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重生七零:媳妇有点仙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红梅惊乍
    第二百一十二章红梅惊乍

    飞龙山脚下的小溪边,李红梅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觉得这一路上走的那二,三个小时的辛苦路程,都得到了回报。

    清澈能见到底的小溪,布满了各种鹅卵石,远处还没干枯的芦苇荡,盘旋着各式飞禽,抬起头,半空中那几只,难道是传说中的大雕?

    杨狗蛋也倒抽了一口冷气,他仰头看着高空中的大鸟,喃喃自语:“哇,好大的鸟!”

    “没见识。”李红梅说:“那叫雕,叫鹫,叫……”

    李红梅话音未落,只见半空中那只看起来最大的鸟一个俯冲,向他们急速降落下来。

    “红梅姑,我怎么觉得它是向我们冲过来?”狗蛋仰头问李红梅。

    “好像是……有点像是……啊……”李红梅尖叫一声:“狗蛋快躲,它就是冲我们来的。”

    李红梅尖叫声惊醒了溪边喝水的一群鹿,那群鹿受了惊吓,张开四蹄向来处逃窜。

    微微一笑,云妮竖起食指,放在唇边,对李红梅“嘘”了一声:“别吵,小九在逮一只鹿,让我们今晚吃!”

    “小九?小九是谁?”李红梅一脸茫然。

    这时狗蛋醒悟过来了,他拍拍手,欢喜地说:“那只大鸟!肯定是它叫小九,你看,红梅姑,它抓到小鹿了!”

    李红梅觉得一切都太玄幻了,或者是自己眼花了。

    她真的看到那只大鸟直直地冲向一只小鹿,两只大翅膀一扇,小鹿就摔倒在地。

    随后大鸟用两只爪子牢牢地把小鹿抓起,又飞了起来,大翅膀连扇两下,向她们飞来。

    李红梅的眼睛被她急速地眨了几下,又被她伸出手揉搓了几下,这幻境还是没有消失。

    直到那只鸟把小鹿垂直扔下,直到狗蛋和闹闹都冲向那只鹿,直到那只鸟收起翅膀,降落在一块空地,她才确信,自己的眼睛没有出任何毛病。

    闹闹直接冲向那头倒霉的小鹿,看到小鹿己经没了气,闹闹仰起脖子,痛快淋漓地对着群山“嗷呜”叫唤了一声。

    它叫唤完了之后,静静的等待了两息时间,远山深处也传来了一阵“嗷呜”声。

    “我只当这个家伙生来不会叫呢!”李红梅惊呆了:

    “它不会叫也就罢了,我又不会嘲笑它,为什么它还非要学狼叫,这不是要招一群狼来吗?”

    云妮淡定地地看了她一眼:“闹闹本来就是一头狼!”

    “……”李红梅张大的嘴再也合不拢了:“我,我,我跟着一匹狼,一个屋檐下住了好几年?”

    “红梅姑,是我和一匹狼,一个屋子里下住了好几年,不是你,你最多也就跟它住过几个月。”狗蛋不乐意了:“闹闹是我的!”

    李红梅伸出手,左手放在头顶,右手放在下颌,硬是把嘴巴合拢起来:“得了,是你的,都是你的,是不是那只大鸟也是你的?”

    “你说错了,那是云妮的。”四海装做毫不在意地拍拍衣袖,当看到李红梅的表现,就象自己第一次看到小九一样,他心里终于平衡了。

    “小妮的?”李红梅又被震爆:“你说杨云妮的?”

    “是我的,红梅,别一惊一乍的,你看,小九都在鄙视你,我们赶紧干活。”云妮说到。

    李红梅向大鸟望去,这只名叫小九的鸟眼睛里果然赤裸裸的对她表示鄙夷,李红梅摸摸鼻子,决定淡定点。

    “再奇哥,你和四海哥宰鹿,红梅,蛋蛋你俩在这附近拾柴火,这里很危险的,让闹闹随身跟着你们,千万别大意,我上去把锅碗瓢盆吊下来洗。”云妮指挥着众人。

    在这种渺无人烟的地方,云妮也不用掩藏实力,她几步助跑,来到崖底,然后提气纵身,脚下几步轻点,不到十息,她就上到了溪边这个洞穴。

    李红梅嘴巴又张开了,她看着云妮上去,看着她吊下一堆东西。

    然后看着她纵身一跃,脚下轻点几次长在悬崖上的树枝,几息就下到溪边。

    “红梅姑,我都拾得一梱柴火了,你还要在这傻站到什么时候?”狗蛋拖着一根枯枝又回来一趟了,身后的闹闹嘴上也叨了一段枯木。

    “哦,”李红梅如梦初醒:“我这就去,狗蛋,你都不奇怪你小姑姑怎么能跳得这么高?”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以后也能跳这么高的,只要勤快练习就行了呗。”狗蛋比较热衷于干活,找到柴火,就等于可以做饭,那鹿肉多好吃啊!

    “红梅姑,这里真好,有这么多肉肉,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鹿,听说有个地方还有很多鱼呢!麻辣鱼可好吃了。”狗蛋擦了擦口水,感到肚子更饿了。

    “这里还有很多老虎,豹子,狼,你怎么就不说?”李红梅给狗蛋泼了一瓢冷水。

    “我不怕,跟着小姑姑,我去哪里都不怕。”狗蛋加快了找柴火的速度,他还想去看看怎么宰杀鹿呢。

    伍再奇和四海动作很快,等李红梅和狗蛋找够柴火,他们已经切好了一盆鹿肉。

    把内脏丢给小九之后,还剩下一大半的肉,四海用吊索把东西都吊了上去。

    当一大锅鹿肉快熟的时候,云妮放进去一些干菌子,干笋子,再炖上十多分钟。

    时值正午,天气睛好,一群人坐在崖上洞穴的平台,等候吃饭。

    一个大锅架在简易灶上,肉在锅中不停翻滚,间中夹杂着白白的菌子,暗褐色的干笋,红红的干辣椒。

    最后洒上一把绿色的野葱,锅里红红绿绿,煞是好看,再过一会儿,云妮宣布开饭了。

    狗蛋捧着碗,又看到小九闭着眼睛站在树上,一阵风吹过,小九身上的光滑的羽毛如波纹般漾开层层涟漪。

    连肉也顾不上吃的狗蛋羡慕地望着这只神气的大鸟,他对云妮说:“小姑姑,我只有一只狗狗,你有这么大一只鸟!”

    伍再奇放下手中的碗,“吃饭,别啰嗦,那只鸟就算给你,你也不能让它听话,人啊,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去羨慕别人有什么。”

    他这是在抓紧时间教育大路霸,要把他刚发芽的妒忌心理掐死在萌芽中。

    狗蛋一看伍再奇这么郑重的神情,他也不由得放下碗,老老实实的回答:“是,小伍叔,我自己已经有了闹闹,就不应该眼红小姑姑有一只鸟。”

    云妮在礼仪方面,曾经认真地教过狗蛋,当长辈教导的时候,态度要恭敬,手上如果拿着东西,就要放下东西才回答。

    “唔,对,就是这样,如果自己实在是想要那一样东西,就得自己想办法,用正规的途径得到他。”伍再奇微微一笑:“好,现在认真吃饭。”

    “是,谢谢小伍叔的教导。”狗蛋又恭敬地回答。

    “狗蛋,你突然表现得这么乖,是不是想让小伍同志下次还带着你来?”李红梅狐疑地望着他。

    “我一直很乖,在育红班,我是好孩子标兵。”狗蛋淡定地回答。

    很乖的杨狗蛋伸手拿起碗,挟了一块鹿肉,美美地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