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玄幻小说 > 本次事件存活数为1人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阿卡姆
    信件内容很长,当萧涵看完的时候,他已经感觉到了困意,在颠簸的马车之中,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过了多久,萧涵睁开眼睛醒来,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就是审判空间住宅区的那个床上。

    而在他的床头柜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放着一个看起来像手表的东西,这玩意的底下还压着一张小纸条。

    【看你睡得那么熟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你,这是官方给每一位参加考核的人所分发的记录手环,这个手环没啥用,唯一的用处就是来记录考核人员的通过次数,当累积到十六次之后,你就可以凭借着这个手环上的数据前去报道。】

    【当然咯,不要想着去篡改其中的数字,因为,你们所有人的手环记录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纸条留名,伊翎。

    伊翎?

    那个一号侦探?他进过我家了?

    萧涵心中升起无限的疑问,但是他也顾不得去思考,立刻戴上那个手环,来到自己家门口。

    毕竟之前那个案件耗时四天,也就是说,九十天的时间只剩下八十四天了,按照这样算的话,如果一个案件能平均下来,那么预计总共耗费六十四天,但不排除意外,还是得给自己留下充分的空余时间。

    继续在信箱中翻找了一下后,萧涵从中随意的拿出了一个上面印有骷髅头的信封,和刚刚一样,自己周围的场景与建筑全部扭曲,只留下他一个人,还有脑海中突然涌入的记忆。

    【萧涵,祖籍江苏,曾经担任北京大学任图书馆管理员,由于之前发生了种种不快的事情,比如说自己工作的时候总是感觉到莫名恐慌,父亲因医疗事故去世,遂决定出去散散心,于是借着交换的机会来到了美国,开始了为期两年的交换生涯。到达美国阿卡姆镇后,在举世闻名的密斯卡托尼克大学图书馆学习图书管理技术。】

    【这天,听说某知名演员团队要来赴美演出,遂决定与友人耶梦加得·安兹曼纽一同观看。】

    耶梦加得·安兹曼纽?

    是上个考核案件的那个鸟嘴医生?

    真是有缘啊。

    话说既然是友人的话,应该这个涌入脑海的记忆中,肯定也有关于耶梦加得的一部分吧?

    在随意搜寻之后,萧涵在记忆中找到了关于友人的部分。

    【耶梦加得,爷爷是日本人,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留在了中国,大学考入北京大学,因为老是跑图书馆,与图书馆管理员萧涵成为了好朋友,因为家庭原因,毕业之后成为了一名精神病院的护工。】

    【由于每天都能听精神病人讲病情(说真理),因此也染上了一些奇怪的癖好,比如说女装(谁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他内心本来就有的癖好呢?),这次去美国是为了把一位重症病人转送到阿卡姆的精神病院,还准备去见萧涵。】

    案件初始情况,如同一个过场动画一般,在萧涵的面前展开。

    【萧涵与耶梦加得见面之后,决定去看一场演出,演出由一位叫“叶涯”和一位叫“狗姐”的演员参与,表演精彩绝伦,引人入胜,演出结束后,耶梦加得看了看行程,发现还有几天空闲,于是,二人决定在阿卡姆周边旅游观光,就这样,他们来到了一个年代久远的镇子,镇子里的人们都生活在快乐与和谐之中,这个镇子里最著名的建筑无非是城市中央的教堂了。】

    【作为一个适合参观的地点,他们来到了这里,好巧不巧,他们发现了认识的人,叶涯和狗姐在演出结束后,正在考察关于研究海外分社的事情,他们决定在这里建立分社,此时他们也在这座著名的教堂之中转悠。】

    【说起来,耶梦加得是女装大佬的状态,他们都没有发现她其实是带把儿的事实。】

    【他们的故事,从此开始。】

    .....

    在电影般的过场之后,萧涵的眼前出现了一座教堂,周围也逐渐载入了阿卡姆周边小镇的模样。

    他们四个人都来到了这座小镇之中,镇子里的人们都生活在快乐与和谐之中,他们在命运的安排下,就这样不约而同的来到了教堂。

    狗姐虽然叫狗姐,但他其实是个男的,至于这个两个字,也不过是他名字的谐音而已,至于他的真名,无人所知,嗯,准确来说,应该是无人知道怎么写,只能知道他的读音,那么就是goujie。

    狗姐怀中拿出一个梳子,然后在众人惊诧而又如同看另类的目光中,梳起了自己的头发。

    叶涯趁着狗姐梳头的工夫,在教堂周围转悠了转悠。

    “狗姐,您看这阿卡姆,怎么样啊?”

    “这美国风景盖世无双,阿卡姆奇花异草四季的清香,这春游教堂桃红柳绿......”狗姐清唱道。

    “得了得了,您可别唱咯,您在这唱太平歌词,谁听得懂啊!”

    “我就是说,这儿风景不错。”

    “那您直说不就完事了吗?”

    “成成成,都听您的。”

    其实说到这里,大家应该能猜出这俩人的背景了吧,一股子相声味。

    没错,像国人来国外巡游演出,自然少不了相声这一门功课。

    狗姐嘴上说着不错,却用挑剔的目光环视着周围,眼前的教堂经历了不知道多少的风吹雨打,岁月的侵蚀下它显得有些破旧,似乎是缺少资金修补。

    “虽说这风景确实不错,但是这教堂——”狗姐顿了顿。

    “教堂怎么了?”叶涯反问。

    “可就有点旧了。”

    “这教堂虽然是破旧了一些,不过听说也是个历史文物了。怎么样?狗姐?进去看看?”说话间,叶涯已经走进了教堂。

    “头前——带路!”

    狗姐也跟了上去,两人踏着方步,一前一后的走进教堂。

    教堂里昏暗阴冷,采光条件并不太好,烛台上灯火摇曳,散发出微弱的光芒,借着微光,他们能勉强的看到屋内陈设的轮廓,以及一个模糊的人影,又过了一会,他们完全适应了这里的光线。

    两人看清了那个模糊的人影,他站在教堂的最深处,背对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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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有事,先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