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譬如朝露,青青子衿 > 正文 第17章 成人后的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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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微信好友申请后,阳翰笙主动邀约朝露吃饭,地点就定在国贸楼下的一间西班牙餐厅。

    朝露难得有些忐忑地走进餐厅,门口的侍应立马迎上来。在问清订位人的名字后,侍应带她走到靠窗的一处角落位置。阳翰笙已经坐在那里,看到她过来后笑着起身迎接她。恍惚间,朝露在眼前长大成人的他身后又见到了那个身着燕尾服的童话小王子,两人的身影渐渐重叠、合二为一。

    待得侍应替他们点完餐、一切尘埃落定后,阳翰笙开口道,“真没想到会这样遇见你,那天晚上正好是一群同事给我接风。”

    说实话,那天晚上子琪带着她离开酒吧后去夜店的事情,朝露一点记忆也没有。她怕自己当时做过什么让人误会的事,觉得还是澄清一下比较好,“其实,那时候我已经醉了,所以也不太记得究竟发生了什么。”

    阳翰笙闻言挑挑眉,有些讶异,“我们在夜店门口碰到的事情你也不记得了吗?”

    “不记得,”朝露老实的摇摇头,“所以我们是在门口碰到的、不是里面?”

    “对,当时我跟同事们一起站在外面,第一眼看到你就认出来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她摸摸自己的脸,“我应该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吧。”

    “不会啊,其实六年级的时候你的皮癣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跟现在差别不大。”阳翰笙替她续了杯气泡水,“再说了,你现在不是还有综艺在热播么。”

    “咳咳,”她差点呛到,“那节目你也有看?”

    “我这次回国是跟我们公司的法务一趟飞机,他可是看了一路呢。你在里面一登场我就觉得面熟,再加上名字自然肯定是你了。”

    “哈哈,不说我了,”朝露干笑两声,“你呢,这些年可还好?”

    “我搬到加州后基本上就一直生活在那边,大学和博士都是在加州理工念的,大概四年前开始在圣地亚哥创业做卡车的自动驾驶。最近公司运营才算上了些轨道,接下来可能会国内美国两地跑吧。”

    朝露一直知道他聪明,小时候大家一起上奥数,阳翰笙的反应总是遥遥领先于众人,念个博士对于他来说简直是理所应当,但没想到他竟然还懂得经营公司。要知道创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为创始人,大到公司的战略方向、小到激励员工团结人心,方方面面都要照顾到。

    “就你一个创始人么?”

    “不,还有一个。他在创业上更有经验,之前已经成功上市过一个公司。我主管技术研发这方面。”

    “这么厉害!你们现在已经有风投和私募机构进来了吧?”

    “嗯,刚融完d轮。”阳翰笙淡淡道。

    “那离上市也不远了啊,”朝露是真心佩服,“财富自由,指日可待。”

    “你可不用羡慕我,谢大律师。小时候哪儿看得出来你将来会这么能言善辩。”他调侃道,“我记得那时每次管你借东西,你都不怎么说话,嘴绷的紧紧的,像蚌壳一样撬都撬不开。”

    大哥,我那是紧张的,朝露扶额,你离我那么近我还能一脸镇定地从铅笔盒里找出橡皮,这就已经耗尽我全身力气了好吧?

    说起小时候的事,两人都放松起来,愉快的回忆也源源不断的涌上来。

    朝露记得那时候,每天放学阳翰笙都会去小卖部买一只雪糕,一路吮吸着回家。她没什么零花钱,只能偶尔买上一根便宜不少的冰葫芦,然而每当看到他那一脸幸福的表情,她都会觉得自己仿佛也吃到了奶味十足的雪糕。两人虽然从不一起走,但家却离得不远。每当他们一前一后走到她家门口的那个十字路口时,她都会驻足站在街角目送他的背影远去,然后再回她自己的家。

    那曾经是她每天最幸福的时间。因为她的身边没有旁人,不会有人伤害到她,而她的视线里还有他,那样风光霁月的小王子。

    一经唤起,朝露才发现原来所有被她深埋心底的回忆依然是那么鲜活,仿佛一切才发生在昨日,她还是那个弱小的女童,什么能力都不具备。

    唯一可能有的,便是一股不服输不认命的信念。

    她不相信,她会一直这么无助可怜的活下去。

    她不相信,她不能拥有阳翰笙一样美好的人生。

    他既是明月亦是清风,照亮了她所处的暗渠,带给她外面香甜的空气。

    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她就要失态了。

    朝露定了定神,“好久没见伯父伯母了,他们身体都还好吗?”

    “都挺好的,”阳翰笙敏感地察觉到她方才情绪上的转变,但他识趣的没有多问,“他们现在退休了,潇洒得很,每天不是侍弄些花草,就是出外旅行给我发狗粮。”

    在朝露的记忆里,阳翰笙的父母是一对神仙眷侣。阳爸爸文质彬彬、阳妈妈时尚靓丽,两人年轻的简直不像是为人父母的,而更像是阳翰笙的哥哥姐姐。每次开家长会他们两人都会携手一起前来,那般丰采高雅、伉俪情深,别说是他们这群小朋友了,就连其他家长也无不目眩神迷、心生艳羡。

    她就曾不止一次幻想过,如果他们是她的父母……

    不过这种事没有如果。身而为人,一生可以做很多选择,唯一不能选择的,就是自己的父母。

    朝露想到这里,眼神里不由透出一丝痛楚。她恍然察觉到自己又走神了,连忙收拾好残余的情绪,强笑道,“婚姻幸福的夫妇都热衷于发狗粮,伯父伯母也会催你结婚么?”

    “那倒没有,”阳翰笙顿了一顿,“其实我已经结过婚了。”

    朝露注意到他说的是结过婚,而不是结婚,心里顿时有所猜测,但这种事直接问出来实在失礼,她耐心等待下文。

    “大学毕业后我跟那时候的女朋友结婚,不过在读博士期间我们离婚了,到现在已经五年了。”

    朝露还是觉得难以置信,如果不是他坦然相告,她完全想象不到阳翰笙这样深得上天眷顾的人也会离婚。他曾代表着她梦寐以求的一切,她一直以为,他一定会生活的顺风顺水、无所不能。现在看来,在事业上他也确实取得了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成就,然而在感情上他却……

    也许夫妻过日子,确实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离婚也不是什么坏事情。

    一时之间,朝露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气氛略为尴尬。

    倒是阳翰笙不以为意地笑笑,反问她道,“你呢,有没有结婚?”

    “没有,我事业心比较重,还没太考虑过结婚的事情。”

    听她这么说,阳翰笙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她无意多谈这方面的事,便自然而然地转移了话题。

    两人又聊了许多别离以后各自的经历。虽说是小学时的前后桌,曾经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然而中间却隔了这许多年音讯全无,不免平添几许陌生,对话还能这么顺畅实属不易。

    告别的时候,阳翰笙提议送她回家。上车后他一没问地址二没开导航便开始行驶。朝露觉得奇怪,“你知道我家在哪儿?”

    “知道啊,”他看看她,想起她压根不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便解释道,“那天晚上是我和子琪一起送你回去的。”

    啥,他也来过她家?

    那几天她因为郁楷而心神不宁、不思进取,懒得理会家务,房间里到处扔着换下来的衣服和吃到一半不吃的外卖盒。这副邋遢的模样都被他看去了?

    无语了无语了!

    大型翻车社死现场,还是在她的白月光面前!啊啊啊啊啊!

    朝露只好低头装鸵鸟。

    “幸好是我背你回的家,”阳翰笙却像是没看出她的窘迫,继续雪上加霜道,“不然你一路跌跌撞撞的,真怕你一个趔趄摔倒在一盆水煮鱼上面。”

    看来恶趣味的老天爷直到现在依然喜欢跟她开玩笑。朝露从未如此迫切地希望她也能拥有《哈利波特》世界里面的魔法,用咒语三下两下删除阳翰笙脑海里的这段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