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书斋 > 都市小说 > 阿祖快收手吧 > 正文 第三十九章: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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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是宛如初见,我一定手捧鲜花带你回家。

    你若是不仁不义,老子必定先下手为强。

    李辉起初是假装害怕然后猛的一个暴起向媚姨扑了过去。

    你没看错李辉手里锋利的手术刀并没有对向花佛,而是对准了看起来更加好搞定的媚姨。

    伤人十指不如断人一指,两个扑街跟其中强的五五开不如先拿个人头再说。

    李辉的计划很成功。

    媚姨也想不到李辉竟然向她扑来,毕竟表现出不怀好意的是花佛,准备动手的也是花佛,她就在一旁看戏,谁赢了她就跟谁混。

    结果老大跟老二打架,老二直接放下老大直接扬言弄死老三,这换谁,谁能想得到。

    一时间,媚姨竟呆呆的愣在了那里,看着李辉手上的寒光,忘记了躲避。

    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花佛还是反应了过来,一个冲刺垫步扭腰转胯对准李辉的腰就是一个飞踹。

    “扑街!敢在我花佛面前耍大刀也不去砵兰街去打听打听我盛乐家在称为花佛以前绰号是什么?”

    花佛原名盛乐家,五五年出生,现联合砵兰街话事人,砵兰街是烟火风月地,更是古惑仔的梦想起源之地,到砵兰街闯一闯一下就会混出名头。

    所以别看联合是大帮会,花佛又是话事人,但像他这种话事人整条砵兰街没有百八十个但绝对过了十指之数。

    当然,能在这样一个卧虎藏龙,丢快砖都能砸到一个大哥的砵兰街混出个名头扎职话事,就没有谁会是简单的。

    心思细腻训马有术是基础,能打能杀,有脑子更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李辉还是大意了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正眼瞧上一眼花佛,在他眼里头古惑仔就是弟弟。

    像花佛这种训马出名的古惑仔更是弟中弟。

    同样他还是高估了彼此之间的战斗力,虽然两个人都用肾过度,但就算花佛让他一直手都能吊着打他。

    眼看刀锋就要划破媚姨的脖子,一个踉跄李辉重重的摔倒在地上,看着掉落的手术刀,一直从容淡定的李辉再也蹦不住了,他惊恐的大叫起来。

    “啊——”

    看着李辉绝望的样子,花佛兴奋的舔了舔舌头,笑着捡起来地上的手术刀。

    “李总,这就拜托你了!”

    说完花佛就直接坐在了李辉的身上,任由李辉如何挣扎,都无法推开花佛。

    “你们这群杂碎,直接杀了我吧……”

    李辉拼命的挣扎直到最后一点力气用干,渐渐的李辉的声音已经变得沙哑无力。

    他的身体被花佛狠狠的坐在冰冷的地面上,锋利的手术刀一点一点划破了他的皮肤,疼痛蔓延至他的每一根神经。

    四周的霉臭味也笼罩了他,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也跟着慢慢的发霉发臭。

    恶心,恐惧,死亡。

    慢慢的向李辉推进,他却疼的连眼睛都闭不上。

    意识模糊中,他隐约听见了花佛跟媚姨的抱怨。

    “糟了我太用力了,割到动脉了!快给我拿点纱布!”

    花佛毕竟不是专业的,叫他砍人,他虽不说精通但绝对算的上专业,但要他做手术,他只会屠夫杀猪那样。

    “佛爷,让我来我做过手术,别把他弄死了,他不是说等下可能是团队游戏?多一个人多一点用。”

    “你行那你来!”

    “啧啧这肾都变黑了,怪不得需要补,想想老娘跟他那个真的恶心!”

    “佛爷,这是他的心脏,竟然不是黑的耶!我还以为他这种商人心都是黑的,老婆说卖了就卖了!”

    “哇,心脏没黑肺竟然是黑的!”

    “别玩了,你知道哪里是割阑尾吧,快切了,别把他弄死了!”

    “佛爷还差什么?”

    “还差一只手!”

    “让开让我来!”

    两人围李辉,地板仿佛就是手术台,补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案板。

    感觉的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李辉想起了自己妻子。

    还记刚认识的她的时候,她是电视里的明星,而自己确实一个还在为了一日三餐柴米油盐日夜奔波的扑街,每天最大的快乐,就是打开电视听听她的声音,用手抚摸屏幕里她的肌肤,当时李辉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娶到眼前的这个女人。

    但身份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别说演唱会,就算是买一张光盘,一盒录音磁带,一张电影票都要李辉省吃俭用很久。

    不过每天只要能想到她,想到自己以后要娶她,再苦再累,李辉都不觉得了。

    还记得李辉拿着自己赚的钱,托人好不容易买到艾青青的一张签亲笔签名专辑。

    足足一个月的时间,每晚他只有把专辑抱在怀里才能安稳的入睡。

    还记得,那时艾青青开签售会的时候,李辉前一天上半夜就拿着报纸到场地排队,只为了第一见到她。

    当触碰到艾青青感受到她柔软无骨的小手时。

    哪怕昨晚的李辉喂了一整晚蚊子,哪怕他差点被警察当成流浪汉驱走,这一切一切的辛苦,都变成了两个字。

    值得。

    发布会结束,人群散去,李辉还是不愿意离开。

    看着女神刚在坐着的方向,将刚才那一只跟艾青青握手的左手,放在鼻子边一口一口狠狠的嗅着艾青青残留下来的味道。

    李辉告诉自己,他一定要出人头地。

    终有一天他要娶她。

    因为她说过想成为富太太,李辉就发誓自己一定要做老板。

    皇天不负有心人。

    李辉成功了,也有钱了。

    他开始邀请艾青青为他的房地产代言。

    他开始出钱帮艾青青拍电影。

    他哪怕知道不会赚钱,也投资艾青青出专辑。

    只要是钱能解决的事情。

    只要是艾青青开心的事情。

    他都义不容辞。

    就这样他抱得了美人归。

    记得他们当时举办的是一场西式的婚礼。

    教堂外白色的鸽子在三三两两的嘻閙,也不知道是那个孩子手中的气球不小心飞到了天上。

    李辉穿着笔挺的西装,手捧着鲜花在十字架下等着艾青青穿着雪白婚纱一步又一步向他走来。

    看着庄严的神父手捧着圣经,李辉单膝跪地拿出钻戒,跟着神父一板一眼,一字一句认认真真的开始念。

    “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李辉愿意娶艾青青作为我的妻子,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在上帝……”

    艾青青接过了李辉手里的鲜花,李辉为为艾青青带上了戒指。

    他们在上帝面前宣誓,一辈子不离不弃永不分离。