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重生七零:媳妇有点仙 > 正文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天籁之音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天籁之音

    “哎呀,阿姨,我听你说话的声音,清澈嘹亮却刚劲奔放,你以前就是一个唱歌的吧?”狗蛋的好听话像是不要钱似地脱口而出,

    “话说,唱歌这个东西,又不关脸蛋什么事情,到时候,你把粉打多一些,谁知道你几岁了?”

    肖妈妈被狗蛋一席话说得心中火热,她确实是唱了多年的曲子,最近几年才退了下来,可骨子里对唱曲的那一股热情并没有因为年纪增大而稍有退却。

    “我行吗?”肖妈妈犹犹豫豫地反问了自己一句,只一息的时间,她就下了决心,“我出四千中品灵石,小公子,你也别拍了。”

    “唔……”狗蛋十分老练地说道,“你一定会因为这句话感谢自己的!”

    大家眼睁睁地看着狗蛋一个小时不到就挣了七千个中品灵石,顿时目瞪口呆了,“我的天哪,这样子也行。”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狗蛋上下抛着装了七千个中品灵石的储物袋,笑咪咪地将它递给云妮,“不过,挣钱这件事情需要天赋,你们不必羡慕我。”

    云妮弯腰将女儿抱了起来,“小曼,咱们走,你狗蛋表哥挣了钱,咱们去找一个豪华酒楼吃饭去。”

    在一间叫景康的食肆吃饱了饭,云妮带着大家慢慢地走在这座繁华的古城。

    青石板和鹅卵石铺成的街道两旁,种满了苍劲挺拔的枫树,似火的晚霞中,层层叠叠的鲜红叶子金光闪烁,团团簇簇像火焰般燃烧了半边天。

    “这里真漂亮。”小曼捡起地上飘落的红叶,递给云妮,“妈妈,你帮我把这个收好,我要拿给爸爸看看,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红、这么漂亮的叶子。”

    云妮的眼睛在一瞬间红了,她默默地把女儿抱了起来,

    “好,以后我们把爸爸和哥哥都带来,就可以让他们也看到这么漂亮的叶子了。”

    杨云霄赶紧把话题扯开,“狗蛋呐,你今天简直是用空手套了一匹白狼,这一下,我们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

    “这样比卖唱强。”脸上戴了帷帽的宋良驹也难得地开了金口,刚才他在街上看到有人卖这种白纱帷帽,便随手买了一顶,这样就不会总有女子盯着他看了。

    李红梅却羡慕人家那个玫瑰姑娘,“真神奇,人家那两位,只听狗蛋唱了四、五遍,就会唱了,真是高手在民间。”

    “什么民间?她们都是玄明大陆有数的艺伎,整日里沉浸在音符之中,听几遍都算多了。”杨云霄说道,

    “她们是生不逢时,如果是在香江,凭她们的嗓子,红遍整个东南亚是没有问题的。”

    何絮儿说,“我看她们那里面环境整洁,布置高雅,只能说是一个音乐沙龙,怎么看也不像青楼呀?”

    “这里既有有卖艺不卖身的,也有卖身不卖艺的,更有二样兼营的。”杨云霄随口说道。

    何絮儿的眼神似笑非笑地斜眤了过来,“你对这个行业这么熟悉,是不是有专门研究过呀?”

    “咳咳”杨云霄干咳了两声,“龙之延告诉我的,他说一个人知识面不广容易受骗上当。”

    又是龙之延,大家不由得好奇了起来。

    “你们的交情很好吗?”何絮儿眸光流转,“常言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如果是有名的风流浪子,我不相信你就是那规行矩步的正人君子。”

    “我们哪里有交情?”杨云霄断然否认,“我见了他都未必能认得出来。”

    他的话音刚落,身后便传来了一个十分惊喜的声音,“哎呀,这不是阿霄?有些年不见了,没想到今天在芒星城里跟你重逢,咱们今晚定然要不醉不休方可。”

    闻言,大家回头看了过去。

    来人一袭红得极艳的锦袍穿在身上,愈发衬得一张脸如同敷了粉一般雪白,但最引人注目的却莫过于他一张菱形嘴唇,竟似涂抹了口脂一般鲜艳夺目。

    杨云霄抚额,“龙之延,我不是跟你说过了?走在街上看到我的时候,你千万不要跟我打招呼。”

    “怎么能这样?”来人唰地将手里的折扇打开,“我龙少宗主断然不是这种没有兄弟情义的人,我们同为玄明四大公子,就算说我们不认识,别人也不相信呀。”

    又是一个少宗主,狗蛋与李红梅对视了一眼,只不知道,这位少宗主是哪个宗门的。

    杨云霄不情不愿地为他们介绍,“这位是通讯宗少宗主龙之延,大家都来打个招呼吧。”

    “龙哥哥。”云妮微笑喊道,“有些年月不见,龙哥哥风采一如往昔。”

    “你是”龙之延的眼神带了一抹惊艳,“我应该没有见过你,不然我肯定会记得,长的这般明艳端丽的女子,我断然不可能见了还会忘记。”

    “嗳嗳,你合适一点啊。”杨元宵板起脸,“我身旁就算一只动物,也不是你能够轻薄的。”

    “吱吱”何絮儿身上的小白狐连连吱声,表示十分同意杨云霄的话。

    龙之延和身旁的一只九尾狐齐齐看了过去,龙之延摸了摸鼻子,“这分明是赞美的话,怎么能算轻薄呢?”

    “我是杨云霓。”云妮微笑着说。

    龙之延大惊,“阿霄那个最宝贝的小师妹杨云霓?虽说我只在你十几岁的时候见过一次,可我记得你长得不是这个样子呀。”

    “时间会将一切改变。“云妮的微笑中带着一丝苦涩,“天道爷并不管这个人愿不愿意改变。”

    眼前的女子长身玉立如同一株白梅亭亭玉立,说出来的话,却仿佛一个悟了道的老和尚。

    龙之延安慰她说,“不过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好看,另有一种出尘绝艳的脱俗。”

    李红梅总算见识到了有名的花花公子,人家随口说出的溢美之词简直像出自肺腑一样,丝毫不见勉强,这种功力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

    狗蛋上前一步见礼,“龙叔叔,你好,我是杨云妮的侄儿杨狗蛋,很高兴今天能认识你。”

    小曼也不甘示弱,“龙伯伯你好,我是杨云妮的女儿,我叫伍嘉曼,我今年三岁半了。”

    “”龙之延大受打击,“阿霄,小霓这是怎么了?这么早就成了亲?也不说留点机会给我,枉费我为她等待了这么多年。”

    “我们要走了。”杨云霄拍了拍龙之延的肩膀,“他日江湖再见,我们再把酒言欢。”

    龙之延却不肯放过他,“这里不是还有二位姑娘还没有介绍呢,相见即是有缘,我怎么能连她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杨云霄突然露出了一丝微笑,他把何絮儿拉过来,郑重地介绍说,

    “这是我的未婚妻何絮儿,我本来不想告诉你,怕你受到打击,你现在硬要凑上前来让我打击,那就不好意思了。”

    龙之延果然震惊了,“天道爷真是不公平,连你这个一心只想修炼的傻小子都找到了如花美眷,可怜我”

    “得了,你就别装了。”杨云霄打断了他的话,“整个玄明大陆,可能除了最热的炽火城和最冷的寒冰城,恐怕都有你的红颜知己!”

    “夸张了夸张了。”龙之延不以为忤,他唰的一声打开折扇,满脸笑容地说道,“要达到这个目的,还得再努力努力。”

    杨云霄啐了他一口,“这回真的要走了,跟你扯皮,没有个三年五载的根本扯不清楚。”

    “老说要走,你到底要去哪里?”龙之延又把他拉了回来,

    “我跟你说,芒星城要举行唱曲大赛,可精彩了,我刚刚到烟波巷听了两首新曲子,简直是天籁之音呢,我告诉你,你不听一定会后悔的。”

    大家互相对视了一眼,杨云霄问,“是什么样的曲子?”

    龙之延说道,“我敢保证,你从来就没有听到过,它的音调十分奇怪,却好听得紧。”

    “是不是这样的?”狗蛋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龙之延嘴巴张得极大,“你怎么知道是这样唱的?我听说是一个半大小子把曲子卖给她们,哦……难道这个半大小子就是你?”

    “是的呀。”狗蛋大方地承认,“我最喜欢琢磨这种古怪的歌曲,龙叔叔,我这里还有两首,你要不要呀?我给你算优惠点,她们那两首,我总共收了七千个中品灵石,你如果想要,两首我只收你六千。”

    龙之延大喜,他连声说道,“要的,要的,二首太少了,不够分呀,我给你一万个中品灵石,你给我三首曲子。”

    “成交,你要抒情歌曲,还是雄浑励志的?我都有的哦。”狗蛋笑眯了眼。

    眼前这个叔叔怎么就只有三个对象呢?如果再多几个,他们不就发财了?

    狗蛋高兴,龙之延也高兴呀。

    他此次来到芒星城,正头疼没有像样的礼物到天香楼,这一回,天从人愿,让他无意之中碰到了这么一个会写曲子的小神童,他相信,自己的礼物一定会得到佳人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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