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穿越小说 > 双城帝冕 > 正文 第三十七章 “踏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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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宋军中存在着两支王牌部队,一支就是陆正冕所在的皇家龙骑兵团,另一只就是游骑兵部队了哟,二者合称“帝国双骄”。只不过不同于龙骑兵团的编制庞大(相当于一个常备师的三分之二),游骑兵偏于短小精干。

    在《帝国陆军操典》里,游骑兵的主要作用是进行战场侦察、骚扰敌军后方,以及被困人员的营救等等,平时活动基本上都以小队为单位,极为灵活机动。

    当初岳先生就提议在军队中设置侦察兵,并向大宋君臣大讲战场上侦察兵的作用与益处,说者滔滔俨然开时代之先河,听者藐藐显得十分的不屑。事后陆秀夫找到他,详细解释了其实大宋军中,早就存在这个所谓的“侦察兵”,称之为“踏白.军”。起自五代,唐宋军队的建制里一直都有这个兵种,主要任务就是搜索探路、查明敌情,以及军事突袭等等。说完很疑惑的看着岳先生,问道:“先祖岳武穆所掌十二军中就有‘踏白.军’啊,先生不知道?”。

    岳先生装x不成反被打脸,当即顾左右而言他,极力主张重建一支专门部队,而且嫌“踏白.军”的名字不够腔势,遂改名为“游骑兵”,并十分恶搞的设计了带有“游骑兵”字样的飘带型徽章。

    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天意,游骑兵从诞生之日起就带着一股“痞子气”,打起仗来已经不能用骁勇善战来形容了,这支部队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打仗从不按常理出牌,不仅成军至今从无败绩而且多次在大战中,因为他们的奇兵突出反而能扭转战局,所以也就养成了游骑兵上下都高人一等的感觉,极端的漠视规矩,不然也不会出现文振声的战友,在“汇源丰”的门口公然祭奠战友的事情来。

    虽是一群骄兵悍将,无奈人家活干的漂亮啊,而且鲁莽、血性、骄傲,这些特质也极投军中第一人瑞王的脾气,表面上不断喝骂但私下里却关爱有加,这在军中是无人不知的。所以龙骑兵的团长丁孝卿提及游骑兵时每次都是咬牙切齿的。

    长官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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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骑兵全团上下,自然看那般混蛋也不顺眼了,这次因为需要战术协同,游骑兵就派了一个马伕过来通知,团部一致决定派陆正冕前去。因为他只是个见习军官,严格意义上并不算龙骑兵的人。

    第二天一早陆正冕就赶到了集合地点,这次与他一同行动的是文振声的老部队,第四游骑兵团第三中队的一个小队。领头的中尉名叫胡得榜,长得如同自己的名字一般,膀大腰圆,一脸的络腮胡子看起来相当的威武。陆正冕一边立正敬礼一边心想:“好个‘人样子’,穿上戏服这就是张飞啊!”。

    胡得榜一边检查马具一边说道:“路上跟紧点,别掉队.....”,话未说完一回头,看到陆正冕一身“盔明甲亮”的行头,头盔上的一根红缨直刺天空,俨然如同火炬一般,他一皱眉冲着旁边喊道:“那个那个谁啊,给他找身衣服换上,这么刺眼给倭寇当靶子吗,还侦察个屁!”。

    陆正冕闻听也不禁老脸一红,刚穿这身军装时初感别扭,继而觉得“拉轰”,没想到第一次出任务就被宋代的“同行”嘲笑了,这让在前世作为侦搜大队“尖兵”的陆正冕感觉很没面子。

    正寻思着讲几句门面话找回场子,他的衣服就被送到了,一身土黄色的衣裤上面斑斑点点,就连靴子也是土黄色,穿着相当轻便。更令他赶到惊奇的,是那顶配套的圆边软檐帽,与另一时空的奔尼帽极为的相似。这种帽子不仅可以遮挡蚊虫、阳光、雨水,而且还能有效降低面部轮廓,是很多特种兵的最爱,看来大宋人的智慧丝毫不输于现代人,无师自通到这种程度,属实让陆正冕刮目相看了。

    重新换过衣服,陆正冕走出更衣帐篷,其他的队员也已经准备完毕了,方才衣服的事情让他感觉很没面子,所以很低调的牵过马来,准备悄悄的坠在队尾,还没等上马就听到胡得榜说道:“那个,那个学生兵,你过来一下”。

    陆正冕闻言下意识的上下看了一下自己,感觉没有什么问题,疑惑的走到了胡得榜面前,只见胡得榜同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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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脸疑惑,同时加杂着几分好奇,指着陆正冕胸前的枪套说道:“这个....是什么啊,你怎么绑在这里呢?”,边说边拍着自己的胸腹间的位置说道。

    陆正冕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胡得榜说的,是他跨在胸口自制的快拔枪套。当他得知军校紧急通知时,就按照大宋制式转轮手枪的尺寸,连夜在陆氏实验室里做了一支快拔枪套,原来制作的沙法利兰6004枪套以及m1911因为太扎眼,索性都一起留给了万子聪,让他代为保管。

    这个可就不是为了耍帅了,作为一名老兵,陆正冕深知在战场上出枪的速度,是能够保命的!同是在见识了大宋转轮手枪那个不知是枪套,还是挂兜的东西后,就更坚定了他的想法。而且他还在枪套原来安插弹夹的位置上,进行了天才的改进,在里面插入了一把战术小匕首。

    胡得榜抽出这把小匕首在手里把玩着,很是惊叹于匕首的造型和握在手中的质感,特别是刀柄上的一颗颗小突起,让他感觉相当的踏实,在手中耍了几个刀花倒转着交给了陆正冕,叹了口气说道:“不错,就是短了些”。

    这款自制的匕首,仿制的是罗马双刃战术匕首,为了配合枪套的长度又缩短了一些,所以看起来只有大宋军中制式匕首八成的长度。陆正冕接过匕首也不说话,只是笑笑将匕首插入鞘中。

    经过这一番交流,双方的关系自然就变得热络起来。都是行家单从陆正冕斜挎枪套的位置,游骑兵中很多人就看得出来,他拔枪的速度,比自己这样将两支手枪别在腰间的,至少要快上一倍。军中最敬强者,所以陆正冕只用一个枪套便征服了这群老兵油子。

    路上不断有人上前“观摩”他的枪套,并打听具体的情况,当知道这个是陆正冕自己做出来的,而非龙骑兵单独配发,就对他更加亲热了,天下事无非“不患寡而患不均”,知道大家都没有,这心里也就就平衡了。犹如上学时考试成绩公布,知道全班都不及格后,心情一下从失落转为窃喜一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