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浪子邪医 > 《浪子邪医》 正文 1388 一个勇士
    那个中国商人叫宋星,是一个比较大的珠宝商,居里找上门来,他却以大骨族失了矿洞,以后难以保证货源为由,不愿支付以前的货款。

    居里在部族里,还要算一个勇士,而且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勇士,因为他是老二,没有继承权,所以从小求学,他留过学,懂西班牙语英语等好几国语言,也受过射击训练,甚至还当过军官,手上人命不少,可问题是,他再牛,在中国也没用啊。

    最终,绝望之下的居里以这边传统的让蛇咬死的方式自杀了,却恰好碰上飞来飞去的焦离孟,然后碰上阳顶天这开挂的存在,把他的舍留了下来。

    “原来是这样啊。”

    搞明白了前因后果,阳顶天不由得有些感慨,对居里也有些同情:“你也要算一条好汉了,可惜生不逢地啊,要是在中国,你这也是官二代加富二代啊,那比老焦还要牛逼一些。”

    “老顶老顶。”焦离孟兴匆匆从浴室里跑出来,身上只围了个浴巾:“我想跟唐姐视频,你说行不行?”

    “你就这样。”

    阳顶天一指他身上。

    “耶。”

    焦离孟猛地还把浴巾掀开了,随后再又围上:“我要跟她视频做那个爱,你说行不行?”

    他这一掀浴巾,阳顶天即有些好笑,又有些奇怪,因为这个舍,是他的啊,这是他的身体,用了几十年了,而且用这个舍征服过不少女人。

    可这会儿给焦离孟用,怎么那么奇怪呢。

    不过他随即就把这个念头甩到脑后,笑道:“可以啊。”

    “你没什么想法吧?”焦离孟问。

    “我有什么想法。”

    阳顶天明白焦离孟的意思,呵呵笑起来:“没事,反正跟你搞在一起,一切都乱七八糟了,你随便吧。”

    焦离孟嘎嘎笑:“我东城小孟,还是蛮好玩的是吧。”

    阳顶天给他气乐了,这小子,如果纵容他,那真的还蛮会玩,泡妞也好,出鬼主意也好,都要比阳顶天强得几分。

    但这小子不能碰上事,一旦碰上什么事情,他就不行了,立刻就缩了。

    唉,这就是一个给父母宠坏了的孩子,有父母纵着,他就往死里作,没有遮风挡雨的大树,立刻就完蛋,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你慢慢玩吧。”阳顶天道:“不过唐悦可能不会跟你玩这样的视频的。”

    “那倒是有可能。”焦离孟皱眉:“唐姐的性子太保守了,话说,你先前要多调教她几次,让她放开一些的。”

    “她那性子,哪有那么容易改。”

    “不管了,我试试啊。”

    他说着,开始拨打唐悦的手机。

    阳顶天懒得理他,搜录到了居里的一部份记忆,他就要开始做准备,出了酒店,到外面黑市上买武器。

    他戒指里武器多得是,但他不想闹灵异事件,做模作样买点武器什么的,别人不会怀疑,另外还要买台车,戒指里车也有,但买一辆更好,反正戒指里现钞成吨。

    他买了一辆皮卡,加上一些武器弹药,无非做做样子,反正到时要补充的话,戒指里多得是。

    “居里。”

    阳顶天买好了车,刚要上车,旁边突然有个人喊。

    阳顶天扭头。

    喊他的是一个年轻人,二十多岁年纪,应该是混血。

    果果这边,靠近古迦太基,自古以来就是白人的自留地,果果更长期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所以黑白混血特别严重,千年混血下来,这边的人种,普遍偏白,已经不能算是黑人了,撑死有一点点浅黑。

    当然,这也是因为,这边原始的人种,本就是浅黑系的,其实非洲真正黑的,要的撒哈拉以南,也就是南非那边,那才是真黑,北非其实不怎么黑的,越靠近地中海越浅,要是摩洛哥或者利比亚,则干脆就是阿拉伯人和柏柏人系的白人。

    果果在两者之间,本是浅黑,再给白人混血,所以算是浅黑中的浅白了,正如焦离孟所说的,比印度或者菲律宾一些人,还要白一些。

    而且面像一般都比较俊美,混血的更漂亮,这是有一种道理的。

    居里非常帅,而眼前叫住阳顶天的这个男青年,比居里更帅,一米八多的身高,一身结实的健子肉,五官仿佛就是罗马的雕像,两眼炯炯有神,加上一蓬胡子,这要是去中国,肯定会让那些腐女们尖叫。

    “可可?”

    居里残留的记忆里,有这人的信息。

    这人也是大骨族的,是族中一个元老的儿子,勉强也要算族中的贵族子弟吧,跟居里一起读过书留过学,也一起当过兵,算是居里的铁杆了。

    “你不是死了吗?”

    居里残留的记忆里,可可好象是给打死了。

    “没有。”可可冷笑一声:“想让我死,没那么容易。”

    他有些激动的抓着阳顶天的手:“居里,我和大丑他们一直在找你,只是听说你去中国了,怎么又回来了。”

    他看一眼皮卡里面的武器包,眼光一亮:“你想杀回去?”

    阳顶天其实还没想好。

    他来果果联合酋长国的目地,一是甩掉焦离孟的脸,二是给焦离孟确定下居里这个舍,解决居里这个舍身上的麻烦,免得以后出岔子,但具体要怎么弄,他还没想好。

    现在突然碰到可可,他一下子动了心,点头道:“当然。”

    “太好了。”可可一握拳:“大丑,斑马,长颈,他们都在这边,你回来了,就有主心骨了,我们一起杀回去。”

    可可提到的这些人,居里残留的记忆里都有,都差不多是跟居里一起长大的,知根知底,算得上是他的班底。

    “行。”阳顶天点头:“我刚回来,酒店里还有个朋友,我的资金主要是他支持的,我去打个招呼。”

    “有金主,太好了。”可可更加兴奋:“我们现在就是没钱买武器,否则人多得是。”

    捎上可可,回到酒店,阳顶天道:“你在下面等我一下,那个朋友是中国人,他不太愿意见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