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科幻小说 > 我打造了虚构神话 > 正文 第一章老家的书店有奇怪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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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先生,很遗憾您得的是运动神经元病,也就是俗称渐冻症的疾病,这种疾病想必您也知道,痊愈的几率很小,但是还是希望您能积极配合治疗,我们会尽……”

    “大可不必,我没钱,直接选择死亡,回家躺平,比你们先死,到地府找个好位置,卷死你们!”

    在医生懵逼的注视下,温谦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出去,还贴心地关好了门,回头致以温和的微笑,丝毫没有一个将死之人的沮丧落寞。

    独自一人待在诊室的医生眨了眨眼,但也没有什么惊讶的,毕竟从业多年,更加奇怪的病人他也见过不少,将温谦的病例记录在案后,镇定地开始继续工作。

    走出医院的温谦,花了两个小时,用自己僵硬无力的身体走回了父母遗留给自己的房子。

    如今的他疾病缠身,体态苍白佝偻,全身僵硬使不上力气,像是生锈了几百年的机械。

    “渐冻症,虽然只是初期,但是完全没有痊愈的可能性,已经没有治疗的必要了。”

    他心中默默想到,内心的压抑与悲伤,完全不像表面上的那样平和。

    如果能好好活着,又谁愿意去死呢?

    他其实是一个穿越者,不过他所谓的穿越,却没有为他带来什么,因为两个世界并无太大区别。

    唯一不同的是,在这个蓝星的华夏,小说文化并不盛行,反而是掀起了全民练武的热潮。

    一些古老的功夫都成了人人练习的消遣娱乐方式,几乎是个人都会一招半式。

    成功实现了前世蓝星,老外以为的华夏人都会功夫的传言,就连温谦自己也练的不错。

    他原本想要写小说,妄想着当一个文抄公,开创新的时代热潮,可是当他真正实践后才发现,那不过是年轻人的幻想罢了。

    整个世界都练武,你写小说根本没人看,即便你的创意再有趣,人们不感兴趣也是白搭。

    最终温谦又变成了打工人,唯一不同的是这一世他好好学习,可惜因为一些原因高中退学。

    好在有着前世的经验,年仅二十二岁,就成功当上了一家上市公司的销售总监。

    而他这一世的父母同样不是什么有钱人,两年前因车祸去世,给他留下了几十万的存款,县城的一套房子,以及老家的破旧书店。

    在这个世界看小说的人毕竟在少数,他们家的书店生意不好,更像是为了方便自己看书才建造的,因此自从父母去世后,他就很少回去了。

    三个月前,他突然心血来潮想重建书屋,在休假之时都回老家休息,相比于城市的喧哗,还是老家的安静更适合阅读。

    因为找到是熟人,所以他只负责打钱,全权将书店交个那个朋友重修,更确切地说是重建。

    听他那个朋友说,书店已经破旧不堪,两年多没人打理缺少人气,墙壁都开裂了,里面的不少藏书更是被老鼠啃食,只能拆掉重建。

    原本的心血来潮,现在却变成了预知了未来的谋划,他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他快死了,不想呆在县城里独自一人,想在老家温镇,安度生命的最后时光。

    干脆花了两天时间,处理掉各种事情,又把县城的房子低价卖了,赚了几十万。

    加上他自己的存款,大概一百万五十万出个头,能让他潇洒过个一两年。

    安顿好一切后,他便开车回到了老家,温谦的老家距离县城并不远,大概有十几公里的距离。

    望着路上的景色,他不由得感慨时间带给环境的变化。

    依稀记得小时候的镇子还很破旧,现在却脱胎换骨焕然一新,甚至有了一丝小花园的味道。

    忽然温谦仿佛是发现了什么东西,黑白分明的眼眸中浮现出一丝疑惑,心中暗道:“温镇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华丽的超前风格建筑?而且这么多施工队是怎么回事?”

    一路上,他已经看到了三四个大型施工队,还有一栋已经建设好的超前风格的别墅,周边则是很多还在建设中的框架,肯定也是同样的风格,这是要建造出一个超前风格的建筑群出来。

    这样的建筑群一般都是在大都市中才会建造的,是有钱人为了挣另一群有钱人的钱,顺便打响自己的名望才建造出来的。

    “难道温镇还走出过什么大人物,也怀念家乡心血来潮想要建设老家?”

    温谦被自己的念头笑到了,温镇这个小镇子是真的平凡,没有任何出彩之处。

    人们的资产只能满足平常的花销,根本买不起这样的建筑,根本不可能凭借这些建筑,挣到镇子人手中的钱。

    况且这些事情与快要死的他没什么关系,何必深究徒增烦恼呢?

    没过多久,他便来到了自己的书店,看着自己选择的复古风格书店,又联想到路上看到温镇边缘的超前风格建筑。

    他心中感叹:“别人超前我倒退,这种对比的感觉有些奇怪啊。”

    也没多想,他走进书店内,目光扫视书店的全貌。

    空间不大,却被整理的整整齐齐,书架上的书分类明了,书架摆放的也是井然有序,颇具情调的暗黄色灯光,为书店内渲染上一层温暖的黄色光晕,给人一种一看便身心愉悦,很有书香味道的感觉。

    唯一不好的是采光问题很大,兴许是窗户的问题,如果不开灯,整间书店都会十分阴翳。

    只有正对着门的柜台,会有几束明亮的光一同笼罩,面色苍白的温谦站在那里,透露着一丝莫可言述的神秘。

    柜台后面的旋转式楼梯通往二楼,那里就没有书了,是温谦为自己准备的卧室,同样阴暗,白天睡觉都不会感受到刺眼。

    他坐在床上,看着摆放在桌子上的旧纸箱,眼中闪过一丝追忆。

    这里面放的可都是他满满的回忆,是他童年的珍宝,有着各种老旧的玩具,小说本,作文书,如今再看也是感受到一股温馨涌上心头。

    “得好好谢谢他帮我整理了。”温谦低语了一声,终于是有了一丝开心的情绪。

    他翻动着箱子里的东西,回忆着曾经的时光,很快时间便从中午来到了黄昏,箱子也在此时被掏空了,只剩下最下面的一本书。

    那本书的封面不知用什么皮制作的,十几年了都没有任何破损,就连上面的金色书名都没有任何褪色,甚至没有一丝灰尘。

    “虚构神话?我怎么不记得买过这本小说?”

    温谦眉头一皱,伸手打开封面,想要看看其中的内容,可是却发现书封下的书页是空白的,一个文字也没有,正当他疑惑之时。

    突然!

    书页上绽放出一道耀眼的白光,温谦的身上出现一道透明的身影,是他的灵魂被吸了出来,吸入了那纯白的书页之中。

    ……

    ……

    各种信息浮现在温谦的脑海,他睁开自己的眼睛,只感觉红光刺目,想要伸手去遮,却无论如何也碰不到自己的眼睛。

    好在很快他的眼睛便适应了周围刺眼的光芒,能够看清周围的景象。

    “这里是哪?为什么我能360°无死角地看事物?”

    奇特的全景视觉让温谦好奇了好一阵,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被周围奇特的景象抹灭了。

    他此刻所处的位置是一片空地,或者说以他为中心,周围五米以内都是空地。

    空地四周围绕着他插着九根火把,那些刺目的红光正是火把发出的光亮。

    空地四周则是茂盛葱翠的原始森林,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宛若一片绿色的海洋,根本望不到尽头。

    而温谦则变成了一颗柳树,在原始森林中的柳树,枯黑的树干只有五六米高,没有巨大的树冠,像是被雷霆劈过一样。

    不过这颗被雷霆击打过的柳树并没有死去,反而焕发出新的生机,枯黑的树干顶端,九根翠绿的柳条在月光与火光的照耀下随风摆动。

    加上四周高达几十米的原始树木,都仿佛有了自我意识般地远离柳树,也不将冠延伸到到柳树的区域,不与它争抢阳光。

    反而为柳树增添了一股神圣的感觉,只可远观敬仰,不可近身亵渎。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视角里的状态栏就是我的金手指吧?”

    “虽然尼采这句话非常富有哲理,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怪怪的?算了,大概是让我吸收营养的意思。”

    温谦有些生疏地控制自己的树木身体,去吸收着土地中和月光中的养分,状态栏下边也随之出现新的东西:

    这种营养从身体各处进入的感觉让温谦很是陶醉,明显感觉到了自身作为柳树的感觉上,有着一丝沁入心脾的舒适感。

    这种感觉是作为人时他从未体验过的,他现在多想高喊一声我不做人了!

    只可惜柳树没有嘴,温谦继续吸收着周遭的营养,实时播报的状态栏,也每分钟便反馈生命力增加的信息。

    每一次都是0.04,直到周遭的九根火把熄灭,直接变成了0.02。

    他不由得惊讶,这火把燃烧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自己吸收掉它燃烧释放的气体,会一下子增加0.02的生命力。

    可不等温谦深入思考,一件更加危急的事情已经悄然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