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玄幻小说 > 穿越:我寻思这机缘也没人要啊 >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石肤蜥蜴
    林琅与雪鸦背着行囊,两人漫步于山间。

    长达三年的旅程,如果什么东西都不带,未免显得过于奇怪。

    为此,尽管林琅拥有黄金帝都以存储物品,他还是备了一个轻便的行囊随身带着。

    相比之下,雪鸦的行囊要沉重得多,但她一脸轻松的样子,林琅也不想自作多情地去帮把手。

    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气氛融洽。

    之前与柳漪月四人组初次相遇时,四人之中最令林琅感到亲切的便是雪鸦。

    不是说她那时候舔过林琅的手背,使她变得亲切。

    这几天林琅与雪鸦之间频繁交流,让两人由衷觉得相识恨晚。

    这应该就是力量型元者的惺惺相惜,时刻“欧啦欧啦”打拳的人是会相互吸引的。

    “等会是要去乘坐空艇吗?”

    林琅问道。

    雪鸦摇了摇头,神秘兮兮地回道:“乘坐不了空艇,漠神宫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林琅受不了别人卖关子,打断道:“那是在哪呢?”

    之前可没听说过漠神宫在峭云宗附近啊。

    林琅可是在这片地区生长了十六年,所以他很确信这片地区只有峭云宗一个大宗门。

    雪鸦目光悠悠,玄之又玄道:“蛮山黑水,百城归辽,峭壁云外,举头三尺有神明。”

    举头三尺有神明?

    林琅抬头看了看,三尺处啥也没有。

    雪鸦见状,觉得自己差不多该打住了,这关子再卖估计也没意思了。

    “安啦,总之我们先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要离外界远远的。”

    这也是不能乘坐空艇的原因,毕竟空艇不会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降落,只会在大城之间反复来回。

    不过“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还要“离外界远远的”,这显然是要往大漠深处走啊。

    林琅说出自己的看法,雪鸦认真地点了点头。

    行吧,大漠也算林琅半个老家了,在西辽干什么事确实都得往大漠里钻,尽管大漠内部危机四伏。

    后面的路程依旧由雪鸦带路,离开云外镇后,雪鸦加快脚步,她身为元师本身可以日行千里。

    林琅也毫不逊色,他轻松跟上,尽管他也知道雪鸦并不是全速行进。

    抵达沙漠边陲后,按照常识应该在驿站等待路过的商队,让熟悉大漠的商队捎带自己进入大漠。

    顺带一提,只身进入大漠并非禁止之事,只是存在风险。

    大漠外围游弋的元兽不足为惧,就怕迷失了方向,越走反而越往大漠深处靠去。

    但雪鸦绕开了驿站,她越过最后的防沙林,前方黄沙漫天,唯有海市蜃楼。

    林琅肯定不会质疑雪鸦的选择,她能从漠神宫出来然后安稳抵达峭云宗,证明她的路线完全可行。

    林琅现在只管跟着,时不时留意四周便可。

    突然,雪鸦示意林琅停下。

    只见她压低身子,缓缓靠近前方的沙丘。

    林琅见状,同样压低身子,随后靠了过去。

    沙丘另一边,一头巨大的石肤蜥蜴正在大快朵颐。

    玄阶上级元兽石肤蜥蜴,勉强也能算亚龙种,是相当好斗且凶残的肉食元兽。

    看见它那层石质的肌肤了吗?那就是它的甲胄,十分坚硬,以至于人阶法器完全打不穿它的皮肤。

    相对应的,玄阶下品功法对它而言也是刮痧,起码得中品以上的功法才能让它忌惮。

    并且这玩意还很会跑,会钻沙逃走,甚至还能扬你一脸沙。

    不过哪怕是石肤蜥蜴出现在两人的必经之路也只有死路一条。

    雪鸦摩拳擦掌,只需要一瞬间她就能宰了那头蜥蜴,将它的石肤完全击碎。

    然而就在此时,林琅手持狩龙之魂,以元力为箭,引弦蓄力瞄准目标。

    箭矢飞射之声宛如暴雷呼啸,并且威力并非洞穿而是爆炸,轰鸣声滚滚。

    这一箭直接将石肤蜥蜴全身粉碎,化为七零八落的碎块。

    林琅同时也在测试有关狩龙之魂的一些数据。

    如此看来,该弓威力巨大,并且是以元力为箭矢,元力充裕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同时搭上三支箭矢。

    但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蓄力,并且准头很难把握。

    别看林琅把蜥蜴炸碎了,其实压根没击中,箭矢是在蜥蜴一旁的沙地上爆炸的。

    如果不是爆炸,这一箭已经射歪了。

    爆炸波及到了石肤蜥蜴,不过仅仅靠余波都能将石肤蜥蜴炸个粉碎,这更加佐证了狩龙之魂的威力恐怖。

    虽然林琅觉得狩龙之魂的准头很奇怪,但目前他还是归咎于自己弓术不佳。

    顺带一提,石肤蜥蜴是亚龙种,这好像触发了狩龙之魂的惩戒特性。

    如果考虑到这一层因素,狩龙之魂的正常威力还得进一步测试。

    “如何?”

    林琅觉得这波应该给自己装到了。

    发把弓,一箭秒了,有什么好说的。

    “你这弓是从哪掏出来的?”

    然而雪鸦化身华生发现了盲点。

    狩龙之魂这种大弓不可能塞到行囊里,背着还嫌沉呢。

    林琅在思考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是从屁股里掏出来的吧。

    这确实是有说法,举个例子,某位经常三米高度摔死的狩魔人。

    那林琅屁股里的存货可太多了,这会儿掏个弓,过会儿掏把剑。

    当然不可能是从屁股里掏的,是林琅运用空间门户从黄金帝都内取出来的。

    为了省事,林琅把云剑獠蛟龙与狩龙大弓都放入黄金帝都内了。

    在他往复的训练下,目前他的空间术法已经很娴熟了。

    金光一闪,他能瞬间掏出东西,神不知鬼不觉。

    如果这套空间术法用得出神入化,以后林琅手速拉满直接化身武器大师。

    至于雪鸦的疑问,林琅先是沉默了一会儿。

    “等会——前面似乎还有东西。”

    林琅开始转移话题。

    不过前面真有东西,血淋淋的。

    二人走进一看,石肤蜥蜴之前大快朵颐的是一匹骆驼,而不远处有一条断手。

    断手血淋淋的,血液甚至还没干涸,手臂有被啃食的痕迹,地上则有一条血迹。

    看来是一个骑骆驼的人被石肤蜥蜴所袭击,人断了条手臂逃走了,显然已经受了重伤。

    这个出血量估计必死无疑了,林琅看着这条血迹陷入了思考。

    “姑且看看吧。”

    雪鸦提议道。

    “想必走不了多远。”

    林琅回道。

    不过这种情况下,就算那人还有一口气,林琅也只能爱莫能助。

    顶多帮他早点结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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