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金手指》 正文 第一章 家无余粮 , 初秋夜渐长,微风习习,甚是清凉。 江南道鄮县仙人山脚下的小村落里除了月色几乎没有灯火,大片农田安静地包围着村庄,唯东边村尽头的一户农家还亮着微弱的烛火,在夜色中摇摇晃晃。 村落名为苏家村,概因大部分的村民都是苏氏一族,仅寥寥几户外姓人家。 透过朦胧的月色隐约可见苏家村东头那户点着烛火的人家影影绰绰,有声音渐渐传来。 从敞开的门户里望进去,只见一个四五十岁的农家汉子佝偻着身体,蹲在门槛上吧嗒吧嗒抽着烟卷,烟雾缭绕中,只听他低沉地道:“刘道长,辛苦你走一趟了。大郎,你去送送刘道长。”原来此人正是屋主苏老头。 “嗯。” “孩子怕是已不中用了,你们早做打算吧。”一位道士模样的老者摇摇头,提着药箱跨出门槛。 这苏家小子从小就体弱多病,几乎是靠药养着的。今年才入秋,不过稍受了些风霜,就饮食难进,病势汹汹,大有不胜之态。如今发过几次昏,已然病入膏肓,神仙难救。 苏老头一家并不富裕,能一直养着这个药罐子不放弃,连人参片都舍得用上,也算是重情重义之家了。 如今这世道,几乎家家都有夭折的孩子,别说破落农户,就是衣锦富贵之乡天材地宝地填着,要养大个孩子也不容易。因此很多小儿要一直养到六七岁上,才算是立住,能取名入族谱了。 “唉……”长长一声叹息传出,并没有声音继续,只听到老道士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又过了好一会儿,苏老头垂头丧气地道:“别矗在这了,都散了吧,今晚我们老两口守着小木宝。” “阿爹,还是我来吧,我年轻熬得住。” “不必说了,各回各房睡觉去,当初是我把你们小弟抱回来的,万一……也是我陪着他。” 屋里气氛一时有些凝重。苏老头蹲久了起身,血脉不行,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苏大郎慌忙上前扶住,还未来得及开口,苏老头已然一摆手,冲进内室去了。 此时的小儿苏木,已经移床易箦,苏老头见了不禁失声,他的娘子秦氏瞪他一眼,“过来坐着送小木宝最后一程,别做出这幅样子来,让他也走得安心些。” 苏老头方忍住了上前,见苏木脸色烧得通红,睫毛微颤,沉睡于枕上。苏老头探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火一般的烫,心里越发的沉重。 “要不我们把他放温水里降降温试试。” “也好。” 把苏木剥得赤条条地放进温水里,只留个脑袋在水面,苏老头有点怀疑地问:“这样能管用吗?”说完又自问自答,“反正都这样了,死马当活马医。” 谁知话音还没落,苏木身体一沉,似泥鳅般从苏大郎的手臂上滑过,连脑袋都埋进了水里。 屋里三人大惊,纷纷伸手去抢,却不想小小一团人儿,此时重若千金,一时竟谁也拉不起来。 “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苏老头急得面红耳赤,拼命扯着小人儿。 却在这时,沉在水里的苏木忽然全身泛起蓝光,这光芒虽盛却不刺眼,隔着水色荡漾开来,如皓月般把屋里的烛火都映得黯淡无光。 苏老头、苏大郎及秦氏被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看着水里的一团小人光影,三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小弟……”又过了一会,苏大郎刚张了嘴要说话,却被秦氏一把捂住,“老头子,去把房门关紧,大郎,你拿这竹板挡住窗户。快点,别傻愣着,不能让这光透出屋外去。” 秦氏反应过来后当机立断地下了命令,苏家父子已经傻了,只能听命行事。 此时的苏木却是另一番感受,他之前烧得昏昏沉沉,连呼吸都十分困难,但一入浴桶,就好像鱼入了水一般,顿时活了过来,空气从四面八方灌入身体,再也没有喘不上气的感觉了,因此他忍不住就把脑袋也缩进了水里。 温水暖暖地包围着他,水里安静又舒服,那种感觉十分熟悉和亲切,就好像很久以前他一直这样生活一样。 此刻待在水里的苏木浑身病痛全消,是他来到这世上的三年多里最轻松的一刻,仿佛一瞬间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股精纯之气从五脏六腑冒出来,舒服地他呻吟出声,没过多久他陷入了香甜的睡眠之中。 …… …… “嘭”地一声重物坠地声从房里传来,苏老头闻声跑进屋内,登时被惊得目瞪口呆。 只见原本结结实实的木床塌了一块,床板被褥掉在了地上,场面一片狼藉。而在被褥破床中间,正有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睡眼朦胧地与苏老头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自己又闯祸了。 “我的娘咧,小叔把床蹬塌啦!”紧跟着苏老头跑进来的苏大郎的大儿子苏大头扯着嗓子怪叫一声,冲出房门向阿奶汇报去了。 这是苏木病好后的第三天。 这三天,他坐坏了一张坐塌、拍碎了一扇门、捏破了一个碗,现在又在睡梦中蹬踏了一张简易木床。 这是要破家的节奏啊,苏大郎的继室赵氏看到又一样东西毁了,简直心痛如绞。但她在这个家没什么话语权,她是因为无子才与前夫和离,后经媒人介绍说给了苏大郎这个死了原配又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的鳏夫。 这个鳏夫没有子嗣压力,所以对她不能生育并不在意。 像她这种娘家嫌弃,夫家又没有子嗣傍身的女子,除了顺从,还能有什么办法呢,能混一口稀饭吃,就谢天谢地了。 因此哪怕看不惯家里偏宠小叔子也不敢说出口,只是心里嘀咕。 秦氏和苏老头也很愁,虽然他们有心理准备,但实在是没想到这小儿子恢复成大力士后会出现控制不住力道的情况。他们两口子今年都是四十岁,说老其实也没多老。 这江南的太平日子也不过才五年时间。国朝建立之初,疆土只限于关中和河东一带,各地割据势力犹存,建国七年才灭了辅公祏,平定江南。 也是在这场平定战中,苏老头家十五岁的二郎和十四岁的三郎被辅公祏抓去当了壮丁,生死未卜,未留下一子半女。若非当天苏老头及苏大郎躲在山林逃过一劫,连这两人也保不住。 这之后江南太平,但由于战乱男丁锐减,全国人口不足千万,天下10道无不地广人稀,朝廷遂颁布了均田令。 具体规定为: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老及笃疾、废疾者,人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者增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 只是这道命令到江南道时早已打了折扣。 当时的苏家村剩下三十来户,苏老头和苏大郎赶上时候吃到了均田令红利。虽打了折扣,两人仍共计分到一顷的均田。只是这一顷田地,有80亩是荒田,算是口分田,还需开荒,且在苏老头和苏大郎去世后,朝廷要收回。 即便如此,也是土地。 地里刨食的农户,虽说地不少,但有20亩必须种桑和麻,且土地产量低下,看天吃饭,亩产不过1.5石罢了。又因肥力问题,一半春种,一半夏种,交替休耕,如此一年到头缴了赋税后积粮并无多少。 这些年因为给苏木看病又花费许多,他们家早已掏空了。 苏家当家人苏老头,族谱上的名字是苏智鱼,秦氏乃是他的发妻,两人共孕育四子三女。二儿子和三儿子当年战乱时都被抓了壮丁,三个女儿则皆已出嫁,家里还剩大儿子、四儿子以及苏木。 苏木排行最小,但并非两人亲生,是三年前两人从仙人山抱回来的。不过他们对外宣称老四老五为双生子,因为双生子一起不好养,老五从小寄养在外。至于族人信不信,他们也不管,只要老族长接受了这个说法就行。 老族长也没追究什么,他们又不是门阀大族,讲究血脉正统,只要苏老头自己认儿子,他就不管。这些年战乱,族人出逃各地,没灭族就不错了。何况苏木一直体弱多病,能不能养到上族谱,这谁也不知道。 且看苏老头和秦氏两人对小儿子的偏爱,一个药罐子当成了宝,要说不是亲生的,族人们也不太信啊。便是亲儿子,有些人家也未必愿意花这么多钱养着,兵荒马乱、缺衣少粮的年代,比起自己的性命,孩子都不算什么了。 秦氏看着苏老头和苏大郎两父子搬着石头去给小儿子垒床,转头跟儿媳说道:“家里没钱了,下顿开始就不做干的了,做稀饭。大郎媳妇,以后米少放点。” 赵氏低头应下:“那小郎的鸡蛋还要准备吗?” 秦氏叹了口气道:“这是省不了的。” 这一年干旱得厉害,眼瞧着地里的收成是好不了,再不勒紧裤腰带,过冬的日子就不敢想象。 正文 第二章 下湖摸鱼 , 晚饭的时候,果然都是稀饭了。苏老头动了第一筷之后,苏家人才开始动筷。虽然是农户,但也是典型的封建大家长制规矩。 这里的人每天早晚两顿,如果是农忙时,下地干活的人能吃到混着杂粮的干饭,而闲时就只能都喝稀了。 不过这其中也有区别,每个人的份例都由秦氏安排,男人和主劳力除了稀饭外还有一张薄饼,而女人和小孩则只有稀饭和半张薄饼。 苏木是一直享受的最好待遇,他每天的伙食都会比别人多一份鸡蛋,今天亦然。他碗里的米明显比旁人都要多,而且在他的面前还摆放着一份炒鸡蛋。 苏老头和秦氏一直强调,苏木体弱多病需要多进补,否则他生病了,喝药的钱比起饭菜更贵。因此家里其他四个小的对于苏木的特殊化并没有意见,何况苏木虽然体弱多病,常常喝药花掉家里好多钱,但他也经常会捉鱼给大家加餐。 苏木捉鱼的本事是与生俱来的,他如果想要吃鱼,只要去河水里一捞就能有收获,就好像是鱼自动撞进他手里让他捉的一样。 但苏老头和秦氏因为怕他沾水着凉生病,不许他经常去河边,所以他也只是偶尔馋了才会去一次。 “阿娘,我身体现在感觉特别棒,不用再吃蛋啦!”苏木吃了三年的蛋,对蛋很有些嫌弃,伸着小手把面前的炒鸡蛋推到了桌子中央。 秦氏伸筷要帮他夹:“小木宝乖,吃了蛋身体才会更好。” 苏木赶紧伸出小手盖住木碗:“给侄儿侄女还有四兄吃。” 七岁的大头、五岁的丫丫、四岁的二狗以及苏木名义上的同胞哥哥四岁半的铁蛋,闻言都亮起了眼睛。他们几个想吃个鸡蛋可不太容易,家里条件困难,平时养的鸡蛋除了留给苏木补身体之外,能有多余的都是攒着卖钱的。 不过苏木三五不时都会给他们分一些,而大人们基本上也会睁一只闭一只眼,毕竟都是家里的孩子。 秦氏给几个孩子一人分了一小块,剩下的全倒进了苏木的碗里。就算是只有这么一小块,几个孩子还是吃得眯起了眼睛,就像贪吃的小猫咪一样。 赵氏低垂了眼,她是家里最没份吃这种好东西的人了。 “谢谢阿奶,谢谢小叔~” “谢谢阿娘,谢谢弟弟~” 奶萌奶萌的声音在桌上此起彼伏地响起,连贫穷带来的困顿都似乎冲淡了不少。 …… …… 翌日鸡刚打鸣不久,村子里就有了动静,苏木闻声睁开眼睛,小心翼翼地爬下床,生怕把这张昨天阿爹和大兄刚给他弄好的石床也给弄塌了。 自从大病过后,苏木不仅力气变大了,还耳聪目明。夜深人静时甚至连村西头的陆瘸子磨牙的声音都听得到,加上虫鸣鸟叫、呼噜声,奇奇怪怪的木床咯吱声,吵得他脑袋都要炸了。 所以这几天他基本都没睡着,院子里一有动静,他就起来了。 今天他打算出去捉几条鱼回家改善改善伙食。家里都开始喝稀了呢,他觉得自己身为男子汉,有必要为家里做点贡献,不过这件事情不能让阿娘知道,他得悄悄地去。 农家的人一向都早起,趁着早上没有日头,苏老头、苏大郎赶着去地里干活。赵氏和秦氏一个织布,一个烧饭、打扫,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男人们正好回家里来一起吃早饭。 大头和丫丫虽然一个七岁一个才五岁,但农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们也需要帮家里打猪草、捡柴火、喂养家禽。只剩三个小的是真没事做,除了苏木外,另外两个还在呼呼大睡。 苏木抓着一个小背篓贴着墙角摸出了院子,待确定秦氏的视线绝对看不到他之后,就像阵风一样跑远了。 跑出村子跑进山道后,他就没那么急迫了。这个时候的族人们大部分都在农田里干活,很少有往山上走的。就是有,他们走的也不会是这条隐蔽的小山道,所以苏木不愁自己会被人发现。 走了一段路后,苏木发现了一丛野莓,果实小小的,红红的,上面布满黑黑的小颗粒,吃起来酸酸甜甜。吃了几颗后,他开始摘剩下的成熟野莓了。数量不多,也就三十来颗的样子。 这里不是深山,附近几个村落的村民都爱上山采些野果、野菜,如果野莓是长在真正的山道边,那早就被人采光了,也就是这条道偏僻才能轮到苏木。 他把这些野莓用大叶子包了放小背篓里,然后继续往前,翻过这些山坡,就能看到仙人湖,那里才是他的目的地。仙人湖他其实只去过一次,距离他们苏家村有近十里路,还是上次大姐生三丫的时候,阿爹阿娘带着他去大姐家的路上经过时看到的,从此他就记在了心里。 村子的外边其实有河流,但今年干旱,河水近乎干涸,而且因为阿爹阿娘不准他去水边玩,所以他也只能舍近求远,跑去仙人湖了。上了山之后,他感觉耳边清净多了,虽然也能听到很多动物的叫声,但并不令人讨厌。不像在村子里鸡鸣狗叫、人声鼎沸,实在是太吵了。 他虽然人小,但脚程很快,没多少时间,就来到了仙人湖边。这也是他大病之后的变化之一,速度奇快。 仙人湖广袤无垠,风轻云淡,湖边景色秀丽。虽然今年干旱,仙人湖的水位比往年下降了非常多,但仍不掩其浩瀚。 云龙镇的各村落村民们为了一口水,每天都要走好几里——甚至十几二十里路来仙人湖挑水。 小人儿苏木当然不管这些,此时他已被这片湖水完全吸引,内心有个声音仿佛一直在蛊惑他:“到水里来呀,来呀,快活呀!”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一只小脚差点踩水里啦! 好吧,那我就下去玩一玩,就玩一会儿。 苏木把全身都脱得光溜溜后,紧接着一个猛子扎进了湖里。瞬间,湖水包裹住了他,他仿佛重回了母亲的怀抱,那种感觉极其美妙。 湖中的景色比岸上更美,水是透明的,光线是朦胧的。沉到湖底后,脚下是细腻的白沙子,湖底的鲤鱼、草鱼快活地在他身边钻来钻去,他走动时带起的水藻沉积物则成了鱼群们的美食。 走了几步后,他就开始学着鱼的模样在水里游了起来,不知不觉游到深水处,虽然光线几乎没了,但他视力极佳,仍能看得一清二楚。深水湖底小鱼小虾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体长起码有三四尺的大草鱼、大鲤鱼,甚至是大黑鱼,都快跟他人一样长了。 尤其是大黑鱼,它们姿态凶猛、攻击迅捷,简直就像是湖底的鱼霸王。大鲤鱼们冲击着水藻,咔嚓咔嚓地大快朵颐,苏木竟然能感觉到它们欢快的情绪,他感觉有趣极了。 仅仅只是在这一片湖区游了游,苏木就看到了近百种各式各样的鱼,大部分他都不认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开心。很神奇的是,这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草,但它们都对苏木视若无睹,仿佛苏木是流水的一部分。 正文 第三章 呔,女妖怪! , 在湖底转了半个多时辰后,苏木忽然遇到了一股怪怪的意识。 “你是谁?”那股意识率先发问,“湖底的精灵吗?” “我是小苏木啊,你是谁?为什么我看不见你,但是我能感觉到你。” “我是林三,我在钓鱼呢。” 苏木顺着这股意识游出了湖面,一眼就看到了湖中央的小木筏上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孩,手里拿着跟钓竿。 那小孩头上扎了一个小揪揪,丝绸外衫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显然不是个循规蹈矩的贵族。 两个人一个在湖里,一个在木筏上,遥遥相望。 片刻后,苏木沉入水中朝着木筏游了过去,至相距数米时停了下来,冒出水面:“你是浮云山庄的人?” 附近几个村,家家都穷得差不多,便是有那小地主,也穿不起这等绫罗绸缎,也就浮云山庄的人才有可能了。苏木听村里族兄说起过,浮云山庄里连婢女都穿绫罗绸缎。 每年秋收后,地里没什么农活了,族人们便会外出打点零工补贴家用。浮云山庄就是他们做短工的好去处之一,因此村里也有不少关于山庄的传言。 林三此时也不钓鱼了,好心情地回:“不错。你呢?是哪家的小孩子?还是这湖里的精怪?” 已经连续两次被说是精怪,苏木不开心了,伸手抓住钓竿一拉,把木筏上毫无准备的林三也给拉进水里了,他哈哈大笑起来:“这下你也是湖里的精怪。呔!女妖怪!” 林三呛了一口水,扑腾出水面,一只手扶着木筏,一只手一抹脸蛋,气呼呼道:“你竟然偷袭!你这人忒不讲武德!” 其实林三虽然年仅5岁,但他3岁就开始习武,寻常的小孩儿根本不是他对手,也就苏木这个大力怪才让他吃了亏。 “还有,我不是女的!” 苏木歪了歪头,对他说的话有点怀疑,但很快就放下了这丝疑虑,开始朝他泼水嬉闹:“略略略,是你先说我的。” “呀!还敢惹我,看招!”林三双手扶着木筏,双脚拼命在水里敲出水花,朝着苏木劈头盖脸打了过去。 两个人于是在水里闹了起来,只是林三哪能是苏木的对手。只见苏木钻入水里抓住林三的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水底下拖,林三的三脚猫武功招数在水里根本不管用,眼看着就要憋不住气了。 苏木又松开了手,看着对方蹬着脚快速浮出水面换气,然后一骨碌爬上了木筏。 苏木在水里看着他:“你下来啊。” 林三一屁股坐在木筏上:“你上来啊。” “你为什么能在水里跟我讲话?” “你为什么在水里都不用换气?” 双方都对对方十分好奇,但打了一架后,谁也不愿意先回答对方。 苏木歪着头看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方在水里一副要断气的模样,他来到世上的时间还短,又没有人教过他这方面的事,因此竟然还不知道正常人根本不能在水中呼吸。他只当自己可以,别人必然也可以。 倒是林三观察入微,很快就发现对方脖子上挂着一块质地十分古怪的吊坠。他不由摸了摸自己腰间的玉佩,难道对方跟自己一样吗?因为捡了一块玉石所以发生了奇奇怪怪的事? 林三名一诺,是江南顶级门阀林阀长房独子,他自出生起就没见过父亲,家里排行第三,因此都称他三郎或林三。他母亲子嗣一向艰难,25岁才生了一个女儿,他父亲又没有妾室,因此一直到30岁才有的他。 他刚出生不到三个月,其父就在一次战役中中了毒箭,因伤口化脓,不治而亡。 他们林阀煮东海之水为盐,以致富,自大汉朝起便是世家大族,因天高皇帝远,历经朝代更迭而不倒。隋末军阀混战期,其祖父林紫英因避不开乱世,也曾参与天下之争。当时林阀支持过杜伏威,后者却最终投靠了李阀,而被林紫英厌弃,从此分道扬镳。 即便当时李阀的声势与日俱增,林紫英也明知不可为而为,只因他的才情志气不允许他屈服于胡化的北方人统治之下。他始终觉得民族融合非一朝一夕之事,欲让百姓有安乐日子,非坚持纯汉统不可。 所以他联合谢阀起兵北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可惜气运没站在他们这一边,他最骄傲的儿子,也是林阀最优秀的继承人林无缺竟然会是死于一支无名毒箭。两兵交战之中,射出这支决定了历史拐点的毒箭之人,居然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这怎么能不算是天注定呢?林无缺死后,大宗师徐阳退出江湖,谢阀与林阀的联合瓦解,林紫英徒叹奈何,遂接受了李唐的册封,当了娘希匹的卫国公。 林阀归顺李唐后,辅公祐一系自然也成了秋后蚂蚱,很快被灭。 天下太平的日子没过两年,林紫英便抱憾而终,林母谢玉致就带着林一诺来这边的浮云山庄过了。 也是在那年,林一诺带着仆从在仙人山间玩耍时捡到一块漂亮的天蓝色玉石,把玩了两日。 从此不知怎么回事,离了玉石就会头晕目眩,连路都走不了。谢玉致于是命人将之雕琢成一块玉佩,让他时刻戴着,剩余的石料也收在锦囊里压在他柜子的最下面。 这之后他一直无事,直到半年前,忽然发现自己的意识竟能离体而出,进入一切水域,此后他就爱上了钓鱼。 林一诺瞧着苏木的模样,又将意识进入水里跟苏木交流:“我问一句,你问一句,我们互问互答,怎么样?” “好,你先回答我。”苏木同意了。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用开口,就能跟对方交流,就像之前在湖底一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意识可以离体入水,可能我练武练出了精神力吧。” 苏木看着对方一副软萌的模样,有点不太相信他会武功。他们族里略有武力,可以上山打猎的族叔那可都是人高马大,胳膊比他腿还粗的。眼前这个细皮嫩肉长得跟女娃儿一般模样的,真能练武? “你呢,为什么在水里都可以不换气呢?你在水里不闷气吗?” “在水里和在岸上有什么不一样吗?”苏木自己也很奇怪,“我今天第一次到湖里玩呢,不知道怎么回事。” 林一诺摸了摸下巴,人小鬼大地感叹了一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阿嚏!”说完后,打了个喷嚏。 湿透的衣服贴身穿着,哪怕现在是初秋,天还是热的,也不太舒服。 “我要走了,弄得一身湿,得回去换衣服。你下午还来玩吗?”林一诺用意识操控着水流,缓缓推着木筏往岸边滑去。 “不知道,看我阿娘的心情。”苏木感觉游得有点累了,把头沉入水里,召唤了一条湖底的大黑鱼,把它当坐骑,骑着往湖的另一边去。 爬上岸的时候,他随手捞了六条一尺来长的黑鱼,还捞了一些水晶虾,十条黑斑鳅,用荷叶包着,都放进小背篓里,准备带回家。 “喂——我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玩,你有空就来找我玩啊!”对岸的林一诺发现苏木爬上岸后,他就没办法用意识跟对方讲话了,于是双手握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对着他喊话。 “好哒——”苏木扭头回了一句,“我能出来的话就会来的。” 正文 第四章 改善伙食 , 回去的山路上,苏木还遇到了两只肥肥的山鸡、一只傻傻的灰兔,苏木招招手,它们就跟着走了,一人三动物排成排往村里去。 苏木自小对动物有与生俱来的吸引力,村里的猫狗见到他会自觉露出白肚皮,村里唯一的一头族长大爷家的老黄牛见了苏木比见了族长还亲。 进村的时候,好多孩子跟来凑热闹。 “哇,山鸡!” “还有肥兔子!” “木宝,你早上进山了?”孩子们想去抓山鸡,却差点被啄了手,想去抓兔子,又差点被蹬鼻子上。 “嗯啊。”苏木得意地扬起小脑袋。 “你不怕你阿娘打你。”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这是隔壁三婶家的孙子,是个拖着鼻涕泡的五岁小豆丁。 “……”苏木的笑容顿时僵了,他都忘了早上是偷跑出去的了。他一把抱起小兔子和山鸡,也不管小伙伴们了,飞跑着就回家了。后面跟着一串小跟班,都去他家看热闹。 一进院子就先撞见了四兄铁蛋,铁蛋看到他左手抓着一只兔子,右手提着两只山鸡,兴奋地拍手朝厨房狂奔:“阿娘,阿娘,小弟抱了山鸡和兔子回来!” 苏大朗家的大头、丫丫和二狗则开始赶院子里的小伙伴,不让他们看自己家的热闹——主要是他们觉得小叔偷摸去了山里,肯定要挨阿奶的打,所以不能给人看见,丢份!小叔会生气的! 秦氏听到动静出来出来看,苏木正低垂着圆圆的脑袋,时不时地抬头瞟一眼她的脸色。在里屋织布的赵氏也听到了动静,抬头瞟了一眼院子里的苏木,第一时间就被他手上的小东西吸引住了,忍不住露出笑容。 跟秦氏的担心不一样,她是非常希望小叔子能经常上山下河,带些东西回家改善伙食的。最初发现家里的家禽都对小叔子很亲善时,她心里还嘀咕了几句,但时日一久,也习惯了。 她有娘家等于没有,除了必不可少的节日外基本不走动,加上也被林大郎吩咐过不许把苏木的事往外说,因此除了他们一家外,旁人倒也不晓得苏木的异常之处。 只是这个小叔子虽有亲善动物的本领,但身体太差,动不动就病倒,看病钱可贵得很,这也是件头疼事。 “你呀,太调皮了。”今天的秦氏一反常态地没有骂人,“东西拿进来吧。” 苏木顿时阳光灿烂起来,高兴地提着东西进厨房:“阿娘,我捉了鸡和兔子,我还摸了鱼虾!” “好!我的小木宝长大了。”秦氏爱怜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夸奖了一句。 其实自从那天苏木入水发生了诡异的一幕后,知道内情的秦氏、苏老头就不以常人待之了。 想当初,这小家伙不过一个婴儿模样,就举起了千斤大树,这一幕给他们造成的冲击可是极其巨大的。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小家伙变得体弱多病了起来,但他们一心报恩,也没嫌弃他。 苏大郎对此是半知不解的,但他向来口风紧,对于小弟的来历,连枕边人赵氏都没透露过。 “哇,好漂亮的虾啊,透明的。”二狗看着荷叶里包着的虾,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好多鱼啊,一条、两条、三条……”苏四郎铁蛋掰着手指数数。 “还有这些是泥鳅吗?又像又不像。”丫丫也是围在旁边看。 秦氏把六条鱼和十条黑斑鳅养在了水缸里,山鸡被暂时放到了鸡圈,灰兔关进了笼子,水晶虾则拿了一部分准备先烧了。 “阿娘,你吃吃看这个,酸酸甜甜的。”苏木拿起一颗野莓塞到秦氏的嘴巴里。 “嗯,好吃。”秦氏吃了一颗就不吃了,“这就当零嘴,你们几个小的分了吧。” “喔,太好了!”铁蛋高兴地喊了一声,忙不迭伸手去抓。 “侄儿侄女,你们吃,我不吃,我在山上吃过了。”苏木大方地一摆手,看着另外四个小萝卜头抢食。 “小叔你好厉害,每次去河边都能捞到鱼,每回去山里总能带回小兔子。”二狗的眼里全是星星眼,他一直觉得小叔天下第一厉害,四堂叔家的猎狗看到他一声都不吭,只会晃尾巴。 “小侄儿真乖。”苏木人小鬼大地摸了摸二狗的头。 “好了,你们去外面玩一会吧,别都挤在这了,等你们阿爷和阿爹回来我们就开饭。” …… …… 早饭的时候桌上多了一盆水晶虾。因为有水晶虾,今天的鸡蛋就没煮。 “这是木宝早上在河里摸来的,算是加餐了,大家都吃吧。” “阿娘,我现在长大了,以后还能去山上玩吗?”苏木赶紧抓紧机会问。 秦氏和苏老头交换了一个眼神,说道:“行,别玩得太疯就好,不要老玩水,着凉生病了可是又要吃苦药的。” 苏木一想到黑乎乎苦兮兮的药汁,顿时就皱了眉头:“不会不会。” 自打遇到苏木起,他们心里就把苏木当成了山里的小精灵,因此他受小动物们的喜欢,他们也不觉得奇怪。只是这个秘密,他们是永远都不会对外人说的了。 这三年他们把苏木养在身边,一次次把对方从鬼门关拉回来,感情早已跟亲子无异。 苏大郎看着水晶虾问道:“小弟,你今天去哪了,不会是去仙人湖那里吧?” “对呀,就是去那里。”苏木直接承认了,既然秦氏都没有责怪他,大兄他可不怕。 苏大郎笑道:“你是天生的猎手,别人狩猎靠弓箭陷阱,你就招招手。” 秦氏白了苏大郎一眼:“瞎说什么。” 苏大郎赶紧咬了一口饼,堵住了嘴。 秦氏把水晶虾给每个人的碗里都分了分,然后剩最多的连盆放苏木的面前:“今天小木宝最辛苦,这是你抓回来的,多吃点。” “阿娘,晚上不要忘了烧鸡汤啊!”苏四郎铁蛋开口,他心里就惦记着那两只肥肥的山鸡。 “吃你的虾吧,有虾吃就不错了。”虽然山鸡是多出来的,但如今家里条件困难,两只山鸡正好可以留到下个月秋收农忙的时候补身体吃,现在吃了算怎么回事,所以秦氏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铁蛋对着苏木挤了挤眼睛,这是怂恿他再去山上抓山鸡呢。反正现在阿娘对小弟的禁足令解了,大兄说的没错,小弟就是天生的猎手啊。 正文 第五章 湖底奇珍 , 晨曦微露,苏木背上自己的小背篓,又一次出发往仙人湖去了。 迎风跑起来的时候,连树影都是虚化的,好像在不断倒退一般。这种奔跑的感觉好极了,像飞一样,苏木快乐地叫了出来。如小豹子一般的速度令他很快就跑到了昨天的位置,那位林三也在了,跟昨天一样,坐在木筏上垂钓。 看到苏木过来,他招了招手:“快来!有件好玩的东西。” 苏木三两下把衣服脱了,一个猛子扎入水里,跟着林三的意识往湖底某处游去。鲤鱼、黑鱼、七彩鲑鱼在他的身边游来游去,似乎是想和他嬉戏,又好像根本没注意到他。 没一会,他就看到了一个湖底被水草掩盖住的大洞,他有些好奇,但并没有马上钻进去。 “你去看过了吗?里面是什么?” “看过了,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从来没见过,但看起来没什么危险性。只是过分沉重,我的意识根本拖不动它。” 林三人在木筏上,但意识是可以随意进入以他本体为中心方圆百米的任何水域的,这个湖底坍塌的深洞显然也在范围之内。 “那我去看看。”说完,苏木就拨开水草钻进了洞内。 只一眼,他就心头一悸。 眼前的东西呈碟状,直径足有一丈来长,两边薄,中间有一圈圆圆的凸起,蓝灰色的外壳上带着极微弱的光芒,那感觉就像是快没气息的萤火虫一样。实在是既古怪,又神奇。 灰碟的位置是嵌在洞的中央,周围都是淤泥。 林一诺知道,此洞距离湖面起码有二十丈,基本没有通过人力把它打捞上来的可能。因为除了苏木之外,没有人能潜入这么深的湖底,哪怕是专业的采珠人恐怕也不行。 所以他一发现这东西,就喊苏木过来看了。 对他来说,苏木是他的同类,他们俩都是异于常人的存在,有可以共同分享的秘密。 林一诺道:“你说这是什么东西?太奇怪了,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材料,既不像铁也不像铜,倒有点像钢,但又不太一样。” 苏木比林一诺的见识要少多了,他自来到这里,就生活在农家,前几年还三天两头的生病,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邻村的大姐家。连林一诺这个林阀嫡系子弟都不知道的东西,他哪会清楚呢? 苏木确定自己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类似的东西,可不知为何,他就是对它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让我仔细瞧瞧。”苏木微微拨了拨水,游到灰碟的旁边,他伸出小手摸了摸。 忽然,眼前的灰碟光芒大盛,他胸前的吊坠一瞬间爆发出惊人的热量,周围的水全沸腾了起来。 苏木的脸都被烫得有点扭曲,水面木筏上的林一诺则仿佛受到了重击一般,意识受创,直接晕了过去。 苏木震惊了,但他傻大胆,仍然不觉害怕。 胸前吊坠一闪,就消失了,而眼前的灰碟却慢慢打开了一个口子,神奇的是,灰碟的周围仿佛围着一圈看不见的避水罩似的,周围的湖水淤泥根本没法进入碟体。 苏木试探性地往前一游,居然毫无阻拦地进入了里面。 甫一入内,他就不再是游水的状态,直接脚踩在了上面。他四下打量了一下,灰碟里面也跟外面一样泛着弱光。不一会儿后,这光芒就越来越盛,苏木已能借着光芒看清里面的所有东西了。 他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眼前所见,实在是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认知,是他小小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见到过、听说过的东西。 他想了想,走出了灰碟,飞速游到了湖面,爬上了林一诺的木筏。远处岸边的林子似乎有人影闪了一下,又退回去了。 林一诺此时从表面看就像是睡着了一般,长长的睫毛盖在下眼睑上,白白嫩嫩的脸肉乎乎的,嘴巴像吃了樱桃一样红彤彤的。所以苏木一开始才以为他是女孩子,实在是因为看着怪好看的。 苏木推了推他的肩膀,喊道:“你快醒醒,三郎,林三郎?” 见喊不醒,苏木伸出小手捞了些水,直接泼在他的脸上,大约泼了四五次还不醒之后,苏木就拿小手指捏他的脸。他的力气现在是很可怕的,因此一捏之下就把林一诺“嘶”地一声痛醒了。 “谁在偷袭!”他嘴里嚷了一句,随即睁开了眼睛,一时反应不过来,呆呆地看着苏木,似乎不认得他了。 “你怎么了?没事吧?”苏木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一样,在他耳朵里摇摇晃晃的。 “啊!”足有好一会儿后,他猛地坐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火辣辣的脸,又伸手抓过牢牢系在腰带上的玉佩看了看,然后才对苏木道:“下面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我有点头昏脑胀的。” “我正想喊你一起去看呢,里面可古怪了,但是我看不明白,想问问你是不是见过哩。”苏木的小脸蛋红扑扑,浑身光溜溜的,他也不害羞。 在村里,他见多了夏日的傍晚被大人们剥光了赶到河里洗澡的男孩子,那时候他还怪羡慕的。但这样的事情从来没发生在他的身上就是了,爹娘总是怕他生病,从来不敢让他洗冷水澡,更不用说下河。 林一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可能是初次见他,就是他光溜溜在水里的画面,所以见怪不怪了。 林一诺苦恼的是另一件事:“可我现在脑袋很疼,意识入不了水。” “没关系,那我等你,我先在水里玩一会。”说完,苏木又转身往水里一扎,整个人进入湖里,被水包裹住全身后,他快活得像鱼儿一样。 湖里的风光美得紧,有各种各样的水生物,而且他能感受到它们的情绪,有害怕的、有激动的、有得意的,还有愉快的。跟这些鱼虾一起在水里玩耍,也是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累了他就骑着大黑鱼,自己不动。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大黑鱼都乐意被他骑的,有些大黑鱼会上下翻腾,把他甩下身。这个时候,他也不执着,换一条坐骑就是了。仙人湖那么大那么深的水域,大鱼多的是。 也不知道玩了多久,他又在水里感受到了林三的意识。 “你恢复好了?” “嗯,是的,我们再去湖底看看吧。” “好的。” 两人很快又来到湖底灰碟的位置,苏木这次直接就进入了里面,林一诺啧啧称奇:“真的太神奇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龙宫吗?若说是龙宫,这地方又太小,若不是龙宫,可居然能在湖底避水。” “你看这里这面铜镜不像铜镜,铁又不像铁的东西,不知道上面的这些凸起是干嘛的。”苏木一边说,一边随手东摸摸,西按按。 也不知道他按到了什么机关,碟体内忽然一阵颤动,紧接着他就消失在了原地,出现在一片灰蒙蒙的地方。 正文 第六章 飞碟精灵 , “林三,你在哪?”苏木站在原地呼喊。 “我就在你身边,除了你,我什么都感觉不到,好奇怪,我感觉快要冷死了,你呢?这里是哪里?”林三的声音在他的心里响起。 “这里是一片很灰暗很灰暗的地方,我只能看见身前一丈,再远的地方就是雾蒙蒙的。”苏木在灰暗中四处走动,这片空间可比刚才的碟体内部大得多了,从感官上来说,简直一望无垠。 没走多远,他忽然发现地上堆了一些亮闪闪的东西,他蹲下来随手一捞,顿时惊呼出声。 “怎么了?你没事吧。”什么都“看”不见的林一诺心里一颤,这种黑暗是很吓人的,而且关键是,他现在意识退不出去,仿佛被这个空间锁住了。 “没事,我好像发现了宝藏了!这里好多红的蓝的黄的宝石啊!”苏木虽然从来没亲眼见过宝石,但他听族人说起过啊,“二族叔说过,你们山庄里的夫人们头上、耳朵上、脖颈上就戴这种东西。” “……”林一诺无语,“你别一惊一乍,这种东西有什么稀奇。” 苏木老气横秋地说道:“你们富贵人家的娃儿是不会懂的,我要拿一些出去给爹娘。” 说完就蹲下开始往怀里抱宝石,这里的每一块宝石都有成人拳头大小。他人小身上又没有衣物,根本抱不了几颗,之后就是一路走,一路掉。 也不知道转悠了多久,他头都晕了,还是没摸清这个地方是哪里。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喊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除了这些宝石,我什么也没看见。”正当他有点丧气的时候,眼前一闪,他又回到了原地。 “咦,出来了。”林一诺比他先反应过来,到了外面,他就可以看清苏木抱着的宝石了。 此时他怀里还剩了三块宝石,正好是红黄蓝三色。 林一诺说道:“你怀里的宝石,一看就是经过大师切割雕琢过的,天然的可没这个光泽。只是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宝石,应该价值不菲。” 苏木笑嘻嘻道:“我要拿回家去,爹娘见了肯定很高兴。” 想了想,他又大方道:“是你先发现的这个灰碟,我分你一块好了。” “不用了,我也用不上。”林一诺谢绝了他的好意,继续打量周围,忽然道,“你快看左边的凹槽,再对比下你手里的宝石,大小是不是很合适?” 苏木转头看过去,果然,左边确实有三个凹槽。 “好像是挺合适……” “你把它们放进去看看。” 苏木纠结了一会,既舍不得放下宝石,又十分好奇。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他拿起三颗宝石一一对准放了下去。 片刻后,一直开着的灰碟门直接关了,整个灰碟摇晃了一下,悬浮起来。 苏木本来是感受不到的,但林三的意识在那一瞬间被弹出了灰碟,因此他就“看”到了灰碟浮在水中的一幕,震惊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你看到了什么?”苏木喊着林一诺。 林一诺的意识又挤进灰碟里面,说道:“灰碟浮起来了!看来,这三颗宝石不止是宝石。你现在有什么感觉?” 苏木沉默了一会,说道:“我感觉……好像跟这个东西合为了一体。” “这是怎么说?” “你看着。”苏木心念一动,灰碟就在水里移动了起来。 他念头转的快,灰碟就移动的快,转的慢,就移动的慢,一切仿佛都随他心意一般。 “太神奇了。”在水里围观了全程的林一诺喃喃道。 但这还不算完,紧接着,灰碟内忽然响起了一道很古怪的声音,听着不太像人类,两个小孩儿都无法形容这是什么声音。 只听这声音道:“dna检测中……虹膜检测中……符合标准……资料库打开……太阳系地球……加载中……” “???” 苏木和林一诺均一头雾水。 没过多久,那声音再次响起:“加载成功,宇宙飞碟7084号ai系统飞碟精灵为您服务。” “你……你好。”苏木不确定地开口打了招呼。 “您好!尊敬的7084号主人!恭喜您经历了空间乱流后依然活了下来。此处乃是太阳系地球文明,公元629年,文明程度极低,比另一个位面的地球文明落后一千四百年,请选择是否马上开启地球文明之旅学习?” 话音刚落,苏木的眼前的虚空中就出现两个按钮,一红一绿,他也不知道该选哪个,只是感觉红色的比较好看,就按了红色的。紧接着这声音又响起:“尊敬的7084号主人,您已关闭本系统,祝您生活愉快,我会想您的。” 接着“呜”地一声,整个灰碟又重重落到湖底,溅起一片淤泥,整片水域都被搞浑浊了。 “……”林一诺道,“你按错了,应该按绿色的那个键。”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了。”苏木吸了吸鼻子,“再试一次。” 他跟刚才一样心神沉入灰碟,果然,那道古怪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欢迎使用飞碟精灵,我正在努力加载中,预计需要1至3分钟……” 等了一会后,那飞碟精灵似乎感受到了苏木的想法,又响了起来:“尊敬的7084号主人,我已加载完毕,您是否需要开启地球文明之旅学习?” 虚空中再次出现两个一红一绿按钮,这次苏木果断地选了绿。 紧接着灰碟内部那面铜镜不像铜镜的地方亮了起来,上面有文学、哲学、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地理、天文、农业九个选项。 苏木一个字都不认识,还是林一诺在旁边解释给他听的,但林一诺对这些也是一知半解,字虽认识,组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完全不明白。 两个人商议后,先点了文学,随即,眼前的“铜镜”上徐徐展开了一副画面,是在教识字。 这对于林一诺来说自然没什么用,但他也没吭声,因为他知道苏木需要学。 就这样,也不知道学了多久,等苏木感觉肚子咕咕叫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暗叫一声糟糕,赶快操控飞碟打开门,游了出去。 他一口气游到岸边,也不管身上还湿漉漉的,直接就穿上衣服,对着林一诺摆摆手:“我得赶快回去了,我爹娘肯定在找我了。” 果然,当他飞奔进村的时候,遇到了正四处寻他的家人。 他灰溜溜地跟在苏大郎的身后走进家门,秦氏生气道:“怎么出去那么久?不晓得家里人要担心吗?” “阿娘,我错了。”苏木低垂着脑袋认错。 每次但凡他乖乖认错,爹娘就总会原谅他,屡试不爽。 秦氏伸出手指点了他的脑袋一下:“以后不要玩野了不看时辰,快去吃饭吧,为你留着呢。” “我知道了,娘。”苏木仰头对着秦氏讨好的一笑。 正文 第七章 白驹过隙 , 晚些时候,苏木把今天遇到的一切都跟秦氏说了。他还小,秦氏对于他来说,就跟天一样。他对秦氏是知无不言的,因此完全不觉得告诉她有什么问题。 秦氏听到他说的这些倒是沉默了半晌,然后欣慰地抚着他的发顶,哄了他道:“阿娘知道了,小木宝真是阿娘的好宝贝。除了阿娘,以后不要再跟旁人提起这件事,好吗?” 其实秦氏对苏木的说那些神奇的事情根本不明白,但有一点她是很肯定的,苏木并非凡人,这是她早就知道的。 只是现在的苏木还很弱小,出于直觉,她觉得要保密,因此也让苏木牢记不能告诉旁人。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在于知道的人少,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泄露的危机。 苏木见秦氏一脸凝重,都不敢说浮云山庄的小东家林一诺也知道这件事情了。 苏木虽然小,但他很聪明。 秦氏的话,他自然是要听的。 这之后,他每天都抽大量的时间去仙人湖的湖底跟着飞碟精灵学习,林一诺基本上也会过来。两个人一个在木筏上,一个在水里,凭意识交流。 一直到好几年以后,苏木研究出了让飞碟破水而出、凌空飞行的办法,林一诺才开始本体直接进入飞碟。 自从林一诺进来了,没过多久,飞碟内的笔墨纸砚以及吃的喝的就变得越来越多,简直快被改造成了休闲场所。 为了这件事情,苏木吐槽了他好多次。一直在说为什么林三不早点进来呢?早点进来他就能早点享受到这腐朽的贵族大老爷生活啊! 不过虽然飞碟可以破水而出了,但为了安全起见,大部分时间两人都仍然是在水下学习。 无知者才无谓,学的东西越多,他们越明白飞碟的惊世骇俗之处,倒不敢随意显露人前了。 …… …… 一晃寒暑已过十载。 却说在一处群山环抱、绿树成荫、奇花绽放的偏僻山谷,有一澄澈如镜的平湖,湖水幽蓝,倒映着顶上朵朵白云,诗意盎然。 湖旁一丛被压扁了的青草堆上,此时正坐着位少年,少年身边不远处放一小背篓,里面盛着一些水和几条游鱼。 他的背影修长单薄,青色长袍松松垮垮地搭在身上,显出三分不羁之意,手里举着根钓竿,怡然自得地垂钓其间,整个人散发出一股从内而外的光华,绵绵不绝,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不染片尘。 但少年接下来的动作却破坏此等出尘的画面,只见他从一旁的衣袖中掏出一只香瓜,也不削皮,直接就放嘴里啃了一口,一手仍握着钓竿,好不悠然。 四周只闻虫鸣鸟叫及青衣少年咀嚼香瓜的声音,平静的湖面没有半分波澜,一片安逸之态。 这少年,便是附近浮云山庄的主人,林一诺。 倏尔,湖面冒起一颗人头,一个面容俊秀的少年突兀地破水而出,扬着一张笑脸,朝着岸边的少年打了几下水。 林一诺微微侧身,避开迎面飞来的水珠,无奈摇头:“你又来这一招。” 来人正是少年模样的苏木,他六岁后就上了族谱,族名是苏瑞宸,但大家仍习惯喊他木宝、阿木、苏木。 苏木头往水里一钻,眨眼间就游到岸边,爬上来后席地而坐,很自然地抓起林一诺的袖子,从里面掏出了另一个香瓜,也是直接就上嘴啃了。 “我说你天天钓个什么劲呢?我手一招鱼就来了,你非要花那么多时间去钓。” 林一诺一双桃花眼闻言弯成弯月,原本淡漠的脸上扬起一丝笑容:“钓鱼钓的是心境啊。” 他也不问苏木是怎么找到他的,仿佛他的出现早就在他意料中一般。 “快去换下湿衣服吧,喏,干净衣服就在包袱里。”林一诺指了指身后不远处正在吃着鲜美青草的白马,马背上挂着一个包袱。 苏木早就习惯了到林一诺身边换衣服,这家伙总是讲究的很,出门都要带个两套备用衣服,最终大部分时间都是被他苏木享用。 虽然湿衣服穿着也不会令他感冒,但总归不舒服,苏木三两口吃完香瓜,手在湖水里随意洗了洗,就往自己身上的湿衣服上一擦,然后大摇大摆地往白马走去。 白马也认得他,见他过来拿包袱,自顾自地吃草,根本不在乎。 苏木就在白马旁边脱衣换衣,这身衣服虽是林一诺的,但因为两人身材相仿,均是八尺身高,一般胖瘦,因此大小十分合适。 林一诺的衣服全是丝质,比起苏木自家的麻布衣服可要舒服多了。 换完后,苏木把自己的湿衣服拧干了晾在树干上,然后冲着林一诺喊:“林三,前两天说的出海去玩玩,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林一诺放下钓竿,抓了抓后脑,道:“我是没问题,你呢?你爹娘放心你离开那么久吗?此去没有三年五载可回不来。” 苏木得意道:“没问题,我打算用制作白糖的方子贿赂我娘,今天正要用黄泥水淋脱色法让大家开开眼界呢。搞定了这个后,他们肯定没空管我。” 林一诺失笑:“不错的办法。” 苏木大大咧咧道:“走吧,跟我一起去见证奇迹。” “没兴趣。”林一诺闻言直接拒绝了。 “嘿,你这人怎么这样呢?让你踏足我们苏家村辱没了你尊贵的身份吗?这么多年喊你就没见你答应去过几次。”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收起钓竿和竹篓,淡淡笑道:“好吧,既然苏少如此盛情,我也不好拂了你的意。” 说完将手指放嘴里呼啸了一声,白马狠狠薅了最后一口嫩草,才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苏木瞧不上白马的做派,撇了撇嘴:“这马被你养得跟你如出一辙,散漫到极点。” 林一诺哈哈笑了两声,飞身上马,并不反驳。 这匹白马原先是苏木在山涧里发现并驯服的,但他嫌马匹的速度太慢,不如他自己奔跑来得爽快,就把它送给了林一诺。 林一诺知道苏木的速度,但他不爱飞驰,只轻轻拍一下马肚,由着白马小跑着往前,苏木在前面跑一段等一段,半个时辰后,两人才来到苏家村村口。 村边的地里村民们正忙得热火朝天,但一见苏木带着林一诺出现,大家就激动地停下手里的活,纷纷招呼了起来。 苏木笑眯眯地一边点头一边往苏家祠堂方向走。 村民们对林一诺表现出尊敬是因为对方贵族的身份,而对苏木之所以也这么尊敬,则是因为苏木家的地位在村里水涨船高了啊。 原本老苏家明明都快被苏木这个药罐子吃穷了,可最后却又在短短时间内致富。这个反转太惊人!谁能想到幼时风吹就倒、雨淋就病、走路要喘的病秧子居然会成长为一个结结实实的壮小伙呢,甚至还力大无穷有徒手劈死进田里霍霍的野猪的伟绩! 在村民们身高普遍只有七尺多时,苏木完全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这些年因为天下太平,原先外逃进山林避战的村民陆续回来。 十年来,苏氏一族已归拢了六十八户族人。苏老头在三年前苏氏老族长去世后,当上了新任族长,又在今年初当上了两个村的里正,于是一家子的地位在村中自然不言而喻。 正文 第八章 授人以渔 , 两人来到苏氏祠堂前面的大场地上时,里面已经围了不少苏氏一族的少年人了。族人们看到林一诺眼神微闪,但谁也不敢出声得罪人。一来林一诺是贵族,二来对方是苏木带过来的。 今次的白糖方子是苏木的,连怎么种植甘蔗,怎么腐肥、施肥也是苏木教的。从粗耕到细耕,带来的产量变化是很喜人的,因此苏木想带外人来,谁也不敢多说一句。 “阿木过来啦?” “阿木你来啦!阿木你坐!” “阿木,黑糖已经按你说的熬制出来了!” 今年立春的时候,苏氏一族跟着族长苏老头的步伐,家家户户都空了不少田地出来种植甘蔗。在大家的精心伺候下,相比起其他的地,甘蔗地亩产惊人。 即便如此,有些族人内心仍然并不情愿,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从众。 今天看到熬制出来的满满一大锅黑糖后,大家的心都热了起来,那些不情愿的情绪自然烟消云散。尤其是苏木还说了,黑糖不算啥,他还要带着大家做雪一般白的糖! 去过镇上的族人都知道,哪怕是斑驳又带一点苦味的黑糖都不是普通老百姓吃的起的东西,颜色稍光亮一些的就是权贵才能享受的了,他们这群泥腿子,真能行? 如果真的能做出雪一般白的白糖来,那得卖什么价钱才合适啊? 这样的秘方,老苏家竟真能教给族里的少年人吗?连女娃子都能来学呢!当然,最终大部分族里的少女没能过来学习,因为家里的长辈不允许,除非是那种家里没有儿子的人家。 能传授谋生之技的人,一般都只有一种人,这种人统称为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知授业之恩有多重。 “木娃儿,你可真的想好了,你教了大伙怎么做黑糖,族人已领了你天大的情了,白糖这种发家致富的秘技真要再教给大家?”苏木的二叔公在一旁郑重问道,他是被忐忑的族人们推举出来的族老,兹体事大,不敢含糊。 苏木毫不犹豫地回道:“这是自然,何况都已签了文书。我早就说了,要先富带动后富,要不然就白学了那么多学问!我敢肯定,只要白糖卖起来,我们族到年底,家家户户都能住上青砖瓦房!” 他话音刚落,周围的少年们就听得激动得欢呼起来,不管能不能实现,首先这席话就听得太让人振奋了。 二叔公对着苏木拱了拱手,就走了,这是从未有过的待遇,也代表了族里老一辈对苏木的态度了。 族人虽然大部分目不识丁,但苏木说要签个文书,族人无有不从。不就按个手印的事嘛!跟着族长家里走就对了。 其实自从苏智鱼当上了苏氏的族长后,族里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就是曲辕犁和筒车的出现。 以前笨重的长直辕犁,回转困难、耕地费力。自从有了曲辕犁,农人操作时犁身可以摆动,富有机动性,便于深耕,且轻巧柔便,利于回旋。特别适宜江南地区水田面积小的特点,既能节省畜力,又减轻了扶犁农民的体力消耗。 而水转筒车的出现更是省时省力。其利用湍急的水流转动车轮,使装在车轮上的水筒,自动戽水,提上岸来接以木槽,导入渠田,进行灌溉,瞬息了千亩。族人们再也不用挑着水桶一趟趟地来灌溉农田了。 这两样东西据说都是苏木跟着林阀郎君从书上学来的。 书上竟然还有关于他们泥腿子用的东西,令一群村民大感兴奋和意外。因为这件事,还有不少村民送了自家娃去山上道观里学认字。 苏木常常在村里念叨的话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艾玛,一听就令人激动,这什么黄金屋,什么千钟粟,光想一想,眼泪就要从嘴巴里流出来了。 说起来,曲辕犁和筒车出现的时候,苏智鱼还不是他们两村的里正呢。当时这两样东西经由上一任里正报到了乡里后,又一层层上报,最终图纸摆到了县令的案头,半年后就在整个鄮县推广开了,一年后所有江南道的农田都用上了。 为此,朝廷还专门嘉奖了苏木,免了他们家十年的赋税,赏赐了100匹的绢帛,另还有银制嘉奖令一枚。把村民们眼红的呦,就差贴他们家门口看了。 所以最终苏智鱼当上了新一任的里正。 至于县令本人,也受益于此,在任期满后高升。 闲话休说,扯回正题。 在祠堂前的众少年,此时都眼巴巴地看着苏木。 苏木也不废话,事实胜于雄辩。 只见他老神在在地捣鼓起黄泥水,弄好后,又搬起装满黑糖的大铁锅,就开始往特制的漏斗里面倒。看他那副大喇喇的模样,围观的族人手都不自觉地往前伸,以防他端不住了,他们好及时接住。 这可是糖啊!平时可舍不得吃。 把一锅的黑糖都倒在大漏洞里之后,他直接就把一缸黄泥水,哗啦一下往装满了黑糖的漏斗里倒了下去。 围观群众见此惊呼一声,心都吊起来了。 但很快,惊呼就变成了欢呼,因为黑糖经过黄泥水淋过后,竟真的变成了洁白如雪的模样!众人看苏木的眼神顿时犹如看神仙一般,这般神奇的事情活生生发生在了眼前,真叫人难以置信。 有大胆的少年人上前,沾取了一点放嘴里,激动地连声高喊:“甜的,好甜!” “哇!太棒了!” 众少年围了上来,一把抱起苏木就往上抛,一连抛了三次才稍微平静了一些情绪,把他放了下来。 苏木用的制白糖的办法是黄泥水淋糖法。取成熟的甘蔗,榨蔗汁,盛入缸中,然后用火熬,等到变成了黄黑色的糖浆,倒入桶中凝结成黑沙糖。 然后一口缸,上面安放一个瓦质漏斗,用稻草塞的漏口,将黑砂糖倒入漏斗中,等黑沙糖结成块,再去掉稻草,然后用黄泥水淋漏斗中的黑砂糖,黑渣从漏斗流入下面缸中,漏斗里的黑砂糖就变成了白霜,最上面的一层更是白胜雪。 此项制作白糖的技术,既简单,成本又低,在另一个位面要一直到明朝中期才会出现。是苏木在学习明朝历史的时候,里面有关于经济发展那一页里面提了一段,他才知道的。 明朝对于现在来说,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了,这个位面会不会再出现这些朝代,这可很难说,反正苏木想,自己是肯定看不到了。 苏木生活的这个位面在王莽这个人出现的时候,与另一个位面发生了偏差。据苏木和林一诺的推测,王莽此人应是穿越了时空,改变了历史节点。不过虽然有改变,但也有雷同,比如隋朝杨氏依然存在。 隋两世而亡,之后就有了现在苏木所在的国朝——唐朝。 但此唐朝非彼唐朝,另一个位面的唐朝开国皇帝为李渊,本朝的开国皇帝却是他的儿子李世民。李渊及其大儿子李建成早就死在隋末的战乱里。 苏木和林一诺在飞碟上通过飞碟精灵学到的历史都是另一个位面的历史,这个位面没有被收录在系统里,但这个位面的许多历史轨迹又跟另一位面重叠。 比如隋朝杨广建的大运河、设的科举制等等都一样。在小的时候,苏木甚至常常会搞错自己所在的朝代。 这主要是他生活的地方是乡村,村里人走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县城。便是战乱时逃命的那群族人,也只是躲在各处老林里,完全不知年月。 从来没有读过书的村里人,除了知道今年是什么年之外,哪里会晓得朝代历史呢?他们所关心的不过是吃饱穿暖,其他的,离他们太远。 身为苏家村的小小孩童,苏木自然也就见识有限。 也幸好有江南顶级门阀林阀出身的林一诺,作为他的同学,帮他补充了本位面的历史,才令他渐渐理清了头绪。 正文 第九章 飞来横祸 , 苏木的性格一向很豪爽,不喜欢遮遮掩掩地过日子。而且他觉得全族富那才是真的富,宗族观念十分强。 这一点,林一诺就跟他完全不一样。林一诺虽然是门阀大族出身,但他极少提及林阀之事,苏木只知道他是林阀长房嫡子,别的什么都不清楚。 此乃题外话,暂且按下不表。 此时,站在祠堂院外场地中央,苏木接着发话:“大家都记住步骤和材料了吧?记住之后就各自回家拿了自己家里的甘蔗制作起来,半月后林三郎会统一收购。最上层最白的那些白砂糖,每两值40钱,次等的白砂糖每两值30钱。 丑话说在前头,记住了,可以留下自家吃用的,但绝不能私下散卖,否词将被禁止再制糖!大家可都是签了文书的,别做糊涂事。” 林一诺听他提到自己,不由轻轻挑了下眉,显然苏木事先并没有跟他商量。 其实他本意是无心弄这些暴利的奢侈品的。 前些年,他改善了海盐的提取就已经令他们浮云山庄富得快流油了,别的事,他并没打算插手。不过既然苏木想要他参与,那他就参与好了。 众人听到苏木说的这价格兴奋得快要癫狂!至于散卖什么的,根本没想过好嘛!他们一群泥腿子,上个县城都心慌,认识哪个贵族?这么贵的东西卖给谁去啊? 要知道现在一斗米只卖5文钱,一贯钱可以买20石米,而现在这个白糖次一等的每两都要卖30钱! 说的更明白点,朝廷规定,男丁十八岁时,朝廷拨给的一顷土地到身亡或六十岁时交还朝廷(他们江南地块实际上并不能分到这么多),这期间每年向朝廷交纳租粟二石称之为租;二十岁时男丁每年为朝廷劳动二十天,闰月加二日称之为庸,如无徭役(或不想服徭役),则纳绢或布替代,折合3.75匹绢;同时每户每年向朝廷交绫、绢、缍各两仗称之调。 有了白糖之后,这些赋税,都不过是毛毛雨了呀! 怎叫人不兴奋呢?!这种的不是甘蔗,是金子吧! 有情绪藏不住的少年振臂大呼:“我们族要发达啦!哈哈哈哈,真要发达了!阿木是神!林郎君是神!” “阿木是神!林郎君是神!”众人跟着欢呼。 苏木做完这件事情后,也不继续站在原地了,把手臂往林一诺的肩膀上一搭,拉着他就往自己家里去了。 两人离开之后一群人也轰然散去,他们要为发财大计忙碌起来了。 已经17岁的大头苏宁文和14岁的二狗苏宁武两兄弟留在祠堂收拢白糖。没一会儿,又跑回来几个族里的少年,来帮他们一起干活。刚刚是太兴奋了,一溜烟都跑了,回过神才发现不对,得帮族长家里干活啊! 结果统统被大头、二狗兄弟俩赶走了,这白糖在他们眼里就是白花花的钱哪。但凡是自己的钱,就不许别人来碰!累死他们都不怕,完全不用帮忙! …… …… 苏木押着林一诺一起进了家门后,先是跟秦氏打了招呼,林一诺施了一礼,站得离秦氏颇远。秦氏也不以为意,人家是贵族,不愿意跟村民太过于接近也正常。 “饿不饿?闹了一上午,肯定饿了吧,饭已经做好了。”秦氏微笑着对着苏木道。 本来村里都是一日两餐的,奈何苏木幼时身体好了后就特别容易饿,再加上他们家条件一天天变好,后来就改成了一日三餐。 “等一等吧,大头和二狗还在那里收白糖呢。”苏木之前从林一诺的袖袋里拿了不少吃的填肚子,此刻倒也不是十分饿。 “这么说,制作白糖的事成功了?”秦氏虽没去看,其实心里一直提着呢,毕竟今年他们家可是空了20亩地出来种了甘蔗。若不是三年前官府免了他们的赋税,只靠剩下的田里那些出息,家里这么多人丁,缴税抵徭役后想吃饱都够呛。 族里跟着他们一起种甘蔗的许多人家,都还没赶上开国均田制的好时候,没分到这么多地呢,情况比他们更严峻。这要是制糖失败,估计都要上他们家门口来哭惨。 苏木说道:“阿娘,你放心,成功了!也该我们苏氏一族崛起了!” 秦氏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你呀,以后不要再这么大包大揽,升米恩斗米仇,可不是说说的。” 苏木讪讪地挠了挠头,道:“我知道了,阿娘。” 林一诺见他这样哑然失笑。 不过在他的观念里,他是很认同秦氏的观点的,济人可一时不可一世。对他来说,旁人的好坏他根本不在乎。或者可以说,除了他母亲和姐姐、苏木,其余人他一概不关心、不在乎。 他看着苏木折腾着共同富裕的发财大计,虽不赞同,但也不反对。一切,只要自己的好兄弟高兴就好了,旁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说着话,门口忽然传来动静,是隔壁三婶家的孙子苏瑞学,小名来宝,带着一个人过来了,那人站院门口就喊:“是苏三娘她娘家不?” “是,是我家囡让捎口信吗?” “艾玛,什么口信呀,是你家三姑爷出事啦,摔仙人山的壕沟里不省人事,血出沥拉,被经过的路人发现送回家里。你家囡又张罗着搭了牛车送镇上药堂看病去了,你们作为亲家快去看看吧。” 秦氏心里一咯噔,这小女婿头上的爹娘全没了,她家三娘统共就给他们家生了两个女娃。一个大的今年10岁,小的那个今年3月才出生,现在才只6个月。若小女婿没了,她们在那村里可不好过日子。 她也不跟来人多废话了,转头就吩咐铁蛋去把在外面侃大山的苏老头和苏大郎喊回来,然后又吩咐苏木跟她一起去套牛车。 “不用了。”苏木拒绝了,又转头对秦氏道,“阿娘,别忙这些,我跟林三去镇上看看情况,你们就别忙着去了,又不懂医,去也白去。” 秦氏拧了眉,沉吟一会道:“行,我就不去镇上了。但你还得套好车,我直接去你三姐家,两个孩子估计还在家里没人管。” 来宝上前殷勤道:“阿木兄,我来帮你一起套牛车。” “好吧。”苏木也不跟他客气,来宝本身也是他的跟班之一,常年跟着他晃荡的。 秦氏心头慌慌地,赶快进房去揣上一贯钱,出来的时候看到大儿媳赵氏抱了一匹绢帛过来:“阿家,带上这个吧。” 秦氏摇头:“绢帛太占地方,我已拿了钱。” “好的。阿家您别急,小妹夫吉人自有天相。” “唉。”秦氏叹了口气,没有多说。 苏木和来宝套好牛车牵着牛出来,秦氏抱给他一贯钱:“这些你带上,以防万一。” 苏木接过后往腰上一缠,道:“好,我这就去了,阿娘你自己别去三姐家,路远,还是等大兄回来,让大兄过去。” “好,我知道了,你快去吧。” “嗯,我走了。” 正文 第十章 一命呜呼 , 苏木走出门后就展开速度往镇里赶,林一诺也不骑马了,施展了轻功跟着苏木。 林一诺平时懒散,但却颇有武学天赋,而且他在习文学武这块其实也不懒。林氏嫡系才有资格学习的《林氏天刀》,他学了;谢阀的《灵虚身法》,他学了;他爹不知从何得来的《仙灵诀》,他也学了。 虽然他不像苏木一样天赋异禀,但当他全力施为灵虚身法之时,速度勉强也能追上苏木了,比起寻常的马匹自然不知要快多少。 说起来,苏木这家伙就很奇怪了,天生的六识远超常人,但却怎么都无法修习内功心法。不说《仙灵诀》这种逆天的寻常人根本学不会的功法了,就是他们书房里摆放着的早就经过无数子弟修习过的低阶内功心法,他也完全无法学会。 在小时候,他反复指点过苏木奇经八脉和各重要穴位以及丹田的位量,可对方就是感受不到,仿佛身体里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一般,无奈只好放弃了。 好在普通的外功之类苏木还是能学一学的,靠着一身蛮力,也不比一身内力的林一诺弱多少就是。 从苏家村赶到镇上,寻常的骡车大约需大半个时辰,而林、苏两人则连一炷香的时间都不用。 镇子并不大,镇上的药房也不多,很快两人就找到了林三娘所在的那家,只因为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就已经先听到了里面传出来的属于林三娘的撕心裂肺的哭声。 两人对视一眼,苏木微微蹙了一下眉,抬脚进去了,而林一诺就站在门口,没有入内。 “三姐,三姐夫怎么样了?” 哭得眼睛都肿了的苏三娘闻言扭头看过来:“小弟,你过来了,呜呜呜,你姐夫……你姐夫……” 旁边的药房伙计抢过话头道:“你是他们家的人?这人不行了,送来时候就不行了,快拉回去吧,别在这里哭嚎了,脑门子疼。”药房里坐堂的老大夫上前看过人后断定了没救,就躲回自己的隔间了,懒得应付哭闹的人,留下伙计应付。 苏木上前看了看三姐夫胡大海面无人色的脸,明白已是凶多吉少,但见三姐哭得那般凄惨,忍不住就朝外喊道:“林三,你来看看吧,或者渡一些真气还能救一救。” 他这话可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因为两年前林一诺就曾以仙灵诀的真气把一位呼吸困难、眼看断气的老者从鬼门关抢了回来,当时苏木正好在场围观了全程。 他当他学了医术,还是林一诺告诉他,不过是以真气顺着经脉进入他人体内帮其疏通罢了,谈不上医术。 但不管如何,林一诺当时救活了将死之人是事实,如今苏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林一诺听到喊声并没多说,直接走了进来。他通身的气派自有一股贵气,药店的伙计见了不敢多说,只搬了一张胡凳过来放在病人旁边,然后默默退到一旁。 林一诺坐在胡凳上,伸出两指搭了胡大海的脉搏,送出三注真气欲进入他的气脉但却遇阻,他当即收回手指,对着苏木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 苏木叹了口气,虽然他对这个一年也见不了两次的三姐夫并没有什么太大感情,但毕竟是自己三姐的家人,人没救了,总还是有些唏嘘。 “三姐,你别哭了,哭坏眼睛怎么办,家里还有大妮和妞妞等着你呢。”苏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她,“我去租辆骡车,先把三姐夫运回去,总要让他落叶归根,别走在了外面。” 苏三娘此时已经六神无主了,她一哭男人没了,二哭未来没了。 她家男人跟兄长感情并不好,两家在长辈故去的时候就分了家。 胡大江是长房,生了三子一女,胡大海是小儿子,苏三娘是他的妻子。由于苏三娘生大女儿时伤了生子,一直到今年才又生了个小囡。因此在子嗣方面,胡大海两口子的声音大不起来,在分产的时候自然争不过,吃了不少亏。 自从分家因为没有男娃吃了亏,胡大海就经常地拿话刺她,说她生不出儿子没用,可好歹忍一忍,日子还能凑合过,谁知道却会遇到这横祸呢? 家里没有男丁继承香火,她都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胡家村里把绝户赶走的事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好不容易把苏三娘安抚了下来,苏木走到门口,正打算去租骡车,却发现林一诺已经带着车夫过来了。 苏木没有跟着苏三娘去胡家村,反正有了骡车,他在不在的也无所谓,治丧的琐事,他又不会。要是一路跟过去,他得听他三姐一路哭,这可受不了。 他不去,林一诺就更不会去了。 …… …… 胡大海的丧事办得虽简单但也算合规矩,替他摔盆的人是胡大伯家的小儿子。 因为小女婿出了横祸丢了命,苏老头一家成功制白糖的喜悦都被冲淡了。好不容易办完了丧事,两个娃也由着苏三娘接回了自己家里,这日子还是太平不起来。 这几天秦氏帮着小女儿操持小女婿的丧事,累得有点心力交瘁了,这晚躺在床上长吁短叹,怎么都睡不着。 “老头子,你小囡可怎么办?这往后日子太难了,我眼瞧着治丧这几日,他大伯一家不是好相与的,这次若不是我们去帮忙,我看那胡大郎能趁着治丧把小女婿一家的家底都吞光了。” 苏老头沉着脸没有说话。 秦氏沉吟了半晌,叹气道:“让她们娘三个回来你说好不好?” 苏老头问:“回来住哪?大郎家的大头今年要完婚,给他们小两口准备的新房不能动,二狗、铁蛋还有木宝也都已经14岁,眼瞅着就要说亲。这一人一间房都只怕不够呢,难道小囡回来了,让她们娘三个跟我们老两口挤一起?” 秦氏抿了抿唇:“丫丫十五岁了,也就这两年的功夫就能嫁出去。何况家里有了白糖这门生意,还养不起一个小囡吗?” 苏老头气道:“我不是不想让她们回来,可你若是接了小囡,那难产死掉的大囡留下的几个女娃呢?要不要一起接回来?她们过的日子可比小囡家苦多了。” 秦氏便不说话了。 隔了没几天,大清早的,天都没完全亮,一家人就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当天苏木并不在,他带着几个族人一起运白糖给林一诺的浮云山庄,当晚就留宿在那,没有回村。因此去开门的是家里活都抢着做的赵氏。 看清了门口的人,她吓了一跳:“哎呦!这不是大妮吗?”来人正是苏三娘十岁的大女儿胡大妮。 因为这个变故,苏家被闹得人仰马翻。 正文 第十一章 捉奸拿双 , 胡大妮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天那么黑,路又这么远,她鞋都跑丢了一只,头发也是乱蓬蓬的,眼睛都哭红肿了,抽噎着都说不出句完整的话来。 赵氏忙把她拉进院子里,进了内堂,关了门,拿了丫丫的鞋子给她穿。秦氏忙忙地上前一把抱住大妮,心肝肉地喊了几句。几个小的也不敢怠慢,丫丫直接去了厨房烧开水给她洗脸,赵氏则赶快过来给她煮鸡蛋糖水。 在外婆的怀里感受了一会温暖,胡大妮才仿佛回了神了。这一路摸黑过来,穿过竹林和小河,走过坟地和荒野,她魂都快被吓没了。 “外婆,舅舅,快去救救阿娘……呜呜呜……” 秦氏就感觉脑子里一抽,差点没晕过去,强打着精神问:“你阿娘怎么了?” “大伯他们绑了个男人,一定要说他跟阿娘私通,大伯娘上来就打了我阿娘,呜呜呜……我拦不住,就拼命挣脱了人跑出来,小妹还在床上哭,呜呜呜……” 一屋子的人听了均面色大变,秦氏手都抖了,她连忙抓住自己的手,但却一时发不出声。 苏大郎气得大拍了一下桌子:“岂有此理!这是当我们苏家是死的吗?” 赵氏义愤填膺道:“这明摆着是诬陷!小姑子不是这种人!” 苏老头转头喝了窗外探头探脑的大头、二狗和铁蛋,敲着桌子喊:“还愣着干什么,你们一个人去浮云山庄把苏木直接叫到胡家村去,剩下两个给我去喊族人,年轻力壮的,多喊几个。都欺负到我们脸上了,当我们苏氏一族是死的吗?好歹我们祖上也出过士人。” 大头、二狗和铁蛋应了一声就往外跑。年纪最大的大头去牛房套了牛车出去,去距离最远的浮云山庄喊人,二狗和铁蛋则在村里飞奔,去找村里偶尔会去山上打猎的几个族人。 小女婿的头七刚过,就给他们搞这种龌龊事,想吃绝户也不是这个吃法,以为娘家人都哑巴聋子吗? 苏老头气得眼睛都红了。 他可以接受把女儿和外孙女接回家来,但绝不能接受这么大一盆污水。一个家族,有一个私通的女人,对于整个家族的名声来说,都是个巨大的打击。 他苏智鱼连偷偷发财的心思都没有,一听小儿子愿意拿惊天动地的白糖出来造福族里,就同意了。他就是想把整个苏氏一族往上带一带,死了也可以含笑面见列祖列宗。 现在算是怎么回事?不明不白抓个野男人出来就想按头让人承认吗? 不一会儿,村子里就闹起了动静,乌泱泱地来了一大片的族亲。 大家伙刚从族长家得了那么大的恩情,此时族长振臂一呼,还有谁敢不从?二狗和铁蛋喊人的时候也没说具体是什么事,但大家心里都明镜似的,既然是苏三娘的娃回来了,那指定是苏三娘那边出了事。 其实族人们私底下也早就嘀咕过,毕竟吃绝户的事情,哪哪都有听说的,近二十年也就他们族里规矩严,没发生过这种事,但往上数数,也有。 在这么多男人面前,秦氏和赵氏自然避在一旁。苏老头作为族长,黑着一张脸点了几个身强力壮的族人,他也不说具体什么事,只招呼人一起去胡家村讨公道。 这时候就能感觉到苏智鱼作为族长的号召力了,他们家这些年为族里做的事没有白付出。 一群人都不等天完全亮,在苏智鱼、苏瑞安(苏大郎)的带领下扛着锄头扁担的,浩浩荡荡地穿山越岭往山那边的胡家村走去。 苏大娘和苏三娘都是没生出儿子的,在夫家其实日子不是特别好过。如果当初苏二郎和苏三郎没有被官兵抓壮丁抓走,她们有三个成年兄弟当靠山,婆家也不敢磋磨她们。 可问题,苏二郎和苏三郎都没了,四郎还小,五郎苏木小时候干脆就是个药罐子,体弱多病,苏家日子着实不好过,自然就顾及不到外嫁的女儿了。 好不容易苏木长大了,苏家一家稍微变好些了,苏大娘却在生小女儿的时候难产去世了,根本没靠着娘家的福。而如今苏智鱼当上族长了,苏木甚至都受到了朝廷的嘉奖,但苏三娘却丧夫了,不仅丧夫,还被污蔑私通! 本朝是鼓励寡妇再嫁的,多生孩子是正经事,朝廷都鼓励的,根本没有去私通的理由。如果苏三娘想要再嫁,不会有任何阻力,她干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去私通,就为了守着胡大海少得可怜的一点家财吗?真大可不必。 所以苏智鱼一家都是坚定地相信,他们胡家就是想吃了绝户,还要把恶名往苏家身上扣。 长得不美,想得倒挺美。 一路走,苏大郎就一路憋着气。 年轻的族人们已经在路上听苏老头讲了事情的始末,一个个都红了眼,攥紧了拳头。只是他们毕竟不是族长的家里人,不可能擅自出头做主,这件事打算要闹到什么地步,还得问族长。 若只是为苏三娘出口气,以后还是要继续靠着那边的田地过活,那么事情就不能完全做绝;若不打算在胡家村过了,那点子田地家当也不打算要了,那么他们就来个大的,把胡家给砸了! 苏老头沉吟了半晌,恨恨道:“不过了,砸!” “好!!!”一群人大喊。 …… …… “哎呀阿娘哎!苏大郎带着人过来啦!”一群人浩浩荡荡进了胡家村时,天早已大亮。 “这么多人,这是要整大的啦!” “快点儿跑,一会没好位置站了!” “娘希匹,噶是带劲哦!我早说了有兄弟的女人不能随便欺!胡大江这莽汉。” 有刚起床听到了动静打算去胡家看热闹的村民看见了一群人,兴奋地就差跳起来了。各个奔走相告,喊着关系好的快来一起去看热闹,那行动迅速的更是直接追着队伍就上去了。 今天凌晨胡大海家发生的事情早已经在村里头传开,平日里哪家哪户来了位客人都能引起整村的议论和围观,更别说今天这么劲爆的大事了。大家早就已经聚在胡家院子里看热闹了。 其实苏三娘有没有偷人,大部分人都心里明镜似的,但这种事儿,人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他们只管看热闹就是。 此时胡家的族长已经被人请来了,正站在胡大海的小院里,黑着一张脸看着被堵了嘴捆在了一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是村里出了名的二流子,已经被打得满头包。 他因为前两年在镇上赌钱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给卖了,后来仍然还不上输掉的赌资,被赌场的打手打折了一条腿,从此就变成了坡脚。 而女的当然是苏三娘了,只见她此刻左右脸都红肿着,显然被扇得不轻,头发散乱,嘴里还塞了一把肮脏的破布头,屋里还有婴儿的撕心裂肺的哭声不断传出来。 正文 第十二章 不讲武德 胡族长心里挺气的,二流子他确实是翻胡大海家的院子时被隔壁的胡大江抓了个现行的,打他是一点不冤。只不该事情还没问清楚,就把苏三娘从屋里揪出来,把人直接捆了,这像什么样子? 要捉奸,起码也得是在床上捉的两人啊。 也亏得天气热,大家都是一件单衣,苏三娘晚上睡觉也不脱衣服,否则场面就不大适宜了。 胡大江的意思是要把奸夫**沉塘,但胡族长反对。 这胡大海的田地家财又落不到他的手里,干什么他要做这个得罪人的事情,苏三娘娘家又不是没有人。因此只说不同意,让胡大江赶快派人去苏家村请了苏家的人过来,问问他们要怎么解决。 胡大江当然不想去苏家村了,他只想把案子做成铁案,赶快吞了弟弟家的家财。反正他半夜从隔壁抓到了二流子这是事实,就是当场打死了狗男女也不怕见官,这件事,他占理! 苏老头和苏大郎带头进院子里时看到就是这样一幕,苏大郎顿时目眦尽裂,大吼一声:“你们怎么敢!” 他猛地冲向前,一把推开站在一边的胡大江的大儿子——已经15岁的胡小河,把后者直接推得摔了个屁墩。然后他三两下就解开了苏三娘身上的麻绳,取下了她嘴里塞着的破布。 在屋里面的胡大江媳妇孙氏装不了死了,直接冲了出来推了一把苏大郎:“干什么你!欺负我儿子,瞎了你的狗眼了!到我们胡家村来耍横!” 苏大郎忍了忍才没动手打女人,但他一脸凶狠地瞪着孙氏,到底还是把她吓着了,扶起了儿子就退在一边,拉着儿子不让他冲动地往前。 毕竟胡小河才15岁,根本没长成,而33岁的苏大郎却正当壮年。 苏三娘看到一院子自己的族人和家人,一颗愤懑的心顿时满溢委屈,抱着苏大郎放声大哭。 “阿妹,别哭,今天大兄我肯定帮你讨回这个公道!” “什么讨公道!你们苏家的女儿做出这种事,你还来我胡家撒野?”胡大江在一旁冷笑,“别以为我们胡家好欺负,这贱人不守妇道,还在夫孝里就做出这种事,我们没马上把她沉塘就是客气了!” “放你娘的臭狗屁!”苏老头对着胡大江怒目而视,“随便绑个野男人就想栽赃我家清清白白的囡,你是什么狗东西,由得你胡来?” 居然这样对他们苏家的女儿,这是完全想结死仇啊! 胡大江冷冷道:“哼,你家的?进了我胡家的门,这还是你家的人?行,你要说你家的,那就休书一封拿走,滚回苏家去。” “休书?你能给哪门子的休书?这天底下大伯子给弟媳妇休书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见,怕不是要笑死人!”人群里的苏小狗嚷了一句。 苏三娘心急自己的小女儿,哭了一会后就放开了苏大郎,急匆就冲进屋里,一把抱起早就哭得声音都嘶哑的婴儿。她急急避到里间,关上门,撩起衣服就喂奶,孙氏到底是没敢上前阻拦。 胡氏族长气得胡子都吹起来了,再一看院子里虎视眈眈的苏氏族人,便知道今天的事绝对不可能善了。 只是这样被苏家人欺上门来也太丢份了,不管怎么说,这里是胡氏一族的地界!不管苏三娘有没有真的孝期偷人,现在这个情况下,她只能是真的偷人!否则他们胡家村的脸往哪儿搁? “你们苏家好大的威风啊,跑到我们胡家村来二话不说就要开打吗?”胡族长冷冷一哼,“怎么,孝期偷人,你们还有理了?” “当我们都是瞎的啊!你说啥是啥?族长,不用跟他们废话,我们今天就把这里砸了,给三娘出气!”一向混不吝的苏小狗架火嚷了起来,卷着袖子,恨不得现在就拿起锄头砸了。 “我看谁敢!”胡族长大喝一声,“今天你们敢在这里耍横,别想走出胡家村!我们全村上下70户人家不是都吃素的!” “就是!别想!”孙氏在后面附和了一句。 “你给我闭嘴!老爷们讲话,没你出声的份!”胡族长很生气,回头骂了一句。他现在是被架上了台,不得不硬气。等打发了苏家人,他还要找胡大江一家算账,别以为事情就这么简单,不出点血,给族里一些好处,这事不能完。 “呦,挺热闹啊。” 忽然,屋顶上传来了懒洋洋的一声。众人抬头看去,只见一位一身劲装的少年站在屋顶,一副睥睨天下的气概。 这少年虽然不过十五六岁,但身高八尺,眼神凌厉,形态威武之极。 在场的都是田舍汉,根本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屋顶上来了人,均是大吃一惊。 “阿木!” “五郎!” “木兄!” 苏氏一族的人见到来人纷纷喊了起来,瞬间,一群人气势都不一样了,就像是找到了老虎当靠山的豺狗。 “这是他们苏家的五郎?” “这悄无声息地他怎么跑屋顶去了?” “听说他们家五郎是个药罐子啊,怎么长这么高大?” 胡氏族人窃窃私语,就连胡大江也挺意外。 这年头,信息封闭,两个村之间又隔着大山,村里除了胡大海一人就没有别的跟苏家村通婚的人。苏三娘一家不说,苏木的丰功伟绩自然不可能传到这里来。至于他发明的曲辕犁和筒车,那功绩自然是算在大老爷的头上,哪会给苏木做宣传呢。 苏三娘今年生的是个女娃,胡大海根本就没办洗三和满月酒,而胡大海的丧事呢,苏家来了苏智鱼老夫妻并苏大郎、苏二娘一家子,未成婚的苏四郎和苏木又都不必来。 因此这是苏木自大妮出生那年跟着爹娘一起来过后,近十年第一次踏上胡家村的土地。 胡大江喝道:“你是什么人?上屋顶干嘛?快给我滚下来!” “我是你爷爷呀!”苏木冷冷一笑,纵身一跃,跳到了院子里的一块当做椅子的大石头上。 只听“咔嚓嚓”一声,石头居然就在他脚下裂开了——裂、开、了! 在场众人全都呆若木鸡,一时连呼吸都不敢大声。 胡氏族长顿时面色变得很凝重,这苏家人不讲武德啊!这是什么人?一脚踩碎一块大石头?!我没老眼昏花吧?! 苏木还嫌震慑的不够,俯身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石,往手里一捏,顿时就看到石头变成了细小的碎块,被他随手丢开。 胡家村众人齐齐往后退了一大步,感觉自己的脑袋都疼了起来。 太凶残了,有木有!!! 胡大江心里更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他没想到苏家还有这样的人啊! 苏木才懒得跟他们吵吵,他学过的知识告诉他,在目不识丁的乡野之地,讲什么大道理没用,拳头才是硬道理! 在一个默认可以吃绝户的世界,宗族为了发展牺牲掉弱小,是很平常的事,哪有什么道理可讲。 现在他拳头大,那就只能听他的。 正文 第十三章 海底世界 , 只见苏木直接穿过人群,当胸抓起胡大江,像提鸡崽子一样提着他就先绕着村子飞奔了两圈,身形快得在众人眼里只剩下残影。也就是他没有内力练不会轻功,他要有林一诺的轻功,此刻就是带着胡大江在房顶上飞,看吓不死他。 但即便如此,他这堪比猎豹的速度还是吓尿了胡大江。 两圈后,他回到原地,嫌弃地把胡大江往空地一丢。胡大江不仅失禁了,肚子里也翻江倒海了一样,直接就趴在地上“哇哇”吐了起来。 刚刚才反应过来的胡家村众人集体吓得退到了院子外面。惹不起、惹不起,这为了不知道隔了几代的族人冒死出头,根本没必要。 孙氏扑到了胡大江身上哭嚎:“他阿爹啊,你没事吧?哎呀,杀人了,没天理啊!偷人的……” 苏木不想听她满嘴喷粪,直接捡起一块小石子往孙氏身上一弹,点了她的哑穴。 他自己身上的穴位是摸不准,可是别人的穴位,他很懂啊!他都不知道在飞碟的屏幕上看过多少遍了,早已深深地印入脑海里。 “噢噢!木兄威武!” “嗷嗷!木兄威武!”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的苏氏族人兴奋地喊了起来,这一刻,苏木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都快成神了。 “你你你,你把我娘怎么了?”胡小河惊慌失措地指着苏木,但又不敢上前“讲理”。 “现在,赶快的,把我三姐的嫁妆还回来,这田地和院子我们都不要了,折钱给我三姐!”苏木懒得理他,双目电光般一扫,但凡被他余光扫到的胡家村人都吓得如鹌鹑般缩起了脖子,“来宝,你去把这个臭东西的腿给我打折了,敢攀诬我三姐,不要命了。” 苏木是不屑于自己动手,他一个武林中人,打这种二流子,跌份。 “是!”来宝精神一震,拿起扁担就朝着地上绑着的二流子打下去。 “呜呜呜呜……”二流子嘴里还被堵着呢,闻言吓死了,拼命在地上滚着躲开。他已经瘸了一条腿了,再瘸一条,哪里有命在,现在可没有老婆在一旁伺候他了。 但来宝可不会对他有什么同情心,他本来就是苏木的跟班,现在更是苏木指东他不会向西,彻底服啦! 胡族长站在院外色厉内荏道:“你这么胡来,不怕我们报官吗?” 苏木掏了掏耳朵:“你敢吗?” 反正吓人又不用吃官司,苏木才无所谓。这种乡野小民,欺软怕硬,一辈子都不可能敢去官府的。 “你你你……我不管了!胡大江你自己惹来的煞星自己管。” 胡族长生气得一甩袖子,直接走了。 最终胡大江一家把压箱底的钱都掏了出来,一共才抱出来三贯钱并三匹绢帛,一起交给了苏三娘。苏木又让苏三娘收拾了一些衣物,就想直接把胡大海的石头屋给推倒了。 但被苏三娘拦住了,她舍不得里面的家具。没法子,苏木只好又逼胡家村出了个牛车,把她出嫁时的那些嫁妆箱子都扛了上去。 家具一搬完,他便把屋推倒了,苏三娘不住了,也不能便宜了胡大江一家。 看着苏氏族人离开的背影,胡大江一家射出了仇恨而无奈的目光。 苏大郎和苏老头在郁闷中又带了点欣慰,郁闷的当然是苏三娘的遭遇,欣慰的是他们发现,五郎越来越像那么回事了,撑起一个族没问题了。 苏三娘抱着孩子跟着族人走的时候,眼里倒还有一点点的不舍,这房子还是胡大海前几年一块块的石头搬回家,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就这么被小弟带人给砸了……虽说胡大江赔的钱够这些损失,可到底还是心疼啊。 如果能好好的住下去,她是真的愿意守寡住着的,可惜,他们这村里容不下她们孤儿寡母,但娘家就能容得下吗?现在娘家是只有大兄一个成家了,可未来四郎五郎都是眼瞅着要成家的人,还有大头、二狗也快了,她一个出嫁女该如何自处? 父母兄弟能接受她们娘三个,嫂子弟妹可未必啊。想到这些,她就不禁悲从心来,又呜咽上了。 苏木一听哭声就有些受不了,无他,他的六识他太敏感了,任何声音都会在他耳边放大六七倍,哭声尤甚,太吵:“阿爹、大兄、三姐,我先走一步了,你们慢慢来。”话音刚落,人就一阵风般跑远了,喊都喊不停。 “哎,等等——这臭小子,还想问问白糖的事情呢。” …… …… 茫茫大海,一望无垠,此时天上一轮金日,照得海面波光粼粼。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在六丈许的深水里缓缓向停在海底的飞碟游去。飞碟是前阵子趁着夜色,苏木从仙人湖底开出来的,这之后,就一直放在近海海底。 苏木本就可以在水里呼吸,而林一诺能在这深水处潜游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修习《仙灵诀》得来的真气。每当胸中一口气将尽时,另一口气又会从丹田自动生出来。他每次在水里可以游近半个时辰不必换气。 正游着,海水忽然从旁边翻涌了起来,两人均朝那处看去,还以为是来了什么海怪,结果出现在眼前的居然是一头通体雪白的白鲸! 两人会知道这是白鲸还多亏了通过飞碟精灵学到的知识,此前他们是从未见过实物的,只在飞碟屏幕里见过图片。 出现在这里的这头白鲸身躯大约两三米的样子,应该还没成年。它的额头向外隆起突出且圆滑,嘴喙很短,唇线宽阔,身体是一种光滑的白,外观跟资料里描述的基本一模一样。 白鲸的两只小眼睛漆黑有神,好奇地打量着苏木和林一诺,尾巴不时拍着身后一截长长的水草嬉戏,显出一副天真又好奇的模样。没过一会,它就张开嘴巴发出“呜呜”的声音,憨态可掬。 白鲸是鲸类王国中最优秀的“口技”专家,能发出几百种声音,几乎所有可以想象出来的声音它都能模仿,而且惟妙惟肖。 白鲸一般都是群居,当然也偶有调皮的会离群独自漫游,游上几百公里甚至更远。这里是东海,可不是白鲸的常居之地,所以这条白鲸肯定是离群游玩才会来到这里。 苏木感受到它欢快又好奇的情绪,心里也开心了起来。比起愚不可及的田舍汉,聪明的动物确实更有趣啊! 白鲸的智商在动物界算比较高了,聪明的甚至有相当于人类4-5岁孩子的智力。 苏木忍不住游过去跟它玩闹了一会,白鲸用圆滚滚的脑袋轻轻撞击着苏木的身体,完全是把他当成玩伴的模样。 林一诺就没这个闲心了,他抱胸立在旁边的水域,静静地看着一人一鲸玩闹,既不参与也不催促。他的周遭似乎散发着诸物勿近的危险气质,连海底的鱼虾游过的时候都会特意绕开他。 苏木陪同白鲸嬉闹了一会后,把它带到了不远处的珊瑚礁这里,让它自娱自乐。 苏木跟动物沟通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越是智商高的动物,他沟通起来越顺畅,此时白鲸感受到了他要离开的想法,依依不舍地用圆圆的脑袋拱了拱他的手心,看着他游开但没有追上来。 “喔喔~”白鲸的嘴里发着声音,似乎在告别一般。 正文 第十四章 君子爱财 经过意外遇到白鲸的事后,苏木的情绪明显变好了很多,等两个人进入飞碟时,林一诺看到他的脸上还带着回味的笑。 两人换了干衣服,并排躺在地毯上,沉默了会又齐声大笑。 苏木感叹:“大海可比仙人湖好玩多啦,物种真丰富!” 林一诺赞同:“确实,等会我们抓点螃蟹上船,晚上煮螃蟹吃吧,秋天是吃螃蟹的好时候,肥的很,我带了醋和吃蟹八大件。” “好,你看着办。”苏木不太会搞吃的,但他知道林一诺一向很会折腾这些,当然全听他的。 “怎么样,你三姐的事情解决了吗?” “解决了!不过是没水平的乡野小民想吃个绝户,不过他瞎了眼,找错了人。”苏木撇撇嘴,“这世道有些事真叫人厌恶。你说在另一个位面的21世纪真的会有‘平等地歌唱男性和女性’这件事情吗?” “我们所学的知识都已经被证实了不少,你还据此做出了曲辕犁、筒车以及白糖,到现在还在怀疑飞碟精灵放出来的内容真假吗?”林一诺撑起脑袋,看着他。 苏木的肤色很白,睫毛很长,整张脸是浓眉大眼的长相,跟苏家的其他人完全不一样。 林一诺一直坚信,苏木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是意外闯进来的,当然也就不会真是苏家的儿子了。证据就是这个远超当前科技文明的飞碟,以及苏木与众不同的身体素质。 其实就是关于他自己,他也曾怀疑过自己是否会是外星穿越而来的,因为他的身上也是有着古怪之处的。若非越长大,他跟母亲的相貌越接近,他真的会一直这么认为。 苏木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道:“经目之事,犹恐未真,纸上得来,岂能全信?哎,这事情真的一件件太多了,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出海去环游世界!你书房里书上的圣人都说是天圆地方,但飞碟精灵提供的资料里又说地是圆的,我倒要看看,这大地到底是圆是方。” 林一诺亦坐了起来,舒展了下手脚道:“我这边没什么问题。” “昨天浮云山庄不是还有你二叔手下的人过来吗?你确定没问题?”苏木有点怀疑。 林一诺淡淡道:“应付这种事,我阿娘最拿手,用不上我。” “他们是不是为了白糖来的?” “他们想要的多了,何止白糖这一样。” “白糖的利益确实有点大,我怕谢姨应付起来会吃力。”苏木说着就搂着林一诺的肩头豪气万丈道,“我们俩还是先赚个千金万金,安顿好家人再出门浪迹天涯,届时没个三年五载不回来。林三,你说如何?” 林一诺笑道:“怎敢有别的意见。” 苏木狠狠一拍他的肩膀:“真是我的好兄弟!” 林一诺无奈摇头,伸手揉了揉肩:“苏少,你仿佛不知道自己的手劲有多大?” 苏木嘻嘻笑道:“林少你有真气护体,这点劲道还不够给你挠痒。只是有一点我很奇怪,你有那么多良田,为何不愿意种甘蔗呢?” 林一诺摸了摸鼻子:“瞧你那些日子下地教族人怎么腐肥,整天臭烘烘的,我可受不了。” 苏木恨恨道:“你这人惯爱说这些鬼话。你要种地,凭你这公子哥还需自己亲自腐肥下地吗?自有奴仆抢着代劳。” 林一诺苦笑道:“我已掌握了围海晒盐、炼制精盐,收入已是不菲,恐弄白糖出来又多生事端,因此不愿意为此费神。” “你这有钱人的心态真是奇怪,居然还有嫌弃赚钱太多的!” 林一诺淡淡一笑,随他吐槽。 “不过我呢,有了发财的路子总是要想着兄弟你的。这次让你收的白糖,上等最白那一批你运到大城市后,大可以加价至八十钱一两,次等也可以卖他个六七十钱,统统卖给那些大贵族、土财主去,怎样,我的主意如何?” 林一诺作了个揖:“妙极!多谢苏少提携小弟!” 随即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闲话休说,你快试试这次能不能打开四维空间了?” “好,我且再试试。”林一诺解下自己脖间挂着的陨石玉佩放置在操作台上(自从他年纪渐长,发现陨石是自己的弱点之后,他就不再挂在腰间了,而是穿绳挂在脖子上藏于衣内不让人知晓),然后双手在台面飞速点按,那陨石受到能量牵引微微颤动。 苏木双目死死盯着,片刻后,一切又恢复原状,苏木一口气松掉,忍不住抓了抓头。 林一诺停下手,摸了摸鼻子:“比想象的难啊。”然后又赶快取回陨石玉佩戴好,只是离体一会儿,而且还是这么近的距离,他已有些头晕。 他是完全离不开陨石的,否则别说一身武功施展不出来,能好好地站着都算不错了,为此他曾经试过好几次。 而苏木却跟他不一样,苏木自第一次进入飞碟后,他脖子上的陨石吊坠就莫名消失了。林一诺始终记得苏木曾有过这么一块质地非常古怪的陨石吊坠,但随着时间流逝,苏木自己却居然忘记了。 苏木蹙眉道:“我就不信了,换我来试。”林一诺于是让开位置。 这些年,两人自第一次误打误撞进入过飞碟内的四维空间,取了三颗能量石出来后,再也没能进去过。 关于四维空间的事情还是飞碟精灵告知的,原是这飞碟内安装的用来放置物品的空间,只是不知何故,那次之后他们根据飞碟精灵的指示,试遍了所有指令,都没能再次打开。 眼看着当初取出来的能量石快变成透明了,一旦没了能量,按飞碟精灵的说法,这飞碟就成了摆设,它也会进入关机状态。他们以后可能就只能把它当成一个水底房子使用,别的什么功能都不会有。 因此最近只要有时间,两人就在里面琢磨。 飞碟精灵这个没有自己思想的人工智能是指望不上了,它提供的办法都是以飞碟完好无损为前提才能操作的。 但很显然,飞碟经历了太多磨损,不可能再恢复如初——至少凭他们俩是做不到的。 林一诺再次表示:“我们现在是瞎琢磨,进入四维空间的关键肯定跟你曾经戴过的那块陨石吊坠有关。” 苏木有点不确定道:“你一直说我有吊坠,可我真的不记得了。我问了阿爹阿娘,他们也早就忘记了。” “哎,只怪当初我年纪太小,我虽记得你脖子上的吊坠有古怪,但也记不清它的模样了。反正肯定跟我的这块是不一样,你看到了,我这块放这里并不管用。” “真叫人头疼。” 正文 第十五章 沉船宝藏 , 也不知过了多久,苏木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 林一诺于是道:“我们先上去吃点东西,放松一下,换换脑子再来。” 苏木无可无不可:“也好。” “我去捉蟹,你在水里方便,抓鱼的任务就交给你。我想做鱼脍,苏少你最好能捉条鲣鱼来,若能有飞碟精灵资料库里描述的金枪鱼自然更好。” 苏木哈哈笑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两人换上之前的湿衣服,打开飞碟的舱门,各自游开。 林一诺在海底淤泥里抓了几只青蟹、梭子蟹,收在网内,然后就开始往上浮,沿途遇到的海洋生物见他如见邪神般纷纷避走。至于苏木则全速往深海潜去,这附近的一片海域可没有林一诺想吃的鱼。 林一诺浮上海面,纵身一跃,上了船,他看了一眼太阳在船舱的长度,心道原来我们已经在飞碟里耗费了大半天的光阴,难怪会这么饿。接着,他进入船舱内的洗漱室沐浴更衣。 换洗完毕后,他随意擦了擦长发,便以体内真气催得半干,松垮垮地拿个束带绑在脑后,走到船上的厨房,打开一个放满了冰块的大木柜,取出里面冰镇的双皮奶,先吃了一罐填填肚子,然后才开始切姜、放醋,烹饪起了螃蟹。 此船不算大,但也不小,船长十五余米,淮南道扬州制造,船体选用较为坚硬耐久的楠木,采用的水密分舱技术,船体坚固,是颇为安全的船型,突出一个特点是其疾如风。若配齐了船员,拉满风帆,船员们一齐摇橹,速度堪比朝廷水师游艇。 林一诺喜静,不喜有人跟随,因此偌大的船仅有他一人,船橹都收起来了,此刻船正静静地飘在海面上。 船是他今年新买的,为的就是苏木常年挂在嘴边的“浪迹天涯”做准备。苏木看多了武侠话本,满心的侠客行,说要自东向西出发,路见不平便拔刀相助,若遇海盗便除暴安良,顺便再看看是不是真能回到原点,如此才能证明地是圆的。 关于太阳系里以太阳为中心说,林一诺心中早就信了,飞碟精灵资料库里的天文和地理,是他非常喜欢的学问。 但苏木始终对此保持怀疑,甚至他都不太信有外星文明,哪怕飞碟活生生摆在他眼前,他也更愿意相信怪力乱神那一套。不得不说,武侠、仙侠话本对他的洗脑是很成功的。 对此林一诺也懒得争辩,就陪着他去看看世界也无妨。 说起来好笑,力大无穷的苏木居然会怕黑怕鬼,还会跟着他爹娘天天祭拜道君,虔诚得很。 此时的苏木身后跟着一条被他蛊惑的鲣鱼,一人一鱼在途中遇到了一艘海底沉船。 看此船的规模和造型,当是隋末的船。此船甲板异常宽阔,船体足有三十多米长,是一条楼船。尽管如今沉在海底,经过几十年的海水腐蚀已破破烂烂,但从轮廓看仍然像是一头海底巨兽。 苏木迫不及待地钻进了沉船中,身后的鲣鱼也傻乎乎地跟着他一起。 一层一层扫过船舱,沿途遇到好多已成白骨的骷髅,吓得他有点胆寒,但发财的信念支撑着他,他一边嘴里念叨着:“勿怪勿怪,打扰打扰。”一边快速地寻找值钱的东西。 没一会就被他找到了五个挂着大锁的箱子,上面的锁已经铁锈斑斑。他徒手劈开一个木箱的一角,定睛一看,里面金光乍现,是长立方体的金铤! 苏木的心顿时火热起来。他没有继续劈箱子,而是把身上的衣服脱了,扯成条状接起来,当做牵引绳一一穿过锁孔,绑好五个木箱,然后飞速拉着他们往别处游,赶紧离开了这装满了骷髅的沉船。 鲣鱼感受到他的情绪,也兴奋地翻了个身。苏木倒有些过意不去了,这傻大个还为我高兴,可我一会就要把它吃掉了。 嗯,既然如此,等会我就多吃一点,以告慰你的付出吧! 他看了鲣鱼一眼,加快了游行的速度。 等他把五个箱子都拖回飞碟周围之时,还遇到了之前的那条小白鲸。因为小白鲸的出现,还差点把鲣鱼吓走,苏木安抚了之后,鲣鱼才犹犹豫豫地待在他的身边,像极了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小白鲸看他拖着箱子,还以为是玩具,直接甩着头就过来顶着箱子玩了,把那个被苏木劈了一个洞的木箱颠得掉了两锭金铤出来。 慌得苏木忙推开了小白鲸,让它先自己一边玩去。 等到了飞碟内,苏木才大摇大摆地开始劈箱验收。 这五个木箱里面,全部装着金铤,十两一个,每箱四十个。也就是说这次遇到海底沉船找到的宝藏有两千两黄金。 在本朝,一两金子能换6000钱,十两金子就是60贯,两千两就是12000贯! 这就家财万贯了啊! 苏木顿时乐了,大海果然是个特别好的地方,感觉自己完全可以靠搜索沉船发财了,毕竟在水里,他就是王啊! 他美滋滋地欣赏了一会垒得整整齐齐的金铤,笑得见牙不见眼,然后才关上飞碟门,往海面游去。暂时他还不想动这些金铤,家里人凭白糖的收入已够生活得不错。 正文 第十六章 海上美食 , 不一会儿,苏木破水而出,跃上了甲板,他的腋下夹着一条一米来长的鲣鱼。 此时距离他跟林一诺分头行动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 “林三,快出来,你要的鱼来了。” 林一诺施施然地从船舱内走出来,见了苏木赤膊的模样一双带笑的桃花眼微微一眯:“怎么这次去了那么久?你的衣服呢?” 苏木得意道:“你猜猜我遇到了什么?” 林一诺瞧了他一眼,徐徐道:“看来是捡着金子了。” 苏木愕然道:“这你也能看得出来?” 林一诺微挑了下眉,没有说话。 苏木兴奋道:“我找鱼的时候遇到了一艘隋朝的沉船,在上面找到了5个装满金铤的宝箱,因此耽搁了一些功夫。” 林一诺拊掌而笑:“恭喜林少。” 苏木搭住他的肩膀:“今次真个发财了,我都没那个弄白糖的兴致了。” 林一诺失笑道:“你这热度未免失得太快。”但他知道苏木不过是随便说说,因为后者一旦开始做一件事了,还从来没有半途而废过。 “你先去洗个澡,把湿裤子换了,穿好衣服,别总露着身体,不羞不臊。” 苏木厚着脸皮道:“嘿,都是男人羞臊什么?天天一起换衣服,什么没见过?” “……”林一诺无语。 苏木问:“现在什么时辰了?” 林一诺扭头看了一眼刻着几条线的船舱墙壁,回道:“申时三刻。” “这么晚了,难怪我的肚子一直咕咕叫。”苏木摸了摸肚子,“我说林三,你这天文真没白学,到底是怎么能精准地报时的?” “你看这些线,是我根据地球自转和绕着太阳公转的规律画出来的,从这里看时辰比任何铜壶滴漏都准确,因为太阳和地球的运行是不会错的。” 苏木摇摇头:“我就觉得天文最乱七八糟,学得脑壳痛,你这小子就是聪明。” 林一诺耸耸肩,并不发表看法。 两人一起在飞碟精灵里面学习,林一诺属于比较全面型的学霸,而苏木则是偏科极其严重的类型。 苏木感兴趣的是物理和农业,另外他还痴迷各种武侠、仙侠话本。但你要说他喜欢文学的话,也不是,他对诗文书画是不感兴趣的,一手烂字惊天动地。 林一诺瞧着苏木一身雪白泛着水光的肌肤,蹙眉道:“你快去穿衣,别磨蹭。” “嘿,马上去马上去。等会我们把桌子搬出来,今儿在甲板上吃宴,以落日余晖做陪,岂不快活?” “甚好,你去搬,我来处理鱼。”林一诺转开目光,朗声一笑,一掌劈死了鲣鱼,然后一把抱起就进了厨舱。 只见他手起刀落,去头尾、肚皮、薄切,以他林氏天刀的刀法切鱼,每一片鱼肉薄如蝉翼,几近透明,在一个装满了碎冰的碟子里均匀铺上,并辅以生菜点缀。 然后他取出两个小碟,一个碟子里放了八和齑,是用蒜、姜、橘、白梅、熟粟黄、粳米饭、盐、酱八种料制成,苏木喜欢吃这种;另一个碟子里则倒了酱油,挖了一勺他自制的芥末,是他为自己准备的,如此一来,鱼脍这道菜便做完了。 他又取出早已做好的清蒸梭子蟹及青蟹,晚餐的主菜便上桌了。 除了这两道今天从海里现抓的,林一诺还准备了一碟慈姑、一碟波棱菜、一碟秋葵以及一壶葡萄酒。 林一诺这人热衷于享受美食,在飞碟精灵提供的学习资料里,他最感兴趣的除了天文地理和化学,再就是美食了,看到另一个位面的各种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图片,他恨不得能钻进屏幕里去享受。 因此在本朝所有人对食物都是以蒸煮、炙烤为主时,他早已学会煎炒,连菜油都是自制的——没办法,本朝的麻油既稀少又口感不好。还有炒菜的铁锅,也是他请浮云山庄内的铁匠专门打造的。 苏木最喜欢做的事之一就是跟林一诺一起吃饭,因为后者每次做的菜肴都是色香味俱全,光坐在餐桌边看着、闻着就已经是种享受了。 待林一诺把喝葡萄酒的两只玉杯,吃螃蟹的锤、镦、钳、铲、匙、叉、刮、针八样工具摆好(此八样东西也是他从飞碟资料库里看了样式后临摹出来请工匠特制的,可以说最怕麻烦的林一诺为了一口吃的是一点都不怕麻烦的),两人就正式开吃了。 苏木不爱用那些,他喜欢徒手吃蟹,连蘸料他都不爱用,觉得这些调料会抢了螃蟹本身的鲜味。 两人吹着海风,饮着酒,吃着冰凉鲜嫩的鱼脍以及蟹黄嫩玉,看着落日余晖,心情都变美了。 “这样的神仙日子过一辈子也不会腻啊!林三,等我们解决了白糖的事,就浪迹天涯吧,如何?嗯,先把飞碟里的四维空间打开,到时候多准备些蔬菜瓜果并淡水,逍遥大海。”苏木一边吃着螃蟹一边感叹。 “甚好。”林一诺与他碰杯。 这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均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自觉,放荡不羁爱自由,说的就是他们俩。 一起浪迹天涯的话,林一诺已经听苏木念叨了四五年了,至今也还没能实现。苏木这人惯爱随口胡说,林一诺早已习惯了。这世上纷纷扰扰,想身无挂碍地全数抛下,哪能那么容易呢? 正文 第十七章 再不再嫁? , 当夜苏木进村的时候,村里倒还零星亮着几盏烛火。以往村里一入夜,大家就睡觉,既节省一点力气可以少吃点晚饭,又不浪费灯油钱。但这次苏木带着大家一起制白糖,着实发了一笔横财,大家均有些兴奋地睡不着。 钱还没到手,抓心挠肺啊! 虽然苏三娘的事情给大家提供了很大的茶余饭后八卦主题,可目前所有人心心念念的还是自己家里的白糖生意,暂时没空吃瓜看戏。 想想过两天就能就着烛火数钱,多么幸福快乐的生活,哪有空关心旁人的家长里短? “五郎,你回来了?”秦氏一听到院门的动静,就迎了出来,“你过来堂屋,有事跟你商量。” “哦,好。”苏木把肩头扛着的两只木箱放到厨房,整了整衣襟,走到堂屋,随手关上了门。 堂屋里点着一盏油灯,正中坐着苏老头、秦氏,两旁坐着苏大郎、赵氏、苏三娘以及一脸懵的苏四郎。 苏木找了个坐塌盘腿坐下,问道:“人这么齐,都在等我?” “对,跟你说你三姐的事。”苏老头拿烟斗敲了敲桌子,脸色不是那么高兴,只因白天的时候,苏三娘跟秦氏说了不愿意再嫁。 秦氏道:“你三姐说,往后不想再嫁人了,我想听听你们兄弟是怎么说?” 苏大郎、苏四郎均不说话,把目光看向了苏木。 自从苏木拿了曲辕犁、筒车的图纸出来后,他不仅在族里地位上升,在家里也有了一定地位。这次拿了白糖方子出来,他在族中地位已然举足轻重,便是在家里也有了话语权。 苏木摸了摸脑袋:“不想嫁就不嫁呗。” “说的容易,不想嫁住哪?”苏老头冷哼一声,“她又没个儿子,老了以后靠谁?难道靠兄弟侄子们?” 秦氏没说话,苏大郎和苏三郎亦不吭声。其实在他们心里,当然也是觉得苏三娘再嫁为好。只是白天的时候秦氏已经劝过,说多了,也怕三娘心里难过。 “住的地方我正打算说,阿爹你现在既是族长,又是两村里长,给三姐批一块地出来,就批在我们家旁边,新造个房子吧。目前暂时就住我那间房,我去林三的庄子里住一阵,等三姐的新房造好了再说。” 苏木因为从小就跟着飞碟精灵学习,思想跟普通农民根本不一样,在他看来这不算事:“另外我们家也需扩建,我已让林三帮我画了图纸出来,喏,就按这样。” 说着从怀里掏出几张图纸递给了苏老头,后者接过来了但没有立刻看。 现在不是房子的问题,他得先把丑话说在前头,以免以后小儿子们成家了再有矛盾:“就算有房子了,可你三姐没个儿子,难道让她去立女户?如今年轻还能纺织挣钱,老了怎么办?靠你们啊?” “立女户也不是不可以,一切看三姐的意思。靠我的话就更没问题了,养个三姐和外甥女还是轻而易举的。”苏木转头看向苏三娘,“三姐,你自己怎么说?” “我愿意立女户,不想再嫁人了,嫁到别人家也不过是去做牛做马,还不如在自己娘家,我可以织布养活我们娘三。小弟,我不吃白饭。何况我都27岁了,再嫁能有什么好人?拖着两个女儿,她们更是要吃苦,我舍不得。”苏三娘头一低,眼里就又含了泪。 苏木见到三姐哭就头大了,忙转头问:“大兄、大嫂、四兄,你们怎么说?” 苏大郎道:“那就先这样吧,也不急着去立女户。” 赵氏道:“三妹回来,我自然高兴。” 苏四郎直接道:“我都听你们的。” 苏木于是拍板道:“那就没问题啦,这事放一边!阿爹,你瞧一下这房屋图纸,可还满意?” 苏老头手里的图纸一共三张,他一一展开,苏大郎及苏四郎都凑了过来看。下一刻,三个人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这是图纸?这也太神奇了,就好像一座院落清晰地展现在他们眼前似的。 这三张图纸是林一诺以炭笔画的,第一幅是立体俯瞰图,第二幅是内部结构及尺寸图,第三幅是细节补充图。由于是跟着飞碟精灵学的画技,自然跟如今的普通图纸大有不同——当然,便是普通图纸,实际上苏老头几个也没见过就是了。 关于这些苏木是不耐烦学的,有这个时间他宁愿多看两本武侠话本,只有林一诺才有这个耐心。 秦氏和赵氏见他们这模样,也走近看了一眼。即便两人不懂作画更不懂图纸,但仍觉得这画真好,一眼就看明白了,只是,这种院子,是他们这样的庄稼人住得起的? 苏老头喃喃道:“这建好得多少钱哪?只有地主老爷才能住这样的房子吧。” 苏木得意道:“阿爹阿娘,这你们不用愁。知道这次种甘蔗制白糖有多赚吗?此次收割的二十亩地,每亩切段后约有20石,出3840两中等糖、1920两上等糖。上等白糖每两40钱,次等白糖每两30钱,也就是说每亩我们可卖192贯钱,20亩就有3840贯,折640两黄金!” “多……多少?!”全家都震惊了,在苏木报一连串数字的时候,除了苏四郎被苏木抓着学过一阵算数外,其他人都晕头转向的,但不妨碍听清最后一个总数啊。 这……这是一夜暴富的节奏啊! 苏木转身走到厨房抱起一只木箱回到堂屋,打开一看,里面十两一个,叠着64个金铤。 屋内众人眼睛发直、呼吸顿止。 半晌后,秦氏忽然拍了苏木的背脊一下,压低了声音道:“哎呀,你这死孩子,这么多的金子你居然放在外面厨房!还有个箱子里呢,装的什么?赶快给我拿进来!” 苏大郎、苏四郎顾不得跟苏木说话,一溜烟就跑到厨房,去搬剩下那个木箱了。这可是黄金啊,可不敢乱放,也就苏木心大。 苏木扶额:“那个木箱装的是鲣鱼肉,我今天海里捞来的,用冰镇着,明天可以吃鱼脍。” 两人一听,忙放下了,鲣鱼虽然少见,但还没到不敢放外面厨房的地步。 他们不在乎!他们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多吃一个饭团都要左思右想的苏家人了! 苏木又道:“族里其他人家的卖糖钱明天浮云山庄会派辆骡车拖过来,都是铜钱和绢帛。阿爹,分钱的事肯定是族长您出马了,四兄,你会算数,帮着阿爹一起,账册就在这口箱子里的底下。” 说完,他起身从木箱的底部掏了一卷书轴递给了苏四郎,后者宝贝地抱在怀里,连连点头。 正文 第十八章 浮云山庄 , 这次种甘蔗的地,老苏家安排最多,族人们因不敢把步子迈太大了,都只匀了五亩、八亩的,那些原本心里不怎么情愿的,更是只种了一两亩,而且他们种出来的甘蔗产量也不如苏木家多。 即便如此,也是一笔很大的横财了。 当然,必须要说的是,并不是家家都有许多地。族里只有最初江南初定时的二十八户分到的土地最多,后来者分到的土地都是十亩荒地和十亩薄田。如今再有来落户的,只能全分荒地了。 这次制作白糖的方子,苏木只教了族里的少年人,对于村里剩下的九户外姓人,他只教了他们如何种甘蔗。种了甘蔗的外姓人家,甘蔗就被脑筋转得快的族人们花钱收了。 可以说苏氏一族吃肉,他们跟着喝汤。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嫉妒,但也没法,这种谋生之技当然是不可能告诉外人的。谁叫自己跟人家不是一个祖宗呢? 见家人们的心神都被金铤吸引了,脸上全是喜悦的光,苏木站在月色下微微一笑。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呀! “阿爹、阿娘,你们早点休息,我走啦!” “小弟,你别走,这么晚了,晚上跟我一个屋不就好了?干嘛去麻烦别人。”苏四郎喊住了他,两人同岁,从小光屁股一起长大,感情甚好。但苏木可不愿意跟他一个床,苏四郎的睡相他可吃不消。 “不了,浮云山庄又不远,我早跟林三说好了。”说话间,苏木人影就消失了,速度快得惊人。 …… …… 浮云山庄坐落于群山之间,崇山叠岭,从远处看不易把它从绿树掩映间找出来,但走近了便能感受到它的雄伟。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其外有山川之险,内有高人把守,易守难攻。 苏木的身法不行,但速度却奇快,全力施为之下寻常人根本感受不到,只当是一阵风飘过。由于已入夜,他并没有按部就班扣门入内,而是直接从崖壁外跃入山庄之内。 他自以为一切天衣无缝,不曾惊动旁人,实则早已被门房里侧卧的一位老者发觉。只是老者察觉到是他,并未出声而已。 林一诺的起居处是松涛园,位于山庄正中,由二十余间各式房屋组成,是砖木结构的建筑群。此时,他正在书桌前挥墨作画,神情极为专注。 苏木一路飞驰过来,纵身一跃进入院内。经过依屋舍而建的九曲回廊,沿途假山、群芳层出不穷,远近房屋错落于林木之间,清幽雅静。 此处虽大,但仆役却没几个,苏木顽皮想着去吓林一诺一下,因此越靠近脚步越轻。书房内全神贯注的林一诺一时不察,竟被他挨到窗口“呵”了一声。 林一诺立刻拉过白纸覆在适才的画上,没好气道:“足下是否学不会敲门?” 苏木笑嘻嘻地从窗口一跃而起:“想给林少你一个惊喜。” 林一诺挑眉道:“你看我惊喜了吗?”随即起身,搁了笔,离开书桌,来到另一间的坐塌上,盘腿坐下,手臂懒洋洋地靠着凭几,斜睨着眼望着苏木。 此间书房内布置着一套红木家具,靠壁的柜架满是古玩摆设,甚至还有几盏琉璃,在宫灯的映照下反射出璀璨的光。书房正对门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对联,上书“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 苏木大喇喇地在林一诺的旁边盘腿坐下,露出狐狸尾巴道:“家里没地儿住,这几日我来投靠林兄你了。”原来他来之前并未与林一诺商议过。 林一诺其实已猜到他的来意。苏木家的房子本就不大,前几年虽翻新过,但屋舍并不多。因女儿们出嫁了,农家人新建房屋时自然不会考虑她们的住所,是以苏三娘带着两孩骤然回家,肯定有些腾挪不开。 “行啊,你随意挑一间便是,只别来抢我的。” “这话说的,我岂是反客为主之人。” 林一诺站起身,走到屏风边拉响上面悬着的铃铛,不一会儿,便有一个青衣小仆走了进来听候吩咐。 “去东厢客房替苏君准备一席床铺。” “是。”小仆肃容应了一句,一点都不好奇书房突然多了一个人这件事情,躬身退了下去,脚步极轻。 苏木抓过另一个凭几,舒舒服服地靠着,忍不住道:“为何你调教仆役这般令行禁止,养个马却好似大爷一般?” “我可从不调教人。” “是了,这都是谢姨的功劳,哈。”旋即他又想到一事,忍不住道,“你们山庄里随意一个小仆都有这等轻功,真是嫉妒,为何偏偏我学不会。” 林一诺宽慰道:“你虽不会轻功,可速度不也一样快得惊人,比寻常的轻功不知高明到哪里去。” “那怎么能一样呢,我顶多是跑得快些,论起飞檐走壁,那当然是比不上你这种身怀绝顶轻功的。” 林一诺无语:“少看几本武侠话本吧,谁会天天有门不走去飞檐走壁?这是大侠还是毛贼?” 苏木嘿嘿一笑,岔开话题:“你刚刚在画什么呢?那么专注,这不像你啊,平时我离你十米远你就能察觉到了。” 林一诺淡淡道:“随便画画打发时间。走吧,我新做了一样糕点,十分美味,你要不要来尝尝呢?” “走走走!让我看看你这老饕又研究出什么好吃食了。”苏木高兴地一骨碌爬起来,上前搭了林一诺的肩膀就往门外走。对于林一诺没正面回答画的是什么根本不在乎,反正他又不是真的对书画感兴趣。 秋风从窗外吹入屋内,将画上的白纸吹起一角,隐约可见上面画着的是一个赤膊夹着一条大鱼的阳光少年…… 正文 第十九章 刀法初成 , 吃饱喝足后,苏木与林一诺分开,走到东厢客房,在水盆前洗漱完毕,脱了外衣,四仰八叉地躺在席子上睡觉。隐隐约约间有萧声传来,他也不懂欣赏,只觉得极为婉转舒缓,十分催眠,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另一边的院落里,乌云飘至,遮盖了大半个夜空,林一诺坐在石凳上,沐浴着稀薄的月色,拿着一支洞萧正吹奏。 那箫音奇妙之极,回旋婉转,似有一人在一面吹箫一面行走般忽高忽低,忽轻忽响,悠远绵长。萧音再转,有种既压抑又愉悦的情绪,仿佛在倾诉着谁人心底的秘密。 箫音倏歇,林一诺嘴角忽而一笑,耍起了《林氏天刀》,他的身姿极为俊逸,洞箫在夜色下幻出重重青芒。 今晚的他似乎摸到了刀法精髓的边,人萧合一,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那是一种言语不能形容其万一的奇妙感觉。在他身周如有一堵铜墙铁壁、无形却有实的刀气,以他为中心向四周压迫出去,压得一旁的青草树木皆弯下了腰。 他的刀法看似没有半点花巧变化,但却又充满了千变万化。 奇变突至。 黑暗中忽然来一老者,手里提着刀,“铮”的一声,那刀似活过来一般朝着林一诺就攻来,庞大的气势封住了他所有退路,大有要把他劈落刀下之意。 “锵”! 林一诺适时掣出洞箫,只见老者的刀如影而至,在丈许内变化万千,每一个刀路都似摸透了林一诺的心意一般,用刀至此,已臻出神入化之境。令其完全无法捉摸老者会从哪个角度攻来,仿佛自己出的每一招都撞在他的刀路上,令人生出颓丧之感。 面对如此强敌,林一诺反激起更强的斗志,一双从来都迷蒙的双眸迸射出从未有过的光芒,如夜空中最闪亮的星,牢牢锁住老者的身形。 灵虚身法全力展开,周旋于老者身周,觑准了时机,在敌刀旧力用尽新力未生之时,体内真气狂涌至洞箫,往前一劈,迎了上去,大有同归于尽、以伤换伤的一往无前之势。 “当”! 一刀一萧交击。 林一诺闷哼一声,连退数步,一口腥甜在喉间翻涌,但亦锁住了老者的所有后招。 老者骤然收刀,不再乘胜追击,大笑道:“好!很好!诺儿刀法有成矣,虎父无犬子,不愧是大郎的好儿子!” 林一诺把手里已然崩裂的萧丢了,揉了揉胸口,苦笑道:“师公老当益壮,这一手刀法已致化境,某差之远矣。” 此人正是卧在门房的老头,姓徐名阳字太白,乃是林阀的座上宾,也曾是闻名天下的四大高手之一,林父林无缺的授业恩师。 徐阳从林父幼时便教其武艺,伴其成长。自林无缺横死后,他便心灰意懒,厌倦了争斗的生活,金盆洗手,再不闻江湖世事,只隐居在野,一直到谢玉致带着林一诺拜请他一起上浮云山庄为止。 徐阳对待林一诺并不像对其父一般悉心教导,只偶尔兴致来了才会点拨一二,但这样的次数也极少,似今日这般更是从未有过。 在对战过程中,林一诺根本没感觉对方是考校,反而像是生死之战一般,刀刀逼命。不过打过这一场之后,他对《林氏天刀》的领悟又上了一层,生死之间的领悟远非自己独自琢磨可比。 林一诺不禁问道:“师公,若某刚才接不住那一招,您的刀是否仍会落下?” “这是自然,若是接不住,说明你这么多年都是花架子,趁早去了武功,安心在家待着,别练了,也别入江湖,平白送了性命。”一边说,一边人已飘远,身形如鬼魅一般恐怖。 “咳咳咳……” 林一诺踉跄着往前走了几步,早就听到动静被吵醒的苏木已经奔了过来扶住他,咂舌道:“想不到这位看门大爷武功这么了得,这就是传说中的‘扫地僧’吧?你们山庄可真是藏龙卧虎,这么多的高手,地势又如此险峻,就是朝廷派人来攻也攻不进,妥妥土皇帝的位置。你怎么样,还好吗?” “咳咳……”林一诺咳了几声才回道,“还好,就是他娘的胸口太痛了,刚刚被刀气伤了。” “这老头忒厉害了,对你这少主都下手这么狠。”苏木帮他揉了揉胸口。 林一诺道:“他可不是我们庄里的仆人,他是我师公。” 苏木奇道:“那他怎么住门房看门?” 林一诺苦笑道:“他喜欢。” 苏木嘿嘿笑了下:“果然是高手,连性格都很高人。你怎么样,我帮你去上点药?” “不,不用上药,你去帮我剥个桔子,我吃了自然好了。” “……”苏木真的服了他,这种时候,第一时间还是想着吃。但他把他扶进了房间放到坐塌上后,仍然去取了果盘里放着的大桔子,剥开递给了林一诺。 林一诺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吃着桔子,边吃边点头:“味道不错,你不来一个吗?” 苏木自然又抓起一个剥了吃起来,他挨着林一诺盘坐着,说道:“今晚我跟你一块儿睡吧,万一你难受了,我还能帮你递个水,喊个人什么的。” 林一诺沉吟片刻道:“也好,你别后悔就是。” 苏木叫屈道:“这能有什么后悔,你把我瞧成什么人了,你受伤了照顾你一下,我还会抱怨不成?” 林一诺但笑不语,三两口就把手里桔子吃完了。 两人抵足而眠,一夜无话。 正文 第二十章 倾城绝色 , 翌日寅时一刻,林一诺艰难睁开眼睛,吸了一口气爬起来,苏木感觉到身边人的动静,嘟哝道:“天还黑着,这么早,何不多睡一会?” “你睡,我要去向母亲请安。”说完掀被而起,不再留恋床铺,抓过一边挂着的圆领锦袍穿上,束好腰带。 待他走到外间,里面早已有仆役备好了新鲜的牙膏、牙刷及清水以供他洗漱。弄完后,他拉了下旁边的小铃铛,片刻后,便有侍女进入,微微欠身后取了梳子帮他梳头。很快就把他的头发扎得高高的,然后再盘成一个发髻,系好襥头,侍女又福了一福,便悄无声息地退了下去。 林一诺抬脚往后院谢氏的居所而去。 走出他的松涛园,人就多了起来,仆从们井然有序地穿梭于庄园内,遇到林一诺了便停下来施个礼,然后继续忙自己的。 林一诺一路走进谢玉致的明月阁,上了正房台阶,有一粉衣小丫头打起珠帘,才入堂屋,一股冰凉的香味扑面而来,也不知是何香倒入了冰里,犹如进入了另一番天地一般。 林一诺微微皱眉,香味熏得他脑门疼,真不知道母亲为何乐衷于此。 来到东边屋内,在坐塌旁盘坐着,已有被他改了名的唤做秋香的丫头端了羊乳羹过来,放在坐塌前的食案上:“小郎君,今儿给你准备的早餐你试试,味道可好?” 林一诺接过羊乳羹,用调羹舀了几口,里面还有花生、核桃及补血的红枣。 林一诺随口道:“味道不错,这是母亲吩咐做的?” “是的,娘子昨夜就吩咐了。” 林一诺点点头,不再说话,三两口把这碗羊乳羹吃了,刚把空碗放下,秋香便上前取走。不一会儿,只听“当”地一声,满屋子的小丫头行动更快地动了起来,有人道:“夫人来了。” 林一诺起身等候,只听衣裙窸窣间,有几个捧着洗漱用品的小丫头走出来,见了林一诺微微一躬身,又悉数退下。秋香走了过来招呼他,他方跟在后面进了这边屋里。 这谢玉致虽已年近大衍之年,但容色仍极为俏丽,冰肌如雪,风韵犹存,五官的线条带着惊心动魄的美感,瞧着不过三十许的模样,眉眼间犹可见倾国倾城之色,常衣轻绡,安坐在笙蹄上,身旁一个侍女打扇鼓风,扇前摆着一大盆的冰。 其实天已入秋,早晚并不如何热的,但谢玉致比较丰腴,显然较为怕热,这个时节仍离不开冰。 “母亲,安好!”林一诺上前施了礼,然后在下首的坐塌上盘腿坐了。 “阿奴,昨夜的伤可还好?要不要请王道长过来瞧瞧?”谢玉致口中的王道长是庄里小道观的供奉,既讲道,又精通医术。 林一诺淡淡道:“不用了,睡一夜,已经大好。” 谢玉致瞧他神色不虞,便解释道:“不是你院中仆役告知的,是徐叔喜你刀法有成,又怕真的伤了你,特意来与我说明,你不要又闹别扭。” 林一诺摸了摸鼻子,讪讪道:“我没疑心阿娘。” 谢玉致微微一笑,也不继续拆穿他,知子莫若母,这小子眉眼一耷,她就知道他为什么不痛快。小时候因为他贪吃导致闹肚子,他院中的仆人便来告知,他就觉得好似受到背叛一般,直接把人给撵走了。这狗脾气即便长这么大了,仍然一点没改。 出去游玩也是,从来不许人跟着。明明是小小的一个人儿,偏要独自一人行动,这崇山峻岭、狼才虎豹的,叫她怎能放心? 他还小的时候,仆从们依靠武艺还能偷偷在缀在后面暗中保护,可他年岁渐长,武艺精进,十岁上,便没有仆从能偷偷跟在他身后而不被发现了。还好此时他也算有了自保之力,她便也由他。 待侍女们拿了糕点过来后,林一诺取了一块塞嘴里,然后说道:“阿娘,苏家小郎要暂居山庄几日,便住在我的松涛园里。” “嗯,你自己的朋友,看着安排便是。” 林一诺转头对着秋香点评道:“这糕点也是你做的吧?里面放的是饴?不够美味,下次用白糖。” 站在一旁的秋香笑道:“小郎君好刁的嘴,这也吃出来了,我只是想着白糖精贵,不敢随意尝试呢。” 林一诺笑道:“吃得东西若不拿来吃,要它何用呢?” 秋香道:“有理,有理,明儿我就用白糖来试新点心。” 谢玉致笑着摇头,对旁边一位上了年纪的坐在小杌子上的老妇笑道:“奶娘,你瞧阿奴这贪吃的模样。” 老妇姓何,在山庄里通常被称为何婆,她忙笑道:“小郎若不多吃些,怎能长得这般高大,是娘子的福气呢。” 又说了几句闲话后,林一诺问:“昨日二叔派来的人呢?如何了?” 谢玉致脸上的笑意淡了,道:“说是给我们送中秋的节礼来,既如此,送到便该走,我留她做什么,何况下个月我们便要启程去岭南道你外祖家。” 林一诺“哦”了一声,又坐了一会,便起身告辞,随秋香来至外间,大踏步地走远了。 屋内何氏正陪着谢玉致说话:“娘子何苦日日叫小郎君一大早来请安呢?庄里又不比城里,规矩也没这么大,我瞧他坐着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谢玉致笑道:“这样你就心疼他了,我若再不叫他来请安啊,他越发懒散得不成样子了。你瞧着,等出了我的明月阁,他能立刻把襥头拆了。” “小郎君一直这般受不得束缚,跟谢公再像没有了。” 谢玉致掩嘴一笑:“走吧,奶娘,吃早点去。”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闲话话本 果然,林一诺才出了明月阁的院门,就立刻伸手把头上的襥头扯了下来,等他走回自己的房间时更是连袍子都脱了,只着一间极薄的中衣。马上就有侍女迎了上前,为他换上极为宽松的锦袍,腰带随意一扎,那侍女又替他重新梳个了松松的发髻,以镂金发冠束着,颇有股写意风流之感。 该侍女名唤红袖,笑笑地问:“小郎君,今天可要做什么好吃的?” 林一诺说道:“已在夫人那吃过了,我休息一会,不必管我。苏君起了吗?” 红袖笑道:“起啦,正在假山那边给大家说书呢,有趣的紧。” “说书?” 林一诺挑眉,抬脚往假山走,果然远远地就能看到有一堆二三十岁的青年壮汉正围在那,密密麻麻的,怕不是把整个松涛园的人都引出来了吧! 走得近了,便能听见大家都兴致勃勃地在听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讲话,此少年唇红齿白,眉目如画,双眼亮晶晶的,睫毛像扇子一样,嘴角边还带着小酒窝,很容易令人对他生出好感。 这侃侃而谈的少年不是苏木又是谁呢?只听他神采飞扬地讲着:“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你替我杀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那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他忽又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杀你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杀他,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难以想象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 听到这儿的林一诺插嘴道:“这少年又说错了,虎狼要吃你的时候,可也是偷袭为主呢。猫科动物极擅长伏擒,偷袭和出色的爆发力是老虎在野外擅用的狩猎手段。” 众人见了林一诺忙站了起来施礼:“小郎君!” “郎君!” 嚷了一片,然后纷纷做鸟兽散,在主人的眼皮子底下听书,他们还没这个胆。 苏木从石头上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笑骂道:“工地就缺你这样抬杠的。” 这是只有两人才听得懂的话,林一诺哂道:“这就是你整天迷恋的武侠话本吗?” 苏木随手摘下一跟草杆,放嘴里咬着玩,边走边说道:“饿了,有什么吃的吗?你这贵公子当得比我这田舍郎还惨,天不亮就得起床去请安,我最少还会睡到太阳升起哩。” 林一诺看他走错了方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往回带:“回房的路是在这边。” 苏木尴尬地挠挠头:“这院子里房间太多了,不好摸清。” 林一诺笑着摇摇头。 “对了,你的伤怎么样?还痛吗?” “隐隐作痛,昨夜调息了几个大周天,没什么大碍。” “那就好。啊,那个,我是不是也该向谢姨去请个安?”苏木嘴里这么问着,但心里并没有真要去的意思。他每次见到谢玉致都有点发憷,说实话,长这么大,他就没见过比谢玉致更精致、更美丽的女人,他连说句大声点的话都感觉会亵渎了对方,浑身都不自在。 林一诺瞧着他言不由衷的模样笑了:“你想去也可以啊。” 苏木装模作样地想了一会,才道:“算了,我这么个粗人还是别去打扰谢姨了吧,污了她的眼睛。” “哈哈哈哈哈。”林一诺忍不住大笑出声。 苏木气得拍了他一下,林一诺顿时叫道:“苏少,真的很痛!” 苏木不信:“怎么可能?我根本没用力。” 林一诺吐槽:“不会武功的人真可怕,下手从来没有轻重。” “……”苏木自闭了,为什么要往我的伤口上撒盐?明明知道我有一腔武侠梦! “啊,对了,还有一事,这两天我观察星象,半月后怕是有飓风登陆,会同时带来暴雨,你们村里的庄稼还没秋收吧?” 苏木忍不住抬头看天:“真的假的?这会的天这么蓝,这么美。” 林一诺道:“你别不当一回事,我看这次的风会比较厉害,你们村里那些危房也整一整,这是跟收庄稼一样要紧的事,可别到时候出人命。” 苏木猛地勾住他的肩膀,笑道:“好,天文真是顶有用的学问了,这几年多亏了你,我一会就回村告诉我阿爹。” …… …… 陪着苏木一起吃了早点,林一诺向他发出了邀请:“你不是想把白糖的生意做大嘛,下个月初我要去岭南道大姐家,你是否跟我同去?岭南那边十分适宜种植甘蔗,土地肥沃气候炎热,一年两熟肯定不是问题,或许我们能在那再开辟一个市场。” “好说好说。”苏木点点头,又问,“你去岭南道主要的事肯定不是做生意,老实说吧,到底为甚?” 林一诺也不瞒他:“我大姐刚生了个女儿,我和我娘去给她道喜。” “这么说到时你大姐家为了招待各路宾客必然很忙,我去不是添乱吗?” “我们自管自己到处游玩便是,有什么关系。” “好,那就说定了。”苏木其实还是很想去外面走走的,天天一闲下来就想着闯荡江湖呢,在村里都要闷出鸟来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风前抢收 饭后苏木就急着回村了。 他进村的时候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大家都拿看神仙一样的眼神看着的,尤其是苏氏一族,恨不得给他供长生牌位了。原来今天一大早,苏老头已经召集了族人们,按账册把卖糖的钱发了下去。 族人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一骡车啊,这回居然能拿在手里,怎能不激动。 苏木其实隔了老远就听到族老们癫狂的笑声了,没办法,他的六识远超常人,起码是七倍的差距,因此稍有动静,便尽收耳底。 他听到二叔公朝所有来领钱的族人吼:“这个白糖方子就是我们苏氏一族安身立命的东西,各家都管好了,决不能外泄!谁家泄露了,不用族长出面,我第一个就不答应,非得把他出族了不可!你们都要牢牢记住族长一家的恩情,记得木郎的恩情!哈哈哈!我们族里要发达啦!祖宗保佑,竟然送了木宝这样一个宝贝疙瘩到我们仙人山苏氏一族来!” 听得苏木怪不好意思的,他搔了搔头,硬是等到族人们七嘴八舌地激动过去后才进村。不过呢,虽然没进村,可是族人们花样百出夸他的话,他一字不漏全听啦!心里爽得不行! 等苏木找到苏老头,跟他说了林一诺算到要来飓风的事,苏老头顿时急了,田舍汉最怕的就是这样的天灾了,可他们鄮县地区就属飓风多,每两三年总要来肆虐一趟。 当即他又让苏四郎把已经走开的族老重新召回,然后跟他们说了有飓风的事儿,下令全族马上进入抢收状态。有那姻亲关系的,也赶快去说一声,听不听由他们,但这种事情马虎不得,他们必须说。都是靠着田地吃饭的人,就见不得糟蹋粮食。 然后苏木就带着人在地头支起了帐篷,里面摆上一大桶的酸梅汤和几个大海碗。秦氏一听要下暴雨,也想来地里帮忙,被苏木赶了回去。 “阿娘,你别老伸手干活,布也别织了,伤眼,你四儿我现在能养活你。你就在家里跟丫丫和三姐带好几个孩子就是了,要嫌无聊了,就让丫丫给你唱歌,我教过她不少呢。” 不知不觉间,家里家外,都听苏木的指挥了。 苏大郎是埋头苦干的类型,让他干活行,让他分配活儿就不行了。 至于苏老头呢?他此刻正赶着路,要去金岙村给老丈人家送消息呢,顺便给老丈人家拿一斤白糖、一端锦,也让老丈人知道知道,当年他把大女儿嫁给我这个穷光蛋,并没有嫁错。 在去金岙村之前,他还得先去隔壁的望山村通知一声,毕竟他也是那村的里长。 当然,丑话还是要说在前头,万一后头没飓风也没下雨,这也不能怪他家小郎,埋怨什么提早收了亏了之类,那可不行。我苏家村的人都已经抢收了,现在来通知你们也是尽一下道义,即使真没下雨,也不能说是故意瞎说。这老天爷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至于为什么没赶牛车呢?那还用说嘛,现在可是秋收时,牛车是要用来运粮的。 黄灿灿的稻田,看了就叫人开心,自从苏木从书里看来了新的腐粪办法后,再加上有了曲辕犁和筒车,他们村里种的水稻每亩都能比往年多收一石了!大家伙心里没有不感激苏木的,便有一两个看着苏木家一天天变富心里冒酸水的,也不敢说出口,要不然村民们一口一个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 眼瞅着苏木家就起了青砖瓦房了,眼瞅着老苏头当了族长了,眼瞅着他又当了两村的里长了……这日子真是过得红火。 苏木在田里赤着脚丫弯腰弓背地割稻,只见他一手拿住水稻,一手握住镰刀,对准了根部就割。田里的活,平时是不用他动手的,只有每年的收割季他才下一次田。 没一会儿他就干得满头大汗了,不过累倒是不累,他的力气本就惊人,虽没有真气内力,但天生素质强于常人六七倍。 他不仅力气大,速度还快,没一会儿,一拢地就干完了。 他抬起腰瞧了瞧四邻,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呢。对于族长和苏木的话,大家都是深信不疑的,既然说要来飓风暴雨,让赶快收割,那就干,别的不用多想。跟着族长和苏木,有肉吃! 苏木朝着苏大郎喊:“大兄,我先运几趟,这里堆不下了。” “嗳,好的,你去吧,累了就休息一会。” 苏木把稻子都归拢到一起,堆放在牛车上,堆得满满当当,然后又捆扎了两个五六百斤的巨包,一口气挑起来,就往脱谷的那块田疾走。他这效率可比牛车还高,因为他走得快啊。 至于老黄牛那当然是屁颠屁颠不带需要人赶就跟着苏木走。 这就是苏木的人格魅力,大小动物通吃! 到了场地里,赵氏和苏宁文、苏宁武三人正在人力脱谷,苏木把稻卸下,打算往回走,远远的听到白马“哒哒哒”悠闲的声音,这个声音不用说,肯定是林一诺养的那匹。 他抬眼望去,果然,三里外,一人一马正悠悠过来呢,那马还拖着一辆车,上面放了个大家伙。他极目远眺,看清楚了,略一思索,就笑了起来,这不是脚踏打谷机吗?因为合适的齿轮不好做的问题,好几年了,他们空有图纸,都做不出。 看来这个难题现在被林氏的铁匠解决了,浮云山庄本就有铸刀剑的工艺,这种问题几年下来总能解决。 苏木算了算距离,白马慢悠悠过来的时间,他跟老牛又可以运一趟稻谷了,于是也不继续看着一人一马了,立刻又飞奔回原地,捆上新割下的稻谷,又送了一趟。 然后他对着渐渐走近的一人一马喊:“过来,在这边!” 林一诺走近了,瞧着他的模样微微蹙了下眉,然后才说道:“一共做了3台出来,两台拉来这边了,后续打谷机还会继续生产,先用着吧。” 苏木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好兄弟!” 林一诺取出一方丝巾递给他:“擦擦汗吧,怎么今次又要你下地?” 苏木没有接,无所谓地说道:“太脏了,给我擦完汗这丝巾就废了,这么好的绣品多浪费。我是田舍郎,即便有了千金万金也得下地呀!好了,快把这好东西搬下来。” 说着就上去卸货,白马极其不满地喷了个响鼻,显然让它拉车它不乐意呢。 待苏木和林一诺把两台脚踏式打谷机扛到地里,田里众人频频注视过来,不知道他们俩又在捣鼓什么好东西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农活帮手 , 地头里,苏木跟赵氏道:“大嫂,你也回家去吧,有了这东西,田里的活忙得过来,用不上你了,不必下地辛苦。” “小郎,赶收呢,一年也就两次,我不累。” “好了,别争了,快回去,真来得及,这种力气活交给我们男人就行。”苏木下了命令,最终还是把她赶走了。 赵氏一边往回走,一边就抹起了眼泪。她因为身体的原因生不了小孩,差点被前夫休弃。若不是她给前夫的老人送过终,她当时妥妥就是个休弃的下场。 休弃跟和离可不一样,无论是名声还是利益,都差得远了。 她娘家虽然为了名声帮她据理力争,得到了和离的结果,可他们也容不下她。很快就又为她找了苏家当下家,还收了两匹绢的聘礼。 她本以为这辈子就是为外人做牛做马过日子的命了,没想到最终却会在苏家享了福。不仅吃上了干饭,还有从来不会断的鱼、虾、山鸡、野狍子,然后就是曲辕犁、筒车带来的富贵。到了今年更有白糖这样的东西出现,家里居然开始见金子了! 她摸了摸手腕上的银镯子,渐渐笑开了。 快走到家的时候,她下了个决定,要回娘家去通知一声,以免他们晚了秋收,庄稼遭殃。虽然他们当年对自己并不如何好,可他们把自己嫁到苏家,也算是歪打正着,从前的事儿,就先放一放吧。 另一边的苏木此时已把苏宁文两兄弟喊到了一起:“大头、二狗,过来,一起研究怎么用。” 农业方面的知识,苏木还是学了不少的,再说这个也不难,很快就上手,大头、二狗两兄弟也不笨,一学就会了。 苏木让大头、二狗搭档使用一台打谷机,一个脚踏,一个协助,脱谷的速度大大加快。相比起之前的晾晒、碾压、人力甩打,打谷机可是又快速又省力多了。 另外一台打谷机苏木扛到了村里的打谷场。 他飞身站在打谷机上,看着底下忙碌的村民,喊道:“大家停一停,先听我说句话。我脚下的这东西,叫做脚踏打谷机,每台一黄金,是浮云山庄出品,但现在这全天下一共就三台,两台搬来了我们村,别人目前就是出千金万金也买不着。大家肯定很好奇,这东西做什么用,现在我就给大家演示一遍。” 这东西的价格他也没瞎说,因为前两年他在浮云山庄的铁匠房里看到过为了做这东西废掉的料。也许以后做熟了手,成本能降下来,目前来说,就是一黄金一台,他都认为自己已算是说少了。 说完他跳下了打谷机,坐在上面,示意林一诺往里放水稻,他负责脚踩驱动。林一诺举手投足皆气派,做起农活来都令人赏心悦目。只见他拿起一捆水稻,拆了捆扎的禾杆,放进了打谷机里,只瞧着机器咕噜噜转了两圈,谷子就全从水稻上打了下来。 “哇!好快!” 周围的村民一时把它奉为神迹。 “木郎,这东西我们能用吗?” “可以,打谷每两亩5钱或者2斗谷子,你们想要用的,我会把这个打谷机给搬去你们田里。这样就不必再费力把水稻都运到打谷场来,大家自己考虑。” 其实这么点钱,苏木完全看不上,他一个刚从沉船里得了两千两黄金的人,会在乎这一点小钱吗?但他已经给了族人及村民太多东西,斗米恩升米仇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所以这收的不是钱,只是规矩。 听到只要5钱就可以省了挑担和打谷的力气,刚从白糖上发了一大笔横财的族人们当然争先恐后地报名。便是那十来户只赚了些甘蔗钱的外姓村民,也无不心动的。 这5钱对于苏木来说不值一提,但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要掏出去还是很心疼的。毕竟一亩地年景好、照料得当的情况下,他们最多也就收获2.5石谷子,换成钱也就125钱,若是遇上小年,一亩地的出息都不一定有1石。 但有些钱可以省,有些则不应该省,尤其是抢时间的时候。 本村的里正加村长刚才说了,半月后这里可能会刮飓风、下暴雨,时间不等人啊!把田里的事解决了,他们还要加固自己的房屋。 家家户户按报名的先后排了队。有了这台打谷机,节省了不少晾晒、碾压、运输、打谷的功夫,为了用上这东西,村里人差点打起来。最终还是族老们在旁边镇着,大家才老老实实排队。 看着那些机灵的最先报名的人家已经哗哗地开始出谷子,并拖到晒谷场去晒了,那些反应慢了一拍的就懊悔不已。 苏木只负责把打谷机搬到地里,每弄完一亩地,他就帮着去搬下个地方,不让机器空着。 苏宁文和苏宁武两兄弟负责自己家的打谷机,村民们当然也是轮到谁家,谁家自己分配人脚踩打谷机了。相比起割稻、运谷到晒谷场这些活来说,坐着踩踩打谷机,当然要轻松很多。 随着打谷的快速进行,村民们对带来这东西的林一诺越加感激。虽然这东西是林郎君卖给苏木家的,虽然他们也要付钱才能使用,可就像苏木说的,若这大贵族没一心想着他们,他们就是有这个钱也没地儿去使啊。 因此即便现在赶着抢收正忙,还是有那妇人从家里泡些白糖水出来招待他,而且还是最好的那批白糖! 林一诺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口,然后就避走了。对于他这样的老饕餮来说,白糖水跟药水有什么区别呢? 他回到浮云山庄的时候,正遇上刚从山庄侧门离开的县衙谢县丞,匆匆忙忙的,也没看到他。他思索了片刻,抬步往明月阁走。 “阿娘,谢县丞过来是不是为了飓风暴雨之事呢?我刚回来时见到他带着人匆匆而过。”林一诺往坐塌上一盘,示意秋香取个西瓜来。 “没错,这种事情总要让官府的人去妥善安顿一下,若不然一场毫无准备的飓风下来还不知要损失多少,处理好了,自有他的好处。” “哦。”林一诺从秋香手里取过半个西瓜,以金匕(金汤匙)舀着吃。 谢玉致瞧着他这样忍不住揉了揉眉头,她也不明白,她到底是怎么把孩子养成这般放荡不羁、全无贵族之气的。哎,瞧他这样,真叫人头疼。 正文 第二十四章 金岙外家 明月阁正堂里,谢玉致问:“你的那个什么打谷机,搬去苏家村了?” 林一诺回:“嗯。” 谢玉致说道:“这东西于民大利,不下于曲辕犁和筒车,可有图纸?” 林一诺“啊”了一声,回道:“有。” “我瞧着这十几年李二郎的做派,他是一心想当个虚心纳谏有容人之量的历史明君了,因此你这个于民有利的东西,肯定很合他的心意。今年他的生日,你就添上这样贺礼去祝寿吧。” 林一诺抬眉:“今年需要我亲自去?为何?” 谢玉致一抬眉:“你是长房独子,论身份应继承林阀阀主之位,但你也知道,如今的林阀是你二叔当家,你只担了个虚名。当年你祖父仙去时,你才三岁,担不起林阀和卫国公的担子,便让你二叔先承了爵,说是以后再传于你。 可权力这东西,一旦沾上了,又怎舍得放弃呢?何况比起阀主,卫国公这个绑住手脚的爵位,也没甚趣味。且朝廷想削弱林阀的心不死,居然在你祖父仙去后没多久,就册封了你的世子之位,这不是把你架火上烤吗?因此我才把你带来浮云山庄避世。” 林一诺淡淡道:“我知道啊,可我不是说了嘛,无心这些东西,也懒得管理林阀。” 谢玉致道:“即便你看不上卫国公和林阀阀主之位,可你当明白,你没法和平让出你的身份和权利,那你就始终是站在危檐之下。你那位二叔的道貌岸然,这些年,你还看不懂吗?” 林一诺将最后一口寒瓜塞嘴里,叹了口气道:“阿娘的意思,是让我去长安为自己谋一份安宁了?” 谢玉致道:“没错,你长大了,阿娘相信你能处理的很好。逃避的事情总有一天还是会来找你,唯有直面才是解决之道。庄里这些年徐叔培养的十八刀客,尽随你去。另外白糖方子的事,你也可以问下苏五郎,他是否愿意卖给我们?到时候有了白糖和打谷机这两样,什么事都做得。” “白糖便算了吧,如果要做这件事,我有比白糖更好的东西可以当贺礼。只是我去了长安,就赶不上年底祭祖了。”林一诺微微皱眉。 谢玉致笑道:“你阿娘我好歹也是谢阀嫡女,不用你担心,若是这点都对付不了,我怎能把你健健康康养这么大呢?”说到这里,她的娥眉微微一皱,似想起了什么。 “那快玉佩……” “我一直戴着。” “唉。” 林一诺自然明白她说的是什么。这件事情,谢玉致一直十分内疚,她坚定地认为是二叔林元吉搞得鬼,但林一诺很清楚,这真的是意外。 遇到陨石这件事,对他也是有利有弊,起码他意识可以离体,这件事就很玄妙。且他能修炼成从隋朝时就为天下人所争,但却从未有人学成的《仙灵诀》,他认为也有陨石的缘故。 徐阳早就说过,论起刀法天赋,他是比不上父亲林无缺的,但当年父亲却没办法修炼《仙灵诀》的真气。便是徐阳这个武学大宗师,对于《仙灵诀》也是无可奈何。 不过这些事情,也没必要和母亲说了,他总也得有一点自己的小秘密,否则凭母亲的聪明才智,很容易就暴露苏木的情况。 林一诺这个人从小就主意大得很,从小就喜欢藏着自己的小秘密。比如他四岁半那年意识可以离体入水,这么大的事,寻常四五岁的小儿,哪能藏得住秘密呢,但他就愣是没让一个庄里的人知道,包括他的母亲谢玉致和大姐林如琢。 若非他一开始以为苏木是水底的精灵,直接与他意识交流,让他产生了同类之感,他也不会告诉苏木。 …… …… 经过六天的抢收,苏木家三十亩的稻田终于都收割完毕。苏木活动了一下身体,略有些腰酸背痛,比练武都累,毕竟练武不用一直弯腰啊。论起干农活,他是纯使蛮力,还不如苏大郎、苏老头厉害。 虽然大家都很累,但看着晒在院子里和谷场里的黄灿灿的稻谷,心里开心啊! 今天苏大郎和苏四郎两兄弟、苏宁文苏宁武两兄弟一共四个人赶着牛车拉着两台打谷机,去金岙村的外婆家帮忙。 苏木的外公外婆就只有一子两女,他舅舅是家里的老二,他娘秦氏是大女儿,还有个小姨嫁在金山村。 他舅舅也只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嫁出去了,秦家的人丁实在不旺。 当年建国初期的均田制之下,他舅舅和外公共分到了一顷的地,凭他们半个月内是肯定是来不及收的,往年苏木一家忙完自己的活后,也会去帮个七八天的忙。 不过往年没有打谷机,他们自己田里的那些活干完就得十天半月了,至于他们外婆家,没个月余根本忙不完。 四人赶着牛车一进金岙村的地头,在田里忙活的金岙村村民就都看见苏大郎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小弟赶着牛车过来啦。今儿个的牛车上没坐人,上头叠着两个大家伙,用麻绳捆得死死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 “今天怎么会过来,家里还忙着吧?这牛车上的是什么东西?”农田里忙着活的秦大郎见着外甥和重外甥挺意外的,往年总要苏家秋收结束了才会过来。 “舅舅,我们家今年有了这东西,打谷省时省力多了,所以已经收好了,阿爹阿娘让我们过来帮你们。”苏大郎招呼几个小的拆麻绳卸货。这打谷机一黄金一台,可不敢磕了碰了。按他的想法是要分两趟装的,他不怕来回走,可苏木直接就给垒起来了,动手速度每次都快得惊人。 “这什么东西?”秦外公和秦家的第三代独苗秦铁牛也放下了镰刀过来看。 秦外公已经66岁的人了,但还是下地来干活,没办法,秦家三代单传,干活的人少啊!五年前满六十岁的时候,朝廷分给他的口分田被收回了大半,把他心疼的哟。 要知道现在成丁的男子可分不着他们当年那么多地,秦铁牛今年刚成丁,就只分到了五亩荒地,其中三亩还属于口分田,以后也是要收回的。 “这个叫打谷机,是浮云山庄的林郎君做的,须一黄金一台,我们家阿木今年才购置的,他们还没往外卖呢,说是不好做。”苏大郎说起这事来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毕竟这种全天下第一次出现的新事物,就能给他们用上了,那也是他们家的本事啊! 秦铁牛咂舌:“一黄金一台?这么贵?这做什么用的?” 苏四郎抢着表现道:“打谷用的,你瞧着。二狗,快,搬些水稻过来,给你们表舅看看。” 两人很快就完成了一轮演示,秦家几口都看得目瞪口呆,苏家人的脸上不由露出了得意之色。 正文 第二十五章 走火入魔 “好了,都别围着看热闹了,干活干活。”苏大郎喊了一句,从牛车上取了两把镰刀,一把递给了大头,一把自己拿着,他让苏四郎和二狗(苏宁武)两个人就负责打谷。打谷毕竟要轻松些,总是得让着两个小的,都才十四岁呢。 苏四郎虽然是他弟,但也不过就比他小儿子大了半年,所以他一向是把苏四郎也当成儿子一样管教照顾的。 这一天的活干下来,金岙村的人都发现了他们田里的两台宝贝疙瘩,那打谷的速度是“哗哗”的,看着叫人嫉妒眼红啊。 有那离的近的就说让他们也借借光,苏四郎就笑眯眯地回:“可以啊,中午和晚上我们就不用了,你们要是不嫌麻烦的,就趁那个时辰过来用。这东西精贵,一亩地用一斗米或5钱来换便成。” 这是出发前大家就商量好的,外村的总要比自己村里的贵些不是,否则怎么能显出苏家村的优越性呢? 金岙村的村民一听得拿钱换,顿时心疼了,人力又不值什么钱,干嘛花那么大钱。他们村的土地出产量比苏家村低多了,这个价位确实难以接受。只有那家里委实没人手,本来每年秋收、夏收就要请人的人家,才过来订了,不过也是好好地还了一通价,只是没成功。 毕竟在苏家的人看来,这东西可要一黄金一台啊,又不是用不坏的,5钱一亩给人用都怪心疼的,一黄金可是能换六千钱! 干完一天的活,苏大郎和大头又在晚上用牛车分两趟把打谷机拉到了打谷场,给那些约好了要打谷的人用。本来苏大郎他父子是不必在场的,但两人都放下不这宝贝机器,硬是要在旁边看着。 金岙村的村民们尽量挑晒的时间比较少的水稻来机打,毕竟晒了一天的,到时候用人力碾一碾也方便。 如此一直忙到酉时三刻才歇,苏大郎又把打谷机搬上牛车,运回了秦外公的院子里,锁了院门才算安心。 这几天他们都不会回去,就在秦外公家打地铺凑合着过夜了,得帮外公外婆家忙完了秋收这一波他们才会走。 …… …… 此时的苏木躺在浮云山庄松涛园堂屋里的坐塌上,正跟林一诺在讲话。 林一诺和他一样懒散的模样,两个人都不爱老老实实盘坐,太累,就爱四仰八叉地躺着聊。 “你说什么,你过年要去长安城见皇帝老儿?”苏木听到林一诺的话,声音都拔高了一筹。撑起手肘看着林一诺。长安可是世界第一大城啊,他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呢,虽然在飞碟精灵的资料库看过另一个时空后世西安的图片,可毕竟不一样啊! “对,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届时我们从岭南道直接出发。”林一诺跟他说这件事的原因,当然是为了喊他一起去了。本来苏木这家伙也是三天两头的嚷着环游世界、闯荡江湖的。 苏木有些苦恼道:“我倒是想,可过年要祭祖,我怕我阿爹阿娘不让。” 林一诺道:“若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你说服苏伯和秦姨。”他对此很有信心,苏家村无论谁见了他都会给几分薄面,这是贵族身份带来的天然阶级优势。 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苏木笑:“如此再好不过。” 接着两人又聊起别的,苏木问:“这几天我光忙着秋收,都没下海,怎么样,四维空间的事,有进展吗?” 林一诺回:“并没有。” 苏木道:“看来马上飞碟就要变成铁房子了。” 林一诺道:“确实。” 聊着聊着,林一诺就感觉身边的人没声音了,他扭头一看,苏木居然就在这坐塌上睡着了。 这秋收是有多累?林一诺想象不出来,因为他从来没做过。 他伸手似乎是想碰一碰对方,但又马上缩了回来,起身从屋里面扯了薄毯给苏木盖了肚子,然后就转身下榻,趿了鞋回自己的房去了。 苏木从坐塌上猛然惊醒时,外面漆黑一片,他耳朵里传来很多声音,其中就有刚才把他惊醒的那道声音——林一诺压抑着的痛苦的喘息声。 他飞快起身,也顾不上穿鞋,就风一般冲出了房门,循着声音冲进了林一诺的房间。在纱帘之后,林一诺佝偻着身体,满头大汗,脸色苍白如死人,显得痛苦至极。 苏木吓得神魂俱灭,扑过来扶住他:“你怎么了?走火入魔了?” 林一诺呻吟道:“没事,老毛病了,你帮我把那块玉佩拾过来就行。” 苏木扭头看向地面,果然在三米远的地方,有一块盘龙玉佩。他知道这是林一诺从来不离身的东西,却不知为何现在掉在了这里,忙放开林一诺去捡了来给他。 林一诺接过玉佩,紧紧捏在掌心,勉力盘腿坐好,运起《仙灵诀》的真气游走大周天。 一炷香的时间后,林一诺脸上回复了血色,呼吸亦畅顺起来,叹了口道:“这个弱点越来越大了,以前离开陨石,我不过是头晕目眩脚发软,此次竟然会全身真气逆转,在丹田内变成了螺旋状,如同走火入魔,差点没把我疼死。” 苏木关心道:“那你现在如何呢?” 林一诺道:“已经完全恢复了。” 苏木借着屋内仅剩的一盏宫灯幽幽的光,上下打量了林一诺一番:“看起来脸色是没那么吓人了。我说你这是干嘛,你这玉佩有什么古怪吗?” 林一诺瞧了他一眼,沉吟片刻后道:“我只要一离了这块玉佩,就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苏木闻言吓了一跳:“这么严重?这是这么回事?” “其实我最初是不能意识离体入水的,这些事情都是在遇到这种石头后才发生的。” “这是什么缘故?” “如果飞碟真如飞碟精灵自诉的一般是来自外太空,那么这块石头很明显就是陨石了。你也学过那些知识的,很多陨石都带有辐射,这块肯定也有。也许就是它的辐射改变了我的身体,所以才会有那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现。这也是我痴迷飞碟精灵资料库的一个原因,因为它能解开我身上的谜题。” 正文 第二十六章 陨石辐射 , 苏木道:“可是我记得资料库里有写辐射会导致人患重病,我看你这平时挺好的啊。” 林一诺淡淡道:“在我捡到这块陨石后,府里就开始陆续出现很多意外的怪病和死亡。先是给我雕刻玉佩的工匠在数月后出现头晕、腹泻和呕吐,所幸的是他最终康复了;接着就是日夜照顾我的乳母也得了同样的怪病,但她没那么幸运,因为她实在是离我太近,最终七窍流血死了;从小伴我长大的两位侍女、一位乳兄,随后也死了。 最初我阿娘以为是我二叔搞的鬼、下得毒。她就把我身边的人都调走了——调走倒反而救了他们一命。之后她又重新派了绝对心腹过来照顾我,结果,没几个月,那些人又得了一样的怪病死了。 庄里那阵子有传出我是魔君转世的话,离我近的,非病即死。最后,就连我阿娘都开始有了这种症状。我很害怕,就不敢再去看她,结果我不去看她,她却反而渐渐好了。 有一阵子,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可能是魔君转世。所以为了避免连累别人,我便把大家都赶出了园子,不许有任何人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母亲不放心我一个人,便请能工巧匠在我的园子里装了许多的拉铃,只要我有需要了,一拉铃,下人房的下人便能听到。” 苏木恍然大悟道:“哦,这就是你当初坚决不愿意身体进入飞碟,只愿意以意识跟我一起学习的原因吧?我还以为你是害羞不愿意脱衣服,所以才不肯下水呢。” 林一诺笑道:“对,因为我也很害怕会伤害你。我当初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发现你戴的吊坠跟我的玉佩质地很接近,所以马上就想和你做朋友,你知道,遇到一个同类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结果第二天,就遇到了飞碟,你那吊坠又在开启飞碟后消失了。唉,你都不知道我当时心里有多失望。” 苏木道:“但我的那块肯定跟你不一样,因为我家里和族里都并没有发生你们庄子里的这种可怕怪病事件。” 林一诺若有所思道:“不一定是东西不一样,也可能是人不一样。” 苏木挑眉:“你又要说我是外星人了?” 林一诺讶然道:“难道你一点都没怀疑过自己的出身嘛?我有很多实例可以证明。” 苏木好整以暇道:“那你说说看,我听听你要怎么编。” 林一诺道:“首先,这么多年跟我在一起待的时间最久的莫过于你,但你显然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其次,你的六识远超常人,速度更是堪比猎豹;再次,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没法感觉到自己的奇经八脉和丹田所在;最后,这也是我最近才发现的,你瞧。” 说着,林一诺把手里玉佩的一角贴在了苏木的手背上,借着灯光,能明显看到天蓝色的玉佩在渐渐褪色…… 苏木愕然张大了嘴巴:“怎么那么奇怪?” 但他随即又哑然失笑道:“我承认我是很与众不同,但是呢,这也不能证明我是外星人。我宁愿相信这世上有三千小世界,也不信外星文明。你觉得我要是来自外星,我还能是婴儿的模样吗?穿越不知多少亿光年的距离,怕不是骨头渣子都风化了吧! 还有你自己,你以为你就普通吗?就不说你离不开这玉佩,光是你才这么大一点年纪,内功就已经出神入化,这合理吗?普通吗?人家杨过睡在寒玉床上日日夜夜地练,效果都没你来得好!那你说你是不是外星人?” 说到最后,已是一脸羡慕,当不成武林高手一直是他最大的遗憾。他感觉自己的技能全是莽夫技能,特别没技术含量,虽然论实战能力,他未必会输给林一诺,可是不潇洒帅气啊! 不像林一诺,刀气若刃、踏雪无痕、飞檐走壁,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林一诺啼笑皆非,也不继续跟他争了:“说起来,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研究这东西,发现只要不是一直跟我密切接触,就没大问题。是以这么多年,那些怪病再也没在我的园子里出现过。 而且凡事有利有弊,靠近这东西的习武之人,练内功确实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单是我自己,便是我园子里的奴仆,他们修习内功心法都要比旁人快得多。 还有一个女孩子应该会很喜欢的利处,那便是与这东西靠近了,老得比正常人要慢些,肌肤也比寻常人好些。比如我的侍女红袖,别看她似乎才二八的模样,实际上,她大我足有十岁哩。” 苏木失声道:“真的假的!” 林一诺淡淡一笑。 苏木一拍他的肩膀,忽然笑了起来,以致于越笑越开心。林一诺不明白他莫名其妙地高兴什么,等他笑得眼泪都迸出来了,才皱眉道:“如此好笑?” 苏木指着他道:“难怪你白成这样,像个姑娘,我一想到十年后你可能还是这个模样,哈哈哈,就觉得很好笑……以后会不会你得喊我叔叔或者大爷?啊哈哈哈……” 林一诺:“……” 这脑回路,委实让人措手不及。 顽笑后的苏木正了神色道:“好了,言归正传,刚刚你痛成那样吓死我哩,到底这玉佩是怎么掉在那的?以后你需得小心哪!若非我耳朵尖,你岂不要痛死?” 林一诺从容一笑道:“放心吧,这只是我自己在试验而已。从小玩到大的把戏了,即便你不来,等会我爬也会爬过去捡的。” 苏木摇摇头:“你这不是自虐吗?反正这东西对你又没害处,戴着就戴着,老这样玩自己干嘛?” 林一诺微笑不语。不管这东西有其他多少好处,可对他来说,都是致命的弱点,他怎能不上心? 苏木又问:“怎么样,现在可以上床了吗?需我扶你吗?” 林一诺长身而起道:“不必了,出那么多汗,我还是先洗澡换身衣裳吧。” 苏木道:“可真讲究,这半夜三更的,还非得去洗澡。” 林一诺转头瞧了他一眼:“我们山庄里有一眼温泉,最近才被发现,现已开凿利用起来。左右现在也是醒着,你要不要一起去呢?” 苏木一跃而起道:“这大热天的,你还泡温泉!不过听起来不错,走吧!”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温泉夜话 , 到了后山,果然有一潭温泉,在夜色下泛着氤氲水汽,苏木一声呼啸,三两下就脱了衣服跳进潭水里畅游了一会。 林一诺虽然比他略稳重些,但到底也是少年心性,今天为了那块陨石差点搞得走火入魔,浑身疲累得再难绷着。此时看到苏木似鱼儿一般快活,他也不禁笑了起来,扯落衣服就跳入温泉里,与苏木嬉水为乐,心情转佳。 清澈的夜空星光璀璨,两人嬉闹后并排躺在温泉的边上,仰望星空。 苏木疑惑道:“这天空看起来这么平静,真有飓风要来了吗?我瞧着怎么比平时还要美一些呢?” 林一诺解释道:“越是飓风要来,天空越美。再过几天你再瞧,傍晚的天空定然美得醉人。” 苏木拨了拨水,道:“所以张无忌的老娘说越美的人越会骗人,一点都没说错,这天也是,越美越凶险啊!” 林一诺失笑:“是不是不管说什么,你都能拐到你的武侠话本里去?” 苏木嬉笑道:“是真的很精彩,偏你不爱这些。” “……”林一诺无语。 苏木享受着温暖的水流,伸了个懒腰道:“这温泉水有股怪怪的味道。” 林一诺淡淡道:“因为有硫磺。”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真不知道你脑袋里装得都是什么东西。” 林一诺慢悠悠道:“显然是和你不一样的东西。” 苏木“嘭”地一下往他脸上泼了一掌水,林一诺闭眼转头,并伸手还击,于是两人一言不合又闹了好一阵才歇下来。 苏木舒展了手脚,道:“老实说吧,你去长安城找皇帝老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一诺沉默了片刻,道:“这么舒服的时候不要提如此沉重的话题好吗?” 苏木哼了一声道:“是为了你的好二叔吧?” 林一诺叹了口气:“我就说不要提这种扫兴的话题。” 苏木想安慰他一下,终究口笨舌拙,什么也说不出来。 …… …… 这一天,村里粮食家家户户都收的差不多了,苏老头背着手,在村子里溜达,瞅着哪家的房屋看着有点不牢靠,就督促那家的男人赶快去山上找些石头树木的修补修补,别一干完农活就好似可以休息了一样。 苏老头在巡视完自己的这个村落后,心里又想着要不要去隔壁望山村也瞅一瞅呢? 隔壁山村一共三十八户人家,都是杂户混居,没有个大氏族,鳏寡孤独的也多,这没他瞅着,他们会不会就不修房子呢?也不知道粮食都收上来了没有,三天前他才去看过,那一家家的,都不当回事,还是他发了火,才抓紧地干活。 他这个两村的里正,操的心多啊!这秋收后就是交租的时候,要是村民们收成被飓风影响了,也耽误他收租的政绩不是! 想到这,他就越发觉得自己应该再去看一看了,那一村的懒鬼,没个有能力的人——比如他——督促着不行。 于是他提起脚,快步地往村外头走了。家里虽然有牛,可秋收刚结束,家里的牛也累得不轻,不舍得再使唤它,让它休息休息是正经。 到了望山村,夕阳西下,落日正好染红了云层,为大地渡了一层红彤彤的光。苏老头仰脖望了望天,心里嘀咕着这天这么好看,当真要下雨吗?不过凉快是非常凉快了。 “哎呀,这不是苏公吗?来来来,到我家喝杯水。” “苏里正,是来寻人?” “苏里正,我家的粮都收上来啦,多亏了你们家的打谷机,虽说用起来贵了点,但真是省力气!” 一路过来,都是跟他打招呼的村民,苏老头一路走,一路点头,又一路吩咐:“家里屋子都检查检查,房顶都重新修一修,有些危房不好修的,就先不住了,隔壁邻居家借住两日,老命最要紧,都晓得了不?” “晓得哦,侬辛苦哦。” …… …… 当天夜里,苏大郎正睡得熟,忽然听得隔壁婴儿一声啼哭,他猛然间被吵醒了。听着外头“呜呜”的风声,他“哎呀”一声坐了起来,赵氏也被他的动静闹醒了。 “苏郎,怎么了?” 苏大郎道:“你听外面的风雨,牛棚的门不知关紧了没,四郎做事总是粗心大意,我不放心,得去看看。” 赵氏困得有点迷糊:“那你穿上蓑衣,可别冒雨就冲过去。” “嗯,你继续睡,我去瞧一眼就回来。”说完就起身往外间走,推开门,风就直往屋里灌,把他冻得一哆嗦,雨倒是还不大,风是真的大。 他赶快抵住门,又回屋里取了蓑衣穿上,然后才再次开门走了出去,随即又马上带上门。顶着大风和细雨走到牛棚前,果然,这门没用石头顶住,已被大风吹得砰砰响了。 苏大郎赶紧上前关好门,又搬过石头桩子顶住,然后他索性绕着牲口圈走了一圈,又随手整了一整,这才放心地回到屋里,脱了蓑衣,拿了破布擦了擦头发上、身上的水汽,进屋再去睡了。 由于苏木已说服了秦氏,要改建大房子,因此原本苏老头打算在柴房搭一个给苏三娘的临时住所就没急着搭了,一直让她们娘三个住在苏木的房间里。 而此时苏木,自然是混在浮云山庄。 除了苏木,本身山庄里住着的门客也多。反正林一诺的园子那么大,也不差他住一间了。 苏木早已叫好了工匠,等这次的飓风过了,就要着手开始建新房。就按林一诺的画的图纸那样造,宽敞亮堂住得舒服,如果能再弄出一些玻璃来就好了。等以后空了,再拉着林一诺好好琢磨琢磨。 说起玻璃苏木就有点郁闷。 苏木自己吧,没这个学习的耐心,化学的公式他一看就脑袋大。造玻璃的什么沙子、石英、强碱、二氧化硅、碳酸钾、碳酸钠、氧化钙等等,哎呀,头太大,所以他只把这些推给林一诺。 但林一诺这人呢,明明一肚子学问,就是不催不动,懒得创造。玻璃?有那功夫令奴仆糊一层窗纸就好了。论怕麻烦,真的是无人出其右。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小儿有难 第二日,苏木推开房门就顶着飓风暴雨往林一诺的房间跑来。 见他又弄得一身湿,林一诺无奈摇头:“蓑衣就放在门口,你都懒得穿一穿吗?” 苏木抹了一把脸,说道:“穿什么蓑衣啊,你园子里的屋檐那么宽大,根本淋不着多少雨。” 林一诺递了干净的手巾给他:“擦一擦吧。这会风雨正大,你不会是想着现在回村吧?你们家青砖瓦房的,又不必愁什么。” 苏木皱眉道:“我是担心族里有几个老的。” 林一诺道:“前两天不是听你说你爹让你大兄几个帮着他们修了屋顶吗?” 苏木一想也是,随意擦干了头发,盘腿坐在坐塌上,拿起食案上的点心就送入嘴里:“哎,要担心的实在太多了,吃完早点,我怎么都要回去看一趟,不然不放心。” 林一诺反对道:“这个时候你去了也没用,何况风雨那么大,你便是穿了蓑衣也白穿,且等过这三天吧,三天后我随你一起去看,如何?” 苏木满不在乎道:“我又不在乎淋这一点雨。”又转开话题,“唔,这点心真好吃,是你新研究出来的吗?用什么做的?吃着那么香。” 林一诺哂道:“你不是六识厉害嘛,自己猜猜这是什么做的。” 苏木道:“我又不似你,有一条全天下最厉害的舌头,随便什么美食一尝就恨不得连做菜人的心情都猜出来。” 林一诺道:“承蒙夸奖。” 苏木又往嘴里塞了几块,然后问林一诺:“丝巾呢?我包几个糕点给大妮尝一尝。” 林一诺屈指朝着屏风边的铃铛一弹,只听“叮”地一声,不一会儿,便有青衣小仆走了进来。 “去拿一张油纸过来。” “是。” 苏木瞧这一手瞧得目瞪口呆,他伸手抓过林一诺的手看了看,又跑到铃铛边上仔仔细细检查,然后才震惊道:“隔空打牛?弹指神通?一阳指?” 林一诺笑骂:“什么乱七八糟,不过是真气化形罢了。” 苏木郁闷地不行:“能练内功真好,像你一样能练《仙灵诀》真气的更是好上加好!为什么偏我不行?我得再试试。” 林一诺失笑摇头,在苏木自己一个人瞎捉摸的时候,他已从青衣小仆的手中取了油纸,装好了几块糕点。这些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在做吃的这方面,他并不觉得麻烦。 苏木研究内功当然还是以失败告终,然后他怀里揣上吃的,穿了蓑衣带上斗笠,迎着风走出了浮云山庄。一到外面,便全力奔跑起来,飓风虽厉害,但也阻挡不了他的速度。 沿途他见到了好多倒塌的房屋,甚至有被刮倒的树木,若有被困之人的,他便发挥侠义精神,上前帮一把,就这样一路帮、一路跑回了苏家村里。 苏家村果然也被风吹到了好几间房屋,但因为苏老头调度得当,那些危房里面并没住人,他担心的那几家倒也无事,只不过是损失些财物,倒并无人员伤亡。 只是他还没进村时,就远远听到孩子凄厉的哭声,倒不是孩子声音能传那么远,只是他顺风耳罢了。他略一蹙眉,已分辨出来,这不就是妞妞的声音吗?怎么哭得这么厉害? 待苏木跑进家门时,众人都吃了一惊,外面那么大的风雨,怎么就跑回来了? 秦氏忙上前问:“阿木,早饭吃了吗?怎么顶着风雨就来了?” 苏木把蓑衣和斗笠解了放在门口的木盆里,拍了拍头发上的水,接过丫丫递过来的手巾擦了擦脸,说道:“妞妞怎么了,怎么哭得那么厉害?” 秦氏皱眉:“从昨晚起就开始哭一阵歇一阵,你三姐手不离地抱着呢,怕是要不好。” “请了道长或坐堂医了吗?” “这么大的风雨,哪里去请,何况,也没有用啊。”苏老头叹了口气。 苏木往自己的屋里走,只见苏三娘正抱着妞妞在哄,但妞妞哭得撕心裂肺,脸都哭红了,显然苏三娘的哄摇无用,大妮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看着。苏木从怀里取出糕点放在食案上,摸了摸大妮的脑袋:“大妮,这是小舅给你带的吃食,你拿了去外面吃吧。” 大妮瞧了瞧糕点,虽然此时美食在前,她也没有太大心情,眼泪汪汪地看了看苏木:“小舅,小妹怎么哭得那么厉害?她不会有事吧?从昨天夜里起就时不时地哭闹了。” 苏三娘也已经抬起头来,神情疲惫地看了苏木一眼:“小郎,你回来了。” 苏木忍着耳朵痛上前摸了摸妞妞的肚子,触及腊肠样、稍活动的包块,蹙眉道:“这很像是二婶娘的小孙子那时候的模样啊。” 前两年,他家旁边的旁边住着的二婶娘家的小孙子,就是在八个月的时候,阵发性哭吵,最后上吐下拉血便的,只一天,就夭折了。其实这么些年,孩子这样肚子疼死的、哭死的,太多了,所以才说小儿难养。 这种事,便是地主人家也没办法,找了老大夫都不能管用。 “三姐,这样哭下去不行,你穿上蓑衣跟我一起走,我带你去浮云山庄,找他们庄里的刘道长瞧一瞧,那刘道长的医术在这十里八乡算是最好的了。” “有用吗?”苏三娘憔悴地看着苏木,怀里的孩子似乎哭累了,现在停了哭声,“孩子现在好了,也许就没事了。” 苏木摇头:“没用,一会还得哭。快走,别耽搁。” 苏三娘想了想昨夜的情形,心里其实也明白苏木说的没错。于是便跟着他走到外间,苏木跟苏老头及秦氏说明情况,苏老头犹豫道:“这飓风天,抱着娃出去能行?我看娃不哭了,也就好了。” 苏木坚持道:“阿爹忘了二婶娘家的小孙子是怎么没的吗?” 苏老头沉吟道:“那就你抱着妞妞去吧,你三姐跟去也没什么用,还耽误你路上的功夫。” 苏木道:“不会耽误,我背着三姐去便是了,这样快些。” 苏三娘犹豫:“这能行吗?” 苏木肯定道:“能行。”一边说一边递过蓑衣给苏三娘穿上,两人都穿戴好了蓑衣和斗笠,推开门便要走。 秦氏一把拉住苏木:“你三姐还是别去了,外面风刮得这么可怖,我不放心。” “娘,没事,有我在,你担心什么。再说,三姐不去,到时候治好了让谁照顾孩子呢?我可搞不定。”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 “救命的事有什么麻烦,自小的交情,林三不会在意的。时间紧,先走了,风太大,你们别出来,三姐你抱紧我的脖子。”说完也不听秦氏和追出来送孩子换洗衣服的赵氏把话说完,就一手背起苏三娘,一手抱着藏在蓑衣里的妞妞,风驰电掣般地跑了。 正文 第二十九章 “神医”上线 等苏木一身狼狈地背着苏三娘和孩子走到浮云山庄门口时,门房的徐阳瞧了他怀里的孩子一眼,听他说要去找刘道长,便开口道:“这孩子的模样送去刘道长那也没用,这是肠子出问题了,你直接找诺儿,或者还能救一救。” 徐阳见多识广,已看出来孩子的情况了。 林一诺修习的《仙灵诀》真气与寻常内功大不相同,自两年前他救过庄里的老袁后,徐阳便看出来了。 以真气渡入体内救人的法子,他自然知道,这需要对真气的操控极其自如才行。只是一般的武者根本没这个本事,便是徐阳自己,虽有一身内力,但并不会这一门真气外化的功夫,因此也不擅长。 苏木听徐阳这么说,便道了一声谢,然后直奔松涛园,找到林一诺时,孩子已经又开始哭闹了。 林一诺一脸诧异地看着如套娃般背着苏三娘又抱着小婴儿进来的苏木,疑惑道:“怎么了?” 苏木顾不得身上全是雨水,对着林一诺道:“孩子可能不行了,你师公说你能有办法。” 林一诺挑眉,真把他当神医了?但是他仍上前看了孩子的情况,苏木忙把孩子转递给他:“你师公说孩子可能肠出了问题。” 林一诺略有些无措地接了过来,假装镇定道:“那我看看。” 面对哭闹的婴儿,其实他也很慌的好不好! 他抬头看了一眼苏木,再次确认道:“我师公真的说是肠子的问题?” 苏木点头:“没错。” 林一诺拧了眉,抬头看了苏三娘一眼,苏三娘立刻道:“我先去外面等。” “三姐,外面风雨大,你去隔壁房间就是了。” “没事。”苏三娘说完又看了哭闹的孩子一眼,就避到了旁边的房间。 林一诺心中一片沉重,长长吁出一口气,才道:“那你帮我解开孩子的襁褓,我试一下。” 苏木上前把婴儿的襁褓打开,此时孩子大概是哭累了,哭声又歇了下来,林一诺对苏木道:“你按着她,我试试渡入真气看看。” “好。” 林一诺要上手,忽又感觉手沉得慌:“不行,婴儿太小,我没把握,万一把她肠子击穿了如何是好?” 苏木也很烦恼,正要说话,林一诺忽然起身,说道:“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海里一趟。” 苏木马上反应过来:“那里没有医学这门分类啊,有用?” 林一诺道:“问问飞碟精灵,说不定知道呢,上面有百科资料库。” 苏木忙一把拉住了他,蹙眉道:“现在飓风天气,海浪起码得有两三丈高,海底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凶险境况。你不能去,我去。” 林一诺拉开他的手,说道:“放心,我有把握。” 说完便拉开门,运起轻功,流星似的向狂风骤雨里投了出去。在另一间房间的苏三娘此时正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来回打转,全然没发现林一诺已经走了。 苏木望着林一诺消失的背影,眉头好一会儿都舒展不开。面对大自然的力量,人力有时穷啊。怔怔地望了外面许久,婴儿的啼哭声又响了起来,他才反应过来,把婴儿的襁褓胡乱包好,送去给了苏三娘。虽然他心里也没什么底,但还是安慰道:“三姐别急,林三去拿药了。” “好。”苏三娘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望着怀里的小人儿掉眼泪。她在村里见多了夭折的小儿,这样活活哭死的并不在少数。 大半个时辰后,林一诺回到了松涛园。他没有直接去找苏木,而是去了另外一间房,唤了奴仆过来换下了湿透的衣服,然后用手巾随意擦了擦头发,坐着喝了一口茶,吃了两块点心,听着婴儿凄厉的哭闹歇了下来,这才再次回到松涛园前厅。 “怎么样?”苏木看到他就问。 林一诺冲他点点头:“我再试试。” 苏木就赶快再次从苏三娘手里接过好不容易止住哭的婴儿,苏三娘退避一旁。林一诺再次打开婴儿襁褓,并指朝婴儿肛门输入三注真气。此时可闻及气过水声,婴儿腹部中央渐渐隆起,林一诺的额头滴下几滴汗珠,显然消耗不轻。 当他收手的时候,婴儿的粑粑也同时喷了出来,溅他一身。 林一诺面无表情地看了看苏木,下一刻,就消失在苏木眼前。显然,他是以极快的轻功身法退走了。 苏木看着婴儿的肚子慢慢平复下来,但此时坐塌已是一塌糊涂,苏三娘忙上前整理。苏木对她道:“三姐,我去问问。” “好。”苏三娘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也看不明白林郎君的治病手法,但自己家的妞妞喷了人家小郎君一身的脏东西,她还是看的明明白白的,当下是既担心,又愧疚。 苏木正要出去,迎面就遇上了带着干净锦布过来的侍女红袖。 红袖对他施了一礼,上前帮苏三娘一起处理。 苏木在洗沐间外经过时被林一诺喊住了:“滚进来给我搓背。” 苏木笑嘻嘻地推开门,先拱手赔礼,然后才取过搓背用的浮石一边帮他搓背,一边问:“这就好了吗?” 林一诺淡淡应了一声,正用澡豆狂洗手和身体。 苏木又好奇了起来:“这是什么毛病?听我阿娘说我们村里因为这样夭折的小孩已有三个了。” 林一诺解释道:“说什么肠套叠,2岁以内的小儿最易患这个病,早期的还能用真气救一救,晚了大概就只有华佗这样的神医才能开膛破肚救命了吧。” 苏木咋舌:“开膛破肚了还能救命?” 林一诺瞥他一眼:“但凡你少看两本武侠话本,都能多学一点知识。现在能量石已经只剩2%了,飞碟精灵很快就要自动关机,说不定下次过去就打不开了,你再想学也没机会。” 苏木叹了口气道:“想不到只剩这么点能量了,这一天来的太快。” 不过很快,苏木就把这件事抛在一边了,他本来也不算是个特别爱学习的人,对他来说,此前所学已然够用。何况他还知道林一诺已经整理了近千幅卷轴,归类统计并誊抄了那些远超当前文明的知识。如果以后他想重新学,在林一诺的书房也一样能看。 这时知道妞妞没事了,他心情放松下来,有空打量洗沐间的环境了。除了这个金丝楠木铺就的大澡桶之外,顶上还放着双耳铜壶,旁边还有木屐、铜浴盆、铜灯、浴凳。 苏木道:“你可真会享受。” “呵呵。”林一诺报以冷笑,从澡桶里爬了出来,取下顶上慢悠悠漏着水的铜壶,直接往身上一淋,然后以大浴巾擦干身体,穿上边上挂着的干净锦袍,便抬脚往外走。 苏木忙跟了上来:“今次多亏了你,要不然我家妞妞危矣。” 林一诺苦笑道:“下次别总是给我惊喜了好吗?她是你的外甥女,我救她算是应当,只别以后遇着谁家不相干的娃儿你也大发侠义之心抱来我面前。” 苏木笑嘻嘻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好人长命百岁呢!” 林一诺嗤道:“百岁?我可没耐烦活在世上这么久。” 苏木立时大感头痛道:“又来了!” 正文 第三十章 飓风之后 , 这之后三天,暴雨不歇。 苏三娘被安置在了谢玉致的明月阁,白日里谢玉致常邀其作伴,苏三娘颇有些束手束脚。 最初时候,若非有个妞妞在中间可做掩饰,苏三娘跟谢玉致在一起的每一分都会如坐针毡。但接触两日后,苏三娘便也放下心来,偶尔也能对着谢玉致的笑话回应一二。 在浮云山庄的三天,可以说是苏三娘这辈子最安逸的三天,每天醒了就吃,吃了就玩,玩了又睡。出入闻着香风,床铺有人整理,衣服有人濯洗,孩子有人陪玩,还有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美人儿可看,简直就是神仙般的日子。 最令她开心的当然还是她的妞妞熬过了一劫了,因此她内心对林一诺充满了感激。在过去的岁月里,她见多了因此夭折的孩子,刚开始发现妞妞有这个症状时,她实在是非常害怕、非常揪心的,还好结局是好的。 她常常对着妞妞念叨:“你是个有福的,这条小命都是舅舅和贵人帮你从无常君手里抢回来的,以后你可念着他们的恩情呀。” 妞妞的衣服及襁褓第一天便弄脏了,庄里的巧手绣娘当天就赶制了五身婴儿的衣裳送了过来。 细棉的衣裳,针脚极细密地缝在外面,没有任何花俏的装饰,贴着妞妞皮肤的一面光滑无痕。苏三娘这辈子都不知道还能这样缝制婴儿衣服。可仔细一看,却又不得不赞叹。将针脚缝在外面,不碰着婴儿娇嫩的皮肤,可不就是更舒适吗? 这人与人之间,到底还是不一样,有些人她就聪明,一样缝制衣服,就是比别人做的好。 不过庄里的日子虽然舒服,但苏三娘眉间却仍时而皱起。 望着窗外不曾停过的暴雨,她心里实在有点担心在娘家的大妮。不知自己离开的这三天,大妮夜里起身会不会怕呢?这孩子,虽然十岁了,可也是怕黑得很。 而此时松涛园里的苏木正与林一诺下棋,只是很明显,其中一方心神不定,不时将眼神投往糊着细纱的窗外。 “将军!”林一诺把马横移至帅前,竟然是一个抽车将。 苏木回过神,绞尽脑汁思索破局之法,最终仍不得法。如果帅不躲,他直接就输了,但弃车保帅,他这局也已经离死不远,不过是苟延残喘,玩不痛快,索性投子认输。 “不玩了,不玩了。”苏木把棋盘上的棋子一推,长身而起,走到窗外蹙眉道:“这雨为什么下个不停呢?” 林一诺从旁边的果盘里捞了一个苹果,一边吃一边回:“粮食都已经收好,雨便任其下呗,你又发什么愁?” 苏木苦笑道:“你听这声音,水势不小啊,有山洪在倾泻而下。”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这山里瀑布谭那边的水道早就疏通至大海,放心啦。” 苏木忧心忡忡道:“你们浮云山庄自然什么都不用担心,四周都被你们整得和铜墙铁壁一般,整个山庄就像是个小世界,在里面待上一年都不愁吃喝。可外面不一样啊,你瞧这雨,我真担心淹起来了。” 林一诺道:“还不至于,而且乡野之地除非爆发山洪或者泥石流,否则就不用愁,反而城里倒该担心。只是我们县的谢县丞前段时间已经开始处理这个问题,想必也早有防治办法。” 苏木叹道:“但愿吧。” 林一诺见他这幅模样不由失笑道:“你真应该去科举,我瞧着你这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不当官可惜了。” 苏木笑骂道:“我可没耐心当官,仗剑走天涯才是我的梦想。有句诗怎么说来着‘一箫一剑平生意,不负狂名十五年’!” 林一诺失笑:“可你是既不会萧也不会剑哪。” 苏木:“……”破坏气氛哪家强,浮云山庄林三郎。 又过了一日,飓风北上,暴雨骤停。 苏木见雨一停,便带着苏三娘,坐着马车往家里赶。马车里塞满了妞妞的衣裳、玩具和吃食。苏三娘虽再三推辞,仍难却好意。 赶着马车下了山道后,苏木坐到车夫的身边,看着周围的农田,农田都被风雨糟蹋的不轻。好在这附近的人家或者听了浮云山庄里的人劝,或者听了苏家村的人劝,该收的田都抢着收了,那少数几家不听劝的,也是活该倒霉。 越穷的,偏越要贪心。 只是粮食虽然是抢收了,但这雨仍然下得令人损失不小。 好些人家外头大雨屋里小雨,家里被糟蹋得不成个样子,还有那些茅草房的更是全被风吹没了,好在人都躲在了石头房里,倒还没出什么人命乱子。除此之外,养家禽的圈也被吹塌了好些,压死了不少鸡鸭鹅。 于是不管家里条件怎么样的,死了的鸡鸭鹅总要上饭桌,不能白白糟践了,一时倒仿佛过年似的,好些人家吃上了肉。但这肉吃到嘴里,除了孩子们开心外,大人们嘴巴都是苦的,日子太难了啊!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路遇孩童 马车抵达苏家村的时候,村里已有不少人在忙活了。飓风刮了三天,暴雨也下了三天,村里都不成个样子了,大家忙着修屋顶、修牲畜圈、去山上搬石头之类的,一派繁忙。 村里的孩子在桑竹间怡然自乐,全无飓风暴雨带来的烦恼。忽然见到一辆精美绝伦的马车驶入村里,顿时大感新鲜地跑过来,叽叽喳喳围着看热闹。 马车对于村里的孩童们来说可是破天荒第一遭见到,更别提还是这般精美的座驾,大家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他们见到了坐在前面的苏木,眼睛顿时一亮,仿佛闻着腥味的猫一般,争先恐后地喊着:“木兄、五叔、族叔、大爷……”各种各样的称呼都有。 苏木跳下马车,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里面包着十来块精美的糕点,站在孩子中间,说道:“排好队,给你们吃点好东西!” “是是是。” 小孩子们立刻兴奋地从高到低排起了队,显然早就被训练过很多次。 “直接吃,不许用脏兮兮的手去碰,知道了吗?” “知、道、啦!”孩子们大声回。 苏三娘掀开马车的帘子看着苏木像孩子王一样地给大家分糕点,嘴角忍不住扬了起来。 这样的小弟,明明已经能撑起一个家了,可有时候却还是这么一团孩子气。 她看了看手里被颠簸的马车颠睡着的妞妞,轻轻道:“你是个有福的,虽然没了阿爹,可还有很多疼爱你的人。” 这里一共六个孩子,苏木往他们嘴里一人塞了一块,然后把剩余的收好放好,跳上马车,继续往家里赶。 马车驶到家门口,苏木跳了下来,掀开帘子扶着苏三娘下车,然后又大手一捞,把几袋东西一并拿手上进了门。 秦氏和赵氏忙忙地迎了上来:“娃儿可好了?” 苏三娘轻轻点头:“好了,这三日都没有再那般发作过。因风雨太大,便留宿在庄里。” “阿娘!”一声清脆的童音自屋内响了起来,只见一个女孩炮弹般地冲了出来,冲进了苏三娘的怀里。苏三娘爱怜地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赵氏见了忙从她手里轻轻接过熟睡的妞妞:“妞妞睡着了,快先让她去床上接着睡。” 苏三娘冲着她微微一笑,以示感谢,然后低头问胡大妮:“大妮,这几日在外公外婆家可乖?” “阿娘,我可乖,我还帮外婆织布。”胡大妮期待地看着苏三娘,“小妹是不是没事了?她肚子还痛吗?” “不痛了,已经看好了。我家大妮真乖,懂得帮外婆了。”苏三娘微笑回了一句,又对秦氏道,“阿娘,这次妞妞多亏了庄里的少郎君。只是我们这连吃带拿的,出来的时候,他们庄里夫人的侍女还硬是塞了不少好东西给妞妞,真叫我羞愧。” 秦氏听了忙对着浮云山庄的方向拜了拜,嘴里念叨着:“庄里的夫人再好也没有了!想不到林三郎竟还有神医的本领。” 然后又对着苏木说道:“五郎,你今晚去借宿的时候拿上家里所有的蘑菇干去,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好歹是我们的心意,我记得那孩子爱吃这些,还有金铤,你也拿几个去。” “哦,蘑菇干可以,金铤就算了吧,他又不是为了这些东西。”苏木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句,弯下腰从怀里掏出油纸,对胡大妮笑道,“你看小舅给你带什么了。” 胡大妮见了油纸里精美的糕点,眼睛都亮了:“跟上次一样的糕点,都给我吗?” 苏木笑道:“当然,都给你,你小妹有自己的好东西呢!” 胡大妮认真道:“我跟丫丫姐还有外婆、阿娘一起吃,四块正好一人一块,这可好吃了。” 苏三娘就对着秦氏轻声道:“庄里给了羊奶粉呢,可以泡着喝,听说还是林郎君亲自做的,非给带了一罐过来,让妞妞喝。”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从苏木手里接过东西,就进屋继续聊去了。 苏木对旁边的苏大郎道:“大兄,家里这几天怎么样?雨这么大,没漏雨什么的吧?” “大前年才修的房顶,下雨前又加固过的,怎会漏雨。”苏大郎听到他说的话回了一句,“倒是家里的鸡圈不太牢靠,被风吹坏了,我早上才刚修好。” “还费那功夫干嘛。我已联系了镇上的泥瓦匠,过两日等天完全晴了就破土动工吧,这边房子都推倒了,重新盖。” “真要盖房子确实要趁早,正好村里人都忙完了秋收,做小工的人也多。”苏老头刚从村里溜达了一圈回到院子里,就听到苏木说的话,便随口接了一句。 他现在越发有个官样了,总觉得族里、村里有他操不完的心。 苏四郎暗暗冲着苏木耸了耸肩,轻声道:“爹又去巡视他的领地了。” 中午吃完饭,苏木说起了下个月要去岭南道打探白糖销路的事情,秦氏和苏老头、苏大郎都有些吃惊:“那么远?我们一年也就种一季,有必要这样吗?何况商事总归低下。” 这个时代有着士农工商的等级偏见,虽然农民不比商人富足,但不妨碍农民自认比商人高一等啊。这自己田里种了甘蔗再做了白糖去卖,还不算是行商,可若是专门去外面跑商了,那不就是商户了吗? 苏木转了转眼珠道:“我只是先去看看,如果好的话,到了岭南可以在当地买块地,专门种甘蔗啊。那边天热地肥,甘蔗能一年两熟。” 苏老头还是皱眉:“这山长水远的,买了难道还要守着不成。” 秦氏仔细瞧了瞧苏木的神色,笑骂道:“你这孩子,定是想出去玩,偏要找这些不靠谱的理由。” 苏木嘿嘿一笑,也没否认,转了话头道:“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我已跟林三约好了一起。” 秦氏和苏老头对视一眼,才说道:“你从小就念多了书,心野,若真的想去,阿娘和阿爹也不会拦着你,只是你独身一人出那么远的门,我们也不放心,你看看是不是带些人呢?族里那几个天天跟你屁股后头的娃,你都可以去问问。” 苏木摇头道:“不用,我跟着林家的船队走。何况家里造房子还要大兄、四兄看着呢。” 一家人正说着话,院门那忽然进来了个人,苏木抬头一看,正是雨一停就去未来老丈人家献殷勤的大头苏宁文回来了。一进来他的脸色就不是太好,不像是去见情人,倒像是去见仇人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妾通买卖 , 赵氏看了苏大郎一眼,苏大郎粗枝大叶的,根本就没发现自己儿子的不对劲。 倒是苏木打趣道:“呦,毛脚女婿去丈母娘家回来啦,如何,见着人了吗?怎么看你脸色不太对劲?这是被赶出来了?” 苏宁文抬头看了眼苏木,喊了一声“小叔”,然后就转头对着秦氏道:“阿奶,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了个前童村的人,说了两句闲话,听到了件事。” 前童村,正是苏大娘嫁的那个村子。自从七年前苏大娘去世后,那大女婿两个月后就娶了新媳妇。从此更不把苏家老两口当回事,节礼从来不送,两家便断了联系。 但此时苏宁文提起,必有缘故。 秦氏问:“可是你大姑妈家发生什么了?” 苏宁文郁闷地回:“那人说,大姑丈要把招娣送到县城里给钱老头当妾,要收人家五十贯的礼金,那钱老头都45岁了!大姑丈怎么那么狠心。” “什么?!”家里几人听了皆大吃一惊,“给老头做妾?” 苏木拧了眉头道:“这人怎地如此龌龊。” 苏宁文道:“我听那前童村的大娘说,他们是为了给家里的小儿子送去书院读书,走的正是钱老头的路子。那人还说什么大姑丈有福气,生个女儿居然能被大户看中,不仅不赔钱还倒赚钱。这是什么狗屁福气,送给他们家要不要?” 苏大娘当初一共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童引娣去年十六岁时被嫁给了一个山上的猎户,只因为猎户出的彩礼多;小女儿则早早就夭折了。就是因为生了这个小女儿,苏大娘才去世的。明明生产的时候她并无大问题,却在产后三天突然发起了高热、腹痛并伴恶寒、乏力、恶露异常,以致一命呜呼。 最终小女儿也没能养活,没了娘的孩子,没有奶喝,又被重男轻女的爷奶、阿爹嫌弃,勉强活了月余便夭折了,连名字都没给取过一个,仿佛没来过世间一般。 现在苏宁文嘴里的招娣正是苏大娘的二女儿,今年十五岁,也是要说人家的年纪。 只是想不到那大女婿童有铁竟然这么狠心,要把娃推进火坑里。 你说你若是让娃去当个大户人家适龄男子的小妾,以后不必地里刨食,有富贵可享,那地位低便低了,倒也不算狠心。可你让娃去给一个半截身子都要埋进土里的人当妾,这是享哪门子福去? 但这事,他们苏家人不好管,一来,两家早就不走动,二来,招娣是童家人。历来儿女婚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轮不到他们外家说话。 苏木没家里其他人那些担忧和束缚,他一听外甥女要被送去给糟老头子当妾就火冒三丈,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管一管了。 他才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他就是这乡间的规矩。 即便他们童家去告官,他还能扯出林一诺这个林阀嫡子的虎皮呢,当今的县令可不就是林阀一系的人嘛。而且县衙里的县丞又是谢阀的人,每个节日都要上浮云山庄给谢玉致请安的。 所以说,论野蛮,十里八乡的谁也野蛮不过他;论背景,有一个林阀嫡子当兄弟的苏木,自然更不是十里八乡的寻常老百姓可比。 既如此,对于前童村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里的田舍汉,他又有什么可顾忌的呢?他已打定了主意要管这事了。 去年童引娣嫁的那人虽是猎户,且早年打猎伤了一条腿,略有些跛脚,但好歹年轻,模样也过得去。虽然分到的田地他一个人种不过来,多半是荒着的,但也勉强能够他个温饱,加上打猎的收入,倒也凑合。 何况那人上头没有父母兄弟,童引娣嫁过去就能当家,这门亲,勉勉强强过得去。 因此苏家人得了消息也没多嘴什么,只算好了日子去给童引娣送去一套鎏金的头面做添妆。 可今年倒好,居然要卖女儿去当老头子的妾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苏老头和秦氏大骂了童家人一通,尤不解气,恨不得上门去骂才好。苏木表示他可以代劳,说话间就要跑出去,忙被苏大郎抱住了。 “小弟,你别乱来,我知道你生气,我也很生气。但是招娣她姓童,既是大姐的女儿,更是童家的女儿,我们苏家只是外家,管不到人家儿女嫁娶上头去,没这规矩。” 苏木推开苏大郎,责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若是别的事也就算了,这婚嫁对女儿家而言可是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我们不能不管。招娣没有大姐护着了,也不能任由那姓童的胡来。我作为小舅可看不惯,大兄,你别拦我,就让我去闹上一闹,我有分寸哩。” 苏大郎求助地看向苏老头和秦氏,老两口沉着脸色,显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就在大家怔愣间,苏木已经奔出家门,消失无踪了。 “哎……”秦氏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喊出声。 她狠不下这心啊,大女一辈子吃苦,总不能叫她到了地下还要为了女儿不安。嫁给45岁的老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何况那老头直到45岁才娶妾,很明显是家有悍妇,实在生不出男娃了,才让纳的,难保以后不会做什么去母留子之事。 在这个时代,妾是没什么人权地位的,“通买卖”三个字道尽了一切。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夜宿山林 , 苏木说是要去前童村找麻烦,但他也并没有直接就打上人家里,而是先跑到了书院,摸清楚了童家大郎放学的时间。过了两天才趁着无人,动手把童大郎以及接他的大姐夫童有铁一起给捉了。 只见他一手夹住一个人,直接就往深山里奔,等他稍缓一口气时,三人已经到了仙人山的深处了。35岁的童有铁和7岁的童大郎一被放下来就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 苏木猎豹般的速度根本不是寻常人能受得了的,被他夹在腋下飞奔更是痛苦不堪。两人一个是农夫,一个是小儿,此时早就已经晕头转向,手脚发软了。苏木根本无需绑了他们,已经把他们吓得胆寒了。 半晌后,童有铁才缓过劲来,抱着儿子坐在山地上瑟瑟发抖,口中不住求饶。 对于苏木他早就认不出来了,毕竟两家自苏大娘殁了后,已有七年未曾走动。便是去年给童引娣添妆也用不着苏木出面,而七年前的苏木不过还是个稚儿,跟如今八尺少年的模样自然大相径庭。 苏木瞧着他冷冷一笑,只不理他。他打量着周围山景,忽然发现山的另一边,有块凹陷的崖石,似曾被什么东西砸扁了一般,那崖石周围一圈,寸草不生。 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拎起两人就往崖石上跳,吓得这童家一大一小惊叫连连。 待三人落在这不过一丈来宽的崖石上后,童家父子吓得连眼睛都不敢睁开了,只怕一睁眼,就会眩晕得倒下山去。这块崖石一边是万丈悬崖,一边又光秃秃的,根本无处攀爬。 “阿爹,阿爹,我怕,我好怕。”童大郎紧紧抱着童有铁的手臂,把头埋在他的胳膊里。 “别怕,阿爹在。”童有铁紧紧搂着他,汗出如浆,也不知道是安慰儿子还是安慰自己。 苏木脸上闪过一丝犹豫,但随即又被坚定取代。 虽然这童大郎年幼,但却不能算无辜。童引娣嫁坡脚猎户得来的聘礼是为了他,童招娣如今要被逼当妾又是为了他进书院铺路。既然是既得利益者,就不能算无辜。 苏木喝道:“老实点,别乱动,要不然掉下去摔死了,只能怪自己。” 他左右打量了一下,正要跳上去,却忽然心有所感,往前走了几步,感觉石头缝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他掏出一把匕首,对着石头缝挖了一会,又徒手凭借蛮力扯落几块碎石,里面赫然可见一块质地跟寻常石头完全不一样的灰蓝色玉石。 “这是……”苏木心里忽然就冒出来陨石两个字。 没办法,林一诺总是“陨石陨石”的给他洗脑,他到底还是听进去了。想了想,他伸手抓过这块玉石,掂了掂分量,忽发奇想地用刀狠狠割了一下手指——没办法,他的皮肤太坚硬,不下手狠一点,寻常刀械根本伤不了。 他的血是不同于常人的微蓝色,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血液颜色,倒是怔忪了一下。结果就眨眼间,伤口便肉眼可见的开始愈合了,他赶紧捏着手指滴出了一滴血到灰蓝色玉石上。 滴完血再看手指,伤口彻底愈合了,他抹了把汗,暗忖幸亏反应快,要不然白挨一刀了。 他会这样做,当然是因为看多了仙侠话本,受到了滴血认主啥啥的影响了,结果血滴了后半天,灰蓝色玉石并无任何反应。他叹了口气,失望地把它放进怀里,打算带回去给林一诺瞅瞅。 只是在他没发现的石头内部,早就已经暗潮涌动了。 忙完这件事后,他就跳到了上面的山道,奔入林内打了一只山鸡,然后又找了很久很久的干柴——没办法,前几天才来过飓风暴雨,山上实在是没什么漏网的干柴。 无奈他只好继续往深山高处爬,到了一处悬崖后,他先是拧断了山鸡的脖子,然后朝天呼啸一声,不到片刻,一片黑影临头,一只翼展约一米半的苍鹰落在了树梢上。 那鹰叫声尖锐洪亮,头顶和头侧黑褐色,枕部有白羽尖,背部棕黑色,是一只成年雌鸟。它很有灵性地望着树底下站着的苏木,苏木举了举手里的山鸡,跟它商量道:“你去帮我找一些干柴,这个山鸡就算你的了,如何?” 他话音刚落,苍鹰就振翅飞走了,没一会儿果然爪子上抓了两三根干柴飞了回来,扔到了苏木面前,苏木摇头:“不够不够,再多些。”如此反复几次,一人一鸟终于达成交易,一手交鸡,一手交柴。 苏木抱着一捆干柴往山下疾走,沿途惊起飞鸟走禽无数。他还瞅见了一只很肥的灰兔,不过一想自己并不会收拾兔肉,吃起来酸溜溜的没意思,所以便放过了它。等他回到放着童氏父子的崖坑时,又已经捉到新的山鸡了。 这次他先把干柴丢了下去,然后拎着山鸡跑到溪边,杀鸡褪毛,清理干净后才又回到崖坑这里。 这时童氏父子已经熟悉了环境,敢睁开眼睛了,只是仍然不敢动,生怕一动就摔下去摔个粉身碎骨。 看到苏木跳下来,又是一阵求饶。苏木懒得理他们,自顾自地架好干柴,掏出火折子,以一个细长的湿树枝穿过鸡肉,放在火上烤。因为早就打算好了要在山林过夜,所以他还准备地挺齐全,既有盐包又有香料包。 等烤山鸡的香味散发出来后,别说苏木了,便是童氏父子的肚子都“咕噜噜”地叫了起来。童大郎盯着烤好的山鸡,暗暗咽了咽口水,因为饥饿的缘故,竟然连对“绑匪”的恐惧都少了几分。 烤完后,苏木拿着稍晾一晾,随意洒上一些盐和香料,看得童有铁心痛不已。浪费啊!太浪费啊!居然就这样洒盐和香料!心痛,太痛了! 虽然他此刻身处险境,但田舍汉节俭吝啬的本性发作,居然还替苏木心痛起盐跟香料来。 确实,香料在市场上可是差不多等价于黄金的,至于精盐虽然不至于那么贵,但也不便宜就是。不过苏木从来不上市场买卖,自然不知。他是从林一诺的小厨房里面随便拿的。 差不多没那么烫了后,苏木想了想,撕下一只鸡腿递给童大郎,什么话也没说。 童大郎也是饿得狠了,接过鸡腿就啃。实际上,他现在怕悬崖要大过于怕苏木,实在是因为苏木长得太端正,一点都不像是杀人不眨眼的匪徒,给人以天然的好感。 童有铁不错眼地看着儿子啃鸡腿,一直到他把鸡腿上的肉啃得干干净净为止。要说吃饱肯定是没有的,尤其是饿的时候,但不管怎么说,也算填了点肚子。两人接着又继续围观苏木吃鸡。 苏木受不了两人炙热的目光,转了身,背对着他们吃,他也不怕对方偷袭。一来这个崖坑地势险峻,对方不敢轻易挪动;二来他有绝对的自信,对方但凡动一点位置他都能听声辨位。 等把剩下的鸡吃完,苏木随意把油滋滋地手往干柴上抹了抹,然后就盘腿靠在崖壁上,假装是在修行。其实吧,他又没有内功可以练,打坐于他而言就是鸡肋,但他总觉得这样很有范,所以时而装装样子。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心理战术 天很快地黑了下来,整个山间只有崖坑上的一小撮火在燃着。 “阿爹,我好累,也好冷。”因为一直坐着不太敢有大动作,童有铁父子俩都已经很累了。 “阿爹抱着你,就不冷了。”童有铁更紧地抱了抱儿子,然后又开始向苏木求饶,“好汉,大侠,您饶了我们吧,我们真的是庄稼汉,没什么油水可抢的。” 苏木斜睨了他一眼,“嗤”了一声:“闭嘴,否则把你丢下去。”然后他找了个位置躺下来,就此不再管他们了。 到了半夜,那一点干柴也烧完了。 月明看岭树,风静听溪流。 若是有那个心情的话,夜晚的山林也挺有野趣,但显然童有铁是没这个闲情逸致的。他的儿子已经在他的怀里睡着了,苏木的呼吸也是绵长悠远,那把匕首就放在苏木手边不远处,童有铁感觉只要他一伸手,就能捞到。 借着月色,他又再次看了看光秃秃的崖壁,暗忖即便他抢到匕首刺死了这个匪徒,他也爬不上去。而且这个地方根本就不是寻常人会来的,附近的村民多数只是在山脚那一带转转,他喊破喉咙都别想有人来救他。 思忖再三,他还是没有贼胆反攻,就这么眼睁睁地熬了一夜,又累又饿又冷又怕。 天亮了,太阳升了起来,苏木伸了个懒腰,站起来跺了跺脚,舒展一下身体。童氏父子看着他就站在崖边蹦蹦跳跳,心里真是矛盾极了,既希望他失足掉下去,又害怕他掉下去了,他们俩就得饿死在这崖坑里。 “大侠,你……你到底……到底要什么……我……我家真的穷……” 苏木还是不理他们,三两下跳出崖坑,童氏父子眼巴巴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眼前,忍不住拼命喊起了救命。苏木也不管他们,反正这深山老林的,又不会有人听见。 大约喊了一炷香的时间后,两人声音都喊劈了,毫无回音。童大郎开始“呜呜”地哭了起来,被童有铁狠狠喝骂。童大郎昨晚好歹还吃了一条鸡腿,而童有铁可是什么都没吃啊! 这里的人都习惯一天两餐,也就是说,除了昨天的早餐外,童有铁就再也没吃过什么东西,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他打了哭哭啼啼的童大郎一巴掌之后,就开始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试图往上爬。结果试了两下,根本没有着力的地方,反而扒拉下了不少碎石,碎石在崖坑里弹跳了两下就直接滚落了悬崖,吓得他腿软心更慌。 他一屁股坐了下来,想到家里好不容易就要有50贯的彩礼,开始过好日子了,他却要不明不白死在这无人知晓的深山里,不禁嚎啕大哭。一想到家里的婆娘要拿着他的家财再嫁新人,他就心如刀割。 正哭着,忽然感觉头皮一凉,却见一条褐斑的大蟒蛇从崖坑上探出了脑袋,疑惑地看着他们。也看不见它的身子有多长,但是那个吐着信子的大脑袋有成人胳膊粗细。 童大郎吓得紧紧闭上眼,“阿爹,我怕,我怕!”两父子又紧紧抱在了一起,进退维谷。 往后,是万丈深渊,往上,是巨型蟒蛇。 苏木“嘭”地一下跳了下来,带着蟒蛇一起。这蟒蛇人立起来,跟苏木一般高,看它盘起来的蛇尾,起码得有七八米长。此时它人立在苏木的旁边,冷冰冰的眼神盯着眼前的父子俩,吓得两人连气都要喘不上来了。 吓够了他们,苏木终于开口说出目的了:“听说,你要把你女儿卖给老头当妾,换50贯钱?” 童有铁颤颤巍巍道:“她……她是去享福,怎……怎么是卖。” “哼。”苏木冷冷道,“别给我说这些没用的,回去就给我把这件事解决了,好好给她找户人家。在你眼里她是低贱的女儿,在我眼里,你儿子连她一根手指都比不上呢!” 苏木蹲下身,当胸扯过他的衣服,贴近了他的耳边轻声道:“敢耍花样,我就让这条蛇钻进你家里会会你,你看看你跟你儿子有没有命花这个卖女儿的钱。” “不敢不敢……” 吓够了他们,苏木一手提起一个人,跳出崖坑,夹在腋下,把他们送出了深山,放在经常有人走的山道上,转身就消失在了丛林之间。 …… …… 童有铁带着儿子跌跌撞撞走回家里时,家里早就为了找他们而人仰马翻了,待他狼吞虎咽地吃过早饭,才把招娣找来狠狠骂了一顿,然后又把她赶去织布。 等四邻都散了,儿子也在阿娘的怀里哭够了睡下了,童有铁才说道:“你去找王媒婆,告诉她,之前那个事不作数了,招娣不给人当妾,重新摸寻一个像样点的人家。” 童妻赵氏闻言跳了起来:“郎君,50贯哪!何况大郎现在都已经去了书院,哪还能退呢?” “闭嘴!”童有铁恨恨道,“你个老农盘,只会瞎叫,拿这个钱,我有命花吗?昨晚我们没回来,你当我们是去哪了?我们是被人给绑山上了!那么大一条蛇,就这么冷冰冰地盯着我们!” “这……这还有没有王法了?是谁绑的你们?”赵氏一想到即将到手的50贯钱要飞走,心都痛死了。 童有铁拍了桌子:“会给那臭丫头出头的,除了她外家就没有别的人了,肯定是苏家的哪个臭小子搞得鬼。” 赵氏嚷了起来:“郎君,我们去找村长,找里正去!喊上族人去苏家村评理去!” “没用,没用!”童有铁一想到苏木那结实有力仿佛钢铁一般的手臂就胆寒,“或者可以跟钱员外说说……啊不,还是算了。”他的脑海里飘过大蟒蛇冷冰冰的眼神,他胆怯了。 这不是普通的人哪!力大无穷,还能驱蛇,就算他拿钱员外没办法,可是对付自己这种升斗小民还不是小菜一碟吗?不行不行,还是小命要紧。正经嫁个人,反正也能拿一笔彩礼,何必要冒生命危险去卖女呢? “这怎么能算了呢……” “闭嘴!我说算了就算了!”童有铁一双眼睛瞪得要脱眶而出一般,把赵氏剩余的话吓回了嗓子里。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千年老参 , 到太阳升到树梢的位置时,林一诺终于找到了正在埋首挖东西的苏木,在他的身边不远处,还盘着一条手臂粗细的巨蟒。 巨蟒灯泡般的双目紧紧地盯着苏木,不知为何,林一诺竟然觉得从蛇脸上看出了一丝不舍的感觉。 林一诺问道:“你在干嘛?” 苏木头也不回地回:“挖人参!起码能有几百年了,这家伙一直守在这呢!” 林一诺挑了挑眉,走了过来看,巨蟒似乎对他很是忌惮,见他过来立刻立起身子,张开大嘴,死死盯着他。林一诺站在它的面前,估算着距离,同样紧盯着它。 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也不会小瞧这样的巨蟒。蟒蛇看似笨拙,但实际上攻击速度是非常快的,便是林中的猛兽轻易也不敢与它正面交锋。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一下就能打中蛇的七寸,不过要说多担心,倒也不至于,这里任何一根树枝都能成为他的刀。 从苏木的身上,巨蟒感受到了一股极强的亲和力,令它只想亲近,哪怕对方在挖它守护了十多年的老人参,它也生不起攻击的心。但从林一诺的身上,它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危险,这种危险令它十分不安。 它人立起来不是为了攻击,只是为了吓退他。可是,他的毫不退避,令它生出了被蔑视的愤怒。片刻后,林一诺运起了真气,那蟒蛇不知感受到了什么,吓得一哆嗦,滋溜一下就贴着地面快速地游远了。 苏木抬头看了一眼逃窜进林子里的巨蟒,又看了看一脸若有所思的林一诺,咕哝道:“你怕不是鬼见愁吧?水里的生物见了你避之不及,现在连这种巨蟒居然都怕你。” 林一诺哂道:“你从蛇口抢食,又比我好到哪里去?” 苏木笑嘻嘻道:“它已经享受了十多年,也该风水轮流转一下了。” 林一诺吁出一口气道:“你昨夜去了哪里?” 苏木笑道:“抓了两个讨厌的东西吓唬了一夜。” 说完他意识到了什么,看着林一诺略有点脏污的衣服,讶然道:“衣服都脏了,不像你啊,你不会找了我一夜吧?我这样的身手,你担心什么?” 林一诺没好气道:“这漫山遍野的野鸽子,你随手抓一只也能令它们给我带个信了。” 苏木赔笑道:“是我的错,下不为例。哎,我这快整株挖出来了,帮我拿一下树叶,上面多放一点原土,带苔藓的那种。” 林一诺拿他没办法,蹲下身也顾不得脏了,摘了几片大叶子,然后又捧了泥土放上去。一切弄好后,苏木扔了匕首,小心翼翼地从土里捧出老人参,放置在泥土上,包裹起来。 “走吧,拿到你的松涛园晾晒。嘿,这么好的老人参,拿来给你姐当贺礼是否够诚意了?” 林一诺欣然道:“足矣,林少有心了。” 苏木走到他身旁笑道:“昨天我还发现了一块形似陨石的玉石呢,喏,你瞧。”说完就从怀里掏出了昨天那块灰蓝色的石头递给林一诺。 林一诺接了过来仔仔细细地研究,越看眼睛越亮,动容道:“你在哪里发现的?那附近肯定还有别的。” “就在这山里,不过我仔细找过了,除了这块,别无其他。” 林一诺微笑道:“带我去看看,我再找找。” “嘿,你还信不过我的眼神嘛。”话虽这样说,但苏木仍然带着他去了昨天无意间发现的那个崖坑。 林一诺在这一片仔仔细细地找了近一个时辰,果然又找到了一块,只是比苏木手里拿的还要小多了。 林一诺看着周围断言道:“这里肯定就是当初飞碟降落的地方,这个坑洞肯定是被飞碟砸出来的。” “可能吧。”苏木随口道,“走了,先回去把这老人参的事儿搞定,然后再去海里飞碟里面研究陨石。我们比一比,看谁先跑到山庄,是你的轻功厉害还是我的双腿厉害。” “敢不从命。” 苏木怪叫一声,嘻哈声中往前冲了出去,林一诺施展起轻功疾追。两人在阳光下奔跑跳跃,仿佛回到了儿时的童趣时光。 …… …… 在海水里,苏木和林一诺并排游着。那条小白鲸居然还没走,还在这片海域,见到苏木兴奋地游了过来。看苏木对着自己露出笑容还以为他要逗自己玩,一个劲地在他旁边打转,时不时用额头碰一碰他。 苏木好心情地跟它玩了一会,一人一鲸从海底游到海面,跳跃翻滚。小白鲸好多天没见到他,特别地激动,以致于苏木都不忍心推开它了,玩闹好久后,苏木才拍拍小白鲸的脑袋:“去吧,去休息吧,下次再玩,哥哥我要干活了。” 小白鲸依依不舍地看着他游到了林一诺的旁边。它对林一诺有点忌惮,这个人类的身上有很危险的气息。所以它就没有跟着游过去,眼看着两人游远了。 到了飞碟里面,两人换了干爽的衣服,苏木取出两块灰蓝色的陨石。 还没有如何动作,忽然,插在能量槽里的三块能量石发出刺目的光芒,闪得两人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好半天后才缓过来。此时舱内出现了神奇的一幕,能量石及苏木手中的陨石、林一诺胸口的那块雕刻后的陨石玉佩,三者之间搭起了光桥。 两人同时巨震了一下,产生一股难以描述的强烈刺激感。 这几块石头就好像活过来一般,不仅放射出光线,更有一股无与伦比的冲击力,似乎要冲破肉体的阻碍直接进入他们的精神世界。这种感觉极其疯狂,苏木想丢开陨石而不能,似若深陷泥潭一般,越挣扎越陷得深。 林一诺一手搭上苏木的肩膀,喝道:“盘坐。” 苏木毫不犹豫地盘坐下来,林一诺运起仙灵诀真气助力苏木,他已感知到陨石的异常,唯有紧紧守住灵台一点清明,咬牙硬撑。 陨石内的能量一经触碰到林一诺的真气,竟然似找到了出口一般,以极其凶猛的姿态冲入苏木的身体,想要穿透而出却找不到门,形似发狂的巨龙。 与此同时,从来感受不到经脉和丹田的苏木,刹那间全身血液都似凝固起来,连呼吸都变得不畅,而来自陨石的能量却有增无减。 林一诺立时心生警兆,想都不想,抱了必死之心,紧紧咬着牙关,全力运功吸取在苏木体内的横冲直撞的怪异能量。 这能量受了牵引,直接冲着林一诺搭在苏木肩膀上的手臂而去,犹如千万根针同时山洪般冲进他的奇经八脉。 林一诺“噗”地一声,鲜血冲口而出,喷得苏木一头一背,触目惊心。他丹田内的真气此时已成星云状,令他腹痛如绞,汗出如浆,犹如走火入魔。 刹那间,他福至心灵,明白两个人的命运都在自己一念之间。 如果任由陨石横冲直撞,他们俩小命今日都要交代在这里。 他必须使这股能量循环流动起来,方才有一线生机。想到此,他精神一震,拼命运功,星云状的真气被急速催发,如闪电般穿过他的经脉,陨石能量附着真气上在他体内游走了一个大周天,又反输回苏木身体。 而苏木的身体犹如透明一般,直接就被这股带着陨石能量的真气穿透,回输给了手心的陨石,并循着光桥推至能量石。 “轰!” 两人浑身一颤,林一诺再次喷出一口血。 怪异的真气和能量由此在两人体内来回循环,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次循环之后,能量石和陨石均爆发出刺目光芒。两人忽感双目刺痛,浑身像被电击过一遍麻木刺激,同时被无形之气弹开。 两人倒在地上,一时只剩喘气,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正文 第三十六章 掌上乾坤 还是苏木首先站了起来,他赶快去看林一诺,关心道:“你怎么样?吐了那么多血,还好吗?” “还行,吐血后反而胸口畅通呢。” 林一诺呻吟一声,勉力坐起来,此时他犹如刚从臭水沟里爬出来的一样,浑身湿透,又十分腥臭。 三块能量石已经化作了灰烬,而之前苏木手心的两块灰蓝色陨石也一样变成灰烬了。 林一诺剥开衣服,却发现自己脖子上挂着的这块陨石还是好好地,只是颜色变成了深蓝色,深邃而神秘。他试着取下扔到一边,顿感头晕目眩,但并没有上回般浑身刺痛、真气逆流的状态。 苏木喊了一声:“阿姆哎!你的身体像在发光。” 林一诺盘腿內视,发现整个丹田全都变了,似乎由一潭水池变成了无底深渊,经脉更是扩大了数倍,脱胎换骨一般,上次被徐阳刀气所伤之处也好透了。 祸兮福所倚,真是没错。 他睁开双目,捞回玉佩戴上,对着苏木笑道:“因祸得福了,身体的宝藏好像被神秘钥匙打开了一般,只要勤修苦练,必能事半功倍。你呢,有何变化?” 苏木拍了拍,把手心的灰烬尽数拍去,说道:“什么变化都没感觉到,就是浑身骨头好像被石头锤了一遍般,痛的要死。” 林一诺仔细盯着他瞧了瞧,随即发现异样,道:“你的手心是什么?” 苏木低头看自己的手心,果然,刚刚握着陨石的右手心发现了异常,上面多出了什么东西。 “咦,这是什么?” 他刚把注意力集中到右手,随即,一股巨大的吸引力袭来,把他吸进了一处莫名之地。 苏木掐了掐自己的手,有痛感,确定不是灵体,然后才观察环境。这个空间大约一亩大小,周围都是雾蒙蒙的,东边尽头还有一座烟雾缭绕的小水潭,整个空间异常寂静。 “苏木,这是什么地方?”林一诺的声音忽然在他的脑海里响起。 苏木问:“你在哪?” 林一诺道:“就在你的身边,我精神被你身上的引力吸得离体了。你瞧这里跟十年前无意间打开的四维空间像吗?找找看,有没有能量石。” 苏木脚踩着土地,小心翼翼地四处探查。半晌后,两个人都确定了,这绝对不是十年前的那个空间——至少不是全部的空间。 苏木蹲下身,抓了一把泥土,放在鼻下嗅了嗅,道:“这是一片很肥沃的良田啊,我的娘咧,以后,我随身携带一片良田?” 林一诺道:“你可以种些你喜欢的东西,看看种在这个空间里的植物跟外面的会有什么区别。” “嗯,以后空了肯定要的。”苏木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不过,眼下我们要怎么出去?” 这个念头刚转过,他的人就又回到了飞碟中,旁边站的林一诺也在下一秒精神回体。 两人对视一眼,苏木摊开手心给对方看,只见上面似乎印了一个奇怪的符文,看不懂是什么。 “飞碟精灵?”连唤两遍飞碟精灵都无动静后,两人明白,由于能量石的耗尽,飞碟精灵关机了,而这个飞碟,以后也再不能启动。 林一诺道:“以后有时间我们就去仙人山找找陨石,看来陨石才是打开四维空间的关键。” 苏木点头;“好。” 接着他看着旁边放着的食案,心神一动,一股神秘的力量瞬间裹住食案,转眼就把它带进了那个奇怪的空间。 林一诺亲眼见到食案在眼前凭空消失,微微眯起了桃花眼。 他单手握着苏木的右手:“你试试,能不能把我送进去。” 苏木沉下心神,下一瞬,自己倒是进来了,而林一诺依然只有精神入内:“看来你的**是进不来了。只是不知道这里的空间有什么用?可惜打不开飞碟精灵了,要不然还能问问。” 下一秒苏木又退出了空间,林一诺随即也被扯了出来,他思索了片刻道:“你去外面随便捉个什么生物放进空间里试试。” “好。”苏木丝毫没有犹豫地打开飞碟舱门,脱了衣服,直接光着身子游入海里,捉了两条鱼和一只萌萌哒的藻类海蛞蝓,他游过它们的时候,伸出右手直接心念一动便把它们都摄入了小空间内。 然后他又回到飞碟里,擦干身体,穿好新的干净衣袍,带着林一诺的精神体再一次进入空间。刚刚的两条鱼和一只藻类海蛞蝓此刻都到了水潭里。说是水潭都算夸张,实则只能说是水洼,只有水缸大小罢了。苏木把头埋入水里,观察鱼和头部类似小白兔的藻类海蛞蝓的变化。 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鱼和藻类海蛞蝓无法言喻的愉悦之情,且包括他自己在内,在水潭里都感觉到精神一震,极为舒爽。 “林三,你能入水吗?有什么感觉?” “能。”林一诺似喝了琼浆玉露一般,陶醉道,“我入了这片水后,感觉浑身舒爽。你捉一条鱼出来,我们做个鱼脍吃吃,会不会变得更美味,我总感觉可以。” “好咧,也不急,让它们在里面再待会,我们先出去。”说完苏木又回到了现实中。 林一诺嫌弃地拎了拎身上的脏衣服:“臭死了,出去吧,我要去沐浴一番。” “好,不过现在有了这个空间我得把我的宝贝们都收进来。”苏木说完就转身把之前从海底沉船里捞的金铤都收入了空间内,整整齐齐堆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林一诺对他财迷的模样表示叹服。 正文 第三十七章 中秋赏月 , 两人打开舱门飞速地游到海面,朝小码头边停靠着的“逍遥游”号木船游去。这是林一诺专门打造的私人码头,只停了他这一条船。 在这个小码头的三海里外,还有一个浮云山庄建起来的大码头,那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番景象了。十年间,大码头从无到有,不仅建起了数十座大货仓,码头里还常年泊满大小船只,海上交通往来不绝,气势繁盛,到处都是熙攘的人群和等活的力棒。 此处先按下不表。 却说两人爬上逍遥游号后,林一诺直接进洗沐间换洗,而苏木接着试验起空间。他先是想把空间的水取出一瓢,结果发现行不通;然后又把那张之前放进去的食案拿了出来,来回几次之后,便对此有了初步了解。 苏木可以放东西进去,也能把自己放入的东西取出来,但里面原有之物,哪怕是一瓢水都取不出。浸湿了的衣袖到了外面立刻干透,仿佛适才根本没碰过水一般。 等林一诺换洗完出来,他就把这个发现告诉了他。 苏木道:“很奇怪,活的动物能放进去,为什么你却带不进去呢?” 林一诺道:“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个空间只有你这个人类能进;另外一个是我身上的这块陨石玉佩阻挡了我。” 说完他又取下玉佩,放置一旁,强忍着头晕的不适道:“再试一次。” 果然,下一刻,两人一起进入了空间内。 林一诺捂着头沉吟道:“我总觉得这就是以前的那个空间,只不过这次我们只打开了一部分,所以看不见当初摆放的能量石。” 苏木同意道:“极有可能。你怎么样,还行吗?” 林一诺道:“不太行,越来越晕了,感觉像是喝醉了酒。” 苏木忙道:“那出去吧,这里也没什么好看了。”说完就带着林一诺又退出了空间,拿过一旁的玉佩给他。 待林一诺戴好后,换苏木去洗浴间洗澡,他的头发上之前被喷了血,现在还有点血腥味,需要好好清洗,光是海水里泡泡,根本泡不掉。 等他洗完出来,又捉了一条放进空间已有小半个时辰的鱼,递给林一诺做鱼脍。林一诺手起刀落,很快就做好新鲜的鱼脍,两份调料也准备好后,两人直接开吃了。 鱼肉沾着酱油芥末甫一入口,林一诺便眯起了眼睛,犹如猫一般。生鱼片本身口感就鲜嫩可口,但此刻这份鲜嫩更放大了数倍,好吃得恨不得令人把舌头都吞下去。 苏木大惊小怪地喊:“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是你的技艺变高了,还是这鱼肉变美味了?” 林一诺根本没空回答他,速度飞快地抢食着。终于,一盆鱼脍吃完,他才长长舒了口气,叹道:“你的空间即便别的作用都没有,光是能提味美这一项功能,就已经是顶级的好处了。” 吃完了鱼肉,两人又开始煎茶喝,苏木当然是不会这种雅事,他只管盘坐在一旁等着喝。 …… ……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鄮县自古过中秋都是八月十六。 每逢中秋夜,家家户户都要举行迎寒和祭月,设大香案,摆祭品,其中必不可少的是月饼和寒瓜。 寒瓜要切成莲花状,在月下,将月亮神像放在月亮的那个方向,点燃香烛,全家人依次拜祭月亮,然后由当家主妇切开团圆月饼,每人一份,一般大小,包括在外地未归之家人。 苏家村的苏智鱼一家子坐在临时的小院落里,由苏四郎捧出了一坛桂花酒,给院子里坐着的家人一一倒上,除了大妮和妞妞两个小的,人人有份。 他们现在一家子都挤在几间谷仓房,一亩的宅基地上地基早就打好,眼看着新房子就要造起来了,日子越过越红火。 一家人喝着桂花酒、吃着月饼和寒瓜,围坐赏月、把酒言欢,好不快活。 饮完酒,赏好月,赵氏、苏三娘、丫丫开始收拾打扫时,苏木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先把胡大妮唤来,胡大妮手里还抱着她的亲妹小妞妞。 苏木从盒子里取出一把金锁挂在妞妞的脖子上,对着乐哈哈的小家伙道:“你这丫头前段时间可把我吓得够呛,以后让这把金锁保佑你长命百岁,可好?” “喔喔……”妞妞嘴里念着婴言婴语,见到有趣的东西十分高兴,低头用奶呼呼的两只小手抓住,时而晃一晃,最后直接拿着就要塞嘴里去了,忙被她姐胡大妮拦住:“哎呀,小妹,这不能吃。” 接着苏木又取出了两只制作精美的金镯子放到胡大妮的手里:“大妮,这是小舅给你的中秋礼物,可喜欢?” 胡大妮震惊地看着自己手里金光闪闪的镯子,上面还雕刻着极精美的图案,口吃道:“小……小舅……这……大妮不要。” 苏木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长者赐不可辞。好了,很晚了,带着你的妹妹早些去休息吧。” 苏三娘已经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忙过来推辞道:“小弟,给她们做什么?太贵重了,快收起来,以后你娶媳妇用哩。” 苏木摆摆手:“三姐,你别管,这是我给外甥女们的,跟你没关系哩。” 然后又对着刚扫完地的丫丫喊道:“丫丫,你过来。” 丫丫,大名苏宁儿,早就已经看到了。此时听到一向最大方的小叔喊她,心里不由砰砰直跳。她今年十五岁了,正是说亲的时候,也许就这一两年的时间,她就要出嫁了,要积攒嫁妆的时候呢。 “小叔。”她略有些扭捏地站在苏木面前。 苏木实际上还要比她小半年的,但辈分大,她在他面前就永远是小辈。 “喏,这个发簪给你,正好跟你及第礼时的镯子配套呢,是浮云山庄的陈金匠打的,你看可喜欢?” 苏宁儿微微一笑,看着手里这只镶嵌了一颗红宝石的金簪子,眼睛微微湿润了一下,随即大大方方地收下:“喜欢!小叔,你太有心了,谢谢小叔。”她已经听说了表姐招娣的事,本来要被嫁给老头当妾的,后来不知道小叔使了什么手段,不声不响的就叫招娣她爹改了主意呢。 她们这一群女孩儿是何其有幸,能有这样一位想着她们的长辈。便是当初的白糖,小叔也喊她一起去学了,小叔是从来不在乎什么女子外嫁不能学技艺这种事情的人呀。如此温柔又懂得尊重女性的小叔,也不知未来有谁配得上呢?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流心月饼 送完了女孩子的东西,苏木站起身舒展了一下四肢,然后把盒子一盖朝着边上竖着耳朵听动静的苏宁文、苏宁武两兄弟丢了过去:“里面还有两把扇子,你们一人一把分了吧。过了这个中秋,我便出去游历哩。” “谢谢小叔!”两兄弟异口同声地嬉笑着回。 “哎呀,小弟,人人有份,怎么就我没有?”苏四郎跳出来去抓苏木。 他们几个小的,虽然辈分有差距,但年纪差不多,都是从小一起长大,感情自然非同寻常,打打闹闹也是常事。 苏木笑嘻嘻地避开了,一边打趣道:“你是我阿兄,又不是我的小辈,合该你为我准备中秋节礼,怎么竟还想着找我要。” 苏四郎厚着脸皮道:“家里只有你私房最多,上山摸个猎物,下海抓个鱼的,谁能比得过你,不找你找谁?”他跟苏木是名义上的双生子,自然更亲密无间。 秦氏在屋里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动静,微微一笑,虽然有点气恼苏木总是存不了私房,胡乱花钱,但看到一家子这么和睦,这点事也就不叫事儿了。毕竟小儿子的钱,总是要花光才安心啊,不给家里人花,他也会救济族人之类的花完。 以前家里条件还没这么好的时候,他捉了鱼、打了山货都还不忘跟着他混的几个小族兄家,逢年过节更是不会忘记族里的孤老。 “臭小子,别躲!”苏四郎抓了苏木一阵,连片衣角都没有摸到,苏木玩够了,便往后飞退,瞬间没进月色。 有声音远远传来:“我走啦。” 等家里都打扫好,一家人洗漱入睡。 苏四郎跟苏宁文、苏宁武两兄弟挤在一个仓房,三张木床拼在一起。他躺在枕头上,总觉得今晚的枕头有点咯人。掀开一看,底下竟放了个制作精巧的楼船模型,纯金打造。 他震惊地低语:“哇,小弟哪里来的这么多的黄金?” 苏宁文、苏宁武听到动静探头过来看,借着月色摸着船模把玩了好久,才还给苏四郎,跟着他一起感叹一番。然后他们又各自拿出自己的那把蜀绣当扇面的扇子,咧嘴乐了。 想想小时候的穷日子,在想想现在的日子,感觉跟做梦似的。 …… …… 苏木到松涛园的时候,林一诺还没睡,正在西厅二层小楼上拿木头雕刻玩。 这二层小楼四面通风,以木柱支撑,只有纱窗没有墙。地上放着一具很大的坐床,四面屋檐下,都有竹卷帘,既遮蔽人身而又不妨碍观景。 “你怎么又雕这玩意儿了?”苏木推开纱帘,从窗口跳了进来问。 林一诺头也不抬地回:“练刀。” “真能有用吗?”苏木随口问了一句,又转了话题,递上一个布袋,“喏,这是我娘处理好的菌菇,让我带来给你。” “秦姨有心了,帮我谢谢她。”林一诺终于把手里的木头雕完了,他痴痴地看了一会成品,然后微微摇头,运力一震,又把它震碎了,从他的手心里掉落下去,进了垃圾盒里。 苏木无法理解道:“千辛万苦地雕刻了一两个时辰,说毁就毁,那你不是瞎忙吗?” 林一诺笑道:“不完美的东西,留着干嘛呢?” 他起身走到边上的洗手盆那,从木桶里舀了一瓢水倒入盆里,洗了手,将盆里的水倒进一旁的排水道内,污水便顺着竹水管排了出去。然后他仔仔细细将手擦干,才道:“我今晚做了流心月饼,你要不要尝一尝?” 苏木忙不迭点头:“当然!既然是你做的肯定是好东西,我怎么能不吃。” 林一诺屈指一弹竹帘卷旁的铃铛,片刻后小仆青衣便走到廊下听候吩咐:“去取了流心月饼过来。” “是。” 不多时,一只放在精美的白瓷碟上的月饼被端了上来,旁边还配了把瓷刀,显然是为了切月饼准备的。 一共两碟,苏木直接就上手抓其中一个,被林一诺拍了一下:“洗手去。” 苏木无奈,谁叫他有个十分喜净的兄弟呢?只好起身也去洗了手,才又回到食案旁,直接拿了月饼,上嘴就咬,根本用不上什么瓷刀。 而林一诺也一样,两人一只脚伸着,一只脚曲着,大喇喇地躺在坐床上,一手靠在凭几上,一手吃着月饼,望着外面的满院月色,好不惬意。 苏木感叹道:“这月饼真好吃,是你新研究的吗?” 林一诺道:“不错,闲来无事,研究的新品类。” 苏木竖起大拇指:“你要不是贵族,光靠卖这些吃食都能发财。” 林一诺淡淡一笑,道:“给自己做呢,是生活;做了换钱呢,是生存。我还用不着以技谋生。” “好好好,知道你有金山银山花不完,不用辛苦劳动,大贵族的腐朽生活啊。”苏木笑道,接着又环顾四周,嗟叹,“窗户大确实不一样,这小日过的,太舒服了。” 普通老百姓的家里都是装不起窗户的,多是狭窄昏暗的石头屋,好一些的用油瓦采光,差一些的只能用茅草和木头,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屋里面都是昏昏暗暗的。 苏木家前两年换了青砖瓦房,可窗口也开的极小,窗纸和窗帘都费钱,秦氏不舍得。所以似今晚的中秋之夜,他们都是直接搬了坐塌食案到院子里,幕天席地的赏月。 林一诺听着他的感慨没有出声,这世上本来就阶级分明,难言公平。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南下途中 过了中秋便是要南下岭南道高州的日子了。 林阀煮海为盐,从隋朝起水师便极为厉害。后林无缺殁后,林阀归顺李唐,这支水师原地化兵为民,林无缺的嫡系一部分留在林阀本部,但大部分跟着谢玉致一起退至浮云山庄。 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对于曾经水师出身的那群人来说,比起陆路,当然是水路更得人心了,因此一行六条船决定沿水路南下。 船队打头的第一、二条船上全是精锐水手,第三条船是谢玉致休憩的舱位所在,第四条船则是林一诺的“逍遥游”号,殿后的两条船自然也是精锐。 沿途苏木时不时的下海游玩,领略各处不同的海域风光,这一趟出行可谓是极开心。 这日他闲着无聊对林一诺道:“我记得以前看到资料库里有写着海带能制作味精,对吧?现在的菜都寡淡无味的,如果能把味精制作出来,嘿嘿,钱财滚滚而来啊。林三,你过来,我们一起研究研究发财大计,左右在船上也无事,整天闲得长草了都。” 原本懒洋洋的林一诺闻言顿时精神大振道:“我怎么没想到味精这种好东西!苏少,你可以呀!” 苏木假模假样地施了一礼,微笑道:“见笑,见笑。”接着又思索道,“要用什么原材料呢?我记得是海鲜还是海带,这两样东西可以的是吧?” 林一诺摇头道:“海带虽可以提取,但性价比太低,海量的海带只能出极少的味精,费时费力没有意义。” 苏木傻眼了:“是这样吗?那没戏了?”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道:“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不一定非得是海带,比如豆类、奶类、菌藻类,很多的。不过谷氨酸钠的提取以我们现在的条件有点麻烦。” 苏木大笑道:“对吃这方面,你果然是行家。来,都听你的,我给你打下手。” 林一诺摇头叹道:“指望你打下手,我看还不如喊上红袖和青衣。” “嘿,看不起我啊,虽然我化学不怎么样,可好歹这世上也只有我懂你啦。” 林一诺失笑道:“是是是,论懂我,舍你其谁呢?” 两人于是兴致勃勃地花费了两天时间,从厨舱取出大米制成淀粉浆,然后又折腾成葡萄糖,接着发酵提取谷氨酸,最后就卡在了碱上面。船上材料有限,提取碱的碱石、芒硝和石灰都没有。 苏木此时看见制作味精的程序那么麻烦,若不是林一诺主导,他早就晕头转向了,靠此发财的心思已经淡了。因为他很了解林一诺,后者是不可能为了赚钱而埋头苦干的,这个大贵族,兴致来了偶尔做一做还行,叫他大批量的做,那比让他苏木做一百首诗词歌赋还难。 尽管如此,半途而废不是苏木的风格,起码第一批味精还是要做出来的,否则不是白白糟蹋了前面那么好的大米嘛,会天打雷劈的! “还得上岸一趟。”苏木道,“我现在游到岸上去找你说的那些东西,然后放空间带回来,凭我的速度,再追上你们不难。” 林一诺犹豫了一下:“或者我们可以到了高州再继续?” 苏木摇头道:“不行,要等那么久,前面的大米就废了。” 林一诺很想说废了就废了,但忍了忍没出口。 既然打定了主意,苏木也不多废话,转身就跳入海里,随手捉了一条海鱼用匕首一划,浓重的血腥味很快就引来了海洋的猛兽——鲨鱼。苏木把这条血淋淋的鱼喂给了第一头冲过来的鲨鱼,然后摸了摸它的脑袋,就搭上它的背,让它带着游。 但游了一会他就发现,这样还不如他自己全速游来得更快呢,一人一鲨搭在一起,速度根本快不起来。无奈他只好放弃了这个偷懒的办法,自力更生了。 自苏木离开后,林一诺就兴致恹恹。他的精神力入水后只能离体百米,而此时的苏木早就已经不知道离他几海里了。 他摇了两下铃铛,不一会儿,一直在里层舱里休息的红袖走了出来:“小郎君,可有什么吩咐?” 林一诺淡淡道:“去帮我准备纸墨笔砚,我想作画。” “是。” …… …… 到了入夜时,苏木终于赶回来了。正在二楼船舱凭窗吹箫的林一诺听到他跳上甲板的声音,箫声不由一变,由适才那仿佛诉不完的凄清衷肠,变作了花团锦簇,犹如珠玉跳跃。 苏木笑眯眯地出现在窗口,抱胸等着林一诺一曲吹完,才吹了一声口哨道:“林兄,你的箫艺又进步了嘛,这支曲子听起来可真热闹,不像以前那些,一听就伤感。” 林一诺哑然失笑:“对着你吹箫,跟对牛弹琴也没什么区别了。” 苏木尴尬道:“我又不像你,一出生就在富贵乡,有这吹箫的功夫我早就可以多摸两条鱼换粮食哩。” 随即就马上转了话题:“那个你要的那些东西我都带回来啦,我们继续吧。” 说完就从掌心空间里取出制碱的东西,这几样东西,药堂都有售。 林一诺取出一个炼丹炉和几个陶瓶,开始提炼自己需要的碱。碱这种东西其实用处还挺大的,还可以做肥皂,既然都已经开始做了,不如多做一些,到时候弄点肥皂出来吧。想到这,林一诺立刻打起了精神。 苏木对于化学是没什么兴趣的,说实话,他根本就没认真学,现在已经全部还给飞碟精灵了。一开始他还打起精神,盘腿托腮在旁边看着林一诺炼制,到后来,直接就在夜色下歪着脑袋睡着了。 今天的来回奔波,消耗了他不少体力,一安静下来,很容易犯困。 林一诺很快就发现他躺在自己的身边睡熟了,屈指弹响了铃,唤红袖拿了一张毯子给他盖上,然后就不管他了,继续忙自己的。 折腾到子时,经历了几次失败后,林一诺终于成功提炼出了纯碱,想了想,又称趁热打铁加工出了小苏打。 小苏打一般指碳酸氢钠,白色晶体,无臭、味咸,常温下性质稳定,受热易分解,制作面食的时候可以用来当发酵粉,能去除面食的酸味。说起来也很不错,长安都是面食,到时候肯定用得上。 林一诺把这些都倒进了瓷瓶里收起来,明天再让苏木放进掌心空间——掌心空间里对食物的保鲜效果是很强的,这是最近这些日子他们发现的。 忙完这些后,他接着开始倒腾味精,有了纯碱,就可以对谷氨酸中和、脱色、除铁了。 正文 第四十章 制作美味 等苏木一觉醒来,林一诺已经在烘干提取成品晶体味精了。 其实这个成品对于林一诺来说还是很失败的,但他也明白,这里的条件太有限了,很多知识于他而言都只能是纸上谈兵。一个人改变一个世界的科技,这不现实,也不符合他的生活追求。 “咦,这是要成功了吗?”苏木取了毯子,走过来搭在他肩上,往烤箱上的铁板里面瞅,“这是味精?” 林一诺伸了个懒腰,苦笑道:“勉强凑合吧。但肯定发不了财,程序复杂,我觉得你自己根本做不成功。对了,先把这几个瓷瓶收你的掌心乾坤里。” 苏木叹一口气:“是了,我想得有点简单。” 顿了顿,他又笑道:“不过我今天白天的时候已经想到另外的办法了。” “哦?”林一诺抬眉看他,只见他眉飞色舞道:“用蘑菇干和鸡肉,或者直接用小虾米碾磨成粉,应该都能取得类似于味精的效果吧。”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方点头道:“确实有这个记载。” 苏木兴奋道:“是啊!比起弄这味精简单多了,等会我就拆一个纱窗去海里捞小虾米去,大海里的东西,对我来说不就是无本买卖嘛!” 林一诺没好气道:“时间不是成本吗?现在已是后半夜了!随你想怎么折腾吧,小弟不奉陪了。” 苏木忙给他推拿了几下,笑嘻嘻道:“辛苦辛苦,研磨小虾米这种小事当然不用你动手,我自己可以。” 林一诺推开他,懒洋洋地道:“我要洗漱回房睡觉哩。” …… …… 谢玉致的那艘船上,一切用度虽跟在庄里差不多,但漂泊在海上跟在陆上,始终还是不一样的。从出发到现在已经快半个月了,略有些晕船的谢玉致近来有些精神不振、食欲不佳,鱼脍都吃腻了,菜蔬更是没什么可入口的。 中午时分,她勉强吃了两口燕窝粥,就推开了碗,神情恹恹地靠在贵妃塌上,闭目养神。 秋香和几位侍女端来一盏盏菜肴,浓郁的香味飘满船舱。 谢玉致不悦地蹙起眉头:“我说了没有胃口,怎么还端这些上来?” 在海上漂了半月,带上船的蔬菜早就不新鲜了,她实在是没兴致。 秋香小声回禀:“夫人,这是小郎君新研究的秘方做出来的菜肴呢,特意使人送上我们船,叮嘱一定要给夫人您尝尝的。” 谢玉致听到是林一诺的一番心意,叹了口气,勉力坐了起来,款款走到食案前,盘腿坐下,拿起旁边的银汤匙舀了一口汤,送入嘴里。 刹那间,美妙的滋味在舌尖炸开,味蕾全部被打开,身上所有的细胞仿佛都被叫醒了。面前这碗汤,真的只是很普通的清汤,绝不是那种熬煮很久的高汤,到底是什么缘故,竟然鲜美如斯? 从舌头到喉咙再到身体里,每一滴汤经过的地方都在欢呼,实在太美味了!她感觉这辈子就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难怪她的阿奴从小痴迷研究各种美食,这的确是能带来愉悦到极点的感受。 只是喝一口汤,她就感觉充满了幸福感。 接着,谢玉致抬头对着秋香道:“我饿了,给我上一碗白米饭。” 秋香见此开心一笑:“是。” 六条船的人,除了谢玉致之外,今天都收到了林一诺的味精打赏,只需手指捏少许,加在菜肴的最后起锅阶段,便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美味,令人难忘。在浮云山庄那么久,他们虽是门客下人,但身为林阀的人,又有什么东西没吃过呢?唯独今天的滋味,是前所未有的,不禁让人觉得以前的饭菜都白吃了。 真的,说小郎君是食神都不为过。 见到味精的反响这么好,苏木感叹道:“可惜没办法量产,哎,希望小虾米做成的简陋版味精也能有这个效果。” 林一诺淡淡道:“你还不如试试香菇和鸡肉呢。香菇里面有许多鸟苷酸,这是制作鸡精的主要成分,鸡肉么,你若是觉得成本厉害,倒也可以不放,反正鸡精本就没有鸡肉。” 苏木道:“香菇的采集和晒干不方便啊,哪有小虾米来得方便呢?” 林一诺无可无不可地道:“随你。” 苏木又挑起眉,讨好道:“林少,这离靠岸还有些天呢,左右你也无事,不如再做一些味精?” 林一诺冷笑道:“就知道你还会打这个主意,看我心情吧。” 说是这么说,靠岸之前,他到底是又做了一批味精存在了苏木的掌心乾坤里。而谢玉致自从那日吃上味精后,从前的菜肴就再也不能入口了,林一诺感觉自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没办法,他只好给谢玉致送去一瓷瓶,并叮嘱秋香务必少放,吃多了也不好。最关键是,他的存货不多啊。 …… …… 出海大半个月后,靠岸登陆。 终于踏上了高州地界,谢玉致难掩激动之色,她自二九年华远嫁江南,这才是第二次回来呢。 谢阀在岭南拥有土霸王一般的超然地位,以贩卖盐铁致富,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统治岭南。隋大军曾来征服,但被谢卓率两万精兵击退,无功而返。后杨阀采用招安政策,封谢卓为镇南公。谢卓虽接受封号,但一生未曾上朝谒见。 隋朝灭亡后,谢卓聚众数万,自任首领,割据岭南,平定夷乱,联结南僚诸雄,先后击败广州和新州的贼帅,占据广州、苍梧、朱崖之地,自领岭南总管,稳定岭南局势,使得岭南未受太多战乱之苦,社会安宁,百姓安居。 在逐鹿天下的战争中,他把他的幼女谢玉致嫁给林阀长子林无缺,谢林两阀由此达成了合作。后因林无缺的去世,而他的独子谢玉斌从小就厌倦争斗、无心名利,加上李世民竟有魄力亲自前来,他便归顺了李唐,被授耿国公。 然与当年隋朝一样,受封后他待在谢家城,从不上朝谒见。 如今已年近古稀的谢卓,返璞归真,整日莳花弄草、垂钓江湖,不理尘事。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攻略厨房 苏木跟林一诺骑着白马入谢家城时瞧着护城河边的码头上泊满大小船舶,阡陌交通,往来不绝,一派繁荣景象,看得人眼花缭乱。他没有去过林阀,只看谢阀的气势已是十分感叹了。 谢家的主建筑群都云集在山岭之间开拓出来的平地上,群山萦绕,崎岖险阻,河水环流,遥望高州城,君临附近之地。 苏木望着盘山而上的宽阔大道,只觉心旷神怡,感叹道:“你外祖家气势真不凡,不愧是岭南第一门阀。哎,你外公当真了不起啊。” 林一诺淡淡道:“要建成这般规模远不是一代两代能完成的壮举,从南北朝起便已经开始修建了,并非外公一人之力。不过,我外公确实雄才伟略,大约可算是你喜欢的武侠话本里最终极的高手吧。” 说完,林一诺夹马催行,往前头去追谢玉致的马车了,苏木自然紧随而上。 因来的宾客多,林一诺嫌吵闹,就选了个僻静的角落,叫竹园。里面原是谢卓年轻时练武苦修的地方,因此只有几间房屋,环境简陋,所以两人索性就住一间了。反正抵足而眠对他们来说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 …… 苏木是在到了谢家城的三天后才见到谢阀阀主谢卓的。 遇到谢卓时,苏木正和林一诺泛舟湖上,吃着鱼脍饮着酒,吹着凉风赏着景。 而谢卓则坐在岸边,戴着一顶草帽,在垂钓。 这位传奇人物虽年近古稀,可一张脸庞却英俊得几无瑕疵,浓眉之下是一对熠熠生辉的宝石般的眼睛,若非眼角的皱纹和两鬓的白霜,显露出他已不再年轻,简直教人难以相信他就是谢卓。 苏木想象中的谢卓,起码也是个跟徐阳一样的老头子呀!可这位,未免年轻得过分啊!如此丰姿隽爽、湛然若神的人物,难怪能生出谢玉致这样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呢。 苏木又转头看了看林一诺,仿佛看到了他年老后的模样,又一想,他身上戴着陨石玉佩,说不定根本不会老。 林一诺拉着苏木在小舟上遥遥对着谢卓施了一礼,然后就操控水流快速地游开了。 苏木嗟叹道:“谢公的气势真强,被他瞧上一眼,我都感觉浑身没了秘密。” 林一诺同意道:“虽然外公不再理俗事,阀中大权也尽数让了出去。不过,他阀主之位仍然毫不动摇,谢阀众人没有不畏惧他的,只因他是‘武圣’。” “武圣?哇塞,好大的名头!”苏木感兴趣道,“你的灵虚身法就是学自谢阀的吧?不过这只是轻功一块,那你外公最强的又是什么武功呢,凭什么就能称为武圣?” 林一诺:“我外公最强的奇功应是‘生死印’,传闻可以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等等,总之精妙无比。” 苏木听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那你怎么不跟着你外公学学,这听起来就好厉害,比你那什么刀法要厉害多了。” 林一诺失笑道:“生死印是外公自创的心法,别说我了,便是我娘、我大姨还有我舅舅都未曾学得,外公嫌他们蠢笨,懒得教。何况生死印虽然厉害,但我们林家的刀法也不差。你知道我师公徐阳吧?他的刀法是在实战中不断精进,早已登峰造极,当初在隋末江湖上的称号便是‘刀圣’,与我外公之间谁更胜一筹,还真不好说。” 苏木吁出一口凉气道:“你这身份真的是得天独厚,刀圣是你师公,武圣是你外公,真叫人羡慕。” 林一诺漫不经意地道:“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垮了。当年的刀圣现在要当门房,当年的武圣现在想当渔夫。” 苏木啧啧道:“世态变迁,犹如沧海桑田。” 两人又闲话了一阵,苏木半倚在船舷对林一诺道:“话说都来了三天了,怎么还没见你去西府看你的外甥女呢?” 林一诺淡淡道:“孩子太小了,我不方便去见。” 苏木疑惑地看着他,随即又明白过来,他是担心身上的陨石玉佩会伤害了婴儿,于是道:“这东西确实也是个麻烦。不过只是偶尔见见,不是说也没关系吗?” 林一诺道:“百日酒当天自然会见,也不急于一时。” 苏木饮了一杯酒,叹道:“总觉得你很孤独,很可怜。” 林一诺的眼中似乎有了笑意,道:“有你陪着,怎会孤独?” 苏木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此时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过了好半晌,苏木突然道:“哎,我做的那个苏氏牌鸡精还没推销呢,你说晚上做一份汤送去给谢公,能不能打开岭南的销路呢?” 林一诺哂道:“这个法子这么简单,你的秘方怕是难保。何况你一共才捞了多少小虾米?” 苏木道:“不用小虾米,这地方又不直接靠海,当然是选用香菇鸡肉来制作鸡精喽,就地取材嘛。” 林一诺道:“你要做便作罢。” 苏木搭上他的肩膀笑嘻嘻道:“我可以动手**精,但是烧菜这件事嘛肯定还是要你上啊。你想,你亲自给你外公烧一份菜,多体现孝心啊。” 林一诺“呵呵”假笑一声道:“多谢苏少时刻想着我哦。” 说做就做,苏木立刻就摇撸划船,靠岸回去东府竹园,掏出香菇干并抓了一只鸡过来,开始动手制作简易版的鸡精。 因林一诺习惯开小灶,所以他们入住竹园的第一天,就令人搭好了一间简易厨房。趁着下午没人,苏木借了厨房开始熬煮香菇和公鸡,中途添了几次水,渐渐把香菇和鸡肉都煮烂了,一股香味在厨房里蔓延。 约摸捣鼓了小半天,香菇鸡汁液自然凝固成块状,取了小磨盘把块状物磨成了粉,苏氏简易版鸡精就做出来了。 他满意地装在了早就准备好的一大一小两个瓷瓶里,悄悄天色已近黄昏,门口的两个厨娘已经等不及啦。 苏木打开小厨房的门走了出来:“咳咳,好了,我用好了。我今天做了一个独家配方,你们就用这个苏氏鸡精烧菜,菜快要熟了盛出来前加入少许便可。” 两个厨娘进入厨房开始忙忙碌碌起来,大唐普遍没有油,所以菜不是蒸的就是煮的,但林一诺的小厨房就不一样了,他带来的厨娘,会炒菜,他的厨房,有菜油! 等厨娘一盆菜快炒好时,苏木取了汤匙从瓷瓶里倒出少许鸡精放进菜里,厨娘抬头看了他一眼,问道:“苏郎,这是味精吗?怎么颜色是黄黄的呢?” 厨娘原都是谢玉致房里的,临时调来伺候林一诺,当初在船上,她们也是接触过味精的。 苏木摇头道:“不是,此乃苏氏牌鸡精是也!” 盛到菜碟里后,苏木夹过一筷子试味,微微点头。虽然不能更味精比,但比起之前只放点盐的菜肴比起来,已经是美味了,苏木也算是满意。 厨娘见了,也取过筷子夹一块菜品尝。送入嘴里后,她的眼睛蓦然睁大,喜道:“太好吃了!这味道果然好多哩!比起夫人房里的味精差些,但已经让这道菜的鲜味提升了数个档次!” 苏木点点头,悠悠然地走出了厨房,是时候到林一诺表演厨艺的时候了。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山林野炊 , 谢卓退出江湖后,整个人都清心寡欲了起来,情爱于他本是多余,如今便是佳肴都难以令他开怀了。每日里只养养花、钓钓鱼、煎煎茶。 “好香。”正在园子里浇花的谢卓鼻尖忽然闻到一股很开胃的香味。以他的内功,六识也是远超常人的,林一诺提着食盒刚出现在他院门口时,他就发现了异样。 谢卓放下水桶,洗了手,起身往外走,不一会就看见连接各处房屋的连廊里,林一诺手里提着食盒正潇洒地走来。 林一诺微笑道:“外公,我做了几道菜来给外公您尝尝。” 整个谢阀上上下下的人都怕他,林一诺是少有的几个敢主动进他院子的人。单凭这份胆气,谢卓就高看这位外孙一眼,不愧是他的后人。 谢卓上前拍了拍林一诺的肩膀,道:“不错,阿奴内功很有长进。你这手里提的是什么?菜吗?” “是的,外公,都是我亲手做的,听闻您这几日食欲不佳,拿来给您开开胃。”林一诺把闪着油光的波棱菜、小葱炒鸡蛋、莲藕炖排骨以及一碗白米饭一一从食盒里取出放上食案。 只是闻着,谢卓已经感觉饿了,当下盘坐下来享用。 平时吃惯了翁里煮出来的波棱菜,几十年来第一遭吃到炒菜,而且还是加了鸡精调味品的炒菜,瞬间就令味蕾炸开了。 谢卓顿了一顿,感觉自己平静的心绪似乎都波动了一下,加快了咀嚼的速度,又尝了炒鸡蛋,喝了一口莲藕排骨汤。 连吃了数口之后,谢卓放下了筷子,闭目运了一遍功,然后才睁开虎目望向林一诺道:“此物味道太美,容易使人耽于其中,以后不必再送来。” 林一诺对谢卓的克制佩服地无以复加,但嘴上仍劝道:“外公,这世上若是连美食都要拒绝的话,岂非没有乐趣可言?” 谢卓嘴角逸出一丝傲然的笑意,长身而起道:“连区区口腹之欲都无法控制,何以追求武学大道呢?” 林一诺微张了嘴,想反驳,又忽然笑了,他又怎敢顶撞外公呢,于是也站了起来,长揖道:“谨记外公教诲。” 谢卓摆摆手,林一诺上前收拾了碗筷放入食盒,便退下了。 谢卓看着他退出院门后才轻声骂了一句:“臭小子,东西都带来了还端走。” 不多时,有一位老仆从暗处走了出来,说道:“谢公,我听说大娘对美食要求也极高,是否给她多派几位厨娘伺候呢?” 谢卓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老仆憨厚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仿佛真的是个普通农夫一般。 谢卓淡淡道:“你见我这些年耽于外物吗?” 老仆道:“但您现在只是一钓鱼弄花的老叟。” 谢卓:“……” …… …… 向谢阀阀主推销鸡精虽然失败,但也不妨碍苏木的好心情。岭南他停留的时间不会很多,既然做不成生意那便算了吧。 这三天,苏木拉着林一诺已经把谢家东西两府的园林逛了个遍。他觉得虽然谢府规模上比浮云山庄要雄伟不少,可来去也就这些,还是大自然更有趣些。因此这一日,他跟林一诺两人决定骑马郊游。 苏木对于林一诺在吃这方面是很佩服的,走到哪吃到哪,来一个城市,第一件事便是尝遍当地美食。这两天,他已跟着他吃过肠粉、杏仁糊、双皮奶和白云猪手。 今天到了山上,他们俩的午餐也不凑合,比如此刻,林一诺就在折腾着做叫花鸡。 苏木都不敢信,林一诺直接把他掌心的小空间当成了移动厨房。里面放置了一个橱柜,橱柜里有着香料、简陋版味精、简陋版鸡精、精盐、白糖、老酒以及锅碗瓢盆和菜油,还有一张食案、一张地毯以及两个坐塌。 有这一套装备,他们俩随时可以野炊。 只见他在清洗好的山鸡身上涂满了香料,又抹上一层他自制的菜油,然后用大片的桑叶包住,再缠上几条细藤。 接着林一诺跑到溪边不嫌脏地挖了好些黄泥浆,用溪水调和成软硬适中的泥糊,细细地覆盖在包着桑叶的山鸡上,然后把两只裹满泥糊的山鸡埋进火堆里。 做完这些后,他又取出晒干了的小蚌肉,贯之于蔑,于火上炙烤。苏木就席地抱膝坐等着吃,林一诺烤熟一串递给他一串,吃得他满嘴流油。 等他们俩把带来的小蚌肉都吃完后,林一诺又把叫花鸡从火堆里扒了出来。以手指运气轻轻一敲,泥土就裂开了,一股混着泥土香、青草香和山鸡香的奇特香味散发出来,苏木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上一次吃林一诺亲手做的叫花鸡还是去年的事情了,怪想念的。苏木是肉食主义者,但林一诺口味偏甜,喜欢做糕点、乳品之类,他一个只会吃的人,也只能有啥吃啥了。 吃完这一顿充满野趣的午餐,苏木差点把他来爬山的目的都忘了。 没错,他是带着目的来的。 以前学农业的时候,他在资料里看到过岭南有棉花种植,他很想带一些种子回去试种,因为家里人冬天的日子实在是太需要棉花了。可惜哪怕是在岭南的山林里也没有随处可见棉花,也或许高州这里根本就没有。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拓展商路 踏青了一天后,两人蘑菇之类倒是采了不少,只苏木想要的棉花连影子都没见着。但也不是全无收获,这次在山上,苏木找到了一小片野山药。作为农民出身,他的掌心空间里面当然会放一把锄头,于是他直接取出锄头就开挖。 挖山药是一个很费时费力的活,因为其生存的土壤质地一般比较坚硬,而且山药的根又长得比较长,少说也有1米。 好在苏木什么都缺,就是力气不缺,只见他先用锄头将这一片地刨出一条条沟,然后就沿着沟边用锄头顺着山药的外形,带土将其挖出直接扔进了掌心空间。 林一诺全程在旁围观,一来锄头只有一把,二来对于农活他真的不擅长。 挖空了这片野山药,苏木拍了拍手,笑道:“山药可是个好东西呀,大唐还没有进入人工驯化栽培阶段,就由我来创造这个历史啦!哈哈,难得难得,可见我是个天生的地主。” 林一诺哂道:“你一会想当大侠,一会又想当地主了?理想变得可真快啊。” 苏木伸了个懒腰道:“仗剑走天涯的时候,我就是大侠;回到老家村子里时,我就是地主,不冲突啊,哈哈。再说,大侠也得吃东西啊,又不是辟谷的仙侠。” 林一诺摇头失笑。 苏木心情很好地上前搭了他的肩膀,被他一把推开:“脏。” 苏木也不在意,微笑道:“哎,山药这东西营养价值很高,目前只有药堂里偶尔能见到,都是野生的,你也还没吃过吧?回去我们就先来尝一根,山药炖排骨,加上味精,应该很香。当初学农业时,就顺便帮你看好食谱啦!” 林一诺好整以暇道:“多谢苏少时刻想着在下呢。” “好说,好说。” 下了山,牵了绑在山脚下的两匹马,两人跨马骑行,慢悠悠地往谢府东府走。 才到门口,下了马,里面的人就急急迎了过来,有一仆役上前道:“林世子,苏郎君,西府谢刺史等你们一天了。” 苏木与林一诺对视一眼,跟着那小仆往旁边西府走。 苏木压低了声音道:“为什么还会寻上我哩?” 林一诺目视着前方,心里已有所猜测了,轻轻回道:“白糖。” 苏木瞬间明白过来,这几天跟着林一诺吃遍了谢家城,已了解到这里的人喜食甜食了。 糖水是他们最爱的美食之一,什么鸡蛋桂圆干糖水、红豆糖水还有连林一诺的姐姐林如琢也十分喜欢的银耳木瓜糖水等等。如此偏爱甜食的地方,对白糖的需求可想而知了。 两人走进中堂,与林一诺的表舅也是林如琢的阿翁,如今的高州刺史谢宝安见了礼,分宾主坐下后,谢宝安开门见山道:“这次致妹带了几袋白糖过来,据闻是苏家的产业?” 苏木点头:“是我捣鼓出来的。不过我们苏家只是农家子,怎能吃得下这样的产业,当然是我跟林兄一起的。” 谢宝安看了一眼林一诺,笑道:“好小子,年纪轻轻竟有这等手段,不知苏郎师从何人?” 苏木张口胡说道:“一位云游的老道士教了我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消失了,我又跟着林兄胡乱看了些书,自学。” 林一诺听到他的话微微挑了下左眉,低头饮茶。 谢宝安感叹道:“那一定是一位隐世高人,可惜无缘得见。阿奴,苏郎,不知我们谢阀能否参与进这白糖商事呢?我们谢家在岭南还是有点渠道和能力的。” 谢宝安是谢卓之弟谢越的长子,谢越前两年因旧伤复发已去世,谢卓亦早已不管事。谢卓的亲子谢玉斌又是个淡漠名利的性子,完成任务一般娶妻生了个女儿后,就在大唐境内仗剑走天涯,一年也不见得会回谢家城一次。 所以事实上,谢阀目前的主要掌权人就是谢宝安及其两个弟弟了。 因此他说的话,还是可以代表谢阀的,尤其是在商事上。 关于白糖的事,一路南下的船上苏木早就已经与林一诺商议好了,自然是要拉着谢阀一起干的。谢阀可不仅是岭南的地头蛇这么简单,他们分明是一条渡劫进化了的蛟龙啊。 只是苏家太渺小,根本不具备跟谢阀这种大家族上谈判桌的资格。 当初苏木第一次往外卖白糖的时候,若不是找的林一诺,那么他们白糖的秘密根本就保不住。镇上、城里的富商巨贾、官员乡绅早就将他们苏家村生吞活剥了,哪有这般太平呢?还不是因为林阀嫡子林一诺的存在吗! 即便如此,他们在卖完了自己种的那些甘蔗制成的白糖后,也没有想过去镇上直接购买红糖来再加工。要知道,再加工红糖,对他们来说是一点不难的,而且还是暴利。 但苏木很清楚他们不能这么做,太扎眼了,不是长久之计。 所以现在也一样,苏木还是要把林一诺拉上自己的战船,才有跟谢阀平等对话的权力,而林一诺也深知这一点,早就跟他形成默契。 只听苏木道:“谢刺史,这也正是我来岭南的任务呢,我们苏家村种些甘蔗弄些白糖只是小打小闹,正需要谢阀的加入,才能将白糖惠及天下百姓。令人人都吃得起糖是我的梦想哩。” 谢宝安闻言一阵大笑,喜得拍了拍苏木的肩膀,连说三个“好”。 不过他心里却暗暗嘀咕,这小子怎么钢筋铁骨一般,随意一拍本想试探一下他的功力,却震得自己的手隐隐作痛。更古怪的是,他完全没感觉到对方的内力。 之后就是谈利益分配的事情。 谢阀本来就有运营盐铁的实力,归顺李唐后,虽然名义上这门生意收归官方的了,但里面当官的人仍然以谢阀之人为主。 无论明暗,他们这些门阀大族跟朝廷的争斗也是很凶的,这些年李唐搞什么科举,他们也是竭尽所能地派家族中子弟去参加,争取名额。不管皇家有什么花样,他们见招拆招。你要科举,我就参加科举,平头老百姓难道还能考得过世家门阀从小教导出来的子弟? 虽如此,若他们谢阀能多掌握一个生钱的渠道,自然更好,白糖就很合适。谢宝安在见到白糖的第一眼,就想到了其中可操作的空间和暴利。想必堂妹谢玉致将白糖当见面礼送给他,也是有这个意思。 正文 第四十四章 种田大计 白糖在当前是绝对的奢侈品,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势力来说,都是个烫手山芋,就像普通人根本不能碰盐铁一样。但对于谢阀这等大门阀来说,却如虎添翼,他们甚至还能走海路销往海外,这中间的利益自不必多说。 事实上,白糖之于林阀也是一样的。只是林阀离中央近,大运河直接连通的地区,中央时刻关注着,需更加低调。 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林阀现在心不齐。 自曾经的阀主林紫英去世后,林阀大房和二房事实上已经割裂,他们之间有难以调和的矛盾。所以林一诺即便能围海晒盐并提炼精盐了,他也没带着整个林阀一起玩。 晒盐和煮盐,一字之差,利益差距可是千万倍的。 连盐这种国民大计林一诺都不带着林阀一起,更不必提不是并不是国民必须物的白糖了。 经过一番拉扯,最终商定利益分成二十年内不变,超出年限后,另议。 苏家以技术入股,林一诺以浮云山庄的势力打通江南道的渠道,这部分利益苏林两家1:9;谢阀主要在岭南运营,也是一样苏谢两家1:9。此外,林、谢两家联手负责海外销路,利益分成为2:4:4。 对于苏木来说,这已是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毕竟这个时代,又没有技术保护。 若苏木只是一个没有背景关系的普通庄稼人,他除了直接卖断自己的技术外,别无他法。个人的武力不到谢卓、徐阳这种境界,在门阀大族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这件事就这么谈妥了,苏木很自然地要求签了文书,谢宝安虽略略皱了皱眉,但仍然同意。在谢宝安来看,他们谢阀一诺千金,还要什么文书呢?但既然对方提出了这个要求,他也无所谓就是,在商言商罢了。 …… …… 回到东府竹园,苏木立刻进入掌心空间拿出山药。白糖的事告一段落,现在,他要忙种田大计了。 一进房,避开外人,他直接就进入了空间,开始挑选种苗。当初他学习的时候,对农学是最感兴趣的,因此很多大唐还没出现的作物,他都胸有成竹。 他一心想着环游世界的原因,除了证明地是圆的,验证所学为真,还有就是为了寻找资料中出现的那些粮食。长于农家的孩子,见识过村里人如何为了一口粮食拼尽全力。 他对农田有天然的好感,对于粮食更是感情甚深。 此时面对山药,虽然这是他现实中第一次见,但他却仿佛对待老情人一般,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只见他很仔细地挑选了成熟度高且个头较大的山药,然后从两端各切一部分,大概保留3-4.5寸的小段,然后在伤口处抹上草木灰来消毒,这是为了避免将来种植过程中造成腐烂现象,导致不能出芽。 正常来说,山药应选在春季进行播种。但这也分地域,如果是江南道地区,那当然是春季最合适,不冷不热,管理方便。至于岭南地区,因为气候偏暖,现在就十分适宜。 只是苏木不会选择种在这里,岭南与他而言,只是旅途的一段经历,他终究是要回到江南道去的。好在他现在拥有了掌心空间,里面温度也很适宜种植,当下就决定都种在空间里。 山药的适应能力还挺强,整个大唐的国土上,几乎都有它生存的土壤。不过呢,既然有条件,当然首选土质疏松、透气性好的地块了。 空间里的那一亩地,整块都是良田。他随便挑选了一处,就开始挖沟,深度在1.8尺,宽1.5尺左右,然后将处理好的种苗放入,最后填土淹没。 做完这一切后山药算是种好啦,以后每隔三天左右浇灌一次,按书上所写一个月的时间种苗就可生根发芽,到时候再给搭架子就行,因为山药是攀爬类的植物。 架子也要提前收集好放在空间里,要不然一个月后说不定他们就在赶路的途中了,未必有这个时间砍竹子搭架子。 苏木弄山药挺成功,另一边林一诺做的山药排骨汤也十分成功。 那些野山药除了挑选出来当种苗的,其余都可以吃,这两日两人吃的大呼过瘾。林一诺还给谢卓、谢玉致以及林如琢各送了一根,并附上了食物方子。 对于林一诺送吃食的行为,谢玉致和林如琢是早就习以为常了。从小他就爱折腾吃的,而且也不会吃独食,总会记得母亲和姐姐。倒是谢卓,收到外孙这别出心裁的礼物,还挺意外。 他的后辈,通常都对他比较敬畏,甚至是惧怕,根本不敢与他亲近。 逢年过节的节礼也都是贵族间的硬通货,根本不会出现食物和食物方子这种接地气的东西。而自从林一诺这个外孙来到岭南,这已是谢卓第二次收到他送的食物了,倒是大感新鲜。 对于这个外孙,他是越看越顺眼了。 除了自己的至亲外,以林一诺淡漠的性格,一向是不可能放在心上的,根本就没想过他们。所以谢宝安及其儿子们那些跟林一诺隔了房的,当然就享受不到这新鲜的吃食了。 还是林如琢的小厨房里做了一碗给谢宝安夫妇端过去尽孝心时,他们才知道的。 谢宝安对于林一诺送礼却不记得他们的事,也无所谓。林无缺的独子,林紫英的嫡孙,谢卓的亲外孙,凭什么对他们小意奉承呢?倒是他的妻子袁氏,脑子有点拎不清,心里有些不痛快,但她也不能说什么。 关于袁氏,别说林一诺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他也根本不会在意这种十万八千里关系的人心里痛不痛快。 …… …… 马上就要到外甥女百日宴的日子了,林一诺这日躺在竹椅上看着苏木在用澡豆洗头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之前做味精的时候提取的碱。或者,还可以给他大姐送份大礼。 想到这,他屈指弹响铃铛,青衣随即出现。 青衣道:“郎君,有何吩咐?” 林一诺道:“去采购猪肥肉、豆子、橄榄、碱石、芒硝、石灰,以及各类香味浓郁的花瓣和香料,量要大,再去叫两个府里的木匠过来。” 青衣道:“是。” 随即退下。 正文 第四十五章 百日宴席 很快,东府的人便发现一直冷冷清清无甚动静的竹园变忙了起来,木匠已经去了三次,送货的车也来了三次。大家都对此投来了关注的目光,只是碍于林一诺的身份,以及竹园内都是林阀的人,暂时还打听不出什么,但好奇心是全被提起来了。 苏木在见到林一诺弄了很多猪油和橄榄油后,还一度以为他又要发明新菜色了,结果他又接着搞化学,提取烧碱了。 苏木好奇了,问道:“林三,你这是忙什么呢?” 正忙着的林一诺也不瞒他,直接道:“做肥皂和香皂。” 苏木闻言兴奋道:“你终于想起来做这个啦!我早说可以做了。” 林一诺瞥他一眼,淡淡道:“那你做啊。” 苏木摸了摸鼻子,尴尬道:“我要是有你的化学技术早就做了啊。” 林一诺没好气道:“让你学的时候不学。” 苏木笑嘻嘻道:“我虽化学很一般,但给你打个下手还是可以的!来,兄弟一起帮你。” 做这两样东西对林一诺及苏木而言倒是不难。因为碱放多了伤手,林一诺还是挺严谨地拿称量过了重量,严格配好了比例,才做了一些肥皂和香皂出来。 肥皂直接以猪油为原料也不加花瓣或香料,主打低廉市场,以清洁力为主。而香皂的种类就多了,有玫瑰香味的、牡丹香味的、菊花香味等这些上等的,也有牛奶**、杂香等此类下等的。为的便是把贵族市场和平民市场一网打尽。 …… …… 很快就到了林如琢的女儿百日宴那日。 苏木虽然出身低微,但他送的贺礼千年老参却不低微,直接镇住了宾客,众人都为他的大手笔感到意外。 若这件贺礼出自林一诺之手,那还不稀奇,但苏木不过一个田舍郎罢了,居然也舍得。这样一个有价无市的宝参,关键时候是可以拿来救命的,各大家族里能有个几百年的老人参就已经很不得了了。 苏木若拿去换钱,换个最少千贯不成问题。 但这对苏木而言不过偶然所得,又不是费尽心机辛苦得来,因此送出去他是毫不心疼的,何况还是送的林一诺的亲姐。 在这一方面,苏木其实一向大方。十四五岁的少年,又是看武侠话本长大的,满满的热血中二之气,他羡慕的是大侠们视金钱如粪土的生活,只可惜他的出身还不允许他视金钱如粪土。 在百日宴上,林一诺一如往常地冷冷淡淡,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质,因此即便有心巴结的,也不敢来与他攀谈。你也不能说他失礼,他浑身上下的打扮,举手投足的贵气,无一不是最符合当下贵族标准的。 而且最关键是,他颜值高。自古颜高的人,总是会得到一些额外的宽容。 宴会上下到处都是关于他的议论。 “这位少郎君怎地这般好看?是哪家的后生?” “是林阀林无缺之后,林如琢的幼弟,谢阀主的外甥。” “真好看啊。” “你别光看着好看,人家可傲了,话都不会跟人多说一句,听说来城里这么多天,一次都没踏进过他长姐的院门。” “怎么,关系不好?” “咦……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你自己猜的。不过他整日里确实只跟那个田舍汉混在一起,连姐夫谢永泽也没见过他几次。” “那田舍郎看着也好看,可惜出身太低了,不然我家正有适龄女呢。” “哎呦,快别这么说,我们这种家族岂能自降身份与下等人通婚呀。” “哈哈,随便说说,随便说说。” 今日来参加百日宴的宾客,凡女士,无论贵贱,都得到了一块香皂当伴手礼。 贵妇们的香皂是印刻着牡丹或玫瑰花型的、配了使用说明的、包装精美的高端版,侍女们得到的香皂则是印着卡通版牛羊或野花的、包装简单但也配了使用说明的低端版。 即便是低端版,那么大一块香皂,听说还是比澡豆更好用的洗沐用品,大家拿到手里难免以澡豆来换算价值,顿感心花怒放。 至于贵妇们虽然见识的好东西多了,但香皂的确还是第一次见呢。听林如琢介绍,这香皂不仅清洁效果强于澡豆,各种不同的款式洗了还有美白、水润、抗衰老、养颜肌肤等等功效,而且浴后留香,心底也是痒痒的,回去当天就沐浴试用了。 此间震惊暂且按下不表。 且说当日正宴过后,嫌吵的林一诺离开热闹的中堂,来到园子里的湖边,看着水面放空。苏木也受不了这般热闹,这些窃窃私语全钻进了耳朵,而且还有很多关于他的小话。这些妇人和老头的议论,真叫人吃不消,因此他也很快寻了过来。 苏木道:“林三,你在干嘛?” 林一诺头也不回道:“看山、看水、看鱼。” 苏木如他一般掀起袍子席地而坐,从边上拿起一块石头打向水面,打起三个水漂,他哈了一声,道:“哎呀,退步了,以前最少都能打五个水漂。” “呵呵。” 林一诺也就近捡了一块石头,打了出去,连续竟有十多下水漂,苏木看得目瞪口呆:“这难道也有武功招数在里面?” 林一诺道:“不过是巧用真气罢了。” 苏木摇头嗟叹:“没劲,真没劲,你这是作弊啊。” 林一诺失笑,没有争辩。 苏木左右看了看,发现此处委实僻静,都没有人经过,便是有声音隐约传来,那也是因为他听力太过出众的缘故。当下他眼珠一转,便起身快速脱了衣服,只留下一条他自己设计了样式叫秦氏缝制的大裤衩,林一诺诧异地看着他,想阻止已来不及。 下一秒,苏木投入湖水中,招呼林一诺跟上,林一诺精神力外放,紧随其后。 别看林一诺目前的打扮一本正经、端端正正,实际上骨子里,他或许比苏木更加叛逆。如果两人不是臭味相投的话,这么多年又怎会日日玩在一起仍然不厌不弃呢?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后院秘闻 这里的湖水连着外面的护城河,因此是活水,水质十分健康,湖底水草、游鱼、虾米难以计数。 苏木游到湖中央的时候,碰到了一处暗流,暗流导致这里的水温变化较大。不过也因为有暗流,而带来了浮游生物和草籽,这都是鱼的食物,所以这周边的鱼就最多。 不过苏木下水可不是为了捉鱼,虽然这里有很多经济价值较高的石爬子、大黑鱼等等,但他现在就是闲得无聊了,下水打发时间呢。他一边在水底跟鱼群玩闹,一边跟林一诺随意聊着天,倒也很轻松快活。 就在这时,他忽然在湖底泥淖见到了好几条似鳝无鳞、腹白而大的河鳗游过。 河鳗可是水中人参啊,可以滋补养颜,具有补虚养血、祛湿、抗痨等功效,是久病、虚弱、贫血、缺钙、夜盲症、肺结核等病人的上佳补品,而且其体内有很稀有的西河洛克蛋白,具有良好的强精壮肾的功效。 综上可知,河鳗完全是老少皆宜。 苏木在仙人湖里都不常遇到河鳗,尤其还是眼前这群这么大而肥美的,每一条都起码得四、五尺长,廿三、四两重。机会难得,苏木立刻施展魅力去捞河鳗,一手一条,抓起就往岸上游。 林一诺已经在等着了,苏木把两条大河鳗转交到他的手里。刚刚还很温顺的河鳗忽然像发了疯一样扭动起来,滑不留手的,立刻就有一条从林一诺的手里滑落,掉进了湖里。苏木赶快又沉下去捉了回来,安抚了好一会儿,这条河鳗才消停。 至于另一条差不多都快活活被林一诺捏死了,可他捏得越紧,河鳗扭动得越凶,苏木看着他哭笑不得,说道:“松手,放水里,我来抓,被你捏死了又不马上烧,味道不好。你去拿个木桶来,我等着。” 林一诺也无奈了,不过他可不想来回奔波,只说道:“何必去拿木桶,你捉了放在你的掌心乾坤里,不就行了吗?” 苏木恍然道:“你不提醒我都忘了。” 他心念一动,便把两条河鳗收进了小空间,他本人也同时进去,从地上捉着放进了里面的水潭,然后他又离开空间,转身接着去抓河鳗,那里还有好几条。 这一次抓河鳗更方便了,他直接连着湖水一起就吸进了空间里,不仅是那剩下的六条河鳗一网打尽,便是小鱼小虾也收了不少。 他一个个从空间的地上捡了丢进水潭,顺便还能用湖水给里面的山药田浇浇水。 等苏木做完这些再一次离开空间从水里冒出头来时,正要说话,林一诺却突然将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禁声。 只见他蹙着眉,侧耳在倾听着什么。 苏木微微一愣,明白过来,林一诺定是因为精神力留在水里,通过水的传导听到了远处的声音。当下他又沉入水中,跟他以意识交流:“你听到了什么?在哪里?讲什么的,我也来听听。” “在西南方向,后院湖边,一男一女。” “好。” 苏木凝神从众多钻入耳内的声音中过滤掉杂音,专听西南方向的,很快,就听清楚了。 有个清脆的女声冷笑了几下道:“郎君,我也是良人出身,跟着你不明不白地混着,这如今是偷的锣儿敲不得了,竟然怀了身孕还有叫我打掉的道理。就不说伤不伤身的事,只前头你为了女儿大设宴席,后头竟然要杀了你的亲儿吗?” 就听一把男声软语相劝道:“好人,别闹,别闹。你怎么会突然过来府里?今日非同往日,这被人发现可糟了。唉,我也舍不得你,都是我的儿,我也不忍心,可这不是没办法嘛。” “我知道娘子厉害,可我也不怕她,我倒要会一会她,看看她是有三头六臂呢还是怎么样。再说了,这是岭南,又不是林阀的江南,似郎君这般才貌,三妻四妾不正常吗? 你被她压在上头,难道就甘心吗?她成亲两年才生了一个女儿,我可听说了,谢大娘子三十岁才生的儿子呢。女儿肖母,难道郎君你也要等到那么长的年纪吗?” 过了一会,那男声才又响起:“唉,不如这样,我把你送去别庄,你生产完再回来可好?” 听到这里,苏木就是再迟钝也明白过来了,他关心地问林一诺:“你还好吧?” 林一诺冷冷道:“好着呢,只是没想到我的好姐夫自己左拥右抱,倒让我姐担了厉害的恶名。” 苏木往回游,边游边跟他交流:“他们谢阀为了你外甥女大费周章地设宴、取名,一副多重视的模样,没想到暗地里居然还有这种事。” 林一诺俊脸一沉,没有做声。 很快,苏木爬上了岸,直接脱掉湿透的裤衩,穿上外袍,跟林一诺一起出了西府偏门,回到东府竹园。只是来的时候高高兴兴,回去之时气氛多少有点凝重。 晚上林一诺杀一条河鳗,剪成小段,清水加葱、姜、少许酒,烧开,再加入鳗鱼段烧几秒钟焯水,然后关火焖一分钟左右,接着用清水洗净鳗鱼段上的粘液,盘成两盆,隔水开蒸一炷香的时间。 煮完了这道菜,他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下来,从蒸笼中取出盆子,往中间放了盛着酱油的小杯子。 苏木全程看着他一言不发地烹饪,心里略有些担心。他是很明白林如琢在他心中的地位的,看似冷漠的林一诺,对于至亲,十分在乎。 也许是可在乎的人太少,剩下值得的人便分外珍贵。 见苏木一直不吭声地盯着自己,林一诺露出一丝笑意:“我没事,别担心。你尝尝看,酱油是我自制的。” 然后他把一盘河鳗递给苏木,一盘放进食盒里,自己提着就往隔壁西府林如琢和谢永泽的潇湘院去了。宾客们已陆陆续续告辞回去,如今潇湘院里只剩了谢玉致和林如琢在逗着孩子。 见到林一诺提着食盒过来,院里的众仆从都很意外,这位郎君可是自打来了谢家城,一直住在外公谢卓的东府里,还没踏进过西府潇湘院的院门。便是今日百日宴也只是在中堂见了孩子一面,如今却过来潇湘院了,这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吗? 正文 第四十七章 风流情种 林一诺迈上潇湘院正房台阶,对伺候在旁的侍女道:“你们先下去,我不喜欢这么多人候着。” 众女愣了一愣,互相对视一眼,方异口同声道:“是。” 随即衣裙窸窣,往边上的屋里去了。 里头的谢玉致听到动静出声:“是阿奴吗?” “阿娘,是我。”林一诺一边应着一边自己打帘走了进来,东边的这间屋内充做婴儿睡觉之所。谢玉致和林如琢一左一右坐在胡凳上,围在摇篮的旁边,正看着熟睡的婴儿。 林一诺摆了摆手,除了一个看不懂脸色的奶娘,其余都是林如琢的陪嫁,自然了解自家小郎君的性情,当即都悄无声息地退了下去。林大娘贴身的侍女红儿见奶娘傻乎乎地盘坐在塌上,也不动,上前一把扯住她一起走了出来。 林一诺把手里的食盒摆上食案,对两人道:“这是苏木今天摸上来的河鳗,有美容养颜、补虚养血之效,阿娘、阿姐,你们趁热吃了吧,我亲自下厨的,绝没有泥腥味。” 林如琢笑着对谢玉致打趣道:“阿娘,小弟还是这样,做吃的东西从来不嫌麻烦,也不嫌脏。知道的呢这是位世家小郎君,不知道的呢,还当是哪家的大厨呢,呵呵呵。” 说完便到食案旁,打开食盒取出装了河鳗的盘子。 林如琢人如其名,肌肤宛如一块美玉,风资绰约,一双秋水剪瞳配上细长的柳叶眉,衬托地气质高贵,五官的线条虽不如其母谢玉致那般惊心动魄,但也绝对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可谓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 尤其她尚在哺乳期,浑身散发着母性的光辉,更令人觉得泠然不可侵犯,任何男子都会因为对她心生爱慕而自惭形秽。 母女俩一人一副筷子尝起了这肥美的河鳗。 在侍弄吃食这块,林一诺绝对是名厨的水准,加之他又说什么这河鳗有美容养颜功效,更是符合女子心事。当下沾着酱油,吃了一口后,两人竟然胃口大开,痛快地嚼起来,你一筷,我一筷,不亦乐乎。 母女俩均是难得的大美人,吃相神态,无不动人。 吃完后,谢玉致擦了擦嘴,夸赞道:“阿奴,你的功夫都是放在厨艺的提升上了吧,这是阿娘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河鳗,这鳗个头也大。” 林如琢附和道:“我嫁到这里两年了,也才是头一次吃到这般美味的。小弟呀,你记得给外公也送一盘去,他定然欢喜。前两次你送的吃食可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呀,福伯都上阿娘的厨房来取味精哩!” 林一诺微微一笑道:“好。” 谢玉致瞧他一眼,柔声道:“阿奴,是有什么不痛快的事了吗?现在可以说了吗?” 林如琢伸手拨弄秀发,静静看着他。 林一诺盘坐在塌上,临到要开口了,竟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是姐姐的房里事,一时倒有些踌躇。 林如琢淡淡道:“小弟,你一向有话就说,怎么了,这次什么事这么让你为难?还要先做一盘美食来哄了我们开心?” 林一诺瞧了瞧熟睡的孩子,站起身道:“阿姐,你跟我出来一下。” 林如琢看了谢玉致一眼,心里一沉,人就随着他出去了。 到了外头,她任由晚风吹得秀发飘拂,望着比自己已经高了足有半头的小弟道:“究竟何事如此难以启齿?” 林一诺只望着前方莫名的深处,轻声道:“谢永泽养了个外室,这事你知道吗?”竟是连姐夫都懒得称呼了。 林如琢闻言呼吸一滞,俏脸一冷,拧了眉道:“你哪里听来的?” 林一诺道:“今日未时三刻,我在湖边赏景的时候,亲耳所闻。” 林如琢又问林一诺道:“他们说了什么?” 林一诺道:“那女人有了身孕,谢永泽起初哄她打掉,后被她三言两语一说,便决定要养庄子上去。但我听这女人的意思,分明还不愿意,想要过明路。” 林如琢听了脸上带出了一丝忧伤,淡淡道:“终究还是要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 她深吸了口气,转身对着林一诺道:“这种事儿,你别管,后宅的事自有我自己处理,你只当不知道吧。” 林一诺这才转头看她,一双桃花眼里盛满了心疼与同情,他淡淡道:“姐,真没想到谢永泽会是这样的人。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如果不开心,你可以带着宝儿回江南,你的院子和你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呢。” 林如琢闻言“噗哧”失笑:“小弟,你别担心,我没事,这么一点事若是我也搞不定,我就趁早和离回去。” 林一诺点点头:“嗯,那你好好休息,我走了,我那里还有几条河鳗,一会我让人给你送些来。” “好,你有心了。”林如琢目送林一诺的身影消失在院门口,俏脸才渐渐冰冷起来,她拍了拍手,便有一位侍女红儿走了过来:“娘子,可有事儿?” 林如琢冷冷道:“你去把大郎的书童念琴叫来,我有事找他,记住,避着点人。” “是。” 半刻钟后,念琴被带了过来,忐忑不安地在外间门口垂手侍立。 林如琢已经把事情都告诉了谢玉致,此时谢玉致已离开了潇湘院,把空间留给林如琢处理家事。 谢玉致年轻的时候并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林无缺虽有心争霸天下,但也心高气傲,等闲看不上别人。她跟林无缺均是天人之姿,凤凰于飞、琴瑟合鸣,因此他们俩一直到三十岁,才生下了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儿子——林一诺。 她的父亲、兄长、叔伯也都不是耽于情爱之人,家里只有一个妻子,没有其他魑魅魍魉。她大兄更因为怕自己耽于美色,特意取了琅邪王氏貌丑而才高的女子为妻。 她以为他们谢家都是这样门风,才放心将自己的女儿嫁回谢家——她堂哥的儿子为妻,万万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还是个风流情种。嫡子未出,竟有外室,实在可气! 正文 第四十八章 宁为玉碎 林如琢靠在凭几上,隔着屏风说道:“你进来,我有话问你。” 念琴战战兢兢地走到屏风旁,一声不吭。 “阿郎在外头养了人,你可知道?” 念琴支支吾吾道:“我向来只在书房伺候些笔墨,并不知道郎君外头的事情呢。” 林如琢冷笑道:“你眼里是只有男主人,没有女主人了?你该知道,我叫你来,便是已听了风声,你不会以为你不说,就能瞒过我了吧?” 念琴听着这话,知道再也不能打马虎眼了,这位夫人武功可不低,发起火来连郎君都不一定能制住,他如何敢撩虎须呢?但他也不敢一个人全抗了,便喊道:“夫人,你听我说,我真不知道详细的,从来跟着郎君出去的人都是书旗,您请他来问问,方才能知详情呢。” 林如琢一字一句道:“给、我、掌、嘴。” 念琴便真的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十几下,方才退到一边。 不多时,书旗过来了,他尚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今天院里大娘子百日宴,他得了不少赏钱,正在下人房与奴仆们一起打牌取乐呢,忽然就被叫了过来,心里好似十五个水桶打水,七上八下的。 “知道找你来什么事吗?你老实给我交代清楚。”林如琢隔着屏风仍然冰冷的声音传了出来。 书旗瞧了瞧两边的侍女和念琴发红的脸,心里一慌,知道坏事了,但仍硬着头皮说:“我不知道呢,还请夫人明示。” 林如琢一腔火直接冒了出来,抓起食案上的一只杯子就扔了出去,直接打穿了屏风扔到了书旗的左额上,登时起了老大一个包。这还是她手下留情的结果,否则,书旗早就头破血流甚至不省人事了。 林如琢不悦道:“你阿郎在外面干的好事儿我都已知晓了,我也知道这种事与你们做奴仆的不相干,但你要是不如实回禀我,那就是你的事了,自己掂量一下脑袋有多硬。” 书旗脑袋被打得嗡嗡作响,知道这位是动了真火了,当下再不敢隐瞒,一五一十道来:“只求夫人宽恕,前几个月,郎君在外头遇到一位卖身葬父的女人,叫何凝香的,郎君见她可怜,就给了银子,也没叫她为奴为婢,只让她好好葬了父亲,过自己的安生日子。” “好的很呢,竟是一朵纯洁又有孝心的白莲花,后来呢?” 书旗接着道:“后来郎君给何凝香寻了个房子,偶尔去看看她,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好上了。那女人其实长得也一般,比之夫人你是连一根手指头都不如的,我也不明白郎君为何猪油蒙了心,竟迷上了她。不过,郎君肯定很快能醒悟过来的,只是一时贪鲜。” 林如琢嗤笑一声:“凭她也配与我比?” 书旗马上就打了自己一嘴巴:“我说错话了,该打。” “那房子在哪呢?” “在城东常乐坊里第三家。” 林如琢摆了摆手,侍女红儿便出来道:“你走吧,快回去告诉郎君去,可好?” 书旗忙道:“不敢,不敢。” 红儿对着念琴也说道:“都走吧,别站这了。” 两人听了这话如蒙大赦,答应着退了出去,走到院门外的时候念琴还不小心跌了一跤。 …… …… 第二日,林如琢使了人去常乐坊,将何凝香接进了府里。 她盛装打扮了去见公婆,过了明路,然后又使人将何凝香带到了偏厅,这才提自己的要求:“嫡长子未出世之前,我不能接受房里有别的孩子,表舅,表舅母,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她原应该唤他们阿翁、阿家,此时却唤起了未嫁之时的称呼,两位长辈又如何会不懂呢。 但他们也只能和稀泥:“这全是永泽这小子的错,你只管罚他,随便怎么样,我们都不会有一句话。” 林如琢伸出了自己一双洁白如玉的手,淡淡笑道:“我这双手,从来不曾染过血,现在,也不想为了这种事情弄脏手。所以,还请表舅、表舅母替我做主,如果不行,那我再去问问外公哩。” 她的眼神极其坚定,带着一簇不容认错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火苗。而这时,听到了风声的谢永泽已经奔了进来。他看着堂屋里的三人,一时不免头大,硬着头皮对林如琢笑着打了个揖:“娘子,这事儿回我们自己院里,你听我解释好吗?” 林如琢冷冷笑道:“表哥,这事儿在这里说,才是干干净净的呢,若是进了我住的院子,我便嫌脏了,再也不愿意踏入。” 谢永泽一呆,他想不到林如琢居然叫他未嫁之时的称呼了,但他尚未说话,其父谢宝安已有了决断,下令道:“去给那女子一碗打胎药,然后赶出谢家城,再不许她踏入一步。” “是。”便有粗壮的婆子听命而去。 “等等——” 谢永泽待要再说,被谢宝安喝断:“嫡长子未出世之前,你最好熄了心思。” 等两人一前一后回了潇湘院,林如琢正容道:“表哥,我是绝对不能接受妾室的,如果你觉得我不好,那么我们趁早和离。你若是想要用妾室来恶心我,我自然也不会让你好过,我的决心一如此珠。” 说完就从头上拔下一支珍珠钗,直接在手心里运力碾碎,把珍珠粉末往风里一丢,随风飘散。 谢永泽瞧着她冷如冰霜的玉面,心里暗暗叫苦,这就是娶门当户对大门阀女儿的坏处,尤其这位还格外骄傲,不像何凝香软玉温香,伏低做小,但嘴里一味哄道:“是我的错,我以后不了,表妹你别气。” 林如琢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进了正房。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裂痕在了就永远不会消失。 今日的这份强硬靠的是娘家的底气,并不是他们夫妻的恩情,这一点,林如琢心里是十分明白的,有些事明明糊涂一些更好,但她就是做不到。可潇洒地和离她也做不到,她的孩儿才刚刚出生不到百日,如何能没了父亲呢? 世上不如意事常**,她顺风顺水了前半生,终于遇到坎了。 正文 第四十九章 传家秘方 黯然神伤了没一会,林如琢又想到林一诺送的百日宴贺礼——关于香皂和肥皂的九张秘方。其中肥皂单只一样,但香皂有九种。 这些都可以成为自己永远强硬的底气啊,女子只有不依附于人,才能活得恣意洒脱。 她已命仆妇洗衣的时候使用了肥皂,清洁效果之强远超以往澡豆。关键是,肥皂原料便宜! 而香皂更是令人惊喜,哪怕是用原料较为低廉的野花调配的香皂沐浴后,也不会似以往用澡豆般令肌肤紧绷干燥,反而滑溜溜的很舒服,洗得又干净,而且还会留下淡淡的香味。 她是林阀的嫡女,眼界手段都不缺,这样几张方子到了她的手里,她就可以使之成为一份新产业,而且还是一份可以得到暴利的新产业。 她已决定在自己的嫁妆庄子里生产这肥皂和各类香皂,撇开谢阀,单独做。以后等她的长女长大了就给她当做嫁妆,让她也永远记得舅舅的好。 …… …… 自百日宴后,那些收到香皂的贵妇早就写了拜帖过来,想要打听消息了,只是她因为被谢永泽的事搞坏了心情,还没安排上。如今事情解决了,也该开始安排香皂和肥皂的事宜了。 其实按她本来的想法,她只想做高端的香皂,但林一诺给她分析了一番利弊后,她才明白自己目光短浅了。囿于后院,到底还是局限住了自己的眼光,她对林一诺的成长深感自豪。 这就是她出类拔萃、卓尔不凡的兄弟呀,是她最大的倚靠。 夫君随时可能变心,但兄弟永远都是血浓于水的兄弟。 谁敢信这样九张完全可以成为传家之宝的秘方,他就这么当做外甥女生日宴的贺礼,送给了自己呢? 很快,香皂便在岭南流行了起来,高端低端各类市场一网打尽。而肥皂也在岭南各大城推广开来,只是还没能进入乡村。对普通农家而言,衣服洗得是不是那么干净,也不是件很在意的事情。甚至为了不磨损衣物,他们连洗的次数都尽量控制。 没能打开乡村市场这对于林如琢的肥皂事业来说,不足一提,因农村本就是以自给自足为主,甚少来城镇买卖。如今的局面对林如琢来说,已经比预料的好太多了。 林如琢如火如荼的香皂、肥皂事业很快就传到了谢永泽的耳里,当他听说这秘方是林一诺送的贺礼时,心情之复杂,难以言明。 林阀林无缺的独子,果然大手笔,也真的是会败家。这样的传家秘方也舍得给嫁出去的姐姐,这在他们谢阀是难以想象的。 而且他还从父亲那听到了谢阀将要跟林一诺合作白糖的事宜,已经在大片的种植甘蔗林了,他对林一诺的实力自然有了更深的认知。 夜深人静时,谢永泽不由叹了口气,本以为嫡妻的娘家林阀因为内讧,已经江河日下,没想到居然还能冒出林一诺这样的人物。 他爹谢宝安有三个嫡子,他虽为长子,但谢阀会不会交到他手里,这可说不准。他们谢阀跟别的门阀不一样,从来不是以立嫡立长为准,只以实力为尊,这也是谢阀历经朝代更迭却屹立不倒的原因。当年伯公谢卓就是凭实力当上的阀主。 他这一代,堂伯谢玉斌仅一位独生女儿谢瑾瑜,自然不会参与竞争了。下一任的阀主人选不是在他们三兄弟中产生,就是在谢家南府堂叔的四个嫡子中产生。 他们七个人如今分管着谢阀各地的事宜。为增加竞争力,各人的妻族都娶的是名门望族,但论实力,自然是以他的妻子林氏最强。所以,至少在获得完全的优势之前,他是不能得罪他的妻子的。 想到这,他不由叹了口气,不自由的感觉真不好啊,为什么偏偏是他的妻子那么霸道呢?说什么不接受妾室,达官贵族里面,有几个没妾室的呢?为什么她就不能贤惠一点呢? 虽然貌美,可这烈性的脾气实在并不是他所喜。 哎,这可真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 …… 谢家西府的荣禧堂,是个五进院落,原是谢越的住所。谢越逝世后,谢宝安携妻子搬了进去,是谢家西府最尊贵的院落,代表其二人在西府崇高的地位。 “夫人,这是大郎娘子送来的三块不同香味的香皂,其中一块是你最爱的牡丹香味的,你看今晚沐浴是否就用上?” 袁氏道:“哦,这就是外面传得沸沸扬扬的神奇香皂?拿来我瞧一瞧。” “是。”侍女莲香双手捧上一只精美的木盒。 袁氏伸手接过,打开一看,里面包着一块丝帕,打开丝帕,是一块淡粉色的香皂,其上印着一朵惟妙惟肖、雍容华贵的牡丹花。她小心地取出香皂,放在鼻下一嗅,果然香味扑鼻。 接着,她抽出盒子里折得整整齐齐一张小纸条,递给侍女,道:“给我念念,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是。”莲香恭敬接过,展开,以轻灵的嗓音念道,“林氏牡丹香皂,取牡丹之精萃,辅以珍珠之精华,泡沫细腻,浴后可使冰肌如雪,养颜留香。” 什么牡丹精粹、珍珠精华,既衬托高贵的身份又满足美容的需求,听着就令人心动,即便袁氏已年逾不惑,但女人追求美是永无止境的。 在洗浴间,侍女莲香一边帮袁氏浑身涂满香皂,一边说道:“夫人,我听闻店铺里这样一块上等香皂,价值十二贯钱哩,且还需预订,不好买。大郎娘子一下给你送来了三块,出手真是大方。” 在大唐,基层的官儿每月工钱也就500钱,另一年发一次绢帛及米面。这样一块高端香皂,走得便是奢侈品之路了,贵族之家才用得起,普通人想也不敢想。 袁氏瞧着手臂上细腻的香皂泡沫,心情挺好,笑说道:“她毕竟出身林阀,是林无缺的长女,自小金尊玉贵,自然没那些小家子气。” 沐浴完出来,袁氏瞧着澡桶里的脏污,更觉一身清爽,细嗅肌肤还留有几分余香,加上侍女莲香惯会捧她,笑道:“哎呦,我的夫人,这洗完你的肌肤果然嫩白了不少呢,真个是青春永驻。夫人,你怕不是神仙托生的吧?” 袁氏笑骂道:“就你会贫嘴。” 正文 第五十章 蹄下救人 , 晚间吃了饭,袁氏靠在贵妃榻上还在想着香皂的事儿。她没料到林一诺给的贺礼竟然是价值连城的秘方,对这个儿媳妇自然更看重一层了,同时对于林阀的底蕴更是忌惮。 她是不会相信这样的传家之宝能是林一诺这种小儿研制出来的,但她相信其父林无缺有这个能耐。想当年,那林无缺是何等样的才貌啊,初入岭南就在上层圈子引起轰动,是无数闺阁之女的美梦。 她只是在谢玉致定亲时遥遥见过林无缺一面,那潇洒若神明的身影,便再难忘却。 …… …… 因为有了谢永泽的这件事,林一诺便感觉很不痛快,于是跟苏木两个人不是上山就是下湖,要么就走街串巷吃遍各处美食,总之就是不待在府里。哪怕东西两府还隔着一道围墙呢,他也觉得难以忍受。 这日,两人在城里闲逛,忽听得身后有马蹄在飞快地奔来,这里可是闹市,居然有人纵马疾驰?苏木回头看了一眼,想瞧瞧是哪个权贵子弟如此不把人命放在眼里。 与此同时一声女子的惊叫响起,在众人都纷纷往两边避开时,有个两三岁模样的小女孩竟挣脱了母亲的手,去捡滚落至街道中央的杨桃,眼看就要落在马蹄之下。 说时迟,那时快,苏木风一般冲出去,在毫厘之间抱起女童,同时他的突然出现也惊了马,马蹄扬起,直接把马背上的那人给掀翻在地。 跟在那人身后的几位忙勒马下来,去查看那人的情况。很显然,从衣着看,这摔下马的人身份不一般,至少不是苏木这样的平民打扮。但苏木并无畏惧,遇到这种事他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这就是他的性格。 有人拿着马鞭指着他喝道:“那人!你摊上事儿了,你知道摔下马的这位是谁吗?” 摔马那人显然摔得不轻呢,在地上哼了半天还没起来,嘴里一直“痛痛痛”地叫着。 苏木把小女孩送回她母亲的怀抱,又把那只杨桃也放在了小女孩手里,然后对两人道:“你们走吧,这里我来处理。” 那年轻的母亲道:“恩公,多谢你仗义相助,都是我们连累了你,让我跟他们解释。” 苏木摆了摆手:“快走吧,你解释也无用,留在这里是非多。” “喂!跟你说话呢,你是哪里的小子?这般不知事?” “给……给我打……打他……”摔下马的那位终于在众人的搀扶下慢悠悠站了起来,扶着腰,脸色铁青,不知是痛的还是气的。他的一声令下,果然就有几位不分青红皂白地挥着马鞭甩了过来。 周围的吃瓜群众见要打起来了,怕殃及池鱼,早就退开了很大的一个圈子,但因为好奇心作祟,仍然在旁围观。 苏木一手抓住一条鞭子,一使劲,就直接把两条马鞭抢了过来,带得两个握着马鞭的人皆摔了一跤。他露这一手,众人顿时知道此人不好惹了,但他们也不惧他,只因出手的这两个是纯粹的废物跟班。但这群里人,却也是有真正高手的。 “算了,贤明,何必与田舍汉纠缠。”说话之人是个十七八少年郎的模样,身着赤色丝绸袍子,五官端正,神情十分高冷。 贤明扶着腰,冷笑道:“竖子无礼,惊了我的马,今日我非要教训他不可。” 他身旁有一位面红带美髯的中年人于是对着苏木道:“小子,你知道被你惊了马的这位是谁吗?他可是谢刺史的内侄,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人。” 苏木没好气道:“你摊上事儿了,你知道吗?我告诉你们,今天你们不赔礼道歉别想走。” “呵呵,小子,嘴还挺硬。江湖的事你经历的少,让我来教教你江湖规矩吧。”中年人见他不给面子,顿时冷下脸,一捋胡须,便要动手。 此时一直在旁等着,让苏木过足了大侠瘾的林一诺站了出来,对着落马之人道:“袁君,别来无恙。” 袁贤明抬头一看,认出了林一诺,脸色虽仍然不好,但到底忍住了气,说道:“林君,想不到你也在这里,这小子不会是你认识的人吧?” 林一诺道:“不错,他是我的朋友,大家误会一场,不如就这样算了?” 苏木道:“怎么是误会一场呢?这人闹市纵马,险些伤了我,还没跟我道歉呢。”其实苏木是很想跟对方打一场的,这不都是现成的磨刀石吗?既收拾了看不顺眼的人,又让他对自己的实力有个更清晰的了解。 林一诺:“……” 袁贤明冷冷道:“你看,林君,并非我不给你面子,而是此子太过猖狂,非得给他一点教训不可。” 林一诺淡淡道:“既如此,得罪了,出手吧。” 其他人听到林一诺这么说,倒不敢动了。 这林一诺什么意思啊?合着是要帮那小子打架的意思吗?那他们怎敢跟林无缺独子动手呢?嫌命太长了吗?要知道林一诺不仅是林阀林无缺的独子,他还是谢卓的外孙啊!这里又是谢家城,这谁敢惹? “算了,看在林君的面子上,我不跟你计较,我们走。”袁贤明心里气得要死,但面上倒不显。他们袁家虽然也是江南八大士族之一,但跟谢阀和林阀这等地位的还是没法相提并论的,识时务者为俊杰,今天算他倒霉。 他这个摔下马的人都不追究了,其他人自然更无二话,谁敢不给谢卓外孙面子呢。 上马离开之前,袁贤明带着怨恨的眼神瞥了苏木一眼,然后就灰溜溜地离开了。 苏木可惜地望着几人远去的背影,林一诺转头瞧见他的神色,不由哑然失笑。 “走吧,你还去不去吃肠粉了?” “去,当然去。” 一场纷争就这么化解了,周围看热闹的人纷纷做鸟兽散。有几个小娘子见了刚刚的情景,便知林一诺的身份必定不凡,加上他又人才出众,竟然大胆地向他投来了头上簪着的鲜花。 林一诺侧身避开了,微微蹙起了眉。这一下可不得了,众女似乎受到了启发,纷纷拔下头上的鲜花朝着林一诺投来:“小郎君,你好俊呀!” 林一诺拔地而起,直接飞身上了屋檐,一张脸臭臭的,这里的女孩子似乎没有江南女子那么矜持啊,难怪要被人嘀咕是南蛮子。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疟鬼作祟? , 却说那袁贤明怒气冲冲回了谢府,对着自己的仆役发了一通脾气后,当晚居然发起病来。他院里自己带来的仆役见他痛苦难当的模样,还以为是摔马摔坏了,忙不迭向府里主人禀报了情况。 谢宝安之妻袁氏也即他嫡亲的姑母,听闻他摔得不轻,吓了一大跳,一边着人连喊了两位疾医一位巫医去给他看伤,一边着人去东府林一诺的院子找苏木,竟然要问他要什么裤腰带煎药! 苏木听了来人的要求后就感觉离谱,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迷信手段?!摔了一跤被他惊了魂,要用裤腰带去喊魂?!这不是为了治病,是为了恶心他的吧? 最终苏木的裤腰带当然是没要到,但态度已经传达了,如果袁贤明有什么三长两短,必定还要来找苏木麻烦。 在袁氏心中,他林一诺是林无缺独子,谢卓外孙,可你苏木什么都不是啊,在她眼里不过就是一个乡间田舍郎罢了。平日里看在林一诺的面子上自也拿你当个客人,可你竟然让我的侄儿这个真正的贵客惊马受伤,这怎么还能忍你? 几位有经验的医者进了袁贤明住的院子,问明了情况,又看他裹了几床被子还不顶用,嘴里不住地喊冷。他的口唇、指甲发绀、颜面苍白,全身发抖,牙齿打颤,情况看起来有些严重。 其中一位疾医若有所思地问:“郎君,不知是否觉得四肢冰凉、背脊发凉?” “是……是。”袁贤明此时连牙齿都打颤了。 “是不是浑身酸痛无力、出汗、发热,一会冷,一会热呢?” “对……” 三位医者交换了一个眼神,赶快退出了内室,由其中一位最年长的对着下人开口道:“不要有太多人围着他。” “怎么样,我的儿如何了?”一直等在外面的袁氏听到动静连声问。 “夫人,经过诊断,他现在的症状恐怕不是因为惊马引起的,而是有疟鬼作祟啊。” “什么?”袁氏失声叫了起来,“疟鬼?这天气怎么会有疟鬼呢!”疟鬼的可怖岭南地区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但凡开始发威,就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最喜欢扎堆祸害人。 而且,被疟鬼缠上的人,十之七八,都得死。 “哎呦!郎君晕过去啦!”正在袁氏震惊间,内室的小仆又高叫了一声。 袁氏一时受不了这个打击,竟然晃了一晃,险些连她都要晕了。幸亏她身旁的侍女扶住了她,赶快取出了一支嗅瓶给她醒神。 “几位,务必保住我侄儿啊。”袁氏又抓了侍女的手吩咐,“快,去请灸师和符师过来,一起驱疟鬼!” “是。” 不多时,院子里便忙做了一团。 有医师当时就褪了袁明贤衣袍开始帮他拔火罐的;又有医师翻开携带的几卷医书照方开具百毒药,仆人忙着煎药的;有灸师点燃艾条进行艾灸烫烤,用以祛除风邪的;有符师弄刀笔,不住画符跳舞请灶王爷驱疟鬼的…… 又赶紧吩咐了仆人去寻大红冠子花外衣、油亮脖子金黄脚的大公鸡来,等着塞被窝里,令它鸣叫驱鬼,以阳气驱阴邪。 种种手段,不一而足。 住得和这个院子隔了两座假山、一道围墙的隔壁东府院子里的苏木听着动静,暗自咂舌。原来大门阀、大贵族治起病来,也就来来回回那么些手段嘛,跟在他们乡下也无甚区别。 这真是“有病不治,常得中医”了。 林一诺见他坐在树上拉长了耳朵听人家的动静,一边听还一边摇头,不由失笑:“苏少,还没听够墙角吗?” 苏木跳下树,伸了个懒腰道:“那小子的奴仆还来说什么被我惊着魂了,现在那群巫医又说他是中了疟鬼的招,正给他驱鬼呢。真是笑死人,驱鬼能治病的话,我苏木就是神医了。” 林一诺微微蹙眉道:“疟鬼?看来是疟疾了。” 他沉吟了片刻,又舒展眉头,唤来从浮云山庄跟过来随身伺候的侍女红袖:“你去跟我阿娘阿姐说一声,西府里有人得了疟疾,让她们等闲不要出自己的院子,纱窗、纱门以及驱蚊的香都用上。” “是。”红袖施了一礼,便袅袅退了下去。 苏木望着她的背影感叹一句:“我现在每次看到红袖姐就想到她已比我们大了十岁的事情,实在是惊奇。只是她都这般年纪了,你还不放她出去成亲吗?莫非要收归已用?” 林一诺闻言没好气道:“你的脑子里能不能想点正常的事?五年前我阿娘就已放了她的身契,只是她看不上凡夫俗子,不愿意嫁人罢了。” 苏木笑道:“哈,我开个玩笑罢了。” 林一诺淡淡道:“最好不要拿女儿家的名节玩笑。” 苏木赔笑道:“是,是,林少教训的是。” 旋即又正容道:“来岭南之前就知道这里瘴气遍布、疟鬼横行,没想到我们几个江南来的人还没事儿,他们岭南当地的人却得了病。我没记错的话,疟疾是会传染人的吧?” 林一诺道:“没错,疟疾病原由蚊子散播,是一种传染病。因为岭南气温偏高,森林众多,蚊虫繁衍密集,难免爆发疟疾,每年死在这病上的人不在少数。当年杨阀带十万大军南征被我外公仅凭两万兵力打败,除了我外公兵法谋略厉害之外,也有疟鬼的功劳啊。” 苏木道:“水土不服又染上瘴疫,确实十死一生。只是都已经快入冬了,怎么这里还会有蚊子呢?你表舅母侄儿的运气也是真够好的。” 林一诺神色淡然道:“且看他的命了。走吧,睡觉去。” 苏木略有所思地扭头望了一眼西府的方向,才跟着林一诺进门。 …… …… 两人躺在床上,好一会儿都无法入睡。 苏木道:“你其实会治这个病,对不对?来之前你一直在看关于岭南的资料,我不信你没研究过这些。” 林一诺漠然道:“我对医学又不敢兴趣,你不会真把我当名医吧?” 苏木坐了起来,说道:“关于疟疾这块资料我也有点印象,是什么青蒿素,对吧?用这个能治。” 林一诺挨着他坐了起来,借着月色看他一眼道:“你不会又侠义心发作,想去告诉他真正的疗法吧?” 苏木失笑道:“我有这么傻吗?便是我不计前嫌愿意救他,也得有人信我啊。这世上除了你,谁还能懂呢,唉。” 他这一声叹息,既包含了无奈,也隐含一丝孤寂。 学了超前学识的两人,时而会产生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实并不快乐。 林一诺躺下道:“旁人的事,何必多管,睡觉吧。”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天地不仁 袁贤明住着的那个院子已经被下令封了起来,里面的奴仆哭天抢地也没有用。整个谢宅西府因为这件事情,轻易不许走动,人人身上都携带着驱蚊香包,每个房间都重新装上了夏日的纱窗。 虽然苏木口口声声说不会管,但当袁贤明的院子里第二、第三个人相继得了疟疾,且还有向城内外蔓延的趋势时,他便有些坐不住了。 疫灾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降临世间,谢刺史急得直跳脚,底下的县令更是急得满头包,一边请医问药,一边派人加急向朝廷奏报。在大唐,人口也是计入吏部考核的,跟当官的官途息息相关。 因为隋末的战乱以及这些年李世民对外的频频用兵,全国户口数已经由隋朝的5000万户骤降至300万户了。所以政府是大力鼓励寡妇再嫁、早嫁早生,晚婚晚育在这个时代是要被罚款的。而多生多育的,自然也有嘉奖、补贴。 如此形势下,一场来势汹汹的瘟灾不仅对于百姓来说是灾难,对官员何尝不是。 谢宝安虽然是因为谢阀的地位才当上的刺史,并不必担心自己的官位,可他能高枕无忧,他手底下的人就未必啊。若处理不好,又给了朝廷一次削弱他们势力的机会。 而且他着急也不仅仅是为了这些,不管怎么说,他们谢阀世代扎根岭南,岭南的人口对他们来说,其实比对长安朝廷更重要。尤其这次的疟鬼还出现在了他们谢家城里,情况可以说是糟透了。 医疗落后的时代,对于疾病的控制真的很无奈。染了疾病,不分贵贱,人人平等,正所谓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即便是在瘴疫疟疾时有发生的岭南,经验也没有高出其他地区多少。治疗起来除了使用些有毒的草药以毒攻毒之外,再就是心理学精神安慰**,比如跳大神、画符和抱公鸡。 谢阀的动作已经算是很快。高州城里的闾阎医工很快就被官府征兆起来,带着满车的药材下乡治疗了。另外还有被官府请出山的道士、会画符的江湖游医等等,都开始各显神通。 如此一来,不仅符纸升值、便是大公鸡、艾草等等都价格飞涨不止,然而疟疾的情况却并没有好转。 每天都有生离死别在人间上演,瘟疫就像雪山上的光束,照亮人心底的一切阴暗。 有些村里但有一个村民得了疟疾,便会整村被封,生死由命。有条件的抱一只大公鸡治病,并拜拜灶王爷;没条件呢,只能蜷缩在角落里硬扛。官府虽会输送一些符纸、草药进去,但效果了了。最终村里能活下几个人,全看村民们能不能扛下来。 一时之间,高州城内外,气氛凝重,谢家城更是直接封闭了山门。 苏木做不到无动于衷,如果他不知道也罢了,偏偏对于疟疾,他是看过一些资料的啊。 青蒿素以他半吊子的化学水平以及当世简陋的设备,根本提取不出来。因此他左思右想,觉得以中医的法子治疟疾,或许也可行,毕竟另外一个位面的医书上是有中医治疗疟疾成功的记载的。 反正再差的结果也肯定比跳大神、抱公鸡来得好。 这两天,他从山上割了许多草蒿回院子,还往掌心空间里也种了一些,以防以后需要,然后他又拼命奔走各大山寻找一种叫常山的中药。 他记得没错的话,常山在中医里面,是有明确的治疗疟疾的记载的,反而草蒿倒没有特别明确的案例留存。只是因为后世的青蒿素是确定能治疟疾,反推出来草蒿应该也有治疗效果。 其实他对于医疗类本是不关注的,还是因为镇上的坐堂医水平太差,被逼无奈,他才有看没看看了点相关的知识。他所学十分庞杂,又不像林一诺习惯归纳梳理,因此能记住,全靠他天生异于常人的记忆力。 林一诺对治病救人、为他人奔波本来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袁贤明跟他不过是点头之交,那两个奴仆在他眼里更不值一提,其他寻常百姓也是官府应该考虑的事情,为他们吃力不讨好地推翻世人对疟疾的认知和想法,他真的半点动力都没有。 别人爱跳大神就跳,爱拜灶王爷就拜,爱灸烧就烧,爱喝毒草药就喝,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只愿一身清爽,独自潇洒,就够了。 但无奈苏木有满腔的侠义胸怀,非拉着他一起,他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这些天他跟着苏木一起翻山越岭,不知惊跑了多少飞虫鸟兽,但就是找不到苏木要的小蓝花。 这日苏木从猿猴手里抢了几个山果,跟林一诺两人一人坐着一根树丫正吃着。 苏木灵敏的六识令他不仅看清了山脚下村子里村民们的恐惧和凄惶,也听到了他们“哎哎”痛哭的悲音。原本这个暮色照大地的时间,应该是万家炊烟升起,烟雾袅袅,孩童欢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一顿温馨的晚餐能带来所有的宁静,扫去所有的疲惫。 但现在,这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苏木能闭上眼睛不看,却很难塞住耳朵完全隔绝掉声音。他苦兮兮地道:“这世间不应该是这样的。” 林一诺耸耸肩,并未搭话。 苏木烦恼道:“这常山不是说生于林荫湿润山地,那岭南应该遍地都是啊,怎么就找不到呢,奇了怪了。”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找不到就别找了,你为此浪费时间不值。何况你也不知道他们几个病得重不重,这两个草药能不能有青蒿素那么有效,万一治不好,袁氏反咬你一口,该当如何?” 苏木叹道:“不是为了他们几个,我只是觉得死在这上面的无辜百姓太多了,你听听山下的这些声音,心里不难受吗?” 林一诺漠然道:“这么远,听不见。” 苏木肃然道:“总之既然我们知道解决办法,就要尽力,能救一个是一个。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等会回去你就按我说的把常山的模样画出来,就用那个你画得很逼真的画法,不要水墨画。明天让奴仆们一起进山找,光我们俩,人太少。” 林一诺叹道:“你太小瞧人内心的偏见了。固有的学识是一座沉重的大山,你想要推翻大山,还不知要付出多少代价。而且,你知道强出头会带来什么后果吗?” 苏木吃完果子,把果核一抛,长身而起,立在枝头,豪气干云道:“去他娘的偏见和大山,我会在乎吗?我可是要当一代名侠的人,一切无愧于心!” 刚说完,这枝丫就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噗”地一声折断了,把苏木狼狈地摔了下去,还好他皮糙肉厚,经摔。 林一诺低头失笑道:“看,你吹的牛在天上飞,连这千年老树都承受不住了。” 苏木尴尬道:“似我这种身量的高手,这老树枝当然承受不住。快滚下来,林三,我好像发现常山了。” 林一诺飞身而下,站在他的身旁,果然见到老树根的后方杂草堆里,有一丛落叶灌木,高近2米,上面开着蓝花,叶子是长圆形的,边上还有锯齿,十分符合对常山的描述。 苏木得意道:“哈!看,我这一跤摔得其所吧!连千年老树都被我感动哩,主动给我指路。” 林一诺呆然以对,片刻后才道:“好像还真的是常山,这是傻人有傻福吗?” 苏木闻言扭头就跟他打闹起来。一个凭的是日益结实犹如练了金钟罩铁布衫的强壮身体,一个凭的是鬼魅无比的身法及深不可测的内力,倒也打了个旗鼓相当。 玩笑过后,两人把眼前看到的这一片常山都拔了起来,收入了苏木的掌中空间内。 正文 第五十三章 神药显威 , 有了常山后,苏木大大地舒了一口气,总算是往成功的道路上又前进一步了。正要打算抬脚下山,耳朵里却又传来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极目远眺,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娘希匹的,山下道口居然有和尚在骗钱! 不行,必须予以坚决拆穿! 自古佛道是宿敌,苏木是信道君的,自然对和尚没有好感。但是他正要有所行动呢,林一诺却拦住了他:“你又要干嘛?” 苏木揽着他的肩膀走到一处空旷地,指着山下道:“瞧见那两个和尚了吗?他们正在骗村里人呢,说什么香灰能治疟疾!大家已经这么惨,这些该死的和尚还要来骗钱,真是可恶,这不是让他们雪上加霜吗?” 林一诺撇撇嘴,说道:“我看你最不爽的不是和尚来骗钱,而仅仅因为对方是和尚吧?和尚现在做的香灰跟道士们画的符有什么区别吗?都是干的蛊惑人心的事,傻子一共就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难怪互相看不顺眼。” 苏木生气道:“哎呀,林少,你这样讲我就不乐意了,我小时候差点病死可都是道长救的我,我们道家不骗人。” 林一诺叹了口气,无奈道:“算了,不想跟你争。宗教的洗脑功底太强,我承认争不过,但现在我们最要紧的不是炮制常山吗?你就别去山下捣乱了好吗?即便你是一片好心,村民也根本不会领情。” 说完就拽着苏木走了。 走了一段路,苏木心情渐渐好起来,笑着问:“林三,你会炮制常山吗?” 林一诺哂道:“你这么辛辛苦苦漫山遍野地找常山,难道竟没有研究过炮制之法吗?” 苏木抓了抓头,道:“你连千年人参都敢下手摆弄,这件事,就包在你身上了。我们俩兄弟能不能一举变成名留岭南青史的神医,就看你的炮制功夫了。” 两人对视了一会,接着笑意从两人嘴角蔓延,齐声笑了起来。这种只有彼此才懂的心情,言语难以形容。 两人回到东府林一诺住的竹园后,先是取出常山在空间里捣腾着种了一些。然后开始以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药汁,倒入碗里,先使奴仆送去隔壁西府,给那几个也染上了疟疾的奴仆吃。 这些奴仆可没有那么多人围着救治,只捧着公鸡驱鬼,基本等于生死由命。此时听闻东府林阀林世子竟不辞辛苦亲自抓了药为他们治病,哪还有二话呢?反正左右也是个死,不如搏一搏。 另一边的袁贤明,哪怕身份尊贵,府里派了符师、医师、灸师、巫师等五六个人花样百出地给他治病,甚至连闾阎医工、江湖游医这种人都请到府里一起群策群力,想办法医他,但他的情况仍然没有好转,反而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袁氏听闻林一诺和苏木找了药递进了袁贤明的院落里,斥了一句“胡闹”,但得知是先给两个仆役试药时又觉得他们还算懂规矩,也就没直接找上门来。 “给我时刻关注着小郎君的院子,一有变化就通知我。哎呦我的心肝啊,这贤儿若是在我这里出了差错,叫我怎么向哥嫂交待。” “是。” 这边林一诺根据医书记载的办法,拣去杂质,以水略浸泡后捞出、润透、切片、晒干,然后取常山片,依清炒法,炒至颜色变深。他还吩咐了谢阀东府尚医局里的几位医工一起,令他们学着他的模样依葫芦画瓢炮制。 在这个世上,授人以技,这叫师父。既为师,又为父,可见恩情之重。 虽然林一诺的本意只是懒得全部自己炮制,但他事实上的行为,就是传授了几位低级医工炮制新药的方法,自然令他们感激涕零,只恨自己地位卑微,无可回报。 弄好后,苏木又传授了他们用量,因常山有毒,是不能过量服用的。这个度的把握,都是另一个位面以人命试出来的。药方子比之炮制之法更为难得,几位医工离开时纷纷对苏木行了跪拜大礼。 这第一份常山熬成的药,当然不会直接端给袁贤明喝,也是一样先进了他院里奴仆的肚子。他们已被疟疾折磨得痛苦不堪,此番既是试药,又是救自己的命,因此毫无勉强之意。 吃完了草蒿和常山两种药汁后,这两个奴仆的疟疾竟没有再发作,不仅酸痛消减了,整个人都有一种变轻松的感觉。一连又吃了三天后,疟疾再也没有发作,两人大喜,以为病就这样好了。 袁氏亦大喜,在第一天见这两样药见效后,便使人给袁贤明喂服,果然药到病轻。 她当即回禀了谢宝安,就要撤了客院的禁令,还是林一诺派人向谢宝安说了此病会反复,需连喝月余的药,才能根除。在这期间,为避免传染府内其他人,还是别开院门的好。 谢宝安从善如流,听从了他的建议。 除了府里的这几个病例,城内的那些也得到了谢阀派出去的医工救治。 有了对症的草药,这个一向很要人命,在城内弄得人心惶惶的疫病,就这么解除了。林一诺及苏木两人一时名声大噪。很快,这名声就从谢家城传到了高州各处。甚至在乡间有那从疟鬼之症中死里逃生的蛮族人,给两人立起了长生牌。 苏木感叹道:“还好这两样能有效果,不是非金鸡纳霜不可。” 林一诺疑惑道:“金鸡纳霜?” 苏木瞧了他一眼,笑道:“也有你没看过的?哈,金鸡纳霜就是提炼奎宁的,是对付疟疾的特效药啊,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克制疟疾的神药!可惜资料里说原产地是南美洲呢,我们这里没有。” 林一诺淡淡道:“哦。” 苏木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哩,我们什么时候去环游世界?土豆、玉米、红薯、金鸡纳霜、各种香料,我都要把它们移植到我们神州大陆。” 林一诺笑道:“我都可以啊,看你喽。” 苏木笑嘻嘻道:“等去完长安再说。” 正文 第五十四章 谢卓青眼 , 两味治疟疾的药及方子,苏木和林一诺毫无保留地交给了谢宝安。后者已在谢阀的族田里开辟了不少药田出来,专门种植草稿和常山。苏木每日里下田指导药农们该如何侍弄这两样药材。 与此同时,谢阀的药堂货架上,也摆上了这两种草药。 袁贤明身体已然大好,只是仍被禁足在客院出不来。当他得知竟然是林一诺和那个田舍郎不辞辛苦翻山越岭采药救他的事后,顿时嚎啕大哭,这才是真兄弟啊!非要派人把他身上最值钱的两块祖母绿玉佩奉上,以表谢意。 林一诺极为嫌弃地拒绝了,什么香的臭的都送过来,谁要。 对于有点洁癖的林一诺来说,别人贴身戴过的东西,自然看不上眼。苏木倒是感叹了一下,这自己不用,换钱也好啊,反正那袁小子这么嚣张,拿他的东西苏木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这小子的命,可不就是他顺手救的嘛! 谢玉致对两人竟然能解决疟鬼这个困扰了长江以南地区千百年来的难题,感到十分欣慰。尤其是对儿子林一诺,平时散漫不羁,看似冷漠,关键时候居然如此热心肠和可靠,怎叫她不喜极而泣呢? 虽然谢玉致夫君英年早逝,只给她留下一儿一女,但她却觉得自己一生足矣。嫁给了惊才绝艳、文韬武略的林无缺,生出了卓尔不凡、玉树临风的林一诺,还有一位玉雪可爱的女儿林如琢,她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因疟疾方子之事,早已不问世事的谢卓竟然也破天荒地在东府中堂设宴,为即将北上去长安的林一诺和苏木践行。 一大早,两人便被奴仆叫醒,好不容易离开江南,不必日日早起请安,林一诺实在不愿从床上爬起来,苏木自然也是。他昨天白日在田里手把手教了药农半天,包括腐肥、施肥等等知识,夜里又在湖水里捉了半夜的河鳗,刚睡下不久哩。 “快起来,谢公请你们呢,小郎君,别睡了,去晚了恐怕失礼。”红袖在床头喊着。 “谢公?我外公吗?”林一诺猛地睁开眼睛。 红袖深感荣幸道:“不错,正是呢,所以郎君你快点,我帮你梳头穿衣。” 于是他再不情愿也只得起来了,并催促苏木:“别睡了,谁叫你昨晚去做贼。”在府里内湖捞河鳗,可不就是做贼。 苏木呻.吟一声道:“你先梳完头然后叫我,我再睡一会会。”仍是被林一诺硬拖了起来。 两人快速地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头发都由红袖绑好,并戴上了幞头,然后一起进了规模宏大的东府中堂。 只见数名谢家的奴仆正忙碌地摆弄一桌丰盛的早膳,分宾主坐下后,谢卓挥手示意仆从退下,向谢宝安道:“你堂妹呢?” 谢宝安答道:“她刚才正要与如琢一起过来,孩子忽然哭闹,便耽搁了,不过也该快了。” “好。” 谢卓难得地有兴致,兴致勃勃地为两位后辈斟酒,引得两人惶恐不安。 “你们俩很好,自古英雄出少年,能解决疟鬼,实为岭南做了件大事。来,尝一尝这果酒,可是我亲手栽种的果树,亲自酿的酒哩,寻常人我可不给。” 苏木受宠若惊道:“荣幸荣幸!” 这桌上所用器皿,无一不是做工精美、造型高雅,一看就很名贵,配得上谢阀在岭南的超然地位。苏木这个乡村田舍郎自然看得大开眼界,只是当他夹了几样小菜送入口里后,竟然觉得味道十分一般,菜肴完全配不上器皿啊,不由大失所望。 没办法,最近天天跟着林一诺混,嘴养刁了。 至于林一诺自然更不用说,他之所以喜欢自己动手做吃食,还不是因为嫌弃厨师的厨艺低下嘛! 谢宝安见两人只动了几筷子便放下不吃,只管饮酒,还以为两人是因为拘束了,便笑道:“阿奴,苏郎,在这里不用客气,只管吃,可要侍女来帮你们夹菜?” 林一诺露出一个礼貌的笑:“表舅,不用了,我吃酒就可以。” 谢卓道:“我听说你们俩前些日子,天天都在城里城外找美食。怎么,这是不合胃口吗?” 林一诺不答反问道:“外公,上次给你端去的河鳗,你觉得味道如何?” 谢卓笑道:“不错,人间美味。你小子,比你父亲懂得享受。” 林一诺笑道:“府里的湖内还有很多河鳗,外公大可以自己垂钓了烹饪,亲自动手,更有一番滋味。” 谢卓叹道:“空有美味在前而不知,还是阿奴你会吃。” 林一诺笑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外孙的志趣便是在美食一道上。游遍大江南北,尝尽天下美食,是我的目标。” 谢宝安赞道:“好好好!如今天下太平,可不就是这样快活一生最好。你玉斌舅舅喜欢访遍山川大河,至今未归哩,如今你也是这样的性子,外甥肖舅,果然不错。” 接著轮番敬酒,数巡过后,谢卓问道:“苏少侠,你常年居于江南,可曾拜过名师?” 苏木把之前对谢宝安扯过的谎再说了一遍:“我跟着一位在山里破道观云游的老道士学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离开了,我就跟着林兄胡乱看些书,自学。” 谢卓淡淡道:“哦,那老道士是何模样?能教出你,想必也不是无名之辈,说出来,或许我认识。” 苏木继续瞎编:“方脸阔嘴、白发白须、清瘦飘逸,惯用一柄拂尘。” 谢卓沉吟了片刻,似乎是在搜索记忆,但无果,又说了几句,谢玉致携林如琢一起过来了。两人落座后,对着林一诺自然又是一番嘘寒问暖。今日他和苏木便要走陆路启程北上了,林如琢为两人递上两个香囊,里面装着避瘴的草药。 也幸亏两人及时过来,否则苏木就该编不下去了。实在是谢卓的眼神太过厉害,以致于苏木每多说一句瞎话就感觉已被对方看穿,只是懒得说穿而已,越说越是心虚。 正文 第五十五章 新的江湖 早膳结束,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各乘一匹马,带上浮云山庄的十八刀客并几位伺候的小仆,以及领路护行的谢家门客和三辆装着吃穿用度的马车,告别了谢阀众人往城门去了。 一行人刚走出谢家城门,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呆住。 黑压压的一群人,静静地站在官道两旁。他们不敢在谢家城附近喧哗,但他们脸上的表情是不容认错的激动。 苏木喃喃道:“这是……” 附近村里的人能走动的基本都赶来了,近千人鸦雀无声。有几位老者越众而出,泣涕涟涟、异口同声道:“方家村/何家村……所有族人叩谢两位小郎君救命之恩,族人们,跪!” 呼啦啦,一下子就跪倒一大片,男女老幼皆泣不成声,场面壮观。 苏木吓得滚下了马,连忙扶起离得最近的老人:“使不得、使不得,我担不起,万万受不起……” “小郎君,你救了我们的命,受得起这一跪!我们没有什么好东西,这些家里种的蔬菜你拿去吃。” 孤零零坐在马上的林一诺望着乌泱泱跪倒的一片乡人,表情微微一怔,似有触动。 …… …… 而另一边的谢家东府中堂内,谢卓正凝望着大门沉思。 前两天,他已试过林一诺的刀法身手,其进度远超他的预料,谓之天纵之材也不为过,未来必然前途无量,不愧是他谢卓的外孙。 对于苏木,今日一番观察后,他就感觉很意外了。 因为他竟然看不穿苏木,凭后者走路的姿态,他可以确定,其并没有内力,但以他的眼力,他很清晰地感觉到苏木的武力应该完全不在他外孙林一诺之下。 这实在是件没有道理的事情。这个世上,再天生神力的人,也不可能有此实力。而且,对方不过是个田舍郎,其父母兄弟皆为普通人,为何偏偏就他与众不同呢?就不说那制造白糖的法子,还是解决疟鬼的医药方子,单单只是他的身体强度就不似凡人。 谢卓缓缓端起酒杯,又饮了一口。 白发斑斑的老仆福伯手里拿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道:“谢公,这是小郎君临走前送来的礼物。” 谢卓神情疑惑地接过盒子,里面放着四个半环形的铁块和一张纸条,纸条上书:“此物乃马掌,可解外公千里马之马蹄磨损难题。” 谢卓掏出半环形的铁块,看得满头雾水,马掌,这是什么东西?凭他的文韬武略,竟也一时弄不明白。 福伯见谢卓没说话,便开口道:“小郎君说,只要在马蹄上钉上这个,就像给马穿了鞋子一般,鞋子磨损了,扔掉换新便是。” “哦?”谢卓有些惊讶,“他当真如此说?” “言之凿凿。” “有趣。那一会你就随我去给我的追风穿上这马掌试试。”谢卓将盒子递给福伯,沉默了片刻后突然放声大笑,笑着笑着却又叹了口气,道,“颇有其父之风啊。” 福伯默默站在一旁,没有搭话。 “城外颇有些动静,怎么了?” “哦,是那些乡人来给小郎君送行呢。” 谢卓一愣,随即又笑了。 江湖,已经是新的江湖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 …… 岭南天气卑湿,地气蒸溽,多瘴气,连绵不绝的山脉以致道路难行,纵有千里马其实也无甚大用。一行人花去半月时间才穿过了南岭踏入江南道地界。当初若是走海路去钱塘,再转大运河北上西安,虽然绕一大圈,或许都能比直接走陆路更快些。 好在路虽难走,但抱着游学的心情赶路的话,倒也增长不少见识。而且岭南基本都是谢阀的势力,沿路宵小不敢觊觎他们这支车队,倒也一路太平。 这一日,一行人来到山脚的一座野山村里,只零星十余户人家。 十八刀客里为首那位唤做林广义的打马上前对林一诺道:“小公爷,天就要暗了,前头怕是不会再有落脚地,不如我们今晚借宿这村庄吧?” 林一诺道:“我们这么多人,这农家院子没地方借于我们,在空地扎营。” 林广义道:“是。” 便有两人下马走近一户看起来条件最好的人家借水井和干柴,那家人里只有老人、女人和小孩,衣服上补丁缀着补丁,倒不见青壮。 林广义走上前问:“这村可有村正?” 那老人道:“我就是。” 林广义取出一块金锭道:“老丈,我们途径此地,没有旅店投宿,冒昧前来打扰。还请把你们村里的鸡鸭羊,都卖我们一只,再给弄些家常菜蔬,不知可否?” 村正喜不自禁地受了金锭:“可以,可以,各位大侠请院里坐,屋里小。”说完就呼婆唤女,又从左邻右舍家拿了许多坐塌过来,直接放在院子里。 林一诺和苏木并肩走进院内,后者一派自然,显然见惯了这种场景,林一诺微微蹙了下眉,似有不惯。 苏木道:“这里味道是有点大,农村嘛,不讲究的,猪圈和茅厕连在一起,不臭才怪了,这还是在院子里,你要是进屋会感觉味道更重。当年我们苏家村也是这样,还是我设计的新茅房,让全村跟着改造了,这股味道才消散。” 林一诺瞥了他一眼,对他的大大咧咧表示叹服,就要弄东西吃了,跟你说什么猪圈茅厕,这是怕自己胃口太好吗? 林一诺并不太担心众人的吃食,虽然这里不过小村,但他知道这世上金钱买不来的东西毕竟少数。 他很淡然地看着小仆青衣和侍女红袖两人从马车上跳下来,快速地清理出一块干净的地盘,点上降真香驱散空气里的浊味,铺上地毯,放好两张坐塌和一个食案,摆上了一壶果酒和两只玉杯。 苏木叹道:“跟你出门真是舒服,什么都带齐了,便是露宿野外也不愁条件艰苦。” 林一诺盘坐在坐塌上,倒了两杯酒,淡淡道:“钱只有在流通中才有价值,若不懂花费享受,那跟没钱有何区别呢?”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江湖旧人 , 两人开始喝起酒来,红袖和青衣则在一旁为他们单独开着小灶。另外一个院子里,两个林家刀客正在杀鸡宰羊,架火炙烤。 苏木道:“今天是要烤全羊吗?他们会吗?” 林一诺道:“已教过一遍,岂能不会?” 苏木笑眯眯道:“不知道这家养的羊,炙烤起来跟前两天岭南的野山羊味道会不会不同。” 林一诺道:“那必然野山羊更美味些。” 说着话儿的功夫,苏木看到有好几个孩童在院墙和屋内探头探脑,他一时兴致大起,拿了桌上的一碟点心走过去分给那些眼巴巴的小孩。 林一诺等他分完拿着空盘回来时方道:“这是最后的糕点了,你分完了,想再吃就没了。外面条件有限,做这些太费事,在到下一个城镇之前,我不会再做。你若要吃,只能吃红袖做的了。” 苏木道:“总不能让小孩眼巴巴干看着,难受。” 红袖听了扭头道:“小郎君,我也不想做哩,没有蒸笼没有烤炉,太费事。” 林一诺耸了耸肩,苏木紧跟着道:“哈哈,红袖姐,不做糕点也无所谓,反正我有口吃的就开心。” 说说笑笑中,炙烤的全羊做好了,公鸡山菇汤也做好了,青衣和红袖为苏木和林一诺分好了食,才在苏木的强烈要求下,也开始吃。 苏木已经习惯了食案上就他们两个,其他人是万万不愿跟林一诺同桌的,尊卑观念极重。 酒至半酣,肉已下肚,屋子后头的竹林里忽然走出一个小童来。此刻虽然是傍晚,天色还未全暗,但林一诺见了此人,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此童做苗人打扮,头上戴着缀满银帘的帽子,手腕、脚腕都戴满了灰白的银镯,走起路来还有“叮叮当当”的响动。他年纪虽小,脸上的神情却一点都不幼稚,相反还十分成熟,整个人给人一种诡谲怪异之感。 “哪家的小孩?”青衣欲站起来,却发现脚下一软,竟然使不上力气,而红袖则直接就歪头昏了过去。 那苗族小童“咯咯”笑道:“我劝足下切莫运功了,这井水里都是我放的毒,你们越运功,毒就中的越深。” “可恶!”林广义的声音吼了起来。与此同时,此起彼伏的“扑通”、“扑通”倒地声不断传来。那林家武力惊人,更有数套阵法相配合着的十八刀客竟悉数中招。 林一诺的脸上却全无惊诧之色,甚至还为自己和苏木倒了一杯酒,叹道:“为什么我这最怕麻烦的人,却偏偏要有麻烦来找上我呢。” 此时满院之前还木讷老实的老人、小孩、妇人均露出了狡黠的神色。 有一壮硕的农妇越众而出,脱掉了身上的破旧衣服,露出贴身的紫色锦袍,笑道:“想不到堂堂玉面刀王林无缺的独子,竟然毫无江湖经验,一出手,就让我们得手了,哎,成就感真的不高啊。” 苏木拿着手中的杯子,带着好奇的神色打量众人,慢慢饮了一口,脸上神色不变,心里早已弹幕狂飞:我槽!我艹!!我屮!!!这是遇着黑村了?这就是江湖的险恶吗?现在不是太平盛世吗?! 又有一个手里缠着一条蛇的小童道:“林三,看你初出茅庐,恐怕还不知道为什么被我们主子盯上吧?很简单,交出《仙灵诀》和天蚕丝护甲,便让你们走得痛快些。要不然,嘿嘿,我家的蛇可好久都没好好吃一顿了呢。” “哎,别吓坏了这么俊俏的小郎君啊,玉面刀王生的玉面小郎君,可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乃父更迷人啊。”那紫衣妇人笑眯眯地来到坐塌前,浑身似没了骨头一般倒在林一诺的身旁,正要伸手去摸他的脸,却被林一诺一把捉住了。 眼前的妇人倒也并不显得太老,一双眼睛还透着魅惑风情,鼻子也很高挺,只是她葫芦一般一层又一层的腰,实在是有碍观瞻。 林一诺甩开了她的手,叹道:“你就是紫衫蛇女?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啊。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 说罢,又对着老头道:“常闻紫衫蛇女身边有位护花使者,那么你就是护蛇郎君徐子议了?” 老头冷冷一笑道:“死到临头给你当个明白鬼,不错,就是我。” 苗族小童仿佛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儿般又“咯咯”笑了起来:“老蛇婆,你的媚功早就随着年岁渐长丢咧,这样的小郎君,可看不上你。” “长不大的小矮子,你闭嘴。” 紫衫蛇女面色冷了一冷。 自古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无可奈何又很令人惋惜之事,但偏偏美人自己却不肯优雅老去,还想借着鲜艳的服饰和紧身的束腰拼命挽留已经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和窈窕,这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引人发笑了。 “小屁孩,懂什么是女人吗?姐姐我纵横江湖的时候,你还在你娘的肚子里未出世呢。不过没关系,今夜我会好好教你尝一尝女人的滋味的。还有这位小郎君,也俊俏的很哪!呵呵呵。” “哼,老蛇婆,不要再废话了,想等着他们把药力都消化了,然后反攻我们吗?孩儿们,快些动手吧。”苗族小童被骂了一句“小矮子”,显然气得不轻。 “是。”村里众童应了一句,放出全身的蛇,窸窸窣窣向着地上倒着的众人游去。这些蛇一看就剧毒,但凡被它们咬伤一口,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林家众人目眦尽裂,但却提不起劲,无可奈何。 那十八刀客最大的一个也才22岁,青衣作为贴身侍仆更是只有十六岁,年纪最大的红袖功力却最低,中毒之后早就人事不知了。 他们这一群人,初入江湖,论经验,自然是无。 离开岭南道的时候,为他们带路的谢阀经验老道之人也离开了。他们就像是一群身怀重宝的幼童,怎不引人觊觎呢? 就在这个时候,苏木站了起来,爆喝一声:“干什么呢?一群群的,快活自在的日子不过,要给人类奴役吗?还不快滚回林子里去。” 蛇群前行之路闻言一顿,吐着信子抬着蛇头齐齐望向苏木的方向。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初战告捷 下一瞬,蛇群似乎是被批评了的孩子一般,委屈地低下头,在苏木目光的逼视下,“簌簌”地往林子里头窜去。有小童想阻拦的,险些被反咬一口,惊得那童子呆坐在地,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蛇群出现的震撼,退出的也很震撼,在场的老人、女人和小孩,面色都凝重了起来,第一次认真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站着的看似毫无内力的少年。 苗衣童子问:“你是谁?” 苏木笑道:“那个什么紫衣蛇女叫你长不大的小矮子,莫非你是侏儒?”这就是打人专打脸,骂人只揭短了。 苗衣童子气得脸都白了,紫衣蛇女和那个假扮村正的徐子议闻言却笑了起来。 苏木慢悠悠地问:“老头,你摊上大事了你知道吗?这么大年纪了,还干这种伤天害理的缺德事,你阿娘知道吗?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吧?我今天要替天行道喽!” 徐子议冷冷道:“乳臭未干的小儿,口气倒不小,凭你也配替天行道。” 苏木笑眯眯道:“配不配的,你试试就知道了。” 徐子议大骂一声:“找死!”就飞身冲了上来,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一条锁链,横劈向苏木和林一诺的方向。 纵然他的锁链来势千变万化,苏木只以不变应万变。徐子议的每一个招数在他的眼里都被放慢了七八倍,他甚至可以很悠闲地侧身让了一让,然后才伸手闪电般捉住了链子的另一头,猛一用劲,便把徐子议带得跌了一个跟头。 徐子议吐出一口泥土,喝道:“是个硬茬,还愣着干嘛?一起上啊!” 紫衫蛇女已经拿着鞭子冲上去了,而苗衣小童却还犹自不敢相信。 为什么这麻布粗衣的田舍郎没有中毒?为什么他能驱使自己从小以秘药养大的蛇?为什么他明明毫无内力,速度却快得那么惊人呢? 其实他们三人联手的情况下是极少会失手的,但万万料不到对方居然刚好有克制他们的人——不怕蛇、不怕毒。 只片刻,苗衣小童就看清了形势,这田舍郎没有武功招式,但无招更胜有招。有句话说的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们不是对手。 他转头就朝来时的竹林跑,边跑边下令:“孩儿们,退!”却不想一直盘坐着的林一诺忽然飞身而起,从食案下抽出玉箫拦截在了那人面前。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林阀这么好对付吗?” 苗衣小童简直惊慌失措,他最大的依仗就是蛇和毒,而此时,蛇已经被苏木喝退了,毒也失效了,凭他的武功,怎么敢跟玉面刀王的儿子动手呢? 虽然他还有毒粉未扬、毒蝎未出,但他不想拼了。 江湖上没有流传过林一诺武功的传说,可他的爷爷、父亲、外公、师公都是叱咤风云、鼎鼎有名的人物,谁敢小瞧他们的后代? 谁小瞧,谁就会付出代价。 他小蛇王能行走江湖数年靠的不是强横的实力,而是诡谲的毒以及毒辣的眼光。 他当即就服软,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就扔了过去:“解药在这里,服下去半个时辰,呕吐一番毒就解了。”众童子将他护在中心,警惕地看着林一诺。 林一诺伸手接过瓷瓶,冷冷道:“你今日杀不死我,便该明白日后岭南和江南地界都难有你立足之处。老实交代吧,谁给你透露的我的行踪?” 而另一边苏木已经凭着奇快的眼力和速度,放倒了护蛇郎君徐子议和紫衫蛇女。 苗衣小童眼看一场阴谋彻底落空,不由叹了口气,和盘托出:“中秋夜之前江湖上就得到你要北上为李世民庆生的消息了,我们已经在此恭候了月余。至于是谁,其实你心里也很清楚。传言说你不仅练会了《仙灵诀》还带着巨宝天蚕丝护甲。 在岭南有谢阀震慑着,大家不敢动手,在江南嘛,谁都知道你们林阀内讧,目前的当家人林元吉巴不得你死在江湖人手中,自然没什么可顾忌。越往北,你的路越难走。” 林一诺闻言一怔,片刻间,苗衣小童抓起两个童子向他投了过来,他出手迅捷地一人一下打开,却还是让那个为首的苗衣小童逃进了林内。 他也懒得再去追,瞧了一眼被他打得吐血的两个孩童,面色一冷:“都给我滚。” 众童子屁滚尿流地爬走了。 待喂了众人服下解药,一番呕吐清肠之后,众人神色萎靡地围拢过来,满脸惭愧,恳求林一诺惩罚。 他们太疏忽防范了,从江南道走海路至岭南道,一路顺风顺水;从岭南道走陆路翻山越岭来到江南道地界,连山野之狼都不敢惹他们,亦是一路太平;完全想不到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小山村里面,面对着老人、女人和孩童,居然会遇到如此凶险。差点阴沟里翻船,丢了所有人性命。 林一诺摆摆手,向红袖道:“你怎么样?” 红袖面色苍白地回:“小郎君,我没事,你呢?” 林一诺道:“没事就把我跟苏君的帐篷整理一下,我想早点休息。” “是。” 青衣一声不吭地走上前帮忙,倒是林广义迟疑了一下,开口道:“小公爷,这里不安全,我们是不是再往前走一段,重新扎营?” 林一诺淡淡道:“埋伏在这的人已经不是被抓,就是被打跑了,还有什么不安全?” 林广义低头道:“是。”然后一摆手,来了两个人押着紫衫蛇女和徐子议退到了另一个院子,他们要仔细审问这到底怎么回事。 苏木走上前关心地问道:“你身体怎么样?没中毒吧?” 林一诺摇头:“没有,初时确实有感觉浑身提不起劲,但我一运转起丹田内星云状的真气,那点子毒就被真气逼出体外了。你呢?怎么样?” 苏木道:“他那个毒对我似乎没用,我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觉得不对劲。要不是看别人都被毒倒了,还以为他们开玩笑呢。” 林一诺沉吟了一会,说道:“看来陨石真的改变了我们很多。” 苏木点头道:“确实。对了,林三,那些人我刚刚听你的语气,似乎认识?” 林一诺道:“都是江湖传闻吧了,这几个人比较有特色,就联想起来了。” 苏木摸了摸下巴,一脸的好奇。 正文 第五十八章 飞速成长 , 入夜,帐篷内。苏木傍晚打了一架,很轻松地赢了,自己这一方除了拉肚子有点虚之外,毫无损失,因此兴奋地实在睡不着。听他辗转反侧半天后,林一诺忍不住开口:“赶了一天路,又打了一架,不累?” 苏木笑道:“一点都不累,哎,现在不是太平盛世吗?怎么还有江湖人士呢?我今天是大开眼界了,可惜那什么紫衫蛇女又老又丑,护蛇郎君又丑又臭,实在不像高手。” 林一诺淡淡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什么奇怪?别说我们,便是赶考的学子一样会遇到黑店、劫匪等等各种状况。若全天下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国无狱讼,镖局何以为生?衙役何以为生?” 苏木想了想,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哈,你肯定知道很多这个江湖的事,快给我讲讲。” 林一诺转了个身,背对着他,懒懒地回:“你还是看你的武侠话本去吧,我可没兴趣说书,睡了。” 苏木在他背后虚晃了几下,做了个鬼脸,然后才强迫自己睡了。 躺着躺着,他又不由长长叹了口气,林一诺倒是奇了,开口道:“好好的,你叹什么气?” 苏木道:“我一想到这世界那么精彩,可我却一无所知,就感觉痛不欲生。” 林一诺:“……” 懒得理他,林一诺沉下心神运转真气游走小周天,一边休息一边修炼,两不误。 苏木见林一诺不搭理自己,没办法,再多的好奇心也只得按下,渐渐地倒真的睡着了。 …… …… 翌日众人起来收拾了营地,放上马车,继续北上。走了半天后看到了城门,林一诺留下两个人,带着已经被拷问得焉焉的紫衫蛇女和护蛇郎君,交给了城门口的两个守门士兵。 这两人打家劫舍、拦路抢劫,也是常年在官兵的通缉榜上。现在送到官方门上,白捡的功劳,城里的官员自然是没有不高兴的。两个刀客怕耽误了功夫,匆匆交代完事情后,就打马朝着大部队疾追。 当夜一行人投宿在一家小镇上的旅店,一夜平安,并无事情发生。 但自从遇到那次埋伏后,浮云山庄的十八刀客便打起了精神,十八个人分两组,吃的东西也是各不相同,就怕有人暗中下毒。入睡时也必有两人会在林一诺的房外值守,以防意外。 经过审讯得到的消息跟那个下毒的童子所说无二,总之越往北,越不会太平就是。他们吃一堑长一智,自然不敢掉以轻心。 又经过八日的长途跋涉,众人快马加鞭离开了江南道,进入了山南道地界。 这八日中,大大小小遇到的黑店、埋伏、劫匪有七八回。苏木和林一诺经过这些日子的锤炼,终于发现了一件事情——他们俩一个是百毒不侵,一个是中毒了也能很快凭借星云状真气将毒素逼出体外。 还有就是苏木看的武侠话本里无色无味的毒那是不存在的,中过几次毒后,大家多少都能总结出一些经验。同时大家的警觉性也提高了很多,对那些有异常的吃食敏感了起来,往后对方还想下毒就不容易了。 浮云山庄的刀客也在不断的战斗中,快速成长,虽然伤痕累累,但实战经验的累积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实力,再也不是当初刚从浮云山庄出来的花架子了。 他们的手上开始出现人命,而他们之中也开始出现伤员,好在没有性命之忧。 从最开始的手下留情到后来的刀刀逼命,这都是被逼出来的。 初入江湖的他们,不习惯杀人,但只要动手杀了第一个宵小,畏惧之心便会大减。有时候,这是没法避免的事情。因为,他们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而必须保护的人,正在遭受生命威胁。 他们一路走,一路扫荡,沿途的府衙凭白捡了许多功劳,一时之间,他们被动成了除暴安良的侠客了。江湖上,开始流传他们的传说,酒楼里开始有了以他们为主角的话本,说书人的段子又丰富了不少。 与此同时,林一诺的行程也变得越来越透明。 随着时间的推移,十八刀客心里对于林阀二房的怨恨越来越深,因为遇到的种种埋伏及俘虏都在向他们说明,这些人的后面,有林元吉的放纵。 否则以林阀的势力,在江南道地界,谁敢这么猖狂地对待林阀的小公爷、林无缺独子呢? 只是不知道当初那批长房留在主宅的人,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他们知道不知道这些事情。这些问题就要留给林一诺自己以后去解决了,他们只是林一诺手中的刀,并不能替主人做任何判断和决定。 这日黄昏时分,林一诺和苏木一众人在城门关上前赶至荆州城江陵郡,纳了城门税、勘合了公验之后进入城内。荆州城高墙厚,城门箭楼巍峨,颇具气势,墙体以碎砖和黏土夯筑的砖土混合,是大唐的雄城之一。荆州城分为三层,外边是水城,中间是砖城,里面是土城。 苏木在自己的家乡都未曾见过自家城门的模样,一路北上,尽见外地的城墙。从初时的惊叹到现在的无动于衷,飞涨的见识令他身上的气质开始发生改变,奶味变弱,少年气越盛。入城后,众人在贯通南北城门的大街上骑马,际此华灯初上,道上行人已经不多,马上就要进入宵禁的时间了。苏木略有些路痴,一进城内就不知东南西北,好在他只需跟着林一诺的马匹走便是。 很快众人就到了一座颇有规模的旅馆前,只是询问了掌柜后居然得知上房客满。不过林一诺也不急,还是那句话,这世上少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等不多时,青衣便满面春风地来回禀房屋已安排好。红袖带着两个刀客从马车里卸下日用品,一一在三楼上房内摆开,虽只住一夜,但也要尽量让林一诺住得精致舒服。这是当初谢玉致和林如琢坚持让林一诺带上红袖的原因。 正文 第五十九章 浮一大白 , 林一诺正在食案上弄暖锅,旁边的坐塌上放着他的玉箫和佩刀。原本佩刀他是不会随身携带的,都是一路上被逼出来的。 苏木已经习惯了林一诺的排场,此时看到焕然一新的房内用品已经见怪不怪了。他在窗口看够了城里的景,才回身道:“早知路途这么凶险,我们当初就该走水路哩,水路谁能威胁到我们俩。” 林一诺慢悠悠地烫着羊肉片,说道:“已经发生的事多想无益。没有什么坏心情是一顿暖锅治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两顿。” 苏木失笑:“你这个走到哪吃到哪的本事真的是厉害,身上的伤好了吗?” 林一诺淡淡道:“皮外伤罢了,早就不碍事。喏,给你烫好了羊肉,调料里放了胡椒,快来尝一尝吧,包你再没心情看窗外之景。” 苏木伸了个懒腰,盘坐在坐塌上,拿起筷子搛肉吃,刚送入口就直呼过瘾,感叹道:“这胡椒贵比黄金,什么时候我们去趟天竺,拿些种子来种,也是个发财之计。” 林一诺欣然道:“好啊。”对于苏木三天两头冒出来的发财大计他已经习惯了。 苏木又冒出一个主意:“或者可以让你们船队在海外贸易时带点回来。” 林一诺道:“有心去做倒也不难,只是江南的气候不好种。” 苏木道:“等有了种子我先试种在空间里,之后再看,不信我种不出来。” 天气日渐寒冷,吃着暖锅确实令人心情愉快,中途红袖敲门进来,给两人端上了新出炉的精致糕点,是她借了旅馆的厨房自己做的。 红袖笑道:“小郎君,今次我多做了一食盒,全按你之前教的方子来做的,可以带路上吃。你尝尝味道可好?” 林一诺抬手拿了一个,送入嘴里一咬,点头道:“嗯,差不多了,再练两次你即可出师。” 苏木咂舌道:“这么好吃还不能出师吗?我都分辨不出来红袖姐做的跟你自己动手做的糕点有什么区别。” 林一诺啼笑皆非道:“牛嚼牡丹,给你吃都是浪费。” 红袖掩口笑了一声,娇俏道:“苏君喜欢多吃些,我退下哩。” 苏木吃了一个糕点后就不再继续了,比起甜食,他明显对加了胡椒的肉食更感兴趣。 吃了一会后,林一诺忽然道:“听闻长安以面食居多,哎,连鱼脍都只有湖鱼,湖鱼那么多寄生虫,真没兴趣吃呀。” 苏木点头:“那没办法,长安又不沿海,哪有那么多新鲜海鱼给你吃呢,你现在想吃鱼脍吗?我空间水潭里还剩三条海鱼。” 林一诺沉吟片刻,道:“算了,只剩三条了,先留着。” 苏木失笑:“这可不像你。” 林一诺潇洒道:“我一向很有打算啊。” 苏木乐了:“确实,确实。” 顿了顿又感叹道:“不知道今夜能不能睡个好觉。这些小人简直烦透了,好似不用睡觉一样,每次都挑夜里下手。” 林一诺笃定道:“放心吧,今夜你可以安安心心睡到大天亮,在城里他们不敢乱来的,现在又不是隋末乱世。倒是明后天都不会再遇上大城镇,才要提神。” 苏木皱眉道:“你二叔可真够狠的,这一招借刀杀人用的好溜。” 林一诺淡淡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说的再对也没有了。哎,我都不知道我竟然还有什么刀枪不入的‘天蚕丝护甲’。” 苏木长长叹一口气道:“这些人怕不是有什么大病,听风就是雨的,烦人。” 林一诺道:“你不是一直想见识江湖嘛,这不就见识了。” 苏木耸肩道:“理想和现实有差距啊。” 林一诺摇头失笑。 过了一会苏木又兴奋道:“哎,既然你说今晚不会有事,那我可要好好痛饮一番啦!这绿蚁酒,我才是第一回喝呢,每回跟着你都是喝的甜兮兮的果酒。” 林一诺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苏木笑回:“能饮,能饮。” 林一诺无论是切肉片还是烫暖锅都是极厉害的,苏木几乎都不用自己动手,烫好的鸭肠、羊肉、山药便源源不断用公筷搛到他碗里。他一边吃肉一边吃酒,很快就上头了。 但渐渐地,他感觉有点不对劲,这林三今天古怪啊,为什么一直给他搛呢?这不像是他平时的风格啊,平时碰到好吃的总要跟自己抢食。在林一诺又要给自己搛肉时,他拦住了他的手,疑惑道:“林三,你自己不吃啦?” “喜欢看你吃得像个小仓鼠的样子。”林一诺的脸色平和,除了两颊有些驼红外,并无异样。但苏木就是觉得不对劲,听听,这莫名其妙的话根本不像他平时的风格啊。 “小仓鼠?”这是什么鬼形容,苏木不确定地问,“林三,你是不是醉了?” 林一诺皱眉:“没醉。” 苏木不信,伸出两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问:“这是几?” 林一诺不应,伸手把他的手指压回他的手心,整个手掌却包在他的手上不离开,一使劲,把他的手拉到了自己的胸口宝贝似的放着。 苏木:“……” 想不到啊!堂堂林阀小公爷、浮云山庄小郎君居然酒量那么差?!他一个从来没正经喝过绿蚁酒的人都还没醉呢,这位怎么就不正常了? 天色也晚了,苏木索性不吃了,从他手里硬抽回自己的手,唤了红袖他们进来收尾。 红袖倒是一眼就看出林一诺状态不对,问道:“小郎君喝醉了?可要我端一碗醒酒汤过来?” “我没醉,你走!”林一诺忽然怒气冲冲地对着进来的红袖和青衣发了脾气。 “行行行,你没醉,我们不吃了,好不好?” 苏木耸了耸肩,对两人做了口型:“喝醉的人听不得别人说他醉。” 红袖和青衣略有些担心地看了林一诺一眼,冲着苏木轻轻点了头,快速抬起食案,轻手轻脚退出了上房。 正文 第六十章 美人醉酒 苏木站起身,岂料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才明白自己也喝多了,只是脑袋倒还很清醒。他揉了揉天旋地转的头,上前扶住林一诺,在他耳边道:“走,扶你睡觉。” 林一诺没有回答,晃晃悠悠站起来,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苏木本身就也挺头晕脚软的,被他一压,差点两个人一起摔了。 “……”这个显然是醉得神志更不清了。 好在林一诺的酒品还不错,除了行为反常了一点之外,让睡觉就睡觉,让脱衣就脱衣,并不乱喊乱叫撒酒疯。 在苏木帮他脱衣服的时候,林一诺就乖乖坐在床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我还是让红袖来给你擦一擦脸和脚吧?要不你这么爱干净的人,知道自己囫囵睡了,明天会不会疯掉?”要知道林一诺是即便在荒郊野外也必须要打水洗漱过后才会入睡的,一点不会凑合。 苏木说完就起来摇摇晃晃往门口走。 他打开房门对着隔壁房的红袖喊了一句,刚转身,顿时吓了一跳。林一诺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悄无声息地贴在了他的身后,似鬼魅般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目光深邃难明。 “哇哦。”苏木吓得一下就贴在了房门上,没好气道,“林三,人吓人,吓死人,懂不懂?不是醉了吗?怎么走起路来还神不知鬼不觉的?” 此时敲门声响起:“苏君,是我。” 苏木让开身,把林一诺也往后拉了一步,打开门让红袖进来,吐槽道:“你家小郎君喝醉酒了吓人,脚底踩了云一样,没有声音的。” 红袖对他歉然一笑,放下水盆,想上前扶林一诺,结果直接被后者推开了,“不要你。”神情特幼稚,幼稚中还带着一点霸道。 红袖:“……” 苏木:“……” 苏木无奈,上前牵了林一诺往床边走,红袖亦步亦趋跟着,然后尽量降低存在感地用浸了温水的手巾细细地给林一诺擦了脸、手,这时青衣又端来脚盆,红袖伺候着他洗了擦干。 一切弄完后,她一声不吭就退了下去带上了门。苏木趁着红袖在忙的时候,已经自己在旁边给自己马马虎虎弄好了。虽然他也有点喝多了头晕,但勉强还走得了路。 喝醉了十分呆萌的林一诺还坐在床沿望着他,他走到哪,他的目光就跟到哪。 苏木瞧了瞧他的模样叹了口气,心想:看来今晚我是回不了房啦,林三喝得那么醉,我看我还是陪着他吧,要不然谁知道半夜他会不会闹起什么幺蛾子。不过一想到这样就白白浪费了隔壁一间上房的房费,好心痛! “唉。”苏木叹了口气,把房里的烛火吹灭了,摸黑走到床边,把林一诺往里一推道,“你睡里面,我怕你睡外面半夜会滚下去。” 林一诺倒也听话,一推就倒,直接躺好。苏木暗自摇了摇头,脱了衣服上床,大被一拉,没好气道:“睡吧,大爷!” 刚说完,林一诺的手脚就伸了过来,把他抱住了,像无尾熊一样缠着他。 “……” 这酒品!下次一定不能让林一诺喝绿蚁酒了,他不配,还是果酒更适合他! …… …… 翌日苏木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只剩他一人了。他掀被起床,一道声音响起:“我……昨天是不是喝醉了?” 苏木一边穿着衣服,一边看着沐浴在窗口阳光下故作淡定的锦衣少年,笑嘻嘻道:“何止喝醉呀,你还发了好大一通酒疯。” 林一诺蹙眉,扭头不可置信地问:“如何?” 苏木“噗嗤”一声笑了,束起腰带说道:“骗你的,你喝醉了就是爱黏人,其他也没什么。今天感觉怎么样啊?宿醉后好像会头疼,我都有一点疼,你呢?” 林一诺默然半晌,似乎想从苏木的身上瞧出什么来。 苏木穿完靴子都没听到他回话,不由抬头看他:“怎么了,不会真的还头疼吧?” 林一诺若无其事道:“不疼。” 苏木走到洗漱台洗漱,林一诺就站在旁边静静看着,也不说话。 苏木奇怪道:“你干嘛啊?怪怪的。” 林一诺淡淡道:“哦,没事。” “你吃了吗?” “没,等你一起。” 苏木笑嘻嘻地搭上他的肩膀:“好兄弟,那走吧!” 吃完早餐一行人就退了房,继续赶路。 走了半天官道后,林广义打马上前,向林一诺请示道:“小公爷,我们是不是在前面凉亭那修整一下,用过午膳后再出发?照这个样子看,过了凉亭下一站还不知道哪里能有休憩之地。” 苏木早就把3公里外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了,他转头对林一诺道:“我刚刚看了,过了这个凉亭,至少3公里内是没什么好的空地可休息。” 苏木的视力最远能看清楚3公里外,这一段时间,多亏了他绝佳的视力才提前发现并避免了一些埋伏。不过现在江湖上已经传开了,林一诺的随行队伍里,有目力极佳之人。有了防范,以后的埋伏,他们肯定会更加隐蔽。 林一诺于是道:“那我们就在前面凉亭休息。” “是。” 林广义带着几位手下以及从马车里钻出来的红袖、青衣飞马跑在前面,先去布置了。 凉亭里在他们来之前,已经有人在休息。边上停着两辆马车并四匹马,凉亭里坐着歇脚的六七名麻衣粗布做家仆打扮的男子。带着帷帽出现的红袖引起了众人的注目,但因为林广义几人配着刀,一看就不好惹,他们也不敢过于明目张胆。 林广义还是一贯的以钱帛开路,很快就清空了凉亭。红袖和青衣两人快速擦拭、铺巾、摆上食案。等林一诺等人骑马到凉亭前时,这里已经安排好了。 林一诺与苏木下马用膳,让了位置坐在外面的那些家仆好奇的目光打量过来。林一诺是本来就全然不在意,而苏木这些日子也习惯了。 旁边的马车上帷幕动了动,眼尖的苏木顿时凑在林一诺耳边小声道:“那马车里坐着位漂亮的小娘子,刚刚在向我们看来哩。” 林一诺毫不关心道:“跟我有什么关系。” 苏木撇嘴:“怎么没点好奇心呢。” 有家丁总管模样的人向亭子外面的林家刀客搭话:“郎君,你们这是去哪呢?” “长安。” 那人喜道:“这么巧,我们也是去长安,可以同路做个伴哩。” 林家刀客冷冷道:“最好是不要,否则你们会后悔。” “这……”那人吃了一瘪,不再搭话,等吃完了手里的干粮,人马都休息够之后,便率先上路了。 而这时苏木和林一诺也已经吃完糕点,喝完水,林一诺望着天空叹了口气:“好像要下雨了。” 红袖道:“呀,那得赶快赶路,如实在赶不上,小郎君你到时候就进马车里来躲躲哩。” 林一诺站起来道:“嗯,收拾一下,走吧。这凉亭太小,不够我们一行人避雨。” 正文 第六十一章 暴雨倾盆 再次上马后,众人加快了速度。 其实骑马是件很累的活,对苏木来说,跑步都比骑马轻松,但是林一诺反对他特立独行地跑步,这样太惹眼。苏木想了想,也就只好同意了。 从岭南道出发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他天天骑在马上,即便皮糙肉厚如他,也在大腿内侧磨出了一层硬痂,露在外面的皮肤都黑了一圈,本来是奶白色的,现在变成了奶黄色。 倒是林一诺,一样这样风吹日晒的,皮肤居然完全没变化,仍然莹白如玉,也不知道是陨石的神奇还是内功的威力。 一行人埋头赶了两个多时辰的路后,天空开始乌云密布,这下不用林一诺提醒,大家也都明白大雨即将来临,也顾不得怜惜马力了。 便是林一诺胯下的那匹懒散白马都提起了劲。要说哪匹白马会有这种德行呢?当然是他养了好几年的那匹了。 没办法,林一诺这人特别不受动物欢迎。一般情况下,众马都对他避之不及——除了苏木送给他的这匹喜欢偷懒耍滑的白马外。 普通的马匹到了林一诺的胯下都会变得萎靡不振,就好似霜打的茄子一般,所以他北上骑的仍是苏木送的这匹。当初带着它乘船南下的时候,白马差点晕船晕得丢了小命。此次走陆路,白马倒是一直精神抖擞。 在路上时,他们还赶超了中午遇到的那支马队,一行人的马匹显然没他们的好,都挺狼狈。 苏木抬眼看了看前方,笑道:“大家别急,我看到前面有间土地庙哩,我们去那里躲一躲雨。” 所谓望山跑死马,看着很近的庙,但跑起来却一时还到不了。而此时,大雨倾盆,苏木和林一诺已经都弃马进了马车。白马特别不满意地喷了几个响鼻,并时不时挤一下拉着马车的两匹棕马。 本来就够颠簸的马车这样一来更颠簸了。 苏木无语地对着林一诺吐槽道:“这匹马被你养成精了吧?还学会欺负别的马了。” “你跟它商量商量,或许有用。”林一诺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尽量伸直。这颠簸的车厢确实挺受罪,但淋雨弄得一身狼狈、溅一身的泥也非他所喜,两害相权取其轻吧。 苏木拉开帘子望着在外面瓢泼的大雨,感叹道:“这雨可真够大的。” 顿了顿又道:“我们一定得航海去一趟南美洲,那地方太多好东西了,弄点橡胶回来以后坐马车就不会再这么受罪。” “随你啊,我都可以。”林一诺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正要打开却被苏木一把抢走:“林少,你这烂酒量还喝什么酒?” 林一诺无奈道:“这是果酒。” 苏木笑嘻嘻道:“那也不行,还是孝敬本少吧。” 缩在角落的红袖闻言笑弯了眼,只有苏郎在的时候,他们家的小郎君才像个充满活力的少年,平日里,总是太懒散、太沉静。 …… …… 好不容易等到了土地庙前,众人才发现这是间没有什么香火的破庙。外面大雨,里面有些地方下小雨,但好在宽大,能让大家都有个遮挡的地方。马匹的营帐也快速搭了起来,一部分马被拉到了屋檐下避雨,一部分拉到营帐里避雨。 另有两个刀客从马车上取出了一张极宽大的油布,跳上庙顶遮住漏雨的地方,以砖石压住油布四角,外面大雨里面小雨的情况顿时消失。 红袖和青衣跳下马车,很快就为林一诺布置好了一块干净地方,然后红袖又跳回马车上,因淋了雨的众人需要换衣,而她一个女子在显然不方便。 等他们都换上了干爽的衣服,红袖再次下马车走进庙里,远远盘坐在林一诺的身后,听候吩咐。那十八刀客有些站在庙前屋檐下,有些分四角坐在里面,将林一诺围在中心,十分警戒。 苏木对林一诺道:“中午遇到的那队人也来了,我听到了他们的马匹声。” “哦。”林一诺让青衣从马车上取了桔子分给众人,这桔子是今早出发前在城里购置的。 大家一边吃着桔子,一边听雨。 林一诺道:“这雨一时半会不会停的,我们今晚要在这里过夜了。” 苏木无所谓道:“我没关系,不挑地方。” 不多时,众人都听到了马匹的声音,又有人来这里避雨了。走的近了,众人认出正是中午遇到的那一群人。 这次那位马车里的小娘子也戴着皂纱制成的幂篱走下了马车,进了庙里发现这里已有打扫过的痕迹。而中午遇到的那两位外形极为出众的小郎君更是悠然地坐在铺了地毯及布巾的坐塌上。 尤其是穿着淡青色对襟宽袖江南风格汉服的男子,气质相貌更是非凡,是她平生仅见,一看就令人感觉要沦陷。 中午正是侍女小青惊讶地对她说凉亭里来了两个极有排场、极俊俏的小郎君,她才忍不住偷偷掀开帘子瞧的。没想到现在还能遇上,她心里顿时暗生欢喜。 她因母亲去世,所以从小养在了荆州城江陵郡外祖家。这次是因为父亲又娶了新妇,便派人将她接回长安,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她到了议亲的年龄。 她对着林一诺及苏木福了福礼,走到庙的另一边躲雨,很快她的随身侍女小青就替她从马车上取下一张坐塌,供她盘坐。 苏木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对主仆,两人都是做男装打扮,身量约莫七尺,在大唐女子间算极为高挑了,主人戴着幂篱,侍女则没有。 侍女是圆脸杏眼长相,看起来颇为讨喜,年约二八,主人也是差不多年纪,长相他中午就看到了,是个十分标志的美人——当然,不能跟谢玉致和林如琢这等级数的比,但也已远超寻常人了。 见他时不时地瞟一眼旁边的两人,林一诺微不可察地蹙了蹙眉,快速把食案上的桔子和糕点都吃了,等苏木回过神再去拿碟子里的红豆糕时,竟然捞了个空。 他吃惊地望着林一诺,压低声音道:“林三,你也太夸张了吧,一共六块糕点,我才只吃了一口,你就都吃了?!” 林一诺冷冷道:“秀色即可餐,你还用的着吃糕点吗?” 苏木一噎,竟不知道说啥了。这旁边还有美女在呢,他也不好意思为了糕点跟林三打闹。 正文 第六十二章 荒庙避雨 , 又过了一个时辰,瞧着雨是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林阀众人已经开始埋锅造饭,他们马车上带了不少木炭,不愁取火。今晚林一诺不知怎地,脸一直冷若冰霜,自然更不可能亲自动手下厨了,苏木简直摸不着头脑。 等红袖把莲藕排骨汤炖上,又烤了两条鱼、两份羊排,一碟秋葵,一顿主人的丰盛晚餐就做好了,这一番花样百出的做菜手段,看的另一行人直惊叹。 暗呼这郎君也不知道是哪家的,排场也太大了吧,随意的一顿乡野晚餐居然还动用了胡椒!除了胡椒还不知道往里放了白白的什么调料,菜色香得人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即便是他们荥阳郑氏主人家平日里也不舍得吃胡椒粉啊。一两胡椒一两黄金,只有来了贵客,主家才会用上胡椒粉的。 正此时,庙外隐约出现了三个披着破破烂烂的油纸的七八岁左右孩童。 苏木眼尖瞧见了他们,招呼道:“进来吧,外面雨大,这里还有地方哩。” 三人想了想,如果不进来确实也无处可去,大雨天在外面淋一夜,非得生病不可。生了病,他们又没钱请医吃药,就只有硬抗的命了。于是也顾不得害怕,到底还是挪步走了进来。 一进庙,他们就发现了异样,从前这里杂草众多、蛛网横生的场景没了,漏雨的情况也没了。一月不见,这里仿佛像换了个地方,若不是土地公公还是那个神像,他们几乎要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 因为林阀的人一看就龙精虎威的不好惹,三人就往郑家所在的那一片走,顿时被几个家仆驱赶:“别到这里来,臭死了。” 三人无奈,又只好往林阀那一块挪,想想喊他们的那位正是这里的人,也许会好心肠一些? 林一诺瞥见三人身上脏污的模样狠狠皱了眉,尤其是看到还有虱子在爬的时候,面前的美食顿时吃不下去了。 从前围绕浮云山庄脚下的村庄村民也是这般邋里邋遢的模样,还是他派了仆从通知里正,必须紧抓卫生才把这个情况改善过来的。 苏木自己本就是底层出身,见了倒还不至于吃不下饭,只是他眼神好,也发现了虱子,顿时有点头大。 他们族里的族人从前也是这般模样,洗澡倒是经常洗,但洗头就是半月才会发生一次的事情,头虱也是常有的。苏木经常在村里走的时候,看到那些老老小小拿着梳篦在门口梳下虱子,然后一指甲按死。 由于他经常带着族里小弟混,因此也不能幸免,总是洗干净了又被他们传染上,恨得林一诺那段时间几乎要把他整个塞在药水里不许出来了。林一诺是极爱干净的人,这点从他连靴子上都不会见到脏污就可见一斑。 后来林一诺为了杜绝这种事情再发生,又一次派人找上当时的苏家村的里正,全村免费发放浴桶及澡豆。 要知道澡豆可不是什么大路货,在大唐只有富贵之家才用得起,而且贩卖的地方也不是百货铺,而是药店。 澡豆其实相当于简易版的香皂,之所以昂贵是因为里面加了很多对于清洁来说可有可无的药材成分。且每家药铺出售的澡豆各不相同,都是各家的秘方。 像苏家村这种村子里,洗头一般使用草木灰,洗澡洗衣服用的是皂角及收集起来的淘米水和米汤。 浮云山庄愿意无偿发放澡豆,这谁忍得住诱惑啊,不就是洗头洗澡嘛,洗!洗洗洗,三天两头的洗头洗澡。洗干净的能领澡豆,不洗是傻瓜蛋。 此时,林一诺一想到要跟三个长满虱子的人共处一室就浑身发毛,他转头看了红袖和青衣一眼,两人立刻明白过来。青衣上前问道:“你们是这附近的人?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会来这里睡?” 三个孩子中比较大的那个回:“后天前面山上的道观布施咧,我们去那里领点东西。” 青衣问:“道观离这里多远?” 那孩子回:“还有十一二公里路,然后再爬半天山,就到了。” 青衣思索了下,又问:“那你们是从哪里来?” 孩子回:“我们是走了一天的路过来的,在这南面的启东镇上。” 这就有点难办了,这往前往后,都不算近,天又黑了,就算给孩子们钱,也不过是把他们赶到雨中罢了。若这里没有苏君在,青衣是不介意这么做的,可他知道现在不行,苏君不会接受他的做法。 苏君自己出身农家,对他们这群底层小仆侍女从来都是充满善意,是肯定见不得他把三个孩子赶走的。 正在两难间,红袖已经笑着走了过来,她对着青衣道:“马车上有一件备用蓑衣和斗笠的,还有木桶,你去附近的河边提水,然后烧水,替孩子洗一洗吧。” 青衣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三个孩子听了两人的对话,顿时明白贵人们是嫌自己脏了,一时很惶恐,就怕自己被赶走。而且这么冷的天,他们怎么洗澡啊?外面天黑了,他们本来每个月去道观领东西的时候,都会在这里过一夜的,离开这里,附近根本没地方去。 苏木暗自叹了口气,取了一条烤鱼并两份羊排端去给三个小少年:“没吃饭吧,吃吧。” 郑氏众人都被苏木的举动惊呆了,要知道刚刚他们可是亲眼看着林一诺往羊排上面撒胡椒粉的啊!反而林阀的人倒无动于衷,苏木从小就跟林一诺混在一起,经常出入浮云山庄。庄里的人可以说要么跟他一起长大,要么看着他长大,对他的脾性也是熟悉得很了。 三个小孩受宠若惊地接过碟子,连声道谢,缩在角落里,一边吃,一边流泪。 这是什么美食啊,他们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啊!除了道观里的真人再没有比眼前这位郎君对他们更好的人了。 林一诺看着苏木笑得阳光灿烂的脸,原本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他打开竹筒喝了口水,微微笑了,眼前这三个满身虱子的邋遢小鬼,也不那么令人厌恶了。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救助孩童 红袖忙着拿青衣的新衣裳改小,又分派了烧水的人、替三个孩子洗头洗澡的人。为怕洗不干净,林一诺还吩咐了用上香皂。 自从林一诺和苏木弄出了香皂,并把秘方送给林如琢后,经过后者的推广,很快就在贵族及其奴仆圈子里风靡开来。贵族自然用的上等货,而他们么用个一贯钱一块的普通货,也很了不起了。 要知道红袖的月例钱是一月1.5贯,相当于大唐一个九品官的月俸(当然,当官的还有一年发一次的禄米和可以收租的职田),也就只够买一块半的普通货,实在算不得便宜。而她可是林一诺的贴身大侍女,那二等、三等、四等以及外院杂役,月例可比她低多了。 不过呢,她用的香皂自然不必自己买,都是主人林一诺赏的,且赏的都是上等货。让她匀一块出来给三个小子用,她可舍不得。眼看苏木取了新的香皂出来,她更心痛了,向着青衣忙使了个眼色。 青衣立刻了然,他自己用的都不过是一贯一块的牛**皂,给三个乞儿用十二贯的上等货,怕他们没这个福气担这富贵啊。青衣忙取了自己用的那块,想想还是不舍得,又切了小半,换下了苏木递过来的那块上等货,替三个孩子洗。 提着热水到廊下,给三个孩子从头洗到脚,足足洗了好几遍,那水才渐渐由乌黑变清爽,然后又赶紧擦干了穿上红袖快手缝改好的新衣裳,拉到庙里面一人给了一杯姜茶驱寒。 三个孩童从未像今日这般干净过,更没有穿过这么好的锦袍,一时感觉如坠云端,远远站在林一诺及苏木面前谢过了礼,才缩到角落里坐着。 苏木瞧他们的模样挺清秀的,便问了几句,才了解到三人都是孤儿,无父无母,因颇为投契才相依为命、报团取暖。虽然他们看起来不过七八岁,但实际上最大的那个已经十岁了,只是从小吃不饱,营养不良导致人显得格外瘦小。 苏木心中涌起强烈的同情,在他正想从掌心空间掏出金铤帮助他们的时候,林一诺似有所感地按住了他的手。 在他们清洗的时候,那香皂的香味传来,让另一边的荥阳郑氏小娘子都不由大为惊奇,想了想,实在忍不住,便遣侍女来问红袖,用的是什么澡豆,怎地这般好闻。 红袖知道小郎君已把香皂方子送给了自家大娘子,如今是大娘子和大姐儿的产业,自然乐得宣传。何况这位侍女自报家门是荥阳郑氏的,那可是山东五姓七望之一呢,正是小郎君口中香皂的目标人群。 于是给那侍女详细介绍了香皂和肥皂,一时间,两位侍女在一旁窃窃低语,倒聊得十分投机。最终红袖还匀了一块林氏玫瑰香皂给对方,得了二两黄金。 那郑氏小娘子拿到玫瑰香皂后喜不自胜,对着红袖道了一声谢。 入夜,郑氏小娘子及其侍女待在马车上睡,红袖亦然,林一诺及苏木自然是搭了帐篷入睡,其他人则席天慕地,直接在庙里睡了,庙中间放着炭盆取暖。 一进帐篷,苏木就拉着林一诺的精神力进了小空间,问他为何刚刚拦住他。 林一诺道:“你给三个乞儿金铤,这跟令幼童抱金走在大街上有何区别呢?” 苏木道:“可他们太可怜了,我瞧着于心不忍。” 林一诺叹道:“这世上可怜之人太多,你管得过来吗?” 苏木深吸一口气道:“没遇到的自然不管,遇到了就是缘分,不能不管。” 林一诺顿了顿,才道:“既然如此,我有个办法你要不要听。” 苏木追问道:“快说。” 林一诺道:“明日我派人去送那三个乞儿去道观,并把金铤交给观主,充作三人的抚养费用。那道观既然每月都会施舍米面给他们,想必对他们也有怜悯之心。” 苏木恍然道:“有理,不过不用你派人,我自己去把这事办了。” “嗯,随你。我便在山脚下等你好了。” 苏木退出小空间,重重一拍林一诺的胳膊,笑道:“谢了,兄弟。” “嘶……”回了神的林一诺揉了揉胳膊,吐槽道,“苏少,你现在是金刚手,打人很痛不知道吗?” “嘻嘻。”苏木忙伸手给他随意揉了两下胳膊,“我忘哩。” 自从上次经过陨石改造身体后,林一诺是经脉拓宽,而苏木则是身体素质更强。 …… …… 翌日雨停了,众人整顿了一下就出发。三个孩子坐上了林家的马车,由青衣照管。 郑家一行人很想跟他们一起结伴同行,但被林一诺拒绝了。郑氏小娘子的侍女便给红袖留了她们在长安的地址,约定到了长安再联系。 马队一路向北,很快就把郑家车队甩到后面。 半个时辰后他们赶到了道观所在的山脚下。苏木背上背着一个,双手各抱一个,带着三人飞速冲上山。苏木上前敲门进入道观,说明来意,又留下三个十两重的金铤,请求观主收养三个孩子。 那观主一袭道袍,年约不惑,须发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听了苏木的请求后,他的脸色微微一变,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但很快,他就恢复正常,大为感叹道:“小郎君真是善心人,乃贫道平生仅见。请入内喝一杯煎茶再走吧。” 苏木急着要去跟林一诺他们会合,自然不愿耽误,婉言谢绝。 但那观主却不知为何一直盛情挽留,仿佛苏木连茶都不肯喝一杯是观里多大的罪过一样。再加上三个孩子到这时才知道苏木一定要亲自送他们来的原因,当下感激涕零,抱着苏木不忍放开。 长这么大,苏木是对他们最好的人了。 苏木无奈,只得同意那就喝一杯再走。他揉了揉三个小孩的脑袋,叮嘱道:“以后留在道观,不要再去当乞儿了,好好活着,知道吗?” “嗯!”三人异口同声地答应了,并重重点头。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山道遇袭 苏木心不在焉地跟着观主去了他的禅房,看着他慢悠悠地开始煎茶。碾茶饼、分茶、烧火、煮水、洗杯子、放盐、放葱……一整套步骤下来,看得苏木都要急出燎泡。 也是怪哉,他平日里看林一诺这般煎茶,只觉行云流水一般,速度又快,茶又好喝,这老道怎么看着就那么别扭呢!他到底会不会煎茶?!瞎耽误功夫! 好不容易终于煎好茶了,苏木赶快拿过一杯,囫囵一口吞了,然后就要下山,那观主却还拉住他要讲道。 苏木是信道的,不好意思直接把观主推开,但他也知道决不能再耽误了,要不然今晚赶不到城镇,他们又得露宿野外,风险太大。 正当他要跟观主解释自己不得不马上离开时,耳内忽然传来金属交击声。他猛然间反应过来,当胸抓住老道的道袍,喝问:“他们遇到了埋伏,你在这里负责拖住我是不是?” 老道士先是愕然,显然不明白他怎么会知道,但随即又一脸坦然道:“不错,贫道见你是个有善心的孩子,不愿你枉送了性命。那伙人提前好几天就埋伏在这座山上了,你们不是对手。” 苏木蹙眉恶狠狠道:“你们是一伙的?” 老道士摇头:“伤天害理的事,道君座下怎敢为之?” 苏木猛地把老道士推开,后者顿时仰天摔了一大跤,显然跌得不轻。苏木也管不了那么多,转身就超山门外疾奔而去。 这一瞬间,苏木将他的速度提升至极致,他没有走道士们开拓出来的山路,而是直接垂直往下跳,因为这能缩短不少距离,是最快的下山之法。寻常人自然不能这么莽,但他钢筋铁骨,又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气势,自然什么都不怕。 上来时爬了近一个时辰的山路,下山的时候他只用了一炷香都不到的时间。 他的身上、脸上被嶙峋的怪石刮出了不少血痕,但因为他血色不同于常人,伤口又恢复得太快,此时若有人看见,定会以为他一路在山上沾到了什么汁液,而绝不会想到他的皮肤曾被刮破过。 终于当他像炮弹般穿林而出后,山道上的刀光剑气立时映入眼帘。他站在一颗树后定睛一看,地上还横七竖八躺了十几具尸体,有些周身插满了箭矢,有些则是被刀剑毙命的。 原是埋伏在此的人在围攻林阀一行人,而在混战垓心一人独斗数人的正是林一诺此君。 林一诺身上有几处血渍,眉头虽蹙着,但身法依然飘逸,在八、九个人的围攻下进退自如,手上大刀闪出重重刀芒,刀锋过处,总有人要付出代价。 不过林阀众人虽然勇猛,但人数比之对方远远不及,若林阀众人不能突围,终将会力竭而饮恨当场。 林广义在喊:“小公爷,不要再恋战,你走,我们断后!” 然林一诺只是一声不吭地“当!当!当!”不断挥刀斩敌,就是没有突围而去。他突围而去容易,但林广义这群人能不能紧随而来就不一定了。 看到此,苏木疾奔而出,踢开了横扫过来的一把剑,一声大喝,扑进混战圈。 那些围攻林阀的人根本不慌不乱,显然早就知道会有人来援。在一位络腮胡子的一声令下,立时就从包围圈走出近十人,迎上了苏木,缠住他,不让他与林阀诸人会合。 林一诺见到苏木过来,周身立刻散发庞大的气劲,像一堵墙般往围攻他的众人迎面倒来。 在电光石火的疾景中,不知交换多少招,一时只见刀光四射,气劲横空,围着的人立时倒下三个,漏了个缺口。林一诺轻功绝顶,当即飞了出去,来到苏木的身边。 林一诺道:“那个络腮胡是贼首,我去收拾他,你为我掠阵。” 苏木干脆道:“好!” 苏木虽然没有内力,但他外功强劲,所学的是一套林一诺书房放着的军中拳法,拼着被人砍几刀的横劲,也根本没人奈何得了他。 他就像是只横冲直撞的怪兽,皮糙肉厚,刀枪不入,顶多破个小皮,伤处连血都来不及渗出便会愈合,一顿乱拳打死老师傅,一时围着的众人大乱。 林一诺何等样人,战圈一有破绽,他立刻飞身而出,朝络腮胡子疾冲而去。 他的发髻在打斗中散开了,青丝肆意飞扬,彰显着他不羁的气势。 络腮胡子见他举刀劈来,猛地朝后飞退,与那刀芒只差了毫厘距离。就在这即将被击中的一瞬间,络腮胡子突地剑随人转,贴着刀芒飞旋一圈,仿佛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这是极古怪的一幕,明明是个身材壮硕的大汉,身法却灵巧若斯。 两人顿时缠斗一处。 由外人看来,络腮胡子似乎占了上风,而身为当事人的络腮胡子却有苦自知。 从表面看林一诺的身法在络腮胡子面前似乎总是慢一拍,事实上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林一诺的速度其实根本就是快到诡异,诡异到他明明已经飞出了一个弧线,但在一般人眼里他的身影还是停留在原地! 更恐怖的是,他不仅身法快,内功也极其刁钻,每一道刀气都带着莫名扭曲的弧线,正是星云状的真气。这种借劲卸劲的能力,放眼整个大唐络腮胡子也只听说过谢卓的“生死印”。 但这是毫无道理的,因为江湖上人人皆知,谢卓的“生死印”连他三个子女都未传,凭什么传给十五年来第一次踏足岭南的外孙呢?何况便是谢卓破例传授了,这小子不过在岭南待了一个半月,怎可能练至如今这般收发自如的程度。 若不是生死印,那么就只能是仙灵诀了!传闻中仙灵诀就是在林阀林无缺的手里。他这次埋伏在此正是为了这个传说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功法,以及那保命护体的巨宝天蚕丝护甲。 此间不容多想,络腮胡子只能拼了老命地厮杀,全力使出八卦门“无影”剑诀与之缠斗。 两个人刀光剑影太快,旁人根本插不进去。 十五岁的少年就强悍得令人恐惧,络腮胡此时已完全不想着什么仙灵诀、什么天蚕丝护甲了,就想着一有机会立刻退走。 正文 第六十五章 再当“神医” , “叮叮叮!” 数十下急响。 络腮胡子宝剑猛地反转倒刺,纵是抚琴高手的琴音也无如此迅捷,林一诺面容却愈加冷寂,也不见他如何动作,每招每式却都统统被挡了回去。 此番攻守一过,林一诺心中了然,这络腮胡子虽然在经验上胜自己一筹,但速度、内力、刀法等等各方面都逊于自己。 他刚刚一直保持守势,正是为了仔细研究对方优势破绽,此刻胸有成竹,随即刀取前势,挥洒如风,把络腮胡子连人带剑笼罩其中,角度、气劲、攻势皆是无迹可寻。 络腮胡子心中大骇,立知不妙。 这如风一般飘忽而至的招式根本是无从掌握、无从判断,只闻刀声在四面八方呼啸响起,不见刀影真正来袭角度,只能仅凭直觉,奋力挥剑格挡。 林一诺的刀招却接踵而来,有若飞鸟游鱼,连续六刀,杀得他一身冷汗,想弃剑而逃却不能,感受到刀势来袭却发现已无半点退路,只得举剑抵挡。 “嘭!” 络腮胡子连人带剑被远远劈了开去,直接撞到山道旁的大树上,腰椎断裂,树倒人亡! “师父!”有震惊的声音传来,随即被一刀砍灭。 众人见武功高强、江湖有名的胡少铭竟然一命呜呼,顿成无头之鸟,在丢下数十具尸首后逃进了深山密林。 一场恶战停了,林一诺提刀向苏木走来。 两人异口同声问:“你怎么样?” 又异口同声回:“我没事。” 片刻后,浑身是血、双目通红的林广义,跑到林一诺身边汇报:“小公爷,我们的人死了5个,其余也都负伤了,小六肠子都出来了,眼看也是活不成。”说到最后,已是哽咽。 林一诺沉声道:“走,去看!” 腹部挨了一刀的林小六躺在血泊之中,肠流一地,惨不忍睹,眼看是不活了。 “小……小公爷,你没事……就好。”林小六望着看起来并未受太多伤的林一诺,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林一诺快速封了他腹部周边的穴道,止住了汩汩的血,拉过他的手探了脉搏,随即轻声道:“别说话。” 又转头对林广义道:“去解开红袖的穴道,让她取了缝衣针过来。另外把大家喝的水囊都拿来,倒在一起给我,我来给小六治伤,他内伤不重,未必会死。” 林广义立刻领命去了。 两年前在庄里的时候,小公爷就曾救活过喘不上气的老者,现在也许他还能创造奇迹。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合力把林小六搬到了马车上,从红袖手里接过衣服和针线盒,令林广义守在外面。 苏木担心道:“你有把握吗?这缝肚子没那么简单吧?” 林一诺没有回答,取下自己佩戴的陨石玉佩,坚定道:“送我进去。” 苏木立刻拉着他的手,两人一起进了小空间,林一诺头已开始晕眩,但仍强自镇定道:“扶我去潭水边,我要洗一洗。” 苏木:“……” 救命的紧急时候你还要洗澡?!这样好吗? 见他不动,林一诺解释道:“洗干净了才能救,不然会死。” “哦哦。”苏木闻言忙背着林一诺,三两步就走到水潭边。林一诺直接撕开身上的血衣,露出浑身精壮的肌肉和四处新伤口,对苏木道:“舀水给我冲淋。” 苏木见到他身上的新旧伤口,目光不由一沉,一声不吭地从水潭舀了水替他冲淋。 伤口碰水有多疼只有林一诺自己知道了,但他只是微微蹙了眉,并没有说什么,快速取了肥皂仔仔细细洗了手,他已快坚持不住要晕过去了。 “走吧。” 两人又回到了外面,林一诺马上带上玉佩,然后捞起刚刚从空间柜子里翻出来的衣服,刚只穿了一件中衣遮住身体,红袖就在马车外喊了起来:“小郎君,缝衣针拿来了。” 林一诺示意苏木拿进来,苏木掀开帘子从红袖手里取了放在林一诺的身旁。 林一诺举着手,对苏木道:“你出去,人多不好,帮我递水就行。” 苏木点点头:“好。” 一个时辰里,只见一盆盆清水端进去,一盆盆血水端出来,看得人胆战心惊。 终于,帘子掀开,林一诺跳下了马车。 一直守在外面的苏木问:“怎么样?” 林广义和红袖也是一样不错眼地看着林一诺,都在等他的回答。 林一诺其实也没有太大把握,但他作为首领,必须给人以信心,遂镇定道:“熬过这几天就能活。” 众人闻言都松了口气。 红袖更是红了眼眶,今天苏木刚走不久,他们就遇到了埋伏。红袖是林阀家生子,自小她也是练过武的,而且内功并不弱,但林一诺却第一时间封了她的穴道,把她藏在马车的后头。 作为侍女还要主人保护,这算什么呢? 她想起小时候经常把她护在身后的父母,眼里渐渐湿润。她的父母,已经因病去世好些年了。这个年代的人,长寿的不多。 林一诺看着苏木被刀砍得破破烂烂的衣裳,眼神微微一黯,拉着他就往另一边的马车去了。 苏木被他弄得有些莫名其妙:“哎,怎么了?我还想看一看小六。” 林一诺内疚道:“你身上的衣服换一换吧,都快成碎布了,不冷吗?” 苏木这才感觉到冷,打了个哆嗦道:“你不提起,我都没感觉,你一说确实好冷。” 林一诺有些不放心道:“衣裳都成这样了,身上真的没事?” 苏木撩起袖子给他看:“没事,连刀痕都没有。本少刀枪不入,百毒不侵,你还不知道嘛!” 林一诺抓住他的手腕,眼尖地瞧见他的胳膊上有一些淡蓝色的痕迹,伸出手指搓了搓,放鼻下一嗅,竟有淡淡的血腥味:“你的血?” 苏木赶紧缩回手,把胳膊搭他肩膀上,脑袋凑近了神神秘秘道:“嘘,我也是前段时间才发现的,我的血液竟然是蓝色的。” 林一诺蹙眉,微微拉开了一点和他的距离,道:“那你还是受伤了,还说刀枪不入。” 苏木无所谓道:“受是受了那么点伤,不过还没来得及瞅一眼呢,它就自己愈合了,要不现在我割一刀让你见证一下奇迹?” “……”林一诺忙拉住了他伸手过来拿刀的手,没好气道,“大可不必,刀是闹着玩的吗?不过,这证明刀剑还是能伤害到你的,而且你的血液这么特殊,以后要倍加小心,可别让人发觉了。” 苏木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啦,本少又不是站着让人砍的傻瓜。” 林一诺幽幽叹一口气:“看来,你是百分百的外星人了。” 苏木:“……” 好像是跟别人有点不一样,不知道双胞胎兄弟铁蛋的血是什么颜色的,要不,回去割他一个小口子看看? 江南道鄮县苏家村,正在指挥着工匠们抬青石板的铁蛋忽然感觉背脊有点发冷,他冻一哆嗦,自言自语道:“这天冷得也太快了,又要加衣服了。”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激起雄心 这一场恶战,林一诺这边除了没进入混战的红袖外几乎人人负伤,重伤一个,战死五个。而埋伏他们的那群草莽更惨,重伤被俘虏的十二个,当场死亡的二十三个,包括头领——隋末名噪一时的八卦门掌门首座胡少铭。 此一战,战果也颇丰,林一诺还从官府领到了黄金五百两,这是胡少铭这个官府通缉榜上排名前列的匪徒脑袋的赏金。林一诺拿到赏金就转头当成五位战死刀客的抚恤金,托镖运回浮云山庄给五人的家眷。 这是林一诺额外赏的,跟浮云山庄本身的抚恤制度并不冲突。 他的这番举动看在剩余的刀客眼里,自然又是一阵莫名感动。士为知己者死,有这样的主人,他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条命随时都可以为他而死。 林一诺不知道自己随手的一个举动,已经为他赢得了十三位刀客的效死决心。 …… …… 那受了重伤的林小六最终凭借强壮的身体素质扛了过来,没有成为阵亡的第六人,这令众人心头又松了一口气。自家郎君有妙手回春的医术,他们拼杀的时候也能更安心一些。 为了让小六及多少受了伤的众人能多恢复一些元气,林一诺下令在城里修整了五天才出发。 苏木这几天情绪有点不好,虽然一路走来也不是没见过血和死人,但都没这次这么惨烈。 以前流的是敌人的血,死的是敌人的人,但这次,他们自己的队伍里都出现了伤亡。人命的出现使这条江湖路不再令人憧憬。 骑在马上,苏木感叹了一句:“哎,这江湖的世界不美啊。” 林一诺淡淡道:“江湖本就凶险,你以为的太平盛世只在大城镇。” 苏木回想起来还有些懊恼,叹道:“以我的六识都爬上山了,居然也没及时发现那些山林里的埋伏。哎,是我大意了,否则他们不会死的。” 那群死的人,多是中箭而亡,也即是中了埋伏,真刀真枪地拼,他们不至于一下就殒命五个。 林一诺道:“这怎么能怪你,江湖中隐蔽的手段太多了,他们占山为王十多年,早就适应了阴暗潜伏的生活。而我们,初出茅庐,都是纸上谈兵,经验难免不足。也许,这就是行走江湖的代价。” 顿了顿,又道:“这次是我连累你了,我没想到北上的路竟然这么凶险,是我想的太天真。” 苏木不耐烦道:“两兄弟还用得着说这些吗?正因为危险,我才更要来哩。毕竟你小子武功虽高,也怕菜刀啊。” 林一诺失笑道:“总结地还挺对。” 苏木恨恨道:“你二叔太狠了,借的刀越来越锋利,真不是东西。” 林一诺原本带笑的桃花眼射出摄人的光芒,冷冷道:“我本来这次北上的目的是想放弃我的世子之位,从皇家那里过明路不与堂弟争。但二叔他既然这么看得起我,那我也不能让他失望了。林阀阀主和卫国公之位,我还真的是要好好当一当了。” 经历了生死这道坎,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原本淡漠与世无争的林三,在渐渐远去。 苏木赞道:“这才是男儿本色!让什么让,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兄弟我一定帮你!” 林一诺与他对了个拳,微微一笑。 他,不能让跟着他的人白死。 顿了顿又问:“那个道观,你倒没想着再去看看?” 苏木耸肩道:“不去,耽误时间。我后来想过了,那观主只有三脚猫的功夫,一推就倒,显然不是武林中人。他常年生活在这座山,自然对周围的风吹草动都很敏感。当时留下我,应该确实是出于好意。那三个孩子留在道观,总比在街上乞讨强。” 林一诺点点头,没有再说话,他对别人的事情本来就不是很感兴趣,只是随口一问。 …… …… 也许是因为林一诺手刃胡少铭的震慑力太强,也许是因为经过几场恶战后,众人浑身散发的气势不太一样,总之这一场恶战之后十来天,北上之路倒是挺太平。便有几个挑衅的也不成气候,再也没有大规模地伏击了。 大部分山匪似乎都藏了起来,也不露面。 这日,冬至。 白雪纷飞中,众人于日落之前终于来到了长安城外。 一行人二十多天来穿越了大半个大唐国土,走走停停,从南到北,由暖变寒,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最雄伟的国际大城——长安城。 抬头望着巍峨的长安城墙,苏木深吸一口凉气,感觉浑身都清爽了三分,他望着林一诺道:“终于他娘的到长安城哩!今日冬至,我们还能进城去酒楼里吃碗热腾腾的酒酿圆子。” 林一诺哑然失笑道:“你以为还在老家吗?长安城冬至吃水饺,哪里来的酒酿圆子给你吃。” 在两人身后的马车上坐的红袖闻言掀开帘子,笑道:“小郎君、苏君,圆子我今日在马车上做好啦,酒酿也已经做了十几天了,今天定可以吃了。” 苏木笑着向红袖拱拱手:“哎呀,红袖姐想得周到。” 红袖掩面一笑,放下了帘子,继续忙自己的事。 正文 第六十七章 长安雄城 缴了入城税,勘合了每个人的公验,众人穿过明德门,终于踏上了长安城的的地界。 长安城内纵横三十八条主要街道,均以黄土压实,路两边种着连成片的榆树、槐树,道旁还有深深的排水沟,沟外便是各坊坊墙。 苏木坐在马上看着周围络绎不绝的人群,甚至还有许多服饰古怪、发色各异、肤色各异的外国人,大感新鲜有趣。此时虽已近黄昏,但仍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浩浩荡荡地赶着车马行驶。 皇城之南大街就是朱雀大街,当前世界上最大的街,同时也是长安城的中轴线。朱雀街东五十四坊,由万年县管辖;街西五十四坊,由长安县管辖;京兆尹则总管其事。 苏木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后感叹道:“这就是朱雀大街啊,好威严壮阔,宽怕不是有四五十丈吧?” 林一诺目测道:“差不多。” 说话间第一次的街鼓在此时响起,夜色即将来临,城门、坊门即将关闭。 “郎君,你们终于来了。”街道边一位穿着圆领厚袍子、头戴幞头的男子兴奋地牵着马走了过来,脸冻得通红,呼出来的气都冒着白霜,此人正是浮云山庄的奴仆。 他们这些人是直接从鄮县坐船走的大运河水路,带着第一批贺礼先一步出发,比他们要早了一个多月来到长安城,修缮府邸、安排诸多杂项事宜。 每天都有三个人被安排在南面的三个城门蹲守接人。 “郎君,就要宵禁哩,我们快走吧,亲仁坊的卫国公府邸已布置好了。” 当年林紫英归顺李唐被封了从一品国公后,李世民还在长安城赐了一座国公宅邸。只是林紫英一生从未踏足长安,因此这宅邸大部分时间只不过是些奴仆在打扫看守,近两年才有主人偶尔过来。 众人进府放下行礼后,来到亲仁坊内最大的聚贤楼吃酒。 聚贤楼分上、中、下三层。第三层全是贵宾厢房,只为长安城有头有脸亦或熟客预留,根本不接待新客。 当然,以林一诺小公爷的身份,虽然是新鲜面孔,但一番运作后还是可以订到贵宾厢房的。在吃穿住行这方面,林一诺从来不委屈自己。 只是贵宾厢房实在稀少,林广义等十三位刀客就被安排在了二楼。即便是二楼,也还是青衣拿了金叶子开路,贿赂了酒店掌柜才腾出地方来的。此间生意盛况由此可见一斑。 长安城三十八条主要街道实行严格的宵禁,有巡逻队巡逻。若是有人夜晚敢在主街上游荡,那么大餐是吃不着了,牢饭倒是肯定会有的。但坊内就没这么严格了,虽然也是宵禁范围,但通常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路上遇到了也不会真的抓起来。 至于在私家府邸、酒楼通宵达旦吃酒耍乐的达官贵人、科举士子、旅店客人更是数不胜数。 此时在聚贤楼里也一样,众人高谈阔论,若用心去听,还能听到不少天南地北的趣事,既丰富见识,也打发无趣。 但对苏木来说就比较遗憾了,虽然他耳听八路,可这长安城里的人口音太重,对他来说听跟没听也无太大区别,都听不太懂就是。 很多外乡人,尤其是打算考科举的学子和往来的商人,为了不被长安人当成土佬田舍汉,都用心学过官话,自然不愁语言问题。但苏木一个江南农家子,怎么可能会特意学长安的官话呢? 苏家老小,一辈子都没考虑过来长安后该怎么交流的问题。 在他们鄮县,方言不知凡几,谓之十里不同音都不算夸张,翻过一个山头,双方就各讲各的方言了。这一点也跟鄮县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形有关,山头多了,交流就不似平原那般方便,自然而然方言也就变多了。 苏木自小爱在周边翻山越岭地游玩,光是学交流用的方言都来不及,哪有空去学什么遥远的长安官话呢。 林一诺倒是学过,但他嫌官话拗口,不如江南吴语娓娓动听,不符合音律,因此学得极不用心,只会听,不会说。 可以说在北方人眼里,南方人都是獠奴、南蛮子、土佬;在南方人眼里,北方人都是胡虏、莽汉、异族蛮;总之就是两看相厌,谁都瞧不起谁。正如林紫英就一直瞧不起北方,而北方却也一样看不上南方,便是流放犯人或贬斥官员十有**都是往南流放。 今夜林一诺及苏木均是一身淡蓝劲装打扮,甫一入楼便引来目光无数,实在是两人的容颜身高在这个世道过于突出,就像黑夜中的明珠,想遮也遮不住。一直到他们坐进了三楼贵宾厢房,隔绝了众人的目光,楼内的气氛才恢复原样。 一坐下来,林一诺就点了一壶闻名天下的黄醅酒,以及炙鹿肉、浑羊殁忽,至于面食类两人均不感兴趣。在路上的时候,他们曾经吃过蒸饼,又酸又硬,实在不符合江南人的口味。 最先上来的当然是黄醅酒了,林一诺取出两只玉杯,倒满。 苏木有点迟疑地对林一诺道:“你确定要喝这个黄酒吗?” 林一诺沉默了片刻才问:“所以我上次喝醉了到底做了什么?” 苏木打哈哈道:“没事没事,也没做什么。” 林一诺看了看面前隐隐泛着琥铂色的杯中酒,道:“我会少喝一些。还记得那首诗吗?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样美的酒,若不品尝岂非罪过?人生啊,只有美酒和美食是不可辜负的。” 苏木没好气道:“论到吃喝,你总有一百种说法。” 正说着,炙鹿肉被端了上来,旁边还放着两把小刀。 “两位客官,请慢用。”身着圆领麻衣的店伙计端上菜后就退出了雅间。这长安城的人自负,便是连店小二也带着一股天朝上国子民的气势,即便是面对三楼的贵客也不见他卑躬屈膝,倒也有趣。 一座雄城,真的就给普通老百姓那么大底气? 正文 第六十八章 酒楼见闻 苏木正想着,端着酒酿圆子上来的红袖推门进来了。 “郎君,苏君,酒酿圆子来哩。”红袖笑着给林一诺和一人一碗分好,然后退了下去。 苏木嗅了一口充满酒香的碗,拿起调羹舀了一个圆子放嘴里,边吃边感叹道:“冬至不吃一碗酒酿圆子总觉得缺点什么,吃上一口才圆满。” 林一诺赞同道:“一方水土一方习俗。” 吃完圆子,林一诺拿起小刀片炙鹿肉,说道:“你还没吃过鹿肉吧?这是鹿腿肉,肉质细腻、口感最好,营养也极丰富,尝尝看。” “唔,还挺好吃的,比羊肉强多了。”苏木确实没有吃过鹿肉,不说鹿肉贵不贵的问题,关键他们鄮县的山林里基本就见不着几只野鹿。 正吃着,在楼底下各种各样的议论声中,林一诺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便凝神听了一下。 “最近江湖上的大事,你们听说吗?” “什么大事?说来听听。” “玉面刀王林无缺的独子林三出来行走江湖咧。” “嗨,这谁不知道,前隋八卦门的胡少铭就死在他的手里。” “不对啊,这不对啊,一个奶娃子竟然有这等实力?那胡少铭当年可是上了江湖武林榜第二十名的咧。” “嘿,那林无缺当年不也是乳臭未干就闻名天下了?据闻他儿子更是厉害,练成了隋末江湖上人人都想得到的《仙灵诀》咧。” “定然是了,否则胡少铭怎么会死在他手里呢?而且传言连苗族小蛇王都出手了。从来下毒不失手的他,这次都没毒倒林一诺。” “真是英雄出少年,不得了,那林一诺才十五岁吧。” “这胡少铭抢谁的不成,偏要去抢林无缺之后,岂非老寿星上吊,嫌自己命长?” “没办法,异宝动人心,江湖传言林一诺带了异宝天蚕丝护甲上京要献给圣人,那天蚕丝护甲刀枪不入咧,谁不喜欢。” “护得了身也护不了头,胡少铭不就给人一刀割了头。” “你们只知道林一诺,却不知道他身边还有一个奶娃娃亦十分了得。” “是谁呢?” “一位叫苏木的奶娃子,跟林小娃子差不多年纪,经常穿个寻常麻衣。看衣着像平民百姓般不起眼,但却是天生的大力士,徒手劈刀不在话下,谁敢小瞧了他定然要吃大亏。” “吼,徒手劈刀?这么厉害?” “何止,小蛇王那里传出来的消息,那少年还会驱蛇、避毒,小蛇王失手,紫衫蛇女和护蛇郎君被擒皆因为此。” “这江湖热闹了,一下竟冒出来两个如此厉害的少年人物。” 林一诺把这些议论全部都听入耳里,心里暗叹道:长安果然不一般,江南道的消息这么快就传到酒楼之间了。 “喂,林三,你在干嘛呢?跟你说话怎么没反应?不会又醉了吧?”苏木伸手在林一诺面前招了招。 林一诺拍掉了他的手,没好气道:“没那么容易醉。” 苏木咕哝:“那我喊你半天都没反应。” 酒至半酣,楼下大堂开始出现身材苗条的胡姬歌舞助兴,苏木从门口栏杆处刚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不时拊掌叫好。 苏木不错眼地盯着:“哇,好身段、好舞姿啊。这胡姬真是不一样,高鼻碧目深眼窝,满满的异域风情。” 林一诺眉头微微一蹙,摇了一下铃,隔间跟红袖一起正在吃晚餐的青衣赶紧抹了抹嘴,走到房内。 “去催一催菜。” “是。” “好!”此时楼下大厅胡姬正在旋转跳跃,甩裙摆画成圆圈,长时间不停,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引起一片叫好声。 苏木也看得激动了,直接就起身走到栏杆旁靠着栏杆拍手叫好,偶尔还会吹一声口哨,十足一个贪玩小色胚的模样。 他自己看得兴起还不忘喊林一诺同享:“哎呀,好看,林三你过来看呀!” 林一诺喝了一口酒,冷冷道:“没兴趣。” 苏木奇怪道:“这么好看都不看啊?你瞧你瞧,哎呀,衣衫都旋得半露了!江南可见不着这样婀娜多姿、轻衣曼妙的胡姬。” 林一诺冷笑道:“眼睛深却湘江水,鼻孔高于华岳山。有甚好看?” 苏木:“……” 代沟,很大的代沟,两人审美有差异。“切”了一声后,苏木懒得理他,继续兴致勃勃地往下面看。 不多时,最后的一道大菜浑羊殁忽被抬上来了。 苏木跟着伙计进房,咋舌道:“这么大一头烤羊?我们俩没这么大胃口吧?” 正要动手切羊肉,却被林一诺拦住了:“这道菜不是这么吃的。” 苏木问:“瞎讲究,那该怎么吃?” 林一诺淡淡道:“此道菜内有乾坤。”说完用刀割开羊腹的缝线,就在苏木灼灼的目光下从内取出了一只鹅。 苏木吃惊道:“这是干嘛呢?” 林一诺从鹅腹内舀了一些肉及糯米放他碗里,道:“直接浑吃。” 当林一诺把鹅取出来之后,那整只羊便又被抬了下去。 苏木望着被抬出去的烤全羊张嘴结舌半天,才说道:“这真是够奢侈啊,不会这道菜,就吃鹅肚子里面这一点糯米和肉吧?整只羊都不要了?城里人真会玩。” 林一诺道:“此菜名叫浑羊殁忽。据书里记载,先取鹅,燖去毛,取出五脏,填上肉及糯米,再以佐料调和。后取一只羊,剥去皮毛,取出肠胃,将鹅置于羊腹内,缝合后炙烤。待羊烤熟后,便取出其腹中之鹅,弃羊肉不要,只吃鹅。” 苏木一边吃着糯米和鹅肉,一边摇头嗟叹:“怪不得有首诗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呢,你们这贵族阶级烧钱的花样也太多了。照你说的做法,那这只鹅怕不是要两三贯钱吧?” 林一诺笑道:“不错,一只鹅价值三千四百钱。” “啧啧啧!奢靡!一道菜就是从前我们家一两年的用度了。这菜的做法肯定是仆役们发明出来的,哄了你们这些士族傻瓜们只吃鹅,他们可以吃上一顿美美的烤全羊。”苏木狠咬了一大口鹅肉,吸引力全被这道菜吸引了,也不再去看楼下的胡姬了。 林一诺淡淡一笑,又给自己倒了满杯黄酒,一口喝了,玉一般的脸上慢慢浮起两坨浅浅的红云。 苏木掰下一只鹅腿放他碗里,嘴里还塞满着吃食,含混道:“你也吃啊,这么贵的鹅可别浪费了。” 正文 第六十九章 长安冬夜 从聚贤楼出来的时候,外面飘起了雪,红袖拉开马车的帘子,对苏木道:“苏君,麻烦你扶我家郎君上马车吧,吃醉了酒再给风雪一吹,怕是明天会头痛哩。” 苏木自然没有二话。 林一诺此时已醉得有点迷蒙,眼神都是虚的,同样喝得有些晕眩的苏木扶着他一路走得跌跌撞撞,心里不住吐槽:这人真是的,死沉死沉的,重量全压我身上了,那一身的轻功在喝醉之后仿佛都飞了一般。 把林一诺半扶半抱拖下楼的时候,他还顺势紧紧搂住了他的腰,苏木抽了抽嘴角,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长安甜丝丝的酒,能有多少度啊,就醉成这样了?! 两人进了马车后,林一诺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目光充满了侵略性,苏木忍不住道:“你这样的目光要是去看哪位姑娘,这谁受得了啊?” 林一诺冷冷道:“不要姑娘。” 苏木:“……” 进了国公府的院落,苏木把林一诺放在床边,叫他自己坐好,然后又唤了红袖过来给他擦脸擦脚。结果这一次,他居然比上一次还不配合,谁碰都不行,只认苏木。 无奈,苏木只好动手胡乱给他擦了擦。 “奇怪,为什么你的手那么冰?”苏木给他擦手的时候摸着对方像冰块一样的手暗自诧异。照理以林一诺的内力不可能会怕冷啊,难道喝醉了连内力都不会使了? 他疑惑地想放开林一诺的手,后者却牢牢地握住了不放。 “???” 对于林一诺喝醉了居然会这么黏人,苏木也是很无语,万万想不到平日里高冷淡漠的林一诺,喝醉了是这样的模样。他是不是从小因为陨石的原因不得不在人前人后装得很冷漠,所以酒后才有此反差? 苏木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手抽出来,然后一把将林一诺推到了床里面,没好气道:“服了你了,快睡吧,黏人精。” 正要离开,忽然被床上的大手一拉,跌倒在床。果然,那人又像八爪鱼一样抱了上来。 “咳咳,我的喉咙,松手!怎么喝醉了力气越发大了?我还没吹灯。” 林一诺掌风一挥,烛火灭了。 “……” 长安的冬夜格外寒冷,金炉兽炭取暖的效果也有限,但又不能点太多碳。虽然苏木化学一般,但也知道在门窗密闭的房间中,氧气肯定不够充足,点多了木炭燃烧不充分,就会产生有毒的一氧化碳气体,令人不知不觉间中毒。 总而言之,就是在这样寒冷的夜里,两个人依偎着睡可以取暖,这样一想,他就不觉得别扭了。 哎,闹心,下次真的不能让他喝果酒以外的酒,太黏人了。 …… …… 太极宫,朝班上乱哄哄的,跟菜市场一样,户部尚书戴胄又跟兵部尚书侯君集吵了起来。这两人吵了还不算,工部尚书段纶、礼部尚书陈叔达也要来凑个热闹,今日的主题来来去去就是“钱钱钱!” 大唐贞观年间的朝堂氛围是很自由的,有想法都可以说出来,尽情阐诉、尽情吵闹,李世民在高高的龙椅上坐看众臣子的辩论,观察每个人的反应,聆听每个人的意见,是他的乐趣之一。 本来身着常服的百官,令殿堂内外看起来五颜六色、花团锦簇的挺热闹,他一向是挺喜欢的。但今天真的是过分闹哄哄,听得李世民直皱眉头。哎,冬至祭天大礼刚过,他的思绪还留在大唐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马屁里,今日就要面对寒冬般凛冽的现实。 穷啊! 不仅国库穷,内库也穷。 李世民连修个宫殿都很难,每次他起了要修宫殿的念头,群臣都会涌上来反对,他只好一边夸奖表扬,一边暗中流泪。大明宫只修了半年就被喊停,现在就是个空架子摆在北边,委实难看,但他毫无办法。 明君不好当啊! 吵到最后,也没有吵出一个结果。好不容易等到日中散朝,大家收拾收拾一起去宫殿飞檐下、廊庑上吃廊下食了,仿佛刚才争吵的人不是他们一般。 此时的李世民也回到了甘露殿享用他的午餐,跟他一起用餐的是他最宠爱的年仅六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以及十岁的晋王李治。这一儿一女自长孙皇后3年前驾崩后,伤心欲绝的李世民便将两人留在自己身边亲自教养。 李世民一生儿女无数,但只有长孙皇后所出的儿女才得到他真正的疼爱,余者不过是为皇家开枝散叶的工具人罢了。 正吃着,内侍来报:“大家,林小公爷拖着一辆马车、牵了几匹马到了太极宫门口,说是给你送贺礼。” “哦?是林无缺的儿子?请至偏殿等着吧。”李世民的生日在1月23号,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呢,不知道这位怎么会这么早就进宫送礼来。而且,对于林无缺的儿子,他也委实有点好奇,不知道有没有其父半分风采。 “是。” 林一诺一路过来早就被正在露天吃着廊下食的众官看在眼里。 在林一诺的身后还跟着两个林家刀客在牵马、拉马车。 此时大家见了他窃窃私语,不知来人是哪家的小郎君,这般英武帅气。 那马车上油纸覆着的是什么东西?看方向是往甘露殿去的,哎呦,太好奇了。众人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想探个究竟,眼里都冒出了八卦的光芒,但没用,盖得太严实了。 甘露殿里,父子三人用完午膳,正在消食,晋阳公主李明达好奇地睁着大眼睛问:“阿爹,为什么那人那么早来给你送生日礼呀?” 李世民笑道:“他走了很远的路带来的贺礼,怕东西放坏了。” 李明达“哦”了一声,奶声奶气道:“阿爹,我也给你准好好了生日贺礼,等我回寝殿就拿给你看。” 李世民笑着抱过她放在膝头,摸了摸她的脑袋道:“我的好兕子,真孝顺,阿爹很高兴。” 李明达从他的身上滑下来,“咚咚咚”跑到偏殿门口,探出半个小脑袋偷看里面的人,然后微张了小嘴,又“咚咚咚”跑回李世民身边,凑到他的耳边说道:“阿爹,那人好好看,像玉一样。” 李世民宠溺地笑了笑,说道:“别调皮,怎么能去偷看呢?快去跟兄长一起玩去吧,阿爹要忙。” 李明达听话地答应了一声,由着内侍将自己领走。 正文 第七十章 少年英才 一诺觐见陛下。”林一诺朝龙塌上的李世民行了个规规矩矩、标标准准的稽首礼林一诺在偏殿内站了两炷香的时间后,内侍终于带着他去面见大唐至高掌权者李世民。只见这位大唐皇帝头戴一顶翼善冠,身穿一套白练布裙襦常服,器宇轩昂,眼如点漆,意气自若,一派渊渟岳峙帝王气度。 “臣林。 “起。”李世民眼神若实质般地打量了一番林一诺,说道,“据奏报汝在岭南谴走了疟鬼,救百姓于水火,朕心甚喜,汝可有想要之物?” “今次岭南疟鬼先有符师画符驱之,本已羸弱,臣不过侥幸采得良药,方才降之,并非臣一人之力,不敢贪功。”林一诺是初次接触这位李二陛下,听他声音暗含气劲,便知他是个一流的高手了。 想来也是,大唐的半壁江山都是这位李世民陛下亲手打下来的,他一生鲜有败绩,不仅军事才能突出,帝王之才一样突出,无怪乎手下名将贤臣扎堆了。 “汝过谦矣,无论是汝还是那苏家郎君,朕皆有赏。朕听闻你这次是从岭南北上的长安?一路可还太平?汝外祖身体如何?” 林一诺从容回道:“路上遇到一些宵小,不足挂齿。外祖如今不问世事,整日莳花弄草,倒也悠闲。” 李世民陛下微微点头:“如此便好。” 林一诺这才进入正题,说道:“此次奉家母之名北上献礼,有一台脚踏打谷机献上,其可快速收割稻谷,节省农时。” 李世民闻言大感兴趣:“哦,是怎么样的?” 林一诺回禀道:“已遣马车拉至殿外。” 李世民对一旁内侍道:“抬进来。” “是。” 不多时,一台脚踏打谷机便被抬了进来,放在地上。 李世民起身上前查看,询问道:“此物如何用?” 林一诺解释道:“打稻谷时用脚用力踩传动踏板,手抓稻禾塞进快速滚动的打谷机中便可打落谷粒,比人力打谷快百倍不止。” “好好好,农为国本,这正是大唐所需的好物件,你不错。”李世民心情大悦。 林一诺随即附上了脚踏打谷机的详细图纸,李世民接过一看,眼露精光,这个图纸的画法十分新鲜,遂问道:“这图纸是谁画的?” “是臣。” “看起来不似寻常画法,这用的是什么笔墨?” “炭笔。” 李世民回到龙塌上,心情很好地说道:“倒是别出心裁。” 林一诺继续道:“臣还有一物献上,可解大唐每年马匹损耗。” 李世民眼中泛出异彩,沉声道:“天子面前不可诳语,你可知道?” 林一诺微笑道:“臣知。” 李世民追问道:“那么,你说的是什么东西能解决马匹损耗这个难题呢?”要知道今天朝堂上兵部跟户部吵起来就是为了兵费,而兵费里面战马损耗占了很大的比例,如今,这个小小少年却口出狂言,说要解决这个难题! 林一诺成竹在胸道:“请陛下与我到殿外一看,便知究竟。” 李世民霍然站了起来,心痒难耐道:“东西在外面?” 林一诺回禀:“就在殿外。” 李世民大踏步走出殿外,林一诺紧随其后,只见殿外有一辆马车和八匹骏马。李世民将目光投向马车,可马车如今空空如也,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物件。 他向林一诺投来疑问的目光,后者直接朝林家刀客使了个眼色,后者告了一声罪,便上马骑着马“哒哒哒”地小跑了一圈。 李世民是何等样高手,瞬间听出了马蹄声的与众不同,当即问道:“这几匹马踱步的声音很清脆,不同寻常,但朕观马匹外形又颇为普通,并非宝马,是什么缘故?” 林一诺恭敬回道:“陛下,因为我给这些骏马穿上了‘鞋子’。” “鞋子?”李世民实在是好奇极了。 而随着林一诺话音落下,林家刀客配合地下马,抬起一只马蹄给李世民过目。 在马蹄之上赫然有一条跟马蹄形状极为契合的铁条钉在上面。 林一诺接着道:“陛下,这就是可解大唐每年马匹损耗的办法。” 李世民面色沉静,完全看不出喜怒地道:“哦,你如何证明?” 林一诺道:“此八匹骏马均是由我及家仆从岭南骑来,路途足有一千八百多公里,然马蹄毫无磨损。” 李世民奇道:“你中途未曾换马?” 林一诺摇头:“未曾。” 李世民沉默片刻,才道:“长途跋涉近2千公里,马蹄真的无磨损?” 林一诺肯定道:“无磨损。” 李世民向一旁内侍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上前仔仔细细看了几匹马的马蹄,然后将观察结果汇报给李二陛下,马蹄果然完好无损。 “哈哈哈哈哈!”这下李世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忍不住纵声大笑,“你很好,真的很好!化腐朽为神奇!千百年来这么简单的事情居然没有一个人想到。唉,果然是英雄出少年,颇有乃父之风,我大唐之福啊!你,有功于社稷!” 这仅仅是一块铁块吗?这完全是金山银海啊!每年因为马蹄磨损不得不淘汰掉的马匹消耗了多少国库资金啊!但有了这个马蹄铁之后,这就再也不是事了! 林一诺不卑不亢道:“陛下过誉,臣愧不敢当,不过是喜欢些奇技淫巧罢了。以后若是马儿的‘鞋子’磨损了,只管替它换双新的便是,无须换马。” “果然是个能解决马匹损耗的绝佳办法,好好好!”李世民老怀甚慰道,“汝今年几岁?” 林一诺回道:“十五岁零三个月。” 李世民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比青雀还要小了三岁,如此年少,未来可期!这样两份重礼于国有功,朕要好好赏你,说罢,你想要什么?” 林一诺旋即施了一个礼,朗声道:“臣忝为卫国公世子,无病无灾至今已是邀天之幸,盖追陛下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不敢邀功。” 李世民听了他的话,深深看他一眼,言简意赅道:“你,很好。卫国公有你这般世子,实是幸事。” 这样两份大礼简直就是送到了李世民的心坎上,比任何奇珍异宝都难得。尤其是马蹄铁,这样东西对于大唐来说简直太重要了,每年可以省下多少军费啊!要多天才方能想出这样的妙招呢?林无缺之子,果然非池中之物。 望着林一诺远去的背影,李二陛下眼神复杂,但最终泼墨挥毫,写下十个大字: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 正文 第七十一章 鸡同鸭讲 一夜之间,林紫英的嫡孙、林无缺的独子——林一诺,送的两样贺礼简在帝心,当夜就有内侍出宫赏赐了他御膳小食的事,便传遍了京城上层。 侯君集和几个武官大佬,在见到林一诺送的那几匹钉着马蹄铁的马,飞奔在铺满了碎石、刀片和荆棘屑的青石路上时,惊讶地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说简单太简单,说难又太难! 如此神奇! “这世上还当真有少年英杰,林无缺之后了不得咧。” “世上才华横溢者众多,但才能所用的却不多。看来,江南林氏,稳咧。” “这小子可曾婚配?我家正有个适龄待嫁女。” “这……仿佛没有听说。” 卫国公世子若是成亲,必然是要上报朝廷的。 消息灵通的人除了知道他送的贺礼之外,还听说了他北上遇到的事情,也对他的实力有了大抵的判断。一个能手刃胡少铭的少年郎,刀法可见一斑。 谢玉致和林无缺在隋末乱世江湖中是鼎鼎有名的神仙眷侣、天人之姿,他们的儿子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定是个玉树临风的好儿郎。而如今,这个家世高贵、文韬武略的好儿郎还未婚,一时之间,众大佬眼神亮了。 卫国公府一时门庭若市。 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消息,林小公爷貌比潘安、美似宋玉,生的花一般娇、粉一般嫩,坐在白马上恰似白玉雕成的像,犹如璧人。 现如今卫国公府开在坊墙上的门只要一开,便有一大群吃瓜群众前来围观,若是林一诺打马游街,更有香瓜、鲜花朝着他投来,弄得他狼狈不堪,只得闭门不出。 但闭门也不清净,明明就知道府里没有长辈,总还有人上门自讨没趣,那些军部大老粗完全是乱来。 莫名其妙的媒人太多,全被林一诺以“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挡了回去。反正他的母亲现在岭南呢,你们要提亲,就冒着生命危险去穿山越岭吧。 当然,大家自然是不敢去了,提亲也就不了了之。 岭南啊,前阵子还听说爆发了瘴疫,这种蛮荒之地,谁敢去呢?除了被抄家流放的人,其余正常的长安人,都不会想要踏足。当年杨阀带十万大军去岭南,十之七八都死在瘴疫上,南地对于北人来说比刀山火海还可怕。 …… …… 相比起林一诺,一身麻布粗衣的苏木就潇洒多了。 虽然他的长相也十分俊俏,皮肤虽然一路过来骑马晒黑了不少,但胜在身材高大,气质斐然。可是呢,他这一身的麻布粗衣太拉低档次了,令人一看便知此人是个普通平民。 对于先敬罗衫后敬人的长安城里人来说,他自然就很不起眼了。哪怕治疗疟疾有功,得了李世民的赏赐,也没有令上层的人高看他一眼。在他们这群人眼里,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因此在城内苏木只管随便走,根本就不可能会遇上半个向他投鲜花的小娘子。 到了长安城,第一件事可不就是到处逛逛长见识嘛! 长安一百零八坊,他和林一诺住的亲仁坊是东五十四坊之一,比邻东市,与才子佳人、官员名伶最多的平康坊也就一坊之隔。 其实苏木还挺想去平康坊里面见识见识的,因为这是有识之士都很爱去的地方,谁不爱去,谁是乡巴佬。但无奈他在长安有语言障碍,日常沟通都很困难,更别提在那等地方还得行酒令、吟诗对句了。想要拉上林一诺一起壮胆吧,后者又毫无兴趣、断然拒绝,并赠送他两声冷笑。 没办法,他就只能是东西两市里瞎逛逛了。 东西市均是末时初开门营业,苏木脚程快,逛完东市还能跑到西市看看。 东市多绸缎衣帽肆、珠宝首饰行、胭脂花粉铺、高档骡马行、坟典书肆,以四方奇珍、奢侈珍品为主。林如琢现在正在卖的香皂和肥皂这里也出现了,只是数量极其稀少。 另外他还在药铺见到了他的白糖,但打听不出价格,鸡同鸭讲,完全无法交流。只是看店家掌柜的神色,想来也不会便宜。 看完了东市苏木就得出了结论,这里可以偶尔过来长长见识——因为里面有很多珍品,但是呢,买就没必要了,太奢侈。 一顿奔跑到了西市后,苏木很快就发现,西市更繁华、更兼容。这里多是以衣、烛、饼、药等日常生活品买卖为主,且各类档次应有尽有,不像东市,只以富贵为主。 对苏木来说,西市比东市显然更有趣些。西市明显的平民百姓、普通富商居多。除了商铺外,这里还有一些农夫挑着担过来卖果菜米麦。可惜苏木跟那些长安城附近的农民完全无法交流,不然他还真想买些野果回去。 更热闹的是街上还有许多杂耍的、卖唱的、算命的等等。 占地面积足有一千六百多亩,囊括了四万多家商铺,两三百个行业的西市,肯定不仅是大众平民市场。它还包含大量西域、大唐附属国等众多国际客商在内的国际性大市场,奢侈珍品也不是没有。 瞧着眼花缭乱的舶来品、五颜六色的外族人,令人不得不感叹长安的繁华。 逛了半天后,苏木也乏了,随便找了一家饼铺进去,就开始跟店伙计极其鸡同鸭讲的一幕。 “给我一个饼。” “哈?你说的哈?” “我说,给我一个饼!” “屁?啥屁咧?” “屁个头。” 店伙计不耐烦了:“走走走,别耽误我做生意,学好了官话再出门来。” 苏木一脸懵地看着店伙计摇摆的手:“什么意思啊?这是赶我走吗?喂,我有钱。” 说完,他伸手摘下腰间挂着的钱囊在店小二的面前颠了颠。 店小二翻了个白眼,明白他的意思了。但是,他完全听不懂这乡巴佬说的什么啊,怎么做他生意? “嗨呀,我就不信了,买个饼还能买不着。给我一份跟他一样的。”苏木口干舌燥、比手画脚半天,仍然沟通不了,索性指了指店门口坐着的一位大胡子,后者正吃着汤饼。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拜访李靖 , “你指啥指?”正在吃饼的大胡子见到一个叽里呱啦说着倭国话的人居然拿手指着他,顿时生气了,拍桌子瞪着苏木。这满口倭国口音的东瀛人,居然对我大唐子民指指点点?真是胆大包天! 江南一带,虽然十里不同音,但十之八.九都属于吴语,而倭国向来没有自己的文化,都是引进的中华文化。吴音在倭国的引进和传播更是从南北朝时期便开始了,因此倭国口音听起来就会很接近吴音。 自古江南道沿海地带都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吴语就是这么伴随着丝绸和瓷器登上的倭国土地。因此在听不懂两者区别的人耳里,便常常会把两者混淆,这大胡子显然也是误解了。 长安是个汇聚国际游客最多的城市,里面的东瀛人也不少。反而说江南话的人倒不多,因为江南人大部分来到长安,也会学好官话。 大胡子听不懂苏木的话,苏木自然也听不懂他说的什么,但他知道肯定不是好话,于是也瞪了回去:“你看什么看?” 大胡子见他还敢跟自己瞪眼,生气地放下碗,站起来就挺着胸膛朝苏木撞过去。 他有点胡人血统,身高与苏木不相上下,但身材看起来要比苏木魁梧得多。他是个三十来岁的壮年汉子,而苏木不过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脸上还一脸奶乎乎的,毛都没长几根,他自然不放在眼里。 谁知他一撞上苏木的胸膛就如同撞到了一块铁板,直接被反坐力推得一个趔趄,胸口生疼。 这不对啊!莫非这少年是高手?也是,如若不是高手,怎么会小小年纪就敢从东瀛那么远的地方跑到大唐来。 他顿时有点怂了,“哼”了一声,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说道:“奶娃子,我不想跟你计较。”转头继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吃自己的面饼。 苏木听不懂这里的人说话,想买点吃的也沟通不了,打架么也没打起来,于是转头走了,不想继续逛了。 等他走回国公府的时候,正好赶上林一诺换了一袭冷色调麻布圆领窄袖衣袍走出来,他身后还跟着牵着两匹马和一包礼物的同样穿着粗布麻衣的小仆青衣。 苏木吃惊地围着林一诺转了一圈,乐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你这耽于享乐的大贵族不穿锦袍开始穿麻布粗衣了?不嫌硌得慌?狐裘也不披,不怕冷了?” 林一诺耸肩道:“偶尔也换换风格吧。你去了哪里?一句官话都不会,你怎么跟人交流的?” 苏木闻言垂头丧气道:“交流个鬼哦,买个点心都买不来,鸡同鸭讲。” 林一诺笑出了声,道:“当初让你学学官话你不学,下次出门记得带个小厮当翻译。” 苏木叹了口气:“万万没想到来到长安还有语言关要过。你现在要出门?这天都快黑了,宵禁要开始了吧?” 林一诺道:“去拜访一位家父故旧,不需很久。你饿了吧?我在你房里留了新的吃食,叫老婆饼,你去试试好不好吃。” 苏木道:“这么奇怪的名字。”旋即又转了话头,问道,“你去拜访谁?怎么要去拜访人还不穿得好一点?可别惹了人生气。” 林一诺淡淡道:“代国公李靖,我想他不至于在乎这些。” 苏木大感兴趣道:“我记得史书上对李靖的军事能力评价很高,不知道这一位是不是一样呢?” 林一诺将手指轻轻压在唇角“嘘”了一下,道:“隔墙有耳,有些话,要谨慎。” 苏木洒然道:“怕什么,谁能有本事来偷听我们俩的对话,而青衣是你的人,听了也无所谓啊。哎,不跟你说了,那你快出门去吧,我饿死了,去吃你新做的老什么饼去咯。” 林一诺微微一笑,再次强调道:“老、婆、饼。” 苏木转过影壁往左走,随意挥了挥手,“叫什么都没关系,反正你又不会拿去卖,好吃就行。” 一边说,一边人就飞快地走远了。 林一诺望着他消失在转角的背影,淡淡一笑,带着青衣和白马走出了侧门。他会穿粗布麻衣实属无奈啊,谁叫京城的人这么势利眼呢,他只有打扮成这样才能舒舒服服走在街上。 李靖这些年独来独往,但凡下了朝,便闭门不出,但他接到林一诺的拜帖后,却破天荒地同意了。 进了李府正堂,林一诺终于见到了这位赫赫有名的大将。跟他外公一般年纪,但风采却比谢卓差得远了。他长相普通,五官粗犷,额头宽阔,双目似闭非闭,眉宇间更是带着一股暮气。 林一诺心中暗叹,惟草木之零落兮,恐英雄之迟暮。 他曾听山庄里老人提起过,当年其父林无缺云游天下时遇到李靖,两人明明差了近两轮的年纪,但却一见如故,成为忘年交。 奈何天下大乱时,李靖看出李渊要造反,去向隋帝告密,结果隋帝不以为然,害他反被李渊擒获,于是只能归顺李唐,成了李世民的幕府。 从此他和他们林阀就是两个阵营,自然不再往来。 没能及时拉拢李靖到自己的账下,一直是林无缺的遗憾。 李靖之大才,是师公徐阳都极为称赞的,评他当得起军神的称呼,比之冠军侯也不遑多让。 其两个月南平萧铣,三个月北灭东/突厥,四个月西定吐谷浑。这些战役明明都应该是艰苦卓绝的,却被李靖神乎其技的用兵之法打成了一面倒的杀戮,对手仿佛直接神格掉落了。 但李靖在军事能力突出的同时,政治水平却很拖后腿,始终没能进入李世民的“自己人”行列。最终他因功高盖主,不得不阖门自守,到如今,已近古稀之年的他,连政事都不参与了,一心避世养老。 比起当年一起打天下的老哥们肆意潇洒的生活,他的日子委实憋屈。 林一诺上前施礼:“晚辈林一诺,见过代国公。” 李靖微微颔首:“不必多礼,坐吧。” 林一诺上前在一张坐塌上盘坐了。 正文 第七十三章 美人如玉 李靖不动声色地打量了林一诺一番,倒了一杯煎茶推到他的面前,缓缓道:“我观你吐纳呼吸,内功已至化境,比你父亲当年还要更胜一筹。但看你刚刚的步伐,又不像是平常的内功,此事颇为奇怪。” 林一诺心中凛然,这李靖果然不愧是高手,只凭寥寥几眼就看出了这么多事来,可知他的心智。 林一诺取过煎茶掩饰般地喝了一口,并未回答。因为他既不想说真话,又懒得编谎话。 李靖似乎也只是随口一问,转了话题道:“这次来到长安,可还习惯?当年你父亲第一次来长安游学,可是吃不惯这里的饮食咧。” 林一诺笑回:“还算习惯,我自己略会做几样家乡小菜。这次还带了一些鸡精过来,国公爷可以在煮菜时加入一些试试。” 李靖笑道:“什么国公爷,不要这么见外,我同你父亲相交甚笃,你唤我一声伯伯便是。” 林一诺从善如流地换了称呼。 两人又随意聊了一会后,林一诺起身告辞,李靖也并不留他用膳,显然对于故友之子,他也颇为疏离。 走出李府大门,林一诺轻呼一口气,心情不由变得有些沉重。他来拜访李靖,除了因为父亲跟他有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看看他的状况。结果,他看到的,比他想象的还要差。 比起李靖,他们林阀和谢阀,显然更不算是李世民的“自己人”。 他二叔莫名其妙将女儿嫁入长孙家是败笔中的败笔,明知道祖父最厌恶胡人,他居然还把女儿嫁给有胡人血统的长孙家。本来,凭他们林阀在江南华族中的地位,未必不能成为李世民拉拢和提拔的对象。但现在他们的掌舵人,却把方向走偏了。 进入大唐后,他们江南十二大名门望族本就因远离政治中心,士族地位有所衰落,远不及山东士族和关陇贵族。一直以来,他们均是相互联姻,并保持文化优势,但他二叔却忽然将女儿嫁到了陇西贵族,真不知道怎么想的。 林一诺心里很清楚,在另一个位面的历史上,长孙家结局可不怎么美妙。历史的惯性如此强大,他们这个位面,目前发生的一切都已经开始跟那个位面渐渐重合。 …… …… 林一诺最近打算在长安城开酒楼,目前正在勘察选址,较为忙碌,好几日不跟苏木一起鬼混了。这日,苏木带着十三刀客里一位唤做林念祖的人充当翻译,上玄都观游玩。 玄都观前身为通道观,始建于后周时期的汉长安故城内。隋文帝以乾卦爻辞规划大兴城时,为了镇住位于第五道高坡的九五贵位,将之迁建于大兴城崇业坊内,并改名为玄都观,隔朱雀大街与兴善寺相对。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之际,有一条李氏当王的谶言传得沸沸扬扬。因此李阀争天下时便自称是老子后裔,当时“应谶当王”是普遍受到欢迎的。 李世明称帝后,第一件做的事情便是追封老子,并将道教提高到“本朝家教”的尊崇地位。 因此道观在民间自然受到欢迎。 大唐的道观可不是清心寡欲一心修道修仙的地方,而是一个集医疗、学院、旅游为一体的交际中心,佛寺亦然。 玄都观是长安城颇为著名的道观,大门前古松参天,修竹滴翠,最大的特点就是满山的桃花园林景观。每年阳春三月,才子佳人必来此地踏青赏花郊游。 现在是寒冬时分,只有雪,没有花,但雪花落在树枝上,未必不美。 苏木拜过老君上过香,给了香油钱后,便开始在玄都观四处赏景。 走着走着,他的耳内传来一阵停顿得宜、气韵自然的琴音,连一向没什么诗词歌赋兴致的他,也不禁心头冒出一句诗来“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他耳朵自动过滤掉了旁的嘈杂之音,徒留这一片清幽、高雅的曲调。 不知不觉间,他的脚步就顺着琴音追寻过去了。 他实在是很好奇,能弹出这种仙乐的人是个什么模样的。 穿过满树雪花,那琴音已越发清晰,遥遥见到安坐远处亭间闭目抚琴的人儿时,他惊得目瞪口呆,心跳微微加速。 很难形容这人的长相,如果说谢玉致是惊心动魄的美,林如琢是高贵典雅的美,那么眼前这人,就是糅合了两者的矛盾之美。尤其是配上他指尖弹奏出来的仙乐后,冲击力更强。 此人做胡式男装打扮,既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又像坠入凡间的精灵。 所谓的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大抵便是如此了罢。若她微闭的双目中有配得上她玉容朱唇的美眸,那么即便是谢玉致及林如琢都要逊色三分。毕竟谢玉致已近大衍之年,而林如琢美在气质。 站在苏木身后的林念祖循着他的目光也看到亭子里的美人,惊讶道:“世上竟有美得如此诡异之人。” 的确,见多了自家主子的林念祖,对美还是有一定的抵抗力的,但他的主子的美,是十分正气的美,绝不似眼前这人般,看着既清纯又妖孽。 谢玉致和林如琢的美,会令见了她们的普通男人自惭形秽,而眼前这人,却只让从心底冒出一个想要亵渎她、蹂躏她的想法,极其魅惑。 苏木喃喃道:“为什么我看到她不是心生欢喜,而是心口发凉呢?怪哉。” 但说是这么说,他的脚步仍然不受控制地飞快穿过桃林往亭前走去,林念祖见了急忙跟上。两人还未走到近前,倒有人捷足先登了。 一行六七个年轻男子,身穿长安最流行的绯色圆领窄袖锦袍,头戴黑色璞头,见到亭里抚琴的人顿时惊为天人,表情很夸张。 长安城每到春秋季,到处都是撑着帷帐郊游的男男女女,而且西市还有许多风情万种的胡姬,纨绔子弟们见的美人儿也不算少了,但如眼前这人般美得令人心痒难耐的却绝对是平生仅见。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是仙是妖? “这是仙还是妖,怎地如此好看?”很不和谐的油腻的声音打断了琴音的清雅。亭内的美人蓦然睁开眼睛,双目似嗔非嗔地扫了开口说话的那人一眼,只把那人腿都扫软了。 美人绝非是故意勾人,但其天生一双水灵灵的含情目,任谁被其扫上一眼都会心口小鹿乱跳。 站在桃林间被桃树掩映了踪迹的苏木和林念祖,看到那人睁开双目的模样,皆呼吸顿止。原来那双眼睛如此多情,难怪其要闭目。 绝对是红颜祸水的级数! 那人被人扰了雅兴,脸上便带上了一点不悦,玉容冰冷,抱了琴,转身就要走。之前开口的那个矮肥油男子却跨上前一步,拦住了那人的去路。 那人往后退了一步,娥眉微蹙,冷冷望着二十出头的矮肥油男,令旁观的人恨不得把矮肥油男立刻拍开,将她拥入怀里好生安慰。 那矮肥油男脸上亦是讪讪,但随即傲然抬头:“吾乃清河崔氏儿郎,你这小娘子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怎地一个人在此抛头露面,帷帽不戴,婢女也不带一个?成何体统?” 竟是一副道貌岸然的君子口吻。 美人垂下长长的扇子般的睫毛,懒得争辩,侧了身,又想走,却又有一名男子有意无意上前一步,恰挡住了去路。 美人只得停下脚步,不点自红的朱唇冷冷道:“既是清河崔氏的才子,却好笑地男女不分?”却是一把正在变声期的公鸭嗓。 在场所有人均倒吸一口凉气,惊得目瞪口呆,有一男子结结巴巴道:“你……你你……你居然是个少年郎?!” 再去瞧他胸口,果然平平;瞧他脖子,果然有微微凸起,只不明显。 “哼。”美少年冷哼一声,撞开呆愣过去的拦路男子,径直往前去了。 在他就要越众而过时,冷不防又有一个男子一把抓住了他雪白的手腕。他转头目露鄙夷地瞥了那人一眼,那人浑身仿佛被电流击中了一般,又麻又酥,不自觉地松开了手:“不……我不是……” 美少年显然懒得听他们废话,飞快地抱琴走远了,徒留下一行被震得七荤八素的男人。 “嘿,真是邪门了,居然有这么雌雄莫辨的少年郎。” “这人不是真人,是这桃林里的精怪变的吧。” “也是哦,真人岂会有这么美的,长了二十多年就没见到过这样的。” “可惜了,可惜了,这样的长相怎么会生在男子身上。” “确实啊,太可惜了,为什么是个少年郎?” “……” 那握过美少年手腕的男子情不自禁地将手放到鼻尖嗅了一下,似乎仍能闻到美人身上残留的清香,竟然感觉到一丝心动,当即吓得他晃了晃头,不住道:“再美也是男的……再美也是男的……” 同样被震惊地说不出话的还有苏木和林念祖。 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苏木才道:“我小时候第一次见到你家小主人时也错认了他是女孩子,可当时他还是个奶娃娃呢。现在少年了一脸英武之气,比我还高了两分,再也不会令人混淆男女了。想不到,今天居然见到了一个比你家少主还美的男子。” 林念祖可不敢议论主人,当即闭口不言。但他心中的震惊一点都不比苏木小,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刚刚那人是少年郎了,可是他的这颗心却反而“砰砰”跳个不停。 反差太强烈,印象更深刻。 那美少年,就是拥有分分钟把直男掰弯的能力。 碰到如此美人后,之后的美景都显得黯然失色,苏木也没兴趣继续逛了,抓了几把雪捏成团,一边抛着玩,一边往外走。 也许是无巧不成书吧,骑了马走了没多久,竟又遇上了方才那美少年。 此时美少年似乎遇到了麻烦,刚被两个同他一般大小的少年郎抢了琴,并推了个趔趄,一屁股坐倒在雪地里。其中一个顺势骑在他身上扬手就打,以致他头上的璞巾都散了,露出一头迷人的青丝,更显风情万种。 苏木暗暗道:这美人也真的是绝了,真的就从头发丝美到手指尖呗。 “喂,你们在干嘛呢?”苏木朝着三人喊了一句,那美少年抬眸瞧了他一眼,没说话,另外两个则是骂骂咧咧,骑在美人身上的那个更是满脸通红。 但是呢,双方都听不懂对方说的啥。 苏木朝身后的林念祖道:“你来问。” 林念祖开口道:“这位是我家卫国公世子的朋友……”他话还没说完,那两位少年郎一听“卫国公”三个字就丢下琴撒腿跑远了。 苏木微张了口,问林念祖:“你说了什么啊?他们就吓得一声不吭屁滚尿流地跑了?” 林念祖还没回答,倒是那美少年整了整弄散的衣襟,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淡淡道:“国公那么大名头,他们不过是太常寺乐工,听了当然会被吓走。” 苏木大悦道:“啊,你会说鄮县话!老乡啊!” 说完他跳下马,向着美少年抱拳施了一礼:“鄙人苏木,来自鄮县仙人山脚下的小村落,请问足下尊姓大名?” 美少年还了一礼,道:“某现下已没有姓名,刚被上官赐了新名‘称心’,足下便叫某称心好了。” 苏木好奇道:“是称心如意的称心?” 称心点头道:“不错。” 刚刚那两人欺负他,却也明显是没舍得打脸,他的脸上毫无伤痕。此刻他衣衫歪斜、发丝紊乱、气息微粗,却非但不显得狼狈反而因此透着股诱人的邪气了,真像是山林的精怪。 苏木定了定心神,方才转过脸与他并肩而行。称心矮了他小半头,但在寻常人里已算十分高挑,因苏木的身量是属于特别高大的。 林念祖在苏木跳下马的时候也同时跳了下来,此时就落后几步跟在两人身后。他的目光不住地在称心背后打转,心里一遍遍地问自己:“这真的是个男的?这也太妖孽了,换我也想欺负他。”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好奇心重 难得遇到个老乡,苏木兴奋地与称心说话:“真够巧的在长安城里也能遇到老乡,你老家在哪的?口音跟我一样,仙人山附近的吧?在长安城你住哪?我送送你。” 称心冷淡道:“不必。” 苏木又好奇追问:“刚刚怎么回事,那两个人为什么打你?” 称心冷冷道:“那你应该问他们。” 苏木:“……” 怎么那么会噎人?美人都有这毛病吗?林三也是这样的习惯。 苏木搔搔头,从马背上取出一个水囊,转了话头递给称心:“要不要喝酒,这里面装着美酒,很好喝,我请你喝。” 称心右手抱着琴,微微摇头道:“我不喝别人的酒。” 苏木嗟叹道:“哎,若是有人请我喝酒啊,我肯定不会拒绝。” 称心沉默着走路,并未搭话。对于刚刚苏木帮了他的事,也丝毫不道谢,浑身散发着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气息,玉容冰冷,仿佛这世上没什么值得他高兴的事情一般。 但偏偏他的长相却又像是诱惑旁人靠近、再靠近一些,极其矛盾,又极其吸引人。便是完全情窦未开的苏木,也忍不住会原谅他的冷淡和无礼。 这个看脸的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 沉默着走了一会后,称心忽然停了下来。 苏木奇怪道:“怎么了?” 称心淡淡道:“足下有马请先行。” 苏木耸肩道:“我没什么要紧事,随便走走的。难得遇到老乡,交个朋友。” 称心微微蹙眉,道:“我不是你的老乡,也不想和你交什么朋友。” 苏木不信道:“怎么可能,不是老乡,你一口鄮县话?” 称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怀念的神色,但很快便收敛了,淡淡道:“我有问你是哪里人吗?有问你家住哪吗?我没有问你,你为什么非要来打探我?” 两人后面的林念祖听了不悦道:“你这人好生无礼,刚刚可是我们苏君帮了你。” 称心冷冷道:“是我求着你们帮的吗?不过是挨顿打,我根本不在乎。” 林念祖还要开口,苏木举手拦了,对着称心道:“对不住,看来,我是真的打扰你了。” 说完便跨上马,临去前仍忍不住道:“我在长安的落脚地是亲仁坊卫国公府,你若有事可以去那里找我,后会有期。” 两人离开后,称心波澜不惊地继续往前走。 这条路又冷又安静,他走的不急不缓,既没有穿披风也没有戴帽子,任凭冷风吹进他的脖子里,白玉般的肌肤冻得晶莹剔透。他仿佛完全感觉不到冷,如星子般的眼眸里也完全看不到光。 他的背影又直又挺,在寒冬里看着就像一只孤独的玉雕。 …… …… 苏木打马离开,骑了一段路后拐了个弯,确定对方不会再看到自己后,忽然跳下马,对林念祖道:“把马牵走,你在前面等我,我想一个人再逛逛。” 林念祖担忧道:“苏君,你不会官话,没法跟人交流啊,还是让我跟着吧。” 苏木洒然道:“没事,我现在啊,不找人搭话便是。” 林念祖没法,只好听命:“苏君,那我就在崇业坊门口的茶肆等你啊。” “嗯,去吧去吧。”苏木一边挥手,一边已经走开了。 打发了马和林念祖后,苏木爬上路边上的大树,登高望远,很快就找到了称心。后者此时已上了一辆牛车,脸上仍是冷冷淡淡的表情,仿佛世上任何事情都不足以引起他的兴趣一般。 苏木实在是对这个称心太好奇了,那人浑身上下散发着的就是两个字:神秘。他非要弄清楚他到底是什么人,家住哪里,做什么的才罢休。苏木自幼长于山林乡间,一向行事颇为随心所欲,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唐突。 正不错眼地盯着那辆牛车呢,眼前忽然飞过一只硕大的白鹘,他顿时呼啸一声,把白鹘唤了过来。白鹘在空中打了个旋,飞落在他栖身的枝头不远处,静静地看着他,极有灵性。 苏木能感受到它的好奇心,笑道:“想不到在城里还能见到你这样的。” 一般的鹘羽毛均是呈浅褐色,这一只却通体雪白,极为漂亮,双目更是炯炯有神,在它的爪间还绑着一封信。 苏木自言自语道:“咦,居然还有人用白鹘当信鸽用的?你是被人饲养的啊。” 他虽然很好奇,但也没突破底线去偷看别人的信。 白鹘很明显能听懂苏木的话,对着他轻轻拍了拍翅膀,苏木马上就明白了它的意思,这是告诉他,它确实是有主之鸟。 苏木摸了摸它的头,叹道:“你这样的鸟霸王还要被人类奴役,真是傻啊,自由自在的翱翔天空不好吗?” 白鹘歪头看着他,仿佛是在说:“在人类身边每天都有好肉吃,有什么不好?” 苏木笑道:“也对,鸟各有志。啊,对了,你现在急着去送信吗?不急的话先帮我盯着那边那辆牛车上的人。喏,里面最美的那个就是。看他去了哪里,回头我也给你肉吃,如何?” 白鹘张开羽翼轻拍了拍苏木,显然是成交的意思,然后就振翅飞了。 碰到苏木对于白鹘来说是无法拒绝的外快,它是不想赚也得赚,谁叫这个人类身上带着极强的蛊惑力呢。 既然找到了盯梢的好鸟,苏木也就不亲自行动了,毕竟他速度虽快,可是没有轻功啊,飞檐走壁不是那么方便的,而盯梢当然是有轻功才比较方便。他爬下树,很快就走到茶肆找到林念祖,一起喝了会茶。 半个时辰后,他听到天空一声鹰唳,快步走出了茶肆。白鹘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跑,路人只感觉到一阵风飘过,根本察觉不到刚刚有人从自己身边跑过。 跑着跑着,苏木停了下来,望着在一座居民宅上空盘旋的白鹘不由地笑了。这还能有更巧的事儿吗?那美少年居然也是住在亲仁坊内的。 苏木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然后摇了摇手,算是跟空中的白鹤道了谢。然后他又回到崇仁坊,坐了马慢慢悠悠往回走。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实难自弃 , 晚上用晚膳的时候,苏木时不时莫名笑一下,林一诺奇怪道:“今天出去遇到什么有趣的事了,你这么高兴?” 苏木道:“今天啊,遇到一个很神秘的美人儿。” 林一诺淡淡道:“多美?” 苏木顿了下,说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吧。” 林一诺挑了挑眉,眼神扫过苏木似还在回忆的脸,幽幽道:“你心动了?” 苏木回想了一下称心的性别,打了个寒颤:“怎么会,别瞎说,他是个少年郎,我可没有断袖的癖好。” 林一诺的脸在烛火下忽明忽灭,他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夹菜吃。 倒是苏木忍不住又眉飞色舞地说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人一眼看过去,根本就是雌雄莫辨。若是男子见了他,定然认为他是女的;而女子见了他就会认定他是男的。无他,心之所向耳。” 林一诺嗤笑一声:“我看是你心之所向吧。” 苏木无奈道:“你这家伙怎么今天说话怪里怪气的,算了算了,说别的吧。你今天找店面找的怎么样啦?” 林一诺道:“差不多了。” 苏木又问道:“对了,你为什么会忽然想在长安城里开酒楼?不回去了吗?” 林一诺笑道:“怎会,长安哪有仙人山有趣呢。” 苏木奇道:“那你在这里费心费力开什么酒楼?” 林一诺低声道:“因为酒楼是最好的消息来源,而长安是天下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苏木双目放光道:“原来是为了这个原因,好玩,那我也很有兴趣。林少,带上小弟一起玩啊?” 林一诺微微一笑:“苏少若有兴趣的话,当然可以入股啊,何况,我还要用你的鸡精哩。” 苏木想了想,自己现在也不算穷人了啊,怕什么,于是喜滋滋道:“那再好不过,我出股份钱,其余的事情都由你来吧,你手底下可用的人才多,如何?” 林一诺举起装了葡萄美酒的水晶杯与他一碰:“成交。” 是夜苏木半梦半醒之间,又听到隔壁房间的萧声如泣如诉地传来,他无意识地想:“林三这家伙又不知道在伤春悲秋什么了。” 翻了个身,就着萧声睡熟了。 …… …… 皇城,太常寺。 华夏作为礼仪之邦,掌管邦国礼乐,陵庙群祀,天文术数衣冠之属的太常寺自然也是个极重要的职能部门。 而称心,便是太常寺下太乐署的一名乐童。 他家住亲仁坊一处不起眼的小院子里,家中有个万事不管父亲,一个小他五岁的身体羸弱的幼弟,以及万事皆管的继母和小了他九岁的同父异母的幼妹。 自从八岁那年他来自江南道鄮县某小山村的亲母去世,父亲又经掌管户口的司户曹吏介绍续娶了继母后,他和幼弟的生活便十分艰难。 十岁那年,他被继母送到了太常寺,凭着集合父母优点于一身的长相,即便当时的他一点音律都不会,仍然入选了乐童。 还好他是良民,良民就有凭借技艺升官的希望。 这五年来,他日夜不缀地苦练琴技,但却因为没有打点关系的钱货,每年的考核他明明表现可算优秀,却一直得不到升迁。好在今年总算挤进了雅乐里面,成了一名即将上任的乐工。雅乐主要负责的内容就是在国家祭祀等重大活动时进行表演,比教坊内以色娱人的乐工要好多了。 但前天,他却听到了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他,居然被排进了东宫的教坊! 明明他的考核成绩已经交给了吏部,按理不应该去教坊,却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产生了这样的变化。他去找了寺丞大人理论,却只得来改名的待遇。 呵,寺丞大人亲自赐的名——称心。 他小小一个乐工,难道还能违命吗? 于是,昨天放了一天假后,今日起,他便要入住东宫了。 以后他一身琴技只为储君表演,再也不必苦心学艺。在国家大典上,不能弹错任何一个音符,因为祭天是何等重要神圣的事情。但想来以后只是为愉悦储君的话,技艺要求也不必那么高吧。 …… …… 午间太子李承乾嫌膳食难以下咽,点了份浑羊殁忽。如此奢靡,自然引来于志宁、孔颖达等人一顿痛批。太子李承乾大怒,在宫里摔了好几个瓷器后才略略消气。 他明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可偏偏却如此不自由。 衣食住行,没有一样可以随心所欲。 自从今年春猎他摔下马以致些微坡脚,而阿爹却对四弟李泰愈加宠爱后,他就再也不能平静地接受那群老臣的犯颜直谏。他有那么差吗?为什么人人都看不惯? 午夜时分,他总是被夺位的噩梦闹得大汗淋漓。 他是一个有足疾的太子,还能顺利继承这天下吗? 东宫给事赵贵因为极善逢迎拍马,最近颇得李承乾的喜欢,见他心情不好,便马上出了个主意:“太子殿下,今天太常寺送来了一批新人,听说有几位女乐是胡姬,身材曼妙,极善歌舞,不如请她们过来表演一下?” 李承乾斜靠在凭几上,伸直了长腿,懒洋洋地挥了下手,道:“宣。” 称心抱琴跟着众人进了太子殿下的寝宫,今日他们这些乐师并非主角,主角是跳胡旋舞的几位胡人女乐。胡旋舞节拍明快,奔放热情,多旋转踢踏,伴奏音乐以打击乐为主,配合舞蹈快速的节奏和刚劲的风格。 他作为琴师,只需在角落里偶尔和个音罢了。 一曲舞毕,李承乾精致苍白的脸毫无波澜,这样的舞蹈太吵闹,并不合他现在的心意,这群金发碧眼、鼻孔比天还高的胡姬也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他挥了挥手,冷冷道:“下去吧,换别的女乐过来。” 众人见太子殿下面色不虞,全都噤若寒蝉,恭恭敬敬施礼后,相继退出。 就在这时,李承乾的眼里却忽然划过一抹艳色:“等等。” 众人又停了下来,低头垂眸,听候吩咐。 正文 第七十七章 命定情劫 李承乾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最后面抱着琴的称心脸上。 这个人,他竟然找不到任何可以形容的词汇。那每一个五官、每一寸皮肤都仿佛从他心底里长出来的一般,全部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他如痴如醉地盯了半晌后,才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早就被李承乾盯得头皮发麻的称心抿了抿唇角,垂着眼,极力平静了声音道:“臣叫称心。” 李承乾猛地蹙了眉,显然是听到他公鸭般的嗓子极其意外——这是一个还在变声期的少年郎啊。 “你是男子?” “是。” “……”李承乾感觉挨了重重一击,半晌回不过神来。 这怎么会是男子呢? 缓了好一会儿后,他才叹了口气:“呵,有趣。” “称心,称心,称心如意的称心。”李承乾在嘴里翻来覆去念叨了好几遍,忽而笑了,苍白的唇给人一种又明媚又诡异的感觉,明明是一国储君却居然带出了一丝邪气,他微挑了眉,“果然是人如其名。会弹什么曲子?” 称心不卑不亢道:“回殿下,臣会《流水》、《梅花三弄》、《广陵散》、《平沙落雁》。” 李承乾心情似乎转好:“那就弹一曲《流水》听听。” 称心回道:“是。” 赵贵瞧了瞧称心那张国色天香的脸,又瞧了瞧李承乾,略一思索,便对着余下的女乐和乐师们比了个手势。众人施礼后,便都安静地退了下去。 称心回到原先的角落里,安静地把琴置于案几上,抬手抚琴。 刚拨了几个音就被李承乾打断:“你很紧张。” “臣惶恐。”称心转身面向李承乾,俯首告罪。 “继续弹。” “是。” 称心回到琴前,轻呼了口气,迫使自己平静下来,流水般的琴音自他的指尖流出。在古琴特有的朴实低缓而又沉静悠远的音色中,李承乾因浮世而产生的燥郁渐渐被抚平。 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谁不向往?高山流水的雅趣,谁不喜欢? 在淳和淡雅、怨而不怒的琴声中,李承乾仿佛灵魂出窍,随着他的指尖来到了和风舒畅的林间,赤脚投入大自然的怀抱。闻着清新的草木香,阵阵清风汇入山泉,清澈的泛音好似山泉在山涧奏响。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 李承乾闭着眼,半晌都没有说话。 这人不但长得合他眼缘,就连弹奏的琴音都像与他心灵相通。 他好久、好久都没有这么轻松过了。片刻的安宁,对他来说也是那么的奢侈。 他是唐王陛下和文德皇后的嫡长子,集万千希冀于一身,尚在襁褓之中便受封中山郡王,八岁受封太子。他的名字承乾代表了“承继皇业,总领乾坤”之意。 他早闻睿哲、仁孝纯深、文韬武略,本应是这天下最好的继承人。可随着年岁渐长,他得到的却是越来越严厉的管束,吃饭吃多了要被批评、跳舞跳嗨了要被批评,就连睡觉睡早了也还是要被批评。 而四弟那个除了拍马屁、写文章,连走路都要喘的大胖子却左右逢源,圣宠极盛。 明明成年娶亲的王子都应该去封地,父亲却特许他“不之官”,甚至一度还想让他搬进武德殿。武德殿可是极为靠近东宫的宫室啊,若非魏征等朝臣极力反对,现在的李泰早就住进去了,那他东宫太子的脸面该往哪里放? 尤其最近,李承乾得到消息,父亲新养的白鹘竟然充当了信鸽,每天往返皇宫与李泰的王府,一日之内数次飞鹘传信。 呵,可笑! 李承乾苍白的脸上浮现一丝病态的红,他没有睁眼,只淡淡道:“再弹几曲,不要停。” “是。”称心继续抚琴,一直到一个时辰后,李承乾被宫人提醒房玄龄、魏征到了崇文馆了,才命他下去。 走出崇仁殿,寒风一吹,冰冷刺骨,这时候称心才发现,他的后背已经全被汗水打湿了。 回到东宫乐工的住所,称心将手浸在温水里放松,弹了这么久,他的指尖早就疼痛不堪。他今天第一次见到大唐的太子,根本就不敢直视对方,但仅凭着寥寥几眼,他已对太子有了初步的印象。 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不是百姓口里风度翩翩、雍容大度、一身正气的太子,反倒有些阴郁和邪气。 凭直觉,他觉得他很危险。 夜晚忍着手指疼痛,称心与其他几个乐工挤在通铺上休息,闭着眼,思绪也不知道飘向了何方。忽然,他感觉有只胳膊朝被窝里伸了过来,他猛地睁开眼,抓住那只胳膊,清冷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厌恶。那胳膊刹那间就缩回去了,但是他却再也睡不着了。 男生女相,何其可悲。 他好想快点长大,长成棱角分明的壮年模样。 …… …… 林一诺的酒楼刚进入腊月就开起来了。 他选址选在东市一个大十字街口的位置,是一间双层商铺,前店后院,占地不少。东市这个位置,因靠近皇城,楼高已被限制,最多只能双层。 林一诺选的这一块基本都是饮食集中区,人流量是一点都不缺的。这么好的位置当然也是很抢手的,要不是林一诺直接派人找了东市市丞,根本就买不着。 长安城东、西市的店铺但凡有脱手的,基本上都会很快就被消化。市署的消息当然要比寻常牙行中介更灵通,毕竟他们就是主管商铺登记、市场管理的。 长安东西两市均有自己的管理机构,称为市署、平准署、太平仓,三个机构都隶属于太府寺。 每日中午,两市击鼓三百下,各家店铺才开门营业,日落前七刻,敲锣三百下,两市关闭坊门。也就是说,早上和晚上,东西两市是不营业的。 长安城地方巨大,没有马车的人家走路赶到东西两市都要半天,而商人们因为宵禁,也需要早上的时间去进货备货,官员们又需要早朝,因此早上开市是既不经济也没必要。 整个长安城的生活节奏并不快——或者说,整个大唐生活节奏都不快。 正文 第七十八章 酒楼开业 , 林一诺带着苏木骑马到东市的时候,这边才刚刚开市。今日两人都穿着一袭很简单的天青色圆领襕袍,外披一件绫软绵匀的水波纹披袍。 这都是红袖新赶制出来的冬衣,就为了林一诺不想再穿之前那些一看就很富贵的衣服。这些新衣既不会显得过分华丽富贵,又很有精神气,里面填充着一层丝绵,既保暖又轻便。 苏木原本还带着秦氏为他准备的寒衣,里面填充的都是柳絮,这段时间没有捣,都很僵硬了。现在有了柔软的新衣,自然不会再穿那种寒衣。 “林三,你为什么把酒楼开到东市?东市晚上不能营业啊,怎么不选在亲仁坊?”苏木对于这个问题真的还挺奇怪。 林一诺道:“亲仁坊有且只有聚贤楼,而聚贤楼背后的东家是荥阳郑氏的宿松县公郑仁泰。我们初来乍到,且又不会长期待在长安,自然要避其锋芒。” 苏木点点头,表示理解。虽然他对什么宿松县公一无所知,但既然是能让林一诺有所忌惮的,那肯定势力不小就是。 林一诺接着道:“而且长安城东不仅是达官显贵的聚集地,也是文人墨客的聚集地,消息流通非常广,选东市可以听到许多有趣的消息。” “哦,原来如此。”苏木笑嘻嘻道,“好期待啊,今天可是我们玲珑阁开业的好日子。” 林一诺和苏木要开酒楼玩,当然不会是亲自坐阵了。 这几天,林一诺已派人去西市买了几个新罗婢和一个胡姬,由红袖给她们突击培训烘焙技术及厨艺。 在长安,昆仑奴和新罗婢是比较火的奴婢,稍微有点资产的人家都会花钱买个奴或婢,以彰显身份。 昆仑奴是黑人,而新罗婢则基本都是塌鼻小眼的女子。他们被带到长安后,还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训练,学会了汉话和礼仪才会进入市场。新罗婢普遍都会进行女工和厨艺培训,是富贵之家的首选。 这两种也是相对比较贵的奴婢,还有一种最贵的,便是白人胡姬,一个白人胡姬就要一百匹蜀锦。胡姬在酒楼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她们很受长安人及文人士子的欢迎,沽酒当垆、唱歌跳舞对文人士子来说是上酒楼必不可少的项目。 大唐,是一个奴婢制度很发达的国家。唐律有云: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无论是官籍还是私籍,其本质都是奴隶,并没有人权,更没有户籍。大唐只有良民才有户籍,奴婢随主属贯,别无户籍。 林一诺这种天生的贵族阶级,自然对买卖奴婢毫无心理负担,而苏木粗枝大叶,根本就不管这些。 对于酒楼的人员安排,除了新买的新罗婢和胡姬,还有这次从浮云山庄过来的一些人,包括掌柜的也是。 林一诺和苏木都对酒楼很自信,因为这里面的菜色都是林一诺爱吃的。连他这个饕餮都爱吃的美食,就不信长安城里那些人能抵得住诱惑。而且除了炒菜之外,还有鸡精、加了苏打粉发酵的面食等等全新的产品。 在长安城,他们林阀是有自己的药铺的,虽然现在这些都还是由他二叔掌管,也不妨碍他派人去购买制作小苏打的所需要的碱石、芒硝等物。因为已经决定了要争取林阀阀主之位,所以现在他并不排斥接触家族生意。 既然都是要向外购买物资,当然首选自己家族的。 两人到玲珑阁后,直接进了二楼雅间,坐在里面透过窗栏可以望见酒店大门。林一诺对玲珑阁的定位是高端酒楼,因此他们的定价要比寻常酒楼贵三分,所以已经开门两炷香的时间了,但客人还没有。 苏木喝了一口果酒,望着外面来来往往就是不进他们酒楼的行人,泄气道:“林三,你是不是定价太高?这没客人怎么办。” 林一诺若无其事道:“我们这里既有美食又有美酒,还有美人,怎会没客人?苏少,你太急哩。” 果然,他话音刚落,便有一行七人走了进来。为首那人年约及冠,轻功颇高,而紧紧护卫在他两旁的四位带刀男子则步伐沉稳,双目有神,太阳穴鼓起,一看便是高手。 后面两个,更有特色,一个三十许模样的男子却面白无须,且走路姿势颇为谦卑怪异,显然是服侍惯了人的。另一个容貌极其妍丽,便是林一诺见了都忍不住要多看一眼。只是那人俏脸冰冷,眼神湛然,一副人人都欠她几百两黄金的模样。 “咦!”苏木轻轻喊了一声,林一诺瞥他一眼,见他眼神直直地落在那美人身上,不由微微蹙眉。 因为是开门第一组客人,掌柜的和伙计都迎了上去。 “几位客官,里面请,是否需要上二楼雅座?” 为首那个男子没有答话,倒是最后面那位面白无须的人开口了:“你们这是新店?装饰倒颇为雅致,可有什么拿手菜?” “是,我们玲珑阁今日刚开业,进店的客官一律九折。这里不仅环境好,菜色更好,虽然价钱比寻常酒楼贵了三分,但物有所值,几位客官一尝便知。” “哦,敢说这话。郎君,你看这家可以吗?” 为首那男子淡淡道:“就这里吧,位置好又不吵闹。” 说完率先上了楼,他上楼的方式也怪,根本就不像是走,完全是在飞。这人是时时刻刻都要展示自己的轻功啊,倒也有趣。 “看够了没,眼睛是长在人家身上收不回了吗?”林一诺收回打量的眼神,抿了一口果酒,甜丝丝的酒入喉,特别不过瘾。但他知道自己酒量不好,也不敢换成三勒浆或者黄醅酒。 苏木摸了摸鼻子,讪讪道:“见到了认识的人,好奇罢了。喏,那群人里走在最后面的那个美人,你猜猜他是男是女?” 林一诺挑眉:“男的。”他本来确实以为对方是女子,但若是女子,苏木不可能这么问他。 苏木惊讶道:“眼力这么好?” 林一诺淡淡道:“你既然都这么问了,那他肯定是男的,有什么难猜。”顿了顿,他又想起了什么,“这就是你上次英雄救美的那个人?” 苏木尴尬道:“什么英雄救美,怎么听着那么怪。不过,确实就是他。嘿,真巧,开门第一个客人,居然是他。”这几日他还特意留心过他们家院子呢,可惜就再也没见到过称心便是。 林一诺冷冷道:“那你是否要去敬杯酒呢?” 苏木摇头道:“算了吧,虽然四海之内皆兄弟,但那人嘛冷漠的很,我还是别自讨没趣。那天从别人拳下救了他,他非但不感谢我,还呛了我几句呢。” 林一诺微微一笑:“多管闲事,活该。” 苏木气道:“我这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怎么是多管闲事了?” 正文 第七十九章 强买强卖? , 另一个雅间内,正是李承乾一行人。 今天李承乾会偷跑出东宫,完全是因为胃口太差了,想出来换换口味。而且早上还因为新弄来的一只小豹子玩物被几个老臣臭骂了一顿,心情很不好,叛逆心大起,非要出来不可。哪怕回去可能就会被那些个老臣雪花般的谏言淹没,也在所不惜。 其实他本来想去的地方是亲仁坊称心的家里,称心却说东市比亲仁坊有趣多了。他一想也是,难得出来一趟,自然要往最热闹的地方去。 但走到这里,他才发现,这种俗世的喧嚣根本不是他所喜,最终才进了这间人最少的玲珑阁。 听伙计报菜名的时候,李承乾略略提起了一点兴趣,都是些没听过的,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他坐了下来,又对着称心道:“坐吧,陪孤……我一起吃。” 称心淡淡道:“我不敢。” 李承乾望他一眼:“孤……我让你坐就坐,有何不敢?坐。” 称心还待说话,赵贵偷偷上前推了他一把,在他身后低声道:“别惹郎君不高兴。” 称心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跪坐在塌上,垂了眼看着自己的膝盖。 李承乾的目光在他的身上打了几个转,然后挥了挥手,除赵贵外,另外四个侍卫便退出了厢门外,两个站岗,两个去一楼吃饭。 不一会儿,菜上了,赵贵笑着道:“哎呦,这里的菜倒真的是新奇,从来也没见过。” 李承乾道:“是吗?”他身为东宫太子,轻易是出不了宫的,一年也就只能溜出来几次罢了,对于外头的菜肴本就不熟悉。 赵贵把上来的几样菜都夹了几块放在小碗里,自己先尝了,过了一会才笑着回道:“郎君,这菜可吃。” 称心听了便举手替李承乾布菜。 “喔,确实不错,怎么那么鲜?”李承乾尝了几口后,就等不及别人夹了,自己拿起筷子直接开吃,他好久都没有这么好的胃口了,“这菜是怎么做的,赵贵你去问问店家,向他们买来方子。” 赵贵笑道:“好咧,我这就去安排。”说着便退了出去。 大唐目前根本就没有炒菜,不是蒸的就是煮的,要么就是烤的,调味品也是乏善可陈。如今李承乾第一次吃上炒菜,而且还加了鸡精,不好吃得吞了舌头才怪。 一走出厢房,赵贵便背也不驼了,腰也不弯了,下了楼,喊了掌柜过来,一开口就是要买菜肴方子,掌柜的自然不会同意。他斜睨了掌柜的一眼,似笑非笑道:“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呀。” 那掌柜的却也不是个卑躬屈膝的,说实话,他们林阀虽然现在没以前势大,可也实在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踩一脚的。 而且在来玲珑阁当掌柜的之前,他可是跟着林无缺混过江湖的人,被赐姓林,名叫忠义。别说面对眼前的刁奴了,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便是提着脑袋造反他都敢。 他们小郎君刚开的酒楼,你一来就要买菜方子,这不是搞笑吗?当他是泥捏的不成?维护主子的利益在他们心里是高于一切的。 世家门阀的家奴门客及护卫,效忠的仅是主人罢了,可没太多国家概念。所以皇族才会对门阀不遗余力地打压,撤销刺史世袭、以科举制选拔寒门士子、重写编撰《氏族志》等等措施,都是为此。 林忠义当下笑眯眯道:“这敬酒罚酒啊,我们玲珑阁也有不少,只看客官你想点哪种。” 赵贵闻言脸色随即一沉,骂道:“瞎了你的狗眼,我们主人出钱买你们方子是看得起你们,惹急了一分钱不给,让你乖乖献上来,你也得献。” 林忠义摇摇头:“如果你们是来吃饭的呢,我们欢迎,如果是来捣乱的,慢走不送。” 赵贵眯起眼睛:“你不去问问你们东家?” 林忠义似笑非笑道:“怎么,你们难道还想强买强卖?天子脚下,我还不信你敢这样,即便你敢,怕你也没这个能耐。” “就凭你们小小一间酒楼,你这一口外地口音的官话,也配跟我讲什么王法?今天我就把话放这里,这菜方子你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上道的呢,还能拿些钱,不上道呢,叫你这酒楼都开不下去。” 赵贵常年混迹宫廷,对于江湖的世界并不了解。而且他是靠奉承拍马上位,其本身并没有武功傍身,因此眼力一般。否则他就该看出来,眼前这个掌柜步履稳健,太阳穴丰满,实是一个武林高手呢。 “好大的口气。”林忠义刚说了一句,有个从二楼下来的店伙计走到他身边对他耳语了几句,他当即改口,“好吧,既然如此,也不是不能卖,到里面谈吧。” 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赵贵去了后院。 后院厨房都是莺莺燕燕,男大厨只有两个,赵贵一时倒也看得稀奇。 “客官请看,这就是我们菜肴如此鲜美的秘诀,这东西叫做鸡精,不管做什么菜,快熟的时候加上一小勺,包管味道鲜美绝伦。” 赵贵有些不信道:“真有如此神奇?” 掌柜的笑道:“我们玲珑阁就在这里,客官买回去做菜若不好吃,只管来找我便是。” 赵贵一想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而且我们这里价格公道、童叟无欺,一斗一贯钱。” 如今长安城市面上白面一斗37钱,大米一斗22钱,这鸡精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了,但对于长年在东宫的赵贵来说,一贯钱也算不得什么。 何况这世上的调味品本就昂贵,属于贵族特供,平民百姓想吃上一口基本算是天方夜谭,能有口盐吃就不错了,普通农家大部分是连盐都不舍得多放的。 只是对方明显是耍了滑头,他说要买方子,他却卖他东西。等于以后鸡精吃完了,他还得过来再买。 当下冷冷一笑道:“行吧,那就先给我来十石。” “不好意思,本店刚开业,主营不是卖鸡精的,存货实在没有那么多。最多只有一石可卖,这还是看你们的主人的面子上。” “呦,你还知道我主人是谁?”赵贵心里倒有些嘀咕,这次是秘密出宫,这小小一个掌柜的,难道还能看穿他们来历? 林忠义但笑不语。 “哼,那就先来一石。”赵贵也没有再继续逼人,主要是他还没打听清楚这家店的底细,先各退一步吧。毕竟能在长安城贵客云集的东市开店的,一般也不会是毫无根基的。 十贯钱是很重的一堆铜钱了,他们这群人当然不可能随身携带,因此只说明日会送来,今天先给定金。 “好说好说,我们当下也没那么多现货可以直接给客官。” 正文 第八十章 无法自控 , 这边正谈着买卖,楼上苏木笑道:“没想到开酒楼最先打开的是我的鸡精市场,呵呵。”原来刚才楼下的争执全被苏木听见了,但是他听不懂,便喊了林一诺听。林一诺的听力虽然没有苏木强,但运功凝神之下,还是能听个大概的。 林一诺附和道:“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苏木道:“那个人看起来怪里怪气的,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刁奴?你知道吗?” 林一诺淡淡道:“身份实在不难猜啊。” 苏木郁闷地喝了一口酒,“怎么不难猜了,我就不知道,快说,别卖关子。” 林一诺快速抓过他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写了两个字。 苏木不仅手痒,连心都毛了,一把缩回手,点了点食案笑骂道:“你想痒死我,写这里。” 林一诺淡淡一笑,从杯子里沾了酒,在食案上写下了内侍两个字。 苏木微张了嘴,反应了一会才道:“就是太监?” 林一诺微微颔首。 苏木兴奋地压低声音道:“用得起太监的那主人肯定是皇室的人喽?不知道是谁。” 林一诺轻声道:“听闻今年春猎有人断了脚,而如今来人不好好走路却偏爱以轻功漂移,且还随身带着四位高手,身份很明显了。” 苏木对于这种消息是十分闭塞的,毕竟他只是个农家小子,除非好兄弟林一诺主动告诉他,否则他还真的是很难了解外界的事。因此听了林一诺的话更加一头雾水,不耐烦道:“你就直接告诉我不成吗?” 林一诺沾了酒在食案上写下两个字:东宫。 苏木惊喜道:“哇哦,没想到我们这店一开张就来了条小龙王,好兆头啊!” 林一诺笑着摇铃,片刻间便有仆人走了进来:“帮我换了酒杯。” “是。” 走出山村后,苏木就常常会遇到两眼一抹黑的情况。就这还多亏苏木是在飞碟精灵里面开的蒙,学的知识,若是寻常的偏远山村农家子弟见识更匮乏。 这时代的消息特别闭塞,相关的政令又是把农民牢牢绑定在当地的土地上的,轻易不许流动。 比如苏木,若非有林一诺这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在处理这些杂事,凭他农家良民的身份,根本就不允许外出。官方不会给他开出“过所”,你一个未成丁的少年郎到处浪什么? 至于以后成丁分了田了,那就更不容易外出了。因为成丁就意味着有了缴税和服役的义务,怎么能轻易脱离责任田到处旅游? 即便有了正当的理由又搞定了当地审核发放“过所”的户曹,也不是就能到处游荡了。“过所”的有效期仅三十天,随时需要向当地的里正申请延期。中间遇到随便哪个环节没打点到位,卡一卡,那就赶紧卷铺盖回老家吧。 也因此,拥有特权的贵族门阀才能世世代代享受剥削的红利,他们不仅拥有最多的土地,还拥有最多的资源,垄断了财富和知识。 这个世界的知识和书是极其宝贵的。 能仗剑走天涯的游侠永远都不可能是普通农户出身。 他们要么是贵族子弟,本身拥有特权,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要么是士人阶级,仗义疏财、一掷千金,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要么是武林人士,浪迹江湖身负武功,有些甚至会辞别父母妻儿,到边陲用自己一身所学征服敌人换取军功,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大唐是自由的、也是奔放的,城里的百姓一言不合就在宴会上踏歌起舞。但这些,都只属于城里人,属于人上人,跟普通的下层百姓是毫无干系的。 平民百姓只是吃饱穿暖,就已经需要用尽全力。 乡野小民连出个门都有重重关卡。 苏木如果不是境遇特殊,一辈子都难改阶级。 像苏家村这样的升斗小民之村,子子孙孙都难翻身。因为要培养一个人才,所投入的精力太大了,所需要的资源太多了,他们这些乡野之地,连“寒门”都算不上。 …… …… 又过了半个时辰,一楼大堂和二楼雅间渐渐人多了起来。有人开始了行酒令,有人开始侃大山,有胡姬出来跳舞热场,气氛一时很热烈。 但李承乾所在的雅间里气氛却很压抑。 赵贵刚草草吃完了饭食推门要进来,就被李承乾扔了酒杯吓出去了。 称心跪在毡毯上,在他身边不远处是碎掉的酒杯。他的头低垂着,朱唇上有一点淡淡的血迹,但那血迹却不是他的。他的脸分外苍白,像是开在瑟瑟寒风中的雪花一般。 厢房里的木碳安静地烧着,一时除了暖锅里“噗嗤噗嗤”的汤水声,别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整个厢房只有李承乾和称心两个人,但李承乾却觉得空气凝滞,连呼吸都不畅了。瞧着眼前这个粉雕玉琢一般的人儿,他心中实在郁闷。 不该如此的,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的心思。虽然极力克制,但是那念头却好像猫爪一样在他的心口越挠越痒、越挠越痒,痒到了极限,令他忍不住会产生很多不和谐的想法。 比如做点什么,让这张总是淡漠的脸上露出多种多样的表情来。这想法就像魔障一般,一旦侵入他的脑海,就再也挥之不去。 明明是个男子啊,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摸了摸刚刚被咬破的下唇,那淡淡的血腥味提醒着他前一刻发生了什么荒唐的事情。不过,他并不后悔。 片刻后,李承乾忽然轻笑道:“呵,你好大的胆子啊。”那声音却像是从冰里钻出来的一样,叫人听了连血液都能冻住。 称心微微抬起如画一般的脸庞,神情淡漠地道:“郎君谬赞了,我胆子很小。” 李承乾上前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似乎还嫌不够,屈尊弯腰伸出食指勾住他的下巴,轻声道:“敢伤了孤,你胆子还能算小吗?” 称心闻言微微一震,垂了眼不看他,紧抿着唇,也不再出声。伤了太子殿下,当然是重罪了,当时脑子一热就做了,但他并不后悔。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偶得小宠 , 瞧着称心玉一般的脸上那股清高中混着倔强又脆弱的表情,李承乾心头又是一片火热,他慢慢俯下身,在一个呼吸交融的距离看着他的眼睛,命令道:“看着我。” 称心微微一咬牙,发狠般地向他看去。那一双宝光流转的含情眼只需远远地扫人一眼就足够魅惑,如今这般更令人难以招架。李承乾只觉所有的理智都坠入了深渊,消失无踪,心口一热,便扣住他的后脑勺,又狠狠吻了上去。 称心几乎是发自本能地挣扎起来,但吃糠咽菜被继母克扣着伙食长大的单薄少年,怎么可能是山珍海味喂养长大又有名师辅导、文武双全的男人对手。他一把将他抱在怀里,叩开他的唇齿,狠狠肆虐一番,一直到刺痛感又袭来,他才松开力气,让称心顺势把他推开。 “殿下!我是男子!”称心大喊了一声,也顾不得是在宫外不能暴露太子身份了。还好此时玲珑阁内人声鼎沸,他这一声并不明显。 对啊,明明是男子啊,为什么长得这般模样? 听到他的喊话,李承乾也这么问自己。 这几天因为称心的出现,已有一个太子妃、两个侧妃和数个通房的李承乾一度怀疑自己兴趣爱好变了,还偷偷微服去过南风倌。结果他看着那群搔首弄姿的小倌除了心理厌恶之外,全无其他想法。 所以李承乾确定,并非他变了,而是称心实在太妖孽了,他的美已经超越了男女的界限。 此刻的称心跪倒在毡毯上,云鬓微乱,呼吸急促,玉脸薄怒,狠狠剜了李承乾一眼,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但他的神情落在李承乾的眼里却是另一番景象,这双带着火苗的含情眼非但不能劝退人,反而像是长了钩子一般,把他的心都勾痒了。 罢了,男子就男子吧,反正那些个老头子不个个都骂他顽劣不堪吗? 那他就顽劣一次。 李承乾站起身,好整以暇道:“你是不是男子,我又没见过,不如,你脱了衣裳给我看看?我瞧着你的脸也不像是个男子啊,莫不是坏了嗓子欺骗世人的吧?” “你……”称心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万万想不到身份这般高贵的太子,居然能说得出如此厚颜无耻的话来。 虽然他从小在太常寺内就不断受陌生人骚扰,但当大家知道他的男儿身份后,通常都只是看不惯他的模样,爱欺负他、孤立他;偶尔有些变态对他有非分之想,那也是极个别。 念头终于通达了的李承乾微微勾起唇角,回到坐塌上,笑道:“跟你开个玩笑罢了,瞧你,脸都急红了。过来吧,我难得出宫一趟,陪我好好用完这顿膳,别扫了兴。” 称心倔强地歪在原地,根本不动弹。 李承乾轻轻道:“不要挑战我的耐性,你已经犯了两次死罪了。” 称心很想硬气地抵抗,可又觉得就这么死在这里很不值,他才十五岁啊! 他整个人萎顿了下来,眼里的光都暗了,麻木地爬到食案边的坐塌上,跪久了的双腿一动就似有千万只的蚂蚁在噬咬,但他只微微蹙了下眉,便忍了下来。 瞧着他又恢复面无表情的冰冷小模样,李承乾的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来,陪我喝杯果酒,这果酒酿得不错。”李承乾心情大好地亲自给称心倒了一杯果酒。 称心冷冷道:“郎君,我不会喝酒。” 称心现在对李承乾十分警惕,怎么敢随意喝酒呢?万一醉了…… 李承乾闻言唇角微微一勾,举杯送到他的嘴前,侧身轻轻在他耳边道:“你是要自己喝,还是要我喂你喝?我不介意喂你的。” 称心深吸口气,一把抓过酒杯,用力过猛之下酒杯里的酒顿时洒出了一半有余,他眼一闭,一口吞了。 李承乾看着他耍的小心机,也不拆穿,而且心情很好地移开了身体,不把他逼得太紧。看他浑身紧绷着,他也不舒服。 然后他开始在暖锅里烫肉片,烫完就放称心的碗里,催促他吃。到现在为止,称心根本就没怎么吃东西,倒是李承乾已经吃饱了,有精力也很有兴趣投喂他。 看着他小嘴一张就把他烫好的肉片吞了下去,他竟然觉得比自己吃还要美味。难怪会有一句词叫做秀色可餐,李承乾这才算是懂了。 他现在的感觉就好像在逗早上刚得的那只宠物小豹子一样,喂喂它,摸摸它,驯服它。不,甚至比逗豹子更有趣,毕竟豹子没眼前人可爱啊。 结账走人的时候,苏木远远地瞧见了几人,粗枝大叶的他根本没瞧出什么端倪,倒是林一诺顺着他的目光发现了情况,微微叹息道:“看来,这人活不长了。” 美是一种罪,美而地位卑微更是罪上加罪。 苏木转头问道:“谁活不长了?” 林一诺露出一个莫测的笑容,说道:“没谁。” 接着他又叹了口气,说道:“你还记不记得另一个位面大唐的历史?” 苏木摇头:“模模糊糊知道个大概,我又不爱看这些。” 林一诺端起酒杯喝了口酒,说道:“虽然史书上只寥寥几笔,但下一任老大还是记载地很清楚的,只不知道这里会否是同一个走向。” 苏木露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谁当老大关他屁事,他不过一个平头老百姓。当下转头看向楼下的正在表演歌舞的胡姬,还是这个更吸引人些。 林一诺微微蹙眉,忽然觉得自己买胡姬买错了。 就在这个时候,红袖出现在了厢房外,里面的两人好奇地抬头看着她。 红袖走到木碳炉边,说道:“小郎君,二房的二郎君今日到府里哩。” 二房的二郎君即林一诺的堂哥,林元吉的二儿子,今年十八岁的林学书,娶江南朱氏女为妻,有一幼女才一岁。 今年林一诺上京了,二房也紧接着派人来了,名义上也是为了给李二陛下送生日贺礼,倒是热闹。前两天府里就已经快马加鞭先到了一拨人,来给他开路。算算日子,差不多就是这两日该到了。 林一诺将杯中酒饮尽,笑道:“来的好呀,正觉得长安城无聊呢。” 正文 第八十二章 参加宴席 , 回到国公府的时候,正堂内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正是一群京中纨绔来给林学书接风洗尘。还请动了平康坊南曲陆六家的陆都知来宴席陪酒。妓子一旦有了“都知”的名头,那可就不是轻易能请动的了。 大唐士人最爱追捧的名妓绝非是空有其貌的花瓶,而是腹中有墨,能作诗、能品评、能妙语生花的才女。倘若有妓既有貌又有才,那当然就算得上是绝世名妓了。陆六家的陆都知便是这么个才貌双全的名妓。 谁家的酒席上能请动她出台,在当今的长安城里,可算得上非常有面子了。 林学书刚来长安的接风宴上就请动了陆都知,可知他是早有准备。他跟林一诺不一样,后者是今年第一次踏足长安,而林学书每隔两年就会来一趟。且去年为他一母同胞的妹妹送嫁,他也来过长安,因此认识了不少长安城里的纨绔。 此时林一诺和苏木刚跨府门,便被早就等候着的二房下人拦住,请他们一起入席。 虽然林一诺这边的大房跟二房是水火不容之势,但明面上,他们可是一家亲呢。这点面子,林一诺还是要给的。他转头问苏木:“可有兴趣一起参加?” 林学书的仆人忙着插话道:“要的要的,三郎君,我们主子也邀请苏家小郎一起入席。” 林一诺身后跟着的青衣上去就甩了那仆人一嘴巴,冷哼道:“郎君说话岂有你插嘴的份?不懂规矩,讨打。” 那仆从捂着通红的脸退后一步,眼里射出恨恨的光,但却讷讷不敢言。 林一诺不理他,只笑看苏木,等着他回答。 苏木瞧了这情景一眼,心里很明白这是宴无好宴了,不过,他又有什么怕的呢,他可正是嚣张跋扈的年纪呢,没事都想惹点事,别说有这送上门的热闹可以看了。 “去,怎么不去。”苏木笑道,“长这么大,还没正经玩过这种宴会呢,是不是会有行酒令什么的?就去见识见识。” 唐人士族聚餐喜爱行酒令,但林一诺常年居住浮云山庄,很少有与贵族子弟一起参加的宴席,也就每年回祖宅祭祖的时候会和族兄弟们玩上几回罢了。至于苏木长于乡间,唯一认识的同龄贵族就是林一诺,更加没有机会。 因此两人对于这方面都是不太擅长的,只是两人都是随性的性子,根本无惧,当下便并肩走入了热闹的正堂。 坐在上位旁边的林学书抬眼就看到了他们,笑呵呵道:“三弟,你回来了?来来来,快入席,给你们留着位置呢,正好赶上主菜!” 几张长食案拼接起来的席面上已摆好酒菜,席间十八人,加上林一诺和苏木,一共二十人,正好是适合行酒令的人数。 靠近堂口的主位上坐着一位身穿绯红色半袖锦袍的青年男子,约摸二十出头的年纪,头戴玉冠,一张脸狭长而刻薄,一看就不好惹。 此人正是长孙无忌的六子长孙澹,他同时也是三娘林如瑾的夫婿,林学书的妹夫。官拜太子洗马,为太子的侍从官,从五品,主要是辅佐太子的处理政事文理。 他是受父亲的恩荫而得到的官位,虽然品级不高,但因是李承乾的表弟,在东宫颇为受宠,在京中亦是鲜衣怒马的俏郎君。 林一诺和苏木简单与席间众人见了礼,便大大方方地入座。苏木一向受不了跪坐,因此他此时是一只脚盘在坐塌上,一只脚垂着,十分写意。 两人刚落座不久,一名厨师牵着一头羊走到了堂前阶下,就在众宾客的目光下熟练地宰羊放血剥皮。 “来来来,我们一起去挑一块好肉。”林学书带着众人围上前,从旁边站着的仆人手里接过刀子,双手递给长孙澹:“妹夫,你先来。” “好,我来。”长孙澹毫不客气,瞅中了一块羊肉便亲自动手割了下来,从一旁候着的仆人手里取过一条紫色彩锦包扎好,递到仆人托着的盘子里。 接着林学书也上前依样割了一块羊肉,取了绯红色彩锦包好。待众人都选好、割好、包好自己选的羊肉后,仆人便退了下去,将这些被挑选出来的羊肉送去厨房蒸熟。 这道主菜便是长安城里上层社会宴请之时的名菜“过厅羊”,配上胡椒就是大唐贵族也认可的大菜了。 大唐士族看不起猪肉,猪肉只有底层小民会吃(其实也吃不起,所以市面上很少猪肉);可他们又吃不着牛肉马肉,因为牛是农耕的重要生产力,而马又是重要的运力和武力,不允许私自宰杀,《唐律》规定:主自杀牛马者,徙一年;至于鸡鸭鹅又被皇帝点评为不算肉,因此他们的桌上最主要的肉食便是羊肉。 羊肉的膻味很重,所以能去膻味的胡椒就显得特别受欢迎了。大唐本土是不产胡椒的,都从西域南亚进口。这中间路途遥远,经过一层层的商人加价后,到达京城贵族手里时,自然已是天价。 胡椒在当朝价值稳中有涨,甚至比黄金还受贵族欢迎。当朝贵族最爱收集的东西里除了古董,必然有胡椒一席之地。贪污犯家里搜出来一堆胡椒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在大唐,用胡椒招待客人既是财富的体现,又代表了看重,一般的客人是享受不了主人这般招待的。可见这一桌的人,起码主位上的妹婿长孙澹是很受林学书重视的。 苏木还是第一次见到“过厅羊”这种场面,一时十分新鲜,对着林一诺小声道:“你二堂哥花头还真多啊。吃个宴不仅请名妓还要现杀羊,跟他比起来,你也不算是特别奢靡嘛!” 林一诺好笑地瞥他一眼,没有反驳。他侍弄美食主要是为了喜欢,对于胡椒等调味品亦是毫不吝惜,但他从来不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事儿,因为没必要。他做的都是为了吃,不是为了显摆的。 不了解市场行情,也不太明白林一诺平时那些吃食珍贵之处的苏木,自然对此一无所知。 他就是觉得牵个活羊过来现场宰杀,这么郑重其事的,搞得好像很了不得一样。 正文 第八十三章 玩行酒令 此刻主菜已经去蒸了,席间也不能冷场啊。 陆都知在众侍女拥簇下袅袅出场,先是在边上弹奏了一曲琵琶,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一曲终了,席上众人轰然叫好。 这一手琵琶功夫对于陆娘子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真正让她坐上“都知”称号的技艺还数作诗。 林学书长袖善舞地说了一番话,然后又推举了长孙澹当整个酒令活动的明府。长孙澹自然当仁不让,陆娘子理所当然地是律录事“席纠”,另一位觥录事的人选嘛林学书一点苏木,笑道:“这位郎君,这席间就数你最人高马大,我看觥录事的活就由你来吧?” 苏木根本就搞不懂行酒令的规矩,更不知道觥录事是干嘛的,满脑子的浆糊。正要出言,林一诺已似笑非笑开口:“这种事儿当然是二堂兄你这个做东的更合适。” 觥录事主要负责跑腿,是个罚酒灌酒的活,同时还要替席纠拿小棋、筹子等物。林学书欺苏木身份卑微,自然点他。林一诺可不忍他,叫他的苏木倒酒,好大的脸啊。 林学书被堵了一句,脸色立刻变了,这时末席一位郎君见了忙打圆场,笑道:“哎呀,这个觥录事还是由我来做最好,吃多了正要动一动消食咧,学书刚到京城,只管歇着。”说着便搬着坐塌挪到陆娘子的身边。 林学书见此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心里是不痛快了。 陆娘子坐在边上,笑嘻嘻地岔开话题道:“既然是行酒令,那酒令就大如军令,不论尊卑,一切可由我说了算啦!” 长孙澹:“那是自然,陆六娘子只管说来便是。” 陆娘子便先吃了一杯酒,开始发号施令确定规则,席上众人按要求轮流对诗词、联语。 众人自诩风流才子,行酒令和这两样是万万不能输的,但既然是酒令比赛总是有人会犯规出错,挨筹挨罚。 苏木这个背过唐诗三百首,又还了二百首给飞碟精灵的人,在这种场合自然有点手忙脚乱。不过因为他听不懂官话,因此林一诺在给他翻译的时候就顺便提点一两下,有了他的一唱一和,苏木竟然一点都不拉跨。 苏木虽然自己作诗的本事没有,但他能背出来的诗都很厉害啊!但凡出口的均是千古名句,这谁挡得住?一时之间把众人唬得一愣一愣,对得晕头转向、甘拜下风。 便是见多识广、机敏聪慧的陆娘子瞧着两人的眼里都异彩涟涟。 这一场行酒令的主角一时倒从林学书和长孙澹变成了林一诺和苏木了。只听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联诗行令,便有一首十分应景的席上之物诞生: 一轮圆月照金樽, 金樽斟满月满轮, 圆月跌落金樽内, 手举金樽带月吞。 这本是另一个时空里李白和贺知章、王之涣、杜甫四位大神行酒令时联手的作品,如今被林一诺和苏木借来一用,当下就镇住了众人。 林学书对于林一诺的表现有心里准备,他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堂弟,倒是对苏木有些刮目相看。他之前早已打听到苏木的身份了,不过是个跟着林一诺学过两日书的乡间田舍郎罢了,会几手外家硬功夫。 但万万没料到,对方居然还有此等才情,看来也是个有奇遇的农家子,倒也不能小觑呢。 宴至巳时才散,林一诺因为实力太强,基本没喝多少酒,回自己住的院子时还十分清明,酒量比他好的苏木自然更没有问题。 苏木边走边吐槽道:“喝酒本来是件很快乐的事,但如果跟不对味的人一块儿喝那就不快乐啦!嗨,我还以为宴会上会有什么唇枪舌剑甚至大打出手的场面,搞了半天一直就是行酒令吟诗作赋,哎,无聊,无趣。便是那陆都知也是满嘴的诗词歌赋,比我们店里的胡姬差远啦。” “上半场更热闹些,有歌舞,今日我们来时已酒过三巡,主菜都上了。”林一诺道,“不过,与不喜欢的人唱歌跳舞似乎更难受。” 苏木惊讶道:“还要唱歌跳舞?” 林一诺笑道:“自然,没有鼓乐歌舞怎么能算完整的宴席?” “可怕可怕,这个还是算了。”歌舞双废的苏木,想象了一下自己跟今日宴席里的人一起歌舞的场景,不由瑟缩了一下,太可怕了,还好没赶上,士族果然会玩会享受。 苏木接着又道:“今日还有那什么过厅羊,花头十足,味道太差,不就是清水蒸羊肉嘛!放了胡椒味道也不行,一点不入味。我看啊,他们吃的不是羊肉,就是吃一个花样吧,人傻钱多。” 林一诺笑道:“这你可冤枉他们了,这道菜确实是大菜,做法也是没有错的。” 苏木不以为然道:“再是大菜也遮掩不了它不好吃的事实,还不如炙羊肉呢。” 被林一诺的各种美食养刁了嘴的苏木还毫无所觉,对于长安普通百姓想都不敢想的名菜,他都已经开始嫌弃上了。 林一诺转了话题道:“在正堂薰了半天,浑身的臭味,我要去泡个澡,你先回房吧。” 苏木大感兴趣道:“我也要一起,好几天没泡了,走吧。”说完便随手搭上他的肩膀往园子里走。 林一诺表情微微一凝,道:“那就走吧。” 长安城里寺庙道观最多的便是公共澡堂了,在澡堂子里谈工作、谈人生、谈理想是男人们的最爱。不过似林一诺这样有洁癖的人自然不会喜欢与人共浴,哪怕他们贵族的池子是单独修建的,他也不感兴趣。 因此在国公府住了没两天,他就自己花钱修了个室内池子出来,对于享乐方面,他一向是不吝啬的。大把的金钱洒下去,池子两天就修好了,大部分时候都是他自己单独泡澡,偶尔苏木才会过来共浴一两次。 两人并肩进到池子边,苏木三两下脱了衣服,只剩一条裤衩“扑通”一下栽进水池里,溅起水花无数。 林一诺摇头失笑,接着也脱了外衣跳入水池。 正文 第八十四章 邪祟入侵? , 这个池子做得极为精巧,边上还有一座小小的怪石堆砌的喷泉,两人仍像幼年之时般挤来挤去地在汤池里打闹,最终一起挤到喷泉下面,任由温水照头冲下来。 浴池顶上的屋檐镶嵌着一块西域来的玻璃,明月斜斜照射入室内,比烛火更明亮三分,照得他们身上溅开的水花晶莹剔透、金光闪闪,犹如珠宝,甚是美丽。 两人泡在池子中被氤氲的水汽薰得浑身放松,又见到这般美妙的画面,心情愉悦。不知不觉间,两人灵台排除一切杂念,徒留澄明。 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他们俩之间忽然好似建立起了一座看不见的桥梁,使他们能感受到彼此,甚至是这天地间的玄不可测的奥秘。 最明显的当属林一诺,他丹田内的星云状真气在缓缓游转。天地间的精气透过玻璃由天灵穴进入他的经脉内。苏木虽感受不到自己的穴位,但他却仿佛附身在林一诺身上般,对他身体内的变化一清二楚。 两人均不敢说话,全神贯注地保持在这妙不可言的状态里。 时不时有光华在林一诺胸口挂着的玉佩上一闪而过。 也不知过了多久,月儿正挂中天,又缓缓落在西方。 园子里不时有小仆的足音、猫狗的叫声、甚至是花园里虫钻泥土的声音隐隐传来,林一诺第一次共情到苏木的超强听力,但心间却是一片宁静,全无激动之情。 苏木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竟然直接看穿了墙壁,看到了园子里的场景。林一诺与他连为一体,也看到了这神奇的一幕。由于太过惊讶,两人心绪出现波动,刹那间,一切神奇消失,两人间的联系斩断了。 林一诺转头问道:“你现在能透视了?” 苏木喃喃道:“就一瞬,你应该也看到了,跟你断开奇妙的联系后,就恢复正常了。” 林一诺若有所思了一会,接着长舒一口气,笑道:“今天的感觉太神奇了,以后我们可以多试试。我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内力似乎更上一层楼哩,你呢,有何变化?” 苏木闭眼,下一瞬人便凭空出现在林一诺的另一边。 林一诺微张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 苏木嘴角一扬,露出两个小酒窝,喜滋滋道:“怎么样,本少这新增的本领厉害吗?” 林一诺感叹道:“厉害厉害!这是瞬移吗?最远多少距离?” 苏木耸肩道:“估计就是个五六米吧,很费精力,刚刚瞬移了一次,我的心跳就变得有些快。” 林一诺替他高兴道:“也很了不得了,对战之时这可是一击毙命的绝招。” 苏木赞同道:“可不是嘛!我也总算是有个绝招了,哈!啊,你的玉佩颜色变浅了。” 林一诺低头查看,果然比之前的颜色要浅了三分。 苏木紧张道:“这变化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上次我们两个能量连在一起可是废了好几块陨石。” 林一诺蹙了蹙眉,叹一口气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顺其自然吧。” 苏木正容道:“上次那些陨石便是先变为透明然后化为齑粉的,所以下次我们轻易不要再像今天这般了。万一你这块玉佩化为齑粉了怎么办,目前你可还离不开它,除非我们能在仙人山找到新的陨石。” 林一诺笑道:“好,听你的。走,回去睡觉去。” 两人心情很好地爬上来擦干身体换上新衣,林一诺以真气替苏木将头发催得半干,然后各自回房,苏木倒头便睡。 林一诺则取了玉箫开始吹奏,他有一种感觉,内力更上一层楼后,他的真气外化更容易了。果然,吹了片刻后,他刻意将真气随着萧声发散,竟将屋内的摆设都吹得晃动不止。 片刻后,隔壁值夜的红袖闷哼声传来:“小郎君,你今日的萧声好奇怪,我听得快喘不上气了。” 林一诺闻言曲调一转,红袖顿感胸口沉甸甸的感觉消失,变得十分轻松写意,不知不觉间竟沉睡了过去。 要知道红袖一向是要熬到林一诺的房间毫无动静她才会入睡的,为的就是怕林一诺有事找她,但今晚她却听着萧音眼皮打架,分秒入睡。 翌日苏木醒来,随意披了外衣,还没穿好呢就兴奋地冲进林一诺的房间道:“你的萧声是不是现在有了实质性的变化?昨天听着你的萧声我先是感觉心跳加快,后又睡得特别香甜,太神奇了。哈,这就是武侠话本里的功夫呀!” 林一诺昨夜入睡太晚,今早还起不来,闻言拉了被子遮住头脸,懒懒道:“乖,让我再多睡会儿~” 苏木扑到他的床上,笑嘻嘻地去扯他被子:“睡什么睡,太阳都升起老高哩!别忘了今天答应我要做手抓饼的,本少饿了。” 林一诺长手一捞,将苏木直接拽倒在里床,慵懒的声音透过被子传出来:“你也再睡会儿吧。” 苏木一把推开他的手,便去呵他痒痒肉。 最终林一诺还是被苏木闹起来了,他打着哈欠闭着眼睛任由红袖替他穿衣梳头,苏木在一旁看得啧啧感叹。这腐朽的贵族生活,连衣服都不自己穿了。 待两人走出房门后不久,苏木便耳尖地听到许多仆人的窃窃私语。 “哎,这是怎么回事,昨晚死了好多牲畜,园子里也冒出了好几只死老鼠。” “是不是有什么邪祟啊?” “后厨养着的鸡鸭鹅全死了,听说二房的二郎君养的猎犬和雏鹰也死了,正伤心呢。” “莫不是招邪了?” “嘘,别瞎说,不要命了?” “……” 苏木顿了顿,忽然轻轻一肘子推向林一诺腰间,说道:“你昨晚造了不少杀孽啊。” 林一诺还没完全清醒,根本没留神听远处仆人的窃窃私语,因此一头雾水地看着苏木:“???” 苏木说道:“你凝神听一听。” 林一诺站定在他的身旁,运功凝神一听,很快便弄清楚了,他微张了嘴,眨巴了两下眼睛才一脸无辜道:“我不过就吹了一小会《刀剑笑》,红袖出声后便换了舒缓的曲调了。” 苏木摇头嗟叹道:“难怪所有动物都怕你,你无意识中都能造出这等杀孽,若有意为之的话岂不把它们全灭了。” 林一诺若有所思。 当天因为卫国公府死了太多的动物,林学书更是死了两只爱宠,查遍原因而不得之后,他下意识地就往玄学上靠拢了。因此府里他住的那个院子最近又住进来几个道士,已经在正堂做法过几次。 林一诺得知此事倍觉好笑。 正文 第八十五章 生意火爆 接下来的几天,玲珑阁的生意越来越火爆了,这新奇的炒菜方式、口感松软独特的包子,无不令人流连忘返,回头客十分之多。玲珑阁从大堂到二楼包厢日日爆满,只半个月的时间,就成为了东市最受欢迎的酒楼。 到了后面,已经需要预订才能来用餐了,而且用餐的时间也有限定,这在长安城可是独一份了。要知道长安城的人生活节奏缓慢,娱乐项目又少,在酒楼饮宴,经常是呼朋唤友,行酒令、唱歌跳舞,消磨一个下午不在话下的。 这忽然有一家规定了一桌最长用餐时间为一个时辰,真叫人不习惯。但是这非但不能阻止大家的热情,反而令众人更趋之若鹜了,玲珑阁的名声一时连城西都传了过去。 便是连那鸡精也在李承乾送了李二和几位兄弟姐妹后在长安上层风靡起来了。 还好鸡精当初在岭南的时候苏木制作了超级多,都装坛堆在他的掌心空间里,此时正好拿来卖钱。要不然这长安天寒地冻的,天天泡在厨房**精可就太没趣了。而且即便他愿意,这一时之间也不好收集蘑菇,天寒地冻的,市面上蘑菇很少。 “为何那么短短时间内,这家玲珑阁生意就好成这样?小王,你去对面打点一下,我倒要去看看,到底是怎么样美味的饭菜。”此刻在玲珑阁对面的飘香楼里,一个中年男人正皱眉对着飘香楼的掌柜王聪吩咐。 他正是这飘香楼的东家,崔永霖。 王聪马上点头作揖道:“好咧,郎君,我这就去预订位置。” “预订?” 王聪解释道:“是的,郎君,你有所不知,这家店生意火爆得超乎常理,直接去吃是没有位置的,都需要预订。” 崔永霖沉默了一会,才道:“好,那就去预订一个包厢。” “是。” 第二天中午,玲珑阁刚开门营业,崔永霖就带着几个下属迈进了大门。坐在柜台的侍女忙迎了上去,俏声问道:“客官,里面请,请问有预订吗?订的是包厢还是大堂?” 崔永霖后面跟着的随从掏出一块木牌递了过去,回道:“包厢,二楼悦宾来包厢。” 侍女接过木牌核对了一下,便招呼店里跑堂的伙计道:“二楼悦宾来包厢的客官来了。” “好咧。”当即有个身着深蓝色麻布劲装的店伙计走了过来,给他们带路。 崔永霖打量了一下这边的环境,发现其设计十分地新颖,进门就是屏风,挡住了外面人的视线,要么直接上二楼,要么就绕过柜台进入大堂,并不是寻常酒店一览无余的格局。 而且这里的人打扮得也颇为与众不同,店伙计模样的人都穿着清一色的蓝布麻衣劲装,旁边柜台坐着的那个侍女则着粉色锦袍。用侍女坐在柜台迎客,倒是稀奇,这是想比肩平康坊里面的妓馆? 上了二楼,进了包厢,听店里伙计报了菜名,果然新奇,当下崔永霖只说道:“把你们的招牌菜都做一份端上来,哦,还要那个狗不理肉包子。” “好咧,客官你稍等。”店伙计听了要求便转头下去了。 片刻后,店里便开始人声鼎沸,显然是预订了桌席的客官都过来用餐了。坐在二楼的包厢是可以直接看到一楼大堂的场景的,在第一道上来之前,他眼见着大堂很快坐满了人。 崔永霖有点不敢置信:“真的就这么好的生意?” 最先上来的是肉包子和凉菜,因为肉包子和凉菜都是早就准备好的。他先夹了一口凉菜,味道确实可以,但也跟他们店里相差无几。接着他又拿起白面包子捏了捏,顿时感觉特别柔软,神色微微变了变。 当下大唐的市面上的饼都是很硬的,绝对没有这一种,是个新奇的吃食。 “让我来试试味道怎么样,是不是哗众取宠。”他呼了两下手,顾不得烫,就塞入嘴里了,一入口,他的眼睛就眯了起来。 好吃、松软,而且一点都不酸,里面还夹了羊肉,这味道,就绝了。他吃了一辈子的蒸饼,都是又硬又酸的,跟手里这个狗不理包子一比,那些蒸饼都要丢,根本就是两个等级的食物。 单单有这样美食,这家店都能开起来了,这可是独一无二的,至少他活了近四十年,才是第一次吃到。 包子吃了一半,一份红烧莲藕上来了,紧接着又上了炒鸡蛋、鱼头豆腐汤、红烧鱼…… 等崔永霖大快朵颐地吃完,心里已经只剩下一个想法了:把玲珑阁买下来! 这里太多新奇的菜肴了,公平竞争是很难取胜的,那么,只有拼背后的实力了。 于是他也不多待,吃完就走了,他要回去安排人手对这家玲珑阁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看看他们惹不惹得起。 惹得起就很简单了,惹不起也有另外的应对办法。 飘香楼的背后是崔永霖,而崔永霖的背后则是清河崔氏。 清河崔氏是五姓七望之一,显赫已久的大门阀,在社会上拥有极高的声望。同时崔氏也是大唐贵族阶层都希望能联姻的对象,娶妻能娶崔氏女,可是特别有面子的事情。 几大门阀其实深知自己被皇家所忌惮,便通过世家交往、政治联姻等方式扩大维护影响力,形成无可撼动的政治地位。为了确保血脉高贵,这些大门阀很少与外界联姻,尤其嫡系,都是门阀之间相互联姻,甚至连皇室都看不上,更别提寒门。 …… …… 除了生意上顺风顺水,在名声上,林一诺和苏木两人也是收获匪浅。 当日在宴席上林一诺和苏木做的那几句诗词已流传开来,因为有好几句诗只有单句,这几天甚至有士子专门等在卫国公府门口想求篇全诗的。 但两人既没有想靠抄诗扬名的想法,又懒得应酬那些士子,因此一并都给推脱了,每日里都只是在长安城瞎逛。 当然,其实也不全是无目的的瞎逛,苏木也是为了市调。他从家乡出来的原因本就是为长见识,而这天下还能有比长安城东西两市更能长见识的地方吗? 东市里面他能见到很多贵族——当然是没有官职的,因为唐律规定官不得随便进入市场。而那些达官贵人,对市场也是“鄙而远之”。 其实这种事情端看较不较真,比如李承乾,他已经来过东市玲珑阁两次了,还叫了一次外卖——当然,并不是送到东宫,而是送到亲仁坊称心家。至于之后那些美食有没有辗转进入东宫,那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他是微服私访,但如果被御史撞见的话,一顿弹劾是免不了的了。 在另一个位面的大唐历史上,曾经有一位四品官在即将升三品的关键时候,就因为参加朝会回来的路上,看到新出的蒸饼买了一个,不巧被御史撞见,打了报告,他就丢掉了升官的机会。 因为皇帝认为饿肚子事小,影响官员的形象事大。 这是东市绝少出现有官职的士族原因。 而西市的商业贸易西至罗马、东到高丽,是世界贸易、时尚娱乐和文化交流的中心。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货物都云集在此,论繁华甚至还要超越东市。 西市以其庞大的市场体系、坚实的经济基础及和平的政治环境支撑着整个世界贸易的体系,是丝绸之路真正意义上的起点。 苏木每日里花费半天时间逛东西两市,每当他觉得自己已经把所有店铺都认熟的时候,就会发现里面又出现新面孔了。 正文 第八十六章 脸厚心黑 , 这日在国公府林一诺住的院子里,林学书坐在正堂等了好一会,而苏木和林一诺还在长安城里瞎溜达呢。 林学书心里已经把两人编排了很久,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他们俩天天跑出门干嘛,呼朋唤友在房子里消磨时光不好吗? 他这次来找林一诺,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把他新开的那家玲珑阁并入他们林氏嫡系的产业。 林紫英当年生了两个嫡子一个嫡女,还有一个庶子一个庶女,在他去世的时候,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三个儿子因为情况特殊没有分家。 如果林无缺当时活着,那林紫英及林阀嫡系的七成资产自然都会分给大房,但问题是林无缺死了。当时继承国公和林阀阀主之位的是二儿子林元吉,世子却又是长房嫡孙林一诺。这错综复杂的关系就导致当时并不好分家,因此便没分。 既然嫡系两个都没分,庶出那个本就是依附嫡系而活,分不分的,也没什么所谓了。因此这么些年,林家的资产都在林元吉的手里,只有谢玉致自己的嫁妆产业,才是他们大房自己管的。 林学书已经打探清楚了,开玲珑阁这家店,林一诺一共投入了近千贯钱,所以他的想法是公中出一千贯,买断这家店,此后,林一诺就坐等分红便是。 正等得心急间,林一诺和苏木终于进院了。 林学书忙走上前,说道:“三弟,你终于回来了,等你好久了。” 林一诺不急不缓道:“二堂兄,找我何事?” 林学书看了看跟在林一诺旁边的苏木,林一诺不待苏木开口,便先说道:“二堂兄有话不妨直说,阿木是我的知己,我的事,他没有什么不可言、不可听的。” 苏木做了个请随意的手势,然后便从一旁的水果盆里取了个香梨,人往坐塌上一歪,单手靠着凭几自顾自地吃上了。 林学书见他这幅坐没坐相的样子微微皱了皱眉,瞧他拿梨生啃更觉粗俗不堪,大唐贵族吃梨可都是煮熟了吃的。不过眼下正事要紧,他也懒得置喙这种小事,便开门见山道:“三弟,我听说你在东市开了一家酒楼叫玲珑阁?” 林一诺点头:“不错,不过不是我单独开的,是我和苏兄合伙的。” 林学书怀疑道:“这么个小酒楼,你还用得着跟人合伙?” 骗谁呢,一共才投了近千贯钱加一百匹蜀锦,这还是因为他买的那胡姬因貌美而身价较高的缘故。这么点钱,恐怕也就是他几顿餐的花费,还用得着与人合伙? 林一诺淡淡道:“这就跟二堂兄无关了吧。” 林学书轻咳了一声,道:“是这样的,你看我们三房目前还没有分家,而且你也不会常住长安,所以这玲珑阁最好是交给家里。当然也不会让你白白损失,我听说你为了开店花了近千贯钱,这笔钱就由公中出了。至于苏郎的份额也好办,他出了多少贯?家里给他便是。三弟你意下如何?” 林一诺微挑嘴角,笑道:“二堂兄,你今日吃酒了?” 林学书莫名其妙:“中午是吃了一壶。” 林一诺漫不经意道:“二堂兄酒量怎地这般浅,不过午时吃了一壶酒竟然醉到现在。” 林学书差点气炸了肺,但又拿他没办法,只好沉下脸道:“三弟,你说什么胡话。” 林一诺冷冷道:“是我在说胡话吗?分明是二堂兄你呀,否则你怎说得出让我私产充公的话来呢?” 林学书没好气道:“三弟,还未分家就置私产,这恐怕不行吧?何况,又不要你吃亏,你出的钱公中自然会补你,至于那胡姬你尽管带回房自己享受便是。又不是胡人的酒楼,不需要胡姬,请两个说书人便是。” 林一诺淡淡道:“我竟不知道国公府现已是二堂兄当家,想从公中掏钱便可以掏钱?” 林学书傲然道:“来长安之前,阿爹已授权我可以便宜行事,在京里的事宜当然由我做主,何况只是一个小小酒楼罢了。” 林一诺毫不客气道:“哦,我这世子也在长安,却倒要听二堂兄你的?这尊卑是否乱了?” 林学书一滞,差点忘了卫国公世子可是眼前这位堂弟,并不是他的亲哥。但他们一房一向将卫国公之位视为囊中之物,此时被林一诺直接说出来,心里顿时不喜,带着嘲讽的语气道:“你虽是小公爷,但年纪尚幼,家族里自然以长幼分尊卑。” 林一诺懒得再与他虚与委蛇,直接道:“如何分尊卑待明年清明祭祖之时再来辩论吧。好叫二堂兄知道,小弟明年清明满十六岁,成人了,也该是为族里出力的时候了。” 林学书闻言心里一紧,这是什么意思,正式打算夺权了? 当下叹了一口气,苦笑道:“三弟,你都还未成婚,算什么成人啊,先办你的终身大事吧。你的性子为兄我还不知道嘛,最是怕麻烦不过的了。族里的事又多又琐碎,你又何必操心,只管拿了份例逍遥快活便是。” 林一诺忽然放声笑了起来,这世上的事何其荒唐,真真令人发笑。 林学书发怔道:“你笑什么?” 林一诺做出了一个送客的手势,不想再多费口舌了,一旁的苏木亦是直接笑出声来。 林学书转头恨恨地看他一眼:“你又笑什么?” 苏木一边捂着肚子一边笑道:“哈哈哈……对不住,但这实在是太好笑了……我也不想打扰你们的……哈哈哈哈……” 林学书看了看苏木,又看了看林一诺,然后才怅然道:“三弟,我说的你再好好考虑考虑吧。”说完便离开了。 苏木止了笑,从水果盘里又取了个香梨扔给林一诺,叹道:“这假仁假义的模样真叫人好笑,哎,你二叔一家难道爱好是唱戏吗?” 林一诺啃了一口香梨,耸肩道:“谁知道呢,我也就一年两次祭祖之时见他们一见罢了。走吧,今日说好了我要亲自下厨的,今天我们就吃红烧牛肉。对了,你掌心空间里的山药可以采了吗?我看地上的叶子都黄了。” 对于平民百姓,牛当然不可宰杀,但对于贵族来说,一年总有那么几次会有病死、累死、跌死的牛的。 苏木哂道:“大吃货,虽然空间有催化生长的作用,也没你以为的那么快。地上部分才刚刚开始发黄而已,要等全部枯死才算长好呢。那时的块茎产量最高,营养最丰富,味道最好,到时候一定先让你吃个够,可好?” 林一诺笑道:“好的很,多谢苏少。” 正文 第八十七章 路见不平 苏木两个月前种进掌心空间的山药,生长速度喜人,远远超过了苏木当年在农学书里学到的时间。正常外界的山药从春季开始种植,起码要到秋季才能收获,但掌心空间里的田地和光线似乎对农作物有额外的催化作用,大大地缩短了农作物的生长时间。 若这件奇妙的事情只发生在山药上,苏木倒还不敢确定这是因为空间的神奇。因他之前对于山药的了解都是来源于飞碟精灵里面的农学,全是纸上谈兵,并没有实际种过,这还是第一次种植。 但是他之前在岭南时一并种下的常山、草蒿以及白菜、黄瓜也一样生长速度惊人,比正常快了有三倍,这才证明了空间确实有这个奇妙之处了。 在长安城的冬日想吃口新鲜的蔬菜可不容易,天寒地冻的,蔬菜基本没有。富贵之家藏在地窖里或许有几样,但论新鲜肯定是算不上的。而如今苏木有了掌心空间,他跟林一诺两人倒是可以不缺新鲜蔬菜。 而且空间里种植出来的蔬菜可比外界的美味多了,譬如黄瓜,洗干净了连皮都不用削,就已经顶好吃了。苏木都后悔当初在岭南的时候没有多种一些蔬菜,黄瓜他只种了一排罢了,也就十余米长。 其实岭南气候炎热,实在可算是个好地方,物种丰富,野生野长的东西也多,许多食物都可以一年三熟,唯一的缺憾大约就是疫病太多。所以那里的人从来没有饿死的,只有被疫瘴害死的。只要医疗够发达,那里绝对比天寒地冻的北地适宜生存。 当然,苏木始终觉得不南不北的他们的家乡江南道才是最最好的。 …… …… 晚餐两人果然吃上了红烧牛肉,配上林一诺特制的味精和酱油,简直无敌美味,那香气直接勾来了一只贪吃鸟——白鹘“将军”。 “嘿,你怕不是白鹘,而是一条狗吧,鼻子够灵的呀!”望着窗外的白鹘苏木笑了。 因为林一诺的没底线,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了那只充当信鸽的白鹘是李二陛下的爱宠。白鹘自从在苏木这里来过一回后,就经常在送信的途中到这里遛个弯。 李二陛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到他精心养育的白鹘居然会亲近别的人类。要知道鹰类最是认主,一鹰也不会二主。但谁让苏木是个自带外挂的人呢,他用不着什么熬鹰的手段就能轻轻松松获得所有动物的青睐。 这是血脉天赋,别人想不透也不会懂。 将军抖了抖羽翼站了起来,它喜欢苏木,但是对林一诺又很忌惮,因此现在是想靠近又不敢靠近的状态。 苏木夹了一大块红烧牛肉打开窗户扔了出去,将军展翅飞起,嘴巴极精准地叼到了嘴里。这么一点肉根本不够它吃的,它又催促般地拍拍翅膀。 苏木于是从掌心空间里取出一条鲫鱼扔了过去,将军一样很精准地一下子就将鱼叼到了嘴里。这些鱼是在长安城里买了后扔进空间水潭养着的,经过空间水潭的喂养,鱼肉比寻常时候要美味得多。 不过林一诺依然嫌弃河鱼寄生虫太多,哪怕是空间货,他也不爱做鱼脍,偶尔做个红烧鱼吃倒也很美味。 感受到将军更爱吃空间鱼后,苏木又给它扔了一条,然后才朝它摆摆手:“快走吧,你别老飞过来,万一引起你主子的注意,本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白鹘显然还舍不得走,苏木还没出来跟它玩呢。但苏木现在自己也要吃晚餐了,美味当前,可不愿陪一只鸟玩。 那白鹘试探般地想靠近,林一诺转头看了它一眼,当即就把它吓腾空了。在屋顶盘旋了两圈后,到底是飞走了。 苏木失笑道:“动物总是比人类更敏感,所有的动物都怕你,你说说你,该是个多么危险的家伙。” “过奖。”林一诺闻言淡淡回了一句,继续清风无愁般地下筷吃美食。今天为了这盆牛肉,他可足足炖了一个时辰哩! …… …… 到长安城那么多天,除了跟林一诺合伙开了一个酒楼,然后就再也没有做过一件正事了,连架都没有打过一场。来长安的途中他们随时都要真刀真剑地跟人来一场,现如今在长安城里,倒真的像是活在太平盛世了。 但少年人的日子总不会一直这么无趣,这不,今天就来路见不平了。 昨夜刚下了一场大雪,苏木突发奇想要去城外看雪,左右无事的林三欣然同意。两人慢悠悠骑马出城门的时候,恰好撞见了一幕巧取豪夺的把戏。几个人模狗样的豪奴,竟然欺负一个瘸腿的农汉,想用一匹红绡就换取一车碳,简直岂有此理。 那农汉倒也不是泥捏的性子,正跟他们理论,但豪奴更是豪横,抽鞭就要挥。 活生生的一幕《卖炭翁》在自己眼前上演,这怎么忍? 苏木当下就出手了,把那些欺软怕硬的豪奴打跑后,望着眼前这个满面烟尘、手指漆黑的农汉,他却暗暗吃了一惊。 这人,为何这么像阿爹呢? 他不由脱口而出一句地道的鄮县仙人山土话:“侬是阿里宁啦?” 农汉乍闻此言,浑身一震,抬眼像苏木看去,却怎么都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来,但他仍然激动地用方言回道:“我祖籍鄮县。” 苏木亦有些激动了,忙不迭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农汉回:“某姓苏,苏二郎便是。” 苏木跳下马快速向他走过去,说道:“你是仙人山脚下苏家村的人?可认得苏瑞安?” 农汉颤抖着嘴唇说不出话来,苏木紧紧抓着他的胳膊恨不得替他说:“你快说啊,你认识他吗?” “认……认识,正是家兄。” “啊!”苏木不可置信地叫了一声,然后回头去看坐在马上看着他们的林一诺,似乎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确切的支持。 林一诺淡淡道:“我瞧他身上衣正单,你确定要在这里跟他继续聊吗?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罢。” “走,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回去,我们聊聊。”苏木也不想在城门口继续待着了,他迫切想要找个地方好好地跟眼前这位疑似二兄聊一聊。 “去……去哪?”见苏木拉着他要走,苏二郎一时倒有些犹豫。 “去我住的地方,这车碳我买了,走。”苏木脱下自己身上的披袍披在农汉单薄的衣衫外,接着呼啸一声,拖着木炭的老牛便跟在他后头自己过来了。 “使不得,使不得,我太脏了。”苏二郎连忙退却,但他的力气哪里比得上苏木,自然反抗无效。 林一诺在边上暗暗地皱了皱眉,但没有说什么。 正文 第八十八章 亲人相认 回到国公府,林一诺马上就唤来青衣去提水给苏二郎洗澡了。身上携带虱子的人,他实在无法接受他不洗干净就待在自己的堂屋里。 这也不是农人不爱干净,而是冬天洗澡实在太费钱了。即便他们舍得那些柴火也还有别的风险,万一受凉了能不能熬过冬天都是问题,所以基本上大唐长安城里城外普通老百姓爱洗澡的人真是不多。 便是有洗澡的,男人一般也都是去寺庙、道观等这种公共澡堂里去。至于普通人家的女人,除非是生病了有医嘱要沐浴,否则真是一冬都未必能洗一次。 虽然一来就被人带着去洗沐间洗澡颇为尴尬,但苏二郎也没有太抗拒,自从看到开在坊墙上的门,以及门口的两头石狮之后,他便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 他有点糊涂又有点期待,自己为什么会被拉来这富贵之地?莫非是跟那俊俏的小郎君有关系吗? 苏木十分了解林一诺的洁癖性子,对于他的安排也没什么不满,虽然心里很急,但还是按捺住性子等在堂屋里。 等苏二郎洗沐干净包了头发,换上青衣准备的新衣再出现时,苏木觉得他跟自己阿爹更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们家里大兄也很像阿爹,他的双胞胎兄弟则较为像阿娘,至于他,是个异数,谁都不像。 苏木瞧着眼前这焕然一新的苏二郎,感叹道:“像,太像了。” 苏二郎骤然换上新衣,有点拘谨道:“小郎君……” 苏木打断他道:“足下的族名是不是叫苏瑞家?” 苏二郎道:“没错。” 苏木哈哈笑道:“二兄,苏瑞安也是我的大兄,我是苏家排行第五的儿子,是你小弟呀!” 苏二郎激动地上前抓住苏木的双臂:“你真是我小弟?”话未说完,泪已先流。 苏木扬起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笑道:“如假包换。” 苏二郎一把将他拥入怀里:“小弟,你是我的小弟!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见到家人,呜呜呜……” 苏木拍了拍他的肩膀,待他情绪缓和了一点才道:“二兄,你怎么会在长安,这些年怎么过的,为什么不回家乡?”苏二郎今年三十岁,可看起来比三十三岁的苏大郎苍老多了。 “我当年被抓了壮丁,又打了败仗,之后变成了俘虏被充入边军,一路北上。跟突厥打了一仗后受了重伤,侥幸拾回一条命。因为根本不认得回家的路,也筹不齐路费,就跟着家住长安城外宁民县陈家沟的战友一起退到了他的家乡,苟活了这么些年。” “对了,听大兄说,当年二兄是和三兄一起被抓走的,现在三兄呢,还跟你一起吗?” 听到这句问话,苏二郎不禁涕泪齐下,哭道:“我对不起阿爹阿娘,没有照顾好你三兄,他……他已经没了,死在了那场败仗里。” 苏木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位三兄,但骤闻他的死讯也不禁有些伤心,跟着苏二郎掉了几滴泪,然后才道:“二兄,这么些年你辛苦了,过完年我就回鄮县了,你正好可以跟我们一起走,阿爹阿娘看到你,肯定很开心。” 苏二郎欲言又止,踌躇了半晌后,才轻声问:“阿爹阿娘现在身体好吗?” 苏木回道:“好的很呢,你放心。” 苏二郎又打量了一下这间堂屋,问道:“小弟,你这是当官了吗?” 苏木摆摆手:“哪呀,这不是我家,是我好兄弟林三的家,我跟着他来长安长见识的。” 苏二郎很是不解,他们苏家村一个小山村,到哪里去认识这种人上人呢,能在坊墙上开门,最少也是个一品大员了。但他也没有多问。有些事情,少问多观察才是。 苏木道:“二兄,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再给我说说。” 苏二朗陷入回忆之中,叹道:“当年实在是太乱了……你三兄都是我害的,我……我对不起他。”说道这,又哽咽了。 苏木没有打断他,只静静听着。 苏二郎缓了缓情绪才接着道:“当年辅公佑的人马经过村庄,村人们大多都躲进了山里,我和你三兄本也要去的,可晚了一步,我们俩就躲在邻村村口的老树顶上,本是不会有人发现的。可我……可我当时瞧见陆三娘一家被杀,三娘也落入了那军头手里,顿时眶毗欲裂,哪顾得上自己的安危呢……” 顿了顿,他继续道:“我冲下来后,你三兄自然也要下来,我们俩就一起被拉了壮丁。” 苏木不解道:“二兄,你这样,也救不了那陆三娘吧。” 苏二郎闻言却笑了:“不,我救着了。” 他的思绪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脸上的神色带着点欣慰,接着道:“我跳下树后第一件事就是大声质问那个军头。我说义军都是好汉,军纪严明,大家才跟着一起拼死屁话,怎么能奸**女?我劝他赶快悬崖勒马,仍来得及。 那军头想不到我胆子这么大,刀架在脖子上仍敢大声喝斥他,而军里老大也确实下了不许奸.淫.辱.掠的军令。因此那军头狡辩他是要把三娘带回家去,明媒正娶。 总之当下是不敢行事了,之后我们都被押着赶路,在路上的时候,我趁着天黑把三娘给放了。她也是有气运,逃难的路上还遇到了好心救她的人,后来她也到了长安……” 但说到最后,苏二郎的神色却又暗淡了下来。 苏木没注意到他神色的变化,只恍然大悟道:“她也在长安?啊,我知道了。二兄,那你是在这里成家了?她现在是我二嫂了?” 苏二郎苦笑道:“你二兄我哪有这个命啊。不被抓壮丁,三娘也不会嫁给我。她这样的样貌,城里的大户人家早就有来提亲的,哪里轮得到我。何况当年我被抓了壮丁充入军队,一入伍就是好几年,知道她在长安已经是我们跟着李尚书打完了突厥,重伤退伍后的事了,那时她早就为人妻、为人母啦!” 原来是单恋,嗨,为了单恋闹得自家生离死别的。 苏木唏嘘道:“世事无常啊。” 正文 第八十九章 痴心二郎 , 苏木接着问道:“那二兄,你现在娶妻生子了吗?” 苏二郎叹了口气,说道:“像我这样的残废,娶什么妻呢,又不能给老婆孩子好的生活。” 苏木吃惊地张了张嘴,但没有继续说话。在这个男女一满十五岁就必定有司户曹吏上门来做媒,官府催着赶着让结婚生孩子,恨不得有人新寡就马上给安排出去的时代,他二兄居然还是条光棍,也真的是神奇。 又安静了一会,苏木拍拍苏二郎的背,说道:“二兄,你千万别自怨自艾,现在我们苏家村不一样啦,你回去后包管可以娶个小娇妻,再用不孤苦伶仃一个人哩!” 苏二郎摇摇头:“小弟,我是不不打算娶妻哩,就这样过活也没什么不好。哎,只可惜我没什么本事,并不能照顾三娘的两个孩子。” “啊?”苏木长大了嘴,“那陆三娘的孩子是二兄你的啊?!” 我去!没想到二兄这么猛,这是让别人给他养妻儿吗?! 苏二郎忙不迭道:“没有没有,不是不是,小弟你别瞎猜。” 苏木迷糊了:“那既然不是,人家有自己夫君,要你照顾什么孩子?” 苏二郎老脸一红,轻咳了一下才道:“其实我也没怎么照顾,只是……哎,一言难尽了。” 苏木看他一脸为难也没有继续问了,反正这些也不算什么要紧事,大约就是男女情爱纠葛之类的事呗。 两人接着又聊了一会,红袖便喊他们用晚膳了。之后苏二郎自然是留宿在了林一诺的院子里,反正他这个院子也有十来间房子,多的是空房间。 第二天一早,苏二郎就想回去了,他毕竟不是苏木,住在国公府浑身都不自在,金窝银窝也不如自己的狗窝。青衣把昨天的木炭钱给他,他起初坚决不要,但在青衣的坚持下最终还是收下了。 今天苏木要跟他一起去他落脚的陈家沟看看,他自然也同意了,林一诺左右无事,便也跟着。牵着牛出了国公府,苏二郎不好意思地对着两人说道:“我还有点事要去见个人,耽误一会功夫。” 苏木道:“我们一起去。” 苏二郎犹豫了一下,点头道:“也好。”便坐上牛车往前去了。 走着走着,苏木表情渐渐怪异起来,一直看到苏二郎在一家小院的后门停住敲门时,脸色更是精彩。 无他,这间小院正是称心的家。 不多时,他看到有个八、九岁的男孩拉开门,探出脑袋来。那小孩生得极为俊秀,但很骨瘦嶙峋,身上的衣服洗得发了白,袖口处还能明显看到磨损。 他一见到苏二郎眼睛就亮了,跳了出来拦腰抱住他,虽然隔得远,但凭苏木的听力仍然听得一清二楚。 只听那小孩喊:“苏伯伯!你进城来了!” 苏二郎揉了揉小男孩的发顶,从牛车上取出一个包着油纸的包裹,一层层打开,里面居然是两件白鼬皮背心:“这是我自己打来的白鼬做的裘衣,你与你兄长一人一件穿吧,天冷了,你瞧你,穿得多单薄。” 小孩惊喜地摸着皮草,叹道:“好漂亮啊,穿在里面一定很暖和,谢谢苏伯伯!” 然后苏二郎又把早上刚从青衣刚得的一大包铜钱共计一千五百文放到他的怀里,叹一口气道:“这些钱你也拿着,别给你继母发现了,苏伯伯以后可能不会来了。” 小孩的眼睛里顿时起了雾,没有接那铜钱:“苏伯伯真的不来了吗?那我不要这钱了。” 苏二郎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苏伯伯找到家人,要回老家去了,以后就不能来看你们了,所以你一定要收下。” 眼泪在小孩的眼眶里打转,但是他没有说话。 院子里已有尖锐的声音在喊:“安小小、安小小?人跑哪里去了?” 小孩闻声脸色一紧,苏二郎催他道:“找你了,你进去吧,快先去把钱藏好。” 那小孩似乎很怕那声音,也不再跟苏二郎推脱,抱着钱和裘衣就关门进去了。 看着苏二郎勉强露出个笑容牵着牛车走过来,苏木的目光复杂极了。 他现在已经能基本推测个七七八八了,难怪他二兄一腔单相思呢。若那个他嘴里的陆三娘就是称心的母亲,由子即母,也能推测出那该是个何等样的美人了,不令人神魂颠倒才怪了。 走到近前,苏木忍不住道:“二兄,你说的陆三娘不会就是这一家的女主人吧?” 苏二郎长叹口气:“从前确实是,不过三娘七年前就去世啦,她那个夫君根本是个没心肝的,离了女人就不行,在她去后马上就娶了新妇。” 苏木又问道:“刚刚那小孩是陆三娘的孩子?她是不是还有个大儿子呢?” 苏二郎疑惑道:“小弟也认识安家大郎?” 苏木耸肩道:“算是吧。我瞧他们家的院子也不算破旧,为什么那小孩穿的衣服这么单薄陈旧?” 苏二郎冷哼一声道:“还不是有了后娘就有后爷,很奇怪的事情吗?安家本来就是落毛凤凰不如鸡,只是那男人有个好皮囊,整日端着副名门之后的架子。但三娘没了后,他却娶了一位胡商的女儿,靠着那胡女的嫁妆过日子。” 苏木点点头,没有评价什么,至于一旁的林一诺更是不感兴趣。 之后三人就开始赶路,苏二郎待的陈家沟距离长安城少说三十里的路,而且还有不少山路。苏木就感觉一直在爬坡,冷风吹得脸都疼了。 到了张家沟苏二郎的住所后,他发现他所谓的家居然并不是房子,而是很奇怪的一个山洞,洞前有个小院子,十分简陋。 “二兄,你就住山洞里?”苏木表示不能理解。 苏二郎笑道:“这是窑洞,挡风保暖咧,可比茅草房好多了,我们这里的人都住窑洞。” 林一诺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对苏木道:“这长安城附近的百姓也并不富裕。” 苏木点头道:“确实。” 苏二郎道:“哪有那么多富人,咱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这里虽然叫陈家沟,但住的人多数却不姓陈,都是大乱之后重新安定下来的老百姓。” 正文 第九十章 乡下之地 , 几人正说着话,有个七八岁的小萝卜头从隔壁的院子里探出脑袋,瞅了瞅人,马上跑了过来,边跑边兴奋地喊:“阿爷,阿爷,你回来了!” 接着炮弹般地冲进了苏二郎的怀里。 关于这个小孩,苏木昨天就已经听苏二郎提起过了,是他捡来的孤儿,跟他相依为命,他给他取名叫苏儿。按《唐律》收养异姓子是很麻烦的,但乡下规矩并不严,这些只对大门阀管用,人家怕血脉混淆,乡下人不在乎。 苏二郎这辈子都没打算成亲,所以是拿这孩子当儿子养的。 长安这里爹不喊爹,而叫耶或者爷,跟他们江南不一样,所以那孩子喊“阿爷”就跟他们家里喊“阿爹”一个意思。 “喏,阿儿,看看爷给你拿什么了。”苏二郎从崭新的袍子里掏出一包油纸包着的点心,这正是早上苏木拿给他的,他不舍得吃,包起来留给孩子了。 苏儿打开油纸见到这么精致的点心,眼睛都亮起来了,他马上拿起一块,但却不是自己吃,而是先塞到苏二郎的嘴里:“哇!好好看的饼!阿爷,我们一人一块,剩下的藏起来,明天还能吃,后天还能吃,大后天也能吃。” “哎呦,不错哦。”苏木瞧着他孝顺又可怜的模样,同情心大起,这孩子为什么那么懂事。 苏儿这才注意到院子里坐在高头大马上的两个陌生人,他一点也不认生地抬头望着两人,问苏二郎,“阿爷,这两位是谁啊?也是你从前的将军吗?怎么那么年轻咧?” 听他的意思,他们这院子里曾经来过苏二郎的上司了。 苏二郎摸了摸他的脑袋,笑道:“这两位啊,一位是你的小叔,一位是你小叔的朋友。” 苏儿点点头,兴奋地走到苏木面前道:“你是我的小叔?” “眼光不错嘛!”苏木笑了,跳下了马,从怀里掏出两片做工精美、极为逼真的金叶子放在苏儿的手里,“这是小叔给你的见面礼,喜欢吗?” 苏儿望着手中的金叶子眼睛都瞪大了:“哇,这……这是黄金做的吗?” 苏二郎看见了忙说:“小弟,不要给他这么贵重的东西。” 苏木却道:“他是我侄儿,初次见面,这算什么贵重。”然后他又瞥了坐在白马上一声不吭的林一诺一眼。 林一诺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便随意从腰间扯下一块玉佩,向着苏木抛去,淡淡道:“这是我的见面礼。”显然他并没有特意准备,只是随手拿的。不过能被他看上随身挂着的玉佩,那都不是凡品,比之苏木的金叶子昂贵了百倍不止。 苏木笑着把玉佩放苏儿的手里:“这是你林叔送的,收起来,以后讨媳妇用哩。” 苏二郎老脸通红道:“这怎么行,不行不行,阿儿,快还给小叔,不能收。” 苏木佯装生气道:“二兄,这是给侄儿的见面礼呢,你推脱什么,又不是给你的。” 几人正在院子里说话呢,没一会儿又进来一个人:“兄长,你卖炭回来了?昨晚怎么没回家咧?一直担心你遇到什么事儿了,阿儿昨晚都没睡好。” 却是一个头上包着布巾的农妇,看着二十来岁的样子,眼下有着黑眼圈,不说多漂亮,但勉强也能算清秀。 苏二郎闻言对她作了个揖:“昨天阿儿麻烦妹子了,我遇着我小弟了,多说了会话,便没赶上出城门,在他那里歇了一宿。” 那农妇刚把疑惑地目光投向光鲜亮丽、锦衣玉服的苏木和林一诺,苏儿已经兴奋地上前拉着苏木的衣摆介绍道:“阿旺婶婶,你看你看,这就是我的小叔!他还送我金叶子了。” 说完还把手里捧着的金叶子和玉佩捧上前给来人看。 阿旺婶闻言笑容却勉强了起来,她对着苏木和林一诺行了个万福礼,然后冲着苏二郎道:“想不到兄长是这等人家,那你……是要回老家了吗?” 苏木瞧瞧这位阿旺婶,又瞧瞧苏二郎,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这两人,看起来好像也挺有故事啊。 便听苏二郎“啊”了一声道:“就要回去了,过完年,跟我小弟一起回去。” 阿旺婶眼眶迅速地红了,她赶快低下头,“嗯”了一声,然后便扭头走了,只留下一句:“那你忙着。” 苏木转头看了一眼林一诺,后者神色淡淡,连看热闹的兴趣都不太有的模样。 苏木于是问苏二郎:“咳咳,二兄,这位阿旺嫂是?” 苏二郎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道:“她是我战友的遗孀,一个人带着个女儿过,也住这陈家沟。” “哦。”苏木一副了然的模样。 苏二郎岔开话题,邀请道:“别站院子里了,太冷,进窑洞吧,我生点火取暖。” 苏木同意道:“好。” 然后又问林一诺:“林三,你呢?是进来烤会火,还是在这附近随便转转赏雪?” 林一诺虽然有洁癖,但是他还从来没见识过窑洞,因此倒也不排斥见一见,便道:“我和你一起。” 苏木耸肩道:“好,那就一起进来吧。” 苏二郎便热情地招呼苏木和林一诺进窑洞。窑洞很小,也就三十多平的样子,一进门,边上就是一个土灶,上面放着一只煮菜用的釜。洞最里面还有个床榻、一张破旧的食案,两个充当坐塌的草垫子。很明显这是既当卧室又当大堂的。 窑洞里采光很差,被苏木和林一诺两个大高个并排往里一站,那一点点的光线就彻底挡没了。还好不多时苏二郎就生起了火,有了火光便也能看清了。 “赶路赶了半个时辰了,都渴了吧,我烧点水,一会就能喝上热糖水了。”苏二郎从边上的水缸里舀了几瓢水进釜里,便开始烧火。 苏木忙道:“二兄,可千万别放糖,糖水太难喝了。” 林一诺不语,反正他是肯定不会喝糖水的。 “啊?哦。”苏二郎听了倒是一呆,这小弟到底过得多金贵啊,居然连糖水都嫌弃?他这个陈家沟里,客人来了端一碗糖水,可就是极好的招待了。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家徒四壁 , 苏木看了看苏二郎的床,床底下垫着一些干草,上头是一大一小两条单薄的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被子,除此之外还有两张狼皮。凭他的家境,这个狼皮只能是他自己打到的了,买是不可能买得起。显然,苏二郎虽然瘸了一条腿,可是没耽误他打猎的功夫。 总之,苏木环顾环境后便发现了,这个家基本算得上是家徒四壁。穷成这样了,他二兄居然还会毫不犹豫把卖炭得来的钱都给了那个安小小。他自己的养子身上穿着一件兔皮背心,虽然也保暖,但是价值比起他送给安小小的两件白鼬皮背心差远了。 自己这二兄,看起来像是个情圣啊,居然对一个已经嫁人生子并且还死去了的女人这么情深义重,爱屋及乌到连她的孩子都照顾的地步。 苏木摸了摸下巴,有点难以理解。 他的眼前又浮现出称心那张倾国倾城妖孽般的脸,又感觉好像说得通了。如果性转一下,确实是个让人一见难忘的美人。 林一诺轻轻推了他一下:“我想出去赏雪,陪我走走?” 苏木回过神来,说道:“哦,好吧。二兄,那你先忙着,我们四处走走,嘿,小家伙,要一起去吗?” 苏儿兴奋地举着手道:“要!” 两大一小便出了窑洞往外走。 苏儿兴奋地跟在苏木的旁边,一副想牵他手又不太好意思的模样,苏木笑了笑,主动牵了他的手。经过别家院子的时候,苏儿便昂首挺胸,遇见一个熟人便大声介绍:“这是我小叔!” 一副神气活现的模样,特别生动,苏木忍不住笑了,便是林一诺见了也有点好笑。 陈家沟众人又有些好奇又有些警惕地打量着这两个陌生的郎君。 虽然两人衣着不凡,而陈家沟则家家都穷得差不多。但这一带的人,大部分要么是府兵,要么是受伤退下来的老兵,大家凑在一起求活,见惯了大人物,对这种鲜衣怒马的少年郎不怎么在乎的。 只不过听到苏二郎家的苏儿竟然说其中一个少年郎是他的小叔,众人难免有些嘀咕,莫非这苏二郎祖上还是个贵族?那他怎么不回老家,却落户在这破落的陈家沟呢?又或者他们家本身很穷,但他这小弟考上了科举,当官发达了? 总之各种猜测都有。 “阿儿兄长。” 在路上走的时候,迎面遇到个小不点,好奇地打量着三人。 “小香梨呀!你怎么出来了?这么冷,不多穿点。”苏儿忙摘了自己的手套递给她,“喏,戴上我的手套暖暖。你从哪里回来呢?” 小香梨听话地戴上了苏儿的手套,脆生生道:“谢谢阿儿兄长。” 然后又踮起脚凑到他的耳边轻轻道:“我刚刚去采平茸啦,就在山脚西边的那里。”然后又转了身示意他看自己的小背篓。 苏儿探头一看,里面果然有不少平茸,不过他还是如小大人般板着小脸道:“你怎么能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呢?太危险了,小心阿旺婶打你呦。” 小香梨笑眯眯道:“才不会呢。” 苏儿忽然又拉着苏木,骄傲地说:“这是我的小叔!你看,漂亮吗?” “好漂亮。” “咳咳咳……”苏木听他居然夸自己漂亮,吓得口水都呛住了。 林一诺摇头失笑。 “小叔,你怎么了?”苏儿紧张地问。 “没事没事。”苏木摆摆手,“你还跟着我们走吗?我看你冻得都要冒鼻涕泡了,跟这个小丫头一起回去吧。” 苏儿忙挺起胸膛道:“不,我不冷,我穿了兔皮裘衣咧!” 又对羡慕地看着他的小香梨道:“小香梨,你要跟我还有我小叔一起玩吗?” 小香梨用力地点点头:“要!” 苏儿便背过她的小背篓,说道;“那走吧,你的背篓我来背。” 苏木大手一捞,提过背篓,笑道:“小叔帮你拿着。” 在外头逛了一圈后三人又回到了苏二郎的院子里,苏木对林一诺道:“我还以为北方都会有暖炕,没想到不仅你们国公府没有,连乡下地方也没有。你们还可以烧炭,穷人冬天可怎么取暖?” 林一诺淡淡道:“还没发展到这个程度。怎么,你想给你二哥盘暖坑?” 苏木点头:“有这个想法,而且,顺便也可以赚一笔嘛,这里家家户户都需要的。” 当他回头跟苏二郎提起的时候,苏二郎震惊了一下:“小弟你还会这个?书里还教这些吗?” 苏木点头:“不错。我把这个教了你,二哥你正好趁着这段时间帮人改造暖坑,顺便收点费用,比你烧炭卖炭好赚。” 卖炭要接触士族有钱人,容易遇到蛮横不讲理的事搞得血本无归,而盘暖炕可以先从普通老百姓赚起,虽然利润少,但安全且量大。 苏二郎开心地说:“好好好,为兄先谢过小弟。” 想到就做,苏木说道:“二兄你去喊几个关系亲近的邻居过来,我们可以付工钱,然后我再去买些土砖,尽快帮你把暖炕盘出来,连着土灶一起给你改了。” 苏二郎有点不确定道:“这么快?” 苏木推他:“快去叫人,越早弄好你晚上睡得越舒服。” 苏二郎被糊里糊涂地推出窑洞,才想起来:“小弟,不用去买土砖,家里有,这些年断断续续夯制出来的,乡下人,不兴出去买。我去别人家里先借点,然后再夯好了还人就是。” “那再好没有了,我就不用跑了。”苏木高兴地说,“我都差点忘了,咱农村人就是喜欢自给自足。” “那我去喊人了。” “去吧去吧。” 不一会儿,果然有五个汉子随着苏二郎一起走了进来。这几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残疾,要不手是扭曲的,要不一个眼是瞎的,要不然就跟苏二郎一样有点跛脚的。很明显,都是跟苏二郎一样打仗退下来的。 这一会功夫,林一诺已经在苏木的指挥下以屋里的炭条为笔,在地上画了图形出来,几个人一进来就看到了。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有人挑衅 , 有人提出疑问:“这就是暖炕吗?这怎么还有烧火的口子。” 苏木解释道:“就是要烧火才能取暖啊,天再冷也不怕,而且十分省柴火。” “人真的能在上面睡?这不得烤熟了?” 苏木懒得详细解释了,直接开始指挥。 林一诺则带着阿儿骑着白马出去溜达了,对于这种事,他不擅长,也不感兴趣。 几个过来帮忙的汉子虽然略有残疾,但干活仍然十分麻利。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把苏二郎的家伙什都搬到了院子里,然后叮铃哐啷一顿敲打,就把老旧的灶拆了,排烟口也弄出来了。 接着垒砖,用沙子混着黄泥覆盖其上,黏连效果很好。苏木一边上手垒砖一边指挥,到午时一刻便把一个超宽大的暖炕盘好了,容纳三四个人不成问题。之后又分成两拨,一拨在屋外垒烟囱,一拨在屋内垒新式灶。 大家干得热火朝天,很快就把陈家沟的左邻右舍都吸引过来,还有几个小孩子也不怕冷地跑到院子外头围观。 等大家听苏二郎解释说这新灶能省柴火,而暖炕会很暖和时,大家的眼睛都亮了。这种东西,家家户户都需要啊! “如果暖炕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以后冬天就再冷也不怕了。” 院子里忽然有个人就嚎啕大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埋怨:“苏家二郎啊,你有这好东西为什么藏着掖着不早点拿出来,要是早点有,我家耶耶也不用活活冻死了啊!就是因为下了这几场雪,我家耶耶才会去了的啊!呜呜呜呜……你没安好心啊……” 苏木:“……” 这颠倒黑白的本事也是绝了。 还没等苏木和苏二郎开骂了,闻声跑过来的里正已经把那个脑子拎不清的骂上了。 “这是人家苏家的事,你耶耶的事赖不着人家头上!你个脑子不清醒的,感觉头冲雪地里凉一凉,醒一醒神!” “我痛苦啊,里正叔,我耶耶刚冻死,他们家就造这东西,我心痛啊!要是早一点我家也造上,那我耶耶也不会冻没了啊!这个冬天,张家沟里有多少老人熬不过去啊!” “这是人家苏家的手艺,跟你有什么关系?浑子,你以为你来看了看就能回去造了吗?你想要学着弄也还要问过人家愿意不愿意!你倒好,还赖上人家了。” 这是借着骂浑子来问苏二郎啊,苏二郎直接开门见山地说了:“里正叔,如果大家不嫌弃的话,我是可以接活帮大家改造暖炕和新灶的。乡里乡亲的也不说什么收费不收费的话了,管两顿饭也就罢了。等我们陈家沟的弄好,我还要去隔壁的村子走走,长安城里也是要去的。 至于陈铁钩,你耶耶的事跟我没关系,你可不要瞎攀扯!要不然,我也是会翻脸的!” “呜呜呜……我就是伤心。” 苏二郎便转过头不看他了,他已经想好了,到时候就跟几个老战友成立一个盘炕灶的队,出门揽活挣钱,比打零工强。这东西若真有小弟说的效果,那绝对是可以畅销整个长安城内外的。 小弟教给他的这个手艺很明显是可以吃一辈子饭的。 到了下午的时候,苏二郎那本来看着破破烂烂的窑洞就大变样了,看着就令人舒爽。 因为苏木说这还得晾上三四天才能住,苏二郎便跟其中一个战友说好了这几天在他家里凑合。至于苏木说的跟他一起回国公府,他是万万不敢的。 他还是别给小弟添麻烦的好,就这么认亲两天时间,小弟已经帮了他太多。 见苏二郎是真的不愿意跟他进城,苏木便和林一诺骑上马走了。已经耽搁了很久,再不走,怕是城门要关了。 …… …… 回府里不久,青衣便告知他们一个坏消息,今天的玲珑阁,出事了。 说是有一位食客在吃了玲珑阁的东西后,上吐下泻不止,快要没命了,已经告了官,要不是掌柜林忠义强势,现下他们已经有几个得进大牢了。但明天开市了这事还有的烦,今天严格来说,玲珑阁已经算是跟官府对抗上了。 这也是林忠义还有着很重江湖气的缘故,根本不把衙役放眼里。凭他的武力,普通的衙役自然在他手底下讨不了好。但今天官方的人吃了亏,明天必然会调更多的人手。 在长安城,跟官方硬碰硬应该是下下策了。 林家自然也不是坐以待毙的类型,因此有人一来闹事,现在充当林一诺院里总管事的林广义就已经派了人出去打探情况了。 苏木郁闷道:“想不到连有你这样的贵族在后方的酒楼都有人敢来闹事,若是没有跟脚的老百姓,这生意就根本没法做了。” 林一诺抿了口酒淡然道:“也很正常,只要利益够大,杀人放火都不在话下,有什么是他们不敢的。” 苏木摸了摸下巴道:“你说会是谁啊?敢这么来搞我们?” 林一诺耸了耸肩:“尚未调查不好推测,东市任何一家同行背后的势力都有可能。” 到了晚间,苏木在林一诺的房里跟他一起下棋打发时间,就为了有消息可以第一时间知道。 果然,林家的人办事效率也没令他失望,入睡前,林广义就来回禀了:“小公爷、苏君,已经打听到了,是清河崔氏,他们在东市有一家飘香楼,就在我们玲珑阁的对面。前几天飘香楼的东家崔永霖还来我们玲珑阁吃过一顿饭。” “来而不往非礼也,也给他们飘香楼找点事吧,你去安排。” “是,小公爷。” 林一诺挥挥手,林广义便下去了。 苏木有些烦恼道:“就算你去找他们麻烦,可明天的事也不好应付啊。” 林一诺笑道:“有什么不好应付,不过是比一比谁的手腕强罢了。我们林阀初来乍到,京城的贵人都翘首等着称一称我们的斤两呢,只不过崔家是第一个行动的而已。” 苏木挑眉:“看来你早有心理准备?” 林一诺也不否认:“这是自然。” 见他又要往嘴里送酒,苏木忙拦住了:“别喝了,我怕你又醉了。” 林一诺叹了口气:“也罢,那就不喝了。” 苏木起身勾住他的肩,笑道:“走,泡汤去,今天在外面吹了一天的冷风好好驱一驱寒。” 林一诺淡淡一笑:“敢不从命。” 正文 第九十三章 不归你管 翌日中午,东市开市,林一诺和苏木来到玲珑阁二楼临窗的贵宾厢房。 今日的玲珑阁依然热闹,显然昨日的闹剧并没有影响美食的魅力。能在玲珑阁预定位置的人也并不害怕会波及到自己,反而觉得看一场热闹也很有趣。 果然没有过太久,就有两个人抬着一个气息奄奄的中年男子过来了,二话不说把男子放在玲珑阁门口,叫嚷着要偿命。不一会儿,万年县县衙的官差过来了,要捉拿昨天顽抗的掌柜和店伙计。 周围的人见了纷纷围过来看热闹。东市本就热闹,再有这么一场冲突,在玲珑阁门口更是挤得人山人海了。 林忠义还是跟昨天一样强势,堵在门口,不让任何人进去,而店伙计根本不把来人当一回事,自顾自在里面招待客人。神奇的是那些吃饭的食客也没有很紧张的样子,反而优哉游哉吃着美食、看着热闹。 归根结底,玲珑阁不是面向普通百姓的酒楼,它的定价决定了它的客流组成会是非富即贵。而这群人在长安城里并不怕事,看场热闹的闲心还是很足的。 苏木有些担心道:“你留了什么后手?人家都闹上门了,怎么还不见你的援军过来啊?林忠义顶得住吗?” 林一诺往嘴里送了一颗樱桃,笑道:“看下去便知,别急。” 林忠义冷冷瞅着躺在竹担上哼哼唧唧卖惨的中年汉子,对左右道:“去,此獠说在我玲珑阁吃坏了肚子,把他肚子剖了,看看是否真是玲珑阁的食物。” 左右应了一声,便气势汹汹地提刀上前。 这哪里像是店掌柜和店伙计啊,分明是悍匪吧! 那本来气息奄奄的中年汉子见刀横了过来,忙一个打滚离远了,中气十足地嚷道:“好呀!想要杀人灭口啊!玲珑阁要杀人啦!” “杀的就是你这獠,敢装病来你爷爷酒楼闹事!”玲珑阁的伙计又追了上去,凶神恶煞的模样,全没把万年县的官差放在眼里。 “给我上,抓了此獠!还有没有王法了!”领头的官差手一挥,顿时一群人跟林忠义打在了一起,林忠义赤手空拳竟也把他们打得节节败退。 而那个中年汉子和抬他的两个力夫则被店伙计追得乱窜乱逃,哪里有一丝快死的样子。 苏木伸长了脖子看了半天,喃喃道:“这么凶狠的吗?在长安城里当街剖人肚子?” 林一诺抿了口酒,老神在在地观察。 正混乱间,又有一波官差来了。 “让让,让让!住手!都给我住手!” 瞧见来人,吃瓜群众顿时议论纷纷。 “呀,是东市市令。” “市署的人怎么过来了?” “对呀,这地儿归他们管,跟县衙有什么关系。” “……” 来人穿着官服,对那群官差说道:“你们过界了,东市的事情我们管。”虽然这些市署的人官职卑微,但的的确确是两市“现管”。 万年县的衙役强辩道:“他们这里吃坏了人,归我们管。” “吃没吃,剖开他肚子瞧一瞧就知道了,若真吃了,我给他赔命就是。”玲珑阁一店伙计直接道,完全就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那个中年汉子眼看情况不妙,便窜入人群逃走了。 苏木瞧了林一诺一眼,轻声道:“这就是你的援兵?” 林一诺笑:“算是吧。” 如今的大唐在商事上税收是极低的,也就一个关市税,一个外商税。关市税顾名思义就是入关或入市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像玲珑阁这种开在东市的酒楼,只需要交市税。 商人需要交税才能入市,在集市外不允许私下交易。而实际操作中,私下交易太多了,避税的法子也太多了。明明商税已经极低,但老实缴纳的商人却仍不多,而玲珑阁就是那个老实缴纳的店铺。 玲珑阁不仅老实缴纳,甚至还多缴纳,绝不漏掉一粒米,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其缴纳上去的商税不仅令市署的官差喜出望外,便是太府寺的少卿都很欣喜。他们豁然发现,原来还能这样收税啊,感觉打开了新大门。 他们可绝不会允许这样一颗摇钱树被人挖走的! 要知道无论是五姓七望还是新兴贵族,他们能不逃避商税就不错了,还能指望他们多吐出来?不可能的。 所以他们绝不同意有人居然来这里闹事! 鉴于市署官员的强势,万年县的人只好灰溜溜的退了。 林忠义上前跟几人客气了一番,顺势塞了包金铤过去,一场风波暂时消了。 对于玲珑阁来说,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但对于飘香楼而言,事情可远没结束。只挨打不还手,这可不是浮云山庄的风格。 很快,飘香楼里就传来了闹事的声音,有一伙人进店就嚷嚷着吃坏了肚子,一言不合就砸,砸得整个飘香楼满目疮痍,就差连屋顶的瓦片都砸下来了。 店里的伙计论武力哪里能是浮云山庄的对手,飘香楼的掌柜坐在废墟中满脸懊丧。 “强盗啊,这是强盗啊!” 客人早就被吓光光了,因为这一波人,是无差别攻击,火力真的猛,而且砸完就走,退得干干净净,茫茫人海,去哪里找那一群人? 但这还远远不是结束,只是后头的事就不是苏木所关心的了,官场门阀的争斗,他插不上手。事情的结局以飘香楼的东家崔永霖,亲自赶着马车驼来一车的铜钱上门赔罪告终。 林学书见到了忍不住对林一诺的手段提出异议:“三弟,你这样跟清河崔氏撕破脸,太过了吧?” 林一诺冷冷道:“他们来找我麻烦的时候,二堂兄为何不觉得太过?” 林学书喟叹道:“三弟啊,你还是太冲动、太年轻了啊。这件事你应该跟我商量的,由我去找个中间人,何须要如此激烈的手段呢?而且你动用的这些势力都是林阀的,尚未经过阿爹同意哩。” 林一诺淡淡道:“哦,是吗?此事自有我担着,不劳二堂兄费心。” 林学书恨恨地一甩袖子:“冥顽不灵!”转身走了。 正文 第九十四章 揭下皇榜 待林学书走后不久,苏木回来了,遇到林学书时候还被他“哼”了一下。 他走进正堂时林一诺正在发呆,上前递给林一诺一个梨,说道:“刚刚遇到你二堂兄了,他看起来气呼呼的。这件事,不会他也有参与吧?” 林学书拿过梨咬了一口,不以为然道:“随他去。” 苏木便转了话题:“对了,你听说了吗?高句丽这次来使朝贺,除了礼物还给我们的李二陛下带来了道难题呢,朝堂上的人都解不出,高句丽使者可春风得意了。” 林一诺望他一眼,笑:“消息还挺灵通的嘛。” 苏木道:“那是自然,只要出门就有新鲜事听嘛,你瞧这是什么?” 林一诺接过一看,讶道:“皇榜?你揭了皇榜?” 苏木点头道:“是啊,这题目不难啊,我就揭榜了。既可以在李二陛下面前刷脸,又有百两黄金的奖金可拿,为什么不?” 林一诺看了看上面的题目,是这样的:一钱一个桃,三个桃核换一个桃,问取十文钱能吃几个桃? 林一条挑眉:“这是高句丽的题?也不知道是哪里得来的。” “管他哪里得来,反正我知道答案。公差让我沐浴更衣后去宫里,正好长个见识哩。” 林一诺道:“可你官话还勉强会听,怎么沟通呢?” 苏木呆了一下:“我把这茬给忘了,要不你跟我一起去?” 林一诺扶额,叹道:“好吧,只有舍命陪君子了。” 苏木伸手揽过他的肩,得意道:“好兄弟!” 林一诺又道:“我看这题绝不可能难倒所有朝臣,多半只是不想解罢了,也许是另有考虑。” “管他呢,反正张贴了皇榜就是让老百姓解的。”苏木快速把手中的梨吃完,随意洗了洗手,然后走到书桌前刷刷挥笔写了几个字,便走出去沐浴更衣了。 待他洗完出来,带上纸条,喊上林一诺就直奔门口,门房里还等着守皇榜的侍卫。 跟着侍卫一路进入太极宫,路上林一诺教了他几句最简单的官话,他念了几遍记在心里。经过繁复的搜身、规矩提点等之后,苏木跟着林一诺终于来到李二陛下的面前。 行礼后,李二问:“你是那个制作出曲辕犁和筒车,还治好了疟疾的苏家儿郎,对吗?” 这个苏木听得懂,只要对方语速不是太快,他已经能听懂长安官话了,当下恭敬回道:“回陛下,正是臣。” 李二打量了他一番,欣慰道:“果然是一表人才的好儿郎。朕一直想传唤你过来瞧瞧,一直不得空,今次终于见到了。” 他又将目光投向林一诺:“你又是为何而来?” 林一诺施礼回道:“因苏君官话不好,我来充当翻译。” 李二点点头:“倒是难得,两少年非亲非故却情同手足,不错,不错。” 又问苏木:“这次你揭了皇榜,可是能解出答案?” 同在殿里被李二陛下得到消息请过来的高句丽使者正盘坐在下方,目光中带着怀疑地看着苏木。 苏木丝毫不露怯道:“是的,我可以解出。” 高句丽使者操着不标准的长安官话,叽里呱啦说了一通,苏木皱着眉头看向林一诺,后者耸了耸肩,他也听不懂如此不标准的官话。 苏木于是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便有内侍上前小声提点道:“苏郎只管给出答案便是,不用管他说什么。” 苏木有数了,直接开门见山地回:“陛下,我给的答案是十文钱能吃15个桃。” 高句丽的人听懂了他的话,霍地站了起来,又是一通叽哩嘎啦。 李二陛下皱了皱眉,内侍便开口对苏木翻译道:“高句丽使者想要你说出解法步骤来,否则还不服气。” 苏木老神在在地回:“简单,已知一文钱一个桃,十文便是十个桃。我先买了吃下,便有了10个桃核,然后用9个桃核换3个桃吃,剩下1个桃核。接着将吃下的3个桃核去换1个桃,还剩1个桃核。 桃吃完后加上剩下的那个桃核一共是2个桃核,然后我向卖家借来一个桃吃了,这就又有了3个桃核,换了桃还给卖家,正好两清了。而我一共拿十文钱吃了15个桃。” 李二陛下暗暗点头,转向高句丽的使者问道:“尔等可听清了?我大唐人才济济,民间的才子都可解尔难题。” 高句丽使者互相看看,由其中一人回道:“他是对的。” 李二便对苏木说:“你很不错,阿大,带下去赐黄金百两。” “是,圣人。” 苏木还有话说,便操着拗口的官话开口道:“回圣人,我也有一题想请教使者。” 李二陛下挑眉:“哦,说来听听。” 苏木将一张纸捧在身前回道:“臣官话不好,题目已写在纸上,请陛下过目。” 李二使了个眼色,便有内侍上前取走了纸,摊在他面前的书案上。 只见其上写道:一间屋子里有多张条案,如果3个人一条案,多2个人;如果5个人一条案,多4个人;如果7个人一条案,多6个人;如果9个人一条案,多8个人;如果11个人一条案,则正好。请问这屋里一共多少人? 李二看完后不动声色地将题目又给左右大臣传阅了一遍,众人看过后均不言语,最终这张纸条传到了高句丽使者面前。 三个高句丽使者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半天,愁眉苦脸的,最后由一个人上前回道:“陛下,这个题是这小子瞎编的吧?臣等不信有人解得出来。” 林一诺在苏木的耳边轻声翻译了一遍,苏木斜睨了高句丽三人一眼:“尔等蛮夷自然解不出,但对我大唐子民而已,这简单的很。若你服输了,我便告诉你答案。” 高句丽使者脸都胀红了,但是仍不肯说出服输的话,互相又叽里咕噜半天,朝李世民拱了拱手:“陛下,我们需要回去思考。” 李二陛下大手一挥,霸气道:“准。” 这题目这么难,他刚刚看过了,把他都看晕了,比起高句丽的那题实在难太多。高句丽的那题朝堂上并非无人可解,可长孙无忌不想朝臣亲自解,显得掉价,便提议说这种题目在大唐,小民可解,因此才出去张贴的皇榜。 正文 第九十五章 算术高手 等苏木和林一诺离了宫,坐在马上走了一会,便听到身后有马蹄“哒哒哒”追过来的声音。 自从林一诺献上了马蹄铁之后,军队里自然是第一时间就装上了,而长安城里消息快的官员也紧接着安上了。向来都是跟紧潮流的长安城普通老百姓见了后,但凡买得起马的,自然也不会落下。 一时铁匠铺生意大好。 因此现在走在路上,到处都能听到清脆的“哒哒哒”的马蹄声。 “这位郎君留步!”有人在背后喊了起来。 苏木扭头看了一眼,一位中年文士骑在马上一边追赶一边喊他,神情热切。 苏木仔细看了看他的脸,确定自己并不认识啊,便又扭回了头,想着兴许不是叫自己。 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这中年文士还真的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吁——”中年文士长长舒一口气,“终于追上你们了。” 苏木奇怪地看他:“足下何人?有何指教?” 中年文士打马走在苏木的旁边,拱手道:“在下是国子监司业郭达,自束发后拜在李道长门下治学数十载,在算学一道也不过是稍窥门径。苏君刚刚出的那题我看了,极难,是非常高深的算学,因此想来请教一番。” 苏木明白了,这是个学痴啊,但他可没兴趣跟这种老学究探讨数学问题,便手指了指林一诺:“小公爷于算术一道比我强,你问他便是。” 郭达又把热切的目光投向林一诺,后者懒洋洋道:“郭司业,别听他瞎讲。我连高句丽的那道题都解不出,遑论别的算术。” 苏木听了嘴角抽搐,这林一诺,装傻倒是一把好手啊,明明是嫌烦懒得搭理人家。 于是他只得随便胡诌了一些:“我也就是曾跟着隐居道人学了点皮毛,什么一元、二元、三元方程,九宫算术、勾股定理之类……” 郭达只听得心花怒放,知道眼前能解了高句丽难题并反将了对方一军的少年郎可不是信口开河,这少年已然这般厉害,不知道他的恩师是何等样的高人,顿时心向往之。 但当下,他还是想先跟眼前这位少年郎好好聊聊:“苏君,若是不嫌弃,由我做东,我们一起研究拆解一下算术如何?” 他这话说的十分鲁莽,因这个时代还是一个敝帚自珍的时代,学识算术都是秘不示人,但他却上来就想讨教别人的知识。不过苏木倒是不在乎这些,本身他并没有知识很难得的想法,但他跟郭达不熟,也不乐于跟他去喝酒谈数学。 要知道他可不耐烦学数学的,他爱的是农学和武侠。 可他知道刚刚在李二陛下和众大臣面前装了一回样,现在得维持自己有学问的模样,可不能露馅了。 当下一本正经说道:“天下算学高手多矣,我也不过就是学个皮毛。”说完跳下马,从路边折了一条树枝,在黄泥地上随手写写画画,写了个高次方程的数值解法。 “这个高次方程的数值解法是我当年学的,告诉你也无妨。” 郭达也下了马,在边上念念叨叨,手指在掌心写写画画,显然已经陷入了深深的学海里,顾不得苏木了。 苏木于是又上马,拉着林一诺快速打马离去。 待进了亲仁坊后,苏木才抱怨道:“林兄,你也忒不讲义气,这种事情明明是你最擅长的,居然装傻。”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我这不是给苏兄你扬名的机会嘛!等过两日你把那难题的答案公布了,恐怕李道长都要来收你当亲传弟子。” 苏木想到自己当道士的画面,当下浑身一紧,吓道:“我可不想当什么道士。走,喝酒去,得了百两黄金,总要庆祝一番。” …… …… 另一边的高句丽使者住所,一群高句丽人不分昼夜的研究着苏木出的难题,但无论如何都不得解法。可他们又不能一直闭门不出,当缩头乌龟。因此有几个算的都急出了燎泡。 这可关系了自己的国家的面子,本来想着为难一下大唐,没想到自己反而被打脸了,实在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回去不好跟王交代。 五天后,实在解不出的众人,只好认输了。 苏木被李二陛下召进宫,林一诺凭着自己小公爷的地位以及献上马蹄铁及打谷机的功劳,要跟着进去看热闹当然也不难。 几人来到殿内,高句丽的人已经在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也暗中算了很久但没有成功的本朝大臣。 苏木也不卖关子,既然高句丽的人服输了,当下他就递上了答案。 只见上面写着:最少2519个人。 高句丽看到上门只写了这么一个答案,显然心有不甘,说道:“如何证明你是对的?” 苏木笑道:“简单,你若是不信便请2519个人做下实验就行。” 李二陛下道:“此间算术你可有解法?” 苏木回:“有是有,但臣以为使者看不懂,便不写出来了。” 高句丽几人听了顿时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叽叽哇哇叫了半天。 苏木想了想,还是上前取了笔墨,写下了步骤,呈给了李二,至于要不要给高句丽使者,他就不管了。 只见上面写着:由题干可知,再加一人则成了:3个人一条案,正好;5个人一条案,正好;7个人一条案,正好;9个人一条案,正好;11个人一条案,多1个。 此时正好是3、5、7、9之倍数,最小公倍数为5*7*9=315,所以总人数当为315X-1,且11能整除315X-1,所以最少有2519人。 高句丽使者嚷嚷着请求大唐陛下派2519个侍卫做一下实验,否则他们很难相信。 李二要压他们一等,便也同意了。 他对于算学并不精通,就把这个答案给了国子监的祭酒以及李道长,让他们去研究了,至于高句丽使者?还是自己用蠢笨的实验办法折服他们吧。既有气势又很解闷。 事情很快安排了下去,最后大家都转到演武场,三个高句丽人试了一上午,果然是这个数字,当下面如土色,对大唐人的算术算是彻底服了。 正文 第九十六章 高产庄稼 , 玲珑阁经历了有人上门挑衅的一幕后,名声更大了,大家都知道这家的掌柜头很铁,且功夫高。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东西是真的好吃。来订餐的人络绎不绝,有直接堂食的,也有自恃身份要求送餐上门的。 外送在大唐也不少见,都是正常的销售模式,东市的酒楼很多都有这个服务,玲珑阁自然也接受外送。只是因为人手不够,外送他们接的更少,卡得更严,没一定身份地位,就不接,这项服务基本算是与vip服务打包出售的。 现在长安城的士族已经以能订上一席玲珑阁的席面为荣了,跟去平康坊请动名妓入席一样有面子。 既然搞小动作搞不倒玲珑阁,那么只能跟风了。市场上已经有开始模仿的了,但都是模仿了个皮毛。 鸡精倒还好说,毕竟玲珑阁是对外销售的,但做面食的发酵粉就真的很难模仿了。这东西的秘方不打听出来,他们根本无法制作。但玲珑阁本身又很强势,想弄到这个秘方谈何容易。 虽然林阀不是关陇贵族,可也不是能随意被人咬一口的,想当年也曾参与过争霸天下之战,实力非同小可。如今新一代的林阀继承人又很得陛下喜欢,献上的马蹄铁可是为国库不知道省了多少钱。 清河崔氏派出飘香楼去咬了一口,结果崩碎了一口牙,这杀鸡儆猴效果还是挺明显的。 而玲珑阁也在此时把自己的生意版图往外扩大了一下,在东市又开了一家叫做玲珑小食铺的饼肆。里面专营各色面食类美食点心,有玲珑阁的招牌包子,也有新式的见都没见过的什么蛋糕。 这些新式糕点不仅模样新奇,口感也十分蓬松独特,是整个大唐市面上都没有的。尽此一家,别无分店。旁人想私下搞些挖墙脚的小动作也很难,因为里面从掌柜到糕点师,都是林家的私奴,子子孙孙都被限制在林家,根本不可能跳槽。 在玲珑小食铺转了一圈后,苏木跟林一诺慢慢在街上踱步,感叹道:“这生意越做越红火了,你会不会舍不得离开了啊?” 林一诺道:“你会舍不得离开吗?” 苏木道:“我当然不会。” 林一诺笑:“那我又怎么会?” 苏木想了想,笑了:“也是,其实这点生意跟白糖比起来,还是小打小闹的。” 前两天,第一波的白糖受益他刚分到手,虽然已经都折算成了金铤,但场面仍十分壮观,如今他都收在了空间里。 除了财源滚滚之外,苏木的官运也开始亨通了。 根本没有参加科举的他,因为出色的算术实力,打脸了高句丽那些挑衅的小人,现在被钦天监和国子监两个地方争抢,都想他能加入进去。若是他愿意的话,现在已经是个破格提拔的九品文官了。 考了进士入仕也不过就是九品官起步,他这是一步跳过了别人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寒窗苦读。只是苏木习惯了自由自在,尤其是现在根本不差钱的情况下,他一点也不想因为官职而被绑在长安,因此都婉拒了。 便是李世民要赐官,他都没接受。 他的理由也十分冠冕堂皇——他要走遍天下,为大唐寻找粮食种子。 为了增加自己的说服力,也为了表示自己并非是真的要抗旨,他献上了空间里种的山药。 山药在大唐境内不是没有,药店里还是能买到的,一直是作为补虚佳品存在。但人工驯化确实还没有。大家都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种植,都是采药人在山上当药采来的,野生野长。 因此山药价格不低,远不是普通百姓能消费的东西,也不是寻常贵族能拿来当普通菜肴吃的。 但苏木却告诉李二陛下,这样东西他能大规模的播种。他已经研究出了该如果种植山药的方法,并且愿意无私上交,且山药的亩产不会低于十二石! 农乃国之根本,李二陛下闻言自然龙颜大悦。 任何一种可食用、可播种的农作物出现,对大唐都是好事,这个世界上都能少一些饿殍。而亩产十二石的庄稼,更像是天赐一般,能大大提高他这个皇帝在历史中的口碑! “陛下,山药不仅美味,而且还富含丰富的营养,对人体有特殊的保健作用,能预防心病和减肥哩!” 在苏木学过的知识里,他知道山药是个好东西。含有丰富的淀粉、蛋白素以及胆碱、粘液质等成分。还能预防心血管系统的脂肪沉积,保持血管脉粥样硬化过早发生,减少脂肪沉积。 欲减肥者把山药作为主食,既可避免因节食对人身体造成伤害,又能达到减肥目的。 李世民听了立刻就想到了他最爱的儿子李泰。这东西以后可以赐给他的宝贝儿子当主食。 李泰是个肥胖的文学家,胖到走路都喘的地步,大冬天的,他都能走一身汗。因为李世民的宠爱,他不仅不觉得儿子肥胖丑陋,只是担心他身体会不好。因为心疼他的身体,甚至特许他可以乘坐小轿子到朝所,完全的前所未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此时他听到山药有减肥的效果,便忍不住看了朝堂上的李泰一眼,李泰接收到父亲的信号,自然心中欢喜。而一旁的储君李承乾脸色就不太好了,刚刚还因为山药夸张的亩产而兴奋的他,被父亲和四弟间的小互动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皇家的小动作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而朝臣们此时都激动地快疯了,望着山药的模样就像是望着金银财宝一样,不,更甚! 这可是民之大计啊! 而苏木带来的震撼还不止这些。 他居然还说海外还有一片土地上有亩产十五石的土豆和番薯。他想去那里看看,为大唐寻找无饥馑之忧的良种。 话很冠冕堂皇,但他想去找这两样作物的本意是真的。 李世民包括所有听到这件事的朝臣在内,都亢奋了! 亩产十五石是个什么概念啊!山药的亩产十二石已经令他们激动地想要祭天了——不,是一定会祭天一次的,但这还有亩产更高的! 苏木尽量装得轻描淡写道:“其实山药若精心侍弄,亩产也是能达到十五石的。” 正文 第九十七章 加官进爵 听了苏木的话,李二陛下耳朵嗡嗡作响,眼睛都直了! 周围一圈人更是个个红了眼,像是饿久了的狼似的。还是年轻的李承乾先缓过神来,激动地上前一把抓着苏木的手臂:“亩产十五石?!此话当真,你没有骗孤?” 苏木瞧着他激动的模样,肯定地点了点头,同时从他的魔爪中挣脱出来。 最近他跟李承乾还是有点熟的,因为后者现在是玲珑阁VIP客户中的VIP。经常不是混出去吃喝,就是点了外卖送进东宫。一来一往多了,又知道了这是林一诺和苏木的产业,难免就找上了门,也就渐渐熟悉了。 但林一诺对李承乾的态度很冷淡,甚至有点刻意回避的意思,苏木自然要跟他保持一致。倒是林学书仗着是林一诺堂兄的身份,巴结了李承乾两次,最终被林一诺禁止踏入玲珑阁。 苏木知道,林一诺是不太看好李承乾的未来的。 “天哪,这世上当真有这样高产的庄稼吗?!” 见到山药已经令他们难以自恃,如今还有土豆和番薯。 朝堂上的人都激动了,尤其是小时候曾经历过饥荒的那些大佬。个个几乎都想夹着苏木来一番长谈,要他细细描述这两种庄稼怎么种植、什么模样、顶不顶饱。 苏木把土豆和番茄详细描述了一番,因为他说的实在太过逼真,且又有山药摆在面前,众人都被他说服了。一时之间这个心哪,听得都恨不得马上能漂洋过海飞到海外美洲去了。 李世民和众臣当下就决定派遣舰队出海寻找这神奇的庄稼,让苏木当总领事。但苏木却说他自己去找便够了,毕竟派遣一支舰队是很劳民伤财的事情,大唐国库,并不富裕啊。 最终李二陛下及众朝臣权衡之下,接受了由苏木和林一诺出海寻找神奇庄稼的事情。为了对他们这种行为表示嘉奖,李世民赏赐了不少东西,并且封了苏木一个县男的爵位! 这是对苏木多年来在农事上做出的嘉奖,曲辕犁、筒车,以及现在的山药,封他一个县男一点都不过分。 同时李世民还承诺如果两人真的能找回土豆和番薯这两样庄稼,且能种植成功,并使之高产,那么就让他们的爵位世袭罔替! 大唐的爵位这些年越来越不好拿了,江山已定的情况下,皇家想着的是怎么削减贵族、降低爵位。如今破例嘉奖苏木为开国县男,实属难得。苏木自然高兴,有了爵位就是贵族,好处还是非常多的。 最关键是这个爵位没有实职,不需要把他绑定在某一地,他仍可以自由自在,还有什么理由不满意呢? 而且有了这个爵位,苏木再也不必受过所的制约了,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往任何地方。 …… …… 江南道鄮县苏家村。 如今的苏家村已经是大变样了,家家户户都造起了青砖瓦房,且统一式样,连那几户外姓人家也一样。这是苏木后来在岭南跟谢阀达成合作后,写信给苏老头要求的。随信还附上了房屋的图纸,为的就是苏家村的整体面貌。 改造房屋的费用村民自己出一部分,还有一部分由苏老头家补贴——当然,享受补贴的人家要用小工来换。 有了跟浮云山庄以及谢阀合作白糖的收益,苏家早就不是曾经连干饭都吃不起的苏家了。 而苏家村也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破落的小山村了,苏老头自然也不是普通的村长。他说要全村盖房,那就要盖,村民只能接受。当然,因为苏老头家会直接补贴的缘故,村里人只有高兴的,哪会反对呢? 村长或族长强势不要紧,只要能给大家带来好的生活,再强势,大家都不会有意见。 浮云山庄跟苏家合作的收益是直接由林一诺结算给苏木,而谢阀那边的收益,苏木早就去信,让其父苏老头接收。 苏老头第一次接收收益时,看到那么多铜钱和金铤,心中震撼无以言表。因此对苏木在信里说的事情统统都准了,无论是改造村里房屋,还是办族学,都不抗拒。 现在的苏家村,不仅有四通八达的青石路、宽敞明亮的新祠堂,更有一间十分气派的学堂。里面请了镇上的老学者来当老师,族里的孩子都是免费入学,且有中午一顿饭食补贴,费用由族长家承担。村里几户外姓的也能入学,束脩苏氏承担,但没有饭食补贴。 苏氏一族的凝聚力空前,苏老头这个族长的威信自然也是空前。 这天村里的人正三三两两聚在新造的苏村健身广场晒太阳,忽听连接着官道的村路上传来“哒哒哒”的马蹄声及车轮碾过的声音。 “苏家村苏智鱼何在?大唐圣人有旨,速速接旨!” 三个穿着圆领锦袍的男子骑马来到村口,其中一个面白无须,后面还跟着一个赶着马车的老者。 在村民的指点下几人进了苏智鱼家院门口。 苏家院外密密麻麻围满了族人、村民,大家望着三个神情倨傲不可一世的官差,神色戚戚。 苏老头已经得到了消息,此时大开着院门迎接几人。 “苏家村苏智鱼接旨。” 苏智鱼心里很慌,但作为族长和村长,再慌他也要维持体面,因此表面完全不显。只见他对着三人行了个稽首礼,然后就跪在那一动不动。 围观的众人也全部跪下,不敢放肆。 只听一道颇为阴柔的声音开始宣读圣旨。 “制曰:太平村苏木潜心农业,为大唐制作出筒车、曲辕犁,更解了疟疾之苦,又献上了高产作物山药,举国承惠,功德无量,御封为从五品上开国县男,赐良田十倾。苏智鱼、秦氏养儿有功,特赐金千两、蜀锦百匹、珍珠一斛,钦哉。” 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咬文嚼字,跟在三人身后的那个沉默寡言的老者将马车上的货物搬下来放进了院子里,苏智鱼一家才稍稍回了点神。 这……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家的小儿子,有爵位了?! 苏智鱼谢恩完毕,刚要起身,眼前一黑,兴奋过度倒了下去,慌得众人忙上前围住。 正文 第九十八章 宫宴醉酒 , 苏大郎哆嗦着上前,给几个官差每人都递上了一个锦囊,送走了官差。 苏家村沸腾了! 苏氏一族沸腾了! 他们不再是乡巴佬、庄稼汉了!族里出了个县男,他们一族的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了! 苏老头悠悠转醒,忍不住激动地握住了秦氏的手,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很多老人都忍不住跪地痛哭,喜悦的泪水布满脸颊。 他们苏氏一族祖坟冒青烟了呀!竟然出了一个爵爷!从此以后,苏老头一家在苏氏一族的地位将变得牢不可破。若无意外,其余的族人子子孙孙都要围着苏家求活了。 当夜苏家村广场上灯火辉煌、人声鼎沸。虽是寒冬,但在点燃了几丛篝火之后便也感受不到多冷了。今天的苏家在这里摆流水席,共同庆祝这大喜事,连邻村也有过来蹭吃蹭喝蹭喜气的人。 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每个人的脸色都洋溢着笑意。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宗族内,再没有比宗族子弟有出息更令人兴奋了。 醉意朦胧中,苏老头的眼前隐约浮起当年把苏木抱回家的画面,片刻后,他又猛地摇摇头:“不,他就是我的儿子,亲儿子……” …… …… 皇城麟德殿,丝竹声声、觥筹交错,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好一派热闹的宴会之景。 苏木和林一诺被身边的人拉着踏歌起舞,众人不分老幼,随着丝竹声群魔乱舞,便是李二陛下也一样放浪形骸地在场地中跳着舞。 今日既是李二陛下的生日宴,亦是庆祝山药这样高产庄稼的庆功宴。李二陛下大喜大醉之下直接将外邦进贡的倭女赏了一个给苏木。 听闻他尚未婚配,朝臣中竟有不少要来宴中捉婿的。 林一诺抓着苏木的胳膊就挤出了人群。 两人都喝多了,苏木因为自恃酒力,喝得比林一诺多多了,但他喝酒不上脸,表面倒看不出,只是头重脚轻,晕眩不已。两人相携着东倒西歪地往宫门外走,恍惚中,似乎听到了呼救声。 苏木眯着眼睛道:“奇怪,林三,你听,东宫那个方向是不是有人在呼救?” 林一诺“哼”了一声:“与我们何干。” 苏木拉出自己的手臂,说道:“不行,有人呼救我要去看看,侠之大者,路见不平……” 林一诺忙伸手拉住了他,断言道:“你听错了!宫里怎么会有人呼救!走,回府。” 苏木辩道:“是真的,还有压抑地啜泣声呢……” “没有!” 苏木被拖走了,声渐不闻。 回府下了马车,青衣想上前搀扶,被林一诺甩开。 青衣瞧着林一诺玉一般的脸上淬着的那几分红,明白这位是又醉了,现在惹不得,于是只得退在一旁。但见两人竟不往房里走,径直去了温泉池子,忙安排人去放置干净衣裳、布巾等等事物。 走到池子旁,连衣裳都未脱,只蹬掉了鞋履,林一诺便拉着苏木跳进了温泉池子。 “你干嘛?”苏木被林一诺拉痛了,“松手,我不想洗,头疼,本少要去睡觉。” 林一诺一把扯开他的外衣扔到池边,将他按在池子里的石阶上,一双眼睛带着氤氲的水汽,直直地盯着他,霸道般地宣布道:“你,不许娶妻!我不准!” 林一诺喝醉后手劲不小,苏木被他按住了动不了,索性就舒舒服服靠在池壁上闭目养神,不动了:“说什么胡话,长大了都要娶妻滴。” “不行,你是我的……”林一诺脸上带着醉意,望着他的眸色中全是奇异的深沉。 温泉太舒服了,醉得厉害的苏木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根本没听到林一诺后来的话。 他只觉做了一个很旖旎的梦,梦里气氛古怪,有什么阴影压了下来。他的眼皮很重,好不容易睁开了眼却只觉眼前一片黑暗,眼睛上似罩着一只手。 朦胧中有人捏着他的下巴,用力地吻上了他的唇,带着一丝嚣张霸道,触感却温润而柔软。苏木一时之间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脑子里混混沌沌,整个人都傻了。 那人却忽然不知怎地暴虐起来,苏木一下子被吻得毫无招架之力,好一会儿后,那人才松了力气。苏木感觉挡在眼睛上的手消失了,透过朦胧的光线,他隐约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但不真切。 翌日清晨,苏木自宿醉中醒来,头疼欲裂,略动一动,便听“哗哗”的水声传来,环目一扫,竟然还在温泉池子里,身上的衣服扯得乱七八糟的。 他看了看在边上裸着上身不知道是打坐还是沉睡的林一诺一眼,喊道:“喂,林三,醒醒!” 林一诺缓缓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莫名其妙地红了脸,垂下眼:“你醒了?” 苏木揉着脑袋爬上岸,直接把湿衣服脱了一扔,换上干爽衣服道:“昨天怎么回来的你还记得吗?怎么我们会睡在温泉池子里呢?” 林一诺略有些心虚地回:“不记得了。” “好吧,我也不记得了。我的天,酒虽然是好东西,但喝多了就不好了,头痛欲裂。”苏木回头看他一眼,“你还不起来?皮都要泡坏了。” 林一诺转了脸不看他,淡淡道:“你先走吧,我等会。” 苏木懒得管他了,他脑袋还留着宿醉的刺痛,于是道:“那我先走了,感觉还要去床上躺一躺才舒服。” 待他脚步声离远,林一诺才从温泉池子里爬了起来,他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叹了口气,披上衣服,慢悠悠地踱步出去。 坐到自己院里正堂不久,红袖端着一碗汤走了进来,说道:“郎君,喝一碗醒酒汤吧,要不然怕头疼哩!” 林一诺接过一声不吭地喝了,然后挥挥手,红袖便轻声退了下去。 片刻后,青衣又走了进来,说道:“郎君,有侍卫送来了一个倭女,说是圣人赏赐给苏君的,不知要安排在哪里?” 林一诺蹙眉:“打发到玲珑阁做菜去。” 青衣顿了顿,才应道:“是。” 林一诺长叹一声,取了玉箫开始吹奏,箫声呜咽缠绵,诉不尽绵绵情义。 正文 第九十九章 不想遮掩 宜春宫内,称心脸色苍白地坐在塌上,看着铜镜里那张美艳含春的脸,一阵心烦气燥,挥手将铜镜打了下去,“嘭”地一声,砸在砖石上。 铜镜的旁边还有一些被砸碎的瓷器。 李承乾一进门就险些被砸了脚,他挥手让跟着的内侍退下,望着称心道:“这世上敢在孤的寝宫摔东西的也只有你了。” 称心头也不回,朱唇微启,吐出一句话道:“殿下赐臣一死不就没人敢忤逆你了。” 李承乾叹了口气,坐在他的旁边,伸手想揽他,被他躲了开。他尴尬地收回手,说道:“昨夜是孤的错……我保证下不为例,你不同意,我再不用强,可好?” 称心转头看了他一眼,四目相对,他光华流转的眸子里似有引力,要把人的魂魄都吸进去,半晌才冷冷道:“殿下,我不可能同意。” 李承乾看了他一会,忽然侧身从背后抱住了他,轻声道:“称心,对不起。我想过疏远你,但真的做不到,只能投降。宫里宫外都太窒息,只有你那么美好。” “殿下请自重。”称心挣扎了一下,想从他的怀里脱身,但环在身上的手臂却收的更紧了。 李承乾灼热的气息吹拂在称心的脸颊:“你答应跟我在一起,我就保证不乱来。” 称心气道:“你要多少女子没有,为什么偏偏是我?” 李承乾将头靠在他的肩上,喟叹道:“再多的人可都不是你。孤第一眼见到你就不可控制地喜欢你,有时候你在底下弹琴,孤就长时间地盯着你,像中了你的情蛊一样。 孤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十五岁奉皇命娶妃、生子,这都不是心里欢喜的。孤一生都活在命运的安排里,身不由己,只有你,是孤自己从心底里发疯般想要的……” 称心头昏脑胀地听着李承乾长串的告白,内心只觉得可怕。艰难求存的他,实在难以对高高在上众星捧月的太子殿下所谓的“身不由己”感同身受。但有一点他很清楚,他是逃不了也避不开了。 渺小如他,可能要死在这座深宫里了。 也罢,死就死了吧,活着又有多大趣味,唯一放不下的只有幼弟罢了。 …… …… 睡到日上三竿,苏木才又起来,穿好衣服跑到林一诺的房里,后者果然又在作画。他走上前好奇地看他画什么,这一次林一诺居然没遮拦,大大方方就给他看了。 画上面是一个青衣少年在捧着酒壶仰脖灌酒,酒水顺着他的嘴流到脖颈,十分豪迈。 看着看着忽然感觉很熟悉,苏木“咦”了一声,吃了一惊道:“林三,这画中人怎么有点像我啊?是我吧?” 林一诺耸肩道:“可不就是你嘛。” 苏木又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会,才嫌弃道:“为什么把我的眼神画得那么妖媚,我怎么可能是这样的,你这水平不行啊。” 神经粗大的苏木只觉得这幅画没有画出他的男子气概,别的什么感觉都没有。 林一诺神色复杂地瞅了他一眼,哂道:“你喝醉了就没记忆,怎么知道自己喝醉了是什么样?” 苏木摇头道:“我当然知道,你反正画的不对。” 接着又转了话题:“饿了,你吃饭了吗?一起去吃吧。” 林一诺屈指弹响了铃,片刻后红袖端着一个翁和两只碗过来,笑道:“苏君,你醒了,醒酒汤可要喝一碗?” 苏木摇头:“不了,还是喝排骨汤吧!”他走上前在坐塌上盘腿坐下,深吸了口气,笑道,“炖了很久的山药排骨汤吧?真香。” 红袖笑道:“正是,可惜大部分山药都被户部取走哩,厨房剩下不多了。” 苏木道:“明年多种了便够吃了。” 又对着林一诺喊:“林三,你不过来一起吃吗?” 林一诺搁了笔,施施然走了过来。 红袖替他们一人一碗分好了山药排骨汤,然后便退了下去。 苏木一边吃一边评论:“哎,这汤肯定不是你炖的,猪肉的腥味很重啊,放了胡椒也压不下这个味。” 林一诺淡淡道:“有的吃就不错了。” 苏木道:“那也是。”等把一碗山药排骨吃完,苏木又伸了手去够边上的芝麻酥糖,放了一块进嘴里,边咬边说:“这酥糖是你做的吧?哎,你这人也真是奇怪,那么爱做甜食,不怕牙齿烂没了吗?不过我舍命陪君子,你做糖我就……” 话还未说完,林一诺忽然侧过身,脸放大,在苏木还未反应过来前,一片温热的感觉贴了上来,舌头搅入他的嘴里吸走了剩下的芝麻糖。 苏木张着嘴,整个人都傻掉了! 林一诺冷静而平淡地道:“怕烂牙,就别吃了吧。” 仿佛只是从他手中抢走的芝麻酥糖一样!这人,怎么能这样?! 苏木的脸瞬间爆红,浑身燥热,比院子前的红梅更艳三分,他语无伦次地道:“你你……我……你……不对……你疯了吗?” 从幼时,两人为了抢一块吃的也不是没有这样胡闹过。有时候只剩最后一颗糖的时候,苏木甚至会压着林一诺伸手从他嘴里掏出来再吃掉。 但那时候才多大啊,五六岁又或者七八岁? 林一诺抬头看他一样,戏谑地一挑嘴角:“这不是你自己不要吃吗?” 苏木闭上了嘴,脸上红晕难消,他瞪了毫无愧色的林一诺一眼,半晌才憋出一句:“岂有此理……” 林一诺好整以暇道:“喂,你自己不记得昨天自己做了什么吗?” 苏木抬眉:“我做什么了?” 林一诺恶人先告状道:“你仔细回忆回忆,在温泉池子里,拉着我干嘛了?” 苏木脑海中蓦然闪现昨晚似梦非梦的一幕。明明梦里是自己被强吻了啊,难道我记错了,是我在强吻别人?想到这他脸更红了,张口结舌道:“我……我……” 林一诺潇洒地一耸肩:“我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而已。” 苏木:“……”我信了你的邪。 气氛正尴尬间,青衣走了进来,说道:“郎君,苏君,宫里派人来了,说是为了昨夜苏君说的制作琉璃而来。” “??”苏木一头雾水,林一诺长身而起,道:“请来人去主院正堂吧。” “是。” 正文 第一百章 醉酒误事 苏木跟着林一诺一起走到正院,本以为来的是宫里哪个内侍,万万没想到,来人竟然是太子殿下李承乾! 苏木和林一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不解。 李承乾一身寻常贵公子的打扮,语气也是十分平易近人:“苏君,别来无恙啊,昨天见你酒喝多了,可还好?” “还好,还好。太子殿下过来这是?”苏木有点摸不准他的意思,打算以不变应万变。 其实刚刚来的路上他可以问下林一诺的,毕竟昨天他是真喝断片了,关于这什么玻璃,真的完全没印象。不过林一诺听到宫里来人时,一副波澜不惊、胸有成竹的模样,显然是知情的。 但是这不是刚刚发生了匪夷所思的强抢初……不,强抢芝麻酥糖的一幕,所以他跟林一诺正置着气,自然也就没问。 李承乾笑道:“昨天波斯使者敬献玻璃茶具当诞辰礼,苏君你在下面嚷这东西也配拿来献礼,全是气泡,颜色丑陋,骂他们心不城,说你可以烧制出透光度更好且没有气泡的玻璃。我觉得这件事情很有意思,便自请前来相助。” 苏木:“……” 他喝醉了这么莽的吗?! 他看了看林一诺,后者老神在在地煮茶分茶,根本不与他对视。 于是他只好朝着李承乾露出了一个尬笑:“这个,其实嘛,我说我只是喝醉了吹牛,你信不信?” 李承乾嘴角微挑:“哦?那情况就不太妙了啊,昨天苏君可是吵着嚷着要弄个玻璃作坊烧个玻璃器皿出来给大家见识见识。如今父亲听了进去,你却说是在吹牛?苏君,欺君之罪可不小啊。” 苏木的脸瞬间变绿了。 喝酒误事啊! 他转头看向林一诺:“林三,你可有印象?” 林一诺微微一笑:“你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若不是我拉着你,你当场就要把波斯使者的玻璃茶具砸了。” “别说了,我头好晕……”苏木万万料不到喝醉的自己这么生猛,又是强吻又是破财的,难以接受。 最终三个人在正堂里扯皮计划了半天,弄出了一份合约,由苏木和林一诺制造玻璃,李承乾负责销售,利润四六分。 李承乾难得出宫一趟,在这里喝了半肚子茶之后,就厚着脸皮让两人去弄了一席玲珑阁的席面过来,吃饱喝足后才告辞离开。 送走了太子殿下这尊大佛后,苏木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以手肘抵了一下林一诺的腰,问他:“昨天怎么不阻止我啊?你不是不喜欢跟太子殿下太接近吗?” 林一诺转身进了府里,淡淡道:“不喜欢并不是害怕,既然躲不过,直面便是。” 苏木跟在他身后往院子里走,忍不住叹了口气。 想弄玻璃这件事,其实是他早就有的念头了,毕竟他是每隔三月就要冒一个发财大计的人。自从知道林一诺造温泉池子时向西域商人花巨资买了两块琉璃镶嵌成窗户后,这个想法就更甚,但没想到居然是在宫宴上醉酒发作了出来。 他本来的打算是等回了江南道老家再说服林一诺一起制造的,到时候就跟白糖一样,闷声发大财。 万万想不到啊…… 李承乾走后不久,林学书跑到了林一诺的院子里,问他玻璃作坊的事情。虽然他无官无职,并没有进入宫宴的资格,但他在长安城里交游广阔,自然眼线不少,当夜就听到了消息。 此刻见到了太子殿下登门,哪还按捺得住。 林一诺懒懒道:“八字还没一撇呢,二堂兄急什么?” 林学书问:“你是以林阀的名义跟太子殿下谈合作的吗?” 林一诺瞥了他一眼,笑道:“不,是我私人的名义,除了我,还有苏君。” 林学书还待再说,直接被林一诺打断了:“二堂兄,莫不是你觉得我们林阀有这个烧制玻璃的技术吗?若有的话,我可以跟太子殿下说,由二堂兄负责玻璃作坊呢。正好我也不太想管这事,过完年,我就想回江南道。” 林学书被他拿话堵了下,但仍厚着脸皮说:“三弟,这你会不就是林阀会吗?你可是小公爷,正经的继承人,以后林阀的担子可不都落在你肩上?” 这时候,又承认他的地位了。 林一诺耸肩:“哎,可惜呀,这事是苏君提起的,秘方也是当年他老师教他的,但他不是我们林阀的人。” 没有达成目的林学书败兴而去,两兄弟又一次不欢而散。 …… …… 因为要筹建玻璃作坊的原因,苏木和林一诺过完年马上启程回江南道的计划就只能往后延了。 玻璃作坊选址翠华山,有钱有人又有权的情况下,造起来倒也很快。 对于玻璃的烧制方法,苏木当初见到后是有特意记过的。因为他对于这种晶亮的一看就能换钱的东西向来很感兴趣。 石英砂、纯碱、石灰石等等制造玻璃的材料难不住林一诺,倒是熔制过程中的高温加热有点难度。玻璃配合料在池炉内需进行一千六百度左右的高温加热才行,只有在这个温度下才能形成均匀、无气泡,并符合成型要求的液态玻璃。 其实这个池炉完全由林一诺找自家工匠来制作也不是不可以,浮云山庄下属有专门烧陶瓷的匠人,那些窑一样需要高温的。 但他没从江南道调人,而是选择近水楼台——向李承乾要人。既然跟皇室有了牵扯,这个秘方迟早是要献上去的,所以他干嘛舍近求远呢?要钱皇家也挺穷的,不太大方,但要人也就一句话的事情。 等池炉差不多可以用时,玻璃作坊别的建筑也基本造好了。苏木和林一诺两人便来到翠华山,住进了玻璃作坊里,埋头干起了工匠的活。 经过他和林一诺的反复试验和改进后,仅半个月,就烧制出了接近无色的玻璃。在教工匠们学会用铁管子吹,再辅以模具后,各种各样造型的玻璃器皿便出现了。 但到这一步还不算成功,还要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就是通过退火、淬火等工艺,以减少玻璃的冷爆现象。如果没有这一步,制作出来的玻璃就是中看不中用。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表白心迹 今天是上元节了,林一诺问苏木要不要先放下玻璃的事情回长安城过节。毕竟来大唐长安城一趟,错过不宵禁的上元节真的很可惜。 “正月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长安城金吾卫放夜,宵禁取消,街上会很热闹,一年只有这三天,去看吗?” 苏木立刻就同意了:“去!每年上元节都是在乡下,还没见识过城里的上元节,尤其这还是长安城,当然要去。” 林一诺道:“那就走吧。” 然后两人立刻就放下一切骑上马带着红袖和青衣两个根本快马加鞭地走了,剩下的事就由工匠们去琢磨了。反正方法都已经教过了,他们俩也没必要事必躬亲。 快马赶了一阵路,总算是在关城门前赶回了长安城。 进了城里后,四人就放慢了马速。此时的长安城虽然已经敲响了街鼓,但路上行人还很多。今夜是元宵节,不宵禁,因此大家都不匆忙。 每条大街小巷,每棵行道树上,到处都挂满了灯笼彩纸,十分喜庆。抬头看看,还能瞧见一座高达一百五十尺、通体都是丝织品的灯楼,灯楼上悬挂着各色珠宝、金穗、银穗,微风拂过,瑟瑟作响。灯楼的旁边还有一棵灯数,光彩夺目,一百里内都能瞧见它的辉煌。 苏木感叹了一句:“喔,还没入夜呢,这气氛就来了。” 四人先回到府里换洗一番,然后林一诺和苏木两人便相携着去了东市玲珑阁,今夜的东市也是破例不关坊门可以彻夜营业。酒至半酣,在玲珑阁里看胡女跳了一场胡旋舞,苏木便被林一诺拉上了街。 “长安城里居然有这么多人?”一走出玲珑阁门口,苏木就呆了一呆,只见眼前人头攒动,车来车往。 林一诺让过了一个人,笑道:“没听过一首诗嘛‘月色灯光满帝都,香车宝辇隘通衢’。” 苏木道:“这就是你今天不骑马拉着我步行到东市的原因吗?嘿,这堵车的场景确实壮观。” 两人顺着人潮向灯火辉煌的灯楼、灯树出聚拢,那边有歌舞声不绝于耳,大唐人的热情奔放在今夜展露无疑。 正看得高兴,林一诺一侧脸,却瞧见苏木时不时地捂一捂耳朵,忽然想到了什么,取出锦囊里的两颗棉球递给他:“喏,塞耳朵里,应该会好受些。” 苏木接了过来卷一卷塞进耳朵,果然好受多了:“哎,你还随时携带这好东西啊,果然声音小多了,这样就刚刚好。” 林一诺淡淡道:“自己耳朵多灵敏都不知道吗?一点准备工作都不做。” 苏木笑嘻嘻地回:“反正你会帮我记得。” 两人热热闹闹地玩了半夜,猜了灯谜、吃了小吃、看了杂耍……一直到街上行人开始渐渐稀少。 林一诺拉着依然兴致勃勃的苏木道:“再有趣也看得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明天还有一天一夜。” “哎,再等等,我想等这支舞跳完。” 但林一诺仍然把他拉走了。 苏木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一群满头珠翠、香气袭人的宫女身上收回,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这片热闹的灯轮。 回府里也是一样热闹,正院的大堂里,林学书正呼朋唤友地饮酒作乐。他们在街上玩了一圈后,又转移阵地到了这里。除此之外,仆役们也是难得的放松,不当值的人三五个聚在一起打牌、吃酒,半夜了都不停歇。 两人回到住处,各自洗漱,苏木刚躺下不久,门口便传来敲门声。 苏木懒得爬起来,直接对着门喊;“自己推门进来。” 月色下,一袭睡袍的林一诺抱着棋盘走了进来,说道:“这么热闹的夜晚你还睡得着?过来跟我下棋。” 苏木软瘫床上,不感兴趣地回道:“下棋有什么意思,我宁愿睡觉。” 林一诺直接把棋盘拿到了他的床上:“我让你九子,怎么样?” 苏木连连摇头:“你让我九子我也不一定赢,不玩不玩,还是睡觉要紧。” 林一诺哪肯放过他,硬是拖了他起来:“如果不下棋的话,就陪我喝酒。”他来的时候就想过了,因此还带了一壶酒。 苏木绝不情愿地下床,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歪在凭几上,瞧着林一诺掏出两只玉杯倒酒。 “这是三勒浆,长安城的特色酒,我们很少喝的,今夜上元节,好好喝一壶。”林一诺倒完就递给苏木,轻轻跟他碰了碰杯,自己先一饮而尽。 苏木接过酒杯也是一饮而尽,然后砸吧了一下,说道:“也不过如此嘛,甜丝丝的,跟你自酿的果酒没大区别。” 林一诺道:“是吗,为什么我不觉得甜?” 苏木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又喝了一口,奇道:“这酒还不够甜……” 话未说完,苏木便说不下去了,因为唇上多了一样东西——林一诺的唇。 仿佛被点了穴道一样,苏木瞬间僵直了,然后,林一诺乐见其成,伸手抱紧了他,加深这个吻。 这是个的的确确的吻,犹如一场缱绻的梦。 半晌后,林一诺在一个呼吸交融的距离看着他,笑道:“果然,你嘴里的是甜的。” 苏木终于惊醒,一把推开了林一诺,唇上仍残留着适才柔软酥.麻的触感,说:“岂有此理,这酒可不你酿的,也要抢吗?” 林一诺叫屈道:“冤枉啊,只是舔了舔,又没抢到多少。” 苏木道:“你哪来那么多歪理,有病啊!” 林一诺扑哧笑了,伸手碰了碰他,说道:“喂,脸都红得像烧熟的小龙虾了,还抓着酒不放吗?” “我生气了!”蒸腾着热气的熟龙虾苏木道,“你干嘛又这样?” 林一诺叹了口气,望进他的眼眸深处:“笨蛋,我喜欢你啊!” “……”苏木是真的傻了,“可……可我是男的啊。” 林一诺拉过他,又在他的唇上啄了一下,轻声问:“那我这样对你,你觉得恶心吗?” 苏木忽然站了起来,跑了出去,“嘭”地一声带上门:“你别追我,今晚我跟你换房间睡。”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再遇美女 , (上一章修改了……请买过的重新看上一章) 翌日清晨,苏木起床走到院子里时林一诺还未醒来,他想了想这家伙难得睡次懒觉还是不吵他了。 他也不在府里用膳,直接空着肚子出了府,沿途找着小吃摊,一边逛一边吃,倒也趣味十足。这种里坊沿街的小吃摊平时可是难得一见,只有上元节这三天才能摆出来且不被金吾卫驱赶。 正月十六,长安城仍然是到处张灯结彩的画面,歌舞白天也不停,一年中只有这三天最放肆。这既是庆祝上元节的好时候,同时也是红男绿女互相观察的好时候呢,许多美事就是这一天促成的。上元节对于少男少女来说与相亲节也没什么区别。 这三天,不分男女,无论贵贱,都会上街,无论会不会跳舞都会被人群感染加入进去。 苏木很快就被欢快又热情的人群拉进了踢踏舞的队伍,虽然他不会跳也不妨碍周围的人拉着他转圈圈。 渐渐地,他少年心起,跟着大家一起载歌载舞起来。 这样一直疯玩着、疯玩着,眼前忽然映入了一个略有些眼熟的身影。 那不是来京城的路上遇到的那对荥阳郑氏的主仆吗? 好像红袖姐与她们还是有联络的,但他们两个少年人自然没有再跟人家见过面,此时意外相遇,双方都挺意外。 “小郎君,你还记得我们吗?你也出来玩呀?”圆脸侍女上前招呼了一句。 苏木抓抓头,回道:“是啊,我记得,怎么你们没坐马车呢?” 通常贵族之女上街都是坐在马车里的,不过也有打扮一新,头戴花冠,身披霞帔,穿着锦绣华服在灯轮下载歌载舞的。 因上元节这三天缁素不分,无论王公贵族还是倡优艺妓都可以放下身份,尽情玩乐。大唐人本就爱唱歌跳舞,上元节这前后三天自然更要享受节日的狂欢自由。 能遇到苏木主仆俩真的特别开心。郑家小娘子最近在议亲,她的后娘想将她说给本家侄子,一个不学无术靠祖上余荫混吃等死的大胖子。她十分不愿意,但父亲却隐有被说动的迹象。 似她们这种人家,在五姓七望内部联姻本是正常,但对于曾路遇林一诺和苏木,且在破庙有过一夜之缘的她而言,又怎么能再看上肥头大耳的纨绔呢?何况据她打探来的信息,那人早就有了通房,更加令人厌恶。 因此上元节三天,她盛装打扮上街,就是希望能遇到一段良缘。 每年的这三天,私定终身的男女太多了,只要门当户对,双方父母都不会介意,毕竟这本来就是个公开的相亲日。大唐因为官府亟需人口的原因,适龄男女到了年龄不结亲还会有司户曹吏要上门来做媒催亲,若有人主动结亲自然再好没有。 此时听了苏木的问话,圆脸侍女轻轻撞了撞了身边的主子,示意她回答。那小姐施了一礼,说道:“奴刚从庙里回来,马车堵在街上了,寸步难行,便索性下车步行。难得有机会出来逛逛,还未请教郎君尊姓大名?” 苏木回了一礼,说道:“在下苏木,江南道鄮县人士。” 圆脸侍女娇俏地笑了一声,代替主人回道:“我家小娘子是荥阳郑氏的,家住宣平坊西进第五间,我是小姐的贴身侍女,叫翠儿。 苏郎君,我听闻过你的大名咧!就是年前揭了皇榜让高句丽人颜面扫地的那位才俊吧?你还种出了山药,是圣人新封的县男爵爷对不对?嘻嘻。我们郑家也分到了山药秧苗,打算开春便使庄人下种呢。” 苏木道:“想不到这些事传那么广,呵呵。” 翠儿又抢着问道:“这山药好吃吗?真的能养颜减脂吗?” 苏木看了她一眼,说:“好吃,小娘子想减肥的话,可以把山药当主食吃。” 顿了顿又说:“两位小娘子请便,在下不打扰了。” 翠儿笑道:“不急不急。上元节三天可不分男女、无论贵贱,既然遇到了便是有缘,苏郎君何不与我家小娘子一起游览呢?何况苏郎君你瞧瞧周围这光景,现在就是想分开走都不好分了哇。” 苏木环目一扫,确实,日头渐上,上街的人越来越多,道路又开始拥挤了。 但他实无心情与两位小娘子长谈,只闷声往前走着,倒是那翠儿人如其名,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声音清脆,像百灵鸟一般并不惹人讨厌。苏木和那郑家小娘子偶尔搭一两句腔,倒十分相宜。 “苏瑞宸!”正走着呢,忽然一声大喝在耳边炸响,吓了他一跳。用的是传音入密的法子,因此只有他听到了。 “谁?谁在连名带姓叫我?”这是苏木的族名,除了上族谱那天族里长辈念了几句,这么多年就没人叫过他这个姓名,便是连他自己都从来不记。 他在人群中张望了一下,若有所感般穿越拥挤的人潮望进了街另一边面若冰霜的林一诺眼里。 不知怎地见了林一诺他就有点心虚地拉开了与两主仆的距离,然后又觉得不对,为什么要心虚啊?又向两人靠拢了一步。 林一诺在府里等了半天不见苏木回来,正好遇到白鹘过来找苏木,便被他以箫声制住,拉了壮丁,居高临下很快在拥挤的人潮中找到了苏木。 结果一来就看到苏木跟两个女子言笑晏晏…… 就好气啊! 他面色冷峻地越众而来,上前抓住了苏木的手臂,一声不吭就把他拉走了。 那侍女翠儿想要开口却被林一诺冷冷的一瞥扼住了喉咙,一直到两人消失在人海才缓过劲来,惊叫道:“哎呀,怎么就走了!那个俊俏的小郎君好生可怕,眼神似刀子一般森冷。” 郑家小娘子轻轻叹了口气:“走吧。那位是大名鼎鼎的林阀小公爷,也是皇上面前的红人,你忘了吗?破庙里有过一面之缘的。” 翠儿道:“那我自然记得,不过林小公爷看起来比上次更冷漠了。” 顿了顿又道:“小姐,你说苏郎君会来府里提亲吗?我看他刚刚偷看了你好几次。” 郑家小娘子峨眉微蹙:“难。” 翠儿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难道小娘子真的要嫁给那个大胖子?”她作为主人的贴身侍女,到时候自然是姑爷通房的命。可是一想到那个一副被掏空模样的大胖子,顿时就汗毛倒竖了,唉!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提纯美酒 , 苏木被林一诺拉着朝东跑了一段路,再抬头时发现已经到了山中寺庙门口。在大唐,寺庙也担负着社交、游乐、学校、医馆、旅店等等多种用途。 “松手,我自己会走。” 两个大男人拉着手腕走路很怪好不好! 林一诺松开了他的手,脸色渐渐恢复正常,挑了挑眉道:“你干嘛呀,趁我不在勾搭小娘子私定终身了?” 苏木揉了揉被抓痛的手腕,笑骂了一句:“你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什么东西啊?聘为妻奔为妾,私定什么终身啊!” 说完转身就走,不想理他,这林三,简直发神经了。 在庙后的山林里瞎逛了一会,林一诺又追了上来,以肩膀轻轻撞了他一下,道:“你刚刚跟谁家小娘子在说笑呢?” 苏木说道:“就是来长安的途中破庙里见过一面的郑氏小娘子和她的侍女,你不记得了?什么记性啊。” 林一诺“呵”了一声,道:“我为什么要记得她们。” 苏木没好气道:“那你问我干嘛!” 林一诺挤了他一下:“问问不行啊?还是不是兄弟了。” 苏木也撞了回去:“多管闲事就是不行!” 两个人一边拌嘴一边大发童心,你挤我、我挤你地吵吵闹闹着走远了。 …… …… 过完了上元节,两人也不忙着回玻璃作坊,而是派了人去东西两市的酒坊购入各种各样的酒回来,什么三勒浆、米酒、黄醅酒……应有尽有。 高浓度的酒要怎么弄,两人都有印象,应该是蒸出来的,主要就是一个蒸锅、一个冷却容器。不过在国公府的院子里搞这些一来味道太重,二来有个时刻窥视的林学书,其实也不太方便。因此买好成品酒之后,林一诺就拖了几马车,浩浩荡荡地和苏木两人出城门去华翠山了。 长孙澹对他们买这么多酒的行为实在好奇,忍不住又问了他的妻舅林学书:“林三拖那么多酒去玻璃作坊干嘛?难道造玻璃还要用到酒?” 林学书也是如此怀疑:“很有可能啊。” 便是李承乾得到了消息后也很意外,跟李二陛下提起的时候,也顺嘴说了一句造玻璃还要酒做原料。 到了玻璃作坊后,苏木和林一诺两人找了个空仓库把酒都搬了进去。 关于蒸馏酒所需的物件图纸林一诺是早就画好了的,请了工匠到现场打,也就一两天的功夫,东西便备齐了。 接下来万事俱备,两人开始凭记忆提纯酒。 先是架一口巨大的蒸锅,控制好火候,在蒸锅的上方倒扣一个带着管子的锅盖,管子的另一端连接一个密封的木桶,木桶外面套一个装满冷水的大缸,用来冷却…… 第一次蒸出来的酒,闻着味道很刺鼻,感觉不太对,苏木想舀一点尝尝直接被林一诺拉开了。 林一诺吐槽道:“拿自己做试验,不要命啦!” 苏木耸了耸肩:“左右都是酒,能怎么样。” 林一诺被气笑了:“你给我待一边去,别捣乱!第一次蒸出来的酒根本就不算酒,应该接近酒精了,喝了性命不保,还得加蒸馏水勾兑。” 如此试验了几次,工艺也在试验中不断地改进。而这时玻璃厂那边已经有成形的玻璃器皿出来了,正好拿来装了几瓶酒精,以木塞塞上了,以备不时之需。酒精可是个好东西,用处还挺大。 苏木看着最新批次的酒,说道:“这次应该可以入口了吧?” 林一诺已经点了点头,现在他就等着前两天做的那批玻璃瓶模型烧出来后装瓶了,直接对着木桶喝酒他是没兴趣的。他这个人,吃喝都讲究精致,没到最后盛装装瓶,他是不会饮用的。 苏木就不管那么多了,直接舀了一小碗,按以往的习惯闷了一大口,瞬间眼睛就直了,整个人呆滞了一下,连呼吸都暂时屏住了。 要知道大唐的酒度数极低,绝没有超过八度以上的。便是这样的酒,苏木喝一壶也差不多得醉。便是这个酒量的情况下,他,直接闷了一大口白的——起码有五六十度的白的——这跟囫囵吞下一块烧炭也没什么区别了。 林一诺盯着他的脸色,不知过了多久,苏木才长长吐了口气,虚脱般地倒了下来。 不管多醉,苏木喝酒是不会上脸的,越醉最白,此时便是如此。他连醉话都来不及说一句,便晕了,没摔在地上只是因为林一诺眼明手快及时上前接住了。 “喂,阿木?你怎么样?”林一诺拍了拍他的脸,后者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在林一诺的怀里转了头,继续酣睡。 “……” 林一诺摸了摸下巴,这劲道似乎过分足了啊,习惯了葡萄酒、低度酒的大唐人,能适应吗? 试酒的第二天,苏木起床时头疼欲裂、生不如死,简直要蜷缩在床叫救命了。林一诺被他房间里的动静闹醒,推了门去看他,差点吓一跳。 “真的疼得这么厉害吗?要不,我帮你按下吧。” 苏木连滚带爬地走到林一诺的旁边,嚷道:“快点快点,真疼死了。” 林一诺盘腿坐好,抱了他的脑袋边按揉边真气外化替他梳理头皮。其实作用了了,但苏木有了点心理安慰后,便觉得宿醉的痛好像也缓了些了。 “郎君,醒酒汤来哩,让苏君起来喝一碗吧。”早就备好了醒酒汤就等着苏木醒来的红袖,听到动静没多久便端了醒酒汤进来。 林一诺让开位置,让红袖伺候苏木喝醒酒汤。 红袖瞧着苏木狼狈的模样实在是有些想笑,竭力忍住了道:“今天的早膳已备下,郎君是否现在要去用膳?” 林一诺瞧了苏木一眼,沉吟道:“端到这间房里吧。” “是。” 吃完早膳又睡了一觉,一直到下午起来的时候苏木才算是完全过了酒劲。他找到林一诺感叹道:“这酒真是好酒啊,够辣够劲,一口倒,我们卖个天价没问题。” 林一诺微笑道:“如此甚好,我勾兑了好几款不同度数的酒,苏君是否一一尝试下呢?能醉生梦死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苏木搭着林一诺的肩头,顾左右而言他道:“林三,你觉得今天天气怎么样?好像过了年,就不怎么冷了呢。哎,玻璃也烧出来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家啦?这次回去坐船吧?走大运河。” 话题转得如此生硬,林一诺除了摇头失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水晶宫殿? 苏木坐在假山上一手枕在脑后,一手捡了石子往下面的水池里打水漂玩。对于只住了短短一个多月的地方,林一诺都要大费土木修花园池子的行为,农民出身的苏木是理解不了的,但是不妨碍他跟着享受。 自从喝过两次蒸馏酒之后,苏木就死心了,他确定,还是低度数的大唐酒更适合自己。至于这种装在玻璃杯里面的高浓度白酒,还是让给千杯不倒的酒仙们吧。比如未来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李白之类——如果他能活到李白出生的话,倒是也挺愿意请这位大唐第一游客来斗酒诗百篇的。 李承乾的车马很快就要到了,作坊的围墙门口早就有人候着了。苏木自然没有这个拍马屁的心思,而林一诺就更懒得逢迎了。因此此刻他在假山上看水晒太阳,而林一诺则在一旁钓鱼。 高度数的白酒、红酒、黄酒有些装坛有些装在了玻璃瓶里,都已经收拢起来了。苏木往自己的空间里面装了一半,剩下一半放在仓库里,是打算在长安城直接卖掉的。 有玻璃瓶搭配的美酒自然要卖一个天价,而以普通酒坛黄泥口封着的美酒也不会卖太便宜。总之,发完这笔玻璃和美酒的横财,他们俩就可以开开心心打道回府了。 苏木优哉游哉地躺着,偶尔逗一逗停在他手指上的鸟,偶尔吃一口红袖送到嘴里的樱桃,小日子不要太舒服呦。 “马蹄声近了,他们应该快到了。”苏木懒洋洋地说了一句。 林一诺随意地应了一声,但没有别的动作。 红袖已经习惯了两人的懒散模式,也不着急。在她心中,自家郎君比太子殿下矜贵多了,确实没有必要因为太子的到来而紧张什么。 又过了一会,苏木和林一诺同时长身而起,苏木把手里积攒的樱桃核都扔进了底下花园里,而林一诺则把钓竿递给了红袖。 两人各自整了整衣服,掸了掸尘土,便飞身而下,并肩朝收着玻璃制品的地下库房走去。 “太子来了就直接带进来库房吧,我们先去点灯。” 苏木搭着林一诺的肩头道:“今天就让我们的太子殿下好好开开眼,哈哈。” 林一诺点头道:“确实可算是开眼。” 苏木拿起一把钥匙打开地库的门,然后吹了吹火折子,一一点亮里面的宫灯,霎时间整个地库变得晶莹璀璨。 苏木望着一屋子的玻璃制品道:“你看,制个玻璃也就费了我们一个多月的功夫,你家里还掏巨资向胡商买,你傻不傻?” 林一诺耸肩道:“钱太多也烦恼啊。便是我天天用一个玻璃杯摔一个玻璃杯,一辈子也花不完浮云山庄的钱,我为什么要省?” 苏木忍俊不禁道:“还有钱多得花不完的烦恼吗?你早说呀,把钱分我,我替你一起烦恼。”开了会玩笑后门口挂着的铃铛响了一下。 两人转过身,苏木轻轻撞了一下林一诺:“看来这位太子殿下心挺急啊。” 话音刚落已经有粗犷的声音传了出来:“我的娘咧!这里是水晶宫吗?”这声音显然不是李承乾,当然也不可能是小喽啰,小喽啰怎么敢在太子殿下面前大呼小叫。 来人一共两个,一老一少,其中一个正是李承乾,另外一个则是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卢国公程知节。 此时程知节就像个刚进城的乡巴佬一样在一库房的玻璃饰品里面团团打转,一时之间只觉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不停地大惊小怪、大呼小叫,一会摸摸这个,一会敲敲那件,一会吸气,一会惊叹。 而李承乾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见了库房内的玻璃连声道:“这真的都是一个多月里面造出来的吗?这是真的吗?孤都要穷死了,想修个宫殿还要被一群人左批右骂,这里居然有这么多的玻璃!孤宫殿有望矣!” 林一诺淡淡道:“这些都由太子殿下处置,之前签好了合约,我们是四六分,我跟苏君拿四,太子殿下你拿六。” “当然,当然,孤没忘。”李承乾吞了吞口水,缓了一会才接受下来,到底也是大唐帝国的未来继承人,怎么也不能太没见识了。 虽然他这个太子殿下过得还不如四弟魏王李泰来得舒心,来得财大气粗。他平时多弄一个小宠物都要被一群老学究批评半天,更别提其他奢靡的生活了,根本没戏。管的老师太多,盯着的眼睛也多。 他转头对着程知节道:“程伯伯,你已经看到这些玻璃了,怎么样,是否比年前父亲生日宴上番使拿过来的那套玻璃茶壶要好?” 程知节好像根本就没有听见一样,正在往自己的怀里塞一个玻璃鹰雕,但因为太巨大了怎么都塞不下,忙得很。 苏木建议道:“国公爷,你这样可装不下,我觉得你还不如把外衣脱了直接包。” “不错不错,小娃子很上道。”程咬金从善如流地脱了衣服,就在其他三个人的眼皮子底下开始包玻璃制品,一直到装不下为止,可谓是满载而归。 林一诺很淡定地站在边上说道:“太子殿下,程伯伯,不瞒二位,其实这一屋子的东西说贵可以贵,说一文不值也可以一文不值。” 程知节听到这话很意外,难得从宝物堆里抽出一丝眼神来看了林一诺一眼:“这什么意思?” 林一诺老神在在地解释:“这东西不过都是拿沙子烧出来的,老祖宗们早就会造了,只是技术没传下来,又受限于技术不能大批量造罢了。现在我跟苏君已把此难题克服,秘方会献给陛下。以后想造多少便造多少,因此或贵或便宜,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吗?” 程知节吃了一惊,面色复杂地看看一屋子的玻璃,又看看林一诺,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啥,你是说这东西用沙子造的?” 林一诺和苏木都给予了肯定的回复。 程知节顿时抱头蹲下,“哎呦哎呦”叫了起来,听到是沙子做的玻璃,他顿时感觉好心痛,就好像看到宝石从眼前消失了一般。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统统放倒 , 李承乾听了林一诺的话开心了:“也就是说价格随我了?哈,物以稀为贵,我想把它卖得贵,就卖的贵,这样更好,暴利啊!这么多的玻璃制品,我看我们是可以把长安城的富商巨贾一锅端了啊,那些肥的流油的勋贵可不就等着了,哈,这种事情我喜欢。以往都是胡商带了玻璃和胡女来我们大唐骗钱,现在轮到我们了。” 林一诺淡淡道:“定价的事当然由太子殿下做主了,我们只负责制造。对了,除了玻璃,某还有一样好东西想请太子殿下看看,正好程伯伯也在,一起去看看吧。” 李承乾和程知节都被吊起了好奇心,异口同声地问:“还有什么好东西吗?” 这次是苏木回答的:“的确是好东西,可以卖出天价的好东西,一杯就倒的美酒。” 程知节不以为然道:“什么酒能一杯就倒啊,老程我寻常吃酒十几坛不在话下,我倒要看看两个小子有没有吹牛。” 四个人暂时离开了地库,走到外面,苏木发现这里站满了侍卫,李承乾对着众人道:“你们就留在这守着地库。” “是!” 然后四人就朝另一个院子走,还没走到库房,已经闻到了浓浓的酒香。这都是在蒸馏的过程中散发出来的,一时半会是散步去的。 程知节边走边抽动鼻子,感叹道:“好酒,好酒,光闻味道我就知道是好酒了。” 待走进酒库里面,先入目的当然是满满一货架的玻璃瓶装着的各种各样美酒了。 程知节叫了起来:“我滴娘咧!居然是装在玻璃里面的?这到底是卖酒还是卖玻璃?” 苏木在酒坛堆里找了找,找到了最烈的那一批,拍开黄泥,一股浓郁的酒香四溢开来,顿时把李承乾和程知节的酒虫给勾引得蠢蠢欲动。青衣在林一诺的示意下取来了两只玻璃杯,苏木笑嘻嘻地给他们一人倒满一杯,然后递给两人。 光闻着味已经让人有醉意了。 程知节接过酒后迫不及待地就狠狠灌了一大口,酒甫一入喉便肉眼可见他双眼睁大,一副既虐又爽的表情看得人一阵好奇。 李承乾不懂这个表情,但苏木很是理解。 过了半晌,程知节才反应过来,虚脱般地呼出了一口酒气,嚷道:“娘咧,够劲道!好酒!果然是好酒!哇哈哈哈哈哈!”才只吃了一口,他黝黑的脸上已经浮现了一丝红。 李承乾不敢像他一样灌一大口,但这酒香实在太浓烈、太香了,即便是见惯了场面的太子殿下也有点迫不及待,便细抿了一口。 虽然只是一口,但跟程知节吃第一口时的表情一样,也是又爽又虐,脸色多变。 “哇咧!辣!真辣!好酒,果然是好酒啊!好像一团火进了喉咙里,但进了肚子里后却又不烧,那次第,爽!” 感叹完,李承乾又吃了一口,这次他吃得大口了一些。 李承乾一边吃一边问:“好酒,真好吃。你们俩不来一点吗?” 苏木面不改色地笑:“我喜欢倒酒。” 林一诺在旁边补充道:“这两天酿酒的时候吃多了,今天就歇歇。” 在三人说话间,程知节已经把一玻璃杯的酒吃完了,又伸手过来要酒:“来来来,给老夫倒酒!老夫要吃个爽快!这酒有味,吃了这个酒,以前的那些酒都是马尿了,直接可以扔!”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很快就脸色就都泛红了,脚步也有些不对劲了。 程知节开始呵呵傻笑,目光呆滞,而李承乾则开始边哭边笑,一会吟诗一会骂人,摇摇欲坠…… 再之后,两人就有点疯了,程知节到处在找他的长戟,而李承乾则反复嚷着“我自己的事情凭什么让别人来给我做主?!” 林一诺和苏木对视一眼,这两人是完全的醉了,两杯的量,已经很牛了,要知道他们俩可是一口倒,不,苏木是两口倒,比林一诺强一点…… “哇哈哈哈,老夫吃了一辈子酒,这才是真的好酒啊!以前吃的都是什么狗屁,那三勒浆、清酒浊酒,都要扔,都扔了。想当年老夫跟着圣人征战四方时,多威风,一顿要吃十几斤酒,你听老夫一一道来……” 李承乾在哭哭笑笑一通后已经倒在地上睡了过去,而程咬金则还在絮絮叨叨,仿佛有讲不完的话要诉说一般。 林一诺及时退出了场地,喊了跟着李承乾一起过来的一个内侍和两个侍卫,让他们带着他回房睡觉。而苏木则被程咬金一把住住,正龇牙咧嘴地听他山南海北胡吹。 李承乾喝醉了喊了几句就睡了,然而程咬金就不一样了,他似乎是越喝越来劲,声音也是越喝越响。此时已经不满足于拉着苏木讲话了,而是直接把他夹在腋下,说知道他父亲林无缺当年跟李靖是何等要好,要带他去见李靖去——这很明显,是醉眼昏花,直接错把苏木当林三了。 苏木其实硬来的话是能挣脱程咬金的节制的,但他又怕用力过猛把这老将的老骨头给弄折了,束手束脚之下倒轻易挣不脱了,很没面子地把他夹出了酒库。 好在玻璃作坊里面的人大部分都是浮云山庄的,且这些日子以来对两人神乎其技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此时见了他的狼狈模样也不会笑话。而那些侍卫除了偶尔有一两个发出“库库库”的可疑之声外,其余都是一脸正经。 林一诺安顿好了李承乾后,又来解救苏木了。程咬金本就武功不如林一诺,更别提如今吃醉了酒,走路都快摇晃了。林一诺只上手跟程咬金拆了几招,便把苏木捞了出来,顺手又给他点了几个易昏睡的穴。 林一诺将程咬金交给青衣,吩咐他安顿下去。 苏木长呼了口气:“这人喝醉了酒疯发得挺厉害啊。” 林一诺道:“可惜了,正事还完全没讲。” 苏木耸肩道:“不急不急。走吧,咱俩继续去晒太阳钓鱼?” 林一诺笑:“敢不从命。” ___________ 因为某些原因改了转折点的稿,所以双休爆的存稿都废了,没存稿只能下班了写,更新就不会太早,见谅。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见者有份 这酒的后劲很足,两个醉汉醉倒后连晚饭都没爬起来吃,一觉睡到翌日清晨才醒。醒来汇合后囫囵用了早膳,就满作坊乱转,把林一诺和苏木挖了出来谈美酒的事情。 “这样好的美酒,给我老程去卖,我能卖出天价来。”程咬金大包大揽地想包圆了酒库的酒。 “也好。”林一诺随意道,“殿下,程伯伯,那这酒库里的酒便由你们处置了。我们二八分成,如何?” 李承乾问:“我们八你们二?这好像有点过意不去啊。” 苏木马上反驳道:“想什么呢,当然我们八你们二。” 李承乾立刻说:“三七。” 林一诺道:“二八。” 几个人互相看了会,程咬金猛地一拍苏木的肩膀:“什么三七、二八,一点都不好听,就五五吧,五五分润最是方便。” 这位胃口还要大,一点本钱都没出,就想着均分了,咋不去抢? 苏木暗暗吐槽了一句,揉了揉肩膀咬定八二不松口。 林一诺淡淡道:“这一批从无到有都是我们花的成本,就按二八分。若不同意就算了,我们放着慢慢吃。两位若是喜欢,可以各拿一坛回去。” 李承乾和程咬金对视一眼,不由妥协下来:“好吧,二八就二八。” 苏木强调了一遍:“是我们八,你们二,要签合约。” 程咬金不耐道:“小子,还怕伯伯我坑你不成?签什么合约?” 苏木坚持:“必须签,规矩。” 林一诺打圆场道:“签完合约后,若两位以后还有兴趣呢,可以按我们给的方子自己酿造啊。” “什么?!”李承乾和程咬金异口同声大喝,“方子也给我们?” 林一诺与苏木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洒然道:“不错,本来就是打算交给陛下的,既然国公爷也来了,那就见者有份吧。” 程咬金高兴地咧开了嘴,一阵爽朗的大笑声瞬间响了起来:“好贤侄,叫什么国公爷,叫伯伯。你年纪轻轻竟然有这样的魄力,不错不错!今趟我老程算是来巧啦!” 李承乾在一边噙着笑,没有多说什么。 程咬金在他父亲心中的地位他很清楚,这位卢国公可算得上绝对的心腹,派他来跟自己一起看玻璃的事宜,不就是允许他也掺一脚的意思吗?至于美酒,那是意外的收获。 售卖美酒的事情就说好了,林一诺在边上淡淡地笑。 李承乾见苏木的脸上并没有太多喜色,不由问道:“苏君,可是心痛要给出方子了,怎么这幅模样?没事,不让你吃亏,孤花钱买你的方子便是,你们开个价。” 苏木喟叹道:“我不是心疼方子,只是心疼粮食。如此醇厚的美酒进入市场自然会受到大家追捧,但我认为不宜过多酿造。太子殿下可知酿这种酒需多少粮食吗?” 李承乾不由问道:“多少?” 苏木接着道:“起码比寻常的酒多耗费一倍的粮食,三斤或者四斤粮食才能酿出一斤酒,红酒所需要的葡萄也不是小数目,总之,犹费糜。据我所知现在大唐境内并非人人都能填饱肚子啊,若是放开了酿造就怕出现饥荒,那就作孽了。” 李承乾还当是什么问题,闻言不以为然道:“苏君放心,这不算什么难题,大不了,不向市场售卖便是。” 苏木呆了呆,道:“可我酿的这一批,是要卖的。” 他自己又吃不了这么烈的酒,不卖放着干嘛? 李承乾哈哈笑道:“这一批你尽管卖,以后新酿的酒,大不了都当做宫廷贡酒呗,想必父亲尝过后必定同意。” 程咬金大嘴一咧道:“这酒这么劲道绝对适合当贡酒!不过嘛,卖还是要卖滴,我还有不少老哥们啊,这不都得吃一些。这么好的美酒,独享不厚道啊。” 林一诺笑着道:“其实呢,担心粮食问题大可不必。这酒完全可以只走高端精品稀缺路线,放入市场的数量越少越好,越少赚到的自然越多。如此一来既可以卖高价又不会太消耗粮食,岂非两全其美?” 苏木道:“哪有那么容易?一旦吃过了这个酒,怎么忍得住不多酿造呢?人心的贪婪恐怕没有这么容易满足。” 林一诺瞧他一眼,感觉他忧国忧民的模样甚是可爱,忍不住笑道:“那,不如我们就把酿造的秘方扔了,从此不再涉足?反正酒库里面也有近300斤的美酒了,一瓶瓶往外出的话,也够卖一阵子。” 苏木思考了一下,眼睛一亮:“似乎也不是不行啊。” “不行!”程、李两人异口同声反对。 李承乾轻咳了一声道:“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怎么能出尔反尔?” 程咬金也道:“就是,说好了给我就得给我,可不能拿我老程寻开心。” 苏木瞧了瞧两人:“国公爷……” 程咬金闻言直接打断:“叫伯伯。” 苏木从善如流地改口:“程伯伯、太子殿下,你二位喜欢这酒的话,就各捧两坛回去呗,玻璃瓶里装着的高档酒也可以拿几瓶。我们也不用两位卖了,就慢慢一瓶瓶往外出。” 林一诺同意道:“若是用这个法子卖的话,每一个玻璃瓶里装的美酒我保证能卖百贯一瓶。” “百贯?!”李承乾倒吸了一口凉气,“怎么不去抢。” 林一诺淡淡道:“很贵吗?如今市面上最贵的清酒,我买来也需十贯一坛。” “啧啧啧,小子真不愧是林无缺的儿子,满脑子的诡计,老夫可要离你远点。”程咬金摇晃着脑袋说了一句,然后又对苏木道,“还是你小子好,农家出来的,质朴!嗯,不错!” 苏木立刻配合地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林一诺看了李承乾一眼,问他:“太子殿下,若我只卖这一瓶就,难道你不舍得花百贯来买吗?” 李承乾忍不住道:“这样似乎还真能卖出这个价。” 顿了顿,他又说:“这个先不去说,苏君担心酿酒太费粮食的事也有一定道理。我回去一定向父亲请个旨,将每年往外出售这种高纯度美酒的量控制在千斤以内便是。” 苏木拊掌笑道:“是个好办法,不过我觉得百斤就够,物以稀为贵嘛。” 程咬金嚷道:“百斤不够我老程一个人吃的。” 李承乾不欲在这里争辩,便道:“回去由父亲定夺吧,几位意下如何?” 众人自然同意。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拍卖宝贝 , 商量好美酒的事情后,程咬金和李承乾便带上玻璃器皿以及装在玻璃瓶里面的美酒回长安城去了,他们俩要向李世民交差去。至于苏木和林一诺,仍然留在玻璃作坊。 两人打算趁这段时间再烧一些喜欢的玻璃用品出来,然后差不多就该收拾收拾回老家了。 苏木对着林一诺道:“哎,林三,回去后,我们也用拍卖的形势卖酒和玻璃吧?说不定可以拍出不止一百贯。”刚刚林一诺向太子殿下讲了拍卖的事宜,后者非常感兴趣,表示要马上去办。 林一诺无所谓地说:“你若想玩拍卖的话我没意见啊,不过若你只是为了多卖一些钱,倒大可不必这么麻烦。这一批在京城的卖完,待我们回鄮县,消息肯定也传得差不多了,你空间里剩余的这些玻璃和美酒,价值只会更高。” 苏木想了想也是,说:“那便算了,不折腾拍卖了。哈,放我空间里面的美酒,等一个月后再取出来不知道是何味道,应该能增香不少吧。” 林一诺同意道:“那是必然的,连普通的果酒放在里面都会变醇厚,何况本身就更精纯的美酒呢?” 苏木忽然拍了一下大腿,叫道:“哎呀,怎么把这事给忘了,之前可以在空间里取空间潭水勾兑酒啊,这样做出来的酒肯定更美味!” 林一诺瞧他一眼,淡淡道:“一共就那么一潭水,怎么能拿来如此浪费?” 苏木昂然道:“这怎么能算浪费,何况空间潭水用了还会再生的嘛。” 林一诺失笑道:“再生的速度那么慢,你还是别打这个主意。” 苏木咕哝道:“也罢,反正我也不爱喝烈酒。” 林一诺见他对空间潭水实在念念不忘,便以手肘碰了他一下,道:“下次我做果酒时用空间水做,如何?” 苏木笑道:“哈,不错,好东西还是要自己享受,只有果酒适合咱哥俩。” …… …… 初春的天还是很寒冷的,但总是能出现暖心的事情叫人开心。 比如此时收到帖子要参加宝物拍卖会的众富商贵胄。除了大唐人,不少胡商也收到了帖子,外邦使者当然更是少不了。 拍卖会对他们来说最吸引人当然是李承乾的身份了,毕竟这可是大唐太子亲自下的请帖呢。 有美酒又有贵人想邀,岂有不来之理? 听说那些美酒都是一杯倒的烈酒,十分香醇霸道,引得众酒鬼馋虫四起。关于玻璃其实他们倒是没太大兴趣,毕竟东西两市上也有不少舶来品,玻璃并不算特别罕见的,只是昂贵罢了。 但当他们见到晶莹剔透的宝贝时,才发觉自己之前的想象全错了。 这真的是玻璃吗?跟以前见到的那种玻璃球、有着气泡、颜色浑浊的玻璃壶不太一样啊。很快,价格就开始失控了,一样玻璃雕塑随随便便就能拍个三五千贯。有些外国人没有那么多的铜钱,便开口要以牛羊相抵,一视同仁、热情好客的大唐储君自然无不应允。 李承乾看着不断攀高的叫价心里乐得不行,这一场拍卖会下来,他修缮宫殿有望了啊! 牛进达转头问了程咬金:“这东西真的是沙子做的?” 程咬金低声道:“反正那俩小子是这么说的,方子已经给了陛下了。” 牛进达“啧啧”两声,知道了这些美轮美奂的东西是拿沙子做的后,便是再美也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了。 那群草原上的人却愿意用上千匹的牛来换,对他来说,牛显然比玻璃重要多了。哪怕玻璃不是沙子做的,是真正的金石宝玉,在他眼里也一样不能跟上千头的牛相提并论。 …… …… 代国公府里,李靖拿着一尊玻璃巨雕,眼神看似浑浊,却又不时有精光闪过,半晌后,他忽然笑了一下,喃喃道:“这小子,跟当年他老子一样会折腾。” 在他的面前,除了这玻璃巨雕,还有几瓶装在玻璃瓶里面的美酒,这是李二陛下赏的。能收到这样的赏赐,算是对他这些年闭门不出的认可吗? 想着此时应该非常热闹的拍卖场,看着放在桌上的这张请帖,李靖的眼神渐渐地发散开了。 …… …… 拍卖会结束后的第二天,林一诺和苏木也从玻璃作坊回到了长安城里,来自东宫的马车与他们前后脚进了府。 “小公爷,这是你跟苏爵爷的拍卖所得。”一位内侍谦卑地站在两人面前。在他的身后是满满一马车的铜钱、金铤、绢帛、蜀锦。至于拍卖所得的牛羊之类,自然都已这算成钱了。 苏木现在面对重金已经很淡定了,待内侍走后,他转头对林一诺道:“都放进我的空间?” 林一诺理所当然道:“嗯,那还用说吗?” 苏木伸了个懒腰道:“你说以后如果我们的太子陛下把玻璃卖得到处都是,那些今日花了重金的人会不会气吐血?” 林一诺淡淡道:“至少几年内太子不会这么做。” 苏木笑道:“也对,谁都不傻。” 顿了顿又道:“明天我要去趟二哥家,把他接来,然后我们就出发?离家太久了,倒是有些想念阿娘烧的菜了。” 林一诺哂道:“不过一年都不到便这样感慨,也不知道发了宏愿要游遍五湖四海的人是谁?” 苏木笑嘻嘻道:“等这次回了家里整顿一番后,我们就出发!” 林一诺耸肩道:“我无所谓啊,随时都可以。” 两个人正聊着,青衣走了进来道:“郎君,这是太子身边的近侍送来的条子。” 林一诺接过一看,对苏木道:“这位爷要为我们践行,地址选在了玲珑阁。” 苏木挑眉:“他又私自出宫了?” 林一诺以一副你又在明知故问地神色看了他一眼,道:“走,我们过去,别让人久等了。” 苏木搭着他的肩膀,跟他走出了门。他们刚出去没一会,林学书就匆匆走进了这个院子,逮住了一个人问:“林一诺呢?” 那仆从恭敬回道:“小公爷跟苏爵爷出去了,刚刚才走。” 林学书恨恨道:“可恶,我一来就走,这是故意拿我当蛇蝎避开吗?” 骂了一通后又毫无办法,只好走了。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各有心事 两人走到玲珑阁时,差点跟里面出来的客人撞了满怀,幸亏两人反应够快才避免了。 定睛一瞧,眼前此人不就是称心吗?不过此时他的模样有点奇怪,衣服都没穿戴整齐,嘴唇有可疑的血迹,眼中含愤,走路莽撞,似乎刚跟人打了一架。 苏木爽朗地伸出手:“好巧啊,又遇到了。你是又跟人闹矛盾了吗?”自从知道了自家二叔跟称心家的关系,他自觉两家算是沾点故了,见到了当然要打个招呼。 称心骤然听到鄮县土话,倒是打量了一番苏木,马上就想起来了,这是两个月前见到过的那位热心老乡。 不过他与苏木并不熟悉,而且他虽然知道苏伯伯认了亲年后就要回鄮县,但又不知道眼前这人就是。再加上他心情不好,因此完全没有攀谈的兴趣,只淡淡道:“对不住,失礼了,两位请便。” 说完侧了身,既让出了空间又顺势踏出了玲珑阁门口,苏木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有点尴尬地缩回了打招呼的手。 这人,还是跟第一次见面那时一样那么冷淡和难搞,一点都不对苏木的脾气。苏木发誓,下次见面肯定不主动招呼了。 林一诺哂道:“你不会见了美人就连男女都不分了吧?上赶着献殷勤。” 苏木没好气道:“打个招呼就叫献殷勤了吗?” 林一诺挑眉:“眼睛都要跟着人家飞走了,当然是喽。” 两人斗着嘴上了二楼。 刚刚跟称心闹得不欢而散的李承乾打开了玻璃酒瓶,自斟自饮了几口后,酒意上涌,差点湿了眼眶。 其实他从来都不好美色,即便有一个正妃两个侧妃,可这都是父母做主娶的,根本不是他的意思。身为大唐储君,他有绵延皇嗣的责任。从小就见惯了皇宫里各地、各国进献的各式美人,他都是兴致了了。 但现在,他却像个愣头青一样陷入了感情的漩涡之中难以自拔。 对于从来都是浅尝即止的杯中之物,他现在也只想吃个不省人事,好忘记自己一腔情谊实则都是单相思的残酷现实。 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李承乾又灌一口,欲哭无泪。此时包厢内只有他一人,连贴身的内侍都已经被他赶出了门外,故不虞会惹来旁人揣度。 身为太子,活得却一点都不自由、不舒心,若地位稳若磐石便也罢了,偏偏还有个最得宠的四弟在旁虎视眈眈! 既然这么不开心,为什么还要忍受下去? 有时候,李承乾甚至会有一种疯狂地想毁了一切的冲动。 可一想到那个清瘦而又倔强的人影,他的心,又难免柔和下来。无论爱与不爱,至少,他还在自己身边啊。 足音渐近。 李承乾从纷乱的心绪中分出一丝心神,凭足音竟在心中浮起苏木和林一诺两人默契十足之态,猛然抬头,果然见两人并肩来到门口,竟一时有些恍惚。 林一诺戴着玉冠,身着碧色锦袍,而苏木则是简单璞头,一身灰蓝布衣。两人径直落座,脚步轻巧而沉稳,自有一股洒脱不羁的气势。 李承乾收摄心神,叹道:“林三、苏五,来,两位贤弟陪我吃一杯酒。” 苏木举杯笑道:“这一杯为殿下拍卖成功而吃。” 林一诺目光放在清洌的酒中,一声不吭地端起酒杯。 三人碰了一杯后,李承乾微微一笑,放下酒杯,道:“今次多亏了两位贤弟的玻璃和美酒,让孤有余钱修缮我的宫殿哩。听说你二位就要离开京城回鄮县了,为兄特来为你们践行。” 林一诺淡淡道:“太子殿下客气哩,玻璃和美酒都是死物,能卖得远超所值自然是殿下自己的功劳。” 李承乾哈哈一笑,举杯一饮而尽,叹道:“两位视钱财如粪土的胸怀,为兄甚为钦佩啊,这样可做传家之宝的方子说给就给,这份情,为兄领了。” 苏木苦笑道:“我倒是想视钱财如粪土,但做不到啊。” 要不是吃醉了酒在宫宴上胡言乱语、大吹特吹,我才不会白白把玻璃方子交出来呢。 他看了一眼林一诺,心想这家伙倒可能是真的视金钱如粪土。毕竟他是一个嫌钱太多,宁愿花钱去买都懒得自己去研究玻璃的家伙,若非被自己拉上贼船,估计根本不想搞这些。 林一诺回了他一个洞穿他内心想法的眼神,微微一笑。 李承乾看看苏木,又看看林一诺,脸上忽然浮现一丝苦笑,拿起玻璃瓶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一口闷了后叹道:“两位互为知己,仅靠一个眼神便能交流的默契,真叫为兄羡慕嫉妒。” 苏木讶然地看着他,觉得今天的太子殿下似乎有点奇怪。 林一诺脑中闪过适才称心的模样,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低声道:“有些事情最是勉强不来,殿下还需顺其自然啊。” 听他话里有话,李承乾忽地探手抓着林一诺的肩头,苦笑道:“孤偏偏就要勉强,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林一诺仔细端详了他一下,才似笑非笑地举起玉杯与他碰了一下:“臣祝愿殿下求仁得仁,永不言悔。” 两人均是一饮而尽,苏木在一旁听不懂机锋,但又不好意思直问,索性转了话题,问起了拍卖会的事情。 说起拍卖会,这也是李承乾难得的得意事,忍不住边吃边细细道来。 吃吃、聊聊,到最后,三人都醉了。 这酒本就很烈,李承乾是因为在两人来之前已经灌了不少,而苏木和林一诺则是酒量很浅,不醉才怪。 醉了后,林一诺又化身黏人精贴着苏木不放,而李承乾则是直接卧倒一旁,呼呼大睡。苏木被林一诺缠得烦,又吃醉了酒,全然不管不顾地带着林一诺瞬移了出去,几次后,便移到国公府的房内睡塌上。 路上有人忽然见到两个醉鬼凭空出现在自己眼前,又忽然凭空消失,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吓得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异象又显 , 在隔壁的房间里正整理行礼的红袖忽然听到动静,眉头一皱,快速闪身进来一看,讶然发现却是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合衣醉倒在睡塌。 怎么就突然到了房里呢!不应该啊,自己的耳力没这么差吧,进了房才发现!难道是一路轻功飞进来的?可醉成这样,还能运起轻功带人吗?红袖百思不得其解,她是知道苏木练不出内力没有轻功的。 自家小郎君的轻功已然这么厉害了吗? 红袖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也就不多想了,上前运力扶起林一诺,送到床上,帮他宽衣脱鞋。接着又去搬苏木,就感觉身后有些不对劲,猛一回头,发现刚被她送上床的林一诺忽然又贴身站在她身后,眼神很凶地盯着她。 仿佛她抢了他什么宝贝似的。 “郎君,你,醒了?”红袖心虚地开口,接着伸手要去拉苏木,却被林一诺推了一把。 “退下。” 虽然林一诺并没有用内力,但力气仍然不小,把红袖直接推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她暗自摇头,心道这位又发酒疯了。 罢了,那她就先退出去吧。 便一言不发地退出门外并带上了门,不让外面的冷风吹进来,在屋里烧着木炭的情况下,即便两人倒在地上也不会冻坏便是。 待红袖走后,林一诺目光迷离地看了看苏木,沉默了片刻,伸手去拖他。 苏木倒还没完全睡死,只是头重脚轻、眼睛不太睁得开。他半个身体都靠在林一诺身上,跟着他一起跌跌撞撞倒在床上。 林一诺把苏木往里推了推,然后大被一拉,便沉沉睡去。难为他喝得那么醉,还记得帮苏木脱衣、脱鞋。 两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家伙一点都没有发现,就在这个时候,林一诺胸前的玉佩又亮了起来,形成一道淡淡的蓝芒,将两人都包裹在内。 林一诺丹田内的星云状真气受到牵引,即便沉醉若斯,还是能依靠本能运转游走。 天,渐渐黑了。 月色亮起,两人身上的蓝芒因为夜幕的降临愈加明显起来。 好在此刻也没人敢来打扰他们休息,若不然此等异象怕是要引起人猜疑。 也不知过了多久,院子里传来了吵闹之声。 正是林学书又走了进来,想要找林一诺说话,但被红袖和青衣拦在了外面。 “二郎君,小公爷真的吃醉了酒,现下已睡哩,你还是明日再来吧。” 林学书气道:“天天不着家,我找他讲话都寻不见人。你们两个刁奴,拦着我作甚?” 青衣不卑不亢道:“小公爷醉酒后最是厌恶人打扰,我怕二郎君进去会因此打起来,那就不好了。” 林学书冷笑道:“到底是吃醉了酒还是不肯见我?你个刁奴给我起开!” 说完便动手去推青衣,一推之下,竟没有推动。 他的脸色登时不好看了! 想他堂堂林阀阀主的二儿子,竟然还推不动一个小厮?!他嘴角逸出一丝森寒之意,运起内力带着恶意再去推青衣。 却只觉一股内力碰到一堵城墙,怎都无法撼动,更没有如他所想一般将人打得吐血倒下。 这时他才认真打量了面前这个低垂着头、但却决不退后半步的小厮一眼,眉头蹙起,心中暗惊。对方不过是林一诺身边的一条毫不起眼的狗罢了,居然有此等内力?! 浮云山庄的实力到底有多可怖? 其实他有点想歪了,青衣内力比寻常这个年纪的习武之人厚了几分是有额外的原因的,只是除林一诺和苏木之外,旁人都猜不出其中缘由罢了。但青衣内力虽强,若论实战实力,其实是比不上他的。 但现在他只是跟他比拼内力,又不是刀法招式,自然吃亏。 红袖已经看出了两人的较劲,本想就让青衣给林学书一个教训,想想明天就要走了,现在闹出事来说不定耽误事情。便运起内力使巧劲拍开两人,然后轻描淡写道:“二郎君,还是请回罢,我家郎君真的吃醉酒睡哩。” 林学书惊疑不定地瞧着两人,万万没有料到小小一个婢女竟然也有此等内力,这林三身边竟然卧虎藏龙! 他冷哼了一声,明白硬闯是不行了,两人既有实力,又不买他的账,再闹下去也不过是自取其辱,一甩袖袍,大踏步地走了。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院子门口,红袖对着黑暗里吩咐道:“关院门,落匙!” “是。” 自黑暗中走出一个人来,正是隐蔽着的十三刀客之一。当初一路受人追杀,大家已经习惯了隐在暗处保护主子的生活。 而房间内醉倒的两人对外界的一切一无所知。 此时的苏木紧蹙着眉,似乎正承受着什么莫大的辛苦一般,脸上的蓝芒忽明忽灭。 林一诺忽然翻了个身,伸手抱住他的腰,打断了这玄妙的一切。蓝芒消失,真气平息,一切又恢复宁静。 …… …… 玲珑阁,在贵宾包厢外候着听动静的内侍及护卫,好久都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不由对视一眼,由内侍敲门问了一声:“郎君,是否还要添菜呢?” 里面全无动静。 “郎君?” 几人对视一眼,忽然脸色大变,猛地推开门冲进屋里,却发现屋内只剩了倒在地上的李承乾一人。 内侍吓得魂都没了,猛地扑了过去,嗓子都仿佛失了声,叫不出来。 他颤抖地伸出手去探李承乾的鼻息,才又长长舒了口气,只是醉过去了。 “郎君醉了。”他对着两位侍卫道,“小公爷和苏爵爷是什么时候走的,你们可知?” 两个侍卫面面相觑,他们一直守在门外,真的没有发现里面另外两个人是何时离开的。凭他们的耳力,便是两人跳窗离开,他们也不可能会一无所觉啊。 想到居然有人可以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两人均是出了一身冷汗。 幸好那两位不是歹人,否则若是太子出了查错,算上他们身后全族都不够给太子赔命的。 “罢了,先把郎君弄回去吧,你们在这里守着,我去找马车。” “是。” 正文 第一百十章 游子归家 章节正在审核,请稍后刷新页面。 正文 第一百十一章 苏家夜宴 , 等众人都哭够说够平静下来了,苏木才开始一间间仔细打量新家。他一边走,一边叹道:“新房子这样造果然不错,到时候窗户上全换上玻璃就更不一样了。” 秦氏嗔道:“换玻璃?现在用这么多的窗户纸我都觉得心疼,你还想着换玻璃,那不得把家底全掏空!” 苏木微笑道:“阿娘,玻璃这东西,对别家算宝物,对我们家不算什么,等过几天我跟林三把玻璃作坊造起来,你就知道了。以后玻璃制品我们自己用的话,想要多少有多少。” 秦氏惊讶道:“玻璃作坊?你会造玻璃了?” 大妮拍手叫好道:“哇!小舅舅好厉害!” 苏木得意道:“小事而已啦。”苏木从大妮手中抱过像粉团子一样的可爱的妞妞,逗了逗她,问大妮道:“现在妞妞多大了?” 大妮清脆地回:“妹妹再过三天就满一周岁啦!” 苏木讶然道:“那我回来的很巧啊,正好赶上抓周礼。” 正在跟苏二郎低语的苏三娘正好听到这句,抬头说了一句:“什么抓周礼啊,不过是个女娃儿,哪用得着办。” 苏木一边欢喜地逗着粉团子妞妞,一边道:“女娃儿怎么了,女娃儿也精贵得很!她这条小命可是我跟林三抢回来的呢!一定要办,怎么,家里没准备吗?” 秦氏尴尬道:“你三姐说不想操办,家里就没准备……”其实主要还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何况妞妞和大妮也不姓苏啊。 虽然现在苏老头和秦氏养着他们,造新房子也特意给了女儿几间,但在两人心里外孙女终归是不及孙女。 苏木说道:“没事,来得及,去镇上请个酒楼的大厨一条龙包圆了便是,还有三天呢,包在我身上。” 苏三娘忙推辞道:“小弟,千万别。” 苏大郎、苏二郎等人则不吭声。 苏木看了家里众人一眼,说道:“我们家今时不同往日啦,如果这都不办,赚那么多钱干嘛?一辈子也花不完哪。” “好,那听你的。”秦氏想了想也是,这两个月拿到的白糖分红实在是多得可怕呢,都已经在地下室里堆了好多铜钱、金铤了。家里人睡觉都担心遭贼,养了三条土狗看家。好在村子外面也围起了石墙,现在的苏家村可是十里八乡第一村了。 当天晚上,苏家杀鸡宰羊,请了村里不少亲近的族人以及苏家的各方姻亲过来聚餐吃酒,苏二郎平安回来的消息也随之传了开来。 因为苏木现在已经是爵爷的身份,族里长辈见了他也不再如以前一般端着长辈架子了,反而十分小心翼翼。毕竟在老百姓的眼里,爵爷是非常非常大的官。 苏木很慷慨地从空间中取出了一坛美酒,拍开黄泥,酒香四溢,把众老爷们的馋虫都勾了起来。 苏木亲自给自己的外公倒了半碗,说道:“外公,你尝尝看这个美酒,是外孙我自己酿的咧,好吃吗?不过这酒太烈,不宜多吃。” 秦外公笑呵呵道:“不用吃都知道这是好酒,闻着味儿我都懂。” 一群人笑着附和:“苏木出息了,现在不仅当了爵爷,还亲自酿酒,秦家大爷,以后啊你就享你外孙的福吧。” “哈哈,老头子是享福喽!” 这一夜的晚宴宾主尽欢,现在的苏木不仅仅是本事大,地位也高,谁敢不捧着呢。连一向很少走动的金山村的小姨全家包括已出嫁的女儿都闻讯赶了过来,当然也还有那个便宜大姐夫童有铁。 童有铁一家自去年打听到苏家发达后就又贴了上来,现在童家不捧儿子改捧女儿了,谁叫女儿有个不得了的外公和小舅舅呢!童招娣自从上次退了亲,就一直到现在都没定下婚事。倒不是退亲不好找人家,而是因为外家发达了,她的身价也水涨船高,童有铁挑花了眼。 苏二郎吃醉了酒,泪眼朦胧地看着这一切。 他收拾行李回家准备回来时,把在陈家沟的一切都留给了战友的遗孀阿旺。他不是不明白阿旺的情谊,但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意思,以后照顾不了她了,但愿她能找到一个愿意照顾她一生的男人。 而他,始终是要落叶归根的。 这一夜,苏家又成了众人话题的中心,十里八乡谁不羡慕苏家呢? 喝得醉醺醺的秦家一家当夜就留宿在了苏家,苏家如今新房子占地近一亩,房间多的是。 秦外婆伺候老伴躺下后,躺在崭新的床上望着窗外的月色感叹。大女儿一家是越过越好了,当年她没有看错人。明日秦大郎一家子会先回去,而他们老两口还要在苏家住一阵子。 自从造了新屋,秦氏就一直想让两老过来住一阵,享享女儿的福。但秦家人少,实在是没办法离了两老,本来今年春耕他们也是歇不下来的,但秦氏实在没办法看着年近古稀的老父亲还要下地干活,不仅给娘家送了耕牛,还请了两个帮工帮小弟春耕,这样才解放了两老的劳力。 自从家里地下室的铜钱和金铤变多后,秦氏想要二老停下活安享晚年的念头就越来越强烈。苏老头也赞同秦氏对秦家的帮扶,现在家里跟从前不一样了,他们养得起二老,女婿也是半个儿啊。若不是怕小舅子多想,他都想给二老买两个小丫头伺候着,而不仅仅是春耕时为秦家请两个帮工。 秦小姨两口子今夜也留宿在苏家。二哥回来了,小秦氏心里自然高兴地不得了。而对于她的夫君赵元来说,只有五弟苏木才是他最在乎的苏家人。 “哎,二哥回来了我真高兴,只可惜三哥没能一起活着回来。”躺在柔软的被褥里,小秦氏一时还睡不着,忍不住跟赵元说了起来。 赵元今夜只喝了一些酒,还没醉,想了想说道:“你二哥还没成亲,这下回来正好可以给他保个媒,你看我大姐家的三娘怎么样?” 小秦氏啐了一口道:“差着辈分也差着年龄呢,怎么合适?” 赵元不以为然:“我大姐跟苏家有什么辈分?各论各的便是。至于年龄更没有什么了,现在苏家是什么条件,这点年龄差距算什么。也就是苏木太高不可攀,不然当然说给你五弟最好。” 小秦氏道:“五弟就别想了,他肯定是要娶官家小姐的。便是四弟也没戏,现在我姐家在镇上开了不少铺子,都是四弟统管着呢,他可不种地了。” 赵元道:“所以我才说给你二哥保媒嘛。” 小秦氏懒懒道:“再说吧。”实际是她并不想掺和这件事,她的大姑子一家她可看不上。从前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她没少受大姑子小姑子的气。在她心里,哪怕他哥年纪大了、瘸了,那也还是能找个更称心如意的人的,谁让家里条件现在这么好呢。 正文 第一百十二章 桃花预警 第二天在苏家吃过早餐,小秦氏夫妻俩就告别主家回金山村了。 小秦氏嫁的金山村赵家不过一个农家,条件当然不富裕,家里因为还有个老母亲在,也就没有分家。小秦氏的男人赵元是赵家的老大,除此外,赵元还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 大姑子早就嫁出去了,这些年也就过年会回娘家一趟,平日里不走动,二姑子前些年生娃难产没了,家里还剩一个小姑子赵三娘。 小秦氏对于前一晚赵元说的要把赵三娘嫁给苏二郎的事,完全就没有放在心上。赵三娘是她公婆的老来女,只比她自己的小女儿赵小玉大了半年,今年都是十五岁,但两个小丫头在家里的待遇却天差地别。 小姑赵三娘被老两口当成了掌上明珠,不用干家务也不用下地,整日里不过就是待房里绣绣花,但却能跟家里的壮劳力一样吃干饭、偶尔有肉菜也必定得一份,娇养得像个官家千金。 前些年公爹去世时,最放不下心的就是赵三娘,拉着三个儿子吩咐一定要好好照顾老母亲和小妹子。听到儿子们都答应了,才咽了气。 而她的女儿赵小玉呢,因为是个女娃,根本就不受重视。六岁就被要求割猪草、捡柴禾,再大一些要跟家里的堂姐轮流烧饭、洗衣还要学织布。去年老二家的女儿嫁了后,现在那些活就都变成了她女儿的了。 不仅如此,她女儿还要被婆母当成小姑子的丫鬟一样呼来喝去派活儿。 她不是不心疼自己的女儿,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虽然她也都是当奶奶的人了,但她头上的婆婆还在,那就是她的紧箍咒。 她还当不了家、做不了主呢,自然也很难护住女儿。何况,女儿家干些活也应该——如果没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子做对比的话。 这些年,她跟亲姐大秦氏的来往其实并不多,倒不是她不想走动,而是赵家不愿意她瞎走耽误功夫。也就是最近几年大秦氏夫家条件好起来了,赵家才催着她多走动起来的。 如今,苏家更是冒出了爵位,一跃跳出了农门,她亲姐再也不是乡下的农妇,而是变成了爵爷的亲娘,当起了苏夫人。眼瞧着苏家是越来越高不可攀,她男人竟然异想天开想把自家那个好吃懒做的赵三娘嫁进苏家来享福! 到家后,小秦氏以为事情拖一拖就过去了,没想到一向懒懒散散的赵元在这件事情上却十分雷厉风行。 他马上就跟自己的老母亲说起了苏二郎的情况,赵家老太钱氏一听苏二郎都三十岁了,眉头顿时皱紧,开口道:“他们苏家不是还有苏四郎和苏五郎这对双生子吗?他们俩跟你三妹年纪才是正相配啊,你怎么给你妹说个大一轮的。” 赵元回道:“阿娘,你想得容易,苏五郎那是什么身份,人家现在是爵爷,怎么会娶农家女?苏四郎我也瞧过了,能识文断字,又会算账的,现在镇上管着好几间铺子哩,恐怕眼光很高,也攀不上的,只有条件很普通的苏二郎有机会。苏二郎虽然自己条件一般,但他们苏家现在条件好啊,小妹嫁进去肯定是享福的。” 钱氏不乐意了:“虽然苏家现在门槛是高,条件也高,可我小闺女也不差,养得白白嫩嫩的,一天也没叫她干过重活,这十里八乡的农村里,哪有你妹子这样的呢?她天生啊就是个享福的命,你这个哥哥要多替她想想。” 赵元有点头疼了,他自认为自己三妹配苏二郎倒是可以说一说,要是去攀苏四郎恐怕很困难啊。 钱氏瞥了大儿子一眼,说道:“正是因为苏四郎这个条件,我才想提这个亲啊。” 顿了顿又接着说:“他们不是还要给那个寡妇女儿的小女儿办抓周礼吗?那天你就带上你妹妹一起去送礼,顺便也正好见一见苏家人,说不定小年轻就自己看对眼了呢。” 赵元犹豫了一下,妥协道:“好吧。” 小秦氏在旁边听得气死,去自己的姐姐家还要带上烦人的小姑子,她是造什么孽哦,但她也不敢直接反驳婆母和男人,只好默认了。 两天后,赵三娘穿上过年的新衣裳,神采飞扬地跟着哥嫂出门,她见侄女赵小玉也打扮一新要出门的样子,不由道:“小玉,你怎么也要出去啊,那今天家里的饭谁做?” 赵小玉皮笑肉不笑地回:“我大姨说想我了,所以我阿娘带我去看看大姨啊。家里二婶三婶都在呢,小姑不用愁没人烧饭。” 钱氏在屋里听到了喊:“小玉,你不用去,留在家里。” 赵小玉听了眼眶顿时红了,咬着唇不说话。 阿奶也太偏心了!这是她的大姨啊,跟小姑有什么关系? 小秦氏忙进了屋道:“阿家,我姐说想小玉了,好多年没见,想看一看她哩,今天正好有机会。” 钱氏板着脸道:“今天不行,今天就你们两口子带上三娘去够了。” 小秦氏拉了拉赵元的袖袍,示意他说句话,但赵元想了想,却对自己女儿说道:“小玉,那你今天就别去了啊,下次再去看你大姨。” 赵小玉嘟起嘴,不乐意道:“阿爹!” 小秦氏心里有气,但是这么多年都被男人和婆婆压着的,一时也不敢很激烈地反对,只是脸色有些变了,搬出自己的姐姐当挡箭牌道:“阿家,我都跟我姐说了今天会带小玉一起去,三天前没带去,她就问我呢。” 钱氏看了她一眼,直接说道:“今天虽然是去送礼,可也是借着机会给你三妹去想看呢,你带上小玉一起去,他们是相看谁?” 小秦氏心里把老太婆骂了一遍,她带上女儿,当然是因为赵元提起这事后,她忽然发现,这对自己的女儿来说也是极好的姻缘啊。 还待再说,却被赵元打断了:“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吧,别争了,小玉就不去了。” 小秦氏一口气堵在胸口,差点没喘上来。 她男人总是这样,在妹妹和女儿之间,永远都是让女儿退让! 可是,凭什么啊? 正文 第一百十三章 周岁酒席 小秦氏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顾不得得罪婆婆和男人了,直接就开门见山地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其实我是觉得不妥当,小姑子跟我姐的儿子差着辈啊。但我家小玉跟四郎正好同年,又是表兄妹,倒很合适。” 钱氏冷笑一声:“那么远的姻亲关系,差着什么辈啊,各论各的就是。小玉这个粗丫头,哪配得上人家,你瞧瞧她长得多黑,人家能看得上?” 小秦氏嘀咕道:“那是干活晒的。” 赵元制止住了小秦氏继续说话:“原来你是打着这个主意,那小玉更不能去了。哪有姑姑和外甥女嫁入同一家的道理,好了,别磨蹭了,走吧。” 就这样,赵小玉被强硬的留在了赵家。小秦氏带着一肚子气上路了,而赵小玉则站在门口哭红着眼望着三人消失在视线里,赵三娘还得意地回头看了她一眼。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都是她退让! 放着自己的女儿不疼,要去疼妹妹,她真的不明白她阿爹的想法。 别说赵小玉不明白,便是跟她同床共枕了二十多年的小秦氏又何尝明白呢?身边这个男人,要说他重男轻女吧,偏偏对自己小妹却宠得很,但说他不重男轻女吧,他对自己的女儿是一点都不在意的,总觉得丫头片子是亏钱买卖,她真是搞不懂。 小秦氏嫁进赵家后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只是小儿难养,长子和长女她都没能把他们养大成人,现在就剩下一个小儿子和小女儿在身边。小儿子前些年已经娶了妻也生了子,日子算是过稳了,再给女儿挑个好人家嫁了,她这一生的任务就算完成。 其实本来关于女儿的终身大事她倒是没有想到苏家那里去,毕竟苏家条件那么好,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她从内心里有点慌,觉得配不上。也是因为她男人提起让小姑子跟苏家结亲,这才提醒了她。 是啊,如果能嫁,她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女儿嫁呢,表兄妹来一个亲上加亲,若是成了可是美事一桩,何必要便宜那个整天没大没小的小姑子? 哎,只可惜她在家里说了不算数,没有什么人能听她的。 …… …… 这一天苏家极热闹,里里外外一共摆了有十七桌,族里每户都来了一人,就已经占了十桌,然后一些得到消息的亲戚朋友也都过来了。 妞妞长到一周岁,没有办过洗三也没有满月酒、百日酒,第一次办的酒席居然还是外家给办的周岁礼。 这外孙女倒不像是外孙女,像个嫡亲的孙女呢! 谁家外家会给外孙女办酒摆这么大场面呢? 众人在酒席上都是议论纷纷。 “这小女娃是有福气哦,这么大的场面。” “苏家现在真的是不一样了,这个席面据说还是镇上酒楼里请来的一条龙做的。” “啊,真的啊?难怪油水都这么足。” “老鼠掉在了米堆里,这妞妞以后是要当官家千金喽,穿的都是丝绸,吃的都是白米饭。” “哎哎哎,你们看,这个刚刚进屋的人是不是浮云山庄的郎君?” “就是他啊,他居然也过来了,苏家真有面子。” “……” 此时话题中心的林一诺刚踏进内室,见到了逗着妞妞的苏木。房间里只剩他两个,其他人都在外面忙着招待客人。 苏木听到他的足音,头也不抬地说:“你来了?” 林一诺淡笑道:“你特意发的请帖,我如何能不来。这还是第一次收到你的请帖哩。” 苏木笑:“我也是第一次发,怎么说这小家伙的命都是你救回来的,你当然要来。” 说完对着牙牙学语的妞妞道:“来,叫声哥哥,你林哥哥来哩!” 已经会迸一两个字的妞妞对着林一诺叫:“多、多!” 她不会发“哥”的音,每次都是喊“多”。 林一诺哑然失笑道:“你就乱教人吧。” 说完俯身朝着打扮得花团锦簇的小红团子递上了自己准备的周岁礼盒子,说道:“来,叔叔给你准备的好玩东西,叫声叔叔来听听。” 小妞妞看到新鲜东西一把就伸手抢了过来,至于叫人什么的,当然是完全不听的。 只见她三两下就拆开了盒子,取出了里面放着的一个缀满了钻石珠宝的发簪。 看到这么亮闪闪的东西,小妞妞眼睛顿时亮了,流着口水直接就往嘴里塞——小家伙正处于什么东西都喜欢往嘴里塞的年纪。 “哎……” 苏木和林一诺见状同时伸手拦了下来,然后对视一眼,一起笑了。 苏木抢走了她手上的发簪,引起了小家伙的哭闹,林一诺帮从袖子里掏出一包油纸,打开放在食案上,里面装着各色又精致又好吃的点心。 小妞妞顿时就被这些点心吸引了注意力,四肢着地很快爬到食案旁边,伸手去拿点心,再也不在乎被抢走的宝石发簪了。 苏木和林一诺并肩坐在一起,都托着腮望着眼前的小家伙,心情都很不错。 林一诺问:“小妞妞奶香奶香的,还没断奶吗?” 苏木回:“嗯,说是这个月就要给她断了。” 顿了顿,又向林一诺问道:“那些玻璃和美酒,你找到买家了吗?” 林一诺微耸肩胛,说道:“急什么,我想回林阀去运作,你同意吗?” “同意。”苏木挑了挑眉,“你这是要准备夺权了?” 林一诺失笑:“哪有这么容易,一步步来吧。” 苏木伸手搭在他的肩上,笑道:“有什么需要我出力的,只管提。” 林一诺转头望进了他的眼眸深处,一语双关道:“那是当然,你早就上了我的贼船,我可没打算让你下去。” “臭小子!”苏木笑骂了一句,收回手,避开他的视线,继续托腮看着把点心弄得到处都是小妞妞。 两人一时无话。 过了会,苏木又忍不住道:“这样的话,你是不是很久都不能出海了?” 林一诺从容自若道:“清明祭祖后就可以跟你一起出发,在这之前,我会先把我们大房的势力拿回一部分。” 苏木看了他一眼,笑道:“好。” 就在这个时候,房间里忽然突兀地闯进来一个微胖的少女,两人同时抬头看了过去。 正文 第一百十四章 少女心思 , “啊,你……你们好,我是来看今天的小寿星的,我叫赵三娘。”微胖少女正是赵三娘,她在苏家横冲直撞地本来就是为了“艳遇”,此时见到了屋里两个姿容如此出色的少年,顿时又羞又喜,喜占上风,脸颊绯红,扭扭捏捏地行了个礼。 少女怀春,一眼可知。 苏木对这位莽莽撞撞的赵三娘有点无语。但上门都是客,今天的日子也只能说客气话,不由道:“大家都忙,剩我一个闲人看着孩子,你要看小寿星就看吧。” 赵三娘犹豫了一下,想说什么,但又忍住了,她走上前逗着正跟糕点较劲的妞妞。 农家的小娘子虽然没有大户人家那么讲究,但现在这种跟两个少年待在一室的情况也还是很出格的。只是赵三娘不知出于什么心思,竟然待了好一会儿都不走,若非有个小妞妞可以当做挡箭牌,实在是要惹人耻笑了。 林一诺只在赵三娘闯进来的时候看了她一眼,之后就没有再把目光放在她身上过,此时低着头,从腰间解下玉箫把玩着。 一时之间除了婴儿的婴言婴语,室内没有别的声音,气氛实在有些尴尬。 两个少年对忽然闯入的少女都并不欢迎,但后者却仿佛一无所觉,过了会儿,忍不住厚着脸皮开始搭腔:“请问你是苏家五郎吗?” 苏木脸上带着敷衍的笑意,说道:“正是在下。” 赵三娘一双眼睛看了过来,带着欲语还休的味道:“我听我家大嫂经常提起你,你可真厉害。” 苏木微笑道:“过奖。” 赵三娘又对着林一诺道:“这位是?” 林一诺懒洋洋地回:“在下闲人一个,拙名就不污小娘子耳朵了。” 赵三娘咬了咬唇,说道:“你是浮云山庄的林郎君吧?” 林一诺冷淡地一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赵三娘又转而对苏木道:“我听大嫂说你上长安城哩,长安是什么样的啊?” 苏木看了她一眼,随口道:“比较繁华热闹吧,其余也说不上来。” 顿了顿又在赵三娘开口前打断了她:“赵三娘?对吧?是我小姨夫家的吧?” 赵三娘点了点头:“是的。” 苏木微微一笑道:“你不出去吃席吗?” 赵三娘正要说话,房里又走进来了一人,正是苏三娘,她看到赵三娘在这里显然愣了一下,眼光从三人身上扫了一遍,才笑道:“你是小姨夫的妹妹吧?论辈分也要叫你一声姨了,怎么不去外面坐?来来来,快入席。” 说完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来拉着赵三娘出去了。 待两人走出了房门,林一诺才叹了口气:“春天到了,猫都不安分了。” 苏木失笑道:“你可真损。” 没多久,苏三娘又走了回来,一把抱起小妞妞对着苏木和林一诺道:“试儿礼要开始了,我把妞妞抱过去了,你们去看吗?” 两人长身而起,欣然道:“那当然。” 堂屋里已经布置好了试儿的一切,最前面摆着印章、儒、道、释三教的经书、笔墨纸砚、算盘、铜钱、首饰、胭脂、铲子、花样子、绣线、樱桃、麻饼等等事物。 小妞妞被放在了两张长塌拼起来的红毯上,苏三娘就站在前面逗哄她,叫她爬过来自己拿喜欢的东西。 虽然小妞妞还不会讲话,但好奇是天性,眼前摆着这么多新鲜东西,简直看得她眼花缭乱。 周围密密麻麻围着一圈看热闹的人,就想看看这个好福气的女娃儿到底会先抓什么后抓什么。要知道这十里八乡,为女孩子办周岁礼的,胡妞妞可是头一份了。谁能想到这个没了爹的女娃儿竟然这么好命,回到外家还能当个嫡亲的孙女养呢! 不仅如此,这外家还发达了,如今都算得上勋贵之家。真是一只小老鼠掉进了米缸里,享不完的福呦。 苏三娘一边招手一边哄着她:“妞妞,快来,快到这里来,拿你喜欢的东西。” 小妞妞一点都不怕生,虽然周围一圈都是人,但她不但不害怕,反而更兴奋了,在那里“喔喔!”地叫个不停,听到前方阿娘喊她了,她歪了歪脑袋,似乎听懂了。手脚并用地往前爬了起来,很快就爬到了陈列的物品前。 众人全都好奇地看着她,小妞妞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终挑了鲜红的樱桃抓在手里玩了一会,然后又塞到嘴里咬了咬。 边上看着的苏族族老笑道:“哎呦,这是先挑了吃食啊,好好好,寓意好,以后长大了必有口福。” 这种时候说贪吃肯定是不行的,当然要捡吉祥好听的说。 这个樱桃显然不合小妞妞的心思,咬了两下她就丢了,接着她又爬到了笔墨纸砚那里,随手拿起一支笔好奇地研究着。 族老又笑着道:“哈,这还是个女先生哪,倒去拿了笔。” 苏木笑着接话道:“小娘子一样可以读书写文章,看来我们家妞妞啊很爱学习……” 他话还没说话,妞妞就把笔一丢,又爬到花样子那边,抱在手里玩。 族里抚着胡子露出了欣慰的笑:“好好好,取了这花样子以后肯定很会料理家务,是个好女娃儿。” 礼成后,小妞妞被抱走,苏木搭着林一诺的肩膀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我那屋喝一杯。” 两人进屋后一关上门,苏木便从空间里取了一壶果酒:“今天就喝半壶,这酒放空间里后特醇,容易醉。” 林一诺直接打开木塞开始倒酒:“好,听你的。” 正喝着酒,丫丫端着一个木托盘敲门进来了:“小叔,林叔,我给你们拿了下酒菜过来。” 两人笑着接过来放到食案上。 丫丫看了看苏木欲言又止。 “怎么了?”苏木问。 丫丫明显有话,但又忍住了没说,只笑道:“没事,小叔你可别像前两天一样喝醉喽。我出去了,今天来的人可真多啊。” “这丫头!” 今天来苏家道贺的人确实非常多,小儿周岁礼本来只请一些近亲庆祝便罢了,不会大肆发帖喊人的,都是大家得了消息自发过来。但所谓富在深山有远亲,即便苏家没有通知,大家得了消息自然也要过来凑个趣儿。 正文 第一百十五章 桃花朵朵 从苏家回来的路上,赵元脸色不是很好,因为他趁着酒劲向苏二郎提起家有个未嫁妹子时,苏二郎打着哈哈岔开了话题,很明显不想聊。 这令他很生气,心想你一个瘸子还看不上我十五六岁如花似玉的妹妹吗?跟你说亲不过是为着苏家如今的地位罢了,不然谁看得上你一个带着养子的老光棍。 赵三娘倒是一路脸都红扑扑的,满面春风,偶尔还哼个歌,心情好得不得了。至于小秦氏,根本就不想跟他们兄妹俩搭话,只顾埋头赶路。她姐大秦氏给她带了不少伴手礼,有白糖、糕点、长寿面,这些都是明路上的,由赵元背在身上,而她怀里还藏着两个金镯子和两包很精致的糕点呢。 到了金山村,碰到邻居都伸长了脖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赵元背上的包袱,问道:“去苏家村吃酒回来了?热闹吗?” 赵元边走边笑着回:“热闹,怎么能不热闹,足足摆了十七桌呢,是镇上酒楼里的大厨过来烧的,席面好得不得了。” 村民纷纷感叹:“那得花多少钱啊?” “就为了个外孙女办那么大场面啊?” “阿元,你背上的是啥哩?带回来的菜吗?给我们瞧瞧呗,这席面到底多好。” 时下农村办酒席,有多余的菜都会给来的亲友带一些回家——当然,大部分情况下菜当场就被吃光了,若有额外能让亲友带回家的,那必然是主人家早就预留出来的。在乡下吃席,想有剩菜剩饭也不容易。 说起这个,元就红光满面,也不急着赶回家了,取下背上的包袱打开给围观的村民看:“什么菜啊,他们苏家不兴这个了,说是什么城里都时兴的伴手礼,喏,有白糖、糕点、白面。” “哇!这么多白糖!” “白糖啊,老贵了!这么一包怕不是有近十两重吧?得多少钱啊!” “这就是苏家村的白糖吗?真的跟雪一样白……” 赵元给村民们献够了宝才收了起来,继续往家里走:“现在苏家可不是普通农家哩,人家是勋贵,有爵位的。” “可不是,今天来了哪些贵人啊?” 赵元得意道:“那可多了,浮云山庄的来了,县太爷也派了人来哩!还有何员外、陈员外、芦员外……太多了。” “哇!不得了!” “秦娘子,你家大姐发达了,你也能跟着吃香喝辣啦,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提携提携我们这些村里人啊。” 小秦氏苦笑道:“这是我姐家的,又不是我娘家,我能稍微沾点光就不得了了。” 说完不再搭腔,赶快埋头继续往家里赶。 村民们在三人身后议论不止,满是艳羡。 进了家门,先跟钱老婆子请了安,把白糖、糕点和长寿面都放在了厨房,虽然是从小秦氏的亲姐家拿回来的伴手礼,但赵家没有分家,这些东西自然都还是钱老婆子掌管。 钱氏把赵元和赵三娘留下讲体己话,而小秦氏正好也不想跟他们在一起,转身走到正在当户织布的女儿赵小玉身边,给她嘴里塞了一块精致的糕点,低声道:“你大姨特意让我带回来给你吃的,娘给你放枕头底下,你藏起来吃。” 赵小玉一边嚼着一边压低了声音问:“那大宝小宝呢?” 小秦氏笑道:“也有,不用你操心,只管吃你的。” 说完她又走进儿子儿媳龚氏的房里,儿子此时还在地头,屋里就剩个儿媳在一边绣花一边带娃。 见到小秦氏进来,她忙放下手里的绣品:“阿娘,你们回来了?” “回来了,这个给你们带的。”小秦氏把油纸包着的糕点递给媳妇,然后伸手去抱塌上的奶娃娃,她只有七个月大的大孙子,“我的乖孙呦,有没有想阿奶啊?” “吃!鹅……吃!”眼尖的小家伙已经看到了糕点,伸着小手想要挣脱了去拿。 龚氏捏了一小块塞他的嘴里,他才满意地嚼了起来。 这边屋里上演着天伦之乐,钱氏屋里此时也热闹着。 原来那赵三娘一回到家就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欣喜,趴在钱氏耳边跟她说了今天遇到苏木的事情,她十分肯定地说苏家五郎与她相谈甚欢,肯定对她有意。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钱氏竟毫不怀疑,转头就让赵元去问问苏家的意思。 赵元听到这个说法吃惊地张大嘴巴,对于自己妹子的说法他有些不信:“你确定苏五郎对你有意?” 赵三娘羞红了脸,但仍然点头:“跟我说了好一会儿话呢。” 钱氏喜滋滋道:“我就说带三娘去没错吧,我们三娘拿得出手,哪个村里的小娘子有我们三娘这么白嫩,手上都没一个老茧。” 赵元本想告诉老娘,苏二郎那边他都碰了壁,但眼下看老娘跟小妹的意思,竟然是目标只指苏木。 倒不是他妄自菲薄,可凭心而论,他实在是无法相信苏木能看上自己家的小妹。 那苏木是什么样的人物啊,小小年纪就封了爵位,长得又是一表人才、丰神俊朗,而自家小妹无论怎么娇养,也就是个中等之姿,且又是农家女,怎么可能会被看上呢?如果苏木没有爵位倒还有点希望,现在人家可是爵爷啊,会要一个村里的小娘子? 可他看看小妹言之凿凿的模样,总不会瞎说吧,难道这就是缘分?! …… …… 苏木自从回了家,苏老头和秦氏就开始发愁了。 上门的媒婆实在是太多了,有给苏四郎说媒的,有给苏二郎说的,也有给苏二狗说的,当然更多的还是奔着苏木来的。大家也没有什么自知之明,反正都是住在村里,有什么说不得的呢?来说了也不会少一块肉,万一就成了呢? 苏木的年纪倒是到了,过了春节,虚岁十六了,再过半月,周岁也要满十五了。可他现在是爵爷啊,苏老头夫妇总觉得这十里八乡已经没有配得上他的小娘子了,他要娶妻,还得进城去说媒。 这自己孩子太优秀了,也很烦恼啊。 在苏老头的社交圈里,根本就没有能匹配他最得意儿子的儿媳人选,虽然说是高嫁低娶,可也不能低太多吧,这不合适。 正文 第一百十六章 误会大了 文章正在审核中,请稍后重试。 正文 第一百十七章 被讹上了 章节正在审核,请稍后刷新页面。 正文 第一百十八章 上门讹钱 , “哎呀妈呀!是琉璃吗?”苏四郎喊了出来。 鄮县仙人山附近住着的村民,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苏家几个人若非沾苏木的光去过几次浮云山庄做客,见识过琉璃灯具,根本认不出这东西。 苏木随意地把几个长颈玻璃花瓶往食案上一放。 “咚”地一声,仿佛放在了众人的心上。 秦氏忍不住道:“粗手粗脚的,仔细把宝贝弄坏了。” 苏木耸耸肩,没说话。 “小弟,这是花瓶还是什么?” “阿木,你从哪里得来的这宝贝?” “……” 众人纷纷出声询问。 苏木解释道:“这不是琉璃,是玻璃,玻璃花瓶,目前比陶瓷花瓶略微值钱些吧。” 秦氏问:“这就是你一回来就挂在嘴上要给窗户换上的玻璃?” 苏木点头:“就是这东西。” 苏大郎吸了口气:“这得多少钱哪?” 苏二郎到底也是生活在长安城附近的人,虽然买不起琉璃和玻璃,但在西市也见识过这种舶来品,忍不住开口道:“这么一只玻璃花瓶怕不是要上千贯吧?” “嘶……” 众人闻言一阵吸气,一只就上千贯?! 苏木笑道:“前阵子长安城里刚拍卖了一场,这种型号的玻璃瓶,每只都拍出了一千五百千贯的价钱。” “城里人都这么有钱吗?” 秦氏脑子最清明,马上想起来苏木刚回家时就提到的玻璃作坊:“阿木,你前阵子提起来的玻璃作坊,要造的就是这个吧?” 苏木笑嘻嘻道:“没错,阿娘,就是这个,我已跟林三谈妥哩。” 顿了顿又说:“等玻璃作坊开起来,我们族里也要挑几个去做。大兄,你可愿意去管着?”虽然他跟林一诺已然是出生入死的关系,但既然合伙做事,全让林阀出人也不太好,他们苏氏的人也需要慢慢培养起来。 苏大郎被点到名,有点慌:“我连算账都不会,怎么去管事?” 苏木不以为然道:“算账不会可以学啊。大兄,家里的地自己就不必种了,不管是赁给别人也好,还是买几个奴仆回来种田也罢,如今我们家人是不必亲自下地啦,只要学会管人就行。” 苏老头不高兴道:“不管日子过成什么样,地也不能丢的,不下地吃啥?饥荒来了,再多的钱也顶不上粮食。” 老头子是经历过战乱年代的,那时候的钱可不值钱,粮食才是硬通货,开国初年那会闹旱灾,即便是捧着金子都难以买到粮食。 苏木道:“阿爹,我说的是不必自己亲自种,又不是不要地,当个地主收租也不错啊。” 苏老头不赞同道:“你老子种了一辈子地,丢是不可能丢下地的。知道你本事大,但再大的本事也不能忘了本了,地是我们农民的本啊。” 苏木笑嘻嘻地赞同:“阿爹说什么都对,这个事情我们以后再说吧。我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家也有钱了,阿爹阿娘你们不必担心花钱的事,小姨夫家里那边如果还要来闹的话,随便把这东西给他们一个便是。” 说起这个,大家又回过神来。对呀,这件事还没商量好,全被这宝贝玻璃转移了注意力了。 赵氏忍不住道:“哪里就要赔上这么一个宝贝,给个一百贯已经顶天了。” 秦氏也是心疼:“乡下女儿,哪里值得一千五百贯的花瓶。” 听苏木开口就要用一个价值一千五百贯的玻璃花瓶赔人,一家子顿时觉得赔个百八十贯的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了。 秦氏道:“这个事情你不用管,阿爹阿娘会解决的哩,你快把这几个玻璃花瓶藏起来,仔细别摔了。” 苏木一开始也是为了让家人转换一下心情才把玻璃花瓶拿出来的,现在见大家已经从被赵家讹诈的阴影中走出来,也就不再多说了:“藏什么呀,这几个玻璃花瓶就摆在屋里把玩吧,你们谁喜欢就放谁屋里,随便放,多的是。” 秦氏瞪了他一眼:“财不露白,这么贵重的东西这么能放外面。”见苏木大大咧咧的样子,秦氏招呼了大媳妇赵氏一声,两个人小心翼翼地把几只玻璃花瓶收了起来。 …… …… 翌日,天刚亮,苏家村就热闹了起来。 原来是赵元带着两个兄弟和弟媳上门讨说法来了,这次钱氏没有跟着一起来,小秦氏也被拘在了赵家。 大清早就见到这群人,苏家的情绪很不好。至于苏木,他还在睡懒觉。 怎么说都是亲戚,既然来了,苏大郎还是捏着鼻子打开了院子大门,让赵家的人走了进来,事情总是要解决的。 村里族人见了走到院门口问苏大郎:“大郎,要我喊几个族人过来吗?” 这是怕苏家吃亏要来撑场子的。 别说苏老头现在是族长,便不是族长,也不能任由外人欺负苏氏族人。不管内部怎么样,每个宗族对于外人,向来是很团结的。 苏大郎勉强露出一个笑:“没事,不用,他们不敢乱来。” 围在外面听动静的族人闻言也就散了,也是,现在苏家是什么身份啊!苏木可是爵爷,平民百姓还跟与官斗不成? 也就是沾了那么点姻亲关系,不然赵家根本就走不进苏家村的地盘。 进了堂屋,关了院门,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 赵元对着苏老头直接说道:“姐夫,我们也不是胡来,这女儿家的名节有多重要,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谁让那么多人都看见了呢?” 苏老头拉长着脸道:“这天下没听说救人还救错了的。” 赵家二媳妇舔着脸说道:“哎,苏家姐夫,我们女人家啊,性命也比不上清白重要。这掉水里被苏郎君救了呢,也是他们两个小的缘分,何不成全了他们的美事呢?” 苏三娘冷笑道:“这么说我家小弟还救错了,性命都不重要,那真的是不该救呀。” 赵家二媳妇皮笑肉不笑地一挑嘴角:“女人可不就是这么命嘛!难道苏家三娘你觉得清白不重要?” 苏三娘气道:“你——”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新的变化 苏木抱胸冷冷地靠在门框上看着赵家的人围在那里数钱。 钱是一贯一串串好的,并不难数,片刻后,赵家二媳妇抬起头笑道:“对的,就是一百五十贯,我们回去会劝劝小妹。苏家大姐,那我们就走了。” 丫丫在房里从虚掩的窗缝里看着赵家人扛着铜钱的背影,恨恨道:“呸,一群没脸没皮的。” 人走了,赵氏拿起扫帚扫地,被这群人踩过的地都让人觉得脏了,一抬头,见到了苏木:“小弟,你起了?吵醒你了吧?赵家人已经被打发走了,你放心,没人会再纠缠你。” 苏木放下抱着的手臂,缓缓道:“只怕他们有命讹钱没命花。” 正在和赵氏一起收拾堂屋的秦氏闻言吓了一跳,抬头道:“阿木你别乱来,虽然阿娘也很气被讹了这么多钱,但还不至于伤筋动骨,你可千万不要做傻事,我们家现在不差这点钱。” 苏木笑道:“阿娘你想哪里去了,我不会以武犯禁的,你放心吧,这根本不需要我动手。” 苏四郎到底也是跟着苏木念过一点书的,闻言双目异彩闪动,沉声道:“赵家这一路回金山村,人人都看到他们扛了两麻袋东西出去……呵呵,恐怕他们赵家不会太平。” 苏木看了苏四郎一眼,欣然道:“四兄,不错嘛!” 过了会,他又似想起什么,上前勾着苏四郎的脖子道:“走,跟我一起去杀只鸡子庆祝庆祝。” 片刻后,忽然传来苏四郎一声痛呼:“嘶!你看着点!割到我手了!” 苏木瞧着苏四郎被菜刀割开的小口子里流出来的几滴鲜红的血,神色略有些怪异,默认半晌,才放下菜刀把鸡一丢,回房里取出一片干净的布帛要给苏四郎包扎止血。 苏四郎连连摆手:“这么割一个口子包扎什么啊,一会儿就好了。” 苏木叹了口气:“你的血是红色的。” 苏四郎没好气道:“这不是废话嘛!谁的血不是红色的?” 苏木闭了嘴,没接话,过了会儿,他忽然朝外头走了出去。 苏四郎在后面喊他:“你去哪啊?鸡不杀了?” 苏木摆摆手:“杀只鸡而已,四兄你做就行了。” 话音刚落人便走远了,苏木的脑海里不时冒出几句曾经和林一诺的对话—— 苏木挑眉:“你又要说我是外星人了?” 林一诺讶然道:“难道你一点都没怀疑过自己的出身嘛?我有很多实例可以证明。” 苏木好整以暇道:“那你说说看,我听听你要怎么编。” 林一诺道:“首先,这么多年跟我在一起待的时间最久的莫过于你,但你显然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其次,你的六识远超常人,速度更是堪比猎豹;再次,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没法感觉到自己的奇经八脉和丹田所在……” …… 他的六识确实远超常人,飞碟精灵、掌心空间等等一切都远超世人想象,而且他长得跟苏家人也不太相似。 难道,他真的不是阿爹阿娘的儿子? 苏木有点迷茫了,他像风一般在山林里奔跑着,奔跑着,漫无目的。 跑着跑着,耳边传来了一波波海浪的声音,他循着海浪声翻过了山头,来到了山另一边的海岸边。 这一片海岸上怪石嶙峋,他随意找了一块大岩石坐着,目光望着不远处的海面,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面色沉寂。 海浪一波一波地朝着岸边涌来又退去,潮起潮落,颇有规律。渐渐地,苏木看着海浪入了迷,眼中露出深思的神色,耳里全是海浪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身旁出现了一道人影陪着他一起默默地看着海浪。 苏木心底涌起难以言说的感觉,双目放光道:“我好像把握到了什么,但却又形容不出来。” 林一诺亦如梦呓般喃喃道:“我好像又能跟你心意相通了,这种感觉真是奇妙。” 他在苏木的身旁坐了下来,闭目凝神,很快,他的心神便进入了不远处的海水里面,他胸前的陨石玉佩变得温暖了起来,但他此时心神外放已然感受不到胸口的变化。 苏木跟他心意相通,竟也能意识入水了。 林一诺发现他的意识在海洋中变得更清晰了,而且可以更快地在水里游动,能感受到水生物的情绪,整个视野都变得十分开阔。 如果说以前他的意识移动的速度只是如散步一般的话,那么现在就好像奔马在水里驰骋。不仅如此,连距离都扩大了很多,以前最多百米,但现在他控制着意识不停向前,起码有几百米了,且这还不是极限。 一直到感觉再也无法向前了,他才停下了意识,周围的鱼群似乎也感觉到了异样,既想靠近,又显得很犹豫。 林一诺带着苏木跟随着一群东海的小黄鱼快速地移动着意识,一路上,又有很多水生物感受到了他的这股意识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这一刻,两人都感受到了海洋生物的丰富多彩。 他们又遇到了那头白鲸,没想到它居然还在这片海域。 但此刻的它情绪并不像以往一般欢快,两人仔细一看,在白鲸的腹部有一道狰狞的伤口,难怪它会如此萎靡。 苏木来不及细想,就想上前抚摸一下它,安慰安慰。随即,两人的意识便笼罩住了白鲸,有一股莫名的能量钻入小白鲸的伤口处……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那道原本狰狞的伤口竟然开始慢慢愈合,随后愈合的速度越来越快,片刻后,整个伤口便消失了,小白鲸恢复精力,欢快地在海里翻了个跟头。 岸上的林一诺和苏木两人猛地睁开眼睛,对视一眼,均轻吐了一口气。 林一诺扶额道:“忽然感觉很困。” 苏木皱眉道:“我也是。” 两人互相扶着缓缓往后倒下,眼睛望着蓝天白云,疲惫地感觉话都说不出来了,但心里又有一股很奇异的安宁感,心神一松,不一会儿,双双进入了睡眠。 这天地间,一片宁静。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空间变大 , 林一诺是被窒息的感觉憋醒的,他猛地睁开眼睛,发现海水已经漫过了他的头顶。他都不知道自己在海里睡了多久,体内的真气自动运转,一口气用尽又生出一口气来,以维持他身体所需。此刻他的真气运转也到了极限,再也不能生出新气,才将他憋醒过来。 他坐起来,脚一蹬,很快就游上了水面,猛吸了几口气,终于感觉胸口舒服了点。 环目一扫,他还是在这片海岸,但因为涨潮了,所以把他和苏木原先坐着的那块大岩石淹没了。 在海面待了片刻,吸够了气后,林一诺又一个猛子扎入水里,回到之前岩石的位置,苏木还在上面呼呼大睡。 林一诺因为真气用尽,憋不了太久,便直接伸手去拉苏木,拖着他一起游上了海面。苏木仍是沉睡不醒,但身体却自然而然地浮在水面,像是一根笔直的浮木一般,无论海浪如何涌动,始终仰浮在海面。 林一诺叫他不醒,体内真气虽然一点点地在恢复,但远远还未到能支撑他闭气的程度,于是索性伸手搂着他的腰,直接把他当做浮木,自己也不游了,随着海浪漂泊。 日头渐高,海面在日光照耀下波光粼粼。 也不知过了多久,苏木艰难地睁开眼睛,又被阳光照得有些抵不住,伸手挡了挡。 林一诺欣然道:“你终于醒了。” 苏木扭头看了看四周,讶异道:“我们怎么到海里了?我不是在做梦吧?难道我们已经去浪迹天涯了?” 林一诺没好气道:“你是失忆了吗?早上坐在岸边看海发呆你忘了吗?后来我们双双昏睡过去了。” 苏木舔了舔嘴唇,道:“哦,我想起来了。哎,怪渴的。” 言毕直接消失在林一诺的眼前,进入了空间里面。 此时的空间跟最初已经大不一样。里面有种着的各种各样蔬菜,还有一间简单的单层小木屋,里面放满了柜子和各种各样的东西,这都是苏木一点点改造的。 他笔直走到水潭边,蓦然发现水潭变大了一圈,林一诺似明白他所想,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响起:“整个空间都变大了,并不只是水潭。” 苏木环目一扫,发现确实如此,不由乐道:“那我又可以多种一些东西了。” 他蹲了下来取过一直就丢在水面上的水瓢,舀了一瓢水直接喝了起来。 空间里的水分外甘甜,连林一诺都不介意生水直接喝,更别提不讲究的苏木了。 喝饱了水后,苏木又回到了外面的世界。 林一诺问他:“你感觉怎么样?” 苏木一边泳着水,一边道:“感觉非常好,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一样。” 忽然,他似想到了什么,伸手探到林一诺的胸前,拨开他的衣襟拉出那块陨石玉佩一瞧,脸色微微一变:“果然颜色又淡了一丝。” 林一诺从他的手中拉回玉佩重新放入衣襟里面,淡淡道:“顺其自然吧。” 苏木叹了口气,顺着水流游动:“上岸吧。” 待两人爬上岸后,苏木正想直接脱了衣服,忽又停了下来,不知想到什么,轻咳了一声:“走吧,赶快回去换衣服。” 林一诺瞧了他一眼,脸色一冷道:“现在才介意起来,不觉得太晚了吗?” 苏木老脸微红,低声道:“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林一诺拉住他说道:“我明天就要启程了,你过了清明就来钱塘找我如何?” 苏木想挣脱手,但林一诺却收紧了力道,一时根本挣脱不开,不由道:“怎么了,不是说好了我在这里等你吗?” 林一诺暗自跟他较着手劲,表面却面不改色道:“我想了想,夺权需要你的帮助,你还是早点来帮我的好。两兄弟一辈子,是你说的。” 苏木叹了口气:“那你能不能先放开我的手?” 林一诺闻言却没有松开手,另一只手摘下陨石玉佩放到一旁,然后幽幽叹了口气:“衣服都湿了,还不快带我一起进空间换身干爽的?” 苏木脸色变来变去,林一诺便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一声不吭等着,最终苏木似下定了决心道:“好吧。” 林一诺露出一丝笑意,下一刻便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拉了进去,再睁开眼时已进入了空间里。 这一次,离了陨石玉佩他居然没有头晕。 在他愣神间苏木已一把将他推进了屋里,说道:“你会头晕,你先换。” 林一诺看着关上的木门,脸上的表情很怪,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欣喜。 木屋外苏木的声音传来:“你快点,我也要换呢,湿衣服穿着难受。” 林一诺扯开衣服,从柜子里取出手巾随意擦了擦身体,然后换上干爽的衣服,推门走了出去:“你换吧。” 苏木跟他擦肩而过,进屋后,果断地关上了门,等他换好衣服出来,林一诺已经坐在外面的石凳上在生吃黄瓜了。 空间里不分四季,土地肥沃,植物的生长周期比外界快了三倍不止。外界的土地怕损耗肥力,一般都会种一季休耕一季的,但这里的土地没这方面的问题。因此那些蔬菜,苏木是种完一茬又一茬,一直都没休耕。 听到苏木走出了的声音,林一诺也没有回头,只是站起来淡淡道:“出去吧。” 苏木上前拉住他的手腕,下一刻,两人又一起回到了外面。 林一诺将手里另外摘的一根黄瓜递给他:“喏,洗过了。” 苏木接过来低头咬了一口,因为刚刚的事情,一时感觉有点不知道要说什么。忽然,他猛地抬头:“咦,你怎么脚不软,头不晕了?” 林一诺淡淡道:“是的,我也是刚发现。你帮我收着这块玉佩,我试试能离它多久。” “好,那我今天跟你一起,我们保持十米的距离吧,你扛不住了喊我。”苏木俯身将玉佩捡起来收进怀里,然后又往后退了十米。 林一诺没有回头,淡淡应了一声“好”,便抬步往前走了,苏木随后跟上,一路无话。 有些话是不必说出口的,但大家都知道,有些事不一样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林阀祖宅 钱塘县算是杭州首县,而钱塘西城更是除刺史治所外最尊贵之处。这里的街头巷尾虽多是沙土铺路,但生活垃圾和骡马粪便却比较少见,论整体的整洁度在整个大唐都难出其右。要知道便是长安城内骡马粪便甚至人的粪便,都很常见的。 这一切都与西城里坐落着的一片建筑群有关,便是林阀祖宅所在之地。 林阀经数朝不倒,自大汉朝起便是世家大族,林府作为祖宅自然也不是一朝一夕建成,可以说府里每一个台阶、每一颗花草都包含着岁月。其坐北朝南,正门五间,皆是细雕花样,白玉台阶,水磨粉墙,既不落俗套,又气势恢宏。 林一诺带着几个护卫奴仆打马来到府前,早有得了信的执事人在大门旁的东边角门处侍立。 林一诺止住白马,命人打开大门,那侍立的人略有犹豫,到底还是开了大门,迎面一座郁郁葱葱的翠嶂。众人随着林一诺将马丢给门房,穿过翠嶂内微露的羊肠小径,又穿过一条造着亭子的木桥,来到一带粉墙黛瓦之处,正是林氏大房所住之所——留听馆。 留听馆为林府东南部的主体建筑群之一,庭院深邃,高低错落,面水隔山,到处可见长窗裙板上栩栩如生的黄杨木雕,十分古朴雅致,与目前二房所住的涵青院一水之隔,遥遥相望。 入门便是曲折游廊,梧桐遮荫、翠竹生情,整座建筑仿佛一副清雅秀丽的泼墨画卷,是非常典型的江南园林。仅仅一座留听馆的布局意境便已远超浮云山庄整体气派了,真正是以窗漏景移景换、情随境迁。 当年谢玉致毅然决然抛下此处豪华住所带着稚子幼儿漂洋过海、穿山越岭退居乡间山林深处的浮云山庄,可知是下了多大的决心。 因大房主人常年不在,偌大的留听馆内只留了几个打扫的仆役。 有个小奴躬身上前,轻轻回道:“小公爷,洗浴间已准备好。” 风尘仆仆一路赶来,干净的靴子早就染了尘埃。林一诺喝了一口茶,便去沐浴更衣了,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 等他洗完出来,跟着他一同前来钱塘的红袖忙上前帮他束发穿衣。 有二房的仆役过来传话:“三郎君,国公爷及夫人有请。” “好,你去吧,我随后就到。”林一诺对红袖道,“我先过去,你一会带上一套玻璃茶具过来。” 红袖应道:“是。” 林一诺又对青衣道:“你去帮我刷下白马,我看它身上沾了不少泥点。” 青衣躬身回:“是。” 吩咐完,林一诺整了整衣襟,便抬脚往涵青院走去。 两房并不远,出了留听馆大门,穿池过亭,回到翠嶂小道,往左走一射之地,再过桥便到了涵青院所在。 涵青院也是以青砖、粉墙、黛瓦为主的建筑群,翠竹墨影、亭桥雅韵,极为清雅灵动。其堂屋内的装饰摆设却完全与清雅不搭边,甚至可说是富丽堂皇、花团锦簇,处处都彰显着此处主人的权利欲。 林一诺进了垂花门,走过穿堂,正房檐下台阶上坐着几个梳着双丫髻穿着鸡心领短襦长裙的侍女,一见他来了,忙笑着迎了上来:“三郎君,刚刚国公爷和夫人还念叨你呢。” 话毕几人争着打起幔帘,一面朝里面说道:“三郎君来哩。” 林一诺进入房内,只见一个头顶玉冠,年约四十,脸容严肃的中年男子迎上来,正是如今的卫国公林元吉。 其后还站着林学贤、林学书两兄弟。 林元吉对着林一诺露出一个与其面容绝不相配的温和笑意,拍着林一诺的肩膀喟叹道:“三郎,长高了,也长进了。” 林一诺露出一个符合社交的恰到好处的笑容:“二叔,小侄有礼了。” 这时两个做少妇装扮的人虚扶着一位满头钗环、周身绫罗、体态苗条的半老徐娘过来。此三人正是林元吉之妻王氏、林学贤之妻袁氏以及林学书之妻朱氏。 王氏见了林一诺便笑道:“三郎呀,你总算是来了,过年祭祖时族里人人都要问起你为何不在,婶婶我都不知如何作答。” 林一诺微笑见礼:“小侄是去了长安,代母面圣。” 众人招呼落座后,王氏又问:“三郎这次来了家里就好好住一阵,是刚从长安回来就过来了吧?可累吗?有什么需要的只管跟婶婶说,有奴仆不听使唤了也只管来告诉我。” 林一诺淡淡道:“好,有劳婶婶。” 说着话,茶果点心已经端了上来,林学书亲手取了一杯煎茶端给林一诺,笑道:“三弟,你的玻璃作坊可开起来了?” 果然,才寒暄了几句,这就等不及了。 林一诺把煎茶放下,探手取了一个苹果,咬了一口才道:“正在选址,不急不急。” 林元吉柔声问:“什么玻璃作坊?” 林学书解释道:“这次三弟在长安城可是长脸,不仅给圣人敬献了马蹄铁、打谷机这样的好东西,还有玻璃、烈酒两个方子哩。圣上金口玉言,要让我们林阀爵位世袭罔替哩。” 林一诺似笑非笑地看了林学书一眼:“二堂兄过誉,这些都是奇技淫巧罢了,我自小就爱这些,你又不是不知道。至于爵位世袭罔替之事八字还没一撇,还要去海外找到高产种子才作数,现在言之过早。” 林学贤插话道:“说起方子,我听说了一件事情不知当问不当问。” 林一诺低垂着睫毛,专注地咬着苹果,淡淡道:“大堂兄但说无妨。” 林学贤双目电芒闪烁,笑道:“现在不少店铺热卖的香皂及肥皂都在传说是琢妹的产业,说是这些香皂和肥皂方子是三弟给的贺礼,不知是否为真?” “嗯。”林一诺轻哼了一声,“确实为真。” 林学贤与其他人交换了一个眼神,才说道:“这方子不知小弟是怎么来的?大伯以前寻来的吗?” 林一诺耸肩道:“不是我父亲寻来的,是我自己闲着无事琢磨出来的,正好送给我外甥女寻个开心。”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林氏兄弟 , 王氏、袁氏、朱氏尚是第一次知道这个消息。 朱氏不由惊呼:“香皂方子竟然也是三弟的吗?现在市面上一块上等香皂要十二、三贯钱哩!” 林一诺纠正道:“不是我的方子,现在是我姐和外甥女的了。” 王氏轻咳一声,说道:“三郎啊,你现在也大了,以后这种可以传家的方子还是要交给族里为好啊。玻璃和烈酒这两样方子你交给圣上也罢了,如琢毕竟是外嫁女,怎么能给这种可以传家的方子呢?” 林一诺将一只苹果吃完,取了沾湿的手巾细细擦干净了手指,悠悠道:“二婶,我自己的东西爱给谁便给谁,似乎没必要告知族里吧?二叔,你以为如何?” 林元吉眼中闪过奇异的光芒,盯着林一诺道:“按理不用,但你身为林阀嫡系,当为全族着想。” 林一诺平静地回望着林元吉,嘴角逸出一丝浅笑:“不错,我身为林阀的继承人,确实应该为族里打算。虽然玻璃和烈酒并非我一人之力,但他亦是我的好兄弟,愿意技术入股。因此我已打算在东郊开一间玻璃作坊再开一个酒坊,这两样东西陛下已允我在江南道地界贩卖,我们还可以将之售往海外。” 一声长笑过后,林元吉欣慰道:“三郎果然长进哩,那么浮云山庄跟谢阀在弄的白糖之事呢?” 林一诺从容不迫道:“此事小侄亦要说,二叔,今年小侄已十六岁哩,虽一事无成,但也想为族里分忧。我们大房的那些商铺产业便交给小侄打理吧,正好有商道可以贩卖红糖和玻璃、烈酒,也让我历练一番。” 林元吉岔开话题:“你尚未娶亲,便算不得成人,何况还要为陛下出海寻宝,还是二叔先替你管着吧。” 第一次的试探被拒本就在意料之中,林一诺一点都不意外。 接着又应酬了几句后林一诺便起身走了,他还要去浮翠轩拜见他的三叔林立山。 林立山是林紫英的庶子,排行第三,今年才三十三岁,娶的倒也是朱氏女,生两女一子,皆未成年。长子林长印今年十四岁,长女林如姝今年十二岁,还有一个妾生女林如婉,今年才只八岁。 林一诺走进浮翠轩,进入正堂,早有几个穿红着绿的侍女迎着。 三婶朱氏让林一诺坐了,三个弟弟妹妹乖乖坐在坐塌上,齐齐望着这位一年也就见一两次面的三堂兄。 朱氏令人去书房请林立山。片刻后,林立山拿着折扇带着书童走了过来,人未至,声先到:“一诺你从长安回来啦?怎么样,去一趟长安好玩吗?” 林一诺起身回道:“回三叔的话,长安却是不负雄城之名,小侄去过后甚是念念不忘。” 林立山大喇喇地在正中央的坐塌上盘坐下,上下打量了一番林一诺,笑道:“又高了,也又俊了,大嫂可替你定了亲?” 林一诺笑回:“未曾。” 接着又转了话题道:“小侄近日闲来无事与友人一起弄了些小玩意儿,三叔你瞧瞧可喜欢。” 言罢向着红袖一使眼色,红袖便捧了一个锦盒上前放在长几上。 林立山伸手打开锦盒,露出里面一头晶莹剔透的玻璃茶壶和六只玻璃小茶杯,顿时爱不释手,连声赞好:“一诺,这东西怕不是要几千贯吧?是你自己弄出来的?” 林一诺点头:“不错,不过并非我一人之力,还有我的好友苏瑞宸帮忙。” 林立山“啧啧”叹道:“不得了,这是要富可敌国的节奏啊!” 三房三个孩子都被玻璃茶具吸引,围在林立山旁边叽叽喳喳地观看,但谁都不敢莽撞下手触碰,生怕一个不小心打坏了。 朱氏面上露出喜色,忙亲自端了果盆放到林一诺身前,笑道:“三郎,你吃果子,三婶知你最爱这些了,知道你近日要来,特意为你留着的哩。” 林一诺取过一个果子谢道:“三婶有心了。” 对于根本没有利益冲突的庶支三房而言,林一诺和林元吉一个是他的好侄儿,一个是他的好哥哥,他谁都不会得罪。 反正他是注定不可能得到林阀阀主之位,到时候分家也不过得稍许产业罢了。因此他也无甚雄心壮志,整日里就是遛鸟逗狗、喝酒耍乐,快快活活地当着纨绔,倒也很自在。 朱氏虽有心为几个儿女打算,但见夫郎是这样的性格,她作为附属的女眷又怎么斗得起来。只能祈祷着在她三个儿女定亲之前家里莫要分家,这样她三个子女说起来仍是林阀嫡系、国公府的郎君娘子。 林一诺对三房虽然感情也不深(一年最多见两三回,相处不过十来天,想深也深不起来),但至少没有像跟二房般水火不容,也就还保留着少许血脉亲情。 在未上长安之前,他对于二房其实也是无所谓的态度,但万万想不到他的好二叔竟然想着取他性命,以致于十八刀客为他丢了五条性命,他们两房已然是到了不死不休局面。 既然如此,表面寒暄功夫可做,礼物便不必备了。 过不了多时,二房有人来传话:“国公爷备下晚饭饭哩。” 林立山携妻带子和林一诺一起往涵青院去了。 林立山道:“侄儿,这次要多住几日啊,三叔带你在城里好好玩玩。” 林一诺回道:“三叔,小侄恐怕没这福气,祭祖之后我还要出海替圣上寻高产种子,不得空。” 林立山好奇道:“这东西怎么叫你去寻?奇哉怪哉。” 林一诺笑笑不言。 …… …… 林氏祠堂占地近亩,经过林家子孙数次翻修,颇为庄严气派。 清明祭祖之事由当前林阀阀主林元吉主持,只听他先是念了一通祭文,然后又上香烧纸,众林氏子孙从嫡到庶三拜九叩很是肃穆。 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进入祠堂里面祭祖,只有嫡系和有出息的庶支才可以。林一诺作为林阀面上的继承人仅随在林元吉身后,排在众位族老之前,而林学贤、林学文以及林一诺庶叔一家子则排在更外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一场闹剧(2章合一) , 祭祖的礼仪很繁琐,接近午时才到尾声,林元吉、林一诺以及几位族老一一酹酒于地,焚经烧纸,整个祭祖仪式走完,嫡系及其拥趸一起去了林府,早就分出去的旁支则各回各家。 林府远香楼大院里已经备好了丰盛的饭菜,一共布置了十张长食案,六张坐了男丁,四张坐女人和小孩。 这些菜放在大唐任何一场宴席上都算得上大餐,原料委实不错,不仅有羊肉、鹿肉、牛肉,还有鱼脍、螃蟹和大虾,但烹饪手法无非就是蒸、煮、炙三种,无油少盐,顶多加些胡椒。对于吃惯了炒菜的林一诺而言,自然是称不上美味。 但林一诺在这个场合里本身也不是为了吃喝,作为林阀明面上的下任阀主,在这种日子里自然要出现在众族人面前刷刷脸。 林一诺坐的这一桌十二人基本皆是林阀内部的掌权人士了,有阀主林元吉及其两个儿子,还有四位族老,其中两位有官身,两位是辈分特别大。剩下四位并非林氏族人,算门客,投靠林阀,现在也都是官身。 有曾跟过林无缺的族老林旭峰笑问:“阀主,如今小阀主已经十六岁,是不是可以给他肩上加点担子了?” 林元吉双目沉沉地看着他:“诺儿尚未娶妻,说这些为时过早。” 林旭峰紧跟不放道:“这是两码事,林阀迟早要交到小阀主手里,如今也是时候让他接触下我们的产业了。” 林学贤笑着道:“三弟最是不喜束缚,过些日子还要奉皇命出海哩,恐怕没有管理产业。” 另有一位名叫宋远的说道:“此言差矣,管理产业又不用亲力亲为,小阀主大可以让手下的人才出任嘛。这十六年来小阀主一直住在浮云山庄,诸事不管,都快令这个江湖忘记他是我们林阀的小阀主了。” 林一诺道:“某之前年幼,家母又是女流之辈,担子全压在了二叔和几位叔伯身上,实在惭愧。如今我们庄里也养出了一些人才,如族里有需要,他们定然全力以赴。” “某听闻小公爷在长安弄出了什么烈酒,一瓶要卖到四、五千贯,但最终这种可以传家的方子小公爷却献给了皇帝,不知是否为真?”有一位长得颇为潇洒英俊,做文士打扮的人开口说道。 此君名叫朱明杰,算是林元吉的谋士。 林一诺对此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直接道:“确实有这事。” 接着他不等对方开口又说道:“这次我手上还有一批烈酒正要拿出来售卖,只不知放哪家商铺好些。” 宋远直接道:“小阀主你愿意放哪里就放哪里,只是这东西是你自己的,并非林阀产业,不能混在一起让你吃亏啊。” 林一诺笑道:“这一批不是我一个人的,还有我朋友的份,因此只是寄卖,确实不能算族里财产。不过眼下我已跟他协商好,烈酒的产业归我,而我则打算让族里买下几个酒庄,直接改造成新的酒坊,算作族里公产,诸位以为如何?” 众人听他如此说均感诧异,其中一个忍不住道:“是那种烈酒?我手上倒是有一瓶从京城流过来的烈酒,不知跟小阀主说的是不是一样?” 林一诺向后看了一眼,站在一旁伺候的青衣当即抱出一个酒坛子,端了上来。 众人看着装在坛子里封着黄泥的酒,均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对于好酒的人来说,美酒的吸引力太大了,尤其这一坛又是价值近万贯的美酒! 林一诺淡淡道:“打开让众位叔伯尝一下。” 青衣躬身道:“是。” 瓶塞打开,给众人一一满上了酒,桌上众人除林一诺及林元吉外均直起了身子,眼中露出馋色,一副亟不可待的模样。 “啊!好酒!好辣!这才是真正的酒啊!”宋远第一个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瞬间就红了眼珠,满口酒气。 其他人见了哪还忍得住,纷纷开始灌酒,待青衣满院转着给六张长食案的男丁都斟满酒杯时,前头先喝的人不少已经开始发酒疯了。满院哭哭闹闹、唱唱跳跳,好不热闹。 林一诺慢悠悠地喝着自己的果酒,却被宋远一把抱住了哭:“呜呜呜……老子当年跟着你爹出生入死,大杀四方,本以为能杀一辈子,谁知道最后你爹却先去了……” 又哭又笑,嘴里说着胡话,林一诺好不容易推开了他,正要整一整衣角,正此时,他心生警兆,耳边扫来一阵拳风。 他乘势一转,躲开了偷袭的一掌,却是红着脖子的朱明杰打了过来,嘴里嚷着:“小子,让我试试你的本事,到底凭什么当林阀的继承人。” 林一诺被他缠上,直接拆起招来。朱明杰是成名已久的高手,虽打扮得像个文士,但武功却委实不低。 刹那间,林一诺感觉眼睛都被对方的拳劲压制,几乎要睁不开,但他内心却十分冷静,犹如大海一般,任潮起潮落。 青衣、林广义等众亲随阵脚大乱,正要上前帮忙又有人缠了上来,整个院子都乱套了。女人小孩尖叫着退出了这片乱斗场,爬到远香楼二楼远远看着。 朱明杰功力十分高强,此时他是六分醉意,四分狠辣,招招致命,根本不像是考校,完全是生死相搏。但林一诺亦不是寻常少年,他体内星云状真气的深厚程度早已远超想象,实战经验经过去年也提升了一大截。 此刻便是对上了高手朱明杰亦未落入下风。以朱明杰之能,在偷袭的情况下竟也无法伤到林一诺,心中暗自惊叹。 两人在极快的速度间便拆了无数招,朱明杰借着酒意本想废了林一诺,但却愕然发觉这小小少年功力竟然深不可测。 林一诺硬挡了朱明杰几击后,并指为剑,真气外化,觑准了空隙直接刺了出去,借酒装疯,林一诺定要他付出惨重代价。 “噗”地一声,贯穿了朱明杰的胸口,朱明杰及时往旁偏了一步,险险避开要害,出了一头冷汗。 林元吉跳了出了跟林一诺对了一掌,喝道:“诺儿手下留情!他是喝醉了犯糊涂!” 林一诺不可能跟亲叔叔动手,只得停了手,其他人亦被这血腥味激得冷静下来,除少数几个醉得不省人事的之外,其余都停了手,暗自逼出酒气。 林一诺冷冷道:“朱叔这酒品未免太差,偷袭更非君子所为。” 刚才那一下,林元吉胸口一阵窒闷,吃了暗亏,一时无法发声。他没料到林一诺的真气竟然会拐弯,胸口被余波扫到,眼前一阵发黑,对于这个侄儿忌惮之心大起。 宋远逼出了酒意后要找朱明杰算账,但被林一诺制止了:“宋伯伯,你喝多了,来我院里休息会。” 林一诺很清楚以武力论宋远是远远不及朱明杰的,哪怕对方受了伤,他也不会讨到好。 “大家好好醒醒酒,酒醒后再说。”说完林一诺便拖着宋远走了。 这时仆役们才纷纷上前扶了众人去各院落休息。 这一场借酒装疯乱打的闹剧就此荒诞地结束了。 …… …… 回到院里时,宋远叹了口气:“人心浮动啊,想不到朱明杰居然如此狗胆包天。” 林一诺却笑了:“我早就知道会打一场,只是没料到居然引子会是我的美酒,早知道就不该拿出来浪费,喂狗也不该喂他们。” 林广义羞愧道:“小公爷,属下没用。” 林一诺摆手:“不关你的事,这种级数的争斗旁人本来就很难插手。” 宋远欣慰道:“诺儿,你比你父亲当年还要惊才绝艳,像你这么大时,你父亲可没有这么深厚的内力。” 林一诺叹了口气:“机缘巧合吧。” 他心里也在暗暗庆幸,要不是前几天在海边又突破了一次,今天就被朱明杰暗算成功了。 也怪他没料到对方会忽然下手,喝了几口酒竟真的醉了,忽然动手令他猝不及防。 收拾了一会残局才跑回来的青衣对着林一诺直接下跪:“郎君,请你责罚我吧。” 林一诺瞧他一眼:“起来吧,朱明杰这个级数的人借酒偷袭,你哪有本事拦下他。” 青衣气得双目通红:“都怪我不该给旁人去倒酒,我就该寸步不离郎君。” 林一诺道:“你愿意跟着,我还受不了呢,下去吧。” 一边说着一边就往堂屋里走,也不管青衣是不是还要跪了。 宋远对着林一诺道:“小侄,想不到你的武功如此精进,这是他教的吗?” 林一诺知道他说的是谁,摇了摇头:“不是。” 宋远震惊了:“竟然不是?难道是你外公?” 林一诺失笑道:“我不过去年才见到外公,哪里就能学他的本领了。” 宋远奇道:“但我看你刚刚那一招有点你外公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意思。” 林一诺耸肩道:“巧合吧。” 在屋里等着的红袖见他有些凌乱的衣摆奇怪道:“郎君,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去祭祖吃宴还打起来了吗?” 林广义跟在后头解释道:“喝了几两马尿那些人就狗胆包天了,幸亏郎君武功高强才没被暗算到。” 红袖“唰”一下冷汗就下来了,着急地问:“郎君,你没事吧?可有受伤?” 林一诺拉着宋远一起盘腿坐下道:“我没事,你放心。给我取点水来,我要洗洗手,另外再取身干净衣裳,我这鞋子上沾了一滴血,难受。” 红袖忙道:“是!郎君稍等,我马上去弄。” 宋远虽然逼出了酒,但其实还是有点头晕的,此时靠着凭几叹道:“也怪老夫无用,你们斗起来我竟然插不进手,哎。” 林一诺笑道:“宋叔你的作用又不在打斗上,小侄心里明白得很呢。” 宋远摇头叹了口气,又问道:“你真的要出海去寻那劳什子种子吗?” 林一诺点头:“不错,确实有这个打算。” 宋远急道:“现在正是你大展手脚的好时候,你要出去岂不是白费大好的时光?” 林一诺不赞同道:“怎么会,我若是真的能成功找到高产种子,根本就不必再跟二叔争,地位肯定是牢不可破。” 宋远摇头:“可海上终究是凶险啊,谁都说不好的。” 林一诺宽慰道:“宋伯你放心,我心里有数的。” 林广义在边上道:“郎君,你去外面会带上我们吗?我再也不会让今天这种事情再发生。” 林一诺瞧他一样,见他仍是一脸自责,说道:“你愿意跟着就跟着吧,其实我本来是想你留下帮我打理酒坊的事情。” 林广义急道:“郎君我不会这些商事,我只有一身蛮力,你还是让我跟着你吧。” 林一诺道:“恩,再说,现在你退下吧。” 林广义退了出来,林一诺的声音又传了出来:“把青衣拉走,别跪在那里了。” “是。”林广义到底是拉走了青衣。 红袖走了进来,先取了水帮林一诺仔仔细细地擦手,然后才替他脱鞋脱衣换上赶紧的新衣兮鞋。 “郎君,怎么他们敢这么嚣张呢?凭什么啊?” 林一诺伸手取了一个苹果咬了一口:“借酒装疯罢了。” 红袖气道:“在这里都敢动手,根本就没把我们大房放在眼力,真相跟他们直接拼了。” 林一诺笑道:“狗急了跳墙?好了,你也下去吧。” 红袖还想说什么,看到林一诺已经摆手了,只好又咽下来,抱着他换下的衣服鞋子出去了。 宋远的酒气又上头了,他已经躺了下来:“小侄,你这个酒确实是烈,我刚刚以内力逼了不少酒气出来,现在仍然头晕得要死。不行了,伯伯我要睡一会儿,你不介意吧?” 林一诺笑道:“伯伯只管睡,把这里当你房里也可以。” 宋远得了他的话,真的闭上了眼睛,片刻后,就酒意上头,睡过去了。 林一诺自己也躺了下来,心里想着刚才的事情,忽然嘴角一挑,感觉十分有趣,他真的是没料到今天会出现这个情况,这算什么啊。 一场闹剧。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各有心思 , 朱宅卧室里,朱明杰脸色苍白地靠在床头,林元吉坐在床沿看着他:“你怎么样,伤得重吗?” 对付外伤,他们林阀药堂里面的坐堂医可以处理,但被真气扫到的内伤,坐堂医就毫无办法了,只能靠自己身体硬抗。在这个治病基本靠跳大神、画符、叫魂、盲猜的时代,实在不能对医师有过多期待。 “死不了,但也不算好。”朱明杰是真的喝得有点多了,脑袋还发着懵,但比起脑袋,他胸口的伤更痛。林一诺那股刁钻而旋转的真气在他胸口肆虐了一番,到底是令他伤得不轻。 林元吉皱着眉,目光落在窗台,道:“那小子的武功竟然到了如此地步,举手投足举重若轻,若真的动刀,我恐怕也不是对手。” 朱明杰沉默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林元吉忽然道:“你为什么忽然发难?” 朱明杰睁开眼笑道:“机会正好,天予不取,反受其害。” 林元吉道:“可惜没伤了他,反伤了你自己。” 朱明杰笑了笑:“怪我错估了他的实力,受点伤也是应该。这小子果然有其父遗风,论武力已经算得上江湖有数的高手了,难怪去年胡少铭会死在他的手里。我还以为他是靠智取,但现在我可以确定了,他有正面杀死胡少铭的实力。” 林元吉沉默着没说话,他的武功也算是江湖一流,但比起朱明杰还是要略输一筹。现在朱明杰却败在了林一诺的手下,虽然有醉酒反应不够灵敏的缘故,但也不能否认林一诺的强悍。 朱明杰道:“这次没一鼓作气废了他,反被他打出了气势,看来很快原先跟着林无缺的那群人就要倒戈向他的儿子了,人都喜欢慕强。哎,我是需要不少时间养内伤了,你自己注意吧。” 林元吉站了起来,冷哼道:“这群人本来就不是真心跟着我,我早就防着。他们手底下的东西都是林阀边缘产业,威胁甚至还没有浮云山庄谢玉致手里的对外航线大,有什么可注意。” 朱明杰沉默了一会,才说道:“可加上林三郎的烈酒一项就不一样了,这样的美酒可是很容易积累起财富的。何况,除了烈酒,他手里还有个玻璃。” 林元吉皱了皱眉,比起林一诺的高深武功,对他威胁更大的当然是他掌握在手里的层出不穷的新花样,但是他会怕一个乳臭未干的侄儿吗?大义上,他是长辈,又是如今的林阀阀主,大唐的卫国公,林一诺想使坏也只能暗中来,明面上只能憋着。 “我走了,你好好养伤。”林元吉抬脚走了出去。 …… …… 夜深了,窗外忽然飘起了细雨。 三房朱氏给林立言擦完了身,然后才在侍女的伺候下宽衣上床。 “你们都下去吧。” “是,夫人。” 侍女退出里间,吹熄了一旁的宫灯,然后摸索着走到外间的塌上睡下,这里是她值夜的地方。如果里面的主人不叫,她自然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如果主人有吩咐,那么一个屋子里,她也能听到动静。 此时,她还没入睡,便听到了主人们的对话。 “三郎,你头好些了吗?还晕吗?” “……嗯。” “这酒真的这么厉害?你都睡了一下午了,连晚饭都没吃,还没过了酒劲?” 林立山确实醉得厉害,睡了一觉后仍然觉得脑袋刺痛,遂没有理睬她。 朱氏自言自语道:“哎,今天你是醉了一睡不醒,你都不知道今天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林家以后会是谁当家呢?我看林学贤是很难比得上一诺。” 林立山缓缓道:“你想这些有的没的干嘛,反正不管谁当家我们都是他们的叔叔婶婶,每个月的份例总不会短了你。” 朱氏叹道:“我这不是想着长印和如姝嘛,他们以后也得靠着叔叔们啊,现在可不得先讨好起来。” 林立山懒得多讲:“庸人自扰,一视同仁不就行了,我要睡了。” 一视同仁?这怎么可能,迟早他们三房是要选立场站边的。墙头草只有被分出去的命运,不可能继续靠着国公府生活。 朱氏收了声,躺在床上望着漆黑的床顶,脑海里浮现的是中午那一幕。林一诺竟然能伤了朱明杰,这个实力真叫人意外,他才多大啊!朱明杰可是四十多岁成名已久的江湖高手啊,忽然出手的情况下都没在林一诺手底下讨到便宜。 她相信,以后的林阀终归是林一诺做主的,林学贤可比不上他。看来,要让两个小家伙好好讨好一下这个三堂兄了。 …… …… 涵青院西侧的书房里,林学贤还在看着这个月送过来的账目。 袁氏端着一个碗走了进来:“夫君,夜深了还不睡吗?我给你做了一碗莲子羹,你吃一点垫垫肚子吧。” 林学贤放下手里的卷轴,接过袁氏递过来的莲子羹吃了一口,赞道:“味道不错,有劳娘子。” 袁氏笑道:“这是为妻应该做的。” 林学贤望了一眼窗外,说道:“下雨了。” 袁氏也看了看外头,说道:“清明时节本就多雨,不奇怪。” 林学贤道:“天阴了,家里也不会太平了。” 袁氏叹道:“我听说今天那林三伤了朱叔叔?” 林学贤点头道:“不错,他的武功已经到了深不可测的地步,真不知道是怎么练的,难道是徐阳亲传的?” “徐阳?刀圣徐阳?”袁氏有点意外。 林学贤解释道:“不错,就是他。徐阳十多年前就退出江湖了,他大杀四方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奶娃娃呢。” 袁氏问道:“他是林一诺的师父?” 林学贤摇头:“并不是,徐阳是我大伯的师父,也是我们林阀的座上宾,他可是曾名动天下的四大高手之一,这些年,一直住在浮云山庄保护林一诺母子。” 袁氏了然道:“难怪阿公从不在浮云山庄动手。” 有这样的高手坐阵,谢玉致本身又不是个软柿子,想动手确实很难。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夜半进贼 , 林学贤道:“我大伯虽然身死,但我婶婶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当时既可以请动徐阳,也可以退到岭南向谢阀求助。总之,想养活林三是不难的。” 袁氏叹了口气:“林一诺投胎是投的真好。” 林学贤不赞同道:“好吗?他出生没多久就死了爹,好在哪里?” 袁氏忙附和了一句:“对,不好,出生就克死了爹,好什么,我说错了。” 但她心里却不这么想,如果林一诺投胎都不算好的话,她夫君就更不算什么了。 要知道她婆婆的娘家虽然是王氏,但在隋末的乱世中家族就落寞了。现在他们王氏最大的官不过是她婆婆大兄当着的江南道某地县令,别说跟雄踞岭南的霸主谢阀比,便是跟她们袁氏比,都远远不如。 完全不可能给林学贤带来什么助力,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罢了。 今日若谢阀是她婆婆的娘家,他们远不用这么忌惮林一诺。 想到这,袁氏又奇怪道:“这林一诺才多大啊,比我都要小了三岁,就算从娘胎里开始练功,也不可能有多强啊,徐阳大师还能直接传功不成?为什么我听你说起来,他似乎内力很雄厚呢?” 林学贤蹙眉道:“关于这点我也很奇怪,但林三内功高强是肯定的事情了,否则他根本接不了朱叔一招——哪怕朱叔喝醉了也不行。” 袁氏沉默了片刻,忽尔嫣然一笑:“就算他武功高强又怎么样呢,这世道已经不是靠武力征服天下的时候。现在林阀的阀主是公爹,夫君你管着林阀所有的对外账目,本就处于上风。” 林学贤将剩下的莲子羹一口气吃完,把碗放到一边,叹道:“但他有了名正言顺的继承权,既是小公爷,又是当初祖父定好的林阀继承人。论身份来说,我并不占上风,所以,他必须死。” 袁氏目中闪动着一种势在必得的光芒,笑道:“要他死,又不一定非要动刀动剑,这世上叫人死的法子有千百种,夫君莫愁。” 林学贤转头看她一眼,道:“去年用毒高手小蛇王亲自出手都没能成功毒倒他,我这位堂弟,可不好对付啊。” 袁氏心里轻轻地道:“除了毒还有计啊。” 但她没有再说出口,她的脑海中浮现出林一诺如玉石般的面容,眼神渐渐地迷蒙了。 其实,真要杀了这么俊俏的小郎君,似乎也怪不舍得的。袁氏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比林一诺更俊俏的少年,且他还是一年比一年更有男子气概。今年见他就比往年更高、更壮了,脸庞也已经脱离了幼稚的感觉,犹如一块发光的美玉,无论在哪都令人无法忽视他。如果一定要杀,最好是让她慢慢杀…… …… …… 金山村赵家,他们从苏家得了一百五十贯的铜钱,心里真是美滋滋。 赵三娘听到苏木死活都不肯娶她后,在家里大哭大闹了一场。其母亲钱婆子心肝肉地哄了很久,并点齐了家里几个兄弟,让他们把五十贯钱摆到了赵三娘的屋里,说这就是她的嫁妆。 有了五十贯,在这十里八乡嫁谁嫁不了呢? 赵三娘这才渐渐止住了眼泪。 她几个嫂嫂虽然看着五十贯铜钱搬进她的闺房肉痛,但心里也明白,这一百五十贯本来就都是因为这个小妹才得的,加上婆婆偏疼,不给她拿些,是不可能的。她们想反对也没有用,还不如不说,大大方方做个样子。 剩下的一百贯,自然都入了公账,由钱婆子亲自盯着三个儿子扛着藏了起来。 而小秦氏则在看到赵家的人扛着两麻袋铜钱进屋时就病倒了,她对于自己夫家的无耻感到羞耻和痛苦,但却又无能为力。 赵元见她病了不仅没有说一句好话,反讥讽她胳膊肘往外拐:“你嫁给我就是我们赵家的人,怎么,心里还惦记着你姐不成?他们家苏五郎抱了我家小妹,却不肯娶她,我们不该去讨说法?” 小秦氏在床上转了身,拿背冲着赵元,根本不想跟他争论。这些天,她争得口都干了,何尝有用? 清明这晚,天上细雨蒙蒙的,没有月亮的夜特别漆黑。 白日里进山祭祖忙碌了一天,赵元觉得身子骨特别地酸软,一躺到床上就怎么也爬不起身了,至于本就在病中的小秦氏,更是早就昏睡过去。 赵元在睡过去之前心里还想着:我这是这几天太兴奋累着了吗?怎么头嘎晕呢,看来明天要好好休息休息。 二房、三房的屋里也是悄无声息,唯一有点动静的是赵大强屋里。龚氏撩起衣服抱着娃正喂奶,喂着喂着,娃睡了过去,龚氏说了一句:“怎么感觉头有点晕。” 然后便也吧嗒一下,倒在了床上,人事不知了。 为什么赵家众人会在同一时间睡过去呢?很简单,因为有迷香。 迷香从门缝里、窗缝里进了屋,药性弥漫开来,里面的人都没有顶住,统统被迷得啥也不知道了。 这一伙贼人一共有四个,都是得了消息知道赵家从苏家讹了一大笔钱才来登门下手的。 按说苏家村本来是他们最该造访的地方,但现在苏家村跟以往不一样了啊,家家户户养着猎狗不说,便是那村口的围墙也不太好翻。而且苏家又是官身,苏氏一族自然水涨船高,周围宵小并不敢跟官斗。 但金山村的赵家就不一样了,本身他们的钱就是讹来的横财,而且还得罪了苏家,这样一头没什么背景的肥羊,不来宰倒要去宰谁? 贼人进屋后就开始翻找,两麻袋的铜钱呢,可不是随随便便能藏得无影无踪的。他们把谷仓里的谷子都翻了出来,果然在谷仓深处找到了一堆铜钱,也是一样装在麻袋里。 然后又开始在各个屋里翻,木柜子、床底下,甚至连厨房的大水缸都推开看了,就想着会不会有什么地窖。 按贼子自己的想法,若他们家得了这么大笔横财,总是挖个坑埋在底下稳妥点的。 找了好久后,倒真的被他们找到了一个新挖的地坑,就在钱婆子睡着的床底下,上面还盖着木板,掀开就掏出了好大一堆铜钱。 这也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就一麻袋,但还不对,跟得到的消息不符。这家里还藏着一麻袋的铜钱呢,来都来了,那么贵的迷香都用上了,不全翻出来不甘心。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横财难留 , 几个贼子找了好久后,倒真的被他们找到了一个新挖的地坑,就在钱婆子睡着的床底下,上面还盖着木板,掀开就掏出了好大一堆铜钱。 这些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就一麻袋,但还不对,跟得到的消息不符。这家里还藏着一麻袋的铜钱呢,来都来了,那么贵的迷香都用上了,不全翻出来不甘心。 最终四个贼子轻手轻脚摸到了赵三娘的闺房,贼子在村里是有内线的,知道赵家的这笔横财都是因为赵三娘,所以他们觉得赵三娘肯定也有一笔。 屋里的赵三娘穿着单衣睡觉,一只脚夹着被子,睡得正香。因为睡相的问题,露着一大片腰上的肉,还被进屋的贼人给看个正着。 其中一个贼子举着火折子照在她身上,吸溜了一下口水,伸出手贪婪地摸了摸少女的胴体。虽然赵三娘不算特别美,但毕竟没干过任何粗活,比起寻常的村姑可要水灵得多了,且又是少女最美的年华,怎么都算有几分姿色。 贼子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就拉开了她的衣裳,盯着眼前白花花的一片,伸出咸猪手占便宜,胡乱摸了好一会儿。但当他想要拉下自己的裤子时却被领头的那个喝止了:“这还是黄花大闺女,别多事!” “头儿,这来都来了,我很快的啊。” 那头领鄙视地瞧了他一眼:“你快你了不起?不要耽搁!快找铜钱!有了钱什么娘子摸不得?用得着找村姑?这迷香只有半个多时辰的效用,再找不到我们得撤了。” 到底是发财更要紧,那贼子忍住了贼心,几个人在赵三娘的闺房里翻箱倒柜,倒真的又摸出了一些钱来,但距离两麻袋铜钱的目标还有小半麻袋的差距。 “算了,这家人倒挺会藏东西,今晚我们先撤,以后有机会再说。”领头的人算了算时间,觉得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便带着人走了。 …… …… 金山村清明节后的清晨,跟其他的日子并没有什么不同。 村里炊烟袅袅,村民们起床生火烧饭、喂鸡喂鸭,忙忙碌碌的一天又开启了。 本是平平无奇的一天,但这天早上的金山村却注定了不平静,只因赵家的尖叫声太凄厉,把半个村都震醒了。 赵家二房的媳妇是最先醒的,她坐起来就发现自己屋里乱七八糟,地上到处都是衣服被子,而她藏在柜子被子当中的压箱底的一贯铜钱自然是没了! 但这还不算什么,她一想到家里遭贼了,就想到前几天刚拿回家的钱!她赶紧催着自己的男人跑去钱氏的房间,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喊:“进贼啦!家里进贼啦!” 赵家的人陆陆续续从昏昏沉沉中被喊醒,紧接着,自然是一阵鸡飞狗跳。 赵老三哀嚎:“阿娘啊!完啦!床底的地坑被翻了啊!钱没啦!” 躺在床上的钱氏是听得到动静的,但她就是眼皮沉重睁不开来,她心里急啊,这是怎么了,遭贼了?她的钱,她的铜钱啊! 二房媳妇拿了沾水的湿手巾就往家婆的脸上招呼,终于,钱老婆子动了动,能睁开眼睛了,但是她的嗓子眼干得不行,说出来的话就像被烟熏过的一样:“咋回事体?” 二房媳妇尖叫:“阿娘啊!你这屋里连地都被人给挖啦!”说完她就忍不住一屁股坐地上哭了起来。她丢掉的一贯钱虽然也心疼,但这老太婆的房里可藏了最多的铜钱啊!现在瞧着连床底下的地板都被掀开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赵元瞧着院子里一团糟,三兄弟包括已经娶了亲的儿子、侄儿房里就没有一处干净的。 不过一晚上的功夫,他们家就被贼翻了个底朝天。 到底是谁? 是谁干的缺德事? 特么的老子要报官! 他要活劈了贼子! “啊~~~~”赵小玉进了赵三娘的屋子,本意是要叫醒她,却忽然看到姑姑光溜溜地躺在床上,被褥被扔在了床下! 作为一个黄花大闺女,她比床上光着的那个更受不了,更震惊! 当即吓得连声惊叫着退出了房外。 赵家的人要冲进来,被赵小玉拦住了:“别进去,不能进去。” 赵家几个人顿时大惊失色!难道贼子不仅劫了财还劫了色? 赵三娘终于被这些动静闹醒了,她幽幽地睁开眼睛,一时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觉得好像凉飕飕的。片刻后她反应了过来,顿时抱紧了衣裳,尖声惊叫,那声音,凄厉得不似人声。 被苏木从水里抱一下,是她自己愿意的,家里人尚且要闹着叫人负责,但此刻,她却真的丢了清白! 赵三娘哭得死去活来,想一头撞死吧,却又怕疼,脑子里就不断翻腾着什么死法舒服,不要太丑也不要太疼。 钱老婆子早已经闭过气去了,她本就是强挺着清醒过来,此时听到小女儿的失声惊叫,行动虽迟缓,心里却是明白得很,一口气没喘明白就晕了过去。 金山村村民们连早饭都不做、不吃了,纷纷奔走相告。 “哎呀,侬晓得伐,秃顶(赵元父亲的外号)家里遭贼啦。” “啊?” “苏家赔来的钱太多啦,他们大白天的扛两麻袋东西回家,明眼人一看那形状就知道是铜钱,这财不露白啊,他们也是太大胆。” “哎呦,这钱都没放热乎吧。” 有村民看完热闹后急忙跑回自己家,看看自己家里有没有丢财物。 村民们是既震惊又觉得理所当然。 平常金山村是绝对不会进贼的,首先,大家都是一个家族群居,像金山村,一共就两个大姓家族,赵家是其中之一;其次,大家都穷得差不多,谁家都挖不出油水来,有什么好偷的? 但也有例外的时候,那便是每逢红白二事,办事的人家总会有些礼钱,就特容易遭贼。尤其是白事,死了长辈,下葬的头一天家里的大门是不能关的,长辈要回魂看望家人,众子女席地而睡,特别方便贼子上门。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纷纷扰扰 , 这赵家虽然既没有红事也没有白事,但他们一路从苏家村扛着两麻袋铜钱回金山村,遭了多少眼啊!而且从苏家村都传出了消息,大家都听说了,因为救了赵家落水的赵三娘,苏家不想娶,足足赔了一百五十贯! 现在农村里娶个媳妇也就七八贯的彩礼,条件稍好的就多加几匹绢帛。 一百五十贯!这就是天降横财啊!不惹人觊觎才怪。 但平常的小偷小摸,人家是舍不得用什么迷香的。而且就算想用也不知道去哪里买,这东西,可不是常见的东西,并不好买的。估计也就是因为听说了赵家的钱多,这些贼子才舍得下本钱点迷香。 村里人分析了一遍,觉得应该就是这样,赵家是糟了大贼的眼。 赵家丢了钱,赵三娘又仿佛丢了魂。 二房、三房两个嫂子去了赵三娘房里检查了一下,发现她没丢了处子身,这才松了口气,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除了赵小玉和赵三娘自己,旁人并不清楚赵三娘醒来时的光景。赵小玉虽然不喜欢小姑姑,但物伤其类,这种事情自然也不会跟人乱说。她倒是跟自己的娘亲小秦氏说了,小秦氏让她就此闭嘴,别再跟旁人说,她也就忍住了。 对于家里遭贼这件事,小秦氏是最平静的,因为她藏在墙洞里的两只大秦氏送她的金镯子并没有丢。贼子也不可能一块砖一块砖地找,在他们房里翻走了一串铜钱,大头并没找到。 至于其他的钱,本就不是赵家应得的,丢了她也不心痛。要小秦氏说,这就是报应,一家子去她大姐家讹钱,这下糟贼惦记了也是活该。 因为这一闹,她的气顺了,倒反而感觉病都好了些。 赵氏族长和村里的里正都闻讯过来了,看了赵元家的这一团乱麻,也是既心惊又愤怒。 赵氏族长站在赵元家门口往外骂:“这事没这么容易过去,我们村里容不下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别让我们查出来是谁,查出来要你老命!让你有命偷,没命花!” 好些看热闹的人跟着一起骂,以示清白。 以前村里闹贼吧,丢的数目都不大,但这次赵元家丢的数目是真的大,足足丢了一百三十九贯钱哪!还有一只赵家三房媳妇嫁过来的银镯子! 从来不会惊动官府的乡下,有事都是族里和村里解决了,但这一次,族长和里正也压不下了。他们没查到人,反正这贼就算是跟村里人勾结的,现在也是躲着风声。 于是只能报官了,官差上门查了一趟,吃喝了一顿,还从赵家拿了些跑腿费,至于能不能找出贼子,这就不好说了。 如此官差来了几天后,赵家人就吃不消了,这些官差,不去捉贼,天天上他们家调查个什么劲? 但他们又不敢明说,破家的县令、难缠的衙役,他们请神容易,送神却难啊。 赵家遭贼以及赵三娘又跳河寻死的事传到苏老头家里时,众人都觉得大快人心。 不该是自己的财,拿了也藏不住。 不过这件事倒是让苏家村的人草木皆兵了起来,他们苏家村现在可是附近最富裕的村子了!听说这次去赵家偷东西的贼用的下三滥的手段,点了迷香!这可比寻常的偷儿可怕多了。 所以现在苏家村已经自发组织了一个民兵队,每天晚上轮流拿着铁锹、锄头在村里巡逻。 本身苏家村就砌了村墙,跟别的村子已经大不相同,已经有点小镇子的意思。再把入村口的那扇大铁门一关,就能拦住不少宵小。现在有了民兵队,就更安全了。 苏木对于这个变化喜闻乐见,他还跑去浮云山庄请了一个庄里的护卫过来教大家些粗浅的拳脚功夫。凭他跟林一诺的关系,这件小事当然没有问题。 这之后,苏木就辞别父母兄弟,准备坐船去钱塘找林一诺了。 苏木对着送行的苏四郎道:“我这次出去段时间内回不来了,你有大事找浮云山庄的人帮忙,他们不会不理的。” 苏四郎不舍道:“你真的要出海去找种子吗?这海上风浪重重的,多危险。” 苏木不以为然道:“哎呀,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嘛,水里就是我的天下。” 苏四郎叹了口气:“好吧,那你路上小心了。如果能带个信回家的话,记得要送信回来。” 苏木点点头:“放心。对了,那个玻璃作坊的事,你让大兄、二兄上点心,多跟着浮云山庄里的人学学,利益的事情倒不用追求太多。另外有空的话也可以去城里买些仆役回来,那些没人养的小乞丐、小孤儿之类的也可以收养一些。” 苏四郎点头:“你放心。” 苏木摆摆手,登上了浮云山庄的船:“四兄,回去吧!” 直到坐着苏木的那艘船看不见了,苏四郎才打马回了镇上。他现在已经不干农活了,就在镇上管着几个店铺。 …… …… 仙人山附近的几个村子里热闹,钱塘西城也不平静。 稍微有点渠道的士族都知道了,林府正在闹分权,当年退出大本营回乡下的大房如今卷土重来了! 林一诺不愧是林无缺的儿子,长得人畜无害,犹如和煦的春风一般,实则霹雳手段、冷酷薄情,实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少年郎。 短短几天内,不仅造起了一个林氏酒坊,还硬生生拿下了部分航线。 林学贤倒是想把持着不放,但问题林一诺占据着大义啊。林一诺是名正言顺的林阀继承人,也是皇帝册封的小公爷,如今到了年纪,他想要派几个人管理几条航线,林学贤和其父林元吉都没办法强硬的拒绝。 想给他捣个乱吧,人家手段还十分高明,派来的几个账房查账竟然有一手新奇的记账法,根本用不上他们的人。林氏酒坊名义上是林阀全族的产业,但里面的人全是浮云山庄派过来的,都是大房的嫡系,这跟大房自己的私产又有什么区别? 虽然谢玉致没有回到钱塘,但只是一个林一诺,已经很令人忌惮了。 想暗杀吧,人家武功深不可测,虽是少年郎却连朱明杰都偷袭不成;想下毒吧,人家自己有小灶的,自己带仆役,根本找不到空隙。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中了暗算 这日雨夜,林一诺来找林学贤议事,后者却不在房里,其妻袁氏备下茶果,留他在堂屋里等待,说是林学贤去涵青院请安了很快会回来。 天气已经渐渐热了起来,堂屋里熏香袅袅飘着白烟,雨打屋檐的声音很动听。 林一诺眉头微蹙,他不习惯熏香,但大唐的贵女们却偏偏爱得很,包括他母亲也一样,以致于他去哪都避不开。 等了片刻,袁氏掀开帘子端着一个果盘,陪着笑脸走了进来:“三郎,这是从南面新鲜送来的荔枝,你尝尝看。” 林一诺取了一个道:“叨扰堂嫂。” 袁氏把身后的大门关了,后门也关了,柔声道:“这风把雨都吹进来哩,地面都打湿了。” 林一诺抬起眼看她一眼,没搭话,径自咬了一口。 袁氏在他旁边的坐塌上跪坐了,露出一个娇俏的笑容,带点撒娇的意味道:“三郎觉得这个荔枝味道怎么样?去年去岭南可有见到?” 林一诺道:“还不错,挺甜的。” 袁氏在一旁探手煎茶,如行云流水般的一套动作过后,她取了一杯递给林一诺,温婉动人地说道:“三郎,吃吃看这茶我煎得可好。” 林一诺接了过来,一饮而尽。 并不是十分烫嘴,恰到好处的温度,可见袁氏煎茶还是用了心思的。 袁氏又倒了一杯递给他:“三郎再饮一杯成个双儿。” 林一诺又接了一杯,道:“堂嫂有事请自便。” 那袁氏一双凤目含了水光般只看着林一诺,林一诺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低了头,冷着玉脸不再理她。 袁氏穿的是件纱罗制成的长裙,裙腰以丝带扎高系在腋下,酥胸半露,绮罗纤缕见肌肤。抹胸长裙外披着画帛,举手之间不时飘舞,十分妩媚。 袁氏道:“三郎,你再吃一杯。” 袁氏的姿容不算是国色天香,但却带着一股天然的柔媚,此时刻意卖弄之下更添颜色。她见林一诺冷着脸不接她的茶,便直接递到了他的唇边,身子也俯了过来,檀口轻启道:“三郎,我来喂你可好?” 她的脸上带着笑,身上带着香,混合着屋里的熏香,直冲林一诺的鼻子而来,熏得他头都有些晕了,浑身燥热了起来,腹部微微发紧。 林一诺深吸口气压下体内的烦躁,劈手夺了茶,连杯子一起弹了出去,冷冷道:“堂嫂请自重。” 袁氏的脸色微微一变,旋即又掩嘴“噗哧”娇笑:“三郎,同你开个玩笑罢了。” 林一诺忽地站了起来,瞥了她一眼,道:“林三不才,却也不是个伤风败俗之辈,堂嫂如此不知廉耻,堂兄可知?袁家可知?” 袁氏被说得红了脸,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站起来道:“都说了是开个玩笑,三郎真不识趣。” 说完搬了果盘自打开门去了。 林一诺也没有在林学贤的院子里多留,一盏茶的时间都过了,对方还没回来,看来之前都是袁氏那妇人瞎说的了。 他带着气冒雨走出了院子,连油纸伞都不要了,疾步回到自己的留听馆,心里的燥热却还没有压下去。 红袖见了他的模样讶道:“郎君你怎么冒雨回来了,油纸伞呢?” 林一诺皱着眉吩咐道:“给我倒杯凉开水来。” 红袖躬身道:“是。” 不一会儿水倒来了,却见林一诺的脸愈发的红了,她吃惊道:“郎君,你是跟二房的大郎君吃了酒吗?怎地脸这般红?要我去煮一碗醒酒汤吗?” 红袖心里奇怪极了,若说是吃了酒,为什么她却没闻到酒气呢? 林一诺摆摆手道:“没有,只是有些热,你下去吧。” 若是到现在林一诺还发现不了自己着了道的话,他这么多年都白活了。 林一诺心里气得要死,体内的燥火因此更加旺,烧得他感觉血液都要沸腾了。他直接扯开了外袍,敞开衣襟任凭凉风吹在肌肤上,但却散不去热度。 他真是万万没想到袁氏竟然不知廉耻到这个地步,这才毫无防备。 她怎么敢呢?!那里可是稻香院堂屋! 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出生,袁家又不是无名无姓,竟然会养出这样的女儿,真是丢尽了江左士族的脸。 林一诺在屋子里转了几圈,还是没办法平静,勉强盘腿坐下,闭目运功,以期能压下心中的躁动。 这时青衣的声音在廊下响起:“郎君,苏君来哩,正在大门外。” 林一诺听了耳朵一烫,这个名字仿佛带着魔力般划过他的心口。他竟不知道此时该不该见苏木,不由迟疑道:“带他去客房……不,还是带来这里吧。” “是。” 片刻后,苏木的声音便传了进来:“你们林府可真是又气派又清雅,比起浮云山庄还要更胜一筹啊!” 说话间他已踏过门槛走了进来,见到林一诺满脸通红的模样奇怪道:“你怎么了,喝醉了?喝醉了还练功?” 林一诺睁开眼看了看他,又吩咐青衣:“去给我备上冷水,我要洗个冷水澡。” 青衣虽然觉得林一诺的要求有点奇怪,但他只是个仆役,自然听命行事,遂应道:“是。” 苏木脱了鞋走到林一诺的旁边盘腿坐下:“怎么啦?这天还没热到这个地步吧,怎么就要洗冷水澡了?” 林一诺张了张嘴,却又觉得难以启齿。被自己的堂嫂觊觎,且用下三滥的香暗算了,这让他怎么说得出口。 袁氏那贱人大概是料准了他不会往外说才敢下手吧! 苏木探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不烫啊。” 林一诺却忽然跳了起来,退后三步:“别碰我。”刚刚那一瞬间,他感觉心里的猛兽都要跳出来了。 苏木尴尬地从半空中收回手:“……你怎么回事啊,反应这么大。” 明明什么事都没有,被林一诺这样一来好像有什么一样,搞得苏木都脸红了。 林一诺定了定神,垂下眼睫道:“我被人暗算了。” 苏木跟着站了起来:“啊,那你现在怎么样?” 林一诺抬脚往洗浴间走:“无事了,我先去冲个凉。”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当时月色 , 却说是夜林学贤在外头吃完酒醉醺醺地回来屋里,却见袁氏正梨花带雨地伏在梳妆台前哭泣。 林学贤大感惊讶道:“芙儿,你怎么了?” 袁芙抬起头,双眼早已哭得红肿,如雾般迷蒙的眸子望着林学贤,非但不减她的姿色,反而透着股诱人:“今夜林三来寻你,我道你跟朋友们吃酒去了,很晚才会回来,他却非要留在这里等你。无奈我只好奉上茶果,谁知……谁知他竟然言语轻薄我。” 林学贤皱眉道:“林三看着不像这种人啊。” 袁芙气道:“你不信我?眼睁睁事实摆着,我哄你作甚?” 林学贤忙安抚道:“我自然信你。这林三如今也有十六岁了,谢玉致居然还不给他娶妻,真是不当人母。” 林学贤心里有点膈应,虽然他不太想信林一诺会做这种事,但袁氏显然也没有必要构陷他。他跟林一诺本就是表面和平,实则敌对之局,兄弟关系根本没什么可挑拨的。 但是他想到自己收集的林一诺资料里,对方连个通房都没有,京城那边想捉他为婿的贵人数不胜数,他都以未得母命推辞了,又感觉有点奇怪,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呢? 他瞧了瞧自己娇妻的颜色,不点自红的朱唇,雪白剔透的肌肤,阵阵香气自她身上散开,登时一股香甜柔腻的感觉直钻心窝,令他心神一荡。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他一把抱过娇妻往大床倒去。 芙蓉帐暖度春宵,柔情缱绻,软语香甜,一番云收雨歇。 袁芙的螓首枕在林学贤的胳膊上,手指轻轻滑过他的胸膛,眼中闪过一丝阴狠道:“郎君,你一定要为我出这口气呀!可不能让林三死得太便宜。” 林学贤咬牙切齿道:“你放心,我肯定不会让他好过。” 此时的林学贤已经完全相信了袁芙的话,只因今夜的娇妻似乎有股惊心动魄的吸引力。像林一诺这样未尝人事的毛头小子,被吸引也不奇怪。 可恶,这下三滥的林三,居然罔顾人伦把主意打到了他的后院,当真该死!出海寻种子吗?那就留在海里别回来了罢! 他的脑海中飘过谢玉致倾国倾城、风韵犹存的模样,心中暗暗发狠道:别落在我的手里,子债母偿,天经地义。 好歹也是曾经的武林第一美女。 …… …… 泡在冷水里打坐了半天,林一诺心中的燥火总算降了下去,一身精壮的肌肉褪去红色恢复正常。 他收敛了内功,睁开眼,爬出了澡桶,擦干身子回房。 苏木也已经洗漱完毕,正坐在一旁吃着糕点,听见他进门的声音说道:“怎么洗了那么久?我还以为你在澡桶里睡着了呢。” 林一诺在他身旁坐下,叹道:“一言难尽。” 苏木呷了小口酒,抬头看了看林一诺的脸色,感觉他白玉般的脸颊上仍透着一点红,不由道:“你刚刚到底中了什么暗算?” 林一诺顿了顿,才说道:“大约是中了催情香一类的东西吧。” “噗,咳咳咳……”苏木闻言直接呛着了,失声道,“催情香?!” 林一诺黑着脸,咬牙切齿道:“不错,谁能料到竟有这种事呢!” 苏木忙把嘴里的东西都咽下去,然后才啼笑皆非道:“是哪位小娘子这么猛啊?” 林一诺没好气道:“林学贤的妻子。” 苏木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道:“那不是你堂嫂?!” 林一诺冷冷道:“不提那妇人了。” 苏木耸了耸肩,笑得贱兮兮地道:“我还以为是什么暗算呢,吓我一跳。这种事,反正我们男的又不会吃亏,对不对?” 林一诺哈哈一笑,拍了拍苏木的肩膀,阴恻恻地道:“是吗?那我下次为苏少准备个同样的惊喜。” 苏木想象了一番那个场景,浑身一颤,讨饶道:“林少息怒,小弟说错话哩!” 林一诺拿过他吃了一半的酒径自喝了,说道:“你跟家里说清楚了吗?这趟出去,不知何时是归期了。” 苏木点头道:“说了,家里本是舍不得的,但我说了是奉皇命,阿爹阿娘就十分支持了。哎,还叫我好好为皇帝办事,不要辜负了圣上的信任。真是的,你说他们见都没见过李二陛下一眼,居然这么忠心。” 林一诺淡淡道:“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世人不都如此?” 苏木拿回自己的酒杯又倒了一杯果酒喝了,才转了话题道:“不是你叫我过了清明来找你的吗?怎么都没给我准备床铺?” 本来林一诺洗澡洗那么久,他都打算回客房先去睡了,却被青衣告知客房的床铺还没打点出来,真是叫他吃了一惊。 林一诺面不改色道:“这几天不都是阴雨天嘛,被子潮乎乎的,所以没铺。” 苏木想到晚上又要跟林一诺挤一个床了,不由头大如斗,但表面上仍很镇定。 林一诺长身而起道:“去漱口睡觉吧,夜也深了。” “哦。” 外面的雨不知何时歇了,月亮又从云层中爬了出来,将月光洒满大地。 林一诺头枕着自己的胳膊,僵硬着脖子瞧着从窗口铺进来的明月光,鼻尖全是身旁那人的气息,搅得他明明泡冷水澡泡平静的心波澜又起! 他发现自己做了件大大的错事! 但现在硬着头皮也只能撑到底了。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开始运功冥修。 次日天未亮,林一诺自梦中惊醒,坐起身只觉大腿处冰凉一片。苏木被他的动静闹醒,咕哝道:“怎么了?这么早起?” 林一诺涨红了脸,声音倒仍是平静:“没事。” 话毕即掀被下床,走到外间正欲取中衣换上,红袖已听到声音体贴地过来要帮他,林一诺轻咳了一声:“不用你。” 胡乱穿好衣服后,林一诺也不洗漱,直接取了萧,远远跑到院子里吹奏。 红袖进屋收拾了他换下的衣服,马上就发觉了异样。她本就是个聪慧的女子,虽然自疏不嫁,但人事自然是懂一些的,也是涨红了脸,退了下去不提。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鸡犬升天 傍晚,金岙村小道上,一辆崭新的马车车轮滚滚地在村里行驶着,一个憨厚的中年汉子在前头赶着马车。 这时候忙活了一天农活的金岙村村民们也收工了,纷纷走在田埂里往家里赶。瞧见出现在唯一的村道上的那辆大马车,村民们都好奇极了。而好奇心最重的小孩子们早就已经围着马车跑了,嘴里还在不停地发出:“驾、驾!”的拟声词。 有在田里走着的村民金大牛忍不住高声喊:“喂,你们找谁呦?打哪里来的啦?” 马车里有人掀开了帘子,探出了秦外公虽苍老但却很精神的笑脸:“是我们老两口从大女儿家回来喽。” 赵大牛“哎呦”了一声,满眼艳羡地说:“你女儿嘎是孝顺哦,还给弄了辆马车,没白养。” 秦外公笑眯眯地一边跟人搭着话,一边坐马车里往家里去。赶车的汉子十分有眼色,见秦老头跟人搭话了当即放慢了马车速度,方便他一路打招呼回去。 村里的小孩子见马车里是认识的人更来劲了,一直跟着跑着追到了秦家篱笆院门口。 秦家在金岙村并不是大户,他们的祖上是因为战乱而流落到此地的外来户,又因为秦家三代单传,人丁单薄,因此起初在村里一直是受欺负和排挤的。但自从秦家的秦大娘嫁给苏家村的苏大郎之后,一切就不一样了。 即便那时苏木还没成长起来,但苏家人丁兴旺啊。且不论苏家本就是村里大姓,单单秦大娘自己就给苏家生了五个儿子三个女儿,腰板自然很硬。 儿子这么多的人家,哪怕穷,旁人也不敢随意欺负。加上两村的距离又不远,两家经常走动,因此也就把秦家的地位带了起来。 在农村一般女儿出嫁了其实就不太管老爹老娘了,女儿是既不分家财也不负担养老,有些嫁的远的甚至一两年都难得回娘家一趟。但秦大娘不一样,她出嫁了也还是会经常回娘家看看。这也是因为她头上并无公婆,嫁到苏家就当家做主的缘故。 虽然苏家当时不富裕,可有力出力,经常来帮忙干个活还是可以的。这样一来,秦家也就不算是举目无亲了,自然在村里的日子也越来越好过。 至于现在,那都不是好过不好过的问题了。去年老苏家先是送布送白糖,然后又是送老黄牛,请人帮忙开垦种地,现在这都安排上坐马车了! 这是一飞冲天了啊! 秦家秦大郎和秦铁牛在田里往家走的时候就听消息快的邻居们七嘴八舌的说了,他们家两宝是坐着大马车回来的,可长脸了。 也是很凑巧,马车赶到院门口,他们也刚好从小河边洗好脚走回院子,里面在忙着烧饭的秦大郎媳妇吴氏听到动静走出门来,见到自己家公家婆从马车上下来,心“噗通、噗通”一阵乱跳。 这是从大姑姐家带了多少好东西回来啊,还要用马车装? 吴氏一张因为干农活而晒得黝黑的脸笑成了一朵花:“阿公,阿婆,你们回来啦,哎呦正好,我这正好在淘米,赶上了。铁牛,快帮你爷爷奶奶搬东西。” 秦铁牛答应了一声,就上前帮着从马车上搬东西,一边忙一边说:“阿爷,阿奶,怎么拿怎么多东西啊,你们去一趟不是把大姑家搬空了吧?” 吴氏气恼地打了他一下:“这孩子,怎么说话的,这是你大姑孝敬你爷奶呢。” 秦铁牛“嘿嘿”了两声,被打了也不痛不痒,反正皮实着呢。 秦家老两口笑呵呵地招呼着看热闹的邻居进屋:“都来家里坐会吧。” 这么多东西也是难得见到的热闹,邻居们——尤其是无需煮饭烧菜的男人们,顿时都挤在秦家小小的屋里看热闹。 秦老头从包裹里取出了一包白糖,让老伴去给大家泡糖水喝。其余的东西则由吴氏和秦铁牛、以及中年汉子汉子三人一点点搬进了里屋。 看着秦老头手里那包雪白雪白的白糖,众邻居眼睛都亮了,又一听要给大家泡糖水,纷纷推辞。不过是来看个热闹罢了,白白喝人家一杯糖水,那多不好意思,糖水可是村里招待客人的极高标准了。 秦老太很大气地拿着白糖往碗里放,笑道:“没事,给大家尝尝味,这是我大囡村里自己造的咧,跟浮云山庄的人合着伙往外卖的。” 秦老太不仅给进门的邻居们泡糖水,还给在屋里钻来钻去的几个小孩子一人一块点心,把几个孩子弄得满口“奶奶”地叫。他们就是过年都吃不上这么好看的点心啊! 邻居们推却不过,端着碗一边喝糖水一边不要钱的奉承话就拼命往外冒:“哎呀,秦家阿婆你这福气好的不得了,生个大囡这么孝顺你们。这不是女儿,怕也是个儿子吧!” “何止是儿子哦!再多的儿子也没这一个囡有用!” “就是啊,秦大娘在家里的时候就能干,又旺夫,你瞧她嫁到苏家后,一口气给苏家生了八个娃,五个儿子啊!这么大的福气,可不也是你们老两口的功劳。” “还有个五郎现在都是大官啦!我听说是比县太爷还大,是吧,秦家大伯?” 秦老头笑逐颜开道:“哎呀,这个我老头子一个也不懂的,不过前阵子苏二郎回来家里办接风宴的时候县太爷是有上门送过贺礼。” “哎呦喂,那秦家大伯你是见着林明府了?” 秦老头笑着点头:“啊,就跟林明府一起喝了口酒吧。” “厉害厉害!” “林明府长啥样呢?凶不凶?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啊?” 秦老头摸着下巴上稀疏的几根山羊须道:“林明府啊不高不矮也不胖,说起话来也很随和,一点都没架子的。” “哎呦,秦家大伯,你们是不一样了,真是的不得了了。” “真的好福气啊,老来享福喽,村里就数你们俩最有福气!” “可不是嘛,还有那么大一头马!这么一匹马得好多钱吧?” 秦老头说道:“也是我那大女婿买的,我就说马有啥用,我们天天村里待着的,也用不太上,非要给我塞过来,实在是推不开。” 嘴里说着嫌弃,脸上却满是得意。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唤仆换房 , “这位汉子是你家的谁啦?哪个亲戚啊?”这是有人终于问起赶车的汉子了。 秦老头瞧了那汉子一眼,笑着说:“哎,这是来旺,以后也是我们家的人了,是我四外孙从城里带回来伺候我们老两口的。你说说,我们哪里就有这么老了,非得给我们弄个人来。我就说是浪费钱,我那大囡一家非要让来旺跟过来。” 秦老太在一边说道:“你也喜欢,我看来旺也对你脾气。” 来旺听了咧开嘴“嘿嘿”笑了笑。 “嘶——”众人闻言都倒吸了口气,这是用上仆人了啊!这得花多少钱啊! 叫来旺的中年汉子对着围观的众人也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大姐不是已经给请了人帮忙下地干活了吗?怎么还弄个仆人回来?”秦大郎也奇怪了。 秦老头看了眼自己的儿子,说道:“这不是你小妹家前几日糟了贼吗,你大姐担心我们的安全,所以让来旺过来帮我们看看家。” 来旺对着秦大郎笑呵呵道:“大郎,苏夫人派我来保护大家的,我不会干农活,但是手底下会两手功夫,寻常七八个汉子不是我对手。有我在,不怕贼上门,我给他脚打断,呵呵呵。” 一边放着狠话,一边却露出憨笑,配合着他这幅精壮的身板,众人心里都有点怵。 这秦家,跟他们不一样了啊! “说起你小囡家,咋就遭贼了呢?”有邻居又问。 秦老太脸上带了点不高兴,说道:“还不是赵家那钱老太婆心地太坏!我五郎好心好意救了她女儿,她倒好,就讹上了我大女儿家。我大女婿本来是要报官的,上门来捣乱,跟林明府递个话,就没他们的好果子吃! 可这不是看我老两口的面子,也怕我小囡在赵家为难嘛,就索性赔了他们些钱。到底讹来的钱是留不长的,老天爷都看不过去,派了贼子一口气给他们家偷了。” 金大牛道:“这钱老太婆是不像样,都是亲戚咋好这么坏哩!活该被人盯上。” 秦老头道:“不过那贼也是嚣张,用的还是什么迷香,听我们四郎说啊,这迷香可不好买,镇上的药店都还没有,得去城里买,一根香起码得这个数!”说着秦老头伸出一根手指。 金大牛问:“一百文?” 秦老头撇撇嘴:“一贯钱!” “嘶——这是大贼啊!” “可不是嘛!哎呦,不说他们赵家了,说了就来气。”秦老头摆摆手,转了话题,“我家小五郎今年还要给皇帝圣人办事去哩,跟着浮云山庄的小郎君一起。” 众人被转移了注意力,忙又打听了起来。 这场热闹一直谈到夜色降临,路都快看不清了,众人才意犹未尽地退出秦家院子,说说笑笑着各回各家。 待众人都走了后,秦大郎关了篱笆院门,又关了家里的大门,然后一家子端出菜来吃饭。 秦老头招呼来旺:“过来一起吃,我们农村人家,不讲究啥主仆不主仆。” 来旺坚决推辞,无奈众人只好给他分出了一些饭菜,让他单独另坐。 “那今晚来旺就住西屋里吧?” “好的。” 秦老头对着儿子儿媳道:“这次运回来的东西,你们挑一些好的收起来,到时候做彩礼。铁牛的亲事说好了,房子也是该造起来了。等忙过这阵子,就请村里人一起帮忙,造个青砖瓦房吧。” 秦大郎皱眉道:“阿爹,我家哪有这个钱啊,不是又要问大姐拿吧?这样样都要问大姐拿,我怕大姐夫不高兴,大姐在苏家也难做。现在大郎住的那屋就挺好,当初说人家的时候,他们也没提要什么新屋,干嘛费那个钱?” 吴氏拼命地给秦大郎使眼色,都没用,秦大郎不理。 秦老太也有点担心地说:“老头子,我看也算了,这造青砖瓦房是大钱哩。” 秦老头喝了一口菜汤,吃了一口从女儿家带回来的红烧肉,然后才慢悠悠地说:“不问你大姐额外拿钱,这不是有小五郎给我把玩的那个玻璃瓶吗?老值钱了,我要那东西干嘛?不要看不敢用的,还容易遭贼惦记,回头大郎你就去换了铜钱,这不造房子的钱就来了?” 秦老太心疼地说:“那玻璃瓶多好看啊,你就这么舍得?这房子我看现在住着也挺好。” 秦老头道:“我小五郎偷偷跟我说了,玻璃瓶不值得放,越往后越不值钱的。所以趁着现在值钱,我们赶快换钱,把房子院子都整一整。我一把老骨头,临老了也享享外孙子的福。” 秦铁牛好奇地问:“什么玻璃瓶啊?” 秦老头说:“你去里屋拿,装在那个黄色锦盒里呢,小心着些,这宝贝一摔就碎的,跟瓷器差不多的。” 秦铁牛放下碗进了爷奶的那屋,很快就找到了黄色锦盒拿出来。 秦老头打开锦盒,在烛火的映照下,玻璃瓶反射着出彩色的光。 “哇!” “嘶……” 秦大郎、吴氏和秦铁牛都是第一次见到玻璃,顿时被震住了! 秦铁牛惊道:“这怎么像海龙王水晶宫里的宝贝一样!这得值多少钱哪!” 秦老头拿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玻璃瓶上根本就看不见的灰尘,幽幽道:“我偷偷问了你五表弟,这东西啊,要三千多贯钱哪!大郎你到时候跟来旺两个去城里卖给贵人去。” “叮啷”一声,秦大郎手里的筷子都握不住了,掉在了食案上,他结结巴巴道:“阿……阿爹……你你你……你咋能拿大姐家这么值钱的宝贝哩?” 吴氏真想跳起来捂住自己男人的嘴,大姑姐现在发达了,手指缝里漏一点给他们,怎么就不行了?偏偏这个死心眼,就是要计较。 秦老太又喜又忧道:“老头子你是昏了头,我是不知道这宝贝这么值钱,看着小五郎一下子拿出来四五个,我以为是寻常宝贝。要知道这么值钱,不敢叫你拿哩。” 秦老头小心翼翼地又把玻璃瓶放好:“这小五郎硬是要塞给我,我推都推不掉的,以为我没推过吗?老婆子你是看着的,不仅我的宝贝外孙要给我把玩,是不是我大女婿也一样硬往我怀里塞的?我这要是不接住,推来推去,一个不小心把这宝贝摔坏了,到哪里哭去?” 秦大郎叹道:“小五郎真是有孝心,大姐夫也是个大气的。”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当街拦路 , 因为袁芙的事情,林一诺和林学贤之间几乎连表面功夫都快维持不下去。 林学贤直接给林一诺送了个侍女过来,并阴阳怪气地说:“三弟,大伯去的早,关于男人这方面的事情也没什么人教你。今日大兄就送你个侍女,想要弄云雨呢只管叫这丫头教你,可不要把主意放在不该放的人身上啊。” 林一诺好整以暇道:“大堂兄,你的好意我可真是心领了。” 林学贤冷冷盯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就拂袖而去。 红袖走了上前问:“郎君,这侍女怎么处理?” 林一诺懒得多看一眼:“打发去洒扫。” 红袖应道:“是。” 林一诺在城里几家他从二房手里抢下来的店铺看了看,对玻璃和烈酒的售卖情况十分满意。 钱塘是个不缺土豪的地方,不仅有巨贾富商,还有许多有钱的员外郎。在长安流行的新鲜事物在这里的上层中自然也很快就会传开,玻璃和烈酒受到追捧是意料之中的事。 …… …… 朱明杰到底是身体素质过硬,受的伤比他自己预计的好得还要快。稍能动了,他又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几个护卫出门了。 在往林府去的路上,他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今天这条街,似乎跟往常有点不一样。有一种危险逼近的感觉,这是纯粹的高手的直觉。 有人盯上了他。 老巷堂里有间酒肆,店里摆着几张简陋的食案,里面卖些茶点酒菜。酒肆没有什么好酒,也没有什么美味佳肴,能留住客人的原因在于里面有位很会讲故事的说书先生。 此时说书先生讲的正是不久前发生在林府清明宴上的事情,虽然用的都是化名,但听故事的人却都心知肚明。 这里是个消息流通很快的地方,正因为此,城里的贵人们有时也爱换上一身粗布衣裳来听听说书先生的新鲜有趣的故事。 而店主人王留行是个憨厚而微驼的汉子,他虽然没有什么发大财的雄心壮志,但却也过得潇洒自在,守着这家小酒肆的时间久了,他总能见到、听到许多有趣的事情。 譬如此刻,他瞧着那位坐在角落里的唇红齿白的少年郎就觉得十分有趣。 这少年是个没有内力的少年,但他迈进店里时的脚步却像个武林高手一般沉稳。 他的身上也没穿什么华贵的衣服,只是一件极其普通的武士服,但他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喝着一壶果酒,听着说书先生的故事,却叫人难以忽视,仿佛有种无法言说的与众不同之处。 明明是个奶乎乎的尚未脱离稚气的少年郎,却不知为何总给王留行一种很危险的感觉。 王留行一向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这救了他很多次命,使他从战乱苟到太平。 这少年郎喝酒很慢,一小口一小口的抿,进来已经有半个时辰了,除了要酒时说了一句话,他再也没有开口过。 “哒哒哒”地马蹄声在路上响起,少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他站了起来,几步走到门口,对着王留行道:“掌柜,结账。” “五百钱。” 少年似乎有些吃惊:“这样一壶酒五百钱?” 王留行笑道:“客官也可以不付钱。” 少年笑了:“我不吃霸王酒。” 王留行也笑了:“我也不请人吃霸王酒,我只请有故事的人吃酒。我有酒,你有故事的话,就可以免了酒钱。” 少年探手取钱的动作停了下来:“有趣,有趣!那我不讲故事改成表演节目呢?” 王留行道:“只要够精彩,都可以。” 少年哈哈笑了一会,洒然道:“那掌柜的可要看好了。” 少年的笑声压过了说书先生的声音,店里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包括那位说书先生。 让他们停下一切动作的原因不是因为少年的笑声,而是因为少年此刻的行为。 他,迈出了店门,单枪匹马,拦在了一支马队的前方。 酒肆里的客人们慢慢地、慢慢地挪出了店门口,消失了在了路尽头。有些热闹可以看,有些热闹看了要命。 对峙的双方没有理那些路人,只紧紧盯着对方。 朱明杰居高临下地望着拦路的少年郎,打量了一会后笑道:“原来是苏少,拦在朱某面前,不知有何见教?” 这位少年郎当然就是苏木。 朱明杰并没有因为苏木的年轻而看轻对方,去年对方一路北上的种种表现都已经收集在他的书房。对于眼前这位,他不说多了解,至少也不陌生。 哪怕他们其实是初次见面。 苏木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打了个哈欠,笑着露出两个酒窝:“我刚刚在店里听到一个很有趣的故事,说一位姓朱的成名多时的中年人竟然在做客的时候对主家动起了手,并质疑那主家小主人继承家业的地位,你说好不好笑?” 朱明杰收起了笑容:“这么说,你是来打抱不平的?” 苏木耸了耸肩:“打抱不平?不需要,我只是想向你挑战一下,你,敢吗?” “大胆!凭你也配?!”落在朱明杰身后的护卫骂了起来。 苏木人未动,只是瞥了马头一眼,下一刻,那匹马忽然人立而起,将背上猝不及防的的嚣张的护卫摔了下来。 朱明杰道:“你果然有些对付动物的诡异手段,难怪小蛇王都没在你手里讨了好。” 苏木露齿一笑:“我讨厌仰着头跟人说话,所以,下来吧!” 所有的马都人立而起,忽然发狂,似乎再也不认得自己背上的主人,再也无法忍受被人骑的命运。 几个人或狼狈、或洒然地下了马。 “孽畜!”朱明杰大喝一声,反手向马头拍去,苏木在此时动了,他拦下了他拍向马头的手。他是没有内力,不会轻功,但武功的招式,他还是练过几招的。 朱明杰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前,就被苏木撞进了胸膛里,一肘击中,他竟然完全避不开。 这一击,他刚愈合好的伤口又崩开了。 血气弥漫在空气里,众人拔剑把苏木围在中心。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畅快淋漓 , 大街上所有的门窗都关了起来,只有酒肆里的人还在一声不吭地看着热闹。王留行退到了说书先生的旁边,问道:“你觉得这少年能赢吗?” 说书先生笃定道:“当然,他的速度太快了,简直像瞬移。” 王留行笑道:“而且,朱明杰还伤着,只能发挥五成功力。” 说书先生道:“偷袭人者人恒偷袭,很正常。” 王留行道:“他这可不算是偷袭。” 说书先生点评道:“趁人病要人命,跟偷袭也无甚区别。” “但他是一对多。”王留行道,“你看,那些人真的不是他的对手,这到底是哪里忽然冒出来的年轻高手?” 说书先生道:“可惜呀可惜,听说他们很快要离开这座城了,这样好看的戏,以后没什么机会见哪。” 在两人说话间,众人已经团团打在了一起,无数刀落在了苏木的身上,布屑飞扬,却无血迹。 朱明杰唯一还站着的那个护卫心里压力很大,喊道:“主人,你突围!这小子身上穿了金丝甲,砍不动!” 武打的场面上明明是朱明杰占了上风,但最终如掉线的风筝般倒飞出去的人却也是他。 在半空中,朱明杰就“嘭”地喷了一大口血,摔地上后直接晕了过去。 “主人!”护卫吓得肝胆欲裂。 王留行的笑收敛了起来:“你看出这少年的武功路数了吗?” 说书先生沉默了一会,才道:“太杂了,看不出。” 王留行叹了口气,轻轻道:“林无缺的后人果然很了不起,交的朋友都如此果断强横。” 说书先生道:“江湖,是年轻人的江湖了。关门吧,这个地方,我们待不久了。” 王留行遗憾地打量了一下小小的酒肆道:“已经住了三年了,还怪舍不得的。” 说书先生道:“把招牌扛上,去哪不是去呢?” 被打伤的护卫抬着晕过去的朱明杰走了,苏木转头看了看店里,笑道:“这场戏,是否能抵了酒钱?” 王留行朗声道:“足矣。” 苏木抱拳笑道:“那就后会有期!” 说完便不紧不慢地走了,在他身后,有“吱吱呀呀”开门、开窗的声音传来,无数道目光落在他背后,他全都当做不知。 现在是大唐李二治下的太平盛世,当街杀人当然不可以,但当街伤人嘛,江湖事江湖了,官府的人也不是那么爱管闲事的。 …… …… 等苏木回到林府留听馆后没多久,林一诺就回来了。 他几乎是“飞”着进来的,见到苏木后,抓着他上下其手检查了一遍。 苏木挣扎着推开他:“干嘛啊!” 林一诺放开了他,道:“苏少侠,你今天很威风嘛,打了朱明杰,以后江湖上也有你的传说了。” 苏木摊手道:“我只是随便打打,谁想到他这么不经打。” 林一诺神情复杂地看了他一眼,道:“我叫你来不是叫你以身犯险的,你知道今天多危险吗?朱明杰虽然被我打伤了,可也是成名已久的高手。” 苏木冷冷道:“成名已久又怎么样?难道本少还会怕了他?敢做出偷袭的事,就要做好挨打的心理准备。” 林一诺忽然一把抱过他,把头靠在他的肩膀,轻轻在他耳边道:“谢谢你。” 苏木浑身一僵,老脸微红道:“干嘛呀,忽然煽情起来了。” 林一诺仍然紧紧抱着,用一种几乎要把他嵌入自己身体的力度,苏木忍不住挣动起来。 两人前一刻还温情脉脉,下一刻又较起劲来,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正这时,院门口传来了打斗吵闹的声音。 “三郎,把姓苏的那臭小子交出来。”是林学贤带人闯过了进来。 两人一口气松掉,气喘吁吁地分开,苏木骂了一句:“神经病。” 林一诺不以为意,嘴角微微一挑,然后才转身往院门去:“我去看看,你别出来。” 苏木才不听他的:“我也要一起,怕什么,难道他还能带走我?” 林一诺拿他没办法,跟他并肩走到了穿堂,轻轻一喝:“住手。” 林广义等几人听到他的声音收了手,退开两步距离,但仍虎视眈眈地望着林学贤一行人。 林学贤见到苏木双目一红,拿刀遥指道:“姓苏的,你当街伤人,跟我回府衙去!” 苏木好整以暇道:“我不过是依江湖规矩挑战了一下朱前辈罢了,哪里说的上当街伤人?” 林一诺亦好笑道:“大堂兄,你不会这么天真吧,带人到我的院子里打打杀杀。怎么,这是正式向我宣战吗?” 林学贤冷冷道:“三弟,你交友不慎自有父亲管你,但这个人,他伤了朱叔你必须将他交出来。” 林一诺淡淡道:“堂兄,你不会以为清明宴上发生的事,我会一笑而过吧?” 林学贤不悦道:“那次朱叔只是喝醉了试一试你的武功罢了,谁让你带来的酒那么烈呢!何况,那天你也没吃亏,受伤的是朱叔。” 林一诺冷笑道:“那不过是因为他技不如人罢了,难道我还要谢他手下留情?” 林学贤凌空劈了一刀,发狠道:“废话少说,你今天是打定主意不肯交人了吗?” 林一诺道:“你有本事就赢了我,但刀剑无眼,我也不敢保证能不伤了你。” 林学贤脸色变幻了几次,才冷笑道:“你别得意,像你这样肆意妄为是不会有好处的,我等会就禀明父亲,让他上书参你一本。” 林一诺笑道:“请便。我也很想知道,对本小公爷下手的人圣上会怎么处理呢。” 林学贤到底没敢跟林一诺动手,带着人又退了出去。 苏木望着他的背影道:“我没给你惹太大麻烦吧,你们这算是彻底反目了?” 林一诺冷冷道:“反正早就已经撕破脸。” 苏木幽幽道:“明刀明枪其实还舒服点,就看不惯他们明明背后下了那么多狠手还要装一副兄弟情深的模样。” 林一诺转头笑道:“多谢苏少帮我捅破这层纸。走吧,你打了这么漂亮的一架,我们吃酒庆祝去。” 苏木欣然同意:“好!”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防不胜防 跟林一诺打的那次朱明杰受的伤不轻,但并没有昏迷,这一次是伤上加伤。外伤仍然不算什么,内伤却着实严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掌灯之时,朱夫人忧心忡忡地坐在床头给他喂药。 “郎君,你的伤可还好?今天你被抬回家的时候吓死我哩。” 朱明杰感受了一下体内的真气变化,叹道:“那小子下手真狠,我恐怕是被伤了根本了,这段时间可有人来看我?” 朱夫人道:“主公派了心腹过来送了一支百年人参和几样别的药材,其他就没人了。” 朱明杰听了没有说话,眼神忽明忽灭。 朱夫人以丝帕按了按眼角,难受道:“林一诺这厮分明是要拿你立威,如何是好?” 朱明杰岂有不知之理,这两场败仗他算是把他多年积累的威名都打散了,两个小子都能踩在他的肩头扬名。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偷袭林一诺失败反被伤的那一刻起,这个结局就已经注定。 错就错在他不该伤势未愈的时候就出门,或者至少也得是在恢复了七八成功力的时候。 一步错,步步错。 朱明杰从自己夫人手里一把抓过黑漆漆的药碗,埋着头一口气喝了,嘴里一片苦涩。 …… …… 涵青院书房里,林元吉和林学贤正在议事。 “交接过去半个房间的账簿,他们当真都看完了?” 林学贤皱眉道:“是的,林一诺会一种新式记账法,查账记账都特别快,还捉了我们这边一个老手的痛脚,逼得我不得不让步。这几条航线和商铺我们是保不住了,只能由他插手。” 林元吉沉默了一会,说:“你为什么今天那么沉不住气去他的留听馆里闹事?” 林学贤有苦难言,难道要告诉父亲因为堂弟调戏自己的夫人,自己气不过所以才顺势发作的吗?只好找个借口道:“他们实在太嚣张了,居然伏击了朱叔,我不能一声不吭。” 林元吉冷哼道:“这件事你朱叔也有错,他实在是应该先在家里老老实实养伤避开这个风口浪尖才对,不过现在说这样于事无补。他们院子里派了人去吗?” 林学贤回道:“去是去了几个人,但没什么用处,根本接触不到林一诺的衣食住行,这小子谨慎得很。” 林元吉又问:“那个酒坊你去派人看了情况吗?” 林学贤叹道:“酒坊全是大房的死忠,实在插不进探子,原先那个酒坊的老酿酒师及其家属也被集中安置了起来,一时之间我们的人也难以接触。现在市面上这种酒很受欢迎,不仅是我们这里,其他地方的买卖也好得很。” 林元吉冷笑道:“你这个堂弟奇技淫巧的事情确实会的不少,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顿了顿又问:“这些都还不算什么,围海晒盐的事进展的怎么样了?” 林学贤苦涩地道:“围海晒盐倒是可以得不少粗盐,可杂质太多,苦涩难当,根本无法入口,比我们煮盐法得出来的盐差远了,那几个从浮云山庄弄过来的工匠根本析不出同样的精盐,也不知道林一诺是用的什么法子去除杂质的。” 林元吉不悦道:“不懂那就继续派探子去偷学,去试,盐这块是我们的根本,你要上心。这么多年浮云山庄都没扩大晒盐规模,却在这短短一段时间内扩张了不少,你要抓紧,他们已经是锋芒毕露、步步紧逼了。” 林学贤当即正容道:“是,父亲。” …… …… 林一诺在苏木的旁边坐下,递给他一个果子道:“你吃吗?” 苏木接了过来直接咬了一口,然后才道:“我今天遇到一个很有趣的酒肆。” 林一诺淡淡道:“如何有趣?” 苏木道:“里面的掌柜和说书人一看就是高手,但偏偏却又感觉毫无威胁。” 林一诺道:“那间酒坊的牌匾上是不是写着‘博闻’两字?” 苏木回想了一下,道:“不错,是有这两个字。” 林一诺笑道:“那就是了,他们虽然实力高强,不过轻易是不会参与争斗的,所以你才会感觉没有威胁。不过你这次无意间挑中了他们的小店门口做下手的地方,估计他们会误会。下次再去,可能已经人去楼空了。” 苏木叹道:“那倒可惜了,那个说书人好会讲故事哩!” 林一诺笑了笑,咬了口手里的果子,没有说话。 苏木撞了他一下:“你看那盆花。” 林一诺抬头看了看窗台上那盆开得正好的兰花,现在正是春意盎然的时节,花开得好是很正常的。 他站了起来走到花盆旁边仔细看了看,却发现花的叶子有些焦黄。他忽然心有所感,取过刀直接把兰花的根挖了出来。果然,暴露出来的根须已经开始腐败,同时暴露出来的还有一块小小的蓝色石块。 林一诺将小石块举在眼前仔细研究了一番,抛给苏木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陨石?”苏木耸了耸肩,“就觉得那盆兰花特别吸引我,说不上来的感觉,这盆兰花是怎么来的?” 林一诺屈指弹响了铃,很快,红袖出现在房里。 林一诺问:“这盆兰花是谁布置在这里的?” 红袖瞧了那被挖得一塌糊涂的花盆一眼,心里一惊道:“是我。郎君,这兰花有什么问题吗?” 林一诺道:“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兰花?” 红袖蹙眉回忆了一下:“前几日看府里花匠在摆弄花草,我挑了几盆。想着郎君你是喜欢这种兰花的,便布置在了这里。” 林一诺道:“把那个花匠处理了吧,既然向我下手,我没有手软的道理。” 红袖脸色一变,跪下道:“郎君,我不知情。” 林一诺看她一眼:“我当然信你,如果连从小看我长大的侍女我都要怀疑,那我的人生未免太失败了。下次你注意便是,不管是偶然还是刻意,刚好出现在你面前,又正好做着符合你心意之事的人,你要格外留心。” 红袖抹了抹额上的冷汗,回道:“是。” 林一诺摆了摆手:“把这花拿下去吧。” 红袖站起身捧了花与花瓶退了下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更上一层 , 苏木拿着陨石把玩了一会,笑眯眯道:“你说这是谁的手笔?这东西应该害了不少人吧,居然能被发现。可惜呀,对旁人来说危险至极的东西,对我们而言却是好东西呢!” 林一诺笑道:“对,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说起来,倒要谢谢我二叔。” 苏木讶道:“你怎么确定是你二叔?” 林一诺洒然道:“即便不是他,也是他的妻子儿媳,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区别。” 苏木挑眉:“也是。” 顿了顿又道:“有了这好东西,我们今晚又可以练功哩!我觉得在水里可以事半功倍,等天黑了,我们就进湖里试试吧。” 林一诺欣然道:“敢不从命。” 入夜后,两人脱了外衣光着上身跳进环绕院子周围的湖水里。 湖水深两三米,两人在湖底游了一会,一直游到湖的另一边才停了下来。这是一片僻静之处,白天也少有人出现,夜晚自然更加寂静。 林一诺取出夜明珠放在湖底的淤泥里,照得这一片湖水泛着莹莹绿光。有岸上郁郁葱葱的杨树、柳树遮掩,这点绿光根本不足以引起人注意。 苏木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道:“我肯定是天生和水有缘,在水里特别快活。” 林一诺眼神幽暗地看着苏木,夜明珠的光芒将他肆无忌惮的眼神照得无所遁形。 苏木蓦然睁开眼道:“我们开始吧?” 林一诺嘴角一挑,伸手握住了苏木的手,在两人的手掌中放入了那块小陨石,以浮在水中的意识回道:“好。” 他可没有苏木那种在水里说话传音的本事,在水里,他需要调动真气进行内呼吸。 苏木的耳朵微有些红,想挣脱开他的手,结果对方像会读心一样直接加重了手上的力度。 林一诺一本正经地传音:“我只是觉得这样更容易进入心灵相通的状态。” 苏木叹道:“你花样多,你说了算。” 两人同时闭上眼睛进入冥修,林一诺体内星云状的真气缓缓转动,被两人夹在掌心的陨石受到牵引,慢慢放出微弱的蓝光。 明月缓缓移上中天,湖水中的两人肌肤上透着一层莹莹蓝光。水底的鱼儿不时在两人身旁游过,但他们却一动不动,连呼吸都是静止的,仿佛两座由大自然雕刻出来的璧人一般。 苏木的心神再次和林一诺的心神交融在一起,共同畅游在这一片湖水里,把湖底的风光尽收眼底。寻常人见了湖里这番动人的景致难免会生出欢喜之情,但此刻的两人却都保持着无悲无喜的超然境界,仿佛根本看不见湖底美景。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泻在湖面,湖水波光点点,笼起薄薄的青雾,蔚为奇观。 一阵夜风吹来,水面宛然起了涟漪,斑驳的树影仿佛藏着无尽的秘密。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交融的意识断开,苏木缓缓睁开虎目,看了林一诺一眼。 林一诺抬头指了指湖面,两人浮了上去,在水面露出两颗脑袋。 林一诺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环目一扫,只觉跟前的景象焕然一新,即便是在淡淡的月光下都显出动人的色彩来。 林一诺微笑着轻轻道:“世界仿佛变得不一样了。” 苏木的感触却没有他大,只因他的六识本就远超常人,再强上一些,其实变化也并不明显。 两人掌心中的陨石已经化为了粉末。 苏木挣脱了林一诺的手,任凭那些再无任何能量的粉末在湖水里化开。 晚风吹过,两人均生出自由自在的舒服感觉。 这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俩。 林一诺静静地看着苏木,脸上露出温柔的神色,一双黑眸如深潭一般神秘莫测。 苏木收回看风景的眼神,与他四目相对,忽觉心跳快得惊人。 “咚咚咚”地声音在两人的耳边响起。 林一诺往前动了一下,神情中带了一丝毅然,苏木忽然沉入了水底,飞快地游了开来。 再次游出水面时已经离林一诺十丈之远。 月色下,林一诺脸上神色难明,苏木的脸亦十分模糊。 两人遥遥相望了片刻,苏木又转了身,如鱼儿一般游了开来,向着留听馆的方向而去。 林一诺长长叹了口气,神色中带着非常明显的落寞。 若是苏木此时回头看他一眼,一定会大惊失色,因为林一诺实在是从来没有露出过这样悲哀的神色。 但他到底没有回头,一口气游上岸,披上外衣后不久,林一诺也游了过来,静静地爬了岸,披上衣服。 两人一声不吭地往院子里走,各回各房。 这一夜,注定是个难眠的夜晚。 翌日苏木在床上睁开眼睛,耳朵里传来了悠悠的萧声。 他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才开始穿衣洗漱,推开门看了看周围的景色,果然又有了不同。 每一次两人的意识共情都能带来很美妙的变化,令人从心底里感觉轻松。 苏木感觉再多来几次,他们说不定可以羽化登仙了。 循着萧声走到亭子里,见到林一诺背朝着他对着花花草草在吹箫。 苏木开口道:“你感觉怎么样?” 林一诺停下吹箫的动作,淡淡道:“眼前焕然一新,绿的更绿,红的更红。” 苏木道:“看来效果不错。” 顿了顿又问:“昨天忘记看了,你那块玉佩呢?有变化吗?” 林一诺转过身,道:“没有,还是老样子。” 苏木松了口气:“那就好。” 林一诺道:“其实有变化也未必不是好事,我总感觉我马上能完全脱离这玉佩了。” 苏木耸肩道:“也许吧,我们再多找几块蓝色的小石头,多共情几次我想你确实就能摆脱拿东西了。” 林一诺笑道:“走吧,吃早点去。你想吃什么?” 苏木跟他并肩而行,问道:“有什么呀?包子油条还是粢饭?” 林一诺道:“都做了,任君撷取。” 苏木失笑道:“你这说法倒是新鲜有趣,那我们快去吃吧,饿哩。” 林一诺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京城之事 “嘭!嘭!嘭……” 瓷器摔在地上的声音在宫殿里此起彼伏地响起。 几位内侍缩在宫殿的一角,话都不敢吭一声,就怕自己成了瓷器的替代品。 他的乳母遂安夫人闻讯飞快地赶了过来,一下就抱住了他,痛惜道:“殿下,不要弄伤了你自己。” 李承乾状若疯魔地发泄了一通,到底不能甩开奶娘,一屁股坐在踏上,抚着额头不说话,宫殿里一时气压极低。 良久后,李承乾才深吸了口气道:“乳母我没事,你下去吧。” 遂安夫人叹道:“太子殿下何苦为难自己,大家还是看重殿下的,否则怎么会给殿下设崇文馆,还搜访贤德,出任东宫辅臣呢?” 李承乾露出一个嘲讽的笑:“不错,这么十多位辅臣多尽职尽责啊。一天天听地就盯着孤的一言一行纠正,想把孤打造成他们要的样子,措辞一个比一个凶狠,稍有点不顺他们的意就不惜犯言直谏,多了不起?这到底是孤的辅臣,还是枷锁?” 遂安夫人暗暗垂泪,口中劝道:“殿下放宽了心,莫去在意他们便是。如今修宫殿花的是玻璃坊的私库钱,又不是国库,他们这样责骂殿下本就无理,殿下大可不必理会他们。” 其实今日遂安夫人私下找到了孔颖达劝说起不宜总是当着太子殿下的面痛加批评指责,完全不顾太子颜面。但孔颖达却表示他这样做死无所恨,根本不买遂安夫人的账。 李承乾不想再多说,只道:“孤明白,现下让孤独自待一会儿。” 遂安夫人只好起身退了下去,宫殿里的那片狼藉,内侍们已经在适才两人谈话的时间里飞速地收拾好了。 李承乾摆摆手:“都下去。” “是。” 过了会,李承乾站了起来,往自己的寝宫走,那里外面还跪着一位令他又爱又恨的人。 他的身影一出现在殿门口,赵贵便迎了上来:“殿下,你来了。” 李承乾问:“他还跪着吗?” 赵贵回:“一直跪着。” 李承乾叹了口气:“请进来吧。” 赵贵去了片刻又转回:“殿下,他……他晕了。” 李承乾心里一紧,下意识地就要抬脚,又忍了下来,冷笑道:“那就拖进来。” 赵贵暗暗吞了口气,心想真要把那位弄伤了,到时候恐怕大家都要被迁怒,于是吩咐了两个人抬到殿内光滑的地板上才开始“拖”。 李承乾冷冷道:“取桶冷水给我泼醒了,这么厉害还演什么苦肉计。” 赵贵踌躇了一下道:“这……” 李承乾抬眼看了他一眼:“怎么,连你也要反驳我?” 赵贵忙不迭道:“不敢,不敢。”说着便打了个手势,令候在外头的人去提了桶冷水,但他不敢直接兜头浇,只取了一瓢洒在那人脸上,只见那人睫毛颤了颤,似要醒来。 李承乾看着赵贵的动作也没说什么,心里那股气却散了些,起码自己的内侍是很明白自己的。他挥了挥手,赵贵便退出了殿外,顺便带上了殿门。 称心昏昏沉沉间猛然觉得冷冷的冰雨袭来,一个激灵就转醒了过来。眼前是一双淡黄色绣龙高头鞋履,普天之下只有太子可穿。 称心挣扎了一下,没能起来,便索性仍躺在地上。一恢复神智,他的膝盖就痛得厉害,估计已经肿胀不堪了。 因为家里给他订了门亲事,所以他就被罚跪了。 其实对于亲事他根本没有想法,可笑家里的几位却以为他深受东宫器重,可以一飞冲天了,迫不及待要为他张罗亲事以做联姻。他没有反对也是想看看李承乾的反应,结果,他跪了一夜,丢了半条小命。 要说后悔吗?好像也没有。 挑战李承乾对他的容忍度已经成为了他的日常。 他的幼弟被他送进了国子监,而且他还变卖了李承乾赏赐的那些玻璃器皿在崇仁坊买了套两进的宅子,就放在了幼弟的名下。宅子里还藏着一些金银珠宝,将来幼弟有这些傍身至少不会像他一样狼狈。 在幼弟的身上投射着他自己的野望,他可以靠心灵生活,因此对于自己身体上承受的痛苦,其实也没有太大的感觉了。 李承乾盯着他艳若桃李的脸,心头一片火热,强行压了下去,冷冷道:“跪着是不是比躺着更舒服?” 称心垂下眼睫,神情淡漠地回:“臣有罪。” 李承乾蹲下身,抬手捏着他的下巴,冷笑道:“你怎么会有罪,你好的很呢!孤答应了不强迫你,你就敢转头去定亲,是不是觉得孤的真心没有意义?” 称心闭上了嘴,不说话了。 李承乾看到他这幅模样就血气上涌,恨不得掐死了他一了百了,但这个念头一上心头就被他挥散开,不愿再想。 他在殿内转了两圈,到底是忍不住俯身将地上的人抱起放在了自己的床榻上,动手剥他被水淋湿了的衣袍。称心双手抓着领口不让他得逞,他便压着他道:“你别逼我!” 称心抿了抿唇,松了力气,不抵抗了。 外衣很快被褪去,李承乾卷起他中衣的裤脚看了看又红又肿的膝盖,心里一紧,但脸上没有表现出来,拉过薄被盖在他身上,沉了脸道:“你就不会求饶一下吗?跟孤求个饶那么难吗?” 称心抬眼看着棱角分明的李承乾,一双犹如被迷雾笼罩着的眼眸射出茫然的光,他真的搞不懂这位太子殿下的想法。 李承乾被他这双如烟如雾的美眸注视着,登时一股邪念直冲头顶,他转开了脸,深吸了口气才勉强压下了,道:“为什么总是学不乖。” 话一出口,他才发现自己的嗓音竟然已经带上了一丝暗哑。 他猛地站起身,双手负在身后,朝着外头喊道:“来人,快来人!” 一直候在殿外的赵贵闻声立刻进来:“殿下,臣在。” 李承乾皱了眉道:“去取些活血化瘀膏来。” 赵贵道:“是。” 随即退了下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人生多艰 , 李承乾转了头看了看称心,又坐回床沿,拿起衣袖替他擦干了脸上的冷水,由于动作粗鲁把他白玉般的脸直接擦红了。 称心不耐地挥开了他的手,他也没发火,只是气恼道:“为什么都要跟孤作对?连你也要气孤!回去就把亲事退了知道吗?对你孤或许下不去手,但对你的家人可不会。” 称心转了个身,拉过被子包裹住全身,拿背冲着他“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了。 等药膏取来,李承乾又强硬的扳回他的身体,掀开被子亲手替他涂上药膏,然后又取了燕窝粥过来要喂他。 称心从他手里抓了碗和调羹,淡漠道:“不敢劳烦殿下。” “迟早被你气死。”李承乾恨得牙痒痒,但还是没奈何。 相安无事了一会,殿外有人回话:“殿下,魏太师来了。” 李承乾站起身往殿外走,腹诽道:明明是午休的时间这老头子还不好好休息非要过来折腾我。 等李承乾的身影消失后,称心三两口吃掉燕窝粥,把碗放在床几上,又缩回被窝里继续睡了。他早就已经不睡乐师们的通铺了,自从那日被……他就一直跟李承乾同寝同食。虽然他再没有勉强过他,但也没有放手就是。 因此他对于这个床铺是十分熟悉,很快就睡了过去。跪了一夜,即便精神上不觉得难受,身体也承受不住。 另一边的李承乾刚得到一个令他七窍生烟的消息——青雀也造起了烈酒坊! 他感觉心口又中了一箭。 很明显了,肯定是父亲给青雀的配方。 这明明是林一诺和苏木送给他的! 无论他有什么好东西,父亲总是忍不住也会给青雀一份,宁愿违制也要给青雀最好的一切,把他这个太子置于何地? “太师,我是不是不配当太子?”李承乾又一次陷入了自我怀疑。 魏征直言道:“太子确实过于任性,若觉得自己不配更要多学多思,毕竟以后这大唐江山还需殿下打理。” 李承乾苦笑道:“我能迎来那一天吗?你瞧,青雀多受宠啊,我的位置是摇摇欲坠。” 魏征道:“殿下只要做好自己便是。那些玻璃坊、烈酒坊本就不该占用殿下太多精力,殿下应关注的是天下大事。” 其实现在的魏征身体已经不太好了,这个太子太师当得也是力不从心,若非李二陛下下诏坚持,他根本就不会接受这项任务。 但既然接受了,再难也要做好。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在东宫的更大意义是为了稳固太子的地位,以平息朝廷内外众官,对于皇帝过于宠爱魏王李泰的疑虑和议论。 即便圣明如李二,也难免有偏心啊。 …… …… 林元吉再一次见到林一诺时,心里十分震惊,短短几日内,他这位侄子的精神气又提升了一个层次。 以他的眼光看,林一诺现在已然光华内敛,进入了绝顶高手的行列。 才十几岁少年郎啊!怎地如此厉害? 比之当年的大哥还要厉害,当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吗? 林元吉知道,自己绝不能再任其发展下去了,否则越往后,越难弹压。 有心腹林正忠敲门道:“阀主,在下有事禀报。” 林元吉道:“进来。” 林正忠走进书房施礼后回道:“阀主,府里的那位花匠被林三请了去。” 林元吉皱眉道:“被发现了?” 林正忠脸上显出疑惑之色:“林三说那盆兰花死了,让再送些一样的过去,若有不一样,就要他的小命。某不知他这是何意。” 林元吉冷冷道:“那就是暴露了。不过这小子才这么点大的年纪,怎么会认得出这东西呢?” 林正忠道:“当年大房带走了藏书阁,也许,书里有些关于蓝石头害处的记载?” 林元吉沉思了片刻,道:“应该是了。既然他想要,就再给他准备几盆吧,我倒要看看他想耍什么花招。” 林正忠回:“是,这种石头还有两块,某这就让花匠埋在花泥里给他送去。” 这边林一诺和苏木又得了两盆加了料的兰花,都很高兴。 苏木老神在在道:“你二叔肯定想不到他这是给我们帮忙呢!哈,聪明反被聪明误,笑死,他肯定以为你在跟他搞什么阴谋诡计。” 林一诺一边作画一边道:“多疑多思的人都是这样。” 苏木手里拿着刚刚挖出来的两块陨石,覆手收入掌心空间,转头看着他笑道:“那我们今晚继续?” 林一诺画完最后一笔,抬头道:“再过些日子,等我练功到一个瓶颈的时候再用,我总觉得这样效果最佳。” 苏木耸肩洒然道:“好,反正我也练不出内功,就依你。” 顿了顿又问:“这段时间你们两房比拼,你手里也拿到不少林阀的势力了,还打算出海吗?” 林一诺放下画笔,向他走来道:“当然,为什么不?” 苏木瞧着他道:“你不怕辛苦得来的势力又丢了吗?” 林一诺露出一个充满自信的笑容道:“怎么会,我又不是在单打独斗。等我出海后,他们会直接去浮云山庄向我母亲禀报事项。” 苏木捞起一个苹果抛给他道:“你有数就好,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林一诺伸手接住苹果咬了一口,从容道:“再过个半月吧。” 苏木点点头:“好。” 林一诺在他身旁坐下,嘴里一边啃着苹果一边道:“你想要去游西湖吗?春日荷花开了,此等美景不赏可惜。” 苏木当然赞同了,立即站起身道:“那我们现在就去。” 林一诺哭笑不得:“这么快吗?” 苏木直接把他拽起身:“左右现在也是无事,不出去干嘛?你不是账簿都已经看完了吗?那些人若还是有事汇报,你留下青衣传口讯,让他们去西湖找你便是。” 林一诺将吃完的果核往盆子里一放,擦了擦手道:“好吧,那走吧,口讯就不必了,既然决定了去玩,当然要玩个痛快。” 两人遂骑了马,直接朝着西湖奔驰而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刺客来袭 , 林一诺和苏木出府的动静很快就传到了涵青院林元吉的耳里。 不多时,有人灰头土脸地来回话:“阀主,他们两人骑马走到一座山脚后就弃马而行,我们的人跟丢了。” 林元吉皱眉骂道:“废物。” 来人呐呐不敢言,心里十分委屈,凭那两位的本事,一般探子哪跟得住呢? 林元吉望着窗外的景色冷冷地想:这种时候那两人回去干嘛呢? 自从上次苏木伏击了朱明杰后,林元吉对他们俩的忌惮就更重了。两房的争斗已经差不多已经白热化,只扯着个遮羞布不公开罢了。 …… …… 林一诺和苏木甩开了身后的跟屁虫后,很快来到了西湖断桥边。 断桥下的荷花开了,姹紫嫣红,绿叶攒动,清新的空气伴着荷香迎面扑来,令人心旷神怡。西湖的岸堤上来来往往都是踏青的游人,湖边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船只。 林一诺以一片金叶子包了一艘精致的小舟,与苏木两人半倚着船舷,一边剥着莲蓬,一边赏着湖景。 苏木道:“这样的小日子也不错,西湖底下的风光应该不亚于湖面吧?” 林一诺淡淡道:“你不会是想跳下湖吧?” 苏木笑道:“算哩,我又不打算捉鱼。” 两人说着话,只听边上的帆船上有人喊:“林君、苏君,有缘相逢,不来吃一壶酒吗?” 苏木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头戴玉冠,穿着淡紫锦袍的少年郎君站在船头遥遥向他们施了一礼。苏木很确定自己并不认识对方,但对方却叫破了自己的姓氏,却不知道是何来头。 他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见了陌生人也不警惕,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嘛,便还礼道:“兄台高姓大名?” 那郎君洒然回道:“在下徐子言,家中排行第二,久仰两位大名,不知能否邀来一起吃一壶酒呢?” 苏木看着林一诺道:“你怎么说?” 林一诺无所谓道:“随你。” 苏木便回道:“那便打扰了。” 说完纵身从自己的舟上跃上了对方的帆船,林一诺起身轻点足尖,翩然落在船头。 徐子言做了个邀请的手势道:“两位里面请。” 三人前后脚走进宽敞的船舱内,里面摆开酒席,还坐着两位穿儒生服的郎君和三位轻纱薄衣的小娘子。 中间那个高瘦的儒生起立欢迎道:“林君、苏君,快来请坐。” 余者皆起立起立施礼,两人一一还礼入座。 徐子言先介绍那高瘦儒生道:“这位是王棋先生,乃西子书院的院长,一手丹青名扬大唐。” 王棋淡淡地看了两人一眼,谦虚道:“子言过誉,不过喜欢画两笔罢了,不足拿出来贻笑大方,怎敢说名扬大唐。” 徐子言接着又向另一位青年郎君笑道:“这位莫看一副书生的模样,一柄‘寒光’剑会尽天下英杰,乃蜀山派的首徒柳逢春。” 柳逢春一番谦让,气质潇洒,神色间带着傲气,虽面带笑容但却明显对苏、林两人的到来十分冷淡,只顾着与王棋交谈。 三位小娘子非是良家,皆是艺妓,纷纷报了姓名,在一旁抚琴吹箫,为众人助兴。 吃了三杯两盏淡酒,徐子言笑道:“在下这一套玻璃酒具是在林阀商铺里得来的,听闻此样奇珍乃两位仁兄首创,不知是否为真?” 苏木点头道:“弄来换酒钱的。” 徐子言哈哈笑道:“两人果然奇人。” 柳逢春对着林一诺道:“这位可是魏国公府的林三?” 林一诺淡淡道:“正是在下。” 柳逢春挑眉道:“某与府上林学贤乃棋友,常听他提起你。” 林一诺神色未变,笑道:“是吗?我常年住在鄮县浮云山庄,倒是未曾听大堂兄提起柳兄。” 柳逢春睨着眼道:“听闻林兄对自己的二叔一家有些误解,今日难得遇见,不如由我来与你开解开解。” 苏木“噗嗤”一声哈哈笑了起来,柳逢春望向他问道:“怎么,苏兄觉得在下说的很好笑吗?” 苏木笑够了才单手撑着林一诺的肩头道:“柳兄看着如此潇洒不羁,想不到竟然还爱打听别人家的是非。” 柳逢春板了脸,冷笑道:“某身为学贤兄的好友,自然要替友分忧。林兄与自己的大堂兄一家分明有些误会,误会解开难道不好吗?” 林一诺淡淡道:“柳兄不觉得自己交浅言深了吗?” 柳逢春大义凛然道:“我身为蜀山派首徒下山行走江湖,为的就是匡扶正义,林兄不懂尊重兄长,我自然可以说上一说。” 徐子言眉头微蹙道:“柳兄,你言重哩,这是林兄的家事,我们外人还是不必插手的好。” 柳逢春嘴角一挑,伸手拿了杯子往前一探,林一诺亦举起酒杯一挡。 柳逢春又将杯子轻轻放在食案上,顿时,一小杯的杯底嵌入了木头中,显然是用上了极高明的内功。 林一诺原本的动作并未被他的行为打断,依旧将酒送入嘴里,看都未看他一眼,一饮而尽。 柳逢春的眼睛死死盯着林一诺,观察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片刻后,他的喉头一动,“咕哝”一声,好似吞咽了什么液体入腹。 短短时间内,彼此已进行过一轮内功比拼,很显然,向来心高气傲的柳逢春遇到他对付不了的人,吃了个亏,紧紧抿着唇,不言不语。 不懂武功的王棋及三位小娘子不知刚刚的凶险,唯有徐子言白了脸,对着林一诺道:“林兄,息怒。” 王棋很敏感地感觉到气氛的变化,也收了笑容,三位小娘子停下手中的乐器,一时之间船舱内安静无匹。 林一诺长身而起,淡漠道:“喝是好酒,可惜人却不是好人。人生最难受的事情便是与无趣的人喝酒,请恕在下无礼,告辞了。” 苏木亦站了起来,虽然他感受不到刚刚的暗潮涌动,但他凭着对林一诺的了解,知道他此刻已然动气,当然同他共进退。 徐子言忙站了起来道:“今日是在下安排不周,择日在下登门赔罪。” 林一诺转身走出船舱,淡淡道:“不必了。” 话音落下,人已飞回了自己的小舟,苏木紧随其后。 徐子言转身进入船舱,对着柳逢春抱怨道:“柳兄,今日你怎地如此鲁莽?林小公爷可不是一般人。” 柳逢春一口气松掉,嘴角逸出了一丝血迹。 王棋惊道:“柳兄,你这是怎么了?” 柳逢春随手擦掉血迹,大失颜面道:“无事,累你们担心了。” 徐子言重新坐了下来,叹道:“柳兄,你太小看天下人哩。这位林阀的小公爷去年在一路追杀中安然无恙地出现在长安城,连胡少铭都成为了他扬名的踏脚石,难道你以为他靠的是脸吗?” 柳逢春惭愧道:“是我鲁莽了,徐兄,请勿见怪,我只是为学贤兄打抱不平而已。” 徐子言摇头道:“这种门阀内部倾轧外人唯恐避之不及,柳兄实在不该冒然插手。” 柳逢春将嵌入食案的酒杯拔了起来,一口喝掉,皱眉道:“内功高不一定身法好,下次我会再会会这个林一诺。” 徐子言见他不听劝也就不多说了,只是脸上十分不快。他是没想到柳逢春会忽然发难,要不然绝不会喊苏木和林一诺上船。 本来他是想结交二人,这下倒好,结交不成,反而得罪人了。 王棋看看柳逢春又看看徐子言,微微摇头,也不搭话,对旁边的一位小娘子道:“莫管他二人哩,我们来继续听曲。” 三位小娘子重又带上笑容,拨弦亮嗓,不一会儿,帆船上气氛又恢复如初。 …… …… 坐回自己的小舟上后,船上摇橹的老叟笑着道:“两位郎君好身手,这么远的距离也能跳过来。” 苏木笑道:“这不算什么啦。” 又转向林一诺道:“刚刚没吃什么亏吧?” 林一诺摇头道:“怎会?我还不至于这么无用。” 苏木气恼道:“这个蜀山首徒柳逢春真是莫名其妙,又不属海的,管得那么宽,若不是你走了,我本来也想会会他,好让他明白有些话不是随便可以乱说的。” 林一诺笑着击了一下他的胸膛,道:“我都不气,你还气什么,大千世界本就无奇不有。” 苏木继续倚靠在船舷剥未吃完的莲蓬,懒洋洋道:“快过了继续吃这好东西,让我们赶快忘记这些扫兴的玩意儿。” 林一诺在他的对面坐下道:“敢不从命。” 苏木吃了几口后又道:“你大堂兄的朋友还真多啊,他们从小在这城里,估计城中有他们不少旧友吧?” 林一诺洒然道:“那又怎么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你以为他们交的那些朋友为真为了他们两肋插刀?” 苏木道:“那个莽汉柳逢春不就是嘛。” 林一诺冷笑道:“他不过是想欺我年少罢了,并不是完全为了朋友义气。” 苏木叹道:“我也有这种感觉,那人瞧着一副潇洒的模样,想不到竟然是这种人,人心不古啊。” 这时岸上飘来一阵踏歌声,苏木举目望去,见好几个停在岸边的船家闲着无事在对歌。两人船尾摇橹的那位老叟也唱了起来,歌声嘹亮奔放。 苏木与林一诺交换了一个眼神,都露出了笑容。 这样的春日里,就是要听这种歌声才得趣嘛,比跟陌生人吃酒痛快多了。 但好心情没有维持太久,林一诺忽地脸色一变,拉着苏木跳了起来。 “嘭!”地一声,船舱底部破了个大洞,一位全身紧身劲装的黑衣人破水而出,长剑直奔林一诺而来。 林一诺心中大懔,运转丹田内星云状的真气,登时处于一种澄澈的心境。他感应到剑势的每一分变化,逐一化解。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位初出茅庐未见识过阵仗的少年郎,但仍然没有想到世上竟然有这样恐怖的快剑。 林一诺心知此乃生死关头,片刻间就陷入了平生从未遇到的凶险里,不敢大意,全力应付。 对方一直潜伏到船舱底部他才惊觉,其潜伏的功底亦十分可怕。 苏木亦觉得棘手,忙上前援助,下一刻整条船忽然被一股巨力劈地四分五裂,船家惊叫着掉入湖里。又一位跟适才那位偷袭者一模一样身形的人自水中钻了出来直奔苏木面门而来。 那人的剑芒快到肉眼难觅,好在苏木的身法更快,在那剑尖即将刺入自己的心脏时探手去捉剑尖,千钧一发之际,那剑忽然变化了招式,斜向上移,直取喉结。 苏木脑门冒了汗,不由自主地仰头,在毫厘之间避开,那剑又快如闪电般地变招,苏木完全是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叮叮叮!”苏木连中四剑。 他明明看清了对方的剑式,但却仍然被刺中了,只因他每一次变化都被敌料了先机,仿佛他是自己撞向对方的剑尖一般。 苏木不是第一次被刀剑所伤,但确实是第一次连体内都感觉一阵震荡。 几秒内两人就一起沉入了湖水里。 那刺客的剑并未因为入水而变慢,可苏木在水里却非同一般。 他直接自空间中取了陨石出来,片刻间便与林一诺的意识连接在一起。两人借着水流感受这对手的一切毫厘变化,这一次,情况就反了过来,每一次对方下手都落在他们意料之中。 两位刺客一旦感受到变化,居然毫不恋战,如水鬼一般,疾速退了出去。 苏木与林一诺两人操纵水流狠狠击向两人的后背。 “嘭!” 水中泛起几丝血迹,但刺客依然是退走了。 苏木恨恨道:“该死的!” 林一诺抓住他的手摇头,指了指水面。 两人浮上水面后,林一诺问他:“你怎么样?” 苏木道:“我没事,你呢?” 林一诺道:“我也没事。” 苏木气道:“这会是谁?” 林一诺道:“还能是谁呢?肯定是我的好二叔请来的啊。” 苏木讶道:“他手下竟然有这等高手,幸亏是在水里,要不然我们俩今天就要吃亏哩!” 林一诺面色沉沉的。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虚与委蛇 , 苏木摸了摸鼻子,瞧着那个被连累的船家狼狈地朝着岸上游去,头又没入了水里,说道:“已经这样了,不如我们好好地把这块陨石的能量吸收了吧。” 林一诺一双桃花眼露出一丝冷酷的杀机,然后才缓缓道:“好。如果那两小子游得慢或许我们突破后还能在水里截杀他们。” 苏木对此却不抱希望,两个速度那么快的刺客傻待在这片水域等着他们来杀,可能吗? 林一诺把脑袋沉入水里,意识进入水中,带着苏木的意识一起冥修。 西湖的水底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精彩纷呈,他们所在的这一片水域水深有四至五米。刚刚那首小船的残骸已经在之前的打斗中被苏、林两人掀起的水浪推向了不知名处,此刻水中干净得很。 在这个深度,阳光能轻易穿透到底,因此湖底很明亮。 各式各样鲜活水生物令人目不暇接,这里水草摇曳,鱼虾欢快地在水草中间游来游去。两人以意识拨动水草,还能见到底下的水螺和白沙。若非两人此刻是无悲无喜的状态,非要被影响了不可。 两人继续任凭意识随波逐流,到了七八米深的水域竟然见到了一片地下森林。一些淡水鱼在绿意盎然间穿梭游行,散发着勃勃生机。 从小就在水底玩大的两人,见识的水域多了,见到这片水中森林也不以为奇。两人都知道这并非活树,有绿意只是因为水草附着在上面。 林一诺一向被众动物忌惮,可此刻他的意识里混入了苏木的意识,那些水中生物便搞不清楚了,直接就把他们当做水流的一部分,在他们身边穿来游去,毫不戒备。 这种状态之下,两人简直如入天人之境,对于世间万物、天地法则的感悟远非寻常习武之人可比。 不知过了多久,一片云朵飘来,遮住了太阳,也令湖底的光线骤然暗了下来。两人同时睁开眼睛,相视一笑,向上游去。 在苏木掌心中的陨石已然化为尘埃。 林一诺钻出水面后道:“这次我们差不多用了一个时辰才吸收掉这小小一块陨石,你觉得这代表了什么?” 苏木道:“我们体内可容纳能量的空间快满了?” 林一诺露出一丝自信的笑意道:“不,我觉得是因为我们快到了一个瓶颈了,一旦突破了这瓶颈,武功应该能在短期就突飞猛进。” 苏木叹道:“可惜我感受不深啊,我又没有内力,一丝一毫都没有。但你确实得益很大,至少一年前你只能在水底半个时辰,而如今已经延长到一个时辰了。” 林一诺笑道:“不错,我的确获益匪浅,虽然这次是仓促吸收,但刚刚跟那两小子打了一仗却又有新的感悟。与高手生死相博,也是武道生涯中极为重要的经历,不死总会更上一层楼。你呢,有何变化?” 苏木道:“我有一种感觉,我现在能连续瞬移十次以上。” 林一诺赞叹道:“那快试试。” 说话间,苏木就从他的眼前消失了,然后“唰、唰、唰”近十次后,他人出现在了岸边的杨柳荫下,望着水中的林一诺微微一笑。 …… …… 涵青院后院,林元吉见到了匆匆赶来的林学贤,后者上前轻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林元吉眉头一皱,捏碎了手里的两颗东珠。 “花费那么大价钱都没得手,这小子真的那么难缠吗?”林元吉心里都有些阴影了。 这次他们的人手虽然跟丢了林一诺的行踪,但他盘踞钱塘几十年,这里早就已经处处是他的眼线。苏、林两人长相如此出众,一出现在西湖边就被人猜出了身份,消息往林元吉这里传了。 这次的刺客在近十年的江湖中是鼎鼎有名,在官府的通缉榜上亦是霸榜的存在。从来没有人见过两人的样貌,见过的人大约都已经死了。两人因此身形武功都十分雷同,江湖上便将他们称为“孪生刺客”。 至于两人是不是真的孪生,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真的像孪生兄弟一般心有灵犀。在每一次的打斗中,两人都配合得无匹默契,被他们盯上的人,还没有活下来的。 林一诺和苏木,这一次打破了这个“孪生一出,例无生还”的神话。 江湖传说中,请动他们最少也要十万贯的费用——或者是其他同等价值的珍宝。除此之外,找到他们也是一个难事,并不是寻常一个富商捧上钱就能找到他们进行交易的。 林元吉当然也不是今天才忽然联系上这两位杀手的,早在几个月前,他就跟他们搭上了线,一直都为林一诺准备着。 直到今天才出现给予了林一诺雷霆一击。 但是,居然失败了! 林元吉的失望可想而知,同时这对他的信心也打击很大,他甚至有了一种冥冥中自有人护着林一诺的错觉。 …… …… 林一诺和苏木两人在山里无人处进了空间换上干爽的衣服,然后找回两匹马,骑回了住处。 一进林府,林一诺就跟苏木分开了,他独自前往涵青院去找林元吉“请安”。 “二叔,今日小侄在西湖游玩,遇到了孪生刺客。” 林元吉大吃一惊道:“那你没事吧?” 说着就着急地想上前揽住林一诺检查。 林一诺脚底一旋,便脱离了林元吉的掌心,他才不会给他下暗手的机会,哪怕他亲自动手的可能性只有万分之一,他也不想去试。 林元吉在半空中收回了手,随即负在身后,哀叹了一声:“我们叔侄俩真的要防备到这个地步吗?林阀嫡系只有我们两支啊。” 林一诺灿然一笑,眼神里却透着淡漠的光:“二叔,怎么会呢,你如此关心我,我感动还来不及,谈什么防备。” 顿了顿又接着说:“你放心,我一点事都没有,相反,跟两位绝顶高手打了一场生死战,我受益匪浅,许多以前独自练武的滞碍之处都想通了哩。” 林元吉的脸颊抖了一下,才哈哈笑道:“好好好,那就好,果然不愧是我林阀的子弟,你两个堂兄不如你远矣,当初你祖父选你当林阀的继承人真是慧眼如炬。”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月黑风高 , 林一诺漫不经意道:“为了庆祝小侄死里逃生,晚上小侄想设一个压惊宴,二叔务必赏光啊,我这就再去两位堂兄的院子请他们。” 林元吉自然笑着答应,一直到林一诺的身影消失在院门口,他脸上的笑容才落下来。 “且让你再得意几日。” 直接在亲二叔和堂兄堂嫂的饮食里下药,林一诺自然不屑做,但问题二房的人不知道啊。他们以己度人,觉得这实在是一场鸿门宴。 一场晚宴下来,几人几乎都是饿着肚子撑到了月上中天。 待人去席散,苏木搭着林一诺的肩头叹道:“你这饿他们一顿的法子也未免太温和了吧,起码也要派出十个八个的刺客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啊。” 林一诺转身进了卧室,淡淡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直接见血是最不好玩的一种,我才不要。” 苏木笑着追进屋里:“也对,等有一天你完全架空了你的二叔,务必要留着他和你两个堂兄一条命,让他们看你笑傲江湖。” 林一诺漫不经心地笑道:“你想得有点多,最近是不是换话本风格了?” 苏木耸肩道:“好久没看哩。” …… …… 在城西一间逼仄的房间里,一位脸色蜡黄的青年男子在煮着一锅药。不多时,院门上传来了“笃笃笃”的两长一短的声音。 男子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院门口拉开了门,一阵香风袭来,顿时扑进来一位俏丽的美娇娘。 男子手足无措地愣在当场。 美娇娘在他的怀里娇嗔道:“死鬼,想死奴哩,今天我家那位醉死在床,我们有一夜的时间。” 男子叹气道:“这样不好吧。” 美娇娘在他腰间拧了一把:“什么不好?别告诉我你不喜欢我这样对你?” 男子仿佛是无奈,但到底被来人推进了房里,只有药味飘在空中。 事闭,美娇娘躺在他光裸结实的胸口感叹道:“你这人哪,看着这么不起眼,实际上是真不一般。” 男子笑了笑,说道:“我这样的老光棍能有什么不一般。” 美娇娘嫣然道:“你当然不一般,你可是了不得的孪生刺客之一啊。” 男子被美娇娘叫破身份居然一点都不惊讶,他靠着床头,怀里还搂着这位柔弱无骨的女子,悠然道:“为什么一定要说穿呢?你这样的美人,太聪明可活不长啊,红颜薄命会让我心痛的。” 美娇娘掩口噗嗤一笑:“你舍得吗?难道跟我一起不快活吗?” 男子还未开口,屋顶上却传来一把慵懒的男声:“风媚娘,那你可看错他了,他这个人哪,向来都不会怜花惜玉的。不要听男人怎么说,要看他怎么做啊。你纵横风月多年,竟然还不知道吗?” 风媚娘似乎吃了一惊,抬眼往屋顶寻觅,却怎么都见不着人,明明就是除了几根房梁外空空如也啊,这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她眼珠子一转,红着脸道:“既然都在这里,怎么不来与我们一起快活?” 话音刚落,男子便感觉胸口似有刺痛。 但下一刻,风媚娘却忽然“赫赫”出声,浑身颤抖起来,脖颈处冒出了汩汩鲜血。就在刚刚那一瞬间,她边上的男人以手化刃,割开了她的喉管。至于她那致命的最后一针,自然也是没能再插下去。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男人道:“不……不可能的……我的毒……你……你怎么能动……” 男子叹了口气,将她揽紧了些,凑到她的耳边道:“难道你没发现这屋里一直飘着药味吗?” 风媚娘瞳孔开始放大,双眼渐渐无神:“没……没道理的……” 然而,她再也等不到她的道理了。说完这句话,她便没了声息,死在了她最后一个男人的怀里。 男人伸手合上了她死不瞑目的双眼,爬起身,走到院子里舀起水缸里冰冷的水冲洗着风媚娘流在她身上的血。 有个影子般的男人出现在阴影里,抱胸冷冷道:“她跟你也有一阵子了,你下手可是一点都不留情啊,真想剖开你的心看看里面是不是冷的。” 男子擦干了穿好衣服,才道:“我们不都是这样活下来的吗?” 影子道:“你什么时候发现她不对劲的?” 男子走进屋里,直接卷起被子将风媚娘姣好的身躯包裹起来,然后一把抱起,接着才道:“从她下午送我那块浸过药水的玉佩起。” 影子道:“所以你才从下午开始一直煎药?我还以为你是因为被林三打伤了才煎药。” 男子身形如鬼魅般地在夜色下疾走,边走边道:“两者兼而有之。” 影子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仿佛就真的是男子的影子一般:“那你的伤如何呢?” 这句看似随意的话里明显藏着关心,男子却避而不答,转了话题道:“风媚娘已对我动了心,我本来不想取她性命的,可惜啊可惜,她太不自量力。你说,像谢玉致这样的女人,也会这么鲁莽吗?错误地估计自己的实力和魅力,真的是件要命的事情。” 影子道:“如果谢玉致会用一样的手段,我想你根本不会抵抗,只会乖乖死在她身上吧。” 男子忽而笑了:“也说不定,你果然很了解我。”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山林深处,将被子放在一旁后,很快就挖了个洞,然后又将女人连被子一起放了进去,填上土,盖上新鲜的草木。 这个世上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一个人。 官府不会找到任何踪迹,因为,他们是伪造痕迹的高手。 向他们这样会负责善后的杀手,这世界真的不多见。 男子站在山头,吹着山风,半晌才道:“这一次的钱不好拿啊,退钱吧。” 影子站在他身后的阴影处,淡淡道:“随你,我又不管。但我觉得谢玉致不一定会收手。” 男子道:“她这么聪明,会的。” 接着,两人一前一后下了山,若是仔细去看,仿佛就是飘在路上的一样,根本没有踩实脚步。这样的轻功便是林一诺见了也要叫一声好。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扬帆远航 , 半个月后,玻璃坊也造了起来,选址选在了鄮县,苏家自然在里面占了股。虽然玻璃坊名义上是林阀与苏家合作,而实际上里面从管事到工匠全部都是林氏大房的嫡系,跟大房自己的产业毫无区别。苏家可用的人也很少,不过就是一个苏二郎一个苏大郎,还都是半吊子。 江南这边跟长安的玻璃坊通气后就搞了统一定价,定位为奢侈品,目标客户都是大唐的贵族阶层。一时之间贵族巨贾的家里面没有几样玻璃器皿、玻璃茶具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上等人了。 林一诺的崛起速度非常快,林元吉根本挡不住。他现在唯一的短板便是没有官位,只有一个小公爷的虚名。 林一诺和苏木回到鄮县,各自与家人做了一番告别。然后便驾驶着两艘大帆船,从鄮县港出发开始扬帆起航,指挥着船队一路向西。 林一诺和苏木所在的船上护卫不多,仍然是去年上长安城的那一拨——十三刀客、青衣、红袖,以及新增的二十位水手。另外一艘船上则有二十位水手和十位前水师退下来的高手、一位林阀的坐堂医及他的小徒弟,还有两个厨师。 苏木从小嚷到大的浪迹天涯,终于真正开始了。 他们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远在太平洋彼岸的美洲大陆,那一片丰饶、富庶、肥沃的土地正等着他们去探险。 出发之前,苏木还在家附近的海域把那艘飞碟收进了空间里,一直丢在海里也不是个事儿。 两艘船上都有林一诺画的指航的海图,这是曾经在飞碟精灵里面看到的一千多年以后的世界地图,与当世或许有点偏差,但也比没有的好。 一般船队在海上航行最大的困难来自于清洁的淡水和食物的短缺。但这些对于林、苏两人的船队却没有问题。 正常情况下,淡水很容易受到污染而变质,在船上放置一个月后就不能食用了,但这个问题有了苏木掌心那永远保质的空间后自然没有问题。 苏木的空间里,不仅种植了不少吃的蔬菜,囤积了淡水,还有很多肉类,当然也有必不可少的药材。 船上的人都是林一诺的嫡系,他们既不会进入林一诺所谓的秘舱里面查看他到底怎么保存的食物和淡水,也不会对林一诺和苏木两人时不时跳入海里,一个时辰都不回来的行为有所质疑。 或许一开始他们还有些担心两人在海底出事,但经过近两个月的航行后,他们已经习惯了两人下海的行为。 那头被苏木和林一诺合力救治过的小白鲸,原本一直围在飞碟周围的海域玩耍,见苏木收走了飞碟后,它便跟着船队一起向西。 它的出现也令水手们对苏木的崇拜达到了顶点——怎么会有人能跟让白鲸像宠物一样乖巧听话呢! 苏木并没有刻意在众人面前掩饰他对于动物的亲和力。这一路上,无论是海里游的还是天上飞的,在他身边都仿佛有灵性一般。 横渡太平洋,最大的凶险是偶尔会突袭的暴风雨,好在林一诺的天文不错,总能提前预见,并在此之前让大家都做好准备。 漂泊在海上的漫长的时间里,除了饮食,便是健康最值得关注了。习惯了陆地生活的众人,因适应问题难免有生病的,这就是船上会跟着医师的缘故。 林一诺给船上的跟医师和他的小助手扔了两本《中医大辞典》、《中华本草》的医书,两个人得了医书自然是感激涕零,天天无事就在船舱里钻研医书。 林一诺和苏木如今虽然可以通过陨石在水中散发出瞬间治愈一切病痛的能量,但两人都不太舍得使用这个能量。因为这不但消耗陨石的能量,同时对他们自己的精力消耗也极大,除非病得快死,否则两人是不会出手的。 水手和仆役们生病了自然首先由那位医师治疗,也就青衣有一次在海上淋了暴风雨病得十分沉重,两人才联手救了一次。 这日两人站在船头的甲板上看着远方已经出现在眼里的大陆。 苏木兴奋道:“那就是美洲吗?那里真的有书上写的那些粮食作物吗?” 林一诺的视力没他那么好,但因为功力的精进,也能勉勉强强看到些黑影,便笑道:“今晚我们就可以下陆地了,修整一晚再好好探索一番呗。” 苏木从空间里拿起一张林一诺画的美洲地图,轻轻一挥,圈住了整片美洲,豪气万丈道:“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了,哈,全部都是我们的。” 林一诺看着他道:“没想到你心还挺大,是想当海外之王吗?” 苏木摸了摸下巴道:“未尝不可啊。” 林一诺失笑道:“我以为你只是想当大唐的功臣。” 苏木耸肩道:“两者并没有冲突,我们把美洲的高产粮食作物带回大唐,难道不算功臣?哈,我们两船人都是功臣。” 林一诺道:“呵呵,等找到了这些作物再得意吧。” 苏木道:“真是激动,马上就能见到新大陆了。” 林一诺其实也挺期待的。 午时之前,两艘大船终于靠岸。 一行人下船踩到陆地上,兴奋地难以自已。两个月来第一次踏上陆地,才发现陆地的山水如此美好! 红袖抹了抹额头,望着陆地开心道:“郎君,这就是你说的美洲大陆吗?我们终于到哩!” “嗯。”林一诺轻轻应和了一声。他表面平静,心里实际上也是十分高兴,毕竟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远航,第一次来到一片新大陆。 他们穿过碎石海滩,往大陆的深处走了一两公里后,见到了第一个村庄。 站在高地俯瞰整个村庄,村里差不多有三十户人家。都是土房、茅草房,一座座地围着河岸,河水清澈,还能看到河床里的光滑洁白的石头。 衣冠楚楚的众人出现在村庄口直接引起了轰动。他们奇特的长相、不俗的衣着以及周身的气派,乃村里人平生仅见。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登陆美洲 , 这个村庄其实存在的历史也并不悠久,一群人是五年前才举村迁徙到此处的。他们原先的所在地遭遇了一场可怕的瘟疫,那一带的人都死得七七八八,他们是逃出来的幸存者。 这五年来,村庄跟外界的唯一接触就是每年的春季,由途径此处的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带来的消息。住帐篷、穿破衣、到处流浪的吉卜赛人跟眼前这群人可完全没法比。而且眼前这群人长相也十分奇怪,跟他们完全不一样。 他们无法确定这群人到底是妖怪还是神仙。 双方的语言不通,无法沟通。林一诺倒是学过一些胡语,但这里显然并不是他所学习的那个胡语语系。 对于这里的土著长相,林一诺一群人倒并不觉得惊异。大唐的胡商是很多的,尤其鄮县又是个大港口,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一环。他们见多了黑的、白的各色人种,再见到跟自己一样的黄皮肤(虽然这些黄皮肤一看也是异族),当然不会觉得奇怪。 林一诺对着苏木道:“交流不了,没办法了。” 苏木道:“没法交流就没法交流,无所谓的,反正我们又不是代表大唐来建交的。” 林一诺说道:“我们先观察一下环境吧。” 苏木道:“好。” 一群人在村庄里从村头走到村尾,进了一户看起来最干净、房子最大的人家,苏木给了这家的孩子一包糖果。虽然不能沟通,但他的这个善意的举动立刻就得到了善意的回馈——这家的主人回赠了他一颗没见过的果子。 穿过整片村落后,林一诺和苏木已经对村庄大致有了了解。这里的文明程度很低,铁器、瓷器几乎都看不见,只有一些瓦罐,甚至连布匹都还未普及。土著们身上多是腰间围一块兽皮,女人则在胸那里也围一块,而小孩子很多是直接光着。 苏木道:“走,我们去看看他们的庄稼田里都种了些什么。” 林一诺道:“好。” 很可惜,一群人四散绕着村庄走了好久,都没见到成片的庄稼地。令人不禁怀疑这群人是否有种庄稼的技能,不会跟草原上的人一样,到处游牧吧? 他们在观察村庄的时候,村庄里的人也在观察他们,双方的目光中都带着探究和好奇。 “啊!”不久后,忽然传来了一声惊呼,很明显是自己人。 众人飞快地赶到声源处,只见十三刀客里面曾经给苏木当过翻译和跟班的林念祖陷在一片黏糊糊的泥土里,不断下沉。林广义看到了忙运起轻功去拉他,结果连他一起陷落了进去。 红袖见了此景捂住口,仍漏出了一声惊叫:“不!” 苏木立刻大喝一声:“不要动!不要挣扎!这是沼泽地,越挣扎沉得越快!快,尽量平卧,展开手脚,就好像在水里仰泳一样!” 林广义和林念祖都是功夫不俗的人,初时的惊慌过后,马上就冷静了下来,他们马上按照苏木所言照做。现在周围都是自己人,更壮人胆。 林一诺抽出自己的刀递上前给林广义道:“抓住了。” 林广义抓住了刀身,林一诺运起真气,猛一用劲便将他从沼泽中拔了出来,林念祖也被林小六、林小五合两人之力以同样的手法救了出来。 林一诺将自己沾满了泥的刀递给红袖,吩咐道:“大家要注意安全,这里既然出现了第一片沼泽,那就肯定还有,不要再陷进去了。” “是!”众人弃审应和。 远远缀在他们这群人后面的土著面色复杂地看着他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红袖心有余悸地对林广义道:“你没事吧?沼泽是什么东西?怎么那么可怕。” 林广义把沾满了泥的外衣脱掉,又擦了擦后脑的泥,苦笑道:“我若是明白就不会着了道了,你可千万要小心。” 红袖点点头:“我知晓的。” 说完掏出手帕替他擦脖子上的泥。 林一诺回头看了两人一眼,经过海上漂泊的两个月,红袖和林广义的关系亲密了很多,他乐见其成。 苏木道:“大家都注意一些,这片土地上虽然有富饶的物产,可是也有很多的危险,沼泽瘴气哪一个都不是好对付的。” 众人自然听令。 林一诺对苏木道:“时间不早了,你是要继续往前探险呢,还是现在回去村庄扎营?” 苏木道:“兵分两路吧,一部分人留下了扎营,一部分继续去探险,怎么样?我想继续去看看。” 林一诺赞同道:“行,那就这样安排。” 他转头对红袖道:“你带着水手、医师和厨师先回去,把营帐搭起来,林广义他们十三人跟着我们继续往前。” 红袖将已经擦拭干净的佩刀递还给林一诺道:“是。郎君,苏君,你们务必小心哪,我看这地方危险的很。” 林一诺接过刀说道:“好,去吧。” 一群人就此分开,一些回存在,一些继续往前走,很快他们一行十五人就进入了原始森林。 林内到处都是虫蛇鼠蚁、鸟雀猿猴。因为有苏木的缘故,这些被惊扰了的动物倒没有对他们表现出攻击性。经过一片野柿林,继续往前,众人来到森林中央的湖畔。这里栖息着一群森林驯鹿,林一诺向后伸出手,林小六十分知趣地递上了弓箭。 林一诺弯弓搭箭,“咻”一声,箭矢破空而去,直接贯穿了一只最大的森林驯鹿的头颅,它没有什么痛苦地立刻死去了。这动静惊得旁边的鹿四散奔逃,纷纷跳进了森林里。 苏木笑道:“今晚有鹿肉吃了,开心!” 两个刀客走上前抬着这头足有四五百斤的鹿。 林一诺道:“林小五你扛着猎物回去吧,剩下的人继续往前。” 林小五道:“是!” 苏木一路走来虽然见到了许许多多未曾见过的动植物,但他想要的番薯和金鸡纳霜都还没看到。他们登录的这一片陆地在一千多年以后属于一个叫墨西哥的国家,这里就是番薯的发源地之一。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篝火晚会 一行人在森林里探索了一阵,又打了两只野火鸡一头野牛后就转回了村庄。夜晚的丛林有着未知的危险,林、苏两人决定先休整一晚,明天继续。 回到村庄旁边的空旷地带,几座营帐已经搭起来了。 看到林一诺等人带回来的野牛红袖很兴奋。牛在大唐可不能轻易宰杀,虽然他们浮云山庄每年总会“病死”几头牛,牛肉到底还是稀少的。 晚上大家就围在空地上弄了个篝火晚会,奔放的大唐人最爱的休闲活动之一就是烧烤和跳舞。那些头顶上插着不少羽毛、脸上涂着几抹油彩的印第安人土著远远望着篝火旁的众人,羡慕地口水直流。 苏木很大方地让人送了那群土著一条牛腿,那么大一头牛,他们这群人也吃不完。土著接到他们的礼物自然惊喜异常,心里都觉得他们比每年春季过来的吉卜赛人要更好。 林一诺和苏木并排坐在一起,取出一瓶红酒和两只高脚杯,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烤鹿肉和烤牛肉,看着眼前踏歌起舞的手下,好不快活。 苏木悠闲地吃一口红酒,淡淡瞅了黑暗里那群探究的眼睛,道:“这个村庄太落后了,连种植都不会,看起来像是靠打猎为生的。明天我们继续往西走,这里肯定有其他更文明的部落。” 林一诺欣然道:“好。出发前我放进你空间的那两排书柜里有关于这片大陆的记载,等会我进去找找。” 苏木讶道:“真的?那快找出来看看。在海上那么长时间你怎么都不说。” 林一诺淡然道:“啊,我忘了。” 苏木哂道:“不是忘了,是嫌麻烦吧。” 说完也顾不上吃了,就催着林一诺进空间去找。现在后者已能摘下陨石玉佩近半个时辰而不头晕了,进入空间找几本书的时间绰绰有余。 那两排书柜里面的书都是林一诺当初从飞碟精灵的资料库里誊抄的,在浮云山庄还留存着很多,放进空间里面的是只是其中一部分。 两人进了营帐内,林一诺取下玉佩,然后便被苏木拉进了空间里。 进了空间后,直奔小木屋的书架。 也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林一诺就从分门别类的卷轴里抽出了关于美洲大陆的那卷。两人坐在木屋外头的石凳上,头碰着头一起看这份卷轴。 空间里是永恒的白天,光线可比外面的黑夜好多了,要看资料当然是在这里看最好。 看了一会后,苏木就眼睛放光,感叹道:“这里好东西也太多了吧,我还以为要跑遍美洲才能齐集土豆、玉米、番薯、番茄和棉花呢,没想到墨西哥这里就都有。” 林一诺道:“这确实方便了很多。你看这个详细地图,我们现在所在的区域就是这里,亚热带地区,今天去的那座山当属于西马德雷山脉。” 苏木道:“嘿,看这里,西马德雷山脉有金矿和银矿!大唐可相当缺金银啊,这个得挖起来!” 林一诺愕然道:“你怎么一天一个想法,挖矿岂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你想在这里待多久呢?” 苏木得意洋洋道:“我之前只想着来弄点土豆、番薯,既然这里还有金银,没道理放过啊,就在这里多花点时间建个海外据点也不错啊。” 林一诺失笑道:“随你吧。” 两人又接着往下看,苏木越看越激动,恨不得把整片墨西哥的资源都搬回鄮县去。这里居然还有辣椒!那可是比胡椒更带劲的调料啊!无论如何都要找出来带回大唐去。 林一诺道:“如果历史没有偏差太多的话,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一片区域属于托尔特克游牧民族建立的城邦国家,或者是阿兹特克人的部落。难怪这村庄连正经的种植地都没有。只是奇怪没有固定的粮食收入,他们怎么能在这里生存下去。通常来说,农业是定居的第一步。” 苏木道:“管他呢。那看来我们还得往南,去这个特奥蒂瓦坎和乔卢拉,这两个地方的文明看起来相对高一些。最重要的是这个‘特奥蒂瓦坎文明’里农业也有相当水平,种植了玉米、番茄和棉花!” 看到这他兴奋地以拳击掌,笑道:“已经驯化过的粮食种子可比我自己找野种方便多了!” 林一诺笑道:“好,那我们明天就坐船出发。” 苏木想了想摇头道:“算哩,来都来了,为什么还要坐船?我们就从陆地走,正好可以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何况才坐了两个月的船,那群人估计也怕了船。明天我们留下一队人马,让他们待这里攻占几个土著部落去挖矿,剩下的就跟我们一起南下,两不误,如何?” 林一诺洒然道:“好极,听你的。” 苏木又接着往下看,双目放光道:“去了特奥蒂瓦坎和乔卢拉后,我们还要继续往南,去玛雅文化的所在地,那里有土豆,来都来了,土豆可绝对不能落下。” 林一诺自然无有不从。 看了半个时辰后,林一诺眼前开始花了,脑袋也昏沉沉的,他叹道:“不行了,我得先出去了。” 苏木意犹未尽道:“好,那我们一起出去,也看的差不多了,明天有时间再看。” 回到现实世界,林一诺取了陨石戴上,藏于衣袍内,瞬间头不昏、眼不花了,他抬脚往营帐外走。 此时篝火晚会还没结束哩,众人还在兴奋地吃吃喝喝。 “小郎君,这是新鲜烤好的野牛肉,你再吃一点,我洒了胡椒粉哩!”红袖见林一诺走了出来,忙把一块刚切下来的牛肉装在碟子里端给林一诺。 林一诺接了过来,悠然自得地吃了起来。红袖很贴心的将牛肉分成了一小块、一小块,上面配上了小钢叉,很方便吃。 苏木紧靠着他坐下来,笑嘻嘻道:“看了这些资料后,我心里更笃定了。” 林一诺插了一块牛肉送到苏木嘴边,他很自然地张开嘴吃了,笑眼弯弯,确实是心情不错的模样。 林一诺又示意红袖取了一碟果盘过来,里面的水果一样也已经切成块。这就是他走哪都带着红袖的原因,实在是贴心。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土著女孩 , 林一诺插了一块水果送到苏木嘴边:“试试看这个,这是这里的仙人掌果,味道怎么样?” 苏木看了一眼红红的果肉,然后才张开嘴咬进了嘴里,赞道:“汁多味甜,好吃,今天刚采的吗?” 林一诺点了点头,道:“这东西有很多种吃法,下次有蜂蜜里我再做。” 苏木笑着揽住他肩头道:“跟你一起在哪都不会亏了肚子。” 说完又想到了什么:“喂,你不会一路就先研究美洲的美食要怎么吃吧?” 林一诺理所当然道:“那还用说嘛?” 苏木:“……” 好吧,果然是吃货林! 是夜,众人一直玩到很晚才歇。 有一部分手水连夜回到船上去睡,剩下的则都入营帐休息。 他们停船的海边离这里也就是两公里的路,对于会轻功的人来说,一点都不算远。因为在海上漂泊了两个月,这一次是全员下船,没有留一个人看守船只,白天还行,夜晚就有点不放心。 那群土著看起来毫无杀伤力,那些青壮也就是看起来行,实际走起路来脚步虚浮全然没有武功。即便如此,护卫们也不敢掉以轻心,阴沟里翻船的事情这世上又不是没发生过。 因此苏木和林一诺的营帐外照例有护卫守着。 躺在营帐内,苏木兴奋地睡不着,辗转了一会后,对林一诺道:“林三,你睡着了吗?” 林一诺应了一声:“还没。” 苏木起了聊兴,说道:“你说我们在这里也建一个玻璃坊怎么样?然后用玻璃当货币跟这里的人交易。” 林一诺淡淡道:“不怎么样,你空间里不是收着挺多玻璃品的吗?够你换的了。” 苏木见他没兴趣只好作罢,又说起另一件事:“明天得驯化一头野牛给我拖车,这样方便拿帐篷这种东西。虽然我都可以放空间,但那样就太扎眼了。” 关于这一点林一诺倒是赞同:“当然,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苏木道:“这里应该还有野马群的,要是遇到了,我就驯化几头代步。我们到时候就扮演成富商兄弟去土著城里跟土著们交易。” 林一诺道:“这些事儿你决定就好。我要休息练功哩,你快睡吧!” 苏木叹了口气道:“好吧。真羡慕你,一边睡觉一边还能练功。” 林一诺没有搭话,已经进入了冥修的状态。虽然他很想说你以为我愿意冥修吗?我更愿意做另一种运动的,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要和谐啊! 一夜再无话。 翌日天蒙蒙亮,苏木的耳朵里便传来了各种各样的声音,把他吵醒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身边的人还睡着懒觉。 不由推了推他,喊道:“哎,林三,醒醒,起来了。” 林一诺昨天没睡好,如今并不想起,不由慵懒道:“让我再睡会儿好吗,莫吵。” 苏木本要闹他,想了想又停下了动作,自己先穿衣起床了。 这里的温度很宜人,不冷不热,一件中衣加一件轻薄的外袍便够了。苏木穿戴完简单洗漱了一下,便走出营帐,远处的山脉里红红地一片,显然是太阳快出来了。 往村里的河边散着步,冷不防撞见了一个光溜溜躲在茅草屋门后的小女孩,顿觉无语。 这些土著也太不讲究了,这女孩六七岁上下,居然没有衣服,好歹做一件兽衣蔽体也好呀! 说起来,这个村庄里,青壮最多,老人和小孩却十分稀少。想到一种可能,苏木不禁皱了皱眉。 他想了想,转身回了营帐,躲开旁人的目光后,直接进了空间。在小木屋的衣柜里翻找出一件宽大的春秋披袍,外面一层银白色刺绣绸缎,夹里是素色细棉。 这件披袍是红袖替他准备的,他嫌披袍麻烦一次都还没穿过。因为颜色的缘故,虽然是做给他的,但并没有太重的性别属性。他可以披,女孩子也可以披。 他拿在手里出了空间,抬脚往之前那间茅草屋走,那个小女孩已经蹲在河边玩了。除了脑袋上别着的几根羽毛,全身都光溜溜,连双草鞋都没有。苏木直接走过去,把披袍往她身上一罩,吓得小女孩尖叫了一声。 苏木比手划脚道:“给你,送给你,让你妈妈拆了给你做衣裳!” 虽然语言不通,但小孩子都有一种动物般的直觉,因此竟然弄懂了苏木的意思。她冲着苏木露出一个笑脸,张嘴哇啦哇啦说了几句,苏木当然是听不懂。但是看意思他也明白,这是跟他道谢呢。 苏木看着小女孩脏兮兮的脸和乱草棚一样的头发,头发里甚至还可见一两只头虱,不由爱心发作。 他假装探入怀里掏东西,实际上是从空间里吸了一块香皂出来,打开盒子取出香皂往自己的头上以及身上比划了一下,然后指了指水,才递给小女孩道:“送你,可以洗头洗澡。” 小女孩歪着小脑袋,虽然听不懂苏木的话,但他的意思她全明白。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心思单纯美好的小孩就好像是小动物。这世上的所有小动物都能明白苏木的意思,反之亦然。 小女孩裹着披袍,捧着木盒,看着木盒里的香皂,笑得像朵花一样灿烂。 一大一小就在河边聊了起来,苏木知道了小女孩的名字叫“娜欧蜜”——当然,他只会音译,而小女孩也明白了他叫做苏木。 太阳跃然升起,大地一片明亮。 娜欧蜜的妈妈看到她和苏木在一起,惊慌失措地叫了起来。对于外来人,她是很警惕的。尤其这一群外来人还一看就很不好惹,他们腰上挂着的大刀看起来是那么锋利,昨天还打来了一头大野牛! 大野牛是很凶猛的、很强壮的,村里最勇敢的猎手都不敢轻易对大野牛下手。一旦哪天猎到了,那必然是要祭祀过太阳神之后,他们才会开始分肉,而这群人却仿佛混不在意。 所以他们是一群比大野牛更可怕的外来人,她们应该离他们远远的!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文明落差 , 不要接触外人,就能远离危险——这是这位头脑简单的年轻母亲心中朴素的想法。 苏木看了他一眼,顿时被她的打扮吓回了眼神。这个女人没有穿上衣,露着胸,只在脖颈间挂了一串粗糙的项链! 苏木扶了扶额头,只想叹气。 这个村庄里,年长的女人穿抹胸的确实不多,只有少数几位少女裹着胸。哎,这是一个怎样落后的村落啊,来自六世纪全世界最发达的大唐王朝的苏木,表示很辣眼。 娜欧蜜跑回年轻女子的身边说道:“母亲,他是个好人,他送我这块这么漂亮的布,还送我洗头洗澡的好东西,你瞧!” 说完把手里的香皂连木盒子一起捧到年轻女子眼前。 年轻女子拿起香皂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淡淡的花香萦绕在鼻尖,她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当即“呸呸呸”了几下,确定了这么香的东西真的不能吃。 她又摸了摸女孩身上披着的披袍,下摆都被娜欧蜜抱在怀里。她吃惊地低声道:“真的是他送的吗?他们说的是什么话?娜欧蜜你听得懂?” 娜欧蜜摇头道:“我听不懂他的话,但是我明白他的意思。母亲,他是好人。” 年轻女子摸了摸娜欧蜜的头,从她身上取下了那件披袍:“娜欧蜜好样的!这么好的布,母亲会用从吉卜赛人那儿换来的针线给你缝一件嫁衣的!” 娜欧蜜开心地点点头,又光着跑回了苏木的身边,苏木摇头道:“你应该穿上衣服,你长大了。” 娜欧蜜明白他的意思,但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村里像她这样大的孩子都不穿衣服啊,有什么奇怪的吗? 苏木也说的有点心累了,打算直接回去喊红袖给娜欧蜜改制一件小衣袍让她穿上。他一直避免自己的眼睛落在她们母女身上,打算走回营地时,河边的人变得越来越多了。好多村里的小孩见娜欧蜜在跟苏木讲话,便都壮起胆围了过来。 苏木被孩子们围在中间,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 看孩子们可怜,苏木又停下了脚步,将手伸入衣袍内,假装在变魔术逗着孩子们,把一群孩子逗得咯咯直笑。最终苏木真的从衣袍内掏出了一大包糕点——实际上这东西当然是从空间摄取的。 孩子们睁大了眼睛,拿崇拜的眼睛望着他。 苏木想了想,告诉孩子们谁先穿上衣服,他就把糕点给谁。 娜欧蜜是第一个明白过来的孩子,她飞快跑回自己家,从杂物堆里取出一条母亲的鹿皮围裙系在自己的腰间。然后她扯紧了腰带,又“咚咚咚”跑回苏木的身边。 村庄里的人围裙都是用一块四四方方的兽皮或者麻布直接围起来,然后用带子一系做成的,款式简单到根本没有款式,因此一家人都可以混穿。 苏木看到他,直接蹲下来帮她把那条拖地的长裙子提到了她的腋下,她母亲的下围裙就变成娜欧蜜的抹胸连衣裙了。 一大一小相视而笑,苏木从油纸包里取了三块糕点放在娜欧蜜的掌心。娜欧蜜跑到自己母亲的身边,分给了她两块。她的父亲一大早就出去山上为全家找吃的了,自然也要为他留一块。 受到娜欧蜜的启发,河边的小孩子一哄而散,纷纷跑回家拿自己母亲或者父亲的围裙当裙子穿了过来。能养住孩子的家庭,在这个村落里多少还算是富裕的,那些穷到连多余的围裙都没有的人,也根本养不住孩子——孩子肯定早就被饿死了。 苏木见状欣慰地点点头,将手里的点心一一分给众孩子。 等林一诺出来找他的时候,发现苏木已经变成这里的孩子王了,跟一群邋里邋遢的小鬼聊得火热。 他都搞不懂鸡同鸭讲的两拨人是怎么交流的。 红袖站在林一诺身后一步的位置,感叹道:“苏君真的是个好人,太有爱心了。” 林一诺对此表示赞同,但并没有抬脚过去。 他不能接受那些虱子和跳蚤,然而这两样小东西几乎是所有贫困的地区都会滋生的东西。因为贫困而不讲卫生的人,太多了——或者也不单纯是贫困的锅,因为在长安那种地儿,便是富贵之家,众人也没有勤洗澡的习惯。 等苏木从孩子中脱身回到营地时,昨晚回船上的那群水手也过来了。 吃完早膳后林一诺将众人聚集起来商议寻找矿脉和植物种子的事。 原水师退下来的那群人,都已过不惑之年,听闻这里居然有金矿和银矿,惊得不行。按说他们这种年纪吃的盐都该比林、苏二人吃的饭多,但实际上却是林、苏两位每时每刻都在刷新他们的新认知。 两人不仅知道海外有新大陆,还知道这片新大陆上有金矿和银矿! 他们到底是怎么学到的东西,当初的无缺公子莫不是给小阀主留下了什么秘本? 所有人都相信金矿银矿这件事情绝对不是两位郎君在信口开河,因为林一诺拿出了一份绘制好的山脉地图。 一位叫做齐世充的美髯公抱拳上前道:“小阀主,我愿留下寻找金银矿脉。” 林一诺点头同意了他的毛遂自荐,事实上,他也是考虑让齐世充留下当管事的。能跟着他一起漂洋过海来到美洲大陆的人,自然都是极受他们大房信任的心腹。 苏木道:“我们打算走陆路,看看这里的山林里还有什么好东西,两艘大帆船就留在这里。” 林广义道:“但是我们没有牲口,不坐船的话物资怕是会成为行路的拖累。” 苏木道:“也不急着马上就走,我们先在林子里捉些牛马充当脚力。今日大家一样分两路,一部分人入林子里砍些树过来,造个木屋,充当留在这里之人的临时住所;我和林三则带十三刀客去捉牛马。” 众人均点头同意。 又过了些日子,几座小木屋就在这片空地上造了起来。 砍树造屋的行动很快,捉野牛的动作也不慢,就是野马群倒是一直没遇上。但有了被苏木驯化的野牛,驼个两辆车的辎重也够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丛林探险 , 这些日子,村庄里发生了不少变化。 首先就是村里的土著男人都变成了林一诺等人的雇佣工,其次红袖教会了村里的女人如何简单缝制衣裙。现在村里已经没有光着上身的女人和完全不穿衣服的小孩了。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就是用他们劳动换来的绢帛裁剪缝制的。绢帛对于大唐的人来说一直是硬通货,可以交换任何东西,对于这些土著自然就更是了。 这么好、这么大的布料,他们以前见都没见过! 村庄里所有的男人都被剃了光头,女人也被剪成了短发,并被要求每天洗澡、洗头,这是最快速消灭虱子的办法。 林一诺拿了一些牛奶香皂出来,由青衣切成两半分给村民们。对于这个做法青衣是很心痛的,虽然这并不是最上等的那类香皂,可也是要一贯一块啊!抵得上他半个月的月钱了! 但是没办法,如果不用香皂洗,这群不知道多久没洗澡的野人根本就洗不干净。 娜欧蜜是个极有语言天赋的孩子,跟着外来者混了些天,她已经能讲一部分汉语了。这真的是意外之喜,由她充当翻译大家跟村庄里的印第安土著沟通起来更方便了。 临走前的那个夜晚,林广义私下找到苏木,问他要不要带上娜欧蜜,毕竟娜欧蜜的语言天赋真的很难得。虽然年纪小,可是充当翻译可以不看年纪。苏木说了要去城镇跟人交换植物种子,那实在是很需要一个土著翻译的。 苏木也有此想法,这些日子,他还得知娜欧蜜不仅会说她们本部落的语言,还跟着吉卜赛人学了他们的话,实在是个异地旅行的好帮手。为了说服娜欧蜜的父母同意,苏木答应给他们一家造个漂亮的小木屋和里面的家具,并且还会赠予他们一头皮毛完整的驯鹿。 娜欧蜜的母亲很惊慌,搞懂了他的意思后就一直摇头,但娜欧蜜的父亲倒是同意了。虽然舍不得娜欧蜜,但女孩子长大了始终都是要嫁出去的,就当是提早出嫁了便是。寻常部落里的女孩子出嫁时,可换不来大驯鹿和木屋。 意见达成一致后,当夜驯鹿就被送进了他们家里。 娜欧蜜兴奋地一晚上都没睡好,倒是她的母亲抱着她一直不舍流泪。 娜欧蜜摸了摸母亲胖起来的肚子,说道:“母亲,你别担心我,我会保护好自己!等我回来的时候,也许小弟弟都出生了,他就可以住漂亮干净的小木屋了,多好呀!” 娜欧蜜的母亲摸着她短短香香的头发,吻了吻她的额头,轻声道:“娜欧蜜,你一定要牢牢跟着那位少年郎啊,千万别离开他知道吗?只有他看起来会保护你,其他人都不会管你的,他们只在乎那位最俊俏的小郎君。” 不得不说,娜欧蜜的妈妈观察力很强。 娜欧蜜点点头,说道:“母亲,我晓得了,你放心。” 娜欧蜜的父亲伸出胳膊穿过妻女的脖颈,将她们都揽在怀里。 …… …… 翌日用完早膳,林一诺和苏木带上了娜欧蜜、十三刀客、青衣、红袖,赶着两头野牛驮着两车货物走进了崎岖的山道里,苏木有一个简陋的背包,里面塞着一件皮毛,因此看起来就鼓鼓的,这是他掩饰自己空间的东西,就放在车头。 娜欧蜜被放在了其中一头野牛的背上,扬着笑脸告别了她的父母和小伙伴。 那群小伙伴看她的眼神里带着浓浓的羡慕。 这些日子以来,娜欧蜜因为嘴甜讨喜,经常能从那群贵人手里得到美味的食物,而且还有漂亮的衣裳,过得比村长家的孩子还要惬意。 出发的时候阳光正好,微风徐徐。林一诺和苏木并肩走在平缓的山道上,在他们的身后跟着青衣、红袖以及十三刀客,在他们的身前还跑着一只刚被苏木驯化的野狗。 野狗的精力很旺盛,时不时地猛上前蹿几步,练习着攻击的技能。 墨西哥的山脉从温带到高山寒带再到热带,各种气候下的树木不尽相同,种类繁多,共有2.6万多种植物。从南到北诸如松杉、栎树、棕榈、榕树、桃花心木、花梨木、人心果树等等依次出现,而其中最多见的植物当属仙人掌。 至于苏木想要的那些农作物倒并不是随处可见。不过他反正是打定了主意去印第安人的聚集地跟他们直接贸易,因此对于山林中有没有这些也就不太在意了。 这一天快天黑的时候,苏木眼尖地发现一个野蜂窝。他喊林一诺一起去取蜂蜜,林广义等人害怕两人被野蜂蛰了,纷纷自告奋勇要上前。 苏木拦下他们道:“我会训蜂的,用不着你们。” 林念祖佩服地说:“苏君,你怎么什么都会?太厉害了!” 训蜂这件事情自然是子虚乌有,但是他们俩确实不会怕任何动物这倒是真。苏木是能沟通动物,而林一诺则是让动物退避,两人搭配取个野蜂蜜自然不难。 很快,他们就取了小半个玻璃瓶的蜜,擦干净手后继续前进。 又走了一段路,众人找了一片宽阔的空地开始埋锅扎营,就地休息。 篝火在空地中央点了起来,既当做照明,又能驱散野兽。 娜欧蜜现在已经不缠着苏木了,她更多的时间是缠着红袖。作为队伍里的两朵金花,她们俩睡一个小帐篷,几天同床下来,关系已经亲密地犹如姐妹。 娜欧蜜的汉语说得越来越流畅了,她大概就是天生的语言之子。 印第安人的五官长相跟唐人略有差异,但是皮肤都是一样的,比起黑人、白人跟唐人的差异那是要小得多了。因此大家有时候都要忘记娜欧蜜其实是个小土著的事实,她好像完全融入了他们,小孩子真是学什么都快。 红袖虽然谈不上多喜欢小孩,但娜欧蜜是与众不同的,她真的很讨喜。有个像百灵鸟一样的小女孩在队伍里叽叽喳喳,能带来不少乐趣。 林一诺做了一小碗的蜂蜜仙人掌果递给苏木,说道:“你试试好吃吗?” 苏木拿起金匕舀了一口送入嘴里,不住点头道:“好吃。” 正文 丛林遇险 吃完果品后,苏木便往林间走,名义上是去找野菜,实际上是避开人群进入空间侍弄田地,挖些蔬菜。他们一路上要吃肉了就地打猎,要吃蔬菜则都由苏木以“挖野菜”的名义带来。 这一片空地所在的位置已经是深山,等苏木拿着刚挖出来的菠菜走出空间时,天已经暗了下来。林间十分静谧,只有虫鸣鸟叫的声音间或响起。 他提着篮子钻出山林,红袖见到他篮子里面的菠菜兴奋道:“苏君,你找到了这么多野菠菜呀!太厉害了!” 说着就上前接过他手里的篮子:“不远处有个小水潭,我去洗菜。” 苏木道:“有劳。” 娜欧蜜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红袖的身后,说道:“红袖姐姐,我,一起去。” 红袖同意道:“好,你就在边上等我,别太靠近水,以防摔水里了。” 娜欧蜜笑着应道:“好!我,帮你。” 两个人大手牵小手地去了。 苏木走到林一诺的身旁,后者正蹲在地上做叫花鸡。鸡是山里的孔雀火鸡,刚才苏木进空间的当儿林一诺去打来的。 苏木看着他抹完了黄泥埋进土里,笑道:“还没烧我就开始饿了。” 林一诺点上火之后在盆里洗净了手,慢悠悠道:“这几天每天都在吃野味,你还没吃腻?” 苏木道:“有美食怎么会腻?有你亲自下厨,一辈子都不会腻。” 林一诺微微一笑,看了他一眼:“马屁精。” 苏木傻笑:“嘿嘿。” 另一边的林广义他们正架起了一个烤架在炙烤热带白尾鹿。 鹿肉上的调料都是林一诺亲手涂的,有蜂蜜还有孜然,被火一烤就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那条被培养成猎狗,取名小灰的无毛犬,甩着尾巴闻着香味在吃一大块新鲜鹿肉。比起流浪时,被众人驯养后的它显然活得滋润多了。连它那头部、腿部与尾巴上极少量的毛发都变得油光水滑。 众人一路上吃吃喝喝打打猎,完全不像是探险,倒像是观光。当然,他们没有受到丛林里毒虫、毒蛇的袭击要归功于苏木和林一诺两人与众不同的特点。 红袖在水潭洗干净了菜正要往回走,忽然一块石头从森林深处砸了过来。红袖如果避开,她身后的娜欧蜜就会中招,她只得举起篮子将石头打开。 红袖一声厉喝:“谁,谁在偷袭?” 说完拾起一块石子反投了回去,这一下算是捅了马蜂窝了。黑暗中“咻咻咻”抛出来无数小石头、小干果,像雨点一样朝着红袖和娜欧蜜袭了过来。 “啊!”娜欧蜜吓得尖叫了一声,抱住了红袖的后背。 红袖反应极快地一抽腰带拉出外衣飞旋起来,挡住了正面的攻击。好在这些投过来的石头、干果劲道不小,但都不蕴含内力,对于红袖来说倒也不难应付。 红袖一边转着衣袍一边往后退:“走,我们快回去。” 忽然,林间响起了一阵清亮的箫声,如流水,如月色,悠悠荡荡、连绵不断。红袖听得箫声只觉心头一荡,热血沸腾,双颊绯红,竟想随着箫声翩然起舞。 而娜欧蜜则早已痴痴呆呆地手脚乱舞起来,嘴里发出无意识的“呵呵”笑声,甚是渗人。 至于那些黑暗中抛石头的东西则直接“噗通”、“噗通”从树间跌落下来,有些跌到水潭里挣扎着往岸边走,有些直接跌地上的则脑浆迸裂一命呜呼。 黑暗中一片惊慌的声音,似有数不清的野生动物四散逃命,很快就没了踪影。水潭里亦“哗啦啦”爬出来一条一人长的动物,有四条短短的腿和长长的尾巴及大嘴。 一出水就朝着另一边的林间飞快爬行,眨眼间消失不见。 红袖见到那东西吓得倒吸一口冷气:“鳄鱼!”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东西了,它的名称是她从苏木的嘴里听来的。昨天白天她还远远瞧见一头在饮水的白尾鹿被它伏击,一口就被咬住了脖子拖进水里。 很显然如果不是箫声响起,这东西就要突袭她们了,而她刚刚是完全没感觉到危险的临近。 箫声倏止,红袖抱住晕过去的娜欧蜜,缓缓输真气入她的体内。 娜欧蜜悠悠醒了过来,望着红袖茫然地说了一句土话。 红袖没听懂,自顾自说道:“没事了,我们回去。” 娜欧蜜甩甩头,跟在她身后往篝火处走。 另一边的烧烤摊上,无毛犬小灰瑟瑟发抖地钻在苏木的脚下,一直到林一诺收起了箫仍旧不敢出来,它的眼中全是对林一诺的畏惧和臣服。 林广义等人亦是深深吸了口气,对自家小公爷的实力又有了新的认识。一直以为箫不过是闲来消遣的玩意儿,万万想不到竟然还能影响听众的心跳和真气。 这也就是没针对他们,若箫声是针对他们的攻击,还不知道会爆发出怎样恐怖的威力。 箫声过后,这里周边掉落了好多飞鸟,但众人暂没有心思去捡拾。 林一诺这是第一次在实战中吹箫,对于真气外化又有了新的体悟,收箫之后闭着眼在回味,一时没有说话。 红袖一手挽着菜篮子一首牵着娜欧蜜走了过来,说道:“刚刚我们受到猴群的攻击,水里还潜伏着一条鳄鱼!幸好郎君及时相助,不然我们危矣。” 林广义紧张地走了上前,关心道:“你没受伤吧?我刚刚听到了娜欧蜜的叫声,正要过来时小公爷吹箫出手了。” 红袖摇摇头回:“还好,没事。” 林一诺淡淡道:“晚上你们就别单独行动了,这林间并不安全。” 红袖心有余悸道:“是。” 纵然她会点武功,可是对上那极会潜伏,又一口就能咬断白尾鹿脖子的鳄鱼,她也不敢说自己能稳胜。 苏木已经在捡掉在地上的鸟了,死掉的待会就直接拔毛去内脏烤了吃掉,摔昏的他则抚了抚它们的羽毛唤醒后放飞。 红袖道:“水潭那边还有几头猴子。” “好,我去瞧瞧。”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夜半大雨 ,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遇新土著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俘虏土著 想到这,林一诺直接坐在树巅,也不下来了,以便观察战局。 底下众人都仰着头看他悠然自得地坐在了树枝上,一方面是佩服他犹如鬼魅般的轻功,一方面自然是很好奇他看到了什么。 苏木直接问道:“林三,你看到了什么?” 林一诺道:“有群印第安土著在混战,一部分人朝着这边逃过来了。我们就在原地休息一下,等他们打完再去看。” 苏木一听这话好奇地要命,但眼前被郁郁葱葱的树林遮挡,他再好的视力都没用,索性一拍双手,如猿猴般顺着树干爬上了树顶。 林一诺阻止道:“别爬这根枝桠,你不懂轻功,太重了,它撑不住你的。” 苏木撇嘴道:“放心,我有眼睛会看。” 说完便挑了一根相对粗壮的枝桠站着,当然,主要的着力点仍是树的主干。 这次抬眼望出去,他也瞧见了那群混战的印第安土著。 一群用兽皮和羽毛装饰着自己的印第安人,手里举着用石头和骨头制作成的简易弓箭和长矛,在追逐另一群类似打扮的人。 苏木爬上来观察的时候那两群人其实已经分出了胜负。现在是胜的那一波在乘胜追击,败的那两三个活口仓皇逃窜、闪转躲避。, 追击的那波人里有一位身材高大的人搭弓张箭,朝着前方激射了出去,直接射在了前方奔逃的那位后背。一声惨乎之后,那人跌了下去,一头栽倒。 苏木同情弱者之心发作,只恨离得远,想救来不及。他对林一诺道:“林三,你还不出手?吹个箫,大家听一曲多好,打打杀杀的伤和气。” 林一诺失笑,从腰间抽出玉箫吹奏起来。箫声潇潇,远远传了出去。林间“哗啦啦”惊起一片飞鸟,地上动物亦狼奔彘突逃窜。 那两拨打得热闹的印第安人听闻箫声愣了一下,接着开始群魔乱舞,脸上露出痴笑,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拼命捶打胸口。更有甚者自撕围裙、乱抓皮肤,直抓出道道血痕仍不停止,如痴如狂。 底下林广义等人则直接就地盘坐,运功抵抗这直钻人心的箫声,受伤的林小五被点了睡穴睡了过去。红袖扯了两团布团塞在了自己的耳朵里,至于娜欧蜜也是被点了穴道昏睡了过去。 苏木见差不多了便喊停了林一诺,箫声止歇。那群印第安人晕晕乎乎地跌坐在地,分不清东南西北。 苏木像猿猴一样在树间跳跃腾挪,快速移了过去。林一诺紧随其后,飘然间在树林间横移,底下众人见了自然跟上。 等众人来到打斗的这一片林子,还清醒着的土著已不多了。 …… …… 贺塞斯是阿兹特克人,是他们部落里的第一勇士、第一猎手,也是下一任酋长继承人。今天他们两个部落火拼,他们部落本已快要胜利的时候,战场上忽然响起了一阵古怪的音乐,等他恢复神智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绑缚着压在了一个像神仙一样的男人面前。 他隐约记得神智朦胧时有个穿着像云一样飘逸柔软衣袍的男人从天而降,面容冷峻,眼神淡漠。 而现在,那人就站在他的眼前,眼神冷冷地看着他。仿佛不是在看一个人,只是看一件货物。 贺塞斯很了解这种眼神,每次他们部落跟其他部落火拼抓到俘虏后,那些人就成为他们部落的奴隶,被他们当成一件货物一样转卖、送人。 一想到自己变成别的部落的奴隶,他就忍不住挣扎了起来。 贺塞斯有些惊慌地看着四周的人,嘴里不住发问:“你们是哪个部落的人?是想要和我们部落为敌吗?” 没人听得懂他的话,唯一听的懂的娜欧蜜此刻还在昏睡着。 就这样,贺塞斯跟他的敌人战熊一起沦为了未知贵族的俘虏,其余的土著都在清醒过来奋力保护他们的武力抗争中,被十三刀客砍死了。留下他们两个活口是为了了解情况。 苏木也不是一味的好心,他虽不嗜杀,但既然是这群土著主动挑衅求死,他也不会心有不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可是他看武侠话本最向往的境界。 一行人把死掉的土著垒起来一把火烧了,这一个动作把贺塞斯和战熊吓得够呛。他们能接受死亡,但是无法接受火葬。因为他们有祖先崇拜信仰,相信轮回转世,而一把火烧成灰后肯定是无法进入轮回的。 他们已经不敢发声了,上身被麻绳绑着,只有两条腿能动,沉默地缀在牛车后面,迈开腿努力跟上那群人。他们很怕自己如果不小心摔了被牛拖死,也会被一把火烧了。 土著的事情告一段落,众人又往前赶路。不知过了多久,苏木听到一阵来自林间的野马嘶鸣。他兴奋地道:“前方有野马群,我们的坐骑来了!” 林一诺欣然道:“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过去。” 两人甩下众人提速上前跑了一段路后,马嘶鸣的声音越发清晰了。穿过一个小山坡,一副如画一般美丽的画面出现在眼前——夕阳西下,青青原野,中间一条倒映着蓝天白云的小河流,河岸两旁聚集着上千匹野马。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苏木怪叫一声冲入马群。野马们纷纷抬起马头观察了一下苏木,没有对他的忽然出现感到惊慌。苏木摸摸这匹高头大马的背,又抓抓那匹膘肥体壮野马的脖子,在马群里挑选了半天。 最后有一匹通体灰色、背短而直,鬐甲长且突出、四肢遒劲的马引起了他的兴趣。此马马头精致优雅,前额稍短而宽,眉心有一抹棕毛,双眼大而深邃,仿佛蕴含千言万语。 苏木一眼就看中了这匹马,他兴奋地追了上去,那马却在他即将扑上来时扬蹄飞奔。那速度绝对如追风一般,拥有猎豹般速度的苏木居然没有第一时间追上。 苏木看着马屁股发足狂追,其他的马匹统统不管,他就认准这一匹了。那匹马显然也是有意挑逗,奔跑了一阵后好整以暇地扭头看苏木,马脸上是一副洋洋得意的神情。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降服神驹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三眼怪妪 ,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压寨夫君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来自哪里? 天空终于渐渐发白,战熊又能看清路了。 然后,他耳朵里就传来了一阵“吱吱”的声音。 下一秒,恐怖的一幕发生了,他看到一只老鼠似乎在魔王面前上蹿下跳! 这是被施过魔法的老鼠吗?为什么看着这么拟人化? 林一诺快速地点了战熊的穴道,把他扔在了这里。战熊吓得要死,他躺在地上浑身僵直,手脚都不听使唤,这个魔王也给自己施了魔法! 他拼命嚷着现在他能看见了,马上就可以带他到贺塞斯的部落了…… 然而林一诺已走远。 见呼喊无用,他马上闭了嘴,生怕他的喊声会引来捕猎的野兽。 …… …… 天亮了,贺塞斯的回归带来了族人们战死的消息。失去亲人的愤怒的村民得知罪魁祸首在智者的屋里,一股脑儿冲到了智者的屋前,嚷嚷着要把里面的罪人剖了祭天。 智者掀开了布帘探出半个脑袋——这是整个村庄仅有的两块布帘之一,另一块在酋长的屋上挂着。 众人看到智者齐齐退后了一步。 对于眼前这个怪物一样的智者,族人是又敬又怕,轻易不敢踏入她的屋子。传说中经常踏入智者屋子的人会受到诅咒,七窍流血而亡。 智者拿自己完全没有眼白的眼睛扫视了一遍村民,被她看到的人都吓得缩了缩脖子。 她的这双眼睛究竟能不能看见东西是整个村庄的迷。有些村民觉得她可以,有些则认为她是瞎的。 智者其实很少在白天出现,所以她的肤色呈现不正常的变态的苍白。 一年到头她只会在祭祀的时候出现一次,而且还会披着一件黑黑的布袍,从头到尾地遮住自己。大部分的时间她都是默默待在她的屋里,如果有人想求教问题,就会带上猎物或食物去换取。 此时她对着众人宣布:“那个男人将成为我的奴,部落里下一任的智者会由我和他繁衍。” 她没有解释这样做的原因,因为没有必要,她只要告诉众人她的决定就行。 不甘的人群散去了,失去亲人的家庭里传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而他们却对罪魁祸首毫无办法。 打发走了众人,智者又回到了屋内。 苏木一夜未睡,看着老妪的眼神带着警惕和嫌弃。 老妪取出了一把深蓝色的石刀和一只碗口破了指甲盖那么大破口的陶碗,径直走向了苏木。 屋内光线十分昏暗,一点点的阳光透过比狗洞大不了多少的窗户照射进来。 老妪的视线全无影响,她很显然早已经适应了这种环境。 苏木皱着眉,看她用那把深蓝色的石刀,在自己的手腕上割了一个口子,根本没有用多少力就割开了。 蓝色的血缓缓流了出来,流进了那个陶碗里。 老妪的神情带着痴迷和虔诚,她相信蓝血能让她获得长寿的秘密。 她太想打破未老先衰的诅咒了。 她的祖上很久以前就记载着关于蓝雪人的传说,记载着曾有君王用他们的蓝血制作永生的神药。 他们几乎是不可战胜的,在这个世界创造了很多神迹,然后又忽然消失于尘埃。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离开的。 他们在这片土地留下了太阳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传说中那里是登天的地方,是人力不可创造的奇迹。 在她的家族里记载着他们唯一的弱点——就是她手里的这块神石。 在这块神石的范围内,刀枪不入、上天入地的蓝血人虚弱得连婴儿都不如。 放了一碗血之后,老妪取了一块脏兮兮的纱布,把他的手腕包了起来,纱布很快被染成了墨色。 苏木本就没有力气,被放了一碗血之后,更是虚弱得连呼吸都困难了。 他的意识渐渐飞走,人生还有许多遗憾,没想到居然在阴沟里翻了船。 在朦胧间他似乎听到了打斗的声音。 …… …… 这一定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忽然闯入了村庄,在折断了第一支射向他的箭之后,他便发了狂。 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他的刀下有一合之力。 他很快就杀到了贺塞斯的面前。 贺赛斯完全明白他的来意,但是他的父亲和兄弟刚刚都死在了他的刀下,他为什么要告诉他那个人的下落? 就让大家一起坠入地狱。 在智者的屋里待得越久,那人中的诅咒就越深。 整个村庄的青壮都被林一诺杀得胆寒,纷纷跪在地上,双手举过头顶求饶。有机灵的人已经猜到了他的来意,指了指智者那间屋子。 林一诺越向那间屋子靠近,头就越痛。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陨石长久地离开了他的身边一样。 这间屋子有古怪。 他远远地停了下来,挥刀横劈,一股看不见的真气外化成刀,把这间屋子一劈两段。 老妪惊慌失措地跳了起来,她活了15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无遮挡地站在阳光下。 林一诺一眼就看到了赤身躺着的毫无生气的苏木,他的眼睛瞬间变得赤红。 刚刚的他其实并未大开杀戒,老弱妇孺即便挡在眼前他都闪开了,之所以给村民们造成恐怖的恶魔错觉,只是因为他的刀太快。 但现在他只想把眼前的老妪千刀万剐。 老妪手里抱着她的神石念念有词,林一诺已经冲了过来,挥刀向她砍了下来。 老妪扬手将手里的一碗蓝血泼向了林一诺,正常情况下,以林一诺的身法和轻功是完全可以闪开的。 但现在他不行。 这个地方很诡异,被泼了一头一身的蓝血后,他的脑袋痛到快爆炸。 忍着剧痛,给了老妪致命的一刀,然后一把将苏木背在身后,飞快地退走。 离这个地方越远,他的精神便越好。 跑出了一公里之后,苏木睁开了眼睛,俯在他的肩上说道:“你来了?是老鼠搬的救兵吗?” 林一诺道:“你现在别说话,我们赶时间。” 苏木道:“你把我放下,自己一个人去喊人会更快。” 林一诺冷冷道:“你现在这么虚弱,我怎么把你放下?” 苏木叹了口气,如他所愿不再说话。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反攻村落 , 林一诺背着苏木快到营地时停了下来问道:“你还有力气吗?能不能进空间去拿个衣服穿上?” 苏木摇头道:“不行,凝不起神。” 林一诺将他放了下来,扶着他靠在一棵树上,瞧了瞧他的脸色,微微皱眉道:“脸色确实苍白得不正常,那我先放你在这里休息,我去去就回。” 苏木疲累地点点头:“好。” 被放掉了一碗血,确实很伤精气神,苏木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四岁之前。那些时日他可能是因为不适应地球的环境,身体状况极差,三天两头的生病,风吹雨淋都不行,药罐子里泡起来的。 但自打六识开窍灵敏后,他便再也没有患过病,更没有流过这么多的血。 林一诺给他留下了自己的佩刀“大夏龙雀”,说道:“我会尽快。” 苏木点点头,露出一个苍白的笑,眼神里的光都是暗的。 林一诺咬了咬后牙槽,一声也不吭地转身走了。 他到营地里时众人已经急得不行了,红袖和青衣见到他的身影一出现便都松了口气。 红袖打量了一下拍拍胸口道:“郎君,你终于回来了,可急死我了。” 林一诺点点头,越过两人找到林广义吩咐道:“由你带队,立刻去把贺塞斯的部落清洗了。若那些人逃走,便不管;若有抵抗,格杀勿论。那边有一间屋子被我一劈两半,你派人守在那里,不要让人靠近。” 林广义施了一礼,中气十足的应道:“是,郎君!” 林一诺又道:“沿途我留了标记,你们循着标记走,很快就能找到目的地。” 林广义领命带着众人离去。 林一诺转身对红袖和青衣两人道:“你们俩和郑医师两个留下来守着营地。” 四人点头应是。 见林一诺吩咐完就进营帐取了衣袍要走,红袖忍不住开口问道:“郎君,苏君呢?” 林一诺顿了一下才淡淡道:“受了点伤,我现在帮他去治疗。” 话毕便施展起轻功飞身走远了。 …… …… 回到苏木边上时,他发现后者正靠着树闭目养神。 阳光透过树叶稀稀疏疏地洒落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影令他的面容带了一些调皮的生气。 踩在落叶上的声音响起,苏木没有睁开眼睛,只轻轻道:“事情吩咐好了?” 林一诺回了一声是的便上来扶他:“营地的旁边就有水塘,我们去那里。陨石还剩一些能量,正好可以全吸收了。” 苏木睁开眼睛,向他伸出手道:“好。” 林一诺一把抓住他的手,把他拉了起来。 他蹲下身子站到他的前面说:“上来。” 苏木也不矫情,直接趴在他身上,叹了口气道:“我还真是走不动路,只好继续辛苦你了。” 林一诺把他背了起来,这一次他不着急了,慢慢开始问他:“昨晚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苏木晦气道:“别提了,那贺塞斯部落里有个巫婆,手里有颗陨石一样的球体,很邪性,一靠近我,我就浑身瘫软无力。” 林一诺皱眉:“那巫婆又是怎么发现你这个弱点的呢?” 苏木道:“我也不清楚,那巫婆有点不对劲,如果没死的话拷问一番倒是能解答我不少疑惑。” 林一诺也不确定适才那一刀会不会要了老妪的命,毕竟当时他感觉自己的状态下滑严重,为了避免意外,一点都没留情。 苏木又说道:“那个人有三只眼睛,我觉得大概率是她天天捧着陨石被辐射的。” 林一诺赞同道:“很有可能。” 他只是匆匆看了那老妪可怕古怪的脸一眼,当时一心救人,并不想节外生枝,此时回忆起来才觉颇多古怪之处。 林一诺道:“这里曾经出现过与你一样的蓝血人。” 苏木赞同道:“确实。那巫婆有一把陨石做的匕首,直接割开了我的手腕放血。她那个模样绝对不是第一次见到蓝血人,我很怀疑有蓝血人在这里遭受过非人的虐待。” 林一诺淡淡道:“那巫婆挨了我一刀,不出意外应是活不了。如果能活着就更好,我们可以从她口里拷问出不少东西。” 说话间两人到了水塘边,林一诺褪去外袍,拉着苏木一起下了水塘。两人直接仰面躺入水里,吓得原本在里面的一条鳄鱼退走了。 有位大杀神进来了,是精神上的压制。 林一诺取出那块陨石,握着苏木的手,很快就进入了心意相通的境界。 他终于感受到了苏木的身体状况,竟然已经是连呼吸都困难的程度了。 林一诺紧紧握住了苏木的手,徒劳地向他输入真气。这真气入了苏木体内就像石沉大海,毫无作用。 苏木在意识里阻止道:“别浪费真气,没用的。” 林一诺却不管不顾,总觉得哪怕只缓解一分也是好的。 剩下的陨石能量只有一点点,很快就被吸收完了,但苏木的情况并没有什么太大好转。而林一诺倒因为不断输出真气,将自己的丹田压榨得近乎枯竭。 林一诺将苏木扶回营地,红袖和青衣见了两人的模样均大吃一惊,急忙迎上来。 “郎君,你们怎么了?怎地脸色苍白若斯?” 林一诺神色疲倦道:“我没事,力竭罢了。去炖罐海带排骨汤。” 海带是可以补血的,而他们刚好有携带。 “是。”红袖领了命,担心地瞧着两人进了营帐才走开去烧火。 青衣道:“我唤郑云龙过来。” 林一诺淡淡道:“不必,下去吧,无事莫来打扰。” …… …… 林广义等人的清洗之路十分顺利,沿着林一诺留下的标记,他们很快就来到了这个村庄。 整个村庄安静得不太正常,众人走近一看,才发现这里已然十室九空。从现场留下的痕迹看,那群人逃得很匆忙。 贺塞斯对林一诺等人的实力心有余悸,根本不信他们会放过部落,索性放弃这片土地举村迁移。 黎明时的那一场打斗,使他们的部落失去了自己酋长,贺塞斯作为继承人当即成了新任酋长。 他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下令举村轻装上阵,立刻转移。反正他们本就有游牧的习惯,在这个地方已经待了近两年了,也是到了该走的时候。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审问土著 部落里的智者虽然挨了一刀,但是还没死,只是众人谁也不敢靠近那片地方。权衡利弊之后,贺塞斯放弃了只剩半口气的智者,任她自生自灭。 他们部落是没有救活她的医疗实力的,与其带着她变成部落的拖累,还不如现在就放弃。 至于她那些古怪的带着诅咒的玩意儿,自然谁都不敢碰。这一任的智者还没培养后代就眼看不行了,他们要那些东西也没用。 万一不小心沾了诅咒,自己也生出来不人不鬼的怪物怎么办?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所以现在村里就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根本不适合迁移的人。与其死在路上,不如留在村里赌一赌运气。 林广义将剩在村内的老弱病残赶到一处看管起来,又按林一诺的要求找到了那间被他的刀气劈毁的屋子,团团围住,连一只鸟都不让飞进去,并派了人回去报信。 …… …… 林一诺和苏木骑在新鲜降服的马背上,身后跟着两辆拖着辎重的牛车。 娜欧蜜这次坐在了红袖的怀里,跟她共骑一匹母马。郑云龙及其徒弟也一人分到一匹马。 苏木带回的野马相当富余,虽不至于一人两匹,但交替换马还是不成问题的。 等众人慢悠悠来到这片村庄时,夜幕又降临了。 苏木勒马停在村口,心戚戚道:“这地方我有点阴影,不太敢进。” 林一诺停在他的旁边淡淡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东西既然对你有这么大的克制作用,绝不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 苏木转头问他:“这是不是对你也有影响?毕竟你也吸收了那么多的陨石能量。” 林一诺道:“是的。” 苏木道:“那你去看,我在这等你。我一靠近就连坐都坐不住。” 林一诺点点头,一夹马腹,身下的这匹棕色带一丛白毛的宝马便踱步上前。 被他挑中当坐骑的这匹马很有戏精的天赋,林一诺第一次乘坐的时候,它直接瘫倒装死。 林一诺想了想,便举起手掌,作势要一掌将其拍死。那马极会看眼色的地一咕噜又爬了起来,精神抖擞,还拿马头亲热地蹭蹭他的手,以示讨好。 全程围观该匹马变脸绝技的众人均无语了,最近的动物都仿佛成精了。 …… …… 一人一马来到那片废墟前,一股很不舒服的感觉又冒了出来,林一诺脑袋开始发昏。 他皱着眉看着倒在废墟之间的那个老妪道:“郑医师,你去看看那人还活着吗?活着的话抢救一下。” 郑云龙道:“是。” 说完就上前查看了一番,回道:“小公爷,此人还活着。” 接着招呼自己的徒弟就地取了一块床板,扛着她走出了这块地方。 众人在村里挑了几处屋子,开始清理打扫,权当今夜的住所。而林一诺则带着青衣和林广义两人在这片地方搜索所有的陨石——当然,除林、苏两人外,队伍里余者并不知这东西是陨石。 片刻后,一颗陨石球、一把陨石刀,还有一个陨石园圆盘便被找了出来。 看得出来这三样东西有些年月了,且经常被人使用。 林一诺对青衣道:“空出一个木箱将这三样东西装起来,放远一些。” 青衣应声去了。 林一诺骑马回到苏木的身边说道:“找出来三样,让青衣收起来了。” 苏木道:“这东西在这里就是个祸害,你瞧那屋子的周边,寸草不生,与村里其余人家大有区别。” 林一诺沉吟了一会儿后说道:“等把这些村民都审一遍了解些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吧。” 苏木同意道:“如果能直接审问那个老妪,应该收获最大。” 林一诺看了看老妪被带走的方向,没有说话。 等屋子都清理出来后,红袖将林一诺带到了村里最大的那间土屋里休息。里面已经铺上了地毯,点上了水晶宫灯,跟原先简陋肮脏的模样不可同日而语。 苏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需要早点休息。现在有了这么多屋子可以住,他就不跟林诺挤在一起了,直接找了一间收拾干净的屋子进去休息。 在他睡下后不久,耳边传来了“吱吱”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发现一只灰老鼠站在自己前方的地上,一对鼠目正望着他。 对别人来说,所有的老鼠可能都大同小异,无法区分,但苏木可以。 他认出了这是被他蛊惑过的那一只,笑了笑,随手抛了一块点心给它,说道:“多谢鼠兄,等我恢复力气了就把你收进空间里。那里我种满了粮食,养你到老。” 老鼠得了他的保证便钻到了他的床下不动了。 另一边林一诺正拉着还有些兴奋的娜欧蜜在审问土著,主要内容都围绕着老妪和她的那颗陨石球。 被抛弃的这些老弱病残并没有保守秘密的想法,只要能够活命,他们什么都愿意说。 通过对几个人的审问,林一诺已经初步了解了情况。 原来那个老妪竟然不是老妪,而是一个只有十五岁的未老先衰的少女。部落里都在传说,智者因为窥探天机,所以受了反噬——历代所有的智者都是畸形人。 根据这些土著的供述,结合林一诺自己了解的知识,他已经大致能分析出真实情况。 这个部落在很早之前就得到了陨石,并因此而掌握了依靠陨石预知未来的方法。当然代价也很大,长期与陨石的亲密接触,导致他们全部都被辐射变形,寿命短暂。 这个所谓的智者屋里肯定有记载着关于陨石的文献,等明天天亮了,林一诺打算亲自去好好找找。 现在陨石已经被收在木箱子里,远远放在了村尾,派了人把守在外。 虽然陨石的辐射对正常的人类来说是种伤害,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林一诺是一定要把这几样东西带走的。 这些可以克制自己和苏木的陨石,必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但愿明天查过那女巫留下的东西后,他能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他也不想他身边的人被辐射至死,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把这东西收进苏木的空间里了。不过这得等苏木完全恢复过来后才能试一试。按之前其他陨石的情况来看,收入空间是可行的。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找到资料 , 翌日林一诺和苏木一起将那个部落智者屋里的所有东西都梳理了一遍,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一箱子刻着画与字的各种兽骨。 虽然不认识这里的文字,但因为有不少插画,倒是能看图反推出一个关于蓝血人的故事脉络。 在很久很久以前,这个部落的先祖看到了从天而降的神人,他们起初十分虚弱,被部落的人收留,流血的时候是蓝色的。 后来他们渐渐占据了部落的主导权,在这里发明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有不需畜力就能跑的车、能吊起千斤巨石的大怪盒子,还有会自己发光的水晶球…… 这不就是未来世界的文明吗? 苏木和林一诺面面相觑。 苏木道:“没想到这地球上来过这么多我的同类。” 林一诺道:“现在你不怀疑自己外星人的身份了?” 苏木叹了口气:“我割了四哥的手指看了,他的血果然跟我不一样。而且身上发生了这么多的古怪,再自欺欺人也没意思。” 林一诺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反正你父母从小将你当亲儿般养大,你究竟来自何处其实不那么重要。” 苏木耸肩道:“我也是这么想。” 过了一会又说道:“等我精力恢复些,我们要不要试试吸收那几块陨石?顺便救一救那巫婆,她嘴里一定有不少东西。” 林一诺淡淡道:“到时候再看吧。” 顿了顿又问道:“你现在感觉身体怎么样?” 苏木微笑道:“好多了,只是还不能打开空间,但至少恢复了不少力气,六识也回来了不少。” 林一诺点点头,说道:“今天猎了一头野猪,我做了一份猪肝,你记得多吃些,补血。” 苏木笑着道谢。 林一诺不再说话,把这些兽骨抱回了自己暂住的那间屋子,开始取出笔墨纸砚,誊写这些兽骨上的文字。 苏木跟着进来,看到他的动作后不由问道:“你能看得懂这些文字?” 林一诺道:“当然不能。” 苏木又问:“那你是打算去找能看得懂的人翻译吗?” 林一诺道:“当然不。” 苏木道:“那你誊写这些干嘛?” 林一诺道:“我只是想弄懂这上面记载的都是什么内容。” 苏木奇怪道:“你都不认识这些文字,怎么去弄懂啊?” 林一诺指着那些象形字道:“你不觉得这些字看起来挺眼熟的吗?” 苏木瞧了瞧说:“反正不是我们汉子也不是英文。” 林一诺笃定道:“这些文字看起来跟汉字是一脉相承的,而且这里的土著长得跟我们汉人也很接近,一样的皮肤,五官虽略有区别,但也不算大差异。便是在大唐,南北方的人长相都还不一样。” 苏木动容道:“你的意思是这些土著是从我们神州大陆远渡重洋过来的吗?” 林一诺淡然道:“可能吧,但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情。我只是觉得能从汉语的基础上分析出这些兽骨文的语法结构,反正现在左右也无事,等到城市里后,我也可以买些当地的书来学一学当地文学。” 苏木笑道:“好吧,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林一诺挥挥手,道:“那你现在滚出去吧,别打扰我了。” 苏木笑着退出了他的屋子,他决定去看看那个未老先衰的十五岁的女巫救醒了没,如果醒了,直接拷问她显然更方便。 走到关着她的那个屋子外面,正好遇到郑云龙从里面出来,上前问道:“里面的人怎么样了?醒来了吗?” 郑云龙摇头道:“她恐怕活不成了,小公爷那一刀实在太厉害了,她没有当场死亡已经是生命力顽强,想要醒来除非有奇迹出现。” 苏木走进里面看了看躺在床上皮肤如老树皮一样的女巫,心里说不上什么感觉。这女巫留给他的印象就是变态,不是因为她的长相,而是因为她的所作所为。 如果她能自己醒过来是最好的了,苏木是一点都不想自己亲自动用陨石能量救敌人。 看完这个女巫,苏木走出了外面,在村里随处瞎逛,看到了悠然的娜欧蜜。 娜欧蜜此时坐在一颗横卧着的枯树干上,一边荡着两只小脚,一边吃着水果,甜蜜的感觉透过味蕾让她幸福地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离开家这些日子,她除了在想起家人时有些失落外,其余的时间都感觉特别幸福! 毕竟在苏木这些贵人没有出现之前,村庄里可是经常填不饱肚子的啊。她有个很好的小伙伴就是在去年的冬天活活饿死的,还有很多女婴出生就会被家人掐死。 她很快就听到了苏木的脚步声,扭头看过来笑着打招呼道:“苏!苏!你,好了吗?” 苏木点点头,在她的身旁坐下,回道:“好多了。” 娜欧蜜跟他分享了一点水果,笑道:“吃,好吃。” 苏木接了过来放嘴里,同时道:“多谢。” 娜欧蜜又凑近了苏木的耳边道:“苏,老妖怪,会诅咒,我,听到了。” 苏木揉了揉她短短的头发,笑道:“放心,我很强的,不怕诅咒。” …… …… 在这个村庄修整了几天后,苏木彻底恢复了过来。现在他看到猪肝、菠菜和海带等物都有点怕了,林一诺这些日子除了研究兽骨上的文字就是给他做这些吃的,吃得他都腻了。 他养的那只宠物老鼠跟宠物狗天生不合,天天掐架,老鼠自然是完败的,要不是苏木发现的早,估计它早就被狗玩死了。 所以这天他一能进入空间,就把老鼠带了进来。 一进来就遭到了一块土疙瘩的攻击,幸亏他反应快避开了,在一看,攻击他的正是前阵子被他出于好心救到空间里的猴子。 这只猴子的手还没好透,一直曲着不敢动,但即便如此,它也不老实,把空间里的田地糟蹋了不少,黄瓜藤、菜秧都被扯得七零八落。气得苏木揍了它一顿,揍得它嗷嗷叫。 至于那只老鼠,一进来就扑到被猴子咬了一口随手扔在地上的黄瓜上,啃得不亦乐乎,完全忽视了一人一猴。 这玩意儿,比前几天苏木喂它的那些更好吃!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深夜参悟 , 把猴子揍了一顿后,苏木开始认命地下地干活,看能不能把那些被糟蹋的蔬菜抢救回来。等他忙完已经是半个时辰后的事情了,这时一鼠一猴就一个蹲在石凳上,一个趴在石桌上,呆萌地看着他。 苏木舍不得用水潭里的灵水洗手,他把那些被猴子霍霍了几口的黄瓜堆在一旁,对着老鼠威胁说:“饿了就吃这一堆黄瓜,不准下地捣乱知道吗?要不然还把你扔外面让狗收拾你。” 老鼠顿时露出了一股委屈的情绪,苏木没理他,直接抓起猴子退出了空间。 猴子的脑袋令它无法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吓得“唧唧”乱叫。明明前一刻还在一片田野旁,怎么下一刻就变成到了一间狭小的牢笼里了? 苏木直接把他丢出了屋外,说道:“滚吧,伤好的差不多了,你恢复自由了。” 但这个自由显然不是猴子要的,它又跟着苏木走进了屋里,站在他旁边看着他洗手,同时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苏木洗完手再一次把它扔了出去,并举了举拳头晃了晃。 想到刚刚挨的揍,猴子没敢第一时间再跟进来,但是它也不想离开,直接就蹲在门口不动了。 等红袖和娜欧蜜来找苏木用晚膳时,便见到了那只猴子。 红袖想到之前被猴子用石头扔的场景就生气,对眼前这一只自然也恨屋及乌,但娜欧蜜却很喜欢。小孩子总是天然对小动物感兴趣,且那天天暗,她根本就没看清攻击她们的那群动物是什么,也就无所谓什么阴影不阴影。 吃完晚膳,众人都知道了苏木又养了个宠物,从之前的老鼠又增加了一只猴子了。虽然心里好奇苏木为什么总是养奇葩宠物,但尊卑有别,众人自然也不会提出什么异议。 林一诺这段时间把手下的人和留在村里的那群老弱残都派了出去找当地书籍。有了土著的带路,又有猎物和金叶子做交易,找到新的村落和城镇换书籍并不难。 很快林一诺就拿到了几本孩童学字的启蒙书籍,开始了自习。 对他来说,天下语言都有共通之处,学习一门新的外语不用花费太多时间。或许精通不容易,但他只是想读懂那些留在兽骨上的记载还是不难的。 至于那个女巫到底是没能醒过来,发了几天高烧后,在痛苦中死去了。没能拷问出她所了解的秘密自然有点失望,不过好在本来也没把太多希望放她身上。 …… …… 入夜,林一诺将最后一块兽骨上的文字也翻译出来后,沉吟了半晌,才起身往外走了出去。 此时万籁俱静,除了值夜的刀客,其余人都已经休息了。 今晚值上半夜的人是林念祖,看到林一诺出来上前施了一礼:“小公爷,可有吩咐?” 林一诺摆摆手:“没事,我去找苏君。” 林念祖便又退回了黑暗里。 待林一诺走进苏木所待的那间屋子时,苏木还在熟睡,他的床脚蹲着那只赖着不肯走的猴子。猴子见到林一诺进来就僵直了身体,一动也不敢动,至于保护主人什么的,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林一诺走到床边坐下,轻轻喊道:“苏木,醒一醒。” 苏木的睫毛动了动,睡得正香,不太想醒来。朦胧中有人进来他是有感觉的,但是因为没有感受到杀气之类的危险,所以他就不管了,继续睡自己的。 见他不醒,林一诺又去推了推了他的肩膀:“醒一醒。” 苏木被从睡梦中拉醒,打了个哈欠,看着黑暗里的人道:“林三,怎么了?半夜了还过来。” 林一诺道:“我已经大致弄懂那些兽骨上的文字了,” 苏木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说道:“都写了些什么啊?” 林一诺道:“关于蓝血人的一些记载以及使用陨石的办法,有空了我再细说给你听。现在我们先去水潭边参研一番陨石吧,如何?” “好吧,那就试试。” 这三块陨石今天苏木试过想收进空间,但没有成功。他一靠近这些陨石,整个人就虚弱不堪,别说打开空间了,就是呼吸都有困难。 林一诺摸黑走到了村尾新搭起来的一个小帐篷里,取出放在里面的装着陨石的木箱。这个地方本来有人把守着,但自从三天后开始不断有人莫名其妙出现流鼻血的症状后,林一诺就取消了把守的人,只令人远远地看着。 林一诺运起真气抵挡着陨石的强烈辐射,抱着木箱往水潭边走,苏木早已经在水里等着他了。 等他连人带木箱跳入水里后,苏木就感觉到了强烈的不适。 苏木躺在水潭底部头晕目眩道:“这东西辐射太强了。” 林一诺将他扶了起来,道:“你能坐起来吗?盘腿坐着。” 苏木揉了揉脑袋:“勉强可以,很难受。” 林一诺坐在他的身后,几乎将他揽在了怀里,道:“如果坚持不住就靠在我身上。” “嗯。” 两人就这样坐在水底,陨石被从木箱中取了出来,放在两人的身前。月色透过水面照进来,那些陨石仿佛隐隐泛着幽光,有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林一诺道:“他们的资料里记载了陨石有易筋洗髓的效果,能令人脱胎换骨,这些其实我们之前已经体验过。” 苏木道:“可是以前的那些陨石对我并没有明显的伤害。” 林一诺道:“那是因为这几块能量更强,以前我们遇到的那些能量本身就散失了不少。就好像我胸前挂着的这块一样,能量越少,颜色越浅,而你瞧这三块,都是深墨蓝。” 苏木同意了他的说法。 只是近距离接触了这三块陨石一点时间,他就感觉有点坐不住了,索性放松了身体,向后靠在了林一诺的胸口。 林一诺环抱住他,以防他摔了,心跳微微有些加快,然后他深吸一口气道:“我们开始吧。” 苏木微一点头,连话都感觉没力气说了。 林一诺虽然同样不好受,但运起真气的情况下,尚能抵挡。他从小就受到陨石的折磨,对这种痛苦早就很熟悉了,因此撑住一阵是完全没问题的。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脱胎换骨 林一诺猛地运功,真气外化,注入了身前不远处的陨石中。 陨石球、陨石刀以及陨石盘三样东西顿时变得流光溢彩,一股无形的冲击波散发开来。 两人同时剧震,有如触电,仿佛回到了第一次无意间吸收陨石的那个场景。 陨石好似活过来一般,疯狂的能量直钻身体经脉而来,如大海倒灌进了溪流,眨眼就要淹没一切。 苏木本就浑浑噩噩,此番被能量一冲更是犹如深陷泥潭,他发狠咬破了自己的舌尖,努力维持灵台的最后一点清明。 林一诺与他现在是心意相通的状态,对他的感受完全明白,他更明白这次已到了十分凶险的地步,很有可能两个人都会交待在这里。 若他此刻收手立即离开,当然可以保住自己,但苏木必然被这股如沧海巨龙一般的能量冲垮。面对这种情况,他根本不需要进行任何天人交战,就像第一次的选择一样,哪怕是必死,他也会竭尽所能地先护住苏木。 他当即从苏木的身上全力吸取那股能量。 “噗!” 情况跟第一次一样,他猛地喷了一口血,血融入水中,顿时惊走了不少河鱼。 虽然喷了血,但林一诺却一点都不觉得痛苦,反而有种通体舒泰的感觉。 他丹田内的真气是呈星云状存在的,此时牵引着这股能量也做星云状缓缓转动。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所有经过他丹田被星云状真气牵引过的能量,顷刻就会从不停挣动的巨龙变成温顺的小蛇,再次回输给苏木的时候,便能令他恢复一些精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辰,经过了多少次循环,这股能量忽然一弹,令两人同时弹开,一个前扑,一个后倒。 两人都有些精疲力尽,但却都明白这一次收获匪浅。 林一诺首先起来,第一时间不是想着做内视检查自身,而是伸手拉住苏木以意识交流道:“你怎么样?” 苏木梦呓般道:“差一点点小命玩完,但现在又说不出的舒服。” 林一诺见他真的没事,这才开始内视,顿时大吃一惊,一阵兴奋的感觉席卷而来,若非此刻是在水里,他真想大吼一声。 他的经脉和丹田成倍地强化了,彻底脱胎换骨。倒不是说他顷刻间就增加了多少内力,而是经脉和丹田就如同由大海变成了星空,未来自然是无限可能,修习起来亦事半功倍。 本来像他这种级数的高手,武功内力每一次的精进都是难比登天了,除非有高手不断给他喂招。前几次吸收陨石也算是能给他带来不少好处,但远没有到脱胎换骨的地步。 而这一次,是真的脱胎换骨了,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变了颜色。 想到这,他浮出水面,以指甲划破了自己的手指,借着月色看流出来的血液中竟然是红中带了一丝金! 苏木将三块颜色变浅了非常多的陨石收入空间,然后也浮上水面,瞧见林一诺的脸忽然低叫道:“林三,你怎么又变得更好看了?皮肤好似莹玉一般会发光,现在说你倾国倾城都可以。” 林一诺失笑道:“怎么,你心动了吗?” “咳咳!”苏木假咳了一下,岔开话题道,“咦,你瞧今日的月亮怎么不好看了?看起来坑坑洼洼的。” 林一诺按压住出血的手指,举头望明月道:“不是月亮变了,是我们的目力又增强了。” 苏木点头道:“确实如此。” 接着,他取出两块香皂,递给林一诺一块道:“反正都已经在水里了,我们就舒舒服服地洗个澡吧。” 林一诺笑着接了过来道:“好。” 两人洗净后爬上岸,苏木顾不得取干净衣服,惊讶地指着林一诺道:“你的玉佩呢?” 林一诺低头一看,脖颈间只剩下一圈红绳,玉佩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他皱眉道:“难道是刚才的过程中化为粉末了?” 这是非常有可能的事情,因为这块玉佩本来就已经颜色越来越浅,林一诺早就有心里准备。 苏木担心道:“这样会影响你的身体吗?要不那把陨石匕首给你别在腰间?” 林一诺想了想道:“暂时不用,先看看情况。” 他一把扯断了红绳,随手一扬,仍其飘在夜风中。他的心情说不出的痛快,就好像挣脱了一直束缚着自己的绳索一般。 苏木见他如此也就放下心来,反正空间里还有三样陨石呢,如果林一诺仍有需要,随时可以拿出来的。 他取出了干爽的两套衣袍,递给林一诺一套:“穿上衣服吧。” 两人脱掉湿透的裤衩换上干爽的衣袍,林一诺把自己和苏木的头发都以真气催得半干。 林一诺忽发奇想道:“你把空间里放着的那块毯子拿出来铺上,我们今晚就幕天席地睡这里吧。” 苏木想了想也觉得很好,正要依言取出毯子,忽然顿住了动作。 林一诺讶道:“怎么了?有什么情况吗?” 苏木转头看了看他,微张了嘴,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伸手抓住了他的手,一起将他拖进了空间里。 一进空间,林一诺便也微张了嘴。 眼前的空间着实大变了模样!原本仅仅一亩多方的空间,此时扩大了近百倍,以林一诺目测,怕不是有一倾之广。而原本只有水缸那么一点大的小水潭也扩大了数十倍,此时已变成了一个小湖泊,水面上还泛着袅袅白烟,望之犹如瑶池仙境。 林一诺不能相信地道:“我这不是产生幻觉了吧?” 苏木捏了他一把,问道:“疼吗?” 林一诺笑骂道:“你不会捏你自己吗?” 苏木笑嘻嘻道:“那就是真的了!天!我以后都不用在外界种地,光是种自己空间的地都绰绰有余了。要知道空间内的植物生长速度可比外界快了三倍啊,而且土壤还比外界肥沃多了。” 说到这,他忍不住奔向田间,快活地检查着各处的土壤质量,想知道跟之前的空间是否一个水准。 这一检查,他就欣喜若狂,完全可以肯定新扩大的空间只有比之前更好,不可能会差。 这一次的收获当真是不小。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世外桃源 林一诺笑望着在田野里撒欢的苏木,喊道:“这空间越来越灵了,我感觉连呼吸的空间都比外面新鲜。不若我们在这里搭一个两层小楼,偶尔可以来空间里放松休息,你看如何?” 苏木当即赞同道:“好主意,明天我们就砍树伐木!” 之前的小木屋只是充当仓库用的,人住着可不舒服。 苏木检查了一遍空间后又跑回了林一诺的身边,与他并肩而立,望着属于他的地盘道:“我还要移植一些花花草草过来,椰树也可以种两棵,椰汁和椰肉都很好吃。” 林一诺欣然道:“如此甚妙,再种一片桃林,就真的是世外桃源了。” 苏木畅想了一番那个场景,顿时美滋滋的:“这一次的收获真的太大了。” 苏木都等不及天亮,现在就想去外面的林间挖椰树和桃树,以及其他花花草草。 林一诺见他在兴头上自然也不会反对,跟着他一起出了空间后就离开村庄,直奔山林。 这里是热带,椰树自然随处可见。苏木取出空间里的两把锄头,递给了林一诺一把:“跟我一人挖一颗。” 林一诺道:“好。” 随即两人就“哐哐哐”地挖起了树来。 苏木选的是野生小椰树,不是很难挖,很快就被连根挖了出来,直接收入空间。 然后两人又继续在山林里找着其他的植物,看到什么奇花异草就小心翼翼地连根挖出来扔到空间。 两人都算得上脱胎换骨,此番虽然是夜间行事,但视力并不受影响。事实上,现在的他们只要认真看,哪怕是落在地面上绣花针都能看得见。 往山里走了一阵,苏木看到一片近六米高的灌木状植株,顿时兴奋道:“是棉花!是一丛野生棉花!这东西在热带果然长得高大!” 他很早就想找棉花了,棉花可是有着很高的种植价值的,在未来是世界上主要的经济作物之一。去年苏木在岭南的山上也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没想到今夜无心之下倒遇上了,真是意外之喜。 其实棉花在大唐的国土上也是有的,只是都野生野长在山林里,还没被唐人驯化播种。他来美洲也没想过要找棉花,但既然现在看到了,当然要全部都带走! 棉花是一年生草本,春播秋收,已快进入采摘季了。 这一片棉花枝杆上都是绿色蒴果,俗称棉铃,等完全成熟的时候,棉籽上的茸毛便从棉籽表皮长出,使整个棉铃裂开,露出里面柔软洁白的纤维。那纤维便是棉花了,既可以加工成棉布,又可以直接充当被子、冬装等等的填充物,极为保暖。 苏木小心翼翼地把这一整片野棉花林都拔了起来,放进空间后,他直接招呼了林一诺一声,就拉着他一起又回到了空间。 他必须赶快移植这批棉花,如果耽搁久了棉花死了那他恐怕也要哭死了。 林一诺不太懂这些,便索性在水潭里抓了一条之前就养在里面的鱼,从小木屋里取出野炊的工具开始做鱼脍吃。 而苏木则忙忙碌碌地在田间移植着棉花,等都种好好,他又去木屋里面取了个水桶从水潭打了一桶水来浇。 种好棉花后,他索性把那椰树、桃树和花花草草也种了。 椰树种在了木屋的后面,那些花花草草则种在木屋前面,桃树种在更前面的一块空地上。 这一片,他打算就是造房子、做花园用了,不种菜。 等一切弄好后,苏木直接去水潭边洗了洗手,然后便来到石凳旁一屁股坐下来。 林一诺给他夹了一块沾了些芥末的鱼脍送嘴里:“空间进化后这鱼都变得更美味了,你吃吃看。” 苏木一嚼鱼片,果然丝滑鲜嫩,口感好到不行,笑道:“这是真好吃。” 然后他自己拿起筷子开始吃林一诺给他新切的半盘,沾着后者自制的酱油和芥末,美得味蕾都感觉要爆炸。 “太好吃了!这还是河鱼吗?我感觉都有海鱼的口感了。”苏木边吃边赞,“下次我们去海里捉条金枪鱼来放空间里养两天,然后做鱼脍吃。” 林一诺拊掌笑道:“好啊,要蓝鳍金枪鱼,这货一般生活在大西洋,离这里也不算远了。” 苏木道:“还有三文鱼,书上说三文鱼做鱼脍也很好吃。” 两人就这里的海水产又议论了一阵,说到最后口水都来了,恨不得马上飞到大西洋去捉鱼。 正说笑间,苏木瞥见了在木屋的旁边探头探脑的鼠小弟,顿时笑了:“过来,给你也开开荤。” 便把剩下的鱼头鱼尾都放一旁引逗它。 鼠小弟瞅了瞅林一诺,又瞅了瞅鱼,扭扭捏捏不敢过来,苏木索性直接抛了过去,鼠小弟一口咬住鱼尾就拖走了。 林一诺好整以暇道:“这老鼠是被你强化过了吗?看着挺有灵性。” 苏木道:“大概是吃空间里的黄瓜吃多了吧,估计也喝了不少灵水。” 林一诺转头看了看已经变成了小湖泊的灵水,喃喃道:“这水确实很奇妙,可惜带不出去。” 想到这他不由道:“我要再酿一批酒,就在空间里用灵水酿。” 单纯的水是带不出空间的,但加工后便可以了。比如用灵水酿酒、做饭、做菜之后,都可以拿出空间。 苏木也赞同道:“嗯,现在有这么一片湖泊,你放开了用,多酿一些,我们还可以拿去卖。” 林一诺失笑道:“你把我当酒匠吗?” 苏木哈哈干笑了两声,道:“岂敢,岂敢,我开玩笑呢,林少亲手酿的当然只给我们自己吃了。我喜欢果酒,你酿果酒吧。” 林一诺微微一笑道:“好。这里还有一种植物叫做龙舌兰,长得非常像变大版的凤梨,多汁且富含糖分,可以用来酿酒,是这个地方的特色酒。” 苏木一听就心动了:“那我也去挖一些来移植进空间里,反正空间里什么都种得活。” 林一诺道:“也可以。你多挖些,到时候我们去岭南买几块地,这些热带的植物可以移植到岭南。龙舌兰算得上全身都是宝了,果实可以酿酒,茎叶上用刀划开一小口可以用嘴吮吸里面的汁液解渴,苔茎还可以盖房子,其植物纤维可以制作各种工艺品。” 苏木自然从善如流。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翌日清晨 , “苏!苏!起来了!” 娜欧蜜钻进苏木的屋子,拿着两片叶子在苏木的脸上扫来扫去。 这个村庄里是没有门的,要么挂着布帘子,要么就是用棕榈叶代替,根本没有锁的概念。 苏木一把将两片捣乱的叶子抓了过来,十分不情愿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 娜欧蜜“咯咯”地笑着说:“苏,做贼,昨夜?太阳,很高。” 苏木没好气道:“你个小丫头不围着小孩子玩,找我做什么?” 这个村庄被抛弃的土著里也有几个孩子,都是没有父母的可怜人。这几天娜欧蜜已经跟他们成为了朋友,孩子们的友谊总是来得那么容易。 娜欧蜜道:“红姐姐,说走,今天。” 苏木这才记起来今天是他们计划好的出行日子,昨夜空间升级,他兴奋之下完全把这件事忘记了。 他看了看外面确实已经日上三竿,昨夜他种完棉花后又连夜挖了好几棵龙舌兰进空间种植。忙完回到村庄里睡觉,至现在才不过两个时辰,因此才起不来。 他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了起来,对娜欧蜜道:“林少也没起吗?我们计划变了,今天还不走,再耽搁一天。” 娜欧蜜摇摇头,这群人里就是身上有刀疤的林小六她都敢接触,唯有林一诺,她不敢围着。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看起来云淡风轻一脸和煦的美男子,就是给她很危险的感觉,她有一种小动物般的直觉。 苏木从屋里拿着洗漱用具,到水潭边洗漱,娜欧蜜就像根小尾巴一样一直跟着他。 苏木不由奇怪道:“你今天很奇怪,为什么一直围着我?是不是有事要跟说?” 娜欧蜜平日里最喜欢黏着的人是红袖,今天这情况,看起来很像是对苏木有所求。 娜欧蜜到底还是小孩子,也藏不住什么心事,闻言脸上马上就泄露了想法:“我们,小樱,一起,可以吗?” 小樱就是她新交的好朋友,是个被部落抛弃的土著小女孩,才5岁大。她的父亲上次跟着贺赛斯出去打猎后就没回来——应该就是当日被他们干掉的土著之一。 虽然这些被抛弃的老弱病残很可怜,但是苏木他们是赶路,带着一个完全的累赘肯定不方便的,于是只能狠心拒绝:“她太小,不方便。不过我会给他们留下些食物。” 最近这段时间,他们一行人打了不少猎,每天都有很多吃不完的肉。苏木教大家造了简易般烤炉,把那些多余的肉都烤成了肉干,除了他们要自带的一些,留一些给村里的土著也不是不可以的。 何况这个方法都已经教会了他们,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以后弄到的新鲜肉也可以这样保存。 这里的气候不太适合储存鲜肉,但做成肉干后就不一样了,保质期大大延长。这能让跟这群明显就不擅长打猎的老弱病残,可以少冒一些打猎的风险。 其实说实话,住在这里的人哪怕不会农业种植、不会打猎,也很难饿死,毕竟这片热带土地上野生野长可供食用的资源太多了。 大唐闹干旱的时候,田里颗粒无收,人们连树根都会挖来吃。而这里的大山全是绿化,又没有冬天,一年两熟、三熟的各种野果不在少数,估计土著们病死、毒死、打斗至死的概率都远远高于饿死。 这大概也是他们部落的人会抛下这群老弱病残的缘故吧,靠山吃山,他们饿是不会饿死的,但如果跟着大家一起翻山越岭倒容易拖慢大部队的速度。 娜欧蜜被最好说话的苏木拒绝后,不由垂头丧气地走了。 别看她小,其实她也懂的。这个团队里,说话最管用的是最好看的林一诺,第二管用的就是苏木了——而且苏木还很好说话。 所以她在跟红袖姐姐提了被驳回后,就来求苏木了,没想到苏木也拒绝了她。 苏木身后的小尾巴走了后,他就去林一诺休息的屋子里喊他起床。 林一诺住的屋子经过这几日的不断改造装饰,如今已经完全焕然一新。地上铺着地毯,窗口被加大,糊上了透明的纱窗,里面放有食案、木塌以及书案,还有单独隔出来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盥洗间。 苏木对林一诺的奢靡风不置一词,反正这家伙就是走到哪享受到哪的性子。 “喂,林三,还不起床吗?快起来,吃完饭我们去山里砍木头。” “嗯……”带着浓浓鼻音的明显没睡够的声音响起。 林一诺最近为了研究兽骨上的文字,睡得太少,昨夜成功后又陪着苏木折腾大半宿,难免睡不足。 苏木抱胸坐在坐塌上,看着林一诺进了盥洗间洗漱。 片刻后,红袖也算着时间进来了,正好林一诺洗漱完出来,她帮着换下睡袍穿上轻薄的广袖夏装,束好头发。 苏木在边上看着他的衣着忍不住道:“今天我们去山里哎,你穿这么大袖子的衣袍,不方便吧?” 林一诺这才清醒过来,看了看身上的打扮,同意道:“确实不便。” 红袖讶然道:“郎君,今天不是要出发了吗?” 林一诺道:“你通知大家再留一天,我跟苏君还要在这附近的山林里找些东西。” 红袖答应了一声,说道:“那我帮你换件劲装。” 林一诺“嗯”了一声,红袖走到一旁放着的大木箱子旁,打开木箱,一下子就抽出了叠在里面的一套黑白红搭配的劲装,替林一诺换上,然后笑着道:“郎君,早膳想吃什么?” 林一诺淡淡道:“粥吧。” 红袖道:“好哩,粥正备着呢。” 又转头问苏木:“苏君想吃什么呢?” 苏木道:“跟林少一样就行,不用太麻烦,我们等会要出去。” 红袖答应一声,欠身退了出去。 苏木对林一诺道:“一晚上过去了,没了那块玉佩你有什么反应吗?” 林一诺洒然道:“一身轻松,应该不需要了。” 苏木喜道:“那再好没有了。” 两人说话间,青衣端着早膳走了进来,给两人在食案上布置好之后又轻声退了下去。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山林挖树 苏木跟林一诺吃完早餐后,就离开众人进了山林深处伐木造屋。 之所以会亲力亲为也很简单,因为要保护空间的秘密,总不能派人砍了树拿回来,眨眼就把树都变消失吧,不引起怀疑才怪。 走之前,苏木想到之前娜欧蜜的话,从空间里取出了一些水稻苗跟红袖道:“红袖姐,这些是水稻苗你教一下这里的土著怎么种。学会种植他们就能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不会打猎也不怕饿死。” 红袖有点尴尬道:“苏君,我也不会呀。” 苏木抓了抓脑袋:“是哦,红袖姐你是不用下地的。” 这时在一旁的青衣道:“苏君,我会,我在被派到郎君院子里之前,跟着我爷爷奶奶种过地的。” 苏木闻言开心道:“那这个任务就教给你了。” 然后又解释了一句:“这是我在山里发现的野稻秧苗。” 青衣和红袖都没有什么别的怀疑,因为他们都知道苏木本来就很爱收集庄稼,他们到美洲来,不就是为了高产的粮食种子来的嘛!至于随身空间这种这么玄幻的事情,他们根本就不可能想到。 离开村庄比较远确保周围没有人之后,苏木和林一诺取出小木屋里的斧头开始挑选合适造屋的异叶铁杉砍伐。砍倒一棵苏木就上前收进空间里,效率非常地高。 两个人本来是都不会木匠活的,但去年他们为了在空间里造小木屋,特意找大木匠学了几日。两人本就聪慧,学起来自然很快。而且为了造小木屋,空间里还放了两套木匠工具,因此现下弄个两层小木屋难不倒他们。 两人在山林深处砍够了树,就一起进入空间开始对树进行粗加工。 等把树木都简单去除了枝叶后,苏木叹了口气道:“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林一诺抬眉问道:“嗯,何事?” 苏木道:“这些刚砍下来的树不能马上用啊,我们得再加工吧?” 上一次他们是直接买的现成加工好的木料做的木屋,但现在这个地方,地广人稀,根本找不到什么可以购买的地方,得他们自己亲自动手。 林一诺摸了摸下巴道:“确实是个难题。” 苏木丧气道:“不会白费这个砍树的功夫了吧?你会不会处理树木?” 林一诺道:“我记得百科书里有关于这些记载,去书柜找找。” 苏木道:“只能这样了。” 两人很快就在小木屋里的书柜上找到了百科书,里面确实有关于怎么处理树木的记载。 新砍下来的树要经过高温蒸气干燥处理,然后再加工,除了要使含水率达标外,还要将木材的纤维组织性能降低到最小才能用。不经过这些步骤造出来的木屋和家具很容易裂缝、变形。 两人面面相觑,这个工艺好像有点复杂,一时半会自学不会。 苏木耸肩道:“木屋计划暂时搁浅,等我们处理完这些木材再说。走吧,去外面,我刚刚看到有几棵橡胶树,陪我挖过来。” 林一诺道:“好,木屋也不急。幕天席地也是件不错的事情嘛!” 苏木苦笑道:“你这是自我安慰吗?” 林一诺笑道:“不然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苏木摊手道:“要是有办法就好了,算了。最多就是白忙活一场,但我们这次还找到了橡胶树,也不亏,移植回大唐,以后可以造橡胶。” 林一诺失笑道:“你总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 苏木洒然道:“这不是刚好遇上了吗?来美洲不就是为了这些资源?” 林一诺举手道:“对,苏少说得有理!” 苏木揽住他的肩膀道:“走喽,出去!” 两人离开空间回到林间,苏木遥指前方几百米外的地方:“喏,那边的几棵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就是橡胶树,我们全给他搬空间里带回去。” 林一诺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过去,淡淡道:“你确定是就好,我对树木的种类没做过研究。” 苏木笑嘻嘻道:“也有你不知道的事啊。” 林一诺苦笑道:“我应该什么都知道吗?” 苏木露出一个阳光般灿烂的笑容道:“哈,可不是嘛,我一直当你什么都懂。” 林一诺淡淡道:“我又不是百晓生。别贫了,走吧,去砍树。” 苏木揽着他的肩没放开,笑道:“不对,是挖树,不是砍树,你可别把根须都砍了,我要直接移植进空间的。” 林一诺道:“是,谨遵苏少教诲。” 两人说说笑笑间就来到了几颗橡胶树旁,苏木把斧头换成锄头,一人一把,开始锄地挖树。经过昨晚的配合,原本不擅于这些的林一诺也能熟练使用这样农具了。 聪明人就是学什么都很快。 等把这一片七棵橡胶树都挖出来后,苏木又拉着林一诺一起进了空间。他本来想把橡胶树种在桃树的旁边,被林一诺制止了。 “这一亩地除了桃树不要再种其他的,橡胶树你种别的地块。” “好。”苏木自无不可,想一想小木屋门前一片桃花林,桃花开时,满目樱红,确实也挺美的。如果中间夹了几棵别的树,难免大煞风景。 两个人一起合作,很快就把七棵橡胶树种好了。接着苏木又提了一桶水,浇了浇,然后才拍拍手,高兴道:“我现在觉得就算一辈子在空间里隐居都可以。”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以你这种从小就喜欢翻山越岭找热闹的性子,在这里待两天就能闷出鸟来。” 苏木拍腿道:“哈,林少,你居然讲脏话!” 林一诺睨了他一眼,哂道:“很奇怪吗?这不是近墨者黑嘛!” 两人对视了一会,接着有笑意从嘴边漏了出来,越咧越大,齐声笑了起来,都能感受到彼此之间真挚的感情。 林一诺深吸了口气,转开目光望着昨夜种下的那些桃树,心里有一种奇异的宁静。 他倒是能接受隐居的生活,闲来无事耍耍刀、吹吹箫、钓钓鱼,但他心里很清楚,苏木是接受不了的。只要能陪在他身边,便是万丈红尘,他也愿意踏足。当然,这些话是不必说出口的,两人都心知肚明。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干旱之城(两章合一) 夕阳西下之时,苏木和林一诺并肩往回走。 这一天虽然没有完成最初伐木搭木屋的目标,但却收获了很多意外之喜,比如橡胶树、辣椒种子、诺帕拉仙人掌等等。 这些都是独属于美洲大陆的好东西。 橡胶树是天然橡胶的来源,其果壳能制造活性炭,种子则可以当油漆和肥皂的原料。不过说来说去,对于苏木来说,橡胶树最大的好处还是天然橡胶,这东西隔水、隔气、可塑性好、用途极广。 至于辣椒嘛,那纯粹是顺带的,林一诺说有很多菜使用辣椒后味道更好,既然遇到了,那便挖一些。 指望辣椒价比胡椒,那是没戏的,能不能符合唐人的口味都不好说。 毕竟另一个位面的历史上,辣椒自明末从美洲传入中国后的两百多年都没能推广开来,只有贫民才吃。对于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贵族阶级看来,辣椒口味太重,完全掩盖了食材本身的味道,喧宾夺主,难登大雅之堂。 而对于诺帕拉仙人掌,移植它并不是为了仙人掌本身,而是为了其上寄生的胭脂虫,这东西能提炼出名贵的红色染料。另一个位面的历史上,胭脂红可是墨西哥出口产值上仅次于金银的重要产品。 遇到了岂有不收之理? …… …… 又耽搁了两日,众人终于要动身继续往南了。 当地村落里的人在这两周的相处后居然还舍不得他们走,毕竟他们在的时候,打猎来的肉总是会分那些老弱病残一份,令他们日子过得比族人们在的时候还好。 娜欧蜜依依不舍地跟她的小伙伴告别。她还央求红袖将她们俩住的那间改造过的小屋送给她的小伙伴小樱,红袖自然同意了。本身这些东西就不属于他们,也带不走,小樱这个稚子能不能守住房屋可是很难说,不过这些就跟他们无关了。 一路骑马沿着山脉往南走,走了五日后,众人终于来到了特奥蒂瓦坎的都城“特奥蒂瓦坎”。 这个城市的名字来自印第安语的音译,意思是“诸神之都”,坐落于波波卡特佩特火山和伊斯塔西瓦特尔火山之间。这座城市是特奥蒂瓦坎人的宗教圣地和经济中心。 城内人口多达20万,占地20万平方,堪比长安雄城,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 一行人缴纳了入城税,骑着马进入城市里面。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林一诺已经能粗略地说一些当地常用语了,至于当地的文字更是难不倒他,跟他日夜研究的兽骨上的文字大同小异。 走在宽有四十米的规模宏大、气势磅礴的黄泉大道上,一行人的打扮引起了当地人的侧目。 显然他们身上的丝绸衣服令他们在一群棉麻布衣中显得十分鹤立鸡群。 他们的队伍里除了娜欧蜜之外,还在城外乡村招募了一个当地向导。那向导俨然把他们当成了上层的贵族,既害怕又谄媚。 入城时是中午,几人先找了一家旅店,以十片金叶子包下了三楼一整层。虽然没有兑换当地的钱币,但金子显然是十分受欢迎的,只看那个店家笑得见牙不见眼便知。 放下行礼,将两头野牛以及马匹安置在后院后,众人随着向导去了边上不远处一家生意十分兴隆的酒楼,要了一排靠窗的位置。 红袖和青衣见没有人过来倒水,便带着向导问酒楼主人要水,竟然被告知还得花钱买。 林一诺淡淡道:“这个国家很缺水,便是这都城都没好多少。” 苏木道:“我也发现了。不过我们一路从南向北一路看来,这里是越往南越干旱吧?倒也是奇怪,偏偏在这周围还有不少农田。” 林一诺道:“王朝末路,回光返照。你还记得资料上关于这个城市的记载吗?” 苏木点头道:“我没看那些,我只关心农业和地理部分了。但你说王朝末路我也心有所感,这城市虽大,却暮气沉沉,繁华都是表面的,只看我们入城时那些士兵贪婪的模样便知。” 林一诺道:“资料上记载这国家在650年左右骤然消亡,原因之一就猜测是旱灾,我看多半是了。” 苏木耸肩道:“管他呢,反正又不是我们的国家,我只要能买到合适的种子就行了。” 两人正说着话,窗外忽然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从窗口看下去,只见在外面的黄泉大道上有个少女被关在花车里游街,酒楼里有好多人兴奋地结账跑了下去跟在后面凑热闹。 向导很识趣地上来解释道:“这个是献祭给太阳神的少女呢,但愿太阳神能听到我们的祷告,下一场雨。” 他的话经娜欧蜜翻译后令众人都吃了一惊。 苏木咋舌:“活人献祭?” 娜欧蜜没翻译,只是小脸吓得俏白。 底下的喧闹渐行渐远,酒楼里又恢复了热闹。 菜上来了,有不少是仙人掌制品,虽然完全不同于大唐的口味,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只是听到了刚刚的消息,众人情绪都不算很高。 这里居然有活人献祭,也太野蛮了。 那位向导却很兴奋,强烈地提议众人可以去参观献祭仪式。很显然,当地人爱看活人献祭就跟唐人爱看犯人公开砍头一般,到哪都少不了吃瓜群众。 刀不落在自己头上,当然就不会疼了。 就刚刚那一眼,林一诺瞧见了一个披着人皮的祭司,心里已对这个城市厌恶至极。 吃完饭,众人还是听了向导的建议去了黄泉大道最北端的太阳金字塔。塔前广场两侧建造有许多寺庙、神坛和宫殿,此时已经匍匐着朝拜的人山人海。 而太阳金字塔的顶部有座台庙,此时正燃着熊熊大火。以苏木和林一诺的视力很明显地看到了大火里面的人形。 苏木皱眉道:“这些人真残忍。” 林一诺道:“不敢相信这么愚昧的地方能造出这样两座雄伟的建筑。” 是的,在黄泉大道上有皆以沙石泥土垒成的月亮金字塔和太阳金字塔,极为雄伟,外部覆着石板,上面画着繁复艳丽的壁画。 这里还有许多精湛的石雕艺术,巨形头像、石祭坛、玉石雕等等,不胜枚举。 绚烂的文明与眼前愚昧丑陋的活人献祭一幕交织在一起,极为矛盾。 苏木深吸一口气,压低声音道:“这里的石匠水平可以啊。” 林一诺道:“确实不错。” 红袖不忍再看下去,她捂着娜欧蜜的眼睛也不让她看。因为眼前这野蛮的一幕,令她对两座金字塔和那些寺庙神坛也毫无好感。 苏木也不想再看下去了,踢了一脚兴奋地匍匐在地,朝着一群披着人皮的祭司们朝拜——是真的人皮——的向导一脚,冷冷道:“走了。” 他指了指南方,虽然说的话向导听不懂,但这个意思还是很清楚易懂的。于是向导只好恋恋不舍地爬起来,带着大家又往回走。 坐在马上,林一诺忽然对苏木传音入密道:“有一种说法是这些建筑——尤其是金字塔,并非当地土人建造,而是外星人。” 苏木诧异地抬眉,意思是还有这个说法? 林一诺继续传音入密:“后世有此猜测,那个未老先衰的女巫留下的兽骨资料里,也有此一说。” 苏木回头又看了一眼两座相隔不远的金字塔,喃喃道:“这样说也很有可能,不知道这座城市里会不会有我的同类。” 林一诺看他一眼,淡淡道:“女巫留下的资料里是写着那群人早就消失了。” 说到这,他微微蹙了眉,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众人离开两座金字塔后,又来到了集市上。集市上很热闹,跟大唐的东西两市不太一样,这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并不是有序分类的。左边也许是家首饰店,右边可能就是个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陶器行。 这里摊贩摆出来的商品多以手工艺品居多,十分美观且富有想象力。跟在众人身后的牛车上有些绢帛,在这里也是硬通货。林一诺示意红袖和青衣取两匹绢帛换了当地的钱币,买了不少做工精美绝伦的手工艺品。 除了手工艺品,还能随处可见棉花、玉石、朱砂和黑曜石等等商品,棉花玉石之类的,苏木和林一诺都不感兴趣,倒是朱砂和黑曜石买了不少。 这种东西大唐也有,但难得逛街,看到了就买一些。 在一个卖各种收工编织品的摊子上,林一诺用一片金叶子买走了摊贩的所有物品,包括他用来垫在下面的棉布和边上压着的蓝石头。 摊贩兴高采烈地把所有东西都给了他,拿着金叶子塞进了腰间的皮包里。 苏木凑到林一诺耳边道:“你眼睛可真尖,我刚刚正要说呢。” 林一诺微微一笑,道:“还逛吗?看样子这城市还有不少这石头。” 苏木点头道:“我想先去买种子,但这些石头确实也很好,要不我们兵分两路?” 林一诺于是对林广义道:“你们分散开来,去寻一寻这市场上还有没有这种蓝石头,我瞧着不错给我收集来。” “是。”林广义应了一声,点了几个人道,“小公爷,青衣和红袖还有我们五个人跟着你吧?剩下的人去找石头,是否可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怕人太散了有危险。” 林一诺欣然同意。 苏木失笑道:“我本来的意思是我们俩兵分两路,你让他们找,能找得到真货吗?”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不管是不是真的,只要是蓝色的都买回来便是。” 苏木哈哈笑道:“没错,这样也行,我都忘了我现在也是个土豪呢。” 红袖道:“郎君,这蓝宝石倒是跟你从前那块玉佩的质地很像呢,正好那玉佩丢了,回头找到了大块的蓝宝石再请工匠雕刻一块。” 林广义等人不太了解蓝玉佩,但红袖和青衣因为是林一诺的贴身侍仆,对于他从不离神的蓝色玉佩自然知晓。只是他们都不清楚这东西对林一诺来说有什么意义罢了。 知道林一诺离了玉佩就会头晕的人,已经差不多都被辐射至死了。如今整个浮云山庄知道内情的只剩下谢玉致及其奶娘,以及林一诺自己。便是当初那个雕刻玉佩的石匠,都不清楚他是因为什么而生了一场大病的。 林一诺将石头递给苏木,淡然道:“我只是喜欢收集这种石头,雕刻玉佩的事再说吧。” 苏木收过陨石假装将之放入腰间锦囊里,实则直接收到了空间里面。 正走着,忽然被迎面而来的一个小个子少年撞入怀里,那人吓得不住道歉。 苏木捉着他的手腕,笑嘻嘻地看着他:“偷东西偷到你爷爷这里来了。” 少年被捉住了手腕,用尽力气都挣不脱,吓得脸色发白,登时毫无血色。苏木见他年纪比自己看起来还小,嘴唇发干、露脐衫里露出来的身体骨瘦如柴,不由心中一软,往他手里放了一片金叶子,低声道:“好自为之哩,不要再当偷儿了。” 随后又推了一把林一诺,林一诺充当翻译说了一遍。 少年忙不迭地道谢,然后钻入了人群,躲在小巷子里探出脑袋看着苏木等人,眼里已蓄了些泪水。自从他相依为命的姐姐被挑中当了献祭的圣女被烧死后,这世上再也没有人关心过他,这群阔绰的外地人是第一个向他释放善意的人。 全程围观的娜欧蜜兴奋地两眼冒着星星地望着苏木,不断说着:“苏,你好!苏,真好!” 苏木揉了一把她的已经长长了一点点的头发,笑道:“有多好?” 娜欧蜜伸出手努力抱出一个大大的圈:“那么大!那么大!” 苏木笑了说道:“那你现在帮我跟那个向导说,我要去买玉米、番薯和土豆种子,让他带我去。” 娜欧蜜露出灿烂的笑容重重点头道:“嗯!” 然后转身就跟向导叽里呱啦说了起来,向导比手画脚地指了个方向,带着众人穿过一条小桥疾走。 众人紧跟其后。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大片梯田 , 走了一段路后,林一诺对苏木道:“这是回旅店的路。” 苏木有点路痴,分不清路,但他相信林一诺的话,猜测道:“莫非农行就在我们住的旅店旁边?” 林一诺于是转头问那向导,向导操着口音很强的印第安语解释。林一诺皱着眉勉强听了一会还是没完全明白他的意思,好在娜欧蜜及时翻译:“他说买那些种子要去很远的地方,我们得骑马去。” 原来是让众人先回旅店骑马拖车来了。 众人骑上马,一路向着城外疾驰而去,两头野牛拖着车,跑地也不慢。大概跑了有半个时辰,苏木的视野里出现了一片片的梯田。 他眉飞色舞地对林一诺道:“前面很多农田,我粗粗一看那一片就有棉花、番茄和玉米。” 林一诺微笑道:“我们的任务就要完成了。” 苏木神采飞扬道:“待我们把这些移植回大唐,想必可解大唐百姓的饥馑之忧了。” 红袖轻声道:“郎君和苏君此番可造福百姓哩。” 林广义等人亦赶快送上马屁,七分真心三分奉承地花式吹捧两人。 苏木一夹马腹,一马当先地奔了出去。 所谓望山跑死马,从苏木看到梯田到他们最终来到这里大约又是半个时辰。 苏木感叹道:“这个什么特奥蒂瓦坎的农业水平不错啊,这片梯田修得有模有样,还挖有沟渠,灌溉方面也做的不错。不过这里确实缺水,瞧那片湖泊的水位,都快可见河床了。” 林一诺望着眼前之景道:“为什么这里的棉花比你之前种进空间里的小了那么多?”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一片棉花田里的棉花不过一米多高,而之前被苏木收进空间的可足足近六米呢。 苏木解释道:“我之前收的都是野生野长的,跟被人类驯化后种植的自然不一样。所以我才说直接来找农民买他们手里驯化过的种子啊,这样可以省很多事。” 林一诺点点头,表示明白。 苏木下了马,顺着梯田边上的田埂往上走,这里是热带缺水地区,土地瞧着有些干旱,但种植的农作物品类却着实不少,不仅有玉米、番茄、南瓜、棉花和烟草,还有番薯、可可。 正当众人围着梯田参观嬉笑间,向导跟林一诺说了一声,率先去找当地的农民了。这里跟他所在的村庄是两个方向,但他有个姐姐嫁到了这里,所以他对这里也很了解。 之前他一听这些贵族居然是要买种子后,第一个就想到了他姐姐。倒不是他想不起自家,而是因为他们家就没两块地,带他们回去也是便宜了别的村民,那还不如便宜他姐姐。 其实城里也有农行卖种子的,但向导显然有自己的小心思,特意把众人从城里带到了郊外农村。 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当地土著跟在向导后面一起走了过来。因为天气热,来的人里男的基本都光着膀子,腰间围一块布,直接赤脚,而女的也不过是多穿了一件堪堪遮住重点部位的小背心,都是很明显的黄皮肤印第安人长相。 林广义等人不由皱眉嘀咕道:“这里的人真是伤风败俗。” 胡姬都没她们穿得暴露,不过一想到娜欧蜜她们村里的已婚妇女,又觉得这里好歹还算有块遮羞布了。 一路走来,就没见着哪个土著有一件跟他们唐人一样遮住胳膊和大腿的衣袍的,更多的是上衣直接不穿的人——无论男女。 这群人里的女人能穿一件小背心已经算得上文明了,也是因为这个村庄靠近特奥蒂瓦坎城的缘故。 特奥蒂瓦坎是一个阶级分层明显的社会,有自己的政府机构。经济在中美洲地区这一块也算很发达了,是中美洲最重要的经济、宗教和政治中心。 它的社会结构跟城市的标志性建筑金字塔一样,共分为三层,底层是手工业者、农民和摊贩;中间层是富商、军人和中级的神职人员;上层是高级祭司和贵族们。 跟大唐长安一样,不同职业、不同社会地位的居民居住的街区也不一样。但它又跟大唐不一样,因为大唐有科举制,算得上是寒门晋升阶级的阶梯,而这里,这个晋升通道是近乎堵死的。 向导和他的姐姐一家当然就是社会的底层了,此刻见到坐着高头大马、衣着光鲜的众人,还没交流就已先怯了三分。 苏木从梯田的顶上慢慢走了下来。他的耳朵灵敏得很,因此林一诺豪气地告诉众人要买下这里所有农作物的话自然也被他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倒也合他心意。他也是想把这些都买下来,而不仅仅是买些种子的,毕竟他空间里有近一倾的地呢。而且空间的土壤和空气、光照又很神奇,哪怕是快枯萎的娇贵的花种进去都能救活,更别提这些庄稼。 土著里有个男人说道:“还没成熟,也要?” 此时苏木已经走到了山脚,他虽然听不懂土著的话,但意思看明白了,当即回答道:“要。你们给我全拔了,都小心些不要弄坏了根部。” 娜欧蜜赶快将苏木的话翻译给众土著听。 那些土著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由刚刚那人回道:“不能全卖了,这些田里的收成一大半是要供奉给神庙和政府的。” 听了娜欧蜜的翻译后,苏木凑到林一诺的耳边道:“你觉得我直接用金子砸可以吗?” 林一诺淡淡道:“你喜欢就好。” 苏木沉吟了片刻,道:“会不会太高调?” 林一诺露出一个傲然的笑容:“难道这世上还有什么危险是我们不敢闯的吗?若有不识趣的,正好让我练练手。” 自从脱胎换骨之后,他一直都是潜心默默修炼,一场实战都没遇到呢,手正痒得很。 苏木笑了起来,不再说什么了,直接转身走到牛车上,假装在一块油布底下掏东西,实际上是直接从空间内摄取了一个他早就准备好的小木箱子。 他伸出手对着那群土著招了招,待众人围了上来,他一把打开了木箱子,里面四排金铤在太阳下闪烁金光。 众土著大受震撼,呼吸都凝滞了,半晌才回过神来。用这么一箱子金铤买这一片的庄稼,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他们马上就可以靠这箱金子改变命运,这时候什么税赋什么祭司,他们统统都不记得了。 向导大声喊叫:“成交!成交!” 这个词汇很接近汉语,不用翻译苏木也听懂了。 他露出了一个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说道:“那就下地帮我拔吧,拔下来放牛车上,小心些别伤了根。” 林广义有些好奇道:“苏爵爷,这直接拔没有成熟的庄稼,能有用吗?”虽然他们刀客不接触农田也不种地,但总觉得事情有点怪。 苏木当然不会说实话,只说道:“没事,上面有种子就行,我能处理。” 说完一群人除了林一诺和红袖、娜欧蜜之外,余者都卷起裤脚脱了鞋子跟着苏木下田了。苏木每次都趁着整理牛车的时候往空间里收一部分,因为众人都忙着,倒也没发现。 等差不多快天黑时,牛车上装了满满两车,苏木对林广义等人道:“你们先回去,我今晚就住这个村庄里,正好晚上处理这些。” 林广义道:“苏爵爷,这样恐怕不安全,我们一起留下来吧。” 林一诺发话道:“这村庄里住不下这么多人,你们回去吧,这里留我和苏君便行了。” 林广义一听更担心了,他们这群保护的人都走光了只留两个主子在这里算怎么回事,但奈何劝不听两位。 青衣和红袖商量后,由青衣留下照顾林一诺起居,红袖则带着娜欧蜜先回城里。 苏木上前道:“林三,你带着这群人一起回去,反正你也不会农活,留在这无益。” 林一诺看了他一眼,转而向林广义等人下令:“不必多说,你们回去,我留下,青衣,你也走。” 众人无奈,只好一步三回头地骑马走了。 在走到拐弯处的一片山林边,确定两位郎君看不见自己一行人了,林广义拉住了缰绳,对着青衣道:“你带着红袖和娜欧蜜回城,告知留在城里的那群人小公爷和苏爵爷的下落。我们几个晚上就不走了,直接坐在这里练功,若那边有动静,我们也能马上赶回去施以援手。” 青衣和红袖想了想,同意了。真按林一诺说的那样全都回城,他们可不安心,万一两位郎君出点什么事,他们担待不起。 而另一边,林一诺则已经和苏木双双进入了空间。借宿村里的简陋小屋?大可不必。 在空间里苏木则正在快速地忙碌着,这么多刚拔下来的庄稼苗得赶紧种回地里,以免时间长了真死了。 林一诺则拔了一根黄瓜,一把菠菱菜,抓了一条鱼,取出一块鹿肉开始做晚餐。 空间里的鱼有些是苏、林两人从外界抓进来的,有些是那些鱼直接产在空间里的子孙后代。但无论哪种,论干净度肯定是外面没法比。这些鱼虽然是河鱼,但也不必担心寄生虫的问题。 唐人最爱鱼脍,从小住在海边的苏、林两人自然也不例外。 晚餐林一诺做了一份鱼脍、一份拍黄瓜、一份炒菠菱菜,还有一份炙鹿肉,等苏木把那些收进空间里的农作物种完,林一诺的晚餐也做好了。 苏木直接脱了衣服先跳进小湖泊里洗了澡,然后才爬起来穿上干净衣服,脚趿着木屐坐到石凳上准备吃饭。 林一诺取出一瓶果酒和两个玉杯,给两人满上,先干了一杯,然后才开始吃菜。 苏木开心道:“现在就剩一个土豆,拿到后我们就可以继续往西走了。” 林一诺道:“我看了资料,土豆的原产地在南美洲,还要继续南下。” 苏木道:“不知道他们开采金银矿的事情弄得怎么样了,在这里待两天后,我们就返程吧?把娜欧蜜先送回去,然后我们再坐船南下,取了土豆后,直接穿越巴拿马运河进大西洋。” 林一诺悠然道:“正有此意。” 苏木吃了几块鱼脍后感叹道:“养在空间里的鱼真的太好吃了。林三你有没有觉得便是这些放在空间里保存的肉类,过一段时间后都会变得更美味?” 林一诺赞同道:“确实,可能这里比较有灵气?” 苏木洒然耸肩道:“大概是。” 那只小老鼠在木屋边探头探脑地在看着苏木,后者勾勾手,小老鼠却反而一扭身子直接爬走了。 苏木失笑,看到这只小老鼠他又想起那只死赖着一路跟着他的猴子。他是真搞不懂,自由不好吗?非要上赶着给他当宠物。不过它即便再赖着,他也不会放它进空间了,要不然给他进庄稼地里捣乱,他就要吐血三升了。 用餐完毕,林一诺收拾了残局,然后从小木屋拖出一张席子直接摊在地上,两人仰躺在上面看着头顶雾蒙蒙的天空。 林一诺道:“你说这个空间会不会有一天变成永夜?” 苏木道:“这我哪知道,反正从去年得到空间到现在一直是极昼。” 林一诺道:“哎,空间里没有夜晚,这如何睡得着。” 苏木道:“那就不睡,你练功,我继续去搬运庄稼。” 林一诺想了想,道:“也行。” 苏木伸出手,闭上眼睛凝神在之前收进来的那块小陨石上,下一秒,那陨石便“咻”一下离地而起,直接飞到了他的掌心。 林一诺讶异道:“这是什么时候的技能?隔空取物?” 苏木得意地挑了下嘴角,笑道:“就是上次跟你一起吸收女巫那几块陨石能量后的事,不过这个技能只在空间里有效,在外面不行。” 林一诺道:“那也够了,方便多了。” 苏木盘腿坐起来,看着林一诺道:“这还不够如臂使指,我在想如果把现在手头的这些陨石能量都吸收了,不知道能不能进化为我靠意念就能种田的地步。哈,那就方便多了。” ———— 以后都两章合一。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昼夜分明 , 林一诺转头看向苏木道:“今天那块陨石你要不要试试?或许有你说的那种可能。” 苏木看了看手里的陨石,神色若有所思:“你说为什么女巫手里的那几块能量这么强,可散落在外的却都损失了至少一半以上的能量呢?” 林一诺也坐了起来,沉声道:“也许是上面刻着的符文有点讲究吧,可惜资料里没这方面的信息。” 苏木也想不通究竟是为什么,只好先放一边,对着林一诺道:“我们这次在空间的湖泊里试试吸收陨石能量吧?” 林一诺点头道:“好。” 两人对视一眼,苏木笑道:“林少,我们比一比谁先跳进湖泊里。” 说完就一骨碌爬起来,怪叫一声跑了开,林一诺紧随而上,同时与他一起跳入了湖泊中。 甫一入湖,两人便觉察出了不一样,这湖水没有外界湖泊的泥腥味,就好像是无根之水一般。 两人一鼓作气沉入湖底,踩在底下柔软的沙滩上,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林一诺的意识进入水中与苏木交流:“这里湖底没有淤泥。” 苏木道:“是的,太与众不同了。” 两人又同时抬头看了看湖面,林一诺道:“有两米深,不愁干涸了。” 苏木道:“嗯,虽然空间里没有雨,但之前那小水潭里的水就会自动填满,想必现在变成湖了也一样。” 两人在湖底游了一会,大致观察了一下这片湖的湖底风光,水草类的还比较少见,鱼也不多,虾啊贝啊则是根本没有。也就是说除非苏木带进来,否则这里是不会凭空多出物种的。 最后,两人一起盘坐在湖底,伸出双掌相抵。 林一诺运起真气,两人掌心的那块陨石便开始微微发光。 这一次的吸收极为快速,中间没有遇到任何凶险。一刻钟后,两人睁开眼睛。 苏木皱眉道:“这里这么变黑暗了?” 林一诺摇摇头,拉着他一起浮出了水面,这才发现不止是水底变暗了,是整个空间都进入了黑夜。 苏木看着周围的环境,叹道:“哎,说你是乌鸦嘴还是什么好,为什么偏偏今晚就要提起这个话题。你看,这不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吗?这就夜幕降临了,不会以后真的变成永夜了吧?那我的庄稼没有光照岂不是完了?” 林一诺倒是淡定地很:“别急,到明天看看,也许明天就恢复白天了呢?” 苏木说道:“但愿吧,要不然以后上了船,我们想吃新鲜的蔬菜都不容易了。”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便是种不活了,可保鲜的功能总还在吧。” 苏木耸肩道:“谁知道呢,哎,这不会就是我这次吸收能量后的变化吧?” 林一诺淡淡道:“大概是吧。” 苏木又问:“那你呢?什么变化?” 林一诺内视了一遍,说道:“筋骨强健了一些,跟之前那次脱胎换骨是没法比的。” 苏木游到边上爬上岸道:“你还想着次次脱胎换骨吗?那几次下来我们就能成仙了,美得你。” 林一诺道:“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苏木回身一把拉起林一诺,笑道:“哈,林三,你现在越来越风趣了。” 两人边走边把贴在身上的湿衣服脱了,直接扔地上,全身上下只剩一条裤衩,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然后苏木先进了小木屋,刚打算关门林一诺就挤了进来。 苏木定定地看了他一会,林一诺的目光坚定,寸步不让。 苏木很怕如果强硬地推他出去的话,他会说出什么让自己难以招架的话来。于是暗自摇了摇头,只好算了,走到架子旁取手巾擦干,背对着林一诺快速换好干爽裤衩,又穿上衣袍。 等他转身的时候,发现对方正面对着他,苏木腾地一下脸红了,急忙转开眼跑了出去。 他坐到石凳上抓过酒瓶忙给自己倒了杯酒,一口闷了压惊,但心跳却怎么都平静不下来。 他很怀疑林一诺是故意的,但又没证据。 林一诺换了一件广袖夏服,趿着木屐慢悠悠地走了出来,走到他的身边也给自己倒了杯酒,若无其事地说道:“现在有了黑夜,你还要连夜去拔那些庄稼吗?” 苏木内心还是有点尴尬的,缓了缓才道:“去,怎么不去,晚上正好可以一边拔一边就收进空间,省了很多事。” 林一诺喝完了酒,从容道:“随你,那我就在空间里休息了。” 苏木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由仰头一阵长笑。 林一诺错愕道:“你笑什么,我说的话很好笑?” 苏木一边笑一边道:“哎,林三,你有没有想过进了空间你就成了我的笼中雀咧,我要是不带你出去,你就出不去了。” 林一诺还当是什么事,听到他这么说,直接手肘撑在石桌上,以拳抵着下巴,用一种温柔的眼神看着苏木道:“求之不得。” “咳咳咳……”苏木一口酒呛在喉咙里,咳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半晌才缓过劲来,没好气道:“别开玩笑了好嘛?差不多一点吧。” 林一诺洒然耸了耸肩,不再说话,只给自己倒酒喝。 苏木看看自己刚换上的衣服,转了话题说道:“我是不是应该换白天那套脏衣服,要不然明天红袖姐见到我一天换两套估计要奇怪了。而且,你放在外面包袱里的备用衣服也就两套吧?这是个漏洞。” 两人的衣裳自然都是红袖负责清洗。 林一诺无所谓道:“随你。有些事难得糊涂罢了,他们便是有疑问,也会憋在心里。” 苏木道:“还是尽量小心行事。你不是说了嘛,兽骨上记载着我们蓝血人曾被抓起来研究的事,我可不想被当妖怪。” 林一诺想了想,道:“小心驶得万年船,也没错。” 苏木想到就做,马上跑到边上捡起自己之前扔在这的带着泥土的脏衣服换好,然后道:“我出去了。” 林一诺点点头,后者就消失在了空间里。 林一诺转头望了一眼两人交缠在一起的湿衣服,目光幽深。片刻后,他起身挑出苏木的那套,拿了肥皂去湖边清洗。又取了几根木头做了个简易衣架,将拧干的湿衣服晾了上去。 他退开几步看着自己第一次的洗衣成果,微微点头,表示满意。 …… …… 苏木借着月色干活,完全不影响视力,速度甚至比白天还快,因为没有外人,他可以一边拔一边直接就收进空间,省时省力。到后来,他甚至发现自己可以借助空间的那股吸引力,直接将之从泥土中拔出来吸进去。 林一诺就躺在席子上,看着不远处的空中“啪嗒”“啪嗒”地往下掉玉米秸秆。 就着这个声音,渐渐入睡。 苏木一直忙到后半夜,把整片梯田里买下来的农作物都收进了空间里,然后一纵身又回到空间。 空间里的光线比外面的夜空还要暗得多,因为空间里只有雾气,并没有明月和星光。好在苏木的视力在这种昏暗的光线下也不受影响。 他沉吟了一会,盘坐在田间,凝神试着以意念驱动玉米秸秆,翻起土壤种了下去。 很显然,他今夜吸收的那块陨石给他提升了不少控制力,虽然还谈不上是如臂使指,但比他亲自一棵棵下田载种确实要快得多了。 因为在空间里,他可以一次最多操纵接近三十棵玉米秸秆。如此忙碌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全搞定了,比之外面干活不知道快了多少倍。 接着他又尝试操控湖泊里面的水飞到了土地上方,然后下雨般地洒了下来,一次灌溉两亩地不成问题。 忙完后,苏木兴奋地站起来,很想拉林一诺聊一聊,但一想现在都是深夜了还是算了。 他去湖边洗了洗手脚,复又换上干净衣袍,在林一诺的旁边躺了下来。 林一诺淡然道:“忙好了?” 苏木道:“把你吵醒了?” 林一诺道:“嗯,你在地头表演魔术,这么精彩的一幕错过岂不可惜。” 苏木笑着转身面向他道:“什么魔术,哥这是神力。” 林一诺也转身面向他,幽暗中也看不清他的脸色,只听他悠悠道:“你自称哥,是想占我便宜吗?” 在大唐,“哥哥”这称呼,既指父亲,又指兄长。但通常对于兄长大家都默认以排行加兄称呼之,哥哥则很容易让人在辈分上占自己的便宜。 而苏木实际年龄是要比林一诺小了半年的,因此他自称哥,妥妥占便宜无疑。 但被林一诺这样一说,苏木却感觉好像是自己被反调戏了,当即干笑一声平躺着将手臂垫在脑后,转了话题道:“哎,都没有枕头,下次我们要取两个枕头放空间里。” 林一诺道:“好,明天就放。” 苏木又接着说:“我已经把外面搬空哩,明早睡醒就走。然后我们去城里买些木材建木屋吧,如何?再买一些成品的家具。” 林一诺道:“你决定就好。” 苏木笑着点头道:“好。” …… …… 翌日清晨,苏木一摸脸,觉得湿漉漉的,他睁开眼睛一看,空间里天已亮了,脸上的水是露水。 他坐了起来,推了一把林一诺:“起来了。” 林一诺眯着眼睛坐了起来,说道:“唔,这里昼夜分明,越来越接近外界了。” 两人简单洗漱了一下,就一起来到外面,此时外面也是晨曦微露。 林一诺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和太阳的光线,说道:“现在差不多卯时一刻,我去把那个向导喊来就走吧。” 苏木抬了抬下巴道:“瞧,说曹操曹操就到,他来了。” 果然,田间不远处的那向导跟另外一个女的一起走了过来,两人见到已经光秃秃的这片梯田,脸上的诧异怎都遮掩不住:“贵人们,你们连夜干活拔完了田吗?” 虽然苏木听不懂土著的话,但想想也知道他们说的什么了。 这种干活的速度,也就只有他苏木才能办到了。或许武林高手爆发的情况下速度也能达到跟他一样,但问题武林高手一般都不会是种田高手啊,比如他身边的这位小公爷。 两人对着来人点点头,便直接上了马,又指了指空着的那一匹,再朝城里的方向一指,意思很明显了。 那向导跟他姐姐告了别,爬上马背走了,两头野牛就慢悠悠地跟在三人身后。 昨天三匹马、两头牛直接就在田间过的夜,苏木从空间里薅了不少好东西喂它们,因此今日这些牲畜格外精神抖擞。 三个人走了不远,就迎面遇到了林广义等五位刀客。 林广义在马上抱拳施礼道:“小公爷、苏爵爷,这就走了吗?” 苏木笑道:“是的,走了,回城。” 林广义只当过了一夜苏木不想要把剩余的庄稼再带走了,也没多说什么。毕竟那么多的庄稼若真的要都带走,确实也不好装,除非他们租一条船,走水路。 快到城里时又遇到了前来找他们的红袖等一群人,然后大家又一起调转马头回去。 林念祖惭愧道:“小公爷,昨天我们没找到蓝色石头。” 林一诺淡然道:“那就继续找,反正还要在这里待些时间。” 林念祖当即道:“是!” 到了旅店,苏木一个人处理牛车上的庄稼——实际上就是避开人将它们都收进空间罢了。而林一诺则带着一群人上街,跟昨天一样,大家分散开去找蓝色石头,林一诺自己则是带着青衣以及那向导一起去找了木材店。 …… …… 在木材店里订好了木材并付了定金后,林一诺便带着向导和青衣走了出来。甫一入巷,林一诺便察觉到前方有埋伏,正待他们路过时偷袭。 这是一种纯粹的高手的直觉。 林一诺伸出了手,叫停了身后跟着的青衣。那向导本是一直注意着他的,见他忽然停下有些奇怪,正要开口,林一诺又对他做了个闭嘴的手势。 就在这时,前方不远处的院墙边推开一扇门来,里面络绎不绝地走出来六个大汉,把巷子的去路挤得没有缝隙。 青衣立刻上前,把林一诺挡在了身后,右手按在刀柄上,全力以待。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当小木匠 有两名大汉朝着三人迎了上来冷笑道:“留下钱财,饶你小命。” 林一诺对于当地话已经能听个七七八八,此时自然也听懂了。那向导早就已经吓得面无人色,想往后逃吧,后面也钻出来七八个大汉把来路完全封死。 这是早就被人盯上了啊,向导都快哭了。他就是一个吃不饱肚子的农民,只是混口饭吃而已,又不是肥羊,这是遭了连累啊。 这里每一天都在发生抢劫的命案,政府根本就查不到也不想查。除非死的是当地的贵族或祭司,普通老百姓的死活真的没人会在意,更别提外地来的客商了。 林一诺瞧着这群人的步伐,微微叹了口气,对青衣道:“交给你了。” 凭他的眼力,自然瞧出来这不过是一群不会功夫只有一把子力气的莽汉,市井地痞罢了。 一群人都还没出手就已经透出了杀气,委实扫兴,根本不配让他出手。 青衣领命道:“是,郎君。” 说完便闪电般地出刀,冲入了人群中,顿时刀光连闪,劲气十足。眨眼间就将前方的人手筋都挑了,他又一个纵云梯,回身插入了后方的七八个大汉当中,在他们都没反应过来前也把手筋都挑了。 地上只听一阵兵器落地的“乒乓”声,都是些粗制滥造的石器、铜器,跟青衣手里的钢刀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众大汉撕心裂肺地惨叫着,反应快的纷纷逃回了门里,一把关好门,生怕惹了外面的恶鬼杀进来,反应慢的只好不住求饶。 青衣还刀入鞘,气都不带喘地来到林一诺身后,抱拳道:“郎君,要取他们狗命吗?” 林一诺冷漠道:“不必了。” 向导两股战战地跟在两人身后,腿都软了。他万万想不到看起来沉默寡言、柔软不能自理的那个贵人小跟班,打起架来居然这么生猛。十几个大汉啊,眨眼间就放倒了! 难怪这个主人敢随随便便地掏出金子来,一点都没有财不露白的谨慎。这是实力太强,根本就不怕有人来抢啊。 一个沉默的小跟班都有这个实力,那些看起来就很凶很猛的人会是什么身手啊?向导根本想象不能了。 …… …… 处理完牛车上所有庄稼的苏木,在旅店里优哉游哉地点了一份仙人掌套餐进房吃了起来。过不多时,他的耳朵里传来了人声模仿的鸟叫声。 他好奇地打开窗户,正要探出头看个究竟,一块树皮扔了过来。 他单手接住,一个瘦弱的身影看了他一眼,转身跑远了。那人正是昨天他遇到的偷儿,居然能摸上他住的旅店来,看来是当地的地头虫了。 苏木瞧了瞧手里的这块树皮,很快就发现了端倪。上面用黑色的焦炭一样的东西画了一些画,一个手里举着斧头的大胡子男人眼里是金币,身后是跟班,正拦在一群穿着长袍的人面前。 苏木略微思索了一下便明白了画上的意思。 那些长袍人分明指代的就是他们一群人,因为这个城市里的人,大部分身上穿的衣服都是超短裙、小背心,再加一双草鞋,只有他们几个是长袍汉服。 这画是想提醒他,他们被当地黑恶势力盯上了吧,眼睛用金币代替,这就是说他们露财引起了有心人的觊觎。 苏木摸了摸下巴,想不到这偷儿还是个知恩图报的。 他把树皮往桌上一放,继续漫不经心地吃仙人掌制成的食物。 说实话,他并不怎么担心,只要没有能量很强的陨石,他什么都不怕。当初他们一路去长安城,什么危险人物没遇到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等林一诺回来告诉了他今天遇袭的事情,苏木才叹道:“这城里的治安也太差了,表面看起来像个雄伟的大城,实际上什么都比不上长安。我们大唐好歹城里没这么猖獗,有官府镇压着。” 林一诺道:“就这个用活人祭祀的野蛮之国,哪里能和大唐相提并论。除了那两座人力难以创造的金字塔,这座城市还有什么出奇之处吗?” “也是。”苏木道,“怎么样,你没受伤吧?我看你这幅样子似乎是没事。” 林一诺笑道:“区区小贼,我连出手的兴趣都没有。” 苏木点头道:“那就好。” 又问道:“那个向导呢?” 林一诺哂道:“吓尿了,我给了他两片金叶子让他走了。” 苏木无奈道:“看来还得重新找个。”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何必?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有没有向导区别不大。” “好吧,听你的。” 苏木忽然想到之前那个小少年,把林一诺喊到自己房里,给他看了那块树皮:“你看,这是我之前遇到的小少年扔进来的。” 林一诺接过树皮看了看,挑了挑眉:“还挺有心,就不知道画上的人是不是我们今天遇到的那一拨。” 苏木道:“这还真不知道,总之大家这几天都不要分得太散,以免出意外。” 林一诺道:“也行。” 五天后,林一诺和苏木两人撇开众人,一起来到木材店,取之前订的木材和家具。因为林一诺给的金子够多,所以虽然时间非常紧,但木材店仍然将他给的图纸上的那些奇怪家具都打了出来,就放在院子里等着他们来拿。 然后苏木又用之前他们从山林里砍下来的没经过处理的树,跟木材店的老板换了加工好的柱子。柱子是木屋中用以支承栋梁桁架的必不可少构件。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将东西都搬到了牛车上,然后付清了尾款,店员兴奋地将他们送到路口才回。 这笔生意是他们几年都遇不到一次的大生意,发了好大一笔横财。只可惜还没高兴太久,店里面就冲进来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拿着刀架在老板的脖子上喝问:“刚刚离开的那群人是什么来路?” 老板哆哆嗦嗦地回:“别……别杀我……他们就是一群外地来的客商,我……我不认识他们。” 来人问:“他们买了什么东西?” 老板回:“就……就是一些木材和矮床之类的东西。” 来人又问:“他们现在去哪了?” 老板赶紧往外指了个方向:“我看到他们都往东边去了。” 一群人问完了话,把店里的人打了一顿,又抢走了老板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金子,然后扬长而去。 等他们全都走后,老板赶紧关上门,暗自侥幸刚才只拿了两个金铤在怀里,来人大概怎么都不会想到那群豪客会拿六个金铤付报酬。 等苏木、林一诺带着牛车走到一处隐蔽无人处,苏木便大手一挥,连牛带车以及上面捆着的木材和家具全都收进了空间里。 接着他又拉过林一诺的手腕,一起进了空间,打算开始建造他们的木屋了。 两人刚进入空间没多久,一群人就追了过来,却只看到一根落在地上的之前捆东西的草绳。别说人了,连牛影子都没见着。 一个大汉向领头人道:“头,怎么没人?我们是不是追错了?” 另一个长相像猴子一样的小个子喊道:“不可能啊,我刚刚分明瞧见了两人一牛拐进这个死巷子的。” 有个在之前的拦路中逃过一劫的人慌了:“他他他们不是人?” 领头人猛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胡说八道什么,肯定是瘦猴看错了,人怎么会凭空消失。走,我们换个地方再追。” 而已经进了空间的两人自然完全不知外面的事情了。 那头牛一进空间就兴奋地“哞哞”叫,待苏木把板车从它的背上解下来,它立刻小跑着来到湖泊边,半跪着去饮水了。 这个湖水对它来说根本不是水,而是琼浆玉露。 苏木冲着它吩咐了一句:“不许进庄稼地里捣乱,那边的菜地里的菜你可以去啃几颗。” 牛也不知道听明白了没有,反正是长长“哞”了一声做回复。 林一诺失笑道:“它听的明白你说的话?” 苏木得意地笑道:“你说的话它们不敢懂,我说就必然懂。” 林一诺作揖道:“厉害,佩服!” 苏木笑道:“彼此彼此。” 接着两人先把床、食案、坐塌、书案、茶几等等家具搬到一边,然后摊开图纸,开始琢磨怎么造木屋的事。苏木和林一诺换上干净利落的劲装,搬出两套木匠工具,这就开始了“木匠”工作。 两人造的木屋当然不可能是精致的江南建筑风,而是线条很简单的现代别墅风。 林一诺是直接按照拼装大型别墅玩具的思路画的图纸,木材店的人就是按照他画出来的零件,一块块都切割打磨好。因为都是榫卯结构,大体的木屋框架只需拼装起来便行,因此速度很快。 两人一边说笑一边对着图纸忙碌,到酉时一刻才停手。 林一诺抬头看了看小空间里雾蒙蒙的上空,说道:“时间应该不早了,我们先回旅店,晚上再继续,你看如何?” 苏木把手里的那块木头扔了,洒然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先回去。” 两人出了空间,就毫无形象地一左一右坐在牛车上,慢悠悠地往旅店走。 他们刚一出现在那条巷子口,就见到了站在旅店门口翘首以盼的红袖和娜欧蜜两人。 娜欧蜜高兴地冲着两人跑来:“苏、林,回来!想你!” 苏木跳下牛车,一把抱起娜欧蜜往空中抛了一下又接住,逗得她哈哈大笑。五岁的小女孩跟着他们从北走到南,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菜色,穿上红袖给她做的汉人广袖夏装,头顶梳两个羊角包,都不像是个印第安人了。 林一诺也飞身下了牛车,红袖迎上来施了一礼道:“郎君,你可回来哩,今天你们出去都没带上人,我们好担心。” 林一诺淡淡道:“不必担心,今天有收获吗?” 红袖招呼里面的伙计把牛牵进去,跟在林一诺身后道:“有,正要禀告呢,今天林念祖他们用一匹绢从一个长了三只耳朵的商人手里换来了一块蓝石头,看着跟郎君从前那块玉佩是一样的质地。” 林一诺欣然道:“噢,多大的一块石头?” 红袖道:“鸭蛋大小,做块玉佩怕是不够。” “无妨。”林一诺背着手走进旅店。 众人已经都回来了,一群人正坐在长长的餐桌上喝着龙舌酒,聊着天。这两天大家唯一学会的当地语言就是这两句话“换不换?”“卖不卖?” 见到林一诺和苏木回来了,当即全部站起来行礼,然后林念祖从怀里捧出一块蓝色石头双手递给林一诺道:“小公爷,是这样的石头吗?” 林一诺还未接过石头,就已经确定这是陨石了,当即夸了一句道:“不错,就是这样。” 然后他对红袖道:“你去赏他们一人一片金叶子。” 红袖微笑回:“是!” 晚饭过后,林一诺拿着陨石来找苏木,后者刚跟娜欧蜜玩闹后分开。 林一诺将陨石抛给苏木道:“还不收起来,再放下去大家都要被它辐射致病了。” 苏木笑着拿在手上,然后拉起林一诺道:“我们继续造我们的木屋。” 下一瞬,两人来到空间,苏木随手将陨石往石桌上一抛,点燃一盏油灯挂在木屋的廊下照明。 林一诺问他:“你打算什么时候处理这陨石?” 苏木随口道:“我都可以,看你喽。” 林一诺思索道:“那就再缓一阵吧,等我巩固了之前的境界后再吸收。” 苏木点头道:“嗯,好。那我们继续?” 林一诺捡起一块木板道:“好。” 辛苦了近十日后,双层木屋终于建好。这是个正方形的现代别墅造型的木屋,有书房、有卧室、有浴室、有厨房也有客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屋顶上铺着买来的琉璃瓦,现在只缺大窗户上的玻璃。 不过玻璃这个东西暂时两人是肯定不会动手造了,太费时费力,等回到大唐再说,现在就以纱窗代替。 这个时候的他们,也已经离开了美洲第一大城,往北走了。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回到村庄 , 在城里的日子他们倒是也遇上几条不长眼来找麻烦的地头蛇,都不必林一诺和苏木亲自动手,十三刀客便能教他们做人。 虽然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那也要看这条龙强到什么地步。 在众人展露了远超当地人的武力后,林一诺又送了宫殿里的大祭司两瓶装在玻璃瓶里面的烈酒,那些蠢蠢欲动的上层贵族也因此消停了下来。 大家都把林一诺和苏木看做了是来自南方的王公贵族了。能贴身带着十几个飞檐走壁的侍卫,这是大祭司都做不到的事情。 美洲的土著并不会高深的功夫,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宫殿里倒是也有骑兵,有几招杀招,但林一诺等人显然也没把统治阶级得罪到要出动骑兵的地步。 盯上他们的不过是些上不了台面的黑恶势力罢了,没有正规的武装部队,哪里能对他们一行人造成伤害。 临出发前,苏木还多了一个跟班,就是那个曾偷他东西未遂的小少年。 小少年无父无母、孑然一身,又愿意自卖自身做他的奴隶,苏木只好勉为其难地收下他了。 于是回程的路上,苏木多了属于他的一人、一狗、一猴、一马,还有空间里的一鼠,也算收获颇丰。 至于陨石,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找到过。 林一诺甚至画了一副画,贴在金字塔那边人流最多的地方做悬赏收购。可惜引来的都是些普通玉石,根本没有他们要的陨石。也许还有遗落在民间的陨石,但苏木和林一诺都没有继续耗下去的想法了。 这个城市里铁器制作的水平很低,但是石器雕刻水平却很高,林一诺和苏木买了不少雕刻好的雕塑放在空间里当摆设。 双层木别墅造好后,之前他们搭的那座简易小木屋就彻底被当成了仓库。里面放着的东西比如书籍、衣裳之类被搬到了新屋里,其他的则仍留在里面。 林一诺还很有闲心地在城里买了一张网,加上两根木棍、一块布,让红袖改造了一张吊床出来,就挂在木屋前面院子里种着的椰子树上。 有时候苏木在田里忙活,他就躺在吊床上吹风吹箫。 这样的日子令他倍觉美好。 自从离开了那块一直束缚着自己的陨石玉佩,他现在可以自由地跟苏木长时间待在空间里。 两人现在都不爱睡狭小的营帐了,赶路的途中到了夜晚就进空间里休息。有了空间里的小别墅,还睡什么简陋的营帐啊! 他们还买了不少棉被和靠垫,不像大唐的棉花,都是野生采集而来,这里的贵族都种有大片的棉花田,因此城市里的棉制品着实不少。 …… …… 林小五被蝮蛇咬伤差点一命呜呼又被林一诺亲自救活后,他的心里就一直藏着一个秘密——那就是他的伤好得太快了,不合常理的快。 其实他本来腿上缠着纱布,也得了林一诺的叮嘱让他七天都不要碰伤口,他并不打算打开纱布查看情况的,但架不住意外出现啊。 这里的天太热,他们每天都要赶路,一天不洗澡就会发臭,而他也正是在洗澡的时候不小心弄湿了裹着伤口的纱布,这才发现的端倪。 当时他想着已经弄湿了纱布,出于经验,他只能是换掉它了。也就是在这时,他打开纱布,发现自己的腿上根本没有伤! 明明两天前又肿又青,且又一道很狰狞的刀割出来放血的伤口,但现在,这些统统都不见了。他的小腿就好像完全没受过伤一样,别说刀口,就是毒蛇咬的那两个牙印都消失不见了! 什么医术能达到这么快的恢复速度? 林小五总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他的主子小公爷,很神秘啊! 他又想起很久以前听到的那个关于林一诺是魔君转世的传言,当年照顾林一诺的人惨死了好几个,都是发病后七窍流血而亡。 林小五脑海里有很多想法,但在林念祖进来的时候,他心一抖,又飞快地重新拿湿掉的纱布缠住了小腿。 既然已经知道自己腿上没有伤口了,那么纱布湿不湿的都不影响什么了。小公爷说了要七天后才能拆,他就绑足了七天再拆,全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件事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那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林十二也没说。不过自那以后,他对于林一诺除了一份主仆的尊敬之外,又多了一份对未知的敬畏。 …… …… 一路翻山越岭,昼行夜伏,半个月后,那座他们来到这片大陆后第一次见到的小村庄,就又出现在了眼前。 娜欧蜜在牛背上兴奋地直叫,她回村了!她看到了在河边洗东西的父亲了! 娜欧蜜的父亲抬头看到了一个头上扎着两个小揪揪,浑身绫罗的小女孩,在向他遥遥地挥手。他睁大了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忽然醒过神来,那是他的女儿娜欧蜜! 天哪,她现在就像个贵族家的小孩,哪里还是他的娜欧蜜! 他当初让她跟着他们走的想法果然是对的!不仅为他们家换来了新房子和粮食,也让女儿换到了优渥的生活。 村庄的边缘造起了十多间房屋,周围还有不少开垦得平平整整的农田。原先那些破破烂烂的快要倒塌的草房都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泥土混着茅草新搭的房子,这一切跟三个月前大不一样了。 很明显,林阀留在这里的水手和前水师众人已经占据了村子的绝对主导权。 娜欧蜜被从牛背上抱下来后就像小鸟一样飞到了父亲的怀里,林一诺、苏木等人就坐在马上看着人家父女团圆的感人场面。 留在村里的人听到了动静纷纷走了出来围观,有人比手画脚地朝众人指着村边的房屋,加上偶尔蹦出来的一两句汉语,众人不虚娜欧蜜翻译就明天了他们的意思——这些房屋都是他们留在这里的人的屋子。 不过这也是在料想之中。 这些土著倒也算厉害,嘴里能冒出不少汉语,其中有个“日落”的音节特别清晰,这是说他们的人日落而息吗? 林一诺抬头看了看天色,用不太熟的当地语言说道:“你们谁帮我们把人喊回来?跑腿的人能得到一袋子的粮食做酬劳。” 听到他的话,一群人都站了起来,林一诺点了两个看起来年纪已有十岁的孩子:“就你们俩去吧。” 两个被点到的孩子欢快地叫了一声,就穿过田埂跑了出去。 苏木打马上前,说道:“他们这是打算常住这里吗?造了那么多的房子。” 林一诺淡淡道:“我本就有留下一部分人的打算。” 苏木讶道:“啊,什么时候的事?他们肯留在这?” 美洲虽然资源丰富,可这一块地区毕竟还是蛮荒之地啊,地广人稀,附近都没个大城,怎么能跟鄮县比? 浮云山庄虽然建在山谷之中,可毕竟还不算是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是此处完全没法比的。 林一诺看他一眼道:“也不用永远留在这里,有了航海图,从美洲往来大唐又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苏木笑道:“也对,就为了这里金矿银矿,这条航线就很值得。嗯,就在这里建一个据点好了,不知道你的人这段时间找矿找的怎么样了。” 林一诺望着前方道:“不用瞎猜了,喏,他们人回来了。” 苏木举目望去,果然有一队人飞快地跑回来了,打头的都是林阀的人,跟在后面的还有不少土著,怕不是有两三百个人,绝不仅仅是村庄里的。 过了一会,林阀五十个人来到村口,七嘴八舌地讲起了话。他们身后跟着的那群土著,排着队站在后面,一个个都仰头看着坐在马上的林一诺和苏木。 至于其他的人早就已经下马开始卸行礼忙碌起来。 前水师退下来的中年高手何立会,也是留下来的这群人中的临时管事,上前向林一诺和苏木施了礼,说道:“小公爷,苏爵爷,幸不辱命,根据你们留下的舆图,我们找到了银矿和金矿,已经开挖哩。” 林一诺欣然道:“这些都是你招来的矿工?” 何立会道:“是的,有些是游牧过来的,被我们发现了就留在了这附近,有些是本来就住这不远处的土著。” 他们这一行五十人,有十个是前水师退下来的高手,还有四十个壮年的水手,个个都有不凡的身手,是林一诺精挑细选了才带出海的人,要收服这里完全不懂武术的土著还是不难的。 林一诺一眼瞟过去,发现少了一个人,不由问道:“怎么少了一个水手阿凯?” 何立会脸上出现沉痛之色,回禀道:“回小公爷,阿凯在我们跟土著的冲突中,中了他们吹出来的毒箭,伤口化脓,毒性入骨,这里的巫医又没本事,就……没了。” 林一诺闻言叹了口气:“埋在何处?” 何立会指了指村庄西方两百米处的一片树林,说道:“就在那片地里。” 林一诺道:“回大唐后,我会将他的抚恤银发放到他老娘手里。伤了他的那人可抓住了?” 何立会露出狠色道:“当场就被我们的人砍死了。这里的人没什么武功,但是会制作吹箭,射速不远,十几米罢了,只是上面涂了一种毒,没有解药,很是凶险。” 林一诺道:“都杀了吗?” 何立会摇头道:“那倒没有,那群攻击我们的人被我们抓起来当矿奴了。小公爷请看,这就是他们的吹箭。” 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手掌那么长的细管子递给林一诺。 林一诺接过一看便明白了这东西的原理和攻击手段,外面是竹子,里面是削得更细的头尖尖的竹签。 林一诺将之还给何立会,表示知道了。 何立会又继续汇报这三个月发生的其他事情,林一诺和苏木时而问一两句,便把事情大致都了解清楚了。 然后林一诺又用刚学会不久的生疏的本地语言,跟眼前这群土著矿工说了几句勉励的话,便挥挥手,让众人散了。 这群人里一部分是本村的,施了礼后各回各家;一部分外村的,也结伴一起走了,还有二十多个局促地留在原地没有动。 苏木问:“他们就是攻击你们因此被俘虏的矿奴?” 何立会回道:“是的,就是他们。已经杀鸡儆猴过,应当不敢再生出坏心。” 林一诺也挥手让他们退下了。一群矿奴住的倒也自觉,很主动地就去给生火烧饭的人打下手了。他们住的也是泥土混着茅草搭成的房子,虽然简陋,但好歹是个容身之所,实际上,比他们以前睡帐篷要好多了。 以前他们以打猎为生,食物来源是没法保证的,现在虽然被这群人抓住了当奴隶,倒反而能吃饱了。至于山里挖出来的那些金子和银子,其实他们也不是很稀罕,又不能吃,又不能用的。 对于朝不保夕的人来说,金银财宝哪里有食物来得珍贵。这一块地处偏僻,他们就是拿着金银也很难换到东西,大家最喜欢的交易方式还是以物易物。 苏木和林一诺下了马,走在河边散步,正好遇到那两个因为跑腿而分到两袋细面的孩子。 孩子们冲着两人露出来的灿烂笑容令人心情很好。 苏木掏出一包糖交给听到动静向他跑过来的娜欧蜜:“喏,分给你的小伙伴们吧。” “谢谢苏!”娜欧蜜笑着跳起来抱了他一下,然后招呼一声,一群娃娃跟在她后头跑。明明才五岁的女娃,俨然成了孩子王了。 苏木道:“这里造的那些木屋用的木材都是临时砍下来的,都没经过处理,怕是以后会变形。” 林一诺道:“既然要留人在这里常驻,住房是要替他们解决。正好这山上的物资也丰富,我们就地取材,建一个窑厂,烧些红砖出来,你觉得如何?” 苏木点头道:“好啊,但我不太会,你懂吗?” 林一诺道:“以前看到过,是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等等做原料,不难的,我们还可以做些水泥出来,更方便造房子。”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再次进阶 , 苏木道:“这里造的那些木屋用的木材都是临时砍下来的,没经过处理,怕是以后会变形。” 林一诺道:“既然要留人常驻,住房肯定要替他们解决。正好这山上的物资也丰富,我们就地取材,建一个窑厂,烧些红砖出来,建一个土楼吧,你觉得如何?” 苏木点头道:“是岭南福州那边的土楼吗?好是好,但我不太会,你懂吗?” 林一诺道:“略懂,在资料库里看到过。” 苏木道:“红砖不好烧吧?” 林一诺道:“红砖大唐本土就有,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等等做原料制成的,有什么难的?或许我们还能造一些简易般的水泥出来,正好这里也有火山泥。” 苏木咋舌:“那工程就大了,光是高温炉子就要费我们不少劲。” 林一诺从容道:“你不觉得这里是个绝好的发展之地吗?没有强大的政府,地广人稀,往南往北皆可发展。我们要保住金银矿,肯定是要发展自己的势力的。当然,你若是没兴趣就另当别论,毕竟,此地离大唐着实太远。” 苏木笑道:“有兴趣,怎么会没兴趣!你说的没错,要发展自己的势力,我们明天就开始干。总不能金山银山放在这还有错过的道理,等这里的事处理好之后我们再出发。” 林一诺淡笑道:“好。” 当夜吃完饭,娜欧蜜回到了自己焕然一新的家。 在外面周游一圈后回到父母的身边,她自然是高兴得很。 “母亲,我去了很多很多地方,还带回来了好多种子。”娜欧蜜把番薯苗取了出来放在桌子上,“这些都是苏培育好的种子,明天我们就种到地里,现在是秋季,苏说可以种呢。很好吃的,我已经吃过了,甜甜的。” “好。”娜欧蜜的母亲摸了摸她的脑袋,问道,“在外面想家吗?” 娜欧蜜抱住自己的母亲把头埋在她的胸口,道:“可想可想了,不过红袖姐和苏都很好,我们近了大城,里面有很大的宫殿和很高的金字塔,还有好多好多东西。” 这时小婴儿开始哭了起来,女人一把抱过小儿子撩起背心喂奶,一边喂奶一边继续问娜欧蜜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另一边的男人也偶尔问一两句。 其实他们看到娜欧蜜容光焕发的模样就知道贵人们将她照顾得很好,此时的询问一半是关心,一半是好奇。而娜欧蜜也很乐意跟父母分享她一路的见闻,当即如百灵鸟一般叽叽喳喳地述说起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好不热闹。 …… …… 接风宴过后,众人各自分散开休息,苏木和林一诺随意挑了一间新屋入住。此处虽然由红袖简单布置过,但比起空间里面的双层木屋仍然简陋得很。两人一关门,就转身进了空间。 此时空间里也是黑夜,虽然没有明月,但也不是全然的乌黑,雾气云层中仍会透出一些皎洁的光来,如水银般倾泻一地。 苏木和林一诺此时坐在客厅里,点了几盏罩着玻璃罩的油灯,正在灯下边煮茶边闲聊。 苏木把林一诺这段时间画的舆图取出来摊在书案上,指着上面的某一处道:“我们明天就开始建窑厂,就建在这个位置,取材方便,如何?” 林一诺抬头看了一眼,同意道:“好。” 苏木又说道:“你打算让谁留在这里?” 林一诺回道:“先问问他们的意见然后再做决定。” 苏木点头道:“这样也好。” 林一诺分好茶,喊道:“来吃吧。” 苏木回身盘坐在茶几前,一口吃完,赞道:“这茶真不错,多一分料太腻,少一分又太淡。” 林一诺失笑道:“你也会品茶了?有进步。” 苏木装模作样道:“怎么说都吃了你这么多的茶,不会煮还不会品吗?” 林一诺笑笑不说话。 苏木吃了几杯后放下了杯子,拉过凭几一靠,整个人都散发着懒洋洋的气质,说道:“我们在美洲其实也没走太多路,往南往北还有不少未踏入之地,要去看看吗?” 林一诺耸肩道:“你决定就好,我无所谓。” 苏木想了想,道:“算了,这边的据点建起来后我们就乘船南下去找土豆吧。” 林一诺欣然同意。 苏木看了林一诺一会后忽然说道:“林三,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变化很大?” 林一诺抬眉道:“怎么说?” 苏木伸手捏了捏他卷起的袖子下露着的一截手臂,说道:“这些皮肉都好似玉石一般,像发着光。” 林一诺淡淡道:“你不是也一样吗?” 苏木沉默了一下,道:“我们以后会不会变得彻底不似常人?你说,会引起别人怀疑吗?” 林一诺平静道:“不必担心,只要我们实力够强,何惧怀疑?最不济,我们还可以在空间里隐居。” 苏木哈哈一笑道:“果然是林三,说的话每次都好像说到我的心坎里一样。” 林一诺开始收拾茶具,从容道:“天色不早了,休息吧。” 两个人的房间都是在二层,相邻的两间,一样的格局,一样的布置,都是林一诺的手笔,苏木对这些是向来没什么要求的。 此时躺在床上,苏木一时还睡不着。 不一会儿,苏木的耳里隐隐约约地传来一些动静,他仔细听了听,忽然坐起身来,隔空喊了一句:“林三,你有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 过了一会林一诺的声音才传了过来:“并没有,这里连只鸟都没有,能有什么声音?” 苏木下床赤着脚直接推开门,来到隔壁林一诺的房间,坐到他的床沿道:“你真的什么都听不到吗?” 林一诺坐起来仔细运功再听了听,摇头道:“真没有。” 苏木皱眉道:“我去外面看一看。” 林一诺拉住他的手:“带我一起。” 苏木点头道:“好。” 随即一念间,两人就回到了外界的小屋里。 果然,一出了空间,林一诺也听到了动静,门口确实有窸窸窣窣的声音。林一诺运起轻功来到门口,轻轻拉开门缝一看,随即没好气道:“是你的那个小奴隶和小猴子不知何故在打闹。” 苏木猛地拉开门,将头探出门外:“你们做什么?” 语言不通,但外头的一人一猴完全明白苏木的意思,顿时分开两步,各自委屈巴巴地低着头。 苏木上前拎过猴子,然后又对小奴隶道:“墨雨,你还不睡跑我屋外做什么?” 墨雨这个名字是苏木给他改的,他嘴里哇啦哇啦说了几句,但苏木完全都听不懂,直接喊停:“停停停,不管是为了什么,现在,马上,立刻,滚回自己的房子里睡觉,别来打扰我。” 他一手指着安排他和青衣一起住的那间屋子,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墨雨只好垂头丧气地走了。 苏木把猴子拎进了屋里,关上门又拉着林一诺进了空间。这次,他把猴子也带进来了。 猴子一回到这个它朝思暮想的空间就兴奋地一蹦三尺高,它会赖着苏木不走,完全就是为了这块宝地,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苏木一把将兴奋的猴子又抓住了,提溜着它说道:“听着,黄瓜地里的黄瓜你可以摘一两根吃,水里的鱼你有本事也可以抓,但是,绝对不许下田霍霍,否则我就把你宰了吃猴脑。” 说完就把猴子一扔,对林一诺道:“走吧,继续回房睡觉。” 林一诺跟他一前一后进入屋内,说道:“你现在人在空间里面也能听到外面动静了?” 苏木点头道:“是的,就好像我仍在外界的屋里坐着一样。” 林一诺沉吟了一会,问道:“能听到多少动静?” 苏木站定了闭目凝神细听了一下,说道:“何立会在磨牙,林小六刚放了个响屁,林念祖在说梦话,村里还有土著在进行生命的大和谐运动。” 林一诺挑眉,凑到他耳边轻轻道:“生命的大和谐运动?” 苏木吓得往后倒了一大步,耳朵都红了,气道:“干嘛忽然在我耳边说话?” 林一诺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反应怎么那么大,这不是你自己先说的吗?” 苏木轻咳了一声,转身上了楼梯,边走边说道:“我只是告诉你我能听到的动静而已。” 林一诺紧随而上道:“我现在知道了,你虽然人进了空间,但听觉却好似仍留在外界进来的地方,对不对?” 苏木点头道:“差不多吧,比我真人在外面能听到的动静要小些,可能就是分了一部分意识在外界?” 林一诺跟着他一起走进他的房间道:“今天也没吸收陨石能量啊,怎么忽然就进化了?以前你在空间里能听到外界动静吗?” 苏木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不回自己的房间跟着我干嘛?” 幽暗的光线下,林一诺露出轻轻一笑:“这不是好奇嘛,我们再抵足夜聊一会儿。” 苏木见他已经毫不客气地躺上了自己的床,只好默认了,也挨着他躺了下来。 林一诺侧身面朝着他,又接着问:“你还没回答我。” 苏木仰躺着也没看他,说道:“嗯,就是刚刚才有的变化,之前我进了空间就对外界的动静一无所知的。你呢,你是完全与外界隔绝了吗?” 林一诺漫不经意道:“是啊,我进了空间就不知道今夕是何夕了,若不看铜壶滴漏就连时辰都不知道。” 苏木想了想道:“莫非因为这是我的掌中世界,所以才会这样?” 林一诺道:“大抵如此吧。这样也好,不愁在空间的时候,外面有了变化而我们一无所知了。” 苏木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兴奋道:“嘿,这样的话,我以后躲在空间里,却又能听到外界的动静,岂不等于是有了隐身的技能?” 林一诺沉吟道:“确实如此。” 苏木高兴地抓住林一诺的胳膊:“如果继续升级下去,未来我会不会能看到外界呢?” 林一诺任他抓着,微笑道:“想必会吧。” 苏木一骨碌坐起来,心念一动,把放在楼下柜子里的几块陨石摄取了过来,房门也在他的操控下自动开了又关。 苏木把林一诺也拉了起来:“我们再来吸收一些吧,抓紧时间升级。” 林一诺无奈道:“这几样东西都是经过女巫的祖上雕琢过的,你要直接吸收掉吗?如果都吸收了,最终就会跟别的陨石一样化为粉末,那我们就再也不会知道其中的秘密了,你确定?” 苏木胸有成竹道:“我们先吸收这块鸭蛋大的陨石,然后再控制好力度吸收这三样女巫的宝贝,在它们耗尽能量前收手便是。” 林一诺哂道:“我可不敢保证能精准控制。” 苏木已经迫不及待了:“肯定行的,我相信我们。走,我们去湖里。” 林一诺拿他这想一出是一场的性子没办法,只好跟着去了。 两人跑到湖边,脱光衣物,相继跳入湖里。 边上正跟鼠小弟一起啃着黄瓜的猴子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搞不懂这个主人是发什么疯。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盘坐在湖底,迅速连通了心意,开始吸收陨石内的能量,这种事情对两人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了,很快就有淡淡的荧光从两人的皮肤上浮起。 一切都变得静谧了起来,林一诺通过苏木也能感知到空间里任何一个细小的动静。水里鱼儿吐泡泡的动静,岸上植物生长的声音,一切都浮现在两人的意识里。 不知过了多久,苏木手里拿着的那块鸭蛋大小的陨石化作了粉末,融入水里。 林一诺以意识交流道:“还要继续吗?” 苏木无悲无喜地回:“嗯。” 两刻钟后,水面忽然传来猴子和老鼠惊叫的声音。在两人的意识里,也“看”到了外界的一切变化。 空间正在向外拓展,速度非常之快。由原先的一顷变成了一公顷又变成了十、百……越变越大、越变越快,就好像在作画一样,眨眼间就变了模样。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再次扬帆 , 林一诺和苏木猛然睁开眼睛,收摄心神,意识回体。两人低头看那陨石球、陨石刀以及陨石盘,都已变成了淡蓝色,再晚一步,怕就要变透明然后化为粉末了。 苏木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说道:“我成功了,我可以看到外界了。” 林一诺也笑了,手指了指水面,两人一起游了上去。 外面的世界已经大变样了,原本一眼可望到头的地界变得模糊了,苏木极目远眺,居然看不见边际。 苏木转头对林一诺道:“我的视力经过几次强化起码能看到四公里左右,可现在却看不到边际。我们现在站的这个位置是我每次进空间的地方,每次拓展都是以此处为中心点的。” 林一诺拿起湖边树上挂着的手巾擦干身体,慢悠悠穿衣道:“也就是说,这次的空间最少拓展了近千倍?难怪那三样宝贝都差点粉碎。” 苏木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然后便一阵风一样地跑了出去。 林一诺知道他是去巡视自己的领地了,当即不再管他,自顾自以内力烘干了头发,坐在别墅前的院子里,为自己倒了一杯酒,等着。 等他一杯酒吃完,刚倒完新的一杯,苏木就带着热气跑了回来,抓过石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兴奋道:“这里有近十平方公里,差不多一个小镇大小的地盘了。” 林一诺微笑道:“还有什么别的变化吗?” 苏木道:“湖泊河流也变多了,不过奇怪的是这边的这条小湖泊倒是完全没变化。” 林一诺道:“这么多的地,你一个人看来是种不完了,如果不想荒废,只能抓些人进来干活。” 苏木嗤之以鼻道:“我可不做这缺德事。” 林一诺挑眉:“你可以抓些穷凶极恶的坏蛋啊,惩恶扬善,不也是变相的行侠仗义?” 苏木一拍手道:“也对啊,就像黄岛主抓回桃花岛的那些恶人一样,确实不错。哈,林三,你果然脑筋转得够快。” 林一诺从苏木的手中抽出自己的酒杯,又倒了一杯慢慢饮了,然后露出一丝自信的笑容道:“苏少,你要不要跟我打几场呢?我现在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能量,不赶快吸收消化就浪费了。若我们一起对拆研究,取长补短,肯定能取得外人难以想象的进步,或许一天就胜过其他人一年。” 苏木道:“真亏你能想出来,我们确实还没一起拆过招呢。可我不懂内功,武功路数也是一塌糊涂,靠的全是身体素质,你确定能从我这里取长补短?” 林一诺道:“你最大的优势就是快,其次是力量猛,有这两样,那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是高手中的高手了,还要什么别的武功招式?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苏木站起来,意气风发道:“好,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抛开一切,陪你切磋。” 他心神一动,一柄放在林一诺床边的刀就飞了出来,凌空虚浮在林一诺的身前。 林一诺探手握住,正容道:“那就开始吧!” 苏木欣然同意。 夜色中的一个决定,令两位年轻的高手往武学的高深殿堂里又更进了一步。 苏木的确不懂太多招数,因为那些招数在他看来都是多此一举——当然,那也是因为他并没有得到大家指点的缘故。 如今跟身怀灵虚身法及林氏天刀的林一诺拆起招来,他才知道自己仗着速度快而大开大合地攻击有多大漏洞了。 成体系的武功练到深处是没有破绽的。好在苏木也不是全无优势,他的身体素质就是他最大的优势。 哪怕有很多漏洞,可是他刀枪不入,而对手只要露出一个破绽,就可能丢掉小命——当然了,跟林一诺拆招,双方自然都不可能下杀手。 …… …… 波光粼粼的水面映照着两位广袖少年豪放不羁的姿态。 林一诺和苏木一人拿着一个酒壶,在湖边席地而坐,两人的边上正燃着一堆柴火。 苏木道:“这几天白天忙着建造窑厂,晚上又拆招练功,我感觉有时候困到走路都能睡着。嘿,现在居然还跟你在这喝酒吃烧烤。” 林一诺仰脖饮了一口酒,笑道:“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好吗?大好时光用来睡觉岂不可惜。” 苏木放下了酒壶,朝后躺倒,望着顶上雾蒙蒙的天空,眉飞色舞道:“我感觉这几日跟你交手对拆,获益匪浅。现在我除了没有内功,恐怕已经算个武功高手了。” 林一诺淡淡道:“早在你当街拦下朱明杰时,你就已经是个高手了。” 苏木叹道:“以后我们每天有空就练。” 林一诺笑道:“好啊,我习惯每日晨起练一阵,只要你起得来。” 苏木道:“为什么一定是晨练?我看现在这样晚上练就很不错。” 林一诺转身低头看他,笑骂道:“小懒虫。” 苏木“呸”了一声道:“一个连衣服都要侍女穿的人没资格说别人懒。” 林一诺将烤好的鱼肉抓了一些塞他嘴里:“好好好,你不懒。张嘴,吃吃加了辣椒粉的烤鱼味道如何。” 苏木尝了尝,坐了起来,直接从林一诺手里抢过烤鱼,笑道:“真够味,比胡椒还带劲。” 林一诺拿起边上的小手巾擦了擦手,将手撑在膝盖上,斜着脑袋静静地看着苏木。 苏木瞥他一眼,哼道:“看我干什么,再继续烤鱼啊。” 林一诺淡淡笑道:“这么大一条还不够啊?” 苏木叫道:“这么一条怎么够?” 林一诺长身而起,无奈中带着一点纵容,从边上的小箩筐里取出一条鱼,说道:“好吧,那你等着。” …… …… 半个月后,第一块红砖烧了出来,众人都很兴奋。这个窑厂主要的劳力其实是当地的土著,附近这一带的土著都已经被林阀的人以武力打服了,打不服的早就迁移。 林一诺和苏木只在前期做了指导,告知了众人方法和原料,至于怎么捣鼓出来,两人都不管。手下这么多人,总要给大家发挥的余地。 苏木的空间扩大成了近乎一个镇的大小,所以他现在每天都要在山里游荡,时不时地挖一些看得上的树木花草进空间。为了物种的多样性,他不仅移植植物,连飞鸟走兽都抓了不少进空间,现在空间里面可热闹了。 那只被苏木开了智的鼠小弟轻易都不敢离开院子了——无他,天生地下太多它的天敌。 至于猴子,它现在俨然就是个熊孩子。白日趁着林、苏二人不在,它就坐在别墅里学他们的模样偷酒吃,然后吃醉了把家里弄得一团乱,不止一次挨苏木的揍了。 苏木又把无毛犬小灰放进了空间,让它看家护院,不许猴子进屋。 小灰在吃了空间里的几条鱼肉后,就对苏木更加死心塌地,坚决地履行着它的职责,撵得猴子都不敢靠近院子,更别提来祸害东西了。 那些没有种植庄稼的土地渐渐开始长荒草,幸好苏木抓进来不少食草动物,勉强能维持着平衡。 只是空间里对植物的生长有三倍的加速,但对于动物显然没有,因此除草的压力还是有的。 苏木迫切想抓住些坏人进来干活,只不过现在的印第安土著看到他们都老实的很,根本不敢挑衅,以致于他一直也没什么机会“惩恶扬善”。 又过了半月,土楼都建好了地基,苏木和林一诺打算出发了。 留在这里的最终有五个前水师的人以及二十个水手,这群人以何立会为首。之前被苏木驯化的那群马匹除了马王,其余也都留在这里,以供众人乘骑。至于这些日子在矿场上挖出来的金银自然全都搬上了船,由他们带走。 娜欧蜜很舍不得苏的离开,这一次的离开,何时再相见还真不好说了。 苏木把她当成自己妹妹一般,因此走之前不仅送了她很多粮食和布匹,还特意嘱咐了何立会要好好照顾她。 “苏,你还来吗?”娜欧蜜眼泪汪汪地看着苏木。 苏木揉了揉她的脑袋,说道:“会的,等你长大一些就能见到我了。” 娜欧蜜含着泪点头:“苏,回来,要记得,我,洗头,不会忘。” 苏木笑道:“好,一言为定。” 告别了众人,两艘船再一次扬帆远航,这一次,他们先南下去了中美洲,靠岸领略了一番玛雅文明。 玛雅文明的农业并不发达,都是粗耕粗种,好在苏木想要的土豆和金鸡纳霜这边到处都是,苏木收集到后也没有多耽搁,就回到船上继续往南了。 身处七世纪的他们,手里拿着的却是十七世纪至二十二世纪的世界舆图。 在二十世纪的地图上出现的巴拿马运河横穿巴拿马地峡,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是由目前连影子都还见不着的美国建造完成的,当今世界上当然是没有的。 所以现在的他们,只能绕到南半球,绕过整个南美洲,才能进入大西洋。 这个过程用掉了近一个月。 一个月后,两条船终于从太平洋来到了大西洋。 两条大洋明明海水相连,但却泾渭分明,一深一浅,蔚为奇观。 众人望着两片截然不同的海面,纷纷惊叹不已。 苏木趴在船头一边吃着梨子一边望着海面,说道:“为什么这两片海水不相融,你懂吗?” 林一诺跟他是一样的动作,手里也拿着一只香梨,闻言回道:“略懂。两片海域盐度值不同、高度也不同,含盐高的大西洋颜色深一些,另一个就相对浅一些。不过,两者也并不是完全不相融,只是这个过程比较缓慢罢了。” 苏木满足了好奇心,把梨核随手往海里一抛,笑道:“今晚我们就在下大西洋捞蓝鳍金枪鱼如何?” 林一诺道:“嗯,如果能遇到的话。” 对于苏木和林一诺的船上总是能拿出来很多新鲜的蔬果和清水这件事,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了。 两人所在的这条船有个很神秘的船舱,连林一诺的贴身侍仆红袖和青衣都不准踏入,更别提其他人了。 大家头认为那些蔬果和清水就来源于那个船舱,而实际上,那船舱里出来两个空箱子之外,什么都没放! 为了不惊世骇俗,也为了让大家有个放松的时间,他们在南美也靠岸补给了两次。只不过,这些补给基本都进了手下人的肚子里,林、苏两人是不屑于的。 远航最大的麻烦就是干净的清水,而这一次,这个难题解决起来更容易了。 因为空间里的水除了别墅旁边的那条小湖泊仍旧无法拿出之外,其余新增的湖泊河流之水已经没有这个限制了。只不过其他的淡水并没有最初那块小湖泊的灵气,水质只比外界寻常的湖泊略好一些。即便如此,在船上使用也绰绰有余。 待在船上漂泊的日子对于林、苏两人来说,一点都不难熬,他们待腻了除了可以跳下海玩,还能直接进入空间休憩。 倒是那匹马王追风在船上过得水深火热,晕船晕得厉害,苏木就索性把它收入了空间里。 空间里那么大地盘,可把它乐坏了。 苏木捉进空间里的走兽都算温和,最凶猛的也就是一个小狼群了——这是为了控制兔子、驯鹿等等食草动物过多而引入的。在有那么多温和可欺的食物情况下,狼群是不会对凶猛高大的马王追风敢兴趣的。 所以苏木也不愁追风的安危,就放开了让它在空间里自由自在地奔跑。 除了围绕别墅的那一片他开垦种植的田地之外,外围一圈都随便那群动物祸害,苏木并不在意。 整个空间越来越像是一个小世界,林一诺待在空间里的时间要远远大于在船上。哪怕空间里的卫生工作都需要他来打扫,他也甘之如饴。 船上毕竟左摇右晃不舒服,而在空间里,他既可以练功又可以看书、作画,身边还有苏木作伴,仿佛提前过上了隐居生活。他甚至希望这段航程更漫长一些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漂泊海上 “噗!” “噗!” 两声入水声传来,溅起的水花在茫茫大海中不值一提。 红袖探头望向海面,微微蹙着峨眉道:“郎君怎就那么爱入海呢?我们真的不停航等着吗?” 林广义劝慰道:“郎君现在的内功已臻化境,且又是从小在水里玩大,你不必过于忧心。” 红袖叹了口气道:“善游者溺于水,这茫茫大海若……哎,便是船上的水手们都没这么好的水性去寻他们。” 林广义笑道:“郎君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不会拿自己开玩笑,从大唐出发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你还未习惯吗?” 红袖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虽然知道郎君厉害,仍不免担心。” 林广义笑笑,不再说话,只站在甲板上陪着她。海风吹过,拂动两人额前的凌乱的小碎发,仿佛两人凌乱的心思一般。 海面以下的苏木和林一诺正一前一后地在海里游着,林一诺分出部分意识沉入三四百米的深海寻找他想捉的鱼。 深海之中光线黑暗,可物种依然丰富,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也一样精彩。 没费太多力气,林一诺便找到了一条体长两米多、近三米的深海大鱼。 此鱼背部和鳍部呈深蓝色,尾巴像小月亮,整体为流线型,游速极快。 蓝鳍金枪鱼!林一诺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这是他曾在视频资料里见过的画面。 此鱼是金枪鱼中体型最大的一种,林一诺所知的未来世界里这鱼因为过度捕捞濒临灭绝。但此时此刻,人类还不能进行深海捕捞,他意识所到之处可见成群结队的蓝鳍金枪鱼冲刺航行,极为震撼。 作为深海鱼,蓝鳍金枪鱼污染极低,营养又很全面,尤其体内含有的脑黄金和不饱和脂肪酸,是其他鱼类的数倍,对人体健康极有好处,肉质又鲜美。种种优点以致其在未来遭到大肆捕捞也就不足为奇了。 林一诺将意识附着在最初发现的那条蓝鳍金枪鱼上,跟着它高速航行,以减少自己的消耗。 金枪鱼算得上是海洋中的游侠儿,喜欢自由自在地在海洋中穿梭。它们不仅体型大、速度快,且喜长途洄游耐力高,没有固定的栖息地。 它们在高速的游动中遇到可口的美味便大口一张,直接撕咬吞咽。游速慢、体型小又肉质鲜美的深海鱼都是它的小甜点。 林一诺拉了拉苏木,分出一股意识与他交流道:“我发现了蓝鳍金枪鱼群,在深海400米左右的海域,你潜入下去连鱼带海水多抓一点进空间吧。” 苏木向他比了个了解的手势,就径直往下沉。 林一诺是没办法沉入深海的,深海海水的压力,他的身体承受不住,但苏沐没有这个顾忌。 顺着林一诺的指引,他很快就追上了那群蓝鳍金枪鱼。 “苏少,你速度快一点,我快跟不住了。”林一诺的意识在他的脑海里响起。 林一诺屡次吸收陨石能量后,意识就出现了新变化,其往外延展探索的范围缩小了,但却拥有了治疗的能量。之前这种能量需驱动陨石且与苏木心意相通时才会产生,而现下林一诺独自便能驱使这股奇妙的能量。 当然,限制也是有的。每次使用这股治疗之力时也在消耗着林一诺的内力,且消耗极快。每一次的内力耗尽林一诺都会变得极为虚弱,需两三个时辰才能恢复。 在把最接近人类的猴子断手断脚再修复,如此实验了几次之后,林一诺摸清了这股治疗之力的上限。而猴子也被这番实验吓到看见林一诺就闷声逃窜的地步——没办法,如果它发出恐惧的尖叫那就暴露得更快,更容易被逮住,它已经学乖了。 接收到林一诺的意思后,苏木手一伸便开始以空间之力吸取这一片的海水及鱼。 他并没有单单只针对蓝鳍金枪鱼,而是整片整片的往空间里吸。很快他就操纵着这片海水和鱼从空间的山谷中降落下来,形成了一片谷中海。 空间的边缘都是浓雾,看上去就好像海在无边无际的雾里,而实际上雾就是边缘。 深海里的生物被搅的一片惊慌,苏木自己也累得够呛。 对于大西洋来说他吸收的那一点海水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对于苏木而言却已经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体能。他这才发现空间的吸力居然是以他的体力为依托的,难怪当初他被陨石压制到无法动弹时根本打不开空间。 …… …… 两人浮出海面后,林一诺提起苏木的肩膀一起飞身上了甲板。 林一诺的手里还抱着一条比他人都大的蓝鳍金枪鱼,重达七八百千克。 他把鱼往甲板上一放,船都震了一震。 红袖和青衣跑了过来,前者开心道:“郎君终于回来了,你们去了好长时间啊,担心死我了。” 林一诺淡淡道:“海底比较精彩,多看了一会儿,现下有点累,我们先去休息。午膳帮我们准备几样点心就行,放在厨舱,不必端上来。” “是,郎君。” 吩咐完,林一诺和苏木便上了船舱二楼。 苏木的脸有点发白,但仍边走边对着几人笑道:“这条鱼叫做蓝鳍金枪鱼,是海洋中最滋补的鱼之一,切一些下来做鱼脍吃,其余的冰在船舱里。” 船上有专门放冰的冰舱,启帆的时候整理出来的。这些冰都是从大唐带来原料,由林一诺现用现制的。 几名刀客早就已经跑上来压住了这条还在乱蹦的鱼,这种深海鱼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听苏木说这是海洋里最滋补的鱼,大家不免都期待万分。 在众人忙着杀鱼、切鱼片的时候,林一诺和苏木一进房间就锁上了门,一起进入了空间。 换上干爽衣袍后,苏木唤来了追风,向着他造出来的那片海驰骋而去,林一诺全力施展轻功紧追其后。 这连绵的几座山是空间扩大后自然形成的,海拔近千米,只是没什么树木,都是成片的青草。 空间内除了青草,其他所有的植物都需从外界移植。苏木虽然一直在忙着这事,到底时间尚短,还不见成效。 两人并肩站在海岸边,望着这片比仙人湖都还小得多的海,对视一眼,心情不错,毕竟是无中生有,自己创造出来的。 苏木运了口气道:“可惜了这一片谷底良田。” 林一诺道:“海水可以晒盐取盐,而盐是不可或缺的。用这一片田换海并不可惜。” 苏木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们若是捉一些人进来,怕是他们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这是一个小世界。” 林一诺同意道:“你那个小奴隶便可以养在这里。” 苏木沉吟了片刻,摇头道:“算了,那小家伙就让他跟在我身边吧,反正我正好也缺个跟班。” 林一诺淡淡道:“以后你若还有收养孤儿的心,便可以都收在这小空间里。” 苏木畅想了一番那个场景,笑道:“也好。我们来给这片空间取个名吧,就当做我们的世外桃源。你念的书多你来取。” 林一诺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此地白云浮玉,超然世外,自成一界,不若就称之为乾坤居?” 苏木道:“乾为天,坤为地,乾坤居,好好好,就叫这个。林三,你写个牌匾挂我们院门口。” 林一诺欣然道:“敢不从命。” 定完名,林一诺握住苏木的手说道:“我带你一起去看看你到底吸进来了多少海洋生物。” 苏木道:“好。” 两人现在已不用再需要陨石便可以意识合一,消耗的是林一诺的内力;若有陨石,则借的是陨石之力。 两人的意识一入水,便见到了水底紊乱的世界。一群深海生物忽然变幻了环境,水虽然仍是那片海水,但压强却不是那时的压强了。 一时之间因受不了压强变化而死去的生物无数,三四条蓝鳍金枪鱼倒还活着,只是也晕头转向,焉哒哒的,活动的区域也骤然变小。这毕竟是一片仅有百米深、六七顷大小的海域。 林一诺松开苏木的手道:“我且救一救那些濒死的生物,若不然怕你白忙活一场。” 苏木点头道:“辛苦你哩,我来调一些灵湖之水,为这里加一点灵气。” 说完闭目运神,远处中心点的那片湖水穿越上空化为一道水桥飞来,淅淅沥沥落入谷中海。沿途的动物见到这一幕吓得瑟瑟发抖。 而林一诺也催动治疗之力救治濒死海洋生物。 双管齐下,总算稳住了。至于已经死去的那些就充当剩下的生物之养料吧,也算死得其所。 忙完后两人直接回到现实世界,然后再进入空间,这样便又回到了别墅院子处,这是苏木想出来的偷懒妙招。他虽能瞬移,但瞬移的距离却极短,远不如这样一进一出方便。 苏木走到湖泊旁,发现水线浅了一层,不由咂舌道:“我明明心里想的是搬运一点点啊,没想到居然搬掉了十分之一,不知需要多久才能恢复如初,这片湖泊底下可是有灵泉的。” 林一诺负手道:“既是可再生的,便不必担心。我们出去吧,想必他们已经杀好了鱼。” 苏木揽着他的肩膀,道:“好,我们走。” 话音落下,两人便回到了外界,打开舱门走下楼,果见众人吃得不亦乐乎。 众人忙站起来,七嘴八舌招呼道:“小公爷/苏爵爷/郎君……” 两人放了一个云点头,林一诺问道:“给神风号上送了吗?” 青衣回道:“已抛送过去。” 林一诺点头:“如此便好。你们继续吃,不必管我们。” 红袖说道:“郎君,我为你准备了一蝶鱼脍,用冰冰着呢,现在帮你拿过来吗?” 苏木道:“红袖姐,你吃了便是,林三与我自己去片鱼。” “是。” 林广义起身禀告道:“小公爷,这鱼委实大,我们只切了头部一截,剩下的冰着哩。” 林一诺轻点了头:“好。” 两人出了一层船舱又继续往下面的冰舱走,打算去取一些鱼肉。第一次得到蓝鳍金枪鱼,今晚就要吃个全鱼宴。 蓝鳍金枪鱼的鱼肉可以分为赤身、大腹和中腹和腮部肉四个部分。 其他人因没有接触过所以只随便取了鱼头的肉,而现在林一诺则要分别取一部分肉尝味。他虽然早就在资料里了解过此物乃人间美味,但确实也还是第一次吃,因此有点小激动。 切完鱼肉收入空间,两人上二层进了房间,赶紧钻进空间里。 林一诺在厨房忙忙碌碌,煎鱼排、烤鱼肉、切鱼脍,各式各样的吃法全都上! 苏木摆好碗碟就躺在木塌上坐等。现在的他连种地都可以调取空间之力,实在是能懒则懒了。 “哇,这才是真正的鱼脍啊,沾了酱油芥末味道好绝!”苏木一边吃一边赞。 林一诺用公筷夹了一片鱼排放在他面前的碟子里,说道:“煎鱼排味道也不错。” “唔,确实不错。” 林一诺道:“过几日再捉几只帝王蟹吃吃。” 苏木忙不迭点头:“可以尝试下。” 待两人吃完,垃圾和脏污的碗碟直接拿到外界。谁都不愿意收拾,林一诺拉响了铃铛,等着红袖来接手。 苏木推开门站在甲板上,望着海天一线放空,林一诺则吹起了箫。 不一会儿红袖便上来收拾残局,又轻手轻脚地退下。整个二层都是他们两人的世界,旁人都知林一诺喜静,轻易不会上来打扰。 实际上林一诺儿时喜静只是因为太靠近他的人容易生病,不得不为之罢了,而习惯了之后,倒真的养成了这样的性子。 落日的余晖洒在海面,金光闪闪。天边的云彩通红一片,不时变幻着各式各样的形状,将两人玉一般的肌肤也映得红彤彤的。 苏木看了一会晚霞,又扭头瞧瞧正一脸认真地吹箫的林一诺,顽皮之心大起,伸手堵他玉箫上的出气孔,瞬间就打乱了音律。 林一诺无奈地放下萧,看着他道:“别闹。” 苏木仰天哈哈大笑。 林一诺望着他流光溢彩的笑眼也不禁露出了微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今冬初雪 , 苏木笑完了又指着沉了一半在海里的太阳,说道:“太阳这是掉海里了是不是?” 林一诺淡然道:“很显然不是。” 苏木沉默了一会,往楼下喊道:“诸位,太阳好像掉水里了。” 林广义豪迈的笑声响起:“苏爵爷,这没关系的,等明天太阳又会从海里升起来。” 红袖笑着接口:“我从前只当太阳在晚上是藏在山里的,来了海上才知道原来它是藏水里的。” 众人一片附和。 苏木与林一诺对视一眼,后者道:“你也觉得太阳是掉海里的?不若我带你意识入水找一找太阳?” 苏木耸肩道:“别打趣我哩,我又不是没见过晚上的深海。” 林一诺微微一笑,没再说话,又吹起了箫。 晚风吹过,箫声袅袅,苏木慢慢道:“地球圆不圆这谜题我们就快解开了。” 林一诺停下箫,淡淡道:“这重要吗?” 苏木没有说话,实际上,自从接受了自己是个外星人之后,有时候他也会想那颗星球会是什么模样,会想未曾谋面的亲父亲母是什么模样。 林一诺看了看苏木,感觉到他的情绪,忽然伸手箍紧了他的腰,脸疾速靠近,几乎与他鼻尖相碰,瞬间就把苏木吓回了现实,猛地推了他一把,拉开距离道:“你疯了?” 林一诺洒然耸肩,什么也没解释,便往船头的甲板去了,不一会船头就传来了连绵的箫声。 尽诉平生求不得。 苏木抓了抓脑袋,一脸烦恼地转身往船尾吹海风去了。 …… …… 船从南半球往北半球航行,穿越季节,从夏天直奔冬天。一个月后,天空中已看不见什么海鸟了,站在甲板的时间稍长一些就感觉连睫毛都要结冰。 这段航程中,中间除了遇上一次较为凶险的暴风雨之外,其余时间都算得上顺利。 天气变冷,众人翻出了冬装穿上。红袖为林一诺和苏木两人都做了夹棉的新袍,这次不再是丝绵,而是正宗的棉花了。 苏木的那位印第安小奴隶也得了一件新袍。小奴隶如今日日夜夜跟在众人在船上,能说一两句鄮县话了。到底还年少,语音能力比成人强多了。 除了他们三人外,还有一人也得了一件红袖巧手制成的新装——林广义。 林广义今年21岁,而红袖已有26岁,因此两人现在是朗有情妾无意的纠纠结结的状态。 唐律婢女不得为良人妻,必须“同类相婚”、“同色为婚”,且一日为婢终生贱民,即便放良也难以与良人相配,这也是红袖宁愿自梳不嫁的原因。 红袖在唐律上虽然是依附主家的贱民,但她因为是家生子,从小也受到林阀给予的良好教养。身为一等侍女的她,只要服侍好主子林一诺便行,至于她自己的衣食住行,另有小侍女供她差遣。因此她可算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嫁给同等的奴,生几个跟她一样地位底下的后代,她不甘心,可她又比林一诺大了十岁,想嫁他做妾也很困难。似林广义这样的门客,虽然依附林阀,但却并非贱民,也是良口,她亦高攀不起。至于给林广义做妾?倒是可行,可她不愿意。 在唐律中,奴婢贱人,律比畜产。也就是说奴婢的婚配就跟牲畜配种一样的,主家可以随意指婚。何时婚配,与何人婚配,奴婢都没有自主权。正是生产蕃息者,谓婢产子,马生驹之类。 而红袖能得到放良的优待、婚配的自由完全是因为谢玉致较为宽和,且她的亲母就是林一诺乳母的缘故。对于红袖来说,父母兄皆亡,她若是脱离林家而活,会不会被人拆吃入骨都不知道,还不如一直待在林一诺身边。 唐律中便是良民过了十五岁都会有司户曹吏上门做媒催婚,她想安安静静地不嫁,要么当女冠(这也不容易),要么就是像现在这样继续依附林一诺。 这两年红袖跟着林一诺跋山涉水,虽然生活远远比不上在浮云山庄锦衣玉食那般舒服,但对她来说却更快乐。不走出山庄看一看,都不知道世界有多大。 看过世界的女人,哪里还会甘心在后院当妾呢?一个人自由自在不香吗? 所以她宁愿跟林广义暧昧着,也不想更进一步。 …… …… 对于苏木和林一诺两人来说,每天都过着两种季节。空间里是四季如春,而外面的世界已然进入寒冬。若非大海广袤,早就该结冰了。 这日两人在空间里待了一天,一个种地、一个作画,到傍晚出空间时,发现外面飘起了初雪。 苏木推开船舱房门,站在甲板上看着纷纷扬扬的白雪,将手举到嘴边呵了口气。 他穿的还是春秋的单衣,在空间里刚刚好,到了外界显然就不够保暖了。林一诺从柜子里取出一件银白色披袍替他披上,淡淡道:“小心别着凉了。” 苏木拢了拢披袍,顿觉暖和了很多,但嘴上却道:“这根本冻不着我。” 林一诺在他身旁站定,失笑道:“要风度不要温度。” 苏木伸手接了一会雪花,感慨道:“又见到雪了。去年我们看到的第一场雪是在哪?你还记得吗?” 林一诺沉吟道:“长安城外,那是我们见到的初雪。” 苏木感慨道:“时间真快啊,这又一年了。” 说完转头看看林一诺,讶道:“呵,林三,你居然也有胡茬了,虽然只有半寸长,比我还是短点。来来来,我替你拔了,还你冰肌如雪的模样。” 苏木虽然比林一诺小了半年,但胡须却长得比他早。他的唇上半年前就有一圈青青软软的胡须子了,显示着少年的初长成。而林一诺的脸一直都是连毛孔都找不到一个,更别提胡子,此时乍然见了,顿时手痒忍不住去拔它。 林一诺推开他捣乱的手,似嗔非嗔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长了半年也不过就跟我一夜长出来的一样长,得意什么?” 苏木反手摸了摸自己唇下的呼吸,不服道:“怎么可能是一样长的,肯定我比你长。” 林一诺微笑道:“那要比一比吗?” 苏木挑眉:“比就比。” 说完龇牙咧嘴地从唇上拔下几根胡须仔,然后又伸手去林一诺的唇上拔了两根,放在摊开的手心上,细不可见。若非两人一个本身天赋异禀,一个内功超绝,因此视力都远超常人,否则还真不容易看到。 看着几根一般长短粗细的小胡须,林一诺斜睨了他一眼,道:“事实胜于雄辩吧?” 苏木悻悻然地将几根胡须扬在风雪里,转了话题道:“我们今年还没吃过暖锅,这种初雪天配暖锅最搭了,今晚就来一个怎么样?就在船舱的窗前,我们两个海上共明月。” 林一诺失笑:“神一样的‘海上共明月’。” 对于苏木经常性的乱取绰号、乱改诗词,他只有说一句甘拜下风了。 苏木道:“你就说好不好吧?” 林一诺洒然道:“既然苏少想吃,本少唯有相陪喽。” 苏木道:“那正好,我们现在去空间里捉点野味,里面有羊、有鹿,我们去各宰一头。” 苏木于是也不看雪了,伸手拉过他一起回到空间,将披袍往客厅软塌上一丢,说道:“你是想享受一下打猎的乐趣呢,还是由我直接抓过来?” 在空间里,苏木近乎于“神”,所有的动植物他都可以靠空间之力控制住。他也曾试过想制住林一诺,但没有成功。他还不确定是不是因为林一诺从小就被陨石改造过的缘故,等以后有机会抓个坏蛋进空间就能验证一下了。 林一诺听了他的话,慵懒道:“也行呀,那就我打鹿,你打羊,比比看谁先得手吧。” 苏木哈哈一笑,凌空取出两张弓,两根箭,挑了挑下巴道:“单只比谁快有什么意思,还要比谁准。” 林一诺接过一弓一箭,徐徐说道:“一言为定。” 苏木精神大振,一声呼啸将追风喊了过来,叫道:“本少先走一步哩。” 两人终归还是少年,在空间肆意奔跑比试,只觉得逍遥自在。 空间内的植物虽然是三倍速生长,但到底移植进来的时日不长,若非有些移植时本就是大树,现在这里当更加一马平川。 苏木骑着追风奔在草原上奔跑了一阵后,很快就看到了栖息在湖泊旁的野羚羊群,当即瞅准了一只,弯弓搭箭朝目标射了过去。 岂料那只野羚羊也很警觉,几乎在苏木射出箭的一瞬间就动了。眼看这一箭要射空,苏木脸上有点挂不住,眼珠子一转,运转空间之力,强行把野羚羊的脖子往箭上撞。 “噗!” 箭入肉内的声音传开,鲜血飚出,周围的野羚羊吓得一哄而散。 苏木大叫一声:“我猎到哩!” 林一诺离他远着呢,鹿跟羚羊并不生活在同一片区域,自然没有回应他。 苏木打马上前提起羊角,朝着院子飞奔而去。眼瞧着林一诺也从另一个方向提着一头鹿回来,他当即下马,施展瞬移,抢在林一诺踏进院子前的一步率先瞬移了过来。 他得意洋洋道:“是我赢了。” 然后将羚羊往他脚边一丢:“由输家处理啊。” 林一诺失笑摇头,说道:“这就是惩罚吗?那我好像也没输什么,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些肯定都会是我的活。” 苏木嘻嘻笑了一声,转身进屋去洗手了。 林一诺很快就处理好了羊肉和鹿肉,同时把完整的羊皮、鹿皮放在了一旁,打算明日再硝制。 这头羊两人放在别墅里的冷冻柜内——自从空间扩大、物种变多后,除了他们造院子的这一片区域,其他地方保鲜的效果已与外界没多少差异了,该腐败的还是会腐败。 便是院子周围的防腐保险功能也比从前降低了很多,因此林一诺才制了些冰出来又弄了个多层冷冻柜,以做冷冻物品用。 苏木道:“这头鹿拿出去给大家分了吧,我一个人去底下船舱里走一趟好了。” 林一诺同意道:“好。” 他们俩不可能凭空从二楼船舱拿出鹿肉来,总得去底下储藏舱过一过场。 当晚众人都吃上了炙鹿肉,在这个寒冷的雪夜,饮着酒、吃着肉、唱着歌、踏着舞,好不快活。一头鹿由几十个人分着吃,也并不多。至于羊肉,船舱里本身就带了不少,当然无需从空间拿出来。 两条船之间差了一百多米的距离,每次这里有什么好吃食了,都是苏木直接使用蛮力投掷过去的,连运输小艇都用不着。 当夜点着烛火、宫灯,开着窗户,烧着碳,林一诺和苏木将食案搬到窗户下,就着初雪烫暖锅,十分逍遥。 苏木举杯道:“来,干一杯。” 林一诺与他酒杯轻轻一碰,一饮而尽。 两人吃的都是低度数的果酒,但因为是用的空间灵湖里的灵水制成,比起寻常的果酒不知香了几百倍。 林一诺第一次给手底下的人品尝时,把众人都震惊得话都说不出。之前林、苏两人在贩卖的烈酒他们也有幸吃过一回,但比起这个果酒,还要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这是当然的了,所谓的烈酒不过是取市面上的酒再加工蒸馏出来的,怎么能跟用灵水酿成的果酒比呢?仙和凡的区别。 不过如果有人天生更爱烈酒,就另当别论。 毕竟林、苏两人酒量都很差,自酿的果酒当然不可能度数很高,也就七八度的样子。 今夜的晚膳格外丰富,除了红袖烘焙的精致小点心之外,有鹿肉片、羊肉片、蓝鳍金枪鱼(还是一个月前的那条,一大半被众人分食了,剩下最嫩的一些被苏木放在空间的别墅里保鲜着,尚未吃完)、帝王蟹、虾、扇贝、大海螺、海带结、藕片、菠菱菜、秋葵…… 苏木吃得直冒热汗,不时与林一诺笑笑骂骂,一直吃到雪停。 林一诺刀功、厨艺都很绝,做出来的暖锅绝对是饕餮盛宴。 苏木感叹道:“你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不想当厨子的侠客不是好的小公爷。” 林一诺淡淡一笑,说道:“歪理邪说层出不穷。”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登陆欧洲 , 两条船又经过多日航行后终于顺利抵达了里斯本。 这里的资料苏木已经从林一诺誊抄的资料里粗略看过一遍,虽然不能保证资料是百分百正确的,但至少不会差距太大。现在是公元640年末,后世葡萄牙和西班牙目前仍是同一个国家——西哥特王国。 现在这个阶段,西哥特王国已经陷入了四分五裂、内战不断的状态,国王失去了对王国掌控的权力,沦为了贵族的傀儡。 当前的国王不出意外的话是图尔加,当然,也不排除历史会发生了偏差的可能。但国王是谁,有没有实权,对两人的旅程其实影响不大,他们大概率是遇不上国王的。 西哥特王国的都城是托莱多,后世的西班牙境内,王宫也建造在那,而他们只打算在沿海城市里贸易和打探,并不深入。 里斯本港口水深可达十三米,停泊他们两艘三千石的海鹘船毫无难度。 相比起码头上停泊着的其他船只,这两艘舱室众多、体势巍峨的海鹘船简直巨大如山,观者骇异。 林一诺和苏木带上红袖、青衣、墨雨以及刀客们乘坐四艘舢板登陆里斯本。水手及医师就继续留在船上。 在他们的船还没靠岸的时候就已经有在岸边活动的西哥特人看到了他们,飞也似地跑走了,向他们当地的大地主、大贵族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禀告去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住在城中的古堡里面,是城里最有权势的贵族,算得上这片土地实际掌权者。国王的势力触不到这里,这里就是他说了算。 “大人!大人!有事发生!”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管家罗伯特·席尔瓦皱眉道:“何事这么慌里慌张?安德烈的军队打过来了?” “不是,是海上来了两艘巨大的船舶,从上面下来了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我要禀告安东尼大人。” 罗伯特·席尔瓦想了想,还是把他带到了安尼东的书房门口,然后敲门道:“大人,里卡多·安德拉德有事禀告。” 里面传出了一声低沉的充满磁性的声音:“进来吧。” 管家将房门打开,里卡多·安德拉德小心翼翼地迈步进去,连呼吸都敢用力:“报告大人,我刚刚在码头瞧见了两艘海上驶来的驮着宫殿的巨船。”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安坐于高凳上慢悠悠地问:“哦,驮着宫殿的船?这两艘船从哪里来?是法兰克人还是萨克逊人?上面运的是什么货物?” 里卡多·安德拉德回道:“都不是,穿上下来的人都是黑色的头发,长得跟我们不太一样。”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略一思索,道:“看来是遥远的东方来客了。” 他的目光看向一旁的边几上放着的一只瓷瓶,若有所思道:“东方人怎么会跑到我们里斯本,他们不该是在东海岸登陆吗?” 里卡多·安德拉德摇头道:“小人不清楚,他们已经有人下船登岸了,大人,我已经派人牢牢盯紧了他们,有变化就来回禀。”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说道:“下去吧。” “是。”里卡多·安德拉德鞠了一躬,倒退着走出书房外,然后才直起腰下楼。 管家罗伯特·席尔瓦恭敬地站在一旁等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吩咐,按他对主人的了解,他知道一会肯定有任务会派给他。 果然,片刻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抬头看着他:“东方人的船只跑我们这里来贸易的倒也少见,既然有两艘大船,那肯定带了很多东方的货物,说不得会有什么奇珍异宝,你去会会他们。” 罗伯特·席尔瓦弯了弯腰:“谨遵您的命令。” 而这时的林一诺、苏木等人已经在岸上观察了起来,这里的码头远远比不上鄮县的繁华——不,别提跟鄮县官方大港的比,就是与浮云山庄自造的那个码头比,都差之远矣。 入目可见的都是极为落后的船只、工具,只看这个码头,几个人暂时对这座城市有了初步印象。 林一诺向青衣打了个眼色,后者很快就抓来了一个白人力夫。林一诺用自学的拉丁语与之沟通,万幸他听得懂,两人之间的对话就是口音区别很大。 问了半天后,林一诺了解信息,就挥手打发了,青衣上前打赏了对方几个铜钱。那白人拿着铜钱高兴地走了,虽然这种铜钱跟他们的国家的铜币不一样,但仍能看得出来是铜,这就够让他高兴了。 一年过去,林一诺和苏木均长高了一截,前者还要比后者更高一些。在寻常人里,他们就是鹤立鸡群的存在,即便是在这白种人遍地的欧洲大陆,两人的身高也可以傲视群雄。 当下的欧洲,营养不良的大有人在,平均身高真不算多高,比之后世矮了十公分都不止。 苏木问林一诺:“刚刚你们再说什么?” 林一诺回道:“我问他这里是哪里,是什么国家,国王是谁,本地的领主是谁。” 苏木追问:“那他怎么回答的?” 林一诺道:“这里就是里斯本,隶属于西哥特王国,现在的国王他不知道是谁,但本地的领主倒是告诉我了,叫什么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苏木摸了摸鼻子,沉吟道:“看来我们看的资料没出错,西哥特王国的王位形同虚设,国王完全没有实权,早就被架空了,这里的人只知领主不知国王啊。” 林一诺淡漠道:“我们就在这个城市里贸易吧。” 苏木同意道:“好,这里的金币看起来还挺好看的,我们就去狠狠地赚他娘一笔。” 正边走边说着话,耳朵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刀客们立刻围上前,将苏木和林一诺护在中间。 众人的站位极有讲究,暗合阵法之势。 林一诺和苏木停下了脚步,他们已经看出来那支骑兵的目标就是自己。 苏木凑在林一诺的耳边道:“早知道我应该把追风拉出来,现在对方坐在马上,我们站地上,得仰头看他们,气势不行啊,不开心。” 林一诺替他拂去肩头的落叶,笑道:“他们必须向我们低头,有什么好不开心?” 说话间,骑兵们到了眼前,果然,都没有下马,居高临下地望着林一诺一行人。 来人正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管家罗伯特·席尔瓦,他身后跟着的则是安东尼的一支护卫。 他观察了一下林一诺众人,很快就将目光锁定在林一诺和苏木两人的身上。 这两位一看就卓尔不群,无论相貌、衣着还是身材都十分突出,很明显是这一群人的首领,只是分不清两人谁主谁次。论气势似乎略高的那位更足,但他刚刚远远瞧见了对方替略矮的那位拂去肩头的落叶。这不像是上位者会对下位者做的事,莫非两人是地位相同的兄弟? 沉默片刻后,罗伯特·席尔瓦开口了:“诸位从哪里来?来里斯本要做什么?” 林一诺回道:“我们来自东土大唐,到贵地是想做些贸易,互通往来。” 罗伯特·席尔瓦本已做好了鸡同鸭讲的准备,但万没料到对方竟然会讲他们王国的拉丁语,不由暗暗吃了一惊,只是面上不显。 这样也好,起码能沟通,当即道:“东土大唐?既是来自东方怎地不靠东海岸,反而到了我们里斯本?” 林一诺随口回道:“在这里结束贸易后,我们还要继续北上往法兰克去。” 罗伯特·席尔瓦还待再说,被苏木打断了话:“这里不是谈话的好地方吧,不请我们喝杯茶,起码也要坐一坐啊。” 罗伯特·席尔瓦皱了眉,他当然听不懂苏木的话了,只好把目光又投向林一诺。 林一诺接收到他的目光,淡淡道:“我朋友不喜在这人来人往的街头讲话。” 罗伯特·席尔瓦露出一丝傲慢的笑意,说道:“我家主人是本地的领主,特派我来邀请与你们商谈。” 林一诺不动声色道:“哦,如此正好,待我们休整好正想拜访一下贵地的领主,不知是否方便?” 罗伯特·席尔瓦闻言顿了顿,才道:“明日此时,你们来城中古堡吧。进城后,随便问一个人便知位置。” 林一诺抱拳施礼道:“好。” 罗伯特·席尔瓦又深深看了他们一眼,掉转马头带着护卫又走了。 苏木问林一诺:“刚刚那人说什么了?” 林一诺道:“他是本地领主的人,看他的模样,我觉得多半是大管家一类的人物了。我跟他说要拜访领主,他同意了,让我们明天上门。” 苏木点头道:“会一会也好。今天我们先进城去看看吧?” 林一诺同意道:“嗯,去瞧瞧这个城市的发展水平。” 红袖上前道:“郎君,我瞧着这里的人跟长安城里的波斯人长得还挺像的,这个国家跟波斯有什么关系吗?” 林一诺道:“同一个人种,关系却不大。” 红袖点了点头,表示了解了:“哦,他们的皮肤可真白,就是金发碧目样貌古怪,也就比乌漆嘛黑的昆仑奴好了一点点。” 林一诺没有对两个人种的长相发表意见,笑笑没有接话。 一行人都有轻功在身,苏木虽然是唯一不会轻功的一个,但他本身最强的就是速度。因此半个多时辰后,众人就来到了城里。 这座城市建筑倒是挺有风格,但卫生环境实在不怎么样。随处可见的马粪、驴粪的不说了,竟还有人当街大小便,真是有伤风化。 林广义皱眉道:“这些蛮族真是不成体统。” 林一诺也皱着眉,很想让苏木马上把追风放出来,他感觉脚踏在这片土地上都脏了。 苏木也咋舌:“我难道刚刚眼花了吗?我瞧见那边巷子里面的一个妇女从楼上往下倒了一盆污水。” 林一诺立刻道:“我们先去租马车,青衣,随便抓个人过来,我要问地址。” 青衣抱拳道:“是。” 说完就从大街上拉了个人过来。 林一诺开口问:“这里哪有马车可租?” 来人被莫名其妙押过来,心里七上八下的。看到眼前一群外来人腰间挂着佩刀,一个个目露凶光,他根本生不起反抗的心,一听问话就老老实实地回:“大人,车马行就在前面右拐不远处。” 林一诺命令道:“带我们去。” 那人只好硬着头皮在前面带路,完全不敢说不。 很快到了一座圆形的楼房前,那人停下脚步道:“就是这里。” 然后他有对着里面的人嚷:“有生意上门啦!” 林一诺看了青衣一眼,青衣上前递了几个铜钱给那人。跟码头那位一样,那人拿着铜钱就退下了。 屋子里面的人迎了上来:“几位可是要买马匹?还是要定制马车?或者是租马车?” 林一诺上前道:“租几辆马车。” 那人弯腰迎着众人:“诸位里面请,你们来对了地方,我们这里的马车可是很华丽的,您租了绝对值。” 林一诺和苏木很快就挑好了几辆马车,押了手掌大的一盒金叶子当定钱,引得店老板不断点头哈腰鞠躬,一直送他们坐上马车离开为止。 “嘿,这是哪里来的王公贵族?这么阔气。” 林一诺和苏木坐在马车上把这座城市大概地浏览了一遍,又在百货店里用一斤白糖换了一斤多的金币和两斤的铜币。 白糖在大唐都是奢侈品,在西哥特王国自然更是。那百货店的人根本就没见过如此雪白的糖,只尝了一点就激动地恨不得昏过去。 他只要收下这些白糖,转手就能以更大的价钱卖给城里的贵族。这么好的东西,只有贵族才能享用。 林一诺和苏木两人在经过对市场的考察后,已经大概了解了当地的物价,因此卖的白糖也不亏。 苏木道:“我看这里普通的蔗糖都能卖出这个价,我们的白糖还是卖得低了。” 林一诺无所谓道:“那明天就提价好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破落酒馆 , 这是一间老酒馆,门口悬着一块木板,上面画着一个简易的酒壶图案。 老酒馆门前五米外是一条飘着各种垃圾的河,这不是废弃臭水河,恰恰相反,这是他们的生活淡水来源。沿岸的人家洗菜洗衣在这里,生活用水也取自这里,但却仍习惯将粪便等生活垃圾往河里倒,经营着老酒馆的中年夫妻也是如此。 店老板约摸三十五岁,两鬓斑白,眼眶凹陷,满脸的络腮胡子。这里的人种,一旦过了少年期,无论男女都老得特别快。对于整体医疗水平低下、生活挣扎在温饱线的贫民阶层来说,三十五岁已是平均死亡年龄节点了。所以,虽然他才三十五岁,但看起来已有了十分明显的老态。 他就整天坐在老酒馆门口,晒着太阳,看着过往的人群,并殷切盼望着有坐马车的高贵客人来喝酒。但通常来说,到这里喝酒的人都是穷得叮当响的贫民窟酒鬼,不管家里的死活,有一点儿铜板就愿意来这里喝一杯忘记烦恼。 这些人自然是不可能给店老板什么小费的,能按时把酒钱付清就已经要谢天谢地了。 他这店里一楼卖酒,二楼住人,他的老婆就常年待在二楼。她是一个孱弱多病的女人,曾经倒也是个美人,但这里糟糕的环境和不讲卫生的习惯夺走了她少女时期的健康,也夺走了她曾拥有过的美貌。 现在的她,更多的时间都是蜷缩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微微发臭的河流等死。 夫妻俩曾有一个儿子,生下来就有三只耳朵、十一根手指,他们害怕他是恶魔转世,便把他丢弃在了簸箕里,任其自生自灭了。后来两人又有了一个女儿,倒是健健康康。 虽然此后因为女人身体的原因再也没能拥有儿子,但总比怪物要好。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也一天天变得漂亮,到今年十七岁,已经是附近闻名的金发碧眼大美人了。 靠着美貌她打破了圈层,得以跟城里中心区客栈老板家的儿子订亲。本来上个月两人就要结婚了,但就在不久前,城里颁布了一个荒唐的法令——新婚的纯洁的新娘竟然要进古堡跟他们的领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过初夜。 因为这件荒唐的事情,他们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大家都想观望一下,会不会有一天领主大人幡然醒悟自己太离谱,而取消这个法令。 …… …… 此时的老酒馆里只有醉鬼两三只,店老板眯着眼睛蜷缩着身子在门口晒着冬日的暖阳,门前已经好久都没有人经过了。隐隐约约间,他听到了马车行驶的声音。 他习惯性地睁大眼睛瞧着马车,希望它能在他的店门前停下来。这辆马车很奇怪,两匹马竟然不用马车夫指挥,自觉地拉着车。而后面的露天车厢上则并排坐着两个黑发黑眼的异族少年。 少年和他们的马车向着老酒馆而来,到了店门口,两匹马同时停了下来,完全看不出少年有拉扯缰绳的痕迹。都不知道是马自己要停的,还是少年人的意思。 店老板不管那么多,他马上精神百倍地一跃而起,连声道:“先生们,天太冷啦,来喝一口热酒,人会舒服很多!要进来吗?我们这里有好酒!” 两个身披丝绸的少年跳下马车,其中一个用不太流利但语法却很标准、用词也很高贵的拉丁语说道:“请您给我们找一个干净的位置。” “好咧,没问题。” 店老板殷勤地上前牵过马车,缰绳栓在老酒馆门前一棵高大的五针松上,一边忙,一边赶紧仰头往上喊:“苔丝!苔丝!快下来招呼客人,来了贵客,你来招呼!” 苔丝就是店老板和老板娘的女儿,此时的她,正坐在妈妈的旁边纺着纱。 “哦,母亲,我得先下去了,一会儿忙完再来陪您。”听到父亲的叫喊,她不得不放下手里的活计,在她妈妈苍白虚弱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然后提起裙摆匆匆下楼,老旧的楼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她的父亲已经不耐烦地喊第二次了。 老酒馆里的酒鬼看到这个美貌的少女都吹起了口哨,而店老板则进去把他们都赶走:“喝完了就快走,别赖着。” 他不怕得罪这两三个老主顾,因为这附近只有他这家店才愿意赊酒给他们,无论他的态度怎么样,他们都别无选择。 “干嘛啊干嘛啊,也让我们跟贵族小少爷一起喝杯酒啊。” “老鬼你太势力了,我迟早有一天要把你的老酒馆烧了……” 老酒鬼们就这样骂骂咧咧地被推出了门,店老板大马金刀地在门口一坐,俨然化身成了门神。两位少年对这一幕视若无睹,站在昏暗寒冷的酒馆内四处打量着环境。 苔丝见到两位身着华服的身材高大的异族少年,并没有异样,落落大方地走上前,笑着问道:“两位客官想喝点什么酒?” 酒馆里虽然燃着炭盆,但这么一点星火根本暖不了屋,里面还是很冷。两位少年连披袍都没有解,那个略高的少年开口道:“给我一壶你们这里最好的葡萄酒,谢谢。” 苔丝欠了欠身:“好的,请您稍等。” 她转身走到吧台后面,掀起地上的翻板,钻进地窖里面去取珍藏着的葡萄酒,这是她爷爷在世时就收藏着的酒,一直没找到能买得起它的大主顾。 不一会儿她从地窖中钻了出来,看见两个少年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了。 这两个人看起来矜贵又高雅,肌肤是一种泛着光泽的白,像贵族身上佩戴的白玉。两人长得虽跟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但帅就是帅,两个人坐那里顿时令人感觉吧台都奢华了起来。异族的特征非但无损他们的英俊,反而平添一份神秘的气质,更加动人。 这样出众的两个异族少年,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他们这家破落的老酒馆。 等苔丝开了酒,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其中一人才开口道:“老板,能进来聊会天吗?这位美丽的小姐请自便。” 店老板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两人,没料到他们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要知道他女儿苔丝的美貌可是远近闻名,且超越了他妻子当年的。只有贵客临门,他才会喊她下来招待。 因为这是她的机会,也是他们全家的机会,那个客栈老板的儿子就是这么认识苔丝的。 现在眼看着两人的婚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去了,他又动起了别的心思。但很显然,里面这两位贵人没看上他雪肤花貌的女儿。 苔丝欠了欠身,就毫不留恋地爬上了楼,老酒馆的一楼顿时就剩下两个少年和一个店老板了。 店老板斜倚着吧台,问道:“先生们想聊什么呢?我一出生就在这家店里,到如今有三十多年啦,见多了来来往往的故事。” 他看出来了,两位少年不是对他们的酒有兴趣,也不是因为他们老酒馆的漂亮少女而慕名前来,似乎只是为了听故事。 这种事情虽然稀奇但并非没有,店老板遇到的人多了,也愿意拿自己的见闻招待贵客。 他们里斯本是个港口型城市,南来北往的旅客商人可多了。他的老酒馆虽然破旧,但位置却还挺不错呢,总能招徕一些过路的客商。客商不仅给他带来生活所需的金钱,还带来各地的奇闻趣事。 眉眼如画的异族少年开口道:“我们是东土大唐的游侠儿,平素最喜收集各色美玉和原石。听说你们这家酒馆里有一块很独特的蓝色石头,不知知否为真?” 店老板的脸色变了变,被两位少年捕捉到了。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继续等着老板的反应。 岂料店老板摇了摇头,矢口否认:“没有啊,我们这里只卖酒,哪里有什么蓝色石头啊,先生们怕是搞错了。” 一直没说话的那个少年忽然从披袍里面探出手来,他的手上拿着一块金币。他一声不吭地将金币放在桌沿。 印着国王头像的特里斯金币! 店老板的呼吸瞬间粗了,这样一块金币能把他店里的所有酒都买走。但是他长长呼吸了几口之后,竟然克制住了贪念,没有改口:“是真的没有。” 只是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那枚特里斯金币,仿佛饿狼在看着一块鲜肉。 少年将之收进了宽大的披袍里,但那特里斯金币仍然在店老板的脑海里盘旋。 少年仿佛变魔术一样又取出了一个茶杯以及它配套的杯垫,放在吧台上。另一位少年开口道:“您见过的人多,听说过有关于我们东方的瓷器吗?” 店老板眼睛发红地问:“来自东方的瓷器?我能看看吗?” 少年做了个“请”的手势。 店老板就好像抚摸美女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瓷器轻轻抚摸,脸上的表情极为陶醉,他感动地道:“我居然也能见着这种只有大贵族才能拥有的东西。” 很多里斯本人都不知道瓷器,只有上层的贵族才懂。但店老板却恰恰知道,因为他曾听一个不列颠商人吹嘘过贩卖东方瓷器的事情。 这种来自东方的美丽瓷器,被商人们漂洋过海、跋山涉水地带到这一片大陆上,极受贵族大人们欢迎。一个普通瓷器的价格就差不多和黄金等价,而对于那些看着就精美且结构还复杂的瓷器,更是贵到离谱。 店老板咬了咬牙,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杯子,然后才叹了口气道:“蓝色石头以前确实是有,但你们来晚啦,这石头已经被人抢走了。” 少年蹙眉道:“抢走?被何人抢走,为什么抢走?如果您提供的信息有用的话,这个杯子就当做您的报酬。” 店老板的脸“腾”一下涨红了,似乎不敢相信,连忙确定:“只要提供消息就给瓷器?” 少年轻轻点了点头。 店老板却还不信,犹犹豫豫、吞吞吐吐,似乎抢走他石头的人来头颇大,令他极为忌惮。 那个沉默的少年忽然手一挥,“嘭”地一声,瓷器被扫落在地,摔成了四瓣! “啊!我的上帝!”店老板大叫了一声,仿佛自己的心都被摔碎了!他已经反应很快地去抢救了,但仍落了空。 楼上的苔丝听到动静悄悄地坐在台阶上,望着底下的情景。 “上帝啊……你们……”店老板话都说不利索了,这么一个价比黄金的宝贝,他们居然说摔就摔了! 那少年对着他灿然一笑,一副浑不在意地模样。他又从披袍里掏出了一个跟刚才那只一模一样的杯子,放在了杯垫上。 另一个少年慢悠悠地开口道:“这本来是一对,现在只剩这一只。一对杯子在这片大陆上可以卖五百个特里斯金币,现在嘛,它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了。所以,它最少能卖一千个金币。” “魔鬼,魔鬼……”店老板低声喃喃道,“你们在引诱我犯罪……” 忽然,他奔到门口,关上了老酒馆的门,并插上了闩,长吁了一口气道:“既然说到了这里,那我们就别让人来打扰了。” 两位少年搬动了凳子,并排坐在一起,背对着阳光,做出了洗耳恭听地架势,令人看不清两人脸上的表情。 店老板开始讲起关于那颗蓝色石头的事情。 那是他父亲从一位夜里经过他们老酒馆门口的、重伤濒死的牧师手里得到的。当时他父亲亲眼看到那个牧师手里拿着的蓝色石头在发光!他就一直躲在门背后,透过门缝看着那个牧师咽下了气,才忐忑不安地开门出去捡了石头。 他父亲觉得这东西一定是件宝贝,所以在牧师死后半年,他父亲认定已经没什么风险了,就拿出去抛售。但很可惜,他拿着卖给珠宝商时,却被珠宝商拒绝了。 城里的珠宝商们对这种坑坑洼洼的还刻着奇怪符文的蓝色石头根本不感兴趣,而且一点也不信他说的它会发光这件事情。都认为他父亲是想钱想疯了,臆想出来的。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悲惨童年 后来终于有一个珠宝商,勉强愿意给五个银币买走蓝色石头,他父亲没同意。之后这蓝色石头就一直收在了老酒馆里,想着哪一天等到个识货的,起码要卖上一个金币的价格才行。 但一直到他父亲去世,都没等到识货的人,而他却碰上了。只不过他比他父亲还倒霉,他父亲那时候还能卖五个银币,但他碰上的却是领主的亲卫,人家直接硬抢,一个铜钱都没给他! 少年问:“令尊说这蓝石头会发光,那您这么多年可有见过它发光?” 店老板摇头道:“我没见过,如果我见过,我肯定把它藏起来不让人知道了。” 少年追问道:“冒昧问一句,令尊是怎么去世的?” 店老板似乎陷入了沉痛的回忆,他眼眶微红道:“我父亲是得了凶病,七窍流血而亡。” 少年淡淡道:“对不起。” 接着又忽然问了一句:“您只有一个孩子吗?” 店老板脸僵了一下,然后才回道:“是啊,我只有一个孩子,是个漂亮正常的女儿,先生们刚才已经见过了。” 少年深深看了他一眼,道:“那亲卫怎么会发现这块蓝石头的?也是听周围的人说的吗?” 店老板耸肩道:“蓝石头一直就放在我们的吧台里面展示台上,喏,就是这个位置,这附近的人都知道。毕竟它虽然不是宝石,可颜色着实漂亮啊,我拿来当装饰品用的。 那个亲卫是跟着我的准……跟着一个小老板的儿子过来的,所以就见着了。一看到就直接拿走了,我不但没收到蓝石头的钱币,还亏了一杯酒,他连酒钱都没付。” 少年对另外一位少年说了一句店老板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只见那个沉默的少年就又从披袍里面取出一张纸和一支炭笔来。 店老板心想这披袍里面到底做了多大的口袋啊,怎么可以藏那么多东西? 少年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说道:“麻烦您跟我描述一下那个亲卫的长相。” 店老板眨了眨眼睛,开始回忆:“灰黄的头发,卷卷的,浅褐色的眼睛,眉骨很高,眉角有道这么长的疤。” 说着他伸出小手指用拇指捏了一小节比划,然后继续道:“鹰钩鼻、高颧骨、嘴唇很薄,方脸阔额头……” 随着他话音落下,眼前的少年已经飞快地在纸上画出了一张大头画像,他吃了一惊,都说不下去了:“哦,上帝啊!我的上帝啊!太像了,太神奇了!先生,您见过那位亲卫?” 少年没有回答他,只是问道:“您看一下面部细节是否还有遗漏?” 店老板仔细看了看,指了指嘴巴上方道:“这里有一颗很明显的黑痣。” 少年一笔添上黑痣后,他又嚷道:“就是这样,就长这样。” 两位少年站了起来,仍是一直在说话的那位少年开口道:“好了,我们已经了解了,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这个瓷器是您的了。” 店老板激动地搓着手,不住道谢:“感谢你们,感谢上帝送你们来我这里,这能改变我贫困的生活。” 两位少年转身要走,店老板喊住了他们:“不喝了酒再走吗?” 少年摆摆手:“我只是对各种好看的石头感兴趣,而不是对酒感兴趣,如果您还有漂亮的石头倒是可以拿来跟我交易。” 店老板又吞吞吐吐地“哎哎”两声,见两人都已经去拨动门闩要走了,才又开口道:“先生们,能请你们答应我一件事情吗?” 少年侧头问:“嗯?” 店老板舔了舔嘴唇:“请不要把让亲卫知道是我告诉了你们这件事情好吗?他是领主的亲卫,有权有势,抬抬手就能让我像地上这个瓷器一样摔个粉身碎骨。” 少年微微一笑:“放心吧,出了这个门,我就不记得今天的谈话了。而且,我们并不会在这个城市逗留太久。” 店老板目不转睛地盯着瓷器,心里似乎放心了,嘴里不住道:“谢谢、谢谢。” 两个少年的马车声渐行渐远之后,店老板一把捧过瓷器,小心翼翼地爬上楼,正好遇到了坐在台阶上的苔丝。 “哦,我亲爱的女儿,瓷器,这是东方的瓷器,我们就要发达了!” 苔丝静静地露出一个笑容,说道:“不,父亲,是您要发财了,但愿您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好买家。”说完她转身上了楼,继续自己的纺纱工作。 她贫病交加的母亲已经沉沉睡了过去,她每天总有一半的时间在睡眠,苔丝很害怕某一天忽然发现母亲永远醒不过来了。 ……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很小的时候就继承了父亲伯爵的爵位,这也意味着他很小就失去了父亲。当时年幼的他只能依靠母亲,但他的母亲却并不是一个可靠的人。 他的母亲只喜欢挥霍父亲留下来的财物,且放荡成性。不仅包了剧场里的男戏子,还荒唐地和他的亲叔叔搭在了一起。 他七岁的时候,母亲在家里开舞会,邀请了城里所有的贵族参加。他就是在那一天发现了母亲和叔叔的秘密关系,他躲在窗帘的背后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就是这一犹豫,他就被意外关在了人去楼空的舞会大厅里。 他妈妈和他叔叔根本没有空管他,家里的仆人也对他浑不在意,根本不会去他的卧室看看他是否入睡,是否安好。 里斯本是个从来不下雪的城市,但偏偏那一天下起了鹅毛大雪。 他就这样在寒冬腊月缩在窗帘里冻了一夜。 那年冬天的雪真冷啊,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大雪。不仅有雪,当夜他还见到了流星砸在阳台上,直接砸破了木质的大门。 他捡了那块流星,那是一颗有他两个手掌那么大的深蓝色漂亮石头。 第二天,当打扫屋子的仆人打开门发现他时,他已经发起了高烧,手里紧紧攥着蓝石头。他的母亲只骂了他一句怎么那么顽皮,大雪天的晚上不睡觉还要跑出去玩,并没有对他的病情有任何的关心。 这一场风寒来势汹汹,他昏昏沉沉地病了近一个月。他母亲起初根本不当一回事,在他病得快没命的时候才害怕起来,整天向上帝祷告希望他快点好起来。 如果他当时耳朵聋一些的话就不必听到他母亲的喃喃自语,或许就能活得开心些了。但很可惜,他什么都听到了。母亲对他的担心仅仅是因为如果他死了,他们所有的一切都要归他叔叔继承,她害怕失去现在的富有生活而已。 在他呕血弥留之际,他很想母亲能抱抱自己,安慰自己。 但是,并没有。 他只见到了她和他的叔叔在他的床头上演了一幕你侬我侬的好戏,他听到叔叔跟他妈妈保证继承了爵位后,她的生活也不会有任何不好的改变,他一定会照顾好她。 他们俩就这样拥抱着离开了他的房间,整个府邸的仆人大概是认定了他叔叔会成为府邸的新主人,完全对此视若无睹,对他的情况更是放任不管。 他不甘心这样孤孤单单地离开这个人世,他擦着不小心流在深蓝色流星上的血迹,向它许愿自己能好起来。 也许是神灵真的听到了他的声音,在摇曳的烛光中,他震惊地看到怀里的流星发光了,好像有什么东西钻进了他的身体里面,他当时就痛晕了过去。 翌日,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掉在了床下。他怀里抱着的流星缩小了一大圈,变成了比鸡蛋还小的一个小球,周围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灰烬。 他的烧退了,他又活了过来。 这之后,他就多了一个弱点和一个秘密——他只要一离开蓝色流星就会头晕发软,但与此同时他得到了预知未来的能力。 这一定是神灵送给他的神石。 靠着这个能力,他救了自己好几命。否则,他早就死在被收买的仆人投的毒里,被下了猛药的马匹疯狂的马蹄下,被流浪的乞丐拐走…… 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免着自己的悲剧,一直到他有了自保能力的那天为止。 等他完全掌权后,他亲手将他那刚从母亲的床上爬下来的叔叔从阳台推了下去,并将母亲赶到了乡下的庄子里居住。 他会每个月给她生活的费用,但是他无法忍受她的荒唐。 整个宅子里的仆人都被他赐死,他重新挑了一批忠心耿耿的奴隶。他靠着预知未来的能力在这个混乱的世界站稳了脚跟,成为了这个城市实际上的主人。 如果说他二十二年的人生里还有什么遗憾的话,就是他没办法生育。 他拥有数个情人,但她们都没办法替他留下一儿半女,他预知到了自己孤孤单单的未来。 他看过情人们的人生,明明嫁给别的贵族子弟,都能拥有儿女双全的人生。而他,无论搭配哪个女人,显示的未来却都是孑然一身。 他甚至跟情人们明说了,谁能怀上他的孩子,他就娶谁做老婆。结果,孩子没有得到,却得到了一顶借种生子的绿帽子! 他秘密处决了背叛他的两人,他不能生育的秘密,绝对不能流出去。跟他在一起死活都怀不上的女人,只背叛了他一次就怀上了,真是奇耻大辱! 如果他没办法留下儿子,他死后,他的财产和势力都会由他叔叔的后代继承,这是他不能接受的事情!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在他死前把地盘直接输给对手。但这么一来,他不仅是家族的罪人,更是自己的罪人了。如果结局最终如此,他现在这么拼做什么? 怎么选,都是死局。 他得到了流星带来的预知未来的能力,也失去了作为父亲的权力。也许,生命里出现的每一样东西,都早就标好了价码。 本来他都要认命了,直到一个月前,他又做了一个预知未来的梦。梦里,他骑马在街上飞奔,差点撞倒一个提着菜篮子的妇人。勒住马后,他看向妇人惊慌失措的脸,一瞬间,排山倒海的信息扑面而来,他看到了她和他的未来。 她,是他命中注定的女人,能替他生下一儿一女! 醒来后,他立刻倒推时间,推算出这个妇人就在当月会结婚。而他遇到她,是在明年春天的事情。 但他等不及,既然这是个命中注定要属于他的女人,为什么要让别人的男人先染指?所以,他下了一道所有的新娘都要先来跟他过初夜的命令。 只要让他见到她,他就能认出来。 在这里,他就是为所欲为的王,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相比起这些小缺点,他已经算是个很仁慈的领主了,至少他的麾下,百姓都还算活得下去。所以他一点都没有心理负担,也不怕有人反对。 这些日子以来,他见过很多的新娘,但她一直没有出现。这是没道理的事情,从前他预知未来后马上做出应对总能得到想要的结果,但这一次,事情却发生了偏差。 如果过完这个月,他命里的女人还不出现的话,他就会重新发布一个邀请城里所有的年轻女人来古堡参加舞会的命令。到时候,他还是能把她捞出来的,就是比较费时费力费财而已——毕竟,这座城里有十五六万的人口,而乡下也最少还有二十万的人。 …… …… 苏木和林一诺从那间老酒馆出来后,就去跟青衣、红袖等一行人汇合。他们已经在城里包下了最大的旅店,船上的水手也下了船,住在沿岸的渔村里,并没有入城。 自从有了空间后,林一诺就对外界的客房环境不做要求了。只不过红袖和青衣仍然维持着老习惯,走哪都想给他布置出最舒适的环境,这次也一样。 当两人回到旅店三楼的时候,他们的房间里已经铺上了干净的羊毛毯和焕然一新的床上用品了。 苏木进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刚打算喝,忽然想起之前看到的有人拿着马桶往河里倒的情形,顿时放下了杯子。 谁知道这旅店的水是从哪里提来的呢?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古堡做客 ,夫君的金手指 苏木心神一动,从空间里取出了茶水和杯子,给自己和林一诺各倒了一杯。 林一诺笑道:“难得看你这么讲究。” 苏木耸肩道:“我就没见过比这里的人更不讲究的,美洲的野蛮土著都没有这样夸张吧。” 林一诺也有点渴了,喝完才说道:“美洲地广人稀,你没怎么遇到人罢了。难道你忘了第一次见到娜欧蜜他们这个村庄的情况了?” 苏木抖了抖,吓道:“哎,哪里都一样。下午就要去见那个伯爵了,你打算准备什么见面礼?” 林一诺漫不经心道:“送两瓶瓷器装的烈酒吧,如何?” 苏木同意道:“可以。” 顿了顿又叹道:“你说怎么我走哪都能感觉到陨石呢?难道除了大唐,其他的世界到处都是我的同类吗?” 林一诺沉吟道:“别的地方我不确定,但埃及的金字塔那应该也有他们的足迹吧,到时候我们可以去看一眼。” 苏木叹道:“嗯,那到时就去看一眼吧。不过一路走来陨石倒见到不少,可真正的同类是一个都没见着。” 林一诺拍了拍他的肩膀,毫无诚意地敷衍道:“会见到的。” 苏木瞥了他一眼,笑骂道:“你能不能真诚一点?” 林一诺闻言马上就对他露出一个真诚的假笑。两人对视了一会,接着一起放声大笑了起来。 红袖在旁边的房间里听到了,心情很好地对青衣和墨雨道:“两位郎君心情很好呢,看来今天去小酒馆又找到他们喜欢的东西了。” 他们三个人习惯了随时等候林一诺和苏木的召唤,所以除非是晚上入睡时,要不然总是会待在一起。 “大概是吧。”青衣道,“天色已晚,我下去让店家准备吃的吧。” 红袖道:“你又不会说这里的话,怎么沟通?” 青衣道:“不会说还不会比划吗?有金币什么做不成?” 红袖笑道:“是是是,很有理,那你快去吧。” 青衣于是走了出来,随便还喊上了墨雨。墨雨虽然还不会讲汉语,但两个多月的朝夕相处下来,他已经能听懂大部分的意思了。 青衣也是有意带着他,光有地痞式的机灵是不够资格当爵爷的跟班的,他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苏爵爷跟自家郎君简直是好到穿一条裤子的程度,青衣自然也把他当半个主子。 用完午膳,一行人上了马车往城中央的古堡驶去。苏木和林一诺坐着的这架马车上多了一个车夫,是旅店里的店员斐迪南。 因为众人财大气粗地包了旅店,且无论男女主仆都是一身绫罗绸缎,看着就很富贵。手又松,给的小费足,店员对他们自然是巴结讨好不已,带路的差事还是斐迪南打牌赢来的。 “大人们,前面就到了。”斐迪南一路都在殷勤地解说着,此时到了地儿自然更要提醒一句。 众人下车,古堡大门开着,自有亲卫上前来盘问。 管家向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禀告异族人来访时,他正在看着这个月自己的入账。 林一诺、苏木脱下披袍交给青衣和墨雨,同时由林广义递上了装在木箱子里的两瓶美酒。 管家罗伯特·席尔瓦接过礼物后就带着两人往客厅走,青衣、墨雨以及林广义三人则在下人房等待。 两人甫一进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就端坐在椅子上抬起眼打量着他们。 管家上前将两人带来的礼物放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身前,并打开了木箱子,里面是一层丝绸,再解开丝绸,顿时露出了两瓶塞着木塞的陶瓷酒瓶。 即便富贵如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到这两瓶酒都微微露出了一丝笑意,用这种瓷器装酒,想必是价值连城了。花纹这么精美的瓷器在这里可是比黄金更值钱的。 林一诺淡淡说了一句:“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挥了挥手,管家便捧着礼物退了下去。这种当来客的面查看礼物的行为在贵族之间当然是很不礼貌的,但林一诺和苏木两人对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来说,不过是前来拜见他的异族过客罢了,他本来就是有种高高在上的心态。 就好像外国的使者像皇帝献礼一样,总是要当面看看他们奉上的礼物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笑看着两位阔绰的异族少年,手里握着一个陨石球在不住把玩。苏木踏进这座古堡的那一刻就感受到了这股能量,此时难免情不自禁地看了一眼,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人的身上不止有一块陨石。 “怎么,阁下认识我手里的东西?”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很敏感,马上就察觉到了苏木的视线。 苏木不明白他说的什么,只能微笑以对。 林一诺开口道:“伯爵大人,我的朋友不懂拉丁文,由我来回答。我们都只是觉得伯爵手里的这块石头很好看,对于一切美丽的事物,我们都感兴趣。”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笑着道:“好看的东西有时候是很危险的。” 在他小时候,贴身照顾他的仆人莫名其妙死掉的可不是一个两个,以致于后来都没有人敢贴身照顾他了。一开始他还以为那些仆人是代他受罪,肯定是有人想害他,误伤仆人。 但后来,他渐渐就明白过来了,这些人都是因为承受不了这块神石。这一发现非但不令他害怕,反而还十分欣喜,这不是更加证明了自己是天选之子吗? 苏木笑着用汉语打了个招呼,并施了一礼。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当然听不懂他说的话,但行礼这件事还是看得懂的,他对着苏木点点头,转而问林一诺道:“阁下的拉丁语说得不错,你们东方还会学我们拉丁文吗?” 林一诺淡淡道:“这世上的语言基本想通,想学并不难。” “倒是很自信,想必阁下在自己的国家也是个贵族了?” 林一诺说道:“算不得什么贵族,只是两个喜欢周游世界的游侠儿,大唐到处都是跟我们一样的百姓。”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静静地看了看两人,心里其实很惊疑不定。他是有预知未来的能力的,不仅预知自己的未来,也能预知别人的未来。因此苏木和林一诺两人走进来的一瞬间,他就已经发现了两人的与众不同。 这两个人,稍矮的那位周身泛着蓝光,仿佛笼罩着一层雾气,而会讲拉丁语的这位则血气冲天,好似一个行走的杀器,但明明,他就看起来很斯文有礼。两人的共同点便是都无法被看穿未来,这还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所以他一下子就对两人起了浓浓的兴趣,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人送上了瓷器装着的美酒。 “两位远来是客,坐吧。”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做了个“请”的手势,林一诺和苏木便一起向一张长椅子走了过去,落座。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本人则从始至终都没有从椅子上起过身,他浑身上下都带着冷峻的气质,显然是发号惯司令的人。只是他眼前的这两位,却也不像是平民百姓,周身昂贵的丝绸衣衫还不算什么,腰间挂着的那两块玉佩看着才是真正的宝贝。 “你们来自哪里,要往何处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打量够了两人又开口了。 林一诺礼貌而冷淡地回道:“我们来自东土大唐,之后会去法兰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又问道:“你们来我的领土做什么呢?” 林一诺回:“只是途经此地,顺便做一些买卖。”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感兴趣道:“哦,你们带来了什么货物,可是瓷器、茶叶和丝绸?” 林一诺道:“都有,还有白糖和美酒。”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又看了他们一会,才道:“两位看起来并不像是行商。” 林一诺微微一笑,也懒得解释。他们的气质当然不像是商人了,不过来都来了,顺便赚一波欧洲人的钱财罢了。 本来这一次的拜访不应持续太久的,但因为两个人意外地令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不清未来,所以他临时改变了想法,吩咐管家准备起了待客的晚餐。 坐在长长的餐桌前,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极尽所能地展示着自己的财力,端上来的都是城里难得一见的昂贵美食,但眼前的两位却仿佛对此无动于衷,连叉子都没动几下。 一顿晚餐之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已经可以确定,这两位绝对不是普通的商人,就算不是贵族,也一定是豪商。 晚上两人告辞了之后上了马车,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站在窗口望了他们远去的背影很久。 管家罗伯特·席尔瓦这些年来已经很少见到自家领主对旁人这么感兴趣了,他很好奇那两个异族少年有什么特别的。 这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开了口:“罗伯特,派人盯紧了他们。” 罗伯特·席尔瓦躬身道:“是。” 而此时马车上的林一诺和苏木则正用汉语交流着,他们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反正这里的人又听不懂他们的语言,汉语在这里自带加密功能。 林一诺已经把从下午至晚上,他跟古堡里的那位伯爵大人的交流挑重点都告诉了苏木。 苏木道:“身后有小东西啊。” 林一诺道:“别人的地盘上,免不了的。” 苏木一想也是,转了话题道:“那个人身上带着两块陨石,看来老酒馆的那一块,已经被亲卫献给了他的领主了。” 林一诺道:“我也感受到了。” 苏木又道:“哎可惜,没拿到我们手里。不过他居然不怕被辐射,比之前美洲的那个怪形怪状的女巫可强大多了。” 林一诺思索了片刻道:“我猜他可能跟我一样,被陨石改造过,而且目前是不能离开陨石的阶段。” 苏木道:“他看起来不像是有内力的样子。” 陨石给林一诺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一身稍加修炼就越来越磅礴的内力。 林一诺道:“就算没有内力,他也很不好对付,身体素质看起来很强,天赋异禀。” 冷风吹过,苏木紧了紧披袍,正要再说却被林一诺蒙住了嘴:“天太冷了,回去再说吧,现在一开口冷气就全钻进了肚子里。” 苏木点了点头,遂不再说。 回到旅店时,斜地里有一位衣衫褴褛只穿了一只不合脚的鞋子的小女孩作势要冲过来,被费迪南呵斥住了。 苏木看了过去,做了个停止的手势,走到小女孩跟前。只见小女孩怯生生地举着手里的篮子,里面装了几根木柴,嘴里说着苏木听不懂的拉丁语。 虽然听不懂,但苏木还是明白对方的意思,这是想要卖给她吧。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小女孩,被寒风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女孩看到他沉默不语也并不害怕,小孩子通常都有小动物般的直觉,她能感觉到眼前这人的善意。 苏木对林一诺道:“你问问她,她还有没有家人。” 林一诺挑眉,不过并没有多说什么,转头就问小女孩了。 小女孩低头回道:“我家里还有一个弟弟。” 林一诺继续问:“那你的父母长辈呢?” 小女孩红了眼眶:“他们都去世了。” 林一诺把信息复述给苏木听,苏木笑道:“你不会不明白我的意思吧?” 林一诺洒然耸肩道:“行,我明白。那我们一起跟着去吧。” 苏木转头对身后的青衣、林广义等人道:“你们先休息,我们去去就来。” 林广义担心道:“小公爷,苏爵爷,这城里的治安看起来并不怎么好啊……”未尽之言很明显了,就是担心他们俩的安危。 苏木大喇喇道:“凭我和林三的本事,还怕什么危险吗?不必担心,我只是想做个好事,买下这小女孩家里所有的木柴。” 林广义把目光投向林一诺,得到了后者肯定的眼神,当即抱拳道:“好,那两位郎君务必小心,如有意外,发出信号烟火,我们即刻赶来。”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野蛮社会 就这样林一诺、苏木两人跟着小女孩回了她的家。 天太冷了,苏木想脱下自己披袍给她,林一诺快他一步做了这个动作。 林一诺淡淡道:“我有内力,不怕冷。” 苏木收回了动作,道:“好吧,你厉害。” 小女孩的家根本不算什么家,只是一个四处漏风的破垃圾夹道,上面加了一块遮不了雨的破木板。黑暗中,有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裹着脏兮兮的一件大人的外套蜷缩在角落里睡觉。 此时已没有了外人,林一诺直接问道:“你们愿意不愿意跟着我们走?我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这里。” 小女孩问道:“我跟弟弟一起吗?” 林一诺点头。 小女孩又问:“那里暖吗?” 林一诺笑:“暖。” 小女孩踌躇了一下,就下定了决心,说道:“我愿意跟着你们。” 林一诺看了苏木一眼,后者从怀里拿出两块布条,遮在小女孩的眼睛上,小女孩微微后退了一下,又忍住了。 林一诺解释道:“不必担心,只是那地方入口不允许被人看到,所以得帮绑住你的眼睛。” 小女孩用力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苏木又过去一把抱过熟睡中的小男孩,用林一诺的披袍连小女孩一起包住,一把抱起。往外走了一段路后,两人进了个黑暗的巷子里,再出来时,小女孩和小男孩便都不见了。 苏木瞧着林一诺手里堆得满满的木柴篮子,笑道:“你还挺注意细节。” 林一诺挑眉:“那是当然。” 回到旅店,又给了守门的店员几枚当地的铜币当小费,在对方点头哈腰的恭维声中回了房。林广义等一行人一直等在大厅里,见他们平安回来,才施礼后放心回房。 红袖和墨雨伺候过两人洗漱后,相继退了下去。 苏木关上门,拉着林一诺进了空间。 一进空间,苏木便长长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道:“还是这里最舒服啊,不冷不热,外头房间里哪怕燃着壁炉都还是不舒服。” “那是当然了,这里可是乾坤居。”林一诺看了看周围说道,“我们以后就在这个位置种一排竹林,按九宫八卦阵排布。” 苏木奇怪道:“怎么忽然想起种竹林,还要排阵?” 林一诺解释道:“这样一来以后你带人进空间不就方便了很多吗?” 苏木想了一想,顿时拍腿叫绝:“的确是个很妙的主意,等我们回到鄮县就开干,在仙人山的深处也种那么一片竹林掩人耳目。” 林一诺笑道:“妙极。” 苏木以手肘推了林一诺一把,笑道:“说罢,你是不是也偷看了不少武侠话本,这种事儿只有武林中才有的嘛。” 林一诺没好气道:“儿时你天天在我耳边讲情节,我不看也知道了好嘛。” 苏木摸着下巴道:“这样说起来,武侠话本也不是一无是处是不是?你看,乾坤居就是我们的桃花岛啊。我们也跟搞个进出门槛,哈,有趣,有趣。” 说起桃花,两人看着门前那片已经快要开花的桃林,心情都好了起来。这些桃树小部分是苏木从美洲野外移植的,大部分是在特奥蒂瓦坎的集市上买的。因为空间内的三倍生长速度,现在已都长成了。 林一诺遥指桃林道:“我们就将竹林阵法的出处设定在桃花林,这样外头的人进来后先穿竹林阵法,再过桃林阵法,肯定晕头转向,搞不清楚虚实。” 两人畅想了一会未来,林一诺走到不远处的几棵桔子树旁采摘了几个桔子,抛给苏木几个,自己吃几个,边吃边说道:“这里种出来的桔子果然不一般,酸甜适中,实在美味。” 苏木把桔子往怀里一塞,弯腰抱起小女孩,同时招呼林一诺道:“你来抱这个小男娃。” 林一诺拒绝道:“你自己搞定,正好释放你无处安放的爱心。” 苏木:“……” 两个小孩都被林一诺点了睡穴,此时在地上睡得正香。 苏木把两个人都抱到了别墅一楼的茶室,让他们躺在睡塌上。他见小男娃的衣服实在是又脏又烂,干脆直接剥了丢了,像乱草一样的头发则干脆剃了,然后从柜子里掏出一块细棉布裹在他身上,再弄一床被子盖上。 对于小女孩他就不太好意思动手了,虽然小女孩看着也就五六岁大小,但也是男女有别。于是只脱了她最脏的外套,便草草拿了被子给她盖上,拉上茶室的移门退了出来。 林一诺此时优哉游哉地斜靠着凭几,盘坐在席子上一手撸着狗头,望着苏木道:“安顿好了?” 苏木手里拿着两个孩子的脏衣服道:“我出去一趟扔个垃圾。” 他是直接回到了外界,把衣服扔到了旅店的垃圾桶里。 片刻后,他又走了进来,这才掏出怀里的桔子开始剥着吃。 林一诺好整以暇道:“你打算怎么安顿这两个娃?那男娃这么小,还得请个人照顾。” 苏木耸肩道:“我们没出现的时候,他们能相依为命,没道理现在不行。空间里我暂时不想放外人进来,过段时间再说。” 林一诺无所谓道:“随你。” 苏木道:“我们抽空搭些宿舍出来,以后空间里还得进人,总不能都跟我们挤在一起。” 林一诺赞同道:“可以啊,正好材料都有。” 木料是在美洲的城里买的,水泥是他们自造的,制造出来后临出发前都搬进了空间堆着,就是为了以后建房准备的。 …… …… 翌日,林一诺在院子里练刀,苏木睡着懒觉,小女孩怯生生地躲在门内看着林一诺。 林一诺一套刀法练完后,收起刀,走进屋里道:“起来了?食案上放着早点,去吃吧。” 小女孩有点不敢置信地问:“这里的东西我都能吃吗?” 林一诺给了个肯定的答复。 小女孩顿时对着他露出了灿然的笑容,看着桌上精致的糕点,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 早上从软绵绵的被窝里醒来时,她就已经觉得自己在做梦了。她小心翼翼地拿了几个糕点,想叫醒弟弟让他也吃。这么好看的糕点,她连梦里都没有见过。 林一诺喊住了她:“你过来,以后你跟你弟弟暂时就住在茶室,我带你看一下屋子。” 林一诺带着小女孩去了洗漱间,又去了厨房、客厅,告知了一些家具的用法。对于这里人的卫生习惯他是真不抱希望,所以一开始就要把“干净”这个观念牢牢灌输给女孩。 在林一诺跟小女孩解说着香皂的用法时,茶室里的小男娃忽然哭了起来,小女孩一阵风一样地跑了过去,安慰着小男娃。 楼上的苏木也被这哭声吵醒,洗漱完后就松垮垮地搭着衣袍走下了楼,边走边说道:“都醒了啊?天才刚蒙蒙亮呢。林三,今天早上吃什么?” 林一诺道:“鸡蛋灌饼,吃吗?” 苏木笑:“吃!” 林一诺顿时就不管俩小孩了,转身去了厨房道:“那你等着,我现在就去做。” 苏木伸了个懒腰道:“好。” 接着转身进了茶室,他跟小女孩暂时还没法交流,语言不通。看了看两个小家伙没事,他冲着两人微微一笑,就退了出来。 小女孩对苏木是极为感激的,虽然语言不通,但她极为擅长察言观色,看得出来苏木的善意。若非有苏木在,昨天她也不会带着两人回自己的住处,也不会跟着他们走。 苏木对小孩的新引力就像对小动物的吸引力是一样的。 等苏木和林一诺两个人把鸡蛋灌饼吃完,小女孩又拉着小男孩站到了两人的面前。小男孩的身上穿着的明显是小女孩脱给他的不合身的衣服。 林一诺对小女孩道:“白天我们都要出去,你们就待在这里,不要出这个院子知道吗?觉得无聊可以和猴子与狗玩,它们不会伤人。” 小女孩用力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林一诺又接着道:“白天空的时候好好洗一洗澡,怎么烧水懂吗?” 小女孩赶紧点头:“我会生火,我也会烧水。” 林一诺欣然道:“那就好,给你弟弟也洗洗干净,我不喜欢脏兮兮的孩子。” 小女孩点头如捣蒜,她看得出来眼前这位大贵族说的都是真话,他是真的不喜欢脏兮兮的人。 那她必然要投其所好,别说洗澡,洗脱一层皮都可以。虽然她才六岁,但生活的艰辛早就教会了她所有。 苏木除了笑也没有别的话好说,说了对方也听不懂。 待两人回到外界,林一诺摇响了红袖挂在房间里的铃,片刻后红袖端着洗漱用品进来了。 林一诺在她的伺候下又重新整了整衣袍,然后吩咐道:“这几天你抽空做几身孩子的衣服,一个五六岁大,一个三四岁大。” 红袖领命道:“是。” 她并不询问林一诺为什么会忽然吩咐她做孩子的衣服,这不是她该问的。 有时候可以跟主人开一两句玩笑,但更多的时候要懂得分寸。 待帮两人都梳完头后,红袖问:“两位郎君早餐要吃些什么?这店里的早餐十分干硬难吃,我借用了厨房可以自己动手做。” 林一诺道:“就煮两碗莲子羹吧,别的不用了。” 红袖欠了欠身,回道:“是。” 她心里是有些嘀咕的,自从离开美洲开始,林一诺和苏木两人对于餐点的要求就越来越少了。两个大小伙每日晨间只进食那么一点食物,能饱吗? 难道真如林广义所说武功越高,对于食物的需求就会变得越少吗? 这当然是个误会了,不过林一诺是不可能跟侍女解释的。 …… …… 一行人带来的瓷器、茶叶、白糖和烈酒,一放入市场就引起了哄抢。这可都是平时难得一见的好东西,里斯本的贵族豪商们岂有不爱之理? 每一样东西都让他们卖出了天价,远远超过在大唐的价格。他们带来的瓷器都不是大唐最精美的,只不过是集市上随意买的大路货,但在这里,每一只都被奉为珍品。 一流的产品己用,二流的产品进入大唐市场,三流的产品外销海外,这都是唐人的基本操作了。 因为这些货物,苏木一行人立时就变成了里斯本的上层社会中最受欢迎的人物之一,每天来邀请两人的帖子雪花般飞来。 苏木虽然因为语言不通难以与众人交流,但加上林一诺这个翻译后便再无阻滞,对于参加宴会倒也乐在其中。 这里的宴会除了食物比较难吃之外(不是烤得干硬的面包就是熏得烟火味十足的火腿),其他的倒也挺有趣。尤其是这里没有太多的男女大妨,男男女女在舞池里共舞,别具风情。 只半个月的时间,在不断地与当地人的接触中,苏木拉丁话的水平也是突飞猛进,已经能听懂不少词汇了。 这一日,众人沿街漫步,林广义和林念祖负责押后。 林一诺避开迎面走来浑身散发着浓烈体味的恶汉,对苏木淡淡道:“这里的人估计一年才洗一次澡吧,个个体味那么重。” 苏木笑道:“哈哈,或许吧。” 正说着,前方忽然一阵混乱,行人纷纷做鸟兽散,原来是有两批当地的地痞打起架来,刀砍斧凿的,十分凶狠。 众人躲在一旁观看。 林广义一边看一边摇头,这群人的打斗毫无章法,下盘不稳,手底绵软,若对上他,他可以一个收拾他们一群。 苏木略有些奇怪地跟林一诺道:“我们在这里那么些日子,几乎天天瞧见有人火拼,他们的那位领主竟然不管吗?” 林一诺道:“这也没什么可奇怪,江湖的世界不都这么乱吗?哪里都一样。何况我瞧此间的贵族根本不把底层人的死活当一回事,又怎么会管?” 苏木啧啧道:“太野蛮了,这里的武林不讲规矩。” 林一诺耸了耸肩没再说话。 很快,这场打斗便分出了胜负,败的那方留下几具尸体,狼奔豸突地逃进了小巷子里。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准备马场 直到两帮人马打完,一直在边上作壁上观的护卫队这才慢悠悠地走上前拖走尸体,街道瞬间又恢复了之前的热闹。仿佛根本就没有发生这场打斗,没有就没有流血冲突事件,也根本没有死人一般。 一行人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这里的治安乱得很,简直像丛林一样,只遵循弱肉强食那一套。 他们刚开始售卖带来的奢侈商品时还引起过当地黑暗势力的注意,有一次差点直接被放火烧了住处。林广义等人直接杀鸡儆猴,把那意图放火的几位全宰了之后,才令余者生了忌惮之心。 经过那一役,城里的帮派都知道了他们这群外来人个个功夫高深,很不好惹,便是红袖这一介女流都能一打十。 这么猛的商队,别说见了,当地人听都没听说过,自然避之不及。 待天黑时,几人回到旅店,店伙计忙殷勤地走上前,冲到林一诺的身旁哈着腰道:“大人,领主的仆人今日亲自送了邀请贴过来,邀几位去参加古堡的舞会呢。” 林一诺接过帖子细看,青衣则上前打赏铜币。 林一诺和苏木并肩回到了房里,前者冷冷道:“又是你喜欢的舞会。” 苏木干笑了一声,说道:“其实我现在也腻了,参加多了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林一诺淡然自若道:“那这场舞会我们就不去了?” 苏木道:“好歹是此地领主亲自给的请帖,若是不去未免太不给面子,那我们的美酒都白送了。” 林一诺哑然失笑道:“反正这里的羊毛已经薅得差不多,再往市场上投放带来的货物就过犹不及。惹怒了此地领主大不了我们扬帆启航呗,说到底,你就是想玩罢了。” 苏木摸了摸鼻子:“这次我真不是单纯想玩,我只是对这个领主很好奇,你就一点不好奇他吗?他可是跟你一样被陨石影响过的人,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 林一诺淡然道:“呵,苏少说的有理,我确实也有一点好奇。” 苏木拉着他进了空间,刚走进院子里面两个小家伙就听到了动静,飞也似地跑了过来,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只猴子、一条狗以及一只大老鼠。 “今天有没有去哪里玩?” 苏木开心地揉了揉两个小家伙的头。小女孩因为头发上有不少虱子,一头又长又乱的黄卷发直接就被剪成了男孩头了,而小男孩干脆就是寸头。 两个小家伙洗干净了穿上红袖新做的锦衣,看不出多少曾经狼狈的模样的。就是两个小孩的手上、脸上均有不少冻疮,林一诺很快就用所学制了一罐冻疮膏。一段时间涂抹下来,加上空间里气候又温暖,两人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两个小孩一个叫做莉薇娅·拉德,一个叫做伊尔文·拉德。一个半月前刚失去了剩下的唯一一个亲人,他们的父亲。这才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之前父亲活着时,好歹还是能给他们弄一口吃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小男孩已经可以跟苏木简单交流了。他本就是处于学语言的阶段,听多了苏木和林一诺两人的鄮县话,很快也鹦鹉学舌般地学了好几句。 小女孩莉薇娅比起弟弟又懂事了很多,她很明白自己和弟弟眼下的生活是谁带给她们的。 这样华丽的宫殿(在她眼里这座林、苏两人随意拼搭的木头别墅就是宫殿了),这样美味的食物,这样漂亮的衣服,比梦里都要美好,她就怕因为自己不乖而惹怒恩人,把他们赶走。 所以她每天都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虽然年幼,但洗碗、拖地、擦擦低矮的家具这些活却也不难。她这么乖觉,倒是省了林一诺不少事,自然也不会反对。 林一诺对使用童工这件事情是没有感觉的。 贵族之家里面六七岁、七八岁的小丫头、小侍童比比皆是。有些是在小主人年少时买来服侍的,有些直接就是家生子。比如他之前的书童就是他乳母的儿子,比他大了三岁,五岁就送到他身边陪他了。 至于苏木,他就不会打扫卫生做家务。虽然他不是生活在富贵之家,但是他家里人多啊,从小根本轮不到他干家务。见到莉薇娅这么勤劳,自然更没有话说了。难道他要说让她不必干家务活,这些都让林一诺做吗?他怕他说出来被林一诺打死…… 对他来说,那就是谁爱干净谁打扫,懒人的制胜法宝。 莉薇娅在旁边努力地说着鄮县话,她现在只想赶快学会两位大哥哥的语言,方便交流。 在这里,她待了很多天后才带着小狗托托(她取的),跟着小猴尼莫(也是她取的)迈出院子,走向外面。 这一块空间对于年幼的莉薇娅是极为庞大的,她连苏木的自耕田的范围都没走出去,只在边上转了转,就回到了院子里。至于她的幼弟,干脆连院子都没让他出去过。 这里有数不尽的干柴和永远都盛满的水缸,还有装满了食物的各种冰柜、木柜,他们根本也不需要出去。小猴尼莫有时候还会调皮地下地摘几个瓜果,而他们两姐弟连瓜果都不会擅自采摘。 等用完晚膳,莉薇娅带着弟弟很乖觉地收拾碗筷。然后她会翻开一卷识字卷轴,跟弟弟两个人在客厅的一角识字、玩耍,而林、苏两人则在客厅的左侧或对弈或喝茶或闲聊,入睡前两人会在院子里拆招对招,日日如此。 能度过这样美好的时光,就是莉薇娅最美的期盼了。 今晚苏木和林一诺拆完招,已是二更时分。两个小家伙早已经回自己的小房间去睡了,这是林一诺要求他们每日最晚入睡的时辰。 两个人睡的房屋就在别墅的左侧,是林、苏两人用从里斯本窑厂买的红砖和空间里的水泥造的简易宿舍。里面的那张高低床是林一诺特地跟当地的木匠定制的,正适合两姐弟,而床上用品自然都是红袖缝制的。 红袖的心里已经认定是苏木看之前那个买柴的小女孩可怜,而送给她的,所以才要用上这许多孩子的东西。只能说她猜对了一半,她只以为苏木和林一诺两人是对这个城市里偶遇的小女孩照顾一二,怎么都不可能想到那个小女孩被苏木藏进了空间。 此时苏木一手热情地揽着林一诺的肩,一手拿着两把锄头,在往前面的原野赶。 空间里的草长得太快了,里面的食草动物又喜欢聚集生活,因此有好多地块的草都快有一人高了,苏木不得不带上林一诺去人工除草。 夜色下,有一层蒙蒙的薄雾。 林一诺很无奈地跟着他一起除草,想他一个门阀大少,居然要跟农夫一样下地,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割完草之后,林一诺直接洗洗睡了,而苏木还要继续处理这些草。一部分拿去丢在羊圈喂羊(这也是最近养起来的,草太多,不得不发展畜牧业),一部分则用作堆肥,要将它们制作成腐熟的有机肥料。 这些割下来的草经过处理可以变成非常好的覆盖物,铺在土壤表面,有助于保持土壤水分,并抑制杂草,提高土壤肥力,对其他植物的生长是极有帮助的。 等都忙完后,他听到一声马嘶鸣的声音,这是追风感受到他的气息跑过来跟他亲热了。 苏木带着它到了果园,摘了几个瓜果喂了,摸摸它的鬃毛说道:“哎,你这现在是光长膘不用出力,真怕你哪天被我养成个胖马,那就废了。” 追风很不服气地打了个响鼻,显然明白他在吐槽自己。 苏木想了想,说道:“明天我就出城一趟,然后寻个机会把你放到外界去,天天坐马车我都坐腻了,也让你跑跑,见见人。” …… …… 翌日两人换了衣裳出门。红袖在替两人收拾的时候,很纳闷为什么两个人的衣服、靴子上会沾满了泥,明明这城里没下雨啊。 坐在有车厢的马车里,苏木被颠得头晕,感叹道:“这坐马车太受罪了,等会出城到了无人处,我就把追风放出来骑马。现在空间里只有追风它一匹马,也快待得疯了。” 林一诺也不爱坐马车,说道:“我最近在研究怎么做轮胎,以后在车轮上加上轮胎再坐马车就不会这么受罪了。” 苏木道:“骑马不香吗?还要费力做什么轮胎啊。” 林一诺笑道:“不做轮胎,你种那些橡胶树干嘛?只是为了丰富大唐的物种吗?” 苏木道:“我就是看到好东西忍不住搬回家而已。哈哈,这心情你这个从小就是大贵族的人不会懂。” 林一诺无奈道:“不损我两句,你就不开心吗?” 苏木又道:“嘻嘻。言归正传,这次我们去多扫几个马行,把这里的好马买空吧,如何?反正我的空间够大,草也够多。” 林一诺同意道:“好啊,伊比利亚马可是无敌的战马,你在空间里开辟一块马场出来可比你养羊好多了。” 苏木吐槽:“这是我想养羊吗?我是没办法处理那么多杂草啊,直接打碎成渣覆盖在土地上又太费我的力气,还不如让它们进羊肚子里去。” 林一诺淡淡一笑,道:“农场主也不太好当吧?” 苏木叹道:“太难了,我们抓紧机会多抓一些坏人进空间当奴隶。” 林一诺耸肩道:“回大唐再说吧。这里的人都是异族人,你难道想空间里都是些高鼻深目的人吗?” 苏木摇头道:“那自然不要,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迟迟不出手,要不然上次那一群来放火的我也不杀他们,直接捉进空间里了。” 说着话的当儿,马车停了下来,原来是城外的马行到了。 两人在旅店伙计殷勤的招呼下跳下了马车,后头还跟着林广义等一行人。里斯本的治安太坏,他们是说什么都不愿意让两人单独行动,只要林一诺不是强烈的反对,他们就必然会安排六七个人跟在两人身后。 进了马行里面,两人瞧了瞧里面的马,特别优质的一匹都没有,但特别差的也没有,都是中等马——当然,这是相对于苏木等人见过的当地贵族的马之后下的结论,若是跟他们鄮县马行的马匹比起来,其实这些马都算是好马了。 林一诺对老板道:“这些马都不错,我们都要了。” 老板:“都……都要了?” 这里一共有二十匹马呢!这么豪的客人,他们是万万没想到。果然传闻没错,这群东方来的豪商这次赚了不少钱啊。 林广义等人均一人两匹马上前牵了就走,他们也是坐马车坐苦了。 这一天的时间里,林、苏两人扫荡了周围的马行,基本都把人家买空了。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古堡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耳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奇怪道:“你说那群东方人买了马却又大部分放生到了山林里?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管家罗伯特·席尔瓦也不能明白他们的举动,只能猜测道:“或许这是他们东方的某种习俗吧。”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眉沉思了一会,他看过两人手下的那群人的未来,都是坐在金山银山上,这预示着他们这段时间很富有。但苏木和林一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就看不透了,这种感觉很不好。 他低沉道:“继续盯紧了他们。” 罗伯特·席尔瓦躬身回道:“是。”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有时候跟梢的人会跟丢。因为林、苏一行人的功夫实在太高了,要甩掉个小尾巴还不简单吗?一群人为了不被斥骂,根本就没有汇报这个情况。 林广义等人也挺奇怪的,不知道为什么两位爷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马,一大部分却拉到山上放生了,这是干嘛呢?他表示看不懂了。 他当然看不懂了,这只不过是苏木为把这些马收到空间里的掩人耳目的手段罢了。真要是把马买了放生,苏木可还没这样视金钱如粪土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古堡舞会 过了一会,罗伯特·席尔瓦又回道:“伯爵大人,我还听到一个消息,那两个东方人拿了一套极为精美的瓷器茶具换了阿多尔夫·霍尔德男爵家的两匹千里马。”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挑眉道:“哦,是阿多尔夫·霍尔德去年得到的战利品吗?他居然也舍得?” 罗伯特道:“应该是东方人拿出来的瓷器太精美了吧,说是本来他们要留着自用的,根本没打算售卖。对于阿多尔夫·霍尔德男爵来说,好马易得,瓷器难买。”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冷笑道:“贪图享乐,目光短浅。” 罗伯特·席尔瓦低着头没发表自己的看法,作为管家,他只要把信息告诉主人就行,分析评价不是他应做的事,除非主人有问。 此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贴身仆人弗兰茨·佩特(说是贴身,但其实也保持着距离,若一直有人因为靠近他而丧命,对他的名望是一种打击)前来禀报:“领主大人,今天成亲的新娘已带到古堡一楼,请问您现在有空接见她们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今天有几个新娘?” 弗兰茨·佩特回道:“有十一个。”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边往楼下走一边说:“那就让我去见见。” …… …… 楼下客厅里并排站着的十一位新娘心里很是忐忑不安,新婚之夜却要在领主古堡度过,难免有些别扭。既对领主充满了好奇,同时又有着担心。 等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推开房门走进来的一瞬间,十一位准新娘齐齐在心里松了口气。她们就怕领主大人过于丑陋可怕,但没想到现实比她们所能想到的更好。 眼前这位身着华服的男子,身高约有九尺,金发棕目,整张脸都带着古希腊雕塑般的立体美感,皮肤也是极为贵族化的苍白。他不仅不丑陋,反而十分俊美,如果不是整体气势过分骇人,简直就是所有少女心里的白马王子。 跟这样的领主共度一夜春宵的话,也不是不能接受啊。有几个脑补的厉害的女子,甚至已羞红了脸。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双手负在身后,居高临下地望着房间里十一个盛装的女子,一一辨认后,眉头便皱了起来,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他转身退出了房间,对着罗伯特·席尔瓦道:“安排她们下去吧。” 罗伯特·席尔瓦鞠了一躬,表示领命。 一群新娘一直到被安排在有十几张床拼起来的通铺上入睡时,都还懵懵懂懂的,不是说新婚夜要陪领主……怎么却是让她们自己休息呢? 第二天她们被安排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再也没能见到那位英俊的领主大人,只有管家过来向她们强调了一下注意事项,关于昨晚的一切都必须保密,否则后果自负。 一群人懵懵懂懂地走出古堡,被各自等在外头的夫家接走。到了晚间春风一度后,新婚的丈夫望着床上的那一抹鲜红高兴地叫了一声:“感谢上帝!” …… …… 苏木和林一诺站在新开辟出来作为马场的小山坡上,望着这一群悠闲饮水、吃草的伊比利亚马,心情舒畅。 林一诺感叹道:“这里足有一百零一匹伊比利亚马,又没有去势,完全可以发展出一批战斗力极强的战马。” 苏木亦赞同道:“不错,再加上你的那个马蹄铁,我们完全可以组一只强大的骑兵。” 林一诺笑道:“你要骑兵做甚?天下已定,如今在位的可是个文韬武略都顶级的雄主,军事政治才能全方面罕见的出色,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反得了的。莫非,你想在海外发展一支殖民势力出来?” 苏木兴奋道:“有何不可,尤其是美洲那块地,我志在必得。” 林一诺淡淡道:“便没有美洲那片陆地,只在这乾坤空间里,我亦足矣。” 苏木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哎,林少,别那么无欲无求嘛。才正当少年呢,你怎么总是一副过养老日子的态度。” 顿了顿又道:“可惜在空间里调动空间之力干活太耗费心神,否则我真想把这一片原野上的牧草都整理一遍。” 林一诺道:“你可以手动整理啊,这不是你一向最爱做的事?” 苏木耸了耸肩:“我哪是爱做这活,是不做不行啊。林少,去挑一匹你的坐骑吧。” 林一诺随意扫了一眼,说道:“那位阿多尔夫·霍尔德男爵家换来的两匹灰斑马都是难得一见的千里马,我随便挑一匹便是。” “不错,那两匹马也就仅次于我的追风了。”苏木看完了这群马,呼啸了一声,把追风喊了过来。 他翻身上马,骑着它往回走,而林一诺果然是拉了一匹灰斑马过来骑。 苏木看着原本神采奕奕的灰斑马在林一诺的身下蔫头耷脑的样子,不由乐道:“我看你只有骑家里那匹我以前送给你的白马才最适合,别的马到了你身边先吓去半条命了,哪还跑的动。” 林一诺无奈道:“确实。不过你每次都爱给马取名追风,你还记得不记得之前你给我的白马取的名字也是追风?” 苏木微张了嘴巴,努力回忆了一下,才愕然道:“那匹懒散的白马我也给取名追风了?就凭它那副懒洋洋的样子,我怎么会给它取名追风?它追得上风吗?” 林一诺洒然耸了下肩,淡淡道:“那就要问你自己了。” 苏木想了想,笑道:“这也不难,反正你从来也不唤它的名字,我呢每次也就白马、懒马的称呼它,这就给它改个名呗。以后我的这匹叫追风,你那匹白马就叫越影,如何?” 林一诺低笑道:“可以,就听林少的。” 两人骑在马上慢悠悠地往院子里去,低声笑骂着,在两人的头顶上时不时有一头大雕盘旋而过。这是苏木假意放马归山时意外遇到捉进空间的,为的就是让那群安逸的食草动物四处多跑跑,别逮着一处青草使劲薅。 单单是几匹狼,还不能令它们感到威胁。毕竟比起捉它们来,还是繁衍速度极快,又没有什么战斗力的野兔更容易捕猎。 一开始进空间,那大雕还很不老实,想着攻击两人,被苏木用空间之力蹂躏了一番后,才终于变老实了。说起来,这头大雕是第一头不被苏木蛊惑,又敢于攻击林一诺的动物,倒也令苏木颇为刮目相看。 天上的霸主果然是不一般,血脉都压制不了它。 两人骑着马到了院子前,无毛狗先跑了出来,兴奋地在两人的马前奔腾跳跃,紧接着那只猴子也跳在了院子里的篱笆上看着他们。 莉薇娅牵着弟弟伊尔文带着小老鼠从别墅里迎了出来,扬起开心的笑脸道:“兄长,回来。” 这句话是苏木教的,她和弟弟都学会了。 两个人虽然见不到外人,但空间里面食物充足、气候宜人,又有三只聪慧开窍的小宠物可以相伴,他们一点都不觉得寂寞,只觉得快活。 苏木下马把伊尔文抱起来往天空抛了两下,逗得小家伙“哈哈”大笑。三岁的孩子正是懵懵懂懂最可爱的时候,听到他的婴言婴语能令人瞬间心情好起来。 林一诺拍了拍马的鬃毛,也跳下了马,两匹马顿时像放了学的孩子一般嘶鸣了一声,扬起蹄子就跑了。 …… …… 这晚是里斯本的实际统治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办舞会的日子,全城的十五岁至十七岁少女不分贵贱都可以参加。 准确是说不是“可以”参加,而是“必须”参加。 因为领主古堡内下了一道命令:符合条件来参加舞会的少女能得到一件漂亮的礼服,而不参加的人还要交一笔役钱。 对于平民少女家庭来说,一件普通的礼服已是她们梦寐以求的华服了;而对于不在乎这件礼服的贵族阶层的人来说,他们又很需要维护和领主的和谐关系,自然不能不来参加。 苏木一行人在初更时分骑着马来到古堡。 此时,古堡里的舞会已经开始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坐在高高的主位上,百无聊赖地俯瞰着舞池。他想寻找的那一位,还是没有出现。 “来自东方的贵客林、苏携众驾到。” 门童报幕的声音响起,宽敞的宴会厅里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了门口。对于这群东方来的豪商,众人还是挺乐意交际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将目光抬了起来看着他们。忽然,他神色一怔,懒洋洋的气质瞬间消失,他注意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东方女人。 …… …… 这是红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里斯本贵族举办的舞会,明天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红袖是为了不留下遗憾才来见识一番的,毕竟在大唐,这种形式的舞会根本就没有。 今日的众人穿得都是当地的礼服,是在裁缝店里特意定制的。 红袖有些不习惯地拎着新舞裙的花边,在舞裙长而蓬松的裙摆里面,是白色的花边长裤,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的高跟舞鞋,这一切的一切都那么新奇又别扭。尤其是亚麻的紧身胸衣,把她的曲线勒得玲珑有致,实在令人羞赧。 虽然她已经二十六岁了,但是东方人天生就看着比西方人脸嫩,且红袖因为长期跟林一诺生活在一个院子的缘故,岁月在她的脸上仿佛停止了一般。此时她在西方人的眼里不过就是个十五六岁东方少女的模样。 她身上的这件绿色斜纹裙,袖子像灯笼一样蓬松,配着雪白的花边领口,把她露在外面的一截脖颈衬托得雪一般白。肤色比之西方人从底子里的白可能略逊一筹,但却平添了许多异域的神秘气质,更令人着迷。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由自主地走下了位置,径直走到她的面前,伸手邀请道:“美丽的少女,能请你跳一支舞吗?” 这是今晚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第一次下舞池,自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来自整个大厅的羡慕嫉妒恨的目光落在红袖身上,令她微微红了脸。大家都在窃窃私语,认为这个东方来的漂亮女人夺走了他们领主的魂。 虽然听不懂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说的什么,但他邀请的姿势很容易理解,红袖顿了顿,就接受了。 这里又不是大唐,偶尔放肆地舞一场又有什么关系呢?今日打定了主意来参加舞会,就已经做好了跟陌生的男人跳舞的心里准备。 林广义可以跟着郎君们参加一个又一个舞会,她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她的思想是自由的,只属于她自己。 乐队奏响了舞曲,红袖这两天已突击学习过舞步,一曲舞下来,虽然踩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好几脚,但到底是跳了下来。 林广义从侍者的托盘里拿过一杯酒狠狠灌了下去,眉头高高地皱起。今日跟着林一诺和苏木来参加舞会的只有他和林小六以及红袖三个人,其他人都在下人房等待。 苏木撞了林一诺一下道:“看起来那个安东尼好像对红袖姐感兴趣啊,怎么办,不会有什么意外吧?” 林一诺轻声道:“今天晚上就让水手们先上船,我们看情况要不要连夜起锚出发。” 苏木点了点头。 而此时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英俊的脸庞上毫无表情。虽然大厅里到处都点着宽大的烛台,把整个宴会厅照得通火通明,但却照不清他脸上的神情。 就在一支舞快结束的时候,他运转起了神识死死地盯着红袖的双眸。果然不出他所料,这个东方女人能替他诞育子嗣! 从她进门的那一瞬间,他就已经感觉到不一样了。他在她的身上看到了一层朦胧的雾气,而不是如其他人般带着斑斓的未来画面。 所以他马上就付诸行动,邀请她跳舞。在握上她腰肢的那一刻,他的感触更深了,这个女人,绝对接触过神石。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暴起发难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表情有点莫测。 只可惜这个东方女人的身材过于单薄,长相亦不符合他的审美,他内心对于之前梦到的那个命中注定的金发美人更感兴趣。 就算不论外貌和喜好,眼前这位毕竟是来自遥远的东方,哪怕能替他诞育子嗣,但血统不纯,并不会是最好的继承人,而那位金发美人则没有这样的顾虑。 若是娶为妻子的话,自然是跟他同族的金发美人更合适,眼前这一位,无论从种族还是地位来说,都只能是当个情人。 虽然不会娶她,但多一个能为他诞育子嗣的情人自然没什么不好,因此他对得到这位东方美人仍然十分感兴趣。 盯了这群东方人那么长时间,他早就知道林、苏两人带了个贴身侍女了。既然是侍女,他完全可以用珍宝从她的主人手里将她换过来,相信没有人能拒绝他。 正当他想到此,忽然,有一段画面在她的身后冒了出来——鲜血和火焰交织,刀芒与长枪相击,他的亲卫像稻草一般被那群东方男人收割着生命,尤其是那两个领头人,简直是人形大杀器。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怔了一怔,他不过是动念要得到这个东方女子,竟然会看到这样一个未来? 忽然,一阵痛感传来,他回过神,发现是那个女人运功拍开了他。原来舞曲已经结束了,而他还在呆愣愣地揽着那人不放。 “对不起。”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向着红袖鞠了一躬,对于美女,尤其是他想发展为情人的美女,多一点耐心和容忍度那是很正常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主位上,心里思考着刚刚看到的未来画面。 只是一个侍女罢了,为什么会导致这群东方人向他出手?难道是价格没谈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玩味地将目光落在正朝他走来的两个东方人身上。 让他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但是他现在就可以试一试他们的态度。若注定了双方要一战的话,那当然是他先下手为强了! 苏木和林一诺这次过来就是想试探一下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关于陨石的事情,明天就要走了,试探一下也没什么损失,万一成功了呢?因此一舞毕,两人就带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翡翠向安东尼走来。 不待林一诺开口,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先站了起来,示意两人跟他走,显然,对方也有事要跟两人谈。 书房里,厚重的木门隔绝了外面热闹的音乐声。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和林一诺、苏木三人分宾主落座后不久,林一诺便直接开口道:“伯爵大人,我想跟您做一个交易,不知您有没有兴趣?”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凝神瞧了他半晌后,又瞥了苏木一眼,然后才道:“什么交易,说来听听。” 林一诺跟苏木交换了一个眼色,后者伸手入怀,接着掏出了一个小木盒子递给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接了过来,带着一些好奇心打开了盒子,里面居然是一块半个手掌大小的翡翠,而且色泽极美,绝对是件价值连城的珍宝。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神态自若地笑道:“翡翠我见到的不少,但像这么大,色泽又这么好的,倒是从未见过。阁下想用此物交换什么?” 林一诺道:“这样翡翠我有两块,如果伯爵阁下喜欢,另外一块我可以很快地喊我的手下送来。我和我的朋友都很喜欢收集各种罕见的玉石,自从上次见过伯爵大人手里的那块蓝石头之后便一直念念不忘,不知道伯爵大人是否愿意与我交换呢?”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听到这句话心里黑化了,但面色仍然平静。如果没有在刚刚的未来画面里见到眼前这人的身手,或许他会直接把这两个人拿下,但现在嘛,他又何必以身犯险,等会召集队伍对他们来个瓮中捉鳖就是。 于是他笑道:“想换我手里的石头,你的筹码还不够。这样吧,搭上今天跟我跳舞的那位女士吧,如何?” 林一诺的眉头微微一蹙,摇头道:“抱歉,伯爵大人,她是独立的,也是自由的,不能买卖。”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状似漫不经心地道:“她不是你的侍女吗?侍女就是主人的财产,难道你们东方不是这样的规矩?” 林一诺摇头道:“她不是侍女,只是喜欢跟在我身边看看这个世界而已,没有哪个港口会是她永远的停留。”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了然地点了点头,叹道:“既然如此,只好算了。那阁下尽快把另一块翡翠送来吧,这个交易我同意了。” “多谢伯爵大人割爱。” 林一诺跟苏木两人施了一礼后便退出了书房。 一到书房门外,林一诺便压低了声音道:“这人忽然起了杀心,看来陨石对他真的很重要,我们的试探惹怒他了,舞会不参加了,即刻走。” 苏木没有多废话,立刻道:“好。” 两人来到舞会上,很快就找到了林广义和红袖,他们此时正在舞池中跳舞。林一诺等不及舞毕就走了上前喊停:“别跳了,出了点意外,我们即刻走。” 林广义和红袖当即停了舞步,轻点了一下头,便跟在两人身后往外走。 而此时管家罗伯特·席尔瓦则快步上前拦住了他们:“两位阁下,我们大人邀请两位在古堡过夜,还请留下,您的仆从们若是愿意的话也可以留在古堡里。” 林一诺淡淡道:“替我谢谢领主的好意,但不必了。我跟领主大人达成了一项交易,正想赶快回去取了翡翠来交换。” 罗伯特·席尔瓦还是挡在门口不让,笑道:“区区小事何需阁下亲自奔波呢,让您的仆从们跑一趟便是了。” 林一诺道:“那块翡翠价值连城、过于稀少,因此都是我自己收藏的,我的仆从们无从得知,怕是找不到,还得我亲自去取。” 罗伯特·席尔瓦坚持道:“您将藏宝的位置跟你的仆从们说一下,想必他们就知道了。天黑了,风又大,还是留在古堡里休息一夜吧。” 林一诺脸色已经冷了下来,挑眉道:“阁下是想将我们强留在此吗?” 罗伯特·席尔瓦仿佛看不到他的脸色,带着笑意道:“还请两位大人不要为难我,我接到的命令便是来邀请你们留宿古堡,若没办成,领主大人是会怪罪我的。” 苏木此时也已经察觉到了不对,插话道:“怎么了,林三?这个管家说了什么?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林一诺对他说道:“他说他的主子要留我们在古堡过夜,你说这话有几分真?” 苏木愕然道:“让我们留宿?这个领主是有什么断袖之癖吗?不是才听说了他每天都要夜御数位新娘吗?” 林一诺没好气道:“看不出来吗?这是不让我们走了,只差明说翻脸了。” 林广义和红袖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前者不由问道:“小公爷,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们忽然跟我们翻脸了,我们跟这领主闹掰了吗?” 林一诺道:“不错,现在很危险,对方要留下我们。” 林广义皱紧了眉,说道:“那我放信号,这城不大,两炷香内我们的人都能赶到这里。小公爷,你和苏爵爷直接突围出去,不要管我们。” 他们的刀都在门房,现在若是马上动手,他们是很吃亏的,但林广义从来不质疑林一诺的判断。 林一诺没有马上同意,而是向苏木道:“你觉得呢?” 苏木洒然道:“既然已经知道他们不怀好意,哪有留下来让他们瓮中捉鳖的道理,当然直接打出去。” 林一诺笑道:“好,那我们就痛快打一场。” 罗伯特·席尔瓦听着几人的交流并没有打断,他只当是他们在商量留宿的事情,因此尽管听不懂他们的对话也并不在意。 刚刚他接到的命令就是把眼前的两位东方豪商带到“会客厅”去。这个会客厅是个隐语,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说他就明白了,自家主子想对这些东方人下手。 至于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这并不重要。领主大人要取人小命,他们这群主人的狗哪里需要知道原因?只要懂得扑上去咬人就对了。 就在他以为对方已经商量好的时候,忽然,那位极为俊俏的东方人探手向他袭来,一瞬间,他感受到了大威胁。 他想躲开,却发现自己的动作完全跟不上思维,眼睁睁瞧着那双泛着莹白光泽的手抓住了他的领口,将他像小鸡仔一样提起来扔了出去。 “嘭!”他被砸在了地上,半天爬不起来,也说不出话。 大厅里的众人早就注意到了门口这边的动静,此时见那个东方男人一言不合就对领主大人的管家动起手来,纷纷惊叫了起来。 “啊啊啊啊!” “哦,我的上帝啊!” “我看到了什么,我不是在做梦吧?” “天哪,上帝,他们怎么敢?” “上帝啊,这群东方人是疯了吗?” “我的上帝,他们想要干嘛?” 这也太猛了!他们以为他们是谁?!居然敢在领主的古堡里闹事,这是嫌命太长了吗? 一群外来的东方豪商,竟然以为能挑战拥有三万骑兵亲卫的领主大人的权威吗?分分钟就能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的领主,可是一个从少年时代开始就把整个里斯本的上上下下、黑黑白白所有势力都打服、杀服的煞星啊! 这群东方人,到底凭什么? 林一诺和苏木疯了吗?自然是没有。这个管家一心留下他们的行为如论如何都很难解释得通,而林一诺之前又分明感受到了来自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杀意,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当然要出手了。 坐以待毙不是他们的风格。 林一诺对杀意的感应纯粹是高手的直觉,这种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苏木自然无条件信他。 古堡里的亲卫很快就提着长矛赶过来,但林一诺和苏木、林广义等几个人只是要突围的话,这又有什么难的? 林一诺双掌进击,声势暴涨,将拦在门前的几个亲卫直接抛飞,顿时打开了缺口,在众亲卫还没合围过来前就冲出了大厅。 林广义掏出信号弹直接一拉引信。 “嘭!” 一声巨响响起,半空中短绽放出了一朵绚烂的烟花,在湮灭前又化为了一株树的图案。 这是林阀的独有信号。 半个城市的人都听到了这声炸响,毕竟现在是安静的夜晚。 在门房等待的几个人立刻知道出事了,便是旅店里的众人也马上就发现了动静——只因一行人走后,便一直有值夜的人守在旅店外面,以防万一。 “拿上兵器快去古堡,小公爷那边出事了!头燃放了信号弹!” “什么?那我们快走!” “是!” “除了兵器其他什么都不拿!” 众人果然听令,什么也没收拾,提上刀便从后院牵出马,朝着城中央的古堡奔驰而去。 在林一诺、苏木忽然暴起动手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便皱起了眉头。他自认为毫无破绽,为什么这群东方人说翻脸就翻脸了?是属狗的吗?他都还想伪装一下,对方居然敢直接动手! 从前他靠着预知未来的能力,不知道提前下手坑杀了多少敌人,但这一次,居然失手了。 他很不开心。 而令他不开心的人,都要死! 他站了起来,伸手道:“取我的剑来。” 打闹刚起就马上站在他身前保护他的亲卫中分出一人道:“是,大人!” 很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那把重剑便由两个亲卫扛了过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摸了摸剑柄上刚相嵌不久的深蓝色神石,嘴角微微一挑,这块神石是他的亲卫替他寻来的。 他有一个常年拿在手上把玩的蓝色石头,这件事在整个里斯本的贵族上层都不是秘密,他的亲卫自然也知道。于是偶然间得到了跟他的神石类似的石头,自然要想着献给他了。 正文 第181章 再次被俘 场面很混乱,宴会厅的众人怕遭受池鱼之殃纷纷挤在两旁,不敢待在中央,更不敢靠近大门口。 留在旅店内的二十个人,有十九个都直接快马加鞭往古堡赶去,只剩一人被安排往城外跑,他是去通知在渔村休息并负责看管两艘船的剩下的水手们的。 小公爷那边发出了信号弹,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肯定是遇到了大麻烦。如果小公爷出了意外,那么他们这一群人都不必再回大唐了,只能漂泊在外,否则回去就是个死。 其实凭林一诺和苏木两人,要冲出亲卫的包围圈并不难——事实上,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提剑冲过来时,两人已经突围而出。 但当两人回头看自己身边的人时,却发现红袖等几个人被数支亲卫围困在了中央。虽每一次的出击都能收割几个亲卫的性命,但看得出众人没有突围的实力,力竭之时也就是丧命之时。 林一诺对苏木道:“你先走,我回去为他们开路。” 苏木将自己附近的一圈亲卫打得倒飞出去,说道:“当然一起去。” 于是两人又返身冲了回去。 红袖、林广义等人瞧了不由痛呼:“小公爷,苏爵爷,别管我们,快走!” 他们本就是为了两人断后才没有拼命突围的,此时见到林一诺和苏木两个返回来救他们,虽然心里热血沸腾、感动莫名,但却并不想看到这一幕。 然而林一诺和苏木若是想走,刚才就不会返身折回了。 只是突围的机会是稍纵即逝的。 此刻,他们感觉自己好像陷入了汪洋大海之中。这群人武力虽然平平,但奈何人多,即便一掌一个,光是倒地的尸首也够让他们寸步难行了。 林一诺一看这样下去不行,杀不到头,提气隔空一拳击出,星云状的真气直冲挥矛朝他刺来的亲卫。 “嘭!” 那人顿时像被龙卷风卷住了一般,整个人盘旋着飞入空中,又断线风筝一般撞到了身后四五个亲卫的身上,一群人同时滚成了一圈,筋骨尽断! 其他亲卫哪里见过这般厉害的手段,顿时吓得胆寒,他的周遭短暂地出现了真空地带。 苏木在另一边打得亲卫亦是人仰马翻,不断往他身边移来。 林一诺快速拔出腰间插着的玉箫,真气灌入箫声,响彻整座古堡。所有听到箫声的人不分敌我,均脑袋发蒙,手脚凝滞,有些离得近的直接晕晕乎乎、倒地不起。 这是一曲慷慨激昂、抑扬顿挫的《广陵散》,本身的曲谱就带着杀伐之气,如今被林一诺灌入真气更是威力惊人。全场能抵挡住的竟只有苏木以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两人。 其实便是这两人在箫声下心脏亦不好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只感觉心跳快得惊人,他望着林一诺闭目吹箫的模样,仰天笑道:“痛快!痛快!本君从来就没有这般痛快过!来人!敲钟!擂战鼓!” 他的声音也被灌入了滚滚真气远远传送开,远处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听到了他的命令,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仍急忙敲响了钟。 “铛!铛!铛!” 钟声响起,整座城市的人都被惊醒。 可钟声还是挡不住箫声,大厅已有受不住的女眷口吐鲜血,而喘不上气晕过去的人则更多——毕竟她们的服装都是紧身马甲,本就为了勒出曲线牺牲了一部分的舒适。 很快,战鼓也擂响了。 “咚!咚!咚!” 终于稍微影响了一点箫声——但也就一点罢了。 林一诺睁开了眼睛,红袖、林广义、青衣等人已经勉力穿过人群围在了他身边。他们几个内力不弱,对于箫声的抵抗力显然强于现场绝大部分人。 林一诺收了箫,再吹下去,先死的不会是亲卫,而是今天参加舞会的那群女孩了。虽然他漠视敌人的生命,但那群平民女孩毕竟无辜。 “我们走!” 苏木早已跟林一诺汇合在一处。 众人正要往外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声长啸,如苍鹰一般腾空而起,纵身飞了过来,提剑就刺:“哪里走!” 苏木看出了对方来势汹汹,当即顾不得暴露空间了,直接取出他们平时对招的两把刀,一把递给林一诺。 “锵!” 刀剑交击,火光四射。 林一诺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顿时缠在了一处,后者看到对方手里忽然变出来的刀心里一惊,但高手相争是决不能分神的,因此他并不多话,只管出剑。 大家又战在了一起。 苏木同时面对几十个对手,压力大增,更令他心惊的是他的头越打越晕,力气越打越小了!这感觉就好像是当初在美洲遇到那个女巫时,当时他被她手里的陨石压制了。 而此时,林阀众人也赶到了,从外面杀了进来。 “小公爷,苏爵爷!我们来了!” 苏木预感到自己就快顶不住了,他的胳膊刚刚被乱剑刺出了血! 这证明他的防御也在下降! “林三,快走!这里的陨石厉害!” 林一诺听他一喊,很快就发现了跟他打得难分伯仲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手里的剑柄,露出了深蓝色的一角! 陨石!而且是能量很强的那种! 对苏木有很大的影响! 他顿时刀光大盛,声势暴涨,爆发出横扫千军的气势,星云状的真气笼罩全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顿时感觉刺出去的剑不再听自己的使唤,每每总会被带偏了方向,仿佛陷入了泥沼之中。 “这是什么刀法?好厉害!”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眼睛亮了。 他很早就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身体内部仿佛藏着一股巨大的能量,所以他的剑招总是比旁人更霸道。但这么多年,他很少遇到跟他一样有能量的对手,这还是第一次遇上,心里难免有了棋逢对手的快感,一时倒舍不得杀死对方了。 当然,必须要说的是,他便是想杀死对方,也不是顷刻间能办到的事情。 别看这伙东方人少,但实力委实强悍得可怕。 他这边的亲卫已经死了起码百人了,而对方还没在这里丢下一条人命呢!顶多就是有两三个重伤罢了! 可渐渐地,他发现了异样,他的对手在走神! 对方在分神帮苏挡剑,那个苏要不行了! 被自己选为对手的人居然敢一心二用地跟自己拼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十分生气! 他有九尺多高,又从小被陨石改了身体,因此也拥有天生神力。虽然他的内力远远不如林一诺,但这一点靠着力量也能弥补一二,跟林一诺勉强也能斗个旗鼓相当。 林一诺一心二用,在挡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同时又击毙了好几个围攻苏木的亲卫,耗用了真元,但仍无法脱出战圈,又陷入苦战。 若不是林阀的其他人同时牵引了不少敌人的火力,他和苏木的处境就更难了。 “小公爷!我们来了!” 正斗得不可开交,半空中又是一声灌入了内力的大喝,是去渔村喊人的人过来了! 他们整只远航的队伍除了毫无战斗力的两位医师被强迫留在了渔村,其他都过来了。 然而苏木却只觉得心直往下沉。 这一次,是他大意了。 若不是他抱着侥幸之心来参加这个领主的劳什子舞会,就不会引发这场冲突,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他很可能逃不掉了,因为他能感觉到浑身的力量在渐渐地流失。 他猛一咬牙,不管别的攻击,直接用尽全力将腾空正在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厮杀的林一诺推了一掌,直接推过了众人的上空。 “林三,你先突围,我断后。我们分开走,要不然都走不了!” 林一诺看他一眼,很想再回去,但又知道机不可失。他冷哼一声,幻出重重刀芒,硬生生地打出了一个缺口,将围攻的亲卫都迫开,杀出了一条血路。 林广义、红袖、青衣等几个人跟在他的身后,与外围刚刚过来接应他们的众人汇合。 “我们先退!” “小公爷,你们走,我们断后!”新来的水手一看形势就明白他们不可能全退,否则还是会被他们缠住,一旦陷入苦战,就谁也走不掉。 “好!那你们去帮苏爵爷!” “是!” 林一诺也不废话,带上已经受了不少伤的众人上马疾驰,往城外去。走到城外,他“吁”了一声,喊停了马,对众人说道:“你们立刻出城开船,我回去接应苏君。” 青衣焦急道:“小公爷,分别突围才有希望,你再回去反而更危险。” 红袖早就在打斗中运力把那碍事的裙摆扯掉了,此时只狼狈地穿着一条花边裤。她跟林广义是共乘一骑的,此时听林一诺还要回去亦焦急地不得了:“郎君,要回我们一起回!” “这是命令!林广义,你要保护好红袖!” 林一诺不想再跟他们争论,当即霸道地喝了一声:“快走!” 然后就又策马头也不回地往回跑了。 他的眼中含着热泪,如果苏木出事的话,那他也不活了,一定叫一古堡的人都给他们俩陪葬! 他有信心在他动用全部真元吹奏《广陵散》的情况下,让古堡内的人全部心衰而死! 当他再度回到战场时,里面已经血流成河了。 他见到林念祖、林小六、陈学文等几个人护在苏木的身边,全力抵抗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和他的亲卫。 苏木还没有死! 虽然看起来情况很不好! 他提气飞跃起来,踩着众人的肩膀向着苏木汇合。 苏木见到他又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身边,大感头疼,这古堡里的亲卫根本杀之不尽,林一诺居然还要傻傻地回来送死! 苏木叹了口气,在他停在他身边的一瞬间,直接抓住他的胳膊,将自己仅剩的所有力量都用在了空间之上。 顿时围在他周围的六个人都被他收进了空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剑劈开了挡在自己身前的那个东方水手,紧接着就看到了有人凭空消失的一幕! 现场太混乱了,实际上除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这个高手之外,其他人都没关注到这诡异的一幕。 主要是他们只凭着东方人与众不同的长相在分对手。 那些东方人对他们来说都长一个样,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当然也就无从关注谁凭空消失了。 “叮叮叮!” 几剑响起,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架开了围攻苏木的剑矛:“这个,留给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上前一步,在他的周围顿时空出了一片地带。已经因为运用空间之力而耗尽了最后能量,仅靠刀插在地上支撑着自己不倒的苏木,此时完全没有动弹的余力。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提剑打断了他的刀,提起他的领口,直接将他一把扛起,离开了战圈。 他对这个人太好奇了! 之前忽然变出了两把刀,现在又忽然让一群人消失无踪! 他的身上肯定有大秘密! 这一场混战,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亲卫死了五六百个,林阀众人砍人砍得刀都卷边了。虽然他们单兵实力远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手底下的亲卫,但他们人数太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得很明白,这群已经采取守势,只为延长被击倒的时间的东方人,已是强弩之末,不配他再亲自出手了。 其实要论战果,他俘虏了东方人的领头人苏,就已经是大胜,至于死掉的亲卫,虽然很可惜,但也值得。 哪有战斗不死人呢? 为了他战斗而死,是他们的光荣!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直接将苏木带到了自己二楼卧室外的书房,将他扔在地上,手里的剑也丢在他的身旁,蹲了下来居高临下地审问道:“你是巫师?” 苏木听不懂,自然不会回他。 只要这家伙把那把嵌着陨石的剑从他身边拿走,他很快就会恢复,到时候觑准机会再逃走便是。 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却并没有把剑拿走。 他倒也不是故意的,只是刚刚打完一场,现在懒得动弹而已。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落入魔爪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苏木,忽然注意到他身上的伤口,惊讶的说:“这是什么?怎么会是蓝色的?” 他用手指沾了一点放到自己的鼻尖闻了一下,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你的血竟然是蓝色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有点不敢置信,他想了想捡起地上的剑,在苏木的胳膊上又划了一剑。 “嘶……”苏木倒抽了一口冷气,房间里的温度都上升了一度。 被镶嵌着陨石的剑划一刀居然那么疼! 蓝色的血液瞬间流了出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表情复杂地望着眼前这个东方人,确定了他就是个蓝血人。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惊讶地喃喃自语:“你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什么血液会是蓝色的呢?” 苏木想反抗却提不起力气,自己蓝血的秘密已经被对方发现了,也不知道对方会把他怎么样。 被俘虏简直比阵亡还要倒霉。可惜刚刚他没能同时进入空间,一念之差把自己留在了外界,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苏木道:“难怪我看到你的第一眼你的周身就笼罩着蓝色的雾气,原来是因为你的血是蓝色的,果然与众不同。那另一位林他又是怎么回事?你把他们弄去了哪里?你老老实实回答我,我就答应让你死得痛快些。” 苏木听不懂对方的话,但其实也能根据他的肢体动作和表情猜出他的意思。对方肯定是想知道他关于空间以及蓝血的秘密,还好因为语言的关系,他不愁对方对他严刑逼供。 苏木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苏木茫然的表情,才醒悟过来对方根本不会说他们的语言,自然也听不懂他的话了。 这就比较郁闷了,他去哪里找一个翻译呢? 他真的对苏木的好奇心已经达到了顶点! 该死的! 为什么语言不通!? 谁能来给他翻译翻译? 暗暗运了一会气,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才理顺了气。 他看苏木摊在地上完全不能动弹,心里十分疑惑,不由道:“你为什么会是这样一副柔弱可欺的模样?难道你受了重伤?为什么我看不出来?” 想到这,他干脆直接动手撕掉苏木的衣服,以便检查他到底是不是受了重伤。 “喂喂喂,你干嘛?不要撕我衣服啊,你这个死变态。喂喂喂,大家都是男人,虽然我的身材是比较好,可是你这样就不太好了吧。”苏木躺在地上不住地嚷着,用喋喋的话语掩饰他的羞赧。 语言的隔阂是双向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自然也听不懂他嘴里念叨的是什么,不过看他不时拿软绵绵的手来推挡他的手,便也知道他大概想表达的意思了。 一个俘虏而已,还杀了他那么多亲卫,他有必要尊重对方吗?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完全就没有把苏木的反抗当一回事,一直到把他全身衣物都撕得差不多了,仍然没有看到他的身上有什么致命的重伤。 他大惑不解道:“没受重伤啊,你为什么会这样倒地不起?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奥秘吗?” 定定地望着像咸鱼一样的苏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摸着下巴思考了好一会儿,忽然邪魅一笑:“有趣,真是有趣。” 他想到了这两个东方人从一开始就对他的身石感兴趣,如果推测的不错的话,看来这也是两个跟他一样捡到过神石的幸运儿。 呵,难怪今晚会异想天开的用两块翡翠来诈骗他,想从他这里换走神石。 既做了初一,当然不能怪别人做十五了。 翡翠和财宝他要,人,他也要。 一个蓝血人,多么特殊啊! 他要好好的研究研究,到底这身蓝血有何用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伸手抚摸了一下刚刚被他割了一刀,现在已经开始凝结,并慢慢开始结痂恢复的伤口:“这个伤居然好得这么快,恢复能力真是惊人。你这么特殊,肯定也是因为神石吧?那么你的能力是什么?本君可真好奇。” 苏木浑身都发毛了,不说是这位领主大人下了荒唐的命令,立志睡遍治下所有的新娘,夜御数女的吗? 这这这,怎么一副那么恶心的模样摸着他的皮肤?! 救命!!! 苏木望着他大喊道:“喂喂喂,那个什么安东尼!我杀了你这么多亲卫,你还不马上杀了我为他们报仇吗?”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 门外传来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贴身仆人弗兰茨·佩特的声音:“大人,叛乱镇压了,杀死了二十三个东方人,还活捉了两个,要把他们押过来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站了起来,隔着门冷峻地道:“全部打入地牢,别让他们轻易的死了,死掉的那些尸体吊到城门口去。另外把阵亡的亲卫统计出来,明天我要亲自为他们的家人发放抚恤金。” 仆人回道:“谨遵您的命令,大人。”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又问道:“管家怎么样了?” 弗兰茨·佩特回道:“受了很重的伤,肋骨全断了,但还活着。”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站了起来,拉开门道:“去请巫医过来救人,我去看看管家,他在哪?” “是。”弗兰茨·佩特在前面引路,“管家被搬回了他的卧室。”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点了点头,蹭蹭蹭地往楼下走。 弗兰茨·佩特回头好奇地看了一眼书房,只能看到两只裸露的脚。 …… …… 跌入空间后的一瞬间,林一诺就反手想去捞苏木的手,但却捞了个空。 苏木没有进来!!! 林一诺双目通红地在周围乱劈了一通,想要劈开空间通道,但这一切只能是徒劳。 跟他同时被传送进来的还有另外五个人,分别是林念祖、林小六、林小五、史邦俊、陈学文,两三位是刀客,后两位是前水师老兵。 他们骤然从古堡来到了一片新的天地,震惊地以为自己是进了地府。 林小六喃喃道:“我们已经死了吗?这里是地府?” 陈学文惊疑不定地转着圈圈,道:“这里是地府?” 林小五环顾四周,不确定的说:“好像是……可我是怎么死的?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看了看自己手里握着的、已经有点卷边的、从敌人手里夺过来的刀,一时之间脑海云山雾绕。 此时是夜晚,空间的时间和外界是一致的。此时没有灯火也没有圆月,头顶又是雾茫茫的一片,可不就要让人错以为是在地府了。 史邦俊不由自主地抓住了陈学文的胳膊。 死,他不怕,但是,他怕鬼啊。 不对,现在他就是鬼了,为什么还要怕鬼? 可是…… 还是好怕啊。 他更用力地抓紧了陈学文,骇然道:“老陈,这这……这里是黄泉路吗?” 他们站着的这片地方种有几根新竹,前面的小公爷还在挥刀砍着空气,似是不能接受现实。 林念祖环目四顾,打量完环境,就上前去拦林一诺:“小公爷,别再砍了,这里没有敌人了。” 林一诺收住了堪堪就要砍到林念祖身上的刀,刀风仍然划破了他的衣服以及内里的皮肤。 “嘶。”林念祖皱了皱眉,想不到小公爷的刀法这般霸道,仅仅一个刀风都能伤人了。 不对! 为什么他变成鬼了还会疼啊! 难道他没死?! 林念祖脑中一片空白,茫然地喊道:“我们好像没死!” 林一诺单手抓着刀柄,心里好烦乱,他一把推开挡在他面前的人,提气运起轻功,以鬼神莫测的步伐掉头便冲入无边的黑暗之中,再不理众人的呼喊。 他疯狂地在这个十平方公里的空间里横冲直撞,热泪不断滚落,模糊了他的双眼。 仙灵诀运转之下,他丹田内星云状的真气不断流转,灵虚身法全面展开。 他的速度越来越快。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与他再无半点关系,他的灵魂似已不在这个世界。 没有人能明白苏木对于他的意义。 他疯狂奔走,对着空间摸不着的边际劈了一夜,植被、野兽更是被波及无数,但是一直到他体内最后一丝的真气都榨干了,仍然没有能离开这个空间。 他完全无法感应外界。 他仰天躺倒在一片狼藉的草原上,嘴唇发干,眼睛红肿,天空已经开始渐渐泛白了。 苏木,还活着吗? ……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做好了抚恤工作后,又去地牢看了看那两个被绑在十字刑具上已经没剩多少气的东方俘虏。 他随意问道:“你们可能听懂我的话?” “呸,蛮夷,有本事一刀杀了爷爷。” “呵呵,杀了你们那么多人,爷够本了。” 被俘虏的一位是后来加入的林阀水手林明武,一位是刀客林汉三。两人身上大大小小伤口几十处,昨夜又被这群蛮夷泼了盐水,疼得死去活来。若非此刻是寒冬,伤口没有发炎,否则他们活不过昨晚。 不过即便如此,在地牢冻了一夜,他们的身体已然快僵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眉盯了他们一会,确定跟他们完全是鸡同鸭讲,无法沟通之后,他挥了挥手指,说道:“把他们放下来,别轻易叫他们死了。等过几天牧师为我死去的战士祝祷时,我要用烈火焚烧他们,为我的战士送行。” “是!” 冻了一夜的苏木正蜷缩着身体,此时他连嘴唇都发紫了。原本他不该这么不堪,但那把镶嵌着陨石的剑就在他的身旁不远处,一直压制着他,令他完全无法抵抗寒冷。 他以为自己是外星人,能拥有长生呢,结果自己竟然要被活活冻死。 这真的是太悲催的死法了,还不如昨夜死在那群亲卫的刀下。 正当他胡思乱想间,书房的门打开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靴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他手里拿着一套衣服,俯身随意地给苏木穿上,然后一把拎起他,扔在一旁的木椅上,邪佞地笑道:“蓝血人,本君可不能让你这么简单就冻死了。你放心,以后,你就是本君的宠物,不就是不会说我们的语言吗,没关系,本君亲自教你。”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大马金刀地在苏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就这么定定地看着仰靠着椅背的苏木。 苏木郁闷地大喊:“喂,你个蛮夷,到底在搞什么鬼?这么还不杀了我?” “喂,我叫你杀了我,你听到没有?” “蛮夷!西獠!你说话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好整以暇的看着他:“看来精力还是挺足的嘛。” 他取出自己兜里的那颗神石,慢慢地沿着苏木的眉眼移动,想要观察他的变化。 但他举着神石从头到脚在苏木的身上移动了一遍,仍然没发现什么端倪。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又拿起自己放在桌子上的重剑,对着苏木的手腕就是一刀,然后用神石接住了流下来的蓝色血液。 果然,这些蓝血滴入神石后,没过多久,神石就泛起了荧光。 他感觉到浑身一震,一股看不见的能量从神石内冲了出来,将他和苏木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 苏木大吃一惊,但竭力维持面部震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浑身剧痛,像被无数刀剑冲刷着身体内的血液一般。这种感觉他从来没有遇到过。 此刻他面临两难的选择,一是直接挥剑把眼前这个蓝血人刺死,那么大概率现在这份诡异的痛苦可以结束;二是继续维持现状,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变化。 为什么神石会忽然出现这样的情况,蓝血的作用到底是什么?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没有考虑太久,就下定了决心。 作为一个从小就开始为了活命想尽一切办法的人来说,肉体的些许痛苦并不算什么,他完全能承受得住。 对于未知的好奇,令他愿意去冒险。 当初如果不是神石,他早就死了,因此他相信,现在神石也不会害他。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乾坤居所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赌对了。 在熬过了半个时辰的万箭穿心之痛后,神石上的光芒消失,他与苏木之间的莫名联系也一并消失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长长舒了口气,只感觉浑身都被冷汗打湿,既酸又爽。 他看了看手中的那块神石,如今已缩小了一大圈,只剩下麻雀蛋大小了,同时神石的周围还有一层灰烬。 抖落灰烬后,他将神石贴身收好。 站起身舒展了一下身体,他发现整个人都轻松了,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他看了看晕在一边的苏木,心中一动,上前探了探他的鼻息。 还好,还有气。他还以为自己把他吸干了呢。 没死就好,这个东方蓝血人的身上可还有很多秘密等着自己去发掘。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用衣袖擦了擦自己额头的汗水,却发现袖子黑了一层,竟然擦下了很多污垢。 “本君有那么脏吗?”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嫌弃地撇了撇嘴,“难道是把身体里的废物都排了出来?” 有别于其他一辈子就洗几次澡的欧洲人,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是很爱洗澡的,便是寒冷的冬季他也会两三天就洗一次。 而且他还强令他的近卫和仆人也必须一周洗一次澡,否则他受不了他们浓烈的体味。 …… …… 林一诺在空间里劈了一夜,而陈学文等人也找了他一夜,每每都晚了他一步。天亮后,他们没追上林一诺,倒是先看到了大片的农田。 陈学文说道:“这里种了这么多农田,想来是有人家住着的,我们去找找当地人问问情况,说不定能问出点什么。” 史邦俊没他那么乐观:“这里的蛮夷讲的话我们根本听不懂,便是遇到了他们,估计也是鸡同鸭讲” 林念祖等几人也是这么想。 不过即便再不能沟通,肯定还是要找人家打探一下情况。毕竟他们这么诡异的忽然来到此地,不找到原因总是不放心。 而且从昨晚起他们就没吃过东西,现在都晌午了,习武之人饭量尤其大,早就已经饿了,很需要找点东西来填填肚子。 若是找到的人家不能沟通的话,他们就打算去打一些猎物充饥。这里有很宽广的一片原野,还有几座山丘,食物是不用愁的。 林小六忧心忡忡地道:“也不知道小公爷怎么样了,这么疯狂的模样我从来都没见过。” 林小五说道:“苏爵爷跟我们失散了生死未卜,小公爷从小跟他一起长大,心里担心吧。” 林念祖叹道:“哎,但愿大家都能活下来。这领主府里召集亲兵的速度太快了,光是用人海战术都能填死我们,我现在都还没搞明白大家怎么会忽然到了此地。” 陈学文是五个人中最年长的,沉吟了片刻后才说道:“昨夜我正跟三个西獠厮杀,忽然间感受到一股来自苏爵爷身上的莫名吸力。还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下一刻便斗转星移,出现在了此地,你们呢?” 林念祖说道:“我也是这样出现的。” 众人纷纷道:“我们也是。” 林小五的脑海里忽然又想起在美洲时,自己被蝮蛇咬了一口差点毒发身亡,最后被林一诺所救,一夜之间就痊愈的事,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说。 林小六跟他很要好,除了林十二之外,就数他和林小五最亲。注意到对方欲言又止的表情,林小六忍不住问道:“小五,你怎么了?看起来好像有话要说,这里都是自家兄弟,有什么不能说的?” 林小五想了想,神色凝重地道:“大家还记得我在美洲被毒蛇咬了一口,差点毒发腿烂没命的事情吗?” 林小六奇怪道:“当然记得,怎么忽然说起这件事情?” 其他人亦是一副奇怪的表情看着他,显然对于他忽然提起这件事有些不理解。 林小五继续道:“其实当初小公爷将我搬到帐篷里为我祛毒的时候,我一点知觉都没有。” 林小六打断他的话道:“废话,当时肯定点了你的穴道啊,我当初肠子流出来小公爷救我时,也没有意识啊,这有什么好奇怪。” 林小五看着他道:“不一样,你当初被小公爷用针线救回来后,起码还疼了很久,而且现在身上还留着那条长长的疤吧?可我的腿伤第二天就痊愈了,别说疤了,连被蛇咬过的痕迹都没有。” 众人震惊道:“怎么可能?小公爷的医术竟然已经高明到这个地步了吗?” 林小五从靴子里拉出自己的裤脚,拉高了露出一截小腿,展示在众人眼前:“就是这条腿上,你们可以看,现在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陈学文等人上前查看了一下后,说道:“这只能说明小公爷医术高超,且救了你一命,你现在提起来是想说什么?” 林小五又把裤脚塞进靴子里,说道:“你们一点都不感觉奇怪吗?我当初受了那么严重的伤,还被医师剜了不少烂肉,但却恢复得那么快。” 史邦俊有点发毛道:“你想说小公爷非人吗?” 众人不由都在心里浮出了一个想法。 曾经小公爷还小的时候,浮云山庄里面是有传出过一阵他是魔君转世的传言的,当年照顾他的人惨死了好几个,后来谢夫人就下达了封口令,不许人再议论。 但很快,林小六就清醒过来,他郑重道:“不管小公爷有什么秘密,我只知道我的命是小公爷从鬼门关救回来的,就算他真的是魔君转世,我这辈子也跟定了他,我的命就是他的。 小五,你别忘了你也是小公爷从鬼门关抢回来的,现在这是干嘛呢?在这里说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难道你想背叛小公爷?” 说到最后,林小六脸上的神色已经变得不善了,眼中闪过寒芒,大有一言不合就要跟林小五拼命的架势。 林小五抓头道:“哎呀,当然不是!我怎么会背叛小公爷!是我表达的不清楚,我只是想说,既然小公爷有神秘的医术,那么苏爵爷说不定也有什么秘术呢?我们这群来到这里的人都是昨夜围在苏爵爷身边的,会不会就是苏爵爷送我们过来的?” 众人听得面面相觑。 陈学文心中一动道:“这么说也有点道理,恐怕真的是苏爵爷把我们移送到此地的。不过这算什么能力,扭转乾坤吗?难道苏爵爷是有玄法?可平时也不见他修道啊。” 在大唐,有一部分人相信住在深山老林里面的得道高人能掐会算,且有撒豆成兵、呼风唤雨的玄术。 一群人发散了思维,对苏木和林一诺做出种种猜测。 最终林念祖感叹道:“若是小公爷现在这里就好了,他那么聪明,有他在,根本不用我们费神,跟着他就是了。” 众人何尝不是这么想,乍然到了一个陌生之地,确实很需要一个领头人。陈学文虽然为一群人中最年长的,但若是说威望却未必多高,如果林广义也一起来了的话,倒还能以他为尊。至于陈学文嘛,至少三个刀客是不太服他的。 陈学文咳了一声道:“我们先去前面的人家了解一下情况,然后再找小公爷吧。” 也只能这样了。 …… …… 林一诺一直双眼无神的望着天空很久,真气枯竭的他之前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那时若有食肉的野兽经过对他发生兴趣,他早就性命不保了。 一直到过了两个时辰后,他忽然感觉到脸上冰冰凉凉的,同时身下的土地也震动了一下。 林一诺摸了一把脸,喃喃道:“居然下雨了。” 他勉力爬了起来,只觉得四肢百骸都痛,从来没有试过把真气压榨到一丝一毫都没有,但这个痛苦的体验也给了他意外的惊喜。 因为新生出来的真气显然比之前更精纯、更磅礴。 只不过此刻的他,完全没有内视的心情,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可以说是毫不在乎。 他撑着刀,环顾四周,发现空间又扩大了。到底有多大,目之所及,难以确定。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激动地对着四周喊道:“阿木,是你吗?是你带来的变化吗?你在哪里?” 他又一次朝着空间的边界冲去,待他运转轻功花费了一个多时辰绕着空间的边界冲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原点。 雨越下越大了,他浑身上下早已湿透,但他毫不在意。 “阿木,你怎么样了?为什么不进来?” 此时他毫无形象地盘坐在地,用手撑着额头,令人分不清他脸上的到底是雨还是泪。 过了一刻钟后,林一诺站了起来,眼神重新又变得坚定,自言自语道:“我相信你一定会逢凶化吉的,我就在乾坤居等你。” 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说给苏木听,还是说给他自己听。 等他出现在别墅院子口时,见到了早就在这里躲雨的陈学文等五人。 无毛犬是最先发现他的,在他身影还没出现之前就已经站在廊下“汪汪”叫个不停。 等他一出现在众人眼里,别墅一楼客厅里躲雨的众人都冲了出来,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小公爷,你都淋湿了。” “小公爷,你来啦?” “小公爷,你没事吧?我们昨夜追了你一夜,可惜没追上。” “……” 林一诺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对着众人放了一个云点头,把直接冲到他怀里的莉薇娅和伊尔文两个小家伙拉开。 “我去洗澡换个衣服,谁都别来打扰我。” “是。” 然后林一诺便独自上了楼。 众人又赶忙回到别墅里,拍了拍头上、身上的雨水。 林小五喃喃道:“小公爷果然认识这两个小土著,而且还是一副回了自己家的娴熟模样。我们猜的没错,这里就是小公爷的别院。” 其他人心里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林小六道:“应该就是了,你看这里面这些茶具、家具的摆放,都是小公爷平日里的习惯。” 陈学文看了看两个异域小土著,指了指楼梯道:“你们认识上去的那个人,对不对?是他在养你们吗?” 可惜小土著听不懂他说的话,自然不会回答他。 两个人一溜烟又跑回茶室,拉上了移门,只留着一条缝偷偷观望着众人。 昨天晚上两个兄长没回家,莉薇娅一夜都没有睡好。虽然这里吃的东西有,但每天入夜都会出现的保护神忽然毫无征兆地没出现,两个小家伙难免心里彷徨。 伊尔文因为年龄太小,到底是抵不住疲劳睡了过去,而莉薇娅则几乎整夜都没睡着,一直是处于半梦半醒之间。 等他们早上起来时,还是没发现两位兄长的身影,不由直接爬到了别墅二楼,抱着希望去两位兄长的房间又确认了一遍。 确定没人后,两人都像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没精神。 等莉薇娅给自己和弟弟做了个简单的早餐吃了后,两个小娃就搬着一张席子盘坐在大门口,托着下巴齐齐望着院门的方向。小猴子和小狗、小鼠见了,也学着他们的模样,排排坐,望着外面。 陈学文他们一行人走到院门口时,透过篱笆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古怪的场景。 人与动物相处的这么和谐,真的非常少见。 莉薇娅看到陌生的五个大汉走到院门口,说着她听不太明白的话,吓得一骨碌爬起来,转身关上了大门,然后跟弟弟两个人趴在窗口拉上窗帘,透过窗帘的细缝偷偷望着众人。 无毛犬见到众人却很兴奋,它没有躲进屋里,而是欢快地冲着众人奔了过去,一边“汪汪”叫,一边摇尾巴。 林念祖是最先认出无毛犬的,他还以为这只小狗被扔在美洲了呢,没想到居然出现在这个令人意外的地方。 他对着其他人说道:“你们看,这是苏爵爷在美洲时养的那条无毛犬!” 史邦俊说道:“还真的是。这条狗只有爪子和头上一点毛,丑得那么突出,想认不出都难,它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众人抬头看了看门上的牌匾——乾坤居。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命中注定 陈学文往里伸出手一捞,打开了篱笆门。 一行人走进了院子,无毛犬就在林念祖等三个刀客的周围跳来跳去打转。 它比较熟悉刀客,跟前水师的老兵就不太熟了。 林小五上前敲门:“小朋友,这家里有大人在吗?能不能开下门?我们没有恶意。” 听到敲门声,就好像敲在两个小家伙的心上一样,他们吓都吓死了,当然不敢开门了。 嘴里说了几句语,互相听不懂,无法交流。 五个人因为看到了无毛犬,知道此地跟苏爵爷有关后,虽然问不到什么东西,也敲不开门,但仍然决定就待在这里不走。 如果到中午的时候小公爷还不出现的话,他们再出去找。 这个地方邪门的很,有很多鬼打墙的地方,往前一直走,就会忽然又绕回原地。这也是他们会屡次追丢林一诺的原因。 这之后不久,天空下起了大雨。虽然有屋檐,但显然遮不住五个人高马大的武夫。屋里面的莉薇娅见小狗托托一直围着几个人摇尾巴打转,似乎跟他们很熟稔,思考了好一会儿后,才给众人开了门,让他们进来躲雨。 众人脱了鞋踏上木地板,环顾了周围环境,总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之感。 因为下雨,众人没有去打猎,就饿着肚子等着,直到林一诺出现。 林一诺洗漱完,头发松松地扎在身后,穿了一袭月牙白的宽袖圆领锦袍出来。他的情绪已经被掩藏了起来,此时众人已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端倪了。昨夜疯狂的模样与现在的冷静形成鲜明对比。 五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都把目光落在了最年长的陈学文身上。 陈学文无奈,只得硬着头皮上前行礼询问:“小公爷,这里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林一诺没有立刻回答,直到众人都有点局促难安了,他才淡淡开口:“这里不会有危险。厨房有食物,你们去弄一些吃吧。” 众人回:“是。” 虽然小公爷此时看起来很平静,但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就觉得眼前的小公爷很危险,似乎他下一刻就会毁灭一切。 …… …… 苏木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手上、脚上都被栓了铁链,铁链的一头连接着房间里承重的石柱。 他皱了皱眉坐起身,这里看起来是间琴房,因为摆放着好几样古古怪怪的乐器,倒是没有人看管他。 他试了一下手上的力气,感觉恢复了不少,那把有着陨石的剑不在这里了。 不敢再耽搁,他马上憋着一股劲开始拉自己手中的铁链。一炷香的时间后,手上的铁链终于被他掰断了,但他也累得不轻,脑门上全是汗,脸红脖子粗的。 全盛状态的他,力量和速度都是正常地球人类的七八倍,想要掰断铁链其实也不算很容易,跟更提现在的他了。他被那个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放了不少血,又被陨石辐射了很久,现在还没完全恢复过来。 他看了看手腕上还留着的铁链,心想这样靠蛮力太耗精力了,而且手腕上的这个也去不掉,得想别的办法。 想了半天后,他忽然一个激灵,差点忘记了瞬移的技能! 这技能因为消耗太大,可瞬移的范围又太小,他几乎都没怎么练。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他要试试能不能从铁链里瞬移出去。 闭上眼瞬移了一次,结果发现人是移动了,可铁链还在。他喘了几口气后,再一次瞬移。 第二次的瞬移算是成功吧,因为铁链没了,但他的衣服也没了,全身上下只剩一条裤衩。 回过神的他发现自己移到了一个大水缸里,正打算扶着水缸爬起来,猛然发现另一边有个人正目瞪口呆地盯着他。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他居然自投罗网了! 两次瞬移消耗了他太多精力,他现在肯定打不过他,而且他也没办法再瞬移下一次,只能赶快离开。 但他速度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速度更快。 而且要命的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剑就挂在不远处! 苏木固然很懵,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没比他好多少。 他正好端端地喝着红酒泡着澡,畅想着等把自己命中注定的金发美女找到后,自己要日夜不停地耕耘,早日诞下子嗣。那些旧情人他已经断了关系了,在没有找到那女人前他决定修生养息。 欲望不重要,继承人才比较重要。 其实那个东方女人也是不错的,只可惜逃得太快。 那两条东方人的船已经离岸了,在海上他们的船队斗不过对方,所以他也没想着从海上把她抓回来——当然,如果她会因为主人被俘而自动送上门来的话,自然更好。 到时候,两个能为他诞育子嗣的女人围着他,他每一箭都不会是无的放矢了,想想就很美好。 正想得美呢,浴池里忽然钻出个人来——还是个**的男人! 差点把他吓萎靡了! 等他瞧清楚了出现的人是谁后,顿时兴奋不已,下一刻就闪电般地出手,把欲跳出浴池的苏木又拉了回来,顿时两人斗在了一起。 一时水花四溅,浴池壁都被打裂了。 很显然,还没完全恢复又耗尽精力进行了两次瞬移的苏木,此时全面处于下风,根本不是身高九尺、力大无穷的蛮夷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对手,很快就被他制住了。 苏木不想再沦为阶下囚,心念一转想着索性把这蛮夷也弄进乾坤居,到时候在空间里搓圆捏扁还不是随他自己? 想到此,他立刻行动,下一刻,他很无奈地发现乾坤居进不去了! 此刻他的精、神、气全面下降,根本无法支持他提取空间之力。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直接反剪着苏木的双手,把他制住,然后拉着他一起跨出了浴池,好奇道:“你的异能是瞬移?之前那群人也是被你瞬移出去的?” 苏木自然听不懂,只郁闷地自言自语道:“倒霉透了,这就是我不喜欢瞬移的原因,不确定性太大了。”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这是因为他本身就从来没钻研过这个技能的原因。 去年到今年,苏木虽然也有一些江湖上的对战经验,但比起直接带着兵上战场跟人家打仗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来说,这点实战经验,根本不够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能在二十二岁的年纪就打下一块地盘成立割据势力,靠的可不仅仅是预测未来的异能,他的天生神力和军事素养都是不可小觑的因素。 关押苏木的那间琴房就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卧室边上,而卧室内的内置浴室又恰恰跟琴房是一墙之隔。 因此苏木才会直接瞬移到了浴室,加上他本身就有亲水的属性,自然直接就进了放满了水的浴池里。 等把苏木提到卧室的地毯上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又明显感觉到对方实力在飞快下降了。 明明刚刚跟他对招时,还很勇猛,但现在又是一副软弱无力的模样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太好奇了。 他也没有绑他,既然这个东方人有瞬移的能力,铁链都锁不住他,这房间里的布条就更没有可能制住他了。 把他扔在地毯上后,他直接先擦干了身体穿上衣服,然后好整以暇地坐在床前小沙发上,看着眼前这个垂头丧气、一脸生无可恋的东方人。 他仔仔细细地在分析,这人忽强忽弱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苏木被他探究的眼神看得发毛,颤抖着唇说道:“你看什么呢?” 他浑身只有一条裤衩,而且还是打湿的,这寒冬腊月里,即便在室内也冷得够呛,冻得嘴唇都紫了,浑身忍不住打冷战。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随手把小沙发上搭着的羊毛毯丢给了苏木,他可不想就这么冻死这个东方人,他对他的兴趣大着呢。 “咄!咄!” 敲门声响起。 “进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向门口的贴身仆人弗兰茨·佩特,“何事?” 弗兰茨·佩特弯了弯腰,行礼后说道:“大人,今晚的新娘已经到齐了,现在都在会客厅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长身而起,说道:“嗯。” 等两人离开并带上了卧室门后,苏木自怨自艾地裹着毯子爬上了边上的沙发,就挪动这么点距离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今天犯的最大的错就是恢复了之后没有马上躲进乾坤居,也不知道林一诺几个人怎么样了。哎,至少比自己安全,乾坤居里现在已经不缺什么了,够他们生活。 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后,他感到不能继续这样,起码得换身干爽衣服,要不然活活冻死真的太惨。 他扶着沙发慢慢挪动到衣柜的前方,随便翻出了一身睡袍穿在身上,虽然是敌人的衣服,也好过赤着身子。 …… …… 今天是苔丝结婚的日子,到了晚上,她跟所有今日结婚的新娘一样,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上了领主府派来的马车。 她的未婚夫一家已经打听出了一个消息——领主大人其实并不会玷污新娘子,只是让众新娘在古堡过一夜而已。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奇怪的爱好,但总算没有太离谱。 这个消息是她未婚夫一家花了很多银币才从古堡厨房采买那里得到的,新郎一直等到她快登上城主马车前才告诉她,就是怕泄露了出去。这种事情,可不敢随意往外说。 其实新婚夜去城主府过夜,她的父母是无所谓的,只要女儿能风风光光的嫁出去,他们就很满足。甚至对于她父亲来说,这件事并没有什么不好之处,如果领主大人因此能看上她,那她就是真正的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恐怕更合她父亲的心意。 领主大人那可是里斯本最粗的大腿了,同时也是附近几座城里最强的领主。 门开了,一个高大的人影迈步走了进来。 此人极其英俊,是苔丝从未见过的英俊。 世上竟有长相如此精致的男子? 苔丝望着男人的脸顿时呆了一呆,一颗心“砰砰砰”直跳。她那位她只见了三面、身高跟她一样高的新郎,在此刻完全被比了下去。 苔丝赶紧低下了头,暗自惊心。 原来不是自己对颜值没要求,只是因为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会令她一秒坠入爱河的高颜值啊。 那脸,那眼,那气势,怎不令人心折? 贴身仆人弗兰茨·佩特习以为常地看着眼前的一幕,所有的准新娘在进入古堡前都是一副哀哀戚戚的模样,但只要他们的伯爵大人一出现,气氛就不一样了。 哎,他的主人如此优秀,天底下哪个女人能抵抗得了呢? 别说女人了,便是有些男人都无法抵抗。 今日房间里一共有七个新娘,都屏息静待着眼前这位俊美无匹的领主大人发话。 也没有让他们等太久,男人动了,他朝着左边走来。 在那一处站这的三位新娘顿时呼吸静止,激动得脸皮都绷紧了。 他他他……他在向我走来! 每个人都是如是想着。 直到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停在苔丝的面前,并弯腰一把把她抱起,她都仍然无法相信——她的新郎不是告诉她,领主并不会真的对新娘子们做什么吗?! 她的脸“腾”地红了,说不上来心里是个什么想法。 好像有点慌,有点乱,但更多的,似乎是喜? 其他的新娘眼睁睁地看着领主大人就这么抱着她们中的其中一个离开了会客厅,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是该松一口气,还是该懊恼。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在见到苔丝的那一刻,简直激动地不行,本来他都已经等不及,开始陆续邀请全城的少女来古堡参加舞会了。要不是第一场舞会就被东方人搅和了,后面应该夜夜举行的。 但现在他再也不用费时费力弄什么舞会了,他要找的命中注定的女人,已经找到了。 果然是跟梦里一模一样呢,只是很奇怪,亲眼见到她之后,他发现她的身上也带有淡淡的雾气。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围观刑台 领主府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们的领主大人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迎娶了一个下层女人,这件事情出乎整个里斯本所有上层贵族的预料。 与此同时,他们的领主也将荒唐的初夜权废止了,但这件事在贵族中比起迎娶平民来说,不值一提。 毕竟初夜权针对的是底层平民,但领主跨阶层与底层平民结婚却与他们的利益休戚相关。 事实上,在贵族阶层,有个约定俗成,那便是为了维持血统的高贵,他们只会在贵族之家联姻,而不会跟平民结婚。或许这之中有的人荒唐到令人发指,不知跟多少下层人厮混,但这都是暗地里的,摆上明面的配偶身份,只会是跟他们一样的贵族。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直接迎娶了一位平民,而且还是个平民中的低贱户——商人的女儿,更夸张的是那个女人在这场婚礼之前,还曾有过一场婚礼。 这件事就好像是一块大石投入了水里,顿时激起千层浪。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表弟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认为他这个做法会令他们的姓氏和血统蒙羞。他的想法也代表了里斯本的其他贵族阶层。事实上不止是里斯本,此事的影响力还辐射到了邻土。 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是怎么回应的呢?他直接把他的表弟打入了地牢(他本来就讨厌对他的地位和财产有继承权的表弟们),然后又强力镇压了其余的反对声音,强行举行了婚礼。 婚礼后,他直接向隔壁的城镇下了战书,发起了进攻。 西哥特王国本就是个四分五裂、内部混战的王国,一言不合开打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这次的战争也是一样。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怎么可能真的是因为自己的妻子被质疑,感到受辱才发起争端的呢? 这件事,对他而言本就是水到渠成,他为了这次战役早已准备了很久。 仅仅半个月的时间,他就赢得了胜利,吞并了圣塔伦区大片土地和城镇。 这场战役的胜利消灭了一切反对他的声音。 平民阶层的女人当伯爵夫人?有关系吗?都已经是伯爵夫人了,又怎么会平民? 软下来的贵族们自我安慰的逻辑毫无问题。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虽然有了一大块比里斯本更大的领土,但他并没有将自己的城堡往里搬,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气候。 胜利的庆功宴开了起来,流传出来的压轴项目是对犯人进行的绞刑、锤刑以及火刑。 两个东方俘虏就即将被执行残酷的火刑。 …… …… 林广义等人一直在里斯本附近的海域徘徊不去,已经于数次夜间登陆突袭里斯本了。被安东尼派人挂在城头的自己人的尸首已经被他们抢了下来,入土为安了。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中又有两个人因为刀伤发炎丢了命。 至于被俘虏的人则根本救不出来,差一点连救他们的人都全搭进去。 关于林一诺的消息,他们更是一点都探听不出来。 红袖数次想要亲自潜入领主府查找林一诺的下落,甚至她还考虑过美人计,那个领主明显对她是有点意思的,但这想法被林广义强烈反对并制止了。 剩下的这一支队伍以林广义为主事人,大家都听他的指挥。 红袖虽然可以不睬他,但她也下不了船——她不会游泳,没有人配合的情况下,她上不了岸。 他们一群人都是两位爷拼死救出来的,如果就这么硬闯领主府而白白送死那就太不值得了。 只有知道了两位爷到底被关押在哪,才能制定出可行的救援方案,才不至于全军覆没。 林广义和青衣换上夜行服,数次趁着夜色探入领主府寻找两位爷的蛛丝马迹。 他们有一次控制了一个仆人,虽然语言不通,但在性命的威胁下,对方也能弄懂他的意思,把他们带到了地牢,见到了被关押水手林明武和刀客林汉三。 可惜他们打不开关押他们的那间地牢的门和锁,无法救出他们。还差点因为救他们费了太多时间,连他和青衣都陷落在古堡里,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 青衣还因此挨了一剑,发了一场高热。若不是他的内力深厚,且医师郑云龙的医术又突飞猛进,青衣早就没命了。 古堡里亲卫的单兵实力其实并不强,但古堡本身机关重重,所以他们想潜入一趟并不容易,而且一旦那些亲兵集结成队,就非常难以对付。 好在虽然没有救出两人,但从林明武和林汉三的口中,他们也得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苏木被俘了,但关押在哪他们不清楚。至少这个地牢里面,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对方。 至于林一诺的下落,他们就完全不清楚了。 语言不通,也没办法从看押他们的蛮夷口中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这就是双方唯一的一次交流,还是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带兵外出征战时才找到的机会。 等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回来,林广义就发现领主府更不好进了。 看守古堡各个出入口的亲卫换了一批,新换上的这一批,显然刚下战场,浑身带着煞气。这样的重兵队伍,便是不懂武功,只会一些军中的格斗技巧,也绝对不可小觑。 加上林广义等人只能是乘着夜色行动,白日里由于与众不同的长相,他们根本不敢潜游上岸,整个营救行动自然也就格外艰难了。 ……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在和新婚妻子苔丝进行了生命的大和谐运动,弹尽粮绝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完全不顾妻子从背后投来的幽怨的目光。 他有过很多女人,但从来没有跟她们过夜过。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他永不离身的神石影响,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从不完全信任任何人。 对于一个从小在黑暗中艰难求存的人而言,连母亲和亲叔叔都不能依赖信任,遑论其他的人呢? 他只相信他自己。 所以即便他结婚了,也没有让新婚妻子走进他的世界。他给她单独准备了新房,只有在进行繁衍活动时,才会与她亲密接触,其余的时间,他更愿意独处。 说独处也不尽然,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他的身边一直带着那位东方蓝血人呢。 对于他的新婚妻子,他也觉得很有意思。 这是一个跟神石有关的女人,难怪那么与众不同。 而且他还调查到,老酒馆最初在苔丝爷爷手里时并不是像如今这般不死不活的模样。曾经这也是一个生意兴隆的酒馆,因为苔丝爷爷有一手酿酒的绝活。 一切的变化都是从苔丝爷爷得了怪病,七窍流血而亡开始。 酒馆的老客也渐渐有人得了那怪病,老酒馆就仿佛被下了诅咒一样。稍有家财的人都不愿意再光顾这家老酒馆了,只剩一些穷的叮当响无处可去的老酒鬼。 这些年,老酒馆附近得了怪病七窍流血而死的情况时有发生。众人把这附近曾经死了一个牧师的事情归为原罪,倒没有人把事情往老酒馆上面想,更不会联想到他们店里放着的神石。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却很清楚,造成这一切的源头就是神石。 苔丝的父母曾生出过一个异形男婴,且她的父母健康都有损。她的母亲如今完全就是在苟延残喘,唯有常年被父母要求留在楼阁纺纱的苔丝影响最小。 但无论如何,在神石的影响下还能活那么久,他们也够与众不同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甚至有个大胆的猜测,因为他跟苔丝都是受到神石眷顾的凡人,所以只有他们彼此结合才能诞育后代。而其他的人,显然不配为他生儿育女。 至于那个东方女人,很有可能也接触过神石,这一点,从她那位神秘的蓝血人主子身上就能反推出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取下剑,轻轻抚摸嵌入剑柄的神石,表情莫测。 这上面刻着的是什么纹理呢?似乎有特殊的用处,可惜当年那个牧师出现在城里的时候他还太小,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且那时他们家族也未能掌握里斯本的话语权,只是这城里众多贵族中的一员,也就接触不到那件事。 看来,他有必要去一趟罗马教廷。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手里拿着剑走到苏木的旁边,用剑套推了推他:“喂,你今天学了几句话?” 苏木在沙发上翻了个身,懒得理他。 这个东方人很不配合,为了教他这里的语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连禁食的手段都用上了,但对方似乎不太在意。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有点气急败坏道:“该死的,你这是非暴力不合作是吧?今天不说出十句话,晚餐就没的吃!” 苏木对他的叫嚣充耳不闻。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比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妻子跟他待一起的时间还长。 放血也被他又放了两次,以致于对方身上那块麻雀蛋大小的神石现在已经变成了珍珠大小,被他做成了戒指戴在手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敢继续试下去了,要不然他就得把他新得的宝剑剑柄拆了,因为他离不开神石。 这把剑可是他请外地的铸剑大师精心打造的宝剑,任何一点的改变都会让他难以接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坐在另一张沙发上,抱胸看着懒洋洋的苏木。 经过近一个月的相处和研究,他已经发现了对方忽强忽弱的秘密。 这个东方人的情况和他正好相反,他是离开神石就虚弱,而对方则是接近神石才虚弱。 他的身上有太多秘密等着他发掘,所以试探出他的虚实后,他就一直把他带在身边,便是出去打仗的时候都不例外。 …… …… 今日里斯本河滨广场和河滨公园一带分外热闹,因为在这里将进行一场狂欢活动,以庆祝他们领主大人的领土又扩张了一倍。 而观看行刑则成为了狂欢的前奏。 领主大人的马车直接驶入了河滨宾馆,这里的二楼和三楼各有一排窗口可以看到河滨广场的断头台。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定下的两个窗口就在这里三楼的正中央。事实上,今天因为他亲自出现,河滨宾馆三楼全是他的人。 他落座后不久,便有订了二楼包厢的贵族们纷纷上来向他请安见礼。 待一切寒暄结束,远处断头台上已开始拉上了第一个被处于绞刑的罪犯。 苏木也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带了过来,就安排在他座位的旁边。 至于他的新婚妻子苔丝,则被他以女人不适于看太血腥恐怖的画面留在了古堡里。 “怎么,在你们东方你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吗?” 苏木已经能听懂很多拉丁语了,这是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逼出来的——这家伙简直是个变态。 但是听是听得懂了,可他并不愿意跟安东尼交流。 围观行刑这种事,他们大唐当然也有,每年秋后菜市口集中问斩死刑犯的时候,围观的吃瓜群众简直不要太多啊。 苏木是不太明白这种事情有什么可围观的,这样的见识他并不需要。 他也搞不懂这个变态西獠带他来这里看死刑犯行刑有什么目的,这是在警告他吗? 他撇了一眼对方别在腰间的宝剑,叹了口气。 上次曾有一次机会他可以进入空间的,但可惜因为想着要把安东尼也一起抓走,结果导致连他自己都没能进去。 安东尼身上的那块陨石对空间之力有排斥作用!就跟当初林一诺一直随时携带的那块一样。 怎么办,他不会被这个变态囚禁一辈子吧?那林三也要被他关在空间一辈子了,这真的是…… 正在胡思乱想间,他忽然看到了行刑台上搬出了两堆干柴,这是要进行火刑了吗?到底是哪两个倒霉鬼要接受这样残酷的死法?活活烧死,也太惨了点,这里的人信仰基督教,动不动就喜欢架火烧死人,简直野蛮。 就在这时,他睁大了眼睛,猛地站了起来,那两个人居然是林明武和林汉三!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牢狱之灾 , 安东尼最恨的就是仆人的背叛,小时候,他吃够了恶仆噬主的苦。 更可恶的是,他们居然说自己藏着男人! 虽然这确实是事实,但是那个传言的意思分明是把他往龌龊了想! 这可是最近他最大的心病!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古堡里又被换了一波仆人。这次血腥的镇压令蠢蠢欲动的贵族们吓得门都不敢出。 这个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太可怕了,仿佛有一双看穿所有的眼睛,他们根本没办法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做手脚。 如果他们知道导致自己暴露的原因只是因为那无关紧要的八卦,恐怕会气得吐血。安东尼金屋藏着什么娇,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何必损兵折将去打探。 不过这个流言对安东尼来说还是有点影响的,他终于把苏木从自己的房间转移到了古堡的地牢,给了他一个俘虏真正的待遇,同时在那间地牢里还镇着他的那把剑。 地牢内自然不会有温暖的壁炉和光明的烛火,此间有的只是少的可怜的干稻草和无边的黑暗。 苏木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独自待在黑暗中那么久过。这里阴森的寒气和冰冷的寂静都令人感到极端的压抑,只是半个月的时间,苏木就有点崩溃了。 到第十六天的时候,他开始禁食禁水,不言不语。 看守地牢的狱卒是在第十七天下地牢给他换新的水和食物时,才发现前一天放在地上的水和干面包都没动过。 狱卒说道:“嘿,你是疯了吗?听着,还是那句话,我知道你是个有钱的外国佬。如果你愿意花点钱的话,我可以给你额外弄点东西进来,比如一根蜡烛或者一本书,怎么样?” 这个囚徒肯定还有哪里存着钱! 毕竟他们手里的白糖、丝绸、瓷器,都是贵族们追逐的珍品。 苏木抬手指着铁阑珊外墙壁上挂着的宝剑道:“你把这把剑取下来卖了,起码能换你一世富贵。” 狱卒耸肩道:“拿着这把剑我都走不出这座地牢,领主大人的眼线无处不在,我可不会为了没命花的钱冒险。” 苏木不听他说什么,自顾自地又一次劝说:“你想发财就卖了那把剑,你不知道这把剑有多值钱。” 狱卒生气道:“闭嘴!闭嘴!你这个该死的东方佬!不要再跟我说这样的话,我对领主大人的忠诚永远不会变!” 苏木只管自己说:“如果你不敢卖整把剑,或许可以试试挖了那块宝石。这么大一块宝石,投入黑市能换你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狱卒:“……” 这十几天中,苏木每天都会怂恿狱卒偷剑卖钱。但看守他的狱卒显然是个被安东尼的铁血吓坏了的人,有几次苏木能明显感觉到对方在动摇,但最后又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狱卒给他换了新的水和干面包,然后就离开了。 这里是地牢,白天的时候只有一丝微弱的光能穿过狭窄的隙缝照进来,到了晚间,则只剩黑暗。 苏木痛苦地拿头撞着墙,这样的囚禁令他感到窒息。 此后连续三天,苏木都没有再喝过一口水,吃过一块面包,而且他也不再跟狱卒讲话。 狱卒十分苦恼,因为这间地牢里关押着的外国佬实在是个非常值钱的囚犯。他每日的伙食费有三十个铜币,到狱卒这里的时候,他还可以从中扣下十二个!一个月下来,从这个囚犯的身上他得到的比他的工资还要高! 所以他开始给他换伙食了,不再只提供发霉的面包和寡淡的清水,他甚至不惜给他送了点肉干。 但他的囚犯仿佛真的对生命失去兴趣了,他看都不看面包和肉干一眼,只是麻木地躺在干稻草上,瞪着什么也没有的天花板。 狱卒叹了口气:“能活着总是好的啊,跟你一样被关押在地牢的另外两个东方佬,他们就懂得享受多了。你不知道他们俩靠着教狱卒武功招数,已经能换到牛奶和鱼肉了。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如果你乖一点,我明天也可以给你弄一碗鱼汤进来,如何?” 苏木一声不吭,只给了他一个后脑勺。 狱卒无奈地拿起昨天的那份食物和清水退了出去。 在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后,苏木转了头盯着黑暗中的那碗清水和那块面包以及肉干。 并不是他的听力和视力恢复了,仅仅是因为长期待在黑暗之中,他的眼睛习惯了捕捉黑暗里的光线而已。当一个人视线下降的时候,听力也总会变得相对强一些。 他咽了咽口水,喉咙已经在冒烟了,胃里亦火烧火燎地疼。 但他仍然强迫自己转了头,不看这些。 与其这样活着,不如死去。 狱卒当天晚一点的时候又来看他了,这个东方佬现在可是他的摇钱树,哪怕从他手里榨不出钱来,但只要他活着,他都能扣下不少铜币。 所以他大概是整个古堡里最不希望他死的那个人了。 他果然给他拿来了鱼汤和几块小饼干——今天他有点不计成本的投入伙食费,只希望他的囚犯能不要这么死倔。 但他注定失望,第二天,当他再来给他的囚犯换食物以及马桶时,发现昨夜的那碗鱼汤已经冻成了块,根本没有被动过。而那个东方佬此时感觉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狱卒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把这个囚犯在绝食的事情告诉了他的上司。那位上司对于这个东方佬其实有点印象,毕竟当初他可是作为东方豪商的形象出现在里斯本的。 这位狱长想了想,还是决定把消息往上递一下。 管家罗伯特·席尔瓦得到这个消息后,敲响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书房的门。后者昨天刚从罗马回来,带了一箱子不知道什么东西关在书房里已经一天了。 “咄!咄!” 敲门声响起。 “什么事?”隔着门,一道不耐烦的低沉的带着磁性的声音响起。 罗伯特·席尔瓦恭敬地低头说道:“大人,地牢传来了一个消息,那位东方商人似乎快要不行了。” 里面忽然传来一阵椅子摔倒的声音,片刻后,书房的门被猛然拉了开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谁不行了?” 罗伯特·席尔瓦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语气吓了一跳,鞠躬后回道:“就是那一个月前被关进地牢的东方人苏。”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猛地推开了罗伯特·席尔瓦朝楼下冲了下去,当他三两步跳下楼时,忽然又放慢了速度。 “我干嘛要着急?”他站定了脚步,犹豫着要不要再向前,忽然又自言自语道,“我不能让他死了,他可是蓝血人,就是把他当成血库也好啊。对,就是这样。” 想通后,他又三两步地往后院的地牢冲去,管家罗伯特·席尔瓦只能跟在他的后面吃灰尘。 狱卒见到尊贵的领主大人居然亲自下来地牢时,都下了一大跳。 他的身后还跟着谄媚的狱长和气喘吁吁的管家。 “去开门。” “是。” 狱卒慌忙拿上钥匙,取了一个火把,走在侧前方为领主大人领路和掌灯。 一行人经过一条狭长且泛着霉味的楼梯后,到了地牢。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着眉头问:“这里空气怎么那么糟糕?” 狱长解释道:“回大人,因为现在天冷了我们把通风井关小了,所以才会这样,等明年春天就会好很多。” “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只是随口一说,其实他根本不在乎地牢是什么样。 当久违的光亮出现在地牢里时,苏木努力睁了一下眼睛。 他能听到有五个人的脚步声在向这里走来,他抬起头来,看见安东尼由四个狱卒拿着火把照明,一路向这里走来。 苏木叹了口气,就差一步便可以饿死自己解脱了,怎么偏偏这个时候那西獠下来了。 他现在也说不清此时看到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是什么想法了。 出现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面前的是一个面容枯槁、嘴唇发干的苍白到没有一丝血色的东方人。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这人这幅模样的一瞬间,他有片刻的窒息感觉。 然后他赶紧将目光从苏木的身上移开,转而开始打量起了这间地牢,越打量,他就越生气:“我不记得我有下过虐待囚犯的命令,这里为什么连一张被子一张床都没有?” 狱长:“???” 古堡地牢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吗?能关在古堡地牢的人,都不是普通的罪犯,领主大人的堂弟也被关押在这里,管家还特意暗示过不要让对方太舒服,怎么现在却…… 不过领主大人怎么可能有错呢? 他说什么自然就是什么了。 狱长听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悦的语气,强自解释道:“大人,因为这个人十分的危险,他曾企图用他床上的被子闷死给他送饮食的狱卒,所以我们才把他的被子没收的,而且……” 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盯视下,狱长头皮发硬,渐渐说不下去,最终只归为一句话:“是我的过错,请大人责罚。”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对着管家道:“告诉财务官,扣下他和看管这间地牢的狱卒两个月的薪水。” 罗伯特·席尔瓦弯腰应了一句:“是,大人。” 狱长和狱卒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转身往回走,边走边说道:“把他扛到楼上,想必经过一个月的地牢生活,他应该明白该怎么做了。” “是。” “带上我的剑。” “是。” 苏木就这样在半昏睡的状态下被扛回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房间。 医生过来检查了一下他的状态,回道:“大人,他只是饿过了头,没什么大毛病。先给他喂一些流食,慢慢就能恢复过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挥了挥手,医生便跟着仆人悄声退了下去。 静静地在床头站了许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才说道:“你想死?如果你告诉我你的秘密,我就让你痛痛快快的死,怎么样?” 苏木浑身难受,独处的生活几乎令他失去了语言能力,别说回答他的问题,他甚至不想看他。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等了一会,只见苏木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并没有要开口搭理他的意思,但他竟然不生气。 又过了一会,他退出了房间,对着外面候着的贴身仆人弗兰茨·佩特道:“不管用什么办法,给他灌进去一碗羹汤。” 弗兰茨·佩特欠身道:“是,大人。” …… …… 晚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在跟苔丝进行生命的大和谐运动后,竟然没有马上离床而去,而是抱着她躺了好一会儿。苔丝感觉这一刻幸福地像上了天堂。 但她的幸福感没有维持太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终究还是穿上睡袍下床走了。 “大人,你不能留下来吗?”苔丝忍不住坐起身喊道。她没有拉被子,任由光裸的皮肤露在空气里,在一头金长发的遮掩下若隐若现,脸上的表情带着恰到好处的三分幽怨七分妩媚。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转头看了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回到床边捧着她的脸亲了一口,笑着道:“亲爱的,晚安。”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苔丝的眼里闪过一丝阴霾。 她想到了今天下午看到的一幕——那个本来已经被打入地牢的东方男人,又被抬回了安东尼的房间。 难道,那个传言是真的? 可明明她才是被领主大人费尽心思娶进古堡的妻子啊,她的丈夫甚至为了她不惜发动了一场战争。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没有回自己的卧室,而是直接去了书房。关于当初那个死在里斯本的牧师的所有资料,都被他从罗马挥舞着瓷器和金币带了回来,包括对方的手稿。 他在里面发现了很有意思的一些事,对方居然是个出生在埃及的人,后来跟着船队来到罗马。因为有着预言的能力,得到了当时教廷长老的器重,才当上牧师。 所有关于他身上那块神石的谜最终都指向一个地方——埃及。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软禁日子 , 苏木被强灌了三天的黑料理并差点呛进气管咳死之后,就不再绝食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用自己的痛苦来取悦别人,太傻了,没必要,真没必要。 因为被独自关在黑暗的地牢太久,他花了近半月的时间才渐渐恢复语言的功能。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知道怎么了,自从地牢里出来后,就经常会对着他露出深思的神情,也不知道在打着什么鬼主意。 跟打入地牢前一样,之前的沙发又变成了他的床。 躺在沙发上闻着自己身上的酸臭味,苏木索性爬起来扶着墙去浴室洗了个澡。等他洗完出来,卧室的门也刚好被打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手里拿着一摞资料走了进来。 见到苏木刚出浴的模样,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眼神一黯,随即开启嘲讽模式:“你们东方人是一辈子都不剪头发的吗?” 苏木冷哼了一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个西獠懂什么。” 他说的是汉语,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只能隐约听出几个字,这是他嫌苏木学拉丁语的速度太慢,自己喊了被俘虏的两个东方人过来反向学的。 作为一个贵族,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会很多国的语言和文字,法兰克、拜占庭乃至阿拉伯语,他都有涉猎。奇妙的是,他觉得这些文字都有共通的特点,他甚至可以自己推导学习。但唯有这个来自东方的语言,自成一派,尤其难懂。 所以现在苏木到底说了些什么,他是有听没有懂,似乎是扯到了父母? 于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说道:“你还没断奶吗?剪个头发还要问父母?” 倒是被他歪打正着了。 苏木瞪大眼睛瞪了他好一会儿,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吃惊道:“你……居然听得懂我说的话?” 这上哪里说理去,对方为什么跟林三一样,脑瓜子那么聪明?想他学习这该死的拉丁语费了多大劲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挑嘴角,往他身上扔了一卷羊皮纸,然后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苏木展开羊皮纸一看,只见上面画着一些奇怪的符号,其中有一个特别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等等,那不就是飞碟里曾经出现过的图案嘛? 这张羊皮纸上记录的到底是什么? 苏木不由问道:“这是什么?”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坐到单人沙发上,一边烤着火,一边说道:“能让神石变得更有能量的符文,神奇不神奇?” 苏木心中大为懔然。 这西獠的手里居然还有这种资料,而且他笃定了自己也该知道。 苏木耸了耸肩,洒然道:“什么神石不神石,我不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一半说拉丁语一半讲汉语。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凝视了他半晌,忽然笑道:“苏,其实你真的不适合撒谎你知道吗?因为你一撒谎耳朵尖就会发红,非常明显。从前没有人告诉过你这个特点吗?” 苏木老脸微红,坐回沙发上,冷冷道:“我说的是实话,你爱信不信。”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忽然站了起来,身体前倾,双手撑在苏木身体的两侧,将他压在沙发靠背上,贴近了他道:“你还没告诉我,你把那几个东方人转移到了哪里?这么长时间,我一直在等着你交待,不要让我失望啊。” 苏木垂下眼睫,故作不懂道:“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捏住他的脸,迫使他抬头与自己四目相对,微微一笑道:“听不听得懂,你心里很清楚,当初你是怎么从琴房瞬移到我的浴池里的,还用我复述一遍吗?” 苏木伸手扒拉他的手,但因为力气没他大,居然拉不开。正当他打算把对方踹开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倒先一步松了手,又坐回了之前的单人沙发上,抱胸道:“你现在不说也没关系,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苏木皱眉盯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心里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 在他刚被抬出地牢,失去语言能力的时候,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表现十分反常,竟好像带了些懊恼。而且他居然不嫌弃自己一个月没洗漱,直接把他安置在了他的床上…… 他总觉得情况不是特别妙。 如果不是知道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有妻子有情人,之前还荒唐地要求领地上新娘的初夜权,他真的要把他从歪里想了。 …… …… 小公爷前阵子一直在霍霍那些很精美的玻璃器皿,一直磨啊磨的,不知道要做些什么,然后最近他又造了两个并排的长筒出来,底下还架着一个支架。 林念祖等人都好奇极了,但不敢发问。 这段时间以来,小公爷的话变得越来越少,林念祖等人轻易根本不敢在他面前出现。只有到饭点的时候,才会推蛮夷小孩莉薇娅去送饭。 莉薇娅和伊尔文这段时间以来天天跟着林念祖等人一起生活,已经学会了很多的汉语。尤其是伊尔文,他本身就处于语言的发展期,学起来更是快,如今已经能跟他们交流了。 两个小家伙可以说是数着日子在等苏木的出现,他们倒是也问过林一诺,但得到的回答却是对方骤然变冷的脸。 他们是真的很想念苏木啊,只有在苏木的身上,两人才能感觉到亲切感。也不知道那位大哥哥是做什么去了,这么长时间都不回家。 这天,莉薇娅爬上楼顶,给林一诺送刚烤好的香甜番薯时,见到对方正站在古里古怪的木架子前从里面看着什么。 “小公爷,给,番薯。” 莉薇娅被林念祖他们教着也这样称呼林一诺,后者本身对这些已经毫不在意了,当然更无所谓他们怎么称呼自己。 此时听到莉薇娅的声音,他连动都没有动一下,眼睛也没有离开他的宝贝,只淡淡:“放下吧。” 莉薇娅好奇地看了看那个东西,到底是没敢继续打扰林一诺,转身下了楼。 又过一会,被香味吸引的林一诺转过身,拿过一盘碟子里放着的烤番薯剥了皮,一边吃,一边沉思。 他凭着以前看过的资料尝试着用玻璃磨出镜片,自己做了个望远镜,就是想看看这个空间的上空究竟是些什么。 结果很令他意外,他居然在层层的雾气中看见了一个小光点,类似于地球上的太阳。 可惜凭他一个人造不出飞机,否则他真的很想飞上天研究一下。也许只有飞上了天,他才有从这里出去的机会。 当初苏木一句把他关在空间的戏言,没想到一语成谶了。 想到苏木,他的眼神就黯了,也不知道那家伙怎么样了。情况肯定不太好。如果好的话,他早就进来了。 这近三个月的时间里,空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牧场现在已经变得井井有条,附近的农田也打理得不错,围着别墅建起来的房屋有很多,连道路都修了一条。 在这里什么都不缺,如果不是没有苏木的话,这里简直是个避世的好地方。 但身边没有苏木,一切都是虚妄的。 他从小就跟苏木一起长大,从来也没有跟他分开那么久过,久到他度日如年。 所以他一定要想到出去的办法,救出苏木。 他瞥了一眼不远处的仓库,那里面放着他用瓷瓶制作出来的简易手榴弹。黑火药的比例他当然知道,而扩大的空间里有很多矿源,他日夜不停地找,终于都被他凑齐。 从前他一直没想过动用这些热武器,因为他对身外之物没有太多兴趣,但这一次跟苏木的意料分开,令他明白了单人武力的弱小。 他会深深记住这个教训。 吃完番薯,他又透过望远镜盯着天空好一会儿,然后才走下楼,直接进了地窖。 地窖里面放置着飞碟,因为没有能量石,现在只是个泛着金属光泽的玩具。 林一诺点亮油灯,走进了飞碟里面。他伸手摸了摸眼前这片黯淡的键盘,眼里有无数的情绪涌过。 …… …… 苔丝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铜镜里自己红润美丽的脸,心情十分美好,她的女仆在替她梳头,并不时地奉承她一句。 “尊敬的伯爵夫人,您的头发真是太美丽了,顺滑得就像丝绸一样。” 苔丝微微一笑,她也很满意自己这头金黄的头发,带着天然的卷度,像是一个天生的贵族。 她的母亲上周去世了,走时已搬进了宽敞的城堡。本来生活一切都在变好,他们也由底层一跃登天,变成了贵族。 只可惜母亲的身体不允许她享受更多了。好在她走得很安详,在风雨交加的寒夜里,她是在烧着暖暖的壁炉、有着柔软的羽毛被的房间里,安然去世的,并没有经历太大痛苦。 要知道在之前,他们全家仅有一张床。那张床,还是她爷爷传下来的。苔丝只有小时候跟着父母在上面睡过,长大后,她就只能一直睡在地板上。 她也没有自己的房间,最大的安慰是她用亲手纺出来的纱布做了一个隔帘,将自己睡的地方与父母的床隔开。 而她能让母亲在临终前住进城堡,睡上华丽的床,已经很满足了。她的母亲也很满足,看到她成为了伯爵夫人,她再没有任何放不下的了。 母亲的葬礼办得极为隆重,也算得上是善终。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作为她的丈夫,与她一同出席了葬礼,给足了她体面。他还从山上划了一片地让她母亲造墓地——要知道里斯本所有的山,都属于贵族,而其中绝大部分则属于帕特里西奥家族。 在以前,普通的农民和商人,根本不能进山打猎砍柴,更别提埋葬亲人了。 也只有仁慈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当了领主后,才允许底下的百姓进山砍柴打猎。 所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能得到百姓的爱戴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实在是太伟大了。 苔丝捧着心笑了起来,而她居然嫁给了这样一位大英雄。 但笑着笑着,她又叹了口气。 要说她现在唯一的烦恼,大概就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从来不在她的房间过夜了。他甚至不允许她进他的卧室和书房! 如果不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每次都对她的身体表现地如饥似渴,她简直要怀疑自己的魅力了。 但到底为什么,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愿意留宿在她的房间里呢?他们之间除了进行生命的大和谐运动时,平时的相处都极为相敬如宾。 苔丝原以为,也许贵族就是这样生活的,即便结婚了,男女主人也尽量保有自己独立的空间。 毕竟贵族又不像平民百姓那么穷困,一户人家仅有一张床,听说那些乡下的农民更是还需要跟牲畜共处一室。贵族的城堡里可是有着无数的房间和无数的床,自然想睡哪间就哪间。 可这个想法在她跟贵妇们的下午茶聚会中渐渐消失了,便是那些私底下有很多情人的贵族老爷,也不会跟他的妻子完全分房睡。 那么她的丈夫,到底是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她相信他是爱她的,这一点,从他每次激烈地拥抱她时,她能感觉出来。 但为什么,这份爱不能再多些呢?是不是因为那个人? 苔丝看着铜镜的目光渐渐幽深,那个人,从地牢出来就进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房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对他根本不像是对待俘虏的模样,不仅跟他同寝同食,甚至还教他读书写字! 如果没有他,该多好。 为什么这个该死的东方人要出现呢? …… …… 苏木被林一诺养刁的胃,经过一个月的地牢生涯后就被破坏殆尽了。 在地牢里,前期他只能吃点热水和干面包,甚至有时候干面包直接就是发霉的。到后期他受不了长时间一个人在黑暗中独处,开始绝食。对那个时候的他来说,别说发霉的面包了,就是土,其实都算得上美味。 他认为一个人如果是因为饥饿而死,那一定是上天最严重的惩罚了。 他也不愿意再经历第二次——虽然第一次也是他主动选择的。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无奈交易 , 坐在长长的餐桌上,他望着眼前的黑料理跟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四目相对。有时候他挺不能理解这个西獠的,作为一座城,不,现在应该是三座城的领主,他是怎么忍受只会做些面包、烤肉和生菜的厨师的? 比他们大唐的烹饪手段还单一。 苏木咬了一口发硬的面包,想念着林一诺亲手做的各色美味糕点。 虽然他觉得眼前的食物实在不算美味,但经历过饥饿的他,已经不会再鄙夷任何一样食物了。他只是觉得这座城堡里的厨师太暴殄天物,把美味的食物做得那么难吃,也真的是一种本事,他都有点同情眼前这个所谓的领主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感受到苏木投来的带着同情的目光,不由奇怪道:“你在想什么呢?” 苏木本不想回答,忽然又觉得这也关系到自己的口福,于是叹了口气道:“我有一个秘方可以把面包变得蓬松好吃,你愿不愿意跟我交换这个秘方?”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好整以暇道:“哦,是吗?你想跟我换什么?” 苏木马上就回:“自由。”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立刻拒绝:“那不行,换一个。” 苏木想了想,说道:“那就放了我的手下,他们都是普通人,你抓了也没用,还要损失粮草。”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笑了:“你觉得我是会在乎多两个人吃牢饭的领主吗?” 苏木抱胸道:“既然你这么没诚意,那就算了,你就一直吃你的干硬小面包和黑料理好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凝视了他一会,说道:“折中一下,这两个人白天的时候我可以放到你的身边做你的仆人。” 苏木托着脑袋道:“伯爵大人就这么点格局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有点听不太懂他的意思,不过看表情大概也能猜出来,于是他又道:“之前你不是给了我一块翡翠吗?那块翡翠我把它雕琢好还给你如何?” 苏木挑了挑眉,还挺会做生意啊,吞了他的财物现在还要用它来交换自己的手里的秘方。 呵,西獠,也听精明的嘛。 不过嘛,他当然不同意喽,又没有多大选择余地的,苏木当即道:“好,成交。”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微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新面包,可别让我失望了。” 苏木想要加入面包里的秘方当然就小苏打了,也叫碳酸氢钠,制作面食的时候可以用来当发酵粉,既能使面食蓬松,又能去除其的酸味。是以前他让林一诺折腾味精的时候顺便制作出来的,后来去长安开了店后,这东西果然派上大用场,一度让他们店里的面食必须得限量销售。 在这个落后的西哥特王国,这东西要是拿出来,圈一笔钱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是苏木现在自由都没有,圈钱还有什么意义吗?他只是想让自己也吃的好些。挨饿过后,他越加没法忍受古堡里这糟糕的黑料理手法了。 他想要的东西很快就被都买了过来,与此同时,关押在古堡地牢里的林明武和林汉三也被提了上来。 两人一见到苏木便震惊地扑了上前,痛哭道:“爵爷,你没事?太好了!这些日子可还好?这里的人没为难你吧?” 苏木拍了拍两人的肩膀,说道:“我们现在都是天涯沦落人,还喊什么爵爷不爵爷,你们在地牢受苦了。” “不苦,起初挨了几顿打,后来倒也还行,我们还……” “咳咳。”林明武打断了林汉三的话,他脑子转得比较快,当即转了话题问道,“怎么,爵爷也是被他们抓了吗?可这看着不像啊。” 比起他们俩的狼狈来,一身华衣锦服的苏木可是要好多了。根本不像是俘虏,完全是个座上宾。 苏木洒然耸肩道:“可不就是嘛,要不然你们以为我为什么会待在这里?” 林汉三和林明武打量了一会苏木,前者后知后觉道:“爵爷,你怎么看起来浑身无力,是中了软筋散吗?” 苏木顿了顿,苦笑道:“算是吧。” 关于自己蓝血的事情,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他并没有告诉两人为什么自己会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软禁的真正原因。 苏木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剑,心里想着如果现在让两人拿着剑立刻往外逃的话,他们几个有多大的概率可以都逃出这座古堡? 离开陨石的压制,他起码也得要一炷香的时间才能恢复,而他们两个人能拖过一炷香的时间吗? 正想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忽然带着四个带刀亲卫出现在房门口,对着苏木道:“忘了告诉你,以后这几个亲卫会亲自给你提供保护。” 苏木冷笑:“好啊,那就多谢领主大人的好意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没有理会他的语气,淡笑着继续说道:“还有,你告诉他们,可别动我的剑。我这个人,最讨厌别人动我的武器,若惹我生气了,说不定我就会恢复诸位的火刑。” 苏木冷冷地瞅着他,没说话。 这会预测未来的人就很讨厌,每每似乎都能提前料到别人的想法,他刚把主意打到剑上呢,对方就来警告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走的时候,他来到门口目送他,顺便看了下周围的布防。果然,增加了不少亲卫,这新一批的亲卫,可比之前的训练有素多了,并不好相与。 看来得好好计划一番。 不多时,管家带着两副脚镣走了过来,对着苏木歉意地施了一礼:“尊敬的客人,请恕我无礼,领主大人让我来给您的两位仆人戴上脚镣,请你让他们配合。” 其实不用苏木翻译,看着对方拿过来两副脚镣,林明武和林汉三也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自由掌握在别人的手里,两个人也没什么好反抗的,反正现在反抗也没有什么用。 林明武道:“我还以为那个西獠怎么会那么好心放我们出地牢,原来在这里等着我们呢。” 林汉三道:“总比被关在阴森寒冷的地牢要好。” 林明武赞同道:“那是,地牢里又冷又臭,还有股散不开的霉味,怎么能跟这里比。” 苏木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地看着手下两个人被管家安排人戴上了脚镣,然后才站起来道:“走吧,跟我下去做点东西。” “好的,爵爷。” 晚上的时候,苏木就带领着几个厨娘折腾出了第一炉蓬松的面包。众厨娘惊讶地看着膨胀开有一个手那么大的面包,心里吃惊极了:“面包好像变大了。” 苏木点头:“是变大了,但只是视觉上的变大。” 他这句话说的并不标准,因此厨娘们没有听懂。 只是此刻大家心神都被新鲜出炉的蓬松面包吸引了注意力,暂时也没空听他说什么。 “我们能先尝尝吗?” 虽然只不过是厨娘,但也是对美食有追求的。 苏木做了个请便的手势,就先拿起两个面包一人一个抛给了林明武和林汉三:“你们也吃,在地牢伙食很差吧?” “多谢爵爷。” 林明武两人差点就一把老泪下来了,何止差啊,简直是太差了! 靠着贩卖一些稀疏平常在大唐的江湖上烂大街的武功招式,他们才能面前混上干净不发霉的面包和热乎乎的汤水吃。 一口下去,两人顿时睁大了眼睛,感动道:“这才是人间美味啊,这里的东西简直就是猪食。” 而那几个厨娘也已经开始品尝了起来,吃完后纷纷感动得落泪了。她们做了一辈子的面包,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 难怪领主大人会让这个年轻小伙子进厨房来折腾,原来他确实有两把刷子啊。要是把这个制作面包的手艺学会了,那么她们以后就再也不用愁了。 顿时几个人开始围住苏木拍马屁打转了,苏木也是来自不拒,反正他也没想着要靠这东西在这里发财。 到了晚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从外头巡视完回到古堡,林明武和林汉三两人早已吃饱了面包又被带回古堡地牢过夜去了。 虽然他们只能睡在地牢,但苏木给他们争取到了几床新被子的待遇,比之前还是要好多了,之前他们可就一床发臭发霉又发硬的破被子。 晚餐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陪着苔丝吃的,两人吃着蓬松柔软的面包,顿时两眼发亮。 苔丝忍不住感叹道:“城堡里有新来的厨娘了吗?这手艺真好,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面包。”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了看她,不以为然道:“这是那东方人苏做的,也算他还有点用处。” 他咬了一口,果然味道跟以往硬邦邦还带着一点酸味的面包大不相同,不由心情大好,脑海里不知道想象到了什么画面,吃着吃着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苔丝望着他直接忽略自己的眼神,微微咬了咬唇。 这东西的配方苏木并没有保密,这是他跟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做的交换,所以他很痛快地就交给了他的人怎么制作。 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没有食言,很快就给他送来了那块大翡翠,同时,他还额外赠送了他一块雕琢好的水头极好的玉把件。 晚上躺在新搬进卧室的小床,苏木叹了口气。他的这番配合,为他换来了一张床,总算不必睡沙发了,可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这个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太小心了,一直派人拎着剑看着自己不说,晚上还要亲自盯着,他实在是很难找到恢复的机会。 而没办法恢复实力,凭他如今孱弱的身体是根本别想逃出这已然重兵把守着的古堡。 …… …… 晚风吹过,一袭白衣的林一诺坐在湖边的断木桩上,拿着一把匕首专心致志地雕琢着手里的石头。 他雕的是一些很古怪的符号,若是苏木看了,大概会感到有些眼熟。 没错,这些都是飞碟里面的刻在舱体上的符号。 他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块陨石,且经过他和苏木的多次吸收,能量所剩无几。所以他不敢拿它们随意地做实验,只能用石头先练手。还好他本来就为了练手部的力量和精细度,从小就练雕琢。 只是在石头上雕刻一些符文,对他而言根本不难,难的是如何在雕刻的过程中找到规律,参悟其中的奥秘。 一声厉喝在天空划过,不多时,一只大型猛禽俯冲向湖面,双爪各抓起一条鱼又向岸边扑来。 林一诺纹丝不动地坐在原地,对落在自己身旁不远处的白头猛雕连半个眼神都没分过去。 白头猛雕也不管他,自顾自地在他的旁边一口一条鱼的享用美食。 林一诺终于雕完了最后一刀,他吹了吹石屑,静静看了手里的作品一会,然后往身旁的箩筐里随手一丢。 “嘭!” 是石头相击的声音。 白头猛雕抬头看了林一诺一眼,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他。 这段日子,作为天上的霸主,它在捕食的时候没少受林一诺的祸害。但也因此,它对林一诺发展出了奇异的感情,可能,是鸟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此雕被苏木捉进空间时就很凶悍,但体型远没有现在这般庞大,而是随着在空间中越呆越久,吃多了空间里的猎物,渐渐进化了。 如今的它,体长近两米,展翼有近四米,毛色发亮,眼睛有神,十分雄壮美丽。它就栖息在这片灵湖的附近,日常以灵湖的鱼类为食,偶尔飞到外面去捕捉些兔子、蛇类换换口味。 林一诺冲着它勾了勾手,它歪了歪脑袋,展翅一扇,滑了过来。 林一诺抚摸着它白色的头顶,眼神望着湖面渐渐幽深了起来。他会去虐这头雕自然是为了收服它,他本以为靠着雕或许能飞上天瞧一瞧,但奈何它飞的高度根本不足与触碰到云雾层。 这里虽然是苏木的掌心空间,但对于渺小的人类来说,与外界也无多大区别。天与地的距离,便是以林一诺之能,也难触碰。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没救成功 寒冬过去,春天来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带着苏木等人来到郊外的猎场。这里还驻扎着一支他的精锐骑兵,在春猎前,这支骑兵和安东尼带来的亲卫一起给所有的贵族们表演了一场军事对抗。 苏木看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那支亲卫队,感觉跟上次与自己交手时大不一样了。 当初双方在古堡大打出手时,对方单兵作战能力实在不强,只会一些粗浅的军队里的格杀技巧,比起林一诺和苏木这一方各个都身怀不俗武功的人来说,当然差之远矣。 但此时苏木看过去,觉得他们的实力已经提升了一大截,甚至有了一些东方武术的影子。 苏木忍不住问林明武:“这些招式是不是你们教的?” 林明武:“……是。” 他也没想到自己只是教了几个狱卒啊,怎么忽然这一整只队伍都会这些招式了? 林汉三愕然地看着那群对攻拆招的西獠亲卫:“这……这不是我们教的吗?” 在大唐江湖上很普通的招式,融入了军纪强的队伍里,爆发出来的战斗力绝对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了,完全是质的飞跃。 一支经历过真正战场的骑兵能做到军纪如山已算强军,若还有人人有了武功的底子,那就更是精锐了。 苏木叹道:“这个安东尼有两下子啊,手底下能训出这样一支军队,很了不起了。” 事实上不仅苏木等人惊诧,便是那些被一同邀请来参加春猎并且参观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阅兵的贵族们都震惊了。 他们还以为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安排这一场春猎是想跟大家搞好关系呢,如今看来,恐怕还有向他们亮拳头的意思啊。 在西哥特王国所有的贵族割据势力里面,有个很明显的传统便是大家只对自己的领主忠诚,至于领主的领主?你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国王作为最大的领主,底下拥有的势力却反而最小。 而安东尼就不一样了,他牢牢把握住了自己领地上所有的武装力量。那些贵族基本都被他架空,根本不允许他们发展自己的势力,除了投靠他和为他卖命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看完春猎开始前的这场小型阅兵式,众人都各怀心思地开始进入猎场。 春猎很热闹,然苏木只能在外围的帐篷里坐等,并没有进入猎场。 他已经被困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古堡半年之久了。 这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他天天都被镶嵌着陨石的重剑压制着,身体就一直没能复原过,始终都是病恹恹的状态,根本实力没有纵马驰骋,更别提上马弯弓打猎了。 说实话被压制得久了,他甚至感觉身上的肌肉都退化了,不再如线条般紧绷流畅,反而变得软绵绵的。 再这样下去,他很怕自己会得肌肉萎缩症。 夕阳西下,苏木看着身高九尺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坐在高头大马上从远处疾驰而来,浑身都散发着力量和勇猛之气,顿时更加糟心了。 “吁……”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直接纵马来到苏木坐着的帐篷前,将马后面拖着的那些猎物往苏木前面的地上一丢,下巴微微一挑。 “……” 这是在跟他炫耀吧? 这是在跟他炫耀吧! 他到底是为什么要过来参加春猎,就为了看这个西獠秀肌肉吗? 若不是这个卑鄙小人一直用陨石压制着自己,他们俩谁强谁弱还不一定呢。在他面前显摆什么啊? 苏木有点郁闷,拢了拢手,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见他全无反应,连大丰收的喜悦都减淡了一些。 “走了,我们回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抛下一句话,又走了。 四个亲卫扛起一边案几上放着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重剑,上前一步对苏木道:“苏先生,我们上马车吧。” 苏木一声不吭地上了马车,他能有什么办法?坐马车再颠簸也得受着,谁叫他现在坐不稳宝马呢? 他们并没有直接回城里的古堡,而是去了乡下的一座别墅里。 晚餐时一群贵族玩起了草坪烧烤舞会,苏木被迫当着壁草,百无聊赖地吃着烤鹿肉,看着这群蛮夷在篝火旁群魔乱舞。 “噗”! 有一颗小石子自黑暗中飞出,忽然打在了他的身边不远处,溅起了一些草屑。 苏木微微侧头,听到了两声“咻咻”地拟声词。 是林广义的声音! 苏木站起身,刚走了一步,四个亲卫忙扛起一旁的重剑跟了过来。 “苏先生想去哪?我们陪您去。” 苏木冷冷道:“我要上茅房。” 亲卫的表情毫无变化:“好的,我们带您去。” 苏木想了想,若是带两人远离人群的话,凭林广义的身手想要解决他们应该不难。果然,五个人刚走出众人视线的下一刻,负责看管他的亲卫就被几击迅雷般的手刀砍倒了,连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来。 林广义自黑暗中跳出来,紧张道:“苏爵爷,你怎么了?是中了软筋散吗?” 苏木算了算自己恢复所需要的时间,以及带着累赘的自己他们两人一起逃出别墅的概率,果断断了逃走的念想,长话短说道:“你怎么还在这里,还没回大唐吗?这半年来大家可都还好?” 林广义回道:“两位爷还困在此城,我们哪敢走远了?我们白天飘在海上,晚上随便找一处海岸靠岸。不过古堡里的守卫太森严,后来我们一直没能找到机会潜入,这次也是机缘巧合我才跟到这里来的。苏爵爷,敢问小公爷可还好?” 苏木道:“放心,他很安全。” 林广义上前想扶住道:“苏爵爷,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乘着夜色先走吧。” 苏木摇头道:“不行,带着我你逃不出去的,这里有重兵把守,外围更到处都是精兵,你闯不过的。” 苏木算过了,他的恢复需要至少一炷香的时间,而这段时间里若他跟着林广义一起走,那么很有可能把对方也陷入在这里。 林广义发狠道:“苏爵爷,你太小看我了,这些蛮夷武功稀疏平常,我根本没放在眼里。” 苏木道:“不必多说了,我意已决,你放心,我会找到机会自己脱身,现在你马上走,有声音传过来了。” 林广义还要再说什么,被苏木打断了:“这把剑你带着一起走。” 只要这把剑远远离开他身边,今晚他就能恢复自由。 林广义见苏木满脸坚决,不敢再劝,只好俯身去拿四个亲卫身上压着的剑,谁知一提之下,居然没有提动! 尴尬了! 林广义皱眉猛一运劲,这才将这把重剑提起,他咬牙道:“好重的一把剑,怕不是百斤以上。” 苏木抚了抚额头,万万没料到林广义竟然提不动这把剑。难怪这把剑一直要由四个亲卫扛着,他原以为这只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想弄点派头出来,同时也是给他心理施压。 如今想来,这是因为那西獠知道剑太重,非得人多才能一直扛着走啊! 那个西獠到底有多大的力气,竟然以此重剑为武器? 怕不是天生神力吧! 哎,想也是,比他都要高了一尺,没理由弱的,光看他的身材便知他的雄伟了。 “苏,你在干什么?”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声音传了过来。 苏木慌忙把林广义一推:“放下剑,快走,那西獠过来了,你不是他的对手。” 林广义很想试着偷袭一下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但被看出他想法的苏木制止了:“快走,千万别想着出手,这是命令。” 而此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脚步已经出现在了附近,林广义一纵身,很快隐入了黑暗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丢在一旁的重剑,以及倒在便是昏迷不醒的苏木,马上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立刻大喝一声:“来人,有刺客!” “什么,有刺客?” “刺客在哪里?” “所有人,警戒!” “十人一队,分散寻找!” 前头喝酒吃肉正高兴的贵族们听到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这声大喝都吓了一大跳,酒都醒了一半。 而一直都在警戒的亲卫队则听到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声音后马上跑了过来,并且分出人马训练有素地进入黑暗中摸排捉人了。 亲卫队长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生死不知的四个亲卫,立刻冒了一脑门的汗,单膝跪地道:“领主大人,属下该死,让人闯了进来,请领主大人责罚。”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指林广义消失的方向道:“刺客往那个方向去了,实力很强,你们带上箭去。” “是!” 等众人背着箭追了出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苏木冷冷道:“是你的手下来救你了?” 苏木想不出任何说法去应付眼前的窘境,倒在地上的四个人就在那里,这已经是明摆着的事了,他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呢? 傻子也能猜出来,何况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又不傻。 于是苏木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露出一丝笑容,说道:“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伯爵大人这也要感到奇怪?”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嘴角一挑:“有人如此不怕死,我当然会感觉奇怪。你最好祈祷他的动作够快,若是被我的人捉住了,我不会再要俘虏,我会直接把他架在十字架上烧死。” 苏木心里倒是真有些担心,毕竟双拳难敌四腿,这里可都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精锐亲卫,旁边不远处的营地里还有精锐的骑兵,而林广义就算是带了帮手过来也不会有很多人。 他看着黑暗的深处,叹了口气。 都怪他啊,这孱弱的身体实在是太拖累人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俯身拾起自己的剑,又摸了摸倒在地上的四个亲卫的脖颈,发现对方的脉搏还在跳动,只是昏过去了,还没有丧命。 他站了起来,很轻松的就将自己的剑举到眼前看了看,令一旁的苏木眉心微微一跳。 这家伙,居然这么随意就提起了重剑,有我几分巅峰实力时的风范嘛! 若不是刚刚林广义没能一下子扛走剑,苏木对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实力还没这么深刻的认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瞧着剑身没有什么损坏,也挺高兴:“你是想叫你的同伙把这把剑偷走吗?很可惜,他带着剑自己都不好逃走了,只好放弃这个想法,对不对?” 全被他猜中了,苏木却不会承认,只耸肩道:“伯爵大人你可真敢想,我的人到这里不来救我却来抢你的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目光深注在他的脸上,薄唇微启道:“苏,我跟你说过了,你不适合撒谎,瞧,你的耳朵尖又红了。” 苏木想说:你放屁,这里黑灯瞎火的,能看出人影就不错了,你还想看见我的耳朵红不红? 但他到底是没说出口,只转了身往前院走:“随便你怎么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把抓住他的手,眉头微微皱着,柔声道:“不要想着从我身边逃走,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在我没把你的秘密全部搞明白之前,我不会让你离开。” 说着他凑近了苏木的耳边,轻声道:“如果你愿意亲自告诉我你的秘密,或许我可以考虑放你一些自由。” 苏木往后仰了一下,避开他的接近,苦笑道:“我的秘密你不是都知道了吗?一个是蓝血,另一个就是瞬移喽。蓝血也不能给你带来长生,至于瞬移,有你这把剑每时每刻压制着我,我哪还有机会施展?我已经全部告诉你了,你还想知道什么?关于那些符文吗?那我懂的比你还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没有松开手,而是直接把苏木拉近自己的身边,笑道:“我知道你的秘密不止这些,但我不急。走吧,到前院去。” 他双手揽在苏木的肩头,把他推着往前面走。 苏木连忙推开了他的胳膊,大感头痛道:“大家都是男人,不要动手动脚行不行?很恶心。” 可以感觉到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脸色马上就黑了下来,周边的气温都瞬间低了好几度。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福祸相依 林广义逃出别墅后就躲进了深山,接应他的青衣几个人也一起随着他退入山林。在山里跟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人你寻我躲的折腾了一夜,那批士兵才退了下去。 林广义等人一夜没睡,精神瞧着都有些疲累了。看着士兵潮水般地褪去,青衣来到林广义的身边,问道:“昨天怎么会弄出这么大动静?你去刺杀他们的领主了?” 林广义道:“我见到了苏爵爷和林明武、林汉三。” 青衣急忙追问:“没有小公爷吗?” 林广义摇了摇头。 青衣又问:“那可有问到小公爷的下落?” 林广义叹一口气道:“算是吧,苏爵爷说小公爷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青衣松了口气,听到林一诺没事,他一直悬着的心总算稍微放下了些。这半年来,他的心理压力好大。如果林一诺有个三长两短,那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浮云山庄复命了,别说没办法面对主母谢玉致,便是自己的爹娘那他都不好过关。 一旁又有个刀客问道:“大哥,既然见到了苏爵爷,那怎么没喊我们一起救他出来,却直接带着我们在山里躲了一夜?” 林广义惭愧道:“苏爵爷中了软筋散,林明武和林汉三又戴着脚镣。那边重兵把守,凭我们几个人救不了人,我倒是想出手,但苏爵爷不让。” 青衣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呢?苏爵爷可有安排?” 林广义沉重道:“苏爵爷被看得紧,我没跟他说两句话就被发现了。他只让我快走,说他会自己想办法逃出来,其他没说。” 青衣道:“苏爵爷除了中了软筋散,可还有其他不妥的地方?” 林广义回想了一下,说道:“那倒也没有,那群蛮夷对苏爵爷还是挺客气的。比起林明武和林汉三的脚镣加身,苏爵爷看起来倒像是座上宾。” 青衣皱眉道:“总得想个办法把他们救出来。” 众人沉默了一会,人当然是必须要救的,可怎么救,可太难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硬闯是不可能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随行的亲卫队有近千人,都是骑兵,且附近还有驻扎的军队,他们根本没机会。而古堡也是一样,这几个月,他们就没找到潜入的机会。 …… …… 里斯本的城里开了十多家生意特别火爆的糕点店,专营各类蓬松柔软的面包。这是直属领主大人的面包店,面世后,不仅马上就占据了里斯本的市场,分店甚至都开到周边几个城里了。 便不是安东尼领主大人的地盘上,都已经有黑市里在卖,有人脉又有手段和实力,且做的是垄断生意,能赚多少钱可想而知了。 据说这个神奇的可以令面包变得蓬松的配方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从东方人苏手里获得的。 仅仅是这样一个小小的配方,就令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获得了大量的财富,难怪他一直圈禁着那东方人不放。别的领主也只有看着羡慕嫉妒恨的份,他们也很想捉一两个东方商人来榨榨油水,可惜根本遇不到这样的好事。 东方跟西哥特王国并没有固定的贸易往来。 在西哥特西海岸的海域里倒是漂着两艘东方人的船徘徊不去,但他们的主子早已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抓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剩下的那些仆人在贵族的眼里根本不值钱,也就不值得他们费钱费力地抓捕了——当然,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那两艘船真的很巨大很恐怖,在海上并不好惹。 春猎过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就没放苏木出过古堡了,毕竟那群东方人的武功很高,放他外出风险太大。 这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外出巡察军队,苏木待在三楼他的书房里无所事事。他既不想下楼去花园里赏花,也不想翻这里的羊皮卷打发时间。 他的身旁不远处一直杵着四个看管重剑的亲卫,令他无机可乘。 林明武和林汉三现在已经被彻底逼成了这里亲卫的陪练了,每天都有亲卫找他们喂招对打。他们不想挨打就只有出手,但又因为双拳难敌四腿,很难对那些不讲武德只喜欢围攻的亲卫造成杀伤性的伤害,最终就成了现在这样。 苏木趴在阳台上看着底下中庭的演武场上那群对招的人,暗暗叹了口气,当俘虏真是没人权可言啊。 就在这时,门口忽然传来了动静,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在跟看守在门外的亲卫讲话。 苏木好奇地扭头去看,发现来人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妻子苔丝以及她的几位仆从。 四目相对,双方互相打量了一会,苔丝先开了口:“把他带走,我有事要拷问。” 苏木挑了挑眉,这是来者不善啊。 亲卫之一的高个子面对领主夫人的命令一脸为难:“夫人,大人命我们看着苏先生。” “怎么,他不过是一个阶下囚,我有事好奇想拷问,也要经过你们同意?”苔丝瞥了亲卫一眼,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三个月的孕期的肚子,暗示的很明显。 亲卫想到领主得知夫人怀孕时那狂喜的样子,觉得头有点大,到底是没能强硬的拒绝,眼睁睁看着夫人把人带走了。 苏木一声不吭地任由苔丝的手下把他带走,虽然他不知道这女人找他干嘛,但这无关紧要,只要能远离陨石就好! 他一直拿余光注意着那四个长期把重剑扛来扛去的亲卫,看看他们会不会跟上来。 结果令他很欣喜,亲卫们倒是习惯性地抗上重剑要跟上来,但被苔丝的贴身女仆拦住了。 “人就在这古堡里,你们有什么好担心,不要跟着,夫人不喜。” “这……是。” 苏木被直接带到了后院的地牢,绑在了刑架上。他现在的情况也就比瘫痪的人稍微好点,根本反抗不了任何人,因此这个过程中一直一言不发。 苔丝安坐在高椅上,看着苏木道:“你跟大人发展到了哪一步了?” 苏木:“???” 这是什么问题,他怎么听不懂了。 苔丝垂下眼,叹道:“我记得你,去年冬天,你跟你的朋友坐着马车来到我家的老酒馆,想要找我们家的蓝石头。这蓝石头到底有什么用,怎么你们都那么感兴趣?” 苏木道:“我喜欢啊,夫人若想了解这种石头,可以自己研究。你家的那块蓝石头现在可不就镶嵌在你丈夫的宝剑上吗?你不拿剑去看,去来绑我做什么?” 苔丝露出一个笑容:“我当然知道那块蓝石头现在哪里,不就是因为你喜欢,所以天天都让几个人扛着重剑给你欣赏吗?” 苏木无语了,原来在外人的眼里还能这样理解吗? 他哑然失笑道:“作为俘虏还有什么心思观赏石头,其实我现在一点都不喜欢了,夫人若是喜欢,只管拿去便是。” 苔丝脸上闪过一丝恼色,娇斥道:“你是想要拿伯爵大人来压我吗?” 苏木叹道:“这又从何说起,我一点这样的意思都没有,夫人万万不要误会。” 苔丝冷哼道:“今日我就叫你明白明白,谁才是伯爵大人最在乎的人。来人,给我打。” 眼前这个女人居然对着自己吃干醋,简直就是飞来横祸。 苏木连忙道:“哎哎,等等等等,夫人,你还怀着身子呢,做这样的事情影响胎儿健康吧?” 他想着的是拖一拖时间,别挨了冤枉打。等他身上恢复过来了,这些铁链、守卫,又算得了什么呢? 苔丝毫不客气地挥手道:“还不动手?” “是!” 有仆人拿起带着毛刺的鞭子劈头盖脸地朝着苏木甩了过去。 “噼啪”声中,苏木的衣服很快就被打破了,皮肤亦很快红肿了起来。 他紧紧咬住了牙关,避免自己丢脸地惨叫出声。除了身体上的痛之外,他还十分担心皮开肉绽后他蓝血的秘密将大白于世。 他闭着眼,努力地祈祷身体快点恢复。 苔丝冷冷地看着他,看他那副忍痛咬牙的模样,心里觉得有些痛快。 她忍他已经很久了! 从新婚到现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次都没有在她的房间留宿过! 一次都没有! 虽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三五不时会跟她云雨一番,但完事就走的姿态,总令她感到羞辱和难堪。 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眼前这个跟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同饮同食的东方人! 但她也有仰仗,她如今怀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子嗣,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趁着安东尼外出的时机,她来解决这个东方人正好。 要知道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听到她有了子嗣,就立刻兴奋地大宴宾客,连开了好几场舞会。他有多在乎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她心知肚明。 她也不想那么狠心的,可大家都说这是她的好机会! 不一会儿,苔丝皱起了眉,怎么这人皮开肉绽之后,流出来的是蓝色的液体呢?可空气里分明飘散着血腥味啊…… “夫……夫人,他他他……他在流蓝……蓝色的血……”苔丝的两个贴身女仆看着眼前的一幕嘴角打起了颤。 便是鞭打苏木的那个男人都有些慌了,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苔丝倒抽了一口冷气,厉声道:“你到底是人是魔?” 苏木浑身冒着冷汗,但同时又感觉身体里的力量在渐渐复苏。他抓紧时间恢复,根本没空理她。 苔丝狠狠道:“我的上帝!难怪能把伯爵大人迷得神魂颠倒,竟然是这样的妖魔!停什么?给我继续抽!你们两个,去捧了柴禾来!这样的恶魔,只有火才能烧净。” 苏木紧蹙着眉,低着头疯狂地默念:快点恢复、快点恢复、快点恢复…… 他一点都不想经历火刑,想想就可怕。这里的蛮夷为什么动不动就喜欢烧人玩? 苔丝发现了这个大秘密后,感觉浑身都松了口气,这下搞死这个东方人她再也没有负担了!等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回来,她只要把他蓝血的事一说,想必他就能理解她的担忧和好心。 而且,她始终觉得,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心里,自己应该是比眼前这个东方人更重要一些的。 她不相信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会为了一个已经死掉的东方人为难怀着子嗣的自己。 所以她一定要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回来前彻底解决这个东方人! 其实本来她是想活活鞭打他至死,但发现对方居然留着的血是蓝色的之后,她害怕了。这样的蓝血恶魔,简直闻所未闻,她觉得只有大火才能焚烧掉他。 她不想冒险。 一堆的柴禾很快就被捧过来堆在了苏木的脚下,地牢的石壁上到处都插着火把,男仆停下手里的鞭子,取了一根火把往柴堆上一扔。 “哄!” 柴禾瞬间被点燃,火苗冲出来的一瞬间,苏木整个人忽然消失在了刑架上。 凭空消失了! “啊!!!” “魔鬼啊!!!” “他不见了!!!” 混乱的尖叫声响起,苔丝吓得差点厥过去,她的仆人们也没比她好多少。一个大活人明明就要被烧死在火里了,却忽然消失不见了,无影无踪!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他真的是妖魔! 他居然真的是个妖魔! 苔丝害怕地肚子都隐隐作痛,忽然就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了,这个恶魔逃走了,他会不会来报复自己? 毕竟刚刚自己鞭打了他,把他打得皮开肉绽了。 “走……走,扶我走,我们回房。” 苔丝掐着自己贴身女仆的手腕,拼命往地牢外走。这一刻,她都不像是个有身孕的人了,矫健得仿佛还是当初那个少女。 她的女仆状态没比她好多少,跌跌撞撞地扶着她走出了地牢,在太阳下呼吸道了新鲜空气后,才感觉有点缓过劲来。 苔丝站着阳光下,忽然改变了主意,魔鬼都是活在阴暗之中的,他肯定会怕太阳,所以,她还是在太阳底下待着保险! 等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回来就好了。 是的,一切等他回来肯定就会好了,他会安排好一切的。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阴差阳错 , 苏木在火燃起来的那一刻就用尽所有精神气跌入空间里,此时已接近虚脱。他落地点的周围此时满是假山和竹子,且这些假山和竹子分布地错落有致,很显然是经过精心排布的。 苏木步履蹒跚地走了一会,竟然又回到了原点。 他颓然跌坐在假山旁,喘着气自语道:“反正现在已经安全了,我还是在这里休息够了再去小院找林三吧。” 说完就已滚到地上,四肢张开成一个“大”字,闭目养神。 没过多久,竹林里忽然一片莹莹的光芒亮起,苏木睁眼瞧着光亮处望去,却见一个高大的人影浮在半空中,身体已然变得虚化,赫然是腰间别着玉箫,手中提着刀的林一诺。 两人四目相对了一瞬,徒留惊讶的脸在对方的眼眸里,下一刻林一诺的身影就消失了。 苏木喃喃道:“这小子……竟然破开了空间吗?” 但是他现在完全提不起力气追出去了,算了,反正林三武艺高强,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在古堡的情况下,他要全力突围,那些亲卫拦不住他的。 他重又闭上眼睛等待身上的伤口缓缓恢复,他被陨石压制了太久,身体才只恢复了三四成。 另一边的林一诺直接被传送到了苏木进来的地牢里,这里的火已经被扑灭了,此刻一地狼藉,又是水又是灰烬又是烟的。 林一诺随意扫了一眼,就知道此处是什么地方了,而且他还十分眼尖的看到了十字架上的几点蓝点。 他走上前细看了一下,眼眸顿时红了。 刚刚在空间里瞥的那一眼他还以为是自己产生幻觉看花了,眼下看来居然是真的。 对方刚刚拷打了苏木! 他一定要他们付出代价! 林一诺顺着楼梯走出地牢,把守卫在门口的几个狱卒一刀一个结果了。以他的实力,对付这种落单的菜鸟,根本不必费力。 他就像个杀神一样,一路走,一路收割生命,戾气冲天。 他很快就来到花园里,众人还未从苏木是蓝血妖魔的冲击中回过神来,又乍然见到仿佛地狱中走出来的死神林一诺,顿时惊慌失措。 亲卫们很快就将苔丝和她的女仆们护在身后:“快带夫人进古堡,这里危险。” 苔丝被女仆们护着一路往后退,林一诺并没有追击,他还没有残暴到要杀戮妇孺的地步。当然,这是他不知道苏木遍体鳞伤是谁造成的,若是知道了,不管是不是孕妇,他都绝不会手软。 “小公爷!”林明武和林汉三跟着那些亲卫跑进来看热闹,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那个突出的存在。 林一诺朝他们望来,下一刻飞身而起,运起绝顶轻功劈飞了两人身边的亲卫,手起刀落,就把他们脚上的脚镣砍断了。 其刀法精妙到毫厘,砍断了紧贴着两人的脚镣而未伤到两人分毫。 林明武和林汉三兴奋地冲入边上的人群,抢了两把剑来,说道:“小公爷,我们杀出去。” 林一诺已经知道苏木安全了,且人也杀了不少,胸中的恶气总算出了一些,点头同意。他与两人井肩作战,在亲卫中完全是所向披靡,一心突围逃走之下,谁能阻止,片刻间,就突破包围,从容遁去。 “小公爷,我们快出城。” “你们两个走,去跟林广义等人汇合,我还有事不能走。” 林明武马上明白过来:“是为了苏爵爷吗?” “嗯。” 林明武还不知道今天苔丝找苏木的事情,只道:“小公爷放心,那个西獠并不为难苏爵爷,似乎是为了他的一些面包配方什么的。” 关于苏木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关系,两人并不会多想。一来他们是钢铁直男想不到那块去,二来他们的拉丁语极其糟糕,自然听不太懂底下流传的关于两人的传言。 林汉三道:“小公爷,我留在你身边,也好有个帮手,明武比我机灵,让他去找林广义他们报信。” 林一诺问道:“他们现在哪?” 林明武道:“前段时间春猎的时候苏爵爷见过一次,他们说白天飘在海上,晚上偶尔上岸。” 林一诺道:“好,那你去找他们。海岸线那么长,他们在哪里靠岸并不好推断,你看着办吧。” 林明武抱拳道:“是。” 说完三人就分成两拨散开了。 林一诺跟苏木在里斯本做买卖时,经常逛这座城,哪怕他在空间里被关了半年,但此时出来还是毫不陌生的。 这半年来,这里根本就没有发生多少变化,连小摊贩的位置都差不多。 林一诺和林汉三两人飞檐走壁,很快就来到教堂后面,纵身跳进了里面。 此处地大,藏他们两个身手敏捷的人毫无困难。 一直到坐在台阶上停了下来,林汉三才压低了声音问:“小公爷,这半年来你还好吧?苏爵爷说你藏在一个十分安全的地方,怎么忽然从古堡地牢里出来了?” 林一诺不想跟他解释,摆了摆手道:“我没事,一起练会功。” 说完他就盘坐下来,将刀横与膝盖上,闭目运转内力。他为了从空间出来,虽然借助了雕刻了符文的陨石,但自身的内力消耗也是极大的。刚刚又在古堡里面大开杀戒了一场,此时一松懈下来,顿感浑身酸痛。 但他意志坚定,并不躺下休息,力战之后若是马上松懈,有损武功内力,因此他即便浑身酸痛也要努力运功恢复。 林汉三见他如此,也跟着盘腿坐着修炼内功。 苏木是在古堡地牢中进入的空间,下一次出来,按规律还会是在原点。今天那个地牢经过他的血洗,恐怕这群西獠会加强守卫,所以他要留在这里,随时等着接应苏木。 他们俩也真是阴差阳错。 林一诺在空间里的时候,无时无刻不绞尽脑汁想着破开空间出来。好不容易被他解开了陨石符文的秘密,创出了破开掌心空间的阵法出来了,苏木却又那么巧,就在那时进入空间。 今晚他还会进古堡一趟,探查情况。 以他的身手,只要内力恢复了,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去古堡还是很有希望的。 …… …… 半个时辰后,苏木全身的伤痕都自动愈合恢复了。此时若不看他的衣衫褴褛的模样,他已然算得上是神采奕奕了。 他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上前一段距离,看到了八样嵌在土壤里的被雕刻了很多符文的陨石。很显然,林一诺把那个最大的陨石球劈了,分成了好几块。 这些都是能量线在他承受阈值之下的,他可以毫不费力地挖出来。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没有这么做。 万一林三还能凭此阵回到空间呢? 虽然他心里是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如果能进来,林一诺绝对在出去的那一刻马上就回进来,因为他很确定对方看到了自己。 此时半个时辰都过了,林一诺都还没回来,那这个阵法大概率就是单向的了。想到这他先不管这些陨石了,想先回别墅小院好好泡个澡,放松一下。 今天被鞭打了一顿,虽然身体上的伤是恢复了,但那种痛感还留在他的脑海里呢,令他回忆起来就觉得金发美人苔丝说不出的阴森可怕。 又一会儿后,发生了极为尴尬的一件事——苏木现在被困在竹林阵法里了。明明知道不远处就是他的别墅院子,但就是来回在这里打转,破不了阵。 苏木万万没想到自己半年没进来,林三就跟他们当初商量好的一样在这里步好阵了。而第一个被拦住的人就是他这个空间主人。 真是好气又好笑! 苏木沉下心,努力回忆关于阵法的二三事。因为想着要在此处布阵,林三是有替他恶补过相关破解方法的。 只是他当时以为时间还长着呢,到时候他跟林三一边布置一边加强记忆也很方便,就记得不是很用心。 这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怪他平时不爱学习啊。 最后他只能用笨办法,以空间之力将所有假山都浮于半空,走了一遍后又回到了原地。于是他又将所以竹子也连根拔起浮在半空,这样才总算走出了这片林子。 接着他休息了一会,继续调动空间之力把刚才拔起来的竹子重新种了回去,但愿这神奇的土壤能救活它们。 一切弄完后,他走进了小院。 无毛犬是最早发现苏木的,因为他身上的衣服还带着浓烈的血腥味,无毛犬叫得特别慌,围着他一边打转,一边嗷嗷叫。 苏木蹲下身揉了揉无毛犬的脑袋,安慰道:“我没事,别叫了,玩你的去。” 屋里呆着的两个小家伙闻声也快步走到了门口,看到苏木的一瞬间,兴奋的朝他的怀里冲了过去。 “大哥哥,你终于回来啦。” “啊,大哥哥你怎么了?你的衣服怎么破成这样了?你受伤了吗?” “我没事,换件衣服就行。两个小家伙,半年不见,话说得很好了嘛。” 小孩子在语言方面是学起来很快的,空间里整日都是林念祖等人,两人想不会也难。 苏木俯身把两个小家伙一手一个抱起来走进屋里,然后才放下两人,笑着揉了揉他们的脑袋。 他环目一扫,看到长食案上放着的果盆,直接过去拿起瓜果塞在嘴里吃了几个。 他一边吃一边感叹道:“到底还是这里的东西好吃。不过这桌上怎么没有糕点备着?” 这一点都不林一诺。 他不知道在他没有音讯的这段时间里,林一诺吃东西完全是凑合的,哪有心思做什么需要费时费力的糕点呢? 苏木往旁边的席子上一坐,还有点不习惯。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古堡里待了半年,到处都是凳子沙发,比这种只能跪坐和盘腿坐的席子要舒服多了。 虽然高脚凳坐着很不雅观,但苏木又不是从小对自己形象要求很高的贵族,他的爵位还是半路封的呢,根本不在乎形象不形象,当下就决定也要做一些高凳子和沙发出来。 “等林三回来就弄这些东西。” 苏木又问了一会两个小家伙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伊尔文才三岁半,对什么都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莉薇娅到底大了几年,懂得就多了,已然是个小大人。 她口齿伶俐的将这半年发生的事告诉给了苏木听,苏木一边听一边点头,不时还喊莉薇娅喝一口水润润喉。 等莉薇娅把她所知所见的都讲完,苏木打了个哈欠,长身而起道:“我先去休息下,晚上养足了精神还要出去一趟。” 莉薇娅乖巧地点点头:“我不会让别人来打扰大哥哥的。” 苏木高兴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夸道:“莉薇娅真乖。” 接着就往楼上他的房间走,一靠近床直接就扑在上面,睡了过去。 恢复伤口以及调用空间之力都是很费精神气的,他能强撑这么就,已属不容易。此刻放松下来,当然一秒入睡。 ……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带着亲卫一入城,就感觉到城里的气氛不一样了,他随便招了一个士兵过来询问:“发生什么事了?” 这士兵没料到漫无目的地巡逻也能忽然遇到领主大人问话,激动地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半天才把话说明白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着眉头,听士兵描述的东方杀神,除了那个东方人林不做他想。 跟苏木经过半年的相处,他知道对方是个心很软很善的人,哪怕恢复了实力,也不可能在古堡内大开杀戒。所以那个痛下杀手的人,必定是林。 但对方怎么会是从地牢里杀出来的呢?难道这段时间他都躲在地牢里?这根本说不通啊,除非对方能不吃不喝。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是很清楚地牢里的潜规则的,里面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粮草供人悄无声息地吃半年。 他快速打马往古堡赶去,心中十分懊恼今日没带着苏木一起走了,万一他被那个林救走了…… 想到此,他眉头都要打结了! …… …… 今日感冒了浑身酸痛难受,没有存稿只好爬起来写,错别字就不检查了,明天再更改,各位读者大大见谅。这些字不计费的,点娘按千字计算。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审问仆人 苏木是被饿醒的。 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楼下有着窸窸窣窣的声音。不用仔细分辨,苏木就能听出来此时在讲话的两人是林念祖和陈学文。 林念祖看着食案上的饭菜,纠结道:“我们要不要上楼唤醒苏爵爷用餐呢?” 陈学文道:“还是再等一等吧。” 林念祖叹道:“我怕饭菜一会冷了。” 伊尔文咬着手指小声地对着姐姐说:“饿,文文饿。” 莉薇娅赶紧摇头说道:“文文乖,我们等等大哥哥。” 苏木听到这,呻吟一声从床上爬了起来,从衣柜里拿起一套新衣换上,径直走下楼。 众人听到声音抬头看着楼梯口,林念祖高兴道:“苏爵爷,你醒了,饿了吧?饭菜已做好。不知小公爷何在?” “他出去了,今天不会回来。” 林念祖等人听到这件事也不意外,之前林一诺就跟他们说过,他要出去一阵子的。 虽然大家半年来不时往外打探,但还没见到过除他们外的旁人呢,更别提什么别的城镇。也不知道小公爷是要去哪里,他们心里好奇地很,又不能一直追问。 苏木半年多没见到林念祖等人了,也挺高兴的,跟他们寒暄了几句,又问了一些空间里的情况,然后招呼大家落座。 一群人坐在大堂的席子上,苏木的位置在首座,以他为中央分为两排,每个人身前都摆着一张小食案。 今晚的食物是盐烤土豆、凉拌黄瓜、冰鱼脍以及炙羊肉。苏木好久都没有吃到用大唐的烹饪手法做的饭食了,一时大感满足,足足吃了两碗米饭。 用完餐,林念祖等人收拾了碗筷便告辞离去,两个小家伙也回到了自己的房子里。别墅里只剩下苏木一个人,一时分外安静。 苏木闭上眼,调动空间之力去听外界的动静。他能听到地牢的周围在有人走动,不时有几句低语。他还听到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声音,显然现在那边人挺多,不是出去的好时候,苏木决定再等等。 ……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回到古堡的时候,死去的那些亲卫尸首已经都搬到教堂去了,满地的血腥也已经洒扫干净。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进来,仍然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他召来管家罗伯特·席尔瓦询问情况:“今天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任何细节都不要遗漏的汇报给我。” 罗伯特·席尔瓦鞠躬后回道:“回大人,事情是这样的,今天夫人带走了苏先生拷问……”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直接打断了他:“你说什么?跟夫人有什么关系?” 罗伯特·席尔瓦不做隐瞒地把事情都说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额角青筋直跳,冷冷道:“把那四个看护苏的亲卫唤来。” “是。” 人很快就带到了,四人见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直接就吓得单膝跪地:“请领主大人责罚。”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冷冷地盯了他们片刻,才道:“我让你们抱着我的重剑不得离苏先生太远,你们是怎么做的?” 亲卫之一顶着冷汗回道:“领主大人,是夫人让……”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猛地将手边的一座烛台扫到了地上,厉喝道:“我的命令也有打折扣的余地?” 四人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强辩。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吁出一口凉气,对罗伯特·席尔瓦道:“把这四人押到地牢,以违背军令论处,择日审判。” 四亲卫慌忙求饶,然而无用,还是被人拖了下去。 听到动静在楼上偷偷观察的苔丝的女仆,看到四个人都被押了下去,慌得额头都冒汗了,急急忙忙回到苔丝的房间,蹲在她的床前说道:“夫人,怎么办,伯爵大人把那四个亲卫都发落了,那个妖魔不见了,他会不会迁怒我们?夫人,您一定要想想办法救救我们啊。” “你跟丽娜今晚都留在我的房间,给我守夜。” “是,谢谢夫人。” 苔丝今晚只喝了点牛奶麦片,就一直躺在床上养神。此时听到自己的女仆说了这番话,心里也是有点没底。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把四个看管东方人苏的亲卫都发落了,很明显是落她的面子。 虽然他没有直接进她的房间来质问她,只是,他应该也知道她今天受惊了,难道竟不来安抚她吗? 四个人被押走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眉问:“今天还有那些人参与了这件事,都给我叫来,你随我去地牢看看情况。” 罗伯特·席尔瓦道:“是,大人。” 很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便带着人走到了地牢,这里也已经被简单处理过了,岁还有一点焚烧后的焦味,但并不浓烈,地上的水也已经扫干净了。 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刑架上那些蓝色血迹了,顿时只觉一股气冲到了脑门,令他几乎控制不住情绪,想要杀人。 对于苏木的蓝血,他太熟悉了。曾有一段时间,他日夜研究,至今还有一瓶留在他的冰窖里,都是前期取的,之后,他就没动过苏木。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深吸了口气,才冷冷对着一直照顾苔丝的男仆道:“我把你放到夫人的身边,是让你做什么的?” 那男仆战战兢兢地道:“给夫人跑腿办事的。” “哦,原来你还知道,那你是怎么办事的?” “我……我是听夫人的命令。”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继续问:“我有给你进地牢动私刑的权力吗?” 男仆一听这话就吓得话都说不完全了:“大大……大人,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没听他把话说完,直接飞起一脚将他踹了出去,重重地摔到了刑架上,把刑架直接撞断了,又往后飞到石壁上,再滚落下来,眼看着七窍流血活不成了。 余者见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发了这么大的火,都吓得噤若寒蝉。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其实并不算残暴,至少,他从来不亲手惩处手下,不是让军队的审判官审判,就是让教堂里的牧师审判。这还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的仆人下此辣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他的尸身皱眉道:“拖下去。” 马上就有人一声不吭地上来处理干净了。 “其他人都下去,把今天到过地牢的人都叫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冷冷说了一句。 罗伯特·席尔瓦硬着头皮问了一句:“大人,夫人已经睡了,也要叫来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他,直把他看得冷汗都出来了,才道:“是我说的不够清楚吗?” 罗伯特·席尔瓦不敢再说,躬身倒退了出去,带着两个人直奔苔丝的卧室。 房门外响起敲门声时,苔丝心一惊,看了一眼睡在床脚沙发椅上的女仆。女仆出声问:“谁啊?夫人今日吓到了,已经睡下了。” 罗伯特·席尔瓦的声音传来:“那请叫夫人起床,大人有请。” 女仆看了看苔丝,苔丝的脸微微有些发白:“夫人已经睡着了,你去回禀大人,有事明天再说吧。” 罗伯特·席尔瓦继续道:“请把夫人叫醒,大人有请,不得耽误,今日去过地牢的人,大人都要亲自问话。” 女仆听闻此话一慌,看着苔丝不知所措。 苔丝倒是还算镇定,她拢了拢头发,又摸了摸自己的小腹,吩咐道:“取披风来,我不换衣了。” 等罗伯特·席尔瓦举着火把将苔丝和她的两位女仆带到地牢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已经坐在椅子上喝茶了。 苔丝上前行了个礼,便扑到他身上,娇嗔道:“大人,你不知道那个东方人是个魔,今天把我吓坏了,我的肚子都痛了,恐怕也吓到宝宝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扶住她的肩膀,将她从自己的身上拉开,看着她淡淡道:“我亲爱的夫人,这种事不该你碰,你逾矩了。” 苔丝拢了拢身上的披肩,低垂着眼眸,露出一副委屈的神色,道:“大人是在怪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将她拉到一旁的椅子上,为她整了整上面的坐垫,柔声道:“夫人,你先坐。” 苔丝坐了下来,看着跪在地上的分给她的那个男仆,心里七上八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了两个女仆一眼,冷冷道:“夫人怀孕了,你们不好好照顾她,怎么还会由着她的性子到这种地方来?” 两个女仆在他眼神的逼视下腿一软,也跪了下来:“大人,我们错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再看她们,也不让她们起来,对跪着的那个今日在现场负责掌灯的男仆道:“当时是个什么情况,说清楚。” 那男仆吓得蜷缩着身体回道:“当时夫人命罗尼鞭打苏……苏先生,然后发现了苏先生流出了蓝血……” 苔丝插话道:“大人,真的好可怕,那个东方人他是个魔,他的血是蓝色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转头看着她,“嘘”了一声道:“夫人,别打岔,听他说完。你们把他打得皮开肉绽流血了,他当时是不是很疼,他有没有求饶?” “没……没有,苏先生一直忍耐着没喊出声……” 苔丝闭上了嘴,手中抓紧了披风。 男仆快速看了一眼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脸色,继续回道:“发现了蓝血后,我们都很惊慌,夫人就命我们取柴过来,要烧死他。然后火才刚点燃,他就忽然消失了,大家都吓得跑出了地牢。我拿了旁边水桶里的水把火扑灭了也跟着逃了出去,之后不久,地牢里就冲出来一个杀神,见人就砍。”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脸色已经冷得像冰一样了,他站了起来,直接提起那个男仆道:“当时在地牢里有几个人?” 男仆赶紧回:“就五个人,我和罗尼,还有夫人和她的两位贴身女仆,其他人都在地牢的楼梯外等着。”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点了点头:“是你拿着火把烧他的?” 男仆看着领主大人变得幽深的眼色,既不敢承认,又不敢不回,一时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忽然露出一个笑容,下一刻,他的手一用力,直接震碎了男仆的心脉。 苔丝看着软倒在地的男仆,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失声道:“大人!”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没有看她,一脚一个踹中了跪在那的两个女仆心口,直接把两人也送进了地狱。 苔丝捂着嘴瞪大了眼睛,吓得昏了过去,直直摔到了地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转头冷漠地看着她,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她陌生。 半晌后,他长长叹了口气:“我已经很仁慈了,我本该让你们都受一遍鞭刑。” 他转身走了出去,到门口见了守在这里的罗伯特·席尔瓦,淡淡道:“夫人吓晕了,派两个粗壮的女仆将夫人扛到她的房间,在孩子出生前,就不要让她出门了。” 罗伯特·席尔瓦低头道:“是,大人。”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在刚才等着苔丝他们过来时,已经仔细研究过这间地牢了,但是一直没能找到苏木的蛛丝马迹。 “多派人手守住地牢的出口。” “是。”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有一种感觉,苏木从这里消失,也会从这里回来。可惜他从来没办法直接看清苏木的未来,他只能通过旁人的未来推测。 入夜,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吹熄了烛火,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坐了起来,呆呆地望着在他大床的不远处搭着的小床,上面已经没睡着那个人了。 其实也就半年的时间,但他却好像已经习惯了一辈子,骤然分开,心里竟沉重地要命。 这家伙,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吧,若不是有神石压制,他肯定早就离开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翻身下床,走到小床上躺下,满鼻都是残留的味道,他重重叹了口气,下一次见面,他想抓到他应该不容易了。苏那么聪明的人,肯定不会再靠近神石。 他闭上了眼睛,希望今晚能做一个有启示的梦。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重获自由 , 子时,月明星稀。 林一诺和林汉三从教堂里盗取了两套黑色牧师袍,简单改成了夜行装后,两人便飞檐走壁地潜入了城中央的领主古堡。 古堡里守卫森严,有数次林汉三都差点被发现。 林一诺转身对他摆了个手势,示意他找个地方隐蔽起来。 “小公爷,那我就在这里接应,你自己小心。” 林一诺点点头,跟林汉三分开后,凭他一个人的轻功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地牢前毫无难度。有难度的是怎么打开地牢的锁,他手上的宝刀倒是能直接砍断锁,但这样一来动静太大,肯定会引起守卫的注意。 正当他想着要怎么把地牢里的狱卒吸引出来时,里面忽然传来了脚步声。林一诺往上一跃,贴在了墙壁凸起的雕刻上。 地牢的门被轻轻的打开了,一个黑黑的脑袋先探了出来,很快就整个人露了出来。 林一诺如飞鸟般轻轻落地,探手揽上那人的腰。来者一惊,条件反射般手肘向后打来,带着千钧之势,林一诺四两拨千斤化解了这击攻击。 而此时,来人已明白自己身后是谁了,顿时压低了声音没好气道:“很好玩吗?这里不安全。” 这人不是苏木又是谁呢? 原来是他在空间里听到外界动静变小后,便走了出来,一掌一个劈晕了打着盹的狱卒,还顺走了他们腰间挂着的所有钥匙。到了铁门这,果然派上了用场,也是他运气不错,试了三把就找到了正确的钥匙。 林一诺微微一笑,抓着他的腰往上一托,带着他一起飞岩走壁,避开了两支巡逻队后,来到林汉三的藏身之处。 “布谷。” 发出一声约定的信号,林汉三听到声音当即走了出来,借着月色见到了两人快速飘过的身影,紧随其后。 睡梦中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忽然睁开眼睛,手一捞提起重剑,推开窗户朗声道:“苏,你是想要不告而别吗?” 苏木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下墙,还好林一诺眼明手快拉住了他。 既然被发现了行踪,三人索性不再遮掩,全速往古堡外疾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从窗口纵身而下,朝着苏木追了过去,随着他刚才的那一声,守夜的亲卫们早就捧起火把围了过来。 除了带刀的两队,还有一队都是神箭手,配着弓箭,正要弯弓搭箭时,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喝止了:“不要伤他。” 既然不能放箭,那要留下三人就不太容易了。 “小公爷,你们先走,我来断后。”林汉三一看形势不对,立刻不走了,转身迎向众人,主要是缠住最前面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刀剑相击的声音立刻响起。 林一诺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苏木对上拿着陨石重剑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是很吃亏的,所以他要先把苏木带离古堡。 “小木,你先往城外走,我帮一下林汉三。” 带着苏木跳出了古堡的城墙后,林一诺取出腰间的玉箫,吹奏了起来。 苏木知道有陨石的压制,自己留下的时间越久就越可能变成两人的累赘,还不如自己先跑,当下只顾全速往城外去。 萧声响起,直钻人的心底,没什么内力支撑的众亲卫马上就顶不住了,在萧声下东倒西歪,动作迟缓,并露出怪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见此顿感不妙,只可惜他手头没有趁手的破解之法。 林汉三趁此机会施展轻功往外围墙外突围,很快就和林一诺汇合到一处。 林一诺收起箫,带着林汉三突破包围,剎那间就朝苏木从容追去。 “立刻封锁所有的海岸线!”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眼看追不上三人了,立刻下了道新的命令。 “是!” 城市的夜空中忽然响起了连绵不绝的马蹄声。 人们在睡梦中被吵醒,还以为有军队打进来,慌得想要逃时才发现这些都是领主大人的军队,也不知道半夜三更的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里斯本城西二十里的海岸边,林一诺、苏木、林汉三等三人正摸黑前行。在右前方两公里外的海洋中,他们见到了两艘熟悉的体势巍峨的海鹘船。 林汉三累得半死,解下的上衣搭在肩头,露出了身上的几处伤口以及一身精壮的肌肉,一边跟在两位爷的后头,一边感叹道:“这群西獠一天比一天难对付,多谢小公爷搭救,要不然我老三肯定栽在那里了。” 林一诺跟苏木并肩疾行着,闻言道:“你是我的人,我怎么会放任不管?” 林汉三一脸感动道:“小公爷,我老三这条命早就卖给你了。” 林一诺淡淡道:“那你就留着有用之躯好好为我效力吧。” 林汉三高声道:“是!” 苏木痛快地在海边奔跑,笑道:“我好久都没有这么痛快地跑过了,今天忽然深刻理解了‘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这句话。” 林一诺凝目望向他道:“我今天见你身上受了不少伤,那地牢里还有你的血,没事吧?” 苏木答道:“没事,多亏了挨这一顿揍,我才能跑出来。” 接着他又道:“我们要快一点,后面马蹄声好多,他们追过来了。” “嗯。” “前方何人?”海上忽然传来了声音。 正是林明武和林广义等人乘着夜色划着四艘舢板在往岸边来。 也是林明武运气好,随便朝着海岸边跑了一个方向,刚好就找对了,上船告知了林一诺和苏木的下落,众人商量后本打算今夜子时入城去找他们的,可巧就遇上了。 林汉三激动地又跳又喊:“是我们!我和小公爷、苏爵爷,我们三个!” “啊,太好了!小公爷、苏爵爷,你们等着,我们马上来接你们!” 也就是这个时候,身后越来越亮,马蹄的震动声越来越响。 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派出来的人追过来了。 眼看着他们纵马朝着海岸冲了过来,苏木怪叫一声直接扑进了海里:“林三,还等什么啊,跟他们纠缠在一起,纵是赢了也耽误时间,我们游过去!” 林一诺本已握紧了刀,见苏木扑进了海里,当下也笑着追了过去:“好。” 林汉三同样是海边长大的,无惧大海,紧随两人之后。 追过来的众人举着火把眼睁睁地看着三个人在海中爬上了舢板调头往大船划去。 这时他们若是要追,直接从海边渔村拖出渔船就可以。但一来他们其实对东方人心里也怵,二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又不在他们这队,没人监管的状态下,小命显然比功劳重要多了。 …… …… 林一诺和苏木上了大船后,两艘大船均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红袖和青衣以及那个从美洲带过来的印第安小子一起捧着干爽衣服迎了上来。 林一诺和苏木两人进了船舱在三人伺候下换上新衣,接着坐堂医郑云龙及其徒弟走了过来,行礼后给两人请平安脉。 跟主子失联了半年,他们所有人都丢了主心骨,惶惶不安,直到此时此刻才安下心来。 红袖哭着扑倒在林一诺膝头:“郎君,担心死我了,你还好吧?” 林一诺伸手托了她一把:“我没事。” 接着又对着外头的人道:“大家都各司其职,我们连夜启航。” 众人大声回:“是,小公爷!” 另一艘船上的人坐上舢板陆续回到自己的船,很快,两首船就向着南方航行起来。 林一诺和苏木两人来到二楼船舱,苏木闻着湿湿黏黏的海风,笑着道:“我的娘,总算是自由了。” 林一诺忽然一把将他抱住,久久不语。 半年未见,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苏木手足无措地站了会,才回抱住他,轻声道:“我没事。” 半晌后,林一诺才松开他,说道:“跟我说说这半年来的事吧。” 苏木耸肩道:“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就是被安东尼那西獠发现了我的蓝血和怕陨石的秘密呗。哦,他叫陨石做神石。” 林一诺望着他问道:“他有没有一直为难你?你是不是吃了很多苦?” 苏木搔了搔头,这该怎么说呢?还是不细说了吧。 他仰头望着海上的明月,深吸了一口气道:“还好,初时被放了几次血,大概是拿去炼什么长生不老药了吧,发现没效果了也就不折腾我了。就是一直被陨石压制着,脑袋很痛,今天下午狠狠睡了一觉,还是没完全恢复,到现在还是胀胀的。” 林一诺走到他身后,伸出手解开了他头上胡乱绑着的发绳,以食指和中指分别按在他两边的太阳穴上,轻轻道:“让我帮你按一下。” 他的按压中带着些微的内力,按一会,又以手指梳理一会他的头皮,顿时令人松快了起来。 苏木不由舒服地闭上了眼,安心享受这一刻的宁静。 好一会儿后,苏木才道:“够了够了,再按下去头皮要着火了。” 林一诺这才收了手,问他:“不进空间吗?” 苏木趴在栏杆上看着黑暗中一望无际的海面,露出一丝笑意道:“哎,空间再大,也不过是个是小世界,今夜我想睡在船舱里。” 林一诺柔声道:“好,由你。” 至于在空间里待着的林念祖等人,此时此刻当然早就被忘在不知道哪个犄角嘎达了。 林一诺倒是想起另一件事:“对了,你今天进空间后没到处看看吗?空间又升级过一次,我大概测量了一下,现在差不多已有近百平方公里了,委实不算小。” 苏木讶道:“还有这事?” 他想起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屡次拿他的血滴在他的那块陨石上吸收的场景,倒也了然了。 “那个西獠果然是跟以前的你一样,现在还是离不开陨石的阶段。现在他把陨石块做成了戒指戴在手上。” 林一诺一对虎目闪起冷酷的杀机,缓缓道:“没有宰了那小子,真是遗憾。” 苏木搭着他的肩膀道:“林少,别小瞧了那小子。他身高九尺,力大无穷,手中一把镶嵌着陨石的重剑有百来斤,在他手里却轻若无物,且里斯本是他的大本营,有他的军队,又不是江湖一对一的决斗,可不好杀。” 林一诺看他一眼道:“你怎知他那把剑多重?遇到那把剑,你的实力会骤然下降,你那时的状态面对正常的重量也会感觉重若千钧吧?” 苏木叹道:“有一次春猎时,林广义来救我,我让他把重剑拿走,结果他居然第一下没有提动,运起内力后才勉强提着。那时我就知道这是把分量不轻的重剑。” 林一诺沉思了片刻,道:“这次对上这个西獠,我们低估了他,吃了不少亏,以后万万不能小瞧任何一条地头蛇了。” 苏木道:“那西獠可不只是地头蛇这么简单。这半年来,我看他打了两次仗,都是稳赢,实在可算是条猛龙啊。我们在他手里吃了点亏,也不算太丢脸,说到底,这不是我们的主场。” 当夜两人抵足而眠,一直聊到困得睁不开眼睛了才睡过去。 翌日太阳穿过窗户照到船舱内时,林一诺才醒过来,听着外面的海浪声,看着身边躺着的人,微微一笑。 等苏木睁开眼睛时,耳里传来外头挥刀的破空之声,有令人胆寒的气势。他翻身起床,推开船舱的门,往声音来源的甲板处走去,果见一袭劲装的林一诺正在练刀。 见到他来了,林一诺收刀回鞘,气定神闲道:“你醒了?怎么样,饿了吗?今日我做了好几样你爱吃的早点。” 苏木道:“哈,果然有你在,才有口福。” 又道:“你的刀法进步不小啊,现在挥刀都有破空声了,这若是对敌之时,便只是刀气就能要人小命了。” 林一诺道:“经历这一遭后,我发现自己还不够强,片刻不敢懈怠,刀法又怎能不精进?你先去洗漱,我去给你把早点再热一热。” 苏木点头道:“好,我今天啊,要好好吃一顿。天天吃面包牛奶的,我人都要变成面包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巡游空间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骑着马眺望着远处的海平面,脸色冷峻。 两艘海鹘船早已经连影子都看不见了。昨夜追到这里就放弃了的亲卫们此时单膝跪地,一声都不敢吭。 是时候发展海军了,作为港口城市,怎么能连一只像样的海军都没有?这些年,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主要的目标都放在骑兵和步兵上,作战的对象都是西哥特王国内的贵族们。 但现在,他忽然意识到,往外拓展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他有一只强大的海军。 过了很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才一转马头,冷冷道:“回城。” 亲卫长轻呼了口气,道:“是!” 手一挥,众骑兵跟在后头往后走。 …… …… 两首船已穿过了直布罗陀海峡,进入了地中海,此时正向着西西里岛驶去。 苏木坐在甲板上吹着海风,吃着瓜,不时望向画室的方向。 林一诺注意到他的目光,淡淡道:“看什么呢?” 苏木一手撑着栏杆,一手吃瓜,笑道:“这样的日子恍如隔世。” 林一诺嘴角一挑:“谁让你把我关进空间的?若当时你不这般自作主张,我自然能把你带走。” 苏木昨夜已经就这个问题跟他争论了半天了,没争出个输赢,现在也懒得继续争了,遂转了话题:“林三,你现在画的是什么?” 林一诺回道:“里斯本的地图。” 苏木耸肩道:“这么远的地方,难道我们还会再来第二次。” 林一诺道:“无论来与不来,不妨碍我画下这里的地图。” 苏木吃完了瓜,起身走到窗口边,取了水随意洗了洗手,然后干脆趴在窗口,对林一诺道:“我们真的不往北走了吗?北方还有法兰克等地没去见识呢。” 林一诺道:“相比这些地方,难道你不觉得有着很多古文明的埃及更有趣吗?” 苏木手一撑,从窗口跳进了画室,往边上的席子上一坐,斜靠着凭几道:“越靠近埃及,我就越心慌,哎,我现在都有些杯弓蛇影了。” 林一诺放下笔,抬头看了看他道:“只要你别再把我送进空间,有我在,自然会保护你。” 苏木笑嘻嘻道:“我还以为要关你一辈子,没想到居然还让林少你研究出了离开的法子。哎,那阵法还能用几次呢?” 林一诺道:“什么时候能量用完,就什么时候不能用吧。未来有你在,这东西也不必浪费。” 苏木又好奇道:“你是怎么想出这些法子的?” 林一诺取了一碟猫耳朵在他身边坐下,往他嘴里喂了一个,才道:“说了你也听不懂,何必多问。” 苏木直接往后一躺道:“也对,那我就不问了。” 林一诺转身拉他:“来,一起跟我把这碟猫耳朵吃了,一会我们进空间吧。” 苏木摆摆手道:“我现在不是很想进空间,也不是很想吃这些。” 林一诺不解道:“这可不像是你,怎么了?” 苏木将手掌放在额头上,略感头痛道:“我就是觉得有点对不住林念祖他们,所以不太想面对。”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如果你不想暴露空间的秘密,那么让他们一辈子待在里面也没有什么,到时候把他们的家人也带进去便是了。” 苏木吁出一口闷气,双目迷茫地道:“他们都是你的人,你觉得他们可信的话,我就把他们放出来好了。” 林一诺单手托着脸,斜睨着眼睛看着苏木,淡淡道:“不必烦了,这事很好解决。” 苏木闻言看向他,说道:“林少有什么办法?” 林一诺道:“就是之前与你说过的那方法一样,上岸后,我们找一处地势险峻处放他们出来便是。” 苏木道:“这么简单粗暴吗?那他们肯定要问,明明之前还在里斯本,怎么会眨眼出现在千里之外?” 林一诺道:“这个问题你现在才想不觉得太晚了吗?当初你把他们都收入空间的时候,难道不是一秒转换空间?” 苏木道:“当时是情况紧急,我没办法啊。” 林一诺洒然道:“所以喽,现在也也一样。空间的神秘之处太多,越想不露马脚越容易暴露,还不如什么都不解释,任他们自我攻略。” 苏木想了想,说道:“好吧,我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那走吧,我们现在就去空间里挑个地方,设一些机关阵法,把他们带过去,然后我就直接将他们转移到外界。” 林一诺欣然同意。 下一刻,两人便都出现在空间里。 苏木望着眼前的这片竹林,搭着林一诺的肩感叹道:“林三,你的效率是真高,这么快就弄出了假山和竹林阵法,你知道我之前是怎么走出这里的吗?” 林一诺看了他一眼:“洗耳恭听。” 苏木老脸微红道:“我是直接把所有假山和竹子都用空间之力抬起来,才走出去滴。” 林一诺闻言一阵愕然,随即哈哈大笑。 苏木恼羞成怒地勾住他的脖子,跟他打闹道:“还笑?不许笑!现在快带本少破一破这阵,我总不能次次在这里迷路。” 林一诺告饶道:“好好好,马上就教苏少破阵。” 花了近一个时辰将几种破阵之法告知苏木后,两人才走出了竹林。 林一诺问他:“现在,你学会了吗?” 苏木摸了摸鼻子,回头看看竹林,不确定道:“大概吧。” 林一诺失笑道:“真有你的。” 苏木却从容道:“怕什么,大不了每次都跟你同进同出,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说到这,他一拍大腿道:“哎,我怎么才想到呢?白白在竹林里耗了那么久。走走走,不管这里了,我要先去巡查我的空间了。” 他先去的地方就是围绕着别墅小院的农田和树林,看自己在美洲时种下的这些长势喜人,心情顿时美滋滋的。 当然,除了农作物和他移植的各类树木外,连杂草杂花也是一样长势惊人。 苏木走进田里,随手摘下了一个成熟的番茄,往自己的衣服上随意一擦,递给林一诺道:“要不要来一个?” 林一诺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两人一边吃着番茄,一边看着这片农田。 苏木道:“这里都是林念祖他们打理的吗?这么大片农田,难为他们了。” 虽然从效果上来看,林念祖他们大概率就是偶尔浇浇水,让他们除草都分不清哪些是草哪些是菜。基本属于让粗耕粗收,让田里的农作物野生野长。 但好在土壤够肥沃,即便没有腐粪之类的额外养料供给,且还有野草疯狂生长挤压着它们的生存空间,倒也不影响这些美洲来的高产农作物的收成。 苏木吃完番茄后,调动空间之力,在田里一阵忙碌,把杂草、杂花一顿处理,农田才终于显露出被精心打理的模样来。 在他忙的这段时间里,林一诺早就已经回到小院,惬意地煮茶弄箫了。 “林三,出来,农田我都处理好了,现在带我去马场看看。”苏木来到院子外喊了林一诺一声,后者慢悠悠地踱步出来,连两个小家伙都跑得比他快。 “大哥哥!” “苏哥哥!” 苏木笑着对两个小家伙道:“你们要一起去吗?一起也行。” 两个小家伙当然是疯狂点头。 苏木便一肩扛着一个,豪迈道:“走!” 林一诺在后头瞧着失笑摇头,将手指放入嘴里呼啸了一声,天空中很快就划过来一片阴影,紧接着巨雕飞了过来。 伊尔文顿时指着它喊:“飞!飞!飞!” 林一诺从苏木的肩上将他接来过了,笑道:“行,带你飞一次。” 说完便抱着他,坐上了巨雕的宽阔的后背。 苏木讶然道:“你什么时候驯服的这只雕?嘿,雕兄,你居然愿意被人骑?” 巨雕一扇翅膀,都不搭理他,直接飞了起来。 苏木在底下拔腿狂追,风在耳畔划过,奏响动人的乐章。莉薇娅坐在他的肩上,紧紧抱着他的脑袋,笑得“咯咯”出声。 这样快活的事情,两个小家伙也不容易遇到。 很快,四人一雕就出现在马场入口。此处守着门的是史邦俊,他见到苏木和林一诺同时出现,顿时兴奋地迎上前:“小公爷、苏爵爷,你们来了?” 林一诺冲他点了点头。 苏木一拍他的肩膀,喜道:“你们把这片马场照料得真不错!过些日子我再弄些牧民来给你们打下手。” 史邦俊笑道:“那好的很,这里就是人手太缺。铁匠也需要一些,这些马掌都要上马蹄铁才好。” 苏木道:“嗯嗯,都会招来的。” 几个人随着史邦俊走进马场,里面正忙着的陈学文等人见了他们也纷纷过来,陪着一起巡视了一遍马场。 看着这里草肥水美,欣欣向荣的模样,五个人的脸上不免露出得色。 “真的很不错。” 苏木打了个呼啸,骑着追风痛快地跑了一圈。 追风跟半年前想比又神俊了不少,之前就已经是难得一见的马王了,如今在空间里养着,更是膘肥体壮,一跃快有一丈高。 苏木来到近前,将莉薇娅也拉上了马,安坐于自己身前,对着林三一挑眉道:“走,我们继续去别的地方看看。” 林一诺随意挑了匹马,带着伊尔文坐着,跟苏木两个人你追我赶地跑出了马场,开始巡游整片空间。 追风日行千里,在空间里从南跑到北,跑一个来回完全不成问题。若不是两个小家伙在马上颠簸不起,两人可以跑一天。 当夜一行人在院子里搞起了篝火晚会,踏歌、饮酒,分外快活。 喝得醉醺醺的林一诺非要拉着苏木上顶楼看他的望远镜杰作,苏木被他拖了上楼,醉眼朦胧地也瞧不出什么名堂。 “明日再看,现在黑咕隆咚的,让我看什么?” 苏木要下楼回房睡觉,林一诺不许,一定要他陪着看星星。 苏木头疼道:“林三,你清醒一点,这里哪来的星星?” 林一诺直直地望着他的眼睛道:“这不是星星吗?” 苏木一把推开他:“我可不赔你发酒疯了。” 林一诺不让他走,两个人顿时你推我攘地挤做一团,最后到底是没能下阁楼,直接就在阁楼的地板上睡了一夜。 翌日,是饱食美食的一天。 林一诺做了番茄牛腩、土豆炖牛肉、黄金玉米烙、香烤红薯,把苏木好吃得差点连舌头都要吞了。 “这些东西在你手里做出来真是美味,你老实说,做过几次了?这半年来吃了不少吧?” 林一诺笑笑没有说话。 这样的日子特别轻松,若不是苏木听到红袖在外界喊他们,他可真不想出去。 两人回到外界时,天已快入夜。 下了一楼船舱,林一诺问红袖道:“怎么了,何事找我?” 红袖回道:“郎君,你看,前面有座岛,我们要不要上岛修整一下?补充些淡水和鲜果?” 林一诺目光穿过窗户,果然见到了一座显得越来越大的岛屿。 夕阳的余晖将整座岛照得黄橙橙的,也照得纤毫毕现,岛上的花草树木尽皆落在两人超凡的眼里。 林一诺思考了一会,说道:“这是西西里岛。” “西西里岛?” 林一诺对红袖道:“你通知下去,我们可以在西西里岛靠岸登陆。在海上漂了好几天,大家也累了。” 红袖笑道:“好,我这就去。” 到了夜晚近子时,两艘船靠岸,众人登上了西西里岛。 天虽然已全黑了,但月亮早就从海上升起,像银练一样铺满大地。众人在海滩上燃起篝火,煮酒论道,苏木则和林一诺观察着这里的山脉。 苏木凑到他耳边道:“我们就在这里把林念祖几个放出来吗?” 林一诺摇头道:“那马场怎么办?你去照顾,还是我去照顾?我的意思是回到大唐鄮县之前,都不必让他们出来了。” 苏木叹了口气:“我就怕拖得越晚,越容易穿帮,毕竟红袖姐他们现在都以为林念祖等人都陨落在安东尼的古堡里了呢。” 林一诺不以为意道:“不必过分在意。”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狭路相逢 吃完烧烤,苏木问:“晚上大家住哪?” 众人互相看了看,林广义道:“还是住船上吧。” 一个刀客问:“还要睡船上吗?不在这里搭个营地?” 林广义说道:“船舱里的床不比临时搭出来的帐篷舒服吗?现在靠在岸边,也没有什么风浪。我是要睡船上的,你们随意。” 青衣问林一诺:“郎君,你呢?” 林一诺咬着手里的水果淡淡道:“在船舱呗。” 青衣说道:“那我也是一样睡船上。” 最终大家都决定回船上过夜,毕竟船舱其实也不算简陋,想必临时搭出来的营地,那肯定船舱更舒服便捷。 第二天,苏木和林一诺坐在空间里的别墅里吃着早餐时,前者忽然神情一凝,小笼包塞在嘴里都忘了吃。 林一诺奇怪道:“怎么了,有什么情况发生吗?” 苏木三两口把嘴里的小笼包吃了,立马站起来道:“外面打起来了,我听到了夷语和打斗声,绝对不是我们自己人在拆招。” 林一诺不慌不忙地吃完手里的点心,擦了擦手道:“那我们就出去看看。” 苏木拉上他的手,下一瞬,两人回到了外界,走到栏杆出往下望去,船上冲上来不少高鼻深目的夷人正与林广义等人兵戎相见。从场面上看,这群外来者根本不是己方的对手。 林一诺和苏木便也不急了,林一诺取了自己的刀,苏木则空手上前,下了船舱后,马上加入了战局。 有他们两个绝顶武力的加入,这场战斗很快就摧枯拉朽般结束了。 当场丧命的五个夷人被林阀的人直接丢下了船,剩下的人则被麻绳捆得结结实实,像葫芦一样串在一起,赶在甲板上。 林一诺看了林广义一眼,后者当即上前踢了看起来最强壮的夷人俘虏一脚:“你们是谁?为什么来偷袭我们?” “叽里哇啦……”对面一通鸟语,众人完全听不懂。 苏木转头对林一诺摊手道:“白白学了那么久的鸟语,这岛上的鸟语跟里斯本那边的鸟语不一样。我听不懂,林三,你听得懂吗?” 林一诺负手道:“他们说的是希腊语。” 苏木奇怪道:“这些是希腊人吗?这岛属于希腊?你能跟他们交流吗?” 林一诺耸肩道:“我只会一点点古希腊文,想要交流还勉强了点。不就是一群俘虏吗?弄不清楚就算了,全抓起来当奴隶便是。” 苏木摇头道:“算了,语言不通,用起来也不称手。” 林一诺失笑:“对奴隶来说,棍棒就是语言,要交流什么?不过你不喜便算了,我们让他们的家里用金子来赎人。” 苏木道:“也好,就这么办。一大早就想着来打劫我们,活该被打。” 林一诺抛给林广义一个里斯本那流通的金币,说道:“放一个看起来最机灵的夷人下船,告诉他用金子来赎人。” 林广义当即拿着金币跟那群俘虏比划了两下,很快,那群人就弄懂了他的意思,有些人面露喜色,有些人则一脸灰败。 被挑中去送信的那个夷人一得自由就像丧家之犬一样夹着尾巴逃远了,苏木看着他消失的背影怀疑道:“他理解了我们的意思吗?会不会直接跑走不管剩下的人了?”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就算直接跑走了,我们也不过就是损失一个俘虏罢了,无关紧要。” 苏木笑道:“也是。” 顿了顿又道:“这群不长眼的夷人恐怕榨不出什么油来,瞧他们这些磕碜的兵器,怕都是穷光蛋啊。” 林一诺道:“也没指望从这群人身上得到多少好处。” 接着对着林广义道:“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我想下船走走,打个猎。” 林广义抱拳道:“是,小公爷放心,我一定办妥此事。” 红袖忙去了储物舱给林一诺取出了专用弓和一桶箭,递给他道:“郎君,可能让我和青衣跟着?” 林一诺接过弓淡淡道:“你们就不必跟着了,想去哪玩就去哪玩吧。注意点不要落单,这岛上看起来住了不少人。” 红袖点头道:“郎君请放心,我会小心的。” 处理好这件事,苏木和林一诺带上两个刀客两个老兵就下船进山打猎去了。红袖则带着另外几个人在岛上找着干净的淡水资源和可以吃的新鲜野果野菜。 到下午的时候,果然又来了一群夷人。这次双方没有再爆发冲突,这群夷人也知道了这两艘海上宫殿里住的人都不好惹了,乖乖交了金币把人都赎回去了。 金币多的,就赎得顺利些,金币或金饰少的,林广义就对手下使了个颜色,打了夷人一顿才放走。 林广义也不太在乎对方拿了多少金币过来赎人。反正他们既不想要俘虏,也不想造太多杀孽,敲一笔金币后,就都放了。 因为林一诺已经把这件事全权交付给了林广义,所以等林一诺等人拖着猎物打猎回来时,这群俘虏都被放光了,便是早上扔在沙滩上的几具夷人尸首也被他们搬了回去。 众人留下几个身手好、水性更好的人看管两条船,其余的人都往岛上人烟处走去。 离海岸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小城镇,林一诺和苏木等一群东方面孔的出现,在这里小小地引起了一阵骚动。 虽然语言不通,倒也没有爆发什么冲突。通过以物易物的原始贸易方式,众人都或多或少换取了一些当地的事物。 苏木和林一诺倒是没跟这里的人做什么交易,主要是这群人拿出来的东西都入不了两人的眼。 苏木感叹道:“这岛上的人物资挺贫乏的啊,瞧他们拿出来交换的这些东西,比里斯本的差多了。” 林一诺道:“你注意到没有,这里的人手上的老茧都很厚,是常年拿着兵器的模样呢。” 苏木听他说了才注意观察了一下,发现还真的是,不由道:“这里还驻扎了军队不成?” 林一诺道:“不,他们不是军人,他们是盗贼,我猜大概率还是海盗之类。” 苏木环目扫了一下:“你一说,更像那么回事了。就看他们敢不敢跟我们掀桌子动手了。” 林一诺自信道:“他们不敢——至少这一片的不敢。我刚刚看到一个早上被我们俘虏的夷人在街角探头探脑的经过,想必我们的实力已经经由他们的口告知这些人了。” 苏木遗憾道:“若是他们敢来动手抢,我们倒可以反抢一波。现在嘛,只好算了,主动抢人,我还做不出来。” 林一诺闻言哈哈一笑。 在这座岛修整了两天,换好了清水和新鲜的菜蔬后,众人就启航了。 下一站要去的地方就是埃及。 …… …… 苏木躺在贵妃椅上看着林一诺画的地图,问道:“地中海直通红海吗?” 林一诺抛给他一个水果,自己也咬了一口道:“现在是不通的,一千年后应该会。” 苏木无语道:“现在不通,那么我们怎么办?去完埃及再原路返回,绕过好望角回大唐吗?” 林一诺道:“三个选项。第一个就是你说的那种;第二个是我们在埃及当地雇人用滚木把船从陆地上移到红海;第三个嘛,就是你把两艘船收进空间里,然后我们俩走到红海后,你再把船移出来。” 苏木愕然道:“你怎么会想到让我把船收进空间里去?那岂不是暴露了我的秘密?” 林一诺笑道:“你还没去过之前你填起来的那片海吧?上次空间扩大了,那片海也扩大了,而且那片海岸变得很诡异,鬼打墙的地方特别多。你挑一个黑夜把两艘船移入空间,船上的人根本不会发现端倪,因为他们可能根本就没办法靠岸。” 苏木还是摇头道:“这只是你的推测,还是不要冒这个险了,我可不想太多人知道我的空间秘密。” 林一诺无所谓道:“随你。” …… …… 车马交杂的声音从楼下传来,苏木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才坐起身来。 林一诺早就已经起了,正立在窗口远眺外面的街面。 苏木来到林一诺的身旁,同他一起望着外面。 这里已经是埃及的地界了,两人带着八个刀客和四个老兵再加青衣和红袖,一行十六人,进入开罗城,靠着瓷器和丝绸拜见了当地的法老,向他们表达了来自大唐的友谊。 苏木和林一诺这次并没有想要做生意敛财的心思,来这里,更多是的为了心中的好奇。 其实对苏木而言,除了好奇之外还有许多的担忧。 因此最近苏木连空间都不怎么进了,晚上就睡在当地的旅店里,仿佛完全融入了这个城市中。 此时看着干燥的大地,苏木扯了扯衣襟,叹了口气道:“这里的鬼天气真热。” 林一诺道:“确实是热。” 苏木双手撑在窗户上,说道:“今天我们去探一探金字塔吗?” 林一诺淡淡道:“我都可以,看你怎么想了。” 苏木转头看了他一眼道:“哎,不知道怎么的,我心里有点慌慌的,总觉得会事发生。” 林一诺笑道:“既然这样,那就不去了,权当我们来这里长一长见识。至于探险什么的,也不是那么要紧,心情最重要。” 苏木单手搭着他的肩膀,长出了一口气道:“来都来了,当然还是要好好看一看了。” 顿了顿,问道:“之前一直都没有问你,那些符文研究的怎么样了?” 林一诺回道:“我早就跟你说过,符文肯定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陨石一样。 苏木又道:“我们还要贴布告找陨石吗?” 林一诺道:“为什么不?这东西其实还是蛮有用处的不是吗?多来一些,多让我们吸收几次,说不准以后你的掌心空间就能进化出一个新的世界。” 苏木哑然失笑道:“你别想了,这世界有多大,我的掌心空间才多大,要进化新的世界,怕是痴人说梦。” 林一诺道:“其实便是现在这样,也挺好了。” 苏木拍了下他的肩膀,道:“哎,不说这些了,我们下楼吧,弄点吃点去,这里的食物虽然比不上你亲手做的,但来都来了,怎么都要好好感受一下的,否则就白来一趟了。” 林一诺当然没有二话,两人并肩下了楼。 红袖和青衣等人早就守在了外头,见他们下来了,当即围坐过来。 旅店里南来北往的人并不算少,只不过语言不通,众人也听不到什么趣味。这座城市不算小,虽然比不上长安,但比之里斯本倒也没有太大差距。 苏木等人分为三桌,要了当地的特色菜肴,开始了新的一天。 正要上菜的当口,外头忽然来了一阵飞扬的马蹄声。 旅店门口响起了一阵嘈杂声,显然又是有新的豪客来了。 苏木只觉得声音有些熟悉,心头莫名一跳,再抬头时,竟然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两支人马面面相觑了一会,有亲卫直接提刀站在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身前,对着苏木等人怒目相视。 林广义等人亦是第一时间绷紧了身体,处于一种随时应战的状态。 倒是林一诺和苏木两个人仍是一副悠闲的模样。 还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先开的口:“苏,看来我们真的很有缘分,在异国他乡居然也能遇上。” 苏木没有回答他,倒是林一诺先说话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见到我们难道你还觉得开心吗?我以为你要担心才是。在里斯本你有军队和数不尽的亲卫,但是在这里,你又带了多少人马呢?”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面色从容道:“林,我不会惧怕任何挑战,若是想取我的性命,你们只管来试试。” 苏木瞧了一眼他手中的重剑,耸肩道:“算了,我们还是息战吧,都是客场,何必打打杀杀呢,大家坐下来好好说说话也是可以的嘛。你说对不对?安东尼。”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笑道:“不错,苏,你该知道我并不想与你为敌的,即便你杀了我那么多亲卫,我也没有对你怎么样。” 这倒是实话。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域外乱世 在遇到苏木之前,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并没有想在此处落脚。 这块古埃及的土地目前属于拜占庭帝国,基督教在这里有着合法的地位,罗马帝国教会在埃及是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而西哥特王国的国教也是基督教,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地盘上的子民自然也是信奉基督教。 当然,在他的地盘上,他是不允许教会和牧师的力量凌驾在他的统治之上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是个喜欢独裁的领主,在他的领地下,他不允许出现第二支武装势力。 但因为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本身也信奉基督教,到了此地后,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来跟当地的教会接触了。 他原先只打算在这里解决一餐饭,住还是要住在教堂的,但现在巧遇苏木,显然改变了他的计划。 反正他来这里是为了追寻神秘符文和神石的秘密,而苏木身上的秘密也与此紧密相连,跟苏木住一个旅店里,显然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能在这里遇到对方,绝不不止是巧合这么简单。对方来此的目的,肯定跟他一样,关于这一点,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深信不疑。 双方各自盘踞旅馆大堂的一侧,心不在焉地用着餐。 蓦地外面又是一阵混乱,尖叫声四起,有不少行人避进店里。原来外头竟是有两派人马在沿街追逐厮杀,血肉飞溅,刀来剑往。 众人将目光投向外头,兴致盎然地围观着这一幕打斗。 苏木低声对林一诺道:“这里的治安很差啊,我们来这里的日子感觉天天都遇到这种恶斗,怎么当地的官员竟不管吗?” 林一诺尚未回答,倒是一直留心着他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先说了:“这有什么奇怪,不过是拜占庭帝国对此地的统治走向了穷途末路罢了。” 林一诺奇怪地看了对方一眼,道:“你竟然听得懂我们的汉语?”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面露得色道:“你们可以学我们的语言,我当然也可以学你们的语言,这很难吗?” 苏木又把话题拉回来:“这里的人整天乱斗,还有规矩王法吗?” 林一诺不以为意道:“很显然早就没有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道:“你们远在东方,不知道这里的关系,我来解释给你们听。” 苏木看了他一眼,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精神一震,说道:“这里被罗马帝国占领了几百年了,自从罗马帝国一分为二后,东罗马帝国又称为拜占庭帝国,埃及就在拜占庭帝国的统治下。 此地对于君士坦丁堡而言是极为重要的经济粮仓,因此不仅负担着繁重的赋税,连当地的工商业也全都被拜占庭帝国官方垄断控制。 与其说是领土,不如说是盘剥地。内忧外患本就使得拜占庭帝国苟延残喘,现如今,在这块土地上到处都是埃及人的起义,拜占庭帝国对这里的统治已然风雨飘摇。 乱世嘛,自然没什么王法可言。 所以,苏,我们或许能在这里抱团合作,以对抗当地势力,如何?我想大家来此地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 苏木跟林一诺交换了一个眼神,捏着杯子淡笑道:“我不喜欢与虎谋皮,我们还是桥归桥、路归路的好。”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听到他这么说也不以为忤,还待再说,林一诺已经站了起来,对苏木道:“我们走吧,这里太吵了。” 苏木从善如流道:“好。” 一行人相继出了旅店,对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行人视而不见。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望着苏木的背影,摸了摸自己的剑,脸色复杂。 这群东方人的单兵实力比他手下强,但他胜在有人数优势,所以双方倒是可以勉强维持一个平衡。 不过,他其实也没想跟苏木的关系弄得那么僵硬,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仰头饮尽了杯中酒,觉得嘴里有一点点的苦涩。 …… …… 苏木跟林一诺并肩走在街头,前者道:“这个西獠应该是为了陨石和符文来的。” 林一诺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这些?” 苏木说道:“说是从罗马教会拿到的资料,这家伙也挺能折腾,而且对陨石了解的不少。有他在,我们没办法大张旗鼓地发布告求取陨石了。” 林一诺不大在乎地道:“那就随缘吧。” 顿了顿又道:“其实我很有把握暗杀他,他的亲卫们不足为惧。” 苏木正容道:“林三,你别小瞧这个西獠,他不简单的。你要对付他,绝对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何必呢。” 林一诺双目放出精光,说道:“高手的进步就在于不断挑战。出世以来,我还没有遇到几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呢,拿他来喂喂招,肯定能提升不少。” 苏木摇头道:“现在不是逞强斗狠的时候,我们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探险吗?就不要节外生枝了吧。” 林一诺失笑道:“苏少,你的武侠梦变灰了啊,现在不想着江湖了?” 苏木耸肩道:“人在哪里,哪里就是江湖。” 其实苏木不想跟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再起冲突的原因一方面当然是因为现在没必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明显是被对方压制的。光看着林一诺跟他打,有什么意思? …… …… 苏木和林一诺带着众人在街道上逛着。 这里的手工业挺发达的,并不逊色大唐多少。尤其是这里的玻璃生产业,显然已经做得很大了,建筑物上大面积的玻璃窗并不少见。 而在大唐,玻璃尚属于奢侈品。 苏木对林一诺道:“我想去买一些玻璃放空间,你觉得如何?” 林一诺道:“好啊,用陶瓷换吧,一个陶瓷能换下你想要的所有玻璃了。” 苏木笑着道:“对!这些西域商人拿着廉价的玻璃到我们大唐坑蒙拐骗,我们现在也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两人行动很快地用陶瓷换取了大量当地的钱币,然后苏木买了不少铜盘、石雕、神灯、金字塔模型等等各种特色工艺品,当然,买的最多的还是香料和香精。后两样,在大唐可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买完这些后,苏木又定制了一些玻璃,他是为了装饰空间里的窗户。 虽然他们在大唐已经有了自己的玻璃坊,但毕竟现在不在大唐啊。反正这里的玻璃也很便宜,花费一点苏木也不以为意。 用在大唐市场上最粗糙的瓷器就能换这里一堆的东西,这笔买卖并不亏。 在当下的埃及,拜占庭帝国垄断了重要的手工业,如棉纺织品、贵金属加工业、玻璃生产业、武器制造等等。像苏木采购的那些东西,基本都是官方经营。 在逛街的过程中,一行人又撞见了两次械斗,还波及了不少无辜行人。 乱世之中,法制崩坏,普通人真的很惨。 在占领埃及的数百年时间里,罗马帝国一直想要将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埃及。但埃及是个有着千年文明的古国,埃及法老文化在埃及人的心目中依然根深蒂固,无论是希腊文化还是罗马文化始终都没办法在埃及形成绝对优势。 拜占庭帝国越是强迫人们接受他的思想,就越被抵抗,其对埃及的严重的经济盘剥也造成了双方的对立。 …… …… 这之后的几天,苏木和林一诺很少外出。在旁人眼里,他们似乎一直在房里闭门不出,但事实上,两人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空间里。 因为弄来了玻璃,苏木就想着把所有的窗户纸都换了。 忙碌了两天搞定所有的窗户后,苏木看着大片的玻璃窗,开心极了。 林念祖等人见到这么大的玻璃窗也吓了一跳,这得价值几何啊! 他们偶尔也会疑惑苏木和林一诺的行踪,但好在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令他们自己遏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用林小六的话说就是:“主子的事情,我们大家就少管。” …… …… 躺在阁楼的席子上,看着头顶覆盖着的大片玻璃顶。 苏木感叹道:“林三,以后我们在这里隐居吧?感觉比外面的世界舒服多了。” 林一诺与他并排躺着,闻言淡淡道:“好啊,我没有意见。” 安静了好一会儿后,苏木望着头顶的云雾,说道:“准备工作现在都做好了,明天我们就去金字塔一探究竟吧?” 林一诺回道:“嗯,那就去吧。” 苏木伸手垫在脑后,道:“就我们俩去,其他人都留在客栈里。我听说金字塔内部很是凶险,除了机关之外,还有诅咒之类,还是别让他们去冒险了。这些事情,他们本来就毫不知情。” 林一诺赞同道:“可以,你决定就好。” 苏木转了个身,望着他道:“关于金字塔的资料,你看了多少?” 林一诺道:“没有,关于这方面我之前完全没有关注。” 苏木道:“可惜了,当初飞碟精灵里面可能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是身在宝山而不知珍惜啊。” 林一诺斜睨了他一眼道:“不知珍惜的难道不是只有你吗?我可誊抄了不少资料出来。” 苏木笑嘻嘻道:“我这不是以为你都记全了嘛。” 林一诺道:“几千年的文明积累呢,哪可能记全。” 苏木又仰躺着看天道:“如果能解开关于陨石符文的秘密,说不定还能打开当初我们小时候无意间打开的那个空间,里面还有很多能量石的,那到时候我们又能打开飞碟精灵了。” 林一诺道:“希望吧。” 正说着话,苏木耳朵里忽然传来了“咄咄”的敲门声。 他皱眉道:“这会有谁回来找我们吗?” 林一诺听不到外界的动静,不由问道:“怎么了?” 苏木说道:“有人在敲我们的房门,我们去看看。” 说完苏木就将手覆盖在林一诺的手上,拉着他一起出了空间,回到外界的房里。 苏木上前拉开门,门外站着的是青衣。 “有事吗?” 青衣看了一眼林一诺,才回道:“两位郎君,是我们跟当地一支人马打起来了。” 苏木和林一诺对视了一眼,后者问:“是怎么一回事?” 青衣说道:“是……是为了红袖。” 青衣没有细说,但两人大概也明白了,为了女人打起来,那还能有什么事呢? 林一诺道:“红袖自己的武功不弱,林广义等人更算得上是高手,便是打起来,我们也不会吃亏,你为何一副为难的模样?” 青衣低头道:“因为对方调戏红袖,我们气不过,下手有点重,打杀了对方几个人。他们暂时是退走了,但瞧这神色是回去搬援兵的模样,这家旅店的老板被吓住了,想要赶我们走。” 林一诺道:“但现在我们还在这里,所以是你们恐吓住了他,对吗?” 青衣的头越发低了:“是的。只是我怕还会惹出别的事来,所以来跟郎君先禀告一声,请两位郎君也有个准备。” 苏木问:“我们的人没吃亏吧?红袖姐没吃亏吧?” 青衣回道:“吃亏倒是没有吃亏,不过红袖觉得无颜见人,现关在房里不愿意出来。” 苏木了然道:“红袖姐毕竟是女子。” 林一诺又问:“这是对方的地盘,他们吃了亏,不会轻易善罢甘休,晚上大家都警醒些。” 青衣道:“好的。” 林一诺挥了挥手:“情况我已知道了,退下吧。” “是,郎君。”青衣弯腰倒退了出去。 苏木对林一诺调笑道:“哎,这算不算红颜祸水啊?” 林一诺挑了挑眉:“当然不算。” 苏木道:“我们怎么办,晚上不进空间了,就住这房里吗?” 林一诺洒然道:“便是在空间里,你不是也能听到外界动静吗?何必要留在这炎热的地方。” 空间里是四季如春,而此时的埃及天气却颇为炎热。 苏木于是道:“嗯,也对,晚上我留心着便是。那今晚我们一个屋睡,若有动静,也方面一起出来。” 林一诺自无不可:“好。”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入金字塔 当晚果然有人夜袭,些许虾兵蟹将,根本没用苏木和林一诺出手,林广义等人就把他们解决了。 刀剑相击之声在寂静的夜晚尤其清晰,直接砍倒了三个人后,来偷袭的队伍便崩溃了,一哄而散,消失在夜色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站在二楼窗前,静静望着底下发生的这一幕。 这些人的落荒而逃在他的意料之中。像这种游兵散将,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单人兵力再强跟真正的精锐军队也没法比。因为这种江湖门派,有的只是孤勇,一旦碰上硬仗,伤亡率稍高就会崩溃。 倒是那支东方人的队伍令他另眼相看,这群人,比之前跟他亲卫厮杀时更老辣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放下窗帘,回到自己的床上,不再关注外面的事了。 在三楼的苏木和林一诺也在同一时间收回了目光。 苏木耸肩道:“这群人太菜了,这种实力还敢来挑衅我们。” 林一诺淡淡道:“总有人看不清楚自身。” 苏木长长伸了个懒腰,叹道:“半夜被闹醒,真是晦气。走吧,林三,我们回去睡觉。” 林一诺伸手搭上他的肩膀,说道:“嗯。” 下一刻,两人便回到了空间竹林里。 林一诺带着苏木快速走出竹山阵,轻手轻脚地回到别墅内。看门的无毛犬听到动静,两只耳朵转了转,闻出了主人的气息,只咽呜了一声,仍蜷缩在自己的狗窝里,懒洋洋地没有出声。 走近屋内,苏木道:“被闹醒了一时也睡不着,林三,我们来弄点夜宵吃吃吧,怎么样?” 林一诺笑道:“好啊,你想吃什么?” 苏木摸了摸下巴,想了想道:“你随便弄一些吧,我也想不出来。” 林一诺来到厨房,从水缸里捞出一些基围虾,菜刀飞舞,动作洒然地做了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虾,然后又蒸了两只青蟹,提上一壶酒,对苏木道:“我们去阁楼就着夜色吃夜宵,如何?” 苏木笑着从他手中接过托盘,回道:“妙极。” 这个阁楼自从把顶上简陋的棕榈叶改成了瓦片和玻璃后,就特别有氛围,苏木和林一诺都很喜欢这里。 两人一边吃着虾和蟹,一边说着话。 “林三,你想家了吗?” 林一诺喝了一口酒,回道:“还好。你想家了?” 苏木斜靠着凭几,说道:“有一点点吧,就一点点。” 林一诺跟他碰了一下杯,说道:“那等探完此处金字塔的奥秘,我们就直接回大唐。” 苏木点点头,一饮而尽道:“好。” …… …… 这是一片荒漠,除了耸立在此处的几座巍峨的金字塔,其余什么都没有。 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大地,苏木和林一诺换了当地埃及人的服装,头上遮着布巾,倒也能挡一挡太阳。 苏木凑到林一诺的耳边小声道:“我们就这么光天化日之下挖盗洞进金字塔会不会太嚣张了点?” 林一诺失笑道:“晚上你怕鬼,白天又顾忌人,到底想要怎么样呢?” 苏木“嘿嘿”一笑,其实他心里确实有点紧张了。 他把手搭在林一诺的肩膀上,往后看了看,然后笑嘻嘻道:“我就是感觉身后好像有人缀着,你不觉得吗?” 林一诺摇了摇头说道:“并没有。” 苏木欣然道:“好吧,那说明我们是真的摆脱了安东尼那西獠了。” 林一诺道:“他的目标也是这里,但这里的金字塔这么多,他不一定会跟我们选中一样的。动手吧,苏少。” 苏木深吸了一口气,凝神从空间掏出两把铁锹,递给林一诺一把,说道:“你选个合适的盗洞。” 林一诺点了点脚下的地面,说道:“就这里吧。” 苏木怀疑地道:“你是认真找的吗?这能通道里面吗?”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错了就换一处再来呗。” 苏木:“……好吧,你赢了。” 两人一起动手,很快就感觉挖通了,露出一个黑沉沉的仅可通过一人的入口。两人对视一眼,苏木道:“居然被你选对了,我先进去。” 林一诺拉住了他,说道:“还是我打头阵吧,你怕黑又怕鬼……” 苏木慌忙捂住他的嘴:“能别提那个字吗?我们现在去的是装着法老干尸的墓室,你说这个话让我心都发毛了。” 林一诺笑道:“好,不说。” 说完从身上掏出了一颗夜明珠举着照明,猫着腰便进去了,苏木紧随其后跟上。 通道内狭窄崎岖,仅靠着林一诺手里那颗硕大的夜明珠发出一些莹莹的光芒,仅可照亮身周不足一米。 苏木一手拉着林一诺的腰带,一手在石壁上摸索着。 越往里走,体感越痛苦,里面既闷热又潮湿,且还十分狭窄,两人起初还能猫着腰走路,到后来就只能爬着走了。这个通过只能一个人通过,上下都只有一条路,两人只能不断往上爬。 也不知道爬了多久,苏木开口道:“这金字塔外面看着那么雄伟,里面的空间竟然如此狭小,差距也太大了。” 林一诺道:“这些金字塔都是由巨石切割堆砌而成,大约是为了维持它的稳固性,所以没留出太大的空间吧。” 苏木说道:“其实我挺意外的,你说千多年前,这些埃及人是怎么造出来的金字塔?他们当时最坚硬的工具也就是石器吧,用石器切割石器吗?又是怎么把巨石堆起来的?这是光堆人力就能堆出来的建筑吗?” 林一诺道:“嗯,这个问题这几天我也有想过,我觉得可能是堆沙法吧。当然还有一个可能,造这些的都是你的同族,这不就是我们来这里的原因吗?” 苏木叹了口气:“我都有点打退堂鼓了,这通道只有一个人可通过,若是遇上什么东西可怎么办。” 林一诺哂道:“你对自己没信心,起码也要对我有点信心,若遇到妖魔鬼怪,有我挡在你的面前,如何?” 苏木道:“哎,那倒也不必,遇到那种东西了,大不了我们就躲进空间里。” 林一诺随口道:“那你不怕那这些东西也一起收进了空间?” 苏木握着他腰带的手猛地一紧,喉咙发干道:“林少,别开这种玩笑哩。” 林一诺微微一笑,在夜明珠的荧光下,灿若美玉。 他回身拉住苏木的手,低声道:“别抓着我的腰带了,我怕会被你拉断。” 两人又爬了一阵,忽然前面一宽,目测能有个一米五左右的高度,又可以猫着腰走路了。 苏木不好意思地放开了林一诺的手,站停了看了看四周,说道:“这里好像画着一些壁画。” 林一诺将夜明珠靠近石壁,果然,上面画了不少的壁画,颜色仍很新鲜,经过千年的岁月都未曾褪色。 两个人仔细看了看画的内容,以及一些象形字。 半晌后,苏木问:“林三,这画的是什么?” 林一诺思索道:“一场祭祀活动。” 苏木“哦”了一声,说道:“祭祀活动没什么好看的,我们继续往前走吧。” 林一诺点头,正要向前,隧道里忽然传来了异样的声音。 苏木猛地睁大了眼睛,忍不住又抓紧了林一诺的手,靠近他低声道:“我好像听到了声音,你有听到吗?” 林一诺因为磅礴的内力,如今的听力也就略逊于苏木而已,此时当然也听到了。 他想了想,掏出了一个他们林阀的信号棒,拉开了引信,朝着下方声音的来源处丢了下去。 “嘭!” 信号弹划过的地方快速照亮了来路,两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却什么异样都没看到,连之前的声音都没有了。 苏木咽了咽口水道:“难道是我听错了?” 林一诺沉思了片刻,说道:“这次你走前面,我来垫后。” “好吧。”苏木点点,与林一诺换了个位置,两人继续往上走。 从这一段开始,壁画就连绵不绝。两个人为了研究壁画,走得很慢。 苏木奇怪道:“林三,我怎么感觉这些画都画得差不多呢?重复的壁画有意义吗?” 林一诺道:“并不是重复的,只不过画上记载的内容都是祭祀,所以你看起来重复罢了,实际上这是无数场的祭祀活动。” 苏木搞不懂画壁画人的想法,说道:“也不知道他们画这么多祭祀画做什么。” 林一诺道:“继续往上,总会找到答案的。” 又走了一阵,林一诺忽然拉住了苏木。 苏木紧张地抓紧了他的手,问道:“怎么了,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出现了吗?” 林一诺微微调了调呼吸,说道:“我刚刚好像摸到了一个机关。” 苏木忙凑上前,大头跟他挤做一团,果然在林一诺的右手处看到了一处明显与周围的巨石格格不入的小石块。 他大喜道:“真的是一个机关!” 正要伸手去按,被林一诺一把抓住:“等一等,里面是个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别随便按动机关。” “嘿,任凭你再聪明,难道还能猜出异国他乡千年之前的古人制作的机关有什么吗?去看了才知道了。”苏木暗暗叫了一声菩萨保佑,便朝着石块用力按去。 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下,一阵令人牙酸的“吱嘎”声响,在隧道狭长的空间里响起,分外刺耳。 苏木的耳朵各位灵敏,自然承受了更多。 好在这个过程并不长,很快,两人的右侧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通道,仍然是仅可通过一人的黑洞洞入口。 苏木舔了舔唇,说道:“这里面会有什么?” 林一诺取出一个小一些的夜明珠,往里用力一扔,在通过了二十余米后夜明珠骤然下坠,过了两秒后传来了清脆的落地之声。 林一诺道:“走吧,这条路看起来是安全的。” 苏木踌躇了一下,问道:“林三,这前面不会就是法老的墓室吧?” 林一诺摇头否定道:“不可能,这座金字塔起码有一百五十多米,而且这里每一处都经过很精密的数学计算,主墓室绝不会出现在那个位置,这太偏了,不符合常理。” 苏木道:“好吧,你聪明,你说的应该对,那我们走吧。” 听到前方的那个空间不会是主墓室后,苏木胆子又大了,当下打头就往前走。 走了没多少路,林一诺开口道:“屏住呼吸,这里的空气有问题。” 苏木忙听话地屏住了呼吸。 林一诺因为特殊的星云状的真气,可以进行内呼吸,但苏木却不行,他只有在水里才能不需要呼吸。因此过了几分钟后,苏木的脸就憋红了。 林一诺察觉到他的异样,一把拉过他,贴上他的唇,为他渡了一口气,又拉着他往回走。 “好了,可以呼吸了。” 苏木大口大口地呼吸了几口,拿袖子擦了擦嘴,脸色绯红道:“我是进不去了,要不你去看看吧。” 林一诺一派自然道:“嗯,你在这里等我。” 说完,他又取了一颗小夜明珠出来递给苏木:“这个给你照明。” 苏木摇头道:“不用,我直接进空间,空间里空气舒服。反正我在里面也能听到这里的动静,你有事就大声喊我。” 林一诺道:“好。” 他知道苏木是有点害怕一个人在黑暗中独处,也不拆穿他。 就这样,苏木直接进入了空间,来到了竹林,而林一诺则屏住呼吸独自往前。行不多时,果然见到一间高度有三米,面积有十来个平方的房间。 这里的墙壁、地面以及顶部各处接缝都十分严密,根本不像是几千年前的古人能用石器修出来的建筑。 让林一诺判断,便是由现在大唐的工匠带着最好的器械,恐怕都难建造出这样一间石室。 他捡起刚刚扔在这里已经摔成了两半的夜明珠,收进了锦囊里,之后还可以再做探路用的。 接着他举着夜明珠仔仔细细地观察这四周,这空空荡荡的石室里居然什么都没有摆放,也没有画壁画,那辛苦造出来是为了什么呢? 林一诺蹙眉沉思了好久,都想不明白。 他运转起轻功,摸遍此处每一块石头,想找出新的机关,但没有成功。不过他也不是一无所获,因为他在好几个隐蔽处都发现了那些神秘的符文!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机关重重 “苏少,快滚出来,我有新发现。” 林一诺回到通道里苏木消失的地方,喊了一句。 一直凝神等在竹林的苏木一听到动静,立刻出了空间,递给他一个刚用空间之力凌空采摘的西红柿:“来,补充一点能量。” 林一诺笑着接了过来,随意擦了擦,就放嘴里咬了起来。 两人就这么坐在通道里把整只西红柿吃完后,才开始聊起当下的事。 苏木问他:“林少,你刚刚说的什么?在里面我没听得很清楚。” 林一诺道:“我们的猜测不会错了,这东西就算不是你的同族建造的,至少也给他们有很大的关系。” 苏木好奇道:“哦,这是怎么说?你发现了什么?” 林一诺手指了一下前面的通道,说道:“这个通道的尽头连着一间空房间,立刻刻了不少神秘的符文。我对比过,跟飞碟上以及我们在美洲女巫那里看到的那些系出同源。” 苏木双目精光一闪,说道:“看来我们来对哩。” 林一诺从容道:“我们继续往上走,看看还有什么别的发现吗?总不能进来一趟只为了证明这东西跟谁有关。” 苏木跟在他身后道:“嗯,往上走。” 林一诺忽然停了下来,以手指竖在唇上,轻轻道:“有人进来了。” 苏木凝神分辨,果然有动静。 两人交换了一个视线,苏木蹙眉道:“我怕是安东尼那家伙。如果是他,我对上他很吃亏。” 林一诺眼中寒芒一闪,冷笑道:“那我就叫他有来无回。” 苏木顿了顿,说道:“那我们要不要埋伏在这里,打他个措手不及?” 林一诺摇头道:“算了,正事要紧。只要他不来惹我,我就暂时忽略他。走吧,我们先上前。” 苏木点点头,跟在了他身后, 两人出了这个通道,继续往上面的通道走。 走着走着,苏木忽然感觉前面起了雾,视线变得模糊了。明明近在咫尺的林一诺,却忽然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苏木赶紧伸手一捞,压低了声音喊道:“林三,你在哪?” “林三……你在哪……” 通道内传来了一声悠远的回音,如鬼魅一般,吓得苏木一哆嗦。 他最大的弱点一是陨石,二怕就是这种玄妙不可言的东西了。 他不敢再喊了,这里的回声令人听了心底都发寒。他摸索着石壁继续往前,通道里石壁光滑得犹如一体,根本就不像是几千年前的能用原始的石器就能凿出来的模样。 “咻!” 忽然,一道破空之声传来,苏木反应很快地一侧身,感觉有一道人影从自己的身边飘了过去。 他惊得呼吸都止住了。 他想赶快回到空间里去,却不知道为何,一分空间之力都调动不出来了!他就这样锁在了原地。 上不去,下不来,回不了空间,发不出声音。 “林三,林三你在哪里?”苏木在心中拼命呼喊着林一诺,然而对方却像完全消失了一样,根本没有给他任何回应。 朦胧中,他感觉雾气罩住了他的全身。 忽然,石壁上伸出一只手掐住了他的脖子,用力握紧,令他渐渐有了窒息的感觉,脖颈也感觉快要被扭断了。 他的脸因为缺氧而渐渐变得苍白,手脚沉重,完全推不开掐在他脖子上的手。 “嘿!苏!松手!快松手!你想掐死自己吗?” 迷迷糊糊中,有一道忽近忽远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天空好像下雨了,他的脸上淋了好多的雨。 不对,这里是金字塔内部啊,怎么会有雨?! 苏木猛然惊醒,一睁眼,就看到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那张异域特色明显的脸。 他猛地推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整个人陷入戒备之中:“是你,你这个跟屁虫,为什么一直跟着我们?”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耸了耸肩,说道:“我可没跟着你,只不过我们很有缘分,总是想到一处去而已。” 苏木上下左右看了看,问道:“你刚刚有发现什么吗?这里有没有其他的人?我的同伴你有没有见着?”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点头道:“我看到你的同伴了,他又回之前那个通道了。走,我们一起去找他。” 苏木沉吟片刻,又问:“刚刚你有见到是谁在掐我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脸上露出一个同情的神色:“苏,刚刚你是昏了头吧,自己掐着自己呢,若不是我把你喊醒,你能活活把自己掐死。” 苏木摸了摸有些刺痛的脖颈,不置一词。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猫着腰催促道:“我们走吧,去那个通道里看看有什么,你的同伴已经进去了。” 苏木点点头,赞同道:“好,你走前面。”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听话地起身往前,苏木看着他的背影眼中寒光一闪,从靴子里拔出一把见血封喉的匕首,朝着他的背脊狠狠扎了下去。 “噗!” 有什么东西在空气中破碎的声音,但之前还在身前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却蓦然消失了。 苏木紧张地挥动着匕首,在四周的空气里乱劈。 这是幻觉吗?他是不是进入了幻境? “林三,林三,你在哪里?”他顾不得别的了,放声喊着林一诺的名字。 通道里一时都是他的回音。 忽然,有人在背后拍了他一下,他猛地回头,正要劈下去,被对方拿剑挡了一下。 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又是你!”苏木发狠地向他发起攻击。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举剑格挡,气道:“有这么恨我吗?一见面就打打杀杀。” 苏木的脑袋越来越晕,熟悉的压制感觉袭来。 他脱口道:“你,你不是幻觉,你有陨石剑,你是真的安东尼那西獠?”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眉道:“幻觉,什么幻觉?” 苏木忽然朝着他的脸贴了过去,唇贴上了唇。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瞬间睁大了眼睛,所有的魂都离体而去。 而另一边的苏木却看着忽然定住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惊疑不定,这西獠怎么回事?怎么忽然定住不动了? 瞧他忽然爆红的脸色,仿佛在经历什么羞耻的事情一样。 苏木也顾不得继续观察他了,眼前的这个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已经不是幻觉,他手上拿着的那把镶嵌着陨石的宝剑对他影响甚大,他要赶快离开。 他手脚并用地往外爬,爬了好一会儿后,终于又迎面碰上了林一诺。 林一诺一把拉过他,气道:“你怎么回事,怎么走着走着忽然不见了人影?” 苏木仔仔细细地盯着他看,眼前这人手里拿着夜明珠,完美无瑕的脸上连汗毛都瞧不见,看起来,很像是林三那小子。 他现在到底是真的还是幻觉? 林一诺见苏木傻愣愣的,不由在他眼前捞了一把:“喂,苏少,你想什么呢?” 苏木忽然伸手掐了一把林一诺的脸蛋,入手一片滑腻。 林一诺微微蹙眉,捉住了他的手,严肃道:“你干嘛?你怎么你现在做什么吗?” 苏木长长吁出一口气:“我捏你,你疼不疼?” 林一诺没好气道:“废话,当然疼,你的手劲多大,你心里没数吗?” 苏木叹道:“那就好,看来你是真的。” 林一诺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问道:“怎么了,你刚刚产生幻觉了?” 苏木点头,手指了指上面:“我们边走边说。” 林一诺从腰间分了半根腰带出来,递给苏木道:“你拉着它,不要在忽然消失了。” 苏木郁闷道:“怎么是我忽然消失了,明明是你忽然从我眼前消失。” 林一诺一震道:“这里有古怪。” 苏木苦笑道:“当然有古怪!我刚刚还遇到了真假安东尼。” 林一诺问道:“真的如何,假的如何?” 苏木详细说道:“第一次遇到的那个应该是假的安东尼,我陷入幻觉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人掐住我的脖子,但后来那个假的安东尼告诉我,是我自己掐住了自己的脖子。接着他说看到你往之前有符文的那个房间去了,喊我一起过去,我立刻就反应过来他是假的了。” 林一诺心有余悸道:“幸亏你反应过来了,那里的空气有毒,你没有内呼吸,根本没法过去,去了就是死路一条。不过,你是怎么看穿他的?” 苏木道:“很简单,第一,如果你跟他真的相遇了,不可能会那么太平,最少也会打一架;第二,他身上没有带那把陨石宝剑。” 林一诺道:“算你还机灵,那后来怎么又遇到真的那西獠了?” 苏木道:“很显然,他也进入了这座金字塔,我真怀疑他是不是追着我们的脚步来的。本来我差一点就要被他制住了,但他却忽然着魔了一样定在原地,脸色还怪怪的,不知陷入了什么幻境。” 林一诺停了下来:“那他现在就在下面,且陷入了幻觉之中?” 苏木点点头:“是的,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 林一诺双目闪了闪,说道:“这么好的机会,我现在就下去宰了他。” 苏木一把拉住他道:“林少,你别冲动,那里有古怪,你刚刚来的时候没中招,不代表一直不会中招,为了这个西獠冒险不值得。” 林一诺被劝住了,又继续往上走,说道:“好吧,就听苏少一言。” 之后越往上,通道就越宽敞,最终两人都能完全直立行走了,目测通道的高度起码有两米。 苏木高兴道:“看来我们马上就能到了。” 林一诺却一直皱着眉,没有说话。 过不多久,“轰隆”一声,竟有一道石壁自顶上落下,封住了两人的来路! 两人惊骇欲绝,苏木上前用力劈了一掌,若是寻常的石头,早就该被他劈碎了,最不济也会被劈出裂痕。但此时这石门却在他的一掌之下纹丝不动。 林一诺道:“换我来。” 苏木是纯粹的肉身蛮力,而林一诺的双掌则带这磅礴的内力。 只见他运功后,双掌平推,石门“簌簌”地落下些许灰尘,并没有任何被他劈开的迹象。 苏木倒吸一口气道:“惨了,我们不会被关死在这里吧?” 林一诺一声不吭,掉转头继续往上走。 苏木紧紧跟着他,片刻后,两人又被一道石壁挡住前路。 这下两人都提起了心。 苏木头皮发麻道:“来路去路都被堵死了,怎么办?” 林一诺斩钉截铁道:“一定有别的出路,机关学里不会设完全的死路,那有违天和。” 苏木只好相信他了,反正现在也没别的办法。 林一诺道:“把我的剑从空间里取出来。” 苏木点点头,运转空间之力,将林一诺的剑直接自别墅吸了出来,递给他。 林一诺举着剑,用剑柄不断地一寸寸地敲击着石壁。 但每一处反馈给他的声音都近乎一致,绝没有他想要听到的那种声音。 苏木见他连头顶的石壁都不放过,一一敲响,却一无所获,不禁安慰道:“哎,看来这里真是个死地。不过也没关系,大不了我们一辈子留在空间里生活。好在现在空间里还有几个旁人,也不会过分无趣。” 林一诺一言不发地继续摸索敲打,然后停在某处,说道:“阿木,你来跟我一起按住这里。” 苏木听他的将双掌按在上面,两人同时运劲,但石壁纹丝不动。 林一诺蹙眉道:“没可能的,这块石壁绝对是能活动的。” 苏木随口道:“那我们推另一边试试?” 林一诺摇头:“推另一边没用,反而容易搞坏机关。” 苏木道:“反正都已经这样了,就试一试呗,最差的结果是我们在空间隐居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其他亲人朋友。” 林一诺深深看他一眼,道:“好吧,听你的,试一试。” 两人又同时用出吃奶的力气去推另一边,石壁仍纹丝不动。 苏木毫无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叹气道:“林少,你再找找还有别的出路吗?此路是不通……” “咔嚓”一声,被苏木靠着的石壁却忽然陷下去少许。 正文 第两百章 的通道 夫君的金手指正文卷第两百章新的通道苏木笑着跳起来道:“歪打正着了!” 话音刚落,便有破空声传来,几十只石箭激射而出。 林一诺反应很快地一把抓住苏木的手臂,抱着苏木一起在空中旋转、躲避,用的都是四两拨千斤的卸劲手法。在电光石火间,林一诺根本来不及做别的思考,下意识地就按照自己丹田内星云螺旋扭转的形状,使出借力打力的招数,才堪堪逃过一劫。 最后两人如滚地葫芦一般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卸掉这股力。 苏木两条格挡了箭矢的手臂酸麻得都快抬不起来了,他爬起来看了一眼插入对面石壁的石箭,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以为是生门,没想到居然是个死门,差点小命就交待在这里了。” 苏木的防御也是有上限的,面对寻常人砍出来的刀剑他可以做到刀枪不入,但这波石箭是很难抵挡的,只看它们居然能插入石壁就可以推断出这股力量有多强了。 林一诺也是后怕地抹了抹脑门的汗,手脚发麻,以他现在的武功,也差点力有不逮,若换做稍逊一些的人,必然要丧命于此。 这波攻击很凶险啊! 林一诺苦笑道:“看来我们马上就能接近主墓室了。” 苏木看了看黑洞洞的入口,身上浮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叹道:“这里到底是装了什么机括,居然如此厉害。” 林一诺也很好奇,他又掏出了一颗夜明珠递给苏木:“你也拿一颗,我们用两颗来照明,看得清楚些。” 说完就要往里走,被苏木一把拉住:“这次让我打头阵。” 林一诺想了想,把自己的剑放他手里,说道:“那你小心,遇到情况先用剑挡,不要用身体硬抗。” 苏木“嗯”了一声,接过剑就走了进去。 两人捏着夜明珠,步步为营地深入廊道。四周漆黑如墨,没有半点声息,但空气却并不憋闷,这至少说明了上面还是有通风口的。 走了三十多步后,苏木进了另一个空间。 “这里有个房间,放着几个雕像。”苏木把宝剑还给了林一诺,一边说,一边已经跳了下去。 “轰!”一声,整块地块打开,苏木笔直掉了下去,吓得他一声大叫,手忙脚乱地伸手往四周乱抓,最终抓到了林一诺的一只手。 原来在他掉下去的一瞬间,林一诺就飞身扑了过去,抓住了他。 林一诺整个人都倒挂着,唯有脚尖扣在廊道上,眼看就要滑下去。 他急呼道:“借力墙壁!” 苏木左脚一蹬墙壁,两人同时飞了起来,林一诺抓住他的腰,在半空中左脚踩右脚,又生出一股气劲,飞回了廊道里。 两人长出一口气。 苏木低头看着底下,只见下面浮着一层不明液体,而之前苏木拿在手里的那颗夜明珠已经肉眼可见地被融化了。 若是两人掉下去,估计也是一个肉消骨融的命。苏木即便能逃进空间恐怕也会伤的够呛,而更大的可能是掉入池子里之前,他根本就来不及打开空间。 “底下是什么东西?”苏木咋舌道,“这里稀奇古怪的东西怎么那么多?” 林一诺揉了揉酸麻的胳膊,道:“谁知道呢,要么你收一些到空间,我们慢慢研究。” 苏木撇嘴摇头道:“算了算了,这种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别祸害我们的世外桃源了。” 林一诺也不勉强,虽然他确实是对底下的液体挺好奇的,但他尊重苏木的决定。 能瞬间融掉一颗夜明珠,这肯定不是凡物,说不定,也跟外星文明有关。 两人站起身,四处打量着这里的环境,发现这屋里就连接廊道的这一块地面是做了机关的,放着动物雕像的那里仍然好好的。 苏木道:“这是算准了挖的陷阱啊,若没有你的轻功,我就完了。”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说道:“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探探底。” 苏木紧张地抓住了他的手臂,蹙眉道:“这太危险了。” 林一诺拉开他的手,眼睛里放出自信的光芒,斩钉截铁道:“你放心,凭我的轻功,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即便这些地面都经不起踩,我也绝不会掉下去。” 苏木猛一咬牙,说道:“好吧,那你千万小心。” 林一诺点点头,便纵身扑了出去。 只见他在这间屋里飞旋、跳跃,足尖不住在石壁上轻点,短短时间内就换了数个方向,最终落在了一头跪地牛的雕像旁。 他又小心谨慎地踩了踩周围,以剑柄一寸寸地敲着地面,半晌后,才抬头对苏木道:“这里是实心的,没问题,你跳过来吧。” 苏木看他一眼道:“好,你让开些。” 林一诺往右走了一步,苏木立定跳了过来。落地后林一诺第一时间抓住了他的手臂,就怕出意外,好在一切正常。 苏木摸了摸石牛,问道:“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之处?” 林一诺拉着他的手,放到牛眼处,说道:“你摸摸这个牛眼,是不是很不正常?” 苏木仔细摸了摸,赞同道:“确实,看起来像是一个机关按钮。”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苏木问:“怎么办,要按下去看一看吗?” 林一诺环顾了一下四周,忽然拔剑出鞘,运劲灌入剑身,狠狠往旁边的石壁上两块石头的缝隙处插了进去,然后一手抓着苏木道:“按!” 苏木见他做好了准备,便用力按住了牛眼。 “库库库”一阵缓慢而沉重的机括声响起。 屋内五头牲畜雕像均开始缓缓转动,随着雕像的转动,两人脚下的地面也开始转动了起来。 “卡!” 转动停止,整块石壁一百八十度转了半圈后,两人发现来到了一处新的空间。于此同时,两人还见到了衣衫褴褛的狼狈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噢,小心,别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叫了起来,“会有箭矢飞出来。” 两人维持着刚刚的姿势没动,只转动头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苏木一边观察一边随口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是怎么过来的,你不是在我后面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叹道:“苏,你可真够绝情的,明知我陷入了幻境,还一走了之。我怎么来的这里?我就是被幻境中的你骗过来的啊。” 林一诺皱眉道:“你在幻境中见到了苏木?” 他的眼光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身上扫了一圈,冷冷道:“满口谎话。”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理他,只对苏木道:“苏,我没骗你,若是我要骗你,刚刚就不会提醒你们了。” 苏木耸肩道:“你提醒我们恐怕只是因为若我们无意间引发了机关,这些箭矢是无差别的攻击,你也会受到一样的待遇而已。”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沉声道:“我确实没有害你之心,这里步步危机,我们暂时休战如何?” 苏木扫了一眼他手上握着的重剑,冷笑道:“除非你把这把剑扔了,那我们才有合作的余地。”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笑道:“何必这般浪费,你取一滴血来,我们直接把里面的能量平分了,不就也威胁不了你了吗?” 苏木故作惊讶道:“我听不懂你的意思。” 林一诺则冷冷地观察着对方。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嘴角一挑,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道:“苏,我们在一个房间共度了半年,你觉得我还会弄不清那点秘密吗?” “找死!”林一诺闻言脸色变得极其难看,“锵”地一声从石壁上拔出宝剑。 “咔咔咔!” 顶上的机括响起。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闻声吓得魂飞魄散,显然刚刚吃过很大的苦头。 一排箭雨自顶上落下,带着雷霆万钧之势。苏木猛地按下牛眼,石壁又快速转动起来,同时林一诺举剑运巧劲格挡着落箭。 两人闷哼一声,有两支箭分别落在了两人肩头,插入血肉。好在这时石壁已调转了过来,两人回到原先的房间。 林一诺一声不吭拔掉了肩头的石箭,任凭鲜血直流,也不管,只伸手去拔苏木肩上的箭。 箭拔出来后,苏木按住伤口,对他道:“我没事,你先治你自己的。” 他因为身体素质比林一诺强,只伤到了一点,没有林一诺伤的深。 但林一诺摇了摇头,拉开他的手,不容分说地将手覆在他受伤的肩头,然后运功动用真气开始治愈伤口——这是他数次吸收陨石能量后进化的能力。 片刻后,苏木身上的伤口就肉眼可见的愈合了。 苏木催促道:“快治你自己,我本身自愈的速度就很快,你何必呢。” 林一诺见苏木没事了,这才开始运功治自己身上的伤。一炷香后,他肩头的伤口也愈合了,只留下一道淡淡的红印,就好像落痂后新长出来的嫩肉。 苏木看了看他的肩头,说道:“没事了,不过,你现在还有力气吗?” 他知道林一诺每次动用这个治疗的能力,会很消耗内力。 林一诺轻吐口气,忽然问到:“这半年你们都在一个房间?” 苏木老脸微红:“他要用重剑压制我,自然要亲自看管我。” 林一诺咬牙切齿道:“没亲手杀了他,便宜他了。” 苏木推了他一把,叹道:“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 林一诺吸了口气,才道:“我打坐恢复一会。” 苏木点头,拿过他手中的剑道:“我帮你护法。” 林一诺盘膝坐下,开始运转小周天调息恢复。 苏木心想着那个西獠不知道死了没,若是没有躲避的地方,大概率是没命了。这石箭密密麻麻的,根本没有给人活命的余地。 半个时辰后,林一诺睁开眼睛长身而起道:“我恢复得差不多了,我们再进去看看。” 苏木道:“你刚刚是不是算好了要坑那西獠一下?” 他们俩所在的石壁是可以移动,便是有机括,也还有回旋的余地,至不济两人也能一起躲进空间里。 林一诺没有回答,只是按下了牛眼,转了话题道:“不知道那间里面有什么,这金字塔内显然有很多出路。” 苏木耸肩道:“去研究了就知道了。” 两人又转回了之前的房间,而这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地上插满了石箭。 显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逃离了此处,否则他现在就应该像个刺猬一样,身上插满了箭——要知道这些箭连地面的石块都能破开,遑论区区人体。 林一诺抬头看了看顶上,说道:“苏少,顶上如果还有箭雨的话,我们俩躲进空间的最快速度能不能赶在箭刺下之前?” 苏木抓住了他的一只手,笑道:“你等一等,等我先调动了空间之力,做好准备。” 林一诺笑着点头。 片刻后,苏木道:“你动手吧,现在我保证两秒内能把我们一起拉进空间。” 林一诺应声道:“好!” 随即举剑横劈,扫开箭矢,为两人扫出一条通道来。 两人亦步亦趋,走到了刚才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站的位置,林一诺用剑敲着石壁,而苏木则用左手摸索。 至于两人的另外一只手,仍牢牢地握在一起,以防情况发生突变,他们好随时躲进空间逃命。 “噗!” 林一诺道:“机关在这里!” 苏木看他一眼:“你来。” 林一诺点头,用劲按了下去,结果那一方石壁是后退了寸许,但却没有别的动静了。 两人对视一眼,苏木道:“你看,这个是圆形的,是不是还要转一圈?” 林一诺不确定地说:“试一试吧。” 他松开苏木的手,正要去按墙壁,苏木却拉住他道:“你这只手拿剑,我握着你的手腕,然后我们都用另一只手转这块机关。” 林一诺从善如流道:“好。” 两人同时按下手,开始用尽全力转动石块。 果然,这圆石还有机关,大约转了小半圈后,两人听到了一声“咔”地声音,显然是有什么机关被打开了。 接着旁边的石壁忽然一颤,“轰”地一声倒下,露出了一个新的往上的通道。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似真似幻 夫君的金手指正文卷第二百零一章似真似幻苏木头皮发麻地望着漆黑的通道,摇头道:“我现在看到一个新通道就心里发毛,也不知道等着我们的会是什么惊心动魄的机关。” 林一诺换了一只手拿剑,左手扔握住苏木的右手,笑道:“最多就是跟你一起躲进空间呗。你随时准备着,其他的事,由我来应付。” 苏木叹道:“也只有如此了。” 这次由林一诺打头,率先进入了通道里。 借着夜明珠的光芒,可以看到这通道里刻满了神秘的符文。两人正看得认真,忽然一阵风吹过,苏木只感觉脚面有什么东西跑了过去,但却除了风声什么都没听见。 若是真有东西,哪怕只是一只蟑螂,在这样静谧的环境之中,以苏木的耳力,不可能会漏听。但他又分明感觉到刚刚有一个东西从脚面跑了过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木有点吓到了,不由抓着林一诺问道:“你刚刚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小动物从我们脚边跑过?” 林一诺正看通道墙壁上的符文看得入神,被苏木这样一问顿时讶异道:“有吗?我并没有发现。” 以林一诺现在的绝顶实力,不可能有动静瞒得过他。 他说没有,那么大概率就是真的没有。 苏木紧张道:“难道又是我的幻觉?要不然就是……” 他不敢说下去了,这样一想更害怕了怎么办。 林一诺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是你紧张过度了吧,要不这颗夜明珠你拿着?亮光足一些你也好放心一些。” 苏木接过夜明珠,说道:“但愿是我想多了吧。” 林一诺微微一笑,道:“走吧,我们继续边走边看。” 苏木硬着头皮道:“好。” 两个人边走边观察,这些符文大同小异,最后林一诺在通道的出口处停了下来。这里出现了一副壁画,上面画着七禽九兽,色彩鲜艳,一点都没有因为岁月而褪色。 其中尤以应龙最为出彩,栩栩如生、着墨颇多,其他诸如朱雀、玄武、毕方、青鸾等皆是寥寥数笔勾勒。 林一诺说道:“苏少,你看这条应龙有什么奇怪之处?” 苏木举着夜明珠从头到尾细细观察,最终停在了龙头处,说道:“眼眶内是白的,没有画上眼睛。”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说道:“从空间里取出我作画的颜料和纸笔来。” 苏木道:“你要替它补上眼睛吗?不要弄得这么玄好吗?你这样我有点慌。” 林一诺心痒难耐道:“不是,我想将之临摹下来,慢慢研究。你快帮我取出来。” 苏木耸肩道:“好吧,真是服了你,这种时候,这种地点,你还有这种心情。” 吐槽归吐槽,东西还是要替他拿的。 苏木说完就闭目凝神,运起空间之力从别墅的书桌上将林一诺的作画工具一股脑儿取了出来,连小案几都取了一张。 林一诺在地上将颜料一字排开,对苏木道:“你知道这些壁画为什么不褪色吗?” 苏木道:“因为没接触太多氧气?” 林一诺笑道:“若是没氧气,我们现在呼吸的是什么?” 苏木道:“那我就不知道了,你说说看,是因为什么?” 林一诺点了点自己的作画工具,说道:“因为这些不是普通的劣质颜料,而是由大师精心制作出来的矿物颜料。” 苏木不感兴趣地随口应付道:“哦,这样啊。” 林一诺取好了颜料,在案几上铺好纸,刷刷几下就将眼前的这幅壁画按比例缩小临摹在纸上。 苏木咋舌道:“林三,你画画的速度够快的啊。” 林一诺没有搭理他,一心一意地临摹着画。 一炷香后,他收起了笔,对苏木道:“好了,帮我放回空间吧。” 苏木一挥手,这些东西便都进了空间竹林里了。 他说道:“现在我们可以继续往前走了吗?” 林一诺摇头道:“不用再往前了,我已经找到去主墓室的路了。” 苏木讶异道:“嗯?在哪?” 林一诺伸出手指,从朱雀开始画,一直画到应龙的空白的眼眶这里,当他拿开手指的时候,壁画上的应龙却赫然活了一般,亮起了眼睛。 苏木惊讶地张了张嘴:“你的手上沾了墨?” 林一诺拉着苏木往后退了一步。 片刻后,只听“咔”一声,龙眼凸了出来,仔细看去,竟然是一把极为精细的锁。 苏木瞧了瞧林一诺,叹道:“林三,我发现你很有机关方面的天赋嘛。” 林一诺道:“好了,苏少,现在由你来发挥了。” 苏木苦笑道:“林少,你可真看得起我,若我能打开这种锁,那我可以改行当大盗了。” 林一诺欣然道:“你仔细瞧,这锁根本没有什么技巧,需要的只是蛮力而已,岂不正好对你的特长?你把它正转三圈再倒转一圈试试。” 苏木伸出手,说道:“好吧,那就让我来试试。” 按照林一诺的指示,苏木铆足了劲正转了三圈,又倒转了一圈,旁边的石壁果然应声而开。 苏木一马当先地走了进去,林一诺紧随其后。 借着夜明珠的光芒,两人四下打量,这一处空间远非之前遇到的那些小空间可比,俨然一间小宫殿,雕梁画柱犹在,一派华美气象。 宫殿正中央摆放着一座棺椁,周围一圈奇珍异宝,青铜器皿最多,随意一样拿到外头去,都是天价。 苏木望着眼前之景心旌神摇了一下,叹道:“这是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啊。” 林一诺对这些全无兴趣,目光不带感情地一一扫过奇珍异宝,然后摇头道:“没有陨石,也没有的其他神奇的东西,虽然是珍宝,但都不算出奇。” 苏木小声嘀咕道:“也许根本就没有陨石,这金字塔就是埃及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林一诺将目光投向那个棺椁,半晌不说话。 苏木看了看他,大感不妙地皱着眉头道:“林三,你在想什么,不会要去碰这东西吧?” 林一诺向着苏木伸出手,说道:“拿来。” 苏木奇怪道:“拿什么?” 林一诺看他一眼:“蜡烛啊。你没看过话本吗?人点烛……” 苏木连忙喊:“停停停停停!我不爱看这些!我只看武侠话本!” 话毕从空间别墅里取出一根蜡烛和火折子,拍在林一诺的手里,没好气道:“你越来越像个神棍。” 林一诺不理他的吐槽,拔了火折子的盖子,吹一口气,火星变大,点燃了蜡烛。他把蜡烛安放于东北角,然后双手按住棺椁一侧,就要用力。 苏木一把按住他的手,愕然道:“真的要打开吗?我感觉好像也没什么必要,我们又不是来盗墓的。这里面的法老就算陪葬了再多的财宝,我也不感兴趣。你瞧瞧周围的这些,还不够吗?” 林一诺没好气道:“来都来了,不看一眼,你甘心吗?” 苏木想了想,确实是不甘心。于是退了两步,退到林一诺的身后,说道:“那你来。别指望我帮你啊,这东西瘆得慌,我不敢碰。” 林一诺运起内功灌入双手,猛一用力,便拍开了棺椁盖子。 苏木抬头一看,里面是一个浑然一体的玉棺,就仿佛是一整块玉镂空出来的感觉,不由道:“这可真够奢侈的。” 林一诺继续推玉棺的盖子。 随着盖子的缓缓打开,里面渐渐显露出一个人来,奇怪的是那人露出来的手脚皮肤看着一点都不像是干尸,甚至不像死人。直到把整个盖子都推开,两人才看清了玉棺内躺着的一袭白衣的男子面貌,竟然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苏木和林一诺均倒吸了一口冷气,面面相觑。 林一诺纵是有再多猜测,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副场景。 半晌后,苏木喉咙发干道:“这……这到底是长得跟那西獠一模一样的远古干尸,还是安东尼本人?” 林一诺蹙眉,伸手朝玉棺内的人身上弹了一指,带着强劲的星云气劲打在棺内人的身上,发出了“噗”地一声响。 紧接着“嗷”地一声大叫,棺内人坐了起来,疼活了过来! 苏木吓得差点倒摔一跤,还好林一诺眼明手快扶住了他。 棺内坐着的人与苏木和林一诺对望了一会,忽然惊道:“我这是在哪里?你们俩是怎么出现的?” 然后他一纵身跳出了玉棺,动作敏捷、思维看起来也很清晰。 苏木指着他道:“喂,你是不是安东尼那獠?” 男子却没有空搭理他,当他发现自己之前是躺在玉棺中时,整个人都不好了,脸色变得极其难看,骂骂咧咧地说了几句两人根本听不懂的话,不像是拉丁文。 苏木又喊道:“喂,跟你说话呢,你还是活人吗?” 林一诺道:“没想到竟然无意间救了这厮一命。” 男子听到这话猛地转过身来,气道:“救我?你刚刚那一下直接朝着我胸口来的,你说是救我?” 他一把拉开衣襟,露出左胸,借着烛光,心口上面赫然可见一个黑色的指印。 林一诺冷笑道:“如果不是我打通了你的心脉,难道你能醒的过来?” 他已经确定眼前这人就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那西獠了,因为诈尸这种事情他是绝对不信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拉好衣襟,傲然道:“最多花一点时间,我当然能自己清醒过来。” 苏木好奇极了,开口问道:“哎,你是怎么会换了这身袍子钻进棺材里的,你不嫌晦气?”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脸色臭臭地道:“苏,你不会以为是我自己要躺进来的吧?” 苏木道:“那不然呢?”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叹了口气道:“还不是因为之前你们引发了机关,害得我为了逃命又滚回了来时的通道。结果那个通道里竟然起了大雾,当时脑子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喊我,我就循着声音一直走,然后就走到了这座宫殿。” 苏木追问道:“那接着呢?”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了看两人,说道:“我把这个经历分享给你们听有什么好处吗?” 林一诺道:“在这里我可以不杀你。”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冷笑道:“你杀得了我吗?” 林一诺露出一丝寒意道:“你的剑丢了吧?你觉得自己还能同时对付我们俩?”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滞,望着苏木道:“苏,你不会跟他联手对付我吧?” 苏木耸肩道:“你仿佛说了个笑话。”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挑了挑眉,道:“行,那就这个条件吧。我们暂时休兵。” 苏木催促道:“那你快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沉声道:“我初到这里时,此处明明是一座仙境,有无数的瑶花琪草,十分吸引人。我在这里赏花赏了很久,然后就困了,看到有一张玉床,我就躺了上去,想着睡一觉休息一会,结果,就是你们看到的这样了。” 苏木无语道:“你是猪吗?在这种地方还能睡?”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叫屈道:“我进来时,这里真不是这般阴森的模样……” 林一诺打断他道:“好了,你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了。” 苏木道:“我也知道了,说来说去,又是幻觉呗。” 说到幻觉,苏木和林一诺对视一眼,忽然两人同时出手,朝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打了过去。 后者吃了一惊,但却也不慌不忙,伸手格挡住了两人的突袭。 一时间,三个人斗在一起,却不是拳拳到肉的声音,而是肉身击打在玉石上的声音。 斗得难解难分时,苏木和林一诺才真正看清了跟他们厮杀的那东西的真面目,哪里是什么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啊,分别就是一具活过来的石头人像! 这石头人像实力非同小可,便是林一诺这样的顶尖高手加上苏木这样天赋异禀的人才,都对付不了它。林一诺手上的剑不知刺中它几剑了,但根本就对它造不成什么伤害。 而它的每一次攻击却能对他们俩造成伤害,毕竟他们是肉身,而对方是石块。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形势变化 跟石人斗到一半,苏木忽然凌空扔给了林一诺一把宝刀,大喊一声:“接着!” 林一诺极为默契地伸手接了过来,正是他放在空间里的那把刀。 其实对于现在的林一诺来说,内力已经到了相当的地步,落叶飞花皆可为兵刃,并不拘泥于刀或剑了。 但苏木觉得趁手的兵器肯定要更好,毕竟宝刀才能搭配林一诺高深的刀法,这才在间不容发的当口取了宝刀出来扔给了林一诺。 对于苏木自己而言,他的双腿双拳就是最好的兵器。 扔剑换刀之后的林一诺气势徒升,凌厉的刀劲立时弥漫开来,封住了石人所有的进攻路线。 苏木因强大的速度及眼力,眼前所有的打斗在他眼里就像是被按下了慢放键,因此与林一诺也能紧密配合起来。 一时之间只见刀光拳影,铺天盖地的刀法将众人完全笼罩其中。 “嘭!” 一只石臂跟林一诺手中的刀硬碰了一下,被劈落于地。石人纯靠着强劲的物理防御,论武功招数到底是不行,出现了第一个失误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反攻,被林、苏两人压着打。 “当!” 又一条石腿被苏木踹断,只剩一条腿的石人失去了平衡,再也无法对两位年轻高手造成威胁,很快就被两人劈得七零八落。 苏木收了拳,沉声道:“这里太邪门了,为什么一个石人竟能像个活人” 林一诺运劲朝着石人的脑袋拍了一掌,顿时把它的头部拍塌了一块,露出了里面一个设计得极为精巧的盒子。 他一把抓出盒子研究,苏木也在他的旁边蹲了下来,好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林一诺三两下就拆开了盒子,见到了密密麻麻的线路,以及被这些线路连接起来的红黄蓝三颗宝石。 苏木恍然道:“这东西完全就是启动飞碟精灵的缩小版能量石,原来石人是靠能量石活动的。” 林一诺将这个盒子又收拢,然后递给苏木,说道:“收起来,有空我们再研究。” 苏木接过后立刻就放入了空间竹林。 林一诺接着又走到玉棺边,对苏木道:“你来看,这玉棺里面似乎有夹层。” 苏木既然发现了石人是靠能量活动的,而不是什么玄之又玄的鬼神,那他就不怕了,胆子又大了起来。 他走到林一诺的旁边,探着脑袋看玉棺的内部,果然见到了可疑之处。 林一诺伸手进玉棺,摸索了一会后,按到一个开关。 “轰!”一声,玉棺的底部被打开,里面有个通道,还散发着莹白的光芒。 两人对视一眼,苏木道:“怎么办,进去看看吗?” 林一诺道:“当然了,我先下。” 因为通道十分狭小,苏木只能等林一诺完全挤进去之后,才跟着下去。通道并不长,很快就见了底。 这里面是间密室,四面墙上都放着硕大的夜明珠,光芒便来源于此。 两人又在密室里见到了躺在地上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苏木愕然道:“这次这个是真的还是我们幻觉?” 林一诺道:“大概率是真的吧,砍一刀看他会不会流血就知道了。” 苏木拦住道:“算了,这里这么古怪,我怕会引起别的变化。” 他上前踢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几脚,喊道:“喂,你还活着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呻吟了一声,慢慢睁开眼睛,瞧见了两人,一震道:“你们也进来了?” 苏木皱眉道:“你怎么会进来这里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坐起来,揉了揉脑袋道:“当时为了躲避顶上落下来的石箭,我逃回了原来的通道,结果在里面听见一个声音一直喊我。那声音绝对有蛊惑人心的力量,我明明心里很清楚不能跟着去,但手脚却不听使唤,一直往前,最后就到了一座满是瑶花琪草的仙宫……” 苏木和林一诺交换了一个眼神,这西獠的说法跟之前那石像竟然大同小异。看起来,这就是真实情况,石像为了取信他们复刻了他的经历。 苏木打断了他问道:“那你又怎么会进入玉棺里面?”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脸色变了一下,苦笑道:“说出来你也许不会信,我是为了救你。” 苏木嗤笑一声。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接着道:“当然,我看到的其实是幻象,并不是真的你,这个在我进来后我很快就发现了。可惜再要动手时已经来不及,等玉棺被封后,我就渐渐失去知觉了。” 这时一直在周围观察环境的林一诺开口道:“这里有很多符文。” 苏木走到他旁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果然在墙壁上看到不少莹白色的符文。这些符文因为颜色的缘故,十分隐蔽,不仔细观察是不会发现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站起来道:“小心不要碰到,上面有不好的东西。” 苏木环顾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倒是欣然道:“林三,这里有好几块能量石。” 林一诺也早就注意到墙壁四周嵌着的能量石了,闻言点头道:“有这些能量石,我们也不算白跑一趟。”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好奇道:“你们说的是这些红的黄的蓝的宝石吗?” 苏木道:“不错。你不会想跟我们抢吧?劝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现在二对一,你能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都是个问题。”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摊了摊手:“苏,我们休战好吗?我不想与你为敌的。你看,那把神石剑,我都没有拿了。” 苏木嗤笑一声:“脸皮还真厚,明明就是自己弄丢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道:“我们可以通力合作的,不一定非要争锋相对。” 苏木抱胸说道:“你倒是说说,能合作什么?”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指着这些符文道:“我可以把我知道的关于符文的信息共享给你们,我们一起参研其中的奥秘,如何?” 苏木用手肘碰了一下林一诺,轻声道:“林三,你觉得如何?” 林一诺冷冷道:“没兴趣,我只对杀了他有兴趣。”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傲然道:“如果你一定要跟我动手,就算我不能赢了你们俩,但让你付出惨重的代价还是能做到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有九尺的身高,魁梧如巨人,又经过陨石改造,确实也不是个好相与的角色。 不过真要拼生死的话,林一诺一点都不怵他,因为他对自己的内力和身手有强烈的自信。 眼看两人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苏木悄然变了姿势,站在林一诺的身边,显然也做好了动手的准备。 三个人谁都没有先动,高手相争,是不能出现失误的,因此大家都很谨慎。 就在这时,整个密室忽然一震,紧接着,墙壁上放着的夜明珠滚落了下来。 苏木喊道:“糟了,这里看起来要塌了,我们快走。” 在他话音刚落,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已抢先走到通道处,占据了有利位置,林一诺持刀与他对峙着,一边对着苏木道:“你把这些能量石都收起来。” 苏木答应了一声,就快速地将墙上镶嵌着的九颗能量石以及四颗硕大的夜明珠一扫而尽。因为他一瞬间就将这些东西全转移进了空间,密室里没有了夜明珠的照明,顷刻就变得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低声咒骂了一声,然后才道:“我再申明一遍,我们先休战如何?否则大家都要死在这里。” 苏木道:“好,你让开,让我们先走。”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已经一步步开始倒爬了,闻言道:“我就在通道口,自然是我先退出去。” 林一诺见他动了身形露出了破绽,顷刻迎头斩下一刀。 黑暗中,大家虽然都看不见,但身为高手,听声辩位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闪电般横移,避开了这势如破竹的一刀。 苏木与林一诺配合默契,耳里听到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已让开了位置当即抢了过去,爬上了通道。 林一诺则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斗在了一起,后者虽然丢失了重剑,但还有一对钢铁护袖,吃力地挡着林一诺狂涛巨浪般的刀法。 生死存亡的关头,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大喝一声,表现出他求生的本能及猛将的实力,左右手无比迅捷地挡住林一诺的攻势,一时竟然斗了个旗鼓相当。 此时密室内碎石不断落下,但两人全然不顾。 苏木已经敲开玉棺的底板爬了出来,光线照进通道,他对着里面喊:“林三,别跟他纠缠了,快出来。” 林一诺又迅疾地劈出两刀,然后提气一跃,直接就跃到了出口,苏木一把将他拉了出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没给两人堵上通道的时间,紧随着林一诺冲了出来。 下一刻,三人便听到底下“轰”地一声,显然是密室顶塌了。 与此同时,这间宫殿的顶上却忽然一亮。三人同时抬头,只见一个火星闪过,一直被束缚着的竹管忽然伸了出来,“噗噗”地往外冒着白烟。与此同时,有一堆密密麻麻的小虫子飞了出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把捂住口鼻:“这虫咬人厉害!这烟有毒且致幻!” 三人顾不得再争斗,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大喊一声:“这边有出口!” 苏木顾不得分辨真假,拉着林一诺就追了过去。 他们俩过来的那条通道的后路是被封住的,在这种时候,显然也没有时间给他们研究退出去的方法,只能跟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了。 反正二对一,他们一点都不怕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搞鬼。 在三人的身后,白烟紧紧追着小虫子,而小虫子则拼命朝三人飞来。 三人虽然没有回头看,但也能听到虫子不断“啪嗒”、“啪嗒”摔落地面的声音,显然白烟的威力不小。 苏木紧紧抓着林一诺的手腕,已打定主意若被虫子和白烟追上就赶快躲进空间里。 一时间,通道里上演着一场生死追逐。因为通道过于窄小,林一诺即便有着绝顶的轻功也发挥不出来。 眼看着三人就要被飞虫追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在跑路的途中忽然一敲侧壁,并转头一把拉住苏木,在侧壁斜开的空间里滚了进去。 那些飞虫和白烟并没有拐着弯追进来,三人均松了口气。 苏木感觉头有点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紧取出夜明珠照明,发现此刻三人来到一处新的空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上前两步捡起了他落在这里的重剑,又看了看苏木。 苏木哀叹一声,他就说呢,为什么一进这里就感觉头晕了,原来是有这东西在。 林一诺立刻举刀迎向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后者一边格挡一边不住喊:“别斗了,我们把这神石的能量平分了还不行吗?” 林一诺听他这么喊,便攻势一唤,察觉到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并没有乘机反攻,他收回了刀,护在苏木身边,冷冷道:“你把剑扔过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耸肩道:“那我就太被动了。让苏站在中间,我保证不会下黑手。” 林一诺道:“不可能。”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对着苏木道:“若是我刚刚不拉你,你们俩早就被飞虫啃得骨头都不剩了。那群东西有多恐怖你知道吗?遇到的所有活物都躲不过它们千万张嘴。” 苏木想了想,拉住林一诺,说道:“就信他一次。” 然后他摇晃着到两人中间坐下,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将剑柄横过来:“你往上面滴一点血。” 林一诺在苏木的另一边盘膝坐下,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苏木直接在剑锋上割了一下手指,因为陨石的压制,他现在要割开皮肉并不困难。 蓝色的血液很快自指尖流了出来,滴到了剑柄镶嵌着的陨石上,陨石顷刻间便泛起了氤氲光芒,一股能量波动开来。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通力合作 , 林一诺、苏木以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三人之间顿时有了一股玄之又玄的联系,这是一种很难描述的感觉,而陨石亦变得流光溢彩。 就在这时,异变突起。 “唰——”一下,破空声响起,有六样奇怪的飞翼状的金属物穿透了墙壁,浮在三人头顶,嗡鸣作响。 这些东西都好像活物一般,发出的频率在不断地进攻着三人的脑域。 三人顿时陷入了危机之中,但此时此刻,谁都不能分神,因为一分神,后果实在难料。三人不得不齐心协力对抗这股奇诡的力量,全凭意志坚守着脑袋最后一丝的清明。 不知过了多久,眼看就要坚持不住,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猛地睁开眼睛转头看了苏木一眼,目光深沉。片刻后,他一发狠伸手托在苏木的后腰上,喊道:“你走!” 随着他话音落下,苏木便被他的巨力推得飞了开来,林一诺紧紧拉着他一起飞旋了出去。就在这刹那间,六样金属物“唰”一下贴在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身上,仿佛追逐着磁铁的铁器。 “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猛地喷出一篷血,顷刻间七窍流血,形容恐怖。 而已经跟他断开联系的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则安然无恙,苏木道:“这是怎么回事?” 林一诺站在一旁看着化为了齑粉的陨石眉头深蹙,接着,他纵身飞了起来,围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打转,不知道往他身上拍了几百掌。 苏木知道他绝不是乘人之危要置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死地,但也看不懂他现在是在做什么,更不敢轻举妄动怕坏了他的事。 又过片刻,两人忽然像触电般震了一下,然后分别反向弹开。林一诺直接摔到了墙壁上又滚落下来,吐了一大口血,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则仰天一跤,贴在他身上的六样金属跌落一旁。 苏木一个箭步来到林一诺的身边扶住他,急道:“林三,你怎么样?” 林一诺整个人都打着哆嗦,按着胸口呻吟一声坐了起来,说道:“我没事,只是好冷。” 苏木仔细瞧了瞧他,见他冻得嘴唇都有些紫了,不由道:“你刚刚是在替他疏通经脉?” 林一诺吸了口气才道:“我只是不想欠这个西獠人情,他救了我们,我也救了他,两清。”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那下是为了将所有的来自不明金属物的精神攻击吸引到自己身上,算是牺牲自己保全了苏木和林一诺。 苏木一屁股坐在地上道:“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差点要了老命。喂,安东尼,你怎么样?”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躺在地上半晌缓不过劲来,吸了好几口气后才以一个十分狼狈的姿势爬坐了起来,靠在墙壁上喘气道:“这里真是邪门,不过,果然跟资料上记载的是一样的。” 苏木奇怪道:“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他道:“我在罗马教廷一个已故牧师的家里找到过一些关于神石和金字塔的资料,其中就有一项是说这种飞翼金属物的。这东西既像死物,又似活物,就靠神石生存。” 苏木听得一头雾水,感觉他解释了个寂寞。 林一诺却听明白了,他淡淡说了一句:“人工智能。” 苏木问他:“人工智能?” 林一诺点点头,没有多解释,只说道:“和飞碟的来历一样,你把这些收起来,有用。” 他这么一说苏木便明白了,上前大喇喇地捡起六样飞翼金属直接收进了空间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动作,忽然道:“这些东西你藏哪里去了?这也是你的异能之一?” 苏木并未解释,只是耸肩道:“如你所见。”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没追问,他心里大概也有点数。 三个人中,现在的状态就属苏木最好了,林一诺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起来都伤得不清。 苏木问他们:“还能走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脑袋冒着热气,捂着胸口道:“一步也不想动,我现在浑身的血液都是燃烧的,怕一动就会自燃。” 林一诺此时连眼睫毛上都凝起了冰珠,淡笑道:“我感觉浑身经脉都快被冻住了,恐怕一动就会成碎冰。” 苏木想了想,忽然掏出两条毯子,一条扔在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身旁,自己则走道林一诺的旁边跟他靠在一起,用毯子将两人裹住取暖。 “那我们今天就在这里过夜,等你们俩缓过来了再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深深看了他一眼:“你有个随身的异空间?” 苏木微微一笑,没有回答。他一把将林一诺揽在怀里,虽然被他冻得一哆嗦,但仍不放开。 林一诺这时已经没什么精力说话了,闭上眼暗自调息恢复。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死心地继续说道:“之前你的那些同伙就是被你藏在了异空间里对不对?所以他们才会凭空消失。不过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自己没躲进去?” 苏木看了他一眼,懒懒道:“这是我的秘密,干你屁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叹了一口气道:“好歹我也救了你两次,没必要这么绝情吧?” 苏木好整以暇道:“你救了我们一次,林三也救了你一次,两清了。至于拉我们躲进这里这算不得救,我有别的办法自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挑眉:“是躲进你的异空间里吗?我一直很好奇,你是人间的人吗?” 苏木怪道:“怎么,难道你当我是神?”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意味深长地说道:“我确实以为你或许是天使下凡,毕竟凡人怎能拥有如此奇妙的蓝血呢?” 苏木淡淡笑道:“你爱怎么以为就怎么以为好了。” 说完便闭目养神,不理他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了看抱在一起的两人,眼色沉沉的,也不说话了,暗暗恢复身体。 …… ……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林一诺睁开了眼睛。 此时他已完全恢复过来,甚至比之前更好,浑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在这段时间的恢复中,他早就内视过一遍,在他的丹田内,此时已经犹如星河般闪亮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果然如此。 他动了,苏木却还没醒,只是朝着他又拱了拱了肩膀,仿佛是在寻一个舒服的睡觉之地。 林一诺看着他微微一笑,将他放平在地上,盖好毯子,然后才起身四处观察。这个空屋内,有六个被金属物洞穿的洞眼,连接这另一个地方。 他捡起地上的夜明珠拿到洞眼处一看,果然印证了他心中所想——在隔壁的密室里,摆放着一架损毁严重只剩个内部操控台的飞碟。 “你看到了什么?” 这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睁开眼走了过来。 林一诺冷淡道:“你不会自己看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凑到洞旁一看,也见到了里面的东西,他说道:“果然跟资料里记载的一样,这是神的陪葬品,根本不属于埃及法老。” 对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来说,这些远超想象的文明当然与神无异了,林一诺也懒得给他科普。 不过听他三番五次地提起资料,倒是令他有些好奇了:“资料里怎么记载的此物?”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耸肩道:“传说神坠落人间,无法回到神界,而金字塔就是他们建造起来想重回神界的阶梯,可惜没能成功。最终,这些神带来的神物自然都成了神的陪葬品。” 林一诺了然道:“所以你冒险来到此地,就是为了得到这些神物?”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毫不掩饰道:“当然,不然我就为了看个新鲜吗?这难道不也是你们来此的目的?” 林一诺笑笑没有接话,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观察着他的神色,从他的脸上并不能看出什么,这家伙比苏狡猾多了。 这时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他叹道:“我们在这里起码过了一夜吧?我都饿得胃痛了。” 林一诺也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但是他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苏木,实在不忍心把他叫醒,只能转移注意力道:“我们一起找找机关,看能不能进里面去。”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同意,现在不找点事情做,他就要一直想着饿肚子的事,那太难受了。 而此时苏木却忽然开始梦呓,脑袋上还冒着冷汗,显然陷入了什么噩梦之中。 林一诺上前一步,抓着他的肩头喊道:“小木,醒醒,快醒醒。” 苏木缓缓睁开了眼睛,眨了眨睫毛,看着林一诺有一瞬间的愣神:“林三,你怎么也到了地牢里?” 林一诺皱眉道:“地牢?” 苏木猛地反应过来,这里不是地牢,是金字塔内部。只因为环境很黑暗,他一时迷糊了。刚刚他在梦里又回到了当初在地牢中绝食的日子,这才会脱口而出。 他坐了起来,揉了揉脑袋,叹道:“原来是我饿了,难怪会做这么不好的梦。”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听到他说地牢的时候,心就已经揪了一下了,这件事情说起来也是他的错。 但苏木显然并不会在乎他的想法,对他投来的视线视若无睹,自顾自地从空间厨房里取了几个番茄,递给林一诺道:“吃吗?” 林一诺接了过来道:“当然,还有别的吗?” 苏木凝神进入空间“看”了一下,摇头道:“其他生的没有煮过也不好吃啊,先吃这个顶一顶吧。” 林一诺无奈道:“好吧。”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瞧着苏木道:“没有我的份吗?” 苏木朝他扬手抛了一个,说道:“直接啃着吃。”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瞧着手里红色的果实,再看看苏木和林一诺已经开吃了,便也试探性地咬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说道:“水分足,酸中带甜,这是什么好东西?” 苏木道:“番茄,一道既可生吃又可熟吃的菜。”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道:“好东西,是东土大唐独有的吗?” 苏木随口道:“嗯。”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没好气道:“你肯定是在敷衍我,这是你们游历途中得到的吧?” 苏木耸了下肩,不予回答。 三人吃完后,一起开始寻找机关,不多时,就被林一诺率先找到了。 “小木,你站我后面,我要打开了。” 苏木走了过来,搭在他的肩膀上道:“好。”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退在了一旁,手里握着已经失去了陨石的重剑,严阵以待。 林一诺按下机关,片刻后,石壁开始滑动,露出了一个门洞。 三人鱼贯而入,进入了室内。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走到破损不堪的飞碟残骸旁说道:“这东西看起来好怪。” 林一诺则仔仔细细地看了看飞碟残骸,他对苏木道:“收起了,慢慢研究。”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连忙道:“哎,等等,什么好东西都被你们收走了,我们不分一分吗?” 林一诺看了看周围放着的其他玄铁和珍宝,道:“这样东西归我们,其他归你。”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摸了摸下巴:“可以。不过你们仿佛知道这是什么,能不能告诉我?” 林一诺淡淡道:“算是神的座驾。”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座驾?” 苏木上前随手一挥,就将飞碟残骸收进了空间,说道:“不错,这就是座驾。”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苦笑道:“我还没看清楚哩。” 苏木指着旁边的这些东西道:“你看属于你的东西就是了,那是我们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道:“你有异空间,现在都你先收着。” 苏木挑眉:“你不怕我全吞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朗声笑道:“我不怕,而且,我相信你。” 苏木撇了撇嘴:“切!” 等把东西都搬空后,苏木拍拍手道:“好了,这次进入金字塔的收获不错,现在我们想办法出去吧?” “好。” 正文 无标题章节 夫君的金手指正文卷无标题章节三人走进城里时却见眼前一片兵荒马乱,争道的人车惶然无措,抢着往城外奔逃。沿途处处火光,喊杀声震天,道上四散着家具、衣履,更有妇孺哭天抢地,混乱不堪。 三人逆着人群往城里走,苏木沉重道:“怎么我们才在金字塔待了一夜,这城里就乱成了这幅模样?” “看来是打起来了。” 林一诺使劲抓着苏木,就怕被逃难的人群冲散了。 在这种时候,个人的力量显得那般渺小。即便如他们三位年轻高手,也不能在汹涌的人潮中劈出路来,只能由主路换成支道,避开疯魔的人群。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随意抓住了一个人问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本来顺着人潮往城外赶,被抓出来后,脸上一片失魂落魄:“打进来了……阿拉伯人就要打进来了……快逃啊……” 竟然一出来就赶上了一场战乱,三人均有些无语。 好在三人的实力强劲,虽然到处都是乱民,但仍然让他们顺利回到了旅店。 此时旅馆里除老板及寥寥几个伙计外只剩了两派人马,一派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带来的亲卫,一派是林阀众人,余者都逃光了。两派人马默契地分别扼守住旅馆各处门窗,不让乱民、混混有机会冲进来。 苏木看了看旅馆内的环境道:“看来大家已经合作上了。” 的确,因为战乱的缘故,城里一派狼藉,趁乱烧杀辱掠的不在少数,各大住着豪商的旅店自然更无法幸免。 还好那群趁乱闹事的混子上不得台面,被林阀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人砍杀了两个后就吓得绕开这里了,因此这里现在已是周围难得的净土。 饶是如此,旅店也差点受了隔壁火势的殃及。若非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亲卫训练有素,当机立断地在旅店周围弄起来一个防火带,并轮流巡查着房子周遭,这里也早被烧起来了。 简单抓过店老板询问了一下当前的局势,了解到****队已攻陷了开罗附近的巴比伦堡要塞。 输了这场关键性的战役,拜占庭帝国的军队在埃及境内的武装力量彻底土崩瓦解,残兵败将已经退逃出去。这也差不多等于宣告了拜占庭帝国在埃及的统治终结,从此就是阿拉伯人的天下了。 罗马教廷的人跟着军队一起退了出去,***教怕是很快就会入侵。这之后至少近年年,埃及不会太平,至于以后,恐怕就要揭开历史新篇章了。 乱世到来,普通的埃及百姓是最惨的一批。本就已经食不果腹、艰难求存、到处起义了,现在遇到更乱的乱世,怕是会死不少人。 不过这些与苏木、林一诺以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等这群外来客自然无关。 他们只要自己待的旅店暂时没事就行,何必管外面洪水滔天,毕竟大家又不是救世主。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先是跟着林一诺和苏木两人进了他们的房间,分好在金字塔取得的收获,然后商量了一下当前的形势,决定暂时结盟,一起退回港口。 此趟埃及之行的目的已经达成,众人都不想再留在这兵荒马乱的地方。 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离开后,苏木对林一诺道:“现在没有时间给我们好好研究了,我们要不要马上走?” 林一诺道:“嗯,留在这也是徒增风险。这里很快会变得毫无秩序,更加混乱。” 苏木同意道:“我看现在就已然没剩什么秩序了。让大家休整一晚,明天就出发吧?” 林一诺点头道:“也好。” 顿了顿又说:“先前在金字塔拿来九块能量石,现在飞碟应该可以使用了,要试试吗?” 苏木道:“也不是不行,不过这东西太惊世骇俗了,我怕不仅敌人害怕,连我们的手下都会产生很多疑虑。” 林一诺不以为意道:“他们会习惯这种事情。” 苏木耸肩道:“算哩,我们骑马好了,不必动用惊世骇俗的飞碟了。再说那里面也就只能装下几个人,我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放空间里吧。” 林一诺无可无不可道:“也罢,那我们先进去收拾一下。” 苏木点头,拉着林一诺一起进入了空间。 一入内,苏木可动用的空间之力就大了许多。堆积在竹林这边的战利品全被苏木瞬移到了别墅地下室。 然后两人施施然地走出了竹林阵,回到别墅院子里。 此刻院子里很安静,连伊尔文和莉薇娅两个小家伙都不在,想必是带着一猴一狗一鼠出去玩了。毕竟只是小孩子,天性爱玩,有了安逸的生活,自然就开朗了起来。 苏木叹道:“我看下次把墨雨这小家伙也放进来算了,正好有个伴。” 对于这种事情,林一诺全无兴趣,也就没有搭话。他一头冲进了地下室,开始研究飞碟残骸。 而苏木则索性去田里侍弄了一番,随便瞧一瞧新一批的庄稼长势如何。 在空间里,一切都显得这般安逸静谧,外界的纷扰和混乱,根本没办法影响此间平静。 苏木弄完田地后,索性脱了衣服扑进了灵湖,享受着灵湖的洗涤。 仰躺在水面望着上空之际,苏木忽然发现了一个新的变化,头顶原本隐在重重雾气之中的发光体竟然露了出来,似外界太阳般挂在上方。 苏木愣了一下,想着应该是上次吸收能量导致的变化吧,也不知道空间有没有再次扩大。 他沉下心神,将思维以空间之力发散出去,观察着空间内的一切。 他先是“看”到了在牧场忙碌的林念祖等人,接着又看到在草垛上游戏的两个小家伙,然后兔子、飞鸟等等空间内的小动物…… 半晌后,苏木收回神,睁开了眼睛,对于空间内的所有变化,此刻他已了然与胸。 “哗啦”一声,苏木破水而出,直接回到别墅的盥洗室,擦干身体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劲装,然后才下了地下室,看林一诺的进度。 “林三,你研究得怎么样了?” “有点头绪了。” 林一诺已经把残骸上拆的七零八落了,而原本他们自己飞碟里面的控制室也被他拆开了。 苏木指着这些调侃道:“你这是干嘛?拆了卖废铁吗?” 林一诺也好心情地同他开玩笑:“不错,换些糖吃。” 说完两人相视一眼,又哈哈大笑起来。 苏木道:“喂,你的洁癖都治好了,不去洗一洗吗?” 林一诺这时才反应过来,顿时浑身都发痒了,留下一句“我去洗一洗。”便消失在了出口。 苏木摇头失笑道:“真是着了魔。” 他随意看了看飞碟,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便又回到了上面。最关键是他并不想研究这些,反正要费脑细胞的事情,丢给林一诺研究就对了。 …… …… 等第二天两人再次出现在外界时,红袖等人早就已经收拾好行礼等在大厅了。 苏木和林一诺并肩走下楼,正好遇上了一直派亲兵盯着两人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后者直接迎向两人道:“你们收拾好了吗?是否可以出发了?” 苏木哂道:“你不是一直盯着吗,还看不出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脸色不变地走到苏木旁边,说道:“准备好了我们就一起出发吧。” 林一诺一把将苏木拉到自己的另一边,淡淡道:“我们开路,你们垫后。”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斜睨着眼,冷冷一笑,没搭理他。 三人走下楼梯,红袖忙迎上前:“两位郎君,我们可出发了?” 林一诺从容道:“拿好兵器,我们走。” 见众人真的要离开了,店老板慌忙迎上前来,摆着谄媚的笑脸道:“几位贵人,这外头现在兵荒马乱的,你们就要走吗?何不等外面平稳下来再走?这段时间我可以不收你们旅费,你们只管放心住着。” 店里的伙计也是小心翼翼地迎上来,希冀地望着众人。 正是因为有着两拨实力强劲又纪律严明的客人在,他们才敢继续在旅店内待下去,否则也早就逃难去了。 此刻看到众人要走,如何不急。 苏木道:“留在这里干嘛,每天在窗口看外头杀人放火的戏码吗?我们要走哩。” 店老板还要挽留,已被青衣和林广义拦住。 看着凶神恶煞的林广义,店老板欲哭无泪,只能眼睁睁瞧着一众保护神牵着马拉着车,鱼贯离开了旅店。 走到大街上,苏木对林一诺道:“这里的工匠,尤其是石匠,水平还是很不错的,我们去救一些来吧?” 林一诺看他一眼,明白了他的意思,同意道:“好。” 说完两人调转马头,往之前买过东西的工匠店铺走去。 众人急忙道:“小公爷,这是要去哪里?” 林一诺道:“我跟苏少还有些事要办,你们先在此等着。” 林广义担心道:“小公爷,这里十分不太平,你们要去哪里,还是让我们跟着保护吧?” 林一诺淡淡道:“不必,在此等着。” 苏木回头安慰道:“放心,凭我们俩的实力,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众人皱眉担心地看着两人渐渐离去的背影,却也不敢违逆。 城里的人已经逃走了不少,但也有不少人拖家带口的不好逃。林一诺和苏木从玻璃坊和铁匠铺、泥瓦铺带走了不少没来得及离开的匠人及其家属。 也没给众人什么选择的余地,直接就当俘虏一般抓进了空间。 骤然转换了幻境,众人都骇得不清。 林一诺和苏木将人丢在竹林阵之后就先不管了,反正他们也不可能走出这个阵,先让他们在里面碰碰壁再说。等到吓够了,他们再收服起来也更容易。 在回去跟众人汇合的路上,两人还顺手救了好些个落单的孩童,一并放到了空间里。 这种情况下,跟亲人被人潮挤散,对于孩童而言基本也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他们能被苏木和林一诺遇上已算是运气,街上多的是被踩踏至死的人。 帮他们去寻找他们失散的亲人是不可能的,苏木还不至于圣父到这个地步,但是把这群孩子养在空间里,对他来说却没什么难的。 当两人的身影回到街口时,红袖兴奋地挥了挥手:“郎君,这边!” 两人打马走上前,说道:“走,出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去而复返、空手而归的两人,眼神里闪过一丝玩味。 他挥了挥手指,身后的亲兵便一起跟着出发了。 …… …… 随着人潮众人很快就到了城外。 赶了一天路,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此时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照明的人马,都是一群为了躲避兵乱而出城的人。 事实上,这群难民也是无头苍蝇,根本不知道该去往何方,只是下意识地跟着人潮走。 林一诺、苏木等人自然是目标明确地北上。 走了一个时辰,月上中天,两队人马找了一处开阔的平地,扎营埋锅,就地休息。 苏、林两人自然仍是一个营帐,在他们的周围则四散着手下,左边是安东尼和他的人马。 随意吃了些干粮,两支人马各留出两名守夜人,其余的人都进了帐篷休息。 苏木和林一诺自然直接进了空间里,之前带进来的众人此时大部分都神色萎靡地或躺在地上,或靠在假山旁。 那群小孩子基本上都哭累了躺在地上睡了过去,苏木抱起了其中看着最小的一个,对着众人道:“空着的人抱起地上的孩子们,跟我走。” 众匠人经过一天的横冲直撞,已经被这永远都是原地转圈的诡异竹林吓破了胆,此时面对把他们捉进来的林一诺和苏木两人,自然什么反抗都升不起来,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小孩子们到底还小,被人抱起来,也仍然睡得很沉。 林一诺带着众人走出竹林,走上小道时,这番动静把两旁房屋里住着的林念祖等人吵醒了。 他们推开门来,借着夜色见到了这么一大群人,吃了一惊。等把苏木和林一诺认出来,才放下了提着的心,陈学文赶紧穿好衣服上前问道:“小公爷,他们是?” 林一诺道:“以后也是住在这里的人,你们挑些空屋子,先安置了他们。” “是。”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兵荒马乱 三人走进城里时却见眼前一片兵荒马乱,争道的人车惶然无措,抢着往城外奔逃。沿途处处火光,喊杀声震天,道上四散着家具、衣履,更有妇孺哭天抢地,混乱不堪。 三人逆着人群往城里走,苏木沉重道:“怎么我们才在金字塔待了一夜,这城里就乱成了这幅模样?” “看来是打起来了。” 林一诺使劲抓着苏木,就怕被逃难的人群冲散了。 在这种时候,个人的力量显得那般渺小。即便如他们三位年轻高手,也不能在汹涌的人潮中劈出路来,只能由主路换成支道,避开疯魔的人群。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随意抓住了一个人问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本来顺着人潮往城外赶,被抓出来后,脸上一片失魂落魄:“打进来了……阿拉伯人就要打进来了……快逃啊……” 竟然一出来就赶上了一场战乱,三人均有些无语。 好在三人的实力强劲,虽然到处都是乱民,但仍然让他们顺利回到了旅店。 此时旅馆里除老板及寥寥几个伙计外只剩了两派人马,一派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带来的亲卫,一派是林阀众人,余者都逃光了。两派人马默契地分别扼守住旅馆各处门窗,不让乱民、混混有机会冲进来。 苏木看了看旅馆内的环境道:“看来大家已经合作上了。” 的确,因为战乱的缘故,城里一派狼藉,趁乱烧杀辱掠的不在少数,各大住着豪商的旅店自然更无法幸免。 还好那群趁乱闹事的混子上不得台面,被林阀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人砍杀了两个后就吓得绕开这里了,因此这里现在已是周围难得的净土。 饶是如此,旅店也差点受了隔壁火势的殃及。若非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亲卫训练有素,当机立断地在旅店周围弄起来一个防火带,并轮流巡查着房子周遭,这里也早被烧起来了。 简单抓过店老板询问了一下当前的局势,了解到****队已攻陷了开罗附近的巴比伦堡要塞。 输了这场关键性的战役,拜占庭帝国的军队在埃及境内的武装力量彻底土崩瓦解,残兵败将已经退逃出去。这也差不多等于宣告了拜占庭帝国在埃及的统治终结,从此就是阿拉伯人的天下了。 罗马教廷的人跟着军队一起退了出去,***教怕是很快就会入侵。这之后至少近年年,埃及不会太平,至于以后,恐怕就要揭开历史新篇章了。 乱世到来,普通的埃及百姓是最惨的一批。本就已经食不果腹、艰难求存、到处起义了,现在遇到更乱的乱世,怕是会死不少人。 不过这些与苏木、林一诺以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等这群外来客自然无关。 他们只要自己待的旅店暂时没事就行,何必管外面洪水滔天,毕竟大家又不是救世主。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先是跟着林一诺和苏木两人进了他们的房间,分好在金字塔取得的收获,然后商量了一下当前的形势,决定暂时结盟,一起退回港口。 此趟埃及之行的目的已经达成,众人都不想再留在这兵荒马乱的地方。 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离开后,苏木对林一诺道:“现在没有时间给我们好好研究了,我们要不要马上走?” 林一诺道:“嗯,留在这也是徒增风险。这里很快会变得毫无秩序,更加混乱。” 苏木同意道:“我看现在就已然没剩什么秩序了。让大家休整一晚,明天就出发吧?” 林一诺点头道:“也好。” 顿了顿又说:“先前在金字塔拿来九块能量石,现在飞碟应该可以使用了,要试试吗?” 苏木道:“也不是不行,不过这东西太惊世骇俗了,我怕不仅敌人害怕,连我们的手下都会产生很多疑虑。” 林一诺不以为意道:“他们会习惯这种事情。” 苏木耸肩道:“算哩,我们骑马好了,不必动用惊世骇俗的飞碟了。再说那里面也就只能装下几个人,我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放空间里吧。” 林一诺无可无不可道:“也罢,那我们先进去收拾一下。” 苏木点头,拉着林一诺一起进入了空间。 一入内,苏木可动用的空间之力就大了许多。堆积在竹林这边的战利品全被苏木瞬移到了别墅地下室。 然后两人施施然地走出了竹林阵,回到别墅院子里。 此刻院子里很安静,连伊尔文和莉薇娅两个小家伙都不在,想必是带着一猴一狗一鼠出去玩了。毕竟只是小孩子,天性爱玩,有了安逸的生活,自然就开朗了起来。 苏木叹道:“我看下次把墨雨这小家伙也放进来算了,正好有个伴。” 对于这种事情,林一诺全无兴趣,也就没有搭话。他一头冲进了地下室,开始研究飞碟残骸。 而苏木则索性去田里侍弄了一番,随便瞧一瞧新一批的庄稼长势如何。 在空间里,一切都显得这般安逸静谧,外界的纷扰和混乱,根本没办法影响此间平静。 苏木弄完田地后,索性脱了衣服扑进了灵湖,享受着灵湖的洗涤。 仰躺在水面望着上空之际,苏木忽然发现了一个新的变化,头顶原本隐在重重雾气之中的发光体竟然露了出来,似外界太阳般挂在上方。 苏木愣了一下,想着应该是上次吸收能量导致的变化吧,也不知道空间有没有再次扩大。 他沉下心神,将思维以空间之力发散出去,观察着空间内的一切。 他先是“看”到了在牧场忙碌的林念祖等人,接着又看到在草垛上游戏的两个小家伙,然后兔子、飞鸟等等空间内的小动物…… 半晌后,苏木收回神,睁开了眼睛,对于空间内的所有变化,此刻他已了然与胸。 “哗啦”一声,苏木破水而出,直接回到别墅的盥洗室,擦干身体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劲装,然后才下了地下室,看林一诺的进度。 “林三,你研究得怎么样了?” “有点头绪了。” 林一诺已经把残骸上拆的七零八落了,而原本他们自己飞碟里面的控制室也被他拆开了。 苏木指着这些调侃道:“你这是干嘛?拆了卖废铁吗?” 林一诺也好心情地同他开玩笑:“不错,换些糖吃。” 说完两人相视一眼,又哈哈大笑起来。 苏木道:“喂,你的洁癖都治好了,不去洗一洗吗?” 林一诺这时才反应过来,顿时浑身都发痒了,留下一句“我去洗一洗。”便消失在了出口。 苏木摇头失笑道:“真是着了魔。” 他随意看了看飞碟,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便又回到了上面。最关键是他并不想研究这些,反正要费脑细胞的事情,丢给林一诺研究就对了。 …… …… 等第二天两人再次出现在外界时,红袖等人早就已经收拾好行礼等在大厅了。 苏木和林一诺并肩走下楼,正好遇上了一直派亲兵盯着两人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后者直接迎向两人道:“你们收拾好了吗?是否可以出发了?” 苏木哂道:“你不是一直盯着吗,还看不出来?”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脸色不变地走到苏木旁边,说道:“准备好了我们就一起出发吧。” 林一诺一把将苏木拉到自己的另一边,淡淡道:“我们开路,你们垫后。”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斜睨着眼,冷冷一笑,没搭理他。 三人走下楼梯,红袖忙迎上前:“两位郎君,我们可出发了?” 林一诺从容道:“拿好兵器,我们走。” 见众人真的要离开了,店老板慌忙迎上前来,摆着谄媚的笑脸道:“几位贵人,这外头现在兵荒马乱的,你们就要走吗?何不等外面平稳下来再走?这段时间我可以不收你们旅费,你们只管放心住着。” 店里的伙计也是小心翼翼地迎上来,希冀地望着众人。 正是因为有着两拨实力强劲又纪律严明的客人在,他们才敢继续在旅店内待下去,否则也早就逃难去了。 此刻看到众人要走,如何不急。 苏木道:“留在这里干嘛,每天在窗口看外头杀人放火的戏码吗?我们要走哩。” 店老板还要挽留,已被青衣和林广义拦住。 看着凶神恶煞的林广义,店老板欲哭无泪,只能眼睁睁瞧着一众保护神牵着马拉着车,鱼贯离开了旅店。 走到大街上,苏木对林一诺道:“这里的工匠,尤其是石匠,水平还是很不错的,我们去救一些来吧?” 林一诺看他一眼,明白了他的意思,同意道:“好。” 说完两人调转马头,往之前买过东西的工匠店铺走去。 众人急忙道:“小公爷,这是要去哪里?” 林一诺道:“我跟苏少还有些事要办,你们先在此等着。” 林广义担心道:“小公爷,这里十分不太平,你们要去哪里,还是让我们跟着保护吧?” 林一诺淡淡道:“不必,在此等着。” 苏木回头安慰道:“放心,凭我们俩的实力,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众人皱眉担心地看着两人渐渐离去的背影,却也不敢违逆。 城里的人已经逃走了不少,但也有不少人拖家带口的不好逃。林一诺和苏木从玻璃坊和铁匠铺、泥瓦铺带走了不少没来得及离开的匠人及其家属。 也没给众人什么选择的余地,直接就当俘虏一般抓进了空间。 骤然转换了环境,众人都骇得不轻。 林一诺和苏木将人丢在竹林阵之后就先不管了,反正他们也不可能走出这个阵,先让他们在里面碰碰壁再说。等到吓够了,他们再收服起来也更容易。 在回去跟众人汇合的路上,两人还顺手救了好些个落单的孩童,一并放到了空间里。 这种情况下,跟亲人被人潮挤散,对于孩童而言基本也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他们能被苏木和林一诺遇上已算是运气,街上多的是被踩踏至死的人。 帮他们去寻找他们失散的亲人是不可能的,苏木还不至于圣父到这个地步,但是把这群孩子养在空间里,对他来说却没什么难的。 当两人的身影回到街口时,红袖兴奋地挥了挥手:“郎君,这边!” 两人打马走上前,说道:“走,出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着去而复返、空手而归的两人,眼神里闪过一丝玩味。 他挥了挥手指,身后的亲兵便一起跟着出发了。 …… …… 随着人潮,众人很快就到了城外。 赶了一天路,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此时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照明的人马,都是一群为了躲避兵乱而出城的人。 事实上,这群难民也是无头苍蝇,根本不知道该去往何方,只是下意识地跟着人潮走。 林一诺、苏木等人自然是目标明确地北上。 走了一个时辰,月上中天,两队人马找了一处开阔的平地,扎营埋锅,就地休息。 苏、林两人自然仍是一个营帐,在他们的周围则四散着手下,左边是安东尼和他的人马。 随意吃了些干粮,两支人马各留出两名守夜人,其余的人都进了帐篷休息。 苏木和林一诺直接进了空间里,之前带进来的众人此时大部分都神色萎靡地或躺在地上,或靠在假山旁。 那群小孩子基本上都哭累了躺在地上睡了过去,苏木抱起了其中看着最小的一个,对着众人道:“空着的人抱起地上的孩子们,跟我走。” 众匠人经过一天的横冲直撞,已经被这永远都是原地转圈的诡异竹林吓破了胆,此时面对把他们捉进来的林一诺和苏木两人,自然什么反抗都升不起来,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小孩子们到底还小,被人抱起来,也仍然睡得很沉。 林一诺带着众人走出竹林,走上小道时,这番动静把两旁房屋里住着的林念祖等人吵醒了。 他们推开门来,借着夜色见到了这么一大群人,吃了一惊。等把苏木和林一诺认出来,才放下了提着的心,陈学文赶紧穿好衣服上前问道:“小公爷,他们是?” 林一诺道:“以后也是住在这里的人,你们挑些空屋子,先安置了他们。” “是。”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路见不平 苏木站在飞碟的控制面板前,摸了摸这些新换上的触控,问道:“你这是把残骸上的换到了这里吗?” 林一诺道:“嗯,换了不少零件。” 苏木兴奋地拿起三颗能量石插入槽孔,笑道:“那我们现在就先来试试能不能打开那个放满能量石的小空间。” 片刻后,飞碟前部的显示屏一闪,一个熟悉的电子音响了起来:“欢迎使用飞碟精灵,我正在努力加载中,预计需要1至3分钟……您好!尊敬的7084号主人!宇宙飞碟7084号ai系统飞碟精灵加载完毕,为您服务。” 林一诺唤道:“飞碟精灵。” “哎,我在,有什么能帮您的吗?” 林一诺道:“打开四维空间。” “好的。” 苏木与林一诺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里看到期待。 片刻后,槽孔内的能量石亮了起来,紧接着舱内一阵颤动。两人的眼前换了一个场景,出现在了灰蒙蒙的一处空间里。 苏木开心地一下抱住林一诺:“哈,林三,你真牛,真被你修好了!” 林一诺淡淡一笑,道:“总算有收获。我们找找看之前的能量石在哪里。” 苏木松开了他,将目光投向四周,说道:“希望这些能量石还能用。” 两人的视力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如今黑暗已经挡不住他们的视线,很快两人就把这个空间看遍了。 林一诺摸了摸下巴道:“原来这里也就二十平方左右,看起来很像是储物空间,远没有你的掌中空间神奇。” 苏木蹲下来拿起几个堆在墙角的能量石,一边数一边道:“储物空间也不错,至少又得了那么多能量石。” 林一诺观察完空间,问道:“数完了吗?一共有多少能量石?” 苏木将三中颜色的能量石分成了三堆,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道:“数完了,蓝的一共二十二颗,红的二十颗,黄的十七颗。” 林一诺沉吟道:“按水桶理论来说,那么我们最少能用十七次。之前的能量石安装一次用了十年,若以此为规律类推,这飞碟还能用一百七十年。” 苏木微笑道:“那我们就能用到老啦,哈,还能传给下一代。” 林一诺敛了笑容,淡淡道:“我并不想要下一代。” 苏木微怔道:“世人皆如此,难道你要特立独行?” 林一诺一挥手,退出了四维空间,苏木愣了一下,随即也心念一转,跟了出去。 两人并未继续刚才的话题,苏木长长伸了个懒腰,说道:“林三,你说若是我们开着飞碟上天的话,这些能量石又能用多久呢?” 林一诺道:“按正常规律来推测,启动飞行肯定比单纯使用飞碟精灵消耗大得多,但具体是个什么比例,没有实际测试过,靠猜可猜不准。” 苏木洒然道:“那以后我们就试试。现在走吧,上去了,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还要赶路。” ……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蓦然睁开眼睛,唤来亲卫道:“去东方人的营帐里看看苏醒了吗,说我有事找他。” 亲卫施礼后应道:“是,大人。” 苏木和林一诺正在吃早餐的时候,就听到了外头青衣喊他们的声音。 苏木对林一诺道:“你先留在空间里安排昨天放进来的那些人,你聪明,要怎么跟林念祖他们解释你看着办,我去外面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林一诺往嘴里塞了一只蒸饺,说道:“嗯,去吧。” 苏木回到外界,拉开营帐的帘子走了出来,看了看站在青衣旁边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亲卫,问青衣道:“何事?” 那亲卫抢先回道:“大人,我们领主大人有请。” 青衣也跟着说了一句:“苏爵爷,早餐做好了,可要端过来?不知道我家郎君起了没有?” 苏木道:“哦,林三赶路累了,还未起床,早餐就不必了,你们自己吃了就行。” 又对那亲卫道:“走吧,带我去你们领主的帐篷。” 亲卫施了一礼道:“是。” 说完便转身带路。 等苏木拉开营帐走进里面,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连忙站了起来迎上前:“苏,你终于来了。” 苏木道:“你找我何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伸手抓着苏木的左臂,拉着他道:“你过来看,我这里有一幅埃及地图。按我们现在的路线走,今天不出意外会遇到阿拉伯人南下的一支小队,我想我们要早做准备。” 苏木挑眉:“这是你预测到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也不隐瞒:“不错。” 说完他一边指着地图上的位置,一边道:“我预测的我们将在这片平原相遇,对方是一支近千人的骑兵队伍,我们人少如果毫无防备的碰上会吃大亏。 所以现在我们有两个选择,一是全速前进,赶到这片山林,我们在此设伏主动攻击对方;二是全速前进赶到山林后,我们躲开对方。” 苏木想了想道:“打仗总会受伤死人。阿拉伯人跟拜占庭帝国的军队打是为了埃及这块土地,但我们完全没有理由跟他们动手,所以我觉得避开为上。”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毫不犹豫地道:“好,我也赞同你的想法,那我们赶快拔营赶路。” 苏木点点头,正要退出他的营帐,却被一把拉住了胳膊。 苏木侧头,露出疑惑的神情:“干嘛?”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低声道:“你跟那个林是什么关系?为什么睡一个营帐?” 苏木抽回手,老脸微红道:“管得着嘛你,不关你的事。” 说完就离开了。 他倒没有怀疑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说法,因为现在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至少在回到码头之前,对方没有理由要坑他们。 来到自己人这一边,苏木直接告知林广义,让他通知一下,准备出发,具体的原因他并没有说。 吩咐完,他进了营帐,马上进入空间,找到了正在与陈学文讲话的林一诺。 陈学文见到苏木过来了,便施了一礼退了出去。 苏木道:安东尼那厮我们再往前会遇到阿拉伯人的军队。为了避免伤亡,我们需要尽快出发,赶到前面的密林,躲开他们。 林一诺道:“所以他从陨石上得到的能力是预测未来?” 苏木微微颔首道:“应该是了。” 林一诺缓缓道:“既然是未来,还能随意改变?” 苏木耸肩道:“我看行,这家伙的势力估计就是靠着先机累积起来的。” 林一诺果断道:“好,那别耽误了,我们马上走。” 苏木上前一步拉住他的手腕,下一刻,两人回到了外界。 收拾完大家开始全速赶路。天很热,每个人都汗出如浆,很快就渴了需要补水,还好众人都带着水囊,渴了就喝一口。一人一匹马的情况下,速度全开,他们离那片预计中的山林越来越近。 路上的时候,不时遇到难民,众人虽然看着唏嘘不已,但都没有多管闲事的心。 很快,众人就来到山脚下,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走上前道:“就是这里,我们要赶快多起来,不会太久,他们也该走到这里了。” 苏木一夹马腹道:“嗯,那我们走。” 待大家刚演唱好辎重,并给马嘴绑上了口笼,防止它们叫出声音暴露众人的位置,然后大家便等在原地了。 也没有让他们等太久,很快马蹄声大作,有一支服饰特征很明显的阿拉伯军快马奔向了这里。 苏木等人的藏身处其实离山道还挺远的,之所以能看到这支阿拉伯军,主要是因为苏木出色的六识。 他悄声对林一诺道:“你看队伍里,是不是有好几个人的马上横着女子?” 林一诺冷冷道:“看衣着是埃及当地的。” 苏木眼力极好,看到那些女子脸上布着的痛苦又麻木的神色,已是十分义愤,但他还是努力忍住了。 跟一支千人军队对上,他固然不会怕什么,对方绝不可能伤到他的性命,但是他也没有把握赢对方,更没有把握自己的队伍里不会出现伤亡。毕竟自己这一边,加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亲卫,连百人都不到。 这一波人很快就从山道离开了,一直到听不见马蹄声了,众人才从密林中走了下来。 因为刚才看到的事,苏木变得有点沉默。 林一诺递给他一个鲜果,道:“这些事,我们管不了。” 苏木接过果子,没有说话。 除了他之外,其他人倒没有什么异样,一方面他们刚刚根本就没看清什么,另一方面,即便看清了,对于他们来说也不算什么。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打马追上苏木和林一诺,说道:“我对你们的侍女很有兴趣,两位可否割爱?” 林一诺冷笑一声,连话都懒得说,直接抽出马鞭就甩了过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个后仰避开了这一鞭,脸色沉了下来:“只是一个侍女罢了。” 苏木转头道:“首先,她并不是侍女,其次,你也不是真心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露出一个不以为意的表情:“做我的女人,我不会亏待她。” 林一诺不想听他大放厥词,又是一鞭甩了过去。之前那一下,他并没有认真,但这一下,他是含怒而出,威力不可小觑。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想躲已是来不及,忙挥出自己的马鞭,与林一诺斗在了一起。 苏木知道以林一诺的身手绝不会吃亏,也就没有插手。 两帮人马看到主人们打了起来,初时倒是慌了一下。但看苏木没有停下插手的迹象,众人也就没有贸然出手,而是一边赶路,一边分出心神观察着两人的战况。 其实这也就是红袖等人根本听不懂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话,否则的话,现在对他出手的人就不是林一诺,而是红袖和林广义了。 斗了片刻后,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手臂上挨了一鞭后结束。因为这一鞭对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来说不算什么,在苏木的调停下,两人就停了手。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冷笑道:“苏,你可真会拉偏架啊。” 苏木摸了摸鼻子,并没有否认。 其实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对于红袖也没有太多的欲望。虽然初遇红袖时,他确实因为对方有替他繁衍子嗣的能力而垂涎过她。但这种感觉,随着他得到命定的女人苔丝后,就消退了。 其实他现在连对苔丝都已经兴致寡然,更别提红袖了。 只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向苏木提出这个要求,大概只是为了看看对方的反应? 但他没想到苏木还没什么,倒是先跟林一诺因此打了一架。 他和林一诺是两看相厌,但彼此都明白很难消灭对方。 …… …… 到中午时,一行人找了一处空地,休息进食。 正吃着干粮,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苏木、林一诺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三人同时抬头望去,只见两三里外的岔道上有一群阿拉伯骑兵正放声大笑着追逐着衣不蔽体的妇女。 不时还朝着这群可怜的女子身后射箭,跑得慢的就直接被射中了,吓得那些女子哭爹喊娘,狼狈至极,而骑兵们见此则哈哈大笑。 这分明是在用人命取乐! 苏木视力是三人中最佳,见到女子们脸上凄惶的表情,顿时涌起义愤,猛地站了起来,飞身上马就冲了过去。 “他娘的,忍不下去,林三我去救人。” 林一诺及林阀其余人等自然紧随而上,怎么可能放他一个人冲进骑兵群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虽然对这种事情并没有感触,但他也追了上去。 对面的骑兵也就七八十个的样子,对于他们来说,不足为惧,但若是放开了斗,能不能救下那群女子就不好说了。 因此苏木听到身后追来的众人大声道:“大家注意别误伤了人。” 对面的那群阿拉伯骑兵也已经看到了众人,当即弯弓搭箭,就射了过来。面对苏木这群来势汹汹的人,他们当然是全力出手,绝不是之前对付女人般带着玩耍性质了。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圆梦大侠 苏木一方冲来的人都是好手,因冲刺得太快,阿拉伯兵的箭矢根本瞄不准。后者当即收起箭筒拿出长刀冲了上来迎敌。马蹄踏过之处,有好些个避之不及的女人被踏成肉泥。 在苏木前方的一个女子跌倒了没爬起来,眼看就要命丧她身后的马蹄之下。此时苏木直接从马上飞扑了出来,在电光石火之间,将女子拦腰抱起,滚在一旁,躲过了危机。 两军相交,苏木一方是含怒出手,而阿拉伯兵则是正沉浸在拿埃及女人戏耍屠戮的欢乐中,短兵相接勇者胜,阿拉伯兵立时就被砍了一半下来。 阿拉伯兵万万没料到这群长相奇怪的人实力这般恐怖,百分之五十的伤亡率顿时令他们军心崩溃,只奈何马蹄蹦腾、左突右冲,却始终冲不出重围。 被逼在马前逃命的埃及女人见双方忙于厮杀,立时四散逃开。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苏木一方毫发无损,而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亲兵队也不过就是一人轻伤,但这支几十人的阿拉伯兵则全军覆没,一个都没逃脱。 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最值钱的就是五十匹的战马。 三个主事人都没要任何东西,让手下的人均分了。然后众人将这些死去的阿拉伯兵拖到一起,一把火烧了。 之前本已逃开的埃及女人又返回了,在前方一里外就是她们的村庄。村里的老人孩子和男人均被这群阿拉伯兵屠杀殆尽,房子也被他们一把火烧了,她们已然无家可归。 苏木比手画脚地说要带她们去个安全的地方。 众人虽然听不懂苏木的话,但也不妨碍她们对他的信任。尤其是刚刚被苏木从马蹄下救出来的女子,毫不犹豫地就跟在苏木的身后走。 林一诺自然知道苏木要带她们去哪,就没有跟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想跟上前也被他拦住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忽然用拉丁语喊了一句,那群女子有几个便扭过头来,虽然马上就转回去了,但也足以说明她们听得懂拉丁语了。 埃及被罗马帝国控制了数百年,原本的古埃及语早就消失了,如今拉丁语就是埃及的第一官方语言。而苏木分明已经被他教会了拉丁语的,现在却没有用拉丁语沟通,且讲的还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听不懂的(这厮也自学了一些汉语),这实在是反常。 望着苏木远去的背影,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 而前方带着众女快速消失在密林的苏木,在林子里带着众女转了几圈后,神不知鬼不觉地一个个将她们收入了空间竹林。 因为本身就一直在林间绕圈,众女已经被绕得糊里糊涂,完全就没意识到她们此时所处之地已经换了个空间。 等大家随着苏木走出竹林阵后,苏木笑着用蹩脚的拉丁语对众人道:“这里很安全,你们可以放心留下来。” 众女见他会说她们的语言,十分惊奇,刚刚明明说的是她们完全听不懂的话。 那个被苏木救了的女子拘束地抱着胸(众女都是衣不蔽体的状态),大着胆子越众而前,问道:“大人,请问这是哪里,您是哪里人?” 苏木将目光望向别处,回道:“此处没有战乱也没有欺压,算是世外桃源吧,乱世之中,你们身为女子恐怕活得会比较艰难,因此才带你们来此。当然,若有不愿意的,现在提出来,我可以再送你们回去。” 在之前的混乱中侥幸活下来的女子一共有十六人,年龄均在十四五至二十四五之间,有少女也有少妇。 苏木救下的那位便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名叫洁拉丝·科普兰德,她的亲人已经丧生了,如今只剩她孑然一身,当然愿意跟着苏木。 虽然就一面之缘,但因为是救命之恩,苏木在她的心里已投下了难以忘怀的身影。 她屈了屈身,说道:“我叫洁拉丝·科普兰德,今年十七岁,我愿意跟着大人。” 有她带头,余下的十六位女子亦纷纷开口表示要留下来。 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想起之前凶险的那一幕,她们心都颤了。那群阿拉伯人根本不把她们的人当人,男人和老人直接割头,而村里的孩子则有摔死的、捅死的,甚至还有被挑在长刀上刺死的。 她们这群女的则被剥去外衣,肆意鞭打凌辱,若非苏木等人出手相救,她们恐怕一个人都活不下来,死去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苏木见大家都表示愿意留在这里,就把她们先带回了林念祖等人新建的空房子里。他从库房抱了几匹布以及一些针线包出来,交给唯一敢与他交流的洁拉丝·科普兰德,让她们自己裁布做衣。 安顿好她们,苏木一声呼啸,把在附近的原野上撒欢的神驹闪电叫来,骑上它只奔牧场。 那些工匠现在已经被转移到牧场了,牧场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群也早就建了起来,林念祖几个人经常直接留宿在牧场,不回小院附近。 因为空间里基本就没有什么人,牧场口是敞开着的。苏木长驱直入,找到了林念祖等人后,将有女子新来的事宜告知了他们,并吩咐林念祖暂时先由他来安排她们。 大家听到有新人过来,都还挺兴奋的,尤其一听还是一群单身女子,就更兴奋了。 苏木交代完,便退出了牧场,紧接着直接退出了空间。 看到他单身一人从密林中走出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已经坐实了心中的猜测——苏木的储物空间里还可以住人! 苏木和林一诺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对众人道:“耽误大家时间了,现在我们继续赶路吧。” 一行人收拾好继续上路,身后的空地上,是一堆已经烧得差不多的人骨,火焰将会洗净那群杀人不眨眼的阿拉伯兵的罪恶。 …… …… 太阳的最后一道余晖消失在天际,一群人在尼罗河的旁边扎营休息。这个地方视野十分开阔,除苏木、林一诺等一行人外,还有许多南下拖家带口逃避兵灾的难民。 黑暗中,只有少数几处燃着篝火。难民们被抢怕了,彼此间十分警惕,不敢随意烧火将自己置于光明之中。 林、苏等一行人自然不必害怕,只不过,看着周围那群面黄肌瘦的难民,大家心里都有些不好受,尤其里面还有不少小孩。 红袖因为心软分给了附近几个难民孩子食物,顿时就引起了哄抢,若不是跟在她身边的林广义当机立断打杀了几个,差点就走不出难民的包围圈。 见林广义下手那么狠,武功又那么强,难民们顿时一哄而散,不敢再围着了。但是之前被红袖送了食物的那些小孩到底也没保住自己的食物,被人抢走了。 红袖走了回来,跪坐在林一诺和苏木的身后,叹了口气道:“怎么会这样子,哎!难怪府里阿姊们说灾年施粥的时候,还要有家丁护卫。这真是可怜之人亦有可恨之处。” “人性如此。” 林一诺施施然地饮了一杯酒,他对于周围这群并非唐人的难民是无动于衷的,但是他也不会反对别人去发挥善心。 苏木的双目则一直在扫视着周围,他是在寻找那些落单的孩子。若有落单的孤儿,他就打算收养。只不过这周围近千人,里面的孩子都有家人。 苏木说道:“林三,你说我要不要再救一些?” 林一诺道:“你想要把乾坤居都变成埃及人的天下吗?” 苏木道:“这倒是无所谓,反正空间那么大。只不过……哎,算了,乱世难民,我也救不过来,若是有只剩妇孺的,倒是不妨一救。” 林一诺道:“嗯,你开心就好。” 看苏木没有心情吃东西,林一诺也不吃了,反正他们等会可以进空间吃的。现在被一群饥民眼巴巴围观着吃东西,确实也没什么胃口。 过了好一会儿,苏木忽然站了起来,对林一诺道:“我去附近弄点猎物。” 从开罗一路北上,到处都是土黄色的沙漠,今日午间他们经过的那座山脉算是为数不多的绿洲了。环绕着尼罗河的周围亦有一些绿洲,但若要说打猎,真是想多了。 沙漠地区倒也不是没有动物,有各种蛇、沙狼、牛、羚羊等。但分布地十分稀广,可不容易找到。 苏木现在这么说,其实就是想要从空间里取猎物罢了,林一诺自然明白。 他提醒道:“这里的猎物可不好打。” 言下之意若他一口气拿出许多猎物,恐怕会被人盯上。 当然,若是苏木一定要这么做,林一诺也是无所谓的。有着空间和修好的飞碟的苏木,在整个世界都可以横着走了,想要随心所欲一些,有什么关系? 苏木听了他的话果然道:“没关系,我可以。” 林一诺长身而起道:“那我陪你。” 青衣和林广义等亦纷纷站了起来:“小公爷,让我们去吧。” 林一诺按下了众人,说道:“没事,不必跟着我们。” 两人骑着马离开人群的时候,感觉到有近百道目光注视了过来。等他们两人拖着两头死牛和两头鹿回来时,直接吸引了现场所有人的目光。 青衣不可思议道:“两位郎君居然真的打到了两头牛!” 林广义皱着眉,心里总觉得有些奇怪。 另一边的听到动静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则忍不住道:“有趣,有趣。” 他望向苏木的目光在篝火下显得越发的明亮了,喝了一口从苏那里买来的美酒,忍不住舔了舔唇。 得想个什么办法留下他。 苏木站在场中央,大声道:“在场的各位朋友,难得有缘聚于此地,今晚由我做东,请大家吃一顿牛肉,请诸位按人头来领肉。” “哇哦!” “噢噢噢噢!上帝!” “你是上帝派来人间的天使!” 七嘴八舌的奉承声响起,人群顿时骚动起来,林一诺用含着内力的声音喝道:“不许争抢,排成队!” 他声如洪钟,仿佛在每个人的耳边炸响,有些胆子小的直接被这一声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眉看着林一诺的身影,有点不明白他是怎么能发出这样的声音的。论身板,林一诺比他弱了不少,他可是能轻松手提百斤重物的天生神将,但他自问自己绝对无法做到刚才林一诺做的事情。 神秘的东方人,他们的功夫令他们更神秘了。 可惜关押了两个东方人半年,都没拷问出秘籍,怪他太仁慈,此时他不由有些后悔。 接下来,林阀的人有些化身屠夫,解牛分肉,有些则指挥着众难民排队领肉。 两头硕大的牛,每头都有一千五六百斤,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孩童都能分到两三斤的牛肉。因为怕被争抢,而且这里的天气也实在炎热,藏不住肉,所以一时间,到处都是起火煮肉的人。 只有吃进肚子里的肉,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肉。 今晚因为人人有份,且又有凶神恶煞的人镇压着,倒不像以往般发生流血争抢事故。 分完牛肉后,苏木又给自己人丢了一头鹿,然后他问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道:“你要买吗?我还猎了一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道:“当然。去,付钱给苏先生。” “是。” 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热闹的夜晚,难民们难得有个放松的时间。一路上,遇到好心人的机会真是不多,大家都如丧家之犬一样在逃难,谁又比谁条件好呢?条件好的贵族,根本就不会离开,都有自己的家丁,守着自己的庄子。 林一诺跟苏木两人靠在马车上,望着眼前的一幕,前者道:“开心了?” 苏木抱胸摇头道:“眼见这种场景,怎么开心得起来呢?” 林一诺道:“还好这些人并不是唐人,若是唐人,你见了恐怕更难受了。” 苏木道:“可不是嘛!还好我们大唐境内现在歌舞升平,便有战乱也仅限于边境。” 林一诺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轻轻道:“你的大侠梦圆上了。”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种田游戏 夜晚,守夜的林广义对尚未休息的红袖说道:“你有没有发现小公爷和苏爵爷两人每次晚餐都很少进食?早点也吃的不多。” 红袖回道:“嗯,是的,这里的食物太粗糙,郎君不喜欢吧,他向来是最喜欢捣鼓精致好吃的美食的。哎,怪这里条件太简陋,我想给郎君做些小糕点都不方便。” 林广义眼神望着黑暗的深处,轻声道:“不只是这个原因的。” 红袖抬头看着他:“你想说什么?” 林广义心里念头转过数个,最终什么都没说,只笑道:“没什么,就是觉得小公爷胃口不好,有点担心,连今晚的炙鹿肉他都没吃几口。” 红袖叹了口气道:“是啊,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出门在外总是不比在家的。便是在船上都比这里好多了,船上起码厨舱里各种食材和锅具器皿一应俱全。以往小公爷出门,我们起码要带两大车食衣住行的物资,可这一次,小公爷让轻装从简,可不就是吃苦了。” 林广义看着她道:“你也受苦了,这几天骑马很累吧?” 说着从袖笼里掏出一个罐子递给红袖,说:“给,这金疮药治外伤很有效的。” 红袖低头道:“你自己用就好了。” 林广义把药罐子塞她手里,说道:“我皮糙肉厚的,不怕,何况骑马也骑惯了。不像你,平时都是坐马车的,最近赶路跟着我们一起骑马,肯定很累。” 红袖接过了药罐,轻轻道了声谢。 她这几天大腿内侧确实被马鞍磨得不清,长时间的骑快马赶路特别费腿。她虽然有点武功在身,但到底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皮娇肉嫩,哪里受过这个苦。便是去年从岭南赶往长安,他们都是缓缓骑行的。 …… …… 空间里,苏木和林一诺的别墅小院里挂满了宫灯和火把,照得此地如白昼一般通明。 今日这里挤满了人,有十六个埃及女子,二十一个匠人及其家属,还有林念祖等五个人。 洁拉丝·科普兰德等人在下午的时候已经为自己赶出了一身简单的外袍,此时已能情绪稳定地站在人前了。她们现在所穿的这种细麻布衣服,料子可比她们平时自己的衣服好得多,众女心里既疑惑,又感激。 下午的时候,林念祖由莉薇娅做翻译,已经简单向她们讲诉了在乾坤居的规矩。除了两位主子的别墅以及林一诺的实验仓库不能随意进入,其他的地方并没有特别的禁忌。 有了她们的到来,这一片区域的卫生问题就由她们解决了,也解放了林念祖等人不少事。 苏木站在别墅门口的台阶上,对着院子里的众人道:“想必大家都知道了,此地叫做乾坤居,乃我和林少建的别院,这里所有的土地都被我们占领了。之前林少已经对附近做过规划,往后仍然按此发展。 此地一切都需开拓,所以除林阀的五个人外,其余人单身的就住集体宿舍,拖家带口的则分个单间。 你们中有不少泥瓦匠,我会在前头的山上开一个窑厂,以后就由你们负责烧砖烧瓦。还有木匠工坊和玻璃工坊,也要一一建设起来。你们的家人我会按人头分地、分粮种,田地前三年不收你们田租,三年后按产量收取田租。 至于林念祖等人,你们仍然主要负责牧场,同时封林念祖你为大总管,总领乾坤居所有的事,封陈学文为副总管,协助林念祖一起做事。 每人每个月都有工钱和粮食可领,具体的章程,林少已整理好会张贴出来。” 洁拉丝·科普兰德大着胆子问:“大人,那我们呢?” 苏木道:“别急,就要说你们了。你们都是女子,以后就以纺织为主,仓库里收藏了不少棉花,先把这些都织成棉布。关于织布机则由你们几个木匠和铁匠联合打造。” 有个木匠弱弱地道:“大人,我……我不会做织布机。” 苏木说道:“没事,我们有图纸,你们按图纸给我造就行。” 吩咐完了事,苏木就挥手让大家都散开了。 等人都散得差不多后,林念祖和陈学文对视了一眼,前者走上了别墅的台阶。他向苏木和林一诺施礼后问道:“两位郎君,我们以后要一直留在这里了吗?” 林一诺淡淡道:“此地与鄮县隔海相望,等造出船来,大家就能回去。” 林念祖不由脱口而出道:“隔海相望?可我们一直是向西航行的啊,大唐在东边……” 林一诺道:“因为大地是圆的,一直向西就会回到原地。” 林念祖还欲说什么,林一诺已经挥手让他下去了:“有一天有船出海了,你们就会明白,下去吧。” 林念祖只好压下了话,低头作揖道:“是。” 说完便退了出去,外面等着他的陈学文等人迎了上来,连声问他小公爷怎么说。 林念祖把刚才的对话复述了一遍,陈学文道:“既然小公爷都这么说了,我们就安心做事便是。” 林小五说道:“大家不觉得很奇怪吗?我们是在跟里斯本领主亲兵的打斗中忽然来到此地的,而且这么长时间以来,两位爷都只有晚上才会出现在这里,那么他们白天在哪呢?” 林小六道:“你管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的命都是小公爷的,他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便是,要我说,根本是多余问的。” 林小五想了想,确实也是这个道理,便不再提出别的问题了。 其他人亦没有再多说,转身去了旁边的马厩,牵马回牧场。现在的他们,更喜欢住在牧场。 …… …… 晚上苏木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敲响了隔壁林一诺的房门。 “进来。”里面响起了林一诺的声音。 苏木推开移门,走进房里,抱着枕头上了林一诺的床,说道:“睡不着,我们聊聊吧。” 林一诺给他让了一些位置出来,问道:“怎么了?” 苏木枕着手臂仰躺着望着房顶,说道:“这里空间这么大,想发展,还是得多弄一些人口进来。” 林一诺道:“那你是想着收了这些难民呢,还是以后去大唐买些仆人?” 苏木说道:“收了这些难民可以让他们有个安居乐业的地方,可是我又怕仅林念祖五个人压不住他们,万一被他们反客为主,就不太美妙,你说怎么样为好?” 林一诺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自然倾向于在大唐境内买仆人,或者直接捉一些恶人进去充当劳动力。难民的不稳定因素太多了,尤其还是异国难民。从习俗到信仰乃至于语言,都跟我们不相同。” 苏木沉吟了片刻后说道:“你说的有理,我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 …… 翌日苏木等人收拾好营帐,准备离开时,后头跟了好多难民,大家都想着能跟他们同行。 这伙人既有强悍的武力又有天使的心肠,跟着他们有肉吃。 但苏木等人显然不可能带上众人一起,他们每个人都骑着马,而难民中牛、马、驴各种交通工具都有,更有甚者直接是靠两条腿走的,哪里能跟上? 何况他们是往北走,而难民则都是往南逃,方向也不一致。 在跟着苏木等人跑了一段发现方向不对后,难民们渐渐地不跟着了。他们用依依不舍的目光目送着苏木、林一诺等一伙人远去,转身继续往南逃。 …… …… 就快要到亚历山大港了,以众人现在骑马的速度,最晚午时,他们肯定能到海边。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队伍中自昨天起就有两个亲兵各带着两匹马昼夜赶路,他们要提前给留在港口的众人报信。同时,他们还带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秘密命令。 快接近港口时,林一诺忽然道:“那个西獠在搞小动作,他派出去的亲兵肯定带了人堵在前方。” 苏木不以为然道:“反正我们也一样派了人,怕什么。现在他手头没有了威胁我的陨石,我才不在乎他。” 林一诺笑道:“苏少信心很强嘛,既然你心里有准备就好。” 苏木道:“其实我也不太想跟他打,打起来无论输赢总是会伤亡。何况打赢了我们也没什么好处,打输了更是糟糕。” 林一诺耸肩道:“打赢了就把他们全部掳进空间做奴隶。” 苏木苦笑道:“算了吧,安东尼那西獠可不是好惹的。” 林一诺道:“怕什么,在空间里,你就是王啊,不是能随意调取空间之力吗?” 苏木叹道:“可是万一对他没效呢?别忘了他也是跟你一样经过陨石改造的人类,在空间里,我的空间之力对你就无效。” 林一诺想了想道:“也有一定的可能。” 苏木忽然想起一件事,说道:“说起来,或许我根本就无法把他拉进空间里。” 林一诺奇怪道:“这是怎么说?” 苏木道:“你还记不记得一开始你随身佩戴的那块陨石是直接排斥我的空间的吧?每次拉你进空间,你都要先摘下陨石。” 林一诺恍然道:“哦,确实。” 苏木猜测道:“你们随身带着的那种陨石,肯定跟我们吸收能量用的那些有区别的。” 林一诺赞同道:“是这样没错。” 苏木说道:“这事情也很容易验证,一会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去找安东尼那獠讲话,然后趁机试试能不能把他收入空间就明白了。他现在手上一直带着陨石戒指呢。” 林一诺蹙眉道:“那我和你一起去。” 苏木摇头道:“你要是一起去,他肯定不会单独跟我走的,他一个人打不过我们两个,马上就要到码头的当口,我猜他不会冒险。这家伙,别看长得跟巨塔一样粗鲁,实际上谨慎的很。” 林一诺淡淡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试的,就算他收不进空间,把他手下都收走了,他一个人也只有任我们宰割的份。” 苏木转头看了看身后围绕着安东尼的众亲卫,长叹一声道:“但这些气血很强的亲卫可不像是女子和没有武力的工匠们那么好对付,空间之力也不是无限大的。” …… …… 太阳高悬正中央,大家都被晒得有些人乏马疲了,于是找了个阴暗处休息进食。 苏木拔了水囊的盖子“咕嘟咕嘟”喝饱了水后,擦擦嘴,向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走去。 见到他走过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还挺高兴,立时露出一个笑容,迎了上来道:“苏,你来找我,我很开心。” 苏木露出嫌弃的神色,对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我有事想单独与你说。”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神情一怔,他明知道苏木找他肯定是挖了坑等他跳,但仍然忍不住迈出脚步跟着去了,他的亲卫长忙跟了过来。 苏木道:“你们别跟着。”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于是挥了挥手,让手下原地等着。 埃及的地貌虽多以沙漠为主,但众人一直是沿着尼罗河在赶路,河的周边还是有一些树木绿化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跟在苏木的身后走进了一棵巨大的古树后,苏木观察了一下,外面的人应该不容易看到他们俩了。于是他骤然运起空间之力,尝试着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往空间收,但对方却毫无动静,且还向他投来疑惑不解的眼神。 苏木不死心,伸手搭在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肩膀上,再次运力,仍然没有成功。他看了对方手上戴着的陨石戒指一眼,暗想自己猜的果然没错。 正要松手,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却一把将他拦腰抱住,说道:“怎么,就要分开了舍不得我吗?” “我靠!放开!”苏木气得劈手就打了过去,两人顿时打做一团。 都是力量型的选手,斗起来动静很大,众人一看两人打了起来,纷纷跑了过来。 林一诺运起绝顶的轻功第一时间赶到,二打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很快败下阵来,挨了林一诺恶狠狠的一掌后,他乘势退出了这块地,直接退回跑过来帮忙的亲卫中间。 正文 第208章 相忘江湖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捂着挨了一掌的左肩,说道:“苏,都是误会,我们停手,不打了好吗?你要和我说什么?还没说呢。” 苏木没好气道:“已经跟你无话可说了。” 说完就拉着林一诺走了,后者还略有些不爽地回头给予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记警告的眼神。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望着苏木的背影,脸上却露出了深思的神色。 其实刚刚他并不是全无感觉,在苏木运起空间之力试图把他收进空间时,他是能感受到一股很强的吸引力的。正是因为这股力量,他才能顺势一把抱住苏木,顺便迷惑苏木,否则凭苏木的速度和反应又怎么可能躲不开。 “难道他是想把我捉进他的空间里吗?”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暗暗想着,“我要不要乘势被他捉进去一探究竟呢?不,不行,不是我的地盘,风险太大。” …… …… 一行人快到码头的时候,前方忽然冲出来一队人马,一看衣着和兵器就知道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兵。 苏木勒住了马,转头向后面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看去:“你这是什么意思?”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笑道:“只是想请你再去我的领地上做客而已。” 苏木也笑了:“早就知道你是个小人,你觉得我们会不防备吗?”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洒然道:“很显然,你们的人手来得没我的快。” 他话音刚落,便有马蹄声自远处传来,照这个动静,显然没多久就能奔袭到此地。 林一诺缓缓抽出了腰间的玉箫,置于唇下,开始吹奏一曲《刀剑笑》。曲子里带着凛冽的杀意,音色似化为实质般袭向众人。 比起以前,他控制内力外化的功夫更高明了。最初的时候,他的音波攻击是无差别的,但此时此刻,他已能分出敌我。 现场的人马顿时乱做一团,有些马匹因受不了这等攻击,直接扬起前蹄,将身上的骑士颠下了马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一声大喝道:“撕布塞住耳朵!上!” 前一刻还是盟友的两支队伍顷刻间撕毁了表面的和平,缠斗在了一起。林一诺的箫声虽能区分敌我,但对于坐骑的攻击力是一样的。因此众人都没办法再操控住自己的战马,全部由骑兵变作了步兵。 这对于林阀的人来说,是有利的。论马上作战的能力,他们这群人其实是比不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手下那群在马背上征战四方的老兵的。而现在全部下马,他们反而因为拥有内力和高妙的轻功在正面厮杀中获得优势。 以人少打人多,双方一时胶着在一起,谁也没办法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着眉,计算着时间。如果不能快速拿下苏木这一方,那么等他们的援手到了,他这边就会被动了。 对付苏木这一伙人,他们本来就需要靠人数取胜。但因为有林一诺这个擅长音波群攻的存在,他这方人数的优势也被削弱了。 援兵的身影已经能肉眼可见,是一群东方人。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不再迟疑,抽出重剑,一夹马腹,马蹄飞扬,一跃一丈多高,朝着苏木迎了上去。他身下的是一匹神驹,在林一诺取出玉箫的一瞬间他就扯开了半个袖子,一分两半塞在了马耳里,因此他的坐骑是在场为数不多还有战斗力的战马。 半空中,他的周遭似响起了无数尖锐的呼啸声,带着庞大的压力朝苏木袭来。苏木能感觉到他的强大和恐怖,之前的几次交手,看来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都未尽全力——也或者对方在金字塔的那次进阶中获得了难以想象的好处。 苏木顿时生出无处可逃的感觉。 如此强悍,确实叫人忌惮。 苏木这才是真正领教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功力,他大喝一声,向前一步,在电光石火之间迎向了后者的重剑。 “当、当!” 苏木的左右拳分别与他的重剑相撞,发出金石交击之声。 两人顷刻间换了无数招,一时斗得天地都变了色。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心里狠吃了一惊,之前一直有陨石剑的压制,苏木在他的印象中都是弱小、无助、可怜,全然不似现在这般金刚不坏的模样。 苏木的双拳竟能接住自己的剑锋,这至少说明了他的实力不会比自己逊色太多。再加上他无法对苏木狠下杀手,全力以赴地尽情攻击,而对方却敢使用以命换命的招数。这样一来便令他陷入了束手束脚的境地,再打下去,也不过是拖延时间。 而此时,林阀的援兵也赶过来了。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心知肚明想留下苏木的愿望已经落空了。他再一次与苏木换了一招后,便一夹马腹,与身下心意相通的宝马同时侧身飞退,横渡了底下混战的林阀和他的亲兵,一蹦三丈远。 苏木没有追上去,因为他身下骑着的只是一匹从阿拉伯兵手里缴获来的普通阿拉伯马。虽也算是神勇,但远不能和闪电相提并论,也比不上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身下的那一匹,自然没办法做到他们刚刚的那个腾跃动作。 拉开了安全距离后,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朗声道:“就此休战罢。” 林一诺却没有收起玉箫,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亲卫里已有不少人因抵抗不了箫声而心脉断绝。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飞身来到后面辎重处,掏出一面锣,重重敲了几下,锣声震天,抵抗住了无孔不入的箫声。 林一诺这才放下玉箫,冷冷地看着安东尼·帕特里西奥。 听到鸣金的声音,里斯本的兵都退回了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身前,与林一诺这一方的人马对峙着。 单从战果看,明显是安东尼·帕特里西奥方损失更大,倒在地上生机全无的兵起码有近十个,而林阀这一边虽然负伤的不少,但一眼望去至少都还站着。 虽然如此,但继续打下去胜负伤亡就不一定了。因为林阀的人比起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兵来说,还是太少,哪怕一个换数个,都是亏的。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喊道:“我们再打下去也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到时候一群残兵岂不正好被阿拉伯人黄雀在后?我不过是想邀请你们去做做客罢了,既然你们不愿,便算了。” 论脸皮的厚度,能打下一方领土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肯定比苏木和林一诺两个强多了。 苏木冷笑了一声,懒得跟他废话,看向林一诺道:“我们上船。” 林一诺面色冷峻地点了点头,一行人倒退着往后走。一直到确定对方不可能再偷袭成功时,才调转方向朝码头奔去。 …… …… 两艘大船扬起了风帆,驶向了回家的路,他们将穿越地中海,经过直布罗陀海峡后南下大西洋,绕道非洲返回东土。 刚才的战斗中受伤的人在林一诺的要求下,都留在他的船上,郑医师对他们进行了紧急的救治。有两个腹部伤得较重的,已经开始发烧,能不能熬过今夜很难说。 林一诺进了躺着两位伤员的船舱,简单直接地说了一句:“你们出去,我来给他们治一治。” 待两位负责照顾伤员的人退出去后,林一诺点了伤员的睡穴,然后真气化为治疗力,开始替重伤的人修复受损的内脏。至于表面的伤口,他没有治疗。 现在的他,对于真气的操控已经可以细如发丝,因此在治疗能力上自然也猛涨了一大截。上一次救被蝮蛇咬伤的林小五时,他还不能把握尺度,直接把他的伤口全部愈合了,但现在,他已能做到收放自如。 两个重伤的伤员经他治疗后,没有了生命危险,林一诺便离开了他们待着的船舱,回到二楼。其他人的伤,便由郑医师及其徒弟慢慢医治了,反正不致命,他没有必要频繁出手暴露自己。 说起来,郑医师及其徒弟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废寝忘食地研究林一诺给他们的医书,医术早就跟去年从大唐刚出发时不可同日而语了。 现在的他们,懂得了要治疗刀剑等大口子外伤除了使用金疮药之外,还需用银针穿着羊肠线缝合起来加速伤口的愈合。 …… …… 来到二楼的甲板,林一诺见到了站在边上极目远眺的苏木。 苏木听到他的脚步声,说道:“治好了?” 林一诺淡淡回:“嗯。” 苏木道:“这一趟埃及之行也算圆满了,解了我很多困惑。” 林一诺道:“不虚此行。” 顿了片刻后,苏木说道:“让大家把船速提起来吧,我瞧着安东尼这厮今天是不会启程了,他够谨慎。” 林一诺道:“过分小心。” 苏木赞同道:“不错,就算他跟在我们船后出发,难道我们还能跟他们进行海战吗?他们的船虽差,至少也有五艘,而且有不少水师老手,对上了,我们未必稳赢。” 林一诺道:“或许他也明白,跟我们斗只是无谓的消耗战,一个好的领主自然不会不心疼他的兵。” 亚历山大港在苏木的眼里渐渐化为了小点,他收回目光,转而长吁了口气,伸手搭上林一诺的肩膀,笑道:“走,我们一起回空间。漫漫航程,我们可以有很多时间在空间里捣鼓事情了。” 另一边站在码头上望着苏木乘坐的船只渐渐消失在海平面的安东尼·帕特里西奥亦长吁了一口气,他知道这辈子,他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又想起了在他大胜归来的那一天,在火刑场下,他看到的关于他烧死了东方人后的未来。苏木将日夜活在亲眼瞧见手下被活活烧死的噩梦中,对他恨之入骨。 他的心里忽然生出一丝后悔,没有让苏木带着强烈得恨不得杀了自己的恨意离开,似乎也不算什么好事。 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把他忘了,但若是他一直恨着自己,也就永远忘不了自己了。 “大人,船舱内已经打扫好了,不知我们什么时候启航?”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嗯”了一声,说道:“入夜就启航吧。” 亲卫长回道:“是,大人!” …… …… 苏木和林一诺回到空间,苏木长长伸了个懒腰,说道:“安东尼那西獠力气着实不小,跟他打了一场,我到现在手都还有些发酸和发抖。” 林一诺拉过他的手,按住几个穴位输入真气替他疏通了一下,然后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好过一点?” 苏木收回手,点头道:“舒服多啦,你怎么样?今日消耗了不少内力吧?” 林一诺淡然道:“还没到油尽灯枯的程度。” 苏木跟着他在竹林阵中转悠,说道:“我们先进房里好好地睡他娘的一觉吧,这下应该可以放心大胆地睡了,在这大海上,不必担心会遇到什么偷袭。” 林一诺耸肩道:“那可不一定,科西嘉岛屿附近还是潜藏着不少亡命海盗的。” 苏木不以为意道:“这种连船都没有像模像样的海盗,我们还能怕了他们?船弩会教他们做人,要是能碰上,就是给我送奴隶来呢,求之不得。” 林一诺笑道:“苏少说的有理。” 两人勾肩搭背地钻出了竹林阵,朝着别墅小院走去,迎面正好遇到了正在路上打扫卫生的洁拉丝·科普兰德。 苏木讶道:“你怎么干起了扫街的活?日头这么大,可别晒黑了。” 洁拉丝·科普兰德见到苏木顿时露出了一个惊喜的笑容,眼睛瞬间就明亮了起来,像是闪闪发光的宝石:“主人,你们回来了!” 不得不说,洁拉丝·科普兰德是个很美丽的少女,便是对她全无想法,只是单纯瞧着也能心情愉悦,谁能不喜欢美丽的人呢? 她是古希腊人的后裔,有着高鼻深目、雪肤花貌,脸上的每一处线条都好像是大自然精心雕刻的杰作。少了之前的惶惶之色,现在露出少女的娇憨来,就显得格外动人。 她们那一群侥幸活下来的女子相貌都不俗,但凡丑一些的,自然早就被阿拉伯兵虐杀了。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肆意自在 夫君的金手指正文卷第二百零九章肆意自在苏木站在库房里,看着新鲜出炉的木制手摇轧棉车以及黄道婆纺织机。 这两样东西都是从飞碟精灵里取得的图纸资料,交给两位木匠打造的。这两样可是能对纺织业产生很大影响的好东西,能大大地提高纺织效率。 就说这木制手摇轧棉车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操作,往里放入棉籽就可以将棉籽剥得又快又好。三只锭子的脚踏纺纱车亦是省时省力,而且在融入黎族的织布技术后,还能织出五光十色的棉布和乌泥泾被。 苏木笑着对几位工匠道:“你们做的非常好,林念祖,给他们各赏两尾灵湖里的鱼。” 林念祖应道:“是。” 莉薇娅马上把苏木的话翻译给了木匠听,两位埃及木匠闻言慌忙施了一个不伦不类、中西合璧的礼,感激道:“多谢大人。” 因为空间里人多了起来,围绕小院这一片苏木亲自耕种的田地和灵湖自然被划为了他的私有,除了林念祖等几个林阀的人以及莉薇娅和伊尔文两个小家伙之外,其余人便不许随意采摘捕捞了。 这片空间里,土地最肥沃最神奇的地方,当然就属以别墅小院为中心的方圆千米内了,而拥有神奇力量的水质也只有紧邻着别墅小院的这片灵湖。 灵湖内的水清澈甘甜,养的鱼更是肉质无法形容的鲜美,比之深海里的蓝鳍金枪鱼都要更胜一筹。用来做奖赏,对于生活在这里的埃及人来说比银钱更好——目前空间人口有限,根本还没有发展出商业区,所以银钱无用。 苏木又直接以拉丁语对木匠说道:“这两样机器多做一些出来。” 接着转头对林念祖说道:“在之前规划好的地块上造一个大厂房,等木制手摇轧棉车和纺织机都做好了,就搬进去,然后可以让埃及姑娘们忙起来了,正好几个仓库里都堆着没处理过的棉花。” 林念祖连忙道:“是,爵爷,我马上安排下去。” 从库房里走出来,苏木骑上闪电,把莉薇娅一把抱在马上,高高兴兴地回到别墅小院。一跳下马,他先对莉薇娅道:“带着伊尔文去附近玩耍吧。” 莉薇娅抬头道:“大人,我不用玩耍,我也可以做事。” 苏木被她乖巧讨好的模样萌到了,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说道:“你还小呢,要做事等你再长大一些,现在你只要负责照顾好自己和你的弟弟就行了。” 莉薇娅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扑闪了两下,说道:“大人,真的可以这样吗?那你会不会嫌我懒不要我?” “当然不会,你可是我收养的小妹妹。”苏木笑着走上了台阶,“快去玩吧。” …… …… 苏木走到地下室的时候,林一诺还在专心致志地誊抄着飞碟精灵里的资料。 苏木来到他的身旁,说道:“这些能量石至少够我们用一百七十年呢,你还费这个功夫做什么?想查什么资料问飞碟精灵岂不是更简单快捷?” 林一诺道:“这可都是文明瑰宝,若有一天飞碟再出了故障以致这些好东西一并消失,岂不可惜?” 苏木耸肩道:“但是你誊抄了也不会公开这些资料啊,还费那么多精神做什么?” 林一诺不跟他争这件事,遂转了话题道:“你刚刚去看了木匠做的纺织机了?如何,成功吗?” 苏木笑道:“当然成功了,有了这么清楚明白的图纸,还有什么不成功的?我们马上就能拥有细棉布了。” 在大唐,细棉布可不常见,别说普通老百姓了,便是富贵之家也见不到什么棉制品。 因为棉花在大唐还没成规模的种植,也就边疆地区有少量的棉花,但那里的人也没学会怎么将棉花织成布,因此市面上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棉布。只有从西域进口的极少量的白叠布——白叠布便是棉布,非常珍贵且罕见,只在贵族中流传。 而苏木就很想把棉花推广开来,现在大唐的普通百姓穿的大多是麻布衣服,不仅颜色单一,体感也很不佳。 林一诺见他喜形于色的样子,也不由被感染了喜悦的心情,说道:“你开心就好。” 苏木道:“林三,别忙着誊抄这些东西了,我们去吃点好吃的庆祝一下。” 林一诺放下笔,长身而起道:“好吧,我看这才是你找我的真正目的,你想要吃什么?” 苏木笑嘻嘻道:“就你之前做的番茄炖牛肉和红烧土豆牛腩吧。” 林一诺点头道:“行,那上去吧,你给我洗菜打下手。” 苏木兴奋道:“好咧!” …… …… 在海上的时间过得很快,半个月过去了,两艘船早就已经穿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了大西洋,一路南下,此时已经到了南半球。 沿途他们并没有靠岸补给物资,所有的物资都来自于林一诺和苏木乘坐的这首主船上的神秘储物舱。 除林广义之外,其余的人都没有对此表示过疑惑和好奇。在他们的心里,两位爷那都是高人,有什么事情办不到呢? 只有林广义,好几次把深思和好奇的目光投向了那间他们从来不被允许进去的储物舱。 这日红袖见他又露出一副忧思的模样,不由问道:“你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 林广义看了看红袖,又看了看周遭,见没有别人,才压低了声音道:“我总觉得小公爷身上有大秘密。” 红袖一对秀眸瞪了他一眼,娇斥道:“郎君的事,你瞎猜什么呢?别忘了你的出身。” 林广义脸色讪讪道:“我只是觉得我们好歹也能算是小公爷的嫡系了,总该多了解一些。” 红袖气哼哼道:“你快收了好奇的心,我们可都是林阀大房的人。” 林广义抿住嘴,做了个收声的动作,逗得红袖“噗嗤”一笑:“少来耍宝。” 林一诺和苏木之所以没有再令船只靠岸补给清水和菜蔬,一是觉得耽误时间,二也是因为这些人跟着他们出生入死这么多次,早就已经算是嫡系中的嫡系了,背叛的概率极低,也就没有必要对他们太藏着掖着了。 这段时间里,林一诺基本上不是醉心在武学上,就是钻进地下室研究外星符文和誊抄整理飞碟精灵里的资料。而苏木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建设空间上,这里现在不仅建起了一个纺织厂,还有了铁匠铺、木匠铺、雕刻楼等等。 在金字塔吸收了陨石能量又一次扩大后的空间,已有五百多平方公里。最外围的一圈基本都是山脉,且矿石和矿物资源丰富,不少已被他挖掘了出来。可以说此地完全是一方足可自给自足发展的小世界,现在唯一的短板就是人口和物种实在是过分的少! 都要苏木一点点从外界挪进来,在这里,他有一种造物主般的奇妙感觉。 …… …… 三个月后,两艘船绕过了非洲,又回到了北半球。 在海上漂泊了这么久,除了苏木和林一诺因为大部分时间都在空间里之外,其余的人都有些萎靡不振。 虽然船上淡水和蔬菜都不缺,但长时间下不了船,依然令人十分难受。林一诺和苏木决定在到达印度时靠岸修整一番,让大家也下船放松一下,否则怕是要闷出心理疾病了。 大人们倒还好一些,墨雨这个美洲跟来的印第安小孩就已经有些吃不消了,晕船晕得厉害。 苏木本想着靠岸后找个机会再把他收进空间的,现在不得不提前下手了。于是他和林一诺配合着制造了一场“事故”,令人错以为他失足掉进了海里。 意外死了一个小孩,众人的情绪都有些难过,尤其是红袖和青衣,这些日子以来,墨雨基本上是跟着他们混的,此时忽然没了,怎不伤心难过。 好在这个世界人命本就如草芥,小孩的夭折率更是高,过了几日后,两人便也从低落的情绪中恢复了过来。 苏木把墨雨带进空间竹林的时候,墨雨还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因为他实在是不敢相信明明前一刻,他还在船上不死不活晕着的,怎么下一刻就到了一片竹林呢? 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超出想象了。墨雨即便再机灵,也没办法反应过来。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颤抖着拉着苏木的裤脚问:“主主主人,我我我死了吗?” 跟着众人近一年,他已经会说一口鄮县话了。此时他的头还晕着呢,刚从船上下来,脚也很软。 苏木蹲下来,伸手弹了他脑门一下,笑问道:“疼不疼?” 墨雨摸着脑门委屈道:“有点疼。” 苏木施施然道:“既然会疼就没有死,懂了吗?” 墨雨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实在是无法理解:“可我刚刚不是还在船上吗?” 苏木道:“这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你主子的,你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墨雨有些奇怪道:“神秘的地方,是什么地方?” 苏木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不该问的不要问,知道吗?” 墨雨虽然还有一肚子疑问,但听了苏木的话当即住了嘴,他可是个小机灵。 有了墨雨的出现,莉薇娅和伊尔文又多了一个玩伴。虽然双方的语言不通,但小孩子之间可以用肢体语言简洁明了的沟通。可以说,墨雨在这里适应地很快。 他见到林念祖等人时十分吃惊,但是聪明的什么话都没有多说。 他觉得自己跟主人有了共同的小秘密,他终于是主人的心腹小厮了呢! 安排好了墨雨,苏木一身轻松,对林一诺道:“真希望碰上个海盗船什么的,抓一些劳动力进来啊。看着那么大一片地荒着,怪可惜的。” 林一诺道:“别急,就算碰不到海盗,还可以买些奴隶。估计再过半月,我们就能登陆印度了。” 苏木笑道:“印度有很多好东西,尤其是香料,哈,这个我要多拿一些。” 林一诺道:“胡椒在印度还是挺多的,你确实可以收一些。” 苏木拊掌笑道:“价比黄金的胡椒,种在我有着三倍成长速度的神奇沃土里,我看我就算别的什么都不弄,也可以富可敌国了。” 林一诺摸了摸鼻子道:“确实,就可惜这么神奇的土地只有二十亩不到。” 苏木耸肩道:“这还不够吗?绰绰有余了,否则这地方也太逆天了。” 林一诺笑道:“哈哈,你能如此想得开最好。” 苏木拉着林一诺道:“走,我们去打个猎,然后晚上弄点好吃的,放松一下。” 林一诺欣然同意道:“敢不从命。” 两人飞快地牵出马来到牧林里开始打猎。 苏木高兴道:“林三,我们来比一比。” 林一诺一夹马腹道:“好,看谁打到的猎物多。” 苏木道:“好,谁输了谁洗碗!” 林一诺笑骂道:“你不做饭,现在连洗碗都想着不洗了吗?那我可决不能让你得逞了!等着输吧!” 苏木道:“那看你有没有本事啊!驾!闪电,冲啊!我们要赢!” 林一诺喊道:“喂,说好了,你可不准用空间之力作弊啊,否则不算!” 正打算作弊的苏木一滞:“……” 随即又嘴硬道:“我怎么可能作弊,我箭术也很了得的,你少瞧扁人。” 林一诺笑着跑开了,喊道:“谁敢看不起苏少你啊,我只是不放心你的赌品。”” 苏木“切”了一声,喊道:“我才不会,你等着瞧,我肯定打得比你多。” 两个人迎着风拼命奔驰,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一派潇洒肆意,两人看到猎物便开始搭弓射箭。 苏木瞧着林一诺一箭一个,顿时眼珠子一转,开始朝着他跑了过去。他想着的是一边影响他,一边自己打猎。 但实际上,他这么做影响的只是自己,因为林一诺的箭术显然比他高明太多了,哪里怕他这小小的干扰呢。 苏木眼看林一诺打到的猎物越来越多,长叫一声道:“我也来啦!” 他冲向密林,不住地射箭,却是十箭七空,气得他差点跳起来,郁闷道:“这射箭也这么难的吗?” 林一诺笑道:“多练练就好了,别气馁啊。今晚的碗,必定你洗喽。”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靠岸登陆 夫君的金手指正文卷第二百一十章靠岸登陆一道低沉且富有磁性的声音在地下室入口响起:“难得见你这么认真的看资料,在研究什么呢?” 苏木不必回头便认得是林一诺的声音,回道:“剑术。” 林一诺施施然走下楼梯,笑道:“想练箭术找我啊,还用得着看资料吗?” 苏木回头道:“我说的是剑术,独孤九剑的‘剑’,不是弯弓搭箭的‘箭’。” 林一诺语调悠扬地长长“哦”了一声,“独孤九剑不是武侠话本里的吗?” 苏木笑道:“我在飞碟精灵的资料库里找到秘籍,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 林一诺走到他的身后,单手撑着操作台,几乎将他半个人都拢在了怀里,看向眼前的屏幕,若有所思地说道:“看起来倒挺像那么回事。” 苏木不禁欣然道:“本来在武侠话本里面这独孤九剑就是只有精妙的剑招,不需磅礴内力的,特别适合我,你说呢?” 林一诺沉吟道:“要我看来,以你的速度和反应能力,其实已经是无招胜有招了,根本不必追求这种华丽的剑招。” 苏木却道:“我若是掌握了独孤九剑,武力值绝对能更上一层楼。对了,林三,你的那把剑呢?以后就归我用了。” 林一诺随口道:“在库房放着,你若想用剑,只管去取便是。” 苏木想到便做,当即起身道:“我现在满脑子都是独孤九剑的剑招,现在就去试一试。” 说完“咚咚咚”地跑出了地下室,林一诺望着他消失的背影失笑。 他在操控椅上坐下,继续看眼前的这份剑招,渐渐看入了迷。 苏木从库房找到了宝剑,此剑虽然是谢玉致为了顺应大唐风尚潮流为林一诺定制出来随身携带着做装饰用的,并不是以武力为主,但却也是把难得一见的好剑,是江湖上有名的铸剑师的得意之作。 这就是豪门世家的底蕴和奢靡,哪怕是不常用的东西,也必须是最好的。 等苏木拿着剑在院子里耍完一套剑法,林一诺提着他的刀走了上前,说道:“苏少,我来给你拆招,如何?” 苏木笑道:“再好不过。” 林一诺充满自信地道:“你说的没错,如果你真的学会了独孤九剑,确实无需内力,实力就能提升一大截。我就用我的林氏天刀来会一会你的独孤九剑,取长补短之下,不出半月,我们的实力都可突飞猛进。” 苏木听得心动道:“你说的真动听,我迫不及待想看将这九招融会贯通后的效果了,来吧!让我们拆招拆起来!” …… …… 晨曦微露,天边泛着一丝奶黄。 空间里昼夜越发分明,连日月都显现出来了。 风声响起,苏木跃上了崖沿,靠着林一诺坐下,双脚荡在外面,说不尽的写意风流。 林一诺盘膝坐在崖石上,缓缓睁开了眼睛,望着他道:“练完了?” 苏木点点头:“嗯,这些日子与你废寝忘食地拆招练招,得益真的不小。不过我觉得你的身手越来越深不可测了,获益的应该比我还要多吧?” 林一诺笑道:“大家彼此彼此。” 苏木抽出剑,将剑尖迎着朝阳,淡淡道:“真是一把好剑,既然你送给我了,那我就给它取个名吧。” 林一诺好奇道:“你打算给它取什么名?” 苏木沉默了片刻,似是想到了什么,抬头道:“就叫它‘忘归’吧。” 林一诺点头道:“‘蛟分承影,雁落忘归’,两招剑法以快速见长,倒也贴切。” 苏木深吸了口气,说道:“马上就该靠岸了,走,我们出去。” 林一诺伸出手,道:“好。” …… …… 亘迦的码头上,众人望着两艘越来越近的海上大船,好奇心大起,这是哪里来的船只?怎地这般雄伟? 随着船靠港后林一诺等人相继下船,众人不由七嘴八舌地喊:“是大唐来的,他们是大唐的人,船上好像没有什么货物。” 等着搬运的力夫见没有活可以做,顿时大失所望,这么大的两艘船,竟然就只装了一些唐人过来?这也太奢靡了。 印度和大唐有着频繁的贸易往来,尤其亘迦又是一个港口城市,这里的人自然对大唐人的长相十分熟悉。 此时的印度只在北方被统一,称作笈多王朝,而苏木和林一诺到达的这个港口,不属于笈多王朝,算是一个独立小势力。 在海上漂了三个多月终于落地了,众人都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 由于语言不通,大家与码头上的人沟通起来只能比手画脚。他们不会全部进城,还要留下一半的人看管着船只。 现在是白天,被留下来的人就在码头闲逛着,等着晚上再回船。异国他乡,大家也没过分放松,手里均提着刀,走起路来亦是龙行虎步,一身内功使得众人太阳穴鼓胀,一看就不太好惹,码头的众土著并不敢随意上前接触。 而苏木和林一诺则打算进城,跟着他们的人依然是林广义、红袖和青衣等人。 有几个抬着小轿子的力夫点头哈腰地上前,虽然听不懂他们说的什么,但只看动作便也知道他们是在揽客。 苏木对林一诺道:“我们坐一坐?” 林一诺洒然道:“好。” 几个人均要了一顶抬轿,由着他们抬进了城里。大唐的铜钱在此地也可以流通,红袖看着他们伸出手指比划的数目给了铜钱。 围观了付钱全程的苏木撞了一下林一诺道:“哎,想不到我们大唐的影响力这么大。” 林一诺道:“你瞧这些建筑,也有着我们唐风。” 苏木环目一扫,笑道:“确实。” 几个人站在路口正看得高兴,忽然耳边传来了熟悉的大唐话音。 “几位是刚来此地吗?是我们大唐人吗?” 苏木和林一诺循着声音望过去,只见几个身穿胡服的中年汉子在向他们遥遥施礼。 林一诺看了看林广义,林广义上前回了一礼,问道:“你们是来这里行商的唐人?听口音像是岭南的?” 其中一个胡服汉子走上前来笑道:“正是,我们是岭南谢家的人,一周前到的此地,现在生意做完了,过两天就要启程回去了。” 苏木和林一诺对视一眼,苏木小声在他耳边道:“莫不是你外公家的人吧?” 林一诺淡淡道:“又是岭南,又是谢家,十有八九是了。” 林广义一听对方是谢家的人,眼睛也亮了一下,笑道:“那可真是巧了。” 胡服汉子挑眉问:“如何巧?” 林广义不答反问道:“你们可是谢卓谢老前辈一支的人?” 胡服汉子朝着大唐的方向遥施了一礼,正容道:“正是我们退任的家主。在下姓谢名永安,他们都是我的族兄族弟,不知诸位是?” 林广义笑着指了指林一诺道:“我家主人姓林。” 谢永安闻言一瞧林一诺丰神俊朗的模样,纳头便拜,激动道:“可是林小公爷驾临?” 林一诺对着他淡淡点了点头,道:“你们来此做的什么生意?” 谢永安回道:“回小公爷,我们来这里贩卖丝绸、瓷器还有白糖,换些此地的胡椒等物。” 苏木忍不住插话道:“胡椒?这东西我也想要,不知兄台可知道胡椒种子在哪里可以买?” 谢永安看了看苏木,说道:“我知道是知道,但这里的人并不卖种子,且岭南也不好种活。” 苏木道:“这个无妨,我自有办法,只是还需麻烦兄台为我引荐一二。” 谢永安忙不迭道:“岂敢岂敢,能为林小公爷的人效劳是在下的荣幸。” 说着,他看了看周围,又对林一诺抱拳道:“小公爷,此地车水马龙的,不是说话的好地方,不知是否赏脸去我们住的酒楼坐下来详聊呢?” 林一诺看了一眼苏木,后者对他点了点头,便说道:“好,有劳带路。” 一行人遂跟着谢永安他们四个人朝着一家三层的酒楼走了过去,一炷香的时间就走到了目的地。 谢永安转身道:“就是这里了。” 苏木笑着道:“我不会说此地的语言,还望兄台照顾一二了。” 谢永安忙道:“应该的,应该的。” 说着便弯腰引着林一诺等人进入酒楼,然后转身对着前台的掌柜一通叽里咕噜,接着又对林一诺及苏木道:“这几日我一直包着楼上的雅座,小公爷请随我来。” 林一诺便与苏木并肩走在那人身后,一起进了二楼的雅间。 此处乃是一个靠窗的地儿,望出去可见下面一条河流经过,河对岸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十分热闹。 谢永安和他的族兄族弟在异国他乡遇到林一诺十分地开心,不断地在跟他介绍着此地的风土人情。 而苏木较为关心的就是胡椒了,这可是他心心念念的好东西。 谢永安已经瞧出来了,这位姓苏的郎君可不是林阀的下人,很明显是林一诺的好朋友一类的人物,他面对起来自然也是十分殷勤周到。 因为得知众人并没有订下酒楼,便大包大揽地要帮他们安排。 红袖笑着道:“我看呀,就把这个酒楼包下来便可以了,郎君你说呢?” 林一诺同意道:“你尽管安排。” 红袖和青衣便跟着谢永安走了出去,青衣跟他一起去楼下找店老板,而红袖则准备先挑好房间,然后回码头给林一诺和苏木取日常用品。 她可不愿意让林一诺和苏木用这里粗糙的东西。 …… …… 安顿下来后,苏木和林一诺便打算出去逛逛这座城市。 走在街上,苏木对林一诺道:“真是太巧了,异国他乡也能遇到你外公的人在此地经商,我们的语言沟通问题算是解决了。” 林一诺淡淡道:“其实也不算巧,林阀和谢阀本来就一直有海外的贸易往来,此地亦是站点之一,遇上了也正常。” 苏木好奇道:“那这城里会不会到时候还能遇上你们林阀的人啊?” 林一诺道:“难说。” 苏木又道:“是你们大房的人,还是你二叔的人?” 林一诺道:“这条线是二叔的人在运营,并非我大房。” 苏木叹了口气道:“那就没什么意思了,他们不来害我们就谢天谢地了,还指望能派上用场吗?” 林一诺笑道:“他们有这个能耐害我们吗?未免太瞧得起他们了。” 苏木耸肩道:“林三,你别掉以轻心啊,这里对我们来说毕竟是异国他乡,可是人生地不熟的很,连语言都难以沟通。而他们常年在此地行商,跟脚肯定有一些的。” 林一诺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道:“任他们是多厉害的地头蛇,我们也是过江的猛龙。连我二叔手底下的小喽啰我都要忌惮的话,我也不必与他争了,趁早把林阀全部让出去了事。” 苏木笑道:“我可不是这个意思。” 林一诺哈哈一笑道:“我自然明白你的意思。” 苏木又转了话题道:“既然遇到谢阀的人,我们正好多在这里呆些日子吧,我想多看看这个世界,你看如何?” 林一诺欣然道:“敢不从命?” 苏木一把搭在他的肩头,笑道:“好兄弟,就知道你什么都随我。” 林一诺看了他一眼:“那苏少,你现在想去哪里呢?我自然都听你的指挥。” 苏木随手一指道:“我们就去前面看看,那里这么热闹,是在做什么呢?真好奇,我们也去凑个热闹,看一看究竟。” 林一诺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说道:“好像有什么人在争执。” 苏木道:“作为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这些热闹还是不能错过的。” 林一诺失笑道:“吃瓜群众?你从哪里学来的话?” 苏木耸肩道:“飞碟精灵里面的话本里啊。我跟你说,最近我天天跟你对招拆招,都没有时间看看话本,等忙过这阵,我就要恶补一下我的精神食粮。” 林一诺忍不住笑出声来:“还精神食粮,苏少,你好大的追求啊!” 苏木厚着脸皮道:“那是自然啊,哈哈。” 正文 第212章 自投罗网 苏木推开门,走进书房,对林一诺道:“你派人凿穿了你二叔手下人的船只?” 林一诺一边做画,一边淡淡道:“为什么会认为是我?” 苏木耸肩道:“还不是因为你既有实力又有动机。” 林一诺画完最后一笔,暗自欣赏了一会,才若无其事地道:“不错,是我。” 苏木双手撑着书桌,身体前倾,啧啧叹道:“林三,你下手变狠了啊。” “只是让他们留在此地而已,这算得什么?”林一诺抬头看向他,问道,“外面现在是什么个情况?” 苏木回道:“码头上围满了人,还有很多跳到海里抢货物的力夫。不过,被海水浸泡成这样,捞上来其实也没什么用了。你二叔的人在码头哭天抢地,有个祭司模样的赶了过来,不知道在跟他们争执些什么。” 林一诺点点头,放下笔,问道:“你要练箭吗?我现在继续教你?” 苏木看了他一会,发现对方是真的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这才笑道:“好啊,你可别藏私。” …… …… 两人骑着马向着远处新开辟出来的演武场去时,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在朝着纺织厂的方向去,脸上春风荡漾的。 苏木“咦”了一声,推了一把林一诺,用下巴点了点:“你看,那不是林小六吗?嘿,这小子,肯定是去献殷勤了。” 林一诺瞥了一眼,随口道:“在空间里憋了大半年,忽然有一群如花似玉的姑娘出现了,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对,你说的没错。”苏木笑着点点头,一吹呼哨,唤来了闪电,飞身上马,“走吧,比比看我们谁先到。” 说完也不等林一诺回答,便怪笑着跑远了。 林一诺打马追了上去。 …… …… “嗡!” 苏木一箭射出,正中靶心。 林一诺轻拍手掌道:“苏少,你很有射箭的天赋嘛。” 苏木得意道:“速度、力量和眼力,我都有,还有什么难的?” 林一诺拉弓搭箭,“咻”地一声,直接射穿了靶心上的箭矢。苏木挂在脸上的笑容僵了僵,没好气道:“你是故意的吧?你一定是故意的。” 林一诺转头笑道:“如何,要与我比一比吗?” 苏木揉了揉鼻子,刚要说话,忽然脸色一怔。 “怎么了?” “有争吵声。”苏木上前拉过他,下一秒便一起回到外界。 推门出去,正遇到守在门口的青衣,苏木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青衣躬身回道:“是当地的官兵,说我们藏了人家的女儿,要进来搜人。” 苏木对林一诺道:“不会就是那位吧?” 林一诺从栏杆处居高临下地望了一眼,冷笑道:“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冲着我们来的。” 苏木眯起眼睛道:“找死。” 青衣道:“两位郎君放心,这点事情,头儿能搞定,他们上不来。” 林一诺道:“嗯。” 这时苏木伸出一指道:“你瞧,在外面探头探脑的那个,好像就是你二叔的人,我当日见过他。” 林一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淡淡道:“只是小喽啰,我并不认得。不过不要紧,有林广义对付他们就够了。” 这时楼下已经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当地人拿着的那种兵器哪能跟林阀手里的宝刀相提并论,刀剑刚一相击,对方便被砍断了兵刃,败下阵来。 林广义横刀站在门口,一脚一个把倒地的人都踹出了门口,冷冷道:“给爷滚,这一次砍的是你们的兵器,再有下次,就是直接砍人了。” 一群人抓着断掉的兵器,屁滚尿流地跑了,连狠话都不敢再放。 苏木活动了一下脖子,叹道:“真没意思,反正该买的都买了,这里我已不想继续待下去了,下午就起航离开吧?” 林一诺道:“也好。” 又对青衣道:“你去准备一下。” 青衣施了一礼道:“是。” 谢永安听闻林一诺要走,过来拜见时表示了想当同路人的意思,林、苏两人自然也没什么不同意的。 满载着香料、象牙等当地特色货物的两艘船再一次踏上征途,林一诺对苏木道:“我想先去一趟岭南看一看外公,你愿意陪我吗?” 苏木欣然道:“当然。我本来就打算要去一趟岭南的,这么多好东西,自然也要给岭南百姓送一份过去。有好些农作物喜热、喜阳光,最适合在岭南种植。” 林一诺道:“如此甚好。” …… …… 离开了南天竺几天后,某一天的傍晚,苏木和林一诺正在甲板上看海上日落,忽然看到几艘挂着骷髅图案的小船只飞速朝着谢家的船队靠拢。 苏木惊讶道:“海盗?” 漂泊在外快两年了,苏木无数次想过海盗的事情,没想到居然真的遇上了。 两人视力极好,即使跟谢家的船队隔着一段距离,他们也能轻松看到谢家的人跟海盗斗在一起的情形。 苏木道:“这群海盗来势汹汹啊,我看你们外公的人未必顶得住。” 林一诺道:“你多虑了,常年在海上跑,水手们可都是刀口舔过血的。” 苏木道:“要去帮他们吗?” 林一诺淡然道:“我们的人已经乘舢板过去了。” 苏木深吸一口气道:“我也该出手啦!这群海盗来的正是时候,我缺奴隶呢。” 说完一个猛子从二楼甲板直接纵身一跳,扎进了海里。 他已经有很久都没有下过海了,此时在海中仿佛鱼终于回归了水一般兴奋。林一诺托着腮低头望着海面下隐约的人影,淡淡一笑,一直瞧着他卓尔不群的身影没入了大海的深处,才收回目光。 苏木躲在海中守株待兔,若打斗中掉下来的是谢阀之人,便托他一把,将他送到船边攀住自船上荡下来的绳子;若摔入水里的是海盗,那就正好把对方收进空间。 打到后来,海盗大约也明白了这是一群硬茬子,呼啸一声,纷纷跳下了船,打算坐小艇退走。 但令他们完全想不到的是,跳下船的活人没有一个再从海水里冒出过头,反而被砍死的海盗却还有几个能浮在海面。 谢阀的人瞧着迟迟不见人影的海盗,心里也很是嘀咕:“这群獠子水性竟然这么好,可以在海里憋这么久的气。” 等苏木破水而出时,林一诺立时配合地甩下一截绳子接住了他,一上甲板,两人便进了空间。 来到竹林阵,林一诺道:“你没收人进来吗?怎么这里没有?” 苏木脱了湿透的外衣拧干,说道:“哦,我忘记告诉你,在里斯本的几次空间升级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之前由我引入的那片海扩大了,我刚看到那片海时就隐隐有些感觉,现在证实了。” 林一诺道:“从海里收进空间的人也会直接出现在这边空间里的海中?” 苏木点头道:“是这样没错。所以现在那群海盗正在海里呢,但愿他们水性够好,撑得到我把他们捞出来。” 说完便要往外走,林一诺道:“你先换一身干爽的衣服。” 苏木不以为然道:“没事,你还怕我感冒不成?只要不碰到能量强劲的陨石,我才不会生病。” 林一诺拉住他的肩膀坚持道:“不行,必须换。” 苏木回头看了他一眼,瞧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只好道:“好吧,服了你。” 说完便凝神运起空间之力,将自己的衣服从柜子里瞬移了过来——这是他漂泊在海上的日子里,新研究出来的空间之力用法,跟他本身进化的瞬移能力合二为一,就能凭意念瞬间移动一些物体,质量越小移动的距离越远。 换上干爽衣服后,苏木便迫不及待跑了出去,林一诺自然紧随其后。 两人飞奔到海边时,看到海浪已经将那群海盗吹到了滩涂上。灌了一肚子海水的海盗基本上都昏在那里,只有少数一两个还有着意识,正佝偻着身子在滩涂转圈圈。 苏木好奇道:“他们这是干嘛?跳舞?” 林一诺奇怪道:“你居然不知道?” 苏木道:“我应该知道吗?” 林一诺摇头失笑道:“这空间的边缘地带都会产生鬼打墙的效果,我以为你这个主人一清二楚。” 苏木呆了呆,说道:“这我还真没注意。” 看着乍然出现的两人,三个尚清醒的海盗顿时又惊又喜,其中有一个人喊道:“喂,这是哪里?快来救救我们,我们的船遇上风浪被吹翻了。” 说的竟然是大唐官话。 苏木挑眉道:“居然还有我大唐的人,一开口就是满嘴的瞎话。” 林一诺淡淡道:“想必是在战乱年代逃出来避祸的人吧。” “不管是什么人,反正现在是我的人了,你在这等我。”苏木踢掉了脚上的鞋,赤脚踩进滩涂,快速向着众海盗走去,一步一个泥足印。 苏木来到那群晕倒的海盗身前,抬脚就踩,把他们肚子里的水粗暴地踩了出来,一脚一个。 众海盗吐出了几大口海水后,纷纷回过气来,乍死还生,根本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那三个清醒的海盗看着苏木这么粗暴地对待他们的人,气得哇哇大叫,又是那个会官话的人喊道:“喂,你找死吗?敢这么对我们?” 苏木转头看了三人一眼,一对虎目中放出摄人的光芒,吓得三人倒退了一步,小了声音道:“没你这么粗暴地救人的……” 苏木嗤笑一声:“在下看起来像个傻子吗?你们说什么我信什么?当谁还不知道你们是海盗似的。” 那个唐人海盗闻言顿时脸色变了,低声跟自己身旁的两位讲解了一下,那两人也变了颜色。 “你们就两个人?知道又怎么样?老老实实把我们带出这片泥潭,有你好处,若不老实,那就留在这里当肥料好了。” 苏木猛地一个弹跳,像炮弹一样原地起飞,又落在那人身前,差点没把他的鼻梁砸歪。 那人被苏木带过来的冲劲推得一屁股跌倒在地,震惊地道:“你你你……” 也“你”不出个所以然。 众海盗都看明白了,这是个狠角色啊!瞧他一跃三、四丈的模样,就是他们全盛时都不一定对付得了,别说现在才刚刚脱离溺水的困境,正虚弱着。 有一个刚才被踩断了一根肋骨的海盗吸了口气,说道:“你想怎么样?” 苏木回头看他一眼,说道:“这还不够明白的吗?没死的就都站起来,以后你们都是我的奴隶。告诉你们,这里所有的地块都属于我,出现在这片土地上人自然也属于我,你们也一样。” 被苏木抓进来的海盗一共有二十三个,运气还行,一个都没死在海里,均被冲上了岸。 苏木踹着众海盗的屁|股,让他们排成排,赶羊一样赶到了牧场。 牧场门口大开着,苏木推了一把林一诺道:“用你的内力喊一喊人。” 林一诺无奈只好答应。 林念祖和陈学文等五个人都在这里,闻声走了出来,见到苏木和林一诺以及一群跟落汤鸡一样的狼狈的人,林念祖好奇道:“两位爷,他们是?” 林一诺看了一眼苏木,示意他自己交待。 苏木上前一步,对众人道:“他们原先是一群海盗,飘到了这里自然就算是我的奴隶。以后就交给你们看管了,正好把你们从农场的琐事中解放出来。” 一听自己能有使唤的人了,众人都很高兴:“好咧,爵爷,你放心吧,我们一定将他们治的服服帖帖。” 说完将兴奋的目光投向众海盗,吓得他们倒退了一步。 林念祖等人已经看出来了,这群人,略有一些拳脚功夫,但肯定不算高手,因为他们的太阳穴不鼓,浑身的气劲也不足。 这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毕竟林念祖等五人可算作是高手了。 交待完了这件事,苏木就拉着林一诺走了。 林一诺瞧着他沾满了泥的脚,说道:“走吧,到前面的河流那里洗洗干净。” 苏木欣然同意,搭着他的肩就去了。 正文 第214章 上门求助 “苏爵爷,谢公有请。”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仆朝着菜园里正忙碌着的苏木喊了一声。 苏木拍了拍手中的泥,回道:“好的,待我换身衣服就过去。” 到岭南已经一周了,苏木把自己的橡胶树苗、棉花、辣椒、胡椒以及土豆、番薯、花生等物都给了谢阀一些。作为回报,谢阀送了苏木一块足有百亩的地还有地附近的一座庄子。 这些地里将种上棉花、胡椒以及甘蔗林,可以为苏木每年都带来收获——尤其是甘蔗林,现在提取白糖对于谢、林、苏三家来说,已经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岭南市面上只有如雪一般白的上等白糖才继续维持着高价,而中等白糖和下等白糖,便是普通老百姓也买得起了。岭南气候的原因,一年三熟的甘蔗林,使白糖不再变得那般稀有。 换好衣服,苏木跟着老仆走到东府中堂,正好遇到了与自己姐姐和外甥女一起进来的林一诺。 这一餐是为了林、苏两人践行的,只因明天两人就要离开岭南了。 他们远航回来,第一站就选在了岭南,还无偿赠送了得之不易的高产农作物种子,谢阀的人自然很是领情。 看着光华内敛的外孙林一诺,谢卓很是欣慰。以他的眼光看,此时的林一诺已经算得上是有数的高手了。也许在年轻一代里,无人匹敌。 林如琢对小弟林一诺以及他朋友苏木的到来兴奋不已,只可惜两人还要赶在年前回到长安复命,待不了太久。 她现在有了肥皂和香皂方子,俨然是个超级白富美,对于花心的丈夫已然不那么在意了。 现在的她有了女儿万事足,对于能不能生出嫡子已经不那么在意。如果有嫡子,以后女儿娘家有个兄弟可依靠;若是没嫡子,那么女儿招个赘婿也未尝不可。总归她名下的产业都是要留给自己女儿的。 离开岭南后,两人继续往北航行,过家门而不入,直接由大海转入大运河,朝着长安城赶去。 从南往北的过程也是个从热倒冷的过程,直接横穿三季。在岭南还穿着夏衣的两人,经过鄮县时就已经换上冬装了,等来到长安城外时,更是披上了白鼬裘衣。 …… …… 李二陛下在大殿里隆重接待了二人,那些奇花异草还不算什么稀奇。至于苏木说的大地不是方的,而是圆的,他们向东出发绕了一圈后又回到大唐的事,虽然刷新了众人的认知,但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跟苏木和林一诺嘴里所说的高产农作物相比,其他的都不叫事。能令天下无饥馑的事才叫万众瞩目的大事。 看着苏木搬出来的二十个装着泥土和农作物的大水缸,众人是既期待,又紧张。 李二陛下几乎坐不住自己的龙塌,一想到此物在大唐推广开后,万民传颂着他的功德,他将可能成为千古一帝,他就兴奋难言! 这些土豆和番薯,当然是苏木从空间里移植出来的,所以才能在这寒冬腊月里成熟。 大家并没有当堂就挖出土豆和番薯,而是将这些宝贝转移到了东宫新搭起来的玻璃房里暂存。由礼部选定了最近的黄道吉日,在那一天,李二陛下和李承乾、李泰、李治等均起了个大早,焚香沐浴。 等他们走到玻璃房时,里面早就已经挤着所有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员了,至于九品以上、五品以下的其他京官自然是等在外面寒风中。 长长的香案摆在了种植土豆和番薯的水缸前,李二陛下、太子李承乾依次跪拜上香,祭天祷告。 然后李二陛下平缓了一下情绪,对苏木和林一诺道:“两位爱卿,这两样祥瑞是你们排除万难从海外带回的,便由你们来采收吧。” 苏木和林一诺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随意道:“是。” 然后便一人走向一口水缸,拎着茎叶就把土豆和番薯纷纷拔了出来。围观的众官员,尤其是经历过饥荒的那些老臣老将,均提起了心,仿佛两人拔的不是农作物,而是他们的心一样。 看着两人手里的土豆和番薯,众人齐齐倒吸了一口冷气。 苏木拔的是土豆,只见他手里拿着的两株,一株有四个土豆,一株有五个土豆,每个都成人拳头大小。 而林一诺手里的番薯也一样震惊四座,他手里提着的是三株番薯,上面也挂着四五个果。但比土豆更夸张的是,一个番薯起码有两、三个土豆那么大! 就算这些是由苏木精心照顾的,放到田里时没这么高的产量,那也够令人震惊了!前年苏木献上的山药已经在各地种植开了,产量没有苏木说的那么高,但也有近六成,而现在加上这土豆和番薯,大唐真的再也不用愁饥馑了。 “好好好!你们两位很好,对大唐社稷有大功,赏,重重有赏!” “天哪!产量这么高!” “我的天爷啊!苍天开眼了!” “世上竟有这样高产的作物!” 围观的众人一拥而上,纷纷抢着拔剩下的土豆和番薯,想看看其他的是否也有这个产量,情况当然没有让他们失望。 好几个老臣激动地跪地拜天、泪流满面。 苏木看着众人的模样,心道:“不管这群人平时怎么样,至少这一刻,他们都是真心为天下激动的,也不枉我环游世界一遭。” 挖出来的土豆和番薯被收在了城外皇庄的干燥、通风、阴凉的地窖里,等待开春后播种。 地窖外一队披挂的护卫横刀立马守在外头,不让任何闲人有机会靠近一步。 今年的小年夜,宫里举办了庆祝祥瑞的庆功宴。苏木和林一诺自然是宴上的主角,端上来的还偏偏都是两人弄出来的烈酒。不胜酒力又推却不过的两人直接被灌醉当场。 今夜的皇宫灯火通明,众人载歌载舞,一片欢声笑语。 所有的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每个人的嘴里都诉说着吉祥的话语。 苏木和林一诺均被赐下了一座宅邸以及百亩良田,虽然不在长安城内,但离长安城也就大半个时辰马车的距离,地段委实不算差了。 除了宅邸和良田的奉上,李二陛下还兑现让他们的爵位世袭罔替的诺言。苏木之前被封为开国男爵,现在也升为开国子爵——且还是世袭罔替,这可是莫大的荣耀。 至于林一诺,他本身就是皇帝亲自册封的小公爷,未来将继承镇南公的爵位,自不必再加封,一个世袭罔替,已然够分量了。 除他们二人外,其余跟着出海的众人皆有赏,这些财帛对众人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出了近两年的海,众人跟着苏木和林一诺得到的金钱远超赏赐。怎么说呢,皇帝的封赏重在其意义巨大。 纵使林阀众人对皇室并无太大忠心,依然觉得十分荣耀,这是可以放在家里供子孙后代吹嘘的资本。 除了高产的土豆和番薯,苏木把花生、番茄、辣椒等物也献了上去,至于玉米,他并没有拿出来。因为此时的北方其实不适合种植玉米,粗耕粗重的农业技术也支撑不起玉米的生长。 玉米的根部会疏松土壤,就会在根下形成一个略潮湿的环境。潮湿就意味着害虫能大量繁殖。 这些害虫对于玉米来说倒没什么,因为它长得高,但对于周边的低矮农作物来说却惨了。这本来就是玉米借害虫打击跟它争夺养分的其余植物的办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玉米还有一个更要命的特点,便是玉米杆带有甜味,十分吸引蝗虫。而蝗虫的可怕之处,可说是大唐人闻风丧胆。一旦蝗虫过境,寸粮不剩,必定会出现无数饿殍。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玉米对于除虫技术不发达的大唐农民来说,有些鸡肋。所以苏木只打算在空间里种植,因为空间里他有空间之力,可以天然压制害虫。 …… …… 虽然苏木和林一诺均被赐了宅子,但还没打理过,两人又不打算在长安长住,因此也没太费心,他们还是住在亲仁坊的国公府邸里。两人曾经住过的院子一直有人打扫维护,再加上红袖和青衣两人的管理打点,自然住得舒心。 两人这段时间成了长安城贵族里的香饽饽,被邀请着参加了数个宴席,差点因为醉酒而失身。 那次后,两人就吓得不敢再赴宴了。 东宫太子李承乾倒是溜出宫来找过两人几次,每次都带着称心。称心还是两年前的模样,冰冷、寡言、美貌、雌雄莫辨。 他对苏木甚至比对李承乾都好一些,苏木知道这是因为苏二郎的缘故。李承乾好似并不在意称心的冷淡,两个人的相处虽然看起来别扭,但却也透着亲密。 …… …… 这一夜,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在外头宴席里吃了酒回来,躺在温泉池子里醒酒,齐齐望着头顶玻璃外的天空。 苏木道:“时间真快,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在家过年了。” 林一诺淡淡道:“是啊,光阴犹如白驹过隙。” 苏木双手垫在脑后,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借着水的浮力仰躺着,说道:“等过完上元节我们回江南吧,如何?” 林一诺道:“好,我也有点想念家乡了。” 苏木笑道:“难得啊,总看你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林一诺长吁了口气道:“外面的世界再精彩,又怎比得上家的温馨呢。” 苏木道:“回去你又可以过上醉生梦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了。” 林一诺笑着道:“你现在是子爵,呼奴唤婢也是迟早的事,到时候也会和我一样腐朽。” 苏木想了一下那个场景,感叹道:“人呀,从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明天我就去市场上买些奴和婢收进空间,哈,以后我就不必洗碗了。” 林一诺失笑道:“的确是件要紧的事。” 两人又畅想了一会该怎么把空间改造成一个犹如浮云山庄一般舒服的地儿后,接着聊起了八卦。 苏木说道:“你有没有觉得太子殿下的脾气变得很暴躁?” 林一诺淡淡道:“他的足疾一直好不了,魏王李泰又日益受君王爱宠,脾气能好才怪。前几天参加宴席,你没看魏王的府邸都华丽成什么模样了吗?” 苏木咂舌道:“李二陛下英明一世,怎地也会偏心至此?魏王如此受宠,又有文采,受文臣喜爱,也难怪太子殿下会焦虑暴躁。” 林一诺道:“反正不关我们的事,过了上元节,我们就离开长安这个是非之地。” 苏木坐起来,推了一下林一诺道:“你有没有觉得太子和称心的关系很奇怪?” 林一诺眼神复杂地看了苏木一眼,说道:“他们的关系这么明显,别告诉我,你看不出来。” 苏木摸了摸鼻子讪讪道:“可我瞧着称心似乎不那么高兴,莫不是他并非自愿?” 林一诺啼笑皆非道:“你不会想管太子殿下的房里事吧?难道你也看上了那美人?” 苏木狼狈回道:“我只是觉得称心好歹是我二哥看顾的人,就顺便关心一下呗。还有,他再美也是男的!” 林一诺闻言收起了笑,“哗啦”一声破水而出,淡淡道:“泡得够久了,我要去休息了。” 苏木只好紧跟着他爬了起来:“你等一下我啊,一起走。” 林一诺冷哼道:“苏少,莫非你不认得回房的路吗?如不认得,找个仆人带路便是。” 苏木气道:“你这个人,惯爱这样。哎,算了算了,我不跟你争了,快点穿衣服吧,出水后真是冷啊。” 两人一声不吭地穿完衣服,然后同时走出了房间。 一到外面,冷风扑面而来,冻得苏木一哆嗦。 林一诺没好气道:“叫你披上狐裘,你偏不要,活该。” 苏木抓紧了自己的领口道:“这么点路,我们跑起来就一眨眼的功夫,穿那么多干什么。” 说着又瞧了一眼同样穿得很单薄的林一诺,叹道:“一样这么几件衣袍,怎么你就一点不怕冷呢?这有内力就是好啊。” 正文 第215章 风云变幻 今天苏木没有和林一诺混在一起,一大早,他们就各忙各的去了。一直到晚上宵禁的时辰到了,两个人才在国公府碰见。 “你跟我来。”林一诺拉着苏木来到书房,递给他一张纸片。 苏木好奇地接了过来,随即眼神一紧,这是一封治书侍御史韦悰上表弹劾秦英等人的奏折抄录。 只见纸片上写着这样一段话:窃以大道郁兴,冲虚之迹斯阐;元风既播,无为之教实隆。未有身预黄冠,志同凡素者也。道士秦英,颇解医方,薄闲祝禁,亲戚寄命,羸疾投身,奸淫其妻,禽兽不若。情违正教,心类豺狼。逞贪竞之怀,恣邪秽之行。家藏妻子,门有姬童。乘肥衣轻,出入衢路。扬眉奋袂,无惮宪章。健羡未忘,观徼在虑。斯原不殄,至教或亏。请置严科,以惩淫侈。 苏木读罢许久没有出声,忽然一笑,说道:“我们的陛下还真的是有一颗慈父之心啊。” 林一诺淡淡道:“现在你明白了?这个人谁都保不住。” 苏木将纸片伸到烛台上引燃,一直到快烧到指尖时才推开窗户,把灰烬往外面一扬。 苏木道:“通篇只字未提太子的事,虽一派正气凛然的口吻,其实还不是摸准了君王的喜好写的折子?” 林一诺从他身边伸过手,拉上了窗户,隔绝了寒冷的空气,看着他道:“左道之事本就为朝廷忌讳,被煽动谋乱,只这一个罪名,太子就该下狱被废。但你看,李二根本不舍得他的爱子沾一点点这方面的污名。韦悰是忘了写秦英等人怎么唆使太子的吗?不,他是根本就不敢写。” 苏木露出一个苦笑道:“是了,所以我才说李二陛下有颗慈父心啊。” 林一诺道:“李二舍不得处置自己的爱子,必然就要将怒火发泄在旁人身上。所以但凡沾了左道一点嫌疑的人,都不可能活下来。无论称心是不是无辜,为了太子的名誉,他都会成为被灭口的人之一。何况,我猜李二想必要杀他的念头已经存在很久了。” 苏木叹了口气:“伴君如伴虎啊,哪怕是储君。” 林一诺伸手握住苏木的肩膀,将他的身体扳正面朝自己,然后正容道:“苏少,就算你想多管闲事也已经来不及了。我今天得到的消息,东宫涉案的人或许在早上就已经被处决。” 苏木看着他道:“放心,我不会乱来的。” 顿了顿,他又道:“我们明天一早就启程吧?长安城里怕是不太平了,我们还是别卷入这片风云里了。” 林一诺点头道:“好。” 很久后,苏木从玲珑阁传回的消息里得知,称心被处死后,太子李承乾几近疯魔。 不仅跟李二陛下大吵了一架,甚至一连数月拒不上朝,更在东宫为称心立冢竖碑,日夜祭奠。 李承乾与李二陛下的隔阂显然已经越闹越大,然而李二陛下仍不忘拼命为其掩饰荒唐行为,对外宣称是太子病了。 实际上李承乾喊的那句:“太子有什么用?人人都道太子厉害,而太子却连最爱的人都保不住!”早就传出了宫外,只是大家都不敢明言罢了。 苏木听闻此消息,也只有怅然一叹。 …… …… 且说回苏木和林一诺回到鄮县之时的事。 当苏木和林一诺的船只刚靠岸的时候,早就得了信日日等在码头的众人都激动地狂吼了起来。 苏木和林一诺分别,各回各家。每个人的身后都拖着长长地装满了货物的车队。 离家近两载的儿子回来,苏父、苏母均激动地不能自已。 苏母秦氏一把抱住已经比她高了一头的苏木,哭道:“我的儿啊,你终于回来了,瘦了,吃苦了。” 苏木已经是子爵,苏氏一族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这两年他不在的日子里,苏氏本就已靠着玻璃、烈酒和白糖积累了难以想象的财富。现在随着升爵旨意而来的,自然还有门第的改变。 苏家村已经改村为镇,吸引着四面八方的人。苏家也不再是乡村的小小苏家,而是重建了庭院。日前新的牌匾送到,由男爵府改成了子爵府。秦氏得了诰命,苏智鱼也自然而然地成了乡里德高望重的老大人。 苏氏一族的祖坟被修缮一新,祠堂更是庄严肃穆,各节日都不忘祭奠。外村的人都在传说,苏氏一族的祖坟肯定是风水宝地,青烟袅袅,才会出现这样一位一飞冲天的贵人。 虽然苏木家的门庭已经加宽加高了,但他们还是跟从前一样,喜欢在村里串门,喜欢晒着太阳跟其他族人聊天。以前是互相吹牛,现在则变成了他们听别人的吹捧。 苏家在城里也买了宅子,但大家更愿意住在村里的子爵府。对他们来说,城里的左邻右舍都不熟悉,哪里有这十里八乡都是熟人的妙处呢。 富贵不还乡,就等于锦衣夜行。 现在的苏府,家主其实可以算是苏木。虽然他是最小的小弟,但这既然叫子爵府,当然以他这个子爵为尊了。 其实最初在建造府邸的时候,苏智鱼和秦氏还是有些犹豫的。毕竟苏木的地位不一样了,已经有了爵位,再不分家的话,就显得一大家子都趴在他身上一样。但后来还是敌不过心中想要儿女齐聚一堂,都围在身边热热闹闹的想法,因此最终还是没分家。 这次苏木回来,热闹过后,全家人便聚在堂屋开家庭会议了,主要的议题是关于分家的。两位长辈的意见是尽快给苏木定下一门亲事,然后等苏木成亲后,苏家就正式分家。 毕竟再怎么不舍得,树大了,就要分枝。 苏木想了想,说道:“阿爹、阿娘,好好的何必分家呢,现在这样不就挺好。” 秦氏道:“你现在可以无拘无束的,等以后娶了妻生了孩子,就不一样啦。” 苏木不以为然道:“可是我现在根本没有成亲的想法啊。” 秦氏笑骂道:“胡说,你都虚十八了,跟你一样大的苏二狗娃都可以满地走了。” 苏木随口道:“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吧,啊,我记得圣人好像说要给我指婚来着……” 苏智鱼激动道:“指婚?真的吗?那肯定是要给你指个王公贵族之后。” 事实上,李二倒确实有把苏木和林一诺收为女婿的想法,但被他们都婉拒了。李二也不是那种独断专行的皇帝,见两个小子不愿意,也便罢了。 他们给出的理由也很神圣——他们还要继续出海,一方面为大唐寻找别的粮食种子,一方面向四海宣扬大唐皇帝的丰功伟绩。 李二一听就很满意,也就不再执着于替两人安排指婚了。 但此时,拿李二来堵父母的逼婚令,倒是十分好用。 其实对于苏家其他人而言,他们根本就不想分家。不分家,大家都是子爵府的人,尤其是小辈,都是子爵府的郎君和娘子,一旦分家,那就不过只是一介平民,身份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因此他们都没有很迫切想催苏木结婚的想法,毕竟以苏木现在的身份地位,若是要娶妻,必定是官家小姐了。 那官家小姐规矩多大啊,他们跟县里的乡绅以及县太爷等相处时就见识过了。这要是官家小姐嫁进来做了当家主母,哪里看得惯他们这种田舍汉的做派,迟早要闹大矛盾。 分家和成亲的事情暂放一边后,苏木就开始了对新农作物的大力推广。 此时正好是开春,播种的好时节。 苏家给族人们都发了新种子,给自己爵田里的佃户们也发了新粮种。土豆、番薯、花生、番茄、棉花等等纷纷种了起来,连玉米也在府里特意开辟出来的菜地里种了三排。 苏木还是跟没得到爵位时一样,会亲自教大家怎么播种、怎么除虫、怎么施肥。整个乡间到处都是一片忙碌的播种景象,显得生机勃勃。 …… …… 对于苏木带回家里来的小少年安允信,全家都表示了欢迎。 苏二郎本身就有一个养子,如今再来一个少年投靠,也没什么。因为苏二郎打定了主意不婚,他现在既有一个继承香火的养子,又有一个眼看着要养到大的少年,倒也不愁他老无所依了。 苏二郎拿到称心托苏木交给他的锦盒后,当着全家人的面就打开了。里面是满满一大盒的金玉珠宝,金豆豆反而是里面最不起眼的。那些祖母绿的玉戒指、羊脂玉的扳指、手指粗的大珍珠,才真的是价值连城。 “这安家大郎好大的手笔啊。”秦氏感叹了一句,对苏二郎道,“既然人家把孩子托付给了你,你就要好好待人家。这孩子也是可怜,东西就别要人家了,我们苏家现在不差这一口饭。” 苏二郎忙道:“这是自然,母亲尽管放心,这盒子里的宝贝,等以后安家二郎成亲时,我自会还给他。” 秦氏听闻这孩子是陆三娘之后,感觉唏嘘不已。她本以为陆家都死绝了,没想到陆三娘竟也辗转去了长安。 苏木跟苏家人说的是安允信现在唯一能依靠的兄长去世了,所以前来投奔,并没有将实情完全相告。 等众人散去,苏二郎拉着苏木去了花园假山的僻静处,问道:“安家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记得大郎明明是进了东宫当乐师去了,前途好得很,怎么会忽然殒命呢?他才虚十七。” 苏木便简要地跟苏二郎说了说称心和安家的情况。 苏二郎听后眼眶顿时红了:“苦命的孩子。” 也不知道是指的称心,还是远离故土,从长安这座雄城来到乡下的安允信。 …… …… 苏木的外公外婆最近一直住在子爵府,他的外公秦老头年纪大了,身体不算很好。去年冬天还生了一场病,若不是有秦氏拿回去的银钱填着,恐怕根本熬不过冬。 因此苏木一回来,秦氏就找着让老两口看看外孙的借口接到身边养着了。反正现在子爵府够大,拨一个院子给老两口住,根本不算事。 这天秦铁牛带着新媳妇和去年六月生的大胖小子来子爵府走动,苏木见了小孩子自然不吝于见面礼。他现在随手送的东西都价值不菲,对于秦铁牛一家来说,那都是可以当传家宝的。 秦铁牛的新房,靠的还是当初苏木送给秦外公和秦外婆老两口的玻璃器皿卖了后换的钱。他对苏木这个五表弟是既感激又佩服,唯一让他觉得有点脸红的是,每次都只是他在向苏家索取,而他们秦家能回馈苏家的却很少。 这一次,他们会上门来,也是因为有事相求。 秦铁牛的新婚小媳妇,一直希望他能进苏家的工坊做事,不想他当一辈子的农民,所以这次一听到苏木回来了,便催着秦铁牛过来。 只是秦铁牛笨嘴拙舌又感觉跟自己表弟开口很惭愧,因此支支吾吾怎都说不出口,把他媳妇急得直瞪眼。 还是苏木自己灵光一闪,大概猜了出来:“表哥,你是不是有事找我帮忙,又不好意思说?咱们表兄弟间的,也不用那么客气,有什么你就说吧,我看看能不能帮得上。” 秦铁牛道:“那个,就是,这个……” 铁牛媳妇气着插嘴道:“表弟,是这样的,你秦表哥是想着能不能进你的工坊里做做事,你看这地里的活吧,旱涝不保的。” 苏木问秦铁牛道:“表哥,你想去工坊做事?工匠可比农民地位低啊,你真的愿意?” 铁牛媳妇忙道:“表弟,这铁牛怎么能做工匠呢?我想着工坊里如今都是林府的人,若是有你表哥去看着,不是也能让你放心吗?” 苏木笑着道:“嫂子,倒不是我不愿意,只是表哥从小就没有接触过管理,贸然去了恐怕也会闹笑话。” 他又看向秦铁牛道:“表哥,如果你真有这个想法,也不是不行。不过,监督之类,倒是不必,你只管跟着林阀的人学一点东西就是。” 秦铁牛涨红了脸,看着苏木道:“这样会让你为难吗?林阀的人会不会不开心。” 苏木道:“不会,小事而已,别有压力。” 其实苏木也挺奇怪的,工坊都开了两年了,秦氏居然也没提拔一下自己的娘家人。现在大部分替他们办事的,除了买来的仆人之外,就是苏氏的族人了。 苏木倒不介意秦铁牛来做事的,刚刚有工匠一说,只是因为不太喜欢这个嫂子的语气而已,他总觉得自己表哥貌似是个惧内的。真是看不出来,五大三粗的秦铁牛,结婚了对自己的媳妇说话竟然是细声细气的。 正文 第216章 兼济天下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苏木和林一诺又要出海了。这次除了他们自己,其余人一个都没带。 他们去的并不是遥远的大陆另一端,而是就与苏家村隔海相望的金塘岛。 航行了约两个时辰后,船在金塘岛的小码头上靠岸了。这个码头虽然又破旧又简陋,但却是深水港,停泊一艘“逍遥游”号毫无问题。 从大秦起丝绸、陶瓷、茶叶三大件便是极受欢迎的海外贸易产品,这里也曾是对外贸易必经的中转港,但自从化成寺所在的西堠村建了新港,这里便渐渐荒废了。 整个金塘岛除了西堠港和化成寺一带人员相对密集一些,其余地方人烟稀少。连正式的建制都没有,归属于鄮县。 因此苏木和林一诺从废弃的码头登陆金塘岛后,走了半天都没遇到一个当地人。 苏木从空间里放出了坐骑闪电,林一诺也骑上了他那头懒懒散散的白马。两人在荒芜的草地上边走边看,从环境中可以看出来,这附近基本没有住人,连条像样的人行道都没有,更别提官道了。 苏木道:“我们就在这里挑一座山,移上竹林,一个跟空间完美连接的地方就有了。” 林一诺淡淡道:“你挑中了就好。” 过了半个时辰,两人来到一座山下,这一片倒是有些稻田出现了。又往前几步,两人见到了一块竖在山脚的石碑,上面写着:仙人山。 苏木笑道:“这金塘岛上居然也有一座仙人山。” 林一诺抬头看了看:“此山既有名字,看来是有传说了,我们要上去看看吗?” 苏木跟他一样抬着头,望着眼前的高山,说道:“好啊,既然这山也叫仙人山,那就说明与我们有缘,我看就选这山里好了。” 两人随即下了马,苏木将两匹马收入空间,然后与林一诺开始徒步爬山。 这座仙人山基本没有什么山道,都是怪石嶙峋、杂草丛生。但这点路况可难不住林、苏两人,只见他们一个身手如猿猴一般灵活,一个行动间飘然若仙,轻功了得。 只花了一炷香的时间,两人就来到了半山腰的一片平地上。站在上面往西看可以看到茫茫大海,往东看则能俯瞰整座岛屿。 两人观察了一会后,林一诺道:“看来生活在这附近的人家不足百户。” 苏木同意道:“确实。不过这样正好,人烟稀少,也显得我们乾坤居神秘莫测,哈哈。” 选定地址后,苏木便从空间里开始移植竹林,根据林一诺的指示摆了个八卦阵。寻常不懂阵法的人进去了,休想能轻易走出来。 这一忙就忙到了天黑,然后苏木和林一诺回到空间,喊来了林念祖等人。 林一诺说道:“明天就可以离开此地了。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以后回到浮云山庄,终身不许再提起此间事宜;二是你们可以带上自己的家眷一起常驻此地,一年回鄮县一两次。现在,做选择吧。” 林念祖等几个面面相觑,心里有很多话想问。 林小六最先表态:“小公爷,我愿意留在牧场。” 林小五紧跟着亦道:“小公爷,我也留在这里。” 最终五个人都选择留在此地,牧场是在他们手里发展起来的,此时让他们放弃一时都舍不得。 林一诺长身而起道:“如此,大家便退下吧,明日卯时一刻出发。” 翌日,当林念祖等五人跟着苏木和林一诺走进竹林阵时,苏木便一个个地将他们移到了外界的竹林阵。因阵法玄妙,五人根本没发现空间已经变了。 下山后,一行人直奔码头上了逍遥游号,由林一诺亲自驾船。 忽然见到五人的红袖及林广义等人均激动坏了,他们还以为几人死在了里斯本呢,没想到居然大难不死。只是当林广义询问他们怎么跟小公爷碰面,又是怎么回到大唐时,众人却三缄其口,被问得烦了索性道:“这是机密。” 林广义的目光在五个人身上转来转去,他心里有很多猜测,只是聪明地什么都没有多说。 这一次林一诺从海外带了高产粮食回来,不仅使镇南公的爵位变成了世袭罔替,也替他自己在林阀增加了话语权。一个得到皇帝善意的镇南公世子,地位自然牢不可破,二房气得吐血也改变不了事实。 对于林家二房来说,倒霉的事情不仅是林一诺立了功回来这一件,还有他们开往天竺贸易的六条商船一去无回。这笔损失虽然不能说伤筋动骨,但对于他们的流动资金来说绝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毕竟他们二房又没有大房的烈酒、白糖、玻璃等暴利产业。 之前一直在浮云山庄蛰伏着的众门客在林一诺出海回来后,由谢玉致交接给了林一诺,被他派去老宅那边接手之前由二房代为掌管的所有大房店铺。 整个权力的交接过程自然伴随着血腥,武功已然臻至绝顶高手之境的林一诺令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连续的失败令林元吉不得不承认,他大哥林无缺的天赋就是比他好,连生个唯一的儿子都强过他几个儿子。 …… …… 次年忽有消息传来,皇五子李祐竟然在其藩地齐州起兵谋反了。只是李祐的谋反并不成什么气候,很快便被兵部尚书徐懋功镇压了,且齐王李祐本人亦被押回了长安。 对于李二来说,他所爱的儿子实际上只有三个,便是长孙皇后所生的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以及他亲自带在身边抚养的李治。至于其他的儿子,于他而言不过是帝业所需的子嗣而已,因此犯了谋反罪的李祐自然逃不过被赐死的命运。 岂知在审理李祐余党时,竟然牵连到了李承乾的亲信纥干承基,沿着这条线索又查到了太子准备谋反的证据。 这个打击对李二陛下来说就相当重了。 李承乾是李二陛下与长孙皇后的长子,又是李二投入了巨大心血培养的帝国继承人。即便去年他陷入左道,又因乐师之死数月不上朝,在东宫胡搞瞎搞,他都没舍得把他怎么样。 此时这个心爱的儿子竟然谋反了!他又怎么舍得将之一杀了之?最终这件谋反案的一干从犯包括开国有功之臣全部被赐死,家族被株连,但身为主谋的李承乾却保住了性命,只被贬为庶人,发配黔州。可惜没两年,李承乾就郁郁而终了。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看罢这条关于李承乾的消息,相视一眼。在长安城的众多皇子皇孙中,两人与李承乾的接触最多,关系相对也最好,玻璃坊还是跟东宫一起合伙的呢。 只是没想到最终对方却落得个这样的结局。 苏木道:“林三,两个位面的历史是不是在渐渐重合?” 林一诺往嘴里送了一颗樱桃,随意道:“不错。” 对于这些事情,林一诺是不太在乎的,也只有苏木才会在这里唏嘘不已。从称心被赐死那时起,他便感觉到历史的惯性之强,早已知道李承乾的必然结局。既然当时选择退出长安不插手,这些事情自然与他们再无关系。 …… …… 江湖上渐渐传出了一个消息,林一诺和苏木在海外的小岛上有一座秘密庄园叫做乾坤居,富可敌国、神秘异常。 入口在岛上某座山的竹林处,进入竹林阵的人不是被困后被俘,就是直接困死在内。除非有苏爵爷亲自迎接,否则没人能通过竹林阵。 有特意来到岛上寻找入口的江湖人士自从上了山,从此就再也没在江湖上出现过。几次之后,江湖人不敢来了。 林、苏两人联手成立了一个对外商贸船队,每年往返于南亚、美洲,为他们带回巨额的财富。 以浮云山庄和苏家子爵府为中心的这一带,渐渐成了鄮县最富裕之地。 苏爵爷的母亲和姐姐教会了众妇人更快捷、更高效的纺织技巧,这里产出的棉布成了全大唐最受百姓欢迎的布匹。 秦氏和林氏两人也因此得到当地百姓的爱戴,对于发明这种纺织机的苏木和林一诺,当地人自然更是感激。 两人自海外带回的高产作物土豆、番薯也已经在大唐全境传播开来,有无数因此能填饱肚子的底层百姓甚至为此给两人立起了长生碑。 苏木在自己的空间里修了学堂,收养了许多孤儿,又为他们延请了名师来岛上(实际上是带入空间)教导,无论男女,一视同仁。 空间里此时有牧场、铁器坊、石器坊、玻璃坊、纺织厂、学堂、医馆等等,以及围绕着生活区自发形成的商贸街,生活在这里的常住人口已有四万。 林、苏两人把鄮县和钱塘县两地的山中逃户、街上乞儿、城中流浪汉一网打尽,全部扫入了空间,变成了空间的居民。 智力正常的便安排进各个工坊学习改造,智力非正常的则被安排进了卫生大队打扫众多街道卫生。至于小乞儿自然与孤儿一样,进了学堂学习。 老有所依、幼有所养,众人无不感激涕零。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苏木喜欢做这样的事情,而林一诺则只要苏木高兴,他也就高兴了。 …… …… 原本人烟凋零的金塘岛,因为有了苏木和林一诺将此当做掩饰空间的基地,也发达了起来。 苏木将棉花、土豆、番薯、山药等传入了此地,同时也将黄道婆纺织机免息贷给当地女子,并派人教她们如何以棉花织布,大大改善了众人的生活。 整个金塘岛都快变成第二块世外桃源了。 这日林一诺和苏木在金塘岛闲逛,沿途遇到在田里劳作的老农纷纷跟两人打着招呼。 “爵爷、小公爷,来家里喝口糖水吗?” “爵爷、小公爷这是我刚摘下来的番茄,好吃着咧,你们吃。” “……” “不了不了,你们忙!” 乡亲们热情的劲儿令两人都有些招架不住,最后不得不赶快离开了。 两人也不是经常出现在金塘岛上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空间,但岛上的所有人都已经认识了他们。 自从有天有个小孩得了急病,他的父亲背着他半夜爬上仙人山,跪在竹林阵外求救后开始,金塘岛的岛民就开始了与乾坤居的接触。 月末时,苏木会将来到竹林阵外徘徊的岛民带入空间。渐渐地,这个消息传开,每个月月末都有岛民来此,等待着进入乾坤居的机会。 对于岛民来说,空间里的一切都像是仙境,两位爵爷说这里叫做乾坤居,可在他们的眼里,这里分明是神仙居! 岛民们最初进入乾坤居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医,只因岛上的医疗环境太差,只有一个药堂,坐堂医的医术还十分粗糙。但渐渐地,大家发现这里的商贸街有好多好东西啊,便开始把这里也当做赶集的场所之一。 …… …… 这一日,苏木和林一诺两人站在空间里高地上俯瞰大地,心中豪迈之意大起。 苏木道:“这个空间越来越有人气了,哈,这是我们一手打造出来的世界。” 林一诺迎着风道:“创造的感觉还不错。” 两人聊了一会后,苏木忽然指着远处道:“你看,那抱在一起的不是天竺女孩和那个玻璃坊的工匠吗?两人这是私定终身?” 林一诺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道:“确实是。不过,这与我们何干?苏少,非礼勿视啊。” 苏木收回目光,笑嘻嘻道:“林少教训的是,非礼勿视。” 林一诺抬头望着天上的浮云道:“这里的天,真美。” 苏木可没有这个心看天、看云,他一把勾住林一诺的脖子,拉着他就往下面走:“林三,反正现在无事,我们再去打个猎,比试一场吧,如何?” 林一诺好笑道:“现在都快入夜了,你要去打猎?夜猎吗?” 苏木道:“有和不可?反正我们在黑夜中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 两个人就像少年时一样打打闹闹地走开了,夕阳在两人身后落下,将他们的影子越拉越长。 (全文完) 正文 第216章 兼济天下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苏木和林一诺又要出海了。这次除了他们自己,其余人一个都没带。 他们去的并不是遥远的大陆另一端,而是就与苏家村隔海相望的金塘岛。 航行了约两个时辰后,船在金塘岛的小码头上靠岸了。这个码头虽然又破旧又简陋,但却是深水港,停泊一艘“逍遥游”号毫无问题。 从大秦起丝绸、陶瓷、茶叶三大件便是极受欢迎的海外贸易产品,这里也曾是对外贸易必经的中转港,但自从化成寺所在的西堠村建了新港,这里便渐渐荒废了。 整个金塘岛除了西堠港和化成寺一带人员相对密集一些,其余地方人烟稀少。连正式的建制都没有,归属于鄮县。 因此苏木和林一诺从废弃的码头登陆金塘岛后,走了半天都没遇到一个当地人。 苏木从空间里放出了坐骑闪电,林一诺也骑上了他那头懒懒散散的白马。两人在荒芜的草地上边走边看,从环境中可以看出来,这附近基本没有住人,连条像样的人行道都没有,更别提官道了。 苏木道:“我们就在这里挑一座山,移上竹林,一个跟空间完美连接的地方就有了。” 林一诺淡淡道:“你挑中了就好。” 过了半个时辰,两人来到一座山下,这一片倒是有些稻田出现了。又往前几步,两人见到了一块竖在山脚的石碑,上面写着:仙人山。 苏木笑道:“这金塘岛上居然也有一座仙人山。” 林一诺抬头看了看:“此山既有名字,看来是有传说了,我们要上去看看吗?” 苏木跟他一样抬着头,望着眼前的高山,说道:“好啊,既然这山也叫仙人山,那就说明与我们有缘,我看就选这山里好了。” 两人随即下了马,苏木将两匹马收入空间,然后与林一诺开始徒步爬山。 这座仙人山基本没有什么山道,都是怪石嶙峋、杂草丛生。但这点路况可难不住林、苏两人,只见他们一个身手如猿猴一般灵活,一个行动间飘然若仙,轻功了得。 只花了一炷香的时间,两人就来到了半山腰的一片平地上。站在上面往西看可以看到茫茫大海,往东看则能俯瞰整座岛屿。 两人观察了一会后,林一诺道:“看来生活在这附近的人家不足百户。” 苏木同意道:“确实。不过这样正好,人烟稀少,也显得我们乾坤居神秘莫测,哈哈。” 选定地址后,苏木便从空间里开始移植竹林,根据林一诺的指示摆了个八卦阵。寻常不懂阵法的人进去了,休想能轻易走出来。 这一忙就忙到了天黑,然后苏木和林一诺回到空间,喊来了林念祖等人。 林一诺说道:“明天就可以离开此地了。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以后回到浮云山庄,终身不许再提起此间事宜;二是你们可以带上自己的家眷一起常驻此地,一年回鄮县一两次。现在,做选择吧。” 林念祖等几个面面相觑,心里有很多话想问。 林小六最先表态:“小公爷,我愿意留在牧场。” 林小五紧跟着亦道:“小公爷,我也留在这里。” 最终五个人都选择留在此地,牧场是在他们手里发展起来的,此时让他们放弃一时都舍不得。 林一诺长身而起道:“如此,大家便退下吧,明日卯时一刻出发。” 翌日,当林念祖等五人跟着苏木和林一诺走进竹林阵时,苏木便一个个地将他们移到了外界的竹林阵。因阵法玄妙,五人根本没发现空间已经变了。 下山后,一行人直奔码头上了逍遥游号,由林一诺亲自驾船。 忽然见到五人的红袖及林广义等人均激动坏了,他们还以为几人死在了里斯本呢,没想到居然大难不死。只是当林广义询问他们怎么跟小公爷碰面,又是怎么回到大唐时,众人却三缄其口,被问得烦了索性道:“这是机密。” 林广义的目光在五个人身上转来转去,他心里有很多猜测,只是聪明地什么都没有多说。 这一次林一诺从海外带了高产粮食回来,不仅使镇南公的爵位变成了世袭罔替,也替他自己在林阀增加了话语权。一个得到皇帝善意的镇南公世子,地位自然牢不可破,二房气得吐血也改变不了事实。 对于林家二房来说,倒霉的事情不仅是林一诺立了功回来这一件,还有他们开往天竺贸易的六条商船一去无回。这笔损失虽然不能说伤筋动骨,但对于他们的流动资金来说绝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毕竟他们二房又没有大房的烈酒、白糖、玻璃等暴利产业。 之前一直在浮云山庄蛰伏着的众门客在林一诺出海回来后,由谢玉致交接给了林一诺,被他派去老宅那边接手之前由二房代为掌管的所有大房店铺。 整个权力的交接过程自然伴随着血腥,武功已然臻至绝顶高手之境的林一诺令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连续的失败令林元吉不得不承认,他大哥林无缺的天赋就是比他好,连生个唯一的儿子都强过他几个儿子。 …… …… 次年忽有消息传来,皇五子李祐竟然在其藩地齐州起兵谋反了。只是李祐的谋反并不成什么气候,很快便被兵部尚书徐懋功镇压了,且齐王李祐本人亦被押回了长安。 对于李二来说,他所爱的儿子实际上只有三个,便是长孙皇后所生的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以及他亲自带在身边抚养的李治。至于其他的儿子,于他而言不过是帝业所需的子嗣而已,因此犯了谋反罪的李祐自然逃不过被赐死的命运。 岂知在审理李祐余党时,竟然牵连到了李承乾的亲信纥干承基,沿着这条线索又查到了太子准备谋反的证据。 这个打击对李二陛下来说就相当重了。 李承乾是李二陛下与长孙皇后的长子,又是李二投入了巨大心血培养的帝国继承人。即便去年他陷入左道,又因乐师之死数月不上朝,在东宫胡搞瞎搞,他都没舍得把他怎么样。 此时这个心爱的儿子竟然谋反了!他又怎么舍得将之一杀了之?最终这件谋反案的一干从犯包括开国有功之臣全部被赐死,家族被株连,但身为主谋的李承乾却保住了性命,只被贬为庶人,发配黔州。可惜没两年,李承乾就郁郁而终了。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看罢这条关于李承乾的消息,相视一眼。在长安城的众多皇子皇孙中,两人与李承乾的接触最多,关系相对也最好,玻璃坊还是跟东宫一起合伙的呢。 只是没想到最终对方却落得个这样的结局。 苏木道:“林三,两个位面的历史是不是在渐渐重合?” 林一诺往嘴里送了一颗樱桃,随意道:“不错。” 对于这些事情,林一诺是不太在乎的,也只有苏木才会在这里唏嘘不已。从称心被赐死那时起,他便感觉到历史的惯性之强,早已知道李承乾的必然结局。既然当时选择退出长安不插手,这些事情自然与他们再无关系。 …… …… 江湖上渐渐传出了一个消息,林一诺和苏木在海外的小岛上有一座秘密庄园叫做乾坤居,富可敌国、神秘异常。 入口在岛上某座山的竹林处,进入竹林阵的人不是被困后被俘,就是直接困死在内。除非有苏爵爷亲自迎接,否则没人能通过竹林阵。 有特意来到岛上寻找入口的江湖人士自从上了山,从此就再也没在江湖上出现过。几次之后,江湖人不敢来了。 林、苏两人联手成立了一个对外商贸船队,每年往返于南亚、美洲,为他们带回巨额的财富。 以浮云山庄和苏家子爵府为中心的这一带,渐渐成了鄮县最富裕之地。 苏爵爷的母亲和姐姐教会了众妇人更快捷、更高效的纺织技巧,这里产出的棉布成了全大唐最受百姓欢迎的布匹。 秦氏和林氏两人也因此得到当地百姓的爱戴,对于发明这种纺织机的苏木和林一诺,当地人自然更是感激。 两人自海外带回的高产作物土豆、番薯也已经在大唐全境传播开来,有无数因此能填饱肚子的底层百姓甚至为此给两人立起了长生碑。 苏木在自己的空间里修了学堂,收养了许多孤儿,又为他们延请了名师来岛上(实际上是带入空间)教导,无论男女,一视同仁。 空间里此时有牧场、铁器坊、石器坊、玻璃坊、纺织厂、学堂、医馆等等,以及围绕着生活区自发形成的商贸街,生活在这里的常住人口已有四万。 林、苏两人把鄮县和钱塘县两地的山中逃户、街上乞儿、城中流浪汉一网打尽,全部扫入了空间,变成了空间的居民。 智力正常的便安排进各个工坊学习改造,智力非正常的则被安排进了卫生大队打扫众多街道卫生。至于小乞儿自然与孤儿一样,进了学堂学习。 老有所依、幼有所养,众人无不感激涕零。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苏木喜欢做这样的事情,而林一诺则只要苏木高兴,他也就高兴了。 …… …… 原本人烟凋零的金塘岛,因为有了苏木和林一诺将此当做掩饰空间的基地,也发达了起来。 苏木将棉花、土豆、番薯、山药等传入了此地,同时也将黄道婆纺织机免息贷给当地女子,并派人教她们如何以棉花织布,大大改善了众人的生活。 整个金塘岛都快变成第二块世外桃源了。 这日林一诺和苏木在金塘岛闲逛,沿途遇到在田里劳作的老农纷纷跟两人打着招呼。 “爵爷、小公爷,来家里喝口糖水吗?” “爵爷、小公爷这是我刚摘下来的番茄,好吃着咧,你们吃。” “……” “不了不了,你们忙!” 乡亲们热情的劲儿令两人都有些招架不住,最后不得不赶快离开了。 两人也不是经常出现在金塘岛上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空间,但岛上的所有人都已经认识了他们。 自从有天有个小孩得了急病,他的父亲背着他半夜爬上仙人山,跪在竹林阵外求救后开始,金塘岛的岛民就开始了与乾坤居的接触。 月末时,苏木会将来到竹林阵外徘徊的岛民带入空间。渐渐地,这个消息传开,每个月月末都有岛民来此,等待着进入乾坤居的机会。 对于岛民来说,空间里的一切都像是仙境,两位爵爷说这里叫做乾坤居,可在他们的眼里,这里分明是神仙居! 岛民们最初进入乾坤居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医,只因岛上的医疗环境太差,只有一个药堂,坐堂医的医术还十分粗糙。但渐渐地,大家发现这里的商贸街有好多好东西啊,便开始把这里也当做赶集的场所之一。 …… …… 这一日,苏木和林一诺两人站在空间里高地上俯瞰大地,心中豪迈之意大起。 苏木道:“这个空间越来越有人气了,哈,这是我们一手打造出来的世界。” 林一诺迎着风道:“创造的感觉还不错。” 两人聊了一会后,苏木忽然指着远处道:“你看,那抱在一起的不是天竺女孩和那个玻璃坊的工匠吗?两人这是私定终身?” 林一诺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道:“确实是。不过,这与我们何干?苏少,非礼勿视啊。” 苏木收回目光,笑嘻嘻道:“林少教训的是,非礼勿视。” 林一诺抬头望着天上的浮云道:“这里的天,真美。” 苏木可没有这个心看天、看云,他一把勾住林一诺的脖子,拉着他就往下面走:“林三,反正现在无事,我们再去打个猎,比试一场吧,如何?” 林一诺好笑道:“现在都快入夜了,你要去打猎?夜猎吗?” 苏木道:“有和不可?反正我们在黑夜中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 两个人就像少年时一样打打闹闹地走开了,夕阳在两人身后落下,将他们的影子越拉越长。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