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夫君的金手指 > 正文 第八十二章 参加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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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国公府的时候,正堂内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正是一群京中纨绔来给林学书接风洗尘。还请动了平康坊南曲陆六家的陆都知来宴席陪酒。妓子一旦有了“都知”的名头,那可就不是轻易能请动的了。

    大唐士人最爱追捧的名妓绝非是空有其貌的花瓶,而是腹中有墨,能作诗、能品评、能妙语生花的才女。倘若有妓既有貌又有才,那当然就算得上是绝世名妓了。陆六家的陆都知便是这么个才貌双全的名妓。

    谁家的酒席上能请动她出台,在当今的长安城里,可算得上非常有面子了。

    林学书刚来长安的接风宴上就请动了陆都知,可知他是早有准备。他跟林一诺不一样,后者是今年第一次踏足长安,而林学书每隔两年就会来一趟。且去年为他一母同胞的妹妹送嫁,他也来过长安,因此认识了不少长安城里的纨绔。

    此时林一诺和苏木刚跨府门,便被早就等候着的二房下人拦住,请他们一起入席。

    虽然林一诺这边的大房跟二房是水火不容之势,但明面上,他们可是一家亲呢。这点面子,林一诺还是要给的。他转头问苏木:“可有兴趣一起参加?”

    林学书的仆人忙着插话道:“要的要的,三郎君,我们主子也邀请苏家小郎一起入席。”

    林一诺身后跟着的青衣上去就甩了那仆人一嘴巴,冷哼道:“郎君说话岂有你插嘴的份?不懂规矩,讨打。”

    那仆从捂着通红的脸退后一步,眼里射出恨恨的光,但却讷讷不敢言。

    林一诺不理他,只笑看苏木,等着他回答。

    苏木瞧了这情景一眼,心里很明白这是宴无好宴了,不过,他又有什么怕的呢,他可正是嚣张跋扈的年纪呢,没事都想惹点事,别说有这送上门的热闹可以看了。

    “去,怎么不去。”苏木笑道,“长这么大,还没正经玩过这种宴会呢,是不是会有行酒令什么的?就去见识见识。”

    唐人士族聚餐喜爱行酒令,但林一诺常年居住浮云山庄,很少有与贵族子弟一起参加的宴席,也就每年回祖宅祭祖的时候会和族兄弟们玩上几回罢了。至于苏木长于乡间,唯一认识的同龄贵族就是林一诺,更加没有机会。

    因此两人对于这方面都是不太擅长的,只是两人都是随性的性子,根本无惧,当下便并肩走入了热闹的正堂。

    坐在上位旁边的林学书抬眼就看到了他们,笑呵呵道:“三弟,你回来了?来来来,快入席,给你们留着位置呢,正好赶上主菜!”

    几张长食案拼接起来的席面上已摆好酒菜,席间十八人,加上林一诺和苏木,一共二十人,正好是适合行酒令的人数。

    靠近堂口的主位上坐着一位身穿绯红色半袖锦袍的青年男子,约摸二十出头的年纪,头戴玉冠,一张脸狭长而刻薄,一看就不好惹。

    此人正是长孙无忌的六子长孙澹,他同时也是三娘林如瑾的夫婿,林学书的妹夫。官拜太子洗马,为太子的侍从官,从五品,主要是辅佐太子的处理政事文理。

    他是受父亲的恩荫而得到的官位,虽然品级不高,但因是李承乾的表弟,在东宫颇为受宠,在京中亦是鲜衣怒马的俏郎君。

    林一诺和苏木简单与席间众人见了礼,便大大方方地入座。苏木一向受不了跪坐,因此他此时是一只脚盘在坐塌上,一只脚垂着,十分写意。

    两人刚落座不久,一名厨师牵着一头羊走到了堂前阶下,就在众宾客的目光下熟练地宰羊放血剥皮。

    “来来来,我们一起去挑一块好肉。”林学书带着众人围上前,从旁边站着的仆人手里接过刀子,双手递给长孙澹:“妹夫,你先来。”

    “好,我来。”长孙澹毫不客气,瞅中了一块羊肉便亲自动手割了下来,从一旁候着的仆人手里取过一条紫色彩锦包扎好,递到仆人托着的盘子里。

    接着林学书也上前依样割了一块羊肉,取了绯红色彩锦包好。待众人都选好、割好、包好自己选的羊肉后,仆人便退了下去,将这些被挑选出来的羊肉送去厨房蒸熟。

    这道主菜便是长安城里上层社会宴请之时的名菜“过厅羊”,配上胡椒就是大唐贵族也认可的大菜了。

    大唐士族看不起猪肉,猪肉只有底层小民会吃(其实也吃不起,所以市面上很少猪肉);可他们又吃不着牛肉马肉,因为牛是农耕的重要生产力,而马又是重要的运力和武力,不允许私自宰杀,《唐律》规定:主自杀牛马者,徙一年;至于鸡鸭鹅又被皇帝点评为不算肉,因此他们的桌上最主要的肉食便是羊肉。

    羊肉的膻味很重,所以能去膻味的胡椒就显得特别受欢迎了。大唐本土是不产胡椒的,都从西域南亚进口。这中间路途遥远,经过一层层的商人加价后,到达京城贵族手里时,自然已是天价。

    胡椒在当朝价值稳中有涨,甚至比黄金还受贵族欢迎。当朝贵族最爱收集的东西里除了古董,必然有胡椒一席之地。贪污犯家里搜出来一堆胡椒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在大唐,用胡椒招待客人既是财富的体现,又代表了看重,一般的客人是享受不了主人这般招待的。可见这一桌的人,起码主位上的妹婿长孙澹是很受林学书重视的。

    苏木还是第一次见到“过厅羊”这种场面,一时十分新鲜,对着林一诺小声道:“你二堂哥花头还真多啊。吃个宴不仅请名妓还要现杀羊,跟他比起来,你也不算是特别奢靡嘛!”

    林一诺好笑地瞥他一眼,没有反驳。他侍弄美食主要是为了喜欢,对于胡椒等调味品亦是毫不吝惜,但他从来不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事儿,因为没必要。他做的都是为了吃,不是为了显摆的。

    不了解市场行情,也不太明白林一诺平时那些吃食珍贵之处的苏木,自然对此一无所知。

    他就是觉得牵个活羊过来现场宰杀,这么郑重其事的,搞得好像很了不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