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修真小说 > 剑仙三千年 > 正文 第十一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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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怀安蜷成一团,靠在墙脚装睡,听得行脚商们的马车远去,他揉揉眼睛坐起身,藏好珠子和短刃,推开庙门,迎接清晨的阳光。

    刚一推门,沈怀安便愣在原地,眼前这波光粼粼碧水青,时有鱼儿腾空跃的景象,怎么和村子旁的狮子湖一模一样?

    这周边的一草一木虽然有些变化,但是依旧留有兵甲村的影子,就连拂面的清风都是当年的味道。

    这莫名的熟悉感让他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幻觉。

    他慢慢走出破庙,一脸茫然地回头,与传统的寺庙不同,这更像是人们自发为那些极有名望的人修的祠堂。

    怪不得供奉的神像穿着与常见的佛陀有所不同,至于那手指降魔印,大概是此人被神格化以后,张冠李戴的结果。

    祠堂牌匾上的字迹已是非常模糊,依稀可见一个安字。

    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沈怀安眼下当务之急是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儿,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何与兵甲村这么像。

    前后左右俱是荒荒凉凉,只有山间野草起伏如浪。那几个客商应该是要去附近的村镇贩卖货物,昨夜的暴雨使得地上还有些许泥泞,客商们的马车留下了清晰的痕迹,跟着他们自然可以寻到人烟,况且以自己的脚力自然是万万追不上马车的,也省得再次重逢的尴尬。

    沈怀安沿着马车的痕迹一路向前,沿途风景让他有了一种回家的错觉,就这么悠哉悠哉的走了一个时辰,饥肠辘辘的他终于发现前面似乎有一个小镇。

    刚一进镇子就看到路边支着个馄饨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来到这里,沈怀安总觉得非常饥饿,平日里吃一顿能抗大半天,昨晚吃了一张饼后,虽说之后再未进食,但是觉不至于饿到头晕眼花,可如今才走了一个时辰的山路,他感觉自己已经几近昏厥。

    见到眼前这馄饨摊,沈怀安两眼冒光,找个没人的座位一屁股坐下,忙不迭地朝伙计伸出两根手指,“两碗馄饨,两张饼。”

    等待的过程真是度秒如年,就在沈怀安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摆在了他眼前。

    沈怀安连勺子也不要了,松开裤腰带,甩开后槽牙,恨不得连碗也吃下去,狼吞虎咽地喝下去两碗后,这才觉得身上有了点热乎气。

    吃了个半饱,靠坐在椅子上的沈怀安拍拍肚皮,突然一个重要的问题浮上心头,自己好像并没有带银两在身上。

    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南宫未央给的那把短刃,但是拿它来换馄饨实在是太暴殄天物。

    债多了不愁,沈怀安一拍大腿,决定再来两碗。

    等会挨打的话,也是饱饱的挨打。

    在等馄饨的闲暇之际,他看了看四周的环境,身边人来人往的穿着和烬余国人区别不大,口音上也有相同之处,俗话说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看来自己应该还在兵甲村附近才对。

    这里应该是一个上了规模的镇子,顺着这条道往前走,依稀可见民宅林立,路边往来叫卖的小贩数不胜数,蹦蹦跳跳的孩子手里捏着糖人,一口一口地舔着,不小心弄到鼻子上,穿着青衫的女子弯下腰轻轻地为他擦拭,在春天的微风里,连空气都显得温柔。

    沈怀安叹了口气,这个热热闹闹的,满是暖人的烟火气,真好。

    沈怀安吃下最后一口饼,喝下最后一只馄饨,没有银两付账的他,心里也做好了挨打的准备。

    但是在挨打前,还有最后一件事情,自己得搞清楚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于是他走到那伙计身边,试着用最和善,最亲切的语气问道,“这位小哥,我从外乡来,路上和家人走散了,没头苍蝇似的到处撞了几日,终于见了个有人的镇子,想请教一下此处是何地界,我也好想办法和家人汇合。”

    伙计听了这话,手里的活片刻也没停,头也不抬,极为熟练地说,“馄饨两文,卷饼一文,打听消息一个,客官总共十一文钱不议价。”

    真是一文钱压死英雄汉,沈怀安没想到提个问题也要结账,好歹等我先问完问题,我都说的这么可怜兮兮了,这人真是掉钱眼儿里了。

    你不仁我不义,既然如此,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沈怀安凝神静气,将手缓缓伸进衣袖,刀乃兵中之王,自古刀客多慷慨悲歌之士,是以燕赵多豪杰,豪杰惯用刀。南宫所赠自然是一柄削铁如泥,吹毛短发的神兵,短刃之上刀气如虹,寒光纵横,凛然神威如霸王下凡。

    霸王用餐自然是霸王餐。

    这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一会儿若是吓唬不住这伙计,我试试能不能把这把刀押在这,替他们打水洗碗做几日活儿,折几个铜板便是了,沈怀安目光如炬,眼神炯炯,刚要开口就听伙计一声惊叫。

    “掌柜的,好像遇到个神经病要吃霸王餐!”伙计刚才见沈怀安半天没动静,正疑惑间,一抬头见那出鞘宝刀的锋刃离自己不过寸许,嗷的一嗓子,像是一只受了惊的猫。

    周遭的人议论纷纷,这什么世道,两文钱一碗的馄饨也要吃霸王餐,快看看这没羞没臊的人长啥样。

    “胆子不小!我倒要看看是何人在我赵家镇撒野,”掌柜的远远看见沈怀安拔刀,万万没想到有人吃碗馄饨也要逃单,撸起袖子抄起擀面杖,杀气腾腾。

    眼看着身高八尺腰围也八尺的彪形大汉向自己冲来,手里挥舞的擀面杖带起阵阵面粉,比自己这个假霸王威武百倍,以自己这小身板怕是撑不过三两棍,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态度,沈怀安仿着曾经听评书先生提过的,几百年前曹阿瞒刺董卓,露了痕迹当场献上七星宝刀的故事,把那南宫未央相赠的三星宝刀高举头顶,纳头便拜。

    “丞相!不对……掌柜的!”

    掌柜的愣在原地,心想这家伙弄得哪一出,跟我搁这儿唱戏呢。

    沈怀安浑身冒汗,正想着如何开口时,有人接过他手中宝刀,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这账,我来结。”

    人这一生,能有多少机会听到这般感人肺腑的话。

    沈怀安眼中满是感激,热泪盈眶的抬头一看,原来是今早分别的行脚商掌柜赵宏毅,他微笑着站在自己身边,头顶烈日高悬,温和的面庞融化在和煦的阳光里,让沈怀安有一种日后定当涌泉相报的极大冲动。

    结完账,掌柜的笑着把那短刃交还给沈怀安,“我们刚卸完货,准备找家饭馆歇脚,就听到那馄饨摊一阵吵闹,却没想到是小哥你,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我等跑江湖的,自然是刀不离身,今后可莫要以刀为质了。”

    沈怀安讪讪地笑了笑,我若是说自己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只不过不知道进了什么人的身体里,你信还是不信。

    但是这话太过天方夜谭,沈怀安硬生生咽了回去。

    “我看你刚刚不过吃了几碗馄饨,男子汉大丈夫,胃口多大,本事就有多大,可愿与我等再喝上一杯水酒?”赵宏毅虽说是个商人,说起话来确豪气万分。

    喝酒就算了,吃饭倒是没有问题,来到这个地方以后,沈怀安发现自己的饭量是超乎寻常的大,他摸摸肚子,羞涩地点点头,和掌柜的走到一家餐馆门口,早在店门口等候的碎花裙少女一见沈怀安,扮了个鬼脸,笑道,“吃碗馄饨都能吃出霸王餐的气势,还真是能耐了。”

    沈怀安不好意思的打了个哈哈,和他们一起进了店,掌柜的是西南人,最好吃辣,点了个红汤锅子,配上新酿的烈酒,吃的浑身冒汗,酣畅淋漓。

    “忘了介绍了,这是小女赵灵运,剩下的几个都是我这些年走南闯北收的徒弟,都随了我姓,赵武宁,赵成志,赵云灵。至于我赵弘毅,在那破庙里已经明说了,”赵弘毅笑道,“平日里做些药材生意,天南海北的跑,赚几个辛苦钱。”

    沈怀安也是一抱拳,把破庙里那套说辞又讲了一遍。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个人明显熟络了起来,从不喝酒的沈怀安也被撺掇着喝了几杯,入口柔,但是喉间一线而下,甚是过瘾。只是酒量太差,已经有些飘飘然了。

    几个人正寒暄之际,喝的醉醺醺的赵弘毅突然压低了声音凑近沈怀安,“小兄弟,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沈怀安愣了愣,不知道他突然这么问,难道是看出了什么不成,硬着头皮回道,“不瞒赵掌柜,我家住兵甲村,这两年家乡遭了荒,实在过不下去了,准备去投奔远房亲戚,可逃难的时候不小心和家里人走散,这才流落至此。”

    “哦?兵甲村?”赵宏毅眼神灼灼,表情有些玩味,他盯着沈怀安的眼睛,似乎要将沈怀安看透一般。

    “是……兵甲村,”沈怀安被他盯的心里发毛,暗自后悔怎么就实话实说了,他这种表情,莫非是去过村里,真要这样的话,自己的返乡之路倒也省事儿了。

    “小兄弟,你可莫要诓我,这世上如今怎么还会有兵甲村的遗民呢,”赵宏毅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小哥你也不必在意,我们走江湖的,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姓名来历,再正常不过了,我只是对那些山野传说向来好奇,因而听你提到兵甲村三个字,便被勾起了兴致,接下来的谈话,就当是你我朋友一场,饭桌上的闲聊吧。”

    沈怀安心头一震,兵甲村的遗民,这是何意?

    “历史上的确有过这么一个村子,”见他一脸震惊,赵宏毅缓缓道,“可是如今,这个村子已经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不仅如此,连这个名字,都被人刻意抹去了。”

    沈怀安越听越糊涂,什么叫兵甲村的名字被人刻意抹去了,赵掌柜所说的兵甲村和自己生活的是一个地方么,尽管心里疑惑万分,但嘴上仍是滴水不漏,“赵掌柜的,还是你慧眼独具,兵甲村三个字确实是我信口雌黄的搪塞之词,至于到底来自何处,并非我不想说,而是的确有苦衷。”

    “不碍事不碍事,走江湖的哪有这么小家子气的,”赵弘毅无所谓的一摆手,语气平淡地问道,“若要讲兵甲村的故事,就得从你昨天展示的那颗黑珠子说起。”

    沈怀安听着有些尴尬,“这珠子是我无意之间在山中捡到的,并不知晓他的来历,看材质应当只是一颗普通的琉璃球,赵掌柜是不是认错了?”

    “认不认错的,一会儿再说,”赵弘毅声音有些低沉,“不过,历史上来自兵甲村的这颗珠子,乃是不详之物,身负三千冤魂的孽债。”

    三千冤魂?

    沈怀安吓了一跳,杯中酒洒,心神俱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