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科幻小说 > 别总给我地狱难度 > 正文 第51章 任务完成
    书房里丁力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这是他执行任务前的习惯,大傻则爱不释手的擦拭着自己的手里头的家伙。

    这是他第一次摸枪,比起枪他更习惯于自己别在腰后用衣服盖住的杀猪刀。

    下人敲了敲书房的门,不用说就知道是告诉他们,小刘已经来了,他开来的汽车停在了院里。

    丁力走在前面走了出来,大傻紧跟在后面。

    丁力上车坐进副驾驶,他只哼了一声表示打招呼,脸上显出生气的样子。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好像是心中有数,觉得小刘来迟了,想证实一下。

    “我们准备跟他们动手了,现在在集结人马,二少爷要我来准备据点,你觉得是城寨好还是新界那边更合适?”

    话音刚落如丁力所料,小刘眼睛表现出了如饥似渴的兴趣。

    小刘已经上钩了,因为他这会儿想的是这个情报对他未来的主子多么有价值,却忘记了他本人是否已经陷于危险之中。

    后座的大傻表演的也不错,开始他瞧着窗外,显得无所事事、懒洋洋的样子,听到这个消息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还是有板有眼直直的坐了起来。

    小人物作为跟班根本不会提前知道这么大的消息,突然得知证明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

    丁力对自己决定的人选很满意,对大傻的欣赏也提高了两分。

    小刘耸耸肩,掩盖住眼里的贪婪一本正经的说

    “我得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

    “一面想,一面好好开车,就朝着你想到的目的地开。”

    这样的根据地最大的一个因素就是偏僻,保密性要强。

    所以不管小刘开到哪里,哪里有都是一块不错的风水宝地。

    小刘是个老练的司机,港综市车子也不怎么多,只要注意好行人驾驶也没多少的难度。

    根据路上越来越少的行人,丁力已经可以判断,小刘这是打算去新界。

    依山伴水,路边草长的也很高,不远处的水田证明这是有人居住的,是个好地方。

    “停停,我要小便!”

    小刘把汽车一偏,松软的土路上,一路颠簸有尿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丁力下了汽车,向着草丛走了几步,真的解了个小手。

    当他回头打开车门要上车的时候,他迅速地向四周的前前后后打量了一下。

    透过车窗,丁力给了大傻一个肯定的眼神。

    意思就是动手!

    大傻明白了丁力的意思,不过出乎丁力意料之外的是那一声枪响并没有响起。

    大傻没有从怀里掏出枪,而是从后腰上掏出了杀猪刀,一道血柱从小刘的脖子上直接飞溅了出来,整个前车窗玻璃上全是鲜血。

    小刘的求救声更像是激素刺激着大傻的大脑,他手上的力气用的更大了,一个圆滚滚的脑袋从小刘的脖子上掉落了下来。

    大傻不慌不忙后座走了了出来,他的刀还拿在手里,上面还滴落着鲜血。

    “你怎么没用枪?”

    丁力对于大傻的擅作主张有些生气,这是意外,虽然无伤大雅但是任务就是任务怕的就是意外。

    大傻用他那满是鲜血的手不好意思的摸摸了额头,小刘的鲜血顿时弄得他满脸都是,配合着他那原本就很凶恶的五官,此时的大傻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饿鬼很是吓人。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支支吾吾的说:“我不会!”

    好家伙,千算万算这一点丁力竟然忘了!

    幸好没有出太大的闪失,不然没有考虑“枪手”竟然不会用枪,这场清除二五仔的计划十有八九会失败。

    还好大傻完成了任务,现在也不是复盘总结问题的时候,虽然这里偏僻但大白天的也不是久留的地方。

    丁力的疏忽也给他们带来了麻烦,在大傻整理完自己的仪容,将沾有鲜血的衣服埋掉,一个小小的困难摆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台汽车在大傻血腥的手段下,肯定是整理不干净了,这也就意味着这荒郊野外的他俩得走路回去。

    我是谁?

    我在哪?

    我怎么回家?

    不得不说对于丁力这是一个比干掉小刘更加棘手的问题。

    他丁力知道新界,也知道新界偏僻,适合办事,但他丁力也没来过,他不认识路!

    “你知道回去吗?”

    “…………”

    两个大男人在松软的土路上大眼瞪小眼,没办法朝着原路慢慢的走。

    一个面色凶狠的大汉光着膀子边上一个穿着黑的发亮的皮鞋西装革履的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一堆奇怪的组合,就算是有村民,不过隔着老远看到他们本能的是有多远避多远。

    他们想问路,也一直找不人。

    好在地球是圆的,朝着一个方向走总能找到目的地。

    再加上驼背仔的魅力,虽然没搭上车但他们还是问到了路。

    他们到这里解决小刘,是正午太阳挂的老高,回到陆公馆的时候都明月星稀了。

    “今天就走,到了给陆公馆打电话!没有我的吩咐不要回来知道了吗?没有钱了也给我联系!”

    男人之间的友谊往往就特别奇怪,丁力并没有怪罪大傻的擅作主张。

    反而这一路下来,跟他的感情,两个男人之间的友谊反倒还提升了不少。

    虽然于公丁力已经嘱咐过了大傻,不过为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还是不忘嘱咐一次,并给大傻再留一条退路。

    “放心力哥!我这就回去带老婆出发!你给的钱够多了,别担心要真没钱我会联系你的。”

    大傻也没矫情,他并没有拒绝丁力给他的退路,大大方方的接受男人之间的友谊,兄弟之间不讲究这么多。

    话不多说,一个简单的握手再加上一个简单的拥抱,既是认可也是告别。

    差点忘了,至于那把枪丁力并没有收回,算是丁力送给大傻的礼物。

    ……………

    在陆云生遭枪击的前一天晚上,他的那个最坚定、最忠诚、最令人惧怕的门人准备同敌人见面。

    火云邪神在几个月之前已经同范庭孙等捞家们的势力接触上了。

    他采取的办法是,经常到李财法控制的丽池花园夜总会去鬼混,同里面的一个舞女勾搭得很紧。

    通过名义上的同门李财法,他也在偶然的机会下遇到了其他的捞家们。

    不过火云邪神并没有与四大家族的有过联系,他根本就没考虑到这一点。

    在他与各个夜场舞女滚床单的时候,他埋怨他在陆家中是受贬的,还说他没有受到应有的赏识。

    在他没想到是王二收购整个铜锣湾不久,同样混迹夜场的力家家主的哥哥就来找他联系了。

    对于这个奇怪的邀请,让火云邪神暗地里推测这个力家是不是就是那些捞家背后的大水喉,所以他同意了下来。

    他是力家长子,表面上他是一个工程师是大学校董但同样他也经营着家族的夜总会生意。

    实际上他经营的著名的夜总会虽然比不上丽池花园,但是由于是一班善于拉客的舞女所组成加上他刚用大学校董身份,他的夜总会也就成了全市舞女的进修学校。

    在夜总会的生意一直高不成低不就,他自己本人也看准了一个新兴的产业那就是电视台。

    他要把的经营秘诀换一个全新的天地里实行,他要在电视娱乐领域开疆扩土做正真的老大。

    第一次会谈是光明磊落的,力铭泽主动请他在自己的产业中做一个执法者,处理那些破坏生意的客人与不守规矩的舞女。

    这种调情进行了差不多一个月,火云邪神扮演的是一个给年轻漂亮的姑娘迷住了的男子。

    力铭泽扮演的是一个拼命想把竞争对手的得力人员争取过来的商人。

    耐心是一个杀手以及一个合格商人都不可或缺的因素。

    不过因为失去的代价不同,前者比后者的耐心会更好。

    在一次交谈中,力铭泽装做动心了说:

    “我想你知道我绝对不愿意反对陆先生本人,陆先生是我所敬重的人,我同样理解在陆家务中,他一定要把他的几个儿子安排在我的前面。”

    这突然的一句话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有的没的,好像是他看透了一切又好像是他一个人在自言自语的疯言疯语。

    不过火云邪神并没有着急,也没有回复他的话,他贯彻少说多做原则,不说就不会出错,他等着力铭泽接下来的发言。

    力铭泽算是力家掌权人之一,不过可笑的是在那一场夺权战中他并没有赢过他的弟弟,作为长子竟然没有家族族长。

    但这并不妨碍他的自命清高,以他资历他同样也有资格看不起任何人。

    在以往的交谈中他对老派人物——都有一种掩饰不住的蔑视不过,这次他表现得有点过分虔恭。

    “我弟弟不会希望你去做不利于陆家家的任何事情,大家彼此好好相处像往常一样,就这样吧要是你想找个新工作,我来安排,我们需要像你这样的人,这是困难的事业,同时你是否已下了决心?”

    火云邪神耸耸肩,奇怪的会谈让他根本就不敢轻举妄动。

    “我现在的工作还不错。”

    此后他们也就不再正面谈这个问题了。

    火云邪神原本的意图是想让力家相信:梁小龙知道有大钱可赚的艺术品生意,他想作为“雇佣游勇”单独参加一份。

    用这个方式,他或许可以听到一些力家的计划。

    另外,他可以了解对方是否打算戳一戳陆先生的痛处以及是否对陆先生有什么别的阴谋。

    过了两个月没见发生什么事情,火云邪神就向老头子汇报说,看来力家是甘心铜锣湾的失败了,而且貌似跟艺术品没关系。

    陆云生叫他继续试探,但不要专门去催促,陆云生是知道力家的发家史的,早说力家断掉了艺术品生意陆云生是打死都不信的。

    在陆云生遭枪击的前一天夜晚,火云邪神刚来到夜总会,力铭泽差不多是同时来到他的桌子跟前,也坐了下来。

    “我有一个朋友想跟你谈谈。”

    “带他来,你的任何朋友,我都愿意跟他谈谈。”

    “一不能在这儿谈,他想在秘密地方同你面谈。”

    “他究竟是谁?”

    “反正是我的一个朋友,他想向你提出一个方案。你今夜晚些时候可以同他见面吗?”

    “当然可以,什么时间?什么地方?”

    力铭泽压低声音说:

    “夜总会是天亮前四点钟关门,干吗不趁服务员打扫完卫生的机会就在这儿会面呢?”

    看样子力铭泽是调查过他的生活习惯:

    他通常是下午三、四点钟起床,吃早点,然后同老朋友玩赌博,或者玩女人,聊天消遣。

    有时候,他就教练拳,然后到夜总会喝几杯。

    天亮前他是从来不睡觉的,因此,提出天亮前四点钟会面并不奇怪。

    “行,行,四点钟我再来!”

    这只狡狯的狐狸快要露出毛茸茸的尾巴了,如果今夜就把话说定了,整个问题也许就可以作个结束,作为圣诞节礼物送给老头子,因此火云邪神很爽快的答应了力铭泽的请求。

    离开夜总会,他叫了一黄包车车回到他在九龙城寨的房间。

    他很喜欢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别人眼里头的肮脏混乱在他眼里头就是满满的亲切与安全感。

    火云邪神在自己的房间里打开床底下的箱子,取出防弹衣。

    那玩艺儿很重,他脱下外面的衣服,防弹衣套在背心上,然后再穿上一套黑色的长衫。

    他以前从不用这玩意,可是他现在已经老了都70多岁的人了,年轻时候的他就算是你对他面对面开枪他都能通过你手指的肌肉提前做好准备预判,从而躲避子弹,但是现在不服老不行。

    他蓦地想到给陆公馆的老头子打个电话,想把事态的发展告诉他。

    但是他知道老头子绝不在电话上说话,对任何人也不,而且这个任务是私下交给他的,不要任何人知道,甚至也不让夏师爷和他的儿子们知道。

    为了小心谨慎他同样从床底拿出了一把手枪,他不经常带着枪但他有持枪证。

    如果把世界上任何地方、任何时代所发的持枪证加以比较,他的那个持枪证也许是最值钱的了,总共花了陆先生一万美刀。

    假使他遭到警察搜身,搜出枪来,凭那个持枪证也可以免于坐牢。

    当然陆云生主要的是避免麻烦,陆云生怕他一言不合就干掉那些不长眼的警察。

    他可是火云邪神……一个有理智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