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穿越小说 > 从继承一家兵器铺开始 > 正文卷 第三百五十一章 杀杀!
    朱棣走后,太子朱高炽监国,将内阁搬到了东宫,处理政务都在东宫进行,霍政也抓紧查走私官盐案。

    朱棣一走,朝中江南勋贵为之惶恐,仿佛像是失去保护伞的雏鸟。

    在霍政的强压下,锦衣卫两班倒,不是去抓人的路上,就是在搜寻证据的路上,忙的不可交加。

    经过二十日时间,也就是三月十五日,锦衣卫将所有参与走私官盐的人都抓了起来,并查到了铁证!

    三月十六日,霍政以大理卿的名义进行宣判。

    宣宁候曹大宝走私官盐巨大,按律处死,然揭发有功,判杖一百,流放云南,抄没家产充公!

    巡盐御史钱惟光贪赃两百八十三万两白银,按律处死,然揭发有功,判杖一百五十,刺字流放西域,抄没家产充公!

    都察院都御史贪赃三百七十万两白银,数额巨大,且多次不配合大理寺审问,叛凌迟,抄没家产充公,直系女眷充官妓,直系男眷发配科尔沁草原为矿工!

    江南道巡盐副御史荆永坚贪赃一百二十万两白银,判凌迟,抄没家产充公,直系女眷公开贩卖,男眷流放云南!

    户部左侍郎何志冠贪赃八十万两白银,判凌迟,抄没家产充公,全族流放西域!

    茶盐司主事齐九贪赃十万两白银,叛绞刑,抄没家产充公!

    应天府、苏州府、扬州府、太平府四府都转运盐使判绞刑,抄没家产充公!

    参与走私官盐的七十二名南直隶盐官皆判斩立决,抄没家产充公!

    曹大宝走私官盐一案,共处死77人,抄79家,缴获脏银1120万两白银,12万亩良田,府邸270座,粮80万石!

    加上杨建案的缴获脏银,大理寺已经收没了12.8万亩良田,84万石粮食,1137万两白银,270座府邸。

    霍政已经用这些贪官的鲜血和大明铁律告诉公卿大臣,只要你敢犯法,老子就敢杀,杀一个算一个!

    在霍政‘残忍’的屠杀下,再无一位大臣上书弹劾霍政,也无一个江南勋贵跳出来表达不满。

    结束曹大宝走私案后,霍政开始处理赃款。

    经过深思熟虑,霍政决定先把脏银放在大理寺,以后再来处理,粮食和良田,则以朱棣的名义赐给没有地种的穷苦百姓,让穷苦百姓有粮食吃,有地种。

    270座府邸则是交给东宫,由东宫处置。

    此时的东宫愁成一片,因为霍政杀掉的贪官,都要挑选官吏补充,为此,朱高炽将翰林院、国子监的候选官员都派上去了,可还是不够。

    这让朱高炽和内阁很是发愁。

    然而霍政并不考虑官员补位问题,在处理完脏田和脏粮,霍政将安庆候仇于监守自盗案翻案重审重判。

    安庆候仇于是应天府府库司主事,从洪武十八年任职至今,从洪武二十年开始,就开始监守自盗,总共窃取白银十万两,倒卖官粮十七万石,为此获利二十万两。

    霍政审问仇于,问有没有同伙。

    仇于有问必答,将自己同伙道出。

    仇于案涉及户部一名郎中和三位员外郎,以及七名应天府府库干吏!

    鉴于仇于往日无欺民事迹,再加上揭发有功,特免于死刑,只削职罢官,抄没家产,杖一百,徒十年!

    而涉及此案的一名户部郎中,三名员外郎,七名应天府府库干吏,则一律处死,抄没家产!

    仇于案,大理寺斩11人,缴获赃银50万两,田1.6万亩,粮5万石,府邸15座!

    处理完仇于案,霍政接连将永平候谢山受贿贪赃案、凤翔候张涉与安陆候吴真协助豪绅侵占百姓良田案、吴县知县黄天定兼并良田案翻案重申重判。

    谢山案,谢山为了活命,选择揭发保全自身,揭发十六个朝廷各个衙门的官员,这十六个官员最高四品官衔,最低九品官衔。

    通过查这十六个官员,又牵扯进来二十七个朝廷官员。

    加上谢山本人,谢山案总共牵扯四十四人,这四十四人之中,有十二个判杖一百,徒十年,抄没家产,三十二个被处死,抄没家产!

    大理寺缴获脏银76万两,粮1万石,田1.3万亩,府邸86座!

    凤翔候张涉与安陆候吴真的案子,在经过重审,这两人都选择揭发,但这次没有牵扯到官员,只牵扯进十六个南京豪坤。

    虽然张涉和吴真揭发有功,但鉴于张涉和吴真以及十六个豪坤往日欺男霸女,无恶不作,霍政判张涉和吴真斩立决,十六个豪坤判凌迟,皆抄没家产!

    大理寺通过此案缴获脏银145万两,粮8万石,田3.5万亩,府邸56座!

    吴县知县黄天定兼并良田案,黄天定在面对霍政审问之时,拒不揭发,表示无人可揭发。

    霍政不相信他没有同伙,于是就让纪纲带着锦衣卫亲自去查,结果什么都没有查到,这让霍政怀疑是武英殿内阁大学士黄淮动了手脚。

    不过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对黄淮怎么样。

    所以霍政干脆不查了,鉴于黄天定吞没官田三百亩,兼并百姓良田八百亩,奴役百姓和捕快为其个人开耕荒田等等恶行,直接宣判黄天定处千刀万剐之刑,全族流放云南,抄没家产!

    处理完黄天定案,霍政开始审问卫国公邓铭案。

    卫国公邓铭虽然一直被关在收监房,但也通过狱卒知晓最近外界发生的事。

    所以在霍政审问下,邓铭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不敢有半句虚言。

    经过审问后,霍政判卫国公邓铭、少卿邢公约、崔金飞斩立决,抄没家产,罪不及家眷。

    大理丞赵悦华、司徒本汉、龙万红、乐江鹏、覃子烈、文彦达;主薄游银东、徐应期;两个狱丞仇以丰、谢献民为此受到牵连。

    由于以上这些人并未接受贿赂,只是玩忽职守,失职之罪,霍政对他们都判以各降一品,仗一百的刑罚。

    PS:“今天是月底,作者想要偷一次懒,只更新三章,望老板们批准(你们不批准我也要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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