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玄幻小说 >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 傲慢与偏见 第二百六十四 超凡之躯
    罡气如何运用?这倒是难不倒约翰。

    通常最基本操作就是大家在传统武侠中都听过的一句话,“罡气护体。”

    当然那只是最简单的运用,更有效的做法则是将罡气祭炼为护身的“法器”一般的形态,念动之间就可以出现,甚至能够自行护主。

    约翰记得前世他们那一辈的人基本都看过封神演义,没看过话本也看过电视剧。

    封神之中十二金仙都有一种能力,那就是仙人们一出场,各个都是头顶庆云金光,身周有璎珞瑞气护体,足踏各色莲花,等闲的妖魔鬼怪都无法破防。

    用玄门典籍所云,那些形态就是先天罡气所炼护身之物。

    当然这并非光是罡气之妙,修行到仙人境界,自然是要三花聚顶、五气朝元,都是精气神修炼到极致之后才可祭炼出来的护身宝物,他还不能好高而骛远。

    不过在约翰当下这个境界,祭炼护身罡气宝物是最合适的做法。

    “祭炼成什么形态呢?”

    约翰细细思索,首先剑器等武器就被排除在外,自己已经有了无想、鬼切双剑两把仅次于法宝仙剑的武器,祭炼成剑形就重复多余了。

    何况约翰觉得自己并不缺少攻击方面的能力,反而防御方面还要差的很。

    这护体罡气自然是用来防御最佳。

    不过传统的金花、金莲之类的东西有些娘化,而且莲花原本是道家的东西,只是后来普遍被佛门拿来用,导致人们一看到莲花就想起菩萨佛陀,所以也被约翰排除掉。

    “弄些实体的装备?”

    约翰一时间从番天印、八卦图联想到穿越前正流行的美队的盾牌、锤哥的锤子甚至还有钢铁侠的战衣等等。

    最后,他忽然想到小时候最喜欢的著名动画片里的黄金圣衣。

    防御力强、外表酷炫、印象深刻,这几个特点完全符合他想要的形象。

    且在这个崇尚骑士文明的社会,这种犬神铠甲一点也不显突兀,从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发明骑士全身甲开始,主世界各国之中就不乏各种形状的盔甲造型,其中甚至难免有着更加猎奇的款式,黄金十二圣衣混在里面也不算特别奇怪的。

    “就是你了!”

    十二黄金圣斗士他再熟悉不过了,作为八零后小时候最喜欢的动画没有之一,热血还富有正能量的圣斗士们无疑要比岛国后来那些越来越偏向卖萌卖腐的作品起码在立意上就高出很多,而且还有满满的儿时回忆。

    约翰先是在脑中回想起当初购买的十二黄金圣斗士手办,在成为超凡者之后,记忆力自然变得提高,回忆起来那画面仿佛重临现场一般扑面而来。

    然后他就心中观想那套白羊座圣衣手办的精美模样,穆先生的圣衣算是他最喜欢最熟悉的一套了。

    就见一缕缕星辰光芒的气流在约翰体表涌动,不停地变换形态,但是最终崩溃消散,根本无法成型。

    约翰吐出一口浊气,有点懊恼的说道:

    “果然想的太简单了啊!”

    他的星辰罡气因为有着神性血脉之躯带来的庞大充足元气,所以数量和质量上转化凝练的都十分容易,可在操控上,就遇到了麻烦。

    约翰刚刚试验罡气变化的过程中就发现,先天罡气虽然强大并且质量比普通的气更高,但却也更加难以控制。

    如果是如同剑气或者子弹一样瞬间射出那样还很好办,直接射就是了,罡气充足的他可以连射十分钟都不带喘气的。但是如果让自己的星辰罡气变换为固定的形态,做出各种姿势,那他就显得十分勉强了。

    更不要说以难以驾驭的罡气形成一套完整复杂的黄金战衣这种全身铠甲的形态了。

    既然暂时做不到,约翰也没有气馁和失望,多多练习总有一天可以做到。而且以星辰罡气形成简单的防护暂时也足够用了。

    看了看时间,又到了每天早晚遛狗放风的时间。

    从忍者世界带回来的七只犬神约翰并没有一直将它们关在那件落魂幡的法器之中,而是放养在自己住所外的花园里,每天早晚都会带它们走上一圈,这样才是真正善待宠物的做法。

    七只狗狗如果不是看起来像幽灵一样的半透明形态,约翰都想带着他们去游玩踏青、爬山钓鱼去了。

    它们的存在大大的弥补了约翰在前世因为工作太忙没办法养狗的遗憾。

    而这辈子约翰从小喜欢的动物就是马,有着洛克这个动物伙伴,也让他享受到了前世亿万富豪也无法得到的感受。那就是你的宠物会说话。

    牵着洛克漫步于皇家马场的绿地中,七只幽灵犬跑前跑后的跟着约翰行走,不时还做一些小游戏,这种逍遥快活是他两辈子都很少经历的生活。

    约翰分外珍稀这种来之不易的生活。

    所以为了能够享受这种生活,约翰觉得自己应该更加努力的强大起来。

    这也是他之前为什么屡屡压制自身实力快速增长的原因所在。

    如果照着普通超凡圈子里的职业者的看法,前后经历两次位面征战,每一次不提升一个大境界,都算你白走那么一回。

    更何况是约翰这种每一次都获得远超一般选手的那种世界探索度,光是堆也能堆到黄金阶位甚至是传奇了。

    不过约翰却并没有那么做,第一次他就能突破6级成为青铜职业者了,可是他忍受住了诱惑,将自身根基打的十分的扎实,甚至可以做到越级挑战。

    第二次,经过几个月修炼,虽然约翰有意压制自己实力增长的速度,但是经历这一次位面征战,为了勇夺第一,他获得的世界探索度更是第一次的好多倍,即使只是极小部分用作自身上,依旧让他瞬间升级,达到10级巡林客的白银强者地步。

    前面说过,诸神时代超凡者的划分只是简单的黑铁、青铜、白银、黄金,分别对应各自的种族生命形态。

    如人类就是黑铁种族,这也是主世界存在最广泛数量最多的种族,即使达到种族极限,也没有超凡的力量。

    而进入青铜种族之后,初诞生后血脉里就会具备某些超凡特性,所以从青铜开始才算是超凡种族。

    约翰不急着升级的原因就是按照他的老师范达尔的教导,每一个大阶位都会有一个极限状态,对于施法者一般不会选择,但是对于体术系职业如果能够达到极限再突破,那将会获得极大的好处。

    这种极限状态就被称为超凡之躯,黑铁时叫做黑铁之躯,青铜为青铜之躯,以此类推直到黄金之躯。</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