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穿越小说 > 末代锦衣卫指挥使 > 正文 第422章 熟番和生番
    孙临和方其义走进了城内,听了城内汉人的诉说,又见城内汉人的武器其实并不差,有强弩、长矛和锋利的长刀,有鸟铳、斑鸠铳,甚至还有几杆西洋燧发枪,还有铠甲。

    可是在武器上远远比土著人先进得多的汉人,却在一群武器简陋、身高比汉人至少矮了一个头的土著人吓得只能龟缩在城内,根本就不敢出城同土著人交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胞被人抓走,当成了肉食被吃掉。

    孙临愤怒地说道:“尔等武器精良,竟然惧怕一群又矮又小的土著蛮子!实在是怯弱!”

    “可是这些活活把人烤了吃的生番土著,实在是太可怕了。”一名汉人年轻男子浑身哆嗦,战战兢兢地说道。

    “怕他们干什么?他们也是一个肩膀扛着两颗脑袋,一刀砍上去,脑袋就掉了;一箭射上去,他们连铠甲都没有,一箭直接射死了!”孙临愤怒地吼道。

    正在说话的时候,外面又有人大喊道:“来了,土著蛮子又来了!”

    孙临带着贴身护卫们和雇佣兵来到了土城西面的城墙上,只见城下出现了大批皮肤黝黑,个子矮小,有男有女,背着背篓的土著人,嘴里哇哇乱叫着,说着汉人听不懂的语言。不过看那些土著人手中没有任何武器,看起来就不像是来抢劫的样子。

    “大家不要惊慌,”王大海喊道,“这些不是食人生番,是来做交易的熟番。”

    熟番,就是一些快要步入文明社会的当地土著人,他们不吃人肉,也不是依靠掠夺和抢劫,而是同汉人进行交易的、性情温和的一批土著人。

    这些熟番和生番大不相同,熟番和生番之间还经常爆发战争。

    汉人打开了城门,把那些前来交易的熟番土著人给放进了城内。之后双方进行了交易,是以物易物的交易,土著人用鹿肉干、鹿角、芋头、兽皮、甚至是金砂来换汉人手中的铁锅、盐巴、铁器、陶瓷或是各种金银首饰。

    孙临发现,同当地土著人贸易十分划算,一把普通的菜刀,或是一口陶罐,就能换到同等重量的金砂,一斤盐巴,可以换到十几斤的鹿肉干外加一张上好的兽皮,一袋大米,可以换到一块金子;至于金银首饰,就更值钱了,一根银钗,可以换到一大块的金子。

    土著人给的金砂或者大块金子,都是杂质比较多的,他们没有提纯的技术,就把那些简单地从河里淘来的金子直接拿过来同汉人交易了。

    事实上,汉人还是太善良了。若是西方殖民者,同土著人的贸易简直就和骗差不多了,往往是一麻袋的铁钉,就换到一麻袋的金子。几颗玻璃球,就换到了大量的金子。

    见到了土著人手中装满了金砂的麻袋,孙临心中坚信忠勇候说过的话:“大明之外到处都是金山银山,只要肯花点时间,不怕发不了财。”

    像鹿肉干、鹿角、兽皮之类的,在土著人眼里是一文不值的东西,可是孙临知道,这些东西运回大明去,那可都是好东西啊,鹿肉干可是山珍之一,鹿角可以做成鹿茸入药;兽皮,有些都是上等的狐狸皮、水獭皮之类的珍贵皮毛。

    还有虎皮、豹皮,运回大明都非常值钱。这里的虎皮明显没有大明的虎皮大,是一种体型比较小的老虎被打死了,剥下来的皮。

    如果赵鹏在的话,那他可以认得出来,这是苏门答腊虎的虎皮,苏门答腊虎生活在婆罗洲、金洲和爪哇等南洋的岛屿上,这种老虎体型很小,雄虎只有一百二十公斤,雌虎只有九十公斤,比金钱豹大不了多少。

    因为苏门答腊虎的体型比较小,一头老虎剥下的皮,刚好做一件衣服,或是一条毯子。

    当然了,孙临最感兴趣的还是黄金,毕竟方家投资了那么多银子,来南洋就是为了淘金的。于是他让一名懂得土著语的当地汉人充当翻译,询问那个土著人头领:“你们可否弄到更多的金砂?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向你们提供铁制长矛,弓弩甚至是火器。”

    那土著人头领回道:“我们也弄不到更多金子了,因为更多的金子在密林深处,那里是食人魔控制的地盘,我们的人都不敢进去。”

    “这好办,只要你们给我们带路,消灭了那些食人魔之后,他们的财产都是你们的,他们的人从此都是你们的奴隶!”孙临让翻译告诉土著人头领。

    土著人首领大喜过望:“太好了,我们自然愿意为你们效劳!”

    莫尔根是一名原满八旗军俘虏,如今成为了一名雇佣兵的小队长了。见到那些土著人手里装满了金砂的麻袋,他的眼睛都发亮了:没想到这海外孤岛上,竟然有那么多金子啊!想得到这些金子,都不需要提着脑袋去抢劫,直接拿一些不值钱的铁器、布匹、陶罐就能换到了。要是自己今后也能组建一支殖民军的话,在海外,于是野蛮的生番蛮子就杀了,于是温顺的,就同他们贸易,这样干个几年下来,今后家里的金子可是多得用不完啊。

    但是想到自己发财以后,却无法回到家中光宗耀祖,向族人们显耀,莫尔根此时心里想着的不是期盼满清灭了大明,而是大明什么时候能够击败爱新觉罗,收复燕京,甚至把东北都纳入大明的疆域之中,这样他就能回家光宗耀祖了。

    毕竟莫尔根知道,明军的火器太厉害了,尤其是忠勇候的军队,战斗力太强了,满清要灭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既然满清灭不了明,那么不如让大明灭了爱新觉罗,这样他们满洲人就能归顺大明了,只要跟着汉人能发家致富,谁愿意提着脑袋去干抢劫的事情啊?

    但是接下来,孙临宣布了一件事:“马上就要准备打仗了,敌人是当地的食人蛮子!不过请各位弟兄们放心好了,他们的武器就是摆在你们面前的这些武器,而且没有铠甲。”

    莫尔根低下头来,只见地上放着一根根长度只有三尺长的短矛,矛头是用石头打造的;还有用树枝、竹子和绳子制成的弓,兽骨制成的箭头。

    “蛮子手里就这样的武器,咱们要杀光他们,还不是轻而易举之事。”莫尔根哈哈大笑。

    “不要轻敌了,他们熟悉当地丛林,假如咱们孤军深入,脱离自己的战友远了,落入蛮子的包围圈,咱们再勇猛的战士也危险了!”孙临说道,“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军纪,不要脱离战友太远,不要离开向导独自行动。”</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