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离婚女律师 > 正文 第162章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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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欣玥看来电显示是苏倩,连忙按下通话键,电话那头的苏倩立刻说道:“我已经来到你住的酒店总台,你住在哪一间客房?我去找你。”

    骆欣玥和展飞面面相觑,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来说:“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苏倩:“待会再告诉你,你先告诉你的房号。”

    骆欣玥:“802。”

    苏倩连忙挂断通话。

    骆欣玥点开苏倩的微信头像,上面没有新的动态。

    展飞满脸疑问:“苏倩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无非是那些警察告诉她?不可能啊!这些警察又不知道我们跟苏倩的关系。”

    骆欣玥:“我跟你一样的疑问。”

    几分钟后,门外响起敲门声,骆欣玥打开房门。

    让她感到意外的是,苏倩不是一个人来,还有严子明的爸爸严树仁和一名律师。

    这名律师是n市恒达律所的知名律师,擅长经济合同纠纷案。

    看来严树仁带这名律师来是想要跟杨家父子打官司了。

    苏倩微笑着对骆欣玥道:“这位是恒达律所的唐家杰律师,你应该没有见过吧?”

    骆欣玥:“没有,不过认识。”

    严树仁板着脸对骆欣玥说道:“我来还钱给你的,请你以后不要再插手子明和杨静的事。”

    骆欣玥:“我没有插手他们的事,我现在是以律师身份来受理我客户杨静的案子。”

    唐家杰严肃地说道:“你跟两位当事人关系密切,不应该受理这个案子。”

    骆欣玥:“我跟他俩的关系一点都不密切,只是熟悉的陌生人罢了。”

    唐家杰:“你是杨家父子聘请的辩护律师?”

    骆欣玥:“没有!我是来看热闹的。”

    唐家杰:“最好是这样。”

    严树仁跟唐家杰离开后,苏倩才告诉骆欣玥:“是严子明叫他爸爸出面找的权威法医,严子明是不得已才把他的秘密说出来。”

    骆欣玥拍拍苏倩的肩膀开玩笑道:“是我们太笨还是严子明太厉害呢?我们都没有看出任何破绽。”

    苏倩:“可怕,隐藏得够深的了。”

    骆欣玥:“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苏倩:“还用问吗?当然是严子明喽!”

    展飞连忙说:“时间对不上,即使严子明从警察局出来第一时间通知严树仁,你们也不可能那么快就从n市赶来这里的。”

    骆欣玥也觉得有问题。

    苏倩也意识到事情的不简单:“我待会吃晚饭时再仔细观察严子明和严树仁的互动,套严树仁的话,看他怎么说。”

    骆欣玥站起来:“先不管那么多了,我们去吃饭吧!肚子饿了。”

    苏倩:“你们先去找位置,点好菜,我晚点去找你们。”

    骆欣玥想到九点半她还要连线不夜星空《黑寡妇来了》栏目。说道:“要不你先去跟严子明他们吃晚饭打探消息,晚点我们再一起吃宵夜。”

    “也行,那我去找他们了!”苏倩边说边往外走。

    骆欣玥和展飞去附近随便吃点东西就倒回来准备连线直播间。

    这时段雪莲打电话过来给骆欣玥。

    “骆律师,卢汉的妈妈找人来打我威胁我离开,我现在被他们关在一间阴暗的柴房里。”

    骆欣玥:“我我把我助理的手机号码发给你,你找到她把你的情况说清楚给她。她会帮你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段雪莲挂断电话后,展飞连忙说:“你也应该帮杨静申请人身保护令。”

    骆欣玥:“等她回到n市再说吧!她现在最需要的是调整好心态。更何况我们没有必要替她着急。”

    展飞:“也对,杨家三口都不急,我们干嘛要替着她着急呢?”

    骆欣玥休息了一个小时后就开始连线直播间。

    第一位听众:“骆律师,你好,我的丈夫长毛衣。二零。一二年时钟。这八年来一直没有出现一次。我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陈某死亡。去年五月份常某突然出现了说明了失踪,这几年是被某非法主即便到了国外做了一些体力活,后来被当地的。公安机关解救了出来。我高兴之后,我又想起我已经向法院申请他死亡了,而且听说。已经他已经被宣告洗完了的话,婚姻关系会自动消失。

    这几年来我一直没有再婚,现在我丈夫。我回来了,想继续与他生活下去,请问我们的婚姻该是因宣告死亡而消失吗是否。可以再去申请结婚呢。”

    骆欣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以配偶的婚姻该是致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消失。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诉,如果其配偶相。三未再婚的夫妻俩是从撤销死亡婚姻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被偶又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根据本条的规定,你跟你丈夫的婚姻该是在法院宣告。死亡之后自动消灭,但是你丈夫平安归来,而且尚未再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对常某的死亡宣告以后你就跟你的丈夫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所以不必再结婚申请。”

    第二位听众:“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要以哪个国家的婚姻法为准。”

    骆欣玥:“我国民法总则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外有规定的衣服。规定根据你所咨询的内容可知。你打算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因此一记。上述条文的规定,你们结婚又适合我国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你。你们要结婚时施药。办理好各种手续,否则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为你们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三位听众:“罗律师,你好,我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我姐姐姐姐把我养大我姐姐就扮演了父母的角色,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为了净照顾我,我姐姐一直没有结婚,现在我姐姐已经年老啦,没有劳动能力啦。我有义务照顾我姐姐吗。我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一直抚养她在法律上我对我姐姐是否有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