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这个明星很想退休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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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室内,赵薛秦在看到骆墨手持吉他上台时,心中就有几分警醒。

    他也年轻过,知道年轻人总想着证明自己。

    他上一期故意说骆墨的曲子不行,埋下一颗钉子,骆墨这一期依然选择弹唱,让大家把关注点停留在乐器上,其实就等同于是对他进行回应。

    一开始,他觉得这样挺好的。

    你越使劲,大家关注度就越高,那就越容易挑出毛病。

    当前奏中的吉他声响起时,赵薛秦心中先是一喜。

    “太简单了,几个音翻来覆去的用。”

    可是,重复了几次后,莫名的又觉得很惊艳,很好听。

    赵天王本人在其他方面都是一流的,但在创作方面是三流水准。

    可是,他的老师黄西山有一次很兴奋的给他听一首曲子,同样也是较为简单的模式,但就是很抓耳。

    黄西山那时候告诉他,想把简单的东西给做好,其实是最难的。

    就好像是越简单的一道菜,想要让它变得越美味,难度反而越高。

    事实证明,后来黄西山写得这首歌的确大火了,成了赵薛秦的代表作之一。

    “可是,两相比较的话,骆墨的这首《晴天》,还要简单的多!”

    “太怪异了,这首歌太怪异了!”赵薛秦在心中道。

    事实上,地球上很多人学习吉他时,学得第一首歌便是《晴天》!

    一个是因为简单,一个是因为好听,还有一个是……..泡妞利器!

    很奇怪,你弹奏有的歌的时候,人都会莫名其妙的变帅一点。

    有些歌曲,仿佛是能给人施加滤镜的。

    而《晴天》这首歌,青春的味道实在是太浓郁了。

    这可是某个音乐平台,在失去周杰伦的版权前,全平台评论量最高的歌曲,是无数人青春的回忆。

    随着骆墨的修长手指扫过吉他的弦,其他乐器的伴奏,也在这个时候加入了进来。

    一瞬间,感觉就来了!

    前奏长达整整三十秒,教科书级别的作曲。

    没办法,这个爱喝奶茶,喜欢粉红色的男人,当年可是获封,是全球!

    有趣的是,第一首碾压赵天王的歌曲《东风破》,和如今的这首《晴天》,出自同一张专辑《叶惠美》。

    这首歌和《东风破》一样,是拿过大奖的。

    赵薛秦靠在沙发上,心中只冒出了几个字:“他这是有备而来啊。”

    骆墨靠近麦架上的麦克风,在前奏结束后,张嘴开始唱了起来。

    第一句歌词,就能抓住所有人的耳朵。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开头四句一出现,就极其贴合这一期的主题。

    从整体基调上来看,是走的那种青春校园风。

    这让赵薛秦心中一紧,因为他已经到了年纪了,营造不出这种感觉了。

    不是说人到中年就不能回忆青春校园,而是你给观众带来的代入感,肯定不如这个坐在高脚椅上,阳光干净的年轻人。

    此时的骆墨,仿佛真的是在阳光下,在操场上。

    如果说,开头这几句是让赵薛秦心生警惕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这句内容,让他心中冒出了几个大字:“他怎么敢!?”

    只见骆墨继续弹奏着吉他,继续唱着:

    “【re so so si do si la

    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他居然直接唱音阶!?

    你把曲子做的如此简约也就算了,你居然还直接把音阶给唱出来了?

    对于别人来说,或许就是觉得好听又惊艳,觉得这简直就是天马行空,脑洞大开。

    但对于赵薛秦来说,感觉就是眼前的年轻人在对他做出回应。

    “呐,这次就直接把曲子唱出来给你听好了。”

    ……..

    ……..

    观众席上,不少观众已经被骆墨给代入到了歌曲营造的氛围中。

    不得不说,《情歌王》的舞美团队还是很强大的,甚至比《创造偶像》的舞美要更专业,更厉害。

    舞台效果做的极好,再搭配上吉他与歌曲,瞬间能让人想起那段青葱岁月,想起夏日午后的蝉鸣。

    说来也是很奇妙,当年周杰伦发布新歌《等你下课》后,反而使得《晴天》这首老歌的热度,也跟着突然暴涨了一波。

    青涩时期里的爱恋,总是会更美好,更难忘一些。

    学生时代,很多人的草稿本是不能给别人看的,因为你如果仔细翻看的话,会在一堆乱七八糟的草稿中,看到某个人的名字,或者说外号。

    师生时代,全班总会搬座位,如果能和喜欢的人坐得近一点,似乎也能开心一整天。

    学生时代,一旦出现了一丁点的巧合,就算是他的作业本和你的作业本叠在了一起,都会莫名觉得甜蜜。

    学生时代,是听到一些事情,明明不相干,也会拐几个弯想到你。

    整首歌唱到现在,曲子很简单,歌词也没有绚烂的词汇,但也足以挑动人心。

    歌声继续,骆墨靠近话筒,吐词节奏加快了一点。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这段歌词出现的时候,vip包间内,姜宁希的修长的双腿并拢在一起,放于大腿上的双手微微一颤。

    她记得很清楚,曾经有一个少年,跟她说过:“放学要一起回家的话,就在我桌子上敲一下。”

    偷偷地爱恋,总是神秘又隐晦。

    自那以后,姜宁希如果想和他一起回家,就会背起书包,独自先离开教室。在走出教室前,路过他的课桌,便会伸出右手敲一下。

    “咚——。”

    夕阳下,二人推动着自行车,其实不算多么顺路。

    如若下雨,姜宁希就算书包里有雨伞,也会说自己忘了带。

    骆墨就会把雨伞往她身边更倾斜一些,使得自己的手臂和肩膀被雨滴给打湿。

    如若雨大一点,人也会靠的近一些。

    青春便是这样,仿佛胳膊和胳膊碰在了一起,心和心也就产生了碰撞。

    先前说过,骆墨在自家小饭馆开业的当天,被老爹一脚踹到了门口,吹了很久的唢呐,进行拉客。

    后来呢,老爹也给了他工资,骆墨请姜宁希喝了一杯草莓味的奶茶。

    就是这杯奶茶,使得姜宁希给他补了好久的课,但又心甘情愿。

    一直到现在,她永远都钟情于草莓味的奶茶。

    并不是因为当年的那一杯有多么好喝。

    只是因为那个少年在炙热的阳光下,吹唢呐吹得汗流浃背,鬓角湿润。

    见到她时,只是轻松一笑,把手伸进口袋里,取出皱巴巴的钞票,豪气冲天地道:“呐,这些钱都给你花。”

    那一天,好像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少女手拿奶茶,低着头小口喝着,走在他的身边,踩着他的影子,时不时地脚尖还会垫一下。

    这个自小骄傲,气质清冷的少女,把所有的温柔与可爱,都设置成了仅你可见。

    嗯不对,是仅你偶尔可见啦。

    哈!仿佛风都是草莓味的。

    ………

    ………

    镜头对准骆墨,在总导演柯铭的示意下,要对他的面部和弹吉他的手,多来几个特写。

    骆墨的一边弹奏,一边唱着。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从这一部分就能看出,这其实是一首悲伤的歌。

    青春的爱恋,大多也是无疾而终,然后在你的记忆里,留下极为深刻的烙印。

    骆墨自小就是一个嬉皮笑脸的人,所以就算是姜宁希在给他补课的时候,他也经常会故意逗她。

    姜宁希平日里也都是清清冷冷的,很少着他的道,就算满脸通红也会死不承认很多事情,骆墨就会嘀咕:“嘴硬!”

    谁能想到毕业那天,他又说了一声“嘴硬”后,她突然就往前凑过身子,骆墨下意识的闪躲了一下,结果还是没有躲掉。

    姜宁希整个身子都在发烫,还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瞪大自己的眼睛,故作凶悍的道:“软的!”

    亲过了,自然也就知道了。

    《晴天》这首歌,在这个时候,也终于来到了副歌部分。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专业评审团那边,很多人在心里已经给这首怪歌打出了高分。

    在这个主题里,这个年轻人简直就是杀疯了。

    和他相比,前面几个上台的歌手,瞬间就黯然失色。

    《晴天》的阳光太亮了,太耀眼了,把其他微弱的光亮都给直接比了下去。

    在地球上,这首歌已经出现十多年了,然而,它就是会莫名其妙的又突然冲到热歌榜的前三,甚至是第一。

    这使得很多人不由得发出感慨:“都快20年了,《晴天》到底要霸榜几年?”

    “流水的热歌,铁打的《晴天》。”

    vip包间内,沈一诺不断的重复两个字:“好听!”

    就像在《创造偶像》里一样,这位新虞千金给出最多的评价就是好听。

    骆墨所带来的这首歌,实在是太合她口味了。

    她感觉自己都有点为之着迷了。

    骆墨的舞台总是那么神奇,他每次带来一个新的舞台,都能疯狂圈粉。

    沈一诺觉得自己都有点顶不住了,险些失神,唱歌时的骆墨,就像是化身,会在少女们的心中,燃上一把大火。

    她看了姜宁希一眼,忍不住道:“姜姜,你看这舞台会不会有心动的感觉啊?他这也太圈粉了吧?”

    “还…….还好吧。”姜宁希听到沈一诺的问题,整个人猛打了个激灵,回答时都有点慌乱与无措。

    沈一诺疑惑的看了她一眼,觉得此时说这话的姜宁希,像极了小孩子手里攥着一把糖,糖纸都露在外面了,却还拼命摇头说:没有,我没有。

    ——怀爱若窃贼。

    歌声继续,剩下的半段副歌,也是属于那种一响起来,就能勾起回忆的。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最后的拜拜二字,很不押韵,似乎换成再见二字,押韵效果会更好。

    你仔细去看看周杰伦自己写的词,不难发现,他有时候会故意不押韵。

    但营造出来的效果却是极好的,有一种戛然而止的感觉。

    歌曲进入到了b段,骆墨重新唱了一遍。

    而到了歌曲末端,曲风又开始发生了改变。

    这首歌的旋律与曲子真的很简单,但又很多变。

    末尾的部分,有一种哼唱感。

    节奏要更快一点。

    这种手法,其实和刚刚发布的《兰亭序》很像。

    兰亭序就是同样的副歌高潮部分,前面是正常唱,后面突然变成了戏腔,给你带来无比的惊艳感。

    《晴天》呢,则是在收尾部分进行类似的转变。

    这一段哼唱,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少年的独白。

    所以,最后一句“”唱完,伴奏也突然就终止了,就像是给青春画上句号。

    也算是一种很巧妙的小设计。

    休息室里,赵薛秦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首歌,特别是这首歌的曲子与编曲。

    这首歌里,有太多精妙地点了,把这些巧妙的地方结合在一起,很多地方又足够出乎意料,简直无愧鬼才之名。

    专业评审团的包间内,很多人已经在构思了,等会该如何评价这首歌?我究竟该打出多少分?

    一位女性乐评人在歌曲终止的那一刻,似乎反应了过来,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先前她是完全的沉浸在歌声中,以及.......骆墨的帅气里。

    此时此刻,她回忆了一下刚才的所有歌词,回忆了一下整首歌,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

    最后,她忍不住开口道:

    “虽然歌名叫《晴天》,但整个故事都在下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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