雨从未想过,梦神之路的因,竟然是在孟奚知身上。 而这个人却一边瞒着她杀身之仇,一边缠着她谈情说爱,他哪来的脸? 就算有朝一日他借血玉解了朱雀禁咒又如何? 就算他助叶倾雨成神了,又能如何? 叶倾雨就该感恩戴德地与他长相厮守? 叶倾雨突然又想起石塘城将军府韦小姐与教书先生的事情来。 她突然羡慕起韦小姐,若是她也有家人护着,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有人将孟奚知按在条凳上打板子,她说不定就能解了气。 是啊,她心里,还是在生着孟奚知的气。 那教书先生连五板子都扛不过,便哭着喊着告饶,发誓再不踏入将军府半步,从此远离石塘城,与韦小姐生生世世不复相见。 可孟奚知不死不灭,只怕板子打断了他也不会求饶。 叶倾雨一时又觉得这个法子是行不通的。 哎…… 她早知情之一字碰不得的,偏偏这一颗破碎的心,还是被孟奚知那个混蛋给侵占了去…… 孟奚知当日离开来福客栈时,对小雪吹嘘过灵蝶崖如何如何好看,哄了好一会小雪才肯离开叶倾雨,随孟奚知来灵蝶崖。 也就是说,小雪到灵蝶崖后,必然会四处转悠一番,而不是被孟奚知藏了起来。 所以孟莺时应该是知道小雪的。 孟莺时何止是知道小雪,孟奚知回到灵蝶崖后,直接将那个小女孩丢给了孟莺时照看,他自己则是整日待在云镜湖,反反复复弹奏一首曲子。 据说那首曲子是他前不久在凡间所作,名为《醉春风》。 孟莺时偶尔会带小雪去云镜湖找孟奚知,但那家伙每每看着小雪叹息不止。 因小雪逢人便说孟奚知是她爹爹,不知道内情的小灵蝶们私下里议论,都说那个小女孩是孟师叔在凡间的妻子所生。 但是……并不是孟师叔的孩子,八成是隔壁老王的。 所以孟师叔回到灵蝶崖后才这般心烦意乱,整日弹琴扰民,对老王的孩子不管不顾。 他们哪里知道,孟奚知将小雪丢给孟莺时,乃是因临近百花会,各路仙家应邀而来,鱼龙混杂,小雪在孟莺时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桑山魅妖 孟莺时的住处叫未雪院,灵蝶崖没有冬天,自然没有雪。 院子里的梨白亭中,叶倾雨抱坛畅饮。 叶倾雨尝不出这仙山花酿的味儿,而按在千屏城迎春楼时的经验,她的酒量应是极差的。 后来听孟奚知说,那时在千屏城,他已经打算退缩了。 他在须眉江的小船上给出的理由是,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给叶倾雨招来麻烦。 其实,他早就在害怕叶倾雨无法承受如此残忍的真相吧。 可他,还是没能逃过这一遭。 叶倾雨斜倚在梨白亭的白玉栏杆上,亭外烟波浩渺,微风卷起片片雪白的梨花,淡淡的花香萦绕。 在叶倾雨看来,这酒与白水没甚区别,但她还是学着凡人那般浅酌慢饮,似乎如此,便也能品出个三六九等的滋味来。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赶时间。 今日百花会,孟莺时还有要事在身,不能陪叶倾雨小酌几杯。 暮影从小就想入仙山一游,孟莺时派了一个小仙童带她四处参观去了。 出未雪院之后,孟莺时凭空召来一只小灵蝶,吩咐它传话给小云儿。 方才孟莺时告诉叶倾雨,小雪住在孟奚知的听雨院。 这话是骗叶倾雨的。 他好不容易催动灵咒引来叶倾雨,可不是让她领了孩子就走的。 怎么的也得让孟奚知和她见上一面才行哪。 孟莺时让小云儿来偷偷将小雪送去听雪院,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避开叶倾雨。 叶倾雨若是知道这俩师兄弟都是骗人精,不知作何感想? 不过她此时已经晕乎乎不知今夕何夕,满眼除了翻滚的浮云,便是似雪的梨花,晃得她头疼。 叶倾雨趴在白玉栏杆上打了个盹,而在此期间,灵蝶崖发生了一起小型斗殴事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孟莺时终于现身花荫谷,与众位仙家寒暄问候,场面话说起来不需要过脑子,倒也轻松。 一年一度的灵蝶崖百花会,仙界谁不赞一声孟仙君心地仁厚,为各位仙友的修为进益,而无私贡献出花荫谷里的仙花灵草。 殊不知,孟莺时每年就等着这些个仙友们来摘花除草。 这花荫谷里的仙花灵草,若是任其生长,千年万年的,化灵成精在所难免。 就好比无人打理的花园,时日久了,便被草木侵占了,最终只能荒废。 灵蝶崖上的灵蝶们虽靠着仙花灵草提升修为,可补品太多了,也有些吃不消。 灵蝶不比品阶高的大仙,修为方面讲究日积月累,而非一日千里。 孟莺时不愿让小灵蝶们吃苦受累去打理花荫谷,便将主意打到了那些游手好闲的仙家们身上。 如此,这百花会便一年年办了下来。 今年来的仙友比去年又多了一些,最令孟莺时感到惊讶的是,竟然连桑山魅妖也来了。 桑山魅妖,艳绝无双,果然名不虚传。 从那些仙子们嫉妒的眼神中便能看得出来,更别提好些个道心不稳的散仙,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 若只是魅妖,自然是不敢踏足灵蝶崖的,这只魅妖是与南海龙王太子慕风同来。 提起南海,众仙最先想到的并非南海的大户龙王一家,而是海神聆悦。 当年慕风为了追求聆悦干过不少傻事,差点被他爹气得给抽了龙筋。 不过那都是千年前的事了,自从海神聆悦对楚晟仙君因爱生恨大闹仙界后,慕风便也消停了。 近千年来,倒是不曾听说过这位龙王太子的消息。 没想到竟然和桑山美人勾搭上了。 仙君们看向慕风的目光里,既有羡慕嫉妒,又有可怜惋惜。 魅妖是以吸**气为生的妖,不止仙草灵植的精气,对仙家的仙元亦有觊觎之心,曾有不少贪图美色的仙家,千万年修为葬于桑山。 慕风能携着魅妖招摇过市,八成是被魅惑了心神,只怕离仙元枯竭不远了。 来者是客,孟莺时虽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也不好将慕风和魅妖赶了出去。 这事确实不对劲,不只魅妖是第一次来灵蝶崖,这龙王太子慕风可也是头一次来灵蝶崖呢。 而今日除了各路新晋的散仙,第一次踏足灵蝶崖的,还有两只女鬼。 孟莺时心下叹息:且瞧着吧,今日灵蝶崖,定然有事发生。 往年百花会,会有无聊的仙家自发组织一些有趣的游戏,譬如吟诗,譬如斗酒,又譬如选出开得最好的仙花,赐名“花中仙子”…… 凡此种种,无一不是从人间学来的玩法。 要论会玩,那还得是凡人。 毕竟难得聚一聚,总不能摘了花就走。 今年百花会,众仙的注意力都在慕风和桑山美人身上,对那些个玩腻了的游戏,倒是没什么兴致了。 不过晚上的百花宴倒是可以期待一下。 话说孟莺时在花荫谷招呼着各位仙友,却独独没有看见星陌仙君。 听小仙童的禀报,星陌仙君是来了灵蝶崖的。 那厮去了何处? 从三五凑在一起聊八卦的仙子们嘴里,孟莺时得知,星陌仙君是追着孟奚知去了。 好巧不巧,孟奚知在回听雨院的半路上,碰到了小云儿正牵着小雪走来。 小雪看见她爹,当即便挣开了小云儿的手,往孟奚知身上扑去。 却在距离孟奚知三步远的时候,被突然冒出来的星陌仙君给提住了后衣领。 “这便是云涯神君在凡间的孩子?” 看来星陌仙君对孟奚知的动向打听得还算仔细,但这,也更让孟奚知恼火。 事关小雪,孟奚知便是打不过,那也是要与星陌仙君拼命的。 听雨院地处偏僻,这条小道两旁遍植高耸入云的灵木,郁郁葱葱的枝叶下,花草茂盛,让小道看上去十分隐蔽,平日里极少有灵蝶在此走动。 孟奚知给小云儿使了个眼色,星陌仙君看在眼里,笑道:“云涯神君这是要搬救兵?哎,想当年神君在各界战场上如入无人之境,是何等的神勇……” “你意欲何为?” 孟奚知声冷如冰,即便修为被封,他此刻的模样,与在各界战场之时,没有分别。 他是上古之神,他不死不灭,今日星陌仙君若是敢伤小雪分毫,等他解除朱雀禁咒之日,定会让星陌仙君生不能,死亦不能!  ()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你干的好事! 第256章你干的好事! 据后来星陌仙君自己说,他原本只是打算拿这孩子吓唬吓唬上古之神,没料到会闹出岔子来。 如果这个理由成立,只能说明星陌仙君闭关千年,脑子给整出问题来了。 而谁要是信了他的话,那也多半是出门没带脑子。 星陌仙君有何目的,孟奚知心知肚明。 星陌仙君出关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月山找画中仙江蓠,这事看着没毛病,其实却不正常。 首先他闭关千年,怎就知道当年的画中仙如今在月山落了脚? 就连孟奚知,也是这次和叶倾雨经过碧落城,才发现画中仙江蓠就是月山垂思宫的宫主。 会不会所谓的闭关是假,星陌仙君其实一直在暗中注视着晟州大陆上的动静? 又或者,仙界之中,有人一直在盯着下界,待星陌仙君出关,立时便将画中仙的消息告知于他。 再或者,星陌仙君选择这个时候出关,正是因为有人告诉他眼下各界的形势,十分适合浑水摸鱼。 其次,他方才偷偷跟在孟奚知身后,意欲何为? 如果星陌仙君一直在关注着晟州大陆的动静,关于元宵节当晚,白荷山上发生的事,他是不是也知道? 那晚鹤山牵头人要杀的,正是被星陌仙君抓在手里的小雪。 他……是不是知道了小雪的来历? 不管星陌仙君是什么目的,他抓住小雪,足以让孟奚知自不量力地去找他拼命。 不曾想小雪随了她娘的性子,遇到危险时,一不慌二不乱,勾脚狠狠在星陌仙君腿间踹了一脚。 虽非亲生,胜似亲生,叶倾雨每每杀敌喜欢一招致命,而小雪,更是一脚击中星陌仙君的要害。 这还了得? 星陌仙君暴脾气上头,拽着小雪后衣领的手高高举起。 小云儿在接收到孟奚知的眼色时,便开始暗暗用灵蝶传信给她师父,但此刻的情况,显然已经来不及等孟莺时前来支援。 孟奚知当即便扑了上去,只是不等他靠近,星陌仙君身边骤然腾起滚滚云雾,从那云雾间飞出数十道凌厉的银光。 银针划破孟奚知的脸颊,一道血痕立现。 星陌仙君似乎并不打算在此处对上古之神动手,但孟奚知也不能近他的身。 随着星陌仙君掐诀念咒,他身前的小道上赫然出现一道裂缝。 裂缝越来越大,孟奚知看到里面漂浮的云雾间,时隐时现的利刃闪着寒芒。 而在利刃之下,散发出灼灼热气的岩浆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 这裂缝彷佛饿极了的怪兽,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它的主人喂食。 星陌仙君是要将小雪丢进这个裂缝之中! 他确实是有这个想法,绝非他事后所说的吓唬吓唬孟奚知。 小雪从他手上坠落,直直往裂缝之中扑去。 而星陌仙君的脸上,挂着期待的神色。 “云涯神君别担心,小仙听人说你这孩子是个邪祟,小仙这噬邪阵,正好可以帮你女儿身上的邪祟清除干净。” 一个能从鹤山牵头人手底下活下来的小孩,到底是什么来头,他很想瞧一瞧。 孟奚知几乎要疯了,可他无法靠近云雾堆砌的屏障。 他每往前一步,又被逼退两步,他如今的修为,无法冲破星陌仙君的防御。 可那是小雪,是他的女儿! 小雪一声“爹”喊得孟奚知肝肠寸断,但他却什么也做不了。 孟奚知记不得是多少年来,他第一次萌生了想要毁天灭地的念头。 或许天地不存在了,四海八荒皆为炼狱,当怨念填满这个世界,所有的生灵都变得一样,都一起毁灭,也未尝不可? 都一样了,痛苦的便不只是他一个人…… 一道银光掠过,星陌仙君脸色骤变。 小雪将将要被利刃挑开胸口之际,银色长鞭倏然而至,卷起小小的身子,以星陌仙君拦之不及的速度冲破云雾。 银鞭那头站着一个身着黑裙的女子,面白如霜,眸如幽深的寒潭,隐隐漾着幽绿的光晕。 星陌仙君看清来人,冷哼道:“这灵蝶崖什么时候竟连鬼也能来了?” 暮影接过小雪,亦冷哼,“畜生都能来,鬼为何不能来?” “你……” 星陌仙君话没说完,暮影已经侧过身不理会他,将小雪塞进跌跌撞撞跑过来的孟奚知怀里,“孟奚知,你干的好事!” 孟奚知紧紧抱着小雪,脑子里一片空白,此时此刻,他什么也不愿去想了。 也是在这一刻,多日来困扰孟奚知的难题有了答案。 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了。 将孟奚知挡在身后,暮影开始找星陌仙君算账。 “素闻仙界的星陌仙君画技了得,不知仙君平日作画用的是哪只手?” 星陌仙君不屑回答一只鬼灵的话,他只对孟奚知怀里的小女孩感兴趣。 一直想从背后偷袭星陌仙君,但一直被挡在云雾外的小云儿替星陌仙君回答了,“他作画用的是右手,就是方才将小雪丢进噬邪阵的那只手。” 小云儿敢在此时添火,是因为她知道她师父孟莺时就快赶到了。 果然,暮影眼中寒意更深,“这孩子是我用血养大的,你今日欺负她,便是与我过不去,你那只手,我要了。” 星陌仙君怀疑自己听错了,他这是被一只鬼给恐吓了? 他的修炼之路就算再不顺畅,那也不可能连一只鬼都打不过啊! 他闭关千年,如今的世道竟然变得连鬼都敢骑在他头上逞威风了? 不行了不行了,星陌仙君暴脾气又上头了。 暮影手中的寒霜鞭早已蠢蠢欲动,此刻感应到暮影的杀气,鞭子上的铃铛更是发出清脆的声响。 从环绕在星陌仙君身边的云雾里飞射出无数银针,比方才阻拦孟奚知时,银针的数量至少翻了百倍。 寒霜鞭随着黑裙翻飞,裹挟着阵阵劲风,扫落松针般的银针。 银针被打落在小道旁的仙花灵草间,便如疾雨浇落,打得花草残破不堪。 “孟奚知,将小雪收入你的乾坤袋。” 寒霜鞭虽能挡下一些银针,护暮影身后的孟奚知周全。 但她若是要靠近星陌仙君,去砍了那只不可饶恕的手,以孟奚知如今的修为,未必能挡得住银针的袭击。 这银针疾射而出的距离甚远,好些都没入了灵木的树干,孟奚知便是要逃跑,只怕也难免会中招。 孟奚知反正是个老不死的,被扎几针也无妨,但小雪不能受伤。 暮影的话不无道理,孟奚知已经缓了心神,好好安抚过小雪,将她收入了乾坤袋中。 寒霜鞭缓缓逼近翻涌的云雾,躲在云雾后的星陌仙君手心竟出了一层冷汗。 ……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我怕他挨打 第257章我怕他挨打 如果不是孟莺时及时赶到,星陌仙君那只擅画的右手,只怕是要被暮影的寒霜鞭给折断了。 谁也不曾料到,区区一只鬼灵竟有如此能耐,打得堂堂仙君叫苦不迭。 虽有孟莺时求情,暮影仍将寒霜鞭卷起的银针还了星陌仙君一身。 密密麻麻的银针扎在星陌仙君华丽的袍子上,活像一只大刺猬。 孟莺时之前就已经察觉出暮影不同于一般的鬼,能踏入仙山的,不管是人灵还是鬼怪,至少得与仙有些渊源。 此刻见她这般吊打星陌仙君,更是觉得这只鬼不简单。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安抚孟奚知的心情,孟莺时拦腰抱着要与星陌仙君拼命的孟奚知。 星陌仙君落了下风,方才的盛气凌人彷佛被银针扎泄了气,耷着脑袋解释自己只是跟上古之神开个玩笑。 孟奚知气笑了,“你现在跳下噬邪阵,本神君就当你方才是在开玩笑。” “云涯神君说笑了,那噬邪阵只噬邪祟,小仙……” “小他娘的仙,本神君看你就邪得很。” 孟莺时在孟奚知耳边劝道:“消消气,消消气,他是天帝最看重的仙君,你如今连个散仙都不如,你要是伤了他,天帝那边……” “老子会怕了天帝小儿?孟莺时你到底帮不帮我?” “慎言,慎言!”孟莺时心知孟奚知正在气头上,要想让他平复心绪,唯有……换个话头。 “奚知啊,你猜暮姑娘为何会出现在灵蝶崖?” 孟奚知闻言果然安静了。 他终于想起这茬了。 暮影怎么来了? 叶倾雨呢? 孟奚知僵在原地,任凭孟莺时抱着他,在他耳边继续念叨:“你今日若是和星陌仙君撕破脸,再想查出当年之事的真相可就更难了。” 当年之事,是指孟奚知被人陷害修为被封之事。 既是被人所害,这个仇总是要报的。 奈何孟奚知修为被封,行事并不方便,而能设计陷害上古之神的,定然来头不小,为了不连累灵蝶崖,孟奚知拒绝让孟莺时帮他调查。 其实孟奚知心中隐有猜测,他需要的是证据。 在这件事中,星陌仙君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这也是为什么孟莺时此刻拦着孟奚知的原因。 如果孟奚知与星陌仙君交恶,这条线索便断了。 虽说是星陌仙君撕破脸皮在先,但孟莺时却不得不跟在屁股后面找补找补。 呔,晦气! 毕竟星陌仙君的画,在各界都有追崇者,连天帝都曾称他的手为“神之右手”,今日暮影若真砍了他一只手,明日灵蝶崖便要成为众矢之的。 而孟奚知若是再补上一刀,今夜的百花宴也要毁了。 如此良辰美景,岂能让他们给糟蹋了? 孟莺时第一个不答应。 见孟莺时安抚好孟奚知,星陌仙君总算松了口气。 他能感觉到,那只女鬼方才是动了杀气的,堂堂仙君如果被一只女鬼砍了靠之吃饭的右手,他在仙界的日子也算是到头了。 “小仙突然想起来,前几日天帝命我画一幅《松涛图》,算算日子,也该给天帝送去了,这便先行告辞了。” 这灵蝶崖,星陌仙君是没脸再待着了,他也没胆再待着。 万一孟奚知回去越想越气,又邀了这女鬼来找他麻烦,岂不血亏? “不送。” …… 星陌仙君驾云离去后,孟奚知还怔怔站在原地。 孟莺时拍了拍他的肩膀,叹道:“叶姑娘此刻就在未雪院,你可要去见她?” “她……”孟奚知话到嘴边,却是不敢问出口。 她为什么会来? “你别想太多,叶姑娘是来接孩子的,她似乎不愿意见你。”孟莺时这话说得直白,十分扎心。 孟奚知脸色白了白,“原是不该见的……” 一句话没说完,孟奚知突然化成了一只白色的小灵蝶,围着孟莺时转了几圈,不知是什么意思? 孟莺时又叹:“不见便不见吧,你何苦连人都不愿做了?罢了,你且先回听雨院去吧。” 白色灵蝶依旧围着孟莺时打转,孟莺时抬手一挥,一阵疾风扫过,孟奚知飞出去老远。 小云儿心下诧异,“师父,孟师叔他……” “你去花荫谷请南海龙王太子到未雪院一叙。”孟莺时打断小云儿的话,转身对暮影笑道:“暮姑娘对灵蝶崖的景致可还满意?” 小云儿领命而去。 暮影看着孟莺时,冷漠的脸上忽而扯出一丝笑来,“景虽美,却没有仙君有趣。” 孟莺时佯装不解,“哦?暮姑娘此话何意?” 暮影不跟他绕弯子,“你为何要将孟奚知变成蝴蝶?” “哈,没想到被你看出来了,暮姑娘果然不简单。”孟莺时拊掌,“我不过是为了给这对冤家一个见面的机会罢了。” “让孟奚知直接去见叶倾雨不就行了,你何必搞这许多名堂?” 孟莺时摆手道:“哎,你不懂,这件事啊,必须得是叶姑娘放下心里的结,去找奚知才行,奚知此时去找叶姑娘,我怕他挨打。” 暮影蹙眉,她虽不懂孟莺时到底存着什么心思,但想到叶倾雨的性子,若是孟奚知此刻去找她,确实有可能被她先揍一顿再说。 不过,孟奚知不该被打吗? 暮影看向孟莺时的眸光渐沉,“你是怕我直接带走小雪?” 小雪,才是孟莺时将孟奚知赶回听雨院的真正原因。 孟莺时像被人戳穿谎言的小孩子,瞬间臊红了脸。 为了孟奚知,他这张老脸也是不要了。 “暮姑娘,我只是希望叶姑娘能亲自去趟听雨院,你如果带走了小雪,叶姑娘也就没了去找奚知的理由,这是他们俩之间的事,必须他们自己去解决,咱们外人还是别操心了。” 这事确实只能他们自己解决,暮影不擅长替别人处理感情问题。 她自己的感情还没…… 暮影突然想起离开怀宁城时,苏宸辙问她可愿意留在他身边。 苏宸辙有他必须要去做的事,而暮影,亦然。 她没办法选择留在苏宸辙身边,她当时什么也没说,给不了的承诺,不如沉默。 只是现在,暮影又想起了苏宸辙目送她离开时的神情。 暮影撩开靛蓝布帘,探头往后望去,马车愈行愈远,清晨的水面薄雾氤氲,伫立在砚石河边的人影好似长在那里的一棵树。 当时暮影恍惚有种感觉,他,好似在等她回去……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 我有一个朋友…… 第258章我有一个朋友…… 灵蝶崖的夜色应是整个仙界最美的,月如白玉盘,悬在璀璨的繁星之间。 人间看到的夜空,往往都是月朗星稀。 灵蝶崖上却是星月同辉。 数不清的萤火虫从仙花灵草间飞出,便好似那天幕的星子坠了下来。 硕大的夜明珠点缀在花丛里,将笼在云雾中的灵蝶崖照得忽明忽暗,景致若隐若现,更添几分朦胧美感。 百花会之夜的灵蝶崖,无一处不美。 就连从崖顶云镜湖流泻而出的琴音,听上去也不那么令人心生厌烦了。 曲子是天上地下难得的好曲,今日初到灵蝶崖的仙家皆沉浸其中。 会觉得厌烦的,都是已经在灵蝶崖小住了些时日的仙家。 暮影从未见过这么美的夜色,但她心里却有个小小的遗憾。 小云儿说灵蝶崖没有仙鹿,亦没有仙鹤,那些畜牲最喜欢糟蹋仙花灵草。 之前有别的仙山上的仙鹤飞来,被她师父拿着棍子赶跑了。 如此几次之后,别说飞来灵蝶崖,便是她师父去别的仙山溜达,那些仙鹤也要躲开老远。 这灵蝶崖美则美矣,却与暮影小时候梦中所见不同。 花荫谷三面环山,一面临着皑皑云海,云海之下便是晟州大陆。 挨着翻涌的云海,以灵木搭了座台子,台子四周亦缀夜明珠,百花宴便是在此举行。 灵木台子上摆了长桌宴,四条长桌围成一个“口”字,中间有灵蝶曼舞。 舞是伴着崖顶的琴音而起,反正灵蝶崖上没有谁的琴技能将孟奚知比下去,又反正孟奚知总是要弹奏个不休,倒不如就借他的曲子一用,也省了好些麻烦。 仙家们长袍广袖,坐在海浪般涌来的祥云间,一个个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看得出来他们对百花宴很是满意。 所谓的百花宴,一听便知与花有关。 灵蝶崖什么东西最多? 自然是花。 以花荫谷中的仙花为主料,佐以仙丹或是灵泉仙露之类的滋补仙元之物,烹饪而出的菜肴点心,再配上灵蝶崖独有的花酿,供仙家们享用。 经过烹饪的仙花,不仅味美,也更加滋补,深受各位仙家喜爱。 仙乐袅袅,舞姿轻灵,推杯换盏间,仙界漫长岁月里的枯燥与孤寂,在这一夜得到了慰藉。 每个醉了酒的仙家恍惚觉得自己多了几个好友,没忍住将心底藏了多年的小秘密与之分享。 “小老弟,我跟你说啊,当年魔界退出晟州大陆,我可是听说……” “魔界的事可不好胡乱说啊。” “嘿,你这是不相信老哥我?来来来,我今个儿就跟你好好说道说道。” “不是,这……” 如此良辰美景,提魔界那档子事,不嫌扫兴吗? “嘘!”醉酒的仙君食指抵着嘴唇,揽过旁边仙君的肩膀,比了个噤声的动作,“得君为友,幸甚至哉,咱俩哥俩之间啊,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你且宽心,听我道来。” 这位被强行拽着听故事的倒霉仙君不是旁人,正是这灵蝶崖的主人孟莺时。 “数千年前,魔突然退出晟州大陆不知去向,有人说,魔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唉,你说,真的存在另一个世界吗?” 孟莺时不答反问道:“咱们所在的世界,仙界最高,悬于九重天阙,敢问兄弟,你可曾飞出过九重天外?” 醉酒仙君摆手,“我去年才在西洛国一座山头上修得圆满,从小小地仙变成这上界的散仙,九重天外?小老弟你这不是拿我打趣么?” 孟莺时安慰他,“别说你,便是天帝,也不知道九重天外有什么,所以啊,是否存在另一个世界,咱们这些小仙既不知道,也不用知道。” “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咱们做仙的,怎能没点追求?若真是天外有天,那咱们得去探索啊,你看老哥我啊,若不是一心想着要升天,怎会在那座蚊虫成群的山头苦修数千年?你是不知道啊,我都熬死了多少……哎,不说这个,不说这个。” 说到伤心事,醉酒仙君又仰头饮了一杯。 孟莺时蹙眉看着他,“魔去了另一个世界的事,你是听何人说的?” “我有一个朋友……他跟我说啊,说此间天地,看似天高地阔,无穷无尽,其实啊,不过弹丸之地,芸芸众生,芸芸众生……什么来着?” 孟莺时歪着脑袋看着醉酒仙君:你问我? 醉酒仙君敲着脑壳,“我怎么给忘了呢?” “不知你那位朋友是哪座仙山的仙友?” “呔,他哪是什么仙友啊,不过是人间一个小小的说书人。” “说书人的话你也信?” “小老弟你这话我可不爱听啊,他是我朋友,朋友你知道吗?就像咱俩这样,怎么,你不当我是朋友?” 醉酒仙君越说越来劲,一拳头砸在孟莺时的心口。 孟莺时摇头叹气,“你在西洛国数千年,难道不曾听说过,魔就藏在不死槐森林中,并非如世人所说那般,于晟州大陆销声匿迹?” 对于这个说法,其实也只是孟莺时的猜测。 如果魔真的退出了晟州大陆,那不死槐森林中的魔又是怎么回事? “我跟你说啊,我那位朋友有个朋友,他告诉我那位朋友,不死槐森林中的槐花,在千年前便开了。” 什么朋友朋友的,难为醉酒仙君醉了酒还能捋清楚。 孟莺时问道:“所以魔真的一直在不死槐森林中?” 一曲终了,翩翩起舞的灵蝶们退了下去。 四方长桌后的仙家们吃喝正酣,等着琴音再起。 一晚上了,这支曲子反反复复弹了不下十次,要不是百花宴的重头戏就在这“吃喝”之上,怕是有不少仙家要拂袖而去了。 醉酒仙君踉跄起身,松了松腰带,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吸了一口仙花的香气,转身踱步到灵木台边。 他望着月光下的云海,朗声笑道:“数千年前的魔确实退出了晟州大陆,如今的魔,是千年前仙界……啊!小老弟救我……” “哎哎哎……”孟莺时追到灵木台边,已经来不及去救跌下云海的醉酒老哥。 灵木台边站着一位衣袂飘飘的仙子,仙子拍了拍手,对着云海啐道:“呸,让你没事提什么魔来扫兴,下去吧你!” “……”孟莺时幽幽看了一眼仙子。 醉酒仙君毕竟只是一个才飞升的散仙,根基不稳,这一朝下凡,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回仙界?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我是谁? 第258章我有一个朋友…… 灵蝶崖的夜色应是整个仙界最美的,月如白玉盘,悬在璀璨的繁星之间。 人间看到的夜空,往往都是月朗星稀。 灵蝶崖上却是星月同辉。 数不清的萤火虫从仙花灵草间飞出,便好似那天幕的星子坠了下来。 硕大的夜明珠点缀在花丛里,将笼在云雾中的灵蝶崖照得忽明忽暗,景致若隐若现,更添几分朦胧美感。 百花会之夜的灵蝶崖,无一处不美。 就连从崖顶云镜湖流泻而出的琴音,听上去也不那么令人心生厌烦了。 曲子是天上地下难得的好曲,今日初到灵蝶崖的仙家皆沉浸其中。 会觉得厌烦的,都是已经在灵蝶崖小住了些时日的仙家。 暮影从未见过这么美的夜色,但她心里却有个小小的遗憾。 小云儿说灵蝶崖没有仙鹿,亦没有仙鹤,那些畜牲最喜欢糟蹋仙花灵草。 之前有别的仙山上的仙鹤飞来,被她师父拿着棍子赶跑了。 如此几次之后,别说飞来灵蝶崖,便是她师父去别的仙山溜达,那些仙鹤也要躲开老远。 这灵蝶崖美则美矣,却与暮影小时候梦中所见不同。 花荫谷三面环山,一面临着皑皑云海,云海之下便是晟州大陆。 挨着翻涌的云海,以灵木搭了座台子,台子四周亦缀夜明珠,百花宴便是在此举行。 灵木台子上摆了长桌宴,四条长桌围成一个“口”字,中间有灵蝶曼舞。 舞是伴着崖顶的琴音而起,反正灵蝶崖上没有谁的琴技能将孟奚知比下去,又反正孟奚知总是要弹奏个不休,倒不如就借他的曲子一用,也省了好些麻烦。 仙家们长袍广袖,坐在海浪般涌来的祥云间,一个个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看得出来他们对百花宴很是满意。 所谓的百花宴,一听便知与花有关。 灵蝶崖什么东西最多? 自然是花。 以花荫谷中的仙花为主料,佐以仙丹或是灵泉仙露之类的滋补仙元之物,烹饪而出的菜肴点心,再配上灵蝶崖独有的花酿,供仙家们享用。 经过烹饪的仙花,不仅味美,也更加滋补,深受各位仙家喜爱。 仙乐袅袅,舞姿轻灵,推杯换盏间,仙界漫长岁月里的枯燥与孤寂,在这一夜得到了慰藉。 每个醉了酒的仙家恍惚觉得自己多了几个好友,没忍住将心底藏了多年的小秘密与之分享。 “小老弟,我跟你说啊,当年魔界退出晟州大陆,我可是听说……” “魔界的事可不好胡乱说啊。” “嘿,你这是不相信老哥我?来来来,我今个儿就跟你好好说道说道。” “不是,这……” 如此良辰美景,提魔界那档子事,不嫌扫兴吗? “嘘!”醉酒的仙君食指抵着嘴唇,揽过旁边仙君的肩膀,比了个噤声的动作,“得君为友,幸甚至哉,咱俩哥俩之间啊,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你且宽心,听我道来。” 这位被强行拽着听故事的倒霉仙君不是旁人,正是这灵蝶崖的主人孟莺时。 “数千年前,魔突然退出晟州大陆不知去向,有人说,魔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唉,你说,真的存在另一个世界吗?” 孟莺时不答反问道:“咱们所在的世界,仙界最高,悬于九重天阙,敢问兄弟,你可曾飞出过九重天外?” 醉酒仙君摆手,“我去年才在西洛国一座山头上修得圆满,从小小地仙变成这上界的散仙,九重天外?小老弟你这不是拿我打趣么?” 孟莺时安慰他,“别说你,便是天帝,也不知道九重天外有什么,所以啊,是否存在另一个世界,咱们这些小仙既不知道,也不用知道。” “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咱们做仙的,怎能没点追求?若真是天外有天,那咱们得去探索啊,你看老哥我啊,若不是一心想着要升天,怎会在那座蚊虫成群的山头苦修数千年?你是不知道啊,我都熬死了多少……哎,不说这个,不说这个。” 说到伤心事,醉酒仙君又仰头饮了一杯。 孟莺时蹙眉看着他,“魔去了另一个世界的事,你是听何人说的?” “我有一个朋友……他跟我说啊,说此间天地,看似天高地阔,无穷无尽,其实啊,不过弹丸之地,芸芸众生,芸芸众生……什么来着?” 孟莺时歪着脑袋看着醉酒仙君:你问我? 醉酒仙君敲着脑壳,“我怎么给忘了呢?” “不知你那位朋友是哪座仙山的仙友?” “呔,他哪是什么仙友啊,不过是人间一个小小的说书人。” “说书人的话你也信?” “小老弟你这话我可不爱听啊,他是我朋友,朋友你知道吗?就像咱俩这样,怎么,你不当我是朋友?” 醉酒仙君越说越来劲,一拳头砸在孟莺时的心口。 孟莺时摇头叹气,“你在西洛国数千年,难道不曾听说过,魔就藏在不死槐森林中,并非如世人所说那般,于晟州大陆销声匿迹?” 对于这个说法,其实也只是孟莺时的猜测。 如果魔真的退出了晟州大陆,那不死槐森林中的魔又是怎么回事? “我跟你说啊,我那位朋友有个朋友,他告诉我那位朋友,不死槐森林中的槐花,在千年前便开了。” 什么朋友朋友的,难为醉酒仙君醉了酒还能捋清楚。 孟莺时问道:“所以魔真的一直在不死槐森林中?” 一曲终了,翩翩起舞的灵蝶们退了下去。 四方长桌后的仙家们吃喝正酣,等着琴音再起。 一晚上了,这支曲子反反复复弹了不下十次,要不是百花宴的重头戏就在这“吃喝”之上,怕是有不少仙家要拂袖而去了。 醉酒仙君踉跄起身,松了松腰带,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吸了一口仙花的香气,转身踱步到灵木台边。 他望着月光下的云海,朗声笑道:“数千年前的魔确实退出了晟州大陆,如今的魔,是千年前仙界……啊!小老弟救我……” “哎哎哎……”孟莺时追到灵木台边,已经来不及去救跌下云海的醉酒老哥。 灵木台边站着一位衣袂飘飘的仙子,仙子拍了拍手,对着云海啐道:“呸,让你没事提什么魔来扫兴,下去吧你!” “……”孟莺时幽幽看了一眼仙子。 醉酒仙君毕竟只是一个才飞升的散仙,根基不稳,这一朝下凡,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回仙界?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你这个想法很大胆啊! 第260章你这个想法很大胆啊! “你出生的时候,天上下着雨,但那并非是真的雨,而是血雨……” 所以,“叶倾雨”,倾的是血雨吗? 这一听便知她出生那天,绝不是什么好日子。 慕风不知是想起聆悦,还是想起那场战争,又自斟自饮了一杯花酿。 灵蝶崖的花酿在仙界十分有名,可惜对于嗜酒之人来说,这花酿芬芳有余,而烈性不足。 若是想要醉一场,并非上选。 当然,叶倾雨除外,她的酒量极差,酒品更是令人发指。 是以此刻看着慕风一杯接一杯灌水似的喝酒,叶倾雨并没有去端桌上的青玉盏。 她怕误了大事。 好不容易撞到一个知道她身世的,她必须保持清醒。 万一说了什么浑话,惹恼了这位龙王太子,她岂不是要悔死。 “聆悦说啊,当时廉婆婆抱着一枚铜盆那么大的黑蛋来找她,请她帮忙照看,说是蛋里藏着一个娃娃。” 叶倾雨敲了敲自己还有些迷糊的脑壳,“你的意思是,我是蛋生的?” 敢情她是一只鸟? 铜盆那么大的蛋,她至少不是一只凡鸟。 可什么鸟的蛋是黑色的? 慕风摇头,“那倒不是,你是在出生后被人施法封进那枚蛋里的。” 叶倾雨更是不解,“生都生了,为何还要放进蛋里?” 这是打算让她再破壳重生一次? “因为战争。”慕风终于放下了青玉盏,抬头望向梨白亭外的圆月。 叶倾雨却端起了桌上的青玉盏,她指尖轻颤,仰头将满盏的酒灌了下去,她心底已有猜测,但还是要问:“什么战争?” “仙魔之战。” 仙魔之战,那是数千年前的事了。 这与叶倾雨在怀宁城山海藏时的猜测又近了一步。 孤影剑可以封存数千年,世间生灵也是可以的。 叶倾雨几乎是脱口而出,“我是魔尊叶疏鸿与魇灵廉晴的孩子吗?” 慕风奇怪地看向叶倾雨,“你这个想法很大胆啊!” 难道是她猜错了? 叶倾雨心底微沉,眼看就要拨开云雾,却又迷障迭起,难免让人生出一种无力感。 悲悲戚戚的琴声不绝,叶倾雨心头烦躁,她恨不得爬上崖顶将孟奚知踹下云海去。 慕风继续道:“你为何会有这种想法?” “你就当我是放了个屁,你继续说。”叶倾雨捞过酒坛,给两人面前的青玉盏斟满花酿。 “不过你也没有全说错,你确实是魇灵廉晴的孩子,但你爹,绝不可能是魔尊叶疏鸿。” 慕风第一眼看到叶倾雨,便觉得她身上有种熟悉的灵息。 虽然极淡,十分容易让人忽视,但那抹灵息于他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能沾染上一位仙家的灵息,必得是朝夕相伴。 叶倾雨身上为何会有聆悦的灵息? 慕风首先想到的便是数千年前廉婆婆送到南海的那枚黑蛋。 聆悦没出事前,得空就抱着黑蛋漂在海面上晒太阳,便是出公务,也要将黑蛋装进乾坤袋里随身携带。 几乎算得上形影不离了。 慕风知道那枚黑蛋里藏着的是廉晴的孩子,才会问叶倾雨是否知道孤影剑。 在那遥远的过去,孤影剑是鬼面人给廉晴打造的神兵,并不是什么秘密。 “那我爹是谁?” “我不知道。” “为什么不可能是叶疏鸿?” “丫头,你不能因为你姓叶,就说你是魔尊的孩子啊!叶疏鸿那可是万万年难得一遇的煞星,你说你认谁当爹不好,他发起疯来……” 叶倾雨抬手打断慕风,“这与他是不是我爹有什么关系?” “呃……反正魔尊叶疏鸿不可能是你爹,你看你身上也没有魔息,你不可能是魔。” 这倒是真的,叶倾雨身上并无魔息,单是这一点,便足以证明她非魔族。 但是…… 叶倾雨想起附在魔骨珠里的梦,当时和廉晴在荷塘岸边竹舍里的男子是叶疏鸿无疑,廉晴当时已经怀了孩子,那孩子不是叶疏鸿的,还能是谁的? 慕风又道:“你娘与聆悦是相交多年的挚友,这也是为何廉婆婆会将你送来给聆悦照顾的原因。” “我娘没有成亲吗?” 一般不是先成亲再生孩子吗? “这倒是不曾听说,不过廉晴曾与鬼面人传出过感情纠葛,鬼面人你知道吗?那也是个疯子,方才那位姑娘你瞧着美吧,她是桑山魅妖,鬼面人当年用魅妖的骨头做了一副棋子……” 眼见慕风又要扯远了,叶倾雨问道:“我爹会不会是鬼面人?” “不可能,聆悦说过,鬼面人在你娘生下你之前的两三年便失踪了。” 得,叶倾雨虽然喝醉了,但还是从慕风的这些话里,将她爹娘的过往捋清楚了。 她爹,就是魔尊叶疏鸿。 那个梦里,鬼面人就是叶疏鸿,叶倾雨虽没有看到梦中人的容貌,但是声音,她不会认错。 如此,就算鬼面人失踪了,又有什么要紧,他不过是以叶疏鸿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 叶倾雨虽为魇灵,自小却不被魇灵族所接受。 听魇灵族的老人说,婆婆将她抱回魇灵族时,族长探过她的灵脉,除了一丝飘忽不定的魇灵族灵息,证明她是魇灵之后,其它任何魇灵的特征,她都没有。 她的灵息是被封印了的,在她死后,受梦神相助,才释放出了她灵脉里的魇灵族灵息。 是以,关于魔息的问题,其实很好解释。 就像孟奚知原本是上古之神,如今寄身在灵蝶崖,除了以往认识他的,单论修为,谁会相信他就是上古之神? 鬼面人在上古的时候,便能做出桑山美人骨棋这等邪魅的东西,封印之术于他,想来不难。 虽然孟奚知说,自上古以来,能困住灵元的禁咒只有朱雀禁咒,而朱雀禁咒只有一道,就在他身上。 但若不是封印灵元,而是封印灵脉呢? 连水灵族的封魂术都能封印一个人的记忆,何况是鬼面人。 这个问题已无需深究,叶倾雨沉声问道:“我娘是怎么死的?” “关于这件事,你得去问聆悦。” “她在哪?” 孟奚知曾说,千年前海神聆悦流落人间,受轮回之苦。 叶倾雨要去哪里寻她? 慕风慢慢喝完一盏酒后,在哀怨的琴声中红了眼眶,“她在南海,她一直都在南海。” 灵蝶崖的夜风里带着淡淡的花香,慕风却更喜欢南海上咸腥的海风。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老娘这就来找你! 第261章老娘这就来找你! 叶倾雨还待再问,慕风却不愿再提了。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从崖顶传来的琴声,煽得人沉浸于往事不能自拔,片刻便觉眼眶酸涩,哽咽难以言语。 慕风几次别过脸,不去看叶倾雨。 他不知道当初的黑蛋是什么时候破壳的,也不知道叶倾雨是因何被云涯神君所杀,他心里有很多问题,但他此刻没法问出口。 他满腔的哀伤,都被那反复弹奏的琴声勾出,他怕自己一开口,眼泪会止不住涌出眼眶。 面对叶倾雨的提问,慕风只是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 便是这几个字,也能听出他声音里的嘶哑。 叶倾雨哪里肯就此打住,她心里还有一箩筐的问题需要求得答案。 但慕风不愿说,她估摸着可能打不过,只好将话头从遥远的过去扯回今日百花会。 叶倾雨问:“不知方才那位姑娘是哪座仙山上的仙子?” 慕风闻言果然急了,连嗓音也清亮了不少,解释道:“你别误会啊,我带桑山魅妖来灵蝶崖,可不是为了参加百花会,我和魅妖之间并非你想的那样……” “那你带她来灵蝶崖是为了什么?”叶倾雨对他们之间是哪样并不感兴趣。 慕风却郑重警告道:“我是为了聆悦,你日后若是见到她,可不兴乱说话,听到没有?” 叶倾雨点头,“你说明白些,我才好不乱说话。” “千年前聆悦闭关正是紧要关头,她却突然出关去了仙界,回来后就走火入魔了,对于这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当时我便怀疑她是被人陷害……哎,烦死了,烦死了,谁他娘的吃饱了撑的在那弹琴?” 慕风拍桌而起。 恰巧孟莺时从屋子里出来,他这是要去百花宴招待客人,听到慕风这一声埋怨,抱拳笑道:“实在抱歉,我师弟最近心情不大好……” “你师弟?你哪个师弟这般猖狂?他心情不好,便要所有人都陪他心情不好?”慕风生气了。 孟莺时笑意不减,“倒是不需要所有人陪他心情不好,只是这灵蝶崖是他的家,主人家心情不好,客人若是看不惯,大可不必留下来自讨苦吃。” “你……”慕风第一次来灵蝶崖,以前并不常与孟莺时打交道,没想到孟莺时竟是这般不讲道理的性子。 但他的话又好似有那么点子道理,听说此时正在参加百花宴的仙家,好些在灵蝶崖上已经住了半个多月。 他们既然愿意留下来,自然是能忍受得了那断人肝肠的琴声。 “不知弹琴的是孟仙君的哪位师弟?” 慕风心下计较着:他今日若是就这样走了,岂不是很没面子? 可若不走,这琴音实在令人伤怀,他若是在黑蛋……不,在叶倾雨面前掉眼泪,岂不是更没面子? 左右都是没面子,他倒不如先将孟莺时的那个师弟摁在地上揍一顿再走。 大不了再也不来灵蝶崖了,就算结下梁子他也不带怕的。 而且,能得孟莺时如此袒护,想来是个有点能耐的仙君,动起手来,说不定也还有点意思。 慕风已经期待地搓手了。 孟莺时挑眉,“哦,他叫孟奚知。” 慕风扫了一眼旁边的叶倾雨,蹙起了眉头,“是他?” 慕风此番来灵蝶崖,正是来找孟奚知,也就是上古之神云涯。 不过孟奚知还没见到,先被孟莺时请到了这未雪院。 “如此良辰美景,非我不劝我师弟,实在是不敢劝哪,要不……太子殿下去试试?” 慕风自然也不敢,他问道:“那就随他如此?” 就没人能管管? 孟莺时看向白玉桌边撑着额头的叶倾雨,“这世上,只有一人能劝得动孟奚知。” “是谁?” “就是你旁边这位叶姑娘。” 叶倾雨自顾喝酒,对两位仙君的话恍若未闻。 慕风却惊讶地拍着叶倾雨的肩膀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是被他杀死的吗?” 怎么杀人的,反而会听被杀之人的话? 慕风感觉他好似也有些醉了。 叶倾雨抬眸,眸光朦胧,晕着浅浅的水光,“我现在不想说这件事。” 慕风又将疑惑的目光转向孟莺时。 孟莺时已经转身往院外走去,摇头叹道:“只因一个情字。” 慕风懂了,他坐下来陪着叶倾雨又灌了几盏花酿。 叶倾雨还想听他多讲些聆悦的故事。 几盏酒入九曲愁肠,慕风发誓,他是真的听不下去了,他马上就要哭了。 “你真的有办法让云涯神君不再弹琴?” 叶倾雨本就是强行保持清醒,这几盏酒下肚,她又迷糊了。 她愣愣地看着慕风,“什么鸭?” 慕风见她盯着自己头上的角,心下一凛,赶紧说正事,“孟奚知,你认识吧?他现在在崖顶弹琴,你上去让他别弹了。” “为什么?” “因为很吵。” 叶倾雨抬手要去抓慕风头上的角,被他起身避开。 “你为什么会长角?你是牛老怪吗?” 慕风白了她一眼。 “只要你让这琴声停下来,不管你想知道什么,我定知无不言,如何?”慕风不知她是真醉,还是故意回避关于孟奚知的事情。 但慕风不想回避,他方才与孟莺时谈过,关于千年前的事,确实存在很多蹊跷之处。 慕风得与孟奚知见上一面。 千年来,慕风一直在寻找关于当年那件事的蛛丝马迹。 直到血玉问世,他才恍然惊觉,或许千年前的事,并不是为了对付聆悦,或者楚晟仙君,幕后之人真正所要对付的,乃是上古之神云涯。 若真是为了对付上古之神而布下那等毁天灭地的局,那个藏在幕后的人,未免太过疯狂。 慕风虽然要见孟奚知,但却不敢在此刻去找他。 单凭这如泣如诉的琴声,慕风心里便已了然,孟奚知眼下只怕是没有心情见他。 叶倾雨蓦地起身,青玉盏被她的手指碰倒,滚到地上,盏中残余的花酿泼洒出来。 “当真?” “当年你还是个蛋的时候,我替聆悦照顾过你几日,也算是抱过你,论辈分,你叫我一声叔伯,我也是受得的,又怎会骗你?” 叶倾雨一脚踢飞地上的青玉盏,这仙界连一个酒盏都这般经摔,还真是有趣。 叶倾雨咧嘴笑,“姑且信你一次。” 孟奚知是吧,老娘这就来找你!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 你可快点闭嘴吧! ()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恍如是在梦中…… 第263章恍如是在梦中…… 叶倾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她翻了个身,从树干上滚了下来。 她也懒得爬起来,就躺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土地上,眯着眼睛望着稀疏枝叶外的天空。 大抵是晴得久了,地上除了枯败发黑的树叶,连泥土也扬起了灰尘。 叶倾雨落地之时,浮灰飞起,在太阳的暖光中缓缓下沉,轻轻覆在她的衣衫上。 叶倾雨下意识捏了捏衣角,是干的。 鸟雀啁啾不休,不远处有水流之声,不时能听见女子浣衣时的嬉笑声。 这里不是灵蝶崖。 这里是人间。 叶倾雨躺在地上回想了一下昨晚发生的事,她虽然酒量不好,酒品也差,但对于醉酒时发生的事,她都还记得。 如果可以,她倒是希望自己能忘了。 她记得她爬到崖顶的时候,酒劲上头,听着熟悉的乐曲,回想起在千屏城的时光,一时技痒,飞到云镜湖上,踏波而舞。 也正是因为酒劲上头,她有些忘乎所以,数日来堵在心口的火气尽数宣泄,就差拉着那个弹琴的家伙打上一架了。 叶倾雨太憋屈了。 明明杀她的人就在眼前,可她却不能报仇。 更可笑的是,据说她的死,是为了天下苍生。 这么伟大的事,有谁问过她愿不愿意? 在上古之神眼中,她与画中仙的傀儡有何区别? 她,难道不算是苍生中的一个? 叶倾雨越想越气,越气就越想骂人…… 她好像真的骂人了。 当那一曲终了,叶倾雨仰面往身后的湖面倒去。 漫天星辰闪耀,美得不似人间,这里确实不是人间。 她来灵蝶崖了。 孟奚知曾经问她为何不来灵蝶崖,从那时起,她偶尔便会幻想着灵蝶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如今她来了,仙山阆苑,星月同辉,美得让人心醉。 可这么美的地方,叶倾雨却无心欣赏。 她像是累极了,又像是醉得狠了,她撤去了灵力,整副身子坠入湖水之中。 很快那漫天的星子便开始晃动不止,仿佛只要一伸手,就能舀起来一捧星光。 但紧接着,那些星子被紧跟而来的孟奚知搅乱。 叶倾雨伸出去的手亦被孟奚知握住。 但孟奚知并没有将她拉出水面,两人往更深的水底沉去。 就在他们落水后不久,云镜湖畔响起呵斥怒骂之声。 是花荫谷里的仙家们追上来了。 湖面恢复了平静,不时有红色的小鱼跃水而出。 叶倾雨并不知道她给孟莺时惹下了多大的麻烦,她正拖着孟奚知往水底沉去。 云镜湖的水底长着一种银色的水草,在夜色中发出温润的微光,从湖面往下望,并不能看得真切。 因为那些红色的小鱼一旦回到云镜湖,便会与湖水同色,虽是同色,却能挡住水底银色水草微弱的光芒。 云镜湖中有无数这种鱼儿,听说越往水底,鱼便越大。 孟奚知初来灵蝶崖时,一次心血来潮跳进云镜湖中玩水。 一个猛子扎下去,被一条透明的大鱼吞进了腹中。 孟奚知也懒得出来,就躺在鱼腹中睡觉,几日之后,那条大鱼实在受不了了,将他给吐了出来。 哪怕是吞块石头进去,大鱼也能给磨圆了不是,但上古之神比石头还硬,它的老胃吃不消。 从那之后,孟奚知只要来云镜湖中撒野,不管大鱼小鱼都绕着他游。 今日孟奚知倒是希望来条眼瞎的大鱼,将他和叶倾雨一同吞下去,他也好英雄救美一次。 可惜直到沉入水底的银色水草中,他们也没撞上一条鱼。 那些鱼显然是故意绕着他们游动。 叶倾雨躺在柔软的水草间,霜色发带缠上水草,忽而又被水波冲开。 朦胧的光晕笼着叶倾雨苍白的脸,她眸底两抹红痕愈加清晰。 四目相对,孟奚知的眼中映着水草温润的光泽。 叶倾雨恍惚生出种错觉,他们又回到了那日坠下鲤鱼嘴断崖的时候。 ——你是谁? ——灵蝶崖孟奚知。 当时孟奚知就是这样握着她的手,不过那时他们靠得更近一些。 叶倾雨记得,孟奚知另一只手是揽着她的腰的,如今怎地倒生分了? 如此想着,叶倾雨抬手扯过孟奚知的腰带,将原本打算侧过身子躺在她身边的孟奚知朝着自己压了下来。 孟奚知眸光微动,另一只手从叶倾雨身下的水草间穿过,拥住了她纤细的腰肢。 霜色发带随着水波浮起又垂下,覆上叶倾雨的眼睛。 水面仙家们的喝骂之声愈发响亮,甚至有仙君扒在湖岸边往水中张望,试图找出那个口出狂言的女子。 太吵了! 大概是感觉到了叶倾雨的烦躁,孟奚知用微弱的灵力布下了一道结界。 虽然这道结界对于比他修为高的仙家们而言一点用处没有,但他在结界上施了点小法术,让那些扰人的声音……稍微变小了那么一丢丢。 半个月未见,思念在这一刻汹涌澎湃。 如今心上人就在眼前,所有的恩怨情仇好似与他们一起,被埋藏在这幽深的水底。 无人知晓。 连他们自己,好似也忘了。 叶倾雨的眼睛被发带遮挡,她懒得伸手去拂,她抬手去按孟奚知的脑袋倒是不懒。 发带上突然浮起一层幽蓝的微光,透过发带,叶倾雨盯着孟奚知近在咫尺的脸瞧。 好似清瘦了,眉宇间的疲惫憔悴看着让人心疼。 孟奚知的眉眼媚而不妖,微微蹙起时,有一种清隽的风骨。 叶倾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便从这样一双眉眼中,认定他是上界的仙君。 这世上好看的事物,总值得让人多看一眼,叶倾雨当初就是多看了那一眼,便陷入了孟奚知的陷阱里,再也逃脱不了。 半个月未见,这呆子抱也要她主动,亲也要她主动,叶倾雨迷迷糊糊间便生了气,将孟奚知的脑袋又压下来些许,在他温热的唇瓣上一通乱啃。 湖水是冰冷的,叶倾雨也是冰冷的,唯有孟奚知,哪怕在这冰冷的湖水中,仍是暖的。 哪怕是鬼,也喜欢往温暖的地方靠。 叶倾雨摸到孟奚知束发的簪子,从形状上能分辨出,是那支虎蛟之骨所雕的发簪。 如当初在鲤鱼嘴断崖下一样,叶倾雨拔掉了孟奚知头上的发簪。 满头墨发在水中沉浮,叶倾雨的眼中,再看不见一丝星光。 十指相扣,青丝纠缠。 恍如是在梦中…… 原本打算开个小车,但想想还是……怂了!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灵绯鱼 第263章恍如是在梦中…… 叶倾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她翻了个身,从树干上滚了下来。 她也懒得爬起来,就躺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土地上,眯着眼睛望着稀疏枝叶外的天空。 大抵是晴得久了,地上除了枯败发黑的树叶,连泥土也扬起了灰尘。 叶倾雨落地之时,浮灰飞起,在太阳的暖光中缓缓下沉,轻轻覆在她的衣衫上。 叶倾雨下意识捏了捏衣角,是干的。 鸟雀啁啾不休,不远处有水流之声,不时能听见女子浣衣时的嬉笑声。 这里不是灵蝶崖。 这里是人间。 叶倾雨躺在地上回想了一下昨晚发生的事,她虽然酒量不好,酒品也差,但对于醉酒时发生的事,她都还记得。 如果可以,她倒是希望自己能忘了。 她记得她爬到崖顶的时候,酒劲上头,听着熟悉的乐曲,回想起在千屏城的时光,一时技痒,飞到云镜湖上,踏波而舞。 也正是因为酒劲上头,她有些忘乎所以,数日来堵在心口的火气尽数宣泄,就差拉着那个弹琴的家伙打上一架了。 叶倾雨太憋屈了。 明明杀她的人就在眼前,可她却不能报仇。 更可笑的是,据说她的死,是为了天下苍生。 这么伟大的事,有谁问过她愿不愿意? 在上古之神眼中,她与画中仙的傀儡有何区别? 她,难道不算是苍生中的一个? 叶倾雨越想越气,越气就越想骂人…… 她好像真的骂人了。 当那一曲终了,叶倾雨仰面往身后的湖面倒去。 漫天星辰闪耀,美得不似人间,这里确实不是人间。 她来灵蝶崖了。 孟奚知曾经问她为何不来灵蝶崖,从那时起,她偶尔便会幻想着灵蝶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如今她来了,仙山阆苑,星月同辉,美得让人心醉。 可这么美的地方,叶倾雨却无心欣赏。 她像是累极了,又像是醉得狠了,她撤去了灵力,整副身子坠入湖水之中。 很快那漫天的星子便开始晃动不止,仿佛只要一伸手,就能舀起来一捧星光。 但紧接着,那些星子被紧跟而来的孟奚知搅乱。 叶倾雨伸出去的手亦被孟奚知握住。 但孟奚知并没有将她拉出水面,两人往更深的水底沉去。 就在他们落水后不久,云镜湖畔响起呵斥怒骂之声。 是花荫谷里的仙家们追上来了。 湖面恢复了平静,不时有红色的小鱼跃水而出。 叶倾雨并不知道她给孟莺时惹下了多大的麻烦,她正拖着孟奚知往水底沉去。 云镜湖的水底长着一种银色的水草,在夜色中发出温润的微光,从湖面往下望,并不能看得真切。 因为那些红色的小鱼一旦回到云镜湖,便会与湖水同色,虽是同色,却能挡住水底银色水草微弱的光芒。 云镜湖中有无数这种鱼儿,听说越往水底,鱼便越大。 孟奚知初来灵蝶崖时,一次心血来潮跳进云镜湖中玩水。 一个猛子扎下去,被一条透明的大鱼吞进了腹中。 孟奚知也懒得出来,就躺在鱼腹中睡觉,几日之后,那条大鱼实在受不了了,将他给吐了出来。 哪怕是吞块石头进去,大鱼也能给磨圆了不是,但上古之神比石头还硬,它的老胃吃不消。 从那之后,孟奚知只要来云镜湖中撒野,不管大鱼小鱼都绕着他游。 今日孟奚知倒是希望来条眼瞎的大鱼,将他和叶倾雨一同吞下去,他也好英雄救美一次。 可惜直到沉入水底的银色水草中,他们也没撞上一条鱼。 那些鱼显然是故意绕着他们游动。 叶倾雨躺在柔软的水草间,霜色发带缠上水草,忽而又被水波冲开。 朦胧的光晕笼着叶倾雨苍白的脸,她眸底两抹红痕愈加清晰。 四目相对,孟奚知的眼中映着水草温润的光泽。 叶倾雨恍惚生出种错觉,他们又回到了那日坠下鲤鱼嘴断崖的时候。 ——你是谁? ——灵蝶崖孟奚知。 当时孟奚知就是这样握着她的手,不过那时他们靠得更近一些。 叶倾雨记得,孟奚知另一只手是揽着她的腰的,如今怎地倒生分了? 如此想着,叶倾雨抬手扯过孟奚知的腰带,将原本打算侧过身子躺在她身边的孟奚知朝着自己压了下来。 孟奚知眸光微动,另一只手从叶倾雨身下的水草间穿过,拥住了她纤细的腰肢。 霜色发带随着水波浮起又垂下,覆上叶倾雨的眼睛。 水面仙家们的喝骂之声愈发响亮,甚至有仙君扒在湖岸边往水中张望,试图找出那个口出狂言的女子。 太吵了! 大概是感觉到了叶倾雨的烦躁,孟奚知用微弱的灵力布下了一道结界。 虽然这道结界对于比他修为高的仙家们而言一点用处没有,但他在结界上施了点小法术,让那些扰人的声音……稍微变小了那么一丢丢。 半个月未见,思念在这一刻汹涌澎湃。 如今心上人就在眼前,所有的恩怨情仇好似与他们一起,被埋藏在这幽深的水底。 无人知晓。 连他们自己,好似也忘了。 叶倾雨的眼睛被发带遮挡,她懒得伸手去拂,她抬手去按孟奚知的脑袋倒是不懒。 发带上突然浮起一层幽蓝的微光,透过发带,叶倾雨盯着孟奚知近在咫尺的脸瞧。 好似清瘦了,眉宇间的疲惫憔悴看着让人心疼。 孟奚知的眉眼媚而不妖,微微蹙起时,有一种清隽的风骨。 叶倾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便从这样一双眉眼中,认定他是上界的仙君。 这世上好看的事物,总值得让人多看一眼,叶倾雨当初就是多看了那一眼,便陷入了孟奚知的陷阱里,再也逃脱不了。 半个月未见,这呆子抱也要她主动,亲也要她主动,叶倾雨迷迷糊糊间便生了气,将孟奚知的脑袋又压下来些许,在他温热的唇瓣上一通乱啃。 湖水是冰冷的,叶倾雨也是冰冷的,唯有孟奚知,哪怕在这冰冷的湖水中,仍是暖的。 哪怕是鬼,也喜欢往温暖的地方靠。 叶倾雨摸到孟奚知束发的簪子,从形状上能分辨出,是那支虎蛟之骨所雕的发簪。 如当初在鲤鱼嘴断崖下一样,叶倾雨拔掉了孟奚知头上的发簪。 满头墨发在水中沉浮,叶倾雨的眼中,再看不见一丝星光。 十指相扣,青丝纠缠。 恍如是在梦中…… ? ?原本打算开个小车,但想想还是……怂了! ? ????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杀鱼 第265章杀鱼 原本平静澄澈的湖面,翻涌起腥膻的血水。 有胆大的仙君飞到湖面之上朝水底望去,星光已然黯淡,水底浑浊不清。 孟莺时方才在花荫谷没有拦着这些好事的仙家,一来是叶倾雨那些话确实犯了众怒。 二来这些仙家们今晚都饮了不少酒,哪怕是修为低微的,此刻狗胆也都壮了起来。 真动起手来,即便赢了,难免也要伤到些花花草草。 孟莺时舍不得。 三来在仙家们嚷着要上崖顶寻衅滋事之时,孟莺时已经派灵蝶传话给孟奚知,让他赶紧带着他家女疯子找个地方躲着。 孟莺时想着,这些喝高了的仙家们上崖顶找一圈,没找到叶倾雨,自然也就各自散了。 他是万万没想到啊,孟奚知竟然带着叶倾雨躲进了云镜湖中。 而那个女疯子竟然在湖底大开杀戒。 这事绝不可能是孟奚知干的,孟莺时对自家师弟的斤两还是有数的。 而且从湖底涌上来的血量看,也不可能是灵绯鱼撕了他们俩。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孟莺时大声喝斥那位飞到湖面上的仙君,让他麻溜地回到岸边来。 云镜湖的水已经浑浊,鲜血不断往上涌出,只怕很快就要压制不住水底那些灵绯鱼了。 那个臭丫头到底杀了多少鱼? 孟莺时头疼不已,如果没记错,这个煞神正是他请来的。 凌于湖面晕乎乎往水底张望的仙君蓦地睁大了迷蒙的眼睛。 其实除了翻涌的鲜血,他什么也没看清,但一种莫名的恐慌在他心底蔓延,那是危险来临前,来自仙元的警觉。 不等他撤回岸边,一条画舫般大小的红鱼破水而出。 站在岸边的仙家们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湖面的仙君已经被吞入血盆大口之中。 这大鱼原本就长着红色的鳞片,鱼背上一道长长的血痕不断喷出血浆,从鳞片间蜿蜒勾勒,令红色更红,红得令人心惊。 红鱼长着满口尖利獠牙,它是从仙君脚下跃水而出,那血红的大嘴巴直接将仙君从脚到头囫囵吞下。 鱼尾还在半空摆动之时,鱼头已经钻进水中,浑浊的水下看不到鱼的影子,就好像是被人拦腰斩成两截。 南海龙王太子慕风也来了崖顶凑热闹,此刻看到仙君落难,那行凶的畜生却要遁水而逃,当即送了一阵疾风到云镜湖上,搅得湖水翻波,大鱼被掀上浪头。 不知是哪座山头的仙子见识广博,认出这大鱼乃是魔界之物,一柄仙剑召出,却不是对着云镜湖中的大鱼,而是剑指孟莺时。 “孟仙君作何解释?”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灵蝶崖上的云镜湖又不是他孟莺时挖出来的,这湖中的灵绯鱼,更不是他放养的。 就因为他的地盘上出现了这些东西,他就有错了吗? 孟莺时犯不着跟这陌生的仙子解释,他眼下最担心的是他的好师弟,在湖底是个什么情况。 湖上急浪一个接着一个,将湖水搅得愈加浑浊,不时有红色的鱼翻浪而出,很快又没入湖水之中。 而这些鱼无一不是血水裹身,看上去并不好受。 湖水漫涌出来,仙家们纷纷避让,水渍浸入泥地,地面上躺着数不清的小红鱼。 小红鱼身上倒是没有受伤,有几条被甩到仙子们的裙角上,还没来得及呲牙就被仙子一道灵气给劈了。 从上古至今,这云镜湖中的灵绯鱼繁衍了多少可想而知,孟莺时平日闲来无事,只随手舀一捧水,便能捞上来一尾小红鱼。 不过这些事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已,此刻站在崖顶的数十位仙家,可都是头一次见到灵绯鱼。 沾了鲜血的灵绯鱼魔化得十分迅速,与孟莺时以往所见并不相同。 但除了在心底感慨一声“造孽”,他也只能拨开仙子指向他的仙剑,号召大伙一起抓鱼。 绝不能让云镜湖中的灵绯鱼逃出灵蝶崖。 尤其是在晟州大陆将乱之时。 可现在的云镜湖已经困不住灵绯鱼,该想什么办法降服这些畜生? 这满湖的鱼不可能杀得尽。 陌生的仙子缠着孟莺时不依不饶,偏要他给大伙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魔界的鱼会出现在灵蝶崖的湖泊里? 孟莺时暗藏着什么居心? 众仙家本就没几个愿意当出头鸟,此刻只管避开灵绯鱼的攻击,主动抓鱼的却是极少。 如此耽搁下去,保不齐会有灵绯鱼滚落山崖,往人间而去。 若是搁在平时,孟莺时指定要将这位仙子骂个狗血淋头,如今事关紧急,他也只能憋着这口气,甩锅给不在场的……天帝了。 “当年天帝派我镇守云镜湖,就是担心灵绯鱼落入人间江河,祸害苍生,今日尔等放出这些畜生,究竟是何用意?” 有仙君急了,“这些鱼可不是我们放出来的。” 孟莺时冷笑,“你们眼睁睁看着灵绯鱼作乱却无动于衷,与放鱼有何区别?明日天帝问责,你们一个也跑不了。” 仙界这些个玩意,最怕被削仙籍、降修为,更怕被打下凡间,受轮回之苦。 方才红鱼弑仙时都没完全清醒的酒意,此刻只凭孟莺时这一句话便彻底酒醒了。 孟莺时这话是真是假,眼下也没有时间去天帝面前求证,权衡之下,众仙家也只能先抓鱼了。 毕竟这灵绯鱼确实是魔界的东西,若是去到人间,后果不堪设想。 孟莺时眸光冷冽,睨着面前的仙子,“如果你是要为星陌仙君出气,而故意阻拦本仙降除灵绯鱼,本仙奉劝你一句,本仙安危事小,他日生灵涂炭,不只是你,今日在场所有仙家,甚至是星陌仙君都别想置身事外。” 仙子莫名其妙,“此事与星陌仙君有何干系?” “别解释,星陌仙君今日在灵蝶崖滋事未果,本仙只当他已经善罢甘休,没想到竟安排了你在此寻衅,本仙再劝你一句,莫要为了区区一幅画作,便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仙子急得双颊泛红,正要解释:“我……” “还不快去杀鱼,有剑不去降魔,指着本仙在此纠缠不清,我看你是不想在仙界混了。” 仙子一跺脚,提剑扎进了杀鱼大军。 孟莺时在心里给自己叫了声好,看来仙界那些藏在暗处的坏坯子已经坐不住了,不过不管是谁想要搅浑这潭水,他先拉几个下水再说。 “哎哎哎,我说太子殿下,你在那可劲地搅浪,你是嫌鱼不上岸是吧?” 慕风瞪了孟莺时一眼,若不是他将这些灵绯鱼搅得晕头转向,那些仙家们此刻能有这么轻松? 慕风已然猜到,孟莺时搁那煽风点火不嫌事大,定然是打着什么鬼主意。 “那位桑山来的贵客,虽说只多了一个字,但这云镜湖里的灵绯鱼可与你们桑山云湖里的鱼不同啊,灵绯鱼是上古魔鱼,你可千万别馋。” 桑山美人臊得恨不得一头扎进湖里,孟莺时哪只眼睛看到她吃鱼了? 这魔界长着利齿的臭鱼,她可下不去嘴。 “还有那边那位仙君,虽然我相信你是因为喝多了,才会将灵绯鱼塞进袖袋里,但别人信不信,天帝信不信,本仙可不敢保证。” 被点名的仙君打了个酒嗝,讪讪掏出袖子里的小红鱼,丢到地上一脚踩死。 …… 正文 第266章 阿雨,快救我! , 第266章阿雨,快救我! 云镜湖底,叶倾雨追着霜色发带游到一处黑暗的洞穴外。 黑暗只是在洞口处,往里面瞧去,洞壁上闪烁点点红光,不知藏着什么玄机。 现在的问题是,叶倾雨被困在洞口进不去里面。 这个洞穴被设了一道结界,而且藏在一块大石的后面,石头附近寸草不生,从远处看来,这里就是一片黑暗之地。 叶倾雨对结界了解并不多,而以她的灵力,并不能硬闯进去。 霜色发带在叶倾雨身侧漂浮,亦无法冲破这道结界。 结界之后的洞穴里没有水渗进去,但地上仍生长着银色的水草。 孟奚知此刻就躺在洞穴之中的银色水草上,他的脖子还在流血,他看见洞口处的叶倾雨,爬着要靠过来,很快又被什么东西给拖了回去。 银色水草上留下一道血痕。 孟奚知张口不知说着什么,但叶倾雨听不见。 直到两只血红的灯笼在半空亮起,叶倾雨才看清了洞穴之中的情况。 洞穴足有数十尺高,随着那两只灯笼移动,叶倾雨发现这洞穴里的石头与结界外并不相同,皆是漆黑的颜色,更显得嵌在洞壁上的红光愈红。 当那血红的灯笼移到银色水草上方不远,叶倾雨心下一凛,握着虎蛟骨簪的手指用力往结界上劈刺,可惜依然撼不动这结界分毫。 在水草温润的银光中,悬在孟奚知头顶的哪里是灯笼,那分明是一双眼睛。 在云镜湖的湖底,竟然藏着这样一头巨兽。 是兽吗? 那明明是一张人的脸。 可覆在银色水草上的身子,却长着红色的鳞片。 那是鱼的身子。 叶倾雨也就眨了个眼的工夫,结界中又恢复了昏暗,血红的眼睛消失了,连洞壁上闪烁的红光也黯淡了下去,只有银色水草发出朦胧的光芒。 但很快,叶倾雨便看到孟奚知身旁躺着一个裹着蛟绡纱的女子。 蛟绡纱轻薄,莹白的肌肤若隐若现,将女子曼妙的身姿勾勒得愈加销魂。 漆黑的长发铺散在银色的水草上,笼着一层柔软的光晕。 孟奚知往旁边挪两尺,那女子便凑上去三尺,两人之间的距离非但没拉开,反而越来越近。 叶倾雨扒在透明的结界上瞪着眼睛看着里面的动静,这画面,多少有点出乎她的意料。 叶倾雨一拳头砸在结界上。 孟奚知焦急地朝结界外挥手求救,美人在侧,他却只想逃离。 叶倾雨这次看出了孟奚知的嘴型,说的是“救我”! 孟奚知那点微末的修为哪里逃得了,他现在连站都站不起来。 眼看那几乎赤着身子的美人就要贴上孟奚知,叶倾雨真的急了。 什么玩意也敢跟老娘抢男人? 叶倾雨从血水中一路追过来,所过之处劈砍踢踹,浑身浴血,不知杀了多少那可以隐身于水中的怪鱼,此刻身上还沾着血腥味,而这血腥味与人灵都不同。 曾在哪里,她接触过这种气息? 叶倾雨摸出衣襟里的魔骨珠,魔骨珠上原本血红的微光此刻仿佛受到什么刺激,血光大盛。 与此同时,结界中洞壁上已经暗沉下去的点点红光瞬间迸射出耀眼的光芒。 叶倾雨没时间琢磨,将掌心的魔骨珠用力拍在结界上。 果然有用,这道结界虽然隐于洞口,但在魔骨珠与之触碰时,叶倾雨明显感到一股强大的灵力从她掌心散开。 霜色发带当先飞了过去,直指身披蛟绡纱的女子。 蓝色灵光好似一道闪电疾射而至,那女子却恍若未觉,一条藕白的手臂搭上孟奚知的背脊,眼中柔情似水,直勾勾盯着孟奚知。 孟奚知什么场面没见过,这场面他真没见过。 他只觉背脊发麻,想躲,但身子动不了,明显是被这妖女给控制住了。 霜色发带眼看就要缠上女子的脖子,女子终于肯将钉在孟奚知脸上的目光挪开,冷冷瞥了一眼近在眼前的发带。 霜色发带竟然就像是被人施了术法一般,定格在了离她脖子两三寸远的地方。 女子白皙的手指沿着孟奚知的背脊慢慢摸上他的脖子。 孟奚知的脖子上一道长长的血痕,血渍混着湖水晕染在素白的衣领上,凌乱的发丝黏在上面,看上去反而有些凌虐的美感。 孟奚知怕极了! 他的清白啊! 万幸叶倾雨来得早,结界里发生的事她在外面都看见了,孟奚知倒也不需要多做解释。 这事,真不是他主动的! “阿雨,快救我!”孟奚知快哭了。 叶倾雨不需他多言,早已经炸毛了,不等掠到女子身前,手中的虎蛟骨簪已经先射了出去,直击女子的后心。 叶倾雨招式凌厉,但那女子显然也不是个善茬,在这危急关头,竟抓过孟奚知胸前的衣襟,将自己整副身子软塌塌地贴了上去。 苍天呐! 这女子的手又凉又滑,还黏糊糊的,在孟奚知的脖子上游走,一股凉意直窜孟奚知的脊梁骨。 作为被封了修为,却又不死不灭,还长得极好的上古之神,最危险的时刻莫过于此。 这也是孟奚知去凡间之时常化作白蝴蝶的原因所在。 实力不够的时候,只有敛起锋芒才能少受些折磨。 孟奚知此刻就深受折磨,而且是当着叶倾雨的面。 他不想活了。 但他死不了。 造孽! 孟奚知冲突然停在半路的叶倾雨吼:“叶倾雨,你能不能行,你倒是快来救我啊!” 孟奚知宁可挨叶倾雨的打,也不愿被这只臭鱼妖摸。 他此刻最担心的是叶倾雨也被这只鱼妖给施法定住了,鱼妖的手已经探进他颈后的衣襟,他要是在叶倾雨面前被人给糟蹋了,他……他可如何是好啊? 叶倾雨并没有被鱼妖定住,不过她的注意力被手心里的魔骨珠吸引住了。 她听到从魔骨珠里传出尖锐刺耳的哭喊声,紧接着是兵器交接时的铮鸣声…… 被红光充斥的洞穴中,叶倾雨眼前恍惚出现厮杀惨烈的战场。 一个身穿黑色大氅,戴着金色面具的男子凌于战场上空,他身后是滚滚黑云压城。 面具后的眼睛深不可测,好似穿过了混乱的战场,正直直看向手握魔骨珠的叶倾雨。 …… (本章完) 正文 第267章 赤鱬 第267章赤鱬 “阿雨,阿雨!” 孟奚知急红了眼睛,他既怕自己被这身上散发出奇异香气的鱼妖给强了,又怕叶倾雨心神不稳,在此处魂飞魄散。 “小仙君别急,且让她自个玩一会,咱们俩先快活快活……” 在孟奚知耳畔响起的声音嘶哑古怪,好似有人拿着锯子锯木头一般。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不可能将这样的声音,与近在眼前的美人脸联系到一起。 孟奚知管她声音如何,他现在只想将这鱼妖大卸八块,丢到油锅里炸个外焦里嫩。 “姑娘因何会被囚禁在这云镜湖底?”孟奚知试图转移鱼妖的注意力。 孟奚知被限制了行动,但嘴巴还能说话,不管怎样,他总得努力自救不是。 这道结界非仙界所有,却能藏在云镜湖底多年不被发现,可见布下结界的是位高人。 孟奚知方才是被灵绯鱼拖到这个洞穴里来的,他为何能通过结界? 或者说,灵绯鱼为何能进出这道结界? 叶倾雨又为何能破解结界? “囚禁?”鱼妖手指顿住,微微蹙眉,“外面兵荒马乱,白骨露野,我为何要出去送死?” 敢情她是躲在此处避难的。 不过……她这是避了多少年啊? 孟奚知强忍心头不适,又问:“不知姑娘所说的是哪场战事?” 鱼妖湿黏黏的手指在孟奚知脸上捏了一把,“仙家入凡,人灵勾结,鬼怪祸世,魔,魔……” 鱼妖脸上露出悲戚之色,但很快又冲孟奚知温婉一笑,“魔就快回来了。” 孟奚知心下凛然,这鱼妖所指的,竟然是数千年前的仙魔之战。 当年最先讨伐魔界的,正是仙界,虽然之后各界加入,但仙家们每每提及之时,都习惯称那场战争为仙魔之战。 好像魔从晟州大陆消失,都是仙界的功劳。 忒不要脸。 “你在这湖底数千年,竟也知道魔快回来了?” “你们能进入此地,不,是她能进入此地……”鱼妖手指缓缓抬起,指向不远处看着手心发呆的叶倾雨,“她来了,魔便该回来了。” 灵绯鱼是魔界之物,孟奚知自然是知道的,而灵绯鱼能自由出入的结界,想来也与魔脱不了干系。 叶倾雨不是被灵绯鱼带进来的,孟奚知方才看得清楚,是魔骨珠带她闯进这个结界来。 ——她来了,魔便该回来了。 原来竟是这样。 叶倾雨眸光血红,不知是她手心的魔骨珠散发的光芒所衬,还是她的眼睛染了血。 孟奚知见她如此,心里更急,忙又唤了几声,却仍不见叶倾雨给予回应。 “别喊了,你便是喊破喉咙,她也听不见。” 孟奚知咬牙切齿,“你到底想要怎样?” 鱼妖紧紧抱住孟奚知,“你乖乖听话,陪我玩一次,我便告诉你这个洞穴的秘密,如何?” 孟奚知:“……” “抱够了没有?”冷沉的声音响起,暗藏骇人的杀气。 “阿雨!”孟奚知喜出望外,差点泪流满面。 被定在鱼妖身旁不远的发带和虎蛟骨簪“嗖”地回到叶倾雨手中。 叶倾雨的眸子恢复了正常,但眸底还有两抹红痕没来得及散去。 她将虎蛟骨簪横咬在口中,抬手用发带将披散的头发绾起。 鱼妖显然没料到她会这么快清醒过来,蓦地揽着孟奚知的腰飞到半空,居高临下地看着叶倾雨。 “闭上眼睛。”叶倾雨这句话是对孟奚知说的。 孟奚知二话不说,紧紧闭眼,若不是手无法动弹,他甚至想捂住眼睛。 鱼妖不知叶倾雨哪来的火气,一个仙界的小仙君而已,让她玩玩怎么了? “你既已经知道自己是谁,便去做你该做之事,莫要在这里扰我的兴致。” “我先杀了你,再去做我该做之事不急。” 鱼妖生气了,“我替你父君守着这个破地方不知多少年月,今日好不容易白送来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仙君,你也要跟我抢?” “你可知他是谁?” “不就是一个修为低微的小仙君?”鱼妖方才被孟奚知这张脸迷得神魂颠倒,也没细想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也因为这里是她的地盘,对于一个没有威胁的小仙君,她并不想动脑子。 数千年没思考过问题,她也懒得思考。 但既然叶倾雨提了,那她总得让自己的脑子活络起来,“他究竟是什么来头?” “是你祖宗……” “他也是赤鱬?这看着不像啊?” “是你祖宗也不敢招惹的上古之神。” 这身着蛟绡纱的曼妙女子正是赤鱬,数千年前躲在云镜湖底的结界中,是个贪生怕死的东西。 听到孟奚知的来头,赤鱬揽在他腰侧的手指一抖,差点将孟奚知给丢了下去。 烫手的山芋已经抓在手里,此刻再丢,恐怕已经晚了。 继续抓在手里说不定还能是个护身符。 赤鱬的脑子一旦动起来,那是极其灵活的。 虽不知这个修为低微的小仙君为何会是上古之神,但他此刻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若是能挣脱,又怎会任她搓扁揉圆? 莫不是……神君被她的美貌所倾倒? 赤鱬心底涌起一阵喜悦,转头来看孟奚知。 孟奚知双眼紧闭,并不看她。 叶倾雨耐心耗尽,掷出掌心的魔骨珠,飞身而起。 她方才试过了,魇灵的灵力无法接近赤鱬,既然如此,她便用魔界的东西对付这个臭鱼妖。 “我替你父君守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洞穴里,你竟然为了一个男人对我出手?”赤鱬对叶倾雨的做法表示不能理解。 叶倾雨清晰地看到,当魔骨珠逼近赤鱬时,她眼中的畏惧。 果然是个贪生怕死的东西。 叶倾雨冷笑,“你既然说你是为我父君守在这个洞穴之中,那你可知我父君为何要在此布下结界?” 赤鱬答不上来。 因为她之所以在这个洞穴里,并非是为了替魔尊办事,而是她阴差阳错闯入此地,在魔尊设下结界之时,为了躲避外面的战乱,跪求魔尊给她一个安身之所。 魔尊叶疏鸿,也就是叶倾雨的父君,当年不知是哪根筋抽抽了,竟然同意了赤鱬的请求。 这些事情,叶倾雨方才在魔骨珠中已经看到。 她要杀赤鱬,也不全是因为孟奚知,而是…… “我父君可怜你满族被灭,将魔界秘地给你做容身之所,没成想你竟忘恩负义,数千年来吞噬无数藏在魔骨之中的魔息,用以提升自己的修为。” 赤鱬揽着孟奚知往一旁疾掠而去,躲避魔骨珠的攻击。 大意了,早知道魔尊的女儿进入这个洞穴之后,能感应到这里曾发生过的事,她一开始就不该被上古之神的美色迷惑,在叶倾雨冲破结界之时,就该取其性命。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他死不了,不是吗? 第268章他死不了,不是吗? 漆黑洞壁上点点红光受到魔骨珠的召唤,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叶倾雨一身染血白衣掠地而起,如短匕一般的骨簪对准赤鱬的脖颈斜刺过去。 赤鱬吞噬了数千年的魔息,早已与魔无异,面对叶倾雨的攻击,并不畏惧。 她惧怕的是魔骨珠。 这个洞穴中,不知被封着多少魔骨,洞壁上那些红光,便是从魔骨之上发出。 魔骨上附着强大的魔息,但数千年的时间,已被赤鱬吞噬了不少。 叶倾雨带来的魔骨珠,乃是来自魔尊,魔骨珠进入结界后,唤醒了嵌在黑石中的魔骨。 包括赤鱬身上的魔息。 游走在灵脉里的魔息令赤鱬灼热难耐,这也是她迫切想要靠近孟奚知的原因。 赤鱬不懂得如何将体内魔息炼化,融入自己的灵脉之中,只能选择这个最笨的办法。 但她却不知自己也因此惹上了大麻烦。 赤鱬揽在孟奚知腰间的手特别扎眼,叶倾雨的火气很大。 在赤鱬看来,与其将上古之神丢开,全力应战,倒不如直接掐着他的脖子威胁叶倾雨来得简单。 她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 叶倾雨眸光愈寒,但即将抵上赤鱬脖子的虎蛟骨簪却还是顿住了。 “阿雨别管我,杀了她。”孟奚知艰难地从喉咙挤出几个字。 赤鱬冰凉黏腻的手指又加重了几分力道,同时松开了揽在孟奚知腰间的手。 孟奚知被掐着脖子悬在半空,脸色已经开始发紫。 赤鱬嘴角噙着一丝冷笑,“明明可以傲视群雄,偏偏要为情所困,这一点,你还真是像极了你父君。” 在这一点上,赤鱬是瞧不起魔尊的。 从叶倾雨掌心的魔骨珠冲破结界,赤鱬便知道来者是魔尊之后。 这世上,除了魔尊之后,又有谁能掌控这颗魔骨珠? 魔骨珠悬在半空,它在吸收洞壁上无数魔骨中的魔息。 赤鱬周身好似焚起烈火,但她的肌肤却还是寒凉如水,那些原本就不属于她的魔息在她体内横冲直撞,撕扯着要冲出这层皮囊。 她必须离开这里! 她虽看不起叶倾雨为爱所累,但此刻她又祈求叶倾雨会为了这个男人而放过她。 但很显然,她看错叶倾雨了。 叶倾雨只犹豫了一息,骨簪去势更急。 赤鱬脸色骤变,指尖掐进孟奚知脖子上的肌肤,掐进他被虎蛟骨簪划破的血痕之中,鲜血顺着赤鱬白皙的手指流淌低落。 刺痛了叶倾雨的眼睛。 赤鱬急退之下,手腕用力,这是要将孟奚知的脖子给扭断。 叶倾雨看到孟奚知眼中的光亮一瞬而熄,她心底又是一痛。 这种感觉,就像前几日她得知她的死,是因为孟奚知的缘故时,那般痛得胸口发闷。 叶倾雨顾不得多想,她今日必须降了赤鱬。 魔息在赤鱬体内得不到炼化,她若是出了这个洞穴,被有心人利用,必成祸患。 至于孟奚知……他死不了,不是吗? 孟奚知像一条破布般被甩落,叶倾雨只看了一眼,扯下头上的霜色发带朝孟奚知丢过去,便咬牙全神对付赤鱬。 被红光占满的洞穴之中,一道蓝色灵光轻柔地缠上孟奚知的脖子,将他缓缓带落在银色水草上。 孟奚知躺在水草上,睁开眼睛看着半空中与赤鱬缠斗的叶倾雨。 是他自己叫叶倾雨不要管他的,可当叶倾雨真的不管他时,他又觉得难过。 孟奚知看着头顶那道出手果决狠辣的身影,心里想着:如果她不知道我是不死不灭的上古之神,方才是否会为了我…… 孟奚知暗自神伤,这世上没有如果的事,对于这个问题,他永远也不会得到答案。 没了孟奚知碍事,叶倾雨打起架来无需束手束脚,她好似又变成那个在北地雪原上与灵兽搏斗的少女。 她的眼中只有生死胜败,没有一丝感情。 在战斗中,叶倾雨也是一头兽。 虎蛟骨簪锋利的簪头狠狠刺进赤鱬的手臂,而叶倾雨的手背亦被赤鱬尖利的指甲划破。 当两人再次错身之后,赤鱬已不愿再战,飞身往结界冲去。 但先她一步,一道红芒闪过,魔骨珠已至结界之前,挡住赤鱬的去路。 藏在水底的洞穴开始震颤,嵌在黑石上的魔骨碎成点点粉末,闪烁红光的粉末纷纷扬扬,从洞壁上掉落。 孟奚知依旧一动不动地躺在银色水草上,他身上被赤鱬施的定身术已经解除,但他此刻心里难过,在漫天红粉飘洒中,恍惚生出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来。 哎,不想活了。 “闪开!” 叶倾雨一声厉喝,孟奚知吓得浑身一哆嗦,瞬间回了神。 一条巨大的鱼尾扫过来,将将要卷起孟奚知时,鱼尾猛然一缩。 在孟奚知发呆的时候,赤鱬已被魔骨珠激得化出真身。 震人耳膜的嘶吼声从头顶传来,孟奚知在水草上打了个滚,再抬眼,便看到一双血红的眼睛好似两只小灯笼,在半空飘摇。 嘶吼声正是从这双眼睛下面的血盆大口中传出。 这个洞穴之中,好似除了黑就是红。 如今来了叶倾雨和孟奚知,才多了两抹白。 孟奚知已经解了禁锢,他心里明白眼下不是伤春悲秋的时候,方才若不是叶倾雨掷出虎蛟骨簪扎进赤鱬的尾巴,他此刻恐怕已经被掀上了天。 但叶倾雨也因为没了武器,徒手抵挡赤鱬的攻击时,手背擦过赤鱬尖利的牙齿,差点被咬断骨头。 不过这种事她已习以为常,内心毫不慌乱。 对于一般人来说,化出真身的赤鱬应是更难对付的。 但叶倾雨杀过的灵兽比人多,与兽类搏斗,她反而更擅长。 叶倾雨一手下压着赤鱬肥厚的下唇,手指用力嵌进唇肉之中。 探进赤鱬口中的另一只手从齿缝间迅速穿过,不等染血的利齿咬合,森白五指朝上用力顶去。 上下施力,赤鱬的血盆大口硬是被叶倾雨又撕开来几寸。 鱼尾奋力挣扎甩动,搅得地上的银色水草纷乱飞舞,拍得洞壁上的黑石簌簌滚落,可惜却始终甩不脱在它头上作乱的叶倾雨。 血红色的粉末洒在叶倾雨披散的头发上,晕染着血渍的衣衫上,她的目光沉静专注地盯着赤鱬腥臭的唇齿。 从赤鱬嘴巴里流淌出来的哈喇子混着浓稠的血浆,顺着叶倾雨的衣袖往地上滴落。 从赤鱬喉咙发出的嘶吼愈发刺耳,它拼命想要咬合牙齿,却被叶倾雨死死制住。 魔骨珠终于吸收完洞壁上的魔息,而这个洞穴,眼看着就要坍塌。 但这还不够,叶倾雨要将赤鱬体内的魔息也收回来。 叶倾雨等了片刻,不见魔骨珠飘过来,递了个凌厉的眼神过去。 血红圆润的魔骨珠这才不情不愿地飘了过来,一到叶倾雨面前,就被她抬脚踹进了赤鱬的嘴巴中。 叶倾雨顺脚抵在赤鱬的上唇,从腥臭的嘴巴里收回手,脚往下踩,手往上抬,将赤鱬的嘴巴牢牢合住。 魔骨珠已经进入赤鱬腹中。 赤鱬用了数千年才攒来的魔息,要在几息之间被抽离,这种痛苦太过剧烈,它不堪忍受。 赤鱬用尽力气扭动身子,往不断滚落碎石的洞壁上撞去。 就算是死,它也要拉上叶倾雨。 ……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我是魔 第269章我是魔 叶倾雨紧紧抱住赤鱬肥厚的嘴巴,手指掐进皮肉之中,就算被甩到洞壁上亦不撒手。 身后石壁破碎,锋利的碎石划破衣衫,扎进腰背。 叶倾雨体内灵息震荡,喉咙里有黏腻之感,好在她也尝不出啥味道,连肉身也感觉不到多大痛苦。 但灵脉中有股陌生的力量,随着剧烈的撞击,在漫天破碎的魔骨粉末飘落间,令叶倾雨感到难受。 在暮子河畔那个梦中,当梦神解除她身上的封魂术时,当尘封的记忆汹涌而来时,她的灵脉里也如此刻这般,有一股磅礴的力量呼之欲出。 后来在小雪被鹤山牵头人一刀一刀砍在脖颈之时,这股力量又冒出来冲击着叶倾雨的四肢百骸。 眼下那股力量就像是被唤醒的灵兽,随着赤鱬一次次将叶倾雨拍在洞壁上而咆哮发狂。 叶倾雨终于忍无可忍,在赤鱬再一次将她甩起时,转身一脚踩在漆黑的洞壁上,顺手接住一块锋利的碎石,发了狠地朝赤鱬血红的眼珠子砸去。 每一下都拼尽了全力,唯有如此,才能缓解她灵脉中叫嚣的力量。 腥臭的血喷溅到叶倾雨脸上,灼痛她的眼睛。 满眼的红光中,叶倾雨脑中走马灯般闪过无数片段。 恍惚间,她听到暮子河上的食尸花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 她看到满河的食尸花像泼了油的烈火,熊熊燃烧起来。 食尸花在烈火之中,变成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痛苦挣扎,直至灰飞烟灭…… 画面一转,叶倾雨看到被枯枝藤蔓掩藏的洞穴中,一丝昏黄的火光溢出。 她知道那洞中有狼,蛰伏在暗处。 洞穴中央的石头旁,小雪被鹤山牵头人提刀对着脖颈,一下一下劈砍…… 叶倾雨看到一整座城池被大火吞噬,滚滚浓烟冲上漆黑的天幕。 一张张恐慌无助的脸孔在火光中呐喊哭泣,很快又被湮没…… 叶倾雨头痛欲裂,灵脉中那股霸道的力量终于冲破禁制,与她灵脉中原本的魇灵灵息纠缠撕扯。 她手下的赤鱬也终于停止了挣扎,慢慢软塌下去。 魔骨珠从赤鱬血肉模糊的眉心飞出,耀眼的血光照亮洞穴。 越来越多的黑石从洞顶坠落,叶倾雨浑身浴血,却并没有随着赤鱬从半空掉落。 魔骨珠的光芒笼罩着叶倾雨,她累极了,仰面悬在半空,脑海中不断闪现的悲惨画面轰然消散。 ——要下雨了。 ——是啊,要下雨了。 满池荷花外,竹舍廊下白纱轻舞。 纱帘后的人起身,白纱上隐约透着两个人影。 叶倾雨提裙上了岸,她身上穿着一件粉色的对襟长裙,裙上绣着鸾凤衔瑞草花纹,鸾凤灵动,凌空展翅。 针脚细密,绣工精美。 ——再下几场雨,天就凉快了,到时候我带你去后山采野菊花,拿来填枕头,你便能睡得安稳些。 ——等天晴了,我们去湖上游船,你给我摘莲蓬吃。 叶倾雨疾步走到廊下,撩开纱帘。 帘后站着一男一女,皆是绝佳的姿容。 两人朝帘外看来,面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叶倾雨身后响起细密的“沙沙”声。 一场大雨,倾然而下…… 从破碎杂乱的银色水草中,荡起一道蓝色灵光,穿过黑色坠石,往半空飘来。 与此同时,一只白色的蝴蝶逐光而至,在叶倾雨身前绕了一圈,停栖在她肩头。 …… 叶倾雨钻出水面时,云镜湖上风浪正急。 众位参加百花会的仙家们忙着捉鱼,一时竟没注意到突然冒出来的叶倾雨。 大鱼都沉在水底,懒得露面。 被风浪搅上岸的都是些容易对付的小鱼儿。 但在叶倾雨从那道结界中出来后,湖底的灵绯鱼感应到强大的魔息,纷纷追随她往湖面游来。 叶倾雨此时已能看到湖中的灵绯鱼,不知是不是因为解除了封印魔息的禁制,叶倾雨看着浑浊水中游来游去的灵绯鱼,竟觉得有几分可爱。 云镜湖的水已经浑浊,这里已经不适合灵绯鱼生活。 即便湖水还是纯澈的,如今也没有这些灵绯鱼的容身之地。 只是不等灵绯鱼上岸,刚钻出水面的叶倾雨便被一直盯着湖面的孟莺时发现了。 孟莺时早就做好了准备,二话不说朝着叶倾雨丢过去一块紫色的石头。 察觉到有东西朝自己砸来,踩在一条大鱼脑袋上的叶倾雨抬手抓住。 是一块紫色的引路石。 “走你!” 孟莺时背对众仙,掐诀念咒,直接将叶倾雨送下了灵蝶崖。 …… 叶倾雨望着头顶湛蓝的天空,微微蹙起眉头,不知那满湖的灵绯鱼落得什么下场? 整整一湖鱼呢,总不至于全被杀光吧? 不过,她父君为何要将如此重要的结界布在仙家的地盘? 经此一遭,叶倾雨可以肯定的是,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中的魔,绝不是数千年前那一批。 当年的魔…… 叶倾雨从衣襟中掏出魔骨珠,日光下,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魔骨珠色白不透,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阿雨。” 一张颠倒众生的脸挡住了叶倾雨头顶的日光。 叶倾雨眉头蹙得更深,“你怎么来了?” 这话听在孟奚知耳中,多少有点被嫌弃了的感觉。 孟奚知撩袍在叶倾雨身边坐下,“阿雨不愿见我?” “我是魔。” “我知道。” 叶倾雨翻身站起,收起魔骨珠,“自古仙魔势不两立,你不该来找我。” 孟奚知拉住叶倾雨垂在身侧的手,抬眸看向她,认真问道:“这就是你在云镜湖底结界中,任我被赤鱬扭断脖子的原因?” 因为仙魔势不两立,所以借此事与他划清界限? 叶倾雨不管他,不仅是知道他不死不灭,也想趁这件事让他死心? 叶倾雨冷笑,“我因你而丢了性命,你不过是遭受这一点点痛苦,怎么,如此便受不了了?” “我那时不知道……” “你那时不知道我会在雪原护你一程,不知道你会有意于我,所以是我该死对吗?” “阿雨……是我对不起你。”孟奚知松了手,这件事,他没理由替自己辩解。 本就是他错了。 手上温热的触感消失,叶倾雨心里陡然一空。 叶倾雨真正害怕的,不是仙魔界限,而是她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在她灵脉中肆意游走的魔息。 她不敢想下一次发疯时,她会干出什么事来。 她是手段残忍,心性嗜杀的魔。 而孟奚知,是要拯救苍生的神君。 如此……怎么可能有结果? 正文 第270章 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你到底还是不肯原谅我。”孟奚知看着叶倾雨越走越远的背影喃喃自语。 但很快他一跃而起,大声喊道:“叶倾雨,你说过在找到血玉之前,你都会护着我的。” “你说过若是找不到血玉,你会护我一生,直到你从这个世上消失。” “你说过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都要一起面对。” “叶倾雨你这个大骗子!” 已经走到山脚的叶倾雨蓦地转身,眸光凌厉地扫过来,孟奚知往后退了两步。 叶倾雨朝孟奚知招手,“你过来。” 孟奚知有几分犹豫。 方才光顾着和孟奚知划清界限,此时叶倾雨才想起还有好些话没问清楚。 “小雪呢?” 孟奚知见叶倾雨不是要揍他,屁颠屁颠跑过来,“小雪跟暮姑娘走了。” “她们去哪了?” “今早我师兄将她们送到了西洛国。” 叶倾雨四下扫了一眼,山林莽莽,水流淙淙,“这是何处?” 此地不是西洛国境内? 孟奚知解释道:“昨夜我师兄慌乱之中将你送走,不想恰好碰到杏山仙人,将你给拦下了,此处正是杏山仙人的杏山山脚下。” 杏山仙人? 叶倾雨在脑海中搜罗曾经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传说故事。 “那个没事喜欢移山的杏山仙人?” 孟奚知无奈笑道:“正是。” 传说杏山仙人从不下杏山,她若是在一处地方待腻了,便施法将整座山搬走,让住在杏山上的百姓下山去替她体验各地风土民情。 杏山的百姓回山后,便依着附近城镇的生活方式,将所见所闻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杏山仙人在山上闲逛时,就能感受到晟州大陆上各地不同的风情。 你说她懒吧,她能拖着一座山到处跑。 你说她不懒吧,她连一座山都不愿意下。 叶倾雨昨日刚到灵蝶崖时,便与孟莺时说好,离开灵蝶崖的时候,要将她送到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怎么就撞上杏山仙人移山了呢? 叶倾雨怀疑孟莺时是故意的。 但她没有证据。 叶倾雨看向孟奚知,问道:“你可带了引路石?” “阿雨啊,既然到了杏山仙人的地盘,咱们总该去拜访一下才好。” 叶倾雨继续问:“你可带了引路石?” “没带。”孟奚知捂紧了乾坤袋。 春日和煦的山风从两人之间吹过,叶倾雨静静看着孟奚知。 “真没多带,就一块是与灵蝶崖联系之用,你拿去也没用啊。” 今日灵蝶崖上定然是乱成了一锅粥,叶倾雨断不可能再回到灵蝶崖。 虽然她还有些问题没来得及问慕风,但此刻跑回去,叶倾雨不觉得自己已经厉害到能以一挑百,横扫众仙。 叶倾雨一脚踹飞山道上挡路的碎石,“那现在怎么办?” 孟奚知指了指叶倾雨身后的山,“翻过杏山,继续往西洛国赶路,或者请杏山仙人将这座山搬去西洛国,咱们省点脚力。” “不是咱们。” 孟奚知的委屈写在脸上,“阿雨……你别丢下我,你说过……” 面对如此卑微的上古之神,叶倾雨叹了口气,问道:“孟奚知,我且问你,若是日后仙魔再开战,你帮谁?” 孟奚知早已猜到叶倾雨要与他断绝往来的原因,认真回答道:“阿雨,从古至今,各界纷争从未停歇,兴衰胜败,天道轮转,并非我能左右,我所为,不过是是太仓一粟,但求能多救下一个无辜生灵,不敢逆天悖道……” 废话太多,叶倾雨打断他的话,“如若我行逆天悖道之事呢?你当如何?” 孟奚知笃定道:“你不会的。” “可笑!” 连叶倾雨自己都不敢保证的事,他孟奚知凭什么如此肯定。 就因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阿雨最是心善”? 孟奚知又要去拉叶倾雨的手,被她躲开。 “阿雨,我说过,魔未必就是十恶不赦,而仙,也未必尽是心怀仁慈,这世上的善恶皆由心而生,而非种族身份。” 叶倾雨不语,她要听的不是这些大道理。 “如果日后你真的做出伤天害理之事,你所要受的惩罚,便由我来替你承担。” 叶倾雨心底莫名生出烦躁之意,她瞪了孟奚知一眼,转身往一旁的山道走去,“你是我什么人?要你多管闲事?” 孟奚知紧几步跟上,“当初可是你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抢走的,你说我是你什么人?” “以后不许再提这事。” “行,我不提,我记在心里。” 叶倾雨脾气更大,“你跟着我作甚?” 孟奚知脾气却是极好,笑道:“阿雨有所不知,杏山仙人脾气古怪,以往有仙家来杏山赏花,一言不合,便要挨她一顿好骂,我怕你吃亏。” 要说与人骂架,孟奚知确实是个中高手。 而要论打架,叶倾雨从没怕过谁。 但叶倾雨才与他分道扬镳,这不到半刻,怎能又同路而行? 叶倾雨不愿意。 她不想与孟奚知纠缠不清。 但很显然,孟奚知不这么想,他挽过叶倾雨的胳膊,亲热地将脸蹭了过去。 “阿雨,且不说你说的那些事根本不会发生,就算真有一天你做了什么错事,那也并非你本意,哪怕与各界为敌,我都会站在你这边。” 这句话的分量太重了,叶倾雨知道孟奚知不是开玩笑。 “孟奚知,你这话听上去很没脑子。” 堂堂上古之神,若是因为儿女私情与各界为敌,岂非是没脑子? 孟奚知笑得确实有点白痴,“我如今的修为连最低阶的散仙都打不过,不趁机赶紧向阿雨表忠心,我上哪去找你这么厉害的靠山?” 提到此事,叶倾雨脚下顿住,侧头看向孟奚知,迟疑道:“血玉……” “血玉……”孟奚知突然敛了笑意,神色黯然,“阿雨你信我吗?” 信任这种东西其实很奇怪,孟奚知明明欺骗过叶倾雨,但在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叶倾雨心底深处的答案仍是相信的。 有些欺骗是因为真相往往更伤人。 叶倾雨深有体会。 “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孟奚知微愣,他从不想欺骗叶倾雨,“不少,你如果想知道,我可以都告诉你。” 正文 第271章 这不就乱了吗? , 第271章这不就乱了吗? “下次吧。” 叶倾雨拍开孟奚知挽在她胳膊上的手,“听说杏山上杏花四季绽放,美不胜收,别拿你那些破事来扰我兴致。” 关于血玉之事,叶倾雨心里已有猜测。 如果真如她猜测的那般,孟奚知会如何抉择? 她不敢问,自然也不敢听他的秘密。 叶倾雨突然想起苏宸辙曾说过:有些事,知道的人,比不知道的人更痛苦。 如果当初在北地,她没有捡起雪地上的白蝴蝶,而她死在暮子河底时,孟奚知没有求梦神救她…… 是不是就没有那许多的糟心事? 她左右不过是死透了,一了百了。 而孟奚知,也不会明明知道了血玉的下落,却还要面对更大的难题。 是啊,连她也大概猜到了血玉的下落,何况是孟奚知。 如今他要坦诚以告,叶倾雨却退缩了。 孟奚知的声音在叶倾雨身后响起,坚定果决。 “阿雨,从今往后,我不会再做出伤害你和小雪之事。” 这便是他的选择。 他说的是叶倾雨和小雪,他特意带上了小雪。 果然是这样。 叶倾雨转身,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却见孟奚知像只大扑棱蛾子般扑了过来,叶倾雨眼前一黑,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 “阿雨,我不找血玉了。” 孟奚知的声音低沉,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叶倾雨冰凉的耳畔。 他这段时间以来的犹豫彷徨,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比眼前人更重要。 叶倾雨有些不知所措,孟奚知放弃血玉,相当于千年努力白费,他将永远被朱雀禁咒所困,属于他的上古之神的修为,将永远被封禁。 这就好比一个人从云端跌入尘泥,原本还有一丝希望回到原来的位置,但他却自己放弃了。 他怎么能甘心? “你……不管天下生灵了?” “我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让你带血玉去暮子河,阿雨,我不想再后悔一次,世上生灵都有他们自己的命数,我能护则护,我若是没有那个能力,又何苦自寻烦恼。” 上古之神到底是活得久,看事情就是通透。 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的事,至于其他,但听天命吧。 以孟奚知现在的能力,除了抱紧叶倾雨的大腿,他到哪都只有被欺负的份。 “阿雨,我不找血玉了,你不会不管我吧?” “我……” “你说过会护我一生的。” “那是……” “等找到小雪,我们一家三口便再也不分开了。” “你……” “我会做饭,会带孩子,还可以讲故事给你解闷子……”孟奚知故意凑到叶倾雨耳边低声呼气,“晚上还能给你暖被窝。” 孟奚知话刚说完,立马松开叶倾雨,抱着脑袋跳开,头也不回地跑出二里地。 惟恐慢了一步,就要挨了叶倾雨的揍。 …… 沿着山道往上走半个时辰不到,便见杏花成片盛开,山林间好似笼着淡粉云雾。 孟奚知解了心结,此刻心情舒畅,想起在千屏城时,叶倾雨曾将满树积雪踹落他一身。 他走到一棵花树下,趁叶倾雨不备,跳起来拽着一截花枝猛烈摇晃,杏花纷纷飘落,似雪般洒了叶倾雨一身。 同样满身花瓣的孟奚知笑出了声。 叶倾雨一个眼刀扫过去,花枝断裂,孟奚知双脚踉跄落地,险些就要摔倒。 “方才你睡觉的时候,我去溪边问过那些浣衣的女子,她们是从稚水国的方向过来,要去高阳国怀宁城。” 孟奚知拍落身上的花瓣,又道:“我们可得赶紧翻过杏山,否则又被带回了怀宁城,要白走好些路。” 叶倾雨奇怪道:“你的意思是……这座山此刻还在跑?” 孟奚知又笑,“说是杏山仙人昨夜于杏花林中饮醉了酒,原本被术法移动的杏山才在此地歇了下来,如今已近正午,想来那杏山仙人也快醒来了。” 看来昨夜醉酒的还真不少。 说到这个,叶倾雨便想起灵蝶崖未雪院梨白亭的白玉桌上那几坛未开封的花酿。 她原想带回去送给冷皓月的,那位姑娘眼下也不知到了何处? 冷皓月自从与叶倾雨结了灵契之后,便一路随她从千屏城到怀宁城,如今又往西洛国不死槐森林赶去。 与其说是命主,其实更像朋友。 说实在的,关于这一愿,叶倾雨眼下还没有眉目,她只知道韩云轩是个极好的人,至于有多好,那便只有冷皓月清楚了。 “你可有问她们是从稚水国哪里过来的?” “阿雨想知道稚水国北部边关的战事?” 叶倾雨摇头,发丝上的杏花飘落,“我只是想知道那个小道士可还活着?” 小道士无患子在千屏城的雨夜离开后,再无消息。 冷皓月说他去了稚水国黄梅镇,去找静虚观的老道士们,去守卫稚水国的疆土。 原本无患子是要陪冷皓月去找韩云轩的,因叶倾雨的介入,他才与冷皓月分道扬镳。 但无患子之所以与冷皓月分开,乃是因为冷皓月执念太深。 原本他陪冷皓月周游列国寻找韩云轩,一来是因为冷皓月爷爷临终前的托付。 二来他想着时间长了,找不到韩云轩,冷皓月也就放弃了。 可他没想到,为了找到韩云轩,冷皓月竟然与魇灵结下灵契。 在无患子眼里,冷皓月显然是魔怔了。 他不愿再陪她走下去,对于一个叫不醒的人,他只能远离。 叶倾雨有时候会想,那个韩云轩,会不会真如无患子所说,已经死了? 若真是如此,冷皓月辛苦寻找,到头来岂不是落得一场空? 且不说无患子有几分真本事,至少那个静虚教,绝不简单。 能为苏宸辙所用的,自然有些能耐。 “小道士有祁天求雨的本事,想来不会那么轻易死去,不过……” 孟奚知抬手轻轻拂落叶倾雨头发上的杏花,见叶倾雨神色并无变化,才继续往下说。 “听说鹿隐国三皇子戚霄前日大败稚水国军队,连夺稚水国边关三座城池,而杏山当时所在的位置离失陷之城不远,杏山仙人不想惹上麻烦,这才连夜搬山离开稚水国。” 关于这场战事的结果,在叶倾雨的意料之中。 如若认认真真地打,稚水国有静虚教的那些道士在,戚霄不可能胜得这般容易。 但也正是有静虚教那些道士在战场搅局,戚霄才能胜得这般容易。 苏宸辙这是故意要戚霄赢,要他深入稚水国。 想来这两日,鹿隐国都城的天也要变了。 而稚水国都城,亦会有一番大变动。 苏宸辙说过,统一七国需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瞧,这不就乱了吗? (本章完) 正文 第272章 不好笑吗? 第272章不好笑吗? 杏山半山腰有一座小城,依山而建的木屋在经年风雨飘摇中透着古朴之感。 穿过杏花林,进入小城中。 袅袅炊烟融入山间薄雾里,日光穿过古木枝叶打在斑驳的青石路上。 街道上行人寥寥,几个老头坐在一棵大树下揣着手晒太阳。 不时有调皮的孩童不知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嬉笑打闹后又不知钻到哪里去了。 浓浓的生活气息笼着小小的山城,让人觉得真实,又好似在梦中。 如今的晟州大陆上,还有几处闲适安乐之地? 叶倾雨陪孟奚知在一家面馆里点了两碗素面。 即便他们着急赶路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但在这样安宁的山城里,任谁也要生出一丝懒散来。 “阿雨尝尝,这素面是稚水国北方常见的饮食,虽说清淡了些,偶尔吃一顿,倒也觉得新鲜。” 管它清淡不清淡,叶倾雨也尝不出个啥味儿来,但见孟奚知狼吞虎咽的模样,她不忍扫他的兴。 叶倾雨拿着筷子拨弄面条,一边问道:“昨夜我离开灵蝶崖之后,那些鱼……” 孟奚知从面碗里抬起头来,“你说灵绯鱼啊,你离开后不久,云镜湖中的灵绯鱼被南海龙王太子打包带回了南海。” 这玩意还能打包…… “云镜湖已经困不住灵绯鱼,灵蝶崖又悬于九重天阙,凭那几个醉酒的仙家,能捉住几条鱼?权衡之下,我师兄也只好和龙王太子合力将灵绯鱼全部兜走,送去南海了。” 将整整一湖灵绯鱼送去南海,孟莺时昨夜可是消耗了不少修为。 “南海能困住这些鱼吗?” “阿雨有所不知,灵绯鱼对生存之地特别挑剔,自上古以来,只在云镜湖中发现过灵绯鱼,但昨夜之后,云镜湖水被血染红,灵绯鱼体内的魔性被激发,这天上地下,灵绯鱼便不再受约束了。” 孟奚知嗦了一口面,继续说:“哪怕是十天半月不入水,灵绯鱼也不会死,毕竟不是凡间的鱼,但这玩意一旦进入人间水泽,那可是要带去灾难的……” “孟奚知。” “怎么?”孟奚知再次从面碗里抬头,疑惑地看向叶倾雨。 “你拣重要的说。” 孟奚知说了这许多,却都没回答到叶倾雨的问题上,他倒是不急,但叶倾雨向来没有多少耐心。 要不是看孟奚知可怜,她早踹桌子走人了。 孟奚知确实挺可怜的,上古之神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谁见了不得替他叹几口气? 不过这世上的悲与喜,也只有置身其中的人才最了解。 孟奚知咳嗽一声,笑道:“阿雨莫急,这便要说到了,南海有一处秘境,据说只能进不能出,若是将灵绯鱼送到那处秘境里,便可万事无忧了。” 这世上竟还有这种地方? 叶倾雨问道:“你可去过那处秘境?” 孟奚知摇头,“那是南海的禁地,连老龙王也寻不到那处地方,而唯一知道的海神,在入轮回井后,也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你师兄是如何知道的?” “我师兄哪里知道啊,是南海龙王太子说他知道,我师兄才答应一试。” “他爹都不知道,他能知道?” 你师兄莫不是被人给骗了? 孟奚知挑了挑眉,“我师兄精着呢,就算那龙王太子真的骗了他,他又能有什么损失?” 有人愿意伸手接下那个烫手的山芋,孟莺时又怎么会藏着掖着? 他不仅答应将灵绯鱼送去南海,还亲自送货上门。 惟恐龙王太子反悔。 说到这里,叶倾雨想起慕风说的那些话来,她瞥了一眼从面馆外走过的路人,又问孟奚知,“听说海神聆悦出事前,走到哪都要抱着一……一枚蛋,可是真的?” 孟奚知闻言拍桌大笑,“可不就是真的,阿雨你是不知道啊,那枚蛋黑不溜秋的,足有铜盆那么大,听说海神聆悦抱着黑蛋躺在海上晒太阳的时候,被过路小仙瞧见,背地里都笑话她是万年王八……” 孟奚知突然不说了,他见叶倾雨脸色越来越难看,敛笑问道:“阿雨,你可是有哪里不舒服?” “那些小仙是不是还说,那枚黑蛋是王八蛋?” “咦,阿雨你也听说过这件事?那你怎么不笑,不好笑吗?” 叶倾雨一拍桌子,“好笑吗?” “不,不好笑。” 叶倾雨冷哼一声,将面前桌上的素面推到他那边,继续问道:“你可知那枚黑蛋后来去了哪?” “海神被罚下凡间后,便再没有关于她的消息传出,至于那枚黑蛋去了何处,也不曾听人提起。” 黑蛋去了何处叶倾雨倒是知道,不过这千年间发生的事,她并不知晓。 听魇灵族的老人说,叶倾雨被婆婆抱回魇灵族时,已有几个月大。 那么问题来了,她是在哪里破壳的? 而叶倾雨现在猜测的是,婆婆提着孤影剑跳下南海,会不会是去寻那处秘境了? 南海秘境里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默了片刻,关于南海的事,看来只能等不死槐森林事了之后,亲自去走一趟才能知晓了。 孟奚知埋头吃面,一碗素面,愣是被他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感觉来。 “孟奚知,你知道我是魔,就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有啊。”孟奚知将嘴里的面条咽下,亮闪闪的眸子看向叶倾雨,问道:“你是魔尊叶疏鸿的女儿?” 这是句废话,且不说他之前是否知晓叶倾雨的身份,便是昨夜在云镜湖底的洞穴中,叶倾雨与赤鱬的对话,也足以证明她的身份。 但孟奚知既然这么问,叶倾雨也只能点头。 “你是魇灵廉晴的女儿?” 叶倾雨又点头。 “所以魔尊就是鬼面人?” 这才是他真正要问的问题。 叶倾雨不瞒他,“正是。” “果然是这样。”孟奚知看上去颇为激动,“我当年就怀疑叶疏鸿那小子与廉姜的妹妹有一腿,他还死活不承认,好啊,下次让我逮到他,看我不……嘶,疼……” 叶倾雨微微闭了闭眼睛,终于忍无可忍,伸手拽住了孟奚知的耳朵。 好在山城小地方,虽是大中午,但面馆里人不多,孟奚知拉着叶倾雨的手一个劲地求饶,一点也不觉得害臊。 “你和我父君很熟?” 孟奚知死性不改,刚从叶倾雨手底下救回耳朵,又贫道:“如果我说你父君出见到我,会给我磕头问安,阿雨你信不信?” 我信你个大头鬼! 叶倾雨懒得与他争辩,催促他快些将素面吃了好赶路。 这跟屁虫撵不走,叶倾雨也只能带着了。 何况真要放孟奚知一个人出去乱跑,她还真不放心。 午后的日光停在门槛外,没有探进店里,只有穿堂风从窗外的山间吹进来,又顺着敞开的木门飘出去。 街道上传来吆喝叫卖声,是货郎担在卖新奇的小物件。 “玉香珠,玉香珠,起死人肉白骨,一颗只要一两五……” (本章完) 正文 第273章 卖货郎 , 第273章卖货郎 一个身穿粗布衣裳的中年男人挑着两只大木箱,木箱上插着几支草编蚱蜢,随风摇晃,好似随时要蹦出木箱,跳进路旁的草丛里去。 他手里摇着拨浪鼓,一路走一路吆喝。 见有人围上来,卖货郎精明的脸上扬起笑意,放下担子,掀开木箱上的褐色麻布,露出底下琳琅满目的货品。 除了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孩,大树底下晒太阳的老头也最喜欢凑这种热闹。 叶倾雨和孟奚知拨开人群,卖货郎的目光立刻便迎了上来。 比起老头和小孩,走南闯北的卖货郎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他真正的客人。 这位姑娘虽然衣着破烂,但拉着她手的公子,所穿的衣裳料子却是极好的。 对于这种非富即贵的公子,卖货郎有他的想法。 “公子可是要给你家娘子买些新鲜玩意?” 卖货郎从木箱里掏出一支点翠金簪,献宝一般地送到孟奚知眼前,“您瞧这支簪子如何?这可是从山海藏出来的东西,若非公子这样的贵人,我也不会拿出来。” 孟奚知心情极好,接过点翠金簪仔细打量,“哦?没想到你一个走街串巷的卖货郎,手里竟也有山海藏的东西?” “这位公子一看就是识货的,我也不瞒您,想来您也听说了,前些日子高阳国千屏城无故起了一场大火,满城烧得一片焦黑。” 见孟奚知点头应和,卖货郎继续道:“千屏城的山海藏啊,也没能逃过此劫,可惜了山海藏中的宝贝都付之一炬。” 卖货郎叹了口气,“好在店里的伙计手脚麻利,卷了些货物逃出火海,虽然不多,却也件件都是千金难买的宝贝。” 山海藏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出去,那都是无价之宝,这点毋庸置疑。 这也是为什么山海藏以物易物,不收银钱的原因。 不过这卖货郎的话,却是假得离谱。 他若是拿这话去诓人间那些富贵公子,多半是有人信的。 可惜他碰到的是孟奚知。 而孟奚知恰好去过千屏城的山海藏,又恰好在叶倾雨的指使下,将山海藏总店洗劫一空。 当日在孟奚知和叶倾雨离开之后,山海藏便关门歇业了。 千屏城的山海藏,在元宵节当夜,葬入火海的不过是一间空店,又怎会有店伙计卷了货物逃走之说? 而这支点翠金簪,虽说做工精细,算得上是件好物,却也不是山海藏的东西。 但是孟奚知心情好,也不点破卖货郎的谎话,“你这支簪子既是山海藏的宝贝,岂不是要以物易物?” 卖货郎老远就看到了孟奚知头上束发的虎蛟骨簪,他是个识货的,知道这玩意是个好东西。 孟奚知在赤鱬被诛后,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它尾巴上拔出了这支骨簪,这是叶倾雨送给他的,即便沾了腥臭的血,他也得拿回来。 没成想竟被这卖货郎给惦记上了。 卖货郎指着孟奚知脑袋上的发簪,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你家娘子要是喜欢,我这支簪子便亏本换给你了。” 孟奚知笑,偏过头问叶倾雨,“娘子可喜欢这支金簪?” 叶倾雨亦笑,“喜欢。” 孟奚知的笑僵在脸上,卖货郎嘴角咧到了耳根,直夸道:“夫人好眼光。” 对于这种钱多人傻的贵公子,一般到了这一步,这笔交易也就成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位衣着破烂、不施粉黛的姑娘,绝不会是这位贵公子的娘子,十有八九是富家子弟新找的乐子。 但越是这种,一来为了面子,二来为搏美人一笑,贵公子一般即便知道上当,也都心甘情愿地往坑里跳。 但卖货郎显然不了解孟奚知。 叶倾雨送给他的东西,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往外拿的。 孟奚知打开乾坤袋,在里面一通摸索,“啪”地将一把簪子拍在木箱里的一只锦盒上。 不是一支,是一把! 而且每一支都是出自山海藏。 不仅卖货郎的眼睛看直了,一旁看热闹的老头们也揉了揉浑浊的眼睛。 他们活了一辈子,跟着杏山仙人周游列国,不是没见识的普通百姓,但在山海藏以外的地方一次见到这么多山海藏的宝贝,他们还是头一次。 “既然我家娘子喜欢,你这支簪子,我自然是要换的,你且挑一挑,看看这些簪子可有入得了你眼的?” 卖货郎神色已经变了,看向孟奚知的目光多了几分郑重,抱拳道:“不知贵客驾临,多有得罪。” 如果说只凭一支虎蛟骨簪,不能断定它是出自山海藏,那这锦盒上的几支簪子,但凡有点见识的,都能看出它们价值不菲。 除了山海藏,这世上恐怕也就只有皇族里能拿出一两件来。 卖货郎不是一般的卖货郎,他是杏山上的卖货郎。 杏山停下时,他挑着担子下山,收罗周边城镇的新鲜玩意,回到杏山叫卖。 他本想诓这两个生人一笔钱财,不曾想却是假的碰到真的,丢人现眼了。 “怎么,这些你都看不中?”孟奚知不给卖货郎面子,又探手去乾坤袋,“那我再找找,为了我家娘子高兴,便是掏空了我的钱袋子,也要找到让你满意的簪子。” 卖货郎连连摆手,“不敢不敢,夫人若是喜欢,这簪子便送给您了。” 孟奚知却不理他,对着叶倾雨道:“昨日下午小雪拿了我这袋子去玩,将里面好些东西都翻乱了,阿雨莫要着急,待我再找几支簪子出来。” “你将乾坤袋的密语告诉小雪了?” 叶倾雨记得孟奚知说过,打开这只乾坤袋的密语只有他自己知道,没想到他会告诉小雪。 “她昨日从乾坤袋里出来后,便对这玩意起了兴致,你是没看见啊,那小东西噘着嘴巴撒娇的样子有多可爱,我这心一软,便都告诉她了。” 孟奚知想起小雪当时的模样,摇头轻笑,又道:“而且我们那次不是说好了,等小雪将来嫁人,这袋子里的东西都给她当嫁妆,我想着到时候拿出来交给她也不方便,倒不如教会她如何使用这只乾坤袋。” “那她学会了?” 孟奚知露出老父亲的笑,“咱们闺女冰雪聪明,自然是学会了。” 这俩人旁若无人地讨论着自家闺女,卖货郎尴尬地捏着那支点翠金簪,“这支簪子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就当是我一点心意,还望两位贵客莫要嫌弃。” 叶倾雨无意为难他,从锦盒上的簪子里随手拿起一支递给他,又接过他手里的簪子,道:“说好的以物易物,我不占你便宜,不过方才你说的玉香珠,能否拿出来给我看看?” ? ?看似平平无奇的小日常,实则埋了一个特别重要的伏笔……之前灵蝶崖也埋了一个…… ? ???? (本章完) 正文 第274章 又见玉香珠 第274章又见玉香珠 “这玉香珠可是个好东西啊。”卖货郎将簪子收好,弯腰从木箱中掏出一只檀木锦盒。 盒子打开,老头们都瞪着眼睛靠了上来。 一颗鸟蛋大小黑红色的珠子躺在深紫色绸缎上,珠子并不十分圆润,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这便是玉香珠了。 “玉香珠乃灵丹妙药,能起死人,肉白骨,有市无价,这要不是战乱啊,我可淘不到这等宝贝。”卖货郎将玉香珠托着在众位老头面前晃了一圈,最后停在叶倾雨眼前。 熟悉的香风飘过,孟奚知往后退了一步。 不管是从颜色还是香气,这都是真的玉香珠无疑。 也就是灵鼠屎。 “你方才不是说一颗只要一两五?” 卖货郎笑道:“一颗确实只要一两五,不过不是银子,而是……” “金子?”有老头好奇问道。 卖货郎扫了一眼围观的老头,“而是仙人的眼泪。” 老头们恍然大悟,接着退后两步,纷纷表示买不起。 叶倾雨却是不解。 仙人的眼泪是什么鬼? 上古之神的眼泪行不行?她现在就能让孟奚知哭出来。 孟奚知在叶倾雨耳边小声解释,“仙人的眼泪指的是杏山仙人的眼泪,传说杏山仙人的眼泪可使人容颜永驻,也不知是真是假。” 敢情是跟灵鼠屎不相上下的东西。 关于这事,叶倾雨倒是不曾听说书人提过,不过她也不关心这些。 叶倾雨看着卖货郎手中的玉香珠,问道:“你是从何处得到这颗玉香珠的?” 卖货郎道:“为了淘这玉香珠,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去黄梅镇走了一趟……” 黄梅镇是稚水国与鹿隐国交界的边关小镇,自从镇上一夜之间出现数百具尸体后,边关人心惶惶。 那些断胳膊断腿,甚至有些被砍了头颅的尸体,经证实,皆是守关的将士,或俘虏囚犯。 而就在这些尸体身上,有人发现了玉香珠。 足有百来颗。 那些个处理尸体的官兵私底下一合计,想要私吞了玉香珠,这玉香珠可是无价之宝,官兵们起了私心也是正常。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很快就被上面知道了。 戍边将军正是上火的时候,当即便要抓了那些官兵斩于阵前,以肃军心。 谁知那些官兵竟在此之前,皆死于非命。 又是一桩悬案,令人心慌。 而那些玉香珠,亦不知去向。 排查无果,加之听闻鹿隐国三皇子戚霄不日便要抵达边关,军情紧急,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所有人都以为玉香珠被人盗走,其实啊,玉香珠从没有离开过黄梅镇,两位贵客不妨猜猜看,这玉香珠是在何人手中?” 这还用猜? “自然是在戍边将军手中。” 卖货郎目露赞赏,“夫人心思玲珑,令人佩服。” 在那些尸体出现在黄梅镇时,得到消息的戍边将军便领兵前去查看。 玉香珠散发出奇异的香气,那些查看之人怎会没有发现? 还能等着被抬尸体的官兵私藏? 可戍边将军为何当时不派人将玉香珠收集起来? 这事其实也不难猜到。 听唐衍说,这位稚水国的戍边将军,是十一皇子的舅舅。 当年十一皇子的母妃拉拢太子伴读裴洛不成,只能将主意打到其他大臣头上。 朝堂相交,多的是要花银子的地方。 几年下来,便是再有钱,也不够十一皇子败的。 为何稚水国北部边关的戍守官兵,遇到休战的年月,便押着俘虏囚犯去地灵洞穴挖玉香珠? 又为何多年下来,边关接连人口失踪,上头却无人过问? 明摆着这事是戍边将军默认的,或者说,这正是他敛财的手段。 而苏宸辙派人将他的人手一锅端了不说,还将那些尸体送回他的地盘,这不是断人财路嘛? 戍边将军自然不知道这是高阳国国君干的好事,他第一个怀疑的乃是鹿隐国三皇子戚霄。 毕竟地灵洞穴是在鹿隐国境内,而且就在人家皇陵所在的断崖下。 这挖宝挖到人家地盘上,被人发现给灭了属实正常。 但稚水国的将军心里发慌啊。 这事若是被都城那边知道,不仅他的官职难保,便是十一皇子,也要跟着受罚。 要说苏宸辙,那可是位为了统一七国,不惜给自己国家招麻烦的主。 苏宸辙连高阳国的皇位都能舍,他有心搅乱稚水国与鹿隐国边关的浑水,简直不要太简单。 这不,你给人将尸体送回去也就罢了,偏偏还往尸体上塞了百来颗玉香珠。 这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些尸体是从哪里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在地灵洞穴里,黑衣人突袭之时,那些俘虏于慌乱之间被杀,便是官兵,也只有提刀对抗的份,断不可能还有心思去捡地上篮子里的玉香珠。 就算有人身上藏着玉香珠,在被黑衣人杀死后,这无价之宝难道没人眼红? 如果不是有人特意交代,尸体出现在黄梅镇街头时,不可能还带着百来颗玉香珠。 虽然这玩意就是灵鼠粪便,但对于无知的凡人来说,玉香珠就是可以起死人肉白骨的仙丹灵药。 玉香珠出现在黄梅镇已经是瞒不住的事,而要想压下这件事,最简单也是最有用的办法,就是让玉香珠消失,让所有的事无从查起。 这也就是戍边将军为何不当场让人收起玉香珠,而是等派去搬运尸体的官兵起了贪心之后,再派人暗杀,夺回玉香珠。 这不仅将他从这件事中摘出去了,还让他收获了一批玉香珠。 这些玉香珠留在手里总是不安全的,恰逢杏山仙人搬着山来了。 卖货郎将木箱里最上面的几只木盒拿开,露出底下一堆紫檀木盒,得意道:“那日我得到消息去黄梅镇,本以为只有几颗玉香珠,谁知竟搞到了这么多。” 为了这些玉香珠,卖货郎几乎掏光了所有家底。 虽是无价之宝,但对于戍边将军来说,一是着急脱手,二是都城那边急着用钱。 这价格也就不比平常了。 裴洛回到稚水国都城后,十一皇子的势力被一一拔起。 太子得势。 追随十一皇子的,本就是因利而聚的一群人,这种时候,需要更多的利,才能将他们套牢。 戍边将军与十一皇子是一条绳子上的蚱蜢,别人可以见风使舵,他却只能尽力助十一皇子扭转局势。 不过有裴洛在稚水国都城,叶倾雨觉得那位戍边将军就像卖货郎这两只木箱上的草编蚱蜢,看着蹦跶得起劲,实则都是徒劳。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仙人发怒啦! 第275章仙人发怒啦! 不管卖货郎如何卖力吹嘘,叶倾雨和孟奚知对玉香珠都没有一丁点的兴趣。 但人群里的一个老头却盯着卖货郎手里的玉香珠不眨眼。 孟奚知早就注意到这个形容枯槁的老头了。 老头一会搓着枯枝般的手指,一会踱着小碎步,看上去有些兴奋,又有些焦躁不安,唯有布满皱纹的眼睛一直不曾离开玉香珠。 孟奚知不欲多管闲事,拉着叶倾雨继续赶路。 卖货郎问道:“两位贵客这是要去何处?” “我们要去西洛国。” 不仅卖货郎和老头们,连围在木箱旁嬉戏的小孩子,都朝俩人投来奇怪的目光。 这话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第一次上杏山的人啊,都这样,过段时间就好了。” 卖货郎朝孟奚知和叶倾雨拱了拱手,“往后见面的机会还多,到时候我再跟两位贵客说说咱们杏山的规矩。” 孟奚知冲叶倾雨挑眉,“看来咱们想要离开杏山并不容易。” 一条街道还没走到头,便听身后传来喝骂声。 “你这老头,几两碎银就想买玉香珠?你给我松手!” “求求你行行好,卖给我一颗吧,老头子给你磕头了。” “哎哎哎,你起来,你这不是折我的寿么?这玉香珠我可是花了大价钱才买来的,除非你讨来仙人的眼泪,否则你就是将这石头地磕出一个洞来,这事也是没得商量。” “杏山上谁不知道,仙人从不流泪,你这玉香珠留在手里也是卖不出去,何不……” “呸呸呸,臭老头瞎说什么呢,你自己没本事,还要咒我卖不出玉香珠,那年仙人的猪崽被人偷走的时候,她可是哭了三天三夜呢。” 叶倾雨突然顿住了脚步,她问孟奚知,“仙人也养猪?” 孟奚知随口接道:“你舅舅不就养了一头?” 叶倾雨的娘亲是廉晴,她的舅舅自然就是廉晴的哥哥廉姜。 也就是那个数千年来唯一修成梦神的魇灵。 梦神两次入叶倾雨的梦,身边都跟着一头小猪崽。 仙人御兽并非稀罕事,但叶倾雨估摸着,喜欢养猪的仙人总不会很多吧? 孟奚知也想到了这一点,他转身对远处和老头拉扯的卖货郎喊话,“杏山仙人的猪是被谁给偷走的?” 卖货郎喊道:“这事可有些年头了,当年杏山上统共才有两头小猪崽,被她相好的偷走了一头,如今只剩下一头了,仙人……” 万里晴空上蓦地劈下一道闪电,惊雷炸响,正击在卖货郎脚边的一只木箱子上。 木箱瞬间就变成了焦炭。 “仙人发怒啦,仙人发怒啦!” 小孩四下散开,老头们虽慢了一步,但也都腿脚利索,跑得飞快。 卖货郎愣在原地,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顾不得心疼,抱起另一只木箱,拔腿便逃。 那位要买玉香珠的老头冲着卖货郎的背影拍腿大喊:“小伙子,玉香珠,咳咳……玉香珠卖我一颗噻……” 孟奚知和叶倾雨已经往回走了,这杏山实在是太有趣了。 既然路经此地,便是有缘,说不定能打听到一些他们感兴趣的东西。 孟奚知问手里拿着几两碎银的老头,“老人家为何要买玉香珠?” 老头抹了把泪,摇头道:“不说了,不说了,若是再惹恼了仙人,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雷劈。” 孟奚知温声安慰他,“老人家莫要担心,待我布下一道结界,你家仙人便听不见咱们的对话啦。” 叶倾雨睨了一眼孟奚知,这厮骗起老头来,还真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就他那结界,稍微有点本事的凡人都能看破,何况是能召雷的杏山仙人? 老头也不相信,“当真?” 孟奚知后退几步,抬手一挥,只见他嘴巴阖动,却听不到半点声音。 便似有个无形的屏障挡在他面前。 老头大受震撼。 孟奚知又是一挥手,走到老头面前,道:“老人家方才可有听到我说话?我这结界与人灵结界师承一脉,乃是受上古之神指点过的,别说杏山仙人,便是天帝在此,也不能听到结界之中的对话。” 孟奚知此番行为已经算是无耻了。 老头叹道:“行吧,左右也没事做,老头子便与你们唠几句。” 三人走到古树下的石墩上坐下,孟奚知神色严肃地布下结界。 这一次他没骗人,是真的布了一道结界,不过在叶倾雨看来,这结界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当年,我在赶考途中遭遇劫匪,和我同行的朋友为了救我而引开劫匪,等我找到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 说起往事,老头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 “他临死前掏出一只荷包,托我带回家乡交给他的妻子,可等我赶回家乡时,却逢战乱,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已经四处逃难去了。” 老头四处寻找,如此数年下来,却依旧没有找到亡友的亲眷。 一次机缘巧合,他来到了杏山。 “杏山仙人听了我的经历,好心给我一个栖身之地,之后所过之处,我便下山寻人,可惜天不遂人愿,数十载下来,依旧一无所获。” 既是战乱之年,老头亡友的妻子或许早已不在人世。 “我当年答应过他,要替他照顾好他的亲眷,谁曾想找寻一生,却是音讯全无。” 老头叹息,“如今我已是半截身子入土,但此愿不了,我不能瞑目啊。” 孟奚知问道:“你为何不找杏山仙人帮忙?” “仙人能给我庇护之所,已是大恩,何况她从不过问凡尘之事,我岂能给她增添烦恼。”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因果,仙本就不该多管凡人闲事。 “你想要玉香珠,是为了延年益寿?” 老头点头,眼中露出期盼向往,“你们说,玉香珠既是能起死人肉白骨的灵药,肯定也能延长寿命,对不对?” 叶倾雨想要回答不对,孟奚知按住她的手,对老头笑道:“这东西是不是有此奇效,只有服用过才能知晓,不过既然世人都说玉香珠是无价之宝,想来不是诓人的。”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而且是一个买不起玉香珠的人,孟奚知不忍打断他的念想。 人总是怕死的,不管是出自什么理由。 孟奚知凑到叶倾雨耳边,“阿雨,你要不要探一探,万一这位老人家与你灵脉契合呢?” 这几日四处奔波,要不是孟奚知这么一提,叶倾雨都快忘记魇灵十愿了。 正文 第276章 第六命主 第276章第六命主 惊雷劈下后,老人小孩都跑得老远。 正值午饭时间,不时能听到妇女呼唤孩童回家吃饭的声音,沉浸在往事里的老头回过神来,他问孟奚知,“小伙子,你这结界能听到外面的声音?” 孟奚知尴尬一笑,“这才是这道结界的玄妙之处,您看啊,咱们能听到外面的动静,而外面的人却不知咱们在说什么,如此是不是很安全?” 老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又说不出来。 不远处的杏花树下站在一个小女孩,十来岁的年纪,头上扎着丫髻,粉白的裙子上绣几团红花,看上去颇为喜庆。 小女孩手里提着竹篾篮子,正站在树下剪花枝。 杏花开得正好,这剪回去,多半是插瓶观赏之用。 在孟奚知与老头说话的时候,叶倾雨悄悄祭出一丝灵力,探向老头的眉心。 孟奚知问道:“老人家就没有想过离开杏山吗?” “离开?”老头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两位上山前没有碰到仙人?” “不曾碰到,这其中莫不是有什么讲究?” “这就难怪你们不懂了,不过……没有碰到仙人,你们是怎么上山的?” “顺着山道走上来的啊。” 孟奚知大概听明白了,想来这杏山上的人,须得有仙人引路,才能上山。 而下山,多半也是如此。 难怪他们说要去西洛国,这些人会投过来奇怪的眼神。 “两位果然不是普通人,杏山上的每一个人都与仙人签下了契约,此生杏山在哪,我们便在哪,便是下山,也不得离开杏山方圆百里。” 从此杏山是他们的家,也是羁绊。 而愿意上杏山的人,要么是逃难的流民,要么是像老头这样,要寻人,却没有方向的人。 正常人谁愿意背井离乡来这山里头过日子? 人族讲究在一片土地上扎根,非战争年代,祖祖辈辈是不愿离开那片土地的。 老人又道:“初次上山的人,若没有仙人引路,要么迷失在杏花林,要么绕回山脚,总之是不可能来到这里的。” 果然是这样,孟奚知笑问道:“就从没有人走出百里之外?” “自然也是有的,以往有人想下杏山,最后都被仙人捉回来吊死在杏花林中。” 孟奚知想到方才进山城之前,他在那片杏花林中自挂杏花枝的事情,不自觉摸了摸脖子。 他和叶倾雨要走,不知会不会被杏山仙人捉回来? 提到死,老人想起自己命不久矣,又抹起了眼泪。 叶倾雨将孟奚知往后拉了拉,探身问老头,“如果让你许一个愿,你最想要得到什么?” 孟奚知惊讶地看向叶倾雨,低声道:“还真契合了?” 叶倾雨点头,虽然这老头与她灵脉契合,可以成为她的命主,但她并不太愿意与他结下灵契。 叶倾雨的第一命主和第四命主,所求之愿都是找人,而她都还不曾找到。 这老头的愿,不用说肯定又是要找人。 叶倾雨有些烦了,她不想一直去找人。 这样下去,她不如也住在杏山上,还能省点脚力。 但见老人流泪,她心里更觉烦躁。 老头抬起浑浊的眼睛看向叶倾雨,“老头子……” 叶倾雨摆了摆手,道:“你先等等,我且问你,你可有听说过魇灵?你可愿成为魇灵的命主?” 老头没有片刻犹豫,“自然听过,自然愿意。” “如此便好,你先想清楚自己的心愿,等我问你的时候别犹豫。” 老头还有些懵,孟奚知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家娘子就是魇灵,今日遇到我们算你走运,好好想清楚你的心愿,待会可别说岔了。” 孟奚知起身退到一旁,这结灵契的事他已经见过三次,没什么好看的,他背对着叶倾雨和老头,去看杏花树下剪花枝的女孩。 这大中午的,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不回家吃饭。 女孩似有所察觉,亦转头往他这边看过来。 叶倾雨抬起手,掌心对着老头的眉心,从她掌心爆起一团蓝光。 水波般柔软的蓝光朝老头涌去。 老头怔怔看着蓝光袭来,看着看着就变成了斗鸡眼。 片刻后,从叶倾雨右手拇指蹿出一条红线,她左手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右手掌心,沉声道:“说出你的心愿。” 老头在杏山待了大半辈子,也是见过世面的,愣了片刻后,突然跪地对叶倾雨磕起头来:“老头子想要杏山仙人的眼泪。” 叶倾雨蹙起眉头,这老头怎么不按套路来? 连孟奚知都忍不住回头睨了一眼老头。 孟奚知觉得这事不对劲,但灵契到了这一步,即便不对劲也不能撤回了。 而当孟奚知再往杏花树下望去,小女孩却不见了踪影。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老头右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看着倒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线提拉起来的。 老头也随之抬起头来。 红线缠上老头右手大拇指,老头一声痛呼,赶紧跪直了身子,左手死死抓住右手手腕,险些痛得晕厥过去。 这红线看着细软,实则好似利刃,缠上手指,犹如切骨。 约摸半炷香后,老头已然痛得嘴唇泛白,眼看着就要不行了,终于见那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手指上的疼痛消散。 灵契结成。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老头又要磕头,被叶倾雨拦下了,“你起来吧,原本你若是让我去帮你找那位亡友的亲眷,你未必能活到那一日。” 叶倾雨顿了片刻,无奈叹气,“如此也好。” 这老头虽然爱哭,却是个贼精的人。 他大概在心里盘算过,等魇灵帮他找到要找的人,他这把老骨头八成已经入土了。 那这件事还有什么意义呢? 难不成让魇灵将人带到他坟前,给他上几炷香,再掬一把泪? 他不还是死不瞑目吗? 老头想得很清楚,他得活着。 他需要玉香珠。 只有仙人的眼泪才能换来玉香珠。 至于老头为何不直接许愿求玉香珠,还要多费这么些周折? 方才那短短的时间内,这个问题他也思考过…… (本章完) 正文 第277章杏山仙人 第277章杏山仙人 虽然这两人身上有山海藏的宝贝,但卖货郎已经说了,只有仙人的眼泪才能换玉香珠。 如果卖货郎给这两位贵客面子,愿意更换物品倒也罢了,万一他不愿呢? 杏山上就这么一位卖货郎,连杏山仙人都舍不得劈死他,这位魇灵姑娘若是动粗,打伤了卖货郎,岂不是要惹恼杏山仙人? 杏山仙人的脾气可不好。 惹恼杏山仙人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老头年纪大了,这些年多亏了卖货郎下山进货的时候帮他打听消息。 卖货郎是万万不能出事的。 哪怕是折了胳膊断了腿,那也得歇上好些日子。 而且这位姑娘看上去冷冰冰的,万一下手没个轻重,将卖货郎给杀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到那时就算得到了玉香珠,老头还能多活些年头,那他也不能自己下山打探消息啊? 他这把年纪可经不起折腾。 思来想去,老头觉得最稳妥的办法,还得是拿仙人的眼泪去换玉香珠。 至于魇灵如何得到仙人的眼泪,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听这位公子的意思,他们与上古之神多少是有些渊源的,能布下这般厉害的结界,想来本事也是能通天的。 区区仙人的眼泪,应该……不难吧! 事已至此,不管这老头是不是故意的,叶倾雨也只能去会一会那位杏山仙人了。 杏山仙人住在杏山顶上,老头给叶倾雨指了路,看了看日头,道了声“珍重”,便要回家做饭去了。 孟奚知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时回头往山路边的杏花树下望去。 树下依旧空无一人。 …… 越往山顶走去,云雾越浓。 杏花树也越来越多,到最后,别的树木便一棵也看不到了。 满山粉云,虽是人间,却更胜仙境。 虽然这两位都是不怕惹事的主,但方才听老头说,那些下山之人被杏山仙人捉回来,便是挂在杏花林中,这云霞般的杏花林,看着也就添了一抹诡异之感。 一只老鸦振翅,孟奚知又往叶倾雨身上靠了靠。 “你也会害怕?” “我这点微末修为,连傍身都难,怎能不怕?” 孟奚知在叶倾雨面前最是不要脸皮,这是真怕还是假怕,两人心知肚明,不过叶倾雨倒也没有推开他。 孟奚知紧紧扣着叶倾雨冰冷的手,“我最怕阿雨丢下我。”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时便想着,她反正是死了,最坏不过是魂飞魄散,魇灵十愿,成也好,不成也罢,这晟州大陆她何处不能去,在哪没了就没了,多少自在。 可一路往人间来,她所遭遇的人或事,让她身边好似出现了一个隐形的牢笼。 她有了羁绊,便也开始害怕魂魄从此间消散。 “你是不死不灭之身,而我随时可能化作烟尘,你何苦……” 孟奚知抬手指着杏花林深处,打断叶倾雨的话,“阿雨你看,那里是不是站着一个小女孩?” 叶倾雨的话,孟奚知不愿听,他明白叶倾雨的担忧,他甚至知道,即便他此刻离开叶倾雨,以叶倾雨的性子,也不会怨他薄情。 但感情的事,原本就由不得他自己。 他何尝不害怕叶倾雨魂飞魄散,到时候这天地间,到时候千年万年的岁月,他该如何度过? 可现在想那许多有什么意义? 此刻叶倾雨在他身边,他便什么也不愿去想。 他自己不愿想,也不愿叶倾雨陷进那些没有意义的胡思乱想中,平添烦恼。 叶倾雨只当孟奚知是故意打断自己的话,谁知顺着他的手指瞧去,竟真的看到林中站着一个提着竹篾篮子的小女孩。 小女孩冲两人笑,笑得阴森森的。 孟奚知小声嘀咕,“这孩子神出鬼没的,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杏山仙人吧?” 他这句话挺有意思。 一个从上古熬过来的神君,跟别人提“传说”,就很好笑。 小女孩身上没有灵息,不是山间灵植化形,否则方才在街上的时候,叶倾雨便注意到她了。 但她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正常的人。 “仙人派我来接两位贵客上山。” 原来是杏山仙人的眼线。 孟奚知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九儿,是这杏山的侍花童。” 侍花童?倒是第一次听说。 “听说第一次上杏山的人,都会得到仙人指点,为何……” “凡人才需要指点。”九儿从杏花林深处走了出来,她走路的姿势很怪异,两条腿像是不会弯曲,僵直地挪动。 叶倾雨将孟奚知挡在身后,沉声问道:“那仙人为何要派你来接我们?” 都走到这里了,难不成还要人来带路? 凡人才需要指点,不是吗? 九儿收起笑意,眼中闪过一丝狠色。 小孩子这么凶可不招人喜欢。 孟奚知从杏花树上折下一根枝条,塞进叶倾雨手中,“阿雨,抽她。” 行吧,他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 九儿虽然走路姿势怪异,但速度却不慢,很快便从杏花林深处走到了叶倾雨面前。 “我……” 不等九儿说完,叶倾雨手中的枝条已经抽了出去。 而就在此时,九儿猛然抛出手中的竹篾篮子。 满篮杏花飞出,随之袭来的还有面粉般细白的粉末。 粉末中飘出的香气带着一股甜腻,孟奚知来不及捂住口鼻,索性将脸埋在叶倾雨肩上。 有叶倾雨护着,即便身陷险境,孟奚知其实还挺开心的。 毕竟从上古至今,都是他在保护别人。 叶倾雨揽着孟奚知的腰身疾退数丈。 这林中杏花开得好,花枝繁密,在两人退避之时,折断花枝无数,杏花纷纷似雨。 “丢人现眼的东西。” 一声喝斥,白色粉末倏忽散去,杏花林中的阴暗亦像是乌云被风驱散,日光越过雾气,投在这一片天地。 一个身着艾绿衣衫的女子从天而降。 女子怀中抱着一头小猪崽,她葱白般的指尖轻轻刮着猪崽背上光滑的皮毛。 猪崽舒服地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 女子没有落在地上,而是随意坐在一截横生的树枝上。 她眼中好似除了那头猪,便再也看不见其他东西。 这位……想来就是传说中的杏山仙人了。 (本章完) 正文 第278章小耳朵 第278章小耳朵 令叶倾雨和孟奚知感到惊讶的是,九儿在杏山仙人出现的那一刻,竟然像丢了魂一般,呆呆解了腰带,片刻功夫便将自己挂到了树上。 而杏山仙人似乎还不满意,从她指尖掠出一道银光,才绕到树枝上没多大一会的白色腰带断裂,布帛撕裂之声响起,九儿应声落地。 杏山仙人这时从树上跳下,脚心正正对着九儿跌倒之处。 她这一脚下去,九儿不死,多半也要残了。 不管九儿是个啥玩意,毕竟看着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这画面未免太过暴力了。 孟奚知还没来得及捂上眼睛,却被仙人接下来的动作给惊呆了。 “既然你不愿做侍花童,那便做花泥去吧。”杏山仙人在九儿身上几个蹦跳,竟将好好一个娃儿,给踩进了泥地里。 不过几息时间,便连九儿的一片衣角也看不见。 猪崽从杏山仙人的怀里蹿出,朝着叶倾雨奔来。 不得不说,这头猪和梦神的猪长得实在是像。 连跑起来的姿势都一模一样。 要不是知道这是杏山仙人的猪,叶倾雨都要喊它“慢慢”了。 “小耳朵,回来!” 原来这头猪叫小耳朵。 小耳朵已经跑到叶倾雨脚边,短小的蹄子挠着她的裙角就要往上爬。 杏山仙人眼珠子瞪得溜圆。 这时叶倾雨才看清杏山仙人的模样。 看上去比叶倾雨大不了几岁,不过对于仙,不能从外表定年纪。 就比如趴在叶倾雨身上的这位公子,看着年轻,实则比王八还能活。 杏山仙人容貌秀美,虽算不得倾国倾城,但眉眼之间,却藏着一股清隽的神采,是人间那些绝色所不能比。 便是仙界那些吸风饮露的仙子,也少有她这番韵味。 怎么说呢? 杏山仙人身上有种隐世修道之士的高深莫测,这种气质落在这样一副年轻的容貌上,却让人一点不觉得违和,反而会觉得她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不过…… “妈了个巴子,小耳朵你给老娘滚过来!”杏山仙人撸起袖子,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在叶倾雨脚边蹭来蹭去的小耳朵骂了起来。 “老娘将你当儿子养这么多年,你个没良心的,看见漂亮姑娘就忘了娘,你这头臭肥猪,今天老娘就将你宰了炖汤。” 可怜的猪瑟瑟发抖,见叶倾雨无意护它,“哼哧哼哧”地埋怨了几声,没出息地转头找它娘去了。 杏山仙人从地上捞起小耳朵,很快又换了一副面孔,在猪脑袋上揉来搓去,爱不释手。 叶倾雨看着这“母慈子孝”的画面,脑子里想起梦神来。 梦神对他的猪,也是这般疼爱得不得了。 叶倾雨觉得,这要不是猪的问题,那就只能是这两位仙人脑子有问题了。 “你将我们拦在杏山,所为何事?” 如果不是孟莺时故意将她送到杏山,那便是这杏山仙人故意拦她了。 虽然叶倾雨更倾向于前一种可能,但杏山仙人就在眼前,她总得问上一问。 杏山仙人终于看向叶倾雨,“姑娘这话可真有趣,你我素昧平生,我为何要拦你?” “既是如此,我们便告辞了。”叶倾雨拉着孟奚知转身欲走。 “慢着,杏山岂是你们想来便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随着杏山仙人话音落地,杏花林中稀疏的日光又隐了去,浓雾从四面涌起,雾中窸窸窣窣不知藏着什么东西。 叶倾雨没有感应到灵息,至少不是草木精怪。 孟奚知转头,杏山仙人又跃上了枝头,懒懒靠坐着。 叶倾雨最烦别人装神弄鬼,语气不善,“你待如何?” 杏山仙人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你不想要本仙的眼泪了?” 杏山上的事,自然瞒不过杏山仙人的眼睛,而叶倾雨和孟奚知也约摸知晓,方才那个叫九儿的侍花童并非仙人派来的眼线。 九儿究竟有何目的,叶倾雨方才没让她开口,此刻那孩子被埋进了土里,他们也没地方得知。 叶倾雨当然想要仙人的眼泪,虽然她觉得这玩意就跟玉香珠一样,其神效都是被人吹捧出来的,多半是无用的东西。 但她的第六命主既然求了这个愿,她只管拿到仙人的眼泪,至于功效如何,她就无需操心了。 叶倾雨也转了身,“我想要,你会给吗?” 杏山仙人挑眉,“我倒是想给,奈何我哭不出来。” 孟奚知差点被这位仙人给逗笑了。 若是小孩子,一顿打上身,保准她哭个稀里哗啦,但这仙人哭不出来该如何收拾,孟奚知还真没听说过。 你总不能问人家:你如何才肯哭? 杏山仙人也没等叶倾雨问,又道:“不逗你玩了,孟莺时将你丢到我的杏山上,是因为他欠我一个人情。” “他欠你人情,与我何干?” “因为你是魇灵啊。”杏山仙人笑着从树上跳下来,随手一挥,林间的动静便散了去。 这杏山仙人大概是属猴的,喜欢上蹿下跳。 她怀里的猪挣扎着要下地,被她一巴掌薅在脑袋上。 小耳朵瞬间就老实了。 “应该说,因为你是魇灵廉晴的女儿。” 叶倾雨奇怪道:“你认识我娘亲?” 她更奇怪的是,孟莺时为何会知道她是廉晴的女儿? 杏山仙人看了眼怀里的小耳朵,感慨道:“原本我还当孟莺时是在骗我,如今看来,你的确就是廉晴的女儿。” 叶倾雨不语,等杏山仙人继续往下说。 “我和你娘亲岂止是认识,想当年我差点就成了你的……”杏山仙人突然顿住了,她敛了神色,看向叶倾雨,“先回家吧,我再与你慢慢说。” 回家? 叶倾雨愣住。 “你娘当年在杏山住过,这里是她的家,也是你的家。” “家”这个字对叶倾雨来说,太遥远了。 她小时候生活在暮子河北岸,与婆婆相依为命,虽然那个家又破又小,但总还能算是个家。 可六岁之后,她便没有家了。 曾经她以为那个地灵女人是她的娘亲,虽然在将军府为奴为婢,但有娘亲在的地方,也应算是家的。 但十年后,她死后,被抹去的记忆汹涌归来,她才发现石塘城那十年,不过就是一场骗局。 是韦将军的骗局,亦是那个地灵女人的骗局。 如今杏山仙人说这里是她娘亲住过的地方,是她的家。 这是真的吗?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第十愿 第279章第十愿 杏山之巅,有小筑,名为“杏花小筑”。 屋前屋后皆植杏花树,花开绚烂。 云雾沉在半山腰,从山巅举目望去,晴空万里,心情舒畅。 杏山仙人名为南嘉,从未离开过杏山。 从南嘉口中,叶倾雨得知了侍花童的来历。 所谓侍花童,并非真人。 杏山上无以计数的杏花中,每当出现即将化灵的杏树,南嘉便将其砍了,施以秘术,将这些杏树化作人形。 这也就是叶倾雨感应不到九儿身上灵息的原因。 可为何不等它们直接化灵幻化成人的模样? 南嘉说了,这杏山上化灵的杏花精不比悬于九重天阙上的仙花灵植,这些精怪沾染了人间浊气,有了贪嗔痴怨,一旦出世,杏山是留不住它们的。 南嘉是个不愿招惹麻烦的性子,她自己不下山,自然也不能放山上的精怪下山作乱。 解决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阻止杏花化灵。 但那些杏树砍了不仅可惜,还会增添杏山上的怨气,将它们幻化成侍花童,是一举两得的办法。 满山杏树,总得有人打理不是。 而九儿之所以叫九儿,乃是因她是杏山上第九个侍花童。 九儿之所以找叶倾雨,则是想求魇灵之愿。 她的愿,自然是不甘心当侍花童,整日看山守林。 可惜因此惹恼了杏山仙人,连侍花童也没得当了。 这世上谁不想要魇灵之愿? 连杏山仙人也不例外。 南嘉虽从不下山,但她亦有想要达成之愿。 叶倾雨蹙眉道:“你既是我娘亲的朋友,应该知道这魇灵之愿,须得魇灵与命主灵脉相契,并非谁都能求。” 南嘉点头,“旁人自然是这个规矩,但我绝对是你的命主。” “为何?” “当年你娘亲的梦神之路只差一愿,她却放弃了,但第十愿命主的灵契已经定下,她做不到的事,便只能由你来做了。” 魇灵十愿还能承袭? 叶倾雨第一次听说。 但可以肯定的是,南嘉正是她娘亲当年的第十愿命主。 南嘉的愿是什么? 为何她娘亲做不到? 南嘉将脸颊贴在小耳朵的背上,喃喃道:“我要见廉姜。” 南嘉所求的愿是见廉姜。 “当年若不是我,你娘……或许已经成了梦神。” 南嘉明知道廉姜满天下寻找他的妹妹廉晴,她明知道廉姜若是找到廉晴,定会将她藏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 就像如今这般,谁也不知道廉晴在哪。 世人都说魇灵廉晴死了,她是不信的。 或者说,她不愿相信。 当年她为了一己私欲,在与廉晴结下灵契之时反悔,将原本说好的心愿擅自更改。 改成了她要见廉姜。 这对廉晴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是十愿之中最简单的一愿。 但廉晴放弃了,也是在那一日,她离开了杏山。 是南嘉阻了廉晴的梦神之路,她低估了廉晴对那个魔头的感情。 南嘉只是想找到那个偷猪贼,找回她的慢慢,她心底应该还有一丝隐秘的心思,是再见一见廉姜。 错过魇灵之愿,她便再没有机会了。 可廉晴宁可放弃成为梦神,也不愿将廉姜召来杏山。 廉晴离开杏山时,曾对南嘉说:你这愿,是要我的命,我做不到,若有机缘,待我腹中孩儿长大,或许能替你达成所愿,不过……如果可以,我希望这个孩子永远也不要踏上梦神之路。 廉晴向来信守承诺,孩子出生后,她果真将第十愿的灵契易主到了那个孩子身上。 这件事,南嘉是从廉婆婆口中得知,是真是假,今日便能知晓。 叶倾雨也想知道是真是假,她从不知在她刚出生的时候,便已经被绑上了一位命主。 为何婆婆从来没有跟她提起过? 婆婆似乎也不希望她走上梦神这条路。 叶倾雨掌心聚起一团蓝色灵力,缓缓抬起手臂,对上南嘉的眉心。 南嘉看着叶倾雨,山风拂乱两人鬓边的碎发,还有两颗忐忑不安的心。 孟奚知站在杏花小筑的白墙外,望着不远处崖边木亭中的两名女子。 他眼眸深邃,看向叶倾雨背影的眼神,叫人猜不透他此刻心里所想。 就像他对叶倾雨所说,他还有不少事瞒着她。 很多事,也该找个机会说清楚了…… 叶倾雨掌心的蓝光消散,她探到了。 南嘉不仅与她灵脉契合,而且确实如南嘉所说,她们之间已经结过灵契。 面对已经结了灵契的命主时,只要探查对方灵脉,便能有所感应。 叶倾雨右手尾指已有羁绊,正是她的第十愿。 连结契仪式都省了,叶倾雨便又多了一位命主。 从叶倾雨的表情,南嘉已经得到了答案。 “对了,在你小时候,我曾见过你,当时廉婆婆抱着你去南海找海神聆悦,我本想将你留着杏山,弥补当年的过错。” 南嘉说到此处神色黯然,“廉婆婆怕我会像对你娘亲那般,为了那个愿,害了你……她是对的。” 那时的南嘉对廉姜执念太深,叶倾雨若是在杏山长大,只怕刚到知事之年,南嘉便会与她提魇灵之愿的事。 而很显然,廉晴是不愿廉姜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的。 没有人知道廉姜会如何对待这个孩子。 在廉姜眼中,那个魔头是为了魇灵之愿欺骗他妹妹的感情,这种想法一旦滋生,不管廉晴如何解释,他也是不信的。 廉姜要灭了魔界,要乱了晟州大陆。 那这个孩子呢? 他若是知道叶倾雨是他妹妹和那个魔头所生的孩子,他会如何? 叶倾雨冷笑,“那现在呢?你要我替你将梦神请来吗?” 南嘉摇头叹,“你若要成神,这一愿,你逃不掉的,我听孟莺时说,你已身死,成神是唯一的出路。” 是啊,她逃不掉的。 若是没有死,她或许不会踏上梦神之路。 可如今…… 叶倾雨虽见过梦神两次,但那都是梦神入她的梦,至于如何召来梦神,叶倾雨并不知晓。 这是她命主的愿,她便是不知,也要想办法寻来梦神。 哪怕她很有可能会被梦神拍飞魂魄。 当年她娘亲不愿做的事,到了她头上,却是非做不可。 晴朗的天空下,片片杏花被风送下悬崖。 叶倾雨想起活着的时候,她站在石塘城的街上,抬头去看铅灰天空下迎客居的酒旗。 那日没有起风,只有细碎雪花缓缓飘落。 一片铜钱大的雪花从酒旗上扑落,正如叶倾雨当时所猜测,那并不是雪花,而是一只扑扇着翅膀的白蝴蝶。 冬雪已经过去,杏山上风和日丽,弥漫着杏花淡淡的香。 叶倾雨转头去看白墙边的孟奚知,不过数月,白蝴蝶已经飞进了她的心里。 如今的她,有了必须成神的理由。 正文 第280章梦神的手笔? , 第280章梦神的手笔? 山林寂寂,夜色深沉。 孟奚知修为低微,片刻离不得叶倾雨相护。 杏花小筑十来间客房,他们只需一间挤着便可。 叶倾雨坐在灯下,问孟奚知:“你当初在暮子河畔是如何找到梦神的?” 孟奚知歪在窗边矮榻上,撑着脑袋看窗外的月色。 “地灵族族长一生行善,却落得个满族被灭的凄惨下场,那日梦神是为他而去,我不过是恰好遇上。” 孟奚知见多识广,叶倾雨又问:“那你可知如何找到梦神?” 孟奚知依旧望着天上的月,杏山上的月与灵蝶崖的不同。 杏山上虽然住着仙人,但这里毕竟是人间。 人间的月,是遥不可及的。 “我不知道。” 孟奚知的回答在叶倾雨的意料之中。 叶倾雨起身,灯影摇晃,她走到矮榻边,挨着孟奚知坐下。 “你也觉得……梦神会杀我吗?” “之前魔尊压制了你的魔息,梦神只当你是普通的魇灵,才愿给你指明方向,如今却是不同了,阿雨,我不愿看你去冒险。” 这种事容不得孟奚知来猜测,如果数千年前魔界那场内乱,真是廉姜报复而为,足见他对魔有多痛恨,而他最恨的,正是叶倾雨的父君叶疏鸿。 梦神会因叶倾雨是他外甥女而饶过她,还是因她是叶疏鸿的女儿而让她从这个世上消失? 如果梦神能让整个魔界从晟州大陆上消失,区区一个叶倾雨,对他来说,就好比是碾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梦神不找上门已是谢天谢地,叶倾雨怎好上赶着将他召来? 孟奚知就算知道怎么找到梦神,又怎会告诉叶倾雨? 叶倾雨伸手搭在孟奚知的肩上,“就算我不去找他,他也会来找我的。” 这条路,是受梦神指点,让原该沉眠于暮子河底的叶倾雨有了一丝生机。 这副皮囊,是受梦神恩赐,让即便身死的叶倾雨,还能行走于世。 就像在千屏城的时候一样,梦神要入叶倾雨的梦,根本不会经过她的同意。 他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亦无人知晓。 这是一个潜藏在暗处的危险,随时能让叶倾雨魂魄消散。 叶倾雨并不喜欢这种感觉。 与其惶恐不安,不如直接问个清楚明白。 这个大坎若是能过,魇灵十愿,还怕不能完成? 孟奚知转身拉住叶倾雨的手,眉心微蹙,看向她的眼眸中映着月光,“阿雨,你再等等,等我找到对付梦神的办法,我们不要冒险,好吗?” “梦神来无影去无踪,只出现在睡梦之中,若是有对付他的办法,仙界何须忌惮他?” 仙也会做梦,只要做梦,梦神就能入梦。 当你的梦被梦神操控,即便你修为再高,生死也由不得你自己。 孟奚知却坐直了身子,认真道:“阿雨,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哪里奇怪?” “梦神为何只出现在睡梦之中?” 叶倾雨怔住。 一般人谁会去想这个问题,但孟奚知如此一说,这又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似乎没有人在睡梦之外见过梦神。 “他成神之前,你没见过他吗?”叶倾雨想了想,又补了句,“在现实中。” 孟奚知回道:“这正是奇怪的地方,廉姜成为梦神后,便再也没在世间露过面,但这个世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梦神的存在,很早之前我就觉得这事蹊跷,可却无从查证。” 孟奚知说到此处停了一瞬,叹道:“直到千年前,我终于触碰到了一点玄机,但很快,我就无暇去管这件事。” 叶倾雨蹙眉,“画中仙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她突然想起南海龙王太子慕风说的话。 ——千年前聆悦闭关正是紧要关头,她却突然出关去了仙界,回来后就走火入魔了,对于这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当时我便怀疑她是被人陷害。 莫非……这所有的事,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对付孟奚知? 而这……难道都是梦神的手笔? 天了咧,叶倾雨一时没缓过劲来,愣愣地看着孟奚知。 孟奚知很少见她这副呆愣的模样,笑着捏了捏她的脸颊,“昨夜你离开灵蝶崖后,慕风与我说了一件事。” 慕风说,千年前海神聆悦闭关,不到出关之日,是绝不能离开那处地方的,这也是为何聆悦看到楚晟仙君和画中仙搂在一次后会走火入魔的关键。 因为她闭关不圆满,受不得刺激。 但是聆悦好端端的,为何要突然出关跑到清越仙山去找楚晟仙君? 而又正好撞见那样一幕? 慕风多年来一直在暗中调查这件事,若是有人故意陷害聆悦,那这个人一定知道聆悦的闭关之所。 这正是这件事的蹊跷之处,聆悦闭关的地方,是南海深处的秘境,除了海神,无人知晓,而除了海神,亦无人能从那处秘境里出来。 到底是谁给聆悦报的信? 这世上还有谁能在南海秘境里进出自如? 慕风查了近千年,直到血玉问世,遭众仙家追寻,而他又恰好知道上古之神被朱雀禁咒封印仙元,寄身灵蝶崖之事。 朱雀禁咒乃是上古之神所创,世上仅此一道符咒,没成想最后被用在上古之神自己身上。 这自然不是他自己吃饱了撑的,多半也是被人陷害。 血玉问世,慕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上古之神。 他不相信上古之神会一直躲在灵蝶崖当一只修为低微的小蝴蝶。 只是稍稍一打听,慕风便得知了上古之神去了凡间的消息。 至此他也终于将千年前的事与上古之神联系到了一起。 既知道南海秘境所在,又能用计对付上古之神,谁有这么大的本事? 而紧接着当年画出《美人雪舞图》的星陌仙君出关,让这个范围又缩小了。 仙界没有谁不知道星陌仙君是天帝最看重的仙君,千年前仙界乱作一团,他说要闭关就闭关,众仙也只敢在私底下啐几口,不敢闹到天帝面前。 千年前的事,最初的问题就是出在《美人雪舞图》上。 楚晟仙君被桑山美人骨棋扎破手指后,将指尖血抹在画中美人的眉心处,致使美人出画,生出那许多事端。 其中关键之处不仅有画中仙,还有桑山美人骨棋。 这也是为何慕风会带桑山美人去灵蝶崖的原因。 昨夜慕风与孟莺时交谈时,已经知晓血玉乃是孟奚知所养,为的就是解除封印仙元的朱雀禁咒。 这一切都与他的猜测对上了,所以千年前的事,正是为了对付上古之神的一场阴谋。 可怜海神聆悦和楚晟仙君被人利用,下场凄然。 而千年前,孟奚知为了给这两位收拾烂摊子,在晟州大陆上布下人灵结界后,修为受损,只能闭关修养。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朱雀禁咒封印了他的仙元。 (本章完) 正文 第281章我守护你 , 第281章我守护你 “昨日下午我师兄摸那桑山美人的骨,咳……阿雨你别这样看着我,真是我师兄摸的,我师兄掌管灵蝶崖的仙花灵草,对妖啊精怪啊之流颇为了解,他一摸那桑山美人的骨,便瞧出端倪来了。” 桑山美人实为魅妖,魅妖肤若皓雪,骨如寒冰。 魅妖是以吸***.气为生的妖,虽说她们最喜欢仙家的仙元,但这玩意十分难得,大多数魅妖,以吸食仙草灵植的精.气为主。 对于这种吃素的妖,孟莺时摸骨就更加顺手了。 魅妖之骨,果然与众不同。 至于如何不同,孟莺时也只是粗略地提了一嘴,毕竟当时他师弟急着去追媳妇,没时间听他念叨。 说是即便魅妖去掉一身血肉,只余一副枯骨,若是再碰到鲜血,亦能复活。 为了验证真假,慕风问那美人可愿一试? 美人自然不愿,谁他娘的脑子残了才会去试这死而复生的事。 慕风将美人拉到一旁,不知许了她什么好处,那美人竟欣然应了此事。 剥皮剔骨之事太过血腥,孟奚知直接讲到孟莺时将魅妖之骨上的血肉清理干净后,拉过慕风的手腕,一丝灵力从慕风指尖划过,一滴仙家之血滴落在魅妖之骨上。 而后叶倾雨在院子里见到的桑山美人,其实已经涅槃重生。 叶倾雨问:“所以千年前画中仙的出现,并非是因为那副画,而是桑山美人骨棋?” “桑山美人骨棋是鬼面人,也就是你父君于上古的时候制作,听说当时是因那些魅妖祸乱各界,才被你父君剥其皮做了棋盘,剔其骨做了棋子。” 叶倾雨心想着,她父君还真是如慕风所说,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孟奚知又道:“我估摸着,正是因为魅妖不好掌控,才有了那副《美人雪舞图》,魅妖精.魂被吸附于仙家之画中,还怕她不听话?” “你与星陌仙君曾有过节?” 孟奚知摇头,“星陌仙君想不到这么周密的计划,他亦没有这个本事。” “那就是天帝。” “我想到的亦是天帝,我曾猜测是因为我的身份让他忌惮,从而想要压制我,但昨夜在云镜湖底发现那个洞穴,我才发现这件事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而这,也让我想起当年魔界被梦神驱逐出晟州大陆之事。” 云镜湖中有上古灵绯鱼这件事,就算别的仙家不知道,天帝定然是知晓的。 湖底那个洞穴,天帝可知晓? 以孟莺时的性子,以他对灵绯鱼的喜爱,是绝对不会允许其他仙家去云镜湖嬉戏的,当然,孟奚知是个例外。 当初天帝同意让孟莺时接管灵蝶崖,会不会正是看中了这点? 所以……云镜湖底的秘密,天帝知晓,但他不能让别人知晓? 隐藏一个秘密最好的办法,并非是给这个秘密套上重重枷锁,而是让其合情合理的存在于一个众人都能接受的事件中。 比如灵蝶崖若是被设为禁地,定然会有好事者前去探秘。 但是灵蝶崖上住着一个修为颇高的仙君,对仙花灵草心存呵护,对云镜湖视若珍宝。 偏偏他为人又十分大方周到,每次百花会,不仅摆出花酿花宴待客,还允许客人们随便玩随便拿。 对于这样一位仙君,除非是脑子抽筋了,否则没有谁会没事干跑去云镜湖撒野。 自然也就没有谁会发现云镜湖底的秘密。 只是天帝怎么可能料到,会有魔来灵蝶崖。 来的还是魔尊的女儿。 叶倾雨终于捋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当初魔界从晟州大陆消失,是梦神和天帝联手搞的鬼?” 孟奚知点头,“包括千年前的事。” 慕风一直在查当年那个进入秘境报信之人,但其实并不需要有人进入秘境去报信。 除了海神聆悦,没有人知道南海秘境所在。 便是慕风,也只是在很久之前听聆悦提过一次,而他就算知道楚晟仙君与画中仙搂抱在一起,也断不可能在聆悦闭关之时去惊扰她。 慕风只会自己冲上清越仙山,亲手劈了那对狗男女。 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件事,梦神不仅可以入凡人之梦,亦能入仙家之梦。 以他妹妹廉晴与聆悦的交情,梦神要拿到聆悦的贴身之物并不难。 而聆悦在闭关之时,又怎会想到梦神会入她的梦? 她想不到,旁人更想不到。 毕竟梦神入梦,多是为行善积德之人了却遗憾。 再看聆悦走火入魔,招天火降世后,天帝对她的惩罚。 即便楚晟仙君替聆悦担下天罚,聆悦还是被打入了人间,受轮回之苦。 既入人间,身为海神时的记忆,自然是要被抹了的。 梦神入梦之事,从此再无人知晓。 就连此刻,这所有的事,虽然一环套一环,都被他们分析得明明白白,但也仅限于猜测。 孟奚知千年前便猜到是天帝要害他,可他没有证据不是。 成王败寇,孟奚知吃了一次亏,被封了修为,若是莽撞着去讨说法,到时候别说灵蝶崖,只怕整个仙界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哪怕他曾是拯救苍生的上古之神。 孟奚知坠落到灵蝶崖花荫谷,不过是天帝给他最后的体面罢了。 孟奚知又不傻,他就算心里憋着气,也不可能与天帝撕破脸皮,让各界都知道上古之神没了修为,变成了任谁都可以欺负的倒霉虫。 叶倾雨握紧了孟奚知的手,看向孟奚知的眼眸被昏黄的灯火染上一层柔和的光。 她的眼神是温柔的,是暖的。 她能想象到当年的孟奚知有多无助,有多绝望。 那时的孟奚知既拿不出被人陷害的证据,又被封印了仙元,从各界仰望的高度跌入尘埃,摔得有多痛,可想而知。 他才布下结界,将人灵划地而居,让席卷晟州大陆的战火平息,可他从此之后,也要藏迹而活。 如果不是孟莺时收留他,孟奚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没有人知道。 可即便是这样,在发现人灵结界并不坚牢之时,孟奚知想到的,仍然是那些无辜的生灵。 他担心有朝一日,当人灵结界从晟州大陆北境消散时,各界又将动荡不安,生灵涂炭。 就像孟莺时所说:孟奚知曾是上古之神,他骨子里的担当不允许他置苍生于不顾。 孟奚知要恢复修为,是为了当那一日到来时,他有能力再次阻止战乱。 他并非是为了他自己。 也正是如此,叶倾雨才觉得这个家伙可怜极了。 可怜得让她心疼。 让她害怕自己若是从这个世界消失,再没有人来心疼他。 “孟奚知,你守护苍生,我守护你。” ? ?最近家里有点事,不能确保每天都能更新,但我会尽量抽空码字,谢谢支持。 ? ????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 他该怎么办? 第282章他该怎么办? 夜色更深时,绣粉白杏花的床幔随着探窗而入的夜风轻轻摇晃,月华一般的冷辉从床幔摇晃间溢出。 叶倾雨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她已入梦。 形势越来越严峻,她今夜要去很多人梦中。 孟奚知依旧躺在窗边矮榻上,依旧望着窗外的月。 他想着方才叶倾雨的话。 这个世界即将迎来新的灾厄,但他却只能躲在叶倾雨的庇护之下,他什么也做不了。 就像天上的月,阴晴圆缺,年年如是。 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各界你争我夺,从来没有消停。 即便是上古之神,即便是不死不灭,也有落魄之时,也有管不了那许多闲事的时候。 可是……孟奚知哪怕不管苍生,他没办法不管叶倾雨的死活。 他没办法不管小雪的死活。 血玉这条路走不通,他该怎么办? 一团银光从月色中飘来,孟奚知伸出手,银光落在他的指尖。 是一只银色的蝴蝶。 是孟莺时的灵蝶传书来了。 “云镜湖之事暂时压下去了,但昨夜见过叶姑娘的仙家不少,只怕瞒不了多久……” 昨夜叶倾雨在云镜湖醉酒骂街,被在花荫谷赴宴的仙家们通过幻境围观。 而仙家们之所以火冒三丈地追去云镜湖,正是因为此事。 他们并没有在云镜湖发现叶倾雨,可很快,云镜湖里的上古魔鱼却兴风作浪,吞食仙家,这件事很难不与叶倾雨联系到一起。 灵蝶崖上出现这么一个猖狂的疯女人,即便没逮到人,孟莺时也难辞其咎。 当灵绯鱼被南海龙王太子兜到南海去了之后,被孟莺时拦在灵蝶崖的众仙纷纷向他讨要说法。 原本孟莺时也想借机教训教训叶倾雨,但在听孟奚知说了湖底洞穴的事后,他心底骂骂咧咧,却也只能自己抗下所有。 事关魔界,这事若是捅到天帝那里,叶倾雨在晟州大陆上哪里还有立足之地? 叶倾雨要是没了,孟奚知不得疯? 孟莺时有些后悔当初在花荫谷捡回孟奚知了,他就该一脚将倒霉的上古之神踹下灵蝶崖。 孟莺时一边安抚众仙的情绪,一边布下结界将灵蝶崖给圈了起来,在解决这件事情之前,谁也不许离开灵蝶崖。 当然,孟奚知又是个例外。 被关在灵蝶崖的那些仙家倒也不难应付,毕竟这世上,不管是人还是仙,都喜欢趋利避害。 当孟莺时将众仙带到一片从不对外开放的花园时,已有大半仙家将那个疯女人抛之脑后。 再听孟莺时说园子里的仙花灵草任君采摘时,所有的仙家都忘了昨夜的不愉快。 只要长了眼睛的,不需要祭出灵力去探,也能看得出来这片园子里的灵植有多珍贵。 这要是啃上一口,便是散仙,只怕也能在仙界横着走了。 “利”有了,孟莺时又将云镜湖灵绯鱼食仙之事,若是被天帝知晓,在场各位都没有好下场的说辞添油加醋,一番恐吓。 纵使有不怕死的,也不可能在此刻与孟莺时红脸。 毕竟多蹭一顿是一顿。 孟莺时也不是傻子,这好处送出去,他不可能白送。 当下便让灵蝶们登记采摘灵植的仙家,拿了好处的,必须签下保密仙契。 就是要防着那些出了门就翻脸不认账的狗玩意。 而仙契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关于昨夜云镜湖口出狂言的疯女人。 若是灵绯鱼之事实在兜不住了,那也不能将幻境之事给说出去。 孟莺时清楚,如果云镜湖底的洞穴是魔尊所封,这件事天帝定然是知晓的,而如今湖底封印被破,天帝不可能没有察觉。 何人能解魔尊布下的封印?天帝不可能不追查。 为今之计,也只能是拖一时算一时了。 孟莺时想着将叶倾雨的身份先瞒下,再找个背锅之人,先稳住天帝,待到真瞒不了的时候,再做打算。 而湖底洞穴的秘密,除了叶倾雨和孟奚知,便只有他知晓,这不是一件可以宣之于众的事。 这背锅的人选,自然不可能是他自己。 那便只能是孟奚知了。 孟奚知身为上古之神,虽然被朱雀禁咒封印了仙元,但他之前没事便喜欢去云镜湖玩水,那个洞穴被他发现也说得过去。 孟奚知自己也说了,他是被灵绯鱼拖进那个洞穴的。 如果这个解释天帝不信,孟莺时也想到了对策。 朱雀禁咒是孟奚知自己没事捣鼓出来的禁咒,又被用在他自己身上,这要是哪里出点问题,譬如散溢了些微上古之神的修为,让他在发现那个洞穴的时候顺便破解了封印,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种事除了孟奚知自己,又有谁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孟莺时估摸着,云镜湖底的洞穴,从未听别的仙家提起,便是他,也是昨夜听孟奚知说起才知晓。 天帝若是不追问,只有有两种可能。 一是天帝不想此事被更多仙家知晓,打算暗中追查。 二是天帝其实压根不知道云镜湖底的洞穴,不知道魔尊布下的封印,所有的猜测,不过是孟奚知的胡思乱想。 而天帝即便追问此事,也不可能将参加百花会的众仙都召去盘问。 这件事既然是秘密,自然是越少仙家知道越好。 最有可能被问的,恰恰就是他孟莺时。 如此正合他的意。 为了孟奚知的心上人,孟莺时便只好将孟奚知推出去了,关于这点,他相信孟奚知不仅能理解,还会夸他干得好。 孟奚知确实对他师兄的做法表示满意,银蝶在孟奚知指尖停留不多时,又悠悠飞出窗外,往月光中扑去。 不管是孟奚知,还是叶倾雨,留给他们的时间都不多了。 血玉问世,星陌仙君出关,便说明当年陷害孟奚知之人已经有了新的动作。 孟奚知的一举一动,哪里能瞒得了那人的眼睛? 他既然要将云镜湖之事揽在自己身上,便不能跟在叶倾雨身边。 叶倾雨如今在世人眼中,还只是魇灵。 孟莺时下血本帮着瞒下叶倾雨现身云镜湖之事,孟奚知又怎可能上赶着将她暴露在天帝和梦神的眼皮子底下? 叶倾雨要守护他,他何尝不想守护叶倾雨。 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 似乎……一直都是这样。 在千屏城的时候,他就想着,只有离开叶倾雨,才能不将她卷入血玉之争中。 如今,只有离开叶倾雨,才能暂时瞒住她的身份,才能让梦神不那么快来找她。 孟奚知翻身看向透着朦胧光晕的床幔,叶倾雨此刻不知在谁的梦中? 什么时候,她能出现在他的梦中? 孟奚知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般渴望解除朱雀禁咒,渴望强大。 他该怎么办? 正文 第283章天火降世 第283章天火降世 叶倾雨这一晚上串门似的从这个梦里跑到那个梦里。 虽然身在杏山,但她必须知晓更多的事。 叶倾雨最先进入的是苏宸辙的梦,关于人族的事,没有人比他知道得更多。 苏宸辙正在去千屏城的路上,他走的是水路。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须眉江上渔火点点,苏宸辙所乘的小船并不显眼。 长身立于船头,他好像知道有客要来。 叶倾雨记得第一次入他的梦时,他也是这般安静地站在那里,不过那次梦里,他还在怀宁城白雪皑皑的宫墙下。 明知是梦,仍有时过境迁之感。 苏宸辙身上所穿的,亦不是那件绛紫绣金丝龙纹的袍子,一身简单布衣,墨发依旧以白玉簪起半束,看上去像个寄情山水的文人。 “你来了。” 苏宸辙转身,仍是这句话。 江风带着潮气扑面,叶倾雨站在青色的篷帘前。 魇灵入梦,可探世人心中执念,但对于苏宸辙这样的人,叶倾雨不想过多窥探。 这是对他的尊重。 叶倾雨相信苏宸辙不会骗她,这种信任无关亲疏远近,而是因为苏宸辙身为帝星的格局。 他有谋略,有心机,自然明白对于一个能进入他梦中的魇灵,他无需欺骗。 叶倾雨问:“你打算什么时候乱了七国?” 苏宸辙笑,“七国还不够乱吗?” 是挺乱的,但还不够。 鹿隐国与稚水国的战争已经打起来。 白夙国老皇帝驾崩,皇位之争愈演愈烈。 平沙国炎王杨煦叛乱,国内形势严峻。 西洛国不死槐森林出现魔的踪迹,人心惶惶。 丘宁国虽暂时没有消息传出,但叶倾雨已经知晓镇南王龙芮受伤之事,这说明丘宁国也有大动静。 而地处中原的高阳国,不久前新帝苏宸璋大婚,本该是喜事,可惜正值国丧期间,婚事一切从简,倒也算不得热闹。 不过没有人在乎那些形式,这门婚事本就是一场交易。 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苏宸璋虽坐上了皇位,但每天疑神疑鬼,既害怕画中仙操控他的心神祸乱朝纲,又担心苏宸辙哪天突然冒出来要夺他的皇位。 画中仙食言而肥,在助苏宸璋登上皇位后,并没有将苏宸璋的画像还给他。 这在叶倾雨的意料之中,苏宸辙说起的时候,她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对于这位命主,叶倾雨并不喜欢,如今灵契解了,她自然也没必要再替他操心。 而最让苏宸璋头疼的,当属堆在案几上的奏折,和每日早朝时,朝臣们喋喋不休的争论。 就算他小时候有接触过这些,那也是十年前的事了,遥远得像一场梦。 短短数日,身居高位的苏宸璋已经心力交瘁,好在有徐婉儿这个贤内助,尽心尽力地帮衬他。 每个国家都好像是风雨飘摇中的小舟,经不起风浪的摧折。 但在叶倾雨看来,还不够。 她需要更大的风浪,将水面上并不安稳的小舟掀翻,唯有如此,才能分散梦神的注意力,为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争取更多时间。 至少在魔、在她父君回来之前,她不能引起梦神的注意。 这是她来找苏宸辙的最主要目的。 “你曾说过,七国之乱,必须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苏宸辙看着水里的月,沉声道:“如今的局势已经够快了,再快,可就不好掌控了。” 这打天下又不是抢饭吃,不能只靠蛮力,还得用脑子。 时机很重要,就好比鹿隐国三皇子戚霄打入稚水国边关,这就是一个时机。 此刻不管是鹿隐国都城,还是稚水国都城,都是可以生事的好时机。 但其他几国,时机还未到。 叶倾雨显然是没耐心等,“还要等多久?” 苏宸辙沉吟片刻,问道:“叶姑娘可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叶倾雨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不死槐森林中的魔,并非数千年前的魔,而是木灵?” 苏宸辙掩嘴咳嗽,他身子骨本就不好,哪怕是在梦里,也少不得要咳嗽。 “正是当年在人灵之战中消失的木灵。” 这件事几乎无人知晓,但在第一次叶倾雨入梦之时,苏宸辙告诉了她木灵在不死槐森林,便也没打算瞒她。 苏宸辙知道以叶倾雨的聪明,迟早会猜到这一层。 “千年前海神聆悦走火入魔,劈清越仙山,引天火降世,问题就出在那些天火之上……” 天火降世,晟州大陆上生灵遭殃,人灵矛盾愈演愈烈,终致纷争四起。 而最后人族之所以能获胜,并非人族骁勇善战,所向无敌。 乃是因为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让原本占据绝对优势的灵族大军无法抵御人族的攻击。 木灵的去向一直是晟州大陆上的未解之谜,而这千年间,亦没有听说过关于木灵的任何消息。 说起来也是木灵倒霉催的,且不说像火灵族那般,将天火奉作圣火获取其力量,世人都知,木最怕的就是火啊! 各大灵族虽联合起来对抗人族,但驻扎之地却是分开的,这主要是因为每个灵族的习性不同,譬如水灵喜欢靠近水源,而火灵就要避水而居。 木灵当时的驻地是一片林子,夜色深沉,林子里发生了什么旁边的灵族根本无从知晓。 更别提远在水泽对岸的人族军队。 当时画中仙出现在高阳国军中,苏宸辙下凡捉拿。 那夜他察觉到水泽对岸的林子里有异常,当即赶了过去。 他看到所有木灵从木屋中走出来,站在林中一片空地上。 空地中央有一团火,悬空而燃。 是天火。 而天火外面,被一个结界所罩,从林子外看过来,什么也看不到。 苏宸辙敛了仙息躲在暗处,却见像是被摄了魂魄般的木灵们纷纷朝着天火跪下,垂头耷脑,仿佛刑场等待行刑的囚犯。 这诡异的一幕很快就结束了,因为那团天火突然四散射出,好似在夜空炸裂是烟花,短暂的绽放后,归于沉寂。 苏宸辙看得清楚,木灵是被天火灌顶,当场入魔。 (本章完) 正文 第284章他没有资格逃避 第284章他没有资格逃避 “那些入魔的木灵是如何去到不死槐森林的?” 叶倾雨想到了画中仙,当时画中仙就在高阳国军中,若是动用千画阵,不知能不能将整个木灵族藏入画中,送去不死槐森林? 不过那时候画中仙才从仙界入凡不久,四处躲避天兵追查,即便她想助苏俭打赢人灵之战,只怕她也没有消灭整个木灵族的能力。 能同时操控一整个种族的心神,便是孟奚知没有被封印仙元之时,想来也不可能做到。 苏宸辙又咳嗽几声,才道:“这正是奇怪之处,当时在那片林子里,除了木灵,我并没有看到其他人。” 苏宸辙想了想,又说:“也没有看到画,但所有的木灵,却在一瞬之间全部消失了。” 没有画,也就将画中仙排除在外了。 一瞬之间全部消失?叶倾雨蹙起了眉头,她想到北漠说过,魇灵族从暮子河北岸去到南海之滨,亦是眨眼的功夫。 难不成这其中有某种联系? “后来我暗中调查,终于在不死槐森林中发现了木灵的踪迹。” 叶倾雨收回神思,问道:“这件事你没禀告天帝?” 苏宸辙摇头,“仙魔自古势不两立,若是天帝知晓世上还有魔,上古之神为天下生灵所做的牺牲岂不是白费了。” 若是天帝知晓世上还有魔,才恢复平静不久的晟州大陆又将被战争侵袭。 不死槐森林在西洛国,届时一国倾覆都算是轻的,其他各国虽然刚经历一场大战,但面对西洛国的凋敝,没有谁不想来分一杯羹。 在那时,七国若是乱了,人灵结界就沦为一个笑话了。 苏宸辙身为帝星,自然不可能容忍这种事发生。 他将此事瞒了下来。 而他之所以能瞒下此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不死槐森林中入魔的木灵,一直处于沉眠之中。 只要这些魔不苏醒过来,不出去作乱,便无人知晓他们的存在。 苏宸辙心里清楚,这些魔总有一天会醒来,就像七国总有一天会乱,但当时晟州大陆的形势,百姓无力再承受一次浩劫。 “你为何不趁魔沉眠之时解决了他们?” 苏宸辙笑,“叶姑娘当真希望我杀魔?” 千年前苏宸辙并非没有动过杀心,不是因为木灵入魔就必须死,他担心的是当这些魔苏醒后,人间是否会迎来一场灾难? “在你们仙眼中,魔不就是十恶不赦,人人得而诛之。” 仙最常挂在嘴边的,无外乎“除魔卫道,庇佑苍生”。 是否庇佑了苍生,叶倾雨不知道,但除魔,绝对是很积极的。 “当年海神聆悦闭关紧要关头走火入魔,仙界人人喊打,哪怕是楚晟仙君为其求情,揽下罪责,亦难以平复众怒,最终落得个轮回之苦,可见不管是木灵,抑或是仙,只要与魔扯上关系,都是要除之而后快的。” 说到此处,苏宸辙摇头叹息,“当心中没了是非对错之分,仙与魔又有何区别?” 这话叶倾雨可不爱听,“你怎知魔不分是非对错?” “若世间的魔都像叶姑娘这样,仙自然是不如的。” 叶倾雨心下一凛,“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我是魔的?” 如今的苏宸辙只是凡人,他不可能探到叶倾雨身上的魔息。 那就是说,苏宸辙早已知道她是魔。 “你在白荷山洞穴中杀人的手段,与魔无异。” 叶倾雨心下了然,千屏城是苏宸辙的地盘,在他地盘上发生的事,又怎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那夜小雪被鹤山牵头人虐待,叶倾雨心魔难抑,清醒时便见满地残肢碎肉,场面十分血腥。 原来那就魔的手段! “你为何不揭穿我的身份?” “身份,当真有那么重要吗?” 苏宸辙望向漆黑的江岸,“海神聆悦守护南海数万载,千年前的事,分明就是一场阴谋,可所谓的调查不过是走了个过场,咳咳……咳……” 苏宸辙咳得难受,扶住一旁悬挂灯笼的竹竿,小船随之晃动。 “而整个木灵族入魔,何尝不是阴谋,木灵何罪之有,要被卷入阴谋纷争之中?我既然没有泄露木灵的下落,又为何要揭穿你的身份?” 在苏宸辙眼中,叶倾雨不仅是可以助他搅乱七国浑水的魇灵,她还是李素素的朋友。 李素素活着的时候没有朋友,如今成了鬼灵,反而比那时幸运。 至于叶倾雨是魔这件事,对苏宸辙来说无关紧要。 他更愿意守护李素素这份难得的友情。 “如今不死槐森林中的魔苏醒了,恐怕不单是七国,各界也将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 千年前苏宸辙没有下杀手,不仅因为木灵无辜,还有个原因。 不死槐森林中的动静,会给苏宸辙带来危险。 那个将入魔的木灵送到不死槐森林的人,不管其目的是什么,他肯定不能容忍别人发现他的秘密。 苏宸辙自知不是对手,没必要自寻死路。 何况仅仅除掉木灵,不过是踩到了老虎的痛脚,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激怒藏在灌木丛后窥视的猛虎。 叶倾雨不解,“为何是前所未有的浩劫?” 以往那些战争,难道还不够惨烈? “我一直想不明白,千年前木灵为何会一夜之间入魔?究竟是谁在背后捣鬼?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件事确实古怪,如果那人是为了激化各界矛盾,在木灵入魔之后,为何要将他们藏在不死槐森林中? 如果是跟木灵族有深仇大恨,此种做法更是说不通。 古怪也就罢了,这件事的关键在于,能操控整个木灵族的心神,能在一瞬间将天火灌入所有木灵脑中,这样的存在,太可怕了。 他若是想要摧毁晟州大陆,根本无人能够阻止。 叶倾雨也想不明白,他等待千年才唤醒入魔的木灵,到底想干什么? 见叶倾雨面色沉重,苏宸辙反而笑道:“不管前方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哪怕是毁灭,我们也不能放弃希望,不是吗?” “这就是你统一七国的目的?也是你寻找上古银镜的原因?” “当灾难降临时,晟州大陆上的生灵,唯有团结一致,才能搏得一线生机,仙是指望不上的。” 苏宸辙这话多少有些无奈与失望,他也是仙,但他的职责是守护人间百姓。 他没有资格逃避。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 又出现了一位魇灵 叶倾雨从衣襟里拿出魔骨珠,笼罩在骨珠上的血红光芒不再微弱,在夜色中好似凝成一团的血滴。 “要想知道这个世界的秘密,唯有……让真正的魔回来。” 叶倾雨的眼眸中映着血红之光,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灼热。 苏宸辙眸色微沉,“叶姑娘此话何意?” “世人都知道数千年前魔从晟州大陆消失,可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何处。” “叶姑娘知道?” 叶倾雨摩挲着血红的魔骨珠,她好似又看见金色面具后那双威严的眼睛,喃喃道:“我也是昨夜才知道。” 不等苏宸辙再问,叶倾雨抬眸看向他,“之前你需要魇灵入世来搅乱七国,如今我需要七国之乱来替我拖延时间,分散各界的注意力,你可愿帮我?” “叶姑娘虽是魔,但你却不能保证所有的魔都能明是非善恶,你可有想过,如果那些魔重回晟州大陆,会给这个已经千疮百孔的世间带来什么?” “你也察觉到了,晟州大陆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当那场前所未有的浩劫到来前,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不是吗?” 苏宸辙说“我们”,叶倾雨也说“我们”,他们心底是有共识的,他们的敌人不是彼此,他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个很强大的对手。 一个足以摧毁这个世界的对手。 而苏宸辙所做的一切,亦是为了对抗那个对手。 叶倾雨不能肯定那些从晟州大陆上消失千年的魔,会心慈手软,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魔回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清算旧账。 在生死存亡面前,不管黑白,只要能抗敌,那便是盟军。 这个道理,苏宸辙自然明白。 他不过思忖片刻,便做了决定。 “叶姑娘想要引开世人的注意力,其实还有个法子。” “说来听听。” 苏宸辙如此说,便是说明七国之乱,多半是不能提上日程。 叶倾雨能理解,苏宸辙筹谋多时,不可能因她而乱了计划。 苏宸辙道:“叶姑娘可能还不知道,在你离开怀宁城不久,晟州大陆上又出现了一位魇灵。” 嗯? 叶倾雨蹙眉,她这些时日都在赶路,确实不曾听说此事。 但她心里隐约猜到了什么,“那厮叫什么名字?” “北漠。” 果然是他。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船篷上,小船往下沉了沉。 不用苏宸辙多说,叶倾雨也知道他说的法子是什么。 他是打算在北漠身上做文章。 一次出现两个魇灵入世,并不多见,尤其是在乱世。 不过如此一来,只要北漠那边有大的动静,确实能够暂时转移掉盯在叶倾雨身上的视线。 可是这样,北漠所面临的危险也就越大。 “看来叶姑娘与那位魇灵是旧识。”苏宸辙松开扶在竹竿上的手,看着叶倾雨道:“人各有志,敢在如今这个世道入世,北漠也算得上是勇气可嘉。” 叶倾雨哼道:“就怕有勇无谋,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既已踏上这条路,就该坦然面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就算你不将他推到风口浪尖,他难道还有退路不成?” 叶倾雨抿唇不语,她实在想不明白那个臭小子哪根筋抽住了。 “当然,如果叶姑娘等得及,待我从千屏城回去的时候,天下也该乱起来了。” “千屏城如今一片废墟,你一个‘驾崩’的皇帝去了能解决什么问题?” 安抚民心? 看他出行这般偷偷摸摸、小心谨慎,不可能跑去送人头。 苏宸辙大概是心情还不错,连咳嗽也少了些,他笑道:“左右待在怀宁城也是无事可做,我不过是借此机会出来散散心罢了。” “一座废城去了只会添堵,你若是要查瘟疫之事,我可以告诉你,石塘城和千屏城的瘟疫,都与画中仙江蓠脱不了干系。” 苏宸辙挑眉,“我知道。” 行吧,看来他真是去散心的,不过从苏宸辙的态度,叶倾雨倒是想起一件事来。 “听说近些年与鹤山交易频繁的人中,有一个高阳国皇宫里的人,那人是唐衍。” 对于叶倾雨如此肯定的话语,苏宸辙点了点头。 “你派唐衍往鹤山送人头,炼傀儡军,是为了对付被画中仙收入千画阵的傀儡?” 苏宸辙再次点头,“对于无法自主掌控心神的东西,单靠人力,是不足以对抗的。” 对于苏宸辙的操作,叶倾雨是真的服。 他带着记忆下凡救世,虽也习武傍身,到底只是一副肉体凡胎,若逢各界战事起,人族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尽力自保。 而苏宸辙要保人族,所要付出的心力远远不是那些人皇所能做到的。 人有好坏,仙亦如此。 有上古之神心系各界生灵,有帝星为救天下百姓辛苦筹谋。 眼下虽然只是七国不安稳,但当晟州大陆真的乱起来之时,定然还有更多的仙加入战斗。 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不管是出自什么目的,只要能团结起来,总能搏得一线希望。 叶倾雨离开苏宸辙的梦之前,对他郑重道:“都说魔天性嗜杀,如果他们回来后滥杀无辜,我叶倾雨既然有办法让他们重回晟州大陆,也定然能想到办法将他们送走。” “叶姑娘的话,我记住了,你只管去做自己的事,那位叫北漠的魇灵既是你的朋友,我自会护他周全,至于七国之乱,我尽力而为。” “多谢。” 叶倾雨离开后,苏宸辙从睡梦中醒来。 潺潺水声入耳,船篷里一片漆黑。 苏宸辙撩起篷帘,潮湿的江风袭来,他偏头咳嗽几声。 立时便有属下过来听候吩咐。 船头竹竿上糊着白纸的竹篾灯笼随着水波轻摇慢晃,昏黄光晕下跪着一个打扮成船夫的劲瘦男子。 苏宸辙手里摩挲着一枚黑玉棋子,他望向天穹的月,哑声道:“回去吧。” 回怀宁城去。 他之所以去千屏城,不过是因为局已布好,坐等时机,与其待在怀宁城,不如趁此闲暇四处走走。 待七国乱了,他也将忙碌起来。 小船调转方向,往来路行去。 “潇潇。” 苏宸辙话音落地,一抹白影如幽魂般从黑暗中飘了过来。 是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 她穿着雪白的长裙,衣襟上用银色丝线绣着繁复的图案。 她的头发亦是白色的,被月光染上一层柔软的银辉。 苏宸辙看着面色如霜的女子,吩咐道:“告诉他们,计划提前。” 时机未到,不妨试试创造时机。 苏宸辙将手中的黑玉棋子丢进漆黑的江水之中,“咕咚”一声响。 棋子从摇晃的灯笼下一闪而过,那上面好似刻了一个字。  ()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他想有个家 叶倾雨出了苏宸辙的梦,来不及跟床幔外的孟奚知闲扯几句,立刻便又入了北漠的梦。 对于突然闯进梦里来的叶倾雨,梦里蹲在破旧柴门边的北漠又欣喜又心虚。 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少年原本白净的脸上多了很多红痕,有几处甚至结了痂,看来他这些日子过得并不如意。 叶倾雨面色不善,“不是叫你回南海去的吗?” “我……我本是打算回去的。”北漠嗫嚅道:“真的,我那天都已经离开了怀宁城。” 北漠那天出怀宁城后,一路往南走了不到二里地,在一条小河边遇到一个小男孩。 男孩名唤周小鹏,身穿粗布衣衫,衣衫上打了好几个补丁,又脏又破。 周小鹏不过五六岁年纪,一个人蹲在河边抹眼泪。 看上去十分可怜。 北漠本不欲多管闲事,但从周小鹏身边经过时,被他拉住了衣角。 周小鹏问:“哥哥可有看见我娘亲?” 北漠自然是没有看见。 周小鹏吸了吸鼻涕,说他在等他娘。 他娘已经三天没回家了…… 叶倾雨烦躁不已,“讲重点。” “周小鹏的爹在外面养了个女人,他娘发现了之后找上门去闹,被他爹和那个女人给打了,他娘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他爹也不管他,那么小个孩子就在河边等娘,若不是隔壁好心的大娘给口吃的,那孩子就算不掉进河里去,只怕也要饿死了。” “所以你答应帮他找娘?” 北漠叹气,“我第一眼看到周小鹏,便想起我小时候在暮子河岸等你的日子,当下心生恻隐,便探了探他的神识,谁知他竟和我的灵脉相契。” 北漠一时冲动,便与周小鹏结了灵契。 提起暮子河,叶倾雨想到她离开那年,北漠也才是个五岁的小孩。 北漠那时在暮子河北岸等她的时候,心里该有多害怕。 他害怕叶倾雨永远也不会回来,害怕叶倾雨死在了暮子河底。 小孩子的心思,大人是不会在意,也不会关心的。 而这,也就成了北漠多年来不能释怀的心结。 叶倾雨看着抱膝蹲在地上的北漠,责骂的话到了嘴边,到底是没有说出口。 事已至此,叶倾雨问:“他求的愿是寻找娘亲?” 北漠又叹,“我问他所求之愿时,他说他想有个家。” 北漠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魇灵第一愿看着无比简单,真正实行起来却十分艰难。 他去村子里打听了,周小鹏的娘并非离家出走,而是不堪忍受屈辱跳河自尽,尸体不知被河水冲到哪里去了。 有村民跑去告诉周小鹏的爹,他爹带着他沿着河岸找了不到一个时辰便丢下他走了。 他爹离开时告诉他:你娘去很远的地方了,她不要你了。 北漠一说起这个就来气,他指着脸上的红痕气愤道:“你看看,这都是那个泼妇给我抓挠出来的。” 周小鹏娘死了,他爹不要他了。 北漠当日带着可怜的周小鹏找到那个女人的住处。 周小鹏的爹是个没良心的,那个女人更是蛇蝎心肠。 那对狗男女非但不愿意给周小鹏一个家,还给北漠扣了个奸夫的帽子。 道是那周小鹏的娘与北漠苟且,生了周小鹏这个小贱种。 北漠哪里应付得了这种场面,被那女人又打又骂,抓挠得一张脸上满是血道子。 这分明就是贼喊捉贼,蛮横无理至极。 北漠当场就气哭了。 他才十几岁,哪来这么大的儿子? 谷</span>  可这世上总是有那么些不讲道理的人,周小鹏的爹和那个女人就是这种人。 一个人若是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了,那也不配为人了。 北漠和周小鹏被那俩畜生赶出去后,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坐在河边抹眼泪。 后来北漠听隔壁大娘说,那个女人肚子里怀了周小鹏他爹的孩子,容不下周小鹏了。 抛妻弃子的事,在晟州大陆上并不少见。 可北漠却是第一次碰见。 北漠心里替周小鹏愤懑不平,又不忍心丢下他一个人在河边孤苦伶仃,可也实在没办法给他一个家,这便耽搁了下来。 叶倾雨无奈道:“魇灵之愿,你就拿来干这种事?” 北漠心里委屈,红了眼眶,“魇灵之愿,难道不是越简单越容易达成吗?” 他这话很有几分道理,叶倾雨无法反驳。 若是有平坦的大道,谁愿意去走崎岖的小路? 奈何很多事,看着容易,实际上却千难万难。 “这周小鹏,你待如何?” “我去哪里给他找个家啊?” 北漠已经踏上梦神之路,这条路有多艰难,他心里清楚,不可能带着一个孩子在身边。 叶倾雨略作思索,“你去怀宁城中的陈家镖局,找一个叫段延辉的镖师,看能否将周小鹏留着镖局中。” 若是随便找户人家收养周小鹏,虽然简单,但却是对这个孩子不负责。 尤其是叶倾雨知道乱世将至,连亲生父亲都能抛弃他,谁能保证乱世中养父母会优待于他。 人心隔肚皮,好坏不是一时半会能分辨出来的。 而北漠也没有更多时间去替周小鹏找一个靠谱的家。 叶倾雨想得长远,周小鹏的爹如今抛弃他,可数十年后呢? 万一他爹老了的时候来赖上周小鹏,要他赡养,他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不讲理的人,却最是喜欢拿大道理压着别人,十分可恶。 叶倾雨不希望周小鹏被性子温和的人收养,日后对于他爹的无理取闹不知如何应付。 她也不希望周小鹏在乱世颠沛流离,没有依仗。 仔细盘算下来,周小鹏如果能跟在段延辉身边习武傍身,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陈家镖局在怀宁城很有些威望,料想他爹也不敢去生事撒泼。 段延辉如今只剩下一个儿子在身边,他儿子段义安遭过大难,身子骨并不适合练武,他在陈家镖局虽也带了几个徒弟,但他段家的刀法,却还需自家人传承下去。 周小鹏如果入籍段家,不仅段义安有个兄弟照应,还能让段家刀法后继有人。 段延辉应是愿意的。 替北漠解决了第一愿,叶倾雨将他从地上拽起来,“梦神之路有多艰难,无需我多言,你要想活得久一点,我接下来跟你说的话,你记在心上。” 北漠不是一个没脑子的人,但这个世道远比他想的要凶险。 “你将周小鹏送到陈家镖局后,便去城东破庙躲着,之后会有人去找你,他能暂护你周全,不管他跟你说什么,你照做就行,切不可一个人乱跑。” “如果有人找你求魇灵之愿,不管那人是不是你的命主,你都要先假装应下,待寻到机会再溜,人心险恶,你得学会自保。” “如果梦神入你的梦,不管他问什么,你只管照实回答,梦神能窥你过往,你的谎言在他眼里就是个笑话。” “还有,以后与人结下灵契的时候长点心,别什么愿都应……” “哎呀,叶倾雨你怎么变得这么啰嗦了?”北漠打断叶倾雨的话,“你若是不放心我,我去找你,以后跟在你身边不就行了。” 叶倾雨沉默片刻,叹道:“这世上,没有什么地方比我身边更危险了,而且,如果我说,你越是引人注目,我就越安全,你可愿意帮我?” 北漠毫不犹豫,“自然愿意。” “那你便好好听话,这样我们俩都能没事。”  ()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 自私 第287章自私 叶倾雨去段延辉的梦里与他说了周小鹏的事,而从段延辉的口中,她也知道了一些怀宁城这几日发生的事。 来福客栈已经被查封,从客栈里抬出一队官兵的尸体,而原本闭门守在客栈中的店伙计,却都不见了踪影。 当日段延辉买棺材的棺材铺,在奉命调查此案的官员找上门时,早已人去楼空。 到如今还没查到陈家镖局头上。 但为了安全起见,段延辉这几日深居简出,并不在外走动。 至于宫里发生的事,他就不清楚了。 不过段延辉一直都有留意将军府的动静。 如今将军府势头正盛,徐巍身为国丈,行事比之以往便有些不同。 加之韩家没落,新帝苏宸璋为了稳固帝位,需要徐巍帮衬的地方颇多。 这位远走边关多年的将军,这一次总算是在都城扎稳了脚跟。 但徐巍却不知,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暗中盯着他,等着将他从高处拉下深渊。 因叶倾雨离开怀宁城之前一再叮嘱段延辉,让他等候时机,切莫轻举妄动,这段时间段延辉眼看着徐巍风光无限,虽然心头愤懑难当,却也强忍着去暗杀徐巍的冲动。 他知道叶倾雨是对的。 如果让仇恨蒙蔽了双眼,最终也将被仇恨所害。 而段延辉在这世上还有牵挂,如果有既能报血海深仇,又能全身而退的法子,他愿意等。 叶倾雨这次入他的梦,便明明白白地告诉了他,将军府刚起的高楼,很快就要塌了。 之后叶倾雨又去了冷皓月的梦中。 昨日将她一个人丢在雁回城的山道上,叶倾雨不知她是等在原地,还是继续往前赶路去了。 昨日老马受惊,在崎岖的山路上狂奔,虽被冷皓月驯服安抚,之后却不再愿意赶路。 折腾半天,眼看天色向晚,冷皓月无法,只好连拉带拽,拖着老马去雁回城投宿。 顺便在雁回城的乞丐窝里打听了一下各国的局势。 稚水国与鹿隐国边关的战事还没有传到雁回城,冷皓月并不知道无患子正在战场杀敌的消息。 而她所打听到的消息,叶倾雨大概也都猜测到了。 叶倾雨与冷皓月约好在西洛国碰头后,便出了她的梦。 天将亮时,叶倾雨终于进入最后一个梦中。 是她的第一个命主红英的梦。 乱世将至,她总要确保每一个命主的安全才踏实。 北地之行,让红英看上去憔悴了许多。 她的梦里燃烧着一片火海,她站在火海中,痛苦无助。 叶倾雨唤了她好几声,她才慢慢从噩梦中挣脱。 火海倏忽退去,她们身处一片雪原。 雪原上蜿蜒着一条弥漫粉色烟雾的河流。 叶倾雨和红英站在河边,良久无言。 “你受伤了。”叶倾雨终于开口,但言语平淡。 红英抬手看了眼手背上的疤痕,轻笑道:“一点小伤罢了。” 比起她的族人葬身火海,她这点伤算什么。 叶倾雨心下却是感慨,去人族走一遭,红英也变了。 伤痛会让人更快的成长,灵族亦然。 再回北地,离开烟西谷后不久,红英和简绍就遭到了火灵的袭击。 对于这件事,红英没有与叶倾雨细说,她不想增添叶倾雨的烦恼。 红英别过脸去,声音喑哑,“是赤焰救了我们。” 是那个放火烧死她族人的赤焰,救了她。 这事多么讽刺,但她只能接受。 很多人活在世上,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活。 这种人连死的资格都没有。 即便被仇人所救,她也不能为了尊严而放弃求生的意志。 不等叶倾雨问,红英又说道:“赤焰放了一把火,烧了火灵的驻地,偷走了火灵族的圣火。” 火灵自然不怕火,但圣火被盗,足以让他们乱上一乱。 赤焰趁机救走红英和简绍,确实是个好办法。 可对简绍来说,这却是个蠢办法。 赤焰盗走圣火,无疑是叛出了火灵族,而且将这把火引到了红英和简绍身上。 地灵族已灭,火灵族的矛头便指向了人族。 “他就是个疯子。”红英这样评价赤焰。 她以为最悲伤痛苦的日子已经过去,可如今在叶倾雨面前提起赤焰,她仍觉心头刺痛。 叶倾雨不知如何安慰她。 叶倾雨并不会安慰人。 “你们拿到上古银镜了吗?” 红英闻言惊讶地看向叶倾雨,“你也知道上古银镜?” 叶倾雨点头,“你明知上古银镜里面记载着各灵族的命门,还肯带简绍回北地?” 红英沉默半晌,“我别无选择。” 她被逼到了绝境,如果天命已定,地灵族注定要毁灭,为什么要留她在世上? 既留她这一条命,除了复仇,她还能做什么? 若要毁灭,那便都一起来好了。 “你不怕简绍拿到上古银镜之后抛下你不管?” 红英摇头道:“之前他说,只要我待在莳花阁,他便帮我报灭族之仇,可他连千屏城都保不住,如何帮我报仇?” “所以你助他拿到上古银镜,让他消灭灵族,替你报仇?” 如果简绍没有那个能力,那她便助他一臂之力。 红英清楚仅靠她自己,根本不可能回到暮子河畔。 如果说一开始简绍答应帮她报仇,她心里是忐忑不安的,害怕简绍是骗她的。 那如今有了上古银镜,便不存在欺骗一说了。 人族谁不想消灭灵族,只要消灭了灵族,她的仇便算是报了,不是吗? 叶倾雨没有看见地灵族被灭的惨状,没有被相伴多年的朋友背叛,对于红英的做法,叶倾雨不能说她绝情。 “叶倾雨,你也觉得我很自私,对不对?”红英转身,她身后是茫茫雪原,让人恍惚觉得地灵族的洞穴还好好地藏在白雪之下,而非化作焦土。 就算是焦土,如今也已被灵族之地无休无止的大雪掩埋。 白雪刺痛了红英的眼睛,“当初你让我求魇灵之愿,我并非不想求为地灵族报仇的愿,但这太难了,我欠你的这辈子也还不了,我不能再将你拖进这场仇恨之中。” 叶倾雨曾因红英所求之愿是“寻找娘亲”而怨过她,甚至将她娘亲给她缝制的小红袄给丢了。 叶倾雨心底掠过一丝歉疚,她当时怎就没想到这一层呢? 小时候叶倾雨从暮子河中救下红英的灵鼠,受邀去地灵洞穴玩耍,叶倾雨记得那时的红英,是热情的、活泼的,也是善良的。 之后的错误是她娘亲一手造成,与她何干? 叶倾雨虽一直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每每想起在石塘城那十年,她难免会迁怒到红英身上。 叶倾雨不是圣人,她第一次入梦,入的就是红英之梦,她的第一愿,就是帮红英寻找娘亲,也就是那个改变她命运的女人。 她做不到心平气和,而在达成魇灵第一愿的路上,她也没有尽心尽力地去寻找那个女人,她反而更多的是在逃避。 如果说红英自私,那她叶倾雨,又能好到哪里去? 正文 第288章它怕生 第288章它怕生 关于上古银镜之事,叶倾雨没有过多追问。 纵使别的人族得到上古银镜后会借以消灭灵族,但叶倾雨知道,苏宸辙并不会对付灵族。 但这事不方便说与红英听,这份对灵族的愧疚之情,红英还得承受着。 而对于火灵族的仇恨,她也还得搁在心里。 火灵纵然该死,却不是这个时候。 叶倾雨摘下霜色发带时,天光已亮。 孟奚知已经走了,如果不是桌上留了信,叶倾雨只当他是早起出门溜达去了。 信上熟悉的字体,寥寥片语,说是孟莺时传消息来,有关于他当年仙元被封的消息,他须得回去问个清楚。 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叶倾雨盯着信笺发了会呆。 她忽然发现,这世上,只要有梦引,她都可以找到要寻的人,唯有孟奚知,他若是要躲着她,她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 朱雀禁咒不仅封印了孟奚知的仙元,也将叶倾雨拦在他的梦外。 叶倾雨指尖微动,信笺在她手中燃烧起来,很快就化作灰烬。 她转身往门外走去,还未坠落到地面的飞灰沾在她的裙摆。 南嘉已经等在院子里。 粉白的杏花随风飘落,杏山上的杏花,永远也落不尽。 南嘉坐在墙角的石凳上,抬眸问叶倾雨,“你可想好了?” 魇灵之愿,南嘉等太久了。 等到廉姜从魇灵变成了梦神。 “如你所说,这一愿我逃不掉,成神是我唯一的出路。”叶倾雨朝南嘉走来,“不过我现在还不能帮你去找梦神。” “为何?”南嘉停下了抚摸小耳朵的手。 小耳朵在她怀中翻了个身,冲叶倾雨“哼哼”两声。 叶倾雨没有告诉她,自己非但没有召唤梦神的能耐,甚至还要躲着梦神找上门来的事。 南嘉对廉姜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叶倾雨并不清楚,而他们之间有着怎样的过往,叶倾雨也没兴趣过问。 对于南嘉,叶倾雨并没有放下戒备。 “凡事都有先来后到,虽然你是我娘亲送给我的命主,但在知道你之前,我已经先应了别人的愿,待我替他们达成所愿,再来找你。” 南嘉急了,连嗓音也拔高了,“不过就是传个话的事,你为何……” “不过就是传个话的事,可我娘却宁可放弃成神,也不愿替你传这个话,这是为何,你难道不明白?”叶倾雨面色微沉,这里虽是南嘉的地盘,但叶倾雨没有低眉顺眼的习惯。 南嘉一时语塞,叶倾雨这话无疑是在说南嘉当年因一己之私,害她娘亲成神无望。 关键在于她说的都对,南嘉面色讪讪,低头又去摸小耳朵的背脊。 “你还小,你不懂,仙魔怎么能在一起呢?廉姜说过,哪怕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仙和魔也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一片杏花落在叶倾雨的眼睫上,叶倾雨微微眯起眼睛,杏花随之继续往下飘落。 叶倾雨的心,也沉了下去。 南嘉继续说:“你娘亲是要成神的,我不过是帮她断了妄念,你说她怎么就那么倔强呢?” 叶倾雨冷笑,“这就是你给自己找的借口?我也是魔,你如今是不是也要用这个借口来断我的妄念?” “你……” “真正执迷不悟的是你,你将自己困在廉姜编织的梦里,他说什么你便信什么,是你害了我娘亲,也害了我,没错,我是没得选,但我告诉你,如果可以选,我也和我娘亲一样,宁可不成神,也不要踏上梦神之路。” 叶倾雨疾言厉色,冲着南嘉噼里啪啦宣泄心中的怒火。 这个世界,从来没给过她们选择的机会,不是吗? 南嘉显然没想到叶倾雨会说出这些话来,怔愣片刻,深深叹了口气,“罢了,你说得对,是我欠了你们的,你接下来打算去哪?” 叶倾雨也冷静了下来,“我现在要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你应该不介意送我一程吧?” 南嘉蹙眉,“不死槐森林?你去那里做什么?你虽是你娘与那魔头所生,可你有一半魇灵的血脉,你亦踏上了梦神之路,何苦自甘堕落,再去那魔窟之中?” 叶倾雨心下暗叹:这杏山仙人大抵是在这山上待久了,既迂腐又听不进去别人的话。 与她扯那么多有什么意思,浪费时间而已。 南嘉永远也不会明白,当初廉晴的选择是为了什么。 叶倾雨看着南嘉怀里的小耳朵,心思微动,转了话头,“廉姜的那头猪……是从你这里偷走的?” “正是。”回想起往事,南嘉脸上露出一丝迷茫,那些往事太过久远,她好似都有些记不清了。 “杏山上统共才这么两头猪,对了,这两头猪当初还是你娘带来的,你说他怎么好意思下手?” 叶倾雨奇怪道:“我娘带来的?” “你娘当时说,这猪世上仅此两头,我问她是从何而得,她却是不肯多说。” “……这猪可有什么特别之处?” 南嘉歪着脑袋认真想了想,“特别能吃。” “……” 叶倾雨走近石桌,弯腰揉了揉小耳朵的猪脑袋,“我能抱抱它吗?” 在叶倾雨靠近的时候,南嘉已经微微往后仰起了身子,她这排斥情绪已经写在了脸上。 不过叶倾雨似乎没看出来。 南嘉极为不情愿地将小耳朵交到叶倾雨手里,叮嘱道:“你当心些,它怕生。” 怕生? 叶倾雨还真没看出来。 小耳朵一改方才在南嘉怀里时的懒散,拱着脑袋往叶倾雨怀里钻。 南嘉已经捏紧了拳头。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让她恨不得一拳头砸穿地心。 只见叶倾雨抱起小耳朵,突然拔腿就往院子外跑去。 “哎哎哎……”南嘉起身去追,到底是慢了一步。 怪她见叶倾雨是廉晴的女儿便放松了戒备,她怎么忘了叶倾雨也是廉姜的外甥了呢? 都说外甥多像舅,廉姜能偷她的猪,叶倾雨自然也能抢她的猪! 待南嘉追上叶倾雨,已到了杏花小筑外的悬崖边。 虽说南嘉是仙,但叶倾雨如今也不只是魇灵。 被封印在她体内的魔息还有些不好控制,但这并不妨碍叶倾雨跑得飞快。 叶倾雨掐着小耳朵的猪脖子,“送我去不死槐森林,否则我便带它从这里跳下去。” 这招太绝了,南嘉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杏山的悬崖下深不见底,便是南嘉,也不能去到崖底,何况是叶倾雨和小耳朵。 叶倾雨虽已身死,但她的魂魄去了这杏山的崖底,未必能飘回来。 至于小耳朵,一头被宠坏了的懒猪,就算没有摔成肉泥,你还能指望它自己爬上来? 不管是叶倾雨还是小耳朵,都不能出事。 (本章完) 正文 第289章我在杏山等你 第289章我在杏山等你 杏山在云雾上疾行,不时有仙鸟停栖。 也不知南嘉用的是什么阵法,能将一座大山给抛上云头。 叶倾雨依旧站在崖边,小耳朵依旧在她手中。 穿过云雾往下望去,连绵的山峦与奔腾的江河好似画于纸上,既苍茫,又遥远。 叶倾雨对晟州大陆的地形并不熟悉,在没有抵达西洛国之前,小耳朵还不能还给南嘉。 南嘉在施法搬山的时候,须得沉心静气,但她心系小耳朵,这山在疾行间,难免摇晃颠簸。 叶倾雨已经听到半山腰的城中传来小孩的啼哭之声,想来吓得不轻。 天色向晚时,大地上出现一片被黑雾笼罩的森林。 不死槐森林边没有可以放下一座大山的空地,南嘉在距离黑雾约摸几十里地的地方将杏山沉了下去。 为了让叶倾雨相信她们真的到了西洛国境内,南嘉特意绕了点路,去西洛国的都城上空飞了一圈。 远远依稀能看见在灯笼昏黄灯光之下古朴苍劲的三个大字:胥宁城。 胥宁城是西洛国的都城,距离不死槐森林距离不近,但杏山在云上走的是直线,这便花不了多少时间。 杏山所停留之处皆是荒无人烟的旷野,等到附近的人们发现它时,要么怀疑自己走错路了,要么是听说过关于杏山的传说,已然见怪不怪了。 也有猎奇者攀爬杏山,但多是在山脚便迷了路,最后能找到出路已是万幸。 听说有人终此一生都在杏山山脚下的密林中寻找出路。 能不能走出去,全看杏山仙人的心情。 大山于夜色中落在荒野之上,远远有人望见从天而降一大片黑影,赶紧跑回家去关紧了大门。 南嘉送叶倾雨到山脚,到了此处,她也不愿再多说什么。 这是叶倾雨的选择,她无权干涉。 “这只手镯你收着,日后你来杏山,它可以给你指路。” 一只白玉手镯上雕一朵绽开的杏花,杏花旁边躺着一头小猪崽,憨态可掬,十分逼真。 叶倾雨接过手镯,触感冰凉,与她指尖的温度相差不大。 “这镯子本是一对,另一只在你娘亲手里。”南嘉想起当年,她也是在这山脚的杏花树下送别廉晴。 想起记忆中那张明媚的面容,南嘉眉宇间添了些伤感。 “话说回来,你与你娘亲长得倒是不太像,想来你是像你爹多一些。” 叶倾雨想起在云镜湖洞穴中透过魔骨珠看到的女子,那女子是温婉的,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微风撩开她面前轻软的白纱,又似荷叶边缘轻点水面的涟漪。 她,果然是不像她娘亲的。 叶倾雨将镯子收了起来,她的手腕上戴着孟奚知在地灵洞穴时送给她的龙骨手链,她暂时不打算戴其他饰物。 将小耳朵还给南嘉,叶倾雨道:“你所求之愿,我一定会帮你达成。” “好,我在杏山等你。” 目送叶倾雨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南嘉抚摸小耳朵的猪脑袋,喃喃道:“你说我将自己困在廉姜编织的梦里,你又何尝不是,这世上,又有谁不是如此?” 谁都会做梦,不是吗? …… 据孟奚知说,暮影和小雪被孟莺时送到了西洛国,此时就在不死槐森林外的村子里。 星光黯淡,叶倾雨穿过漆黑的原野,耳畔除了呜咽的风声,不时还有夜枭的笑声。 越靠近不死槐森林,不祥的气息就越浓重。 叶倾雨最早是从石塘城的说书人口中得知不死槐森林,但对于这片古怪的森林,说书人并没有提及太多。 说书人说那是一片浩瀚的林海,关于这一点,叶倾雨方才在杏山之上已经瞧见了。 说书人还说不死槐森林中,有一棵槐树,数万年不死,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槐花已经红了千年,只不过去往那不祥林子的人不多,知道此事的人也不多罢了。 又或者,曾经进入不死槐森林的人都没有再走出来,而那个小孩,用怀宁城山海藏掌柜的话,是因为神的旨意,他才能活着走出不死槐森林。 神要他活着,要他告诉外界的人,不死槐森林中又出现了魔。 而这个神,是不是千年前将天火灌入木灵脑中,让整个木灵族入魔的罪魁祸首? 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掀起各界纷争? 还是…… 关于千年前的人灵之战,最先是因天火降世,苍生受天灾所侵,乱世随之而至。 而天火,是海神聆悦闭关受扰,见楚晟仙君和画中仙江蓠搂搂抱抱乱了心神,终致走火入魔所带来。 这位突然冒出来的画中仙,是从星陌仙君的画作《美人雪舞图》上走出来的。 画中仙之所以能脱画而出,乃是因楚晟仙君的血和桑山美人骨棋。 桑山美人骨棋是星陌仙君从仙界山海藏用三幅画换来。 这画和棋都是出自星陌仙君之手,画中仙的出现与他脱不了干系。 但他却能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这其中少不了天帝的偏袒。 如此深究下来,天帝很可能就是当年之事的幕后推手。 而他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让怜悯众生的上古之神去收拾人间的烂摊子。 想来天帝算得明白,只有那样的浩劫,才能损耗上古之神的修为,让他有机可乘。 如今的问题是,木灵入魔之事是否也是天帝的手笔? 还是说……是梦神? 毕竟极有可能是梦神入海神聆悦的梦,告知她关于楚晟仙君的事,才让聆悦不顾闭关凶险,毅然出关去往仙界。 梦神当时与她说了什么? 如果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孟奚知即将探知到梦神的秘密,所以要让他不得翻身,这个局未免布得有点大。 这其中,是不是还隐藏了什么事情,是叶倾雨和孟奚知没有想到的? 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神,这个神究竟是谁? 或许种种猜测,只有进入不死槐森林才能寻找到答案。 不死槐森林上的夜空看不见一丝光亮,叶倾雨到达森林附近的村子时,已是子夜。 村口一盏破旧的灯笼随风飘摇。 灯笼罩子糊着白纸,可从里面透出来的光,却是红色的。 离开怀宁城时,冷皓月打听过,不死槐森林附近只有一个村子,而当初误入不死槐森林的那个小孩,正是这个村子的。 不过那个小孩后来被前来查探的西洛国国巫带走了,叶倾雨此番进村,只能从村民口中打听一些关于不死槐森林近来的动静。 但是…… 叶倾雨越往村子里走,越觉得不对劲。 据冷皓月打听来的消息,这附近应该有崇巫门的弟子巡逻。 可叶倾雨一路走来,连一个人影都没瞧见。 虽说是夜晚,但既然是巡逻,应有守夜之人才对。 黑暗中,安静得可怕。 别说夜枭,叶倾雨连一声狗吠都没有听到。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九十章 谭家村祠堂 第290章谭家村祠堂 谭家村是位于不死槐森林外的一座小村落。 全村统共才几百人,祖祖辈辈不知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多少年。 不过谭家村的祠堂里,牌位上有名有姓的却只到千年前,再往前,便都是无字的牌位。 一块块蒙尘的木牌摆在案桌最上面,关于牌位的主人,后辈中无人知晓。 而关于千年前,这里发生的事,亦像是被人抹去了痕迹般,寻不到蛛丝马迹。 谭家村的人似乎对不死槐森林的过去了解的并不多,便是西洛国如今在世的人族,亦鲜少有人知道魔被激怒时,会目露红光之事。 当那个小孩从不死槐森林出来后,将发现红眼睛怪人的事说与别人听,初时只是被当地百姓当成一桩奇事在附近村子里传开。 等传到崇巫门时,一些好事之人已经将这个消息散到了各国。 虽然关于魔的传说在西洛国是禁忌,但其他六国并不避讳。 离谭家村最近的村子,在几十里之外,此刻除了村口一只发出血红色光芒的破灯笼,再看不见一丝光亮。 叶倾雨往村子里走去,寂静的夜色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 一道蓝光从叶倾雨指尖掠出,好似一个线团从她手中抛出。 蓝光往前冲去,照亮了叶倾雨前方的路。 与人族其他的村子一样,谭家村的村口也有一棵古老的樟树。 但与其他村子不一样的是,这棵樟树上挂着一只黑狗。 黑狗的肚子上插着一块尖石,创口处还在滴血。 这只狗死的时间并不长。 叶倾雨的目光在勒着狗脖子的布条上停留了片刻。 看着像是从粗布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条,所打的绳结十分潦草,并非一个死结,而是缠绕了好几圈,手法并不熟练的样子。 幽蓝灵光所过之处,家家关门闭户,但窗纸上,时而能看到一滩滩血渍。 叶倾雨神色漠然地在一片死寂的村子里穿行,这座村子无疑是被人屠了,而且就在不久之前。 叶倾雨没有推开任何一扇门,因为没有必要。 这些屋子里都没有人。 应该说是尸体。 叶倾雨没有探到死者的魂魄。 按理说,刚死之人的魂魄应该还在尸体附近。 叶倾雨顺着蓝色灵光的指引,往村子深处走去。 越往前,她心底莫名涌起的不安越强烈。 这种感觉,与那夜在千屏城外白荷山出现的感觉一模一样,牵扯着叶倾雨的心。 她来谭家村,一是为了打听不死槐森林的事,二是为了来找暮影和小雪。 暮影若是看到这蓝色的灵光,应该早就来找她了。 可叶倾雨一路走到谭家村祠堂的大门外,暮影的寒霜鞭都没有在她背上写字。 小雪亦不见踪影。 她们离开谭家村了吗? 祠堂大门紧闭,门上的黑漆已经剥落,叶倾雨手指微动,蓝色灵光刚一碰到大门,门便往里打开了。 就好像是有一双手从里面打开了这扇厚重的木门。 叶倾雨心下微凛,她方才确实想用灵力推开祠堂的大门,可这门,却是在她灵力祭出之前打开的。 门后没人。 一阵阴风刮过,叶倾雨迈步走进了谭家村的祠堂。 蓝色灵光四处游走,从案桌上的牌位间穿梭,排位旁的墙壁上似乎挂着一幅画,应是谭氏的老祖宗。 叶倾雨察觉到一缕幽魂在祠堂的边门处飘过,她正要追上去,蓝色灵光正好照在墙壁的挂画上。 叶倾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脚步顿住,她心底惊疑不定,已经游走到别处的蓝光蓦地后退,回到挂画前面。 叶倾雨几步上前,幽蓝光芒下,画上却是一片空白。 可她方才明明看到画上是有笔墨的。 这是怎么回事? “娘亲……” 一道微弱细小的声音从叶倾雨身后响起,可这声音却好似千钧巨石落在叶倾雨心上。 叶倾雨猛然回头,蓝光随之往她视线所到之处疾掠而去。 一个小孩子站在天井里。 她的脸上、衣服上都沾了血,一双棉布鞋更是被血浸得湿透了。 “娘亲……” 小雪扑进叶倾雨怀里,浑身颤抖不止。 “小雪……出什么事了?”叶倾雨紧紧搂着小雪,拍着她瘦弱的后背以示安抚。 “娘亲,我害怕,我们快离开这里。” “暮影呢?” 小雪将冰冷的小脸埋在叶倾雨肩膀上,瓮声道:“我不知道,暮姨天黑前还在我身边,她叮嘱我不要乱跑,娘亲,小雪很听话的,小雪没有乱跑。” “小雪很乖,告诉娘亲,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叶倾雨抱起小雪,往祠堂外走去。 方才从边门处掠过去的魂魄已经没了踪迹,小雪既然不想待在这里,叶倾雨也就没有打算追过去。 天大地大,除非有人故意引诱她,否则想要追寻一缕幽魂并不容易。 如果真是有人故意布局,叶倾雨不愿被人牵着鼻子走。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暮影。 跨出祠堂大门时,小雪从叶倾雨肩膀上抬眼,望了一眼漆黑的祠堂深处。 一阵阴风刮过,厚重的木门发出“吱呀”一声响。 在寂静的夜色里,显得格外刺耳。 “昨天早上暮姨带我来到这个村子里,说我们要在这里等娘亲……” 小雪紧绷的身子在叶倾雨怀里渐渐放松,声音也不再怯弱恐慌。 叶倾雨抱着她沿着方才来时的路,往村口的方向走去。 从小雪的口中,叶倾雨得知她们是昨日早上抵达谭家村,在村中祠堂旁的谭婆婆家借宿。 谭婆婆孤寡无依,守着祠堂,靠村民接济度日。 自从西洛国国巫来村子里带走那个小孩后,村民们也渐渐了解到一些关于不死槐森林的事。 而崇巫派的弟子在不死槐森林附近巡逻,落脚点也安排在谭家村。 这一来二去,谭家村的村民对不死槐森林便生出些惧怕之心来。 尤其是近来,谭家村中,时有村民失踪,一时人心惶惶。 每天天不黑便家家关门闭户,躲在屋子里不敢出门。 对于暮影这样来村子里借宿之人,村民们并不愿意给予方便。 一来,是怕这外乡人在他们家出了事,给自己招惹麻烦。 二来,敢在这个当口来谭家村的,肯定不是普通人,而这种人,往往就是麻烦本身。 好在谭婆婆愿意给她们一个休憩之地,否则到了夜里,小雪一个小孩子露宿野外,多少可怜。 只是…… 谁也没想到,即便有屋瓦遮挡,谭家村在今天夜里,还是出事了!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谭婆婆要杀我 第291章谭婆婆要杀我 据小雪说,天黑后她听暮影的叮嘱,早早关好房门躺在床上。 小孩子白日贪玩,晚上睡得也早些。 小雪迷迷糊糊间听见有人敲门。 敲门声渐渐急促,越来越响,小雪彻底清醒了过来,但她不敢开门。 从门缝里透进来油灯昏黄的光亮,颤抖不止。 虽然小雪知道暮影就在房间里,但谭婆婆是不知道的,凭空消失一个人,这事不好解释。 小雪记着孟奚知说过,小孩子不可以撒谎。 可她如果告诉谭婆婆,暮影是鬼,老人家岂不是要被吓死? 在小雪打算装睡的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一声刺耳的惨叫。 门缝里透进来的火光更盛,摇晃得更猛。 并不像油灯发出的光亮。 小雪被惨叫声吓得缩了缩脖子,很快房门被从外面撞开,扑进来一个举着火把的男子。 男子脸上的惊惧与痛苦在火光下一闪而逝。 男子脸朝地面扑倒,手里的火把滚出几步远,火星子乱蹦。 看衣着打扮,这男子是白日里在村子附近巡逻的崇巫门弟子。 小雪虽然年纪小,但暮影与她说过的话,她都记在心里。 暮影昨日便告诉她,见到崇巫门弟子要离远一些,那些巫门之术擅蛊人心,须得提防。 不过眼前这人虽是崇巫门弟子,却是被人杀死了的。 小雪见过杀人的场面,这人的死法算不得吓人,她露在被子外的眼睛盯着敞开的房门外。 那里站着一个勾着腰的人影。 那人一手托着一盏油灯,油灯因她颤颤巍巍的手指而颤抖不止。 昏黄的灯光照在那人另一只手里的柴刀,柴刀的尖端滴着血。 是她杀了这个崇巫门的弟子。 她的脸隐在油灯光亮之外,但凭着她的身形,小雪认出那是谭婆婆。 方才敲门的,是谭婆婆,还是地上躺着的这个人? “谭婆婆要杀我。”小雪紧紧攥着叶倾雨后背的衣衫,声音又颤抖了起来。 叶倾雨抱着小雪,她的手碰到小雪被血浸湿的衣衫,湿黏黏一片。 “你可受伤了?”叶倾雨这时才想起来这件事。 主要是方才小雪扑到她怀里时,除了惊吓,并没有哪里疼痛的样子,让心里充满疑云的叶倾雨一时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雪看上去不像受伤的样子,那她身上的血,是谁的? 果然,小雪摇头,“谭婆婆没伤到我。” “是暮影救了你?” 小雪又摇头,“我本来也以为暮姨会救我,我缩在床角,看着谭婆婆拖着柴刀走进来,可当柴刀已经举到我的头顶时,暮姨都没有出手……娘亲,我好害怕!” 想起谭婆婆当时阴鸷的眼神,小雪颤抖得更厉害。 谭婆婆走到床边,举起手里的油灯,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白日里的慈祥。 苍老浑浊的眼中,好似闪烁着嗜血的光。 生死关头,小雪掀起被子罩在谭婆婆头上,飞快地爬下床往房外跑去。 外面漆黑一片,小雪没有方向,乱跑之时被地上的尸体绊倒,沾了这满身的血。 她虽然看不见,但她知道那尚有余温,一动不动拦住她去路的,是死人。 有几次摔倒时,她的脸颊正好撞在死人脸上,她的手指戳进死人眼睛里…… 想起当时的情景,小雪将脸紧紧埋在叶倾雨颈窝。 叶倾雨虽然浑身冰冷,却是这阴风阵阵的夜里,小雪唯一的依靠。 比起那些温热的尸体,小雪更喜欢叶倾雨身上的冷。 叶倾雨顿住脚,听小雪这话的意思,那些人都是谭婆婆杀的? 谭婆婆还活着? 这村子里还有活人? 且不说一个老太婆有这么大的本事,就算她有,能杀死满村的人以及附近巡逻的崇巫门弟子,为何会让一个小孩子逃了? 如果谭婆婆的屋子在祠堂隔壁,为何叶倾雨方才经过时并没有探查到活人的气息? 如果她不是人,叶倾雨也该探到其他的气息才对。 可不管是仙、灵还是魔,叶倾雨都不曾探到。 难道谭婆婆杀完人后跑了? 叶倾雨心底突然一沉,她方才什么气息都没有探到,包括…… 这事太蹊跷了。 叶倾雨打算去一趟谭婆婆家。 “娘亲,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好不好?小雪害怕。” “别怕,有娘亲在。” 叶倾雨之所以要去谭婆婆家,是因为还有个萦绕在她心头的疑惑。 满村被屠,为何她没有探到一个魂魄? 那些尸体都去了什么地方? 小雪依旧是抗拒的,可见她是真的受到了惊吓。 如果孟奚知在这里就好了,他的乾坤袋这个时候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叶倾雨犹豫片刻,摸了摸小雪的脑袋,继续往村口走去。 夜色深沉,若是这村子里真潜藏着危险,她抱着小雪施展不开手脚,不如天亮再来。 就算会因此错过什么,叶倾雨也不愿带小雪冒险。 黑夜笼罩着血腥杀戮,亦笼罩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叶倾雨抱着小雪转到一条看不见祠堂的小路上,祠堂隔壁屋子的木门突然被风轻轻推开。 一条干枯如柴的手臂垂在门槛上。 一把沾满鲜血的柴刀落在地上,并没有发出声响。 出了村子后,叶倾雨没有去别处,她靠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小雪还趴在她怀里,一大一小在寂静的夜里,等待天明。 叶倾雨心里有太多疑问,她最想知道暮影去了什么地方? 定然是遇到了什么事,否则暮影不可能丢下小雪。 但就算是天大的事,她也不应该丢下小雪啊! 最大的可能,就是她遇到了危险。 可是在夜里,又有谁能伤到她? 还没进不死槐森林就遇到这等麻烦,那片被黑雾笼罩的森林里,不知还有什么样的危险在等着她们。 叶倾雨虽然是魔,可她从未进入过不死槐森林。 何况,如今的不死槐森林里,苏醒过来的并不是数千年前的魔。 就像谭家村被屠一样,不死槐森林里,也藏着一个阴谋。 明明答案就快要浮出水面了,可如今看来,叶倾雨好似又走进了迷雾之中。 村口血红色的灯笼在夜风中摇晃不定,这是此处天地里唯一的光亮。 带着不祥的气息…… 正文 第292章 千画阵 黑夜再漫长也终将过去。 破晓时分,破旧灯笼里的蜡烛燃尽,最后一抹红光熄灭。 一袭黑衣从谭家村村口的樟树后转出来。 是暮影。 叶倾雨抱着小雪迎过去。 暮影惨白的脸上神色凝重,见到叶倾雨,开口道:“我被人算计了。” 叶倾雨却是松了口气,不管怎样,暮影和小雪都没事。 这便是万幸。 “谭婆婆想来早已知道我们的身份。”暮影沉眉,“她是画中仙的人。” 昨夜出现敲门声时,暮影就坐在床边。 小雪在房间里,她不可能离开。 可在房门被撞开之时,她眼前出现的画面,却与小雪所见不同。 门边站着一个绝色美人,美人手里托着一幅画轴,懒懒靠在门框上。 正是画中仙江蓠。 暮影千年前在高阳国皇宫见过江蓠,江蓠容貌绝美,哪怕只一眼,哪怕岁月漫长,也叫人不能忘记。 暮影跟在叶倾雨身边,不仅是为了友情,还为了寻找画中仙。 没想到画中仙竟然先找上门来了。 叶倾雨问:“你没看到谭婆婆和崇巫门弟子?” 暮影摇头,“我转头看向床上时,只看到一床被褥,小雪不见了。” 说到此处,她看向在叶倾雨怀里睡着了的小雪,眼中闪过一丝愧疚。 上次在千屏城,她没护好小雪,让小雪遭受了虐待,事后暮影一直因那件事自责不已。 而从那之后,只要小雪在她身边,她便格外留心。 可昨晚,她还是没能护住小雪。 叶倾雨看出她心中所想,摸了摸小雪的头,宽慰道:“小雪没事,你可是入了千画阵?” 除了千画阵,叶倾雨想不出其他解释。 而暮影到了夜里便隐于夜色之事,画中仙是知晓的,想来画中仙也定然知晓,暮影就在那间房里保护小雪。 倚在门边的美人虽然看不见暮影,但千画阵却可以扰乱暮影的视线。 只是,画中仙为何要将暮影和小雪分开? 暮影当时并不打算在这里与画中仙清算旧账,她得先找到小雪。 画中仙纤长的手指轻抚画轴,声音慵懒缓慢,“你可知这上面画着什么?” 暮影不知道,亦不感兴趣。 她在房间内走了一圈,还是之前那个房间,除了小雪不见了,什么都没变。 她回忆之前在碧落城的遭遇。 如果谭婆婆家与来而不往客栈一样,是画中仙的千画阵,为何她没有看到画? 不,画中仙手中不就托着一幅画? 难道问题是出在那幅画上? 还是说像叶倾雨所说,当时她和孟奚知走出客栈大门,眼前所出现的场景便会改变。 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只要走出这间房,便会换个天地? 难道小雪的消失,是因为画中仙打开了这扇房门? 暮影琢磨不透,索性直接上手。 当下便将指尖血抹在寒霜鞭之上,寒霜鞭对着画中仙手里的画轴抽去,画轴瞬间飞出。 画中仙非但没有出手阻止,反而挑眉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画轴在半空打开,房中漆黑一片,可暮影在黑暗中视物并不困难,画上所绘一笔一画,都尽收眼底。 说到此处,暮影突然沉默了。 叶倾雨问:“那幅画上画了什么?” 暮影转头望向远处笼罩在不死槐森林上空的黑雾,沉声道:“画上是高阳国皇宫的宫墙,白雪倾城,红梅绕墙……” 叶倾雨心下微惊,听暮影继续道:“墙下站着的人,是苏宸辙。” “你的意思是……苏宸辙是画中仙的傀儡?” 这怎么可能? 苏宸辙是帝星啊! 他若是画中仙的傀儡,他对叶倾雨所说的那些话,他所做的那些事,岂非都是假的,都是阴谋? 叶倾雨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 可暮影的表情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 她从来就不喜欢开玩笑。 何况比起叶倾雨,这件事对暮影来说更加难以接受。 暮影沉默片刻,叹了口气,像是接受了一件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那幅画打开后不久,便被画中仙抢了回去,我追到门外,外面果然不再是谭婆婆家的院子。” 暮影收回目光,又看向叶倾雨,“你还记得我曾与你说过,在碧落城时,我追那幅卷走苏宸璋的画轴,进到了一处挂满画像的地方?” 叶倾雨自然记得,当时暮影跟着那幅画飘出来而不往客栈的窗外。 窗外不是碧落城的街道,而是数不清的桑山云绢悬空而挂。 据暮影说,那个地方上不见天,下不着地,只有数不清的画。 画中山水楼台,偶有人影,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暮影道:“我昨夜出房门后,又进入了那个地方。” 这也是为何在小雪陷入危险境地时,她没有出手相救的原因。 她被困在那个地方,找不到出路。 这一次她没有听到那个低沉舒缓的声音,她飘行在画卷之间,寻找出路,亦寻找苏宸辙的画像。 “直到不久之前,画阵中起了一阵风,云绢拂动,莲花灯颤动不止,与在来而不往客栈中一样,风起时,我出了那处地方。” 对于画中仙的阵法,暮影解不了其中关窍,出来后发现天光已亮。 索性小雪无恙,否则她该如何面对叶倾雨? 叶倾雨一时搞不明白画中仙的目的,按理说,她已经答应帮画中仙寻找《桑山美人图》,画中仙不该再来招惹她们才对。 再者,画中仙真要对付暮影,为何又要放她出来? 这件事就好像谭婆婆明明有屠村的本领,却偏偏让小雪逃脱了一样让人费解。 想到谭婆婆,叶倾雨问道:“你出来后可看见了谭婆婆?” 暮影抬手往身后的老樟树一指,“谭婆婆不就挂在那棵树上吗?” 啥? 叶倾雨第一次觉得脑子快不够用了。 村口的老樟树在灰蒙蒙的清晨里静静守护着这座古老的村子。 叶倾雨将小雪塞进暮影怀里,飞身往樟树下掠去。 昨夜这樟树的树干上明明挂着一只黑狗,可此刻,却变成了一具瘦削干瘪的尸体。 小雪在叶倾雨和暮影说话的时候已经醒来,被暮影抱着跟了过来,在看到树上挂着的尸体时,一声惊恐的尖叫划破清晨静谧的村子。 不用多问,叶倾雨也已知道这具尸体就是谭婆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 浓雾中的城镇 第293章浓雾中的城镇 是谁杀了谭婆婆? 谭婆婆不是画中仙的人吗? 暮影站在村口的土坯墙边,将小雪搂得更紧一些,蹙眉看向叶倾雨的背影,问:“她是被砍死的还是被吊死的?” 谭婆婆虽然被破碎的布条挂在树上,但她的致命伤却在肚子上。 她的肚子上插着一把柴刀。 叶倾雨上前掀开谭婆婆身上被割裂的衣衫,衣衫被血浸湿又经阴冷夜风吹干,摸上去有些干硬粗糙。 谭婆婆身上除了伤口附近的血渍,以及顺着衣衫被血濡湿的布料,便只有左边袖口处沾了血。 确实是被柴刀劈砍出来的伤口,可是…… 叶倾雨微微拧眉,为何这柄柴刀与伤口并不十分贴合? 倒好像是给人一种捅了人,拔了刀,过了一段时间后再插回去的感觉。 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叶倾雨又去看勒住谭婆婆脖子的布条,这次打结的手法与昨晚吊着黑狗的手法并不相同。 是个利索的死结。 也就是说谭婆婆和黑狗虽然挂在同一个地方,但并非出自同一人之手。 叶倾雨撩开谭婆婆右手的衣袖,布满黑泥的指甲上有在地面抓挠的刮痕,想来是死前在地上痛苦挣扎过。 叶倾雨想象着谭婆婆一手捂着伤口,一手在地上抓挠的画面,又去看她的双脚。 黑布鞋面上果然蹭满了泥灰。 叶倾雨手指微颤,但她很快镇静下来,平静地回答暮影的问题,“谭婆婆是被柴刀捅死的。” 什么人下手这么狠? 叶倾雨转身,问暮影,“你从千画阵出来后,可有看到村子里其他的人?” 暮影摇头,“我出画阵后,四处寻找小雪,闯进了几户人家,但那些屋子里却都没有人。” 叶倾雨沉默片刻,看了眼缩在暮影怀中的小雪,“你们在此等我,我再去村子里查探一番……” “娘亲,我害怕,你别去好吗?”小雪转头来看叶倾雨,原本清亮的大眼睛里氤氲着泪雾,看上去十分惹人怜惜。 小雪漆黑的眼珠下隐有一圈淡淡的红,好似藏于叶底的小红鱼儿。 其实若是细看,这个叶倾雨在雪原捡来的小孩,和她竟是有几分相像的。 叶倾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进不进村子已经不重要了。 她下定决心要保护小雪,可却总是晚了一步。 “好,娘亲不去了,我们离开此地吧。” 谭家村并不是她们此行的目的地,叶倾雨对暮影招了招手,当先往村外走去。 身后的谭家村依旧是一片寂静,连风吹过时都好似格外小心,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不死槐森林外看不到一个人影,之前在此巡逻的崇巫门弟子多半都被灭了。 不死槐森林边缘与一般的森林无异,高大的树木算不得太多,矮小的灌木丛间也有被踩踏得不生荒草的小路。 谭家村的村民平日会在不死槐森林的边缘地带砍柴,或者打些野味,只是不敢往深处走去。 倒不是因为关于魔的传说让人惧怕,毕竟谭家村的村民之前对这些知晓得并不多。 他们是怕在密林中迷了路。 那个见到红眼睛怪人的小孩子,说不定就是不小心走远了,走到了魔的地盘。 当然,叶倾雨更愿意相信那个小孩子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住,而往密林深处走去的。 越往林子深处走,头顶的天光就越黯淡,虽不至于什么都看不见,却给人一种压抑沉闷之感。 好在这林子里不时有鸟雀腾飞啁啾,亦有虫鸣阵阵,并不像谭家村那般一片死寂。 有时候,比起危险,过于安静的环境反而更容易让人心生恐慌。 到底是小孩子心性,小雪很快就忘记了方才的恐惧,她从暮影怀里跳下来,捡了截枯枝,在草丛间寻找野果。 叶倾雨看着她衣衫上的血渍,眼底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情绪。 当野草藤蔓挡住了狭小的道路,再往前走不多远,目之所及都是手指粗细的荆棘,钢针般交错于粗壮的树木之间,漆黑的尖刺好似猝了剧毒的利箭,稍有不慎,便要在人身上刺出几个血窟窿来。 这种遍地横生的荆棘自然挡不住叶倾雨和暮影。 叶倾雨将小雪背到背上,从一旁扯了条青藤,将小小的身子与自己绑在一起。 如今才到不死槐森林边缘,叶倾雨不想动用灵力。 这里面的魔是否还有自己的意识还不好说,低调些总不会错。 面前这荆棘之路倒也并非不能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但这太慢了,尤其是带着小雪。 小孩子调皮,磕磕碰碰的总是难免,这尖锐的刺扎在身上可不好受。 叶倾雨飞身而起,从高大树木繁密的枝干间穿梭。 暮影紧随其后。 从上往下看,那些密密麻麻的尖刺,令人头皮发麻。 而尖刺底下,不时有一团团黑色的影子移动,不知是什么东西。 虽然此刻天光已亮,但越往不死槐森林深处行去,林中光线便越发昏暗,甚至开始有雾气蒸腾。 目之所及的范围越来越小。 好在雾气中虽然不时有细碎的声响传来,但并没有什么东西冲出来。 只要麻烦不找上门,她们没必要去招惹麻烦。 不知又行了多久,已然浓重的雾气忽而又散了开去。 叶倾雨在一根树枝上站稳,她虽然早已猜到不死槐森林中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物,可眼前的场景,还是惊讶到她了。 前方雾气散去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一座城镇。 房屋绵延到雾气之中,看不出这座城镇究竟有多大。 城镇上方没有枝叶遮挡,灰蒙蒙的天空上有黑色的老鸦飞过。 身穿黑色斗篷的人影在漆黑的砖石间游走,每个人的脸都藏在斗篷之下。 从高处望过去,城中不见花草树木,似乎……一切都是黑色的。 不对,叶倾雨的目光定在雾气的边缘,黑色的门头上挂着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匾,上书“山海藏”三个大字,乃是由翡翠玉石镶嵌而成。 若不是雾气在周围萦绕不散,这间店铺本该是城中最显眼的存在。 怀宁城山海藏的掌柜果然没有骗人,魔界的山海藏,就在不死槐森林中。 并没有随着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而消失。 一个身着白袍的男子从山海藏中走出,与这座黑色的城镇格格不入。 就好像粘在黑色锅底上的一粒白米饭。 白袍男子站在大门口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突然转头朝城外的大树上看来。 他的眼眸深邃沉敛,定定看向叶倾雨所站的位置。 正文 第294章魏掌柜 第294章魏掌柜 黑色之城的城楼之上刻三个大字,亦是黑色的,凸在黑石之上,不仔细看很容易被人忽略。 “不活城。” 叶倾雨站在城门下,抬头看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不死槐,不活城。 有趣。 连石塘城的说书人都不曾提及的不活城,连孟奚知都不知道的不活城。 这里头究竟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身穿黑色斗篷的影子从大开的城门进进出出,对突然而至的外乡人并不感兴趣。 叶倾雨随意看向从自己身边经过的人影,黑色斗篷下笼着一团黑雾,看不清那人的脸。 那人抬头向叶倾雨看过来,黑雾中突然迸发出两道红光。 如果斗篷下是一张脸,那红光便是从眼睛的位置发出。 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一个凡人,定然要被这样的画面吓得两股战战。 但叶倾雨和暮影不至于。 连从叶倾雨肩头探出小脑袋的小雪,也只是瞪着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那个奇怪的黑影。 都不带怕的。 进入不活城,黑色石板铺就的街道两旁,亦是黑色砖石搭建的房屋店铺。 店铺中的人也都穿着黑色斗篷,全身上下包裹得没一处露在外面。 整条街道上明明人来人往,可却无一人发出声响。 十分诡异。 “在暮子河北岸的魇灵族祭坛里,有一块黑色的神石,被魇灵族奉为圣物,族中没有人能在神石上留下痕迹……” 叶倾雨对身旁的暮影说起往事,忽而笑道:“若是他们知道在不死槐森林的深处,有一座黑石建造的城镇,不知作何感想?” 当年因她在那块神石上刻了两个字,被族长视为不祥之兆,连带着整个魇灵族的魇灵都不喜欢她。 想来那时起,叶倾雨就被当做了异类吧。 若不是婆婆护着,她可能早就被赶出了魇灵族。 而她的失踪,说不定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 叶倾雨那短暂的一生,实在没多少值得怀念的记忆。 可她死后亦没有得到解脱。 沿着黑石街道往前走,一直到雾气萦绕之处,便走到了山海藏。 那个身着白袍的男子还站在山海藏门口,好似在等她们。 “怎地如今才来?”白袍男子上下打量着站在街上的两大一小,冒出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来。 他知道她们要来? 而且……嫌她们来慢了? “进来吧。”白袍男子蹙着眉头转身走进山海藏的大门,语气颇为不耐烦。 这人看上去二十多岁年纪,相貌堂堂,衣饰华贵,像是人间富贵人家的公子。 连性子也像。 但能出现在这不活城中的,那必然就不会是普通人。 而且此人内息沉敛,绝对是个厉害人物。 如果此刻偷偷探他灵息,倒显得叶倾雨上不得台面了。 叶倾雨解下腰间的藤蔓,将小雪放了下来,牵着她的手跨进山海藏的门槛。 如果说这座城镇都是黑石所建而成,那进到山海藏中,则又像是走进了另一片天地。 大堂里几乎见不到一丝黑色的物品。 墙壁和柱子上镶嵌着各色珍贵的玉石,从屋顶上垂下来数不清的薄绢,皆是金光闪闪。 一排排货架上所置放的物品,尽是叶倾雨和暮影从未见过的宝贝。 别说见,连听也没听说过。 这不活城中的山海藏,极尽奢华,比千屏城山海藏总店还要阔气。 叶倾雨没见过仙界的山海藏,但她觉得,总也不能比这还要富丽堂皇吧? 三个土包子站在门边上闭了闭眼睛,乍一进来,还挺晃眼的。 店里除了白袍男子,还有几个看上去像是店伙计的人,也是一身白衣,不过没有叶倾雨前面这人贵气。 见这人进来,那些手上拿着鸡毛掸子的店伙计皆躬身行礼。 足见这位出门迎接她们的白袍男子,就是不活城山海藏的管事的。 “阁下……” 叶倾雨刚开口,白袍男子突然转身,抬手打断她的话,“叫我魏掌柜。” 原来不是山海藏的澹台公子。 “……魏掌柜知道我们要来?” 不知这魏掌柜是哪根筋不对劲,方才还不耐烦得要死,此刻却两眼放光地看着叶倾雨,拍腿大笑道:“你再叫一声来听听。” 小雪觉得这人有趣,脆生生地喊道:“魏掌柜!” 魏掌柜心情大好,“有意思,有意思。” 有意思? 有病吧! 和人族山海藏的掌柜们比起来,这位魏掌柜看上去可不像是个做生意的好手。 魏掌柜笑够了,又恢复了那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端着一副威严的表情,睨着叶倾雨,“你如今已达成几愿了?” 叶倾雨不防他上来就问这个,比起人族山海藏掌柜说话云山雾罩,这位魏掌柜可太直接了。 叶倾雨也不与他绕弯子,“已达成三愿。” 果然,这人又露出一副嫌弃鄙夷的表情,“啧……” 你行你上! 叶倾雨懒得与他计较,“魏掌柜既已知道我的身份,想来有话要对我说。” 按着前几次的经验,这不活城山海藏的魏掌柜应该也有逆耳良言要交代给她。 魏掌柜抬手撩开挡路的层层金纱,往大堂靠墙的桌子走去。 叶倾雨和暮影跟了上去。 小雪贪玩,挣开叶倾雨的手,跑到墙边去抠贴在墙上的玉石。 叶倾雨微微蹙眉,“小雪,过来。” 小雪以前虽然对这个世界也充满好奇,但经过孟奚知的教导,她是知道分寸的。 譬如去到陌生的地方,小雪会非常乖,会紧紧跟在她们身边,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没有规矩。 叶倾雨没有指望过小雪像人族那些富家小姐一样知书达理,她对小雪唯一的期望就是快乐的活着。 快乐似乎也挺奢侈的,那就活着吧。 但这次见到她之后,叶倾雨总觉得她与以前好似不同了。 是因为受过太多惊吓,性情变了吗? 魏掌柜倒是觉得小孩子调皮些没什么,大度地挥了挥手,“让她玩吧,这黎山玉乃是用术法嵌进黑石墙壁,任凭她怎么抠,也不可能抠下……” “吧嗒!” 魏掌柜话没说完,一块滚圆的青玉滴溜溜滚到他脚边。 小雪苍白的小手搭在墙上,那里少了块玉石,多了个半圆的坑。 一眼看过去,坑里黑魆魆的石墙在一众莹润玉石中十分显眼。 魏掌柜脸上终于露出了新的表情,“啊……这……” (本章完) 正文 第295章你可快闭嘴吧 , 第295章你可快闭嘴吧 山海藏不缺钱,一块黎山青玉被抠下来,倒还不至于与一个小孩子计较。 魏掌柜抬手招来一个店伙计,吩咐他去寻一套小孩子的衣裳鞋袜来。 小雪浑身沾着血,叶倾雨只将她脸上和手上的血渍擦抹干净,衣裳鞋袜还是脏污的。 她们习惯了血腥,也不觉得如何。 但很显然,这位魏掌柜是个爱干净的人。 他不仅自己爱干净,还见不得别人脏兮兮。 店伙计得了吩咐正要退下,魏掌柜睨了眼叶倾雨身上的碎布条,和暮影那件黑得跟锅底灰一样的黑裙子,又喊住了店伙计。 “给这两位姑娘也找两套衣裳来。” 叶倾雨正要婉拒,魏掌柜一屁股坐在白玉雕琢的椅子上,手指在白玉桌沿轻点,立时便有店伙计奉了茶水过来。 这哪里像是掌柜的,分明就是一位享福的阔老爷。 “赐座吧。”魏掌柜垂眸吹着茶盏里的浮沫,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抬眸改口道:“请坐吧。” 叶倾雨心中虽有疑惑,面上却是不显,将小雪喊了过来,抱着她在一旁的白玉椅子上坐下。 叶倾雨怕继续让小雪自己玩,这熊孩子能将这间店铺给拆了。 魏掌柜吩咐店伙计给叶倾雨和暮影沏茶,又让人给小雪拿了点心瓜果,待觉得招待得周到了,才开始与叶倾雨说正事。 魏掌柜问:“你来不死槐森林的目的是要寻找魔?” 叶倾雨点头,“不活城中那些黑影……就是魔?” 叶倾雨这话藏了三分意思,她自然知道不活城中那些黑影是什么玩意,但魏掌柜的问话也含糊得很不是? 而且叶倾雨来此还有个目的,是去灵虚山怜卿湖。 不仅是因为那里是她爹娘曾住过的地方,也为了去见山海藏的澹台公子。 那个神秘的澹台公子一路引着她走到此处,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魔,也不是魔。”魏掌柜放下茶盏,挑眉笑道:“就像你,是魔,也是魇灵。” 叶倾雨对魏掌柜的话并不感到惊讶。 这人在此处等她,见面就问她魇灵十愿达成了几愿,对她的身份自然是了如指掌的。 怀宁城山海藏的掌柜因她说出“叶疏鸿”三个字,就对她伏地跪拜,魏掌柜知道她是魔,又有什么稀奇? 叶倾雨现在还摸不清的是,山海藏与魔之间,究竟是敌是友? 如果说在怀宁城时,她觉得山海藏是站在魔这边的,那经过之后那些事,她又开始有了别的想法。 譬如,为何魔界从晟州大陆上消失,而魔界的山海藏,却没有一起消失? 如果山海藏与魔为敌,那叶倾雨在这,可就得多留几个心眼。 店伙计很快就端了茶水上来,叶倾雨却没有去拿桌上的杯盏,她看向魏掌柜,沉声道:“魏掌柜此言差矣,我不仅是魔和魇灵,我还是一只孤魂野鬼。” “身死不为死,魂灭才算完蛋,两位姑娘都能得遇机缘,算不得凄惨。” “魏掌柜觉得这茶如何?” 魏掌柜微微怔愣,“这可是山海藏上等的香茗,入口唇齿留香,沁人肺腑,意犹未尽……怎么,两位喝不惯?” 叶倾雨笑,“这山海藏上等的香茗,于我而言,与白水无异,这就是死与活的区别,活着的乐趣,死人如何能够感受得到?” “倒是个伶牙俐齿的丫头。” “所以,魏掌柜有话不妨直说,万一我说了什么让魏掌柜不高兴的话,反而不美。” 魏掌柜摇头笑道:“罢了,我也不与你绕弯子,澹台公子确实有话留给叶姑娘,他说等叶姑娘成为梦神,便能知晓此间的玄机。” 就这? 果然不仅这位掌柜的说话直接,连此次澹台公子所要交代的话,也没以往那么神神叨叨。 “你家公子此刻可是在灵虚山?” “大概是吧。”魏掌柜饮了口茶,“他去哪又不会告诉我,不过我也懒得问。” 怀宁城的掌柜说:灵墟山在不死槐森林以北,山中设了禁制,非有缘人不能涉足。 而他又说叶倾雨就是有缘人。 叶倾雨自然是要去探访一番。 不过在此之前,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能否问一下,不死槐在什么地方?” 这里之所以叫不死槐森林,是因为有一棵数万年不死的槐树,传说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叶倾雨要去找那棵槐树。 要将正真的魔召回来,必须找到那棵槐树。 她方才一路过来,并没有在林间看到开满红色槐花的槐树。 而这不活城四周大雾弥漫,极容易迷失方向,到时候还能不能回到这里都两说,更别提找到那棵树。 当然了,魏掌柜也未必就会告诉她,亦或者,他会选择将她们引入迷雾之中。 “不死槐啊……那你得等到天黑,天黑后,不活城就活了,大雾散尽,槐花自然也就出现了。” 魏掌柜指了指大堂里的货架,“两位姑娘若是等得烦闷,不妨在这铺子里转转,看中什么喜欢的,拿东西来换就是。” 叶倾雨脱口而出,“不送的吗?” 魏掌柜脸上露出惊讶之色,“我为何要送给你?” 是啊,他为何要送东西给她? 叶倾雨被怀宁城山海藏的掌柜惯坏了,想也没想,竟先入为主,觉得这魔界山海藏里的东西,也是可以任由她拿走的。 脸……可真大! 叶倾雨再厚的脸皮也觉得没地方挂,倒是小雪小脸一扬,叉腰道:“不送就不送,我娘亲还看不上你这破店里的破烂玩意呢!” 你可快闭嘴吧。 叶倾雨抬手捂住小雪的嘴巴,她越发觉得这孩子越来越野了。 真不能怪叶倾雨小心谨慎,万一惹恼了这位魏掌柜,她不知要花多少时间去找不死槐。 虽然叶倾雨也是个喜欢惹事的主,但大多数时候,她还是很懂分寸的。 譬如现在,她就赔了笑脸,“山海藏的东西自然都是宝贝,今日有幸来此,岂有不逛之理,你说对吧?” 暮影突然被点名,悠悠点头,“对。” 在陌生人面前,她的话总是不多。 此刻不到晌午,天黑还早得很,闲着也是闲着,在这魔界山海藏里逛一逛,说不定还能有所收获。 虽然不能白送,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而很快,叶倾雨就发现她这个决定可真是太对了。 (本章完) 正文 第296章血玉……果然有意思 第296章血玉……果然有意思 店伙计手捧一个金漆托盘,上面放置几叠颜色各异的衣衫,都是上等的好料子。 叶倾雨身上的衣衫实在是有些破了,人家的好意奉到眼前,她也不再推辞,和暮影挑了两件素色的衣衫去后堂换上。 小雪换了套银红的裙子,藕粉色布鞋的鞋面上用金丝银线绣两朵荷花。 小小的银红色身影穿梭于层层金纱间,好似晨起时的天边,在太阳光芒下飞起的一抹朝霞。 魏掌柜歪靠在白玉椅子上,懒懒看着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勾唇轻笑道:“有意思。” 叶倾雨在货架之间走动,亦发现了一样有意思的东西。 琳琅满目的货架上,一只不知是用什么木料雕镂的木箱里,摆放着一件流光溢彩的衣袍。 整件袍子上没有一丁点纹饰,触手柔软丝滑,十分舒适。 这莫非就是…… 叶倾雨看了眼金纱浮动后的魏掌柜,方才萦绕在心头的疑惑,突然就拨云见日了。 在来而不往客栈时,孟奚知说过一件事。 ——桑山之上有一湖泊,名为云湖,云湖之水呈嫣红色,上浮动渺渺白雾,湖心破水而出一棵桑树,乃是上古神树,其叶如羽,白昼灿比黄金耀眼,夜晚似月华倾覆。 桑山雪蚕,喜食云湖桑叶,雪蚕吐丝,多为金银两色,金丝纺绸,名为“云绸”,银丝作绢,名为“云绢”。 听说天帝有一件云绸所裁的睡袍,因不忍毁坏云绸原本的流光溢彩,整件袍子上没有一丁点纹饰,柔软丝滑,宛如桑山美人的肌肤。 不过又听说,因这件睡袍实在太过眩目,严重影响了天帝的睡眠,后被束之高阁…… 即便只是听说,但眼前的这件衣袍,与孟奚知当日所描绘的那件天帝的睡袍,可太他娘的像了。 叶倾雨指尖探出一缕灵力,幽蓝灵光在光滑的绸面上游离。 果然是这样。 这件衣袍上加了禁制,探不出来路。 好端端的为何要在一件衣服上加禁制? 这是为了隐藏什么? 叶倾雨往前走几步,抬手去探一把古剑,古剑上激荡着的厚重魔息,让叶倾雨心神震颤。 再探几样宝贝,亦或多或少都能探到魔息。 唯独那件衣袍。 再想到方才魏掌柜那句“请赐座”,叶倾雨神色微凛。 这位魏掌柜,当真来头不小。 魏老板见叶倾雨走过了又走回来,站定在那件衣袍前,出言问道:“怎么,叶姑娘看中这件袍子了?” 叶倾雨回道:“桑山云绸所缝制的袍子,我可消受不起。” 这玩意就算再珍贵,可一件袍子,她要来干嘛? 尤其还是男子穿过的袍子,叶倾雨没那种奇怪的癖好。 魏掌柜轻叩桌面的手指顿住,笑道:“叶姑娘好眼光,可惜这袍子好是好,就是太耀眼了,我也不喜欢,这才拿来山海藏。” 叶倾雨佯装好奇,“听说这云绸袍子乃是天帝之物,怎地拿到魔界山海藏来了?” 魏掌柜倒是不再卖关子了,“我是这魔界山海藏的掌柜,有现成的好东西岂能便宜了仙界的山海藏?” 此话有理,这现成的好东西,自然是不能便宜了别人,哪怕是他所掌管的仙界的山海藏。 只是……堂堂天帝,竟会是魔界山海藏的掌柜,这件事说出去可没几个人会相信。 不过叶倾雨是信的。 而且看得出来,天帝并没有真的打算瞒叶倾雨,否则他不会将这件云绸所制的袍子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话说回来,咱们这位天帝,是真的壕啊! 山海藏的宝贝再多,叶倾雨此刻也没了兴趣。 如果她没猜错,天帝是在灵蝶崖云镜湖出事后来的不死槐森林。 为的就是等叶倾雨。 得,她的脸确实挺大的。 但也说明,仙界发生的事,没有能瞒得过天帝的。 叶倾雨若是知道孟莺时一番筹谋掩藏,为的就是降低她的存在感,逃过天帝的眼线,不知作何感想? 叶倾雨撩开层层金纱,走到白玉桌前,“不知可否再向魏掌柜讨一杯茶?” 天帝既然让叶倾雨叫他“魏掌柜”,谈话间亦言语随意,叶倾雨乐得自在,为帝者若是端起架子来,那可真是让人浑身不自在。 魏掌柜大手一挥,便有店伙计躬身沏茶去了。 叶倾雨又坐回方才的白玉椅子上。 既已知道面前这位魏掌柜是天帝,而他又对自己的身份了如指掌,如今两人的对话,也就可以更加直接了。 叶倾雨问道:“千年前人灵之战,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是魏掌柜的手笔?” “是。”天帝承认得十分干脆,连眼神都没有丝毫变化。 叶倾雨透过朦胧的金纱帘,看向山海藏的大门外,一道黑影正从门外飘过去,“木灵入魔之后,被你藏在这不活城中?” “是。”天帝想了想又道:“木灵在这不活城中沉睡了千年,前些日子才苏醒过来。” 叶倾雨眸光微沉,又问:“你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打压上古之神?” “嗐,要不是上古之神不死不灭,我又何必布这么大一个局?你要知道,布局越大,变数也就也多。” 叶倾雨捏紧了拳头,“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天帝饶有兴趣地看着叶倾雨,“你觉得呢?” 叶倾雨随口敷衍道:“总不会是你害怕上古之神抢你了的风头吧?” 天帝突然一拍桌子,对于叶倾雨的回答显得十分满意,“正是如此。” 我信了你的邪。 叶倾雨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浪费口舌,“不活城中沉睡千年的木灵苏醒,这也是你布的局?上古之神如今修为低微,便是连一介散仙也未必打得过,你这一局,又是为了什么?” 天帝看向在金纱帘间跑动的银红身影,敛了笑意,“据我所知,上古之神对现状可是不满得很呐,他若是在灵蝶崖安分守己,我又怎会唤醒不活城中的木灵?” 天帝这话的意思是,千年前木灵入魔,沉眠于不活城中,不仅是为了陷害上古之神,他还留了这一手准备,乃是为了防止上古之神想要翻身。 可谓筹谋深远,叫人叹服。 而上古之神确实为了恢复仙元,在灵族之地烟西谷偷偷魂养血玉。 难怪血玉问世,仙家纷纷入凡,想来都是天帝在幕后推动。 可是,天帝是如何知晓血玉之事的呢? 叶倾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小雪正用两只小手缠着金纱帘,像只调皮的猴子般往上攀爬。 天帝所知晓的,看来比她想象的更多。 魏掌柜往白玉椅背上靠去,挑眉笑道:“血玉……果然有意思。” ……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 老娘现在就谢谢你! 第297章老娘现在就谢谢你! 天帝的意思,无疑是承认了千年前的事都是他一手谋划。 而他这么干的原因只是看不惯上古之神救苦救难。 听上去合情合理,毕竟所有身处高位的人都疑神疑鬼,看谁都像是要抢了他的位置。 天帝只怕也不能免俗。 可是,他越是承认得爽快,叶倾雨反而越觉得这其中藏着猫腻。 “你可认识梦神?” 天帝收回目光,看向叶倾雨,“晟州大陆上连一个三岁小儿都知道梦神。” “但真正见过梦神的人却不多,魏掌柜可见过梦神?” “见过。” 叶倾雨接过店伙计奉上的茶盏,指腹摩挲着温热的青瓷,沉眉道:“只怕不止见过,而且交情匪浅吧。” 天帝眸光微闪,轻笑道:“叶姑娘此话怎讲?” “数千年前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是梦神所为?” “没错。” “魔消失,最大的获益者是你,不是吗?” 魏掌柜眉心轻轻蹙起,“叶姑娘的意思,魔从晟州大陆消失,乃是我与梦神狼狈……呸,合作促成?” 叶倾雨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这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啊,我与梦神虽有过数面之缘,却还不至于为了将魔赶出晟州大陆而求助于他,话说回来,数千年没有对手,还真是寂寞啊。” 叶倾雨追问:“那千年前的事呢,也是你一个人的主意?” “叶姑娘也瞧见了,云涯神君即便被打落到灵蝶崖,却还以天下生灵为借口,还想着爬回原来的位置,不管是谁,都不喜欢身边有个比自己优秀的存在,我怎么能容他?” 这天帝倒是个敢作敢当的主。 叶倾雨冷声道:“他要解除封印,根本不需要借口。” 孟奚知明明是受害者,可在天帝口中,却是一个挡住他光芒的障碍。 “他要是解除了封印,我这一番筹谋岂不是化作了流水?” “你为何不索性将他关起来?” 岂不省事。 上古之神虽然不死不灭,但仙元被封印之后,将他关押在一处无人知晓的地方,却是极其容易。 天帝叹:“将云涯神君关起来,确实是个好办法,可这太无趣了不是吗?自从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这个世界,可真是太没意思了。” 他这话,听着竟是对魔的消失有几分惋惜。 “以玩弄天下生灵的性命为乐子,这就是天帝认为的有意思?” “看着云涯神君千年努力毁于一旦,好不容易爬上云头又重重跌下去,难道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叶倾雨送到嘴边的茶盏又放了回去,她的指尖在杯沿上轻扣,一点点蓝色的灵流探进茶水之中。 天帝睨了眼她手中的茶盏,笑道:“叶姑娘不必担心,这茶里没有下毒。” 叶倾雨抬眸看向天帝,唇角亦勾起一抹笑,与此同时,她手中的茶盏突然送出,冒着热气的茶水往天帝面门泼去。 天帝偏头避开,身子却来不及闪躲,被滚烫的茶水泼湿了前襟。 这茶原本不是滚烫的,被叶倾雨做了手脚。 “天帝被一只鬼泼了一身茶水,可是天底下最有意思的事呢。” 立时便有店伙计飞身而至,在叶倾雨身后拉开了架势,只等天帝一声令下,便要将这胆大包天的魔女就地正法。 暮影见此变故,闪身掠到小雪身边,抱着她就要往叶倾雨身边冲过来,被叶倾雨扬声阻止了,“护好小雪。” 天帝什么场面没见过,这场面……他还真是头一次碰到。 放眼整个仙界,不,就是放眼各界,谁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 天帝果然笑不出来了。 “放肆!”天帝掸掉衣襟上的茶叶,沉声道:“我本不愿对你出手,没成想你为了一个云涯神君,竟敢对我言行无忌,我劝你莫要天真,且不说仙魔势不两立,云涯神君自诩心怀苍生,怎会与你这魔女在一起?” 叶倾雨冷笑,“仙魔势不两立,天帝能放过我这个魔女?” “你若愿为我所用,何愁不能改邪归正?” 这下轮到叶倾雨错愕了,“你也要求魇灵之愿?” 天帝深吸了几口气,总算平掉了心底的怒气,耐着性子道:“魇灵之愿于别人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幸事,于我却毫无用处。” 天帝接过店伙计递过来的金色纱巾,轻轻擦拭衣襟上的茶渍,纱巾所过之处,金光闪耀,茶渍好似被蒸干了般消失无踪。 叶倾雨冷眼看着他整理衣袍,等他继续往下说。 “我可以助你成神,但你必须听话。” 若是有天帝相助,魇灵十愿确实算不得什么难事。 “怎样才算听话?” 见叶倾雨心动,天帝这才算是缓和了神色,他抬手指向被暮影抱在怀里的小雪,“喏,譬如我要你将这个孩子交给我,你可愿意?” “你觉得呢?” “我劝你考虑清楚。” “我劝你死了这条心。” 天帝掌管仙界多少年了,谁见了他不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在这一点上,星陌仙君就做得极好,天帝看他也最是顺眼。 今日碰到叶倾雨这个刺儿头,将他多年的好脾气都给磨没了。 “你可知这孩子是个什么东西?” 你他娘的才是个东西。 见叶倾雨不说话,天帝瞧出了端倪,又道:“你果然早已知晓,那你也该想过,云涯神君……也就是你的好情郎孟奚知若是知道这孩子的来历,会如何选择。” “他知道。”叶倾雨的声音虽然平静,可想起孟奚知在杏山脚下的承诺,她的心底还是起了涟漪。 孟奚知已经知道,而且他也做出了选择。 “哦?那他是不是告诉你,他要放弃解除朱雀禁咒的封印?”天帝拊掌大笑,“哈,你信了?” 毫不掩饰的嘲笑在山海藏大堂里回响,好似这般就能击碎叶倾雨对孟奚知的信任。 叶倾雨认真回答他,“我信了。” “我还道叶疏鸿的女儿会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就是和她爹一样是个被情爱所惑的庸人罢了。” 天帝无不惋惜,“你可有想过,你一身死的魇灵要想成神,本就更难,而你并非纯正的魇灵血脉,即便达成魇灵十愿,亦……” 天帝看着自始至终面无表情的叶倾雨,也懒得再说了。 “亦什么?”偏偏叶倾雨还挺想知道。 “你这么不听话,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多说无益,叶倾雨不可能将小雪交给天帝。 这孩子是她从雪狼窝里捡来,从北地到人族,一路相伴,叶倾雨早已将小雪当作至亲之人,绝不可能为了成神而将其抛弃。 何况,这是孟奚知放弃解除禁咒也要守护的人,叶倾雨有什么资格为了一己私利而利用小雪? “一块石头罢了,我这山海藏里什么样的玉石没有,以物易物也行啊,我拿十块换你这一块,你看如何?我这么做可都是为了你好,你日后可是会感谢我……” 叶倾雨起身,一脚踹翻面前的白玉桌,桌上茶盏坠地,瞬间便碎成好几瓣。 “老娘现在就谢谢你!” 正文 第298章他脑子有毛病 第298章他脑子有毛病 缩在暮影怀里的小雪茫然抬头,问暮影,“暮姨,他为什么说我是石头?” 暮影回道:“他脑子有毛病。” 小雪若有所思地指着天帝,大眼睛扑闪,“你是不是有病?” 天帝已经气得额上青筋直跳,沉声道:“捉住她们。” 说话间,随着他袍袖扇动,山海藏的门窗悄然关闭,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大堂内本就没有依赖屋外的天光,此刻亦不见昏暗,依旧是灯火辉煌,流光溢彩。 与方才不同的是,内息沉敛的店伙计们,都不再掩饰。 叶倾雨既然打算撕破脸,此刻也就没了顾忌。 若是拼武力修为,叶倾雨未必是天帝属下的对手。 她之所以敢这般放肆,一来是交易没谈拢,天帝本就不可能放她们离开,不如搏一搏出路。 二来,叶倾雨料准这大堂内装饰精美,他们打斗起来定然不敢放开手脚。 只要有一丝机会,她都不会放过。 “带小雪先走。”叶倾雨话音刚落,人已离地。 白衣仙君们得了吩咐,分两拨围住叶倾雨和暮影。 在他们眼中,捉住叶倾雨和暮影以及一个小孩子,简直不要太容易。 叶倾雨足尖在白玉桌翻倒的桌脚上借力,顺势祭出掌心灵力,并不对着白衣仙君发难,而是割裂垂在大堂里的层层金纱帘。 这些金纱帘价值不菲,轻轻柔柔地飘落下来,罩在仙君们的脑袋上。 暮影一手抱着小雪,一手握着寒霜鞭,两三下劈碎飘落下来的金纱帘,往大门边掠去。 这些东西在叶倾雨和暮影眼中,与粗布麻袋无异。 还不如几张纸钱来得实在。 但白衣仙君们不敢暴殄天物啊,用手扒拉金纱帘的间隙,叶倾雨已经闪身掠到了货架边。 天帝没料到她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气得直拍大腿,“叶倾雨,你要是敢损坏我的宝贝,我今日定要……定要……” 原本追赶暮影的白衣仙君全都转向了叶倾雨这边。 这些可都是天帝私藏的宝贝,整个仙界除了他们这些亲信,再无旁人知晓。 今日若是被这魔女毁坏,岂不是在剜天帝的心头肉? 叶倾雨冲天帝挑眉一笑,在白衣仙君们从四面八方赶过来之前,手指在货架上轻轻一推。 “砰砰砰……” 一排排货架倒塌,其上的稀世珍宝纷纷坠地,声音杂乱刺耳。 叶倾雨方才已经瞧过了,这些货架上的宝贝,大多是来自魔界。 其中好些说不定正是当年仙魔之战后的战利品。 这些东西搬回仙界去,确实不好私藏。 虽然叶倾雨一时半会还琢磨不透,为何天帝和山海藏澹台公子之间会有这层关系,但天帝既然是魔界山海藏的掌柜,这店铺里的东西,自然都是他的心头肉。 拼修为叶倾雨未必能赢,但论捣乱,她自认很在行。 天帝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没办法在一息之间阻止叶倾雨砸店。 而叶倾雨这一番操作,正好为暮影争取了时间。 只可惜暮影虽抱着小雪到了大门边上,却打不开被天帝设了禁制的大门。 天帝忍无可忍,终于亲自对叶倾雨出手。 金光跃出,差点闪瞎了众人的眼睛。 身上披着金纱的白衣仙君们见这边用不上自己,又转头去围攻暮影。 暮影将小雪背到背上,执鞭应战。 这店里的宝贝已经落了地,该坏的也都坏了,没坏的也都躺在那里,用不着顾忌,白衣仙君们纷纷召出仙剑,仙剑破空低鸣,好似猛兽进食前的欢呼。 寒霜鞭银光大盛,面对来势汹涌的仙剑丝毫不惧。 暮影脸上一如既往的冷漠,她轻拍了拍小雪环在她脖子前的小手,低声道了声“抓紧了”。 珠光宝气的大堂内,一时间金纱飞舞,剑气如虹,能跟随天帝来到此间的,果然都不简单。 暮影虽极力周旋,但因要护着小雪,早早便落了下风。 防守几个回合后,暮影旋身离地,寒霜鞭突然迎着一位白衣仙君的长剑袭去。 她这是不要命的打法。 在北地时,遇到一群灵兽围攻之时,她被逼得走投无路时,便会用这一招。 当灵兽以为猎物已经屈服于它们的利爪之下时,猎物突然反攻,那头被点名的灵兽,便会产生瞬间的错愕。 暮影所要抓住的,就是这一息之机。 白衣仙君虽有瞬间愣神,但手中长剑并没有分毫偏差,对着寒霜鞭劈砍而下。 但暮影的目标却并不是他手里的剑,而是他身后的柱子。 山海藏大堂内有八根立柱,每一根柱子上都嵌满了光彩莹润的玉石。 在白衣仙君的长剑即将落在寒霜鞭上时,在暮影左右两侧的白衣仙君也都御剑来袭时,暮影却疾转手腕,寒霜鞭错开锋利的剑刃,往立柱上抽打而去。 在与灵兽搏斗时,这种打法虽然能趁被攻击的灵兽错愕之际冲出重围,但往往也会被身后的危险所伤。 所以这种打法,一般都是在与叶倾雨配合之下完成。 可眼下叶倾雨被天帝虚空化出来的神兵缠住,根本无暇来助暮影突围。 小雪趴在暮影肩膀上,两只小手紧紧交握在暮影身前,在她耳边轻声道:“暮姨别担心,我扛得住。” 是啊,鹤山牵头人砍了一晚上,也没能砍下小雪的头颅,这仙剑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一下子要了她的命。 暮影却是蹙起眉头,在危急关头低喝道:“说什么浑话。” 寒霜鞭缠上立柱之时,凌厉的剑气已经划破两人的衣衫。 暮影心下一发狠,所有力道聚集在寒霜鞭上,蓦地从数道剑光之中向上蹿出,刚换的衣衫瞬间被割裂成破布条,连里衣亦被割出好几道口子。 暮影足尖在来不及收回而交错的仙剑上借力,被激荡的剑气震飞出去。 小雪一声低呼,暮影心下微凛,问道:“你受伤了?” “应该没有,我不觉得疼,暮姨,这好高啊,真好玩,哈哈哈!” “……” 暮影不再理她,借寒霜鞭之力,朝着立柱踹去。 十来位白衣仙君见此也都扑杀而来。 不过暮影一脚踹在立柱之上后,借了力又猛然后退,寒霜鞭立时绷紧,银光闪耀之下,立柱顶上玉石纷纷坠落,紧接着玉石后的黑石破裂,往地面砸来。 暮影大喝一声,立柱缓慢地往货架的方向倾斜倒塌。 等仙君们再回身去追,却听天帝一声怒喝:“别让柱子砸了这些宝贝!” 暮影一声冷哼,收起寒霜鞭,瞥了一眼叶倾雨那边,退回了大门边上。 叶倾雨能接下天帝这么多招,不是因为她有多强大,而是因为天帝并没有打算灭了她。 既然如此,暮影也就没有必要出手相助了。 (本章完) 正文 第299章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 第299章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立柱足有一人环抱之粗,斜斜沉压下来,刮得悬挂在屋顶的琉璃灯“丁零当啷”作响。 金色焰火从琉璃灯盏中倾泻而下,泼洒在满地金纱帘上,瞬间便窜起了火舌。 白衣仙君们齐齐去顶就要压到货架上的立柱,眼见身后火势突起,多少都有点慌了神。 倒不是他们无用,一来这立柱上的珠玉宝石皆是稀世珍品,是万万不敢用仙剑去顶的,更不能动用仙术,万一哪里出了问题,天帝可不是个好打发的主。 二来,这些金色焰火乃是常明山万年不熄之火,十分珍贵,一点火星子都比黄金还要值钱,他们哪里敢碰?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这万年不熄之火到底是要不要熄灭? 该如何熄灭? 天帝头疼不已,再顾不上打服叶倾雨这死丫头,也不打算指望那些胆小怕事的仙君们,赶紧掐诀念咒。 满地金纱帘被疾风卷起,很快便连同金色焰火一起卷成了一个火球。 此时山海藏紧闭的门窗蓦地往外弹开,露出外面漆黑的街道与房屋,以及黑色城镇上灰蒙蒙的天空。 天帝掐诀的手指对着火球虚空一推,火球便好似挨了结结实实一脚,凌空往山海藏大门的方向飞去。 不能熄灭,那便只能送走了。 常明山不熄之火虽然珍贵,可这整整一屋子的宝贝更重要啊。 这门打开之后,也就没有再关上的必要了。 暮影已经在大门打开之时,比火球还要先一步飞出山海藏,很快就消失于萦绕在山海藏周围的浓雾中。 一场闹剧在众位仙君将立柱轻轻放于一旁空地上收场。 天帝望着满屋狼藉,心疼之际默默记下这笔账。 “叶倾雨,你莫要好歹不分。” 叶倾雨还是那句话,“我说了,小雪不能给你。” “我这是为你好,血玉化灵成人,即便云涯神君不用它解除封印,这东西也不能留。” 叶倾雨心头一跳,好似又回到了烟西谷,老板娘将血玉藏进她胸腔那一刻。 十万魂魄供养,十万食尸花献祭,千年期满,血玉问世。 而血玉从烟西谷被寄放在魇灵胸腔后,一路吞食叶倾雨微弱的灵力。 那时叶倾雨灵脉被封印,她自己感应不到,可藏在她胸腔之中的血玉却沾染了封印在她灵脉内的灵息。 从烟西谷到暮子河,数次在茫茫雪原迷失方向,越往北去,凶猛的灵兽越多,每一次厮杀搏斗后,叶倾雨也变得越发强大。 而她的心,也越觉难受。 似有一把烈火,在灼烧她的心脉,让她日夜难安。 她知道是血玉在吞食她的灵力,可她却不知,血玉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血玉在暮子河离开叶倾雨的胸腔,之后无人知晓血玉的下落。 叶倾雨得梦神指点,重回人间。 一路南行,在雪狼窝中救下一个婴儿。 婴儿闭目沉睡,浑身苍白似雪,好似死了,却还活着。 她的心在跳动,微弱,缓慢,让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 怎能不熟悉? 那是从叶倾雨胸腔里冲出来的血玉啊。 风灵潇潇说过:这个孩子魂魄混杂不纯,非此间之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一直以来,叶倾雨不期望小雪成神佛,但也不允许她入魔道。 虽然孟奚知说魔之中亦有良善之辈,可那是指能控制自己心智的魔。 而叶倾雨从小听来的是:魔大多都随性而为,行事不计后果。 在怀疑自己或许是魔的时候,叶倾雨并不觉得如何,她甚至因自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而感到开心。 可当她开始怀疑小雪是血玉化灵时,心底却是担忧的。 她是魔,也就是说小雪在她胸腔之中所沾染的,应不止魇灵的灵息,还有魔息。 万幸当时有封印存在,小雪也只是沾染些许。 而一路上有孟奚知教导,小雪聪明伶俐,乖巧懂事,不曾有顽劣的迹象。 只是…… 这一次见到小雪,叶倾雨隐隐觉得她变了。 是哪里出了问题? 是她体内的魔息所扰吗? 天帝看了眼窗外缥缈的雾气,那雾气好似被什么东西阻拦,飘不进这屋子里来。 “多说无益,我只送你一句忠告,你身在此间……谁也不要相信。” 叶倾雨早就下过决心,无论如何,也不会抛弃小雪,既然天帝不再提这茬,她倒是还能和他唠几句。 叶倾雨问道:“谁也不要相信?那你现在所说的话,我能信吗?” 天帝摇头失笑,“信与不信,你心中自有考量。” “画中仙江蓠听从于你?” “天道之下,总有变数,江蓠确实是我吩咐星陌创造出来,离间楚晟和聆悦感情的傀儡,可惜……” 天帝收回目光,扫了眼在大堂内收拾打扫的白衣仙君们。 虽然仙君们已经尽量轻手轻脚,但难免会发出“丁零当啷”的声音。 天帝听得心烦,挥手让他们退下,这才继续道:“可惜那幅画丢了,她也叛了。” 千年前天帝本想让星陌仙君毁了那幅画,却因楚晟仙君的清越仙山被毁,画卷不知所踪,让她躲过一劫,逃往人间。 只有拿到《美人雪舞图》,才能操控画中美人。 这也是为何画中仙要求魇灵寻画的原因,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命运扼在别人手中。 叶倾雨记得梦神第一次入她梦中之时,也曾说过她是此间的变数。 既是变数,那便是不受天道轮回约束的存在。 但这世上,又有谁是真正不受约束的呢? 叶倾雨抬脚踩扁一只滚到她脚边的七彩蹴鞠,以发泄心中烦闷。 天帝惊呼道:“你这个败家玩意,你败你自个家去啊,尽糟蹋我的好东西。” 这只蹴鞠乃是鬼面人用九尾灵狐的皮子所缝,点缀凤鸟之羽和黎山彩玉,世间仅此一只。 经叶倾雨这一脚下去…… 啧! 天帝的头又开始隐隐生疼了。 叶倾雨不屑,“你这些好东西都是见不得光的,烂在家里又有何用?” 天帝被踩了痛脚,一甩袍袖,“你若无事便快些离去吧。” 叶倾雨拍了拍衣襟前的褶子,一屁股坐在歪倒在地的货架上,抬起一只脚踩上去,手肘搭在曲起的膝盖,撑着脑袋,挑眉笑道:“我还没说完呢。” 天帝睨了她一眼,“想来你也察觉出来了,那孩子已经……” 叶倾雨直接从货架上跳起来,“行了行了,我走,我走还不行吗?” 叶倾雨之所以能留在这里和天帝心平气和的说话,就是因为天帝不再提小雪之事。 当然了,天帝是不是心平气和,这点不敢肯定。 关于小雪的事,叶倾雨听不进去别人的劝。 叶倾雨说走就走,她还得去浓雾之中寻找暮影和小雪。 刚迈出山海藏的大门,天帝的声音又在身后响起,带着无奈与惋惜,“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叶倾雨脚下微顿,并没有回头。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章 你在害怕什么? 第300章你在害怕什么? 叶倾雨望了眼漆黑的不活城,转身走进大雾之中。 越往前走,雾气越浓,黑色房屋与街道皆不见了踪影。 很快,连脚下的路也都被雾气所遮掩。 在这样的浓雾中,想要找到一个人并不容易。 叶倾雨唤了几声,无人应答,她只能继续往前走。 天帝说等天黑,大雾就会散去。 可此刻离天黑还有大半天,在这之前,叶倾雨得找到暮影和小雪。 叶倾雨凝神听着浓雾中的动静。 太安静了。 不活城是一座安静的城,黑影游魂,没有声响。 可这浓雾之中的静,却是让人心生恐慌的。 就好像……昨夜的谭家村。 谭家村的事是画中仙所为,与天帝并无关系。 但天帝亦没有对叶倾雨坦诚。 他从仙界来此,只是为了助叶倾雨成神? 如果真如天帝所说,数千年前魔从晟州大陆消失与他无关,那就只能是梦神与魔之间的纠葛。 可天帝将千年前的事都揽到自己身上,对梦神避而不谈,又是为何? 叶倾雨眼下的猜测,他是故意干扰自己的判断。 这件事背后,定然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难道真的要等到她成为梦神,才能知晓此间的玄机? 叶倾雨突然停了脚步。 她抬头的瞬间,一滴血落在她的眼角。 紧接着,无数血珠子从浓雾之上坠落,似瓢泼大雨。 避无可避。 风起,浓雾骤散,叶倾雨面前出现一条河。 河岸覆满白雪,河面上萦绕淡粉色的烟雾。 淡粉色的烟雾笼着血红的花,花开满河,仿佛泼了满河的血。 是暮子河。 叶倾雨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渍,抬步走到河边。 往食尸花底下看去,隐约能看到层层叠叠的尸体沉在河水之下。 叶倾雨的目光定在花下一样东西上。 她的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说:这是幻象,这是幻象…… 可她的手指还是止不住颤抖。 叶倾雨缓缓蹲下身,拨开挨在一起的两株食尸花。 一张惨白的脸出现在叶倾雨眼前。 叶倾雨蓦地闭上眼睛,再睁眼时,暮子河消失了,那张熟悉的脸消失了,她依旧身处浓雾之中。 但漫天的血雨还在下,叶倾雨捡起地上的乾坤袋,站起身来。 孟奚知的乾坤袋,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叶倾雨看得清楚,食尸花下的脸,正是孟奚知。 如果那些是幻象,那这只乾坤袋作何解释? 这只乾坤袋方才就别在孟奚知的腰间。 “上古之神,不死不灭,你在害怕什么?” 叶倾雨回头,一袭胭脂色长裙于血雨之中娉婷独立。 这一次,画中仙依旧没有撑伞,血雨泼洒,却不沾片缕。 画中仙勾唇而笑,似一株妖娆艳丽的罂粟花。 叶倾雨冷声问:“这只乾坤袋,你从何得来?” 这是孟奚知的贴身之物,怎么会在画中仙手中? 画中仙笑得更艳,“不过就是一个乾坤袋,你还怕我抢了你的情郎不成?” 叶倾雨这段时间没一件事顺心,此刻亦没有多少耐心在这听画中仙阴阳怪气。 蓝色灵光似闪电击出,直奔画中仙面门。 这里是不死槐森林,是魔的地盘,叶倾雨自从解除魔息封印后,还不曾好好施展它的威力,在这里练练手,倒也合适。 画中仙飞身后退,眼角笑意瞬间消失,眉心暗红的朱砂痣因蹙起的眉头而微微变形。 她感觉到叶倾雨与之前不同了。 蓝色灵光舔上画中仙的胭脂红裙,一道红光从中掣出,只是沾上衣衫,却让画中仙沉了神色。 若不是她果断割断裙角,这汹涌而来的魔息便要蹿到她身上,撕开她的皮肉。 她不敢再轻视叶倾雨。 叶倾雨趁势追击,在祭出灵力时,叶倾雨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她也有一把剑就好了。 她娘亲留下的孤影剑,此时被婆婆带去了什么地方? 画中仙是玩阵法的高手,但她凭画而生,根基不过是桑山魅妖之流,再怎么修炼,都无法与叶倾雨这种血脉相承的修为达到同一高度。 叶倾雨不过小试牛刀,其威力就足以令画中仙招架不住。 在又一道与血雨交缠的红光在画中仙眼前爆开之际,她急道:“你明知杀不死我,何苦……” 叶倾雨冷笑,“既然杀不死,你在害怕什么?” 害怕什么? 画中仙和叶倾雨都心知肚明,就算杀不死,但遭受一番折磨也绝不是什么好滋味。 而叶倾雨不过就是想发泄心中郁气。 “你不想知道孟奚知的下落?” “爱说不说。”叶倾雨浑身浴血,她并没有施法护体,浓重的血腥气让她灵脉中的魔息躁动叫嚣。 她是魔,魔天生嗜血。 与一个疯子打架,既无趣又危险,画中仙不打算和叶倾雨纠缠。 在又一道灵光击出时,画中仙身形一闪,藏踪于浓雾之中。 “娘亲!” 叶倾雨正要追上去,突听得一声脆脆的叫唤。 漫天血雨骤歇。 小雪从浓雾中跑出来,抱住叶倾雨的双腿,扬起苍白的小脸,“娘亲,我终于找到你了。” 叶倾雨怔愣在原地,眸底红光渐渐褪去。 好半晌,叶倾雨才想起来问道:“暮影呢?” “暮,暮姨和我走散了。”提起暮影,小雪撅起小嘴,眼眶瞬间就红了,看上去委屈极了。 叶倾雨蹲下身,拉住小雪的手。 她的头发上还滴着血,滴在小雪的手背上,一滴滴越积越多。 “小雪,你告诉我,谭家村的人……是不是你杀的?” “我,我……”小雪神色茫然。 叶倾雨揉了揉小雪的头发,“好了,不说这个了,以后跟在娘亲身边,不管发生什么事,娘亲保护你。” 小雪重重点头。 这不是幻象,叶倾雨手上的血渍沾在小雪的头发上,这孩子是真真实实的,摸得着的。 叶倾雨起身,牵着小雪的手,“我们去找暮影。” “娘亲,暮姨刚才是从那边走散的。” 叶倾雨抬眼往小雪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白雾茫茫,什么也看不见。 “唔……” 叶倾雨心底猛然一抽,她低下头来,一块锋利的黑石块正插在她的腹部,握着黑石的小手惨白,如同死人的手一般。 她的衣裙早已被血雨染红,以至于她一时之间也搞不清楚,这副躯壳是否还会流血? 不过,她感觉不到疼痛。 可是……她的心又是痛的。 叶倾雨不敢置信地看向小雪,小雪眼中的神色是她从未见过的,是凶厉的,恶毒的。 叶倾雨踉跄后退,不等她开口询问,小雪狠狠剜了叶倾雨一眼,转身跑进浓雾之中。 不带一丝留恋。 叶倾雨伸手去拉她,却已来不及。 “小雪……” 茫茫天地,大雾弥漫,又只剩下叶倾雨一个人。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 以恶诱之 , 第301章 以恶诱之 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笼罩在叶倾雨心头,经久不散。 叶倾雨闭了闭眼睛,沉声问道:“我已经答应帮你寻找《美人雪舞图》,你为何还要如此?” 许久,浓雾之中才传来一声叹息,“这个世上,口头一句答应,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你他娘的你不相信你早说啊,背后耍这些阴招有意思? 不过仔细想想,画中仙的话又确实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画中仙不是叶倾雨的命主,且不说叶倾雨会不会尽心尽力去帮她寻找《美人雪舞图》,就算叶倾雨真的找到了,是否会将那幅画交给她也是个问题。 仅凭一句口头承诺,画中仙如何安心? “我记得在碧落城时,小雪并没有被你收入那幅山水画中,你是什么时候算计上她的?” 画中仙的声音飘忽不定,虽然叶倾雨被小雪扎了一石头,但画中仙觉得还是不要露面比较安全。 “在碧落城时,她确实没有入画,但你可还记得那幅画去了何处?” 叶倾雨蹙起眉头,看向手中的乾坤袋。 孟奚知的乾坤袋看上去与人族的荷包无异,不过此时月白的布料上沾满了血。 当时挂在来而不往客栈墙上的那幅画,是她亲手塞进孟奚知的乾坤袋中的。 当时小雪昏迷不醒,她找不到其中症结,只能先留下那幅画。 虽然小雪也被收进乾坤袋中,可那时小雪没有意识,那幅画又被卷了起来,不可能影响到她的神智。 “在碧落城她虽没有入画,可我却察觉出她魂魄有异,之后在白荷山,她能从鹤山牵头人手下活命,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测,她,就是众仙下凡要寻的血玉。” 既然是宝贝,画中仙怎能放过? 白荷山之事已经让叶倾雨一行有了警觉,这个办法已经不能再用。 画中仙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小雪为她所用,比起别人,只需要多一些运气。 这事其实也怪孟奚知和叶倾雨大意了,离开碧落城之后,他们都忽视了那幅被收进乾坤袋的画卷。 可画中仙没忘,她一直在等,等小雪再次进入乾坤袋。 好端端的,谁会跑到乾坤袋中去? 为防夜长梦多,在星陌仙君去月山时,画中仙便将主意打到了他头上。 这也就有了后来灵蝶崖星陌仙君寻衅之事。 这一次小雪进入乾坤袋,乃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 画中仙笑得开怀,“你说这人要是运气好,连老天都愿意帮她。” 小雪小孩子心性,进入堆放无数宝贝的乾坤袋,自然不会闲着。 她果真打开了那幅能摄她魂魄的画。 这也是为何这次叶倾雨见到小雪,发现她性情大变的原因。 她已入画,成了画中仙的傀儡。 叶倾雨呸了口粘在唇上的血渍,虽然画中仙的话挑不出毛病来,但叶倾雨总觉得这其中还有些什么事,被她忽略了。 当真是画中仙运气好? 画中仙的声音又响起,“你是怎么发现昨夜谭家村的人是被小雪所杀的?” 方才叶倾雨和小雪的对话,画中仙是听到了的。 叶倾雨一开始确实没有怀疑到小雪头上,她也不愿往她身上想。 而画中仙并不想叶倾雨这么快就知道小雪已经入了画阵,毕竟这么好的武器,当然是用在最必要的时候才好。 可惜她处处遮掩,却还是让叶倾雨发现了破绽。 叶倾雨扫了一眼周围的雾气,问道:“谭家村村民的尸体,并没有离开村子,对不对?” “没错。” 叶倾雨进村时,虽然家家关门闭户,但窗纸上一滩滩的血渍,说明屋子里是出了命案的。 可她却没有探到死者的魂魄。 当时叶倾雨只当尸体已经被凶手转移,并没有多想。 可在天亮后,她提出再回村子里探查,小雪却又一次催促她离开谭家村。 小雪虽然在白荷山受过惊吓,却不是个怕事的性子,一而再的反常举动,叶倾雨心下自是觉得奇怪。 而小雪说是谭婆婆杀了谭家村的人,如果谭婆婆真的是画中仙的傀儡,她或许有这个能耐。 但叶倾雨查看过谭婆婆的尸体,一个连鞋子都没有沾到血的人,怎么可能屠杀掉一个村子? 倒是小雪……浑身上下好似在血海里打了个滚。 这事一旦联想到小雪身上,看似不可能,却又是最合理。 不管是村口老樟树上吊黑狗的绳子打结手法之笨拙,还是在谭家村祠堂那一缕魂魄突然消失无踪,也都有了解释。 如果不是叶倾雨已经知晓小雪是血玉化灵,这事她也不敢往小雪身上想。 血玉化灵,乃是由十万魂魄供养。 谭家村的村民被杀害后,魂魄会不会……被小雪吞噬了? 画中仙道:“沾了仙家之血的血玉,以十万魂魄供养,十万食尸花献祭,又有魇灵灵息相护,鬼灵之血喂养,这可是千古难求的宝贝,区区一个村子的魂魄,不过是给她打打牙祭罢了,日后……” 叶倾雨咬牙,“你要怎样才肯放过她?” 画中仙笑,“血玉再宝贝,那也没有我的命珍贵,待你将《美人雪舞图》送到我面前,我便解了她的禁制,让她不再受画阵约束,你看如何?” 叶倾雨能如何? 画中仙处处算计,让人防不胜防。 若非画中仙寻了千年也寻不到《美人雪舞图》的下落,想来也不会在叶倾雨身上如此用心。 “你怎就知道我一定能找到《美人雪舞图》?” “如果连你也找不到,想来我也不用担心那幅画落入旁人之手了。” 画中仙觉得叶倾雨不会真心帮她寻找《美人雪舞图》,是因为她自己就是这般没有诚信,譬如她答应苏宸璋的事就没有兑现。 对于画中仙承诺事后解除小雪的禁制,叶倾雨若是信了,那她与苏宸璋那个傻帽有什么区别? 可如果不答应画中仙,小雪便要如天帝所说,不能容于这个世上。 小雪魂魄混杂不纯,如今被画中仙操控,能有什么好下场? 食尸花是善恶之花,很显然,恶已经占了上风。 叶倾雨没得选,“我答应你,但在此期间,你不可以再操控小雪的心智。” “这我可不能保证,所以你最好快些去帮我找画,而不是将时间浪费在你的魇灵之愿上。” 叶倾雨捂在腹部的手紧紧握住锋利的黑石块,突然用力将其拔出,朝着浓雾之中丢去。 很快从浓雾中传来画中仙一声痛呼:“哎呦!” 叶倾雨满意地拍了拍手,看来她听声辨位还算有些准头。 魇灵之愿已经够叶倾雨头疼的了,她本打算一边达成魇灵之愿,一边寻找《美人雪舞图》,如今看来,怕是要改变计划了。 去他娘的,好烦!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 呔,草率了 叶倾雨看着手中的乾坤袋,想起孟奚知在杏山说的话来,心下稍安。 至少孟奚知没有落入画中仙的手中。 这乾坤袋多半是小雪偷偷召来的。 叶倾雨无奈摇头,画中仙确实厉害,每一步都算无遗策。 当小雪从乾坤袋出来后,便缠着孟奚知讨要这玩意去玩,孟奚知对小雪最是宠溺,自然不会拒绝。 而小雪的目的,不过是要拿出那幅摄她心魂的画卷。 画卷回到画中仙手中,小雪才能真正成为画中仙的傀儡。 可怜孟奚知也被她们玩弄了。 难怪天帝要说:身在此间,谁也不要相信。 被至亲之人算计背叛,哪怕知道她是身不由己,这种滋味也不好受。 叶倾雨更多的是自责,是她没有保护好小雪,才会让她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画中仙还没有走,“你说,若是孟奚知发现血玉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他会如何选择?” 叶倾雨眸底渐渐漫上一层红光,“你要是敢将这件事传出去,我一定会在找到《美人雪舞图》后,将它戳成筛子,捏成糜粉,你若不信,尽管试试。” 血玉化灵成人已是一桩奇事,若是小雪屠了一座村子,灭了崇巫门数十弟子之事传出去,这世间怎能容她? 孟奚知放弃守护各界生灵,换来小雪一个活命的机会,若是他知道小雪变成这副模样,他该有多心痛? 他又会如何选择? 是祭出小雪解除封印,还是任其…… 孟奚知是守护苍生的神啊,他怎么可能让小雪继续祸乱世间? 无论是哪种选择,都是在剜他的心。 叶倾雨暂时还没有大义灭亲的觉悟,她只想尽快将小雪从万丈深渊拉回来。 画中仙可不怕叶倾雨威胁,“你说我若是死了,千画阵中的傀儡会如何?你可知这世上有多少千画阵的傀儡?” 虽名为千画阵,但叶倾雨一路从灵族之地走来,所见所闻都告诉她,不仅暮子河底的沉尸被画中仙操控,还有藏迹于晟州大陆各地的百姓,甚至朝堂重臣、边关将士。 画中仙布局千年,不过是为了一幅画。 《美人雪舞图》如果没有尘封于无人知晓的秘境,那一定是被什么人藏了起来。 那人有多大来头? 这些都是画中仙所要考虑到的,她必须握有足够大的筹码,才能与那人交易。 叶倾雨能帮她寻找《美人雪舞图》,却不一定能对付那个藏画之人。 人家凭什么把画给她? 事关自己的性命,画中仙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这世上,没有人是靠得住的。 唯有自己足够强大,才有对抗未知危险的能力。 仅一画中仙,便能搅乱晟州大陆,这便是她的能力。 如果那幅画落在济世救民的仙家手中,画中仙愿自毁千画阵。 如果那幅画落入祸国殃民的恶人手中,画中仙愿帮他倾覆这个世界。 她只求能换回《美人雪舞图》。 虽然画中仙还没搞明白,为何叶倾雨身上会有魔息,但她知道叶倾雨的情郎是孟奚知,那个上古之神可是个心系苍生的主。 这人啊,一旦陷入情爱之中,便会迷失了自己。 在画中仙心中,叶倾雨不可能不顾小雪的安危,不顾整个晟州大陆的安危。 叶倾雨冷笑,“你若是找死,我不介意拿整个晟州大陆给你陪葬。” 真到了鱼死网破那一日,叶倾雨一只鬼有什么好怕的? 谷</span>  如果守不住孟奚知在乎的东西,她便是舍了这副躯壳,散了这缕魂魄,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叶倾雨心底虽有柔软的角落,但她是魔,发起狠来,是她自己也无法控制的疯。 不知是不是被叶倾雨的话所震慑,画中仙沉默半晌,到底是软了语气。 “你我皆是为了活命,我也不想为难你,不过……血玉化灵之后已经开了荤,我能操控她的心神,让她作恶,可要让她不作恶,却是不能。” 叶倾雨心下一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已经被恶念蒙了心。” 也就是说,画中仙不操控小雪时,小雪也不可能变回之前那个乖巧懂事的小雪了。 而画中仙只能命令小雪行恶事,若是强行让她去行善积德,反而是害了她。 就好像你养了一条恶犬,你让它不吃肉去吃草,它能答应? 十万食尸花的恶念汇聚而生,一旦被释放出来,便好似决堤洪水,再难挽回。 这是画中仙也没有预料到的。 她本想偷偷豢养一头凶兽,却没想到这件事很快就将人尽皆知。 毕竟这孩子若是不看紧了,她会捅出多大的篓子来,谁也预料不到。 呔,草率了。 柔媚婉转的声音越来越远,叶倾雨的心越来越沉。 “为今之计,你快些去寻《美人雪舞图》,我先带她去月山,希望那里能留得住她。” 若是留不住呢? 小雪会变成为祸苍生的魔头吗? 方才若不是叶倾雨言语相激,这么重要的事,画中仙竟然还想瞒着她。 简直可恶。 可她知道了,又能如何? 那幅该死的画,究竟藏在什么地方? 就算找到了那幅画,解除了千画阵的禁制,小雪也回不了头了。 于小雪自己来说,不过是囚于牢笼与放归山林的区别。 怎样才能救她? 叶倾雨甩了甩头发上的血渍,她觉得脑袋沉沉的,里面堆积了太多冗杂的事。 魇灵是司梦之灵,可以助命主达成所愿。 不管愿之大小,简单还是麻烦,魇灵都要倾尽全力去替命主完成心愿。 没有人知道,身为魇灵的叶倾雨,其实也有心愿。 像这世上所有人一样,她也有梦。 她的愿很小,与北漠的命主周小鹏一样,她只是想要一个家。 可这对她来说,却又太难了。 叶倾雨小时候与婆婆相依为命,那位严厉的老人,让叶倾雨又敬又怕,看到魇灵族其他孩子都有爹娘疼爱,叶倾雨是羡慕的。 石塘城十年,叶倾雨有了娘亲,可却是个疯子,被关在将军府后院,对叶倾雨并无怜爱。 可就连这个疯子,其实也不是她真正的娘亲。 后来叶倾雨遇到了小雪,遇到了孟奚知。 孟奚知说他们三个是一家人,叶倾雨一开始是不信的,可慢慢的,她竟觉得如果真是这样好像也不错。 至少,这也算是个家。 可如今,这个家还能守得住吗?  ()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柳不留 第303章柳不留 叶倾雨在浓雾中站了片刻,转身往回走。 她要回山海藏去问问天帝,可有能化解恶念的法子。 走了不知多久,叶倾雨方向感一直不好,年前在北地时若不是白蝶引路,她还不知要在那片雪原迷失多久。 待叶倾雨终于走出迷雾,天色还是灰蒙蒙的,但不活城中却亮起了零星的灯火。 想来是快天黑了。 她竟然在那浓雾之中消耗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真是离谱。 想起暮影与她一般,也是个路痴,叶倾雨往身后看了一眼,暮影……不会还在里面乱撞吧? 与不活城其他房屋的灯火不同,山海藏的灯火是金灿灿的,是充满暖意的。 除了山海藏,放眼望去,入眼只有三种颜色。 灰蒙蒙的天,黑魆魆的城,与血红的光亮。 山海藏的门窗大开,大堂内已经被修缮打扫一新,仿佛这里不曾发生过打斗。 叶倾雨迈进门槛时,离大门最近的一位白衣仙君面皮抽了抽,赶紧提着扫帚迎了上来。 “叶姑娘莫不是落下了什么东西?” “魏掌柜呢?” “不巧,魏掌柜已经离开不活城了。” 这么快就走了? 叶倾雨抿了抿唇,转身往山海藏门外走去。 “哎,叶姑娘请等一下。”白衣仙君喊住叶倾雨,跑到一排货架上拿来一只小小的白玉瓶。 “黎山玉是黑晶石的克星,这白玉瓶中的玉粉可治叶姑娘的伤。” 白衣仙君将白玉瓶递给叶倾雨,腼腆一笑。 叶倾雨微怔,这才想起腹部的伤来,做鬼也有做鬼的好处,只要不伤及魂魄,肉体的伤并无感觉。 “你叫什么名字?”叶倾雨看着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年龄的仙君,一直紧绷的心缓缓松落了下来。 仙君挠头笑道:“我叫柳不留,从成仙以来,便在山海藏里当差。” “留不留?” “柳,柳树的柳,柳不留。” 这名字倒是有意思,叶倾雨接过柳不留手上的白玉瓶,道了声多谢。 她才砸了人家的店,转头这人竟好心给你伤药,对于这样的“傻子”,世上可不多见,叶倾雨可不得记下他的名字。 走出山海藏大门,天已黑透,真如天帝所说,大雾散去,不活城活了过来。 在城中游荡的黑影比白日更多,安静的不活城热闹了起来。 是真的热闹,闭上眼睛,各种声音萦绕在耳畔,与人间的夜市无异。 但入眼的,依旧只有黑色与红色交织错落。 黑色的影子在红灯笼下游走,让黑沉的不活城好似有了生机。 就好似昼伏夜出的鬼魂,出来觅食了。 黑影出现在街头巷尾,勾栏酒肆,从斗篷下发出的两道红光仿佛在筛子里滚动的红豆,又像闪烁的星子被罩了层红布。 喧闹之声,就是从红光之下的嘴巴里发出。 嬉笑怒骂,皆是世间百态。 当大雾散去,叶倾雨发现山海藏的位置在这条街的街尾,是不活城中较高的地方,放眼望去,不活城的夜景尽收眼底。 但她没有看到不死槐。 那棵开满红色槐花的槐树,应不难找才对。 不管怎样,她既到了不死槐森林,总得将此行的目的达成才能离开。 虽然没有看到不死槐,但好在暮影终于回来了。 叶倾雨微微眯起眼眸。 红光黑影飘摇间,暮影着一袭素白长裙,从街那头缓缓走来。 叶倾雨正要抬步往街道上走去,从山海藏里冒出一个脑袋来,正是方才赠她白玉瓶的柳不留。 “叶姑娘,被黑晶石所伤,可得趁早用药,否则即便清除了伤口中的碎石,也会从血肉中再长出黑晶石来,待时日久了,再想医治,可就回天乏术了。” “这么严重?”叶倾雨看了看手中的白玉瓶,推开上面的红布封口,一股奇异的香气飘出。 这黎山玉碾成了粉,味儿倒还挺香。 柳不留点头,“叶姑娘是山海藏的贵客,魏掌柜离开前特意嘱咐过我们,要确保叶姑娘在不活城的安全,叶姑娘且快些将玉粉抹在伤口上,莫要耽搁了。” 叶倾雨冷笑一声,突然转头看向柳不留,“柳仙君飞升之前在哪座山头修炼?” 柳不留愣了愣,回道:“成仙之前的事,我都记不得了,来山海藏当差的仙君,都是被抹了在人间记忆的。” “原来如此。”叶倾雨不再多问,当着柳不留的面,挑开被黑晶石割破的衣衫,将碧色的黎山玉粉撒在腹部的伤口上。 柳不留突然咧嘴一笑,“欢迎叶姑娘来到不活城。” 叶倾雨亦笑,手中的白玉瓶蓦地掷出,正对柳不留的脑门。 柳不留脑袋一缩,躲了过去。 叶倾雨并不理他,旋身离地,堪堪躲开来自街心的攻击。 暮影手中握着一把通体青碧的长剑,长剑的剑尖对着叶倾雨方才所站的位置。 那处黑石铺就的道路上,此刻出现了一道一尺来宽的长坑。 叶倾雨落回地面时,暮影已经欺近,长剑在地面划下一道长痕,刺耳的声音令人不适。 叶倾雨突然发现,暮影手中的长剑,与她方才撒在伤口上的碧色玉粉,乃是同一种颜色。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以德报怨的“傻子”,这柳不留,果然留不得。 但是,叶倾雨想不明白的是,暮影为何会出现在此? 天色黑沉,她不该现身的。 而且,暮影的武器是寒霜鞭,这青碧的长剑是从何而来? 她又为何要对自己拔剑相向? 不容叶倾雨多想,暮影的剑已经劈了下来。 叶倾雨第一次见暮影用剑,所用招式也是她不曾见过的。 步伐轻盈,击剑如电。 叶倾雨与她周旋几个回合,终于看出来,这套剑法虽被暮影耍得熟练,却并不适合她。 这是一套适用于男子的剑招。 在怀宁城时,叶倾雨曾听段延辉说过刀剑相关的知识。 女子力弱,用剑最合适,若要像冷皓月这般耍刀,就得学会扬长避短。 而女子用剑,与男子用剑,又有不同。 女子不管是力气还是耐力,都逊于男子,是以要想取胜,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柔克刚。 剑招之上亦是如此,女子用剑,宜柔。 而暮影这套剑法,却是直来直去,招式凌厉,剑气逼人,乃是适用于战场杀敌的打法。 若是遇到强劲的对手,如此缠斗下去,暮影定是要脱力败北的。 她这是从哪里学来的? 正文 第304章青玉剑 第304章青玉剑 叶倾雨心下早有猜测,她之所以愿意往这圈套里钻,不过是对暮影这套剑法感兴趣。 暮影一声低喝:“让开!” 叶倾雨闪身避开一招穿心剑,她看得出来,暮影并不想伤她,要伤她的,是暮影手中那把剑。 叶倾雨自然也不会去伤害暮影,她不打算继续纠缠,斜飞而入山海藏敞开的窗子。 大堂内空无一人,柳不留不见了踪影。 叶倾雨回身望了一眼,方才还在窗外对自己大打出手的暮影,亦不知去向。 仿佛一瞬之间,所有的声音都被什么东西抹去了,不活城又变成了一座死城。 叶倾雨并不觉得奇怪。 她早已察觉出,这不过又是一个幻象罢了。 画中仙不可能那么无聊,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幻象来迷惑她。 这次又是哪个王八蛋在装神弄鬼? 能在天帝眼皮子底下耍这种手段的,要么是画中仙这种能借画阵跑路的,要么……就只能是天帝自己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了。 叶倾雨抬头看着高悬的金色焰火,不知从哪吹来的风,摇得琉璃盏左右晃动。 晃着晃着,那金色焰火忽地斜泼了下来。 叶倾雨躲也不躲,金色流光倾泻到半空,突然化作金色的光点被风吹散。 点点碎金还未飘下,周边的景象已经发生了变化。 果然,她还身处浓雾之中。 敢情她走了这半天,根本就没有走出去。 罢了,既然是有人故意为之,她便是不迷路,又如何走得出去? 叶倾雨索性席地而坐,捻了捻衣衫上的血渍,又从腹部的伤口上搓了点玉粉来瞧。 如果说画中仙所布的幻象,叶倾雨一眼便能看出真假,那方才的幻象,却是迷惑了她好些时间。 虽然是不是天帝在捣鬼,暂时还不能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人很擅长迷惑人心。 叶倾雨没有见过不活城的夜,不管呈现在她面前的是什么景象,只要不是太离谱,她都不会产生怀疑。 如果不是那个柳不留,她不知还要在这个幻象中迷失多久。 叶倾雨小时候听婆婆说过魇灵族祭坛里的神石,那玩意比魇灵族的历史还要久远。 神石就是黑晶石无疑,不活城,亦是魔的地盘不假,虽然如今住在里面的并非真正的魔。 叶倾雨当年之所以在神石上刻字,并非因为贪玩,而是婆婆说神石坚硬无比,人灵皆不能在其上留下痕迹。 人灵不行,但叶倾雨是魔,而魇灵族的神石又是魔界之物,她能在上面刻字并不奇怪。 婆婆还说,神石并非坚不可摧,这世上有一样东西,能克这种石头。 那样东西是魔骨,而非黎山玉。 当柳不留说黎山玉是黑晶石的克星时,叶倾雨便心生了戒备。 叶倾雨本身就是魔,黑晶石伤不了她。 她愿意被柳不留牵着鼻子走,乃是因为暮影。 暮影出现在夜色中是不可能的事,但她出现了,只能说明方才其实还未到晚上。 暮影出现在街头的时候,手中并没有握剑。 剑是在叶倾雨打开白玉瓶后出现的,这两者之间定然有某种联系。 之后暮影对她出手,多半也是因此。 这剑到底是什么来头? 为何会出现在暮影手中? “黎山玉可是难得的好东西,当初若不是临尘有求于我,将整座黎山送给我,山海藏中又怎会有如此多的黎山玉?” 叶倾雨闻声抬头,萦绕在她身边的浓雾倏忽间便被风吹散了,露出灰蒙蒙的天,和黑色的城镇。 天帝倚在山海藏的门框上,斜睨着叶倾雨。 叶倾雨坐的地方距离山海藏,不过几步之远。 天帝身旁不远,暮影提剑而立。 叶倾雨起身,压下想骂人的冲动,先问暮影,“你还好吗?” 暮影点头,“抱歉。” 天帝一挥手,从山海藏中连滚带爬出一位白衣仙君,正是柳不留。 柳不留趴跪在天帝脚边,浑身颤抖不止。 不用说,方才之事,多半是他擅作主张。 天帝耷着眼皮去瞧脚边的柳不留,“好你个柳不留啊,差你办这点子事,你都能搞出这么多花样。” “下,下仙该死。” “你是该死,那就……自行了断去吧。” “帝,帝君恕罪。” “呵,瞧瞧,方才说该死的是你,现在要恕罪的也是你,你这仙当的,可不实在。” 这便是废话了,叶倾雨不想再听,遂问道:“黎山是帝星临尘的山头?” 天帝点头,看向一旁的暮影,“我一直好奇,临尘当年拿一座山头与我换归元丹,究竟是要救谁?” 叶倾雨心下了然,“方才的幻象,是你在试探她?” 天帝再次点头,“没想到你竟误打误撞闯了进来,我原本吩咐柳不留将黎山玉粉抹在身上,用以试探这位姑娘是否是临尘当年所救之人,谁知这小子……” 天帝踢了踢柳不留,“他竟贪生怕死,将能引青玉剑剑灵躁动的黎山玉粉转到了叶姑娘身上。” 柳不留怕极了,“帝君明鉴,下仙修为低微,实在不是青玉剑剑灵的对手啊!” “我既派你去了,又怎会不顾你的死活?如今你闹出这档子事来,我可不能饶你。” 柳不留不吱声了,天帝却蹲下身追问:“怎么,你不信我?” 柳不留颤抖得更厉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很好,很好。”天帝覆手在柳不留的脑袋上,只轻轻一拍,好好的一个仙君,便只剩下一件白衣。 一缕黑气在天帝手心打了个转,飘向了不活城的街道上。 很快,街道上便多了个身穿黑色斗篷的黑影。 天帝起身看向叶倾雨,“叶姑娘是聪明人,我本不想让你知道这些事,以免你多心,可惜……” “不活城山海藏里的仙,是由魔而化。”叶倾雨看着越走越远的黑影,蹙起了眉头。 这件事从她问柳不留成仙之前在哪座山头修炼时便有所猜测。 天帝感叹:“可惜啊,仙入魔容易,魔成仙,却是极难。” 叶倾雨冷声道:“害木灵族入魔,又将魔化成仙,这便是你身为天帝该为之事?” 对于叶倾雨的指责,天帝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勾唇笑道:“一个游戏罢了。” (本章完) 正文 第305章 同心咒 , 第305章同心咒 一个游戏罢了! 在他眼里,这世间生灵,不过是他掌心的玩物。 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叶倾雨没有资格去指责天帝。 关于临尘求归元丹救暮影性命之事,叶倾雨是知道的,在苏宸辙的梦里,她见过那些事。 在怀宁城时,叶倾雨为了寻回暮影的记忆,曾探过苏宸辙的执念。 而那些事,就是他执念的一部分。 难怪叶倾雨觉得黎山听着耳熟,她在梦里,是听苏宸辙提起过的。 但因探的是过往,她偷听了一耳朵苏宸辙与别人的对话,并未放在心上。 叶倾雨不曾将这些事告知暮影,是因为她以为苏宸辙会说。 谁知道苏宸辙竟然也没有将这些事告诉暮影。 奇怪的是,暮影对于自己为何会出现在暮子河底,应该是好奇的,即便苏宸辙不说,她也会来问叶倾雨才对。 可是她并没有追问死后的事。 如今天帝提起旧事,她却依然不问。 暮影垂眸看着手中的青玉剑,没有人看得到她眼中所暗藏的情绪。 天帝笑道:“这把青玉剑,乃是临尘的佩剑,当初封存在我这里,本以为再不能见到青玉问世,没想到今日能有此机遇。” 黎山玉粉不是黑晶石的克星,却能唤醒青玉剑的剑灵。 有了剑灵的剑,是认主的。 青玉剑的主人,正是帝星临尘。 青玉剑能为暮影所用,即便是傻子,也多少能猜到这其中的原因。 暮影终于开口了,“他……求归元丹是为了救我……” 天帝道:“临尘来求归元丹时,仙元已有亏损,我还当他是要拿去滋养身子,没成想,竟是为你求的,只不过……为何你还是死了?” 这事叶倾雨知道,她看了眼暮影,“他在去求归元丹之前,为了救你,已经耗费了半生修为……” 千年前,怀宁城城东的砚石河岸,画中仙将李素素按在冰冷的河水中,等临尘赶到时,李素素已经死得透透的。 为了救她,临尘各种法子都用了,但起死回生这种逆天而为之事,即便是帝星,也是不能做到。 就像叶倾雨,虽得梦神赐肉身不腐,但唯有成神,她才能继续留在这个世间。 临尘耗费修为,却不能救活李素素,这才去求的归元丹。 当时天帝隐于祥云之外,叶倾雨于苏宸辙的梦里并没有看到天帝的相貌。 临尘渡仙修于暮影,已是违了天道,他怎敢带她去仙界。 他将暮影藏于被血洗后的皇宫,可是当他从仙界回来,暮影的尸体却不知所踪。 叶倾雨在那个梦里,看到帝星临尘在高阳国空荡荡的皇宫里,沿着幽深的宫道慢慢走着,走了不知多久,穿过重重宫门,他在寻找,寻找暮影,或者她的魂魄。 后来,他寻遍了晟州大陆每一处角落,却都找不到暮影。 谁也不知道,暮影沉在暮子河底。 如今她化作鬼灵,那归元丹便无甚用处了。 “原来如此,我就说凡人身死怎会化作鬼灵?”天帝恍然大悟,“原来你体内竟藏有仙家修为。” 暮影想起苏宸辙那副病恹恹的模样,心下微动。 ——我去不了仙山了。 ——别的鬼不可以,但是你可以。 原来是这样。 苏宸辙确实是病了,这病是因她而起。 如果说千年来他不服用归元丹修复仙元,是因为一直在找暮影,那如今暮影回来了,也救不活了,苏宸辙为何还留着归元丹? 叶倾雨奇怪道:“为何我探不到她体内的仙息?” 天帝摇头叹道:“何止是你,便是我也探不到,临尘做事向来思虑周全,想来他渡仙修于这位姑娘时,为防被人发现,与这位姑娘结了同心咒。” 同心咒? 这又是个什么玩意? “被同心咒牵绊的两人,便如同被月老的红线绑定的夫妻,但却比夫妻更亲密,因为……他们能感应到彼此的心。” 敢情苏宸辙放着后宫佳丽不宠幸,也是因为暮影! 这可真是绝了啊。 叶倾雨看向暮影的眼神多少带了点八卦的色彩。 天帝又道:“千年前临尘是仙身下凡,这位姑娘虽死了,但身体里的仙息还是能被人探查到的,同心咒的用处就在,一旦有人探查她的仙息,临尘便能有所感应,从而敛去自己身上的仙息,如此,便也能隐去她的仙息。” 他那是奔着救活暮影去打算的,连她往后在人间的不便之处也都想到了。 “千年前捉拿画中仙之事是嵌在他心头的刺,从那之后,我可再没有见他吃过亏。” 从那之后,帝星所谋之事,皆思虑缜密,确保万无一失。 叶倾雨若有所思,“因为这一世帝星是投胎入凡,乃是凡人之身,所以暮影身上才探不出仙息?” “正是如此。” “那他可还能感应到暮影的心?” “那肯定能。” 暮影握着青玉剑的手指微不可察地收紧。 叶倾雨突然想起一件事,“仙家有没有可能成为画中仙的傀儡?” 暮影亦抬头看向天帝,她眸中的忧虑一闪而逝。 天帝微微愣了愣,“这事……可不好说,毕竟那狗东西是从仙界出来的。” 狗东西,指的是画中仙江蓠。 画中仙于天帝来说,可不就是一条不听话的狗。 暮影又垂下了头,看着手里的青玉剑,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男两女站在山海藏大门口东拉西扯,灰蒙蒙的天空渐渐暗沉了下去。 包围着不活城的浓雾却慢慢变得稀薄。 天,终于快要黑了。 叶倾雨终于问了天帝关于化解恶念的法子,天帝摇了摇头,道:“念由心生,既已起了恶念,再想度化,可不容易。” 暮影忽地又抬起头来看向叶倾雨,“对不起,我又弄丢了小雪。” 小雪既已入了千画阵,别说暮影,便是叶倾雨,也不可能留得住她。 又何来“对不起”之说? 为今之计,也只有赶紧寻到《美人雪舞图》,再去月山接小雪。 而在去月山之前,必须要找到化解恶念的法子。 天帝说不容易,但并不是没有法子,不是吗?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 此间羁绊 第306章此间羁绊 夜幕降临之前,暮影下定了决心,她要回一趟怀宁城。 “这是他的佩剑,我去还给他。”暮影细白的指尖轻抚青玉剑锋利的剑刃,她眉宇间笼着散不去的忧愁。 她此去怀宁城,当真只是还剑吗? 她不知道,叶倾雨也不知道。 但叶倾雨没有理由阻止她。 这世间的重逢,不是我去找你,就是你来找我。 若是靠天意,只怕到老死也难再见上一面。 苏宸辙暂时不能离开高阳国,暮影去找他,是应当的。 叶倾雨目送暮影消失在街道尽头。 不活城的夜,终于来了。 一盏盏血红的灯笼亮起,一只只幽魂般的黑影活了过来。 山海藏大堂还未被收拾干净,一位白衣仙君的手指抽了筋一般飞快地拨打算盘,随着柜台上的白纸一页页写满墨黑的字,仙君额头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要死了,要死了! 那两位姑奶奶这是砸坏了多少宝贝啊! 天帝依旧靠在门框上,望着夜色中的不活城。 好似他一直就是站在这里,并非从仙界而来。 “你说,如果这世上只有人,会是个什么模样?” 他在问叶倾雨。 叶倾雨也望着不活城。 不活城的白天,如百鬼出行,夜里,却是充满生机的。 与叶倾雨方才在幻象中所见一样,除了山海藏,整座城只见黑和红。 叶倾雨淡声道:“世人总说善恶,善恶在人心,看不见摸不着,以仙为善,以魔为恶,善人升仙,恶人入魔,变化的不过是心罢了。” “好一个善恶在人心,仙可入魔,魔亦可成仙,善人会做恶事,恶人未尝不会行善,善恶之事已有定论,变化的只是人,有意思!” 即便这世上只有人,亦会有贵贱之分,有乱世殃民。 就像魔消失了,战争却依旧存在。 叶倾雨问:“你为何来不活城?” 她指的不是这一次,天帝是不活城山海藏的掌柜,应是常来此地。 天帝沉默半晌,缓缓开口:“我喜欢不活城的夜色,这里虽是死城,却比仙界更生动,也比人间……” 他想了想,摇头笑道:“更纯粹。” 这话不假,所有在掌控之间的东西,都是纯粹的。 “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你当真觉得数千年没有对手,是件寂寞的事?” 天帝看向叶倾雨,眸光微沉,“叶姑娘有话不妨直说。” “如果魔重回晟州大陆,你当如何?”叶倾雨却不瞧他,举目往不活城外一棵高大的古树看去。 层层叠叠的树冠似一把巨伞撑在不活城外,一簇簇重叠悬垂的血红色花瓣从黑色的叶片中探出来。 城外人声鼎沸,时而哄堂大笑,时而痛哭悲鸣。 仿佛邻着两家人,一家办喜事,一家办丧事,令人费解。 叶倾雨站在山海藏的暖光之外,眸中映着红光,她看上去好似与不活城融为一体。 天帝重重叹了口气,“槐花红了千年,终于等到了这一日。” 叶倾雨不明白,槐花红了千年,不是天帝所为吗? “不活城变了,山海藏变了,魔,自然也是要变的,可是这个世界,却总也无法改变。”天帝说完这句话,转身走进山海藏,“魔,从不曾离开晟州大陆。” 叶倾雨想追上去问个明白,却见金光闪过,那抹白色的身影消失在珠光宝气的山海藏大堂。 而山海藏中的白衣仙君,竟在金光过后,变成了身着斗篷眼露红光的黑影。 墙壁上的黎山玉石倏忽间消失了踪影,露出里面漆黑的石头,悬在屋顶的琉璃盏变成了白纸灯笼,而那灯笼中燃烧的也不是常明山的金色焰火,而是血红的蜡烛。 眼前的一切都变了,珠光宝气褪去,只余不活城原有的面貌。 但尚显凌乱的大堂,摆放并不整齐的货架,以及货架上乱七八糟的物品,却没有发生变化。 这些东西告诉来人,这里依旧是山海藏。 而且,这不是幻象。 柜台后拨动算盘的黑影往门边看过来,歪着脑袋好似在思考,片刻后似乎没有思考出个所以然来,又低下脑袋去拨打算盘。 天帝的声音从虚空中传来,“能否跳出此间羁绊,全看你自己的造化,你且去吧。” 叶倾雨一拳砸在山海藏的大门上,门板晃了几晃,飘下些许浮灰。 山海藏的店伙计们眼中的红光皆是一暗,仿佛是被门口的动静给吓了一跳。 叶倾雨心气不顺,又在门槛上踹了一脚。 还当这魔界山海藏的掌柜是个有话直说的性子,没成想竟也是这般喜欢故弄玄虚,丢给她许多疑惑不得解开。 小雪走了,暮影也走了,这一趟不死槐之行,从一开始就不顺利。 叶倾雨带着天帝留下的疑惑往不活城外走去。 在她刚转身走出两步,身后山海藏的门窗“砰”地一声,齐刷刷关上。 街道两边的铺子檐下悬着红色的灯笼,铺子里面的灯火亦是红色,一眼望过去,似一只只藏在黑暗中的凶兽,瞪着血红眼睛,张着血盆大口。 不时有身穿黑色斗篷的黑影从叶倾雨身旁飘过,与白日在城外不同,这些黑影看到叶倾雨,或三两成群指指点点,或好奇地飘回来盯着叶倾雨上下打量。 倒像是她才是那个奇怪的存在。 不管是人灵还是仙魔,在一个环境中待久了,便也入乡随俗,渐渐忘了自己本来的样子。 而已入魔的木灵,就与当初被抹去记忆的叶倾雨一样,他们从不活城醒来,便会以为这里就是他们的家,会以为他们生来便是如此。 想起石塘城那十年,叶倾雨便想起了死在暮子河的韦将军,和那个不知所踪的女人。 不知道她……是不是去了北地? 这一愿,何时才能达成? 比起叶倾雨的娘亲廉晴,默娘带给她的悲喜更为真实。 就算不愿提及,但叶倾雨不得不承认,她时常都会想起那个女人。 这是一种复杂的感情,她想逃离,却又忍不住想靠近。 或许她只是想求一个答案。 她只是想知道那十年间,那个女人可曾有一日将她当作女儿? 哪怕她只是一个替代品。 她既然是替代品,她替红英去了人族,替红英受了十年的苦,为何不能替红英感受到来自娘亲的疼爱? 她只是想知道……为何要对她这般不公平? 这……算不算是此间羁绊? 那孟奚知、小雪、暮影、冷皓月…… 叶倾雨本该是无牵无挂的,不过短短数月,她却变成了一个这也放不下,那也放不下的俗人。 不,她连人都算不上。 这可真是有趣! 叶倾雨抬手挥退一个凑在她面前摇头晃脑的黑影,低喝一声。 “滚!”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玄冥黑鸦 第307章玄冥黑鸦 城门外往西走一里地,开满红色花瓣的树下黑压压一片,或笑或哭,好不热闹。 古树黑色叶片,开红色槐花,正是不死槐。 越靠近不死槐,叶倾雨体内魔息越是躁动。 但她却并不觉得难受不安,反而像是被一种久违的力量牵引着,往不死槐走去。 夜风轻拂,红色的槐花似悬而未滴的血。 不死槐粗壮的树干被黑色荆棘重重缠绕,木灵聚在荆棘外,从斗篷下探出一只只被黑烟笼罩的手,争先恐后往荆棘丛中伸去。 触碰到不死槐树干的木灵笑得开怀,不幸被荆棘刺到的木灵则哀嚎不止。 从被荆棘刺伤的魇灵手臂上滴落粘稠的血,血顺着荆棘流向不死槐的根部。 叶倾雨粗略看了一下,一次约莫有十几个木灵上前做出这种仿佛某种仪式般的动作。 而从不活城中,更多的黑影正在朝这里涌来。 比起叶倾雨这个外乡人,不死槐对这些入魔的木灵更有吸引力,出城后,围着她打量的黑影越来越少。 叶倾雨掏出魔骨珠,魔骨珠上红光流转,仿佛活物。 是这里没错了,叶倾雨抬步往重重黑影间挤去。 在她消失于黑影中后不久,一个身穿斗篷的黑影抬起头来,那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紧紧盯着叶倾雨消失的方向。 不活城的夜空没有星月,黑沉沉的云雾缭绕,仿佛永远也散不去一般,压抑而阴冷。 叶倾雨手心托着魔骨珠,缓缓走向不死槐,无数黑影拥着她,将她淹没。 黑雾浮沉间,魔骨珠光芒愈盛,令无数血红色的眼睛失去了光彩。 终于,在距离不死槐几尺远时,铺天盖地的黑雾好似被割开一道口子。 从叶倾雨手心的魔骨珠,到被荆棘缠绕的不死槐,一道血红的光亮冲破黑暗,将无数黑影往后激荡而去。 红色槐花震颤不已,好似有贪玩的孩童在摇晃树干,眼见那槐花将要坠落却又牢牢挂在枝头。 天地间一片哀嚎,尖利刺耳的声音久久不能散去,恍如厉鬼出世。 叶倾雨神色肃然,目光坚定地朝着不死槐走去。 今夜,她要召回消失千年的魔。 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此刻并不知晓。 但她非做不可。 她需要力量,不管是来自哪里。 被荡开的黑影很快又涌了上来,而这次,它们显然有了防备。 叶倾雨的腰被黑雾笼罩,三个红窟窿从后飘到她面前,如同一个人从后抱住另一个人,然后从被抱住的那人身侧探出脑袋来的姿势。 叶倾雨很不喜欢,她抬手拍在黑影脸上,一手拍过去,竟然拍了个空。 越来越多的黑影缠上叶倾雨,拖住她的脚步。 既然已经入魔,那便只能用魔的手段来对付它们了。 “再不闪开,便拿你们献祭。” 叶倾雨被困在原地,声冷如冰。 最先缠上她的黑影似有惧意,奈何后面扑上来的黑影并无察觉,依旧饿虎扑食般朝叶倾雨袭来。 就在叶倾雨指尖惯常所见的蓝色灵光变成了红色,正要横扫出去之时,一道黑影从半空掠下,伴随而来的,是无数翅膀泛着幽绿荧光的乌鸦。 一件黑色斗篷先一步从空中抛下,罩在叶倾雨头上。 不等她扯下斗篷,又是一阵阵刺耳尖锐之声此起彼伏,混着乌鸦“哇……哇……”粗劣嘶哑的叫声。 缠在她身上的黑影瞬间退避。 一道清冷的声音夹杂在这些令人神魂不安的声音中,叶倾雨捏着斗篷的手指又垂了下来。 “别动,如果你不想被玄冥黑鸦啄伤的话。” 是女子的声音,这声音算不得清亮,甚至有点喑哑,但却好似有种让人信服的威力。 见叶倾雨当真就不动了,那女子又道:“你且往前走,我来为你断后。” “你是……” “西洛国千鸢。” 千鸢,是西洛国国巫的名字。 不死槐森林在西洛国境内,国巫千鸢出现在此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她为何要帮自己? 叶倾雨没有过多思考,继续朝着不死槐走去。 脚下的路被魔骨珠的光芒照亮,黑色斗篷挡住她的视线,只看得到模糊的红光,和鞋面周围黑色的土壤。 一根荆棘伸到叶倾雨的鞋面上,她没有停下脚步。 不死槐颤动得愈发猛烈,却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等候多时,亟待爆发的兴奋。 木灵拼命想要穿过的黑色荆棘,在叶倾雨面前形同虚设,她的脚踏入荆棘之中,荆棘化作黑色粉末铺了满地。 她的手摸上不死槐的树干,这树竟比她的手要暖,甚至算得上烫。 娘的,她还不如一棵树像人。 乌鸦哀鸣之声忽而欺近,强烈的魔息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 被黑色斗篷罩住的叶倾雨一动不动地站在不死槐前,她手心魔骨珠的红光好似燃尽了的蜡烛,突然熄灭了光亮。 同一时间,满树红色槐花忽而褪了颜色,震颤的槐树安静了下来。 入魔的木灵发了狂一般想要靠近不死槐,玄冥黑鸦的啄咬只是片刻占了上风,很快便被狂躁的木灵撕碎踩踏。 千鸢一袭莲红长裙悬空而立,手指交叠翻舞间,玄冥黑鸦从她身后源源不断地飞出,扑向下面的黑影。 她盯着不死槐下的叶倾雨,神色越来越凝重。 整个不活城的木灵都被不死槐旁的动静吸引而来,一时间黑影如墨云翻卷。 玄冥黑鸦已经快要拦不住木灵,可不死槐下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叶倾雨在干什么? 千鸢已经放弃召唤玄冥黑鸦,从袖间掏出一只眸光幽绿的黑猫,伸手在黑猫背上撸了一把,嘴里低声念咒,随手撒下一把黑色的猫毛。 猫毛瞬间化作利箭,下雨般往地上的黑影中疾射而去。 冲在最前面的黑影凄厉痛呼,扭曲的姿态好似一团被木棍搅浑的黑水。 黑猫在千鸢手里挣扎,看得出来它很不喜欢被这样撸毛。 千鸢拍了拍黑猫的小脑袋:“悦儿乖,情况紧急,你且担待些,回去给你好好补补。” 这猫最近掉毛掉得厉害,正好借几根来用用。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 百兽结阵 , 第308章 百兽结阵 木灵在灵族之中虽不像火灵那般好逞凶斗勇,却也不是地灵那种软弱之流。 而入了魔的木灵,所爆发出来的潜能更加厉害,至少在西洛国国巫面前,他们不可能落于下风。 只不过眼下他们的目标是不死槐下的少女,对悬于半空的千鸢并无过多注意。 加之沉睡了千年,一朝醒来,脑子还有点木然,只想着要阻止那少女,即便被旁人攻击,亦不在意。 黑暗中一片鬼哭狼嚎,无数道红光上下蹿动。 这场景单是看着就叫人头皮发麻。 眼看黑影就要扑到叶倾雨身上,千鸢刚要撸猫,手里的黑猫大概是被撸上了火,小脾气上头不干了。 “喵呜喵呜……” 黑猫奋力扭动,小爪子在千鸢手背上划拉,立时便出现几道红痕。 千鸢一巴掌拍在黑猫脑袋上,将它塞回了袖袋中。 “百兽结阵,诸神退避,护!” 千鸢掐诀布阵,顷刻间罡风大作,森森古木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但很快,她就变了脸色。 百兽结阵,乃是召唤方圆数里之地的野兽前来支援。 不死槐森林外围确实有野兽禽鸟活动,但它们从不会穿过荆棘之地,藏身浓雾之中。 窸窸窣窣穿林而来的,只有成群的老鼠。 千鸢之前来不死槐森林的时候见过这些老鼠,它们藏在荆棘之下,待擅闯者进入,便突然蹿出咬断来人的脖子。 这些红眼睛老鼠个头大如野猫,随着百兽结阵,“吱吱”声由远及近,让这炼狱般的黑暗更添几分瘆人气息。 不死槐里住着魔,不死槐里的老鼠,自然与人族的老鼠是不一样的。 这些老鼠头上,两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窟窿下,四颗三寸长的尖牙,交错在猩红的嘴巴里。 要是被这玩意咬上一口,只怕能戳到骨头缝里去。 夜色更深,红光更盛。 百兽结阵已成,可这些魔鼠能否听她号令,千鸢并无把握。 数不清的魔鼠从四面八方涌来,密密麻麻的黑色老鼠融入黑影之中,大大小小的红光纠缠在一起。 不死槐依旧一片死寂,连着树下那个被黑色斗篷罩住的少女,也好似被人施了法一般没有动弹。 魔鼠从黑影中快速掠过,在最前面的黑影触碰到叶倾雨时,一道红色的屏障突然横亘在她身后。 黑影发出一声惨叫,竟是被拦腰斩断了。 但那黑影留在屏障那边的部分,仍然掀开了罩在叶倾雨头上的黑色斗篷。 越来越多的黑影趴在屏障之上抓挠啃咬,叶倾雨近在咫尺,可他们却无法触碰。 千鸢轻吁了一口气:成了。 可她也深知,这道屏障支撑不了多久,毕竟这地方只有老鼠。 幸而这种老鼠不是普通的老鼠,否则连这片刻的时间也争取不来。 果然,很快叶倾雨身后的红色屏障上就出现了细密的裂纹。 仿佛土壤之下树木的根须。 黑影似波浪般推挤着并不牢固的屏障,很快就冲破了百兽结阵。 眨眼间,黑色浪潮便淹没了不死槐下那个单薄的红衣少女。 那衣衫原本不是红色,是被漫天血雨染红。 千鸢飞身靠近,一边将衣衫里的暗器通通朝树下丢去。 可惜不过是泥牛入海,没有什么效果。 千鸢不敢下地,这要是下去,好好的一个人,可就要被拆了啊。 地上的黑影中突然窜起一阵火光,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连片丧失理智的木灵终于注意到了半空捣乱的千鸢。 千鸢看了眼手里鸟蛋大小的褐色药丸,用力朝下面丢了出去。 好似烟花在夜空绽放,地上的黑影中接二连三爆出炫目的火光。 这玩意竟然如此好用! 千鸢默默叹了口气,想起离开胥宁城之前,陛下将一包最新出炉的丹药送给她,百般叮嘱,让她一日服三次,一次服一颗。 其他国家的国君赏赐臣民之物都是金银锦缎,西洛国的陛下逢年过节就给大伙发丹药。 西洛国国君沉迷炼丹乃是家喻户晓之事,朝中有身体经不起折腾的臣子,还未实现保家卫国的抱负,早早就被送去了阴曹地府。 秉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宗旨,西洛国国君从不吝啬辛苦所炼的丹药。 尤其是对他最信任的国巫千鸢。 千鸢府里的库房中,像这样的丹药不知存了多少盒,她可不敢吃这玩意。 但她没想到的是,方才无意中丢出去的丹药,竟然威力这么大,比她的暗器好使太多了。 千鸢第一次感觉到陛下的生命力之顽强。 几个被火光烧掉斗篷的木灵朝着千鸢疾掠而来,木最忌火,哪怕是入了魔,对于火,依旧有种最原始的惧怕。 千鸢再一次掐诀念咒,召出玄冥黑鸦。 翅膀上泛着幽绿荧光的乌鸦扑棱棱挡在千鸢身前。 正当她打算将更多黑影引到半空,为叶倾雨挣得喘息之机时,漆黑的不死槐从树底下爆出冲天红芒。 如倒灌的洪流,无数腥臭的血浆从树根处往树冠喷涌。 树下黑雾四散,一道月华般的冷辉在黑色的大地,和红色的不死槐树下格外显眼。 那是一条霜色的发带,覆在叶倾雨的眼睛上。 她身上的血衣被劲风掀起裙角,满头墨发飞舞。 她的眉心外悬浮着一颗血红的珠子。 当血浆浸透了不死槐每一片花瓣,不死槐再次开出了红色的花。 突然间,万籁俱寂,连躁动的魔鼠也不敢发出丝毫声响。 千鸢深深看了一眼不死槐下的身影,转身随着成群的玄冥黑鸦消失在漆黑的夜空。 从魔骨珠中发出一声厉啸,小小的珠子蓦地碎裂成粉,耀眼的红光照亮了不活城的夜空。 红光过后,整个世界都陷入了沉沉的黑暗。 不管是黑色斗篷下的红窟窿,还是魔鼠的眼睛,抑或不活城中的红灯笼,都被黑色湮没。 不死槐亦被浓浓的黑雾笼罩。 黑暗中,唯有叶倾雨眼睛上的霜色发带,还在散发着月华般的冷辉。 “雨儿?” 男子的声音雄浑有力,带着些许迟疑。 叶倾雨手指微颤,她想起初次入魔骨珠之梦时,第一次听到这道声音时,梦中人的对话。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这把孤影剑,正合了姑娘性情。 ——诗是好诗,剑是好剑,就是铸剑之人…… ——如何? ——是个见不得光的怪人。 这个见不得光的怪人,正是魔界至尊叶疏鸿。 也是叶倾雨的父君。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 魔骨珠 第309章魔骨珠 “这个世界又开始热闹起来了。” 白衣男子站在一片花田间,望着缥缈的白雾,他的声音低沉,拖着尾音,带着一抹懒散随性。 仿佛对这个世界的纷纷扰扰并不感兴趣。 花田里四季的花都有,花团锦簇,姹紫嫣红。 “你觉得她能成神吗?”天帝从白雾中走出,抖了抖手里的袍袖。 白衣男子挑眉:“她很聪明,不是吗?” 天帝笑,“确实很聪明,可惜与她娘亲一样,太重感情。” 白衣男子突然沉了神色,“感情?多么可笑的东西。” “你打算怎么做?” “不该存在的东西,自然是要除了它。” …… 不死槐森林深处的不活城,在深夜时分,又亮起了红色的灯火。 城中有一座府邸,黑色石头搭建的府邸中,有一座园子,名为“晴园”。 晴园是整个不活城中唯一看得见草木芳菲的地方。 晴园中有一片湖泊,围湖种了一圈柳树,绿柳成荫,在夜色中只看得见一团团黑色的影。 湖中种满荷花,宽大的荷叶铺满水面。 眼下人间还是春季,不活城里的这座园子,却是盛夏景象。 一条栈桥通往湖心的凉亭。 叶倾雨站在亭中,正值夜深,风带着微微凉意。 凉亭六角各挂一只红绸灯笼,里面燃的不是红烛,而是人族平日常用的白烛。 从灯笼里透出来的光虽依旧是红色的,但往红绸里面看,却能看到暖黄的光。 不像不活城街道上那些红色的火光。 “你娘最喜欢人族的景致,她总说人间是这世上最温暖的地方。” 叶倾雨望着湖上的荷花,听到声音,没有回头。 虽是深夜,但这湖中的每一株荷花上,都散发出暖黄的光晕。 让这些花看上去不像真的,倒是像放在河中的莲花灯。 在石塘城的时候,逢上巳节,城外的河中,便会亮起一盏盏祈福的莲花灯。 叶倾雨曾和将军府的仆妇们一起去放过莲花灯,她祈求的是娘亲平安喜乐。 那时她当将军府后院那个叫默娘的女人是她娘亲,即便默娘从未给过她好脸色,她仍然愿意为默娘祈福。 那时的叶倾雨只是将军府一个下人,身份低微,她唯一的牵绊就是默娘。 在默娘离开石塘城后,叶倾雨每每午夜梦回,都会梦到默娘会坐在破旧的木窗边,望着高墙上的天空。 只有这时候,默娘晦暗的眼眸中才好似有了光。 她问叶倾雨:我没有疯,你信吗? 她说: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总喜欢念一首诗: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 远行之人总是心系家乡的,就算是禽鸟野兽,也有自己的巢穴伴侣。 但叶倾雨的回家之路,却是极其艰难。 好在,她总算是回来了。 “我娘她……”叶倾雨犹豫着开口。 这个问题从她知道她的爹娘是谁时,便想知道答案。 可她又不敢问。 世人都说廉晴死了,叶倾雨想问问她父君。 叶疏鸿沉默半晌,“你娘她……去世了。” 这是意料之中的答案,但叶倾雨心底仍感觉陡然一空。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意外之喜。 不活城的夜似乎格外漫长,夜风轻拂叶倾雨头上的霜色发带。 这条发带从她记事起便一直被她拿来绾发,而从暮子河畔的梦里醒来后,霜色发带便成了叶倾雨用来入梦的媒介。 叶疏鸿站在叶倾雨身后,看着她头上的发带,慢慢伸出手来,但在即将触碰到发带的时候,却顿住了。 眼前站着的是他的女儿,可他却从不曾陪过她、抱过她。 此刻的举止,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想抚摸他的女儿,但他又心生胆怯。 这是数千年岁月在他们父女之间滋生的隔阂。 不是一朝一夕便能消除。 叶疏鸿最终还是收回了手。 不管怎样,他总算是回来了,他们父女俩还有很多时间去慢慢相处。 叶疏鸿将目光转向湖中的荷花上,“如今有父君在,魇灵十愿便算不得什么难事,雨儿定能成为梦神,跳出生死束缚。” 叶倾雨回头看向叶疏鸿。 在灵蝶崖云镜湖底的洞穴中,她从魔骨珠中已经见过这张脸。 不,准确的说,应该是这张带着面具的脸。 叶疏鸿依旧穿着黑色大氅,脸上戴着金色面具。 不过他身后不再是滚滚黑云压城,而是湖上散发出暖黄光晕的荷花。 叶倾雨心里也仿佛是暖的,她第一次感觉到来自家人的关怀。 原来有亲人相护,是这般安心的感觉。 叶倾雨低头看向叶疏鸿的手指,他的左手尾指断了一截。 叶倾雨问:“是梦神将你困在魔骨珠中的?” 没错,数千年前消失在晟洲大陆上的魔,乃是被藏在那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魔骨珠中。 而这颗魔骨珠,正是魔尊叶疏鸿的指骨。 叶疏鸿深邃的眼眸中掠过一道厉芒,被困在自己手指所做的珠子里数千年,这是一件让人气闷的事。 更让人冒火的是,被困进魔骨珠中,他却毫无察觉。 等他终于察觉出不对劲时,已经过去不知多少年月。 “是他,当年……”叶疏鸿欲言又止。 叶倾雨追问:“这件事,天帝可有参与?灵蝶崖云镜湖底为何会有你留下的结界?” 叶疏鸿看着他的好女儿,这刚见面就让老父亲难堪真的好吗? 没有哪个父亲,不希望自己在女儿眼中是强大的,是无所不能的。 但他……明显是失败的。 幸好有面具挡着,叶疏鸿的眼神颇为无奈,却又带着几分宠溺。 “其实,当年我们并不知道自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数千年前,正值各界围攻魔界。 那天,叶疏鸿突然收到一封信笺,让他只身赴灵蝶崖,有关于廉晴的消息告知于他。 灵蝶崖是仙界的地盘,于他而言,无异于龙潭虎穴。 但叶疏鸿还是去了。 能将信笺送到他手中,说明写信之人知道他就是与廉晴有感情纠葛的鬼面人。 知道魔尊就是鬼面人的,除了廉晴,再无旁人。 这个约,叶疏鸿必须赴。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 为了他,值得吗? 第310章为了他,值得吗? “是我大意了,魔虽性情乖张,却极少会出现内部矛盾,那次内乱,分明是有人故意设下的圈套,目的就是让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 魔率性而为,平日瞧谁不顺眼,从来都是能动手绝不动口。 能用武力解决的事情,绝不和你讲道理。 简单点说,就是不爱动脑子。 好在这一方面,叶倾雨继承了她娘亲的智慧。 叶疏鸿回忆起往事,神色复杂难言。 他去了灵蝶崖,才后知后觉,原来廉姜已经知道他就是鬼面人。 叶倾雨心下暗叹:岂止是廉姜,连杏山仙人南嘉也知道,想来廉婆婆和海神聆悦也是知道的。 她这个爹,看上去似乎不太聪明的样子啊。 他喜欢的女子是魇灵,而那个反对他们在一起的大舅子,也是魇灵。 魇灵最大的能耐就是入梦探梦,廉姜都无需四处打探,只需要探一探廉晴的梦,便能将他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 而叶疏鸿却以为约他去灵蝶崖的是廉晴。 又或者,是谁打算利用廉晴来威胁他? 当叶疏鸿悄摸摸潜入仙界,去到灵蝶崖,却见廉姜正负手等在那里。 而他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了。 魔尊叶疏鸿自然不惧与还只是魇灵的廉姜对抗,但当廉姜将他引到崖顶云镜湖,当湖面上一口冰棺映入他的眼帘,当他看到朝思暮想的心上人躺在冰棺之中,他便注定了要败在廉姜手中。 叶倾雨问道:“云镜湖底为何会有那么多魔骨?” 叶疏鸿看着叶倾雨,郑重道:“雨儿,你一定要提防廉姜,他如今已成梦神,操控梦境必然更加得心应手,当年魔界内乱之事,正是他在背后捣鬼,这人可太歹毒了,葬身云镜湖底的魔,亦是出自他的手笔。” 这不对啊,叶倾雨轻轻蹙起眉头。 灵绯鱼不是必须在最纯净的水中才能存活吗? 如果那么多的魔葬身云镜湖底,为何云镜湖的水没有被污染? “他是如何将那些魔引到仙界去的?” 那时的廉姜只是一个魇灵,他又是如何去到仙界的? “魇灵之愿。” 叶疏鸿只说了四个字,叶倾雨便明白了其中关窍。 魇灵自古便是各界觊觎的宝贝,仙界亦不能免俗。 廉姜只需与某位仙君结下灵契,便可出入仙界。 而如果那位仙君在仙界地位颇高,就更方便廉姜行事了。 叶疏鸿转身在亭中的黑石桌旁坐下,朝叶倾雨抬起的手刚碰到她的衣袖,顿了顿,最后招手示意她过来坐着说话。 叶倾雨看得出来,他原本是想来拉她的手。 叶倾雨微微有些不自在,手脚僵硬地挪到黑石桌边,将手搭在冰凉的桌面上。 叶疏鸿轻咳一声,继续道:“当年我到灵蝶崖后不久,原该在魔界待命的魔军却突然闯入仙界……” 叶疏鸿是魔尊,闯入仙界的结界并不难,但凭那些魔军的修为,据叶疏鸿的了解,并没有这个能耐。 可他们就是出现在了仙界,甚至没有一个仙君出来应敌。 叶疏鸿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叶倾雨:“你可知不活城中的黑晶石是从何而来?” 叶倾雨的手指在黑石桌面上摸了摸,她从进入不死槐森林后,一路上不曾见到岩石坡地,可森林中央却矗立着一座城池,这是一件奇怪的事。 “黑晶石并非真的石头,而是魔死后的皮肉所化。” “……”叶倾雨默默收回了搭在黑石桌面上的手。 这座黑色的城池,顿时变得阴森诡异起来。 皮肉……这玩意……还能建房子? 叶倾雨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手背。 叶疏鸿继续说:“魔军进入仙界后,直奔灵蝶崖,数万魔军,在我面前爆体而亡。” 当时叶疏鸿正在抢夺那口冰棺,抬眼见廉姜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而廉姜身后,黑压压的魔军御风而来。 廉姜站在冰棺旁,细长白皙的手指在冰棺上轻轻敲打,他的眼睛看着冰棺中的女子,他的声音温润低沉,“为了他,值得吗?” 没有人回答他。 数万魔军眨眼便至,叶疏鸿还沉浸在悲伤之中,脑子一时转不过来。 叶疏鸿甚至来不及向那些魔军问个明白,只听廉姜喝道:“去吧!” 黑云骤然落在清澈的湖面,而廉姜和他身旁的冰棺,却突然消失了。 震天的爆炸声在耳畔响起,熟悉的部下在眼前炸裂成碎块。 叶疏鸿懵了! 即便时隔数千年,再想起当时的场景,他依旧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他记得廉姜留在虚空中的声音:你不是最喜欢剥皮剔骨吗?今日便让你好好享受这场盛宴。 世人都知鬼面人曾用魅妖为材,剥其皮剔其骨,做了一副美人骨棋,为各界所追捧。 魔本就不是仁慈良善之辈,但叶疏鸿可以拿魅妖做棋,却无法承受数万魔军在他眼前爆体而亡。 世上的事,就是这般可笑。 作为与上古之神同一时期熬过来的老不死,叶疏鸿最大的幸是遇到了廉晴,最大的不幸亦是遇到了她。 嗜血好杀的魔尊,却因一具躺在冰棺中的尸体,而处处受人掣肘,不敢下了重手,惟恐误伤了那沉眠之人。 叶疏鸿眼睁睁看着廉晴消失在自己眼前,眼睁睁看着数万魔军在他面前变成碎肉残骸。 他站在本该是世界上最纯净的云镜湖上,鲜血浇了他满头,肉渣骨屑溅了他满身,清澈的湖水被染红,而他的眼眸也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 叶疏鸿随着数万魔军沉入了云镜湖底。 他在湖底发现了一处洞穴,他将魔军的皮肉碎骨收拢到洞穴之中,最后以结界封住洞口。 “云镜湖中的灵绯鱼本就是魔界之物,它们吞食魔血,很快便将湖水清理干净。” 原来是这样。 叶倾雨问道:“那你是怎么进入魔骨珠的?” 金色面具后面传来一声叹息,“哎,我封印好云镜湖底的洞穴后,便打算回魔界率领众魔攻打仙界,而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只是……” 叶疏鸿是万万没想到啊,他以为游出了云镜湖,回到了魔界。 其实在他破水而出那一刻,他已经身处魔骨珠之中了。 他带着满腔怨恨和执念,与仙界打了不知多少年,打到后来,他都乏了,可却总也灭不尽那些狗屁仙君。 慢慢地,叶疏鸿终于察觉出不对劲来。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 这个世界不对劲 , 第311章这个世界不对劲 不对劲的不仅有漫长的战争,还有一件事,也引起了叶疏鸿的注意。 曾在一场战争中,叶疏鸿将一位仙君的耳朵给切了下来,抽其胳膊上的仙筋,将那只耳朵串了起来,束在其脖颈上。 这种做法虽然残忍,却也足见无休止的战争对于魔尊来说有多乏味。 这种小事叶疏鸿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数年过后,他又一次见到了这位仙君。 仙君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战场上。 叶疏鸿清楚地记得,这位仙君是仙陨了的。 叶疏鸿之所以记得他,乃是因他左眼角有一块青褐色的印记,像一条摆尾的鱼,鱼尾正好在耳根的位置。 而那只耳朵,正是当年被他切下的那一只。 人死后可以轮回转世再做人,但仙君仙陨了,却不可能再生为仙。 仙只有历劫和渡劫,历劫多为下凡,渡劫则是接受天道降下的劫难。 历劫失败会被留在凡尘,而渡劫失败,却是要仙陨归于太虚。 是以当叶疏鸿看到那位仙君时,心里困惑不已。 叶疏鸿再次将这位仙君的耳朵切了,用仙筋绕在他的脖子上,并且确定他确实是仙陨了才罢休。 从那之后,叶疏鸿便开始留意敌军。 这一留意不打紧,他竟觉得与他打斗的仙家,个个都似曾相识。 而又不知是在哪一年,他终于再次见到了那位被他切掉耳朵的仙君。 叶疏鸿便是再懒得动脑子,也不得不好好思考这件事了。 这个世界不对劲。 好似他每日所做的事,除了打仗便无其他,他甚至没有时间去找廉晴,去找他们的孩子。 叶疏鸿一拳头砸在黑石桌面,“我那时才惊觉上了廉姜的当,可惜为时已晚。” “关心则乱,你也是因为担心娘亲的安危,才会入了他的圈套。”叶倾雨并不习惯安慰人,她转头又去看湖中的荷花。 闻言,叶疏鸿顶到脑门的怒气缓缓沉了下去,他叹了口气,继续道:“之后我便开始寻找那个世界的古怪之处,有一次我试着放出魔息,没想到竟然感应到了被我封在云镜湖底的魔骨气息。” 叶倾雨想起赤鱬当日说:她来了,魔便该回来了。 赤鱬数千年来吞噬无数藏在魔骨之中的魔息,用以提升自己的修为,覆在魔骨之中的意念,她自然也能感应得到。 所以魔尊所思所想,她或多或少也能知晓一二。 “云镜湖底的结界,非魔不能进入,而所有的魔都被廉姜送到了那个世界,留在魔骨珠外的魔……” 叶疏鸿看向叶倾雨,终于忍不住握住了她的手,眼眸中的神色颇为激动,“留在魔骨珠外的魔,只有你。” 珠中之人没有办法出去,而叶疏鸿又只能将消息送到那个结界中,既是魔骨,便只有魔才能感应到覆在魔骨之上的意念。 魔能重回晟州大陆,完全就是靠等和赌。 等叶倾雨去寻找魔,赌叶倾雨能发现云镜湖底的结界。 在魔骨珠中的日子,叶疏鸿每日除了要应付不断挑事的仙家,还要祈祷他的好女儿能想起她的老父亲。 太难了! 叶倾雨能误打误撞找到云镜湖底的结界,也不知是叶疏鸿祖坟冒青烟,还是叶倾雨走了狗屎运。 不管怎样,如今父女相见,过往种种磨难,便不值一提了。 叶倾雨浑身僵硬,坐在石凳上一动不敢动,也不敢推开覆在她手背上温热的掌心。 她父君的手又大又暖,让她觉得陌生,却又安心。 但更多的,却是不自在。 许是察觉到叶倾雨的不自在,叶疏鸿虽然很想捂热她的手,但还是不舍地收回了手。 收回手之前,他轻轻拍了拍叶倾雨的手背,“雨儿,这些年让你受苦了,你放心,父君一定会助你成神。” 叶倾雨点了点头,低声道了声“好”。 唯有成神,她才能陪在父君身边,这条路,又多了一个不得不走的理由。 不活城的夜再漫长,也终要迎来白昼。 父女俩在晴园坐了一晚上,叶倾雨从她父君口中知道了很多她娘亲的故事。 那些遥远的故事,让叶倾雨的心变得柔软。 在离开晴园的时候,叶倾雨犹豫再三,终于喊出了一声“父君”。 她的声音很轻,却叫叶疏鸿红了眼眶。 不活城没有日光,天就那般灰蒙蒙地亮了。 叶疏鸿带叶倾雨去见所有被她从魔骨珠中放出来的魔。 今日的不活城中,已看不到木灵所化的魔。 他们都被赶到了不死槐森林中。 叶倾雨见到了真正的魔,并没有带着黑色的斗篷,而是像她父君一样,与人无异。 不活城中的大雾退到了城外林中,不死槐的红花是视野所及唯一鲜亮的色彩。 木灵化魔终究不是真正的魔,就像天帝将魔变成仙,也不是真正的仙。 如今在这座城中最大的空地上,跪在叶倾雨脚下的,才是真正的魔。 不仅因她是魔尊的女儿,还因她将他们救出囚笼,将他们从永无休止的战争中解救出来。 叶倾雨站在叶疏鸿身边,她并不习惯这样的场面。 好在她也无需多言,镇场子这种事有她父君就足够。 接受了众魔的跪谢之后,叶倾雨正打算离开,刚走出两步,她却顿住了脚。 叶倾雨抬起左手,她的掌纹与常人不同,是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彷佛凋零的花枝。 而她此刻看的却是右手拇指。 她动了动手指,就在方才,这根手指传来一阵刺痛。 这是灵契消解才会出现的症状。 叶倾雨眉头紧锁,又用灵力感知了一遍,这道灵契千真万确是消解了。 这是魇灵第六愿,命主是杏山上那位老头,老头所求之愿是得到杏山仙人的眼泪。 如今灵契消解,难不成是杏山仙人哭了? 可她不是哭不出来吗? 那头名叫小耳朵的猪……莫不是出了什么事? 该不会是梦神又去偷猪了吧? 叶倾雨怔愣过后,突然发现刚刚已经起身的魔,又都跪了下去。 这不是在跪她,因为连她父君也撩起袍袖跪了下去。 “哼哧哼哧……” 叶倾雨转头,眯眼朝灰蒙蒙的天空看去…… ? ?所以……是谁来了?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可真会玩啊! 第312章可真会玩啊! 灰蒙蒙的天空中突然间金光漫射,一朵白莲花翩然飘下。 倒也并不是白莲花,那是一片祥云,祥云上站着一个人。 白衣欺霜赛雪,不染纤尘,与漆黑的不活城格格不入。 连他怀里的猪,看上去都仙气十足。 叶疏鸿拉了拉叶倾雨的裙角,低声道:“雨儿,快跪下。” 叶倾雨没有理会,依旧抬头望天,疑惑不解,“孟奚知!” 这位从天而降的白莲花,可不正是孟奚知。 孟奚知缓缓落在叶倾雨身前,衣袂飘飘似流风回雪。 “阿雨,我来了。” 熟悉的声音在叶倾雨耳畔响起,她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你来做什么?” 孟奚知当日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信笺,叶倾雨心里多少有点脾气。 “阿雨生气了?”孟奚知笑着去拉叶倾雨的手。 叶倾雨瞥了眼他怀里的猪,没好气地道:“堂堂上古之神,也学会偷鸡摸狗的把戏了?” “哼哧哼哧……” 小耳朵抬起猪蹄子,对叶倾雨咧着一张猪嘴,意思很明显:要抱抱! 叶倾雨甩开孟奚知的手,一巴掌拍在小耳朵的猪脑袋上,转身看见跪了满地的魔,又转过头来,瞪着孟奚知。 孟奚知一心在叶倾雨身上,此时眼里终于看见了别的东西。 “哎呀,这不是魔尊吗?”孟奚知丢了手里的猪,伸手去扶叶疏鸿,“如今我可不敢承你跪拜,快起来,快起来。” 叶疏鸿与孟奚知都是从上古而来,不过在上古之时,叶疏鸿并不是魔尊,而是以鬼面人的身份在世间行走。 在杏山时,孟奚知曾说过:如果我说你父君见到我,会给我磕头问安,阿雨你信不信? 叶倾雨自然是不信的,她怎么也没想到,孟奚知说的竟然是真的! 她爹……混的这么差劲吗? 原本叶疏鸿倒也不用跪孟奚知,这事得从很久很久之前说起。 好像是他们打了个什么赌来着,总之就是叶疏鸿输了,之后魔界不管是谁,见到上古之神都要行跪拜大礼。 孟奚知哪里能料到,这叶疏鸿竟然等在这里占了他好大一个便宜。 叶疏鸿是叶倾雨的父君,岂不就是孟奚知的岳丈大人,孟奚知哪里敢受他的大礼。 不仅不敢,还得好好供着哄着。 孟奚知亲自扶起叶疏鸿,将他衣袍上的尘土掸掸干净,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满脸的关怀,“这些年你受苦了。” 话刚说完,孟奚知觉得似乎哪里不对,又换了个说法,“您老可有哪里不舒服?” 叶疏鸿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数千年岁月变迁,在上古之神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让他变得如此……如此的不正常? 叶疏鸿不理解,孟奚知索性将话挑明,“岳……呕……” 叶倾雨捞起在她脚边抓挠的小猪崽,又拎着孟奚知的后衣领,果断将他拖走。 众魔还跪在地上,叶疏鸿诧异地看着上古之神被他女儿拖行远去。 上古之神脸上非但看不到一丝不愉,反而十分开心地冲叶疏鸿挥了挥手。 叶疏鸿终于回过味来了,他的女儿……这是和上古之神好上了? 这就……离谱! 叶倾雨将孟奚知拖到不活城外,她一想到这座城是由魔的皮肉堆砌而成,片刻也不想待在里面。 她有很多话要问孟奚知,方才一路走过来,她的心十分不安。 应该说是从孟奚知出现的那一刻,她便觉得不安。 “怎么回事?” 她这话问得没头没尾,但她知道孟奚知听得懂。 孟奚知摸了摸脖子,低咳一声,他只看了叶倾雨一眼,很快便移开了眼睛。 看上去有些心虚的样子。 “阿雨……你别担心,我没有用血玉。” “我知道。”叶倾雨盯着孟奚知的侧脸,沉声问道:“所以,你身上的朱雀禁咒是怎么解除的?” 小雪昨日才被画中仙带去月山,就算孟奚知真要借血玉解除封印,时间也来不及。 而就算时间充足,他也不可能伤害小雪。 叶倾雨既然说信他,便不会动摇自己的想法。 可是,孟奚知身上的禁咒,究竟是如何解除的? 孟奚知从天而降,拉住叶倾雨的手那一刻,她便察觉到他与之前不一样了。 连探都不用探,叶倾雨便能感觉到孟奚知体内充沛的灵力。 这是属于上古之神的力量。 叶倾雨担心的不是小雪,而是孟奚知。 孟奚知究竟做了什么? 他留在杏山的信上说孟莺时传消息来,有关于他当年仙元被封的消息,他须得回去问个清楚。 为何他回去一趟,竟将朱雀禁咒给解了? 这玩意若是这么容易就能解除,孟奚知何必花千年的时间去养血玉? 叶倾雨突然上前两步,将孟奚知抵到他身后的大树上。 孟奚知心头一跳,叶倾雨冰冷的手指已经捏住了他的下巴,迫他转过脸来。 这姑娘也不是第一次对他用强,孟奚知很快就适应了眼下的处境。 他垂眸看着叶倾雨的眼睛,叶倾雨是个执拗的性子,她眼中的意思很明显,她今日必须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 只怕不好糊弄过去。 “阿雨,我……” 见孟奚知欲言又止,叶倾雨手上用力,差点卸了他的下巴。 “嘶……阿雨,别在这里,有人看着呢,哎哎哎……阿雨,咱们找个没人地方……” 如果从城墙上看过来,便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位妙龄女子将一位俊俏公子抵在树干上,她解开公子的腰带,撩开公子的衣衫,探手就往公子的腹部摸去……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她怎么敢? 扒在城门后窥视的叶疏鸿,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在地上砸出俩坑来。 他这个女儿可比他当年生猛多了啊! 上古之神竟然好这口? 孟奚知显然也察觉到了躲在暗处瞧热闹的眼睛,他手指微微转动,一道微蓝的光晕划过,在他和叶倾雨周围布下了一道结界。 叶疏鸿眼睛猛然一眨,摇了摇头,叹了叹气,转身召集魔将们商量攻打仙界之事去了。 从方才的情况来看,他女儿没有吃亏,那便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凭上古之神的能耐,若是真要反抗,绝对不会只是嘴上说说,而叶倾雨无论如何也占不了便宜。 叶疏鸿脑海中浮现出上古之神方才那副乐在其中的模样,又叹了口气。 可真会玩啊!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动手动脚 , 第313章动手动脚 孟奚知的腹部结实紧致,摸上去手感…… 叶倾雨咳嗽一声,抬眸见孟奚知摆着一副任君采撷的表情瞧着自己,眼角眉梢都挂着笑。 叶倾雨瞪了他一眼,“笑什么笑?我查看一下朱雀禁咒,可不是要占你便宜。” “阿雨不用解释,你自然不是要占我便宜,不过这朱雀禁咒用手摸可摸不出来,要不要我脱下衣衫,也好方便阿雨查看?” 叶倾雨微微眯起眼睛,孟奚知这话听着是相信她,实则是坐实了她的弦外之意。 早在英山镇的时候,叶倾雨就摸过孟奚知腹部的朱雀禁咒,那玩意并无疤痕,又怎么摸得出来呢? 叶倾雨若是说她忘了,孟奚知能信? 其实叶倾雨此刻当真没有非分之想,就算有,那也没这么着急,大白天的想什么呢? 她只是担心孟奚知,一时慌了心神。 但孟奚知故意逗她,她也不跟他客气。 又不是没看过。 叶倾雨退后一步,做了个请的手势,“来,你自己脱。” 孟奚知抬手去解半敞的衣衫,眼睛不离叶倾雨,脸上笑意更浓,“也就是阿雨,别的姑娘要是说这话,我可不答应。” “我劝你话别说得太满,真要有姑娘对你投怀送抱,你指不定乐成什么样?” 孟奚知摇头叹:“可惜她们以前没机会,以后也不会有机会。” 叶倾雨看向孟奚知的腹部,一边随口搭话,“你是不死不灭的上古之神,以后……” 叶倾雨突然闭嘴不说了,她的注意力都在孟奚知的腹部,没心思与他贫嘴。 原本刻在孟奚知腹部的诡异符咒,已经消失无踪,就好像从来不存在一般。 孟奚知整理好衣衫,捡起地上的腰带系好。 叶倾雨仍旧不语,她在等孟奚知的解释。 见她如此,孟奚知便是有心逗她,也不好意思开口了。 “阿雨……” “你当真去偷杏山仙人的猪了?” 叶倾雨却主动转移了话头,问起小耳朵的事来。 孟奚知微微怔愣,轻吁了口气,笑道:“阿雨的第六愿可是达成了?” 叶倾雨点头.,看上去有点心不在焉。 这猪不可能是杏山仙人送给孟奚知的,否则她哭个啥? 堂堂上古之神恢复仙元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偷猪,这要是说出去岂不叫人笑掉大牙。 孟奚知感慨道:“想不到杏山仙人竟肯将眼泪送给那个老头。” “怎么?你偷猪只是为了让她哭?就没想过要拿她的眼泪?” “哪能啊。”孟奚知从怀中掏出一个琉璃瓶,丢给叶倾雨,“杏山仙人的眼泪既是难得的宝贝,我自然是要顺一点过来。” 偷鸡摸狗之事他来做就行了,在这个越来越混乱的世道,孟奚知只想早点助叶倾雨达成魇灵十愿。 孟奚知用仙术偷偷攒了一瓶杏山仙人的眼泪,却并没有急着去交给那个老头。 他这般行事的目的,主要是不想让杏山仙人知道偷猪人与叶倾雨有关系。 虽说杏山仙人也是叶倾雨的命主,但她的愿是见梦神,她对梦神究竟是个什么想法,说不定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万一她见到梦神之后被迷得七荤八素的,对叶倾雨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而且,杏山仙人只要稍微动点脑子,也会将偷猪之事往叶倾雨身上想。 孟奚知若是这时候将杏山仙人的眼泪交给那个老头,岂不是坐实了叶倾雨与这件事脱不了干系。 孟奚知本想将杏山仙人的眼泪交给叶倾雨,待日后时机成熟再助第六命主达成所愿。 没想到杏山仙人会主动献泪,助叶倾雨达成这一愿。 倒显得孟奚知小人之心了。 孟奚知看向在古树根上蹭痒的小猪崽,“下次去杏山,我给她赔个不是。” 这件事且先不提,叶倾雨想起昨夜那个帮她拖住木灵攻击的女子,又问孟奚知,“你对西洛国国巫可有了解?” 千鸢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叶倾雨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来得及说。 更别提她心中的疑惑了。 这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去帮助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千鸢帮她的理由是什么? 身为西洛国国巫,千鸢为何要助魔归来? “西洛国国巫?”孟奚知在脑子里搜刮片刻,“听说西洛国国巫是名女子,阿雨你是知道的,对于除你之外的女子,我都不愿去了解的。” 孟奚知有一点最让叶倾雨佩服,不管处于什么样的境地,他这张嘴,都能让人生出踹他的冲动。 不过如今的孟奚知,可不是轻易就能让人踹的。 但叶倾雨一脚踹过去,他竟没躲。 叶倾雨心头莫名窜起一股邪火,一拳砸在孟奚知肩膀,“你天生欠揍是吧?” 别人打你也不躲? 孟奚知抓过叶倾雨的手,顺势将她带到怀里。 他笑起来眉眼弯弯,只看着便让人觉得心生欢喜,好似再大的苦难,也都能一笑了之。 他这般愉悦的笑,只对叶倾雨。 “我对西洛国国巫是真不了解,不过听说西洛国国君对她很是信任,是个挺厉害的女子。” 孟奚知揽着叶倾雨的腰,旋身将她按在古树上,两人翻飞的衣角碰到一旁的小耳朵,小耳朵立马咧着嘴,“哼哧哼哧”地滚了过来。 小耳朵是杏山仙人的宝贝,在孟奚知这里可不值钱。 在它刚挠到叶倾雨的鞋面时,孟奚知一脚将这毫无眼力见的猪踹出了结界。 “阿雨你看,我也是会动手……动脚的。”孟奚知摩挲着叶倾雨的手心,瞥了一眼结界外满地打滚的小耳朵。 是是是,你动脚踹飞了一头猪,你可真是了不起。 叶倾雨挣不开孟奚知的束缚,这厮如今的修为,可不是叶倾雨能敌的,难不成就这般任他调戏? 叶倾雨不愿意,这种调戏人的事,怎么能少了她? “孟奚知,动手动脚可不是这个意思。” 叶倾雨空出来的一只手抚上了孟奚知的脸颊,冷白的指尖在他温热的脸颊上游移摩挲,最后停在他的唇角。 “多谢阿雨指教。”孟奚知挑眉,唇瓣已经朝叶倾雨覆了过来。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如今我来了 第314章如今我来了 关于朱雀禁咒之事,孟奚知既然不愿说,叶倾雨也不想强求。 但这不代表她就此对这件事置之不理。 每每孟奚知不愿提及的事,必然都是不想让她担忧之事。 当面追根究底,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孟奚知既然解了禁咒,她是不是就可以入他的梦了? 叶倾雨心中已有打算,此刻也不与孟奚知啰嗦。 “魇灵十愿如今须得先放一放,小雪出事了。” 叶倾雨和孟奚知并肩往不活城中走去,她要去向她父君辞行。 魔既然回来了,她也该走了。 孟奚知敛了神色,沉眉道:“乾坤袋不见后,我便有所猜测。” 这也是他必须不顾一切代价解除朱雀禁咒的原因之一。 他最在意的两个人如今都身处危险境地,他没办法做到置身事外。 孟奚知和孟莺时都猜测着天帝的眼睛会盯紧灵蝶崖,会盯紧孟奚知,只要他担下云镜湖之事,只要他远离叶倾雨,便能护她一时周全。 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天帝不仅对叶倾雨的身世了如指掌,甚至在云镜湖出事后,直接来了不死槐森林等叶倾雨。 孟莺时在灵蝶崖左等右等,等了一天一夜,也没等到天帝传唤,他心里不安,派灵蝶前去问询,才知天帝已经离开仙界,去了人间。 师兄弟俩一合计,天帝数千年没去过人间了,他这个时候下凡,是什么意思? 孟奚知立时便想到了叶倾雨。 如果天帝已经知晓叶倾雨的身份,那梦神呢? 如果离开叶倾雨并不能给她带来安全,孟奚知自然是要再回到她身边。 而在这之前,他必须有保护叶倾雨的能力。 “天帝可有为难你?” 在来不死槐森林之前,孟奚知满心担忧,天帝若是不容叶倾雨,叶倾雨如何能逃过此劫? 可就算再如何心急,他也没有办法在叶倾雨抵达不死槐森林前来到此地。 好在叶倾雨还在,好在他还能触碰到她。 叶倾雨并不知道孟奚知这一番类似于劫后余生般的心情,她摇头,“天帝知道我是魔,却没有对我动手,他说魔从不曾离开晟州大陆。” 魔确实没有离开晟州大陆,他们不过是被封印在魔骨珠之中。 叶倾雨想了想,又道:“他还说:不活城变了,山海藏变了,魔,自然也是要变的,可是这个世界,却总也无法改变。” 孟奚知眉心微蹙,喃喃重复着叶倾雨的话,“这个世界总也无法改变?” “我也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 万事万物每日都在改变,无法改变的,会是什么? 既然想不明白,那便暂且不想,这世上的事,总有云开雾散的一天。 “阿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想去南海走一趟。” 画中仙寻了千年也寻不到《美人雪舞图》,叶倾雨如果循着画中仙的思路继续寻找,只怕也是浪费时间。 画中仙没有寻过的地方,一是仙界,二便是南海秘境。 叶倾雨刚在仙界闯了祸,眼下不宜再去,她打算先去南海秘境探一探。 顺便寻找婆婆和海神聆悦。 “不过……”叶倾雨抬眼看向孟奚知,“我原本打算去灵墟山会一会澹台公子,在你来这之前,我还在犹豫要不要走这一趟,毕竟灵墟山虽然就在不死槐森林北边,但等我来回一趟,也需花费不少时日,如今你来了……” 孟奚知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眸光温柔,“如今我来了,阿雨想去哪里,都不过须臾而已。” 孟奚知确实来得及时,对于那个神秘的澹台公子,叶倾雨一直想要见上一见,她如果先去了南海,再回不死槐森林不知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叶倾雨顿住脚步,转头看向孟奚知,犹豫道:“小雪……已经变了。” 孟奚知在发现乾坤袋不见了的时候,只当是小雪拿去翻找好玩的物什,并没有放在心上,但很快他就察觉到不对劲。 他想起乾坤袋中藏了一幅画,一幅差点让小雪心神失控的画。 再一想到星陌仙君在灵蝶崖寻衅之时,小雪曾进到乾坤袋中,孟奚知心底漫起一股凉意。 “是我害了她,血玉是由十万魂魄供养,十万食尸花献祭,小雪的魂魄混杂不纯,善恶难分,若是开了杀戒,恐怕再难回头。” 叶倾雨捏紧孟奚知的手指,“孟奚知,你可知道化解恶念的法子?” 向来冷静淡漠的少女终于在他面前露出慌张无助的神色,孟奚知心头一酸,叹了口气,“阿雨,血玉仅此一枚,并无可做借鉴之物,如何化解小雪心中恶念,我……” “既是如此,也就是说并非没有希望,对不对?” “对。”孟奚知反手握住叶倾雨的手,郑重道:“我们一定会找到化解恶念的法子。” 事关小雪的未来,哪怕只是一点点微末的希望,叶倾雨也不愿放弃。 哪怕孟奚知这句话里更多的是悲观,叶倾雨也能听出乐观的意思来。 她不曾成亲生子,但小雪既喊她一声娘,她便要对这个孩子负责。 孟奚知亦然。 …… 告别叶疏鸿,叶倾雨便和孟奚知往北而行。 叶疏鸿刚见到女儿,就要面对离别,他心情郁郁,几次提出要与他们同行。 孟奚知哪里肯? 虽说灵墟山是叶疏鸿和廉晴曾生活过的地方,叶疏鸿故地重游合情合理。 但他跟着,多少有些碍眼了。 孟奚知好言相劝,“你大仇未报,怎好去那伤心地自寻苦果?你是不知道啊,这数千年来仙界里是怎么嘲讽你们魔界的,啧啧啧……” 叶疏鸿怒火蹿上天灵盖,当下便拜托孟奚知照顾好他女儿,莫要让她受了欺负。 又叮嘱叶倾雨万事小心,三思而行。 毕竟她已身死,没有造作的本钱。 叶疏鸿虽然知道叶倾雨已经身死,却并不知她是因何而死。 这一点叶倾雨瞒下了。 一番老父亲的担忧尽数交代完毕,叶疏鸿才依依不舍地目送孟奚知御风携着叶倾雨远去。 对于孟奚知挑唆叶疏鸿与仙界的矛盾,叶倾雨没有阻拦。 叶倾雨召回魔,不仅是为了她父君,也是为了在更大的劫难降临之前,有能与之抗衡的力量。 晟州大陆的太平日子就快翻篇了。 怀宁城山海藏的掌柜的曾说:灵墟山在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以北,山中设了禁制,非有缘人不能涉足。 而他也说过,叶倾雨就是有缘人。 在得知自己的身份后,叶倾雨便对灵墟山充满了向往。 那个覆在魔骨珠之上的梦里,有接天莲叶,满池香荷。 有翠峰缀百花,竹舍掩白纱。 那是数千年前盛夏的景致,如今正值暮春,不知灵墟山是个什么模样?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 黑沼 第315章黑沼 不死槐森林上黑雾萦绕不散,不活城很快就被湮没其中,不见了踪影。 孟奚知问:“那些木灵……” “他们被赶出了不活城,木灵化魔,非他们所愿,既然已经成魔,且先留他们性命,说不定还有用得着的地方。” 叶疏鸿归来后,看到那些戴着黑色斗篷的魔,是打算除之而后快的。 不过叶倾雨另有打算,说服了叶疏鸿饶他们不死。 孟奚知低头笑,“我家阿雨向来心善。” 叶倾雨亦笑,不过却是冷笑,“我可不关心他们的死活,要不了多久,你便知我的心有多歹毒了。” 两人说话间便到了一片沼泽之地。 荒草杂乱地覆在黑泥之上,淡淡的烟尘如白纱萦绕。 孟奚知揽着叶倾雨的腰身,悬空而立。 “再往北去可就到了丘宁国。”孟奚知放眼望去,除了这片沼泽,四周仍旧是森森古木。 但却不像在不活城那般一望无际,从这里看过去,隐隐能看到不死槐森林的边界了。 可横看竖看瞪着眼睛看,也看不到山啊! 灵墟山在哪? 叶倾雨垂眸看向地上的沼泽,似有所思。 孟奚知感慨,“数千年过去,沧海桑田,灵墟山不会已经化成平地了吧?” “你以前可有听说过灵墟山?” “不曾听说,灵墟山既然是你父君和娘亲的隐居之地,又怎会让外人知晓?” “连你都不知道的地方,山海藏的澹台公子却知道,呵,有趣。” 叶倾雨从古树上折下一截细长的枝条,让孟奚知带她到沼泽中一块黑石上。 “不死槐森林中,只有晴园和这里没有附着魔息。” 灵墟山所设的禁制,十有八九就是此处了。 细长的枝条斜插进黑泥之中,很快就被湮没。 叶倾雨蹲下身,静静看着没入黑泥的枝条。 如果禁制是这片黑沼,那便只能在黑沼底下寻找答案了。 孟奚知凑过来,“阿雨这是在钓鱼呢?” “说不定是条美人鱼,你若是喜欢我便送给你。” “阿雨好没良心,才轻薄了我,就要将我抛弃。”孟奚知歪着脑袋看叶倾雨,“还是说……阿雨还在吃那赤鱬的酸醋?” 叶倾雨嗤笑,“我这还没说什么呢,你就想起赤鱬来了,你心里果然还惦念着她。” 罢了,和女子掰扯这种事,那是永远也占不了上风的。 孟奚知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我心里惦念着谁,你还不清楚吗?” 叶倾雨这才罢休。 她和人族那些女子没什么不一样,在感情之事上,往往陷入困局。 她的喜怒哀乐,都与孟奚知有了羁绊。 孟奚知从怀里掏出一只绛紫色的荷包,塞进叶倾雨手中,“这只乾坤袋是我新做的,里面放了仙草灵植,对了,还有杏山仙人的那只猪也放在里面,阿雨若是觉得闷了,可将它召出来逗乐。” 乾坤袋上绣了两只白蝶停栖在一枝杏花上,旁边用金线绣了两行小字。 不管是蝴蝶和杏花,还是小字,都是歪歪扭扭的针脚,看上去十分笨拙,却又极其用心。 这等绣工所绣出来的东西,还能叫人分辨得出来,属实不易。 “密语就绣在这只乾坤袋上,待阿雨记熟了,可将这些字拆去。” 叶倾雨正待细看,手中的枝条突然绷直,好似被什么东西拉拽着一般,要将她拉进黑泥里去。 孟奚知弯下腰,衣袖垂在叶倾雨膝前,他的手从叶倾雨的肩膀上探下来,握住她的手。 孟奚知的手宽大温热,令人心安,将将覆在叶倾雨的手背,黑泥之下的力量便被尽数化去。 随着孟奚知抬动胳膊,从黑泥中拽出一只纤细白嫩的手来。 叶倾雨和孟奚知皆是一愣。 这底下竟然藏着人! 叶倾雨拨开孟奚知垂到她眼前的墨发,又将枝条往上扯了扯。 虽然沾着黑泥,但那条胳膊上白皙的皮肤还是隐约能看得到。 随着枝条不断往上拽拉,叶倾雨和孟奚知都站直了身子。 当一张被淤泥包覆的脸露出来,叶倾雨手肘捅了捅孟奚知的肚子,“闭上眼睛。” 孟奚知摇头轻叹:“这玩意怎么都不爱穿衣服呢?” 黑泥中拽着枝条的那只手一直到肩膀之处,看不到一片布帛,虽然大半个身子还沉在黑泥中,但站在石头上的两个人,却都觉得她是没有穿衣服的。 从那张脸和纤细的手臂,依稀能看出来是个女子。 叶倾雨和孟奚知已经知道这是啥玩意了。 真是说啥来啥,这可不就是一条美人鱼么? 没想到这片沼泽中,竟然也藏着赤鱬。 这次不用叶倾雨用力,赤鱬拉着枝条朝黑石爬了过来。 随着她慢慢爬出黑沼,身上的泥渍簌簌掉落,白皙的皮肤袒露在黑色的软泥上,看上去十分诡异。 叶倾雨看着渐渐靠近的赤鱬,心下暗叹:又是一张美人脸。 赤鱬的眼睛越过叶倾雨,直勾勾盯着孟奚知。 叶倾雨啐了一口,手心突然发力拽动枝条,赤鱬猝不及防,倏地被拉到叶倾雨面前。 叶倾雨抬脚踹出去,顺势松开枝条,身材曼妙的美人瞬间被踹出老远。 孟奚知听得“噗通”一声,问道:“阿雨,我可以睁开眼睛了吗?” 叶倾雨沉声道:“我劝你最好别睁开眼睛。” 她话音落地,似乎不放心一般,将束发的霜色发带摘了下来,绑到孟奚知的眼睛上。 就在赤鱬掉进黑沼后片刻,从杂乱的荒草下,从软烂的黑泥中,数十只细白的手缓缓探了出来。 敢情他们这是闯了赤鱬的老巢! 这玩意若是以真身亮相,倒还好对付,如今这慢慢爬出黑沼的美人们不着片缕,以黑泥覆体,实在辣眼睛。 而叶倾雨明显感觉到,这些赤鱬看向孟奚知的眼睛里,有灼灼火光。 就跟饿狗看见肉骨头似的。 这画面……不适合让孟奚知看见。 叶倾雨指尖浮起一缕红色魔息,敢觊觎她的人,也得问问她同不同意。 叶倾雨做好了大杀四方的准备,不过……她似乎没有这个机会。 脚下的黑石突然晃动,快速往黑泥中沉去。 叶倾雨转身要去抓孟奚知的手,可就在黑暗降临前一刻,她发现身后并没有人。 孟奚知不见了。 叶倾雨心底一沉,想要挣开粘稠的黑泥,已是来不及。 灰色的天空一闪而逝,叶倾雨消失在黑色的沼泽中。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 灵墟山 第316章灵墟山 灵墟山苍翠的山峰上山花浪漫,蝉鸣聒噪。 日光炙热,连风里都带着热意。 荷香扑鼻,放眼望去,荷叶层叠,铺满山脚下的湖面,淡粉色的荷花俏立其间。 岸边有一间竹舍,白纱轻舞,挡住廊檐下的人影。 叶倾雨从淤泥中钻出来,折断挡在头顶的荷叶茎秆,抹了一把脸上的污泥,翻上一旁的小船。 方才那片黑沼,竟然就在这怜卿湖的湖底。 灵墟山,就像是一个颠倒过来的天地。 这里与那个梦里的景致一模一样,数千年未变。 小船穿过片片荷叶,往岸边漂去。 叶倾雨顾不得拭去身上的脏污,她心底的不安越来越重。 如果是以前的孟奚知,他不能进入灵墟山并不奇怪,可如今他身上的朱雀禁咒已解,凭他的本事却依旧被挡在禁制之外,足见这处地方有多邪乎。 身处这片世外桃源,叶倾雨脑子里却想着孟奚知,想着那满沼泽不穿衣服的赤鱬…… 他会不会因为担心自己,而摘掉覆在眼睛上的发带? 不过就是一副皮囊,而且还被黑泥裹着,看了就看了呗,待出去之后揍一顿孟奚知解解气便罢了。 小船靠岸,叶倾雨抬步往竹舍走去。 她的脑中好似响起了梦里的声音。 ——我们会一直住在这里吗? ——你喜欢这里吗? ——你若喜欢,我们便一直住在这里。 这里避于世外,连上古之神都不曾听说过,他们为何要离开呢? 如果他们一直生活在这里,该有多好啊。 关于这件事昨夜叶疏鸿已经告诉了叶倾雨,那时廉晴怀了孩子,为了让这个孩子顺利出生,他们躲到灵墟山。 但某一日廉晴却不辞而别,不知去了何处。 连一封书信都没有留下。 叶疏鸿出灵墟山去寻廉晴,期间听说廉晴香消玉殒的消息,差点跟着去了。 但之后不久,不等他从消沉悲痛中缓过神来,他又听说鬼面人也死了的消息。 叶疏鸿大为震撼。 这个消息是哪个王八犊子传出去的? 不过也因为这个消息,让叶疏鸿对廉晴离世的消息产生了怀疑。 只是不等他重新踏上寻找佳人的旅途,魔界突然爆发内乱,各界趁乱围攻,其中以仙界蹦跶得最为起劲。 叶疏鸿忙得焦头烂额,加之对廉晴的担忧挂念,日渐消瘦,索性就在这时,廉晴入了他的梦。 但只有那一次,后来叶疏鸿的梦中,再也没有廉晴。 那次廉晴是来报喜的,她给叶疏鸿生了个女儿,取名“叶倾雨”。 灵墟山时常下雨,廉晴闲时总喜欢坐着廊下看雨。 她的名字是“晴”,她便想着在她女儿的名字里带个“雨”字。 而且,叶倾雨出生那日,正逢战争打得激烈之时,漫天血雨泼洒,十分凄惨。 这“雨”,便又多了些许悲凉。 叶疏鸿再见到廉晴之时,她已经躺在灵蝶崖上的冰棺之中…… 竹舍廊下白纱轻舞,纱帘后的人起身,白纱上隐约透着一个人影。 叶倾雨疾步走到廊下,撩开纱帘。 盛夏的风拂起帘后之人紫色的袍袖,那人负手而立,背对着白纱帘,周身散发着祥瑞紫光,正抬头看竹窗旁的一幅画。 “哼哧哼哧……”一只小猪崽从紫衣人的脚边蹿出,飞快地钻进叶倾雨怀里。 “果然是你!”叶倾雨在小猪崽身上擦了擦手上的淤泥,神情淡漠,并不觉得惊讶。 紫衣人转身,玉质金相,俊逸出尘,正是梦神。 山海藏的主人澹台公子,就是梦神廉姜。 一个连上古之神都不知道的避世之地,除了梦神,还有谁会知道? 梦神连叶疏鸿是鬼面人都能查探出来,何况一座灵墟山? 孟奚知曾说过:没有人能查到澹台公子的来历,哪怕是利用魇灵之愿,入那些山海藏掌柜伙计之梦,但那些梦里,却没有任何关于山海藏主人的痕迹。 梦神要想掩藏踪迹,又有谁能查得出来? 叶倾雨早该想到的。 只是……她从鹿隐国进入人族之后,山海藏一直对她礼待有加,她不曾往梦神身上想。 直到在不活城山海藏见到天帝,她才开始猜测澹台公子的身份。 在杏山那晚,叶倾雨和孟奚知便推断出梦神与天帝之间有所牵连。 而当叶倾雨问天帝关于梦神之事时,他的回答含糊其辞,并独自揽下了千年前陷害孟奚知之事,将梦神摘得干干净净。 天帝越是将自己与梦神撇清干系,叶倾雨越是觉得他们之间有猫腻。 果不其然,他们一个是不活城山海藏的掌柜魏老板,一个是山海藏的主人澹台公子。 有这样两位大佬搅局,晟州大陆的天想不变都难。 梦神冲叶倾雨笑,“你终于来了。” “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我的身份的?” 是在暮子河畔的梦里,还是在更早之前? 他既然知道自己是廉晴、是他妹妹的女儿,为何不与她相认,或者……因为她也是叶疏鸿的女儿而杀了她? 为何还要赐她一副躯壳,唤醒她体内的魇灵灵息,让她踏上梦神之路? 如果是因为要救她,又为何要一步步引着她去寻找那些久远的过往? 为何要再次搅乱晟州大陆? 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叶倾雨不明白。 叶倾雨之所以一定要来灵墟山,一是她已经猜到梦神就是澹台公子,如果这一切都是梦神在背后执棋,她还有必要去寻找命主,达成魇灵十愿吗? 棋子是没有权利掌控自己的人生的。 梦神没有回答叶倾雨的问题,而是指着竹窗旁的挂画,道:“这是你娘亲的画,你看这画上有什么?” 画上是一女子侧身坐在花丛中,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儿。 女子垂眸看着怀里的婴儿,她的衣饰容貌只是寥寥几笔而绘,婴儿却画得仔细。 连襁褓上的绣纹都描绘得十分精美。 叶倾雨的目光停在婴儿的手上。 胖乎乎的手背上有一块印记,像月牙一般。 每个魇灵身上都有一块血红色的胎记,形状不一,大小各异,胎记所在的位置也不尽相同。 而那个婴儿手背上的胎记,颜色却很淡,也不是血红色,看上去就像一块疤,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叶倾雨抬起手来,她手背上,也有这样一块胎记。 画中的婴儿,正是叶倾雨小时候。 那个女子,便是她的娘亲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所有的事都在你的掌控之中 第317章所有的事都在你的掌控之中 花丛所在的土地悬于半空,四周是无尽的黑暗,无数根须破出土壤,蔓延于土壤之下的虚空,纠缠不清,往黑暗中探去。 这画上之地是何处? 叶倾雨心里有种感觉,那包裹着悬空之岛的黑暗中,好似藏着什么东西。 “我可是找了你好久。”梦神指尖微动,竹窗旁的挂画被一道紫色的流光卷起。 梦神望着竹舍后苍翠的山峰,叹道:“不得不说,聆悦将你藏得真是好。” 提起海神聆悦,叶倾雨眉心微拧,“这就是你要除掉她的理由?” “如果不是她,你何须遭那许多的罪?” “你早已找到我,又为何看着我遭那许多的罪?” 梦神是叶倾雨的舅舅,如果他寻找她,是为了不让她遭罪,早该在找到之初就护她周全,为何又要让她在尘世颠沛流离? 除非梦神并不想让她好过。 那他此刻这副嘴脸可就有点恶心人了。 梦神摇头笑,“你不必这般讽刺我,你是我的亲人,我怎么会忍心看着你魂飞魄散,你所遭受的苦难,不是因我而起,你该怪那个魔头,该怪这个世道。” 魇灵存活于世有多艰难,唯有她自己经历过才能知晓。 魇灵每一步路走下来都不容易,魇灵之愿,是一把双刃剑,虽能保护他们,却也能在他们身上留下血窟窿。 没有人可以相信,没有人值得相信。 要想成为梦神,除了要对别人残忍,还得对自己残忍。 “偏偏你娘宁可放弃成神,也要和那个魔头在一起,简直愚蠢。”梦神偏头睨了一眼叶倾雨,声音微沉,“没想到你和你娘一样愚蠢。” 叶倾雨没有否认梦神的话。 他说的是对的,唯有心狠之人,才能没有羁绊,才能成神。 所以这世上成为梦神的,只有他一人。 可若这是成神的代价,未免太过残酷。 叶倾雨做不到,她相信孟奚知,哪怕他曾害死了她。 想来她娘当年对她父君的信任,亦是如此。 “我娘……是怎么死的?” 梦神突然绷直了背脊,叶倾雨只看得到他冷峻的侧脸。 看来这个话头,是梦神的禁忌。 但这件事,叶倾雨必须得问。 山上蝉鸣歇了又起,炽烈的日光穿过白纱帘,明亮的光影投在廊下。 等了许久,梦神终于开口道:“你娘……还活着。” 那明晃晃的日光仿佛在一瞬间照进了叶倾雨的心里,“我……我娘当真还活着?” “活着,但也快死了。” “……” 小猪崽从叶倾雨的怀里落到地上,围着她的裙角转来转去。 叶倾雨的心又沉了下去,“我想见见我娘。” “等你成为梦神,自然就能见到她。” “为何现在不能见?” 梦神抿唇不语。 叶倾雨又问:“我是叶疏鸿的女儿,你不想杀了我吗?” 梦神转头看向叶倾雨,眸光深沉,“你也是阿晴的女儿,她想你活着,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我不想她死不瞑目。” “可我……” “你若是想见你娘,你若是还想活下去,只能达成魇灵十愿,修成梦神,而且,你可能得快点才行。” 他的意思是……她娘撑不了多久了吗? 魇灵十愿,如今才达成四愿,而她原本的打算是先将其他愿放一放,去给画中仙寻找《美人雪舞图》,帮小雪找回心智,引她回归正途。 梦神这一番话,无疑是让叶倾雨陷入两难之地。 “你不想见你娘?”梦神看出叶倾雨心中迟疑,嗤笑道:“为了一块石头,你连你娘也不要了吗?” 小雪不是石头,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叶倾雨冷声道:“如果不是你陷害孟奚知,又怎会有如今这许多事?你有什么资格笑话我?” 梦神一甩衣袖,一记耳光落在叶倾雨的脸上。 “你懂什么?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娘,为了你。” 这一巴掌在叶倾雨苍白的脸上留下几道印子,尤其显得她的脸色白得瘆人。 “可笑,为了我娘?如果不是你,我娘怎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父君被你关在魔骨珠中数千年,你可有想过我娘的感受?为了我?你断我退路,要我绝情绝爱,变成同你一样的无心之神,你可有问过我愿不愿意?” 叶倾雨被那一巴掌打醒,她原本存着一丝幻想,或许她舅舅并非冷血的神。 天帝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可见梦神亦是如此,但梦神没有杀她,还给已经身死的她指了一条明路,如果这不是梦神在拿她解闷子,那便是真心想帮她,对不对? 可此刻叶倾雨才醒悟过来,她和她娘亲的苦难本就是梦神造成的。 “混账!” 梦神暴怒,连天上的太阳也吓得躲进了云层。 慢慢咬着叶倾雨的裙角,将她往白纱帘外拽。 连一只猪崽都看出来梦神生气了,叶倾雨不是傻子,她自然知道再与梦神争执下去没有好果子吃。 可是……她也很生气啊! 一肚子郁气堵在叶倾雨心里,她不吐不快。 “在暮子河那个梦之前,你便找到我了,对不对?” 梦神没有回答。 叶倾雨压着心头火气,继续问道:“烟西谷老板娘将血玉藏进我心里,这事你知道?” “你知道血玉会要了我的命?” “你去暮子河,并非为了给地灵族族长赐梦,了却他生平遗憾,即便孟奚知没有求你救我,你也会入我的梦,引我踏上梦神之路,是不是?” “所有的事都在你的掌控之中,包括……我的死。” 她原本可以不死的,她原本可以不踏上梦神之路的,她原本还有选择的机会的。 如果梦神真的将她当作亲人,怎么可以如此待她? 梦神的怒气好似被穿廊的狂风吹散,整个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白纱帘被风卷起又放下,山上的蝉鸣声歇了,除了呼啸的风声,这片天地间,只能听到慢慢焦急的“哼哼”声。 慢慢急得差点就要说人话了,它从未见过梦神这副模样,比他生气时还要吓人。 叶倾雨却依旧梗着脖子,“你能成神,不是没有道理的。”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你磕,我受得起 , 第318章你磕,我受得起 鹿隐国国君戚震霆的梦是梦神篡改的,他故意引叶倾雨去鲤鱼嘴断崖之下。 那个梦给了叶倾雨希望,又给了她失望。 那个梦让叶倾雨认清现实,除了魇灵之愿,这世上没有别的法子让她重获新生。 梦神就是要她踏上这条路,就是要她完成她娘亲当年没有做到的事。 关于那个梦,或许还有其他深意,叶倾雨眼下还猜不透。 叶倾雨眼中的倔强与怨恨,与她娘当年一模一样,梦神默然半晌,山雨欲来之势倏地消散了开去,廊下的风也平缓了下来。 “我叫你来灵墟山见我,不是要你来批判我的所作所为。” “那你要我来做什么?与你共商成神大计?” “你这是与长辈说话的样子?” “我是不是得跪下给你磕个头?” “你磕,我受得起。” “你……你想得美。” 这应该是叶倾雨第一次在与人打嘴仗上吃亏,不过一番质问过后,她也冷静了下来。 惹恼了梦神,对她有什么好处? 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过,怎么看吃亏的都是她自己,太不划算了。 而且,她还有一些事没有问明白。 叶倾雨顺了口气,问道:“千年前木灵入魔,是你干的?” “是我。” 他娘的,叶倾雨在问天帝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回答的。 “既是你干的,天帝为何要认?” 梦神哼道:“要他多管闲事。” 所以这件事是天帝自作主张? 他吃饱撑着了,从仙界跑到不活城,不惜暴露自己的身份,就只为了替梦神遮掩? 叶倾雨亦哼了一声,“没想到连你这样的人也有朋友?” 天帝此举,无外乎就是为了让叶倾雨对她这位舅舅少点恨意。 数千年前梦神害得她爹娘分离,无家可归;千年前他又设计让她喜欢的人仙元受损,修为被封,不管哪一件事,都是无法原谅的。 天帝有心替梦神背锅,奈何叶倾雨并不是傻子。 能操控整个木灵族的心神,能在一瞬间将天火灌入所有木灵脑中,连上古之神都不可能做得到,何况天帝? 叶倾雨在将此事与梦神联系到一起时,便明白了其中关窍。 木灵出事的时间是在晚上,正是畅游梦海之际,梦神无需现身,只要操控他们的梦境便可。 这也是为何苏宸辙没有探到任何其他灵息的原因所在。 木灵入魔后沉睡于不死槐森林,久梦不醒,亦是梦神的手笔。 天帝主动背下这口锅,在叶倾雨眼里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梦神闻言微怔。 朋友? 他怎么可能有朋友? “不过是个看热闹的局外人罢了。”梦神蹲下身来,招呼在叶倾雨脚边转圈的小猪崽,“慢慢,过来。” 慢慢在叶倾雨的衣裙上蹭了一身淤泥,慢吞吞地挪到梦神身边,钻进他的怀里,又是一顿乱蹭,很快便在梦神绛紫色的衣襟上留下一滩污渍。 颇有点为叶倾雨出气的样子。 “你为何要偷杏山仙人的猪?” 梦神起身,瞥了一眼叶倾雨,又低头看着怀里的慢慢。 他的眸光温润,仿佛这只猪是他亲儿子。 “这猪是你娘养在杏山的,怎就成了她的猪?” “那也不是你的。” “我妹妹的东西,自然就是我的。” 叶倾雨不想与这个偏执的神争论这些没有意义的事。 “杏山仙人想见你。”既然见到了梦神,她那位第十命主的愿,总该提一嘴的。 梦神回答得干脆,“我不想见她。” “你如果希望我尽快成神,我劝你最好去见一见她。” “此话怎讲?” “她是我的命主。” “她的魇灵之愿是见我?”梦神再次抬起头来,蹙眉看向叶倾雨。 梦神显然不知道廉晴将魇灵第十愿留给叶倾雨之事,他此刻的眼神分明在说:杏山仙人莫不是个傻子? 他哪里知道,要不是这个傻子,他妹妹早已成神。 当然,这一切的悲剧不是因杏山仙人而起。 叶倾雨并不打算跟梦神提这茬。 叶倾雨揶揄道:“你怕是不仅偷了人家的猪,还偷了人家的心。” 梦神烦躁地揉了揉慢慢的猪耳朵,“麻烦。” “你让山海藏掌柜给我带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神的眼中,是非善恶自有定论,此间诸事莫执于心。 ——冰雪即将消融,藏在底下的不仅有枯枝腐叶,也有生机。 梦神不会无缘无故地说这些话,可他为什么要说这些话? 其中深意,又是什么? 梦神突然转身,往回廊转角处走去。 那里有一间上了铜锁的屋子。 叶倾雨抬步跟上,只听梦神喃喃道:“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世间万物复杂多变,终归是要返其根源,倾雨,你可知魇灵一脉的根源是什么?” 魇,从鬼,厌声。 人间有诗曰:犹疑在波涛,怵惕梦成魇。 可见这并不是一个吉利的字。 为何不是“梦灵”,而是“魇灵”? 叶倾雨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魇灵一脉的根源是什么?是噩梦吗? 梦神继续道:“是非善恶自有定论,此间诸事莫执于心……无论是善是恶,都将回归其根源。” 廊下白纱轻舞,时而飘到梦神脚边,他走在叶倾雨前面,身材高大挺拔,祥瑞萦绕。 他是高高在上的神。 这世上能成神的魇灵只有他一个。 叶倾雨反复琢磨他话里的意思,开口问道:“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神的眼中,那个神……是你吗?” 梦神在回廊转角的木门边站住脚,他看着木门上小巧精致的铜锁,默了片刻。 “这世上只有一个神,神……”梦神叹了口气,转身将叶倾雨上下打量了一番,“待你成为梦神,便能明白那些话里的意思,你先换身衣服吧。” “不用麻烦了。”叶倾雨身上的淤泥虽然看着脏污,但并没有臭味,她还能忍受。 比起换衣服,她更想搞明白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我看着难受。”梦神抬手在铜锁上轻轻一拧,“嘎达”一声,铜锁应声打开,木门被朝里推去。 门里面是一间简陋却干净的卧房,房里的物件都是竹子或木板打造。 梦神走到床边,打开一只衣箱,从里面捞出一件衣裳来,“这是你娘的房间,这箱子里的衣裳,都是你娘给你缝制的,她可真是闲得慌,连你长大了要穿什么衣裳竟也都缝制好了。” 叶倾雨站在木门边,怔怔看着梦神手中的那件衣裳。 那是一件粉色的对襟长裙,裙上绣着鸾凤衔瑞草花纹,鸾凤灵动,凌空展翅。 绣工十分精美,是叶倾雨梦里穿过的那件。 原来这件衣裳,是她娘亲给她缝制的。 原来她也曾被娘亲疼爱过。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一十九章 你信命吗? 第319章你信命吗? 梦神将衣裳放在木桌上,示意叶倾雨更换,便出了卧房,顺手带上了咯吱作响的木门。 “要下雨了。”梦神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叶倾雨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为什么会下雨,你心里没点数吗? 她来的时候,天上可还挂着大太阳呢。 沙沙的雨声很快便传进房间,叶倾雨并不急着换衣裳,她将衣箱里的衣裳一件件拿出来翻看。 衣箱里有婴儿的肚兜,有白净的里衣,有大姑娘家穿的绣裙和夹袄。 细密的针脚,精致的绣花,每一件衣裳都是经过用心缝制,连一根多余的线头都没有。 四季的衣衫都有,堆了满满一箱子。 叶倾雨手指轻轻摩挲着大大小小的衣裳,竟舍不得换上。 她满身脏污,怎好糟蹋了这些精美的衣裳? 叶倾雨将木桌上的绣裙重新塞回衣箱,走到紧闭的竹窗旁。 推开窗户,雨丝斜吹而入。 烟雨笼在怜卿湖上,更远处一片白雾茫茫。 叶倾雨随意施点术法,满身脏污便好似被瓢泼大雨冲刷干净了一般。 满头青丝披散在肩上,她用来绾发的霜色发带在孟奚知那里。 隔着一扇木门,门里门外的人都在看雨。 叶倾雨问:“是上古之神厉害,还是你厉害?” “自然是上古之神厉害,上古之神不死不灭,我如何能比?” “可他却被你害得千年不得翻身,可见还是你更厉害一点。” “人一旦有了软肋,即使再厉害,也难免会失败,神亦不例外,上古之神要护苍生,栽在这上面,算不得丢人。” 这也是他不愿廉晴和叶倾雨被情爱所困的原因,自己的心只能由自己掌控,怎能交给别人? 简直是愚不可及! 叶倾雨声音平静,继续发问:“他既然比你厉害,为何不能进入灵墟山?” 梦神默了片刻,反问道:“你想说什么?” “灵墟山……是梦境?” 孟奚知说过,廉姜成为梦神后,便再也没在世间露过面,但这个世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梦神的存在,很早之前他就觉得这事蹊跷,可却无从查证。 梦神似乎只出现在睡梦之中! 如果灵墟山是一个梦境,孟奚知不能进入此地就解释得通了。 “你和你娘一样聪明,可惜太过聪明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 当年在怀上孩子后,廉晴便让叶疏鸿封印了她腹中灵胎的魔息,而她亦将灵胎的魇灵之息压制到近乎虚无。 为了这个孩子,她可谓用心良苦。 可惜叶倾雨还是逃脱不了命运的安排,踏上了梦神之路。 梦神又道:“这里是你娘造出来的梦境,你娘是魇灵族最有天赋的魇灵,她三岁时,便能听懂暮子河上食尸花的花语,她从小被寄予厚望,奈何着了那魔头的道。” 叶倾雨手指微蜷,雨丝吹打在她脸上,有些微凉意。 这个梦,太真实了。 可再真实,它也只是一场梦。 “如果我执意与孟奚知在一起,你是不是也会像拆散我爹娘那般,拆散我们?” “那是自然。” 叶倾雨自脚底涌起一股寒意,整个人控制不住微微颤抖。 “孟奚知如今已经破除朱雀禁咒,你不是他的对手的。”叶倾雨极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没那么慌乱。 梦神笑,“我确实不是他的对手,不过……” 不过什么?他并没有往下说。 但叶倾雨心底已有答案。 是她所想的那样吗? 不管是她自己,还是孟奚知,都没有办法改变这个世界,没有办法改变命运? 窗外的雨势渐大,叶倾雨鬓边的发丝已经染了潮意。 “在我成神之后,你娘曾看过你的命运。” 据说魇灵一族,有梦神施愿者,修炼到一定阶段,能通过探灵,看到未知之境。 他们能在短短几息间,看尽一个人数十载的命运。 这世上的梦神只有廉姜一人,他成神之后,曾给廉晴施过愿。 叶倾雨苍白的手指紧紧抓着窗框,等着梦神继续往下说。 “那时你已经被她送走,我遍寻无果,而她在看过你的命运之后,整日心事重重。” 也就是说,她的命并不好。 如果是好命,她娘亲何须心事重重? “我成不了梦神吗?” “你信命吗?” 叶倾雨低声道:“我不知道。” 她本不信命的,可如今,她开始动摇了。 “我与上古之神本无仇怨,你可知我为何要对付他?” 关于这件事孟奚知曾与叶倾雨说过,他的猜测是因他即将窥探到梦神的秘密,才会遭到陷害。 此刻梦神提起,又是什么意思? “别说你是为了我?” “这么说也没错,没有人可以毁灭这个世界,哪怕他是上古之神。” 如果是以前的叶倾雨,听到这话定然是云里雾里,不知梦神话中的玄机。 可方才,她已经猜测到梦神的秘密,再听这话,便不觉得奇怪。 叶倾雨脸上被雨水打湿,仿佛是泪。 如果千年前上古之神发现了梦神的秘密,也就没有她叶倾雨什么事了。 所有看似毫无干系的事,没想到竟然藏着如此复杂的纠葛。 房门被从外推开,穿堂风吹乱叶倾雨的发丝。 她回头,梦神已经掠到了她身后。 “你套了我那么多话,可满意了?” 梦神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就好像是人族那些舅舅在问自己的外甥女:舅舅陪你玩了一下午,你可欢喜? 叶倾雨心下一凛,在梦神面前,她是没有秘密的。 就像梦神所说的,聪明过头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 此刻叶倾雨心底已有不好的预感,“我来灵墟山,本就是为了解惑而来,你若是不想回答,我难不成还能逼你回答?你若不想让我知道那么多的事,又为何要一步步引我入局,让我去寻找答案?” 他又为何要让她得到魔骨珠,让她召回被困在魔骨珠中的魔? 他到底想干什么? “你这话也有道理,不过你既已知晓了不该知晓的事,那便不能这般轻易离开了,而且,就算我现在告诉你答案,你很快也会忘记的。” “你待如何?” 梦神摊开手掌,他的掌心有一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淡蓝光辉流转,十分好看。 “这颗珠子的护珠人就快死了,你可愿意护它?” 叶倾雨看着梦神手中的珠子,蓝色的珠子里混沌不清,看不出是何物所做,“这是……”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七国局势(一) 第321章七国局势(一) 四月初,正是万物生长之际,天地间一片蓬勃之势。 晟州大陆上的七国却仿佛迎来了寒冬。 好似一夜之间,那些沉在水底下的阴谋诡计都浮出了水面。 鹿隐国三皇子戚霄将将攻入稚水国边关城池,正是将士士气高涨之际,却突然收到来自都城的急报。 他父皇驾崩了。 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降在戚霄的头上。 戚震霆十分畏寒,需常年待在温暖的屋内,身子骨本就不怎么好。 去岁年关前又逢两个儿子出事,心中郁结难抒,驾崩本是早晚的事。 只是在这个紧要关头驾崩,戚霄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会不会是都城里出事了? 对于稚水国的进攻止步于此,戚霄连夜赶回鹿隐国都城。 这次不同以往,事关皇位承袭,即便戚霄骁勇善战,也不敢再深入稚水国境内。 国不可一日无君,戚霄收到急报之时,他父皇驾崩已过去半个多月,再等他快马加鞭赶回都城,又得耗费半个多月,这一个月期间,鹿隐国会发生什么事,戚霄不敢想。 尤其是急报中只提到国君驾崩,遗诏之事并未提及,这让戚霄心中感到不安。 如今太子已死,五皇子被囚,有望继位的只有远在边关的三皇子,和年幼的七皇子。 七皇子虽然年幼,难以料理国事,但也正因如此,才好掌控。 都城里那些老狐狸,可不管你是否有治国之才。 戚霄不可能给别人打江山,更不可能沦为那些老狐狸开疆拓土的工具。 鹿隐国的半壁江山都是因他的守护而安然无虞,这个皇位,他势在必得。 …… 稚水国边关虽得了喘息之机,但都城那边的天却也变了。 稚水国边关城池失陷,戍边将军被敌将斩于黄梅镇,人头挂在城墙之上。 戍边将军虽已身死,但与他有牵扯的人却还活着。 稚水国十一皇子是这位戍边将军的外甥,他母妃这些年恃宠而骄,仗着皇上的宠爱,和兄长的势力,欲将十一皇子推上高位。 为了打压太子的势力,她曾不惜以她女儿的终生幸福为赌注,拉拢太子身边的伴读裴洛。 可惜裴洛没有上她这条船,否则稚水国都城的局势又要两说了。 裴洛回到稚水国都城后,太子如虎添翼,在朝中的阻碍几乎都被暗中清除。 随着戍边将军离世,十一皇子这个最大的绊脚石也被踢开,太子继承大统指日可待。 可就在这时,太子却死了。 死在了他最信任的裴洛手中。 派出去捉拿裴洛的官兵,在都城外不远被一支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队伍袭击,伤亡惨重。 据回来报信之人说,袭击他们的人皆面色青紫,不似活人,倒像是从阴曹地府爬出来的阴兵。 稚水国朝堂之上一片哗然,老皇帝更是后悔当初没有处死裴洛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可是任谁也想不明白,凭太子对裴洛的信任,他在朝中如鱼得水,为何要做这种欺君弑主之事? 这件事很快就被调查清楚,在十一皇子母妃的寝宫里,搜出几封裴洛这几年捎来的书信。 信中尽是对这位宠妃的倾慕向往之词,以及他离开都城后太子府的动向。 最后一封信是写在几日前,信中写到将军已死,太子当道,此刻若不动手,他们的儿子将永无翻身之日。 信中又说,如果行动失败,他便是与太子同归于尽,也要给他儿子挣一个前程。 这封父爱满满的信,将十一皇子推到了风口浪尖。 多少朝臣惊掉了下巴,敢情这裴洛当年拒绝当驸马,不是因对太子忠心无二,而是看上了公主的老娘? 并与其苟且生了孩子? 老皇帝头上绿油油一片,当场便扇了宠妃一巴掌。 宠妃大呼冤枉,可证据确凿,谁会信她? 就算这件事是个阴谋,就算她是被裴洛陷害,可悠悠之口如何去堵? 人言可畏,怀疑的种子一旦滋生,便不可能去除。 这比死儿子还要让老皇帝难以接受。 至于十一皇子,他那张脸长得跟老皇帝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根本用不着滴血验亲,也能看得出来这是老皇帝的亲生儿子无疑。 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裴洛此举不过就是为了恶心老皇帝,简直狂妄至极。 不过,就算儿子不是裴洛的,宠妃与他是不是有染,就没人知晓了。 老皇帝一看到宠妃这张脸,脑子里便想到了裴洛,心里头的那个火啊,差点将他半条老命给烧没了。 事关皇族尊严,宠妃没几日便被一杯鸩酒给送走了。 …… 从去岁冬令至今,几个国家接连有皇子离世,这多少有点邪性了。 就算皇室子弟多,那也经不起这么往死里折腾啊。 比起死皇子,最倒霉的还属死皇帝的国家。 白夙国的老皇帝于元宵节前已经驾崩,因国内形势不稳,一直秘不发丧。 直到不久前这个消息才传了出来。 听说老皇帝驾崩之前,并没有留下传位诏书。 没有诏书,那就是让皇子们各凭本事争夺的意思了啊。 白夙国二皇子是个难得的仁义之人,深得百姓拥戴,但也因性子软弱,常被七皇子压过一头。 虽说老皇帝死后是由二皇子暂代监国,但七皇子却时不时冒出来整点动静,刷一波存在感。 二皇子好不容易和稚水国达成联盟,欲靠外援上位,奈何很快稚水国就自顾不暇,无心管他国的闲事。 七皇子有个门客名叫邬泽,在白夙国中声望颇高,可这样一位大才,却效力于暴虐凶残的七皇子,叫人费解。 老皇帝驾崩后不久,七皇子得势,乌泽当记首功。 高阳国千屏城出事后,主张围攻高阳国的正是这位七皇子,不过最终因与其他五国的联盟没有达成,此事不了了之。 虽然放过了高阳国,但七皇子与乌泽等门客谋士们一番合计筹谋,趁平沙国炎王造反之机,对平沙国东边城镇发动了进攻。 差点就夺下了平沙国一座大城,但就在这时,乌泽却开始作妖了。 他将七皇子这些年所做的腌臜事记了一本账,转头将账本送到了二皇子手中。 七皇子平日虽行事残暴不仁,手上有不少命案。 但众人所知的,都是些平头百姓的冤案,乌泽所记下的,却是七皇子这些年暗中陷害的朝廷命官。 事不关己时可以高高挂起,可一旦危及到自己的利益,那可立时就涌出了好些惩奸除恶的正义之士来。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七皇子案板上的下一条待宰之鱼。 账本来自七皇子最得力的门客,这件事的可信度那可就相当高了。 而来自乌泽的背叛,更能证明七皇子这人不是值得追随的明主。 连追随多年的亲信都背叛了七皇子,就算乌泽卖主,不是个好东西,七皇子身上亦是存在大问题的。 这样的人怎能登上高位,成为一国之君? 本已经尘埃落定的白夙国朝堂,一夜之间又起波澜。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 七国局势(二) 第322章七国局势(二) 平沙国倒是没有皇帝驾崩,但炎王杨煦从千屏城回到平沙国后,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劲,竟然嚷着要推翻他皇兄的政权,自己登位当皇帝。 杨煦早有谋反之心,他与火灵赤焰结盟,在元宵节之夜,将千屏城推入万劫不复之地,便是他谋反的第一步。 只是这事他原本是暗中谋划,怎去了一趟千屏城后,却突然搬到明面上来了? 这不是让平沙国国君有所防备吗? 平沙国国君与炎王是亲兄弟,而且是从娘胎里便打过交道的双生子,比起其他兄弟,又亲近了许多。 出生时司天台测过俩兄弟的八字,他们命运相连,一个若遭灾殃,另一个也性命难保。 有此羁绊,俩兄弟本该相互扶持才对。 这若是搁在普通百姓家,自然好说,可在皇族,哪里有所谓的亲情? 虽是一胎所生,兄弟俩的性子却截然不同,杨煦手段毒辣、心机深沉,他皇兄却懦弱无能,是棵任人摆布的墙头草。 当初皇位之争,若不是半路杀出来一个施怀谷,将他皇兄推上了皇位,他又何须屈居炎水城,当个闲散王爷? 杨煦在炎水城作威作福,虽苦了一方百姓,倒也不曾将手伸进都城。 加之有司天台的预言挡在中间,杨煦多少有些忌惮。 但人心隔肚皮,谁又能猜得到他心底真正的想法呢? 杨煦对皇位之事一直耿耿于怀,从千屏城回国后,更是直接与他皇兄撕破脸皮,扬言要取而代之,成为平沙国新的君主。 早在杨煦造反之前,平沙国国君便收到了从千屏城传来的消息,对于造反之事,他已有准备。 应该说是丞相施怀谷已有准备。 有施怀谷在,平沙国的国君从未在大事上操过心。 但这一次,他们显然低估了杨煦的实力。 在得知杨煦的野心后,施怀谷便派出了数百名武功高强的禁军,在千屏城与炎水城的半路上对其进行截杀。 又在炎水城与平沙国都城长泽城之间布兵设防,长泽城外更是重兵把守,不管是攻还是守,都让人找不出一丝错漏。 可即便是这般严防死守,还是没能防得住杨煦。 杨煦不仅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了炎水城,后又去到了长泽城。 最让人想不通的是,不管是从千屏城到炎水城,还是从炎水城到长泽城,都需要耗费好些时日。 但杨煦刚在炎水城宣布起兵造反,没两日便出现了长泽城。 这可就十分邪乎了。 连施怀谷都开始慌了,连夜派人去寻找驱邪镇妖的术士。 在他看来,这杨煦多半是粘上了什么脏东西。 说来也巧,当时的长泽城中,正好来了几个老道士。 听街上的百姓说,这几个道士不管是算命驱邪,还是看风水镇家宅,都十分厉害。 老道士们虽才到长泽城个把来月,却在城中有了不小的声望。 施怀谷听闻之后,亲自将他们请进了丞相府,至于商谈了什么,外人就不知晓了。 总之从那之后,虽然炎王杨煦依旧神出鬼没,让人无从捉拿,但他却不敢再出现在皇宫附近。 显然是有高人做法布阵,护住了这一片皇家之地。 而这也给了施怀谷和朝臣们商讨对策的时间。 …… 西洛国国君自从炼出服食后可梦入仙山福地的丹药,更加无心朝政。 即便上朝,也时常精神萎靡,神色恍惚。 满朝文武劝谏无果,大多已经心灰意懒。 唯有国巫千鸢一直护在国君身边,尽忠职守。 半个月前,不死槐森林中又出状况,魔临人间的消息像一阵疾风,很快便刮遍了晟州大陆每一个角落。 不死槐森林在西洛国境内,西洛国的危机感比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强烈。 但国君却比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君都要淡定。 他都快要成仙了,哪里还需操心人族的琐事? 西洛国国君每日不是嗑.药修仙,便是清点库房,他寻思着飞升之后,得拿些宝贝去仙界山海藏换几幅星陌仙君的画作。 对于国君的不作为,西洛国百姓都将希望寄托在了国巫千鸢身上。 连朝中曾经看不上巫门子弟的老臣,也都亲自登门拜访,寻求国巫庇护。 毕竟国巫大人不仅会变戏法,还会降服鬼怪。 能进入不死槐森林又活着走出来的人,整个西洛国,除了几个月前那个看见红眼睛怪人的小孩,便只有国巫了。 如今魔临人间,巫蛊之术便又盛行起来了。 …… 高阳国石塘城和千屏城的瘟疫已经往周边城镇扩散,恰逢新君登位,朝纲不稳,黎民百姓的疾苦无人问津,国内渐显混乱之势。 苏宸璋自登位以来,每日疑神疑鬼,无心朝政。 有时候他自己都开始怀疑,争这个皇位,当真是个正确的选择吗? 他的初衷是报仇,是出一口恶气,可如今他才发现,十年囚牢生涯,他根本没有治国之才。 那些大臣每日在他耳边叨叨,又是疫情又是天灾,还说各国局势紧张,说不定很快就会有一场硬仗要打。 更是拿魔临人间之事吓唬他,他都被画中仙给拿捏住了,哪里还需操心魔不魔的事。 他若是孤身一人,确实无需操心。 但他是一国之主,要操心的事那可就多了去了。 问题是这些事……苏宸璋根本不知如何应对啊! 出逃在外的韩佐、不知生死的苏宸辙、神出鬼没的画中仙,就是压在苏宸璋心头的三座大山。 不管是哪一座,都能让他焦头烂额好一阵子。 好在他有个贤内助,还有个镇得住场子的老丈人。 徐巍已然接管了禁军,加上他原有的兵权,怀宁城很快就变成了徐家的天下。 徐婉儿不仅主动替苏宸璋处理奏折,还张罗着要给他纳妃子。 得妻如此,苏宸璋心底既感动又害怕。 他离开怀宁城那年还只是个孩子,正是需要关爱呵护的年纪,十年空缺,让他对徐婉儿产生了浓浓的依赖。 虽然他的母妃还在世,可却已经看破红尘,整日在慈寿宫吃斋念佛,曾经的金凤随着韩家的没落敛起了羽毛。 苏宸璋如今能倚靠的,也只有徐家了。 可徐家势大,又让苏宸璋心生不安。 他已经变成画中仙的傀儡,难不成还要沦为徐家的傀儡吗? 那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镇南王龙芮 , 第323章镇南王龙芮 丘宁国南疆,金沙山下的雪回谷中,黑云翻涌聚集,仿佛黑夜降临。 “咻……” 一道蓝色灵光穿雾而过。 很快从黑雾中传出一声哀嚎。 “叶姑娘又射中了一只!”半山腰响起一声喝彩。 “快看,又有魔朝这边过来了。” “慌什么?有叶姑娘在,便是不死槐森林中的魔都来了,那也是来自寻死路。” “叶姑娘的无疆弓例无虚发,咱们只管看好戏便是……” 黑云之上,一袭黑衣挽弓而立。 高高挽起的发髻纹丝不乱,窄腰紧束,袖口扎牢,看上去十分干练。 而她的一双眸子,如寒星映秋水,好似有摄人心魄的魔力。 她紧紧盯着黑云之下的动静,对身后的议论之声并不在意。 无疆弓拉满,又是一箭射出,漆黑的箭矢喷薄出幽蓝的光晕,若是仔细看,那蓝光之中,又藏着一丝血红。 黑云中接二连三响起哀嚎悲鸣之声,让人闻之不忍。 可站在半山腰的众人,脸上却皆是兴奋快意。 数月前不死槐森林槐花变红的消息传出西洛国后不久,丘宁国南疆便时常出现身穿黑色斗篷的怪人。 不死槐森林北边毗邻丘宁国南疆,这处地方是西洛国的边缘地带,乃是两国重兵把守之地。 这些黑衣怪人突然出现在丘宁国南疆,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重视。 坐镇南疆的镇南王龙芮当时刚从灵族之地回来,不知因何,他将自己关在王府中闭门不出。 等到年后,高阳国千屏城被一场大火焚毁的消息传到南疆,龙芮才终于出现在军中。 而当他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他的右手,却断了。 龙芮是异姓王,是靠军功所封的王,骁勇善战的镇南王断了一只手,这对于丘宁国来说,对于南疆的将士来说,都是无法估量的损失。 至于他的手是如何断的,在哪断的,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王府戒备森严,仆妇杂役都是经过严格筛选进去的,对于王爷断手之事,愣是没有一丁点风声透出来。 千屏城虽是高阳国的城池,但出了那么大的事,只要脑袋没掉,龙芮便要站出来为南疆筹谋规划。 千屏城是晟州大陆上最繁华的城池,千屏城被毁,无异于是给了高阳国当头一棒。 而且又有消息传来,高阳国石塘城爆发了瘟疫。 丘宁国虽偏居一隅,但情报消息却是最为灵通,高阳国正值天灾人祸,是最好的发兵入侵的时机。 可惜也正是因偏居一隅,丘宁国虽然有虎狼之心,却不敢妄动。 又因其他五国各有各的麻烦,无暇联盟之事,攻打高阳国的计划只得一再搁置。 这一搁下来,龙芮闲暇时便发现了那些黑衣怪人的古怪之处。 所有人都以为魔还在不死槐森林中,却不知他们已经进入了丘宁国南疆。 这是一件棘手的事。 没有人见过数千年前的魔,自然也没有人知道出现在丘宁国南疆的魔是木灵所化。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人力轻易所能应付的。 而龙芮也确实差点栽在这些魔手上。 虽说魔难对付,但南疆的将士无一临阵脱逃,尤其是在镇南王亲自领兵镇压的前提下。 连百姓们也都纷纷扛起锄头挥动铁锹去城镇附近寻找魔的踪影。 丘宁国能在晟州大陆西北一隅长治久安,所依仗的正是南疆这一处屏障。 历朝历代能戍守南疆的将领,那都是凭着一身本事拼搏出来的。 但与魔作战,不似与人打斗,龙芮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魔从晟州大陆消失已经数千年,老祖宗留下的那一星半点的经念之谈早已无人放在心上。 就连流传下来的古籍,亦只是被丘宁国皇室所收藏,民间并没有相关记载。 寒食节后的一次除魔之战中,本已有伤在身的龙芮再次身负重伤,丘宁国南疆形势严峻。 而在半个月前,龙芮终于等到了来自皇宫里关于魔的古籍。 同一时间来到南疆的,还有一个身着素色衣衫的女子。 叶倾雨在王府醒来时,窗外正下着雨。 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时有雷声炸响。 雨天的清晨房内光线昏暗,闪电的光亮印在窗纸上,房间里忽明忽暗。 但光明只是片刻的,当雷声与闪电远去,房中又是一片昏暗。 叶倾雨头晕沉沉的,她躺在景致的雕花大床上,望着帐顶的芙蓉绣纹,她还沉浸在方才的梦里。 直到她抬起苍白的手,看着繁杂的掌纹,她才惊觉自己真的已经死了。 那个梦是真的! “你醒了。” 叶倾雨转头,窗边的矮榻上坐着一个人。 虽是坐着,却能看得出来那人身材高大,他挡着窗外昏暗的天光,叶倾雨看不太清楚他的脸。 但她知道那人是谁。 叶倾雨问:“这是哪里?” 龙芮回答:“丘宁国宜兰城。” 叶倾雨闭了闭眼,待脑中的晕眩感稍稍散去,她撑着柔软的锦被坐起身来。 “我们不是在暮子河畔吗?” 她不是刚跌入暮子河吗? 叶倾雨捂着心口,那里似乎并无异样。 可她的耳朵里,却好似还能听到食尸花尖锐刺耳的叫声,鬼哭狼嚎般,让人心惊。 她好似还能感受到食尸花燃烧起来的灼热,那满河的花如泼了油一般,越烧越烈。 那些人面花瓣,在熊熊烈火中,像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痛苦挣扎,仿佛被什么东西吞噬了魂魄,瞬间化入火海,灰飞烟灭。 而叶倾雨也被淹没于这片火海之中。 当血玉离开她的胸腔,她是有感觉的,甚至连死亡迫近,她也感觉到了。 从暮子河畔到丘宁国,少说也得一个多月吧,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龙芮似乎没想到她会有此一问,默了片刻,才道:“我们在暮子河畔的时候,已是几个月之前的事了。” 嗯? “我昏睡了几个月?” 龙芮心思缜密,很快便明白过来,这姑娘……莫不是失忆了? “你可有哪里不舒服?”龙芮依旧坐在矮榻上,他从小几上端过一杯茶。 茶是昨夜的,捏在指尖有微微的凉意。 龙芮盯着茶盏中发暗的茶叶,眸光微沉…… (本章完) 正文 请假一天 作者请假一天去打麻将,明天继续更新。 祝大家新年快乐,大吉大利,逢赌必赢!  () 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 驱魔古册 叶倾雨半个月前突然出现在雪回谷。 雪回谷在宜兰城外金沙山中,经龙芮探查,此地是魔进入丘宁国必经之地。 那些身穿黑色斗篷的玩意突然在雪回谷现身,并非从边境而来,龙芮询问过金沙山上灵应寺的老禅师,得知雪回谷已经变成魔进入丘宁国的法阵。 那日雪回谷中黑雾冲霄,副将曹玉带兵前往,在谷中遇到昏迷不醒的叶倾雨。 曹玉曾多次劝叶倾雨随他来丘宁国,皆被叶倾雨拒绝。 半个月前在雪回谷见到她,当下没有多想,将她带回了王府。 丘宁国的情报探子天下第一,而这些势力多半都被龙芮拢在手中。 自从曹玉从千屏城传来消息,称见到了叶倾雨后,龙芮便一直派人留意叶倾雨的动静。 但叶倾雨在往不死槐森林的途中,经过雁回城后,就再难探到关于她的消息。 如今她突然出现在雪回谷,又丢失了记忆,其中蹊跷,无人知晓。 龙芮并没有将叶倾雨在人族发生的事告诉她,他藏着什么私心,亦无人知晓。 叶倾雨只当自己是被龙芮从暮子河畔带回宜兰城,昏睡数月至今方醒。 当日与曹玉一起去雪回谷的士兵,都被调往了别处。 对于叶倾雨是从魔聚集的雪回谷而来这件事,在如今的宜兰城中,只有龙芮一人知晓。 经梦神入梦点拨,从小天资极差、又空缺十年修习的叶倾雨,对探灵之术的领悟,一日千里,已有大成。 她却不知,她小时候之所以没有天赋,乃是因灵脉被封,而她原本接触到的所有秘密,如今又归于一片空白。 龙芮于寒食节后被魔伤了双腿,黑色的魔息侵入腿骨,至今没有拔除。 虽捡回一条命,但他每日所要经受的折磨,非常人所能想象。 虽夜夜难寐,但为了南疆的太平,龙芮依旧强打精神处理大小事务。 他的苦难在叶倾雨到来后得到了缓解。 叶倾雨每晚给龙芮布梦,让他尽量忘却身体上的疼痛。 泛着幽蓝光芒的窈梦珠里云絮翻涌,伴着龙芮穿梭于一个又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境。 叶倾雨醒来后第三日,便开始与龙芮一起去雪回谷猎魔。 很快她就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龙芮更是将多年以来陪伴他战场杀敌的无疆弓送给了叶倾雨。 无疆弓是龙芮受封镇南王那年,丘宁国国君所赐,他将其赠给叶倾雨,可见对叶倾雨的重视。 早在去往暮子河的路上,龙芮就说过,叶倾雨像丘宁国金沙山顶的鹰,鹰生来就是要搏击长空的。 龙芮要打磨出叶倾雨的锋芒,首先就要给她一把趁手的武器。 无疆弓虽贵重,于龙芮来说却是无用之物了。 一个断了手的人,是挽不了弓的。 龙芮将叶倾雨带到金沙山半山腰,他坐在轮椅上,看叶倾雨一次次弯弓射箭,目中赞赏之意越来越浓。 只有她,才能令无疆弓大放异彩。 雪回谷中的魔并没有被射死,被注入灵力的箭矢射中后,那些木灵所化的魔无法进入宜兰城,亦无法遁回不死槐森林。 龙芮留着这些魔,还有用处。 谷</span>  就在今天早上,叶倾雨知道了这些魔将被用来做什么。 天刚泛鱼肚白,王府里便来了客人。 是一名女子和一个小男孩。 女子着一袭莲红长裙,坐在圈椅中喝茶,她身旁站着的小男孩脖子上套着一条锁链,锁链的另一端扣在女子的手腕上。 叶倾雨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个神情漠然的小男孩。 龙芮坐在主位上,亦看向小男孩。 小男孩低垂着脑袋,除了面色稍显苍白了些,看上去有几分病态,其他的与正常小孩无异。 如果一定要说出点不一样,那就是他的手指上布满了血痕,一道道的,触目惊心。 而他的指甲盖里,被黑血勾勒出一副副诡异的图案。 龙芮问那女子,“这就是当初进入不死槐森林的那个小孩?” “正是,他虽然走出了不死槐森林,却没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这世上谁又能掌控自己的命运?”龙芮摇头叹了口气,又道:“长话短说,本王已经拿到驱魔古册,接下来的事就交给国巫大人了。” 晟州大陆上,只有西洛国有巫师,这位国巫大人,自然就是西洛国的国巫千鸢了。 千鸢抬眸看向龙芮,“你放心,我等这一天,可是等了十年,不过,你如今这副模样,还能守得住丘宁国南疆么?” 龙芮不是一个喜欢说笑的人,但此刻他却笑了,“我不弄成这副模样,怎么可能拿到驱魔古册?皇室那些人可精着呢。” 如果南疆依旧固若金汤,皇室怎么会舍得将驱魔古册交给龙芮? 这驱魔古册虽然无用了数千年,但既然是祖上传下来的东西,自是有其用处的,再不济也有些收藏价值。 怎好轻易交给一个异姓王爷? 龙芮这苦肉计虽说吃了不少苦头,但要想瞒过宜兰城中皇室的眼线,就必须动真格。 龙芮虽镇守南疆有功,但历朝功高盖主之事不在少数,事有利弊,没有谁可以活得轻松。 千鸢神色微动,放下茶盏道:“如今驱魔古册在你手中,说明丘宁国皇室并没有研究出来古册中的秘密,如此甚好。” 不死槐森林中出现魔的消息,早在年前便传了出去,想来丘宁国皇室早已将驱魔古册细细研讨过。 而如果他们有所收获,半个月前派到南疆来的,就不是护送驱魔古册的禁军,而是驱魔师。 魔都消失了数千年,晟州大陆上哪里还有驱魔师? 皇室之所以将驱魔古册送到龙芮手上,无非是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打算。 龙芮能不能看懂驱魔古册不重要,魔能不能被赶出南疆也得看天命,但若是皇室藏着掖着,对镇南王的防备之心摆到明面上,那威胁到丘宁国皇室的,可就不止是魔了。 而就算龙芮走了狗屎运,真能破解驱魔古册中的秘密,找到对付魔的办法,他还能公然叛了不成? 眼下的晟州大陆已然是一锅沸水,内乱不仅不能给龙芮带来利益,反而可能会给丘宁国带来致命的打击。 如此百害而无一利的事,龙芮能干? 远在丘宁国都城的皇室中人怎么也不可能想到,镇南王龙芮不仅要叛,而且已经筹谋了十年之久。 ……  ()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五章 小满 龙芮和千鸢的谈话没有避着叶倾雨,这是把她当作自己人。 千鸢看向叶倾雨的眼神颇为复杂,几度欲言又止。 叶倾雨不是傻子,她看得出来这位西洛国的国巫有话不方便当着她的面说。 叶倾雨也不是不识趣的人,她找了个借口出了门。 王府很大,但她没有想去的地方。 龙芮救了叶倾雨的命,如今正是他困难的时候,叶倾雨须得留下来帮助他。 而且,纵使晟州大陆幅员辽阔,可叶倾雨似乎无处可去。 据龙芮说,石塘城已经成为一座死城,将军府更是毁于一场大火。 那个地方她回不去了。 梦神说会帮她达成魇灵十愿,叶倾雨在等梦神来为她指明方向。 如今半个月过去,叶倾雨除了去雪回谷猎魔,便是帮龙芮布梦。 她曾试着探过龙芮的神识,可结果却令她感到疑惑。 魇灵与命主结灵契,一般都是起于左手拇指,终于右手尾指。 但叶倾雨不管是左手还是右手,不管是拇指还是尾指都试过,却都无法探出龙芮是否是她的命主。 叶倾雨又找旁人试过,亦是如此。 这就不是龙芮的问题,而是她自己的问题了。 正常情况,不管是不是命主,都能探得出来才对。 莫不是所谓的进步只是假象,只是她的胡思乱想,她仍旧是魇灵族里毫无天赋的渣滓? 叶倾雨不明白,她除了等梦神解惑,什么也做不了。 自从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叶倾雨对身边的人或事,变得冷漠起来。 哪怕是她的救命恩人龙芮,亦没有在她脸上看到过发自真心的笑。 叶倾雨会笑,但笑不达眼底。 只有在战斗的时候,她心底才会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 叶倾雨不仅猎魔,也杀人。 她就像是龙芮手中的箭,锋利而又无情。 …… 几日后,千鸢便破解了驱魔古册之中的秘密,找到了驱魔的方法。 千鸢自小研习巫蛊之术,翻阅过无数晦涩难懂的古籍,这驱魔古册与巫蛊之术多少有些相似,她无师自通不算太难。 千鸢进入黑雾萦绕的雪回谷时,叶倾雨在旁相护。 千鸢的手腕上还扣着锁链,锁链那头套着小男孩。 “他叫小满。”千鸢见叶倾雨盯着小男孩看,开口说道:“他那日走进不死槐森林,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他的不幸。” 按着人族取名字的习惯,他叫小满,想来是在小满那日出生的。 而今日正好就是小满,金沙山脚下到处都是提着菜篮子挖苦菜的百姓。 千鸢这话说得奇怪,叶倾雨没有吱声。 只听千鸢又道:“他家在不死槐森林外的谭家村,半个多月前,谭家村满村被屠,十分惨烈。” 谭家村的村民世代守着一亩三分地,几乎没有外出寻求生计的人。 小满因被千鸢带走,才逃过一劫。 只是,他已经入魔,就算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叶倾雨终于开口,“魔……真的罪无可赦吗?” 千鸢摇头,“无法控制自己心智的魔,才是罪无可赦。” 哪怕他身不由己,依旧该死。 否则受难的就是无辜百姓。 黑雾在小满指尖游走,叶倾雨道:“他与雪回谷中的魔不同。” “人有千面,魔亦如此,这世上有修炼之人走火入魔,有被强行摄了心魂者入魔,小满便是属于后者,这种魔相对而言是最好对付的,但要想真正操控他们,还得按着驱魔古册中的记载行事。” 千鸢没有告诉叶倾雨,最难对付的,是那些真正的魔。 小满与刚到王府那天确实有所不同,他指尖的诡异图案都已褪去。 千鸢破解驱魔古册之后,便拿小满试了手。 千鸢望向黑雾深处,微微蹙起眉头,“不过这雪回谷中的魔,亦是被强行摄了心魂而入的魔,他们和小满的不同之处,只在成魔之前,那些都不重要了,有驱魔古册在,今日之后,他们都将为我所用。” “你之前用来操控小满的,是巫术?” “那是离魂蛊,离魂蛊可操控人的神智,对于这种魔,我也是第一次尝试,喏,这不是怕离魂蛊对他无效,我才拿链子拴着他。” 如今千鸢虽按着驱魔古册中的方法操控小满,但她仍不放心,这世上难以预料的事太多了。 叶倾雨顿住脚步,“你们不是要驱除魔,而是要驱策魔?” 千鸢挑眉,“真正的强大不是让敌人灭亡,而是让他们屈服。” “王爷要造反,那你的目的呢?” 龙芮的反叛之心昭然若揭,西洛国国巫与他合作的目的又是什么? 她也要篡夺西洛国的皇位吗? “叶姑娘慎言,这话在我这里说说便罢了,若是被有心人听了去……” “呵,你们还会担心这个?” “小心驶得万年船,大事未成之前,一切都有变数。” “你们的大事,怕不止是丘宁国和西洛国吧?” “人灵结界就要失去作用,魔又回到人间,若是只为争一城一国之利,未免太没志气了。” 果然如此。 以叶倾雨对龙芮的了解,他若要叛,不必等到今日。 千鸢看向叶倾雨,“不过前几日有人看见上古之神出现在人间,人灵结界或许还能阻隔人灵也未可知。” 上古之神? 叶倾雨记得石塘城街头的说书人曾在说起千年前的人灵之战时,提过关于上古之神的故事。 传说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北地布下一道淡紫色的屏障,从东往西,从鹿隐国陌城经高阳国石塘城,再到丘宁国临渊城,将人族与灵族划地而分。 而在布下人灵结界后不久,上古之神不知为何,突然间失去了踪迹。 他如今现身,是为何事? 为修补人灵结界,庇护苍生吗? 雪回谷中看不到湛蓝的天空,越往里走,黑雾越浓。 不时有黑影掠过,但这些黑影却不能近叶倾雨的身。 从第一次进入雪回谷,叶倾雨便发现了这件奇怪的事。 而更奇怪的是,她明明是魇灵,可她灵脉中除了魇灵的灵息,竟还藏着一股磅礴的力量。 那股力量热烈而霸道,常常让她生出嗜血的冲动。 每每来雪回谷,叶倾雨都要尽情宣泄内心的躁动,如果不是龙芮要留着这些魔,她定要杀个过瘾才好。 如果说无法控制自己心智的魔,是罪无可赦的,那如她这般在失控边缘来回蹦跶的魇灵,是否也是被人所唾弃的? 好在她已身死,好在她在这世上无牵无挂。 她就算坠入万丈深渊,亦是无人在意的。  () 正文 第326章 上古之神是我爹? , 第326章上古之神是我爹? 千鸢找到法阵后,并没有将其销毁。 不死槐森林中真正的魔没有来这里,出现在雪回谷中的魔是被人操控的,早在小满发现他们之后不久,雪回谷中就出现了这个法阵。 千鸢曾去不死槐森林探查过,她知道不活城中的山海藏有问题,但她不敢靠近,身为西洛国的国巫,她知道哪些事能查,哪些事不能查。 虽然不知道这些魔是被谁操控,但他将魔放到丘宁国来,是什么意思? 为了不引起不死槐那边的注意,千鸢不能销毁这个法阵。 而且,那边送过来的魔越多,她的助力便越大,在掌握了驱魔术之后,这算得上是一件好事。 这半个月来被叶倾雨制住的魔,锁在雪回谷东南角的石林中。 每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魔都被一道蓝色灵光穿过眉心,盯在奇形怪状的石头上。 千鸢从石林间走过,突然转身看向叶倾雨,目露赞赏,“无疆弓在叶姑娘手中不算埋没。” 叶倾雨神色淡漠,“死物罢了。” “死物活用,方显其光彩。” 叶倾雨心头一跳,死物活用? 那人呢?死了还能像活人一样生活吗? 千鸢深深看了叶倾雨一眼,继续去看魔眉间的灵光,“叶姑娘去灵族之地时,可有注意过人灵结界?” 人灵结界就在石塘城北十里亭外,叶倾雨在石塘城生活十年,自然是经常见到那道淡紫色的屏障。 但第一次靠近人灵结界,是在她随韦将军去灵族之地那晚。 那是去年九月份的事了。 那晚,人灵结界在黑暗中泛着莹莹紫光,结界这边的枯枝败叶影影绰绰,那边无垠的雪海恍若白昼。 叶倾雨穿过最后的生机,迈过人灵结界,走向了冰天雪地。 千鸢似乎没有想要听叶倾雨的回答,她继续说:“我曾在一本古籍上看到,人灵结界最初的时候,散发出来的并非是紫色的光芒,而是蓝色。” 叶倾雨听出千鸢话里有话,她也去看魔眉间的蓝色灵光,“所以呢?” “你的灵力……你不会与上古之神有什么渊源吧?” “你的意思是上古之神是我爹?” “咳咳咳……”千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这姑娘可真敢想。 叶倾雨亦觉得千鸢的话荒谬,“梦神的灵力也是蓝色,难不成我与他也有渊源?” 叶倾雨记得那个梦里,从梦神掌纹间渗出来的幽蓝光晕,随着他轻轻摇动手腕,好似水波一般朝她涌来。 而醒来后,她所祭出的灵力,亦是这种颜色。 真论起来,这也该是梦神所赐,而非什么上古之神。 千鸢却蹙起了眉头,“古籍中记载,梦神的灵力乃是紫色,怎会是蓝色?” 叶倾雨反问:“古籍所记载的,就一定是准确的?” “你说的也有道理,眼下不是争论这些的时候,我现在要开始施驱魔术,还请叶姑娘帮我盯着那边的法阵。” 叶倾雨点头应下,转身往石林外走去。 “叶姑娘。”千鸢却又喊住了她,“上古之神虽然活得久,可不是人族那些糟老头子的模样,他……” “他长什么样与我无关。” 叶倾雨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黑雾之中,千鸢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选择了闭嘴。 在来宜兰城之前,千鸢听说上古之神天上地下到处寻找一位魇灵姑娘。 不用多问,千鸢也知道上古之神要找的是谁。 宜兰城虽然是人族之城,但晟州大陆上所发生的事,这里却都能最快地知道消息。 叶倾雨与上古之神之间的牵绊,龙芮不可能不知道。 可他却没有告诉叶倾雨这些事,他甚至利用各种关系,在晟州大陆上散布魇灵的假消息,诱得上古之神四处乱窜,好不狼狈。 上古之神不是傻子,这种假消息一两次后便能被他识破,但正所谓关心则乱,即便是假消息,他也只能循着蛛丝马迹去找。 龙芮所掌握的情报网遍布晟州大陆,极其隐秘,一时半会想要将其揪出来并不容易。 那些关于魇灵的消息可能是从一个乞丐口中放出,也可能是某个商贩,甚至是朝中官员。 可当顺着这些人去查,却又很快就断了线索。 就连千鸢在来宜兰城之前,也没有料到那个半月前突然消失的魇灵姑娘,竟然就藏在宜兰城中。 龙芮留下叶倾雨,是什么用意? 千鸢初到王府那日便单独询问过。 龙芮当时是这样回答的:“她是魇灵,在人族举步维艰,我几次让曹玉劝她来南疆,她都拒绝了,如今她既然来了,我便不会再让她陷入危险的境地。” 人族是比灵兽窝更可怕的地方,她好不容易忘记过去,为何还要回那纷争之中,沦为各界争抢的物什? 在北地时,简绍总是喜欢将叶倾雨护在身后,而龙芮却经常拉着她往灵兽堆里冲。 龙芮以前总觉得,越是在危险的境地,越要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而叶倾雨在他的指教下,也确实成长得很快。 可自从叶倾雨坠入暮子河后,他突然就后悔了。 如果叶倾雨一直是一个需要被人护在身后的小姑娘,那日在暮子河畔,当叶倾雨走到水边时,他一定会拽住她,告诉她暮子河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地方。 而不是看着她走到河边,看着她跌入河中。 当时那一幕来得太突然,没有人有办法去救她。 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会像是失了魂一般,往暮子河里跳呢? 千鸢说:“她是魔。” 龙芮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我见过她在北地与灵兽搏杀的样子,那不是懦弱的地灵所能激发出来的潜力,你说她是魔,那倒解释得通了。” 千鸢问:“你想让魔杀魔?” 龙芮笑了,“人可以杀人,魔为什么不能杀魔?何况,她并没有杀魔。” 叶倾雨没有杀魔,她只是将魔钉在雪回谷的石林中。 千鸢眸光微黯,“叶姑娘心有所属。” “我知道。”龙芮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汤,“可他会给阿雨带来危险,一个连自身都难保的上古之神,凭什么跟在阿雨身边?” “你的消息灵通,应该知道上古之神已经……” 龙芮打断千鸢的话,“你也应该知道,上古之神能跌落云端一次,便能有第二次。” “龙芮,你别忘了我们要做的事,我们蛰伏十年,不能失败。” 若是惹恼了上古之神,他们的筹谋极有可能功亏一篑。 龙芮沉默片刻,才沉声道:“我自有分寸。” (本章完) 正文 第327章 卿知须眉皎皎月 , 第327章卿知须眉皎皎月 叶倾雨站在法阵旁,盯着地上繁复的图案看。 这些图案她看不懂,她心底莫名感到烦躁,不知是因千鸢方才的话,还是这鬼画符一般的符图。 叶倾雨索性闭上眼睛,若是平日,她定要拽几个魔过来揍一顿才舒坦。 但今日她的任务是守住这个法阵,她虽然想发疯,但到底还是有分寸的。 驱魔术施展得很顺利,雪回谷中现有的魔都已被千鸢控制,她又在法阵外布下召唤铃,只要有新的魔进入雪回谷,她立时便能感知到。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这些魔放到丘宁国各地去。 南疆作为丘宁国的门户,历朝历代都是抵御外敌的重要屏障。 但从今日之后,这里将成为挡住外援,将魔关在丘宁国中的一道坚不可摧的高墙。 千鸢不能在丘宁国久留,镇南王龙芮亲自走一趟都城。 叶倾雨随行。 出发那日下起了雨,天黑透了才出城。 叶倾雨坐在宽敞的马车里,撩起绣纹精致的帘子,往烟雨中的宜兰城回望去。 朦胧烟雨中,城墙上的灯笼晕出昏黄的光。 不知为何,她竟然像是一个游历多时的人,平白生出些许难言的伤感来。 龙芮腿脚不便,不能策马,这一路往丘宁国都城而去,至少也得走上一个多月。 而且这一路上,将不断有魔留在沿途城镇,既然要乱丘宁国,只在都城生事怎么够? 这些魔被千鸢操控在手,龙芮并不担心他们胡乱行动。 叶倾雨早早替龙芮布梦,待他安睡后,叶倾雨吹熄了小几上的油灯,靠坐着车壁上,在黑暗中听着雨声,和马蹄在泥泞路上的踩踏之声。 这辆马车又大又宽敞,可容四五人躺卧。 他们此行算得上招摇,之所以等到夜里出城,只是不想惊扰了宜兰城中的百姓。 叶倾雨从腰间掏出一只荷包,她的指尖亮起微微的蓝光,随着手指摩挲在荷包上,蓝光将绛紫色荷包上的绣纹照亮。 荷包上绣了两只白蝶停栖在一枝杏花上,旁边用金线绣了两行小字。 不管是蝴蝶和杏花,还是小字,都是歪歪扭扭的针脚,看上去十分笨拙,却又好似极其用心。 叶倾雨不记得自己有过这只荷包。 在石塘城那十年,那个将她带离暮子河的地灵族女人从未给她缝制过衣衫,更别说绣了花的荷包。 叶倾雨唯一收到过的,是将军府里假扮韦小姐的水莲亲手缝制的棉靴。 这只荷包从何而来? 叶倾雨垂眸看着荷包上的小字,这仿佛是一句诗:卿知须眉皎皎月,梦惜胭脂夜夜雨。 什么玩意? 叶倾雨将荷包又塞回了腰间,前两日她便翻看过,这只荷包里空无一物。 她问过龙芮,除了无疆弓和一些换洗的衣物,他并没有送过叶倾雨其他的物件。 在叶倾雨的追问下,龙芮笑道:“我一个大男人哪里会什么针线活啊,你要是愿意,倒是可以绣一只荷包送我。” 叶倾雨又哪里会针线活。 龙芮没送过的东西,不会随便将那份人情揽在自己身上。 尤其是这东西在魇灵手中,只需入梦,她便能找到答案。 在叶倾雨昏迷不醒期间,为了查看她身上是否有外伤,龙芮派王府里的仆妇替叶倾雨换了衣衫。 她身上没有什么饰物,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木簪、棋子、玉佩之类的都收在袖袋里,后被龙芮收了起来。 为的就是防止叶倾雨借物入梦,得知过往。 唯有这只荷包,被叶倾雨紧紧拽在手中,不管是谁也掰不开她的手心。 龙芮没有执着于这只荷包,他赌过,如果叶倾雨通过这只荷包探知了往事,他便顺应天命,放叶倾雨离去。 可龙芮之后问过叶倾雨,得知她试着通过这只荷包入梦,却什么也探不到。 而这,也坚定了龙芮瞒下叶倾雨在人族经历的决心。 他希望这一次,叶倾雨可以活得轻松些。 雨夜官道泥泞难行,马车走得缓慢。 除了龙芮手底下的护卫前后策马,沉于暗夜的黑影走在泥地里,听不到半点声音。 即便到了明日,这官道上也看不见他们的脚印。 叶倾雨并无睡意,她又从袖袋里掏出一撮黑色的毛发,这是昨日在千鸢的黑猫身上薅来的。 那只猫眸光幽绿,让叶倾雨想起了故人。 那是魇灵族的廉婆婆,廉婆婆布满皱纹的脸上,就有这样一双翡翠般的眼眸。 千鸢的猫叫“悦儿”,十分通人性,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家人。 乱世之中,能有陪伴已是不易,何必拘泥于人呢。 这样无眠的雨夜,找点梦探一探应该挺有意思的。 如果梦有味道,那千鸢的梦就是苦的。 十多年前,崇巫门遭受朝廷镇压,掌门身首异处,亲眷皆被牵连,满门上下只有一个小女孩被藏于枯井之中逃过一劫。 枯井之下布满枯枝败叶,官兵没有下去探寻,而是将一麻袋毒蛇丢了进去。 这些毒蛇是在出兵围剿崇巫门前便准备好的,崇巫门擅长玩弄巫蛊之术,不多做几手准备,可没几个人敢来。 躺在厚厚枯叶下的小女孩一动没动,冰冷滑腻的毒蛇钻进她的衣袖,她却好似浑然不觉。 她娘亲千般叮嘱:就算天上下刀子,你也不许动一下,要么活要么死,鸢儿的命交给上天来定夺。 那日天上没有下刀子,不过是下了一堆毒蛇,千鸢能忍。 她爹是崇巫门掌门,她从小与毒物打交道,她并不怕蛇。 她怕的是从枯井之外传来的刀剑劈砍声、凄厉哭喊声,那些声音像是一种诅咒,伴随了她好多年。 崇巫门的弟子分散在西洛国各地,又有巫蛊之术傍身,想要彻底摧毁并不容易,没过几年,崇巫门在西洛国又有兴起之势。 直至今日,已然成为西洛国最兴盛的门派。 而在背后起到推动作用的,正是当年那个藏着枯井之中的小女孩。 这些年千鸢所经历之事,所筹谋之局,都非普通人所能想象。 千鸢的过往中,有一个人出现的次数不多,但却让人印象深刻。 那人长得极好,剑眉星目,高鼻薄唇,眉宇间有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若偏要挑出点毛病来,他的唇色看上去略微苍白,显出一些病态来。 千鸢每次见到此人,都会行跪拜之礼。 她最初能逃出西洛国官兵的追杀,正是被此人所救。 ? ?孟奚知:卿知须眉皎皎月,梦惜胭脂夜夜雨。须眉江,胭脂河,叶倾雨,孟奚知……阿雨,你再品品……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 千鸢之梦 千鸢的执念是仇恨。 叶倾雨正要退出她的梦境之时,被一段画面吸引住了。 重重浓雾散去,一座黑色的城镇出现在叶倾雨眼前。 红色的灯火铺满黑色的城镇,吸引叶倾雨的,是城外一棵诡异的古树。 层层叠叠的树冠似一把巨伞撑在城外,一簇簇重叠悬垂的血红色花瓣从黑色的叶片中探出来。 无数黑影往城外涌去,树下人声嘈杂,哭声笑声混乱不已。 这些黑影,叶倾雨认得,正是雪回谷中出现的魔。 叶倾雨顺着千鸢的视线望去,黑影之中有一个红色的身影。 仔细看,会发现那红得发暗的颜色,乃是由血染成。 单薄瘦削的身影让叶倾雨觉得眼熟,那人手中托着一颗红光流转的珠子,一步步穿过黑影,往那棵诡异的古树走去。 古树粗壮的树干被黑色荆棘重重缠绕,黑影聚在荆棘外,从斗篷下探出一只只被黑烟笼罩的手,争先恐后往荆棘丛中伸去。 笑声和哭声就是从那里发出。 黑雾浮沉间,那人手中的珠子光芒愈盛,令无数血红色的眼睛失去了光彩。 终于,在距离古树几尺远时,铺天盖地的黑雾好似被割开一道口子。 一道血红的光亮冲破黑暗,将无数黑影往后激荡而去。 千鸢亦被那无形的力量逼得后退两步。 枝头红色花蕾震颤不止,天地间一片哀嚎,尖利刺耳的声音久久不能散去,恍如厉鬼出世。 血那人依旧步伐缓慢而坚定地朝着古树走去。 她要干什么? 被荡开的黑影很快又涌了上来,迅速缠上那人的腰身,拖住她的脚步。 “再不闪开,便拿你们献祭。” 那声音冰冷如冰,却好似一簇火烧在叶倾雨的心头。 这是她的声音! 那人是…… 叶倾雨正想看一看那人的真面目,千鸢已经拔地而起,隐于黑雾之中,紧接着,她又从半空疾掠而下,伴随而来的,是无数翅膀泛着幽绿荧光的乌鸦。 千鸢解下身上的黑色斗篷,将斗篷从空中抛下,罩在那人头上。 就在那一瞬间,叶倾雨看到了那人的脸。 那是她的脸! 她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叶倾雨在千鸢的梦里,看见了她自己,也就是说在宜兰城之前,她们见过! 而且就千鸢梦里的情形来看,千鸢应是在帮她。 “别动,如果你不想被玄冥黑鸦啄伤的话,你且往前走,我来为你断后。” “你是……” “西洛国千鸢。” 被黑色斗篷罩住的“叶倾雨”没有过多思考,继续朝着古树走去。 一阵阵刺耳的尖锐之声此起彼伏,混着乌鸦“哇……哇……”粗劣嘶哑的叫声,缠在她身上的黑影瞬间退避。 古树颤动得愈发猛烈,黑影拼命想要穿过的黑色荆棘,在“叶倾雨”面前形同虚设,她的脚踏入荆棘之中,荆棘化作黑色粉末铺了满地。 她的手摸上古树的树干,她手心爆发红光的珠子好似燃尽了的蜡烛,突然熄灭了光亮,满树红色花瓣忽而褪了颜色,震颤的古树安静了下来。 乌鸦哀鸣之声忽而欺近,强烈的魔息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身穿黑色斗篷的魔发了狂一般想要靠近那棵诡异的古树。 乌鸦的啄咬只是片刻占了上风,很快便被狂躁的魔撕碎踩踏。 但“叶倾雨”却一动不动地站在古树前。 千鸢一袭莲红长裙悬空而立,手指交叠翻舞间,玄冥黑鸦从她身后源源不断地飞出,扑向下面的黑影。 她盯着树下静立的身影,神色越来越凝重。 黑色城镇中的魔都被古树旁的动静吸引而来,一时间黑影如墨云翻卷。 谷</span>  玄冥黑鸦已经快要拦不住魔,可古树下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千鸢不再召唤玄冥黑鸦,从袖间掏出一只眸光幽绿的黑猫,伸手在黑猫背上撸了一把,嘴里低声念咒,随手撒下一把黑色的猫毛。 猫毛瞬间化作利箭,下雨般往地上的黑影中疾射而去。 冲在最前面的黑影凄厉痛呼,扭曲的姿态好似一团被木棍搅浑的黑水。 黑猫在千鸢手里挣扎,看得出来它很不喜欢被这样撸毛。 “悦儿乖,情况紧急,你且担待些,回去给你好好补补。” 黑暗中一片鬼哭狼嚎,无数道红光上下蹿动。 “喵呜喵呜……” 黑猫奋力扭动,小爪子在千鸢手背上划拉,立时便出现几道红痕。 千鸢一巴掌拍在黑猫脑袋上,将它塞回了袖袋中。 “百兽结阵,诸神退避,护!” 千鸢掐诀布阵,顷刻间罡风大作,森森古木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随着百兽结阵,“吱吱”声由远及近,来的是大如野猫的红眼睛老鼠。 这些老鼠头上,两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窟窿下,四颗三寸长的尖牙,交错在猩红的嘴巴里。 数不清的老鼠从四面八方涌来,密密麻麻的黑色老鼠融入黑影之中,大大小小的红光纠缠在一起。 古树下依旧一片死寂,连着树下那个被黑色斗篷罩住的“叶倾雨”,也好似被人施了法一般没有动弹。 老鼠从黑影中快速掠过,在最前面的黑影触碰到“叶倾雨”时,一道红色的屏障突然横亘在她身后。 黑影发出一声惨叫,竟是被拦腰斩断了。 但那黑影留在屏障那边的部分,仍然掀开了罩在“叶倾雨”头上的黑色斗篷。 越来越多的黑影趴在屏障之上抓挠啃咬,“叶倾雨”近在咫尺,可他们却无法触碰。 千鸢轻吁了一口气:成了。 但很快,“叶倾雨”身后的红色屏障上就出现了细密的裂纹。 黑影似波浪般推挤着并不牢固的屏障,很快就冲破了百兽结阵。 眨眼间,黑色浪潮便淹没了古树下那个身形单薄的红衣少女。 即便是在千鸢的梦里,叶倾雨仍觉心头一紧。 只见千鸢一边飞身靠近,一边将衣衫里的暗器通通朝树下丢去。 可惜不过是泥牛入海,没有什么作用。 地上的黑影中突然窜起一阵火光,一连片丧失理智的魔终于注意到了在半空捣乱的千鸢。 千鸢看了眼手里鸟蛋大小的褐色药丸,用力朝下面丢了出去。 好似烟花在夜空绽放,地上的黑影中接二连三爆出炫目的火光。 几个被火光烧掉斗篷的魔朝着千鸢疾掠而来,千鸢再一次掐诀念咒,召出玄冥黑鸦。 翅膀上泛着幽绿荧光的乌鸦扑棱棱挡在千鸢身前。 正在这时,漆黑的古树从树底下爆出冲天红芒。 如倒灌的洪流,无数腥臭的血浆从树根处往树冠喷涌。 树下黑雾四散,一道月华般的冷辉在黑色的大地,和红色的古树下格外显眼。 那是一条霜色的发带,覆在“叶倾雨”的眼睛上。 劲风掀起暗红的裙角,满头墨发飞舞。 她的眉心外悬浮着一颗血红的珠子。 当血浆浸透了古树每一片花瓣,树上再次开出了红色的花。 突然间,万籁俱寂,连躁动的老鼠也不敢发出丝毫声响。 千鸢深深看了一眼古树下的身影,转身随着成群的玄冥黑鸦消失在漆黑的夜空。 梦,到这里便没了。  ()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 我只求无愧于心 第329章我只求无愧于心 笼罩在丘宁国上空的阴云浓得化不开,雨下了半个月还没停。 黄花村口,风雨飘摇。 少女扯下罩在眼睛上的黑色绸带,微微眯起了眼睛。 她眼中的红光还未散去,好在此刻的大雨中已无活人。 除了一辆宽大的马车停在她身后不远处,其余护卫都在村子里避雨。 没有谁会发现她的异常。 “八十三个,比昨日多六个。”龙芮撩开车帘,朝叶倾雨看来。 叶倾雨将黑色绸带塞进腰间,转身捡起地上的油布伞,不再去看满地狼藉。 她的身上已经湿透,但这不重要,只需稍稍动用一点灵力,这身湿衣便能干透了。 她身后的泥地上堆满了尸体,死了很久的尸体。 那些尸体的心口处,皆插着一截墨黑的秆子。 很短,仿佛是黑泥沾在衣襟上。 前几日叶倾雨便碰到过这种死尸,而且经仔细辨认,她发现这些死尸竟与暮子河下的沉尸十分相似。 那些黑泥一般的秆子,乃是暮子河中食尸花的茎秆。 叶倾雨小时候常去暮子河中听食尸花花语,对食尸花自是十分了解。 食尸花一花两瓣,花瓣拢在一起,形同杯盏。 花瓣上有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黑洞下方有一条小指长的裂缝,整个看上去,就像一张小小的人脸。 也确实就像人一般,食尸花会发出人言,两片花瓣彼此挨着拢着,争吵不休,便如那被扔进骰盅里摇晃的骰子,丁零当啷,嘈嘈切切。 暮子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每一朵食尸花都在争吵,无数细碎的声音凝聚在一起,又被雾气吞没。 那些声音,只有进入暮子河中,才能听得清楚。 魇灵族中有种说法,说食尸花是善恶之花。 暮子河里的尸身不腐,魂魄沉睡十年之后,善恶分离,从心口的地方,冲破皮肉,长出一善一恶两片花瓣的食尸花。 叶倾雨三岁便能听懂食尸花语,她听了三年,却还是不明白其中真谛。 这多少有些苛刻了。 她那时不过是懵懂无知的稚童,再如何聪慧,也是不可能听得懂的。 有些人终其一生都不得解的难题,若真叫一个三岁的小娃娃给悟了,岂不好笑。 龙芮将车帘再打开些,待叶倾雨进入车厢后,又瞥了一眼满地七零八落的死尸,才放下了帘子。 龙芮回身时,叶倾雨身上的衣衫已经干了。 “之前从石塘城传回来的消息,石塘城瘟疫的源头,便是这些死尸。”龙芮接过叶倾雨手中的伞,又道:“没想到丘宁国中竟也出现了。” 龙芮神色凝重。 这些沉尸的出现,显然是在他的意料之外。 叶倾雨听龙芮说过石塘城瘟疫之事,却不知是暮子河沉尸作怪,她对这世间这几个月所发生的事,皆是来自龙芮。 叶倾雨问:“这些沉尸为何会突然出现在丘宁国?” 如果是经南疆进入丘宁国,龙芮不可能不知道。 难道是从临渊城而来? 临渊城在丘宁国最北边,与高阳国石塘城一样,是冬季格外漫长的边城。 龙芮沉声道:“这些暮子河沉尸,乃是通过画阵进入人族。” “画阵?” “在晟洲大陆西边的雪山之上,有一个神秘的门派……” “垂思宫?” 龙芮手指微僵,抬眸看向叶倾雨,“阿雨知道垂思宫?” “略有耳闻。” 叶倾雨听石塘城的说书人提起过垂思宫。 几百年前,在晟洲大陆西边的月山上,有人创立垂思宫,垂思宫的弟子擅以画布阵,摄人魂魄,将其困于画中,不得解脱,人称“画中仙”。 无人知晓垂思宫宫主的来头,亦无人见过其容貌,只因进入“千画阵”的,不管是仙,还是人,未曾听说有逃出生天者。 垂思宫的画阵,入门为“三画阵”,也就是说,此阵画中有画,唯有破解三幅摄魂之画,才能回到原本的世界。 寻常百姓若是身陷画阵,别说三画,只一幅便能让其迷失自己,沦为画中之人。 只是……却不曾听说垂思宫的画阵竟连沉尸也能操控。 垂思宫为何要卷入人族的纷争中来? 龙芮方才悬起的心又松落了下来,自从叶倾雨出现在南疆,他便开始心神不宁,这种感觉让他不踏实。 龙芮很清楚,关于叶倾雨失忆之事,瞒不了太久。 他如今只希望在这之前,七国之乱能够尽快解决,希望叶倾雨重回故地之时,虎狼已被清除干净。 龙芮叹道:“有些人天生反骨,如何行事并不需要理由。” “那你呢?”叶倾雨抬手挑开车帘,细密的雨丝立时便飘了进来。 随之而来的,还有清冷的风。 这是叶倾雨第一次问龙芮这种问题,从她醒来后,对身边的人或事都是一副淡漠的模样。 “你是在担心我,还是在讽刺我?” 担心他造反失败,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还是讽刺他亦是天生反骨,率性而为不计后果? “你想多了,我不过是随口一问。” 叶倾雨放下帘子,这雨不知要下到什么时候? 龙芮到了嘴边的话被她噎了回去,轻咳一声,“生逢乱世,我只求无愧于心。” 马车外传来一个声音,“王爷,出发吗?” “再等等。” “是。” 车厢外又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声,车厢里亦陷入了沉默。 “你……与画中仙不同。” 叶倾雨的声音很轻,很快就被雨声打乱。 “哦?”龙芮却是听到了,“哪里不同?” 叶倾雨看向龙芮盖着绒毯的双腿,“画中仙虽不择手段,却不会伤害自己。” 在说书人的故事里,叶倾雨不曾听说过月山画中仙受伤或自残之事。 “此事是我急躁了,好在这苦头总算没有白吃。” 驱魔古册不仅关系到丘宁国的生死存亡,对整个晟州大陆未来的形势,亦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此宝物,被置于丘宁国皇室的藏书阁中蒙尘数千年,可悲可叹。 龙芮看上去心情不错,正要再说些什么,外面传来属下急切的声音。 “禀报王爷,出事了。” 正文 第三百三十章 月山出现了一个魔 第330章 月山出现了一个魔 方才叶倾雨与那些死尸打斗的时候,有不少护卫蹲在屋檐下观战。 而就在叶倾雨进入马车后不久,在屋檐下讨论她所用招式的护卫们,却见到了诡异的一幕。 磅礴大雨中,突然凭空出现数十幅画卷,被劈砍得七零八落的尸体,竟然都离地而起,拼拼凑凑地要往那些画卷中钻去。 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虚空中操控着那些残肢碎肉。 十分邪门。 当即便有护卫冲进大雨之中,挥剑去劈画卷,但那画卷不知是什么东西所做,锋利的剑尖划过,却丝毫不见破损。 听到车厢外护卫的禀报,龙芮眸光微沉,“来了。” 车帘被风掀起,叶倾雨飞身而出,她手中撑着方才那把油布伞,这一次,她并不打算淋雨。 无数道蓝色丝线般的灵光随之祭出,快速缠上大雨中悬于半空的画卷。 那些画上皆画着一条蜿蜒的河流,一条用朱砂涂抹而成·的血河,河中零星缀着黑色的点状物,杂乱无章,似沾了炭灰一般。 画技拙劣,仿佛小儿玩闹所作。 连叶倾雨三岁时所画的大花猫都比这玩意好看。 画虽难看,但画布却是罕见的宝贝。 蓝色灵光穿透画布,雨声中传来“嗤嗤”声响,刀剑劈砍不破的画布,瞬间破碎成烂布头,纷纷掉落在泥地上。 随着画布破碎,雨中又响起令人头皮发麻的尖叫声。 好似厉鬼即将冲出鬼门关,却被黑无常的勾魂锁给拽了回去。 终是不得解脱。 那些没有钻进画卷的残肢碎肉重又跌落回泥泞的地上。 从叶倾雨手中爆出的蓝色灵光突然变红,红光触碰到地上的尸体,便如火舌舔上干柴,瞬间便燃起熊熊烈火。 火光过后,满地焦黑,连一片碎布条也看不见。 叶倾雨扫了一眼脚尖的水渍,微微皱了皱眉头。 龙芮再次撩开车帘,看着雨中的叶倾雨,对守在马车旁的护卫吩咐道:“传令下去,准备出发。” 叶倾雨撑着油布伞,拎着裙摆,踮着脚尖,低头小心翼翼地走过泥地。 她记得在石塘城的时候,下雨天出门总是湿鞋。 可韦小姐喜欢吃梅花糕,哪怕刮风下雨,她都要去洗石街上给韦小姐买梅花糕。 石塘城的冬天漫长,刮风下雨算不得什么,最难捱的是下雪天。 雪水浸湿鞋面,脚尖冻得发麻。 龙芮耐心地等叶倾雨慢慢走过来,风雨灌进车厢,打湿他鬓角的发丝亦不在乎。 虽然不知道画中仙放了多少沉尸到丘宁国来,但只要被他们撞上,便要销毁干净,以绝后患。 因连日大雨的缘故,原该昨日送到手中的消息,今日才到。 离开黄花村不到一里地,便有护卫奉上一叠尾指粗细的纸卷。 纸卷上各有不同的泥封,表示这些消息来自不同的地方。 马车里光线昏暗,龙芮点亮了小几上的油灯。 叶倾雨抱膝坐在角落里,盯着脚上的鞋子发呆,她对那些消息并无兴趣。 她的鞋子是绸面的,十分轻软,上面绣了几簇颜色淡雅的小花,不惹眼,贵在精致。 叶倾雨平日并不在意穿衣打扮方面的事,但不知为何,今日她看着这双鞋,总是想起在石塘城的事。 关于石塘城的记忆并不美好,却仿佛是刻在叶倾雨心里。 而她的一生中,除了石塘城里那些枯燥又贫苦的日子,还有什么可回忆的? 叶倾雨想起了水莲,那个送她棉鞋的姑娘。 听龙芮说,石塘城将军府被一场大火焚毁,府里无人生还。 水莲自从进入将军府,从未踏出过静香园,自然也就不可能逃出生天。 水莲死了,和她一样。 可又不一样。 她死了还不得安息,拖着这一副冰冷的皮囊在世间游走,只为寻求一丝生机。 这和投胎转世比起来,可太难了。 “阿雨。” 叶倾雨微怔:阿雨,阿雨…… 为什么她心里会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楚? 见叶倾雨愣神,龙芮又唤了一声:“阿雨,刚收到的消息,关于月山的。” “月山怎么了?”叶倾雨接过龙芮手中的纸卷。 她才灭了画中仙那么多傀儡,这就来了月山的消息,倒是巧了。 纸卷已经被展开,上面写了几行小字。 “月山出现了一个魔。”龙芮揉了揉膝盖,阴雨天气里,他的腿愈发疼痛,连西洛国国巫千鸢都不能拔除的魔息,龙芮并不奢望这两条腿还能恢复如常。 月山出现一个魔,有什么稀奇? 雪回谷中冒出那么多魔,也没见龙芮慌乱过。 难不成……这个魔有什么古怪之处? 叶倾雨扫了一眼纸条上的小字,奇道:“连上古之神都赶去了月山?” 月山是垂思宫的地盘,画中仙在丘宁国兴风作浪,不成想后院起火,却是好笑。 不过,画中仙这是招惹了一个什么样的魔头? 连上古之神都惊动了。 龙芮又递给叶倾雨一张展开的字条,“不久之前有仙家去月山寻找血玉,可却在月山失去踪迹,仙界派仙官下凡来查,却无论如何也感应不到那位仙家的仙息,甚至连派去的仙官,也失去了消息。” “血玉?” 这是个什么玩意? 连仙家都下凡来寻? “关于血玉,我也只是曾听一位朋友提起过,血玉原本是一块龙形碧玉……” 是楚晟仙君省吃俭用,从山海藏换来送给海神聆悦的礼物…… 千年前海神聆悦与楚晟仙君决裂,在仙界的那场打斗最后,海神聆悦将沾了鲜血的玉佩丢下凡尘,放出狠话:你我二人,便如此玉,天上人间,再不相见。 楚晟仙君想要抓住染血的玉佩,却也只是在飞落人间的玉佩上补了一口血而已。 自此沾了二位仙家鲜血的玉佩,落入人间,不知所踪。 谁也没想到千年后,那块玉佩竟然会再次现世。 也不知是哪位仙家从哪听来的小道消息,说是得血玉者可使仙修倍增,万古不灭,成为上古之神那般不死不灭的神君。 对于这种空穴来风,大多数仙家却是宁可信其有,连凡人都求长生不老,何况是仙。 连上古之神都信了,更别提其他仙家。 “你我二人,便如此玉,天上人间,再不相见。”叶倾雨喃喃重复着这句话,她心里忍不住又泛起一阵酸涩。 她不明白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 弑杀成瘾 , 第331章弑杀成瘾 龙芮看着失神的叶倾雨,按在膝盖上的手指微蜷,“血玉是否在月山无人知晓,但接二连三有仙家在月山失踪,仙界便重视起这件事来,最后派去月山的,是星陌仙君。” 龙芮将话头拉回月山,叶倾雨也敛了神思,问道:“那位星陌仙君可有失踪?” 龙芮示意叶倾雨看手中的字条,“没有,月山出现魔的消息,就是从星陌仙君口中传出来的。” 叶倾雨手中的字条上,确实写了星陌仙君仓皇离开月山之后,月山出现一个弑仙摄魂之魔的消息,便悄然在晟洲大陆各处隐秘的角落里传开。 叶倾雨看向龙芮的眼神有几分疑惑,“我只知丘宁国的情报探子天下第一,却不知你连仙界之事也一清二楚。” 龙芮腿疼得厉害,却还是挤出一丝略带深意的笑来,“人族要想在晟洲大陆上立足,眼线可不得放长一点。” 马车渐渐消失在蒙蒙雨雾中,缀在马车之后的魔如同没有意识的傀儡,茫然而僵硬地迈步。 如果不是此行不容出任何差错,龙芮真想拎几个魔出来与画中仙的沉尸对抗,看看谁更胜一筹? 关于月山出现的魔,好似除了星陌仙君,目前并没有谁亲眼见过,因为见过的那个魔的,都已经死了,连魂魄都被吞噬。 待这个消息传遍晟州大陆时,原本就处在风雨飘摇中的七国,只怕又将增添几分恐慌。 叶倾雨虽然很想会一会这个魔,但眼下却是走不开。 她还要陪丘宁国镇南王去造反。 龙芮已经习惯用左手做一些日常的事,他一介武将,比起让人服侍,他更愿意靠自己。 但有些事,却是一只手没有办法做到的,譬如绾发。 此行除了叶倾雨,护卫中也有两名女子,不过叶倾雨日夜与龙芮同车而行,这点小事,自然不好再麻烦那两名女护卫来一趟。 叶倾雨在石塘城的将军府里,只是一个干杂活的丫头,韦小姐心情好的时候,会让她陪读,这是叶倾雨最轻松的时候。 更多的时候,她都在干跑腿的活计,逢年过节厨房里缺人手,她也会被派去洗碗端盘子。 在叶倾雨的记忆中,她挨过的罚,比她干过的活还要多。 不是因她偷懒怠工,而是因后院那个女人。 叶倾雨虽然什么杂活都干过,却不曾给人绾过头发。 这种精细活,还轮不到她。 虽说叶倾雨平日喜欢绾简单利索的发髻,可自己绾发与给别人绾发又有不同。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手笨得很。 龙芮耐心极好,从不出声责怪叶倾雨下手没有轻重,而这反倒让她生出些许内疚来。 叶倾雨将被绞断的发丝偷偷丢到车帘外,龙芮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嘴角噙着一丝笑意。 “阿雨的手是用来拿刀剑的,如今却要拿木梳,委屈你了。” 连日来的阴雨天,让威震四方的镇南王也憋闷得很了,竟然打趣起自己的梳头丫鬟来。 叶倾雨神色微凛,“谁说木梳就不能杀人了。” “……” 行吧,与这位姑娘开玩笑,她是会当真的。 龙芮突然捉住叶倾雨的手,担忧道:“阿雨,你的杀气越来越重了。” 叶倾雨心下一凛,手中的握着的发丝垂了下去。 马车在泥泞中颠簸,除了雨声,天地间好似再无其他声响。 叶倾雨抽回手,她的手冷得像冰,话亦凉薄,“是这世上该死的东西太多。” 龙芮也收回了手,重新搭在膝盖上,轻叹道:“我是怕你入了魔障。” “我有分寸。” “每个好赌之人都是这么说的,弑杀于你,已经成瘾了,分寸?呵……” 叶倾雨刚拢起的头发又散了开去,她将木梳丢到小几上,沉声道:“难不成该杀之人不能杀,傀儡不能杀,魔不能杀?” 若她弑杀成瘾,那也是形势所逼。 “那你觉得我该杀吗?” 龙芮扭头看着叶倾雨,阴暗的马车里,小几上的灯火被从车帘钻进来的风摇动,在龙芮脸上留下忽明忽暗的光影。 他的眸光深邃,里面藏了太多的秘密。 “你就算该杀,也不是由我来杀。” 龙芮盯着叶倾雨看了一会,忽而又叹道:“如果逃不过一死,我倒希望是死在你手里。” “我不会杀你。” “阿雨……”龙芮偏头去看小几上跳动的灯芯,“你并非是我带回南疆……” “我知道。”叶倾雨打断龙芮的话,“我看过你的梦。” 那次在千鸢的梦里见到自己的身影后,叶倾雨便寻机会入了龙芮的梦。 龙芮既然瞒她,她就算问了也未必能得到想要的答案,倒不如自己去探寻来得方便。 龙芮的梦,亦是苦的。 叶倾雨突然间不知道这个世上,可还有不苦的人生? 龙芮本不姓龙,而是姓晏,晏是丘宁国的国姓。 晏清,是龙芮出生时的名字。 可惜这个名字只伴随了他短短几个春秋,便埋葬于一场血雨腥风之中。 十一年前,丘宁国大败高阳国,举国欢庆之下,都城中却暗潮汹涌。 这次与高阳国的战争,乃是由八皇子挂帅出征,八皇子建此奇功,太子一党对其十分忌惮。 战后不久,远在南疆的八皇子,又一手促成高阳国送质子苏宸璋来丘宁国之事。 如此有勇有谋的皇族子弟,若是登上皇位,丘宁国何愁不能统一天下? 朝堂之上对八皇子的呼声渐高,更是引起了太子的警惕。 就在这时,高阳国质子来丘宁国途中却出了意外。 而这也让风头正盛的八皇子跌落尘埃。 质子苏宸璋一行进入丘宁国境内后,八皇子派去接应的士兵却没有接到苏宸璋。 苏宸璋被劫了。 质子被劫,而且是在丘宁国境内被劫,在八皇子的眼皮子底下被劫,这件事能拿来做文章的地方可太多了。 是八皇子与高阳国私底下有什么合作,暗中放了苏宸璋,以求在争夺皇位之时有外援相助? 是太子派人劫走高阳国质子,用以陷害八皇子? 亦或是高阳国并不想派质子来丘宁国,将人给劫了回去? 又或者是其他六国从中使坏,好让丘宁国与高阳国再起纷争?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九爷当心 第332章九爷当心 不管是哪一种,最后八皇子都被一道圣旨降了罪。 罪责很重,八皇子在南疆的亲信全部处死,八皇子及其妻儿被押往临渊城极寒之地。 长途跋涉,受尽欺侮。 押送的官兵夜间将八皇子的妻妾拉拽到悬崖边,欲行不轨之事。 八皇子被其他官兵按在地上不能动弹,火把伸到他的眼前,能看见紧贴着地面的脸皮蹭出了血,血又浸湿了泥沙。 而八皇子的那双眼睛,更是红得吓人。 晏清人小,又饿又累,并没有官兵注意到他。 他抓起一旁地上的尖石,偷偷钻进半人高的草丛中,往悬崖边摸去。 他娘亲凄厉绝望的哭喊声落在他的耳朵里,与他父亲方才的眼神,在他小小的心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疤。 晏清从草丛中钻出来,举起尖石朝那名官兵的头上狠狠砸了下去。 可他太小了,他的力量太小了。 尖石虽砸破了官兵的脑袋,却不致命。 怒火中烧的官兵从地上爬起来,连裤子都顾不得提,拎着晏清的脖子,像丢小鸡一般将他丢到了崖下。 悬崖下漆黑一片,晏清只听见他娘亲一声尖利的哭嚎,便失去了意识。 晏清并没有死,龙芮就是晏清。 他被人救起,改名换姓,数年后重回南疆。 即便是回都城,也已无人还记得当年那个喜欢躲在房里不爱出门的小皇孙,而南疆,认识他的人就更少。 待他回都城时,又是几年之后,当年的太子已经登上了皇位。 晏清小时候并不常见到太子,当他立功获赏之时,坐在高位上的皇帝虽瞧着他觉得眼熟,却也没有多想。 毕竟这位名叫龙芮的名将的身世,皇帝早已调查清楚。 经调查,龙芮是宜兰城中一名娼妓所生,身份低贱没有助力,初入军时更是谁都能欺负的可怜虫。 但越是这样的人,越是能得皇帝青眼。 龙芮受封镇南王之后,才开始暗中调查当年之事。 其实这件事,当年救他之人已经分析过,多半是先帝自己的主意。 那人还告诉他一个高阳国的秘密。 高阳国丞相韩佐与丘宁国暗中多有往来,那次质子出行,最重要的不是质子,而是一封密信。 那封密信中,绘制着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地形图,以及边防部署,甚至连粮草辎重所在地、援军路线,亦有提及。 如果苏宸璋一行顺利抵达丘宁国都城,等待高阳国的不会是吃了败仗后,送去质子而得以喘息之机,是被丘宁国的大军攻城掠地,直捣高阳国西北城镇,扩大丘宁国疆域。 那人说,这封密信原是要送到丘宁国都城,交到先帝手中的,可却在南疆失去踪迹,这让先帝对八皇子起了疑心。 八皇子是要用这封密信去讨好高阳国皇帝,寻求外援? 还是要拿来威胁老皇帝退位让贤? 毕竟南疆被握在八皇子手中,而朝中对八皇子的推崇亦高过了太子。 八皇子不除,先帝心下难安。 在普通百姓家,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在帝王眼中,手哪有命重要,哪有皇位重要? 之后龙芮的调查,与那人所分析的出入不大,当年八皇子之事,确实是先帝一手谋划,但要说太子不知情,龙芮是不信的。 至少八皇子死在临渊城之事,是太子所为。 龙芮虽镇守南疆,手握重兵,却并没有趁势举兵造反,为父报仇。 连他如今的异动,亦不是为了谋丘宁国的皇位。 那个救龙芮性命之人,叶倾雨在千鸢的梦里亦见过。 如果那人救千鸢是巧合,那他救龙芮呢? 也是巧合吗? 叶倾雨不信。 那人所救的两个孩子,一个成了西洛国国巫,一个当了丘宁国镇南王,若说他没有什么谋划,谁又会信? 但叶倾雨所关心的不是人族七国的明争暗斗,她探龙芮的梦,是想知道这几个月,她是否真如龙芮所说,一直处于昏迷之中? 可龙芮所执着的事,到暮子河畔便探不到了。 暮子河畔终年积雪,河面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恍如仙境一般。 可这却是一条死亡之河,河面下浸着无数尸身,不腐不烂,仿佛沉睡的人。 从这些沉睡的尸体上,长出墨黑的杆子,破水而出,花开似血。 蜿蜒到雪原尽头的暮子河里开满了血红的食尸花,在淡粉色的烟雾笼罩下,河面上呜咽的风声让人恍惚生出一股子悲凉之感来。 “噗通!” 有人落水。 “传说除了魇灵,进入暮子河的人没有能活着上岸的,这小丫头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这好端端的,她为何要跳河?” “简城主别过去,暮子河的水沾不得,她已经没救了……” 暮子河上的食尸花突然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鬼哭狼嚎般,令人心悸。 片刻之间,满河的食尸花像泼了油的烈火,轰然燃烧起来。 那些人面花瓣,在熊熊烈火中,像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痛苦挣扎,仿佛被什么东西吞噬了魂魄,瞬间化入火海,灰飞烟灭。 当尖叫声消失时,食尸花变成了满河黑灰,暮子河上的淡粉色烟雾也消失了。 “九爷当心。” 一声惊呼,揪住了叶倾雨的心。 龙芮趴在暮子河岸,他的手探进了暮子河的河水之中,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沉入水底的那抹纤瘦的身影。 所有的尸体都在往下沉去,很快就挡住了叶倾雨的身影。 他要去拉她的,可晚了一步。 曹玉紧紧拽着龙芮的胳膊,手背上青筋暴起,用尽了力气,生怕他家主子跳进那诡异的河中。 龙芮的手碰到了暮子河的水,先麻后痒,接着是钻心的疼。 去暮子河的人,都知道暮子河的水碰不得。 暮子河的水比世上最毒的毒蛇还要毒上几分,如此下去,就算不死,只怕也要废了。 龙芮当下二话没说便挥刀斩断了右手。 叶倾雨从未想过,在她短暂的一生中,竟会有人在意她,在她死前,竟会有人想要救她。 龙芮虽然没有将她从暮子河里救上来,没有带她回南疆,但他确实是想救她的。 这份恩情,足以让叶倾雨陪他去造反。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三章 仙子……不过如此 第333章仙子……不过如此 梦神骗了叶倾雨。 龙芮也骗了她。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去骗人,叶倾雨不知道梦神为何要骗她,但她大概能猜到龙芮的用意。 “那几个月……我过得很惨吗?” 龙芮沉默片刻,“算不得好,但应该也不算太坏,至少你遇到了……” 龙芮的话音戛然而止,叶倾雨亦变了脸色。 幸好马车本就行驶得缓慢,不至于急停而磕伤了车厢里的人。 风雨中有人拦马。 “是曹副将。”护卫惊呼,“王爷,曹副将被人挟持了。” 曹副将,就是曹玉。 叶倾雨那日被曹玉从雪回谷带回王府,之后龙芮将他调离了宜兰城。 龙芮掀开了车帘,马车前方不远,被一把匕首抵住咽喉的正是曹玉。 而劫持他的,却是一名女子。 “叶倾雨出来!”那女子着一身雪白衣裙,眉目清冷,带着几分寡淡,站在大雨之中没有撑伞,却未湿半寸衣衫。 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龙芮眸光微愠,冷声问道:“你是何人?” 白衣女子微微扬起下巴,哼道:“你还不配和我说话,让叶倾雨出来。” 这白衣女子虽然没有淋到雨,但她身边的曹玉却浑身湿透,唇角都已泛白。 那双好看的桃花眼被大雨欺压得几乎睁不开。 曹玉气息微弱,想来是受了一番折磨。 “王爷,属下……呕!” 曹玉话没说完,喉咙一紧,差点背过气去。 匕首并没有捅进曹玉的喉咙,勒住他的是一道劲气。 “叶倾雨,我知道你在里面,你给我出来,你不是很厉害吗?当初抢男人的时候,可没见你跟个缩头乌龟一般躲着不敢出来。” 龙芮可没耐心听这泼妇骂街,抬手正要招呼护卫动手,他的手腕却被一只冰冷的手捉住了。 叶倾雨在他身后低声道:“这女子是仙,你们继续走,我去会会她。” 既是冲自己来的,那就没必要白白牺牲这些护卫,而且曹玉还在她手上。 叶倾雨记得曹玉,在灵族之地与灵兽搏斗之时,叶倾雨曾救过他性命。 “阿雨……” 叶倾雨不顾龙芮阻拦,掀开车帘跳下了马车。 龙芮自然看得出来那女子的不寻常之处,连曹玉都对付不了,他手底下这些护卫出手多半也是送死。 他不能轻举妄动,但也不能让叶倾雨一个人面对。 在龙芮的示意下,赶车的护卫并没有挥动马鞭。 而马车后面的魔,亦都停下了脚步。 “叶倾雨,你果然躲在这里。”白衣女子脸上露出一抹得色,“在勾搭男人这方面,你可真是有一套啊,他若知道你有了新欢,不知作何感想?” 什么新欢旧爱的? 叶倾雨听不懂她的话,但可以确定的是,她认识自己。 说不定能套出一些有用的消息。 “你找我何事?” “找你何事?你自己做过什么难道忘了?”白衣女子冷哼道:“区区一个魇灵,竟也敢跟本仙子抢男人。” 叶倾雨确实忘了,这位仙子口口声声说她抢男人,莫不是她真的抢了? 那她抢的人呢? 死哪去了? “管你是仙子还是傻子,我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 白衣仙子果然被激怒,手中匕首已经割开曹玉的皮肤,血渍被雨水冲刷进衣襟,很快便在衣襟上晕开淡淡的红印。 “且容你再狂妄片刻,待我解决了他,再送你归西。”白衣仙子话音落地,匕首就要往曹玉的喉咙送去。 从叶倾雨手心疾射而出一道蓝色灵光,倏地朝白衣仙子手背抽去,“欺负一个凡人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便与老娘打。” 白衣仙子抬手去挡,灵光打在匕首之上,一声铮鸣。 本该捅进曹玉喉咙的匕首脱离仙子的手心,插进一旁的泥地中。 叶倾雨勾唇,“仙子……不过如此。” “你……”仙子恼怒之中又带着惊愕,似乎不敢相信叶倾雨会如此厉害。 一个魇灵而已…… “放了他,你今天或许能活着离开这里。”叶倾雨说话间已经拉开了无疆弓。 弓上搭着一支漆黑的羽箭,箭矢喷薄出幽蓝的光晕,那蓝光之中,好似还藏着一丝血红。 仙子的手捏着曹玉的后脖颈,只需手腕用力,他便要去见阎王。 但叶倾雨的箭,也会在此时射穿仙子的眉心。 弑仙,看上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曹玉脖子上的劲气已经退散,他忍着疼痛喊:“叶,叶姑娘,曹某对不起你。” 一句话喊完,因用力过猛,又糊了一脖子血。 曹玉一介凡人,白衣仙子随便使点手段就能套出他的话来,这事怨不得他。 而且叶倾雨并没有要躲起来不见人的意思。 她哪里知道,在晟州大陆上,有很多人在找她。 不仅有祈求魇灵之愿的凡人,有她的命主,还有仙魔,有上古之神。 在叶倾雨锐利的目光下,白衣仙子最终放开了曹玉。 曹玉跌进泥泞之中,白衣仙子紧紧盯着叶倾雨,恨声道:“你既不喜欢他,为何要抢走他?” 谁? 叶倾雨真的很想知道她抢了哪位良家公子? 不过来与她吵架的是仙子,说不定她抢的是位小仙君。 她这么厉害的吗? 不等叶倾雨思索如何套话,趴在泥水中的曹玉又开口了。 “叶姑娘,她就是在千屏城抢走孟公子的女人,你可别听她乱说,明明是她抢了孟公子,却赖在你头上,好不要脸。” 曹玉好歹是做过采花贼的人,抢的人算不得少,但从他手中将人抢走的,这白衣仙子算第一个,如今又落在她手中,曹玉心里憋闷。 而曹玉显然也看出来了,叶倾雨如今的能耐不在这位仙子之下。 那他不得可劲儿挑事? 千屏城,孟公子? 叶倾雨回头瞥了一眼掀帘看热闹的龙芮。 龙芮神色复杂,他方才正准备与叶倾雨坦白,谁知半路杀出来一个劳什子仙子。 从曹玉之前传回来的消息,龙芮已经猜到了这位仙子的身份。 龙芮派人查过,那晚从曹玉手中抢走孟奚知的女子,乃是仙界的灵宛仙子。 没想到这灵宛仙子竟会通过曹玉找到叶倾雨,倒是有些能耐。 灵宛仙子狠狠瞪了一眼曹玉,“我看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曹玉可不想死,双手一撑,双腿一蹬,眨眼便蹦出老远。 好在灵宛仙子此行的目的是叶倾雨,并不稀罕曹玉的命,否则他岂能蹦得出去? 曹玉一到叶倾雨身边,立马便活了过来,指着灵宛仙子骂:“亏你还自称仙子,用那些下三滥的手段来套路老子,呸……来啊,老子就是活得不耐烦了,来杀了老子啊!” “曹玉。”一道低沉的声音从曹玉身后响起。 曹玉浑身一哆嗦,转身朝着马车跪下了。 “滚下去。” “是。” 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 孟公子去了月山 第334章孟公子去了月山 灵宛仙子自从离开千屏城后,便一直在留意叶倾雨和孟奚知的动向。 对于元宵节花灯会上叶倾雨抢走孟奚知这件事,灵宛仙子一直耿耿于怀。 她不明白自己哪里比叶倾雨差,为何孟奚知要选择叶倾雨? 爱而不得对于向来顺心顺意的仙子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如果说一开始,她以为孟奚知是因受她胁迫不得不离开叶倾雨,她以为孟奚知是喜欢叶倾雨的,她即便不甘却也无可奈何。 可当她去灵蝶崖打听孟奚知的过往时,孟莺时告诉她,孟奚知是上古之神,而他接近叶倾雨,是为了血玉。 灵宛仙子心中又燃起了希望。 孟奚知不是因为喜欢叶倾雨,他是为了血玉! 她就说,孟奚知堂堂仙君,不,应该说上古之神,怎么可能看得上一个小小的魇灵? 只要找到血玉,何愁孟奚知不会对自己心生好感? 而在此之前,她想告诉叶倾雨这个消息,她想知道叶倾雨发现孟奚知只是利用她,会是什么表情。 但这事不能她自己去说,若是让孟奚知知道,岂不糟糕? 灵宛仙子找到了花灵海棠。 仙山福地,自是少不了仙花灵草。 没有人知道海棠是从哪座仙山化灵,但她倾慕上古之神的事,在仙界却不是什么秘密。 自从千年前上古之神失去踪迹,海棠便一直郁郁寡欢,仿佛丢了魂一般。 灵宛仙子将从灵蝶崖听来的消息添油加醋地往海棠面前一捅,海棠当即就坐不住了。 海棠本就常在人间行走,早在灵宛仙子找到她之前,为了寻找上古之神,她不惜与画中仙勾结,差点暴露了山海藏的秘密。 海棠果然跑到叶倾雨面前,将上古之神与血玉之事告知,却不曾想会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而叶倾雨和孟奚知的感情,似乎并没有因这件事而决裂。 这多少让灵宛仙子有些错愕,但也让她猜测叶倾雨对孟奚知亦用心不纯,有所图谋。 否则明知是骗局是谎言,叶倾雨为何还要与孟奚知纠缠不清? 这世上的事,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见解,只是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些就妄下定论,未免太过草率。 可身陷情关的灵宛仙子,对叶倾雨是满心的怨恨与偏见,哪里明白那俩人能走到一起有多不容易。 而今日灵宛仙子来找叶倾雨,乃是因海棠出事后,山海藏对她的追杀。 东躲XZ的日子让她苦不堪言,可她即便是死,也不能让叶倾雨好过。 说起来算她走运,那日偶然遇到曹玉,灵宛仙子想起在千屏城时,这人曾劫走过孟奚知,而据他说,他原本的目标其实是叶倾雨。 左右也找不到叶倾雨,灵宛仙子便寻思着找这人盘问盘问,没曾想还真叫她知道了叶倾雨的下落。 灵宛仙子看到叶倾雨和丘宁国镇南王同乘一车,当下便为孟奚知打抱不平起来。 她自己是痴心人,哪里见得心上人受委屈。 不管是人还是仙,都是自私的,当灵宛仙子知道孟奚知是在利用叶倾雨时,心里是欢喜的,可当她看到叶倾雨另结新欢时,心里又是怨恨的。 叶倾雨的行为,让孟奚知看上去多少有点不值钱了。 偏偏这不值钱的玩意,却是灵宛仙子求而不得的。 灵宛仙子恨声道:“孟公子哪里对不起你了,你要如此对他?” 叶倾雨心知与这白衣仙子掰扯不清,何况就算她什么都记得,也没必要与外人讨论自己的感情事。 可她如果想从这位仙子口中套话,就不得不与她周旋。 叶倾雨十分阔气,“一个男人而已,你若喜欢,我便让给你了。” 这世上,让的东西哪有争来抢来的香,灵宛仙子的暴脾气瞬间又上头了。 她到底哪点不如叶倾雨? “你……你躲在这里逍遥快活,你可知他不眠不休满天下找你,你可知他为了你……” 灵宛仙子突然打住不说了,这让叶倾雨很烦躁,她最烦这种说到关键时候停下来的。 那位孟公子到底为她干了啥? 能不能有个人出来跟她说个清楚明白? “他……如今在哪?” “怎么,有了新欢还惦记着旧爱?” 好笑,不是她巴巴跑来为那孟公子打抱不平的吗? 这阴阳怪气的话叶倾雨可不爱听,且不说她与那位孟公子是否有些感情纠葛还不一定,至少她与龙芮,那是绝对清白的。 她只想成神,哪里有心思谈情说爱? “他在哪?”叶倾雨又问了一次,若真是她负了孟公子,她总得去给人家一个交代。 但如果灵宛仙子不愿说,那叶倾雨也不打算再多费口舌。 “孟公子去了月山。”灵宛仙子心思微转,没瞒叶倾雨。 让叶倾雨从这个世上消失,是灵宛仙子此行的目的,可眼下看来,她未必是叶倾雨的对手,让叶倾雨去月山,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孟奚知确实去了月山,但月山出现了一个弑仙摄魂的魔,叶倾雨去了,就别想再离开。 月山? 叶倾雨想起方才那些字条,上面写的不正是关于月山的消息么。 那位孟公子可真是好胆量,竟敢往魔窟里闯。 叶倾雨又问:“他为何要去月山?” “你想知道答案自己去寻他便是,他是上……啊!” 灵宛仙子话没说完,从龙芮所乘的马车后,突然蹿出一个小孩来。 风雨渐大,天昏地暗。 但能看清楚那是个男孩。 不止龙芮,连叶倾雨也变了脸色。 “小满?” 这是千鸢留下来的魔,是操控马车后面那些魔的关键。 可他此刻却跑了出来,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似一支离弦之箭,穿过了灵宛仙子的身体。 灵宛仙子是仙界玉莲仙山上的仙子,并非散仙,修为亦不是散仙所能比,她能在山海藏追杀下躲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可是,就在刚刚那一瞬间,一道黑影从灵宛仙子身上穿过之时,她甚至都来不及反应。 这怎么可能? 千鸢带来的这个魔,怎会有这么大的能耐? 问题是,他为何要杀灵宛仙子? 灵宛仙子:他是上古之神,他想干什么我怎么会知道?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五章 第七命主 , 第335章第七命主 灵宛仙子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死在一个魔手上,而且死得这么快,这么惨。 灵宛仙子顷刻间便化作一阵白色的烟雾散去了,连魂魄都没了。 小满穿透灵宛仙子后,在风雨中呆呆站立了片刻,突然笔直地倒了下去。 叶倾雨上前查看,发现小满只是晕过去,并无大碍,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叶倾雨却还是一头雾水。 再次上路时,龙芮将曹玉召了过来。 对于叶倾雨之前在人族的事,龙芮也都是从曹玉口中得知,他既然打算让叶倾雨知道,曹玉所知的,应是比他更详尽。 小满被叶倾雨抱进车厢,躺在一块锦垫上,叶倾雨指尖聚着一点红芒,按在小满眉心。 曹玉已经换了一身干爽的衣衫,脖子上包了一圈白布,已无血渍渗出。 他跪在车帘边,慢慢将他所知的事一一说来。 从千屏城到怀宁城,所有他知道的关于叶倾雨的事,都没有隐瞒。 “如果不是千屏城被一场大火焚毁,叶姑娘大庭广众之下抢走一位俊俏公子,御风而去的风流韵事,绝对会传遍晟州大陆……” 叶倾雨心下暗惊,她竟真抢了人? 而且是当众抢的? “那位孟公子是什么来头?” 曹玉瞥了眼小几旁的龙芮,回道:“我只知他叫孟奚知,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叶姑娘的床上……” 可不就是在叶倾雨的床上,曹玉第一次见到孟奚知,错将他当成叶倾雨掳走了。 “……” 叶倾雨大为震撼,她,她和那位孟公子已经…… 她这死了死了的,竟还能…… 叶倾雨捏了捏眉心。 “对了,叶姑娘似乎与孟公子吵架了,离开怀宁城的时候,孟公子并没有跟来,之后我回了丘宁国,关于叶姑娘的事,我便不清楚了。” 曹玉没想到叶倾雨会来丘宁国,更没想到她会失忆。 这本是一件好事,忘了孟奚知,他家王爷就有机会了。 可惜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是失忆,该知道的事还是会知道。 一个人存在于世间的痕迹,怎可能轻易抹掉? 叶倾雨微蹙起眉头,她和孟公子吵架了? 是因为什么事? 看来她的确有必要去找那位孟公子问个清楚。 她……不是不负责任的人。 龙芮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曹玉退下,他依旧在盯着小几上的白瓷盏看。 白瓷盏上描一棵古松,和一只振翅高飞的仙鹤。 许久之后,拍打车厢的雨声渐小,叶倾雨终于开口道:“我想再试试,如果你是我的命主,不管你所求之愿是什么,我都会帮你达成。” “好。”龙芮声音低沉,没有拒绝。 叶倾雨之前探过龙芮的神识,但不管是左手还是右手,不管是拇指还是尾指,却都无法探出龙芮是否是她的命主。 不单单是龙芮,叶倾雨找很多人试过,结果都是如此。 正常情况,不管是不是命主,都能探得出来才对。 叶倾雨怀疑过是自己能力不行,但在知道她忘了这几个月所发生的事后,她有了另一种猜测。 会不会是她已经与人结过灵契? 毕竟她死在暮子河的时候才十月份,龙芮说魇灵问世的消息,在去年年底的时候便有人在传,到她昏迷于雪回谷被曹玉捡回去,中间有三个月的时间。 这三个月,出现命主的可能性很大,甚至说不定不止一个。 叶倾雨端坐在锦垫上,缓缓抬起左手,白皙的掌心蓦地蹿出一道蓝光。 她的掌纹与常人不同,从她的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彷佛凋零的花枝。 幽蓝的光晕是从她掌心的纹路渗出来的,往食指冲去。 之前她已经用拇指探过,今日再试,便从食指开始。 叶倾雨轻轻摇动手腕,蓝光便如水波一般,缓缓往龙芮涌去…… 直到左手五指都探过,叶倾雨依然什么也探不出来。 这让她心生挫败与担忧。 探不了神识,她还怎么完成魇灵十愿? “我们再试。” 龙芮抬眸看向叶倾雨,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这般稳重沉着。 当然,除了暮子河那次。 在灵族之地,他带着叶倾雨在灵兽窝里拼杀的时候,即便灵兽的尖牙已经碰到了他的咽喉,他依旧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就算注定逃不过一死,也要拼搏到最后一刻。 龙芮的话给了叶倾雨莫大的鼓励,还有一只手没试,她不能放弃希望。 “好,我们再试。” 叶倾雨换了右手,依旧是从食指开始,而这次,她终于有了不同的感觉。 她探到了! 一条红线从叶倾雨右手食指蹿出,不容多想,她左手赶紧结印,搭在右手掌心。 “你的心愿是什么?” 叶倾雨想过,龙芮所求不是丘宁国皇位,不是整个天下,这些都在他们的谋划之中,无需魇灵之愿。 他所求,应是让她留下。 探龙芮神识,是叶倾雨给自己,亦给龙芮的一个机会。 是去是留,总要有所选择。 叶倾雨既已知道她有一段被抹去的过往,那她便要去寻回来。 而如果龙芮是她的命主,他要她留,她便留。 龙芮眸光深邃,他看着叶倾雨,仿佛想要看到她心底最深处去。 “我要你活着。”龙芮的声音平淡,好似早就想好了这个心愿,又或者即便没有魇灵之愿,他所祈求,也不过是要叶倾雨活着。 这是叶倾雨不曾料到的,不管是人灵还是仙魔,为了魇灵之愿争破头的比比皆是。 他们心机算尽,你死我活,亦求而不得的东西,龙芮竟然只是愿她活着。 这个愿太沉重了。 但祈愿已出,便不能更改。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龙芮的右臂不由自主地抬起,他已没有右手。 红线缠上他的手腕,穿进他腕上原本连着食指的经脉,一阵切骨的痛,龙芮面色从容,这点痛于他来说算不得什么。 或者说,他已习惯了。 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银光过后,红线隐去。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叶倾雨低声默出灵契,这是魇灵从小便要背下来的东西。 暮子河的那个梦中,叶倾雨被抹去十年的记忆找回来了,可她却不知,她重回人族的那段记忆,竟又被抹去了。 “我等着灵契消解的那一日,阿雨,你且去吧,去找回你的记忆,去做你想做的事。” 叶倾雨就像是金沙山顶的鹰,鹰生来就是要搏击长空的。 ? ?龙芮在叶倾雨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想守护叶倾雨,但却不会束缚她,他活着是为了复仇,为了南疆的百姓,他还有他的使命,叶倾雨对于他来说,像是一种精神寄托。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 去月山 第336章去月山 小满是在子夜左右醒来的,他并不记得自己为何要杀灵宛仙子。 他就像是一根木头般,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朝气。 他如今行事,并不会有自己的意识。 可千鸢又为何要杀灵宛仙子,这说不通。 这其中,必然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被她们疏忽了。 千鸢说过,小满是驱魔术的关键,他若出了问题,那些魔只怕要降不住。 不过眼下看来应是无碍。 雨夜难行,马车歇在一间破庙前。 龙芮坐在车厢里,他没有入睡。 他静静看着小几那头背靠车壁闭目而眠的叶倾雨,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叶倾雨此刻并非熟睡,她在入梦。 方才龙芮交给叶倾雨一包东西,里面有玉佩、木簪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是叶倾雨被曹玉救回王府时,龙芮收起来的东西。 是叶倾雨的东西。 叶倾雨去月山之前,有必要通过这些东西,了解更多过往。 她通过一只白玉手镯入了杏山仙人的梦。 手镯上雕一朵绽开的杏花,杏花旁边躺着一头小猪崽,憨态可掬,十分逼真。 叶倾雨看着就觉得喜欢。 梦里杏山仙人没有多说,问了叶倾雨身在何处后,道是要搬山来接她。 搬山,听上去就很牛逼。 叶倾雨在等杏山仙人的时候,随手拿了样物什又入了梦。 这次梦中的人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她背一把刀柄系着红绸的刀。 小姑娘一把抱住叶倾雨,喜道:“你终于来找我了。” “你是谁?” 冷皓月惊愕地放开叶倾雨,“你失忆了?” 很显然是的。 冷皓月抬起左手,在叶倾雨眼前晃了晃,“你瞧我的手指,可看出什么来?” 叶倾雨微微蹙眉,“你是我的命主。” 冷皓月左手无名指上隐着一条红线,别人看不到,叶倾雨只需祭出一缕灵力,便能一眼就看出来。 只有与她结了灵契的命主,才会有这条红线,这是她们之间的牵连。 叶倾雨问:“你的愿是什么?” “我要找到韩大哥。”怕叶倾雨不明白,冷皓月又道:“韩大哥叫韩云轩,稚水国南津城城主府少主韩云轩。” 叶倾雨不知道南津城,亦不知道韩云轩,但她听明白了,这位命主所求之愿是找人。 冷皓月挽起叶倾雨的胳膊,“阿雨姐姐你听我慢慢跟你说。” “不,你最好长话短说,我还有事。” “阿雨姐姐有什么急事?” “我要去月山。” 冷皓月一拍大腿,“巧了不是,我也正要去月山。” “你去月山作甚?” “先前我们约好在不死槐森林碰头,可当我赶到谭家村时,那里已经被崇巫门的人接管,听说整个村子的人都死绝了,崇巫门的人说不死槐森林中十分危险,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准进入,哎,你是不知道啊。” 冷皓月叹了口气,继续说:“我本打算偷偷摸进不死槐森林,第一次是被崇巫门的人给拦了回来,第二次好不容易溜了进去,却被无患子那个臭小子给捉住了,阿雨姐姐你可还记得无患子?” 叶倾雨摇头,“不记得。” “罢了,这不重要,我以后再说给你听,无患子将我打晕扛出不死槐森林,我醒来后他便说韩大哥在月山,这不,我们现在正在赶往月山的路上呢。” 冷皓月想了想又道:“阿雨姐姐,我可不是要抛下你啊,我一直在等你来梦里找我。” 无患子说不死槐森林中出现了魔,凡人进去就是送死,无患子还说叶倾雨不在不死槐森林中。 冷皓月向来执拗,只当无患子是为了不让她进不死槐森林编出的谎话。 但无患子却突然说韩云轩在月山,冷皓月当场就给了他一巴掌。 为了不让她进不死槐森林,无患子这狗东西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见冷皓月不信,无患子也没有多言,他再次敲晕了冷皓月,扛着她往月山而去。 冷皓月醒来时,已经隐隐能看到月山上的白雪了。 她心里一直惦记着与叶倾雨的约定,每日盼着叶倾雨能来梦里找她。 冷皓月突然一拍脑门,“原来你忘了这件事,难怪这么久都没来找我。” 既然都要去月山,叙旧不急这一时,叶倾雨和冷皓月约好在月山脚下相见,便出了她的梦。 叶倾雨出梦后不久,杏山仙人便到了。 一座大山从天而降,堵在破庙门前,惊呆了一众躲雨的护卫。 南嘉神色郁郁,撑伞站在山脚下。 山脚草木葳蕤,一只白纸灯笼挂在歪脖子树上,并不被风雨所扰。 叶倾雨摊开手心,一枚泛着幽蓝光芒的琉璃珠子卧在她苍白的手心,珠子里头云絮翻涌,看不真切。 “这枚窈梦珠你收着,我不在的时候,它会替我布梦。” 龙芮接过窈梦珠,指尖轻轻摩挲着光滑冰凉的珠子,“多谢。” 叶倾雨掀开车帘,正要离开,龙芮却捉住她的手腕,她的手腕与窈梦珠一般冷凉,没有一丝温度。 叶倾雨疑惑回头。 龙芮松开她的手腕,摇晃不定的光照下,叶倾雨见他从腰间掏出一枚棋子。 一枚黑玉棋子,上面刻一个“柒”字。 方才龙芮交给叶倾雨的包裹中,就有一枚黑玉棋子。 魇灵的随身之物,多数是可入梦的贴身之物,叶倾雨虽不知那些物件的主人是谁,但至少她可以肯定,她包裹中的黑玉棋子是件重要的东西。 为何龙芮手中会有一枚相同的棋子? 龙芮将棋子递给叶倾雨,“你已经有一枚棋子,我本应送你别的东西,但思来想去,我身边也只有这枚黑玉棋子拿得出手了。” 叶倾雨没有接,“你已经送了我无疆弓。” 龙芮摇头,“这不一样,黑玉柒字棋,世上只有九枚,这里面藏着一个关于七国的秘密,我今日将它送给你,想来很快,你便能明白我的意思。” 七国的秘密? 叶倾雨身为魇灵,对这世上的秘密都很感兴趣。 “多谢,你是我的命主,若有要紧事,晚上入睡前在床头放一面铜镜,默念三声我的名字,我便会进入你的梦中。” 龙芮定定看着叶倾雨的眼睛,终于说道:“阿雨,保重。” “保重。” 叶倾雨跳下马车,朝杏山脚下的灯火走去。 南嘉站在树下问:“去哪?” “去月山。”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七章 我要你的猪作甚? 一座大山飘于云端,在夜色中疾行。 山间已无风雨,只见满天星辰。 叶倾雨站在崖顶,听南嘉哭了一路。 说是她的猪被人偷了。 谁他娘的吃饱了撑的偷人家的猪? 可是话说回来,一头猪而已,何至于哭成这样? “你不懂,小耳朵是我唯一的亲人,它没了,我守着这杏山还有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要守着这座山?” 杏山仙人将接眼泪的银盆放到一旁,用帕子拭了拭眼角,“离开杏山,我又能去哪呢?这天地看似广博,却也不过山川河流,草木禽兽,没意思极了。” “不是还有人?” “人?人还不如禽兽呢。” 叶倾雨不想与她争辩,在杏山仙人眼中,没有什么能比她的猪更宝贵。 “是谁偷了你的猪?”叶倾雨想起来在暮子河畔的梦中,梦神身边也有一头猪。 堂堂梦神,应该不会干偷鸡摸狗的事吧? “能从我眼皮子底下偷走小耳朵的,自然不是普通的仙。”南嘉红肿的眼睛看向叶倾雨,“该不会是你偷的吧?” 能来杏山的,不可能是妖魔鬼怪,她也就随口一问。 而上一次叶倾雨能上杏山,乃是南嘉故意为之。 叶倾雨觉得好笑,“我要你的猪作甚?” “看来你是真的不记得了,那你可还记得你那相好的?” “你说的是孟奚知?” “哟,这倒是没忘,可真有你的啊。” “你也知道他?” “上次你来杏山,是他相陪。”南嘉并不想谈孟奚知,她问叶倾雨,“你可记得你爹娘是谁?” 叶倾雨奇怪道:“爹娘?” 南嘉啐了一口:“小没良心的,心里就只惦记着情郎。” 叶倾雨冤呐,但她也懒得解释。 南嘉三句话不离小耳朵,七零八碎地将叶倾雨爹娘的爱恨情仇大概说了一遍。 “说来奇怪,你父君既已经回来了,为何不死槐森林中却一直没有动静?” 南嘉不解,以叶疏鸿那个脾气,不将晟州大陆的天捅个窟窿他能甘心? 叶倾雨半晌无言,她虽早觉得奇怪,为何自己与其他魇灵不同,但她没敢往魔的方向想。 她估摸着是因为自己已经身死的缘故。 南嘉又道:“你有时间去不死槐森林看看,我这心里总觉得不安,晟州大陆上只怕就要迎来一场巨大的浩劫了。” 南嘉觉得,叶疏鸿回来这么久却一点动作也没有,要么是被人压制,要么就是在策划一个大阴谋。 叶倾雨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她既有亲人在世,自然是要去寻的。 天边泛起红云时,远处的大地上矗立着银白的山峦。 雪峰直冲云霄,云雾缭绕间,似有仙鹤展翅。 那便是月山了。 月山上覆满白雪,看不清山上景象。 不知为何,叶倾雨心中升起一股急切之感,明明不曾到过此地,可她却像是远行人归来,满心的迫切与紧张。 “你去月山做什么?”南嘉直到望见月山才想起来要问这个问题。 “去找孟奚知。” “孟奚知比你父君还重要?” 谷</span>  叶倾雨神色茫然,“我也不知道他有多重要,所以才来找他问清楚。” 南嘉特别能理解叶倾雨,她何尝不是想找那个人问清楚。 杏花被清晨微凉的风送到山下,淡粉的花瓣裹着淡淡的香。 南嘉又一次站在山脚的树下送别叶倾雨。 “下次见到梦神的时候,别忘了叫他来杏山一趟。” 叶倾雨点头应了。 说起来,暮子河畔那个梦之后,梦神再没入过叶倾雨的梦。 也不知他老人家忙什么去了? 月山上白茫茫一片,凛冽的寒风似刀子般割在脸上,目之所及,没有一丝生机。 这时候叶倾雨便体会到了当鬼的好处。 想想去年进入灵族之地时,那彻骨的寒冷,有多难捱。 月山积雪深厚,但对于叶倾雨来说,这路却并不难走。 一路往半山腰走去,雪地上并没有留下脚印。 幸好自从月山出现魔的消息传出去后,这附近便鲜有普通百姓前来,来的都是有几分能耐的江湖人士,不至于被叶倾雨给吓破胆。 月山延绵而去数十里,尽头是厚重的云层,和缥缈的云烟。 没有人知道那边是什么地方。 连仙,亦不能前往。 叶倾雨转过山腰,映入眼帘的仍然是茫茫白雪。 今日没有降雪,太阳升起,日光洒下来,雪地上闪烁着莹润的光。 叶倾雨并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孟奚知,她连垂思宫在哪都不知道。 而那个弑仙摄魂的魔,又躲在哪里? 茫茫天地,叶倾雨恍惚又回到北地,回到与灵兽搏杀的日子。 所有去北地的人都以为她是地灵,可她却看不到雪原之下的灵族之路。 她没有办法带那些人去暮子河畔。 北地之行因她而出了偏差,待简绍和龙芮想尽办法,终于抵达暮子河畔,每个人都已是筋疲力尽。 此刻站在这雪山上,叶倾雨亦没有方向。 叶倾雨在原地静立片刻,继续往雪山中走去。 她和冷皓月约好了在月山脚下碰头,趁着天才刚亮,她打算在这附近先探探路。 不得不说,杏山仙人的搬山本事实在了得,这才小半宿的功夫,她就从丘宁国的腹地来到了晟州大陆最西边的雪山。 冷皓月和无患子骑着一匹老马,赶了好久的路,此刻依旧没有抵达。 望山跑死马,昨日就望见了月山上的积雪,今日却还在半路上奔波。 要抵达月山脚下,只怕还需大半日的时间。 冷皓月一扫昨日的颓废,抢过无患子手里的鞭子,每每老马偷懒时,她那一鞭子抽下去,瞬间提速小半里地。 因之前冷皓月一直是昏睡状态,无患子只买了一匹马。 “小石头,你慢些,把马累死了,咱们可得靠脚走到月山去,到时候费的时间更多。” “闭嘴。”冷皓月并没有消气。 无患子早就知道韩云轩的下落,却一直隐瞒于她。 单是这一点,就足够冷皓月三个月不搭理他。 而他所谓的去稚水国边关打仗,亦是在骗冷皓月。 ()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八章 月山上的魔 千屏城别后,无患子并没有回稚水国,他暗中跟着冷皓月,直到冷皓月孤身闯入不死槐森林,他才现身。 这得有多沉得住气啊。 也不知他那一路是如何藏身的,竟连叶倾雨和暮影都没有发现他。 无患子道:“从千屏城到怀宁城,你们身后的尾巴那么多,我根本无需刻意隐藏。” “那之后呢?离开怀宁城后,你是怎么藏身的?” “我知道你们要去不死槐森林,直接到不死槐森林外等着便是,干嘛要跟在你们后面风餐露宿?” “你为何不去找你师父?” “我答应过你爷爷,要护你周全。” 冷皓月撇了撇嘴,又一鞭子抽出去,“谁要你护了?” 无患子摇头轻笑,没有与她争辩。 冷皓月又问:“你什么时候知道韩大哥在月山的?” 无患子脸色微沉,在冷皓月的马鞭再次落下时,他才回道:“在韩大哥失踪那晚,我便知道了。” 冷皓月气结,抬脚往后狠狠一踹,“那你为什么瞒着我?” 无患子小腿吃痛,叹道:“你爷爷说你牛脾气,若是知道韩大哥在月山,定然要去送死。” 冷皓月没想到竟是她爷爷故意瞒她这件事,满腔的怒气却是不好再冲无患子发作。 但她仍不服气,“我去月山找韩大哥,怎就是去送死了?” “城主府里多的是比你厉害的护卫刀客,不还是……算了,不说这个,前面就快到月山了,我们先去附近镇子上买些干粮,雪山里可不一定能找到吃的。” 冷皓月为了寻找韩云轩,与魇灵结下灵契,无患子再瞒着她,又有什么意义? 只是不知此行月山,能否了却她的心愿? 无患子望着天地尽头的雪山,心中一阵怅然。 冷皓月心里惊疑不定,南津城城主府除了少主韩云轩失踪,不曾听说府里还有什么人出了事,无患子这话是何意? …… 乌黑的云层由远及近,慢慢遮住了太阳。 月山上起风了。 叶倾雨突然站定,她回身望去,除了铺天盖地的白雪,连石头都看不见一块。 叶倾雨一脚踢飞一堆白雪,暗骂一声。 方才还因自己已经身死,不畏严寒而高兴,这会她却又因此烦躁起来。 雪地上没有脚印,她已忘了来路。 叶倾雨抬眼望了望四周高耸入云的山峰,放弃了爬到最高处辨认方向的想法。 左右冷皓月若是在月山脚下见不到她,自会在梦里等她,只是眼下,她还要继续往前走吗? 她不过是想探个路而已,却忘了自己是个大路痴。 叶倾雨正犹豫之际,突然从侧方扫过来一阵疾风。 疾风卷着飞雪,朝叶倾雨袭来。 叶倾雨眼眸微眯,闪身掠出数尺。 不等她祭出灵力去挡,一抹红云已飘到了她身前。 叶倾雨心下微惊,而当她看清来人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 袭击她的,竟然是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女娃娃。 这么小的孩子,竟然有这么好的身手? 谷</span>  小女孩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背后,一双晶亮清澈的眼睛直直盯着叶倾雨,黑眼珠下隐有一圈淡淡的红,好似藏于叶底的小红鱼儿。 她的脸蛋透着一股子病态的白,更显得那双眼睛灵动非常。 小女孩身上穿着一件红裙,光着雪白的脚丫子,站在叶倾雨身前的雪地中。 单从外表上看,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可叶倾雨却探不到她的神识。 就连方才风雪骤起之前,叶倾雨甚至都没有察觉到危险。 这小孩子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叶倾雨来不及思考,小家伙已经像一头幼虎,跳起来朝叶倾雨的脖颈咬去。 她的力气奇大,叶倾雨紧紧抓着她的手腕,脚下竟还是往后滑出几尺。 如果连一个孩子都打不过,这件事说出去得有多丢人? 叶倾雨抬脚去踹小女孩的肚子,脚尖却像是踢进了一团棉絮,非但没有将她踹出去,甚至连个着力点都没有。 眼看小女孩一口白牙就要挨上叶倾雨的脖子,叶倾雨双手用力往一边拧去,小女孩细小的腕子被钳制住,随着叶倾雨转动手臂而往一旁甩去。 要想甩掉这只小老虎可没那么轻松。 小女孩摔出去的间隙,叶倾雨陡然松开双手,反手抓过背后的无疆弓,一边飞身后退,一边挽弓对准小女孩的眉心。 “你是谁?”无疆弓已经拉满,幽蓝的光晕包裹漆黑的箭矢,叶倾雨面色冷漠,凝神备战。 对手虽只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却比她以往碰到过的所有对手都要厉害。 叶倾雨从不轻敌,但也无所畏惧。 这小女孩虽是人族的模样,但这副皮囊之下裹着的东西,却不简单。 小女孩抬头看向叶倾雨,清澈的眸子里那抹淡淡的红像是遇水晕开的染料,很快充斥她的双眸。 与此同时,一股强烈的魔息喷薄而出。 遮天蔽日的云层黑沉沉压在头顶,仿佛很快就有一场暴风雪要降临。 这……就是出现在月山上的魔? 叶倾雨顾不得多想,快速祭出灵力,拉弓射箭。 蓝色灵光似流星般疾射而出,次次穿透小女孩的眉心。 眸光血红的小女孩却恍若未觉,一步步朝着叶倾雨走来。 她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叶倾雨在她眼中,仿佛只是一个供她取乐的小猫小狗。 叶倾雨不敢靠近她,听说月山上的魔有弑仙摄魂的能耐,而叶倾雨如今只剩下魂魄,若是被这小东西给摄去了,岂不玩完? 白茫茫的雪山上只有利箭破空之声,明明对面只是一个小孩,却犹如千军万马当前,叶倾雨冰冷的手心里竟擦出了一层薄汗。 小女孩紧紧盯着叶倾雨,一步步逼近,任由利箭一次次穿透她的眉心。 无疆弓所搭的箭是由特殊的玄铁所制,淬炼之时以术法加持,箭出旋回,仅此一支箭,却能无限使用。 既方便携带又无需担心利箭耗尽。 而自从龙芮将无疆弓送给叶倾雨后,又被她佐以灵力,每发必中,不管是人是鬼,都不可能在无疆弓下求得生机。 便是雪回谷中的魔,亦无法挣脱。 可眼前这个小女孩,却一点不受无疆弓的影响。 即便无用,叶倾雨也不能停止动作,她若是停手,这邪乎的孩子说不定瞬间又扑到了她身上。 无疆弓每拉满一次,叶倾雨就后退一步。 很快,她退到了雪山一侧的崖边。  () 正文 第三百三十九章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第339章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风自空谷来,卷起细碎雪花。 身后是深不见底的深渊,叶倾雨无路可退。 那就只能跟这个小魔头拼了。 收起无疆弓,叶倾雨将灵力凝于指尖,沉眉静立。 幽蓝的灵光自她掌纹间蔓延,往森白的五指聚拢。 没了利箭阻拦,小女孩瞬间便扑了过来,叶倾雨抬手格挡。 蓝色灵光爆出刺眼的光晕,好似炸开的烟花。 小女孩飞身后掠,眼中玩味更甚。 叶倾雨正要出招攻击,从她身后的山谷中卷起一阵罡风,眼见就要将人掀上半空。 她脚下不稳,险些跌倒。 这崖边无力可借,邪风来得急,不说叶倾雨,连那只小老虎亦没有防备。 叶倾雨双脚离地,风顶着她纤细的腰身,很快便呈仰面朝上的姿势。 不过这也正好让她躲过了小女孩尖锐的指甲。 小女孩看着人小,力气却是极大,她乘风而起,转眼便凌于叶倾雨上方。 叶倾雨本要拍向小女孩的手掌,忽而转了方向,朝着身下的雪地用力击去。 数十道蓝色灵流穿透白雪,往深处的土壤中延伸,一如树木的根须。 在红云压下之际,叶倾雨已借力往地面沉降。 小女孩的手指再次从叶倾雨的衣衫上划过,不曾碰到皮肉。 几次失手,小女孩已然没了耐心。 叶倾雨后背贴在雪地上,立时抽了灵力,往一旁翻滚。 就在叶倾雨将将滚开,飞雪四溅,她方才所躺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坑。 一团火球砸在雪地上,积雪瞬间融化,露出底下灰黑的土地。 火团还未熄灭,头顶又传来炙热的气流。 从山谷蹿上来的风肆虐不止,没有着力点的叶倾雨再次被风掀上天。 同样被掀飞的还有暴躁的小女孩。 这风起得邪,但却让叶倾雨有种莫名的安心感。 从一开始,山谷里的风仿佛就在助她。 此刻亦然。 叶倾雨索性不再挣扎,任狂风将她卷起。 小女孩可就不这么想了,她似一头被激怒的猛兽,不断往叶倾雨所在的地方抛出鹅蛋大小的火球。 魔火非人间普通烈火能比,即便雪化成了水,却还是不能浇熄那橙红的烈焰。 被风卷起的叶倾雨看着火球从自己身边擦过却始终舔不上她的衣襟,更觉自己方才的猜测是靠谱的。 既然这风真是助她的,那她便选择躺平。 躺在狂风之中的叶倾雨,似海浪中的一叶扁舟,不得不说,随波逐流的感觉……还不赖。 只是不知这风,要将她带到哪里去? 叶倾雨没来得及多想,托着她腰身的狂风骤然停歇,叶倾雨心下一空,整个人往山谷坠去…… 去他娘的! 叶倾雨转头往山谷望去,谷底灰蒙蒙一片,不知有多深,亦不知底下藏着什么危险。 虚空中传来一声轻笑,“小雪,可玩够了?” 是谁? 叶倾雨再转头时,眼前金光一闪,一道人影欺压而来。 她的眼眸中,映出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 叶倾雨微微愣神,这大白天神出鬼没的玩意也忒多了些。 不过……眼前这名男子长得可真是俊呐! 怔愣之际,男子已欺到叶倾雨身前,他伸手揽过叶倾雨的腰,将她揽到自己怀中。 叶倾雨顺势勾住男子的脖颈,这时候,男女授受不亲这种观念可就不值一提了,抓住这根稻草,叶倾雨便能缓一缓下坠的趋势。 她自然是不怕死的,她只是不确定这谷底有什么古怪,方才那阵风来得急去得也急,绝对是有人在捣鬼。 而眼前的男子,嫌疑非常大。 “你是谁?” 不时有火球从山崖抛下,像是天上的太阳掉了下来,一阵阵灼热的火焰从两人身边掠过。 男子含笑的眼眸闪过一丝疑惑,微微蹙起眉头,“你不记得我了?” 叶倾雨微仰起脑袋,亦是一脸疑惑,“我们认识?” 男子没有说话,沉眉盯着叶倾雨的眼睛,仿佛在确认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叶倾雨忽觉腰间一紧,温热的手掌将她勒得更紧,眼前阴影更重,下落趋势更急。 叶倾雨被这双眼睛盯着,心底莫名慌兮兮的。 倒像是她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般。 男子突然抵上叶倾雨的额头。 叶倾雨心下一惊,身子下意识后仰,意图避开男子近在咫尺的气息。 “别动。” 低沉的声音落在叶倾雨耳畔,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冰冷的脸上。 带着命令的语气,有几分霸道,又好似带着几分委屈。 叶倾雨怎会乖乖听话,她抬手一巴掌挥出去,腰身极力后压,怒道:“哪来的登徒子,离我远点。” “你……”男子不防叶倾雨这一手,他光顾着惊愕,都忘了脸颊上的疼痛。 叶倾雨也觉得自己冲动了,但气势不能输,瞪眼道:“你什么你,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没机会了。” 她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招人喜欢,更不敢想这么俊俏的男子会喜欢她,但这男子太过放肆,她不能惯着。 谁知道他还会做出什么轻薄的举止来? 叶倾雨必须将他的邪念扼杀在摇篮中。 “谁?你喜欢谁?”男子猛然抓住叶倾雨的手腕,神色激动,眼眶竟都红了。 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怎的了? 身下云雾渐浓,将下坠的两人包裹。 原本早该坠落谷底,但这男子有意控制速度,小半天了都还在半空浮着。 叶倾雨此刻若是往身下看,便能看到一道淡淡的蓝光挡在他们下方。 这蓝光不退,等到天黑他们也坠不到谷底。 而此刻男子似乎没了耐心,也不往谷底去了,带着叶倾雨朝一旁的山壁掠去。 叶倾雨被抵在冰冷的山壁上,这一处山壁往山体里凹进去,岩石上没有积雪。 男子的手移到叶倾雨的后背,替她挡住尖锐的石头,温热的掌心隔开了叶倾雨身后的冷意。 男子又问:“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谁?” 这声音已然颤抖,似带着哭腔。 叶倾雨心下大惊:这是什么情况? 其实她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那个人,但那人是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抢来的,而且曹玉见到过他们同床共枕。 能做到这种地步,想来是喜欢的吧。 方才这名男子那等轻薄行径,叶倾雨想也没想,便将那人拉出来挡上一挡。 此刻看来,这似乎不是一个好主意。 叶倾雨能感觉到男子身上的怒意和……无助。 她哪里知道,就在方才额头相抵之时,眼前的人已经探到她的神识。 她确实是忘了他。 可她却说自己有喜欢的人,这……这不是在诛他的心么? 叶倾雨不敢看男子的眼睛,这双眼睛看着让人心疼。 让人心虚。 “他,他叫孟奚知。” ? ?大蛾子:那没事了……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先亲了再说 第340章先亲了再说 突如其来的告白让孟奚知怔住了。 一个月不见,这姑娘这么会撩了? 叶倾雨哪里知道将她抵在岩壁上的男子就是孟奚知啊,见这人盯着自己不说话,但眸中的怒气却悄然散开。 她心里觉得奇怪,正要让他滚开,不想这登徒子非但没有因她报出心上人的名号而放开她,反而倾身覆了上来。 “唔……” 这场面叶倾雨哪里顶得住啊,她就像是被一团烈火包裹住,只觉天旋地转,快要窒息晕厥。 更可恶的是,这人修为深不可测,叶倾雨根本无法挣脱,她祭出的灵力全消散于虚空,竟是不能撼动这人分毫。 这人眉眼清隽,周身仙气飘飘,不是凡人,亦非山间精怪,应是从仙界而来的仙君。 世风日下,道貌岸然的仙君竟是个无耻下流连鬼都下得去手的臭流氓! 不过……话说孟奚知的名号似乎不太好用啊! 叶倾雨心里火啊,这雪山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只能在这人的唇瓣狠狠咬上一口。 血腥味很快弥漫在两人舌尖,孟奚知不仅没有松开,反而吻得更深。 自从那日叶倾雨消失在黑沼中,孟奚知将整片黑沼中的赤鱬都炸上了天,却也没有寻到叶倾雨的踪迹。 赤鱬被逼得现出真身,一个个掉入黑泥,孟奚知一个个盘问,回答不上来的,不肯透漏线索的,通通被灵气凝成的神剑剁成鱼肉丸子。 孟奚知杀了整片黑沼里的赤鱬,却依旧没有找到叶倾雨。 他摘下覆在眼睛上的霜色发带,望着脏污的黑沼,久久不肯离去。 孟奚知已经明白其中玄机,灵墟山是一处结界,这黑沼是去往灵墟山的关口,在叶倾雨进入之后,便被封锁了起来。 他就算守在这里百年千年,也未必能等到叶倾雨从这里出来。 甚至有可能,这片黑沼,已经不具备通往灵墟山的作用。 否则这些赤鱬不可能宁愿被剁成肉泥,也不肯告诉孟奚知如何进入灵墟山。 孟奚知离开黑沼之后,直奔仙界去找天帝。 好巧不巧,天帝出门了。 至于去了何处,仙官们都道不知。 很明显,天帝在躲着孟奚知。 孟奚知也没跟他客气,直接砸了凌霄殿,后又去不活城将魔界山海藏洗劫一空。 他之前从叶倾雨口中得知天帝乃是魔界山海藏的掌柜,堂堂仙界至尊,为何要跑去做生意? 这事说给谁听都是一个笑话。 但孟奚知相信叶倾雨,这便不是一个笑话。 天帝若真要做生意,为何不在仙界找点事做,却要跑到魔界去? 便是退一步讲,山海藏的澹台公子要赠他一间铺子,那也应该是赠仙界的山海藏不是? 这只能说明一点,天帝并不想大张旗鼓地做生意。 与其说天帝是魔界山海藏的掌柜,倒不如说魔界山海藏是天帝的藏宝库。 孟奚知砸了凌霄殿,虽说削了天帝的面子,但修缮事宜用的是公款,对天帝来说没有实质上的损失。 可他撬了天帝的私房钱,这事的性质就不同了。 这是在割天帝的肉啊! 而且这事妙就妙在,天帝只能哑巴吃黄连,不敢公然找孟奚知的麻烦。 仙魔势不两立,天帝敢在魔界搞特殊,岂不是寒仙家们的心? 纵然他有一百张嘴那也掰扯不清呐。 在孟奚知眼中,天帝与梦神是一丘之貉。 千年前的账还没算呢,他如今恢复修为,正是该一个一个清算的时候。 孟奚知掏空魔界山海藏之后,与叶疏鸿打了个招呼,才开始满世界寻找叶倾雨。 叶疏鸿原本蹲在不活城中筹谋攻打仙界之事,听说宝贝女儿丢了,手头上的事便都不重要了。 叶疏鸿连夜摸出不死槐森林,与孟奚知的上天入地、上蹿下跳不同,叶疏鸿只能暗中寻找叶倾雨的下落。 这作战计划还没捋出来,他可不能在人间肆意走动。 尤其是在七国乱作一锅粥的时候。 数千年前就是因魔界太过猖狂才会遭到各界排挤,如今卷土重来,叶疏鸿多少长了点脑子。 魔重临晟州大陆的消息早在年前便传开了,但人族各国中各有危机,根本无暇顾及不死槐森林中的动静。 虽然丘宁国南疆出现了魔的踪迹,但南疆是丘宁国的门户,为了防止其他国家趁火打劫,最后造成内忧外患的局面,这件事并没有传出去。 人族有个毛病,总觉得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不到危险临头之际,都不会奋起反击。 如果此刻魔堂而皇之地走出不死槐森林,于人族来说,便是那个危险临头的时刻。 各国即便内部矛盾不断,也势必要拧成一股绳去对抗魔界。 这不是叶疏鸿要的结果。 大战之前,他必须先确保叶倾雨的安全。 如果连上古之神和魔尊都寻不到,那只能说明叶倾雨的行踪被人做了手脚。 有人在干扰他们追寻的方向。 而那个人,无疑就是山海藏的主人澹台公子。 如果不是听说月山上出现魔的消息,孟奚知此刻还在满天下寻找叶倾雨。 所有山海藏的分店都被他“拜访”过,可无论他用什么手段,始终探不到一丝一毫关于叶倾雨的消息。 叶倾雨告诉过孟奚知,小雪被画中仙带去了月山垂思宫,孟奚知自然能猜到那个弑仙摄魂的魔就是小雪。 除了十万魂魄所塑的血玉之灵,这世上还有谁能有摄魂的本事? 找不到叶倾雨,孟奚知只能先上月山找小雪。 月山出现魔的消息在仙界已不是秘密,人族亦有风声传出,想来要不了多久,那些自诩斩妖除魔之士便要蜂拥而至,这种出风头的机会,没有谁愿意错过。 即便只是来瞧瞧热闹,那也是一件相当刺激的事。 不管小雪变成什么模样,孟奚知都不可能让那些人来欺负她。 而且,他不想看到小雪魔障缠身,最终回不了头。 如今看来,他来月山还真是来对了。 不仅找到了小雪,还等来了叶倾雨。 孟奚知这一个月来的担忧与思念,此刻皆化作云烟飘散。 叶倾雨忘了他算什么,哪怕她忘了所有的事,又有什么大不了? 只要她还在,便够了。 孟奚知攻城掠地般亲吻着叶倾雨,让她无处可逃。 明明是霸道又粗鲁的举止,可他浓密的眼睫上却濡了潮意。 他不敢睁开眼睛,他不敢去看叶倾雨,他怕这是个梦。 孟奚知活了这么久,所有害怕的事都只与叶倾雨和小雪有关。 她们,无疑已经成了孟奚知的软肋。 直到叶倾雨再次啃噬他的唇瓣,他才恢复了理智,不舍地放开叶倾雨。 不过只是稍稍挪开了半寸,给叶倾雨喘息之机。 两人额头相抵,呼吸相闻。 叶倾雨被禁锢在孟奚知怀中,原本冰冷的身子竟似着了火一般,烧得她脑子里可以搅浆糊。 “你,你究竟是谁?” 孟奚知正要回答,忽而心思微转,勾唇笑道:“上古之神云涯。”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 我喜欢的人是孟奚知 , 第341章我喜欢的人是孟奚知 他要说自己叫云涯,叶倾雨确实没啥印象,可他自称上古之神,天底下便是三岁小儿也听说过上古之神的名号。 何况叶倾雨在石塘城的时候,经常在街头听说书人讲各界的传说故事。 关于上古之神的传说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 龙芮给叶倾雨看过的字条上,确实写了上古之神在月山。 只是叶倾雨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遇到了这位上神。 而且还被他占了便宜。 既然是上古之神,那叶倾雨确实打不过,这个亏她只能咽下。 好在她也不是什么深闺小姐,不会因别人的错事而寻死觅活。 当然,她本就死了,还能折腾活了不成? 但这便宜占也占了,上古之神却似乎还没有要放开她的意思。 “不要脸。”叶倾雨挣扎几下还是挣不开,低声啐了一口。 孟奚知一点也不生气,低头在叶倾雨唇上啄了一下。 “臭流氓。” 再啄一下。 “狗男人。” 又啄一下。 “你……” 孟奚知笑,“骂够了?” “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要怎样,叶倾雨却是说不出口。 “我与你确实无冤无仇,但有情有爱。” “呸,我喜欢的人是孟奚知。” “你再说一遍。” 即便叶倾雨心底拿不准自己与那位孟公子到底发展到了哪种地步,但此刻她绝对不能怂。 叶倾雨定定看着眼前眸光清澈的男子,坚定道:“我喜欢的人是孟奚知。” “再说一遍。” 叶倾雨恼了,“你……你有完没完?” “你明明不记得死而复生后的事,为何还知道自己喜欢孟奚知?” “关你什么事?” “你是我的人,你的事自然与我有关。” 叶倾雨被气笑了,“只听说过恶霸强抢民女,倒是不知上古之神也有这癖好。”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得很。”孟奚知松开叶倾雨的手腕,将她鬓角一缕碎发别到耳后,微微眯起双眸,“譬如……你肯定不知道你有个女儿。” “骗鬼呢你。” 叶倾雨拍开孟奚知的手,她感觉再与这位上古之神掰扯下去,她肯定会疯的。 她只是忘了从暮子河醒来后的事,又不是忘了所有的事。 而她从暮子河醒来时便死了,如何生孩子? 即便能生,从去岁十月到如今,不过六七个月的时间,她肚子里有没有娃儿她能不清楚? “小雪过来。”孟奚知抬头对着崖上喊了一声。 簌簌白雪从高处扑落,一抹红云从天而降。 是方才那个小女孩。 叶倾雨正错愕之际,却听上古之神又道:“小雪,叫娘。” 如果不是被上古之神抱着,叶倾雨指定要惊得掉入山谷中去。 她何时有这么大一孩子了? 刚才这孩子对她下手可一点都不手软。 这上古之神铁定有那个大病! 小雪面无表情,浮在半空怔怔看着叶倾雨。 孟奚知叹了口气,“小雪已经魔化,你不记得她,她也认不出你了。” 但凡有一人记得,也不会出现方才的打斗。 叶倾雨已经懒得搭理他,这人撒谎都不过脑子的,与他扯那许多作甚? 耗着呗,看他什么时候松手? 孟奚知挥手对小雪道:“去玩吧,别跑远了,待月山事了,我们就回家。” 方才对叶倾雨大打出手的小魔头,在孟奚知面前却是十分乖巧,她虽冷着一张小脸,但好似能听得进去孟奚知的话,小魔头在半空转了一圈,张开手臂飞走了。 红云远去,岩壁上又只剩下孟奚知和叶倾雨。 孟奚知似乎还不打算放开她,“你来月山所为何事?” 关于她之前去了哪,孟奚知并不急着问,她来月山,定然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先解决眼前的事,旁的事回家再慢慢说。 叶倾雨来月山是为了寻找孟奚知,但很明显,孟奚知这个名字并不能威慑到上古之神。 那这件事就没必要说出来了,何况,若是让上古之神知道孟奚知在月山,说不定会给他招来危险。 叶倾雨想起冷皓月梦里所说的话,回道:“我要去垂思宫。” 就算找不到孟奚知,她也要去找韩云轩,这关系到魇灵之愿。 关系到她成神。 孟奚知又问:“那你可知垂思宫在哪?” “不知道。”叶倾雨回答得理直气壮,这里遍地都是积雪,她不仅不认得路,还迷失了方向。 关于叶倾雨是个路痴的事,孟奚知自然是知晓的,早在北地时,他便见识过。 “我带你去。” 这段时间,垂思宫所在的位置,孟奚知已经摸得一清二楚了。 孟奚知早已寻到小雪,之所以一直没有离开月山,乃是因小雪身上魔息太重,比之别处,这冰雪之地更能压制她心底的狂躁。 他还没找到帮小雪拔除恶念的法子,这几日也只是用从灵蝶崖带来的仙草灵植净化小雪的魂魄。 效果并不明显。 一旦有人闯入月山,小雪便会魔性大发,须得好好发泄一番才得安宁。 这也是为何方才孟奚知没有早些出手阻止她们娘俩打斗的原因。 而在叶倾雨之前,那些上月山来除魔卫道的仙啊人啊的,可就没有她这么好的运气,能得上古之神相护了。 从身下云雾密布的深谷中卷起一阵狂风,叶倾雨下意识闭了闭眼睛,等她再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赫然发生了变化。 叶倾雨身后的岩壁不见了,满山的白雪不见了。 她的双脚踩在松软的土壤上,四周树木苍翠,鸟语花香,远处的崖壁上有瀑布飞流,仙鹤展翅。 这哪里是毫无生机的雪山,分明就是仙山福地,世外桃源。 叶倾雨抬眼往天上望去,浮云旋转似瀚海翻波,十分震撼。 “走吧,垂思宫就在那边。”孟奚知很自然地牵起叶倾雨的手,拂开挡在眼前的柳枝,大步踏上土壤旁的青石小径。 温热的触感让叶倾雨微微怔愣,她低头看着孟奚知的手,心底莫名涌起一股熟悉的感觉。 孟奚知的发梢被风吹起,从叶倾雨脸颊飘过,他恰好就在此时回头,“阿雨你看,那边山壁上的房子,就是垂思宫的地盘。” 孟奚知脸上挂着笑,眉眼弯弯,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叶倾雨没有去看山壁上的房子,她怔怔看着孟奚知的脸,恍惚生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来。 好似在什么时候,她曾见过这样一张脸。 可除了说书人的故事里,她对上古之神并无印象。 “想什么呢?”见叶倾雨盯着自己发呆,孟奚知抬手在她脸上轻轻拧了一下。 叶倾雨蹙眉避开,没好气地道:“你真的是上古之神?” “不像吗?” “我们之前认识?” 何止是认识。 孟奚知捏紧叶倾雨冰冷的手指,眼眸温润,潋滟流光,他认真道:“从上古至今,我只喜欢过一个人,就是你。” ? ?感觉孟奚知以后会挨揍……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二章 她怀疑自己脚踏两只船 , 第342章她怀疑自己脚踏两只船 沿着青石小径往山壁下走去,路边开满各色鲜花,蜂飞蝶舞,正是春末夏初的景象。 叶倾雨的心思却不在这些美景上面,她的心情很复杂。 她怀疑自己脚踏两只船。 这才几个月啊,她就勾搭上了两个男人,她不记得自己以前是这种滥情的人啊。 不,她以前根本就没有过情爱方面的经验。 在石塘城将军府里,她想要像正常人一样活着都不行,又怎会有心思去想男女之事? 那十年,叶倾雨是在韦将军的监视下长大,她每日的吃食只有地瓜,在那时的叶倾雨眼中,男人还不如将军府厨房里的饭菜来得诱人。 不过叶倾雨此刻想到的问题是,上古之神和孟奚知的口味都这么重的吗? 放着温香软玉不要,偏生喜欢她这冷冰冰的女鬼? 叶倾雨不能理解。 她越想越烦躁,一个没注意,撞到了孟奚知的后背。 孟奚知转头,十分自然地揉了揉叶倾雨的额头,笑问道:“阿雨有心事?” “没有。”叶倾雨回了神,这不是胡思乱想就能解决的事,而眼下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孟奚知也不多问,抬手指着山壁上错落有致的房屋,“前几日我探过垂思宫,里面没什么古怪。” 叶倾雨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在你上古之神眼中,小小一个垂思宫,能有什么古怪? 只怕他所谓的探,并不是暗中查探,而是大摇大摆地走进垂思宫的大门。 叶倾雨猜得没错,孟奚知那日去垂思宫,确实没有遮掩,而是直接走进去的,面对一个个提剑布阵,高度戒备的垂思宫弟子,孟奚知全然不放在眼里。 而直到他如逛自家后花园一般,在垂思宫中走一遭离开后,垂思宫的弟子们躲在这山壁上的房子里,再也没有出来过半步。 他们只盼着上古之神能早日离开月山,千万不要再登门参观。 要问垂思宫的弟子们为何对上古之神如此惧怕,那就得先问问孟奚知都干了些什么了。 孟奚知早就看不惯画中仙江蓠,一是因千年前的事,二是小雪的事。 千年前的仇怨且先不提,单是诱小雪入画阵,屠谭家村,害她坠入魔道,孟奚知便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 偏偏江蓠是因画而生,《美人雪舞图》不毁,没有法子能除掉这个祸害。 但《美人雪舞图》至今下落不明,孟奚知杀不了江蓠,自然要将怒火发在垂思宫上。 他倒是没有放火烧了垂思宫,不过垂思宫里大大小小的画卷,都被他毁了。 为防孟奚知又做出轻薄的举动,叶倾雨先他一步离地往山壁上掠去。 孟奚知自然知她心里所想,无奈笑道:“阿雨别急,我话还没说完呢。” 叶倾雨不理他,几个起落间,头也不回地往那些白玉所砌的房子奔去。 山壁上的房子是仿仙宫阆苑的样式,皆是白玉为墙,金瓦盖顶,看上去既高贵又清冷。 正合了仙家们的性子。 画中仙江蓠虽被仙界所不容,但她骨子里仍旧是清高傲世的。 毕竟从仙界而来的,又有几个看得上人间的纷乱繁杂? 孟奚知很快便追上了叶倾雨,他的声音在叶倾雨耳畔响起,“越是没有古怪,反而最是古怪。” 叶倾雨偏头看过来,“什么意思?” “据我所知,画中仙喜用桑山云绢作画,奈何画技拙劣,暴殄天物。”孟奚知想起在碧落城来而不往客栈中所见到的画卷,以及那家客栈的店伙计鼻歪嘴斜的模样,笑道:“但我在垂思宫里,却不曾见到桑山云绢。” 垂思宫中虽有很多画,却没有一幅是画在桑山云绢上。 这件事确实古怪,叶倾雨思忖片刻,问道:“那画中仙呢,你在垂思宫中可见到她了?” 孟奚知点头,“画中仙就在垂思宫,不过……她受伤了。” “小魔……咳,小雪干的?” “没错。” 大抵是叶倾雨攀崖而上的速度太慢,孟奚知说着话,又揽上了叶倾雨的纤腰。 “她这算是自食其果,小雪被她带到月山没几日,便心魔难抑,在垂思宫中大开杀戒。” 叶倾雨这次没有反抗,有上古之神带着飞,她也省些力气。 说话间两人已经掠上山壁上的一块白玉台子。 山壁本是直上直下,没有凸出来的平地。 参差错落的楼宇皆是搭建在这种白玉台子上。 白玉台子一端没入山壁中,上面的楼宇没有地基,只有缥缈的云雾。 四下里空无一人,所有房屋大门紧闭。 到了这白玉台子,叶倾雨便挣开了孟奚知的怀抱,孟奚知不以为意,在前面带路,朝垂思宫主殿而去。 经过几处房屋时,叶倾雨发现白玉墙壁和台阶上,皆有划痕破损。 想来是不久前留下的打斗痕迹。 “小雪……”叶倾雨想知道小雪究竟是何来历,但这上古之神方才让那孩子喊自己娘,叶倾雨便又觉得别扭。 孟奚知回头看了一眼叶倾雨,眸光微沉,“小雪因你而生,而你,却因她而死。” 叶倾雨蹙眉,“你说清楚点。” 她是溺死在暮子河中的,与小雪有何干系? “你可还记得你带去暮子河的那块血玉?”孟奚知顿住脚步,“小雪就是那块血玉,在暮子河中,她冲出你的心口,化灵成人。” 提起血玉,叶倾雨好似被人兜头浇下一桶冰水,呆呆站在原地。 是啊,她怎么忘了,魇灵是可以渡过暮子河的,她从小便在暮子河中听食尸花语,怎会溺死在那条河中? 她意识涣散前,血玉冲出她的胸腔,之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她的死,是因为那块血玉,那块即便是在冰天雪地,却将她灼烧得死去活来的血玉。 孟奚知后退一步,站到叶倾雨的面前,“阿雨,你别怕,我会助你成神,我……” 叶倾雨猛然抬头,定定看着孟奚知,“是她害死了我。” “不,不是她。”孟奚知眼中闪过一丝痛楚,他不能让小雪背负这个罪名,“害死你的是……孟奚知。” 他没有说谎,但他也没有勇气在这种时候向叶倾雨坦白。 在叶倾雨忘了与他之间过往的时候,在叶倾雨对自己心存排斥的时候,孟奚知不敢说出真相。 他不想叶倾雨与自己为敌,不想叶倾雨日后恢复记忆时会后悔。 孟奚知最终选择了让“孟奚知”背锅。 反正叶倾雨此刻觉得孟奚知和上古之神云涯是两个人,这就很妙。 至于叶倾雨以后会不会揍他,暂时就别想了吧……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三章 那你可真棒 第343章那你可真棒 垂思宫主殿大门紧闭,门前两尊貔貅亦是白玉雕刻而成。 与人族一些门派比起来,垂思宫的弟子可以说是十分真实了。 面对强大的对手,没有逞强白白去送人头,而是关紧大门躲起来。 而且即便是这样,宫主江蓠也没有将他们撵下月山。 没有谁不怕死,人族那些正义门派,难道就不怕? 自然不是,他们拼的不过一股气,一股正气。 若是人人都当缩头乌龟,晟州大陆上早已没有人族的立足之地。 很显然,垂思宫里都是贪生怕死之辈。 浮雕精美的白玉大门在孟奚知眼里形同虚设,他拉着叶倾雨破门而入。 这几日孟奚知满门心思都放在小雪身上,只来过一次垂思宫,虽然知道这些白玉楼宇中另有乾坤,但他却无心一探究竟。 不过叶倾雨要来,他自然是要陪着的。 叶倾雨冷着脸,任由孟奚知拽着往前走。 她不相信眼前这位上古之神。 身为神君,气量却如此小,实在丢人。 对于这人给自己和那位孟公子编排的相爱相杀的故事,叶倾雨只觉得好笑。 在叶倾雨心里,上古之神说孟奚知害死了她,根本就是上古之神离间她和孟奚知感情的心机之言。 而她也因此更加确信孟奚知才是真正与她有感情羁绊的人,毕竟连杏山仙人都认为她会为了孟奚知连爹娘都不要。 至于这位上古之神,呵,叶倾雨心里冷笑,多半是万年王八活久了闲得慌,拿她逗乐子。 自以为猜透了其中关窍的叶倾雨,对前面春风满面的上古之神又多了几分防备。 门后便是空旷的大殿,一眼看过去,实在是太空旷了。 八根白玉立柱杵在大殿中,除了从殿顶上垂下来无数红色丝线装饰着大殿,再看不见其他饰物。 孟奚知指着两人头顶上的丝线,解释道:“这些丝线上原本挂着画,都被我给毁了。” 他话音里尽是得意,邀功一般地冲叶倾雨眨了眨眼。 那你可真棒。 叶倾雨睨了孟奚知一眼,抬眸去看屋顶倒悬的红色丝线。 这些丝线像帘子般密集,足见之前挂了多少幅画。 一般大殿都是议事会客之用,可垂思宫的大殿内,却连一张椅子都无,只有满屋子的画。 垂思宫以画阵为立派之本,果然名不虚传。 画都被孟奚知毁了,叶倾雨也没工夫去猜测那些丝线之前都挂了些什么大作。 孟奚知环顾一圈之后,却是皱起了眉头,“怎么连大殿里也没有人值守?” “你觉得这里还有什么值得守吗?” “阿雨言之有理,我们去里面看看。” 叶倾雨被孟奚知拉着往偏殿走去,空旷的大殿里除了孟奚知的脚步声和衣料摩挲声,再无其他声响。 要不是手里的冰凉触感,他都要怀疑叶倾雨并不在这里,这一切只是他的幻想。 “阿雨,你说垂思宫的人会不会都被我吓跑了?” 对于孟奚知的没话找话,叶倾雨心生烦躁,没有搭理他。 她没理由不烦躁,如果垂思宫的人都跑了,那韩云轩岂不是也跑了? 若真如此,她这一趟可就亏大发了。 白白送来被人轻薄,怎么想都堵得慌。 很快,孟奚知的乌鸦嘴就得到了证实。 他牵着叶倾雨逛遍了垂思宫每一个角落,别说人,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自那日孟奚知离开后,垂思宫大门紧闭,原来竟不是躲在屋子里不敢出门,而是偷偷遁了。 孟奚知突然顿住脚步,沉声道:“不好。” “哪里不好?” 突然见上古之神这副模样,叶倾雨心底非但没有紧张感,反而生出一丝幸灾乐祸来。 “垂思宫上百名弟子尽数离宫,会去何处?” 这可不像是惧怕上古之神而应该有的举措。 何况孟奚知真想要灭了垂思宫,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动手了,又何须多留他们几日? 这更像是预谋已久,而孟奚知的出现,正好给了他们契机。 毕竟月山虽是垂思宫的地盘,却也常有外人造访,尤其是在小雪成魔之后,来月山猎魔的各大门派以及仙家灵族,孟奚知每日都能碰到几个。 这也是为何上古之神在月山之事,会被丘宁国镇南王的探子知晓。 这种时候,垂思宫的弟子想全数下山,便多有不便。 如果被来访之人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又是一件麻烦事。 但上古之神上门找麻烦,垂思宫惊吓之余关起大门谢绝会客,就解释得通了。 垂思宫弟子下山,自然不需要在雪山跋涉,他们有更便捷的法子。 那就是画阵。 眼下的晟州大陆正是混乱之际,画中仙江蓠哪怕是受了伤也要赶去添一把火,有了垂思宫搅局,只怕很快,这世间就没有净土了。 各方势力都在蠢蠢欲动,孟奚知最担心的,是那些无辜的百姓。 孟奚知略一思忖,拉着叶倾雨就往画中仙的清越院飞去。 清越院是画中仙的住所,院中布置简陋,堪称寒酸,檐下放置一张竹床,上面搭着一件青色的绒毯。 孟奚知第一次进到这院子时,便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番。 这清越院与楚晟仙君的清越仙山,不能说像,只能说是一模一样。 清越仙山已毁,可人间,却有了一座清越院。 院子主人的心思,全篆刻在这院子里的一砖一瓦之上。 孟奚知总算是放开了叶倾雨的手,他好看的手指捏了个诀,清越院中的草木忽而像是倒映在池水之中,随着水波晃动起来。 他这是在探这院子里暗藏的结界。 画中仙擅用千画阵迷惑众生,但这世上所有的阵法,都有其可循之迹,可破之道。 如果孟奚知猜得不错,破解千画阵的关窍,就藏在垂思宫中。 而最有可能,就是在这清越院中。 与其四处去寻画中仙,不如直接从千画阵入手。 早在离开碧落城后,孟奚知便听叶倾雨说过暮影在碧落城中的奇遇。 暮影追着带走苏宸璋的画卷,到了一处画境。 那里有数不清的桑山云绢悬空而挂,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暮影当时听到有人说话,说的是: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晟历腊月二十三戌时三刻入画,请封。 直到后来,他们才知道那是成为画中仙傀儡的意思。 而那人说:第一百四十九阵毁,留补。 便是指当时孟奚知所在的画阵毁于大火之事。 那时叶倾雨猜测,画中仙的千画阵,是通过画境来操控,画境之外有专人看管。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个有专人看管的地方,绝对是藏在垂思宫里。 待找到了画境,就算杀不了画中仙,至少也能阻止她祸乱晟州大陆。 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 上古之神就这点能耐? , 第344章 上古之神就这点能耐? 清越院中并无异常,但就像孟奚知所说,越是没有古怪的地方,反而越是古怪。 作为垂思宫宫主,就算要睹物思人,将院子布置得跟楚晟仙君的清越仙山一模一样,也不可能心大到真的就住在一间破院子里。 不管是人灵还是仙魔,只要不是无敌,就定然会给自己留条后路。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世间没有谁是无敌的。 就连不死不灭的上古之神,也曾栽过大跟头。 这被仙界所不容的画中仙,能没有防备? 孟奚知是不信的。 垂思宫在月山立派几百年,却一直不曾有人将这个门派往那个被仙界追杀的画中仙身上想,足见其心机谋算。 不过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星陌仙君即便是在闭关之中,也对画中仙的动向了如指掌,而星陌仙君对天帝忠心不二,这件事他不可能不上报给天帝。 也就是说天帝对画中仙在人间的行事是知晓的,但他却并没有派天兵前来铲除垂思宫。 对于画中仙江蓠的追杀令至今还挂在仙界的通缉榜上,可明知她藏身之处的天帝,为何要替她隐瞒? 其中的弯弯绕绕,孟奚知已猜测了个七七八八,唯独不知道天帝与画中仙之间还有什么勾结。 但至少,画中仙所依傍的千画阵,与这座院子应是有所联系的。 孟奚知在院子里四处走动寻找,叶倾雨也跟着转了转,最后觉得无趣,走到竹床边打算坐下休息片刻。 随手将竹床上的青色绒毯扫到地上,叶倾雨正要坐下,却被地上的绒毯吸引了目光。 “你过来。” 听到叶倾雨的喊声,孟奚知丢掉手里的树枝,三两步便跑了过来。 “阿雨有什么发现?” 叶倾雨指着青色绒毯问:“你看这是什么?” 她要孟奚知看的,并不是绒毯,而是从绒毯下露出的一条尾巴。 看上去像是一条鱼。 但谁会将鱼包裹在绒毯之中? 绒毯颤动不止,躲在下面的小东西似乎吓得不轻。 孟奚知饶有兴致地蹲下身子,从旁边捡了一截枯树枝,挑起青色绒毯,歪着脑袋去看底下的小东西。 叶倾雨也弯腰去看,只见绒毯下两只形状奇怪的眼睛正怯怯注视着外面的动静。 “原来古怪之处竟是在这里。”孟奚知用树枝去敲小东西的脑袋。 方才孟奚知探的是阵法结界,自然不会感应到这活物的存在。 但这活物,却暗藏玄机。 叶倾雨问道:“这是鱼吗?” 这鱼的眼睛怎么长得跟马耳朵似的? 孟奚知点头又摇头,“是鱼,也不是鱼。” 孟奚知将青色绒毯挑开,底下的东西露出全貌。 不等孟奚知伸手去抓,长着鱼身蛇头的小怪物撒开六只鸡爪似的小脚往竹床下钻去。 孟奚知抓了个空,却也不恼,往竹床底下祭出一道灵力,那小东西瞬间就被拽了出来。 “这是冉遗鱼,听说吃了它可以不被噩梦魇住,阿雨想不想尝尝?” 孟奚知倒提着冉遗鱼的一只脚,站起身来,将拼命扑腾的冉遗鱼递到叶倾雨眼前。 叶倾雨对冉遗鱼不感兴趣,反而是方才孟奚知祭出的那缕灵力,让叶倾雨微感诧异。 “你……” 叶倾雨正要开口询问,却见冉遗鱼长得跟马耳朵一般形状的眼睛里有眼泪溢出。 这就吓哭了? 孟奚知亦觉得好笑,“没想到这冉遗鱼的胆子这么小。” 一滴眼泪滚落,叶倾雨伸手去接,一颗晶亮的珠子便落在了叶倾雨的掌心。 孟奚知也正了神色,“画中仙到底在冉遗鱼身上做了什么手脚?” 叶倾雨指尖微微用力,捏碎冉遗鱼的眼泪,只一瞬,他们身边的景象便发生了变化。 天火从天而降,撕裂灰黑的天穹。 遍野焦土,山河染血。 万物哀鸣,人间地狱。 叶倾雨怔怔看着自己的手心,她手心里布满了鲜血,淋淋滴落。 她的心猛然一跳,灼热难抑的杀欲似滚滚坠入人间的天火,在她的胸腔里叫嚣。 “阿雨!” 孟奚知没料到会有此变故,察觉到叶倾雨神色不对,他急忙靠近,欲去拉她的手腕。 在孟奚知的手指将将碰到她冰冷的肌肤时,叶倾雨猛然抬起头来,她的眼中一片血红。 孟奚知微怔,这片刻的恍神,叶倾雨惨白染血的手指已经穿透了他的心口。 “阿雨……” 叶倾雨冷笑,“呵,上古之神就这点能耐?” 孟奚知手里的冉遗鱼见此变故都快吓傻了,也不扑腾了,呆呆盯着煞神一般的叶倾雨。 孟奚知没时间伤心,他一巴掌拍在冉遗鱼的脑袋上,冉遗鱼吃痛,又吧嗒吧嗒掉起眼泪来。 叶倾雨起了杀心,这个突然跑出来的空间不能继续待下去了。 在叶倾雨骤然收手的同时,孟奚知几乎痛得站不住,他的手还没来得及去接冉遗鱼的眼泪,这狗东西却又开始撒起泼来,一个劲地摇晃着蛇脑袋。 泪珠子四下里飞溅,好些砸在焦黑的土壤上,嗤嗤冒着白烟。 但即便是冒烟了,这晶莹的泪珠子也没有消散,而是在地上滚了几滚。 孟奚知一时顾不上那些泪珠子,因为叶倾雨再一次欺到眼前。 孟奚知滚烫的血灼红了叶倾雨的手,却也激起了她心里更重的杀念。 她今日是要弑神了! “听说上古之神不死不灭,不知是真是假?” 孟奚知心口的血洞血流不止,这种疼痛,他活了那么久,是第一次感受到。 原来人受伤时,是这般痛苦。 这种滋味……可真不好受。 孟奚知记得叶倾雨以前杀人时,最喜欢拧人脖子,就像此刻,黏腻冰凉的手指抵在他的脖子上。 但孟奚知还不能死,更不能死在叶倾雨手上。 “阿雨,醒醒!”孟奚知的声音从喉咙里溢出,像极了濒死之人的哀求。 可在叶倾雨眼中,只有满目血红,孟奚知的脸、他的眼睛亦是血红的。 叶倾雨想要将他往那血渍中溺得再深一些。 千丝万缕的蓝色灵光从孟奚知的心口涌出,不等叶倾雨挥手去斩,蓝色灵光已经攀上了她是手臂,爬上了她的背脊。 掐在孟奚知脖子上的手指缓缓垂下。 越来越多的蓝色灵光喷涌而出,很快就将叶倾雨和孟奚知紧紧缠裹在一起,包括那只再次被吓傻了的冉遗鱼。 …… 来自大蛾子的血泪教训:千万不要逗阿雨……她不仅会当真,还会脑补,然后灭了你……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五章 那……不是梦? 蓝色水波似柔软的绸毯,浮浮沉沉,不见尽头。 叶倾雨随波浮沉,不知要去何处。 她的心沉静如水,在这片汪洋中,她感到从未有过的踏实与安心。 叶倾雨仰面躺在水面上,怔怔看着头顶血红的天空。 那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轻柔的波浪将叶倾雨送到一片浅滩。 金色的沙子在蓝色水波涤荡下不见一丝杂质。 除了金色的沙子,被蓝色水域围困的浅滩上只有一颗拳头大小的金珠悬空旋转。 金色的沙子,正是从那颗金珠上飘下。 叶倾雨踩在柔软的沙子上,走到金珠前。 金珠上有细密的裂纹。 有风吹来,叶倾雨回头去看,蓝色水波已经漫上金色沙滩,舔舐她的裙角。 叶倾雨再回头时,金珠突然像是被人捏爆了一般,碎成糜粉,倏地坠入蓝色水波之中。 叶倾雨的心也为之一沉。 脚下的沙滩消散在汪洋之中,叶倾雨亦沉了下去。 “阿雨,阿雨……” 又是这熟悉而陌生的呼唤,撕扯着叶倾雨的心…… 叶倾雨睁开眼时,一张大脸闯入她的眼帘。 “阿雨你醒了。”孟奚知双手托着下巴,眉眼弯弯地看着叶倾雨。 叶倾雨怔怔看着孟奚知,竟忘了起身。 她躺在一张竹床上,身上盖着青色的绒毯。 这里是画中仙的清越院。 孟奚知蹲在竹床边,空出一只手去点叶倾雨的额头,语带宠溺,“睡傻啦?” 叶倾雨更迷茫了,她真的只是睡着了吗? 方才所经历的那些事,只是她做的梦吗? “你……” 孟奚知双手在竹床上一撑,站起身来,又弯腰去拉叶倾雨的手臂,笑道:“好啦,快起来,我发现画境的入口了。” 叶倾雨这才看见孟奚知的腰间倒挂着一只长相奇怪的小东西。 冉遗鱼一个劲地掉眼泪珠子,竹床边的地上足足铺了数十颗晶莹剔透的珠子。 这冉遗鱼是水做的吧? 真能哭。 叶倾雨被孟奚知拉起来,正要下地,想起方才之事,掀起身上的绒毯,随手一挥,将满地的泪珠子扫到廊外的泥地里。 这才放心地落了脚。 孟奚知看在眼里,拍了拍冉遗鱼的蛇脑袋,威胁道:“再哭把你烤了。” 叶倾雨一言不发地盯着孟奚知腰间的冉遗鱼。 孟奚知方才说吃了冉遗鱼可以不被噩梦魇住,那她方才所经历的噩梦,又是怎么回事? 她不过是捏碎了一颗冉遗鱼的眼泪而已。 孟奚知解开捆绑冉遗鱼的绳子,倒提着它的脚,指着它马耳朵一般的眼睛,对叶倾雨道:“阿雨你来看,这冉遗鱼的眼睛,就是进入画境的入口,亏她能想得出来,在这畜生身上做手脚。” 放眼天下,又有谁能想到,千画阵最重要的画境,会藏在一只冉遗鱼的眼睛中? 可整个垂思宫的人都走了,为何将这么重要的东西留下? 而且如此随意地丢在这张破竹床上? 就不怕被人抓去宰了吃了? 画中仙江蓠看上去不像是个白痴,那就是故意为之咯! 谷貺</span>  这可真是…… 就好像自己千辛万苦找到了一样东西,可却发现那是别人故意让你发现的,这事搁谁身上也开心不起来啊。 但即便这是一个陷阱,是一场阴谋,他们也只能一探究竟。 走到这一步,叫他们就这样掉头回去,不管是孟奚知还是叶倾雨都不答应。 冉遗鱼一直哭,也不知道它到底在哭什么,他们看上去真有那么可怕? 叶倾雨心里烦躁,一巴掌拍过去,小东西的眼泪瞬间斜飙出去。 “你真没事?”叶倾雨先不理会冉遗鱼的眼睛有何玄机,她抬手搭上了孟奚知的心口。 冰冷的手指搭上来,虽隔着衣衫,孟奚知仍打了个激灵。 这姑娘动手动脚的习惯倒是没忘啊。 孟奚知抓住叶倾雨的手指,拉着往他的脸上贴,眸似春水含情,脉脉看着叶倾雨的眼睛。 “阿雨是在关心我吗?” “……” 孟奚知这么不要脸,叶倾雨一时有些怔愣。 “你是不是有病?” 孟奚知只是笑,在察觉到叶倾雨的手掌开始蓄力时,赶紧将她冰冷的手指从自己脸上扒拉了下来。 “是不是有病也得等下了月山再找大夫了,小雪还在外面,我们得快些进入画境。” 叶倾雨虽感觉出孟奚知有意回避这个问题,但眼下确实没有时间去管他是不是真的受伤了。 上古之神不死不灭,想来就算那个噩梦是真的,他也不会有什么事吧? 可叶倾雨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她的心里没着没落的,总觉得不踏实。 孟奚知再次将冉遗鱼拎到叶倾雨眼前。 细看之下,冉遗鱼不断滚落泪珠的眼眶里,原来并不是黑色的,水雾氤氲着黛蓝色的眼珠,像清晨将明不明的天空。 而那黛蓝色的眼珠里,并没有映出叶倾雨的身影,亦没有她身后斑驳的墙壁。 泪光里,似有点点火光。 叶倾雨已经不记得暮影是谁,但孟奚知记得,他联想到暮影说的那个空间里的莲花灯,这冉遗鱼的眼睛可就十分可疑了。 “你是怎么发现这条鱼有问题的?” “方才……”孟奚知随口搭话,话到嘴边却又顿住了,他将目光从冉遗鱼身上挪开,抬头瞥了一眼叶倾雨,“方才你昏睡时,我闲着没事便将这条鱼仔细研究了一遍。” 叶倾雨觉得他有事瞒着自己,这更让她对方才那个噩梦产生怀疑。 那……不是梦? 浮云旋转的天穹突然像是被人撕开了一道口子。 有剑光掠下,往垂思宫而来。 孟奚知微微眯起眼睛,“有人来了。” 而且看样子来者不善。 “现在怎么办?” 叶倾雨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但她想知道上古之神的打算。 孟奚知看着越来越近的剑光,沉眉道:“我们先走吧,找个安全的地方再入画境。” 既然画境是在冉遗鱼的眼睛里,那他们留在垂思宫就没有意义了。 叶倾雨嗤笑,“上古之神也会怕人?” 孟奚知挑眉,“阿雨若是想打架,我们便留下来。” 叶倾雨盯着孟奚知的眼睛看了一会,仿佛要从这双眼睛中看到他心底的真实想法。 “人是杀不尽的,我现在乏了,下次吧。” 叶倾雨越过孟奚知,往清越院外走去。 孟奚知在原地站了片刻,他轻吁了口气,紧握着冉遗鱼的手指已有些颤抖。  ()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六章 我们回家 第346章我们回家 孟奚知追上叶倾雨,“阿雨的乾坤袋借我用用。” “乾坤袋?” “阿雨身上可带着一只荷包?” 荷包确实有,叶倾雨从腰间掏出一只绛紫色荷包。 “这是乾坤袋?”叶倾雨将荷包递到孟奚知面前,在孟奚知伸手来接的时候,又收了回来。 孟奚知无奈,指着荷包上的绣样,“这可是我亲手缝制的乾坤袋,熬了好几个大夜呢。” 叶倾雨仔细翻看手里的荷包,除了绣工差劲,让人不好意思佩戴,真看不出来这是一只乾坤袋。 “这是你送给我的?” “怎么,阿雨不相信?” 叶倾雨再次将荷包递到孟奚知眼前,问道:“这上面的字是什么意思?” 荷包上绣了两只白蝶停栖在一枝杏花上,旁边用金线绣了两行小字。 字迹歪歪扭扭,好在还能看得出来写的是什么玩意,但其中的意思,叶倾雨不明白。 孟奚知接过荷包,手指摩挲着上面的针脚,仿佛想起什么开心的往事,唇角微微扬起。 “卿知须眉皎皎月,梦惜胭脂夜夜雨。” 随着孟奚知话音刚落,荷包上扫过一层微蓝光晕。 “哼哧哼哧……” 从荷包中传出一声猪叫。 叶倾雨蹙眉:“这里面有猪?” “哦……对。”孟奚知想起被他塞进乾坤袋的小耳朵,“这是杏山仙人的猪,我偷的。” 偷猪贼竟然是你! 叶倾雨若是早知道杏山仙人的猪在她的荷包里,顺手还给她就是了。 想到杏山仙人哭哭啼啼的模样,叶倾雨暗叹了口气:这头猪可是杏山仙人的家人呢。 “你偷她的猪做什么?” 孟奚知将冉遗鱼塞进乾坤袋,又念了遍上面的诗句,蓝光消逝,乾坤袋又变成了普通的荷包。 “这事说来话长,以后我再慢慢说给你听。” “所以这上面的字是什么意思?”叶倾雨接过荷包,还在执着于这个问题。 孟奚知已经揽过叶倾雨的腰,闪身消失在清越院的大门外。 “阿雨难道没看出来,这是一首情诗?” 孟奚知低沉的声音落在叶倾雨耳侧,撩拨得她的耳朵又痒又麻。 叶倾雨咬牙道:“我没读过书。” 她确实没读过书,但以前跟在韦小姐身边时,她觉得有趣,偷偷认了点字,也记住了一些诗词。 譬如: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这诗用来形容身边这位上古之神,倒是贴切。 “阿雨想什么呢?” 叶倾雨回过神来,眼前已经不是垂思宫的地盘。 他们站在白雪皑皑的雪山上。 叶倾雨拍开扶在她腰间的手,“我在想,怎样才能让你离我远点。” 孟奚知笑,日光冲破云层,将他温和的脸颊镶了一层金边。 一抹红云从雪山顶上飘来。 孟奚知朝小雪招了招手,笑意更深,“丫头,我们回家。” 行,你们回家吧。 叶倾雨转身欲走,却被孟奚知拉住手腕,“阿雨,走这边。” “我走哪边关你什么事?” “家在这边。” “你家在那边关我什么事?” “我们一起回家。” “我为什么要去你家?” 孟奚知转头将身后的小雪拉到叶倾雨面前,“小雪,喊娘亲。” 小雪:“……” 叶倾雨:“……” 孟奚知一手拉一个,四只手拢在一起,笑得快要看不见眼睛,“我们是一家人,我家就是你家。” 茫茫雪山上,上古之神左手拽着魔,右手也拽着魔,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走去。 “你家在哪?” “阿雨听说过清河镇吗?” “你家在清河镇?” “清河镇上有一家无忧酒家,无忧酒家的无忧酒乃是世间最上品的酒,据说无忧酒家以前最出名的酒叫“忘忧”,那时的酒馆也不叫无忧,至于是不是叫忘忧,也没人记得,清河镇的人都道:若说无忧酒是上品,那忘忧酒就是绝品,可惜这绝品也绝世了,世上再无忘忧……” “所以……你家在清河镇?还是说你在清河镇有一家酒馆?” “阿雨随我回家便会知晓。” …… 在孟奚知和叶倾雨离开垂思宫后,一道剑光刺破垂思宫主殿的屋顶。 “哎哟!” “无患子,你能不能靠谱点?” 冷皓月趴在无患子身上,去扯缠在他们身上的红色丝线。 无患子仰面躺在地上,浑身快要散了架,疼得说不出话来。 冷皓月好不容易从无患子身上爬起来,不小心绊到一旁乱成一团的红线,又重重摔了回去。 “嘶……” 无患子脸色又白了几分。 “你,你还好吧?”冷皓月赶紧爬起来,伸手要去拉无患子。 无患子从喉咙里憋出几个字出来,“还有一口气在。” “那就起来干活。”冷皓月刚拉住无患子的手,闻言又松开了。 无患子正要借力起身,胳膊肘突然重重往地上一摔,差点将他那口气给摔没了。 “小石头你想要我的命你就直说,你拿剑往我这里扎。”无患子点着自己的心口,“你干脆点,别折磨我。” 冷皓月啐了一口,“呸,你这把破木剑能捅死人吗?” “这可是我花大价钱……” “别废话,快起来。”冷皓月一脚将无患子手边的桃木剑踢出老远。 要不是这把破剑出了问题,他们也不至于从屋顶上掉下来。 无患子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扶着腰去捡那把他花大价钱买来的桃木剑。 冷皓月又在催促,“别磨蹭了,我们快点去找阿雨姐姐。” “你怎么知道她一定就来了垂思宫?” “杏山仙人的仙山才飘出去不多远,阿雨姐姐肯定到了月山,我们说好在山脚碰头,她不在山脚,那便是上了山,上了山不来垂思宫,难不成去找那个魔吗?” 冷皓月一边往大门走去,一边喋喋叨叨。 “有理,不过你这么着急,真的只是为了找叶姑娘?” 冷皓月脚下微顿,“你明知道我来月山是为了什么,何必阴阳怪气?” “小石头,万一韩大哥……” 冷皓月推开垂思宫主殿的大门,因云层遮挡而灰白的天光照在她的身上,让她整个人看上去都有些灰暗沉闷。 她走出大门,偏头看向一旁的白玉貔貅,抽出背后的大刀,一刀劈砍下去,貔貅的脑袋便滚落了下来。 “万一韩大哥沦为了画中仙的傀儡,那我便杀了他。” 无患子看着冷皓月单薄瘦削却又坚韧笔直的背影,没有再说话。 将缠在桃木剑上的红线拂开,无患子揉了揉腰,追了上去。 ……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七章 我永远都不想再回去 第347章我永远都不想再回去 高阳国怀宁城。 城外砚石河上,一条小船靠水而栖。 青色篷帘斜束在一侧船篷上。 苏宸辙坐在船篷里,手执一卷古籍,随意翻看。 微风习习,茶香袅袅。 这种局势下,还能静下心来喝茶看书,也只有这位高阳国的“先帝”了。 “从西洛国过来的路上,我听说苏宸璋打算派兵攻打丘宁国。” 苏宸辙偏头往船篷外看去,船尾站着一个黑衣女子。 暮影找到苏宸辙后,很少见他离开这条小船,更不见他对各国纷争提出什么看法。 他真就像是个寄情山水的文人,对征伐之事了无兴致。 暮影觉得奇怪,便忍不住提了一嘴。 “苏宸璋,呵!”苏宸辙摇头轻笑。 仿佛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个笑话。 “如今正是纷争四起之时,你要是想夺回皇位,这应该是个好时机。” 暮影对国事并不是很了解,对其中的阴谋阳谋更是没有探究过,但她觉得苏宸辙身为帝星,不可能心甘情愿将皇位让给苏宸璋。 苏宸辙不仅有人族的势力,在灵族亦有合作者,他怎可能甘心当个闲散之士? 更何况,他若真不打算插手七国纷争,又怎会在怀宁城外逗留? “连素素都知道眼下是个好时机,我又怎会放过呢?” 果然是这样。 以往久居皇城,他都能对天下事了如指掌,如今出了宫,岂不是更方便他施展拳脚? 而看他这副泰然自若的模样,想来一切尽在掌握。 暮影不再说话,从船尾望过去,能看到皇城一隅。 天气开始暖起来,苏宸辙的咳嗽也少了许多,气色看上去都比前些日子好了不少。 “素素,你想回宫吗?” 回宫? 暮影身子微僵,她回宫做什么? 她一生被困在那座牢笼里,死了都不得解脱。 她不可能回去的。 “千年前的人都没了,那些事也该随风散了,素素,你若愿意,我……” “我不愿意,那个地方,我永远都不想再回去。” 苏宸辙还欲再说,暮影已飞身掠过水面,往河对岸的林子里飘去。 风起帘动,船头有人来了。 苏宸辙依旧在看着暮影消失的方向,沉声道:“如何?” “回禀陛下,石塘城外的人灵结界已经出现裂痕,不日便要崩塌了。” “简绍呢?” “简城主那边还没消息传来。” 简绍从元宵节那晚开始往北地而去,有地灵带路,算算日子,如今也该回来了。 守在石塘城外十里亭的暗探却一直没有等到简绍的消息。 北地之行本就危机重重,简绍能否有上次那样的运气,能活着回来? 谁也不知道。 但是简绍不回来,没有上古银镜,灵族便不会老老实实听话。 如今正是多事之秋,七国之乱就好比离弦之箭,已没有回头的可能。 待人灵结界崩塌之时,如果不能制住灵族南征的野心,人族所要面对的,恐怕就是一场灭顶之灾。 魔已回到晟州大陆,仙魔必然会有一场大战。 而像画中仙那般的蛀虫,暗藏在晟州大陆所有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一旦大乱,这些家伙便会将人间变成地狱。 人族是晟州大陆上最脆弱的种族,要么沦为仙魔战场,要么被灵族攻打,要么被傀儡军侵蚀……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一人一国所能抵抗。 统一七国,刻不容缓。 “不能再等了。”苏宸辙放下古籍,从旁边的小几上捏起一枚棋子把玩。 这盘棋还没下完。 风吹叶动,林子里不时传来鸟雀啁啾。 水声潺潺,若是仔细看,能看见清澈水中鱼儿摆尾往下游而去。 苏宸辙低头看着棋盘,低喃道:“这大好河山能不能守得住,就看你们的了。” “陛下,从西北边关送来的消息,徐巍率领的大军已经抵达西北边关,想来很快就要对丘宁国南疆发起进攻。” “很好。” “臣斗胆,陛下诱徐将军远去西北边关,是为了架空十三皇子,引其他六国攻打高阳吗?” 虽然苏宸璋如今已经是高阳国的皇帝,但在苏宸辙面前,他还排不上号,不过到底是皇族子弟,身为臣子的,不好直呼其名,故而还是称他为十三皇子。 苏宸辙摇头,“如今诱敌深入已经行不通了,如此也好,高阳最近遭的灾不少,该缓缓劲了。” “可徐将军去攻打丘宁国南疆,岂不是消耗兵力,待人灵结界消散,咱们高阳北边与灵族之地接壤,到时候乃是最先开战的国家之一,如果灵族将战力集中在高阳,岂不是……” 苏宸辙看向船篷外,跪在船头的男子看上去约摸二十多岁,面容清俊,眉眼深沉。 正是唐衍。 “所以我才需要你去西北边关。”苏宸辙手背掩嘴咳嗽几声,继续道:“杀了徐巍。” 唐衍更糊涂了。 “苏宸璋早就担心徐巍会抢了他的江山,此刻突然站出来一批拥护他的新势力,他自然是要想方设法将徐巍调离怀宁城,如果这时候徐巍死了呢?你觉得苏宸璋会如何?” 苏宸璋自然是欣喜若狂。 不对,将领死了,这仗还怎么打? 苏宸璋应该是忧虑多于欣喜。 苏宸辙继续道:“苏宸璋性子多疑,他会将徐巍的死往那股新势力上想,往我身上想,甚至往韩佐身上想,内忧外患,他会再次惶惶不安,高阳国不需要这样的皇帝,晟州大陆也不需要。” 这股新势力原本都是徐巍一党,却在皇后徐婉儿的笼络下,转而支持新皇。 不得不提,徐婉儿玩弄权术确实有一手,以前跟着她父亲徐巍在军中长大,却没养成大大咧咧的性子,倒是难得。 眼下苏宸璋对她十分依赖。 徐巍在怀宁城中的势力被渐渐削弱后,不得不接受朝廷调遣,去西北边关攻打丘宁国。 高阳国攻打丘宁国的理由,乃是西北来报,发现叛贼韩佐的踪迹。 而据可靠消息,韩佐已经进入丘宁国南疆。 早在十年前,韩佐便亲手绘制过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地形图,以及边防部署,甚至连粮草辎重所在地、援军路线。 韩佐进入丘宁国,对高阳国来说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 满朝文武联名上书,请旨趁丘宁国还来不及部署谋划攻伐之际,出兵攻打丘宁国。 朝中最适合领兵出征之人,徐巍乃不二人选。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八章 蚕食鲸吞 , 第348章蚕食鲸吞 寒食节祭祖那日,韩佐便替苏宸辙被焚烧于銮舆中,但这件事除了苏宸辙的亲信,只有叶倾雨知晓。 韩佐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他死了死了的,还能被拉出来利用一番。 如今苏宸辙又派唐衍去暗杀徐巍,攻打丘宁国的军队失去了统帅,这仗还能不能打,派谁去打? 那被派去的将军会不会再次被暗杀? 唐衍总算抓住了重点,“陛下的意思,攻打丘宁国是假。” 苏宸辙将手里的棋子丢到棋盘上,懒懒往后靠了靠,“将徐巍的军队收归麾下,你可有把握?” 唐衍眸中闪过兴奋的光芒,激动得声音连都有些轻颤,“属下定不辱使命。” 徐巍手里的兵权可不小,在韩家没落之际,徐巍私底下又笼了不少势力在手。 即便被自己的女儿徐婉儿摆了一道,但要想将徐巍的势力连根拔起,仍不容易。 苏宸辙从小几旁的木盒里取出一封泛黄的信封,丢到小几上,“这封密信,是韩佐当年叛国的证据,你将它放到徐巍身上,再放点风声出去。” 唐衍眸光又亮了亮,“陛下思虑周全,属下佩服。” 有了这封密信,再做点手脚,便能给徐巍扣上一个叛国之罪,就算他的势力盘根错节,一旦失了军心,也就不足为惧。 “尽量保存兵力,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动武。” “属下明白。” 苏宸辙想了想,又道:“带段延辉一同前去,徐巍的命让他了结。” 叶倾雨曾与他提过段延辉与徐巍的血仇,既是有仇的,总要给人家一个报仇的机会。 唐衍领命退下后不久,又有暗卫悄然出现。 “陛下料事如神,六国即便内乱,自顾不暇,却仍有一拨人对魇灵心生觊觎。” 寒食节后,魇灵将助高阳国皇帝征伐天下的消息在晟州大陆上不胫而走。 此消息一出,各国朝廷纷纷陷入恐慌之中。 尤其那些被派去高阳国怀宁城盯紧魇灵的探子们都没有消息传回去,更让人心生焦虑。 魇灵之愿这玩意说它不靠谱吧,又真真切切有魇灵成神的先例。 你说它靠谱吧,千万年来又只有那么一位魇灵成了梦神。 在各国内部矛盾日益加剧的关头,魇灵之愿无疑又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民间已有童谣传唱:魇灵入世,天下大乱;妖魔横生,百姓遭殃;神仙指路,入我梦乡…… 比较脆弱的国君就会觉得,高阳国新皇能成为魇灵命主,又将他那个被称为帝星下凡的皇兄给整没了,这不是天命所归的霸主是什么? 比如那位见识过魇灵厉害的鹿隐国国君,就在惊吓中驾崩了。 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他身子骨本来就不大好。 而那位被各国视为强敌的“霸主”苏宸璋,守着苏宸辙特意留下的烂摊子,一个头两个大,每天不将苏宸辙骂个几遍都睡不着觉。 有些时候,苏宸璋甚至希望被画中仙操控,至少这样他什么都不知道,也就什么都不用操心。 皇位还没坐热,为了不被六国围攻,苏宸璋连夜澄清魇灵之事。 但这……谁信呢? 高阳国既起了统一天下的心思,又有魇灵加持,这事能就这么放任不管? 要不要趁着高阳国新皇登基朝纲不稳之际,六国联盟一举灭了高阳? 然而各国朝廷虽有合而围攻之意,却又怕别国暗存实力,自己在那冲破脑袋与高阳国拼命,最后却是给别人做了嫁衣,最可怕的是还要割地恭贺,得不偿失。 心不齐,如何能成大事? 这也是苏宸辙诱敌来犯多次不成之后,对其他六国的狭隘心机失去耐心,从而转向制造六国内乱,分化各国内部势力。 好在他布局多年,鲸吞行不通,从内部蚕食,应也不难。 一条路走不通,就得换条路,死磕是需要花费时间的,眼下时间紧迫,不能再浪费了。 至少在人灵结界崩塌前,七国必须统一,人族的力量必须凝聚起来。 但也好在各国各有各的麻烦事,虽说总有蠢蠢欲动的迹象,到底还没有行动起来。 否则苏宸璋真要发疯了。 一时未动不代表一直不动,在徐婉儿的建议下,苏宸璋准备先下手为强。 恰逢韩佐现身丘宁国的消息传到怀宁城,攻打丘宁国便成了苏宸璋上位后的第一把火。 只是这火能不能烧起来,可就不好说了。 话说回魇灵,原本高阳国国君得魇灵之愿的事已叫各国头疼,而就在一个月前,高阳国怀宁城中,竟然又出现了一位魇灵。 这好事怎地都叫高阳国给占了? 就算各国朝廷无暇他顾,总也有其他势力将注意力放在魇灵身上。 譬如江湖门派。 一时间各路高手往怀宁城而来。 可这件事怪就怪在,魇灵出现在怀宁城,为何苏宸璋派兵搜查却一无所获? 这又是哪个王八蛋散布谣言要害他? 苏宸辙伸手去端小几上的茶水,“所有的江湖门派都联系上了吗?” 单膝跪在船头的黑衣人点头,“回禀陛下,都联系上了。” 苏宸辙亦点头,“江湖之人虽难以约束,但多是侠义之辈,人灵结界即将崩塌,魔已重临人间,仙界未必会管人族死活,这些摆在眼前的危机很容易将他们拧成一股绳,这股力量不可轻视。” “属下明白。” 当时为了帮叶倾雨转移梦神的注意力,苏宸辙将魇灵北漠推到世人面前,但他也答应过叶倾雨要护北漠周全。 有苏宸辙在背后布局,苏宸璋又怎么可能找得到这个突然现身怀宁城的魇灵? 只可惜梦神压根就没理会北漠。 不过北漠倒是帮了苏宸辙一个大忙,有了江湖势力的加入,人族的局势就更加明朗了。 茶已凉了,苏宸辙微微抿了一小口,将咳嗽之意压下,便将茶盏放回小几上。 “你先下去吧,这几日七国便会有大动作,让所有人都打起精神来。” “属下遵命。” 砚石河中随波轻荡的小船上,又只剩下苏宸辙一人。 可这一方天地里,却无人敢涉足。 苏宸辙手指轻叩着棋盘,轻叹道:“这么多年了,黑玉柒字棋也该收回来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四十九章 清河镇 斜阳晚照,清河镇上经年弥漫着醇厚的酒香。 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拿着糖葫芦在街巷里奔跑,待跑到巷子深处,还没到院门前便喊了起来:“爹,我娘又跟人打架了!” 小巷尽头的木门倏地被从里拉开,孟奚知腰间系着围裙,手里拿着锅铲,一把青菜还没来得及下锅便跑了出来。 “你娘在哪?快带我去。” 小雪吧唧咬了一口糖葫芦,拉着孟奚知往街上跑去。 在无忧酒家大门外找到叶倾雨的时候,她正一脚踩在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脸上。 那满脸横肉被踩得变了形,看上去十分狰狞。 “阿雨……”孟奚知大老远就在喊,语气颇为无奈,更多的却是担忧。 叶倾雨转头便看到拿着锅铲牵着小雪跑来的孟奚知。 “阿雨,你没事吧?可有哪里不舒服?快让我看看。” “我没事,他有事。”叶倾雨说着话脚尖又在那汉子脸上碾了碾。 汉子闷哼一声。 无忧酒家门外围着一群看热闹的百姓,正挤眉弄眼地对这场打斗进行点评。 “啧啧啧,这姑娘也忒泼辣了些,这才到咱们清河镇几天啊,已经有几十个人挨了她的揍。” “可不就是,要说这云涯的眼光可不咋地啊,他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母老虎呢?” “就这姑娘的性子,云涯只怕也是有苦说不出,指不定在家里挨了多少打?” “人家孩子都这么大了,咱们可别乱嚼舌根子才好,谁家还没点糟心事,得过且过罢了。” “不过这王老三也是活该,平日里手脚不干净也就算了,他哪来的胆子招惹这个母老虎?” “这还用问,喝多了呗,你瞧他那副德行,啧啧……” 议论纷纷中,叶倾雨将手里的空酒坛子丢给孟奚知,“他抢我的酒喝,该不该打?” 孟奚知轻叹口气,他真不知道带叶倾雨来清河镇是不是错了? 他就做个饭的功夫,这姑娘竟又跑出来买酒喝了。 “该打,该打,阿雨消消气,我们先回家好吗?”孟奚知将酒坛子塞进小雪的怀里,伸手去拉叶倾雨的手,连哄带拽的,想要将醉醺醺的叶倾雨拉回家。 叶倾雨甩开孟奚知的手,一跺脚,“不要,你先给我买酒。” 无人在意她脚下的汉子,被她一脚跺下去,眼珠子差点冒出来。 小雪抱着大酒坛子,脆生生地劝道:“娘你喝醉了,不能再喝了。” 叶倾雨不依,“我才喝了一口,酒坛子就被这人给抢了,咦,人呢?抢我酒喝的人哪去了?” 孟奚知睨了一眼叶倾雨脚下的大汉,“这坛酒都被他抢去喝了?” 孟奚知方才掂量过,酒坛子是空的。 不等叶倾雨开口,一旁看热闹的大婶插话道:“谁能抢得了你媳妇的酒?这酒坛子在王老三手里不到一息时间,便被你媳妇又夺了回去。” 另一位大娘附和,“就是,我们这么多双眼睛瞧着呢,你媳妇可没吃半点亏。” 又一位大爷插话,“你媳妇一边喝酒一边打人,越打越来劲,谁也劝不住。” 无忧酒家的老掌柜快哭了,“云涯啊,你可将她看紧些吧,我这开门做生意的,最讲究和气生财,你媳妇来一次,我这心就慌一次,如此下去,我这店招牌都要被她给砸咯!” 谷讋</span>  这话孟奚知可不爱听了,他蹲下身看着叶倾雨脚底下的王老三,“你是不是抢阿雨的酒了?” 王老三被打得鼻青脸肿,原本的醉意因疼痛清醒了三分,但他说不出话来,只能艰难点头。 “那阿雨该不该打你?” 王老三再次点头,脸皮在沙地上磨蹭,火辣辣地疼。 孟奚知满意地起身,对无忧酒家的老掌柜道:“丁掌柜听见了吧,这人该打,我家阿雨才动了手,若是人人都来你店里抢酒喝,你这生意还做不做了?” 丁掌柜眼皮子跳了跳,现在的年轻人牙尖嘴利,论嘴上功夫,他怕是讨不到便宜,索性双手抄袖,哼了一声,转过脸去。 “天快黑了,阿雨乖,我们回家。”孟奚知又来拉叶倾雨,“你今日已经喝了一坛酒,不能再喝了,待明日我再给你买,可好?” “不好。” 孟奚知无奈,只得让丁掌柜拿了一坛无忧酒,这才将叶倾雨哄回了家。 丁掌柜望着远去的一家三口,亦是无奈摇头,“又记账,这账都记了多少年了,真当咱们无忧酒家是开善堂的啊!” 孟奚知在清河镇有一座宅院,往年得闲时,他都要来清河镇小住。 为的就是无忧酒家的无忧酒。 孟奚知确实没有骗人,无忧酒确实是世间最上品的酒,叶倾雨尝过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可惜她的酒量实在让人不敢恭维,酒品更是令人发指。 孟奚知不让她喝酒,她便偷溜出去买酒喝。 孟奚知让小雪看着她,她便用糖葫芦收买小雪。 直到最后打了人,小雪才不得已跑回家找她爹来拉架。 好在叶倾雨喝醉了酒不打小孩,否则小雪真要在这个家里待不下去了。 每每看见她爹被她娘欺负,小雪都吓得不敢出声。 嗯……尤其是晚上! 叶倾雨这几日待在清河镇倒也安逸,离开月山那天晚上,她在梦里与冷皓月打了声招呼,待她破解千画阵的玄机,找到关于韩云轩的消息,再来联系冷皓月。 对于又一次被叶倾雨丢下,冷皓月已经习惯了。 人,怎么可能跟得上鬼的步伐呢? 她们都有各自要做的事,不过是因魇灵之愿而走到一起,总有一天是要散的。 这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因刚回清河镇时,孟奚知便带着叶倾雨喝酒去了,叶倾雨沾酒就醉,孟奚知不放心带一个喜欢发酒疯的人进入画境,想着等她酒醒后再办正事。 奈何叶倾雨酒瘾犯了,来清河镇后不是醉生梦死就是打架斗殴,冉遗鱼被关在乾坤袋里,一直没有被放出来的机会。 回到清河镇后,孟奚知每天要花几个时辰用仙修替小雪压制魔息。 没有各大门派来干扰,小雪很快便想起了叶倾雨来。 当然,叶倾雨也有清醒的时候,孟奚知无暇顾及她时,她懒得出门瞎逛,便躲在房间里,借从龙芮那里拿回来的各种小玩意入梦。 入的梦多了,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叶倾雨便也都慢慢拼凑出来了。  () 正文 第三百五十章 嗝……我还能喝 叶倾雨入梦之事,孟奚知并不知晓。 每每替小雪压制魔息便要耗费他太多修为与精力,能抽空给媳妇孩子做个饭已是难得,哪有功夫 时时盯着叶倾雨。 孟奚知一开始确实担心叶倾雨会离开清河镇,但在她被无忧酒搞得五迷三道时,他便放下心来了。 他哪里知道,叶倾雨不离开清河镇,并非因为无忧酒,而是因为他。 天黑时,孟奚知终于将叶倾雨扛回家了。 “看着你娘,我去做饭。” “爹,我们不吃饭也不会饿死,你为什么要没事找事?” 孟奚知在小雪冰冷白皙的小脸蛋上捏了一把,笑道:“这样才像个家。” 家,就该有烟火气。 “爹……”小雪拉住孟奚知的衣袖,“你今天晚上别翻娘的窗子了,你又打不过她,何苦呢?” “咳咳……你娘和爹闹着玩呢。” 小雪眨巴眨巴大眼睛,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们可真会玩。” “……”这要不是自家孩子,孟奚知可就一锅铲拍下去了啊。 孟奚知去厨房随便炒了两个小菜,菜刚上桌,叶倾雨便歪歪扭扭地飘了过来。 小雪跟在后面小心翼翼地看着,生怕她娘磕着碰着了。 “爹,娘说她饿了。” 孟奚知觉得好笑,点了点小雪的额头,“是你将你娘喊醒的吧。” 小雪发誓,“真不是我喊她起来吃饭的。” 叶倾雨脚下一个趔趄,扑进孟奚知怀里。 “阿雨小心。” 叶倾雨扶着孟奚知的手臂站起来,嚷嚷道:“我要吃饭。” “喏,不是我喊的吧。”小雪搬了张小木凳,跑去灶台边,揭开大锅盖,回头冲叶倾雨开心地喊道:“娘,爹蒸了鸡蛋羹。” 小雪可太爱吃鸡蛋羹了。 这东西滑滑嫩嫩的,再浇点肉末葱花……小雪已经在抹口水了。 孟奚知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像个普通凡人,过上柴米油盐的日子。 而这琐碎的日子里,有叶倾雨,有小雪。 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孟奚知心里清楚,这种日子,并不会长久。 眼下,也就更值得珍惜。 叶倾雨对于吃的东西并不挑剔,很多时候她都不吃东西。 但来到清河镇后,她不仅一日三餐都要吃饭,无忧酒更是当水来喝。 如此反常的举止,孟奚知多少有些不理解。 不过她们娘俩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孟奚知又觉得无比欢喜。 夜色深深时,小雪已经睡下。 孟奚知给小丫头掖好被角,熟门熟路地翻进了叶倾雨的房间。 叶倾雨坐在圆木桌前,桌上点一盏油灯,她伸出一根手指,在豆大的灯火上来回划动。 火光并没有因她的动作而颤抖。 “阿雨还没睡?”孟奚知关好木窗,踱了过来。 “我想去那个画境看看。” 孟奚知走到桌前,看见油灯下放着一只荷包。 是他送给叶倾雨的乾坤袋。 谷牆</span>  孟奚知面对叶倾雨坐下,给她倒了杯茶,笑道:“阿雨酒醒了?” 叶倾雨收回手指,转头看向孟奚知,两点橘黄色的火光在她眼中一闪而逝。 “嗝……我还能喝。” 孟奚知歪着脑袋,一脸探究,“阿雨前两日该不会是在装醉吧?” 叶倾雨倒也算不得装醉,只不过她醉酒的时候,脑子里是清醒的。 她这种情况,顶多算是借酒发疯吧。 毕竟欺负孟奚知……还挺好玩的。 叶倾雨没有回答孟奚知的问题,她撑着下巴问孟奚知,“你活了那么久,可曾觉得寂寞?” “遇见阿雨之前,顶多算是枯燥,遇见阿雨之后,才时常觉得寂寞。” “我不就在这吗?” “是啊,阿雨在这,我就不寂寞了。”孟奚知抬手将叶倾雨鬓边的碎发别到耳后。 叶倾雨突然捉住孟奚知温热的手,“你别在我身上浪费修为了。” 这几日孟奚知每晚趁叶倾雨醉酒之际,翻窗而入。 他来自然不可能是来占叶倾雨的便宜。 他仗着自己是上古之神,叶倾雨不能奈他如何,几度欲用仙修替叶倾雨稳固魂魄,涤荡戾气。 偏偏叶倾雨多次阻挠,两人大半夜在房里过招,打得难解难分,当然,最后都是孟奚知被叶倾雨按在床上揍。 毕竟是自己的媳妇,孟奚知就算再厉害,也不能真的动手啊。 原来叶倾雨都知道,那她的阻挠,便是故意为之了。 她已身死,何必浪费孟奚知的修为。 孟奚知眸光温润,“既然阿雨不愿意,我不做就是了。” 叶倾雨点头,捞过桌上的乾坤袋,“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办正事。” 孟奚知却反握住叶倾雨的手腕,倾身向前,一手扣住她的后脑勺,温热的气息覆在叶倾雨的唇边,轻轻阖动,“好,先办正事。” “……” 这厮……莫不是对正事有什么误解? 为了安全起见,在进入画境之前,孟奚知将熟睡中的小雪抱进了叶倾雨的乾坤袋里。 清河镇虽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奈何小雪本身就是个变数,万一他们进入画境后,小雪心魔难抑出了岔子,他们岂不是要悔死。 房间里门窗紧闭,孟奚知又布下结界,将这座宅子变成一处只能出不能进的地方。 他这是为叶倾雨留条后路,如果遇到危险,叶倾雨不至于被困在结界之中。 在叶倾雨和小雪的事上,即便孟奚知是上古之神,也不免会心生胆怯与不安。 唯有尽可能多思多虑,才能保护好她们。 冉遗鱼躺在木桌上流眼泪,一颗颗眼泪珠子吧嗒吧嗒往地上滚,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蓄满泪水的眼眶淹没了那颗黛蓝色的眼珠,叫人看不真切。 孟奚知一巴掌扇过去,“别哭了。” 冉遗鱼果然吓得不敢再哭,瞪着眼睛动都不敢动一下。 孟奚知威胁它,“小东西你给本神君听好了,待会你若是敢整什么幺蛾子,明天早上便将你片了煲粥。” 冉遗鱼吓得浑身一哆嗦。 孟奚知满意地对叶倾雨挑眉毛,像只开屏的孔雀。 叶倾雨白了他一眼,嘀咕道:“自己就是只大蛾子,还好意思叫这条臭鱼别整幺蛾子,你可真行?” 孟奚知凑近,“阿雨说什么?” “没什么,我们快进入画境吧,云涯神君。”  ()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一章 画境 , 第351章画境 清河镇进入沉眠之际,随着冉遗鱼一声尖锐的惨叫,孟奚知和叶倾雨进入了千画阵的画境中。 孟奚知并不知道进入画境的方法,但他说天下阵法无非就是那么一些破解之法,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不就是颗眼珠子嘛,还能难倒他上古之神? 自然是难不倒他,以他的修为硬闯一个结界算不得难事,就是可怜了冉遗鱼,又遭一番痛苦。 画境之中是一片虚幻之地,上不见天,下不着地。 数不清的桑山云绢悬空而挂,画中山水楼台,人影绰绰。 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这里就是暮影曾说过的地方。 孟奚知和叶倾雨从莲花灯盏间穿梭,一幅幅画看过去,画中人男女老少皆有,从衣着看,贫富皆有。 看来画中仙挑选傀儡并无要求,可也正因如此,才显出她的高明之处。 如今所有的垂思宫弟子都下了月山,而这些画中人,便是他们的武器。 “阿雨,你可知画中仙为何要将冉遗鱼留在垂思宫?” 这么一只长相奇怪的东西,就算一点用处也无,搁谁瞧见了也会当个稀罕物抓回去吧。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的心该有多大? “为什么?” 孟奚知既然这么问,定然是心中已有猜测。 “我之前去垂思宫的时候,画中仙被小雪打成重伤,当时我便觉得这事奇怪,单打独斗画中仙确实不是小雪的对手,可月山是画中仙的地盘,而她又有千画阵相助,为何会被小雪打伤?” 这事确实奇怪,画中仙如果打不过小雪,完全可以躲进千画阵,小雪就算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小孩子,哪里能识破千画阵里的玄机。 又或者说,画中仙为何不将小雪关进千画阵里,而是任由她在月山作乱? 叶倾雨绕过一盏莲花灯,蹙眉道:“莫不是千画阵出了问题?” 如果说冉遗鱼被丢在垂思宫是为了引君入瓮,那小雪呢? 又怎么解释? 小雪已经入画,成为画中仙的傀儡,虽说她心魔难抑,难以驯服,但这对于画中仙来说,反而是多了一枚厉害的棋子。 退一万步讲,画中仙大可毁了小雪那幅画,又怎会被她打成重伤? 孟奚知点头,“有这个可能,因为千画阵出了问题,画中仙才不敢放小雪进入千画阵。” “可这千画阵能出什么问题?” 叶倾雨四下里张望,连丝风声都没有,更别提暮影曾说过的那个男子的声音。 这个画境里安静得近乎诡异。 “还有一种可能。”孟奚知转头看向叶倾雨,“且不说千画阵是否出了问题,我觉得画中仙留下冉遗鱼,可能是因为你。” “怎么说?” 孟奚知站在一幅画前,画上有假山回廊,碧湖烟柳,湖上一艘小船悠悠荡开水波,“月山几乎与世隔绝,山上出现魔的消息,是谁放出去的?” 叶倾雨心下一凛,“是画中仙?” 孟奚知继续道:“你我皆知小雪已经入魔,听闻这个消息后,定然会赶往月山。” 表面上看月山出现魔,会招来各界关注,实则画中仙真正要告知的,或许只是叶倾雨。 她为何要搞这么大的动静寻找叶倾雨? 这就得问一问梦神干了什么好事了。 叶倾雨突然失踪,画中仙要去哪里找她? 与其费力去找,倒不如让叶倾雨自己找过来,岂不方便。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叶倾雨竟然失忆了。 好在孟奚知去了月山,而叶倾雨为了找孟奚知,也去了月山。 “可画中仙引我到月山所为何事?”叶倾雨心里约摸能猜到,画中仙找她,无外乎就是为了…… 孟奚知道:“想来与《美人雪舞图》有关。” 说到此处,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画中仙着急离开月山,会不会是遇到了什么危险?而她留下冉遗鱼,就是为了给你留下线索?” 究竟是什么样的危险,让画中仙不惜用冉遗鱼来传信? 其实想想,画中仙此举看着大胆,实则却是用心谋算过的。 有孟奚知和小雪在月山,谁能轻易进入垂思宫? 她是算准了冉遗鱼会落入叶倾雨手中。 要想知道画中仙的用意,叶倾雨只能在这个画境中寻找答案了。 画境中悬挂着无数的桑山云绢,究竟哪一幅画,或者哪一盏灯,是他们要找的? 这画境会不会还有其他的玄机? 忽而一阵风起,花灯乱颤,云绢拂动。 片刻间,所有的莲花灯都被风吹熄了。 画境间陷入一片黑暗。 在光明消失那一刻,孟奚知闪身到了叶倾雨身边,紧紧拉住叶倾雨的手。 叶倾雨笑他,“你害怕了?” 孟奚知是真的害怕,上次去灵墟山,叶倾雨就是毫无征兆地消失在他眼前。 他害怕黑暗之中,叶倾雨又一次消失不见。 孟奚知没有回答,叶倾雨又道:“你的夜明珠呢?拿出来用用。” “阿雨怎么知道我有夜明珠?”孟奚知已经放下心来,即便是黑暗中,叶倾雨也听得出来他这话里带着几分笑意。 叶倾雨咳嗽一声,“听小雪说的。” “原来如此。” 孟奚知却没有拿出那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而是直接在俩人身边布下一道结界。 幽蓝的光晕呈球形笼罩在孟奚知和叶倾雨周围,照亮他们四周的景象。 叶倾雨看着这幽蓝的灵光,微微有些怔神。 “阿雨你看。”孟奚知晃了晃叶倾雨的手,示意她看旁边一幅画。 叶倾雨刚看过去,那幅画下的莲花灯便悠悠亮起橘黄的火光。 与他们先前所见的血红色火光不同。 而这幅画,亦是他们先前不曾见过的。 桑山云娟上所绘,是无数悬空而挂的画,画下皆点一盏血红的莲花灯。 这……竟是画境中的景象! 几个意思? 孟奚知和叶倾雨正不解之时,却见画上显出一个人影来。 火光微闪,从画中走出来一个清瘦的男子,他站在橘黄的火光前,瘦削的身形被描上一层温润柔和的微光。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二章 真正的神 “叶姑娘。”清瘦男子朝叶倾雨见礼,他的声音低沉舒缓,好似有种蛊惑人心的魔力。 叶倾雨问:“你认识我?” 男子抖开手里的画卷,画上画了一名女子,正是叶倾雨。 这幅画看着倒是有些水准,不仅容貌绘画到位,连叶倾雨眉宇间那股冷然之意,亦勾勒精准。 孟奚知一眼认出来,他们刚到怀宁城时,在山海藏中所见到的,便是这样一幅画像。 这是魇灵入世的消息刚传出去时,怀宁城中的江湖人士用以寻找魇灵的依据。 没想到画中仙也收藏了一张。 “宫主曾画过叶姑娘的画像,不过她画的人物……罢了,不提这些。”男子脸上露出一丝无奈,收起了画卷。 孟奚知可太能理解这位公子了,想想碧落城来而不往客栈里的店伙计,就能知道画中仙笔下的叶倾雨是副什么模样。 不能说画得不像,只能说毫无干系。 叶倾雨又问:“你在等我?” “不错,宫主让我在此等候叶姑娘,乃是有要事相告。” 值得如此大费周章,不用问也知道是要事。 “你家宫主去哪了?” “宫主去了南海。” 南海? 画中仙去南海做什么? “宫主让我告诉叶姑娘,她看到了真正的神。” 什么玩意? “然后呢?” “宫主还说,神就要陨落了,晟州大陆很快就要倾覆,能拯救众生的,只有叶姑娘。” 叶倾雨不懂: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孟奚知也不懂:你当我不存在的? “你家宫主还说什么了?” 能不能说点他们听得懂的话? 男子摇头,“宫主走得急,只说让叶姑娘去南海找她。” “垂思宫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男子瞥了一眼叶倾雨旁边的孟奚知,“垂思宫确实遇到了不少麻烦。” 孟奚知挑眉,“本神君可没伤你们垂思宫的弟子。” 他确实没有伤垂思宫弟子,但他毁掉了垂思宫里所有的画,不过眼下看来,那些画只是些没什么用处的幌子,真正的好东西,都藏在这个画境中。 “上古之神手下留情,垂思宫上下感念于心。” 这人倒是个好脾气,孟奚知也没打算翻旧账,真要算账也得找画中仙去算。 叶倾雨扫了一眼黑暗中影影绰绰的桑山云绢,“你们宫主打算做什么?” 晟州大陆若是倾覆,画中仙会有什么动作? 这些画中傀儡又将被用来做什么? 男子再次摇头,神情肃然,“我不知道,但宫主性子偏激,即便晟州大陆海清河晏,她也会搅风搅雨,何况乱局之时。” 叶倾雨多看了这男子两眼,他对画中仙还挺了解。 “千画阵是由你掌管?” 见话头扯到自己身上,男子神色微微暗了暗,“算是吧。” 孟奚知看向男子身后橘黄的火光,“你没被画中仙控制心神?” “你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孟奚知笑道:“没想到画中仙还有真心实意的追随者,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韩云轩。” 谷询</span>  “你就是韩云轩!” 叶倾雨下意识握紧了手指,“你是南津城城主府少主韩云轩?” 原来他真的没死。 “正是在下,叶姑娘去过南津城?” “我没去过南津城,但我受人之托寻找你。” 韩云轩的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是小石头吗?” 不等叶倾雨回答,韩云轩又道:“我是说冷皓月,除了她,应该没有人会找我。” “确实是她。”叶倾雨察觉到韩云轩神色中的细微变化,“你的家人不找你吗?” “我的家人……”韩云轩想起往事,微微摇头,所有的无奈与苦涩,该从何说起? 叶倾雨无意探究韩云轩的过往,“你跟我去见冷皓月。” “我不能离开这里,还有……烦请叶姑娘告诉小石头,让她不要再找我。” “这事只怕由不得你。”叶倾雨上前一步,抬手要去抓韩云轩。 韩云轩关系到魇灵第四愿的达成,叶倾雨管他能不能离开这里,直接拖走就是了。 韩云轩身子往后倾去,他身后的火光颤动,眼看就要烧到他的袍角。 “韩某有不能离开千画阵的苦衷,叶姑娘何必强人所难?” “巧了,我也有我的苦衷,韩公子何不成人之美?” 叶倾雨掠地而起,手指刚刚碰到韩云轩的衣襟,桑山云绢下的莲花灯灯火猛颤两下,熄了。 叶倾雨抓了个空,结界发出的蓝光映照下,韩云轩已经退回了画中。 很快,四处又亮起了血红的灯火,叶倾雨眼前的画中,已不是方才的景象。 韩云轩不见了。 叶倾雨一脚踢飞脚下的莲花灯。 猩红的火星子乱溅。 这并不能消解叶倾雨心头的火气,她指尖亮起一簇蓝色灵光,正要往桑山云绢上划去,孟奚知的手探过来,手掌包住了叶倾雨的指尖,蓝色灵光仿佛是汇入大海的一点水滴,消失无踪。 “阿雨,别冲动,韩云轩还在千画阵中。” 这句话点醒了叶倾雨,她惊觉自己方才的失控,那种想要毁天灭地的欲望,一如燎原之火,燃烧了她的神智。 “我……” 孟奚知敛起眸中的担忧,从衣襟中掏出一条霜色的发带,轻轻覆在叶倾雨的眼睛上。 透过霜色发带,叶倾雨隐隐能看到点点红芒,她耳边响起孟奚知的声音。 “阿雨别放手。” 孟奚知牵起叶倾雨的手,十指相扣。 韩云轩的声音从虚空中传来,“叶姑娘,我已经将宫主的话带到,你们请回吧。” 叶倾雨冷静下来,她沉声道:“你可知冷皓月找了你多久?你可知她为了找你经历了什么?你可知她如果不找到你,会面临什么样的危险?” 韩云轩沉默了。 “她与我结下了灵契,魇灵之愿的灵契。” 韩云轩轻轻叹了口气:冷皓月竟用魇灵之愿来寻找自己! 这个傻石头。 “我曾立誓,此生不出画境。”韩云轩终于开口,却依旧没有要跟叶倾雨离开的意思。 “韩公子应该知道,魇灵的命主虽然能得魇灵相助,实现心中所愿,却也在灵契结下那一刻,与魇灵的命运连结在一起,除非命主得偿所愿,灵契消解。” 孟奚知这话的意思很明显,魇灵虽受天下人追崇,却也因此被不能得到魇灵之愿的人追杀。 而魇灵的命主,自然也会身处各种各样的危险之中。 总不能好处全被你一个人占了,倒霉的事都由魇灵来扛。 否则要那灵契有何用?  ()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三章 你当真愿意娶我吗? 第353章你当真愿意娶我吗? “那孩子性子倔,我是知道的,非我不愿见小石头,我只是不希望她卷进这乱局之中来,而且,凡人进入这画境,没有能完好无损走着出去的,我又岂能害她?” 孟奚知听出韩云轩话里的为难与无奈,沉思片刻,想了个万全之法。 “韩公子只要不是故意躲着冷姑娘,这事倒也不难办。” “神君请说。” 叶倾雨亦转头看向孟奚知的方向,覆在她眼睛上的霜色发带浮起一层幽蓝的微光,她能清楚地看见孟奚知的眉眼。 孟奚知指尖在叶倾雨手背上轻轻刮了刮,又冲她眨了眨眼,“阿雨能否让冷姑娘和韩公子于梦中见上一面?” “你的意思是让我布梦?” 叶倾雨只入过梦,布梦却是从未做过。 “韩公子不能出画境,冷姑娘又不能入画境,唯一的法子,也只能是布梦了。” 叶倾雨老实道:“我没有把握。” 孟奚知抬手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温柔笑道:“有我在,没问题的。” 你能帮上什么忙? 你又不是魇灵。 孟奚知已经转头对着虚空道:“韩公子意下如何?” “若是叶姑娘能了却小石头此愿,韩某自当感激不尽。” “好,天快亮了,今日我们先回去,待晚上阿雨和冷姑娘商量过后,我们再入画境行布梦之事。” 叶倾雨不理解孟奚知为何对她有这么大的信心,但孟奚知话放出去了,而她也觉得除了这个法子,似乎没有更好的法子。 这布梦之事便这般三言两语敲定了。 莲花灯中的红色火光摇晃不定,又起风了。 叶倾雨眼睛上覆着发带,并不受这邪风影响,离开画境前,她眼前一闪而过一幅奇怪的画。 奈何那幅画实在太远了,隔着重重云绢,只能隐约看出画上有一个图案,好似在人的皮肤上,用匕首刻出一株红莲,还在滴着血。 那是什么? 不等叶倾雨细看,眼前倏地一暗,红莲隐去,他们回到了清河镇孟奚知的家中。 天已经蒙蒙亮了。 孟奚知解除结界,将小雪放回床上。 这小丫头贪睡,不到日上三竿也不会起床。 “阿雨再睡会?” 叶倾雨全无睡意,她十分自然地用霜色发带将头发高高束起,瞥了一眼懒懒倚在门框上的孟奚知。 清晨薄薄的凉意里有淡淡的酒香,孟奚知看着叶倾雨熟练的动作,笑道:“这条发带,阿雨不打算还给我?” “这本就是我的东西,凭什么要还给你?” “我也是你的,阿雨为何不要?” “孟奚知你要不要脸?” “脸不脸的无所谓,我只想要媳妇。” 叶倾雨懒得再理他,和一个不要脸的人争辩,吃亏的往往是自己。 孟奚知嘴角的笑却突然隐去了,“阿雨入过我的梦?” 叶倾雨不语。 她没有告诉孟奚知这件事,不是故意要逗他玩,而是他那个梦,让叶倾雨不敢再提。 只要想起梦里的画面,她便会有种深入骨髓的疼痛。 孟奚知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他曾盼着叶倾雨想起他,但也仅此而已。 很显然,叶倾雨不仅想起了他们之间的过往,还知道了一些孟奚知要瞒着她的事。 叶倾雨从乾坤袋里掏出一支簪尾雕一抹云纹的木簪。 这是在鲤鱼嘴断崖,她从孟奚知头上拔下来的簪子,那是叶倾雨第一次见到孟奚知。 准确地说,应该是第一次见到孟奚知这副人样。 距离那时候不过短短几个月,可他们却经历了那么多的事,几乎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即便此刻在清河镇,他们看似与世无争,过着普通百姓的生活,只为一日三餐忙碌,但他们心中,却从未得到安宁。 清河镇的无忧酒,并不能解忧。 “阿雨,我……” “孟奚知,你当真愿意娶我吗?” 孟奚知怔住,他知道叶倾雨是认真地在说这件事。 可他却生了怯意。 “天亮了,我去做饭。”孟奚知逃也似的钻进厨房,他心如擂鼓,眼眶通红。 叶倾雨坐在梳妆台前,静静看着镜子里面色苍白的女子。 不知过了多久,叶倾雨突然将已经束好的发带扯下,满头青丝披散,她拿起木梳将头发拢起盘好,最后插上木簪。 这世上哪有什么圆满如意,自己咽下的苦楚,只是旁人不知罢了。 这一日叶倾雨没有喝酒,关于早上的不愉快,她和孟奚知都没有再提。 晌午过后有个住在镇南的老头子找上门来,他给孟奚知送来几个消息。 是关于人族七国的。 鹿隐国三皇子戚霄在回都城的途中被人擒住,而当他见到主使人后,才终于明白自己这些年苦苦守在边关征战,简直就是个笑话。 捉拿戚霄的人是鹿隐国大将军陈默。 对于这件事,叶倾雨并不觉得意外,就在前两日,她凭那枚黑玉棋子,入过陈默的梦。 陈默是孤儿,被军中的老伙夫养大,后随军出征,屡立奇功,才有了今日的地位。 可陈默为何会变成孤儿? 在怀宁城的时候,叶倾雨曾问过唐衍:十三年前向阳城一役,戍边将军陈弘昌率领近万部下在城门外,浴血奋战,等待援军,后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去踪影,向阳城中的陈家一夜之间满门被灭,我想知道的是,陈家当年当真没有人活下来吗? 当时唐衍并没有回答,但从他的神色间,叶倾雨得到了答案。 如果当年陈家有人侥幸逃生,亦或被人暗中救走,他们会逃往何处? 向阳城地处边关,面对高阳国朝廷暗杀,唯有逃往鹿隐国才是最安全的。 这无疑是一件讽刺的事。 十三年前,陈默不过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不可能自己逃走,他是被人救走的。 救他的人是谁? 除了苏宸辙,还有谁有那么大的本事? 而苏宸辙将陈默放在鹿隐国军中,只是为了给他一个活命的机会? 一个背负血海深仇的人,只想着活命是不可能的。 陈默是苏宸辙安插在鹿隐国的棋子,一枚足以横扫千军的棋子。 叶倾雨曾猜测陈默是戚霄的人,却不曾想他背后的势力竟是苏宸辙。 正文 第三百五十四章 天下大势 不用说,鹿隐国国君戚震霆驾崩之事,与陈默脱不了干系。 太子已死,五皇子被囚,七皇子年幼,唯一能堪当大任的三皇子戚霄,却远在南疆。 鹿隐国都城的水,任凭陈默如何翻搅,都无人能阻止。 朝中虽有一批老狐狸,但陈默打着推七皇子上位的大旗,谁又能看得透他真正的目的? 叶倾雨在陈默梦中,看到那个年幼的七皇子像个布偶娃娃般,被各方势力拉扯摆弄,十分可怜。 生在帝王家,本就是一件残忍的事。 在三皇子戚霄被擒后,鹿隐国中很快传出一件令人震惊的消息。 原来三皇子早与白夙国勾结,欲前后夹击,吞并稚水国,而这自然遭到了高阳国的反对。 毕竟唇亡齿寒,稚水国若是被瓜分了,那与之毗邻的高阳国呢? 能有好下场? 高阳国很快便往向阳城,以及与白夙国交界的小市城增兵。 而稚水国听闻了这个消息,群情激愤,声讨鹿隐国和白夙国的呼声与日俱增。 大战一触即发。 这些当然都是苏宸辙的计谋,可除了远在清河镇的叶倾雨,七国之中又有几个人知晓? 鹿隐国三皇子戚霄一时成为众矢之的,被割了舌头的戚霄有口难辩,望着从地牢顶上透下来的方寸天光,心如死灰。 他知道,鹿隐国要完了。 因七皇子年幼,不能主理国事,这摄政的重担便落在了李丞相的肩上。 李丞相原是太子一党,底下党羽众多,盘根错节,在太子坠崖后,为先帝戚震霆所不容,曾暗中联系远在南疆的戚霄。 这李丞相也是倒霉,他挑中的继位者接连出事,最后反而是七皇子捡了漏。 李丞相如今被陈默等人架上高位,内心惶惶,多年在权利中心摸爬滚打的他隐隐觉得,这事儿不对劲。 鹿隐国地处晟州大陆东北角,在人灵结界即将崩塌之际,若是高阳国和稚水国同时攻击,这边陲小国便毫无生机。 而戚震霆在位时,对攻伐之事并无兴趣,国内除了大将军陈默,和被关押在地牢砍断手足的戚霄,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鹿隐国内向往和平的百姓,整日在惶恐不安中度日。 所有人都焦急不安,唯有陈默在等待时机。 很快,鹿隐国宣布归顺高阳国。 而后不久,稚水国、白夙国皆自愿成为高阳国的附属地。 如果可以,没有谁愿意被吞并。 可这……不是没有办法么。 在鹿隐国投靠高阳国之后,稚水国西北边关便十分危险了,尤其是北边本就被鹿隐国三皇子戚霄连夺几座城池,打得稚水国无力反击。 外加杀害太子的裴洛领着一支怪异的队伍,不时在稚水国内生事,叫人十分头疼。 偏偏不管朝廷派出多少军队抑或武功高强的高手,都不能耐裴洛如何。 头顶绿帽的稚水国皇帝气得心肝儿疼。 而真正让稚水国放弃挣扎的,乃是来自白夙国最致命的一击。 白夙国七皇子在门客乌泽的相助下,眼看就要登上高位,不想最后却被乌泽摆了一道,成为人人喊打的丧家犬。 乌泽将记满七皇子罪行的账本交给二皇子后,并没有投于其门下。 二皇子虽性子软弱,却也知道一臣不事二君,乌泽能背叛七皇子,自然也能背叛二皇子。 谷凒</span>  既然都心知肚明,乌泽也没必要在二皇子这里浪费时间。 二皇子曾为了压制七皇子,不惜与稚水国合作,欲借稚水国之势,击垮七皇子的势力。 这是一条引狼入室的路子,十分愚蠢,足见二皇子并无治国之才。 乌泽只是简单给二皇子分析了下当前七国的局势,二皇子已是吓得直冒虚汗。 稚水国北有狼,西有虎,白夙国何尝不是? 要想在这乱局中站住脚,要么趁稚水国内忧外患之际,捣它南部防守,为白夙国北边战事夺得先机。 要么就是归于高阳国,不伤一兵一卒,唯一的缺点就是,皇位之事,二皇子就别再妄想了。 纵然白夙国的二皇子是个没用的,也不可能甘心将白夙国拱手让给高阳国。 这不,朝堂上下一商议,最后皆认为突袭稚水国,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高阳国虽在白夙国西边虎视眈眈,但其要盯着六国的动向,兵力分散,只要白夙国坚壁清野,西边定不会失守。 而白夙国西南边的平沙国正自顾不暇,断不可能发兵攻打白夙国。 此时不给稚水国一点颜色瞧瞧,更待何时? 就在白夙国刚刚挑起战争,稚水国反手一个骚操作,紧随鹿隐国的脚步,认高阳国为老大哥。 稚水国哪里承受得住三方围困,与其被瓜分,民不聊生,不如趁早找个靠山。 这一下子,白夙国可就傻眼了。 二皇子连夜派人去寻早已逃之夭夭的乌泽,最后只在其府邸的书桌上发现一封信笺。 信上寥寥几字:天下大势,不是乱,而是合。 唯有合而为一,人族才有一线生机。 继鹿隐国、稚水国、白夙国归于高阳国后,高阳国一统天下,已是大势所趋。 平沙国中,炎王杨煦起兵造反,在长泽城神出鬼没,丞相施怀谷请高人布阵,才护得皇帝一时安稳。 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杨煦一日不除,平沙国便一日不得安宁。 老道士们掐算过,这杨煦已不是曾经的杨煦,而是一具行尸走肉。 是傀儡。 要想除掉杨煦,靠人力是万万行不通的。 而就算他们的阵法能守皇城一时太平,可整个平沙国呢? 那些被炎王军队残害的百姓呢? 施怀谷虚心请教,老道士这才给指了一条明路。 要除杨煦,唯有请鹤山牵头人出山。 而老道士们从稚水国过来,对稚水国中出现的那支古怪队伍有所耳闻。 听说那支由裴洛统领的队伍,在稚水国归顺高阳国后不久,接受了朝廷招安。 施怀谷是聪明人,一听便明白了。 稚水国中那支跟阴兵似的队伍,多半与鹤山牵头人有关。 也就是说要想借鹤山牵头人的势力,就得问问稚水国的意思。 稚水国的意思很明显:要想我们帮你解决家庭矛盾,得先问问咱大哥的意思。  ()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五章 恭迎陛下回宫 高阳国国君苏宸璋一反常态,在助平沙国清除内乱这件事上,持反对意见。 苏宸璋此举,叶倾雨和孟奚知都能理解,毕竟他是画中仙的傀儡,而杨煦多半也是,这自家人打自家人,他怎么可能答应? 但朝臣们不理解啊,这么好的机会,只要这支队伍进入平沙国,再出来时,可就是叼着平沙国这块大肥肉啊。 高阳国正是吞并其他六国的势头上,他们这位新皇脑子里到底在想些啥? 好在新皇的意见……对大局并没有分毫影响。 朝臣们更愿意听从皇后徐婉儿的意见。 徐婉儿不顾苏宸璋掀桌子发脾气,果断与平沙国签订协议。 高阳国可以助平沙国平定内乱,但平沙国日后必须听从高阳国调令,同心协力抵御外族。 徐婉儿没有趁火打劫已是仁义之至,平沙国皇帝哪里还有异议。 何况人灵结界已经支撑不了多久,北地那些蠢蠢欲动的灵族怎么可能甘心待在冰天雪地之中? 一旦人灵之战爆发,平沙国虽有其他国家挡着,可若是连高阳国都挡不住灵族的攻击,平沙国倾覆不过朝夕之间。 正如施怀谷所谏言:与其心存侥幸,不如在内乱平定之后,与其他国家共御强敌,方为上策。 高阳国虽收服了这些国家,却也并非没有烦心之事。 出兵攻打丘宁国的徐巍,在边关被人暗杀,一时军心不稳,若不是丘宁国镇南王龙芮不在南疆,只怕高阳国西北边关便要失陷了。 而很快,关于徐巍卖国之事便传到了怀宁城。 苏宸璋气得发抖。 奇怪的是,徐婉儿听到她爹死了的消息,却毫无波澜,依旧该吃吃该喝喝,连眼眶都没有红一下。 军队远在边关,朝廷总得派人前去安抚军心,总不能等丘宁国打过来,他们还在互相猜忌。 派谁去? 徐婉儿提议让驻守向阳城的张金宝赶过去支援,毕竟从怀宁城调将花费时日更长。 自从平沙国那件事后,苏宸璋已经认清了自己的地位,他就算有心培养心腹,奈何没有这等心机,处处被徐婉儿压制,让他更加怀疑自己不是当皇帝的材料。 不等张金宝赶到西北边关,丘宁国中却出了一件大事。 丘宁国国君被镇南王给弑了。 直到这时,各国才知道丘宁国内部早已乱成一锅粥的消息。 不得不说,丘宁国南疆这道屏障,当真了得。 镇南王龙芮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时刻还能直捣皇城杀了自己的主子,而外界却一无所知。 简直牛逼。 而龙芮弑君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放南疆关口,准高阳国军队经丘宁国南疆往临渊城派兵,共守人灵结界。 瞧瞧人家这格局,绝了。 一时整个晟州大陆皆惊,人灵两族的矛盾终于开始被人族所重视。 西洛国国君痴迷于炼丹之术,久不问国事,国巫千鸢以驱魔卫道的理由,与掌握了驱魔术的丘宁国合作,朝中并无异议。 至此,七国表面上看依旧没有统一,但实际上已然凝成一股力量,在当下的情势下,这已经足够了。 叶倾雨今日听到的最惊讶的一个消息,是关于苏宸辙的。 就在昨日,苏宸璋在早朝上,被徐婉儿杀了! 苏宸璋眼见七国统一在望,多少有些膨胀了。 在早朝上不顾群臣反对,坚决要将这件事给落实了。 谷鐄</span>  当即便有小太监一溜小跑去向徐婉儿打小报告。 徐婉儿当时正在梳妆,她从梳妆台上拿起一支簪头尖细锋利的簪子,忽而笑了。 自从当上皇后,徐婉儿每日的妆容都偏庄重,但今日,她却让宫女替她化了个浓妆,一如大喜那日的模样。 徐婉儿看着镜子里饮了血一般的红唇,轻轻阖动,“他既然找死,夫妻一场,我总该送他一程的。” 徐婉儿赶到的时候,苏宸璋正将一本奏折砸到一位老臣的头上,愤怒地咆哮:“这是朕的天下,几时轮到你们指手画脚,就凭你们也敢教朕做事?” 徐婉儿走进大殿,冷眼看着皇位上那个疯狗一般见人就咬的皇帝。 满朝文武皆跪于他的脚下。 见到徐婉儿那一刻,苏宸璋本能地瑟缩了一下。 徐婉儿勾唇笑道:“听说陛下要统一七国?” 苏宸璋在这个皇宫里几乎是没有秘密的,他最痛恨这一点。 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徐婉儿的监视下。 除了上一次平沙国的事,这是第二次,徐婉儿跑到朝堂上当众责问苏宸璋。 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丝毫不顾及一国之君的脸面。 苏宸璋本就在盛怒之时,如今见到徐婉儿站在百官之中,神色冷然地盯着自己,更是气得要发疯。 他分明看到徐婉儿眼中的不屑与嫌恶。 他在她眼中,仿佛是个跳梁小丑。 徐巍已经死了,他要徐婉儿这个皇后何用? 今日他便要…… “陛下要统一七国,这是好事。”徐婉儿缓缓走向苏宸璋,“高阳国国富兵强,八方来朝,统一,本就是众望所归。” 苏宸璋愣住了。 这婆娘怎么不按套路来? 他满腔的怒火被猛然压下去,憋得心口生疼。 “皇,皇后这是何意?” 徐婉儿步上金阶,走到象征权力的龙椅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苏宸璋。 “七国自然是要统一的,只是……”徐婉儿倾身向前,抬手拢了拢鬓发,她指尖殷红的蔻丹像血滴一般贴在鸦黑的头发上。 她的脸因抹了太多脂粉而显得过于苍白。 “只是你不配,你不配这个位置。”徐婉儿眸光突然变得狠戾,她拔下头发上的簪子,又快又狠地扎进了苏宸璋的脖子。 苏宸璋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尖叫,徐婉儿手上再次发力,发簪横向一划拉,苏宸璋瞬间咽气。 大殿里鸦雀无声。 徐婉儿舔了舔溅到嘴唇上的血渍,最后看了一眼瘫软在龙椅上的苏宸璋,转身望着满地跪伏的朝臣,继而又望向殿门外已然苏醒的天空。 天亮了。 “高阳国百官听令,恭迎陛下回宫。” 她这话说得奇怪,高阳国的陛下,不是刚被她给杀了么? ……  ()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六章 有些事,是注定的 第356章有些事,是注定的 送走来传消息的老头,孟奚知刚关上院门,还来不及感叹一句帝星的谋略,就被叶倾雨拖进了房间。 叶倾雨急道:“快,你进画境把苏宸璋的画给毁了。” 苏宸璋是画中仙的傀儡,只要他的画还在,他就算死了也还能继续作妖。 暮影曾与他们描述过苏宸璋所入的画,那幅画上有假山回廊,碧湖烟柳,湖上一艘小船悠悠荡开水波。 这幅画昨晚他们恰巧见过。 孟奚知摇头轻笑,“阿雨对那位帝星的事,倒是十分上心。” “怎么,你吃醋了?” 孟奚知静静看了叶倾雨片刻,却是不做声了。 “滚吧你。”叶倾雨将乾坤袋拍在桌子上,转身出了房门。 房门被用力摔上,吱吱呀呀晃了好半天。 孟奚知叹了口气,从乾坤袋中捉出可怜兮兮的冉遗鱼。 冉遗鱼这几日跟着他们一日三餐吃喝,被养胖了不少,只是依旧是个爱哭鬼。 尤其是昨晚差点被他们搞瞎了眼睛,它还没养回来呢。 此刻突然被捉出来,它害怕极了。 孟奚知一巴掌拍下去,“别哭了,我比你更想哭。” 进入画境后,孟奚知找到苏宸璋所入的那幅画,画中空无一人。 应是画中仙这段时间无暇顾及苏宸璋,才没有在他死后将他召回。 倒也省了不少麻烦。 孟奚知指尖燃起一簇幽蓝灵火,在桑山云绢上轻轻一点,眼前的画瞬间便化成了飞灰,莲花灯上的红色火焰亦很快熄灭。 至此,苏宸璋才算是真的死了。 与其傀儡一般地活着,生不如死,倒不如死个干净,早点投胎。 “神君跌入这红尘之中,可曾后悔?” 是韩云轩的声音。 这画境由他掌管,孟奚知跑进来烧画,他当然是知晓的。 孟奚知也没打算瞒他。 “自然是后悔过的。” 孟奚知最后悔的事,就是让叶倾雨带血玉去暮子河。 他后悔没有在石塘城的时候便守护好叶倾雨。 但后悔又有什么用? 韩云轩叹道:“连神君都有后悔之事,何况凡人,可惜世事难在回头。” “你也有后悔之事?” “自然也是有的,神君还有机会弥补遗憾,而我……却是再没有机会了。” “机会都是自己争取的,你没有试过,怎么就知道没有机会?” “有些事,是注定的。” 有些事,是注定的! 孟奚知心头猛然一跳,所以他才不敢给叶倾雨承诺,不是吗? 因为他知道自己注定是要…… 孟奚知从画境出来时,叶倾雨正带着小雪在院子里捉鸟。 一大一小跟猴子似的上蹿下跳,倒也有趣。 孟奚知搬了张小竹椅坐在廊檐下,安静地看着叶倾雨和小雪玩闹。 比起以往,他今日可太安静了。 当树上所有的鸟雀被她们捉了又放走,再也找不到一只时,叶倾雨便坐在树干上,望着清河镇上的房屋街道。 小镇静谧安宁,与世无争。 小雪趴在叶倾雨腿上睡觉,微风轻拂她小小的脸颊,几缕碎发扰得她睡不安宁。 叶倾雨低头将小雪的头发拢到耳后,温暖的日光透过叶片洒在她的手背上,可她却感觉不到半点温暖。 “孟奚知,你还剩多少时日?” 叶倾雨的声音很轻,仿佛是怕吵醒了小雪,但坐在廊檐下的孟奚知却听得一清二楚。 “阿雨……对不起。” “你每次都是这样,事后说声对不起,我该原谅你吗?” 孟奚知又不说话了,他自知错了,他无可辩解。 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叶倾雨都已经知道。 “如果我没发现,你打算瞒我多久?”叶倾雨心里难过,眼睛发酸,她抬头往天上望去。 叶片外的天是蓝的,就像她灵脉里的灵力,亦是蓝色的。 而孟奚知每次祭出的灵力,何尝不是泛着蓝色灵光的? “我不奢求你的原谅,我也是没有办法……”孟奚知的声音低了下去,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子。 是啊,他没有办法,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人,他好不容易有了牵挂,可他一个不死不灭的神,却要陨灭了。 有些事,是注定的。 上古之神不死不灭,除非…… “你还有什么未了之事?” “我想……” “你别想了,你想也没用。”叶倾雨抱起小雪,飞身落地,看着廊下可怜兮兮的孟奚知,哼道:“你想死哪死哪去,以后别来找我们。” 叶倾雨不给孟奚知说话的机会,闪身进了房,勾脚将房门踹上。 “砰砰”两声响,砸在孟奚知的心坎上。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里好像是他家吧! 孟奚知摸了摸鼻子,在竹椅上坐了片刻后,他起身往院门走去。 叶倾雨站在门后支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当听到院门打开的声音时,她心里蓦地一空。 孟奚知不会真的走了吧? 叶倾雨将小雪放到床上,将房门打开一条缝,偷偷往院子里瞧。 廊檐下的竹椅上已经没有孟奚知的身影,院子里空无一人。 叶倾雨咬了咬嘴唇,拉开房门走到院子里。 空荡荡的院子里连只鸟雀都没有。 叶倾雨的心越来越沉,她飞快地将每一个房间都查看了一遍,直到确认孟奚知是真的走了,她的心也终于跌到谷底。 他娘的真走了! 叶倾雨坐在孟奚知方才坐过的竹椅上,静静看着院墙外的天空。 孟奚知他凭什么这么欺负人? 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从不问问叶倾雨的意愿。 他知道叶倾雨不会同意。 叶倾雨怎么可能同意? 那日叶倾雨借木簪入梦,她才知原来上古之神就是孟奚知。 孟奚知的一生太长了,叶倾雨从孟奚知的过往中看到了桑海沧田,看到了生死离别,但那些都是别人的,孟奚知始终是个过客。 直到叶倾雨出现,他才真正入了红尘。 叶倾雨看到孟奚知跪在梦神脚边,卑微至极,只为求他救叶倾雨一命。 甚至不惜让梦神抽取他灵脉里的灵息。 叶倾雨终于知道,在暮子河畔的梦里,梦神所祭出的灵力是蓝色的原因。 当时梦神灌入她掌心的灵息,乃是来自于孟奚知。 上古之神的灵息,虽然于他自己而言,因仙元封禁而不能使用,但转入叶倾雨的灵脉后,却是能伐筋洗髓,获益良多。 这……就是叶倾雨虽身死却能肉身不腐的原因!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七章 办喜事 如果孟奚知所做只是这些,叶倾雨怎么可能这么生气? 这个傻子,他竟然为了冲破朱雀禁咒,不惜自毁仙元。 孟奚知最早想要恢复修为,是因他心知人灵结界并不牢固,崩塌只是早晚之事。 当这个世界再次陷入战乱时,他必须尽自己的能力去保护苍生。 这也是他养血玉的原因。 可如今,他迫切想要恢复修为,还有别的理由。 孟奚知花费千年时间养的血玉,最后却化灵了,成了他不能割舍的软肋。 上古之神如果没有了修为,不能庇护苍生,又有什么资格当这个神? 他连最在意的人都不能保护,不死不灭地存于这个世间又有什么意义? 十万魂魄供养的血玉,有了灵识,对于晟州大陆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善恶只在一念之间。 那日孟奚知从杏山回到灵蝶崖,之所以会下定决心自毁仙元,乃是因他发现乾坤袋中那幅画不见了。 那幅在碧落城时,差点将小雪吸附其中的画。 是小雪拿走了乾坤袋里的画。 小雪已经入画了! 画中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小雪为她所用,怎可能向善? 一旦恶念滋生,小雪便再难回头了。 而一旦恶念滋生,又有谁能降得住她? 若是仙魔两界干预,小雪的下场会是什么? 孟奚知不能眼睁睁看着小雪坠入深渊。 还有叶倾雨。 叶倾雨要想活,必须完成魇灵十愿。 乱世之中,魇灵最为艰难。 偏偏孟奚知有心无力,他在叶倾雨身边什么也做不了,甚至会让她分心。 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比起十愿之难,他更害怕叶倾雨哪一天突然魂飞魄散。 这个世界,不需要一个无用的上古之神。 叶倾雨身边也不需要。 孟奚知就在这样自以为是的想法中,经历仙元破碎的痛苦,冲破朱雀禁咒。 仙元毁了,他还是不死不灭的上古之神吗? 孟奚知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以前不是没有人想过要毁了他的仙元,但打败上古之神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 后来上古之神被朱雀禁咒封了仙元,一个连他自己都破不了的咒,旁人更是不可能破解,也就是说上古之神虽然修为低微,但仙元却是十分安全的。 可他自己作死,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朱雀禁咒从孟奚知的身上消失时,他终于恢复了所有的修为,他像是重获新生一般,感受到被压制了的千年的力量重回灵脉。 但这,也让他痛苦不堪。 与其说是新生,不如说是回光返照反而贴切。 孟奚知的强大,只是暂时的。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在此期间,他必须让叶倾雨成神,必须将小雪带回正途,必须在乱局中再一次守护苍生…… 孟奚知将所有的事都设想好了,唯独没有问过叶倾雨的意愿。 可就算问了又如何? 谷茮</span>  孟奚知不止想要助她成神,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是上古之神,他心系天下苍生。 这不是叶倾雨答应或不答应的事。 那她又生哪门子气呢? 可她难道连生气的资格都没有吗? 日渐西沉,叶倾雨自我拉扯了一下午,也没等到孟奚知回来。 在她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寻找孟奚知的时候,敲门声响起。 叶倾雨从小竹椅上跳起来,打开院门,来人却是隔壁的大娘。 大娘手里提着一篮鸡蛋,看着叶倾雨笑,“听说你家要办喜事,我来沾沾喜气,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点心意姑娘莫要嫌弃。” 叶倾雨还没来得及问个明白,大娘身后又冒出来一位眉眼精明的中年男子,手里托着喜烛红绸,“既是喜事,怎能少得了喜庆的物什。” 巷口转出来挑着箩筐的汉子,脸上亦挂着笑,“喜被罗帐也都送到了。” 叶倾雨瞪着眼睛站在院门口,看着不断从巷口冒出来的人,和他们带来的物品,她有些发懵。 孟奚知到底在玩什么? 他不是不愿意娶她吗? 为何又搞这乱七八糟的花样? 没多大功夫,孟奚知家的院子里便挤满了人。 这些人十分自来熟,挂红绸的、贴大红囍字的、铺喜被的、摆桌子的…… 最离谱的当属,清河镇上酒楼里的厨子背着一口大铁锅上门,直接在院子里生柴火做起大锅饭。 叶倾雨被一位大婶拉到梳妆台前坐下,从头发丝到脚上,全部收拾打扮一通。 叶倾雨心里埋怨孟奚知自作主张,她都没答应要嫁给他,他凭什么就吆喝这么多人来凑热闹。 可她一动不动任由大婶摆布,又将她心底最深处的小心思表露无遗。 以她的性子,她若不愿意,早就扯下身上的大红喜服开溜了。 不,她若不愿意,这身大红喜服又有谁能逼迫得了她换上? 星辰布满天穹时,院子里已被布置得明亮喜庆。 无忧酒家的丁掌柜亲自送来一坛酒道喜。 这酒不是“无忧”,而是传说中已经绝世的“忘忧”。 果然传说都是不靠谱的。 孟奚知身穿大红喜服,骑着高头大马前来,在街坊邻居的推搡中春风满面地走进了叶倾雨的房中。 小雪亦被打扮了一番,原本雪白的两个小脸蛋上涂抹了厚厚一层腮红,看上去像……像棺材铺子里的纸扎人。 呸! 看到孟奚知被人簇拥着进来,站在叶倾雨身边的小雪冲他咧嘴一笑,白牙森森,好似下一刻便要咬人了。 孟奚知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上前在小雪脑袋上揉了揉,一股温和清澈的灵力从小雪的天灵盖涌入四肢百骸。 叶倾雨头上盖着喜帕,却也感觉到了身边的灵力波动,她心下一紧,小雪莫不是又要发作了? 她还真会挑人多的时候,这一院子的人够她祸祸好半天了。 这大喜的日子见血多不吉利,趁孟奚知还没牵起自己手上的红绸,叶倾雨伸手搭在了小雪后背上。 为了以防万一,叶倾雨决定不让小雪凑这份热闹了。 左右这孩子贪睡,那便早些睡吧。 被来自爹娘深沉爱意包围的小雪,身子暖烘烘,倦意来袭,很快便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小脑袋歪在叶倾雨身上,糯糯地道:“娘,我困了。” “睡吧。”  ()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八章 阿雨,我来娶你了 第358章阿雨,我来娶你了 孟奚知将小雪抱在怀里,牵起叶倾雨手中的红绸,问道:“阿雨,你可愿嫁给我?” 叶倾雨牙根痒痒,现在才来问这个问题,不觉得很傻吗? 孟奚知显然也察觉到了这话有多愚蠢,叶倾雨听到他的轻笑声。 “阿雨,我来娶你了。” 孟奚知牵着叶倾雨,在一声声道喜声中往院子外走去。 叶倾雨心下奇怪:这是要去哪? 她不曾听说孟奚知在清河镇上还有其他宅院,而此时夜幕已至,去别处岂不麻烦? 叶倾雨坐在花轿里颠了不知道多久,轿子终于停了下来。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声鼎沸,一派喜庆。 叶倾雨耳中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新娘子下轿咯。” 这不是隔壁大娘的声音么? 叶倾雨被孟奚知牵着,跨过熟悉的门槛,走过熟悉的院落,甚至连院子里酒菜的香味都与他们出门前一模一样。 孟奚知他娘的带着她在清河镇兜了一大圈,又回来了! 叶倾雨突然觉得,孟奚知的脑子多半是有点毛病的。 现在悔婚还来得及吗? 待回到熟悉的房中,叶倾雨刚坐到床沿上,孟奚知转头便将前来道喜的乡邻们撵了出去。 春宵一刻值千金,他们今晚还有大事要办。 小雪再次被塞进乾坤袋中,房中只剩下孟奚知和叶倾雨。 雕刻并蒂莲花的烛台上,龙凤喜烛燃烧得热烈,大红喜被上绣了鸳鸯戏水,连圆木桌上亦铺了红色的绸布。 桌上放几盘小菜点心,和一坛忘忧酒。 孟奚知倒了两杯酒,酒香醇厚馥郁,果然与无忧酒又有不同。 不管有什么要事,这交杯酒是一定要喝的。 孟奚知挑起喜帕,便见叶倾雨瞪着一双杏眼看他。 好在那位给叶倾雨上妆的大婶没有给她抹个大浓妆,否则这红烛光影下,岂不吓人? 叶倾雨冷哼:“你还回来做什么?” 孟奚知笑着哄她,“阿雨别生气了,凡人说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和,等咱们喝了这交杯酒,再从床头滚到床尾,保准能让你开心起来。” “不害臊。” 孟奚知挨着叶倾雨坐下,突然正了神色,“阿雨,从这一刻起,不管遇到什么事,我都不会瞒着你,不会自作主张,不会惹你生气……” 叶倾雨打断他的话,“你为什么娶我?” 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 “我活了那么久,其实对生死早已看淡,可如今命数将尽,我竟也会心生恐惧。”孟奚知叹了口气,“阿雨,我不怕死,我怕的是你在这世上没有依靠,小雪尚年幼,时日久了便将我忘了,可你……” 可叶倾雨会一直记得他。 孟奚知魂飞魄散一了百了,叶倾雨呢? 留下来的人才是最痛苦的,不是吗? “你本忘了过往,我却自私地想你记起我,直到今天你问我是不是真的愿意娶你,我才惊觉,我怎会不愿娶你,只是我娶你便是在害你,阿雨,你嫁给我,是要当寡妇的。” 孟奚知忧心忡忡,叶倾雨却“噗嗤”笑出声。 “你倒是想得美,老娘才不为你守寡。” 见叶倾雨笑了,孟奚知亦笑,“今日下午我在街上走着,遇到一对夫妻在吵架,妻子埋怨丈夫起早摸黑赚点碎银子,却拿来给她打首饰,不会过日子,丈夫心疼妻子操持家务辛劳,本想送她首饰讨她欢心,没成想惹来一顿骂。” 叶倾雨随手接过孟奚知递来的酒杯,歪着头问道:“所以呢?” 你想表达什么? “所以我想着,这好心不一定就能成办好事,有什么事还是得夫妻之间商量商量再做决定,以前是我不对,阿雨,从现在起,咱们家大事你做主,小事也由你做主,我就负责做饭。” “你以前对我可没安什么好心。” “阿雨,我错了。” “以前咱们又不是夫妻,你何错之有?” “我就怕阿雨心里生着闷气,却又不好意思打我,如今咱俩喜结良缘,阿雨要骂要打尽管朝我身上招呼着,我绝不还手。” 叶倾雨被孟奚知这奇怪的想法给绕晕了。 敢情他娶媳妇,是为了方便挨打? “这就是你仓促娶我的理由?” “婚事虽办得仓促,但我想娶阿雨的心天地可鉴,绝不是冲动而为。” 孟奚知眼中神色微微暗了下去,他若不趁着这股冲动劲赶紧将叶倾雨娶回家,他怕自己会后悔。 后悔自己如此冲动,误阿雨一生。 “孟奚知,我嫁你,也不是冲动而为。” 叶倾雨举杯欲饮,被孟奚知拦下,“阿雨,交杯酒可不是这样喝的。” 在孟奚知的指点下喝完交杯酒,叶倾雨的目光定在了桌上的酒坛上。 “忘忧酒……确实非无忧酒能比。” “托阿雨的福,时隔多年我才又尝到忘忧酒的滋味,不过今晚我们还有正事要做,这酒你可不能再喝了。”孟奚知随手一挥,大红罗帐便散落下来,挡住了叶倾雨的视线。 “你不吃晚饭吗?你若是饿了,我可以陪你吃一点。” 孟奚知摇头笑,“陪我吃饭是假,阿雨想喝酒才是真吧?” 被看穿了小心思的叶倾雨丝毫不脸红,“这酒开了封,明天可就不好喝了。” “阿雨若是醉了酒,今晚的正事可就不好办了。”孟奚知趁叶倾雨不注意,将她扑倒在床,“阿雨放心,这坛忘忧酒已经被我用灵力封印,别说明日,便是过个百年千年,口感依旧如初。” 叶倾雨被压在大红喜被上,瞪着孟奚知,“你要做什么?” 孟奚知低头凑到叶倾雨耳边,声音似蛊惑一般在她耳边低吟,挠着她的心肝,“睡觉。” “嗯?” “阿雨莫不是忘了,今晚你要给冷姑娘和韩公子布梦。” 这关系到魇灵之愿,是压在孟奚知心上的头等大事。 叶倾雨眼眸微眯,盯着孟奚知俊俏的脸庞沉默半晌,终是叹了口气,“睡吧。” 今晚无论如何也要将这一愿给达成了,否则岂不是对不起这洞房花烛夜? 不得不说,孟奚知可真会挑日子。 正文 第三百五十九章 傻石头 , 第359章傻石头 叶倾雨先入了冷皓月的梦,布梦之事,她得先与冷皓月商量。 冷皓月听到叶倾雨找到了韩云轩的消息,一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 惊喜,又或者夹杂着酸涩,她也说不清楚。 似乎还有点空落落的感觉。 寻找韩云轩,是冷皓月一直以来的目标,如今找到了,她接下来该怎么办? 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从年头开始盼过年,可等到好不容易年关到了,又怕那难得的欢乐时光转眼即逝。 倒不如一直盼着。 冷皓月习惯了寻找韩云轩,以后不用找了,她惊喜之余,却也有点不知所措。 但至少韩云轩还活着,这便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那些杂七杂八的小心思便不值一提了。 叶倾雨将布梦之事告知于她,让她找个安全的地方入睡,等着子夜在梦里与韩云轩相见。 幽蓝的灵光从冷皓月眼皮上划过,叶倾雨道:“待我布梦之后,你不管看到什么,都不必惊慌,这是我第一次布梦,可能会出一些差错。” 冷皓月拍着心口保证:“阿雨姐姐放心,就算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不带怕的。” “那便好,你先去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切记,在子夜之前必须入睡。” 冷皓月点头应了,叶倾雨抬手一挥,冷皓月眼前一黑,再睁眼,眼前依旧是一片黑暗。 自从前几日得知叶倾雨已经离开月山后,冷皓月和无患子在垂思宫中没有寻到韩云轩,两人商量着,打算先回稚水国。 今儿他们还没出西洛国,此刻正宿在一个小镇的客栈中。 冷皓月翻身下床,敲开了隔壁无患子的房门。 叶倾雨让她找个安全的地方睡觉,这镇子上,也只有无患子的房间稍微是安全的了。 至少真有危险,这货还能喊醒她。 总好过自己一个人在睡梦中被人给宰了强。 冷皓月再三叮嘱哈欠连天的无患子,让他睁大眼睛守在床边,她自个四仰八叉躺在无患子的床上,闭上眼睛等着进入梦乡。 偏偏越是刻意想要睡着,就越是睡不着。 尤其是在得知很快就能见到韩云轩,冷皓月更是翻来覆去没有睡意。 无患子撑着眼皮子嘟囔:“你要是睡不着,不如让我先睡会。” “别出声,我就快睡着了。” “小石头,你知道南津城城主府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 事到如今,也没有再瞒着她的必要了。 冷皓月蹙眉,翻身面朝无患子。 夜月皎皎,在紧闭的窗户上投下灰白的影。 无患子的脸隐在黑暗中,冷皓月只能看出淡淡的轮廓。 “我不知道。” 每次冷皓月问起此事,不管是静虚教的老道士,还是她爷爷都瞒着她。 无患子听那些老头子的话,冷皓月软磨硬泡,磨破了嘴皮子,也没能从这头倔驴嘴里套出话来。 此刻无患子问她知不知道,他心里没点数吗? “韩大哥是大善人,这点你最清楚。”无患子缓缓开口,明明是个少年,却在这暗夜中,给人一种老成之感。 冷皓月自然清楚,南津城城主府少主韩云轩在静虚教求学那几年,十里八乡的百姓都受过他的恩惠。 单是他救过冷皓月性命这点,也够冷皓月念他一辈子的好。 冷皓月寻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报恩。 好好的一个人不见了,他家里却无人去寻,别人不愿多管闲事,冷皓月怎能袖手旁观? 在爷爷去世后,冷皓月便心无挂碍地离开了村子,踏上了寻找韩云轩之路。 “当年韩大哥救了一位姑娘,而就是那位姑娘,害了他一生。” 冷皓月睡意全无,从床上坐起来,问道:“那位姑娘是谁?” 无患子沉默片刻,“是垂思宫宫主。” 是她! “是她将韩大哥带去了月山?这事你们为什么要瞒着我?” 冷皓月若早知道韩云轩在月山,何须四处奔波,提一把大刀去垂思宫将他救了岂不省事。 无患子道:“你性子冲动,这事要是告诉了你,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你。” “你们拉我干嘛?你们明知韩大哥在垂思宫,为何不去救他?” “这事没法救。” 冷皓月听出一些古怪之处来,“韩大哥的家人知道他在垂思宫吗?” “知道。”无患子看着床上瘦削的身影,“别人知道可以当做不知道,可你不会,即便当时我们告诉你真相,你依旧会上月山,小石头,你爷爷不想你被一份恩情困住一辈子,韩大哥大抵也不想的。” 冷皓月抱膝而坐,将脸枕在膝盖上,她心里觉得难受:为什么韩大哥的家人知道他在哪,却多年不管不问? 突然想到什么,冷皓月转身抓住无患子的手臂,声音轻颤:“韩大哥他……是不是被画中仙控制了?” 方才的梦里她只顾着激动,竟忘了问叶倾雨这件事。 冷皓月和叶倾雨结伴同行那么久,自然也听叶倾雨提起过画中仙操控傀儡之事。 无患子却摇头,“韩大哥是自愿去月山的。” “这又是为何?” 莫不是被那画中仙给迷了魂魄? 韩大哥不是这样的人吧? “垂思宫宫主当年被仙家追杀,逃命之时路过南津城,为韩大哥所救,带回家中休养避难……” 可那垂思宫宫主却是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为了掩护自己躲过仙界的追查,竟将城主府上下皆变成她的傀儡。 许是还有点良心,她放过了韩云轩。 韩云轩看着行尸走肉般的家人,跑到静虚教找无患子的师父求救。 可找不到栖身之画,静虚教的人也无能为力。 为了不让家人为祸百姓,乱了南津城,韩云轩自请入画,只求画中仙莫要操控他家人的神智。 画中仙虽没有将韩云轩变成她的傀儡,可有整座城主府为筹码,韩云轩又敢如何? 后来画中仙将韩云轩带去了月山,至于他在月山的处境,无人知晓,不过这些年,南津城城主府安然无虞。 “即便你能救韩大哥,你能救得了整座城主府吗?” 冷皓月沉默了。 她既救不了韩大哥,也救不了韩大哥的家人。 她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她虽然行事冲动,但还有点脑子。 “我就算不能救韩大哥,我还不能去月山看看他过得好不好吗?” 无患子叹气,“你爷爷当年叮嘱大家瞒着你这件事,是对的。” 她要是去了月山,回来只怕就要变成一块傻石头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六十章 第四愿达成 眼看子夜将近,冷皓月反而越发清醒,她实在是睡不着。 “无患子,你给我来一拳,打晕我。” “这打晕的能做梦吗?” 冷皓月抓头,“这可如何是好?” 无患子起身踱步,最后又坐回床边,“小石头你躺好,我给你背一段《道德经》,你小时候一听这个就犯困。” “妙啊,也就是你能想出这么好的法子。” 冷皓月立马躺了回去。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子夜,冷皓月顺利入梦。 但又似乎不那么顺利…… 她没有看到韩云轩。 叶倾雨说了,这是她第一次布梦,可能会出差错。 但冷皓月没想到……会错得这么离谱! 冷皓月眼前掠过无数光怪陆离的景象,这些是她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这不是她的梦。 可这是谁的? 她看到无边无际的大海,海上浮着一个铜盆那么大的黑蛋…… 她看到一座会飞的大山,山上开满粉白的杏花…… 她看到浓雾中有一片孤岛,岛上四季的花都有,似有人漫步芳菲间,但她却是看不真切了。 她听到婴儿啼哭之声,女子温柔安抚之声,男子怒喝之声…… “这是我最后一点念想了,你若想看我死,只管杀了她。” “愚蠢。” “她也是你的亲人,你当真下得去手么?哥,我从未求过你什么,我只求你放她一条生路,放我的孩子一条生路。” “就算我能容她,这个世界也容不下她。”男子沉声道:“你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平衡,你的孩子,更会扰乱这个世界的秩序,她,必须消失!” 女子哭求:“哥,我将她藏起来,藏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我求求你,你别杀她,我求求你……” 冷皓月眼前画面一转,梦境又变了。 在浓雾之后,是无穷无尽的黑暗,冷皓月有一种感觉:这黑暗里一定藏着什么东西? 从孤岛之上掠出一道淡紫色灵光,黑暗好似被划破一道口子,那光亮转瞬即逝。 即便是在梦中,冷皓月依旧出了一背冷汗。 她看到了什么? 心悸之下,冷皓月伸手去摸背上的大刀,却摸了个空。 她这才想起来,她只是在梦中。 可她为何会梦到这些? 这原本是谁的梦? 冷皓月不久之前才在叶倾雨面前说下大话:就算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不带怕的。 可方才的画面……让天不怕地不怕的冷皓月,生出了恐惧之意。 那种从脚心漫上心头的寒意,让她浑身颤抖,险些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谷鯛</span>  冷皓月站在黑暗之中,一时竟生出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悲伤来。 “小石头,小石头……” 冷皓月回头,她身后的黑暗被温暖的日光驱散。 她苦苦寻找的韩大哥,正站在静虚教破旧的大门外,站在古松之下,日光透过松针在他身上投下细碎的光影。 “韩大哥!”冷皓月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傻丫头。”韩云轩朝冷皓月走来,“天气渐暖,村口的石榴花就要开了,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石榴花,连衣裳上也要别一朵颜色艳丽的石榴花,如今长大了,怎地对穿衣打扮如此随意了?” 岂止是随意,简直邋遢。 冷皓月抬袖抹去脸上的泪痕,“韩大哥就会取笑我。” “小姑娘家打扮得漂亮些,才好讨人喜欢,小石头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怎好在外面乱跑?” 韩云轩站在冷皓月身前,抬手比划了一下冷皓月的身高,又笑道:“不过……还能再见到你,真好。” “韩大哥,我终于找到你了。”冷皓月扑进韩云轩怀里,将鼻涕眼泪蹭在他的衣襟上。 韩云轩轻轻拍了拍冷皓月颤抖的后背,劝道:“早些回去吧,世道乱了,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我不放心。” 冷皓月点头,“我这便要回去……”说到此处,她忽而又摇头,“世道乱了,身在何处又有什么区别?我虽是女儿身,却也有保护弱小的本领。” 这是冷皓月小时候,韩云轩对她说过的话。 那时冷皓月不爱练武,经常偷懒溜出去玩,她爷爷骂也骂了打也打了,但小孩子贪玩是天性,冷皓月又特别耐揍,只要没被打断腿,她就还能偷溜出去掏鸟窝。 她爷爷没办法,便让静虚教的老道士去抓她,静虚教的老道士数次劝说无果,最后将这个艰难的任务丢给了韩云轩。 韩云轩追着打扮得不伦不类的小丫头,苦口婆心地劝导。 “这世上的女子大多对自己的处境既不甘又不得解脱,而你有机会不依仗男子,却不思进取。” “你冷家刀法多少人眼红,别人终其一生不得入门的武功,你毫不费力便能得到,可你却不珍惜机会,若是冷家刀法没了传人,岂不是叫你爷爷寒心?” “小石头你听韩大哥一句劝,你如今吃点苦头,往后的日子才能逍遥自在。” “即便你以后嫁了人,也不能让夫家小瞧了去不是。” “你虽是女儿身,却也该有保护弱小的本领……” 在韩云轩的碎碎念之下,冷皓月终于大彻大悟,每日修习武功,不敢懈怠。 而这,也终于让冷家刀法得以传承,她爷爷去世前虽放不下这个性子冲动的孙女,却也没有遗憾。 如今世道乱了,各路妖魔鬼怪纷纷显形,她冷皓月虽是一介女子,却也敢于与恶势力做斗争,也能尽自己的能力去保护弱小。 力虽微,但志坚。 冷皓月找到了韩云轩,此愿便算是了了,从今往后,她便要在乱世之中沉浮。 她想当救人的浮木,而非无用的沙砾。 她已经长大了,不是吗? 因入梦之前,冷皓月听无患子说过了韩云轩离开南津城的原因,梦中相见时,她便没有再提这件事。 韩云轩是迫不得已,是必须为之,冷皓月没有办法改变他的现状,她救不了整座城主府的人,言语便显得苍白无力,说了也是白说。 倒不如就这般叙叙旧,各自不提各自的苦楚,只说欢喜的事。 她千里万里的路走遍,最终的相见却只能是在梦里。 此一别,恐再无重逢之日……  ()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一章 人灵结界消散 第361章人灵结界消散 叶倾雨布梦结束之后,已是丑末寅初。 她脑子里一片混沌,十分难受。 如果不是孟奚知用上古之神的灵力助她一臂之力,她这第一次布梦,说不定就得走火入魔。 倒未必是她能力不够,而是她体内的魔息干扰。 叶倾雨并不知道冷皓月看见了什么,布梦之人,乃是在梦境之外。 但她能感觉得到,布梦之初的异状。 那时候她气血翻涌,十分难受。 罗帐外喜烛滴着红色的蜡油,再过不久,夜便要燃尽了。 孟奚知帮叶倾雨掖了掖被角,低声道:“关于魇灵布梦之事,我曾有所耳闻,原以为很简单,我却忘了你并非只是魇灵,好在有惊无险,魇灵十愿又达成一愿。” 他的声音很低,在这静谧的夜里,好似怕惊扰了什么。 叶倾雨转身面向孟奚知,她身子冷,就算盖着被子,亦暖不了。 孟奚知将她揽进怀里。 “孟奚知,你都快死了,难道不想留个后吗?” 方才布梦之时,叶倾雨恍惚听到婴儿啼哭,此刻放松下来,她便又想起这事来。 孟奚知……会不会也想要个孩子? 孟奚知闻言一怔,旋即笑道:“阿雨不提我倒是忘了,今晚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不过你方才布梦辛苦,你确定不想好好睡一觉?” 叶倾雨却摇头,“你听说过鬼能生孩子吗?我说的是……” “我们有小雪就够了。”孟奚知打断叶倾雨的话,“我若是想生孩子,又怎会等到今日才成家?阿雨怎也会有这等凡人心思?” “我只是觉得你太倒霉了。” 不管是妻子还是孩子,都不是啥正常玩意。 也就孟奚知当个宝,在旁人眼中,只怕是避之不及。 “我活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子,都不及认识阿雨之后让我感到欢喜,遇到你们,何其有幸,怎么在你眼里我竟变成一条倒霉虫了?” “我说不过你,你觉得欢喜便好。”叶倾雨是真的累了,靠在孟奚知温暖的怀中,眼皮子越来越沉。 她也不过是随口一提,孟奚知若真想要孩子,她难不成还能给他纳个妾? 孟奚知一个将死之人,祸害祸害她这个女鬼便罢了,她可干不出将别人往火坑里推的事。 “婚礼仓促,不曾请阿雨父君前来,待明日我陪阿雨回不活城,咱们再大办一场如何?” 叶倾雨已经通过梦境找回了一些散碎记忆,方才等待布梦的时候,孟奚知帮她串了串,左右不过几个月的事,也没多复杂。 叶倾雨对她那个父君的心思,还是颇为了解的。 “你也不嫌折腾,他现在满心思都是复仇,可没空管我,这件事以后再说吧。”叶倾雨从孟奚知怀里抬起头来,微微蹙起眉头,“不过有件事,我得抓紧去办了。” “何事?” “我之前猜测,她……默娘会去北地寻找红英,但前几日我入红英的梦,红英却说不曾在北地见过默娘。” 默娘是红英的娘亲,她离开韦小姐后,不去北地找红英,会去哪里? 虽然孟奚知不愿往坏处想,毕竟在石塘城时,叶倾雨和默娘相处十年,是把她当作亲娘来看待的,但这兵荒马乱的年月,一个妇道人家独自远行,发生意外算不得什么稀奇事。 “她会不会已经……” “不会。”叶倾雨肯定地道:“默娘与那些懦弱的地灵不同,她在石塘城装疯卖傻十年,虽可能与少了一缕魂魄有关,但我更愿相信她是故意为之,她这样的人,没那么容易死。” 默娘绝对是一个心机深沉的地灵。 地灵的懦弱,只在他们的不争不抢,安分守己,而当面对危险,他们并非是没有骨气,贪生怕死之徒。 若是普通地灵,只怕不等韦将军将她们带到石塘城,在北地茫茫雪原时,默娘便会想办法自戕,抑或将叶倾雨不是地灵之事告知韦将军,而后埋骨风雪。 韦将军没了地灵引路,即便能走出北地,也会受一番苦楚。 可默娘选择将这个秘密埋在心里十年之久。 她给韦将军希望,再让他彻底绝望。 她看他汲汲营营十来年,最后两手空空。 这不比早早告诉韦将军叶倾雨不是地灵来得解气? 她早知道,韦将军注定是要死在北地。 “她没有去北地,会去哪里?” 默娘若是踏入北地,定会沿着灵族之路回到暮子河畔,而这一路,只要她自己不作死,往灵兽嘴里送,应不会有别的危险。 千年前灵族之所以所向无敌,正是因为他们的团结,在人灵结界即将崩塌之际,他们不可能对一个地灵族女子动手,哪怕是喜欢惹事的火灵族。 红英此时就在暮子河畔,应该说所有的灵族此时都在暮子河畔,可她没有看到默娘。 默娘没回北地,会去哪里? 事关魇灵第一愿,叶倾雨必须找到她。 不管她心里多么排斥这件事,如今也已经到了不得不面对的时候。 叶倾雨又靠回孟奚知的怀里,闷声道:“你说……她会不会去了石塘城?” 孟奚知轻轻拍着叶倾雨的后背,“你先好好睡一觉,明日我们就去石塘城,你喊了她十年娘亲,你我成亲之事,也该告知她一声才好。” 叶倾雨闭上眼睛,“如果她不在石塘城呢?” “那我们便去别处找她,只要她还在晟州大陆,我们总能找到她的。” “好……” 上半夜的喧嚣早已落幕,此刻的清河镇十分宁静。 而晟州大陆上的其他地方,可就有太多人睡不着觉了。 横亘在北地的人灵结界,在上古之神大婚这夜崩塌,化作片片淡紫色的荧光,消散在灵族之地四季不化的白雪中。 石塘城的春天本就来得迟,今年因瘟疫之故,南边已将入夏,石塘城却仍是一片凋敝。 人灵结界消失之际,石塘城紧闭数月的城门突然被从里撞开。 从城中走出来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他们脸色青黑一如死人,衣衫褴褛脏臭,从胸口处长出墨黑的杆子。 那些杆子有长有短,粗细不一。 这些人挤挤挨挨地走着,却也没有将胸口的杆子给折断。 他们所过之处,地上湿哒哒一片,好似下过一场大雨般。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二章 仙元破碎,该怎么救? , 第362章仙元破碎,该怎么救? 守在城外的官兵蒙上口鼻,一路退到早已摆放了干柴火油的空地外。 听得将领一声令下,熊熊烈火窜起数尺之高。 石塘城中染了瘟疫的人没有一个往北走,皆是从南城门倾巢而出。 但几个月前临时加固的北城门外,也摆满了干柴火油。 这防的不是石塘城的百姓,而是从灵族之地入侵的灵兽。 这一座边境小城,无论如何都是保不住的了。 但作为抗击灵族的第一道屏障,就算城毁,也要毁得其所。 与石塘城同样毗邻人灵结界的,还有丘宁国的临渊城和鹿隐国的陌城。 这两座城,在这一夜同样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守在人灵结界边的灵兽早已蠢蠢欲动,在淡紫色荧光消散那一刻,嘶吼厉嚎,往人族之地疾冲而来。 碎雪在脏污的泥地上飞溅,天上的月藏进了乌云之中。 灵族,终于要重新踏上这片富饶的土地了。 而在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中,重临晟州大陆的魔亦蛰伏多日,早已失去耐心。 不活城上空厚重的云层在这一夜尽数散去,乌鸦盘旋嘶叫,令人心悸。 人灵结界的消散,像是一个信号,或者说,魔等的就是这个契机。 九重天阙上飘着昏黄的灵火,交织错落,连接每一座仙山。 唯有清越仙山和落霞仙山的方向没有光亮。 这段日子没有一位仙家睡得踏实,今夜更是彻夜无眠,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盯着下界的动静。 天帝不知去了哪里,至今未归,众仙没了主心骨,不敢冲动行事。 但这般等着敌人打上门来,也不是个办法。 仙魔之战不可避免,从魔重临晟州大陆那一刻,众仙便心知肚明。 有没经历过当年仙魔之战的小仙放言:“数千年前魔是怎样被赶出晟州大陆的,如今再将他们赶走便是。” 在仙界的史书上,数千年前各界攻打魔界之事,都是仙界的功劳。 后世的小仙读了这些书籍,又怎会将魔放在眼里? 而经历过仙魔之战的老仙们,近些年也都在吹捧中渐渐迷失自我,他们哪里能想到,这魔走了还会再回来。 有仙君十分不情愿地承认:“当年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乃是梦神所为,如今魔卷土重来,这梦神不知会有什么安排?” “别傻啦,你真当梦神是做好事不留名的英雄呢,就算人家不留名,可这名被别人给抢了,他心里能舒坦?这种事他能再干一次?” 除非梦神是傻子。 梦神是不是傻子他们不知道,但很明显,魔是冲仙界而来的。 “冤有头债有主,魔要报仇,那也得找梦神去,怎地要攻打仙界呢?” “呵,这时候知道冤有头债有主了?整个晟州大陆的生灵可都知道,魔的仇家就是仙呢。” 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确实是梦神所为,但当年围攻魔界的时候,仙界可是打头阵的。 “如今人灵结界消散,趁着人灵之乱,魔攻打仙界,多少热闹。” “对了,说起人灵结界,这上古之神又跑到哪里去了?这当口,他怎么不去修补结界?” “可不是,晟州大陆乱成这样,上古之神怎地还不现身?” 上古之神消失了千年,不到这危险时刻,只怕也没几个仙友能想起他老人家来? “神仙神仙,大战当前,这神可不能不管仙哪!” 众仙纷纷点头。 站在灵蝶崖顶的孟莺时却连连摇头。 “成亲这么大的喜事,这臭小子竟然不请我去喝喜酒!” 小云儿趴在云头上,望着夜色中的凡间,红着眼睛道:“师父,师叔当真快要陨落了吗?”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孟莺时负手而立,崖上的风吹皱他的衣衫。 “可师叔是上古之神,上古之神怎么会陨灭呢?” “世间万物皆有其命数,白云苍狗,沧海桑田,上古之神怎就不会陨灭?” “可师叔去了,叶姐姐怎么办?” “人生在世,不只有情爱,还有责任,奚知去了,叶姑娘该成神还得成神,若成不了神,终也逃不过魂飞魄散的命运,无非如此,还能怎么办?” 小云儿抹了把眼泪,声音哽咽,翻身滚下祥云,瞪了一眼孟莺时,“师父你好狠的心,徒儿困了,您自个准备早饭吧。” “哎哎哎……小云儿你别走啊。”孟莺时紧几步去追往崖下跑去的小云儿,叹道:“这年头怎么都不爱听实话呢。” “我不管,我不要师叔陨灭,也不要叶姐姐魂飞魄散。” “他们这要死要活的,也不能耽误为师吃早饭啊。” 小云儿猛然回头,一颗豆大的泪珠滚落,“师父,您有办法救师叔吗?” 孟莺时差点撞到小云儿身上,“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也没见你对师父这么上心过。” “您才是老没良心,您也不掂掂您肚子上的肉,我要是对您不上心,能把您养得这么好?” “得,师父争不过你,不过你师叔这件事,唯一的法子,就是咱们看开点,他这还没死呢,你就赶着哭丧,不是催着他去死么?” 小云儿气得一跺脚,转身又往山下跑。 孟莺时这次也不追了,靠在一块大石头上喊:“早饭你还做不做了?” “做做做,不把您喂成五百斤的大胖子,就是我小云儿对您老不上心!” 孟莺时摇头轻笑,但很快,愁绪又漫上了他的眉梢。 他那个作死的师弟,可没几天好活了呢。 仙元破碎,该怎么救? …… 无尽的黑暗中央,有一簇惨白的光亮。 渺渺云雾间,有孤岛悬立。 原本开满四季之花的花田里,百花凋零,一片衰败。 干枯梅树下,放置一口冰棺。 冰棺中的女子眉眼柔和,好似睡着了一般。 梅树另一侧,白色长衫曳地,梦神廉姜靠坐在发黑的树干上,墨黑长发披散,一双苍白的脚踩在松软的土壤上,不着鞋袜,看上去十分孤寂。 自从抹去叶倾雨的记忆后,他再没有踏足晟州大陆,他守在这孤岛之上,守着这口冰棺。 …… ?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李白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章 自省 就在方才,他的妹妹廉晴,连护体的最后一缕灵息也散了。 他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终是离他而去了。 “愚蠢。” 廉姜喃喃自语,不知是在说廉晴,还是在说他自己。 天帝从云雾间走出,他看着梅树下颓丧的廉姜,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你既然下不了狠手,何不放过她,也放过你自己?” 放过她? 如何算是放过她? “连你也觉得我做错了?” “是对是错,不是由我说了算,但斯人已逝,你该自省才对。” “自省?呵,好一个自省!”廉姜冷笑,“若当年阿晴与叶疏鸿在一起,我没有阻止,她能活到今日才咽气?” “若不是我从中作梗,斩断阿晴的情丝,害她骨肉分离,她会躺在这冰棺之中数千年不得安宁?” “若不是我将魔关进魔骨珠,仙界能放过一个与魔双修的魇灵?能放过整个魇灵族?” “阿晴这般活着,与死何异?她终于死了,她解脱了,可我呢?没错,是我害了她,你难道就没害她吗?” “如今你叫我自省,你可知,不是我不放过她们,是你们容不下她们。” 梦神越说越激动,双眸赤红,心里翻涌的痛意无处纾解,最后一拳砸在身旁的泥地里。 当年廉姜尚未成神,如何能护他妹妹周全? 不过是在所有绝路中,挑选一条无愧于心的路子罢了。 可他真的能做到无愧于心吗? 不管是在什么世道,魇灵都是最可悲的存在。 各界为增强自己的势力,争夺魇灵,亦残害魇灵。 魇灵原本只能探人灵之梦,可若魇灵与仙或魔双修,魇灵的探灵之术,便不拘于人族。 这也是为何廉姜... ... 第363章自省 (第1/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坚决反对廉晴与叶疏鸿在一起的原因。 魇灵与魔为伍,会害了魇灵一族,害了整个晟州大陆。 当年各界攻打魔界,当真只是因魔嗜杀残忍吗? 只怕更多的是惧怕。 惧怕有了魇灵相助,晟州大陆终将以魔为尊。 不管是仙,还是人、灵,都不能容忍这种局面的到来。 在廉姜眼中,叶疏鸿是在利用廉晴,可仙界呢,就没有这种心思吗? 得不到的才想要摧毁。 当鬼面人与魇灵廉晴有感情纠葛的消息传出时,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感情世界中时,整个魇灵族都被牵扯了进来。 魇灵世代不与外族通婚,为的就是守住这寥寥数百人的种族。 可这个平衡却被廉晴打破了。 而魔在各界攻击之时,自顾不暇,不可能分出势力去保护魇灵族。 魔,有一个能探各界之梦的魇灵便足矣,又怎会去保护魇灵族? 何况,即便廉晴有探各界之梦的能力,但战争来得又快又急,她连拿到各界将领的入梦之物都难,又如何助魔称霸晟州大陆?如何保护魇灵族? 当天帝以整个魇灵族的安危要挟廉姜时,廉姜不得不妥协。 廉姜杀不了叶疏鸿,他也不可能杀了自己的亲妹妹。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设计将魔封禁在魔骨珠中,将廉晴带到这片孤岛。 天帝走到冰棺旁边,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躺在冰棺里的廉晴。 谷就/span  廉晴神色安然,她已经放下了执念,她放过了她自己。 一只小猪崽趴在廉晴的心口,如婴儿趴在母亲怀里一般。 “你该自省的是,当初为何不杀了那个孩子?”天帝深深叹了口气,“她是魔的后代,她若是成了神,这个世界便要真的... ... 第363章自省 (第2/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乱了。” 廉姜反问:“神的职责是什么?” “自然是庇护苍生。” “倾雨若是成神,绝不会做祸害苍生之事。”廉姜抬头看向不远处云雾缭绕后的黑暗,“你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的心性如何,你心里清楚。” “人都是会变的,何况是魔,我信不过她。” “别忘了你曾答应过我,不会伤害她。” 这是他妹妹的女儿,是他妹妹不惜付出生命也要保护的人,廉江绝不允许天帝伤害她。 “你放心,只要她乖乖听话,我自然不会伤害她。”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乖乖听话? 是指顺从,还是被操控神魂? 廉姜突然想起天帝在不活城替自己开脱之事,他就知道天帝不会这么好心,这其中必有什么阴谋? 是了,以叶倾雨的聪慧,在天帝充满破绽的背锅之词下,她反而更要一探究竟。 天帝看似在帮廉姜开脱,实则是怕廉姜将那口大锅扣在他的头上,是怕廉姜为了讨好自己的外甥女,将千年前的事尽数推到他的头上。 他自是脱不了干系的,可他身为天帝,怎么能将自己的黑暗面暴露在别人面前? 天帝这是走廉姜的路,让廉姜无路可走啊! 他在引导叶倾雨追寻真相,堵住廉姜所有的退路。 天帝的目的,是在离间叶倾雨和廉姜。 不管是数千年前叶疏鸿和廉晴之事,还是千年前孟奚知之事,只要叶倾雨发现这些事是廉姜所为,绝不会原谅他。 天帝要让叶倾雨为他所用,只为他所用。 小人之心! 廉姜眸中闪过一丝厉色,“她很快就不是魔了,你还想如何?” 天帝手指搭在冰棺上,轻轻摩挲着冰冷光... ... 第363章自省 (第3/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滑的棺壁,这让他感到心神舒畅,“既然神做的都是好事,我自是巴不得她冲破禁锢,早日成神,何况,这世间马上就要少一位神了。” 枯枝败叶中突然卷起一阵疾风,廉姜冷声道:“你的愿就快达成了,我想自己清静一会,请你离开。” “也祝梦神早日得偿所愿,魔族来犯,本帝还有要务要忙,这便告辞了。” 廉姜沉默不语,他盯着那片黑暗之地,似入了神。 廉晴临死前的这段日子,廉姜确实想过,他的所作所为,当真是错了吗? 他明知廉晴和叶疏鸿在一起不会有好下场,却也不能阻拦吗? 他明知叶倾雨是魔,唯有让她涅槃新生,伐筋洗髓,重塑灵脉,方能成为真正的梦神,他所做的一切,在她们眼里,当真是罪无可赦吗? 他明知上古之神即将陨落,难道不该抹去叶倾雨的记忆,让她将心思放在成神之上吗? 他到底哪里做错了? 即便成了神,又能如何,不还是要受制于人,可不成神,连被人利用的价值都没有。 可悲,可悲!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就是太清醒了。 …… 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章 有阿雨在,我便放心了 , 第364章有阿雨在,我便放心了 石塘城外的大火烧到天亮时才熄灭。 但这场大火却没能阻拦从城中闯出来的尸体,准确的说,应该是画中仙的傀儡。 所谓的瘟疫,不过就是画中仙的阴谋,而那些与暮子河沉尸一般无二的疫症之人,都已沦为画中仙的傀儡。 这场火也没有拦住从北地而来的灵兽。 叶倾雨和孟奚知赶到石塘城时,城中已经看不见一个人影,但却出现了很多灵兽。 人族大军一退再退,已经驻扎到了石塘城往南十几里开外的山脚。 没有上头的命令,将士们不敢擅自进攻。 同样不断撤退的还有陌城和临渊城的将士。 如今冲进人族之地的只有灵兽,面对这些畜生,除非是防不住了,否则没必要浪费太多兵力。 所有人都在等,等各灵族出现。 被灵兽侵占的石塘城内,叶倾雨和孟奚知去将军府焦黑的废墟上转了转。 叶倾雨生活了十年的地方,被烧得连一点之前的痕迹都看不出。 但她知道哪里是她曾住过的地方,哪里是默娘住过的小院。 连水莲死在哪一处,她也约摸能知道。 叶倾雨在废墟上站了片刻,才随孟奚知出了石塘城。 有孟奚知布下的结界相护,在街上乱窜的灵兽并不能发现他们,不过就算没有结界,叶倾雨也不带怕的。 但孟奚知不愿叶倾雨耗费灵力在这些畜生身上。 他们此次来石塘城,只是为了寻找默娘。 人灵结界的消散,在孟奚知的预料之中,不过眼下,他还不能重新布下一道人灵结界。 他也在等,等灵族那边的动静。 按理说,人灵结界早已出现裂痕,灵族应是有所准备的。 可如今冲过来的,却只有灵兽,这不对劲。 而且,孟奚知最近在思索一些事,在此之前,他也不会再布下一道人灵结界。 这些事以前看很是寻常,可如今再想,却总觉得不对劲。 叶倾雨心中也有一些疑惑,画中仙在石塘城的傀儡已经有所动作,那别处的呢? 蛰伏在晟州大陆各个角落里的傀儡,又会有什么举动? 叶倾雨问过韩云轩,他只负责整理画卷,对画中仙的谋划并不了解。 画境之中有成千上万的画卷,若是全部销毁,未免太过残忍。 那些画卷中,不止有沉尸死人,还有普通凡人。 韩云轩甘愿成为画中仙的傀儡,正是为了他那些无辜的家人。 画中仙的画技鬼画符一般,只能看出画中是否有人,却不能看出是人是鬼。 而韩云轩亦说,只要阵眼还在,就算这画境中所有的画卷都被毁坏,也是白费力气。 既然是白费力气,叶倾雨自然也没有闲工夫耗在这上面。 好在苏宸辙早有准备,就在画中仙的傀儡苏醒那一刻,由鹤山牵头人打造的傀儡军,已经在各地开始巡逻了。 石塘城中走出去的傀儡,此刻正在与鹤山牵头人的傀儡军激战。 两方没有心智的傀儡缠斗在一起,只远远看着都令人作呕。 守在边关的将士们,无不叩谢天恩,若是派自己去与这些浑身湿淋淋臭烘烘的玩意拼杀,打不打得过且另说,单是看着也觉得反胃啊。 昨夜冲到人族地界的灵兽,都是些原本就生活在人灵结界附近的灵兽,因经年受人灵结界的影响,算不得凶恶。 除了留在石塘城中的,另有一些灵兽蹿入了周边山林。 这是没有办法阻拦的,现在正是需要用兵之际,不可能分出人手满山寻找那些畜生。 叶倾雨和孟奚知去了石塘城北郊的十里亭。 没有了人灵结界的遮挡,灵族之地的风雪飘到了人族的土地上。 “你当年为何要将灵族赶到这苦寒之地?” 如果真要划界而居,大可在晟州大陆上随意圈地。 “人灵共居的时候,人族便已有七国,人灵结界不管怎么布,都会引起各国的不满。” 孟奚知从雪地里搓了一团雪,又道:“阿雨可能不知道,我当初在此地设下人灵结界,看似委屈了灵族,实则是给了他们最好的庇护。” 千年前,灵族是战败方,如果他们继续待在人族的城镇里,会是什么下场? 人族能容得了他们? 在既不改变七国格局,又能保住灵族生灵的前提下,只有将他们赶往寸草不生的北地,才是最好的选择。 灵族的适应能力本就比人族要强上许多,北地虽寒冷,却好过被屠杀。 而人灵结界的存在,也像是一座丰碑,极大地满足了天性骄傲的人族的虚荣心。 这无疑是一个两全的办法。 上古之神心系天下苍生,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孟奚知将手里的雪团扔向远处的雪原,他转身看着坐在亭子里的叶倾雨,叹道:“如今这道屏障没了,而我所能为他们做的,也不多了。” “不是还有我吗?” 这天下苍生,我会替你守护。 孟奚知拍了拍手上的雪渍,“有阿雨在,我便放心了。” 叶倾雨眼角酸涩,转头看向一旁的枯草。 枯草丛里依稀能见新绿,这北边的春天终于来了。 草木逢春,便得生机。 “孟奚知,你说我是不是很笨?” 孟奚知已经走了过来,负手在后,弯腰歪头看着叶倾雨的眼睛,笑道:“阿雨何出此言?” “我怎么会觉得默娘在石塘城呢?且不说石塘城因瘟疫之事已经被封,根本进不去,人灵结界消散后,灵族若是来袭,石塘城便是第一座被攻陷的城镇。” 孟奚知明白叶倾雨话里的意思,接话道:“在此之前,若有地灵出现在石塘城,那便是自寻死路。” 默娘是去年冬天从怀宁城离开,她一个妇道人家,一路往北而行,至少也得年后才能到达石塘城。 而彼时,石塘城已经因瘟疫之事被封了城,又因人灵结界日渐衰微,石塘城外的守军对灵族的敌意更深,防守也更严。 默娘是聪明人,怎么可能会在这个当口跑到石塘城来?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五章 你可真啰嗦 看着叶倾雨眼中一闪而过的失望,孟奚知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阿雨不妨换个思路想想,默娘离开怀宁城后,最有可能去的地方,除了灵族之地便是石塘城,她既然没有回北地,那一定就在石塘城附近。” “可是……” “默娘来石塘城是为了什么?”孟奚知挨着叶倾雨坐下,分析道:“她若知石塘城已经被封,却又没有绕道去北地,说不定是藏在城外的某个地方。” 这正是叶倾雨曾经所想,石塘城作为从高阳国去往北地的唯一通道,默娘一定会来此。 又或者她原本是要回北地的,但在途中听到了魇灵入世的消息,才改了计划。 她或许是在等叶倾雨? 真的会是这样吗? 叶倾雨就是抱着这种几乎不可能的猜想来了石塘城,可现实却给了她结结实实一巴掌。 她不过就是在自欺欺人。 就像她一直说不在乎默娘,不想见到默娘,可她心底的某个角落,却始终放不下这一段畸形的“亲情”。 那十年时间里,默娘是叶倾雨的娘亲,是她所知唯一的亲人,是她精神上的依靠。 若说有恨,那也是因为叶倾雨将这份“亲情”看得太重。 默娘如果真如孟奚知所说,就在石塘城附近,那她会在哪呢? 叶倾雨突然一拍脑门, “我知道她在哪了。” 孟奚知和叶倾雨心有灵犀,替她说道:“烟西谷。” 石塘城附近, 还有比烟西谷更好的藏身之地吗? 人族虽然有心抵御灵族, 却绝不会深入雪原作战。 灵族在茫茫雪原生活了千年, 人族打过来没有分毫优势。 所以默娘只要想办法绕过石塘城,穿过人灵结界, 便能摆脱了人族的注意力。 她若是不想回暮子河,待在烟西谷是唯一的选择。 叶倾雨刚刚从心底冒出来的一丝喜悦,很快又沉了下去。 默娘到了烟西谷, 却不继续往北,只怕不是为了等她。 而是听说了地灵族的惨事。 故乡变成一片焦土,她还回去做什么? 烟西谷的老板娘与简绍关系匪浅,简绍带红英去暮子河之事, 老板娘未必会向默娘透漏。 毕竟,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孟奚知牵起叶倾雨的手,拉着她往茫茫雪原走去, “阿雨莫要胡思乱想, 如今达成魇灵第一愿才是头等大事。” 是啊,她想那许多作甚,默娘对她如何, 已经不重要了, 眼前这个人, 才是她最该放在心上的。 叶倾雨反扣住孟奚知温暖的手指,笑道:“说起烟西谷,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来。” “哦?”见叶倾雨心情转好, 孟奚知也跟着笑了。 “去年九月去暮子河,途径烟西谷庆福楼时,韦成德那老贼可是与我睡在一张床上呢。” 孟奚知的笑僵在脸上, 紧接着咬牙切齿,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韦成德坠入暮子河后,肯定变成了画中仙的傀儡,待我今晚去画境中,一幅幅画找过去, 定要将那老贼揪出来好好揍一顿。” “那你慢慢找, 我可不奉陪。” 韦成德当时不过是怕叶倾雨溜走, 才会与她同床而眠, 倒并没有手脚不干净。 叶倾雨此刻说起,也只是逗一逗孟奚知。 孟奚知何尝不是在逗她,那夜他就在烟西谷,虽是一只白蝴蝶,但叶倾雨那夜都经历了什么,他却是一清二楚。 谷脸</span>  “算了,画中仙那画技,只怕我找上几天几夜,也找不到韦成德,而他如果恰巧不在画中,我岂不是白忙活了,我这都没几天好活的了,还将时间浪费在韦成德身上,可不值当。” “孟奚知,你可真啰嗦。” “阿雨嫌我烦了?” “你自己不觉得烦吗?” “哪有人嫌自己烦的?” 孟奚知贫起嘴来,叶倾雨绝不是他的对手,但如今,叶倾雨却格外珍惜这样的时光。 哪怕孟奚知在她耳边喋喋不休,从早说到晚,她也不会烦躁。 “孟奚知,你给我说说你以前的事。” “阿雨不是都看过了吗?” “我想听你说。” “阿雨想听哪一段?是我醉酒之后,于烛龙谷挥剑剔龙骨,还是在蓝田云海舌战群仙?又或者是我在凡间游历的趣事?” “你随便说吧。”叶倾雨并不挑剔,她只是想听孟奚知说话。 孟奚知咳嗽一声,“话说那日……” …… 烟西谷庆福楼,屋檐下悬挂两只大红灯笼,好像巨兽的眼睛,即便是在白日,亦是这雪原上最显眼的存在。 大红灯笼在莹莹雪光中, 轻轻摇晃。 灯笼下站着一位身穿烟紫色长裙的女子, 在孟奚知和叶倾雨现身的时候,盈盈拜倒。 “拜见神君。” 孟奚知点头, 不等他说明来意,老板娘朝叶倾雨点头致意, 又说道:“默娘此刻在客房里,我这便差人去请她。” 老板娘开口便道出他们的来意,可见早知他们会来。 孟奚知和叶倾雨刚在大堂靠窗的桌子旁坐下,店伙计便端了热茶上来。 老板娘站在一旁回话。 一只白猫从窗台上走过去,猫屁股上一小撮红色的毛好似落在雪地上的红梅。 孟奚知问:“近来可有灵族投宿?” “回神君,近半个月来,都不见灵族踪影。” 孟奚知点头,“看来他们真的要有大动作了。” 去请默娘的店伙计很快折返,默娘却没有跟来。 “默娘请叶姑娘屋内叙话。” 老板娘这才想起什么来,对叶倾雨道:“是我考虑不周,默娘如今确实不方便见人。” 叶倾雨蹙眉:“她怎么了?” “默娘从怀宁城一路北行,途中遭遇劫匪,当年韦成德给她压制灵息的符纸被抢,之后默娘经过城镇时,城门上的灵符出现异常,被守城的官兵捉了去。” 老板娘说到此处,叹了口气,“默娘地灵的身份这便暴露了,受了不少折磨,我虽将她断了的筋骨都续接上,可被天火毁了的容貌,我却是无能为力了。” 千年前天火降世,人间出现了一批收集天火的方士,时至今日,很多城镇里都还有天火留存下来。 用天火毁去地灵容貌,足见人族有多憎恶灵族。  ()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七章 默娘 , 第367章默娘 孟奚知沉思片刻,又问道:“那位真神,是男是女?” “真神没有露面,只是将这些事灌入我的神识之中。” 孟奚知扫了一眼说书人,“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说书人抬起头来,他眼下两团青黑,看上去十分憔悴,他叹道:“几百年没有睡觉,如今解了惑,我也该好好睡一觉了。” 孟奚知哼笑,“你也是不容易。” 这便是说书人躲避梦神的法子,只要他不睡觉,便不会做梦,如此自然不会被梦神找到。 也多亏了梦神当年教了说书人一些法术,又助他避开生死簿的约束,否则他天天不睡觉,没多久就得一命呜呼。 如今他终于明白当年梦神话里的意思,也该去会一会梦神了。 “冒昧请问神君,您可曾见过鬼?您可有想过,世人皆言鬼,却有几人见过真的鬼?” 叶倾雨死了,可她肉身不腐,行走于世与常人无异,算不得是鬼;暮影死了,死后沉眠暮子河千年,因有帝星仙修护体,苏醒后化灵,亦算不得是鬼。 即便是被画中仙操控的暮子河沉尸、鹤山牵头人手下的换头人,都算不得是鬼。 谁见过真正的鬼? 谁去过无间地狱? 世人皆言鬼,却无人真的见过鬼。 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去钻研的事,自然也就无人放在心上。 可如今说书人有此一问,这事细细想来,竟是十分古怪。 说书人不能告诉孟奚知他探寻多年的秘密,但他这话里的深意,却让孟奚知心下凛然。 见孟奚知不语,说书人对他躬身行了一礼,拱手道:“烟西谷得神君庇佑,此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今日别过,相逢无期,下民赠一言愚见,神君莫要见笑。” 孟奚知抬了抬手,示意他说下去。 “神君历万古之期,眼中所见应是日月星辰,然芸芸众生尚在苦海,神君亦不得解脱,此间万物皆有其命数,神君不妨将苍生放下,低头看一看尘世的沙砾雨露,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说书人言尽于此,转身往翠竹后走去,很快便消失在回廊之上。 孟奚知坐在温泉边的石头上,却是久久没有离去。 …… 庆福楼客房里,门窗紧闭,连一丝寒风都吹不进来。 叶倾雨站在门边上,背脊绷得笔直,看着坐在床沿上的默娘。 自前年夏天默娘随韦小姐南下之后,这是她们第一次见面。 默娘脸上蒙了一层黑色的面纱,即便看不到脸,但那双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 是叶倾雨熟悉的样子。 两人都沉默着。 就像在石塘城时,叶倾雨每次偷偷去后院看默娘时那样,默娘就是这般冷漠的看着她,好似在看一块石头,一根野草。 以往每次,都是叶倾雨先开口,她会小心翼翼地喊一声“娘亲”,但今日,她却是开不了这个口了。 她什么都知道了,她不过就是一个替代品,她替红英到石塘城受了十年的苦,最后又替红英死在了暮子河里。 如果去年去北地,带路的不是她叶倾雨,而是红英,那块血玉,自然也是被放进红英的胸腔,由她带去暮子河。 最后死在暮子河的,不会是叶倾雨,而是红英。 她,不就是替红英去死了么! 最终打破沉默的是默娘,她冷淡道:“你来了。” 没有一丁点久别重逢的喜悦与激动,仿佛来的是一个陌生人。 叶倾雨的声音亦冷,“北地的地灵族,如今只剩你们母女了。” 这话可太扎心了,默娘冷漠的眼睛中闪过一丝痛楚。 “你满意了?” 叶倾雨冷笑,“地灵族被灭,与我何干?” 在她心里,叶倾雨不过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地灵族遭此惨祸,叶倾雨必然会躲在背后看笑话。 “我知道你心里怨我。” “我不该怨你吗?” 默娘终于将目光落在叶倾雨身上,“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这么做。” “你要说的就是这些?” 如果说以前的默娘对叶倾雨是视而不见,那如今重逢,就是刻薄了。 但叶倾雨也已不是以前那个逆来顺受的叶倾雨。 “如果你在此等我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些,我恐怕没那么多时间听你往下说了,毕竟你如何选择,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如果没见到默娘之前,叶倾雨对她还存在一丝幻想,那此刻,叶倾雨已经对这个女人,彻底失望了。 默娘在此等她,和往常在石塘城一样,只是为了在她身上寻找一种扭曲的安慰。 叶倾雨在将军府过得越惨,默娘就越觉得自己将红英和她掉包是正确的选择。 否则叶倾雨所受的苦,都将落在红英身上。 果然,默娘开口道:“听说你已经死了。” “那你满意吗?” 默娘又转头去看紧闭的窗户,好似能透过绢布看到外面的白雪,“你的死活,我并不在乎。” 她向来如此,叶倾雨此刻心下虽已释然,却仍有一丝难言的苦涩。 在石塘城那些年,每次叶倾雨挨打,默娘从来都是冷漠置之,哪怕是因为偷偷去看她而被罚跪在冰冷的雨夜,默娘仍旧能蒙头睡得踏实。 这若是她的女儿红英,她还睡得着吗? 左右不过是一个她不在乎的人罢了。 “我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如果想见到你的女儿,便好好待在烟西谷,她很快就要来此了。” 叶倾雨甚至都懒得替她们母女布梦,有老板娘看着,默娘想离开烟西谷,只怕也没有那个本事。 这一愿她倒是又不着急了。 提起红英,默娘眼中的神色又变了,就像是一潭死水中突然生了涟漪。 “她……她当真会来吗?” “她的娘亲在这里,她自然会来。” 叶倾雨已经没有再聊下去的欲望,这个房间,她一刻也不想再待。 几乎是逃一般,叶倾雨快速跑出了客房,跑过走廊,跑下楼梯,跑出庆福楼的大堂,直到站在冰天雪地中,她才终于将那些束缚在她身上的“亲情”给彻彻底底地撕碎了。 抛弃了。 直到最后,叶倾雨也没有将她成亲之事告诉默娘。 这已经不重要了。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 二拜高堂 第368章二拜高堂 叶倾雨和孟奚知在烟西谷并没有久留。 叶倾雨的魇灵之愿如今只有两愿没有找到命主,按说书人的说法,这其中有一愿必须由魔来祈愿。 原本打算去过南海之后便去找她父君,但庆福楼老板娘说魔来了北地,去了西边的秦潭谷,从这里过去倒也不算太远。 比起南海之行,孟奚知更着急叶倾雨成神之事。 一番商量之后,他们决定先去秦潭谷走一趟,不管怎样,先把命主找到,把灵契结了,也算是定下了这一愿。 万一仙魔近日便打了起来,她从南海回来后再去寻找命主,反而多了不少麻烦。 灵族之地的西边,有座秦潭谷。 魔往秦潭谷聚集,多半是冲上古神木去的。 秦潭谷中有一棵古树,青叶紫茎,玄华黄实。 据说此树乃上古神木元灵所化,可通九霄。 如今仙界被一道又一道的结界覆盖,魔想登天,并不容易。 但若是借上古神木扶摇而上,不管多厚的结界,也不过是浮云而已。 有孟奚知在,晟州大陆地域即便再辽阔,那也只是须臾的事。 可惜这么厉害的上古之神,就快陨落了。 叶倾雨每每想到此处,便心里堵得慌。 她不是一个喜欢哭的人,尤其是死了之后。 但这不代表她不会难过。 叶疏鸿大老远便看到从天而降的两个人,不对,孟奚知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娃娃。 看着倒挺像一家三口的。 之前孟奚知找到叶倾雨之后,用灵蝶给叶疏鸿传信报过平安。 叶疏鸿带着魔军从不死槐森林出发,才到秦潭谷不久,他的好女儿便带着老厉害的上古之神前来相助。 这叫叶疏鸿如何不感动? 孟奚知和叶倾雨还没落地,叶疏鸿和一众魔头早已跪了下去。 叶倾雨没忍住翻了个白眼,一脚踹开了孟奚知。 她父君这一跪,跪的是上古之神,她可受不起。 孟奚知无奈摇头,将小雪放到地上,赶紧双手将他的老丈人给搀扶起来,“不是说过了吗?打赌之事不作数了,你以后可千万别拜我,平白折我的寿。” 叶疏鸿也叹:“哎,习惯了。” 叶疏鸿将将站起身,却见孟奚知对着自己“噗通”跪了下去,吓得他浑身一哆嗦,赶紧往旁边跳开。 “神君这是……” “父君在上,请受小婿一拜。” “啊这……你们……”叶疏鸿舌头打了结一般,半天说不出一句囫囵话来。 叶倾雨已经走上前来,挨着孟奚知朝叶疏鸿跪下,“我们成亲了。” “这么大的事,你们怎么不事先告知我一声?” 哪怕是下张帖子也好啊! 叶疏鸿就这么一个女儿,久别重逢的喜悦还没散去,突然听闻她嫁人了的消息,这对他来说,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这感觉就好像自己好不容易寻回来的掌上明珠,还没捂热乎,就被别人抢走了。 他不能接受。 “拜,拜过堂了?” 孟奚知昨夜带她将清河镇溜了一圈之后,回房便将乡邻们赶了出去,拜个劳什子的堂。 叶倾雨果断道:“拜过了。” “这高堂是如何拜的?”叶疏鸿心口疼,这是他最后的倔强了。 孟奚知牵起叶倾雨的手,立时便给叶疏鸿磕了一个响头,嘴里高声喊道:“二拜高堂。” “……” 叶疏鸿不得不承认,不管是什么时候,他都不是上古之神的对手。 如今还搭了女儿进去,怎么算他都是亏。 他若是知道孟奚知没几日可活,他的女儿很快就要当寡妇了,只怕当场就要撅过去。 叶疏鸿不情不愿地受了这对新人的礼,在孟奚知再三保证,会抽个时间和叶倾雨再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后,他藏在面具后的眉头才终于舒展开来。 眼下最重要的是复仇,待打败仙界后,再办雨儿的喜事,喜上加喜,倒也不错。 小雪早被孟奚知提点过,此刻跑到叶疏鸿面前来,仰头糯糯喊了声“外公”。 叶疏鸿差点老泪纵横。 叶倾雨这是第二次见到她父君,而第一次她已经忘了。 好在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都算不得太熟,也无需抱头痛哭。 叶倾雨早知自己有个身为魔尊的爹,来秦潭谷之前,心里是有所准备的。 不过真的相见,她还是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 若不是叶疏鸿戴了副面具,叶倾雨说不定真的要红了眼眶。 问明孟奚知和叶倾雨的来意后,叶疏鸿当即便命所有的魔军列队,等候叶倾雨试探神识。 这个过程并不麻烦,孟奚知布下结界后,叶倾雨直接将灵力覆在结界上,结界中的魔,只要是与她灵脉相契合的,魇灵的灵力便会有所感应。 最终叶倾雨感应到的,只有两个魔是适合与她结灵契的。 不过,这已经算是不小的收获了。 为了避免发生第六愿那种事,叶倾雨决定先问问清楚。 而且这样也可以挑一个简单点的愿去达成,能省不少事。 被挑中的两个魔,一个个子高,一个个子矮,一个瘦,一个胖,单从长相上看,便是天差地别,不知这所求之愿,是否也是相差甚远? 瘦高个子瞄了一眼孟奚知,回道:“我想要不死不灭。” 没睡醒吧你! 叶倾雨直接无视他。 矮胖个子大手一挥,“我要杀光晟州大陆所有的仙、灵和……” “好了,你不用再说了。”叶倾雨直接打断他的话。 什么玩意,一个比一个离谱。 叶倾雨问叶疏鸿,“所有的魔都在这里吗?” 从数千年前的事来看,就能知道魔喜欢倾巢而出。 叶疏鸿点点头,又摇摇头,“如果千年前沉眠于不死槐森林的那些玩意也算魔的话……” “你是说那些入魔的木灵?他们可来了秦潭谷?” “来了,不过我没喊他们到这来,那些杂……”叶疏鸿想到也许那些魔里会有叶倾雨的命主,倒是不好说难听的话,话锋一转,道:“不管他们之前是什么,只要已经入了魔道,受到召魔令的召唤,哪怕是在地下三尺,也都会钻过来。” 那你还将他们赶出不活城?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六十九章 第八命主 第369章第八命主 不过,若是如此,那梦神此举,岂不是在给魔界增兵? 还是说,他根本没料到魔会从魔骨珠里出来,重新挑起仙魔之战? 这不可能。 人心已经够复杂了,神的心思,谁又能猜得透呢? 不管怎样,来都来了,叶倾雨也只能再去那些木灵中寻找命主了。 当所有身穿黑色斗篷的木灵被喊到叶倾雨眼前时,叶倾雨蹙起了眉头。 她父君果然没有骗她,何止不死槐森林中的木灵来了,连之前去到丘宁国的那些木灵也都赶来了。 叶倾雨看到了小满。 而这正是令叶倾雨感到不解之处。 丘宁国中的魔已经被驱魔古册所控,被千鸢所控,不应该受到召魔令的影响才对。 他们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千鸢曾说过,小满是驱魔术的关键,他若出了问题,那些魔只怕要降不住。 他们突然出现在这,是小满出了什么问题吗? 那晚小满杀死灵宛仙子之事,便已经让叶倾雨心生疑惑。 叶倾雨突然想到什么,这一次她没有让孟奚知布下结界,而是径直走到小满面前。 小满神色漠然,似不认识叶倾雨一般。 叶倾雨抬起右手,幽蓝的光晕从她掌心的纹路渗出来,顺着中指往前探去。 随着叶倾雨轻轻摇动手腕,蓝光如同水波一般,缓缓往小满的眉心涌去。 如果没有猜错,小满一定是她的命主。 叶倾雨的记忆是被梦神抹去的,她虽不记得在灵墟山的事,但她在镇南王府醒来前,是见过梦神的。 梦神改了她的梦,将她送到丘宁国南疆。 叶倾雨之前一直不明白梦神此举的用意。 如今再见到小满,她才后知后觉,梦神送她到南疆,会不会是因她的命主会出现在那? 不仅是龙芮,还有小满? 就像当初梦神改戚震霆的梦,引她下鲤鱼嘴断崖,也是因她的第三命主苏宸璋在地灵洞穴之中? 很快,叶倾雨便有了答案。 一条红线从叶倾雨右手中指蹿出,她左手赶紧结印,搭在右手掌心。 这既是梦神的指引,不管小满所求是什么,这一愿,叶倾雨承了。 不过……为什么梦神什么都知道? 叶倾雨问小满:“你所求之愿是什么?” 小满闻言,木然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 站在一旁的孟奚知心下暗道不好,若是这小孩与方才那两个魔一般狮子大开口,岂不麻烦? 但灵契到这一步,已是不能回头。 附近聚集了这么多的魔,为防止小满说出什么不能外传的狂妄之言,孟奚知赶紧在叶倾雨和小满周围布下一道结界。 眨眼之间,叶倾雨和小满便消失在秦潭谷中。 估摸着小满说完了所求之愿,孟奚知又将结界给解了。 毕竟听叶倾雨说,小满能在瞬息之间让灵宛仙子魂飞魄散,这样危险的存在,孟奚知不放心叶倾雨与他独处。 只见叶倾雨眉心紧蹙,似有什么想不明白的问题。 但一时半刻叶倾雨也没那么多功夫去仔细思考,她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小满抬起右手,手掌朝上打开。 红线缠上小满右手中指,他依旧面色漠然,仿佛感觉不到疼痛。 这红线看着细软,实则好似利刃,缠上手指,犹如切骨。 但这对于一个没有自主意识的魔来说,又有什么要紧呢? 约摸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灵契结成。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这段灵契,叶倾雨只需再念一次,便将魇灵十愿的命主都凑齐了。 至于十愿,却是还剩五愿尚未达成。 小满与叶倾雨结下灵契之后,便不再言语,叶倾雨也不打算再理会他。 毕竟从他身上,也探不出什么有用的消息,如果他的神识被人操控,自然也能被人更改。 灵契结成,孟奚知立刻便拉着叶倾雨到一旁无人的角落。 “他所求之愿是什么?” 叶倾雨却没有直接回答孟奚知的问题,而是问道:“你还能撑几天?” 虽然这话问出来就像是要压榨孟奚知最后一点价值一般,但叶倾雨实在不是一个委婉的人。 心里难过一回事,这嘴欠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小半旬应该没有问题。” 其实孟奚知也拿不准,他没告诉叶倾雨的是,如果是太平盛世,他即便仙元破碎,只要不再动用修为,也还能以凡人之躯多撑几十载。 但眼下,他显然是没有这个福分,再陪叶倾雨执手白头。 叶倾雨不再言语,她想起在垂思宫清越院中,因那滴灵绯鱼眼泪而入的幻境中,她去到的那片浅滩。 那颗拳头般大小悬空旋转的金珠,那些从金珠上飘下的金沙。 金珠上出现的细密裂纹,之后碎成糜粉,倏地坠入蓝色水波之中。 那就像是一个征兆般,让叶倾雨每每想起便心生不安。 “阿雨。”孟奚知抬手在叶倾雨眼前摇晃,“发什么呆呢?” 叶倾雨回过神来,敛去眸中的伤感,“没什么,你魂飞魄散之前,想看到我成神,对吗?” “这是自然。” 孟奚知未了之愿有很多,但人不能贪心,最后能实现多少,多半由不得他自己。 好在助叶倾雨成神这件事,他还能尽一份力。 “那我们现在就杀到仙界去。”叶倾雨拉着孟奚知的手就要往上古神木上掠去。 孟奚知将叶倾雨拽了下来,无奈道:“阿雨急什么,据我所知,这上古神木须得满月之夜才能通达九霄。” 就算魔想上去杀了仙,那也得再等几天。 不过,叶倾雨为何要急着去弑仙? 小满所求之愿究竟是什么? “爹,娘。”小雪风一般掠过来,“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因这次来秦潭谷,不仅要寻找叶倾雨的命主,还会见到叶疏鸿,被装在乾坤袋里的小雪便被放了出来。 小雪既叫他们一声“爹娘”,自然也该拜见一下外公的。 孟奚知摸了摸小雪的头发,笑道:“爹和娘要去南海一趟,小雪是留在秦潭谷陪外公,还是和我们一起去南海?” 有叶疏鸿看着,小雪若是想留在这里,想来也出不了什么岔子。 很多事,只有去到南海才能找到答案。 南海,叶倾雨早就想去,却总有事拦住她的步伐。 在清河镇,她入北漠之梦,才重新知道了魇灵族的近况,以及廉婆婆跳海之事。 凭着拼拼凑凑的记忆,和孟奚知的分析,叶倾雨知道南海对她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 她不仅要去找廉婆婆,还要去找海神聆悦,找南海秘境……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七十章 姑娘,心挺大啊! 第370章姑娘,心挺大啊! 天地渺渺,北边已是兵荒马乱,而在白夙国的最南边,南海边的小镇里,百姓们依旧在为生计忙碌。 白沙镇说小也不小,几条街道交织,逛完一圈,总得小半天时间。 可说大也不大,不管哪一条街道,尽头都是大海。 哪怕是拐着弯儿,它也能拐到海边去。 镇上的房屋都是由石头砌成,大小不一,奇形怪状,但挤挤挨挨地凑在一起,又不觉得违和。 镇上居住的都是渔民,海边停靠着破旧的渔船,有些白帆上,画着白夙国的图腾,经风吹雨打,不管是白帆还是图腾,看上去都显陈旧。 生活虽与往常无异,但百姓们闲聊时的话,却从家长里短,变成了对北方战事的担忧。 传到这里的消息有限,前些日子征兵,他们才知道北地的人灵结界即将消散,这些士兵是被派往北地去的。 距离上一次人灵之战已经过去千年之久,流传下来的故事早已如被海浪冲刷的沙滩,多数沉入了海底,只有零星的沙子被反复洗刷,依旧暴露在日光之下。 这一代的人没有经历过人灵混居,也极少有人与灵族战斗过,人灵结界庇护了他們千年,一朝消散,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但是战争,不管胜败,受苦的终归都是百姓。 夜里,大海里落满了星子,在海边的一块礁石上,一只灯笼暖黄的光照下,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 老者衣饰华贵,不是寻常百姓。 他每晚都来这里,从天色向晚,坐到朝霞满天,他才在仆人的搀扶下回府。 据镇上的百姓说,老者在等一位姑娘。 那位姑娘不是他的女儿,亦不是他的亲戚,若说是心上人,那也只是他一厢情愿。 可他就这样等着,等了不知多少个春秋。 镇上的人都忙,没有人去帮他数着日子,也没有人关心他等的姑娘什么时候回来。 不得不说,有些人凭着一股执念吊着,还真就挺能活的。 仆人走的走,死的死,这位老者却还在守望着这片大海。 别人不记得,但他却数着每一个日子。 又一个二十年了。 他还能等到那位姑娘吗? …… 在到南海之前,孟奚知已经灵蝶传信给孟莺时,请他与南海龙王太子慕风知会一声。 自从上次灵绯鱼之事,孟莺时与慕风时有往来。 有孟莺时出面,孟奚知便省了去寻找龙宫的麻烦。 孟奚知以前倒也去过龙宫,不过老龙王最是闲不住,没事就捣鼓着搬家,那海底的地方,可比晟州大陆要大上太多,一时半会的,孟奚知上哪里去找慕风? 而慕风,是他们寻找海神聆悦的关键。 画中仙虽也在南海,但只能等她找上门来,否则叶倾雨和孟奚知,也是不知从何寻起的。 叶倾雨这次来南海,除了找廉婆婆和海神聆悦,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去南海秘境。 秘境是南海的禁地,只能进不能出,连老龙王也寻不到那处地方,而唯一知道的海神,在入轮回井后,也忘得一干二净了。 但慕风却说他知道,叶倾雨自然是要会一会这位龙王太子的。 叶倾雨听孟奚知说,她曾在灵蝶崖见过慕风,就是那次,她确定了自己的爹娘是谁。 这些话都是叶倾雨在杏山上自己告诉孟奚知的。 所以说,有个什么话都能说的伙伴,是一件幸事,至少在失忆的时候,有人可以帮你回忆。 孟莺时传回来的消息中,除了提到慕风会在南海之上的半夏岛等他们,还抱怨了几句慕风的不靠谱。 原来慕风说他知道南海秘境所在,果然是在吹牛。 当整个云镜湖的灵绯鱼被送到南海时,老龙王差点气得溺了水。 这也是孟莺时不得不频繁往南海跑的原因,他被老龙王揪着不让走,最后答应一起想办法解决灵绯鱼之事,才溜回了灵蝶崖。 可这慕风难不成是个傻子,将灵绯鱼放到南海中,当真不是在自找麻烦? 叶倾雨觉得心累,这个世界上,似乎就没有几个正常人。 半夏岛像一滴泪珠般,坠落在南海之上。 岛上草木葱茏,繁花似锦。 慕风站在沙滩上,望着半夏岛上树木掩映下的屋脊出神。 半夏岛潮湿多雨,屋脊上的瑞兽已经生了青苔。 即将入夜时,叶倾雨和孟奚知才赶到半夏岛。 在这之前,叶倾雨去了魇灵族在南海边的驻地,不过也只是远远望着,没有靠近。 被廉婆婆带到南海边的魇灵们已经适应了海边的生活,像普通人族一般打渔度日。 倒也安逸。 海上风大,推着浪潮往礁石上拍打,天上堆积着厚重的乌云,将雨了。 慕风收回目光,看向牵手而来的两人,挑了挑眉。 “世间最动人,也最伤人的,非感情莫属。”慕风叹气,“你还真是栽在他手上了,连杀身之仇都能原谅,姑娘,心挺大啊!” 叶倾雨睨了他一眼,“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慕风身为南海龙王太子,修为自然不低,从他们刚现身那一刻,慕风便察觉到了孟奚知的变化。 这是属于上古之神灵息的压迫感,孟奚知一点也不收敛。 孟奚知身上的朱雀禁咒已解,这件事孟奚知那个同样不知低调的师兄已经告诉了慕风。 慕风说不敢,那是真不敢。 孟奚知开门见山,问道:“你不知道秘境在哪?” 慕风老实回答:“我不知道。” 你他娘的不知道,你就敢将灵绯鱼往南海引? “那你为何……” “神君要问灵绯鱼之事?”慕风哼道:“他们想乱,那我便助他们一臂之力,我可是一片好心,想来他们不会怪我。” 慕风说的他们,应是当年陷害海神聆悦的幕后推动者。 也就梦神和天帝。 孟奚知很少当着叶倾雨的面发怒,此刻却也顾不得许多,痛斥慕风,“你身为南海龙王太子,不顾南海生灵死活,仅因私人恩怨便将灵绯鱼引到南海之中,简直丧心病狂,愚蠢至极。” 海风咆哮,海浪如墙堆卷而来,慕风被上古之神的盛怒震慑,一时嗫嚅着不敢反驳。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 上岸之日,便是轮回之时 , 第371章上岸之日,便是轮回之时 “海神呢?” 狂风将一缕头发吹到慕风脸上,他微微眯起眼睛,定了定心神,再次看向远处藏在树荫中的屋檐。 “她去白沙镇了。” “她去白沙镇做什么?” 慕风眸光晦暗,“上岸之日,便是轮回之时。” 叶倾雨不懂他这话的意思,慕风收回目光,望向灰黑的海面,又道:“终于要打起来了,真好。” “你把话说清楚点。” 慕风忽而笑,“聆悦终于要解脱了,我替她开心。” 这人有病吧! 叶倾雨耐心有限,孟奚知捏了捏她的手心,继续问慕风,“你见过画中仙?” 百花会的时候,慕风去灵蝶崖,身边带着一个桑山美人,这事在仙界都传遍了,谁不说南海龙王太子要不了多久就要被吸干了灵息,变成一副骷髅架子。 桑山美人并不是仙子,而是以吸**气为生的魅妖,她们不止吸食仙草灵植的精气,对仙家的仙元亦有觊觎之心,曾有不少贪图美色的仙家,千万年修为葬于桑山。 对于这位南海的太子爷带魅妖去灵蝶崖之事,仙家们多是抱着看热闹的态度。 其实慕风带魅妖去灵蝶崖,只是为了追查千年前海神聆悦被陷害之事。 为了找到一个肯为他所用的魅妖,慕风对桑山魅妖的习性喜好颇有研究,而画中仙是附身在画中的魅妖,她来南海,慕风不可能没有察觉。 韩云轩说,画中仙看到了真正的神。 真正的神与南海有什么联系? 画中仙好端端地跑到南海来,必然是被什么东西吸引而来。 是南海秘境吗? 而画中仙让韩云轩转达给叶倾雨的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慕风神色微变,“如果不是画中仙点拨,我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悟。” “她点拨你什么了?” “上岸之日,便是轮回之时。” 又是这句话。 孟奚知再追问,慕风却又不语了。 叶倾雨忍着揍他的冲动,“你可见过廉婆婆?” “她来过半夏岛。” “她现在在哪?” “死了。” 惊涛拍岸之声震耳欲聋,叶倾雨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什么?” “廉婆婆死了。”慕风抬手,一把黑沉的古剑出现在他手中,剑鞘上闪过一道冷光。 慕风抛出古剑,“这是她留给你的东西,真神已经陨落,晟州大陆很快就要倾覆,能拯救众生的,只有叶姑娘。” 叶倾雨伸手接住,古剑剑柄上刻着两个字:孤影。 是孤影剑。 廉婆婆当日在暮子河北魇灵族祭坛的神石中取出这把孤影剑,之后在南海边带着它跳了海。 廉婆婆说:孤影剑指引她到此处,她要去完成她的使命了。 她的使命是什么? 她是怎么死的? 叶倾雨闭了闭眼睛,她脑海里全是那张布满皱纹的脸和那双翡翠般的眼睛,“她,她怎么死的?” 可以说如果没有廉婆婆,就没有叶倾雨。 从叶倾雨记事起,这个脾气古怪的老太婆对她非打则骂,十分严厉。 可廉婆婆对她的庇护,三岁便能听懂食尸花语的叶倾雨,又怎会不懂? 廉婆婆是叶倾雨的亲人,是她幼年时期的引路者,如今突闻她的死讯,叶倾雨便是再冷漠的心肠,也不可能不难过。 她还没有问一问廉婆婆,当年为何不去人族找她? 为何不告诉她自己的身世? 那个真正的神,到底是谁? 叶倾雨有很多问题要问廉婆婆,而她最想的,就是再见廉婆婆一面,再听一次廉婆婆的教诲,可…… 慕风往大海里走去,“没什么好伤心的,她是自尽而亡,没有人逼迫她,不过死了也就解脱了。” 孟奚知沉眉看着就快消失在大海上的慕风,突然抬起手来。 黑色的云层好似被人捅开了一道口子,从上劈下一道狰狞的闪电,震天惊雷随之而来。 叶倾雨尚在悲痛之中,却见从孟奚知的掌心掣出一道幽蓝的冷光,直击慕风的后背,竟是比闪电还要快。 慕风一声惊呼,身子不由自主地后掠,往岸上退来。 而就在他离开不到一息时间,惨白的闪电直劈他方才所站的海面。 慕风在岸边晃了几晃才站稳身子,他面色发白,直直盯着被一团天火灼烧的海面。 若不是孟奚知出手快,此刻慕风就要被这团天火包围,烤成焦炭了。 他这是做了什么缺德事,竟会遭天打雷劈? 孟奚知脸色亦不好看,叶倾雨能感觉到他的手指在颤抖。 “你怎么样?” 叶倾雨正要祭出灵力探看孟奚知的灵脉,被他拦下了,孟奚知摇头,“无妨,阿雨不必担心。” 慕风喃喃道:“你为何要救我?” 叶倾雨厉声道:“你为何要求死?” 方才的电闪雷鸣看似十分凶险,可凭这位龙王太子的能耐,怎么可能避不开? 他这不是在求死又是什么? 而且,就算此刻天气异常,瓢泼大雨将至,那雷电也不可能一劈一个准,正好劈在慕风头上吧? 这世上真有那么多巧合之事? 叶倾雨是不信的,她的直觉告诉她,慕风方才就是在寻死。 他有什么想不开的事? 慕风笑得凄然,他摇头叹道:“你们不懂,死,是为了活。” 如果慕风不是疯子,那便是她叶倾雨疯了。 可她旁边的孟奚知,听到慕风的话,却是沉眉不语。 叶倾雨松开孟奚知的手,几步上前,一把揪住慕风的衣襟,眸光凶厉,“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云层越压越低,又有闪电划破黑沉的天空,天雷滚滚而来,似要将半夏岛碾碎揉进波涛翻涌的大海里。 狂风吹得三人衣衫猎猎作响,不将他们掀入巨浪之中誓不罢休之势。 慕风紧紧盯着叶倾雨的眼睛,嘴唇阖动。 风浪之声,雷电之声,半夏岛上草木呜咽之声,将慕风的声音淹没,叶倾雨正要将他拽近一些,却见他眼底的光芒熄去,连嘴角的笑亦僵住。 “阿雨,放开他吧,他死了。” 他死了…… 堂堂龙王太子,好端端的自爆灵脉自尽了! 一股无力感漫上叶倾雨的心头,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慕风的尸体滑倒在沙滩上,一个大浪打来,将他卷入大海之中,很快便消失不见。 暴雨倏然而至,孟奚知带叶倾雨离开了半夏岛。 岛上的海神庙里,狂风卷着大雨冲开破旧的庙门,海神像前的供桌上,长明灯骤然熄灭。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 红英 , 第372章红英 大雨如注,浊浪滔天。 漆黑的夜色中,一点昏黄的灯火闪烁不定,终是沉寂于狂风暴雨之中。 仆人苦苦劝说,老者却像是长在礁石上一般,怎么也不肯回府。 “老爷,要涨潮了,您要再不上岸,可就来不及了啊!” 老者的声音沙哑无力,却十分固执,“你先回去吧。” “老爷,您就听小人一句劝吧,这大风大浪的,海上哪里还有船啊?咱们明晚再来,好不好?”仆人一边哀求一边哄劝,一只手紧紧拽着老者的胳膊,一只手用力握着油纸伞的伞柄。 风雨早已打湿两人的衣衫,灯笼滚进海水之中,不见了踪影。 老者依旧不听劝,“海神会保佑老夫,你先回吧,你再多言,我可要扣你工钱了。” 仆人长叹一声,这老头子性子倔,是谁也劝不动的,以往好几个下人都是因在风雨夜将老者扛回府里而被他给辞退了。 他是扛呢?还是任由他去呢? 这老头八九十岁的人了,将他一个人放在这里,那就是让他去死。 都是乡里乡亲的,搁谁也干不出这见死不救的事啊。 虽说这老头膝下无儿无女,可他是白沙镇上出了名的大善人,小镇上几乎所有人都受过他的恩惠,对他十分敬重。 早些年也曾有人打过他家产的主意,抢着嫁给他的,争着给他当儿子的,比比皆是。 但这老头一个也看不上,遇到蛮横泼辣的,他便叫人给打出去。 也曾有土匪强盗盯上他家的财宝,但这老头全然不放在心上。 也亏得他有这个富贵命,即便被掏空了家底,没几年又能填上。 如此起起伏伏数十载,就跟这南海的潮起潮落一般,叫人感慨唏嘘。 仆人到底是不忍心,正准备弯腰将老者扛走,却见漆黑的海面上,荡起又沉下的浪涛间,一轮圆月随波逐流。 那自然不是月。 老者被风雨拍打的苍老眼皮子跳了跳,浑浊的眼睛紧紧盯着那月光般的灯火,颤声道:“来了,她终于来了。” …… 一夜风雨交加,到了晨间,雨势渐小,风也息了。 叶倾雨站在窗边,望着不远处的大海。 海上风浪慢慢平息,海水仍是一片浑浊。 昨夜他们赶到白沙镇时,天已黑透,便先找了家客栈落脚。 听到身后的动静,叶倾雨转过头来。 是孟奚知披衣起床了。 孟奚知走到桌前喝了口凉水,问道:“怎么不多睡会?” “魇灵十愿,又达成了两愿。” 孟奚知抬头看来,“红英到了烟西谷,梦神去了杏山?” 魇灵十愿,如今剩下的除了第九愿没有命主,剩下四愿中,只有第一愿和第十愿是无需叶倾雨亲自去达成的。 昨晚叶倾雨入梦告诉了红英,她娘亲在烟西谷的事。 红英亦告诉了叶倾雨一个消息。 千年前被赶到北地的所有灵族,此刻正在向南而来。 叶倾雨问:“简绍拿到了上古银镜?” 红英沉默片刻,“他死了。” 简绍死在了北地的风雪之中。 叶倾雨亦沉默半晌,“上古银镜落在谁手里?” “赤焰,火灵赤焰。” 叶倾雨冷冷看着红英,“赤焰怎么会知道上古银镜之事?” 这是地灵族的秘密,地灵族宁可像老鼠一般躲在地底下,也不肯借上古银镜控制其他灵族。 这个秘密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赤焰在地灵洞穴中潜伏多年,他难道没有听红英提过上古银镜之事? 他为何要放火烧了地灵洞穴? 他又为何要在火灵族的驻地救下红英和简绍? 按火灵族的性子,即便赤焰顾念旧情,有心救红英性命,那他只救红英就是了。 叶倾雨之前猜测赤焰救简绍,是为了激化火灵与人族的矛盾,但如今想来,这事恐怕并没有那么简单。 人皇有统一七国的野心,灵族何尝没有? 在茫茫雪原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红英没有回答叶倾雨这个问题,她只是说:“叶倾雨,别忘了你也是灵族。” 是啊,叶倾雨也是灵族,所以……上古银镜中,也记载了魇灵族的命门! 而她却还在操心人灵之战的事。 简直可笑。 叶倾雨想起第一次见到简绍时,简绍抱着雪绒兽,纤长的手指轻抚雪绒兽光滑柔软的皮毛,站在烟西谷庆福楼的大堂里,垂眸看着她,道:“从今日起,你便跟在我身边。” 乱世之中,生死本就无法掌控,但得知简绍死了,叶倾雨替他感到难过。 这世上待她好的人,本就不多。 孟奚知亦蹙起眉头,“上古银镜落入赤焰手中,灵族与人族之间,看来有场硬仗要打。” 简绍去灵族之地寻找上古银镜,是苏宸辙的旨意。 苏宸辙要在浩劫之下,团结人族和灵族的力量,他不只要统一七国,还要控制灵族。 为了避开各国与灵族的耳目,去北地的人越少越好。 可惜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简绍和红英轻装简行,还是被火灵赤焰发现了踪迹。 叶倾雨沉声道:“世人总说地灵是软弱可欺的种族,连我也被蒙蔽了,可笑,我竟会接连栽在她们母女手上。” 人说吃一堑长一智,她在默娘那里吃了亏,竟然没长教训,她可真够笨的。 “你的意思是……是红英告诉赤焰,他们北行的消息?” “简绍身为千屏城城主,文武双全,深得苏宸辙器重,这也是为何寻找上古银镜这么重要的事,苏宸辙放心交给他去做的原因,只是他們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他们捉到的小白兔,其实是一头心机深沉的狼。” 谁又能想得到呢? 简绍和红英怎么会被火灵族捉住? 有红英带路,在北地避开其他灵族不是什么难事? 地灵不仅能看到积雪下的灵族之路,而且能看到雪堆后的危险。 哪里有凶恶的灵兽,哪里有路过的灵族,红英都能看到。 除非是她故意将简绍带到火灵驻地。 可她为何要这么做? 她不是要报灭族之仇吗? 火灵赤焰灭她全族,她为何还要向他通风报信?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 等一位姑娘 第373章等一位姑娘 孟奚知放下茶盏,眼中闪过一丝不敢置信,“难不成,火烧地灵族,并非只是赤焰一个人的主意?” 窗外的雨虽小了,但从屋檐滚落的雨滴仍像断了线的珠子,不断打在窗框上。 叶倾雨搭在窗子上的手指很快便被打湿,这清晨的雨水并不凉,还没有她手上的凉意重。 可她身上的冷,又不及她心里的冷。 叶倾雨只在六岁的时候,在暮子河畔见过红英一次,也正是那一下午的欢乐时光,让她追悔莫及。 叶倾雨是万万不敢将地灵族被灭之事往红英身上想的。 可简绍死了,赤焰拿到了上古银镜…… 红英能这么快赶到烟西谷,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风灵相助,而这更加说明他们确实拿到了上古银镜。 才会这么快就找到盟友,或者说被迫臣服于他们的其他灵族。 “你要不要再去她梦里探一探?” 叶倾雨收回搭在窗子上的手,朝孟奚知走过来,“不必了,不管事情的真相是什么,结果已经摆在那了,人灵之战不可避免,就像仙魔之战一样。” 如果结果已经注定,再去分析因果又有什么意思? 就算上古银镜能威胁到魇灵族,但魇灵族如今远在南海边,一时半会不可能赶去北地为他们所用。 而叶倾雨,更没有时间去搭理他们。 真要搞个鱼死网破,叶倾雨也不惧怕。 她讨厌被人威胁,更讨厌被人利用。 见叶倾雨神色郁郁,孟奚知伸手将她拉到桌旁的椅子上坐下,“阿雨莫要心烦,他们如何斗且随他们去,你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达成魇灵十愿。” 如今还有三愿,而叶倾雨所要费心的,只有两愿。 龙芮希望她活着,只有成神,叶倾雨才有活下去的可能,也就是是说,她只要完成九愿,最后那一愿便会随之达成。 叶倾雨并没有因孟奚知的话而心情转好,她的眼中满是忧虑,“你说,梦神为何会在这时候去杏山?” 叶倾雨不记得自己在灵墟山有没有跟梦神提过杏山仙人的事,但如果她提过,此时距她去灵墟山的时候已过去两个月,他为何如今才去杏山? 这两个月梦神去了哪里? 叶倾雨几乎捋清了重回人族这几个月的事,唯独在灵墟山的事,她须得见到梦神,才能知晓。 不知为何,她心底总有一种不好的感觉,没着没落的,好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发生了,但是她却一无所知。 淅淅沥沥的雨一直不见停,孟奚知撑着油布伞,牵着叶倾雨走在并不热闹的街道上。 这种天气,在外面走动的人本就不多,连调皮的小孩子也被大人管着不让去海边。 慕风说海神聆悦来了白沙镇,白沙镇虽不大,找个人却也需要不少功夫。 接连问了好几户人家,都说近几日不曾见过有从海上来的船只。 更没有见过陌生的女子。 说此话的时候,这些百姓皆抬眼看向叶倾雨。 要说陌生的女子,她看着就挺眼生的。 昨晚住进客栈时,孟奚知便与店伙计打听过这白沙镇上的奇人异事。 白沙镇最奇怪的人,当属住在镇子南边的楼老爷。 楼老爷名叫楼世臻,今年八十好几,每晚不睡觉,坐在海边礁石上等人,一等就是一整晚,一等就是几十年。 没有人知道他在等谁,听一些知道内情的老人说,他是在等一位姑娘。 每隔十几二十年,楼老爷才会歇上几日。 对于这么一位奇人,孟奚知和叶倾雨自然是要去拜访一下。 一路打听过去,毫无收获,也不知这楼府里有没有他们要找的人? 已是巳时,楼府却大门紧闭。 孟奚知上前敲门,好半晌后,才有一个身材瘦小的仆人前来开门。 不等孟奚知说明来意,这仆人将孟奚知和叶倾雨上下一打量,道:“我家老爷今日不见客。” “为什……” 孟奚知一句话没问完,那瘦小的仆人已经将大门给关上了。 孟奚知回头看着叶倾雨,满脸无奈。 越是不让人进去,他们越是想要进去瞧瞧这楼府里藏着什么秘密。 孟奚知拉着叶倾雨到一处无人的角落,随手布下一道结界,再走到街上时,便无人能看见他们了。 俩人直接翻过楼府的墙头。 楼府的下人不多,至少孟奚知和叶倾雨看到的不多。 不过他们还是逮到了两个躲在厨房里窃窃私语的老婆子。 一张方桌,两个老婆子一人坐一方,叶倾雨和孟奚知一人坐一方。 两个人说,两个人听,倒也互不干扰。 “哎,咱们老爷可真是魔怔了,你说他早年不娶妻纳妾、绵延子嗣,已是愧对祖宗,如今这把年纪,竟往家里领年轻小姑娘,怎地,他还想老牛吃嫩草,他能嚼得动?这时候想起来要留个种,也太迟了吧?” “你才来府上没几年,很多事你不知道。” “哟,怎么,你知道?” “我自然是知道。” “老姐姐,那你快说给我听听。” “哎,我也记不太清了,总之啊,在老爷年轻的时候,曾喜欢过一位姑娘,可那位姑娘后来出了海,老爷是重情之人,每日在海边等候,这一等啊,还给他等上瘾来了。” 老婆子喝了口凉茶,继续道:“大概是过了十几年还是二十几年,也没人记得清了,总之还真就让他给等来一位从海上来的姑娘,老爷定要说那姑娘就是他等的姑娘,你说他是不是中了邪了?” “怎么就中邪了?” “你这脑瓜子怎么也不转一转,二十来年过去,老爷当初等的姑娘早已是半老徐娘,而上岸的姑娘才二十来岁,怎可能是他等的人?” “你瞧我,竟忘了这茬,那后来呢?” “咱们这些人可没有老爷的富贵命,每日里忙得连饭都顾不上吃,哪里还记得二十年前一位过路姑娘的长相,但多半是长得有些相像的,否则老爷也不会那般肯定,又或者是当年那位姑娘的女儿,不过啊,这位姑娘在镇上也没待多久,又坐着来时的小船,往海上去了。” 正文 第三百七十四章 海神聆悦 第374章海神聆悦 “老爷难道就没有想过出海去寻那位姑娘?” “怎么没寻,几次出海,最后都被海浪给送了回来,除了灌了一肚子海水,啥也没捞到。” 老婆子说到此处,眼珠子转了转,四下里瞄了瞄,确定无人靠近,神秘兮兮地道:“千年前,海神庙在南海上消失,有人说海神庙沉入了海底,所有的渔船只要靠近那片海域,都会被浪头掀翻,而渔民也会被送回岸上,你说会不会是海神将老爷送回来的?” “这神佛之事,我哪敢胡说啊,海神是咱们白沙镇的禁忌,你这张嘴啊,可别出去乱说。” “这不是咱们老姐妹俩唠唠嗑么,在外面我嘴巴可紧了,不过奇怪的是,那位姑娘走了便走了,可没有被大浪打回来过。” “确实奇怪。” “从那之后,又是二十来年,老爷又等到了一位姑娘从海上而来,加上昨晚带回来的那位,算算也有四位了,你等着看吧,这一位,估计也待不了几天便要离开。” “哎呀,尽听你闲扯,差点忘了老爷昨晚换下来的衣服我还没洗呢。” “我也差点忘了准备午饭,走走走,别扯了,快去干活。” 两个老婆子匆忙起身走了,孟奚知和叶倾雨也起身走了。 这楼府的老爷,可真是有趣。 孟奚知笑道:“这种痴情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今天可得好好会一会。” “你说昨夜被楼老爷接回府里的姑娘,会不会就是海神聆悦?” “多半是她,走,我们瞧瞧去。” 楼府虽是白沙镇上为数不多的大宅子,但在府里找楼老爷的卧房却也容易。 不过楼老爷此刻不在卧房,而是在书房里。 孟奚知和叶倾雨穿门而入,一眼便看到坐在书案后的姑娘。 一位头发尽白的老者佝偻着背,站在这位姑娘旁边。 书案上摊着三幅画,姑娘正沉眉看着。 楼老爷颤颤巍巍的手指在画上游走,“这幅是六十年前的,这幅是四十年前的,这边这幅是二十年前的,您看看,是不是一模一样?” 每幅画上都画着一名女子,孟奚知和叶倾雨走到书案前,也去看画上的女子。 叶倾雨道:“这不就是同一个人吗?” 孟奚知仔细看过后,亦道:“这就是同一个人。” 除了纸张新旧不同,衣裳不同,发髻首饰不同,画上女子的脸,无论怎么看,那也是同一个人的脸。 连耳垂下一点红痣,亦没有丝毫偏离。 楼老爷道:“这三幅画是三位不同的画师所画,而这三位画师一位死于五十年前,一位死于三十年前,还有一位前不久也死了,每一位画师作画时都是比着人画的,而不是临摹前一幅画。” 楼老爷这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姑娘终于抬起头来,她的脸与画中女子长得一模一样。 算不得倾城之姿,但眉眼间给人一股冷艳之感,却是难得。 若将世上女子比作花木,这位姑娘便好比修竹,一眼看着,便觉得韧劲十足。 应是个不服输的性子。 叶倾雨问道:“是她吗?” 孟奚知曾见过海神聆悦,方才进屋时,他便认出来了,“是她,海神聆悦。” 千年前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最后的结果是楚晟仙君替海神聆悦承担天罚,海神聆悦流落人间,受轮回之苦。 没想到这轮回,虽成了凡人,却没有改变容貌。 倒是稀奇。 而从方才老婆子和此刻楼老爷的话里不难发现,海神聆悦每隔二十年便会来一次白沙镇,每次来都是这幅容貌。 这是为何? 这世间的生灵,若入轮回道,便要割舍前世,重新开始。 即便聆悦可以每世为人,可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这位老者看上去已八十有余,而聆悦却不过二十来岁的模样。 若是她二十年前才投胎转世倒也说得过去,可若真是这样,这位楼老爷二十年前看到的姑娘是谁? 再往前二十年呢? 难不成聆悦每一世只能活到二十岁? 还是说,她可以容颜不老? 等等! 孟奚知心下一凛,看着坐在书案后的聆悦,脸色蓦地煞白。 原来……竟是这样! 他突然明白了说书人话里的意思。 只见聆悦茫然地看着楼老爷,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在二十年前见过我?” 楼老爷点头,“每隔二十年,我都会见到您。” “可我这是第一次来白沙镇。”看聆悦的表情,显然对过往的事毫无印象。 楼老爷对聆悦的回答并不感到意外,“您上一次来也是这么说的。” 门外传来脚步声,紧接着响起敲门声,“老爷,商先生到了。” 楼老爷手指哆哆嗦嗦地卷起书案上的三幅画,“这位商画师今年不过十八岁,画技却是这一辈中最为出色的,您若是不信我所说,不妨让他为您画一幅画像。” 聆悦沉思片刻,点了点头。 这其中蹊跷,她也想弄明白。 楼老爷将画收回书架上,抬高了嗓门,但声音中的苍老之意不曾因此而消减,“请商先生进来。” 房门被从外面推开,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子被仆人领进来。 楼老爷开门见山,指着一旁的画案道:“今日请商先生前来,是想麻烦商先生为这位姑娘画一幅画像。” 商画师欠身行礼,这才抬眼看向书案后的聆悦,心里有了底,才敢接活,“商某画技拙劣,在楼老爷和这位姑娘面前献丑,画得不好之处,还望见谅。” 楼老爷捋须笑道:“商先生谦虚了,这便开始吧。” 画案上纸墨笔砚一应俱全,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商画师请聆悦坐到靠窗的矮榻上,又细细端详了一番,这才撩起袖子,执起笔来。 孟奚知拉着叶倾雨站在画案前,不时对商画师的画技做出点评。 孟奚知有些心不在焉,但为了不让叶倾雨担心,他只能尽量分神去做别的事。 叶倾雨真心实意地道:“没你画得好。” 当初叶倾雨的画像被挂到迎春楼大堂后,可是在千屏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晚就有人要砸重金与她共度春宵。 虽说她长得确实不差,但那些客人只是看到画像,便有如此动静,足见那幅画的水平之高。 可惜后来千屏城被焚毁,迎春楼变成了一片废墟,那幅画,自然也化作了灰烬。 孟奚知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笑道:“待会回到客栈,我便给阿雨画一幅。” “你能画一幅你自己的画像吗?我想留着做个念想。”这话虽然听着伤感,但这种无法改变的事,刻意不去提反而更让人难受。 她越是表现得不在意,孟奚知应该越是能走得安心些吧? 但愿如此。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 此梦何时休? 孟奚知从来不会拒绝叶倾雨,“也好,画一幅我的画像,阿雨留着可以镇宅。” 叶倾雨瞪了他一眼,“那你多画几幅,我送人。” 孟奚知笑得欠揍,“只怕阿雨舍不得。” 两人说话间,??商画师已经将人物轮廓给勾勒了出来。 聆悦端坐在矮榻上,似乎还在因楼老爷的话而感到困惑。 楼老爷坐在书案旁的圆木凳上,靠着书案打起了瞌睡。 毕竟年纪大了,晚上没睡好,白天总是要补觉的。 等到商画师画好画,已经快到晌午。 “好了,??楼老爷请……楼老爷……”商画师正要请楼老爷上前一览,却见他老人家睡得正香。 楼老爷被商画师这一声喊,吓得一哆嗦,差点没从圆木凳上摔下来。 这商画师的画技虽比不上孟奚知,但在人族里,确实算得上不错了。 聆悦也起身走过来,当看到画上的自己时,她微微蹙起了眉头。 这幅画与方才那三幅画,果然除了新旧,便只有衣饰不同,当然,每位画师的风格也略有不同,但画上人的脸,却都相差不大。 这位画师才十八岁,二十年前这世上还没有他,之前那三幅画,无论如何也与他没有干系。 又何况,聆悦昨晚是第一次到白沙镇,这楼老爷怎会有她的画像? 就算这世上有容貌相像的人,那也不至于连小小一颗痣都长在同一个位置吧? 当真如楼老爷所说,她曾多次到过白沙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楼老爷吩咐仆人送走商画师,??从书架后的暗格里取出一只小小的檀木箱子。 打开精致小巧的铜锁,里面放着两封书信。 楼老爷取出檀木箱子里的书信,... ... 第375章此梦何时休 (第1/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递给聆悦,“这两封信是您自己留下的,您打开看看吧。” 信笺已经发黄,但上面的字迹依旧清晰。 第一封信上写:混沌二十载,半夏几春秋,归来复又去,此梦何时休? 接下来是一些她在白沙镇的见闻,两封信的最后都写了同样两行字。 来处:半夏岛海神庙。 归处:半夏岛海神庙。 这意思是聆悦是来自半夏岛海神庙,最后也回到了那里。 半夏岛海神庙里藏着什么秘密,值得她反复提及这件事? “我八岁那年随父亲出海,遭遇海难,是您救了我。”楼老爷说起往事,神色安宁,年纪大了,对过往的一切,都看得透了,世事纷扰也就不能再绊住他了。 楼老爷当年虽然才八岁,但对于救命恩人的相貌,却是印象深刻。 当楼老爷二十八岁的时候,他在白沙镇上再次见到了聆悦。 世上长得像的人很多,当年楼老爷也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何况二十年过去,当年救他性命的姑娘应该有三四十岁了,怎可能还是这般年轻? 楼老爷早年一心扑在生意上,成家之事便耽搁了下来,二十八岁大龄还未娶妻。 而聆悦的出现,却让楼老爷开了窍。 奈何聆悦在白沙镇上待了没几日便要出海,楼老爷没能劝住她,便让画师画了一幅画,留作念想。 谷賜/span  从那之后,楼老爷像是魔怔了一般,每日在海边等待心爱的姑娘归来。 因聆悦说她是在一个夜间抵达白沙镇的,楼老爷便总在夜里蹲守在海边礁石上。 如此这般又过了二十年,聆悦在一个暴风雨的夜里回来了。 可当看到心上人还是当年模样,楼老爷终于察觉到这事不简单。 尤其... ... 第375章此梦何时休 (第2/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是聆悦说那是她第一次来白沙镇。 如果说八岁那年的相遇是短暂的,楼老爷没有记清她的容貌,那二十八岁那年,聆悦的容貌就是刻在了他心上的。 加之每日睹画思人,他就算再糊涂,也不可能将眼前的姑娘认错。 也就是在那一次,聆悦看到楼老爷书房里的画像后,留下了第一封信。 她也觉得事情蹊跷。 到如今,三幅画,两封信,同一个人。 这事怎么看,都叫人无法理解。 楼老爷叹道:“今年怕是最后一次见到您了,我这把老骨头,早已入土半截,若不是总盼着再见您一面,只怕早就被无常鬼给拘走了。” 聆悦对楼老爷的这番感慨之言并无多少同情之意,就算之前那些到过白沙镇的人都是她,可她如今全然没有印象,楼老爷对于她来说是陌生的。 孟奚知和叶倾雨的注意力也都在信上所写的半夏岛海神庙。 他们昨日才从那里赶到白沙镇,看来又得再跑一趟了。 要想知道南海秘境的秘密,只有从聆悦身上着手。 聆悦问楼老爷:“我以前来白沙镇,只是如这信里所写,在镇子上随意走走吗?” 楼老爷仔细回想,好一会才道:“我记得您去得最多的一个地方是白沙镇东南边的月老庙,月老庙临海的崖边有一棵姻缘树,您每次要在树下站上小半天。” 聆悦神色凝重,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轻声道:“吸引我而来的,就是那棵姻缘树吗?” 楼老爷没听清,问道:“您说什么?” “没事。”聆悦起身,“我去月老庙走一趟,你好生歇着吧。” 楼老爷跟着起身,“我派人带您过去吧。” 走到门边的聆悦转身看着苍老的楼老爷,想了想,道:“... ... 第375章此梦何时休 (第3/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些画,麻烦你帮我收着。” “您放心,我虽快死了,但我已经找好保管这些画的人,姑娘下次来白沙镇,会有人在海边接你。” 楼老爷膝下无儿无女,但他这些年接济乡邻,也收养了几个孤儿,虽长大后都让他们出去闯荡,却也有留在白沙镇上讨生计的。 而楼老爷挑选来保管这些画像的人,是他早年收养过的一个孩子,如今在月老庙里当庙祝。 那人本分老实,不善言辞,与楼老爷一般,亦没有娶妻生子。 “多谢。” 聆悦转身打开木门,下雨天潮湿,木门也愈发显得笨重,开门时发出“咯吱”之声。 孟奚知和叶倾雨随后跟了上去。 仆人早早便备好了雨伞,等在书房外。 聆悦只拿了伞,却谢绝了仆人带路的好意。 楼老爷站在书案边,不知过了多久,才缓缓坐了下去。 …… (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六章 姻缘树 第376章姻缘树 月老庙在白沙镇东南方向的海边。 月老庙是白沙镇上的古建筑,不知是何年何月建造,不知翻修过多少次,崖边的姻缘树亦不知在风雨中伫立了多少年。 海上又起风了,惊涛拍岸之声不绝于耳。 仿佛是有什么东西指引着聆悦,即便她忘却前尘,却并没有走错路。 孟奚知和叶倾雨一路躲在结界里尾随着聆悦来到姻缘树下。 这是一棵树形高大、枝繁叶茂的菩提树。 树干上挂满了红绸带,绸带下系了小小的木牌,木牌上皆刻了字。 绸带在风雨中飘摇,下面的木牌撞击在一处,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好些卷成一团,湿沉沉地搭在树干上,看上去十分凌乱。 这种天气里,白沙镇上的百姓是不会到月老庙里来的。 聆悦撑着油布伞站在风雨中,望着菩提树怔神。 叶倾雨站在聆悦身后不远处,孟奚知则去庙中找月老去了。 要想知道海神聆悦为何来月老庙,直接找月老问问清楚便可。 月老被孟奚知从金身中揪出来的时候,身上还挂着几根红线。 他正在月老宫里忙着呢,突然被上古之神召唤,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赶来了。 “神君您找小仙可是有什么要事?” 孟奚知招呼月老在供桌前的蒲团上坐下,直接问道:“海神聆悦可在你这庙里求过姻缘?” 月老先是一怔,旋即笑道:“我还当神君是为了自己的姻缘来找小仙呢,要说这海神哪,那可有些日子没来了。” 孟奚知蹙眉:“当真?” “咳……神君您别这样看着小仙,咱俩也是一起喝过酒的交情,小仙就是骗别人,也万不敢骗您啊。” 月老盘腿坐在蒲团上,身子往后靠在供桌上,摇头叹道:“海神轮回转世,与凡人无异,她虽每隔二十年便会来这月老庙一次,可来了又能如何?” 孟奚知看了一眼坐在门外打盹的庙祝,随口道:“那你便说说她受罚之前的事,若我猜得不错,千年前海神便来过这座月老庙。” “不错,当年海神聆悦和楚晟仙君情投意合时,曾来小仙的庙里求过姻缘,更是在姻缘树上挂了木牌子。” 当年,楚晟仙君和海神聆悦相爱时,也是有过一段甜蜜时光的。 一日他们在海上游玩,远远便看到这月老庙外的姻缘树,看着在树下嬉笑打闹的少男少女们,楚晟仙君来了兴致。 他虽然是仙界有名的穷仙君,但去人族的寺庙求支签的银钱还是拿得出来的。 聆悦本不愿去的,要求姻缘,直接去仙界找月老要两条姻缘绳不就好了。 但耐不住楚晟仙君软磨硬泡,说是要在这南海边的姻缘树上挂上自己亲手刻的姻缘牌。 海神聆悦这才遂了他的意。 他俩从海边上岸,沿着白沙镇的街道一路走到月老庙。 先去了崖边的姻缘树下,楚晟仙君将刻了自己和聆悦名字的小木牌用红绸扎好,用力抛到树上,不愧是仙君,这一抛,直接将木牌挂到了姻缘树最高的位置。 千年来无人能超越他。 楚晟仙君和海神聆悦在白沙镇月老庙求姻缘签,这事原本月老是不知道的,他老人家每日为天下人的感情问题操心,哪有闲心去盯着哪一座庙宇的香火? 偏偏问题就出在这支姻缘签上。 楚晟仙君和海神聆悦求的月老灵签,乃是第八十七签,签诗为:便如凤去秦楼,云敛巫山。 这是一支下签。 庙祝在解签时便皱起了眉头。 ——凤去秦楼耶,表明伊人去矣,巫山之云亦敛欤。可知意中之人走了,是表白两人不宜结合耶。一切之事,婚姻亦如此断矣。不宜馁志,宜另择佳偶去。 楚晟仙君当场就黑了脸,与聆悦告别后,直接闯进了月老宫。 月老看过楚晟仙君和海神聆悦的签诗后,手指头掐出花来,这两位的八字也没办法合到一起去。 这命里无缘,就算眼下凑在一起,最终也是要分道扬镳的。 可楚晟仙君不管这些,他直接将月老给揍了一顿。 而刚挨了一顿揍的月老,在第二日又被从南海赶来的海神聆悦给揍了一顿。 虽说楚晟仙君和海神聆悦最后确实落了个悲惨下场,但月老却是对他们印象极为深刻。 因在接连挨了两顿暴揍后,月老看他们实在可怜,答应在南海边的姻缘树上,用上等仙绳锁住刻有他们名字的姻缘木牌。 只要这棵姻缘树不死,他们之间便永远都有羁绊。 月老叹息,“你说这人啊,怎么都不愿信命呢?当初他们若是早些一拍两散,又怎会……哎,罢了,不提这事了。” 孟奚知望着外面阴沉沉的天空,忽而哼笑道:“命?信了如何,不信又如何?” “神君此言差矣,这信命者若遇波折,只当是上天对他的试炼,活得通透自在许多,而那些不信命者,一生都在与命运抗争,活得又累又苦。” 孟奚知觉得他这话说得颇为有趣,问道:“按你的意思,这人活一生,就是奔着死去的,红尘万丈,又有什么意思?这世间的乐趣,不就是那些不信命的人带来的么。” “所以啊,信命而不由命,才能死而无憾。” 信命而不由命,胜败虽有天意,但该抗争时绝不退缩,即便输了,也不枉此生。 孟奚知沉默了,大道理谁都懂,可这世上有几人能做到死而无憾? 他若是这般去了,可是有太多遗憾的。 孟奚知收回目光,看向月老,“我也想求支签,你来帮我解。” 月老眸光复杂地看向孟奚知,“不瞒您说,早在我接管月老宫时,便替您算过了,您啊……命中并无姻缘。” 孟奚知身上迸发一阵寒意,“在千屏城的时候,你为何不告诉我这事?” 坐在门口打盹的庙祝缩了缩脖子,五月的海边,就算连日下雨,也断不可能感觉到寒冷的。 可方才那股寒意,又是从何而来? 这大白天的,庙祝也没多想,靠在门框上继续睡觉。 文中签文和释义都是摘抄自月老灵签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七章 月老灵签 第377章月老灵签 月老也缩了缩脖子,往一旁挪了挪,解释道:“您别这样看着小仙,怪吓人的,当初我只当神君是一时兴起,毕竟像您这般岁数还没有动过情的,这世上真找不出第二个来,您好不容易找点乐子,小仙怎好败您兴致?” “感情之事,岂能儿戏?”孟奚知真动怒了,“你身为月老,司天下姻缘,竟能说出这等话来,本神君看你是……” “神君恕罪,神君恕罪……”月老早已吓得脸色惨白,跪在地上一个劲地求饶。 “你有罪无罪自去找天帝定夺,不必在我这里讨饶。” 月老巴不得早点跑路,“是是是,小仙这就去找天帝……” “等等。”孟奚知拦住拔腿就要遁走的月老,捞过供桌上的签筒,“先帮我解签。” 月老犹豫道:“神君命中既无姻缘,这签只怕……” “你说我命中无姻缘,可我已经成亲,这事又怎么算?” 月老皱起眉头,“这个嘛……” “废话休说,你且解签便是。”孟奚知心中烦躁,他已经猜测到答案,他只是不愿面对。 一支木签掉落在地上。 月老拿起供桌上的筊杯,双手递给孟奚知。 孟奚知将签筒放回供桌,接过筊杯合在掌心,接着往上抛落。 筊杯落在地上,月老眼皮子连跳好几下。 他方才已经瞄到了地上的木签,不出他所料,正是一支下签。 而孟奚知掷出的筊杯一阴一阳,乃是“圣杯”,也就是说无需重新摇签。 “解吧。”孟奚知面无表情,扫了一眼跪在地上战战兢兢的月老,又将目光投向外面的风雨。 “灵,灵签第八十三签:姑舍是。”月老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咽了咽口水,继续道:“解签:目下之际遇而言,不宜合之。如勇士之断指,断然放弃之。否则惹是非,无利幸可图矣。” 风声,雨声,海浪声……仿佛都已远去。 孟奚知静静站在月老庙昏暗的供桌前,久久不语。 直到月老腿跪麻了,才试探地问道:“神君……可需要小仙将你们的姻缘锁在一起?虽说此等行径只能让你们之间有所羁绊,但总好过陌路。” 这种强行锁住的姻缘,就好比人间那些明知这是一段孽缘,却不及时止损,依旧要纠缠在一起的男女,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 一般对于这种姻缘,月老只会强拆解了红线,或者让他们自食苦果。 而这种强行锁姻缘的事,他掌管月老宫以来,只干过一次。 孟奚知轻轻摇了摇头,抬步往门外的风雨中走去,他的声音低沉坚定。 “不必了。” …… 一艘小船随波浮沉,聆悦坐在船头,望着浩瀚的大海陷入沉思。 孟奚知和叶倾雨现身的时候,不停摇晃的小船反而安稳了下来。 滔天巨浪中,聆悦回身看向这两位不速之客。 “你们是……” “故人。”孟奚知不跟她绕弯子,“尤其是你和她,你们之间有很深的渊源。” 被点名的叶倾雨朝聆悦点头致意,“你可知道你自己的身份?” 聆悦神色茫然,摇头问:“我是什么身份?” “你是海神,是这片海域的主宰。” 聆悦喃喃道:“海神?” 孟奚知问:“你是从半夏岛的海神庙而来?” 聆悦没有回答,但她也没有否认。 孟奚知又问:“你方才在姻缘树下看到了什么?” 聆悦猛然抬头,看向孟奚知的眼睛里充满了敌意,“你们跟踪我?” “我们只是想帮你找回记忆。”叶倾雨上前一步,挡在孟奚知身前,“你如果也想知道自己的过去,咱们便坐下来好好说话。” 还有半句话叶倾雨没有说,如果聆悦不愿意好好说话,她就只能动粗了。 如果是千年前的海神,叶倾雨自然不敢放肆,可眼前这位不过是个凡人,那还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收拾。 不过聆悦于叶倾雨有恩,叶倾雨最多也就是将她制住。 好在聆悦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她沉思片刻,便示意孟奚知和叶倾雨在船尾坐下。 从在楼府第一眼看到聆悦,叶倾雨便觉得亲切。 而聆悦,亦觉得叶倾雨身上有她熟悉的气息。 大抵世上所有的似曾相识,都是有迹可循的。 为了搏得聆悦的信任,孟奚知先将千年前的往事悉数告知。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方才在姻缘树下,你通过那块姻缘木牌,看到了楚晟仙君。” 虽然孟奚知长话短说,但那些往事听在聆悦耳中,仍是惊心动魄。 “我确实看到一名男子。” “他在哪?” “他坐在一棵松树下的石桌旁与人下棋。” 叶倾雨奇怪道:“楚晟仙君不是在替你承受天罚吗?” 就这? 聆悦摇头,“我不知道什么天罚,我也不知道那名男子是不是你们口中的楚晟仙君?” 孟奚知想了想,“楚晟仙君确实爱下棋,他的手背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你可注意到了?” “那下棋的男子手背上的确有一块青色的印记,那印记像……”聆悦微微想了片刻,“像一只海螺,有铜钱那么大。” “那便是了,你看到的男子就是楚晟仙君。” 连孟奚知也不明白了,千年前楚晟仙君替海神聆悦担下天罚之后,无人知晓这天罚是如何一个罚法,只知从那之后,楚晟仙君便像是从晟州大陆上消失了一般。 无人知道他去了何处? 仙界有仙家说:楚晟仙君没能扛住天罚,已经魂飞魄散了。 也有仙家说:楚晟仙君一直被关押在某处秘境,常年受天罚折磨,苦不堪言。 更有甚者,说楚晟仙君在受天罚的过程中,因表现良好,天帝网开一面,让他转世做人去了。 总之众说纷纭,什么样的猜测都有,就是没有人再见到过楚晟仙君。 月老方才告知孟奚知,海神聆悦和楚晟仙君之间的羁绊尚在,聆悦能通过那块姻缘木牌看到楚晟仙君此刻的处境。 若他当真魂飞魄散了,聆悦看到的便应是一片虚无。 很显然,楚晟仙君还活着,而且看样子活得还不错。 只剩三万五千字就完结啦……啦啦啦……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八章 半夏岛海神庙 第378章半夏岛海神庙 孟奚知问:“你可有看到与他下棋的是何人?” “没有,那人背对着我,不过他头上绾发的簪子上雕了一条龙,龙口之中衔的是鲛珠。” 孟奚知闻言变了脸色。 鲛珠十分难得,亦十分稀有。 数千年前即便是在山海藏里,亦寻不到几斛。 而如今世上,更是一颗也没有了。 聆悦手指比划了下,“那颗鲛珠足有这么大,而且看成色,才出鲛人眼眶不久。” 聆悦虽没有做海神时的记忆,但看到鲛珠,一眼便认了出来。 仿佛是某种刻在骨子里的潜在记忆。 晟州大陆上的海域里,如今还有鲛人吗? 那些鲛人不是早就被屠杀殆尽了吗? 连孟奚知都不明白的事,叶倾雨就更不明白了。 聆悦亦觉得奇怪,“我在海神庙的古籍中读到过,鲛人早在上一任海神在位时便消失在南海之中了,那人头上的鲛珠从何而来?” 孟奚知回忆往事,沉声道:“听说上一任海神陨落之后,神魂散于南海,之后海上再没有出现过鲛人。” 关于南海鲛人被灭之事,知道的人并不多,就连南海曾有鲛人,大多数人也只是道听途说。 甚至有人怀疑那玩意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那位与楚晟仙君下棋之人究竟是谁? 他头上的鲛珠又是从何而来? 聆悦想了想,又道:“对了,那石桌上的棋子也是难得一见的宝物,晶莹剔透的棋子中镶嵌的好像是黑玉石和白海珠,还有棋盘,不是木材所制,而是一张雪白的皮子,倒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子?” 叶倾雨蹙眉,“桑山美人骨棋!” 桑山美人骨棋在楚晟仙君手中,那呢? 说话间远远能看到海中一座孤岛,正是半夏岛。 聆悦望着那片岛屿,轻声道:“我又回来了。” 叶倾雨问道:“这些年你一直生活在这里吗?” 她其实不确定聆悦在半夏岛生活了几年,她不知道那个所谓的轮回,究竟是怎么个轮法。 “我不知道,我前些天才醒过来,醒来时我的脑子里一片混沌。” 聆悦眼中又浮起一层迷雾,对于过往,她没有一丝记忆。 “我醒来后从古籍中了解到一些南海上的事,之后我不知道该干嘛,坐在礁石上看海鸟的时候,那茫茫的大海尽头,好似有什么东西在召唤着我,再之后,我便去到了那座小镇。” 可去到白沙镇之后,当她从楼老爷的书房里看到那些画之后,当她去了月老庙,在姻缘树上的木牌中看到那名下棋的男子之后,她又要回半夏岛了。 要想找到答案,她只能回到这里。 就像那两封信上所写:来处:半夏岛海神庙。归处:半夏岛海神庙。 海上的树木枝桠被昨夜的风暴雨所折,海神庙前一片狼藉。 聆悦直奔海神庙主殿,长明灯已经熄灭,即便是在白日,殿中也是昏暗的。 “来处……归处……”聆悦喃喃自语,四处翻找。 叶倾雨问:“你在找什么?” “归处,是归于何处?”聆悦从在楼老爷书房看到那些画和信时,便在思考这个问题。 如果她每隔二十年都会出现在白沙镇,那她这二十年间,去了哪里? 又为何她的容貌从未改变? 而方才在海上听孟奚知说起自己的过往,她是被罚下凡间受轮回转世之苦的。 没有人一生下来便是二十岁的模样,也没有人从出生就开始沉睡至二十岁才醒过来。 何况,如果她是轮回转世而生,她的爹娘亲人呢? 又在何处? 这半夏岛上杳无人烟,只有一座孤零零的海神庙。 她难不成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最让她想不明白的是,若按楼老爷所说,她每隔二十年去一趟白沙镇,而她又对这二十年间的事毫无印象。 是不是说,二十年前,她回到半夏岛海神庙后,发生了什么事,让她陷入昏迷? 亦或者,她这二十年的记忆被人抹去了? 又因她本身是神,容貌不变并不奇怪。 只是如此一来,也就没有轮回一说了。 所谓的受轮回之苦是假的? 而楚晟仙君替她受天罚亦是假的? 种种蹊跷之事,令人头大如斗,聆悦只能在海神庙里翻找,她有种感觉,二十年前的自己,一定留下过什么痕迹在这里,等着她去寻找答案。 聆悦的话不无道理,叶倾雨也开始帮忙翻找。 这座海神庙不大,因多年无人打扫而积满了灰尘。 除了海神像,庙中所有的地方都凌乱不堪,看上去像是被翻找过无数次。 孟奚知站在供桌前,抬头看着海神像,这座海神像并不高大威严,若是放到人间那些寺庙里,甚至显得有些寒酸。 这尊海神像没有一处与聆悦相像,这不奇怪,凡人能有几个见过神仙的,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寄托。 孟奚知问道:“你醒来后擦拭过这尊海神像?” 聆悦从墙角抬头看过来,摇头道:“不曾。” “这座神像有人打扫过。”孟奚知想起慕风,除了他,还会有谁来打扫海神像? 他是不是在这座庙里发现了什么? 孟奚知绕到海神像后面,屈指敲了敲泥塑的海神像,是实心的。 “你干嘛?”聆悦神色不愉地走过来,“敢情不是你的神像,敲坏了你给我捏一个?” 这座海神庙是聆悦的寄身之处,她自然不能让人将海神像给损坏了。 惹怒神明,她上哪住去? 虽然刚刚得知自己就是海神,但这种没有证据的事,谁知道是真是假? 孟奚知无奈,指着海神像道:“我还真捏不出这么丑的神像,不过我觉得你可以在这附近找找。” 整座庙都凌乱不堪,布满灰尘,根本没有寻找的必要。 二十年前的聆悦,如果要藏一样物什,怎样也得考虑一下二十年后的自己能不能找得到吧? 不过二十年后的聆悦嘛……孟奚知睨了一眼钻到供桌底下的聆悦,摇了摇头。 看来每一次从白沙镇回来后,她都要将这座海神庙给里里外外捣腾一遍。 与楚晟仙君下棋的人算是留下一个小线头,以后有机会可能会写番外之类。 正文 第三百七十九章 杀了你自己 第379章杀了你自己 孟奚知对飞到屋梁上翻找的叶倾雨招了招手,“阿雨,你来看这里。” 孟奚知趁聆悦钻进供桌底下的时候,将海神像给撬起来一角。 这尊神像是实心的,前后也没有裂痕,孟奚知自然要看看它的底座上是不是有什么玄机了。 果不其然,他一只手抬着神像的底座,一只手在底下摸索,很快就摸到一块微微塌陷的地方。 孟奚知弯腰去看,借着指尖一点蓝光,瞧见神像底下,有一处拇指粗细的洞口。 洞口下面是一小堆干泥,像是被人给抠下来的。 叶倾雨也探头来看,“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吗?” “你帮我抬着这玩意。”孟奚知将托海神像的重任交给叶倾雨,空出手来撑着供桌,另一只手往那个小小的洞口探去。 上面这番动静,趴在供桌底下的聆悦自然察觉到了,等她从供桌底下爬出来,便看到自己的神像正呈趴倒之势。 “敢亵渎神明,你们也不怕天打雷劈?” “倒还真不怕。”孟奚知收回手指,示意叶倾雨放下海神像,拍了拍沾在衣衫上的灰尘。 孟奚知问聆悦,“如果你将这座海神庙里里外外翻找一遍无果后,可会对这尊海神像下手?” 聆悦想也没想,点头道:“那是自然。” 孟奚知笑,“那就对了。” 他伸出手,一截三寸长的竹筒躺在他的手心里。 这正是他从海神像底座下掏出来的东西。 聆悦接过竹筒,上面的蜡封已经被剥掉了,只轻轻一摇,便从里面掉出来一个纸卷。 打开纸卷,上面只写了五个字,而这五个字,却让聆悦脸色煞白。 ——杀了你自己。 孟奚知亦是心神微凛。 若说之前还在怀疑,那此刻,他终于明白说书人那句话的意思了。 ——世人皆言鬼,却有几人见过真的鬼?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根本没有什么投胎转世! 叶倾雨察觉到聆悦和孟奚知的不对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聆悦咬了咬苍白的嘴唇,定了定心神,“如果二十年前我杀了我自己,但二十年后我却又站在这里,这是怎么回事?” 尘封的记忆仿佛煮沸的水兜头浇下来,只有一瞬的清明,更多的是撕心裂肺的疼痛,让人痛苦不堪,而因疼痛,那瞬间闪过的记忆又变得模糊起来。 聆悦紧紧闭上眼睛,凝神屏气,想要抓住神识中那一闪而过的画面。 她恍惚看到崩塌的山峦,乱飞的灵火…… 她看到一个人影从火光中闪到她眼前,那人眸光复杂,似藏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人嘴唇阖动,在她耳边低声道:“阿悦,我等你回来!” 聆悦蓦地睁开眼睛,她眼中的光芒如被人掐灭了一般,只剩无尽的绝望与死寂。 孟奚知沉声道:“你确实在受轮回之苦,但……不是以投胎的方式,也不是在这个世界。” 不在这个世界,又是什么意思? 如果孟奚知猜得不错,这尊海神像下的秘密,廉婆婆是继聆悦之后,第一个发现的。 凭慕风对聆悦的倾慕,他会清扫这尊海神像,但不会搬动它。 在廉婆婆发现这个秘密后,慕风才终于得知其中玄机。 加上画中仙的点拨:上岸之日,便是轮回之时。 这便是他们先后自杀的原因所在。 死亡,并不是终结。 海上风云变幻,又有惊雷从天而降,劈断了海神庙外一棵古树。 而此刻站在海神庙里的人,也仿佛是被惊雷劈中了一般。 说书人的话一直回荡在孟奚知耳边。 ——神君历万古之期,眼中所见应是日月星辰,然芸芸众生尚在苦海,神君亦不得解脱,此间万物皆有其命数,神君不妨将苍生放下,低头看一看尘世的沙砾雨露,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孟奚知心中存着苍生,眼中所见亦是苍生,他从不曾去仔仔细细地看过一花一木的萌发与枯萎,不曾去仔仔细细地看过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 他从不曾发现,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生,不存在死。 这个世界……根本就是假的! 在孟奚知去不活城找叶倾雨时,叶倾雨对他说过一件事。 关于叶疏鸿发现魔骨珠秘密的事。 叶疏鸿在魔骨珠中所经历的事,与他没有进入魔骨珠之前并无什么区别。 这也是为何他一直没有发现异样的原因所在。 叶疏鸿从灵蝶崖云镜湖上岸后,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魔骨珠之中,而他回到魔界后,那些魔也都被送进了魔骨珠中,就连战场上的仙家,亦是他曾见过的面孔。 若不是那场战争打了多年,却仍分不出个胜负,叶疏鸿多半也不会发现问题。 而叶疏鸿之所以会发现问题,是因一位被切了耳朵的仙君仙陨后,数年过去再次出现在战场上。 而且是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战场上。 人死后可以轮回转世再做人,但仙君仙陨了,却不可能再生为仙。 仙只有历劫和渡劫,历劫多为下凡,渡劫则是接受天道降下的劫难。 历劫失败会被留在凡尘,而渡劫失败,却是要仙陨归于太虚。 当叶疏鸿看到那位仙君时,心里困惑不已,这才起了疑心。 之后他留意到,战场上的那些仙家,个个都似曾相识。 而那个被他再次切掉耳朵仙陨的仙君,不知是在哪一年,又出现在了战场上…… 海神聆悦的遭遇,与那位仙君有何不同? 当她自杀后,便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世界的事,于她而言,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她便回到了她原本的世界。 梦? 可为什么……叶倾雨死了,却还在这里? 还在这个梦中? 随着闪电划亮昏暗的海神庙主殿,孟奚知脑中闪过一道灵光。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孟奚知踉跄两步,突然疯了一般冲出了海神庙。 “孟奚知,你去哪?”叶倾雨追到廊下,却已不见孟奚知的身影。 风雨早已将廊下打湿,叶倾雨的衣裙被风卷起又沉下。 叶倾雨心里突然慌乱起来,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孟奚知。 她怔怔站在风雨肆虐的廊下,突然生出一丝绝望来。 正文 第三百八十章 不来南海,如何死心? 第380章不来南海,如何死心? 魔骨珠之事,孟奚知帮叶倾雨找回记忆时有提起过,当时他只是当做一件奇事说给叶倾雨听。 而叶倾雨在千鸢的梦里,亦见过自己站在不死槐下,召唤魔冲出魔骨珠的场景。 她方才也已猜到了,这个世界,或许与魔骨珠一般,亦是在一个结界之中。 会不会又是谁的骨珠? 殿内传来一声闷哼,叶倾雨猛然转头,却见聆悦已经倒在地上。 粘稠的血从她的腹部溢出,那里插着一把剑。 是叶倾雨方才放在供桌上的孤影剑。 叶倾雨赶紧跑回殿中,可惜还是迟了一步。 聆悦如今凡人之躯,孤影剑直接取了她的命,倒是死得痛快。 海神像有挪动的痕迹,方才叶倾雨将海神像放下时,海神像是微微侧着身子的,如今又被摆正了。 聆悦手中的竹筒已经不见,想来是她自杀前,将竹筒又放了回去。 二十年前,她也是如此死去的吗? 那她来这个世界的意义又是什么? 叶倾雨拔出孤影剑,将聆悦抱到海神庙后院的房间里。 看着躺在床上的聆悦,叶倾雨说不出来心里是什么感受,悲伤难过吗? 她不知道。 “所以南海秘境根本不存在,对吗?” 没有人回答她。 风雨依旧,叶倾雨找遍了半夏岛,也没有找到孟奚知。 他走了。 他去了哪里? 如果只是因这个世界的虚假,孟奚知不至于这般失控,不会丢下叶倾雨一个人离开。 既是假的,破假寻真就是了。 孟奚知还发现了什么秘密? 叶倾雨在半夏岛海神庙住了一晚,她在等孟奚知回来,也在等海神聆悦离去。 夜半时分,聆悦的尸身在黑暗中悄然消散。 叶倾雨蜷缩在潮湿的木板床上,她没有睡,她知道身旁的人已经不见了。 原本紧紧抱着聆悦的手,慢慢攥成了拳头。 聆悦身上的气息让叶倾雨觉得安心,就像是娘亲的怀抱一般。 可她哪里知道被娘亲抱在怀里是什么感觉? 聆悦消失了,也验证了叶倾雨和孟奚知的猜测是对的。 叶倾雨想不明白的一点是,如果与聆悦一样,她死后离开此间,再被送回这个世界时,应该是重生的。 暮子河底的沉尸可能原本就是沉尸,也可能因为成了画中仙的傀儡而没有消失,可为何她死在暮子河底后,却没有从这个世上消失? 却还能行走于世? 是梦神施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叶倾雨想找梦神问个明白,她入了杏山仙人的梦。 杏山仙人比起以往,看上去更加忧郁。 梦神确实去过杏山。 他去杏山,只是为了告诉杏山仙人,廉晴的死讯。 梦里的叶倾雨又是一怔:她的娘亲死了! 她的娘亲会不会只是和聆悦一样,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是不是只要她冲破这个世界的结界,就能去往那个世界,找到娘亲,找到聆悦,找到廉婆婆? 杏山仙人见到了梦神,但那个藏在她心底的问题,她终究是没有问出口。 那个执着了数千年的心愿,或许早在廉晴放弃成神的时候,便不再重要了。 杏山仙人所执着的,只是一个答案。 而当廉姜出现在杏山时,她便知道了答案。 廉姜与数千年前一样,站在杏花树下,任杏花粉白的花瓣落在他墨黑的头发上。 可他与当年又不一样,当年他只是一个魇灵,如今却是梦神了。 杏山仙人坦白了当年之事。 廉晴之所以没有成神,是因她的一己私欲。 因她所求之愿是要见廉姜,而廉晴当时乃是因躲避廉姜而去的杏山,杏山仙人这一愿,廉晴宁愿放弃成神,也不愿替她达成。 梦神听杏山仙人说完这段困扰她数千年的过往,沉默片刻,转身往山下走去,很快便消失在杏花林中。 他心里清楚,就算没有杏山仙人这一愿,廉晴也没有办法成神的。 一个与魔双修过的神,于其他各界来说,太过危险。 仙魔之战,各界围攻魔界,便是因此而起。 他们又怎么会允许廉晴达成魇灵十愿,修成梦神呢? 廉晴既已死了,往事便也随风散了。 叶倾雨问:“梦神去了哪里?” 杏山仙人摇头:“我不知道,不过若他还是数千年前的性子,廉晴之事他不会善罢甘休。” 天亮时,孟奚知还是没有回来,叶倾雨打算离开半夏岛。 孟奚知既然有心要避着她,她就算去梦里寻他,又有什么意思? 待他想清楚了,自然会来找她。 找不到梦神,她只能去仙界找天帝了。 但叶倾雨没有等到杏山出现在南海之上。 她站在半夏岛海边的礁石上,望着风平浪静的大海。 昨夜的风雨仿佛是一场梦。 但叶倾雨更愿意相信她此刻是在梦中,不,应该说是在画中。 画中仙江蓠踏水而来。 美人凌波,红裙飘逸。 “你终于来了。”画中仙江蓠朱唇轻启,眼角眉梢浮着一抹阴郁,眉心暗红的朱砂痣更添一点煞气。 “不在南海。” “我知道。” “那你来此作甚?” 江蓠扫了一眼叶倾雨身后的海神庙,叹道:“不来南海,如何死心?” “你不找那幅画了?” “那幅画一直在楚晟仙君手中,我早该想到的,你可有把握替我拿回来?” “这是真神告诉你的?” “不错。” 叶倾雨冷笑,“我说没把握,你能将小雪附身之画交给我?” “恐怕不能。”画中仙叹气,十分为难的样子,“想来你也知道了,这个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世界,而,就在那个世界,那个我去不了的世界。” 画中仙真身不在此间,便是死也没办法死的。 “连你都去不了,我又如何去替你找画?” “等你成神,就能去了。” “你在南海等我,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 “是,也不是,我在此等你,自然还有更重要的事。” 画中仙说话间,已经欺近叶倾雨,“我新作了一幅画,想请叶姑娘品鉴一二,不知叶姑娘可愿赏脸?”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一章 黑玉柒字棋 第381章黑玉柒字棋 就画中仙那三脚猫的画技,有什么好品鉴的? 叶倾雨自然清楚画中仙的用意不在此处,而是另有阴谋。 画中仙虚空抓来一卷画轴,抖落开来。 叶倾雨蹙眉,“这幅画不是你画的。” 画中仙画不出这么好的画。 浩瀚烟波中有一岛屿孤立,岛上草木葳蕤,一角庙檐若隐若现…… 这不正是半夏岛吗?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画中仙笑不达眼底,“今日之后,半夏岛便要沉于南海之中,海神的惩罚到此结束,而你,将留在这幅画中。” 叶倾雨终于明白画中仙的用意,她握紧孤影剑,眸光渐寒,“你要我做你的傀儡,只怕你还没这个本事。” “我自然没有这个本事,但你也看见了,这幅画非我所画,说起来,距离上次天帝与星陌仙君联手以画为谋,已有千年了。” 就是在那一次,世上有了画中仙。 如今天帝与星陌仙君又想整什么幺蛾子? 这幅画无疑是星陌仙君所画,那天帝呢?他又做了什么手脚? “是天帝要我入千画阵?” “叶倾雨,你可知为何仙界明明憎恶桑山魅妖,却又不除了她们?” 孟奚知曾说过,桑山魅妖之所以能在众多仙家的排挤中生存下来,是因为桑山云绢。 整个仙界,能去往桑山云湖采摘桑叶的,只有魅妖。 云湖之中的桑树,乃是上古神树,其叶如羽,白昼灿比黄金耀眼,夜晚似月华倾覆。 这等好物,若是任其长在云湖之中,岂不可惜? 又有桑山雪蚕,喜食云湖桑叶,雪蚕吐丝,多为金银两色,金丝纺绸,名为“云绸”,银丝作绢,名为“云绢”。 若想得到“云绸”和“云娟”,离不了桑山魅妖。 这便是仙界不除桑山魅妖的原因。 “不管是桑山魅妖,还是魔,有利用价值,才能被留下来。”画中仙叹道:“你我本质上并无区别。” 仙魔势不两立,当年魇灵廉晴与魔尊叶疏鸿在一起,引得仙界举兵打了过来,最后廉晴成神无望,而整个魔界困在魔骨珠里才算作罢。 但如今廉晴和叶疏鸿的女儿叶倾雨要成神,天帝非但没有阻止,反而愿助她成神。 这本是一件不可思议之事,如今听画中仙此番言语,叶倾雨豁然开朗,彻底明白了天帝的用意。 叶倾雨成神可以,但必须为天帝所用。 他老人家这算盘倒是打得震天响。 画中仙今日拿出这幅画来,想来是对将叶倾雨纳入千画阵之事胸有成竹。 叶倾雨问道:“你倒是好算计,待我入了千画阵,成为你的傀儡,成神之后,便能替你拿到《美人雪舞图》了。” 画中仙神色郁郁,“我今受制于人,可没有筹码去跟天帝谈条件,就算你入了千画阵,也不过是听命于天帝,你觉得天帝会将那幅画还给我?” 《美人雪舞图》在楚晟仙君手中,便是在天帝手中。 千年前那场阴谋,真正受害的,只有海神聆悦和上古之神云涯。 什么楚晟仙君替海神聆悦接受天罚,都是假的,不过是方便楚晟仙君离开这个世界所安排的退路。 只怕楚晟仙君对海神聆悦的感情,也只是一场阴谋。 可恶! 画中仙手里这幅画,并不是她自己所画,天帝在画上设了法术,叶倾雨入画之后,虽在千画阵中,却不受画中仙约束。 “你就甘心做天帝的棋子?” 千年来天帝之所以放任画中仙在人间作乱,正是知道画中仙翻不出他的手掌心。 等画中仙的势力足够为他所用,他便要开始收网了。 “我自然是不甘心的,可我别无选择。” “那便来吧,看看今日你有没有本事让我入这千画阵。” 画中仙将手中画卷掷出,桑山云娟悬空垂下。 叶倾雨飞身而起,孤影剑直指桑山云绢而去。 画中仙冷眼旁观,只见叶倾雨手中的剑刺入画中,却没有从薄薄的云娟后面探出剑身。 孤影剑似捅进了一片虚无之境。 这在叶倾雨的意料之中。 在悬空之画开始微微震颤之时,叶倾雨单手解下束发的霜色发带,系于眼睛之上。 霜色发带发出月华一般的冷辉。 对于摄心之物,挡住眼睛至关重要。 这幅画虽被天帝做了手脚,但叶倾雨手中的孤影剑,乃是她父君打造。 鬼面人打造的神兵,破个法术应是不难。 被吸附在画中的孤影剑突然迸发出一道血红之光,随着叶倾雨快速旋身,缠住孤影剑的画卷亦随之快速旋转。 眼看好好的一幅画就要化作碎屑,画中仙这才急了,“叶倾雨,没有天帝默许,你想成神是不可能的。” “神?傀儡神吗?”叶倾雨冷笑,孤影剑上的红光大盛,一声嗤响,星陌仙君这幅价值连城的画,眨眼便化作糜粉,消失在平静的海面上。 画中仙无奈,“你不成神,会魂飞魄散的。” 叶倾雨落回礁石之上,满头青丝披散在肩头,她没有摘下眼睛上的发带,“我叶倾雨宁可魂飞魄散,也不愿成为天帝的傀儡。” “那个孩子呢?你不管她了吗?那孩子已入魔道,天帝不会放过她的。” 叶倾雨方才的坚定果决突然间就动摇了。 画中仙看在眼里,趁势道:“这样的画,星陌仙君画了十几幅,你若是想通了,我便将血玉之灵附身画卷交给你,如何?” …… 高阳国怀宁城。 烈日悬空,天气已经开始炎热起来。 自苏宸璋被皇后徐婉儿杀死在早朝上之后,高阳国的皇位又回到了苏宸辙的手中。 而之前徐巍掌管的兵马,也被唐衍揽了过来。 鹿隐国陈默、稚水国裴洛、白夙国乌泽、平沙国施怀谷、西洛国千鸢、丘宁国龙芮,以及高阳国唐衍,七枚黑玉柒字棋已经回到苏宸辙手中。 加上苏宸辙自己手中的一枚,九枚黑玉柒字棋只剩下简绍那枚没有收回来。 风灵潇潇终于带来了北地的消息。 这一步棋,到底是走错了。 人族与灵族之间,就像仙魔一样,只可能是敌对的,怎可能并肩作战?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二章 杀你,与我的心无关 , 第382章杀你,与我的心无关 苏宸辙本就没有将所有希望寄托在上古银镜之上,如今只是惋惜简绍白白送了性命。 直到夜幕降临,苏宸辙依旧站在皇城中最高的观星楼上。 这里是司天台观星之处,苏宸辙以往来得不多。 但这次回宫后,他却时常站在观星楼最高的地方,望落日西沉,望繁星满天。 “你还不打算动手吗?” 夜风里依旧带着微微的燥热,但苏宸辙的声音却低沉舒缓,没有一丝烦躁之意。 他没有转身,但他知道暮影来了。 从不活城来到怀宁城后,暮影便一直跟在苏宸辙身边。 暮影向来话少,进宫后更是几乎无话。 她不喜欢皇宫,但苏宸辙在这里,她便只能来此。 她在这个世上,早已没有亲人。 而她来宫里,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报答苏宸辙的恩情吗? 苏宸辙不需要她的报答,而他心里更是明白,暮影跟在他身边,不是为了报恩,而是要取他性命。 他只是奇怪,为何她迟迟不动手? 暮影走到栏杆旁,亦望向遥远的夜空,风从她的身上吹过,她毫无感觉。 守在楼梯旁的护卫并没有看到暮影。 “你果然都知道了。” 说什么被同心咒牵绊的两个人能感受到彼此的心,可暮影从未感知到苏宸辙心里所想,而很显然,苏宸辙对她的想法却是一清二楚。 这不公平。 苏宸辙掩嘴轻咳,“咳咳……咳咳咳……所以这就是你要杀我的理由?” “这个理由不够吗?” “对于画中仙来说,自然是足够的。”苏宸辙转头看向暮影,微微眯起眼眸,又道:“可是你……不忍心不是吗?” 暮影眉头紧蹙,“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苏宸辙摇头,“我只是觉得你并非无情之人。” “你错了。” “或许吧。”苏宸辙没有反驳她,“那你要动手了吗?” “这把青玉剑是你的佩剑,你用它来与我打。” 一声清脆的响声落地,守在楼梯旁的护卫立时便要上前。 苏宸辙喝道:“不用过来,都下去等朕。” “陛下!”护卫齐齐下跪,显然是不放心将苏宸辙一个人留在观星楼顶。 “今晚天气不错,朕想练练剑,你们先下去吧。”苏宸辙捡起地上的青碧长剑,苍白的手指在剑身上游走。 当初他用整座黎山换一颗归元丹,顺手将青玉剑封存在天帝那里,没想到千年后,这把剑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就像当时失去踪迹的李素素,如今也回来了。 但回来的,却不是当初的李素素了。 苏宸辙已经说了两遍同样的话,护卫不敢不从,很快便退下了观星楼。 “请吧。”苏宸辙仗剑而立,身姿潇洒,他如今虽是凡人之躯,但从小习武,也算有点底子。 又有青玉剑剑灵护身,总不至于输得太惨。 暮影亦祭出寒霜鞭,银白的长鞭手持之处用红绳缠挂一只金色的小铃铛,随着暮影的动作叮铃作响。 恍惚回到那晚的鲤鱼嘴断崖下,当时他们也是这般一人执剑,一人挽鞭。 那时暮影便看出来苏宸辙非普通凡人。 苏宸辙步伐稳健,剑招凌厉,一招一式皆彰显着杀伐之气,并非那些江湖人士所能比。 暮影咬破指尖,将血滴抹在寒霜鞭上,沉声道:“今日我定要取你性命,你好自为之。” 当初在鲤鱼嘴断崖下,苏宸辙虽剑招凌厉,迅疾如电,却处处留有余地,没有起杀心。 而这正好被暮影利用,最后苏宸辙内力反噬,受了不小的内伤。 暮影此刻这句话,便是在提醒他,莫要手下留情,否则后果自负。 苏宸辙的眼睛里映着满天繁星,静静看着对面的黑衣女子。 “你放心,虽然我不想伤你,但我现在还不能死,自然也不可能送死。” 暮影的寒霜鞭破空而至,苏宸辙挽剑去挡,银光与紫芒交织,仿佛绽放的烟花。 青玉剑虽剑身青碧,但因执剑之人是帝星下凡,从那青碧的剑上,便迸发出帝王尊享的紫气锋芒。 寒霜鞭将将要卷上青玉剑时,苏宸辙手腕翻转,青玉剑上又一道紫芒掠过,避开寒霜鞭,一刻不停留,往暮影的心口刺去。 苏宸辙无奈叹道:“我早知有一天我们会走到这一步。” 暮影飞身后退,脚尖在栏杆上轻点,急急旋身,又是一道银光疾至,“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我与画中仙有联系的?” 一道闪着紫芒的剑光斜劈而下,拦腰斩在寒霜鞭上。 苏宸辙倾身向前,迫得暮影再次后退。 苏宸辙忽而笑了,“我说过,你不忍心杀我。” “我必须杀你。” “这不是你心里的想法。” “杀你,与我的心无关。” 暮影被逼退到栏杆旁,再无退路,只能全力出击。 暮影眼中掠过一道寒芒,寒霜鞭从青玉剑的压制下节节拔出,划出一片银光。 不等苏宸辙格剑去挡,寒霜鞭的鞭尾已经卷上了苏宸辙的脖子。 只需她手腕用力,苏宸辙瞬间便能毙命。 可是……她犹豫了。 苏宸辙就算是帝星,但这副凡人之躯束缚了他的仙修,只要暮影真动了杀心,他不可能有活命的机会。 这一点,苏宸辙和暮影都心知肚明。 就在暮影犹豫之时,苏宸辙手中的青玉剑,也已抵上了她的心口。 苏宸辙连连咳嗽,却不敢分神,他紧紧盯着暮影的眼睛,“暮子河里的沉尸都成了画中仙的傀儡,你……怎么可能幸免?” 而千年前,暮影正是被画中仙丢进暮子河中的。 在怀宁城外砚石河底的棺材中,苏宸辙便有所猜测。 而真正让他开始怀疑暮影是画中仙的傀儡,是在一日夜里,同心咒传达的煞气让苏宸辙彻夜难眠。 第二日风灵便告诉了他,不死槐森林外谭家村被屠之事。 当晚暮影就在谭家村中,屠村之事与她脱不了干系。 可暮影与谭家村的村民无冤无仇,为何会赶尽杀绝? 一个人性情大变,除非是有深仇大恨,或者……身不由己! 而暮影,只可能是后者。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三章 画中人已不在画中 第383章画中人已不在画中 苏宸辙与暮影之间早在千年前便有了同心咒羁绊,根本不需要什么婚契,便能让暮影通过他的心脉感知到他的过往,从而找回属于暮影自己的记忆。 只要暮影的神识回到千年前的皇城,便能看到当年她所经历之事。 而在砚石河底的棺材中,苏宸辙亦看到了暮影被画中仙按在砚石河中的画面,以及在他去仙界求归元丹时,暮影被画中仙丢进暮子河的画面。 将这些事连在一起想,便能解释得通了。 风灵报信之后不久,暮影便来了怀宁城。 她若是画中仙的傀儡,来此只能是一个目的,那就是杀苏宸辙。 要么是她已经知道苏宸辙与她之间被同心咒羁绊,担心自己的秘密被暴露。 要么就是画中仙的吩咐。 苏宸辙希望是后面一种可能,至少这不是她本意。 暮影亦紧紧盯着苏宸辙,“你知道的太多了。” “咳……咳咳……素素,画中仙欲乱天下,你当真要助纣为虐吗?” 暮影冷笑,“你觉得这事由得了我吗?” “如果我猜得没错,画中仙并没有操控过你的神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你心甘情愿的,这是为何?”苏宸辙被寒霜鞭勒着脖子,声音已然沙哑,又因咳嗽而脸颊涨得通红。 说到此处,他那铺满繁星的眼睛,也红了,“素素,画中仙是你的仇人,你怎么能……” “苏宸辙。”暮影厉喝,打断苏宸辙的话,她的眼中,亦布满了血丝,“苏宸辙,你可知什么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什么意思?” 暮影却不再说。 苏宸辙何等聪明,“你……咳咳咳……咳咳……你是千画阵的阵眼?” 所以千画阵若是毁了,她便也要魂飞魄散! “苏宸辙,你当初为何要救我?为什么要耗费修为救我?我若与那些暮子河沉尸一般无知无觉,便是做了她的傀儡又如何?你可知我有多难过,我求生不能,求死不能,便是连魂飞魄散……我亦不能。” 暮影心里的痛,又岂是言语所能表达。 她死过一次,她不怕魂飞魄散,可是……她不能。 她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羁绊。 在千画阵的画境中,在重重云绢间,有一幅画。 画上的图案,好似在人的皮肤上,用匕首刻出一株红莲,还在滴着血。 那不是莲花,而是食尸花。 血红的花瓣浮在黑暗中,不断渗出暗红的血。 那是鬼灵之血。 那是操控整个千画阵的关键。 画中没有人影。 画中人已不在画中…… 暮影手中发力,身子亦往前送去。 苏宸辙脖子一紧,却在看见暮影往青玉剑上扑来时松了手腕。 他到底是不忍心伤了她。 罢了,苏宸辙缓缓闭上眼睛。 几息之后,他的脖子上陡然一松,苏宸辙捂着脖子咳嗽不止,咳嗽得眼泪都出来了。 泪眼朦胧中,他看见寒霜鞭银光一闪,消失在观星楼的栏杆外。 暮影的声音被夜风送来:“苏宸辙,下一次,我一定会杀了你。” 苏宸辙苦笑:我早知道你不忍心杀我。 “我都准备好要出手了,她却走了,没意思。”一抹白影如幽魂般从楼梯旁的黑暗中飘了出来。 风灵潇潇看上去对暮影临时改变主意的行为十分不满。 若不是苏宸辙交代过,不到危急时刻都不要出手,她方才哪里沉得住气? 潇潇虽然看不见暮影,但她通过苏宸辙的动作表情,便能知道暮影在哪个位置。 何况有苏宸辙在旁指点,他们定能制住那只鬼灵。 苏宸辙身为帝星,乱局当前,他不能死。 他自知打不过暮影,风灵潇潇是他的退路。 苏宸辙望着夜色中的怀宁城,“你说,她在暮子河底沉睡千年,偏偏在这个当口醒来,是为何?” “画中仙要利用她来对付你。” “不止如此,画中仙真正要对付的……或许是魇灵叶倾雨。” “她为什么要对付叶倾雨?她不是还指望叶倾雨帮她找画吗?” “找画是一回事,阻止叶倾雨成神是另外一回事……”苏宸辙突然猛烈咳嗽起来,这几日因暮影在旁,他常常忍着咳意,如今暮影走了,他身子难受,自然也没必要再硬扛着。 待衣袖上沾了血,苏宸辙才慢慢止了咳嗽,他接着道:“这件事不止这么简单,画中仙或许并非要阻止叶倾雨成神……不好,叶倾雨现在何处?” “她在南海,画中仙也在南海。” 苏宸辙沉思片刻,吩咐道:“素素会去找叶倾雨,你去给叶倾雨送个信,让她有个准备。” “叶倾雨是魔族之后,你当真希望她成神吗?” “这个世界不能以种族定功过,没有人可以抹杀她成神的资格。” 潇潇看了眼站在栏杆旁的苏宸辙,“我这就去,夜深了,你早点回去歇着。” …… 月朗星稀。 此时杏山正往仙界飞去,叶倾雨站在杏山上的悬崖边,望着云雾越来越重的人间。 如果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又有什么是真的? 叶倾雨想着白日画中仙的话:天帝说,若是找不到新的护珠人,这个世界要不了多久便要坍塌。 护珠人? 也就是说她所在的世界,亦是在一枚珠子之中。 这又是谁的骨头? 如果说以骨珠布梦,需要护珠人,那之前魔骨珠的护珠人是谁? 是她吗? 很显然,护珠人必须在这枚珠子之外,在那个世界里,是谁在守护这枚珠子? 那个人如今又去了何处? 要想离开这里,她只有一条路可选,那便是成神。 而要想成神,她只能去找天帝。 云海翻滚,叶倾雨隐约能看到远处交织错落的灵火。 孟奚知乘风而来,白衣胜雪,翩然如蝶。 “阿雨。”孟奚知扑身抱住叶倾雨。 叶倾雨的下巴抵在孟奚知肩头,轻声道:“我在。” 叶倾雨没有问他去了何处,亦没有问他为何不告而别。 孟奚知看上去十分疲倦,但他抱着叶倾雨的双手却十分用力。 仿佛叶倾雨是悬崖上的一棵救命树,若不抱紧了,他便要跌入万丈深渊之中。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八十四章 窥探人心 第384章窥探人心 孟奚知蹭着叶倾雨的颈窝,“阿雨,我累了。” “我陪你去休息。” 在侍花童的带领下,孟奚知和叶倾雨又来到了第一次来杏山时住过的小院。 叶倾雨刚关上房门,转身之际被孟奚知抵在了房门上。 不等叶倾雨说话,温热的唇便覆了上来。 不过一日不见,孟奚知却吻出了劫后余生的感觉来。 不似往日温柔,热烈得近乎疯狂,叶倾雨像是被丢进狂风大浪中的一叶孤舟,唯有紧紧抓住孟奚知,才不至于遭受灭顶之灾。 叶倾雨不记得自己是何时被孟奚知抱到床上,在孟奚知攻城略地般将她拆吃干净,她已经筋疲力尽,再不想动弹半分。 夜色如水,芙蓉帐暖。 “你不是累了吗?” 孟奚知的气息落在叶倾雨耳边,“看见阿雨就不累了。” “呸,不要脸。” 孟奚知低笑,却不反驳,只是问:“阿雨想成神吗?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逼不得已,如果阿雨只是一个普通的魇灵,你还想成神吗?” 叶倾雨靠在孟奚知怀中,想了想,回道:“孟奚知,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对于叶倾雨突如其来的情话,孟奚知微微愣了一下,却听叶倾雨又道:“如果你在这个世界死了,会回到另一个世界吗?” 孟奚知沉默片刻,“阿雨,魂飞魄散是回不去的。” 就算他现在自尽,可他仙元已碎,同样回天乏力。 “所以这就是天帝的目的,对不对?” 上古之神不死不灭,但若是在这场梦境中魂飞魄散,他便再也无法醒来。 就算叶倾雨成了神,她也没有办法唤醒孟奚知。 那她成神,又有什么意义? 孟奚知轻声道:“这个世界就快崩塌了。” “为何别人死了就能离开,而我,却必须成神?” 孟奚知没有回答,而是将她搂得更紧些。 在叶倾雨意识朦胧间,孟奚知在她耳边轻声道:“阿雨,对不起,我护不了你。” 仿佛害怕孟奚知又不辞而别,叶倾雨即便睡着,也紧紧抓着孟奚知的手。 …… 这晚的梦里,叶倾雨终于见到了梦神。 廉姜负手站在湖岸边,望着满湖荷花,问道:“倾雨,你可知魇灵一脉的根源是什么?” “是噩梦吗?” 廉姜摇头,不知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来,笑道:“魇,从鬼,厌声,你娘亲小时候常说,魇灵拆开来讲就是讨厌鬼。” 廉姜笑着笑着,却又笑不出来了,“魇灵可不就是讨厌鬼么,在哪都被人讨厌,得不到魇灵之愿的人要杀他们,达成了魇灵之愿的人也要杀了他们,呵,可笑。” 廉姜转身看向叶倾雨,“魇灵一脉的根源,是窥探,窥探人心,可人心,如何窥得?” 最终不过是乱了世道,害人害己。 廉姜抬手,掌心朝着叶倾雨,他的掌纹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好似凋零的花枝。 淡紫色的光晕从他的掌纹间渗出来,铺满整个掌心。 廉姜轻轻摇动手腕,淡紫色的光晕如水波一般,缓缓往叶倾雨涌去。 叶倾雨脑海一阵翻腾,这几个月的记忆重新回到她的识海。 她想起眼前这片湖泊是怜卿湖。 叶倾雨转头望去,身后果然有一间竹舍,廊下白纱轻舞。 她想起上次在此处,廉姜说过的话。 叶倾雨踉跄两步,原来她早在那时,便猜到了这个世界的秘密, ——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神的眼中,是非善恶自有定论,此间诸事莫执于心。 ——无论是善是恶,都将回归其根源。 ——没有人可以毁灭这个世界,哪怕他是上古之神。 原来她早在梦神的那些话里,找到了答案。 如果千年前孟奚知发现了梦神的秘密,他会毁了这颗骨珠吗? 骨珠若是毁了,叶倾雨会如何? 叶倾雨浑身颤抖,“你,你说过这是魇灵骨珠,这是我娘的骨头做的骨珠?” “没错。” “我,我娘死了,所以才要寻找新的护珠人?” “对。” “如果没找到,这个世界就要崩塌?而我……也会随之魂飞魄散?” “瞧,这不是很聪明嘛?” 叶倾雨闭了闭眼睛,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骨珠在哪?” 廉姜哼道:“怎么,如今想当护珠人了?” 叶倾雨摇头,“算了,人都没了,要一块骨头有何用?” 就算看到骨珠,她还能从上面看到她娘亲的影子不成? 廉姜转身往竹舍走去,“你对成神之事可有把握?” 叶倾雨跟上,她看着廉姜的背影,突然站定,冷声道:“魇灵第八愿,并非小满所求,而是你!” 魇灵第八愿:我要杀了天帝。 要杀天帝的,不是小满,而是梦神! 千鸢说过小满是被强行摄了心魂而堕入魔道,不死槐森林中的木灵都被梦神摄了心魂,小满在不死槐森林中的遭遇,多半也与梦神有关。 当日小满杀灵宛仙子,便是受梦神控制。 梦神引叶倾雨找到这一愿,是要借叶倾雨的手杀死天帝! 廉姜继续往竹舍走去,声音平淡,像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你难道不想替你娘亲报仇?” “你可真瞧得起我。” “当年天帝发现这颗骨珠的时候,可是要毁掉它的,你娘亲为了护住这颗珠子,几乎舍尽所有灵息,只为给你一处容身之地。” 也就是从那时,廉晴靠着最后一丝灵息护体,躺在冰棺之中,守护这颗骨珠数千年。 廉姜叹道:“她一直不敢死去,是因为放心不下你。” 找护珠人原本也算不得难事,聆悦就曾说过,她愿意当廉晴骨珠的护珠人。 可骨珠之中藏着的是廉晴自己的骨血,就算再信任的人,她也不能安心离去啊。 叶倾雨心头悲痛,她曾经以为自己没爹疼没娘爱,却不知她的娘亲守护了她数千年之久。 “你娘亲在看过你的命运之后,整日心事重重,你可知你的命数如何?” “我成不了神吗?” “没有人知道你能不能成神,你的命数在魇灵第八愿的时候断了。” “也就是说第八愿无法达成?” 她没办法杀死天帝? 是啊,连梦神都忌惮的天帝,她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廉姜这次停下了脚步,他转头看向叶倾雨,“不,第八愿达成了,所以我才会让你报仇。” “你说我杀了天帝?” 廉姜笑,“你信命吗?” “以前不信,现在倒是想信一次。”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五章 黑暗中藏着什么? 第385章黑暗中藏着什么? 对于第八愿可以达成之事,叶倾雨自然是高兴的,她娘亲总不可能坑她吧? 可她哪来的本事杀天帝? 而且这一愿之后,为何她的命数就断了? 她最后到底成神没有? 还是说,她随骨珠崩塌而魂飞魄散了? 廉姜突然说道:“听说你和上古之神成亲了。” 这怎么好端端地扯到孟奚知身上了? 叶倾雨点头,“成亲了。” 廉姜沉默了片刻,才叹道:“你娘能看到你成亲,也算是没有遗憾。” 这颗骨珠是廉晴的指骨所制,真正的神自然就是能看到骨珠里风云变幻的廉晴。 叶倾雨和孟奚知成亲那日,廉晴是知道的,只可惜她不能进入骨珠之中。 护珠人不可以进入骨珠,哪怕入梦也不行。 真神不得干预天命,便是如此。 廉姜又道:“你们双修了?” 嗯? 廉姜问得一本正经,但叶倾雨就算脸皮再厚,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见她这副不自在的模样,廉姜心里便有数了,“你可想过,上古之神命不久矣,为何要与你成亲?又为何会与你双修?” 叶倾雨蹙眉,“你什么意思?” “他是不是没有告诉你,他虽然仙元破碎,但只要不再动用修为,也还能像凡人一样正常老死?” 叶倾雨怔住,她问过孟奚知的,问他还能活多久,孟奚知说只有小半旬好活。 孟奚知为什么不告诉她,他其实可以再活几十载? 这是因为乱世之中,他不可能置身事外? 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你醒来之后不妨试试运转灵力,若我猜得没错,他应是将灵力都留给你了,如此,杀天帝又有何难?” 叶倾雨如遭雷击,她怎么也不可能想到孟奚知与她成亲,是藏着这么多心思的。 她若是早知道…… 孟奚知不是说过,以后什么事情都与她商量吗? ——阿雨,从这一刻起,不管遇到什么事,我都不会瞒着你,不会自作主张,不会惹你生气…… 孟奚知这个大骗子! “你也不必难过,几十载在神仙眼中,不过须臾,他早晚是要魂飞魄散……” “你闭嘴!” 廉姜抽了抽嘴角,没再往下说。 事已至此,叶倾雨又能如何? 见廉姜越走越远,叶倾雨又追了上去,问道:“你打不过天帝吗?” “梦神除了布梦,并没有多大本事。”廉姜看向叶倾雨,“不过你不一样,你不仅是魔尊之后,还有上古之神相助。” 叶倾雨哼道:“能将魔尊困在魔骨珠中,能让整个木灵族堕入魔道,还不厉害?” “布局,与布梦是一个道理。” “天帝既然知道骨珠的秘密,为何还要来此间?” “一是为了除掉上古之神,二是为了你,他的目的就要达到了,但你却是个变数。” “因为你改了我的魇灵之愿。” “这也是你的愿,不是吗?” “可是就算我杀了天帝,他也只是离开了这个世界,并没有真的死去。” “你只要杀了他便可,剩下的事交给我。” “为何你会知道我的魇灵之愿是什么?我娘能看到我的命主是谁?” “她只能根据命数算出你的命主出现在哪里,至于是谁,所求之愿是什么,并不能知道。” 廉姜撩开竹舍廊檐下的纱帘,示意叶倾雨进来。 “你能不能成神,我不知道,但你娘亲临去前最后的愿望就是要你活下去。” 在叶倾雨穿过纱帘后,廉姜放下纱帘,又道:“你自己放弃了当护珠人,这事已无法更改,即便你后悔了,我也没办法将你带出这颗骨珠。” “我并不怕魂飞魄散。” “死不死,与怕不怕没有关系,难不成怕死就不会死了?这是你娘亲的遗愿,我身为梦神,为将死之人了却遗憾,是我的职责。” “所以你有办法?” “我会想办法找护珠人,至少帮你拖点时间,不管最后一愿是什么,总不可能比杀天帝还要难?” 廉姜猜测,也许是在第八愿达成之前廉晴便魂飞魄散了,所以才没有看到叶倾雨之后的命数,也许是因为骨珠没了护珠人,所以才看不到里面发生的事。 廉姜没办法改变叶倾雨的命数,也办法将她带出骨珠,他现在能做的,便是找到新的护珠人。 为叶倾雨达成魇灵十愿争取时间。 廉婆婆岁数太大,而聆悦因千年前之事,性情不定,都不是护珠人的最佳人选。 上次廉姜去杏山找南嘉,本是想问她可愿当护珠人,谁知南嘉道出数千年前害廉晴放弃成神的往事,就算她如今所愿达成,但廉姜也不敢将骨珠交给她来守护。 纱帘后的竹窗旁挂着一幅画,叶倾雨记得,这幅画是她娘亲所画。 画上廉晴侧身坐在花丛中,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正是叶倾雨小时候。 女子垂眸看着怀里的婴儿,她的衣饰容貌只是寥寥几笔而绘,婴儿却画得仔细。 连襁褓上的绣纹都描绘得十分精美。 足见她对这个孩子的爱意。 花丛所在的土地悬于半空,四周是无尽的黑暗,无数根须破出土壤,蔓延于土壤之下的虚空,纠缠不清,往黑暗中探去。 第一次见到这幅画的时候,叶倾雨心里便有种感觉,那包裹着悬空之岛的黑暗中,好似藏着什么东西。 叶倾雨问:“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你娘亲数千年来生活的地方。” “黑暗中藏着什么?” 廉姜眼神微闪,“黑暗中……自然是藏着见不得光的东西。” …… 叶倾雨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窗户半开,粉白的花瓣被风吹落在窗边的小几上。 孟奚知不在房间。 他又不辞而别了吗? 叶倾雨想起梦神的话,没有急着起床,躺在凌乱的被褥间运转灵力。 一股熟悉而又霸道的灵息与她灵脉之中原有的灵息纠缠在一起,游走于她的四肢百骸。 熟悉是因当初在暮子河畔,梦神灌入她灵脉之中的,就是这种灵息。 可比之当时那微薄的灵息,如今潜藏在她灵脉里的灵息,却是比她自身灵息要强上百倍千倍,十分霸道。 一个小周天下来,叶倾雨这副冰冷的身子,竟是出了一身薄汗。 叶倾雨躺在床上望着帐顶发呆:这就是孟奚知与她双修的目的? 他怎么可以这么做? 魇灵第八愿是在秦潭谷才定下,而孟奚知在清河镇决定与她成亲,便是有此打算的。 行吧,他的承诺就是个屁! 叶倾雨一拳砸在床板上。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 你心中没有……善念 第386章你心中没有……善念 房门被从外面推开,叶倾雨下意识拉过被子,将自己遮盖严实。 “阿雨醒了?” “你怎么还在这里?” 孟奚知将食盒放在桌上,走到床边坐下,伸手去被子里捉叶倾雨的手,被叶倾雨拍开。 孟奚知也不恼,整个人压到被子上,去亲叶倾雨的脸颊,“阿雨不想我在这里?” 这话听着,好像叶倾雨占了他便宜,又要将他抛弃一般,委屈极了。 温热的气息洒在叶倾雨颊边,叶倾雨转过脸来看着孟奚知,“你不是最喜欢不辞而别吗?” 俩人离得极近,孟奚知却不敢看叶倾雨的眼睛,他垂下眼眸,心虚道:“我做了你最爱吃的饭菜,你穿好衣服过来尝尝。” 见孟奚知起身要走,叶倾雨捏住他的手腕,翻身将他压在床上。 “孟奚知,你就这么赶着去死?” “我……” 叶倾雨看着他的眼睛,等着他回答。 窗外鸟雀欢快啁啾,微风吹拂帐幔,房间里能闻到淡淡的杏花香。 孟奚知终是叹了口气,“对不起。” 他还是不愿说出在海神庙中发现了什么。 叶倾雨慢慢敛了眉眼,松开孟奚知,冷声道:“你走吧,今晚仙界不太平,你去清河镇待着。” 今夜是满月之夜,是上古神木通达九霄的日子。 是仙魔大战的日子。 孟奚知仰躺在柔软的被褥上,叶倾雨已经裹着被子下床换衣服。 “我原本想与你并肩作战,想帮你杀了天帝,可当我发现……” “神君可在?灵蝶崖孟仙君在前厅等候,请神君过去一叙。”侍花童敲门,打断孟奚知的话。 孟奚知起身,走到叶倾雨身后,从后抱住她,贴在她耳边道:“阿雨先吃饭,等我回来,便将所有的事都告诉你。” 叶倾雨没有说话,手指紧紧攥着衣带。 身后的温暖骤然抽离,孟奚知走了。 门外地上的花瓣被风吹动,越过门槛,飘进门后阴暗的角落。 叶倾雨怔怔站在桌旁,桌子上的食盒还没打开,但饭菜的香味已经飘了出来。 她哪里还吃得下饭? 究竟是怎样的秘密,让孟奚知三缄其口? 比他们所置身的世界是在骨珠之中还要让人不能接受吗? 叶倾雨脑海里又浮现出昨夜梦中,灵墟山竹舍廊下,那幅画上孤岛之外的黑暗。 那黑暗之中,到底藏着什么? 还有梦境最后,梦神欲言又止的模样又是因何? 不行,她不能在这等着孟奚知,万一他回来后又改变主意呢? 孟奚知也不是第一次欺瞒于她了。 叶倾雨胡乱洗漱一番,将头发用发带绾起,便匆匆出了门。 但才出院子,叶倾雨就被杏山仙人拦住了。 “有位暮影姑娘找你。” 暮影? 她也来了杏山? 她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她在哪?” “在外面崖边,那姑娘鬼里鬼气的,我没让她进来。” “……” 要说鬼里鬼气,她叶倾雨可与暮影不相上下。 叶倾雨想了想,问道:“孟奚知和他师兄在前厅说些什么,你可知晓?” 杏山仙人翻了个白眼,“他们说话防贼似的,我要是能听到什么,也就不会来干跑腿的活了。” 罢了,她就算现在去找孟奚知,当着他师兄的面,也不好逼迫他说什么。 叶倾雨掠上墙头,这杏花小筑看着不大,但绕来绕去也很容易走错路。 叶倾雨最烦这个,飞来飞去多方便。 不过她刚站到墙头上,又喊住了转身要走的杏花仙人。 “你的猪还给你。”叶倾雨从乾坤袋里掏出一只肥墩墩的小猪崽,朝杏花仙人丢过去。 不等杏花仙人追问,叶倾雨已往崖边飞去。 杏花仙人气得跺脚,“我就知道是你们偷了我的小耳朵!” 杏山之外,尽是大大小小、高低起伏的山头,被或浓或淡的云雾笼罩着,不时有白鹤亮翅,仙鹿跃林。 昨夜杏山便已飘到了仙界的地盘,只是当时叶倾雨与孟奚知正在床上打滚,早将她此行的目的给抛之脑后。 杏山本就是上界的仙山,因杏山仙人性子古怪,才在人间搬山而行。 如今回到仙界,又落到了它原有的地盘,仙家们只当是晟州大陆马上就要乱了,杏山仙人跑仙界避难来了。 也有仙家觉得今夜众魔爬上来,仙界将迎来一场恶战,杏山仙人这是回仙界支援来了。 不管他们如何猜测,这种形势之下,也没有谁多管闲事上门来打听。 大家同是仙友,杏山仙人总不至于是要与魔界里应外合,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吧? 杏山悬崖边,一袭黑衣,一纸红伞。 伞下的人望着莽莽仙山出神。 暮影身上有仙家灵息,出入仙界并不麻烦,这是继上次灵蝶崖后,她第二次来仙界。 仙界的仙山太多了,她不知道小时候梦到过的是哪一座,也不知道那只鹿角上挂了一只小铃铛的鹿是不是真的存在。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所作所为到底是对是错。 “暮影。”叶倾雨飞身而至。 暮影转身,杏花从红伞上飘落。 “倾雨,天就快黑了。” 不过才晌午,怎就快天黑了? “人灵已经打起来了,你不留在苏宸辙身边帮他吗?” “人灵之战,我一只鬼能帮什么?” 叶倾雨站在暮影身边,闻言转头看了她一眼,“这不像是你会说出来的话。” “我会说什么?” 人灵之战与她无关,但苏宸辙与她有关,暮影怎么会不管苏宸辙? 叶倾雨摇了摇头,“你们吵架了?” “没有。”暮影不想再说苏宸辙,她问道:“倾雨,当初你将我从暮子河里拉上岸时,可听过我心中的善恶之言?” 叶倾雨曾说过,从她心口开出的食尸花是整条暮子河上最大最好看的一朵。 虽然当时,满河灰烬,只剩她这一朵食尸花。 暮影没见过食尸花,她上岸之前,心口的花便枯萎了,化作点点破碎的光,消散在北地茫茫雪海。 她想知道,在她上岸之前,属于她的食尸花,说过什么话? 叶倾雨沉默半晌,才道:“你心口的食尸花没有争吵,你心中没有……善念。”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 一场浮梦罢了 第387章一场浮梦罢了 满河灰烬上,那一朵又大又好看的食尸花,两瓣都是恶念,像凝成一团的血,滴落在黑色的河面上。 “那你为何还要救我?” “你是我的命主,我自然要救你。” 那时叶倾雨刚结下第一份灵契不久,在雪原上见谁都要探一探他们是否与自己灵脉契合。 当她发现这朵食尸花时,突发奇想,祭出一缕灵力到暮子河中,谁知这玩意还真就能成为了她的命主。 “你挑命主不管善恶的吗?” “世上的人,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就算是杀人放火之徒,沉入暮子河,开出来的食尸花也会有善恶之分,像你这样善念被恶念压制得长不出来的,生前一定是遭受了极大的折磨,心中才会有无尽的仇恨,既是苦命人,我自然要救。” “你不怕我害了你?” “你会吗?” 暮影抬手接过一片薄薄的花瓣,“我前世想忘记的事,到了这一世真忘了,我却又想方设法要寻回来,寻回来了之后呢?我又能如何?他曾问我要不要修仙,你说仙……真的能放下俗尘旧事吗?” 他,自然是指苏宸辙。 叶倾雨不知道,她只知道唯有成神,她才能离开这里。 这个世界发生的事,她能不能放下,她从未想过。 她也不敢想。 暮影转头看向叶倾雨,“我记得孟公子说过,清河镇上有一种无忧酒,乃是世间最上等的酒,你……可愿陪我去喝一杯?” 叶倾雨看了看天,蹙眉问:“现在?” “现在。” …… 杏花小筑前厅,孟莺时放下茶盏,睨了孟奚知一眼,“下面已经打起来了。” 孟奚知站在门边,望着廊下两只嬉戏的鸟雀,沉声道:“打便打吧,一场浮梦罢了。” “就算是梦,那也是噩梦,你当真撒手不管了?” “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场噩梦,梦醒了日子还在继续,而我,不出三日便要魂飞魄散,你要我如何管?”孟奚知苦笑,“你是巴不得我今日就消失吗?” “你这一身灵息都送出去了?” “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人灵结界,不需要上古之神,我本没几日好活,让这一身修为护着她有何不好?” “你就是个傻子。” “对,我就是个傻子,到如今才发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我不过就是个被人戏弄的傻子。” 见孟奚知这般说,孟莺时觉得是自己话说重了,软了语气,“要说傻不傻的,咱们半斤八两,你也别丧着一张脸,事到如今,还是想想怎么应对吧。” “你们都有退路,我并不担心,我只是担心阿雨,原本我打算帮她杀了天帝,帮她达成魇灵第八愿,可是……我没料到这个世界的真相竟然是这样,我不知道她在发现这个真相的时候,能不能承受得住?” 或许,有他上古之神的灵息相护,她能稍微冷静一些吧。 “那件事你还没告诉叶姑娘?” “没有。” 孟莺时又端起茶盏饮了一口,将口中的茶叶沫子啐掉,“他娘的这梦也忒真实了,茶是苦的,花是香的,连那鸟雀的叫声也真实得叫人心烦。” “你若是觉得心烦,往脖子上抹一刀,多少痛快。” “呸,我要不是放心不下你,我早走了,你看看你现在这副模样,哪里还像个上古之神?你魂飞魄散之时,是不是得找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偷偷散了?” 孟奚知摇头苦笑,“那我在你面前魂飞魄散,你就满意了?你就是想看我的笑话吧?” “你的笑话千年前我便看过了。”孟莺时又呸了一口,这才正色道:“我劝你还是不要告诉叶姑娘那件事,她那个性子,冲动起来可不得了,何况她是魔,魔就没有一个不冲动的。” “其实你想过没有,那件事阿雨早晚会知道,既然如此,我宁愿她是从我这里知道的。” 孟莺时不再劝了,孟奚知说的不无道理,若是叶倾雨从天帝那里知晓那个秘密,只怕当场就得发疯。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告诉你,天帝回来了,他今天早上才去过星陌仙君那里。” 这些日子孟莺时一直在留意天帝的动静,但天帝神龙见首不见尾,要逮到他老人家非常不容易。 孟莺时将目光盯在星陌仙君身上,这才抓住了天帝的行踪。 孟奚知冷笑,“今晚魔界大军涌上来,他自然是要回来瞧热闹的。” “天帝离开星陌仙君的仙邸后,我将星陌仙君给抓到了灵蝶崖,还没来得及套话呢,先来找你了。”孟莺时放下茶盏起身走到孟奚知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起去瞧瞧?” 孟奚知转头看向孟莺时,“你就不怕回去后,天帝找你麻烦?” 他说的“回去”,是指回到那个真实的世界。 孟莺时笑得没心没肺,“你连魂飞魄散都不怕,老子怕他个球。” 孟奚知正想说要去与叶倾雨打声招呼再去灵蝶崖,却见孟莺时脸色突变,当先一步踏出门槛。 “不好,灵蝶崖出事了。” …… 叶倾雨和暮影去清河镇时,原本打算将孟奚知也捎回清河镇,但孟奚知先一步随孟莺时去了灵蝶崖。 天下乱时,清河镇未必就安全,孟奚知跟在孟莺时身边,叶倾雨反而还能安心些。 叶倾雨没有等孟奚知,趁天色尚早,先陪暮影去了清河镇。 她如今有上古之神的灵息,去人间一趟并不麻烦,也花费不了多少时间。 清河镇依旧安宁静谧,鸟语花香。 叶倾雨和暮影刚踏进无忧酒家的门槛,丁掌柜不等她开口,抬手便招呼店伙计上酒。 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店伙计很快便端了一坛酒和两碟小菜上来。 街上行人不多,但偶尔经过的人看到窗边喝酒的叶倾雨,要么点头致意,要么问一声孟奚知什么时候回来。 这种感觉就好像叶倾雨原本就是这个镇子上的人,今天只是她平常生活中的一天。 可她不过在清河镇住过几日,怎么敢奢望这般安稳的日子? 倒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但叶倾雨今日却不能贪杯。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八章 叶倾雨,后会无期 , 第388章叶倾雨,后会无期 无忧酒对于她们来说,并无滋味,但却很是上头。 暮影沉眉不语,只是一个劲地喝酒。 叶倾雨只饮了一小杯,她今晚还有要事,本就不宜饮酒。 叶倾雨看着对面的暮影,“你今晚是打算宿在清河镇?从这边走过去不多远,有一条巷子,巷子尽头是孟奚知的家,你可以去那里休息。” 按她这种喝法,只怕要不了多久便要醉去。 虽说到了夜间,她就算是躺在大街上也不会被人发现,但不管是人是鬼,有片瓦遮身总是要踏实许多。 暮影抬头看来,“倾雨,我们算是朋友吗?” 叶倾雨反问:“你觉得我会陪一个不熟的人喝酒?” 暮影给叶倾雨的酒杯满上,自已的杯子里也添满,“喝完这杯酒,你便走吧。” 叶倾雨举杯仰头喝完无忧酒,从腰间取下一只荷包,放在桌上,“这只荷包,麻烦你帮我转交给孟奚知。” 绛紫色荷包上绣着两只白蝶停栖在一枝杏花上,旁边用金线绣了两行小字。 叶倾雨指尖摩挲着小字,喃喃道:“卿知须眉皎皎月,梦惜胭脂夜夜雨……终是我害了他,这个荷包,你替我还给他吧。” 暮影的目光落在荷包上,握杯的手指微微收紧。 叶倾雨起身,看着暮影道:“你保重。” “叶倾雨,后会无期。”暮影望着窗外消失在街角的单薄背影,饮尽杯中酒。 酒坛子里的无忧酒已经喝完了,窗边的两位姑娘也都相继离开了。 清河镇并没有因她们的到来与离开而发生什么变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在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 这便是普通百姓的人生,哪怕只是在梦中。 …… 夜色降临,秦潭谷中的魔已经聚集在上古神树之下。 今夜满月,正是上古神树通往九重天阙之时。 小雪这几日跟在叶疏鸿身边,俨然就是这魔窟里的小霸王。 身边都是魔,她反而极少发疯。 大抵真正的恶,都是相对而言的,当她身边萦绕的都是魔息,都是一言不合就干架的魔,她体内的恶念反而平息了下来。 莫非这玩意也是欺软怕硬的主? 还是说秦潭谷中有什么东西能让压制小雪的恶念? 朗月当空,星光稀微。 叶疏鸿抱起小雪,掠到上古神木枝干上。 叶疏鸿问:“丫头,害怕吗?” 小雪扬起下巴,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不怕。” 叶疏鸿点点头,抬手搭在小雪头顶,小雪周身发出眩目的红光,与天穹的冷月遥相辉映。 从树根处卷起罡风,树叶刷刷作响。 灵鸟振翅,泛着幽蓝光芒的尾羽在空中盘旋飞舞,随着古树快速生长,一路往九重天阙飞去。 传说在很久之前,上古神木并不是长在秦潭谷中,而是在鱼龙江畔的星落峰上。 那年自愿堕仙的帝星云晟在星落峰修炼时,曾借上古神木上天,当时他手中托着一块血石,那块血石后来去了何处,无人知晓。 叶疏鸿想着,这血玉与血石,都是石头,应该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叶倾雨和孟奚知去南海前,叶疏鸿极力哄着小雪留下来的原因……之一。 这几日叶疏鸿天天带着小雪在上古神木旁玩耍,发现神木竟有安抚她心性的奇效。 小雪入魔,本就与他们这些魔不同,她体内的十万魂魄受恶诱导,才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孟奚知虽替小雪压制过魔性,但恶念被激发十分容易,压制之法并不是长久之计。 如今看来,这上古神木倒是有点用处。 叶疏鸿暗暗下定决心,待仙魔之战结束,他便将这棵树连根拔起,拖回不死槐森林。 秦潭谷中的魔跃上上古神木,一路往上攀爬。 仙界之中,所有仙家都严阵以待,不敢懈怠半分。 “天帝还没来吗?” “哎呀,别提了,连星陌仙君那个狗腿子也没来。” “这没个主心骨,待会该怎么打都不知道啊。” “谁说不是呢,咱们连个作战计划都没有,好在那些魔打起架来也都是乱打一气。” “但好歹是一场恶战,而且魔都打到家门口来了,天帝他老人家总该露个面吧。” “不是说天帝回来了吗?” “谁知道他又去哪了,哎,罢了,大不了仙山毁了咱们到下界快活去。” “得了吧,下界今儿上午就打起来了,只怕还不如咱们仙界呢……” 眼看着云雾之下,上古神木长蛇一般往仙界蹿来,仙家们也都闭上了嘴巴。 天帝虽没有出现,但仙家们目前都站在高处,首先要做的就是在上古神木还没冲破结界之时,将其击落。 那么一大长串的魔从高空坠落,不摔个稀巴烂,也得在地上砸出老大一个坑来。 眼见上古神木的树顶就要触到最外层的结界,站在那一片云头上的仙家们已经开始往下面丢仙器了。 飞刀子跟下雨似的,从乾坤袋中源源不断地往下倒。 只是不等仙家祭出劈树的雷电,从上古神木上爆出一道刺眼红芒。 红光直指上方的结界,一阵强大的气浪冲天而上。 里三层外三层的仙家结界顷刻化作片片银光,消散在云雾之中。 云头上的仙家们纷纷凌空飞起,脚下的云层被飓风吹出去老远。 他娘的上来就是暴击,这谁扛得住啊? 一团小小的红云当先冲上仙界,红云之中裹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 小雪望着繁星般交织错落的灵火,眸光灼灼,与人间那些天真无邪的小孩子没什么两样。 但没有哪一位仙家敢小瞧了她。 上古神木在小雪脚下停止了向上的长势,枝叶开始往四周的仙山蔓延而去。 片刻间,便有魔攀枝而至。 叶疏鸿迎风而立,目沉如水,厉声道:“尔等狗仙,速来受死!” “……” 这可太欺负人了,仙家们虽安逸了数千年,却也不是怂包,闻言纷纷祭出仙器,飞身到上古神木粗壮的枝干上,与张牙舞爪的魔军缠斗在一起。 不多时,仙界就与人间一样,陷入了激战之中。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八十九章 末日将临 , 第389章末日将临 高阳国怀宁城,一轮圆月挂在天穹。 御书房里,苏宸辙看着眼前衣衫破烂的两个人,沉声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回禀陛下,吴幻奉家师之命,将这些话上达陛下,不敢妄言。” 苏宸辙摩挲着手里的玉牌,这枚玉牌是他当年赐给静虚教老道士的。 无患子和冷皓月能被直接带到御书房,靠的就是这枚玉牌。 解决完平沙国的内乱之事后,静虚教的老道士们打算落叶归根,回到稚水国南津城的老家。 不过还没走出平沙国,老道士夜观天象,差点一口气背过去。 无患子与冷皓月原本是打算先回稚水国,但在冷皓月于梦里见过韩云轩之后,她却改变主意,要去寻找叶倾雨。 据她所言,她在那个梦里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可叶倾雨此刻在何处,他们并不知道。 自从灵契消解之后,冷皓月用叶倾雨所给的法子,入睡前在床头放一面铜镜,默念三声叶倾雨的名字,却无法召叶倾雨来她梦里了。 不过叶倾雨之前提过,她会去南海一趟,冷皓月和韩云轩便从西洛国斜穿高阳国、平沙国往白夙国海边去。 恰巧在平沙国时,无患子收到静虚教密令,便带着冷皓月先找他师父去了。 老道士年迈,怀宁城山高水长,只怕人灵之战结束了,他都还没有走出平沙国的地界。 他本是想通过密令将这个消息传到高阳国怀宁城,不想无患子找了过来,这个艰巨的任务,便落在了无患子头上。 苏宸辙曾听老道士说过:天外有天,仙山之外,还有更广阔的天地,我们所在的天地,不过是蝼蚁之于大象,倾覆只在神弹指之间。 老道士还说:真正的神,只有一个。 而如今无患子奉老道士之命带来的消息:真神已经陨落,天崩地裂,末日将临,然天外天仍是一片黑暗。 苏宸辙望着窗外的圆月,陷入沉思。 灾难已经降临,可晟州大陆上的生灵,还在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北方战事胶着,这时候与憋屈了千年的灵族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又有画中仙的傀儡在人族作乱,百姓惶恐不安。 风灵潇潇带来消息,魔在秦潭谷攀神木而上,今晚仙界也是一场恶战。 “终于开始了。”苏宸辙叹道:“能不能守得住,就看今晚了。” 他该做的,能做的事都做了,接下来只能交给天意了。 冷皓月突然问苏宸辙,“陛下可知道叶倾雨在哪?” 苏宸辙回头,“潇潇去南海找过她,可惜去迟了一步,如果朕没猜错的话,她应是去了仙界。” “那您可有办法联络到她?” 苏宸辙摇头,“没有,你找她有事?” 风灵潇潇可以在晟州大陆各处随意穿梭,却没有登天的本领。 冷皓月皱起眉头,“有很重要的事。” “再重要的事也只能等明日再说了,希望她不会……” 苏宸辙突然打住了话头,魇灵能帮别人达成所愿,却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叶倾雨能不能走活这盘棋,谁也不知道。 是夜,晟州大陆上除了在北地战斗的士兵,七国之内的百姓皆不知去向。 而前线的将士早已收到命令,今夜所有军营里的人族士兵皆退回地下洞穴。 这也是为何丘宁国临渊城、高阳国石塘城和鹿隐国陌城的守军皆且战且退,让地数十里至百里不等的原因,人族军队驻地之下必有洞穴藏身。 这是苏宸辙的命令,只为在天火坠落时护住这些士兵的性命。 在天火降世之下,水灵可借水泽庇护,风灵可借风势避开火源,而火灵看到天火简直就是两眼冒光。 唯有人族,只能躲在早已挖好的地洞之中。 猛兽吼叫,禽鸟嘶啼,鸡飞狗跳……地面上一片混乱。 整个世界都是吵闹的、纷乱的,从地底下传来的啼哭声与吵嚷声便显得不足为道了。 天火坠落,观星楼瞬间被大火包围。 “陛下,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老太监催促数次,苏宸辙终于转身往书架后的地道走去。 至此,本就安静的皇宫中,再无一点声息。 冷皓月低声对无患子道:“这个地道这么深,看来是早有准备啊。” 无患子点头,“而且这个地道与我师父说过的地灵族洞穴十分相似。” 高阳国的皇城下不可能有地灵洞穴,这个地道是后来挖出来的,是仿地灵洞穴的。 冷皓月惊讶道:“阿雨姐姐说过,苏宸……咳,高阳国皇帝曾派人在地灵洞穴附近安营扎寨,当时阿雨姐姐只当他们是在监视苏宸璋和稚水国的官兵,如今看来,他们最主要的目的,是在研究怎么挖地洞啊!” 无患子也不由得佩服高阳国皇帝的深谋远虑。 对于灵族,尚可与之一战,可那从天而降的天火,却是防不胜防。 苏宸辙早知不死槐森林里的秘密,千年前木灵入魔,正是因天火而起。 而早在海神聆悦劈清越仙山,引天火入凡之时,人间便已是生灵涂炭,惨不可言。 苏宸辙知道这个世上还有魔,木灵入魔后沉睡在不死槐森林中,那真正的魔又去了何处? 一旦真正的魔重回晟州大陆,仙魔势必还有一战。 仙魔之战,对于晟州大陆上的生灵来说,才是最大的灾难。 当圆月落下,金乌东升之时,秦潭谷中的上古神木便要回到地面,而仙魔战场必然也要转到晟州大陆上来,那些杀红了眼的仙啊魔啊的,还能在意命如蝼蚁般的生灵? 原本如果简绍能拿到上古银镜,人灵共同抵御仙魔带来的灾难,倒是还能拼上一拼。 可如今,人族只能躲着了。 既然如此,苏宸辙为何要帮叶倾雨打掩护,让她将真正的魔召回来? 仙魔之战在所难免,就算叶倾雨没有将真正的魔召回,那些沉睡在不死槐森林中的魔,恐怕也会有所动作。 苏宸辙猜得不错,就在年前,不死槐森林中的魔苏醒了。 这些魔为何苏醒? 梦神……或者说天帝的目的是什么? 魔生来就是与仙相抗衡的,梦神唤醒入魔的木灵,最有可能就是为了对付仙界。 可天帝为何要对付仙界? 这不正常。 但不管怎样,苏宸辙加快七国之乱,掩护叶倾雨的行踪,不过都是顺势而为。 至少他做了这些事,当这个世界倾覆之时,叶倾雨算是盟友,而非敌人。 只是苏宸辙忽略了一点,叶倾雨是魔,她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变数。 即便苏宸辙思虑周全,却也不能预测到叶倾雨的命数。 今天晚上,叶倾雨的命运会如何?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九十章 回去吧 , 第390章回去吧 天帝现身的时候,仙家们已经与魔军在仙山上打开了。 “仙山宝地变成了无间地狱,真是罪过啊。”天帝站在祥云上点评这场大战,俨然一副看戏的模样。 主心骨来了,众仙士气大振。 有仙君问要不要将魔引到下界去打? 天帝笑而不语。 有仙子问要不要排兵布阵,将魔围困在数万仙山其中一两座仙山上,以减少损失? 天帝依旧不语。 敢情他真是来瞧热闹的? 天帝闪身欺近一位仙家,一掌拍在他的天灵盖,温声道:“回去吧。” !!! 对于天帝这种行为,仙家们不理解,十分不理解。 连正与那位被拍死的仙家打斗的魔都惊得瞪大了眼睛:他确定没有杀错人? 天帝却是不理会他们的想法,继续拣仙家下手,“回去吧……回去吧……” 这句话就像是个咒语,随着天帝杀的仙越来越多,众仙终于察觉出不对劲了。 叶疏鸿站在上古神木的树冠上,远远看着,摘下面具揉了揉眼睛,“他疯了吧!” 不管天帝疯没疯,对于魔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 天帝杀仙,这仗还怎么打? 好些有点脑子的仙君回过味来:难怪这些天来,天帝一直不见踪影,不下命令让众仙打到下界去,敢情他也想灭了仙界? 可仙界完了,对他有什么好处? 一道蓝光破云而来,一袭白衣立于天帝身前。 天帝笑,“你终于来了。” 叶倾雨神色漠然,没有言语。 天帝下令:“替我杀了众仙。” 叶倾雨举起手中的孤影剑,眼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光。 孤影剑没有砍向她附近的仙君,却是朝着天帝的心口刺去。 天帝神色微变,闪身避开,“你没入千画阵?” 叶倾雨冷笑,“让你失望了。” “你不管那个丫头死活了?” “我不想做你的傀儡。” 天帝又笑了,他身后有仙君挥剑刺来,天帝头也没回,大手一挥,一道结界将他和叶倾雨笼罩在其中。 那位倒霉仙君的仙剑被结界拦腰卡住,半天拔不出来。 天帝变脸极快,他冷冷盯着叶倾雨,“你不想成神了?” “成神是为了什么?为了效忠于你吗?” “效忠于我有什么不好?” “你害我爹娘,害我夫君,如今又用我的女儿来威胁我效忠于你,你不觉得可笑?” “可你却没得选择,不是吗?你想看着你所谓的女儿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他这话说得有意思,叶倾雨的剑势再次被天帝化解,她没有恋战,飞身退了回来,“难不成我成为你的傀儡,你就能放过我的女儿了?” 天帝环视一圈结界外厮杀的仙,“你看看他们,他们哪一个不是效忠于我?很快我就要带他们回到现实之中,你难道不想离开这颗骨珠吗?” 叶倾雨眼中杀意更甚,“我想离开,所以我才要杀了你。” 天帝终于失去了耐心,“好,很好,既然你执迷不悟,今日我也没必要再留你了。” 结界破碎,天帝凌空跃起,衣袍翩跹,他的声音用灵力送出,“星陌,将画中仙带过来。” 星陌仙君腾云而来,他手中托着一幅画轴。 天帝伸手一招,那幅画轴便飞入了他手中,画轴徐徐展开。 画中梅树下,有一美人踏雪而舞,身姿轻盈,衣袂翩然。 美人眉心一点暗红,不似朱砂,倒像是一滴血渍。 正是千年前星陌仙君所作的《美人雪舞图》。 画中仙苦苦寻了千年的画,此刻就在天帝手中。 而画中仙,也被重新困进了这幅画中。 天帝看着叶倾雨,“你说,如果我将这幅画撕毁,你的女儿会是什么下场?” 小雪远远便看见了叶倾雨,飞身到近前,扑进叶倾雨怀里,“娘,你来接小雪啦,我爹呢?” 叶倾雨没有握剑的手紧紧抱住小雪,低声道:“你爹在灵蝶崖,等这边事了,我们便去找他。” 小雪大眼睛眨了眨,咧嘴笑了。 天帝也在笑,“这么可爱的小丫头,我倒是不忍心伤她,血玉化灵,乃是由十万魂魄供养,这可是万年难得的好东西。” 叶倾雨将小雪放下,拍了拍她的脸颊,哄道:“小雪去外公那里,乖。” 小雪歪着脑袋问:“娘,我可以去打架吗?” “别跑太远。” “嗯。”小雪重重点头,红光一闪,就近选了座山头,玩儿去了。 叶倾雨抬眉看着天帝,不等他再废话,腾空而起,孤影剑当先掷出,往天帝眉心刺去。 “冥顽不灵。”天帝收起画轴,抛给星陌仙君,抬手对着已经欺近的叶倾雨劈出一掌。 叶倾雨不躲不避,去势不减,直接冲破天帝劈下的磅礴灵力。 天帝被迫后退一步,终于变了脸色,“你……你怎么会有云涯的……” “他是我夫君,他的仇,当由我来报。” 叶疏鸿踩着一众仙君的脑袋赶过来,“雨儿,我来帮你。” 天帝不敢再轻视叶倾雨,当即以灵力护体,对一旁的星陌仙君喝道:“将画中仙放出来。” 只要画中仙操控了血玉之灵的心智,就算叶倾雨得了上古之神的灵息又能如何? 叶倾雨当真能做到对那个丫头痛下杀手? 星陌仙君不知哪根筋抽抽了,淡淡看了天帝一眼,竟将手中的画轴给“嗤啦啦”撕毁了。 别说天帝,连叶倾雨都懵了,但她很快回过神来,对叶疏鸿道:“你快去找小雪。” 叶疏鸿心知这事的严重,二话不说便朝着小雪方才飞去的山头狂奔。 《美人雪舞图》毁了,小雪眼下的处境会如何? 叶倾雨不敢想,她敢跟天帝硬拼,就是赌他不会撕毁这幅画。 但她万万没有料到,星陌仙君这个出了名的狗腿子会违背天帝的命令! 天帝怒喝:“你疯了!” “他没疯,是你疯了!”孟莺时从虚空中走出来,他身后跟着孟奚知。 孟莺时扫了叶倾雨一眼,将孟奚知往她身边推了过去。 孟奚知一个趔趄,从云头上跌下,叶倾雨眼疾手快,飞掠过去提着孟奚知的衣领将他给拽了过来。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一章 你这媳妇可真够虎的 第391章你这媳妇可真够虎的 叶倾雨蹙眉:“你来做什么?” 不知道这里有多危险吗? 孟奚知紧紧抓着叶倾雨的手,“阿雨,我有话要对你说。” “有什么话等我解决了那厮再说。” 孟奚知叹道:“阿雨,你杀不死他的。” “在这个世界杀了他,魇灵之愿也作数的。” “当真?”孟奚知松开了叶倾雨的手,“那你去吧,取他狗命。” “你跟紧我。”叶倾雨摘下头上的霜色发带,咬住孤影剑锋利的剑身,将孟奚知的右手和她的左手绑在一起。 孟奚知看着两人缠在一起的手,“我在这等你就好。” 叶倾雨拿起孤影剑,瞥了孟奚知一眼,“我不放心。” 天帝对孟莺时怒目而视,“你们对星陌干了什么?” 孟莺时拍了拍星陌仙君的肩膀,“帝君最喜欢看人臣服于脚下,小仙不过是想感受一下帝君的快乐罢了。” 星陌仙君被孟莺时暗中抓回灵蝶崖,被囚于花荫谷中。 不想在孟莺时去杏山找孟奚知之时,这厮放出画中仙,大闹灵蝶崖。 星陌仙君大概也是怕误了晚上的大事,一时心急,将《美人雪舞图》给暴露了,让及时赶回去的孟莺时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 画中仙不是星陌仙君的对手,只能任凭他差遣,指哪打哪。 但孟莺时要收拾星陌仙君,简直不要太简单。 《美人雪舞图》自然是不能撕毁的,否则天帝不得撕了他? 星陌仙君再次被孟莺时制住,而且被抢了天帝才交到他手里没捂热的《美人雪舞图》。 天帝之所以将这幅画交给星陌仙君,是要他再多画几幅同样的画。 这话一听就没安什么好心。 孟莺时十分善解人意,当即便命人拿了纸笔,让星陌仙君作画。 不管天帝拿这些画去干吗,如今真迹在他们手中,还怕他能反了天? 孟奚知从画中仙口中得知天帝让她引叶倾雨入画之事。 叶倾雨面对天帝的威胁,并没有像当年梦神那般屈服。 她若入了千画阵,那才是真的害了小雪,也害了她自己。 叶倾雨在南海边与画中仙商量,她想办法诱天帝拿出《美人雪舞图》,然后和孟奚知一起杀了天帝,夺回这幅画。 画中仙必须将小雪附身之画还给她,并且放过所有百姓,让暮子河沉尸入土为安。 画中仙若是有得选,又怎会甘愿被天帝驱使? 而叶倾雨这个法子于她来说,左右都是不亏的。 天帝不会舍得毁了千画阵,就算知道她曾生过反叛之心,也不会撕了《美人雪舞图》。 从不活城的山海藏为天帝所有,就能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个两袖清风、一心问道的仙。 他眼中有世俗、有欲念,他想打败上古之神,成为天地的主宰。 只要《美人雪舞图》不毁,对于画中仙来说,再大的惩罚也无关痛痒。 谁也没想到,《美人雪舞图》竟这么快便到了手。 画中仙简直喜极而泣,但孟奚知并没有立马将画交给她。 这画还回去了,她还能听你的? 孟奚知不是傻子。 孟莺时鬼点子多,他让孟奚知当场画了一幅星陌仙君的画像,又学着天帝在这幅画上施了术法,再命画中仙将星陌仙君给收入了千画阵。 这便有了方才那一幕。 星陌仙君撕毁的,并不是真正的《美人雪舞图》。 孟莺时在几人周围布下一道结界,自己当先退了出去,笑道:“不要误伤无辜。” 星陌仙君也想跑,但迟了一步。 叶倾雨拽着孟奚知,往天帝扑去,就像雪原上扑食的灵兽一般,又迅猛又狠戾。 孟奚知无奈摇头,“阿雨,你要不还是先放开我?” 他真的觉得自己是个累赘。 叶倾雨自然也感觉到了,霜色发带自动解开,即将飘落之时被孟奚知拽到了手里。 叶倾雨一脚将孟奚知往孟莺时的方向踹去,大声道:“接住。” 孟莺时赶紧探手到结界中将孟奚知拽了出来,感叹道:“你这媳妇可真够虎的。” 孟奚知握着手里的发带,笑道:“该放手时,她从来不会犹豫不决,如此……甚好。” “我怎么听着你这话有点苦涩啊?” “你没有媳妇,你不懂。” 孟莺时:“……” 结界之中除了星陌仙君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叶倾雨已经和天帝缠斗在一起。 结界之外除了孟莺时和孟奚知在看热闹,仙魔打得也十分激烈。 但这些生生死死看在孟奚知眼里,不过就是一场笑话。 原本叶倾雨与天帝对打,那是自取其辱,但如今有上古之神的修为相助,天帝几次被她逼得无法还手,身上很快就被划破几条血道子。 “叶倾雨,你就算杀了本帝又如何?你永远也出不了这个世界。” “先杀了你再说。”叶倾雨又祭出一道灵力,往天帝掌心击去。 天帝缩了缩手,闪身避开。 孤影剑已经趁机迫近天帝眉心,天帝身后被结界所拦,只能咬牙回击。 而此刻,叶倾雨的注意力却被结界外分散。 孟奚知突然身子腾空,双手紧紧卡着脖子,不停地蹬腿,看上去十分难受。 仿佛是有人用绳子勒着他的脖子。 可他身后根本没有人。 孟莺时怒喝:“什么东西装神弄鬼?” 从孟奚知头顶的虚空中掉落一只绛紫色的荷包。 叶倾雨瞬间便明白了。 “暮影!” 画中仙扭着腰肢从虚空中走出来,冲孟莺时挑眉笑道:“听说上古之神将一身修为渡给了他的夫人,就快魂飞魄散了,今日看来,果然不假。” 孟奚知一张脸已成了绛紫色,孟莺时看不到他身后的东西,不敢妄动,怕孟奚知立时便被拧了脑袋。 叶倾雨抬手召回孤影剑,往孟奚知的方向飞去。 天帝大笑,“你救不了他的。” 找死! 叶倾雨正要冲破结界,画中仙已经看向她,“叶倾雨,你最好站在那里别动,上古之神早死晚死与我无关,但想来你是不想看他现在就死的。” 为防又起变故,画中仙觉得叶倾雨还是留在结界里比较妥当。 毕竟叶倾雨如今的修为,不是她所能对抗。 若是叶倾雨不顾上古之神死活,那她岂不是要完犊子?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二章 这个世界因何而来? 第392章这个世界因何而来? 叶倾雨站在结界边,死死盯着孟奚知身后的虚空,“为什么?” 画中仙笑得妩媚,又带着几分得意,“她是千画阵的阵眼,自然是站在我这边的,你们要毁了千画阵,就算我答应,她也不能答应啊。” “放开他,我将《美人雪舞图》给你。”孟莺时从怀里掏出一只乾坤袋,在画中仙眼前晃了晃。 叶倾雨对画中仙的话置若罔闻,亦没有理会孟莺时的妥协之言,继续盯着那一处问:“为什么?” 自然是没有人回答她的,暮影隐于夜色,这世上除了苏宸辙,没有人能在夜间看到她。 可叶倾雨心口堵得闷疼,她明明早就猜到了的,她将装有冉遗鱼的乾坤袋留在无忧酒家,留给暮影,不就是因为她猜到了暮影是千画阵的阵眼? 那她还求什么结果? 很可笑,不是吗? 暮影从暮子河中醒来时,便知自己的身份,哪怕是寻回了记忆,她亦没有办法挣脱命运的束缚。 碧落城来而不往客栈中,苏宸璋入画与她脱不了干系;千屏城元宵节之夜,小雪被鹤山牵头人拐走,只怕并非是她大意所致;灵蝶崖百花会时,小雪被孟奚知收入乾坤袋,是经她提醒而为,因她知道孟奚知的乾坤袋中,藏有那幅能操控小雪心神的画像…… 那晚叶倾雨在谭家村的祠堂中看到一幅画,挂在牌位旁的墙壁上。 叶倾雨一开始猜测那幅画像上所画应是谭氏的老祖宗。 当她指尖的蓝色灵光扫过那幅画时,她余光一瞥之下,心底却是惊疑不定。 等她走到近前,幽蓝光芒下,画上只有一片空白。 可她明明看到画上是有笔墨的。 虽看得不仔细,而且笔画潦草,但画中人眼中两抹幽绿的光晕,叶倾雨却是看得清楚。 这正是让她感到惊疑的地方。 画中除了人像,还有血迹。 或者说是用血渍描摹出一株红莲,仿佛还在滴着血。 那时,叶倾雨便有所怀疑了。 所以在不活城山海藏门外,叶倾雨才会问天帝:仙家有没有可能成为画中仙的傀儡? 暮影身上有帝星的仙息,她会不会是画中仙的傀儡? 所有看似无关联的事,若是串成一条线,总能从中找到蛛丝马迹。 叶倾雨猜测,暮影今日来杏山找她,是为了冉遗鱼眼中的画境。 如果暮影真的是千画阵的阵眼,叶倾雨便将画境还给她就是了,反正这个世界是假的,各取所需,有何不可? 叶倾雨没有想到的是,暮影会对孟奚知下手。 她不能接受,她宁可暮影手中的寒霜鞭此刻勒着的是她的脖子。 叶倾雨最恨的,便是别人拿她身边之人来威胁她。 何况暮影不是别人,是她的朋友。 是陪她一同从北地灵兽围攻之下厮杀过来的伙伴。 可这又如何? 暮影是千画阵的阵眼,她与画中仙才是同一个阵营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凭什么暮影就要为了所谓的朋友牺牲自己? 在叶倾雨的逼问下,孟奚知感觉脖子上似乎松了松,他的手指挤进寒霜鞭的缝隙中,得一丝喘息之机。 叶疏鸿远远抱着小雪飞过来,小雪看到孟奚知这副模样,眸底的红光闪了闪,挣开叶疏鸿的怀抱,飞身扑到孟奚知身上,急得眼眶通红,“爹,你怎么了?” 孟奚知脖子上的窒息感蓦地消失,他剧烈咳嗽起来。 小雪立刻用手臂环住孟奚知的脖子,生怕他又像方才一样被什么东西勒住。 孟莺时立时便将乾坤袋收了起来,飞身而起,将孟奚知连着小雪一起拽了下来。 小雪趴在孟奚知肩膀上,大大的眼睛看着他身后的虚空,声音里带着哭腔,“暮姨,你别杀我爹,你别杀我爹……” 一滴滴鲜血坠落在小雪的额头上,很快便渗进她的皮肤。 像是在安抚她一般。 画中仙正要去抢孟莺时手中的乾坤袋,见此变故,连声音都变得尖细起来,“李素素,你在做什么?拿不到《美人雪舞图》,你我皆要受制于人,你想害死我?” 画中仙自然也得不到暮影的回应,她又怒又急,眼看就能拿到那幅属于她的画,却被自己人给坑了一把,画中仙能不急? “李素素,你就算不管你自己,你也不管与你结下同心咒的帝星临尘吗?” 孟莺时已经懒得再听画中仙废话,“什么阵眼,什么帝星,我可都不在乎,你给老子乖乖站着,否则老子就把这幅破画给撕了。” 孟莺时从乾坤袋中掏出一幅画,作势要将其撕毁。 画中仙脸都吓白了。 她知道孟莺时不是在吓唬她。 天帝估摸着叶倾雨很快又要来找他麻烦了,摇头道:“真有意思,越是想要得到的东西,越是得不到,世事大多如此,你们该看开些的。” 天帝自然是不怕死的,反正死了不过是梦醒而已。 但他还有话要说,“廉姜有没有告诉过你,这个世界因何而来?” 叶倾雨果然转头看向天帝。 天帝吐出一口血沫子,继续道:“这是你娘当年特意为你打造的空间,叶倾雨你仔细看看外面那些仙魔,你仔细看看你的夫君,他们原本都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你闭嘴!”孟奚知哑着嗓子一声厉喝,吓得扒在结界上的星陌仙君又是一哆嗦。 叶倾雨缓缓转头看向结界外的孟奚知,“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知道这个世界是假的,是魇灵骨珠中的一个梦境。 可天帝这话,分明意有所指。 孟奚知为何让他闭嘴? 孟奚知急道:“阿雨,你别听他胡言乱语,你现在立刻杀了他,我再跟你解释。” 叶倾雨此刻正在打斗之中,最是容易被心魔控制,天帝在这个时候说出这些话,无疑是要诱叶倾雨坠入万劫不复之地。 偏偏叶倾雨就是想知道真相。 孟奚知转头对孟莺时吼道:“你打开结界放我进去。” 叶倾雨却不让他进来捣乱,在孟莺时打开结界之际,她抬手布下一道散发出淡蓝光晕的结界。 这是属于上古之神的结界,除了叶倾雨,无人能解,哪怕是孟奚知。 ? ?只剩下最后三章了……掐指一算,星期天适合完结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三章 唯有你是真的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三百九十三章 唯有你是真的 孟奚知顾不得脖子上的疼痛,用力拍打这道他最熟悉的结界。 小雪挥着小拳头,一下下砸在结界上。 叶疏鸿心中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可他亦不能打开上古之神的结界。 星陌仙君再一次哀嚎:能不能先放我出去! 叶倾雨不再看结界外的孟奚知,她眸光凶厉地盯着天帝,“你继续说。” 天帝无视已经抵在他心口处的孤影剑,拍了拍衣袖上的血渍,笑道:“说起来你该感谢本帝,若不是本帝要除掉上古之神,让梦神将所有仙魔人灵送来这骨珠之中,你如今可就是孤身一人呢。” 叶倾雨抿唇不语。 天帝继续道:“原本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上古之神准备,只要他在这个世界魂飞魄散,便再也无法从梦中醒来,你能踏上梦神之路,纯属你那个舅舅多管闲事。” 叶倾雨手指紧紧攥着衣角,披散的头发挡住她的侧脸,孟奚知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 他心急如焚,他后悔没在杏山将这件事告诉叶倾雨。 他后悔方才退出结界,从叶倾雨身边走开。 他现在连靠近安抚叶倾雨都没有办法,她一个人绝对会胡思乱想的。 非他不肯告诉叶倾雨他所知之事,他实在害怕叶倾雨会发疯。 但他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阿雨……阿雨……你过来,我将所有的事都告诉你。” 孟莺时看不下去,叹道:“别喊了,她现在听不进去你的话。” “叶倾雨,这整个世界都是虚假的,都是梦神所布下的一个梦,可是……唯有你是真的!”#br... ... 第393章唯有你是真的 (第1/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整个世界都是虚假的,唯有你是真的! 所以她即便死了,也无法离开这颗骨珠! “当年你娘剔骨磨珠,将你藏在这骨珠之中,为防梦神将你捉出来杀了,你娘布下血阵,让你永远也出不了这颗骨珠,如今看来,也不知这是你的幸,还是不幸?” 真正要杀叶倾雨的,只怕不是梦神,而是他天帝。 可这已经不重要了。 “所有人都有可能离开这里,但你不能,魇灵十愿,只是一场骗局!” 魇灵十愿,是一场骗局! 这便是孟奚知不肯相告的秘密,他知道叶倾雨不能接受。 叶倾雨确实不能接受。 如果达成魇灵十愿不能助她离开魇灵骨珠,梦神为何要诱她成神? 不对,他们真正的目的不是让叶倾雨成神,而是引上古之神入局! 此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对付上古之神! “我一片好心让你入千画阵,试图在这个世界崩塌之时,带你去那个真实的世界,替你搏一线生机,可你冥顽不灵,枉费我一番苦心,叶倾雨,你若不信,你大可去杀光这世上所有的人,看看他们可会轮回转世?” 杀光这世上所有的人,杀光这世上所有的人…… …. 霜色发带被紧紧缠在孟奚知手中,叶倾雨满头墨发倾泻,衬得她的脸愈发白得骇人。 她紧紧盯着天帝的那双眸子,已经红得好似能滴出血来。 她的血在沸腾,灵脉中的魔息狂躁欢呼,裹挟着上古之神的灵息,冲击着她的四肢百骸。 她眼前的画面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叶倾雨总记得鹿隐国都城中,被... ... 第393章唯有你是真的 (第2/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白雪覆盖的承安门城楼上,那两只薄绢灯笼。 就像她此刻眼中所能看见的,只有两团血红。 红灯笼在风雪中摇晃,叶倾雨眼中的血红也在摇晃。 血,血腥味! 倾雨骨子里的嗜杀在天帝的言语相激中被唤醒。 这个世界是假的! 魇灵十愿只是一个骗局! 杀光所有人! 魔的嘶吼声,仙的喝斥声,灵力碰撞发出的尖锐刺耳声,孟奚知撕心裂肺地哀求声…… 上一次她这般发疯,还是在白荷山的山洞里,小雪被鹤山牵头人拽着砍头的时候。 “阿雨,醒醒……” “雨儿,雨儿你冷静些……” “娘,娘……” 可是这一次,他们再也唤不醒叶倾雨了! 叶倾雨的手上沾满了鲜血,她不知道这是谁的血,不知道她方才杀的是谁。 她只想嗜血,只想杀人。 她不想再挣扎了,她不想醒过来了,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交织在仙山之上的灵火似流星一般坠落人间。 上古神木从天穹砸向被天火点亮的大地时,天并未破晓。 那圆圆的月亮还挂在天上。 上古神木在大地上砸出一道长长的巨坑,从灵族之地的秦潭谷,直指南边的大海。 将晟州大陆劈成了两半。 不知有多少仙和魔被砸进了坑底。 亦不知有多少躲在地底下的百姓被砸死砸伤。 九重天阙上的战争,到底是仙赢了还是魔赢了,亦无人知晓。 天还没亮,但躲在地底下的人族被大地剧烈的震颤吓得四下乱... ... 第393章唯有你是真的 (第3/4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蹿,像老鼠一般又蹿回了地面上。 大地上尽是冲天的火焰,房屋倒塌,树木横折,仿佛末日来临。 而真正令人绝望的,却是那个从天而降的魔神。 那个披头散发、浑身浴血的魔,从天火之中走来,见人杀人,见灵杀灵,哪怕是仙,是魔,没有能从她手底下逃出生天的。 当东方破晓之时,她还没有杀尽晟州大陆上的生灵。 可她身后,早已是一片尸山血海。 红英出现在叶倾雨面前,她手中拿着一面巴掌大的银镜。 银镜背面雕刻古朴繁复纹饰,一看便是古物。 红英身后跟着一个身着大红衣衫的男子,他的头发上绑着一条大红的发带。 他手里握着一张弓,弓上亦缠着大红的丝线,弓弦银白,乃是取自月山灵兽之筋。 他手中无箭。 可当他的手指勾起弓弦,便有一道赤红的灵光搭在弓上,灵光射出,从无偏差。 赤红的灵光此刻正对准叶倾雨的心口。 叶倾雨手中亦握着一张弓,漆黑的箭矢喷薄出血红的光晕,是无疆弓。 “叶倾雨,我不允许你残杀灵族!” 红英一改往常的柔弱愁苦,她看向叶倾雨的眼睛里,是愤怒与憎恨。 叶倾雨这一夜杀生,不论仙魔人灵。 “是吗?你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红英摇了摇手中的银镜,嘴角微勾一抹冷笑,“就凭我手中有上古银镜,就凭我掌握着整个魇灵族的生死。” 喜欢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 正文 第三百九十四章 我想求魇灵之愿 , 第394章我想求魇灵之愿 “那你便杀光他们好了。”叶倾雨血红的眸子里看不出一丝情绪波动。 此刻跟她谈论生死,不是笑话么? “叶倾雨,你自己亦是灵族,何不与我们一起,夺回属于我们的土地?” “我倒是不知地灵还能有如此志气?” “你……” 叶倾雨这话里藏着深意,红英心里有鬼,自然会恼羞成怒。 赤焰眼中闪过一抹寒芒,手上发力,赤红的灵光直击叶倾雨的心口。 她却不躲不避,迎面朝红英掠去。 琉云火穿心而过,叶倾雨无知无觉,眼看就要欺近红英,她突然改变了主意。 “好,我便不杀灵族。” 送他们出去作甚? 便让他们留在此间争个头破血流,岂不有趣? 赤焰一箭射出,并不恋战,在叶倾雨欺近之时,他闪身挡在红英身前,如今见叶倾雨没有动作,才放下心来。 连琉云火都不能阻拦叶倾雨,赤焰自知不是她的对手。 红英从赤焰身后探出头来,微蹙着眉头,问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如果不是叶倾雨昨夜杀红了眼,让灵族遭受重创,红英又怎会冒险前来? 上古银镜在红英手里,整个灵族归顺于她,她不得不出这个头,来为灵族讨一线生机。 叶倾雨身为魇灵,亦属于灵族,怎能做出残害灵族之事? 叶倾雨疯了么? 她可不就是疯了么! “简绍是你杀的?” 听到这个名字,红英脸色瞬时煞白,她瘦弱的身子晃了两晃,仿佛随时要被卷入不远处的火海。 “与阿英无关,是我杀了他。”赤焰抓住红英的胳膊,直视叶倾雨的眼睛,“人灵势不两立,简绍妄想夺上古银镜,害我灵族性命,我杀他难道杀错了?” “灵族性命?”叶倾雨嗤笑,“地灵族的性命,又怎么算?” “地灵懦弱无能,乱世当前,他们却只想躲在那阴暗的老鼠洞里,岂不可恨?既然他们喜欢待在地下,我当然要成全他们。” 赤焰的话落在红英耳中,似一支利箭穿心。 “是我……是我杀了我的族人,是我……是我杀了简绍……” 赤焰手上用力,紧紧掐着红英纤细的胳膊,在她耳边厉声道:“你不要这样,你没有错!” 红英眼中一片灰暗,她不想再自欺欺人了。 十年前叶倾雨代替她被带去人族时,她没有勇气站出来。 地灵族的灾难因她而起,她亦不愿面对。 可简绍呢? 是她亲手将匕首捅进简绍的心口,她亲眼看着简绍死在她的脚下。 她如何推脱? 红英转头看向赤焰,喃喃道:“我错了,我错了……” 赤焰扼住红英的下巴,眸光狠戾,却又好似藏着一丝怜惜与无奈,他沉声道:“我说了,你没有错!” 红英又变回了叶倾雨所认识的那个红英,她脱下强自伪装的坚强与凶恶,露出了骨子里属于地灵的软弱与胆怯。 叶倾雨没有心情在这听他们掰扯对错,“告诉我,魇灵族的命门是什么?” 上古银镜中记载了各灵族的命门,自然也包括魇灵族。 就算这个世界是假的,是一个梦境,叶倾雨也想知道魇灵族的命门。 她虽为魇灵,却对魇灵的短板之处并不了解。 六岁之前她不被族里看好,廉婆婆亦没有教给她多少探灵的本领。 六岁之后她在石塘城待了十年,在暮子河北的记忆被烟西谷老板娘抹了个干净。 而在她身死后,梦神直接为她打通了被封印的灵息,点拨她踏上成神之路。 是以关于魇灵族的命门是什么,叶倾雨并不知晓,她只约摸猜到是与梦境有关。 红英和赤焰来找叶倾雨的目的,是为了灵族的生机,这女魔头既然能放过灵族,告诉她魇灵族的命门又有什么要紧? 这短板之处,又岂是知道了便能补足的? 否则又怎么称之为命门呢? 叶倾雨猜得不错,魇灵族的命门,确实与梦境有关。 窥梦之术本就是悖天道而为,是下九流之列。 魇灵族隐居在暮子河北,当真是与世无争?还不是因晟州大陆上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 偶尔出来一两个踏上梦神之路的魇灵,最终还是敌不过人心诡谲,落得个悲惨下场。 魇灵探人心善恶,窥过去未来,因梦而生,因梦而死。 赤焰道:“只要杀死被入梦之人,魇灵便会死在他所入的梦中。” 原来如此。 叶倾雨心下了然,她血红的眸子盯着红英,“我不杀灵族,你们与人族的恩怨,我也不搀和,这个世界就要坍塌了,你好自为之。” 叶倾雨转身消失在晨光之中。 …… 苏宸辙被风灵潇潇带到叶倾雨面前时,她正在南海边。 礁石上那个像是从血海里捞出来的女子,望着茫茫大海,眸中血光并未散去。 海水浑浊,似染了血。 或许那真的就是血。 灵绯鱼跃水而出,血盆大口中尖利獠牙上挂着海鱼皮肉,看上去狰狞骇人。 血红海水从坚硬的鳞片上滚落,腥臭味被海风送到岸边,令人闻之欲呕。 灵绯鱼已经在大海中作乱,这上古魔鱼入了南海,还不是海阔凭鱼跃,已然无法无天了。 叶倾雨与这灵绯鱼,又有什么分别? 苏宸辙问:“你见过素素吗?” 暮影?千画阵的阵眼? 叶倾雨不语。 苏宸辙又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后来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暮影说的不是千画阵,不是画中仙,而是同心咒,是他苏宸辙。 千画阵若是毁了,暮影会消失,而与她有牵绊的苏宸辙……亦没有好下场。 这个世界要坍塌了,在此之前,苏宸辙要找到她。 可他要去哪里找她? 苏宸辙看着叶倾雨,看着他唯一的希望,“我想求魇灵之愿。” 魇灵之愿? 叶倾雨心头微动,魇灵十愿,她如今只剩第九愿没有命主,而只要达成第九愿,第七愿也会随之达成。 可是,她还有成神的必要吗? “我不知道她在哪,我也不想成神。”叶倾雨喉咙干涩,嗓音嘶哑,仿佛不是她自己的声音,“但我知道你们所有人的结局。” 苏宸辙眉眼低垂,敛去眼中的希冀,劝道:“收手吧。”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五章 梦,终究是要醒的 第395章梦,终究是要醒的 “他们不属于这个世界,我是在帮他们解脱。” “属于哪里很重要吗?现实若是太残酷,在梦里过完一生,于他们而言或许才是幸事,你为何要打碎他们的梦?” “梦,终究是要醒的。” 海边风大,苏宸辙掩嘴咳嗽,“冷皓月曾在你梦里看到了一座浮在黑暗中的孤岛。” 叶倾雨眸光微闪,一滴血泪滑落。 “从孤岛之上掠出一道淡紫色灵光,那光亮转瞬即逝,咳咳……咳……但她看到了黑暗中的东西。” 潇潇递给苏宸辙一块帕子,飘散在天地间的浓烟让苏宸辙的咳嗽又严重起来。 苏宸辙接连咳嗽几声,继续道:“那黑暗中藏着数不清的……咳咳咳……数不清的人,沉睡的人!” 叶倾雨转过身来,发丝粘在她的脸上,“什么意思?” “你有没有想过,即便他们死了,也回不到真实的世界。” 似有一道天雷劈中叶倾雨的天灵盖,她在海风中晃了晃身子,喃喃道:“你是说……梦之外,还是梦?” ——真神已经陨落,天昏地暗,末日将临,然天外天仍是一片黑暗。 这个世界上的人死了之后,当真回到真实的世界了吗? 还是……又进入了另一个梦境? 若是如此,那这些死去的人,岂不是永远活在梦境之中? “不管是梦境还是真实的世界,晟州大陆上的百姓都是我的子民,即便是在梦中,我也要保护他们,叶倾雨,收手吧。” 海浪打湿叶倾雨血红的裙角,鲜血晕开在汪洋大海之中,转眼消失不见。 “来不及了。”叶倾雨抬头,“你看,这个世界就要完了。” 世界崩塌之前,让他们离开,不好吗? 天穹之上,灰黑的浮云似被人搅乱的破絮,有血红之光洒向千疮百孔的大地。 大地在皲裂,晟州大陆在分崩离析,这个世界在崩塌。 孤影剑从虚空而来,朝着苏宸辙的胸口飞刺而去。 叶倾雨闭上眼睛,“不管梦之外是什么,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 疾风卷起苏宸辙,堪堪避开孤影剑。 潇潇满头似雪白发在风中飞舞,她怒道:“叶倾雨,你真是杀疯了!” 疯了又如何? 她以前就是太清醒了,才会处处顾虑,连死都不得安宁。 别人死了就解脱了,就离开这个梦境了,可她不能,她就算是死,就算魂飞魄散,也都将被困在此间。 她不过就是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雀,一辈子都逃脱不了。 那便毁灭吧! 狂风歇止时,礁石上空荡荡的,只剩下一摊血渍。 叶倾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屠杀。 只有杀戮,才能让她感到痛快。 就算梦之外仍是梦,也好过在这破碎天地间受尽折磨。 都走吧…… “阿雨!” 叶倾雨手里提着一个小孩,她被鲜血染红的手指正要拧下这小孩的脑袋,小孩已经吓傻了,连哭闹也不会。 叶倾雨回头,孟奚知狼狈地站在她身后,像是跋涉了千山万水匆匆赶来。 火光从被上古神木砸出来的巨坑里窜起,热气灼得孟奚知快要睁不开眼睛。 叶倾雨冷声道:“连你也要劝我?” 孟奚知的脖子上青紫一片,他的衣角沾了血,他不再是九天之上的神,他被拉到了这污秽的大地上,他就快要消失了。 孟奚知满眼心疼,“阿雨,你放过你自己,好吗?” “孟奚知,我说过会保护你的,但我没有做到,如今这个世界就要崩塌了,我陪你一起魂飞魄散,你开心吗?” 她出不了骨珠,她会随着骨珠破碎而消失,如此……又有什么不好? 孟奚知摇头,“这个世界不会崩塌,阿雨,我要你好好活着,你想想小雪,想想你父君……” “你还要骗我?” “新的护珠人已经找到了。”孟奚知朝叶倾雨走来,他紧紧盯着叶倾雨血红的眼睛,“暮影就是新的护珠人,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你没有资格毁了它。” 昨夜在仙界,暮影在孟奚知背上留字:以我之魂,庇护骨珠,魇灵不死,苍生不灭,三千世界,皆为梦幻,莫问来时,此为归处。 暮影自愿成为护珠人,此间世界,并不会崩塌。 叶倾雨手上陡然一松,小孩跌落在地,连滚带爬地往后逃去。 “阿雨,这个世界不只有你,小雪在这个世界化灵成人,她也回不到真实的世界,你要她陪你一起魂飞魄散吗?” 叶倾雨怔怔看着朝她走来的孟奚知,血红的世界里,孟奚知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他的命数尽了。 他就要……魂飞魄散了! “阿雨,世间生灵皆有其自己的命数,你莫要执着。”孟奚知站到了叶倾雨身前,他从怀中掏出一只绛紫色的荷包,塞进叶倾雨手中。 “阿雨,这是属于你的世界,往来皆是过客,你也有你的路要走,你好好活着,忘了我。” 叶倾雨伸手要去摸孟奚知的脸,孟奚知笑,“阿雨,保重……” 孟奚知身形破碎前,往身侧的火坑倒去,叶倾雨的手指从他被风扬起的头发间穿过…… “孟奚知!” 一团红云从天上坠落,往火坑里掠去,“娘,我去把爹给你带回来。” 小雪带着哭腔的声音撞进叶倾雨的耳朵里,叶倾雨整个人为之一振,心似被撕裂了一般疼得她蜷缩成一团。 “啊……!” 凄厉的哭喊声划破天际。 叶倾雨血泪不止,摇摇晃晃起身,往熊熊烈火中飞扑而去。 …… “真实的世界,就是这样子的吗?” 缥缈的白雾中,有一片花田,姹紫嫣红的花竞相绽放。 四季的花都有,连梅树,也在浓雾中暗送芬芳。 暮影站在梅树下,望着孤岛之外的黑暗。 她的手心,有一颗色白不透的珠子,是魇灵骨珠。 一道紫光掠过,藏在黑暗中的东西一闪而逝。 那是无数沉睡的人。 那些死去的人,并没有醒来! 廉姜从薄雾中现身,他手中握着一颗新磨好的骨珠,“当年天帝要对付上古之神,命我在他们入睡之时,将仙魔人灵拖入骨珠之梦中……” 如果只是上古之神入梦,他很快便会发现不对劲,从而毁了骨珠,这颗魇灵骨珠是廉晴之物,廉姜怎么可能容忍上古之神毁了它? 千年前上古之神差点就发现了骨珠的秘密,所以才会被天帝和廉姜联手算计。 天帝用魇灵一族的安危和叶倾雨的性命威胁廉姜,廉姜别无选择。 为了除掉上古之神,天帝的局越布越大,被廉姜困在梦中的人也越来越多。 真实的世界,最终变成了暮影此刻眼中所见的模样。 ? ?还有一章…… ? ????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六章 天外天(大结局) 第396章天外天(大结局) 天帝却忽略了一点,廉姜可以布一个梦,自然可以再布一个梦。 他能用梦境困住上古之神,难道就不能将天帝困于其中? 昨夜上古之神的结界消散后,天帝防着魔性大发的叶倾雨,防着孟莺时,防着魔,防着仙……却独独防不了隐于夜色中的暮影。 当叶倾雨在魇灵骨珠中杀死天帝之前,暮影用沾了血的寒霜鞭封住天帝的灵脉,让他不能自尽而亡,然后绞断他一只手,带出骨珠交给廉姜。 天帝尚未断气,廉姜已用他的指骨磨了颗珠子。 而当天帝死后,他所去之处,便不再是真实的世界了。 以往天帝想回来,直接给自己捅一刀就回来了。 这是廉姜告诉他回到现实的办法:死,便是生。 一开始天帝自然是不信任廉姜的,在几位仙家试过之后,天帝才入了魇灵骨珠。 魇灵骨珠的护珠人虽是廉晴,但布梦之人却是廉姜,所以不止廉晴不能进入骨珠之中,廉姜亦不能。 正是因为如此,数次出入魇灵骨珠的天帝才放松了警惕。 在魇灵骨珠中,天帝是清醒的,是无敌的。 廉姜没有办法对付他。 要想真正控制天帝,只有像当年对付魔尊叶疏鸿那般,让天帝进入他自己的骨珠之中。 如何能得到天帝的指骨? 这才是廉姜真正的筹谋。 廉姜虽不能进入骨珠之中,却能出现在入梦之人的梦中。 暮影找回了千年前的记忆,自然也就有了梦。 叶倾雨只是分散天帝注意力的一步棋,关键在于暮影。 不管是谁,只要存于世上,便会有羁绊,有牵挂,廉姜利用的正是这一点。 选择暮影为护珠人,是廉晴魂飞魄散之前的决定。 暮影要脱离千画阵,与廉姜合作是最好的选择。 离开了那个世界,千画阵便是再厉害,也无法影响到她。 成为护珠人,就可以离开魇灵骨珠。 这是其一。 其二,暮影是为了叶倾雨,甘愿当这个护珠人。 她们是朋友,不是吗? 而其三,是因为苏宸辙。 暮影清楚,魇灵骨珠中的世界若是倾塌了,苏宸辙不会回到现实世界,而是被送往另一个梦境。 若是如此,她宁可苏宸辙是在这颗魇灵骨珠之中,至少她可以守护他。 一举三得之事,暮影怎会拒绝? “叶倾雨其实当不了护珠人,对吗?” 廉姜微怔,无奈笑道:“没错,她被困在骨珠之中,如何能当护珠人?” 那日在灵墟山,廉姜问叶倾雨愿不愿意当护珠人,不过是他故地重游,一时软了心肠。 叶倾雨若是答应当护珠人,廉姜便是舍了这条命,以梦神之躯化解血阵就是了。 可他没有告诉叶倾雨这个世界的秘密,又是因他心有不忍。 如果那日叶倾雨知道她身处之地是在那颗骨珠之中,她会如何选择? 一旦血阵被破,魇灵骨珠便会化为糜粉,待廉晴魂飞魄散之后,她在这世上便了无痕迹了。 廉姜不忍心毁了魇灵骨珠。 所以他给叶倾雨选择的时候,并没有说明一切。 他的私心里,并不希望叶倾雨选择当护珠人。 暮影看着手心的魇灵骨珠,“你别再抹去她的记忆。” 她尝过丢失记忆的痛苦,她不希望叶倾雨永远活在一个骗局之中。 廉姜把玩手里的骨珠,“众生碌碌,不过一场大梦,他们被囿于骨珠之中,皆不自知,梦醒者,唯你一人。” …… 雪原寂寂,天穹一轮孤月。 有人吟诗:“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 叶倾雨睁眼,见一人紫袍翩跹。 “为什么?” 廉姜背对叶倾雨,声悠而远,“魇灵骨珠是你娘为护你周全而造的梦境,你不该糟蹋她一番苦心。” “我会永远困在这个梦境中,就算成神也出不了这颗骨珠,对吗?” “三千世界,皆为虚妄,做这个世界的神,又有什么不好?” 叶倾雨手指碰到一块冰冷的石头,她低头,白雪之上,躺着一块通体血红的石头。 像是血凝而成,约莫婴儿拳头大小,上面刻有图案,仿佛是龙。 血玉! 血玉之上,一只白蝴蝶轻轻震颤翅膀。 叶倾雨的心像是往冰窖之中注入了滚烫的水,好似要活了过来,但却疼痛难忍。 她手指颤抖,从雪地上捞起血玉,她的指尖轻轻触碰白蝴蝶的翅膀。 “云涯神君原本是要魂飞魄散的,是血玉之灵护住他的仙元,才守住了他这一缕魂魄,可惜他的仙元已经破碎,不然还能有个人样。” 当初孟奚知养血玉,是为了解除朱雀禁咒,最后因不忍伤害小雪,他才自碎仙元,强行冲破禁咒。 没想到最后,还是血玉护住了他的仙元。 “那小雪……” “亏得有鬼灵之血养着,小雪虽然沉眠,回到最初的模样,但总算没有碎裂。” 廉姜振袖,一道紫光从广袖中掠出,落在叶倾雨身前的雪地上。 是一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 淡紫光辉流转,拔地而起,轻轻攀上叶倾雨的手腕。 沁凉的触感让她心神微凛,“这是魇灵骨珠?” 廉姜点头,“正是,如今有了新的护珠人,你还要毁了这个世界吗?” 三千世界,皆为虚妄,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暮影……她还好吗?” “她很好,不过就是孤独了些,但孤独本就是生命的常态,习惯便好了。” 一只小猪崽从廉姜身后钻出来,冲叶倾雨咧嘴狂奔而来。 “慢慢,慢一点,当心摔着。”廉姜满脸老父亲的担忧。 慢慢一点也不慢,小短腿刨得碎雪乱溅,即将扑进叶倾雨怀里时,被她一巴掌拍到一旁的雪地上。 若不是叶倾雨动作快,白蝴蝶只怕就要被这只猪给扑死了。 廉姜皱起眉头,掌心对准慢慢,一道紫光飞来,将它给抓了回去。 叶倾雨一身素白衣衫,身上的血渍不知去向。 她的头发凌乱,披散在肩头,脸色苍白,连嘴唇亦是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唯有那双眼睛,依旧如寒星映秋水,好似有摄人心魄的魔力。 廉姜收回依附在叶倾雨手腕上的珠子,幽蓝的珠子对着天边朦胧的月,廉姜沉吟片刻,忽而笑道:“你已是不死不灭之身,有上古之神灵息护体,你即便不成神,也不会轻易死去。” 叶倾雨将血玉和白蝴蝶拢在手心,“孟奚知和小雪还能……” “我曾说过,达成魇灵十愿,成为梦神,你就能跳出生死束缚,如今你已是不死不灭之躯,成神之事便也无所谓了,不过云涯神君和血玉之灵能不能幻化人形,只能看他们的机缘造化了。” “机缘在何处?” “你往人间去,红尘万丈,总有变数,有变数就有机缘。”廉姜长袖轻拂,积雪被风扬起。 叶倾雨抬起胳膊遮挡,这风去得快,再睁眼时,她的眼前已不见廉姜的身影。 而她,也从梦中醒来…… (全文完) ? ?山高水远,江湖再见。 ? 这本书到此就算是结束啦,感谢一路陪伴的小可爱们,以后有机会可能会写番外,或者第二部…… ? 正在准备的新书是一本比较轻松欢乐的古言,欢迎大家到时候来支持,再次感谢。 ?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