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重生八零:媳妇有点辣 > 正文 089:响油鳝丝和扒海参
    夏晓兰卖衣服就像在捡钱。

    腰包充实,她又不是小家子气的人。

    直接叫上康伟,回家要接刘芬去,刘芬却说自己吃过了。刘芬很能吃苦,但性格老实木讷并不是短时间内能改变,让她去饭店那种地方她会坐立不安。夏晓兰知道,还得多带她妈去这种地方,时间久了情况才会改善。

    但在周诚和康伟面前,她不愿意让刘芬忐忑,也就没勉强。

    给饭店送了那么多黄鳝,夏晓兰还是第一次在饭店里点响油鳝丝。

    80年代的食物不好吃?

    好吃的要命!

    没有地沟油,没有各种添加剂,连猪都是老老实实吃着猪草啃着糠皮养到一年才能出栏,食材就天然高档,做出来的食物又咋会不好吃呢?

    人们只是没有更多的余钱享受美食,美食就在国营饭店里,就在各种老字号里。

    夏晓兰一脸餍足。

    上辈子她不是个重视口舌之欲的人,现在人变年轻了,居然也能被几道菜给勾得心里痒痒。

    筷子又快又稳,每一次落下都能精准夹起几根鳝丝。

    粗细均匀的鳝丝,夹起来是颤巍巍的晃动,浓油赤酱才是响油鳝丝,恰到好处的火候让它吃在嘴里兼具了嫩、滑、糯和韧劲儿……现在的黄鳝也是好东西,沟里生田里捉,不是后世口口相传喂过避孕药催熟的。

    夏晓兰吃的是舒心又放心,看她吃饭明明挺有规矩,康伟还是不由自主咽了咽口水。

    康家又不缺吃的,就算闹饥荒的时候大家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康奶奶也不会让康伟饿肚子啊。他吃过的好东西多了去,这家店的响油鳝丝做的是不错,但夏晓兰吃的时候表情也太投入了。

    有那么好吃吗?

    从小没见过啥好东西吧。

    康伟想起夏晓兰的出身,乡下丫头,家里穷,还不疼爱。

    康伟夹着鳝丝的筷子一顿,算了,让她多吃点好了。

    周诚轻飘飘看他一眼,胆子真肥啊,居然敢对他媳妇儿露出同情的表情?

    周诚不是同情夏晓兰,他是心疼。

    看着她吃东西的享受,周诚情愿自己不吃都高兴。

    “炒虾仁和糖醋熘鱼你也会喜欢,快尝尝……”

    夏晓兰冲他笑笑,咽下去嘴里的鳝丝才呢喃低语:“卖了那么久黄鳝,我还没在饭店里吃过这道菜,吃到了也就安心了。”

    她难道不觉得黄鳝黏糊糊的又腥又腻?

    她也是女的,倒卖黄鳝这种事她上辈子都没干过,滑腻腻的像蛇一样的东西,夏晓兰能喜欢才有鬼呢!

    不过是为了生计,她得忍着恶心去做这门生意。夏晓兰觉得响油鳝丝好吃,不仅是东西本身好吃,坐在饭店里点一道响油鳝丝,这件事本身就意味着夏晓兰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有钱有闲,才敢走进国营饭店,点上一大桌子菜请客。

    结账时,夏晓兰给的钱。

    她好歹是当过跨国企业高管的人,寻常的美食哪能让她真正失态至此。

    但刘芬确实没吃过啥好东西,夏晓兰不至于见到海鲜就激动,却给刘芬点了一道饭店里最贵的‘扒海参’打包带回去。

    “我说了要让我妈过上好日子,一份扒海参而已。”

    夏晓兰提着打包的菜晃晃悠悠说道。

    抱着20斤红薯被赶出夏家,她今天能让刘芬吃上20元一份的‘扒海参’,以后就能让刘芬享更大的福!夏家是个啥玩意儿?呸!

    周诚知道她是高兴呢。

    他把夏晓兰送回家,眼看着那门关上,掉转头就沉了脸,颇有皮笑肉不笑的狠厉:

    “康子,你嫂子长得太漂亮,总有人打她的主意……我又不能天天守在商都,你说咋办?”

    康伟只差举双手投降。

    他对未来嫂子是真没有歹心啊,一开始是很惊艳,后来人都被诚子哥圈定了,康伟就把自己的心思掐了。

    他小心翼翼的说,”嫂子明年不是要去京城念大学?”

    哥,您再忍大半年就好了啦。

    不对,京城也不是全然太平,有个疑似夏晓兰“初恋”的王建华。咳咳咳,康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那用小光大伯的关系把刘勇捞出来,难道还要用小光大伯的关系帮着诚子哥斩断情敌的觊觎?小题大做,传回京城肯定要被人笑死。

    为了避免被人笑死,康伟用尽所有诚意说道:

    “嫂子又不会看上其他人。”

    当然,晓兰说了喜欢他,这让周诚的心稍微踏实。

    ……

    夏晓兰带着打包的菜回家,扒海参还带着热气。

    刘芬从来都没吃过海参,也想不到这菜它敢卖20元一道。夏晓兰说特意给她带的,她也就老老实实吃掉,滋味是极好的,夏晓兰说是“海参”,是海里的一种东西,刘芬点着头:

    “好吃,晓兰你也吃。”

    “我在饭店吃过了,妈您多吃点,这东西补人呢。”

    刘芬还是太瘦。

    每天都跑来跑去,也让她没机会变白。不过眼睛有神了,和夏晓兰刚“醒来”时那个提线木偶般的乡下女人有差别。一具行尸走肉里被装上了灵魂,刘芬对未来有了盼头。

    她试探着问夏晓兰和周诚的事,夏晓兰很爽快承认了:

    “我觉得他人不错,先处着呗,反正也不用天天见面,不耽误啥事儿。”

    “周诚是开大车的?”

    “是军人,现在休假中。”

    是军人,当军嫂要么两地分居,要么就要随军,刘芬一瞬间就想远了。

    在刘芬的观念里,处对象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老实本分的她没想过还有像她女儿这样渣的,恋爱和婚姻又不能划等号,夏晓兰就是想和周诚谈个恋爱!

    “军嫂挺好,挺好的……”

    周诚年纪小,刘芬也不敢想他是啥军官干部,心里认定是普通的士兵。

    普通士兵,就算是京城的,长得还好看,她家晓兰又有啥配不上的?晓兰也好看,晓兰特别能干,晓兰还会考大学呢。刘芬脑子里没有嫌贫爱富的观念,两口子过日子都是一块儿使劲的,两个人和和美美,谁赚钱都一样。

    只要周诚不嫌弃晓兰之前的名声。

    刘芬有点害怕,转而又庆幸,都搬到商都市来了,从前的事也没几个人知道。

    幸好和夏大军离婚!

    幸好搬家了!

    这两件事简直做的太对,刘芬脸上有止不住的欢喜。

    “你舅好像不太赞同你和周诚的事,他要说你几句,你就乖乖听着,你舅对你多好……”

    刘芬絮絮叨叨的,夏晓兰一点也没不耐烦,她给刘芬找了个活儿,让刘芬数腰包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