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夫君的金手指 >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妾通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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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氏看了苏大郎一眼,苏大郎粗枝大叶的,根本就没发现自己儿子的不对劲。

    倒是苏木打趣道:“呦,毛脚女婿去丈母娘家回来啦,如何,见着人了吗?怎么看你脸色不太对劲?这是被赶出来了?”

    苏宁文抬头看了眼苏木,喊了一声“小叔”,然后就转头对着秦氏道:“阿奶,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了个前童村的人,说了两句闲话,听到了件事。”

    前童村,正是苏大娘嫁的那个村子。自从七年前苏大娘去世后,那大女婿两个月后就娶了新媳妇。从此更不把苏家老两口当回事,节礼从来不送,两家便断了联系。

    但此时苏宁文提起,必有缘故。

    秦氏问:“可是你大姑妈家发生什么了?”

    苏宁文郁闷地回:“那人说,大姑丈要把招娣送到县城里给钱老头当妾,要收人家五十贯的礼金,那钱老头都45岁了!大姑丈怎么那么狠心。”

    “什么?!”家里几人听了皆大吃一惊,“给老头做妾?”

    苏木拧了眉头道:“这人怎地如此龌龊。”

    苏宁文道:“我听那前童村的大娘说,他们是为了给家里的小儿子送去书院读书,走的正是钱老头的路子。那人还说什么大姑丈有福气,生个女儿居然能被大户看中,不仅不赔钱还倒赚钱。这是什么狗屁福气,送给他们家要不要?”

    苏大娘当初一共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童引娣去年十六岁时被嫁给了一个山上的猎户,只因为猎户出的彩礼多;小女儿则早早就夭折了。就是因为生了这个小女儿,苏大娘才去世的。明明生产的时候她并无大问题,却在产后三天突然发起了高热、腹痛并伴恶寒、乏力、恶露异常,以致一命呜呼。

    最终小女儿也没能养活,没了娘的孩子,没有奶喝,又被重男轻女的爷奶、阿爹嫌弃,勉强活了月余便夭折了,连名字都没给取过一个,仿佛没来过世间一般。

    现在苏宁文嘴里的招娣正是苏大娘的二女儿,今年十五岁,也是要说人家的年纪。

    只是想不到那大女婿童有铁竟然这么狠心,要把娃推进火坑里。

    你说你若是让娃去当个大户人家适龄男子的小妾,以后不必地里刨食,有富贵可享,那地位低便低了,倒也不算狠心。可你让娃去给一个半截身子都要埋进土里的人当妾,这是享哪门子福去?

    但这事,他们苏家人不好管,一来,两家早就不走动,二来,招娣是童家人。历来儿女婚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轮不到他们外家说话。

    苏木没家里其他人那些担忧和束缚,他一听外甥女要被送去给糟老头子当妾就火冒三丈,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管一管了。

    他才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他就是这乡间的规矩。

    即便他们童家去告官,他还能扯出林一诺这个林阀嫡子的虎皮呢,当今的县令可不就是林阀一系的人嘛。而且县衙里的县丞又是谢阀的人,每个节日都要上浮云山庄给谢玉致请安的。

    所以说,论野蛮,十里八乡的谁也野蛮不过他;论背景,有一个林阀嫡子当兄弟的苏木,自然更不是十里八乡的寻常老百姓可比。

    既如此,对于前童村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里的田舍汉,他又有什么可顾忌的呢?他已打定了主意要管这事了。

    去年童引娣嫁的那人虽是猎户,且早年打猎伤了一条腿,略有些跛脚,但好歹年轻,模样也过得去。虽然分到的田地他一个人种不过来,多半是荒着的,但也勉强能够他个温饱,加上打猎的收入,倒也凑合。

    何况那人上头没有父母兄弟,童引娣嫁过去就能当家,这门亲,勉勉强强过得去。

    因此苏家人得了消息也没多嘴什么,只算好了日子去给童引娣送去一套鎏金的头面做添妆。

    可今年倒好,居然要卖女儿去当老头子的妾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苏老头和秦氏大骂了童家人一通,尤不解气,恨不得上门去骂才好。苏木表示他可以代劳,说话间就要跑出去,忙被苏大郎抱住了。

    “小弟,你别乱来,我知道你生气,我也很生气。但是招娣她姓童,既是大姐的女儿,更是童家的女儿,我们苏家只是外家,管不到人家儿女嫁娶上头去,没这规矩。”

    苏木推开苏大郎,责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若是别的事也就算了,这婚嫁对女儿家而言可是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我们不能不管。招娣没有大姐护着了,也不能任由那姓童的胡来。我作为小舅可看不惯,大兄,你别拦我,就让我去闹上一闹,我有分寸哩。”

    苏大郎求助地看向苏老头和秦氏,老两口沉着脸色,显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就在大家怔愣间,苏木已经奔出家门,消失无踪了。

    “哎……”秦氏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喊出声。

    她狠不下这心啊,大女一辈子吃苦,总不能叫她到了地下还要为了女儿不安。嫁给45岁的老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何况那老头直到45岁才娶妾,很明显是家有悍妇,实在生不出男娃了,才让纳的,难保以后不会做什么去母留子之事。

    在这个时代,妾是没什么人权地位的,“通买卖”三个字道尽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