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玄幻小说 > 维鲁特大陆:吟圣花 > 正文 大陆南方的地理环境(非正文)
    法尔发王国有两种升官渠道,一种针对于贵族,一种针对于公民。贵族可以担任公民官职,公民不可以担任贵族官职。自由人和奴隶是没有参政权的(不过由于法尔发公民和自由人的待遇相差不大,且公民数量过少,所以也可能会出现一些自由人官员。)

    贵族主要官制系统:

    一: 领主扈从(或领主仆从)。

    在领主手下,战时跟随领主征战,和平时期白吃白喝。年龄为八岁至三十岁。非世袭官职。

    二: 扈从团长。

    同在领主手下,指挥扈从行动,可设一个或多个。终身制,非世袭官职。

    三:千夫长

    一般由表现突出的扈从团长担任,领导五百至一万之间的士兵行动。在领主和王室手下做事。非世袭官职,五年一换。

    四:万夫长

    特殊官职,在有重大战役时指挥万人以上的军队。因为在和平时期该官职不存在,所以不存在世袭的概念。

    五:将军

    特殊官职,重大战役时作为指挥官,通常由领主或者高级官员担任。无世袭概念。

    六:副相国

    高级官职,共两位(可能有空位的情况)。大多由德高望重的贵族族长担任,处理国内的大小事件。可世袭。

    七:相国

    高级官职,主要是名誉职位,世袭。一般来说,该职位都会被一个家族垄断,除非它绝嗣。

    八:王室近卫

    一般由米坦尼家族的边缘成员担任,负责保证哈迪尔的安全。可世袭,如果在上一位近卫死时其子未成年,则取消他的继承权。

    九:王室近卫大队长

    职责同上,无年龄限制,世袭。

    十:大统领

    管理法尔发常备军的疏通,但本人无权直接率领兵力(不包括自己的扈从),由五人同时担任,可世袭。

    十一:大祭司(或僧侣和造桥者)

    主持祭祀事务,终身制,世袭。

    十二:僧侣仆从

    协助大祭司完成祭祀仪式,十年一换,可世袭。

    十三:总督

    每座城池一位。管理城内的大小事务,常常被该地的领主兼任。终身制,可世袭。法尔发城不设总督,由哈迪尔本人管理。

    十四:贵族营造官

    每座城池两位,任期一年。负责公共的建筑维护及协助其他贵族官员处理事务。不可世袭。

    十五:大财务官

    共一位,终身制,往往由相国兼任。管理国内的税收指标和其他事务。在经济方面享有最高决策权。世袭。

    十六:禁卫军大队长

    每座城池一位,职责参考王室近卫大队长,但地位要低很多,负责本部地区的治安,在战时也可作为正规军出征。

    十七:传令官

    每位领主一到三位。在有重要情报时负责传输消息。任期六个月,不可世袭。

    十八:王室总管

    共一位,管理宫中的大小事务,如食物和日用品等。终身制,可世袭。

    公民主要官职系统:

    一:百夫长

    公民可担任的最高军事职位,管理四十至八百人间的士兵。一年一换,非世袭官职。

    二:侍从(或仆人)

    打理贵族的日常起居,薪水,个人地位,任职年限及可否世袭等都不固定。工资由领主分发。

    三:侍臣

    负责管理侍从,其他同上。工资由领主分发。

    四:家臣

    为领主出谋划策,打理领主的一些琐事。只有伯爵以上贵族可以拥有家臣。一般是终身制,无世袭。工资由领主分发。

    五:保民护民官

    为自由人和公民谋取利益,在政治决策中享有一票否决权(但不能随便使用)。只能由公民担任。每座城池设两人,不被允许随意离开由他本人监管的城池。任期一年,不可世袭。法尔发王国建立后,取消了保民官举办公民大会的权力。总之是个比较憋屈的官职。

    六:军事保民护民官

    名誉官职,每个城池六人。曾经他们享有指挥官的权利,但是现在仅作为养老用官职。十年一换,不可世袭。

    七:财政官(或财政大臣)

    共二十人,任期一年。掌管国家的财政及娱乐事务,不可世袭。在通常情况下,大多数人都将该职位作为名誉职位和跳板来看待,因为家臣和领主本人享有绝大多数财产的支配权。不可世袭。

    八:执政官

    每座城池两人,任期一年。率领本城守军,管理本城的经济走向。在领主不在时享有政治决策权,由二十五岁以上的人担任。当公民做到执政官时,便有从公民晋升到小贵族的可能性。不可世袭。

    九:监察官

    共一人,负责人口和土地清查。从执政官和裁判官中选拔产生,任期五年。如果公民能做到监察官,在他任期结束后便会被尊为贵族并被授予贵族特有的官职。不可世袭。

    十:裁判官

    共一人,任期一年。在大法官审理过犯人之后,负责对其进行判决。在新的哈迪尔继位时,由他来钦定其正统性。不可世袭。

    十一:司法官

    共十人,任期一年,职务参考裁判官,但没有最终决策权。也有钦定国王正统性的权力。不可世袭。

    十二:市政官

    每座城池一人,由财政官选拔产生,任期一年。管理该城市的治安。公民成为市政官后也有可能晋升为贵族。

    十三:行政官

    共两人,任期一年。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但是在法尔发王国建立后,它的大部分权力被取消。不可世袭。

    十四:公民营造官

    共两人,任期一年。具体事务参考上面的贵族营造官。但他们更多的为保民官和公民官员做事,且不能世袭。

    十五:高级营造官

    共两人,任期三年。负责协调公民营造官的工作安排,从公民营造官中选出。不可世袭。

    十六:督察使

    特殊官职,由哈迪尔指定前去某城池进行监察事务并回禀给哈迪尔。

    十七:独裁者

    特殊官职,当王室绝嗣或出现重大事件时,可能会选择一位德高望重的官员作为独裁者来主持局面并恢复法尔发的正常秩序,以及指定新的统治者。因为是临时官职,自然不具有世袭的概念。

    十八:首席大臣(或首席执行官)

    共两人,即北法尔发首席大臣和南法尔发首席大臣,无任期时限。北首席大臣的权力较大,地位更高。作为哈迪尔和其他贵族的顾问,通常由年老的智者担任。不可世袭,但是首席大臣可以指定一位接班人,经检测后可以在他死后继承他的位置。

    十九:市长、镇长、及村长等。

    由公民自行选举,负责货物的运输和处理民事纠纷。任期不定,可世袭。

    二十:“忠诚者”

    在高级公民官员结束了他的从政生涯后,还没有被授予贵族身份的,会被给予一个名为“忠诚者”的称号。这些官员每年会被授予二十五个哈迪尔币,相当于是子爵的待遇,是法尔发为公民准备的退休金,但是这不可世袭,在该官员本人死后,这些福利便会被撤销。

    高级公民官员包括除了百夫长,财政官,特殊官职,和不由王室分发工资的官员(如仆人,副手等)以外的,本章中列出的所有官员。

    二十一:队长

    临时职位,在军中辅助将军、千夫长或其他军事长官做事。

    二十二:副手(或副官,副将)

    被领主任命,辅助他们做事。不被王室监管,也没有具体任期或职务。

    贵族爵位,均可世袭。只能被监察官和哈迪尔本人册封,他人不得随意册封贵族,否则以叛国罪论处。如果父子二人同时有爵位,死后按爵位高的继承。当某人死后没有继承人时,由他的兄弟和侄子们继承。女性也可以继承爵位,但一般来说,男性优先。

    一:“贵族”

    最低级别的爵位,几乎没有食邑。多数时候,仅仅是一种名誉。撒科利的叔伯吕波在参与远征前就属于该爵位。

    二:男爵

    无领地,每年十个青铜币(或者叫哈迪尔币)。

    三:子爵

    无领地。每年十五个哈迪尔币。

    四:伯爵

    至少拥有一处领地。每年三十个哈迪尔币。

    五:侯爵

    至少拥有一座城堡。每年五十个哈迪尔币。

    六:公爵

    至少拥有一座城市。每年一百个哈迪尔币。

    七:大公

    特殊爵位,行使摄政权,每年四百个哈迪尔币。

    领主:指拥有独立领地的贵族或公民,管理他自己领地内的税收,军事行动等。可以拥有独立军队,但常备军不得超过五千人。

    地理位置:

    地处维鲁特大陆南部,哈姆斯以南,新月地区以东,东部沼泽以西,南面是大海。埃里克森山的西南部。

    首都:

    法尔发历一年前在米坦尼城,法尔发一年后迁都法尔发城。

    法尔发城,在法尔发王国西北,中央大路的终点。法尔发建立的一百多年前,乌莫封锁了它的南部边境,使大陆中部和北部的商人无法到法尔发经商。

    法尔发王国分为北法尔发和南法尔发两大行政区。以临西境、布瑙多、瑞文、巴林顿四座城市为界,这四城以北为北法尔发,以南为南法尔发。

    北法尔发包括法尔发王国的大部分城市,南法尔发有流活、极南和安怡三座城市以及一些村镇。

    通常来说,由于隔得比较远,王室对南法尔发的控制比北法尔发更低,本地的行政事务基本都由领主自行裁决。

    其他数据:人口一百四十万人左右,常备军两万人左右,战时最多能召集超过十万人。

    贵族四千多人,公民六万人左右,自由人十一万人左右,奴隶一百一十一万人左右。其中有超过三十万人是债务奴隶。

    分为北法尔发和南法尔发两大行政区,以瑞文城为边界,瑞文以北为北法尔发,瑞文以南为南法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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