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科幻小说 > 诸天答题:只有我知道正确答案 > 正文 第286章 易小川和刘邦结拜
    诸天答题:只有我知道正确答案正文卷第286章易小川和刘邦结拜改变历史是诸天联军的强项,神话世界虽然是低等世界,但并非一无是处。

    天星的存在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拥有长生物质,在浩瀚的宇宙当中,未必就没有强大的生命体存在。

    不过开启时空通道不急于一时,要征伐神话世界,对获取了奥丁之力的嬴政来说,轻而易举。

    聊了一会儿后,高要拿着基莫由珠离开,这算是牧九歌给答题者的福利。

    几乎人手一份。

    之前空虚公子也有。

    基莫由珠可以用来通讯,拥有储物空间,其中还有一些修炼的资源,以及纳米振金战甲,哪怕是普通人得到,也可以拥有超凡九阶的战力,可于人间无敌。

    对于牧九歌来说,这完全不算什么。

    只要他愿意,甚至可以随手创造出一尊仙王来。

    不过他与高要的关系还没好到那种程度。

    最多就是普通朋友关系,可以提供一些帮助,但不可能全心全意的付出,那不现实。

    而且这些东西,已经足够高要在大部分世界中逍遥一生。

    高要走后,牧九歌来到院中,取出一张躺椅,晒起太阳。

    体内功力自行运转,顷刻之间,跨越距离限制,链接上宇宙中的诸多恒星,吸收着恒星散溢而出的能量。

    牧九歌的身体还在院中,可是他的细胞却已经跨越了空间限制,进入到不同的恒星之中摄取能量。

    如今的牧九歌,如果按超人的等级来算,早就超过了黄金超人、白银超人。

    只比思维超人差一些。

    黄金超人和白银超人虽强,却无法跳出DC多元宇宙的范围。

    思维超人则是超虚空的超级守护者,其地位远邻甲于DC宇宙之上。

    拥有能够保护超虚空以及移除多元宇宙的能力,可以凭思维创造多元宇宙,使用任何方法纠正任何错误。

    甚至可以打破第4面墙,听到读者的呼吸,和读者进行接触。

    我想即我能。

    强悍得不讲道理。

    牧九歌虽然具备毁灭、创造多元宇宙、修改现实等强大能力,但相比之下,还是不如思维超人那般轻松写意。

    不过按照牧九歌如今的成长速度,超越思维超人,用不了太久。

    为了避免杂音骚扰,牧九歌关闭了自身的超级听力与感知,否则听到诸多世界,无数兆生灵的声音,绝不好受。

    不过为了识别有用的信息,个别特殊的词汇,可以传入牧九歌的耳中。

    比如他的真名。

    只要有人提及,哪怕相隔一方宇宙,牧九歌都可以听到。

    正如那句“颂吾真名者,轮回之中得见永生。

    念及于此,牧九歌考虑抽空将六道轮回投放到完美世界,让那方天地的芸芸众生,有轮回转世的机会。

    就在牧九歌考虑着造福完美世界的时候。

    吕素和吕雉两姐妹讨论片刻,来到牧九歌所在的院中。

    “多谢牧神搭救,素儿、雉儿感激不尽,我姐妹二人想给牧神小舞一曲,还望牧神莫要嫌弃。”

    牧九歌看向吕素和吕雉,两姐妹一人抱琴,一人身着金丝羽衫,显然是有备而来。

    “如此甚好。”

    见两女要展示才艺,牧九歌并没有阻止,只要不用入微的视力观看,在平常心的观察下,吕素和吕雉还是挺漂亮的。

    吕素将琴放好,端坐在石凳至少,开始弹奏。

    吕雉开始翩翩起舞,身姿艳丽,加上一身金丝羽衫,看上去雍容华贵,颇为美艳。

    就是这舞姿,只能打五分。

    牧九歌可是看过魔女,月婵仙子等人跳舞的。

    和普通人相比,这些魔女、圣女,身子无疑更加轻盈灵动,随时可以飞天踏浪,做出各种常人难以做出的高难度动作。

    不过看吕雉跳的那么卖力认真,牧九歌也不好打击对方的积极性。

    总不能跟吕雉说:跳的不错,下次别跳了吧?

    “吕雉有这般才艺,难得难得。”

    牧九歌随口夸了一句。

    对比普通人,吕雉跳得确实不错。

    “牧神妙赞了。”

    一曲落罢,吕素和吕雉从府中下人手里接过酒碗,盈盈一礼:“牧神,我们敬你,谢谢牧神救命之恩。”

    “心意到了就行,不妨尝尝我的酒。”

    牧九歌挥手取出一壶仙酿和三个酒樽,满上。

    这仙酿是牧九歌熊孩子攻打一个圣地得来的,给了牧九歌一部分。

    修行者饮用后,可增强灵力。

    普通人喝了后,可易经洗髓,改善体质,百病不生,而且中正平和,即便是普通人饮用,也不会因为无法传承庞大的能量爆体而亡。

    “如此,便却之不恭了。”

    吕雉不怕牧九歌对自己姐妹不利,当即就接过酒樽。

    吕素也接过一杯酒,尚未饮用,只是闻了一下,都感觉身体轻松许多,知晓不是凡品。

    饮下仙酿,只觉口感纯正,浓郁酒香,高而不烈,醇厚绵香,回味悠长。

    两女跟随吕公,也喝过不少名酒,可是却从未品尝过如此美酒。

    当真是,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酒如腹中,两女顿觉一股暖流进入胃中,然后弥漫全身,温和的灵力滋养着全身的细胞还出杂质,那种通体舒畅的感觉,让两女忍不住发出舒适的轻吟。

    “啊!!”

    叫出声后,吕雉和吕素都面色秀红,接着发现许多杂质随着汗水从毛孔中排除,虽然感觉神清气爽,可身上却带着一股异味,有些惊慌失措。

    “不必紧张,这是正常现象。”

    牧九歌一会手,清风徐来,两女身上的杂质和异味瞬间一扫而空,身不染尘,皮肤越发细腻,面色红润有光泽,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瞬间提升了一个档次。

    不仅五官变得更加精致,皮肤吹弹可破,宛如新生的婴儿一般细嫩光滑,双眼越发明亮清澈,身上的线条完美。

    “姐姐,你的脸……”

    “妹妹,你……”

    吕雉和吕素对视的时候,都被对方经验到了。

    如果不是无比熟悉,她们可能都会以为认错了人。

    因为眼前之人真的太美了,原本脸上有的一些痘印都全部消失,皮肤白皙紧致,就好像开了十级美颜。

    这样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判若两人!谷

    她们也能感到自身的变化,只感觉身轻如燕,思维也变得无比清晰,说不出的舒适安逸。

    “难道是因为那杯酒?”

    吕雉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脸颊,想到之前喝下的酒,心中骇然,接着又很快释然了。

    在她看来,牧九歌是仙人,身上的酒自然是仙酿,神奇一点也很正常。

    与此同时。

    易小川一边也遇到了他自认为的“贵人”。

    达到沛县之后,易小川来到樊哙的狗肉馆子,点了一份狗肉,正吃得起劲儿。

    遇到了在街上闲逛的刘邦。

    刘邦年过三旬,邋里邋遢的,头上缠着无数小脏辫,给人一种奸滑世故的感觉。

    在沛县一代,刘邦算是一个人物,很有名气。

    不过是恶名,平日里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经常白吃白喝说大话,算是出了名的泼皮无赖。

    “兄弟好久不见啊!”

    看到易小川吃狗肉,刘邦当即就舔着脸往上凑,是一副无比熟络的模样。

    不等易小川反应过来,刘邦就把碗里的狗肉舔了一遍。

    “唉,怎么成我一个人在吃啊,来来来,吃,一起吃。”

    刘邦在每个狗肉上面都留了自己的口水,然后热情的招呼易小川吃狗肉。

    如果是之前,易小川或许不会觉得什么,最多就是觉得恶心,让对方吃些狗肉也没什么。

    可前不久易小川才跟高要闹翻,心里有气,吃顿狗肉还被人恶心,刘邦这下就撞在枪口上了。

    “你谁呀?谁是你贤弟?一来就把我的狗肉弄的都是口水,你找打是吧?”

    说话间,易小川一把抓起刘邦的衣服,刘邦当即用手去拉,发现居然拉不动,知道是踢上了铁板,笑呵呵道:“兄弟好生手,刚才是我刘邦的不是,这顿就当我请了!”

    刘邦能屈能伸,知道动手可能打不过,果断认怂。

    “刘邦?你是刘邦?”

    一听对方的名字,原本还有些火气的易小川,面色顿时缓和下来。

    见易小川的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脸上甚至露出有些讨好的笑容,刘邦眼珠子一转,甩了甩头上的小辫子,颇有些高傲的说道:“不错,本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刘邦是也。”

    “汉高祖刘邦!那个刘大哥,我们坐下说话,刚才小弟多有冒犯,还请见谅。”

    一听对方是刘邦,易小川秒变舔狗,十分卑微的给刘邦整理衣服,然后客客气气的招呼对方入座。

    汉高祖是什么东西?

    “这位兄弟,你认识我?”

    虽然刘邦刚才叫易小川贤弟,是他压根就不认识对方。

    见易小川如此谦卑热情的样子,刘邦心里都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他在沛县虽然有点混名,但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对自己殷勤的人。

    感觉对方就好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狗耶!

    易小川可不知道自己在刘邦心目中的形象,心里想的是怎么抱上刘邦的大腿,笑呵呵道:“我叫易小川,以前确实不认识刘兄,不过对刘兄的大名却是如雷贯耳,早就想结识刘兄了!”

    把刘邦拉入座后,易小川对樊哙喊道:“掌柜的,再上一碗狗肉和一壶美酒。”

    自从知道自己穿越到了秦朝,一小串最想抱的大腿的就是刘邦,没想到居然会在这个狗肉店店碰见,自然要好好巴结一番。

    樊哙看易小川的模样,暗自摇头,心道:“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之前樊哙也不是没有看过刘邦忽悠别人,但像易小川这样宛如哈巴狗似的舔狗,还真是头回见。

    不过做生意嘛,有钱赚就行。

    “刘三爷,人三流,骗了吃的骗喝的,沛县百姓一千户,上当人家九百九……”

    路边的小孩见刘邦又一次骗吃成功,在旁边唱起了歌谣。

    可见骗吃骗喝这种事情,刘邦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去去去。”

    刘邦挥手赶人。

    易小川也不生气,一脸赔笑的样子。

    让刘邦觉得对方指定有毛病,不然就是犯贱。

    很快,樊哙就端上了一碗香喷喷的狗肉和一坛酒。

    酒肉上桌,易小川对刘邦豪气道:“刘大哥,今天我请客,你尽管享用,咱们不醉不归。”

    “易兄弟,够意思,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刘邦不务正业,每日游手好闲,就是一个地痞流氓,平日里饱一顿饿一顿,几天不见荤腥也是常事。

    有时候刘邦会骗吃骗喝,但也不是每一次都别人都会买账,要不是刘邦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早就被人打残了。

    见易小川人人傻钱多,刘邦也顺着杆子往上爬,还是和易小川称兄道弟起来。

    几杯黄酒下肚,刘邦整个人都飘了,又开始满嘴跑火车。

    “别人都说我刘邦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可是根本没人懂,我有远大的志向,只有易兄弟慧眼识人。”

    “哈哈,刘兄是干大事的人,那些凡夫俗子鼠目寸光,怎么能了解刘兄的远大志向,看好你,将来一定飞黄腾达。”

    “说得好,还是你懂我,干!”

    “干!”

    易小川殷勤的给刘邦敬酒。

    一旁的樊哙则用看弱智的眼神看着易小川和刘邦。

    认为是疯人说疯话。

    刘邦有远大的志向,也有能力,可他本身的毛病很多,能够成为汉高祖,其实有很多运气成分。

    稍有差池,刘邦的命运就好截然不同。

    易小川认为,历史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才会一个劲的舔刘邦。

    但刘邦根本没把易小川当回事。

    就说刘邦得势之后,转头就杀有功之臣,就可以看出刘邦的为人。

    那些跟着刘邦出生入死的人,刘邦都会杀。

    易小川想靠舔刘邦,获得未来荣华富贵,一开始就答错了算盘。

    酒足饭饱之后,易小川开始了第二步,试探性的问道:刘兄,你我一见如故,志趣相投,不如我们结拜成兄弟如何?”

    “那感情好啊。”

    刘邦现在郁郁不得志,易小川却是年少多金,在刘邦看来跟对方结拜有益无害,反正他又不吃亏。

    然后各怀鬼胎的,两人就在狗肉馆里结拜。

    你一口大哥,我一口贤弟的叫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感情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