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穿越小说 > 大汉之西域演义 > 正文 第六章风雨夜逃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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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封六年,对于大汉帝国皇帝刘彻来讲,注定是一个萧瑟的年份。大将军卫青与刘彻最喜欢的女儿阳石公主相继离世后,刘彻最宠爱的妃子李夫人李妍也怀着无尽的牵挂和眷念去了。

    李夫人李妍去世的时候,刘彻正在宣室殿与石庆和児宽等人商议派遣使团去乌孙国送江都公主出嫁的事宜。包桑将李夫人去世的消息告诉刘彻时,他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李妍这些年拒不见他的纠结顷刻间就冰释了。

    他将事情交给石庆,便让児宽速传宗正和太仆为李夫人筹办葬礼事宜,然后就匆忙赶往丹景台了。刘彻径直走入内室,就看见李妍那张熟悉的脸早已没了昔日的娇艳,蜡黄中透着苍白,而曾经柔软丰腴的身体也瘦骨嶙峋。至此,刘彻明白了夫人当初拒不见他的用心。

    他忽然觉得,这丹景台是上天专为淑良雅操的女人恩赐的。卫子夫、李妍,只要沾了这里的地气,没有一个不懿德馨香的。卫子夫向十分伤怀的刘彻建议道:“夫人自入宫以来,贤淑仁爱,德馨流芳,臣妾恳请皇上以皇后之礼葬之茂陵。”

    刘彻吃惊地看着卫子夫,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李夫人走了,在茂陵西侧矗立起一座高大的墓冢,与王太后在阳陵的墓冢可以一拼大小。只是这个时候,贤良淑德的卫子夫万万没有想到,多年之后,她作为大汉的皇后却会死无葬身之地……

    这诸多变故使得改元成为包括皇帝刘彻在内的朝野人士的共识。年轻的太史令司马迁与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率先向刘彻呈上奏说:“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胜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惟陛下发圣德,宜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

    这奏章在刘彻的案头放了数日,每天打理完国政,他都会拿出来反复地浏览揣摩。他要有司找来历代历法,上溯三代,下迄嬴秦,一一参验。终于在十月的一天,他决定将奏章交朝会廷议。石庆、児宽等认为,嬴秦以降,十月为岁首,与农时节气错位,多有不便,宜行新历。

    司马迁也道:“臣与精通律历者落下闳、邓平诸君测算,年为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分,月为二十九日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以孟春正月为岁首。如此则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上利朝廷循晦朔而朝觐祭祀,下利农桑据节气而耕作。请皇上定夺。”群臣皆以为司马迁言之有理,纷纷赞成改元变历。

    刘彻于是下诏,改元太初,汉历名为《太初历》。从这一年起,岁首与正月合为一体。太初元年的正月,就在这喜与忧的动荡中来到了。过了初五,长安的各街各巷纷纷挂起千姿百态的花灯,整个京城变成了一个花灯的世界。

    官府、商贾、百姓都把灯节看成过年的最后一次喜庆。灯虽有大小、繁简、精粗的差别,然而,心境却都是一样的。未央宫、长乐宫的歌舞百戏也在加紧排练,鼓乐、笙声每日一大早就在乐坊上空飘荡,直到午夜才渐渐平息。到处都弥漫着歌舞升平的氤氲。从皇上到三公九卿,都暂时将烦恼抛在一边,一心一意的投入到迎接上元节的喜庆中。

    而与此同时,傅介子所率领的送嫁队伍已经西出玉门关,进入了漫漫的戈壁沙漠。太初元年五月初三,护送江都公主的送嫁队伍历经艰辛万苦,抵达乌孙国都——赤谷城。事情就这么凑巧,我们的穿越客李同童靴在公主抵达的第三天,也被押送到了赤谷城,开启了他波澜壮阔的传奇人生。

    ……

    言归正传,正值芳龄的细君公主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会成为名垂青史的“西域和亲第一人”。细君公主出阳关,过盐泽,经楼兰,越天山,万里迢迢来到乌孙国都赤谷城。当细君看见这个所谓的都城时,那简陋的建筑,没有城墙的都城,她失望极了。

    赤谷城的主体建筑是就地取材建成的,垒石为墙,树干为椽,其实很是简陋,只不过尽量装饰得好些,尽量安排得舒适些而已。周围的山坡地上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毡房,说句实话,这里的建筑连大汉国的一个县城都不如。

    而且那位乌孙国王猎骄靡更愿意住在毡房里,他仅仅把土石的宫殿作为一种象征物,还是愿意过那种游牧民的生活。与此相反,习惯了宫榭楼台的细君公主一时难以适应乌孙的生活方式,跟送亲大使傅介子商议过后,细君公主只得决定另建宫室独自居住,哪怕是再简陋,也比住帐篷强。于是这项工作就交给了陪嫁过来的工匠。

    细君公主的宫殿刚刚开工没有多久,傅介子又传来一个坏消息,刚刚收到的情报,匈奴大单于也将嫁一位公主过来。目的不言而喻,就是为了破坏大汉帝国与乌孙的联盟关系。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乌孙国本来是匈奴的一个“附属国”,每年都得按时交给匈奴牛羊及一些其它的财物做为“保护费”。原因很简单,乌孙国当时很弱小,而匈奴国太强大。乌孙国不委屈求权不行。

    但乌孙国在给匈奴好处的同时,也得到了好处,在匈奴国的庇护下,乌孙国一天比一天强大,一天比一天富有。而此时的匈奴却接连被汉朝的双子星座卫青和霍去病打的落花流水,渐成“昨日黄花”之迹象,此消彼长。

    正因为如此,乌孙国就在这种情况下宣布“站起来”了,他马上和匈奴有了这样一个约定: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光道。总之一句话,没有任何关系可言。

    乌孙国就是这样一个极具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发展中的国家,当初博望侯张骞把目标直指乌孙国,足以证明张骞眼光的独特。用张骞的话来说就是,只要搞定了西域的实力派国家乌孙国,其它的小国如大宛、康居、月氏等自然会闻风归顺,想建交也是一句话的事了。应该说张骞想的很美,但事实证明,想的很美和看上去很美有的一比。

    当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时,乌孙国面对从天而降的汉使,又惊又喜。惊就不用说了,喜的是他们见到了许多从来都不有见过的东西。张骞带来的丝绸、锦画等,简直如同天赖之音,闻所未闻,自然更别说见到了。

    乌孙昆莫猎骄靡接见张骞,并且说出了心中的疑问:“无功不受禄,不知贵国不远千里送这些贵重东西给寡人有何所图啊?”俗话说真菩萨面前烧不得假香,猎骄靡的直言相问,张骞也就不再遮起盖起,他回答了这位乌孙昆莫两个字:“结盟。”

    随后说出了他和汉朝结盟的好处:一、把汉朝的公主嫁给大王为夫人。二、每年赠送给大王大量财物。面对财色的双重诱惑,当时昆莫虽然有些心动,但要他拍板却还是很难一下子做决定的。于是他最后来了一句:让我考虑考虑。

    张骞原本以为这样的考虑也只是走过场而已,哪里会料到,猎骄靡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召集了朝中大臣商议,但结果是:犹豫不决。原因是财色固然重要,但匈奴却象一块阴影一样,让他们挥之不去,虽说此时的匈奴已是江河日下,不可与往昔同日而语,但瘦的骆驼比马大,这个道理,作为乌孙昆莫,猎骄靡还是懂的。

    张骞在等猎骄靡考虑的同时,也没有闲着,他派副手到大宛、康居、大夏、安息、月氏、身毒等国去联络“结盟”的事。猎骄靡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不能做决定。于是他决定派人到汉朝,去看看汉朝究竟怎么样,究竟强不强大。

    于是乌孙派出了使者和张骞一同回汉朝。而这个使者就是莫日根。做为礼尚往来,猎骄靡还精心挑选了十多匹上等良马做为谢礼送给汉武帝。而汉武帝一生最大的嗜爱就是马。这十多匹绝世好马让汉武帝爱不释手。为了体现实力,随后他安排了“军事演习”。

    使者莫日根把汉朝的强大转告了昆莫。然而,乌孙昆莫猎骄靡派使者到汉朝完全是出于礼貌,他知道汉朝强大,但强大又如何,远水解不了近渴,他最终还是不敢签下同盟的合约,和匈奴彻底决裂。他最终答应双边进行贸易来往,只谈经济不谈政治。

    至此,可以说张骞的第二西游仍然以失败告终,然而,张骞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的二次出访增加了与西域各国的交流和沟通,其影响是深远的。在张骞和副手的努力下,从此,西域都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匈奴之外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名叫大汉。随后汉朝和西域各国礼尚往来,西域的良马是汉武帝所垂涎的,而汉朝的金银珠宝,丝绸字画等奇珍异品亦是西域各国人所渴望的。

    特别是汉朝的丝绸“纤细如蛛丝、灿烂若云霞,色泽之鲜艳可爱赛过野花”,被西域人视为“神品”。从此,汉朝的丝绸从长安开始,经过甘肃的河西走廊,穿过塔里木盆地,越过帕米尔高原,直抵西域各国,再往西就是经过中亚和西亚,到达欧洲所在地——地中海。这就是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

    而丝绸之路的开创者张骞,却因为疲劳过度,元鼎三年(公元前年),也就是第二次西游归来的第二年,离开了人世,结束了其光辉而短暂的一生。但张骞一生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两次西游的壮举和丰功伟绩已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历史上树立了一座丰碑。

    言归正传,猎骄靡没有答应和汉朝和盟的请求,是有难言之隐的。除了畏惧近在咫尺的匈奴是真,还有自身的烦恼。他生了十多个儿子,大凡帝王将相,生子多的好处除了众所周知的传宗接代外,还可以增加朝中负担。猎骄靡本来早就立了大儿子为太子,无奈大儿子命太薄,年纪轻轻就到阎王那里报道去了。

    太子死则死耳,但他还是不心甘的,于是临死前对猎骄靡说了一句遗言:请父皇立岑陬为太子。

    岑陬是太子的儿子,也是他的长孙。这太子的意思很明显了,既然他这个做太子的命薄,但让他儿子来继续他的太子位置才没有遗憾。但是猎骄靡的二儿子大禄就不干了,他心里是这么想的,按禅让的角度来说,既然兄长命薄,太子一位理应由他这个“老二”来做,岑陬是孙子辈了,怎么能越长而立为太子呢?也正是因为这样,猎骄靡就着急啊。

    手心也是肉,手背也是肉,时刻担心着儿孙之间的“武力冲突”。因此,他当时根本就无暇和汉朝结为和盟。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猎骄靡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个问题。说来也巧,张骞第二次西游强烈要求联盟的事,匈奴人知道了。以匈奴人的牛脾气,当然很生气了,后果自然很严重了。

    匈奴人扬言要踏平乌孙国。猎骄靡一听吓的屁滚尿流,为了避免让匈奴人的豪言实现,他决定接受汉朝联盟的请求。面对匈奴人帮的忙,汉武帝自然高兴了,于是采取了汉初对匈奴的政策,为了让这位盟友天长地久下去,决定以美人来拴住别人的心的老政策。

    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也就是离张骞第二次西游到达到乌孙国后的第七个年头,猎骄靡送上了几十匹绝世佳马做为聘礼,正式迎娶汉朝的公主,从此以后,两国结为百年之好。

    江都王刘建的掌上明珠细君公主有幸成为这次联盟的“牺牲品”。猎骄靡对这位美貌如花的公主庞爱不已,立马封为右夫人。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但后知后觉的匈奴人直到猎骄靡抱得美人归时,才知道他们自己的愚蠢,居然对两个对手起到了推风助澜的作用。

    匈奴人的四肢虽然明显比头脑发达些,但此时也终于开窍了,他们也决定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于是也选了一位秀色可餐的公主,向猎骄靡提出了“和亲”联盟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已经年过花甲的猎骄靡面对这样的桃花运,虽然心里诚惶诚恐,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但匈奴人他最终还是不敢得罪,于是采取了来者不拒的政策,接纳了匈奴的公主,并且打算把她封为左夫人。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对乌孙昆莫猎骄靡的人品肯定有个大致的了解了,他属于典型的“小人”角色。

    但这样的好处是,使得他的乌孙国内暂时平静下来。乌孙国倒是平静了,猎骄靡这个糟老头子也有两国美女左拥右抱,但公主刘细君却极度不满了。自己这位堂堂的大汉公主嫁给了一个糟老头子还不算,还要与匈奴蛮女共伺一夫,这简直是岂有此理!猎骄靡发了,我们的刘细君公主却郁闷了。

    作为政治婚姻的产物,或许她不敢去想那些单纯而美丽的爱情。她现在要做的工作,就是跟昆莫套近乎,替他生儿育女。有朝一日,儿女长大,送回汉朝,或留学镀金,或认亲拜祖,也是一件很美的事。愿望看起来很小,可是完成的难度相当大。

    来了快半年了,我们可怜的公主,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宫中,独守空房,虚度年华。猎骄靡偶尔来看望她,就摆个宴席,让刘细君作陪。酒喝完了,然后挥一挥衣袖就走人了,就算是完成两人的约会。莫怪猎骄靡故意要冷落咱们的公主,他也是有难言之隐的。

    他的困难就在于,首先,他老了。身体老了,连心态也老了。还有,他和汉朝公主在一起,两个人非但没有共同语言,甚至因为言语不通,连交流都成了问题。跟匈奴公主就不一样,虽然也不能那个啥,但两个人语言沟通没有任何问题,细君公主明显就处于劣势。

    细君公主又气又恼:我要的幸福,昆莫猎骄靡给不起,这可如何是好?这位被干晾着的公主,只得日日思归。她的思念,飘在空中,化成远飞的鸽子,飞回了汉朝,落在了刘彻的手掌。

    “寂寞宫中泪,谁解其中味。纵有世间富贵千万种,又怎能换一颗温暖的心和一束迟来的玫瑰?”

    说实话,公主的心,刘彻是知道的;公主的孤独,昆莫猎骄靡也是知道的。于是,心生愧疚的猎骄靡,决定要跟公主好好谈谈她的将来。这天,昆莫与刘细君公主会面,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老了!!

    刘细君公主很伤感地看着昆莫:我早知道你老了。昆莫接着说:可是我的孙子岑陬,还很年轻。刘细君不知昆莫葫芦里装着啥药,眼睛迷茫,心情沉重地看着对方。这时,昆莫只好一股脑儿地掏出心里的话:我死了,你就跟我孙儿过去吧。原来昆莫一直摆宴席,将自己应付过去,竟然是留着给自家孙子的。

    刘细君当即晕菜,一下子就拒绝了昆莫的要求。要知道,论辈分,那个岑陬都可以叫她一声奶奶,岑陬娶刘细君,这是绝对的乱伦。这事如果放在汉朝,装猪笼,割舌头,四捆六绑,抬上火架,不煎得你流油嘶叫,都不会罢休。于是,公主快手修书一封,叫人送回汉朝,哭诉了昆莫荒谬的想法。

    又很快地,汉朝使者传话过来了。只有一句话: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这话的意思大约就是,请入乡随俗吧,对不起!只能委屈你了。我们大汉必须联合乌孙,灭掉匈奴。要联合乌孙,就必须留在乌孙。要留在乌孙,就必须做昆莫孙子的老婆。要做人家的老婆,就必须忍辱负重。

    又羞又怒之下,公主病了!跟来的御医想尽了办法,但公主的病情依旧无没有好转。正在这时,曾经出使过汉朝,对汉朝生活无比向往的乌孙使者莫日根好心的向汉使傅介子推荐李同。

    而且他还向傅介子说明,这位医生并不是草原上的巫医,而是刘洛大草原上的汉人。傅介子听后将信将疑,不过此刻公主的病情不见好转。为了朝廷的大局,他只得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试试看的态度,亲自去请和鉴别一下这位在草原上称为神医的野人奥日赖。

    至少现在,傅介子的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

    李同自从被夷莪公主掳掠回来以后,倒也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位公主一直庇护着他,对他很不错,不仅允许他在赤谷城内自由的到处走动,还赏赐给了他不少财物。李同也不想无所事事,被人看做吃软饭的小白脸。于是,他找到那些陪同细君公主来的工匠,利用这些财物聘请汉人为自己在城中修了一座小院开了一家医馆,名曰同仁堂。

    赤谷城坐落在天山山脉西段北面的一条面向西北方的宽大的谷地。离开谷地不费多少里程便是东西狭长而宽阔的一处大湖,名曰伊色克湖。赤谷城顾名思义,山谷岩石皆泛红色。这里气候温润,草原广阔,森林密布,野花飘香。宽大的山谷中,毡帐星罗棋布。湖边的山坡上有一座与众不同的小屋,在白色帐围浅红色帐顶丛中,格外醒目耀眼。

    那里就是李同的同仁堂医馆。傅介子下了马,信步走进这个小院。今天天气很好,院子里晒满了各种各样的药材,散发出奇异的药香。隔着栅栏,傅介子看到院子中间有两名汉人的小童正在那里忙碌。听到门口的动静,两个小童立刻过来招呼:“傅大使好!”

    见到他俩,傅介子露出了笑意。这两孩子他认识,正是陪嫁队伍里工匠张老三家中的娃子。前段日子听说这俩孩子因为水土不服病得很厉害,眼瞅着就快不行了,没想到今天一见,他俩竟然生龙活虎,身体也强壮了不少。

    见到两个小子红润的脸,他对这名川奥日赖的医生有了些许信心,于是问道:“张家小娃,这里的主人奥日赖医生呢?”

    “回傅大人的话,乌孙夷莪公主请师傅去给昆莫看病了,每天这个时候我师傅都要进宫一次替昆莫针灸。”说到这,童子张大狗又抬头看了一下太阳,又说,“嗯,辰时已过,师傅应该很快忙完,就会回了。傅大人不如在屋里坐一坐。稍微等一下。”

    “好啊!张家小娃,最近长进不少啊!竟然能够咬文爵字了。你们已经拜了这位草原医生为师么?”傅介子边走进堂屋边问,言语中带着调侃的意思。另一个小童张二狗却不高兴了,抢白道:“傅大人,我家师傅才不是什么草原医生呢!师傅他老人家不仅读书识字,还是我们正经的汉人。听师傅说,他的祖先是赵国大将军李牧,因为机缘巧合流落到草原。我师傅可不是什么蛮子,他可是正正经经的汉人了!”

    “什么?你师傅是李牧大将军的后代,此言当真?”傅介子听了大吃一惊,连忙追问。

    “那当然,拜师的时候,我曾经见过李牧大将军的牌位了。”张大狗得意洋洋的说道。

    傅介子脸上惊疑不定,此刻,堂屋正中悬挂的一块匾额映入他的眼帘,上面用隶书写的“同仁堂”三个大字苍劲有力,字体与现在的汉隶有些不同,不过显得更加的好看,也更加的圆润华丽。即使现在还不习惯这种字体,但也让见多识广的傅介子啧啧称奇,他现在倒是有几分相信这位从未谋面的草原神医真有可能是李牧的后代。

    他现在更加期待等下与这位神医相见的那一刻了,也许今天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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