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玄幻小说 >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 傲慢与偏见 第一百一十六章 店铺和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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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说以决定在金沙港开一个古董店,约翰其实是打算借由古董店的名义,收集一些奇怪物品,在其中获得一些可能存在的神秘之物。

    前世看过很多里的捡漏剧情,他想着虽然捡漏不常见,自己也不见得那么运气,但是如果是作为固定店铺常年收集这些奇怪物品,那么瞎猫碰上死耗子也能碰上一些吧?

    不用多,只要一年半年的碰到一件超凡物品,那么就能收回整个店铺的投资了。

    而且超凡物品还可以给自己或者手下一帮人来使用。

    这简直是一举数得,所以有着前世头脑的约翰深深为自己想的这个点子感到满意。

    说到底还是穷闹的。

    虽然属于他自己的财产,加上这两个月在雷姆镇的油水,已经有着上千金镑的积蓄,但约翰觉得在超凡界自己也不算是富人,因为据他侧面了解,超凡侧的物品随便一些炼金材料,价值就动辄十几金镑,比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还多,一件效果普通的超凡物品可能就上百甚至几百镑的高价,算起来他这些年攒的一千多个金镑还真算不得什么。

    ……

    一辆没有家徽的普通贵族式马车从海森赛尔庄园侧门驶出。

    毕竟此行除了去看店铺,约翰还有意到金沙港的地下黑市探探行情,所以不方便使用带有家族标志的马车,那样太扎眼了。

    马车上除了闻听要去见识超凡侧交易场所的克劳斯之外,就只有亚瑟和布兰登两个,萨尔瓦托兄弟虽然可以白日出行,但是因为身份敏感,说不定就会被什么超凡职业者给发现,到时候难免惹出一些麻烦,就让他们在庄园留守。

    实际上带上乔装之后亚瑟也是有一定风险,毕竟不说满大街都是他的通缉令,起码各个赏金猎人公会的据点都是常年高悬,不过亚瑟相对来说是他们之中最熟悉金沙港超凡侧环境的人,还需要他来带路。

    其实亚瑟也只是进入金沙港的黑市几次,都是趁夜乔装去跟销赃的庄家交易,范德林帮名声听起来响亮,实际上日子过的也是苦哈哈的,什么超凡物品根本买不起,更多的都是拿那些抢来的赃物换取粮食等必需品。

    就是这样,还被那些黑心的庄家压价压的极低,没办法,除了他们,亚瑟他们也找不到别的出货途径,联邦对他们的封锁还是很严密的。

    不过再怎么,亚瑟也比他要强,起码知道涉及超凡物品的黑市途径,要是他自己面对这么大的城市,估计一两个月也找不到进入的办法。

    进入黑市的时间是在入夜之后,还有大把的时间,所以一行人先行前往克林顿区的温斯莱街瞧瞧店铺。

    马车进入温斯莱街之后,约翰发现这里环境不错,虽然比不上花团锦簇的半山区,也比不上繁华热闹的爱隆大街,但是可容四辆马车并行的宽阔街道都是石板铺就,整洁明亮,路上行人也脚步悠闲,一个个衣冠楚楚,少见行色匆匆之辈。

    街道两旁更是时常见到手拿黑木棍的巡警,也不见一个乞丐,显然是被这些巡警给驱逐出去了。

    克劳斯也忍不住说一声:

    “相比热闹繁华的爱隆大街,我还是喜欢这边的氛围啊!”

    约翰点点头。

    确实,克林顿区作为靠近半山区和富人区的一个城区,属于中产阶级扎堆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体面人,而一个城市强大与否,看的不是底层民众也不是上层那一小撮权贵富豪,而是位于金字塔中段的中产阶级的数量。

    在金沙港,年收入在一百镑以上到一千镑之间的人群就是中产阶级了,超过这个界限就可以算作富商了。

    当然前提是他们要有自己的房子,不然克林顿区的房租平均一年就要几十个金镑,估计只有挣几百镑的中产家庭才能在这里租的起房子,并维持体面的生活。

    所以克林顿区的人们职业一般以政府雇员、医生、律师、生意人这些为主。

    约翰来到温斯莱街之后没有自己瞎看,而是找到了这边营业的店铺挨个进去看了看,最后在一家画廊里找到了一个穿着黑色礼服正装,但是料子略显陈旧的中年男子出来。

    “马拉是吧,我打算在温斯莱街寻找一间店铺,我的预算是五百镑,如果交易成功,你会有十金镑的佣金,价格比对方要价每压低二十镑,事成之后你就多三镑的额外奖励……”

    这个名为马拉,有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就是类似早期的房产经纪,当然他们属于为中上层服务的掮客,不光涉及房产。

    这种掮客的存在可以追溯到中世纪以前的古神圣帝国时期,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行当了,有需求就有市场。这是经济学的浅显道理。

    约翰没有找家族熟悉的掮客,因为那样或许并不省钱,这些掮客在金沙港这样的城市里数量不少,所以很容易找到。

    他方才就是在画廊里见到马拉在为双方拉线,只不过那个交易没有成功,等他们事情结束约翰才上前搭话。

    马拉在听了约翰要求的同时,那对略带狡猾的眼睛也在小心的观察着这队人马。

    马车是没有标识的普通贵族马车样式,不过两个主事的人身上的衣服虽然样式简单,却不普通,无论裁剪还是料子都是上品,另外三个应该是随从仆人的模样,不过也都带着不凡的气质,显然这是一队肥羊。

    当然也意味着背景深厚不好惹,所以他需要掂量一下。

    于是在小胡子马拉的带领下,约翰一连看了三家出售的店铺,不过不是面积不合适,就是位置不合适。

    最后他们在温斯莱街北一个通往其它街区的路口驻足下来。

    这次看的是一间紧靠温斯莱街,但严格来说已经不属于温斯莱街的店铺,就位于那路口内侧的第三间,虽然距离温斯莱街只有十几步远,但是这边的人流量明显减少,不说门可罗雀,也是小猫三两只。

    “这里是?”

    小胡子马上回答:

    “先生,这里是水仙花街与温斯莱街交汇的地方,水仙花街以公寓住宅为主,住的居民收入都不错,所以相对安静平和,不过靠近温斯莱街这边的部分也有不少店铺,但是都是以餐馆、皮具、杂货铺这些生活相关的店铺为主,这间出售的店铺位置算是这附近数一数二的了,逛温斯莱街的绅士小姐们偶尔也会到这里看两眼,或是找个餐馆茶馆坐坐。”

    “所以这里的价格要比其它水仙花街的店铺贵一点,但是要远远比温斯莱街的价格便宜,这座二层临街小楼价格只有温斯莱街店铺平均价的一半,方才看的几间店铺光是楼下的部分就要五百金镑,而这里整栋小楼只要三百八十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