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离婚女律师 > 正文 第74章 第一个男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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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欣玥觉得杨静每天都被严子明精神操控,她的抑郁症吃多少药都不管用,只会越来越严重。

    “阿姨,杨静当初背叛我跟她的友谊,偷偷跟严子明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严子明的真面目,但她还坚决要跟他,所以她必须要为她的选择付出代价,现在唯一能救她的只能是她自己,说句心里话,如果我不是律师,我决不会原谅杨静,还跟她来往。”骆欣玥直白地对杨妈妈说道。

    杨妈妈十分内疚:“对不起玥玥,我们家静静太对不起你了,当初她跟严子明的事我一直被蒙在鼓里,如果那时我知道,我肯定会阻止她的。”

    骆欣玥冷漠地说道:“过去的事我不想再提。”

    杨妈妈小心翼翼地说道:“玥玥,我…我想问你一下,你的抑郁症是怎么治愈的?能否告知我你用哪种药吗?”

    骆欣玥:“心病需要用心治,杨静的抑郁症、间歇性精神分裂症以及癫痫症除了吃药控制,最主要的还是心态和环境,按目前来说,她只能等到完全摆脱严子明了才有希望治愈。”

    “谢谢玥玥,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电话那头的杨妈妈哽咽道。

    骆欣玥挂断通话了,赶紧去书房打开电脑,把刘世宁、王娟、刘鹏这一家三口的资料输入她的建档立卡法律跟踪服务名单表上。

    第二天早上,闹钟把一夜无梦的骆欣玥叫醒,她赶紧起床洗漱,然后开车到宾馆接那一家三口去医院。

    王娟去抽血化验血型。

    十几分钟后化验结果就出来了,正如骆欣玥所意料的那样,王娟的血型不是ab型,而是b型,刘鹏是o型血属于正常现象。

    刘世宁的心结终于解开,他当场表示要把王娟和刘鹏接回家,好好照顾他们母子俩。

    刘鹏很高兴她妈妈有钱治病了,但是他不想就这么轻易原谅他爸爸打他妈妈的事,便对骆欣玥说道:“骆律师,麻烦你给我爸爸写律师函,警告他如果再打我妈妈,我妈妈就到法院起诉跟他离婚。”

    骆欣玥:“好勒!少年,你现在不愁没有钱读书了,你从今以后就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重点大学。我把你和你爸妈列入我的法律援助跟踪服务名单了,希望你们一家三口放下过去的种种不愉快,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刘世宁和王娟不停地说感谢骆欣玥。

    刘鹏满脸笑容地说道:“谢谢黑寡妇律师,你真的像传说中那样聪明厉害!”

    骆欣玥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她觉得她做为一名离婚律师,除了为客户出庭辩护伸张正义,还要给一些濒临支离破碎的家庭提供帮助。

    骆欣玥刚回到律所,严子明就来找她。

    “玥玥,你能告诉我,你的抑郁症是怎么治愈的吗?用了哪一药?”

    骆欣玥直视着严子明的眼睛冷漠地说道:“你是想演戏给杨静的家人看吧?可惜我没兴趣陪你演戏。”

    严子明一脸焦急地说道:“静静的病情已经严重到吃药都没办法控制了。”

    骆欣玥:“你不带她去找医生来找我有什么用?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告诉你?别忘了你们当初是怎么对我的。”

    严子明没有生气,而是微笑着说:“我们做不了夫妻,可以做朋友啊!干嘛一见面你就咄咄逼人?”

    骆欣玥黑沉着脸:“你走吧!我很忙,没有时间陪你闲聊。”

    严子明还想缠着骆欣玥说好话。

    这时叶乔走进来说有客户来找骆欣玥。

    骆欣玥连忙站起来往外走。

    严子明见骆欣玥不买他的帐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不过,他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的。他打算去骆欣玥住的小区门口守候。

    骆欣玥走到会客室,看到一名男子低头玩手机。

    她懵圈了,第一次有男客户来找她打官司。

    刘浩看到骆欣玥马上站起来迎上前去,礼貌地打招呼:“骆律师,您好!我叫刘浩,想要向你咨询一些问题。”

    骆欣玥直白地说道:“你是我的第一个男客户,有什么尽管问。”

    刘浩:“我的妻子李灵在两年前回山东探亲的时候就失联了,这几年来一直杳无音讯。就在上个月,我的岳父向法院申请宣告我妻子李灵失踪,我也多想。但是前几天他突然跑来跟我说,我现在住的房子属于我妻子婚前的个人财产,他在向法院申请我妻子失踪的同时也向法院提出代管我妻子财产的请求。他要求我把房子还给他。但是这套房子是我跟我妻子共同支付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岳父却无理取闹,非要我搬走。为了摆脱我岳父的纠缠,我打算跟我妻子离婚,把房产问题处理好。请问骆律师,我可以在我妻子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吗?”

    骆欣玥:“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此条规定,你可以在你妻子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离婚。但是你们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分配问题。本是理应由夫妻双方协议解决,但是你的情况特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刘浩:“骆律师,那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和我的儿子吗?”

    骆欣玥:“应该会。”

    骆欣玥:“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此条规定,你可以在你妻子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离婚。但是你们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分配问题。本是理应由夫妻双方协议解决,但是你的情况特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刘浩:“骆律师,那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和我的儿子吗?”

    骆欣玥:“应该会。”

    刘浩看到骆欣玥马上站起来迎上前去,礼貌地打招呼:“骆律师,您好!我叫刘浩,想要向你咨询一些问题。”

    骆欣玥直白地说道:“你是我的第一个男客户,有什么尽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